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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2023年08月17日

法援帮困难群众开良方觅良药 黑龙江打造让受援人满意惠民品牌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王乐移

  为更好保障经济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无偿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23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专项行动纳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司法厅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主体责任,聚焦农民工、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老年人等群体法律援助需求,贯穿全年开展9个专项活动,以“专项+专班+专题”方式努力打造让受援人满意的惠民服务品牌,为广大群众撑起法治蓝天。
  “法律援助助力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崔永洪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两年来,全省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万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在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志愿服务组团送法进山区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偏偏双方当事人家境都很困难,都是法律援助对象。”2021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的许可响应黑龙江省司法厅和团省委号召,到远离学校600公里之外的绥滨县法律服务中心当起志愿者,其参与办理的第一个案件自然给她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2021年11月,绥滨县大同村村民老李到隔壁邻居老张家串门,不料院内未拴的狼狗突然扑上来将他咬伤,本就家庭困难的老李住院后,老张不闻不问,两家就此反目。
  在许可的热心指导下,老李向绥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递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尽管对老李的援助过程非常顺利,当地法院判决狗主人老张承担70%责任,赔偿26500元。可到了强制执行阶段,许可发现一直消极应诉的被告老张年纪较大,生活也比较困难,同样是一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随后,绥滨县法援中心主任郭力君带着许可对双方展开了耐心调解,最终老李接受对方赔偿两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法律援助不仅是帮困难群众开良方,还要觅良药。”这次办案经历给许可留下了深刻印象。
  今年7月25日,大暑刚过,和两年前的许可一样,黑龙江省第五批39名法学专业大学生踏上征程。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一处处长魏志学告诉记者,该项目自2019年启动以来,共招募志愿者108人,先后深入全省9个市(地)36个偏远县(市、区)开展法律服务,累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0余件,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两万余次。
  “可考虑召开志愿者服务专题会议,推动全省工作。”7月27日,黑龙江省委书记许勤对该项活动给予肯定。
特事特办公证服务解难题
  “你们能帮我出份公证书吗?银行需要。”为了继承父亲银行账户中的1000多元钱,今年3月,宝泉岭中学学生王某利用体育课时间请假,在老师陪同下来到37公里之外的萝北县公证处窗口咨询。
  公证员询问得知,王某的爷爷、奶奶多年前去世,母亲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父亲本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不幸却在2022年5月突发疾病死亡。
  父亲银行账户中遗留的1516.37元存款,只有王某和其母亲是合法继承人。但一人行为受限,一人未成年,银行要求取出存款必须要公证书。
  萝北县公证处综合考虑其特殊家庭情况、遗产金额较小、高中生具有一定行为认知能力等问题后,决定开启“特事特办”程序。
  公证员与银行沟通确认未成年人可持公证书领取存款后,立即驱车到王某家中走访,确认其母亲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事实后,以王某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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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领取与保管资格公证》,并全额减免公证费及核实费用400元。及时、方便、快捷地解决了这起涉及解决未成年人难题的案件。
  据黑龙江省司法厅公法二处处长夏彬彬介绍,近年来全省公证行业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台胞台企等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优化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2022年1月至今,共办理公证公益服务2429件,减免费用102万元。
全程免费司法鉴定伸援手
  “林女士12岁的女儿小林在下校车时,因路面施工湿滑摔倒,经送医诊断为骨骺骨折。”大庆市让胡路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这样一则在校受援人申请司法鉴定的消息。
  法律援助中心经了解,林女士家庭经济困难,小林因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援助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让胡路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华兴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律师多次与施工单位协商,但双方对伤情以及赔偿数额一直未达成一致,故建议林女士先到法院立案,并由让胡路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小林的伤残等级、医疗终结期、营养期等进行鉴定。
  根据2023年5月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未成年人办实事”活动的通知》中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和司法鉴定费用实行“免申即享”的相关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直接全额免除了小林3000元鉴定费用。
  “2022年至今,全省共办理便民利民司法鉴定3457件,减免费用30.45万元。”夏彬彬告诉记者,司法鉴定行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残疾人、未成年人“免申即享”法律援助活动,对法律援助受援人申请的司法鉴定项目,全额免收费用,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身患肺癌丧失劳动能力,既没有治疗费用又无亲人照料。”鸡西市麻山村村民王某向自己从小带大的养女索要赡养费,并希望对方照料自己。被养女拒绝后,王某于2022年末申请了法律援助。
  接到委托的麻山区中心街道法律服务所积极帮助王某搜集整理多年来担任抚养人的相关证据,第一时间通过网上立案。
  在庭前调解中,法官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起对王某养女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王某养女同意每年给付王某赡养费。
  “黑龙江省司法厅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工作者开展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工作,并加大宣传法律援助法,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2022年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0件。”黑龙江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蒙帅告诉记者。
  据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勇介绍,去年以来,全省新设立法律援助机构40个,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覆盖率从71.2%提高到100%;同时向全省印发《黑龙江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意见》,有效解决了申请人获取经济困难证明难的问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从“每周5个工作日,8小时咨询”转变为“365天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2022年1月至今话务接通量超过57万通,群众满意度达99.7%。
精准培养力求7万余人从杂家变专家 宁夏基层“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   □ 本报记者 申东

  村民有法律需求或遇到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骨干,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高庄乡东胜村近两年来的新气象。不仅如此,村里还将“法律明白人”按照婚姻家庭类、宅基地及土地纠纷类、损害赔偿类、邻里纠纷类、合同类、食品安全、农药及种子安全保护类等进行分类侧重培养。村党支部副书记马惠玲前几年参与村里土地确权工作,熟知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被推选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后,专门进行土地纠纷调解,前不久就成功化解一起疑难复杂土地经营权继承案件。
  从熟知法律成为“法律明白人”到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调解村民矛盾纠纷,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马惠玲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得益于今年平罗县实施的“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程。2021年,宁夏实施培养“法律明白人”工程,通过培训打造一支能正确宣传法律政策、精准引导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队伍,让“法律明白人”从杂家变专家,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截至目前,宁夏全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77012人,其中“法律明白人”骨干9456人,基本达到每个村(社区)有“法律明白人”27人、骨干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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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38776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3911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申请法律援助等2112人次,参与村规民约制定750人次。
化身矛盾纠纷调解员
  袁桂清是西吉县硝河乡新庄村党支部书记。2022年经过西吉县“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后,袁桂清又多了一个身份——乡村“法律明白人”。
  村民何某和马某的土地相邻,双方因土地界线不清多次发生摩擦争执。去年6月,两人到村委会申请调解。袁桂清了解情况后,同司法所工作人员走上地头,根据两家土地确权证上的土地面积进行实地测量,明确了两块土地的边界线。随后,经过袁桂清耐心调解,双方都同意以这次划分的边界线为准。“学法懂法,才能结合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像以前打感情牌、和稀泥式的调解吃不开了。”袁桂清告诉记者。
  去年以来,石嘴山市积极探索“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村委干部+法律明白人”组团服务模式,引导鼓励“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服务群众“零距离”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石嘴山市惠农区园艺镇水韵名都社区“法律明白人”姚建军曾担任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所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上万件。去年,退休后的姚建军成为一名“法律明白人”,由他组建成立的148工作室定期为水韵名都社区居民开展法治讲座,为基层社会治理发光发热,2022年他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由于基层‘法律明白人’是群众身边人,在普法讲法中更接地气,更容易让大家接受。”石嘴山市司法局局长宋健说,截至目前,石嘴山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767名、“法律明白人”1888名,在推动基层治理和化解基层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面实施精准培养工程
  走进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秦桥村部,一个公示栏很引人注目,上面14名“法律明白人”的联系电话、擅长领域一目了然,村民有了矛盾纠纷和法律需求可以按单选人。“法律明白人”、秦桥村党支部书记马维俊擅长矛盾纠纷化解。多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多件,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物业、损害赔偿等多种纠纷类型,调解成功率超过95%,无一因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在调解工作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为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马维俊积极参加“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系统学习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调解法等,当起群众学法用法的领头雁。
  为了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今年,宁夏创新性提出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程。对可能纳入“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休干部、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等开展摸底调研,充分了解他们的培养意愿、培养需求和有关建议,分类确定为基层自治、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特定群体保护、农药及种子安全保护、常见违法犯罪预防等法律领域的“法律明白人”培养人选。然后全部导入“宁夏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管理系统”平台,做到每个“法律明白人”都有详细台账。
  利通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马千慧告诉记者,对“法律明白人”实施精准培养,就是让“法律明白人”能真正发挥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而不是名单上的一组数据。
  宁夏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万玮告诉记者:“在群众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坚持‘精准选拔、精准培训、精准管理、精准使用’原则,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力争到2025年底,在全区培育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每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全覆盖目标。”
动态管理“法律明白人”
  在精准培养过程中,银川市发挥“银川智慧普法云平台”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作用,将“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纳入参学参考主体,完成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增强“法律明白人”工作能力和活力。选取100个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编印《农业农村法律知识100问》,组建“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推送法律知识、法治信息、案例解读等学习内容,组织网上互动交流,实现“法律明白人”随时随地学习,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西吉县在全县19个乡镇选取21个试点村进行试点,将试点村“法律明白人”进行精准分类,结合各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一站式矛盾调处中心”,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法律明白人”调解室。将“法律明白人”纳入西吉县人民调解矛盾纠纷以案定补管理办法规定序列,实现简易纠纷调解一起补贴一起,采用积分制管理办法、选树典型等激励机制以及动态管理、考核清退机制,加强“法律明白人”管理使用。
  刚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时,吴忠市利通区各乡镇、社区报上来的名单有5.5万人,经过几年大浪淘沙,司法局对作用发挥不明显、不热忱普法、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通过动态管理,逐步去芜存菁,目前,利通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剩下3042人,“法律明白人”有两万多人。
李鸿忠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汇聚高水平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法治力量   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记者赵晨熙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16日在京出席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首个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汇聚高水平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法治力量。
  李鸿忠指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一部特殊地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立法宗旨和原则,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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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鸿忠强调,要抓好重点工作,大力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全面落实政府法定职责,持续加强生态环保司法保护力度,做好法律配套衔接,确保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开好局起好步,用法治力量筑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丁仲礼出席会议。
  有关部门、有关地方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在会上发言。
两高联合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法检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高质效发展   本报讯 记者张昊 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本次案例的发布旨在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精准规范办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高质效发展。
  据介绍,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入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每年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约占法院当年审结的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的九成。2018年以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8.9%在诉前即得到有效整改;提起诉讼的,99.7%得到法院支持。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诉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这些案例覆盖多个领域,涵盖流域保护、草原资源保护、林地资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污染、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的多方面,凸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覆盖和多样性。
  本次发布的案例均为起诉案例,包括5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旨在引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兼顾公益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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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整改不到位的,敢于、善于运用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强化监督效果,高效制止违法行为,修复受损公益,以“诉”的方式和形态解决问题,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促进社会进步。案例还体现了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居中裁判职能,在公益保护中发挥司法作用。
  两高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国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司法现代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件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办案力度,深化办案实践,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措施,准确把握“可诉性”的司法要求,让提起诉讼成为促进办案精准化、规范化的有效手段,通过司法裁判体现价值引领。要积极稳妥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健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协调长效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合力,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和谐成为高质量发展助推剂 天津和平区推动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 本报记者 张驰 范瑞恒

  连续两年获得“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称号、5次蝉联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长安杯”……近年来,天津市和平区探索创新,推动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和谐元素。
  和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宁介绍说,该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畅通渠道聚合力
  今年6月,家住和平区新兴街道三友里小区的王大爷向社区网格员反映,楼上邻居家厨房向下漏水,造成家中损失且存在安全隐患。
  网格员通过天津市信访事项报送系统记录相关信息,在区信访办跟进协调下,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齐参与,化解了这起有可能引发邻里纠纷的事件。
  信访工作是反映民情民意、基层治理状况的晴雨表,并非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联动联通、合力齐抓的系统工程。
  和平区信访办主任王延波介绍,2021年,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访累,把信访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和平区推广网格员代办信访机制,打造“社区党委副书记、司法社工双负责”工作模式,形成主动排查隐患、主动沟通反馈、主动引导评价的工作闭环。该区6个街道、64名社区网格员代办的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达100%,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小矛盾、小问题”。
  不仅如此,和平区打造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建设、社会保障、教育文卫、经济管理、政法维稳、奖励问责6个专项组和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科学严密的责任体系。
  此外,该区还统筹各方资源,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依托平安建设、信访联席会议和大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矛盾调处和信访工作协同性,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
法律智囊解纠纷
  作为天津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和平区老旧小区众多,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产生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和平区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区信访办与区法学会对接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充分发挥其“思想库”“智囊团”“人才库”作用,在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法治实践中贡献力量。
  和平区一家庭因为拆迁房屋分配问题引发长达30年的纠纷,其家庭存在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养子女、继子女等错综复杂的关系,各方各执一词导致纠纷无法化解。由于案件久拖不决,已影响到该家庭老人就医、孩子入学等事项。
  陈宁介绍说,该区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中挑选区住建委工作人员李莹和律师梁学敏,负责该案论证与咨询。两名专家通过走访原涉事单位、开展调查取证,耐心与涉事利益人进行沟通,破解了症结、打通了心结,有效化解了这起陈年积案,让一个30年互不往来的大家庭重新和睦相处。
  这是和平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和平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共参与研究矛盾纠纷41件、参与法律咨询63次、参与普法宣传活动100余次,搭建起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在参与基层治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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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促发展
  “作为一名企业家,所能做的就是用努力拼搏、顽强奋斗继续为天津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是和平区信访办近日收到的感谢信里的一句话。
  写信人是某国际货运公司总经理张女士。此前,该公司因办公地搬迁未及时变更注册地导致异常经营,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企业经营受到影响。
  无奈之下,张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写信反映自己所遇到的问题。了解相关情况后,和平区信访办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其注册地迁入等问题,并协调相关单位为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开户。最终,该企业顺利步入正轨。
  今年6月,和平区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聚焦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基于此,和平区信访办围绕高效解决涉企信访问题,开通“绿色通道”,提级提速办理,让企业家感受到服务的“温度”和“速度”。在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专门服务企业窗口,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涉企纠纷快调快结。
  家有梧桐树,自有凤凰来。和平区被评为“2022中国最具投资吸引力区”,2023年上半年累计落地优质项目866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背后,也凝结着全区信访干部的心血和汗水。”和平区委书记姚建军介绍说,近年来,该区在完善信访工作治理体系上不断下功夫,构建起坚实完备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后盾。
全国公安机关严打食药领域犯罪 今年4月以来破获相关案件6100余起   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记者董凡超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超范围、超限量滥用添加剂、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以下简称“两超一非”)犯罪,以及药品领域特别是针对老人、妇女和儿童等人群非法制售假药劣药突出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4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两超一非”食品犯罪,及针对老人、妇女和儿童等人群药品犯罪案件6100余起。
  公安部食药侦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看法,针对问题较为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两超一非”犯罪和侵害老人、妇女和儿童等人群的制售假药劣药犯罪,综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积极推动源头治理,确保取得实效。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快检技术,深入重点场所开展检查检测,广泛开展入户走访活动,主动排查发现线索,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形成主动进攻态势。
交管服务下放让群众更便利   □ 林楠特

  近日,公安部推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切实落实好方便农村群众申办交管牌证服务新举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全面推进交管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证考试业务下放至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更好满足农村群众便捷办事需求。
  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逐步成为农村家庭消费品、必需品。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底,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达2.08亿辆,其中汽车1.4亿辆,分别占全国保有量的50.2%、44.1%;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年均增量超1300万人,已达2.89亿人,占全国驾驶人数量的57.8%。从这些数据中不难看出,农村群众对于申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需求持续增长。
  按照此前规定,考试领证、车辆上牌等事项需要到市里的车辆管理所进行。这对于农村群众尤其是住在边远地区的村民来说十分不便,会面临路途远、往返跑、花销大、时间长等问题。一些村民由于务农、务工等原因,也存在实际困难。个别群众因为嫌麻烦不愿跑,甚至抱有侥幸心理从而无证上路,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为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群众办牌办证实际困难,近年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推进办牌办证服务向县级延伸,推出“流动车管所”下乡服务、开展“送考下乡”“送牌下乡”等活动,获得群众好评。此次,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力度更大、措施更细,不仅加强县级车管所建设,进一步扩大县级业务范围,而且优化摩托车考试管理,推出便利预约考试等措施。这些举措将更加有利于农村群众便捷办理考证、上牌、换证等业务,有效降低群众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公安交管服务一头连着道路安全,一头连着百姓生活。将交管服务向农村延伸下放,既是公安机关落实“放管服”改革、践行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之举。相信随着这些便民措施的落地落实落细,将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让更多人享受改革红利。
胡昌升在甘肃高院调研时强调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近日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努力为全省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胡昌升强调,全省法院系统要始终确保正确方向,牢牢把握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政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职能定位,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裁判导向和价值取向。要围绕大局精准发力,紧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等全省重点任务,找准法院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扎实做好案件审理执行、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以高水平司法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创新司法便民机制,强化司法便民措施,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要深入推进主动创稳,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甘肃、法治甘肃,主动适应形势变化,不断更新理念、优化措施,主动创稳、有效维稳、全力保稳,以高水平司法保障高水平安全。要着力锤炼过硬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干警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要压茬推进全省法院系统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温州鹿城检察大兴调研之风产生新效能   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新部署,今年以来,已产生24项调研成果。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产生三大新效能:
  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创新。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办案中发现苗头,开展调研。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整治、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制作、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全流程追赃挽损等课题,为上级制定法律政策提供了参考,也有效破解了办案难题,办出了一大批优质案件。
  有力破解了社会治理难题。所聚焦的非羁押强制措施人员教育监管、集装箱专用ETC偷逃高速费、环卫电动三轮车无牌作业、预付卡消费领域乱象等问题破解对策上报后,引起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动了源头治理。
  有力助推了经济健康发展。围绕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发挥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专家团队优势,形成调研报告10余份,提出靶向治理良策,有效推进了涉税案件合规刑行衔接宽缓处置、全流程合规探索等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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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蓝”守护赣鄱绿水青山 江西警方五年侦破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两万余起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刘  波

  涉渔涉砂违法犯罪发案明显下降,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旗舰物种栖息地、大龄鱼类资源逐步恢复;江豚种群数量已增至1200多头,多年未见的稀有鱼种重新出现……
  近年来,长江及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发生显著改善,而这只是江西公安机关持续发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5年来,江西公安机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先后组织部署“昆仑”“清风”“清河”“鄱湖护鸟”“长江禁渔”等系列专项行动,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破刑事案件2.38万起,全力为护航生态文明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公安力量。
坚持主责主业
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今年4月,上犹县公安机关根据联合巡逻发现的线索,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打掉非法捕捞团伙6个,查明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追缴查扣违法所得100余万元。
  该案是江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典型案例之一。公安机关发现线索后,循线追踪、深挖彻查,厘清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查清犯罪团伙“运销”渠道,严打组织者和幕后获利者。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发出公安提示函,推动社会治理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有效转变。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胡满松介绍说,江西公安机关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目标任务,严打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冶炼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紧盯砂石资源、瓷土、煤矿、金矿等重要资源,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并深入推进“清风”“清河”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83起、非法采矿案件1220起,侦破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案件1.6万起。
  与此同时,江西公安机关坚决遏制破坏候鸟资源犯罪发生,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侦破破坏候鸟资源犯罪案件14起,查获涉案古树名木109株,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我们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强化案件经营和挂牌督办,依法严打上下游犯罪,坚决铲除犯罪土壤,让赣鄱大地尽展盎然新貌。”江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局长程海腾说。
坚持改革创新
构建江西特色警务运行机制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淡水湖,横跨南昌、九江、上饶3市12县,承五河通长江,年均入江水量约占长江径流量的15%,素有“长江之肾”“鱼米之乡”“候鸟天堂”“珍禽王国”等美称,在长江流域发挥着调洪蓄水、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特殊生态功能。
  “我们历来高度重视鄱阳湖治安稳定和生态保护,创新建立‘大湖治理’新机制。”江西省公安厅水警总队总队长高晓青介绍说,2003年,江西成立由省公安厅等8个省直部门及南昌、九江、上饶3个设区市12个滨湖县(市、区)党委、政府共同参与的联谊联防办,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鄱阳湖综合治理工作。在联谊联防办统一协调推动下,各地各部门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由各自为政到通力协作,严防严打湖区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猎杀候鸟、非法围堰等突出问题,湖区逐步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到安”。
  据了解,江西公安机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创新符合本省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江西省公安厅将原来分散在各警种的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生物安全和长江大保护等领域犯罪侦查打击职能全部划归森林公安局管辖。同时,创新警种协调联动和派出所支撑机制,开发列装勤务工作平台,并依托雷达监测、无人机等对长江、鄱阳湖开展常态化巡查,创新建立水域智能综合防控体系。
坚持协同共治
建立“一江三省四警”协作机制

  前不久,江西与湖北、安徽、长航等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建立了“一江三省四警”警务协作机制(一江:长江,三省:江西、安徽、湖北,四警:黄冈市公安局、安庆市公安局、九江市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等制度,提升打击合力。
  “长江大保护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江西省公安厅长江大保护办公室主任刘宁告诉记者,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全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针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从2020年6月开始,部署开展了为期3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又部署开展“平安水域”“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向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发起新一轮凌厉攻势。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6月至今,全省公安机关侦办涉渔涉砂刑事案件1052起,打掉团伙164个。
  “我们坚持靠前担当、协同治理理念,建立完善内部协作和外部联动的护航生态文明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胡满松介绍说,江西公安机关积极建立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签署闽赣森警战略合作协议,并与浙江省市食药环侦部门就深化跨省线索移交、集群打击、调查取证等区域协作达成意向,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凝聚执法合力。
  在与行政执法部门合作方面,江西公安机关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下文,进一步理顺全省打击环境污染、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的协同配合和部门分工,明确在联勤联动、联合督导、联合培训等方面加强协作,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
  胡满松表示,下一步,江西公安机关将主动靠前、挺膺担当,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攻坚克难,切实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蓝天净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篇章贡献公安力量。
坚持打早打小重拳出击 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今年5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珲春森林公安分局侦破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酒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现场查获保健酒2200余瓶,案值20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从网上购买西地那非、中药药粉、调色剂及散装白酒等原辅料,租用农村民房设立窝点,勾兑生产有毒有害保健酒对外销售。
  该案是公安部8月16日公布的10起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中的一起。此次公布的10起案件涵盖农产品、水产品、肉制品、减肥产品、保健食品等食品领域,以及治疗风湿、腰腿疼痛、哮喘等老年人常见疾病药品领域,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案件中有的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有的滥用食品添加剂,有的添加化学药成分冒充所谓“纯中药”,犯罪手法隐蔽、性质恶劣,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在辽宁大连陈某某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大连市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查获海产品1.2吨,案值20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经营大连某海产品公司期间,为提升海产品品相,在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后对外销售。
  在江苏苏州刘某等制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中,苏州市公安局捣毁犯罪窝点6处,抓获犯罪嫌疑人80名,现场查获涉案食品60余吨,案值1亿余元。经查,2021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以注册合法保健食品公司为掩护,大量生产非法添加具有严重致泻功能化学物质成分的有毒有害食品酵素话梅果冻果粉,依托多个直播公司向各地销售。
  在安徽宿州康某某制售伪劣食品案中,宿州市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查获染色肉鸡20余吨及大量食品添加剂,案值2000余万元。经查,2022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在经营食品厂期间,明知柠檬黄、日落黄等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肉食品生产,仍组织工人将屠宰的本地肉鸡浸泡在含有上述食品添加剂的水中,着色后冒充三黄鸡高价销售。
  在山东日照嵇某某等制售假药案中,日照市公安局捣毁涉案窝点5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现场查获涉案药品1.7万余粒、化学药160余万片,案值10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嵇某某等多次大量购买吡罗昔康等化学药,与面粉、中药味香精等混合,手工捏制未命名黑色药丸,宣传是治疗腰腿疼、颈椎病、肩周炎等病症的“祖传秘方”中药对外销售。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昆仑2023”专项行动,坚持对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打早打小、重拳出击,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多发势头,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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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整治网络乱象约谈警示一千六百余人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今年以来,甘肃省公安机关聚焦全省互联网平台“色、丑、怪、假、俗、赌”等突出网络乱象,全面深化前瞻治理、源头管控,组织开展网上“三俗”内容及虚假信息专项整治,发现网上涉“三俗”及虚假信息7100余条,并分级分类处置相关信息发布者,其中约谈警示1662人、行政处罚395人、刑事打击256人,督促相关互联网平台完善信息审核机制,通过推送消息警告网络账号23500余个,有效维护了全省网络空间清朗安靖。
  甘肃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省市县上下联动,网安、宣传、治安、法制协同作战的工作体系,各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与属地网信、宣传、文旅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责任,对直播期间出现恶意炒作等违规行为的主播进行约谈警告,对传播色情、暴力、赌博、封建迷信等涉嫌违法犯罪信息的主播坚决打击处理,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新疆成立两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郑侃 8月15日,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新疆林业科学院司法鉴定所分别举行揭牌仪式,两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成立,填补了新疆高资质高水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空白。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有7个专业领域47个分领域及项目,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海洋、气象、林业草原等多个行业领域。今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从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和自治区地方库中选择优秀专家,依法依规对申请单位的技术条件、技术能力、仪器设备和专业人员等开展综合评审和考核。自治区司法厅对符合法定执业条件的两家机构和35名专业人员予以核准登记。两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业务涵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5个专业领域21个分领域及项目,各有优势特点,业务领域具有一定互补性。
  据了解,自治区司法厅将加强指导和监督,科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及大学院校、社会机构等科研力量,依法准入更多诉讼急需、社会关注的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发挥其在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功能作用。
法援帮困难群众开良方觅良药 黑龙江打造让受援人满意惠民品牌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王乐移

  为更好保障经济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无偿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23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专项行动纳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司法厅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主体责任,聚焦农民工、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老年人等群体法律援助需求,贯穿全年开展9个专项活动,以“专项+专班+专题”方式努力打造让受援人满意的惠民服务品牌,为广大群众撑起法治蓝天。
  “法律援助助力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崔永洪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两年来,全省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万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在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志愿服务组团送法进山区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偏偏双方当事人家境都很困难,都是法律援助对象。”2021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的许可响应黑龙江省司法厅和团省委号召,到远离学校600公里之外的绥滨县法律服务中心当起志愿者,其参与办理的第一个案件自然给她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2021年11月,绥滨县大同村村民老李到隔壁邻居老张家串门,不料院内未拴的狼狗突然扑上来将他咬伤,本就家庭困难的老李住院后,老张不闻不问,两家就此反目。
  在许可的热心指导下,老李向绥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递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尽管对老李的援助过程非常顺利,当地法院判决狗主人老张承担70%责任,赔偿26500元。可到了强制执行阶段,许可发现一直消极应诉的被告老张年纪较大,生活也比较困难,同样是一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随后,绥滨县法援中心主任郭力君带着许可对双方展开了耐心调解,最终老李接受对方赔偿两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法律援助不仅是帮困难群众开良方,还要觅良药。”这次办案经历给许可留下了深刻印象。
  今年7月25日,大暑刚过,和两年前的许可一样,黑龙江省第五批39名法学专业大学生踏上征程。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一处处长魏志学告诉记者,该项目自2019年启动以来,共招募志愿者108人,先后深入全省9个市(地)36个偏远县(市、区)开展法律服务,累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0余件,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两万余次。
  “可考虑召开志愿者服务专题会议,推动全省工作。”7月27日,黑龙江省委书记许勤对该项活动给予肯定。
特事特办公证服务解难题
  “你们能帮我出份公证书吗?银行需要。”为了继承父亲银行账户中的1000多元钱,今年3月,宝泉岭中学学生王某利用体育课时间请假,在老师陪同下来到37公里之外的萝北县公证处窗口咨询。
  公证员询问得知,王某的爷爷、奶奶多年前去世,母亲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父亲本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不幸却在2022年5月突发疾病死亡。
  父亲银行账户中遗留的1516.37元存款,只有王某和其母亲是合法继承人。但一人行为受限,一人未成年,银行要求取出存款必须要公证书。
  萝北县公证处综合考虑其特殊家庭情况、遗产金额较小、高中生具有一定行为认知能力等问题后,决定开启“特事特办”程序。
  公证员与银行沟通确认未成年人可持公证书领取存款后,立即驱车到王某家中走访,确认其母亲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事实后,以王某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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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领取与保管资格公证》,并全额减免公证费及核实费用400元。及时、方便、快捷地解决了这起涉及解决未成年人难题的案件。
  据黑龙江省司法厅公法二处处长夏彬彬介绍,近年来全省公证行业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台胞台企等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优化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2022年1月至今,共办理公证公益服务2429件,减免费用102万元。
全程免费司法鉴定伸援手
  “林女士12岁的女儿小林在下校车时,因路面施工湿滑摔倒,经送医诊断为骨骺骨折。”大庆市让胡路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这样一则在校受援人申请司法鉴定的消息。
  法律援助中心经了解,林女士家庭经济困难,小林因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援助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让胡路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华兴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律师多次与施工单位协商,但双方对伤情以及赔偿数额一直未达成一致,故建议林女士先到法院立案,并由让胡路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小林的伤残等级、医疗终结期、营养期等进行鉴定。
  根据2023年5月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未成年人办实事”活动的通知》中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和司法鉴定费用实行“免申即享”的相关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直接全额免除了小林3000元鉴定费用。
  “2022年至今,全省共办理便民利民司法鉴定3457件,减免费用30.45万元。”夏彬彬告诉记者,司法鉴定行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残疾人、未成年人“免申即享”法律援助活动,对法律援助受援人申请的司法鉴定项目,全额免收费用,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身患肺癌丧失劳动能力,既没有治疗费用又无亲人照料。”鸡西市麻山村村民王某向自己从小带大的养女索要赡养费,并希望对方照料自己。被养女拒绝后,王某于2022年末申请了法律援助。
  接到委托的麻山区中心街道法律服务所积极帮助王某搜集整理多年来担任抚养人的相关证据,第一时间通过网上立案。
  在庭前调解中,法官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起对王某养女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王某养女同意每年给付王某赡养费。
  “黑龙江省司法厅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工作者开展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工作,并加大宣传法律援助法,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2022年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0件。”黑龙江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蒙帅告诉记者。
  据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勇介绍,去年以来,全省新设立法律援助机构40个,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覆盖率从71.2%提高到100%;同时向全省印发《黑龙江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意见》,有效解决了申请人获取经济困难证明难的问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从“每周5个工作日,8小时咨询”转变为“365天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2022年1月至今话务接通量超过57万通,群众满意度达99.7%。
精准培养力求7万余人从杂家变专家 宁夏基层“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   □ 本报记者 申东

  村民有法律需求或遇到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骨干,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高庄乡东胜村近两年来的新气象。不仅如此,村里还将“法律明白人”按照婚姻家庭类、宅基地及土地纠纷类、损害赔偿类、邻里纠纷类、合同类、食品安全、农药及种子安全保护类等进行分类侧重培养。村党支部副书记马惠玲前几年参与村里土地确权工作,熟知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被推选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后,专门进行土地纠纷调解,前不久就成功化解一起疑难复杂土地经营权继承案件。
  从熟知法律成为“法律明白人”到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调解村民矛盾纠纷,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马惠玲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得益于今年平罗县实施的“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程。2021年,宁夏实施培养“法律明白人”工程,通过培训打造一支能正确宣传法律政策、精准引导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队伍,让“法律明白人”从杂家变专家,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截至目前,宁夏全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77012人,其中“法律明白人”骨干9456人,基本达到每个村(社区)有“法律明白人”27人、骨干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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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38776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3911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申请法律援助等2112人次,参与村规民约制定750人次。
化身矛盾纠纷调解员
  袁桂清是西吉县硝河乡新庄村党支部书记。2022年经过西吉县“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后,袁桂清又多了一个身份——乡村“法律明白人”。
  村民何某和马某的土地相邻,双方因土地界线不清多次发生摩擦争执。去年6月,两人到村委会申请调解。袁桂清了解情况后,同司法所工作人员走上地头,根据两家土地确权证上的土地面积进行实地测量,明确了两块土地的边界线。随后,经过袁桂清耐心调解,双方都同意以这次划分的边界线为准。“学法懂法,才能结合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像以前打感情牌、和稀泥式的调解吃不开了。”袁桂清告诉记者。
  去年以来,石嘴山市积极探索“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村委干部+法律明白人”组团服务模式,引导鼓励“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服务群众“零距离”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石嘴山市惠农区园艺镇水韵名都社区“法律明白人”姚建军曾担任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所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上万件。去年,退休后的姚建军成为一名“法律明白人”,由他组建成立的148工作室定期为水韵名都社区居民开展法治讲座,为基层社会治理发光发热,2022年他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由于基层‘法律明白人’是群众身边人,在普法讲法中更接地气,更容易让大家接受。”石嘴山市司法局局长宋健说,截至目前,石嘴山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767名、“法律明白人”1888名,在推动基层治理和化解基层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面实施精准培养工程
  走进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秦桥村部,一个公示栏很引人注目,上面14名“法律明白人”的联系电话、擅长领域一目了然,村民有了矛盾纠纷和法律需求可以按单选人。“法律明白人”、秦桥村党支部书记马维俊擅长矛盾纠纷化解。多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多件,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物业、损害赔偿等多种纠纷类型,调解成功率超过95%,无一因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在调解工作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为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马维俊积极参加“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系统学习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调解法等,当起群众学法用法的领头雁。
  为了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今年,宁夏创新性提出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程。对可能纳入“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休干部、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等开展摸底调研,充分了解他们的培养意愿、培养需求和有关建议,分类确定为基层自治、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特定群体保护、农药及种子安全保护、常见违法犯罪预防等法律领域的“法律明白人”培养人选。然后全部导入“宁夏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管理系统”平台,做到每个“法律明白人”都有详细台账。
  利通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马千慧告诉记者,对“法律明白人”实施精准培养,就是让“法律明白人”能真正发挥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而不是名单上的一组数据。
  宁夏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万玮告诉记者:“在群众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坚持‘精准选拔、精准培训、精准管理、精准使用’原则,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力争到2025年底,在全区培育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每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全覆盖目标。”
动态管理“法律明白人”
  在精准培养过程中,银川市发挥“银川智慧普法云平台”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作用,将“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纳入参学参考主体,完成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增强“法律明白人”工作能力和活力。选取100个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编印《农业农村法律知识100问》,组建“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推送法律知识、法治信息、案例解读等学习内容,组织网上互动交流,实现“法律明白人”随时随地学习,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西吉县在全县19个乡镇选取21个试点村进行试点,将试点村“法律明白人”进行精准分类,结合各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一站式矛盾调处中心”,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法律明白人”调解室。将“法律明白人”纳入西吉县人民调解矛盾纠纷以案定补管理办法规定序列,实现简易纠纷调解一起补贴一起,采用积分制管理办法、选树典型等激励机制以及动态管理、考核清退机制,加强“法律明白人”管理使用。
  刚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时,吴忠市利通区各乡镇、社区报上来的名单有5.5万人,经过几年大浪淘沙,司法局对作用发挥不明显、不热忱普法、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通过动态管理,逐步去芜存菁,目前,利通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剩下3042人,“法律明白人”有两万多人。
李鸿忠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汇聚高水平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法治力量   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记者赵晨熙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16日在京出席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首个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汇聚高水平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法治力量。
  李鸿忠指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一部特殊地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立法宗旨和原则,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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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鸿忠强调,要抓好重点工作,大力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全面落实政府法定职责,持续加强生态环保司法保护力度,做好法律配套衔接,确保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开好局起好步,用法治力量筑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丁仲礼出席会议。
  有关部门、有关地方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在会上发言。
两高联合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法检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高质效发展   本报讯 记者张昊 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本次案例的发布旨在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精准规范办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高质效发展。
  据介绍,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入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每年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约占法院当年审结的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的九成。2018年以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8.9%在诉前即得到有效整改;提起诉讼的,99.7%得到法院支持。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诉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这些案例覆盖多个领域,涵盖流域保护、草原资源保护、林地资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污染、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的多方面,凸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覆盖和多样性。
  本次发布的案例均为起诉案例,包括5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旨在引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兼顾公益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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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整改不到位的,敢于、善于运用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强化监督效果,高效制止违法行为,修复受损公益,以“诉”的方式和形态解决问题,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促进社会进步。案例还体现了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居中裁判职能,在公益保护中发挥司法作用。
  两高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国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司法现代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件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办案力度,深化办案实践,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措施,准确把握“可诉性”的司法要求,让提起诉讼成为促进办案精准化、规范化的有效手段,通过司法裁判体现价值引领。要积极稳妥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健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协调长效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合力,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力守护新疆“高颜值”生态 新疆检察机关立足本职与多部门协同联动推进生态治理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王  晨 何艳彬

  山峦叠嶂,秀木成林,河水叮咚,牛羊低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不少游客心中的“诗和远方”。
  新疆自然资源“天生丽质”,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不少考验。
  近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伊昭公路、白石峰,对前期开展的伊昭公路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回头看”,并沿途向游客发放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等法治宣传手册。
  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生态治理,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相结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在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中,全力守护新疆绿水青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9家行政机关会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财政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14家单位会签《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监督办法(试行)》。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落实“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配合协作机制,与水利、林草部门召开座谈会、会签协作意见,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推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
  自2020年起,新疆各级检察机关陆续开展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聚焦治理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尾矿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全力保护雪山、冰川、河流、沙漠、绿洲、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资源。
  今年,新疆旅游业发展持续向好,新疆的蓝天、白云、高山、草原、湖泊定格在各地游客的相机里,游客们纷纷为新疆的“高颜值”生态点赞。其中,伊犁、阿勒泰、喀什等地,成为游客的打卡热门地。
  几年来,为守护好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新疆各地检察机关纷纷行动,推出具体保护措施。
  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湿地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巩乃斯河流域湿地环境污染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履行管理保护职责,经过治理,湿地生态环境恢复了往日生机。
  为形成长效保护机制,今年,新源县检察院在那拉提国家湿地公园设置“公益诉讼湿地保护观察点”,对周边湿地定期开展生态监督、整改“回头看”等工作。
  喀什地区检察机关会同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督促整治叶尔羌河流域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回填叶尔羌河流域5634.69立方米采砂大坑,维护两岸生态安全。
  塔斯特河发源于吉木乃县萨吾尔山脉,主要由泉水和融冰雪水汇集而成。针对破坏冰川水域生态环境、污染乡村饮用水源问题,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协调形成冰川水源保护齐抓共管共治格局。今年,吉木乃县检察院成立驻萨吾尔冰川检察官工作室,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冰川水域环境保护。
  7月25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到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开展“共同行动起来 绘制美丽沙湾新画卷”主题党日活动。
  几年来,沙湾市检察院强化“检察+行政”协作配合,联合林草、水利等部门,制止破坏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行为,及时救助野生动物,依法合力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当日,看到蓝天碧水间,植物郁郁葱葱,野鸭拍水、白鹭亮翅、鸬鹚嬉戏,检察官们更加坚定了写好“山水保护答卷”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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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召开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研讨会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8月14日,来自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21家法院齐聚北京市平谷区,举办京津冀三地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研讨会,共商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工作。在与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及京津冀三地高院领导共同见证下,京津冀三地法院举行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集体签约仪式,标志着京津冀法院司法协同工作进一步深化。三地法院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京津冀三地法院联席会议,对环境资源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并根据协同发展的重点围绕重点区域水域,在人员交流、培训,案例培树、统一裁判标准等方面展开司法协同工作。
  据介绍,京津冀经济发展的互补性、整体性以及水、大气、土壤自然环境保护的整体性、不可分性,决定了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司法协作的必然性。早在2016年,京津冀三地高院就共同签署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起三地高院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
  在此次召开的研讨会上,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与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分别举行了司法协议签约仪式。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多措并举守护生态环境   本报讯记者罗莎莎通讯员谭成龙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站精心制作生态保护公益视频,向群众科普在外出旅游时哪些动物不能吃、哪些工艺制品不能购买等,提醒群众注意防范法律风险。
  据悉,今年1月至6月,该院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53件,严格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审结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调解或判令被告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动物资源损害或环境修复金1939万余元,最大限度恢复生态环境原貌。
企业哪里有需求 司法服务到哪里 抚州法院把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全过程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元春华

  一家公司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管理人将其破产财产按程序在网上公开拍卖,可经三轮降价仍无人竞拍。
  为打破案件僵局,受理此案的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制定“线下协商+线上招商”相结合、给予托底购买人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的破产财产变现方案。最终,由某科技公司以1530万元成功拍下。
  该科技公司落户园区后,园区管委会为其水电气开户和厂房扩建一路开“绿灯”。入驻82天,建成3个生产车间、1个物流仓库、8条生产线,盘活了近7万平方米工业用地。
  这是抚州法院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缩影。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有智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说,近年来,抚州法院主动融入大局,坚持把服务营商环境纳入“一把手”工程和全市法院重点工作,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内外互动,把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全过程,用硬举措全力书写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篇章。
敲门问需把脉法律风险
  “企业如何防范与控制法律风险,需要法院多帮忙指点迷津。”“建议法院在商会设立巡回审判点,让更多纠纷化解在诉讼前……”
  今年3月2日,一场院企茶话会在抚州市高新区裕源路旁书屋内如期举行。周有智边听边记,不时与参会的企业家代表进行研讨、互动交流。
  近年来,抚州法院依托法官联系企业制度,组建“法治蒲公英小队”,深化法官大回访、大走访、大调研等活动,上门问需于企,帮助企业解决“看得见”的问题,防范“看不见”的风险。
  按照要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不少于3家企业,其他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每人联系不少于两家企业,每季度走访不少于一次。同时,抚州法院还建立企业反映问题收集、分办、交办、督查、销号制度,实行“一企一档”,确保企业司法诉求件件有回音。
  据统计,抚州法院276名员额法官、151名法官助理挂点联系1309家企业,已走访企业29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102次,发放宣传手册6550份,完善合同文本203份,出台服务保障文件17件。
  “进企业听心声,不仅是为了找问题,我们更加注重把企业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法院的‘履职清单’,让企业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周有智深有体会地说。
  在大走访中,抚州法院主动与工商联对接,联合开展“法惠千企非公维权”专项行动,建立落实联席会议机制、风险预控机制、投诉转送机制、法官联系企业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五项机制”,不仅深入企业答疑解惑,还帮助企业把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截至目前,抚州法院与工商联联合召开联席会议15次,与企业开展座谈会63次,诉前化解纠纷2881件,办结移交问题建议302个,提出司法建议67条。
靠前服务打造法治园区
  “祥生建设公司,工程款纠纷,标的额599935.64元。”“宝云建设公司,材料款纠纷,标的额340255元。”
  今年7月31日,东乡区客商投资企业协会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罗远平将他当天调处的两个涉园区企业案件写入工作日志中。
  同一天,东乡区人民法院园区巡回法庭对上述两个案件的调解协议进行法律把关。
  工业园区是各地企业相对集中的场所。据了解,抚州各县区法院将服务关口前移,把法庭搬进工业园区,落实“五个一”举措,即健全一套沟通机制、组建一支专业队伍、建立一个调解中心、搭建一个工作平台、构建一张服务网格,合力打造法治园区,让更多纠纷止步于企业、消弭于园区。
  “这里的‘一个调解中心’主要是指客商纠纷调解中心,涉及工业园区企业及员工的纠纷,一般由中心先行调解。”抚州中院民二庭庭长龚祝光介绍说,如果调解成功的,依申请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对完成立案登记的,则转入快审快调快执等程序加速运转。
  目前,全市客商纠纷调解中心共受案1208件,调结995件,标的总额1.2亿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等开支60余万元。
  此外,抚州法院整合移动微法院、多元化解e平台等法院智慧建设成果,重点打造“法润园区法惠千企”工作平台,为企业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网上立案、文书送达、视频庭审、多元解纷、申请执行等多达20余项的线上司法服务,切实做到“用户预约,一网通办”。
  统计数据显示,自今年5月该平台推出以来,抚州法院已为1382家园区企业提供对接服务2081次,办结1053个服务工单,工单办结率、满意度均为100%。
协同共治护航特色产业
  最近一段时间,抚州中院民三庭庭长黄玲玲特别忙碌,除了白天办案外,晚上她还要整理此前到各地调研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的资料,起草相关服务保障举措。
  抚州历史悠久,文化产业和民间文艺底蕴厚重。今年5月,抚州市委提出全力塑造“文化抚州、梦想之舟”品牌决策后,抚州中院迅速行动,派出3个调研组深入展开专题调研,在临川文昌里设立民间文艺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同时深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局诉调对接,让临川文化传承发展沾满法治的芬芳。
  据了解,抚州各基层法院强化协同保护,锚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力,在护航创新与特色产业中展现出司法担当。如:宜黄县人民法院出台21条服务保障种业振兴措施,设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辅助工作站,与公安局、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签署文件,构建协同保护和多元解纷机制;崇仁县人民法院与江西省变电设备行业协会建立“法庭+协会”诉调对接机制,在变电设备行业协会、园区分别设立园区审判团队和诉调对接工作站,诉前化解变电行业纠纷;广昌县人民法院在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涉企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园区配有两名专职调解员,引导白莲产业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
  “悠悠抚河水,千古文昌里。”周有智说,在护航双“一号工程”潮流中,抚州法院始终扬帆致远,挥楫开浪,做到企业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努力把司法服务打造成为一张闪亮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名片”。
河南法院一年半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1.87万件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8月15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生态日座谈会上获悉,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全省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8738件,审结16867件,结案率为90.01%。
  据介绍,河南法院构建了覆盖全省的跨行政区划的现代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职能作用,惩治犯罪、保护生态、修复环境,实现了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在司法实践中,河南法院坚持“零容忍”,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犯罪,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保护生态,积极修复受损生态,全方位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努力找准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的平衡点,兼顾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硬性规定和替代性修复责任的柔性适用,全力守护美丽生态。
福建公安启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   本报讯 记者王莹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福建省公安厅在福州植物园举办以“践行‘两山’理念,做强生态警务,护航福建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科普、救援巡护装备器材展示、优质生态产品展示、群众参与等展区,通过现场观摩、讲解演示等方式,让群众全方位、多角度、零距离学习生态环境知识,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近年来,福建公安机关全力护航生态省建设,探索实施“4163”新型生态警务(即树立4种理念,建设1个数字生态警务中心,构建6项工作机制,推行3种实施方式),全力守护生态资源安全持续性,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助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福建公安机关将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契机,迅速掀起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热潮,充分发挥森警部门在实施新型生态警务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内蒙古举行   本报讯 见习记者郭君怡 通讯员马群 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近日在巴彦淖尔市召开。
  会议通过深入挖掘“三北”地区的典型案例和司法建议,总结交流先进经验,推动理论和实践相互促进,以学术研究为前导,以成果转化为路径,以司法智慧和力量助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与会代表深入交流,在司法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资源审判和诉讼机制完善、挖掘环境司法案例价值等方面达成诸多共识,研讨成果为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和实践研究提供了宝贵经验,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川渝检察共护涪江琼江流域生态环境   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杨波 宋云 近年来,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增强川渝检察协作实效,分别与安岳以及重庆市潼南、合川等地检察机关签订《涪江、琼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意见》《关于建立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巡查等协作机制,协力保护涪江、琼江流域生态环境。
  今年2月,蓬溪县检察院联合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潼南区人民检察院等,在蓬溪县荷叶乡“川渝增殖放流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投放鱼苗5万余尾,这已是川渝两地多次在涪江蓬潼毗连水域联动。截至目前,该院与毗邻的潼南区检察院联合巡察涪江河6次,重点监督砂石开采现场、船舶污染、水体污染等风险点,互移线索4条,立案5件;召开工作座谈会4次,开展联合调查3次,进行信息通报7次。
和谐成为高质量发展助推剂 天津和平区推动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 本报记者 张驰 范瑞恒

  连续两年获得“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称号、5次蝉联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长安杯”……近年来,天津市和平区探索创新,推动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和谐元素。
  和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宁介绍说,该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畅通渠道聚合力
  今年6月,家住和平区新兴街道三友里小区的王大爷向社区网格员反映,楼上邻居家厨房向下漏水,造成家中损失且存在安全隐患。
  网格员通过天津市信访事项报送系统记录相关信息,在区信访办跟进协调下,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齐参与,化解了这起有可能引发邻里纠纷的事件。
  信访工作是反映民情民意、基层治理状况的晴雨表,并非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联动联通、合力齐抓的系统工程。
  和平区信访办主任王延波介绍,2021年,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访累,把信访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和平区推广网格员代办信访机制,打造“社区党委副书记、司法社工双负责”工作模式,形成主动排查隐患、主动沟通反馈、主动引导评价的工作闭环。该区6个街道、64名社区网格员代办的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达100%,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小矛盾、小问题”。
  不仅如此,和平区打造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建设、社会保障、教育文卫、经济管理、政法维稳、奖励问责6个专项组和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科学严密的责任体系。
  此外,该区还统筹各方资源,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依托平安建设、信访联席会议和大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矛盾调处和信访工作协同性,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
法律智囊解纠纷
  作为天津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和平区老旧小区众多,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产生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和平区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区信访办与区法学会对接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充分发挥其“思想库”“智囊团”“人才库”作用,在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法治实践中贡献力量。
  和平区一家庭因为拆迁房屋分配问题引发长达30年的纠纷,其家庭存在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养子女、继子女等错综复杂的关系,各方各执一词导致纠纷无法化解。由于案件久拖不决,已影响到该家庭老人就医、孩子入学等事项。
  陈宁介绍说,该区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中挑选区住建委工作人员李莹和律师梁学敏,负责该案论证与咨询。两名专家通过走访原涉事单位、开展调查取证,耐心与涉事利益人进行沟通,破解了症结、打通了心结,有效化解了这起陈年积案,让一个30年互不往来的大家庭重新和睦相处。
  这是和平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和平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共参与研究矛盾纠纷41件、参与法律咨询63次、参与普法宣传活动100余次,搭建起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在参与基层治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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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促发展
  “作为一名企业家,所能做的就是用努力拼搏、顽强奋斗继续为天津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是和平区信访办近日收到的感谢信里的一句话。
  写信人是某国际货运公司总经理张女士。此前,该公司因办公地搬迁未及时变更注册地导致异常经营,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企业经营受到影响。
  无奈之下,张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写信反映自己所遇到的问题。了解相关情况后,和平区信访办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其注册地迁入等问题,并协调相关单位为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开户。最终,该企业顺利步入正轨。
  今年6月,和平区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聚焦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基于此,和平区信访办围绕高效解决涉企信访问题,开通“绿色通道”,提级提速办理,让企业家感受到服务的“温度”和“速度”。在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专门服务企业窗口,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涉企纠纷快调快结。
  家有梧桐树,自有凤凰来。和平区被评为“2022中国最具投资吸引力区”,2023年上半年累计落地优质项目866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背后,也凝结着全区信访干部的心血和汗水。”和平区委书记姚建军介绍说,近年来,该区在完善信访工作治理体系上不断下功夫,构建起坚实完备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后盾。
卫生消杀力度不够 破损失修暗藏风险 无序扩张侵占空间 切莫让共享按摩椅成了“公害” 调查动机

  从重庆火车西站一名女乘客长发被卷进按摩椅,到“按摩椅能不能离开电影院”,再到“网友吐槽山东泰安高铁站的座椅近九成是按摩椅,旅客迫不得已席地而坐”……近期,“共享按摩椅”的相关话题频频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实际上,共享按摩椅已经推广多年,如今在不少公共场所都能见到其身影,如车站、机场、商场、影院等。共享按摩椅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在公共场所大规模推广按摩椅,是否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 本报记者  文丽娟
□ 本报实习生 郑 婷

  等车间隙,放松一下因为赶车奔跑而略显紧张的小腿肌肉;电影开场前,用它来为一天工作做个有仪式感的收尾;逛街累了,在商场花上十几分钟给紧张的肩颈做个SPA(减压服务)……
  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共享按摩椅应运而生,它们分散在车站、机场、影院、商场、办公楼中,通过模仿传统的揉捏、推拿、捶背、震动等按摩手法,为消费者缓解肌肉紧绷与放松身心,用较为实惠的价格和恰到好处的时长,博得不少人的青睐。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共享按摩椅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比如卫生消杀不够、设备外皮破损、出现故障失修等问题。还有受访者吐槽,在公共场所大规模推广按摩椅,挤占了设置普通座椅的空间,影响公众休息权的正常行使。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共享按摩椅本是为了丰富消费需求,不能成为危害消费者的“凶器”。无论在哪里铺设共享按摩椅,相关方都应做好日常维护和清洁,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危及人们安全。
各类公共场所设点
投入不多盈利颇丰

  “对于我们这种把加班、出差当作生活的人来说,最贴心不过了。”在北京某外企工作的田女士,是共享按摩椅的忠实粉丝,她说自己几乎体验完了所有场景下的共享按摩椅。
  像田女士一样,不少人都是共享按摩椅的拥趸。公开数据显示,巅峰时期,仅一年内全国铺设共享按摩椅的数量就超过100万台。从影院到火车站、机场、大型超市门口,共享按摩椅设点四处开花。
  记者近日走访北京机场和多个商场、电影院发现,有的商场每一层楼都铺设了多台共享按摩椅;有的电影院设有专门的“按摩椅休息区”,甚至观影区也有不少共享按摩椅。
  8月4日,记者在北京朝阳某商场看到,二楼按摩区的8台共享按摩椅上坐满了人。有人刚刚启动按摩服务,有人正在扫码,还有人坐着享受服务。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记者注意到,候机厅有不少共享按摩椅,差不多都坐满了。
  据广东东莞某按摩椅生产公司负责人张山(化名)介绍,共享按摩椅不需要请人值守、配货,功能较简单,维护成本较低,顾客扫码支付成功后,就可以享受服务。每台按摩椅通过远程数据监控,渠道商随时随地可以查看按摩椅的状态。
  “共享按摩椅分为直营和代理两种经营模式。”张山说,直营是指按摩椅生产商通过自建平台,找到商场、电影院、车站等渠道方协商,由生产商免费提供按摩椅,渠道方只需要提供场地,收益双方协商分配。比如他所在的生产公司,自行购买原材料,针对特定的场所研发出相对应的产品,再找电影院商谈,采用租赁场地的方式,支付半年至一年的租金投放产品,“公司目前为止在国内电影院内厅共计投放共享按摩椅40万台”。
  代理则是指按摩椅生产商批量销售给投放经销商、终端运营商。张山介绍,他们的主要客户群体为投放经销商和终端运营商,生产商只生产销售产品,投放经销商、终端运营商负责产品的投放和运营。
  “若自有场地资源,直接铺设设备,投入少、盈利高,因此越来越多的代理商加入共享按摩椅的投放中。”张山说,相较于直营模式,代理模式使得更多人能够参与共享按摩椅行业。
为省成本减少维护
卫生差安全有隐患

  作为一种商业合作模式,共享按摩椅进入这些公共场所本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但从消费者的体验来看,其却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家住广东顺德的梁女士与丈夫吃过晚饭后习惯前往家附近的商场散步,一次看到共享按摩椅后便扫码坐了上去,但机器启动后,梁女士感到十分“鸡肋”。
  “能感受到的只有背部推拿与腰部顶揉。受身高限制,两侧肩膀按摩片充气后完全触碰不到肩膀,更不要说放松了。小腿按压处,几乎按了个寂寞,充气到最大时也只能感受到脚踝处受到挤压。我比较瘦小,手部按摩也毫无作用。”梁女士吐槽说。
  来自海南海口的周女士在电影院使用共享按摩椅时也体验到了“一份钱,两份效果”。在观影时,由于担心按摩肩颈的声音会影响他人的观影体验,她便将按摩椅模式调整为按摩下背和腰部。而次日清晨起床,周女士感到背部剧烈疼痛,照镜子发现背部出现了一大片瘀青。
  “共享按摩椅一般按照成人的平均身高体形制作,对于部分体形较为肥胖或娇小的人群并不完全适用。同时也不适用于患有骨质疏松症、肩颈部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患者,普通消费者若是使用不恰当,也容易造成身体损伤。”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岳提醒道。
  卫生消杀不够,是多位共享按摩椅使用者的共同感受。
  来自吉林长春的吴女士前不久和朋友在商场逛街走累了,想使用共享按摩椅放松。谁料坐下后,立刻感觉裤子与椅子接触面一片湿润,还能闻到一股腥味。她仔细辨别,按摩椅上可能是一摊尿液,“真的很崩溃!”联系商场处理后,商场表示有心无力,此类事件监管不过来,最后赔付了吴女士洗衣费及按摩椅优惠券。
  家住贵州遵义的罗女士也有类似遭遇。今年暑假回老家时,在车站候车由于没有空座位,她便在共享按摩椅上坐了近1个小时。次日,她发现大腿后侧起了荨麻疹,打针后也未见明显好转。
  “对于电影院等待区的共享按摩椅,我们要求每天清洁,将按摩椅皮质可见部分进行定期擦拭。电影院每个影厅内部的按摩椅,则是不定期打扫,一般每周一次。但经常有些‘皮孩子’,喜欢光脚踩在椅子上,我们也不可能一直候在那儿。”北京朝阳某电影院一名保洁阿姨对记者说。
  还有受访者反映,一些共享按摩椅出现故障后没有人及时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了安全事故。
  今年7月,重庆火车西站一名女乘客长发被卷进共享按摩椅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调查结果显示,事故原因系按摩椅保护层被人破坏,事后全面排查发现还有其他按摩椅遭到破坏。
  对于此类问题,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投放在商场、电影院、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共享按摩椅,一般需要投放者自行进行保洁和维护,但很多投放经销商出于成本考虑,不愿意定期维修保养。
  “按摩椅投入运营后,需要由生产商、投放经销商、终端运营商安排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机器没有特殊情况需要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如果机器出现异常,后台系统会有报警提示。”张山说,维护成本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其所在公司投放的40万台共享按摩椅,每个月的运营成本大概在300万元至400万元。
  张山介绍,按摩椅主要根据产品本身的材料成本、软件智能化程度、企业的生产成本、企业管理成本4个方面,共同组成产品的销售价格。投放在公共场所的产品采购成本大概在2500元至3500元之间。生产公司销售给投放经销商和终端运营商的共享按摩椅,主要由后两者承担维护和维修责任。只有在共享按摩椅损耗积累到一定数量的情况下,生产公司才会提供一定的维修服务。部分经销商可能为及时收回成本和节约成本,而选择节省日常维护费用。
提示危害不可或缺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对共享按摩椅,公众有一定的需求,但其不能无序扩张,随意侵占公共空间,而是要根据场所特性分类区别设置。比如,在医院、车站等人流量密集、座椅资源紧张的场所,共享按摩椅的设置数量应适度,且应设置在相关边缘、角落地带;商场、影院等商业场所,可以设置,但应布局合理合规,不能挤占消防通道、影响人们通行等。对于现实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共享按摩椅导致消费者出现过敏、瘀青、卷头发等身体损伤的,场地负责方和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也要学会依法维权。
  在王岳看来,共享按摩椅使用者的身份具有多样性与不确定性,无法确认使用者是否存在皮肤病或其他易传染疾病,从而使皮质座椅沾染上病菌。按摩椅投放的场地负责方需要承担定期清理、保持整洁的义务,但造成过敏或皮肤炎症的原因是多样的,按摩椅的面料材质也可能是导致疾病产生的原因之一,不能一概而论。
  “投放公共场所的共享按摩椅,场地负责方与按摩椅供应商应该承担安全保障的责任。商场提供按摩椅服务,需要确保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一基本要求。”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
  从消费者维权角度,陈音江认为,若是存在使用不当或非正常使用易造成危害的情况,相关负责方需要作出明确的说明或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事项及正确的使用方法。若是产品不能足以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或相关安全提示不足,从而造成消费者出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相关负责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旦出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消费者首先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与服务提供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协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参与调解。如果调解依旧无法解决,还可通过申请仲裁或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陈音江说,相关负责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以及合理的交通、误工费用等。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陈音江说,监管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如果发现经营行为存在明显的违法违规,或者明显损害消费者权益,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整改,确保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共享按摩服务。
漫画/李晓军  
警惕!一些学生沦为电诈犯罪“工具人”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中,涉案42人均为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8月10日,伊犁州多个部门联合对外发布通告,对低龄用户电话入网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以进一步构建反诈防火墙,最大限度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7月25日,伊犁州伊宁市公安局打掉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该团伙涉案42人,均为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该团伙通过手机搭建简易GOIP,帮助境外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4000余条,先后获利15万余元。
  该团伙骨干成员林某(16岁)、伊某(16岁)、郭某(16岁),3人系伊宁市某中学学生,经马某(16岁,系社会闲散人员)传授,从某一App社交软件中添加了诈骗人员社交账号,学习并掌握了通过“手机口”拨打诈骗电话的具体操作步骤。此后,该团伙通过社交账号与诈骗人员达成协议,通过拨打诈骗电话获取佣金实施犯罪活动。在巨额利益的诱惑面前,林某、伊某还发展其朋友于某等在校学生加入团伙,并继续发展下线。
  公安机关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林某、伊某、郭某依法刑事拘留。对其余涉案人员,依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分别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7月22日,伊犁州伊宁县公安局打掉3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41人,大多也为在校学生。犯罪团伙通过手机搭建简易GOIP,帮助境外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非法获利30余万元。
  犯罪团伙头目6人中,木某、米某、艾某、依某4人为伊宁县某中学学生,祖某、热某(系未成年人)为伊宁县某理发店务工人员。6人在某App社交软件中添加了诈骗人员联系方式,先后发展本地团伙成员60余人,实施贩卖电话卡、拨打诈骗电话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木某等6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分别给予其余35名涉案人员行政拘留处罚。
  针对今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出现明显反弹,推广引流、买卖租借“两卡”、架设话务窝点等违法犯罪活动手段快速翻新,大量低龄用户因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工具人”的情况,8月10日,伊犁州公安局、伊犁州教育局等6部门联合对外发布通告,决定对低龄用户办理电话卡入网采取校验、警示的临时性保护措施。
  通告明确:低龄用户在办理电话卡前,须如实填写《低龄用户办理号卡申请单》中的“电话卡数量信用承诺”,若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进行关停并记入通信行业黑名单。低龄用户本人身份证名下已有1张以上(包含1张)电话卡的,如要继续办理电话卡新入网业务,则须持有加盖学校院系或公安派出所公章的《低龄用户办理号卡申请单》后方可进行办理。
  通告强调,低龄用户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合开展此次临时性保护措施,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电话卡、物联网卡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违法犯罪线索。
让吸食“笑气”者笑不起来 银川警方精准打击涉“笑气”违法犯罪   □ 本报记者   申  东
  □ 本报通讯员 申新燕

  为了寻求刺激,竟约着小伙伴在KTV里吸食“笑气”,自认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却不曾想害人又害己。
  近日,18岁的周某及其同伙吸食“笑气”时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缉毒民警当场抓获,涉案5人被行政处罚。
  “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常用于食品加工领域,用于奶油塑形的发泡剂。
  “虽然‘笑气’并未被列为毒品概念管制,但人体吸食后,可以达到与毒品相似的致幻效果。因此,一些年轻人为了寻求刺激,将‘笑气’作为毒品的替代品,以为可规避法律处罚,导致快速传播。”银川市禁毒支队副支队长苏文斌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针对“笑气”多为年轻人聚众吸食的特点,前不久,银川禁毒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涉“笑气”违法犯罪形势,部署推进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研判专班,整合数据资源,统筹开展全市涉“笑气”违法犯罪线索搜集分析,为精准打击提供有力支撑。
吸食者多为青少年
  7月4日,兴庆区公安分局缉毒大队民警接到群众线索举报,有人在KTV包厢聚众吸毒。接到举报线索后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并展开跟踪工作。次日凌晨,办案民警发现周某携带一个纸盒和4名年轻男女进入一KTV包厢内。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打开包间的灯光后,发现有几个年轻人横七竖八躺在包间的沙发上“闭目养神”,包间餐桌上的餐具放得乱七八糟,餐桌上还摆放着吸食“笑气”剩余的气罐和几个气球。民警见状对这些人进行控制时,他们才如梦初醒,十分惊慌。
  经调查取证,现场5人因好奇均吸食了“笑气”,“笑气”由嫌疑人周某提供。据周某供述,他在网上结识了一个网友,向他介绍“笑气”不是毒品,不受管制,吸食后成瘾危害小,但带来的兴奋刺激感和吸食其他毒品一样。在网友的教唆下,周某通过快递从网上买了几罐“笑气”,并约来朋友一起“尝鲜”。
  无独有偶。近日,贺兰县公安局广辟线索来源,循线追踪,深挖细查,先后抓获2名非法使用“笑气”人员,收缴3个储存罐及多个吸食工具。
  苏文斌告诉记者,从案件侦办情况来看,吸食者多为年轻人,对“笑气”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以为法律未列为毒品管制,其现实危害就不大,容易被诱骗吸食。
  “同时,目前对吸食‘笑气’者只能治安处罚,一些青少年认为违法成本低,故而为寻求刺激铤而走险。”苏文斌说。
认识不统一打击难
  虽然银川警方近期接连破获了3起吸食“笑气”的案件,且都以治安案件进行了处罚,但在司法实践中,打击这类案件还存在诸多难点。
  苏文斌介绍说,2019年,公安部禁毒局将“笑气”案件纳入目标案件管理机制,2020年8月,公安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笑气”管控工作的通知》,并纳入执法考核,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对案件处理认识不统一。禁毒部门将贩吸“笑气”案件视为毒品替代物进行处理,法制部门对“笑气”违法犯罪行为认定尚无共识。在实际操作中,银川警方多以“非法经营罪”和“妨害药品管理罪”进行行政处罚,打击力度有限。
  打击吸食“笑气”案件存在发现难、检测难等难题。苏文斌对记者说,“笑气”在人体内停留时间短,灭失快,不像其他毒品,可以通过尿检、毛发检测等手段,即使过了很长时间也可以固定证据。对已吸食“笑气”人员无法认定和追溯吸食史,打击处理吸食行为困难。
  “上述查处的3起案件,都是当场抓获嫌疑人吸食‘笑气’的证据,如现场装有‘笑气’的气罐,购买‘笑气’的支付交易凭证,以及嫌疑人在朋友圈里吸食‘笑气’后炫耀的视频,才将这3起案件办成了铁案。”苏文斌说。
出台意见指导办案
  为规范涉“笑气”行政案件办理,明确证据标准,提高执法质量,今年8月,银川市公安局专门印发《关于涉“笑气”警情的处置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笑气”作为毒品替代品在社会上蔓延的态势,从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出发,强化了禁毒部门的主动担当,同时在现有法律条件下为加强“笑气”治理提供了操作流程。
  针对涉“笑气”案件搜集固定证据难问题,《意见》不仅详细列举了现场依法取证的要点,比如现场发现的“笑气”可疑物,应当现场拍照、清点、封存,带至公安机关办案场所保管,并制作笔录。封存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破坏相关痕迹。对“笑气”可疑物清点、封存等,应当有嫌疑人员或见证人在场。同时,对证据收集,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都做了详细列举说明。
  苏文斌说,针对涉“笑气”定罪量刑难问题,《意见》对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予以处罚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对违法嫌疑人本人拒不承认吸食行为的,但同时符合现场查获压缩的或液化的“笑气”的;违法嫌疑人本人供认储存或携带压缩的或液化的“笑气”,且准备用于自己或他人吸食的事实的,以非法储存或携带危险物质予以处罚。
人民法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 全方位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编者按
  生态兴则文明兴。敬畏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政法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打好“组合拳”,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倾力呵护绿水青山。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本报在5版、6版刊发相关报道,展现磅礴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张晨

  “如遇野生动物进来破坏庄稼等情况,您要及时向林业部门寻求帮助,千万不可随意猎捕野生动物……”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法官余琦耐心为彭老伯解答疑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这是不久前余琦参与“华西雨屏”探秘,在大熊猫国家公园二郎山喇叭河片区实地探访栖息地保护现状时的一幕。
  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供生态司法保护可行方案
  在四川,有一条延伸450公里的狭长区域,因为独特的地理构造,它成为中国的雨雾之极,被称为“华西雨屏”。这里蕴含丰富的自然资源,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示范区域。
  大熊猫国家公园与“华西雨屏”的地域重合度非常高。2021年10月,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设立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作为全国首个以国家公园命名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法庭,生态法庭将公正与效率放在首位,实施跨域立案,常态化巡回审理案件,探索出一条“巡回审判+修复性司法+自然司法教育”的实践新路径。
  “生态法庭在全省环资案件审理过程中首次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作出认购核证林业碳汇判决、研发完成‘四川法院熊猫司法碳普惠App’……”细数工作中的创新探索,余琦称,“两年来,生态法庭工作人员出行近30万公里,将生态司法的烙印留在了国家公园的各个角落。”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为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内的全球环境治理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方案。
  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准确把握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内在规律,推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助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据最高法发布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显示,2022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73177件、审结246104件。
相关司法规则体系日趋完善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
  这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就环境污染犯罪第四次出台专门司法解释。
  由最高法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共同完成的《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显示,去年,最高法、最高检等共计发布司法文件8件,统一环境案件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细化环境民事诉讼的实体规则;共计发布指导性案例3批15个、典型案例15批144个,涉及公益诉讼、自然资源利用、流域司法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湿地保护等领域,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案例制度,不断完善以环境正义、风险预防、生态恢复等绿色司法理念为核心的司法规则体系。
  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法持续推动法律统一适用,制定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持续强化环境司法政策指引、加强类案指导,积极配合相关立法工作,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文物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研提立法意见,促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网日益科学严密、系统完善。”
  为充分发挥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最高法今年7月发布司法解释,回应环境资源审判对专门性事实查明的特殊需求,完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规则,统一法律适用。
  这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以及合议庭组成、职责履行等问题予以规范。其中明确:“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可以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修复、验收和修复效果评估。”
  “恢复性司法是环境司法的重要内容。相较于传统执行程序,环境修复执行具有更强的专业性。”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份司法解释作出了有别于一般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特殊规定,即在审理程序终结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可以继续发挥其专业优势,参与后续环境修复工作,彰显了环境司法公众参与的理念。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浙江省湖州市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许婷婷告诉记者:“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来‘抓末端、治已病’,又要坚持‘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来‘抓前端、治未病’。”
  “为尽早遏制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违法行为,降低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我们建立了环保禁止令制度。”许婷婷说,另一种环境资源司法中特色的令状形式为修复令。传统刑事裁判对于破坏生态或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刑事制裁,并不能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而修复令的出现填补了这一空白。
  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推进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
  《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显示,2022年,司法机关继续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主要抓手,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能的体制机制问题,组织机构建设由常态化向整体化延展、工作机制由精细化向集约化开拓、司法规则由法制化向具体化迸发、司法队伍建设由专一化向一体化推进、司法理论研究由精深化向实质化跃进,遵循环境司法规律、体现集成和协同的环境司法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2022年,全国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数量同比增长12.89%,在系统性、专业性领域“扎根发芽”。
  河南、吉林分别设立郑州环境资源法庭和长春环境资源法庭,筑牢生态环境全方位保护屏障。
  重庆、广西设立巡回(流动)法庭,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阵地前移。
  司法机关坚持探索多元化工作模式,提升环境司法工作的温度,创新以生态环境治理多元化为特征的环境司法工作格局。
漫画/高岳  
检察机关高质量履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用法治之笔绘就绿水青山动人画卷   □ 本报记者 张昊

  绿色版图不断扩展,浓烟重霾有效抑制,黑臭水体明显减少……近年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对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高质量履职,努力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对生态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检察机关始终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加大办案力度。
  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白皮书数据显示,5年间,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09957件353223人,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检察案件498件、行政检察案件62875件、公益诉讼案件394894件,办案数量均显著上升。
  浙江省台州市蔡某喜等49人利用网络平台跨省处置铝灰污染环境案,涉及3省6地市;江西省南昌市戴某兵等3人非法处置“副产盐”污染环境案,被告人通过在全国范围内非法收集、处置医药化工企业“副产盐”谋取利益……
  近年来,环境违法犯罪呈现专业化、链条化、跨区域等特点。此类案件的查处难度大,需要各方紧密配合、有效衔接,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最高检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连续4年共同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执法司法机关携手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期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污染环境罪2250余件4210余人,起诉3068件7270人。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最高检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守护海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推进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相关部门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
  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助力矿产资源保护、守护农用地保护红线,全力构筑守护碧水蓝天净土的司法保护屏障。
构建生态检察保护新格局
  保护奔流的江河、迁徙的动物等生态环境要素,必须打破固有的办案区划和模式,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格局。
  最高检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督办,对万峰湖、南四湖等重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直接立案办理,确保违法犯罪案件惩处到位、行业监管漏洞治理到位。各级检察机关改变单兵模式,根据环境地域、流域特点纷纷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从流域治理的高度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模式,提高检察履职监督的协同性。
  针对生态环境案件的高度复合性、专业技术性等特点,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模式,“四大检察”共同发力、齐抓共管,扩大“刑事+公益诉讼”等多重监督的叠加效应,加快形成整体优化、协同集成的检察工作新格局。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探索以专门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成立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统一管理案件线索、指挥案件办理、调配办案资源、管控案件质效。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在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试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探索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通过“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方式,解决河湖跨流域、区划跨地域、管理跨领域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聚焦治理推动可持续发展
  今年6月,蓝天下,碧波中,价值100余万元的海草幼苗在山东荣成天鹅湖移植入水。荣成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到实际执行环节,海洋生态资源修复责任全部落实到位。
  时间回到2022年5月,张某等人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良鱼、刀鱼等1万余公斤,价值约29.38万元。后经专业鉴定,张某等人的非法捕捞行为严重损害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需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0余万元。
  荣成市检察院依法对张某等1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张某等人采用增殖放流或者海草种植的方法进行海洋渔业资源修复,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这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荣成市检察院紧盯海洋生态保护突出问题,创新海草种植修复生态环境,有效发挥海草固碳释氧能力和资源养护优势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蓝碳”办案模式,正是荣成市检察院强化海洋碳汇领域司法保护能动履职的全新尝试和探索。
  最高检发布的办案数据显示,2018年至今年7月初,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5万件,占全部公益诉讼办案数量的52.5%,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类型,除传统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外,还涉及森林病虫害、珍稀鸟类、濒危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在强化诉源治理方面,各地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对于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积极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通过“督”和“帮”的形式,与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堵住管理漏洞和社会治理薄弱点。
  其中,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中,发现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未达到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在和解协议公告期间“提出异议”的监督方式,促使法院不予确认该和解协议,而是依法作出判决,并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000万元,解决长达6年的修复难题。
  ……
  充分发挥“诉”的刚性监督作用,针对整改不到位的,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强化监督效果,切实有效促进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
  各级检察机关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践行检察使命担当,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坚持用最严密法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 刘 洁

  8月15日,我们迎来了首个全国生态日。作为具有首创性的纪念日,全国生态日的设立既体现出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需要,也彰显了我国在新征程上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近年来,为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全国政法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公安机关多次开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人民法院坚持生态修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异地补植等机制,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多方合力重拳出击惩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用实际行动啃下“硬骨头”、消除“老大难”。
  以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为例,为守护黄河安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法机关全力履行职责使命,将黄河保护和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公安部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禁渔专项执法行动,维护黄河禁渔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意见,从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等五方面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重点针对多部门职责交叉、协调处理难度大等问题,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作用,推动各方落实职责……2021年,黄河干流水质为优,主要支流水质良好,较2012年流域水质总体轻度污染的情况显著改善,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鸟类已由保护区建立之初的187种增至现在的371种。黄河流域生态的修复,映射出政法机关坚持刚性约束,以法治方式助力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被专门强调。这就要求政法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持续主动作为,向前一步,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为构筑生态保护坚固屏障不断探索新机制,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方案。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但也应认识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在这一历史背景下,生态保护工作更需要加强刚性约束,不折不扣地将已经确立的良好制度一一落实。2021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流域性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两年多来,长江流域各级政法机关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重点案件,创新异地补植、环境保护禁止令等机制,以常态化监督助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诉源治理和协同治理,推动普法宣传活动走进千家万户,种种努力让一江碧水重现生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的成功经验启示我们,“良法”的关键在于高标准、严要求的执行,“美丽中国”会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次次成功治理中愈行愈近。
  要看到,美丽中国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事,生态保护工作仍存在司法与执法衔接效能不足、跨区域合力治理工作情况复杂、取证工作难度大、受损生态难及时修复、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仍较为薄弱等问题。因此,为切实增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效能,涉环资案件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审判人员、执法人员都需加强业务学习,以便适应高水准、专业化环资审判工作的需要;生态保护方面的普法工作也需加强,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治理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努力。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更应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法治保障,把生态文明意识贯穿于日常的行动中,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管控建”全方位治理 法治利剑守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立秋刚过,蓝天白云间,一辆辆满载集装箱的运煤车辆在内蒙古甘其毛都口岸货运通道排成“一字”有序缓缓驶入……
  甘其毛都口岸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是我国过货量最大的公路口岸。“之前口岸通道里的煤尘特别大,有时从这边望不到那边。风沙混着煤灰,民警执勤时即使戴着口罩,鼻子和嘴巴里也都是煤灰。”甘其毛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四队队长赵磊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过去经口岸进口的煤炭大多采用高箱散装车运输,易造成大量煤尘遗撒和粉尘污染。
  对此,甘其毛都边检站积极参与口岸煤尘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口岸煤尘污染治理能力。“煤炭运输‘散改集’后,不仅避免了运输、仓储等环节的煤尘污染,也提高了通关效率,一举多得,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赵磊说。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化。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管控建”全方位治理,向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亮剑,建立生态保护长效警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打出组合拳,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守护祖国绿水青山,取得了累累硕果。
扛起公安主责
推动以打促治

  “这些渔网销毁了好,网眼小,大小鱼都容易被捕,对生态环境破坏很大。”现场目睹了集中销毁非法捕捞工具,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山镇村民晏先生说。
  为扎实推进禁渔工作,维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平衡,前不久,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突击巡查专项行动。行动中,工作人员对水域河流河面废弃漂浮物、废弃渔具地笼等进行了打捞、清理与销毁工作。
  近年来,江西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下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等20余个方案通知,部署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50多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一批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猎杀候鸟犯罪行为,整治了一批乱点渔村、重点水域。截至今年6月,江西省公安机关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9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44人,打掉非法捕捞犯罪团伙101个;侦办涉砂刑事案件107起,打掉团伙5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9人。
  目前,长江江西段、鄱阳湖等重点水域涉渔违法犯罪发案明显下降,生物多样性、旗舰物种栖息地等逐步恢复。
  黑龙江省林地面积广阔,是东北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打破省际警务区域壁垒,与毗邻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打造“联勤+合作”生态警务新模式,加强各辖区交界处的日常执法巡查,共同打击区域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巍巍秦岭,和合南北。近年来,陕西省公安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深入开展秦岭“五乱”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2年以来,西安警方共侦办涉秦岭‘五乱’和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案件62起,打击处理77人;侦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8起,打击处理241人,形成了强力震慑。”西安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查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构建防控体系
推动联防联治

  5月26日,一条3千克重的大蛇闯入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安局辖区一农户家中,民警和农户携手将大蛇送回森林。工作中,玉龙县公安局一体化开展防范、打处、救助工作,在有关单位配合与参与下,群众禁捕、禁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愈加清晰,遇到野生动物拨打报警电话、警民联动救助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经常出现。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不仅发挥执法职能作用,还注重构建防控体系推动联防联治,多措并举推进生态大保护综合治理——
  江西省公安机关牵头渔政、水利、海事、林业等部门,在鄱阳湖蛇山岛建立省级联合巡逻执法基地,在长江、鄱阳湖设立2个市级、16个县级联合巡逻执法点,全年度、全天候屯兵水面,开展“1+N”联合巡逻执法,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和查处破坏水域生态行为,形成强大震慑;组建公安、渔政、水利、海事、林业联合巡逻队,与地方护渔护鸟队在长江、鄱阳湖岸线开展高频率高密度巡查,发现和制止沿岸村民下湖作业。
  为充分激发生态保护的群众力量,宁夏公安机关组建生态保护志愿服务分队,与自然资源、林草部门以及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等建立联动保护机制,并公开报警电话,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去年以来,警民协作共救助游隼、草原雕、大鸨等各类野生动物800余只。
  甘肃省张掖市公安机关探索推行与林长、河长制相配套的治安林长、河警长警务模式,组建了一批以基层资源管护队伍为主要力量的“信息网”和“流动哨”,实现了警力资源与资源管护队伍的无缝对接;与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勤联动,在实战中健全完善案件会商、多向咨询、案件联办等工作机制,打通了信息交流、线索通报、案件移交、检验鉴定的“绿色通道”。
加强基础建设
推动科技智治

  一江清水,两岸葱绿,夏日的“江海交汇第一湾”,12公里长江岸线擘画出壮美江景。常驻在张家港湾入口处的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双山水上派出所民警施卫正在沿江巡逻。
  “以前打击非法捕捞,靠两条腿、一双眼加手电筒。现在有无人机、水上巡逻艇、江堤巡逻车,原来需1个小时巡完的堤段,现在最多只要半个小时。”施卫说。
  通过构建“人防+技防”“水上巡查+岸上整治”“联合执法+交流共建”等相结合的禁渔机制,张家港市公安局立足发挥“1分钟预警调度、10分钟就近执法力量到场、20分钟联合处置”的“1×10×20”快速反应效能,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打防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各地公安机关持续加强信息科技应用,不断提升精准治安防控能力水平。
  在鄱阳湖蛇山岛建设联勤指挥、雷达监测、无线专网三大信息系统;组建全省警航联队,用无人机对长江、鄱阳湖开展动态巡航……近年来,江西省公安机关在织密人力防控网络的同时,不断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健全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智能化水域综合防控网络,水域管控和风险预警能力显著提升。
  浙江省公安厅搭建固废倾倒预警监测系统,对固体废物的产废、转运、处置全过程实施可视化闭环监管;嘉兴、湖州聚焦地区建筑垃圾输入压力,研发“智安净土”“城市反倒”模型;舟山紧扣区域特点,打造多跨协同处置平台,对涉海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开展预警监测。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全国公安机关将厚植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不懈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推动生态文明保护、守护祖国绿水青山而努力奋斗。
各地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活动迎接全国生态日 宣传形式接地气 法治理念入人心   □ 本报记者   杜  洋
  □ 本报实习生 马路晓
  
  “我旁听了这起案件,还有法官宣讲的典型案例,使我记住了森林防火的注意事项,我会向家人朋友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8月8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商城县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活动。巡回审判后,一名村民对法院干警感慨道。
  生态文明建设是广大群众需要共同参与的事业,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和受益者。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各地政法机关积极开展相关普法活动,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行动中。
  8月8日,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组织干警前往高娃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为群众答疑解惑,热情互动,切实增强了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8月11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法庭联合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未央区司法局草滩司法所等部门在辖区内渭河湿地公园开展了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为主题的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各地政法机关积极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帮助广大群众提升环保法治意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与此同时,部分地方还通过“以案说法”方式,组织群众旁听庭审,教育引导大家更好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月20日,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点军区土城乡三岔口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点军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及当地村民等10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及时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讲解滥伐林木、盗伐林木等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以及可能受到的处罚,群众纷纷表示深受启发。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在套儿河边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史某组织多名船户使用禁用渔具“吸沙泵”捕捞“光滑河蓝蛤”50多万斤,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庭审现场引来众多村民围观,这场公开宣判成为一堂生动且具有警示意义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目前,滨州法院已成立10家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和司法修复基地,对环境资源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和相关普法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环保法治意识。”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高国强告诉记者。
  各地政法机关还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近日,宜昌市司法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湖泊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制定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抓好与保护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述法会议、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等“硬措施”,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提升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周集镇司法所开展送法进机关暨环境保护法宣传活动,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镇直单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前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送法进机关暨《动漫说法》图书进机关普法宣传活动;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为5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宣讲……
  生态兴则文明兴。今年以来,政法机关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倾情守护每片绿意 湖北政法机关凝聚合力服务流域综合治理   □ 本报记者 刘欢 刘志月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
  眼看首个全国生态日就要到了,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横店派出所民警王晏民一直惦记着自己辖区的“老伙计”。前不久,他又一次来到独木村,检查村里的古树保护情况。
  自2022年起,武汉警方对古树名木加大保护力度,对全市1681棵古树名木开展专项保护,建立“一树一档”“一树一策”保护机制,明确公安机关协同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挂牌保护措施。
  湖北地处长江中游,素有“千湖之省”美誉。在这片富饶美丽的土地上,政法干警倾情守护着每片绿意。
  近年来,湖北政法机关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主责主业,服务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成效明显。
严打击
  清澈的江水里,江豚时而跳跃,时而翻滚,尽情嬉戏玩耍。如此动人场景,对家住长江边的荆州市民而言,正逐渐成为日常。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以来,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总体呈现恢复向好趋势。这一切,离不开公安机关的努力与付出。
  “长江禁渔”专项行动启动后,荆州市公安局与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工作要求,打响一场长江禁渔保卫战,有效遏制荆州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多发高发态势。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339件344人。5年来,长江荆州水域内非采案件下降98%,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捕案件基本清零。
  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涉江违法犯罪行为与扫黑除恶、“昆仑”行动、“雷火”行动、长江干线水域突出治安问题综合整治相结合,建强“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作战体系,对各类涉江涉河涉湖违法犯罪“零容忍”,全力守护一方净土碧水蓝天。
重修复
  保护生态系统良性发展,除了依法打击,更要对受损生态进行修复补偿。
  8月11日,马鞍山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揭牌,这是继新洲涨渡湖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之后,武汉市第二个市级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
  马鞍山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位于武汉东湖风景区腹地。东湖拥有丰富的湿地植物及地被植物,是我国湿地保护与修复成就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东湖湿地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湿地水生植物品种增加到158种,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
  据了解,武汉两级法院认真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将基地作为恢复性、替代性裁判内容的执行场所,5年累计增殖放流鱼苗1500多万尾,异地补植复绿树木5000余株。
  数据显示,湖北现已设立7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涵盖长江、汉江等重点水域和江豚、麋鹿等重点保护对象,“环保法庭+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践基地+巡回审判点”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共治理
  夏日雨后,深沟港水面澄净,两岸绿意欲滴。
  安陆市辛榨乡深沟村党支部书记周复清介绍说,深沟港是村里的母亲河,由于村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长年直排入沟,致使水体严重污染。
  2021年8月,安陆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水利湖泊局联合开展“河湖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通过下发检察建议、提出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治理职责。
  如今,安陆市对深沟港等域内4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治理面积达10.07万平方米。
  针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不可分割性等特点,湖北政法机关加强通盘谋划、系统设计,画好司法保护的“同心圆”。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协同法院、公安等部门细化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推动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深化完善与法院等单位建立的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赔偿金管理机制,推动“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形成服务流域综合治理的聚合效应。
  湖北公安机关组织全省基层民辅警,在加强辖区水域巡逻防控的基础上,定期与渔民船民谈心说法,配合党委政府做好退捕渔民上岸后的社会保障工作。
  湖北司法行政机关多措并举培育“法律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中心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共同助力长江大保护。
  据了解,湖北全省已普遍组建护渔队、民间河湖长巡逻队等,凝聚治理合力,延伸打防触角,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治中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书写美丽生态篇章 广西政法机关呵护一方山水擦亮金字招牌   □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见习记者 吴良艺
  
  盛夏广西,漓江流域,白鹭嬉戏、鱼翔浅底,处处展现着桂林山水的秀美;山峰环抱碧水,湖内岛屿交错,生态奇美的凌云浩坤湖成为新晋“网红打卡地”……
  “山清水秀生态美”是壮乡广西的天然优势,更是金字招牌。
  一流的山水,需要一流呵护。近年来,广西政法机关将法治理念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立足主责主业,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普法力度,凝聚起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合力,书写了守护一方绿水青山的生动篇章。
激发新动力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广西政法机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让广西生态保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从配齐漓江流域的执法船、巡逻艇,到市、县、乡、村四级生态警务机制全面铺开;从组建桂林市公安局漓江风景名胜区分局,到成立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广西公安机关从体制机制入手,统筹推进生态警务改革,解决生态保护的根源性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分局与原有的漓江风景名胜区分局形成互补,公安机关从聚焦漓江到辐射全域。”桂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韦星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桂林市生态警务机制全面升级,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推动公安参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2022年11月8日,一场意义斐然的活动在象鼻山下举行。
  在这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桂林市委政法委、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桂林市公安局等11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
  这是司法护航美丽生态的生动实践。通过建立漓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桂林中院进一步推动环境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临时随机的合作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合作转变。
  近年来,广西法院持续深化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组织和裁判规则体系,加强专门化审判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司法裁判规则,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理念、机制、规则、模式实现现代化转型。
护好新生态
  2020年至今年上半年,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135件11309人;17件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精品优质案件,1件案件获评2021—2022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这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秀美生态的一份“成绩单”。
  广西检察机关围绕中心工作,保障“美丽海湾”建设,部署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重点办理陆源污染防治、海洋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矿产资源司法保护,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检察履职促进良好生态环境更好惠及民生福祉。
  广西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重点流域区域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用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八桂大地生态环境。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广西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38685件,审结36924件。
  在推动广西绿色发展中,公安力量持续彰显。自治区公安厅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严格落实湖河长制,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食药环刑事案件3361起,破获破坏涉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7436起。
共绘新画卷
  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才能自觉。
  自治区司法厅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总抓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推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理念家喻户晓、落地见效。
  同时,广西政法机关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持续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通过公开庭审、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把一个个鲜活案例送到群众身边,进一步夯实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基础。
  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不能解决,“人人参与生态保护”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广西政法机关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与切实保障民生相结合,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帮助群众正确用好生态资源发展经济,构建起广西生态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让秀美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今日广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生态新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江苏多措并举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奏响普法协奏曲 画好法治同心圆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宋春辉 徐旭

  “同学们,左边一个‘禾’,右边一个‘兑’,就组成了我们今天要说的‘税’字。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有税收的影子,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炎炎夏日,一艘“梁税普法号”游船缓缓行驶在大运河江苏无锡段清名桥水弄堂的河面上,普法志愿者正在向船上的学生认真讲解税法常识。
  奏响普法协奏曲,画好法治同心圆。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常态化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是江苏各地各部门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江苏始终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提升全民普法工作实效的“牛鼻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调动多方积极性,形成“一盘棋”,奏响“大合唱”。
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普法是国家机关的应尽义务、分内职责。2017年,江苏省司法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出台《江苏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级层面每年制定印发近百项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门联动事项,创新建立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推动普法责任单位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实现个个有责、一个不落。
  “普法责任制的推行,有效发挥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优势,让普法合力更为增强,普法保障更加有力。”江苏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许建彤介绍说,2022年5月,江苏进一步完善普法与管理、服务融合机制,将普法责任主体覆盖全省具有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职责职能的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实现责任清单再优化、责任分工再细化、评价指标再量化、考核指导再强化,使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全民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
  与此同时,江苏还全面推行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省、市、县三级普遍通过全面自查、实地评估、现场评议、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等方式开展履职评议,晒出普法“成绩单”,激发工作“新动力”。
  许建彤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今年是“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之年,江苏研究出台《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方案》《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评估细则》及其操作手册,细化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具体分值,以工作评估倒逼普法责任落实。
着力提高普法实效
  “要以更精准务实举措鼓励支持中小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8月2日,在无锡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在审议议题之前先集体学法,已成为江苏各级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的惯例。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必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的“头雁效应”,江苏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旁听庭审、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等制度,组织全省32万多名公务员进行依法行政基本能力培训,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500多场次,培训领导干部3万多人次,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得到增强,执法队伍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提升。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也是“八五”普法的重点对象。省司法厅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策划推出“法治第二课堂”青少年普法活动,吸引1200万人次参与互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119所中等职业学校4280余名学生参加“模拟法庭大赛”,累计开展青少年“法治公开课”活动11902场。
  此外,各地还抓牢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持续深入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着眼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法治意识。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等活动,强化对网约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普法,加强企业管理、投资融资、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实地走访企业1.5万多家,组织“法治体检”13万多次,新建省级履行社会责任示范企业117家,引导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诚信经营。
  除了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群体,江苏还根据受众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式”精准普法,通过大众化与分众化、均衡化与精准化、经常性与集中性相结合,持续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同主题的普法活动接续开展、此起彼伏,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了“季季有主题、月月有专项、周周有活动”。
丰富拓展平台载体
  抑扬顿挫的旋律、朗朗上口的串词……苏州工会惠企公益法律服务基层行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苏州市总工会利用地方特有的宣卷、评弹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快板、相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广泛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普法活动、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宣传活动,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近年来,江苏累计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610个、法治文化特色园19个、法治文化阵地1.8万余个,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微视频展播等特色普法活动在遍布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轮番上演、遍地开花,成为群众学习法律常识、涵养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
  充实的普法力量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保障。江苏遴选315人成立全省“八五”普法讲师团,培育21万余名“法律明白人”、1.9万多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时段和节点,走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努力打通法治宣传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线下活动精彩纷呈,线上普法更加生动。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互联网+”“两微一端”等信息技术传播速度快、辐射范围广的优势,推动“谁执法谁普法”与现代传媒融合互动。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聚焦劳动就业、教育就学等群众关心的法律热点事件,开辟普法专栏专题,创作推送法治戏曲剧本6千余部、法治故事1.4万余篇、法治书画摄影3.9万余幅,法治动漫、微电影1200余部,让群众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民普法”。
  同时,江苏省司法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连续举办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围绕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辐射全省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群众,参与人次超过700万,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烟台积极推进全民普法“四大工程” 抓重点接地气让法治观念入心入行   □ 本报记者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于跃 周城锋
  
  5月20日上午,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海德法治文化公园,由40余个机关单位参与、面向市民举办的“民法典主题游园会”活动正在进行。各单位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内容制作了法治宣传礼品,市民在投壶、亲子飞碟、打靶等小游戏中答题闯关,领取相应的法治宣传礼品。“这样的普法宣传接地气,在玩中学法,既有趣又有用。”市民王女士说。
  普法宣传“接地气”,法治观念入人心。2022年以来,烟台市在营造全员学宪、全民习典、全城普法浓厚氛围上下功夫,通过实施宪法、民法典宣传“责任驱动”“头雁领学”“法润青苗”“法德共进”的“四大工程”,构建起普法宣传顶格推动、部门联动、全域互动的良好局面。
  “用群众最愿意接受的方式普法,在潜移默化中让法治观念入心入行,以此提升城市形象美誉度、法治建设成熟度、营商环境优质度、社会治理和谐度。”烟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廖伟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责任驱动”工程中,烟台市把宪法、民法典宣传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将宪法、民法典宣传纳入市委、市政府全市重点工作挂图作战指挥平台重要督察事项,对落实情况较好的区市和部门挂蓝牌肯定,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挂黄牌推动,对进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挂红牌警示并由市领导约谈,推动工作扎实落实。
  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烟台市实施“头雁领学”工程,建立“人手一册读本、听取一场讲座、参加一次考试、建立一份档案、接受一次教育”宪法和民法典学习“五个一”模式,探索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学分制”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200多场。该市还将宪法和民法典作为主要考试内容,实施市县人大任命人员任前闭卷考试,2012年以来有1100多名干部参加考试,实现覆盖率和通过率“两个100%”,真正使法治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施政办事的底线底气、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信心信仰。
提升青少年学法积极性
  如何为青少年成长筑牢法治防线?烟台市实施“法润青苗”工程,提升青少年学法积极性、自觉性。
  烟台市将宪法和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青少年的必修课,纳入中小学教育大纲和考试范围,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实施法治副校长标配行动,为590余所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670余名,年均开展普法讲座近1400场;连续开展6届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学生参与数50.2万人,参与率80.4%;组织“百所法德共进学校”等系列评选,以示范引领推动整体突破;在全市建设“体验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创客培育基地10个,对全市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年均接受法治研学3万人次。
法德文化融入百姓生活
  烟台市抓牢家庭这个社会治理的最基本细胞,以“崇德向善、尚法创新、法德相融、惠润民心”为核心内容,以法德示范人家、法德家庭档案为主要载体,开展“法德共进”工程。目前,该市已在村、社区评选“法德示范人家”3万余户,创建法德家庭档案4万余份,引导广大居民崇德重信、尚法明礼、见贤思齐。
  为强化法德文化融入,烟台市司法局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内容,每月组织一次法德宣讲,每半年组织一次法德文艺演出,每年组织一次“我与民法典”微视频大赛,在寓教于乐中实现法律规范与道德教化的相融互促。该市还围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搭建法德讲堂、法德共促会、法德文化阵地1.8万个,依托公交、长廊、广场等阵地载体,实现法德元素“满视野”,构筑起基层社会治理的最美法德风景线。
图片新闻   图① 8月6日,安徽省含山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本报通讯员 冯善军 摄  

  图② 8月9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路桥检察室检察官走进人峰社区,组织青少年开展暑期法治夏令营活动。
本报通讯员 蒋友亲 摄  
法治宣讲进校园 普法教育护成长 重庆铜梁法院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戴文静 龙楠

  “同学们,虽然现在你们的人生中出现了一些插曲,但是只要你们好好学习,认真改正,遵纪守法,光明的未来也在等着你们。”近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法治宣讲团成员、刑庭庭长吴宇正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在一所专门教育矫治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学校——铜梁区全德学校,为学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今年6月,一起贩卖毒品案的庭审在全德学校的“全德护苗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全校31名学生参与旁听,接受了以实案为例的禁毒法治教育。这是铜梁法院“全德护苗法庭”设立以来的首次庭审,也标志着全市首个设在特殊学校的法庭正式运行。
  “全德护苗法庭”主要选取青少年常见常犯的刑事案件开展庭审,组织学生旁听,与铜梁法院“全德护苗法治教育工作室”的法治教育活动相辅相成,目前已开展2次主题法治教育和1场庭审,师生反响良好。
  据了解,铜梁法院10名审判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一定心理学知识的法官两次受聘为区内10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完善法治教育机制、开展普法宣传、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铜梁法院还充分利用重庆法院系统自主研发的“车载便民法庭”,把智慧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装上车”,将庭审搬进校园,或是邀请学生参观法院、体验模拟法庭,开展“校园课堂”“法院课堂”“社区课堂”等法治教育活动。此外,铜梁法院借助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校园贷”“网络赌博”等各种新型犯罪的具体情况及防范措施,增强未成年人明辨是非的能力,教育其学会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铜梁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多次组织法官进校园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等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中发挥了极大作用。”重庆市人大代表王雪芹说。
信阳精心打造红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让红色法治文化浸润民心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一面由泥巴和茅草糊住的砖墙,高1.42米、长2.68米,用毛笔从右向左竖行书写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保存完好、书写在墙上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土地法令(草案)》,是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新县的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珍藏的国家一级文物。
  截至目前,前往博物馆参观的人数逾200万人次,每位参观者都在这面墙前驻足沉思。
  “信阳市依托丰富的红色资源优势,将红色资源与法治元素有机衔接起来,突出抓好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传承、挖掘、开发工作,精心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文化底蕴深厚的红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走出一条具有信阳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传承新路子。”8月10日,信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饶祖明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依托红色资源打造普法基地
  信阳市突出抓好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传承、挖掘、开发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出台了河南省首部地方性红色资源保护法规——《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让全市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轨道。
  如今,信阳市通过大力实施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改造提升项目,一批批承载着红色记忆、红色基因的“文化符号”在保护性修缮中焕发新生。
  信阳市在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建立红色革命遗址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形成党政军和司法机关联合保护新格局;对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进行改造提升,深挖革命时期鄂豫皖苏区的法治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建设、人物事件等资料,以生动的史料、直观的形式,集中宣传展示革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法治信仰。
  信阳市还依托大别山干部学院及分布在各县的教学点,开发“英雄山上说英雄”等多个精品课程,充分利用分布在鄂豫皖三省的45个常用现场教学点,形成了“大别山红旗不倒”访谈式教学、“真实的记忆、真切的感动”红色故事会、“红色足迹”体验式教学等11大类130余门课组成的课程体系,组织各地学员进行现场法治教育活动,增进学员对红色法治文化的理解,让红色基因融入血脉,让大别山精神深入人心。
培育专业力量强化法治宣传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预防电信诈骗有啥妙招”……7月19日,在信阳市光山县组织的“巾帼法律明白人”专场培训会上,“法律明白人”张国为围绕群众最关心的涉法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在个别乡镇街道,还存在有些群众‘信闹不信法’‘讲蛮不讲法’等问题。”近日,在信阳市推进司法行政系统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会上,一些困扰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现实难题逐渐浮现出来。
  针对以上问题,经过深入调研论证,信阳市司法局党组很快“对症”开出了“药方”。饶祖明说:“存在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破解其中的难题,以此倒逼基层普法与社会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今年以来,信阳市探索培养“法律明白人”新路径,持续扩大覆盖面,不断满足城乡基层的现实法治需求,以法治春风遍地吹,带动乡风民风日渐好。
开展普法活动保障乡村振兴
  “崇德向善、不恃强凌弱,诚实守信……”这些村规民约在新县田铺乡大塆村多个场所醒目可见。历届村党支部都把普法宣传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组织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全村1600余人连续多年实现零上访、零案件、零事故和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信阳市广泛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法律服务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信阳市将民间地方戏的特色融入法治元素,组建新县千斤乡绣春来“法治文艺下基层”活动志愿服务队,编制《乡村旧貌换新颜》《普法快板书》等普法文艺节目进行巡回演出。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形式,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明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嘉兴“两代表一委员”在守法普法上作表率 零距离普法播下法治种子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汪宝成
  
  身披法袍,她是柔肩担正义的法官,工作之余,她是春风化雨、公正且温情的普法志愿者。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政协委员、秀洲区人民法院法官史向宇参与“秀娃说法”录制,将晦涩的法律知识通过鲜活的案例向观众娓娓道来,在他们心中种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的种子。
  像史向宇一样将法治种子送进千万家的“两代表一委员”在嘉兴还有500余名。
  近年来,嘉兴市司法局、嘉兴市普法办在传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上,通过数字化赋能,创新尝试普法新模式,结合便民、利民实际,专门设计、开发“微信普法小程序”撬动数字普法新引擎,从而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在此背景下,嘉兴市从全市5类重点普法对象、关键少数中选取1万人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含基层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工作人员、教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企业经营人员、流动人口(新居民)、教职人员等。其中,党代表107人、人大代表383人、政协委员45人,他们在守法普法上作表率,用实际行动为法治嘉兴、平安嘉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南湖区凤桥镇党代表杨胜江,是新居民的代表,现任南湖区凤桥镇永红村党总支副书记。
  杨胜江运用“党建+民主法治”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探索出“法治助推乡村振兴样板村”,将永红村培育创建成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全域整治”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主动带头协助村里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工作之余,杨胜江还是一名文艺爱好者,经常参加村“好声音”文明传播服务队的各项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治生活新方式,累计参加文艺志愿服务50余场。
  嘉兴市政协委员,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吴涛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和“普法志愿者”优势,除了早期担任嘉兴房产超市网“房博士”栏目的公益法律顾问外,还长期为大众开展《关于民法典,你应该知道的》《你身边的宪法知识》等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深受群众欢迎。
  嘉兴市人大代表、秀洲区党代表、横泾桥社区党支部委员车建国在洪合镇工作16年,多年来一直担任新居民协管员,同时作为新居民普法志愿者,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开通并运用“建国热线”,向镇上同为贵州籍的新居民开展各种政策宣传,通过创新推出“以新普新”“以新调新”工作模式,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破获电诈案件1900余起 预警劝阻65万余人次 海口公安全链条打击电诈犯罪捂紧群众“钱袋子”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 本报通讯员 袁文豪

  今年以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始终坚持“多破案、快劝阻、强宣防”,全力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质效,压实责任、统筹研判、严管源头,构建全链条打击犯罪、全天候上门劝阻、全覆盖防范宣传工作格局。立案数、损失数在5月出现下降拐点,实现破案数、抓获数“双提升”。截至目前,共破获电诈案件1900余起,抓获嫌疑人2500余人,快速预警劝阻65万余人次,止损挽损及返还资金同比上升579.8%。
织密治理覆盖网络
  海口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作为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第一要务,建立“日点评、周通报、月调度”抓落实机制。
  据介绍,海口市公安局及各分局值班领导每日通过对讲机对电诈警情案件进行分析点评,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每周通报排名,市公安局每月召开调度会,直接调度到基层所队,面对面查短板、定措施、压责任。同时建立“红黄牌警告”机制,将全市40余个镇街和桂林洋开发区列为责任对象,把反诈宣防、劝返等工作纳入考核,4个街镇被黄牌警告后迅速整改,工作局面得到有效扭转。
  “这个网站存在涉电诈不明链接,必须马上整改!”近日,海口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联席办在市网信部门支持下约谈了本市涉诈风险问题突出的某互联网企业,要求该企业立行立改。
  除了建立健全互联网行业安全评估和准入制度,该局全面强化“两卡”源头治理,会同银行、通信等部门建立异常人员审查、信息通报交换机制,约谈网点113家。全面强化技术反制,累计封堵反制高危涉诈App及网址链接650个、涉诈电话853个。全面强化重点人员管控,严格户籍地、流入地联管联控,健全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劝返责任制,建档率达99.9%,劝返率达72.3%。
重拳出击严打犯罪
  “我们组建市区两级专业研判打击队伍,磨砺严打快打尖兵,持续推进‘快打’‘断卡’等专项打击行动,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切实形成对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海口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
  2月17日15时许,海口秀英区西秀镇发生一起征信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损失金额高达41万余元。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反诈专业队立即对案件信息流、资金流、人员流开展深度梳理研判。案发当天21时许,办案民警连夜抓获架设远程操控固话设备涉案嫌疑人6名,当场查扣3个语音网关、一台作案笔记本电脑及多部手机,成功在8小时内捣毁了这个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的“帮信”犯罪黑灰产窝点。
  特别是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海口市公安局全面推进联动化打击、多元化预警、行业化整治,打出反电诈系列“组合拳”,集中优势警力,掀起新一轮打击整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高潮,共破获电诈案件93起,抓获电诈犯罪嫌疑人316名,打掉犯罪团伙5个。
  近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城西派出所在刑警、合成等多部门协助下,赶赴外市县抓获1名涉诈犯罪嫌疑人。其利用名下银行卡为不法分子进行“跑分”洗钱,涉案资金流水达8万余元,涉及全国多起诈骗案件。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一犯罪团伙多次盗窃学生手机,利用被盗手机中的电话卡架设简易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人员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通过研判,该分局成功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破获多起电诈案件和系列盗窃案。7月15日,海口红岛海岸派出所民警辗转多地、千里追击,成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50万元的网络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多元预警快速止损
  “你为何要向该账户转账?谁给你的账号?通过什么方式给的你?你如何操作转账?……”这是海口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创新推出的见面劝阻“三询问”的部分内容。
  海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反诈中心民警侯斌介绍:“派出所开展上门见面劝阻,我们做到‘见面一人、唤醒一人、阻止一人、警示一家、影响一群’,同步做到‘三询问’‘四查看’‘五必须’。”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过来劝阻,我真的就把50万元转给对方了。”5月30日,海口一女子在网上刷单,反诈中心接到预警后,民警立即上门劝阻,通过“面对面”疑点剖析、讲述相似案例,成功劝阻一起刷单电信诈骗,为当事人李女士避免了50万元的损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局组建市、区、派出所三级劝阻梯队,推广“三询问、四查看、五必须”工作法,开展“劝阻话术”送教上门。今年以来,快速预警劝阻65万余人次,其中见面劝阻1.16万余人次,止损挽损及返还资金同比上升579.8%。
  在抓好反诈“五进”等线下宣传的同时,海口市公安局反诈民警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图文、短视频、每周发布警情通报,通过22个联席单位、44个街镇、67个派出所微信群矩阵,推送至3100余个小区单位微信群,织密本地线上宣传网。
  “非正规渠道不靠谱,千万别空欢喜一场”,海口五源河体育场举行的演唱会还没开始,执勤民警拿着大喇叭已经开始反诈宣传。近期海口演艺市场持续火热,针对演唱会购票类诈骗,海口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多元发布宣防提示,全市营造出浓厚的反诈防诈氛围。
  “您好打扰一下,这本反诈宣传手册请您看一看。”7月8日,市委宣传部和市公安局联合牵头,组织各区反诈联席办,43个镇(街道),桂林洋经济开发区,通信、金融部门和义工志愿者同步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
  海口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通信运营商定向发送《关于向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开展反诈提醒的函》,加强对在校学生普法宣传,避免沦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反诈宣讲进军营、进校园、进企业、进街道……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反诈宣传必须因情施策,为了最大限度增强全市群众反电诈防范意识,海口市公安局各单位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翻新宣传手段。
图片新闻
2015年至2020年全国生态状况稳中向好   本报讯 记者张维 8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完成的《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5—2020年)调查评估》成果正式发布。
  《调查评估》显示,2015年至2020年,全国生态状况总体稳中向好。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逐步提高。同时,我国生态本底脆弱,生态系统质量总体水平仍较低,重要生态空间被挤占的现象依然存在,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生态保护修复任重道远。
  《调查评估》表明,全国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全国优良自然生态系统面积占比超过43%;全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中有升;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干扰减少,城镇空间增长明显趋缓,2015年至2020年增幅6.31%;国家战略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
  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是一项针对我国生态国情的基础性调查。本次调查评估相关成果已应用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重要工作,未来还将为各级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我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语言资源库   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记者赵晨熙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情况。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田立新介绍说,教育部、国家语委2015年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对我国语言资源进行多模态、全息化、标准化的记录与保存。一期工程已完成全国所有省份1700多个调查点的调查保护,覆盖国内120余种语言和方言,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语言资源库。
  教育部聚焦数字化赋能,上线国家语言资源服务平台,汇聚近百项高质量语言资源,打造汉字信息服务、汉字简繁文本智能转换系统等20余项数字化语言服务。同时,加强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建设,打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科技引擎、服务国际传播能力提升创新平台和中华优秀文化传承聚合门户。
  田立新指出,语言文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和重要载体,为推进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教育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努力为教育强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执法   本报讯 记者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要基本建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
  《意见》突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和重点环节。具体为: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加大外商投资领域和老字号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以及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的执法。严厉查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和违法开展商标专利代理等行为。
  《意见》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机制,着力构建上下统一协调、优化协同高效的执法体系。为此要强化执法支撑保障措施,包括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提升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执法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完善线上线下结合、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强化执法技术支撑,结合开展“数字+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和规范执法数据报送、情报实时归集、线索科学分析、数据有效利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健全知识产权权利人联系名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执法人才建设发展计划。
推动综保区高质量发展23条改革举措出台   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记者蔡岩红 海关总署今天对外发布《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政策供给、功能拓展、手续简化、流程优化、制度健全5个方面,研究提出23条改革举措。
  以综合保税区为主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扩大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海关出台的综保区23条改革举措有5个特点:一是推动综保区由原来的“两头在外”为主,转变为对内对外双向开放并重的经济功能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二是借助智慧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建立更加贴合企业实际的监管体系;三是为加快建立适应高端制造业和研发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营商环境,增强区内外产业联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守牢守住海关监管底线,履行依法把关职责;五是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强化配套保障措施。
到战斗一线去是军人最大的忠诚 记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副参谋长成林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作为人民子弟兵,只要百姓有危险,哪怕豁出性命也要上。”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副参谋长成林说。在10余次重大反恐维稳行动中,他带领官兵冲锋在前、直面生死。
  “这里每名官兵都是普通人,但是面对巍巍雪山、艰巨任务,又变得不普通。”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政治委员姜军良说。
  “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战斗一线去,是军人最大的忠诚。如有不测,请亲人为我骄傲。”2019年12月,在一次执行重大任务前,成林面对党旗庄严宣誓。他明知任务十分危险,随时可能与恐怖分子短兵相接,但毅然请战出征。
  从军22年来,成林面对过很多次这样的抉择,但在使命任务、组织需要面前,他始终选择向险出征。
  那一年,时任特勤连排长的成林带领15名官兵配合公安机关执行设卡抓捕任务。经过10多个小时连续奋战,官兵们体能下降明显,突然,一名可疑男子鬼鬼祟祟地向卡点靠近,成林快步上前盘问,男子见势不妙,突然从腰间掏出一把约30厘米长的尖刀朝成林迎面砍来。成林面无惧色,抬起左臂顺势格挡,顿时鲜血直流。
  可疑男子见成林毫无惧色,慌乱中持刀挥舞的动作有些迟疑,成林趁机将其打晕制伏。那次战斗,成林的左臂留下一道弯曲的伤疤。
  越是亲身体会到战场残酷,越能感到平时训练的宝贵。成林深刻认识到,身体素质只是战场打赢的基本前提,全面提升技战术综合水平,才能成为令犯罪分子胆战的“尖刀”。
  为了练出过硬狙击本领,300多页的《终极狙击手》成林看了不下5遍,写下十几万字的狙击心得和总结;为了保持指尖敏感,他练习预压扳机体验击发动作,冬天双手皮肤开裂渗血也坚持不戴手套;为了保持动作定型,他一趴就是三四个小时,夏天胸口被地表高温灼伤依然纹丝不动。
  自从走上指挥员岗位,成林一直把带兵组训作为重点攻关任务。
  海拔4000多米的高原某地,一列疾驰的车队突遭“敌袭”。成林坐在指挥车内下达命令,瞬时车轮急转、飞尘蔽日,车辆快速转换防守队形,一场反袭击战斗随即打响。
  “队形变换后,特战队员利用车辆夹角掩护射击,明显扭转了战场局势。”特战五中队指导员彭康说,刚才的战法就是成林的首创。
  2012年,成林被破格提拔为特勤连连长,紧跟着就接到任务,带领各单位选拔的30名特战精英,进行为期3个月的封闭式训练。
  组织爆破训练,成林要求参训队员先穿上39斤重的排爆服冲一趟400米,再进行搜排爆作业。高强度的训练让队员们不解,成林告诉大家:“训练的标准高一点,胜战的把握就能多一分。”
  带兵组训过程中,成林为了提高训练效果,围绕20多项特战技能钻研教学施训方法,把战士的动作录成视频反复观看查找漏洞,尝试多种方式教学寻求最优解,吃饭、走路都在琢磨动作要领。他首创的“抓绳攀登六要诀”“蛙式攀爬法”“双臂交叉举枪法”等训练方法和实战技巧,被部队广泛推广学习。
  为了提高训练质量,成林把动作要领逐一分解细化,归纳总结的“脚力向上、肘力向内、手力向下”攀登训练法形象直观,让官兵一听就懂、一练就会。
  任务越是危险,成林越是冲在最前面。在一次重大反恐行动中,成林接到情报,5名恐怖分子在居民楼里点燃数个燃烧瓶,烧毁路边的汽车和店铺,小区内还有多个未转移的煤气罐。
  “拼了命也要把煤气罐搬走,不能让这里的居民受到伤害。”巷道窄长昏暗,两旁还堆满生活杂物,排爆器械根本施展不开,成林和另外两名战友只能冒着煤气罐随时爆炸的危险,一点点挪开障碍物,仔细寻找。
  “你们退后,让我来!”墙角处,一个煤气罐的阀门已被拧开,煤气泄漏“呲呲”作响。成林示意两名战友后退,自己快步冲上去关闭阀门。随着阀门拧紧,大家终于松了一口气。
  不足400米的巷道,成林和战友足足搜查了一个多小时。当他们摸排出4个未爆煤气罐转移到安全地点后,一身迷彩服早已被汗水浸透。
  今年3月,成林因工作需要调整到机关任职,身份再次转换。为了带领官兵尽快适应环境生成战斗力,成林查阅相关资料、观看教学视频,询问院校专家探讨作战理念,一点点打牢理论基础。那段时间,成林身上一直装着一个小本子,每次找到灵感就记下来,形成思路后再带领机关参谋集智攻关。
温州龙湾推进“廿镇百村”毒品治理   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杨继划 今年以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以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牵引,持续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全面筑牢禁毒工作坚实防线,多项基层毒品治理亮点工作在全省基层毒品治理现场推进活动上被推广。
  龙湾公安分局利用民警扎根基层村(社)优势,发动村(社)干部、网格员、党员共同参与禁毒排查、宣传,将禁毒元素纳入村规民约,全面推进“廿镇百村”毒品治理,真正实现全域治理、群防群治。
  在禁毒帮教方面,龙湾区建设瑶溪街道罗峰康复家园,以“有感式”努力工作对部分吸毒人员开展“无感式”管理服务,以“党建+”引领社区康复工作,为失足人员提供自主检测、康复治疗、就业帮扶等戒毒全周期服务,让“严到位、宽有度”走深、走实。
  龙湾区积极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数智赋能,在浙南闽北最大的化工产品交易专业市场——金海化学品市场,通过自主研发的“智慧综治驾驶舱平台”,实现26大功能应用,全面完善监管应急处置,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杭州於潜镇“一站式”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今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擦亮“阿煜调解室”等基层调解品牌,全面整合调解资源和调解力量,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该镇依托“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发挥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势,落实访调对接、警调对接、诉调对接“三调合一”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针对基层多发的土地纠纷、劳资纠纷,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让群众“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就能解决烦心事。
  为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於潜镇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推行“网格+人民调解”模式,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体系。该镇坚持关口前移,组织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7月底,於潜镇村两级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3起,化解信访问题719件。
郑腾裕  
鹤岗工农警方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控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高玉雷 为进一步推进“预防警务”建设,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各项要求,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以市第一中学主楼为中心,辐射半径为200米的范围内建立“特别管控区”,构建新时期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年初以来,工农公安分局强化对校园周边596家出租房屋摸排,走访商店、餐饮业、饮食流动摊贩、小加工点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等行为。
  与此同时,工农公安分局指导校园周边辖区派出所以“步态巡逻、警车巡控、视频巡查、志愿联巡”的方式,在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增加警戒力量及巡逻频次,与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在校师生及家长定期开展校园巡逻,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起到震慑作用。据悉,今年以来,“特别管控区”内共排查化解两起涉学生纠纷,为预防化解校园矛盾纠纷筑起一道坚实的屏障。
红山嘴边检站开展防范电诈普法宣传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仲伟宇 王习文 连日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利用口岸主阵地优势,积极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执勤民警走进口岸周边企业、工地、牧区进行防范电诈普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讲解“贷款诈骗”“网络兼职刷单”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惯用手段以及作案方式和识别、防范技巧,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昆明盘龙举行基层卫生技能竞赛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总工会,在区人民医院举行基层卫生技能竞赛,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48名医护人员同台竞技。此次竞赛设1个集体项目和3个个人项目,分为综合笔试和操作技能赛(个人操作技能赛、团队操作技能赛)两部分。经过激烈角逐,滇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阿子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拓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3名医生分获“全科医疗”“社区护理”“公卫医疗”个人赛第一名,松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得团队赛第一名。       曹霞
定兴供电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本报讯 今年以来,国网定兴县供电公司以“排隐患、压时间、提质效”为抓手,积极打造“环节最少、办电最快、政策最优、服务最好”的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简化办电手续和办电流程,为客户提供“当日受理、次日办结”服务。二是组织团队开展入企走访活动,及时了解企业用电需求,协调企业解决用电难题。三是全面推广“网上国网”App,加快推进线下服务向线上服务转变,实现用电客户多元需求“一网通办”,努力让客户“一次都不跑”。   邢金亭  
公告专栏   罗国均、蒙庆礼:本院受理原告杜朝猛、李端望、蒋顺韬、蒋治见、赵正东、倪华斌诉被告腾冲东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特艺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特艺达公司)、蓝考应、罗国均、蒙庆礼承揽合同纠纷六案及原告李端望、杜朝猛诉被告腾冲纵横火山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特艺达公司、蓝考应、罗国均承揽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俩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119、120、121、122、659、870号民事判决:一、由蓝考应、罗国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分别支付杜朝猛工程款106916.6元、李端望60091元、蒋顺韬93952.5元、蒋治见69569元、赵正东124188元、倪华斌51276元;二、深圳特艺达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各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向罗国均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46、47号民事判决:1、由蓝考应、罗国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李端望工程款422050元、杜朝猛68040.40元;2、深圳特艺达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二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八案案件受理费合计20424元,由蓝考应、罗国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南京圣邦建筑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正芳诉你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李保洋:本院受理罗千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袁伟杰:本院受理孙梦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72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志强:本院受理林辉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张小强:原告樊爱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粤1427民初5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李映霞:本院受理张子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肖波:本院受理薛守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杨孝全:本院受理张长会、张芳诉你加工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21民初829号起诉状副本(1、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加工费93217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肖张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李昕健:本院受理沈阳市辽中区殿民装饰材料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15民初2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侯长军:本院受理冯玉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22民初1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张龙: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339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马佳:本院受理陈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014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马佳:本院受理程晋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009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余恒:本院受理杨文品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2023年10月11日10时在本院新大楼三楼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杭州林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歌穗建材有限公司、石家庄宾硕商贸有限公司、赞皇县敬峰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朗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烟台大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你们、河北中润商砼有限公司邓庄分公司、河北新河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衡水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21民初2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烟台大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林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歌穗建材有限公司、石家庄宾硕商贸有限公司、赞皇县敬峰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河北中润商砼有限公司邓庄分公司、河北新河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衡水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连带支付原告票据金额633737.76元、利息(自2021年6月23日起,以633737.7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及公告费600元。案件受理费10137元,财产保全费3770元,共计13907元,由烟台大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林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歌穗建材有限公司、石家庄宾硕商贸有限公司、赞皇县敬峰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河北中润商砼有限公司邓庄分公司、河北新河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衡水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带负担,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余恒:本院受理兴仁市超美涂料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322民初1973号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余恒:本院受理兴仁市铂玉木业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322民初2294号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秦琦:本院受理腾冲市鹏茂建材经营部诉被告秦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3828号判决书。(判决:由秦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原告腾冲市鹏茂建材经营部货款62750.7元、违约金1882.52元、公告费700元,计65333.22元。案件受理费1416元,由被告秦琦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日内15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家久福购物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熟市盛腾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563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滨江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贾佐权:本院受理晴隆县康宏建材经营部与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翔明置业有限公司、贾佐权、贵州六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贵州六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庞益明、卢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黔2324民初109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刘奕辰、侠客岛(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市铁西区奇宇小小零食屋与被告刘奕辰、侠客岛(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0192民初607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定于2023年10月11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营口红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大石桥分公司、大石桥市红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营口红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兰信荣鹰商贸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货款196785元及利息5679.99元(利息以196785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25日起,暂计算至2023年8月7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实际利息金额以被告实际还清之日为准);2、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定于2023年月10月11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文君:我委受理的申请人张家口睿茵尚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张仲(2023)民裁字第3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15日10时至2023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二七路26号19层1918号、郑州市二七区二七路26号20层2015号)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公告专栏   艾提且艾力·卡吾:本院受理陈长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693号 朱月红:本院受理原告刘翠萍与被告朱月红无因管理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69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叁万玖仟柒佰贰拾玖元(39729.00),2、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3、判令被告家具从南洋国际Z8#一1一801房搬走)、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06 号 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原告张凤玲与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凤玲支付欠付工资18623元;二、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凤玲支付经济补偿金9656.5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1042元,共计1052元,由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梁桂荣:本院受理原告张兴良与被告梁桂荣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397号 石啸虎:本院受理原告梁化文诉被告石啸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赁费53367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以53367元为基数,按LPR的四倍自2012年5月1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张晓峰:本院已依法受理徐建斌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深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明与被告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市博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谭万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9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6275号 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磊与被告谢莉、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6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2551号 袁学美:我院受理原告屠志敏诉被告袁学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袁学美)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休假日顺延)09时00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陈泫禾:本院受理原告曹玺田与被告陈泫禾股份转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8594号 徐允锋、文彬、盛爱明:本院受理原告董丙堂与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859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160070元及资金上有使用费71018.45元,以160070元为本金,从2015年10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LPR进行计算,暂计算至起诉之日止,判决时要求给付至判决确定之日止,共计231088.45元;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9178号 蔡鹏来、史祥娟:本院受理原告张恩迎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91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并协助原告办理位于徐州市云龙区狮子山小区13-2-601室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0000元;3、本案诉讼费等为实现债权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席军民: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准许原告与被告席军民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马兴:本院受理原告易融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1121民初109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马兴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255834.9元以及截止2023年5月5日期间的逾期利息160755.86元,并以255834.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23年5月6日起计算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160元,公告费670元,共计8830元,由被告马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五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316号 郑多丙(公民身份号码:34122619870909333X,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颍上县王岗镇后蔡村后蔡郢118号):本院受理原告董朋朋、徐腾、曹红军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316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美育曼德培训学校、马维、李彦廷:本院受理原告赵开楠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8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张会召:本院受理原告杨立霞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7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屈建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海诉你与张成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成开、屈建军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张海食葵款61120元,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6年逾期利息15035.52元,合计76155.5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皖0207破9号 本院执行申请人崔莹与被执行人芜湖宝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宝美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在征得崔莹同意后,于2023年8月4日将被执行人芜湖宝美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7日作出(2023)皖02破申52号民事裁定,依法受理芜湖宝美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立案后指定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芜湖宝美公司管理人。芜湖宝美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芜湖宝美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北楼5层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41000;联系人:舒平海;联系电话:18555330558)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芜湖宝美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芜湖宝美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黄波:本院受理谷素英与你、第三人浙江昕丰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殷介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中磊与被申请人殷介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苏仲裁字第1327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陈晔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在本会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张市华:原告徐彩云诉许学友、古玉琴、许文祥、第三人张市华、查永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7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贤能:本院受理原告钱成旺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材料。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安徽秋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原告铜陵华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开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凯楠:本院受理原告孙明德诉你、刘成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881民初1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马臣广、寇金荣:本院受理原告洮南市国贵农资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881民初138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威宁阿卯明申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凯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148号案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肖家保:本院受理张丞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维强:庄百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文书等。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无答辩意见和证据。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王维强:马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文书等。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无答辩意见和证据。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2023)皖0422民初3572-2号 镇平县玉美人珠宝玉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寿县寿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镇平县玉美人珠宝玉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422民初35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镇平县玉美人珠宝玉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寿县寿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退货款125369.80元,并从2021年7月17日起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至款清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2807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承有、王凤勤: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承有、王凤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523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合肥宏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为翠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开盛津城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宏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皖0422民初2371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23年07月27日送达,原告马鞍山市为翠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胡后平、李欣: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后平、李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3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乐清市铁中物流有限公司、廖香贵:本院受理原告谢哨娥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117号 李金安:原告张贤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3583号 深圳市华红智能实业有限公司、陈金国:本院审理原告台邦电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华红智能实业有限公司、陈金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12层23办公的福州市仓山区苏芳化妆品店、四川省叙永县石坝彝族乡堰塘村三社90号的杨么妹(公民身份号码510524198404044662):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幺妹、福州市仓山区苏芳化妆品店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524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杨幺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48490.48元及违约金(自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8月24日以759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2月16日以17160.7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4月21日以26686.8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8月24日以36196.5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以45786.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2022年12月25日起至代偿款还清之日以48490.4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412元,由被告杨么妹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合肥春锦包装有限公司、王培锦、张莉、张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104民初1321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梅新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104民初1321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丁伟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104民初1321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余尚:本院受理原告唐达豪与被告余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鄂9004民初327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余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唐达豪借款本金41187.65元及利息(截至2023年4月11日的利息为7160.64元;以41187.65元为基数,从2023年4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驳回原告唐达豪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68元,公告费280元,合计1348元,由原告唐达豪负担48元,被告余尚负担13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贵州盛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永飞诉被告贵州盛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3003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金含梅:原告王小顺与被告金含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3年6月20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884号。因你无法联系,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调解建议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乔志伟:因你实际雇佣的棋盘井如家酒店工人刘乾峰等9人的2021年4月及7月工资未发放,经我局调查取证后向你本人邮寄的鄂人社监(2022)第2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你本人未接收。现我单位依法向你本人再次送达鄂人社监(2022)第2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及鄂人社监(2022)第2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遗失声明
  宋宜达(男、单位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慎遗失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的《工作证》(编号皖法K00191203、发证时间2021年8月12日)。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宋宜达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
崔玉莲于2023年7月20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130225198312188449,特此声明。
瞿锐于2013年8月1日不慎遗失身份证与工作证,证号:654301199905103521,证件已失效,特此声明。
王琰涛身份证遗失,证号:140222198310020047,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程嘉乐(母亲:程艳,父亲:辛万平)遗失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编号:Q430353039,声明作废。
呙欣瑶(性别:女,母亲:刘晓芬,父亲:呙磊)出生于2017年3月15日,编号Q43043120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李思杰(性别:男,母亲:李海丰,父亲:李建华)出生于2011年3月26日,编号K431012693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张云娟(性别:女,母亲:杨妹妹,父亲:张文祥)出生于2017年10月11日,编号Q52056924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刘希桢(性别:女,父亲:刘猛,母亲:郑婷婷)出生于2020年3月19日,编号U41028302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杨菁菁(性别:女,母亲:曾小凤,父亲:杨春冬)出生于2009年8月14日,编号C43024254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刘宇轩(性别:男,母亲:肖晓,父亲:刘晓东)出生于2011年3月29日,编号K43032825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苏佳钰(性别:女,母亲:张学丹,父亲:苏旺彪)出生于2013年6月1日,编号M35038324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邓亚琴(性别:女,母亲:彭南芳,父亲:邓正伟)出生于2011年6月1日,编号K43007272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周舟(4306241991****652X)不慎遗失中国价格协会“价格鉴证师”证书,特此声明。
游闯遗失士官证,证号:士字第20180385121号,声明作废。
盘李林不慎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证号:450325502531,声明作废。
李寒冰不慎遗失警官证,证号:2125484,声明作废。
本人刘雪林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622922199210015530,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甘肃瀛运律师事务所杨浩遗失专职律师证(颁布于2020年12月23日),执业证号:16211201610310154,声明作废。
六盘水大洋液化气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5202025020068),声明作废。
贵州一苇律师事务所的漆宾律师,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5201201810059706,现声明作废。
杭州保民堂药房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5898855339,遗失公章一枚,财务章一枚,法人章一枚(严芳芳),声明作废。
西藏恒实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54010110065889)一枚,现声明作废。
海南峰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WERQXT不慎遗失公章、发票章、法人章(法人:唐晓芸)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纳雍腾扬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5MA7F9U9Q4L)不慎遗失法人章(杨敏,编号5205251073205),声明作废。
台州市黄岩芭乐咖机械设备商行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号33100310005894,声明作废。
贵州黔和众诚工程有限公司现变更为贵州黔和众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原公章5201110046667,财务章5201110046666,发票章5201110046668。旧章遗失作废。
益阳高新区卓越货物运输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900MA7C5LW68Q)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43099910001516)、法人章(张洲虎,编号43099910001518),声明作废。
贵州广聚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5203020049144)、财务专用章(编号5203020049145)各一枚,声明作废。
永州市千品皮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7MA7B7H3A57)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43112710002891,声明作废。
海南科硕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5RD823,不慎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张腾)现声明作废。
盘州市鸡场坪镇红太阳幼儿园不慎遗失印章(名称:盘州市鸡场坪镇红太阳幼儿园财务专用章,编号:5202024020412),声明作废。
伽师县民情农副产品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6531010075331,声明作废。
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复兴镇贾村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字样“德江县复兴镇贾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一枚,编号5222270003163,声明作废。
昌江偕盛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BNXAM05N)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典顺建材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020223489)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云岩区泰小古美食店不慎遗失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6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编号:JY25201030467957,声明作废。
南乐县太合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109233175244432)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109230014127,声明作废。
包头市捷力通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92000951890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营业部,账号152454263526),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县就是那家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2XQRTK48)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家利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卫生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朝卫环监字(2007)第7218号,声明作废。
北京好食大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委路分公司,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1111112069525,特此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晟果佳兴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XTWJ6D)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美丽都市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65793511C)作废法定名称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未来环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RAHX0C)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舆情战略研究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32701H)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越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579021715T)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中新能智能云平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GCK99T)作废法定名称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世纪龙腾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667511474D)作废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一枚,特此声明。
更正公告:北京惠民万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号:110228015977766)于2023年6月28日在法治日报刊登的吊销转注销公告内容有误,原内容为:北京惠民万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号:北京惠民万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现更正为:北京惠民万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号:110228015977766)经股东会决议,特此更正。
事业单位法人拟注销登记公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7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向多先,联系电话:0731-85166559。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清算工作小组 2023年8月17日
事业单位法人拟注销登记公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管理维修站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7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向多先,联系电话:0731-85166559。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管理维修站清算工作小组 2023年8月17日
公开道歉信
  本人张志铭因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已经知道此行为违反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深感愧疚,本人在此向社会诚恳道歉,以身为鉴,告诫大家遵纪守法,做合格公民。
道歉人:张志铭
致歉声明
  本人虞金龙,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现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对自己的无知行为感到深深自责与惭愧,非常地后悔。在此,特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赔礼道歉,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特此道歉!
致歉人:虞金龙
2023年8月17日
公告
王洪斌的合法继承人:
  上海天志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于2023年8月4日向本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并将人民币共计137587.57元提存于本处。
  现将上海天志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向本处提交的提存公证申请及其设定的领取条件告知你/你们,请你/你们在满足条件后,向本处提出上述提存款的申领。
  [提存事由]:上海天志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依据公司章程,并经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依法注销,公司清算组已向各股东按比例分配清算财产,现因原公司股东王洪斌一直无法联系上,其清算应得财产无法接收,为避免损害相关权利人利益,预防民事纠纷,现将上述款项提存于上海市长宁公证处。
  [领取条件]:……若王洪斌过世,由王洪斌的继承人携带有关提存款的继承文书,并提交书面申请;上述情况以外的,提交能明确确认提存款收款主体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上海市长宁公证处
请尽快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涤除林榜宏作为仓灵建设公司监事的登记事项的通知
云南中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仓灵建设有限公司、叶坤:
  2020年4月15日,基于云南中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资质分立需要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设立福建仓灵建设有限公司,云南中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林榜宏经工商登记为仓灵建设公司的监事。
  但因中介方厦门毅佳睿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办妥资质分立相关事宜,致资质分立事项终止,且中介方也因被法院判决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仓灵建设公司已失去存在的必要,且林榜宏三年任期业已届满,在三年中仓灵建设公司未实际经营。林榜宏多次与你方沟通均未得到妥善解决,且向你方送达相关函件但被退回,因此予以登报,请你方尽快到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涤除林榜宏作为福建仓灵建设有限公司监事的登记事项。
发函人:林榜宏
2023年8月17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绥人社监听告字(2023)第102号
绥芬河市通明木业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以下行为:逾期未按我局绥人社监令字(2023)第102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改正,派人接受询问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
  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你单位如果要求听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要求。
  听证机关地址:绥芬河市海融书香苑1号楼人社局111室邮编:157399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13206866655张国杰15246395899办:0453--3965377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绥芬河市通明木业有限公司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绥人社监告字(2023)第1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绥人社监听告字(2023)第102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绥人社监告字(2023)第102号
绥芬河市通明木业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以下行为:逾期未按我局绥人社监令字(2023)第102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改正,派人接受询问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予以单位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绥芬河市富华街南书香苑1号楼人社局111室邮编:157399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13206866655张国杰15246395899办0453-3965377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