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平安中国·窗口

03版:平安中国·社区

04版:平安中国·身影

05版:生活

06版:法律服务·说法

07版:法律服务·解读

08版:法治文化

前一版 2022年08月07日

成都党建引领物管融入社区治理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 本报通讯员 谷才霞
  
  小小物业,关乎民生。
  城市社区治理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而基层物业服务建设又是这“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破解基层物业服务的治理困境,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通过充分发挥社区小区党组织作用、积极探索试点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全面启动物业行业党建示范建设、出台《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等举措,积极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
用活小区党支部激活群众自治热情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几年前,一曲《成都》风靡大江南北,也让玉林街道红极一时。几年过去,玉林街道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过气”,反而一直焕发着勃勃生机,吸引人们源源不断地“光临”。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处于“打卡”核心地带的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东路社区,探访社区保持“新生”的秘密。
  玉林东路社区,现有6700多户居民,是成都众多老旧社区中的一个,社区内含有大量老旧街区、40余个院落。随着小区物业管理维护频率和成本的日益增长,住户、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纠纷增多,小区治理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我们很多小区、院落实行的是自管,要改变治理的困局,就要动用群众力量,让他们参与到自治中来。”成都市武侯区玉林街道玉林东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杨金惠说,社区通过新建小区(院落)党支部,规范原有的小区(院落)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通过鼓励党员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党员带头组织成立小区相关事务工作小组、开展各类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多种途径,逐步培养起住户们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和热情。
  前不久,美领居小区就在党支部的带领下,由业主们组成“美领居小区电梯工作小组”,通过小组调研、起草方案、公开投票等程序,自行完成了老旧电梯更换事宜。
  “在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业主们的主人翁意识被进一步激发。一个互帮互助、讲‘信义’的良好氛围就慢慢形成了。”杨金惠介绍,目前,玉林社区已成立的党支部有20多个,社区160余名居民议事代表里,有三分之二都是党员,“党员们活跃在社区的每一个角落,赢得了业主们的充分信任,越来越多的业主被动员,积极主动参与到小区的治理工作中”。
探索信托制物业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不要来催我们交物管费!管都没有管,凭什么交?”“你们物管费都不交,我们咋个管?!”……曾经一度,这样的对峙场面经常发生在宝生小区业主和小区物管公司之间。
  宝生小区位于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宋公桥社区,共有住户408户,总人口1000余人。近年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业主和物管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彼此不信任,矛盾越积越深,小区关系十分紧张。
  从当年的“洋气小区”沦落到现在的“三无院落”,物业模式改革势在必行。经过深入的调研和考察,宋公桥社区“两委”将“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导入该小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小区矛盾纠纷大幅下降,物业费收缴率从原来的不到50%上升90%以上,社区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小区居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也大大提高。
  “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就是设立一个全体业主共有的基金,小区业主缴纳的物业服务费、广告位收入、公共区域停车费等归入其中。物业公司按照约定比例从基金中提取出酬金及相关费用。”参与了信托制物业酝酿、发展全过程的成都社区信义治理学院院长陈剑军向记者介绍,信托制物业实行共有基金“双密码”账户管理,每位业主都可随时查看每笔收支账目、财务凭证,规避了物业公司、业委会暗箱操作的风险隐患,物业公司回归“管家”本位,业主也放了心,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开放透明的物业模式,重构了双方的“信义”关系。
  记者从成都市委社治委了解到,截至2021年底,成都市共有108个小区导入信托制物业服务,在这些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平均下降八成以上,物业缴费率直线上升。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也被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和全国“落实‘六保’任务创新案例”。
加强物业党建联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你好,进入小区请这边监测体温,扫码……谢谢您配合小区物管的工作!”“快递请存在这边,物管消毒后再由工作人员为住户配送上门。”
  在成都市武侯区高碑街道的阳光城檀府小区,住户一律都要经过小区门岗的严格查验,方可进出。就连快递,也要经过严格的消杀,再为住户配送。记者从物业服务企业了解到,目前公司在阳光城檀府的物管人员中,有4名是党员,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企业充分发挥党员员工带头作用,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在门岗严查、广泛宣传、全面消杀、入户排查等工作中,始终冲在一线。
  “我们辖区所有党支部都在我们社区党委领导下,不管是物业还是其他企业。”成都市武侯区高碑社区党委副书记赖仕建说,在抗击疫情中,在社区党委领导下,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发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业主的信任和点赞。
  在成都市,物业服务企业活跃在疫情防控一线并不罕见。此前,为了积极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对物业管理区域治理、院落治理等重难点问题作了专门回应,将疫情防控中社区和物业小区的防控作用总结固化为立法规范,该条例已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全国首部以社区发展治理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据了解,为充分释放党建对物业行业的引领作用,成都市还于2021年启动物业行业党建示范建设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逐步构建起“以点带面、全域推进”的物业行业党建良好生态。
  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建立党组织领导物业管理多方联动服务机制,是成都市破解物业管理难题的关键。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社会工作协会会长江维介绍,下一步,成都市将继续以党建为引领,将党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治理效能,推动物业服务进一步公开透明、开放参与、信义为本,聚力打通市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最后一公里”。
陈仓“五治融合”加速社会治理现代化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本报通讯员 涂全成 文/图
  
  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镇村化解率达到98%,全区治安、刑事发案同比分别下降17.2%、23.4%,初信初访化解率达100%……这是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上半年的一组数据。
  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陈仓区坚持以政治引领把舵、法治保障护航、德治教化润心、自治强基固本、智治支撑赋能的“五治融合”思路,运用“小治理”撬动起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政治引领扬帆启航
  “我们铁道南社区组建了4支‘红马甲志愿服务队’,以党建引领,组织开展各类义诊、邻里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讲、四点半课堂等多形式的‘微服务’‘微党建’,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陈仓区千渭街道铁道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海梅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据了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陈仓区快速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陈仓区贯彻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并列入“十四五”规划发展大局,用以推动市域治理与经济发展共融共促。
  陈仓区细化“全面建”任务114项、224个重点任务和52项考核指标,对52个成员单位进行差异化督查督导,构建起党委总揽全局,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指挥体系。
  “陈仓区坚持政治引领,打造的‘党建+’社会治理融合模式有效夯实了基层治理工作的根基,通过把党支部建在网格、小区,231个网格党支部村(社区)干部实现了‘一肩挑’,将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陈仓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史立波介绍。
法治保障循法而行
  “有事情坐下来,咱慢慢说……”7月14日一大早,在陈仓区慕仪镇首创的司法助理员谭建宁个人工作室“建宁调解室”里,一起纠纷的当事人正在接受调解。
  自2021年以来,陈仓区共规范11个村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力形成了“镇指挥、村主导、组参与”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该机制运行以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65起,当地群众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同时,陈仓区还坚持以法治保障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有序推进,推行了44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结公证事项,培养法律明白人1万余名,全区157个村、16个社区的“一警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陈仓区阳平镇以法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有效解决了征地拆迁和劳务纠纷等掣肘难题,多个特大项目相继落地建设,基层治理助推重点项目建设跑出了“加速度”。
德治培育文明新风
  红军行军步道、主题游园、巨幅壁画……陈仓区拓石镇孟家塬村通石梁教育基地吸引不少游客前往打卡。这里曾是“两当兵变”发生地。村民们筹资修建了5000余米红军路,既纪念了红色往事传承红色基因,也凭借红色旅游蹚出了一条发展新路。
  山、川、塬皆有是陈仓地形地貌的特点,这里孕育了深厚的周秦文化,独具地方特色的社火脸谱、泥塑、剪纸、布艺、皮影等手工艺品享誉中外。
  据了解,装社火、耍社火在县功镇翟家坡村已有200多年历史。在全国民协文联组织的第三届社火游演中,翟家坡村“祥天福地大社火”荣获金奖。社火文化沿袭传承,把年轻人留在了村里,不仅增加了村民收入,也把大家的心聚在一起,让乡村文化有了根、有了魂。
  慕仪镇齐西村则是以红色大讲堂为核心,创新打造“体验课堂”忆初心、“情景课堂”悟思想、“指尖课堂”担使命“三类课堂”,使红色教育从党员延伸到群众,从镇内扩展到镇外。一个个红色故事,正源源不断地为陈仓德治教化品牌提供红色动力。
自治激发内生动力
  “十小自治”工作法是宝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创”的重要内容,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陈仓区聚焦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瞄准镇街治理、村民自治、社区服务、项目保障、“两山理念”、社会面防控等“小切口”,组织开展了“一镇(街)一特色”“一村(社区)一亮点”创建活动。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2021年9月,东关街道西高泉村创新“敲门办”服务模式,设立“星火岗”吸纳党员群众、志愿者参与乡村治理,将服务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最末端,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办。西高泉村成了远近闻名的平安村、安全村。
  “红喇叭”“橙诚爱”“绿卫士”……是陈仓区虢镇街道东街社区挖掘“能人”、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262人组建的7支“多彩东街”志愿服务队,他们的身影活跃在阳光调解室、康复理疗室、妇女儿童之家等服务阵地,吸引更多群众共建、共享幸福和谐平安社区。
  虢镇街道北堡村党总支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团结带领全村2010人组建北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餐饮公司、物业服务、园林绿化、便民服务驿站“五大产业”。2020年人均收益分红1020元,2021年上半年为全村436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62万元。
  2021年,宝鸡市委政法委被表彰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群众对宝鸡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8.19%,全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99.5%,“十小自治”工作法成效正在凸显。
智治支撑智慧发展
  “大监控+小探头”视频云项目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建立,陈仓区财政拿出180万元安装6000个“小探头”,与“大监控”无缝对接,实现了社会治安防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线”。
  目前,该区14个镇(街)综治信息化到村、社区视频探头前端建设任务有序推进,累计安装“小探头”1820处,在防汛防滑、值班备勤、配合刑事案件侦办、民事纠纷调处等方面,“小探头”发挥了“大作用”。
  不久前,陈仓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址投入使用,集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会议系统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于一体,实现了综治信息智能化、综治业务数据化。
  “陈仓区着眼于基层治理末梢处,以一件件小事、实事、精准事,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困,用‘小治理’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助推了平安陈仓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纵深发展。”史立波表示。
图片新闻
上虞公安落实落细护企优商举措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严其明
  
  6月28日,泰富公司张经理因要出国拜访客户,急需办理签证,但外省户籍群众办理签证至少需要7个工作日。张经理通过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建立的警企联系微信表达了诉求,大队教导员获悉后,立即对该紧急赴境外商务签证执行绿色通道,张经理在第3天就拿到了护照。这得益于上虞公安全天候服务企业需求机制发挥的作用。
  上虞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成毅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上虞公安通过不断简化涉企事项办理流程,推动疑难事项联席落地,加大法律撑企护企力度,主动融入稳定经济服务发展大局。落实落细护企优商举措,营造优质环境,共同锻造上虞高质量发展金名片,为浙江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公安力量。”
数据应用更深入,涉企事项办理更便捷
  今年年初,星丰社区新居民专管员走访发现辖区一新居民产妇急需给小孩办理医保手续,但其丈夫因一直忙于企业工作,没有时间回安徽老家办理落户,分局便民中心获悉该需求后,向家长介绍了新居民新生儿落户便民新政策,并上门为其办理了落户手续,解决了该居民燃眉之急。
  近年来,公安便民中心牵头的“助跑小队”通过深化“一网通办”、居住证互认、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等工作,进一步下放“就近办”业务权限,使“15分钟办事圈”更为完善。今年以来,通过“云帮办”平台为企业员工就地办理服务30余次,为企业节省了宝贵时间。
  交管部门努力让数据多跑腿,做好涉企车辆保障,简化办事流程,部分业务实现容缺办理;普通货运车辆通行证实行移动申报和登记;企业运输重点物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实行“绿通”模式优先处理;落细“常态化+”防疫举措,科学灵活做好货车司机进出管理,确保物流高效畅通。
  治安部门依托危化品精准管控平台、剧毒易制爆危化品精准智控多跨应用平台,对涉危物品全链条闭环、全流程溯源管理的同时,掌握了企业购买和运输需求,有了后台数据支撑,警种高效审批有了保障。同时,强化公安大数据应用,试行企业新进员工报备制度,帮助企业做好新员工招录核查,降低用工风险。
警企联系更密切,疑难事项落地更快速
  6月13日,上虞区分局经侦大队走访了解到卧龙集团等企业在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投资办厂,有警企共建、保护知识产权需求。分局领导立即赶赴南阳高新区,会同企业,与当地经侦部门建立了“虞商”警务联络室,为“虞商”企业在南阳高新区保驾护航。这是经侦部门保障“虞商”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以创建枫桥式经侦服务模式为契机,在虞建成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二级中心,编制易被侵权企业名录,指导43家企业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架构;建立4处在外虞商警务联络室、62处驻企警务联络室,吸纳民警、律师、专家、民间组织等力量组建“专家智囊团”,根据企业需求,为赴外虞商,在虞化工、伞业、动漫等重点产业开展法律指导,帮助规避风险,并提供权益保护、援助、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梅奥心磁公司是辖区内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出入境管理大队在送政策上门过程中发现企业董事长是外籍博士,系高端人才,便积极开展移民便利政策宣传解读,并“零跑腿”为其办理了永久居住证,方便其工作和投资。董事长被大队负责人的热情所感动,特意写信表达了感谢之意。
  围绕企业外籍人才请进来难、疑难复杂诉求跨部门沟通难,分局执行“首问+接力”机制,提供“问-办-结”或“问-转-结”的贯通服务,确保外籍人才“问政有门”。工作开展以来,已帮助企业及外籍人才解决各类疑难复杂问题11个,推动人才办召开专题协调会一次,畅通外籍人才永居推荐申请渠道,明确了外籍人才推荐执行指引。
  为高新和重点企业配备涉外警务助理员,推出“N+1”工作法,即N个“涉外警务助理员”+1个“结对民警”,进一步搭建与涉外企业和外籍人才的“一对一”通道,有的放矢提供定制服务。目前,分局已在54家企业中设立涉外警务助理员,结对外籍人才32人,为企业提供外籍人才签证服务21次,协助4名外籍人才申办永久居留许可。
权益保障更全面,打击服务并举更贴心
  近期,经侦大队走访照明企业过程中了解到“飞单”类问题长期困扰企业,为帮助企业解困,经侦大队大队长连夜寻找外地判例,对接检察院和法院开展司法探讨,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取证。最终,获取了原销售总监李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采用申请产品特价和业务转移方式,通过其实际参股公司高价出售产品,从中获取巨大非法利益的犯罪证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该案对同类行为产生了强烈震慑,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近日,辖区一电器集团反映公司注册商标疑似被外地侵权,分局立即联合检察院和法院开展上门走访,会商研究司法建议,对侵犯企业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零容忍”。
  分局推行重特大侵企经济犯罪案件同步上案、联合办案,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涉企合同诈骗、知识产权保护等侵企犯罪,通过快侦快破快诉、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等机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今年以来,已破获涉企案件19起,主动发起并移送起诉涉及知名品牌商标案件5起,集中销毁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财物1.2万件,挽损止损5000余万元。
  “人性化”执法措施也在同步跟进,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济性、财产性犯罪,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财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除了执法“撑企”,经侦部门开设的“11087”警企服务专栏、警企服务微信群提供的“护企”活动,也取得了良好效果。针对会计、出纳等重点岗位开展反诈宣传,针对管理及业务骨干开展防范职务犯罪培训,推送知识产权相关案例,今年以来,已帮助企业纾困解难28件,全区涉企电诈发案和案损分别同比下降40%和92.84%,侵企违法犯罪发案同比下降33.3%,涉企职务犯罪发案持续在低位。
为购毒,竟将女友“抵押”给毒贩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杨青烨 张洁
  
  在一起涉及13.6千克海洛因的贩毒大案中,王小娜(化名)听信毒贩男友的花言巧语,孤身犯险成为毒品交易的人质,在获知真相后竟还主动配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贩毒集团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王小娜也被捕归案。
  近期,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小娜涉嫌贩卖毒品罪一审公开宣判,判处王小娜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8年,刑满释放人员蒋某和张某共谋从缅甸走私毒品到重庆贩卖。蒋某到中缅边境了解“行情”发现,由于公安机关对跨境贩毒案件的持续打击,缅甸毒品“销量”大跌。为提高“销量”,缅甸毒贩在向来自中国的“下家”兜售毒品时,可以接受“下家”用人质担保交易,使“下家”可以用较少的预付款获取大量毒品。
  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某将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女友王小娜身上。2018年底,张某以花言巧语诓骗王小娜说,只要去昆明朋友家住上二十几天,什么都不用做,回重庆就能得到3万元,王小娜便同意了。在重庆机场,张某告诉王小娜,自己带了二十多万元现金,让王小娜和他假扮夫妻,如果安检问起来,就说是去昆明买房子的。王小娜闻言惊疑不定,但仍然跟随张某上了去昆明的飞机。
  到达昆明后,张某命令王小娜单独登上毒贩的面包车,并将现金也一并扔上了车。面包车带着忐忑不安的王小娜离开了昆明,长途跋涉前往位于中缅边境的一处隐蔽房屋。在这里,王小娜被软禁了20余天。
  2019年春节将至,心里没底的王小娜回家过节的想法越发急迫起来,开始打电话催促张某。蒋某、张某询问“上家”,对方表示此次发出的毒品在运输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交易失败,下一次“发货”将在几个月以后。由于这次毒品交易未能成功,应蒋某的要求,“上家”于2019年春节前将王小娜放回重庆。
  回到重庆后,王小娜怀疑自己被作为毒品交易的人质,便质问张某、蒋某是否正在购买毒品。蒋某承认他们正在购买海洛因,上次张某携带的二十多万元现金就是定金,但对于王小娜是不是人质闪烁其词。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2019年4月,张某再次要求王小娜前往中缅边境,并许诺给予更高的报酬。王小娜同意了男友的要求,再次前往4个月前被软禁的中缅边境作为人质。2019年5月中旬,“上家”安排手下腊某、郑某、糯某3人从缅甸出发,分头驾驶租来的汽车携带40块海洛因前往重庆。
  2019年6月5日,腊某等人辗转到达重庆市渝北区与蒋某、张某接头。疑神疑鬼的腊某告诉蒋某毒品在一辆红色小轿车后备厢的编织袋中,不等验货就匆匆跳上一辆越野车扬长而去。蒋某、张某刚刚拿到编织袋,就被守候在旁的公安民警捉个正着。现场在编织袋中查获39块海洛因,共计13.6千克。
  当天,腊某等人也在返程途中被公安民警拦截,在他的车上查获了最后一块海洛因。腊某后来供称,这块海洛因是其在转运过程中因精神紧张不慎遗落在车上的。至此,这次毒品交易的双方全部落入法网,涉案的40块海洛因也全部被收缴。
  蒋某、张某失联后,“上家”火速令王小娜打电话查清蒋某、张某是否“黑吃黑”。此时,王小娜才从“上家”那里得知,自己的男朋友仅支付了二十多万元定金,便从“上家”手里提走了价值数百万元的毒品,而自己是唯一的“抵押物”。无奈之下,王小娜只好四处联系亲友寻找蒋某、张某的下落。
  经过十多天提心吊胆的生活,“上家”终于确定蒋某、张某均已被捕。失去“抵押价值”的王小娜终于被放了出来,后于2019年6月22日在云南省芒市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将王小娜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娜明知蒋某等人购买毒品海洛因用于贩卖,到毒品“上家”处充当人质,为蒋某等人购得海洛因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虽然王小娜称其并不知道蒋某等人究竟购买了多少海洛因,但其对同案人购买毒品的数量持概括故意,应当对同案人收到的毒品数量,即13.6千克之全部承担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近年来,毒贩雇佣“人质”保证毒品交易逐渐盛行。“‘人质’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因‘人质型’毒品交易往往数量大,贩卖毒品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即便被认定为从犯,‘人质’也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甚至更重的刑罚。”承办法官表示,有些案件中因交易不顺利,“人质”还可能被捆绑、殴打、非法拘禁甚至故意伤害致重伤,故“人质”既要承受精神上、肉体上的折磨,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4版   “夫妻警务站”:
全力当好平安乡村守望者
5版   想“躺赚”?
小心沦为网络犯罪“工具人”
会昌平安建设“风景独好” □ 本报记者  黄辉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饶士枫 蔡伟平
  
  “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1934年7月,毛泽东登临江西省会昌县城北边的岚山岭,写下了脍炙人口的《清平乐·会昌》。
  作为革命老区,会昌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始终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切入点,着力擦亮“风景独好”品牌,奋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会昌建设。
  翻开会昌平安建设的成绩单,一组组数字让人眼前一亮:今年上半年,该县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3.33%,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8.55%,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67%。全县公众安全感指数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连续3年获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县”,连续4年获评全省信访“三无”县。

  “独好”系列品牌多元化解矛盾
  不久前,江西会昌县文武坝镇南外新村的两户人家,因房屋修缮赔偿发生纠纷。“金海”调解室调解员主动上门明法释理,并联系社区管委会协调相关部门实地调查,为双方争取到灾情救助款,最终将受损房屋修建如初。
  这是会昌县创新社会治理、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会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春华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该县结合客家人本土文化,打造全方位、多领域的“独好”系列调解品牌,先后组建了“金海”“众合”“老兵”等六个品牌调解室,以及客家乡土调解队伍300余支,以屋场说事、请吃茶等方式,对常见纠纷进行调解,实现小事不出家、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
  近年来,会昌县有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断健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深入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网格化管理。全县695名网格员、4.5万余名平安志愿者和27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点已成为平安会昌的坚实基础。
  为有效应对各类矛盾风险,会昌县还打出综合防范“组合拳”:推动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建设,发挥县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作用,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行调”“访调”“诉调”“检调”“仲调”“警调”等联动机制;强化综治大数据平台管理,推动线上线下、横向纵向合力调处矛盾纠纷;推行律师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建立“五位一体”接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
  今年以来,会昌县共摸排矛盾纠纷6538件,化解率98.99%。
“快警快侦”提升安全感满意度
  6月7日11时,会昌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车后备厢价值四千余元的红酒不翼而飞。接报后,该局刑侦、合战、快警等警种立即启动联合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行踪,仅用12个小时破获此案。
  据介绍,会昌县公安局由“一把手”担任“快警快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快侦快办组、分析研判组、现场勘查组、巡逻防控组等8个专项组,细化任务分工,真正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
  “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查,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破案抓捕,第一时间追赃挽损。”会昌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文彬告诉记者,“快警快侦”对现发盗抢案件实行点对点扁平化调度,刑侦、治安、网安、巡警、基层派出所等同步上案、合成作战,有效解决了侵财类案件破案不及时、挽损难等问题。
  不久前,会昌县西江镇、小密乡多家商店陆续发生抢夺香烟案件。快侦民警火速出击,结合信息研判,很快就在一出租屋内将4名嫌疑人抓获。
  “快警快侦最大限度挤压了违法犯罪空间。”文彬介绍,会昌公安将快警机制与网格化巡逻防控机制有机融合,把主城区划分为5大巡区12个网格,每天安排80余名巡防警力对城区人流密集的重点场所和易发案部位开展网格化巡查、全时段巡防,实现了见警率、抓获现行率明显提升,110警情、可防性案件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
  据统计,自今年年初“快警快侦”启动以来,会昌警方共立盗抢刑事案件126起,破案112起,破案率88.8%;快侦案件92起,快侦率73.1%。
“红色治理”织密社区平安网
  因老旧小区改造,会昌县西北街某小区的路面开挖一个星期后,没有了任何动静,群众意见大。物业行业协会党组织和调解小组立即邀集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社区居委会三方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茶话会”,通过讲政策、摆事实、明道理,第一时间平息了业主心中的怨气,将矛盾化解于萌芽。
  会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刘剑英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不交物业费、业委会职责不清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小区管理混乱,矛盾频发。
  为破解难题,会昌县把打造“红色物业”作为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物业行业协会党总支,下设8个党支部,并选优配强班子。同时,对全县44家物业企业进行“两个覆盖”(组织全覆盖、党的工作全覆盖),让广大物业企业有了“主心骨”,广大党员找到了“娘家人”,打通了物业、社区、业主“最后一公里”问题。
  通过“红色物业”改造,会昌县物业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物业费收缴比例由2019年的47%上升为2021年的80%,信访案件由2020年的294件下降为2021年的73件,业主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平安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王春华介绍,今后将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以“见红旗就扛、见第一就争”的精神状态,不断朝着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目标迈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会昌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子。
青山警务改革:事后快反到事前防范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谭天元 黄娟
  
  一名外卖员误将外卖送给他人,被顾客投诉后遭公司处罚,其情绪失控扬言欲报复他人。
  掌握情报后,湖北武汉青山警方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指挥下,多警联动,以最快速度将外卖员、接单当事人、顾客和外卖站点负责人找到,消除误会、解开心结,及时化解一起风险隐患。
  “传统警务主要立足于事后快速反应。‘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集中力量抓情报、抓数据、抓预警,为提前发现风险隐患、摸清突出违法犯罪规律提供了基础,有效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干预。”青山公安“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负责人说。
  按照湖北省公安厅、武汉市公安局警务机制和勤务制度改革要求,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全力构建“情指勤舆”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做精情报研判“中场”、做强打击整治“前场”、做实基础防范“后场”,加速打造现代“警务工厂”。
  离家出走的男孩仅用几个小时便找到;群众遗失的重要物品半个小时内物归原主;争执不下的打架纠纷被快速化解……当下,青山警方正在17个派出所指挥室试点“指挥长负责制”,推动派出所指挥室发挥“中场”优势,引领派出所“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改革。
  “情指勤舆”如何服务实战?青山警方构建指挥中枢,建立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提升预警防控、动态管控、精确打击和社会治理能力;落实应急快反工作,实现“外联综治办、内接所队站、直达社会面”的可视化、扁平化指挥调度。
  此前,有老人反映遭遇养老诈骗。青山公安“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在大数据池中碰撞研判,很快关联出相关资金流水,揪出主要嫌疑人。
  今年6月,青山警方全链条打掉一个涉湖北、河北等5省市的养老诈骗犯罪团伙,端掉20个窝点,抓获60余名涉案嫌疑人。
  办案民警介绍,能在短时间内办结这种涉及地域广、链条长的新型犯罪案件,“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研判发现线索、全程提供信息及技术支撑,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青山警方以“百日行动”“雷火”“剥茧”等专项行动为载体,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
  “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改革,给青山警方带来的警务效能变革正在显现。今年以来,青山区涉电诈、涉毒、涉黄赌打击处理数量同比上升55.9%、23.3%、38.1%,有效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2.73%。
  青山警方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紧盯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关注的问题,组织多警种合成作战、联动共治,做实“找堵防”专项行动,让群众更有安全感、生活更舒心。
  青山警方全力推进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用好新警综平台“主航道”,强化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监督管理,整治执法顽瘴痼疾。
  青山警方落实“一社区两辅警、一村一辅警”,依托三级矛盾调解中心,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形成群防群治大治理、大安全格局。
  7月6日,青山警方召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警民恳谈会,外卖员、夜市经营户等8名市民被聘请为“治安体验官”,为平安建设建言献策。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深化基层勤务运行机制改革,一体化推进打防管控建,积极构建覆盖层级更广、业务领域更全、责任链条更紧的一体化格局,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护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青山警方有关负责人说。
“网格化+公益诉讼”助推社会治理的探索思考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亦力

  “网格化+公益诉讼”助力社会治理的“郫都方案”
  为推动公益诉讼有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成都市郫都区检察院践行能动检察,推进区委区政府出台专门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建立“网格化+公益诉讼”融合联动机制。通过与“大联动、微治理”平台互联互通,从全区638名专职网格员上报的信息中智能筛查公益诉讼线索;择优选聘网格员为公益保护联络员,协同检察官开展走访现场、调查取证、跟踪回访。带动该院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0余件,均得到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
  该机制在全市推广,被成都市委深改委公益诉讼协同化、社会化支持体系吸收采纳,并获评首批四川省检察特色品牌。为构建公益诉讼协同化、社会化支持体系提供了“郫都方案”。
  公益诉讼检察深度融入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
  发现问题浅表化。监督线索主要集中在垃圾堆放、污水排放、扬尘治理等可视易见的地方,尚未实现与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共享,社会治理深层次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调查核实权缺乏制度保障。调查核实权仅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中有所涉及,但立法层级低、保障措施不足,若出现拖延、拒绝或者暴力妨碍取证等,没有应对措施,调查核实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检察机关自身专业化建设有待提高。公益诉讼涉及领域广且专业性强,既需要实地走访调查,又需要相关技术支持,明确职能职责和因果关系,基层检察干警的专业知识、取证能力还不匹配。
  聚焦社会治理新需求推进公益诉讼的思考
  第一,加强数据共享提升监督精准度。建立健全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协助调查制度,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相关信息数据的共享和筛查梳理,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推动公益诉讼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专项治理”的转变。
  第二,构建公益诉讼调查核实保障体系。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从法律层面构建更为完善的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运行体系。既区别于侦查权,也不等同于当事人取证权,可以考虑设置间接强制性措施,对拒绝配合或者抗拒调查的,施以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确保相关主体配合调查取证。
  第三,增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实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全方位了解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地方操作实际,强化分析论证,提高检察建议的说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作,促进相关领域建章立制,推动同类同质社会治理问题的系统解决。主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将检察建议回复、处理、实效等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增强监督刚性。
  第四,强化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邀请专家开展授课培训,跨部门交流干部,有针对性招录专业人员。引入执法记录仪、无人机、GPS定位系统、水质快速检测仪等科技设备。聘请特定领域行政执法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为公益诉讼提供专业支持。
法库千余户居民拿到房产“户口”   □ 本报记者 韩宇
  
  “多亏了检察机关的协调推动,我们的不动产权证终于办下来了。”近日,辽宁省法库县东湖学府小区1000余户居民陆续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
  在为这1000余户居民依法维权的过程中,法库县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的“我管”促进社会治理的“都管”,以检察监督“小切口”撬动为民服务“大作为”,协调各方、精准施策,推动解决了群众办证难题。
  早在2017年,东湖学府小区居民住宅已全部出售完毕,但后来因为资金链断裂,该小区开发商“跑路”,导致竣工验收备案无法完成,从而让1000余户居民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此后,开发商又因多起纠纷未履行生效判决,该小区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被查封多次,业主们一直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今年3月,法库县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在“解遗办证”工作中,遇到了多个小区近万户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库县检察院接到问题反映后,决定将该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内容,成立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推进,针对涉及司法查封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
  在工作中,该院首先从东湖学府小区入手,拟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解决群众办证难题。该院先后与县法院、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共同调阅了涉及查封土地及房屋的执行卷宗、房屋备案登记表等大量材料,查明认定虽然该小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开发商名下,但实际所有权人应为业主。
  为此,该院工作专班主动帮助东湖学府小区8名业主搜集提请执行异议的材料,并在认真审查基础上向法库县法院发出了支持提起执行异议书。在典型示范推动下,法库县检察院与法院研究并一次性解除了东湖学府小区土地及地上房屋多次查封。至此,该小区涉及1000余户业主的相同问题在司法层面得到解决。
  针对部分居民因维修基金未缴纳或时间久远购房发票丢失等现象导致后续办证面临的困难,法库县检察院与县解遗办加强联动提供法治保障,扫除了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最后阻碍。目前,小区居民办证程序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大家已陆续拿到房产“户口”。
江山检察精准虚假诉讼监督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郑月红 王琪

  缺席审判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但也存在事实审查不充分、证据展示不全面等现实缺陷,容易成为虚假诉讼频发的空隙区。今年3月,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原告为钟某某的2起民间借贷纠纷涉嫌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中发现,缺席审判在审判实务中存在诸多风险。
  “要破解该类虚假诉讼识别难、移送难、处罚难的问题,就必须依靠数字化专项监督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展‘应用场景+重点监督’的广度,努力实现效能穿透、功能撬动、共治共享。”江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一村介绍。
  随后,该院打通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银行、车管所、不动产中心之间的信息数据壁垒,调取了法院缺席审判的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失信人名单、公安行政处罚人员信息、车辆登记购置数据、银行流水信息共计5.3万余条,重点将法院数据与公安数据进行筛选,将刑事犯罪数据与银行流水数据进行碰撞,检索出存在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信息,并以籍贯、住址等关键词归集、深挖共同行为人,找到了隐瞒“砍头息”和还款信息的核心证据,据此锁定了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嫌疑人。
  截至2022年7月,江山市检察院共监督立案虚假诉讼犯罪嫌疑人3人,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份,纠正程序性违法检察建议2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
  与此同时,在该院的倡议下,当地制定出台了《关于联合查处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细化线索移送、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全流程规范,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效应初具规模,为下一步形成虚假诉讼监督合力奠定了制度基础。
美兰禁毒宣传进工地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王维绅 为提高外来务工流动人员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推动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收官战向纵深发展,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禁毒办组织开展2022年“禁毒宣传进万家”宣传活动。工作人员走进建筑工地,通过现场摆放毒品仿真模型、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和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外来务工人员介绍了毒品的种类、禁毒法律法规及毒品对身体、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如果发现有涉毒行为要及时举报,坚决同一切涉毒行为作斗争。
海原开展“毒驾”治理   本报讯 记者申东 通讯员范克城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组织警力,全力保障“危险岗位驾驶员吸毒核查筛查”暨“毒驾”治理工作。按照核查筛查人员范围,对6家出租车及客运公司600余名驾驶员开展全员尿液、毛发核查筛查。截至目前,已完成核查筛查出租车、客运及校车司机400余人,从根本上杜绝涉毒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庐镇夜话”架起警民连心桥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王可海

  “各位叔叔阿姨晚上好,我是庐镇派出所青年民警孟祥超,也是这儿的驻村民警。我入警时间不长,今天借‘庐镇夜话’机会,一是彼此互相认识,讲一下这周治安动态;二是讲点防范诈骗知识,听一下大家对派出所工作及对我本人驻村的相关建议……”
  7月14日傍晚,在安徽省舒城县庐镇乡庐镇村刘畈组,一场情真意切的“庐镇夜话”开始了,村民围坐在板凳上,手里摇着蒲扇,纷纷畅所欲言。
  庐镇乡地处舒城县西南山区,距离县城52公里,这儿群峰交错,地广人稀。白天村民忙于劳作,傍晚有纳凉的习惯。庐镇派出所调整工作时间,针对山区治安防控等薄弱环节,以“夜话”形式,在各村开展纠纷调处、“公民课堂”、“警民恳谈会”等工作,积极打造具有山区特色的“夜间流动警务”。
  “派出所现有民警5人,辅警5人,平均年龄32岁。许多青年民辅警自小生活在城市,‘开门见山说正事,说完正事没话说’形成‘开口难’的问题,而‘庐镇夜话’就是锻炼他们敢于开口,说群众话,听群众事。”庐镇派出所所长鲍国说。
  不久前,柳林村村民刘某向庐镇派出所反映,邻居因家门口一处场地归属问题又与他发生争吵。为妥善解决此事,民警驱车前往了解情况。由于白天两家人均在山地里干活,民警电话联系后决定当晚协调解决。后在村干部、村民组长参与下,与两家人“夜话”,了解到争议场地系因年久界限不清。民警用皮尺丈量,划清界限,使邻里两家握手言和。
  山区老年群体遭遇网络诈骗案件曾一度多发,日常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效果甚微。而以“夜话”方式开展反诈宣传更容易让群众接受,今年以来,庐镇乡网络诈骗案件呈断崖式下降。
  “自从民警晚上给我们上安全课,说了很多防范常识和案例,我们防范诈骗的意识明显增强,平时遇到一些陌生电话和短信拒绝的态度更加坚定了。”庐镇乡大桥村民陈立付说。
  “村里大多是留守老人,派出所开展‘夜话’活动,大家都很积极,多和村民聊聊天,老人们非常开心。”庐镇乡党委副书记胡翔说,开展“夜话”虽然不到一年,但确确实实发挥了作用。
  “庐镇夜话”调动了广大青年民辅警融入百姓、服务百姓的积极性,并在警民互动中改进工作作风,而村民也乐于参与其中,“庐镇夜话”架起一座警民“连心桥”。
南开区部署百日攻坚行动   本报讯 通讯员杨迪 近日,天津市矛调中心派驻南开督导组、南开区委政法委召开会议,对信访积案大化解、矛盾纠纷大调解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各项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巩固两批“治重化积”专项工作成果,进一步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员上阵、全力做好下半年全区信访稳定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西彭镇“铝都院落”微自治连方成片   图① 西彭镇新民村村干部到院落收集社情民意。
  图② 长石村好乡邻三字经。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杨朝霞

  土地流转协调、院落环境卫生整治、红白喜事操办、院落人员情况摸底……这段时间,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的各个院落会议上,这些议题成为院落村民关注的重点,随着大家频频举手表决,村里的大事小事得到逐一落实。
  近年来,西彭镇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铝都院落”微自治创新模式,有力促进了基层民主、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自治建设。一幅环境优美、邻里和睦、乡风文明的美丽画卷,在这里徐徐展开。

  “六事民情”打造美丽乡村
  “西彭铝”是九龙坡重要的工业名片,作为“九龙九景”的西彭铝都更是见证了九龙坡百年的工业发展和城市变化。
  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西彭镇大园区、大企业、大农村、大城区的现状,但也产生了不少社会矛盾。“邻里关系、环境整治、乡风文明……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很容易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情况。”西彭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潘兵介绍。
  “铝都院落”微自治的第一步,就是打通这“最后一公里”。在西彭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镇23个村被划分为229个院落,并由村民自行推选出一名院落长,实行“院长制”管理。
  “院长制”采取的是“镇党委+村党支部+党小组+院长+社长”五级模式,院长平日里搜集群众意见,根据情况在村民议事厅召开院落会议,大家商量处理。如果院长不能解决,再依次上报处理。如此一来,村民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党委政府与村民的联系也更加紧密了。
  韩江群是西彭镇长石村7社村民,也是长石村砖房子院落的院落长。刚上任之初,她决定首先从环境整治入手。通过召集村民开展院落会、上门宣传环境整治、带头做大扫除等方式,让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之院落环境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好。“地坝要收拾干净,柴柴草草要堆码整齐,鸡鸭要关起来喂,阴沟阳沟不能积水,这些都是韩院长教我们的。”砖房子院落村民刘娟笑着说。
  有了“院长制”管理模式,村民们的沟通渠道也变得畅通起来,院落长成为民情信息员,通过院坝会、村民代表会等收集分类群众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畅通渠道“说事”、落实责任“理事”、民主决策“议事”、整合力量“办事”、公开反馈“评事”、巡查回访“督事”的“六事民情”工作法在西彭镇得到落实,解决了以往“上不通下不达”的情况。
“老杨群工”推动和谐乡村
  作为现代农业基地,西彭镇真武宫村以鲜果采摘为主体,集垂钓、观光、养生、科教为一体,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现代休闲体验式农业和乡村旅游基地。
  可在打造之初,真武宫村却遇到了不少阻力。
  工作要推进,院落长们率先行动了起来。八角亭院落长周树华在院落会上收集村民意见后,开始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政策。凭借多年来在院落中的好人缘,终于做通了院落全体村民的思想工作,改造最终得以顺利进行。
  改造完成后,随着村居形象变好,加之有产业入驻进来,村民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
  院落长不仅是政府与居民之间的调解纽带,还是居民关系的“润滑剂”。在农村,左邻右舍虽说都互相认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多少也会有一些小摩擦、小矛盾。现在,遇事就找“院落长”,已成为村民们的习惯。
  当院落长遇到无法调解的矛盾该怎么办?西彭镇将九龙坡“老杨群工”这一金字招牌延伸至基层前沿,通过设立村级群众工作室、群众工作点,形成站、室、点三级联动体系,创新设立“24小时不打烊”服务热线,组建党员“和事佬”调解队。同时,采取“5+N”模式集约工作力量,即一个平台接待群众、一套流程调解纠纷、一群“小杨”服务群众、一个系统联动落实、一个机制考核落地,N种创新调解模式,确保群众调解有门路。
  如果调解无效需要借助法律手段该怎么办?西彭镇选择将“法律工作室”设在村居院落,把各类风险隐患清理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培养“法律明白人”、开设法治讲座、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探索出一条由村综治专干把脉、法律顾问确诊、巡回法庭和调委会治疗的矛盾调解一体化机制,让村民们遇事懂法、办事依法。
  经过多年深耕,村民已经形成了小摩擦找“院长”、有矛盾找“老杨”、出问题去“法律工作室”的习惯,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院落内部。今年以来,全镇23个村平均每月处理矛盾纠纷13.6件,较之往年大幅降低。
“邻里守望”自理文明乡村
  “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是想跟大家商议一下王老师的后事该不该办?如果要办,应该怎么办?”前段时间,韩江群将村民们召集起来,讨论院落居民王富国的“身后事”。老人王富国是该院落的原住民,前不久因病去世。
  “我觉得应该办,王老师人缘好,大家都很尊敬他。”“对头。”……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商量着将王富国的“身后事”定了下来。韩江群最后总结:“看来大家都同意‘办’,但是现在政府倡议红白喜事不要攀比,再加上疫情原因,我建议最多办4桌,就办一个晚上,大家同不同意?”
  “同意。”居民们异口同声表示赞成。
  其实,这样的院落会,在西彭镇23个村229个院落中时常上演。小到村民琐事,大到政策推行,大家在院落中做到了“有事必议、有议必果”。大家也在一场场院落会中,拉近了邻里关系。
  “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对于“两邻”理念,砖房子院落的村民们早已入脑入心,人人都能如数家珍。院落会让村民们积极参与基层自治,也为当地乡风文明建设打下了基础。
  在此基础上,全镇23个村通过院落会,指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发动居民自我防范,落实以“邻里守望”为核心的群防群治机制,“街坊邻居互相守望,自防联防守护平安”已成为这里的常态。
  同时,西彭镇还依托院落开设初心坊、初心讲堂、梦想课堂等形式,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通过新风良俗行动、家风润万家、点赞好乡邻等活动,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家风民风,村民的精气神有了明显转变,村民的归属感、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随着“铝都院落”微自治基层治理模式的深入开展,这些院落连方成片,逐渐串连起了西彭镇的亮丽风景线,实现了村民从“等靠要”变“创干拼”、乡村从“脏乱差”变“洁净美”的转变。
一天五个角色,哪个你最喜欢   网格员:浙江省云和县凤凰山街道普光社区 刘婷
  作者:浙江省云和县凤凰山街道 李露茜
  
  普光社区是“云和县万名农民下山转移”中引导农民下山进城的公寓式安置小区,整个小区共安置了从全县101个山村转移搬迁而来的931户4000多人。
  闹钟响起,熟悉的音乐,时间显示7:30。刘婷打开微信查看网格群和聊天记录,看看是否有居民咨询反映问题和工作安排。果然,9幢居民发微信咨询外省返云的疫情管控措施。在告知管控措施、核酸频次、注意事项并发送疫情报备二维码后,刘婷开始新一天的忙碌。
角色一:8:30的社区巡逻员
  “王阿姨,今天早上会有人来给你们装路灯啦!”
  跟往常一样,刘婷准时开启了日常巡查模式。一路上走走停停,从掉落路上的垃圾、绿化带中的杂物,到残缺破损的地砖、窨井盖等,都在刘婷日常巡“猎”范围之内。
  这些被发现的问题,刘婷能随手解决的就立即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马上拍照并通过“基层治理四平台”上报流转,由相关部门响应处置。日常巡查打通了基层治理的最末端,把触角延伸到最小治理单元——微网格,覆盖到社区的每一个角落。
角色二:10:00的反诈宣传员
  “这些是养老反诈资料,阿姨、叔叔在家多看看,多了解一下最新的诈骗手段,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为从源头遏制电诈犯罪蔓延势头,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普光社区在文化广场举办了“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活动。刘婷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为老人们解读常见诈骗手段种类及防范对策,细心提醒老人们要警惕新型养老诈骗手段,不要贪图小利。
  “接到陌生电话或收到不明信息时,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对各类诈骗信息做到不轻信、不盲目、不转账,必要时报警求助。”刘婷从身边发生的真实鲜活案例为切入口,揭露诈骗团伙惯用手段、常用套路,给居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反诈“宣传课”。
角色三:13:30的人口普查员
  在“党群连心·网格走亲”活动中,刘婷与下沉干部一起,挨家挨户敲门登记人口信息。
  “你谁呀?查啥查?派出所里都有信息登记,你去派出所问吧!”新搬迁来的住户不耐烦地打开一条门缝,刘婷耐心解释:“阿姨,我们是社区工作人员,您居住的这个网格是我负责的,这次上门登记信息是为了以后更好地为大家服务。您今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就可以直接联系我啦!”经过一番劝说,住户最终配合完成了“丽水防疫网格”信息录入。
  在这次网格走亲活动中,刘婷对网格内居民全部走访了一遍,进一步摸清了网格的实有人口底数,还结识了一批党员志愿者和热心群众,为今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调配力量打下坚实基础。
角色四:17:30的一线防汛员
  刚准备下班,刘婷的手机就收到“云和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信息,她立即与社区干部又投入到防汛工作中。手机铃声响起,是小区居民的电话:“小刘,你快来看看,我们这不远处的山好像有松土塌下来!”
  接到居民的反映,刘婷不敢怠慢,和社区干部立即赶赴现场。受降雨影响,普光社区西侧山坳发生松土滑坡,直接威胁到坡脚民房及居住安全,刘婷等人立即组织清理现场泥土、挨家挨户敲门通知附近居民撤离、拉警戒线封锁现场……在这次灾害应急处置中,刘婷协同社区干部连夜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7人,确保了社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在风雨交加的夜里,刘婷体重不到80斤的小体格,散发着大能量。
角色五:每时每刻的网格员
  身份在变,工作内容在变,但服务群众的初心不会变。网格员很少有惊天动地的大事,无论角色如何转变,他们的背后承载的都是事关老百姓柴米油盐的琐碎事,人民的幸福生活也就藏在这些琐碎的小事里。
  网格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他们用脚步丈量网格,用真情服务群众,用行动彰显担当,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大学生消费避免“寅吃卯粮”   在许多消费资讯的鼓动下,一些在校大学生也开始提前消费,但这很可能造成恶性循环,导致大学生为了还钱拆东墙补西墙,如果留下“信用污点”,甚至可能会影响以后找工作。在校大学生一般没有收入,提前消费往往只是为了满足过度的消费欲望。

引导理性消费
  在校大学生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想提前消费,往往通过信用卡或“校园贷”满足消费欲望。因此,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结合一些典型案(事)例,对大学生进行相关法治教育宣传,让他们认识到盲目提前消费会造成不良后果,促使他们端正消费心理,崇尚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
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张红
净化市场环境
  市场环境及网络发展为大学生非理性消费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消费主义思潮渗透,小额借贷平台丛生,网购平台、算法智能推荐等持续刺激消费。需要强化法治力量,完善消费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综合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聂菁
多方协同发力
  引导大学生树立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离不开家长、商家、媒体等相关方协同发力。家长要从小教育孩子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而不是放纵孩子不计成本的乱消费行为;商家要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不诱导学生非理性消费;媒体要持续宣传,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 刘桂芳
打击不良网贷
  近期发生多起大学生网贷消费后,因偿还不起巨额利息导致犯罪案件。该类网贷利息高、门槛低,通过虚假宣传“零首付”“零利息”、免担保等诱导大学生陷入高利贷陷阱,并伴有暴力催收、裸贷等情形。公检法机关应加强网贷平台整治,严惩虚假宣传、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高骏
谁放贷谁负责
  大学生消费“寅吃卯粮”的现象与银行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缺乏信贷监管脱不开关系。因此,银行应加强对信贷监管,谁放贷谁负责,尤其是对非助学和创业的放贷收紧笼子,对提供不出助学和创业相关证明的信贷严格把关。
  江西省万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朱根明
如此“吃播风”当刹   近日,一名百万粉丝博主被质疑吃野生保护动物的消息多次登上热搜。此前,该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关注。四川南充警方调查发现,涉事视频中的鲨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目前,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该网红短视频账号下的所有视频均已下架。
  为了流量,什么都敢吃。如何刹住此类以身试法的“吃播风”,请大家议议。来稿请投:fzrbsqb@126.com并标明互动话题栏目收。
上虞公安落实落细护企优商举措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严其明
  
  6月28日,泰富公司张经理因要出国拜访客户,急需办理签证,但外省户籍群众办理签证至少需要7个工作日。张经理通过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建立的警企联系微信表达了诉求,大队教导员获悉后,立即对该紧急赴境外商务签证执行绿色通道,张经理在第3天就拿到了护照。这得益于上虞公安全天候服务企业需求机制发挥的作用。
  上虞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成毅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上虞公安通过不断简化涉企事项办理流程,推动疑难事项联席落地,加大法律撑企护企力度,主动融入稳定经济服务发展大局。落实落细护企优商举措,营造优质环境,共同锻造上虞高质量发展金名片,为浙江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公安力量。”
数据应用更深入,涉企事项办理更便捷
  今年年初,星丰社区新居民专管员走访发现辖区一新居民产妇急需给小孩办理医保手续,但其丈夫因一直忙于企业工作,没有时间回安徽老家办理落户,分局便民中心获悉该需求后,向家长介绍了新居民新生儿落户便民新政策,并上门为其办理了落户手续,解决了该居民燃眉之急。
  近年来,公安便民中心牵头的“助跑小队”通过深化“一网通办”、居住证互认、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等工作,进一步下放“就近办”业务权限,使“15分钟办事圈”更为完善。今年以来,通过“云帮办”平台为企业员工就地办理服务30余次,为企业节省了宝贵时间。
  交管部门努力让数据多跑腿,做好涉企车辆保障,简化办事流程,部分业务实现容缺办理;普通货运车辆通行证实行移动申报和登记;企业运输重点物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实行“绿通”模式优先处理;落细“常态化+”防疫举措,科学灵活做好货车司机进出管理,确保物流高效畅通。
  治安部门依托危化品精准管控平台、剧毒易制爆危化品精准智控多跨应用平台,对涉危物品全链条闭环、全流程溯源管理的同时,掌握了企业购买和运输需求,有了后台数据支撑,警种高效审批有了保障。同时,强化公安大数据应用,试行企业新进员工报备制度,帮助企业做好新员工招录核查,降低用工风险。
警企联系更密切,疑难事项落地更快速
  6月13日,上虞区分局经侦大队走访了解到卧龙集团等企业在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投资办厂,有警企共建、保护知识产权需求。分局领导立即赶赴南阳高新区,会同企业,与当地经侦部门建立了“虞商”警务联络室,为“虞商”企业在南阳高新区保驾护航。这是经侦部门保障“虞商”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以创建枫桥式经侦服务模式为契机,在虞建成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二级中心,编制易被侵权企业名录,指导43家企业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架构;建立4处在外虞商警务联络室、62处驻企警务联络室,吸纳民警、律师、专家、民间组织等力量组建“专家智囊团”,根据企业需求,为赴外虞商,在虞化工、伞业、动漫等重点产业开展法律指导,帮助规避风险,并提供权益保护、援助、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梅奥心磁公司是辖区内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出入境管理大队在送政策上门过程中发现企业董事长是外籍博士,系高端人才,便积极开展移民便利政策宣传解读,并“零跑腿”为其办理了永久居住证,方便其工作和投资。董事长被大队负责人的热情所感动,特意写信表达了感谢之意。
  围绕企业外籍人才请进来难、疑难复杂诉求跨部门沟通难,分局执行“首问+接力”机制,提供“问-办-结”或“问-转-结”的贯通服务,确保外籍人才“问政有门”。工作开展以来,已帮助企业及外籍人才解决各类疑难复杂问题11个,推动人才办召开专题协调会一次,畅通外籍人才永居推荐申请渠道,明确了外籍人才推荐执行指引。
  为高新和重点企业配备涉外警务助理员,推出“N+1”工作法,即N个“涉外警务助理员”+1个“结对民警”,进一步搭建与涉外企业和外籍人才的“一对一”通道,有的放矢提供定制服务。目前,分局已在54家企业中设立涉外警务助理员,结对外籍人才32人,为企业提供外籍人才签证服务21次,协助4名外籍人才申办永久居留许可。
权益保障更全面,打击服务并举更贴心
  近期,经侦大队走访照明企业过程中了解到“飞单”类问题长期困扰企业,为帮助企业解困,经侦大队大队长连夜寻找外地判例,对接检察院和法院开展司法探讨,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取证。最终,获取了原销售总监李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采用申请产品特价和业务转移方式,通过其实际参股公司高价出售产品,从中获取巨大非法利益的犯罪证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该案对同类行为产生了强烈震慑,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近日,辖区一电器集团反映公司注册商标疑似被外地侵权,分局立即联合检察院和法院开展上门走访,会商研究司法建议,对侵犯企业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零容忍”。
  分局推行重特大侵企经济犯罪案件同步上案、联合办案,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涉企合同诈骗、知识产权保护等侵企犯罪,通过快侦快破快诉、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等机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今年以来,已破获涉企案件19起,主动发起并移送起诉涉及知名品牌商标案件5起,集中销毁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财物1.2万件,挽损止损5000余万元。
  “人性化”执法措施也在同步跟进,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济性、财产性犯罪,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财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除了执法“撑企”,经侦部门开设的“11087”警企服务专栏、警企服务微信群提供的“护企”活动,也取得了良好效果。针对会计、出纳等重点岗位开展反诈宣传,针对管理及业务骨干开展防范职务犯罪培训,推送知识产权相关案例,今年以来,已帮助企业纾困解难28件,全区涉企电诈发案和案损分别同比下降40%和92.84%,侵企违法犯罪发案同比下降33.3%,涉企职务犯罪发案持续在低位。
陈仓“五治融合”加速社会治理现代化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本报通讯员 涂全成 文/图
  
  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镇村化解率达到98%,全区治安、刑事发案同比分别下降17.2%、23.4%,初信初访化解率达100%……这是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上半年的一组数据。
  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陈仓区坚持以政治引领把舵、法治保障护航、德治教化润心、自治强基固本、智治支撑赋能的“五治融合”思路,运用“小治理”撬动起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政治引领扬帆启航
  “我们铁道南社区组建了4支‘红马甲志愿服务队’,以党建引领,组织开展各类义诊、邻里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讲、四点半课堂等多形式的‘微服务’‘微党建’,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陈仓区千渭街道铁道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海梅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据了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陈仓区快速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陈仓区贯彻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并列入“十四五”规划发展大局,用以推动市域治理与经济发展共融共促。
  陈仓区细化“全面建”任务114项、224个重点任务和52项考核指标,对52个成员单位进行差异化督查督导,构建起党委总揽全局,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指挥体系。
  “陈仓区坚持政治引领,打造的‘党建+’社会治理融合模式有效夯实了基层治理工作的根基,通过把党支部建在网格、小区,231个网格党支部村(社区)干部实现了‘一肩挑’,将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陈仓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史立波介绍。
法治保障循法而行
  “有事情坐下来,咱慢慢说……”7月14日一大早,在陈仓区慕仪镇首创的司法助理员谭建宁个人工作室“建宁调解室”里,一起纠纷的当事人正在接受调解。
  自2021年以来,陈仓区共规范11个村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力形成了“镇指挥、村主导、组参与”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该机制运行以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65起,当地群众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同时,陈仓区还坚持以法治保障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有序推进,推行了44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结公证事项,培养法律明白人1万余名,全区157个村、16个社区的“一警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陈仓区阳平镇以法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有效解决了征地拆迁和劳务纠纷等掣肘难题,多个特大项目相继落地建设,基层治理助推重点项目建设跑出了“加速度”。
德治培育文明新风
  红军行军步道、主题游园、巨幅壁画……陈仓区拓石镇孟家塬村通石梁教育基地吸引不少游客前往打卡。这里曾是“两当兵变”发生地。村民们筹资修建了5000余米红军路,既纪念了红色往事传承红色基因,也凭借红色旅游蹚出了一条发展新路。
  山、川、塬皆有是陈仓地形地貌的特点,这里孕育了深厚的周秦文化,独具地方特色的社火脸谱、泥塑、剪纸、布艺、皮影等手工艺品享誉中外。
  据了解,装社火、耍社火在县功镇翟家坡村已有200多年历史。在全国民协文联组织的第三届社火游演中,翟家坡村“祥天福地大社火”荣获金奖。社火文化沿袭传承,把年轻人留在了村里,不仅增加了村民收入,也把大家的心聚在一起,让乡村文化有了根、有了魂。
  慕仪镇齐西村则是以红色大讲堂为核心,创新打造“体验课堂”忆初心、“情景课堂”悟思想、“指尖课堂”担使命“三类课堂”,使红色教育从党员延伸到群众,从镇内扩展到镇外。一个个红色故事,正源源不断地为陈仓德治教化品牌提供红色动力。
自治激发内生动力
  “十小自治”工作法是宝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创”的重要内容,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陈仓区聚焦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瞄准镇街治理、村民自治、社区服务、项目保障、“两山理念”、社会面防控等“小切口”,组织开展了“一镇(街)一特色”“一村(社区)一亮点”创建活动。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2021年9月,东关街道西高泉村创新“敲门办”服务模式,设立“星火岗”吸纳党员群众、志愿者参与乡村治理,将服务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最末端,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办。西高泉村成了远近闻名的平安村、安全村。
  “红喇叭”“橙诚爱”“绿卫士”……是陈仓区虢镇街道东街社区挖掘“能人”、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262人组建的7支“多彩东街”志愿服务队,他们的身影活跃在阳光调解室、康复理疗室、妇女儿童之家等服务阵地,吸引更多群众共建、共享幸福和谐平安社区。
  虢镇街道北堡村党总支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团结带领全村2010人组建北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餐饮公司、物业服务、园林绿化、便民服务驿站“五大产业”。2020年人均收益分红1020元,2021年上半年为全村436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62万元。
  2021年,宝鸡市委政法委被表彰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群众对宝鸡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8.19%,全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99.5%,“十小自治”工作法成效正在凸显。
智治支撑智慧发展
  “大监控+小探头”视频云项目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建立,陈仓区财政拿出180万元安装6000个“小探头”,与“大监控”无缝对接,实现了社会治安防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线”。
  目前,该区14个镇(街)综治信息化到村、社区视频探头前端建设任务有序推进,累计安装“小探头”1820处,在防汛防滑、值班备勤、配合刑事案件侦办、民事纠纷调处等方面,“小探头”发挥了“大作用”。
  不久前,陈仓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址投入使用,集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会议系统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于一体,实现了综治信息智能化、综治业务数据化。
  “陈仓区着眼于基层治理末梢处,以一件件小事、实事、精准事,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困,用‘小治理’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助推了平安陈仓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纵深发展。”史立波表示。
为购毒,竟将女友“抵押”给毒贩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杨青烨 张洁
  
  在一起涉及13.6千克海洛因的贩毒大案中,王小娜(化名)听信毒贩男友的花言巧语,孤身犯险成为毒品交易的人质,在获知真相后竟还主动配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贩毒集团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王小娜也被捕归案。
  近期,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小娜涉嫌贩卖毒品罪一审公开宣判,判处王小娜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8年,刑满释放人员蒋某和张某共谋从缅甸走私毒品到重庆贩卖。蒋某到中缅边境了解“行情”发现,由于公安机关对跨境贩毒案件的持续打击,缅甸毒品“销量”大跌。为提高“销量”,缅甸毒贩在向来自中国的“下家”兜售毒品时,可以接受“下家”用人质担保交易,使“下家”可以用较少的预付款获取大量毒品。
  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某将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女友王小娜身上。2018年底,张某以花言巧语诓骗王小娜说,只要去昆明朋友家住上二十几天,什么都不用做,回重庆就能得到3万元,王小娜便同意了。在重庆机场,张某告诉王小娜,自己带了二十多万元现金,让王小娜和他假扮夫妻,如果安检问起来,就说是去昆明买房子的。王小娜闻言惊疑不定,但仍然跟随张某上了去昆明的飞机。
  到达昆明后,张某命令王小娜单独登上毒贩的面包车,并将现金也一并扔上了车。面包车带着忐忑不安的王小娜离开了昆明,长途跋涉前往位于中缅边境的一处隐蔽房屋。在这里,王小娜被软禁了20余天。
  2019年春节将至,心里没底的王小娜回家过节的想法越发急迫起来,开始打电话催促张某。蒋某、张某询问“上家”,对方表示此次发出的毒品在运输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交易失败,下一次“发货”将在几个月以后。由于这次毒品交易未能成功,应蒋某的要求,“上家”于2019年春节前将王小娜放回重庆。
  回到重庆后,王小娜怀疑自己被作为毒品交易的人质,便质问张某、蒋某是否正在购买毒品。蒋某承认他们正在购买海洛因,上次张某携带的二十多万元现金就是定金,但对于王小娜是不是人质闪烁其词。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2019年4月,张某再次要求王小娜前往中缅边境,并许诺给予更高的报酬。王小娜同意了男友的要求,再次前往4个月前被软禁的中缅边境作为人质。2019年5月中旬,“上家”安排手下腊某、郑某、糯某3人从缅甸出发,分头驾驶租来的汽车携带40块海洛因前往重庆。
  2019年6月5日,腊某等人辗转到达重庆市渝北区与蒋某、张某接头。疑神疑鬼的腊某告诉蒋某毒品在一辆红色小轿车后备厢的编织袋中,不等验货就匆匆跳上一辆越野车扬长而去。蒋某、张某刚刚拿到编织袋,就被守候在旁的公安民警捉个正着。现场在编织袋中查获39块海洛因,共计13.6千克。
  当天,腊某等人也在返程途中被公安民警拦截,在他的车上查获了最后一块海洛因。腊某后来供称,这块海洛因是其在转运过程中因精神紧张不慎遗落在车上的。至此,这次毒品交易的双方全部落入法网,涉案的40块海洛因也全部被收缴。
  蒋某、张某失联后,“上家”火速令王小娜打电话查清蒋某、张某是否“黑吃黑”。此时,王小娜才从“上家”那里得知,自己的男朋友仅支付了二十多万元定金,便从“上家”手里提走了价值数百万元的毒品,而自己是唯一的“抵押物”。无奈之下,王小娜只好四处联系亲友寻找蒋某、张某的下落。
  经过十多天提心吊胆的生活,“上家”终于确定蒋某、张某均已被捕。失去“抵押价值”的王小娜终于被放了出来,后于2019年6月22日在云南省芒市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将王小娜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娜明知蒋某等人购买毒品海洛因用于贩卖,到毒品“上家”处充当人质,为蒋某等人购得海洛因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虽然王小娜称其并不知道蒋某等人究竟购买了多少海洛因,但其对同案人购买毒品的数量持概括故意,应当对同案人收到的毒品数量,即13.6千克之全部承担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近年来,毒贩雇佣“人质”保证毒品交易逐渐盛行。“‘人质’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因‘人质型’毒品交易往往数量大,贩卖毒品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即便被认定为从犯,‘人质’也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甚至更重的刑罚。”承办法官表示,有些案件中因交易不顺利,“人质”还可能被捆绑、殴打、非法拘禁甚至故意伤害致重伤,故“人质”既要承受精神上、肉体上的折磨,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夫妻警务站”:全力当好平安乡村守望者   图① 余忠明夫妇正在组织调解。
 图② 余忠明夫妇在辖区开展反诈宣传。
  图③ 余忠明夫妇在警务站为群众办事。
  图④ 余忠明夫妇在辖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熊波 摄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汪勇
  
  在湖北省宜都市,有个“夫妻警务站”——高坝洲镇青林寺村警务站,民警余忠明和辅警余文玉是夫妻,两人携手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青林寺村警务站组建两年来,余忠明、余文玉夫妇化解矛盾纠纷116起,协助破获刑事案件7起,协助抓获逃犯3人,协助兄弟单位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站点、大事不出村镇、矛盾不上交”。
夫妻安心到基层
  青林寺村是典型的城乡接合型社区,辖4个自然村27个村民小组,共2630户8752人。2020年,已是宜昌市公安局高坝洲派出所教导员的余忠明放弃到宜都市公安局机关工作的机会,主动请缨,下沉到青林寺村警务站驻守。考虑到站里工作繁杂,组织上就将之前在基层派出所从事户政内勤的余文玉一并派去,成立了宜昌市第一家“夫妻警务站”。
  “能和丈夫一起驻守警务站,其实也是组织上对我们家庭的关心和照顾,我们要安心扎根警务站,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和村民之家来守护。”余文玉说。
  走进警务站,接警台、服务台、调解室收拾得井井有条,后面的生活区简陋而温馨,充满着“人间烟火气”。余忠明夫妇参与治安宣传、救助群众、治安巡逻、入户走访、调解纠纷、信息核查工作,积极构建社区一刻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夫妻俩驻守青林寺中心警务站,在工作和生活上,时间和节奏高度同频共振,是亲密的伙伴和战友。
  夫妻同在警务站工作,上级如何监督?宜都市公安局主动实施实时评查与终结评查、流程检查与节点检查、专项评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科学设置合理的监督考核指标、考评细则和积分规则,制定出台“红黑榜”,让夫妻俩既能安心工作,又能在青林寺落地生根,切实为群众服务。
夫妻齐心护平安
  “这次村里扩宽道路,涉及几十户居民,有户居民担心修路会影响到自家住房,始终不同意田地被征收。”青林寺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廖丰说。
  得知情况后,余忠明夫妻主动上门做工作,一次不见就去两次,两次不见就去三次,最终被请进了家门。
  “我不是不配合,是担心修路会影响到房子。”居民刘某说。
  对刘某的担心,余忠明晓之于理,动之以情,悬了5年的拆迁难题最终得以解决。
  近年来,随着古镇开发、征地拆迁等建设项目的增加,青林寺村人员密集,矛盾纠纷及各类隐患显现。“社区里的麻烦事、困难事,只要他们上门去说一说,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高坝洲派出所所长邓绍华说,夫妻俩通过“有事上门促促和、无事串门聊聊天”的形式,打牢了社会治理民心基础。
  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宜都市公安局始终把派出所“强基工程”作为系统研究制定警务站布局建设工作规划,实现警务工作重心下移到一线,实现基层治理由量变向质变升级,构建起多元共治、条块协同、上下联动的基层治理体系。
  在余忠明看来,“夫妻警务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宜昌的具体实践。“调解纠纷时,我主要讲法律、讲政策,会对当事人有种紧迫感,加之我的性格较为急躁,一旦发现情况不对,她会立即上前缓和气氛,从小处入手,摆事实、讲道理。”余忠明说,他从法律上来处理问题,而余文玉则从女性的角度,以柔情感化人。
  去年,青林寺村警务站辖区里一对离异夫妻因争夺儿子的抚养权,闹得不可开交。余忠明多次调解,但效果不明显。就在他觉得棘手时,余文玉带着儿子去了对方开的商店,以给孩子买玩具的名义,解开了这位母亲的心结,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夫妻携手共进步
  余忠明在入户走访中得知,78岁的熊大爷卧病在床,因身份证遗失,就医时无法报销新农合医保。余文玉随即带着相机上门,帮熊大爷及时补办了身份证。
  “走访中了解到村民需要帮忙的,只要是警务站能及时办理的,都会立即办理;超出受理范围的事,会记录下来协助办理。”余文玉说,今年警务站主动为村民办理各类小事305件。
  村级治理工作千头万绪,小小警务室,工作琐碎繁杂。余忠明夫妇从点滴小事做起,尽心尽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村民遇到问题,24小时都可求助警务站。
  余忠明夫妻俩在护学执勤中发现,经常有孩子因家长无法及时来接而滞留。每次执完勤,夫妻俩又多了一项任务——无偿开展“代理妈妈”爱心活动,把校门口“留下”的孩子接回警务站,陪他们吃饭、做作业、玩游戏,直到家长陆续赶来将孩子安全接走。
  近年来,青林寺村以“近邻党建”为抓手,以“夫妻警务站”为载体,主动联系驻乡镇的公、检、法、司、交等政法部门,组建“田头普法宣讲队”,在田间地头、村民家中,入户走访“点对点”精准宣传、“屋场会”中“点对面”“泡泡茶”“做做客”等形式入户普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青林寺村是著名的“湖北民间谜语村”。去年国庆长假,青林谜镇的大片粉黛子草成了网红打卡地,每天有数千名游客涌进。余忠明夫妇和派出所同事一起,贴心为游客做好服务。
  “我们是夫妻,也是同事,遇到事情好沟通。在处理事情时她用眼神提醒我,我就会调整好状态。晚上回来,她会帮我分析:今天调解时,你哪句话说得好,哪句话说得不合适。这样一来,我下次调解就会更注意,工作效果更好。”余忠明说。
苗斌:快乐工作就是最好疗法   图① 苗斌(左)在了解社区情况。
  图② 苗斌(右二)带领民辅警实地调查了解治安防控情况。
  图③ 苗斌(右)在走访辖区群众。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王洪岩
  
  “最近强对流天气多,纠纷和求助类警情也多发,为及时应对突发情况,我们全部屯兵街面,有警处警、无警巡逻,遇到警情第一时间进行处置。”7月22日,河南省郑州市区出现大到暴雨天气,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未来路派出所所长苗斌带领民辅警一边巡逻一边商议着紧急情况下的警情处置工作,湿透的警服紧紧贴在身上。
  苗斌所在的派出所每天接警数在110起左右,大部分是电动车丢失、小区住户车辆被堵、顾客与店主发生纠纷等这样的琐事,但不管大小警情,民警都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无论是在疫情防控一线,还是在日常工作中,苗斌一直冲锋在前,用坚守和付出赢得辖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郑州市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2021年12月,苗斌在高强度的工作中突感身体不适,确诊为一种罕见的恶性淋巴瘤。得知诊断结果,他躲在卫生间里让眼泪尽情地流,然后擦干眼泪,微笑着对家人说:“现在医疗技术这么成熟,这都不算什么病。”他在化疗期间,还通过电话了解派出所工作情况,大部分同事都不知道他在住院治疗。
  2022年1月初,郑州市区出现新一轮疫情,他所在的派出所辖区出现确诊和疑似病例。当时,还在化疗中的他对家人说:“我的病好得差不多了,现在疫情防控任务这么重,我要尽快返回派出所工作。”看着他对工作执著的样子,家人含泪同意。
  苗斌返回工作岗位后,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中。他带头下沉社区,与社区民警、志愿者一起维护核酸检测现场秩序、宣传反诈骗知识。每当家人打电话询问其身体状况时,他都乐呵呵地说:“工作起来不感觉身体不适,反倒是坐下来休息会觉得不舒服。快乐工作就是最好疗法。”
  当辖区群众得知苗斌患病的情况后,看他在核酸检测现场维持秩序,心疼地为他送来热水和凳子,他笑笑说:“我身体好了,累不着。”
  考虑到疫情防控时期,有的居民情绪焦躁不安,苗斌带领民辅警给封控小区拉来音响,播放红色歌曲和轻音乐,以缓解大家情绪,活跃社区气氛。
  在同事们眼里,苗斌的工作热情和生病前一样,甚至更高涨,还是以前那个大家信赖的“定海神针”。
  今年进入夏季以来,苗斌所负责的辖区治安情况较为复杂,市场、医院、工地等场所不时有警情,苗斌带领民辅警常态化开展动态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守护群众平安。
  “我家的车位被人占用,无法联系上车主。”7月15日一早,正带领民警巡逻的苗斌接到群众报警求助。两分钟后,他们赶到现场,经过信息查询,联系上车主。经现场调解,占用车位的车主表示不再乱停车,矛盾得以解决。
  “有人打架。”当天中午,苗斌和教导员王科迅速赶到事发现场,经询问了解情况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
  “夏天气温高,大家情绪容易急躁,一些小纠纷警情会多发,事情不大但关乎群众安全感,一定要及时处理化解。”空闲之余,苗斌会给民辅警们讲解如何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和方法。
  “派出所小案件发案多,但件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必须全力以赴防范和打击。”苗斌说,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派出所紧盯民生“小案”,严查快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电信网络诈骗、传统盗抢骗、养老诈骗等多发侵财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同时,针对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带有季节性特点的违法犯罪,采取雷霆手段,突出“快、准、狠”,坚决依法打击,切实提升治安控制力和群众安全感。
陶钧:多学习方能找到审判最优解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他审理的多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他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创新多种调解方式;他撰写175条案件审理指南,统一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认知分歧。他就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三级高级法官陶钧。
  2003年,陶钧进入北京法院系统担任书记员,两年后,24岁的他通过考试正式成为一名法官,此后仅5年时间,陶钧就荣获“北京市法院双优法官”。从业19年,他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2022北京榜样周榜人物”等诸多荣誉。在这背后,是5000余件陶钧承办及参与审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积累,其中不乏多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
  围绕“M MONALISA及图”的“蒙娜丽莎”商标之争历时10年,近日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该案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一审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对于2001年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适用规则、各自具有历史延续的商标注册使用边界、商标延续申请注册等诸多争议较大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详尽论述,对相关类案的日后判定带来了广泛的示范意义。
  陶钧,是此案的承办法官。此前他审理的“同济”商标争议案、“约翰迪尔”侵害商标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案、“MLGB”商标争议案等多起案件均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陶钧用一篇篇优质的裁判文书,展示着首都知识产权法官的智慧。
  “法院不仅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要真正化解纠纷,形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在这样的理念下,陶钧不拘泥于固有的审判模式,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适用不同案件的“多元引渠”调解法、“利益分析成本释明”调解法、“情感关怀”调解法等全新的调解方式与理念。
  陶钧在审理一起专利合同纠纷时,发现案件不仅标的高达近3亿元,处理结果更可能会影响上千名职工的生计问题。为此,陶钧打破单一坐堂问案的传统方式,将矛盾化解与案件调解贯穿于审理始终,注重每个环节的司法释明工作。原告法定代表人因刑事犯罪被羁押而导致原告公司无人管理,为彻底化解纠纷,他与合议庭成员一同到监狱内会见了原告,向其详细介绍了本案的审理情况,耐心解答其提出的各种问题。经过全面、细致的调解工作,彻底化解了这起关乎职工就业的知识产权纠纷。
  “调解工作花费的精力往往大于判决,但每次看到当事人从矛盾的对立方走回到理性的谈判中,再到握手言和,心中都会有种特别的喜悦。”陶钧说。
  在知识产权领域,新技术、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在北京高院,陶钧的工作不仅是审理案件,还要针对各类新问题开展调研等工作。谈到学习,陶钧说他喜欢看大量的案例和书籍,“通过多学习,看过的案件和书籍积累到一定量后,当需要对某个法律问题作出选择时,就能够比较好地分析判断,在审判中找到最优解。”陶钧还有着爱记录的好习惯,判决或专业书籍中好的观点、心得等,他都会逐一记录下来,几年下来,便攒了厚厚几大本。
  面对年均近两万件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一、二审案件,如何公正、高效地解决审理中的疑难问题成为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难题。陶钧作为此类案件的调研组组长,组织调研组的其他法官,先后梳理了全国法院的万余份裁判文书,筛选出几百个典型案例,归纳概括成具体裁判规则,最终形成了175条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初稿,并经过十余次修改,经北京高院审委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有效地统一了此类案件中诸多问题的认知分歧,也为“类案同判”打下了基础。
  就这样,陶钧用扎实的法学功底、饱满的工作热情、不倦的工作拼搏,勇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用奋斗奏响新时代青春的“最强音”。
想“躺赚”? 小心沦为网络犯罪“工具人”   □ 本报记者 王莹

  卖一张银行卡就能获利数百元,这样的“好事”怎能轻易错过。可正是这张小小的银行卡,却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2020年4月,朱某(另案处理)找到朋友陈某帮忙,说有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刷流水,让陈某也卖几张银行卡给他。陈某正愁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便出售一张银行卡给朱某,获利500元。该银行卡被收购后,仅仅两个月就为电信诈骗提供转移资金达220余万元。经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组办案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帮信犯罪6.4万人,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仅排在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之后。
  那么,如此高发的帮信罪有哪些显著特征?这类犯罪背后隐藏着哪些社会治理问题?怎样才能有力促进电信网络犯罪源头打击治理呢?
犯罪嫌疑人“双低”问题突出
  “生活中,帮信罪最常见的形式就是帮助犯罪团伙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然后提供转账、提取现金等服务,此举无疑是帮助互联网犯罪团伙获取违法收益,逃避法律责任。”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菲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2019年11月,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帮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司法认定问题。
  “帮信罪所帮助的上游电信网络犯罪主要集中在两类犯罪中,一类是网络诈骗,另一类是网络赌博犯罪。”刘子菲分析说。
  除了非法买卖“两卡”,帮信罪实施的行为方式还包括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如GOIP设备、批量注册软件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此外,还有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如秒拨IP等,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
  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以帮信罪起诉的人员涉及全国各个省份,特别是在电信网络诈骗高发重点地区,帮信罪起诉人数也相对较多。数据显示,帮信罪犯罪嫌疑人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占多数,初中以下学历占66.3%、无固定职业的占52.4%,。
  记者了解到,帮信罪多以犯罪团伙形式实施,如“卡农—卡商—卡头”的组织模式,分工相对明确,便于持续性、规模化为上游犯罪提供支持帮助。与传统犯罪团伙不同,帮信犯罪团伙内部不同层级、成员之间往往不曾谋面,平时主要通过网络以代号、暗语等方式联系,看似联系松散实则协作紧密,而且不同层级、不同成员往往同时为多个上游犯罪集团提供帮助,危害更大。
网络陷阱盯上在校学生
  某大学学生涂某长期在校园内外收购他人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使用,同时唆使同为在校生的女友万某向同学收购8套银行卡后出售。这些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名被害人向银行卡内转入被骗资金207万余元。
  随着帮信罪案件激增,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其背后折射出的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问题较为突出,其中就包括在校学生涉案问题。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和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学生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发现,与在校生联系紧密的招聘、实习、兼职领域涉案问题也较为突出。一些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资质、发布招工信息等缺乏严格审查和管理,导致应聘者陷入不法分子设计的陷阱,最终触犯帮信罪。有的学校对学生就业指导不到位,对实习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部分在校学生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受骗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业内人士”涉案问题也比较突出。一类是科技公司从业人员,他们抱着“赚快钱”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另一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他们违反“实名制”规定大量办理“两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主要的工具输送渠道。
  如某通信公司驻某大学校园网点代理商,利用申请手机卡的学生信息,私自办理校园宽带账号500余个,并以每个账号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游买家,其中部分账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惩治帮信犯罪需打防结合
  针对帮信罪的特点以及带来的社会治理、网络监管问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陈颖认为,要坚持惩防治相结合,在依法全链条惩治帮信犯罪的同时,强化类案监督、推动诉源治理、深化以案释法,筑牢帮信犯罪社会防线。
  首先,要突出打击重点,坚决遏制帮信犯罪滋生蔓延。重点打击帮信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涉案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行业“内鬼”,建议对行业内部人员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注重区分地位作用分类分层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确保办案良好效果。
  其次,要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帮信案件办理质效。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福建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省法院进一步明确帮信罪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统一司法办案尺度,形成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合力。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和信息通报制度,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共同研究,充分凝聚共识,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
  第三,要强化类案监督,协同推动网络诉源治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动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转变,对于涉“两卡”类案件,围绕新开账户审核、存量账户排查、高风险账户风控等方面,提出“检察预警”,推动实现全流程监管。
  此外,法治意识淡薄是多数人触犯帮信罪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坚持预防为先,聚焦案件高发群体、重点行业和问题突出区域,加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防止普通群众沦为犯罪“工具人”;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会同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大对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力度,提升其职业素养和法治意识。
漫画/高岳  
“自甘风险”原则下如何玩转飞盘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彭羚

  要说2022年最火的运动是什么,非飞盘莫属。由于飞盘运动门槛低、社交性强、较少身体接触,既玩得轻松,又能消耗热量,受到许多年轻人的追捧,一时间风靡全网。
  飞盘场上共14人参加比赛,每队7人,男女比例为4男3女或4女3男。场地两侧设有分区,当双方队员成功在对方得分区接到飞盘就算得分,并且投掷飞盘者不能移动,失误则交换“盘权”。
  虽然没有身体接触,但由于在接飞盘过程中极易发生队友碰撞或被飞盘击中的情形。一旦在运动中受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在法律中,有一项“自甘风险”原则,简单来讲就是运动者事先了解这项运动可能伴随着风险、损失或事故,但仍自愿参与,在结果或者风险发生后,责任将自行承担。
  在一则真实案例中,某单位足球队队员下班后相约踢足球,在踢球过程中,张三和李四不小心发生碰撞,李四的脚趾被撞伤。随后李四前往医院治疗,经诊断,造成右脚大脚趾骨折。
  在这个案例中,李四是否有权请张三支付有关的医疗费用呢?这其中的责任究竟由谁承担?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法官认为,李四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见踢足球这类竞技运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但仍然选择参与其中,那么最终的损失应当由其自身承担。其次,没有证据证明张三对于李四的伤害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李四无权要求张三对其损害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作为运动的参与者,应当事先预见可能发生的风险,那么在之后的运动过程中,因他人原因造成损害的,只要行为人不存在故意和过失导致严重违反规则的情形,那么损失将自行承担。
  既然队友赔不了,我们可以要求活动组织方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飞盘运动中,往往有固定的运动场所或活动的组织者,如果场地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在场地安排、保护措施上存在问题,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场地湿滑未及时清理,导致人员滑倒受伤的,应当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大家,飞盘运动作为一项入门级户外运动,因其上手快、身体接触少、社交性强等优势,为年轻人们提供了一项全新的运动选择。尽管是一种新兴运动,但其本质和足球、篮球等传统运动相似,是一项竞技类运动。运动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能保持心情愉悦,夏日炎炎,在享受飞盘运动带来的减压和交友的喜悦时,也希望大家在运动中提前做好热身和保护措施,选择正规的运动场地,在不打扰他人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身体情况,安全地享受户外运动的快乐。
父母去世丧葬费分担是义务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谯燕 孙子渌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孝敬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而对于父母死亡后产生的合理丧葬费用,成年子女又应该如何承担呢?近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件。
  刘大爷和王老太共同生育刘大姐、刘二姐、刘三弟。1997年,刘大爷与王老太离婚,刘大爷抚养刘大姐,王老太抚养两姐弟刘二姐、刘三弟。2019年,刘大爷病逝。刘大姐为刘大爷操办了丧葬事宜并支付了丧葬费用。
  刘大爷去世后,刘二姐、刘三弟将刘大姐告上了法院,要求分割刘大爷遗产及一次性抚恤金48万余元。法院酌情确定三人应分得的财产份额后,判决由刘二姐、刘三弟各自分得8万元、18万元,剩余财产归刘大姐。之后,刘大姐多次与两姐弟协商分摊父亲的丧葬费用,均遭到拒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妹妹和弟弟共同承担其父丧葬费用。
  綦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子女对父母负有生养死葬的法定义务。刘大姐为父操办了丧葬事宜,费用发生时间、内容均与办理丧事的时间、习俗相符,开支金额亦在合理范围内,认定刘大姐支付了丧葬费用共计34455元。三姐弟在享受继承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死者安葬义务,应共同承担办理父亲的丧葬事宜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故对刘大姐的相应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参照三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酌情确定由刘二姐承担5500元、刘三弟承担12700元,其余费用由刘大姐承担。
  此类案件在基层法院并不少见。
  冯甲和冯乙是亲兄弟,上面还有三个姐姐,父亲去世早,母亲独自带大了这五个孩子。20世纪80年代,冯甲结婚后,兄弟俩分家,最初母亲与冯乙一起生活。后来,冯甲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母亲在冯甲家生活十年,多次生病、住院,均由冯甲及三个姐姐轮流照料,母亲的医疗费主要由冯甲支付。2020年,母亲因病去世,冯甲主持操办了母亲丧葬诸事宜,冯乙既未参与,也未承担相应的丧葬费用。
  2021年年初,冯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弟弟冯乙按份承担母亲的医疗费和丧葬费等费用。冯乙辩称,母亲曾与自己共同居住生活二十余年,冯甲应倒付自己居住费;冯甲诉请的各项费用支出均未与自己商量,存在虚高嫌疑;自己赡养母亲的付出超过冯甲。
  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主要表现为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具体包括安排好父母的衣食住行以及医疗、丧葬等事宜。本案中,原、被告母亲生前的医疗费、病故后的丧葬费等均主要由原告冯甲支出,被告冯乙未负担,被告的行为及表现不仅有违法律规定,而且有悖伦理道义,因此,原告在主要负担了母亲生养死葬相关费用之后,有权向被告追索。
  经过仔细核算,法院认定原告支出的母亲医疗费以及合情合理的丧葬费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被告应承担五分之一。至于被告主张的其赡养母亲的付出超过原告,例如对母亲居住费用的计算,法院认为该项费用无法量化,也不合理,故不予认定。综上,判决被告支付2万余元。判决后,被告冯乙已按判决主动支付了相关款项。
  法官表示,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人赡养扶助义务既包括子女对父母生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也包括对父母死后妥善安葬的义务。作为逝者的成年子女,妥善安葬父(母)并分担合理的丧葬费用,是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这既是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也符合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故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相应诉讼请求。
漫画之乡优势防诈   □ 本报记者 马竞
  
  近年来,以涉养老服务、投资、保险等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屡见不鲜,诈骗手段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给不少老年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河北省邱县人民检察院借助“漫画之乡”优势,立足检察职能,与当地漫画家合作,推出“检言漫语”专门普法宣传品牌,首批创作出涉养老诈骗系列漫画。这些漫画形象、生动、幽默,犹如借人一双“慧眼”过目不忘,帮助群众轻松识别诈骗套路。
  为进一步宣传防范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该院干警将系列漫画作品制作成宣传手册和展板,走上街头,到社区、广场、公园等,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册、图板展示、面对面讲解防范养老诈骗知识等方式,结合办理的相关案例以案释法,提高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营造了让骗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社会氛围,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为“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辖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听取宣传讲解,受益良多,在以后的生活中会提防此类诈骗套路,防止贪小便宜吃大亏。
漫画作者/张爱学  
毕业生租房要避开哪些 “坑”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本报通讯员 周诗
  
  已找到心仪工作的毕业生王同学,为减少每日通勤时间,想在工作地附近租个房。由于当时人在外地,他只能通过线上看房。可没想到,王同学签了合同、拿到钥匙,才发觉被“照骗”:实际租到的房,多处发霉、很多家具家电无法使用。
  被“套路”的远不止王同学。近年来,毕业生租房时常面临虚假房源、被“黑中介”“二房东”欺骗等问题。“走过最长的路,恐怕是租房的套路。”许多毕业生租房时常感慨。
  如何避“坑”、租到满意的房屋?暑期正值毕业生租房高峰期,《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法官,请他们为大家支支招。
实地看房警惕虚假房源
  如今,AR看房等方式为远程看房提供了便利,可以模拟实地看房的效果,多数毕业生通常会优先选择各类网络平台寻找合适房源。然而,网络平台中房屋的图片并不能真实完整地呈现房屋实际状况,可能会出现“张冠李戴”情况。
  法官建议,除通过网络平台看房,还应实地看房切实了解房屋内情况,观察房屋是否存在消防隐患、群租等问题。
  “还要警惕虚假房源。”法官建议,找房时要在正规的租房平台上寻找房源,避免一些虚假的、没有保障的房源掺杂其中。租房之初,租户最好能够要求出租方提供房屋产权证,并将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一次性保证房源的真实性。
书面签约保证双方权益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官提醒广大毕业生,将口头约定的内容形成书面形式,是保证双方当事人权利的一种方式,有助于敦促各方恪守契约精神。毕业生在签订租房合同前,需仔细确认对方身份、明确对方是否为房地产权证登记的产权人。若对方是转租,则要了解对方与房屋所有权人的租赁合同期限,以及是否有权转租。
  法官还给出了一个“小妙招”:在房租转账时要注明确钱款去向。例如,在转账备注中添加:“20××年×月-×月房租及押金”,或在转账后及时联系出租人,明确表示“××月房租已付”,避免事后对账不明。
  除去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等基本条款外,租户还要注意对于房屋内的相关设施情况进行约定并办理交接,例如是否配有冰箱、洗衣机等,防止出租方为签订租赁合同而作出虚假承诺,损害己方利益的情况。
按约履行合同避免纠纷
  租房对绝大多数毕业生而言,是进入社会之后的第一课。法官提醒毕业生,不仅要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在发生纠纷之时,也要冷静处理。
  “毕业生要妥善使用屋内设施。”法官还提醒,妥善、适当地使用房屋及屋内设施,是承租人应尽的法定义务。租户对房屋内设施不能随意损坏。当然在使用过程中,设备的折旧和磨损是必然的,应及时告知出租方,双方协商处理。
  为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发生,毕业生对房屋改造要慎重,不仅要征得房东的许可,还要符合相关行政管理要求。租期结束之后,是否续租取决于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势必会进入退租环节。相关设施及房屋状况核对无误之后,通常押金会全额退还。
  法官提醒,出租人以房屋和屋内设施的折旧为由拒绝退还押金或者要求赔偿,则需要判断房屋和屋内设施折旧是否超过正常使用限度。如有必要,建议可以在入住和退租时分别对房屋重要部位和设施进行拍照,方便退租时进行对比。
  房屋腾退也容易引发纠纷,腾退的时间点直接影响后续是否会有占有使用费的产生。法官提醒,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往往对于搬离时间产生争议,而确定该时间点的关键是物品是否搬离以及房屋钥匙是否交接。
未过户房屋被查封,怎么办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因开发商陷入债务纠纷,导致自己未过户的房子被法院查封,该如何维权?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任晓辉表示,若在查封前购买了涉案房屋并实际居住,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法律规定了相关补救措施。购房者可依据法律规定,提起执行异议来阻却法院对该房产的执行。
  张某购买了某开发商的一套楼房,因种种原因未能办理过户。不久前张某得知,因开发商欠某建筑公司工程款,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该开发商名下的多套房屋,其中包括自己居住的房屋。为防止房屋被拍卖,张某随即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提交了在法院查封该房屋前,其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支付房屋全部价款的银行转账记录,主张自己对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并要求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
  密云法院审理查明,在法院查封案涉房屋之前,张某与该开发商签订了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约支付了全部房款,在房屋交付后使用至今。另外,通过查询,张某名下无其他住房,其提出的案外人执行异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法院认为,张某对涉案房屋所享有的权利能够阻却法院对该房屋的执行,故对其要求解除对涉案房屋查封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任晓辉表示,实践中,购房者从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办理物权登记,一般须间隔一定时间。在此期间,如果因开发商涉及金钱债务纠纷导致房产被查封、拍卖,房屋消费者取得房屋产权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开发商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在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的三个条件,即(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形下,适用房屋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保护规则。
  法官提示,房屋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实地考察楼盘,审查开发商资质,全面了解情况,在符合办理预告登记条件,及时备案登记,确保物权将来能够顺利实现。
网络平台提供便利 货运纠纷依法裁决   物流运输行业是经济社会的“毛细血管”,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出现了一批“互联网+物流”网络货运平台,有效解决了传统货运行业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作为新兴行业,其监督管理约束机制尚不完善,由此产生纠纷数量呈增长态势。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几起有关因网络货运平台运输而产生的纠纷案件,以期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全社会关注网络货运平台发展,推动建立更为规范的互联网运输行业。

  托运货物不知所踪
举证不能责任自担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朱海兰 王静

  2019年,文某在网络货运平台下单,要求平台指派的司机姚某将货物送至其生意伙伴黄某处,后黄某称没有收到货物,拒绝支付相应货款。文某此前已与黄某就货款支付问题发生诉讼,因收货单上没有黄某签字,无法证明其收到该批货物,文某撤回起诉,随后又将承运人姚某诉至虎丘法院,要求返还所运货物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承运人姚某提交了网络货运平台“交易完成”和“好评”的截图,证明其已经将货物交付给了他人,而托运人文某所提交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目前货物由承运人姚某占有,故文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据此,法院判决驳回文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庭后表示,收货单是货物送达完成交付的重要凭证,也是承运人完成交付义务的主要依据。相较于传统货运行业而言,网络货运平台的交易双方往往是陌生人,托运人、承运人在送货完成后,应当督促收货方及时确认收到货物,通过网络货运平台的签收功能固定相关事实。本案的判决有利于提升市场经济主体法律意识,督促各方在参与经济活动时规范经营,保存好重要的凭证和单据,避免事后出现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转委托致货物变质
承运人应承担损失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张伟明 康建光

  2020年,吉林长春某饭店向苏州某食品公司订购锅包肉等食品,因与某物流公司具有长期运输业务往来,食品公司遂联系某物流公司运输该批食品。后物流公司在货运平台发布信息,要求运输车辆为冷藏车,司机李某接单。物流公司员工将司机李某信息告知食品公司,李某按期至约定地点装货。饭店接收时却发现运输车辆为普通货车,食品已化冻变质。随后,饭店了解到司机李某在大连委托另一名司机马某转运该批食品,遂拒收货物。苏州某食品公司认为某物流公司擅自转交货物,应赔偿货损,遂向虎丘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食品公司是根据某物流公司告知的司机姓名及车辆信息交付货物,虽然食品公司与物流企业未签订书面运输合同,但根据双方长期的交易习惯,食品公司实则将货物交由某物流公司运输,双方存在事实运输合同关系。据此,法院判决物流公司赔偿货运损失7万余元。宣判后,某物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依法维持原判。
  法官庭后表示,相较于传统货运行业,网络货运平台解决了货主找车难、司机找货难的问题,但并不意味着专业物流公司可滥用网络货运平台擅自转委托货车运输货物。本案中,司机李某在签约后擅自转委托的行为,违反了双方在平台签订的运输合同约定,某物流公司也可根据约定要求司机李某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

运输途中货物损毁
司机有责理应赔付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师永义 华梓成

  2020年8月,某运输公司通过网络货运平台下单,要求将一套工业设备从苏州运输至常州,平台派单给孙某,双方通过货运平台签订运输协议,约定运输费用为750元。孙某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倾覆,导致设备毁损。在赔偿买受人某供应链管理公司的全部货运损失后,某运输公司向实际承运人孙某索赔遭到拒绝。随后,某运输公司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孙某赔偿货物损失5.6万元。
  虎丘法院认为,某运输公司通过网络货运平台下单,与孙某签订运输协议,双方间运输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按约履行。现某运输公司已按约支付运输费,孙某应按约将货物安全及时运至目的地,但途中发生事故导致货损,且某运输公司已向案外人赔偿,故某运输公司有权向孙某索赔。据此,法院判决孙某赔偿货物损失5.6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庭后表示,网络货运平台负责派单,属于居间介绍的法律地位。货运合同的实际签订主体是孙某与某运输公司,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承运人孙某应承担货物损毁的赔偿责任。

押金为名暂扣运费
合作终止须还欠款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王耀华 司明建

  2019年以来,许某与某物流公司长期合作,如某物流公司有货物需要运输,会通过网络货运平台向许某派单,双方线下按次结算运费,但每次结算时,物流公司均以“押金”等名义暂扣部分运费。后双方不再合作,经对账,双方确认尚欠3万元运费未支付,但物流公司一直拒绝支付款项。许某遂以运输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物流公司支付拖欠运费。
  虎丘法院认为,双方通过网络平台签订的运输合同合法有效,物流公司应当按约、足额支付运输款。庭审过程中物流公司主动表示愿意支付拖欠运输费用,但疫情期间资金较为紧张,希望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法院遂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流公司承诺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27000元运输费。现物流公司已按调解协议支付款项。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托运人以“押金”等名义暂扣运费,侵害了承运人合法权益。考虑到疫情对于物流企业的不利影响,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与此同时,从事网络货运行业的司机也应当加强法律意识,通过正规平台接单,避免因运输费用私下交易导致陷入纷争。

自行更改车辆用途
发生事故保险拒赔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王莹 刘琼

  2019年,陆某为自家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扬州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在投保时明确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车。后为贴补家用,陆某在网络货运平台上注册账户,从事营运性质的货物运输业务。送货过程中,陆某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案外人刘某车辆受损,经交警判定陆某负主要责任。经评估鉴定,扣除车辆残值后,刘某的车辆定损金额为16.8万元,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予以先行赔付。
  因陆某负主要责任,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遂以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将陆某和某保险公司扬州支公司诉至虎丘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按照定损金额70%支付理赔垫付款11万余元。
  法院认为,车辆的使用性质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未通知保险公司而发生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车损赔偿责任应当由陆某自行承担。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只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付2000元,在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陆某需自行赔偿11万元的车损。
  法官庭后表示,从事货物营运的车辆,相较于家庭自用车辆使用频次更高,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所有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补缴相应保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法官建议互联网运输平台收取管理费后,应在司机注册时对其及时变更保险等事项进行合理提示说明。

法规集市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八百三十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老胡点评
  网络货运平台是随着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货物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从本期案例中可以看到,涉及网络货运平台的货物运输纠纷诉讼较之传统的货物运输方式而言,法律主体更加多样、法律关系更加复杂,矛盾的调处和裁判也需要更加细致的工作。
  首先,对于网络货运平台这种货物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有关立法部门应当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网络运输平台的各方参与者均有所遵循。
  其次,网络货运平台既涉及网络平台监督,又涉及货物运输管理,因此,网络平台监管部门与货物运输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网络货运平台的保障、引导和监管,切实维护网络货运平台秩序,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和发展。
  同时,当事各方要通过合同方式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将涉及网络货运平台的纠纷诉讼消弭于未然之前或者萌芽状态。
胡勇  
同居期间单方购房 产权归谁所有 □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陶然

  同居期间单方购买房产的产权应该如何认定?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法院以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单方购买的财产、个人的房产增值部分不能视为共同财产为由,依法认定案涉三套房产属于被告白某的个人财产,同时以原告黄某打理财产多年且从保护妇女角度出发,判令被告白某给付原告黄某补偿款2万元。
  法院查明,黄某(女)与白某(男)于2004年相识并同居生活至2020年1月。同居期间,双方的工资卡各自保管使用。2006年4月,白某出售其一套自有房产并加价1.5万余元购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房屋一套,连同白某此前名下的另一套房产一并交由黄某打理出租、维护。后白某于2020年又通过贷款方式购置房产一套用于自住,产权登记信息为白某单独所有。现黄某以与白某同居15年已经形成夫妻关系为由,要求分割上述两套出租房产和一套自住房产的增值部分共计138.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同居生活15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各自独立。由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单方购买的财产、个人的房产增值部分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白某名下的两套出租房产和一套自住房产,产权登记信息为被告白某单独所有,且原告黄某无证据证明有出资情况,故黄某主张要求分割三套房产的增值部分或者按比例分割房产的诉请,不予支持。综合考虑黄某在与白某同居期间,帮助白某打理房产多年获取了收益,法院酌情由白某给付原告黄某补偿款2万元。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同居期间添置财产不宜简单认定为共有
  法官庭后表示,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存在诸多差异。除约定外,在婚姻持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相对独立,不能够直接推定为共同所有。同时,夫妻是第一序列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遗产,同居关系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且没有权利要求相互继承遗产。
  虽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为了保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法律设置了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因此,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添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认定及分割问题,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同居的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而不能简单地认定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具体而言,同居期间双方财产分割基本原则有:
  第一,约定优先原则。法律首先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思,按照意思自治原则优先处理,即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二,无约定的,实行“谁购买归谁所有”原则。同居期间的共同行为所得财产如共同经营收益、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共同创造的智力成果,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收入、继承财产、生产经营收益、自有房产等个人所得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一方当事人主张是其个人财产的,应当负举证责任。
  第三,赠与财产归个人所有原则。即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第四,照顾妇女儿童利益原则。具体分割财产时,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由于同居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配偶人身关系,因此不存在因为同居关系而发生的人身性质的权利变化。也就是说,如果同居期间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无须负抚养义务;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本案中,案涉的三套房产均登记在白某名下,其中两套系白某自有房产,一套系同居期间白某自行贷款按揭购买,双方对上述房产未约定归属,且黄某无证据证明有出资情况,根据“谁购买归谁所有”原则,黄某无权要求分割三套房产的增值部分或者按比例分割房产。同时,从照顾妇女儿童利益原则出发,且考虑黄某替白某打理房产多年并获取了收益,法院酌情由白某给付黄某补偿款2万元。
抵押房产险被卖掉
显失公平合同撤销 □ 本报记者  郑剑峰
□ 本报通讯员 童晶晶 赵媛

  日常生活中向他人借款的同时用房产作抵押的情形并不罕见,但如果抵押的房产被人以不合理的价格出售,又该如何处理?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法院查明,李某与夏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0万元,借期为2个月,同时约定李某将名下一套价值300余万元的房屋抵押给夏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此外,夏某为了保证李某按时还本付息,还要求李某与其签订《委托书》,委托夏某以不低于1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卖给史某,并有权代替李某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当日,双方与史某前往公证处对《委托书》进行了公证。
  两个月后,借期届满,李某因故请求延期还款。但令她意外的是,夏某已经以李某的名义与史某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成交价仅为102万元。对此,李某表示反对。
  不久后,史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承担逾期过户违约金15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夏某签订《委托书》的真实目的系担保借款合同的履行,双方并没有委托买卖房屋的合意。涉案房屋的交易价格仅为市场交易价的35%,明显过低。此外,李某在买卖合同签订后4日便告知史某其不同意卖房,而此时史某仅支付了10万元房款,且从未到实地查看过房屋,对于房屋明显低于市场交易价的事实,未尽到一般买受人的审慎义务。
  据此,法院驳回了史某的诉讼请求,夏某代李某与史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予以撤销。一审判决后,史某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西安市中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夏某作为受托人,将房屋以严重低于市场交易价值的价格转让给原告史某,系利用被告李某处于危困状态,产生的法律后果显失公平。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添加染料让鱼鲜活
获刑罚金禁业三年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黄欢

  对海鲜销售商来说,海鲜制品如不能及时出货,往往要承担因品相变化而产生的经济风险。因此,王某想了一个给鱼“染色”的办法,虽然转嫁了部分经济风险,但最终也未能逃避其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给售卖的鱼类水产品“染色”的刑事案件。
  法院查明,王某是椒江洪家菜场一水产品销售商。2021年7月,王某看到一路边摊贩正给售卖的黄花鱼“染色”。仔细观察后,王某发现“染色”后的黄花鱼相较之前颜色明显鲜亮许多。通过与该摊贩交流,王某得知用来给鱼“染色”的是俗称“黄栀”的工业染料,属于国家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王某的请求下,摊贩将其剩余的少量“黄栀”转送给了王某。
  拿到“黄栀”后,王某按照路边摊贩传授的方法给一些品相不好的黄花鱼进行“染色”处理,使其看起来更为新鲜。
  2022年1月28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场摊贩进行突击检查,王某存放的“黄栀”及兑水后的“黄栀”染液均被当场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该案的其他量刑情节,对被告人王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3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相关职业。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的相关法规,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严厉打击此类不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均构成既遂。同时,为守住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对相关责任人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适用“从业禁止令”,进一步延伸了刑事处罚的方式和手段。
公共空间装防盗门
邻居有权要求拆除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曲晓梦 李素云

  为了“拓展”自家空间在楼梯间安装防盗门,是否会侵害邻居的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法院查明,许某与张某同为烟台市蓬莱区某小区11号楼1单元3楼业主。该楼层一梯三户,许某住南户302室,张某住西户301室。许某与张某入户门外有一公共通道,通道西面紧邻张某入户门处有一公共窗户。2009年,张某利用南户、西户外墙在通道内加装了一道防盗门,将公共窗户与部分通道圈划为自家使用。
  因张某安装的防盗门影响楼道采光,许某多次与张某交涉未果。后许某向小区物业投诉,小区物业多次协调无效,张某拒不拆除,许某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认定小区楼层窗户及通道属全体业主共有,张某未经同意,私自加装防盗门,将共有部分占用,影响楼层通风、采光,违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了其他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许某作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其拆除并恢复原状。被告张某以小区结构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抗辩,理由不当。
  随后,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张某态度坚决,不同意调解,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将其安装于某小区11号楼1单元的防盗门拆除、恢复原状。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文明融洽的邻里关系对于和谐居住环境的创建、良好家风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生活在同一小区的业主,应从自身做起,遵规守约,合理合法行使自己的成员权利,及时纠正损害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案纠纷的产生,系原、被告缺乏沟通的结果,原告在防盗门加装之初,未能及时阻止,导致双方矛盾加深,亦有不当之处。被告将防盗门拆除后,双方应摒弃前嫌、互谅互让、守望相助,共同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河北立法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刘汉春 杨延娜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正在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近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通过《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9章81条,分别为总则、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保障和监督及附则。《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河北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的法规空白,标志着河北新兴领域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开辟新篇章。
填补立法空白打造河北特色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贯彻‘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推动新兴领域立法,为河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为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先行先试、补充细化作用,依法解决河北数字经济发展实际问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条例》,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彰显了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河北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相继出台了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20个专项行动计划,制定了促进发展大数据、5G网络、智慧城市、“互联网+”等政策措施,形成许多好的做法,积累了相关经验。《条例》立足省情实际,将好做法提炼入法、好经验总结入法、好制度提升入法,填补了地方立法空白,固化了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和创新经验。
  2021年11月,《条例(草案)》经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三次审议后表决通过。在此期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凝聚智慧、汇聚共识,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人大常委会、行业协会、市场主体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题座谈会。
  “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公众对于数字经济发展关心较多的是如何破解河北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的难题,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为此,《条例》聚焦数字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等重点问题,进行立法设计,力求打造河北特色。”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金霞说。
推动创新构建京津冀一体化
  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产业,提高整体竞争力,《条例》聚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找准“发力点”,规定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整体布局,各地结合实际重点推动现代通信、新型显示、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画好“路线图”,规定以项目为支撑,培育和引进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推动数字产业向园区聚集,培育数字产业集群;完善数字产业体系,形成数字产业生态。提升“动力源”,明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推动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为发挥数字经济对传统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条例》明确了数字化转型的重点,推动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等传统优势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中小企业普及数字化应用;明确了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和要求,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创新,推动中小型工业企业普及应用工业互联网,推动实施“互联网+”绿色制造,加快传统能源和新型能源生产的数字化改造;同时对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文旅、智慧医疗养老、智慧教育、智慧体育、电子商务、数字金融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
  为了共同建设京津冀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条例》首次在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中专设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一章,明确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布局和应用协同,推进与京津执行统一的数据技术规范,实现公共数据信息系统兼容;推动产业协同,对接京津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发展、承接产业转移成果,构建与京津在要素、网络、标准等方面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推动科技、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协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通过数字手段推动京津冀公共服务协同,深化大数据在京津冀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等领域的应用;推动雄安先行,推动河北雄安新区在智慧城市建设、数字要素流通、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辐射带动本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面发力筑牢法治保障
  《条例》紧紧围绕数字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全面发力、强化规范,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针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重复建设、城乡“数字鸿沟”等问题,《条例》确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和要求,明确实行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维;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按照要求预留数字基础设施所需的空间、电力等资源,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加快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域内城乡数字设施一体化。
  针对目前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开放水平不高的现状,《条例》“管好”数据,明确对公共数据实行统筹管理,制定统一的分类规则、分类标准和分类管理要求;打通“壁垒”,规定新建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应当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建设,不得单独建设,确立不得重复收集、多头收集的数据收集原则,对公共数据共享、数据回流以及公共数据开放进行规范;依法利用,对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交易、数据安全、数据依法使用、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规范。
  为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提高科学决策、高效监管、精准治理水平,《条例》提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掌上办理;推动数字监管,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信用平台、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对接;推动数字应急,加强数字技术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应用。加强城市治理数字化,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涉及的各类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城市大脑。加强基层智慧治理,推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推动公共数据向基层共享应用。加强无障碍措施保障,制定和完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服务保障措施,开展信息无障碍改造。
  为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条例》从财政、金融方面进行规范保障,明确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统筹运用相关财政性资金,发挥有关专项基金作用;从科技创新方面进行支持,推动数字经济技术创新,加强技术研究,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发放创新券;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引进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专家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以柔性方式引进重点人才,加强数字经济新兴领域学科专业和专业课程建设,培养数字经济紧缺人才,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相关保障;进行资源能源保障,在土地供给、电力供应、能耗指标、设施保护、频谱资源、政府采购等方面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智能服务保障,智能推送、高效落实各类惠企政策,推进智慧法务体系建设。此外,还明确推动中介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加强平台监管,定期开展评估。
漫画/高岳
《幸福到万家》中关于结婚那些事儿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 本报见习记者 白楚玄
□ 本报通讯员  王岩

  近日,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电视剧《幸福到万家》热播。该剧讲述了女主人公何幸福嫁入万家庄后,在事业、婚姻、家庭多重考验下不断实现自我成长的故事。剧情跌宕,涉及法律知识点也颇多。本期【追剧学法】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法官助理王岩向我们讲述剧中关于结婚所涉及的法律常识。
  场景一:何幸运作为伴娘参加姐姐何幸福的婚礼,让她没想到的是,婚礼上她遭遇了万家庄村支书儿子万传家等人的无底线“婚闹”,给她身心带来重创。“婚闹”违法吗?遭遇无底线“婚闹”怎么办?
  “婚闹”风俗本意在于为婚礼增添热闹气氛,然而有些地方“婚闹”的方式却逐渐变了味儿。从法律层面上看,剧中这种无底线的“婚闹”行为轻则构成性骚扰,受害者可要求施害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则构成强制猥亵罪,施害者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剧中,万传家等人的“婚闹”行为显然已经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已构成性骚扰,何幸运可以以此诉至法院,要求万传家等人对其受到的损害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严重的“婚闹”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中猥亵、侮辱妇女,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场景二:“婚闹”现场,何幸福冲进去保护妹妹时,婚礼摄影师紧随其后进行了全程跟拍。如摄影师未经他人的同意,擅自将拍摄的视频进行传播或上传网络,是否构成侵权?当事人又该如何维权呢?
  民法典对自然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及名誉权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救济途径。剧中,摄影师拍摄的画面涉及“婚闹”等一些较为隐私的画面,如其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传播,将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如传播的视频中有明确的个人形象,则属于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如其传播的视频内容会降低他人道德品质、信用声誉,则属于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据此,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人格权行为禁令,要求对方停止有关行为,以防止不利后果发生或损害扩大。同时,受害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场景三:何幸运遭遇“婚闹”后,何幸福为了保护妹妹,踹门砸伤了万传家。为了不得罪村支书,何幸福的婆家通过媒婆提出要与何幸福离婚,并要求何幸福退还彩礼。何幸福的母亲则表示因为是男方提出的离婚,彩礼不退。如果何幸福真的离婚,彩礼退不退到底谁说了算?
  从法律关系上看,收受彩礼属于男女双方或者其亲属的一种自愿赠与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受法律保护。但收受彩礼不同于一般赠与,它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剧中,何幸福办完婚礼回门后,因其坚持要给何幸运就“婚闹”事件要一个说法,婆家提出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虽然剧中何幸福并未离婚,若双方同意离婚,却就退还彩礼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则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是否结婚登记、是否举行婚礼及是否生育等情况,结合彩礼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共同生活期间合理生活支出、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判决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
  场景四:何幸福和王庆来将年幼的孩子留给家中父母,一起进城打工。因种种矛盾,王庆来向何幸福提出离婚,但剧中并未出现两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画面。假设何幸福与王庆来只办了酒席没有领证,两人能离婚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剧中,假设何幸福与王庆来只办了酒席而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在此前提下,两人如果诉讼离婚,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登记完成后方可对离婚请求予以处理。如在法院告知后男女双方仍未补办结婚登记,则一律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办理的结婚登记才受法律保护。
如何帮助老年群体跨越“数字鸿沟”   □ 郑文阳

  互联网时代,全国各地的公共场所与机构不断进行智能化迭代升级,健康码、移动支付、外卖、在线挂号、网购等都需要电子信息技术的支持。然而在电子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今天,老年群体似乎与这个时代阻隔着巨大的“数字鸿沟”。如何帮助老年群体适应智能时代,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民生问题。
  数字鸿沟是指在全球数字化进程中,不同国家、地区、行业、企业、社区之间,由于对信息、网络技术的拥有程度、应用程度以及创新能力的差别,而造成的信息落差。在数字化时代,老年群体却陷入了没人教、不会用、不敢用的尴尬窘境。例如,当前很多城市的大医院取消了现场挂号,改成手机预约制,通过关注院方微信服务号预约挂号。于是,我们时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生病的老人站在医院大厅,手足无措,又一脸焦急。
  跨越“数字鸿沟”,对于处于老龄化社会的中国来说,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为了更好地弥合与应对数字鸿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共同帮助老年群体适应数字时代。
  首先,政府机构要注重对老年人“数字权利”的保护,加快涉老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革,同时提供可供老年人选择的线上和线下服务。尊重老年人的新型数字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为老年人平等享受智慧科技提供便利条件,跨越数字鸿沟、消除数字贫困;另一方面则是尊重老年人拒绝学习使用智能技术的权利。
  其次,立法机关可考虑以立法的形式,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社会上一直有呼吁,互联网要“适老化”,政府、企业、社会和家庭,要共同努力让老年人享有数字时代红利,要推出适合老年人的App,并设立过渡期保留传统路径。2021年5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新增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这是江苏首次以立法形式帮助老年人融入智能化时代。
  再次,互联网及相关应用软件应当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据统计,工信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方案》实施后,近50%的应用软件积极响应,推出了适老版本,但依然还有大量的应用软件让老年人无法使用。
  最后,激发老年人学习智能技术的热情和积极性。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记忆力也在衰退,容易遗忘学过的东西,家人要耐心引导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的基本功能,社区也可通过体验学习、经验交流、互助帮扶等,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积极融入智慧社会。
八月新规
高手在民间   □ 曾润华

  派出所出门左拐直走约100米,就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奶茶店。甜的英式奶茶,咸的蒙式奶茶和台湾的珍珠奶茶,不加奶精和添加剂,味道纯正;女店主年轻靓丽,这都是奶茶店顾客盈门的原因。
  星期六夜里,派出所接到报警:奶茶店有人手机被盗。我和辅警小王赶到现场时,店内顾客已走光,显得空荡荡。失主李先生迎上来告诉我们:他喝完奶茶,去了一趟卫生间,手机放桌子上充电。几分钟出来后,就发现手机不翼而飞!
  查看现场,做好记录后,我们调看了店里的监控。疫情期间,店里顾客都是单人单桌。监控显示:案发时间为晚上11点32分,当时店内只剩李先生和另外一名坐在角落里的男子。李先生进入卫生间,这名男子就戴上口罩走到桌子边,飞快地拔取手机,然后匆匆出门。那人身材矮胖,进出都戴着口罩,坐下喝奶茶背对监控,看不到面部。女店主和李先生均不认识这人。时近凌晨,我们决定先回所休息,明天再查。
  第二天一早8点,所里安排一组人排查案发现场周边监控,我和小王又来到奶茶店寻找线索。女店主一边调配奶茶,一边回答我们的问题。末了,她说:“这个贼,可能是个厨师。”
  我问:“难道你认识?”
  “不不,我不认识。”她告诉我们,昨晚打烊后,她也看了监控,这个嫌疑人她有印象。“他买单时我闻着一股葱、姜、蒜和浓重的油烟味,这是厨师的气味。再说了,看他那长相,腿短脖子粗,不是大款就是伙夫。”
  我和小王对视了一下,这女店主说得很在理,值得一查。这条街上大小餐馆有八九家,我和小王拿着监控视频中打印出来的图片,挨个餐馆询问。问到第八家“临江仙”酒楼时,店老板说这是几天前刚请来的厨师,并带着我们来到后厨,找到了嫌疑人。这个戴着厨师帽,穿着白色工作服的厨师,迈着外八字的罗圈腿正在一边颠勺,一边支着手机听“俄乌局势分析”。那小米手机的外壳都还没有换呢。
  这个姓万的厨师在审讯中交代:他来酒楼做厨师的第二天,旧手机不小心掉油锅里烧坏了。昨晚在奶茶店看见李先生的新手机,心里痒痒的。他寻思自己刚来这里才几天,进出都戴口罩,没人认识,再看看店内又没有其他人,于是趁李先生离开片刻抓起手机就走。
  手机物归原主,案件成功告破。晚上,我和小王又去光顾奶茶店。听说小偷确实是厨师,已经落网,女店主很开心。她接着问:“这小偷是不是罗圈腿?”我吃了一惊,问:“这你也知道?”她微微一笑:“监控中看他走路的样子,我猜是罗圈腿,但不知是外八字还是内八字。”
  我和小王顿时肃然起敬,问:“你干过我们这一行?”
  “没有。我开过饭馆,做过服务员、足浴,现在卖奶茶。”
  高手在民间!走出店门,我和小王还在感叹。但回头一想,“深入群众、问计于民、拜人民群众为师”,其实这些道理书上读过,平时学过,都是耳熟能详的,只不过今天再品品,觉得分外亲切、深刻。
  
  (作者单位:江西省广昌县公安局)
本子的印记   □ 刘兰根
  
  我电脑的旁边用来记录的,除了几个薄厚不一的本子外,还有各种大小的纸片,每一张纸我都会正反面都写满,台历的空白处,被我记得密密麻麻。这样的习惯我坚持了好多年。
  初入小学时,母亲带我去村供销社买纸,纸有两种,一种比较黑,一种白一些。母亲摸出毛票和钢镚,买了两张较黑的纸,两张洋粉连白纸。母亲把这些纸裁小,用线缝成本子,白纸的当作业本,黑纸的当练习本。这几个本子本来是准备让我用一段时间的,但是,我到了学校没几天,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个高个子女生就来哄骗我的白纸本,她是班长,如果不给她,她就会向老师告我的状。每次我都眼看着这个女同学把我的白纸本抢过去,写上她的名字放进书包里,我心疼得偷偷流眼泪,回家只能对母亲撒谎说我的本子用完了或者说弄丢了。
  在我“丢”过几次本子后,学校里来个卖油布本的,一张厚点的红纸,上面是一张厚塑料布,加一张白纸当本皮,这个总共只有三张的本子就是我们常用的练习本了,红纸上有一层厚厚的浓稠的黄油,写的时候用铅笔或手指头在塑料布上写,一张也写不了几个字,写满后,把塑料布往上一揭,又可以重新写了。虽然省本子,但是费时间,一不小心还会弄到满手的油。
  小学快上完时,村供销社进了花花绿绿的厚塑料皮本子,里边的纸又白又厚,还有横格,本子的大小不一,揣进兜里也不会窝角,非常受欢迎。快毕业的姐姐和同学们开始交换毕业礼物,互赠本子,在扉页上写上赠某某某,然后再写上自己的名字,个个兴奋得不得了。姐姐转送给我一本,我爱不释手,开始往上抄名人名言,此后一发不可收,先后买来多个类似的塑料皮本子,一抄就是好多年。
  十几年前,我学会了电脑打字、邮箱传送稿件,对手写稿件的方式仍是依依不舍,那种在纸上一笔一画写作的感觉在记忆中深深停留。
  如今我习惯了每天坐在桌前,对于一些想要留存的记录我仍喜欢记在手边的本子上,这些本子厚厚的一摞,积攒了10余年的时间。抽屉内还有当年抄名人名言的粉色塑料皮本子,这些本子成了我最初的文学积累。
  写作的空隙里,我会抬头触目或翻看,黑皮的、红皮的、蓝皮的,各种本子都有,每年的写作记录不一样,那些蓝笔、黑笔记录着工作量和修改的印记,红笔则是刊发的标记,看着那些深浅不一的墨迹和越来越多的红色标记,回想一路走来的历程,百般滋味。
  前几年,我在城区的一条小街找快餐店吃饭,刚进门口,腰系围裙的女老板盯着我看了半天,惊喜地喊出了我的名字,见我迷惑,她说出了她的名字,我这才认清是30多年未曾谋面的那个同村女同学,我想离开换一家地方吃饭,她却热情地把我按在桌前,然后麻利地准备,很快端上了一碗香喷喷的热汤面,小店内没有其他顾客,她坐在我的面前不停地说话,很夸张的热情,我微笑着听她讲,夸她能干,吃完面付钱时,她却坚决不肯收。
  
(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委政法委)
乡情   □ 张润东
  
街北接南的小村旁
绕堤环庄的小河淌
乡村巷间的小路上
你我点缀在画中央
秋冬春夏乡情芬芳
燕去雁叫情怀感伤
花开花谢日升月降
韶华易逝真水无香
杨柳春风床前月光
阿芳阿娇乡音乡腔
小桥小船白发亲娘
缕缕炊烟牵动心房
奶奶的纺车相思长
爷爷的酒壶藏琼浆
奶奶的锅灶饭菜香
妈妈的灯下缝衣裳
鸟儿安家的槐树上
找不回童年旧时光
浓浓乡愁美美模样
美美模样是我家乡
是我家乡美美模样
  
  (作者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
《谁是凶手》:
刑侦剧集的固定与不固定   □ 陈菡英
  
  被爱奇异“迷雾剧场”的精彩预告吸引着,被肖央和董子健这对票房保证的搭档吊着胃口,虽然16集的剧集更新速度着实比剧情本身还要令人感到“悬疑”,但是好在,期待许久的《谁是凶手》在抽丝剥茧之后终于迎来了大结局。
  剧情从第一集开始一上来就是一个杀人案,而且是连环杀人案,案发之后,警察到达现场,这一系列熟悉的场景让看着TVB刑侦剧长大的一代观众们,有了一种扑面而来的久违了的观剧体验。
  但是和TVB刑侦剧相比,它又有着分辨率更高的剧集模式。
  随着第一天加入重案队的新警冷小兵在案发现场面对凶手因胆怯没能及时开枪导致凶手逃脱,并且眼睁睁目睹了同门师兄和受害人一同死去局面的发生;随着受害人夏金兰情如母子的学生7岁的夏木也目睹了穿制服的警察拿着枪走进屋子里,却放走了犯罪嫌疑人导致老师被害,线索分别展开又在17年之后因为夏木以警本专业前三名的成绩毕业来到海舟市刑警队报到而重新汇集在一起。此时的冷小兵已成为海舟市刑警队重案大队的队长。这两个因为同一起案件背负了不同命运和情感重荷的人物,从这一刻起注定要随着剧情继续交织在一起。
  在TVB刑侦剧集里,观众是站在警察的视角上去看命案侦破的,警察与案件基本没有任何关联。一个受害者死了,不管它有多么残忍和离奇,警察只是利用各种刑侦手段开展调查,最后将凶犯绳之以法。这其中,观众对于死者通常是有距离感的。而《谁是凶手》虽然也是以警察破案的视角展开,但是它通过案子未破,愧疚、创伤与“不抓到凶手决不放弃”的执念等等巧妙设定,使得观众通过与主要人物产生共情而获得一种代入感,这实际上就是在和观众之间产生“互动关系”。这种人物关系的搭建和基本设定环环相扣,并由此引申出了层层递进的悬疑剧情。
  作为悬疑剧最显著的特征,“心理疾病”始终是这类剧集不可或缺的元素。作为类型剧的典型代表,刑侦剧的叙事模式相对固定,通常是通过深挖犯罪动机和探究凶手的内心,使得嫌犯的心理病症渐渐浮出水面,最终也会在真相大白时将凶手绳之以法。
  在这部剧集里,所有人都属于一个生态系统,警察、凶手、死者、心理医生、病人、失去亲人的孩子、受害者与被害者,家庭问题、童年创伤、自我认同,从小到大,从微观到宏观,《谁是凶手》都有涉及。而且,这些关系并非平铺直叙,它们呈网格状连接,所有的果都有着它的因,所有的因也都有果来承载。
  剧集里忍无可忍用剪刀刺死丈夫的女人曹瑛侠,长期被丈夫精神控制以至于本来正常的人却认为自己精神失常。追根溯源是她丈夫没有从她那里获得过真正的情感而率先患上了心理疾病——通过折磨别人而获得快感。
  这一点被赵丽颖所饰演的心理医生沈雨一眼识破,因为她就是通过这种精神控制的方式操控她的病人,以试图帮助她的“父亲”脱罪。而实际上,沈雨也是这样被那个冒名顶替的“父亲”操控着,一边那个“父亲”不断地让她感受到父爱就在身边,一边还不断地被提醒“父亲是个杀人凶手”。一边接受爱,一边接受伤害。心理医生患上心理疾病是最为普遍的,沈雨也毫无例外地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因此,她在帮助警方分析病人时,不断地刺激曹瑛侠,并不自觉地表现出扭曲的狂笑。
  但是,以应激性创伤心理障碍、童年创伤等这样主流的心理分析和心理疾病作为悬疑剧的卖点,也着实缺少了点新意,带给观众的观剧体验多少会有些“审病疲劳”之嫌。
  诚然,以《谁是凶手》这样简单直接的文字作为片名,让人一下子就能猜出剧情的大概走向,那就是不到最后的关键时刻凶手是不会早早浮出水面的。也因此,从前四集开始剧情就似明似暗地引导观众朝着沈雨的父亲沈海洋就是连环杀人案凶手这条线索去猜测,并辅助一些偶尔闪回的童年片段,资深观众是完全可以采用反向推理法去破解的。
  近一段时期以来,“迷雾剧场”的标签基本上也可以称得上是品质的保证了。近年来悬疑作品的不断盛行,剧本杀游戏的大行其道,都使得谜团设置类题材的作品倍受青睐。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刑侦剧,如果少了一些情怀的东西,它的成色就会趋向于简单,就会缺少一些真正能“触动心弦”的东西。而这,也是刑侦剧集相对“不固定”的叙事模式的精华所在,即所谓塑造主要人物的“魅力人格”。
  相比以往讴歌警察的文艺作品,《谁是凶手》没有丝毫刻意展示公安工作的辛劳,但是当剧集的最后,一切都结束之后,冷小兵和夏木坐在街边的小摊上对斟自饮时,他说“从来没觉得这么松快过……”他终于能够放下自己当年因为胆怯放走凶犯而背负了17年的枷锁,那一刻,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深植于他内心的使命与责任感所发出的光芒,才是最动人的。
  
  (作者单位:哈尔滨铁路公安局)
追寻逍遥   □ 苗伟
  
  人生要解除痛苦、走向逍遥,不能不读《庄子》的逍遥游。庄子追求的“逍遥”是超越了世俗观念及其价值限制而达到的精神自由。有了精神的高度自由,就可以“无所待而游于无穷”。要达到这种逍遥的境界,需要在最平凡处“自化”,沉潜然后飞动,如深伏于北冥的鲲,内修己心、外待时机,“海运”一来,就“化而为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
  沉潜飞动,走向逍遥,要见地远。从哲学观念来讲,人生就是痛苦的累积。那么,如何才能解除痛苦呢?首先在于人生要有远见。这是一个世界观的问题——有远见的前提是有主见,有主见才独立自信、不人云亦云;也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只有登高望远、思深虑远、见高识远,才能智珠在握、预见先机、开辟未来。一个人没有见地、见解、眼光、思想,如想成就一项事业,完成一个美好的人生,是不可能的事。
  一个人的见地不同,自然智慧也就不同,这就是“小知不及大知”。具备了高远的见地,心就会不被现实环境所束缚,不为眼前烦恼所困扰,人生就可以超越、升华。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人生在世,要有“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远大追求,有“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的豪迈气概,有“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独到见解,不计较眼前的得失,不自满微小的成就,不沉迷短暂的欢愉,始终志存高远、追寻大道,感悟寰宇、体味苍生,然后透彻生命的真谛。
  沉潜飞动,走向逍遥,要容量大。容量大小,是人生的一个大问题。“夫水之积也不厚,则负大舟也无力。”海里的水如果不是那么深厚,就无法行驶大船。“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把一杯水倒进一个小坑里,只有芥菜籽才能像船在大海中那样漂浮,把杯当船当然动不了,因为水浅杯大。水要深厚,像大海一样,船才可以航行。如果没有海一样的容量,就只能浮一个芥菜籽。人要立业、成功,就要培养自己的器度,像大海那样大;培养自己的能力,像大海那样深。
  做人要涵养大的容量。有了大的容量,就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能够接受别人的意见和观点,虚怀若谷引多方来之、众流趋之,从而不断壮大自己。有了大的容量,就可以不拘小节、不失大雅,要求自己要像秋风一样严肃,对待别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德高量雅自然让人心悦诚服。有了大的容量,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将功名利禄看穿、将胜负成败看透、将毁誉得失看破,淡然豁达、悠然惬意、超然物外,就会快意人生、乐得自在。
  沉潜飞动,走向逍遥,要本钱多。“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如果风力不够,两个翅膀就无法展开,就飞不起来。本钱就是你的风。有许多人,要这样、要那样,讲了半天,你有资本没有?一点本钱都没有,你就没有风,当然飞不起来。所以,要想飞就要培养自己的风力,风力越大,飞得就越高。成就一番事业,你的学问、能力、才智都要下功夫去养成,这就是你的风。还有一些人认为自己没有大的追求、只想随遇而安,就可以无欲则刚、直接“躺平”,那就大错特错了。只要身在现实社会,就不能没有本钱,“躺平”之人立身都难,更无法恣意逍遥。
  本钱越雄厚,成就就越高。“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有的人才智只能担任一官之职,有的人行事只能庇护一乡之地,有的人德性可以迎合一国之君的心意,有的人甚至可以取得一国人的信任。本钱越雄厚,行动就越自由。哲学家讲,“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敢于拒绝的底气就是一个人拥有的本钱。本钱足够,才无后顾之忧、敢于说不,才能勇敢追梦、梦想成真。人的本钱有先天而生,如容貌、家世、智商、身体条件,生来可能存在差距,但这种差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后天的积累,先天的差距将逐渐缩小,甚至会发生逆转。
  沉潜飞动,走向逍遥,要准备足。人生是需要准备的,出生需要十月怀胎,才能一朝分娩,生存更需早做准备、充分准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说话事先准备好就不会说不流畅,做事事先准备好就不会有困窘,行动事先准备好就不会有后悔,修道事先准备好就不会走上绝路。成功只垂青于那些有准备的人,有备者往往事半功倍,无备者往往事倍功半,这就是“磨好斧子好砍柴”的道理。
  “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之二虫又何知?”一个人外出,三餐后返回来,肚子还是饱的。假使准备走百里路,就要带点干粮。路再远一点,就要带更多的粮草。目光短浅的,只顾眼下;志向远大的,就要有长久的准备。
  与其守株待兔,不如闻鸡起舞。对于能预见的,在现实中做好准备,备豫不虞,古之教也,这样机会来临才能看得清、抓得住;对于不能预见的,在心理上做好准备,这样即使面对突发情况,都能处变不惊、泰然处之。愚者错失机会,智者善抓机会,成功者创造机会。在有限的生命里,应着力“自化”,在平凡中孕育非凡,让有限的生命变成无限的生机,把有限的潜能化出无穷的功能。如果准备不足、“自化”有限,就等于胶着于小坑水里的杯,动不了,行不远。“洛阳三月花似锦,多少工夫织得成”。人生没有彩排,准备工作需要长期努力、坚持不懈,只有时刻准备着,才是最好的准备。
  沉潜飞动,走向逍遥,要人格高。一个人要培养自己超然独立的人格,有主心骨、定星盘,不受环境所困,不为困难所惧,不被外力所扰。特别是应注意,“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众人都来恭维,理都不要理;众人都来诽谤,管也不要管。要养成正气,不受世俗侵害,正确对待名利荣辱。人生观一定,绝不改变方向。
  至高的理想人格就是“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名者,实之宾也。”庄子借“尧让天下于许由”的故事告诉我们,名是实的宾体,如果一个人没有真功实德,那名就是虚名和假名,人应该求实而不求名,实至然后名归。惠子欲借瓠、樗讥讽“大而无用”,庄子告诉他万物各有其天性,世人之所以会说有用没用,完全是因为心中“有己”,“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大樗“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能为一己之私向万物强加“有用”“无用”的分别,然后刻意去追逐或者摧毁他们,应该发掘其长处、顺应其本性,无为而无不为、无用却是最大的用。
  无名、无功、无己,说到底是有名而忘名、有功而忘功、有己而忘己,就是超脱功名的观念,消除自我的成见。这三种品质对应的正是《道德经》中所说的大道“生而不有、为而弗恃、长而弗宰”的品质。也就是说,大道生养万物完全是自然而然的,它没有刻意去占有主宰万物,也没有自视甚高,并未想要从万物之中获得什么。达到了无名、无功、无己的最高境界,可称圣人、神人、至人,自然而然走向逍遥。
一个人的公交站台   □ 胡甸
  
  那是鲁迅西路的一个小公交站台,每天往来只有21路一趟公交车。之前我也会时不时地遇见这个白发稀疏、面色焦黄、双目满是隐忍,穿着一身半旧但干净的衬衣,佝偻着背,坐在站台长椅上的老伯伯。
  一天傍晚,去站台接老同学,又看见老伯伯坐在那里,开过去好几趟21路,他却不上车。好奇心终于驱使我挨着他坐下开口问道:“大伯,你是在等什么人吗?”他缓缓抬起头,眸子中有了一星亮光,用绍兴方言回答我:“我不等人。”
  “哦,我知道了,你是在这儿乘风凉,对吧?我经常看见你坐在这儿的。”我微笑着想当然地揣测。
  他微微摇摇头,带着夹杂着尴尬的坦诚娓娓诉说:“我每天都来这里坐着,是想和人说说话,谁都行,就是想和人说说话,真的。”
  我的笑容瞬间被击碎,听了老伯伯的话,一时之间辨不清滋味,说不出是辛酸是无奈是苦涩还是悲哀,在我们身边还有多少这样的老人,我们的父母会不会变成他这样,有一天我们又会不会成为他这样?我在心里一遍遍问自己。
  在谈话中得知,老伯伯以前是个印刷工人,去年冬天老伴去世了,两个儿子,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广州,都是一年到头只在春节匆匆回趟绍兴,平时生活费倒是按时汇给他的,至于偶尔有个电话,也是三两句话没说完就挂断了。
  活到这把年纪,孤身一人,儿女不在身边,苦闷可想而知。有一天他路过21路站台,一群外地背包客拦下他,问他鲁迅故里景区怎么走。老伯伯清晰简洁地为他们指了方向,还周到地画了一张手工地图给他们,背包客们感激万分,与他握手道谢,还合影留念。从此,他就天天驻守在公交站台,看着行驶的车、来往的人,遇到问路的总是高高兴兴地指明方向,和那些等车的人哪怕闲聊几句也是开心快乐的。聊到这里,又开来一趟21路,我等的老同学从车上下来了,我起身与老伯伯道别。
  他带着丝恳求与希冀,问我:“小伙子,你明天还来接人吗?”
  我硬着头皮老实说:“明天我要在单位值班,不能出来了。”
  “哦……”他的一声微茫的叹息,带着小小的失望。
  晚上的时候,心里有事,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起身开灯,拿了一本小说翻看,有意无意地翻到了契诃夫的名篇《苦恼》,可怜的老车夫一肚子的苦痛与烦恼,讲给全世界听,却没人理会,无限苦闷之下,皑皑白雪之中,他冲着自己的马儿一字一句诉说起了心事……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漫画/高岳
热血军魂铸法徽   □ 李隆尧
  
巍巍缙云矗北碚
刘邓贺总此相会
横扫千军如卷席
蒋家王朝速溃退
南昌城头号角起
工农武装重整队
鏖战华夏驱日寇
红旗载满英雄泪
川东贤承凯旋归
建设西南双龙配
百废待兴大后方
全面发展蓝图绘
峥嵘岁月沥在目
回首往事谁能寐
优良传统经常讲
太平盛世慎防醉
与时俱进铸法徽
续写辉煌有后辈

  (作者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