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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2023年07月16日

习近平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
大力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蔡奇出席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并讲话
丁薛祥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党对网信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网络空间主流思想舆论巩固壮大,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建成,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持续提升,网信领域科技自立自强步伐加快,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有效发挥,网络空间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明显增强,网络强国建设迈出新步伐。
  习近平强调,新时代新征程,网信事业的重要地位作用日益凸显。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切实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防风险保安全、强治理惠民生、增动能促发展、谋合作图共赢的使命任务,坚持党管互联网,坚持网信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治网之道,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坚持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坚持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坚持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坚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网信工作队伍,大力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网络强国建设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党中央关于网信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网信部门要忠于党和人民,勇于担当作为,善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亮剑,甘于拼搏奉献,为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7月14日至1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会议并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
  蔡奇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鲜明提出网信工作的使命任务,明确“十个坚持”重要原则,并对网信工作提出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战略性、指导性,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网信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
  蔡奇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网信事业取得重大成就,最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网信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把党对网信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全新高度,是新时代新征程引领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网络强国的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贯彻到网信工作全过程。
  蔡奇强调,党的二十大对网信工作作出战略部署,要牢记使命任务,细化任务举措,着力推动落实。要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提高网络综合治理效能,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统筹发展与安全,实施网络安全重大战略和任务,构建大网络安全工作格局,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坚持创新驱动、自立自强、赋能发展、普惠公平,攻克短板不足,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加强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深化网信领域国际交流与务实合作。坚持党管互联网,加强党对网信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央网信委及成员单位、各级党委(党组)及网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合力推动网信工作的生动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李书磊在总结讲话中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防风险保安全、强治理惠民生、增动能促发展、谋合作图共赢的使命任务,把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网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支撑。
  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日报社有关同志作交流发言。
  石泰峰、何立峰、张又侠、陈文清、王小洪、吴政隆出席会议。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有关国有企业、军队有关单位,中央重点新闻网站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推进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7月16日出版的第14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章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继续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的是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根据新的使命任务、新的战略安排、新的工作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使之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文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从机构职责上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次机构改革,设立新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组建新的党中央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在重要领域设立新的党中央派出机关,就是为了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同时,在金融管理体制、科技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对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作了比较合理的设计和安排。这些调整是在分析我们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解决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确保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落实不打折、不变形、不走样,特别是要严格依据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和执行部门“三定”规定。
  文章指出,搞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至关重要。要继续运用好坚持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坚持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中央和地方一盘棋、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等宝贵经验,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一要加大统的力度。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牵头抓总、加强统筹协调,设立协调机制。二要坚持稳的基调。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较多、触及的问题较深,要谋定而后动。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在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上要有机衔接、有序推进。三要做好人的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和个人进退留转,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四要执行严的纪律。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自觉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五要做到于法有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机构改革,立法机构要统筹做好相关立改废释工作。
径南派出所“三色”引领全时空守护平安 □ 本报记者   邓君
□ 本报通讯员 谢瑜琳
  
  2019年,被授予广东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2022年,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地处粤东北大山深处的广东省兴宁市公安局径南派出所,何以能够屡获殊荣?
  据兴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兴宁公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擦亮忠诚的本色,平安和谐的底色,爱民、法治的特色“三色”为引领,探索构建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多元化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派出所警务工作效能,推动径南派出所创建枫桥派出所。
群防群治共绘“治安晴雨表”
  “所长,黄坑村岭下有公司在招年轻人,说是在手机上就可以工作,我们怀疑有问题。”4月25日,接到客家妹义警反映的线索后,径南派出所经过侦查研判、实地摸排,5月2日联合刑侦大队在黄坑村岭下捣毁了一个电信诈骗窝点。
  径南镇位于两县交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为把准全镇平安脉络,强化辖区治安状况预警,径南派出所创新制定“治安晴雨表”,动态展示每个村治安状况。同时,依托辖区内两个警务室组建的“民警+辅警+村(居)干部、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的群防群治模式,为“晴雨表”提供有效支撑。
  “客家妹吃苦耐劳能顶‘半边天’美名在外,我们一边打造以客家阿哥为主的巡防队伍,一边注重发挥客家阿妹‘千里眼’‘顺风耳’的积极作用。”径南派出所所长刘宏涛介绍,派出所指导各村委选派留守妇女,组建了2支以村妇女主任为队长的“客家妹义警”队伍,协助派出所开展联防工作,共绘辖区“治安晴雨表”。
  5月正值李子采摘节,月形山旅游区游人如织,新洲村乡村振兴工作成果也吸引了许多外来参观者。新洲村客家妹义警阿珍发现,数百辆进村车辆停放无序,造成交通堵塞,且容易引发偷盗风险。她迅速将情况反映给派出所。派出所结合辖区旅游旺季及各村“治安晴雨表”,将大部分警力下沉景区。“每次大型活动和旅游旺季,派出所民警早上6点就到岗执勤,直到晚上10点才下班。月形山景区自开发以来,未发生过一宗安全事故、治安案件。”月形山旅游区总经理潘国强说。
  在念好“防”字诀基础上,径南派出所还积极在辖区开展“零发案村居”“无欺凌校园”“无毒村居”创建,在深化群防群治工作中不断提升“警企、警校、警民”共建水平。全时空守护下,径南镇平安、和谐的底色更足。
“民情夜访”照亮迷途少年前路
  “近年来我们经手侦办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案件中,偶有未成年人牵涉其中。”径南派出所副所长黄洪彬介绍。
  为最大限度挽救处在违法边缘的青少年,同时围绕辖区留守儿童多、家庭教育普遍缺失的难题,径南派出所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该所以“民情夜访”和“平安厅·彬彬聊天室”的温馨组合,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径南派出所根据近年来该所侦办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梳理建立档案库,并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法规课程帮教及心理辅导。同时,径南派出所通过“民情夜访”,积极对“在库”的未成年人家庭进行走访,对家长反馈的涉未成年人问题进行事项收集、办理、跟踪、反馈、督查,形成问题解决的“闭环机制”。
  新洲村小晴因早恋且缺少与父母沟通,成绩一落千丈,出现自残行为,被诊断为抑郁症后辍学了。作为“平安厅·彬彬聊天室”主理人之一,民警熊益光尝试用“聊天”方式,打开孩子的心扉。经过几次家访,小晴的状态逐渐缓和,并对熊益光的关心和帮助表达了感谢。
  黄洪彬介绍,该所建立起警、家、校三方帮学帮教完整体系,在未成年人帮教档案跟踪下,目前已有30多名问题青少年被成功疏导转化,回归学校。
矛盾联调“调”出乡村和谐底色
  3月23日,在陂蓬村警务工作站内的调解室,针对陈某招破坏陈某昌猪舍纠纷,法律机器人“法通小博士”讲解涉土地纠纷相关法律后,在径南派出所民警、调解员、书记员、村民代表共同努力下,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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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治,百姓安。近年来,径南派出所积极探索适合径南本土的法治乡村建设路径,以“少年义警队”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工作从校园辐射到家庭及全社会。
  依托“一村一警”机制,径南派出所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及时掌握、先期化解辖区潜在矛盾,并大力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打开了陂蓬村学法守法用法、普法说法传法的良好局面。同时,在陂蓬村、新洲村、浊水村建立“镇-派出所-警务室-村”四级矛盾联调机制,并组建由村中长者、村干部、驻村律师在内的“解结热心人”队伍,联手“法律机器人”和在线律师,大大增强了矛盾调解成功率。
  法治乡村建设重在培育法治观念。“矛盾调解不是最终目的,我们希望在调解过程中,提高居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刘宏涛说,今年,径南派出所参与现场调解矛盾13宗,调解成功率达84.6%。
  法育未来,善治可期。径南派出所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以法治之力,描画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美好乡村图景。
卢氏县探索社区警务团队运行新模式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马辉 孟永新

  河南省卢氏县汤河乡魏王坪村村民蔡某、张某是邻居,二人因盖厕所产生纠纷,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村治保会主任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包村民警,包村民警入户了解情况后立即向汤河派出所所长王建文进行了汇报。王建文迅速启动多元化调解机制,组织社区警务团队中的包村干部、村组干部、乡国土资源所干部等组成调解工作小组,到两户村民家中实地查看,并展开调解。经过8小时的耐心劝导,当事双方打开心结,握手言和。
  “社区警务团队架构重塑后,改变了过去分工不明、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警格带动网格,警力牵动民力,不断消除基层社会治理盲区,持续延伸服务触角,真正做到了‘知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王建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自今年社区警务团队运行新模式运行以来,已发现并化解矛盾纠纷20起,辖区刑事案件实现“零发案”,治安案件同比下降59%。
  这是卢氏县探索社区警务团队运行新模式带来的显著效果。
  卢氏县是河南省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小、平均海拔最高的深山区县。面对地广人稀、警力不足的状况,卢氏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做实专业警种力量前置,持续推动社区警力下沉。
  1月29日,卢氏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深化提升“一村(格)一警”工作专题推进会,选配下沉326名机关民辅警,“背包住村”“登门入群”,由“下社区”向“在社区”转变。
  “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健全机制上做文章,探索出一条社区警务团队建设新路径。”卢氏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春刚介绍说,各派出所以行政村或社区网格为单位,以包村民辅警及村支部书记、网格长为主导,结合本村(格)人口数量、治安状况,组建了以村组干部、治保组织、“红袖标”巡逻队、外卖员、乡贤等不同力量为核心的“最小单元”社区警务团队。
  三门峡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磊多次赴卢氏县现场指导,并到分包的官坡派出所党支部座谈调研,适时把脉定向、对症开方。三门峡市公安局党委从机关警种选拔19名骨干民警,“一对一”入驻乡镇派出所帮助工作。
  卢氏县公安局按照“活跃社区警务团队,推动群防群治力量红色化、组织化、信息化、年轻化”的要求,目前已建成村(格)社区警务团队271支,总人数达5700余人。
  “明天我到咱们村,谁要从县城回村或者要捎东西,请及时联系我。”卢氏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康家湾村包村民警白雪每次到村里或回县城,总要在村微信群中问一句,有需求的村民就会主动联系她。一路上,大伙儿畅谈村里的大事小情,很多问题在路途上就解决了。
  “民警‘背包住村’,持续解决群众的烦心事,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了。”康家湾村党支部书记郭红军说。
  外卖员殷俊是城关派出所南新村警务室河洛嘉园社区警务团队的一名成员,他在送餐期间,听到一位老人正与其他人谈论着把家中不用的智能手机拿去“换剪子”,及时进行劝阻,并结合案例宣讲反诈知识。老人的孩子回家后,对殷俊的“暖心”之举赞不绝口。
  卢氏县公安局把一切可以发动的社会力量融入社区警务团队,有效解决了警力不足、融入不深、联防不够等问题。各村(格)警务团队由包村民辅警担任联络员,协助村支书(网格长)指导村(格)社区警务团队开展工作,形成层级分明、权责清晰、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城乡警务运行模式。
  刘某与李某因土地纠纷,来到东明派出所城东警务室找社区民警吕丽芳评理。吕丽芳让他们在警务室张榜公布的“金牌调解员”队伍中,挑选自己信得过的“公道人”来处理。“金牌调解员”问明相关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丈量土地,划界打桩,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卢氏县公安局以社区警务团队为单位建立数据库,吸纳录入有能力、有经验的各类专业人才和专门力量,并向社会公开,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实现“点对点”精准服务。
  2023年以来,卢氏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团队共排查矛盾纠纷40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矛盾纠纷排查总量上升37%,自主摸排占比由20%上升至80%,全部得以有效化解。全县电诈发案数和损失额同比分别下降59.38%、53.05%,治安、刑事警情和可防性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7.5%、19.1%和33.6%。
图片新闻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民警联合泰州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成员和江苏省“康乃馨”女职工服务站姜晓梅工作室工作人员,来到辖区秋雪湖水上乐园,向家长和儿童讲解防溺水知识。                        本报通讯员 汤德宏 摄  
红其拉甫边境派出所绘就高原“枫”景   详细报道见二版
刘春:反诈“老男孩”
手握“流量密码”   详细报道见四版
盲道变“忙道”
一纸检察建议来根治   详细报道见五版
红其拉甫边境派出所绘就高原“枫”景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李康强 张文文

  这里是被称为“生命禁区”的帕米尔高原,地域辽阔,亘古荒凉,空气含氧量不足平原的一半,水的沸点不到70℃,全年无霜期不到60天,常年都是8级以上大风。
  新疆喀什边境管理支队红其拉甫边境派出所就驻守在这里,多年来,一代代戍边民警聚焦“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目标要求,着力打造平安和谐边境辖区,让“枫桥经验”在雪域高原生根发芽。今年6月,该所被命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枫桥式派出所”。
把群众的事放在心坎上
  “叔叔好,这是给您带的砖茶,这是缓解关节疼的膏药……”6月24日,民警居马·吾布力借着走访时机,将一批物资送到牧区。
  “群众哪里有需要,我们的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该所教导员范川川说。派出所辖区1500多名塔吉克族群众分散生活在方圆5000多平方公里的边境辖区,针对牧民群众居住偏远的现状,派出所始终从办好群众的小事入手,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派出所开通警民微信群、定期开展“所长接待日”,随时倾听群众心声。考虑到牧区偏远,牧民办理户籍业务不方便的现状,定期组织民警带上设备,下牧区、进毡房采集信息,办理好后再给他们送去。“我们多走一步,群众就能方便好多步,再累也值了。”民警克力木库力说。
  高原气候恶劣,给牧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每年开春和入冬前,派出所还会把生活必需品和常用药品送到牧民身边。2019年2月,开学在即,一场暴雪封住了孩子们的上学路,派出所民警经过连续十天奋战,终于打通了道路。从那之后,护送孩子们上学就成了派出所的又一项任务。
  辖区牧民以放牧为主,收入渠道单一。为帮他们增收,派出所利用当地发展旅游业的时机,发动牧民和民警一起成立便民服务队、青年宣传队等,在服务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广当地传统牦牛叼羊、刺绣工艺等非遗文化,随着游客越来越多,牧民腰包也慢慢鼓起来。
  “群众的事,无论大小,都要放在心上。”范川川说。自2020年以来,该所累计为群众办实事800多件,解决实际困难200多件。
从“迎刃而解”到“未雨绸缪”
  “我们村连续几十年没有发生一起案件,所有矛盾纠纷没出村就解决了,这都要感谢派出所的民警。”热斯喀木村委主任阿里木江·帕力瓦那说。热斯喀木村距派出所150多公里,地理位置偏僻,辖区流动人口多,以前矛盾纠纷多发。这里治安状况的好转,是该所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的一个缩影。
  针对辖区点多线长面广、警力难以全覆盖的特点,该所以乡道、便道为纵横线,以各居民点或牧业点作为基础管控单元,将辖区划分为不同网格,由民警分片负责,大大提高了警务效率。
  在此基础上,派出所着力前移矛盾化解关口,联合各村委会、护边员队伍,建立起包括各方力量在内的矛盾纠纷化解队伍。辖区任何一个点位发生矛盾纠纷,护边员率先赶到先期干预,防止矛盾激化,民警联合村干部随后到达进行调处,将矛盾妥善化解。同时健全“民意联防、社情联搜、要素联管、困难联帮、和谐联创”“五联”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辖区治理水平。
  “以前重点是‘治’,现在重点是‘防’。”范川川说,“辖区治理实现了从‘迎刃而解’到‘未雨绸缪’,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守土固边凝聚合力
  边境兴则边疆稳,边民富则边防固。红其拉甫在塔吉克语里的意思是“不可逾越的红墙”,该所管理的边境线比较长,民警担负的边境线管控任务极为繁重,平时仅靠有限的警力很难实现全方位的管控。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范川川介绍,为此派出所发动牧民群众加入到守边护边队伍中来,他们长期在边境前沿生活、熟悉边境地形,边境上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在高原牧场,一座毡房就是一个流动哨所,一个牧民就是一个哨兵。
  2021年4月,一名游客非法进入边境前沿,护边员及时将情况上报派出所,配合民警将其劝返;2020年5月,民警在护边员帮助下,将一名潜逃18年的在逃人员成功抓获……
  近年来,按照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要求,该所联合驻地军警部队、政法单位等,牵头组建了多支边境巡逻队,进一步凝聚起了守土固边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该所管理的边境线实现了连续25年零越界零发案,边境辖区连续49年实现了无重大刑事案件。
凌水派出所智慧警务助力社区管理   □ 本报记者 韩宇
  
  148项应用功能助力社区管理、“一楼洞一探头”覆盖全部小区、家门口即可“智慧”代办公安业务……这是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凌水派出所深入践行“派出所主防”工作思路,推进智慧警务建设,打造“枫桥式”智慧社区的系列举措。
  实有人口20万余人、企事业单位244家、三级消防列管单位1200余家……单位集中、人口密集是凌水派出所辖区最鲜明的特点。基于此,凌水派出所联合多方力量,创新思维、积极实践,以“示范引领、平台集成、分类落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近年来凌水派出所辖区70%以上社区实现零发案,街道、社区两级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6.7%。
  “真没想到,现在社区管理能达到这种程度,只要遛狗不拴绳就有喇叭提醒!”居住在大连高新园区亿达东方圣克拉小区的陈阿姨说。陈阿姨带着小外孙在小区里玩,最担心的就是遇到不拴绳的狗,自从有了智慧社区,这种情况大大减少。
  原来,智慧社区配备了犬类指挥管理系统,凡有居民出门遛狗,系统就会通过摄像头自动识别是否拴绳,一旦发现不拴绳的情况,系统就会语音提醒遛狗居民,如果不听从警示,小区保安就会进行现场劝导。
  实践中,凌水派出所将智慧警务、社区事务和物业服务相融合,着力打造出“智慧社区”数字化管控平台,共计7个数据模块、8个信息模块、16个服务场景,涵盖148项应用功能。所有数据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汇聚,配套“一小区一方案”工作机制,把一个个小网格变成具有标准化的“智能单元”。
  “智慧社区以科技赋能提升管理水平,把百姓关心的问题解决好,让矛盾化解在萌芽中。”凌水派出所所长邹志鹏说。
  今年2月,凌水派出所民警通过视频巡控,发现辖区内某小区突然来了一些“不速之客”,形迹非常可疑。通过进一步工作,民警很快确定了藏匿在小区的6处诈骗窝点,一举打掉了这个打着恋爱交友幌子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2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案件的迅速侦破,得益于全辖区的网络视频探头建设。”凌水派出所民警于又臣介绍说,该所借助高新园区“数字高新”项目,着力推进数字化警务,按照“一楼洞一探头”的建设标准,在辖区36个小区共建设各类监控探头2800余个,实时掌握各类基础要素,实现“管理无感知、安全守底线”。
  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凌水派出所还设立“智慧代办区”,让居民可以在网上申请办理公安业务,办理完成后由社区民警直接代送到社区。凌水派出所通过数据介入、平台打造,把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让智慧社区成为方便群众办事的新平台。
吴兴法院“有信必复”从源头发力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李娟
  
  官司打赢了,拿不到执行款;执行进度太慢,能不能快一点;我有很多委屈,想找法官说说……群众来信是人民法院直接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及时出台落实执行信访“有信必复”的工作指引,全面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渠道,从源头发力打通执行信访工作的堵点,让老百姓的问题有人应,让大家的难事有人管。
架起连心桥
  “当时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打了电话,真没想到,法院帮我申请了这么多司法救助金,太感谢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徐某高兴地说。
  徐某因突发脑梗住院被公司辞退,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其双倍工资差额。执行过程中,法官调查发现该公司唯一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已死亡,且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徐某打通吴兴法院执行局的电话,向法官讲述了自己的困难。考虑到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徐某申请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为切实解决群众胜诉权益无法及时兑现的问题,吴兴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落实有信必复,开展执行集中接电接访机制。围绕案件信息查询、联系执行法官、提供执行咨询、接受线索举报、记录信访投诉、接受意见建议等方面,该院创设集中接电执行专线,将所有承办人的座机和未及时接通的工作机统一转接,由专人负责制定事项清单,落实督办,确保“电话有人接、诉求有人回、信息有处查”。
  该院持续巩固来访接待制度及信访工作报告制度,执行干警每日信访值班、中层干部定期坐班,院领导每月固定日接访、重要节点专题接访,打造立体化接待接访模式。今年以来,已接待群众3600余人次,帮助解决问题2700余个,督办案件63件。
锁定靶向点
  “先了解来信是要反映什么事,再根据群众的诉求分类登记予以后续处理”,吴兴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娄亚龙介绍,“通过回信直面问题,可以对法院工作进行检验,通过末端‘售后服务’促进前端审判执行‘生产环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吴兴法院制定印发《涉诉信访“有信必复”工作细则》,明确规定回复情形、时限、方式等,严格信访事项办理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群众来信接收工作,当日信件当日接收、当日录入、当日交办,件件登记归口办理,做到有信必录、有录必全、不留遗漏。
  为快交快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该院制定群众来信回复流转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来信回复,接收信件当日告知已收,限期内答复反映事项情况,做到事事答复全程留痕。专人定期回访已办结的群众来信,围绕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程序是否正确、回复是否到位、办理是否满意等问题进行自查自检,并制作回访备忘录,形成闭环管理运行机制。
锻造金刚钻
  吴兴法院紧跟执行改革步伐,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搭建了执行实施案件的简案、普案和恢复办案团队,开展执行分段集约,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缩短执行期限,推动案件执行进入快车道。
  通过执行集约化改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提升至100%,做到应执尽执,能执快执。该院积极探索府院协同执行联动,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联动,建立涉执信访联动化解、稳控机制,联合建立信访案件化解清单,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处,推进涉执信访案件的实质性化解。
  “现在大家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信访化解,反思不足,思考如何把工作做得更好,让老百姓更满意。”娄亚龙表示,该院健全办理涉诉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交流机制,提升干警司法办案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转变了干警的涉诉信访化解理念,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
筑牢防火墙
  为在源头防范执行信访隐患,吴兴法院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执行质效。该院塑造执行信息公开品牌,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执行流程节点、案件进展状态及时向案件当事人进行推送,实现执行实施案件办理过程29个重要节点全告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喂,是‘执行110’吗?我们看到张老板正在织里镇一家店里晃悠呢,请你们赶紧来。”吴兴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响起,24小时待命的执行干警迅速驱车赶往申请执行人举报的地点,快速拘传被执行人张某到法院。执行法官对他进行释法明理,张某当天就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
  为配合落实常态化专项行动,吴兴法院组建了执行110工作机制,全天候接听执行线索电话,组成3人1车的抓捕小组,由执行法官+辅警轮流值班7×24小时出勤,不断提升执行速度、精度、力度。自“执行110”工作机制运行以来,累计出警350余人次,查找、传唤、拘传、拘留被执行人364人,促使126件案件执行完毕或者执行和解,执行到位3642余万元。
  “2023年以来,吴兴法院‘有信必复’工作成效显著,赴市、省信访下降80%,无赴省级以上信访,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终本率、结案平均用时等多项质效指标排名全省前列。”吴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龙表示,吴兴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打击拒执犯罪、开展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把“有信必复”工作做实做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房县“嘹亮人儿”巧解“疙瘩事”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代新成
  
  “广告牌不能装在我家门口,影响采光。”“我们只是做事,不同意找我们老板。”争吵声在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红塔镇双溪村村民刘某家门口响起。
  按照老板王某的安排,施工人员准备在路边安装宣传牌,位置正好在刘某家门口。刘某不满,进而阻止施工。双方吵得“脸红脖子粗”。
  “大伙静一静,这么争也不是办法。要不去村委会‘嘹亮人儿’调解工作室处理。”双溪村聘请的乡贤“嘹亮人儿”张开杰赶紧站出来“降温”。
  在张开杰带领下,纠纷当事人来到村委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施工人员在刘某房子侧墙安装宣传牌,既美观,又不遮挡光线。
  “多亏了‘嘹亮人儿’,事情一下就圆满解决了。”王某说。
  性情爽快、精明能干的人,在鄂西北的十堰市往往被称为“嘹亮人儿”。在房县,像张开杰这样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嘹亮人儿”达1200余人。
  房县以乡贤、退休政法干部、县乡村三级干部为主,建立了由“县级‘嘹亮人’调解中心——乡镇‘嘹亮人儿’调解工作站——村(社区)‘嘹亮人儿’工作室——网格员‘嘹亮人儿’工作点”组成的四级网络矛盾联合调处工作格局。
  这群“嘹亮人儿”奔走在房县的村庄院落、活跃在线上线下,用法治力量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走出了一条乡村善治之路。
  房县还在20个乡镇设立“嘹亮人儿”调解工作站,从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司法干部、老综治干部中选聘“嘹亮人儿”,开展坐班调解和进村预约集中调解,同时对村(社区)“嘹亮人儿”进行指导培训。
  据了解,房县“嘹亮人儿”报酬由固定工资和调解成功计件奖励两部分组成,工作考核按照群众测评与乡村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嘹亮人儿”多办“嘹亮事”。
  “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建立专业化调解队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调解在诉前、和解在线上。”房县县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崂山走出“法治+旅游”融合发展之路 □ 本报记者  曹天健
□ 本报通讯员 李志强

  崂山区是山东省青岛市主城区之一,旅游资源丰富,崂山风景名胜区、石老人观光园、石老人海水浴场等景点分布在风景秀丽的环海公路——崂山路沿线。崂山路既是进出崂山风景名胜区的唯一通道,也是展示青岛市“山、海、城浑然一体,和谐共生”城市特色的重要景观轴线,成为崂山区和青岛市的重要名片。
  近年来,崂山司法局整合全区法律服务资源,加大法律服务供给,探索“法治+旅游”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在崂山路沿线大力打造法治文化景观和各类法律服务场所,及时发现调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居民和游客正当权益,助推了全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我们在崂山路周边各景点融入法治元素,将法治文化和普法教育有机融入旅游体验,展现环境优美、精神丰裕、社会和谐的良好风貌,以达到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作用。”崂山区司法局局长高洁向记者讲起崂山区探索法治+旅游融合发展的新做法。
  沙子口广场临海而建,近年来,当地在不改变原有自然景观的前提下,精心打造了以宪法为主题的法治文化长廊,把宪法精神和法治文化展现出来,大力营造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的良好法治氛围。
  东麦窑村位于崂山脚下,是从市中心进入崂山风景区的必经之路。村内综合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红瓦、青石、木栈道,韵味无穷,每年吸引大量游客入住社区。为加强法治宣传,东麦窑村在道路两侧设置法治宣传牌和景观小品,直观形象地展示了古今法治文化,将法治、道德、文化等元素融为一体。
  流清河法治文化广场将法治宣传与山海自然景观完美结合,积极建设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阵地,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居民休闲生活。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轻则影响游客个人体验,重则可能对当地旅游业带来负面影响。为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一线,崂山区司法局在崂山旅游路沿线构筑便民法律服务圈,在景区现场设置纠纷矛盾调解室,为旅游中受到人身、财产等侵害的游客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帮助。
  近年来,崂山区还在崂山风景区设立了大河东游客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对旅游纠纷进行“即时受理、现场调解、高效解决”。崂山区在东麦窑村设立旅游纠纷调解联盟,并由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律师轮流值班,对区域内旅游纠纷及时进行化解。
  前不久,东麦窑村一名村民与承租人因民宿出租产生纠纷。驻东麦窑村法律顾问、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毳毳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释明有关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自觉趋利避害,最终在村两委积极协调下化解了纠纷。
  崂山路是青岛市著名的网红打卡路,2023年,沙子口街道在崂山路与海庙路交叉口附近建立起集法治宣传、司法调解、社区警务、“格格”之家、心理疏导、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身的“平安驿站”,打通服务游客“最后一公里”。
  沙子口街道综治中心副主任王峰介绍,平安驿站设置法治宣传角,同时作为管区内调解矛盾纠纷和法律服务的场所,工作人员主要由街道联防人员、民警和志愿者组成。除了化解纠纷,志愿者每天都要接待许多前来咨询的旅客。驿站还配有免费热水、WIFI、充电宝、雨伞等,为游客提供24小时便民服务。
  今年5月29日,平安志愿者王波、曲宗壮在南崂社区巡逻时接到群众报告,社区一居民回家时发现一男子正在撬他家门锁,两位志愿者立即赶到现场,在“稳住”该男子的同时迅速报警。后经公安机关审查,该男子有犯罪前科,此次刚刚“上门”即被抓获。
  据统计,平安驿站设立以来,共为居民和游客提供各类问询、帮助100余次,赢得了广泛好评。
陇县打造“匠心陇检”学习品牌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陈英杰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陕西省宝鸡市陇县人民检察院“匠心陇检”学习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理论学习优秀案例。陇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和青年人才培养工作,通过打造“匠心陇检”学习品牌,推行“学习+课堂”以讲带学,强化机制保障;坚持“学习+党建”提高认识,筑牢政治忠诚;创新“学习+赋能”一体推进,激发工作热情;明确“学习+延伸”学习内容,拓展教育深度;注重“学习+实践”转化引领,增强履职能力,抓实青年干警学、练、赛活动,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
  2021年以来,该院涌现出一批“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县十大杰出青年”等先进青年团队和个人,有20人次立功受奖。
弋矶山街道开展就地网格调解   本报讯 记者范天娇 今年以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弋矶山街道不断健全“群众吹哨、楼栋长报告、网格员报到”机制,开展就地网格调解,制定网格巡查工作制度,要求48名网格员每人每周下沉网格巡查不低于10小时,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众烦心事。该街道通过网格巡查及时发起“吹哨”306件,处置298件,调处矛盾纠纷85件,化解成功率达95%。
径南派出所“三色”引领全时空守护平安 □ 本报记者   邓君
□ 本报通讯员 谢瑜琳
  
  2019年,被授予广东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2022年,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地处粤东北大山深处的广东省兴宁市公安局径南派出所,何以能够屡获殊荣?
  据兴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兴宁公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擦亮忠诚的本色,平安和谐的底色,爱民、法治的特色“三色”为引领,探索构建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多元化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派出所警务工作效能,推动径南派出所创建枫桥派出所。
群防群治共绘“治安晴雨表”
  “所长,黄坑村岭下有公司在招年轻人,说是在手机上就可以工作,我们怀疑有问题。”4月25日,接到客家妹义警反映的线索后,径南派出所经过侦查研判、实地摸排,5月2日联合刑侦大队在黄坑村岭下捣毁了一个电信诈骗窝点。
  径南镇位于两县交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为把准全镇平安脉络,强化辖区治安状况预警,径南派出所创新制定“治安晴雨表”,动态展示每个村治安状况。同时,依托辖区内两个警务室组建的“民警+辅警+村(居)干部、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的群防群治模式,为“晴雨表”提供有效支撑。
  “客家妹吃苦耐劳能顶‘半边天’美名在外,我们一边打造以客家阿哥为主的巡防队伍,一边注重发挥客家阿妹‘千里眼’‘顺风耳’的积极作用。”径南派出所所长刘宏涛介绍,派出所指导各村委选派留守妇女,组建了2支以村妇女主任为队长的“客家妹义警”队伍,协助派出所开展联防工作,共绘辖区“治安晴雨表”。
  5月正值李子采摘节,月形山旅游区游人如织,新洲村乡村振兴工作成果也吸引了许多外来参观者。新洲村客家妹义警阿珍发现,数百辆进村车辆停放无序,造成交通堵塞,且容易引发偷盗风险。她迅速将情况反映给派出所。派出所结合辖区旅游旺季及各村“治安晴雨表”,将大部分警力下沉景区。“每次大型活动和旅游旺季,派出所民警早上6点就到岗执勤,直到晚上10点才下班。月形山景区自开发以来,未发生过一宗安全事故、治安案件。”月形山旅游区总经理潘国强说。
  在念好“防”字诀基础上,径南派出所还积极在辖区开展“零发案村居”“无欺凌校园”“无毒村居”创建,在深化群防群治工作中不断提升“警企、警校、警民”共建水平。全时空守护下,径南镇平安、和谐的底色更足。
“民情夜访”照亮迷途少年前路
  “近年来我们经手侦办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案件中,偶有未成年人牵涉其中。”径南派出所副所长黄洪彬介绍。
  为最大限度挽救处在违法边缘的青少年,同时围绕辖区留守儿童多、家庭教育普遍缺失的难题,径南派出所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该所以“民情夜访”和“平安厅·彬彬聊天室”的温馨组合,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径南派出所根据近年来该所侦办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梳理建立档案库,并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法规课程帮教及心理辅导。同时,径南派出所通过“民情夜访”,积极对“在库”的未成年人家庭进行走访,对家长反馈的涉未成年人问题进行事项收集、办理、跟踪、反馈、督查,形成问题解决的“闭环机制”。
  新洲村小晴因早恋且缺少与父母沟通,成绩一落千丈,出现自残行为,被诊断为抑郁症后辍学了。作为“平安厅·彬彬聊天室”主理人之一,民警熊益光尝试用“聊天”方式,打开孩子的心扉。经过几次家访,小晴的状态逐渐缓和,并对熊益光的关心和帮助表达了感谢。
  黄洪彬介绍,该所建立起警、家、校三方帮学帮教完整体系,在未成年人帮教档案跟踪下,目前已有30多名问题青少年被成功疏导转化,回归学校。
矛盾联调“调”出乡村和谐底色
  3月23日,在陂蓬村警务工作站内的调解室,针对陈某招破坏陈某昌猪舍纠纷,法律机器人“法通小博士”讲解涉土地纠纷相关法律后,在径南派出所民警、调解员、书记员、村民代表共同努力下,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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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治,百姓安。近年来,径南派出所积极探索适合径南本土的法治乡村建设路径,以“少年义警队”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工作从校园辐射到家庭及全社会。
  依托“一村一警”机制,径南派出所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及时掌握、先期化解辖区潜在矛盾,并大力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打开了陂蓬村学法守法用法、普法说法传法的良好局面。同时,在陂蓬村、新洲村、浊水村建立“镇-派出所-警务室-村”四级矛盾联调机制,并组建由村中长者、村干部、驻村律师在内的“解结热心人”队伍,联手“法律机器人”和在线律师,大大增强了矛盾调解成功率。
  法治乡村建设重在培育法治观念。“矛盾调解不是最终目的,我们希望在调解过程中,提高居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刘宏涛说,今年,径南派出所参与现场调解矛盾13宗,调解成功率达84.6%。
  法育未来,善治可期。径南派出所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以法治之力,描画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美好乡村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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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和合大院为何房价上涨一房难求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你问和合大院的房子啊?现在没有房源,得等。”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中兴社区一家房产中介,询问和合大院房子出售和出租情况。
  这家房产中介老板介绍说:“和合大院房价平均在17000元/平方米左右,要比周边同年代的老旧小区高出5000元左右,就连房租也要高一些。别看价格高,只要这里有房子出售或出租,很快就会被抢,真是一房难求。”
  记者随后走访的数家房产中介,也都印证了和合大院房价较高、房源紧俏的说法。
  作为老旧小区的和合大院,为何一房难求?
  曾经被弃管,环境脏乱差,邻里纠纷、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的和合大院,如今变得环境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健身设施俱全,居民互敬互爱,一派邻里和睦、楼院和谐、互助和顺、共处和美的景象。软硬环境的提升,产生了巨大的居住“吸引力”。
  那么,被弃管的和合大院为何会发生如此巨变?记者深入实地进行了探访。
一次水荒凝聚人心
  坐落在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中兴社区的和合大院,建于20世纪80年代末,由6栋居民楼、15个单元、288户居民组成。
  2013年以前,这个楼院被弃管,环境卫生差、车辆停放乱、闲散人员多、治安管理难、邻里不和谐等问题凸显。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一心要帮助居民解决这些难事。
  一次闹水荒事件,成了这个楼院的转折点,也让王秋萍成了如今和合大院居民协商自治的带头人。
  2013年8月,王秋萍所居住的那栋楼因自来水管线年久失修,造成全楼60户居民断水,炎热的夏季无水用后果可想而知。
  但是,更换自来水管线工程必须每户签字才能施工。在这关键时刻,当时身为楼长的王秋萍召开全楼居民动员会,又协调这个楼院其他12个楼长克服出租房房主难以联系以及施工会造成室内装修破损等诸多困难,通过街道社区、派出所等途径,分头到房主单位、现居住地和房主当面讲清事情原委,得到了房主们的认可配合。
  短短两天时间,就使整栋居民楼60户房主全部签字同意,继而管道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当时施工凿碎的瓷砖,我们都保存好,为的是恢复装修时颜色一致。”王秋萍回忆说,施工过程中赶上大热天,她就带动居民为施工人员送西瓜、送茶水。
  让人更感动的是,施工期间全楼仅有一个临时水龙头可用,邻居们小的让着老的,不上班的让着上班的,本来很烦心、很头疼的事情,却演绎了一场人间真情。
  工程的顺利完工,还创下了自来水公司入户更换水管“大连之最”:最好的配合、最快签字、最快完工。
  居民们也高兴得如同过节一样,在楼院里自发摆了8张桌子,连成了一桌“百家宴”,大家边吃边笑,分享着浓浓的情谊和胜利的喜悦。
  凝聚人心解决断水问题,为这个楼院的华丽转身埋下了伏笔。
探索协商自治之路
  通过那次闹水荒事件,王秋萍得到了居民们的认可,街道和社区因势利导,通过民主推荐的形式确定她为楼院居民协商自治带头人,成立以“十三姐妹”为骨干的志愿服务队对6栋分散弃管楼实施统一管理。
  在街道和社区指导下,这个楼院围绕实现“邻里和睦、楼院和谐、相互和顺、共处和美”目标,引导居民达成“合心、合意、合作、合力”共识,实践探索出一条老旧楼院居民协商自治之路——“1315”工作法,楼院也被命名为和合大院。
  “1个党支部核心”,即成立于2015年的和合大院党支部,王秋萍为现任党支部书记,如今共有党员42名。
  “这个党支部对党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其成为楼院自治管理的核心力量;对群众进行思想正向引领,动员组织居民积极参与大院公共事务。”老虎滩街道党工委书记赵瑞介绍。
  “3个委员会”分别为居民自管委员会、居民协商议事委员会和居民监督委员会,分别解决“谁来管”“管什么”和“谁来监督”的问题。
  记者在和合大院大门口看到,不时有车辆通过电动挡车闸进出楼院,秩序井然有序。
  “居民关切的停车难题,就是通过‘3个委员会’解决的。”王秋萍说,楼院民主协商议事大会召开后,车主自愿集资购置电动挡车闸,规范免费停车场,志愿服务队轮流值班定时巡查,保证居民车辆停放有序。
  “1套自治规范”则包括《民主协商议事规则》《居民公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依规有序推进楼院居民协商自治。
  如今,当年的“十三姐妹”志愿服务队,已发展成由14名党员和30多名居民组成的5支志愿服务队。这些队伍定期粉刷楼道、清理楼院;对公共设施监督维护;与孤寡老人结对子帮助解决困难;排查调解矛盾纠纷600余起;巡逻防控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复制推广造福居民
  眼看着和合大院建设得越来越好,周边的楼院也看不下去了。
  仅有一道之隔的居民,看着和合大院从一片弃管楼院变为自治管理的美好家园,时常感慨“一条马路隔两边,生活环境两重天”,内心有很强的落差感,想要改造楼院环境的愿望十分迫切。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近年来,老虎滩街道党工委提出“特色楼院全域化建设”,进一步完善“1315”工作法,积极引入爱心单位参与老旧楼院治理,在全街道范围内复制推广和合大院居民协商自治模式,相继打造了“梅、兰、竹、菊”和合系列特色楼院,多个老旧楼院实现了居民协商自治,逐步探索出“解民情、建队伍、成组织、定民约、强基础、结对子”的老旧楼院居民协商自治工作法。
  其中,和合大院所在的中兴社区已成功将原有32栋弃管楼中的26栋实现了居民协商自治,逐步实现老旧楼院“微治理”全覆盖。
  “高效的居民协商自治不仅能为百姓解决烦心事,还能提供贴心服务,不断增强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中兴社区党委书记关小佼深有感触地说。
  在和合系列特色楼院梅苑,健身小广场跑道上一对夫妇正在惬意地锻炼,丈夫冲记者喊道:“感谢党为我们办的好事,我们健步走还差5圈!”,不远处一座凉亭下几位老人正围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地打着牌。
  “我深受王秋萍大姐的影响,成了梅苑居民协商自治的带头人。”眼前的和谐场景,让梅苑居民肖吉刚感慨颇多:“梅苑在开展居民协商自治伊始,王秋萍大姐和我们一起动员居民移走私种的树木,挪走乱放的杂物,组织居民搞活动增进感情。慢慢地,停车有地方了,活动有空间了,环境变整洁了,居民更友爱了,大家看到了变化,越来越支持我们了。”
  2022年出台的《大连市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大力倡导、推广和合大院居民协商自治模式,组建以楼长、老党员等为主体的自治队伍,将社区协商工作的起点放在楼院,推动老旧楼院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微治理”局面。
  “随着在全市推广,和合大院居民协商自治模式正在由‘盆景’变‘风景’。”中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朝宇欣慰地说。
  图① 和合大院举办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暨趣味运动会。
  图② 和合大院志愿者在重阳节为院里的老人免费剪发。
  大连市委政法委供图  
建胜派出所的三个“零距离”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让矛盾化解“零距离”、让平安守护“零距离”、让服务群众“零距离”。今年以来,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建胜派出所致力于打造群众身边的“零距离派出所”,派出所与群众距离更短,心就更近。
矛盾化解“零距离”
  建胜派出所在辖区每个社区都打造了一个群众身边流动的“援法议事堂”,平常开展普法宣传和道德教育,有矛盾纠纷的时候调解处置。
  因为地点就在居民楼下的坝子上,没有正襟危坐的谈话,有的是黄桷树下的花香茶香,所以“援法议事堂”被群众称为“降火坝坝茶”。
  西城家园小区菜农业主在小区外的人行道上摆摊卖菜,社区组织开展整改,却遇到不小阻力。社区民警就将菜农业主请到“援法议事堂”,同时邀请物管、社区、城管、交通等多部门负责同志,大家面对面,喝着凉茶,吃着点心,一起商量解决办法。
  不到半天时间,大家一致同意在小区入口旁平整出一块空地作为菜市场。社区还免费为菜市场搭建了雨棚,让菜农们有了遮风挡雨的去处。
  矛盾纠纷调解还要靠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此,建胜派出所吸收离退休社区书记、法律顾问、莎姐志愿者等多类调解人才加入民警调解队伍。通过村、派出所、街镇三级调解机制实现非警务矛盾有效分流和警务矛盾多方联调,仅今年一季度派出所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17件,“降火坝坝茶”成了建胜镇的品牌。
平安守护“零距离”
  “龙桥花苑夜市两伙人喝醉酒正在打架,请机动巡逻队员立即处置。”不到1分钟,建胜派出所两警一辅“机动巡逻”队员就赶到现场,及时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最近,建胜派出所组建了“机动巡逻队”,结合辖区治安状况,划定“1、3、5分钟”快速反应圈,科学设定巡逻线路和屯兵点,实行数字化指挥、机动化调度,就近处置纠纷求助、打架斗殴、暴力侵害等警情。
  让平安守护更近一点,“机动巡逻队”只是立体化巡防中的“1”。建胜派出所建立起“1+2+N”立体化巡防体系。
  建胜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是指“公安+社会面”监控两者交互并联形成的“看家天眼”。派出所联合多部门,通过组织动员、资金补贴等措施,推动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人员密集区域、公共复杂场所开展监控外延建设,并与公安交互并联,从而实现“看家天眼”高效整合运用。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立体化巡防中的“N”是依托民力资源,发挥民力、民智组建的“家长护学岗”“社区夜巡队”“半岛义警”等10余支群防群治志愿者队伍。
  “1+2+N”立体化巡防全面推行后,建胜派出所接处警时间缩短40%,处置成功率提升30%,群众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服务群众“零距离”
  “警企联盟”“警社联盟”“警校联盟”“警村联盟”……在建胜镇,一个个网上警务室打破线下警务室的时空界限,实现了警民之间随时随地互联互通。
  很多民警不仅入驻派出所主动建设的网上警务室,还受邀进入小区业主群、学校师生群、商会企业家群……一来一往,民警与群众成了好邻居、真朋友。大家遇到什么事,也喜欢“点对点”“键对键”@民警。
  今年以来,建胜派出所着力推进网上警务室“五小工程”,聚焦“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助小康”,让服务群众“零距离”。
  “最近2栋时常发生高空抛物,希望民警关注”“我们企业来了不少新员工,能否统一办理居住证”“我们小区外乱停车有安全隐患”……群众很多咨询、诉求、意见、建议,在“五小”网上警务室里都得到了快速有效办理和解决。
  为进一步实现传统警务向智慧警务的转变,建胜派出所依托“平安大渡口”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了“五小”网上警务室的服务范围,居住证办理、行业场所登记、信息核查等大量业务都可以在网上办,群众越发感受到派出所的零距离。
顺平法治服务“一站式”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刘鹏宇

  近年来,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探索建立“一站式法治服务平台”,整合政法机关法治建设力量和资源,将多方法治力量和资源合并为一站,高标准打造依法治乡(镇)“一站式法治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水平。目前,该县各乡镇“一站式法治服务平台”成功促进婚姻家庭、房屋宅基、村务管理等纠纷化解,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真正落到最基层。
  顺平县通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依法治县办牵头、部门乡镇协作”机制,将依法治乡(镇)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制定《全面依法治乡(镇)“一站式法治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及法律顾问等相关部门力量,以依法治乡(镇)办为主阵地,与乡镇综治办、信访联席办密切协同,推进专业法律服务力量下沉乡镇,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菜单式法律服务,构筑起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堡垒。
  同时,顺平县将每周一至周五分别设置为“法官工作日”“检察官工作日”“民警工作日”“司法行政工作日”和“法律顾问工作日”,“面对面”交流“问诊”,主动上门服务;群众诉求及时就地当场解决,不能立即办结的拿出具体解决建议、限时办结;依法治乡(镇)办每月定期召集乡镇和公检法司相关人员进行集体会商研判,对难点问题进行预警处理;实行乡镇法律顾问参与“一站式法治服务平台”定期例会制度,引导各类问题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
  为发展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顺平县积极探索创新平台运行保障机制,形成矛盾纠纷联调、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各政法机关在平台机制下能动履职,促进基层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织密高效快捷“法治网”、画好基层治理“同心圆”、打造便民利民“服务站”。
东阿“有事来聊”助力构建和谐乡村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刁丽杰 葛东林

  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有事来聊·法润东阿”系列品牌调解室,推动人民调解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度结合、与乡村振兴深度契合、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
  “目前,全县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02个,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49名,他们用心用情,用老百姓的‘法儿’平老百姓的‘事儿’,通过以点带面,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东阿县司法局局长刁中燕介绍说。
  “九顶艾”是东阿县铜城街道艾山新村特有的艾草品种,也是艾山新村矛盾调解工作室的名称,寓意着用爱化解百姓愁心事。
  2022年以来,“九顶艾”矛盾调解工作室整合新村干部、老党员、网格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多元力量,成立矛盾调解队伍,遵循“沟通靠情、办事靠理、调解讲法”工作思路,采取事前做功课、进门看阵势、耐心听诉说、沟通耐心记、冲突找真相、劝导求突破、普法探路子、真情暖人心、法治齐敲打、依法做化解等矛盾调解工作“十法”,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新村,矛盾不上交”。
  “九顶艾”矛盾调解工作室是东阿县打造的“有事来聊·法润东阿”系列品牌调解室中的一个。该县坚持品牌引领,通过打造15个系列品牌调解室,助力构建平安和谐乡村。
  据了解,东阿县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与“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以及法治宣传教育等三项工作融合发展:通过“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组团式法律服务团队,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地缘优势与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实现法律服务“传帮带”;通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参与人民调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法治、自治、德治相融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通过在调解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做到“调解一案、影响一片”,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实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和普法宣传“标本”兼治。
  去年以来,东阿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43次,预防矛盾纠纷4416件,调解矛盾纠纷3839件,开展普法宣传3832次,惠及群众16.7万余人。
大道口村琐事接待日激发乡村治理活力 □ 本报记者   范瑞恒
□ 本报通讯员 周建霞

  “十字路口的路灯能否修缮?”“道路两旁的树枝能否修剪?”“净水器旁边的洼地能否平整?”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大道口村“吐槽大会”现场,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提出意见,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慕革与党总支副书记刘秀智边回答边记录。
  刘慕革介绍,2019年大道口村建立“吐槽大会”,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与村民面对面零距离交流的方式开展,村民自愿或受邀作为“吐槽”嘉宾参加大会,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和志愿服务队联合为村民的“吐槽”分忧,实现了“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人有地方找”的诉求。
让村民有个“说理的地方”
  “吐槽大会”由何而来,参与建立这一机制的刘慕革记忆犹新。
  2019年1月的一天,村民郑大爷刚走进村委会便失声痛哭,“儿女不赡养自己,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刘慕革了解后得知,郑大爷与子女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导致三子女拒绝赡养。
  为此,刘慕革将郑大爷与子女凑在一起,苦口婆心劝说,但起初的效果并不理想。
  “实在不行咱就上法院评评理。”刘慕革看着毫不相让的几人,提出解决思路。最后,在村委会与法院的共同协调下,三子女每月给付郑大爷赡养费。
  “这个事情解决了,其他的矛盾纠纷怎么办,总不能都到法院去解决。”刘慕革意识到村民需要一个“说理的地方”。
  征得村两委的支持后,“他们说 我们听 我们做 村民琐事接待日”的红色横幅被挂在村委会会议室,每月15日、16日成了“村民琐事接待日”。
  “有意见就可以提出来。”刘慕革介绍,久而久之,这个“说理的地方”被村民称为“吐槽大会”。
  截至目前,大道口村共组织79场“吐槽大会”,解决邻里矛盾、土地纠纷等问题177件。
把“槽点”变成治理“着力点”
  “咱们村的环境实在是太乱了,能不能改善改善,最起码把自家门前收拾干净。”这是2019年12月村民王大妈在“吐槽大会”上提出的意见。
  正是这次的“吐槽大会”,完善《太平镇大道口村村规民约》(以下简称村规民约)在刘慕革心里“发了芽”。
  不久后,“门前三包”责任成为村规民约的一项内容。
  为65岁以上老人送上生日蛋糕;红白喜事应破除陈规旧俗,不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邻里互助,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方针……村规民约在村民的“吐槽”中逐渐完善。
  “把‘吐槽大会’上的‘槽点’变成治理的‘着力点’,将一般问题制度化。”大道口村村委会副主任吴英新坦言,“吐槽大会”为实现村庄的有序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了基本遵循,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治“未病”助力乡村发展
  滨海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村等荣誉见证着大道口村“吐槽大会”的成长。
  “村民反映矛盾纠纷的少了,主动献计献策为村谋发展的越来越多。”刘秀智介绍,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吐槽大会”从治“旧病”向治“未病”转变。
  “现在虽然日子好过了,但村里依旧存在因病致贫、因学返贫的村民。”这个“槽点”让村两委成员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组建“红徽结对帮帮团”专项志愿服务队,对帮扶对象进行精准帮扶,让村民真正感受到和谐村庄的温暖。
  同时统筹“吐槽大会”中村民提出的收入少、就业难等问题,主动对接本村企业,通过土地流转盘活集体经济、“奶牛养殖托管”模式实现村民参股、村企共建解决200多名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
  数据显示,2022年大道口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200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万元,成为远近闻名的善治之村、经济强村。
  “‘吐槽大会’站稳群众立场、畅通民声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作用,让基层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太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宋超认为,“吐槽大会”为涉农村庄矛盾调处化解提供了新思路,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探索,是建设文明幸福和谐乡村的新动力。
福建信访部门打好源头治理攻坚战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陈增

  近年来,福建省信访局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信访评理、领导接访、条块联动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大批时间跨度长、涉及主体多、成因复杂的历史遗留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如今陆续得到妥善解决。
  毗邻厦门市中山路的深田社区地处繁华的老市区,面积仅0.3平方公里,却居住着1.2万人口,人口密集、外来人员多、结构复杂,各类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好这些“家长里短”,防止小矛盾引起大问题,深田社区在居委会设置了近邻调解室,选择经验丰富、声望良好的居民代表、司法工作者、民警、网格员、老党员组成评理队伍,通过邻里说事、互助评理推动解决了93件群众诉求。
  “信访评理室”以制度化的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情理、德理、法理评议,靠身边人来解身边结,一批疑难复杂矛盾得到妥善解决。目前,福建省、市、县、乡、村逐级设立评理室1.8万个,累计评理化解9.8万件信访事项。
  连江县宣和镇曹某的母亲在宣和国有林场炼山过程中发生跑火导致烧伤,曹某要求赔偿并进行上访。因该信访事项跨乡镇、跨行业,县信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通过“下访”详细了解案情,及时召集各有关单位共同商议制定化解方案,最终宣和镇与曹某达成赔偿协议。
  基层是问题产生的源头,也是问题解决的关键。福建省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一线、矛盾最集中的现场了解实情、解决问题。今年以来,福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共接访2011批3185件,有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
  信访积案之所以成为“老大难”问题,往往是因其时间跨度大、证据链条不全、政策法律变动等原因而无法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为了啃下这些“骨头案”“钉子案”,福建省信访工作联席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通过条块结合化解突出矛盾。
  十几年前,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村民杨某与他人在进行责任田互换耕作时导致纠纷并引发信访。针对这起信访积案,陈巷镇和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实行“一事一方案,一人一专班”,架起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推动此案圆满化解。
  此外,对于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福建省信访工作联席办还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巡访探访,及时了解信访人的实际生活状况,加强人文关怀,运用各类政策救济帮扶,兜底解决实际困难,疏通群众心结。
刘春:反诈“老男孩”手握“流量密码”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 本报实习生 范嘉豪

  走在北京市房山区的大街小巷,抬眼可见大大小小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和防范宣传片滚动播放。房山区的反诈工作做得有声有色,群众识骗防骗的能力增强,这其中,凝结着民警刘春的心血。
  刘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大队二级高级警长。现年57岁的他称自己是反诈“老男孩”——虽年过半百,但刘春玩儿起自媒体一点不含糊,微博、快手、直播宣传反诈,他收获了大量粉丝。参加公安工作31年,刘春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获评“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北京市政法系统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北京市公安局爱民模范”。
“快嘴”警官扎根社区搞宣传
  25年前,年轻的片儿警刘春来到房山区城关街道矿机社区,这一干就是14年。社区居民6000多人,且老年人居多,提升百姓安全防范意识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工作看似简单,实际操作下来却让刘春绞尽脑汁。挂横幅、贴标语、入户走访,这些“常规操作”并不能完全满足社区的实际需要,要让大爷大妈们将防范内容听进去、听明白才是重点。
  刘春左思右想,认为做细做深群众工作还是先要老百姓乐于接受。社区警察不仅要耐得住性子,“磨破嘴、跑断腿”,更要会用巧劲儿。“让宣传跟着警情走”,刘春充分利用自己的文艺特长,结合丰富的工作经验,将安全防范知识编排成小品、山东柳琴、小快板等特色曲艺节目。他自编自演的评书故事《擒魔记》、小品《街头陷阱》等,在给群众带来欢笑的同时,也让安全防范宣传更加入脑入心。
  除了自己做宣传,刘春还邀请群众一起参与,组织社区文艺骨干成立文艺宣传队,居民在欣赏小品、快板书、三句半等安防宣传小节目的同时,主动防范意识提高了,带动社区治安好转了,大家对刘春更加认可了。
“刘师父”带徒弟尽心尽力
  由于基础工作扎实、社区防范经验足,2016年,刘春被调到房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大队,专门负责可防性案件防范经验的推广和传授。
  以前社区情况清、底数明,出什么事情都应对自如。如今,全分局社区民警需要业务指导,全区319个社区需要操心,刘春感觉自己可以主动作为,可以做得更多。
  “只有把安全防范知识与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相结合,才能入脑入心取得实效,要想搞好社区安全防范还得靠面对面的宣讲。”说干就干,刘春开始探索安全防范宣传的新模式。“安全防范大讲堂”就这样应运而生。2016年,刘春搞了150场宣讲活动,大到燕山影剧院、区政府门前的大广场,小到山里的停车场、学校的小课堂。此外,他还根据辖区群众的上下班时间,赶早场、开夜场……累积下来300个小时的演讲、2000公里的路程,嘴皮子越说越溜、腿越走越细,刘春的身体也开始发出预警信号。
  “光靠我一个人的力量去宣传,这个覆盖面是不够的。”2017年,在分局的支持下,基层遴选出的33名优秀社区民警加入大讲堂“小教员”团队,“安全防范大讲堂”品牌从此打响。
  “我从怎么能把话说好了开始教,看着他们从紧张拘谨到熟练自如,我特别有成就感。”从做课件到具体培训,从讲课技巧到上台展示,刘春毫不吝啬地拿出毕生所学。
  一来二去,“小教员”们都开始叫刘春“师父”。刘春自知远没有尽到师父的责任,反倒是这些年轻人的那股子“敢操心、会着急、能解决”的拼劲儿和干劲儿,给了他继续在安防宣传的道路上走下去的动力。
“网络达人”用流量护平安
  2005年,刘春与当地电视台合作,创办《矿机警务》栏目,将安全防范知识包装成小品、山东柳琴、小快板等特色曲艺节目,向群众宣传安全防范知识。
  此后,刘春将目光锁定到了微博、快手、抖音这些受众广、传播快的新媒体上。他以“不说不知道 防范最重要”为名注册账号,并在房山分局开设直播间,才艺兼备的他成为北京首个民警主播。
  2018年,在公安部的邀请下,刘春为全国观众呈上一堂主题为“知法守法 远离赌博”的直播安全课,在全国16家主流直播网站的转播下,安全防范节目火爆全网,刘春也成了反诈直播的“流量密码”。刘春的直播品牌已经陪伴群众走进了第6个年头,从开始的几百人到现在的十几万人看直播、听防范、写留言,刘春觉得这是对自己多年耕耘的最大肯定。
  如今,直播之外,57岁的刘春每天都要梳理警情信息,看到有关电信诈骗的警情就会第一时间咨询相关业务部门、回访相关事主。看到事主的懊悔甚至崩溃,刘春发自内心地想跟那些骗子们斗一斗。用他的话来说,这些骗子的恶行激发了他的胜负欲,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反诈知识传播的足够广,就能打赢这场仗。
  今年上半年,在领导的支持和刘春的不断努力下,房山公安分局反诈小组成立。小组依托刘春工作室,以“千警进万群”为工作载体,部署社区民警100%进群开展宣传工作,覆盖群众60余万人。刘春的“反诈小组”根据梳理分析防范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制作反诈视频,转发反诈推文,先后到社区、学校开展“你我同心,反诈同行”活动,并多次将自编自导的反诈小品搬上北京电视台。

  图① 刘春在“安全防范大讲堂”上培训“小教员”。
  图② 刘春在网上直播宣传安全防范知识。
  图③ 刘春与辖区居民在一起。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供图
曼司亚:母亲们的好姐妹孩子们的“阿帕依”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曼司亚在法院工作了14年,最长的一起案件她跟踪回访了12年。
  “这么长时间的回访,你是怎么坚持下来的?”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时问她。
  “因为我放心不下那些母亲和孩子。”曼司亚回答。
  曼司亚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也是“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三八红旗手”。
  从同事到当事人,大家对曼司亚的评价是——心怀善意、耐心细致。
都说她“爱管闲事”
  2009年,曼司亚怀揣梦想走进法院大门,她擅长办理民事案件,尤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长。一年下来,曼司亚很少开庭,90%以上的案件都通过调解结案。
  与曼司亚同为第二速裁团队的法官萨玛丽·萨依兰说,曼司亚办案会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的感受,尤其是母亲和孩子的感受。
  “她常告诉我们,‘断案不是目的,家庭和谐更加重要’。”萨玛丽说。
  2015年,曼司亚办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13岁双胞胎姐妹的抚养权被判给了孩子妈妈阿某。但阿某没有固定工作,她艰难地养育着两个女儿。从那时起曼司亚就一直关心着两个孩子的成长,她常去学校看望孩子,与她们谈心。
  2019年,姐妹俩分别考上了乌鲁木齐市的两所大学。为保证孩子们顺利完成学业,曼司亚与有稳定工作、但已再组家庭的孩子爸爸艾某沟通,为孩子们争取学业保障。
  现在,两姐妹已成年,曼司亚的“任务”已完成,而姐妹俩早已把她当成自己的“阿帕依”(哈萨克语意为“姨妈”),经常通过微信和电话和她分享心事。
  曼司亚有两个女儿,但她经常顾不上照顾自家孩子,却常常去学校、去当事人家中看望当事人的孩子,身边有人说她“多管闲事”,曼司亚总是一笑置之。
  “我希望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有美好的结局。”曼司亚说,这个愿望不一定都能实现,但她会继续努力。
坚持跟访十几年
  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来说,执行是一大难点,但曼司亚有自己的办法,只是这个办法需要付出很大精力。
  “还有4年,你们就把孩子抚养成人了,很不容易。”6月1日,曼司亚如期给12年前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吐某打去抚养费支付“提醒”电话。
  2011年,曼司亚刚刚成为法官。海子沿乡的一对年轻夫妻来到法院起诉离婚。因夫妻俩感情已经破裂,法院最终判决两人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判给了妈妈米某,爸爸吐某每月给孩子300元抚养费。
  米某做些小本生意带着孩子生活比较艰难,吐某进城务工收入也不稳定。
  “法官,孩子爸爸已经好几个月没给抚养费了,我该怎么办?”在夫妻俩离婚几个月后,曼司亚接到了米某的求助电话。
  这通电话也让她意识到,一份判决并不能彻底将一个家庭的矛盾化解。从此她又担当起“执行法官”的角色,每到吐某应支付抚养费的前10天,曼司亚就会准时给他打去提醒电话,这一提醒就是12年。
  2017年,随着孩子的长大,曼司亚又与吐某商量,将孩子的抚养费增长到每月500元。
  曼司亚从不“强制执行”。
  “我也是一个母亲,我知道作为父母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弃孩子于不顾。法律规定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18岁,我就一直跟到孩子18岁。”曼司亚说。
  2011年以来她办理了500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其中200多起涉及孩子的抚养问题。这些案件她几乎件件都“跟访”,学校、医院、草场、山区,处处留下了曼司亚的足迹。
  “这么多案件你怎么记得住?”记者问。
  “早些年这类案件一年只有十几起,我都记在笔记本上,随时翻看回访。近几年案件量有所加大,但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也提升了,上百起案件我都能随时查。”曼司亚说。
这种法官越多越好
  6月6日,是曼司亚与当事人江某约定回访的日子。当天下午她驾车来到巴里坤县大红柳峡乡某村,记者随行。
  江某早就煮好奶茶等着她了,两人一进门就亲密地拥抱在一起。
  “姐姐,你和孩子们还好吗?”
  “我们很好,儿子越来越懂事,女儿成绩优异,正在备考,希望很大。”
  “太好了,有好消息一定要告诉我。”
  两人的对话简短而温暖。
  这也是曼司亚牵挂的家庭之一。9年前,江某和丈夫经曼司亚调解后离婚,那时他们的儿子9岁、女儿4岁,因为江某的前夫生活习惯不好,孩子们都跟了妈妈。离婚后江某靠养殖奶牛维持生活。曼司亚经常来回访,给孩子们送些生活学习用品,再给她留些零用钱。
  “她像亲人一样为我们操心了9年,这种法官越多越好!”江某紧紧拉着曼司亚的手转头对记者说。
  曼司亚的微信好友已有1100多人,除了亲朋好友和同事,剩下的都是当事人,每天她要通过微信做大量的案件沟通工作。
  案子办得多了,曼司亚心里清楚,基层的矛盾多缘于当事人“不懂法”,她每周都会抽时间下基层开展一次法治宣传。距离巴里坤县城最远的村子有200多公里,每月她至少会去开展一次巡回审判或法治宣传,夏牧场、冬窝子,再远她都会去。

  图① 曼司亚(左三)在巴里坤县海子沿乡巡回审判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
  图② 曼司亚(中)在蒲类海旅游景区开展法律宣传。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供图  
李征:“乡音检察官”专攻家长里短
李征:“乡音检察官”专攻家长里短

( 2023-07-16 )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平安中国·身影
 
 
  ①
 
 
  ②
 
  图① 李征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对村民进行普法。
  图② 李征在德清县新市镇开展矛盾调解、走访工作。
                                 沈加俊 摄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韩琴

  “路啷(上)开车要当心,前头后头看灵清,平平安安顶要紧,吃酒甭用开车子,开车要坐牢,赔钞票还要赔宁(人)。”眼前这个用一口流利德清话跟大家宣讲交通安全知识的大个子,是来自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的“乡音检察官”李征,也是位有着将近20年党龄的党员。
  与大家印象中面容坚毅、眼神锐利的检察官形象不大一样,李征脸上总是挂着和蔼可掬的笑容,每天耐心细致地接待着每一位上门群众。渐渐地,在群众心中,他与相识多年的老友一般无二。
  李征在新疆生活了22年。刚到东南沿海地区时,语言、饮食、文化对他而言都成了难题,特别是听不懂当地方言,给他的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李征暗下决心,白天跟单位同事、工作对象说,晚上跟菜场摊贩、小区大妈聊,不久就掌握了一口流利地道的德清话。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李征发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导致的,这更加坚定了他要做好普法宣传这项工作的决心。
  2021年10月的一天晚上,下渚湖街道二都村文化礼堂里人头攒动,村民们坐在板凳上饶有兴致地听着李征的“土味”法治宣讲课……从那以后,他的每堂法治课几乎座无虚席。
  “出圈”的密码就在于李征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他会用德清方言把一个个看似平常无奇的案件讲成情节跌宕起伏、充满惊险的故事,坐在台下的村民们就像听说书人道“老底子”(古老的有传统的)故事一样,在沉浸式体验中慢慢提高了法治意识。
  上了李征的法治课,老百姓们知道醉驾是要“坐牢”的、邻里纠纷把别人打伤是要“吃官司”的、超速超载出了事故不但赔钱还要“赔人”……
  这些年,在李征的带领下,德清县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一支“乡音检察官”队伍。他们把专业的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能听懂的乡里乡音,为群众带去接地气、有热气、检察味的法治课。该普法模式现已纳入德清县农村文化礼堂惠民项目,深受老百姓喜爱。
  作为一名“乡音检察官”,李征专攻群众身边家长里短的“小事”,主要办理盗窃、故意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尽管每天面对这些“小案”,但他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除了全面审查案件事实,随案化解矛盾更是他投入精力最多的工作之一。“每一个案子背后或多或少都存在矛盾纠纷,我能做的就是尽力去化解这些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筑牢平安稳定‘第一道防线’。”李征说。正是因为他的坚持,李征办理的大部分案件中的矛盾双方都会握手言和。
  2020年9月,赵某偷了同村住户家的4只鸡和1只土狗来吃。“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干偷鸡摸狗这种事情?”由于不合常理,李征多次前往赵某的住处以及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发现赵某是由于生活困难、一时糊涂才做出了偷窃的勾当。
  案件诉还是不诉?李征通过一场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随案开展释法说理化解村民们的心结,最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办结后,李征还联系了镇上的司法所和当地村委会联合开展帮教工作,赵某也回归到了正常生活。
  李征认为,司法办案既要惩恶扬善,更要谦抑审慎、宽严相济,真正关心群众疾苦。这样公平正义才能在司法实践中生根发芽,司法善意之花才能在基层得以生动绽放。
  李征今年53岁了,精气神却一点也不输院里的小年轻。每天一大早上班的路上,他都会与小镇上的住户商家熟稔地打着招呼,不时就能收集到有用信息——“新市镇交通事故多发,道路安全需要引起重视”“禹越镇商贸娱乐行业较为发达,治安监管难度大”……
  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老百姓身边的检察官”,李征始终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对辖区内常见犯罪进行系统梳理,制发犯罪态势分析白皮书,为当地党委、政府预防犯罪、推进社会治理提供参考。
 
盲道变“忙道”,一纸检察建议来根治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李雯
□ 本报通讯员  马一杰
  
  盲道是为视障人士提供行路便利和安全的道路设施,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盲道存在设置不规范及被损坏、侵占等问题,使盲道变成“忙道”,视障人士的出行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
  针对“盲道上除了盲人,什么都有”的治理难题,为保障视障人士出行安全,守护残障群体利益,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采取“检察听证+检察建议+数字化执法”,办理侵占盲道公益诉讼案,让盲道真正成为视障人士的“放心路”。
聚焦盲道安全及时摸排线索
  盲道设计不合理,有的地方高低差太多,有的地方拐弯太突然;盲道管理维护不到位,时断时续、断头破损随处可见;盲道中间经常有石墩、自行车等障碍物……
  “我虽然看不见太阳,但是很喜欢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家住卢龙县的视障人士小丽非常向往出门遛弯,但由于盲道“太忙”,几次不愉快的出行经历让她心有余悸。
  残疾人保障法明确,盲道是为了帮助视障人士出行而专门设置的无障碍设施,体现的是对特殊群体的尊重与人文关怀。《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中规定盲道设置的基本准则是畅通无障碍,让视障人士能够在上面安心行走,城市中的盲道不允许侵占。然而,盲道被损坏、占用、形同虚设的现象屡见不鲜。
  2022年底,卢龙县检察院志愿服务队在社区进行宣讲活动中发现,部分公路两侧的盲道被电表箱、摩托车等物非法占用,且部分盲道存在破损现象。辖区内其他盲道是否也存在类似情况呢?卢龙县检察院决定组织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面排查盲道被占用情况和破损现象。
  卢龙县检察院干警随即启动盲道侵占情况调查,确定盲道被破坏或被占用程度及具体路段。排查中发现,县域多处盲道存在纹路受损等现象,同时,还存在违规停放车辆、铺设不连续等安全隐患,原本顺畅的盲道被“截断”。
  盲道是城市文明的标配,反映城市对视障群体是否友好。据了解,盲道变成“忙道”有诸多因素,涉及城市规划不合理、管理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强制性和威慑力,以及群众不占用盲道的无障碍理念亟待提高等。
听证检察建议助力盲道修复
  “盲道变成‘忙道’,对于视障人士来说,简直就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天堑’。”卢龙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鹤洁说,盲道被占用、设置不规范等情况,严重影响了视障群体的出行安全,也损害了他们平等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权利。
  为了破解盲道之“忙”,卢龙县检察院就辖区公路两侧盲道被非法占用召开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案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在会上介绍了检察机关调查发现的问题,并出示现场照片,指出盲道存在被占用、铺设不连续等安全隐患。
  被听证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在盲道设置和监管方面负有的职责作了情况说明,并就听证人员提出的盲道被非法占用的质询问题作出回应。随后,卢龙县检察院针对辖区盲道被非法占用情况,当场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卢龙县城管执法大队迅速行动,采用“智慧城管”App线上采集信息,大数据赋能盲道监管的全新执法模式,并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对接,依托交警违停车辆处罚系统,进一步完善新的数字化途径对盲道违停车辆进行监管处罚。
  “盲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我们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整改,已完成大约4800平方米的盲道整治工作。”卢龙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加大检查力度,摸清断头、破损盲道数量,明确常态化巡查机制,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切实维护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合法权益。
创新性执法回头看成效显著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核心目标在于检察建议内容的及时有效整改落实。”杨鹤洁介绍,在案件整改阶段,卢龙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线上及线下会商,就城市盲道的交通属性与无障碍设施属性进行研讨,并针对老旧城区街道改造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执法方案。
  经过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同智慧,目前卢龙县相关部门对盲道缺失、设施不合理的现象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增设改道。对车辆占用盲道的问题,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融入普法宣教,切实提升群众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意识与交通规则意识。
  “现在占用盲道现象已得到有效解决,视障人士出行更安全了,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地往前走了!”近日,在卢龙县检察院“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现场,小丽高兴地对检察官说,几个月的时间里,这条视障人士的“历险路”已经重新变为“放心路”。
  前不久,卢龙县检察院邀请县委宣传部、县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共同开展“用爱帮‘盲’ 以心筑‘道’”公益活动,通过向群众开放“纯体验”式助残情景,免费学习标准化盲道常识及注意事项,体验视障人士的日常生活,培养残健平等互助的关爱意识,营造“残健共融”的社会氛围。
  卢龙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监督活动,把群众的小事办成实事好事,切实维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文明卢龙贡献检察力量。
护士非法倒卖疫苗,获刑一年六个月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蒋群 秦荣
  
  宫颈癌是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之一,而目前接种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以下简称九价HPV疫苗)是最简单有效的预防方式。随着九价HPV疫苗扩龄,接种人数激增,很多消费者面临预约不到、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等情况,一些人从中嗅到“商机”,从香港等地购进未经批准销售的九价HPV疫苗,私下给女性客户注射而牟利。近日,由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某某犯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1万元。
  金某某是南通某医院的一名护士,因为觉得待遇不高,总想赚点外快。一次偶然机会,金某某在一个微信群里发现有人在群内发布外接劳务单:上门注射就可以拿100元劳务费。金某某主动联系接单,发现客户带着自己私下购买的九价HPV疫苗找她到家里注射。因为在医院工作,金某某知道九价HPV疫苗很紧俏,国家管理也很严格,客户带过来的疫苗肯定来路有问题。
  在利益驱使下,金某某非但没有劝阻客户,反倒想“分杯羹”,打算自己通过上家拿货再卖出去,赚取差价。为此,金某某添加了一个叫“香港医疗咨询”的微信,通过“沈姐”从香港非法进口九价HPV疫苗到内地销售。
  经查,2021年3至2022年2月,金某某在明知其销售的九价HPV疫苗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进口的注射剂药品,仍然从“沈姐”等人(另案查处)处购得九价HPV疫苗,并将其中60套(一套3针)加2针九价HPV疫苗在南通等地销售给多人,销售总额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并帮助部分客户注射上述疫苗。
  2022年2月26日,民警根据线索将金某某抓获,并在其家中及轿车内查获并扣押了涉案电子冰箱、未拆封九价HPV疫苗4盒以及九价HPV疫苗空盒若干。案发后,涉案疫苗的国外生产商受司法机关委托进行比对,确认该批疫苗来自香港地区,但并未在内地取得合法签批手续。
  因为案件关系广大女性健康,公安机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崇川区检察院派出检察官提前阅卷,参加案件讨论,对案件事实、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后续侦查。
  2023年2月22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查明,涉案批次九价HPV疫苗未取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其在国内的进口、销售、运输、储存、接种等均不符合法定要求,存在极大的质量安全风险,涉案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3月24日,崇川区检察院对金某某以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对金某某提起公诉。
  “九价HPV疫苗需要在高标准实验室冷藏避光储存,全程冷链运输、恒温保存,确保疫苗始终处于适宜温度,保证其活性、药效。”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金某某销售的港版疫苗经过非正规渠道的长途运输,其存储过程很难符合国家标准,可能导致疫苗失效或者变质,若注射进人体内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承办该案的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蒋群表示,九价HPV疫苗的紧俏催生出“地下”销售、注射市场,非法倒卖疫苗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客户健康安全和药品管理秩序,涉嫌违法犯罪。按照刑法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注射剂药品,仍然予以销售,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该行为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同时,检察官提醒广大适龄女性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到专业、具有疫苗接种资质的单位进行预约、接种,切勿贪快、图便宜,影响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离婚冷静期内出轨,需过错赔偿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朱贵玲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冷静期间,一方就迫不及待和别人出双入对,这种情况算是“出轨”吗?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法院认为出轨行为发生于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仍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判决过错方向无过错方进行赔偿。
  李某与易某(女)于2010年认识恋爱,2016年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双方婚后因经济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矛盾,且愈发严重,双方的感情也在一次次争吵中消磨殆尽。最终在2022年12月,双方前往大足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后,双方便开始分居生活。在离婚冷静期内,李某无意间通过送给儿子学习的平板电脑发现了易某与婚外异性举止亲密的视频。因这段视频,双方又起了争执:李某认为易某的行为是婚内出轨,要求易某赔偿10万元;易某认为两人感情早已破裂,已经提交了离婚申请,迟早会离婚,不存在精神损害,也不应当赔偿。
  结果,双方因赔偿金无法协商一致,离婚冷静期满后,未到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与易某离婚,并由易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李某与易某一致同意离婚,遂予以准许。但在离婚冷静期内,易某确与婚外异性举止亲密,违背了夫妻忠实的义务,具有重大过错,理应对李某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酌情确定赔偿金60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申请的并不代表双方在法律意义上离婚,只有取得离婚证才能算正式离婚。离婚冷静期机制是为了让当事人在一段时间内搁置离婚纠纷,冷静思考婚姻家庭问题,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离婚。因此,离婚冷静期间双方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应互负忠诚义务,一方与婚外异性同居或发生越轨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漫画/高岳  
手机里的钱款是如何“飞”走的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姜华
  
  随着科技发展,移动支付越来越方便,只要带上手机就可以走哪儿刷哪儿。但有些支付功能不可以随便交付别人操作,否则稍不留神就损失惨重!
  被害人赵某某在2022年3月1日发现自己刚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1000元钱变少了。但手机就在自己手上,而且也没有任何消费行为,钱却不翼而飞了。随后,赵某某到银行查询了银行流水,发现少的钱都转到了马某某的个人支付账号中,而且每个月都会有马某某的消费记录。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盗刷,因为对方并没有赵某某的手机和支付密码,那又是如何做到的呢?
  2022年3月7日,赵某某到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报案,3月10日,民警将马某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系某汽车4S店销售员。被害人赵某某于2021年8月到该4S店全款购买了一辆车,因需要通过手机操作购买新车保险,赵某某图省事将手机交由马某某帮助操作,马某某趁赵某某未留意之机,在赵某某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内把自己的账号设置成亲情号,月消费额度为520元,后将手机还给赵某某。在此之后,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间,马某某利用绑定的亲情号共计盗刷赵某某2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承办此案的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亲情卡”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代付功能,它类似于银行卡的附属卡,一般赠送给亲朋好友,对方可在额度内消费,实际消费由赠予人支付。“亲情卡”的核心功能就是,手机主人为指定人消费买单,当指定人在交易时选择由“亲情卡”进行支付,且支付金额在设置的额度之内,则系统将按照设置的支付顺序完成亲情卡支付,无需支付密码。这些本来便民利民的功能却成了不法分子盗刷的漏洞。
  为此,检察官提醒,对于陌生人的好友请求,各类第三方平台的用户一定要警惕,不要随便添加好友;不要按照陌生人的提示操作第三方支付平台和手机应用软件,以免上当受骗;在遇到赠送“亲情卡”时,要本人“刷脸”验证身份,不要随便将手机交给陌生人操作,不要为陌生人发送“亲情卡”,以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求助,并提供相关电子证据,以便警方快速侦破案件。
遭受噪声污染,请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让我头疼的葬礼喇叭声,终于消停了。”家住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某小区居民王大妈长舒了口气说,在当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下,小区办葬礼吹喇叭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自己和家人终于能睡踏实觉了。
  建筑施工、房屋装修、商业叫卖……这些常常发生在住宅小区的噪声污染,让居民不堪其扰。随着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以及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治理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防治噪声污染类成功案例涌现,为还静于民提供借鉴和路径,切实维护好群众“安宁权”,助力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小区里办葬礼吹喇叭响破天
  去年8月,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关注到有群众在网上反映当地某小区“办葬礼吹喇叭响破天”。检察官立即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询问了该小区居民、小区外广场附近商铺工作人员、环卫工人等人员。调查中发现,确实存在个别居民在办理家中丧事时,雇请的吹喇叭班子在吹奏哀乐时音响声量过大的现象。
  “小区里居住的老年人较多,办葬礼的次数比较频繁,有时几家葬礼一起办,时间能持续一周左右。”小区居民说。承办检察官认为,该小区内举办葬礼噪声大且频繁,严重影响小区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立刻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同相关行政机关磋商座谈,厘清各方职责,并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辖区内葬礼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的监督管理,切实采取措施推进辖区殡葬祭奠改革,加强对葬礼噪声扰民行为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开展“清除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以及丧事简办行动、“恶俗陋习禁办”行动,遏制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同时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实施方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房屋与锅炉房相邻无法居住
  舒城县的胡某、倪某夫妇俩也遇到了噪声污染问题,盖好的房子却住不进去。
  这是因为“隔壁邻居”舒城县某饮食服务公司所属酒店为了提供中央空调动力及热水供应,在夫妻俩住宅的东邻边位置建造了锅炉房,与两人住宅处中间仅隔一个仓库和过道,产生了噪声影响。
  为此,2005年10月,胡某、倪某与酒店签订了为期5年的《房屋租赁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后,饮食服务公司须征得两人同意,对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范围,拟以非租即买的方式进行处置。到了2019年,酒店不再续租其房屋,双方再次发生纠纷。
  胡某、倪某认为,他们直接受到酒店噪声污染侵害,涉案房屋无法居住且导致空置两年,饮食服务公司和酒店置之不理。两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舒城某饮食公司、舒城某酒店消除噪声侵害,赔偿其租金损失111250元。
  酒店方表示,对锅炉产生噪声侵扰已采取了降噪措施,2021年12月后声音环境得到了改善。
  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涉案房屋为居住区,经过声环境检测昼间三测点、夜间四测点声音超噪声限值,噪声均来源于相邻锅炉房,舒城某酒店对胡某、倪某住宅区域产生了噪声污染,应对由此造成的噪声污染负责。涉案房屋因噪声影响未能实际使用,一审法院参照先前的租金标准及相同区域房屋租金情况,判决舒城某饮食公司、舒城某酒店赔偿胡某、倪某房屋租金损失77500元。舒城某饮食公司、舒城某酒店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维权时需注意收集保存证据
  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2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指出,2021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5.4%,夜间为82.9%,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但1类功能区(居住文教区)夜间达标率持续偏低。
  报告还显示,噪声投诉举报量持续居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计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约401万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占57.9%。生态环境部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二位。
  群众身边的噪声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有学者认为,小区噪声污染分为外部、内部噪声污染,前者包括汽车行驶等交通噪声、建筑施工等工业噪声、餐饮娱乐等商业噪声,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从道路规划、隔音屏障建设等方面进行控制,注重优化小区设计规划从而改善小区整体环境。后者主要包括汽车鸣笛、演奏乐器、住宅装修等小区内部和住宅内部的噪声,情况更为复杂和棘手。政府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细化声环境管理措施,统筹相关部门形成防治合力。物业管理公司要制定小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街道社区推动制定居民公约,群众也要积极参与进来,及时发现纠正噪声污染活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局面。
  集中管辖合肥市噪声污染类案件的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法官李军建议,群众如果受到噪声污染困扰,一可以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二可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投诉举报,最后,还可以向侵权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
  “无论哪种方式,群众都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没有专业噪声检测设备,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由相关部门来现场检测,从而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李军说,群众还要注意收集现场视频照片、与侵权人通话交涉的录音录像、其他被侵权人反映情况说明、受侵害的人身及财产权益受损等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车险理赔易生争议 厘清责任化解纠纷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人民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也在逐年上升。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厘清事故责任、如何申请保险理赔、损失能否得到及时足额的赔偿……都是当事人关注的重点问题。
  为帮助大家了解车险理赔相关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法治日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几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纠纷案件,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安全驾驶意识,正确适用保险赔偿原则,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无证驾驶致人受伤
保险赔后按比担责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淳于梅姿

  岳某在明知自己无驾驶证的情形下驾驶张某所有的轻型普通货车,在挪车时因车辆失控撞向路边,孙某在躲避过程中摔倒受伤。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200万元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后因几方协商未果,孙某将岳某、张某及保险公司诉至龙口市人民法院。
  庭审中,张某辩称,车辆与孙某未发生接触,是孙某躲避车辆导致摔伤,孙某自身存在过错。且本次事故中自己不是侵权人,是岳某私自挪动其车辆致孙某受伤,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辩称,根据事故证明及住院病历记载,孙某并未与车辆发生直接接触碰撞,且因驾驶员系无证驾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岳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车辆失控撞向路边,原告孙某在躲避失控车辆过程中摔倒受伤,被告岳某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孙某在现场的躲避行为是必要的,也属于普通人面对紧急情况的正常处理,故原告孙某在本次事故中无过错。
  关于本案中责任承担问题,交强险制度旨在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交强险应当实行无过错赔偿,无证驾驶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交强险的理由。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作出了明确说明,因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商业三者险,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岳某明知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具有重大过错;被告张某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权人,未尽到对肇事车辆的管理义务,具有一定过错,故原告孙某在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由被告岳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由被告张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合同约定零时生效
保险责任不能免除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董美娜

  2020年11月20日19时,郭某驾驶轿车与对行的骑二轮电动车的于某相撞,导致于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经交警认定,郭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于某随后诉至法院。
  莱阳市人民法院查明,郭某驾驶的轿车登记车主为孙某,据郭某、孙某陈述,该车系因挂牌问题登记在孙某名下,实际为郭某所有。郭某驾驶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于2020年11月20日在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100万元,保单记载保险期间自2020年11月21日0时起至2021年11月20日24时止。
  保险公司认为,本事故未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暨被保险人孙某则称其投保时没有保险公司业务员指导,也没有收到保险公司任何书面材料,主张交上保费保险就生效。
  法院认为,孙某在保险公司为涉案车辆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并于2020年11月20日8时39分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公司接受了保费并出具了保单,电子保单显示有效保单生成时间亦为2020年11月20日8时39分。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生效以即时生效为原则,以单独约定生效时间或生效条件为例外。据此,应认定孙某与被告保险公司双方的保险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孙某作为投保人已将车辆运行可能发生事故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即被告保险公司。单独约定生效时间应以双方当事人认可为基础,保险人将“零时生效”条款以格式条款的方式载明于保单中,改变了“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习惯认知,免除了保险人自合同生效至零时之间的保险责任,应在投保时向投保人进行提示和说明,并征得投保人同意。而本案中保单“零时生效”条款未采取显著方式提醒投保人,保险公司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已通过其他方式履行完毕针对该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故该条款对投保人不能生效。本案事故应属于被告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范围。
  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提起上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未投交强险出事故
虽无责任亦应赔偿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王莉敏

  2022年6月24日,潘某丈夫郑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潘某由南向北行驶至国道某处路口,与纪某驾驶的登记在张某名下的轿车相撞,事故造成潘某受伤。潘某被送往烟台市蓬莱区某医院治疗,后又转院至烟台另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60357.72元。后经司法鉴定,潘某构成二级伤残。
  经交警认定,此次事故郑某承担全部责任,纪某无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潘某要求事故无责方承担交强险无责险内的赔偿责任。纪某认为其没有事故责任,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潘某遂诉至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
  蓬莱区法院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郑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纪某无事故责任,责任认定准确。纪某驾驶的肇事车辆登记在张某名下,实际车主为周某,未投保交强险。潘某要求纪某和周某在交强险无责险限额内各自赔偿潘某50%的损失,张某作为登记车主与周某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成立,依照民法典规定,依法应予支持。案件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法官庭后表示,无责赔付中的“事故责任”是一种行政责任,而非民事责任,当事人不负行政责任并不意味着其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纪某、周某虽然自身无责,但是受害方的损害与其驾驶的车辆有明确的因果关系。根据交强险相关规定,事故车辆无责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无责赔付”责任,未投保交强险的,要在保险公司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驾校学员撞伤他人
追偿权行使有限度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刘玉翠

  某驾校学员徐某在驾校院内使用教练车学习驾驶技术时,因操作不当撞伤刘某、张某。事发时教练王某不在车上,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刘某因伤住院,驾校垫付医疗费32581.21元。
  该驾校在某人保公司投保驾驶员培训学校责任保险,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人保公司向驾校理赔18077.93元。后刘某以某财产保险公司为被告诉至海阳市人民法院,要求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9937.56元。海阳法院经审理判决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刘某101728元。
  某财产保险公司理赔后,基于驾校学员无证驾驶主张追偿权,以该驾校为被告诉至海阳法院,要求驾校支付其垫付的保险理赔款101728元。某财产保险公司与驾校达成调解协议,驾校自愿支付给财产保险公司101728元。
  随后,该驾校以人保公司为被告诉至海阳法院,要求人保公司履行驾驶员培训学校责任保险的赔付责任,赔付其101728元。
  海阳法院认为,驾校学员在驾校封闭环境内学习驾驶技术不同于在普通道路上的无证驾驶,在学员未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其为无证驾驶。本案中,某财产保险公司作为该驾校名下涉案车辆的交强险承保单位,在赔偿受侵权方损失后,并不能基于无证驾驶进行追偿。而驾校自愿与财产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仅能约束驾校本身,不能据此为人保公司设定义务。刘某系在驾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驾校为刘某支付了医疗费32581.21元,该笔费用符合责任险条款规定,人保财险公司应当予以赔付,扣除已理赔的18077.93元,还应当赔付14503.28元。
  最终,海阳法院判令人保财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驾校14503.28元,驳回驾校的其他诉讼请求。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老胡点评
  近年来,尽管保险领域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因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而产生的矛盾纠纷依然多发频发,有些是因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存在误解,有些则是因为个别当事人明知故犯,意图获得不当保险利益。
  因此,应当进一步细化、完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相关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对交强险定损和理赔的条件、时限作出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规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机动车驾驶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保险权益、解决理赔纠纷,使依法保险、诚信理赔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胡勇  
揭露职场骚扰反被诉 该如何应对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虽然没有动手动脚,但却时常言辞暧昧、过分殷勤……不少职场女性都遭遇过类似的情形。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多次受到同事阿明(化名)暧昧言辞骚扰的小艺(化名)在社交媒体为自己发声,却被阿明起诉侵犯名誉权。早已无法忍受的小艺对此提起反诉,要求阿明就侵犯自己人格尊严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小艺的诉求最终获得了法院的判决支持。
  法院查明,小艺和阿明曾在一家公司共事,虽然不在同一个部门,但阿明因为担负跨部门合作协调的职责,时常与作为基层员工的小艺通过微信联系,两人之间是事实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共事期间,阿明在沟通工作之余,多次邀请小艺晚上单独用餐,都被小艺直接拒绝或变相婉拒。同时查明,阿明还曾给小艺发送“怎么那么美”“越来越美”“么么哒”等消息,小艺对此均冷淡回应。
  面对小艺的拒绝,阿明称“不能老拒绝我”“吃个饭你都不陪”“忍心让大哥哥一个人吃饭吗”“离婚”“不过了”。
  不堪忍受的小艺向公司进行了投诉,公司对阿明给予了书面警告。后来,小艺便从公司离职,并进行了心理咨询。
  事后,小艺愈发觉得阿明的一系列言行举止给自己的自尊和内心安宁造成了严重伤害,已经远超职场文明交往的范畴,也超越了一般社会公众可以接受的程度。为此,小艺在社交媒体发声揭露了阿明的言行,称受到阿明的持续骚扰。
  对此,阿明认为小艺的言论不实,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便诉至法院,要求小艺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小艺得知后,当即提起反诉,要求阿明就骚扰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一审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定,小艺发布的文字不构成对阿明名誉权的侵犯,阿明被拒后以超越一般社会关系心理接受限度的方式继续向小艺发送微信,其行为构成侵权。据此,一审法院驳回了阿明的诉讼请求,支持了小艺的反诉请求,判决阿明公开道歉,并赔偿小艺合理支出25000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
  阿明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四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被拒后仍发“越线”言辞构成侵权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通过双方聊天记录以及共事公司出具的调查回函,能够确定小艺在社交媒体发布的言论具有事实根据,不构成诽谤,且小艺发布的文字也不包含强烈侮辱性词汇,未超出一般社会个体对个人事件评论的容忍边界,因此不构成对阿明名誉权的侵犯。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其中人格尊严是人作为社会关系主体的基本前提。在整个事件中,小艺实际上已经多次变相婉拒或直接拒绝阿明关于陪伴吃晚餐等具体邀约,按照一般社会交往常识,阿明应该给予小艺必要的尊重,而非以“离婚”“不过了”等超越一般社会关系心理接受限度的方式继续向小艺发送微信,这无疑将导致小艺产生因自己人格价值未受尊重而社会价值自我贬损的主观感受,也侵扰到小艺的生活秩序和内心安宁,构成了对小艺一般人格权的侵害。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在职场中,部分女性面对这样的言语滋扰或许都会选择隐忍不发,担心自己一旦发声会面临打击报复、被污名化甚至失业,或者只能得到朋友或同事“这很常见,是你太敏感了”“为了工作,忍忍吧”“我和你开玩笑呢”这样的敷衍。
  “小艺面对权利受损能够勇敢发声,面对对方的起诉能够果断提起反诉,才是依法维权的正确‘范儿’。”经办法官称,虽然阿明的言行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但其言行因侵犯他人人格尊严、侵扰内心安宁而构成对民法典规定的一般人格权的侵害,法院在本案中确立了对此种超出职场文明交往范畴言论的定性及裁判规则,具有积极意义。
  法官提醒,在社交媒体发声也需要注意方式,避免因措辞不当、无端猜想、配发含有他人肖像的照片而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本案中,小艺在社交媒体发布的言论未被认定为侵害阿明名誉权的行为,主要原因在于其言论属实、有证据证明,且用语妥当,不存在侮辱及诽谤的成分,因此不构成侵权。
轮流接娃发生事故
并非好意同乘当赔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孙敏
  
  邻居之间达成轮班接送孩子的协议,能否将搭载孩子的行为认定为好意同乘?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法院查明,家住塔城地区乌苏市的任某与陈某、刘某此前曾达成协议:三家轮流接娃放学,每家接一周。2019年5月的一天,任某9岁的女儿小馨(化名)和陈某家的孩子放学后一起乘坐陈某驾驶的汽车回家。汽车行驶至乌苏市某路段时,陈某在弯道超车,不慎与案外人李某驾驶的货车碰撞,事故造成小馨股骨骨折、颅底骨折、上颌骨骨折、尺骨骨折等,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陈某在会车时超车、弯道路段超车、超速行驶,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外人李某驾驶机动车超载上路负次要责任。双方对该事故认定书无异议。
  事故发生后,对于小馨的医药费问题,陈某与任某未能达成一致。2020年5月,任某向乌苏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赔偿小馨医药费等损失共计17万余元。
  乌苏市法院一审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按照责任比例赔偿。根据案件发生的损失情况,扣除保险理赔等费用后,判决被告陈某向原告任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9万余元。
  陈某不服,提出上诉,认为本案是无偿好意搭乘行为,小馨虽无过错,但也应当适当减轻自己的责任,小馨一家自担30%损失较为合理。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官庭后表示,三方达成的协议为三家均负有责任和义务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等价交换行为,而非偶遇的免费搭乘。此外,本次事故是陈某多次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与免费搭乘并无因果关系,不能减轻陈某应承担的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智能手表账户未解
买家盗刷构成盗窃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童法

  未使用手机支付宝消费,却一直有扣款提醒,这让陈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思来想去,想到了卖掉的智能手表。近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通过未解绑账户的二手智能手表盗刷手表原主的钱款,被依法认定为盗窃罪。
  法院查明,此前,陈先生将自己闲置的智能手表卖给了吴某。吴某在使用该手表购物时,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未被扣款,再次尝试后便意识到该手表上的支付宝付款码仍是原主陈先生的。然而,吴某没有第一时间去解绑陈先生的支付宝账户,反而动起了歪心思。
  几笔小额消费后,吴某害怕自己的“小动作”被发现,便消停了几日。但随后并没有人找自己,尝到甜头的吴某便又胆大了起来,使用这个“从天而降”的支付宝付款码在超市、加油站等场所进行各种消费。四个月内,吴某便盗刷了陈先生支付宝钱款9000余元。
  由于陈先生年纪较大,支付宝只用作日常水电、燃气费的支付,起初并未发现异常,直到有一天查看消费账单才发现有多笔不明支出。陈先生于是想到了儿子曾帮自己在智能手表上绑定了支付宝,后来卖掉时未解绑,陈先生立马报了警。案发后,吴某退赔陈先生损失9000元并取得谅解。
  桐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窃得财物价值9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庭后表示,近年来,智能手表、手环等设备逐渐兴起,此类设备可绑定微信、支付宝等付款账户,人们只需“一抬手”便可付款,因其方便快捷被广泛使用。但大家在享受智能设备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时刻保持警惕,此类设备出售或者丢失时,应当第一时间解绑或者修改登录密码,以防出现钱财丢失、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更不能像吴某一样心存侥幸,明知是犯罪却为贪图钱财以身试法。
空调外机支架带电
致人死亡担责七成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周某与骆某是邻居,周某住一楼,骆某住二楼。周某所住房屋的厨房抽油烟机安装在墙体后面,烟囱口紧贴墙面,骆某则在该排烟孔处安装了空调外机,用于外机承重的三角支架位于排烟孔两侧。
  后因周某发觉抽油烟机排烟不畅,排烟口时有漏水现象,周某的儿子田某便踩着人字梯前去检查。然而,田某抓住空调外机支架时触电后掉落至地面,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对骆某的空调外机支架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为骆某空调外机支架带电事实成立。
  周某就田某死亡赔偿事项与骆某进行协商无果,遂向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骆某赔偿原告因田某死亡的各项费用108万余元。
  巫山县法院结合空调外机支架带电测试结果、司法鉴定结论、田某触电时现场证人证言等综合因素,认定受害人田某死亡与被告骆某空调外机支架带电具有直接因果关系,骆某应当承担主要过错责任,田某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综合本案案情,衡平双方责任,酌定被告骆某承担70%的责任,判决被告骆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68万余元。
  宣判之后,骆某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庭后表示,所有权人对自己管领和支配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受他人干涉和侵害。但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所有权人并不是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所有权人在享受物权的同时也有义务妥善管理自己的财物,确保财物之安全,避免危害发生。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骆某对自家空调外机支架管理不善导致他人触电身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新版《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施行 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主体给予补偿激励 □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尹栋
  
  土地是最基础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要素,黑龙江作为农业大省,《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于2000年起施行,经2013年、2015年、2016年和2018年4次修正,对依法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日,最新版《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修正后的《条例》共七章57条,分为总则、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力求最大限度符合客观规律,突出地方实践特色,解决实际问题。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加强耕地保护,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条例》对耕地保护责任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耕地特殊保护,促进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可以结合实际安排耕地保护资金用于耕地保护补偿,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主体根据其耕地保护实际成效给予补偿激励。
  《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等耕地保护制度,严格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向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转化,扎实推进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为防止耕地闲置或荒芜,《条例》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由用地单位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缴纳土地闲置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时,对恢复耕种土地有青苗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国土空间规划实行多规合一
  国土空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国土空间规划将统筹安排各类国土空间的开发、利用、保护等。为此,《条例》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分类、编制审批、监督实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应当服从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应当相互协同,符合总体规划并与详细规划相衔接。下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当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
  在此基础上,《条例》进一步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省、市(地)、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行署)分别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应当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应当执行国家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并根据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细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条例》对下放部分用地审批权进行了细化,明确除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外,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国土空间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五公顷以下(含三十五公顷),其他土地七十公顷以下(含七十公顷)的,省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市级人民政府批准。
  为了拓展用地空间,体现土地政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条例》规定,除了可以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建设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工业和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
  同时,《条例》明确,土地所有权人应当按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对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以协议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已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属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以协议方式出让。
结合省情解决实际问题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为减少临时用地后没有完成复垦或者恢复种植条件的情况发生,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用地期满后,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成复垦或者恢复种植条件的,除依法处罚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际,《条例》对上位法未明确规定的条款进行细化,对未利用地开发批准权限、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利用、未利用地审批程序、保障农民户有所居等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对黑土地保护问题作出衔接规定,明确法律、法规对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保护、利用和相关治理、修复等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条例》对实践当中符合全省宅基地管理实际的成熟做法予以固化,明确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三百五十平方米。城市近郊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省属农、林、牧、渔场场部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二百五十平方米。还规定了经依法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漫画/高岳  
小额诉讼程序了解一下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 本报通讯员 杨朔
  
  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很麻烦?案件标的额很小能否简化程序?简单明了的民事纠纷,有没有更加高效便捷的途径解决?此时就可能用到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适用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能否再转为普通程序?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程序,如果对裁判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本期【你问我答】,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一速裁团队的法官为我们带来关于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法律指南。
  问:诉讼标的额为多少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答:小额诉讼程序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适用,案件特点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相对较低,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小额诉讼程序的重要特点是实行一审终审制,诉讼程序相对快速、便捷。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方式包括法定适用和当事人约定适用两类。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7535元/年。当前北京法院审理的:(1)标的额为63767.5元以下、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2)标的额超过63767.5元但在255070元以下的案件,当事人可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问:小额诉讼程序有哪些特点?能否转为其他程序审理?
  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可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期限上较为快速省时。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立,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日。给予被告的答辩期最长不超过15日。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将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依法合理确立答辩及举证期限,确保小额诉讼案件程序正义。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过程中,如遇到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不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但是双方当事人此前庭审中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如果案件当事人认为案件不应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裁定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应当记入笔录。
  问:涉及人身关系类的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吗?
  答:解除婚姻关系、变更监护权、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等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均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二)涉外案件;(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可以当庭宣判吗?若对裁判结果不服怎么办?
  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本质特征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因此,具备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的条件,依法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一站式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
  对于一审终审的案件,当事人有权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符合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的情形包括:(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全链条”司法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 陶然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应充分发挥践行法治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基调,秉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无止境的理念,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多元司法需求入手,通过“全链条”司法服务全力营造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够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
  主动向前,源头化解风险。人民法院要抓实公正与效率,必须做实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要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创新诉调对接,推进分调裁审”为核心的诉源治理,努力化纠纷于诉外。要把涉企案件办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打出一套“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组合拳”,推动涉企纠纷诉前分流、多元化解,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各类涉企纠纷源头化解、高效化解。
  主动向内,优化审执质效。人民法院要增强创新意识,通过深化“分调裁审”改革,细化商事审理、案件执行等分流标准,大力推进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涉企案件审理效率,切实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进而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主动向上,插上科技翅膀。新时代的人民法院,应不断提升“智慧法院”建设,坚持以智慧服务提升诉讼便利度,积极推进案件一站式全流程网上办理着力打造“一键立案”“一键调解”“一键调证”“一键审理”“一键送达”诉服平台和数字化监督管理,为便利企业诉讼,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最省时、省力、又省心的司法模式。
  主动向外,延伸司法服务。人民法院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应有所作为。人民法院应广泛开展法院开放日和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一系列举措,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强化以案释法,堵塞法律漏洞,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与交流,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党建、队建、审判、业务齐抓共赢的良好局面,共同防范与化解涉企法律风险,改善辖区经济生态,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形成。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法治护航 生活无“碍”
父亲的调查研究   □ 马晓炜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这句名言父亲常挂在嘴边。父亲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几十年来慎终如始、经年未改。
  父亲当过兵,5年部队培养锻炼,使他对我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党员干部走群众路线,遇到困难和问题,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做法,视为工作生活的“法宝”。
  父亲从部队退伍后,回村当了民兵连长,针对过去活动开展不经常、人员参与热情不高等问题,农忙之余,他跑遍11个生产队,走访53户民兵家庭,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心声。经过“身入”又“心入”的调查,父亲很快找到了症结——此项工作流于形式,与缺乏有效奖惩措施有关,也受人员忙于生产劳动、精力顾不过来等因素的影响。父亲跑乡里、找村里,在寻求各级支持的前提下,抓住农闲空档期,组织连队热火朝天展开各项活动。你还别说,在父亲的带领下,连队不论是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还是参加上级组织的比武竞赛,都交出了“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合格答卷。
  后因家境原因,父亲外出打工。打工期间,父亲照样不忘调查研究。当时工地疏于管理,工具总是隔三岔五丢失,老板十分伤脑筋。父亲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工具丢失主要是员工使用随意、以工地为家意识淡薄造成的。于是,他建议将所有工具重新分类登记,哪个人使用哪件工具,贴上标签,方便早领晚归,从源头上堵住错拿乱丢的漏洞。父亲的建议令老板激动不已,逢人便说,今后让这样的员工来看管工地俺放心。
  前些年,三弟信心满满地大搞养殖,由于缺乏经验和对市场风险评估不足,几乎是养啥赔啥。父亲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利用到省城带母亲看病的机会,意外发现家乡沟渠里那不起眼的龙虾竟然是城里人舌尖上的最爱。他乐呵呵地到菜场与商贩们交流,得知进入旺季,一虾难求现象时有发生。父亲喜出望外,带着三弟远赴江苏、湖北等地“取经”后,也养起了龙虾。出乎意料的是,两亩虾塘当年就喜获丰收。摸着鼓起来的钱包,三弟对父亲钦佩不已,说父亲种田是个“老把式”不说,连养龙虾也是行家。而父亲却语重心长地说:“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只要主动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就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金钥匙’。”父亲的教诲三弟牢记心间,此后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学着父亲的模样,坚持搞调查研究。
  母亲病逝后,我把父亲接到了身边,原以为年逾古稀的父亲,从此可以安享晚年、享清闲,谁知为了让我和妻子工作上无后顾之忧,做家务、接孩子,他照样忙个不停。尤其是在一日三餐上,为了确保一家人吃上可口的美味佳肴,每到周末,都雷打不动拿出小本子,从菜的口味、主食的加工、水果的选购等,耐心征求意见,精心制订食谱,既解决了全家众口难调的问题,又让喜欢挑食的年幼孙女,餐餐吃得健康营养。
  如今,开展调查研究已成为父亲的一种习惯、一种态度,融入人生的方方面面,渗透到生活的角角落落,更让子女们获益匪浅,享受一世、温暖一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委政法委)
漫画/高岳  
故乡的柴垛   □ 刘兰根
  
  故乡的柴垛像一幅画面,经常跃入我的脑海。
  我家的土场在村口。每天出村进村,看到高高的麦秸垛,心里特别舒畅。麦秸垛快用完的时候,新的一年麦收开始。父亲对于堆麦秸垛很是讲究,一定要用铁叉压了又压,圆了再圆,还要蹬梯子上去踩上几次,够瓷实了,开始在顶部盖上一层土,抹上厚厚的黄泥,这样的麦秸垛经过一年的风霜雨雪都不会“漏垛”。高而圆的麦秸垛既是一家收成的展示,也是父亲手艺的展示。父亲对麦秸垛很是满意,他坐到树底下,点燃一根烟,不断和来来往往的村人们打着招呼,和旁边的人说着这一年来撒了多少麦种,用了多少化肥,浇了几遍水,耧了几遍地。
  这麦秸垛就是一个麦子收获的大句号。父亲母亲终于可以缓一口气,播种秋玉米和谷子了。
  秋天的玉米秸不用码垛,倚墙晒干就直接用铡刀铡成寸长的草料了。谷子轧过场后,谷秧长而有韧性,一大部分也是被铡成草料,留取一部分秧长而韧的,堆一个小谷垛。这个谷垛是有用处的,霜降前用来捆白菜,夏收时节用来捆麦个子,特别好用。
  晒好的玉米核母亲用砖头垒了一个圆形的池子,上面再压上砖头防雨雪。家里每年种不到两亩玉米,玉米核并不是很多,母亲对这些玉米核有专用,冬天的煤炉子经常会灭,母亲要用玉米核引火,母亲经常会说:“心急吃不了煤火饭”,那几块煤饼的火焰刚上来燃烧一会儿,又到了需要添煤的时候,添上新煤后,火焰又迟迟上不来,那锅很长时间都开不了,见我们等得着急,母亲便不时往炉膛里塞两个,火焰很快便升高了,那口钢精锅也很快熏得黑黢黢的了。
  立冬时节,棉花柴拉回家,这是一年里主要的柴火。房前有块大的空地,父亲把棉柴码成了两个垛,垛上方是大的柳树冠,有防雨的功能。棉花是经济作物,这个棉柴垛也能看出一家的日子是瓷实还是紧巴。高而大的棉柴垛像是一道招牌,上面的棉桃壳内膜都薄得透亮,闪着光泽。每一天我负责拿够当天的柴火,抽出一根一根棉花柴,直到那柴垛越来越小,最后经风吹雨淋,成为一堆碎屑时,新一年的棉花柴又拉回来。柴垛虽高,一年用来烧火做饭却有些不足。母亲勤快,用乡人们的话说就是“不扔功夫”,荒地的野茅草,母亲在夏天三天两头砍回来,晒在院子里。秋后母亲就去搂树叶,北风呼啸的冬天,母亲去捡刮下来的枯树枝。勤俭持家,日积月累,柴火充足,母亲的心里才踏实。
  村里的土场多,柴火垛多,大大小小分散各处,每一座柴垛都有一户主人,堆在户外,谁家也不会拿错。
  柴垛旁有夏天雨后的蘑菇,有开出的牵牛花,有捉迷藏的孩子,飞来飞去的成群的麻雀,柴垛是一道风景,一个乡村的符号,曾经蕴藏其中的一个个故事的情节,时隔多年,终成往事。
  
  (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委政法委)
丢失的自行车 □ 讲述:薛瓛
□ 整理:董少举
  
  作为派出所民警,有时会遇到一些十分棘手的案件,表面看起来扑朔迷离,一时之间让人感到茫然失措,无从下手,但只要你用心揣摩,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中的端倪,从而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那天下午4时15分,我接到110指令:辖区一家水泥厂内,有群众丢失了新买的自行车。我和同事小舒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报警人朱师傅见我们到来,立刻向我们讲述了车子被盗的经过。
  据朱师傅介绍,前一天早上7点,他像往常一样来厂里装车送货,自行车就停在水泥装载车间旁边的小巷子里,由于当时走得匆忙,车子没有上锁,下午送完货回来时发现车子不见了,本以为是被同事骑去遛弯儿了,但等了一天也没见有人送回,自行车是刚买的品牌赛车,价值2300元。
  了解完事情经过,我们在案发现场转了一圈,虽然在装载车间附近发现了一个视频监控,但经过查看,摄像头根本拍不到案发的小巷,也就不能给我们破案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既然这个监控看不到,咱们就查南门的监控吧,厂里虽然有两个门,但东门平时只进不出,犯罪嫌疑人偷车后只能从南门出去。”小舒向我提出建议。
  这个想法和我不谋而合。于是,我们调取了案发时间段南门的监控视频仔细查看,却根本没有发现朱师傅自行车的踪影。难道是我们判断有误?犯罪嫌疑人反其道行之,偷偷从东门溜走了?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们又查看了东门的监控视频,结果依旧毫无所获。
  “这么大个自行车难道长翅膀飞了不成?”小舒一脸疑惑地看着我说。
  我想了想,向小舒问道:“嫌疑人偷了车,如果不想在出门时被人发现,那么他会用什么方法把车子弄出去?”
  “只能装在汽车上拉走,而且得找一辆大车才装得下。”小舒略一思索回答说。
  “对,查车,尤其是出厂的大车。”我接着说,“一直以来我们只把注意力放在寻找自行车上,根本没有注意过出厂的车辆。”
  我们又仔细地回看了一遍视频,9时20分,一辆拉水泥的大货车引起了我的注意,当时天气很好,并没有下雨,所有出厂的水泥货车的车斗都没有用东西覆盖,而这辆货车却用遮雨布将车斗盖了起来,遮雨布的前半部十分平顺,但后半部靠近车尾处却有一大块明显的凸起。
  “你看这里像不像藏了什么东西?”我指着凸起的地方问小舒。
  “确实有问题。”小舒也看出了端倪。
  “你查一下驾驶员的身份信息,我去查车辆的行驶轨迹。”我看到了破案的希望,说完便和小舒分头行动起来。
  一路追寻大货车的行驶轨迹,我通过监控发现车子在送完货后,并没有返回厂里,而是直接开去了十几公里外的一个居民小区,车子停在路边,一名男子下车后,手里提着的正是朱师傅丢失的自行车!与此同时,小舒也查到该驾驶员正是朱师傅的同事李某。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我们在李某家找到了被盗的自行车返还给了朱师傅,李某也为自己的“一时疏忽”付出了代价。
  
  (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
回礼   □ 刘卫国
  
  过年的时候,家里都会来拎着糕点水果的亲戚。午餐聚过之后,寒暄一阵亲戚便要走,母亲总会将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花馍、腌制的酱菜整理成大包小包地让亲戚们带走。景小文那时候还小,不懂为啥还给亲戚们带东西,母亲说:“这叫‘回礼’。”
  母亲说“回礼”是尊重,是传统,简单点说就是祖辈传下来的一种习俗:“常言道,礼尚往来,亲情如拉锯,你来我往,亲戚来了拎着大包小包的,如果咱不回礼,亲戚会再和咱们来往吗。”
  时光如梭,十来年过去,景小文警校毕业,通过国考当上了渭河之南某火车站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被分配到灞水源车站警务区。
  初来乍到的景小文深知,警务区就“一警一保安”,辖区点多线长,且多在山区,治安情况复杂,不过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要做好铁路沿线警务区工作,群众是关键。于是景小文带着保安队员在辖区开展群众走访工作。
  灞水源车站警务区虽地处灞水源乡,但与乡政府相距10多公里。车站附近有个小通坊村,村里有位王大爷引起了景小文的注意。王大爷的儿子前几年在外打工落下残疾,如今儿媳仍在外地打工。古稀之年的王大爷老两口在家既要照顾正在上小学的孙子孙女,还要照顾卧床的儿子。景小文还发现,由于小通坊村位于半山坡,没有商业网点,村民们买个东西都不方便。于是,他每次休假回省城都会给王大爷的孙子孙女买点作业本、铅笔等学习文具。
  不知不觉一年多过去,景小文和王大爷一家熟络起来,王大爷觉得自己又多了一个儿子。遇到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单位发的米面油、粽子、月饼,甚至冬季发的劳保用品,景小文一股脑全给王大爷家送了过来。王大爷知道景小文和保安在警务区自己做饭,便经常从自家菜地里拔些青菜、挖些萝卜、摘些豆角送过去,王大爷说这是我们这儿的习俗,叫“回礼”。后来,但凡知道景小文要休假回省城,王大爷总会送去一些山里自家种的核桃、拐枣让他带回家,景小文执意不要,王大爷还是那句话,这是“回礼”。执拗不过,还是带上了,休完假回来,景小文给王大爷一家又买了好多糕点、水果和学习用品,景小文调皮地对王大爷说:“回礼。”
  眼见到了春节,小偷也要过年,是辖区一年的案件高发期,景小文自然不敢掉以轻心,和保安队员加大了辖区的巡防力度,尽管如此,还是发案了,辖区某内部单位仓库价值万余元的电缆被盗。景小文在现场提取到一枚“山茶花”牌香烟的烟蒂。
  3天过去了,排除内部职工作案嫌疑。但案件毫无进展。寒冬,山里的风冷得刺骨,地上的鹅卵石都能冻裂。景小文和保安队员又来到王大爷家,围坐在火炉旁取暖,无意中谈起电缆被盗案。
  “我知道,肯定是邻村的‘小九娃’干的,以前在灞水源镇上偷过东西,被当地派出所处理过。这货抽的就是‘山茶花’,昨天我还见他穿了身新衣服,哪来的钱?我就觉得怪怪的,偷电缆肯定与他有关,没想到偷到铁路上了。”王大爷说。
  景小文迅速将线索向派出所所长作了汇报,派出所和刑警队立即传唤“小九娃”。“小九娃”拿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凭啥就因为一个烟头怀疑我。询问就这么僵持了数小时,经过一番较量,“小九娃”最终还是交代了其同伙和销赃地,很快其同伙和收购电缆的废品收购站老板也被抓获,被盗电缆悉数追回。
  案子破了,自然得感谢王大爷。景小文拎上单位春节发的米面油等慰问品,又来到王大爷家。见景小文来了,王大爷一家乐得合不拢嘴,赶忙拿起袋子要装杀好的大公鸡,说这是“回礼”。
  “大爷,大公鸡就免了,等大年三十我来咱家看春晚。最主要的,是根据您老提供的线索,我们破了案,抓住了盗贼,确保了辖区的平安,这才是对我最大的也是最好的‘回礼’。”
  景小文懂得了母亲所说真正意义上的“回礼”。
  
  (作者单位: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
凌霄花   □ 蒋志华
  
你淡定寂静
沉默整个春天
从夏天寻求突破
积攒所有的力量
向上攀援
向更高处怒放
一根柱子 一堵墙
一棵枯树 一面山
只要有你的地方
善念相伴
花开似海
你并非借高枝炫耀自己
你说舒适的春天太过功利
只有夏天
烈日当空暑气腾腾
狂风暴雨电闪雷鸣
所有的历经
所有的淬炼
包括失去
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阳市司法局)
公益诉讼担在肩   □ 罗本森
  
我是一片云
衬托着蓝蓝的天
我是一道水
滋润着广袤的田
我是人民检察官
公益诉讼担在肩
保护生态环境惠民众
协调发展谱新篇
  
我是一片叶
装点着青青的山
我是一朵花
绽放在美丽的园
我是人民检察官
公平正义记心间
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依法治国走在前
  
  (作者单位:广东省信宜市委政法委)
挑粪   □ 牟伦祥
  
  挑粪对农村孩子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个重体力活儿,一般要成年之后才能胜任。可是我家因为人多、贫困,十三四岁的我就开始学挑粪。
  初一暑假期间,父亲为我准备了一根扁担、两只小粪桶,给生产队田里的棉花施肥。我身体瘦弱,一担粪只能勉强挑起来,不懂换肩,在田埂上要走一公里多才能到达目的地,显得有些吃力。实在挑不动了,找一块平地安放粪桶,然后将扁担从肩上卸下来,歇歇气。初出茅庐,还没有掌握挑粪技巧,扁担一挨肩似乎就要往下滑,只好缩着脖子往前一阵小跑,结果粪水像在桶里荡秋千,几乎一半溢出桶外,许多粪水沾到我衣服甚至脸上,骄阳一照,臭不可闻。
  我扭头悄悄抹眼泪。乡亲们见状,告诫我挑粪注意事项:行走步子不宜太快,也不宜太慢,学会以肩膀为中心,左肩累了换到右肩,右肩累了换到左肩,一左一右,交替承担。最后还特地交代,为防止粪水泼洒到身上,在粪水上面放置两片南瓜叶保持不动荡。
  我笨,一时半会儿学不会,与我同龄的小伙伴进步快,经常得到大家表扬。为不丢面子,我挑着半担粪躲到没人的地方,再往粪桶里加水,等挑到田里时看起仍是满满一担。可是,我这点小聪明哪瞒得过乡亲们的眼睛。他们说:“你这担粪掺水后肥力不足,种庄稼就跟你上课学习一样,不踏实、踩假水,你哄它、它哄你,不会有好收获。”我无地自容,只好老老实实地挑。
  土地承包到户后,我除了在校加倍努力学习外,一有时间就帮父母挑粪,从实践中积累经验、摸索技巧。慢慢地,我学会了挑粪。
  最苦最累的当数挑苞谷粪。家里的地全在山坡上,一担粪挑起朝上爬,很难找到歇脚的地方,没有体力是挑不上去的。苞谷从播种到收获,至少要挑三次粪。当苞谷苗进入抽穗扬花期时,要挂玉米棒了,这次施肥最关键,也最艰苦。
  挑粪须晴日。烈日高悬,如洗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蝉儿躲在树梢声嘶力竭吼叫,一颗汗珠掉在青石板上摔成八瓣。我鼓劲挑起一担粪,一步一步往前走,很快担子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但还得咬牙坚持。
  记得有一次我挑粪爬逼仄的“之”字形山路,桶底在山石上一碰,人失去重心,“哗啦”一声,一担粪从肩上掉下来,粪桶滚向老远摔得稀烂,大粪沾湿一身,我欲哭无泪。即或小心翼翼挑到玉米地里,稍不注意,玉米叶似刀锋一样划过脸庞,汗水流下来钻心的疼。防不胜防的还有,长长的玉米叶不经意间伸进了粪桶,挪步下粪,叶子沾着粪水一下涂扫在脸上甚至嘴角,此时已忘记了脏和臭。无形中,我对“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时光像一叶轻舟,不知不觉飘去老远。如今农村很少见到挑粪的身影了,而我挑粪的经历,却始终无法从记忆中抹去,那一颗颗摔落而下苦咸的汗珠,永远成为我在人生道路上负重前行的不竭动力。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蝶   蝶 刘大庆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