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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思想的本面及流变

《商君书评注》自序节选

法治日报      2023年11月15日     
  □ 李平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这段论说影响极其深远,甚至被后世当作了认识商鞅的基础。同时人们对商鞅的印象,又受到了至少三次阶段性的“重塑”:第一次是西汉初年反思秦过思潮中,思想界响应汉王朝意识形态建构的需要,将商君之法与法家、严刑峻法、苛政乃至秦亡联系在一起。第二次是汉武帝朝儒家正统化以后,一面有意识地吸纳诸家治术之长,另一面又将儒家立场之外的诸子,尤其是像商鞅、韩非等被与秦亡教训绑定在一起的人物,统统排除在主流话语、知识和教育体系之外。这对他们的学说思想的流传和阐发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被批判”之外,更严重的是“被忽略”。除了极少部分志在成为“法吏”者,或者为数不多的律学世家外,大多数学子和主流士大夫都不再认真对待商鞅,自然《商君书》也不被重视。相较儒道二家汗牛充栋的注疏论说,《商君书》显得格外被冷落,甚至连善本都难以求得。第三次是近代至今。其间的反思、批判和再造也可细分出多个阶段,总的来说塑造出的新印象包括:其一,商鞅力推法治,具有“先进性”“进步性”。其二,包括商鞅在内的战国法家是专制政体和君主集权的鼓吹者,他们的理论主张也多旨在为专制集权式的君主服务。
  以上三个阶段的塑造,使得当下学人很难“直面”商鞅。还有必要说到,几乎所有人在讨论、理解商鞅思想时,都会谈到著名的商鞅变法以及由此奠定的之后平定六国、一统天下的强秦的政制、治理制度基础。如《韩非子·和氏》篇中的归纳:“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
  换句话说,在人们印象中,商鞅的政治治理主张,是经由实践验证确能“成功”的方案。这是商鞅思想没有被彻底“遗忘”的最主要原因,而这种“成功”的印记往往又成为理解商鞅思想的前提,也或多或少地给理解造成了一些阻碍。甚至人们会不自觉地把商鞅身后秦国的法律制度、政策和政治实践与商鞅其他的思想等量齐观。
  事实上,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只能看作是他的部分思想主张因时因地、具有“权宜”属性的实践性表达。这既不可径直当作商鞅思想的全部,也不完全合乎思想的原貌。于是在阅读《商君书》、理解商鞅思想时须把握一个基本前提,即商鞅其人与秦国的统治者并不完全“同心同德”。《史记·商君列传》中记载了商鞅三见秦孝公,首陈帝道,再陈王道,俱不见用而三进霸道,从中已可见得霸道以及围绕霸道展开的政、治之术非是商君心之所向,以之为重多有因时因势不得已而为之的意味。
  与此相应,秦国施行的政治制度和方略,尤其是在商鞅身后所行,充其量只能看作是受到了商鞅影响。此时商鞅的思想、主张更多是被当作了秦国立足于政治需求,即实现霸政的手段,择其可用者用之而已,与商君的本旨渐行渐远。是可见,回到《商君书》认识商鞅的思想,既要参考商君的政治实践,也要把握到现实与思想之间的差异。
  为了便于理解全书,接下来有必要简要地概括《商君书》中表达出的主要观点。要附带说到,整本《商君书》中堪为理论枢纽,最集中地表明商君思想者乃是《去强》篇。商鞅的核心主张,用他自己的话来概括可谓之“作壹”,即用一个标准,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君、臣、民在内全体一心,凝聚成一股力量去实现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最终指向的是天下有序,而非秦国富强。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因时变法、立法。在商鞅看来,没有理想化的政治、社会、法律形态。不同时代的不同政治社会表现之间只有相“异”,没有进步或堕落之分。因此政治体制、治理方式和法律制度等,最优者是与时势相适应的状态。因而立法者需要不断审时度势,因时变法。
  二是动态富强。实现国家富强的关键是农和战,这在《商君书》中反复强调。但是商鞅主张的特殊性在于将农作和兵战共同作为治理的必要且循环相续的环节。此即“动态富强”之论,主要见诸《农战》《去强》《说民》《算地》《修权》等篇。
  三是按法而治。法律在商鞅的政治思想中,成为型构政治秩序、规制政治权力运行、塑造和维系社会秩序、树立价值标准、凝聚民心民力的最主要工具。
  四是君主既是守法者,同时也是超越“按法而治”之上的行“权”者。君主必须以守法为前提行使君主权力,不能任意违法,也不能擅改法律,这些其实可以算作是战国黄老、法家治理理论的共识。
  五是凝聚民心,调动、激励民力是政治治理的核心,依法赏罚是最主要的调动机制。
  六是《商君书》中针对“天下”的论说,与立足一国富强之论表现出显著差异,这或与商君本有帝、王、霸三层理论有关。入秦以后侧重并实践的多是立足一国富强的霸道治术,但这并不妨碍商君对之上两层仍有理论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