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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3年06月21日

习近平复信比利时知名友好人士董博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近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复信比利时知名友好人士董博,鼓励他继续积极促进中比、中欧友好。
  习近平指出,读到你热情洋溢的来信,我回想起2014年和夫人访问比利时期间,同菲利普国王夫妇一道出席天堂动物园大熊猫园开园仪式的情景。我高兴地得知,当年在天堂动物园栽种的紫玉兰已花开满树,作为中国“友谊使者”的两只大熊猫也在茁壮成长。
  习近平强调,当前,中国正在积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一大批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大熊猫已从“濒危”降为“易危”等级。中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将为世界提供更多机遇,为全人类进步作出更大贡献。中比关系的发展,离不开两国各界友好人士的长期努力和无私奉献。相信你和其他友好人士将继续撒播友好的种子,吸引更多民众特别是青年一代踊跃投身友好事业,为中比、中欧关系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近日,比利时天堂动物园董事长、创始人董博致信习近平主席,回顾习近平主席和夫人彭丽媛2014年3月访比期间出席天堂动物园大熊猫园开园仪式的情景,表示中国园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中国梦和中国的发展繁荣永远是可共享的机遇。
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 深刻理解“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系列述评之三   □ 新华社记者 王子铭 孙少龙 张研

  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入阐释“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指明“结合”的结果是互相成就,产生“深刻的化学反应”,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
  “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道出了“两个结合”的运动规律和成果形态,为新时代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指明了方法、路径和目标。
“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
  2020年9月,正在湖南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岳麓书院。望向讲堂上高悬的“实事求是”匾额,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说:“一定要把真理本土化。”
  真理本土化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的过程。当科学理论植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愈发根深叶茂,牢牢扎根在中国大地。
  马克思主义这一肇始自西方的学说自传入之初,便与中华文明产生了共振。
  回望百年前,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救亡图存之际,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马克思主义,让那些“以前没有听说过”的道理,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开辟出一片新天地。
  对古老的中华文明而言,缘何发轫于欧洲的马克思主义,能在东方热土展现光明前景?
  习近平总书记给出答案:“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融通的。”
  这看似是思想的偶遇,实际上却是文化的融通、历史的必然。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化时代化进程中,不断生根发芽、实现理论飞跃。
  2022年10月27日,党的二十大后首次地方考察,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延安杨家岭中共七大会址,瞻仰革命旧址,感悟历史的启迪。
  党的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把毛泽东思想写入党章,为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指明了正确方向、开辟了正确道路。
  毛泽东同志最早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论断。他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这个“行动的马克思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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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又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
  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展现出更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
  法兰克福、伦敦、纽约等各大国际书展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受读者青睐,成为当之无愧的精品图书。
  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说:“这本书为了解一位领袖、一个国家和一个几千年的文明打开了一扇清晰而深刻的窗口。”
  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本理念,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
  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吸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多元一体”的民族史观,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闪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下一家”的智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特质的融会贯通,充盈着浓郁的中国味、深厚的中华情、浩然的民族魂,不断夯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之光激活了中华文明的基因,使之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这是对中华文脉的传承发展——
  2019年8月,初秋的河西走廊,祁连雪山和沙漠绿洲相映成辉。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第一站来到敦煌莫高窟,察看历史悠久的彩塑、壁画,了解历史沿革和文物保护研究情况,强调“要加强对国粹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和扶持”。
  从重视敦煌文化、良渚遗址保护到推动中国国家版本馆等文化殿堂相继落成,从关注传统街区、古建筑保护到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以护文明之火种、传永续之文脉的崇高使命感,身体力行推动中华文化保护传承。
  从提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到强调“在世界文学艺术领域鲜明确立中国气派、中国风范”,再到要求“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文化传承保护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推动文脉传承历久弥新。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收藏在博物馆里的历史文物、广阔大地上的文化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中国文字活了起来,中华文化日益彰显出穿越时空的深邃智慧和永恒价值。
  这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开拓创新——
  时间回到十年多前,彼时的中国,虽已高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经济长期高速增长过程中积累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不断积聚,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产生。
  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问题之多、领域之广、矛盾之深,前所未有,靠几项改革举措零敲碎打已行不通。
  古人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把古老的智慧诠释出新的时代内涵。
  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波澜壮阔的全面深改背后,正是“谋全局者”的胸怀与眼界。
  进入新时代,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蕴与智慧,为治国理政提供丰富滋养:
  汲取“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政治传统,全党上下“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
  秉持“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的清醒,绘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图谱,筑牢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立足“以战止战、以武止戈”的战略视野,人民军队实现整体性革命性重塑,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
  ……
  新故相因,一脉相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家治理方方面面,焕发勃勃生机。
  这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不竭精神动力——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唯有精神上站得住、站得稳,一个民族才能在历史洪流中屹立不倒、挺立潮头。
  中华文明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源泉所在、根脉所系。
  立文化之根,铸精神之魂,吸吮着5000多年中华文明的滋养,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愈发充盈。
  阔步新时代,亿万中华儿女赓续深入骨髓的精神血脉,汇聚起深厚蓬勃的中国力量,以无比坚定的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上昂首奋进。
  “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道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
  回望来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每一步开拓,都闪耀着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时代光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中华文化传承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联系起来,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铸就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在“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实践中,传递着“天下为公”“民为邦本”的人文思想;
  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不懈追求中,可见“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的治理理念;
  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统筹谋划中,展现出“独阴不成,独阳不生”的辩证思维;
  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扎实行动中,体现“万物并育”“天人合一”的发展理念;
  在“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坚定抉择中,读懂“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社会理想。
  博大精深、辉煌灿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提供了肥沃土壤,为中国式现代化五个方面的中国特色提供了深厚的思想资源和精神动力。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描绘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广阔图景。
  “对历史最好的继承,就是创造新的历史;对人类文明最大的礼敬,就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出时代强音。
  中国式现代化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独立自主迈向现代化树立了典范,为其提供了全新选择。
  3月15日晚,以“现代化道路:政党的责任”为主题,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在北京举行,全球150多个国家500多个政党和政治组织的领导人齐聚“云端”,共同参会。
  高朋满座,源自中国式现代化成就的吸引力,也源自中国式现代化作为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所具有的借鉴意义。
  “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人类文明新形态,与全球其他文明相互借鉴,必将极大丰富世界文明百花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借鉴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形成了独特的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
  今天,带着坚定的历史主动和广阔的全球视野,“人类文明新形态”为人类社会发展描绘出文明新篇章,万千气象展现在新时代的宏阔舞台上。
  文以化人,文以载道;文明立世,文化兴邦。
  面向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明方向:“要坚定文化自信、担当使命、奋发有为,共同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奋力书写新时代青年工作壮丽篇章 共青团十九大代表热议党中央致词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共青团的历史,迎来了新的篇章——2023年6月19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中国青年和中国青年运动,从来都是在担当时代使命中彰显青春的使命,在推动时代进步中实现自身的进步。”
  “事实证明,新时代的中国青年是值得信赖、堪当大任的一代新人,新时代的中国共青团不愧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人民的事业寄托在青年身上。”
  ……
  党中央致词对广大青年的教导,让参加这场青春盛会的共青团十九大代表们倍感振奋和鼓舞。
  多位共青团十九大代表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一致表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致词精神,切实履职尽责,不辜负党中央重托,不辜负人民期待,与广大团员青年一道,奋力书写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的壮丽篇章。
坚定理想信念
  党中央致词强调,新时代中国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把牢青春航向。大家一致认为,新时代共青团取得的所有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心关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党中央致词对新时代青年的理想信念提出了更高要求,让青春充满真理的力量,让真理迸发强劲的伟力。”北京市直机关团工委书记岳建彬代表说。
  平山县西柏坡镇人民政府团委书记周嘉琪代表说,要充分利用西柏坡红色资源优势,引领青年增进对党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实践认同、情感认同,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上海市七宝中学党委委员、团委书记岑哲代表说,理想信念的树立,关系到个人成长是否走得长、走得远,这要求中学共青团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活动,引领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天津市杨柳青第一中学学生尚文代表说,作为一名学生团干部,要听从党的号召,在提高个人素质的同时,完成好自身肩负的工作,当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帮助更多同学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
勇担时代重任
  党中央致词指出,新时代中国青年要勇担时代重任,在国家发展实践中展现青春作为。大家一致表示,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在各自工作领域中迸发创新热情和创造勇气,让青春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苑丽代表说,现场聆听党中央致词,无比激动和振奋,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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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动员北大荒广大团员青年在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中开拓创新、建功立业。
  溧阳市天目湖镇卫生院乡村医生钱莉雯代表说,作为一名青年乡村医务工作者,将继续传承发扬老一辈乡村医生“敢吃苦、肯奋斗”的传统美德,践行使命与责任,奉献青春的光与热,守护好建设好健康美丽新农村。期待更多青年走进乡村、扎根一线,在广阔的田野间施展才华、追寻梦想,共同为乡村振兴贡献磅礴的青春力量。
  共青团厦门市委书记黄芳代表说,要始终勇担时代使命,争当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生力军,争当青年成长成才的贴心人,争当两岸青少年交流的桥头堡,争当基层组织建设的践行者。
发扬斗争精神
  党中央致词提到,新时代中国青年要发扬斗争精神,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中展现青春风貌。大家一致表示,要增强本领、锤炼意志,以青春的斗志担难担重担险,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
  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李聪代表说,作为青年消防人,一定会拿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冲锋在前,用青春和汗水书写对消防救援事业的无限热爱。
  北京枭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史晓刚代表说,要继续在科技创新的路上攻坚克难,在会后积极宣讲大会精神,为科技自立自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高级研发工程师李淹博代表说,作为一名青年科研工作者,自己深切感受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今后定将紧密结合自身科研工作与国家和人民的需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科研能力,持续保持奋斗精神,致力于创新。将继续加强人工智能与物质科学的融合,更好地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于化学和材料领域,通过优秀的研究成果,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发展贡献力量,攻克关键问题,实现“科技强国”和“现代化强国”的目标。
保持奋斗激情
  党中央致词要求,新时代中国青年要保持奋斗激情,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接力赛中贡献青春力量。大家一致表示,要弘扬永久奋斗的优良传统,以吃苦耐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勤于创造、勇于奋斗、敢于拼搏,用实际行动续写中国青年运动的奋斗华章。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站区团支部书记徐士坤代表表示,一定要练就过硬本领,守护南水北调这一国之大事、世纪工程,将爱岗敬业、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融入时代洪流,把人生理想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
  内蒙古西乌旗诚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职工、自媒体工作者乌音嘎代表说,作为一名回乡创业者,党中央的致词让自己更加坚定要到人民群众中去、到基层一线去的信念,要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草原。
  “党中央的致词体现了党对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极大激发了我们的奋斗热情,听后深受鼓舞。我们青年海洋科技工作者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厚植自立自强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向深蓝进军,推进载人深潜事业再攀高峰,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工程师占剑锋代表说。
最高法党组研究建立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 记者张晨 如何对主题教育中检视的突出问题真整实改?如何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系统完善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以科学的司法管理促进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建立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会议。
  据了解,2011年3月,最高法发布了《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在增强审判能力、优化审判方式、改善审判作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一些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指标体系逐渐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发展要求,实践中出现了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数值、违背司法规律层层加码、甚至违背裁判良好效果等情况。最高法于2014年决定取消对各高院考核评价,将评估指标改作审判工作统计分析的参考。
  主题教育期间,最高法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地方法院建议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应当健全完善,以促进审判工作、强化审判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案质效,做深做实以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高法党组检视整改,将“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不够科学”作为主题教育整改整治的突出问题。专门成立起草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青海等地法院意见,书面征求各业务条线、有关法学专家意见。共收到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800余条,充分消化吸收2011年指标体系和各高院正在实施的审判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合理有效的内容,对指标体系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
  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分为质量、效率、效果三大类指标,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尊重司法规律。坚持质量优先,将一审裁判被发改率、生效案件被发改率等质量指标作为首要评价标准。兼顾审判效率,综合运用审限内结案率、审限变更率、平均结案时间等指标督促科学提升办案效率。重视裁判效果,设置案件比等指标,防控程序空转,让法院办案质效更高、司法资源投入更少、当事人的体验更好。同时,为了防止唯指标、数据论英雄,克服“反管理”现象,对指标设置从严把控,该合并的合并,该取消的取消。通过对每个指标设置“合理区间”,防止“唯数据”“造数据”、盲目追高。坚持精准务实,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避免摊大饼、搞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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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在高院积极主动申请的基础上,结合所在地区案件体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最高法计划于7月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南、重庆、贵州、云南等具有代表性的11个省(直辖市)法院组织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指标体系,再予全面推开。
  最高法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最高检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暨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体学习研讨 应勇强调 用好用足调研成果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记者张昊“我们今天用一整天时间对前阶段理论学习和调研初步成果进行研讨交流,请大家直奔主题,谈问题、讲思路、提措施。”在6月20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体学习研讨会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开门见山对会议发言提出要求,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系统分析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影响法律监督质效的深层次问题,研提务实举措,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检察实践,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引领开创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
  中央第二十二指导组副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到会指导。最高检领导童建明、孙谦、刘炤、张雪樵、陈国庆、潘毅琴,二级大检察官万春分别结合分管工作,围绕调研课题作交流发言。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最高检党组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围绕23项重点调研课题,每位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牵头至少一项课题,在中央第二十二指导组指导下,深入基层一线,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调查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应勇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过去五年,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找准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方法路径,形成“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开创了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新征程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任重道远,更需要通过深化调查研究谋事、干事、成事。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灵魂”贯穿调查研究始终,持续用“总钥匙”不断“解锁”检察事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难题,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应勇强调,深化调查研究要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深、实、细、准、效”五字诀,抓实“调”“研”“用”并重,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紧紧扭住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履职尽责,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要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办案基本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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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正确履行,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加重视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在检察为民上务实功、求实效,结合主题教育更好“办实事、解民忧”。要聚焦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持续加强检察机关班子建设、人才建设、素能建设,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深化从严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要坚持强基导向,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提升、全面过硬。
  应勇指出,要用好集中调研成果,把调查研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再深研细究,敏于发现更多深层次问题,更深入地集思广益,务求谋深谋实谋精。创造性地推动工作,用改革的办法攻坚克难,真正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履职的鲜明特征。
法律服务触手及 市民心忧高效解 惠州打造便捷高效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法律服务触手及 市民心忧高效解
惠州打造便捷高效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2023-06-21 )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要闻
 
 
  图为二○二三年二月,群众到淡水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关于村集体收益分配问题。
 
□ 本报记者  邓 君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罗柳斌

  高标准建成市、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群众可在“家门口”享受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开拓线上线下一体化法律服务网络,让公证等服务变“当事人跑”为“大数据信息跑”;创新手段丰富普法产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强实体、网络、电话热线三大平台,做优“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周、宪法宣传周三大活动,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智能精准、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市民触手可及享受法律服务,解决身边烦心事,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
四级实体服务平台全覆盖


  “谢谢您的指引,我马上回去收集材料。”近日,市民黄先生等人就劳动纠纷来到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给他们进行详细解答和研判,并引导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在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法律服务窗口依次排开。群众不用奔波,在这里就可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而这些业务功能,群众在“家门口”也可以享受。
  惠州市高标准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有效带动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该市建有市级实体平台1个、县区级实体平台7个、镇街级实体平台75个、村居实体平台13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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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
  “我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拿到工资了。”2022年12月2日,在惠阳区镇隆镇某工地务工的廖某、叶某等11名工人来到镇隆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寻求帮助。工作人员调查发现,他们所在工地施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工程返工,验收不合格导致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款支付不足以全额发放工人工资,分包单位之间工程款结算存有争议,导致工人工资迟迟拖延不发。
  欠谁的钱也不能欠工人工资!工作站立即联合人社所,组织纠纷各方代表进行调解,厘清各方法律关系及相应法律责任。经过数轮释理说法,分包单位优先解决了11名工人的欠薪问题。
智慧赋能法律服务更高效
  “这份保全公证帮了我们公司大忙!”惠州某企业负责人黄先生在惠州公证处帮助下,顺利办好银行贷款展期及抵押担保手续后连声称赞。
  去年春节期间,该企业运营艰难,急需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及抵押担保手续。根据银行相关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及相关担保人(保证人)须到现场签订展期协议及相关担保文件。可他们因故均无法返惠现场办理。
  惠州公证处迅速采用远程视频受理系统进行远程保全证据公证。该系统借助活体检测、实人核验、电子签名、CA身份认证、文书自动生成、在线视频、实时存证等成熟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银行工作人员和公证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共同见证当事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远程公证不仅省去企业代表、群众办证舟车劳顿,且更方便快捷。这得益于惠州积极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大力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智慧赋能让法律服务更高效。如今,惠州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已然“百花齐放”,形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虚拟与实体相呼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中心,建成一系列智能精准、便捷高效的网络平台,在全省率先推出“公证云”App,通过App及微信端可实现在线预约、申办、支付等多种功能,提供及时、便捷、一站式公证服务。
创新形式为普法提质增效
  1月13日上午,惠州市“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之“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走进惠城区江南街道立法公园,为广大群众送上丰富多彩的法治“年货”。这是每年新春佳节前后惠州普法“固定动作”。
  要实现司法惠民、司法为民,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很关键。惠州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产品,做强“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宪法宣传周三大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凝聚法治力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惠州市从2017年开始打造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通过活动搭平台、推产品,开展丰富多样的系列宣传服务活动,搭建完善了“惠州e普法”平台、法律援助智能服务平台,打造了法德大讲堂、午间说法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提供“周末不打烊”“午间窗口”“预约上门”“巡回服务”等便民措施。
  这些年,法德大讲堂在惠州家喻户晓。惠州市把法德同治的理念转化为具体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实体+网络+电视”的法德大讲堂平台,被当地誉为新时代法德共治“讲习所”。
  2017年5月法德大讲堂有了实体平台,截至目前,在市县镇村及创建单位、普法成员单位设有固定场所2300多个。2018年搭建网络法德大讲堂项目,以“惠州e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为依托,实现优质授课内容的直播和录播,市民可以对授课内容进行打分和评价。2019年6月开设法德大讲堂电视栏目,结合时下法律宣传重点和社会热点关注问题进行讲述与评析。
  2019年至2022年,实体平台开展宣讲活动75262场、网络直播52场、电视栏目201场,服务600多万基层群众,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2019年,法德大讲堂获评广东省2018年至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记者手记
  服务好不好,关键看实效。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增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趋多元。惠州市司法局不断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触角,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创新惠民利民法律服务举措,使惠州法律服务体系更完善、手段更多样、产品更丰富。
  司法行政人的初心是什么?那就是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让“少跑腿”“不跑腿”获得法律服务成为常态,让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触手可及。

构筑起全民反诈坚固防线   □ 林楠特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防骗意识,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今年宣传月的主题是“预警劝阻别忽视,财产安全要重视”。同时,国家反诈中心发布《2023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详细梳理10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点和诈骗手法,以提升广大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侵害广大群众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惩治力度:从制定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到积极开展“云剑”“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从构建推出国家反诈中心App等反诈利器到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各地各方面密切配合下,2022年,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实现连续17个月同比下降。
  也要看到,随着反电诈工作的持续推进,诈骗分子的手段也在不断升级,诈骗方式由广撒网式“盲骗”向精准化诈骗转型,受害者更加容易轻信和上当。从公安部近日公布的十大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来看,“刷单”返利类诈骗成为当前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诈骗类型。不法分子利用“刷单”当诱饵实施诈骗,致使许多在校学生、低收入群体及无业人员深受其害。这也再次提示,反诈既要打击到位也要治理靠前。
  此次,有关部门发布《2023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和典型案例,为公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有益参考,有利于引导群众学习掌握反诈知识,提升防骗能力。其实,骗子套路再多、手法再隐蔽,其目的无非就是骗取钱财,因此,对于公众来说,只要保护好自己个人信息,对来路不明的人保持警惕,拒绝其提出的一切与“钱”或“利”有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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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对预警信息的高度重视,就能避免被套路。今年“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的要义也在于此。
  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经济安全。全民反诈不仅需要公众知法学法用法,不断增强个人防范意识和防骗能力,而且需要各地各部门不断扩大宣传力度和广度,提高宣传针对性和精准性,增强公众抵制诈骗的“免疫力”,构筑起全民反诈的坚固防线,让套路无路可走。
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成功举办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近日,由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举办的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圆满落幕。本次大赛以“同心反诈 守护万家”为主题,从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176部参赛作品中层层筛选、优中选优,最终评选出10部“精品短视频”和10部“优秀短视频”。
  2022年12月,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之际,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防范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防诈意识和识骗能力,国务院联席办启动了以“同心反诈 守护万家”为主题的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面向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级联席办,以及其他社会单位广泛征集一批形式新颖、内容生动、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创优秀反诈短视频作品。各单位精心组织、踊跃参与,大赛累计收到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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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银行、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单位报送的参赛作品176部,作品类型涵盖微电影、动画、案例实录、公益宣传片等。经过多轮评审,最终评选出10部“精品短视频”和10部“优秀短视频”。
  国务院联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紧密结合“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有力契机,大力宣传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广泛宣传展播大赛获奖作品,全面普及反诈防骗知识,持续掀起全民反诈热潮。
图片新闻   端午节前夕,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走进社区开展“情暖端午、粽叶飘香”包粽子活动,并现场为老年人开展普法、防诈骗等宣传,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守好群众“钱袋子”。图为法官一边与老人一起包粽子,一边讲解防诈骗知识。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薛南 摄  
“七大反诈利器”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近年来,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综合采取多种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预防案件发生、减少群众财产损失,联合推出了国家反诈中心App、96110预警劝阻专线、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云闪付App“一键查卡”、“反诈名片”、全国互联网账号“一证通查2.0”等“七大反诈利器”,为人民群众构筑了一道防诈反诈“防火墙”。
国家反诈中心App
累计向群众预警3.1亿次

  2021年3月15日,国家反诈中心App正式上线。国家反诈中心App是一款官方手机防骗保护软件,主要有以下几项功能:一是高效预警劝阻提示。当用户收到涉嫌诈骗的电话或短信时,它会尽可能进行预警提示。二是快速举报涉诈线索。当用户在生活中发现诈骗线索时,可以使用App一键举报功能进行举报。三是远程身份账号验证。用户可以通过App对可疑网友的真实身份、社交账号和支付账户进行涉诈风险验证,降低网络交易涉诈风险。四是全面了解反诈防骗知识。国家反诈中心App常态化发布防骗知识和诈骗套路,提升用户识骗防骗能力。
  国家反诈中心App自上线以来,累计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323万条,向群众预警3.1亿次,在防范诈骗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96110预警劝阻专线
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开通

  96110预警劝阻专线是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号码,专门用于预警劝阻、防骗咨询和涉诈举报等工作,自2019年11月8日正式启用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通了该专线。
  96110预警劝阻专线主要有三项功能:一是预警劝阻。如果接到96110这个号码的来电,说明本人或家人正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属于易受骗的人群。二是防骗咨询。如果遇到疑似电信网络诈骗,可以致电96110进行咨询。三是涉诈举报。如果发现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线索,可以拨打该号码进行举报。
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
累计发送预警信息10.7亿条

  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新特点新变化,工信部联合公安部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于2021年7月14日推出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实现了对潜在涉诈受害用户的短信实时预警,系统自上线以来累计发送预警信息10.7亿条,预警劝阻准确率达60%以上,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12381系统可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涉案号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自动分析发现潜在受害用户,并通过12381短信端口第一时间向其发送预警短信,提示用户可能正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提醒用户保持高度警惕,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
用户查询总量超1.2亿次

  诈骗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电话卡严重侵害用户本人合法权益,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针对此类问题,工信部推出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服务,打通93家省级基础电信企业和39家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的相关数据,群众只需要使用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号,即可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查询本人名下持有的全国手机电话卡数量,专用短信端口10699000将在48小时内向预留手机号码反馈查询结果,真正实现了全国移动电话卡的统一便捷查询。截至2023年5月底,“一证通查”查询量累计突破1.2亿次。
  工信部开通“一证通查”服务和启动“断卡行动2.0”以来,组织集中排查处置涉诈高危电话卡近亿张,清理关联互联网账号近亿个,对全国物联网卡开展了拉网排查,一大批存量高危卡得到全面清理,有力挤压了涉诈犯罪生存空间。
云闪付App“一键查卡”
累计生成超690万份查询报告

  为解决人民群众对于跨行银行卡账户查询的诉求,人民银行指导中国银联联合商业银行推出“一键查卡”服务,向人民群众提供银行卡信息查询服务,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方便人民群众直接掌握个人名下银行卡信息,强化自身银行卡管理。目前业务开展平稳有序,支持查询范围不断扩展。
  自“一键查卡”功能试点上线以来,已覆盖全国196家商业银行,包括18家全国性银行和178家区域性银行,已累计生成超过690万份查询报告。后续随着试点逐步完善、推广,中国银联将不断扩大查卡范围和服务地区,优化查卡功能。
“反诈名片”
帮助群众有效甄别电话来源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利用预警劝阻电话对正在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群众进行预警劝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群众把公安机关预警电话误认为诈骗或骚扰电话而拒接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预警劝阻成功率。
  为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公安部、工信部联合组织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推出“反诈名片”,对各级公安机关的反诈预警劝阻电话号码进行标记和来电提醒,帮助群众有效甄别电话来源,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预警劝阻电话接通率,预警劝阻成效大幅度提升。
全国互联网账号“一证通查2.0”
已有1510万人次进行账号查询

  为防范用户不知情注册互联网账号带来的涉诈风险,工信部于2022年推出“一证通查2.0”服务——全国互联网账号“一证通查”。
  全国互联网账号“一证通查2.0”是在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服务的基础上,联合互联网企业和电信企业推出的全国互联网账号便民查询服务。用户凭借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便可查询本人名下手机号码关联的互联网账号数量。当用户查询到本人手机号码关联的互联网账号数量与自己掌握的情况不一致时,可及时按照互联网企业官方解绑处理机制,尽快进行账号解绑,有效阻断非本人注册互联网账号带来的涉诈风险。
  截至2023年5月底,用户查询量已累计突破1510万人次。
中央宣传部授予空军航空兵某团
飞行二大队“时代楷模”称号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奋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之际,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宣传发布空军航空兵某团飞行二大队先进事迹,授予他们“时代楷模”称号。
  空军航空兵某团飞行二大队是空军首批组建、首支参战、首立战功的轰炸航空兵大队,曾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取得辉煌战绩。新时代以来,该大队官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紧跟空军战略转型步伐,常态围绕“人民空军党缔造、人民空军忠于党”开展教育,听党话、为党飞的信念深植官兵内心。该大队坚持以战斗力标准为牵引,探索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作战能力融入联合体系,总结多套战法在近似实战环境中得到验证并在部队推广。该大队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发扬斗争精神,敢于亮剑长空,圆满完成南海战巡、前出岛链、绕台岛飞行等多次重大任务,被誉为“奋飞新时代的空中铁拳”。被空军评为“四铁”先进基层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
  空军航空兵某团飞行二大队的先进事迹经宣传报道后,在全社会引发热烈反响。广大党员干部和高校师生认为,该大队是有着光荣历史、卓著战功的英雄部队,是奋飞军事斗争一线、捍卫国家主权安全的空中铁拳,是“搏击长空心向党、飞行万里不迷航”的杰出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生动体现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新时代强军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反映了人民军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光荣传统,集中展示了全军部队学习强军思想、建功强军事业的时代风貌。广大官兵一致表示,要以“时代楷模”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强军思想指引下,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提高新时代备战打仗能力,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时代楷模”发布仪式现场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授予空军航空兵某团飞行二大队“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播放了反映该大队先进事迹的短片,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为该大队代表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牌和证书。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空军负责同志,以及部队官兵、首都高校师生和少先队员代表参加发布仪式。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活动山东行暨座谈会举行   本报德州(山东)6月20日电 记者梁平妮 见习记者张运恒 刘琳 今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活动山东行暨座谈会在山东省德州市举行。山东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孙成良,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开国,法制日报社党委副书记周秉键出席活动并致辞。
  据悉,此次活动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活动线下调研采访的首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活动由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和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公安部新闻宣传局、国家安全部宣传教育局、司法部办公厅共同参与,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法治网具体承办。
  孙成良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山东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建好“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抓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强化科技支撑,推动了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山东将积极配合中央媒体记者,共同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朱开国表示,德州将以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基层治理组织架构,规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用心把握群众诉求,用情换位思考,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畅通群众参与决策渠道,打造群众诉求网上受理平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更多急难愁盼问题。
  周秉键在致辞时说,《法治日报》、法治网一直以来高度关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希望通过此次主题宣传活动,真正把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出来、传播出去,并转化为网络传播的鲜活内容,以精品报道、爆款产品生动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磅礴实践伟力。
  座谈会上,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启超介绍了山东省政法工作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小毛介绍了德州市有关工作情况。潍坊市、德州陵城区等地作经验交流。
北京警方破环境领域刑事案件近两百起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实习生范嘉豪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获悉,2022年以来,北京警方共侦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190余起,刑事拘留510余人;办理行政案件140余起,行政拘留250余人。
  据介绍,依托“公安+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今年5月,环食药旅总队联合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总队,组织朝阳、通州、顺义等属地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交通执法等执法力量,对群众举报的多个非法倒卖、处置废机油的团伙展开了联合打击行动,现场查获废机油约40吨,废机油桶500余个,改装流动收油车15辆。其中,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64人,办理行政案件77起,行政拘留90人。
泉州泉港公安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管控   本报讯 记者王莹 通讯员蔡军扬 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危爆物品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枪爆危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枪爆危物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清除安全隐患,全力收缴非法枪爆危物品,严厉打击枪爆危违法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去年以来,泉港公安分局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26把,烟花爆竹393件,黑火药、烟火药剂252公斤,易制爆化学品12473公斤。
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 深刻理解“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系列述评之三   □ 新华社记者 王子铭 孙少龙 张研

  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入阐释“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指明“结合”的结果是互相成就,产生“深刻的化学反应”,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
  “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道出了“两个结合”的运动规律和成果形态,为新时代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指明了方法、路径和目标。
“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
  2020年9月,正在湖南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岳麓书院。望向讲堂上高悬的“实事求是”匾额,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说:“一定要把真理本土化。”
  真理本土化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的过程。当科学理论植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愈发根深叶茂,牢牢扎根在中国大地。
  马克思主义这一肇始自西方的学说自传入之初,便与中华文明产生了共振。
  回望百年前,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救亡图存之际,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马克思主义,让那些“以前没有听说过”的道理,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开辟出一片新天地。
  对古老的中华文明而言,缘何发轫于欧洲的马克思主义,能在东方热土展现光明前景?
  习近平总书记给出答案:“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融通的。”
  这看似是思想的偶遇,实际上却是文化的融通、历史的必然。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化时代化进程中,不断生根发芽、实现理论飞跃。
  2022年10月27日,党的二十大后首次地方考察,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延安杨家岭中共七大会址,瞻仰革命旧址,感悟历史的启迪。
  党的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把毛泽东思想写入党章,为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指明了正确方向、开辟了正确道路。
  毛泽东同志最早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论断。他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这个“行动的马克思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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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又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
  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展现出更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
  法兰克福、伦敦、纽约等各大国际书展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受读者青睐,成为当之无愧的精品图书。
  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说:“这本书为了解一位领袖、一个国家和一个几千年的文明打开了一扇清晰而深刻的窗口。”
  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本理念,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
  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吸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多元一体”的民族史观,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闪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下一家”的智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特质的融会贯通,充盈着浓郁的中国味、深厚的中华情、浩然的民族魂,不断夯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之光激活了中华文明的基因,使之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这是对中华文脉的传承发展——
  2019年8月,初秋的河西走廊,祁连雪山和沙漠绿洲相映成辉。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第一站来到敦煌莫高窟,察看历史悠久的彩塑、壁画,了解历史沿革和文物保护研究情况,强调“要加强对国粹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和扶持”。
  从重视敦煌文化、良渚遗址保护到推动中国国家版本馆等文化殿堂相继落成,从关注传统街区、古建筑保护到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以护文明之火种、传永续之文脉的崇高使命感,身体力行推动中华文化保护传承。
  从提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到强调“在世界文学艺术领域鲜明确立中国气派、中国风范”,再到要求“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文化传承保护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推动文脉传承历久弥新。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收藏在博物馆里的历史文物、广阔大地上的文化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中国文字活了起来,中华文化日益彰显出穿越时空的深邃智慧和永恒价值。
  这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开拓创新——
  时间回到十年多前,彼时的中国,虽已高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经济长期高速增长过程中积累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不断积聚,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产生。
  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问题之多、领域之广、矛盾之深,前所未有,靠几项改革举措零敲碎打已行不通。
  古人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把古老的智慧诠释出新的时代内涵。
  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波澜壮阔的全面深改背后,正是“谋全局者”的胸怀与眼界。
  进入新时代,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蕴与智慧,为治国理政提供丰富滋养:
  汲取“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政治传统,全党上下“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
  秉持“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的清醒,绘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图谱,筑牢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立足“以战止战、以武止戈”的战略视野,人民军队实现整体性革命性重塑,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
  ……
  新故相因,一脉相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家治理方方面面,焕发勃勃生机。
  这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不竭精神动力——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唯有精神上站得住、站得稳,一个民族才能在历史洪流中屹立不倒、挺立潮头。
  中华文明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源泉所在、根脉所系。
  立文化之根,铸精神之魂,吸吮着5000多年中华文明的滋养,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愈发充盈。
  阔步新时代,亿万中华儿女赓续深入骨髓的精神血脉,汇聚起深厚蓬勃的中国力量,以无比坚定的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上昂首奋进。
  “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道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
  回望来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每一步开拓,都闪耀着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时代光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中华文化传承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联系起来,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铸就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在“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实践中,传递着“天下为公”“民为邦本”的人文思想;
  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不懈追求中,可见“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的治理理念;
  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统筹谋划中,展现出“独阴不成,独阳不生”的辩证思维;
  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扎实行动中,体现“万物并育”“天人合一”的发展理念;
  在“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坚定抉择中,读懂“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社会理想。
  博大精深、辉煌灿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提供了肥沃土壤,为中国式现代化五个方面的中国特色提供了深厚的思想资源和精神动力。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描绘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广阔图景。
  “对历史最好的继承,就是创造新的历史;对人类文明最大的礼敬,就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出时代强音。
  中国式现代化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独立自主迈向现代化树立了典范,为其提供了全新选择。
  3月15日晚,以“现代化道路:政党的责任”为主题,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在北京举行,全球150多个国家500多个政党和政治组织的领导人齐聚“云端”,共同参会。
  高朋满座,源自中国式现代化成就的吸引力,也源自中国式现代化作为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所具有的借鉴意义。
  “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人类文明新形态,与全球其他文明相互借鉴,必将极大丰富世界文明百花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借鉴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形成了独特的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
  今天,带着坚定的历史主动和广阔的全球视野,“人类文明新形态”为人类社会发展描绘出文明新篇章,万千气象展现在新时代的宏阔舞台上。
  文以化人,文以载道;文明立世,文化兴邦。
  面向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明方向:“要坚定文化自信、担当使命、奋发有为,共同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最高法党组研究建立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 记者张晨 如何对主题教育中检视的突出问题真整实改?如何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系统完善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以科学的司法管理促进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建立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会议。
  据了解,2011年3月,最高法发布了《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在增强审判能力、优化审判方式、改善审判作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一些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指标体系逐渐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发展要求,实践中出现了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数值、违背司法规律层层加码、甚至违背裁判良好效果等情况。最高法于2014年决定取消对各高院考核评价,将评估指标改作审判工作统计分析的参考。
  主题教育期间,最高法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地方法院建议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应当健全完善,以促进审判工作、强化审判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案质效,做深做实以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高法党组检视整改,将“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不够科学”作为主题教育整改整治的突出问题。专门成立起草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青海等地法院意见,书面征求各业务条线、有关法学专家意见。共收到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800余条,充分消化吸收2011年指标体系和各高院正在实施的审判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合理有效的内容,对指标体系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
  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分为质量、效率、效果三大类指标,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尊重司法规律。坚持质量优先,将一审裁判被发改率、生效案件被发改率等质量指标作为首要评价标准。兼顾审判效率,综合运用审限内结案率、审限变更率、平均结案时间等指标督促科学提升办案效率。重视裁判效果,设置案件比等指标,防控程序空转,让法院办案质效更高、司法资源投入更少、当事人的体验更好。同时,为了防止唯指标、数据论英雄,克服“反管理”现象,对指标设置从严把控,该合并的合并,该取消的取消。通过对每个指标设置“合理区间”,防止“唯数据”“造数据”、盲目追高。坚持精准务实,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避免摊大饼、搞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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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在高院积极主动申请的基础上,结合所在地区案件体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最高法计划于7月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南、重庆、贵州、云南等具有代表性的11个省(直辖市)法院组织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指标体系,再予全面推开。
  最高法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最高检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暨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体学习研讨 应勇强调 用好用足调研成果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记者张昊“我们今天用一整天时间对前阶段理论学习和调研初步成果进行研讨交流,请大家直奔主题,谈问题、讲思路、提措施。”在6月20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体学习研讨会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开门见山对会议发言提出要求,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系统分析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影响法律监督质效的深层次问题,研提务实举措,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检察实践,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引领开创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
  中央第二十二指导组副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到会指导。最高检领导童建明、孙谦、刘炤、张雪樵、陈国庆、潘毅琴,二级大检察官万春分别结合分管工作,围绕调研课题作交流发言。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最高检党组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围绕23项重点调研课题,每位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牵头至少一项课题,在中央第二十二指导组指导下,深入基层一线,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调查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应勇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过去五年,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找准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方法路径,形成“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开创了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新征程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任重道远,更需要通过深化调查研究谋事、干事、成事。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灵魂”贯穿调查研究始终,持续用“总钥匙”不断“解锁”检察事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难题,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应勇强调,深化调查研究要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深、实、细、准、效”五字诀,抓实“调”“研”“用”并重,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紧紧扭住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履职尽责,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要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办案基本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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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正确履行,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加重视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在检察为民上务实功、求实效,结合主题教育更好“办实事、解民忧”。要聚焦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持续加强检察机关班子建设、人才建设、素能建设,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深化从严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要坚持强基导向,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提升、全面过硬。
  应勇指出,要用好集中调研成果,把调查研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再深研细究,敏于发现更多深层次问题,更深入地集思广益,务求谋深谋实谋精。创造性地推动工作,用改革的办法攻坚克难,真正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履职的鲜明特征。
图片新闻   近日,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大连边检站开展港区专项清查行动,重点检查在港船舶有无非法搭靠、无证登轮、是否携带违禁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边检协管员履职、船方自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图为民警向港区作业人员了解人员登轮情况。     本报通讯员 郝洪伟 摄
构筑起全民反诈坚固防线   □ 林楠特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防骗意识,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今年宣传月的主题是“预警劝阻别忽视,财产安全要重视”。同时,国家反诈中心发布《2023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详细梳理10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点和诈骗手法,以提升广大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侵害广大群众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惩治力度:从制定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到积极开展“云剑”“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从构建推出国家反诈中心App等反诈利器到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各地各方面密切配合下,2022年,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实现连续17个月同比下降。
  也要看到,随着反电诈工作的持续推进,诈骗分子的手段也在不断升级,诈骗方式由广撒网式“盲骗”向精准化诈骗转型,受害者更加容易轻信和上当。从公安部近日公布的十大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来看,“刷单”返利类诈骗成为当前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诈骗类型。不法分子利用“刷单”当诱饵实施诈骗,致使许多在校学生、低收入群体及无业人员深受其害。这也再次提示,反诈既要打击到位也要治理靠前。
  此次,有关部门发布《2023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和典型案例,为公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有益参考,有利于引导群众学习掌握反诈知识,提升防骗能力。其实,骗子套路再多、手法再隐蔽,其目的无非就是骗取钱财,因此,对于公众来说,只要保护好自己个人信息,对来路不明的人保持警惕,拒绝其提出的一切与“钱”或“利”有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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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对预警信息的高度重视,就能避免被套路。今年“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的要义也在于此。
  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经济安全。全民反诈不仅需要公众知法学法用法,不断增强个人防范意识和防骗能力,而且需要各地各部门不断扩大宣传力度和广度,提高宣传针对性和精准性,增强公众抵制诈骗的“免疫力”,构筑起全民反诈的坚固防线,让套路无路可走。
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成功举办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近日,由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举办的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圆满落幕。本次大赛以“同心反诈 守护万家”为主题,从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176部参赛作品中层层筛选、优中选优,最终评选出10部“精品短视频”和10部“优秀短视频”。
  2022年12月,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之际,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防范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防诈意识和识骗能力,国务院联席办启动了以“同心反诈 守护万家”为主题的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面向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级联席办,以及其他社会单位广泛征集一批形式新颖、内容生动、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创优秀反诈短视频作品。各单位精心组织、踊跃参与,大赛累计收到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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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银行、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单位报送的参赛作品176部,作品类型涵盖微电影、动画、案例实录、公益宣传片等。经过多轮评审,最终评选出10部“精品短视频”和10部“优秀短视频”。
  国务院联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紧密结合“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有力契机,大力宣传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广泛宣传展播大赛获奖作品,全面普及反诈防骗知识,持续掀起全民反诈热潮。
全心全力托起草原上“明天的太阳” 内蒙古专业化未检队伍进入全新发展时期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 本报通讯员 魏  巍 王晓博

  夏日的内蒙古生机勃勃,根植于草原人民长期革命建设历程的“蒙古马精神”,铺就了内蒙古未检人鲜亮而温润的职业底色。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9年4月,自治区检察院紧跟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脚步成立第九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随后,全区三级未检机构设置渐次完备,52个“一站式”办案区落成,400余名检察人员组成的专业化未检队伍整装待发,进入全新发展时期。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你们对我的关心教育、呵护引导,让我朝着正道走、向着未来看。”依法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小兰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向其宣读不起诉决定时这样说。经过青禾中心6个月的观护帮教,承办检察官欣慰地看到小兰的变化。
  2018年12月,玉泉区检察院与玉泉区团委联合筹建首家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青禾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中心,截至目前,该服务中心通过开展个性化帮教举措,已帮助多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取大学。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对涉嫌盗窃犯罪的未成年人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跟踪帮教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与各方力量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十大典型案(事)例。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与当地团委联合报送的社会服务机构,被最高检、共青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针对偏远地区农牧民居住分散等客观条件导致帮教维权成本高、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难度大等问题,自治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指导有需求地区建立帮教维权云平台,将大数据技术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有机融合,完成从传统帮教方式到数字赋能未检工作的新跨越。
  全区未检工作实现从基层探索到顶层设计的良性互动,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自主研发“防治校园欺凌”双语工作平台,实现网格化覆盖,精细化帮教,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工人先锋号”称号。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青城·卓兰”未检团队、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丁香”未检团队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画出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2019年8月,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团委签订了《关于合作构建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框架协议》,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2020年11月26日,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获全票通过,该决定为进一步构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司法保护体系,构建极具民族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格局绘制了美好蓝图。
  最高检制发“一号检察建议”后,全区未检部门以未成年人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各领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刚需。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成功为当地一名新生儿落户;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药物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成瘾性药物滥用管控机制;阿荣旗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抚养费纠纷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林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无法高考报名的情形进行监督,帮助高考学生顺利报名……
  此外,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观察员、网格员及12309平台作用,林西县检察院在城南街道兴安社区挂牌未检工作室驻社区服务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作为家庭教育联络员,聘请区、县两级人大代表作为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积极探索“大未检”格局向基层网格延伸。
  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教育厅、妇联、工会、关工委、团委五家单位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打造草原普法课堂未检品牌
  汉蒙双语“法治进校园”、汉蒙双语马背巡讲团、库伦旗检察院“阳光·库伦”汉蒙双语手机App、新巴尔虎右旗“草原检察乌兰牧骑”……
  2018年以来,为了让草原上的孩子平等接受法治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区未检人的普法脚步如草原上的骏马奔赴四面八方,从未停歇。
  5年里,自治区检察院指导各地建立涵盖未检多功能云平台,增强法治教育效果。“朵兰姐姐”信箱、“卓兰安全岛”小程序、“翼博未检”云平台、“守护娜荷芽·远程法治课堂”等采取“互联网+”法治教育模式,以检察“云守护”普法。
  目前,全区检察机关依托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结合自治区边疆民族地区特色,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40余处,1000多名检察长和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对4000余所学校近200万名师生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360多名检察人员长期深入偏远地区、农牧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承担普法教育,悉心守护近12万名乡村儿童合法权益。
  当边远牧区的孩子用流利的汉语向检察官姐姐问好,未检人真切地看到了草原上从“塔赛白努”到“你好”的民族团结成效。2019年,自治区检察机关未成年法治教育工作被评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2020年,内蒙古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荐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学习。
  除了法治课堂,未检品牌建设也是检察机关与社会连接的桥梁纽带。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先后创立“卓兰”“朵兰”“海兰”“昭乌达”等具有浓郁民族辨识度和较强影响力的未成年人检察品牌。2021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守护娜荷芽”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未检品牌”。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在全区检察长会议上指出,要瞄准“整体进一、擦亮品牌”目标,做实有内蒙古特色的未检工作,为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区未检人将进一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以品牌为基,同心向党,同向奋斗,让璀璨星光划过浩瀚苍穹,托起草原上“明天的太阳”。
北京法院近3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5件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 记者黄洁 实习生范嘉豪 今天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新闻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北京各级法院近3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5件,在依法惩处的1143名毒品犯罪分子中,再犯累犯占比48.2%,“以贩养吸”超六成,且日渐显现出年轻化趋势。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介绍说,2020年以来,北京三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5件,其中一审978件、二审147件,总体呈明显下降态势。在审结的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对象多为大学生群体,涉案人员平均年龄为24.5岁,毒品犯罪向大学校园渗透加剧的现象亟须引起关注。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惩态势,突出对源头性毒品犯罪的打击惩处,加强对涉毒洗钱和窝藏毒赃等下游犯罪的全链条打击。2020年以来,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234人,重刑率达20.5%,有力震慑、遏制了毒品犯罪。
广东高院发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本报广州6月20日电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吁青 段弘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一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案例涵盖行政处罚、征收补偿、行政登记、行政强制等多个类别的行政行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房屋拆迁补偿、土地征收、工商登记、结婚登记、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彰显广东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创新行政审判监督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实现行政争议案结事了政和,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实践和担当作为。
  据悉,这批典型案例共8个,既有法院发出司法建议针对行政机关履责行为的督促纠错,也有加强府院联动实质化解纠纷的协调司法,还有弘扬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评价。陈某诉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案中,法院发出撤销婚姻登记司法建议书,促使民政部门启动纠错程序,使案件得到实质解决;某林业公司诉某县自然资源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案中,法院及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运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促成全部纠纷一揽子解决,在服务保障好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维护好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梁某诉佛山市禅城区某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中,法院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对行政机关如何全面、积极履责释法说理,消除了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消融了邻里隔阂,促进“官民”“邻里”和谐。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东法院积极探索构建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广东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若干意见》,强化府院联动,健全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梅州等地法院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努力让更多行政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2022年,广东法院审结的行政一审诉讼案件中,有3592件经实质化解以原告主动撤诉或调解方式结案,同比上升11.2%,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29.5%。
云南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去年首破80%   本报讯 记者石飞张贵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19日对外发布2022年度云南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及10个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云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2022年首次突破80%,达80.98%。
  白皮书介绍,2022年,云南法院行政案件总量有所上升,新收行政案件10921件,同比上升6.52%。行政一审案件调解撤诉875件,调解撤诉率为14%。544名部门正职负责人(包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总数的15.45%。红河、玉溪两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白皮书从营商环境、行政征收、“两违”整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五个方面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应诉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建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服务型政府;全面履职担当尽责,建设诚信型政府;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升出庭应诉水平,发挥出庭应诉作用;加强府院良性互动,助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西藏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骨干“集中充电”   本报讯 记者刘玉璟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西藏分院举办全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骨干培训班,着力提高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综合素能和业务水平。
  此次培训邀请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及山东、浙江、湖南、江苏、福建等地的业务专家作专题授课,来自全区三级检察院的60名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实战实用实效,组织各地参训人员结合检察业务实践通过办案系统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重点围绕案件的办理程序是否规范、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收集是否可信、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文书质量是否达标等方面进行互相打分、互找差距,不仅促进形成互学互比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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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郾城未检检察官办案有温度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近日,一名未成年被害人的母亲将写有“秉公办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正义卫士”的锦旗送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郭光明手里,表达对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力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据介绍,郾城区检察院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避免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亲情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帮助,让每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充分感受到司法“力度”和检察“温度”,用责任担当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奋力书写新时代青年工作壮丽篇章 共青团十九大代表热议党中央致词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共青团的历史,迎来了新的篇章——2023年6月19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中国青年和中国青年运动,从来都是在担当时代使命中彰显青春的使命,在推动时代进步中实现自身的进步。”
  “事实证明,新时代的中国青年是值得信赖、堪当大任的一代新人,新时代的中国共青团不愧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人民的事业寄托在青年身上。”
  ……
  党中央致词对广大青年的教导,让参加这场青春盛会的共青团十九大代表们倍感振奋和鼓舞。
  多位共青团十九大代表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一致表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致词精神,切实履职尽责,不辜负党中央重托,不辜负人民期待,与广大团员青年一道,奋力书写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的壮丽篇章。
坚定理想信念
  党中央致词强调,新时代中国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把牢青春航向。大家一致认为,新时代共青团取得的所有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心关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党中央致词对新时代青年的理想信念提出了更高要求,让青春充满真理的力量,让真理迸发强劲的伟力。”北京市直机关团工委书记岳建彬代表说。
  平山县西柏坡镇人民政府团委书记周嘉琪代表说,要充分利用西柏坡红色资源优势,引领青年增进对党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实践认同、情感认同,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上海市七宝中学党委委员、团委书记岑哲代表说,理想信念的树立,关系到个人成长是否走得长、走得远,这要求中学共青团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活动,引领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天津市杨柳青第一中学学生尚文代表说,作为一名学生团干部,要听从党的号召,在提高个人素质的同时,完成好自身肩负的工作,当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帮助更多同学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
勇担时代重任
  党中央致词指出,新时代中国青年要勇担时代重任,在国家发展实践中展现青春作为。大家一致表示,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在各自工作领域中迸发创新热情和创造勇气,让青春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苑丽代表说,现场聆听党中央致词,无比激动和振奋,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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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动员北大荒广大团员青年在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中开拓创新、建功立业。
  溧阳市天目湖镇卫生院乡村医生钱莉雯代表说,作为一名青年乡村医务工作者,将继续传承发扬老一辈乡村医生“敢吃苦、肯奋斗”的传统美德,践行使命与责任,奉献青春的光与热,守护好建设好健康美丽新农村。期待更多青年走进乡村、扎根一线,在广阔的田野间施展才华、追寻梦想,共同为乡村振兴贡献磅礴的青春力量。
  共青团厦门市委书记黄芳代表说,要始终勇担时代使命,争当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生力军,争当青年成长成才的贴心人,争当两岸青少年交流的桥头堡,争当基层组织建设的践行者。
发扬斗争精神
  党中央致词提到,新时代中国青年要发扬斗争精神,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中展现青春风貌。大家一致表示,要增强本领、锤炼意志,以青春的斗志担难担重担险,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
  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李聪代表说,作为青年消防人,一定会拿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冲锋在前,用青春和汗水书写对消防救援事业的无限热爱。
  北京枭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史晓刚代表说,要继续在科技创新的路上攻坚克难,在会后积极宣讲大会精神,为科技自立自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高级研发工程师李淹博代表说,作为一名青年科研工作者,自己深切感受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今后定将紧密结合自身科研工作与国家和人民的需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科研能力,持续保持奋斗精神,致力于创新。将继续加强人工智能与物质科学的融合,更好地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于化学和材料领域,通过优秀的研究成果,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发展贡献力量,攻克关键问题,实现“科技强国”和“现代化强国”的目标。
保持奋斗激情
  党中央致词要求,新时代中国青年要保持奋斗激情,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接力赛中贡献青春力量。大家一致表示,要弘扬永久奋斗的优良传统,以吃苦耐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勤于创造、勇于奋斗、敢于拼搏,用实际行动续写中国青年运动的奋斗华章。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站区团支部书记徐士坤代表表示,一定要练就过硬本领,守护南水北调这一国之大事、世纪工程,将爱岗敬业、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融入时代洪流,把人生理想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
  内蒙古西乌旗诚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职工、自媒体工作者乌音嘎代表说,作为一名回乡创业者,党中央的致词让自己更加坚定要到人民群众中去、到基层一线去的信念,要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草原。
  “党中央的致词体现了党对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极大激发了我们的奋斗热情,听后深受鼓舞。我们青年海洋科技工作者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厚植自立自强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向深蓝进军,推进载人深潜事业再攀高峰,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工程师占剑锋代表说。
法律服务触手及 市民心忧高效解 惠州打造便捷高效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法律服务触手及 市民心忧高效解
惠州打造便捷高效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2023-06-21 )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要闻
 
 
  图为二○二三年二月,群众到淡水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关于村集体收益分配问题。
 
□ 本报记者  邓 君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罗柳斌

  高标准建成市、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群众可在“家门口”享受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开拓线上线下一体化法律服务网络,让公证等服务变“当事人跑”为“大数据信息跑”;创新手段丰富普法产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强实体、网络、电话热线三大平台,做优“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周、宪法宣传周三大活动,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智能精准、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市民触手可及享受法律服务,解决身边烦心事,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
四级实体服务平台全覆盖


  “谢谢您的指引,我马上回去收集材料。”近日,市民黄先生等人就劳动纠纷来到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给他们进行详细解答和研判,并引导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在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法律服务窗口依次排开。群众不用奔波,在这里就可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而这些业务功能,群众在“家门口”也可以享受。
  惠州市高标准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有效带动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该市建有市级实体平台1个、县区级实体平台7个、镇街级实体平台75个、村居实体平台1325个,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已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
  “我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拿到工资了。”2022年12月2日,在惠阳区镇隆镇某工地务工的廖某、叶某等11名工人来到镇隆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寻求帮助。工作人员调查发现,他们所在工地施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工程返工,验收不合格导致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款支付不足以全额发放工人工资,分包单位之间工程款结算存有争议,导致工人工资迟迟拖延不发。
  欠谁的钱也不能欠工人工资!工作站立即联合人社所,组织纠纷各方代表进行调解,厘清各方法律关系及相应法律责任。经过数轮释理说法,分包单位优先解决了11名工人的欠薪问题。
智慧赋能法律服务更高效
  “这份保全公证帮了我们公司大忙!”惠州某企业负责人黄先生在惠州公证处帮助下,顺利办好银行贷款展期及抵押担保手续后连声称赞。
  去年春节期间,该企业运营艰难,急需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及抵押担保手续。根据银行相关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及相关担保人(保证人)须到现场签订展期协议及相关担保文件。可他们因故均无法返惠现场办理。
  惠州公证处迅速采用远程视频受理系统进行远程保全证据公证。该系统借助活体检测、实人核验、电子签名、CA身份认证、文书自动生成、在线视频、实时存证等成熟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银行工作人员和公证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共同见证当事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远程公证不仅省去企业代表、群众办证舟车劳顿,且更方便快捷。这得益于惠州积极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大力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智慧赋能让法律服务更高效。如今,惠州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已然“百花齐放”,形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虚拟与实体相呼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中心,建成一系列智能精准、便捷高效的网络平台,在全省率先推出“公证云”App,通过App及微信端可实现在线预约、申办、支付等多种功能,提供及时、便捷、一站式公证服务。
创新形式为普法提质增效
  1月13日上午,惠州市“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之“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走进惠城区江南街道立法公园,为广大群众送上丰富多彩的法治“年货”。这是每年新春佳节前后惠州普法“固定动作”。
  要实现司法惠民、司法为民,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很关键。惠州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产品,做强“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宪法宣传周三大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凝聚法治力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惠州市从2017年开始打造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通过活动搭平台、推产品,开展丰富多样的系列宣传服务活动,搭建完善了“惠州e普法”平台、法律援助智能服务平台,打造了法德大讲堂、午间说法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提供“周末不打烊”“午间窗口”“预约上门”“巡回服务”等便民措施。
  这些年,法德大讲堂在惠州家喻户晓。惠州市把法德同治的理念转化为具体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实体+网络+电视”的法德大讲堂平台,被当地誉为新时代法德共治“讲习所”。
  2017年5月法德大讲堂有了实体平台,截至目前,在市县镇村及创建单位、普法成员单位设有固定场所2300多个。2018年搭建网络法德大讲堂项目,以“惠州e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为依托,实现优质授课内容的直播和录播,市民可以对授课内容进行打分和评价。2019年6月开设法德大讲堂电视栏目,结合时下法律宣传重点和社会热点关注问题进行讲述与评析。
  2019年至2022年,实体平台开展宣讲活动75262场、网络直播52场、电视栏目201场,服务600多万基层群众,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2019年,法德大讲堂获评广东省2018年至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记者手记
  服务好不好,关键看实效。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增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趋多元。惠州市司法局不断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触角,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创新惠民利民法律服务举措,使惠州法律服务体系更完善、手段更多样、产品更丰富。
  司法行政人的初心是什么?那就是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让“少跑腿”“不跑腿”获得法律服务成为常态,让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触手可及。

彭清林跳桥救人感动无数人 褒奖善举浙江早已在行动 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呵护“平凡英雄”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吴攸

  近日,来自湖南省桑植县的外卖小哥彭清林为救人,在浙江杭州的西兴大桥上纵身跃入滚滚钱塘江。最终与民警合力挽回了落水女子的生命。彭清林则因从10多米高的大桥跳下冲击力大,导致胸椎压缩性骨折,局部出血、水肿。
  现场视频、相关新闻报道发出后,彭清林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无数网友为他点赞。虽然他一直强调说“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好人,真正的英雄是冲在一线的人民警察、解放军战士”,但正如网友所说“你配得上英雄称号,你的勇敢一跳挽救了一条生命和一个家庭”。
  人类的赞歌就是勇气的赞歌,人类的伟大就是勇气的伟大。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英雄值得传颂,而如何做好见义勇为之后的保障,让英雄流血流汗不流泪,浙江省为此也作出了不少探索。
勇气:纵身一跃只为挽救生命
  时间回到6月13日当天,彭清林接到一个送手机的快递单,从西湖区到滨江区,30多公里,能挣30多元奖励。
  当他骑着电动车驶上西兴大桥时,遇上了拥堵,十几辆电动车停在路上,许多人把头探出桥外。
  “有人跳江了!”听到呼喊声,彭清林赶紧停车钻进人群,只见江中一长发女子在水里不停扑腾。彭清林注意到女子似乎是没力气了,开始往下沉。
  救命大过天,彭清林立马脱掉鞋子、帽子,丢掉眼镜,从围观的位置站到桥栏外面的桥墩上。这个位置距离江面12米,相当于4层楼的高度。
  彭清林没有立即跳下去,他抓着栏杆来回试探,一边深呼吸一边寻找合适的角度入水,因为他知道如果入水姿势不对,可能人就直接没了。
  从反复试探到决定“拼一把”,彭清林没有花太长时间,眼睛一闭,他从桥上跳了下去。
  跳入江中后的状态和彭清林预想的不太一样,“可能姿势还是不太对”,他闪到了腰,还呛了两口水。彭清林赶快浮出水面再深吸一口气,第一时间游到落水女子的身旁,拼命把她往桥墩方向拉。
  当时,桥上的好心人扔下来两个救生圈,彭清林把一个套在落水女子身上,另一个给自己套上。这时水上派出所的快艇到达现场,50岁的民警刘朝玉也纵身一跃,跳进江中一起救援。
  鲜为人知的是,民警刘朝玉也是钱塘江上的“浪里白条”,10年来他与同事一起,从钱塘江救起300多人。
  落水女子被救上快艇后,刘朝玉劝她:“你不要再做这样的傻事了,人家舍命来救你,就是为了让你活下去,搞不好他自己的命也没了,你真的是命大啊。”
  成功救人后,彭清林没有上快艇,而是游到岸边,“我还要工作,我单子还没送完”。上岸后,彭清林骑车赶去送货,等他把货送到,这单已经超时了10多分钟。彭清林说:“这不是十几块钱而是职责,东西到你手里,你既然拿了配送费,就要把它送到顾客手里。”
慰问:平凡英雄值得人人敬佩
  彭清林跳桥救人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后,感动了许多人。
  6月13日当天,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依法确认彭清林见义勇为行为。杭州市公安局授予彭清林一等治安荣誉奖章;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奖金3万元;杭州市文明办授予其“杭州好人”荣誉称号。
  同时,彭清林所在的外卖平台授予其“先锋骑手”称号和5万元现金奖励,还为其申请到了免费上大学的名额,帮助他提升自己,未来能实现更好地发展。杭州站点还将彭清林纳入储备站长的名单。
  彭清林的家乡也没有将他落下,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彭清林“张家界好人”荣誉称号。6月16日,老家桑植县县长到医院看望彭清林,代表县委、县政府给予其10万元见义勇为慰问金。当地一企业捐赠给彭清林现房一套。此外,当地还有多名企业家奖励彭清林数万元奖金。
  虽然不少网友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奖励一百万都不为过”,但彭清林说,政府给予的荣誉和奖励他收下了,企业的奖励捐赠他希望反哺家乡的教育事业,“有更多的人比我需要这些钱”。
  那么对于见义勇为人员的慰问补助究竟是什么标准呢?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见义勇为人员即时慰问补助实施办法》,牺牲的,给予5万元的慰问补助金;受伤的,根据事迹、贡献和伤情等情况给予2万元至5万元的慰问补助金;其他事迹特别突出、贡献特别重大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情况特殊、需要给予即时慰问补助的,由省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提出慰问补助金标准。
  实际上,早在1999年浙江就出台了《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在2020年进行了修正。
  该《条例》明确,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该《条例》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根据其事迹和贡献,分别给予相应表彰或者奖励;有关单位可以对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奖金和给予其他奖励。
保障:让见义勇为无后顾之忧
  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平凡英雄的义举让无数人落泪,同时也激励鼓舞着更多人传达温暖与善意。
  就拿彭清林来说,他曾经从广州骑车到拉萨,途中突然下起了冰雹,穿着短袖的他全身都被打湿了冻得直哆嗦,是好心人让他避雨、烤火,还给他拿来衣服穿。还有一次送外卖时遇到下雨,彭清林没有穿雨衣,也没有打伞,一位阿姨看他身上都被淋湿了,给他拿了一把伞。
  或许正是来自社会的暖意成就了彭清林挺身而出的勇气。
  然而义举要弘扬,善行要褒奖,消除挺身而出时的顾虑、扶危济困后的麻烦,更要完善机制为见义勇为者保驾护航。
  多年来,浙江接连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相关制度。
  2016年,浙江率先将每年的11月22日设为“浙江省见义勇为宣传日”。2021年8月1日起,浙江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更是就确保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庭有尊严、能体面地生活等,作出种种制度规范。
  2022年7月,浙江省公安厅出台《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使得确认标准和流程更加规范,更加明晰,也更具可操作性。
  在《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建立困难见义勇为人员救助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法治日报》记者看到,对于困难见义勇为人员的帮扶原则是“规范认定,应帮尽帮”。从保障基本生活、联办专项救助、加大临时救助、链接慈善帮扶、提供供养服务五个方面,切实保障困难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记者了解到,目前,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正在给彭清林申报杭州市政府记功奖励。浙江省公安厅、省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已启动对彭清林的慰问程序。
  自己淋过雨被他人撑过伞,才会时常备着伞为不时之需。而不断落实和完善制度规范,才能为见义勇为人员筑起强大的司法屏障。呵护“平凡英雄”,传扬“英雄本色”,浙江一直在路上。

  @你救人的动作,太了不起了。
  @生死面前谁会真的无惧?英雄只不过比常人多了些勇气。愿所有人都能做一位行动的勇者。
  @知惧而为之叫做勇。
  @是救人的念头越过了所有阻碍,是内心深处的良善战胜了眼前的困难。外卖小哥纵身一跃的身影,成为桥头最亮的光。10多米之高,标注了见义勇为的新高度。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
  @一次紧急时刻伸出的援手,一次不曾犹豫的挺身而出,都是耀眼的英雄壮举。对善举及时表彰、嘉奖,有助于激励更多人敢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对正能量的悉心呵护,对“英雄气”的热情褒奖,一定能催动更多“善之花”的绽放,温暖更多人的心房,进而让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澄清正名为受诬告领导干部撑腰 专家建议:提升澄清正名制度在党规中的位阶   ● 有些诬告事情虽小,却很难查清楚,群众戏称“一封信、几毛钱、查半年”。这些诬告虽然总量不大,但杀伤力很大,如果不能及时澄清正名,会让一些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气
  ● 近期,多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有的纪委监委专程到被诬告错告的干部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为其澄清正名,有助于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 随着实践的发展和各地在规范化方面的探索,可以适时提高这项工作制度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通过修订相关条例、颁布实施细则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澄清正名制度

  □ 本报记者 陈磊

  “我是来自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的一名基层干部。以前我一直以为纪委监委都是处理人、‘摘帽子’的,没想到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为我进行了澄清正名,让我重新挺直了腰杆。”近日,嘉鱼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位副局长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其被澄清正名的心路历程。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浙江、黑龙江、安徽等地集中通报了多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多位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多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既说明了这项工作已经步入常态化,又体现了党中央“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定决心,有助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专家提出,《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随着实践的发展和各地在规范化方面的探索,可以适时提高这项工作制度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如以《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基础,通过修订条例、颁布实施细则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澄清正名制度。
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及时公开澄清正名

  2022年6月,嘉鱼县纪委监委收到某企业举报,反映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某副局长在一起串标案中,处罚不公平、不公正,同时还存在意图索贿等问题。随后,该副局长接到通知就相关问题接受调查谈话,“得知情况的瞬间,我大脑一片空白,呆愣在座位上”。
  “在被调查期间,感觉周围人都戴着有色眼镜看我,心里挺不是滋味。”该副局长坦承,甚至“不想干了”。
  接下来,嘉鱼县纪委监委通过查阅串通投标案件卷宗、询问相关执法人员、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举报件开展核查。同年8月,县纪委监委调查专班认定属于不实举报,并专程到其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澄清正名。
  被澄清正名的远不止这一名领导干部。
  在浙江,浙江省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信访室工作人员近日到温州某地,以召开澄清会的方式对该地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失实检举控告件进行澄清。在这背后,是浙江省纪委监委近段时间对7名省管干部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集中澄清正名。
  在安徽,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发布6起为被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榔桥镇时任党委副书记、镇长葛某某正是其中一例。2022年2月,群众实名举报葛某某在当地道路建设征地和施工中玩忽职守,纵容某路桥公司违法施工、封堵道路,出现两起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上报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经调查后,认定举报问题失实。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举报人表示满意,不再举报。同年7月,泾县纪委监委采取书面方式为葛某某澄清正名。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近期也通报了8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澄清正名的干部不在少数。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信息,2022年以来,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已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1562名党员干部和7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共为1700多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2020年至2023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2000多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值得注意的是,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也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上述一系列举措说明,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推进,澄清不实举报,为被诬告错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已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常态化工作。
  在他看来,这也向社会传递了党中央为受到诬告错告领导干部撑腰的坚定决心,传递了党中央“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的坚定决心,有助于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建芹说,党中央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地的举措是落实好党中央管党治党原则的体现,目的就是要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鼓励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诬告错告杀伤力大
败坏政治组织生态

  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早在2018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公布了山东省青岛市通报的7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此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陆续公布了一批澄清不实举报或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分析称,这种现象说明,在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实举报或诬告陷害的现象,严重扰乱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环境,并使得一些清正廉洁的干部蒙受负面影响,同时对政治生态带来极大破坏,影响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不久前,一场公开澄清正名大会在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文东佤族乡帕赛村村委会召开,该乡纪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委会委员陈某某公开澄清正名,当众公布核查情况和处置结果:“经调查核实,关于反映陈某某未通过村民选举,靠特殊关系上任村委会委员职务的反映不属实。”
  此前,陈某某刚走出校门,选择回家乡服务的他没想到,才到村委会工作两个月就屡次受到网络匿名举报。澄清正名让他重拾了服务家乡的信心。
  信访举报、检举控告是干部群众向组织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应依规依纪依法、全面客观真实、理性平和有序进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从执纪执法实践来看,诬告陷害是诬告陷害人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具有“捕风捉影”“臆断编造”“危言耸听”等特点。
  “有些诬告事情虽小,却很难查清楚,群众戏称‘一封信、几毛钱、查半年’。这些诬告虽然总量不大,但杀伤力很大,如果不能及时澄清正名,会让一些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气。”宋伟说。
  王建芹认为,采用诬告陷害的方式陷害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陷害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仅涉嫌违法违纪,同时也是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政治生态、组织生态的严重破坏,更是败坏了党风政风。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澄清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给干部吃了一颗最大的‘定心丸’。”宋伟说。
提高制度党规位阶
制定专门党内法规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已经在一系列相关党规中提出建立澄清正名制度。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还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中规定:“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别是在2020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对开展澄清工作的主要原则、适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作出规定。
  庄德水认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意味着澄清正名制度更加完善,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也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失实检举控告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同时,由上述脉络可以看出,中央已经关注到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严重危害性,正着力通过完善党内法规,对诬告陷害者实行严厉惩处。
  在地方层面,已有多个省份就此项工作专门制定规范。
  2018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并印发《关于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控告、举报线索,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仔细甄别反映问题真伪。经调查核实,认定受到错告诬告的,明确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同年12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用好纪律和法律两种武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庄德水分析,中央和地方出台这么多有关澄清正名的制度规范,一方面说明地方着力通过澄清正名制度化保护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想干成事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改革创新领导干部撑腰鼓劲。另一方面,也为以后澄清正名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更多经验。
  在他看来,下个阶段,很有必要把澄清正名制度提升到专门党内法规的层面,运用制度的方式来固化当前澄清正名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成果,依规明确澄清正名的范围、对象、程序等。
  宋伟提出,澄清正名工作具有一定复杂性,需要不断探索形成经验和制度,然后上升到专门党内法规层面,为澄清正名工作提供指南,同时也为逐步清除诬告陷害行为奠定基础,为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制度化动力。
  王建芹认为,《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工作意见》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相对偏低,且随着实践的发展以及相关工作的不断深化与完善,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提高这一工作制度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效力很有必要性,如以《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基础,通过修订条例、颁布实施细则等方式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或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监督类党内法规中以一定形式对澄清正名制度进行更加明确的规范。
漫画/李晓军  
坚持综合治理遏制电信网络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不是简单的社会治安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治理难题。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必须坚持多方发力,久久为功

  □ 刘为军

  近日,公安部公布了十大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及相关典型案例,包括刷单返利类、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虚假网络贷款类、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涉及面最广、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从公安部公布的这些案例看,电信网络诈骗案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情况。比如,刷单返利类诈骗形式多样,演变速度快、变种多,成为虚假投资理财、贷款等其他复合型诈骗以及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主要引流方式;诈骗与盗窃等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如一些不法分子在取得受害者信任后,通过手机屏幕共享的方式引导被害人操控手机,并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钱款;精准掌握受害者需求从而实现诈骗,如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服务突破受害者防范心理,通过巧设“论文代写”“私家侦探”“跟踪定位”等服务项目吸引受害者注意。除此之外,攻防对抗也在不断升级,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诈骗话术、场景设置等多种方法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抗博弈,如使用AI技术进行诈骗、诱导受害者绕过正规平台进行私下交易。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此前,公安机关联手工信、金融监管、互联网监管等部门和行业展开了多项行动,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时有发生,犯罪形势仍严峻复杂。这一方面是由于诈骗集团紧跟社会热点,随时变化诈骗手法和诈骗话术,迷惑性强,老百姓很容易上当受骗,如网络购物诈骗与电子商务相伴相生,网络贷款诈骗与互联网金融几乎同步,元宇宙投资诈骗紧随元宇宙概念爆红而来等。
  另一方面,与技术发展也密不可分。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给人们带去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带来种种可能。当下的电信网络诈骗进一步向技术化、智慧化发展,尤其是在大数据、5G、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的推动下,犯罪分子不断升级作案手段,将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这给公安机关侦查打击工作带来诸多挑战,加之办案机关的办案资源调度策略和办案机制相对固化,仅凭自身力量很难完成对犯罪的封堵。
  电信网络诈骗不是简单的社会治安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治理难题。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必须坚持多方发力,久久为功。2022年12月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指明了方向,其中明确要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的同时,也要“道高一丈”,超前布局,围绕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黑灰产业链进行深度治理。
  具体来说,首先,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继续强化对自媒体平台、网站等的监管,通过压实监管责任,不断弱化引流推广带来的负面影响,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发生。其次,持续优化防诈宣传,不仅要围绕高发频发的诈骗类型进行专项防范宣传,而且要时刻提防社会热点话题转变为诈骗话术及引流方式,并将其纳入宣传内容,不断提高防范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再次,要大力推动反制技术的研发应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治理在技术方面是“攻防对抗”或“技术博弈”的关系,在犯罪手段和方式不断升级的情况下,治理工作更应注重先进技术的运用和创新,通过抢占技术高地来挤压犯罪空间。最后,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格局,坚持全链条打击,同时不断提升民众的科学人文素养,注重利益观的引导,提高人民群众反诈骗意识和能力,从而进一步压缩违法犯罪空间,让电信网络诈骗无立锥之地。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  
反家暴触角延伸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 郝 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涉及刑事、婚姻家庭、保护令等多种案件类型,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司法机关与时俱进推动反家暴工作的生动实践。
  家暴是全世界都存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我国于1980年批准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始终严格履行缔约国义务,在全面反对家庭暴力这条道路上积极探索。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合力呈现出具有我国特色的反家暴司法方案,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反家暴工作中以人为本、数字赋能和部门联动的特点。
  首先,以人为本、全面反家暴的理念深深植根在涉家暴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曾经,“一个巴掌拍不响”“受害人也有错”等“和稀泥”式错误观念被司法机关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彻底否定。如在张某与邹某离婚纠纷案中,法院不仅明确了受暴方过错并非家暴理由,而且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认定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这一方面表明了司法对家庭暴力的态度,另一方面体现了司法注重对受害者的保护。
  在以人为本理念的引领下,针对家庭暴力私密性、隐蔽性高,取证难的特点,司法机关积极发挥能动性,通过加大职权探知的力度,来查清家暴的事实。如马某某诉丁某某离婚案中,在马某某提交的证据并不足以证实其遭受到了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法院并没有武断地认定不存在家庭暴力,而是对于其主张的每一次家暴事实进行了仔细询问和追问,并主动调查家暴细节,进而评判逻辑真实性,最终确定家暴的事实,既避免误伤无辜者,也保证让施暴者得到应有惩罚。
  再如叶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叶某在同居关系结束后遭受暴力威胁,其保护令申请得到法院核准签发。通过将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受害者同居关系结束后,既是对反家暴法“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规定的生动诠释,也给如何防治同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提供了范本。
  其次,从这些案例中,我们感受到了数字技术在涉家暴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确立了预防为主的家庭暴力法律防治原则,这不仅意味着要预防暴力的发生,而且要预防暴力的升级和再次发生。其中,保护令制度是这一原则之下防范家暴的重要措施,为处在现实危险中的当事人提供预防性保护。其中,速度、效率是保护令效力发挥的关键要素。尽管立法在制度设计上已经规定保护令不依附于其他诉讼,但在实践中,取证、签发、送达、执行等环节依然需要时间,而借助数字技术大大缩短了保护令发生实效的用时。
  如在冯某某申请曹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法院采取全流程在线审理的方式,从当事人申请,到法院立案受理、证据调取、审查签发,再到各部门送达响应、协助执行,总用时不到24小时。可以说,数字赋能给反家暴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打通各部门的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家庭暴力事件的数据归集与分析预警,让当事人能够突破提交申请的时空限制,极大缩短了各流程的操作时间。
  最后,这些典型案件凸显了反家暴工作需要多方联动。司法是反家庭暴力的重要力量。家暴不仅仅是家庭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在我国反家暴工作中,仅靠一个部门、一个环节是远远不够的。反家暴目标的实现,需要司法、公安、民政、医疗、社区等多部门多机构的共同协作。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例,法院的签发仅仅是个开始,保护令真正发挥效力,还需要持续长效的回访监督,这就需要公安、社区、妇联等多机构多部门的配合。正如前述全流程在线审理这一典型案件,其中就依托了法院、社会治理中心、妇联共同组建的工作模块,这也充分说明,反家暴需要形成共治。
  总之,这批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引领、规范和指导作用,不仅是我国反家暴工作的微观缩影、经验总结,而且也为全球反家暴事业提供司法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让粽子真正回归原味   社情观察
  导读:近日,两则有关端午节的新闻引发热议。其一是在首个包装“瘦身令”约束下的粽子市场,出现许多混装混搭销售现象;其二是浙江两村民因擅自组织划龙舟被行政拘留。两则新闻将如何过一个绿色、安全的端午节的话题带入公众视野。本期“社情观察”栏目特摘编两篇来稿,与读者一同交流探讨。

  □ 夏熊飞
  
  粽子销售领域的过度包装现象存在已久,且饱受诟病。为避免过度包装、减少浪费,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明确粽子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能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等。同时修改单还特别对“混装”提出了要求,规定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让粽子“轻装”上架。
  尽管多数商家都能按照规定对粽子包装进行“瘦身”,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变相过度包装的情况。从媒体记者调查情况看,有的商家增加混装混搭商品的数量,且让每一种混装混搭商品都不超过粽子价格。如某品牌推出的一款折扣价为368.1元的粽子礼盒内,就放置了19款商品,其中除了8只粽子外,还装入了各类干果、点心、茶,甚至还放入了一个玩具摆件。这不仅导致商品价格虚高,侵犯消费者实质利益,而且造成资源浪费,还消解着包装“瘦身令”的功效与约束力。
  粽子是中国的传统食品,本身带有文化属性,同时我国传统文化中本就有“礼轻情意重”的美好寓意。包装“瘦身令”的本意就是让粽子等传统美食回归本真,让大家过一个轻轻松松、清清爽爽的传统节日。因此,必须不打折扣地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家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能为了过度逐利或迎合部分人的面子观而置相关规定于不顾,更不能让传承千年的传统食物因为不当营销而变味。监管部门对于变相突破包装“瘦身令”的行为必须动真格,只有动真碰硬,才能让动歪心思的商家不敢违规行事,“瘦身令”方可得到有效执行。
  绿色消费、低碳生活是时下最时尚,也是最值得提倡的消费方式,过端午过的是氛围,有粽叶艾草香飘,图的是实惠、要的是温馨。粽子承载着端午文化和民众对于传统美食的钟爱,不该满是铜臭味与营销噱头。不管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对于种种“喧宾夺主”的行为都应该及时摒弃,让粽子真正回归原味。
安全是民俗活动底线   □ 何勇海

  赛龙舟作为一项群众性竞技比赛,既是一种体育活动,也是一种传统文化活动,能让人们体验悠久龙舟文化的魅力。开展民俗活动,安全问题无疑是重中之重,有安全保障才会有良好传承。
  拿划龙舟来说,虽然其群众基础深厚,但它有着与生俱来的风险性,并且民间龙舟活动的组织相对松散,风险识别、防范以及自救能力都存在不同程度缺失。因此,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活动合法合规,显然是必须的。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可能很严重。如2018年4月,广西桂林秀峰区某村村民,因私自组织练习划龙舟,致两艘龙舟侧翻,导致17人遇难。
  在浙江这起事件中,一艘木质龙舟在极短时间内沉入水中,参与人员全部落水,且均未穿救生衣,所幸现场救援及时,无人员伤亡。当地公安机关从影响公共安全角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组织者进行行政拘留,并无不妥。只有通过规范管理和对违规者的处罚,才能倒逼民间龙舟活动组织者、参与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保障能力。
  当然,对于民间划龙舟活动,既要堵又要疏,要在群众需求和规范管理之间找到平衡点。比如,依托体育、文旅等部门及协会,帮助开展科学训练、完善内部管理和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弥补民间活动的短板;推动民间龙舟装备、训练规则等更加标准化,确保龙舟活动安全开展。安全是民俗活动的底线,只有依法开展、精心组织、保障到位、安全有序,才能让人们尽享节日的欢乐。
图说世象   图说世象
  近日,浙江衢州一女子在某店铺购买牛肉干时,被店员偷偷混入了部分提前切好的牛肉干一起称重,女子随后向监管部门举报。目前,商家已向消费者道歉并就赔付事项达成一致,同时将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点评:如此欺诈经营,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希望有关商家多些诚信经营的“大智慧”,少些自以为是的“小聪明”。
文/刘紫悦  
平台协议规则优化需要多方参与   □ 薛 军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这一专项行动所针对的平台协议规则,是平台经济健康运行、法律关系合理建构、当事人权益公正配置的决定性因素。推动平台协议规则的优化,的确抓住了平台治理的核心和关键要素。
  进入平台经济时代以来,对于平台内的各类主体和活动,平台经营者通常借助于事先设立好的各类平台协议规则来进行治理。这些规则对于在平台内活动的各类主体的权益,具有重大影响。相关协议规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是否变相限制消费者法定权利等,一直备受关注。一段时间以来,平台规则中有不少涉及平台有权单方面修改用户服务协议、单方面决定解除合同的条款。这些规定引发舆论关注,甚至形成司法案例。如某视频网站单方面修改服务协议所引发的“超前点播案”就是其中典型。
  问题其实不局限于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值得关注。面对掌握数据、流量和算法的平台,经营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平台出于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可能会制定有关规则,对商家收取不合理的费用,或施加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在涉及消费投诉、侵权责任承担等问题上,可能会过于严苛地对待平台内商家,或者转嫁本来应该由自己承担的责任。正如不久前某平台在处理售后问题时,强迫商家接受“仅退款”安排,导致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被“网络羊毛党”大肆侵害。这些问题之所以出现,与平台没有运用好平台协议规则制定权,使得相关规则缺乏合理性有一定关系。
  为了使平台协议规则得到优化,让平台场域中各方主体得到公平公正对待,我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要求平台经营者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针对修改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并且将修改内容提前予以公示。应该说,电子商务法为平台协议规则的优化,确立了基础规则。但由于这些规则比较原则,实践中还需要有配套措施才能更好落实。
  在司法层面,人民法院高度关注网络消费领域的协议与规则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中明确宣告一些特定类型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例如电子商务平台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一概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电子商务平台方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这些条款都属于无效条款。考虑到平台上的交易发生纠纷后,法院作为处理者,需要确认相关的平台协议规则的效力,因此法院从相关规则的效力审查这个角度,已经实际参与到了平台协议规则的治理体系中。
  但平台协议规则的治理体系本身很复杂,完全借助于法官在司法个案中进行效力审查,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当事人往往没有能力和专业知识去挑战、质疑平台协议规则的合理性。在这种情况下,行政监管的参与就显得非常重要。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手段集中治理一些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平台协议规则,可以起到很好效果。这也正是上述专项行动的初衷所在。
  需要强调的是,平台协议与规则虽然具有自身特殊性,但在性质上仍然属于市场主体合同自治的范畴。因此从行政监管的角度介入对于平台协议规则的管理,依然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合同自由的精神,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平台协议与规则的优化。在判定相关协议规则究竟是否具有合理性与公平性时,需要引入广泛的专家评审机制,借助各方利益主体的参与,确保可以多视角、多立场、多维度审视,来慎重判定是否需要干预相关的协议规则的实体性内容。
  平台协议规则的优化是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多方主体的参与,形成合力,方能得到我们所期待的结果。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
发挥公众应急智慧和创新精神   □ 张永理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连日来,全国各地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传播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应急能力水平。
  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是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全过程通力合作,齐心协力把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任何一方的单打独斗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了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积极出台有关政策推进应急管理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会、进社区”,通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力争把公众纳入应急管理工作之中。
  目前,我国构建了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力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也需要看到,当前,受全球变暖等因素影响,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灾害风险的复杂性更加凸显。同时,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可以预见的因素和难以预见的因素愈发增多,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也更加需要公众的参与。
  公众参与应急首先要从“学”开始,通过学习培养应急意识、安全文化和实用技能,“以已知应对未知”“以确定性应对不确定性”,通过人人学应急为未来突发事件应对奠定坚实的知识储备和技能储备。
  如何提高公众的应急能力?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公众的生活环境、身体素质、教育背景等,培养他们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事故灾难等基本知识与技能,对于有一定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公民,通过宣教培训发挥其特长,让更多的人从他们那里学到应急管理的实用知识。应急能力也要从小培养,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要培养他们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风险意识、应急知识和逃生避险能力,包括健康防护、居家安全、出行安全、文明言行、谨防溺水等。
  如今是新科技革命加速发展的时代,新科学技术的产业化与社会化、生活化能够对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带来质的飞跃,它不仅提高了应急管理的效率,而且促进应急管理理念与手段不断更新。新科技革命带来的促进应急管理的新平台、新工具、新方法、新理念,都需要参与应急管理的公众与时俱进学习,当公众学会运用甚至自主创新,便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如面对郑州“7·20”暴雨灾害,一位网友自发创建了一个共享文档,让众人能够在线协同编辑和传播信息,用以协调和对接线下救援资源,有效提高了救援效率。此事是公众参与应急与科技支撑相结合的典型范例,也是应急管理中的社会意愿转化为社会能力的生动体现,充分彰显了公众的应急智慧,及其在信息技术加持下的能量放大效应,体现出公民个人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独特优势。
  突发事件种类众多,层级有别。几乎所有的突发事件应对都需要很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如发生地震时,需要挖掘机驾驶员帮助快速打通堵塞的道路,需要骨科医生及时给大批骨折的群众做手术。如果没有相应的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救援工作也会受到一定影响。所以,公众参与应急管理,首先公民个人必须至少学会和掌握一门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的专业知识技能,这样才能做到“会”应急。
  公众参与在应急管理中扮演着政府帮手的角色,彰显了公众的应急智慧和创新精神。公众参与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应急管理过程中的具体体现,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种应急管理软实力建设的有效路径。只要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安全文化、应急文化的社会氛围,并且把这种社会氛围逐步变为社会心理、社会常识和最基本的自救避险技能,就能进一步促进应急管理中政府与社会的能力共生,实现最大化效果。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地方治理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微言法评   
  执法要讲力度更要讲温度
  近日,据媒体报道,福州一名老农因销售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元。其因无力履行,被当地市场监管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市场监管局处罚畸重,且处罚书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程序违法,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不合格食品当然要管、要处理,不过要注意合理合法,过罚相当。这起案件明显超出了应有的限度,所幸被当地法院及时纠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展现了法律的权威和温度。此案也给各地各相关部门提了个醒,执法活动不能只讲力度,不讲温度,维护好市场秩序才是执法活动的初心。

“最终解释权”不是想用就能用
  近期,各类商家开启“6·18”大促销,各种宣传推广令人眼花缭乱。然而,有媒体报道,在这些广告中,“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之类的说法频繁出现,让消费者十分无奈。

  个别商家广告打的“顶呱呱”,可一遇到纠纷矛盾就拿“最终解释权”来说事,这无非是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为自己的过错或者违法行为盖上“遮羞布”。遏制此类现象,一方面需要加强监管,畅通消费者的举报渠道;另一方面也需要电商平台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拒绝使用“最终解释权”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商家入驻,让其不能用、不敢用。

广告岂能拿悲剧当商机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某房地产公司因制作发布了含有东航MU5735航班失事元素的微信单图广告,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被处罚不服一案作出二审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发布广告来吸引更多关注本没有错,但前提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这种在广告中拿悲剧当商机、拿老百姓的痛点当卖点的行为,不仅是对受众的不尊重,而且严重违背了我国广告法中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法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公众自然不会买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给所有广告发布者和品牌方一个警示:广告不是想发就能发,靠博眼球的恶趣味来换取关注和流量,注定会毁了自己的品牌形象。
整理/点评:常鸿儒  
“一棵小葱”艺名归属之争尘埃落定 北京四中院:符合条件的艺名网名笔名受法律保护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李振凡 杨宗腾
  
  近年来,“戏曲+流行”曲风正成为国风中的新潮流,受到众多年轻人欢迎。2018年成立的“一棵小葱”团队,主打传统戏曲与流行音乐的融合创新,因为改编的《青花瓷》《凡人歌》以及原创歌曲《狂浪生》《西京雁》等作品而声名鹊起。然而,团队成立一年后,即因“一棵小葱”的名称归属及使用问题产生了纠纷。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此案,撤销一审判决,终审判决“一棵小葱”艺名属于团队制作人周某聪。
个人艺名成了团队标志
  周某聪从2012年起便以“一棵小葱”“一棵小葱本葱”等艺名在众多新媒体及音乐平台发布音乐作品,“葱”取自其名字“聪”的谐音。2018年,某文化公司与周某聪订立了5年合约,约定周某聪与该文化公司旗下3名签约艺人共同组成团队,由周某聪担任制作人创作“京剧+流行”“中国风”形式音乐作品并由该公司3名艺人演唱,该文化公司可使用“一棵小葱”的名义对外宣传、营销由周某聪参与的团队音乐作品。
  合作首年,双方共创了《风陵渡》《江湖小镇》《美周郎》《谣儿调》等音乐作品,并参与了多个音乐类综艺节目录制,“一棵小葱”的知名度显著提高。
  自2019年年底起,某文化公司逐渐安排周某聪团队内3名艺人以“一棵小葱”“一棵小葱本葱”名义发布非周某聪创作的音乐作品。周某聪认为,上述行为未取得自己的同意或授权,为此多次发函制止,但未能奏效。其间,某文化公司还擅自将“一棵小葱”提交大量商标申请,但因周某聪提起异议,商标申请未予批准。
  为维护自己艺名的合法权利,周某聪将某文化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文化公司停止使用“一棵小葱”艺名、在相关平台首页发布澄清“一棵小葱”系周某聪艺名的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合理支出。
  针对周某聪的诉求,该文化公司认为,作为运营“一棵小葱”团队的商业公司,提出相应的商标申请也是提升和保护品牌价值的商业运营行为,且双方的合约尚未解除,公司使用“一棵小葱”称谓包装、打造、宣传、推广“一棵小葱”音乐团队的行为,不构成对周某聪姓名权的侵害。
  一审法院对此案审理后支持了某文化公司的主张,驳回了周某聪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指出周某聪可待合约失效或宣告解除后,就之后可能发生的擅用艺名行为主张权利。
可主张参照姓名权保护
  周某聪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北京四中院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对于非本名的艺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保护的,首先应当证明艺名这一符号标识能够与特定的人建立起对应的联系并形成稳定的对应关系。
  对于如何判断涉案艺名是否受到侵害的问题,北京四中院认为,可以从双方合作情况、艺名被使用的具体情形、消费者或者特定公众的感受等方面进行考虑。
  本案中,“一棵小葱”是周某聪借助其名字中“聪”的谐音“葱”演变而来,周某聪自2012年起就持续在国风音乐领域使用“一棵小葱”“一棵小葱本葱”等特定名称发布作品,也就是说,在周某聪与某文化公司合作之前,其已经与涉案艺名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且通过相关证据可以看出其在国风音乐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因此,“一棵小葱”在国风音乐领域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功能,周某聪有权就“一棵小葱”“一棵小葱本葱”等主张参照姓名权的保护。
  对于“一棵小葱”特定名称是否受到侵害的问题,法院认为,涉案合同中约定周某聪许可某文化公司将“一棵小葱”名称用于周某聪在合同期内创作并经某文化公司认可的音乐作品。然而,双方就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后,周某聪没有再向某文化公司提供音乐作品,故该公司2019年年底之后以“一棵小葱”团队名义发布的音乐作品超出了姓名许可约定的范畴,也会使消费者或特定领域公众误解此期间音乐作品系周某聪参与制作完成。
  据此,北京四中院认为,某文化公司在2019年年底之后的相关活动侵害了周某聪对于“一棵小葱”特定名称享有的权利,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某文化公司在自媒体平台发布涉案艺名属于周某聪的澄清声明,并赔偿周某聪经济损失3万元。
艺名笔名关乎人格利益
  “姓名是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区别于其他人的标志和符号,也具有一定身份定位的功能。”本案主审法官杨晋东庭后表示,就姓名的法律意义而言,一个自然人拥有姓名后,就可以以姓名为标记,使自己与社会中的其他成员相区别,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101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那么,作为姓名衍生概念的笔名、艺名、网名等特定名称,是否也可以像姓名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此,杨晋东表示,民法典第1017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虽然笔名、艺名等名称不需要经过法定机关登记,但这些笔名、艺名等名称在不少情况下可以起到确定和代表某一自然人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作用,能够体现民事主体的人格特征。这些名称如果被他人滥用或者导致他人混淆,也会有损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对该民事主体造成损害,保护这类名称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
  同时,杨晋东也指出,并非任何笔名、艺名等名称都应当受到保护,这类名称只有满足两方面条件才会受到法律保护:一是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或者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二是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
  杨晋东提醒,考虑到笔名、艺名这类特定名称背后所具有可观的商业价值,在签订合同时,笔名、艺名等特定名称的权利人应当与合同相对方就该特定名称的使用、维护以及所产生价值的分配等情形作出明确、合法、合理的约定,尽量避免相关争议的产生。
制图/高岳  
为还赌债男子诈骗四十余家烟酒行   本报讯 记者翟小功 通讯员李小鹏 梁译丹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红岛海岸派出所破获系列诈骗案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涉案金额38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勇由于染上网络赌博的恶习,欠下巨额债务,为了偿还赌债,他打起了诈骗他人的主意。
  今年3月上旬,经朋友介绍,吴某勇认识了海甸岛某烟酒行的负责人张先生(化名)。与张先生取得联系后,吴某勇谎称自己是某知名企业高管,专门给企事业单位供货供酒,想从张先生店里进点货转卖赚差价。为打消张先生的顾虑,吴某勇还谎称在政府机构有销路,量大而且长期要货,但由于是商业招待,会延迟付款。张先生听完有些心动,便和吴某勇商定可以先送货,但付款最晚不能超过一周。
  其间,为了取得张先生的信任,吴某勇虚构身份,利用此前曾在知名企业工作过的经历,在与张先生接触的过程中,主动展示公司营业执照的照片,还在张先生产生怀疑的时候,带着他到公司楼下门禁刷脸进入了公共区域。
  3月11日,吴某勇首次联系张先生下单,要货两箱白酒和六条香烟,货款1.6万余元。货物到手后,吴某勇立马进行变卖,并将变卖到手的1.4万余元投入到网络赌博中。吴某勇先后以商务宴请、商务急用、晚点付款为由向张先生的烟酒行下订单,8次总货款近19万元。
  由于吴某勇始终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付货款,张先生前往派出所报警。近日,民警在海甸岛某店铺内将吴某勇抓获。到案后,吴某勇对自己诈骗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经审讯,吴某勇供述其不仅先后8次对张先生实施诈骗,同时还对其他40余家烟酒行实施诈骗,作案手段也和诈骗张先生类似。每次诈骗得手后,吴某勇都会将货物进行变卖,用于赌博。
虚假刷单骗取平台补贴500余万元 沈阳和平检察院帮企业堵漏建制 □ 本报记者  韩 宇
□ 本报通讯员 杜嘉智
  
  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发放补贴,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采取虚构交易、虚假刷单的方式骗取平台补贴,给电商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同时创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工作模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2021年12月,李某在沈阳市和平区一家超市购物时,听超市老板说某电商平台正在搞返利活动,只要消费者在该电商平台向参与活动的店铺下单金额超过400元,平台就会向店铺补贴100元。李某从中嗅到“商机”。
  之后两个月,李某伙同女友郑某在该电商平台注册虚假店铺16家,指使10余名“刷手”在店铺内虚假下单,之后寄发空包裹,让“刷手”确认收货。订单完成后,电商平台便会自动将对应的补贴款汇入店铺账户内,而“刷手”可以从李某、郑某处获得每单10元的好处费。
  截至案发,李某、郑某参与骗取平台补贴款合计5万余元。电商平台发现问题后,立即启动内部核查程序,发现多家店铺订单异常,遂及时报案。警方顺藤摸瓜,查处了针对该电商平台的系列诈骗案件50件6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该系列案涉案人员众多,不同犯罪团伙获得的补贴金额不同,且存在有实体店铺真单假单掺杂、全部系虚假店铺单纯刷单骗钱等多种情况。和平区检察院成立专门办案团队,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审查逮捕阶段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此同时,该院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梳理类案证据的共性问题。  
  “该系列案件很典型。”和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爽说,50起案件都存在证据收集和涉案财物线索查证需要完善、区分涉案人员在团伙中的作用和地位等问题,如果没有统一的办理规范,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为此,和平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出台工作指引,对证据固定、犯罪构成的具体细节进行明确。  
  根据工作指引,公安机关根据涉案人员的不同犯罪情节,依据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处理。2022年6月,50起案件陆续进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  
  受案后,和平区检察院结合案情,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处理。在审查逮捕阶段,对涉案数额巨大、尚未退赃退赔的,依法批准逮捕15件16人;对涉案数额巨大、但已退赃退赔的,依法定罪不捕35件47人。审查起诉阶段,对有真实店铺、认罪认罚且已退赃退赔的,依法提出宽缓量刑建议20件23人;对涉案数额未超过3万元,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企业谅解的,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10件15人;对注册虚假店铺的,依法提起公诉20件25人,并建议一律不得适用缓刑。
  “刷单”系列案件的发生,除了犯罪嫌疑人非法牟利的主观恶意之外,也暴露出电商平台在管理、内部监督、员工培训等方面存在漏洞。和平区检察院注重做好综合治理“后半篇文章”,从增加审核程序、增设诚信小组、加强员工培训三个方面提出检察建议。
  前不久,和平区检察院收到了电商平台的回复函。在回复函中,该电商平台对检察院表达了谢意,称已建立“系统自动化审核+人工重点审核”机制,构建了虚假门店识别策略及监控模型、线上优化风险策略,加强了对商户、员工的管理培训,表示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管理水平。
跨境“杀猪盘”首要分子被判刑19年   本报讯 记者王家梁 王鹤霖 通讯员谢宗季近日,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系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参与该诈骗集团的40余人分别获刑,首要分子获刑19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胜、胡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多次结伙偷越国境到缅甸勐波,成立了采用层级化、模块化、制度化管理的诈骗公司后,从国内招募被告人陈某金、雷某城等40余人,联系蛇头、支付偷渡费用,组织偷越国境到缅甸勐波进行培训后,采取“杀猪盘”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形成了组织严密、结构完整、分工明确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
  该诈骗集团攫取巨额非法利益,通过境外违法犯罪组织“洗钱”处理后,转移至国内,由陈某胜等人的亲友通过购房、购车及窝藏、转移等方式予以掩饰、隐瞒。
  经审计,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该诈骗集团诈骗贵州等20余省、市80余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70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大方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胜、胡某等40余人构成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法对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陈某胜,主犯陈某金、胡某等共计40余人分别判处19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首要分子及主犯陈某胜、陈某金、胡某等人分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1年,对各被告人并处罚金共计500万余元,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包头警方跨省抓捕帮信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张珈瑞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局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主动出击,跨省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
  5月24日16时,包头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局侦查打击一大队民警接到辖区企业职工报警称,自己被诈骗了。民警获悉,报警人朱某接到一通电话,对方冒充某平台客服,谎称朱某的平台借款账户存在异常,需要本人对征信进行查询。
  朱某按照要求进行查询后,对方又以提高征信为由,让朱某在某贷款平台注册个人信息,并假借核实贷款利率变相让其进行贷款,称对贷款额度进行审核,确认正常后进行退还。朱某信以为真向对方提供的账户相继转账14万余元,之后对方电话无法接通,朱某这才发现自己被骗。
  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民警立刻展开调查,通过对涉案账户进行研判以及对资金链认真梳理,发现一名温姓男子存在重大嫌疑。经研判,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温某近期的活动轨迹,连夜赶往浙江嘉兴,在当地警方的协助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温某抓获,顺利押解回包头。
  在确凿的资金流向和充分的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温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温某在利益的诱惑下,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借给他人刷流水,帮助诈骗团伙所刷流水的单日单向转入资金高达90万余元,且转入资金达到一定数量后,诈骗团伙立即将资金转到境外,犯罪嫌疑人温某则以此进行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温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高价“宝物”原是做旧的仿制工艺品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熊春和 成璇 近日,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余江警方破获一起假文物诈骗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刘某是鹰潭市余江区一家物流公司老板,酷爱古玩收藏,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同样喜欢收藏古玩的周某。
  去年2月,周某在鹰潭市某古玩交易市场摆摊时,发现一件仿制古代青铜戈,便以600元价格购入。
  之后,周某将仿制青铜戈刻意做旧,找到刘某说:“这是我好不容易才淘来的,鉴定过是真品。”“这可是信江河石港大桥清理河道挖出来的,当时挖出来几个,这个品相最好。”刘某信以为真,以9600元的价格买了下来。
  今年6月9日,余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走访时,得知了这一线索。民警找到周某,周某矢口否认,而刘某担心自己交易“文物”被抓,立刻交出了“宝物”。“宝物”拿给专家鉴定,专家一眼便看出是仿制工艺品。面对事实,周某如实交代了诈骗经过。
  目前,嫌疑人周某退还了诈骗钱款,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人敲诈勒索网店支付“举报撤销费” 安徽宣城首例网络恶势力犯罪案宣判 团伙成员均获刑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胡德红 何德慧

  以举报偷税漏税为威胁手段,敲诈勒索56家网店76次,扰乱正常的网络营商秩序。近日,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人民法院对任某、赵某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任某等5人有期徒刑11年至拘役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退赔损失,发还被害人。据了解,该案系宣城市首例网络恶势力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至8月,被告人任某、赵某等人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通过网上交流、线下聚集等方式纠集在一起,以举报网店经营者偷税漏税为威胁手段,使网店经营者产生心理畏惧,被迫支付几百元至数万元的“撤销费”。
  一家经营饮品的网店是任某等人多次下手的目标。自2022年3月起,任某开始通过网购账号向该网店发送举报其网店偷税漏税的信息,要求其支付“撤销费”。店长胡某被迫支付8000元。之后,任某更换账号,故技重施了多次,收到胡某支付的“撤销费”共计20余万元。
  任某没有罢休,又与赵某、周某共同勒索该网店。为了给胡某施加压力,任某等人制作了举报截图和检举信,以及一个勒索成功的虚假视频,发给胡某。胡某迫于压力,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向任某提供的账号付款共计50万元。因多次被勒索,胡某身心俱疲,精神抑郁,被迫辞职回家养病。该网店也因其离开,网络销售几乎瘫痪,没过多久就停止网络营销。
  然而事实上,任某等人并不掌握这些网店在缴税方面的情况。据任某、赵某交代,两人曾经开过网店,有过被人敲诈勒索的经历。于是,他们动起了歪脑筋,效仿这些手段,在电商平台上随机选择一些销量较小的网店,向这些网店群发一些涉及偷税漏税的法律条文和投诉信息,进行敲诈勒索。
  面对敲诈勒索,有些网店不了解税收政策,害怕被查,支付“撤销费”息事宁人。也有的被害人起初并不理会,任某等人就会以搞垮网店链接、删除后台数据等话语吓唬网店经营者,令其不堪其扰,对网店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法院经审理查明,任某等人共对56家网店实施敲诈勒索76次,包括对残疾人经营的网店进行多次勒索,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正常的网络营商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任某、赵某为纠集者,周某、秦某、赵某超为成员的网络恶势力犯罪组织。其中,任某敲诈勒索犯罪数额80余万元,赵某敲诈勒索70余万元,其他3人敲诈勒索犯罪数额4000元至58万余元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任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网店经营者实施敲诈,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员工离职“顺走”企业商业秘密获刑   本报讯 记者刘欢 实习生易佳欣 通讯员魏璐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职员工利用在原公司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产品,获取巨额利益的刑事案件。
  武汉市某技术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继电保护测试仪是其主要产品之一。2021年,该公司发现市场上另一家公司竟生产与此产品高度类似的继电保护测试仪,且市场销量相当可观,对其产品销售产生较大冲击。
  该公司了解到,竞争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李某和法定代表人张某都曾是自家员工。
  其中,李某曾担任该公司的技术部门负责人,从事过继电保护测试仪的装配、设备调试等工作,可接触到继电保护测试仪的目标代码,2012年离职;张某曾就职于该公司销售部,从事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2009年离职。
  该公司曾制定《员工手册》要求员工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并与李某、张某等人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要求他们承担保密义务。
  搜集初步证据后,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侦查及技术鉴定发现,李某和张某现供职公司的电脑中存有与原公司继电保护测试仪产品生产用软件目标代码相同的文件,且现公司所生产的继电保护测试仪与原公司产品的相关技术信息实质相同。
  经鉴定,自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期间,李某、张某所在公司制造并销售涉案产品的毛利润高达2500余万元。
  江岸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为查明技术事实,邀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准许国家知识产权局技术调查官、有鉴定人资质的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此外还有被害单位技术研发人员、司法鉴定人共四方五类技术专家到庭,围绕涉案技术问题展开辩论。经充分审查,法院对两被告人的侵权事实予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保密义务,使用其掌握的原公司商业秘密,被告人张某明知李某的行为而与李某共同使用原公司的商业秘密,生产同类型产品,销售毛利润达25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法院依法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两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神奇净水器”骗了58名老年人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孙中玉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案件被害人年龄均超过60岁。
  去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钟某、梁某经商议召集25人驾驶两辆车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州、吐鲁番市等多地,通过向老年人发放宣传单,以免费赠送净水器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讲座,虚构净水器具有预防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功能,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净水器滤芯,累计骗取58名被害人财物共计63万余元。
  鉴于被告人及其他涉案人员退赔了全部诈骗款项,最终,7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广东军地联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编者按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此次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军地联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官兵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送法进军营、制作挂图、微视频等方式,让官兵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在提升官兵法治素养、依法服务备战打仗、维护国防军事利益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程  勇 张偲

  随着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的到来,为更好地帮助驻粤部队官兵深入学习民法典,解放军广州军事法院联合广东省司法厅,利用军地优质法律资源,精心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军营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此次活动历时一个多月,宣讲团兵分6路、行程两千公里,授课范围覆盖驻粤陆、海、空、武警等18个不同类型部队。
授课贴近官兵
  今年2月,广州军事法院副院长黄云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粤优秀教师”侯巍商讨“民法典宣传月”课程设想。
  侯巍之所以成为驻粤部队“民法典宣传月”宣讲团一员,源于广东军地一项制度设计。
  去年“八一”建军节前夕,作为广东省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广州军事法院牵头首创广东省“八五”普法强军讲师团和涉军维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汇聚了最优质的法律资源。
  为打开民法典宣讲新局面,今年,驻粤部队“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邀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陈小君教授担任宣讲团总指导,还从广东省“八五”普法强军讲师团和涉军维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专家库中精心挑选5位民法学名师,与军事法官一道,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在驻粤部队走深走实。
  “授课越贴近部队,民法典越抵近兵心。”宣讲团根据青年官兵特点,精心选择切入角度,多次打磨课程框架,并组织试讲。宣讲团还额外准备了一堂法纪警示教育课程,由广州军事法院院长路刚负责讲授。
  广州军事法院还制作了主题展板挂图,以图文形式生动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精神,引导官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模范践行者。
  “此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对驻粤部队贯彻依法治军、建设法治军营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武警某部政治委员史旭斌说。
解读法治精神
  5月18日,武警海警某部礼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高飞为官兵们讲授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
  “‘典’在身边,既是民法典,也是典型人物。”高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解读民法典精神,引导官兵崇尚荣誉、坚守使命。
  在高飞的讲述中,战友林清平、汪晓龙的英雄形象浮现在官兵眼前。一个多月前,海警某部所属汕尾海警局城区工作站汪晓龙、林清平等4名执法员执行海上查缉走私任务时,遭遇暴力抗法,汪晓龙壮烈牺牲,林清平身受重伤。
  同一天,武警某营区,中山大学教授周林彬正在进行另外一场民法典授课,他为官兵们深入解读法条背后蕴含的价值追求和法治精神。
  课程结束,新兵小王找到周林彬咨询遇到的法律难题。几年前,小王的父亲在其朋友的一张9万元借条上签字做担保。后来,这位朋友外出打工不见踪影,债主让小王的父亲还账,并将其诉至法院。
  周林彬耐心细致地帮小王分析法律关系,并鼓励小王劝说父亲遵守诚信原则:“既然做担保,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先行垫付。”他的一席话,让小王明白了如何运用法律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助力部队打赢
  此次活动宣讲团不仅送法进军营,还将目光聚焦战斗力,助力部队打赢。
  为提高活动质效,广州军事法院有针对性地选择涉法问题多的单位,并组织军地专家联合会诊。
  某部一处训练场地与周围村民存在确权纠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耿卓在该部授完课后,实地察看了纠纷场地。他反复阅看资料,与军事法官一起为部队涉法问题联合会诊,并确定解决问题的思路。
  每场授课结束,法律专家与军事法官都会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就官兵普遍关心的房屋买卖、民间借贷等纠纷,进行具体解答和专业指导。
  据了解,此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累计帮助部队和官兵解答40个涉法咨询。针对其中5件疑难复杂问题,广州军事法院将利用涉军维权工作机制加以协调解决。
  广州军事法院以这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18个单位建立广东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联系点,在法治调研、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涉军维权等方面加强交流互动,拓展法治共建机制,延伸法治服务质效,助力驻粤部队构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军局面。
郑州军事法院建好用好普法阵地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王翌丞

  5月初以来,解放军郑州军事法院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深化法治军营创建、开展军队“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联合军地有关部门赴军营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围绕“讲好一堂课、赠送一些书籍、组建一批援助站、提供一场咨询”,郑州军事法院联合河南省军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等单位,开展“四个一”民法典进军营活动。其间,军地法官、律师围绕民法典亮点解读、婚姻家庭、远离非法集资、军婚的特殊保护,以及军事行政诉讼等法律问题,进行法治教育授课30余场次;结合新修订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组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围绕部队法律服务需求,开展座谈调研4场次,参加问卷调查官兵200余人次;开展法律咨询36场次,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通过送法服务活动切实让民法典走到官兵身边、走进官兵心里。
  活动期间,郑州军事法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品,建好用好民法典普法阵地。线上依托强军网开设“民法典专栏”,上传覆盖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普法教案,以及“漫画民法典”“法在你身边”等普法产品;线下突出民法典亮点、热点,以及官兵关心的内容,制作了20张生动有趣的宣传展板,通过实地及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在河南省军区及部分驻豫部队营区展示。此外,向驻豫部队印发1000余份《涉军维权宣传册》《军人诉讼服务指南》《军事法院立案须知》。结合正在开展的“聚焦练兵备战、全力服务打赢”涉军维权专项行动,郑州军事法院摸底掌握驻豫部队维权需求,解答基层官兵涉法问题50多个,处理维权纠纷8起,全力为部队官兵办实事、解难题。
  驻藏边防一线部队的李某老家翻盖新房,因宅基地权属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7年时间里,李某的父亲多次通过诉讼、信访等方式维权均无果。前段时间,李某通过部队向郑州军事法院申请维权,该院指派维权骨干与部队干部共同奔赴纠纷发生地实地处理,经军地共同努力,促成纠纷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郑州军事法院坚持落实部队来访接待和每周三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制度,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先后为部队6个历史遗留问题逐案研究法律意见,做好“保前方、稳后院、助打赢”工作。
广西军地检察机关 帮助部队官兵解难纾困   本报讯 记者韩潇 通讯员何懋成 罗旺 近日,解放军南宁军事检察院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深入陆军某部、空军某部开展军地检察官送法进军营活动,为官兵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及赠送法治宣传资料。
  授课现场,军地检察官分别以《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远离违法犯罪》为题,通过法条讲授、案例剖析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的方式,围绕与官兵工作生活、战备训练等息息相关的内容,为官兵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辅导课。
  授课期间,军地检察官还现场为12名官兵提供法律咨询,就官兵们现实中遇到的军婚保护、网络借贷、土地纠纷等涉法问题进行分析解答,积极引导官兵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授课结束后,军地检察官向部队赠送了法治宣传手册、法律书籍共3000余册。官兵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更进一步丰富了官兵法律知识,强化官兵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
  此次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送法进军营活动,是南宁军事检察院贯彻主题教育要求,帮助部队官兵解难纾困,提高普法工作温度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广西军地检察机关将着眼部队现实需求,制作普法微视频、法治宣传册等法律服务产品,向官兵提供“点单式”“定制式”等更为丰富的检察服务套餐。
武汉军事法院 探索普法共享教育新模式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王艺斐 韩迪

  “官兵过日子事事不离民法典,每个人一出生就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近日,在武警湖北总队武汉支队某分队日常教育现场,指导员王哲为官兵宣讲民法典。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节课的课稿、课件均来自解放军武汉军事法院的推送。
  “当前,部队聚焦练兵备战主责主业,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到军事训练上,教育资源有限、教育质量跟不上一直困扰着基层。”空军某部教导员周贺说。
  为解决辖区部队特别是营连单位法治教育不均衡、不充分等问题,扩大法治教育辐射面、影响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武汉军事法院强化共享思维,发挥法律优势,以去年在8个基层部队建设的“涉军维权服务联络室”为桥梁,按照“军事法院统一备课,法律骨干轮流授课”形式,编写精品讲稿、编印普法资料、收集优秀法律宣传产品,向所在部队持续推送“精品法治课”,推动法治教育进部队、进一线、进营连。
  5月28日,武汉军事法院提前组织人员精心备课,通过网上发布精品教案、电话沟通疑惑难点、邮寄宣传书籍折页等,最大限度共享法治教育资源。一节共同的民法典教育课在湖北省多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基层营连单位同步开讲,一张相同的《“典”亮军营——民法典宣传手册》在身处不同点位官兵手中传看。据统计,此次民法典教育共辐射基层营连50余个,受教育官兵1.8万余人。
  “共享教育资源减轻了基层备课压力,提升了教育质量,可以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空军某部指导员张宏林说。
  武汉军事法院还协调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优质法治资源,持续深入案辖部队、军事院校,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军地法官、律师结合案例讲解官兵关心的英雄烈士保护、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等民法典热点问题,并为官兵提供法律咨询;借助LED大屏幕等多媒体介质,循环播放“法在你身边”等普法微视频、微动漫,让民法典宣传遍布营区角落。
江苏军地检察机关 推动民法典走到官兵身边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戴伦乔 邓颜金

  为推动民法典走到官兵身边、走进官兵心里,使辖区部队官兵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连日来,解放军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以“‘典’亮军营 法润兵心”为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活动前期,军地检察机关着力推进普法教育“需求侧”改革,深入江苏省内多家部队进行调研,发放调查问卷8000余份,了解官兵法治需求。
  军地检察机关精心拟制侧重点不同的宣讲提纲,设计制作法治服务清单、《身边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展板、检务公开法治宣传手册、微动漫《你不知道的军事检察院》、微电影《网络陷阱》《挽救》等法治宣传产品,以官兵自己的事、身边的事教育引导官兵“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用官兵喜闻乐见的普法文创产品提高官兵接受度。
  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赴驻镇某部,分别以《民法典与我同行》《防范诈骗军检合作,共建平安和谐社会》为题,结合实际案例开展普法授课,并通过视频让授课覆盖该部6000余名官兵。
  军事检察机关围绕该部官兵关心的军婚保护、军娃保护、英烈保护、见义勇为、高空抛物、“赠送空间”、居住权7个方面进行答疑解惑;地方检察机关重点围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对官兵进行了授课提醒。
  该部宣传干事丁左宜表示:“军地检察机关此次授课辅导以案例为牵引,结合实际引人入胜,教会了大家处置类似涉法涉诉问题的方法,希望军地检察机关能多开展此类活动。”
  “感谢军地检察机关,让破坏军婚者受到法律严惩,让我能更加安心地在部队服役。”驻苏某部干部陈某在听到判决时激动地说,通过12309检察为军服务平台,解开了困扰我多年的症结。
  近年来,南京军事检察院充分发挥12309检察为军服务平台效能,推动民法典宣传由“面对面”向“键对键”发展,实现提供法律咨询常态化,解决急难愁盼实时化,服务辖区部队精准化。
  目前,南京军事检察院已通过该平台先后接受部队、官兵、家属法律咨询百余人次,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民事判决监督等方式解决了官兵婚姻家庭纠纷,家属子女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认定、劳资纠纷等各类问题,有力维护了辖区部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受到部队与官兵广泛认可和好评。
第六届“强军论坛”在京举行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通讯员魏寅 徐庆君 6月15日,由军事科学院主办的第六届“强军论坛”在京举行。来自军委机关、战区、军兵种有关部门领导和部队代表,以及军地教学科研单位和军工企业领导、知名学者,共400余人参加论坛相关活动。
  本届论坛以“聚力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为主题,设1个主论坛和5个平行分论坛,集智研讨在新征程上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思路举措,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持。
  主论坛开幕式由军事科学院院长杨学军主持并致辞。他表示,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军事篇”。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必须锚定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突出军事智能化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我军建设转型升级;聚焦备战打仗,统筹现代化建设与备战打仗的关系,着力锻造打赢高端战争能力;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由“量的增值”转向“质的提升”;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把军事治理作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加快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
  军事科学院政治委员白吕在主旨讲话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凝结着中华民族复兴图强的不懈奋斗,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代表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作出了原创性贡献。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深刻揭示强国必须强军的本质要求,内在蕴含着中国式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独特品格。
  在随后进行的大会交流环节,东部战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工作部主任马哲文、南部战区副政治委员兼南部战区海军政治委员杨志亮、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院长王全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董事长刘石泉依次作了发言。
  “强军论坛”由军委机关指导军事科学院创建,以习近平强军思想研究中心为依托,以军事科学院优势资源力量为支撑,自2018年至今已连续举办6届,推出一批有价值的重要成果,学术性、知名度持续提升,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端论坛。
国防科工局举行首次
行政执法证颁证仪式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牛大力6月1日,国防科工局举行首次行政执法证颁证仪式,为局机关首批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87名人员颁发证件。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国防科技工业行政执法,用执法“规范化”保障发展“高质量”,是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以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为抓手,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扎实做好岗前培训,专门举行颁证仪式,建设具备执法能力、具有规范证件的执法队伍,对于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使命具有传递凝聚的标志作用,对于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推进法治军工建设具有承前启后的节点意义。
  国防科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爱华指出,全面推进法治军工建设,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紧紧抓住立法这个重中之重。聚焦重点急需,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推进,不断补齐法治军工建设的短板弱项。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这个关键环节。加强依法监督管理,严格、完整、规范、有效实施各项执法事项,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夯实重大问题研究这个基础支撑。针对法治军工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法规、重大理论、突出矛盾和前瞻性问题,有计划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法治军工建设提供依据和支撑。
  潘爱华强调,要持续转变执法理念,健全执法制度体系,着力提升执法素养,促进行政执法高质量运行。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聚焦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善用法治方式、法治手段谋划工作、处理矛盾,确保国防科技工业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
让孩子们在纯净无毒的环境下健康成长 海南构建“六位一体”禁毒护苗综合保护体系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6月3日上午,2023“健康人生·绿色无毒”“防毒护苗”全民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海南省禁毒教育基地改造升级揭牌仪式在海口举行。活动采取“海口主会场+各市县(区)分会场”的线上线下互动形式,全省各市县(区)27个分会场同步举行。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蔡朝晖看来,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民族复兴栋梁成材,全省上下要深刻认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重大意义。他表示,举办本次活动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打击毒品犯罪和铁腕“护苗”的鲜明立场和决心,要凝聚社会各界禁毒力量积极投身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携手开展禁毒“护苗”行动,持续掀起禁毒宣传热潮。
  今年以来,海南省部署开展禁毒“护苗”专项行动,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禁毒护苗综合保护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让孩子们在纯净无毒的环境下健康成长。
禁毒护苗两手抓
  “毒品的危害极大,我们要远离毒品。”在海南省禁毒教育基地,海口市育才小学四(8)班学生权艾萱通过VR体验“毒驾”后说。
  6月3日,升级改造后的海南省禁毒教育基地揭牌。新基地科技感、现实感较强,相比过去的图文展板更具趣味性、互动性、参与性。让禁毒教育与科技结合,也更符合当下青少年的口味。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开展三年“护苗”专项行动要求,今年4月7日,省禁毒办印发《海南省未成年人禁毒“护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禁毒“护苗”专项行动,提升未成年人禁毒意识,铲除毒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土壤。
  截至2022年12月,全省共创建国家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12所,省级示范学校238所,带动全省各地创建市县(区)级示范学校520余所。在校学生禁毒知识知晓率达100%,实现18岁以下青少年吸毒问题“零发生”。全省人民群众对校园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满意度达98.32%。
护苗成长不“毒”行
  “我宣誓,珍爱生命,拒绝毒品,自觉抵御毒品的侵蚀,投身于禁毒斗争,为建设无毒品危害的自贸港奉献青春应有的力量。”2023年6月6日上午,由中国禁毒基金会、海南省禁毒办主办的“禁毒公益健步走”活动在三亚市吉阳区白鹭公园举行。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自贸港兴。省禁毒办紧紧围绕全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组织各市县开展禁毒‘护苗’专项行动。”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孙景龙介绍,全省禁毒相关部门及各市县通过多种途径,举办多种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禁毒、参与禁毒,形成携手禁毒、护苗同行的宣传氛围。
  今年以来,海口市举办“童心画禁毒”漫画大赛、禁毒征文比赛、国旗下禁毒宣誓、禁毒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全市251所中小(含中等职业)学校做到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师资、课时、教材“五落实”;三亚市举办“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三亚护苗在行动”禁毒演讲比赛,联合市禁毒委相关成员单位结合“禁毒宣传进万家”等活动开展禁毒宣传。
  据统计,全省各市县、省禁毒委各成员单位今年共举办禁毒“护苗”活动2000余场次,累计检查涉未成年人可疑涉毒旅馆111家次,核查可疑情况93次,提前介入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涉毒发生3次,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60余万份,悬挂禁毒宣传标语2500余条,组织青少年参观各级禁毒教育基地450余批次,受教育青少年人数达300余万人次,营造了安全无毒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治毒模式有特色
  不搞“黄赌毒”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必须守住的底线。海南省委、省政府将禁毒工作纳入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和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统筹推进。
  2016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连续组织开展两轮声势浩大的禁毒三年大会战,全面遏制毒情发展蔓延、毒品犯罪高发的态势,彻底扭转禁毒工作被动局面,使禁毒工作跨进并保持全国先进行列,毒品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独具海南特色的毒品治理模式。
  “通过对毒品问题的有效治理,我省社会环境、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社会治安处于建省以来最好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省禁毒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刘海志介绍,在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禁毒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2020年度海南省高达99.08%,居全国第一,是名副其实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当前,海南省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位居全国前列,现有吸毒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从2016年底的8.3‰降至0.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质量完成各项既定工作目标。
  6月9日,海南省禁毒三年大会战(2020-2022年)表彰大会召开,要求在前两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基础上,乘胜追击,在全省部署开展禁毒“固本防风险”三年行动。“锚定目标,踔厉奋发。我省将以创建‘无毒品危害的自贸港’为抓手,不负重托,勇毅前行,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刘海志说。
展现规范执法成果 打造教育改造样板 石家庄监狱举办主题开放日暨社会帮教活动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每次女儿问起爸爸在哪里,我都对她说,爸爸在外面打工挣钱,很快就会回来……”
  听着妻子的话,罪犯李某眼里噙满泪水,握着妻子的手郑重承诺:“和女儿说,我每天都很想她。我一定改正错误,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家和你们团聚。”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监狱举办“爱的呼唤”主题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质企业、社会团体及罪犯家属代表走进监狱,近距离感受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全面了解新时代监狱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并对罪犯进行亲情帮教、社会帮扶、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和就业推介。
  在亲情帮教环节,对着在高墙内重逢的亲人,罪犯亲属既有严厉的批评、动情的倾诉,也有诚恳的规劝、强烈的感召,感恩奋进的情绪在罪犯中达到顶峰。“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发挥亲情电话、亲情会见、亲情帮教的感化作用,使罪犯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这是监狱多年来教育改造的成功实践。”石家庄监狱教育改造处副处长陈忠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罹患癌症的罪犯张某在社会救助、亲情感召和民警关怀下,战胜病魔、脱胎换骨;罪犯耿某通过视频会见唤醒病重昏迷的父亲,亲情有约、蜕变新生。这是石家庄监狱原创舞台剧《爱的呼唤》中的情节,也是教育改造工作中的真实事例。
  石家庄监狱高度重视监区文化建设,注重发挥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的感染力、渗透力,使罪犯在浸染熏陶中受到普遍教育。活动当天,石家庄监狱围绕“敬事、爱人、明礼、诚信”教育改造理念,组织罪犯精心编排了精彩的文艺演出,并在舞台剧《爱的呼唤》演出中穿插罪犯代表为父母揉肩、捶腿、送礼物等互动内容,使罪犯受到心灵洗礼、坚定改造信心。
  活动中,罪犯和亲属了解到当前针对刑释人员出台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石家庄监狱还组织5家优质企业为即将刑释人员开展就业咨询和招聘活动,120多名即将刑释人员与心仪的招聘单位进行面对面交流,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92份。
  石家庄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贾文君表示,石家庄监狱将不断拓展创新教育改造工作途径,积极促进罪犯实现由表及里、由行为到灵魂的深刻变化,努力打造全景式展现、全区域覆盖、全员参与的“河北监狱系统教育改造样板”,推进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
无锡新吴区深入推行“网格+调解”机制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基层党建引领,充分利用精网微格体系,深入推行“网格+调解”工作机制,更好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组架构,强力量,厘清脉络。全区在现有735个网格基础上,整合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充分吸纳基层志愿者及特色团体等力量,按照“1+1+1+3+N”模式建立精网微格,建强由微网格联络员2588人、志愿者7946人构成的基层力量,进一步延伸信息摸排触角,拓展民意收集渠道,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
  建机制、显特色,强化能力。不断整合调解、仲裁、诉讼、信访等解纷机制入网入格,培育并发挥各街道、社区42个特色功能室,成立一支上百人的调解队伍,针对不同时间段、敏感时间节点等时机参与矛盾调处化解。半年来,收集上报的15569件矛盾问题,90%以上化解在网格。
  畅途径,提服务,凸显效能。通过入户走访、建立微信群、设立意见箱等方式,采取日排查、周汇总、月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收集汇总信息,把可能引发涉稳、信访等问题的苗头梳理清晰,调配力量开展社区调解、上门服务等,满足居民常态化、多元化协商议事需求,有效减少初信初访数量和提升群众满意率。2023年以来,95%的初信初访一次性解决,配合相关部门化解信访积案7件。
厦门市法援机构与市第二看守所深度合作 推进在押人员应援尽援优援   本报讯 记者何睿 张淑秋 近日,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市第二看守所签署协议,加强深度合作,共同推进驻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在押人员应援尽援优援。
  据了解,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第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于2014年8月成立以来,第二看守所和市法援中心定期商洽,制定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补充工作职责,规范服务行为,市法援中心负责遴选24名值班律师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为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收到良好效果。
  据悉,深度合作之后,在押人员的法援申请手续简化,第二看守所有专人负责统计在押人员涉案类型和关注的法律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律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律师在定期值班之外,市法律援助中心遴选专业律师编制成册,如遇在押人员有紧急法律需求,第二看守所可直接拨打在册律师电话进行预约,律师将及时到所提供法律咨询。
杭州汾口镇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打造“信访终点站”   “喂,您好!我家正在建房,因为滴水界限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你们可以帮帮忙吗?”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汾口镇金牌调解员老汪接到群众电话求助。了解到这是一起典型的建房纠纷后,老汪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启动“八仙桌议事”联合调处机制。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同意各退15公分,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汾口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努力打造“信访终点站”,推动信访总量持续下降。
  该镇坚持关口前移,依托各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表,通过网格员靠前排查、镇村干部靠前化解,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万家”活动,通过“党员干部‘摆摊’+开设普法讲堂+网格员入户宣讲+组织集中观影”的方式,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此外,汾口镇创新“八仙桌议事”联合调处机制,聘请退役军人、民兵连长、金牌调解员、离退休干部等进村入户当“老桌长”,由“老娘舅”坐主位,其他人按辈分坐定,依次解释事情来龙去脉,最后由“老娘舅”作出裁决。其间,工作人员将情、理、法相结合,成功化解多起积怨已久的矛盾纠纷。
  同时,成立集“全科受理、访调一体、集成联办、‘一站式’化解”于一体的“信访超市”,除常规接待窗口外,还设置心理咨询室、调解室及“青年民兵之家”,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化解,将服务群众的关口从“窗口”前移至“村口”,依托“一张八仙桌,几条长板凳”,组织各镇领导班子、联村干部以“周二下村日”活动为契机,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农村建房审批、工程招投标等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
  汾口镇全面推行“小脑+手脚”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依托应急联动系统,落实警网协同机制和“群众吹哨,楼栋长报告,网格员报到”机制,及时就地处置非警务类警情,努力打通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针对警网协同机制暂时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通过汪大伯联调中心减少重复报警,实现信访事项闭环式管理;加强普法微讲堂、百姓评议堂、信访信用堂“三堂”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抓好信访信用管理工作。该镇汪家桥村在村委会办公大楼设立信访信用堂,将信访信用与各项福利事务挂钩,将信访失信人员进行上墙公示;对重复信访人员,在建房审批、网格员聘用、护林员聘用等方面进行约束。
叶瑶 项洋  
贵州福泉检警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   本报讯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该市公安局密切配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实质化运行,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该院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充分发挥侦协办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检察监督与公安执法监督“大融合”的共识。同时,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指派员额检察官每周轮流到侦协办值班,通过调阅卷宗、与办案民警交流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树立“监督与协作并重”的理念,将监督活动从事后监督向前拓展、向后延伸,实现侦查活动全过程、动态监督。
  今年以来,福泉市检察院不捕率达62.6%,不诉率达35.7%,诉前羁押率降至22.6%,同比下降28.19个百分点;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监督撤案3件,同比分别上升12.5%和5.1%;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两份,均已回复并整改到位。 罗家友  
靖江税务开通“绿色通道”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本报讯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精简办税流程和手续,确保税收红利“应享尽享、应享速享”,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税动力”。
  靖江市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品仓库门前,一排排液晶显示用背光源包装箱码放得整整齐齐,即将发往全国各地。“在税务部门的‘一对一’辅导下,2022年,公司累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1400余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210万元、出口退税490.84万元,既减轻了税费负担,又增加了研发现金流。”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说。
  据了解,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生产各种液晶显示用背光源,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生产型出口企业。近年来,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厂房设备投入大幅增加,研发投入持续加码。各项税收红利的精准“落袋”犹如一剂“强心剂”,充分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
  税收红利惠企,温情服务利企。今年以来,靖江市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常态化开展税惠政策宣传辅导活动,及时解答企业涉税难题。同时,围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落实落细各项便民办税举措,量身定制个性化惠企“套餐”,为科技企业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纳税服务,助其做大做强、茁壮成长。
闫鹏  
武邑税务落实税惠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武邑县税务局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红利精准“落袋”,为企业研发创新按下“快进键”。
  该局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核对和筛查,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精细化分类。同时,依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进台账、研发政策清册、辅导服务清册、风险应对清册“一账三册”,为60余家研发企业制定专项服务方案,组织项目管家服务团队提供“点对点”服务。其间,网格员定期开展入企走访活动,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发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流程九步法及模板》,开展税惠政策“一对一”宣传辅导,及时解决企业涉税难题,确保税收红利“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享速享”。
  “今年,在税务网格员的耐心辅导下,我们顺利完成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累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168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金额36.7万元,进一步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真金白银’的精准‘落袋’,让我们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近日,衡水某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为武邑县税务局的优质高效服务点赞。
  该公司是一家装配式波纹钢桥涵和钢制综合管廊的研发、设计、推广、应用企业,是该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拥有产品、设备和应用领域的专利技术280余项,参与过30余个国家重大项目的技术研究。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下,今年以来,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目前已实现营业收入5500余万元。
  为激励更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武邑县税务局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工信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快政策落实速度。同时,联合开展“企业家日”活动,定期召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培训会议,确保全县200余家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时知晓、掌握政策;组织重点企业召开税企座谈会,讲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关规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接下来,武邑县税务局将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杨茹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推动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深度融合   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德育教育改革创新的需要,在高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近年来,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始终坚持“为国育才、为警铸剑”的职责使命,主动服务公安实战需求,积极创新教育理念,推动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深度融合,培养了一大批立场坚定、爱岗敬业、职业素质优良、心理素质稳定的警务专业人才。
坚持立德树人
夯实融合基础

  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融合既强调法治教育的必要性,也突出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内在要求。实践中,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凸显法治教育的政治属性,着力推进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学院组织相关系部教师开设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同时,成立工作专班,与多家公安院校开展深入合作,持续深化学科内涵建设,提升教育科研水平;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案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推行学院与公安实战单位“优势互补、合作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法学理论》等慕课(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教学方法和操作系统,为推动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慕课教学奠定基础。
优化课程教学
创新融合策略

  课堂教学是实施理论教育、素质教育的主要渠道。近年来,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采取多项措施,助力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高质量发展。
  学院特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举办心理测试专题讲座,从心理生理实验、环境刺激模态、人类响应模态、心理测试在公安审讯中的应用等几个方面,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深刻了解心理测试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应用,视野开阔、理论丰富、案例生动、极具前瞻性。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书香润警营,好书大家读”读书分享活动,向同学们推介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书籍,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充分感受书香魅力;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深入挖掘案例课题,将教学课题与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推动法治教育与教学工作深度融合、法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全面结合。
坚持知行合一
丰富融合实践

  学习是为了应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是理论学习的应有之义。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结合学科特色、专业特点及学生需求,积极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对理论教学形成有益补充。
  学院建立为乡村小学学生提供心理辅导的长效工作机制,组织教师为学校师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鼓励孩子们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新农村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学院刑事侦查系青年讲师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识毒防毒知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引导小学生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每年定期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法治知识竞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助推法治校园建设;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与当地政法机关加强合作,共建公安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立“教研结合、协同育人”长效机制;坚持“以赛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连续举办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学生应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坚持以文育人
营造融合氛围

  校园文化是学校发展历程的积淀,是学校发展的灵魂,对凝聚办学合力、展现学校形象、提升学校品位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不断提高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学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连续组织五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搭建提升心理素质、增强心理承受能力的平台,引导学生关注心理健康,提高情绪调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培养热爱生命、感悟生命的乐观心态;开通“与爱同行、用心守护”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心理热线服务,邀请12名拥有10年以上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经验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担任心理教官,秉持“尊重、真诚、共情、倾听、陪伴、保密”的服务宗旨,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缓解学生心理压力,筑牢学生心理健康防线。
坚持凝心聚力
建强师资队伍

  优秀教师是实现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深度融合的力量源泉。近年来,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开展教学示范观摩活动等多种方式,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第四轮全国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的安排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查找差距、补足短板,不断提高教学技能和科研水平;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举办课程思政建设研讨会和集体备课会,加强专业示范引领,探索课程思政建设方法,提升课程思政建设水平,营造“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的良好氛围;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挖掘梳理各门课程的德育元素,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门课程的育人功能,着力构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员育人”的“大思政”格局;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建、以赛促改”的总体思路,举办教学能力大赛,充分发挥其“助推器”“度量衡”“试金石”作用,探索推行“岗课赛证”融合育人模式,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教学能力、综合育人能力、自主发展能力和服务实战能力;选聘多名基层政法机关业务骨干担任客座教授,对学生进行法律业务指导和授课,并选送优秀教师到政法机关学习锻炼,全面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
杨景涵  
培育韧性 抵御风险   □ 刘艳红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世界变化莫测,风险随时发生。在当下,这种变化和风险一部分是技术带来的,另一部分是政治带来的。尤其是,当今世界技术和政治相互作用,技术风险演化为政治风险。凡此种种,无不加大了现在的年轻人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不安全感。毕业后的你,当然要学会竭力避免风险。对于这一点,古人早已教育过我们,比如,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不过,对于你们来说,更重要的是要培育韧性以抵御风险。
  什么是韧性?所谓韧性,是人们遭受挫折后不屈服的力量,此所谓百折不挠;也是人们被风险打击后反弹的能力,如同皮筋被拉扯后的回弹力;更是人们将失败转化为继续前行的力量,乐观向上的精神力。韧性天然带有自我修复性,它是一种内生力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你要多多锻造你的韧性,在社会风险对你的生活甚至你本人不断的冲击中,要学会尽快治愈自己,满血回弹,回到那个充满活力的你。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告诉我们,生存下来的也许不是最强大的生物,也不是最聪明的生物,而是能够适应环境变化的生物。而韧性,正是使得我们适应环境变化的特性。因此,韧性,是生命力的代名词。
  如何培育韧性?就是要你们学会给自己植入韧性的DNA。风险来临,就当它是一场挫折教育,挫折过后,愈挫愈勇。抵御风险,需要外部和内部两种机制。外部机制,是国家和社会的风险防范制度;内部机制,是我们每个人自带的风险防范特质。外部机制固然重要,内部机制不可或缺,后者帮助我们内生性地抵御风险,这种抵御,有时候效果更明显。内部机制,就是要有意识地训练和培养自己的韧性,以抵御风险。
  如果你有足够的韧性,当风险冲击后,你便能从危机中寻找到生机,最大化地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害,不至于被风险席卷走你的一切;如果你有足够的韧性,当风险发生后,你便能迅速调整身心的状态,回到“出厂设置”,以不变的初心拥抱未来;如果你有足够的韧性,当风险过去后,你便可以尽量缩短“疤痕效应期”,如同网络那样重新更新自己,迅速迭代升级,用新的热情拥抱自我;如果你有足够的韧性,毕业后的漫长人生,就如同你手里的手机,开关由你,自在把控,从而使你获得人生最终的自由。
  然而,韧性不会天生就有。在培养你的韧性时,要克服恐惧和脆弱两种情绪。
  要学会不恐惧。恐惧会冲击韧性的韧度,或让韧性偏离稳定生活的中心轴。经常有人忧心忡忡,对于一些可能发生的大的社会风险莫名担忧。恐惧会使人胆小如鼠,并严重影响到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稳定心态,如此一来,韧性的韧度当然会大为降低。比如,下一次冲击人类的疫情将是什么,世界会不会发生大的战争,下一次大地震的板块将在哪里,地球会不会毁灭,如此种种,令他们寝食难安。这样的风险谁都难以预测,它们类似于刑法中“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对于这样的风险,建议你不要恐惧害怕。对于你所不能控制的风险,你的恐惧和担忧除了给自己造成心理负担,对于风险的防范和抗击来说,没有任何作用。对于“具体危险犯”中的风险,诸如你明天的出行路上会不会有交通安全的风险,出去旅游会不会感染疾病。这样的风险,建议你也不要害怕,做好你能够做的防护措施,尽到你能尽的风险防范义务。希望你在心态上、在情绪上,永远不要“自陷风险”自我恐吓。
  人生的经历多了,就会明白,没有谁可以完全避免风险,风险也只不过是漫长人生中的必修课。现代社会的人们享受了太多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带来的红利,诸如通讯的秒速化与“千里江陵一日还”出行的便捷化,地球变得越来越小……但是,时代在给人们发放社会进步的红利的同时也在伴随性地发放风险。世界这般地充满风险,而你我又是如此这般渺小的个人。既然如此,莫如报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它去的心态,自由安定地活着,告别对外在未知风险的恐惧,着力培养自己内在的韧性。至于当风险真正横亘在面前时,你不妨保有一种“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心态,能绕过去就绕,能躲过去就躲,实在不行就和风险来一场正面硬刚,只要你不被风险打倒,一切都可来日方长。
  要学会不脆弱。脆弱是韧性的反义词,有韧性的人都具有坚强的特质。脆弱是缺乏生命力的表现,轻微外力,就会粉身碎骨。人不可以像薯片一样脆弱,而应该像牛筋一样有韧性。其实,人们都不喜欢和太过脆弱的人打交道,“玻璃心”让人防不胜防,过于脆弱的人本身就是他人眼中的风险,而且是一种持续的、大家避之不及的风险。不要因为一场风暴就折断了飞翔的翅膀,不要因为一场挫折就不再斗志昂扬。风险是锻造器,它理应把你我锻造得更为强壮,风险不应该成为摧毁剂,一点风险就把你我给毁灭了。经历多了就会明白,没有谁能一生平和安逸,所有的宠辱不惊,不过都是风险和挫折捶打之后沉淀下来的性情。
  人的生命力无比顽强,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人的生命不断冲破风险的历史。当下的你我活在这个风险社会,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要懂得如何控制风险来临时你我的情绪力量,而不是被这股力量所反制。能够经过风险的侵袭安然无恙、心态稳定、精神乐观,继续深爱这个充满风险的社会并继续前行的人,是真正的英雄。要用社会的风险,来拓宽自己心胸的承受力,来降低风险过后的次生风险。你要相信,所有的风险和挫折以及所有让你愤愤不平的事,最后都会变得云淡风轻。陀思妥耶夫斯基告诉我们,人是一种非常富于韧性的动物,什么都能适应。既然如此,从薯片变成牛筋,也不是不可完成的任务。面对风险,你一定要有一种身在其中,同时又置身事外的能力,这正是生命韧性的表现。
  (文章为作者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23届学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节选)
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界分   □ 刘飞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教授)

  2014年行政诉讼法施行后,新被纳入受案范围的行政协议与原有单方行为之间构成何种关系,就成为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如何基于现有规范来界分两种行为方式、进而确定二者各自应当适用的规范与制度,成为司法实践中应予以解决的实际问题。
“分立说”及其演变
  我国学界就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界分问题在不同时期形成了三种主导性观点。在我国行政法学发展初期,“行政行为”被确定为上位概念,行政契约与具体行政行为则被视为相互独立的下位概念,笔者称之为界分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分立说”。尽管学界对较为宽泛的“行政行为”概念有过争议,然而仅就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界分而言,“分立说”获得了普遍认可。
  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行后,学界普遍认为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均从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此种阐述仅是放宽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内涵,均可被称为“分立说”。
  2014年行政诉讼法施行后,拆分行政协议的做法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依据司法解释,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关系可归结为所谓“拆分公式”,即“行政协议=单方行为+其他协议行为”。对行政协议作出的拆分,建立在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相分立的基础上,因此本文称之为“分立+拆分说”。简言之,所谓“分立+拆分说”,就是一方面将行政协议视为不同于单方行为的方式;另一方面又认为可以从行政协议中拆分出单方行为。“拆分公式”的适用,使得两者之间的界分问题似乎重新陷入了混沌之中。因此,“拆分公式”究竟是否可以成立、如何基于该公式解构行政协议等问题,值得进一步追问。
行政协议“拆分公式”质疑
  对于应如何拆分行政协议的问题,有诸多亟待解决的疑问,具体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意思表示难以实现拆分
  行政协议系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单方行为则由行政机关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两种行为方式在意思表示上的不同,构成界分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关键。问题在于:在订立行政协议之后,是否还可以将行政机关一方的意思表示拆分出来,视之为行政机关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笔者认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所以成立,核心要素在于“一致”之达成。如果可以拆分意思表示的话,无异于认同行政机关可以在订立协议时与相对人平等协商,在达成协议之后又可置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于不顾。这实质上就是纵容行政机关可以随时抛弃行政协议,转而采用单方行为方式。如此制度设置,无疑将致使行政协议制度丧失存在的基础。
  (二)过程阶段难以实现拆分
  对于从一个行政协议究竟可以拆分出多少个单方行为的问题,司法解释中并未具体规定。一方面,可从行政协议中拆分出多少个单方行为,完全无法予以估计;另一方面,相对人可以随时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提起行政诉讼,意味着“拆分公式”的适用可以随时开始、变更、中止,此情况进一步加大了拆分结果的不可预知性。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以过程阶段来拆分行政协议,无法形成具有确定性的拆分方式,更不可能形成制度化的适用模式。
  (三)审查对象难以实现拆分
  除意思表示与过程阶段之外,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亦难以实现拆分。尤其相对于行政诉讼制度中适用的合法性审查原则而言,拆分审查对象并无实际意义。
  无论是基于意思表示抑或过程阶段,均无法支持“拆分公式”的制度化适用。即便假定可以从行政协议中拆分出单方行为,亦无法如此限定法院的审查对象。“拆分公式”不仅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实现,就比较法而言,也无先例可循。既然“拆分公式”无法成立,那么对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作出界分,还是应回归到“分立说”的立场上来。
并行禁止原则的适用
  2014年行政诉讼法颁行后,不少行政法学者倾向于强调行政协议的行政性,对于在两种行为方式之间如何形成制度隔离的问题,学界与实务界均未予以足够重视。正因如此,行政机关实际上可以在两种行为方式之间进行切换,似乎并未受到明确限制。然而,如果可以从行政协议中拆分出单方行为,则不仅“分立说”难以成立,行政协议制度本身存在的独立价值亦会受到怀疑。因此,应致力于在两种行为方式之间建构法律上的隔离制度。
  (一)并行禁止原则
  适用在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之间的所谓并行禁止原则,指的是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在两种行为方式之间选择其中之一,而不能同时并用两种方式。从应然的层面而言,如何区分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问题,首先应由实体规范予以解决。由于现行实体规范中并未对行政协议作出规定,诉讼程序规范不得不为行政协议的定义与界分等实体性内容提供规范,从而逾越了应有本位。由于行政诉讼制度以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使得“拆分公式”的适用似乎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必然之选。如此安排,不啻于使原本应当兼具行政性与协议性的行政协议制度,走向仅偏重于行政性的极端公法化之路。为此,推进并行禁止原则的适用应成为努力的方向。
  (二)协议优先原则
  行政机关在选择行政协议方式且与相对人订立行政协议之后,依法作出单方行为的职权并未同时灭失。在此情形下,行政机关似乎有可能同时采用两种行为方式。然而,行政协议毕竟系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缔约双方原则上均应受到约定条款约束,这也是体现协议效力的应有之义,行政机关仅在无法“按照约定”时才可以另行作出单方行为。无论特定情况下是否可以“按照约定”,行政机关均只能在两种行为方式之间选择其中之一,不能并行采用两种方式。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在两种行为方式之间作出选择时,应以并行禁止为原则。在订立行政协议之后,应以优先适用协议约定条款为原则。
  因此,基于“分立说”的基本立场,应适用并行禁止原则以及协议优先原则来实现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之间的界分。
  行政协议毕竟不同于单方行为,无论是基于意思表示抑或过程阶段,均难以形成制度化、具有可操作性的拆分方式。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毕竟为两种不同的行为方式,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仍应基于“分立说”来确定。行政机关应基于并行禁止原则,在行政协议或单方行为之间选择一种方式,不能同时并用两种方式。在行政协议订立之后,行政机关应以优先履行协议为原则。仅在无法“按照约定”、且为维护公共利益有所必要时,才可以另行依法作出单方行为。由于我国现行规范中实际采用的是“拆分公式”,并不支持并行禁止原则以及协议优先原则的适用,亟待通过实体法律制度的构建,来实现两种行为方式之间的制度隔离。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23年第2期)  
“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题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洁 日前,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司法部的相关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积极承担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与12家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创新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共同推动法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签约、实务导师聘任仪式暨“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题研讨会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指出,在各合作单位的长期支持和帮助下,人大法学院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教材建设、智库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进入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的法学教育迈进了新的发展阶段,人大法学院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人大法学院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人才培养重点任务,提出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3个+”构想,即“理论+实务”“法律+外语”“境内+境外”多种教学场景和培养环节相结合的复合型培养模式。希望以本次与各合作单位的集体签约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与法治实务部门的紧密合作,共同为培养新时代优秀涉外法治人才、服务涉外法治工作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联组学习联手调研学科发展座谈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为进一步落实联组学习、联手调研、联动整改、联推发展的“四联”工作机制,把主题教育引向深入,6月13日,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上海政法学院党委联组学习、联手调研学科发展和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在上海政法学院举行。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崔亚东,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政法学院党委书记、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葛卫华,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晓红等出席学习和调研座谈会。
  葛卫华表示,上海政法学院高度重视市法学会下辖研究会(学校相关部分)的建设工作,鼓励研究会工作与学校发展同频共振、双向奔赴,并从人员、场地、资金等方面加强支持保障。期待与上海市法学会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为上海法学教育的发展和法治人才的培养作出更大贡献。
  刘晓红围绕“加快中国国际法学发展”作交流发言,提出要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国际法发展道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方案、完善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发力,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国际治理新秩序提供法治保障。
西北地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助力西部刑事法治现代化建设,6月16日,西北地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副校长张军政等40余人参加座谈。
  范九利指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学科承继了老一辈刑事诉讼法学家奠定下的优良传统,有着良好的基础。现今在良好的基础之上,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成果丰硕。期待本次座谈会为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法治体系作出贡献。
  敬大力表示,要结合党中央重大政策,迎合新时代对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以西北地区为特色,以西北政法大学为基地进行会校合作,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同法学院校的学术交流,实现双赢、多赢,推动法治理论实践进展与热点问题的研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一大
法与经济学院揭牌仪式举行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一大法与经济学院(以下简称“法与经济学院”)揭牌仪式举行。这是法学与经济学领域国内首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致力于打造国际化水平超前发展,经法管学科深度融通的涉外人才培养高地。
  法与经济学院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联合创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以服务中意两国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为宗旨,秉承深化合作,推动两校学科建设、师资交流和人才培养的原则,通过共商、共建、共享的方式共育一流国际人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指出,自2016年罗马第一大学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深入合作以来,两校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法与经济学院,标志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水平国际化办学又迈上了新的台阶。希望两校继续深耕合作,共同缔造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新典范;深入融通,共同开辟法与经济学领域学术新前沿;专注教育,协同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高地。
珍惜并善待我们所处的空间   □ 蒋悟真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囿于文化传统以及思维惯性,我们默认了时间的存在,但却忽略了,时间乃是人为定义的。相对于时间,空间是更为基础且客观的范畴。我们一直在用时间去描述空间的客观变化,用空间的变化来界定时间。例如,地球自转一次是一天,公转一次则是一年。相对论让我们改变了时空观念,认为时空存在纠缠。但作为时间起点的空间,实际上记载了每个个体和人类命运的全部,或许我们更应该珍惜并善待我们所处的空间。
  首先是血缘空间——生命起始之地。我们孕育在母亲的子宫里,那是我们生命开始的血缘空间。血缘空间是需要尊重和传承的。血缘空间记录的是生命诞生的过程,每一秒都是奇迹与幸运的交织。没有人会质疑母爱的伟大,我们都知道十月怀胎之不易以及哺育之艰难。因此,如果强调感恩,首先应当感谢的是我们的父母。但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血缘空间里个体与外部世界的深层次联结却不时被异化。不少父母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不吝宠爱甚至溺爱,将血缘空间中的个体与客观世界脱嵌。血缘空间甚至被扭曲成出身论、人种论,造成了人类历史上无数的悲剧与惨剧。
  其次是成长空间——学校。毕业的你,在这个时候,是欣慰还是悲伤?是回忆起求学点滴的快乐?还是感叹光阴流失的遗憾与懊悔?教育的目的从来都不只是传授知识,教育的本质是爱,教育的功能是培育与塑造我们的智慧。你或许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取知识,但却未必习得了智慧。作为成长空间的大学,恰是一段培育智慧的旅程,是激发活力、勇敢向前、自我成长的单向旅途,它是那么短暂却又那么热烈,因为难以重现所以异常珍贵。请珍惜这个旨在追求知识、增长智识的学习与成长空间吧!毕竟,韶华易逝,不可辜负。
  再次是生活空间——一种亲缘或地缘。从价值层面看,生活空间强调的是责任。家是生活的小空间,这个空间是以婚姻为基础的。民法典将婚姻的本质阐述为契约,这意味着我们不能仅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由婚姻衍生出的亲缘,则体现为一种代际责任,向上要孝敬父母,向下要抚育子女。但这只是以家庭为单元的小空间,向外扩展还有我们的国家。家与国的空间从来都是相连的,这种地缘或者大的亲缘空间,需要承担的更多是一种底线责任、一种社会责任。再向外是我们所处的地球空间,以有限的资源承受了其不能承受之重,人类命运共同体下的我们更要珍重我们共享的这个地球空间。
  最后是工作空间——单位或是办公室。工作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而工作空间强调的是敬业。大学里老师认真教书育人本是基本职责,然而在现代社会,认真上好课却变成了一种“良心活”。当职场“摸鱼”成了流行技能,勤勉工作反被视为另类。我们不能不思考,身处改革前沿的时空下,我们这一代人应当交出怎样的历史答卷。迈向工作岗位的你们,要永远记住敬业与法律人的底线!
  空间的碰撞无处不在,也可能在同一个空间中你的角色是多元且需要转换的。在当下,空间的互侵有时候很严重。身处工作空间的你,往往由于各种压力而忽视血缘空间的存在,任由工作空间占据甚至垄断了你所有的精力和时间。还有些年轻人不愿意结婚生子,也许他们忘记或漠视了血缘空间的根本价值是在于传承。因此,当你们身处空间的交错而不得不面临空间之间的选择时,希望你们具有空间识别的能力,你们应当是无私且理性地作出选择,均衡好空间的分配不仅是为了你们自己,更是为了下一代,回应民族复兴之所需。
  回首人生,你的血缘空间得到传承,你在学习空间中没有后悔,你的生活空间中肩负着神圣的责任,你的工作空间中盛开出敬业的花朵,那么多年以后,你也会坦然面对你的终点空间——那个满载一生努力与荣誉的、象征着永恒归宿的小盒子。在实用主义的影响下,人类似乎已经对理想主义本身丧失了忠信。
  当然,我们可能终将实现在不同的空间穿越,或早或晚。1916年,爱因斯坦基于广义相对论预言了引力波,一百年后人类证实了引力波的存在。也许灵魂就是这样一种引力波、一种暗物质,它将承载你进入另一个新的空间。
  总而言之,我们永远无法逃避空间。人类在每个空间应当留存的价值与意义,或许是另一个值得被经久讨论的话题。诗人勃莱克曾云:“把无限放在你的手掌上,永恒在一刹那里收藏。”现实中的你,还是记住那住话,“珍惜并善待我们所处的空间”,去只争朝夕吧!
  (文章为作者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3届学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节选)
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研究 《刑法思维与案例讲习》序言   □ 陈璇

  近年来,源自德国的“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在民法、刑法、行政法领域逐渐兴起。我始终认为,学术研究应当追本溯源、以道御术,不能拘泥于某个学者所提出的具体学说,也不应当拘泥于“危险创设”“危险降低”“危险实现”之类令人眼花缭乱的名称本身,而应该剥开具体学说和名称的外壳,仔细看一看它的出现究竟体现出归责原理的何种发展规律——正是这种内在的规律才是真正本质和恒定的东西,才对推进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也才孕育着中国刑法学产出原创性智慧的契机。
  同样的道理,叫不叫“鉴定式分析方法”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把握住那些切中法学教育内在规律的“刚需”和“硬通货”。也就是,我们的案例教学究竟要达到怎样的目标?对照这种目标,传统的案例教学方法可能存在哪些缺失?为了满足案例教学的需要、契合法学教育的基本规律,鉴定式案例分析的思维又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和教益?
  传统案例教学采用的方式,其特点大致可以概括为:论题给定、专项训练,即将每个案例的研习重点集中在一两个问题上。实践中的疑难案件往往杂糅交织着多重问题,只有具备在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搜索问题的能力,辩护人才能穷尽一切可能的辩点,公诉人才能找到真正有力的指控方向,法官才能作出公正的判决。
  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最值得借鉴的地方就在于,它所发展出来的从事实分段到罪刑规范的查找再到犯罪成立要件的逐一分析这一整套章法或曰程式,能够最大限度地督促分析者不放过任何一个有探讨空间的问题。
  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另一个优势在于它的“笨”。任何一个案件,无论它看上去怎样简单,分析者都需要穷尽一切问题和规范;任何一个结论,不论它如何浅显,分析者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说理和论证,来不得半点敷衍和草率。正是这看似枯燥的一个法条一个法条的涵摄、一个要件一个要件的分析过程,才使我们能够发现那些平常容易被忽略、被遮蔽掉的问题,能够在法律写作中杜绝大而化之、不着边际的毛病,学会结合个案的丝丝细节将论证的每一环节都压实说透。
  在德国大学里,法科学生之所以能够较早地养成紧扣法条及判例进行说理的习惯,之所以能够较早地具备娴熟运用法律论证方法从事大篇幅专业写作的能力,与各主要部门法学科内高强度的案例分析训练是分不开的。从我本人的教学经验来看,愿意踏踏实实下这种“笨功夫”的学生,恰恰是法学论证和专业写作技能提升得最快、掌握得最扎实的。
  我自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本科生开设了刑法案例分析的选修课。这门课程吸收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精髓,同时保留了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优长,发展出了“五步骤”的分析框架以及地毯式全面分析与重点问题深入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课程的内容是完全中国化的:一方面,所有案例素材均选自本土的典型案例;另一方面,分析模式的具体设计也适应了中国刑法的一系列特色制度。例如,共同犯罪、罪量要素等。
  本书是我所撰写的第一部教学用书。与学术专著相比,本书的写作给我带来的压力似乎更大。这让我想起了《宋人轶事汇编》里记载的一桩轶事:“欧公(欧阳修)晚年,尝自窜定平生所为文,用思甚苦。其夫人止之曰:‘何自苦如此!尚畏先生嗔耶?’公笑曰:‘不畏先生嗔,却怕后生笑。’”“怕后生笑”,可谓一语中的!
  无论哪种形式的教学用书,均旨在为学生日常的学习、思考和训练提供一种标准的范本。而范本的建立绝非朝夕之功,不经历反复锤炼、长期积淀是无法完成的。为此,我作了两方面的努力:
  第一,本书的主体内容,无论是案例材料还是分析正文,抑或是方法讲授,都经历了九年课堂教学的持续打磨。其中不少案例多年来反复在使用,每一年的课堂研讨几乎都有新的发现,要么是找到了以前被忽略掉的问题,要么是变换了分析的思路,要么是对疑难点有了新的看法。我真切地感受到,九年讲授刑法案例课的过程,也是我自身分析能力和学生同步提升的过程,“教学相长”诚非虚言。
  第二,在本书最后定稿阶段,我专门听取了多名听过课的研究生的修改意见,并请他们对全书进行了分工校对。尽管如此,本书毕竟具有相当的探索和试验性,它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有完善和提高的空间。
  正如法学教育不可能也无须毫无遗漏地给学生讲授每一部具体的法律一样,一门刑法案例分析课不可能也无须穷尽刑法学所有的知识点,不可能也无须覆盖司法实务的一切能力训练。学生走出校门后,还需要进一步在工作中学习、磨炼诸如阅卷、取证等实务操作的具体技能。但是,这门课程和本书的意义就在于,帮助学生练就应对一切法律问题所不可或缺的一套基本功、一种底层思维方法。
屈原的“宪令”及其他   □ 马建红

  城市里的人过传统节日,越来越像是虚应故事。比如端午节,虽然照例要调整出三天的假期,不过大家的感觉,也就仅仅是过了个小长假而已。不像小时候,小孩儿的手腕脚腕上要系五彩丝线;早上吃粽子的时候要在眉心点一滴雄黄酒;大人还会叮嘱小孩儿,端午节一整天不许到河边水里玩,不然的话会有“五毒”入侵。正是这些“禁忌”,使得端午节平添了几分神秘性,也使节日更像个“节”。如今可以说是百无禁忌了,却也有些无趣起来,除了吃别人包的不太有粽叶味道的粽子外,端午节和平常日子也没啥两样。
  端午节照例是要说一下屈原的。屈原成为爱国主义诗人,想必也是晚近的事,因为爱国主义这个词产生的年代并不久远。人们只是笼统地知道屈原不被楚王所用,感叹“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在端午节那天投汨罗江而死,至于此事的具体原因,则不太了解。其实,屈原被楚怀王冷落,也和制定法律有关。据太史公在《屈原贾生列传》中记载,屈原因其“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而深得楚怀王的重用,与之同列的上官大夫则与其“争宠”。“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这符合历史上这类故事的一般套路:两个大臣在君王面前争宠,奸臣进谗言;这个时候的君王,则无论是昏君还是明君,大多会听信奸臣的话而贬黜忠臣;忠臣无言以对,只得黯然退场。在这样的故事中,君王之所以能够听信谗言,是因为奸佞所言大多是事实,只不过在事实上加个诛心之论,故而使忠臣百口莫辩。比如在这个故事中,“王使屈平为令”是众所周知的事,只是上官加了句“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则戳中了楚怀王的软肋。与君王抢功是不能容忍之事,“王怒而疏屈平”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屈原因不受重用投江而死一事,后人也是众说纷纭。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样一个各诸侯国求贤若渴的大背景下,“朝秦暮楚”是人才流动的常态。士为“知己者”死或许死得其所,而屈原为一个心胸狭窄、容不得才高之人的“非知己”的楚王而死,却颇有些不值。假如屈原能像商鞅一样,投奔一个赏识他的人,尽情地施展才华,历史或许就是另外一种样貌了。可惜,在历史中是没有“假如”二字的。
  根据《史记》的记载,屈原制定“宪令”,应该是已经完成了“草稿”的。那么,在屈原的这部“宪令”中,规定了哪些内容?它与同时期赵国的《国律》、魏国的《大府之宪》及李悝的《法经》相比,有什么特色?是不是反映了荆楚地域的民情风俗?等等。如果当时没有上官从中作梗,楚怀王顺利地接受了屈原的“宪令”并将其付诸实施的话,我们的法史园地中,又多一份法律遗产也未可知!如今我们除了在端午节凭吊屈原外,只能对着《屈原贾生列传》中的“宪令”二字发呆了。从这个角度而言,屈原的“想不开”,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官场的不得志,而是因为壮志未酬却又无能为力的绝望吧。这也益发衬托出楚王的可责与上官的可鄙。
  中国在历史上一直是个重视制定成文法的国家,从《秦律》到《大清律例》的积累,形成了一个脉络清晰、体系完备的成文法序列。律典的编纂则在皇权的统筹下,有赖于制定者们的集思广益。假如意见稍有不同,就给对手扣上政治帽子,恐怕参与者都会噤若寒蝉,这样制定出来的法律也将行之不远。在屈原的“故事”中,上官令人不寒而栗之处,就在于他并不说屈原制定的“宪令”内容的好坏,而是说“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这样一顶“功高盖主”的帽子,触动了龙须,必然会使楚王怒不可遏。在这种情况下,屈原没被杀头,看来已经是楚王格外开恩了。
  行文至此,笔者想起了清末修律时发生在礼教派张之洞与法理派沈家本诸君之间“礼法之争”中的一件事。张之洞本是清末极开明的改革名臣,却也是纲常名教的忠诚卫士。面对法理派“刑律草案”中“刑法内乱罪,不处惟一死刑”的有关条文,张之洞竟然因此而指责法理派在袒护革命党,“欲兴大狱”。幸而被人阻止,他才打消了这一念头。试想想,法理派的改革步伐在当时是有些“前卫”,但也绝不至于去袒护革命党。法典编纂者如果依据“法理”立法而被扣上这样的大帽子,确乎是立法者不能承受之重!
  端午节吃粽子,据称与人们纪念屈原有关。不过,这用粽子叶包米煮饭吃的习俗,最初是否只是汨罗江边老百姓的一种生活习惯?吃粽子是如何成为华夏民族过节的风俗的?或许“宪令”中会有针对此类风习的原则,可惜它已经顺汨罗江而去了。
  (文章节选自马建红《穿越古今的法律智慧》,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詹建红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根本目的—— 在于追求“配合”与“制约”的协调统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詹建红在《法商研究》2023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制度性思考》的文章中指出:
  为了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我国于2016年11月启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机构和权力的整合,有效地解决多头监察体系下的资源分散、力量薄弱问题,以提高反腐败的整体效率。我国的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对以往的反腐败体制进行改造,而且是对整个国家的宪制结构进行调整。
  从制度渊源看,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来源于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提前参与机制,一般是指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参与到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的引入对于提高监察调查的工作效率、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均有重要的意义,应以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为前提。作为强化程序衔接的一项重要措施,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配合”与“制约”的协调统一。通过提前介入机制,检察机关得以在调查阶段就相关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指导把关,在协作配合中,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耗费,并降低因取证不力或因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足而导致的指控不能成立的风险。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理应对监察调查权的行使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进行监督。通过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程序,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纠正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调查行为,并对合法权利受到损害的被调查人提供必要的救济,从而有效防止监察权被滥用。检察机关对监察调查的程序运行和证据质量的提前把关,既可以有效降低其事后指控不成功的风险,也会倒逼监察人员主动厘清取证重点、优化调查方式,进而从整体上提高犯罪控制的效率。
  立足于现行的规范性文本,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存在介入地位的被动性、介入方式的间接性和介入决策的协商性3个特点,在总体上呈现检察机关服从式配合的结构样态。欲在法治反腐的程序思维下实现“配合”与“制约”两种功能的平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完善:提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程序主导地位;明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职责范围;细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操作规程。
孙运梁谈财产性利益诈骗中的处分行为—— 表现为将财产性利益输送给对方的行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孙运梁在《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财产性利益诈骗中的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以债的诈骗为中心》的文章中指出: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财产(财富)越来越丰富多样,除了狭义的财物,财产性利益在人们的财富总量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相应地,财产犯罪中针对财产性利益的侵害行为也在增长。诈骗罪的设立,是要通过禁止欺骗而保护权利人的财产安全。要成立诈骗罪,需要通过欺骗行为让受骗人(被害人)产生认识错误,并基于认识错误所形成的带有瑕疵的意思,作出将自己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转移给对方的处分行为。正是财产处分所体现出的基于意思的给予这一要素,才将诈骗罪归属于给予(交付)罪,从而与抢劫、抢夺、盗窃等夺取罪相区别。
  财产性利益大体上分为两种:一是物权性质的利益,具有支配属性,如担保物权,也包括准物权,如存款债权;二是债权性质的利益,属于请求权的消灭与设立,不具有物权支配属性,如免除债务,取得债权。
  在诈骗债权性质利益的场合,处分行为表现为将财产性利益输送给对方的行为,即放弃某种权利或者承担某种义务。它已经跃出了民法所有权能意义上的处分,其内涵和外延要更广泛,只要受骗人(被害人)通过自己的作为、容忍或者不作为(法律或者事实上的行为)有意识地、自愿地、直接地造成了被害人经济意义上财产的减少,就可以说作出了财产处分。处分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输送利益行为。受骗人同意免除行为人的债务,行为人相应地不用偿还债务,或者受骗人同意承担债务,行为人相应地获得债权,这种利益的减损与利益的获得,即可视为财产的转移占有。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动要有意识地进行,受骗人放弃财产性权利或者承担财产性义务,也要有意为之,即客观上有处分事实,主观上有处分意识。即使客观上存在处分事实,但主观上没有处分意识时,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受骗人(被害人)对处分对象是否存在认识错误,可以分为两种情形来讨论处分意识的内容:一是对于处分对象本身没有认识错误的情形,二是对于处分对象本身存在认识错误的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受骗人认识到自己在向对方输送财产性利益;只要受骗人认识到可能或事实上给予对方利益就能认定处分意识;处分意识还可能是概括的处分意识。第二种情形是,受骗人对于所输送的财产性利益的价值或者存在,没有完全的、准确的认识,也具备处分意识。
  (赵珊珊 整理)
2023“合规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研讨会在京举行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6月1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犯罪学学会网络经济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2023年度“合规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大检察官万春,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以及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莉分别致辞,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主持。
  此次论坛以“企业合规与犯罪预防”为主题,会聚企业合规管理、民商法、行政法、刑事法等多领域多学科的专家学者与企业界人士、实务工作者,围绕拓展我国合规改革的发展图景,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全面推进合规建设、有效预防企业犯罪进行研讨、深入交流。
  万春表示,论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很有意义。近年来,最高检为做实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从根源上促进解决企业刑事犯罪风险,更好地规范经营、合规管理,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工商联和中央有关部门以及各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合规改革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中国式”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基本框架初具。特别是聚焦第三方监督评估等重点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改革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国范围内,以“检察主导、各方参与、客观中立、强化监督”为特征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已经建立并实质化、专业化运行,得到各方面的广泛认可。
  万春结合论坛主题谈了三点思考:一是持续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确保改革行稳致远;二是持续深化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运行,提升工作质效;三是持续以刑事合规和事后合规为立足点和发力点,推动行政合规和事前合规。他希望大家进一步深化企业合规理论与实务研究,更广泛凝聚改革共识,为推动建立中国特色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贡献智慧和力量。
  时延安介绍了本次论坛的三个“合一”:一是跨学科性的“合一”;二是实务界、理论界、行业界以及企业的“合一”;三是平台和机制的“合一”。他希望论坛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共同促进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要求、能够大力促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的形成贡献智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郝春莉认为,企业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社会经济组织,企业合规也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推进合规建设,建立合规文化,对于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必将对社会治理专业化产生巨大的助力。
法学教育创新联盟2023年年会在天津举行   本报讯 记者张弛 6月17日,法学教育创新联盟2023年年会在天津大学举行。来自多家法学院校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共同研讨如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介绍,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意见》,文件为我们如何完善法学院校体系、完善法学教育体系、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本科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法学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徐显明在致辞中要求法学院校加强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学教育中的指导地位;要对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体系和培养模式等进行全面更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要突出政治标准,让更多政治立场坚定、法学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通晓国际规则的专家进入师资行列,打造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另一方面,要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首要标准。
  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雷鸣在致辞中指出,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标是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法学教育创新联盟在新文科建设、法学教育创新发展等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天津大学愿与全国高校一起,为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教育部高教司二级巡视员、人文社科教育处张庆国就全面提高法治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围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推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走深走实;三是创新法学实践教学,建立高校、实务部门在培养方案制订修订、课程教材设计研发、师资交流互聘、实习实践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常态化衔接机制,把协同育人的效果做得更好;四是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基地的申报建设为契机,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共同造就涉外法治拔尖创新人才。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融入法学教育、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法学院校学科建设和课程设置、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和高水平实务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专家们进行了主题研讨,亮点荟萃、精彩频出。
  据悉,法学教育创新联盟由全国17家法学院校于2020年成立,是我国新文科建设的首个联盟,旨在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机制、路径和方法,促进法学本科教育的现代化和适应性。
推动虚假诉讼多元共治和标本兼治   □ 彭新林 陈逸飞 李若辰

  日前,由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刑事法判解研究》期刊主办的“虚假诉讼治理与争议实质性化解”高峰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代表围绕虚假诉讼的本质及危害、虚假诉讼的司法治理、虚假诉讼的立法完善、实质性化解争议和大调解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深入整治虚假诉讼是形势所迫和发展所需
  虚假诉讼具有作案手法日趋隐蔽复杂、案件高发多发、案发领域集中于涉财型纠纷、案件线索发现难、案件查办难度大等特点,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既是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实质性化解涉虚假诉讼争议的内在要求,更是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反贪总局正局级检察员李忠诚指出,虚假诉讼在司法诉讼领域有蔓延的趋势,其对司法公信力破坏力巨大,让本应该依法获得的利益却因为相关人员虚假诉讼而化为乌有,极易引起矛盾激化,并且造成诚信的丧失甚至崩塌,其负面影响和腐蚀破坏作用不容低估,应坚决整治虚假诉讼,斩断利用诉讼套利的黑手。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张皓亮指出,虚假诉讼不但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更损害司法机关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近年来,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在协同整治虚假诉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践行了人民至上的理念。北京法博士法商论坛秘书长李剑指出,虚假诉讼具有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双重危害特性,既严重侵害个人、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正,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多措并举推进虚假诉讼的司法治理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整治虚假诉讼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任务,也是司法机关肩负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原庭长张明指出,推进虚假诉讼的司法治理,对于保护群众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司法权威,建设诚信社会和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扎牢织密相关法律制度的笼子,提高司法惩治力度,完善联席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强化虚假诉讼案例指导和信息共享,不断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的空间,铲除虚假诉讼滋生的土壤,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李忠诚指出,虚假诉讼的司法治理,要着力于责任的明确与归属,即明确法官、律师、当事人各方主体在虚假诉讼中的法律责任。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重视情理判断、矛盾分析、利益权衡,采取针对性的审查方法,及时发现虚假诉讼的端倪。
  与会多位律师代表认为,虚假诉讼是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存在发现难、查证难、移送难、立案难、协调难、监督难、追责难等难点,对其打击需要立足国家治理的角度,需要公检法等多部门协调形成合力,继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和统一入罪认定标准,灵活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实现“数据打假”。
  健全完善惩治虚假诉讼的法律制度规定
  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为遏制虚假诉讼、惩治诉讼欺诈提供了重要法律武器,有效回应了社会上要求惩治虚假诉讼等失信、背信行为的需求和期待,但无论是在立法的明确性还是虚假诉讼犯罪刑事责任的完备上,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周振杰指出,在因虚假诉讼引发侵吞他人合法财产、恶意逃避合法债务、造成企业破产、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时,如果固守从一重罪处罚的规定可能难以实现刑罚的威慑效果,建议立法上对此种情况增加数罪并罚的规定。同时,还应考虑在虚假诉讼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增强打击虚假诉讼的震慑力。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范明志指出,虚假诉讼行为本质上是对国家司法制度和权威的侵害,是对法庭的藐视,不同于一般的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域外国家立法中规定的藐视法庭罪,对于我国虚假诉讼行为的刑法规制具有启示意义。在建立虚假诉讼行为新型刑事规制模式尚需时日的情况下,可以探索相关的过渡性措施,包括明确程序性裁判结果、加强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区分、加大对职业法律人参与行为的制裁力度等。
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大调解模式
  虚假诉讼存在发现难、查办难等诸多实践难题,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源头防范和溯源治理,推动涉虚假诉讼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多元共治和标本兼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指出,要着眼于实质性化解争议推进虚假诉讼的治理,健全公检法机关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基层自治性组织等在虚假诉讼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司法机关与社会组织、基层自治性组织等合作共治的大格局,建立中国式虚假诉讼治理和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特别是检察机关在虚假诉讼治理和实质性化解争议方面地位特殊、作用重要、大有可为,可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形成“检察+”大调解格局。
浅析人工智能时代法律出版业的变革和机遇   □ 张岩

  2022年12月底,OpenAI发布的ChatGPT一经推出,其月活跃用户即成功过亿,成为历史上用户增长最快的消费者应用程序。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在其博客文章《人工智能时代已经开启》中表示,自1980年首次看到图形用户界面以来,OpenAI的GPT人工智能模型是他所见过的最具革命性的技术进步。国内众多科技企业纷纷入局人工智能大模型,这些大模型的诞生将改变知识的传播形式,大大提高知识的传播效率。而以纸质书、电子书、音视频等为媒介的传统出版业,势必面临重大挑战。对于法律专业出版机构而言,如能在新技术的赋能下加速变革,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突破,将有助于出版社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的市场需求,提升行业竞争力。
图书选题方向面临深刻变化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指人工智能技术可以通过自动化生成内容等方式,提供更加丰富的内容资源。读者将受益于大量数据内容生成的便利,原本需要上课、听讲座、读书才能解决的问题,求助大模型即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取所需的知识。对出版社来说,人工智能大模型能够帮助编辑生成大量内容,促进降本增效。以法律图书为例,大部分读者购买法律图书都是为了解决法律问题。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简单的法律问题,通过大模型能够迅速知道答案,那么这部分读者自然不需要再通过购买法律图书获取法律知识。可想而知,法律基础知识读物、部分案例实务书及法律法规汇编类书籍的销售将面临压力,而这些品种恰恰是法律图书出版机构盈利的主要来源。可以预见的是,在人工智能模型不断涌现的当下,法律图书编辑需在选题策划上付出更多的努力,平庸的选题、重复的项目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逐步被淘汰。策划编辑应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模型进行法律图书市场预测和读者需求分析,制定更具创新性和市场价值的选题方案。编辑可以在人工智能模型的辅助下编撰成本更低、内容更简洁实用的法律通识类读物。出版社可以面向不同读者群体进行个性化定制的阅读服务,如对于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可以提供更深入、更专业的知识内容;而面向初学者,则可提供简单易懂的普及型知识读本。鉴于人工智能还无法进行深度的思考和创意,选题策划应更重视具有思想性和创造性的作品。在图书形式上,可以充分利用音视频等多媒体元素令原本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生动形象起来,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数据可视化、动画和互动演示,为读者提供更加生动、直观的内容,帮助读者更好理解复杂的法律概念和案例。总之,运用数字技术,编辑可以为读者打造更多类型的图书种类,开拓更加丰富的阅读方式,推出更加有趣的产品和服务。
编辑出版流程日益智能化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将对出版业的流程和服务进行智能重塑。在选题策划环节,编辑无需耗费大量时间收集来自不同平台、不同领域的数据,大模型可以提供有关读者行为、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等信息,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帮助编辑作出选题评估和决策。利用人工智能绘画工具进行封面制作,将大幅提高设计人员的工作效率。编辑加工环节,出版社可以借助智能审校系统,进行自动化编辑和校对,将文字编辑从大量案头工作中解放出来,有效提高审稿效率。销售及采购环节,人工智能模型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智能算法,通过精准推荐、库存管理、价格优化、营销预测和客户服务等,颠覆传统的图书销售模式。
  面对人工智能技术浪潮带来的冲击,出版业应志存高远,加大对技术领域的投入,积极探索新技术在出版业中的应用,从而在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竞争中占据领先优势。
法律智能大模型迎来加速发展
  通用人工智能正成为各国重点布局的关键赛道。作为人工智能时代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人工智能大模型相关新研究、新产品竞相涌现。未来,鉴于不同行业的业务场景和需求有很大差异,需要根据各行业的特点设计和优化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只有基于行业数据与知识形成专属方案,才能真正实现“AI+”协同创新的目标,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和市场竞争力。
  随着LawChat等人工智能大模型的问世,法律职业包括法律出版行业将发生革命性的变革。对于法律行业而言,数据的准确度和可信度至关重要,法律行业的大模型训练需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和隐私保护,而法律图书出版机构拥有大量优质文本和音视频数据,其拥有的高质量数据可以帮助算法更好地理解法律行业特点和需求。
  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应当与人工智能科技公司合作,共同研发适合法律行业的数字模型,这是出版社数字化转型的必由之路。只有积极拥抱人工智能,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打造“AI+出版”的智慧出版模式,才能紧紧抓住时代赋予法律出版业的快速发展机遇。

石泽华谈促进高校学术惩戒制度之功能实现—— 需考虑制度维系制度调适制度贯通的问题   武汉大学法学院石泽华在《政法论坛》2023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高校学术惩戒制度研究》的文章中指出:
  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等行为,既要靠教育和激励机制,也离不开监督和惩戒机制。在我国,高等学校及其政府主管部门、专业性学术团体、媒体等都有可能构成高校学术科研工作的监督主体,其中不少机构有权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施行惩戒,但只有特定机构具有学术惩戒职能。高校学术惩戒制度,即在高等学校内部建立的,由高校及其内部特定机构针对本校学术科研人员的学术不端等行为,进行监督调查、审议认定和惩治处理的一系列制度机制。
  我国传统上对高校公职人员采取单轨惩戒制,即任免机关、单位始终是唯一能够对高校违法工作人员作出处分的有权主体。这种处分机制在法律性质上是高校及其政府主管部门的内部管理行为,属于任免机关、单位的“职能自治”,是依法自我管理原则的要求。对高校学术惩戒之制度演进与运行逻辑的研究,有助于首先在传统的单轨惩戒体制下厘清此项制度的内在机理。学术委员会独占性行使学术不端审议认定权,相关政纪处分需遵循“审议前置、依据必要、程度均衡”原则。
  随着高校中部分学术科研人员成为国家监察对象,并被纳入“政务处分—处分”双轨惩戒体制,传统上的高校多元监督格局也发生改变,体现为监督主体的关系整合、责任追究的机制整合和处分适用的规则整合三个方面。因此,基于新的高校监督体系而对高校学术惩戒制度加以定位澄清及功能塑造之前,需要科学总结梳理高校多元监督格局的构成要素及其变化,进而准确把握其内部关联和内生张力。在该体制下,高校学术惩戒制度以高校学术自律的制度定位,发挥着践行学术遵从和专业责任追究等制度功能,由此尊重高校学术传统和科研规律、弥补一般公职责任追究机制相对缺陷。
  在双轨惩戒体制下,为了促进高校学术惩戒制度之功能实现,亦为使其合理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重点考虑制度维系、制度调适和制度贯通三个方面的问题。在制度维系上,尊重高校对学术科研人员的惩戒权,明确监察机关无权作出学术处分、维持学术委员会的学术不端审议认定独占权、厘清政务处分之审议前置的前提和范围;在制度调适上,明确学术惩戒工作中监察机关的应然角色,如调查取证中高校监察派驻机构的适度参与、双轨惩戒中监察建议的衔接功能;在制度贯通上,促进行政监管与监察监督的联动协作,明确双方职能界限,加强对行业性问题的监察并推进专项治理。
李本灿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经验总结—— 可从程序选择程序衔接效果延伸方面总结   山东大学法学院李本灿在《现代法学》2023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中的法理:经验总结与问题反思》的文章中指出:
  作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参与者,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已经或者正在遭受切切实实的合规风险,与此相对的是,在诸多与中国密切关联的外国企业犯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中国并没有参与联合执法的机会。这一切都提示我们,涉案企业合规程序的引入确有必要。从这个角度说,最高检启动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充分挖掘现有的程序和实体法资源,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建构涉案企业合规的中国模式。既然是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展开,难免遇到障碍,为了克服障碍而进行的诸多探索也可能存在违法风险。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并且能够正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唯有积极总结前期改革的有益经验,正确面对出现的各种问题,改革才能行稳致远。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经形成了诸多经验:在程序选择上,可以充分挖掘现有的程序资源,通过不同的程序组合,最大限度实现激励企业合规的程序功能。尤其要强调的是,在相对不起诉程序中,即便同是轻罪案件,也应当沿着责任刑和预防刑两个维度分别考量是否需要起诉,轻罪一律不诉的观点不能被接受;在程序衔接上,需要多部门协作,侦查阶段启动合规监管应当谨慎,行政机关的参与亦应有边界;在效果延伸问题上,应当着力实现个案合规到行业治理的延伸。
  试点中的突出问题是:犯罪主体与合规考察对象错位;专项合规与全面合规纠缠不清;重罪案件轻缓化处理规则不清。在合规考察对象问题上,单位犯罪条款缺失类型的个人犯罪案件有实施合规考察的空间,单位意志缺失类型的个人犯罪案件不宜实施合规考察;在合规方案的选择上,专项合规概念可能会以程序机制为媒介显著降低实体法中累犯制度的规范效力,提倡全面合规并不会侵害企业的经营自由权。合规体系由专项合规构成并不意味着要倡导专项合规这一概念,专项合规是个极具误导性的概念,应当予以抛弃;在重罪案件轻缓化处理问题上,相关主管部门应尽快构建明确、规范的轻缓化规则。
  (赵珊珊 整理)
三亚奋力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当好转型发展示范 打造海南自贸港建设新标杆   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海南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命。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三亚市是海南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三极一带一区”的重要一极。当前,该市正加快建设现代化热带滨海城市,着力打造改革开放发展标杆、国际旅游消费标杆、南繁深海科创标杆、生态文明标杆、社会治理标杆、民生幸福标杆“六个标杆”。
  禁毒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全省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2020-2022年)期间,三亚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以巩固第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2016-2019年)成效和推进严打、严整、严堵、严收、严管、严教、严奖、严责“八严工程”为抓手,以创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亚禁毒模式为核心,以提升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奋力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争做转型发展示范。
  三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卢义表示,当前,全市按照海南省开展自贸港封关前禁毒“固本防风险”三年行动及禁毒工作要点、禁毒绩效考评工作要求,以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创建“无毒品危害自贸港”为主线,持续提档升级“八严工程”,积极开展“清源断流”“春夏攻势”“‘毒驾’治理”及“护苗”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和农村毒品问题治理工作,推动全市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严字当头
抓好“打”和“堵”

  今年3月21日,三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王东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指出,2022年,全市禁毒绩效考核各季度连续排名全省第一,政法工作亮点纷呈、成绩显著。
  近年来,三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绩效考核、综治考评及文明创建考核重要内容,“一把手”带头抓禁毒,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周红波,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希,王东,卢义及历任市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禁毒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指导;市主要领导靠前抓、亲自抓,各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禁毒工作强大合力。
  2月5日至3月28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联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成功破获省公安厅“2023-4”号毒品目标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人,缴获“笑气”约1182升,净重539.86千克,摧毁一个通过网络售卖“笑气”的特大非法经营团伙。
  以打开路,以打促防。近年来,三亚市提档升级“八严工程”,重点抓好“打”和“堵”。全市坚持以“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缴毒资”为主攻方向,以侦办部级、省级毒品目标案件为重点,对零包贩毒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遏制“互联网+寄递”涉毒活动。同时,强化情报研判和案件侦查,按照“查吸毒必倒查贩毒,查贩毒必追查吸毒”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打击效能。
  据统计,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期间,三亚市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29起,其中部级毒品案件7起、省级毒品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6人,缴获毒品及成瘾物质约1205千克,涉案金额达280余万元。
坚持预防为先
抓好“管”和“宣”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近日,三亚市禁毒委举行“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暨“防毒护苗”全民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
  毒品治理,预防为先。3年来,三亚市深入推进“严教”工程,充分发挥学校在毒品预防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通过举办禁毒漫画大赛、禁毒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能力。截至目前,该市共创建国家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2所、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22所、市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39所、区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31所;创建省级“无毒村(居)”5个、市级“无毒村(居)”31个。
  三亚市坚持科技赋能,通过无人机表演等方式,不断开辟“智慧禁毒”新路径。目前,全市已建成4个区级禁毒教育示范基地,市级禁毒教育示范基地正在建设中。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期间,该市10个单位、31名个人分别荣获全省禁毒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此外,三亚市推广应用毛发检毒技术,进一步加大社会面吸毒人员和隐性吸毒人员排查力度,最大限度发现吸毒人员;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达100%,目前全市无脱管失控吸毒人员,未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
  该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提供医疗戒毒服务;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打造集“戒毒康复、劳动就业、培训救助”于一体的戒毒(康复)场所。三亚市戒毒康复工场(三亚南丁生态产业园)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入驻,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此外,三亚市充分发挥心理矫正在戒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采用心理咨询、心理矫治等方法,探索建立吸毒人员心理矫治新模式;以海棠区为试点,将购买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打开社区戒毒心理疗法“突破口”,科学掌握“心”动态,探索矫治“心”模式,被全省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采纳,并作为毒品治理实践范例之一。
坚持主动作为
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

  毒品刑事案件数量下降88%,涉毒犯罪嫌疑人数量下降84%,现有吸毒人员占常住人口比例降至0.33‰,全市禁毒形势持续向好,禁毒战果不断扩大,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期间,在三亚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该市禁毒工作取得“三降”明显成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
  2022年起,三亚市全面启动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一年来,该市围绕“全覆盖毒品预防教育、全环节服务管理吸毒人员、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全要素监管制毒物品、全方位毒情监测预警、全层级落实禁毒工作责任”6个方面,深入开展各项禁毒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创建成功。
  今年以来,三亚市继续保持涉毒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深入开展“毒品大堵截”专项行动,有效截断毒品流通渠道;组织各部门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成功创建一批“无毒村(居)”。
  接下来,该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入开展禁毒“固本防风险”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涉毒风险隐患,巩固来之不易的毒品治理成果;全市各级各部门将不断深化毒品综合治理,落实落细各项禁毒工作措施,奋力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韩斌  
三亚吉阳区走出一条毒品综合治理新路径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东岸村在区委政法委指导下,联合区司法局、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驻村律师及三亚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丹州小学开展“平安护苗、禁毒‘童’行”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禁毒意识和法治观念。
  “作为三亚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吉阳区连接海南省东部、中部和北部市县,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吉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禁毒委常务副主任于四海说。2022年以来,该区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目标,以禁毒绩效考评为抓手,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同时,深入推进“八严”工程,扎实开展缉毒执法、毒品预防教育、吸毒人员管控等各项工作,全区禁毒形势持续向好。
  吉阳区始终将禁毒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禁毒工作要求,区委书记孙德震多次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听取禁毒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批示;区委副书记、区长杨鸿钧担任区禁毒委主任、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总指挥,多次部署禁毒工作;区禁毒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禁毒工作,提前谋划部署;“八严工程”牵头单位及区禁毒委其他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全区39个村(社区)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治保主任、禁毒专干、网格员、民警、医生组成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重要会议、节假日期间禁毒安保工作,努力打通禁毒工作“最后一公里”。
  2021年,吉阳区缉毒执法工作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一。2022年,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持续发力,深入开展“清源断流”专项行动,在“春夏攻势”“秋冬攻势”专项行动考核得分中位列全省第一;全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8起,其中部督案件2起、省级案件2起、团伙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完成移送起诉87人;抓获吸毒人员12人,强制执行率、处置率、转送率均达98%以上。
  该区制定《吉阳区2022年“毒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毒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拒绝“毒驾”宣传活动和“毒驾”集中整治行动,全区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平稳;将空中监测与地面踏查相结合,对全区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空中巡查,努力实现辖区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目标。同时,切实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在全省青少年线上禁毒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建成12所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利用月川社区600米围墙制作禁毒宣传长廊;聘任26名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辅导员兼禁毒专员,率先在各中小学校配备禁毒辅导员和宣讲员。
  2021年和2022年,吉阳区获得全省禁毒绩效考评八个主城区第一名,现有吸毒人员占比下降至0.27‰。
刘星  
三亚天涯区扩大禁毒战果筑牢无毒风景线   6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禁毒办在金鸡岭路社区街心公园举行“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暨“防毒护苗”全民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营造浓厚禁毒氛围。
  “天涯区位于三亚市中西部,因地处天涯海角而得名,辖区有天涯海角风景区、西岛等风景名胜和育才生态区。”天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禁毒委常务副主任朱海亮表示,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期间,天涯区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依托“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及“脱毒攻坚”行动,落实各项帮扶救助措施,有效遏制毒情蔓延势头,努力让“绿色无毒”成为天涯区最美风景线,助力“无毒品危害自贸港”建设。
  天涯区委、区政府(含育才生态区)坚持把禁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组织开展各项禁毒工作;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潇任总指挥,朱海亮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区长、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局长陈翊逵任副总指挥,区禁毒委成员单位委员为成员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朱盖堂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成立以区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做好吸毒人员摸底排查和管控帮扶等各项工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
  该区制定下发《三亚市天涯区2022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天涯区禁毒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禁毒工作两次,区禁毒委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禁毒工作一次,及时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同时,常态化开展“平安关爱”行动,持续巩固戒毒康复成效;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服务管理、社会面吸毒人员异地管控和社会面吸毒人员精准帮扶,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按照“一村一干”要求,配备45名禁毒专干,以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引进两家社工机构,组织20名禁毒社工进驻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和海岸线驿站,形成“社工集中帮扶”的城镇模式和“社区对口帮扶”的村(居)模式。
  接下来,天涯区将全面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前禁毒“固本防风险”三年行动方案》,努力将在全省两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中积累的工作经验转化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邓晰
三亚崖州区创新禁毒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禁毒委牵头,区禁毒办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等区禁毒委相关成员单位,在辖区开展“整治+护苗”禁毒专项行动,对易涉毒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同步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崖州区是三亚市的‘西大门’,是进出三亚的西部重要交通枢纽,也是全市最早出现吸毒人员的地区。”崖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禁毒委常务副主任何大云说。近年来,崖州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严打、严整、严堵、严收、严管、严教、严奖、严责“八严工程”,创新禁毒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禁毒措施,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该区以海南自贸港封关前禁毒“固本防风险”三年行动为契机,以创建“无毒品危害自贸港”为主线,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禁毒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和调度,多次带领区委政法委及区禁毒委主要成员单位深入一线走访慰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助其早日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
  崖州区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童立艳任区禁毒委主任,何大云任常务副主任,副区长、市公安局崖州分局局长李凯任副主任,32个单位“一把手”为委员的区禁毒委员会,着力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禁毒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禁毒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该区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学习传达禁毒工作会议精神,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发禁毒整治实施方案,逐级签订禁毒工作责任书。区综治中心、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分别将禁毒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执行力考核、综治考核、绩效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健全禁毒工作督导考评体系,完善禁毒经费保障机制。
  崖州区公安机关加强缉毒执法,强化打击管控,坚持“打击开路、打击强效、打击促治”,深入开展“春夏攻势”“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清源断流”“毒品大堵截专项行动”,毒品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联合区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机关、进场所活动,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营造了浓厚的禁毒氛围。
  崖州区举全区之力,持续开展禁毒严打整治工作,打出了气势,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目前,全区现有吸毒人数逐年下降,吸毒人员占全区总人口比逐步降低。接下来,该区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补齐短板,助力三亚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陈凌凌  
三亚海棠区禁毒工作实现“三升三降”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禁毒办组织升昌村村委会、禁毒社工及禁毒志愿者,联合共青团海棠区委员会、东溪村、南田居,在海棠区进士中学开展禁毒宣传暨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活动,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海棠区位于三亚市东部,是三亚‘东大门’,因辖区有一片享有‘国家海岸’美誉的海湾——海棠湾而得名。”海棠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卢家强表示,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期间,海棠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多措并举,全区禁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三亚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贡献海棠力量。
  3年来,海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将其作为党委、政府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区性、系统性的民生工程强力推进,认真做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各项工作。同时,专门成立以区长石廷伟为组长,以卢家强为副组长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禁毒工作,认真分析禁毒形势,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毒”的良好局面。
  2020年至2022年底,海棠区禁毒工作实现“三升三降”,即吸毒人员就业率上升,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数量上升,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上升;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下降,新发现吸毒人员数量下降,现有吸毒人员数量下降。
  该区坚持“打”字当先,深入推进“严打”工程,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严整”工程,持续净化社会环境;深入推进“严堵”工程,切实截断毒品流通渠道;深入推进“严收”工程,全方位收戒吸毒人员;深入推进“严管”工程,不断提升管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深入推进“严教”工程,进一步增强群众禁毒意识;深入推进“严奖”工程,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深入推进“严责”工程,压实禁毒责任链条。
  区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在毒品预防教育、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区委政法委每年开展禁毒专项考评,将禁毒工作列入年度综治考评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区禁毒办建立禁毒专管员季度绩效考评机制,将禁毒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接下来,海堂区将健全完善各项考评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禁毒工作责任,助力“平安无毒海棠”创建。
廖小燕  
三亚吉阳警方开展禁毒主题班会活动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鹿回头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在该所副所长兼三亚外国语学校法治副校长带领下,在该校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主题班会活动。活动现场,民警结合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通过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展示仿真毒品模型、进行禁毒知识抢答和禁毒知识猜一猜等游戏等多种方式,详细讲解毒品种类、特征及识毒防毒知识,使同学们更加直观和深刻地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
王冠华  
三亚吉阳区总工会开展禁毒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总工会党支部在三亚技师学院禁毒教育展览馆开展禁毒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其间,讲解员结合当前禁毒形势,介绍我国禁毒历史,讲解“跳跳糖”“LSD邮票”等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的区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参加此次活动的党员干部表示,将把学到的禁毒知识与身边亲友分享,积极参与禁毒工作,为建设“无毒吉阳”贡献力量。
王宝石  
三亚天涯区“全民禁毒宣传月”启动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禁毒办在金鸡岭路社区街心公园举行“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暨“防毒护苗”全民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期间,来自三亚市第三小学、天涯区回新逸夫小学、金鸡岭小学的学生代表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全民护苗在行动”为主题进行禁毒演讲,表达了抵制毒品的坚定信心。接下来,该区将聚焦在校学生、“失学、辍学、失业”青少年等易涉毒人群,持续开展“禁毒护苗”专项行动,铲除毒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土壤。
林倩玉  
三亚天涯区开展“平安关爱”暨禁毒宣传活动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召开禁毒委员会(扩大)会议,部署下一阶段禁毒工作。接下来,该区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平安关爱”行动,持续巩固戒毒康复成效。同时,依托具有天涯特色的“1234567”毒品预防教育阵地,即1座禁毒教育基地、2个海岸线驿站、3所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4个禁毒讲台、5个“无毒村(居)”、6个社区戒毒(康复)中心、7个禁毒公益性岗位,着力构建“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禁毒宣传格局。
赵芳椿  
三亚崖州区掀起全民禁毒宣传新高潮   为持续巩固拓展禁毒成效,营造全民禁毒浓厚氛围,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在龙港社区文化广场举行“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暨“防毒护苗”全民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掀起全民禁毒宣传新高潮。接下来,该区将以此为契机,将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禁毒意识,确保“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推动全区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孙令逸
三亚崖州区筑牢群众禁毒思想防线   为切实做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连日来,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禁毒办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全力筑牢群众禁毒思想防线。活动期间,该区禁毒办指导拱北村开展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毒工作的知晓率;在深海科技城社区和南滨居社区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禁毒氛围;在三公里村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讲解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危害,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吉明会
三亚海棠区多部门联动开展禁毒宣传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的浓厚范围,近日,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总工会、区委宣传部、区旅文局、区妇联、区禁毒办联合举行“工会杯”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设置禁毒宣传展板区、仿真毒品模型区、禁毒知识区等多个展区,吸引众多群众驻足观看。此外,工作人员还设立咨询台,向群众普及禁毒知识,传播无毒生活理念。
陈少妮  
三亚海棠区妇联护苗成长不“毒”行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妇联以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椰林村、林新村、龙楼村妇女儿童之家开展以“童心同行、护苗成长”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包括游戏互动、禁毒知识我知晓、观看毒品模型、毒品知识竞答4个部分。其间,工作人员结合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识毒防毒知识,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禁毒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梁昌贵  
公告专栏   1/4中缝
  席志军:本院受理王瑞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要求你给付货款100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福建雍也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东龙针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81民初855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崔江红:本院受理伊州区亿立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201民初257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柯贵清:原告何建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325民初3923号民事判决书,(2022)新2325民初3923号民事补正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16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2023)皖1723民初1227号 冉升辉:本院受理原告方明诉你与第三人钱叶青、王凤兰、钱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28日9时在本院木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李双印:本院受理李寿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24民初1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修连民:本院受理原告王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营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海南大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奚海燕、李晶晶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市仟旭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周泱良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五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吉阳慧启教育咨询服务部:本委已受理符开乾、杨磊、张茈玲、林志欣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8月10日下午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山西德邻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3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太原市优仕科贸有限公司、山西德邻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郗海虹、陶峥嵘、郗旭海、陶峥辉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决字第1239-1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成煜、王红彦: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90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成煜、王红彦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文件、3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1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青创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李鹏飞、北京蓝湖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363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青创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李鹏飞、北京蓝湖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文件、3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8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段琦薇、张建军、王铮、段心旺、张煜: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607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段琦薇、张建军、王铮、段心旺、张煜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文件、3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0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平平: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0445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张平平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文件、3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2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晏攀、闫娟霞、晏继鹏、阳焕明: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0447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晏攀、闫娟霞、晏继鹏、阳焕明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文件、3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白广明、武堃: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0646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白广明、武堃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文件、3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4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富宝: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0652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李富宝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文件、3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薛飞飞: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058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薛飞飞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文件、3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6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杨凤娟: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79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杨凤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文件、3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7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2/3中缝
  郑洪建:本院受理原告尉胜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3628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在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夏安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水市支行诉被告夏安灿、赤水市桂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
贵州中黔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诉被告贵州中黔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东莞市金祥嘉源电子有限公司、贵州金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被告东莞市金祥嘉源电子有限公司、贵州金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毕节英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毕节金海湖新区成林种植专业合作社诉被告毕节英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谢先明:本院受理原告王龙毅诉被告谢先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朱振宁:本院受理原告湖北悟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1202民初4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乔俊: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寿县金朝阳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乔俊买卖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02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友侠、李帝祥:本院受理浙江鸿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友侠、李帝祥追偿权纠纷(2023)皖0422民初4030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友侠、王玉飞:本院受理浙江鸿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友侠、王玉飞追偿权纠纷(2023)皖0422民初4031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施久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荡支行与被告施达旺、董伟丽、施久斌、施达满、李小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4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荡山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闯、余寒浪:本院受理原告金邦强与被告李闯、余寒浪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22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杨双进:本院受理原告杨启国与被告杨双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谢精贞:本院受理原告张福欣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20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谢精贞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张福欣支付货款654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诉讼费850元由谢精贞负担。你应于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胡永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与被告胡永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04民初1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韩蕙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与被告韩蕙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04民初1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李凯楠:本院受理原告孙明德诉你、刘成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鉴定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盐城永祥运输有限公司、高玉:本院受理浙商财险上海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是:被告高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浙商财险上海分公司车损赔偿款46000元;驳回浙商财险上海分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被告高玉并承担诉讼费950元。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道歉公告
  本人谷成强,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谷成强
  本人李华,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李华
  本人江兴涛,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江兴涛
  本人刘建,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刘建
  本人李猛,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李猛
  本人雍富宾,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雍富宾
仲裁公告
董和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董和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会(2023)合仲字第0080号裁决书,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合肥仲裁委员会
邢玉军:乌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支行与被申请人邢玉军《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乌仲裁字第33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乌海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5/8中缝
  屈建军:本院受理张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2920号 宗学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晓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29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邱宗林、邱宗勇、邱宗江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邱宗林、邱宗勇、邱宗江称,被申请人李为英,女,1948年3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402194803011029。下落不明人李为英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为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为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为英情况,向本院报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599号 王东(公民身份号码:433124********4510,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花垣县长乐乡跃马卡村一组):本院受理原告代柱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599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彭必刚:本院受理贵州务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彭必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8190号 周奉全、李解、四川康宁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告童菊燕与被告周奉全、李解、张巍严、余泉、周勤、段长兴、陈基良、第三人四川康宁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周奉全、余泉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2015)川0903民初2477号民事判决确认的债务向原告童菊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6241号 周展旭:本院受理原告刘宇昊诉被告周展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93号 泉山区初之心装饰服务部、童立林、刘惠(又名刘芳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中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93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542号 刘丹、蒋书芹:本院受理原告陈文霞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542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977号 贾长进、贾海林、贾涛、海陵区长进运输服务部、泰州翔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977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173号 杜西安:本院受理原告姜宝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173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777号 张婷:本院受理原告苗兵侠诉陈亚及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140号 靳广锋:本院受理原告袁存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464号 樊超:本院受理原告梁永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489号 王慧、张佳淦、李兰英、张恒博、张熙唯:本院受理原告张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365号 薛成成:本院受理徐州东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586号 刘洪伟:本院受理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185号 祁大勇:本院受理杨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951号 徐州市奎山新源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红春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669号 杨玲、赵孟秋:本院受理原告谢显华、谢显云、谢显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84号 王增礼、纪武蓉、叶小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881号 王红珊:本院受理原告张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322号 蔡侠:本院受理原告岳德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京平卫医罚告[2023]004号
  林丽娟,你自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北京市平谷区园丁小区16号楼2单元2层右侧房间内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法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无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你有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请于5日内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010-69985904;
  联系人:张菊香;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告专栏   6/7中缝
  张中后:本院受理张守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2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杜德刚:本院受理杜红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辉辉:本院受理韩运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波:本院受理王存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想:本院受理吕双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向东:本院受理陆海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业超:本院受理陈心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小建:本院受理徐州阿利斯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涟水达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丰县轩颐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和祥:本院受理陈朝荣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88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于亚州:本院受理刘春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宏图、程真锋、毕研波、王苏北:本院受理张慧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贝:本院受理盐城市艾美莉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志强:本院受理侯先光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2023)鲁0705民催3号 本院于2023年4月3日受理了申请人济南赛特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3年6月19日作出(2023)鲁0705民催3号民事判决,宣告号码为3130005232687443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该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强、钟彬:原告内江市市中区德超器材租赁经营部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2023)川1002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刘展、蒋启军对此提出上诉,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刘展、蒋启军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朝水:原告刘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川1002民初2244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在本院凌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邓松青、高志芳、嘉兴市菲氏顺风电动车有限公司:原告杜丽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35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吴京学:本院受理肖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胡丰成:本院受理朱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丁伟:本院受理陈庆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崔萌辉:本院受理骆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燕清:本院受理洪书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帅:本院受理夏玉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黄绍强:本院受理田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秋月:本院受理曹桂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刘尧化:本院受理杨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唐凤芹:本院受理潘敬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石盟:本院受理李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计建华:本院受理金时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顾雯:本院受理沈根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朝凯:本院受理王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田家旭:本院受理钱金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庞冰、葛国英:本院受理李茂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河北中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市磊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原告苏州锦坤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第三人徐贵明:本院受理江苏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第三人徐贵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8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伏松、第三人徐贵明、王丽凤:本院受理江苏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8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专栏   9/12中缝
  关玉玲:本院受理原告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吉林省金东商品批发有限责任公司、宋士涛、关玉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玉玲:本院受理原告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吉林省金东商品批发有限责任公司、宋士涛、关玉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15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金东商品批发有限责任公司、宋士涛、关玉玲名下的银行存款19,438,564.4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第三人徐贵明:本院受理江苏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吴门典当行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第三人徐贵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8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第三人徐贵明:本院受理江苏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第三人徐贵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8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玉林、黄静、第三人徐贵明、王丽凤:本院受理江苏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8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毛迎春、毛示浩、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本院受理合肥新锐物流有限公司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程玉红:本院受理吴华荣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党强强:本院受理胡晨辰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祖彪、王洋:本院受理孙进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美如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肖吴悦、赵金东:本院受理李美鑫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许妙美: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刘贝:本院受理邱海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延榴:本院受理太仓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执行人陈延榴罚款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585行审19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常州尚大幕墙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蒋建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2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4894号 郑道东、朱志勇、宋近亮:原告阜阳市玥迪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8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廖昌城:本院审理原告廖琳璐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261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8月14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盐城月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新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2771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北京天道恒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北京智力来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司与张博钧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2915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8月14日10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广群:本院审理原告乐清瓯隆塑粉有限公司诉你与李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245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8月14日14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融创环球(成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众生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温州柒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泽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环球融创会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融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879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8月7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重庆市尊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祁绵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温州柒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温州泽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环球融创会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88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8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公告
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职工杨顺斌于2019年03月16日所受工伤经昭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云南省昭通市劳鉴2023年5306992023CC00338《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为:伤残十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无。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彝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深圳铭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正隆干混砂浆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2023)邯仲案字第0018号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田咏梅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内蒙古腾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黄家胜与你方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3)裁字第14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国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国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森美与你们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湖仲(2023)裁字第39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朱芙蓉:本委已经受理你与被申请人海南新瑞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盛华朗廷酒店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正木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庆辉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3〕第220号),并定于2023年8月9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领取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诉及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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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苏彤(性别:女,母亲:宋玲玲,父亲:苏邵波)出生于2014年05月03日,编号O43034116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石若熙(性别:女,母亲:吕金芝,父亲:石广停)出生于2016年06月02日,编号Q41063875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庄秋彤(性别:女,母亲:庄苏丹,父亲:庄永号)出生于2011年8月13日,编号L440357093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现声明作废。
龙籽昊(性别:男,父亲:龙伟,母亲:邹微)出生于2017年11月15日,编号R43013136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周雨爍(性别:男,母亲:闫攀攀,父亲:周小辉)出生于2013年11月7日,编号N41121008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父亲:王健,母亲:程联梅,不慎将孩子王斯璇(女)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编号:P520724721,出生时间:2016年10月15日,声明作废。
葛优遗失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2023902993176,声明作废。
陆叶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101201811046450,执业机构: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特此声明作废。
张晓向遗失警官证,证号:075606,声明作废。
谢连孙不慎遗失车牌号闽HA1218(黄色)营运证,证号:闽交运管南字350722201635号,现声明作废。
殷小梅于2023年6月19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341227198006010047,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李莹莹注销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2211503179,特此声明作废。
左成林不慎遗失名下安顺市理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0MABNJFNK2G)公章、贵州东泰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HJ9Q07A)公章,声明作废。
本人邓亚雷(身份证号码:110108197403178959)不慎遗失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学号1001420670;发证时间2003年12月),特此声明。
河南卓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闫辉不慎将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4116200910216612,声明作废。
德化县德瓷景彩陶瓷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6MA8T723M0U)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52610027748,现声明作废。
德化县俩伴花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6MA31QMDLXT)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泉州一玮扬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4MA32AWGX83)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贵州纳雍濠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车牌号贵F22867的道路运输证,证号:520525002133,声明作废。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八公桥镇孙寨村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字样“濮阳县八公桥镇孙寨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河南来进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9KJ45H7Q)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109020251994,声明作废。
濮阳市明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2MA4555J6XP)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4109020150275,声明作废。
长沙聚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汤海华,编号43010510017394)、财务专用章(编号43010510017392),声明作废。
印江自治县联丰装饰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5MA6E2W6M77)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5222262000992,声明作废。
商丘市睢阳区基督教协会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114030011809,声明作废。
内蒙古兴安盟农垦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221MA0QJFM48C)不慎遗失原法人名章(法人:武宝全),现声明作废。
上杭县庆成保健食品店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证号:JY13508230037552现声明作废。
商丘一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2MA9F06T591)不慎遗失公章(无编码)一枚,声明作废。
新疆忠恩惠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遗失新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1份,发票代码:6500212130,发票号码:03353314,声明作废。
泸州市纳溪区永永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公章5105035049140,遗失,声明作废。
泸州易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2399763076C)遗失公章、发票章和法人章,声明作废。
三明亿恒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MA2Y7G5J0T)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劳资人员业务联系卡丢失,原联系人朱原,身份证号230103197105285524,现登报作废。
台江县足球协会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226303563882105,声明作废。
新化县琅塘镇罗洪采石场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4313000113721)、陈革新法人私章,声明作废。
贵州裕辉农麦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6J717Q3U)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5201039033942,声明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步丰鞋扣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5097166807H)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六盘水盛香园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1MAAK3FTR6U)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5202018626128,声明作废。
商丘市睢阳区社兴农资供应总站古宋乡二部(注册号4114031101122)遗失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睢阳分局2006年06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永善县黄均兰食品批发部遗失在中国建设银行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支行的预留公章一枚,账号53050163753600000255,登报作废。
海南三亚顺势福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A1LK7U)不慎遗失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商丘市睢阳区社兴农资供应总站古宋三部(注册号4114031101177)遗失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睢阳分局2006年06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古田县东方大景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22270004014,现声明作废。
杭州柏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10MA2H2RA47T)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声明作废。
遗失广东省司法厅2021年3月2日颁发给龙光钊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号:14418199410854494,流水号:11045804,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新佳华建材批发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305MA30RX4U0C不慎遗失公章、法人章(法人:梁俊林)现声明作废。
天津市航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300724043N)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天津市西青区安格斯咖啡烘焙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1MA822GM838)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天津市滨海新区秦湘子川香餐饮店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1200160435030,声明作废。
北京世纪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11010870909)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声明作废。
北京信诚腾达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83528637,声明作废。
北京迦南美地财收商贸中心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10105604905961,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新海域(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41060A)作废法定名称章(印章编码:1101080584805)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悠青春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9WGU1X)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华锐聚丰(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01LNTMXB)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中体陪伴(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353008921F)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丰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8YTH85)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16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50万元人民币,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司减资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悠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5LK09C)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65万元人民币,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奇天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97174604C)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周永奇、王秀安,清算组负责人:周永奇,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微高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94YQ6J)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张孝东、高洁梅,清算组负责人:张孝东,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世纪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11010870909))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北京市诚达之星物业管理咨询中心、肖伟,负责人:肖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TU4625)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赵智伟,清算组负责人:赵智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TXE05H)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赵智伟,清算组负责人:赵智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城区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TU4625)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赵智伟,清算组负责人:赵智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TTMH47)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赵智伟,清算组负责人:赵智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TX3D1X)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赵智伟,清算组负责人:赵智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亦庄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TXXM68)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赵智伟,清算组负责人:赵智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山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TX313D)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赵智伟,清算组负责人:赵智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兴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TT3989)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赵智伟,清算组负责人:赵智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TT2U3R)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赵智伟,清算组负责人:赵智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TWFE3G)经总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赵智伟,清算组负责人:赵智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森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TPHA48)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田卫刚、吴表乐,清算组负责人:田卫刚,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佳士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4CG4L7Y)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李腾、吴表乐,清算组负责人:李腾,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个体工商户转变企业组织形式公告:北京合雨鸣民宿客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8MACKYN4Q32,现拟变更为企业组织形式,变更后的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北京合雨鸣民宿有限责任公司,本人承诺变更后若有原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间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仍由本人承担。个体工商户签名:王语涵,2023年6月21日。
昭通仲裁委员会公告
熊万刚:云南意衡(彝良)律师事务所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受理,受案号为:(2023)昭仲裁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因双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独任仲裁员,由昭通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王垚为(2023)昭仲裁46号独任仲裁员。开庭时间为2023年7月23日14:30分。开庭地点:昭阳区迎丰路75号昭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请按时到庭参加仲裁。联系电话:0870-2249958。特此公告。
昭通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