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平安中国·窗口

03版:平安中国·社区

04版:平安中国·身影

05版:生活

06版:法律服务·说法

07版:法律服务·解读

08版:法治文化

前一版 下一版 2023年02月05日

曲靖“三蜂”工程构筑社会治理同心圆 □ 本报记者  石飞
□ 本报通讯员 姜光鑫 尹瀚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大坡乡石仁村网格员王建宝,在日常走访中发现本村上门女婿陈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经常吵闹打架,陈某扬言要报复全家。王建宝及时把该情况反馈到大坡乡社会治理中心,该中心研判评估后及时组织派出所、妇联、司法所、村委会等力量进行处置化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地引导情绪、释法说理,夫妻两人重归于好,均表示今后一定多体谅对方,好好生活。
  “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各类家庭矛盾,如果处置化解不当,则可能由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针对近年来曲靖市婚姻家庭纠纷矛盾数量增多、内容多样、成因复杂、容易引发刑事案件的实际,曲靖市创新开展了‘蜂巢、蜂眼、蜂蜜’‘三蜂’工程,从源头上预防、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市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钧对《法治日报》记者表示。
用工匠的精度织密“蜂巢”
  采集基础信息,入户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了解群众需求,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曲靖市用工匠的精度将网格化治理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按照乡村管理“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社会治理“无缝隙”、村民诉求“全响应”的原则织密“峰巢”工程,建立了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或居住小区”的三级网格3万余个,配备网格长11320名、专兼职网格员10万余名,他们化身“小蜜蜂”,精准“探测”隐蔽性极强的婚恋家庭纠纷风险并及时进行有效化解。
  “去年以来,曲靖全市发生命案16起,与同期相比下降54.3%,十万人命案发生率同比下降0.33,曲靖市命案防控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张钧向记者透露,曲靖市通过实施“蜂巢”工程,进一步规范网格设置,全面做强一二级网格,做实三级网格,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打造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集团作战共治体。
  乡镇(街道)作为一级网格,设总网格长,村(社区)作为二级网格,设网格长,结合实际在村(社区)以下合理划分三级网格,并在每个网格设专责、兼职网格员。各地在三级网格以下根据楼栋、单元等合理划分网格单元,实行更加精细化、精准化的服务管理。
  此外,曲靖市还不断完善问题收集、处置及激励机制,织密像“蜂巢”一样结构紧凑、无缝衔接的网格精细化服务管理体系。其中,在激励机制方面,沾益区将网格员的待遇经费保障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按照服务的人口数量,以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为保障网格员的积极性,经费每季度下发一次。
  “去年年底,我们评选出‘金牌网格员’,奖励1万元;评选出‘优秀网格员’,各奖励3000元。”沾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麒云介绍,目前,沾益区形成了一套“信息采集—核实上报—分析研判—责任分流—事项处置—反馈核查”的闭环工作流程,全程留痕,作为对网格员考核的依据,通过考核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
用治理的深度巧布“蜂眼”
  曲靖会泽新城钟屏街道三年前曾是命案高发地,也是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刑事案件高发地。
  两年前,该街道借力“三蜂”工程,全面深入布设“蜂眼”工程,在优化“蜂巢”的同时,与公检法司搭建共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立“法官进网格”“民警驻社区”“司法调解到一线”“检察官驻法律救助中心”为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将力量下沉,做深、做实、做强三级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体系,组建256名网格员常态化走访群众,排查矛盾纠纷,用心用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钟屏街道是全国最大的易地搬迁街道,得益于高标准全面落实‘三蜂’工程建设,三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命案。”会泽县钟屏街道党工委书记尹德坤说。
  “我们通过巧布‘蜂眼’工程,建立了矛盾纠纷事前预防、排查梳理、风险评估、多元化解、跟踪回访5个环节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锻造像‘蜂眼’一样动态感知、反应敏锐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能力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干部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每件矛盾纠纷都能及时发现、有效化解。”曲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余中平说。
  网格员通过入户走访,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潜在风险,将有关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推送至所在乡镇(街道)社会治理中心,中心通过由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人员以及社会专业人员组成的“联评机构”开展专业评估,精准研判出分类评定等级,提出有针对性预防处置意见,指派或分流给不同的组织机构或工作机构进行调处。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领导包案、考核办法、追责问责办法等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包案领导、配合单位、工作措施和化解时限,确保指派分流的所有矛盾纠纷派单任务全部落实到位。”余中平介绍,对已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回访”工作,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服务,掌握动态情况,巩固调解工作成效,根据回访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防止问题反弹、矛盾纠纷再次激化,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用关爱的温度定做“蜂蜜”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对我的麻烦事很上心。”在麒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反映问题的市民陈大妈向记者表示。原来,隔壁邻居建房影响到了陈大妈的房屋采光,进而引发纠纷。网格员将该情况反馈到接访中心,中心详细登记情况,及时与相关社区联动启动调解程序,将纠纷在源头化解。
  曲靖市用关爱的温度量身定做“蜂蜜”工程,完善网格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培育像“蜂蜜”一样甜蜜和谐、健康美满的婚姻家庭生活体系,不断寻求矛盾纠纷的“最优解”,让老百姓遇到问题有地方“找说法”。
  麒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让公安、法院、人社等10个部门14人常驻,多个专职网格员一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起了“法治+综治+访治”的多元调解化解服务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沾益区法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将全院所有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分挂到全区各乡镇(街道),担任网格法治员,与乡镇社会治理中心的网格员点对点联系,让法官成为挂包乡镇(街道)的法治宣传员、法治指导员,引导辖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授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通过实施‘蜂蜜’工程,我们建立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重大命案。下一步,将进一步整合公安、民政、法院等资源,充实市、县两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提升家庭婚恋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张均说。
保定“古城义警”筑牢平安防线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冯丰
  
  “古城义警”是河北省保定市委、市政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为社会服务、做公益事业、为平安尽力的愿望,逐渐探索完善形成的具有公益特性、保定特色、警务特质、群众特征的群防群治全新工作模式,是保定市公安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保定平安建设、走好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和创新举措。
  2021年以来,“古城义警”在保定公安机关的带领下,充分发挥调解员、信息员、安全员、宣传员作用,成为社情民意的“收集器”、保障民安的“防护墙”、响应民生的“回音壁”、服务群众的“直通车”。目前,保定市共注册“古城义警”队员13.4万余人,在法治宣传、巡逻防控、矛盾调处、隐患排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进平安保定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
践行枫桥经验排查化解矛盾
  因为占地问题,唐县古城镇大庄子村某加油站老板张某和村民王某一直存在分歧,虽经多次调解仍未彻底解决。2022年10月,本就是“热心肠”和“法律通”的村民赵兴涛如愿加入“唐尧义警”组织,针对张某和王某的矛盾,他一面发挥在村里“人缘好”“关系熟”的优势,找到当事人的共同好友,说服他们出面帮助调解矛盾;一面发挥法律专业特长,草拟出一份依法解决土地问题方案。
  各方面工作准备就绪后,赵兴涛以“唐尧义警”的身份将张某和王某及其他调解人员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在赵兴涛、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张某和王某多年的矛盾一次性得到解决,两人自愿在和解书上签字,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古城义警”来源于群众,了解群众。工作中,他们在公安机关的带领下,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殊优势,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随着律师、人民调解员等专业力量的加入,更是在依法解决问题方面发挥了良好效果。2022年,保定“古城义警”共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500余次,为化解群众干戈、促进乡里和睦做出了重要贡献。
推动共建共治守护平安稳定
  孟海峰是涿州市新安小区的一名物业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小区卫生绿化设施等工作。2022年8月,听说涿州市正在招募“范阳义警”,他主动报名并顺利通过考察考核。成为“义警”后,孟海峰主动担负起小区的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凭借对小区业主熟、结构熟、情况熟的优势,孟海峰成为社区民警的“安全好帮手”。在民警的指导带领下,无论是进行反诈宣传、消防安全检查、法律法规宣传,还是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排查,都能见到孟海峰的身影。
  在小区,由网格员、物业、保安、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的“义警”队伍,常态开展巡逻防范、排查上报安全隐患、入户走访法治宣传、反诈宣传活动;在学校,由老师、保安、学生家长组成的“义警”队伍组织护校安园、学校周边交通引导、学校安全防范等活动;在公司企业、单位岗位,“义警”队员依托自身行业特点、个人特长、任务类别和作息时间,个性化合理安排活动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行平安稳定宣传和讲解……
  “古城义警”依托单位、岗位、住所,积极开展巡逻防控、护校安园、法治宣传、交通引导、社情掌控等活动,形成治安防范群策群力、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成为基层治理的推动者和平安稳定的守护者。
提供热心服务拉近群众距离
  “古城义警”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扎根工作生活的单位、乡村、社区,积极开展为居民代办业务、上门解难、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各类服务活动,在群众最需要时积极伸出援助之手,用心用情服务群众,将服务为民细化于心、细化于事,拉近了群众距离,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
  2022年11月11日,在民警的带领下,保定市高新区“义警”队员胡海亮、李艳良、梁永辉正在某小区进行日常巡逻。上午10时许,他们接到群众求助,称附近路口地上躺着一名女子,疑似受伤,民警和3名“义警”队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
  发现受伤女子后,在民警的指挥下,李艳良拨打120和122,并通知女子家属尽快赶到现场;胡海亮和梁永辉在道路上放置停车柱,并指挥过往车辆保持距离。适逢阴雨天气,胡海亮一直用雨具为受伤女子遮挡风雨。医护人员赶到后,3名“义警”队员将女子送上急救车,受伤群众得到及时救助,道路交通也未造成严重堵塞。
  保定市徐水区“义警”积极开展服务活动,定期到老年公寓看望、慰问、帮扶孤寡老人,为老人理发、打扫卫生,与老人交谈拉家常,送去慰问品,使老人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开展救援抢险发挥专业特长
  保定“古城义警”队员中不仅有热心群众,还有具备专业特长的公益救援力量,在“古城义警”App的辅助下,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可以迅速接收救援指令,义无反顾开展救援工作。截至目前,“古城义警”队员已利用该App开展各类任务2000余次。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阜平县地处山区,地势复杂。2022年10月19日晚7时,阜平“老区义警”协会会长赵宝利接到县公安局指令:该县砂窝镇龙王沟村有两名勘测队员不慎走失,请求支援。即将入夜,10月的阜平天气已经很冷,山上没有信号,失联人员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后果不堪设想。36名“老区义警”队员顾不上山间寒冷,迅速从四面八方紧急集结。
  龙王沟村四周被群山环抱,地域广阔、树丛林立,搜救困难极大。“老区义警”队员会合后,先根据已有信息锁定失联人员可能去的活动区域,再根据地理特点制定搜救方案。随着时间推移,救援队员不断扩大搜索圈,打着手电筒,沿着陡峭的山坡向更深更险的山林出发,展开地毯式搜索。
  5个小时后,“老区义警”队员终于在一处山崖发现两名失联勘测队员,其中一名队员并无大碍,另一名则不慎滑落山崖,造成头部受伤、身上多处骨折,情况十分危急。为争取时间,救援队员轮番抬着担架,面对茂密的灌木丛,徒手劈开一条下山路,成功将伤员救出并及时送医。通过治疗,这名队员脱离了生命危险。
图片新闻
寿光法治“种子”在蔬菜之乡“生根发芽”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王潇
  
  “有些收购商总是‘打白条’,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购苗之后,发现生长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2022年11月9日,山东省寿光市何家村菜农何守庆在自家黄瓜大棚里,不仅摘到了新鲜的黄瓜,还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村里的法治副书记、法律顾问都来到他的蔬菜大棚,帮他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服务。
  近年来,作为“中国蔬菜之乡”的寿光市,将法治乡村建设列入法治寿光建设总体布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乡村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推动乡村法治建设不断向高层次跨越。
  “只有把经济发展与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将法治声音撒播到每一寸收获的土壤,才能让菜农‘有法可依’,推动蔬菜产业蓬勃发展。”寿光市司法局局长张成俊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给大事小情装上“法治锁”
  2023年1月28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寿光市文家街道桑家营子村委向街道法治工作室申请对本村楼房翻新工程合同进行法律风险审查。法治工作室对合同认真审查后,对存在的漏洞和风险提出整改和法律意见,并通过与村委沟通对施工合同进行了细致修改,降低了合同存在的风险,有效避免了村委与承包方产生矛盾纠纷。
  寿光市推动“法治审核”下沉,实施合法性审核三级全覆盖,在村居层面由镇街包片干部牵头,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整合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力量,将经济合同、村规民约等纳入合法性审核范畴,前置风险防控措施,降低农村涉法问题发生率。2022年以来,寿光市司法局通过“法治审核”审核各类村务合同8235件、村规民约121件,为农村重大事项全程服务189件次。
  在法治副书记驻村方面,寿光市司法局选派30名党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法治需求集中的重点村兼任法治副书记,为村“两委”和群众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在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方面,选聘92名法律服务人员为968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并配合镇街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寿光市司法局大力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使之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为矛盾纠纷设置“终点站”
  2021年11月21日,寿光市某渔船在避风收港时搁浅,工作人员李某在抢险中受伤,因赔偿事宜多次与船东田某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11月30日,李某通过“无讼超市”小程序提交调解申请。20分钟后,羊口司法所进行了网上受理,并通过“集约化非诉讼纠纷办公平台”第一时间将该案指派到寿光市民事海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线下调解。1个小时后,李某和田某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为推动非诉讼纠纷“一站处结”,寿光市选取人口密度大、村级事务多、法治需求集中的重点村先行建设“无讼超市”,依托农村便民服务场所或村委办公区域建设“无讼超市”服务大厅,开通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警民联调等窗口,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理等系列制度,形成“集中受理—归口分流—分类解决—跟踪反馈”的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模式。
  “群众进入‘无讼超市’后,由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对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分析、精准引导、分类转办,及时导入最佳解决途径。”寿光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增和介绍说,在“无讼超市”后台,按照前台分流的指令和确定的完成时间,由司法局各科(室)站所、法律服务机构、相关调解组织等受理承办群众诉求,提供最佳解决方案,限时办结各类纠纷,办结后及时反馈给前台工作人员。
  为了方便群众,“无讼超市”还开了“网店”。寿光市开发村级“无讼超市”信息化系统,打造网上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线上申请+线下办理”运行模式,形成预约、办理、反馈完整工作链条,实现数据和服务的互联互通。
  据了解,2022年,全市“无讼超市”共化解矛盾纠纷4700余起,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9.52%。
让法治文化圈“播种”信仰
  寿光市坚持“文化铸魂、贴近习俗、生动直观”的理念,打造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产品,让群众不出两公里就能全面感受法治文化熏陶。
  为打造法治文化风景线,寿光市司法局聚焦群众需求,将法治文化融入乡村公园、广场、长廊、绿地等群众休闲娱乐场所建设,村村建设法治书屋。目前,全市共建成法治广场、游园、法治一条街、法治宣传橱窗等1305处,形成了“一镇一品”“一村一景”的法治文化圈。
  如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寿光市司法局通过开展庄户剧团乡村法治行、举办乡村法治作品征集、法治文化书画展等形式,将法治元素融入本地文化,让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滋润人心。
  在加强法治文化宣传的同时,寿光市还注重厚植德治底蕴,组建2000余人的乡村传统文化志愿讲师队伍,创办“美德讲堂”“家长学校”,开办美德“云讲堂”“空中课堂”,把传统文化送进千家万户。村村开展“敬老饺子宴”“生日宴”等活动,推动“户户亮家风”“家家定家训”,引导群众向上向善,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目前,全市23.3万名注册志愿者踊跃投身平安创建、纠纷调解、群防群治实践,汇聚起基层治理力量。
数字货币没收案背后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杨奎 黄翔
  
  用“理财”洗白赌资,借境外数字货币结算……《法治日报》记者从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获悉,由该市公安机关主办的一起特大跨境赌博案已收网,这是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的第一起从境内打到境外并成功在境外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跨境赌博案件。
  据了解,该案最为引人关注的是涉案数字货币被法院判决没收。
手游涉赌
  “十赌九输,真该管住自己的手!”2021年7月的一天,两名男子匆匆走进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纪山派出所向民警报案:他们在一款手机棋牌游戏App中输掉了10万余元。
  手机游戏如何能“卷走”当事人的钱财?沙洋县公安局及时立案并展开侦查。
  办案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该款手机棋牌游戏App实际上是一个在线赌博平台,其中的棋牌游戏输赢都是以现金充值购买的“游戏豆”来结算,而且参赌人员达到5万余人次,涉及全国17个省市。
  办案民警透露,该平台的组织者和网络服务器均在境外,境内多地有向参赌人员售卖“游戏豆”的代理团伙或中介团伙。
  经初步统计,该平台赌资流水达到4000余亿元,并且以数字货币的形式流向境外。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件范围广、资金流水大,荆门市公安局随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深挖这张潜藏的特大跨境赌博犯罪网络。
  “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穷尽手段,侦破工作异常艰难。”专案组相关负责人介绍。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民警在对涉案赌资进行追踪梳理时发现,有些线索查着查着就断了,一些用于购买“游戏豆”的赌资很难查到流往何处。
  随着案件侦办的不断深入,该案先后被上级有关部门确定为督办案件。
  在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的精心指导与大力支持下,专案组的侦查工作得以全面推进,一张跨境赌博案的犯罪网络逐步显现。
“理财”洗钱
  警方查明,为了逃避侦查,一些境内代理团伙向参赌人员售卖“游戏豆”时并不会直接收取转账,而是通过网络理财红包等方式“隐蔽”收钱。
  “一个角度找不到线索,那就换一个角度!”办案民警表示,再狡猾的狐狸也难免留下蛛丝马迹。
  为查找证据,专案组民警经常不眠不休连轴转。经过几个月坚持,办案民警在海量交易数据中抽丝剥茧,最终成功锁定资金链条和相关犯罪嫌疑人,潜藏在全国各地的多个赌博代理、充值代理、中介代理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2021年12月4日,专案组民警在福建省霞浦县成功抓获境内赌盘代理赵某等4人。赵某等人是该案中第一个落网的境内团伙,而他们仅仅是整张网络中的一个分支。
  顺线摸排再出击。民警根据深入审讯掌握的线索获得了更多关联团伙的犯罪事实。
  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专案组民警先后赶赴福建、四川、广西、河南等地展开抓捕行动,陆续摧毁14个相关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0余人,扣押涉案电脑和手机300余部、涉案手机卡与银行卡200张、点钞机和POS机18台。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参赌人员使用的“游戏豆”全部由境内代理团伙向藏匿在东南亚的境外犯罪嫌疑人购买,而且交易全部用境外一种数字货币结算。专案组民警成功锁定多个涉案数字货币账户。
跨境追赃
  专案组民警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上视频会谈等方式与境外数字货币发行机构对接,开展了多轮跨国对话。
  “在交流过程中,我们一方面细化证据资料,一方面积极展开沟通,最长的一次视频通话持续了近2个小时,充分赢得了对方法务人员的支持与认可。”办案民警介绍,他们边解决语言交流上的障碍,边克服时差导致的不便。
  最终,对方依法协助中国警方将相关数字货币账户冻结,避免了账户中价值10亿余元非法资金流入犯罪团伙手中。这是该数字货币机构首次协助亚洲执法机关成功冻结价值亿元以上的数字货币。
  2022年10月,沙洋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部分冻结的数字货币依法没收。
  与此同时,经过细致调查,专案组成功锁定潜藏境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在公安部支持与协调下,两国执法机关启动司法协作,湖北省公安厅带领专案组首次组团出境开展相关对接工作。
  “这是一场硬仗,我们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应对了各种挑战,包括武器。”专案组民警介绍。
  艰辛的付出终于换来圆满结局。通过和有关国家开展执法合作,2022年12月,3名境外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于12月22日被遣返回国。
  “跨境办案59天,尝尽了酸甜苦辣,可以用出生入死来形容,但犯罪嫌疑人落网了,一起特大跨境赌博案全链条告破,这是我们警察生涯永远难忘的记忆。”专案组民警们凯旋后有感而发。
4版 马建新:调解纠纷
秉持“三明白”原则
5版 订立遗嘱讲究多
一步不对就无效
佳县公安奏响市域社会治理“佳”音   ▲ 图为佳县公安局民警走上街头宣传防电信诈骗知识。
  ▲ 图为佳县公安局民警在街头巡逻。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康志峰
  
  公共安全,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是平安建设的“晴雨表”。近年来,陕西省榆林市佳县公安局以“强基础,重防范,提能力,铸平安”为主基调,强化对人、地、事、物、网、组织的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推进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把建设具有佳县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山水葭州 康养胜地”建设的平安工程、基础工程、民心工程。
  2022年,该局破获各类刑事案件同比上升112.5%,受理行政案件同比下降36.7%,传统侵财案件下降23.6%,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发案数下降17.1%,确保了一方安全、安宁、安定。
“防控+布控” 扎紧平安“新篱笆”
  “我在县医院上班,上完夜班回家,总能看见街上警灯闪烁,还有警察巡逻,心里一点也不害怕,很有安全感。”佳县党代表、县医院医生高慧梅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2022年以来,佳县公安机关常态化落实警力摆在街面、警车开在路面,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三见警”勤务模式,保持警车闪烁行驶、民警戴灯巡逻、街面24小时见警。
  同时,加大治安检查、盘查力度,推行社会面动态管控,确保重点部位有人控、大街小巷有人巡、小区院落有人看、可疑情况有人报。
  佳县公安交警部门则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突出安全隐患联合治理等,2022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8323起。侦破刑事案件21起,刑事拘留14人。
  如今的佳县,不论是当地的老百姓,还是外来的投资者,都深深感受到了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安宁与幸福。
  夜幕降临,佳县的街道上依然人来人往。此时,佳县公安巡逻民警驾车或者骑摩托车开始了夜间巡逻。闪烁的警灯照亮大街小巷,守护着百姓的平安。
“主动+担当” 换来安宁“新姿态”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你们及时帮我挽回损失……”2022年9月21日,市民张某把一面印有“人民卫士 反诈先锋”的锦旗,送到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手中。
  2022年3月6日,张某报警称自己遭遇冒充乡镇领导的电信诈骗,将5万元转到了诈骗分子的银行卡上。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止付冻结工作。因报警早、止付快,成功冻结被骗钱款。
  在2022年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专项行动中,佳县公安局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紧盯涉诈资金链条,从预警劝阻、资金拦阻、止付挽损、追赃返还四个维度,最大限度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损失。据统计,去年一年共预警劝阻金额120余万元,止付、冻结涉案账号92个,冻结金额485.15万元,集中返还涉案资金46.23万元。
  2022年,佳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侦办食药环领域刑事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逮捕2人,起诉5人,涉案金额109.9万元。破获涉恶个案6起,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29人。2022年,共破获刑事案件328起,刑拘86人,移送起诉69人。
“机制+预警” 传承枫桥“新模式”
  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佳县公安局探索并推出了“三级联调”机制。通过运用“三级联调”模式对行政案件进行调解、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化解、对矛盾纠纷进行排解,充分发挥了其“消化剂”的作用,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了各类矛盾纠纷,为基层松了绑、为民警减了负。
  “三级联调”机制构建了“三道防线”,其中一级联调室是警务室与村组(社区)联调室。调解组织以警务室民警、辅警为主,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调解室辅助力量。主要调处邻里之间发生的简单的民事或家庭纠纷。
  二级联调室由派出所联合乡镇司法所、综治办以及聘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主要调解村级联调室无法调处上交的矛盾纠纷或涉及土地、宅基地以及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纠纷等。
  三级联调室是由县公安局会诊调解,邀请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建设、土地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调解的是涉法涉诉案件(包括乡政府作出决定无法执行的、法院判决执行不了的)、因婚姻和经济问题产生的纠纷以及家族冲突等问题。
  为了把“三级联调”工作落到实处,佳县公安局还建立局党委“三级联调”责任制度和“三级联调”考评制度,及时跟踪督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的总体目标。
  2022年,全局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31起,比2021年下降8.99%。“三级联调”机制的成功运用,使得全县各类矛盾纠纷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
“联动+释法” 创新法宣“新模板”
  除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之外,佳县公安局还特别重视发挥法治宣传的作用,多措并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建设再上新台阶。
  聚焦区域场所抓宣传,采取“学校+法治宣传”“单位+法治宣传”“村庄+法治宣传”“企业+法治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78场次专题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体达5.2万余人。
  聚焦时间节点抓宣传,紧紧抓住“宪法宣传日”“110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反恐宣传日”“国家禁毒日”等时间节点,“春运、两会、清明、五一、庙会”等社会节点,开展18次大型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3.4万人。
  聚焦协调联动抓宣传,与市场监管、乡镇综治等部门联动,利用集会、庙会等场所跟进宣传,发放宣传手册5万余册,传单8万余份,雨伞、桌布等宣传物品1万余份。
  聚焦以案释法抓宣传,组织政工、法治、刑侦等部门联合,在影剧院、各镇办中心广场开展以“平安创建、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民警通过发生在佳县的典型案件进行现场剖析、讲解,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同时向老百姓宣讲如何正确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等。
  “佳县公安机关将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大数据建设,织密筑牢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的‘铜墙铁壁’,不断夯实平安佳县建设根基,让平安之花在佳县继续茁壮盛开。”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魏锦斌表示。
湖北检察为湿地保护扎起法治“栅栏” □ 本报记者  刘欢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戴小巍
  
  冬日清晨,阳光洒在草湖上,微风拂过,送来清脆鸟鸣。
  “现在人走了、水清了,每天都有几千只候鸟到这里觅食,鸬鹚、小天鹅、白鹤都来这里过冬。”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陈香斌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污水直排草湖湿地核心区,向辖区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核心区渔业退养及缓冲区建筑设施拆除工作,及时解决了污染问题。
  湖北被称为“千湖之省”,河湖纵横、湿地众多。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围绕湿地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03件,提出检察建议和诉前公告606件,起诉23件,督促加大对违法填占湿地、污染水体、砍伐林木、违法养殖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新时期湿地保护提供了案例样本与实践经验。
  2022年11月5日至13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国际湿地城市”武汉设主会场,武汉蔡甸沉湖国际重要湿地作为参观现场之一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
  为守护湿地的勃勃生机,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联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形成保护和打击合力。
  “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已成湖北检察机关保护湿地的有力武器。
  2019年11月19日,全国第一起“投肥养殖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判令被告依法赔偿因其违法投肥养鱼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94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湖北检察机关守护网湖湿地生态环境第一仗就此打响。
  2014年至2016年,黄石阳新一家生态种养殖公司签订网湖经营承包合同后,多次违反法律规定,向湖里大量投肥投饵,造成湿地面源污染。
  2018年底,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调查。2019年1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洪湖水,浪打浪,洪湖岸边是家乡……”一曲《洪湖水》,让人对洪湖充满无尽向往。作为湖北第一大浅水湖泊,洪湖具有良好湿地环境和丰富湿地资源,是全球重要水鸟越冬地和候鸟迁徙停歇地。过去,由于过度开发,水体严重污染,洪湖生态功能一度遭到破坏。
  湖北省荆州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法律监督,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码头、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
  洪湖市一家水产品开发公司于1998年在洪湖自然保护区内筑低矮围埂3800余亩用于水产养殖。2014年至2016年,该公司又在洪湖水面架设2000余平方米玻璃栈道、长廊,修建旅游休闲娱乐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向湖中排放。
  2019年10月,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向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然而至2020年10月,除旅游被督促停止外,其他问题仍未得到整改。
  荆州市检察院商请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交由公安县人民法院异地管辖。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0月10日依法对洪湖管理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审理期间,该公司签订退垸还湖协议,围埂、水泥杆和玻璃栈道、水上高尔夫等设施均被拆除;违规建设的房屋被依法没收,相关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公益诉讼起诉人遂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洪湖管理局未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违法。2021年4月7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发布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公安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洪湖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现如今,洪湖再现“浪打浪”美景,碧波荡漾、候鸟成群映射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势。
海东用好检察建议提升监督实效 □ 本报记者  徐鹏
□ 本报通讯员 马延
  
  2022年,青海省海东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进精准监督,打出检察建议“组合拳”,进一步加大检察建议制发工作,检察建议回复并采纳率比2021年大幅提高,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和执法司法办案单位提升综合治理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较好地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对规范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海东检察机关结合开展“质量建设年”等系列活动,切实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842份,同比增长68%。发出检察建议中以宣告方式送达167份,增长41倍多(2021年为4份),其余675份检察建议均以书面形式送达。
  针对部分乡镇田地、沟渠、树林中散落大量废弃农用地膜,形成大面积“白色污染”的现状,互助县检察院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及时成立治理农业残膜“白色污染”专案组,进一步固定证据、梳理案件线索、分析研判案情,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充分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共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助推各乡镇开展农用残膜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两个月内全县共清理农用残膜2145吨,乡村环境焕然一新。
  据了解,海东检察机关制发的842份检察建议中,回复并采纳828份,回复采纳率为98.3%,比上一年度上升36%,14份检察建议因未到回复期而未回复。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9份,比2021年度增加36份,增长49%,回复并采纳105份,4份检察建议因未到回复期而未回复。
  海东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原海东地区一干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出具虚假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并办理退休骗取养老保险金的情况,于是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在全市清查有无类似现象,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及时予以整改落实。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传达学习,开展教育警示,强化业务流程,提升工作能力,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
  乐都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存在的未成年人不规范骑行共享单车、安全出行存在极大隐患的情况,向有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企业采取平台升级等一系列整改措施,健全完善骑行用户“实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认证系统,从源头上杜绝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共享单车现象,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海东检察机关将把检察建议工作作为法律监督核心业务来抓,积极探索完善检察建议做成刚性的配套机制,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被建议单位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支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冀州检察做好少捕慎诉慎押“后半篇文章”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不起诉,并不代表他没错,也不代表你们拿不到工资和赔偿金。少捕慎诉慎押,只是为了保障更多人生活安定。”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志明对工人们说。他的坦诚和温和,逐渐平息了工人们的怨气,也为他们带来希望。
  冀州区某食品加工企业受停工停产影响,拖欠工人工资共计29万余元,工人数次讨要未果。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近日,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案件移送至冀州区检察院。
  案件办理期间,企业在检察院的敦促下,多方努力筹措资金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取得多数工人的谅解。办案检察官结合案情,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工资明明拖欠了这么久,你们检察院为啥就不起诉呢?”决定一经送达,反对声音接踵而至,工人小赵坚持不肯谅解,并联合数名工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赔偿金。
  为了真正案结事了,李志明决定带头办案。“大家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公司拖欠工资肯定是不对,但是,通过我们实地调查走访,还掌握了一些大家不太了解的情况,你们愿意听听吗?”面对声声质疑,李志明很快摸准了争议症结。
  李志明告诉工人,冀州区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对企业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在工资拖欠期间,企业实际一直在苦苦支撑,账面持续“赤字”,各项款项没有任何恶意转移、隐藏或挥霍浪费的行为。
  经过办案团队的释法说理,工人们紧锁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检察官,我现在知道了,虽然是不起诉他了,但我们的权利也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申诉人积压的怨气逐渐消散,企业方与工人达成工资赔偿金还款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传递司法温度的同时,也需要及时关注和照顾受害人的利益和情绪。”李志明介绍,冀州区检察院制定《轻微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工作指引》,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听证等方式,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做细每一个诉讼环节,切实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辽中检察帮扶“一老一小” □ 本报记者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曹双明
  
  1月16日,腊月二十五,小欣和奶奶家的小平房里挤满了人,热闹的人声为小小院落点染了节日的氛围。“感谢你们的帮助,我们一家才能安稳地过这个年啊!”被救助人李某拉着回访检察官的手说。
  原来,李某与孙女小欣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肇事司机无证驾驶且擅闯红灯,导致李某7处骨折,年仅8岁的小欣左小腿被截肢,经鉴定为四级残疾。因司机逃逸,小欣一家无法及时获得保险理赔。小欣父亲是退役军人,同时也是四级残疾人员,依靠微薄的打工收入,勉强维持一家生活。为救治祖孙两人,小欣父亲将家中财产悉数变卖,又欠下大额债务,已无力继续承担医疗费用。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并核实上述情况后,第一时间向沈阳市检察院、辽宁省检察院提请联动救助,三级检察院迅速实行一体化办案,共同走访,同时启动救助程序,向李某、小欣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纾解了被救助人的急迫困难。
  为进一步帮助小欣一家解决实际困难,三级检察院又积极与残联、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免费为小欣安装假肢、提供适应性康复训练,免除小欣在校期间的就餐、校服、校车等相关费用,并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心理疏导,避免因身体等原因造成心理障碍,保障其顺利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同时,帮助小欣一家申请到退役军人关爱基金2万元,协同村委会持续关注和跟进小欣一家的生活状况,做好日常关爱等工作,多举措、全方位、多部门共同为小欣一家搭建起关爱救助网。
  春节将至,被救助人李某和小欣一家的生活近况始终牵动着检察官的心。1月16日,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三级检察院控申检察官代表会同全国人大代表米忠义、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安颖、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副处长曹玉龙、辽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辽中区妇联领导,组成“党建+救助”回访小组,带着生活物资和市政协委员黄建宁捐赠的书籍,为小欣一家送去节日慰问。
  “老”有所管、“小”有所教,才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辽中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努力将“党建+救助”模式打造成党建业务融合的“检察样本”,为优化社会治理提供“检察方案”,依法能动履职,用心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的温度。
图片新闻
平谷法院司法赋能乡村振兴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北京市平谷区是传统农业大区,也是北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近年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主动适应区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在产业兴旺、乡村治理、百姓安居、生态文明中展现司法担当,努力让司法赋能乡村振兴。
  “平谷区正在大力推进京平物流枢纽产业园建设,打造首都物流高地。作为法官,我们要发挥优势,为物流高地建设作出贡献。”近日,平谷法院法官万里宏促成京平物流枢纽产业园一起土地腾退纠纷达成和解,被拆迁单位同意搁置补偿争议,先予拆迁腾退。
  据了解,京平物流枢纽产业园具有“外联内通”“近城而不进城”的特点,是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某铁路运输公司负责园区一期项目土地腾退,但在涉及某养殖公司腾退时,双方就该公司占有的50亩土地上2000余平方米库房及附属设施是否系违建、是否应予补偿产生争议,致整体腾退工程无法继续。
  “鉴于本案系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纠纷,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铁路运输公司无权要求养殖公司腾退,更无权要求先予执行。”在这起案件中,平谷法院本可直接驳回铁路运输公司的先予执行申请,但考虑到工程的特殊性,万里宏决定主动寻找破局方法。
  在先期评估的基础上,万里宏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勘察、摸排清点和录像留证,并亲自草拟和解协议,即先拆迁腾退再由法院判决补偿。
  “我们想到的风险法官为我们想到了,想不到的风险法官也想到了,我们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养殖公司负责人最终打消了顾虑。
  2022年,平谷法院推出“五化”特色工作法,协助峪口镇腾退土地3000余亩。同时,构建物流产业集群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开通物流园区到法庭的“法治直通车”,发布物流审判白皮书,专门针对物流园区建设过程中的土地流转、工程质量、多式联运合同等问题开展研讨,积极服务“物流大流量”。
  在打通司法服务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方面,平谷法院副院长白雪英介绍,乡村治理主体的司法需求就是哨声,该院坚持让人民法庭站在响应哨声的“第一梯队”,积极落实12368热线一号响应机制,主动与辖区各治理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打出司法助力乡村治理“组合拳”。2022年平谷法院响应辖区治理类需求350余次,平均响应周期两天,实现18个乡镇街道全覆盖。
  2022年以来,平谷法院加大涉农民生司法保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涉农民生案件。同时,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司法保护和关爱服务,联合区教委等五部门签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共建协议。
  平谷法院还创建了“农忙法庭”和“桃园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开展审判百余次,以“三合一”巡回审判工作法助推85%以上的涉农案件一次性完成送达、勘查和调解开庭。
“老支书说事点”矛盾调解“有温度”   ▲ 图为2023年1月11日,阿尔达乡矛调中心首席调解员程新院(左二)就章某、余某和汪某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 图为2022年9月7日,程新院(中)就张女士和马先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受访者供图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龚彦晨
  
  1月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阿尔达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老支书说事点”,工作人员张春平拨通了农资商汪某的电话,汪某是一起矛盾纠纷的被申请人。
  “您爱人的情况怎么样了?”接通电话,张春平先问起汪某家的情况。
  “她还好,谢谢关心。”汪某急忙说,“前几天我和章某、余某联系过了,有一笔货款正在收回,钱到位了就给他们。”
  2022年3月,阿尔达乡干河子一村村民章某、余某在汪某的农资店里,以每吨2900元的价格分别购买了13吨和10吨化肥,货款全部付清。之后,汪某实际交付8吨和4吨化肥,剩下的化肥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交付。两人向汪某索要未交付化肥的货款无果,便于当年12月27日到矛调中心申请调解。
  “老支书说事点”负责人、矛调中心首席调解员程新院了解事情原委后,向汪某打电话询问情况。汪某表示情况属实,但他的爱人即将生产,暂时无暇顾及此事。挂断电话后,程新院向章某、余某说明情况,表示矛调中心会跟进关注此事。
  1月12日,张春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上述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这是程新院、张春平日常工作的缩影。
  “矛盾纠纷调解不会一帆风顺,如果一两句话能解决问题,就不需要矛调中心了。”程新院说。
  为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积极融入福海县“四级四调四对接”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工作体系,深入践行“小事吹哨子、大事响喇叭、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的“乌伦古经验”,2022年5月,阿尔达乡在该乡干河子片区建成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投入使用。干河子片区由干河子一村、二村、三村组成,距离乡政府较远,村民前往不便,这也是该乡将矛调中心设立在此的原因。
  曾在干河子三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程新院善做群众工作,2021年退休后,他一直在乡里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矛调中心建成后,他成为该中心首席调解员。矛调中心还专门设立了“老支书说事点”,打造调解品牌。
  虽然新建成的矛调中心大厅窗明几净、设施齐全,但矛盾纠纷的调解不能只在调解室进行,在村民家、田间地头调解都是常事。
  2022年9月7日15时,正在矛调中心值班的程新院接到干河子三村村民张某的电话。张某称,她和同村的马某因为农机使用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僵持不下,谁也没法秋收。程新院和张春平连忙驱车前往。
  两人在现场看到,一辆农机车停在路中间,马某的车挡在农机车前,双方争执不休。程新院和张春平连忙上前将双方分开,分头了解情况。
  “我早就和朱某说好了,他今天给我收葵花,可马某跑出来,非说自家地里的活儿没干完,不让朱某给我干活。”张某十分委屈。
  另一边,马某也很不高兴:“我昨天和朱某说好的,今天先把我们地里的葵花收完。这还没收呢,朱某就要去给张某收,哪有这样的道理?”
  矛盾的根源在朱某?程新院和张春平立刻向朱某了解情况。朱某说:“张某很早就和我约定,9月7日10时给她收葵花。9月6日,马某的姐姐找到我谈第二天秋收的事情,我想着马某姐姐的地面积不大,时间来得及,便答应了。不想,马某的姐姐当时并未说清楚,给她收完葵花还要去给马某收。就是因为沟通不到位,才吵了起来。”
  “办事讲究先来后到,张某先和朱某约好的,你姐姐没和朱某说清楚,这不是张某和朱某的问题,你挡着人家不让干活不合适吧?”在程新院和张春平的耐心劝解下,马某同意把车挪走,让朱某给张某收葵花。
  张春平回忆,那天很热,她和程新院在地里站了很长时间,差点中暑,“虽然累,但看着村民的矛盾解决了,脸上有了笑意,我们很有成就感。”
  截至2022年12月底,阿尔达乡矛调中心共接待群众22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85起。
  “在调解工作中,要做到以法为据、以理为准、以情为本,巧妙地将情理法有机结合。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调解是有温度的,我们要用真心和耐心化解矛盾,尽全力让每一位来到矛调中心的村民满意而归。”程新院说。
昔日问题村蝶变乡村治理示范村 □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通讯员 尚永江
  
  “您好,请摇下车窗,看一下您的行驶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岳圩镇汉邦村村道卡点,边境巡防队员、村民廖有文认真检查来往车辆,仔细观察过往人员,排查可疑人员。
  汉邦村地处靖西市岳圩镇东北部,距越南高平省4公里,全村人口302户1149人。边境线犬牙交错,山高林密,通道众多,偷渡、走私等犯罪行为多发,管边控边形势严峻。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支持帮助下,汉邦村立足“边”实际、做足“边”文章,通过开展“党建强村、产业兴村、生态靓村、民主治村、以德润村、法治护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2019年顺利实现整村脱贫。
  “以前,由于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往往是刚选上来的党支部书记,几个月就被告下去了。”靖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邓晋说。党支部不得力、群众不配合,让许多项目无法实施,形成了恶性循环。村里的饮水工程坏了近40年,就是没法修好。2012年至2016年,全村没有一个新增人口。
  2015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开始挂点帮扶汉邦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件事,就是选举村“两委”班子,经过多方遴选,新的村“两委”被选了出来,退伍军人李大丕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带领新的村“两委”班子兴修水利,发展村民种植桑叶、柑橘、优质稻和养牛等绿色生态产业,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不足3400元增加到2022年底的1.6万元。
  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汉邦村创新推行法律进村“六个一”工程,在每个村(屯)建立一支普法小分队、制定一部村规民约、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建设一个法治宣传栏和一个图书室,培养“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率先在全镇设立村级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协调委员会,设置法官、警官、律师工作室,加强基层的治安防控、调解和诉讼的对接工作,让法官、警官、律师全面融入村屯,打通法治为民“最后一米”。
  “村里通过‘法治微讲堂’‘微党课’,培养‘法律明白人’,创建‘文秀先锋示范岗’等‘菜单式’普法,成立村民评议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引导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汉邦村第一书记汪保华说,汉邦村由原来的上访村、问题村转变成为全区“五星党支部”“无邪教村”“无走私村”、乡村治理示范村、靖西市“无传销村”,乡村治理和乡村发展实现华丽转变。
  走在汉邦村,村内巷道干净整洁、环境优美,法治标语和家规家风警句上墙,村民自建楼房的白墙上画满了一幅幅出彩的“乡村画卷”。
  在边界线上,村民参与的,不仅是边境治理和振兴,还有边境安全防控。在汉邦村大汉屯,一支由10名村民志愿者组成的边境巡防队,常年在边境线上巡逻。这支平均年龄46岁的村民志愿者巡逻队,戴着红袖章守护着家园安宁。“只有边境平安,我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好。”巡防队队长李长锯说。今年是李长锯义务守边护边第13个年头,守护祖国的决心从未改变。
  通过有效整合各方力量资源,汉邦村发动军警企村党员、干部、群众“共守边关”,全村1100多名村民长期守护在强边固防安全防控一线,形成卡点“堵”、便道“守”、路段“巡”、暗哨“盯”安全防控网,构筑起“村村是堡垒、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防控体系。
  “治国先治边,治国必治边,我们要守住边境安全底线,让边民群众生活更加安全、更加幸福,为维护边境辖区安全稳定再创佳绩、再立新功。”靖西市委常委、副市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驻靖西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王斌说。
“公益诉讼+观察员”让城市公园更安全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钱玥
  
  城市公园是市民日常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更是一座城市的窗口和名片。公园环境是否安全、美丽、舒适,影响着一座城市的幸福指数。
  2022年11月,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们在微信群中因辖区公园内发生的一起落水事件展开讨论,并向检察官反映公园设施安全以及水污染问题,检察官由此对市内公园安全、环境状况展开了调查取证。
  检察官先走访了西山公园,园内鲤鱼喷泉池建造于20世纪70年代,其造型富有童趣,喷泉开放时彩虹映现,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观赏。但喷泉池水深近两米,周围栏杆较为低矮,水池边未悬挂警示标志,也未设置救生设施。
  在公益诉讼观察员沈关忠的带领下,检察官又来到了东山公园东北角,发现上山步道处的围墙有部分垮塌,墙体也存在开裂变形。此外,检察官还发现公园内的景观水池水质浑浊、气味发臭。
  经了解,东山公园整体维护为外包形式,但合同中并未包含水池维护项目,因此景观水泵产生故障后未及时维修,导致水循环的中断。
  检察官认为,城市公园是广大市民休闲健身的公益场所,上述发现的问题不仅影响整体市容市貌,还影响了广大市民的游园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海宁市检察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决定采用磋商的方式开展监督工作。
  通过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在相关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围栏,加装救生设施,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相关问题初步整改到位。
  “真是多亏你们了,公园更安全了,环境更美丽了,市民也更加放心和舒心了。”公益诉讼观察员们在得知整改情况后纷纷在微信群里竖起了大拇指。
革除婚俗陋习   近日,江西赣州的一场婚礼现场引发网友争议。一名新娘在婚礼当天,按照当地“习俗”,在一个簸箕上跪坐了5个小时。根据拍摄者的描述,新婚夫妇要到测算好的“良辰”才能拜堂,在此之前新娘不能穿鞋,脚也不能挨到地面,因此就出现了这场漫长的等待。而关于这种习俗的说法是为了“磨一磨新娘的性子”。

法治德治并举
  革除婚俗陋习要坚持法治德治协同发力。一方面加强依法治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对婚俗陋习进行干预,严厉惩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突破法律底线的恶俗婚闹等行为;一方面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婚俗陋习,推行简约高雅、文明健康的婚礼新形式。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刘一菡
完善村规民约
  婚俗陋习难改根源在于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和盲目从众的心理,因此要革除婚俗陋习必须要有正确的示范引领和制度约束。基层干部要身先士卒,发挥在移风易俗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把婚丧操办规范纳入其中,以日常浸润方式传播新风尚。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张宽
创建文明乡风
  积极创新农村移风易俗的方法路径,通过建立文明婚俗道德“红黑榜”、移风易俗“积分制”奖励办法和聘请农村五老人员担任乡风文明劝导员等多种形式,对践行村规民约的文明村民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发移风易俗新活力。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 吴凰行
加强制度规范
  应全面推动将婚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当地婚事办理参考标准,并经民政部门把关审核,防止婚俗攀比变味。同时发布婚俗从业人员规范指引,对文明婚礼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传播低俗陋习人员进行提醒教育,视情节轻重纳入行业黑名单或依法惩处。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高骏
守住尊严底线
  对于这种有损于女性身体健康、人格尊严的婚俗陋习,作为当事人的新娘要勇敢地说“不”。只有女性自己做到自尊自强自爱,坚决守住尊严底线,拒绝陈规陋习,才能不被“婚礼习俗”折腾。与此同时,男方更应尊重女性、尊重婚姻,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婚俗陋习,才能携手共度美好未来。
  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张红
整治竞赛乱象   近日,某微信群散布大年初六线上举办“希望数学”违规竞赛消息。对此,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1月29日,教育部发布提醒称,凡未列入教育部公布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的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个人散布“考试获奖,助力升学”谣言,贩卖焦虑,非法敛财,违规举办“黑竞赛”的行为屡禁不止。如何整治这一乱象,请大家建言。来稿请投:fzrbsqb@126.com并标明互动话题栏目收。
曲靖“三蜂”工程构筑社会治理同心圆 □ 本报记者  石飞
□ 本报通讯员 姜光鑫 尹瀚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大坡乡石仁村网格员王建宝,在日常走访中发现本村上门女婿陈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经常吵闹打架,陈某扬言要报复全家。王建宝及时把该情况反馈到大坡乡社会治理中心,该中心研判评估后及时组织派出所、妇联、司法所、村委会等力量进行处置化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地引导情绪、释法说理,夫妻两人重归于好,均表示今后一定多体谅对方,好好生活。
  “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各类家庭矛盾,如果处置化解不当,则可能由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针对近年来曲靖市婚姻家庭纠纷矛盾数量增多、内容多样、成因复杂、容易引发刑事案件的实际,曲靖市创新开展了‘蜂巢、蜂眼、蜂蜜’‘三蜂’工程,从源头上预防、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市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钧对《法治日报》记者表示。
用工匠的精度织密“蜂巢”
  采集基础信息,入户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了解群众需求,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曲靖市用工匠的精度将网格化治理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按照乡村管理“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社会治理“无缝隙”、村民诉求“全响应”的原则织密“峰巢”工程,建立了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或居住小区”的三级网格3万余个,配备网格长11320名、专兼职网格员10万余名,他们化身“小蜜蜂”,精准“探测”隐蔽性极强的婚恋家庭纠纷风险并及时进行有效化解。
  “去年以来,曲靖全市发生命案16起,与同期相比下降54.3%,十万人命案发生率同比下降0.33,曲靖市命案防控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张钧向记者透露,曲靖市通过实施“蜂巢”工程,进一步规范网格设置,全面做强一二级网格,做实三级网格,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打造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集团作战共治体。
  乡镇(街道)作为一级网格,设总网格长,村(社区)作为二级网格,设网格长,结合实际在村(社区)以下合理划分三级网格,并在每个网格设专责、兼职网格员。各地在三级网格以下根据楼栋、单元等合理划分网格单元,实行更加精细化、精准化的服务管理。
  此外,曲靖市还不断完善问题收集、处置及激励机制,织密像“蜂巢”一样结构紧凑、无缝衔接的网格精细化服务管理体系。其中,在激励机制方面,沾益区将网格员的待遇经费保障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按照服务的人口数量,以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为保障网格员的积极性,经费每季度下发一次。
  “去年年底,我们评选出‘金牌网格员’,奖励1万元;评选出‘优秀网格员’,各奖励3000元。”沾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麒云介绍,目前,沾益区形成了一套“信息采集—核实上报—分析研判—责任分流—事项处置—反馈核查”的闭环工作流程,全程留痕,作为对网格员考核的依据,通过考核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
用治理的深度巧布“蜂眼”
  曲靖会泽新城钟屏街道三年前曾是命案高发地,也是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刑事案件高发地。
  两年前,该街道借力“三蜂”工程,全面深入布设“蜂眼”工程,在优化“蜂巢”的同时,与公检法司搭建共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立“法官进网格”“民警驻社区”“司法调解到一线”“检察官驻法律救助中心”为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将力量下沉,做深、做实、做强三级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体系,组建256名网格员常态化走访群众,排查矛盾纠纷,用心用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钟屏街道是全国最大的易地搬迁街道,得益于高标准全面落实‘三蜂’工程建设,三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命案。”会泽县钟屏街道党工委书记尹德坤说。
  “我们通过巧布‘蜂眼’工程,建立了矛盾纠纷事前预防、排查梳理、风险评估、多元化解、跟踪回访5个环节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锻造像‘蜂眼’一样动态感知、反应敏锐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能力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干部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每件矛盾纠纷都能及时发现、有效化解。”曲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余中平说。
  网格员通过入户走访,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潜在风险,将有关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推送至所在乡镇(街道)社会治理中心,中心通过由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人员以及社会专业人员组成的“联评机构”开展专业评估,精准研判出分类评定等级,提出有针对性预防处置意见,指派或分流给不同的组织机构或工作机构进行调处。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领导包案、考核办法、追责问责办法等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包案领导、配合单位、工作措施和化解时限,确保指派分流的所有矛盾纠纷派单任务全部落实到位。”余中平介绍,对已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回访”工作,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服务,掌握动态情况,巩固调解工作成效,根据回访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防止问题反弹、矛盾纠纷再次激化,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用关爱的温度定做“蜂蜜”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对我的麻烦事很上心。”在麒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反映问题的市民陈大妈向记者表示。原来,隔壁邻居建房影响到了陈大妈的房屋采光,进而引发纠纷。网格员将该情况反馈到接访中心,中心详细登记情况,及时与相关社区联动启动调解程序,将纠纷在源头化解。
  曲靖市用关爱的温度量身定做“蜂蜜”工程,完善网格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培育像“蜂蜜”一样甜蜜和谐、健康美满的婚姻家庭生活体系,不断寻求矛盾纠纷的“最优解”,让老百姓遇到问题有地方“找说法”。
  麒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让公安、法院、人社等10个部门14人常驻,多个专职网格员一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起了“法治+综治+访治”的多元调解化解服务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沾益区法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将全院所有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分挂到全区各乡镇(街道),担任网格法治员,与乡镇社会治理中心的网格员点对点联系,让法官成为挂包乡镇(街道)的法治宣传员、法治指导员,引导辖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授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通过实施‘蜂蜜’工程,我们建立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重大命案。下一步,将进一步整合公安、民政、法院等资源,充实市、县两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提升家庭婚恋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张均说。
保定“古城义警”筑牢平安防线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冯丰
  
  “古城义警”是河北省保定市委、市政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为社会服务、做公益事业、为平安尽力的愿望,逐渐探索完善形成的具有公益特性、保定特色、警务特质、群众特征的群防群治全新工作模式,是保定市公安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保定平安建设、走好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和创新举措。
  2021年以来,“古城义警”在保定公安机关的带领下,充分发挥调解员、信息员、安全员、宣传员作用,成为社情民意的“收集器”、保障民安的“防护墙”、响应民生的“回音壁”、服务群众的“直通车”。目前,保定市共注册“古城义警”队员13.4万余人,在法治宣传、巡逻防控、矛盾调处、隐患排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进平安保定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
践行枫桥经验排查化解矛盾
  因为占地问题,唐县古城镇大庄子村某加油站老板张某和村民王某一直存在分歧,虽经多次调解仍未彻底解决。2022年10月,本就是“热心肠”和“法律通”的村民赵兴涛如愿加入“唐尧义警”组织,针对张某和王某的矛盾,他一面发挥在村里“人缘好”“关系熟”的优势,找到当事人的共同好友,说服他们出面帮助调解矛盾;一面发挥法律专业特长,草拟出一份依法解决土地问题方案。
  各方面工作准备就绪后,赵兴涛以“唐尧义警”的身份将张某和王某及其他调解人员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在赵兴涛、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张某和王某多年的矛盾一次性得到解决,两人自愿在和解书上签字,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古城义警”来源于群众,了解群众。工作中,他们在公安机关的带领下,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殊优势,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随着律师、人民调解员等专业力量的加入,更是在依法解决问题方面发挥了良好效果。2022年,保定“古城义警”共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500余次,为化解群众干戈、促进乡里和睦做出了重要贡献。
推动共建共治守护平安稳定
  孟海峰是涿州市新安小区的一名物业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小区卫生绿化设施等工作。2022年8月,听说涿州市正在招募“范阳义警”,他主动报名并顺利通过考察考核。成为“义警”后,孟海峰主动担负起小区的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凭借对小区业主熟、结构熟、情况熟的优势,孟海峰成为社区民警的“安全好帮手”。在民警的指导带领下,无论是进行反诈宣传、消防安全检查、法律法规宣传,还是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排查,都能见到孟海峰的身影。
  在小区,由网格员、物业、保安、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的“义警”队伍,常态开展巡逻防范、排查上报安全隐患、入户走访法治宣传、反诈宣传活动;在学校,由老师、保安、学生家长组成的“义警”队伍组织护校安园、学校周边交通引导、学校安全防范等活动;在公司企业、单位岗位,“义警”队员依托自身行业特点、个人特长、任务类别和作息时间,个性化合理安排活动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行平安稳定宣传和讲解……
  “古城义警”依托单位、岗位、住所,积极开展巡逻防控、护校安园、法治宣传、交通引导、社情掌控等活动,形成治安防范群策群力、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成为基层治理的推动者和平安稳定的守护者。
提供热心服务拉近群众距离
  “古城义警”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扎根工作生活的单位、乡村、社区,积极开展为居民代办业务、上门解难、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各类服务活动,在群众最需要时积极伸出援助之手,用心用情服务群众,将服务为民细化于心、细化于事,拉近了群众距离,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
  2022年11月11日,在民警的带领下,保定市高新区“义警”队员胡海亮、李艳良、梁永辉正在某小区进行日常巡逻。上午10时许,他们接到群众求助,称附近路口地上躺着一名女子,疑似受伤,民警和3名“义警”队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
  发现受伤女子后,在民警的指挥下,李艳良拨打120和122,并通知女子家属尽快赶到现场;胡海亮和梁永辉在道路上放置停车柱,并指挥过往车辆保持距离。适逢阴雨天气,胡海亮一直用雨具为受伤女子遮挡风雨。医护人员赶到后,3名“义警”队员将女子送上急救车,受伤群众得到及时救助,道路交通也未造成严重堵塞。
  保定市徐水区“义警”积极开展服务活动,定期到老年公寓看望、慰问、帮扶孤寡老人,为老人理发、打扫卫生,与老人交谈拉家常,送去慰问品,使老人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开展救援抢险发挥专业特长
  保定“古城义警”队员中不仅有热心群众,还有具备专业特长的公益救援力量,在“古城义警”App的辅助下,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可以迅速接收救援指令,义无反顾开展救援工作。截至目前,“古城义警”队员已利用该App开展各类任务2000余次。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阜平县地处山区,地势复杂。2022年10月19日晚7时,阜平“老区义警”协会会长赵宝利接到县公安局指令:该县砂窝镇龙王沟村有两名勘测队员不慎走失,请求支援。即将入夜,10月的阜平天气已经很冷,山上没有信号,失联人员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后果不堪设想。36名“老区义警”队员顾不上山间寒冷,迅速从四面八方紧急集结。
  龙王沟村四周被群山环抱,地域广阔、树丛林立,搜救困难极大。“老区义警”队员会合后,先根据已有信息锁定失联人员可能去的活动区域,再根据地理特点制定搜救方案。随着时间推移,救援队员不断扩大搜索圈,打着手电筒,沿着陡峭的山坡向更深更险的山林出发,展开地毯式搜索。
  5个小时后,“老区义警”队员终于在一处山崖发现两名失联勘测队员,其中一名队员并无大碍,另一名则不慎滑落山崖,造成头部受伤、身上多处骨折,情况十分危急。为争取时间,救援队员轮番抬着担架,面对茂密的灌木丛,徒手劈开一条下山路,成功将伤员救出并及时送医。通过治疗,这名队员脱离了生命危险。
惠农五千学子学习禁毒知识   本报讯 记者申东 通讯员马玉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禁毒办组织辖区各中小学开展了题为“无毒青春多彩假期”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主要采用线上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等形式。通过主题班会课的集中学习和动手创作手抄报等方式,让学生学习了解禁毒知识,帮助中小学生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生活理念。截至目前,已有5000名中小学生参与到这项活动中。
数字货币没收案背后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杨奎 黄翔
  
  用“理财”洗白赌资,借境外数字货币结算……《法治日报》记者从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获悉,由该市公安机关主办的一起特大跨境赌博案已收网,这是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的第一起从境内打到境外并成功在境外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跨境赌博案件。
  据了解,该案最为引人关注的是涉案数字货币被法院判决没收。
手游涉赌
  “十赌九输,真该管住自己的手!”2021年7月的一天,两名男子匆匆走进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纪山派出所向民警报案:他们在一款手机棋牌游戏App中输掉了10万余元。
  手机游戏如何能“卷走”当事人的钱财?沙洋县公安局及时立案并展开侦查。
  办案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该款手机棋牌游戏App实际上是一个在线赌博平台,其中的棋牌游戏输赢都是以现金充值购买的“游戏豆”来结算,而且参赌人员达到5万余人次,涉及全国17个省市。
  办案民警透露,该平台的组织者和网络服务器均在境外,境内多地有向参赌人员售卖“游戏豆”的代理团伙或中介团伙。
  经初步统计,该平台赌资流水达到4000余亿元,并且以数字货币的形式流向境外。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件范围广、资金流水大,荆门市公安局随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深挖这张潜藏的特大跨境赌博犯罪网络。
  “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穷尽手段,侦破工作异常艰难。”专案组相关负责人介绍。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民警在对涉案赌资进行追踪梳理时发现,有些线索查着查着就断了,一些用于购买“游戏豆”的赌资很难查到流往何处。
  随着案件侦办的不断深入,该案先后被上级有关部门确定为督办案件。
  在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的精心指导与大力支持下,专案组的侦查工作得以全面推进,一张跨境赌博案的犯罪网络逐步显现。
“理财”洗钱
  警方查明,为了逃避侦查,一些境内代理团伙向参赌人员售卖“游戏豆”时并不会直接收取转账,而是通过网络理财红包等方式“隐蔽”收钱。
  “一个角度找不到线索,那就换一个角度!”办案民警表示,再狡猾的狐狸也难免留下蛛丝马迹。
  为查找证据,专案组民警经常不眠不休连轴转。经过几个月坚持,办案民警在海量交易数据中抽丝剥茧,最终成功锁定资金链条和相关犯罪嫌疑人,潜藏在全国各地的多个赌博代理、充值代理、中介代理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2021年12月4日,专案组民警在福建省霞浦县成功抓获境内赌盘代理赵某等4人。赵某等人是该案中第一个落网的境内团伙,而他们仅仅是整张网络中的一个分支。
  顺线摸排再出击。民警根据深入审讯掌握的线索获得了更多关联团伙的犯罪事实。
  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专案组民警先后赶赴福建、四川、广西、河南等地展开抓捕行动,陆续摧毁14个相关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0余人,扣押涉案电脑和手机300余部、涉案手机卡与银行卡200张、点钞机和POS机18台。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参赌人员使用的“游戏豆”全部由境内代理团伙向藏匿在东南亚的境外犯罪嫌疑人购买,而且交易全部用境外一种数字货币结算。专案组民警成功锁定多个涉案数字货币账户。
跨境追赃
  专案组民警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上视频会谈等方式与境外数字货币发行机构对接,开展了多轮跨国对话。
  “在交流过程中,我们一方面细化证据资料,一方面积极展开沟通,最长的一次视频通话持续了近2个小时,充分赢得了对方法务人员的支持与认可。”办案民警介绍,他们边解决语言交流上的障碍,边克服时差导致的不便。
  最终,对方依法协助中国警方将相关数字货币账户冻结,避免了账户中价值10亿余元非法资金流入犯罪团伙手中。这是该数字货币机构首次协助亚洲执法机关成功冻结价值亿元以上的数字货币。
  2022年10月,沙洋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部分冻结的数字货币依法没收。
  与此同时,经过细致调查,专案组成功锁定潜藏境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在公安部支持与协调下,两国执法机关启动司法协作,湖北省公安厅带领专案组首次组团出境开展相关对接工作。
  “这是一场硬仗,我们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应对了各种挑战,包括武器。”专案组民警介绍。
  艰辛的付出终于换来圆满结局。通过和有关国家开展执法合作,2022年12月,3名境外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于12月22日被遣返回国。
  “跨境办案59天,尝尽了酸甜苦辣,可以用出生入死来形容,但犯罪嫌疑人落网了,一起特大跨境赌博案全链条告破,这是我们警察生涯永远难忘的记忆。”专案组民警们凯旋后有感而发。
寿光法治“种子”在蔬菜之乡“生根发芽”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王潇
  
  “有些收购商总是‘打白条’,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购苗之后,发现生长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2022年11月9日,山东省寿光市何家村菜农何守庆在自家黄瓜大棚里,不仅摘到了新鲜的黄瓜,还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村里的法治副书记、法律顾问都来到他的蔬菜大棚,帮他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服务。
  近年来,作为“中国蔬菜之乡”的寿光市,将法治乡村建设列入法治寿光建设总体布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乡村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推动乡村法治建设不断向高层次跨越。
  “只有把经济发展与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将法治声音撒播到每一寸收获的土壤,才能让菜农‘有法可依’,推动蔬菜产业蓬勃发展。”寿光市司法局局长张成俊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给大事小情装上“法治锁”
  2023年1月28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寿光市文家街道桑家营子村委向街道法治工作室申请对本村楼房翻新工程合同进行法律风险审查。法治工作室对合同认真审查后,对存在的漏洞和风险提出整改和法律意见,并通过与村委沟通对施工合同进行了细致修改,降低了合同存在的风险,有效避免了村委与承包方产生矛盾纠纷。
  寿光市推动“法治审核”下沉,实施合法性审核三级全覆盖,在村居层面由镇街包片干部牵头,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整合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力量,将经济合同、村规民约等纳入合法性审核范畴,前置风险防控措施,降低农村涉法问题发生率。2022年以来,寿光市司法局通过“法治审核”审核各类村务合同8235件、村规民约121件,为农村重大事项全程服务189件次。
  在法治副书记驻村方面,寿光市司法局选派30名党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法治需求集中的重点村兼任法治副书记,为村“两委”和群众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在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方面,选聘92名法律服务人员为968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并配合镇街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寿光市司法局大力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使之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为矛盾纠纷设置“终点站”
  2021年11月21日,寿光市某渔船在避风收港时搁浅,工作人员李某在抢险中受伤,因赔偿事宜多次与船东田某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11月30日,李某通过“无讼超市”小程序提交调解申请。20分钟后,羊口司法所进行了网上受理,并通过“集约化非诉讼纠纷办公平台”第一时间将该案指派到寿光市民事海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线下调解。1个小时后,李某和田某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为推动非诉讼纠纷“一站处结”,寿光市选取人口密度大、村级事务多、法治需求集中的重点村先行建设“无讼超市”,依托农村便民服务场所或村委办公区域建设“无讼超市”服务大厅,开通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警民联调等窗口,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理等系列制度,形成“集中受理—归口分流—分类解决—跟踪反馈”的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模式。
  “群众进入‘无讼超市’后,由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对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分析、精准引导、分类转办,及时导入最佳解决途径。”寿光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增和介绍说,在“无讼超市”后台,按照前台分流的指令和确定的完成时间,由司法局各科(室)站所、法律服务机构、相关调解组织等受理承办群众诉求,提供最佳解决方案,限时办结各类纠纷,办结后及时反馈给前台工作人员。
  为了方便群众,“无讼超市”还开了“网店”。寿光市开发村级“无讼超市”信息化系统,打造网上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线上申请+线下办理”运行模式,形成预约、办理、反馈完整工作链条,实现数据和服务的互联互通。
  据了解,2022年,全市“无讼超市”共化解矛盾纠纷4700余起,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9.52%。
让法治文化圈“播种”信仰
  寿光市坚持“文化铸魂、贴近习俗、生动直观”的理念,打造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产品,让群众不出两公里就能全面感受法治文化熏陶。
  为打造法治文化风景线,寿光市司法局聚焦群众需求,将法治文化融入乡村公园、广场、长廊、绿地等群众休闲娱乐场所建设,村村建设法治书屋。目前,全市共建成法治广场、游园、法治一条街、法治宣传橱窗等1305处,形成了“一镇一品”“一村一景”的法治文化圈。
  如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寿光市司法局通过开展庄户剧团乡村法治行、举办乡村法治作品征集、法治文化书画展等形式,将法治元素融入本地文化,让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滋润人心。
  在加强法治文化宣传的同时,寿光市还注重厚植德治底蕴,组建2000余人的乡村传统文化志愿讲师队伍,创办“美德讲堂”“家长学校”,开办美德“云讲堂”“空中课堂”,把传统文化送进千家万户。村村开展“敬老饺子宴”“生日宴”等活动,推动“户户亮家风”“家家定家训”,引导群众向上向善,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目前,全市23.3万名注册志愿者踊跃投身平安创建、纠纷调解、群防群治实践,汇聚起基层治理力量。
马建新:调解纠纷秉持“三明白”原则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荆华南
  
  就地化解法、亲情感化法、换位思考法、多方联合法、冷热相宜法、抛砖引玉法、心存感恩调解法……这是老马总结的“老马调解法”,也是他调解纠纷的“绝招”。
  老马本名马建新,年轻时在部队服役12年,是一名有着30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如今他是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侨润街道的网格员,也是专职人民调解员,更是当地群众心中的“一杆秤”“大明星”。从事调解工作5年,老马已成功调解了700余起纠纷,因信他、服他,群众有事儿都爱找他,亲切地称呼他为“老马”。
  “只有脚下多沾泥土,才能收获更多真情。”这些年来,老马下社区进网格,走遍侨润街道的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巡查、走访、解纷……他退役不褪色,以钉钉子的劲头用心用情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老马来啦!”“老马,到家里喝口水吧。”“老马,我跟你说个事。”无论老马走到哪个小区、村庄,都有人热情地和他打招呼。进社区入村庄是老马的日常工作,遇到邻里吵架他会靠前搭句话劝劝架,看到卫生差动动手扫几下,遇见困难群众顺手帮一把。
  “我要做的,就是能真正地为群众解决问题。”老马说。他的办公桌上,有个“雷锋式网格员”的荣誉牌匾,这是他唯一摆在案头的荣誉,为的就是让雷锋精神时刻激励自己。
  此前,一名村民因家庭琐事不赡养父亲,老马去调解时,他还振振有词。老马给他读法律条文,讲解类似案例,告诉他:“没有任何理由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是要坐牢的!”看到对方低下了头,老马又说:“知道错了就好,你心里有什么疙瘩就跟我说。”最终,在老马的说和下,一家人重归于好。
  “调解纠纷,光靠嘴说不行,还要肚里有货。”老马口中所说的“货”,就是法律法规。老马爱学习,包里时刻装着一本民法典,办公桌上除了办公用品,就是学习资料。
  侨润司法所所长范传志说,老马虽然不会说漂亮话,但句句讲法、讲理,因此,老百姓都信他、服他。
  老马不是阳谷人,退役后才来到阳谷工作。2018年,老马调解一起纠纷时,刚一开口,当事人就“怼”他:“你这个外乡人咋来掺和俺本地人的事?”老马不急不躁:“我来阳谷20多年了,喝着阳谷的水,吃着阳谷的粮,自己都觉得自己是阳谷人,你咋觉得我是外乡人?再说了,你既然觉得本地人亲,为啥这件事这么较真?”老马几句话引得对方笑了起来,一场纠纷就此化解。
  在老马看来,调解矛盾纠纷无外乎情、理、法三个字。有些矛盾,几句话就能化解,也有些矛盾,需要用时间和真情去暖热当事人的心。老马戏言:“来到武松的故乡得会几招。”这些招数,正是老马在日常调解工作中总结出的“老马调解法”。
  一对父子因为盖房子闹得不可开交,儿媳也与婆婆多次争吵,多年“不搭腔”。老马接到调解请求后,多次走访当事人的邻居、亲戚和村干部,终于摸清了矛盾的根源。“其实就是一句话引发的误会,多年未解成了疙瘩。我就用背对背的方式与父子二人交流,让他们把不好意思说的话说出来,把双方心里的坎给抹平。”最终,父亲向儿子表达了歉意,儿子更是当场号啕大哭,搂住父亲久久不松开。
  老马是同事眼中的“明白大哥”,这源于他工作中坚持的“三明白”原则。“做工作前‘想明白’,知道要做什么、怎么做,有自己的想法;在落实工作中一定要和大家‘讲明白’,明白自己的任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最后就是要‘做明白’,工作要有效果、有成绩。”老马说。
  “三明白”原则和老马身上的钉钉子精神是分不开的。也正是凭着这股子劲,他干起工作来更得心应手。“只要心中有数、手中有招,再难的纠纷我也敢调解,一天解决不了跑两天,一个月解决不了跑俩月,不能让纠纷从我手里‘溜’出去。”老马说。
  在老马调解的一起土地纠纷中,一名当事人面对老马放言:“打听打听村里谁敢惹我!”老马一拍胸脯,厉声说道:“我受街道调委会指派来调解纠纷,你自己不嫌丢脸不要紧,但你侵占他人土地是违法行为,如果退出调解,等待你的就是法律的制裁!”最终,这名当事人不仅当即归还了侵占的土地,还如数向对方进行了经济赔偿。后来,老马回访时,一名村民说:“你真厉害,把他给治住了。”老马说:“治住他的不是我,是法,是理。”
  2021年10月,老马发起成立了以专职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老党员、退役军人为主的“和为贵调解服务队”,2022年,侨润街道成立“老马调解工作室”,重点解决群众申请的、“市民热线”转办的或者网格内排查到的矛盾,着力攻坚原因复杂、持续时间长的纠纷。
  “党和人民信任我,我就要肩负起责任与担当,铆足劲、使足力,倾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定分止争,用行动点燃城乡和谐之光。”老马说。
赵忠凯:
善于总结日常才会提升能力 □ 本报记者  郑剑峰
□ 本报通讯员 任静元
  
  “我要说点啥?我做的都是平日里自己的本职工作……”面对采访,陕西省富平监狱第三监区一级警长赵忠凯有些局促。随着沟通交流不断深入,赵忠凯慢慢打开了话匣子,讲述着工作多年的心得体会。
  从步履不停到伏案疾书,从谈心谈话到因人施教,从日常管理到每日考核,从警35年,赵忠凯始终扎根监管一线,日复一日,勤勤恳恳,用汗水和智慧奋斗着、奉献着、坚守着。
  “作为监狱人民警察,自己首先要成为法律的内行。”这句话经常挂在赵忠凯的嘴边。
  在管理改造罪犯的过程中,赵忠凯结合罪犯遇到的一些具体情况,及时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罪犯答疑解惑,给予合理的建议,引导罪犯放下包袱,安心改造。他还一直坚持着写工作日记,把值班中发现的隐患、罪犯矛盾处理情况以及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详细记录。近三年时间里,他写的工作日记就有10本,超10万多字。
  谈到写日记的习惯时,赵忠凯笑眯眯地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积累的过程中会受益无穷。工作没有总结,没有思考,个人能力就没有提升,素质就得不到提高。”
  工作中,赵忠凯善于钻研、主动作为,对所有罪犯一视同仁,总结出的管教经验在实战中屡试不爽。每当有新入监罪犯,他总会第一时间翻阅档案、谈心谈话,掌握他们的犯罪经过及家庭情况,用心用力用情制定管教方案。
  赵忠凯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只有勤于巡查、善于观察和钻研,耐心地对待每一名罪犯,才能将矛盾及时化解。”
  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一次巡查中,赵忠凯发现罪犯杨某无精打采、唉声叹气,通过谈话,了解到家庭矛盾影响了杨某的服刑改造,他便结合自身生活经验,有针对性地向他提供建议,帮助杨某振作起来。
  还有一次赵忠凯和罪犯张某谈话时,张某向他倾诉了近期的烦恼。这一聊,整整4个小时,赵忠凯一直耐心地听着。
  “赵警官,我心里舒服多了,一下子轻松了不少,谢谢您。”张某很感动。
  “在疏解罪犯心理困惑时,有时他们需要一个排解、发泄的渠道,适时做一个耐心的倾听者,就是最好的疏导。”赵忠凯如是说。
  值得一提的是,赵忠凯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徒弟们”。每每说起赵忠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竖起大拇指。
  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警察,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面对工作有些力不从心。于是,赵忠凯主动承担“师父”角色,带领他们参与日常巡查,练习队列指挥、闻声点名、背向点名、个别谈话教育等警务技能,手把手传授他们工作方法。
  “要敢于大胆管理,不怕困难,不要人云亦云、不要盲从,要树立远大的人生目标。”他这样鼓励年轻警察。
  近年来,随着智慧监狱建设不断推进,赵忠凯也遇到过难题。面对新技术、新要求,起初他有些不适应。可他不甘落后,虚心向年轻警察学习表格制作、视频监控软件使用操作方法,努力提高自己的办公能力,很快就赶了上来。
  “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我热爱监狱工作。我将永远坚守我的初心和使命。”赵忠凯说。
王维:警服穿在身就要做群众的主心骨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文/图
  
  38岁的王维参加公安工作16年,做过刑警、巡逻民警、治安民警,如今又转型成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社区的一名社区民警。社区民警扎根社区,和寻常百姓打交道,看起来平淡无奇,可王维却对这个岗位格外有感情。“离老百姓最近,能解决很多他们的实际困难”,这让王维收获了满满的成就感。
  潘家园社区地处北京东二环和东三环之间,辖区里很多老旧楼宇,仅0.21平方公里的辖区实际居住人口达到1.1万人。社区民警作为社区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社区矛盾纠纷,对王维来说是个考验。
  平日喜欢思考和总结的王维,发挥兼任社区党委副书记优势,将社区工作者、警务室辅警和治保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对38栋居民楼开展“分楼包片”,拓展组建了186名楼门长和325名志愿者组成的社区团队。他带着大家组建社区情况的微信群,随时反馈隐患问题或纠纷苗头。针对反馈的线索,社区民警能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力争实现源头化解。
  98岁的张老爷子是小区里的“老寿星”,平时总是乐呵呵的。有几日,王维走访的时候,发现老爷子坐在院子里发呆,精神明显不如以前。他便上去询问,这一问,老人还抹起了眼泪。得知老人的二儿子最近吵闹着要分房子,甚至在家里摔锅打碗。这个二儿子脾气火爆,以前经常和邻居发生矛盾,王维还出过好几次警进行调解。
  王维送老人回家,发现原来干净整洁的客厅里挡了一块厚厚的木板。“是我儿子放的,说要离我远点儿。”老人伤心地说。
  “百善孝为先,您儿子做得不对。老爷子,您放心,我来说他,让他跟您道歉。”宽慰完老人,王维开始找二儿子张某做思想工作。工作不好做,王维没说几句,就被张某嚷嚷着往门外推。思来想去,王维想了个主意。
  隔了一天,他带着社区党支部退休党员肖大妈上门,还给老人带来了水果。肖大妈是个调解矛盾的行家,她拉着张某一起给老人削水果,还“别有用意”的在张某面前给老人播放歌曲《当你老了》。王维和肖大妈你一句我一句,既说理又讲情,张某的脸面有点挂不住了。
  到第三次来老人家,张某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连着一个月,王维没事就往老人家里跑。他发现,老人家客厅的挡板不见了,小区里还见到张某搀着老人散步。
  “家庭矛盾虽是群众关起门来的家事,但如果群众来求助民警,我们也一样得管。”王维觉得,虽然人的思想工作很难做,可人都是有感情的,只要自己有诚意、有毅力,是真心在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大家都能体会得到,慢慢地也就都理解了。
  居民李某因为卖房与租户刘某发生矛盾,双方的违约赔偿问题一直谈不拢,愤怒的李某带着亲属去找刘某吵闹。
  得知情况后,王维将双方约到潘家园派出所的调解室,并把房屋中介约到了现场。他协调中介先帮刘某尽快找到周边合适的房屋,解决他的居住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帮助双方就违约赔偿数额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这起房屋租赁纠纷就这样在派出所的小小调解室内顺利化解。
  《法治日报》记者在潘家园派出所看到,所内的调解室面积不大,却功能齐全。墙上张贴着详细的调解程序,调解双方各自有落座位置,印制的调解协议书模板就摆放在桌上,这些细节让调解程序充满仪式感。王维认为,要让居民能静下心来听民警说话,调解室作用不容小觑。
  王维的另一个身份是社区党委副书记,在社区,他切实发挥了主心骨的作用。
  去年5月,物业大姐向王维反映,1号楼女业主孙某自3天前回家后,就没出过门。55岁的孙某患有绝症,而且平时独居,没有家人。王维曾交代物业平时多加留心,以便随时照应。得知这一消息,王维马上赶到了孙某家,反复敲门没人回应,他立刻联系开锁公司将门打开,发现孙某倒在地上,尚有生命体征,她的身边放了一封遗书。
  救护车到场后,王维陪着去了医院。接下来的几天,他一忙完所里的工作任务就往医院跑,配合医院对孙某进行救治,事无巨细。3天后,孙某平静离世,又是王维和社区干部一起料理了她的后事。
  “关键时刻,我们民警就是群众的主心骨。”王维认为,警服穿在身,走出门,人民警察就是群众最信任的人,必须要做群众困难时刻的坚强依靠。
善解群众“千千结”的“姐妹花”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沈梅梅
  
  一部价值5000多元的手机在快递途中丢失,货运公司却以未保价为由只愿赔偿1000元。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居民付女士向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来以为会是一场“拉锯战”,结果在调解员姜华和刘霞云的协调沟通下,不到一个月就拿到了赔偿款。
  “货运公司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丢了快递,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该公司与原告方有常年合作关系,做生意不要伤了感情……”调解中,姜华和刘霞云一人动之以情,一人晓之以理,帮助双方妥善地解决了问题。当事人特意送来锦旗,感谢她们的尽心尽职。
  姜华和刘霞云担任庐阳法院特邀调解员有两年多时间,配合起来默契十足。姜华受聘时已经60岁,原先在一家公司从事检验工作。刘霞云小姜华4岁,之前在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为对法律感兴趣,她们退休后便报名参加法院的调解工作。两人在来法院参加培训的路上相识,一聊竟还是校友,于是自动组队成为搭档。
  刚来那会儿,庐阳法院非诉解纷团队组建不久,法官李成菊带着1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还有一百多位调解员负责对10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涉房贷的金融案、物业纠纷、道路交通、合同类及其他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姜华和刘霞云对法律程序等要求并不熟悉,还面临着研究案情、联系当事人等难题。起初,在这条从“零”开始的路上难免手忙脚乱。
  为了帮助新任调解员解决难题,庐阳法院非诉解纷团队建立了人民调解员工作安排群及经验分享群,姜华和刘霞云积极向法官及有经验的调解员学习调解技巧,学着制作调解协议……她们逐渐适应了工作节奏,调解经验也丰富了起来。
  去年8月,正是炎热酷暑时节,有起房贷逾期的金融借款案件通过法院系统协查无法联系被告。刘霞云看到诉状中欠款的当事人是一位年轻人,考虑到年轻人买套房子不容易,就这样被判决拍卖房子于心不忍,于是准备到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她们辗转到达长丰县,找到被告家。原来,这位年轻人换了电话号码,不知道自己的房贷逾期了。得知情况后,其第二天便赶到法院处理,还特意找到姜华和刘霞云表示感谢。
  2022年11月,非诉解纷团队法官将一件标的额为4620元的民间借贷案件委派给姜华调解。该案虽然标的额很小,难度却不小。被告许某于2021年10月在网络上向原告阮某借款5000元,约定分12期还清,每次还款420元。可是许某在仅还款420元后,就不再接阮某电话,阮某无奈之下向派出所报警。经过民警调解后,虽然两人再次达成调解协议,但许某仍未还款,甚至也不接民警的电话。姜华接手后,给许某打了几十通电话、发了很多短信,许某也未回复。
  姜华与刘霞云一起商量解决方案,最终决定以一个母亲的身份,语重心长地给许某又发了几条短信,说动了许某同意调解。可是原告阮某却不接电话了,称许某令他非常生气,不接受调解,执意让法院判决许某一次性还款。姜华和刘霞云转回头来又耐心劝说阮某。最终双方通过视频调解,线上完成了调解协议的签署。
  “一纸判决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冰冷的,我们要尽可能在诉前完成调解,从不同角度和身份帮助当事人疏导心结,缓解不良情绪。有时候变换一个角度就有意想不到的转机,让他们在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姜华和刘霞云坦言做好调解工作不是易事,但她们会以乐观的心态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督促、相互提醒,秉持公心,真诚地做好每一位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2020年9月至2022年10月30日,“姐妹花”组合所在的非诉解纷团队共委派调解10347件,结案9883件,其中调撤结案7828件,调撤成功率达到79.2%。
订立遗嘱讲究多 一步不对就无效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刘萍萍
  
  
  民法典将“录音遗嘱”升级为“录音录像遗嘱”,因录音录像遗嘱形式操作简单、内容直观等特点,被越来越多的人运用。与此同时,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也被广泛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往往涉及公民的重大财产利益,作为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则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录音录像遗嘱”纠纷案件,法官提醒,遗嘱无效的原因主要在于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见证程序存在瑕疵、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等,市民订立遗嘱,须依照不同的遗嘱类型按法律规定严格进行。
邀请好友分别拍摄视频遗嘱
  吴先生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小丽系与前妻所生,小女儿小慧系与现任妻子赵女士所生。卧病在床许久的吴先生自知自己病情在不断加重,为了妥善处理自己的身后事,一日,他邀请自己的好友梁某、王某来到医院病房为其录制遗嘱。
  在录制过程中,因病房中只有梁某、王某两位无利害关系人,吴先生提议梁某、王某分别同时拿手机录制。梁某、王某认为可行,便各自拿出手机,站在吴先生病床的斜对角同时开始录制。如此操作下,王某的手机镜头中出现的是吴先生和梁某,梁某的手机镜头中出现的是吴先生和王某,吴先生在两部手机的同时录像下通过口述的方式宣读了遗嘱,而见证人梁某和王某均只是出现在了对方的手机镜头中,整个订立遗嘱的过程没有吴先生和梁某、王某3人处于同一镜头中的画面。
  吴先生去世后,小丽与赵女士、小慧就如何继承吴先生的遗产发生争议。双方沟通协商未果后,赵女士将继女小丽和亲生女小慧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吴先生所立的录音录像遗嘱有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财产分割。对此,小丽认为,吴先生所立的录音录像遗嘱不符合遗嘱生效要件,应当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录像遗嘱是我国民法典中新增的遗嘱形式。按照法律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本案中,吴先生的继承人提交了两份录像,该两份录像为两位见证人在吴先生订立遗嘱时分别持手机录制,系同一时间、同一场景形成,符合录像遗嘱形式要件中“在场”的规定。虽然两位见证人的肖像未曾同时出现在同一份录像画面,但两份录像内容相结合可以认定吴先生订立遗嘱时有两位见证人在场,符合录像遗嘱关于见证人人数的法律规定。
  据此,通州区法院认定两份录像视频组成了一个合法有效的录像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应为有效,各方均应按照遗嘱内容恪守履行。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一镜到底
  录音录像遗嘱怎么录制才能有效?法官表示,在使用录音录像方式订立遗嘱时,为保证音像资料所呈现信息的完整性,应该使用一镜到底的方式进行录制。开始录制后不要暂停、不要被来电干扰、不要将一份遗嘱录制成几段,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的上半身、全身影像尤其是脸部清晰图像应在镜头中有体现。若录制过程中出现干扰或故障,为避免影响录音录像遗嘱的效力,最好重新从头开始录制。录音录像经过拼接、剪辑后,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从录制内容分析,对于立遗嘱人来说,立遗嘱人应当心智健全,能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比如遗嘱应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等。立遗嘱人的表述也应清晰明确、不存歧义,不要出现含糊不清、自相矛盾或其所附的条件根本无法实现等情况,并可在视频中承诺“以上内容均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而最好不要只是另行在遗嘱载体或者载体的封存材料上签名并标注日期。
  此外,法官特别指出,无论是何种遗嘱,下列人员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若不符合见证人人数要求或者资格要求,那么所立的录音录像遗嘱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无法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订立遗嘱须注意“必留份”原则
  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人选择提前订立遗嘱,妥善安排身后事,以避免家庭纠纷,减轻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除了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也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类型,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官提醒,由于打印方式存在可篡改性、可伪造性等因素,因此民法典规定,订立打印遗嘱不仅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还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对于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中,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日期。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上的签名必须是遗嘱人正式的姓名,即身份证、户口簿上登记的姓名,而不能是笔名、艺名。在司法实践中,如对遗嘱笔迹真实性有异议,一般由否认遗嘱真实性的一方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法官提醒,口头遗嘱一般是当事人发生紧急情况下的不得已选择,例如发生了突然的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爆发战争、突患危及生命的疾病等情况,一旦紧急情况消失,当事人有能力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那么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对于常见的公证遗嘱,法官提醒,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有数份有效遗嘱存在,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此外,立遗嘱时,还需要注意“必留份”原则,即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份额,这也是一种对遗嘱自由的必要限制。如果遗嘱没有预留份额,则在处理时,应当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份额的遗产,所剩部分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对于已经订立好的遗嘱,按照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春运乘火车三注意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张子仪
  
  春运期间,铁路客流不断增多。无论是节前返乡探亲,还是节后返程务工,各地都迎来一轮轮的客流高峰。鼓鼓的行囊,塞满了亲人的牵挂;滚滚的车轮,满载着亲人的不舍。
  1月7日全国春运首日,合肥铁路公安处内部安全保卫支队组织民警在合肥站、合肥车务段、合肥供电段等重点场所开展了以反电信诈骗为主题的法治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民警专门制作了温馨出行安全提示展板,通过介绍进站候车、安全乘车、防扒防骗、110报警等安全常识,来提高广大旅客的安全意识。
  那么,乘车前有哪些物品不能带上车?乘车时又该如何保护好随身财物?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了旅客出行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严禁携带违禁品进站上车
  合肥铁路公安处管内33个车站派出所和乘警支队,结合节日期间铁路治安特点,全面提升管控等级,重点落实进站旅客、物品“全覆盖”安检,做到“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坚决防止危险违禁品进站上车。春运以来,合肥铁路警方共查获危险违禁品18103起,包括子弹2发和管制刀具2把。
  据介绍,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哪些属于违禁品作出明确规定。《目录》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爆炸物品类、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等均属于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部分锐器、钝器、工具农具等虽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
  对于生活中常见的物品,随身携带有哪些限制也有新的变化。根据《目录》规定,酒类饮品要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酒精浓度要在24%至70%范围内,累计携带量不能超过3000毫升。香水、喷雾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量携带1件。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充电宝、锂电池标志清晰,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作为食品,封闭箱体包装。
  注意事项二:个人随行物品切勿离开视线
  记者从合肥铁路公安处了解到,为守护旅客平安出行路,各基层所队积极采取车巡、步巡等方式,最大限度屯警辖区,提高见警率,震慑违法犯罪,全力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确保辖区平稳有序。同时,进一步加强力量深入旅客列车,对扒窃、诈骗等侵犯旅客财产的活动进行及时打击。
  1月13日,乘警支队接到一起警情,有高铁列车旅客的行李箱被盗。经过大量的走访排查、回看录像和调查取证工作,民警最终发现一名身着白色上衣的旅客在出站时携带了两个行李箱,后经进一步锁定,该旅客蒋某承认了行李箱是自己盗窃而得。目前,蒋某已被铁路警方抓捕归案。
  “经常看到有乘客在候车时随身背包放在隔壁座椅,或是在餐馆、店铺里随手挂在椅背上,很多人闭目养神,或是戴着耳机刷手机,这就会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合肥铁路警方提醒说。春运期间人流量大,不法分子伺机而动。旅客在进站、候车、上车时,务必看管好个人随行物品,切勿离开视线。遇到丢失物品情况,可联系铁路工作人员或铁路警方寻求帮助。
  注意事项三:谨防车票骗局
  警方提醒,春运期间,各种订票购票骗局层出。有的冒充12306官方客服,谎称旅客购票不成功,骗取旅客退票保证金;有的冒充“黄牛”,用假车票或是虚假订票截图,欺骗旅客购票;有的将病毒伪装成抢票软件,盗取旅客的个人信息。旅客要谨防这些车票骗局,在进行转账操作前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切记不能给陌生人转账,防止上当受骗、信息泄露,造成财产损失。
买手工香肠索要10倍赔偿,如此维权可不行 □ 本报记者   刘欢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陈诚
  
  农历春节前,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易农街,采购年货的市民络绎不绝,胡女士的手工香肠店生意分外红火。
  谁能想到,这么一家小小的香肠店,曾被顾客程某“盯”上——他以购买的手工制作香肠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产品生产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由,要求支付10倍商品价款赔偿金。
  硚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程先生全部诉讼请求。程先生不服,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维持原判。
  这场“香肠官司”始于两年前的冬天。
  2021年12月,长期经营灌装香肠生意的胡女士收到一份大订单——程先生要求胡女士一次性为他提供手工香肠30份共180斤。收到如此大订单,胡女士开心不已,甚至当程先生提出现场观看香肠灌制过程时,她也没拒绝。当年12月中旬,程先生应约来到胡女士店面,全程观摩手工制作香肠的过程,有的环节还用手机拍照、录像。香肠制作完后,程先生又提出要求:这批香肠是他作为贺礼送人的,希望对香肠进行一定包装。
  按照程先生要求,胡女士对香肠制品进行简单包装,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并标注储藏方式、保质期、制作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为体现自家特色,胡女士还在香肠外包装上印了店铺注册的商标。程先生支付了7100元香肠款。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远超胡女士预料。
  过了两天,程先生再次到访。他说,由于胡女士卖给自己的香肠上面并未标注生产日期、产品生产代号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程先生认为胡女士生产的香肠存在安全隐患,自己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退货并索赔。
  听了程先生的诉求,胡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她说,香肠是自己当着程先生的面现场灌装制作的,并非预包装食品,之后的包装也是应其要求进行的简易免费包装。胡女士认为程先生的做法完全不可理喻,坚决拒绝了他的要求。
  程先生向市场监管和信访等部门投诉未果,一纸诉状将胡女士香肠店注册的肉制品公司诉至硚口区法院,要求该公司退款,并给予自己10倍赔偿。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经实地走访了解到,胡女士公司制售的香肠、腊肉、肉圆等肉制品颇具地方风味,在周边小有名气,是具有一定市场活力的商户。为查明武汉对该类手工制作肉制品的市场监管要求,承办法官还主动向主管部门了解相关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介绍,香肠现场制售未纳入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现场制售不属于食品生产环节,无需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胡女士主动申请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尽到合法经营义务。
  2022年6月,硚口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围绕出售的香肠是否违反食品安全规定而应进行10倍惩罚性赔偿这一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
  硚口法院经审理查明,胡女士经营注册的肉制品公司,其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外卖递送服务、水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2018年11月,胡女士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注册,核定适用商品包含“加工过的肉、冷冻肉、小香肠、大香肠、肉块、腌制猪肉、屠宰过的家禽、冷藏猪肉片、带骨猪排、煎炸肉”。
  硚口区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10倍惩罚性赔偿须具备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消费者因食用该食品受到损害两个法定条件,且不属于“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情形。同时,法律法规对商品的标签有明确的内容要求。
  具体到本案而言,程先生购买的产品为手工制作香肠,属于冬季节令性食品,该香肠为现制现售,并不适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规定。现场制售的香肠不属于食品生产环节,无需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故涉案产品不存在生产代号和许可证编号。程先生明知香肠的生产日期,也无证据证明香肠存在实质上的食品安全问题。胡女士经程先生要求对购买的香肠进行简易包装,购买的香肠仅存在标签上的瑕疵。
  最终,硚口区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表示,类似的肉制品或其他食品手工加工商户还是要充分认清商品销售的法律风险,认真遵守和规范使用食品外包装,全面履行商品属性的告知义务,减少类似纠纷产生;作为消费者,也要合情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利,不能滥用惩罚性赔偿。法院将携手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加强对商户的法律宣传,合力推动食品市场规范经营,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助力中小微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漫画/高岳  
慎入,养老旗号背后有非法集资陷阱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陈璐萍 叶磊东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各种养老服务也应运而生,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提供“养老服务”……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其中有些所谓“服务”盯上的只是你的养老钱?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就发生了这么一起案子。
  “尊敬的各位来宾,欢迎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参加我们公司的年会,今天我们年会的主题是隆重推荐一款养老产业的投资产品,简单说就是投资养老,不但能够享受到我们公司养老院的优质服务,而且还能参与分红,获得较高的投资收入……”某怡养产业公司的老总邓某甲正在介绍公司旗下新开的一家养老院。
  年会现场人头攒动,大家都心情激动,台下的钟大爷更是对这个项目情有独钟,他想,“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能有一个好的着落,还能够赚钱,这可能就是自己辛苦一辈子得到的回报吧。”与钟大爷一样,年会现场众多的中老年人在会后排着队与该公司签订了《旅居消费卡合同》,他们相信自己“交上了好运”,殊不知自己却是“踩进了深坑”。
  旅居消费卡的项目取得了众多中老年人的信赖,邓某甲等人又生一计,更换公司名称,让公司上市,用更大的公司规模吸取更多的社会资金。于是,《股权转让协议》《代持股协议》等合同文件的签约现场再次引发一波签约热潮。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投资人摇身一变,成为公司的业务员,向身边的亲朋好友推销业务宣传该养老院,有些甚至直接帮自己的父母、孩子挂名投资。
  2018年年底养老院也改建完成并投入运营。投资人朱大爷作为第一批顾客满怀期待地入住了养老院,然而想象中舒适的养老生活并未如约而至,带来的却是无尽的烦恼。
  入住没多久,朱大爷发现养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与高额的入住费完全不相匹配,同时养老院还存在拖欠房东租金的情况,公司老板甚至打起了向入住老年人借钱的歪主意,多次因为水电费、煤气费向朱大爷打欠条。最后,朱大爷等“入坑”的老年投资人甚至被无情地请出了养老院,部分老年人一时气愤导致生病入院。
  由于近300位投资人为老年人,而他们将自己辛苦一辈子的养老金如数投入涉案养老院,可以说一下子掏空了老人生活的希望。束手无策的老人们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
  接到报案后,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第一时间向涉案投资参与人询问受害情况,并对该养老院的经营资质、所属公司的经营模式以及养老院所在的经营地址房屋的产权等进行深入调查,逐步掌握涉案养老院的集资套路以及证据。海曙区人民检察院也提前介入该案,派专业承办团队引导公安机关合法规范取证,争取在侦查阶段查明涉案资金去向。公安机关在调查清楚养老院的犯罪事实后,及时对涉案公司的老板邓某甲及邓某乙进行抓捕,并将案件移诉至检察机关。
  2022年6月24日,海曙检察院受理了犯罪嫌疑人邓某甲、邓某乙、向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近日,经海曙检察院提起公诉,海曙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甲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被告人邓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两人均未提起上诉。
  据了解,自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曙检察院已收到市专项办移交涉养老诈骗线索5批共计14条,均已核查并办结。同时由海曙检察院牵头,联合海曙法院、海曙公安分局等8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涉老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中形成共治共建合力,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权益。
  检察官提醒社会公众,遇到养老类的项目宣传,千万不要盲目轻信,尤其要警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项目。此类案件的特点正是不法分子牢牢抓住了中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许以较大的利益诱惑,从而骗取巨额社会资金。许多老年人以为自己劳苦一生,在晚年能遇到投资良机,为自己一生的回报,实则是吃下“有毒的馅饼”。为期半年的养老反诈专项行动虽已告一段落,但是养老反诈的工作不能停止。今日以投资养老利诱公众,他日定有更具诱惑性和欺骗性的“项目和活动”,因此要始终擦亮双眼,捂紧自己的钱袋子,不轻信所谓的“稳定高收益”“错过不再有”,让诈骗者无机可乘。
驾考想走捷径,被“金牌教练”骗走三千元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王运喜
  
  随着驾考规则调整,难度逐步增加,很多驾校学员一提起“挂科”就头疼。一些不法分子摸准了学员急于拿到驾照,幻想“买保险”“走捷径”的心态,打着“有渠道”“包过”“保过”等旗号布设骗局。前不久,经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驾考领域网络诈骗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我来报案,我在网上办理驾驶证被骗了!”2021年7月8日,公安机关接到杨女士报案,称自己被人骗了3000元。几日前,两次都没有通过驾考科目三考试的杨女士在手机上刷到一则“驾考包过”的抖音视频,饱受“挂科”煎熬的杨女士心动了,便添加了对方微信。交流中对方自称是某驾校的金牌教练,可以提供包过服务,让杨女士放心去参加考试,如果考试通过了,支付一定好处费就可以,并向杨女士发了多张成功“帮助”他人通过考试的图片。
  杨女士的最后一次科目三考试依旧没有通过,便急匆匆地在微信上联系“金牌教练”,对方表示可以将杨女士的驾考成绩修改为合格,但需要其先支付3000元“包过费”。心急的杨女士将钱转给对方后,多次查询驾考系统,成绩仍然为“不合格”,杨女士再次联系对方却发现自己被拉黑,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遂报警。杨女士向民警描述完相关情况,也表示十分懊悔,是自己想着走捷径,这才中了不法分子的圈套。
  2021年8月31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归案。经查,陈某某是无业人员,根本不是什么驾校的金牌教练,更不可能有能力修改驾考成绩。他打着驾校教练的旗号,通过在“抖音”App上发布驾考包过视频、私信抖音消息等方式,物色想通过驾考的人员。陈某某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考生通过考试,如果被害人考试后成绩合格,便会认为是获得了“帮助”,就会给他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好处费。如果被害人不能通过考试,他则以“修改考试成绩”为由骗取被害人支付一定费用。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多次骗取江苏镇江、浙江温州、山西晋城等地11名被害人共353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2年11月,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作出以上判决。
  驾照是每个公民驾驶机动车的资格证书,不仅关系到个人生命安全,更关乎社会公共安全。办案检察官提醒,一些声称“花钱包过”“代办代考”的机构或人员,往往通过话术伪装骗取学员信任,引诱被害人上当受骗损失钱财。然而考取驾驶证无“捷径”可走,必须严格通过正规考试依法取得。
弘扬孝亲敬老文化 保护老人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彬

  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河南省南阳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为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几例涉老案例进行梳理,希望通过以案释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撑起一片法治“夕阳红”。

虚假宣传养老服务
涉案千万获刑罚金

  潘某系某养老服务公司客服经理,负责招聘、组织客服人员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名义,通过讲课、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外宣传公司融资政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受骗的对象多为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城区老年人。2016年至案发,潘某及其团队共发展老年“会员”536人,骗取养老服务费4484余万元,潘某提取20%左右佣金,非法获利819万元。
  南阳市高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潘某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潘某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819万元。宣判后,潘某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法官庭后表示,常见的专门针对老年人进行诈骗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虚假投资理财、杀猪盘、冒充公检法、网络贷款、刷单返利、虚假购物、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领导熟人等。以本案的虚假投资理财诈骗为例,犯罪分子往往会逐步设套,让老年人失去戒备,最终血本无归。
  针对这些花样翻新的电信网络诈骗,法官建议老年人要提高警惕心,多关注政法机关的微信公众号,了解防骗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政法机关的公众号一般都有在线咨询功能,遇事要先咨询,平时也要注重保护隐私,不随意泄露身份信息、电话号码等。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准备好相关证据到就近派出所报案并配合做好笔录。
老人主张共同赡养
合情合理应予支持

  年逾八旬的刘老太育有两子,丈夫去世后一直独居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大不如前。一场大病后,刘老太一直由小儿子照料,大儿子在出了一部分医药费后就很难见到人。无奈之下,刘老太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个儿子每月向其支付500元生活费,看病费用平均分担。
  一审法院结合其诉讼请求和两个儿子的经济能力,支持了刘老太的诉讼请求。刘老太的大儿子不服,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自己已经60多岁,也没有生活来源,如果母亲愿意,可以在两兄弟家轮住,生病花费兄弟两人均摊。但刘老太不愿意,称之前轮住过,但儿媳们经常“敲盆摔碗”“指桑骂槐”,还是一个人住比较安生。法庭上,大儿子直言母亲偏向弟弟,如果每个月的500元给了母亲,母亲肯定会交给弟弟,自己不放心。案件虽经多次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南阳中院二审认为,“孝顺”一词既有孝敬亲长之意,也有顺从长辈之音,只要老人的要求合理,赡养就应以父母能接受、愿接受的方式进行,而非提出条件供父母选择,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办法官表示,刘老太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空间和生活方式,以保障晚年生活的宁静和不受干扰。子女有义务在经济上给刘老太以供养,且刘老太每月向每个儿子主张500元的生活费并不高,与当地的生活水平相比甚至还略显较低,已经反映出刘老太对子女的理解。大儿子担心母亲将生活费交给弟弟,一方面其没有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另一方面,支付赡养费是子女的义务,子女向父母支付的赡养费交付之后就属于父母的财产,如何处分是父母的权利,大儿子没有权利进行干涉。
签订协议分养父母
违背良俗约定无效

  孙大和孙二兄弟俩在亲友的主持下,按照当地风俗,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孙大负责赡养父亲,孙二赡养母亲刘老太,兄弟俩各自将父母养老送终,互不相扰。孙大爷去世后,刘老太的身体也一年不如一年,又因中风住院治疗,花费较大,她便提出让经济相对宽裕的孙大承担一部分费用。但孙大以协议约定母亲生养死葬由弟弟负担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费用。刘老太无奈向法院起诉。庭审中,孙大称为了让父母安度晚年,已与弟弟签订了赡养老人协议,自己按约定为父亲养老送终,并未要求弟弟承担任何费用,现在母亲起诉自己,于情于理说不过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孙大和孙二签订的协议损害了刘老太的合法权益,不能消除法律规定的义务,遂判决孙大仍应对母亲刘老太的医药费承担一部分支付义务。
  法官解释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人身关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法律禁止通过合同的方式对人身关系进行约定,更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法定义务进行免除,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子女并不能通过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免除其对父母应承担的赡养义务。
离婚之后恐吓老人
发保护令禁止接触

  小顾与妻子小崔结婚后与父母老顾夫妇居住在一起。2021年5月,因家庭矛盾,小顾起诉与小崔离婚,并拒绝小崔回家。小崔与小顾的矛盾升级后,多次凌晨敲击老顾家房门,并实施过撬锁、闯入后持刀等行为,老顾夫妇多次报警,但小崔仍我行我素,干扰老顾夫妇的生活。老顾夫妇长期不堪其扰,身体和精神均遭受一定程度的伤害,并因此住院。出院后,老顾夫妇在律师的建议下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案涉房屋登记在老顾夫妇名下,老顾夫妇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小崔搬离,但小崔多次敲门要求回房屋居住,双方发生纠纷后,老崔报警十余次,提供的视频也能证实小崔在凌晨期间不断敲门,且有撬锁和在屋内持刀的行为,给老顾夫妇精神上造成了伤害。故老顾夫妇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小崔靠近、进入老顾夫妇住所以及骚扰、接触二申请人。
  经办法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家庭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老年人如果遭遇家庭成员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既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一般会根据侵害行为的程度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24小时内作出。人民法院在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会同时送达给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相关组织会协助执行。
虐待老人致其自杀
投案自首获刑三年

  王老太与丈夫育有二子五女,都说“养儿防老”,但王老太并未因多子而多福。丈夫去世后,子女们经协商,决定让王老太与儿子马某一同生活。起初,马某对老母生活起居照顾尚可。但后来,随着王老太年岁增大,马某及其妻子就失去了耐心。后来,王老太生了一场大病,患上了偏瘫,生活逐渐不能自理。
  马某觉得母亲给自己及家庭造成了拖累,经常对母亲恶语相向,后来又升级成推搡和辱骂,不堪屈辱的王老太自杀身亡。案发后,马某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以虐待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马某不服,提起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虐待母亲致其不堪忍受自杀身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社会危害性大,一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遂裁定驳回马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官表示,本案中,马某作为儿子,不仅对年迈的母亲没有孝心,反而对母亲恶语相加、大打出手,直至母亲不堪其辱而选择自杀,马某的行为不仅有违基本的人伦道德,也触碰了法律底线,最终自食恶果。法官提醒,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老人长期患病的家庭,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时有发生,遇到这种情况,老年人应当勇敢制止,把问题扼杀在萌芽,必要时根据情况寻求亲属、基层组织、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帮助。
漫画/高岳
  
法规集市
  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老胡点评
  百善孝为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孝顺父母、孝敬老人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然而,从本期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深刻变革,一些人却背弃了这一传统,不但不积极践行孝敬老人之道德义务,甚至还遗弃、虐待年迈患病的父母,拒绝履行赡养扶助之法律责任。
  因此,应当通过更加深入有效、生动直观的形式进一步传播、弘扬中华民族孝顺父母、孝敬老人的优秀传统,使其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获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以孝顺孝敬父母为荣、以虐待遗弃老人为耻的观念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同时,无论是基层政府还是司法机关,都应当切实履行好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在调解、处置、审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事件中,坚持老年人权益最大化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每一个处置环节和办案程序之中,对虐待遗弃老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惩处,为全社会树立鲜明的行为导向。
胡勇  
非法捕售野生动物 获刑罚金连带赔偿 □ 本报记者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孙继晨 王丽婷

  近日,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此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此案中,两名被告人不仅获刑,而且被判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徐某在盘锦市大洼区王家镇兴海村、西海村、三角洲宁海路及海城市高驼子镇一带预设猎夹,猎捕“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黄鼬(俗称黄鼠狼)200只,非法获利2.35万元。经鉴定,徐某非法狩猎的黄鼬价值约16万元。被告人李某明知陆生野生动物黄鼬皮毛系非法狩猎所得,仍以4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从徐某处收购徐某及其同村村民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黄鼬皮毛,总数量约1000张,收购总金额10.74万元。后被告人李某将所收购黄鼬皮毛全部售卖,销售后获利5000元。经鉴定,李某收购案涉黄鼬皮毛价值约80万元。
  盘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200只陆生野生动物黄鼬,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李某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予以收购、销售,价值高达8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认罚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依法追缴两被告人全部违法所得,并没收作案工具,全部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本案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非法猎捕黄鼬、李某收购黄鼬皮毛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当地生态环境,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徐某支付野生动物赔偿金16万元,被告李某在14.24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应担责赔偿
  办案法官指出,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具有较高的生态、经济和科研价值。保护、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黄鼠狼学名黄鼬,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受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不能伤害、不能捕捉、不能食用。
  此案中,被告人徐某非法猎捕黄鼬、被告人李某收购黄鼬皮毛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当地生态环境,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被告人李某明知徐某向其出售的皮毛系非法捕获所得,仍向其大量收购,两名被告人实施的非法猎捕、贩卖、收购野生黄鼬的行为形成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利益链条,在实施相关违法行为过程中,主观上能够认识到链条相邻关系的存在,对侵害野生动物资源具有共同的认识,客观上猎捕、贩卖、收购行为互为原因或条件,相互结合共同导致了野生动物资源被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徐某、李某虽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依法仍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官强调,非法狩猎获利少,但造成的环境损失却很大。以此案中的黄鼬即黄鼠狼为例,徐某每猎捕出售一只黄鼠狼仅能获利100余元,但造成的生态损失价值却高达每只800元。黄鼠狼受到非法猎捕、杀害,它们的皮、尾部、肉质等被出售,流向地下交易市场,严重破坏地区物种生态安全的同时,运输、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也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通过这起真实案例,希望广大群众能够树立起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共同爱护环境,要了解可持续发展理念及意义,认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把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炼制并销售地沟油
非法牟利构罪获刑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崔鲁 李霖杰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的生命安全,但重庆的沈某夫妇却利用猪肉废弃物生产起了“地沟油”。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法院查明,沈某和李某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先在其家中开设私人作坊,后于2016年7月15日,由沈某个人出资注册成立炼油厂,从事“地沟油”的炼制及销售。在生产“地沟油”的过程中,沈某从重庆市各区县屠宰场收购含有淋巴结的猪边角肉等猪肉废弃物,雇佣沈某甲、刘某甲等人炼制为“食用猪油”并销售给罗某某、刘某、王某某、庞某某。罗某某等人在明知沈某生产的“食用猪油”是由猪肉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加工而成,仍多次向沈某购买,并将购进的食用猪油销售用于食品加工以及餐馆用油。2019年11月13日,沈某、李某某、沈某甲、刘某甲于生产窝点被当场抓获,公安机关现场扣押“食用猪油”1838.3公斤,猪肉废弃物1480.7公斤,以及炼油所用的活性白土等。
  涪陵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李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沈某甲、刘某甲受雇参与生产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罗某某、刘某、王某某、庞某某的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判决沈某等8人十一年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对各被告人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没收扣押在案的“食用猪油”及生产原料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责令8名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对其犯罪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宣判后,沈某、罗某某、刘某、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二审法官庭后表示,当前,仍有不法商家为了非法牟利,在市场上收集各种肉类废弃物用于炼制“地沟油”并予以销售,以此获取高额利润。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通过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要求沈某等8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不仅有助于督促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也是司法机关倡导弘扬“公正、法治、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
为获补偿合作建房
合同无效还本付息   □ 本报记者 徐鹏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与李某系亲戚关系。2016年5月,李某为获得更多的国家拆迁补偿款,欲在家中建房。因资金不足而找到王某提出合作建房,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建房协议书》,由王某出资给李某在其院中建造房屋。后因王某周转资金紧张,欲从李某处要回建房成本。2020年11月,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建房协议书》,并签订《补偿协议书》,约定李某在2021年1月1日前向王某支付建房款15万元,如逾期则按照LPR四倍支付利息。之后王某多次催要欠款无果,遂诉至城中区法院。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虽达成合作建房的协议,也签订了《建房协议书》,但王某非本村村民,双方共同建房的目的也非基于自住的需要,其真实目的是投机牟利,即获得更多的国家拆迁补偿款,该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协议。无效协议自始无效,不存在解除之说。同时,双方对利息的约定超出了被告关于违约责任的合理预期,故法院将其调整为2021年1月20日发布的LPR3.85%。
  据此,法庭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李某返还原告王某建房款15万元,并以1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向王某支付2021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李某给付王某律师代理费8000元。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吴宁介绍,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补偿协议书》,对王某投入的资金如何返还及政府拆迁补偿款的归属进行了约定,实质是对《建房协议书》无效后的法律后果进行了约定,对于合同无效,原、被告均具有过错,应承担各自的过错责任。
术后不满上网造谣
构成侵权赔损道歉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女子因不满美容整形手术效果,遂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不实言论对整形医院进行“抹黑”,对此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2019年11月20日,杨某来到南京市河西医院进行整形美容手术,但对术后效果并不满意,遂在某社交平台上注册账号发布了大量不实信息,造成医方声誉受损。后因双方协商未果,医院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河西医院认为,杨某在合同履行并无瑕疵的情况下,以散布虚假信息的方式胁迫该医院退还全部医美服务款项,其行为明显超越了一般言论自由和正常消费者评价的边界,严重侵犯了该医院的名誉权,遂诉请杨某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院查明,2020年7月至11月期间,杨某多次利用某社交平台账号,通过发笔记、发视频、配图、评论、转发等方式,捏造并散布原告“医疗欺诈”“病历造假”“毁容”“暴力对待维权者”等虚假信息,对原告进行了蓄意抹黑和诋毁,造成原告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庭审中,杨某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认为,被告行为对原告社会评价造成负面影响,相关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应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杨某须连续一周在某社交平台上通过其账号发表向原告河西医院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对方合理维权费用损失17853元。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被告曾在原告处接受美容整形治疗,双方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关系,被告对于原告提供的医疗服务可以就其切身感受发表言论,但评论、批评的内容应有可信的依据来源。被告在没有举证证明其所述内容真实的情况下,公开发表大量主观性言论,超出消费者正当评论、批评的范畴,且部分不当评论构成侮辱、部分言论缺乏可信的依据来源构成诽谤,在性质上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海南用活考核“指挥棒”
守护碧海蓝天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从雨林到湿地,从山川到海洋,从海草床到珊瑚礁,海南有着独特的生态系统与自然资源。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
  为了守住这一宝贵财富,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二十条,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率先在全国通过立法对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作出规范,用好用活考核“指挥棒”,强化对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保护力度,助力海南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立法擦亮自贸港生态底色
  生态环境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地位。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其中包括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专门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一章,明确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一系列密集制修订的生态领域法律法规和不断完善的制度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后,海南积极谋划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配套立法,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规定》等5项生态环境保护配套法规列入2022-2025年立法规划项目。
  2022年5月31日至6月14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同年9月,《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草案)》经七届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
  据介绍,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是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重要举措,是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
构建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
  谁来考、考核谁、考什么、怎么考、结果怎么用、责任如何追究?
  《规定》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聚焦这些关键问题设计主要制度和措施,率先在全国通过立法对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作出规范,构建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全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规定》主要对考核评价的主体和对象、考核评价的内容和程序、考核评价结果的确定与运用、细化责任追究以及加强人大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
  《规定》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是指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的主体为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负责具体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的对象为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同时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评价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社会参与、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
  《规定》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实施。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并根据国家和海南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作相应调整。
  根据中央有关政策文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工作提出的考核要求,紧紧围绕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建设,《规定》构建了一套包括生态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效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环境治理能力、应对气候变化、绿色生产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等方面全新的目标指标体系。
  《规定》指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以及部门所负有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由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务、林业、统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负责具体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工作。有关政府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年对上一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向负责考核评价的政府提交自评报告。
强化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
  建好机制、树好标准,就是让勇担当、能担当的干部更有保障,尽心竭力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干好。
  《规定》将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以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要求,综合考虑主客观原因、过罚相当等各方面因素,明确不得确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各类情形。
  为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助推器”作用,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规定》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被考核评价政府、部门及其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奖惩任免、离任审计、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安排等的重要依据,并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和不合格等级的情况分别作出相应的奖惩规定。
  《规定》提出,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在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安排和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规定》细化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措施。对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政府及其负责人和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与此同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有关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在职、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人员),应当严格追究责任。
  《规定》还要求,负责考核评价和被考核评价的人民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考核评价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由其上级机关、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规定》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工作提质增效,明确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强监督,并要求政府应当在收到处理建议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漫画/高岳  
狂飙之后,不要忘记这些法律问题   近日,由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指导,首部以扫黑除恶常态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背景的电视剧《狂飙》正在热播。该剧讲述了刑警安欣与受人欺负、逐渐“黑化”的鱼贩子高启强意外相识,以安欣为代表的正义力量与以高启强为代表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展开了长达几十年正邪较量的故事。
  刺激追剧的同时,其中的法律问题同样值得关注。本期【追剧学法】,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小峰律师为我们解读剧情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场景一:徐雷和他的员工在野外一处河滩电鱼,不料发生意外,两人触电身亡。在野外电鱼有何法律后果?如果是自家的鱼塘,可以随意电鱼吗?
  无论是野外鱼塘还是自家鱼塘,电鱼都是违法行为。我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电鱼人明知会有电死他人的风险仍在鱼塘电鱼,造成他人死亡的,可能会被认定为间接的故意杀人罪;如果电鱼人在电鱼过程中因过失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场景二:高启强和唐小龙答应徐江帮其除掉手握徐江犯罪证据的陈书婷,不料行动时出现意外,两人开车将刑警安欣撞晕,唐小龙趁机拿走了安欣的警枪。唐小龙的行为有何后果?
  唐小龙临时起意拿走安欣警枪的行为,应当属于盗窃枪支。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场景三:高启强在一次次与黑恶势力牵连的事件中越陷越深,他考虑到弟弟和妹妹未来的发展,犹豫再三想向警方坦白包括目睹徐雷被电死后自己未施救、答应徐江除掉陈书婷等错事。如果高启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我国法律鼓励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场景四:京海市委政法委书记赵立冬一直以来都是徐江的“保护伞”,他找到老刑警曹闯,承诺助其成为公安局副局长。曹闯未能经受住考验,背弃理想信念成了公安局的“内鬼”,多次泄露警方内部行动消息,并帮助赵立冬转移犯罪嫌疑人。曹闯这种行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曹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成为黑恶势力的帮凶,其行为可能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根据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场景五:青华区副区长龚开疆多年来一直与强盛集团存在利益往来,接受高启强私人宴请、收下大量财物,为强盛集团开发项目“行方便”。国家公职人员收受财物,为他人“行方便”属于什么行为?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剧中,龚开疆收受高启强大量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强盛集团谋取利益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已明确了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受贿数额等相关情况进行处罚,最高可处死刑。
李一鸣  
从诉源治理视角看“少捕慎诉慎押”制度   □ 曹玉 方亮

  司法实践中,诉源治理强调要有未雨绸缪的思想,针对潜在的问题,提前制定好解决方案,修正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质上与诉源治理的理念相同,在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制度起到了从源头治理、定分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背后的逻辑,是侧重于保障人权,贯彻刑罚人道化、倡导的是和谐司法,将刑罚的惩罚与预防的有机统一。由此可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诉源治理的内在理念是一致的。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新形势下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即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
  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靠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也需要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各界共同推动。对于重点打击的领域,检察机关应从严打击,尽量不适用“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涉民营企业经营犯罪、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罪行情节较轻的四类案件则应着重考虑适用“少捕慎诉慎押”。
  对于适用“少捕慎诉慎押”的案件,公检法三机关应当相互配合,对案件有统一认识和标准,完善法律程序上的衔接,进一步明确逮捕的社会危险性评估细则,细化侦查取证要求和案件证据标准。对此,检察机关可以从三方面做好工作:一是需要强化检察官化解当事人矛盾和释法说理能力。检察官在办理尤其是故意伤害案件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对案件当事人要有足够的耐心,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捕或者不诉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让当事人对检察机关作出的结论有强烈的认同感。二是推进公开听证的方式审理案件,公开审理案件,加大社会监督,将矛盾在案件办理中化解,增强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三是对于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案件办理有异议的,要保障当事人的信访权利,保障当事人畅通的信访渠道,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答。
  “少捕慎诉慎押”是诉源治理视角下刑事政策进一步转变,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更新办案理念,提高综合能力,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检察机关不仅要打击犯罪,更要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立,在办理案件要综合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作者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二月新规
暖烟轻逐晓风吹   □ 马晓炜

  流光溢彩的元宵灯火照亮神州大地的节骨眼上,立春踩着浓浓的年味儿,疾步走出冬天的领地,抵达春天的地界,与欢庆的人们共睹“东风夜放花千树”的节日盛况。
  立春,二十四节气之首,与立夏、立秋、立冬一样,反映着一年四季的更替,也意味着新的一个轮回开启。古籍《群芳谱》记载:“立,始建也。春气始而建立也。”立春拉开春的序幕,表示天气逐渐回暖,万物重新焕发蓬勃生机,一切美好也将渐次绽放。此时,在我国南方,早春的气息已扑面而来,在北方,冬天好像还未过去,春天的影子还有些模糊,常让人有种挥之不去的寒意。
  “春风如贵客,一到便繁华。”古往今来,人们不仅喜爱立春节气,还用生动的笔触将早春的景色之美,葳蕤出一片古老的诗意。“谁家二月煮新丝,一江黄鲫应不识。明日倘或桃李晓,莫问老梅知不知。”这是唐代刘长卿的《立春》,我们从那河中的鲫鱼、岸边的柳枝和即将盛开的桃花身上,感受到了暖暖春意。宋代张栻的佳作《立春偶成》:“律回岁晚冰霜少,春到人间草木知。便觉眼前生意满,东风吹水绿参差。”岁末年初春回大地冰霜渐渐减少,而那些小花小草是最先感知春天消息的。眼前一片生机勃发的景象,东风吹来,水面绿波荡漾、摇曳生姿。“三阳肇开泰,一气回新和。百卉已萌茁,光风扇晴波。”明代舒頔写下的这首《立春》,则生动描绘了百花已感受到春天了,正蓄势待放的急切劲儿。
  与赏心悦目的“立春诗”相比,古人对春草、春花、春水等春色的歌咏,更显千姿百态、美不胜收。写春草,有“萋萋春草生,王孙游有情”“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写春水,有“磬湖春水夜来生,晓起雷声逗雨声”“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写春风,有“春风先发苑中梅,樱杏桃梨次第开”“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与其他季节相比,文人墨客对春天的宠爱堪称达到“骨灰级”。
  其实,立春早在秦代就是个重要的节日了,立春当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去东郊举行盛大的祭日仪式迎春,祈求国泰年丰。回来之后,要赏赐群臣,布德令以施惠兆民。这种活动影响到庶民,使之成为后来世世代代的全民迎春活动。在民间,立春日也有鞭春牛、戴春鸡、挂春幡、吃春卷等习俗。
  “生菜乍挑宜卷饼,罗幡旋剪称联钗。”在我的家乡,立春不叫立春,而称打春。记得儿时,到了打春日,家家户户便忙着做春饼。奶奶先是到菜园,将碧绿生青的生菜、香葱、芫荽等采挖下,清洗切碎,加入麻油、香醋、蒜泥等佐料,一番搅拌,厨房弥漫的满是春天的气息,闻着令人口舌生津。做春饼的配菜准备停当,奶奶麻利地将面粉倒入备好的温水盆中,磕入鸡蛋,不徐不疾地搅动,雪白的面粉成了均匀的糊状。待锅烧热,加入少许油,随着“刺啦”一声响,一勺面糊瞬间在锅底蔓延,一会儿时间,热腾腾的春饼出炉啦。我迫不及待地将配菜卷入饼中,美美咬上口,饼的热乎劲伴着蔬菜和麻油的芳香,顿时征服了我全部感官,仿佛春天也被我咬住了。
  “青帝东来日驭迟,暖烟轻逐晓风吹。”我站在遥看的草色里,生出无限遐想,耳畔响起满是种子萌动的声音。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委政法委)
漫画/高岳
压岁钱   □ 邹文彬

  岁月的羽翼,掠过光阴的河流,寒暑易节,新春悄然而至。
  “辞旧迎新新年到,出门一定要问好,长辈夸我有礼貌,压岁红包不会少……”一曲童谣拨动了人们心中那根甜蜜的琴弦。回眸儿时过年的情景,快乐之情莫过于收到压岁钱的喜悦。
  记忆里,我第一次收到压岁钱还是6岁那年。吃过年夜饭后,平时严肃的父亲亲切地把我们几兄妹叫到堂前,笑容可掬地拿出几个红纸包,依次地分发,并郑重地叮嘱我们:“不可乱花,留着买文具。”我们鸡啄米似的点头“嗯、嗯、嗯”,其实父亲刚跨出堂屋门,我便迫不及待地拆开红纸包:两角钱!我心花怒放。可别小瞧了这两角钱,在上世纪70年代初,对于一个山旮旯里的农村孩子来说,两角钱就是一笔“巨款”。于是,我一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直盼着大年初一赶快到来。
  大年初一最开心,我蹦蹦跳跳地朝着村里的代销店跑去,早把父亲的叮咛忘到爪哇国了,用两角钱买来自己向往已久的木制玩具手枪、玻璃弹子和鞭炮。然后,带着那些“宝贝”,高高兴兴地与村里的小伙伴去疯玩,直到傍晚才回家。由于玩枪战,把新衣服的扣子弄掉了两颗,放鞭炮时又在衣服上烧了一个小洞,压岁钱也花得精光,到家时,自然是要被父母嗔怪。
  正月初二开始,我们兄妹几个跟随父母去外婆家拜年。说是去拜年,其实是盼望外婆家给的压岁钱。不到3天时间,我就得了五六个红纸包,加起来有一块多钱呢!现在回想起来,心里仍觉甜蜜蜜的。
  我清晰地记得,上到初中、高中以后,过年时收到的压岁钱就越来越多了,从十几元到几十元再到上百元。虽然压岁钱看似多了,但是却没有儿时那样的纯真快乐了。
  在古代,压岁钱原本是为了“压邪攘灾、喜庆祈福”。传说古时有一位老来得子的父母,在年三十晚上害怕孩子被怪“祟”所害,于是就将包有八枚铜钱的红纸包拿给孩子玩,孩子爱不释手,就连睡觉时都要把这些铜钱放在枕头边上。有一天夜深人静时,忽然一阵大风吹开了家门,孩子父母顿时手忙脚乱,就在怪“祟”快要抱起孩子之时,枕头边的铜钱倏地发出了刺眼的亮光,把怪“祟”吓跑了。事情传开后,人们都认为是八枚铜钱保佑了孩子,于是,孩子父母的这一做法就在当地流传开了。打那时起,过年就有了给孩子“压祟钱”的习俗。由于“祟”和“岁”的读音相似,后来“压祟钱”也就变成了“压岁钱”。
  如今的年,虽锦绣如织,却再也找不到儿时的滋味。时过境迁,回首斑驳的流年,儿时那收到压岁钱的愉悦之情还时常地浮现在梦呓中。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委政法委)
心意   □ 张红
  
  “您好!有事吗?”
  “我给派出所赠鲜花来了!”
  大年初四中午,一名男子走进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赭山派出所,值班民警小张仔细一看,哎,这不是前几天到派出所报警、民警和调解员化解一起纠纷的陈先生吗?
  “您这是?”小张问道。
  “平时你们就关心我们。这大过年的,你们也不休假,还为我们老百姓服务。我也没啥送的,就代表居民赠你们鲜花表表心意,请你们收下吧。”陈先生笑着说道,把鲜花递到小张手上。
  小张接过鲜花,往事一幕幕浮现眼前。
  陈先生住在红梅小区。这是个老旧居民小区,建于上世纪80年代,小区里居住的大部分是老年人,生活困难、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派出所下辖红梅社区警务室的民警平时十分关心居民们,大事小情都及时处理——
  一户居民家有两位患有脑瘫的孩子因无法正常出门,也没有办理身份证。之前的红梅社区民警俞灿芳一直关注着这事儿。他向所领导汇报后,与户籍民警联系,落实好办理身份证的时间。随后,俞灿芳带车来到该居民家中,将俩孩子抱上车,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身份证业务。由于俩孩子行动不便,俞灿芳一遍遍地调整孩子的坐姿和情绪,整理服装,直到孩子拍好符合要求的照片、办好相关手续,又将两个孩子安全送回家。
  2022年7月,俞灿芳光荣退休,年轻的90后社区民警方志接过了“接力棒”。
  为了做好治安防范管理,方志发挥群众力量,与社区联手,带着“红袖标”队伍在小区内巡逻。同时,他利用“网上警民议事厅”微信工作群发布治安提示,解答群众咨询。
  “吴师傅,跟儿子没有再闹矛盾吧?”
  “小黄,你户籍的事儿可以用手机通过‘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办理,很方便的。”
  “黄阿姨,您收到的这个陌生号码很可能是诈骗电话,您不要信啊,我马上过来……”
  每天,方志都会线上线下地向居民们询问情况,解答群众咨询,宣传防范知识。
  化解矛盾纠纷更是方志的拿手绝活。有一次,两户居民为了一些小事闹了多年,两家如同“仇人”一般互不往来。为了化解纠纷,防止事态扩大,方志和调解员、社区干部一起多次上门,拉家常、话和谐,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硬是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让困难家庭享受国家政策,让原本高发案的小区“零发案”、让“战乱”的邻里重归和睦……这些温馨的故事在红梅社区不时地呈现,居民们的满意感和幸福感不断提高。
  一桩桩一件件,百姓们看在眼里,记在心头。
  “有你们在,我们就感到踏实、幸福和自信,对公安机关工作很满意,对生活充满向往。”陈先生激动地说。这不,过年了,他特意代表居民们向派出所赠送鲜花,表达淳朴的敬意与感激。而派出所的民警辅警们将这份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化为工作动力,进一步为群众做好服务,为辖区和谐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烤杂病   □ 郑永涛
  
  烤杂病在乡间又称烤年灯,是河北南部地区的风俗,尤以邯郸一带为盛。所谓烤杂病,就是在正月十六的清早或晚上,乡人将柴草或自家能烧的破旧家什放到院门外点起篝火,据说烤过篝火之后身体就会健健康康,远离疾病之苦。这篝火有的人家自起一堆,有的好几户人家合起一堆。
  我们东部的肥乡,就是在清早来烤杂病的。按传统的说法,烤杂病得在太阳出来前的大清早进行,否则就不灵验了。这其中的意思,大约是说太阳出来就是新的一天和新的一年了,百般杂病得在新的一年到来前烤净,这样来年才能不生杂病。因而,即使是懒人,在这一天也会天不亮就起床的。大人们早早起来,一边准备着柴火一边叫醒不愿起早的孩子。等孩子们揉着惺忪的眼睛走出院门,篝火早已熊熊燃烧起来了。一见这篝火,孩子们的精神头儿便全来了,有的添柴火,有的烤年灯,好不热闹。
  说到这里,便不能不提一提年灯。年灯是我们本地过年时用黍子面做成的一种可食用的吉祥物,有如矮矮的一截蜡烛,中间有油槽,将香或火柴卷了棉絮做成灯芯插进油槽,即成年灯。正月十四、十五和十六的晚上,特别是元宵节的晚上,人们会点上许多加了植物油的年灯放在神位前和屋里屋外,甚或还要端着年灯四处照照,用以驱虫辟邪和祈求吉祥。元宵节的晚上,家家户户屋里屋外年灯闪烁,是一派吉祥而温暖的景象。
  人到齐了,家中主妇便要开始主持烤杂病了。妇人常常还要念诵:“烤烤头头不疼,烤烤胳膊胳膊不疼,烤烤腿腿不疼。”拙朴的话语里道出了最朴素的愿望——愿家人在新的一年里健健康康。在所有的部位当中,头是最重要的,除了烤,还要用梳子在头上梳理几下然后朝火堆甩一甩,似乎这样就把杂病甩入火中焚烧净尽了。大家烤着杂病,向着火堆就着手、脚等部位,调皮的孩子甚或还要将屁股撅向火堆烤一烤的。待年灯烤熟了,大家便要吃年灯的,因为按照说法吃了年灯眼睛会更加明亮。孩子们常常吃了一个还不够,争着抢着要吃好几个,因而常常吃得满嘴黑末儿。吃年灯的时候,须将灯芯拔出投入火中。对于烤杂病来说,孩子、老人和病人是重点人群,有的还要将孩子的棉袄棉裤烤一烤。关于烤杂病,还有一个重要的说法,那就是连烤七堆火会更灵验、更吉利。因此,烤杂病的时候,勤快的人便会走街串巷连烤七堆火。于是,热闹的篝火便更加热闹了。大家互相打声招呼问声好,彼此送上新年的祝福,说说笑笑,其乐融融。
  待到天蒙蒙亮太阳将要出来时,这大街小巷里的烤杂病便也陆陆续续结束了。勤快的人们回到家中顾不得歇息,便要背上挎篓拎起铁锹开始另一个习俗——背灰土。人们从家中背一挎篓被称为“穷土”的渣子、废土倒在大路上,以使“穷气儿”能够沿着大路跑得无影无踪,然后从外面背一挎篓被称为“富土”的好土倒在院子里,寓意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富。红红的朝阳下,零零散散的身影移动在远处的原野上,安静而松散。而村庄里一个个热闹过后的火堆,此时都变得更加小而薄了。一缕缕淡淡的青烟静静地升腾,沐浴着新年的温暖阳光,如一幅别有风味的风俗画,淡然而富有生活气息,韵味无穷。而人们身上的百般杂病,也应该随着这青烟四散而去了吧。

(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消防救援大队)
“散灯”记   □ 宋振东
  
  过去每年正月十五,农村老家有“散灯”的习俗,所谓“散灯”,其实就是正月十五晚上,人们用锯末加上棉籽皮和柴油搅拌在一起,用油纸包起拧成一个个拳头大小的包,然后放到大街上点燃。
  由于那时村里不通电,也没有电视,过年期间,村民除了敲锣打鼓外,再也没有什么娱乐项目,正月十五晚上“散灯”就成了村里的一项重要活动。
  “散灯”前,人们备上一口旧的大铁锅,把锯末、棉籽皮和柴油一起放到里面搅拌均匀备用。
  正月十五这天,村民们早早吃完晚饭,三五成群来到大队部等待。村里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分工安排,有负责包灯的,有负责散灯的,有燃放鞭炮的,有敲锣打鼓的……还要提前谋划好“散灯”队伍的路线,一切准备就绪后,天色也暗了下来,“散灯”要开始了。
  随着一声令下,在阵阵急促的锣鼓声中,队伍最前面的人燃放鞭炮,紧接着是锣鼓队,最后才是“散灯”的人员。人们用地排车拉着盛满“散灯”的大铁锅出行,每隔七八米十来米街道两边就各点燃一个“散灯”。“散灯”延绵不断,地面上、土堆上、墙头上,一点点灯火逐渐亮起。随着队伍的行进,街道两边很快形成了两条“灯火龙”。散灯队伍所到之处,都会得到群众的阵阵掌声和叫好声,东家拿出好烟,西家拿来好酒,还有的村民甚至送来了糕点送给“散灯”队伍。受到款待的队伍会更加热情洋溢地敲锣打鼓放鞭炮。“散灯”把大街照得灯火通明,烟雾缭绕,伴随着锣鼓鞭炮,小小村庄好不热闹。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农村老家早已通上电,大街上各式各样的智能路灯把夜晚照得亮堂堂。人们过节挂起了环保节能的大红灯笼,农村老家已经多年没有再组织烟雾缭绕的“散灯”活动了,正月十五“散灯”成了人们记忆。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
布鞋   □ 孙培用
  
  孩子会走路了,母亲总是量一下孩子的脚窝,尽管那歪歪斜斜踉踉跄跄的足印只有半拃长。母亲会做各种各样的鞋——走那么远的路,需要多少双鞋啊!风吹几回,雨打几回,那个小脚印在母亲的心里永远不会消失,永远不会模糊,母亲总能找到它在心中的位置。母亲会渐渐发现,孩子留下的脚印一天比一天大了。每次用手按在那个脚印上,量它的距离,就仿佛握住了风筝的线——那是逆水行舟的桨,我是母亲风雨飘摇的船。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农村,和其他小伙伴一样,都是穿着母亲给我们做的布鞋长大的。
  母亲会在平日里积累起一块块布头,过了正月,选择一个春光明媚的中午,母亲开始做袼褙。先用面粉打一些糨糊,在炕头置一方桌,铺一层布,之后抹一层糨糊铺一层布头,如此反复几次,直到需要的厚度。把袼褙放在炕头上接受中午三两个小时的阳光,晒得硬邦邦。
  随后的某个晚上,母亲在灯下为我描鞋样。我的脚很贪长,每年开春做鞋都在变化,母亲经常在我睡觉时候为我量脚的大小,再画在一张纸上,夹在一个带硬壳的本子中。聪明手巧的母亲会把袼褙最大限度地利用,鞋样前后一颠一倒着剪裁。再用斜条的白色棉布沿边用糨糊沾严,把做鞋帮用的袼褙边上罩上一层新的黑布。鞋底很厚很硬,把打好的四五层袼褙粘起来,在上面一层用笔画好均匀的位置,用锥子穿上麻绳纳鞋底。
  这是一件很费力的活计。伴随着细密的汗珠,用一根仿佛扯不完的线,使劲把又厚又硬的鞋底穿透。
  母亲会在每年开春为家人缝制布鞋,大小不等的棉鞋、单鞋会赶在中午摆放在室外有阳光的地方晒上几天。这是母亲的佳作,邻家的叔叔婶子们看到这些式样不一的布鞋,也都会艳羡几天。
  直到十多岁,那年夏天我才第一次穿上凉鞋。硬硬的鞋帮鞋底把我的脚磨出了水泡,最后还是穿了一星期布鞋才把脚养好。
  母亲那代人的农家妇女都会做上几双布鞋,这种手艺是那个时代妇女的必修课程之一,做不好布鞋的女子是会被人笑话的,而穿不到母亲做的布鞋的小伙伴也是会被人笑的。如今,极少有人工做布鞋的,就连纳底用的锥子市场上也难觅踪影了。
  我打着赤脚,来到这个世界上,因为寒冷,我穿上母亲为我缝制的布鞋。母亲那双温暖的手掌,托着我从蹒跚学步到步履平稳,走过泥土、石头和荆棘,伴随着生活的坎坷、生命的艰险,伴随着孤独和爱情。穿上布鞋,走在田野,不怕泥土弄脏鞋子。我们的祖先原本就在这泥土上滚打摸爬,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了对泥土的这份依赖和眷恋。
  母亲告诉我,其实有没有布鞋,都不会耽误你去赶路,更不要因为没有鞋子,而不去赶路。
  可是我心中不会忘记母亲为我做的布鞋,不会忘记母亲灯下的身影,不会忘记泥土的气息,不会忘记乡村的本质,不会放弃淳朴,不会因为穿一双布鞋而看别人看我的异样的眼神。
  布鞋,因为有人需要,所以不会被扔掉;因为返璞归真,所以被记住;就像传统,人们不会忘记。
  
  (作者单位:辽宁省盘锦市城管执法局)
雪悟   □ 任忠杰
  
  每当隆冬,北方的雪把城市装点得绚丽多彩,白皑皑,一点点,一片片,交错、重叠、反复,组成了一曲和心灵相碰撞真挚的情感,雪花一朵朵、一簇簇地无声散在衣衫上,落在头上,沾在眼睫上,包围了空间,漫山遍野,覆盖了大地,弥蕴和填补着心灵的空缺。
  雪飘落在每一个角落,街道宛如银子铸成,灿烂的冰柱如水晶短剑挂在屋前,行人的呼气也化作了一股股白烟。路边冬夏常青的松树、柏树,挂满了蓬松的雪珠儿,一阵风吹来,树轻轻摇晃着那美丽的银条和雪球儿簌簌地抖落下来,随风飘洒。积雪落在我的手掌上,六瓣花在阳光下幻映出一道道五光十色的彩虹,倾刻化成了水珠儿,顺顺溜溜的圆。一朵朵雪花,一颗颗冰珠,从云到风,从空中到地面,从水到河,变成河水滚滚流淌。
  世界是绚丽多彩的,嫩绿的春天让人舍不得去踏践,火热的夏天催人不顾一切奔向明天,金黄的秋天给人收获的喜悦,素朴的冬天结束淡定从容的一年。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们的生命正如四季一年。少年是春,青年如夏,中年似秋,待到生命垂垂老矣,便如步入冬季。直至那天在一场大雪中明白什么叫“绚烂之极而归于平淡”。人人喜欢绚丽的色彩,人人喜欢绚丽的人生,一场大雪使世间一切素朴平凡,此时才发现平淡是一种境界,是绚丽升华后的极致。
  雪后的世界是无比清丽的,雪后的空气是清新怡人的。一场雪可以荡尽尘世的污染。真正的和谐和美丽都是原生态的,人工制造的风景艺术,虽也让我惊叹,但能让我心旌震荡的却只有那些鬼斧神工的自然杰作,就如这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装扮出的琉璃神奇曼妙的世界一样。
  一夜大雪,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和升华,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思考和包容。希望这场善解人意的大雪,能够为坚强乐观的人带去快乐与温暖……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又是一个平安年   □ 胡甸

真好,又要热热闹闹过年了
看见你们欢欢喜喜张灯结彩
我和队友的心中也满是欣慰
过去的一年我们无数次抵御火魔
无数次闻警出动救民于水火
救下一条命就是保全一个家
灭掉一场火就是守护民之本
岁月和战斗给我带来伤痕和疲累
可望着人间的烟火满楼的灯光
我们的心中满满的甜和暖
真好,又要开开心心过年了
尽管我又不能回家团聚吃年夜饭
尽管我又主动请缨留队在岗值守
可我知道家中的桌旁缺的是一个人
而我的身后守护的是这岁月的静美
千家的安宁和父老乡亲的喜庆祥和
当璀璨的烟火照亮夜空
当《难忘今宵》的歌声悠扬响起
拍一拍“老伙计”消防车
新的一年
让我们继续保卫这山保卫这水
守护她的美丽与繁华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最美是团圆   □ 黎耀成
  
红灯笼映红最美的笑脸
红对联书写最美的心愿
你我粘贴最美的春色
你我品尝最美的香甜
  
报春花绽放最美的容颜
报喜鸟衔来最美的请柬
你我笑纳最美的祝福
你我沉醉最美的眷恋
  
这是一年最美的时光
这是人间最美的家宴
这是春天最美的庆典
这是家人最美的团圆
  
  (作者单位:湖北省黄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