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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版 2022年08月13日

习近平向国际民间社会共同落实
全球发展倡议交流大会致贺信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8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国际民间社会共同落实全球发展倡议交流大会致贺信。
  习近平指出,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各国人民热切期盼通过发展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前,全球经济发展受到多重因素影响,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落实进程受阻。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只有坚定信心、和衷共济,坚定不移抗击疫情,齐心协力促进发展,切实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各国人民才能过上好日子,人类社会才能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习近平表示,国际社会应不断凝聚促进发展的强大共识,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国际环境,积极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携手构建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我相信,国际民间社会将为推进全球发展倡议落地落实构筑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提供更加有力的民心支撑。中方愿同各方携手努力,加速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创繁荣发展新时代作出更大贡献。
法治保障富民兴陇开创新局面 “跨越”系列报道之甘肃篇   □ 本报记者 周文馨 赵志锋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更是百姓的民生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全面依法治省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显著,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重大成果,防范化解风险取得积极进展,确保了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百姓安宁,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为保证立法更“接地气”,早在2013年7月,甘肃省就出台了引导、鼓励和规范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专门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探索出了民主立法的新形式。
  这部地方性法规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创制性立法的代表作之一。
  在扶贫领域,省人大常委会历时3年十易其稿,于2012年出台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这部条例作为地方创制性立法,把具有地方特色的扶贫开发经验、做法写入条例,明确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本规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实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此后,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对《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制定《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涉农创制性法规,有力助推了全省的脱贫攻坚行动。
  甘肃作为西部农业省份,针对农村农膜使用面积不断扩大、白色污染日益加剧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在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于2013年11月制定了我国首部关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为国家及其他省份在这方面的立法积累了经验。
  这些创制性立法,紧紧抓住了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民生热点,充分体现了地方特色,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首违不罚”释放执法善意
  “公司刚成立不久,很多事情还没捋顺,税务部门能第一时间提醒,给我们改错的机会,这样的执法让人信服。”甘肃某环保科技公司负责人说。
  原来,因该公司财务人员未按期申报税费,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临洮县税务局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随后,该公司财务人员立即到税务部门进行了补充申报。
  经查询,这是该公司年内首次逾期申报,且及时改正,税务部门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当即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是甘肃推行柔性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十年来,针对“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模式。
  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执法理念,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转变执法方式,依职权主动实施行政柔性执法,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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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与“柔性”相统一,充分释放行政执法的善意。
  针对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重罚轻管”“以罚代管”“以罚代教”“一罚了之”等突出问题,甘肃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目前32家省级执法部门已公布859项清单事项,执法公信力、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
  据悉,2020年以来甘肃累计办理行政柔性执法案件66.17万件,其中适用“两轻一免”清单办理31.84万件,覆盖了全省重点执法领域,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甘肃各级法院实现了85%的审判力量向办案一线配置,推动实现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
  十年来,甘肃各级政法机关纵深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执法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带给人民群众更多司法获得感。
  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遴选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四大检察”改革,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立甘肃省人民调解协会,构建起“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方面,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指导监督体系、政法系统内部责任体系和外部制约监督体系。制定《甘肃省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确定“政法各系统+智能化监管”7大责任体系,23项主要任务,339项具体举措,形成分系统分层级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精细化考评工作机制。成立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出台辅警管理条例,依法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在加快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应用方面,在全省建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实现案件全过程网上流转;“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执法司法为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在全面依法治省方面,推动出台法治甘肃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明确法治甘肃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健全“12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累计接待法律咨询25.2万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9%。
为全民普法注入新活力
  今年3月份,“甘肃省‘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正式开课,采用“互联网+培训”的新模式,建设包含学习、考试、发证、工作管理、法治宣传、智能法律服务功能的综合智慧平台,为“法律明白人”提供“人人可学、处处可学、时时可学”的培训环境。
  “培训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提升了我们自身法律素养,今后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参加了网课培训的“法律明白人”段玉生说。
  据介绍,甘肃把培养“法律明白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全省累计培训“法律明白人”9.1万人次,广大“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一线,为乡村开展全民普法注入了新活力。
  十年来,甘肃普法从谋划部署到协调联动,从围绕中心到服务大局,从发扬传统到创新发展,从普及法律到培育信仰,实现了普法工作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飞跃。
  近期,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郭台村、四门镇南坪村法治文化广场陆续竣工,将法律知识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注入大量法治文化元素,成为武山县法治建设又一道亮丽的风景。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4.5万余个,实现省市县乡村普法阵地全覆盖,打造了一批群众“看得懂”、外观“吸引人”、宣传“用得着”的特色法治文化广场。
  依托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甘肃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农村院线放映普法电影、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普法活动。
  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全省累计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89个、市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534个。
  甘肃还大力推广“阳光调解”“口袋调解”“民情日记”“四联单”等人民调解工作方法,近年来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本着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大量民间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这些罚款事项主要集中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取消和调整的目的是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决定》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取消和调整上述罚款事项,严格执行国务院明确的“三个一律”的清理标准: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决定》取消和调整的53个罚款事项,共涉及修改11部行政法规,修改和废止20部部门规章。为了最大限度推进清理成果落地见效,《决定》对修改行政法规、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有关部门要在《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有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决定》强调,罚款事项取消后,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国务院将继续组织清理其他领域的罚款事项,目前有关工作已经同步开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应当清理的罚款事项,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相关报道见二版
守护平安和谐 助力共同富裕 法治绘就杭州幸福底色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吴攸
  
  西子湖畔,青灰小楼,“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诉说着浙江杭州与宪法的不解之缘;指尖轻点,云上联系,各色司法服务在线触手可及;资源下沉,联动合作,日趋完善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系守护平安和谐。法治,已然成为杭州幸福的底色。
  近年来,杭州市以数字化为牵引,以强化法治平安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导向,进一步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率先形成法治规范、引领、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为打造良法善治的新天堂、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和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法治力量人人可感
  方便省时又美味,网络订餐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新业态蓬勃发展,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外卖食品安不安全?如何规范外卖配送?如何保障配送从业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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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杭州将《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列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实地走访餐饮和外卖服务企业、档口以及街边小店,现场和电话访问部分外卖骑手,广泛了解立法需求和意见建议。今年7月,政协委员,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大学教授,外卖服务企业代表,外卖配送员走进电视节目《我们圆桌会》演播室,就网络餐饮如何配送更规范各抒己见。
  法规规章为生产生活撑起“保护伞”,“共享法庭”、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设备等渠道则打通法治“最后一公里”。
  “一根网线、一块屏”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发端于临安“微法庭”的“共享法庭”目前已在杭州各镇街、村社、行业设置起3262个。
  法庭就在家门口,矛盾纠纷也能在身边解决。
  杭州亚运会延期,工程暂缓,亚运建设项目承包商某建工集团公司进度款不能得到兑付,以致无法按时支付淳安县某混凝土供应商货款近500万元,双方纠纷不断最终提起诉讼。淳安县人民法院将纠纷委派给法院共享法庭(亚运服务站)进行调解。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洽谈,并在“共享法庭”联系法官的调解指导下,从法理、情理及亚运延期的现实困境,寻求双方共同点,最终达成了付款协议,并通过“共享法庭”申请法院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法治保障营商环境
  2021年9月,杭州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这是杭州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契机。
  杭州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牵头成立全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小组,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
  与此同时,为稳妥处置涉企行政争议,杭州市司法局还开通了行政复议案件快办、优办绿色通道,创新行政复议“调解十法”。
  因一则网页广告,杭州某公司被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款20万元。后该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针对页面广告是否是违法广告各持己见。行政复议机构审查后认为存在调解可能性遂组织线上调解。最终,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且申请人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较小,被申请人最终自行纠正了案涉处罚决定。
  行政执法是与市场主体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政府职能之一。近日,萧山区综合执法指导办牵头组织的一次网络餐饮商家“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中,万象汇的某茶饮商户竖起大拇指:“原来每个部门都有执法内容,对我们小商家来说十分麻烦,现在只要查一次,不仅简单快捷,还有司法行政部门现场监督,我们觉得很安心。”
  因法律纠纷而陷入困境的企业如今有了新选择——律师调解。杭州律师调解市场化工作被司法部列为全国唯一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公益+市场化”的律师调解新路子,发挥律师懂法律懂人情、经验丰富的优势,2022年上半年,全市律师调解共收案7712件,调解成功2610件。
数字法治就在身边
  拿出手机,点开支付宝城市频道,杭州公共法律服务支付宝小程序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都能“掌上办”。
  法律服务触手可得,二手房交易也在公证机构介入下变得更加安全便捷又节约。
  2021年年底,全国首例通过提存公证服务进行的二手房自主交易在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完成。公证处以“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上线为契机,创新推出二手房自主交易提存公证服务,依托平台的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将提存公证全过程嵌入二手房自主交易中,有效确保交易安全、节省交易成本。同时,公证机构还为交易双方提供网签、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缴税、按揭贷款等“一站式”代办服务,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是‘数智殡’救了我的命!”说这话的是李家镇的孙某。从发现肺部肿瘤却无法承担治疗费用而绝望等待,到“数智殡”交叉比对后发现孙某的父亲在建德农商银行有非零账户信息。“天降”存款让孙某兄弟难以置信,在工作人员上门引导下,他们取出去世多年父亲的存款用于治疗,目前恢复良好。
  “数智殡”打通民政、司法、公安等联办部门数字接口,推动死亡申报、死亡证明数字化及死亡人口“余额非零账户查询”,为群众提供身后事全周期零次跑服务,并延伸至遗嘱公证、遗产处置等,提供“跑一地”全链条服务。
中央政法委通报七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
案件处理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典型案件   本报讯 记者鲍静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人员过问案件及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典型案件。
  1.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原检察长陈其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2015年至2019年,陈其功在担任甘肃省临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区分院检察长期间,接受案件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请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干预插手6起司法案件的处理。其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陈其功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海南省三亚监狱三级警长杨海翔接受罪犯家属请托违反监管规定案。2019年至2021年,杨海翔先后多次收受罪犯家属钱款共计人民币1.7万元,用于购买香烟等物品和自己开销,并按家属请托违规夹带物品进入监管区给罪犯使用。鉴于杨海翔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并上交违纪违法所得,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适用从宽处理,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3.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韩生军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2017年3月,海北州祁连县公安局八宝镇派出所在办理3起涉嫌赌博和容留赌博案件期间,时任祁连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韩生军致电八宝镇派出所所长韩玉奎,询问以上案件能否从轻处理。韩玉奎向韩生军汇报了案件初步调查情况和必须依法处理的意见,但未按规定记录填报韩生军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经认定,该3起案件均依法按程序完成案件取证、查处工作。韩生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韩玉奎受到内部通报批评处理。
  4.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原审判员孙鹏违法接受当事人请托办理案件案。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孙鹏在办理边某与四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等4起案件过程中,非法收受案件当事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7万元,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谋取利益。孙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米兰监狱原党委副书记、监狱长、一级高级警长王洪东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2017年6月,王洪东在担任第二师乌鲁克监狱党委副书记、监狱长期间,指使他人为罪犯金某某违法办理保外就医。目前,金某某已被重新收监。王洪东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6.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黄春松违规向当事人提供律师信息案。2019年11月11日,某合伙协议纠纷案被告方前往红花岗区法院领取开庭传票等文书时,黄春松将律师李某某的联系方式提供给被告方。后该案被告方与律师李某某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并支付代理费人民币6000元。黄春松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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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关洪海违规过问案件办理案。关洪海叔叔关某某因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移送审查逮捕,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对其不批准逮捕,2017年7月,和平分局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关某某取保候审期间,关洪海请托办案民警宋晓东(另案处理)不再追查该案。宋晓东应允请托,未继续开展侦查工作。事发后,关洪海态度端正积极配合,能够如实交代问题,认真检讨。关洪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这是继去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中央政法委第四次公开通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人员过问案件及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典型案件。中央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建立健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保持严惩执法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行为,持续净化司法环境,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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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打掉1400余个黄赌犯罪团伙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持续发力,重拳打击黄赌突出违法犯罪,铁腕整治社会治安乱象,侦破黄赌刑事案件5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万人,打掉黄赌犯罪团伙1400余个,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7月上旬以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针对网络招嫖、卡片招嫖、淫秽漫画、淫秽游戏、赌博机开设赌场等重大黄赌专案,连续部署全国集群收网行动,挂牌督办200余起重大跨区域黄赌案件,指导督促主侦单位深挖扩线,实施规模化打击。黑龙江、福建公安机关连续打掉跨境制作淫秽漫画、游戏、搭建专门App运营推广、引诱青少年充值下载的犯罪团伙,集中抓获分布全国多省市的核心骨干、游戏开发、重点代理、技术运维等人员130余人,全链条摧毁淫秽漫画、游戏平台7个,查处涉案公司11家,查明涉案资金6亿余元。
  工作中,各地公安治安部门按照“溯源头、追上线、断链条、打团伙”的工作思路,迅速组织开展黄赌案件破案攻坚,强化源头打击、深挖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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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做到一查到底、不留后患。浙江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交办线索,深度研判经营,上追源头窝点,下查销售渠道,一举捣毁招嫖卡片印制窝点4个,循线深挖辐射全国多省市的组织卖淫犯罪网络。
  在开展清查检查方面,各地公安机关采取警情研判、案件倒查等方式,全面梳理本地黄赌乱点区域,提升打击整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北京公安机关围绕警情高发、问题反复、反映强烈的突出黄赌点位,找准黄赌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整治,开展多波次、拉网式清查整治,有效推动“百日行动”期间黄赌打击战果大幅上升,相关警情明显下降。
让安全感更触手可及   □ 叶日者

  近日,公安部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进展及成效情况。6月25日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迅速投入“百日行动”,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形成了高压震慑态势。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既要做好日常各项社会稳定工作,也要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及时依法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百日行动”就是针对夏季社会治安特点,积极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有力举措。
  梳理有关新闻报道不难发现,“百日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也具有很多特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问题,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不受侵害。坚持零容忍,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截至2022年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26.98万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6.58万名。同时,注重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运用各类手段,从源头抓起,如发动群防群治力量2305万人次,全国公安机关共摸排矛盾纠纷95.8万起等。
  平安是国家发展的基石,也是百姓福祉所系。“百日行动”是广大公安民辅警落实“执法为民”庄严承诺的积极实践,正是由于他们为群众“守夜”、为平安“站岗”,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才能不断增强。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不仅在于行动中的“一百日”,更在于之后的“每一天”。期待“百日行动”进一步深入下去,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百日行动”,共同维护家园安宁,让安全感更触手可及。
律师胡斌:援藏经历是一辈子的宝贵财富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见习记者 刘 欢
  
  “援藏经历是我一辈子的宝贵财富!”当被问及援藏的经历,胡斌的声音顿时高了起来。今年36岁的胡斌是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招募援藏律师的通知,当时整个人心潮澎湃,总想做点什么。”
  2020年7月,满怀着对雪域高原的向往,胡斌参加了由司法部、全国律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的“2020年度援藏律师服务团”,开展为期1年的志愿律师法律服务。
  胡斌的服务地是山南市浪卡子县,该县地处喜马拉雅山中段北麓,平均海拔4500米。
  刚到浪卡子县,强烈的高原反应给了胡斌一个“下马威”,“整天昏昏沉沉的,走路不能走快了,说话也不能说快了。最难熬的是晚上睡觉,感觉像胸口碎大石一样,喘不上气”。
  彼时距离民法典正式实施还有半年,胡斌努力克服高原缺氧,深入浪卡子县的学校、机关、村居、部队宣讲民法典,录制民法典普法视频在当地媒体上播放。他还在西藏权威法治刊物《法治西藏》上发表文章《民法典的再认识》。
  “我们当时开展了10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巡回普法宣讲,覆盖浪卡子县各个中学及乡镇小学,很受师生欢迎。”胡斌说。
  除了开展法治宣传,援藏期间,胡斌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
  一名回族群众请一名藏族群众帮忙收羊,但双方未对交货时间进行明确约定,导致藏族群众未能按时交货。在浪卡子县司法局藏族工作人员翻译下,胡斌花了5个多小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在武汉,像这样的民事纠纷稀松平常;在高原上,为两名少数民族群众调解纠纷,这样的经历很特殊、很难忘。”胡斌说。
  这样的难忘经历,并不少。
  浪卡子县多却乡村民巴某在李某承揽的健身房建设工地上施工时,发生意外从高处坠落,被医院确诊为半身不遂,后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因李某未能积极处理巴某受伤赔偿一事,巴某妻子来到浪卡子县司法局报告此事并申请法律援助。
  胡斌担任巴某的法援律师。在他的帮助下,巴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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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除去前期李某承担的近20万元费用之外,李某另外向巴某支付赔偿款55万元,并在3年内分6次支付完毕。
  “这件案子到这样应该就结束了,但考虑到赔偿款支付时间跨度大,后期履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一旦李某违约不付款,巴某的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胡斌说。
  为此,胡斌主张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并积极推动浪卡子县人民法院对该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有力保障巴某权益的实现。这件案子是浪卡子县第一例司法确认案件。
  一串数字,记录下胡斌的援藏之旅——
  援藏期间,胡斌为浪卡子县政府及各部门审查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30余份,为藏族群众代写法律文书近40份,参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2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为受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
  胡斌为雪域高原送去的不只有法律服务。
  援藏期间,胡斌主动对接各地爱心人士,为浪卡子县藏族学生、贫困群众引来162套文具礼包、50册《民法典伴我行》书籍、150套校服以及160件羽绒服的物资捐赠。
  “这些羽绒服是我在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同学捐赠的,都是为浪卡子县当地孤寡老人定制的。听说我援藏,他们主动联系我,说也要为当地群众作点贡献。”胡斌说。
  为表彰胡斌律师所作的贡献,浪卡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等单位向胡斌授予了“优秀援藏律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普法宣传先进工作者”“2020年度浪卡子县法治建设‘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
  如今,虽然已从西藏回来1年,胡斌的援藏故事仍在继续:“现在浪卡子县司法局遇到一些法律问题,还经常给我打电话,咨询我的意见。”
江苏常州: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活市域社会治理新动能   □ 本报记者 鲍静 丁国锋
  
  2021年4月3日,江苏省常州市溧阳社渚镇村民李某新夫妇驾驶车辆时,因避让电瓶车导致车辆失控坠入河中,正在附近虾塘劳作的村民李某某,听见巨响和呼救声后立即赶到河边查看。危难之际,李某某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对夫妇两人展开施救,先后将李某新夫妇救上河岸,自己却因体力不支引发休克,后经医院治疗才康复出院。李某某被当地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常州市弘扬“尚德守义”传统美德,依法推进见义勇为事业,创新见义勇为工作机制,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在常州大地广泛传播,形成人人争当、愿当“勇者”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凝聚社会正能量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夯实保障基石
让群众“无忧勇为”

  试点工作中,常州市持续健全“一朝勇为、终身无忧”的全方位保障体系,有效防止见义勇为人员“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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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身又伤心”,在全市7家三甲医院开辟见义勇为受伤人员救治“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治疗、优先住院,由见义勇为基金会垫付医疗费用。
  常州市聘请优秀律师团队,为见义勇为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帮助解决赔偿等问题,严防“碰瓷”讹诈行为出现。
  此外,常州市建立见义勇为优抚基金,目前基金总量已达到6.9亿元。同时,创新落实见义勇为人员伤残抚恤、综合医保、定期康养等8项优抚政策,组织志愿者队伍常年对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优化认定程序
让群众“争先勇为”

  试点工作中,常州市健全认定举荐机制,确保应奖尽奖,出台见义勇为认定规范,职能部门于发现或受理后15日内调查、审核,经县级公安机关确认后,予以表彰奖励,对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常州市建立公安、应急、消防、医疗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见义勇为线索举荐联动机制,在网上设置群众举荐通道,第一时间受理举荐线索,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
  同时,常州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见义勇为举报奖励办法。
创新褒扬激励
让群众“自觉勇为”

  试点工作中,常州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励群众“该出手时就出手”,市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颁奖大会,实行见义勇为送奖上门,把荣誉送到单位、社区、家庭,把获见义勇为表彰作为参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红色物业”等的优先条件。
  常州市出台见义勇为奖励工作实施意见,综合考虑行为效果、危险程度等实施奖励。2020年以来奖励1.6万人次1859万元,最多的3万元;对一般性好人好事发放微信红包5.6万人次70余万元,引导群众“勿以善小而不为”。并在全市镇、村设立773个见义勇为工作站(室),由见义勇为模范人物带动群防群治、守望相助,形成见义勇为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答记者问   □ 本报记者 张维

  为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下出台《决定》的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和质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国务院部署开展清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2021年5月以来,司法部组织国务院部门清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罚款规定,第一批清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罚款规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决定》,于2022年7月21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问:《决定》的内容有哪些,取消和调整多少个罚款事项?
  答:《决定》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取消和调整5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29个罚款事项,包括公安部1个、交通运输部12个、市场监管总局16个;调整24个罚款事项,包括交通运输部19个、市场监管总局5个。《决定》还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二是对相关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有关部门要在《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部门规章的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
  三是对替代监管措施提出了原则要求,罚款事项取消后,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问:罚款取消之后,如何进行监管,以避免风险?
  答:《决定》取消29个罚款事项,但取消并不意味着不管了,针对这些事项,《决定》要求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对于可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纳入日常监管,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完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经营。
  二是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适用警告、通报批评等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从源头上避免重复罚款。
  三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对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管理目的的,由有关行政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管,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问:《决定》调整了24个罚款事项,这些事项是怎么调整的,有什么考虑?
  答:调整这24个罚款事项的主要方式是下调罚款数额。落实这些调整措施,要把握三个重点。
  一是坚持过罚相当原则。罚款规定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及获利情况、违法行为的情节及造成的损害、裁量权的规范、预防作用的发挥等因素,区分情况,分类处理,该严的要严,该轻的要轻。
  二是严格遵守立法权限。法律、行政法规只设定了罚款,而没有规定罚款的具体幅度或者数额的,部门规章可以在国务院规定的限额内作出具体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只对违法行为设定了其他行政处罚,而没有设定罚款的,部门规章不得增设罚款,要严格按照上位法规定执行。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可以依法在国务院规定的限额内设定罚款。
  三是科学确定罚款数额。对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设定一定倍数和一定数额罚款的,要加强协调衔接,避免相互冲突。
  问:《决定》实施具有怎样的意义?今后如何规范罚款的实施?如何确保《决定》真正落实?
  答:《决定》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利于惠企利民,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有利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这里就罚款的实施和《决定》的落实再强调四点。
  一是行政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罚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要通过罚款等处罚预防、纠正和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实施罚款,不得为了罚款而罚款,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按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司法部将配合财政部做好有关工作。
  二是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等在法定幅度外减轻罚款。针对实践中行政机关不愿、不敢适用减轻、从轻处罚规定的情况,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修改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删除了“依法”,这也是在引导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根据具体案情,合理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不予处罚和免予处罚的情形。有一些违法行为的违法性较弱,违法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当事人及时改正,尽管也破坏了行政管理秩序,但不必一律给予行政处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近年来,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出台“免罚清单”“轻罚清单”,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不在“免罚”“轻罚”清单里的轻微违法行为,如果符合行政处罚法,也可以直接适用从轻、减轻、免予处罚规定。
  四是加强监督,确保《决定》落实到位。本次清理采取“先决策,后改法”的方式,为了确保《决定》真正落地,《决定》对修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提出了时间要求。司法部将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有关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保证罚款规定按照《决定》要求修改到位,从源头上规范罚款。有关规定修改后,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修改后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行,让罚款清理的成果实实在在惠及企业和群众。
清理不合理罚款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   □ 赵鹏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涉及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以及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不合理罚款事项予以取消和调整。这对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罚款的目的在于督促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义务,推动行政任务的履行和监管目标的实现,进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然而,实践中还存在下位法超越上位法范围设定罚款,罚款与违法行为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不成比例,监管要求与经济社会现实不匹配等问题。
  清理不合理的罚款事项,其根本目的在于以此为手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确保行政机关有效规制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避免不合法、不必要的措施带来的社会成本,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建设进程。就此而言,此次清理中的一些工作思路、做法,有效回应了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值得总结和推广。
  其一,及时清理不一致、不适应的规定,提升法律规范体系的统一性、协调性。法律规范体系的统一、协调,是国家治理达到一定境界的标尺,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基础。《决定》取消了一批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明确要求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监管,这对于推进法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伴随社会分工的精细化,法律和监管也会呈现功能分化的趋势,与此同时,不同的法律法规规章也就容易交叉重叠,这种情况虽然无法完全避免,但过度的重复、冲突会给基层执法和企业群众带来困扰。《决定》在标准化、产品质量这些重叠交叉较多的领域进行清理,并明确了如何制定替代监管措施,就是对这一现象的回应,其推行将有利于减少法律规定的冲突,推进法律规范体系的协调。
  此外,法律规范体系还需要动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反映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意味着在市场准入等前端推行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的变化,也需要后端相关行政处罚规则的调适。例如,有关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后,以前的无证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与现在未备案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就应当有不同的法律定性:前者属于经营行为本身不具有合法基础,应当给予相对严格的处罚;后者则不宜直接认定为经营行为本身违法,应当定位为未履行附带性的情况报告义务,因而可以不予处罚或者给予相对较轻的处罚。再如,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认证制度需要适度淡化管制色彩,推进市场化改革并动员社会自我规制,有关罚款数额设计等就需要相应调整。《决定》对这些问题均有部署,体现了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推动法律规范体系整体动态演进的思路。
  其二,取消对细微程序性违法的罚款,推动监管体系聚焦实质性风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要求,既有结果导向的,即要求最终产品、服务满足一些实质性的标准;也有程序导向的,即对生产经营过程、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等提出要求。从人民群众的期待而言,核心是最终的产品、服务能够满足安全、品质等方面的实质需求。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仅仅对终端产品、服务进行监管是不充分的,法律规范也会从程序性规制的角度出发,对生产经营者提出诸如报告、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的程序性要求。
  然而,违反这些程序性要求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在不同的情境下差异较大。对一些涉及公共安全或者属于关键控制节点上的程序违法,需要通过罚款来维护监管秩序,防范危险发生。而一些细微的程序违法,就不宜通过罚款来威慑,因为通过行政机关督促整改等方式,就可以达到监管目标。《决定》取消此类罚款并提出新的监管思路,契合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在逻辑,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
  这一改革思路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它实质上是要求监管部门避免不分情景、事无巨细地对所有违法行为都予以处罚,甚至以罚代管,而是强调用更加多元、系统的方式来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并将有限的执法资源聚焦于真正有社会危害的行为。这种基于风险、更具回应性的监管架构,有助于创造出良好的社会秩序。
  其三,积极回应技术变化,建设智能高效的监管体系。特定的技术水平总是设计监管制度的重要考虑因素,而一旦新技术解决了监管规则原本意图解决的问题,转变监管方式就应当被提上日程。《决定》取消了一批对未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文书行为的罚款,就是这一思路的体现。应当说,这些罚款曾经是必要且有效的,因为它有助于保障监管部门快速、高效地核实相关情况。但是,伴随新技术在监管执法中的普及,这些要求的意义已经不再明显,相应罚款的合理性也就存在疑问。因此,《决定》取消此类罚款,并强调通过信息化等手段进行查验和监管,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监管思路。
  “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这要求行政执法也应当积极利用技术创新成果。因此,用包括取消相关不合理罚款在内的规则调整,来回应甚至“倒逼”技术的应用,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智能高效”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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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胡斌:援藏经历是一辈子的宝贵财富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见习记者 刘 欢
  
  “援藏经历是我一辈子的宝贵财富!”当被问及援藏的经历,胡斌的声音顿时高了起来。今年36岁的胡斌是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招募援藏律师的通知,当时整个人心潮澎湃,总想做点什么。”
  2020年7月,满怀着对雪域高原的向往,胡斌参加了由司法部、全国律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的“2020年度援藏律师服务团”,开展为期1年的志愿律师法律服务。
  胡斌的服务地是山南市浪卡子县,该县地处喜马拉雅山中段北麓,平均海拔4500米。
  刚到浪卡子县,强烈的高原反应给了胡斌一个“下马威”,“整天昏昏沉沉的,走路不能走快了,说话也不能说快了。最难熬的是晚上睡觉,感觉像胸口碎大石一样,喘不上气”。
  彼时距离民法典正式实施还有半年,胡斌努力克服高原缺氧,深入浪卡子县的学校、机关、村居、部队宣讲民法典,录制民法典普法视频在当地媒体上播放。他还在西藏权威法治刊物《法治西藏》上发表文章《民法典的再认识》。
  “我们当时开展了10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巡回普法宣讲,覆盖浪卡子县各个中学及乡镇小学,很受师生欢迎。”胡斌说。
  除了开展法治宣传,援藏期间,胡斌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
  一名回族群众请一名藏族群众帮忙收羊,但双方未对交货时间进行明确约定,导致藏族群众未能按时交货。在浪卡子县司法局藏族工作人员翻译下,胡斌花了5个多小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在武汉,像这样的民事纠纷稀松平常;在高原上,为两名少数民族群众调解纠纷,这样的经历很特殊、很难忘。”胡斌说。
  这样的难忘经历,并不少。
  浪卡子县多却乡村民巴某在李某承揽的健身房建设工地上施工时,发生意外从高处坠落,被医院确诊为半身不遂,后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因李某未能积极处理巴某受伤赔偿一事,巴某妻子来到浪卡子县司法局报告此事并申请法律援助。
  胡斌担任巴某的法援律师。在他的帮助下,巴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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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除去前期李某承担的近20万元费用之外,李某另外向巴某支付赔偿款55万元,并在3年内分6次支付完毕。
  “这件案子到这样应该就结束了,但考虑到赔偿款支付时间跨度大,后期履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一旦李某违约不付款,巴某的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胡斌说。
  为此,胡斌主张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并积极推动浪卡子县人民法院对该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有力保障巴某权益的实现。这件案子是浪卡子县第一例司法确认案件。
  一串数字,记录下胡斌的援藏之旅——
  援藏期间,胡斌为浪卡子县政府及各部门审查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30余份,为藏族群众代写法律文书近40份,参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2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为受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
  胡斌为雪域高原送去的不只有法律服务。
  援藏期间,胡斌主动对接各地爱心人士,为浪卡子县藏族学生、贫困群众引来162套文具礼包、50册《民法典伴我行》书籍、150套校服以及160件羽绒服的物资捐赠。
  “这些羽绒服是我在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同学捐赠的,都是为浪卡子县当地孤寡老人定制的。听说我援藏,他们主动联系我,说也要为当地群众作点贡献。”胡斌说。
  为表彰胡斌律师所作的贡献,浪卡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等单位向胡斌授予了“优秀援藏律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普法宣传先进工作者”“2020年度浪卡子县法治建设‘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
  如今,虽然已从西藏回来1年,胡斌的援藏故事仍在继续:“现在浪卡子县司法局遇到一些法律问题,还经常给我打电话,咨询我的意见。”
法治保障富民兴陇开创新局面 “跨越”系列报道之甘肃篇   □ 本报记者 周文馨 赵志锋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更是百姓的民生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全面依法治省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显著,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重大成果,防范化解风险取得积极进展,确保了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百姓安宁,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为保证立法更“接地气”,早在2013年7月,甘肃省就出台了引导、鼓励和规范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专门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探索出了民主立法的新形式。
  这部地方性法规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创制性立法的代表作之一。
  在扶贫领域,省人大常委会历时3年十易其稿,于2012年出台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这部条例作为地方创制性立法,把具有地方特色的扶贫开发经验、做法写入条例,明确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本规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实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此后,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对《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制定《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涉农创制性法规,有力助推了全省的脱贫攻坚行动。
  甘肃作为西部农业省份,针对农村农膜使用面积不断扩大、白色污染日益加剧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在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于2013年11月制定了我国首部关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为国家及其他省份在这方面的立法积累了经验。
  这些创制性立法,紧紧抓住了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民生热点,充分体现了地方特色,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首违不罚”释放执法善意
  “公司刚成立不久,很多事情还没捋顺,税务部门能第一时间提醒,给我们改错的机会,这样的执法让人信服。”甘肃某环保科技公司负责人说。
  原来,因该公司财务人员未按期申报税费,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临洮县税务局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随后,该公司财务人员立即到税务部门进行了补充申报。
  经查询,这是该公司年内首次逾期申报,且及时改正,税务部门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当即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是甘肃推行柔性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十年来,针对“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模式。
  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执法理念,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转变执法方式,依职权主动实施行政柔性执法,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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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与“柔性”相统一,充分释放行政执法的善意。
  针对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重罚轻管”“以罚代管”“以罚代教”“一罚了之”等突出问题,甘肃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目前32家省级执法部门已公布859项清单事项,执法公信力、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
  据悉,2020年以来甘肃累计办理行政柔性执法案件66.17万件,其中适用“两轻一免”清单办理31.84万件,覆盖了全省重点执法领域,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甘肃各级法院实现了85%的审判力量向办案一线配置,推动实现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
  十年来,甘肃各级政法机关纵深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执法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带给人民群众更多司法获得感。
  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遴选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四大检察”改革,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立甘肃省人民调解协会,构建起“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方面,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指导监督体系、政法系统内部责任体系和外部制约监督体系。制定《甘肃省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确定“政法各系统+智能化监管”7大责任体系,23项主要任务,339项具体举措,形成分系统分层级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精细化考评工作机制。成立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出台辅警管理条例,依法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在加快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应用方面,在全省建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实现案件全过程网上流转;“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执法司法为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在全面依法治省方面,推动出台法治甘肃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明确法治甘肃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健全“12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累计接待法律咨询25.2万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9%。
为全民普法注入新活力
  今年3月份,“甘肃省‘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正式开课,采用“互联网+培训”的新模式,建设包含学习、考试、发证、工作管理、法治宣传、智能法律服务功能的综合智慧平台,为“法律明白人”提供“人人可学、处处可学、时时可学”的培训环境。
  “培训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提升了我们自身法律素养,今后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参加了网课培训的“法律明白人”段玉生说。
  据介绍,甘肃把培养“法律明白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全省累计培训“法律明白人”9.1万人次,广大“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一线,为乡村开展全民普法注入了新活力。
  十年来,甘肃普法从谋划部署到协调联动,从围绕中心到服务大局,从发扬传统到创新发展,从普及法律到培育信仰,实现了普法工作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飞跃。
  近期,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郭台村、四门镇南坪村法治文化广场陆续竣工,将法律知识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注入大量法治文化元素,成为武山县法治建设又一道亮丽的风景。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4.5万余个,实现省市县乡村普法阵地全覆盖,打造了一批群众“看得懂”、外观“吸引人”、宣传“用得着”的特色法治文化广场。
  依托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甘肃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农村院线放映普法电影、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普法活动。
  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全省累计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89个、市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534个。
  甘肃还大力推广“阳光调解”“口袋调解”“民情日记”“四联单”等人民调解工作方法,近年来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本着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大量民间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守护平安和谐 助力共同富裕 法治绘就杭州幸福底色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吴攸
  
  西子湖畔,青灰小楼,“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诉说着浙江杭州与宪法的不解之缘;指尖轻点,云上联系,各色司法服务在线触手可及;资源下沉,联动合作,日趋完善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系守护平安和谐。法治,已然成为杭州幸福的底色。
  近年来,杭州市以数字化为牵引,以强化法治平安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导向,进一步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率先形成法治规范、引领、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为打造良法善治的新天堂、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和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法治力量人人可感
  方便省时又美味,网络订餐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新业态蓬勃发展,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外卖食品安不安全?如何规范外卖配送?如何保障配送从业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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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杭州将《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列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实地走访餐饮和外卖服务企业、档口以及街边小店,现场和电话访问部分外卖骑手,广泛了解立法需求和意见建议。今年7月,政协委员,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大学教授,外卖服务企业代表,外卖配送员走进电视节目《我们圆桌会》演播室,就网络餐饮如何配送更规范各抒己见。
  法规规章为生产生活撑起“保护伞”,“共享法庭”、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设备等渠道则打通法治“最后一公里”。
  “一根网线、一块屏”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发端于临安“微法庭”的“共享法庭”目前已在杭州各镇街、村社、行业设置起3262个。
  法庭就在家门口,矛盾纠纷也能在身边解决。
  杭州亚运会延期,工程暂缓,亚运建设项目承包商某建工集团公司进度款不能得到兑付,以致无法按时支付淳安县某混凝土供应商货款近500万元,双方纠纷不断最终提起诉讼。淳安县人民法院将纠纷委派给法院共享法庭(亚运服务站)进行调解。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洽谈,并在“共享法庭”联系法官的调解指导下,从法理、情理及亚运延期的现实困境,寻求双方共同点,最终达成了付款协议,并通过“共享法庭”申请法院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法治保障营商环境
  2021年9月,杭州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这是杭州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契机。
  杭州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牵头成立全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小组,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
  与此同时,为稳妥处置涉企行政争议,杭州市司法局还开通了行政复议案件快办、优办绿色通道,创新行政复议“调解十法”。
  因一则网页广告,杭州某公司被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款20万元。后该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针对页面广告是否是违法广告各持己见。行政复议机构审查后认为存在调解可能性遂组织线上调解。最终,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且申请人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较小,被申请人最终自行纠正了案涉处罚决定。
  行政执法是与市场主体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政府职能之一。近日,萧山区综合执法指导办牵头组织的一次网络餐饮商家“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中,万象汇的某茶饮商户竖起大拇指:“原来每个部门都有执法内容,对我们小商家来说十分麻烦,现在只要查一次,不仅简单快捷,还有司法行政部门现场监督,我们觉得很安心。”
  因法律纠纷而陷入困境的企业如今有了新选择——律师调解。杭州律师调解市场化工作被司法部列为全国唯一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公益+市场化”的律师调解新路子,发挥律师懂法律懂人情、经验丰富的优势,2022年上半年,全市律师调解共收案7712件,调解成功2610件。
数字法治就在身边
  拿出手机,点开支付宝城市频道,杭州公共法律服务支付宝小程序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都能“掌上办”。
  法律服务触手可得,二手房交易也在公证机构介入下变得更加安全便捷又节约。
  2021年年底,全国首例通过提存公证服务进行的二手房自主交易在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完成。公证处以“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上线为契机,创新推出二手房自主交易提存公证服务,依托平台的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将提存公证全过程嵌入二手房自主交易中,有效确保交易安全、节省交易成本。同时,公证机构还为交易双方提供网签、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缴税、按揭贷款等“一站式”代办服务,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是‘数智殡’救了我的命!”说这话的是李家镇的孙某。从发现肺部肿瘤却无法承担治疗费用而绝望等待,到“数智殡”交叉比对后发现孙某的父亲在建德农商银行有非零账户信息。“天降”存款让孙某兄弟难以置信,在工作人员上门引导下,他们取出去世多年父亲的存款用于治疗,目前恢复良好。
  “数智殡”打通民政、司法、公安等联办部门数字接口,推动死亡申报、死亡证明数字化及死亡人口“余额非零账户查询”,为群众提供身后事全周期零次跑服务,并延伸至遗嘱公证、遗产处置等,提供“跑一地”全链条服务。
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前景光明 《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引发强烈反响   □ 新华社记者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表的《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引发强烈反响。连日来,各界人士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按照“一国两制”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将给中国发展进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新的基础,将给台湾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巨大机遇,将给广大台湾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也有利于亚太地区及全世界和平与发展。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
  “白皮书的发表实在是振奋人心!”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表示,白皮书及时、充分地展现了中央政府解决台湾问题、推进实现祖国统一事业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也体现了中央政府愿继续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
  在大陆发展26年,吴家莹见证了两岸的融合发展;众多台商来到大陆投资兴业,积极参与祖国发展建设。吴家莹表示,厦门台商协会将继续广泛团结广大台商和台湾同胞,观大势、明大义,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反对“台独”,充分发挥两岸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白皮书指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体现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华智慧,既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又有利于统一后台湾长治久安。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叶建明表示,二十多年来,“一国两制”已经在香港、澳门的实践中经受了检验。“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有力地证明了这一制度安排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取得的成功举世公认。要安宁、要发展、要过好日子,是台湾同胞的普遍心声,创造美好的生活是两岸同胞的共同追求。“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最佳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在新时代新征程,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带领下,中华儿女一定能够汇聚磅礴的力量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和平统一将给台湾创造巨大机遇
   “祖国统一、民族复兴既是大义,更具大利。”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台联副会长杨毅周说,统一后,台湾的和平安宁将充分保障,经济发展将得到充分增进,民生福祉将得到充分提升,台湾同胞特别是广大青年来大陆发展的天地更加广阔。
  台湾劳动党主席吴荣元说,两岸和平统一后,有祖国大陆为依靠,台湾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台湾民众参与国际活动的空间,都能在一个中国原则之下更有保障。“更重要的是,广大劳工大众、青年人关心的资源分配、公平发展等问题,也都有了改革的空间和条件。”
  “两岸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不同的产业特点,经济互补性强。”吴家莹说,大陆有着广阔市场和发展空间,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才是最佳的选择。统一之后,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制度将更加完善,大陆将为台湾发展提供腹地和市场;两岸企业可以共同构建合作价值链,加快技术研发,促进两岸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转型升级;两岸可以共拓市场,共享发展红利。
  “两岸统一对台湾而言只有利益,没有损失。”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叶桂平说,台湾前途在于国家统一,台湾同胞福祉系于民族复兴。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将给台湾提供兼具广度与厚度的发展机遇。长期困扰台湾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难题,可以在两岸融合发展、应通尽通中得到解决。
  两岸同胞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所有拥护祖国统一、民族复兴的台湾同胞将在台湾真正当家作主,参与祖国建设,尽享发展红利。”白皮书中的表述,让已在大陆生活20多年的台商林昆佑倍受鼓舞。
  “多年来,我已经充分感受到大陆对台企台胞权益的高度重视,同等待遇让我在大陆打拼很有‘家’的感觉。”广运农业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林昆佑说,相信统一后,台胞切身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分享更多祖国发展红利。台湾年轻人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可以更方便地来到大陆求学、就业、创业,同大陆青年同心同行、携手共进。台湾财政收入尽可用于民生改善,多为民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昆山台青郑光益热切期待祖国早日实现和平统一。“届时,台湾同胞背后将有一个更加强大的祖国,民生福祉会更好,发展空间会更大,在国际上腰杆会更硬、底气会更足,更加安全、更有尊严。”他说,台湾同胞将同大陆同胞一道,共享一个伟大国家的尊严和荣耀,以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而骄傲和自豪。
  “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我们台胞定然不会缺席,我们要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亲历者、参与者、推动者、奉献者。两岸同胞携手同心,一定可以共圆中国梦,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吴家莹说。
  (记者刘欢 付敏 陆华东 陈舒 齐湘辉牛琪 刘刚)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扎根戈壁的军中工匠 记战略支援部队某旅技师唐武祥   □ 本报记者     陈丽平
  □ 本报见习记者 韩  潇
  □ 本报通讯员   师  浩 吉海峰
  
  “军人对使命的忠诚,就是不断保障打赢。”这是战略支援部队某旅技师唐武祥常说的一句话。
  唐武祥带领官兵辗转戈壁荒漠,参与完成水文地质勘察等重大任务40余项;坚持奋战在国防施工保障任务一线,熟练掌握10余种型号装备操作维修;改进革新30余项施工工艺,培养技术骨干60余名;2019年被定为首批军中工匠培养对象。
爱军精武迎难而上
  20世纪90年代初,泥浆搅拌需要大量黏土,一个作业班次8个小时就需要准备10吨左右的黏土,全部靠人工搬运。新兵唐武祥总要比别人多背一些、多跑几趟。
  “环境再恶劣、条件再艰苦,也要把根扎下来,在茫茫戈壁大干一场。”自从新兵下连的那一刻,唐武祥就暗下决心,脏活累活抢着干,苦活重活不停干。入伍不到一年的唐武祥荣立了个人三等功,第二年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伍第四年,成了同年兵中唯一的操作手,独立带班作业。
  随着使命任务的不断拓展,单位承担的工程任务越来越多。2005年,作为施工分队长的唐武祥,主动领受了4口水文地质勘探井任务,带领8名官兵进驻一线。
  几个点位相隔很远,他们每完成一个任务,需要转战很长距离到下一个点,60多天的工期里有20多天都在转场的路上。车辆在没有道路的戈壁滩行驶,经常陷入沙窝,大家就用锹挖铲、用石头垫、再协力推。那段时间大家风餐露宿,走到哪里就在哪里歇息。原本要求3个月完成的任务,他们仅用63天就完成了。
  2015年,唐武祥任务分队接到一项重大任务,技术要求高,属于国内首例。任务开始前,唐武祥和技术专家经过复杂的技术探索和方案论证,制定出两套施工方案,最终提出了全新技术框架作业模式,并先后对作业设备及辅助配件进行10余次改进加工,提高了控制精度,为任务圆满完成奠定了技术基础,该项技术获得全军科技进步二等奖。
勇挑重担抢险克难
  工程部队足迹遍布大漠戈壁,常年劈山凿岩,斗顽石、战塌方,熟悉唐武祥的人都知道,在他眼中没有战胜不了的险情,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
  2008年某次任务时,突然发生大断面塌方,出口被坠落的碎石全部堵死。大部分施工装备还在作业区内,必须快速抢通通道,“救出”装备。有多年带班经验的唐武祥迅速会同现场技术人员商议抢险方案并及时上报。很快得到上级回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抢通。
  唐武祥冒着生命危险与10名党员骨干组成了抢险小组处理险情。抢险过程中,时不时有碎石坠落,他们一边开展抢险作业一边留意上方情况。经过3天连续作战,硬是凭着一股不怕死的拼劲儿战胜了塌方,从危险边缘抢回了装备。
  “当时心里只想着争分夺秒、加快进度,赶快排除险情,没有时间考虑生死。”唐武祥说。
  一次任务接近尾声时,由于地质条件极为复杂,出现了突发事故。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后续任务就无法按时开展。
  “险情就是命令,必须抓紧排除。”唐武祥作为经验丰富的操作手,立即带领人员进行抢险打捞,18小时过去了、36小时过去了,没有一点动静。当大家准备放弃的时候,唐武祥鼓励道:“处理复杂事故不仅是对我们能力的考验,更是对我们毅力的考验。”
  他嘱咐班组人员正常倒班交接,自己却始终没有离开机台,翻图纸、查资料,研究制作辅助工具。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8次改进施工工艺和7天6夜的奋战,终于排除险情,确保了后续任务的顺利进行。
  有困难的地方就有唐武祥,他先后20余次担任突击队长带队攻坚,与战友们并肩战胜塌方10余处,拿下了18个久攻不下的“腊子口”和“娄山关”,上百次解决施工难题,成了官兵心中的“定海神针”。
甘为人梯带兵育人
  随着部队转型发展,2019年已达到最高服役年限的唐武祥主动向党组织提交了继续服役申请。
  他说,留下来意味着责任更大、担子更重,唯有不留余力地将所学本领毫无保留地传授,尽快成建制、成体系的带出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精的队伍,才对得起组织的信任。
  在某新型任务中,唐武祥作为技术攻关小组组长,主要负责人才培养、技术指导、新型装备研究使用、实践操作规范总结等工作。战友们经常看他白天忙于研究工作,夜里还在挑灯伏案,不免好奇。他说:“我们的专业技术要求高,上手难度大,我怕学员重要环节把不准,给他们整理一些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笔记,便于理解操作。”
  后来,他总结梳理出朗朗上口的操作口诀和“三必提”“五不扫”等工作要领,在培训帮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唐武祥常常在工地一待就是好几个班次,看到年轻战友面对作业面产生负面情绪,他就耐心引导帮忙理清思路。面对各种施工难题,他给他们讲工作经验,教授方式方法。有时任务需要,两个机台同时开展作业,他总是把成熟的操作手让出来,自己主动去带新人。
  通过在任务中历练、实践中帮带,唐武祥平均每个任务能带出10余名优秀操作手,他们都和唐武祥一样,带班作业规范、操作钻机娴熟、处置问题稳妥。
  “一个人技术再过硬,都只是‘点’的突破,只有整个队伍技术过硬了,才能实现‘面’的压倒性态势,才能凝聚更多打赢的底气。”多年来,在唐武祥的培养指导下,60余名士官骨干成为专业技术能手,他们像戈壁骆驼刺一样,散落在各个施工片区,在一次次国防施工任务中点亮精彩人生。
清远清新区检察院: 能动履职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徐文华   江靖凯
  
  自2021年以来,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能动履职,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强化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食品经营店铺监管,堵塞食品安全漏洞,持续跟进监督,确保监督实效。同时由点及面,推动相关部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打造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不久前,清新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10余所学校周边摊贩、食品经营店铺未采取规范的卫生防护措施,且长期无人监管,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学生家长反映强烈。
  对此,清新区检察院迅速立案调查,组织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召开磋商会,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加强辖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引导食品摊贩在合理的区域与时段依法经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检察建议以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由承办检察官现场对送达的目的、意义进行说明,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强化责任落实。”清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专项方案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食品经营店铺开展整治,共检查经营主体312家次,并对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切实监督落实整改。
  清城区检察院还以案促治,推动清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统筹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累计检查学校食堂229家次,校内经营主体119家次,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225家次,食品摊贩135家次,发现问题主体236家次,落实整改236家次;深入校园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12次。
  为确保监管取得实效,清新区检察院邀请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一起开展“回头看”,对校园周边食品经卫生隐患等问题进行联合检查。经现场查看,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均加装防尘罩、防蝇网等卫生防护设施,食品加工人员穿戴上清洁的工作服帽,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全国打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 杜航伟出席并讲话   本报北京8月12日讯 记者董凡超 全国打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12日召开,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杜航伟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以打开路、惩防并举、综合施策,深入推进打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杜航伟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高潮。要强化线索发现,注重在工作中发现挖掘犯罪线索,及时立案查处性侵犯罪。要强化案件侦办,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第一时间启动重大案件侦办机制,集中优势警力资源快速侦破处置;对网络交友类性侵案件广泛拓展线索,彻底摧毁犯罪网络。要继续挂牌督办一批久侦未破、影响恶劣的性侵积案,组织开展重点攻坚,全力缉捕在逃性侵犯罪嫌疑人。要强化办案取证,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受害人隐私保护,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要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统一证据标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性侵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杜航伟要求,各地各警种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深化合成作战,合力抓好破案攻坚、社会面整治、重点场所防控等工作。要加强与教育、民政、卫健、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建立健全从案件侦办到法律援助、心理疏导、救助帮扶、教育预防等工作机制。要深化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关爱保护,最大限度铲除犯罪滋生土壤。要加强督导问责,强化一案双查,推动行业监管,确保取得实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言。浙江、广东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会议交流发言。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和法院、检察院、教育、卫健、妇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及时侦破一批性侵案件,斩断一批网络性侵链条,持续开展护校净网整治,共破获性侵案件(含积案)2.86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22万名,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两部门医疗巡诊给戍边民警送健康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7月22日至8月8日,由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建的戍边民警医疗巡诊送健康小分队,历时17天,行程10490公里,分两组奔赴内蒙古、云南、西藏、甘肃、新疆5省区边境一线,开展2022年度医疗巡诊送健康活动,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戍边守边的移民管理警察解决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
  活动期间,来自中国中医科学院和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的15名知名中医专家,深入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戍守在相关省区的抵边警务室、疫情防控点、临时执勤点等135个前沿一线执勤执法单位,共为5471名戍边民警职工上门施诊,开展把脉、推拿按摩、中医针灸、心理辅导等诊疗,开具处方2670人次,健康咨询392人次,针灸816人次,推拿按摩403人次,耳穴压豆55人次,心理咨询420人次,B超检查577人次。巡诊中,专家们还与戍边民警职工点对点建立微信联系,为其提出诊疗方案,提供“线下上门诊疗,线上跟踪问效”的医、药、针、心理相融合的临床科研一体化中医健康服务,有效提高了移民管理队伍预防各类职业常见易发频发健康问题的能力,受到了戍边民警职工和家属的热烈欢迎。
  据了解,国家移民管理机构约有4万余名民警职工长年奋战在高寒缺氧、高温高湿,荒漠戈壁、深山密林等艰苦边远地区,广大戍边民警饱受骨关节损伤、皮肤病等常见职业病的困扰。为了帮助广大戍边民警职工改善健康状况,国家移民管理局党组将爱警暖警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继2021年组织开展“高原民警义务巡诊送健康”活动之后,此次医疗巡诊送健康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巡诊范围和规模。
图片新闻
江苏常州: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活市域社会治理新动能   □ 本报记者 鲍静 丁国锋
  
  2021年4月3日,江苏省常州市溧阳社渚镇村民李某新夫妇驾驶车辆时,因避让电瓶车导致车辆失控坠入河中,正在附近虾塘劳作的村民李某某,听见巨响和呼救声后立即赶到河边查看。危难之际,李某某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对夫妇两人展开施救,先后将李某新夫妇救上河岸,自己却因体力不支引发休克,后经医院治疗才康复出院。李某某被当地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常州市弘扬“尚德守义”传统美德,依法推进见义勇为事业,创新见义勇为工作机制,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在常州大地广泛传播,形成人人争当、愿当“勇者”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凝聚社会正能量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夯实保障基石
让群众“无忧勇为”

  试点工作中,常州市持续健全“一朝勇为、终身无忧”的全方位保障体系,有效防止见义勇为人员“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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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身又伤心”,在全市7家三甲医院开辟见义勇为受伤人员救治“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治疗、优先住院,由见义勇为基金会垫付医疗费用。
  常州市聘请优秀律师团队,为见义勇为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帮助解决赔偿等问题,严防“碰瓷”讹诈行为出现。
  此外,常州市建立见义勇为优抚基金,目前基金总量已达到6.9亿元。同时,创新落实见义勇为人员伤残抚恤、综合医保、定期康养等8项优抚政策,组织志愿者队伍常年对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优化认定程序
让群众“争先勇为”

  试点工作中,常州市健全认定举荐机制,确保应奖尽奖,出台见义勇为认定规范,职能部门于发现或受理后15日内调查、审核,经县级公安机关确认后,予以表彰奖励,对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常州市建立公安、应急、消防、医疗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见义勇为线索举荐联动机制,在网上设置群众举荐通道,第一时间受理举荐线索,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
  同时,常州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见义勇为举报奖励办法。
创新褒扬激励
让群众“自觉勇为”

  试点工作中,常州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励群众“该出手时就出手”,市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颁奖大会,实行见义勇为送奖上门,把荣誉送到单位、社区、家庭,把获见义勇为表彰作为参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红色物业”等的优先条件。
  常州市出台见义勇为奖励工作实施意见,综合考虑行为效果、危险程度等实施奖励。2020年以来奖励1.6万人次1859万元,最多的3万元;对一般性好人好事发放微信红包5.6万人次70余万元,引导群众“勿以善小而不为”。并在全市镇、村设立773个见义勇为工作站(室),由见义勇为模范人物带动群防群治、守望相助,形成见义勇为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
昆明两地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安宁市启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归零再出发”系列活动。该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理念,面向社会招募100名志愿者,按照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文明经营、文明遛狗等10个不同主题组建微光志愿服务队,对市民开展文明劝导。同时,将10辆公交车打造成为移动的文明博物馆,以多媒体、互动式、视觉化的效果,展示文明问答、暖心留言等内容,让市民在乘车途中感受文明安宁内涵;定期开展普法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的知晓度、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助力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颐华路社区完善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机制,助力文明创建常态长效。该社区组织在职党员整理共享单车、打扫卫生死角、清理道路及绿化带垃圾,进一步净化辖区环境。同时,组织大家在同德广场临时核酸检测点位进行值守,负责核验“两码”等工作;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未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人员及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排查,助力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李菲 闻治云  
公安机关打掉1400余个黄赌犯罪团伙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持续发力,重拳打击黄赌突出违法犯罪,铁腕整治社会治安乱象,侦破黄赌刑事案件5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万人,打掉黄赌犯罪团伙1400余个,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7月上旬以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针对网络招嫖、卡片招嫖、淫秽漫画、淫秽游戏、赌博机开设赌场等重大黄赌专案,连续部署全国集群收网行动,挂牌督办200余起重大跨区域黄赌案件,指导督促主侦单位深挖扩线,实施规模化打击。黑龙江、福建公安机关连续打掉跨境制作淫秽漫画、游戏、搭建专门App运营推广、引诱青少年充值下载的犯罪团伙,集中抓获分布全国多省市的核心骨干、游戏开发、重点代理、技术运维等人员130余人,全链条摧毁淫秽漫画、游戏平台7个,查处涉案公司11家,查明涉案资金6亿余元。
  工作中,各地公安治安部门按照“溯源头、追上线、断链条、打团伙”的工作思路,迅速组织开展黄赌案件破案攻坚,强化源头打击、深挖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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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做到一查到底、不留后患。浙江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交办线索,深度研判经营,上追源头窝点,下查销售渠道,一举捣毁招嫖卡片印制窝点4个,循线深挖辐射全国多省市的组织卖淫犯罪网络。
  在开展清查检查方面,各地公安机关采取警情研判、案件倒查等方式,全面梳理本地黄赌乱点区域,提升打击整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北京公安机关围绕警情高发、问题反复、反映强烈的突出黄赌点位,找准黄赌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整治,开展多波次、拉网式清查整治,有效推动“百日行动”期间黄赌打击战果大幅上升,相关警情明显下降。
中央政法委通报七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
案件处理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典型案件   本报讯 记者鲍静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人员过问案件及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典型案件。
  1.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原检察长陈其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2015年至2019年,陈其功在担任甘肃省临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区分院检察长期间,接受案件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请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干预插手6起司法案件的处理。其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陈其功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海南省三亚监狱三级警长杨海翔接受罪犯家属请托违反监管规定案。2019年至2021年,杨海翔先后多次收受罪犯家属钱款共计人民币1.7万元,用于购买香烟等物品和自己开销,并按家属请托违规夹带物品进入监管区给罪犯使用。鉴于杨海翔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并上交违纪违法所得,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适用从宽处理,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3.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韩生军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2017年3月,海北州祁连县公安局八宝镇派出所在办理3起涉嫌赌博和容留赌博案件期间,时任祁连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韩生军致电八宝镇派出所所长韩玉奎,询问以上案件能否从轻处理。韩玉奎向韩生军汇报了案件初步调查情况和必须依法处理的意见,但未按规定记录填报韩生军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经认定,该3起案件均依法按程序完成案件取证、查处工作。韩生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韩玉奎受到内部通报批评处理。
  4.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原审判员孙鹏违法接受当事人请托办理案件案。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孙鹏在办理边某与四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等4起案件过程中,非法收受案件当事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7万元,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谋取利益。孙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米兰监狱原党委副书记、监狱长、一级高级警长王洪东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2017年6月,王洪东在担任第二师乌鲁克监狱党委副书记、监狱长期间,指使他人为罪犯金某某违法办理保外就医。目前,金某某已被重新收监。王洪东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6.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黄春松违规向当事人提供律师信息案。2019年11月11日,某合伙协议纠纷案被告方前往红花岗区法院领取开庭传票等文书时,黄春松将律师李某某的联系方式提供给被告方。后该案被告方与律师李某某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并支付代理费人民币6000元。黄春松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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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关洪海违规过问案件办理案。关洪海叔叔关某某因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移送审查逮捕,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对其不批准逮捕,2017年7月,和平分局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关某某取保候审期间,关洪海请托办案民警宋晓东(另案处理)不再追查该案。宋晓东应允请托,未继续开展侦查工作。事发后,关洪海态度端正积极配合,能够如实交代问题,认真检讨。关洪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这是继去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中央政法委第四次公开通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人员过问案件及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典型案件。中央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建立健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保持严惩执法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行为,持续净化司法环境,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职场“监视”花样多 员工隐私易泄露 “防摸鱼”与方便管理的边界在哪   □ 本报见习记者 张守坤
  □ 本报记者   赵 丽

  近日,深圳某公司在每个工位上安装“一对一”监控摄像头一事引发网络热议。网传图片显示,摄像头不仅可以拍到员工,还可以清晰拍到电脑屏幕画面。
  该公司声明,安装摄像头的目的不是为了“防摸鱼”,而是担心游戏在未发行之前被泄密。很多网友认为,摄像头时刻对准工位,员工的一举一动都被“全景式监控”,此举会侵犯个人隐私。
  《法治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现实中的确有一些公司的员工遭遇过被“监视”的情况,有的是通过监控探头,有的是通过手机截图,还有的则是后台监控。
  公司对员工进行“监视”是否有法可依?员工权利如果受损该如何救济?除了花样百出的监视手段,公司还有哪些方法能更好管理员工?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监控手段五花八门
防止员工不务正业

  近日,江苏一网友发文称,公司发通知让人事部门下班后挨个检查员工手机使用时长。通知显示,下班后人事会检查手机屏幕使用时间,上班使用手机时间关系到能不能继续留在公司。员工称,下班前人事在前台等着,挨个要手机拍照,屏幕使用时间太短的就要求拍电量和软件使用时长。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公司针对员工的监控手段五花八门。
  去年年初,浙江杭州某公司给员工发放了一批智能坐垫,用以监测心跳、呼吸等身体状况。公司的人事部门也因此掌握了员工不在工位上的信息,并通过智能坐垫监测到的数据询问员工“工作时间为何不在工位”。
  去年11月,某公司《关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显示,该公司针对非工作流量信息进行统计排查后发现,部分人员在工作区域内占用公司公共网络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如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等。根据公司规定,对11名员工(包括一名外包人员)进行了通报和处罚。
  今年2月,有网友通过社交平台爆料,因为在上班时间向招聘网站投递简历,被领导约谈后裁员。据了解,该公司采用一种行为感知系统,可以帮助企业监测员工怠工情况、离职风险等。具体可提供包含员工姓名、所属岗位等具有“离职倾向”员工的详情;而员工访问求职网站次数、聊天关键词、简历投递次数等内容,也都能通过该系统看到。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目前“员工监控”已经成为一门生意。
  有电脑监控软件系统供应商表示,他们的程序可以知道员工在做什么,限制员工不能做什么,能精确地统计出员工每个月在每个软件或网站上消耗的时间。可监控到员工包括各种聊天以及上网记录和文件拷贝在内的一举一动。
  此外,这些监控软件往往含网管监控模块,可通过局域网远程控制员工计算机,同时支持通过智能手机远程监控公司运营。据了解,这些电脑监控软件每安装在一台电脑上收费200元至400元不等。
  这些企业为何要“费尽心机”,了解员工上班期间的一举一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帅军向记者介绍,公司监控员工可能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防止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务正业”,如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聊天、购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防止员工泄露商业秘密,防止员工利用U盘、电子邮件等储存介质或聊天软件泄露公司文件和机密;防止病毒入侵,如员工利用公司网络下载一些来源不明或者携带病毒的软件,容易造成公司网络瘫痪。
工作场所安装监控
须保障员工隐私权

  公司在上班时间是否可以监控员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的工作场所不属于公共场所。《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企业在工作场所可以安装监控,企业在工作场所安装监控行为的本身并不违法。”刘帅军说。
  那么,如何判断职场管理是否违法?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李海明认为,首先要看有没有明确的管理依据,企业应制定管理的规章制度,没有依据的管理则属于违法管理。其次,管理的实施应征得员工的同意。第三,管理内容应该限于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与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事项,管理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尤其不能违反法律赋予的员工权利。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目前判定工作场所监控是否合法的主要依据还是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其中最重要的是知情同意规则和必要性规则。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取得个人的同意”以及“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时可以收集个人信息。如果违反上述法律,便侵害了劳动者的个人信息权益以及隐私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同意都往往通过格式合同来实现,因此应受到现行法关于格式合同规则的限制。用人单位应对收集劳动者信息的条款进行特别说明并合理的确定其内容,不得过度侵害劳动者权益。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同意是自身愿意受到合理性控制,而不只是形式上的同意。”沈建峰说。
收集信息应当合理
充分尊重员工权益

  今年7月22日,江苏常州一工厂女工反映,工厂的男女更衣室均安装有摄像头,他们担心隐私被泄露。该员工称,男士光着膀子还好,有的女员工夏天穿裙子,都不敢在有摄像头的更衣室换衣服。
  对此,该公司董事长回应,公司提供给员工换工作服的场所确实安装了摄像头,主要起防盗作用,公司还有供员工淋浴使用的更衣室,那里并没有安装摄像头。
  刘帅军认为,公司在不侵犯员工相关权利的前提下,可以在工作场所安装监控,如接待室、会议室、档案室、个人办公室以及通道、走廊等场所和区域。但不得在员工宿舍、休息室、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其他可能泄露个人隐私的场所和部位安装监控。
  沈建峰说:“在收集信息过程中,应注意利益权衡。一些信息尽管对用工管理很有必要,但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时,则不可以收集该方面的信息。此外,用人单位应做好已收集信息的保密和删除,防止信息泄露,更不得超过用工管理需要对信息进行处理。”
  “如果员工认为公司违规安装摄像头,从目前来看,由于我国并没有专门保护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在劳动者个人信息或者隐私权益受到侵害时,主要是通过与公司协商或民事诉讼来维护权益。此外,也可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由其进行处理。”沈建峰说。
  如何才能平衡企业管理权和员工隐私权的关系?
  李海明认为,公司应当通过高效的管理模式、合理的激励机制、合法的权益边界来加强管理,保护企业利益。通过监控来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不流失是一种非常难以实现的堵塞模式,企业若要保护其认定的商业秘密,应该通过法律、契约、员工认可来实现。
  “可以针对具体的案例进行深入的讨论,以明确某种监控是否超出了法律界限。例如,职场监控的摄像头在工位的正上方,会将员工的隐私部位纳入监控视野,这样可能侵犯员工的隐私权,还可能构成性骚扰,此时就需要明确监控位置的合理性标准,平衡企业管理权和员工隐私权。”李海明说。
漫画/高岳  
北京持续创新机制破解律师“会见难”   □ 本报记者 黄洁

  近日,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律师左丽拨通了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电话,申请在西城区牛街派出所远程视频会见在押嫌疑人。
  “您的申请已收到,预约好时间后我们会和您联系。”听筒另一端民警的回复让左丽稍感激动,曾经感觉跨区远程视频会见这么“遥不可及”的事,竟然真的实现了。当天下午,左丽就接到了看守所的电话,约好了会见的时间和地点。
  左丽的“幸运”源于北京市公安局多年来在破解律师“会见难”问题上的不懈努力。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试行派出所与看守所之间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到2020年7月,全市16个公安分局145个派出所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与本区看守所实现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全覆盖,再到今年6月1日推动建立全市范围内跨区域、跨层级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北京警方一次又一次在全国公安系统内开创先河,在破解律师“会见难”的问题上奋力前行。
  今年春夏之交,北京新一波疫情发生,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给首都各项工作带来挑战。
  “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必须有效保障律师、在押人员依法会见权利,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坚持疫情防控与会见工作两不误”,带着这样的信念,北京市公安局在已实现本市各行政区内远程视频会见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向前一步”,打破跨区跨级远程视频会见壁垒,拓展律师会见新途径。
  今年4月到6月的两个多月里,北京市公安局主动作为,系统测试、试点上线、全面推行……开启了紧锣密鼓的“畅通”行动。
  为了让跨区跨级远程视频会见尽快实现,北京市公安局本着统一标准、整合应用、简化流程的思路,整合升级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这个系统操作简便、安全稳定,看守所、派出所只需配备通用标准的USB口摄像头,即插即用,保证了跨区跨级视频会见功能的快速上线运行。”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执法规范化支队副中队长李星廷介绍说。
  在打通跨区跨级视频会见的过程中,李星廷又有了一个新角色——模拟律师,任务是按照律师会见的需求逐一对接全市各看守所和派出所,对预先设计的跨区会见预约流程进行推演、测试,从中发现问题。
  “我们就围绕发现的这些问题,一轮接一轮地优化措施,在确保规范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办事流程更简便、更顺畅。”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执法规范化支队支队长吴畏告诉记者,为确保流程运转有序,市局法制总队按照“步步有指引”的标准,制作了详细的培训手册和“一图读懂”流程图,会同监管总队与基层办案单位捆绑开展全环节、全要素、全流程实战培训,确保操作规范落实到每一名一线民警。
  最早试点跨区域会见的东城区龙潭派出所,每天接待预约前来会见的律师已成为一项常规工作。在派出所案管组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一张黑板上详细记录着预约会见信息及预约进度。
  龙潭派出所打击办案队队长张帅告诉记者,该所在现有办公用房较为紧张的条件下,将一间办公用房改造成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室,并对电脑进行了系统升级,配备了摄像头。所内案管民警专门负责与看守所之间沟通,预约时间、代为传递会见所需材料等。
  “为确保律师跨区跨级远程视频会见落到实处,北京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监督电话,并配套建立‘每日电话回访—同步录入台账—及时汇总通报—跟进问题整改—定期调度推进’的监督问效机制”,吴畏介绍说,回访中,律师们在给予肯定和支持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比如“会见时环境嘈杂”“会见场所摄像头不清楚”等,法制总队会同监管总队及时组织相关看守所及派出所进行了整改,推动“问题”在最短时间内逐个“清零”。
  短短3年时间,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从无到有、从局部到全覆盖、从本区会见到实现跨区,曾经的“会见难”随着北京公安为民服务的脚步,正逐步被破解。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毕文胜对于北京警方的这条“破解之路”感受颇深:“我认为,到今天这个阶段,破解‘会见难’已经走入全新时代。”
  在毕文胜印象里,曾经刑辩律师会见嫌疑人,跑位于郊区的各个看守所,交通就是个难题,而看守所的会见条件更是十分有限。而现在,足不出“区”、最近距离就可以远程会见不同区域看守所在押人员,“看得出来,北京公安在为民服务上用足了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北京公安对律师执业工作的尊重与支持”。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公安局与市律师协会围绕破解“会见难”建立起了常态化的沟通配合机制,每一步向前推进、每次向社会发布通告等,双方都会事先充分沟通,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提供更优的服务保障。
  2021年7月,在双方的密切配合下,“北京律师远程视频会见海淀分中心”在海淀区律师协会开设启用,架起了律师协会与看守所之间的“桥梁”,律师在律协内即可与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视频会见。目前,该渠道已经对接了海淀区、石景山区看守所和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通过独立会见亭,为律师提供优质的会见体验。
  记者了解到,推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至今,北京市公安局全局已先后办理视频会见人数2.8万余人次。今后,首都公安机关还将进一步探索创新,不断丰富方法手段,优化运行机制,使律师会见更加快捷便利、规范安全。
多地领导干部随机暗访调研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便民服务等 有助于基层干部形成实干务实之风   □ 本报记者 陈磊

  近日,河南、海南、江西等地领导干部以随机暗访的方式,调研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便民服务等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与此相关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工作方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取得了明显效果。
  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政府督查可以采取暗访方式。同时,一些地方还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领域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
  我们该如何看待领导干部纷纷进行暗访?暗访能否成为领导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此,《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河南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王运慧。
清除某些“中梗阻”现象
暗查暗访应当依法进行

  记者: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我们该如何看待多地官员采用暗访方式进行调研?
  杨建顺: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看,政令畅通是科层架构的理想状态,层级监督、监督检查是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监督检查,形式多样,既有正式的亦有非正式的,既有定期的亦有非定期的,既有明面上的亦有暗地里的(所谓明察暗访说的就是这种形式多样性)。
  可以说,多地官员采用的随机暗查暗访,是监督检查的形式之一,其效果主要体现为清除某些“中梗阻”现象,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较好掌握某些领域、某些层面的事情真相,尤其是在某些下级就某些事项欺瞒上级的背景下,暗查暗访可以为做好行政调查提供支撑,为进一步整改、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事实根据。“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暗查暗访是做好调查的很重要的路径和方式。
  但是,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作为行政调查的形式之一,暗查暗访亦应当依法进行,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原则。
  王运慧: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而言,暗查暗访是对明察明访的有效补充,为政府科学制定决策、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参考。
  与明查明访相比,从中央到地方的暗访督查、随机调研、“四不两直”的暗查暗访方式精减了许多不必要的环节,与群众面对面,查实情、听真话,从实情和真话中判断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效果。这种督查方式最大的优势就是能看到真实的基层,搞清楚问题是什么、症结在哪里,有机会真正了解到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对基层而言,暗查暗访可以最大限度减轻对基层日常工作的干扰,卸下基层干部接待和“陪调”的思想包袱,避免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给干群关系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督促了基层干部把日常工作做到实处、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难题,有助于基层干部形成实干务实之风。
日常公开监督浮于表面
催生暗查暗访方式出现

  记者:是什么原因催生了这种随机暗访方式?是否说明当前的行政执法存在不足?
  杨建顺:如前所述,随机暗查暗访是监督检查的一种形式,中央和地方都可以适用。但是,不少地方采用随机暗访方式的话,起码说明了在某些领域、某些层次或者某些事项上的问题严重性。为什么这样说呢?就是因为,随机暗查暗访在政府管理过程中始终应当是补充性的存在,尤其是从行政法基本原则之公开原则的角度来看,这种手段应当是尽可能予以避免的。
  从监督检查的体系论和形式论的角度来说,正式的、定期的、公开的监督检查应该是常态;非正式的、不定期的、秘密的(暗查暗访)监督检查应该是补充性的。换言之,只有在通常的监督检查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的时候,才会启用暗查暗访等补充性的手段。
  地方和基层执法存在规范化的问题。为了纠正、制止某领域、某层次存在的违法乱纪问题,采用随机暗查暗访的手段,很多情况下是不得已而用之。在手段选择的裁量中,主观上应当坚持这种补充性的原则。
  王运慧:长期以来,我国的行政监督制度在落实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一些监督检查浮于表面,有的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的踩点式督查,也有的是走过场、重摆拍的作秀式检查调研。
  党的十八大以来,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成为一项重要的改革目标和任务。为了这一目标,全国自上而下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行政监督中的暗查暗访便是其中一项有效举措。
不是行政监督主要形式
须纳入法规范加以规制

  记者:《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规定政府督查的方式包括暗访,有的国家部委和地方出台了暗查暗访工作制度,请问,在未来的行政执法中,我们是否有必要大力推行暗查暗访工作方法?
  杨建顺:伴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相关程序、规则和标准不断建立和完善,尤其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推进,使得诸多数据展示于平台,各领域各层次的执法状况被置于合法、合理、公开、有序且有效的行政过程之中,随机暗查暗访的手段将会被限定于极其个别的不得已而用之的情形。随机暗查暗访的手段应用,亦应当纳入相关法规范加以规制,如《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所示,应当加强与行政执法监督、备案审查监督等的协调衔接。随机暗查暗访是一种权力,且会因为运用者的不同而发展成为超级权力,需要将其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该权力本身设置相应的规则,尽可能避免权力滥用。
  王运慧: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是我国政府督查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其中明确规定了政府督查的方式包括暗访,这说明作为政府督查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暗查暗访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运用暗访督查时,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暗访、检查、座谈、听证、统计、评估、咨询等方法,保证暗查暗访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并尽量减少对被督查对象正常工作秩序的干扰和影响。
  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而暗查暗访仅仅是行政监督检查中的一种方式,所以说它的适用范围并不是很广,没有必要大力推行。暗查暗访只能是一种有益补充,毕竟现代法治更强调“政务公开”原则,我们行政监督更应该通过制度化的规则体系和赏罚分明的问责体系推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自觉地按照规则行事、自觉地为群众负责、为人民服务。
人民法院公告   LIEU CAM TU:原告余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30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付强强:本院受理原告夏大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1381民初1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葛菲:本院受理卢元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604民初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张凤云、谢永强、谢永峰、谢永波:原告赵凤珍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881民初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宋桂红:原告洮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林国志、洮南市志红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保全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中盛(山东)交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魏以荣、胡春香、王鹏硕、王鹏栋诉你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81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哲、上海哲盟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合肥吉运物流有限公司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22民初6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韩冰、张晓、庄文领: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涡阳县兴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621民再2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邓卜太)。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深圳市利昌源贸易有限公司、刘家骧:本院受理寿县多礼米业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利昌源贸易有限公司、刘家骧买卖合同纠纷(2022)皖0422民初289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昀: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深安生活服务(安徽)有限公司:原告安徽格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4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伊红伟:本院受理刘俊衣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钦茂丝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125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李军军:本院受理薛月霜、郑阳阳、蔡慧娟、徐建霞、翁芒子与李军军服务合同纠纷五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分别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5112号、5113号、5114号、5115号、51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上述案件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中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关慧勤:本院受理原告王荷芬与被告关慧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50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董鸿达:本院受理原告姚文浩与被告董鸿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25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939号  饶大伟:原告乐清市森泰橡塑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唐仁贵:本院受理原告文街红诉被告罗昌平、唐仁普、潘兴焕、吴维现、唐俊、唐仁贵、第三人范付洪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合肥创实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永祥:本院受理原告蔡则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182民初942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杨金峰:本院受理胡浩诉你欠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南权: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192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南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本金205,263.28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22年7月18日,利息15,397.92元、罚息1,698.49元,自2022年7月19日起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含罚息)];二、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对登记在被告南权名下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大路111号君瑞天城三区17#楼801号房屋(丘地号:7-4/561-35-801)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保合(居民身份证号413026196903157210):你尚未履行本我机关于2022年1月20日对你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大卫医罚[2022]014号)。依据《行政强制法》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3500元、加处罚款3500元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如不履行上述内容,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对此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委进行陈述和申辩。(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80号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电话:010-60283870)。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张青林(身份证号:420921197302122670,住址:湖北省孝昌县周巷镇五泉村一组):本机关依法查明2022年5月22日,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接礼贤镇派出所电话对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大辛庄中心村一出租房屋监督检查并调查核实:张青林(身份证号:420921197302122670)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开展口腔诊疗活动,擅自执业时间自2022年3月初至2022年5月22日。以上事实有:2022年5月22日现场笔录、2022年5月22日张青林询问笔录、张青林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5月22日郭中兴询问笔录、郭中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为证。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予以你1、没收违法所得0.5万元;2、罚款人民币10万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因穷尽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大卫医罚[2022]13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61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委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缴款书》,逾期视为送达。请你于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寻人启事
  薛小志,男,63岁,身份证:411123196005160535,住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石槽赵村,身高180CM,2008年外出至今未归,若见到此启事,请尽快同家人联系,如有知情人,请联系薛女士(15039510937)。
公告专栏   崔安印、宋中华:本院受理原告张照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281号  杜成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诉被告杜成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273号  何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诉被告何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943号  黄仁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诉被告黄仁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772号  陈志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诉被告陈志勇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1283民初9290号  周亦帆:本院受理原告陈紫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929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3519号  被告:李仁方,住贵州省毕节市大河乡拉乐村拖冲组17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011990****4418:本院受理原告张建青与被告李仁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被告李仁方下落不明,所处地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32000元、利息3000元,并要求赔偿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10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东门二楼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理。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000号  江西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中心物流园区):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龚云林、江西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支付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保险理赔款30000元,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1394元,共计1944元,由被告龚云林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永康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05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000号  江西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中心物流园区):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龚云林、江西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1000号民事上诉状。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公司上诉如下:一、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判决内容,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1113号  杨宇: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荣洪诉被告杨宇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322民初1113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叶荣霞(公民身份号码:522628198608076820):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川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2802民初101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吴玉振:本院受理原告李昌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22民初第4292号民事判决书和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陈军:本院受理原告李昌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22民初第4295号民事判决书和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3921号  周秀风:本院受理原告莫建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317号  钟方富、邹红、四川省昌林投资有限公司、遂宁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钟方富、邹红、四川省昌林投资有限公司、遂宁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2759号  蒋雨晨:本院受理原告庄星浩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7158号  高雪涛:本院受理原告董晓云诉你、高大涛、高霞、高俊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3560号  唐伟(公民身份证号:5001111994****0012):本院受理原告罗从亮与被告唐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50000元及利息4122.12元(从2020年12月3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暂算至2022年6月10日,之后按照同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及举证权利,本案将定于2022年10月17日08时50分在本院东门三楼4号审判庭开庭审理,由审判员吕华杰独任审判,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