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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4年01月28日

习近平同法国总统马克龙就中法建交60周年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国家主席习近平1月27日同法国总统马克龙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60周年。
  习近平指出,60年前,中法打破冷战坚冰、跨越阵营鸿沟,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这一历史事件推动世界格局朝着对话和合作的正确方向演变,至今仍具有重要启示意义。60年来,中法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战略抉择,始终致力于通过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通过平等交流促进文明互鉴、通过多边协调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两国关系创造多个“第一”、取得丰硕成果,不仅造福于两国人民,也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发挥重要作用。
  习近平强调,今天的世界再次走到关键十字路口。面对何去何从的时代之问、历史之问,中法作为独立自主大国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理应秉持建交初心,担负责任使命,共同开辟通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人类发展之路。我高度重视中法关系发展,愿同马克龙总统一道,以两国建交60周年为契机,守正创新、继往开来,将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打造得更加牢固和富有活力,为增进两国和世界人民的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马克龙在贺电中表示,60年前法中建交是富有远见的历史性决定。当今世界面临前所未有危机,法中、欧中更加需要携手前行,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找到共同解决方案。2023年是法中关系全面恢复活力的一年,2024年将是法中合作更进一步的一年。我期待同主席先生一道,推进双边经贸、人文、青年等交流合作,加强在全球问题上的沟通协调,不断深化法中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积极向上的活力开启法中关系的新甲子。
阜新多元共治推进诉源治理   □ 本报记者 韩宇
  
  位于辽宁省西北的阜新市,曾被称为“煤电之城”,是全国首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但因煤炭资源枯竭导致的转型阵痛经多年化解仍然处于矛盾纠纷多发阶段。近年来,阜新市委面对矛盾激增的实际困境,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法治需求,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难题,向网格融合治理力量、向基层延伸管控阵地,围绕打造“线上一平台、线下一张网、现场一中心”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把“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信访工作考核和市委巡察监督范围,变法院一家“单打独斗”为全市协力“多元共治”,为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坚强保障。
迁移至解纷最前端
  阜新市阜新县新邱村村民王某因承包土地补偿与村委会发生纠纷,王某的补偿款迟迟未能解决。
  受案后,阜新县法院于寺人民法庭负责人刘大伟及调解员、村民网格员利用诉源治理新模式进行多轮调解工作,成功让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2023年以来,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下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聚焦“诉源、访源”一体治理,坚持“诉前、诉中、诉后”一体推进,实现“案源、访源”一体同降。
  阜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妍说:“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法院要发挥‘发动机’作用,与各部门积极联调联动,让解纷成本更少、时间更短,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据悉,阜新市全市7家基层法院均实现线上平台接入、线下中心实体化运行,共入驻人员40名。其中,阜新县、细河区法院实现“信访接待、诉调对接、诉讼服务、民事速裁、执行”团队的整建制入驻。细河区法院派驻中心人员达15人,占细河法院全部干警的12%。
形成一站式体系
  “你好,我朋友借我的钱好几年了不还……”“楼上孩子经常蹦跳到半夜,我老伴心脏病都犯了……”近期,越来越多的群众走进阜新县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反映诉求。这些诉求,经过法院+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调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少当事人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在助推解纷资源物理整合基础上,阜新市中院充分发挥“催化剂”作用,让各部门快速实现化学融合。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分流交办,形成“访、调、立、裁、执”一站式体系。两级法院主动加强与各解纷部门的协同配合,有序开展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前保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速裁快审、案件执行、司法建议等工作,促进纠纷即时解决、实质化解、源头预防。2023年,劳动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一审收案分别同比下降24.42%、38.39%和41.10%。
  同时,阜新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工会、工商联、妇联、消费者协会、医调委等部门建立联合解纷、诉调对接平台,构建“法院+工会”“法官+社区工作站”“法官+调解员”等诉调对接模式,将大量纠纷吸附到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调处。据统计,2023年,阜新县法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超40%以上;细河区法院通过行政案件诉前调解,成功解决361名住户破产楼盘办证难问题。
引导疏导双向用力
  随着大量纠纷涌入法院,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对此,是不停加派人手多办案件,还是把矛盾纠纷层层化解,阜新两级法院选择了后者。
  “要不是你们来,今年的地我就没法种了。”2023年4月,阜新县法院泡子人民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确权争议。
  阜新县法院把诉源治理的触角延伸到村屯,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将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数据显示,2023年,阜新县法院一审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5.41%,为全市下降幅度最大基层法院。截至目前,阜新市设立75间诉前调解室,制定35项配套制度,选齐配强诉前调解员62人,开展诉前调解8466件,成功调解各类纠纷5281件,调解成功率62.38%。
  “再好的章法,也要和老百姓面对面、心贴心,才能产生好效果。”彰武县法院冯家法庭原庭长刘玉术“老哥”说。工作中,阜新市中院积极创建特色调解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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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老哥”庭长调解六步法,全面提升诉前调解效能。令人欣慰的是,全市涌现出以包丽颖、孟凡旭、赵斌为代表的一批“老哥”庭长式先进典型。
  此外,阜新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在2023年携手开展“法官进网格 法润基层”活动,选派85名优秀法官进驻基层司法所,指导乡镇(街道)信访矛盾调解中心化解疑难复杂纠纷100余件。加密人民调解业务指导频次,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观摩巡回审判,现场沉浸式学习调解技巧,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提供诉源治理“智库”
  值得一提的是,阜新市中院在2023年发布辽宁全省首份万人成讼率白皮书,为当地党委、政府深化诉源治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数据参考。发出司法建议41件,同步推动相关部门整改37件,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以阜新两级法院“示范诉讼+典型案件”模式为例,对于类案纠纷及集团诉讼,选取最具代表性的1件案件先行审理,作出示范性裁判,引导当事人确定合理诉讼预期,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治样本和导向指引,促进高发纠纷诉前化解。
  在某物业公司起诉小区业主欠付物业费纠纷中,法院选取1件纠纷现场开庭作出判决,后续产生的同小区80余件类案纠纷均以和解方式解决。
  2023年以来,阜新两级法院共诉前调解物业纠纷2046件,同比上升320%。有效化解1471件,同比上升770%。进入诉讼程序1940件,同比下降31.5%。一升一降之间,调解质效立现。
  “诉源治理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只有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将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才能有效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阜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苏伟说。
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系列述评之六   □ 新华社记者 黄玥 董博婷 齐琪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构筑日益强劲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矢志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
  2014年春,五四运动95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走进北大校园,在同师生座谈时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要求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凝结为当代中国的价值公约数。
  为民族复兴凝聚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
  中国梦意味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价值体认和价值追求”。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而“中国精神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前提下,积极深入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精神世界,把长期以来我们民族形成的积极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充分继承和弘扬起来”。
  有价值才能凝聚力量,有力量才能追寻梦想。
  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又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包含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成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精神支撑。
  为民族复兴提供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
  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曲阜的孔府和孔子研究院参观考察时指出:“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
  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德,既是个人之德,也是一种大德,即国家之德、社会之德。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景之所以越来越清晰可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立人之德、强党之德、兴国之德的坚定追求与积极践行。
  今天,中华民族要继续前进,就必须根据时代条件,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无本之木,而是有根有源。
  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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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柏林同德国汉学家、孔子学院教师代表和学习汉语的学生代表座谈时强调:“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已经成为中国文化的基因,根植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我们正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一些重要内容就是源于中华文化。”
  “富强、民主”连通“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的质朴理想;
  “公正、法治”汲取“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崇法思想;
  “诚信、友善”吸收“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仁者爱人”的价值追求;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每个关键词,无不体现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的汲取与运用。从传统中发现精神基因,从文化中汲取志气底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出深厚的文化自信,焕发出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
  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形成的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也深深熔铸在民族意识、民族品格、民族气质之中。
  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到“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从“革故鼎新”到“改革创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价值观念,成为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力量。
  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把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起来,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2021年9月,在陕西绥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
  廉政文化、修身智慧、民本思想被引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成为正党风、转民风的重要抓手;诚意正心、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变为党员干部修身的自觉……
  古今相通的思想理念,因其“一脉同源”彰显出连续性和稳定性,又随着时间推移和时代变迁不断赓续发展。
  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坚定文化自信中强化价值观自信,铸就民族之魂,走好复兴之路。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
  教育引导、制度保障、实践养成……在习近平总书记引领下,全党全国全社会行动起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参天大树根深叶茂、生机勃发。
  2023年12月底,“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139场活动在福建泉州举办。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教授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成就为引,宣讲严守纪法规矩。
  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是基础。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使全体人民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坚守共同理想、实现共同梦想的信心与决心。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开篇第一条,成为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鲜明写照。
  从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到推动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中,到体现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的规章规范中,再到推动完善见义勇为、诚信建设、慈善捐赠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
  法律法规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路上,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在全社会凝聚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精气神”。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里,乡风文明位列其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随着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行动的生动局面。
  “关键少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向上向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只有落细、落小、落实,才能不断深化,使其融入亿万人民的血液,化作自觉的行动和信念。
  新征程上,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就一定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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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以高质效办案释放检察公益诉讼效能   □ 本报记者 徐鹏
  
  2023年年底,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首个就是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这为高质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提供了模板和示范。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高质效办案的基本要求,突出精准性和规范性,持续释放检察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守护历史文脉,增进民生福祉,护航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西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志轶介绍。
守护历史文脉
  宏觉寺是历代汉藏文化交流互动的桥梁纽带,是民族团结的重要历史见证。1967年,西宁某印刷厂迁入宏觉寺并经批准修建车间、职工住宅楼一栋及办公楼两栋。1998年,青海省将该寺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某印刷厂将后院车间及一座大殿清腾后交由青海省佛协进行修缮,但前殿香厅等文物主体未得到妥善管理和修缮,面临损毁和灭失风险。
  2020年6月,城中区检察院发现上述案件线索。2021年1月7日,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城中区检察院立案调查,并于1月13日对文物修复必要性等问题召开听证会,会后城中区检察院向城中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宏觉寺得到妥善保护和利用。1月28日,某印刷厂与区文体局举行交接仪式,宏觉寺正式移交区文体局管理。3月2日,区文体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
  针对最棘手的印刷厂搬迁问题,城中区检察院会同区文体局主动向区政府报告情况,推动区政府拨付1100万余元资金用于企业安置补偿及车间、办公楼拆除工作。区文体局申请400万余元资金对周边街景进行整治,79.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主体修缮。目前,所有修缮项目已全部竣工,该寺还被挂牌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2020年6月,西宁市检察院与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双方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对14类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宏觉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是其中的典型。
  大通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林草局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在明长城遗迹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防火观察点、“三北”防护林输水管道项目等问题线索,及时立案调查、制发检察建议,并监督县林草局拆除违法建筑,恢复遗迹原貌,同时延伸办案触角,设立“公益检察守护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基地”纪念碑,与县文物保护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制作宣传片。该案入选了最高检、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护航经济发展
  去年4月,由西宁市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青海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共28起案件全部审结,36名被告人分别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1年至6年有期徒刑,缴纳惩罚性赔偿金5189万元和司法鉴定、仓储保管等费用63万余元。检察机关的各项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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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生产环节的管某某、侯某某和批发环节的林某某、储某某等8人,缴纳惩罚性赔偿金974万余元。销售环节的刘某某、马某某等28人,缴纳惩罚性赔偿金4215万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这起侵犯知识产权系列案产、供、销各环节的所有涉案人员均被判缴纳销售价款1倍至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在该案中,检察机关在对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知名品牌白酒的涉案人员提起刑事公诉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机关和组织未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不断织密食品安全领域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网”,实现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全链条打击、闭环式惩罚、各环节治理。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是西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必答题”。近年来,西宁检察机关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农”工作、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办理了一大批案件。如“服务‘三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18件,与行政机关磋商11件,累积清理固体废弃物95吨,拆除违法建筑10处,违法堆砂场3处,清理违法占地面积约120余亩,拆除砖混及彩钢建筑约2500余平方米。
  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西宁检察机关全力推动公益诉讼数字检察工作,目前已构建残疾人两项补贴监督、生育基金监管监督、违规取水监督等8个监督模型,实现了两级检察院全覆盖。通过监督模型,共立案95件,制发检察建议57份,磋商结案31件,终结案件7件。
增进民生福祉
  穿城而过的湟水河是黄河上游重要支流,是青海的“母亲河”。去年8月,西宁市检察院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在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成立,旨在形成“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湿地保护多元治理新格局,依法维护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高质量发展。
  蓝天、碧水、净土、食品安全、交通出行、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利益是人民的利益,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民心工程。西宁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在全市组织开展电竞酒店专项巡查活动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专项监督活动,其中电竞酒店专项活动立案17件,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专项活动立案5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快递企业电子面单上发布的促销和抽奖二维码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对快递驿站取件码标签加强管理,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电梯安全运行存在较大隐患的,依法监督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城区内部分窨井盖缺失、破损,部分盲道不连续、不畅通、不合规等情况,积极参与排查道路安全隐患78处,发出检察建议4件……
  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是青海最大的“菜篮子”。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城北区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在此成立全省首个大型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构建了“行政+检察+市场主体”的多元监督模式,同时购置公益诉讼勘查箱,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成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检测点”,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谭志轶表示,下一步,西宁检察机关将探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文化建设,在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等方面不断下功夫,为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贡献公益检察力量。
邯郸永年:家有烦心事就找网格员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温少峰 李斌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东杨庄村村民张某到本村养鸡场买鸡蛋时,被鸡场主李某养的一只大狗咬伤,他找到李某要求赔偿医疗费却遭到拒绝。张某找到村里的网格员董光明诉说怨气、寻求帮助。董光明找到李某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指出他无证养狗、不拴绳放养造成的危害。李某最终认识到错误,同意赔付张某医疗费,一场纠纷随之化解。
  永年区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相关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以来,全区基层网格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26起,化解率达96%。
科学布局密织平安建设网格
  永年区17个乡镇全部建立乡镇党委书记为网格长、村街党支部书记为网格员的网格;全区363个行政村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任网格长、村“两委”干部为网格员的网格;以村小组或临近区片为单元,设立基层网格1786个;对于人口数量较多的村街,细化建立村“两委”干部为网格长、村“六长”(即村民小组长、胡同长、楼长、楼门长、门店长、企业长)为网格员的网格。
  依靠不断织密的平安网格,永年区每个网格员服务半径不超过200米,他们采取上门入户谈心、当面核实等方式,及时摸排出本网格内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各种不稳定因素,直接服务到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向实。
  为了便于工作,永年区制定“三建两联一会商”机制。“三建”即建立村(街)网格员与所辖群众联系平台、建立乡镇政法委员与村(街)网格员联系平台、建立区委政法委与乡镇政法委员联系平台。“两联”即建立村(街)网格员与所辖群众密切联系制度、建立乡镇政法委员与村(街)网格员密切联系制度。“一会商”即建立区平安办主任每月组织政法委员会商研判平安建设形势制度。“三建两联一会商”机制成为该区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有力抓手。
完善机制调动基层工作激情
  建好网格是基础,发挥作用是关键。永年区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即出即调,最大限度地将各类隐患化解在基层。
  永年区建立培训工作机制,每年对网格员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调、治安巡逻防控、重点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等平安建设工作的能力。建立日调度工作机制,各村党支部书记每日主持召开会议调度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情况,并协调化解相关问题。
  永年区刘营镇朱庄村每日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进行“清晨说事”,招贤小区建立“周三解民忧日”制度等,集中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等有碍平安建设的风险隐患。2023年7月,朱庄村有村民在每日“清晨说事”反映,邻居在家生产标准件,噪声较大,影响到自己正常休息。村干部马上进行查看,举一反三、梳理类似问题,作出用“三相电”设备一律撤离村庄的决定,并由村集体另择地、上变压器,免费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既保障了生产需要,又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
  永年区建立科技保障机制,网格员利用“河北移动微法院”App、“冀时调”小程序等,实现在线调、网上调、即时调,2023年以来,成功在线调解矛盾纠纷120余起。建立“以案定补”机制,对网格员化解的矛盾纠纷,根据调解难易程度和社会影响大小,通过“以案定补”等方式,给予调解员50元至200元办案补贴。
  此外,永年区建立定期考核机制,设置网格员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实施动态管理,表现突出的优先吸纳到党组织中、优先作为村级后备干部、优先推荐进“两委”班子、优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较大,工作没有进展的,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永年区平安办每半年召开网格员表彰大会,通过奖优罚劣,激励网格员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朱庄村以网格为单位开设“爱心超市”,量化做好事分值,达到一定积分即可到超市换取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大家争做好人好事,把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的道德水准上,营造出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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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尽责化解百姓矛盾纠纷
  永年区网格员按照职责要求,建立所辖群众微信联系平台,随时了解群众思想生活状态,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坚持做到“家有病人过去看看、家有纠纷出面劝劝、家有急活帮着干干、有事没事常去转转”,第一时间排调化解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坚持做到事出即调,自己解决不了的第一时间上报,并陪同解决到位。
  永年区辛庄堡乡70多岁的李某丈夫病逝,自己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但两个儿子都想外出干活挣钱,在家照料老人一事无法达成一致,老人独自在家无人照管。网格员张建民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做两个儿子的思想工作,最后商定两个儿子一人一月在家照管老人,张建民亲自拟好赡养协议由两个儿子签字,老人的晚年生活得以保障。
  如今,“家有烦心事就找网格员”在永年区已成为群众共识。东杨庄村4名网格员组成人民调解室,每年调解纠纷80余件,件件达到群众满意,实现多年无上访。李庄村网格员李社其自筹资金建立“社琪调解室”,年调解村民纠纷100余件,不但调解本村村民纠纷,还吸引附近村群众慕名前来。在2023年10月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李社其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浙江象山法院
为创优营商环境赋能   详细报道见二版
刘赛:10年执结万余案的
“执行猎人”   详细报道见五版
微电影《消失的他》
入选“金法槌奖”   详细报道见八版
浙江象山法院为创优营商环境赋能 □ 本报记者   王春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周芮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积极能动司法,搭好法企“连心桥”,着力为企业发展壮大打造有效、可靠的法治保障,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象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李东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象山法院将继续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工作理念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精准把握司法服务企业的切入点、着力点,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为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展现司法担当。
主动服务 查找病灶
  “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如果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会承担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后果,建议你们强化纺织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意识。”2023年8月,象山法院民一庭法官张海科向象山县纺织服装产业联盟发送了司法建议并详细解释。
  “这份司法建议来得很及时,概括出了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在用工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如果不及时整改,对企业发展来说会是很大的风险隐患。”服装联盟的负责人在收到司法建议后认真回应道。
  象山作为“中国针织名城”“全国知名针织产业集群”“国家级纺织服装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现有纺织服装生产企业1000余家,针织从业人员5万余人,在促进经济增长、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审理涉纺织服装生产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张海科发现,很多纺织服装生产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用工不规范现象,导致近几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激增,且企业败诉案件占比40%。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也会危及针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张海科针对此类不规范现象进行了梳理、分类,并第一时间发送了系列司法建议,帮助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弥补漏洞、规避纠纷。
  司法建议工作是法院以“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的有力体现,有助于促进全域同类问题整改,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象山法院共计发出涉及行业领域规范管理、企业诚信经营等各方面司法建议15份,得到了相关单位的普遍认可和积极落实。
积极调解 一站解纷
  “办理案件是责任,帮助企业安渡难关也是责任,如何有效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帮助涉诉企业及时处理好纠纷,保障企业顺利运转是我们每个承办法官都应该思考的事情。”民二庭法官陈瑛经常这样提醒自己及身边的同事。
  涉企纠纷大多涉案金额大,一旦企业资产被保全、查封,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工人工资无法支付等众多后果,不仅影响企业发展,也会波及工人权益。因此,在处理涉企纠纷案件时,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陈法官,我们不是不愿意还款,只是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且企业日常经营开支、工人工资等,都是一笔巨大支出。财产被保全了,后果我们实在难以承担啊!”某建设公司负责人焦急地在电话中回应。
  原来,该建设公司因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被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同时公司账户上的700万元财产也被申请了财产保全。
  受理该案后,陈瑛立即联系涉企当事人,组织双方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她及时联系县民营企业司法服务联络站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施工现场,让原告公司了解工程进度,打消原告公司对被告企业还款能力的顾虑。随后,法官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多轮磋商,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方案,有效避免了大额财产保全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盘活了企业流动资金,也督促了企业自觉偿还债务。
  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调纷解忧,象山法院今年与县工商联共创共建,成立了以民营司法企业服务联络点和商事特设共享法庭为主要机构的一体化企业服务平台,打造了一条法院、工商联、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帮助企业诉前化解纠纷,为县域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2023年以来,象山法院法官走访企业150余次,开展了诸如旁听庭审、送法进企、共学指引等特色企服活动。
创新机制 破中取金
  在破产案件中,如何让破产企业实现最大价值、保障破产债权人的权益呢?近年来,象山法院不断完善破产企业差异化处置的甄别机制,通过引入共益债务、深化府院联动,有效保护地方优质企业及资产,促进生产资源再入市场。
  2023年,象山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处置破产财产1.566亿元,真正实现“破中取金”。
  宁波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石浦镇的商业住宅小区,原计划于2023年交房,但在建造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工程款,于6月被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在审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时发现,该公司目前虽然无法继续经营,但小区主体建筑已接近完成,若通过破产手段引入外部投资,将小区完整建成后交付,不仅有助于保护购房业主权益,还可以共益债务的形式确保投资款项及时得到返还。
  象山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积极对外寻找投资人,并在2023年6月通过债权人会议后立即引入了外部资金投入到小区建设之中。8月,该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前顺利完成竣备,避免了延期交付带来的大量延期交房违约金。
  象山某建设公司开发的某街区商业广场,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商铺共计500余户,公寓200余套,因陷入经营困境,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象山法院及时厘清难题,对症施治,同时通过府院联动办案,疏通案涉公寓不动产权属登记堵点。
  最终此案不但使该街区商业广场继续运营成为可能,让数百名债权人的债权受偿率大幅增加,还一揽子化解了百余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妥善解决了135户公寓业主的不动产权登记问题。
  为实现“破中取金”的目标,象山法院坚持高标准推动建立府院联动长效机制,与当地住建部门共同搭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处置工作专班,在“保住房、保楼盘”等方面构筑起常态化信息调研机制和“一盘棋”处置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办理效率。

  图① 象山法院民二庭法官走访安徽商会,开展座谈交流。
  图② 象山法院民营企业司法服务联络点暨商事特设共享法庭揭牌。
安康石泉推进“嵌入式”诉源治理模式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贺家塨
  
  “现在调解真是方便,不用打官司就解决了我的难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一当事人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法院送来锦旗,为法官的高效调解点赞。
  2023年以来,石泉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诉源治理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政治嵌入、文化嵌入、制度嵌入、智慧嵌入”,即“嵌入式”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2023年,该院收案数同比下降9.55%,万人起诉率同比下降1.98件,迎来近十年来首次下降拐点。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我们抓实抓好诉源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推进诉源治理的根本保证,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石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晓安在全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上说道。
  石泉法院党组通过专题研究部署、党组理论学习、全院大会等,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将政治理念嵌入法官干警内心深处,推动诉源治理由“法院主推”向“党委主抓”转变,实现诉源治理由“单打独斗”向“团队作战”转变,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方向明、动力足、效果实。
  为切实推动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多元解纷一盘棋,石泉法院与县政府联合印发《石泉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分别与县人社局、县发改局等20家单位建立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在矛盾多发领域强化部门联动,以“法院+”诉源治理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3年1月至12月,该院诉前调解分流率55.85%,成功率70.63%,同比调解案件增幅44.25%。
  “该法治文化广场的建立,使法治宣传教育从说教式、灌输式、被动式向感性共鸣、理性思考、自觉接受的形式转化。”石泉法院驻池河镇柏安村第一书记胡洪强说。石泉法院在柏安村建设的法治小广场,将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案例以永久性展板的形式放置于广场上,组成法治文化长廊,让群众在休闲、健身的同时,近距离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只要有利于解决群众纠纷,就是法院着力推进的方向,去年以来我们强化人民法庭基础建设,目前已实现全县6个人民法庭实体化运行,但全县辖11个镇1个经开区,平均1个法庭要服务2个乡镇,服务半径略大,如何更好更便捷服务基层群众?我们去浙江和江苏参观了互联网法庭,觉得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蒋晓安说道。
  依托一条网线、一块显示屏,石泉法院设立了陕南首个共享法庭,在县委政法委主导下,共享法庭嵌入全县综合治理平台,实现与11个镇、165个村社区、县级政法机关等184个视联网终端互联互通,将司法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共享法庭建成后,石泉法院通过共享法庭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线上诉讼187件。
河南永城检察让生鲜食材去掉“美颜”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尚林杰 胡仲宇

  随着春节的临近,河南省永城市市民发现,原先市场里红红绿绿的“生鲜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发着自然色灯光的灯具。1月21日,在某大型市场选购肉品的市民纷纷说:“没有了‘生鲜灯’的照射,可以更好还原食物的真实颜色,肉品的新鲜程度我们一眼就能看出,再也不会被灯光所误导。”这一变化源于永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生鲜灯”违规治理专项活动。
  永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亚东介绍,2024年伊始,从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干警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发现,一些商场生鲜摊位使用的照明设施光源颜色过于鲜艳,在彩色灯光的“美颜”下,掩盖了食品的真实色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食品新鲜度的辨识,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2023年12月1日起,“生鲜灯”全面禁用。检察干警在多家肉品市场走访时发现,多家卖生鲜肉的商户还在使用“生鲜灯”,生鲜肉被照射红紫色的光线后,色泽发生明显变化。
  食品安全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更好地规范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永城市检察院决定对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立案调查。
  经走访调查,永城市检察院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怠于履行相关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损害状态,遂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好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整改工作,堵塞监管漏洞,严守食品安全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杜绝违规使用“生鲜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相关场所开展实地调查,发现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属实,并在第一时间向相关案涉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到位。
  “有的经营业户不了解使用‘生鲜灯’是违规行为,说明我们政策宣传不到位。还有继续使用的,说明我们执法不到位,我们将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对此展开专项治理,加强执法力度、宣传力度,严守食品安全关,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杨亚东说:“春节将至,食品销售进入旺季,我们检察机关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暗访与检查同步等方式,全面开展‘生鲜灯’禁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临近年关,群众对食品的购买量大大增加,永城市检察院开展的‘生鲜灯’专项治理,使市场上摆放的食材去掉‘美颜’和‘滤镜’,群众更能直观看到产品原本的色泽,购买起来也更放心。”关注“生鲜灯”治理工作的河南省人大代表、永城市高庄镇党委书记蒋靖山表示。
安徽当涂义警“守望”车主财物安全   本报讯 记者范天娇 通讯员陶文 卫学超 为帮助广大车主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财产安全,自2023年5月起,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义警决定开展“守望行动”,300余名志愿者累计检查路边停放车辆2000余辆,直接提醒车主注意财物安全300余人次,发现因车主粗心未锁车门100余辆,避免造成人身安全事件30余起。通过一个小小善举,有效预防了辖区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的发生。
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系列述评之六   □ 新华社记者 黄玥 董博婷 齐琪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构筑日益强劲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矢志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
  2014年春,五四运动95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走进北大校园,在同师生座谈时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要求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凝结为当代中国的价值公约数。
  为民族复兴凝聚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
  中国梦意味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价值体认和价值追求”。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而“中国精神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前提下,积极深入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精神世界,把长期以来我们民族形成的积极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充分继承和弘扬起来”。
  有价值才能凝聚力量,有力量才能追寻梦想。
  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又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包含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成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精神支撑。
  为民族复兴提供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
  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曲阜的孔府和孔子研究院参观考察时指出:“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
  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德,既是个人之德,也是一种大德,即国家之德、社会之德。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景之所以越来越清晰可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立人之德、强党之德、兴国之德的坚定追求与积极践行。
  今天,中华民族要继续前进,就必须根据时代条件,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无本之木,而是有根有源。
  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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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柏林同德国汉学家、孔子学院教师代表和学习汉语的学生代表座谈时强调:“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已经成为中国文化的基因,根植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我们正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一些重要内容就是源于中华文化。”
  “富强、民主”连通“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的质朴理想;
  “公正、法治”汲取“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崇法思想;
  “诚信、友善”吸收“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仁者爱人”的价值追求;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每个关键词,无不体现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的汲取与运用。从传统中发现精神基因,从文化中汲取志气底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出深厚的文化自信,焕发出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
  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形成的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也深深熔铸在民族意识、民族品格、民族气质之中。
  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到“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从“革故鼎新”到“改革创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价值观念,成为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力量。
  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把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起来,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2021年9月,在陕西绥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
  廉政文化、修身智慧、民本思想被引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成为正党风、转民风的重要抓手;诚意正心、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变为党员干部修身的自觉……
  古今相通的思想理念,因其“一脉同源”彰显出连续性和稳定性,又随着时间推移和时代变迁不断赓续发展。
  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坚定文化自信中强化价值观自信,铸就民族之魂,走好复兴之路。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
  教育引导、制度保障、实践养成……在习近平总书记引领下,全党全国全社会行动起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参天大树根深叶茂、生机勃发。
  2023年12月底,“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139场活动在福建泉州举办。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教授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成就为引,宣讲严守纪法规矩。
  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是基础。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使全体人民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坚守共同理想、实现共同梦想的信心与决心。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开篇第一条,成为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鲜明写照。
  从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到推动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中,到体现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的规章规范中,再到推动完善见义勇为、诚信建设、慈善捐赠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
  法律法规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路上,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在全社会凝聚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精气神”。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里,乡风文明位列其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随着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行动的生动局面。
  “关键少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向上向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只有落细、落小、落实,才能不断深化,使其融入亿万人民的血液,化作自觉的行动和信念。
  新征程上,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就一定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西宁以高质效办案释放检察公益诉讼效能   □ 本报记者 徐鹏
  
  2023年年底,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首个就是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这为高质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提供了模板和示范。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高质效办案的基本要求,突出精准性和规范性,持续释放检察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守护历史文脉,增进民生福祉,护航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西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志轶介绍。
守护历史文脉
  宏觉寺是历代汉藏文化交流互动的桥梁纽带,是民族团结的重要历史见证。1967年,西宁某印刷厂迁入宏觉寺并经批准修建车间、职工住宅楼一栋及办公楼两栋。1998年,青海省将该寺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某印刷厂将后院车间及一座大殿清腾后交由青海省佛协进行修缮,但前殿香厅等文物主体未得到妥善管理和修缮,面临损毁和灭失风险。
  2020年6月,城中区检察院发现上述案件线索。2021年1月7日,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城中区检察院立案调查,并于1月13日对文物修复必要性等问题召开听证会,会后城中区检察院向城中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宏觉寺得到妥善保护和利用。1月28日,某印刷厂与区文体局举行交接仪式,宏觉寺正式移交区文体局管理。3月2日,区文体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
  针对最棘手的印刷厂搬迁问题,城中区检察院会同区文体局主动向区政府报告情况,推动区政府拨付1100万余元资金用于企业安置补偿及车间、办公楼拆除工作。区文体局申请400万余元资金对周边街景进行整治,79.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主体修缮。目前,所有修缮项目已全部竣工,该寺还被挂牌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2020年6月,西宁市检察院与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双方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对14类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宏觉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是其中的典型。
  大通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林草局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在明长城遗迹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防火观察点、“三北”防护林输水管道项目等问题线索,及时立案调查、制发检察建议,并监督县林草局拆除违法建筑,恢复遗迹原貌,同时延伸办案触角,设立“公益检察守护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基地”纪念碑,与县文物保护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制作宣传片。该案入选了最高检、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护航经济发展
  去年4月,由西宁市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青海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共28起案件全部审结,36名被告人分别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1年至6年有期徒刑,缴纳惩罚性赔偿金5189万元和司法鉴定、仓储保管等费用63万余元。检察机关的各项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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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生产环节的管某某、侯某某和批发环节的林某某、储某某等8人,缴纳惩罚性赔偿金974万余元。销售环节的刘某某、马某某等28人,缴纳惩罚性赔偿金4215万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这起侵犯知识产权系列案产、供、销各环节的所有涉案人员均被判缴纳销售价款1倍至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在该案中,检察机关在对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知名品牌白酒的涉案人员提起刑事公诉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机关和组织未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不断织密食品安全领域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网”,实现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全链条打击、闭环式惩罚、各环节治理。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是西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必答题”。近年来,西宁检察机关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农”工作、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办理了一大批案件。如“服务‘三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18件,与行政机关磋商11件,累积清理固体废弃物95吨,拆除违法建筑10处,违法堆砂场3处,清理违法占地面积约120余亩,拆除砖混及彩钢建筑约2500余平方米。
  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西宁检察机关全力推动公益诉讼数字检察工作,目前已构建残疾人两项补贴监督、生育基金监管监督、违规取水监督等8个监督模型,实现了两级检察院全覆盖。通过监督模型,共立案95件,制发检察建议57份,磋商结案31件,终结案件7件。
增进民生福祉
  穿城而过的湟水河是黄河上游重要支流,是青海的“母亲河”。去年8月,西宁市检察院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在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成立,旨在形成“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湿地保护多元治理新格局,依法维护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高质量发展。
  蓝天、碧水、净土、食品安全、交通出行、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利益是人民的利益,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民心工程。西宁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在全市组织开展电竞酒店专项巡查活动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专项监督活动,其中电竞酒店专项活动立案17件,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专项活动立案5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快递企业电子面单上发布的促销和抽奖二维码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对快递驿站取件码标签加强管理,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电梯安全运行存在较大隐患的,依法监督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城区内部分窨井盖缺失、破损,部分盲道不连续、不畅通、不合规等情况,积极参与排查道路安全隐患78处,发出检察建议4件……
  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是青海最大的“菜篮子”。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城北区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在此成立全省首个大型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构建了“行政+检察+市场主体”的多元监督模式,同时购置公益诉讼勘查箱,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成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检测点”,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谭志轶表示,下一步,西宁检察机关将探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文化建设,在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等方面不断下功夫,为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贡献公益检察力量。
阜新多元共治推进诉源治理   □ 本报记者 韩宇
  
  位于辽宁省西北的阜新市,曾被称为“煤电之城”,是全国首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但因煤炭资源枯竭导致的转型阵痛经多年化解仍然处于矛盾纠纷多发阶段。近年来,阜新市委面对矛盾激增的实际困境,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法治需求,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难题,向网格融合治理力量、向基层延伸管控阵地,围绕打造“线上一平台、线下一张网、现场一中心”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把“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信访工作考核和市委巡察监督范围,变法院一家“单打独斗”为全市协力“多元共治”,为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坚强保障。
迁移至解纷最前端
  阜新市阜新县新邱村村民王某因承包土地补偿与村委会发生纠纷,王某的补偿款迟迟未能解决。
  受案后,阜新县法院于寺人民法庭负责人刘大伟及调解员、村民网格员利用诉源治理新模式进行多轮调解工作,成功让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2023年以来,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下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聚焦“诉源、访源”一体治理,坚持“诉前、诉中、诉后”一体推进,实现“案源、访源”一体同降。
  阜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妍说:“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法院要发挥‘发动机’作用,与各部门积极联调联动,让解纷成本更少、时间更短,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据悉,阜新市全市7家基层法院均实现线上平台接入、线下中心实体化运行,共入驻人员40名。其中,阜新县、细河区法院实现“信访接待、诉调对接、诉讼服务、民事速裁、执行”团队的整建制入驻。细河区法院派驻中心人员达15人,占细河法院全部干警的12%。
形成一站式体系
  “你好,我朋友借我的钱好几年了不还……”“楼上孩子经常蹦跳到半夜,我老伴心脏病都犯了……”近期,越来越多的群众走进阜新县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反映诉求。这些诉求,经过法院+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调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少当事人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在助推解纷资源物理整合基础上,阜新市中院充分发挥“催化剂”作用,让各部门快速实现化学融合。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分流交办,形成“访、调、立、裁、执”一站式体系。两级法院主动加强与各解纷部门的协同配合,有序开展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前保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速裁快审、案件执行、司法建议等工作,促进纠纷即时解决、实质化解、源头预防。2023年,劳动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一审收案分别同比下降24.42%、38.39%和41.10%。
  同时,阜新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工会、工商联、妇联、消费者协会、医调委等部门建立联合解纷、诉调对接平台,构建“法院+工会”“法官+社区工作站”“法官+调解员”等诉调对接模式,将大量纠纷吸附到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调处。据统计,2023年,阜新县法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超40%以上;细河区法院通过行政案件诉前调解,成功解决361名住户破产楼盘办证难问题。
引导疏导双向用力
  随着大量纠纷涌入法院,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对此,是不停加派人手多办案件,还是把矛盾纠纷层层化解,阜新两级法院选择了后者。
  “要不是你们来,今年的地我就没法种了。”2023年4月,阜新县法院泡子人民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确权争议。
  阜新县法院把诉源治理的触角延伸到村屯,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将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数据显示,2023年,阜新县法院一审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5.41%,为全市下降幅度最大基层法院。截至目前,阜新市设立75间诉前调解室,制定35项配套制度,选齐配强诉前调解员62人,开展诉前调解8466件,成功调解各类纠纷5281件,调解成功率62.38%。
  “再好的章法,也要和老百姓面对面、心贴心,才能产生好效果。”彰武县法院冯家法庭原庭长刘玉术“老哥”说。工作中,阜新市中院积极创建特色调解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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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老哥”庭长调解六步法,全面提升诉前调解效能。令人欣慰的是,全市涌现出以包丽颖、孟凡旭、赵斌为代表的一批“老哥”庭长式先进典型。
  此外,阜新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在2023年携手开展“法官进网格 法润基层”活动,选派85名优秀法官进驻基层司法所,指导乡镇(街道)信访矛盾调解中心化解疑难复杂纠纷100余件。加密人民调解业务指导频次,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观摩巡回审判,现场沉浸式学习调解技巧,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提供诉源治理“智库”
  值得一提的是,阜新市中院在2023年发布辽宁全省首份万人成讼率白皮书,为当地党委、政府深化诉源治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数据参考。发出司法建议41件,同步推动相关部门整改37件,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以阜新两级法院“示范诉讼+典型案件”模式为例,对于类案纠纷及集团诉讼,选取最具代表性的1件案件先行审理,作出示范性裁判,引导当事人确定合理诉讼预期,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治样本和导向指引,促进高发纠纷诉前化解。
  在某物业公司起诉小区业主欠付物业费纠纷中,法院选取1件纠纷现场开庭作出判决,后续产生的同小区80余件类案纠纷均以和解方式解决。
  2023年以来,阜新两级法院共诉前调解物业纠纷2046件,同比上升320%。有效化解1471件,同比上升770%。进入诉讼程序1940件,同比下降31.5%。一升一降之间,调解质效立现。
  “诉源治理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只有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将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才能有效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阜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苏伟说。
富洋烧烤店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2023年6月21日20时37分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民族街店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114.5万元。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相关企业违法违规检验、经营,并配送不符合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瓶,烧烤店在使用中违规操作发生泄漏爆炸,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燃气安全失管失控,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这起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令人痛心、教训深刻。要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近期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强总理等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迅速响应,组成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处置工作。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应急管理部牵头,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全国总工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参加的国务院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燃气、消防、气瓶、管阀、爆炸和建筑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资料查阅、座谈交流、现场勘验、实地调查、物证鉴定、视频分析、模拟实验、询问谈话、理论计算与分析以及专家评估论证等多种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查明了富洋烧烤店和气瓶检验、充装、配送等单位有关情况和责任,查明了地方有关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调查组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剖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总结事故主要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配送企业违规向烧烤店配送有气相阀和液相阀的“双嘴瓶”,店员误将气相阀调压器接到液相阀上,使用发现异常后擅自拆卸安装调压器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时又误将阀门反向开大,导致大量泄漏喷出,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厨房内明火发生爆炸进而起火。由于没有组织疏散、唯一楼梯通道被炸毁的隔墙严重堵塞、二楼临街窗户被封堵并被锚固焊接的钢制广告牌完全阻挡,严重影响人员逃生,导致伤亡扩大。
  调查查清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是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项整治敷衍了事、源头管理失职失责、气瓶检验充装弄虚作假、燃气经营配送使用管理混乱、餐饮场所安全失管漏管、执法检查宽松软虚。涉事有关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事故调查组按规定将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总结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教训:该坚守的安全红线没有守住,该有的强烈责任感却放松懈怠,该全链条监管的却掉链断档,该用打非治违的硬措施没有硬起来,该抓实的安全基础没有抓到位。同时,提出六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燃气安全大起底;严格市场准入,全面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强化齐抓共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迅速开展行动,彻底整治餐饮用户隐患;完善法规标准,提高适用性和强制性;狠抓社会末梢,提升基层能力水平。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就富洋烧烤店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工作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记者就该事故调查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采访了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
  记者:事故调查组是如何组成的?调查的过程和结果是怎样的?
  答: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应急管理部牵头,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全国总工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参加的国务院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燃气、消防、气瓶、管阀、爆炸和建筑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资料查阅、座谈交流、现场勘验、实地调查、物证鉴定、视频分析、模拟实验、询问谈话、理论计算与分析以及专家评估论证等多种方式,重点调查了涉事烧烤店以及气瓶检验、充装、配送等4家企业,宁夏、银川、兴庆三级党委政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商务、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公安等7个相关部门,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查明了富洋烧烤店和气瓶检验、充装、配送等单位有关情况和责任,查明了地方有关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调查组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剖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总结事故主要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相关企业违法违规检验、经营,并配送不符合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瓶,烧烤店在使用中违规操作发生泄漏爆炸,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燃气安全失管失控,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记者: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的原因有哪些?
  答:事故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样、检测,经水介质模拟液化石油气喷射试验和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实验验证,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爆炸数值模拟,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气配送企业违规向烧烤店配送有气相阀和液相阀的“双嘴瓶”,店员误将气相阀调压器接到液相阀上,使用发现异常后擅自拆卸安装调压器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时又误将阀门反向开大,导致大量泄漏喷出,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厨房内明火发生爆炸进而起火。由于没有组织疏散、唯一楼梯通道被炸毁的隔墙严重堵塞、二楼临街窗户被封堵并被锚固焊接的钢制广告牌完全阻挡,严重影响人员逃生,导致伤亡扩大。
  这起事故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原因:一是送错气瓶。富洋烧烤店用气设施没有气化装置,按规定只能使用仅有气相阀的“单嘴瓶”,而配送公司却违规配送了“双嘴瓶”。二是接错瓶阀。店内的“双嘴瓶”调压器本来接在气相阀上,但事发前一天晚上,烧烤店员工为方便打扫卫生,卸下调压器,旋转移出“双嘴瓶”,但在移回原位时液相阀和气相阀朝向异位,员工误把液相阀当成了气相阀,并将调压器错接到液相阀上。一旦开阀使用,极易导致调压器损坏、液化石油气泄漏。三是擅自拆装。事发当天晚上,店员拧开阀门用气烧烤时发现异常、闻到异味,相继两次擅自拆卸安装调压器,在第三次卸下调压器后又违规拆解,发现损坏后致电询问配送公司,但没有听从劝阻,自行购置劣质调压器又接回液相阀上。在第四次拆卸调压器时,由于未关闭阀门发生泄漏,此时本应紧急关闭阀门,却误将阀门反向开大,处置中又误拉连接软管,使接口进一步松动,导致泄漏加剧。四是泄漏爆炸。经模拟测算,泄漏的液化石油气平均浓度达到4%-5%,达到爆炸极限,事发时因现场有正在使用天然气烹煮的灶具,泄漏的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发生爆炸,进而引发起火。五是伤亡扩大。没有组织疏散,烧烤店经理让店员赶快报警,但没有通知一、二楼顾客撤离,错失了人员逃生的最佳时机;唯一楼梯通道被堵,富洋烧烤店作为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本应有2个楼梯通道,但实际只有1个,又被炸毁的隔墙、冰箱等物体严重堵塞,二楼部分被困人员无法通过该处逃生;二楼临街窗户被堵,店主在装修卡拉OK包房时为隔音用装饰板、岩棉等封堵成墙,又采用锚固焊接的钢制广告牌将其完全封堵,造成“堵上加堵”,致使二楼部分被困人员无法通过窗户逃生,最终造成二楼被困人员伤亡扩大。
  记者:这起事故中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事故调查组查明了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职责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专项整治敷衍了事。2020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和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部署迟缓、推动不力,流于形式、层层拖延衰减,致使50公斤“双嘴瓶”违规检验、充装、配送、使用等全链条突出问题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整治。二是源头管理失职失责。2021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五部委印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一批了之,从主管副职到业务处室、工作人员也都一阅了之,既没有转发更没有研究提出落实措施,致使这一全国性的专项工作在宁夏断档落空。充装公司宁夏龙江公司2016年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时,无一人持有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也无资格证书,但银川市燃气主管、行政审批部门层层把关却层层失守,为其发证。监管和审批部门不履职不作为,在源头管理上就为事故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三是气瓶检验充装弄虚作假。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要求,“双嘴瓶”必须符合液相阀与气相阀口径有明显区别的规定,以避免接错导致事故。但负责检验的宁夏国华公司没有执行该要求,对送检的涉事气瓶没有更换大口径液相阀,致使不符合标准的涉事气瓶通过检验,流入市场继续使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四是燃气经营配送使用管理混乱。涉事燃气经营配送公司无燃气经营许可证,长期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但银川市燃气管理部门只管“合法不管非法”,从未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且该公司配送人员不掌握燃气知识和检修、抢险等技能,没有告知富洋烧烤店“双嘴瓶”的接错风险,任由餐饮用户自行更换。五是餐饮场所安全失管漏管。银川市燃气管理部门只将燃气经营企业作为管理对象,未有效督促加强餐饮场所等用户端的监管和指导。银川市餐饮企业共1.2万余家,市商务局擅自缩小管理范围,只对274家“在库”餐饮企业和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安全管理,致使富洋烧烤店等此类餐厅长期游离于行业管理之外。六是执法检查宽松软虚。在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期间的2022年2月至8月,银川市在1万多家燃气使用单位中仅执法检查20家,实施行政处罚500元,力度明显偏软;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在燃气行业日常执法中不主动作为,坐等燃气管理部门送线索上门,2019年成立以来仅主动查办1起燃气案件。
  记者:这起事故中涉事有关企业存在哪些具体责任?
  答:事故调查组查明了涉事有关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对富洋烧烤店、龙江公司、铂澜公司、国华公司等4家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行政处罚,移交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富洋烧烤店违规使用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双气源”,未设置专用气瓶间,使用超过2米的橡胶软管、可调节式调压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未安装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装置,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在装修时未按要求设置2个安全出口,违规将二楼外窗全部封堵,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不符合消防疏散条件要求,且未申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员工不掌握燃气安全相关知识,不清楚50公斤“双嘴瓶”安全风险,违规操作处置。未制定燃气应急处置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发现燃气使用异常后未按照燃气企业要求关闭瓶阀并等待上门维修,而是自行购买调压器更换,在燃气大量泄漏时,未组织人员立即撤离。
  龙江公司作为充装企业违规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和气瓶充装许可,资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证人员不足,违规用铂澜公司员工充当本公司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充装人员。违规在50公斤新标准“双嘴瓶”液相阀“加芯”,将其变为老标准气瓶,放任其流入无气化装置的餐饮场所,带来错接风险。违规长期使用“口袋码”充装非自有气瓶,向无燃气经营许可的铂澜公司和30多个“黑气”贩子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铂澜公司作为经营配送企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相关从业人员未经燃气管理部门培训考核。配送管理混乱,将不符合规定的50公斤“双嘴瓶”送至无气化装置、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富洋烧烤店,并一次性配送2只,放任用户自行换瓶连灶。入户安检流于形式,未尽安全宣传义务,未告知50公斤“双嘴瓶”安全风险,未对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富洋烧烤店停止供气。
  国华公司作为检测企业在无专业技术人员、持证检验员的情况下,违规通过“挂证”、冒充有证人员等不正当方式骗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在被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后,继续弄虚作假应付检查。未按要求为涉事气瓶在内的老标准50公斤“双嘴瓶”更换新标准大口径液相瓶阀,放任不合规气瓶流入市场。气瓶检验弄虚作假,无证检验人员不按技术规程进行气瓶检验工作,并多次假冒有证人员签名出具气瓶检验报告。
  另外,为涉事企业管道天然气供气企业(哈纳斯公司)不认真履行入户安检职责,发现富洋烧烤店使用“双气源”、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无切断阀等问题后,未按规定停止供应天然气,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
  记者:此次事故暴露出哪些深层次的教训?
  答:此次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集中暴露出当地燃气安全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查缺补漏。
  一是该坚守的安全红线没有守住。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个观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事故暴露出,一些干部对这个观念不够明确、不够强烈、不够坚定,松了红线、破了底线。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任何时候都要有戒惧之心,坚决守牢守好红线,避免重蹈覆辙。二是该有的强烈责任感却放松懈怠。地方一些干部安全风险意识差,有的部门领导干部对“三管三必须”认识仍有差距,调查询问时一个“必须”也没有答对,更没有主动管主动查;有的执法部门只执法不检查,等着别人提交线索,执起法来还“放水”;有的部门日常排查整治不履职,一股脑地推给乡镇街道和基层网格员;有的行业主管部门把执法错当成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认为自身没有执法权就不去管,导致行业安全管理悬空。这些问题不是能力问题,根子是责任心问题。安全生产是一项实打实的工作,必须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始终绷紧神经,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三是该全链条监管的却掉链断档。燃气安全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哪一个掉了链子、出了问题,都会引发事故。宁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银川市市政部门作为燃气主管部门,在牵头抓总这一环节上没有发挥好应有作用,相关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市场监管部门在气瓶管理环节上没有一抓到底,商务部门在餐饮行业管理上没有同步落实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综合执法部门、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等在安全监督检查上不严不实。安全生产不是某一家的事,全过程全链条监督管理的特点非常明显,涉及到的所有部门都要从不同角度一起用心用力,只有各个环节都守住了,才能织密安全保障网。四是该用打非治违的硬措施没有硬起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专门突出强调打非治违,但银川市、兴庆区燃气领域违法行为猖獗,却没有得到有力整治。像铂澜公司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10名配送人员8人没有资格证,竟能自成立以来“一路绿灯”配送长达5年之久,而相关部门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等多次行动中从未到该公司检查执法,任其明目张胆公开违法。这也警示我们,执法手段一定要融进专项整治,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公开典型执法案例,以点带面推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整治成效。五是该抓实的安全基础没有抓到位。银川市之所以“黑气”和“黑气瓶”屡禁不止,与燃气规划布局、充装站点建设、农村用气等基础工作推进缓慢有很大关系,满足不了群众需求,催生了“地下”市场,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信息化智能化在线监测监控是加强燃气安全的有效手段,事故暴露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欠账。事故还暴露出燃气充装、配送、使用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位,员工不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干部是决定因素。这也警示我们,抓好干部队伍作风能力素质建设是确保安全成效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否则发再多的文件、作再多的部署都会落空。
  记者:对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哪些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答:为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一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燃气安全大起底。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惨痛教训,清醒认识当前燃气、餐饮等行业领域面临的严峻复杂安全形势,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立即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起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快整治“气、瓶、阀、管”等方面存在的“硬伤”。要注重从体制机制、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划布局、市场准入、设施设备、监管执法、社会末梢等方面一抓到底,补齐燃气安全管理的“软肋”。要抓好干部队伍整顿,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全面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各地区要加快制修订燃气发展专项规划,优化燃气企业数量和供应站点选址布局,优化天然气业和液化气业比例,从源头上铲除“黑气”贩子和市场无序竞争的土壤。要对燃气经营和气瓶充装许可严格把关,坚决防止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加快推动现有瓶装液化气企业整合提升,推进“瓶改气”“气改电”,从源头上降低燃气安全风险。严格实施餐饮企业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相关规定。加强对企业发证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组织资质许可条件评估。三是强化齐抓共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各地区要督促燃气管理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齐抓共管的全链条监管机制,防止监管空白和责任悬空。要督促商务部门准确认识餐饮行业管理部门定位,积极督促大中小型餐饮企业做好安全管理。燃气管理、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切实抓好各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要完善协作机制,针对“问题气”、“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灶”、“问题环境”等紧盯不放,顺藤摸瓜查处违规生产、违规供气、违规充装、违规销售等上下游违法违规行为,扩大案件查处效果。对于查处的销售伪劣燃气具案件要及时通报产地市场监管部门,形成产销两地联动机制。要加强行刑衔接,同时要完善典型案例公开制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四是迅速开展行动,彻底整治餐饮用户隐患。要以餐饮企业为重点,迅速开展行动,组织专业人员逐街逐企逐户迅速彻底开展燃气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全面禁止餐饮企业使用“气液双相”和“液相”瓶,举一反三全面整治餐饮企业使用“双气源”、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问题。组织餐饮企业集中更换合格软管和调压器,加装灶具熄火保护装置或更换合格燃气灶具,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全面整治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不足、障碍物封堵门窗等违法行为。组织对燃气具经营门店开展全覆盖排查,防止漏查漏管,对“三无”等违法违规产品采取果断处置措施。五是完善法规标准,提高适用性和强制性。根据燃气行业发展现状,加快修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地方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标准,严格落实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瓶阀》等标准,一体化考虑修订商用燃气“灶管阀”技术标准。六是狠抓社会末梢,提升基层能力水平。要严格落实燃气企业、气瓶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技能。要以餐饮企业为重点,组织对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安全轮训;组织餐饮企业在厨房张贴醒目警示标志和应急处置步骤,指导从业人员科学处置泄漏险情;制定餐饮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手册,强化应急演练。要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加强宣传教育。要依托专业院校加快培养燃气专业人才,补齐专业人才短板。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和奖励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广西水口边境派出所守边护边绘就“枫警” □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通讯员 梁鹏 覃浩华
  
  漫漫边关长,悠悠界河美。成立于1951年的广西边检总站崇左边境管理支队水口边境派出所,坐落于中越两条界河汇聚的水口河畔,毗邻国家一类口岸水口口岸,管辖边境线长33公里。辖区面积210多平方公里,这里边贸红火,人员往来频繁。
  水口边境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改进防范措施、创新服务模式、狠抓工作落实,为打造良好治安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着坚强安全保障,近日被命名为广西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边境辖区“无死角”综合治理
  “每次来这运送水果,都能看到警车警灯,心里的安全感特别强!”2023年10月13日晚,杨先生主动向水口边境派出所民警出示身份证件,配合检查住宿实名登记情况。
  杨先生是从湖北省到水口口岸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商人,他临时留宿宾馆时,正好遇到派出所民警联合夜间巡逻队开展宾馆、酒店清查整治行动。
  水口边境派出所辖区流动人口多、管控基数大。该所始终将守护边民安全幸福放在首位,向辖区村委、企业多方借力,联合网格员、护边员组建警民联防队、夜间巡逻队,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利用人熟路熟情况熟的优势适时对报警多、群众反映多的区域和场所开展综合整治。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该所坚持党建统领,精心打造“积流成河 聚力水口”党建品牌,在联防联控中还主动与辖区驻军、边检、村屯、学校、医院等单位党组织构建“水口国门党建综合体”,采取分类共建方式,与驻军单位常态开展边境巡逻,与村屯党支部常态开展治安联防,与学校、医院开展安防、急救等互补性培训。讲台上的“警察叔叔”、社区里的“电视夜校”……成为社区居民、学校孩子们眼中的亮丽风景线。
  2023年以来,常态化群防综合联动机制为该所提供有效信息22条,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联合开展大小清查32次,治安警情数环比下降33.6%,刑事案件警情数环比下降56.3%,24个村屯实现零发案。
民生小事“无条件”主动快解
  2023年9月30日,家住罗回村的官女士带着印有“破案神速 全心为民”的锦旗来到水口边境派出所表达感激之情。
  此前的一天傍晚,官女士不慎将手机丢失,第二天上午去银行查询手机银行卡的交易记录时,发现里面的钱也被人转走了。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锁定目标商店,应用智慧广电系统对该商店监控的每一帧画面进行缜密分析。经过不到1个小时的努力,民警就将用官女士手机付款码消费的嫌疑人一网打尽。
  群众之事无小事,最是小事显担当。水口边境派出所坚持群众至上,作为广西边检总站综合指挥室应用的首批试点单位,他们将技防设备转化为落实“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五小工程”的尖刀利器,2023年以来“快侦快破”民生小案22起,办结率达100%,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15面。
  “信息多传递,群众少跑腿”,该所将“智慧警务”思维与传统工作模式结合、“脚板警务”与“指尖警务”结合,经常下乡推广“边境管理”“智慧社区警务”等智慧警务App应用,动员群众下载注册,方便与群众“指尖”对话,网上解答群众疑难,有效提升警务工作效能。
  “辖区有许多群众家里住得偏远,很多老人还不熟悉使用智能手机,就算翻山越岭我们也要帮到底。”社区警务队民警郭有俞介绍。为了全方面、近距离知悉群众琐事,该所践行“背包精神”,前移警力深入群众,2023年以来,收集社情民意23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15个。
矛盾纠纷“无遗漏”分类化解
  2023年10月10日上午,龙州县法院水口法庭庭长陈立光上班后立即准备当日的薪资纠纷联合调解。11时许,水口边境派出所民警梁文冬、辖区某企业负责人和工人们来到水口法庭。
  缓和双方情绪、多次缓解僵局、耐心讲解法理、避免矛盾升级……经过劝说调解,纠纷双方握手言和。从唇枪舌剑到签下和解协议那一刻,梁文冬和陈立光紧张的心放下来。陈立光说:“自从派出所和我们法庭建立联合调解机制以来,每天都过得充实有意义。每次看到矛盾双方微笑握手,我感觉非常自豪!”
  多元合力,解纷止争。水口边境派出所注重抓实多元化调解工作,利用各方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1月,他们搭建“警律调解平台”,与律师事务所加强协作,聘任专业律师顾问团队共同成立“水口警律调解室”,让调解工作多了“法律顾问”。同时,运用互联网思维搭建“在线咨询服务和调解平台”,先后在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8次,提供各类纠纷解决方案36次。
  2023年8月,水口人民法庭成立后,水口边境派出所创新“派出所+律所+法院”调解模式,采取层级调解工作法,构建多元化联合调解新格局。同时,建立滚动摸排、法理情融合的多元调解机制,一村建立一个微信群,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滚动摸排纠纷隐患。
  近两年,该所多元调解矛盾纠纷200余起,成功率达98%,未发生涉警信访事项、无重大“民转刑”、无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为护航经济发展、守护边境和美贡献了边检力量。
邯郸永年:家有烦心事就找网格员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温少峰 李斌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东杨庄村村民张某到本村养鸡场买鸡蛋时,被鸡场主李某养的一只大狗咬伤,他找到李某要求赔偿医疗费却遭到拒绝。张某找到村里的网格员董光明诉说怨气、寻求帮助。董光明找到李某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指出他无证养狗、不拴绳放养造成的危害。李某最终认识到错误,同意赔付张某医疗费,一场纠纷随之化解。
  永年区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相关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以来,全区基层网格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26起,化解率达96%。
科学布局密织平安建设网格
  永年区17个乡镇全部建立乡镇党委书记为网格长、村街党支部书记为网格员的网格;全区363个行政村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任网格长、村“两委”干部为网格员的网格;以村小组或临近区片为单元,设立基层网格1786个;对于人口数量较多的村街,细化建立村“两委”干部为网格长、村“六长”(即村民小组长、胡同长、楼长、楼门长、门店长、企业长)为网格员的网格。
  依靠不断织密的平安网格,永年区每个网格员服务半径不超过200米,他们采取上门入户谈心、当面核实等方式,及时摸排出本网格内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各种不稳定因素,直接服务到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向实。
  为了便于工作,永年区制定“三建两联一会商”机制。“三建”即建立村(街)网格员与所辖群众联系平台、建立乡镇政法委员与村(街)网格员联系平台、建立区委政法委与乡镇政法委员联系平台。“两联”即建立村(街)网格员与所辖群众密切联系制度、建立乡镇政法委员与村(街)网格员密切联系制度。“一会商”即建立区平安办主任每月组织政法委员会商研判平安建设形势制度。“三建两联一会商”机制成为该区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有力抓手。
完善机制调动基层工作激情
  建好网格是基础,发挥作用是关键。永年区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即出即调,最大限度地将各类隐患化解在基层。
  永年区建立培训工作机制,每年对网格员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调、治安巡逻防控、重点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等平安建设工作的能力。建立日调度工作机制,各村党支部书记每日主持召开会议调度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情况,并协调化解相关问题。
  永年区刘营镇朱庄村每日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进行“清晨说事”,招贤小区建立“周三解民忧日”制度等,集中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等有碍平安建设的风险隐患。2023年7月,朱庄村有村民在每日“清晨说事”反映,邻居在家生产标准件,噪声较大,影响到自己正常休息。村干部马上进行查看,举一反三、梳理类似问题,作出用“三相电”设备一律撤离村庄的决定,并由村集体另择地、上变压器,免费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既保障了生产需要,又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
  永年区建立科技保障机制,网格员利用“河北移动微法院”App、“冀时调”小程序等,实现在线调、网上调、即时调,2023年以来,成功在线调解矛盾纠纷120余起。建立“以案定补”机制,对网格员化解的矛盾纠纷,根据调解难易程度和社会影响大小,通过“以案定补”等方式,给予调解员50元至200元办案补贴。
  此外,永年区建立定期考核机制,设置网格员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实施动态管理,表现突出的优先吸纳到党组织中、优先作为村级后备干部、优先推荐进“两委”班子、优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较大,工作没有进展的,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永年区平安办每半年召开网格员表彰大会,通过奖优罚劣,激励网格员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朱庄村以网格为单位开设“爱心超市”,量化做好事分值,达到一定积分即可到超市换取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大家争做好人好事,把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的道德水准上,营造出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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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尽责化解百姓矛盾纠纷
  永年区网格员按照职责要求,建立所辖群众微信联系平台,随时了解群众思想生活状态,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坚持做到“家有病人过去看看、家有纠纷出面劝劝、家有急活帮着干干、有事没事常去转转”,第一时间排调化解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坚持做到事出即调,自己解决不了的第一时间上报,并陪同解决到位。
  永年区辛庄堡乡70多岁的李某丈夫病逝,自己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但两个儿子都想外出干活挣钱,在家照料老人一事无法达成一致,老人独自在家无人照管。网格员张建民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做两个儿子的思想工作,最后商定两个儿子一人一月在家照管老人,张建民亲自拟好赡养协议由两个儿子签字,老人的晚年生活得以保障。
  如今,“家有烦心事就找网格员”在永年区已成为群众共识。东杨庄村4名网格员组成人民调解室,每年调解纠纷80余件,件件达到群众满意,实现多年无上访。李庄村网格员李社其自筹资金建立“社琪调解室”,年调解村民纠纷100余件,不但调解本村村民纠纷,还吸引附近村群众慕名前来。在2023年10月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李社其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穿警服的“故宫人”   □ 本报记者 杨晋峰 徐伟伦 摄影报道

  1月10日上午11时,故宫博物院游人如织。
  “孩子不见了,快帮我找找孩子吧!”正在巡逻的故宫派出所民警刘培接到一位母亲的焦急求助。
  “全体格区请注意,太和殿格区和北门请格外注意,一名男孩在太和殿附近走丢,照片已发群里,请协助找寻。”刘培迅速布置。30分钟后,男孩在故宫北门被发现,在刘培的带领下重回家人身边。
  故宫派出所,成立于1966年5月,隶属于天安门地区公安分局,所内的每名民警都曾在天安门广场执勤、表现良好。派出所立足特殊的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全力保障故宫安全,服务游客。
  故宫派出所设在午门的便民服务点,其中最火的业务就是收发游客遗失的物品。茫茫人海中找人寻物,在故宫派出所里,有着一套快而准的秘笈。秘笈屡屡成功的背后,是故宫派出所在创新格区警务改革、担任故宫“安全顾问”、发动商户店员和物业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提升调解能力等方面的不懈努力。
  2021年,故宫派出所启动格区警务改革,根据故宫院区防范重点划分出8个不同的格区,并选派15名业务骨干组成“格警”队伍,进一步加大故宫重点地区的安全防范与服务力度。故宫派出所指导员朱欣欣介绍,“格警”们广泛动员商户店员、物业保安等力量,组建起220余人的安全员“红袖标”队伍,打造出信息收集、防范打击、服务群众三位一体的工作平台。他笑着说:“我们这个秘籍就是‘双法宝’,线下按游客行进路线钻研出‘堵门工作法’,线上还建立多个微信群,提高效率。”
  如何在互联网时代做好工作也是需要故宫派出所民警们“琢磨”的大事。近年来,网络主播们通过直播展示了故宫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但有时彼此无序竞争也会引发纠纷。在荣获2022年“北京榜样·最美警察”刘培的建议下,故宫派出所民警与主播们多次召开座谈会,通过签订《网络直播自律承诺书》的形式,让不文明直播行为在故宫消匿。
  “万无一失,一失万无”是故宫派出所民警的座右铭。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木结构宫殿建筑群,特殊性毋庸置疑。为了守护它的安全,民警们付出许多。“我们是文物安全的守护者。”故宫派出所所长郑维嘉说,作为守护故宫安全的专业力量,派出所与故宫博物院建立起“安全顾问”机制,每周都会对故宫的物业保安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治安管理、消防监督、为民服务等方面。
  1月10日是中国人民警察节,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王旭东向故宫派出所赠予“穿警服的故宫人”牌匾,希望民警们继续担负起文物安全守护者、文化尊严捍卫者、为民服务践行者的时代使命。
刘赛:10年执结万余案的“执行猎人”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尹黎卉
  
  思路清晰、有勇有谋、机智果敢,他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刘赛。他以雷霆之势让裁判落地有声,10年间累计执结案件1万余件,执行结案数连续两年位居全院第一。披荆斩棘,敢于亮剑,他用司法智慧和温度化解执行难题,执行到位金额逾15亿元。

  “我就是看不惯老实人吃亏”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也往往是最难的一步。“我看不惯老实人吃亏,决不能让赖债人逍遥法外。”这是刘赛常说的一句话。
  “法官,我听说他最近频繁出入深圳的五星级酒店、高档会所。”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收到“失踪”5年的被执行人线索后,刘赛当机立断奔赴千里之外的深圳。为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刘赛在与被执行人及其员工沟通无果后,通过试探分析被执行人的行动轨迹取得突破。他提前埋伏,多日蹲守在被执行人的公司大楼下,终于将对方堵个正着。被执行人百般抵赖,刘赛见招拆招,果断将其拘留。这次成功“追捕”,极大地挽回了胜诉当事人的损失,也让刘赛得到了“执行猎人”这个称号。
  千里追“逃”不是刘赛的全部工作,很多时候他既要动腿更要动脑。“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并无财产,只有猪肉还存放在宁波的冷链仓库,大概有26吨。”法官助理的报告,让一起陷入僵局的案件有了眉目,但刘赛并未放下心来。他知道,自己又面临着新的难题,稍有拖延,大宗进口货物就会变成“烫手山芋”。
  为了将进口猪肉通过“法拍快车”转化为偿付能力,刘赛第一时间向被执行公司送达查封裁定书,并通知相关冷库妥善保管被查封的猪肉。借助财产“云处置”模式,他联系进口代理商、冷链仓储方、清关公司等各方协调沟通。最终从变卖公告上拍到最后成交仅耗时23天,极大地缩短了猪肉变现时间,最大限度帮助双方挽回了损失。值得一提的是,这批货物入市时恰逢猪肉价格上涨,这不但对当事人是利好消息,也因增加供给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当地市场,达成了一次漂亮的多赢。
  以“智慧执行”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刘赛在“花样翻新”的执行案件中不断彰显经验智慧。在办理被执行人马某的执行案件中,马某的手机靓号经司法拍卖,成交价高达280万余元,创下北京法院拍卖手机靓号财产的最高价,为执行法官处置此类特殊财产提供了参考。
  “执行工作就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迎接兑现胜诉权利路上的各种挑战。”刘赛说。
“让你们都过个好年”
  善意执行,是执行工作中的亮丽色彩。身为执行法官,刘赛意识到在变化不定的市场环境中,应更多以“分批履行”“放水养鱼”的方式,在维护生效判决尊严的同时,为中小微企业正常经营提供“源头活水”。
  “你们竟然找上门了。”临近2023年年关,刚刚开门营业的餐馆老板面对到访的“第一批客人”,显得有些局促。刘赛一行出示工作证件亮明身份后,与餐馆老板开门见山:“你欠申请人的货款打算如何解决?”
  “法官,我也想还钱,可我账上实在没钱啊。”
  这是一起欠付供货合同款的案件,执行立案后,刘赛第一时间向经营餐馆的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却杳无音信。面对置之不理的被执行人,刘赛亮出了一套“组合拳”。他在调取餐馆银行流水、对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摸底的同时,前往餐馆住所地进行“正面交锋”。当从被执行人口中了解到其经营的餐馆刚刚恢复、初有起色时,刘赛心里打定了主意。
  “直接查封、扣押餐馆的资产,处置周期较长,餐馆经营也肯定会受到影响,但如果你们愿意用恢复经营后的收入及时偿还货款,申请人也愿意与你们商讨一个妥善的和解方案。”在刘赛的主持下,双方同意由法院对被执行人经营场所内的资产采取“活封”的执行措施,允许被执行人在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所欠货款由被执行人按月分期偿还,若被执行人未按期还款,将依法扣押相应资产,移送司法处置。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在北京法院系统中,海淀法院是首家引入“执行和解监督平台”的基层法院,刘赛负责该平台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多年来,他帮助海淀区数百家中小微企业达成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方案,积极修复辖区内被执行企业的信用,既确保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又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危解困、渡过难关。谋定而动、善作善成,刘赛以执行利剑兑现合法权益,也以温情护航经济发展。
“干执行,要多走几步”
  对刘赛而言,“案结事了”并不是执行工作的终点,他总是想再多走几步。
  在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里,17名劳动者与前公司的劳动仲裁纠纷刚刚调解完毕。正当双方等待领取仲裁调解书时,执行法官刘赛推门走进了仲裁庭。随他一同到来的,还有《劳动争议案件执行立案与联系法官须知》和《自动履行告知书》。
  依托海淀法院“执行+仲裁”联动机制,刘赛现场向当事双方强调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表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可能受到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强制措施,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通过提前介入、释法说理,刘赛敦促被申请人及时履行仲裁文书的给付内容,实现“执源治理”,大大提高了劳动者权益等涉民生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这是刘赛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中的“向前一步”。
  不懈前进的精神,不仅体现在积极作为上,更体现在精进业务中。以笔为剑,刘赛把对工作的热爱和思考融入纸间。“一线执行法官们昼夜奋战,也需要对执行实务经验进行总结,以便于用规则指导实践。”面对执行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刘赛对工作中暴露出的共性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对基层法律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痛点予以创新性的分析研判,以撰写信息、论文等方式贡献基层智慧。他在论文中聚焦民事调解书执行中迟延履行利息问题,建议构建执行实施权权力清单,接连摘得北京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中国执行论坛一等奖等荣誉。
  谈到工作时,刘赛总说热情是攻坚克难、增强本领的最大动力。在刘赛看来,对执行业务十年如一日的求索,将伴随他的法官生涯,他也将时刻鞭策自己保持着这份热情和不倦的求知精神,用“多走几步”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陈琨:
一柄手术刀剖出暗藏真相 图① 陈琨在案件现场提取检材。
图② 陈琨对检材进行检验。
来宾市公安局供图  


□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见习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韦晓玲 陈子文
  
  “还原案件真相,破解死亡密码,为死者言,为生者权。”穿梭在脏乱、血腥的犯罪现场,凭借手中的解剖刀,让尸体开口“说话”,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政委陈琨工作的日常。
  “我不仅仅是法医,还是一名人民警察,寻找案件真相,维护公平正义,守护万家平安是我的初心使命。”从警17年来,陈琨一直奋战在刑事技术检验的前沿阵地,带领团队在广西率先建设DNA新系统打造“破案利器”,检验检材6万余份,为3300多起案件的成功侦破发挥关键作用,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勇为死者代言的女法医
  “学生时代我对一部叫《鉴证实录》的电视剧印象特别深刻,剧里的女法医又酷又神奇,一把手术刀就能破译犯罪密码,从那时起,当法医成了我的梦想。”回忆起当初的选择,陈琨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面对尸体,很多男民警都谈之色变,更何况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2006年,陈琨如愿成为一名法医后才发现,很多人对她的工作能力持怀疑态度,身边亲戚朋友也都劝她换一个岗位。
  面对各种言论,陈琨总是笑而置之,坚信“凡事用事实说话”。不管白天黑夜,还是上班休息,只要有任务,陈琨总是随叫随到,毫不畏缩。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她的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胆子也越来越大,用自己扎实的理论基础、认真的工作态度、过硬的工作能力,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赞誉。
  2009年11月,来宾市象州县某村甘蔗地旁发现一具被埋在土堆里的无名男尸。经检验,该尸体系被钝器多次打击头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
  确定尸源成为此案关键的第一步。不久后,来宾市公安局办案人员接到消息,柳州市柳江县某夫妇报案称儿子覃某于11月4日晚失踪,至今未归也未收到任何消息。办案人员立刻想到,甘蔗地里的无名男尸会不会就是失踪的覃某?经陈琨检验,确定该无名尸就是失踪的覃某。
  2010年2月,原属于死者覃某的赃车被发现,车内有多处血痕。陈琨通过对车内血迹进行鉴定,确定车内血痕为死者覃某所留。通过对这一线索继续追查,办案人员发现原来此赃车属二度转手,于是便顺藤摸瓜,最终将杀害覃某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越难越要攻坚的破案者
  “电视剧中衣着光鲜、拎着帅气工具箱出现在干净解剖台前的法医,只是美好的艺术加工。”陈琨介绍,法医实际上不仅要面对血肉模糊的现场、高度腐败的尸体,还要冒着被传染疾病、吸入有害气体的风险。
  从警17年来,陈琨多次面对这些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场景,却从不言弃。她深知,“法医工作既是追寻真相,更是捍卫正义!看到暗藏的真相被我们一步步揭开面纱,看到案件水落石出,再多的辛苦也值得。”
  有一年,陈琨在勘查一起杀人碎尸案的现场时,发现犯罪现场被彻底清洗。找不到尸体,犯罪嫌疑人逃跑,线索毫无头绪……当地群众议论纷纷,甚至传言公安肯定没有办法破案。
  “越是疑难案件,越要有一往无前的精神,把它‘啃’下来。”经过现场反复勘查,陈琨终于在两米高的墙上发现可疑血迹,经技术比对,确认为受害人血迹,为专案组提供关键破案线索。经过一个多月寻找,专案组在某地深30米的山洞里发现4袋已经重度腐败的女性尸骸和一把带血的菜刀,检验工作难度较大。
  当时气温高达38℃,陈琨身穿密不透风的防护服,浑身都被汗水浸透。抛尸袋打开的瞬间,恶臭扑面而来,让现场所有人忍不住反胃。陈琨带领队员顶住压力,翻动、拼接、组合、拍照,提取,不放过任何一个工作细节,经过细致检验比对,终于确认这些尸骸就是这起案件的受害人。
  脱下沉重的工作服,陈琨累到几乎虚脱,心里却如释重负。专案组根据线索展开全面追捕,最终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刑事技术革新的带头人
  DNA检验,一个经常出现在刑侦题材影视剧中的词汇。近年来,这项技术在侦查破案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提升技术破案力的重要增长点。对此,陈琨重新调整了来宾市公安局的DNA实验室,制定了一系列规定,经常组织技能培训,让DNA检验工作走上正轨。
  随着DNA检验工作的成熟,从2017年开始,来宾市公安局在侵财类案件中利用DNA检验技术破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系列入室盗窃案、诈骗案等130余起侵财类案件中,均发挥了巨大作用。
  “深化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应用,是实现科学技术与公安工作融合,推动案件侦破的关键。”作为一名刑事技术人员,17年来,陈琨不断进行刑事技术革新,为侦查破案和执法办案提供了准确可靠的科学证据。在她的带领下,来宾市公安局DNA实验室共检验检材6万多份,为3300多起案件的成功侦破发挥关键作用。
  2023年5月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建立自治区、市、县(区)公安局、派出所四级公安机关警情日研判机制。陈琨全程参与刑事警情日研判工作,根据日研判情况调整刑事技术攻坚方向,特别是民生类案件现场高效落实“接警即勘查、勘查即录入、录入即比对”的要求,抓牢案件侦办72小时黄金期,对现场物证“检验不打烊”,确保送检后最短时间出结果,实现“快比反”,为案件“朝发夕破 夕发朝破”提供技术保障。
  同时,陈琨不仅通过学习提升锻炼自己过硬的技术,还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送教上门,将成功侦破民生小案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送到来宾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人员和基层派出所警务人员手中,做好刑事技术的传帮带,建强一批刑事技术人才队伍,提升整体侦查破案水平。
史春亚:啃最难啃的骨头办最难办的案   图为史春亚正在审理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任杰 摄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这块骨头再难啃我也要把它啃下去。”这是法官史春亚刚进入建设工程审判团队时立下的誓言。众所周知,建设工程合同类案件审理难度较大,除了案件本身审理周期长、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外,还需要法官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等。同时,建筑行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民工,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现象在行业内普遍存在,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影响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面对这样困难复杂的形势,史春亚没有选择退缩,而是一直坚守在建设工程审判团队。
  2011年,史春亚从西南政法大学拿到硕士学位后,怀揣着对法治的梦想,加入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在经历了3年的书记员生涯后,如愿成为一名民商事法官,目前已成长为巴南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同时也是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团队的负责人,承办案件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撰写论文荣获中国法学会商事法律论坛征文评选活动二等奖,连续3年获评优秀公务员称号。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审理好每一件案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既要把事理讲明白也要把法理讲清楚,更要把情理讲透彻,把公正与效率落在实处,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史春亚如是说。
改革创新的探路者
  “史法官,这个案件又要申请司法鉴定,看来没个一年半载是结不了。”书记员小王一句话让史春亚陷入了深深的思考,看着一堆堆正在鉴定之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卷宗,加上长期未结案的考核压力,着实让她也犯了难。
  怎样才能缩短建工案件的审理时间呢?想到当前法院正在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工作,史春亚心中突然来了灵感,为什么不能把鉴定放在诉前呢?有了这个想法后,她立即通过浏览网站、翻阅书籍等方式查找关于诉前鉴定的相关资料,同时积极与领导和同事探讨工程造价诉前鉴定工作的可行性。通过史春亚与团队成员近3个月的努力,2023年4月20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诉前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正式出台,对建工类案件诉前鉴定的适用条件、鉴定流程、结果运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诉前鉴定工作成效,史春亚还积极与巴南区委政法委、巴南区住建委、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磋商,助推4家单位联合出台《建设工程合同案件诉前委托工程造价鉴定实施办法》,这一办法明确要求诉前工程造价鉴定费用在计价标准基础上下浮30%,鉴定事宜原则上在3个月全部完成,将工程造价鉴定周期至少缩短一半,大大降低当事人费用。
为民司法的践行者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量纠纷不断涌入法院,巴南法院法官年均办案数量从2018年的300多件跃升至2022年的700多件。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本有机会转岗办理简单案件的史春亚仍然坚持留在建设工程合同审判团队,继续啃最难啃的骨头。3年来,她共办理案件1750件,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共485件,调撤率达72.45%。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史春亚始终将工作宗旨恒定在为民服务,牢固树立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思想,同时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力争以高质量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3年来,史春亚办理的案件无一被改判,无一被信访。
  2022年初,成渝两地两家公司因工程结算问题产生分歧,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实际施工人周某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总涉案金额达两亿多元。
  面对这起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史春亚多次翻阅卷宗,前往实地进行查勘,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并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力图通过调解方式促成纠纷实质化解。因为她知道,这个案件一旦调解不成功,双方必然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鉴定时间至少需要一年,可能节外生枝。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史春亚的努力坚持下,三方当事人通过近6个月的谈判磋商,分歧不断缩小,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件也成功入选重庆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典型案事例。
法治声音的传播者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让民法典真正走入群众心中,进一步提高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巴南法院组建了民法典宣讲团,开展民法典宣讲“六进”活动。作为院工会委员的史春亚责无旁贷地挑起了这一重担,只要不与审判工作冲突,她基本都会积极参与,为宣讲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整个活动持续了近半年,共举行了30多场宣讲,受众群众达5000余人。
  作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榜样面对面”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以及巴南法院法官大讲堂成员,史春亚多次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开展宣讲,将党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等传递到基层和群众中去。
  史春亚说,要办好一件案件,首先要把公平体现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份法律文书中,其次要把效率作为价值追求,绝不能让正义迟到。同时,还要把廉洁作为立身之本和行为底线,这样才能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冬季滑雪易发纠纷 雪场必备法律攻略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正值冬季,滑雪运动是时下热门选择。然而,由于此类运动专业性、技术性强,存在一定危险性,每年因此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数据显示,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23年审理的涉滑雪纠纷案件中,碰撞、摔伤导致的侵权纠纷占九成以上,滑雪场被判担责比例过半、初学者受害人占比高、受害人维权举证困难是滑雪纠纷案件较为突出的特点。
  雪道上“追尾”撞伤他人谁来担责?滑雪摔伤送医不及时,责任怎么划分?针对此类问题,昌平区法院近期对外发布相关典型案例,给广大滑雪爱好者和经营管理者送上“滑雪法律攻略”。
  违反规则横向滑行
发生事故责任自担

  2021年2月,苑某在某滑雪场中级道下段横向滑行时与从上而下滑行的杨某相撞,造成二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苑某左膝戳伤,有一开放性伤口,并由雪场巡逻队长送至雪场救助室进行紧急包扎、消毒处理。同日,苑某前往医院就诊,并住院三天。事发时,苑某、杨某均为未成年人。
  苑某认为,杨某在滑行过程中发现前方正在滑行的自己,未及时避让,以致撞伤自己,应承担侵权责任;滑雪场对未成年人在滑雪场内滑雪,应当履行比成年人更为审慎的警示、提醒等安全保障义务,但滑雪场事发时并未尽到该义务,对苑某受伤亦应承担责任。为此,苑某将杨某及滑雪场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万余元。
  法院查明,事发时苑某以较快速度自右侧向左侧横向大幅度滑行,杨某自上而下滑行,按照苑某横向滑行的幅度及速度,杨某基本无法预知及避让,应由苑某对损害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其次,从安全防护角度看,苑某自称当天除佩戴头盔外,未佩戴其他防护用具,其监护人及苑某自身并未充分尽到安全防护义务,也应对其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过错。
  此外,法院认为,滑雪运动是一项高风险运动,综合监控视频,未有证据证明杨某对苑某的损害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杨某对苑某的损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滑雪场的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为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滑雪场地及滑雪器具、提前做好滑雪活动的风险提示和规则告知、对高风险雪道及周边山体设置安全保障设施、对出现事故的消费者及时提供救助和医疗保障等。根据查明事实,滑雪场履行了上述义务,并在苑某发生事故后提供了伤员救助和初步诊疗,不存在怠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据此,法院驳回了苑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庭后表示,滑雪者应全面了解运动规则、安全注意事项,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如选择适当的滑雪路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采取适宜的滑行速度和滑行方式等。滑行者在雪道内出发、停止、横穿、拐入时,从上向下滑降的人优先,前方滑雪者不得无故在雪道停留、不得随意横穿雪道。
摔伤未获及时救援
雪场有责赔偿两成

  2022年1月,刘某聘请某雪场教练进行一对一教学。当日夜场滑雪时,刘某从初级道往下滑行时摔倒。事发后,刘某被送医治疗,经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右尺骨茎突骨折等。
  刘某认为,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既没有配备专业的救援人员,也没有配备专业的防护措施及救援设备,自己摔倒很久后教练才发现并联系家属找来救助人员,事发时滑雪场也没有进行救援登记,现场监控设备设置不到位,不符合安防监控要求。为此,刘某将滑雪场诉至法院,索赔20余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事故发生在一对一滑雪教学期间,事故发生后,滑雪场对刘某进行了一定救援,但未主动对本次事故进行登记、妥善留存事发时的监控视频,也无证据表明滑雪场曾告知过受害人要自行申请登记以及登记后才会留存监控视频等事项。滑雪场称从刘某摔倒到救助并送至大厅只用了十多分钟时间,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刘某亦对此不认可。
  综合滑雪运动本身的风险、双方当事人对于案涉损害后果发生原因力大小等因素,法院酌定滑雪场对刘某相关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刘某自行承担。据此,法院判决滑雪场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
  法官庭后表示,滑雪场作为经营者,应配备专业的医疗救护人员及必要的救援器具,当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救助保障义务。同时,滑雪场应尽可能设置监控摄像设备,事发后及时固定相应视频证据,以免在后续纠纷中因证据缺失而承担不利后果。此外,滑雪教练应持有专业资格证书,在教学过程中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对学员进行充分的指导与培训,包括提醒学员正确佩戴防护器具、滑雪中出现意外情况如何避免等,防止学员忽视安全规则导致危险发生。
初学者擅上中级道
双方过错三七担责

  2020年1月,李女士在某滑雪场中级雪道上被胡某撞伤,在滑雪场救助室简单治疗后前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腰椎骨折。事后,李女士将胡某诉至法院,要求胡某赔付损失9万元。
  庭审中,李女士称其滑雪调整速度时,被后面滑下来的胡某撞倒在地。对此,胡某辩称,李女士当时停在雪道上,受伤是其自己摔倒所致。
  法院审理后认为,滑雪者应选择与本人技术能力相适应的滑雪道滑雪,初级滑雪者不能到中级滑雪道上滑行,且在前方的滑行者具有优先权,从后面滑来的滑雪者应选择不会给前面的滑行者造成危险的路线。本案中,胡某作为初级滑雪者,不应到中级滑雪道上滑雪,且其因初学并没有选择合适路线,未能在看到李女士后及时停止或躲避,以致相撞,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李女士,法院认为,其作为滑雪运动爱好者,应当了解并熟悉在雪道中间停留的危险性,其在雪道中间刹车停留时被滑下的胡某撞伤,自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据此,法院根据李女士、胡某各自的过错程度酌情确定胡某承担70%责任,判令胡某赔偿李女士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
  “部分滑雪者防范意识不足,选择与其能力不匹配的中高级滑雪道,甚至为追求刺激而不佩戴使用滑雪护具;还有部分滑雪者还会出现像争抢雪道、盲目超越等违反运动安全规则的行为,这些都是滑雪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潘幼亭表示,许多滑雪新手并没有掌握基础的滑雪技能就踩着雪板往下冲,不会刹车、不会拐弯、不会避让,这种下滑速度非常快,很容易撞到前方而发生严重事故,滑雪爱好者尤其是初学者要做足安全功课,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滑雪场,聘请专业教练进行指导,运动时选择适当的滑雪路线、滑行速度和滑行方式,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滑雪撞上电箱受伤
未设警示雪场担责

  2022年1月,闫先生在某滑雪场滑雪时,撞上位于雪道左侧的配电箱,致其右侧上颌骨骨折,后住院进行手术治疗。闫先生认为,雪场灯光昏暗且配电箱安放位置不合理,于是将滑雪场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5万余元。
  滑雪场辩称,闫先生滑雪时佩戴雪镜,目的是防止光线刺眼,由此可见雪场灯光并不昏暗,而且包裹配电箱本身的颜色即警示色。
  法院认为,滑雪场在中级雪道左侧设置配电箱,针对该配电箱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未与雪道进行物理隔离,未对配电箱四周进行妥善包裹,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闫先生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闫先生,法院认为,其在对自己的滑雪水平有充分了解和预判后,才能在初级道以上雪道滑雪。闫先生在中级道左侧末段拖迁道附近刹车转向时撞向配电箱,且该位置不在雪道或常规通道上,说明闫先生对于自身安全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应对自己的摔伤后果承担一定责任。
  据此,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酌定滑雪场承担50%的责任,判决滑雪场赔偿闫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6000余元。
  “减少事故发生,滑雪场的规范经营必不可少。”对于滑雪场的安全经营,昌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尹海萍表示,滑雪场应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场地及配套运营设施,并对滑雪者进行充分的指导与培训,进一步完善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配备专业的医疗救护人员及救援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履行救助保障义务。

法规集市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网络主播提前跳槽 违约赔偿如何计算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梁田 艾家静
  
  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一旦解约,平台账号归谁?双方“分手费”又该如何计算?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经纪合同纠纷案,酌情认定提前解约跳槽的网红许某赔偿经纪公司预期可得利益损失1.2万元。
  法院查明,2020年底,许某与苏州某经纪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网络红人经纪合作协议》,约定由该公司独家代理和经营许某的所有演艺业务,包括各平台账号的策划包装、演艺安排、代理签约等商务活动。根据协议,许某的收入由每月9000元固定报酬和10%的商业活动提成组成,其需遵守某经纪公司指定和安排的拍摄时间、工作日程及其他安排。
  运行半年后,许某的账号在公司运营下迅速涨粉,许某收获了知名度,某经纪公司也通过许某实现商业活动获利。2021年6月,许某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为由提出离职,并与其他公司签约。
  某经纪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许某赔偿其违约跳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包括公司培育成本20万元、预期可得收益12万元、已支付报酬10万元等共计40万元,同时要求法院判令许某相关平台的账号运营权归属公司。
  庭审中,许某辩称,自己与经纪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致使劳动关系解除,自己并不存在违约情形。一审法院判决相关平台账号运营权归属于经纪公司,未支持经纪公司关于损失赔偿的诉求。某经纪公司不服,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苏州中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许某与案外人其他公司的签约行为是否违反案涉《网络红人经纪合作协议》约定;如许某构成违约,其违约责任应当如何认定。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络红人经纪合作协议》应属综合性合同,既包含了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的属性,同时还包含经纪公司对许某网络平台账号商业运作、包装、推广以及著作权使用许可等超出劳动关系之外的权利义务内容,具有民事合同关系的属性。
  许某虽以某经纪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等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但考虑到此类综合性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性和公平性要求,其解除权应受协议约定限制。许某在双方协议未解除前即与其他公司签约并从事相应直播行为,违背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许某违约产生的损失如何认定,法院认为,经纪公司投入培育成本是为了提升许某的公众知名度和市场价值,属于职业培训费用,具有劳动权利属性,支付的固定工资具有劳动零报酬属性,所以二者均不应纳入公司损失范畴。考虑到许某在收益分成中可得利益占10%,经纪公司主张由许某承担剩余履行期限内全部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明显过高,综合各因素,酌定许某按照全部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的10%赔偿经纪公司损失1.2万元。
  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经纪公司预期利益损失可得到赔偿
  苏州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苏州劳动法庭)庭长沈军芳表示,与传统演艺产业相比,网络主播行业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互动性,经纪公司“造星”周期和投资回报周期也相应缩短。本案中,主播与公司所签订的《网络红人经纪合作协议》,交汇了劳动合同关系属性以及超出劳动关系之外的权利义务内容,双方法律关系日益呈现双重属性新样态。
  针对此类综合性合同,既要保障网络主播劳动关系属性的权利义务,也要尊重双方平等自愿约定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倡导诚信守约。毕竟,网络主播的价值与自身知名度、影响力等紧密相关,而经纪公司在初期培养、知名度提升等方面也必然需要进行商业投入,并承担一定商业风险。若赋予与网络主播服务企业订立综合性合同的网络主播任意行使单方解除权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将使网络主播服务企业、网络主播在此类综合性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关系失衡,不利于网络直播行业整体运营秩序的健康规范发展。
  案涉《网络红人经纪合作协议》作为综合性合同,上述协议关于解除与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许某在劳动属性权利义务项下行使解除权,应当同时受到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条款的约束和限制。许某在双方协议未解除前即与案外人签约并从事相应直播行为,构成违约并应据此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损失计算,应尊重契约并兼顾公平。涉案经纪公司主张以主播履约期内相关商业活动收入作为计取其剩余合同履行期内预期可得利益的基数,具有一定合理性。此种情况下,应当将网络主播履约期内相关商业活动收入的举证责任分配给经纪公司,并结合经纪公司举证相关事实及双方约定确定一个可量化的损失参照值范围,并在该参照值范围内进行合理裁量。
  本案为计取涉案经纪公司剩余合同履行期内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确定了精细化的计算公式,即合同履行期内已获商业利益÷合同已履行期限×剩余合同履行期限×网络主播分成收益比例,为类案提供了经纪公司因网络主播跳槽导致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的可量化的计算方法。
照料远房孤老表叔
继承遗产于法有据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茹玉
  
  81岁的老人徐某独自生活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洋滩村。他先天残疾,一生未婚未育,除了住在同村的远房侄子严某没有其他亲人。严某也年过七旬,虽说是远亲,但时常探望徐某并照料他的日常起居生活。
  2020年10月,徐某在外出时不慎跌入河中身亡。严某为徐某料理了后事,经村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南浔区残疾人联合会在徐某生前曾为他投保过人身意外伤害险,有5万元的赔偿金。当时,徐某并没有填写保险受益人,严某决定申请这笔理赔,但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严某并非老人的直系血亲,不是法定继承人。
  因双方协商未果,严某向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其徐某意外死亡的保险金5万元。
  承办法官对相关案件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到虽然按照制度规定,徐某遗产依法应由洋滩村集体所有,但考虑到严某的善举应当表彰,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法院出具了放弃保险权益的书面说明。
  法院认为,结合村民、村委会以及派出所的调查情况,认定严某对徐某扶养较多,且村委会已放弃保险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同时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按照民法典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因此,严某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案涉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利益。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严某保险金5万元。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严某对于徐某生前的关怀、照料赢得了乡里乡亲的高度赞扬。严某作为徐某的远房侄子,虽无法定义务,但自愿扶养老人,其行可彰。村集体出于情理放弃徐某的保险赔偿金,有助于涵养敬老爱老的乡风文明。本案判决进一步弘扬了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出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私售货物侵占货款
获刑六年罚金15万 □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付建国

  在职场上,不论职位高低薪酬多少,一旦对公有财产动起了贪念,利用职务便利监守自盗,最后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职务侵占案件,被告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法院查明,2019年至2022年,高某先后担任上海某服饰公司大庆市直营店的店员和店长。其间,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店内服饰低价销售给他人,并将部分货款占为己有。经核实,共有4650件服饰销售货款未入账,被其用于个人花销。经上海某服饰公司证实,涉案商品成本总额近520万元。后因服饰公司核查,高某感觉害怕,遂于2023年3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因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同时责令其将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公司。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职务侵占类犯罪的产生和发展与公司、企业的整体管理、运作密切相关,也是企业中最常见的腐败方式之一,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不仅损害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员工个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给自己带来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
  法官提醒,作为企业方,要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强化自身内部的规范和管理,把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种经营活动中,从根本上防范。同时要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培训,上岗后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作为从业者,更要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才是创造财富的正确理念,切不可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微信群里辱骂他人
构成侵权书面道歉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在微信群里“畅所欲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例。
  法院查明,刘某和段某皆为A公司的投资人,二人共同加入了一个名为“A公司投资者”的微信群。2021年10月的一天,段某在群里连续对刘某发了多条侮辱、谩骂的信息。刘某随即在群里回应,表明会对其言行追究法律责任。但段某并未就此停止,反而变本加厉地在微信群内攻击刘某。
  刘某认为,段某在成员数几百人的微信群里用侮辱、谩骂、造谣等方式对其进行攻击,侵害了其个人名誉,对其心理造成了伤害,遂诉至福田法院,请求判令段某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并向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段某的言论是否构成对刘某名誉权的侵犯。段某在案涉微信群内发表的言论带有讽刺色彩,具有较强侮辱性,存在贬低刘某人格的意图,构成对刘某人格尊严的侵害。案涉微信群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具有公开性和传播性,段某发表的言论可以造成相关信息的公开传播,将对刘某的品德、信用等社会评价产生消极作用。刘某在微信群表达要求停止不当言论后,段某未及时停止自身侵权言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法院认定段某的行为已构成对刘某名誉权的侵犯,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段某向刘某作出书面道歉,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传统名誉权侵权有四个构成要件:一是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二是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三是行为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对于网络空间的言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认定,既要符合传统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要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将施行 完善监管机制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张博韬
  
  食品安全是事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近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章73条,从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创新。”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介绍说,《条例》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综合施策,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提升。
  明确职责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多年来,山东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大力推进‘食安山东’建设,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食品行业出现了一些新业态、新领域,食品安全在监管上出现了盲区。”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强表示:“如自动制售设备经营、网络直播带货等,迫切需要从法治层面予以规范;食品安全工作专业性强、关联性广、地域特色突出,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部分事项规定比较原则,需要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细化补充。”
  近年来,山东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需要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为统筹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有必要结合山东实际,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王强说。
  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合力,《条例》明确,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生产经营者负责、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同时,明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鼓励社会组织、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发挥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做好衔接,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做好衔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等的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管理活动,适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全过程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条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办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追溯、食品添加剂使用、相关凭证保存等方面补充细化相关规定,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对生产投料记录、连续停产歇业、委托生产、散装食品销售、临期以及超期食品处置、连锁经营企业门店台账建立、自动制售设备管理、餐饮服务管理和配送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针对学校、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条例》明确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采取委托、承包等方式经营食堂的,应当选择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监督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集中用餐单位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即时加工制作,当餐分装配送,并在包装、容器或者配送箱上标注供餐单位信息、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等信息,确保供餐安全。集中用餐单位使用城市集中供水以外其他方式供水的,应当加强食堂用水检测和管理,保证食堂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的食堂和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供餐的单位应当通过网络视频展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条例》要求,农业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协作机制,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协查、信息通报和反馈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同时,鼓励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增强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能力,为农民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提供便利。
强化网络监管优化消费环境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选择外出就餐、网络订餐的群体越来越多,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条例》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备案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检查义务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公示、经营环境、食品配送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条例》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与入网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以及信息进行抽查和监测;按照规定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培训;及时制止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或者约定采取停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措施,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条例》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在网上公示营业执照、食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并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未按照规定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的,送餐人员有权拒绝送餐,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并及时更新;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提供技术支持。
  同时,还明确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义务。《条例》规定,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通过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方式经营食品的,应当依法履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义务。
  在强化保障能力建设有效支撑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条例》注重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及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采取的处置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以及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强化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明确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
  《条例》还强化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从执法队伍建设、信用监管、信息化追溯、执法协作、应急处置、责任约谈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监管措施。要求建立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如实记录相关信用信息。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明确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品种,并向社会公布。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实施责任约谈。
漫画/高岳  
《年会不能停》 学法同样不能停   近日,电影《年会不能停》的热映引起了职场人的一波深刻共鸣。兢兢业业工作二十年的高级钳工胡建林在集团裁员之际阴差阳错被调入总部,裹挟在“错调”事件中的人事经理马杰为保住自己的饭碗被迫为其隐瞒并四处周旋。
  对总部工作事务一窍不通的胡建林闹出了不少“笑料”,“笑料”的背后却是职场人的辛酸故事。本期【追剧学法】,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宝军带大家一起来看《年会不能停》中的法律点。

  场景一:庄正直为了能让儿子就读更好的学校,想调到总部去上班。于是,他通过客户老侯和总部的人事经理托马斯搭上线,花了30万元让托马斯把自己调到总部。本以为能很快接到调任通知的庄正直怎么也没想到,被调到总部竟是胡建林。买卖职位,有何后果?
  买卖职位不仅有违职场公平,企业的利益也会随之受损。该行为属于普遍意义上的违反劳动纪律,若企业有相关规定的,还有可能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旦查证属实,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从事公务的人员买卖职位的,可能涉嫌受贿罪、行贿罪;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非从事公务人员买卖职位的,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场景二:晚上八点,本该空无一人的办公室依旧灯火通明,带胡建林熟悉环境的马杰提示他:“虽然晚上六点就下班了,但是大家都是自愿加班的,到外面也要这么说。”这种加班文化是否违反劳动法?
  这种表面上的“自愿加班”,实际上是“企业文化压迫下的被迫加班”,是违反劳动法的。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场景三:为节省现金流,集团公司计划裁员40%。不少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员工纷纷被解聘,其中不乏技术骨干。而公司为了节约解聘成本,下压解聘补偿金,有的员工离职甚至拿不到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
  剧中,面对汹涌的裁员,一群老员工们选择了抱团反抗,却被一无所知的胡建林“搅了局”,给原本意图抗议的员工加了薪,平息了员工们的反抗情绪。
  现实中,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对于企业的强势裁员,劳动者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展开维权。无论劳动者选择恢复履行劳动合同还是要求支付赔偿金,对企业都是有一定震慑力的,虽然表面上企业实现了延迟支付的目的,但实际上其最终的违法成本更高。
  场景四:集团徐云峰指出,标准件厂生产的螺丝钉等零件的残次率过高,生产效率低下。但在标准件厂工作了二十年的胡建林发现,这批不合格的螺丝钉并不是标准件厂生产的。原来,庄正直为了职位,听从徐云峰等人的安排,购买了残次品调换了标准件厂生产的合格品,以次充好,换取高额利润。如此调货,将面临什么法律责任?
  剧中的调货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企业有权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并可以根据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向当事员工主张赔偿责任。
  如果参与调货的员工在调货过程中有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行为,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邹星宇  
漫画/高岳  
如何破解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定性困境   □ 张鹏 尹黎卉

  计算机和网络犯罪的手段多元复杂,犯罪技术含量高,因此,司法实践中对其行为的技术理解与辨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一类型犯罪行为的技术逻辑可能并不一致,若不深入探查行为的技术核心特征,单纯以行为的类型化作为经验进行法律适用,极易被网络犯罪表象所迷惑。同时,“跑分”“嗅探”“爬虫”“流量劫持”等手段支持的网络黑灰产犯罪层出不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可能仅仅是整个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使得罪名认定时不得不进行解释论的调整,以适应和实现网络犯罪治理的功能。
  当前,计算机或者网络犯罪,均极大程度依赖“通信网络”这一主要载体,在计算机网络中实现通信必须依靠网络通信协议。根据协议和功能的不同,可以将计算机网络划分为多层次的结构,如应用层、运输层、网络层等。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多次涉及的“流量劫持”为例,此类行为往往集中发生在数据交换过程中,最终作用于计算机网络体系的应用层。但是,不同的“劫持”行为对应用层的破坏程度有所不同,最终也被评价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两种不同的罪名。如果实质性影响到通信协议的功能实现,则构成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否则,应当考虑该行为仅系控制、侵入或者其他行为。
  构成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需要达到影响通信协议进程的标准。该标准蕴含两层含义:一是破坏的对象是计算机系统中的功能,如计算机网络中的应用层;二是该破坏行为须使得被破坏的功能丧失原有效能,如协议进程无法正常进行。
  将上述结论一般化,除计算机网络外,计算机信息系统还包括硬件系统,比如网络设备、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等;以及软件系统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对于上述系统的功能的破坏,可认为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对于探针干扰行为,行为人通过安装服务器、交换机,对运营商终端大宽带违规监测系统传输数据进行封堵、引流和屏蔽,干扰监督计算机系统,导致其无法获取全部传输数据,监督、预警功能部分失效。该行为干扰的是系统功能,且达到了不能正常运行之后果,属于“破坏”的范畴,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对恶意“挖矿”行为,透视该行为的技术原理可知,被告人通过增加应用程序的方式,侵占了公司服务器资源进行“挖矿”,该行为未产生对服务器及其功能的破坏,即便有对于应用程序的增加情形,但仍属于“非法控制”的行为,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在更具争议的在锁定智能手机案中,被告人如通过远程锁定被害人的智能手机设备,使之成为无法开机的“僵尸机”,该行为是对于操作系统的干扰、破坏,导致系统功能不能使用,应被评价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综上所述,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行为的手段、破坏的程度有所不同,导致犯罪结果和罪名评价有所差异。以技术原理解构犯罪行为是对实践难题的有力破解,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可综合考虑行为方式、犯罪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方面,准确适用罪名。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河北立法加强知产保护激发创新活力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吴桐 郑晨曦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68条,分为总则、培育与创造、转化与运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社会保护与自我保护、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河北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金深说。
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随着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深入推进,还存在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转化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能力和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及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等诸多问题急需破解。
  “有必要结合河北实际,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推动河北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说。
  在强化立法目的和政府职责方面,《条例》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立法目的。同时,要求政府将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考核体系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明确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和组织的职责。
  《条例》特别提出,加强与京津协同协作,推动资源共享,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国际化水平。鼓励和支持雄安新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知识产权培育创造、质量提升、转化运用、服务开放以及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
完善转化机制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河北省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发展环境指数处于中游位置,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经营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还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因此,加强知识产权培育与创造成为《条例》的重要发力点。
  《条例》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重点加强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推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鼓励设立知识产权基金,规定省政府设立专利奖,对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给予奖励。
  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方面,《条例》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融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鼓励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效融合,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
  《条例》明确,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制度,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等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大权属激励措施,规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
加强全面保护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明确的相关措施更加全面,从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社会保护与自我保护分别给予规范。《条例》强化行政保护,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客体实施相应的保护制度,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提升司法保护效能,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为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认定提供参考。强化社会保护和自我保护,要求行业组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机制,明确展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相关方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条例》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要求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信息服务机构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监管,明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的禁止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人才保障,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内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职称评审。
  为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诉求,《条例》在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的规定更加严格,对政府及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职责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高校、科研机构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专利和植物授权品种转移转化不力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条例》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展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相关方的法律责任以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作出规定,明确了对重复侵权从重处罚,限制故意侵权人进入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维权通道,对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微电影《消失的他》入选“金法槌奖”   图为微电影《消失的他》海报。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魏正雄 王丹婷
  
  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火药味十足;孩子深陷“斗争泥潭”,突然不知所踪;法官柔性司法,给予未成年人最优保护……近日,由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永安市人民法院联合出品的微电影《消失的他》获评第十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微电影类二等奖。
  《消失的他》创作灵感来源于三明两级法院法官的真实办案故事。法官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将朱熹“家庭和睦观”运用到案件办理中,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最终巧妙化解对孩子的抚养之争。
  多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融合少年与家事审判,将工作重心放在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中,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启改革创新、全面维权的新模式。
融汇古今智慧
  来自农村的女孩阿珍勤劳善良,经人介绍,她与城里家境殷实的阿强结为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名为小宝。一日,阿珍带小宝在游乐场玩,当她接完电话转身后竟发现小宝不见了,多方寻找无果。
  阿强母亲严厉斥责阿珍,双方争吵激烈,后阿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阿珍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小宝找到后由其抚养。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端倪,通过深入走访、调查,最终发现竟是阿强家把小宝藏匿。
  原来,因阿强整日游手好闲、沉迷于游戏无法自拔,阿珍欲与其离婚,小孩由其抚养,但遭到阿强家强烈反对,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阿强家先下手为强,导演了一场“孩子失踪”的闹剧。孩子虽已找到,但法官并没有简单下判。
  “夫之所贵者,和也;妇之所贵者,柔也。”镜头中,黄法官正在调解阿珍与阿强的离婚纠纷。她秉承朱熹“家庭和睦观”,熟练引用《朱子家训》开展劝导工作,引导阿珍和阿强从最有利于小宝的成长来考虑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融情于理、耐心释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儿子归阿珍抚养、阿强定期探视的调解方案。
  “电影中的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我们从朱子理学思想中汲取古人智慧,将精华部分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寓理于审、寓理于调、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的办案特色。”尤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友水说。
  三明市尤溪县是《消失的他》的拍摄取景地之一,同时也是南宋理学家朱熹的诞生地。多年来,尤溪法院深入挖掘朱熹家庭伦理思想,创造性融合本地乡风民俗,设立家事审判服务中心,打造具有劝导、教育、化解、帮教等功能的综合性场所。
  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方面,尤溪法院积极探索,聚焦涵养新时代优良家风,原创编写了《青少年守法三字经》,拍摄原创普法短剧《子不教 父之过》,帮助青少年扣好遵纪守法的“第一粒扣子”。
碰撞创作火花
  “导演组让我来演‘法官’,说让我展示一下平时工作的样子,我想这是对我的信任,肯定要支持的。”作为这部微电影“女一号”黄法官的扮演者,来自永安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崔璐不仅拥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还是三明法院系统的知名“主持人”,有颜值更有“言”值。
  因为赶进度,这次微电影拍摄时间只有短短3天,分别在三明、永安、尤溪等地取景。崔璐的“戏份”又特别多,既要端坐于审判法庭明察秋毫,又要穿梭于当事人之间唤回亲情,还要行走于城市乡村传递司法温度。
  “身体上的累还好说,对我来说,更大的挑战是如何在镜头前收放自如,把家事法官最真实的一面展示出来。”崔璐说。
  拍戏前,她一次又一次向资深家事法官取经。拍戏中,她一次又一次向导演、剧组里专业演员求教。哪怕是在休息间隙,她脑子里都在“回放”台词、揣摩角色。
  “最后一场戏是在尤溪县的桂峰村拍摄,我和书记员带着小宝去找已经很久没见的妈妈,小宝突然‘入戏’,活蹦乱跳,无比开心,整得我有点鼻子发酸。”崔璐回忆说,那一刻,她觉得自己仿佛就在办理真实的案件,帮助小宝回到妈妈的身边,特别有成就感。
  在电影中扮演合议庭成员的三明中院少年与家事庭干警赵心悦说,参演微电影让她感到既陌生又熟悉:“第一次面对镜头会有点紧张,但当法槌声响起时,我的心就安定下来了。”
  作为少审团队的一员,赵心悦参与办理过不少抚养权纠纷案件,见过父母因为爱而做出过激行为伤害到孩子的例子。“我希望通过将真实案例改编后拍成微电影,普及法律知识,给人们以行为指引,引导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真正了解孩子的需求与感受,不要以自己的爱‘绑架’孩子,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
  而对在永安法院工作了几十年的老法官潘湘奇来说,这次微电影拍摄则是一次非常新鲜的人生体验。“我扮演的是‘抢走’小宝的爷爷。朋友都打趣我说,当了一辈子的法官,退休了倒反串一次‘反派’。”微电影拍摄需要一遍遍试戏、走戏,老潘始终都能按照导演要求,在镜头前不断调整动作、表演方式,力图将角色塑造得更加到位。
呵护向阳花开
  “万一那个‘假爷爷’真的抱着我跑了呢?”
  “没事呀,妈妈就在旁边,会追上去把你夺回来的。”
  “妈妈,我怕你追不上‘假爷爷’。”
  ……
  三明中院少年与家事庭庭长黄涛回忆,在拍摄“小宝”被抢那段戏时,还出现了一个有趣的小插曲。
  开拍前,小演员的妈妈一直在做小演员的“心理建设”,然而小朋友“入戏”太深,当“爷爷”伸手要抱走他时,他紧紧抓住滑梯栏杆,眼睛里泛起了泪花。最终,导演只能给“爷爷”找个替身,由孩子的妈妈穿上“爷爷”的外套来完成拍摄。
  “虽然是演戏,但孩子的反应很真实,就像在家事审判中,对簿公堂的是大人,但受伤害最深的往往是孩子,所以我们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要尽量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黄涛说。
  作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单位,三明中院以“圆心圆家圆梦”为工作理念,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机关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年与家事审判工作格局。
  三明中院在全省率先探索“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法庭调查、裁判文书释明、判后回访观护”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并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庭前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开展社会调查,判后协助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回访观护等工作,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全覆盖。
  同时,三明中院调动全市少年审判力量,积极开展“与法‘童’行 守护‘未’来”行动,相互配合、共同谋划,聚焦乡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家庭,开展法治教育、司法救助和帮扶等工作。
  “电影会剧终,案件会完结,但孩子的生活不会因此画下句点。”崔璐说,“法官要做的就是在审理过程中真正促成人和,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希望我们的微电影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让法徽在平凡中闪耀   □ 刘娇娇
  
  什么样的人生最有意义?
  作为一名法院人,我的回答是:让法徽在平凡中闪耀。
  蜿蜒崎岖的乡间小路上,一行3人扛着法徽风尘仆仆。这是河北省成安县人民法院利用巡回法庭,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以实际行动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广阔乡村中,法徽绽光芒。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春来秋往,寒暑交替,法院干警踏遍辖区田间地头、街区巷陌,用行动捍卫群众合法利益,将百姓心结一一化解,以“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方式讲述着“小法庭大作为”的法治故事,被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身在基层法院,息诉止争是我们毕生的追求。夜深人静时,法院大楼里总有几盏灯在亮着,看卷宗,写判决,偶尔伸伸懒腰,揉揉疲惫的双眼;天蒙蒙亮时,法院大楼前就已经集合了一批干警,利剑出鞘,执行在路上;下雨天,脚踏着泥泞去现场调解;酷暑天,汗流浃背的解决纠纷。
  看着我身边这些在审判岗位上一路风雨兼程、默默奉献的法官,抚摸着胸前的法徽,我真正读懂了“人民法官”这4个字,那就是时时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让人民群众信赖与满意,生司法之公信,让法徽在平凡中灼灼生辉。
  电视剧《士兵突击》里有句话:“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这也是参加工作以来最激励我的话。这让我想到法院干警的责任和担当,那就是甘愿用平凡去造就不平凡。
  还记得我刚进入法院的时候,被分配到立案庭。有个朋友调侃我说,立案庭啊,就是一身制服,一个窗口,每天在封闭的环境里过着被摄像头环绕的生活,从“你好”开始到“下一位”结束。其实,当时我确实有些迷茫,因为立案庭的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除了立案分案,还要研究各种提升诉讼服务质效的方法。
  前段时间,那个朋友想要提起诉讼讨回欠款。事后他对我说,他用手机小程序把案子提交到法院,没几天时间,法官就打来电话说被告愿意把欠的钱还给他,直夸我们法院工作现在真是不平凡。看着他一脸的不可思议,我自豪地说:“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的日常工作而已。”
  其实,不管是法院干警还是其他职业,都要在漫长平淡的工作中践行自己的使命,就像我们每天不断地处理纷繁复杂的案件来维护社会安定。也正是这样漫长和平淡的坚守,才能让我们平凡的生活有了不平凡的意义。信念真的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让法徽在平凡中闪耀,也绝不是一句空话,是我们所要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是我们的热爱和一切力量的源泉。
  今天,我们站在新时代的潮头,就应该立鸿鹄之志、展骐骥之跃,做勇敢走在时代的奋斗者、开拓者、奉献者。“路虽远,行将至”,我们将不忘为民初心,用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法徽在平凡中闪耀!
  
  (作者单位:河北省成安县人民法院)
2023法治题材影片经眼录   □ 张建伟
  
  喜爱电影的法律人,对于2023年经眼的法治题材影片应不会感觉失望。这些影片,大多戏剧张力十足,观赏性很强,观众评价也还不错,用一句俗话就是“值一回票价”。看这些影片,能够领略到,我国电影人,对于悬疑片的把握越来越“上道”,对于法治题材也越加轻车熟路,创作的作品有着较高质量。一些演技绝佳的演员成为这些影片的票房保证,他们塑造的角色不仅活跃在大银幕上,也烙印在许多观众的心中,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同。在这里,我对2023年看过的几部影片简要品评一番,算是对过去一年里法治题材电影作品的一个盘点。这些主观性很强的观影体验,不无偏颇之处,好在简明扼要,不至于太过褒贬。
《消失的她》
  这是一部翻拍片,翻拍自苏联影片《为一个落单男人设下的陷阱》,描述年轻男子何非在东南亚某国寻找失踪的妻子李木子,当地警局对于这起失踪案态度冷漠,对何非的诉求满不在乎,这已经使他崩溃。更加诡谲的是,一天清晨,何非一觉醒来,发现身边多了一名陌生女子,自称是他的妻子李木子。何非不得不求助于律师陈麦为他探寻真相,李木子失踪之谜最终解开了,但是人心的黑暗也弥漫开来。
  这是2023年一部大受欢迎的悬疑片,情节离奇,引人入胜。不过,仔细推敲,很容易发现该故事情节经不起推敲,例如影片结尾出现的海底的大铁笼,十分突兀,情节设置非常不合理,好在观众在观看电影时只是看个新奇,没有多少人较真罢了。
《瞒天过海》
  《瞒天过海》是一部陈思诚式电影,“陈思诚式电影”是近年来电影圈出现的一个热词。陈思诚善于在外国影片中选取适合改编为国产电影的侦探、悬疑作品,这些作品在国内往往知名度不高,经过一番改编,拍摄成十分卖座的国产翻拍片。这就是陈思诚的套路电影,形成一种屡试不爽的成功模式。
  不过,《瞒天过海》的编导选择了一部国内不少观众已经熟悉、被别的国家翻拍过的热门电影《看不见的客人》,这与陈思诚倾向于选择不太知名的电影有着不同的选取对象,也因此有了翻拍失败的风险。影片将人物设定进行了改变:贪婪无厌的警长郑威得知富商之妻乔文娜卷入一场密室谋杀案,主动登门,提出为她洗脱罪名,并索取巨额报酬,故事由此展开。这部影片,一开始就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西班牙电影《看不见的客人》,尽管故事情节、人物设定进行了某些改编,但大的故事框架毕竟还是取自原作的。
《拯救嫌疑人》
  《拯救嫌疑人》也是一部翻拍片,翻拍自韩国影片《七天》。故事说的是,女律师陈智琪的女儿遭到绑架,有人电话逼迫她在5天之内为一位死刑犯做无罪辩护,换取她女儿的性命。陈智琪为拯救女儿,不得不与警察金志雄联手调查。这场辩护关系女儿的生死,陈智琪必须全力以赴,务必成功。这部电影,以时间的紧迫性制造一种紧张感,以女儿的生死存亡作为最大悬念。不过,看罢电影,只感觉这种紧张感和悬疑性,系于一个虚妄的前提上,那就是为了让辩护律师在短短几天里成功将死刑犯脱罪,绑架其女儿,未免过高估计了刑事辩护的功效,这种将辩护律师的神通放大到不可思议的程度,与现实中律师及其辩护效果可以说有霄壤之别。
《检察风云》
  《检察风云》是一部以检察官为题材的影片,影片描述大学教授夏薇涉嫌故意杀人,检察官李睿和张有成对该案展开审查,发现富商陈鑫与此案有牵连,于是案情峰回路转,向出乎意料的方向发展。
  在我国,以检察官为题材的影视作品有所增加,近年来得到较多好评的是《人民的名义》《巡回检察组》等电视剧,以检察题材拍摄的影片,创下佳绩的不多。耐人寻味的是,对于检察官探知案件事实真相过程的描述,往往混同于警察探案,这一特点在以调查案件事实真相为内容的法官题材作品中也很常见。不过,本片不仅有调查事实的过程描述,也有法庭上诉讼攻防的描述,这使检察官的形象最终呈现在法庭活动中,让检察官的形象特质得以凸显。
《国际列车大劫案》
  中俄列车在20世纪90年代发生过多起抢劫案件,歹徒藏在列车包间中伺机抢劫,他们手持瓦斯枪、匕首,穷凶极恶,洗劫乘客的护照、钱财,甚至对车上女乘客施以强奸,令人震惊。这一系列案件,涉及中国、蒙古、俄罗斯3国,给国际旅行带来强烈的不安全感。1995年,这一故事就曾搬上银幕;2013年还有一部“普法栏目剧”也反映了这一跨境系列抢劫案件。
  《国际列车大劫案:莫斯科行动》描述20世纪90年代初,有着商业头脑的国人作为“国际倒爷”,从北京乘坐开往莫斯科的K3次国际专列,他们要通过与俄国人的贸易来赚上一笔。以苗青山为首的悍匪团伙也登上这趟列车,对乘客实施抢劫和强暴。中国警察崔振海带领公安小队登上K3次列车,与苗青山一伙展开较量。
  这部影片虽然是国产影片,但是完全是港片风格,有着港片的所有优点和缺点。影片人物鲜明,情节紧张万分,打斗枪战惊险刺激,故事节奏快速推进,绝对是一场视觉盛宴;不过,这种影片夸张逾度,只顾精彩好看,不顾情节的合理性,尤其是,在中俄边境换轨时发生的劫持,更是天马行空。看这种电影,只需要带着眼睛和耳朵,不需要带脑子。
《三大队》
  电影《三大队》是一部根据深蓝原著小说改编的电影,主人公是广东省台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队长程兵,他带领三大队警员办理一起入户盗窃、强奸杀人案件之时,成功抓获了两名疑犯之一的王大勇。在审讯王大勇的过程中,程兵等人被王大勇所激怒,失手将其打死,因故意伤害犯罪,这些警员被判入狱。出狱后,程兵决定以平民身份抓捕逃匿在茫茫人海中的王二勇。三大队前队友在程兵的感召下,与他一起转战多个省市,寻踪查找王二勇的下落。随着时间的推移,队友们纷纷退出抓捕的队伍,只剩下程兵孑然一身,来到贵州寻找王二勇的藏身处。在贵州,程兵扮成送水工,终于找到王二勇的下落。街头,程兵拦下王二勇,用空水桶砸向他,王二勇终于落网。
  这部影片豆瓣评分达到7.8分,算是国产影片口碑上佳的作品。张译在影片中贡献了精彩的演技,这一角色与他在电视剧《狂飙》里扮演的警察角色高度相似,都是本着一种信念执著完成一个自我赋予的使命。这部影片其他演员的表演也可圈可点,为影片生色不少。在影片热映之时,同名网剧《三大队》也开始播出,程兵由实力派演员秦昊扮演,秦昊与张译扮演同一角色,论演技可谓平分秋色。对于前后热映热播的这两部同名作品,人们自然少不了拿来对比,或褒或贬,品头论足,其说不一,成为年终岁尾的一件趣事。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上映的国产影片,一大特点是翻拍片多。这一年的翻拍片有11部之多,包括翻拍自美国电影《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的《二手杰作》,翻拍自韩国电影《七天》的《拯救嫌疑人》,翻拍自西班牙《篮球冠军》的《好像也没那么热血沸腾》等等,法治题材作品中也有几部翻拍片。显然,翻拍片比原创影片要取巧得多,成功的几率也比较大,毕竟原作的底子好,拍得不太差,就有了票房保证。不过,这么多翻拍片形成的翻拍潮,也折射了我国电影创作中原创能力与动力的不足。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化冰   □ 杨剑锋
  
  一滴水珠能够折射整个太阳,丝缕阳光也可以融化坚冰。
  若用自然界中的“冰”“水”和“汽”形容各种罪犯:像“冰”的,就是顽危罪犯,当属最难转化的一类人;似“水”的,算是大多数犯人,通过踏实改造,重新成为守法公民;变为“汽”的,则是洗心革面、脱胎换骨的罪犯,彻底告别过去,实现本质改造。
  孔烦了(化名)是我曾管教过,且成功转化的一名顽危罪犯。该犯小学文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但他认罪不服判,偏执地认为法官是收了对方好处才故意重判了。从看守所刚送到监狱时,他既不肯理头发、也不配合换囚衣,口中还胡乱叫“冤枉”,在新收罪犯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监狱教育改造科长找他谈话,告诫他面对现实,安心改造,监狱必须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如有冤屈,也要通过申诉反映诉求,不得抗拒改造。听了科长的一番话,孔烦了梗着脖子,喘着粗气沉默半天,末了才肯服从管理。事后,科长向我一五一十汇报,使我对他有了初步印象:性格冲动、脾气固执,做事不计后果,对民警和监狱极不信任。
  再次听到有关他的情况,是在他入监3个月后的一天下午。那天,老病残分监区指导员来到我办公室。原来孔烦了关在他那里。新犯分流时,他因患肝硬化失代偿期不能参加劳动改造,于是被分到了老病残分监区,可他并不安分,平时大错不犯、小错却不断,导致人际关系紧张。
  从汇报中我得知,中秋节的晚餐,罪犯大伙房做了红烧肉,考虑到孔烦了不能吃得太油腻,于是分餐时就给他换了菜,没想到他不乐意,嫌自己碗里没肉,吵着非要吃,差点和组长动了手。经分监区合议,民警对他的违规行为作了处理。但孔烦了嚷着只处理他一个人不公平,竟然拒绝进食了。
  对顽危罪犯的教育转化,犹如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次日,监狱召开了专题犯情分析会,制订出一个“两手抓”的转化方案:一方面强化个别谈话教育,引导其转变错误思想,尽早恢复进食;另一方面安排包管民警和女民警心理咨询师走访家属,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
  这天,趁着在分监区蹲点,我找孔烦了谈话了解情况。原来,他的心结在于自己罪重刑长,恐怕不能出去侍奉老娘、抚养孩子。
  孔烦了一念之间,行差踏错,但家里老人和孩子从此就失去了顶梁柱,我既为其犯罪经历叹息,也为其家人生活状况担忧。得知他的顾虑后,我开导他,监狱可以联系地方政府,帮他解决一些困难。
  听了这番话,孔烦了惊喜地瞪大了眼。眼见他神色松动,我趁热打铁教育他,之前民警不让他吃肉,是为他的身体健康着想。但为了让家人放心,他得好好吃饭。
  孔烦了蠕动嘴皮没出声,深深埋下头。这次谈话过后,他恢复了进食。
  新学期开学之际,监狱对全监罪犯未成年子女开展了“关爱学童”专项行动,民警到孔烦了家为其刚上学的儿子送去了书包文具,并帮助其家庭按国家规定落实了“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当看到拍回来的母亲和妻子帮教视频,尤其是听见儿子喊着“爸爸、爸爸,你要听警察叔叔的话呀,早点回家”,孔烦了泣不成声。他挣扎着下了病床,向民警鞠了一躬,表态再也不给监狱添乱,保证好好改造。之后他的改造之路越走越顺,病情也得到了有效控制,儿子的美好愿望在不远处向他招手。
  监狱对孔烦了无理取闹的违规行为,既有执法管理的严格法度,同时对其陷入困境的家人施以援手,也有文明关爱的暖心温度。“法度”“温度”双管齐下,最终顺利融化了“坚冰”。
  
  (作者单位:浙江省第二监狱)
守望者   □ 邱毅
  
你守望着
这万家灯火 平安如常
倾注汗血的力量
哪怕身后黑暗吞噬
也要将危险阻挡
  
你守望着
这藏蓝在身 赤心在膛
顶着国徽的荣光
毅然踏上从警之路
目光中只有远方
  
你守望着
这儿时向往 小小梦想
紧握塑料的手枪
选择好人正义一方
坚定地踏上战场
  
警营里
你身先士卒 尽显担当
一心冲在最前方
不畏艰难不惧牺牲
不辜负人民期望
  
可如今
你血洒大地 魂归家乡
回到来时的地方
一心为民忠诚为党
散发着耀眼光芒
  
我们承诺
会昂起头颅 挺起胸膛
向前行斗志昂扬
接过旗帜披在身上
脚下路山高水长
  
  (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新毕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