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辉先生(身份证号码:44072119691124XXXX)您与我公司签订两份经营承包合同,约定:由您承包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我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您应当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承包指标,如您未能完成,差额由您补足。经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12月26日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结果显示,您未能依约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义务,经核算,您因未完成承包义务应向我公司补足的差额款项为壹仟零柒拾叁万柒仟捌佰肆拾玖元肆角整(¥10737849.40元),此款项以双方确认的决算金额为准。请您看到信息后及时联系我公司人员处理差额款项补足事宜,特此公告。
联系人:古女士,0774-3827109;联系地址: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