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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2024年04月14日

湖北五峰“茶马古道”“枫”警正好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杨静航
  
  云上五峰,茶香天下。
  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是宜红茶的故乡,是中俄万里茶道的货源地之一。五峰“茶马古道”是五峰容美土司时期经济贸易、交通运输、对外交流和文化融合的一条重要纽带,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
  近年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警三专N员”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驻村辅警职能,组织交管路长、网格员,治调主任“三专”力量,发动乡贤能人聚焦茶农、茶道、茶企,通过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服务延伸,全方位为土家茶乡的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安全为高质量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警民共治 当好茶农贴心人
  4月初,五峰县湾潭镇茶园村的茶园吐绿,当地春茶迎来上市黄金时节。
  茶园村是“茶马古道”西经鹤峰、恩施入四川的必经之地。现如今,茶叶已成为当地居民主要产业。离茶园村不远的五峰县公安局鹿耳庄警务站联合当地群防群治力量为当地茶农构建“平安前哨”。
  “您家里门窗锁好了没有?贵重物品和卖茶的钱就不要放家里了!”每年采茶季都是白天入室盗窃案件高发期,驻村辅警谭胜华来到茶农老吴跟前攀谈起来。
  老吴家有3亩茶田,茶叶是老吴主要的收入来源。清明茶、贵如金,老吴要赶在清明节前后,采摘嫩芽,趁春茶上市卖个好价钱。但因家人外出务工,劳力有限,茶叶眼看要过了最佳采摘期。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民,耽误农时让老吴心中焦虑难安。
  “您先别急,我来帮您想想办法!”谭胜华得知这一情况后,在当地的群防群治微信群发布了一则消息:老吴家茶园打紧,明天有空的过来帮忙赶下工!
  第二天一早,数十名群防人员不计回报主动来到老吴的茶园。半天时间,大家完成了3亩茶园的嫩芽采摘。
  “治安防范、安全宣传是我们平常的主要工作。群众有困难,我们也理应主动靠前,服务茶农、助农增收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谭胜华如是说。
疏堵保畅 铺就茶道平安路
  沿“茶马古道”一路向东,在五峰县长乐坪镇石桥沟村,郁郁葱葱的茶园错落有致地分散在各个大小山头,曾经的“茶马古道”被盘旋曲折的乡村公路所代替。傍晚时分,经过一天的劳累,茶农带着采摘的鲜叶,或骑摩托车,或搭车,或步行,纷纷赶往附近的茶叶收购站,兑现一天的劳动成果。
  春茶采摘季,摩托车、农用车使用频率大幅增加,无证驾驶、酒醉驾、违法载人等情况时有发生,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压力随之增加。如何为当地茶农铺就一条平安路、致富路,成为五峰公安的必修课。
  “骑摩托车要把头盔戴好,关键时候能救命!车辆保险到期后要及时续保,这样才有安全保障。”在长乐坪镇黄家坳交通岗亭,路长鲁治刚一边登记,一边叮嘱茶农。
  为严把茶叶“出入关”,切实抓牢抓实源头风险防范,五峰县交警大队在茶叶运输主要路口设置交通安全警务站,重点对运输茶叶的摩托车、农用车进行安全劝导,检查登记,对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提醒纠正。同时,五峰县交警大队还组织安全劝导员进茶园、访茶农,面对面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切实把安全宣传送到茶农身边。
  石桥沟村的茶园多数分布在大山里,茶园周边道路坡陡、弯急、路窄,遇有恶劣天气,塌方、滑坡也时有发生。采茶季来临,为确保道路畅通,鲁治刚每天除了在警务站定点执勤外,道路巡逻、隐患排查也是他的主要工作任务。
  3月底,受连续阴雨天气影响,一处塌方阻断了道路通行。正值茶叶开园,也是茶农增收的黄金期,道路不抢通,茶农采摘的鲜叶就无法及时运出,茶叶在短时间内就会发酵变质,对于茶农而言,损失巨大。鲁治刚巡逻至此,迅速将隐患上报,同时联系村干部,与附近村民一起,仅用1小时便将塌方清理完毕,道路恢复通行。
纾困解难 搭建茶企连心桥
  五峰县渔洋关镇是“茶马古道”东进路上的重镇。
  随着时代变迁,现如今,古代商贾、马队途经此地用于歇脚的“茶店子”已难觅踪迹;一批科学技术新、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现代化茶企成为当地茶农增收的有力保障。围绕茶叶企业发展需要,五峰公安坚持“无事不扰、有事必到”竭力解决茶企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在一茶企收购点,茶农老王认为自己采摘的鲜叶为品质最优的贡芽级别,但茶企收购员却认为老王的茶叶达不到相关标准。双方各执己见,产生争执。茶叶收购一度停滞。
  “有事大家心平气和商量,嗓门大解决不了问题!”正在现场维持茶叶收购秩序的驻村辅警向涛赶紧前来“救场”。从茶农期许、企业利益双边出发,向涛释法说理。不到10分钟,双方各让一步,促成交易,收购秩序得以恢复。
  “这是今天刚采摘的特级贡芽,开水冲泡后,不仅品相好看,更有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在茶企网络直播间,主播小宋举起手中的茶杯,在镜头前向全国网友展示五峰高山茶叶的独特魅力,引得网友争相购买。
  网络直播带货的兴起,为茶企增收开辟了新路径。新型销售模式下,合同纠纷、诈骗警情也逐渐增多,五峰公安组织经侦、法制、网安等警种轮番入驻茶企,用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送上安全“警”囊。
  茶叶生产旺季,民警还会定期走进企业生产车间、仓库,检查设施设备,排查消防隐患,进行安全培训,切实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护航茶乡发展,让“小茶叶”迈向“大产业”已成为五峰公安服务乡村振兴的美丽缩影,让“茶马古道”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
佛山三水典型引领织密基层平安网   □ 本报记者  邓君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狄春玉 古钦民
  
  群众遇危险事棘手事习惯找“110”,乐平镇推动“警网融合”,实现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解决群众纠纷“制服”有权威,西南街道探索建立“法促和”纠纷调解平台;防范化解涉房屋验收与装修纠纷,云东海街道发动党员、物管以及装修协会等加入调解志愿者队伍……一幅街街有“枫景”、镇镇有特色的“平安地图”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徐徐展开。
  2023年以来,佛山市委政法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三水区挖掘、培育一批平安建设优秀做法,通过典型引领助力建设“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及“粤平安”平台,N指其他政法综治和社会力量),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资源整合 中心吹哨部门报到
  “赶紧结了工钱,我们好回家过年!”今年春节前,10名包工头带领农民工到乐平镇一在建楼盘阻挠施工讨要薪资。接报赶到现场的民警了解到,10个施工团队因分包商张某与楼盘承建商之间产生结算纠纷受到波及,且张某玩起“失踪”。民警迅速通过“警网融合”机制,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法,综治中心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介入纠纷,很快帮助农民工要回了薪酬。
  乐平是铝型材制造业大镇,辖内非警务警情超九成,日均数起纠纷。“以前,处理这类讨薪纠纷,民警从了解情况、安抚情绪,到维持秩序、分析案情再转介到相关部门,处理完至少得大半天。”乐平派出所综合室副主任麦健乐告诉记者。
  今年初,乐平镇综治中心下设“警网融合”中心,锚定“1+6+N”目标架构,建立由各部门组成的纠纷调解类警情处置队伍。非警务警情流转到“警网融合”中心后,经研判可随时触发“吹哨机制”,召集纠纷调解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合力跟进,跟进处理结果均录入“粤平安”系统,纠纷解决形成闭环。
  目前,三水区以典型引领,推动各综治中心做好资源整合,做强统筹指挥“大脑”,形成因地制宜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法。
力量聚合 政法主力下沉网格
  “社区工作最常遇到的是婚姻、家事纠纷,无一不与法律相关,而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基层工作者不多,在开展纠纷调解时说服力不够。”西南街道桥头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刘燕桃感慨道。
  针对这种情况,三水各镇街纷纷探索推动公检法司基层政法“主力军”建立机制、有序衔接、形成合力,统筹攻坚化解各类纠纷与隐患。去年底,西南街道积极推动辖内法官、民警等下沉社区网格,成立“法促和”工作小组,共同做好辖内纠纷调解。
  前不久,桥头社区某小区电梯加装计划进行了公示。不料,公示期间,附近居民的反对声接踵而来:同楼的商铺业主认为加装电梯会影响商铺经营;数米开外的康岗一巷居民有的怕影响消防车进出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认为会遮挡他们的采光和通风,还有居民怕施工期间重型车出入和开挖会影响地基安全。
  担心加装计划“流产”,业主们找到桥头社区委员会“法促和”工作小组寻求帮助。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调解,分别就双方提出的问题作出分析和建议,找出意见分歧点,耐心劝解双方互相理解。
  “业主表决和行政审批都通过的加装电梯方案受到法律保护,应得到执行。持反对意见的附近业主负有适度容忍义务,不能妨碍施工。如果加装电梯确实给附近业主的通风、采光、商铺经营带来比较大的影响,大家也可以协商要求给予适当补偿。”三水法院西南法庭庭长黄旭从法律角度对群众的诉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要求施工方做好防护和原状情况固定。
  随后,经过现场实地勘察,解答疑惑,反复沟通,反对方不再反对加装电梯。目前,电梯加装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多调联动 依靠群众智慧解纷
  去年4月,云东海街道映海南社区某楼盘业主罗小姐推开新房房门发现,自己半年没来,房屋客厅、天花板竟然大面积渗水、发霉。经物业公司调查,确认是楼上厨房深埋地板的水管破裂造成。
  “楼下也有责任!她早点发现漏水也不至于这么严重,也不至于多花这么多钱。”楼上住户也心生怨气,并认为业主找来的第三方报价太高。双方僵持不下,社区豪哥调解室调解员找来“外援”——从事装修行业多年的志愿者张明明。
  张明明对房屋进行了专业测评,耐心地跟双方业主讲解维修方案。考虑双方对维修预算有异议,他主动提出亲自负责维修,不收取人工费,双方业主只需购买必要材料。费用一下子降至原报价的三成,双方都满意地接受了维修方案。从义务参与调解,到出预算、定方案、施工维护一条龙服务,张明明以专业能力促成漏水维修纠纷圆满解决。
  云东海街道映海南社区与三水区装修行业协会共建调解志愿者队伍、发动市民运用专业能力、乡音乡情参与调解;西南街道桥头社区积极对接辖内企业,撬动104家企业投入350余项积分兑换项目,激励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乐平镇的村居两委干部、村小组长化身解纷志愿者,在巡查走访中,坚持纠纷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依靠群众力量解纷,是三水化解矛盾纠纷的特色之一。该区各镇街结合辖区实际,构建了以网格员为前哨的纠纷调解志愿者队伍。对于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级联调联动,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
图片新闻
陕西岐山检察协同共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高小宁
  
  岐山南接秦岭,北枕千山,黄河最大的支流渭河,自西向东蜿蜒奔流而过,境内自然资源丰富。
  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秦岭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为岐山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当时这里有大量施工后遗留的水泥管道,里面混杂着树枝和各种生活垃圾,不仅影响渭河水质,还影响行洪安全。”站在渭河河岸,看着清澈流畅的渭水,承办检察官高方怀不禁想起了两年前这里的场景。
  发现该线索后,岐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多次会同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涉河湖联合执法巡查检查行动,发现渭河蔡家坡段河道内铺设大量水泥管道,淤积大量泥沙和杂草,造成河床上升。
  办案中,岐山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河湖长、检察长及河湖长制责任单位的具体职责,协同开展水环境保护、流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行洪影响等工作,形成保护合力。
  同时,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渭河河道内铺设管道的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汛期安全。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我已经缴纳了13000元的生态补偿金,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当好护林宣传员。”在岐山县检察院召开的一起滥伐林木公开听证会上,王某某愧疚地说道。
  王某某案的办理是岐山县检察院积极落实一案双审工作机制,践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建立健全生态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岐山县检察院坚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机制,督促当事人履行修复受损生态的赔偿责任,通过劳务代偿、支付生态赔偿金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最大限度恢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
  在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该院积极开展秦岭古树名木的溯源治理,通过“秦岭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发现4株古树存在古树树干空洞、病虫害等问题,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后,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
  近三年来,岐山县检察院干警深入县域涉秦岭村组50余次,进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摸排,涉秦岭生态环境案件27件,发送检察建议56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全力保障秦岭生态环境安全,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
  此外,岐山县检察院还会通过现场办案、公开听证、法律宣传等方式深入社区、乡村,向群众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进程中。同时,开通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平台,设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岐山县检察院将不断深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始终把渭河流域治理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谋划和推动,坚定信念、协同推进、久久为功,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岐山贡献检察力量。”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望松表示。
红旗坡有个“红苹果义警队”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赵书城 李婕
  
  “你还敢顶嘴,翅膀硬了是吧!”3月16日晚,闻慧雷听到楼道内传来争吵声,赶忙拉开家门,发现对门的李大哥正要打儿子。“这可使不得!”闻慧雷边拉架边了解情况。原来,李大哥认为儿子玩游戏耽误学习,孩子则认为,适当玩游戏可缓解学习压力。父子俩为此争执起来。
  “你爸其实知道玩游戏可以适当解压,但你‘顶撞式’的沟通让他不舒服、想发火。”闻慧雷的一番话,让两人都冷静了不少。随后,他联系民警从情理法角度对双方展开调解,父子俩重归于好。
  经营商铺的闻慧雷,怎么还懂调解?因为他还有另一个身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公安局红旗坡派出所“红苹果义警队”队员。“我每周都参加派出所组织的义警培训,能学到很多化解纠纷的方法。”闻慧雷说。
  红旗坡农场是阿克苏冰糖心苹果的主产地之一,因苹果产销量大,红旗坡派出所辖区呈现出交易市场多、外来人口多、各类矛盾纠纷多的“三多”特点。
  警力有限,民力无限。2022年,通过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红旗坡派出所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吸纳退伍军人、老党员、商铺店主、保安、外卖员等200余人组建“红苹果义警队”。义警队员充分发挥地理环境熟、邻里情况明的优势,参与治安巡逻、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定期接受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努尔·买买提的商铺位于当地最大的苹果交易市场,主营阿克苏冰糖心苹果。看店之余,能说会道的努尔还负责调处市场内的矛盾纠纷。3月13日,货运司机刘某与商户罗某因运费发生争执。此前,刘某承运罗某货物时帮忙卸货,因地面湿滑,不小心砸伤了罗某雇用的一名工人。罗某认为,应当用运费折抵工人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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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码归一码。劳动法规定,工人受伤由用工者负责。尽管刘某不慎导致他人受伤,但这并不影响你与刘某双方运输合同的效力。”努尔引用法条向双方说理讲法,并联系民警开展“背对背”调解。最终,罗某向刘某支付了5300元运输费,工人受伤的赔偿问题则由3人另行协商解决。
  “实践证明,相比社区民警独自管理一片区域,‘民警+义警’治安管理模式在广度和深度上更有优势。”红旗坡派出所教导员冯国强说,“红苹果义警队”自组建以来,已协助民警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00余起。
  如今,在民警与义警的协作下,红旗坡派出所辖区群众的安全感越来越强。“义警不仅为我们分担部分非执法类工作,还能进一步延伸服务群众触角。”冯国强说。
  在阿克苏市银三角小区当保安的崔怀军被吸纳为“红苹果义警队”队员后,时常在小区内“找问题”。
  2月15日,崔怀军路过小区健身区时发现一运动器材破损,上面的零件随时可能掉落,而几个孩子正在底下玩耍。
  崔怀军赶忙将孩子们带到安全地带,并将此事反映到红旗坡派出所警民议事群中。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物业和相关部门维修。一天后,破损的健身器材更换一新。
  今年1月,林奶奶发现孙子沉迷网络游戏,疑似购买游戏装备,但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没办法阻止,只能暗暗着急。义警李雪柱上门开展反诈宣传时,林奶奶说出了担忧,李雪柱赶忙联系民警。经调查,林奶奶的孙子确实陷入游戏装备买卖骗局。经劝阻,孩子及时醒悟。
  “我们将持续发挥义警队伍作用,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解决辖区治理难点和群众的‘急难愁盼’。”冯国强说。
精彩导读   沈璋:检察官里的
“拼命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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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好遗嘱工具
让“身后事”顺起来
  5版
福建法院能动履职加强涉台文物保护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林泳
  
  福建与台湾一水相连,是全国涉台文物古迹大省,现有涉台文物1515处,约占全国涉台文物四分之三。
  “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心灵契合的纽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台湾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黄怀大说道,保护好它们具有重要意义。
  确保涉台文物及时纳入保护范围,构建文物古迹保护多元主体参与保护格局,推进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2023年7月,福建法院出台7个方面22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一场涉台文物专项保护行动在全省打响。
助力修缮 展现涉台文物新面貌
  位于漳州古城内的简氏侨馆建成于1850年,是漳台简氏族人共同抗日的历史见证,曾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列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22年列入全省涉台文物名录。
  多年来,简氏侨馆始终由简氏后人推选代表进行管理,一直是简氏后人来漳州的歇脚处。此后,随着简氏后人蔡某、姜某、简某等入住,侨馆从“驿站”逐步演变为他们的长期住所。
  “一些承租人在屋内砌起了砖墙,对空间进行隔断,也对文物造成了破坏,年久失修的侨馆被房管部门鉴定为C级危房。”漳州市南靖县梅林镇官洋村党总支书记简文炯介绍。
  眼看修缮保护工作迫在眉睫,承租人却不愿搬离房屋。万般无奈下,作为简氏侨馆管理人的官洋村村民委员会、坎下村村民委员会、璞山村村民委员会将承租人诉至芗城法院。经审理,该院依法判决承租人腾退房屋,并支付尚欠租金及占用费。
  承租人对此不服,向漳州中院提起上诉。承租人认为,讼争的房产非本案三个村委会所有,且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综合全案证据,合议庭根据1983年的房屋权属证书证实侨馆权利人登记为“梅林公社简氏侨馆”。“梅林公社即现在的梅林镇,其下辖坎下、官洋、璞山三个大队,已分别更名为坎下村、官洋村、璞山村。因此,简氏侨馆确属三个村简氏的共同财产。”漳州中院涉台审判庭庭长俞志凌说。最终,漳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由于承租人仍旧不肯配合,三个村村民委员会只得申请强制执行。面对不愿搬离的承租人,芗城法院成立执行专案组,一方面开展约谈,告知其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邀请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对其耐心劝导。仅14天,房屋腾退清空,案件顺利执行到位。该案也获评“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成为福建法院守护涉台文物的生动注脚。
专项攻坚 构建司法保护新格局
  涉台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既是“两岸一家亲”的重要证据,也是海峡两岸间具有共同地缘、血缘、文缘、商缘和法缘的重要象征。
  近年来,福建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切实把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作为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的重要印证加以保护,使其成为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纽带。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2023年7月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出台《关于加强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如何加强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提出7个方面22条具体行动举措。
  根据《行动方案》,福建法院将依法审理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物权确认纠纷案件,确保涉台文物及时纳入保护范围;优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涉台文物古迹保护多元主体参与保护格局;聚焦闽台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文物资源修复相结合机制,促进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有效恢复;设立涉台文物司法保护志愿服务队,鼓励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涉台文物的保护利用。
  此外,福建法院将注重借智借力,建立涉台文物保护法务联络员制度,健全完善涉台文物资源专家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专业判断和决策参考中的作用。
  “我们希望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构建起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新格局,努力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黄怀大说。
多点开花 迈出融合发展新步子
  平潭岛是大陆离台湾岛最近的地方,岛内涉台文物众多,其中南岛语族文化遗址更是两岸同文同种的重要印证。
  2023年12月,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签订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包括南岛语族文化遗址在内的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董宇表示,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将为进一步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迈出新步子。
  被誉为“南方周口店”的万寿岩遗址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是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掘出土的遗迹和遗物,对于印证两岸同根同源意义重大。
  三元区人民法院设立万寿岩遗址巡回法庭,联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万寿岩遗址司法保护十条措施》,集中审判资源,重点打击妨害文物管理犯罪,为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福州是台胞重要祖籍地及台胞台商重要聚集地。2023年8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福州台湾会馆揭牌成立“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基地成立后,福州两级法院相互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案件巡回审判,建立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联络员机制,努力构建多元、便捷、高效的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格局。
  据统计,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共建立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12个,举行主题宣讲活动30余场次,高效审结涉台文物纠纷8件。
  下一步,福建法院将继续落细落实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举措,在全省新增10个以上涉台文物司法保护基地,探索设立“文物主管部门+员额法官+台胞”涉台文物司法保护志愿服务队,凝聚更大合力,提升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图① 平潭法院台胞调解员在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了解涉台文化文物司法保护工作。
念望舒 摄    
  图② 福州中院邀请法律专家在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开展普法讲座。 念雄 摄    
“永不打烊”的站前警务室   □ 本报记者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陈俊锐 谭婕
  
  行走在海南省三亚动车站,不时会见到一个个无惧酷暑巡逻站岗的身影,为旅客提供帮助,维护车站秩序,用足迹丈量一方平安。他们是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站前警务室的民辅警。站前警务室以三亚动车站为轴心,将平安守护辐射至周边区域,将警务服务延伸至群众需求的每一个角落,让平安“看得见”、幸福“摸得着”。
  近年来,三亚市公安局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聚焦预防警务、基层警务,以点带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提升。友谊派出所站前警务室是全市警务机制改革中“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的生动实践。
描绘平安“同心圆”
  2024年清明节假期期间,三亚动车站人流激增,旅客络绎不绝。友谊派出所站前警务室全时运转,犹如一座平安灯塔,传递着三亚“第一站”的公安守护。
  为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友谊派出所成立了整治专班,由站前警务室联合动车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严厉打击整治扰乱动车站及周边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片区人车密集、流动性大,尤其春运期间每天进出站人员达4万人次。”鸭仔塘社区民警兼站前警务室责任民警高汉臣介绍,“每逢节假日,动车站区域租车、旅行团等纠纷类警情尤为突出。”
  为打造更安心的旅游环境,提升防控精度,有效把治安防范网络向守护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延伸,友谊派出所站前警务室警力跟着警情走,快速反应处置遇到的问题。
  在站区租车公司、旅行团的集中区域,高汉臣带领警务站队员开展日常检查,现场查看公司企业经营资质及员工执照,提示工作人员文明守信,依法经营,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全力维护三亚的旅游形象。
  群众心中,平安“同心圆”的“圆心”是良好的治安环境,而“警察常见、警车常在、警灯长亮”正是看得见的安全感。
当好邻里“和事佬”
  “邻里之间就是要互相理解嘛,说开了就好了……”看着双方握手言和,高汉臣欣慰地说。
  3月25日下午,高汉臣带领辅警与社区网格员,在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陪同下,上门调解辖区内一起因噪声扰民引发的矛盾纠纷。
  起初,楼上楼下两户人员争执不下,高汉臣见状及时介入,安抚双方情绪,耐心释法说理。最终,楼上住户承诺不再发出噪声,这起邻里纠纷当场化解。
  2月10日,友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三亚站附近发生一起纠纷。接报后,友谊派出所站前警务室队员3分钟内赶到现场。经了解,游客于女士在某网上平台预约了三亚五日游,不料到达指定店铺后却发现实付金额要比约定价格多出1200元,双方争执不下,遂报警求助。
  现场,警务室队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在沟通中得知于女士此前系与该店铺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对接,便通过电话同该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发现是该店铺两名工作人员因在交班时未完成工作交接,导致价格出现偏差。很快,在处警队员的调解下,于女士顺利以约定价格签约付款,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被动报警变为上门服务,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调解、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新格局,持续提升游客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高汉臣说。
争做游客“暖心人”
  2月15日上午,友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三亚动车站站前广场有群众拾到一个黄色行李箱,无人认领。
  接报后,警务室执勤队员立即赶到现场,在周边找寻失主未果,执勤队员随即将行李箱带回警务站暂时保管。
  2小时后,一名游客慌慌张张跑到警务室求助,称自己丢失了一个黄色行李箱。经现场核对,确认行李箱正是该游客所丢失。拿回失而复得的行李箱,游客激动不已,连连向队员道谢。
  “警察同志,快帮帮我,我的钱莫名其妙被‘卷’走了……”2月23日上午,站前警务室民警在动车站门前巡逻,突然遇到一对夫妇求助。
  原来,夫妇俩从成都到三亚游玩,从三亚站出站后准备搭乘公交车出行,其间,两人扫描了乘车二维码,却因年纪较大、眼睛看不清,误点击了几则广告,导致其支付宝中的钱被一笔一笔扣走。不到一分钟,两人共被扣款6笔,支付将近200元。
  了解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帮助两人关闭了自动扣款服务,并立即联系各个商户,拨打客服电话,逐一“追钱”。经过半天努力,高汉臣最终帮助夫妇二人追回所有钱款。
  “感谢人民警察的帮助,让我们到三亚的第一站就对这座城市有了非常好的印象。”离开前,两人脸上挂满了笑容。小求助,大关怀。对于寻人找物、旅游纠纷等涉旅求助警情,友谊派出所站前警务室总能第一时间为旅客提供帮助,让游客“开心旅游,安全回家”。
  “情系游客,为民解忧。我们将继续坚守岗位,紧盯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全力守护旅客出行平安。”高汉臣说。
大连高新园区检察建议助力消防安全   □ 本报记者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杨茜淳 孙怡
  
  “飞线”充电、违规上楼、楼道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看似便捷、经济的电动车,实则暗藏多种消防隐患。为进一步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近期,辽宁省大连高新园区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电动车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托“益心为公”平台,全面排查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履职,解决“小问题”背后埋藏的“大隐患”。
  前不久,高新园区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等现象。收到线索后,检察干警立即行动,以老旧小区为重点,深入走访辖区3个街道的36个居民住宅小区。
  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居民楼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燃气管道附近等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问题12处,业主从居民楼内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问题5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了解,本辖区部分老旧小区未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和充电设备,消防设施配备亦有待完善。
  为精准“破题”,高新园区检察院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责任,邀请听证员、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召开听证会和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等,就辖区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指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阐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的必要性和法定职责。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合力,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履职。
  相关行政单位表示,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设置集中充电点、配置共享充电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而难以建成集中停放场所、配备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协调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以满足居民为电动车充电的需求,从而不断加强电动车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高新园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已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测算电动车充电桩及集中停放处规划选址,第一批将在全区投放充电桩80余处。下一步,高新园区检察院将依托“检察+网格”能动履职,与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发力、推动整改,持续做深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服务和检察产品。
西藏日喀则“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为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引领尊崇英烈、保护英烈的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日喀则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构建“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带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抓手,以上带下、上下联动、整体发力。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全市各自辖区9座烈士陵园内的墓碑碑文、墓冢、烈士档案、环境卫生、消防器材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实地走访。日喀则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受理线索3件,立案3件,磋商2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日喀则烈士陵园存在烈士墓碑碑文信息不全、墓冢混凝土开裂破损、墓碑旁杂草丛生、消防设备不全、祭奠后未及时清理香烛易引发火灾等问题,有损烈士的尊严和荣誉。针对上述情形,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于2024年3月4日立案,3月11日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该行政机关加强对烈士陵园的管理和维护,督促所属下级单位对辖区烈士陵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表示在回复期内尽快开展修复和维护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
  仲巴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仲巴县烈士陵园内部分烈士墓的混凝土不同程度出现裂开、部分墓碑字迹模糊等问题。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仲巴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2月27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
  该行政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表示将认真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待天气回暖后,立即开展修缮工作。
  2024年3月24日至26日,江孜县人民检察院在辖区烈士陵园通过实地调查核实、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等方式开展初步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发现,部分烈士墓碑碑文字迹不清晰、碑文内容不齐全、纪念碑主体不合规。对此,江孜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与相关行政机关在烈士陵园进行现场磋商。该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认领问题,积极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日喀则检察机关将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英烈保护领域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加强跟进监督,确保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以法治力量强化全社会对红色资源的保护意识,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浙江慈溪交警护好群众出行“舒心路”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胡金佳
  
  “原本到这个路口右转也得等,现在基本能顺畅地开到北三环上来,比之前快了好多。”近日,写字楼林立的文华南路与北三环东路路口,前来载客的网约车司机胡师傅这样评价。通过实施多项“微改造”措施,过去晚高峰路口常拥堵的情形,得到有效缓解。这是浙江省慈溪市深化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改革的缩影。
  2022年初以来,慈溪市公安交警部门聚焦“交通拥堵全域治理、交通隐患全量治理、交通乱象全面治理”目标,围绕助力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主题主线,联动市级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坚持系统施治、综合施策,有力推动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实现持续改善。
  在打通“堵点”的这场攻坚战中,慈溪持续开展分类施策,努力挖掘存量潜力。从优化基础设施、提升交通组织、运用智慧网络等方面加强道路通行能力。
  实施329老国道中心城区段非机动车道完善工程,非机动车通行体验显著提升;改造智慧停车收费泊位6000个,路侧公共车位日均周转次数由3次提升至8.4次,新建停车位3615个,有效平衡动静态交通需求;开通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10条定制公交专线,量身定制慈吉中小学、市早教中心“一校一策”治理方案,有效缓解校园周边拥堵;采取配时调优、周期缩短等方式建设绿波路段41条70.4公里,道路通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慈溪市在宁波率先研发、推出道路交通隐患治理“一件事”平台,按照“精准发现、快速流转、及时反馈、客观评价”的要求,实现隐患的“采集—流转—治理—评价”全周期闭环管理。同时,建立各镇(街道)道路隐患“一本账”,全面排查与事故关联度高的道路隐患,着力推动整治一批安全隐患。
  经过实地摸排与数据收集发现,胜新线(中横线至建附线段)的路面高落差,时有非机动车冲出路面的事故发生,于是在两侧高落差路段安装护栏。“这边过往自行车、电动车、汽车较多,每年都会发生好多起大小不同的交通事故。”该路段周边村民反映。为兼顾群众出行便利和安全保障,相关单位再三调研、了解民意,在牛塘路口、胜企路口等4个穿村段,设置路口中央隔离护栏,另外将位于胜南村道口100米、五塘南路南100米、胜南大道南100米处的三个侧边护栏关闭,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在慈溪,志愿服务成为新风景,文明交通成为新风尚。慈溪公安交警部门每日组织市级单位志愿者在城区11个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路口站岗”行动,以周末志愿、午休志愿、“三分钟”志愿等形式,发动市级单位认领城区43条主要道路,落实每周志愿巡查服务;集中开展全市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公开信、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点对点”精准宣传,实现全市30万名老年人全覆盖。
  2024年,慈溪公安交警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以交通“三治”工作为牵引,全力化解一批风险隐患、治理一批乱象痛点、解决一批民生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平安顺畅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张家口崇礼检察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闫云霄 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近日开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立足岗位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继东为全体党员干警讲授专题党课。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该院干警纷纷表示要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在理论修养上要深学笃行,在干事创业上要担当作为,在廉洁自律上要严守底线,做到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崇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襄阳侦破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刘晨光一电商企业店铺商品链接被删除,无法恢复,前期为该商品投入的广告宣传费和直播推广费等费用付诸东流。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4月7日侦破了这起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经查,民警发现该电商企业原职员王某作为视频剪辑员,曾有公司某平台主账号登录权限,2023年底因公司转型被辞退后,王某曾扬言要弄垮公司,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将其抓获归案后,经询问,王某如实陈述了他被辞退后心生不满,想要报复公司,在发现仍然能够登录公司平台账号后,便在平台上删除了商品店铺链接,不料无法恢复。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企业方也将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红旗坡有个“红苹果义警队”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赵书城 李婕
  
  “你还敢顶嘴,翅膀硬了是吧!”3月16日晚,闻慧雷听到楼道内传来争吵声,赶忙拉开家门,发现对门的李大哥正要打儿子。“这可使不得!”闻慧雷边拉架边了解情况。原来,李大哥认为儿子玩游戏耽误学习,孩子则认为,适当玩游戏可缓解学习压力。父子俩为此争执起来。
  “你爸其实知道玩游戏可以适当解压,但你‘顶撞式’的沟通让他不舒服、想发火。”闻慧雷的一番话,让两人都冷静了不少。随后,他联系民警从情理法角度对双方展开调解,父子俩重归于好。
  经营商铺的闻慧雷,怎么还懂调解?因为他还有另一个身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公安局红旗坡派出所“红苹果义警队”队员。“我每周都参加派出所组织的义警培训,能学到很多化解纠纷的方法。”闻慧雷说。
  红旗坡农场是阿克苏冰糖心苹果的主产地之一,因苹果产销量大,红旗坡派出所辖区呈现出交易市场多、外来人口多、各类矛盾纠纷多的“三多”特点。
  警力有限,民力无限。2022年,通过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红旗坡派出所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吸纳退伍军人、老党员、商铺店主、保安、外卖员等200余人组建“红苹果义警队”。义警队员充分发挥地理环境熟、邻里情况明的优势,参与治安巡逻、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定期接受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努尔·买买提的商铺位于当地最大的苹果交易市场,主营阿克苏冰糖心苹果。看店之余,能说会道的努尔还负责调处市场内的矛盾纠纷。3月13日,货运司机刘某与商户罗某因运费发生争执。此前,刘某承运罗某货物时帮忙卸货,因地面湿滑,不小心砸伤了罗某雇用的一名工人。罗某认为,应当用运费折抵工人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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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码归一码。劳动法规定,工人受伤由用工者负责。尽管刘某不慎导致他人受伤,但这并不影响你与刘某双方运输合同的效力。”努尔引用法条向双方说理讲法,并联系民警开展“背对背”调解。最终,罗某向刘某支付了5300元运输费,工人受伤的赔偿问题则由3人另行协商解决。
  “实践证明,相比社区民警独自管理一片区域,‘民警+义警’治安管理模式在广度和深度上更有优势。”红旗坡派出所教导员冯国强说,“红苹果义警队”自组建以来,已协助民警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00余起。
  如今,在民警与义警的协作下,红旗坡派出所辖区群众的安全感越来越强。“义警不仅为我们分担部分非执法类工作,还能进一步延伸服务群众触角。”冯国强说。
  在阿克苏市银三角小区当保安的崔怀军被吸纳为“红苹果义警队”队员后,时常在小区内“找问题”。
  2月15日,崔怀军路过小区健身区时发现一运动器材破损,上面的零件随时可能掉落,而几个孩子正在底下玩耍。
  崔怀军赶忙将孩子们带到安全地带,并将此事反映到红旗坡派出所警民议事群中。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物业和相关部门维修。一天后,破损的健身器材更换一新。
  今年1月,林奶奶发现孙子沉迷网络游戏,疑似购买游戏装备,但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没办法阻止,只能暗暗着急。义警李雪柱上门开展反诈宣传时,林奶奶说出了担忧,李雪柱赶忙联系民警。经调查,林奶奶的孙子确实陷入游戏装备买卖骗局。经劝阻,孩子及时醒悟。
  “我们将持续发挥义警队伍作用,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解决辖区治理难点和群众的‘急难愁盼’。”冯国强说。
连云港星化社区“微自治”形成治理“微循环”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常瑞 姜萌

  “有居民反映小区东门路上有个窨井盖被车压坏了,路上来往老年人比较多,容易被绊倒。”“有不少老年人反映,小区广场没有座椅,希望社区能装点座椅供歇脚。”……3月1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海街道星化社区矿山院小区理事会的成员周树林、牟维信在每月一次的小区议事会上提出了在走访居民时收集到的问题建议。
  群众有需求,社区来回应。一天后,破损的窨井盖更换完毕;三天后,社区根据广场位置定制了合适的靠背椅。
  近年来,星化社区创新服务机制,坚持从群众需求入手,拓宽居民参与渠道,通过组建“星化社区矛盾调解帮帮团”“三级联调”工作队伍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发动多元力量加入社区治理,推动居民主动参与,探索打造社区自治“微循环”格局。
  自治为主线
  “在处理完相关问题后,会有志愿者跟进,咨询居民的满意度,社区两委也会在处理过程中全程监督,并将处理进度反馈给居民。”星化社区书记姚言琪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姚言琪介绍说,星化社区下辖矿山院东院、矿山院西院,以及新村巷(开放式小区),其中矿山院小区建成于1979年。“由于小区建成年代久远,公共设施老旧,道路破损、房屋漏水等问题多发,一度连物业公司都不愿意继续入驻管理。”
  2021年,面对小区治理难题,星化社区创新小区自治管理模式,以“居民自治”为主线,成立星化社区居民服务中心,招聘专职物业管理人员,并选配有工作需求的小区居民担任保安、保洁、后勤人员等岗位,负责小区日常安全保障、环境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
  为了让居民更深入地参与小区治理,小区居民推选出5名威望较高、办事公道的党员群众代表成立矿山院小区理事会,并将每月的10号定为“小区议事日”,理事会成员日常收集居民意见建议上会讨论。
  “像周树林、牟维信都曾是小区老支部书记,对小区人员情况都比较熟悉,我们还选了两名群众代表加入理事会,便于更全面了解并收集社情民意。”姚言琪介绍,通过合署办公、“逢十议事”等方式,社区“两委”与理事会同向发力,形成了“小区居民提出意见——服务中心履行义务——志愿者跟进服务——社区监督反馈”的闭环服务机制。自议事会成立以来,处理民生问题140余个。
高效解纠纷
  有了反馈问题的渠道,如何高效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成为摆在星化社区面前的新难题。
  为此,社区依托调解队伍工作站,组建“星化社区矛盾调解帮帮团”,设置一名专职调解员,十名兼职调解员,吸收“两代表一委员”、社区民警、物管会成员、“一委三会”成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小区楼栋长、法律顾问等人员加入。
  “2021年,小区被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居民都会反映大大小小的问题,如何将这些问题一一处置到位,我们根据矛盾纠纷从小到大、由易到难建立了‘三级联调’工作队伍。”星化社区副书记王华英介绍。
  “三级联调”中一级为“业委会+物业+楼长”组成,主要负责解决邻里纠纷;二级为“社区+网格员+民警”组成,主要负责解决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三级为“街道+区职能部门+法律顾问”组成,主要负责解决信访事件、群体性事件,主动排查、及时化解,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下移,用“剥洋葱”式的方式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初始。在老旧小区改造期间,“帮帮团”帮助调解矛盾纠纷150余起。
  不久前,由矿山院小区三个老旧车棚改造的食堂、居民活动楼和就业服务站投入使用。而在改造之初,三个车棚如何拆、如何建却在居民间引起诸多讨论。
  为了摸清问题根源,社区紧急启动二级联调队伍,组织工作人员以及网格员挨家挨户收集意见建议,汇总后了解到矿山院西院居民想拆除后建食堂、东院的居民则想要个活动场所,但大家都担心拆除后没处停车。
  最终,结合居民意见,通过合理规划,小区内重新规划了汽车停车位,并在有条件的单元楼门口建设72个电瓶车充电棚,东院的废旧车棚改建为居民活动楼,西院的2个废旧车棚改建为中央厨房和家门口就创业楼。设计方案一经公示,获得居民的一致好评。
合力促融洽
  2月15日,大年初六,新海街道星化社区网格员林娜在小区巡查时发现一位老人在路上徘徊,表情茫然。林娜询问后才得知,老人因年岁较高一时间忘记回家的路。面对焦躁不安的老人,林娜一面安抚其情绪,一面联系社区民警杨海东根据老人的姓名查询其家属的联系方式。最终,在网格员和社区民警的共同努力下,老人平安回到家中。
  想要进一步激发“微循环”活力,就需要更多力量参与其中。2021年,星化社区成立警网融合工作室,充分利用社区民警和网格员的力量,网格和警格实时联动,一旦小区内要是有异常情况,网格员可以及时向社区民警报告,民警则可以据此迅速作出反应,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同时,网格员也会协助民警开展社区巡逻、防范宣传等工作,共同提升社区的安全系数。
  与此同时,该社区依托海州区委政法委,以网格员为圆心打造集“三官一律”人员、“精网微格”单元长十户长、物业管理人员、党员先锋等为一体的网格“同心圆”多元共治队伍。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治安协防、互帮互助、环境整治、楼栋协商议事等“微自治”实践活动,发掘社区“微自治”社会治理公益项目。
  此外,星化社区还建设了“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设置就业服务专窗、求职招聘区、指导空间、路演厅等,为辖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组织开展“花卉助残”项目,建设“家门口中央厨房”,设立“就业阅读空间”,打造“技能培训区”,为就业创业群体保驾护航。
  自就业服务站建成以来,吸引21家企业入驻,直接带动就业人数38人。开展政策宣介、招聘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活动20余场,培训各类学员131人次,提供就业岗位502个,帮助160人实现“家门口”就业。
  如今,矿山院小区道路平整了、路灯都亮了、广场铺设了塑胶,基础设施、环境绿化等都得到有效维护,更是新建平价食堂,不用出小区就能吃到可口的饭菜,家门口就能找到工作,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2023年,矿山院小区获评2023年度获评江苏省宜居小区。
  图① 社区工作人员在调解室协调邻里关系。

  图② 社区民警上门走访小区居民。 徐美芹 摄
焉耆县永宁镇“十小自治”实现民事民办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刘睿

  “现在是春播关键期,有村民反映冬小麦返青不均匀、苗子弱,大家要根据天气变化加强水肥管理。”3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永宁镇下岔河村“阿木聊说事点”,党员致富能手马林分享种植经验。
  下岔河村以党员中心户农家小院为载体,打造说事点,让党员中心户当好方针政策宣传员、村情民意调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构建起村党总支搭台、党员中心户带头、党群合力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小到邻里纠纷,大到村庄规划,都可以在说事点商议。说事中,我们多问、多听、多看,真正把村民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好。”下岔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马蕊说。
  近年来,永宁镇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推行“十小自治”工作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十小自治”工作法,即建立“小清单”、搭建“小平台”、建好“小阵地”、划分“小网格”、维护“小治安”、组织“小活动”、开设“小讲堂”、制定“小公约”、办好“小事务”、开展“小帮扶”。
  永宁镇通过打造“阿木聊说事点”“板凳议事会”“居民议事厅”等议事点,成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见义勇为协会等社会组织,为群众开展议事协商、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提供了平台,也推动了政府管理同居民自治有效衔接。
  “仅今年我们就依托‘小平台’召开议事会33场次,收集问题建议51条,解决群众诉求124件,做到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永宁镇党委书记薛志江说。
  为加强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永宁镇还建立了村(社区)职责事项、协助事项和参与社会治理任务3个清单,厘清村(社区)职责边界,明确工作内容、范围、程序和形式,对具体任务作出安排。目前,全镇共梳理实事项目106件,其中重点实事项目14件,均在稳步推进中。
  此外,永宁镇将各村(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按照“1+N”模式,每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长、一名网格指导员、一名网格员。同时增设巾帼网格员、青年网格员等,最大限度地了解民情。
  2023年11月,永宁镇南岸一号小区16号楼底商门面房内,做烤包子生意的阿某在店里用煤炭取暖,没想到产生的一氧化碳飘到5楼住户阿不拉江家,导致阿不拉江和妻子中毒住院,双方因赔偿问题多次发生争执。永兴社区网格员热汗·牙生在走访中收集到这一问题后及时上报,永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阿依努尔调解室”调解员阿依努尔·艾买提上门调解。
  阿依努尔跑前跑后了解实情、查看票据,又几次组织双方坐下来商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阿某当场向阿不拉江夫妇赔偿21700元医药费。
  如今,“社区治安靠大家,人人都是治安员”的理念在永宁镇深入人心。永宁镇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招募机制,丰富志愿服务项目,建立群众点单、中心接单、站所派单、志愿者送单的常态长效机制。目前,社区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已达300余人,每年,他们参与治安巡逻、隐患排查、交通劝导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达100余场次,在维护社区“小治安”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宿松“一标三实”让警力沉下去平安筑起来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孙春旺

  “村里有什么矛盾没有?”“您对公安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没有?”3月27日,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高岭派出所社区民警到辖区姚圩村开展“一标三实”采集工作,每到一户居民家里,在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还向村民了解当地治安状况、征求意见建议、宣传安全防范知识,临走不忘递上一张警民联系卡。
  高岭派出所管辖的高岭乡辖7个行政村、216个村民小组、7173户、24750人。今年年初,针对农村地区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等情况,高岭派出所全面启动“一标三实”采集工作,成立由社区民警、辅警组成的两个工作专班,按照“边采集边处警”的勤务工作模式,不分时段,对各村的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开展全覆盖采集。
  “开展‘一标三实’采集工作,不仅能够改变社区民警的工作作风,使他们主动沉下去,进一步联络群众感情,还能够加强同基层治保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的工作联动,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高岭派出所所长刘其军说。
  3月8日,民警深入高岭村枫树组走访中,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快速破获一起盗窃留守家庭财物案,及时为受害人追回被盗的8000元;3月23日,民警在双河村高塘组走访中,得知一村民频繁在网上跟女主播聊天欲转钱,当即揭穿女主播的诈骗行径,成功阻止一起诈骗案件的发生……随着下乡工作次数的不断增多,专班民警与群众联系越来越紧密,主动向他们反映社会治安问题的群众随之增多,这为该所及时掌握辖区各方面情况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为了确保“一标三实”采集工作取得实效,高岭派出所根据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建立田间走访、晚间走访、错时走访等勤务工作机制,并建立周会商制度,所领导对专班民警上一周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会商,集体研究对策。针对无法取得联系的“户在人不在”家庭,想方设法找到其联系方式,实行线上采集,使采集工作切实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针对专班民警摸排发现的隐性复杂矛盾纠纷及其他治安问题,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联合解决,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专班民警走访了解到,当地群众普遍反映省道“五桃公路”线因车流量大,严重影响过往学生的安全出行。高岭派出所迅速将情况通报乡政府,在乡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人员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集中进行排查整治,及时为42处路口增设了减速带和警示路牌,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
  据了解,该所部署开展“一标三实”采集工作以来,共采集各类信息数据1.6万条,走访居民1300余户,摸排矛盾纠纷、违法犯罪线索117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490件,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深圳南澳办事处营造“社区+景区”生活圈   □ 本报记者   唐荣
  □ 本报通讯员 李媛 张科研

  为深入推进平安城区建设,高标准打造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构建“党建+共建”夯实基层治理,通过党建引领、群防群治、科技赋能、宣传防范等方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党的力量上连街道,下连小区,统筹协调民政、城管、公安等各方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创的社区治理工作新格局。
  2023年以来,辖区已创建安全文明标兵小区15个,建立居民小组党支部32个,物业党支部7个,成为大鹏新区文明小区创建“主心骨”。目前,小区基层治理环境和配套设施已得到显著改善,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满意度再创新高。
  为有效解决小区乱停车、不文明养犬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南澳办事处在9个社区分别成立创建安全文明小区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协调会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了解创建进度,随时调度重点问题,实行“三位一体”网格工作法。以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组成警网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大鹏智网信息系统,对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立行整改。在辖区景区、广场、站台、校园等人流密集区域安装平安建设宣传栏,建立反邪教和禁毒宣讲等双反普法宣传示范点,实现对游客、居民、青少年、务工人员等多种人群宣传全覆盖。
  2023年,南澳办事处共举办反恐、禁毒、反邪等平安建设和普法主题宣传活动80余场,参加人员2万余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
  同时,以建设“公园城市”为总体目标,将“绿美社区”理念贯穿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全过程,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美丽家园创建,优化提升社区环境。结合高质量发展文旅产业规划,创新“社区+景区”基层治理模式,破解交通管理、旅游安全等问题。构建舒心安心社区、景区,助力辖区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旅游品质提升。对辖区社区党建工作队伍、网格员队伍、群防群治队伍、法治工作队伍等政法10支力量进行有效整合,组建南澳办事处平安建设志愿服务队,吸引各领域平安建设力量近800人加入。为消除辖区治安盲区,经摸底排查,更换社区二三类监控探头191个、新增175个监控探头;运用专业化安保力量,加强日常巡逻值守。2023年聘请112名保安员、治安员参与社区值守、治安巡逻、应急处突等工作。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体系,南澳办事处充分发挥辖区6个平安服务驿站、4个群众诉求服务特色站和3个旅游纠纷调解室的平台作用,现场发现、现场处置、现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为平安南澳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南澳办事处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力量下沉参与群众诉求服务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预防在先”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不出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
长垣恼里法庭巡回办案警示教育一片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韦德涛

  在农村,村民之间相互借款几千元较为常见,但因爱与面子,出借方不好意思催要,往往会超过诉讼时效。由此引发的纠纷,不仅会伤了双方的和气,还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此前,河南省长垣市大留寺村党支部书记杨永胜一度对这类问题感到头痛。而现在,他笑着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恼里法庭为我们破解了难题。”
  长垣市人民法院恼里人民法庭法官郭士龙在办案中发现,大留寺村村民小额借贷纠纷相比往年同期有所增长,心中不禁产生疑问:“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为何会增长?”于是,他联合村委会干部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的形式,对村里民间纠纷类型进行深入了解。
  “我也没说不还钱,但他们家人说话口气太冲!我咨询律师了,已过诉讼时效了,他愿意告就去告吧!”“哪有借钱不还的道理!他不还钱试试!”面对双方的态度,郭士龙十分苦恼:“案件处理不好,可能引发不少社会问题。”
  其实案情很简单:2017年7月,丁某向黄某借款5000元,承诺使用20天。同年8月,丁某再次向黄某借款7000元,承诺使用20天,以上共计1.2万元。黄某因病去世后,其妻子和儿子多次向丁某催要还款无果后,将丁某起诉到恼里法庭。
  郭士龙采取“背靠背”展开调解工作,一方面向丁某释法明理,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详细的解读分析,并从公序良俗出发,告诫其应当诚实守信;另一方面,他对黄某的妻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促进双方就还款的数额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丁某当庭履行部分欠款,并很快偿还了尾款。
  此案调解成功后,郭士龙陷入了沉思,他认为解决此类案件应发挥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于是,郭士龙带领法庭干警征得乡党委政府的支持后,与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立诉源治理微信群,动员辖区村干恼里人民法庭部、人民调解员入群,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互通情况,共同帮助化解。
  赵某与刘某是同村村民,2019年至2020年间,刘某分两次向赵某借款7000元。刘某因经济困难,一直未偿还借款。赵某将刘某起诉到法庭后,法庭决定开展巡回审判。一得知要开庭,刘某慌了神儿,主动要求调解说:“传出去太丢人了,以后俺咋还有脸面对大伙儿?都怨俺一时犯糊涂,这借款一定还!”
  在巡回审判一起因继承权问题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时,恼里法庭提前发布开庭公告,邀请村民及当地德高望重人士旁听庭审。开庭后,当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随后,郭士龙就类似案件以案说法,结合村民最关心的问题谈天理国法人情,面对面解答村民的疑问。
  恼里法庭在办案中发现,大留寺村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纠纷三种案件类型高发。郭士龙便与村两委班子一起坐下来进行“会诊”,分析研判问题产生原因,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出具体的、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建议,让村干部知道哪里有问题、会产生什么危害以及怎样改进和解决问题。
  “法庭针对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镇村两级发送司法建议,变‘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推进基层常见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使大量具有共性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恼里镇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说。
望奎“五个坚持”擦亮司法为民底色   本报讯 通讯员陈宝良 近年来,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司法局以“五个坚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有力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平安望奎、法治望奎建设,先后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标准化司法局等荣誉。
  坚持统筹协调,打造依法治县样本。望奎县司法局依据“一规划两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开展集体学法62次,对35部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研讨。在全县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提质增效,打造“八五”普法经验。为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望奎县司法局建成法治宣传栏22处,培育“法律明白人”432人,年度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次。打造普法品牌,连续五年在县广播电视台举办“双龙说法”共180余期。
  坚持源头治理,打造矛盾化解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望奎县法院诉前调解法律工作室、东郊镇派出所“老刘工作室”等一批人民调解工作室,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全县各类调解组织160个,调解员500人。2023年初以来,全县组织矛盾纠纷排查815次,化解矛盾纠纷1146件。
  坚持司法为民,打造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年均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左右、解答法律援助咨询300人次以上,回访满意率达100%。成立“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深入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书17份。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6个、公共法律服务室109个,形成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坚持规范建设,打造执法监督格局。通过制发《望奎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执法人员培训、案件评查、三项清单全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将39项省级行政处罚权中的25项下放到乡镇,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
沈璋:检察官里的“拼命三郎”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胡佳丽 潘颖佼
  
  璋者,利器也。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沈璋,人如其名,刚毅果敢,但又温润如玉。从检16年,她始终奋战在司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先后被荣记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4次,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万名好党员”“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请缨挑重担
  “沈璋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你跟她接触后,就知道‘拼命三郎’应该是什么样子。”了解她的人这样评价。她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0余件,其中包括获评全国十大环保精品案例的特大污染环境案、全省第一起成功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受贿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
  “1995·11·29”织里晟舍特大抢劫4人被杀案告破时,时任侦查监督科科长的沈璋正值产假。两名抢劫杀人犯潜逃22年后被抓获,但因案发在22年前,这桩湖州史上影响最恶劣的杀人案件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沈璋获悉后,主动请缨提早结束休假、提前介入侦查。“可能是我性格使然,也可能是觉得职责所系,我心底的声音告诉我,应该站出来。”每每提到这件事,沈璋都只是笑笑说道。
  之后,沈璋一头扎进连轴转的办案工作,参加专案组会议、反复研究证据链条,引导侦查补证,在她的孜孜以求、不断探索下,杀人证据得以固定。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她高效完成审查批准逮捕。后通过逐级层报,两名案犯被核准追诉,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两人死刑。
  担任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后,沈璋曾带领专案组办理一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20个诈骗小组,150余名被害人,遍布20多个省份,被骗金额高达4100余万元。“案件涉案人员关系错综复杂,境外调查取证困难。侦查伊始,沈检就组织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她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并给出了专业意见。”办案组检察官冯瑶回忆。沈璋带领团队抽丝剥茧,先后提出5份补证提纲,最终查明犯罪事实。沈璋提出并决定在全国率先适用电信网络诈骗最新司法解释条款,监督立案同案犯63人,彻底摧毁了这个盘根错节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并最大程度帮助被害人追回了血汗钱。
办案有温度
  “法律也有温度,办案要找到‘法’与‘情’的平衡点。”沈璋始终保持着一份清醒,那就是避免让自己成为办案流水线上“司法机器”,要将法律的温度传递给更多的人。
  “小磊(化名)是一所医科大学的大四学生,他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医生。但令人惋惜的是,为了兼职赚取生活费,他误入歧途,竟成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沈璋发现像小磊这样的同案人,竟有15人。
  一边是人们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另一边是15个大学生正要开启的人生道路,他们背后是15个家庭含辛茹苦的抚养与殷殷期望。沈璋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她对15个大学生的犯罪情况逐一进行调查分析,掌握了每一名学生的家庭状况、犯罪经过和悔罪态度。“这些学生大多家境贫寒,是初犯、从犯,也是为了帮家里分担点经济压力才犯了错误,案发后也都已经退赃退赔。”惩罚不是目的,如何“为失足学生重启人生拨正航向”成了沈璋放在心上的头等大事。
  学生们都才成年不久,具有行为矫正可能。沈璋参考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制度,为每一名学生定制考察期,要求他们定期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并实时跟踪就业动向。同时,她与学生亲属取得联系,引导他们重视家庭教育,帮助学生们正确认识问题,缓解心理压力。考察期结束,15名大学生都认罪悔过,表现良好。经过公开听证,最终,检察机关对包括小磊在内的15名学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沈璋以该案为契机,依托湖州市检察院建立的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联盟,与本地高校开展检校合作,开展就业涉法风险防范专题授课,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风险意识,辖区大学生犯罪率明显下降。
借力数据化
  2023年10月,吴兴区检察院建立的“数字画像”毒品犯罪立案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一等奖。“法律监督之路必须跟上大数据时代的发展。”一提起数字检察工作,沈璋踌躇满志。
  2021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提出数字检察的法律监督新模式。根据多年办理毒品案件的经验,沈璋发现毒品犯罪因其隐蔽性强,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往往难以查清,但毒贩在一定辖区内互相交织,绰号在不同案件中多次出现,毒品交易暗语和毒资转账都有一定规律。能不能构建一个涉毒人员数据库?沈璋组建了毒品犯罪立案监督专班,第二检察部主任徐秋燕曾是专班的骨干成员。“从早期的安排专人追踪、每案必录,建立涉毒人员数据库,到后来搭建数字模型、设置规律性参数和提炼监督规则,我们成功摸索出了‘数字画像’毒品类案监督模型”。徐秋燕说。
  通过模型分析,犯罪嫌疑人碎片化的信息被收拢重组,实现了漏罪漏犯追诉,并扩展到查办洗钱、渎职犯罪等领域。因监督效果良好,模型获全省推广,被评为2023年最高检“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典型案事例。
  2022年初,沈璋牵头在全院组建数字专班,也是在这一年,她提出实时获取举报、来访信息,对海量信访数据归集分析,落实融合式监督,推动诉源治理。“检察+矛调”大数据集成法律监督平台在她的推动下逐步建立。
  “我们已成功将来访数据转化法律监督案件150余件”,沈璋介绍,“去年2月,我们还在政法云平台全新上线运行了‘检察+矛调’线索分析系统,通过进一步优化线索筛选、完善信息碰撞规则,实现向业务部门一键推送线索、全程可视化流转。”每一项丰硕的成果,都是对沈璋勇攀数字检察高峰的最好注解。
林跃男:精准服务护企平安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叶培欣 林泓帆
  
  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活力细胞,是经济发展活力的晴雨表。如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实质性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这是林跃男时时挂念的问题。
  林跃男,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同时也是鼓楼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深耕民商事审判20年,她接连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等多项荣誉,不仅是审判台上的铿锵玫瑰,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美护航者。
  “林法官,我们民企融资本来就不容易,现在账户还被冻结了500多万元,这让我们怎么继续经营?”法庭上,甲建设公司代理人情绪有些激动。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标的总额逾1200万元。甲建设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乙公司就工程价款的结算存在争议,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公司便一纸诉状将甲建设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冻结了甲建设公司银行账户内500多万元。
  “在执行到位以前,我们绝不同意解除对甲建设公司的保全措施。”乙公司代理人毫不退让。
  面对双方的态度,承办法官林跃男不由得皱紧了眉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具有案件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技术性强等特点,而本案中,案涉工程发包单位是国企,分包单位乙公司是央企,唯有承包单位甲建设公司是民企。
  “按照以往经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加上乙公司申请司法鉴定,恐怕短期难以结案。可若不快速解决纠纷,甲建设公司的资金流将遇到严重问题,十分不利于民企发展。”林跃男说。权衡利弊,林跃男心里有了方向,“唯有调解,能够将各方损失以及诉讼成本降到最低。”
  按照合同约定,甲建设公司有权收取合同总价2%的工程总包服务费,林跃男决定说服其在服务费上作出一定让步,并促使双方在未审定工程与临建工程价值上进一步协商,避免因司法鉴定等诉讼流程拖延案件进展。在林跃男耐心细致地沟通下,“央企调解难”有了突破。双方最终协商一致,甲建设公司收取1%的服务费用,未审定临建工程价款按照合同约定预算价格分期支付给乙公司。签下调解协议的当天,乙公司提交了解除保全措施申请。林跃男迅速给甲建设公司银行账户解除了冻结。
  “感谢林法官,让我们以最低的成本解决了纠纷,避免了因诉讼可能造成的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的局面。”甲建设公司负责人感慨。
  林跃男领导下的民二庭开通企业专项咨询服务热线,根据申请解除企业基本账户冻结措施百余件次,重点关注企业融资性纠纷下降近六成。“每一个涉企案件的办理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平等保护,精准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是我的责任,也是我一直的坚持。”林跃男说。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新类型案件纷至沓来,新纠纷、新业态成为商事法官的案头功课。如何高效处理案件?如何实现诉源治理?如何预防此类纠纷?林跃男勇于攻坚破题,将搭建平台纳入她规划的高效解纷“蓝图”当中。
  为了寻找涉网络直播类纠纷的解决路径,林跃男走进省网络直播协会,通过数次的沟通、磋商、洽谈,建立起了特邀调解员名册和行业专家库,构建起“行业纠纷行业解”的类案处置机制,实现法院与行业协会的协调联动。
  3个月后,福建省首个“涉新业态纠纷共享法庭”在鼓楼法院揭牌成立,真正实现了涉网络直播类纠纷靶向治理,为护航辖区新业态经济、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撑起“保护伞”。
  林跃男还带领团队打造“五精”“四化”破产审判模式,开辟涉企案件“诉前鉴定+审前调解”机制,率先推出群体性涉民生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疾步稳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任,综合指标考评稳居全市前列。

  图为林跃男在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供图  
张建福:古道热肠练就一身为民技能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小伙子,怎么了,需要帮助吗?”3月4日10点多,北京西站落客高峰时段。拥挤的人群中,张建福一眼便看到一位腿脚不利落的小伙子手扶着柱子艰难地站立,他急忙跑过去询问。原来,这位有腿疾的小伙子从江西来,因为劳累走不动了。50多岁的张建福赶紧跑到乘客服务站推来轮椅,带小伙子买了票并把他送上了地铁。
  “这样的事情我们每天都会遇到四五起。我师父的眼睛像扫描仪,人再多,他一眼就能看到谁遇到难事儿了。只要他看见,没有不冲上去帮忙的。‘怎么了,需要帮助吗?’就是他的口头禅。”每次提到师父张建福,徒弟王天润都充满了骄傲和佩服。
  张建福,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北京西站派出所民警。从部队转业后,近25年时间里,他扎根北京西站派出所,用心用情服务八方旅客。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3次,是2023年度“最美公交卫士”年度上榜人物。
  占地0.9平方公里,毗邻三区,80余部电梯、300余块导向牌、20余座公厕、40多个出口……提及自己每天巡逻的北京西站,张建福如数家珍。25年,他早已熟悉了乘客南来北往的口音,甚至各地域的民俗特点他都深谙于心,与乘客的交流就变得没有障碍。
  “师父能练就这些技能,全靠他不辞辛苦的热心肠。”王天润说。
  身在浙江的李先生报警称他的母亲在北京西站迷失,请求民警帮忙寻找。这位70多岁的老太太本想从贵阳坐高铁到武昌看望儿媳,却睡过站一路到了北京西站。因为语言不通,老人下车后就蒙了。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凌晨1点,张建福和同事找到了老人。老人口音很重,张建福凭借自己的“语言技能”和其沟通,很快确认了对方的身份。他帮老人买好了返程的火车票,带她在附近宾馆住下。第二天,他又将老人送到北京南站,直至坐上火车。
  “这里来来往往的都是身在异乡的人,出门在外遇到难事是难免的。我们穿着警服,能主动伸把手帮助群众,赢得的不只是他们对警察的信任,还可能是对社会的信任。”张建福说。
  去年1月,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车站有一位老人可能遭遇骗局。张建福匆忙赶到现场。朱奶奶说自己在社交平台上结识了一位主播,这次是应邀来北京当主播助理,月薪5万元。70岁的朱奶奶从四川坐火车来到北京西站,答应接站的主播并未现身。这一听就是网络骗局,张建福赶紧规劝老人。经过一番苦口婆心,朱奶奶意识到不应头脑发热冲动来京。好在还没有给“网红”交培训费,在张建福的再三嘱咐下,朱奶奶次日踏上归途。
  在站里劝人的事情不止一次两次。张建福经常磨破了嘴皮子才劝动对方。“他听说有警察在旁边,都不敢来见你,说明这个人肯定有问题。”张建福常常这样说。在他的劝阻下,有好几位来北京的乘客放弃了和网友“奔现”的想法。
  张建福经常因为帮助群众的视频被发上网而登上热搜。在同事们眼中,他是不知疲倦的热心肠。在派出所的年轻民警眼中,他是他们的师父和榜样。而张建福也总是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向年轻民警倾囊相授。“00后”新警王天润说,无论是工作还是为人,师父都是自己的偶像。从带领自己巡逻第一天起,张建福就教授他如何与不同的人沟通,比如遇上“刺头”怎么应对,遇到难题怎么化解。今年春节,两人都在岗位上度过。张建福嘱咐徒弟,节前离京回家的人多,要勤快些,多帮助拿行李多和带小孩的人。年后来京务工人员多,出门打工不容易,遇到问路的一定讲的要仔细,尽量让他们少倒车。“单是听师父说这些,我就觉得心里暖暖的。”王天润说,在师父的影响下,他更懂得了公安工作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责任,为民服务就要不辞辛苦,不求回报。
丁铌:大案小案都把细节做到极致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葛东升
  
  丁铌,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2010年7月从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毕业后,丁铌进入泰州市检察院工作。14年间,丁铌先后在多个部门任职,始终秉持一丝不苟的办案精神,从不轻视任何小事,也从不放过任一小案。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2020年获评“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指导办理的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件。2023年12月,丁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
  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石。在多年的公诉人生涯中,丁铌始终不断强化综合审查和判断证据的能力,苦练内功,把细节做到极致,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检验。曾经办过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让她至今记忆犹新:“该案的成功办理,固定证据功不可没。”
  这是一起境外销售侵权制品的侵犯知名品牌商标权案件,犯罪嫌疑人朱某辩称曾获得品牌方授权制作,并提供授权书予以佐证。为找到突破点,丁铌通过朱某的QQ号找到了关键人物、关键证据,最终证明朱某所说的授权纯属子虚乌有,明晰了定罪与否的授权问题,为案件成功办理奠定关键基础。
  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丁铌翻完涉案的30多本账册,理清犯罪嫌疑人为制假购进原料、生产成品、远销境外的时间线,把整个作案时间的起点提前了半年,追加认定犯罪数额300余万元,助力被侵权企业提起维权诉讼,有效挽回海外市场权益。
  在办理制售假冒“老干妈”产品一案中,丁铌并没有因该案案值较低,犯罪嫌疑人黄某主动投案、认罪认罚、自愿退赃而降低审查标准,反而认真审查黄某网络身份与真实身份同一性,敏锐发现了顶包疑点,避免错案发生。通过引导侦查机关补证,查明系其哥哥黄某某因有过前科劣迹,担心被从重处罚,遂指使其弟弟顶替投案。
  丁铌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不能因为涉案案值不大就放松警惕,反而更需要增强监督意识,以免办错案。”
  后黄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先后被侦查机关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侦查机关对黄某以包庇罪立案,先后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经泰州市检察院分别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黄某涉嫌包庇罪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全部认定检察院起诉事实和量刑建议,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以包庇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好的公诉人,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快的临场应变能力,还要有灵活多变的办案技巧和强烈的责任心。”这是丁铌作为一名公诉人铭记在心里的准则。
  案件办结并不代表结束,将智慧的火花不断传递才是丁铌的目标。为此,丁铌将自己的办案经验撰写成培训课程教案,在全市检察系统实案实训系列培训中向新任检察人员传授讲解。同时,她还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开发了《以被害人陈述为中心把握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据标准》《刑事诉讼规则要点解读》《法庭辩论实案实训》等实务课程,多次向省内外检察人员授课,其中一课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其个人入选了江苏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示范师资队伍。
  2020年,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开赛,这是检察机关重塑性变革以来刑事检察工作的首次全面比拼。经过泰州市、江苏省两轮选拔,丁铌走到了全国大赛的赛场上。
  “这场竞赛是对公诉人各项技能全方位的检验,对我来说是挑战也是机会,检验的同时也在提升自身。”赛场上,丁铌沉着冷静,过关斩将,最终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这是泰州检察系统历史上首次此项殊荣。
  业务竞赛成绩最终需要在司法实践中检验,丁铌在办理泰州首例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抢劫杀人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刑事检察办案的专业化优势。
  该案被告人在水上船舶抢劫杀人并抛尸水中,致尸体残缺不全,25年后通过船上遗留指纹匹配锁定被告人身份。丁铌一方面对照当时侦查程序规定,梳理出案件存在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没有鉴定人、见证人签字等重大证据瑕疵,另一方面开展询问见证人、鉴定人等补充侦查工作,并对瑕疵证据进行补正,最终得到被告人、辩护人的认可和法院裁判的支持。
  丁铌始终保持高度的职业危机感,保持昂扬的学习热情,不断主动更新知识储备,提升专业素养。积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职务犯罪中的应用研究》等课题,起草全省职务犯罪量刑建议指导意见,获省检察院肯定,在《中国检察官》等刊物发表多篇办案实务研究论文,获最高检“办案要务大家谈”征文三等奖,入选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江苏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
  无论是担任普通员额检察官,还是担任未检部门负责人,丁铌始终立足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2023年以来,她带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队伍荣获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5个案例入选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
用好遗嘱工具让“身后事”顺起来   □ 本报记者 黄洁 徐伟伦
  
  中青年遗嘱数量7年增长24倍、遗嘱人户均资产达744万元、微信账号和虚拟货币等成为立遗嘱人群的重要资产;可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让自己心爱的宠物也“享有”遗产红利获得照顾,可通过情感录像、幸福留言等方式,将家风家训、人生回忆等传递给家人……
  作为中国首个遗嘱专业服务机构,中华遗嘱库成立至今已满11年。近日,2023年度《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正式发布,在披露当前遗嘱趋势的同时,解读遗嘱订立时的关键点。
遗产管理人制度破解遗嘱执行难
  “最担心的事,就是万一我不在了,心爱的加菲猫会无人照管,可确实没办法将遗产指定由一只猫继承,该怎么办呢?”小林为此来到中华遗嘱库咨询。
  “按照法律规定,猫确实无法成为遗产继承的主体,但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委托朋友作为遗产管理人,待自己离世后,利用遗产照顾好小猫的余生。”中华遗嘱库的工作人员答复小林说,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可以让小林的心愿得以实现。
  我国民法典在“继承编”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职责、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遗产管理人是指对死者的财产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分配的人,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或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的职责。
  事实上,遗产管理人制度可以解决遗嘱执行层面的诸多难题。例如,在常见的家庭财产继承中,有时就会出现遗嘱目的难以“落地”的窘境。一起遗产继承纠纷中,母亲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属于自己的房产指定由孩子继承,然而由于孩子尚未成年,只能由有着婚内出轨史的父亲代管,其事后以孩子的名义变卖了房产,导致遗嘱目的未能实现。“如果母亲在订立遗嘱时,指定了自己信得过的人作为遗产管理人,便可以有效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中华遗嘱库创办人、项目办主任陈凯说。
  此外,证券基金作为当今遗嘱中的主要财产类型,在继承分割时也可能遇到价值贬损的情况。此前,两位继承人对遗产分配存有疑义,一直在打继承官司,而被继承人在股市中价值几百万元的股票因无人打理,市值逐步贬损至几十万元。陈凯说,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指定了专业的遗产管理人,就可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将被继承人投入股市的资金赎回到股市账户进行暂时保管,最大限度地避免上述损失出现。
非亲友担任遗产管理人利弊参半
  此次发布的白皮书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华遗嘱库遗嘱咨询数量达478850人次,遗嘱登记保管数量达311868份,百姓对订立遗嘱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与此同时,立遗嘱人的户均资产量已由2021年的626.5万元,上涨到2023年的744.1万元,涨幅比例达18.8%。
  《法治日报》记者发现,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的遗嘱中,指定亲友为遗产管理人占比为87.2%,而指定他人或机构为遗产管理人的占比为12.8%。
  “说明群众订立遗嘱并指定遗产管理人时,更倾向于人际信任。”陈凯说,亲友熟悉逝者的意愿和生活习惯,有助于遗产按照逝者的意愿分配,亲友之间的沟通也更为顺畅,可以减少遗产处理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不过,亲友担任遗产管理人也存在很大风险,当亲友不是遗产管理专业人士时,可能无法处理财产过户、继承手续、法律文书等。面对遗产分配不均而出现的纷争时,也容易因缺乏调处经验而引发更大矛盾,导致家庭关系破裂。
  陈凯认为,相较于亲友,专业的遗产管理人具有良好的专业性与中立性,在处理遗产过程中,他们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逝者真实意愿来处理相关事务。此外,专业的遗产管理人具有丰富的处理经验,能更好地维护遗产的安全与逝者合法权益。在面对遗产管理人的选择时,立遗嘱人可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作出最佳决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表示,高质量的遗嘱服务关系到老年人财产权益保障,应尽快将高质量遗嘱服务纳入老年服务体系中,并推行规范的遗产管理师制度,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与合理。
可通过订立遗嘱保护虚拟财产
  “遗嘱是法定继承顺序之外的一种财产分配方式,通过遗嘱可以明确指定财产的继承人,确保财富顺利传承,也可规避继承中的纷争和矛盾。”同时,白皮书指出,遗嘱还是价值观的传承媒介,人们可以在遗嘱中表达对子女、亲属以及其他受益人的关爱和期望,例如强调诚信、勤奋、节俭等家族传统,勉励后人遵循这些美德,为社会作出贡献。
  随着遗嘱意识的不断深化,订立遗嘱的方式近年来也在发生变化。自从2020年3月推出微信订立遗嘱服务后,截至2023年年底,中华遗嘱库就收到微信遗嘱97347份,其中34.89%的遗嘱人是向爱人、配偶表白,此外还有不少遗嘱人在遗嘱中为爱人、家人祝福祈祷或写下自己的人生经历与未来期望等。在陈凯看来,通过“微信遗嘱”,人们可以表达自己最真诚的感激与祝福,也能抒写最真挚的嘱托与期望,这些遗嘱内容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却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传递爱的平台。
  作为新兴遗嘱内容的主要订立人群,中青年订立遗嘱的数量与日俱增。2017年至2023年间,“80后”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的人数上涨了21.5倍;“90后”订立遗嘱的人数上涨了11.2倍。
  在互联网普及的时代,将虚拟财产纳入遗嘱并进行合理分配,也成为年轻人订立遗嘱时的一大特征。2023年年初,“90后”网红博主小伊主动联系中华遗嘱库,拥有百万粉丝的她决定将自己账户内价值300万元的虚拟财产留给父母继承,而自己百万粉丝的互联网账号则留给好友运营。
  “微信账号、QQ、支付宝、游戏账号、多样化的虚拟货币等已经成了立遗嘱人群的重要资产。”陈凯说,根据民法典规定,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也可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来保护虚拟财产。
一张假图骗走多名老板“退款”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赵婷婷
  
  新媒体时代,各种快捷简易的图片编辑软件盛行。转账图“骗”成为不法分子谋财新手段。
  浙江省温岭市的黄老板经营一家鞋店。2023年4月1日,一个陌生好友添加他的微信后,表示想要向他购买当季热销鞋款,一番交谈下来后,黄老板卖给对方总价3300元的货品,对方发过来一张显示3300元转账成功的截图后,黄老板就开始安排配货发货。
  没想到十来分钟后,对方再次联系表示不要这批货了,要求黄老板退款。黄老板虽然失望但也按照对方的要求退还了3300元。4月2日,又有一个陌生客户向他购买价值4000元的货品后再次要求退款,黄老板虽觉得奇怪,但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仍第一时间按照对方要求“退款”。隔天再次发生相同情况后,黄老板终于察觉到不对劲。通过核实账单信息,黄老板察觉自己被骗,遂报警。
  2023年4月12日,公安机关将冷某某抓获。冷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犯罪事实及诈骗罪的全部犯罪事实。同年12月,案件被移送至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经审查,2023年1月起,冷某某通过“共享货源”等平台寻找网络商家,后添加商家微信假意购买商品,在没有支付货款的情况下使用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转账截图发送给商家,之后再以不需要商品为由,骗取商家支付相应的退款。其间冷某某还向其他人传授自己的诈骗经验,不到3个月,3人成功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5万余元。目前受骗款项均已退赔给受害人。
  温岭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冷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冷某某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应当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冷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承办检察官提醒互联网商家,为保障自身财产安全,在使用移动支付、网络交易时一定要谨慎,多加核实,务必确认清楚对方是否已真实完成支付。
深夜潜伏前女友家 获刑一年   □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见习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李思亲
  
  恋爱分手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当一段感情走到尽头,好聚好散、和平分手是最好的结局,但并非每个人都能理性面对、妥善处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3年11月,家住象山区某小区的小丽与小强分手,心有不甘的小强得知小丽谈了新男朋友,便想找小丽理论理论。11月一天半夜,小强来到小丽所在小区,沿着外墙燃气管道攀爬至小丽4楼的家中并潜藏在阳台处。
  凌晨3点左右,小强溜进厨房拿起一把水果刀冲进卧室,与正在打电话的小丽发生争吵,并威胁小丽“再吵就捅你”后,将小丽摁在床上并用手掐其脖子。小丽报警后,公安机关在小丽家中将小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强侵入住宅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小丽的隐私权,也影响了小丽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小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判处小强有期徒刑一年。
  本案的承办法官赵华表示,住宅是公民居住和生活的场所,是公民的私密空间。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不仅侵害公民住宅的安宁权,同时也会侵犯他人的人身合法权益,不仅会导致被害人产生安全危机和精神创伤,还可能给被害人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和财物损失。常见的非法侵入住宅犯罪行为还有很多,例如合租室友擅自闯入他人房间、离婚后强行进入前任家中等都涉嫌违法。
  本案是一起因感情纠纷而引起的非法侵入住宅典型案件,对已经分手还纠缠、骚扰前任者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分手后,要理性对待感情,如出现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漫画/高岳  
婚内保证书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张海陵 刘阳林
  
  热恋期或者婚姻中的两人,往往会许下浪漫的山盟海誓,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坚贞,那么一纸“无论婚后如何,都不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若出轨,则净身出户”之类的保证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男方在保证书中承诺“如有违反,愿净身出户”。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内保证书不具有财产分割的效力,但保证书中的内容可以具有证明过错方责任的效力,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酌情对无过错方予以多分,以平衡双方利益。
  苏某与殷某婚后生一子苏小小。但苏某的牌瘾越来越严重,常常一上牌桌就通宵达旦,让妻子殷某很是担心,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吵。
  2020年6月,双方再次为苏某通宵打牌的问题发生争吵,殷某提出了离婚,为安抚殷某,苏某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从今往后绝不在外打牌,不在外面过通宵,如有以上情况本人自愿净身出户,且不要求殷某退还当初结婚时的彩礼等费用,家中一切皆归殷某所有。
  但事与愿违,苏某并没有因为保证书而有所收敛,继续我行我素,常常在外打牌打到杳无音讯,最终殷某忍无可忍,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按照保证书约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而对于保证书的效力,双方各执一词。殷某认为此份保证约定翔实、内容具体,应当作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苏某则认为保证书仅是自己当时为修复感情、以夫妻间的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殷某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单纯理解为彼此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因违反保证书内容,对双方夫妻感情破裂负有一定的责任,按照照顾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由于双方名下有房屋一套,双方均表示没有能力贴补对方房屋折价款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因此殷某向法院申请拍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终双方通过拍卖、变卖程序将名下房屋拍卖、变卖后所得款项扣除拍卖、变卖房屋所需费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所需税费后的剩余售房款,殷某分得55%,苏某分得45%。
  案件主审法官吴爱萍表示,司法实践通常认为婚内保证书中有关下列内容的约定是无效的:(1)含有剥夺人身权的内容;(2)有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内容;(3)受胁迫情况下非自愿作出的保证内容。但对于“婚内保证书”中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应当根据情况具体分析。
  本案中,涉案保证书是苏某承诺不在外打牌、通宵,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应当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应当注意的是,虽然涉案婚内保证书不具有财产分割的效力,但保证书中的内容可以具有证明过错方责任的效力,在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一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的规定,请求法院在处理财产时给予一定的倾向性保护。
  婚内所书写的如一方发生婚外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等行为,自愿“净身出户”的保证书,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离婚时无过错的夫妻一方以夫妻财产约定为由主张据此分割财产的,不予支持。但保证书中的内容可以具有证明过错方责任的效力,承诺人违反其所写保证书,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酌情对无过错方予以多分。
  “夫妻离婚之缘由,莫不起于感情之变迁。一论及感情,全牵于冲动,冲动之下,难免草率,故对婚内‘净身出户’以及放弃财产的保证书需审慎对待。”吴爱萍表示。
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法官有话说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郭宏伟 曲晓梦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信、QQ等即时聊天软件在民众中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应用,日常生活中通过微信红包、钱包功能进行转账、交易、借贷等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在碰到纠纷、对簿公堂时,微信、QQ等软件的聊天记录如果被作为证据来提交,如何才能更易被采信?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法院的法官结合具体案例为大家支招。
微信发送“现金”照片 难以证明确实还款
  微信聊天中发送的“现金”照片,能否作为证明还款的证据?
  小杨和小郑恋爱多年,其间,两人准备买车,因购车款不够,商量由小杨向其亲戚朋友借款应急。小杨便向其好友小于借款4万元,小于答应后将款项交付给了小杨。购买的车辆登记在了小郑母亲名下。后小杨和小郑感情出现了问题,两人最终没有缔结婚姻并分手。对于购置的车辆,小杨向小郑母亲讨要购车的借款4万元,小郑母亲称其女儿小郑已经将钱还给了小于,且小郑已从微信中告知了小杨,不应再向小杨还款。
  小郑母亲向法院提交了小郑与小杨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显示小郑询问小杨是否在家,并称:“回去给小于送钱,现金行不行?”对此,小杨回复:“可以”。随后小郑将5万元现金的照片发给小杨称:“给小于4万”。对此,小杨未回复。
  “现金照片”能否证明还款?莱阳市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副庭长王晶晶表示,本案中,“现金照片”只能够证实小郑曾持有该4万元现金,并主张要还给于某,但是否实际偿还并未得到小杨的确认,小于亦未认可还款或有其他证据佐证其主张的还款事实,故该证据的提出未能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亦未产生“排除合理怀疑”的效果。最终法院未采信该证据的证明内容。
  王晶晶提醒,在固定聊天证据时,应当及时确认聊天内容对方是否已收到或已得到对方的认可,尤其在涉及现金交易时,更应保留与相对方之间直接确认的付款证据,包括收到借条、微信确认、录音证据等,以便形成环环相扣、互相印证的完善证据链,从而更好地支撑自身的观点和证明客观事实。
情侣特殊含义转账 判定借贷要看语境
  情侣间在交往过程中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然而这种没有明确款项性质的转账,仅靠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能否被认定为借款呢?
  2021年6月,于某与王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相识,7月双方添加了微信好友,随着聊天的深入关系越发亲近。自2021年7月至12月,王某先后以“交朋友保证金”“没鞋子穿了”“买礼物”“去做美容”“换家具”等理由,要求于某通过微信转账、收款码付款等方式向其转账5万余元。后双方关系闹僵,王某要求终止两人关系,并声称只当于某“普通朋友”。于某遂要求王某偿还5万余元并支付利息,王某不认可借款事实,主张款项是于某自愿赠与的,不应该返还。后王某表示:“身上只有两万元”“谈个朋友花个钱,什么还都得要回去”。
  后来,法院调取双方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于某2021年7月13日支付的第一笔款项1314元系双方认可的“交友保证金”,具有特殊含义;此后于某频繁转账或赠送物品直至2021年12月28日双方谈及分手及偿还部分款项,均是基于双方的感情关系,而非出于借贷的合意。于某不能提交相关债权凭证,亦不能证明在转账期间曾向王某主张偿还借款。另外,聊天记录虽显示王某表示愿意偿还,但从聊天语境看王某的意思表示均系双方因感情纠葛出现矛盾的情况下发生。
  法院认为,于某主张双方系民间借贷关系而要求王某偿还借款,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对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情侣关系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人身关系,双方在恋爱期间钱财来往比较常见,转账时很少会对钱款的性质进行备注,也很少会出具相应字据。”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贺宁宁说,因此,若在恋爱期间,双方确实发生了借贷关系,最好留有字据或者对钱款的性质予以明确。恋爱、同居期间基于信任未签订借款协议或书面借据,双方之间的往来款记录均不能替代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请务必留存必要的借贷证据,减少因恋爱期间转账引发的诉讼。
聊天记录存在删减 真实表示难以辨别
  因手头缺钱,刘某让邢某为其办理贷款提额业务,两人达成口头业务协议:邢某通过使用刘某的银行卡来回刷流水的方式提高贷款额度并在成功后支付服务费。随后,刘某便将自己的苹果X手机交给邢某使用,并将其支付宝、微信、银行卡支付密码告知了邢某。
  由于刘某存在征信问题,提高贷款额度业务并没有办成,还有7000余元流水金额未还,此外,邢某将刘某的手机遗失。为此,邢某联系刘某告知其手机遗失的事并承诺赔偿,对于邢某刷流水提高额度的操作,邢某表示先行归还刘某1700元,称周转资金后归还剩余欠款。
  没有手机的刘某生活十分不便,于是又在邢某处通过手机租赁线上平台,采用花呗分期付款的方式办理了租赁一台苹果12手机的业务。之后,刘某多次通过微信催要邢某还款未果,双方矛盾激化,刘某找到派出所反映情况。经民警调解,刘某和邢某达成调解协议:邢某主动偿还办理提高信用卡额度业务时未归还的流水及租赁手机费用共计7000元,并赔偿刘某一部与遗失苹果X手机相同配置的手机,同时帮助刘某归还租借的苹果12手机。
  调解协议签订后,邢某只支付了刘某协议中约定的7000元费用,并未归还遗失的苹果X手机和租借的苹果12手机。刘某多次通过微信向邢某索要无果,便将邢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刘某提交了多份与邢某的微信聊天截图、手机租赁平台线上平台微信信息及朋友圈截图等。“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打印出来的和被告的微信聊天截图,但我们发现里面只能看到被告的聊天内容,原告的对话几乎没有。”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毓璜顶人民法庭三级法官孟莹说。同时,刘某作为证据提交的微信截图有明显的删改痕迹。
  根据调解协议书及聊天截图等,法院认定,邢某对于苹果X手机应负返还或赔偿的义务。对于租借的苹果12手机,订单详情所预留的地址及电话均为原告本人信息,原告提对于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将该租借的手机拿走,且原告的陈述与调解协议书不符,故原告关于被告返还租借的苹果12手机并要求被告代其偿还贷款的主张,证据不足,法院未予支持。
  孟莹表示,在利用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固定证据时,要保留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也就是手机中最初的聊天内容,仅以聊天记录截屏无法达到证明效果,因为存在伪造的可能性。此外,在提交微信、微博等即时聊天工具形成的电子数据时,要保证所提交的聊天记录的真实完整,对和案件有关的聊天记录,应当尽可能真实还原、完整提交,不要随意自行删减,刻意回避不利内容,以免影响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力,删减修改聊天证据只会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给维权带来不便。
危险驾驶害人害己 文明出行安全相伴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戴陈轶
  
  遇到酒驾检查倒车逃跑,接连发生多起事故错上加错;多次无证酒后驾驶,酿成两人死亡惨祸悔不当初;高架桥上相互超车别挡,导致翻车险象环生……这些一时冲动之下的任性开车,不仅严重威胁着他人生命安全,也会让驾驶人自己付出惨痛的代价。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梳理了近两年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危险驾驶典型案件,通过以案释法警示社会,引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不酒驾、不抢行、不开“斗气车”,做到文明出行、安全相伴。
  酒驾逆行逃避检查
引发连环事故获刑

  2022年7月17日21时20分左右,童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路高架桥附近时,遇包河交警大队民警在北京路与哈尔滨路交口开展酒驾查处工作。童某为逃避查处,驾驶车辆加速倒车、逆行逃离。
  在逃离过程中,童某车辆尾部以52km/h至53km/h的速度撞到高架桥下防护墙。之后,童某继续倒车逃离,车辆尾部又以47km/h至48km/h的速度撞到田某的小型轿车。碰撞后,童某依然未停,接连撞到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并将电动自行车与停放在附近的一辆微型轿车前部发生碰撞。童某继续驾车向后行驶,致使这辆微型轿车一起逆时针仍旋转,其尾部与路灯杆发生碰撞挤压。此后,童某仍继续驾车逃离,在路口右转弯过程中,与隔离桩发生碰撞并导致侧翻、翻滚,无法继续行驶,童某遂弃车逃离现场。
  在整个逃离过程中,童某驾车行驶距离超过800米,中途经过两个红绿灯路口,造成了6起交通事故。
  当日23时50分,童某接到民警电话到指定地点等待,民警将其送往医院提取血样。归案后,童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各被害人的损失且取得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经鉴定,童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8.5mg/100mL。
  公诉机关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童某饮酒后为逃避民警检查,采用加速倒车逃离方式,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法院依法惩处,建议判处童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庭审中,童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其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期间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均无异议。
  包河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童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公诉机关基于被告人犯罪事实及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依法予以采纳。2023年10月,该院以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童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车主斗气相互别挡
碰撞翻车判刑罚金

  2023年4月2日11时许,叶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合肥市畅通二环高架桥由西向东行驶至铜陵路西侧路段期间,遇到汪某驾驶小型轿车,两车同向行驶,相互变道超车别挡。
  “我在行驶过程中,一辆白色轿车从我车子右侧超车到我车头,然后在我前踩了刹车。”汪某认为是叶某先别了自己,自己之后才超车在对方前面向右变道,而在这之后,对方又超车行驶到自己车辆正前面踩了刹车。
  这两次刹车让汪某很生气,驾车行至北包公大道与郎溪路交口西侧上桥口附近将叶某驾驶的车辆别停。
  但在叶某看来,是汪某先驾车变道到自己车前面突然减速才起了“事端”,自己因此变道超车到其前面,也踩了一脚刹车。之后,汪某驾车突然从左侧变道,停在自己车头前面。
  两人遂下车理论,发生了口角。之后,两人上车继续行驶,但仍相互别挡。汪某驾车沿郎溪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明皇路交口附近往右变道时,与叶某车辆发生碰撞导致翻车。
  据汪某称,叶某超车后故意压低速度不让自己走,后来自己压着导流线与叶某的车辆并排行驶,自己有点生气,才想压叶某一下,以为对方看到车辆变道,可能会减速让道,没想到对方没有减速,把自己的车撞翻了,造成车辆、路灯杆及绿化树木受损。
  “我觉得他想加速超我车,超车之后还得别我,我也就加速了。”叶某承认有斗气的成分在,虽然之后自己也刹车了,但已经来不及,就与对方撞上了。
  案发后,叶某、汪某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归案后,两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认罪认罚。两人案发后已经赔偿了公路桥梁、生态园林等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2024年1月,瑶海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叶某、汪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无证醉驾肇事逃逸
撞人致死判处无期

  2022年2月27日凌晨,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与丹霞路交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名女性当场死亡,另一名男性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肇事嫌疑人驾车逃逸。
  案发后,经开交警大队经过调查初步锁定嫌疑人身份,于当日凌晨3时40分许,成功将涉嫌醉驾、企图逃窜的嫌疑人孟某抓获。经查,孟某无机动车驾驶证,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
  据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案发前,孟某与朋友聚餐饮酒,之后驾车前往KTV娱乐再次饮酒。醉酒后,孟某驾车沿莲花路超速行驶,至莲花路与丹霞路交口加速闯黄灯时,将同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撞翻,致乘车人吴某当场死亡,驾驶人方某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孟某未下车查看事故情况,更未救助被害人,加速驾车逃离现场。
  据孟某供述称,他没有考虑过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后果,也很少考虑别人的安全,只图开车办事方便,一次次抱着无所谓和侥幸心理,每次出事后都想着不要再动车,但约束不了自己。
  经鉴定,孟某驾驶的车辆案发时的行驶速度为109km/h至111km/h,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7.8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认为,被告人孟某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无证驾驶机动车,多次违反交通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加速闯黄灯发生交通事故且逃逸,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认罪悔罪,可对其从轻处罚。孟某具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严惩处。
  最终,法院以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醉驾冒用他人身份
追究刑责从重处罚

  当前,无证醉驾被查,用与自己长相相似的他人身份证件“顶包”的情形也时有发生,一名大货车车主阳某就企图通过这样的方式逃避惩罚。
  2023年8月20日00时50分左右,阳某饮酒后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合肥市紫云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滨湖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为逃避公安机关检查,阳某冒用与其长相相似的陈某的驾驶证和身份信息欺骗民警,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80mg/100ml,之后将其带至医院依法提取其血样以备鉴定。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阳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7.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两天后,滨湖大队办案民警通过数据信息系统排查,识破阳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谎言,且阳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原来,陈某系阳某雇佣的大货车司机,两人长相相似。因为阳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担心自己上路被查,所以留了个心眼,让陈某将证件放在车上。为了不露馅,阳某还把陈某的住址、号码以及证件上的其他信息都倒背如流,以备“不时之需”。
  2024年1月8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阳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阳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包河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阳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但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重型载货汽车,且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均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阳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刑法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  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  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
●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  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  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相关规定
●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的驾驶行为。
●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好意同乘”出事故 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张婉青 周莹莹
  
  随着人们出行越来越依赖交通工具,“好意同乘”现象也越来越多。但如果在搭便车的过程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好意搭载他人的司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好意同乘”发生事故而引发的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法院查明,2023年4月19日,王某与朋友张某约定共同前往郑州参加化妆品展销会,王某驾驶私家车无偿搭载张某,车辆行驶至某路口左转弯时撞在路边护栏上,造成张某左侧多发肋骨骨折。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住院13天。经查,王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将驾驶人王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巨野法院,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4万余元。另查明,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车辆驾驶人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载明,张某的伤情构成十级残疾,所需营养期为60天,护理期为60天。
  王某辩称,无偿让别人乘坐顺风车却出现交通事故,自己也很自责后悔,同时也感到心里委屈,自己本来是出于好心让对方搭车,且自身不存在故意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发生纯属意外,结果却被诉赔偿,从情理角度无法接受。
  某保险公司辩称,张某主张的各类费用较高,事故车辆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应在驾驶人王某的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属于好意搭乘,双方虽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但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遂主动开展调解工作。
  案件经过庭审举证、质证、双方陈述等环节,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线上”和“线下”的途径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首先肯定了驾驶人王某的善意行为,向其讲明案件的适用法律,详细解释“好意同乘”中驾驶人并非不承担责任。同时,也劝说张某充分考虑王某乐于助人的好心,适当作出让步,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而寒心。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在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及附加险限额内赔偿5万元后,王某分期向张某支付7.5万元。

“好意同乘”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好意同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搭便车”“搭顺风车”,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无偿搭载他人或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情谊行为,对于维持人际关系和谐、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及倡导绿色出行具有积极意义。
  “好意同乘”具有三个特征,一是非营运性,同乘人搭乘的是非营运性机动车辆,运营性机动车不属于此范围;二是无偿性,“好意同乘”是一种无偿搭乘行为,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三是非约束性,“好意同乘”属于好意施惠,它是一种事实行为,并非民事法律行为,故基于“好意同乘”意思表示而形成的合意不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
  “好意同乘”是一种具有利他性质的行为,因此并非所有的无偿搭乘都是“好意同乘”,比如商场的免费班车、中介免费开车带人前往楼盘看房等,均不属于“好意同乘”。虽然“好意同乘”本身是一种情谊行为,双方并无建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但搭乘者无偿或以较小成本乘坐他人车辆,并不意味着其甘愿冒一切风险。因此,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的情谊行为,驾驶人员负有保障搭乘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安全注意义务。
  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该条款规定了“好意同乘”的减责原则,是为弘扬中华民族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美德,如果驾驶人必须全面赔偿其无偿搭载行为产生的侵权损害,不符合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和司法期待,亦不利于传播互帮互助的良好风气。但驾驶人具有侵权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以“好意同乘”作为减责事由。
  王某虽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责,但其驾驶的机动车为非营运车辆,驾驶过程中也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且基于其搭乘的无偿性、善意目的性,已构成“好意同乘”,应当减轻赔偿责任。此案的成功化解,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升级,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提醒,驾驶人在无偿搭载他人时,对乘车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仍负有保障义务,在驾驶的过程中更应审慎注意,安全驾驶。同时搭乘人也需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准备,不要让一次好意演变成一场诉讼。
针对儿童实施诈骗
获刑罚金退赔钱款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实习生 屈羿辰
  □ 本报通讯员 曾 慧

  孩子使用父母的手机上网,竟成了诈骗者的信息来源。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针对10岁左右孩子的电信诈骗案,依法判处郭某等4名被告人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应钱款。
  据了解,这起电信诈骗案中的被告人平均年龄刚满18岁,他们通过注册社交网站账号,关注小孩感兴趣的动漫、游戏、玩具等内容,并在直播、视频和帖子中通过用户留言、评论等行为从海量用户中判断年龄层、筛选合适目标,随后利用小孩好哄骗、懂网络操作的特点实施诈骗。
  2022年6月,郭某等4人利用网络冒充警察,用网上下载的假民警照片作为头像,以涉及案件为由恐吓孩子,并将孩子拉进群聊中要求其用父母的账户转账或者发红包的方式配合调查骗取钱款,随后再以“警察”的身份提醒小孩将所有聊天和转账记录删除。在3天的时间里成功诈骗3名小孩,涉案金额1.5万余元。
  房山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多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金某明知郭某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而为此提供帮助,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法官庭后表示,当前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机会越来越多,但由于心智不成熟和社会阅历少,他们对网络安全意识和不良信息识别判断能力不足,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的对象。因此,社会各界应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电信诈骗等知识开展宣传教育,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课堂,对诈骗手段、网络危害等进行讲解,以此增强未成年人防范意识。
养儿多年却非亲生
欺诈抚养生父当赔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通讯员 牛敬良 孙之皓

  含辛茹苦养儿15年,却发现并非自己亲生,男子能否向“儿子”的生父索赔?近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认定被告构成欺诈性抚养,赔偿原告15万元。
  法院查明,王某与高某于2001年结婚。四年后,儿子王小某出生。但随着王小某逐渐长大,王某逐渐怀疑王小某并非自己亲生,遂于2020年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排除了王某是王小某的生物学父亲,王某与高某于当年协议离婚。
  后来王某得知,高某的同事杨某才是王小某的亲生父亲,并且经过了司法鉴定确认。王某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返还抚养费22.6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8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杨某与高某系王小某的亲生父母,但至王小某成年,杨某未尽到抚养义务。王某已尽父亲之责抚养王小某,承担了不应承担的抚养义务,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失,也给王某精神造成损害,王某有权请求杨某返还为抚养王小某支出的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害。结合案情,判决被告杨某给付原告王某抚养费6.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王某不服,向四平中院提起上诉。
  四平中院经审理认为,一方面,杨某、高某在王某、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王某因不知情抚养了杨某与高某所生育子女,系欺诈性抚养。作为受欺诈抚养一方有权请求本应承担抚养义务的孩子生父返还已支出的抚养费。王某不具有抚养非其亲生儿子的法定义务,其在基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支出抚养费时必然遭受经济损失。而杨某不仅使原告负担了非法定的抚养义务,也逃避了作为亲生父亲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另一方面,王某误认为王小某为亲生子女,抚养其已逾15年,其间对孩子倾心付出,在得知实情后身心难免遭受痛苦和伤害,其人格尊严定然受损,社会评价不免降低。因此,结合王某抚养时间、职业收入及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水平等多方因素,酌定杨某向王某给付抚养费1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官庭后表示,所谓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非与对方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实情,致使对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明知子女非原告亲生,却一直不告知原告实情,致使原告一直承担抚养义务。无抚养义务一方当事人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可以要求有抚养义务当事人返还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用工单位欠薪难付
府院联动高效化解   □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赵跃

  2022年6月,老周等6人受雇于黑龙江省鹤岗市某建设公司,在一项加固围栏工程中完成了人工作业,项目完工后却迟迟拿不到工资。在多次协商未果又错过了仲裁时效的情况下,周某等人将某建设公司诉至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名山法庭。
  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老周等6人提交的证据有记工明细表、对账欠款单,可认定欠薪事实成立。但由于该项目的发包方始终未支付作为承包方的被告尾款,被告也有自己的实际困难。该案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能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影响工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建设公司也将承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的风险。
  2024年3月,按照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相关程序要求,主审法官对接市中院行政庭,与鹤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商讨出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并联合开展庭前调解工作。通过沟通交流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同意一起到鹤岗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接受调解。
  调解现场,主审法官和劳动监察保障支队工作人员从不同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害关系,被告同意支付4万余元的劳动报酬,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鹤岗中院院长赵亮表示,法院与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双管齐下,为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欠薪提供了新方法、新思路,从源头上减少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产生,真正实现了把“调”再向前延伸,让“解”更深入民心,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将施行 打造新疆道地中药材知名品牌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民族医药发挥各自特色和比较优势,为维护人民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3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九章56条,将于5月1日起实施。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立法处副处长刘璨介绍,《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新疆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对保障新疆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更好结合,全面推进健康新疆战略、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县级人民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一般应当达到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自治区和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举办的中医医院一般应当达到三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条例》提出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诊所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限制。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级评审、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条例》强调,在医疗联合体建设过程中,不得变相取消、合并中医医院,或者改变其功能定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中医治未病、老年健康、中医康复等中医药特色服务。鼓励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同时,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标准。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中西医联合诊疗模式,促进中西医服务优势互补。
  此外,《条例》还特别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中医药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建立中医药全程参与机制。
探索建立中药材标准质量评价体系
  为发挥新疆中药资源优势,加快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野生中药资源的保护与发展,《条例》明确,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中药保护和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分级保护制度,促进野生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组织开展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资源普查、整理、挖掘,加强对中药资源就地和迁地保护,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做好种质资源保护。
  为打造新疆道地中药材知名品牌,《条例》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新疆道地中药材目录并探索建立标准质量评价体系,制定种植区划,优化生产基地布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新疆道地中药材进行产地保护,扶持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化发展,鼓励新疆道地中药材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食药物质目录。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中药材质量监管体系。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中药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提供可供追溯的相关信息。中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炮制中药材应当执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
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条例》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收集、整理、保护中医药古籍文献,推动中医药古籍数字化,培养古籍文献研究和保护专业的人才,采取措施保护中医药文物古迹、名医故居。
  为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遴选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保护、整理、挖掘、研究维吾尔医药、哈萨克医药、蒙医药等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诊疗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以及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申请中医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药用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对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产品等进行保护。
  自治区人民政府还将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激励制度,《条例》明确,支持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协同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或者新型研发机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企业自主研发基于中医药古代经典名方、名中医验方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的中药创新药。鼓励对已上市中药进行再评价和改良,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新疆中药优势品种和特色品牌。
深化中医药文化传播与交流
  为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交流力度,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增强群众健康意识,营造关心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支持建设中医药特色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普馆、药用动植物园等展示场所,打造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鼓励组织和个人研发维吾尔医药、哈萨克医药、蒙医药等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创作具有新疆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疗和中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介绍疾病预防控制、治疗以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等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中药药品广告,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中医药疗效。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中医药与旅游、文化、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开发具有维吾尔医药、哈萨克医药、蒙医药等中医药特点的旅游景点、线路、基地以及与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的中医药健康产品和服务项目。加强维吾尔医药、哈萨克医药、蒙医药等中医药与援疆省市和其他省市中医药的交流合作,推进医疗服务、技术合作、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文化宣传等活动。
  在此基础上,《条例》明确支持医疗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开展国际交流,推动中医药发展积极融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周边国家和其他国家开展中医药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对外贸易、健康服务、文化传播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推广。
漫画/高岳  
畅游《江河之上》,还需有法护航   近日,环保司法题材电视剧《江河之上》热播,引发大家对环保的关注和讨论。剧中,因环保案件相识的罗远、耿念和林海岚三位法官形成了“行政、民事、刑事”三合一审判小组,组成了一个全新的环境保护审判庭。环保庭成立后,三位法官在环境专家、陵江大学环境工程教授夏未冬的帮助下,积极审理一连串环保案件,创新司法审判理念,维护环境生态,捍卫公众权益。
  本期【追剧学法】,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波带大家一起来学习《江河之上》中的法律知识点。
  场景一:大学生袁笑笑得知有一只金雕正在被买卖,因为担心金雕在运输途中出现意外,便决定买下这只金雕。虽然明知买卖金雕涉嫌犯罪,但袁笑笑认为自己是为了保护金雕,没有在其中赚钱就不是买卖。买卖野生保护动物,有何后果?如果遇到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在量刑上将面临轻则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剧中,环保庭认为,袁笑笑虽本意是救下金雕,但仍然造成了对生态系统的破坏,最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现实中,如果遇到危害野生动物的事件,不建议采取直接救助措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负有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的机构进行反映:(一)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二)可以拨打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电话010-84238313;(三)可以拨打当地林业部门电话;(四)可以拨打当地森林公安电话进行求助:(五)可以拨打当地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电话进行求助。
  场景二:村民胡勇在无证伐木时被森林公安抓获,其声称是在村主任廖强军的指派下砍伐树木,并以为廖强军已经替自己办好了采伐许可证。经查,因全县采伐指标有限,采伐许可证申请并未通过,廖强军为了私利仍让胡勇无证砍树。无证砍树将面临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剧中,胡勇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砍树前应先行确认自己是否已取得采伐许可证。胡勇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杨树206棵,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依法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场景三:黄卫龙在禁渔期使用地笼网捕鱼,被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哪些情形下捕鱼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也就是说,只要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作业,无论渔获物数量多少、种类如何,都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同时,根据《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内陆水域,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一千元以上的;(三)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四)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剧中,黄卫龙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犯罪行为,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场景四:超级人力公司的办公室装修后,员工们接二连三被确诊了癌症。而公司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员工确诊癌症时,通过变相裁员的方式让这些员工离职。原本站在公司利益的人事经理也因确诊乳腺癌遭遇解聘,为了维权,她决定起诉公司,也为之前受害的员工们发声。若因公司装修导致员工生病,员工如何维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剧中,超级人力公司即使在接到起诉状后进行了紧急改装,但其室内各项检测数据仍旧超标,且公司明知办公室存在空气污染,还开除患病员工,据此可认定其应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邹星宇 蒲清慧
“数字生命”不应没有边界   □ 曾慧
  
  随着ChatGPT、元宇宙、AlphaGo、Sora等AI技术出世,人工智能在多领域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与人们生活交织越来越密切。技术的创新进步,让更多人可以从简单的重复性劳动中脱离出来,创造更大价值;也在部分领域突破了人类无法操作的限制。然而,技术的发展不应让法律、道德让步。近日,AI复活已去世的公众人物和个人的话题引起了社会广泛争议,有人对AI复活大为称赞,称此举为死者家属带来了抚慰和温情。也有部分家属要求下架AI视频,认为此举给家属带来了心灵的伤害。
  对此,笔者认为,以数字技术复活死者应有边界,如果没有经过家属同意,或者复活后的视频内容不妥造成恶意评价的,此时利用AI复活已去世的公众人物和个人的则涉嫌违法侵权。我国民法典规定,死者肖像等受到侵害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死者的肖像是受法律保护的。AI复活,是以死者的照片、视频等数字遗迹为基础,基于数据基础的“演绎”进行深度伪造。一旦基础数据混乱、虚假、侵权、导向错误,那么伪造生成的内容和结果即会出现偏差,造成违规、虚假等内容传播,引发数据安全风险、对他人个人信息和人格权的侵害。
  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指出,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提供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编辑功能的,应当提示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在未经得他人或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使用肖像权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因此,未经家属同意,擅自“复活”死者,也涉嫌违法侵权。
  此外,擅自使用AI复活死者,还可能给相关人造成幻觉恐慌。尽管借助技术“重见”逝去的亲人表面上看似安慰人心,但如果过度依赖人工智能生成的影像,产生现实与虚拟之间的界限模糊,容易造成更多的混乱和压力,甚至引发心理健康问题。
  目前,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深度合成进行了原则性的规范,但是对于各方的义务、责任,以及监管措施等未予以明确,因此,笔者建议,应通过立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提供服务者责任、互联网平台责任、监管者责任,做到权责明晰、统一。同时,行业内部应强化自律,健全统一标准、准则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导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制定完善业务规范、依法开展业务,接受社会监督。而作为直接实施深度合成的服务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伦理道德,坚持正确价值取向,才能促进深度合成服务向上向善。只有在法律和伦理道德要求范围内,符合社会大众的价值导向运行发展,才能让社会公众对AI技术的未来给予更美好的期盼。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他们精准守护大足的“每石每刻”   □ 本报记者 张红梅 高燕
  
  石窟艺术源于古印度,自公元3世纪传入中国后,分别于公元5世纪和7世纪前后(魏晋至盛唐时期),在中国北方先后形成了两次造像高峰,但随着安史之乱引发的社会动荡走向衰落。于此续绝之际,位于四川安岳、重庆大足等境内摩崖造像异军突起,在巴渝大地形成了一颗又一颗的艺术“明珠”。
  其中,以“五山”摩崖造像为代表的大足石刻,被誉为“人类石窟艺术史上最后的丰碑”。这是继敦煌莫高窟后中国第二个石窟类世界文化遗产,也是目前重庆唯一一处世界文化遗产。在这里,有一群人,他们来自不同的行业,拥有不同的身份,共同守护大足的“每石每刻”。
文化遗产检察官:依法履职,专业守护
  “这里有世界最大的石雕半身卧佛像,两翅张展、意气风发的孔雀明王……5万余尊造像、10万余字铭文。”说起大足石刻,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龙云如数家珍、信手拈来。
  何谓文化遗产检察官?他们是历史知识和文物研究的兴趣爱好者,也是以法之名,与时间赛跑,以“时时刻刻放心不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矢志做文物和文化遗产法治守护人的检察官。
  2020年7月,大足区检察院与大足石刻研究院签订重庆市首个《关于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协作的意见》,建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机制,联袂保护、传承大足石刻等珍贵文化遗产。
  2022年以来,大足区检察院联合大足石刻研究院对辖区重点中小石窟寺开展了专项保护行动。文化遗产检察官团队巡查发现,圣水寺等9处摩崖造像存在文物本体损坏、保护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遂将其作为系列案立案调查,分别向负有文物安全责任的当地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在检察机关监督下,相关镇街立即组织镇、村、社工作人员对案涉石窟寺进行现场检查,积极配合文物专业机构开展保护设施建设、文物本体加固等基础工程,并在专家指导下配置了文物安防设备,开展周边环境治理,让这些大山深处的文物“活”起来。
  截至2023年底,圣水寺摩崖石刻等多处中小石窟的保护工程顺利完工。其间,大足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等前往文物所在地召开现场听证会,跟踪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文物保护成效得到一致好评。
  “检察公益诉讼的加入,增强了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和司法保护专业化的水平,有效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特邀检察官助理、大足石刻研究院文博馆员胡登耀说。
民间守窟人:代代传承,爱心守护
  “不同于北方规模宏大的皇家石窟,以大足、安岳等地为代表的川渝石窟寺主要由民间力量开凿,也广泛地分布在乡村。”龙云介绍说,分布零散,地处偏远,文物等级不高等原因,导致中小石窟寺面临保护资金不足、力量不够等挑战。
  散落乡野山间的文物保护更是一大难题。例如,四川省巴中市某地曾发生的群众“善意”地用颜料涂抹“保护”摩崖造像等案例,更敲响了文化遗产常态化、精准化保护的警钟。
  在大足区,有一支以石窟寺附近村民为主体的义务文保员队伍,他们常年奔波在乡野山间,肩负起文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兴隆庵、石壁寺等部分重点文物实行24小时守护制。
  居住在兴隆庵附近的刘仁前,虽年过七旬,但身体依然硬朗。他一个星期会去巡查几次,打扫一下卫生,查看一下文物情况,若遇到特殊情况,会第一时间通知村委和镇街负责人。
  “我已经在这儿守了八九年了。再往前是我的姐姐,姐姐去世后外侄来守了一阵儿,后来他去外面工作,之后就一直是我守在这里了。”刘仁前说,自己的后辈中,也有意愿来接替他的,若以后走不动了,就让他们来继续守护。
  其实,像刘仁前一样的“义务”守窟人,在大足区一共有77位。一代又一代守窟人中,有的是夫妻、兄弟姐妹,还有的父子相传接力守护。罗开洪就是当地负责保护佛祖岩石刻的一名义务文保员,他就是从父亲手中接过义务文保员的工作的。他们每年只有不到1000元的补贴,却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文化瑰宝的价值,毅然承担起文物日常安全管理的“民间”义务。
  通过采取数字化监控守护与周边群众守护相结合的方式,织密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网络。“即使是很小的石窟,我们也要把它保护好。筑牢文物保护安全底线,让这些文化瑰宝成为留在人们心中不忘的‘乡愁’。”罗开洪说。
文物保护志愿者:主动认养,公益守护
  “大足的中小石窟,就像珍珠一样散落在乡野中,它们需要被更多人了解和重视。”在参加“参访重庆市检察院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及大足乡野石刻寻访活动”后,文保志愿者郭真明感慨道。
  重庆市检察院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位于大足区宝顶镇,是集专业化检察办案、恢复性司法保护及综合性普法宣传为一体的法治创新基地。在展览馆区,一座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的奖杯格外耀眼。
  这座奖杯的获得者是重庆市文物保护志愿者服务总队,他们发起了文物认养(巡查)志愿服务公益项目。这项活动激发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热情,志愿者们纷纷登记自己想“认养”的文物,精力充沛的就多认几个,时间紧张的就少认几个。
  通过自发“认养”,让每个志愿者和文物融为了一体。在自发巡查中如果发现问题,志愿者们可以及时形成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并由市里统一分发给各区县的负责单位。
  实际上,志愿者们“认养”的众多文物中不仅有大足石刻等挂牌文物,还有许多不为人知却历史悠久的文物古迹。他们在认领文物后,无论是严寒酷暑、刮风下雨,都会不遗余力地坚持日常巡查。重庆称为山城,坡坡坎坎的路自然不在少数,对于有些上了年纪的志愿者来说,每天去巡查认养的文物并非易事,但他们克服困难,并对文物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还通过言传身教带动了身边的不少亲朋好友加入志愿者队伍中来,一起认养文物,守护着散落在乡间、田野的文物宝藏。
  2024年3月26日,“大足石刻守护人”全球招募计划公告发布,计划招募1007名热爱石刻文化,有意愿、有时间、有能力的个人和团体,均可参与大足石刻保护、研究、传承弘扬工作。目前已邀请到单霁翔等文化名人作为大足石刻第一批守护人。
  “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力度,事关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大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琳表示,将持续擦亮“石”刻守护文化遗产检察保护品牌,与行政机关、文博机构及社会力量同频共振,高质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用法治守护中华文化根脉。
  图① 检察官到文物保护现场请教专业知识并做好文物巡查登记。
  图② 义务文保员刘仁前向文化遗产检察官等介绍文物情况。
本报通讯员 吴杰 摄
一个讲了九次的“新”故事   □ 张洁
  
  “老金你看,那个李奶奶又跑出来了,估计又迷路了!”3月9日下午,963警组刚处警完准备休憩片刻,辅警小鲍就看到那个经常迷路的李奶奶,手足无措地站在马路中间,来回徘徊。“快去把奶奶扶回来,小鲍。”警车刚停稳,民警金传福便立刻吩咐小鲍,把李奶奶从人来人往的车流中扶回警务站调解室内。
  “老金,人我扶回来了。你联系她儿子一会儿来接。我还是照常去当听众啦!”小鲍搬了张凳子熟门熟路地坐在奶奶身边,贴近老人的耳朵说道:“待会您儿子就来接您回家,你先歇歇,我给您先倒杯水。”
  老金联系好李奶奶儿子后,也搬了张凳子坐了过去,轻轻拍了拍李奶奶,微笑着说:“奶奶,您儿子还有一会来,要不你给我讲讲过去的事儿呗。”
  “小伙子,你不知道啊,想当年我在蔬菜大队的时候,每天早上5点就起来跟着大伙干活了,我们街坊邻居十几个人一起喂鸡,一起下地……”李奶奶一提到过去就打开了话匣子,惶恐的神情也消失了。
  “奶奶,没想到您当年在蔬菜大队的时候这么调皮呢?”“对啊!我年轻那会儿在蔬菜大队可是出了名的小调皮!”听到小鲍的打趣,李奶奶哈哈大笑了起来。
  “不好意思,又麻烦你们了。”李奶奶的儿子一进门就连连道歉。“没事,我们正听奶奶讲故事呢!”小鲍和老金一边回答一边将李奶奶扶起来交到了她儿子手中。
  算起来,这已是李奶奶的第九次迷路了,让我想起了去年夏天和李奶奶第一次“相识”的情形。
  去年7月21日,我接到警情后把迷路的李奶奶带回站内,等待家人接回。在跟李奶奶聊天时,我知道了李奶奶的姓名和年龄,但其他信息问啥都说不知道,只是一个劲儿地念叨:“带我来这个地方干啥?我儿子找不到我可咋办?”
  “放心,您儿子我们已经联系上啦!一会儿就来接您。”尽管我在旁边一遍又一遍地解释,可是李奶奶还是念叨着执意要离开。这可怎么办,我突然想到曾经也遇到过一位跟李奶奶情形相似的爷爷,是不是也可以用同样的办法来安抚呢?于是我试探着问起李奶奶年轻时的经历,果然让她打开了话匣子,给我讲起当年她在蔬菜大队的故事。2023年9月20日、10月2日、11月18日……警务站的民辅警们一次次遇到李奶奶,到2024年3月9日时,已经是第九次。或许,李奶奶并不能分得清眼前这群穿着制服的小伙,但9次救助,让这位九旬老人成为了警务工作站内民辅警们的“老熟人”。
  每次,警组从外边接来迷路的李奶奶,都会主动搬好凳子,尽管她总记不清站里民辅警的模样,但大家每次都像是第一次听到李奶奶讲蔬菜大队故事时一样,围坐成一圈认真倾听、热烈捧场。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法官砍树记   □ 徐小飞
  
  “起个大早,赶个晚集。”我和书记员王怀斌天刚蒙蒙亮就从延庆法院执行局出发,驱车70多公里,等赶到位于延庆东南部山区的大庄科乡沙塘沟村时,已是9点多了。看到我们,坐在村口晒太阳的村民们纷纷说道:“法官来晚啦,刘辉已经在家砍树了!”
  李友、刘辉(均为化名)系前后院邻居。刘辉在其院内种有一棵榆树,树龄已经有70多年了,树腰围有两米多,20多米高。大树底下好乘凉,老榆树给刘辉一家人带来许多美好的记忆,但老榆树生长多年,根深叶茂,断落的树枝致使李友房屋漏雨,给李友一家人带来不少麻烦。
  沟通未果,李友将刘辉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将老榆树砍掉。经审理,法院判决刘辉将老榆树清除。判决生效后,刘辉未在判决书指定的日期内砍树,李友申请强制执行,案子由我承办。
  收案后,王怀斌和我开玩笑:“前段时间你刚执行完一个砍香椿树的案子,现在又要去砍老榆树了,你快成为一个砍树法官了。”
  我却觉得这案子有点棘手:被执行人刘辉八十来岁,显然自己不具备砍树的能力,应由何人代为砍伐;老榆树根系发达,砍伐过程中如何保障不会造成新的损害;老榆树树身非常粗壮高大,如何安全运输是个难题……
  这个案子如果径直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法律程序上不存在什么问题,但社会效果未必好,而且因为存在各种不可控因素,万一在执行中或执行后出点什么意外,很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我琢磨着,执行措施不能一味硬刚,还是在案外多做些说服引导工作,确保执行措施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如果能变强执为自执,岂不更妙?
  想通关窍,我赶紧给刘辉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刘辉的女儿,她是刘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她心里明显有气,说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李友这是在逼自己一家人呢,你们法院爱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法院爱砍树就找人砍去,自己父亲年纪大了,砍不了树。
  我耐心等她把话说完,然后才对她:“现在这个案子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如果现在不砍树,万一哪天更粗的树枝断裂把李友的房顶砸坏了,这个损失是不是也得你们家赔偿?”刘辉的女儿想了想,说树是自己家种的,当然要负责赔偿,她还说其实自己也不是不想砍树,只是自己一家人和老榆树这么多年有感情了,舍不得砍。
  我说:“如果榆树砸坏对方的房顶,留给你们一家人就不是美好的回忆了,可能给你们带来的是损害赔偿的后果。”刘辉的女儿听了默不出声,过了会才叹气道:“法官你说得对。”
  我听出她的语气有了松动,就趁热打铁:“我理解你们一家人对老榆树的感情,你们舍不得砍,那么我们法院就得雇佣工人、租赁机器代位执行,但这产生的相关费用就得你们被执行人负担。如果你们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相关费用可能会低很多。再者,你们主动履行义务,让李友也能感受到你们的诚意,这有助于你们日后两家关系的恢复,你也不想你们两家总是闹别扭吧,你说是不是?”
  刘辉的女儿听了说:“徐法官,我觉得你能站在我们老百姓的角度想问题,我听你的,我们自己找人砍树去。”
  于是,在约定的日子,当我和王怀斌赶到时,刘家雇的工人已经开始砍树了。我在院子里嘱咐工人们要注意施工安全后,进屋去安抚刘辉的情绪。刘辉的老伴正在为工人们做饭,锅里的炖肉正热气腾腾地翻滚着,香气扑鼻。
  刘辉看到我很高兴,颤颤巍巍地忙着要搬凳倒茶,掉牙的嘴里不停地说,自己相信法律,相信法官,自己一定会配合法官工作,不给法官添麻烦。老人的一席话,说得我心里热乎乎的,我做的是本职工作,却赢得当事人的赞誉,也只有更加努力工作,才能无愧人民法官的称号。
  老榆树终于被砍伐并安全运走。中午时分,我们告别双方当事人,婉拒了留饭的好意,笑着对他们说:“你们的炖肉非常香,我们闻也闻饱了。以后你们开农家院了,我们来村里旅游时再来光顾,不过到时一定要收钱哦。”众人听了都大笑起来。
  车子驶出沙塘沟村,一路风景美不胜收,我们的心里也是满满的,既有感动,也有收获。
  
  (作者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一个鞠躬的感动   □ 冯永华
  
  一个鞠躬,对一般人来说,也许微不足道。而这个大年初一夜里的一个鞠躬,却牢牢地烙在我的心里,承载着满满的感动。
  大年初一的晚上,我和值班的同事们刚刚吃过晚饭,正在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调度各交警中队巡逻执勤情况时,听着窗外远处传来的鞭炮声,注视着车流变幻的LED大屏,沉浸在春节的喜庆气氛中。
  “叮铃铃……”报警电话响了起来。接警员熟练而迅速地打开听筒,“交警同志,我儿子刚才玩鞭炮的时候不小心被炸伤了手,孩子哭闹得我心烦,不敢开车了,请交警帮助给送到医院去……”警情就是命令,救助就是责任。还没等求助者说完,我和值班的同事们便穿好荧光执勤服,与求助者约好接头地点,火速“赴约”。
  我和同事开着警车赶往事发地,20分钟后便看见一辆白色轿车打着“双闪”停在路边。为了不耽误时间,我和同事们在车上提前分工,辅警小王驾驶求助者的轿车,我和小李驾驶警车在前方示警带路。迅速与白车内家长沟通后,我们按计划以最快速度赶往医院。看着医护人员为孩子检查、救治,孩子的哭声渐歇渐止,我安慰了孩子的父母与他们握手告别。孩子的父亲掏出一包香烟以示感谢,被我和同事们以“不会抽烟”为由婉言谢绝。
  就在我们发动警车即将离去时,送我们出来的这位父亲突然深深地鞠躬,久久不曾起身。看着反光镜中这位父亲的身影,我深有感触。在我们眼里这是多么小的一件事儿啊,简直就是举手之劳,却获得群众如此高的礼遇。
  其实,我们每天的工作、生活,都是由一件件琐碎的小事排列组成的。似乎是我们忽视了每一件小事的个体,每一件小事的过程和结果。
  “一滴水在宇宙中只不过是一个微小的点滴,可它却能折射太阳的光芒,滋润着世间的万物,温暖着彼此。”我们的生活,就是由千万件小事彼此交织构成,只要我们把一件件小事都尽心尽力做细做好,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我们的生活会更加丰富多彩,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才会变得更加温暖。
  
  (作者单位:山东省莘县交警大队)
老家纪事   □ 孙培用
  
老家
  斑驳的瓦,斑驳的砖,斑驳的门,斑驳的记忆。回忆像潮汐,退下又涌起。
  这古老的屋宇,青灰的瓦楞上摇曳着瓦楞草,波浪起伏的檐,柱脚在沧桑世事中倾斜,经历岁月的风雨。简陋的老屋,沿着时空的走向,简单地支撑起那些古朴诚挚的日子。
  一张方桌,几条板凳,我正爬上板凳趴在方桌上写字。
  母亲向灶膛里添柴,火苗不停地跳跃着,舔舐我的视觉,舔舐我的脸。
  一株带露花苞在阳光下徐徐开放,一丛青藤缓缓地沿着小土墙攀援,清风像淘气的小毛孩子,在房前屋后争先恐后地跳跃。
  我曾经在这里生活了十二年。却用更长的时间才回到这里。离开时,迎春花正含苞,回来时,迎春花已开始凋零。
  久远而稳定、独具本土特色的民谚、民歌、民间故事、民俗让我感到亲切,精神和梦幻游弋其中如鱼得水。
  是老家那些人、那些事,其他人、其他事都不可代替。一方水土的精气灵髓与生俱来水乳交融不可分割。
  对于老家的眷恋,这几乎是所有感情丰富的人的共同特性,尤其是步入中年。那么多美好的记忆,便足以冲淡和打消诸多的遗憾。
  一粒种子在老屋的屋檐下发芽,静静地生长成一株幼苗。
  将去的老者偕同生长着的幼者,一个自然地勃勃的生长。一个自然地衰衰地老去。无限的空间,相互慰藉。生者自生,老者自老。自然的赐予无须拒绝或接受。
  
老屋
  墙皮一层层脱落,裸露着岁月的沧桑与时间的风雨。
  阳光从古旧的窗棂中照进,老屋静静地伫立。似乎浸润在烟雨中才更有韵味,朦胧该是它的意境,湿漉漉则更贴近它的魂魄。
  推开虚掩的门扉,软软的低语和轻轻的笑声便扑面而来。
  恬淡的生活。印迹一般凝固在记忆里,似一幅水墨画成的画,淡淡的皴染,寥寥几笔,远观近瞻,便把人醉倒了。岁月的剥蚀留在了窗棂门板上,暗绿的青苔犹如年轮,刻满斑驳的土墙。
  望着从身边悄悄走过的岁月履痕,还有艰难生活篆刻在老屋身上深深地烙印。母亲不在了。我离开这座房子四十多年了。
  我现在还有勇气走近抑或走进这座房子吗?再回老屋,那里已没有恒久敞开的屋门。
  八十多岁的老邻居佝偻的身影和“孩子,你还好吧!”的问候,让我不敢直视和回答。
  一转身,我与记忆撞了个满怀……
  
老街
  一朵稻花,一缕清波,一声犬吠,一个传说,一丝白发,这些都是老街边独有的故事。
  这是一条我出生时就有的老街,对面不远正在建设新房。
  一条右拐左弯的街伸直了,也长不过老人一根吧嗒在嘴上的烟袋锅的时间。
  聚集的老人们,陈述着尘封旧事。记忆老旧,时间依旧年轻。记忆带不走时间,时间却带走了记忆。
  远处的高楼下一片倒影,与我出生时的老屋遥相辉映。大理石、茶色玻璃、彩釉瓷砖……这些都是并不遥远的事。
  其实,时间就是一盘磨。磨碎这些慈祥与欢乐的日子。依旧古香古色。
  门前的石板路被来来去去的脚步声踩碎。老街的对面,霓虹灯闪闪烁烁。
  我渐行渐远,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回头。
  回到老街,我不再是一个孤独的人了。
  
  (作者单位:辽宁省盘锦市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