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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2024年04月18日

陈文清会见新加坡总检察长黄鲁胜   本报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蔡长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17日在京会见新加坡总检察长黄鲁胜。
  陈文清说,法治领域合作是中新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未来,双方要以习近平主席和李显龙总理重要共识为指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创造优质营商环境、打击跨国犯罪、引领国际司法规则制定等方面提升合作质效、拓宽合作途径、推进战略协作,为维护国际秩序、促进两国发展和稳定作出新贡献。
  黄鲁胜表示,愿进一步加强新中检察机关交流与合作。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杨春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晓燕参加会见。
提升服务效能 彰显法治温度 内蒙古政法机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 本报见习记者 郭君怡
  
  依法监督“假官司”195件;全区法院第一季度审限内结案率97.3%,执行到位率67.8%,排名全国前列;全区1.3万余个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蒙企通”平台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1亿元……
  一个个数字背后是一项项来之不易的成果,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法机关多措并举,全力破除瓶颈制约,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彰显法治温度,通过强化司法公信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法治护航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护营商”
  全区政法机关牢固树立“法护营商”的理念,坚持以法治建设为核心,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彰显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作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2024年为“司法公信提升年”,建立涉产权和企业家刑事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机制,全面推开重点领域执行攻坚,2023年立案的涉府案件全部实现动态清零,涉府执行步入良性循环。其中,鄂尔多斯市在全区率先完成涉府案件执行清零攻坚任务,49件涉府案件全部执结。
  自治区公安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2024年以来已累计公开3.8万余份,同时持续深化和落实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制度,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随警督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滚动式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问题整治,2023年清理挂案39起,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4万件。
  自治区司法厅不断完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支持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法律论证,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截至目前,全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6112份,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3023份。
拓展服务深度
  近年来,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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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破除瓶颈制约,以“有解思维”进一步拓展服务深度、提升服务效能。
  从诉讼纠纷中尽快解脱出来是涉案企业的普遍诉求,全区检察机关对轻微案件简化诉讼程序,加快诉讼进程,同时把涉企“挂案”清理作为提高司法公信的重要抓手,去年以来监督立撤案49件。
  鄂尔多斯市建立“公安+法院”联动机制,设立24小时快速响应“执行110”模式,执结案件31193件,执行到位金额373.4亿元;同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因地制宜成立金融法庭、矿区法庭、土地纠纷法庭、生态环保法庭,构建起了“保、调、立、审、执”五位一体的“一站式”解纷新模式。
  呼和浩特市开通涉企案件审执“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专项执行,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截至目前,受理企业案件8018件,涉及标的金额156亿元,执行到位8.28亿元,有力缓解了企业经营资金压力。
  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帮扶结对、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等方式,解决县域群众办公证难问题,实现全区21个旗县(市、区)“一人处”“无人处”公证服务有效覆盖。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律师、公证行业年度考核与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目前已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6万余条,让群众选择法律服务更安心。
坚持严管厚爱并举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不断推广“柔性执法”,法治温度得到进一步彰显。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加强破产审判,制定出台《破产案件简易高效审理操作规程》,建立“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册,推动各地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以市场化方式化解债务危机,使企业赢得生机。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督促142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对263名责任人员依法不起诉,对18名责任人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有效减少“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家企业、下岗一批员工、减少一项税源”的情况发生。
  自治区公安机关在交管等重点领域推行“免处罚”“容缺办”“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十分钟违停免罚”等举措,已累计处理或办理17万余次,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包头市公布免罚轻罚清单3.0版,今年以来实施不予处罚事项333项、同比增长70%,从轻减轻处罚事项409项、增长21%,累计办理相关案件1.05万件。同时,依托包头市惠企利民平台,累计发布涉企政策927项,兑现奖励资金3.88亿元,惠及企业727家、个人2.5万人,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政策红利。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郑光照表示,近年来,全区各级政法机关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蒙企通”等多种方式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扎实推进涉党政机关生效裁判执行,推动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张军会见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梅尔哈利耶夫   本报讯记者张昊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法会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阿斯兰别克·梅尔哈利耶夫一行。
  张军对梅尔哈利耶夫一行表示欢迎。他说,中国和哈萨克斯坦是守望相助的好邻居、相互信赖的好朋友、彼此成就的好伙伴,两国人民有着数千年的友好交往史,共同谱写了古丝绸之路文明交流互鉴的美好诗篇。近年来,在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和直接推动下,中哈关系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国法院愿同哈方一道,以两国元首共识为指引,以法治力量不断充实中哈全方位合作内涵,为建设中哈关系新的“黄金三十年”,构建中哈命运共同体,推动中国-中亚关系行稳致远作出新的贡献。
  张军简要介绍了中国法院的基本情况,重点围绕哈方感兴趣的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分享了经验。他表示,中共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以更加有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希望中哈两国最高法院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升司法信息化建设水平,共同为推动两国司法事业发展和人类法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梅尔哈利耶夫感谢张军的会见,高度评价了哈中两国司法合作取得的成果,表示愿意进一步加强同中国法院的联系交流,深化务实合作,共同提高司法能力水平,为两国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环境,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梅尔哈利耶夫一行还参观了中国法院博物馆和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重点实验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沙赫拉特·努雷舍夫,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参赞叶尔多斯·特巴耶夫,中国最高法、哈萨克斯坦法院有关人员参加会见。
应勇会见新加坡总检察长黄鲁胜一行   本报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董凡超 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京会见新加坡总检察长黄鲁胜一行。
  应勇对黄鲁胜一行到访表示欢迎。他说,中国和新加坡互为友好近邻和重要合作伙伴,中新之间是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伙伴关系,中新合作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在中新友好关系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两国检察机关交流与合作密切而深入。中国最高检愿与新加坡总检察院一道,以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为遵循,深挖合作潜力、拓展合作领域,不断深化务实合作,更好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应勇感谢新加坡总检察院对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发展完善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应勇表示,今年是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建立二十周年,办好第十四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对该机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最高检将全力支持、配合新加坡总检察院办好此次会议。
  应勇简要介绍了中国法治建设、检察工作、检察信息化建设情况。应勇说,中共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法治特征。中国检察机关正在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进法治信息化工程,监督办案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效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黄鲁胜感谢应勇的热情会见。他表示,新中友好合作广泛深入,两国互信深厚。新方对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和检察改革成果、检察信息化建设水平表示钦佩,愿意深化与中国检察机关的友好合作。当前,新加坡总检察院正精心筹备第十四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希望在中国最高检大力支持下,高质量办好此次会议,确保取得丰硕成果,有力促进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深化交流合作,携手为各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新加坡总检察院高级副总检察长余文正、洪清福,副总检察长孔繁馨参加会见。
国务院安委办印发通知要求 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本报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刘欣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运用的主动性、自觉性,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据了解,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过深入剖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缺陷”等关键因素进行梳理归纳,制修订了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用于更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讲,通过“告知卡”“张贴画”“口袋书”等形式,营造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良好氛围。
威海以精致化理念引领推动政法智能化建设 “智慧+”政法按下服务发展“快进键”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元瑞泉 丛康
  
  法庭上,法院与银行数据系统实时对接,30分钟内完成原始电子证据的自动提取、固化和线上质证……这是近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人脸识别办理贷款案件时,依托“云庭智审平台”开启的“智慧审判”。最终,被告方当庭表示同意一次性偿还本息,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威海市政法系统以精致化理念为引领,通过深化‘智慧+’工程建设,将智能化建设成果深度应用于平安和法治建设实践,融合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社会治安防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威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宁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科技助力治安防控
  近日,威海市运用警用无人机巡航,对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针对实地查验难度较大的偏远角落等特殊部位,无人机低空飞行巡查、广角度拍摄探查、自动识别等强大“功能”让防毒禁毒更加高效。
  近年来,威海市坚持陆海统筹、空地一体,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深度融合,增强了维护政治安全和大局稳定的核心战斗力。在陆地,坚持预警为先,重点公共场所监控覆盖率、联网率达到100%。坚持多警协同,针对涉黑恶、盗抢骗等违法犯罪,以智能化合成作战手段,大幅提升打防管控效能。在海上,全面搭建“涉海信息采集云平台”,覆盖沿海两百余处港湾码头、停泊点,为1.1万艘远洋渔船安装北斗定位、自动识别和视频对话设备,及时掌握活动轨迹。在空中,成立无人机警务航空大队,开发全域化无人机巡航系统,设立空地一体作战基地,健全无人机接处警、维稳处突、大型活动安保等19项业务模式,提高实战效能。
创新便民利企服务
  “我们在‘检企通’小程序上收到贵企业发出的法律服务需求,结合前期调研,这次专程过来为企业做一些风险提示。”近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柳永涛向辖区某中小企业负责人当面反馈。
  为进一步畅通企业涉法诉求表达和救济渠道,威海检察机关按照全市政法系统“进企业促发展”工作安排,除完成走访宣讲等“规定动作”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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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开发了“检企通”微信小程序,为企业提供法律检索、法律咨询、风险预警等“一站式”、便捷化法律服务。“检企通”上线一年来,已完成在线法律咨询、诉求申请500余次,所有事项均第一时间答复办理。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巩固政法智能化建设优势、提升助企发展效能出台‘十条措施’,努力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贡献力量。”威海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李晓峰介绍,威海市政法机关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联合打造“数智共享平台”,及时预警预防、妥善处置经济领域风险隐患。着眼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深化“金融云庭智审平台”试点,创新金融纠纷智慧审理模式,建立司法机关与银行数据系统对接,推动原始存证直接用于“线上”质证,大大提高了结案效率。自主研发“金融类案件批量办理平台”,与22家金融机构跨界互联,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40%以上。着眼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研发推广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数据应用系统,设置“智慧调解”“网上公证”“法援在线”等版块,方便群众就近获取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自助车管”等340余项“一网通办”事项,搭建了一批电子证照“无证明”应用场景,实现“线上办”“不打烊”服务全覆盖。
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近日,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需要补充证据,主审法官登录“威海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在线办理模块,依托该平台上传“申请调取”物证文书,当天即调用了随案移交至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手机两部,并即时交给公安机关采集、回传电子数据,规范便捷的涉案财物管理模式,助力整个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威海市锚定“打造全国政法智慧化样板”这一目标,将涉案财物规范、集约管理作为推进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的切入点,依托市属重点企业,高起点建设市域统筹、共建共享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中心围绕登记移交、分装入库、随案流转、案结处置四大流程,对涉案财物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运用自主研发的智能机器人、智能密集架,自动运送特殊、贵重物品,实现“在位监控、错位提醒、即索即得”。同时,配备了覆盖内部外部、网上网下的智能安防体系,确保财物、数据安全。
  实战应用中,中心依托全流程、可视化监管系统,对扣押未上交、案结未处置等情况精准预警,及时纠正整改,提升了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运用5G技术开展全视角、多维度的庭审远程示证,实现“数据多跑腿、财物不挪窝”,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中心运行以来,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5天,执行财产到位率提高了1.5%。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抓重点、攻难点、育亮点的思路,完善已建成的信息系统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最大限度激活效能,努力打造政法智能化建设‘威海样板’。”威海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宋华东说。
保定公安积极推进政务改革 “全科警长”赋新能 “一窗通办”惠民生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李  雯
□ 本报通讯员
           耿  静
  
  “只在一个窗口,同时办好了两项业务,真是方便高效。”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河北省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王春霞正在该服务中心公安局政务服务专区补办身份证,她惊喜地发现驾驶证也可以在这里一站补办。
  “过去公安机关不同警种的业务窗口分散、平台也不统一,大家要想办多个事往往要在各个窗口,甚至各个办事点来回跑,没个小半天根本办不完,挺不方便。”公安局政务服务专区“全科警长”张猛说。在他的协助下,王春霞仅用10分钟就完成了所有证件的补办手续。
  为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保定市公安局始终把“一窗通办”作为公安机关政务改革的“牛鼻子”,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尽进”要求,组织各警种逐条筛选,推动更多事项入厅。
  据统计,目前共有包括交警、治安、出入境等8个警种127个事项进驻公安局政务服务专区,涵盖身份证件办理、驾驶证补换领、交通违法处理、公章刻制等企业、群众高频办理事项,真正实现了多警种业务功能“一窗通办”,为企业、群众打造“最短服务半径”、提供最优服务。
  服务专区按照“通窗快办、专窗精办、协同高效、安全规范”原则,科学设置警种通办、业务专办、网上直办、警医邮联办等功能区划,并以通办窗口为主,统一受理多警种简易高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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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组织培训、考核检验等方式,将原先涉及户籍、治安、交通、出入境等警种独立运转的6名民警,打造为“一岗多办、一警多能”的“全科警长”,最大限度做强单警工作效能,实现了由“专科警长”到“全科警长”的转变。
  “过去群众办事要往返‘找警种’,现在只要跑一趟‘找警察’,达到了窗口效率和群众体验‘双提升’的目标。”公安局政务服务专区“全科警长”李明杰介绍。
  “一窗通办”自运行以来,截至目前,保定公安共办理业务99630项,日均接待146人次,为36家企业解决困难63件。在提升办理业务实效的同时,为企业和群众减少办事审批环节等候时间,办事效率提升60%,在业务回访中群众满意率达100%。
建好“小中心” 化解“大矛盾” 重庆三中院“1234”工作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王利刚 袁钦明
  
  “幸亏有这个中心,不然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问题。”近日,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某公司职工代表黄强(化名)拉着法官激动地说。
  原来黄强和75名同事因社保费征缴问题,与公司、人社部门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法院研判案情后,积极组织调解。而黄强口中的“中心”正是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辖区推动组建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化解中心”)。
  2022年,重庆三中院针对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不够等问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结合审判实践,创新建立“一中心、两力量、三联动、四环节”的跨法院、跨部门、跨地域协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成效明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签批推介、调研肯定。
建好“一个中心”
全覆盖搭建平台

  “您这个案例有调解的可能,调解比诉讼更快捷方便,我这边给您转调解程序可以吗?”在涪陵法院化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正在耐心引导当事人办理案件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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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争议对于老百姓来说算是大麻烦了,在他们的认知里,这是要和政府打官司才能解决的。但在化解中心,不需要打官司也能解决行政争议。”据重庆三中院行政庭庭长刘厚勇介绍,为了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该院在辖区5个区县均建立了化解中心,“化解中心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
  涪陵法院化解中心依托立案大厅设立了行政案件立案和化解分流窗口、接待室、化解调解室、化解联络办公室,专门负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据悉,化解中心的调解员,不仅有法官和地方司法局工作人员作为常驻调解员,还有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人民调解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同时,安排专人担任分流员、诉调对接员,以便及时高效将有可能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转入调解程序。
  据介绍,涪陵法院制定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流程指引》等多个工作规范,明确行政争议案件移送、化解不能转诉等流程规则,确保行政案件诉调对接通道畅通。自2022年化解中心建立以来,共计受理行政争议411件,成功化解250件,化解率60.83%。
凝聚“两种力量”
全方位释放潜能

  在具体实践中,重庆三中院牢牢依靠党的统一领导,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我们积极与辖区各区(县)委政法委沟通协商,推动辖区5个区县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本辖区的化解工作。”刘厚勇介绍,该院还与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建立重大行政案件督办机制。如涉众的某区安置房办证争议,涉及补偿安置、违建查处、消防验收等诸多问题,通过该区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明确化解路径,有效化解实质争议。
  重庆三中院还充分发挥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司法服务力。2015年9月,重庆三中院及辖区法院被确定为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试点院。根据试点方案,重庆三中院下辖的涪陵法院和南川区人民法院交叉集中管辖辖区5个区县的行政诉讼案件,辖区其他区县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非集中管辖法院虽然不再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但我们还得发挥他们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优势,配合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刘厚勇介绍,为此,该院创建行政争议委托、联合调解机制,推动相关法院积极有效参与协调应由集中管辖法院受理但更适合属地调解的案件。
强化“三个联动”
全要素协同配合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能靠某一个单位单打独斗,而要集合和发挥全部合力。“这一点上,我们法院找对了方法。”刘厚勇说,“通过建立府院、法检、院院(集中管辖法院和非集中管辖法院)全要素、跨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化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高效化。”
  重庆三中院组织区县政府、属地法院、司法局签订了备忘录、框架协议等,构建司法资源共享、风险隐患共防、协调机制共建、工作举措共商机制,“府院联动”进一步强化,争议化解更为高效快捷。
  重庆三中院党组成员曾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该院与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共同制定出台了两个“工作意见”,打通联合化解行政审判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衔接渠道,组成临时办案团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例如在张某某等10户与某区国土资源局房屋拆迁行政协议无效系列案中,法院加强与检察机关合作,共同推进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最终仅对两起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另外8起案件以申请人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而“院院联动”则是进一步提升了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的互动配合。涪陵、南川两个化解中心统筹协调集中管辖法院和非集中管辖法院开展化解工作,同时联动属地法院参审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诉讼案件。
瞄准“四个环节”
全过程化解纠纷

  化解矛盾,一般集中在诉前、诉中、诉后、源头4个环节。
  据了解,针对诉前,重庆三中院指导化解中心与辖区110个乡镇街道和6个志愿组织、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将化解力量延伸到基层;针对诉中,建立健全争议化解引导机制、争议关联纠纷前导化解机制,对于适宜协调的案件,组织属地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化解;针对诉后,能动配合行政争议发生部门单位、检察部门做好做实判后答疑、息诉息访和风险防范工作。
  同时,重庆三中院深刻认识到,只有做实源头预防,才是治本之策。该院已经连续17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去年向辖区地方政府推送了典型案例10篇、司法建议4件次,提供法律咨询18次。今年4月初,该院还联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建成了全国首个行政执法风险提示案例库。
  曾毅表示,该案例库汇总归纳了国内各省市行政诉讼案例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内部检索功能通过关键字搜索相应案例进行学习。案例库首批上线入库各类案例119个,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例102件,占入库案例总数的85.71%,将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提供重要借鉴和参考。
  接下来,重庆三中院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不断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助力提升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当成“铁标尺”   □ 马树娟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人们常说,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会对老百姓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推动落实安全生产,除了要依法强化事后追责惩戒,更要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这就需要一套科学有效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尽早将隐患精准排查出来,并予以有效治理。为此,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修订了51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这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披露的数据看,近两年来,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各地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39.5万项。由此可见,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确能排查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缺陷”,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发生。此前国务院安委会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时,也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列为重点内容,这也凸显了用好标准对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重大意义。
  不过,从此前全国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的情况看,有的单位对标准掌握不扎实、对照检查不够,有的服务机构现场评价不准确、辨识不深入,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出来,还有一些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避重就轻”……而无论是有标不用,还是有标乱用,都会造成标准“悬空”,导致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到位,进而酿成事故。此次通知旨在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用其统一各类检查标准,这有助于推进相关各方高效协同配合,避免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失管疏漏。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期待相关部门时刻紧绷“安全弦”,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当成“铁标尺”,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推动各方将事故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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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创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四字诀”让法治好声音入耳更入心 □ 本报记者   石  飞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陆敏
□ 本报通讯员 段珊珊
  
  近年来,云南省临沧市紧紧围绕“向谁普、谁来普、怎么普、见成效”的工作主线,以“活、准、边、特”的“四字诀”工作法开展普法宣传,让法治好声音入耳更入心。
念好“活”字诀统筹开展普法宣传
  临沧市将专项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同部署、同推进,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普法工作机制。
  全市上下高度统一,制定“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做到既有“战略图”,又有“路线图”和“时间表”。并通过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普法宣传工作专班,开展“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普法活动,实现普法宣讲包村、联户、到人。截至目前,已确定市级普法培训师资人才库人员101人,在市、县(区)两级组建青少年普法队、乡镇普法宣传队、“双语”普法队、专业普法队、夕阳红志愿普法队等队伍658支20555人,真正让普法宣传“活”起来,围绕在群众身边。
念好“准”字诀让普法精准有效
  临沧市在“准”字上下功夫,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矛盾纠纷,建立问题台账,上下联动、专群结合问题化解,实现对账销号、动态管控。通过组建市、县(区)两级专项普法工作队,围绕“会商研判、人员培训、法治宣讲、督导检查”四项职能,定期开展到县(区)下沉督导工作。
  目前已在全市10个边境乡(镇)44个沿边村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全市建成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01个、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85个,创建率达90%,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达100%。
念好“边”字诀普法融入边疆治理
  结合临沧地方实际,将专项普法工作融入强边固防、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融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等重点工作,实现专项普法与日常普法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目前,全市落实“一村一警”1107人、“一村一调解”5728人、“一村一治保”952人,实现所有行政村(社区)全覆盖,重点地区有专(兼)职法治辅导员408人。
  市、县两级领导分片挂包县(区)和乡镇(街道),建立普法强基统筹指挥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整改落实机制,构建“三单一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体系。科学合理规划和确定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及网格员端点力量,开展“我的网格我普法”活动,推动普法宣传网格横向联动,不断增强边疆治理能力。
念好“特”字诀打造普法品牌
  针对临沧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域特点,做好“双语普法”工作,结合民族节庆,用好“哎依呦”等地域特色文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出一批群众感兴趣、看得懂、用得上的普法宣传产品。建立涵盖市、县(区)的“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市、县级融媒体及政法各新媒体平台开设“普法强基在行动”专栏,市级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临沧”“以案释法”栏目,普法宣传做到报纸上有文字、电视和互联网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
  通过将普法宣传生活化、特色化、生动化、多元化,对普法宣传工作进行了系列创新。与“云南华仙大妈”抖音号等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共创开展“指尖普法”,通过“临沧政法”抖音、微信视频号平台,开设“临沧政法主播说”视频栏目,先后制作发布普法短视频24期,开展普法网络视频直播4次,普法短视频点赞量达106.17万次,浏览量达6000万次以上。并通过与文旅部门共同开展“文艺+法治”普法演出活动,共创作30个法治节目,成功推出一批法治题材的歌曲、舞蹈、小品、微电影等文化作品,为临沧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用法治绘就幸福底色 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周  隽 张娅萍
  
  “最多跑一次”成为群众、企业办事常态,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柔性执法频获群众点赞,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触手可及……这些具体实践,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的生动注脚。
  近年来,一师阿拉尔市聚焦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全民守法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在依法科学决策、基层法治服务、市民法治宣教等方面打出一套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法治政府建设“组合拳”,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
夯实法治政府四梁八柱
  在校园里,民警、法官和检察官在孩子们的“开学第一课”上讲授着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
  在街边公园里,一个个法治典故、一条条法律格言警句,让市民们在健身休闲的同时浸润法治精神。
  一师阿拉尔市坚持统筹部署,努力构建高位驱动工作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师市法治建设规划和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师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法治师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该师市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全面规范政府机关权力运行。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现有法律顾问41人、公职律师24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2023年以来,合法性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有效提高了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为依法规范政府各部门权责,一师阿拉尔市制定405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78项行政许可清单并梳理公示。通过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积极发挥群众、纪检、审计、统计、财会监督作用,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融入政府工作全局,探索实行重点领域“多联动”执法监督模式。
打造惠企利民法治环境
  “你们帮助我们挽回了巨大损失,我代表200多位农民工送上一面锦旗。”在一师阿拉尔市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中心,建筑企业经理张先生道出了肺腑之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中心是该师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缩影。一师阿拉尔市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理念,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制定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办理机制》,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打造更加利企便民的最优营商环境,护航各类企业健康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师阿拉尔市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魄力,打出精准有力的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让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加快构建全师市“一张政务网、一朵云计算、一张数据图、一个服务台”,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全部事项实现网上可办、邮寄办,2023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7039户。
  以16个团镇的银行服务网点为平台,一师阿拉尔市将政务服务网络平台设到团镇,2023年开展各类登记业务589户次,实现了团镇、连队营业执照“多点办、就近办、简约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师阿拉尔市企业开办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企业登记注册和公章刻制办理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当场发照率达100%。
营造崇法守法社会氛围
  在一师十团人民调解工作室,“老李调解志愿服务队”队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李照伟圆满调解了一起工资纠纷。多年来,“老李调解志愿服务队”的调解员活跃在基层一线,调解合同、用工等多种纠纷。
  一师阿拉尔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行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深化行业调解、警调、诉调、访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2023年,调解矛盾纠纷1万余起,人民调解宣传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形成“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思路。
  整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职能,一师阿拉尔市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22个连队、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民调队伍”全覆盖。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1348余名。多管齐下,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如今的一师阿拉尔市,机关里、校园中、广场上、农户家,随处可以感受到法治的脉搏,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法治之花,绽放在大漠边城;法治为民,正在描绘人民的幸福底色。
青海分类分众提升普法针对性   本报讯 记者徐鹏 4月16日,青海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组织召开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会议。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马新出席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孙青海对半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总结,并对进一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做好年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本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从2023年11月下旬开始,至2024年3月底结束,聚焦“七类重点人群”“七类重点领域”,累计宣讲场次5472场次,受教育群众93.3万人次,覆盖面约80%以上,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的一次大范围、全覆盖、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风险隐患发生。
  会议要求,要总结好本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分类分众、突出重点”这条经验,以普法强基提质“六大行动”为主抓手,根据不同对象、类别、领域、特点,选择不同的方式方法开展针对性普法,切实提升普法实效性。
建好“小中心” 化解“大矛盾” 重庆三中院“1234”工作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王利刚 袁钦明
  
  “幸亏有这个中心,不然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问题。”近日,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某公司职工代表黄强(化名)拉着法官激动地说。
  原来黄强和75名同事因社保费征缴问题,与公司、人社部门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法院研判案情后,积极组织调解。而黄强口中的“中心”正是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辖区推动组建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化解中心”)。
  2022年,重庆三中院针对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不够等问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结合审判实践,创新建立“一中心、两力量、三联动、四环节”的跨法院、跨部门、跨地域协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成效明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签批推介、调研肯定。
建好“一个中心”
全覆盖搭建平台

  “您这个案例有调解的可能,调解比诉讼更快捷方便,我这边给您转调解程序可以吗?”在涪陵法院化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正在耐心引导当事人办理案件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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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争议对于老百姓来说算是大麻烦了,在他们的认知里,这是要和政府打官司才能解决的。但在化解中心,不需要打官司也能解决行政争议。”据重庆三中院行政庭庭长刘厚勇介绍,为了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该院在辖区5个区县均建立了化解中心,“化解中心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
  涪陵法院化解中心依托立案大厅设立了行政案件立案和化解分流窗口、接待室、化解调解室、化解联络办公室,专门负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据悉,化解中心的调解员,不仅有法官和地方司法局工作人员作为常驻调解员,还有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人民调解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同时,安排专人担任分流员、诉调对接员,以便及时高效将有可能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转入调解程序。
  据介绍,涪陵法院制定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流程指引》等多个工作规范,明确行政争议案件移送、化解不能转诉等流程规则,确保行政案件诉调对接通道畅通。自2022年化解中心建立以来,共计受理行政争议411件,成功化解250件,化解率60.83%。
凝聚“两种力量”
全方位释放潜能

  在具体实践中,重庆三中院牢牢依靠党的统一领导,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我们积极与辖区各区(县)委政法委沟通协商,推动辖区5个区县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本辖区的化解工作。”刘厚勇介绍,该院还与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建立重大行政案件督办机制。如涉众的某区安置房办证争议,涉及补偿安置、违建查处、消防验收等诸多问题,通过该区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明确化解路径,有效化解实质争议。
  重庆三中院还充分发挥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司法服务力。2015年9月,重庆三中院及辖区法院被确定为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试点院。根据试点方案,重庆三中院下辖的涪陵法院和南川区人民法院交叉集中管辖辖区5个区县的行政诉讼案件,辖区其他区县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非集中管辖法院虽然不再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但我们还得发挥他们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优势,配合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刘厚勇介绍,为此,该院创建行政争议委托、联合调解机制,推动相关法院积极有效参与协调应由集中管辖法院受理但更适合属地调解的案件。
强化“三个联动”
全要素协同配合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能靠某一个单位单打独斗,而要集合和发挥全部合力。“这一点上,我们法院找对了方法。”刘厚勇说,“通过建立府院、法检、院院(集中管辖法院和非集中管辖法院)全要素、跨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化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高效化。”
  重庆三中院组织区县政府、属地法院、司法局签订了备忘录、框架协议等,构建司法资源共享、风险隐患共防、协调机制共建、工作举措共商机制,“府院联动”进一步强化,争议化解更为高效快捷。
  重庆三中院党组成员曾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该院与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共同制定出台了两个“工作意见”,打通联合化解行政审判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衔接渠道,组成临时办案团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例如在张某某等10户与某区国土资源局房屋拆迁行政协议无效系列案中,法院加强与检察机关合作,共同推进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最终仅对两起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另外8起案件以申请人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而“院院联动”则是进一步提升了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的互动配合。涪陵、南川两个化解中心统筹协调集中管辖法院和非集中管辖法院开展化解工作,同时联动属地法院参审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诉讼案件。
瞄准“四个环节”
全过程化解纠纷

  化解矛盾,一般集中在诉前、诉中、诉后、源头4个环节。
  据了解,针对诉前,重庆三中院指导化解中心与辖区110个乡镇街道和6个志愿组织、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将化解力量延伸到基层;针对诉中,建立健全争议化解引导机制、争议关联纠纷前导化解机制,对于适宜协调的案件,组织属地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化解;针对诉后,能动配合行政争议发生部门单位、检察部门做好做实判后答疑、息诉息访和风险防范工作。
  同时,重庆三中院深刻认识到,只有做实源头预防,才是治本之策。该院已经连续17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去年向辖区地方政府推送了典型案例10篇、司法建议4件次,提供法律咨询18次。今年4月初,该院还联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建成了全国首个行政执法风险提示案例库。
  曾毅表示,该案例库汇总归纳了国内各省市行政诉讼案例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内部检索功能通过关键字搜索相应案例进行学习。案例库首批上线入库各类案例119个,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例102件,占入库案例总数的85.71%,将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提供重要借鉴和参考。
  接下来,重庆三中院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不断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助力提升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提升服务效能 彰显法治温度 内蒙古政法机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 本报见习记者 郭君怡
  
  依法监督“假官司”195件;全区法院第一季度审限内结案率97.3%,执行到位率67.8%,排名全国前列;全区1.3万余个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蒙企通”平台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1亿元……
  一个个数字背后是一项项来之不易的成果,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法机关多措并举,全力破除瓶颈制约,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彰显法治温度,通过强化司法公信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法治护航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护营商”
  全区政法机关牢固树立“法护营商”的理念,坚持以法治建设为核心,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彰显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作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2024年为“司法公信提升年”,建立涉产权和企业家刑事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机制,全面推开重点领域执行攻坚,2023年立案的涉府案件全部实现动态清零,涉府执行步入良性循环。其中,鄂尔多斯市在全区率先完成涉府案件执行清零攻坚任务,49件涉府案件全部执结。
  自治区公安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2024年以来已累计公开3.8万余份,同时持续深化和落实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制度,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随警督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滚动式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问题整治,2023年清理挂案39起,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4万件。
  自治区司法厅不断完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支持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法律论证,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截至目前,全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6112份,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3023份。
拓展服务深度
  近年来,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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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破除瓶颈制约,以“有解思维”进一步拓展服务深度、提升服务效能。
  从诉讼纠纷中尽快解脱出来是涉案企业的普遍诉求,全区检察机关对轻微案件简化诉讼程序,加快诉讼进程,同时把涉企“挂案”清理作为提高司法公信的重要抓手,去年以来监督立撤案49件。
  鄂尔多斯市建立“公安+法院”联动机制,设立24小时快速响应“执行110”模式,执结案件31193件,执行到位金额373.4亿元;同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因地制宜成立金融法庭、矿区法庭、土地纠纷法庭、生态环保法庭,构建起了“保、调、立、审、执”五位一体的“一站式”解纷新模式。
  呼和浩特市开通涉企案件审执“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专项执行,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截至目前,受理企业案件8018件,涉及标的金额156亿元,执行到位8.28亿元,有力缓解了企业经营资金压力。
  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帮扶结对、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等方式,解决县域群众办公证难问题,实现全区21个旗县(市、区)“一人处”“无人处”公证服务有效覆盖。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律师、公证行业年度考核与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目前已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6万余条,让群众选择法律服务更安心。
坚持严管厚爱并举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不断推广“柔性执法”,法治温度得到进一步彰显。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加强破产审判,制定出台《破产案件简易高效审理操作规程》,建立“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册,推动各地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以市场化方式化解债务危机,使企业赢得生机。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督促142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对263名责任人员依法不起诉,对18名责任人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有效减少“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家企业、下岗一批员工、减少一项税源”的情况发生。
  自治区公安机关在交管等重点领域推行“免处罚”“容缺办”“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十分钟违停免罚”等举措,已累计处理或办理17万余次,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包头市公布免罚轻罚清单3.0版,今年以来实施不予处罚事项333项、同比增长70%,从轻减轻处罚事项409项、增长21%,累计办理相关案件1.05万件。同时,依托包头市惠企利民平台,累计发布涉企政策927项,兑现奖励资金3.88亿元,惠及企业727家、个人2.5万人,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政策红利。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郑光照表示,近年来,全区各级政法机关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蒙企通”等多种方式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扎实推进涉党政机关生效裁判执行,推动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保定公安积极推进政务改革 “全科警长”赋新能 “一窗通办”惠民生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李  雯
□ 本报通讯员
           耿  静
  
  “只在一个窗口,同时办好了两项业务,真是方便高效。”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河北省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王春霞正在该服务中心公安局政务服务专区补办身份证,她惊喜地发现驾驶证也可以在这里一站补办。
  “过去公安机关不同警种的业务窗口分散、平台也不统一,大家要想办多个事往往要在各个窗口,甚至各个办事点来回跑,没个小半天根本办不完,挺不方便。”公安局政务服务专区“全科警长”张猛说。在他的协助下,王春霞仅用10分钟就完成了所有证件的补办手续。
  为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保定市公安局始终把“一窗通办”作为公安机关政务改革的“牛鼻子”,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尽进”要求,组织各警种逐条筛选,推动更多事项入厅。
  据统计,目前共有包括交警、治安、出入境等8个警种127个事项进驻公安局政务服务专区,涵盖身份证件办理、驾驶证补换领、交通违法处理、公章刻制等企业、群众高频办理事项,真正实现了多警种业务功能“一窗通办”,为企业、群众打造“最短服务半径”、提供最优服务。
  服务专区按照“通窗快办、专窗精办、协同高效、安全规范”原则,科学设置警种通办、业务专办、网上直办、警医邮联办等功能区划,并以通办窗口为主,统一受理多警种简易高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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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组织培训、考核检验等方式,将原先涉及户籍、治安、交通、出入境等警种独立运转的6名民警,打造为“一岗多办、一警多能”的“全科警长”,最大限度做强单警工作效能,实现了由“专科警长”到“全科警长”的转变。
  “过去群众办事要往返‘找警种’,现在只要跑一趟‘找警察’,达到了窗口效率和群众体验‘双提升’的目标。”公安局政务服务专区“全科警长”李明杰介绍。
  “一窗通办”自运行以来,截至目前,保定公安共办理业务99630项,日均接待146人次,为36家企业解决困难63件。在提升办理业务实效的同时,为企业和群众减少办事审批环节等候时间,办事效率提升60%,在业务回访中群众满意率达100%。
威海以精致化理念引领推动政法智能化建设 “智慧+”政法按下服务发展“快进键”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元瑞泉 丛康
  
  法庭上,法院与银行数据系统实时对接,30分钟内完成原始电子证据的自动提取、固化和线上质证……这是近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人脸识别办理贷款案件时,依托“云庭智审平台”开启的“智慧审判”。最终,被告方当庭表示同意一次性偿还本息,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威海市政法系统以精致化理念为引领,通过深化‘智慧+’工程建设,将智能化建设成果深度应用于平安和法治建设实践,融合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社会治安防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威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宁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科技助力治安防控
  近日,威海市运用警用无人机巡航,对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针对实地查验难度较大的偏远角落等特殊部位,无人机低空飞行巡查、广角度拍摄探查、自动识别等强大“功能”让防毒禁毒更加高效。
  近年来,威海市坚持陆海统筹、空地一体,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深度融合,增强了维护政治安全和大局稳定的核心战斗力。在陆地,坚持预警为先,重点公共场所监控覆盖率、联网率达到100%。坚持多警协同,针对涉黑恶、盗抢骗等违法犯罪,以智能化合成作战手段,大幅提升打防管控效能。在海上,全面搭建“涉海信息采集云平台”,覆盖沿海两百余处港湾码头、停泊点,为1.1万艘远洋渔船安装北斗定位、自动识别和视频对话设备,及时掌握活动轨迹。在空中,成立无人机警务航空大队,开发全域化无人机巡航系统,设立空地一体作战基地,健全无人机接处警、维稳处突、大型活动安保等19项业务模式,提高实战效能。
创新便民利企服务
  “我们在‘检企通’小程序上收到贵企业发出的法律服务需求,结合前期调研,这次专程过来为企业做一些风险提示。”近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柳永涛向辖区某中小企业负责人当面反馈。
  为进一步畅通企业涉法诉求表达和救济渠道,威海检察机关按照全市政法系统“进企业促发展”工作安排,除完成走访宣讲等“规定动作”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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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开发了“检企通”微信小程序,为企业提供法律检索、法律咨询、风险预警等“一站式”、便捷化法律服务。“检企通”上线一年来,已完成在线法律咨询、诉求申请500余次,所有事项均第一时间答复办理。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巩固政法智能化建设优势、提升助企发展效能出台‘十条措施’,努力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贡献力量。”威海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李晓峰介绍,威海市政法机关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联合打造“数智共享平台”,及时预警预防、妥善处置经济领域风险隐患。着眼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深化“金融云庭智审平台”试点,创新金融纠纷智慧审理模式,建立司法机关与银行数据系统对接,推动原始存证直接用于“线上”质证,大大提高了结案效率。自主研发“金融类案件批量办理平台”,与22家金融机构跨界互联,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40%以上。着眼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研发推广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数据应用系统,设置“智慧调解”“网上公证”“法援在线”等版块,方便群众就近获取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自助车管”等340余项“一网通办”事项,搭建了一批电子证照“无证明”应用场景,实现“线上办”“不打烊”服务全覆盖。
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近日,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需要补充证据,主审法官登录“威海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在线办理模块,依托该平台上传“申请调取”物证文书,当天即调用了随案移交至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手机两部,并即时交给公安机关采集、回传电子数据,规范便捷的涉案财物管理模式,助力整个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威海市锚定“打造全国政法智慧化样板”这一目标,将涉案财物规范、集约管理作为推进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的切入点,依托市属重点企业,高起点建设市域统筹、共建共享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中心围绕登记移交、分装入库、随案流转、案结处置四大流程,对涉案财物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运用自主研发的智能机器人、智能密集架,自动运送特殊、贵重物品,实现“在位监控、错位提醒、即索即得”。同时,配备了覆盖内部外部、网上网下的智能安防体系,确保财物、数据安全。
  实战应用中,中心依托全流程、可视化监管系统,对扣押未上交、案结未处置等情况精准预警,及时纠正整改,提升了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运用5G技术开展全视角、多维度的庭审远程示证,实现“数据多跑腿、财物不挪窝”,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中心运行以来,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5天,执行财产到位率提高了1.5%。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抓重点、攻难点、育亮点的思路,完善已建成的信息系统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最大限度激活效能,努力打造政法智能化建设‘威海样板’。”威海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宋华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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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检察优化涉企法治服务 激活安商护企“一池春水”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陈怡心 马宏彦
  
  “您反馈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这是我们的涉企普法手册及联系方式,后续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近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里,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正作为派驻服务专员“坐诊”,第一时间回应企业法律问题。让大多数涉企法律问题能在第一时间一次性解决,这是海盐县检察院多元化打造安商护企“暖环境”的举措之一。
  今年3月,海盐县检察院制定《“盐检安商护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三升级”“三机制”“三服务”,着力构筑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的检察安商护企制度体系,激活安商护企“一池春水”,让中小企业更安心、创新企业有信心、涉案合规企业很暖心。
让中小企业更安心
  4月11日,海盐县检察院检察官正对浙江华帅特公司进行检察建议回访,并邀请企业负责人、法务人员根据“普法菜单”自主“点单”法治课。二者的结缘来源于一份特别的检察建议书。
  去年10月,海盐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百余名槽罐车司机利用管理漏洞,盗窃公司化工原料的案件,华帅特公司是主要受害公司之一。
  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由于企业在驾驶员、押运员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槽罐车运输司机盗取所运输化学原料的现象普遍存在。为此,海盐县检察院向受害企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的建议对我们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有很大帮助,我们也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专业角度来发现企业运行中的法律风险隐患。”华帅特公司负责人殷根华说。
  为精准回应民营企业诉求,海盐县检察院接连推出一系列实招妙招。
  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定制专业“普法菜单”,由企业自主“点单”后开展精准普法、送法入企,推动法治宣讲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直达快享。
  在镇、街道实现“联企检察官”全覆盖,“联企检察官”通过定时走访辖区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深入了解片区企业司法需求,“面对面”听需问计,“一对一”提供法律帮助,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法治服务。
让创新企业有信心
  “这真是一次落到实处的维权!给我们‘剧本杀’行业以持续创作开发的信心和动力。”被侵权的深圳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案件审查起诉前就拿到了赔偿款。
  “说到维权,我们最担心的是得不偿失,尤其作为新兴产业,体量较小,对维权成本的顾虑很大。”该公司负责人说。
  一直以来,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成为困扰“剧本杀”作品版权方的难题。海盐县检察院推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赔偿调解机制,能有效助力解决此类问题。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刑事案结后方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几率虽大,但部分侵权人在经历刑事案件退赃、罚金等程序后,一般不愿再进行赔偿,权利人的胜诉权益难以兑现。
  “通过诉前赔偿调解机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组织双方开展民事赔偿调解,并以调解结果运用反向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在打击侵权的同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海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季春介绍。
  记者了解到,海盐县检察院的诉前赔偿调解机制自实施以来,调解覆盖率达100%,成功率达60%以上,已帮助10余家企业获得赔偿1500余万元。
  为把知识产权案件办得更专业、高效,海盐县检察院专门组建了多领域集成“智库”。从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高校等组织机构邀请专家,组建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协助办案,引入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委员会成员作为专业调解员协助开展调解。
让合规企业很暖心
  “企业不仅活下去了,管理也更规范了,产值稳步上升。”2月22日,海盐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柏水英第五次前往某合规公司,企业负责人欣喜地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该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多家国内龙头集成智能家居生产商的材料供应商。2022年1月至5月,该公司在明知带商标次品原材料流入市场可能被用于制假的情况下,为减少报废损失及贪图便利,将生产环节产生的带有采购商注册商标标识的吊顶铝扣板次品半成品出售给小作坊,后这些次品被加工成假冒采购商品品牌的吊顶成品流入市场。
  “如果企业被提起公诉,经营就会受到影响。”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事不仅关系近百名员工的饭碗,同时还会影响多家龙头集成吊顶企业的相应业务,牵一发而动全身。”最终,公司决定赔偿受害企业损失,并提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申请。
  合规期间,案件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第三方组织专家成员不定时进行合规计划进度、成效考评,对错漏点进行修复,对可优化点进一步完善。在完成为期3个月的合规考察后,海盐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企业合规验收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及属地政府代表全程参与,听证员一致同意通过整改意见。
  “涉案企业合规不仅涉及刑事司法问题,也与政府行政管理、企业发展、行业治理、涉案受害方利益等密切相关。”柏水英介绍,针对完成合规后的涉案企业,还建立跟踪回访制度,设置跟踪“帮教”期,指派专人定点定期联系,联合主管部门以定期回访、随机检查等方式持续检验、夯实整改成果,同时开展点对点法律“帮扶”,帮助企业尽快走上正轨。
河北安国法院能动履职及时助企纾困解难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李  雯
□ 本报通讯员   于建雪
  
  “多亏了‘临时管理人’机制,把我们企业从濒临破产的边缘拉了回来,保住了几十名员工的饭碗和400多名供货商的利益。”近日,河北保定安国市誉林药业公司负责人马海彬说起安国市人民法院能动履职助企纾困解难的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誉林药业是安国市一家小型饮片加工企业,2020年,受多种因素影响,产品大量积压,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一时难以支付供货商的货款。当年年底,很多供货商来要账,更有甚者闯进公司哄抢药材库存,还有很多供货商到法院起诉。
  “2020年12月,我们发现执行办案系统上每天都会出现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一周立案20多件,关联查询后,发现还有80多件案件正在审理中。通过查看账目,我们发现该公司共拖欠473名供货商货款1800余万元。”安国法院执行局局长袁景洲说。
  473名药材种植户,1800多万元的货款,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发涉众事件。为化解风险隐患,安国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传唤公司负责人、实地走访、查阅企业账目等进行深入了解。经查证,该公司还有1700多万元的货款没有要回。
  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该公司具备设备、资质等生产条件,且产品仍有市场,存在正常运转的潜力。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安国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经过仔细分析,决定借鉴破产重整制度,在执行中引入“临时管理人”机制,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松绑”。
  为此,安国法院多次召集债权人代表与药业负责人、股东等到庭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委托第三方会计公司接管公司财务,担任“临时管理人”角色,对公司重大项目进行监管;解冻公司基本账户,对公司资产采取“活封”措施,选出一人负责经营管理;核查公司应收债权,交由法院以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形式催收;催收到账的案款交付公司,公司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管下,无论供货商是否起诉,每月均按各自债权金额等比例偿还5%。
  达成分期执行和解协议的同时,安国法院将尚未起诉的供货商也纳入清偿范围,按照已起诉债权同等标准,同步按比例清偿。在安国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次走访和耐心劝说下,绝大多数债权人认为方案公平、完善,并与企业达成和解,不再坚持强制执行。
  自2021年建立“临时管理人”机制之后,经过3年多的努力,目前誉林药业各项业务已平稳恢复,员工已全部到岗就位,实现了企业资金不断流、企业不破产、生产不停止、工人不下岗。“目前,我公司的月营业额达到300万元,已累计偿还货款近800万元,剩下的欠款一年还20%,5年还清没问题。”对于还清债务,马海彬信心满满。
  据悉,安国法院这一创新举措入选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送企“法治礼包” 帮企“有事吹哨” 怀化公安经侦部门开启警企联动新局面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 本报通讯员 陈晨玲 申汶卉
  
  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公安经侦部门将公安部便民利企“十项指引”作为护企安商的主攻方向,综合运用“服务+”理念、“打击+”手段、“融合+”思路,协助企业应对处置了一系列风险挑战和“急难愁盼”问题,侦破了一批涉企重大案件,开启了警企联动新局面。
  为了送企“法治礼包”,怀化公安经侦部门选取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保护日、经侦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运用“报、视、声、网、刊、端”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企业抵御不法侵害的“免疫力”,从源头上减少内部职务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发生。
  为了帮企“有事吹哨”,怀化经侦支队积极探索“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精准指导”警企互动模式,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先后走访本地重点企业50余家,召开警企交流恳谈会20余场次。经侦支队受邀定期为全市农村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客户经理开展预防信贷领域职务犯罪业务培训。
  为确保侵企案件快侦快破,怀化经侦支队全力推进“云端”“昆仑”等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建立涉企案件报案快理、案件快侦、损失快追“三快”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侦办涉企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知识产权类案件9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努力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为加快涉企案件挂案清理,怀化经侦支队严格执行公安部异地办案“六个严禁”、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和湖南省公安厅保障企业权益有关规定,坚持警企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在立案侦查等环节,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开展前置执法必要性审查,依法适用“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全力推进涉企挂案清理行动,通过专项评查、依法稳妥清理民企挂案10起,化解率达100%,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和矛盾化解工作,涉企信访件化解或办结率达90%以上。
  为推进涉企案件包案攻坚,怀化经侦支队对涉企案件实行“一企一策、一案一专班”,推行涉企案件快办速裁和被侵害企业的追赃挽损工作,并实时对涉案企业进行回访,听取在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办案结果、执法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得实惠”。
  怀化经侦部门始终坚持“把企业家当自家人、把企业事当自家事”,持续推出了一系列惠企、暖企新举措。
  其中,辰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托政务中心办证窗口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出台前置帮办、一窗通办、预约快办等惠企举措,对企业问题、诉求、建议,做到“说办就办、就办办好”,共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00余件。
  鹤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六个一服务”为抓手,即发布一封公开信、开展一次调查问卷、组织一次大走访、召开一次座谈会、联系一批商协会、解决一些痛点难点,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实践活动,走访企业446家,“一对一”商会3家,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向6503家企业了解企业动态,实行按单销号的定制化服务。
  中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建立“警企专员,包保联系”长效机制,警企专员提供“一对一”“24小时不打烊服务”,变企业“上门跑”为民警“即时办”。
  洪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认真落实“一企一策”帮扶制度,争做企业“项目警官”,认真倾听企业心声,掌握企业法治需求,建立40余个警企微信群,不定期开展经侦预警防范宣传,提高企业内生“免疫力”。
甘肃高院专题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通讯员梁湘莲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甘肃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更加严格的制度、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纪律将管党治院一抓到底。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抓好专题“研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日常“融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务求实效。要压实责任、严负其责,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党支部书记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把本支部的学习教育抓实抓到位。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紧密结合审判机关特点,把严明纪法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切实以严明的党纪做实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要双促双进、推动工作,坚持党纪和审判两手抓,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
沪浙粤鄂28个基层检察院跨区域结对共建   本报武汉4月17日电 记者刘志月通讯员阮彬 记者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北与上海、浙江、广东四省(市)28个基层检察院,日前在武汉共同签署基层检察院跨省(市)结对共建协议,探索建立省级层面基层院跨区域共建互助机制。
  据悉,此次基层检察院跨区域结对共建旨在统筹结对双方发展优势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从业务、人才、智力、文化、技术、理论研究等方面精准共建共促,携手谋实招、求实效、出经验、建机制、创品牌,为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签约仪式上,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说,此次和湖北结对共建的兄弟院都来自沿海先进地区,在服务民营经济、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经验更加丰富,在基层院高质量发展上成效也更加明显,为湖北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学习交流和借鉴提升机会。
  活动中,来自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的4名检察长交流了基层检察院品牌建设经验。
宁夏府检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本报讯 记者申东 通讯员单曦玺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共享信息资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共同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法治思维、坚持精准联动工作原则,共同推进七项重点工作。包括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针对社会治安领域新情况、新风险,在惩治多发性犯罪、涉众型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等领域深化合作,协同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助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共同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支持和保障宁夏“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保护力度,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政策,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打击破坏公平犯罪等,加强对涉企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共同促进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共同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加大对劳动者权益、食品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社会保险、特定群体权益等领域的检察监督,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养老诈骗等行为;共同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联合开展释法说理、以案释法,聚力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主动提供各项法律咨询服务,共同促推法治社会建设;共同推进大数据合作,加强数字政府和数字检察融合互促,探索建立法律监督和法治督察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有序加快推动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信息数据共享。
海南高院与省一中院联合开展专题开放日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王媚琪
  
  4月16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工委、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青少年师生及家长代表30余人走进法院,用法治之力倾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大家首先来到诉讼服务大厅,了解窗口服务区、诉前调解、立案、信访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立案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情况,对法院诉讼服务体系有了直观的感受。
  走进法治文化长廊,看着简洁清晰的图文、墙体彩绘和法治宣传标语,见识到法院的历史和宪法的演变。大家列队站立在宪法誓词立雕前,举起右拳,字字铿锵,表达了对宪法的信仰、敬畏和尊崇。
  “法官姐姐,我能穿着法袍坐在上面吗?”初次走进审判法庭,小朋友们被法庭的威严肃穆深深震撼,在听完讲解员对法徽、法袍、法槌意义的讲解后,他们立刻活跃起来,并在法官的带领下,轮流坐上审判席敲响法槌,感受法庭的庄重权威。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现场指导下,大家共同参与了一场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模拟法庭,此次庭审以一起真实的离婚纠纷案件为脚本,还原了法庭调查、辩论和宣判等各个环节,各位“演员”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很有代入感。
  围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内容,法院干警给大家上了一堂法治课,紧扣当下社会热点问题以案释法,引导大家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治课堂的问答环节气氛活跃,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河南新郑法院物业纠纷受案数下降五成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左世友 记者近日从河南郑州新郑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物业纠纷案件受案数已从2022年的2486件下降到2023年的1146件,同比下降54%,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新郑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锋介绍,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追索物业费的案件不断增多,在审理、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往往各执一词、互相责怪,情绪对立严重,甚至有群体纠纷的趋势。2023年以来,新郑市法院因地制宜创新便民利民司法品牌,牵头设立两个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配备11名人民调解员常驻调解中心工作,法院选派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入驻进行业务指导,并每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集中力量将调解中心打造成化解物业纠纷的前沿阵地,把物业纠纷调解、诉调对接的触角延伸到辖区的“神经末梢”。
  新郑市法院把物业纠纷调解中心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以社会力量参与和人民调解为着力点,以物业风险防控延伸解纷关口前移为突破点,每月组织调解员到社区进行法治宣传活动,走访小区业主,发现物业纠纷苗头,及时调解,对涉及房屋质量、治安等问题,邀请公安、住建、司法等部门参与调解,形成了司法行政、信访、住建等部门派员常驻调解中心、物业行业协会协助的联合调处机制。与此同时,结合执法办案实际释法明理,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纠纷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使物业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图片新闻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连日来,江西省分宜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员工守法合规意识。图为4月17日,民警走进辖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黄小军 摄  

  ▲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来到荣昌区高新区管委会,为当地40余家企业代表开展法治讲座,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用工。图为法治讲座现场。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尚博 摄  
粗俗用语暴力镜头危险行为充斥 孩子有样学样飙脏话威胁家长 动画短视频成人化低俗化何解   调查动机
  近日,山东济南的张女士来电反映称,她在辅导女儿写作业时,因双方意见不合,女儿对她竖起中指称“傻波一”。气坏了的张女士严厉批评了女儿,并从其口中得知这些脏话和侮辱人的手势是从动画短视频中学来的。她查看女儿常看的动画短视频,发现里面不乏粗俗用语、成人化和暴力镜头。
  “这不是害人嘛,小孩子看动画视频时并不能完全理解意思,就直接模仿使用,养成许多坏习惯。”张女士说,相关部门应该好好治理这个问题了。
  目前动画短视频成人化、低俗化、暴力失度等现象是否普遍?有何治理之策?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 本报记者   文丽娟
□ 本报实习生 张广龙

  “臭脚丫和香脚丫你要抱哪一个?”
  只见动画短视频里的主人公小雪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臭脚丫,还说自己喜欢臭脚丫。小雪抱了臭脚丫一分钟,被奖励了100万金币。这让旁边的小贝羡慕不已,有样学样地抱起了臭脚丫。女孩们拿到金币,欢呼“太棒了,抱臭脚丫竟然可以拿到这么多钱!”
  最近,北京市民刘女士的孩子迷上了这样一部动画片,放学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投影仪。本以为让孩子看看动画片也挺好,直至她看到上述场景——这不就是拜金主义嘛,教孩子们只要给钱什么都可以做。她跟着看了几集,发现后面的桥段更离谱:“尿床200次,可以获得尿床大王奖状;爸爸妈妈可以被我随便打……”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动画产业迎来了春天,但由于观看群体大多是未成年人,一些动画片的不良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许多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在生活中经常模仿动画片中的主人公,说些脏话和做出不合时宜的言语举止。此前,因存在“暴力失度、语言粗俗”等现象,《喜羊羊与灰太狼》《熊出没》曾被要求进行内容整改,引发舆论关注。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被下架、停播或是要求进行整改的动画片数不胜数,主要涉及暴力、血腥、剧情不适宜、成人化、低俗化等问题。对于此类现象,有受访家长和业内专家呼吁出台国产动画片内容标准,对暴力、低俗、危险情节和不文明语言作出严格限制。同时不妨借鉴一些国家实行“分级制”的做法,有关部门照此进行严格管理,平台照此严格执行,创作者也可分类创作,保障不同年龄、不同层次观众的需求。
暴力失度语言粗俗
无脑动画危害甚巨

  “孩子经常会看一些动画短视频,里面充斥着打打杀杀的词语,有的人物穿着暴露,还故意摆出奇怪的姿势或说一些粗俗的脏话,比如臭狗屎、变态、脑袋进水了、去死、全家死光光等。”北京海淀区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他11岁的儿子平常喜欢用平板电脑在一些App上看动画短视频,由于担心有不良镜头,他会先在网上查一下或自己快速浏览一下,看看是否适合孩子观看。
  来自山东济南的张女士和周先生有着同样的困扰。她的女儿今年10岁,因为平常工作忙没时间陪孩子,所以就由着孩子用家里的网络电视观看自己喜欢的动画片。有一次二人发生矛盾时,孩子喊她“坏妈妈”,还对她“拳打脚踢”,有时还会威胁她说“你不给我买玩具,我就……”。张女士这才重视起来,她去查看女儿经常观看的动画片发现,里面有不少暴力内容,比如“我要揍扁你”“我要消灭你”等,一些短视频中的女性角色着装也十分暴露。“一想到娃以前天天看这种无脑动画,我气得高血压都上来了。”
  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搜索发现,关于“动画片成人化、低俗化、暴力”的投诉多达数千条。早在2021年4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发布《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消费调查报告》,从21部流行动画片中梳理出1465处问题,集中于粗俗用语、暴力镜头、危险行为等方面。报告显示,八成接受调查的家长支持严格把控放映尺度。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副所长张晓冰指出,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三观仍在确立之中,辨别能力、判断能力不高,从动画片中看到暴力镜头、危险行为,可能会引发或者诱导其持续关注不良信息、模仿不安全行为。
  张晓冰团队开展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调查显示,面对网络不良信息,青少年模仿的占比为0.9%,继续关注、持续了解的占比为4.1%,转发给同学或朋友的占比为2.8%。尤其是粗俗用语方面,部分未成年人会使用网络语言的梗、粗口,甚至出现一些不文明用语,不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和传承。
  周先生对此深有同感,“动画片中一些畸形的男女关系,会让孩子形成错误的价值观;暴力内容也会慢慢影响孩子行为,比如他在生活中常常会说脏话,对长辈出言不逊,我对此非常苦恼”。
家长作用不可或缺
引导孩子积极向上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看来,包含暴力血腥、暗黑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以及存在着装暴露、情节色情低俗、场面血腥恐怖等问题的动画片,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一些明显违法的动画片,相关监管部门应该予以打击;平台也应自觉地采取措施,不让含有这些内容的动画片上架,或进行修改后再上架。
  关于此类乱象频现的原因,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教授李丹林分析,如果未成年人的教育核心不是努力培养其健全的人格、良好的伦理素养、身心健康,而偏执于功利性的目标,以至于忽略前者,那么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进入传播领域,可能也难以秉持媒体伦理和应有的责任感,为传播秩序的良好营造发挥作用。
  张晓冰则认为,认知不清是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有一些观点认为色情低俗、拜金主义等情节只是内容创作上的侧重,并不属于触法问题。她和团队成员曾经开展儿童网络软色情的调研,发现一部分人认为儿童网络软色情既不违法,也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受访专家建议,家长在发现孩子观看不合适的节目时应当积极制止,并引导孩子观看积极向上的节目,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观看习惯。鼓励社会对包含暴力血腥、暗黑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的动画片进行投诉举报。相关平台应加强监管,设置青少年模式,对青少年所能观看的内容进行合理限制,从观看渠道方面对该问题进行调整。
  郑宁同样认为,家长有权进行举报,但是否下架还要依照法律的规定,符合相关程序,不能一有举报就下架,毕竟动画片投资方、制作方和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对动画片的处置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逐步落实分级制度
从业者素质待提高

  采访中,也有业内人士提出我国动画产业目前没有明确的分级制度规范,动画公司为了让产品有更广泛的市场,在制作上越来越多地融入成人化的元素,导致动画市场乱象频出。
  “现在短视频内容包罗万象,不同视频适用的人群不同,但现在不管什么人拿起手机就可以任意浏览内容。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对视频内容进行分级,让孩子们接触不到这些不良内容。”张女士说。
  一位不愿具名的动画产业从业者告诉记者,影视评级制度在一些国家是一种参考制度,而非强制规章,它更类似于行业自律,或是供消费者参考。理论上,各种级别的作品都会在市场上出现,但是评级会影响监护人的消费决策,通过消费者本人的市场行为来保护未成年人。
  2021年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明确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时段等措施,建立完善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等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征求意见稿曾引发社会热议,不少人将这条规定当作即将实行影视分级制度的讯号。
  但时至今日,该制度仍未落地。在李丹林看来,背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分级制的核心考量与整体传播政策和规制理念存在聚焦点上的不重合性。分级制的问题,有对于其认识的理念问题,也有在新的传播环境下如何确立分级标准,以及如何建构分级标准被执行和适用的机制问题。
  张晓冰则认为,分级制度的落实难度较大,“比如分级的标准是什么?2022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3亿,是以年龄、年级为分级标准?还是以影视视频的内容、领域为分级标准?由谁来制定分级标准?不同层级的审查机制如何建构?一个影视视频,根据哪些要素来判断属于哪个层级?进入某个层级后,是固定不变,还是能够自由流动到其他层级,具体的进入和退出程序是怎样的?这些问题都很难判断。”
  为此,她建议,首先要明确分级标准;其次是建立一个分级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人员、专家、教师、家长、互联网企业从业人员等构成;第三要明确分级程序,对于每个影视视频的分级有具体的进入和退出程序。
  受访专家建议,按照不同年龄段的可接受程度和需求进行分级,避免动画片尺度超出儿童可接受的范围。比如日本的动画片分为四个等级,其中G级动画表示老少皆宜,PG12动画表示未满12周岁需要成年人陪同观看,R15动画表示未满15周岁禁止观看,R18动画表示未满18周岁禁止观看。日本动画片的分级制度使得其动画产业发展迅猛,我国可以适当借鉴。
  还有业内人士提出,影视分级系统应由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联合影视部门、心理学和社会学专业人士共同建立。即便国家层面的分级制度尚未出台,但当前互联网放映平台市场集中度较高,几家平台从技术上自发建立分级标准,也具有可操作性。但自发建立的制度不能替代监管,如果建立了自发的分级制度,会不会对创作者造成一些困扰,这些都需要考虑到。目前,设立分级制度的主动权仍应归于监管部门。
  “另外,国内影视从业者的素质也有待提高。目前影视行业内容创作者关于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理念是否科学,是否受到过相关学科以及伦理教育都是影响作品分级的因素。对于大多数影视制作者来说,他们所关注的焦点仍停留在作品本身,还没有意识或能力去兼顾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技术问题。”前述动画产业从业者建议,加强对动画人才的文化、价值观教育,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观影空间。
  漫画/高岳
与青年同行 共创数字新农业
编者按   编者按
  农时不等人,春日胜黄金。春耕生产,是确保全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关键,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连日来,各地政法机关延伸服务触角,维护春耕生产秩序,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等涉农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排查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为粮食安全提供高效法治保障。本报今天刊发一组报道,敬请关注。
奏响春耕农忙“平安乐章” 各地开启法治护航春耕模式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春雨时节,草木萌生,随着无人机镜头的不断拉近,一片片冒出新绿的农田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大数据中心的屏幕上逐渐清晰,一些白色的污染物显现在眼前……近日,为护航春耕生产,锡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无人机巡航小队将巡航影像数据采集瞄向了“农田上的污染”。
  “我院曾办理一起农药种子等包装袋被随意丢弃损害农田及水源公益诉讼案件。为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今年春耕伊始,我院将农田生态列为当季无人机影像采集重点,周期性巡航辖区主要农业乡镇。前不久,我们就某农业园区存在较多农田污染问题进行了联络整改。”锡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帆介绍说。
  工作中,锡山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对塑造新质法律监督能力的引擎作用,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为“护航春耕”法律监督工作取证、固证插上“翅膀”。
  人勤春来早,农事催人忙。放眼沃野田畴,从南到北,各地陆续进入春耕时节。为确保春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政法机关积极延伸服务触角,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开启护航春耕新模式、打好护航春耕组合拳,奏响农忙“平安曲”,确保全年农业生产开好头、起好步。
化解涉农纠纷
  草长莺飞,农事渐忙。浙江省武义县柳城畲族镇莲农老蓝等人正在忙着给莲田消毒。今年他们再也不用为宣莲用水的事发愁了。
  “我们村种了很多宣莲,田里干旱缺水,水渠又破损严重,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帮助解决引水灌溉问题。”2023年3月初,老蓝拨打了武义县社会治理中心的8890民生热线,这份民意诉求马上被转到驻点检察官的案头。
  “武义宣莲”是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主产于武义县南部山区柳城畲族镇,种植、加工、销售宣莲是当地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武义县检察院从民生热线中获知问题线索后,专门安排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同县人大代表、白洋街道下邵村党支部书记邵鲜金前往宣莲主产区,对莲田干支渠年久失修导致的淤积堵塞、破损垮塌等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并于2023年3月下旬向农业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管护修复工作。
  农业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先行对淤堵问题突出的渠段进行应急疏通,而后编制整体修复设计方案,对700余亩莲田开展水利设施治理,维修及新建渠道共计9244米,直接受益农户达2000余户。
  3月春耕忙,湖南省临湘市汇民合作社的全自动育秧流水线正在高效运转,60余户村民也拿到了第一期的土地流转款。然而,四个月前,双方还在就土地流转问题僵持不下。
  2023年10月初,汇民合作社与60余户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约定将该村200余亩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合作社,租赁期限为30年,首次支付3年租金。但在该合作社对农田进行“宜机化”改造时,遭到了村民反对,导致项目停工。临湘市人民法院立即联动信访局启动访源诉源共治会商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分头深入村组、合作社了解情况。
  “大多数村民要求首次支付10年流转费,但合作社无力承担。”临湘法院立案庭庭长徐锦很快找到了矛盾症结。
  在调解会上,徐锦一方面劝说村民代表适当让步,另一方面从企业长远发展上建议企业增加首次支付金额。双方松口后,村民代表召集村民通报了情况,工作专班成员也分别就土地流转价格、附属设施建设以及合同期满的后续问题等为村民进行了答疑。今年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作社先行支付6年租金,往后逐年支付剩余租金,并与村民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近年来,临湘法院善用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联合息访工作法,通过访源治理化解涉农纠纷,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优化服务举措
  为确保春耕顺利进行,甘肃省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优化举措,以法治之力护春耕、促生产。
  甘肃省民乐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及186个法律援助联系点的辐射作用,组建土地流转法律服务团,通过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承办涉农法律服务案件等方式,主动参与涉农非诉讼活动,对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金塔县司法局梳理近年涉农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制定涉农行政执法监督规划;开展涉农生产经营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为执法监督重点,督促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严查侵害农民利益、危害粮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资制假售假行为。
  3月13日,夕阳西下,在安徽省阜南县新村镇郑寨村,村民郑某和家人拉着农资在回家途中遇到护农治安巡逻队时,伸出大拇指点赞。
  春耕时节,村民们忙于备耕生产,家中会出现无人的情况,易发生入室盗窃等案件。阜南县公安局新村派出所结合农时特点,组建了一支由民警辅警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等组成的护农服务巡逻队。
  阜南县公安局新村派出所所长徐金鑫介绍说,护农服务巡逻队主要采取“车巡+步巡”的方式,重点加强对主要村道、村舍的巡逻,并围绕蔬菜大棚、种植养殖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针对性巡逻,防范春耕时节盗窃案件的发生。
推进精准普法
  “春耕农忙时节,勿忘交通安全”“开车不喝酒,平安最长久”“外出务工务农,切勿相信高额投资回报收益”……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各级政法单位成立普法宣讲团,深入田间地头,来到集贸市场,走进百姓家中,以“拉家常”的方式向农牧民普及法律法规,同时将法治宣传与文艺表演深度融合,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二人转、歌舞等形式,让农牧民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普法宣传教育的熏陶。
  春耕之时,既是广大农牧民群众最为忙碌的时期,也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时期。
  为有效预防涉农领域矛盾纠纷的发生,通辽市委政法委超前谋划、提前部署,启动了“全市基层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活动,目前已举办专题培训讲座65场次,培训全市乡镇(苏木)政法委员、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1万余人次,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集市上,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农民们忙着为春耕置办农用物资,热闹非凡。一个悬挂红色条幅的小摊位格外显眼,过往群众围拢在吉林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普法摊位”前,咨询土地流转、农资产品买卖、劳务用工等方面的问题,法官结合典型案例耐心地进行细致解答。
  “这种宣讲活动真不错,既能了解法律法规,又能顺道咨询一下自己的法律问题!”前来“赶集”的村民都在这个“普法摊位”前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对这种新颖的普法形式赞不绝口。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看春耕。
  春耕时期是农资产品销售旺季,也是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的高发期,各地政法机关紧盯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产品安全,积极开展集中执法宣传行动,并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线上线下销售农资产品的检查监管力度,最大限度维护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
漫画/高岳  
开封“点对点”提供涉农法律服务 麦田“红马甲”送法助春耕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房彦吟

  “老伯,咱坐下歇歇,听我给您说说法。”
  “你们来得正好,我前段时间买的化肥出了点问题,咋解决?”
  4月9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绿油油的麦田里,身穿红马甲的普法志愿者,手拿涉农常见法律问题宣传册,“点对点”为春耕劳作的农民解答法律问题。
  开封是全国小麦的重要产区,粮食总产实现“十九连丰”。春分节气过后,农民在田间抢抓农时、辛勤劳作,全市各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全力保障春耕生产。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振廷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春季农业生产,种子、化肥、农药等是重要保障,各类涉农法律纠纷易发、多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持续优化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用法治力量护航春耕。”
田间地头普法
  “农资打假处罚那么重,商家会卖假货吗?咱农民还保留啥证据呀?”
  “今天咱就讲讲购买农资时的注意事项都有啥。虽然说有关部门对农资管控得严,但一旦与销售方产生纠纷,手中有证据,也好分清是非,不能马虎大意!”
  4月2日,在杞县官庄乡王乐亭村,杞县司法局官庄司法所所长杨锡森被几个村民围在中间咨询法律问题。
  “首先,你得弄清楚是在哪个农资商店购买的。其次,支付凭证要留好……”听了杨锡森的解答,村民们说:“你的提醒很及时!”
  普法讲座、送法上门、现场咨询……普法志愿者的身影频繁出现在开封的田间地头。
  “农民朋友需要哪方面的法律服务,我们就把这种‘订单式’普法送上门。”孙振廷说,开封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全系统普法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所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优质普法骨干,深入宣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春耕备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农民朋友普遍关心的土地流转、农资购买、农产品销售等问题开展法律指导,高效便捷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普法需求,为春耕顺利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除了“订单式”普法外,开封市司法局还通过多种线上渠道,重点普及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发布群众在春耕备耕时节容易遇到的纠纷案例,让法律知识以更直观、更生动的形式走进群众心里。
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杞县城郊乡村民刘某怀疑自己的责任田被邻居占用,多次与其发生争执,村委会也曾多次介入调解,但都未成功。
  杞县司法局城郊司法所所长郑怀力得知后,立即组织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来到现场,在村干部见证下,开展实地测量,发现与刘某责任田左边相邻的李某土地多出40公分,与刘某责任田右边相邻的张某土地多出30公分。
  在清晰的数据面前,三方当事人心服口服。为使纠纷从根源上化解,郑怀力又协同村干部在三家责任田边界处重新作了标记,并向在场的村民宣传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最终,三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一场耕地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矛盾不出地,纠纷不发芽。”开封市组织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针对春耕备耕期间矛盾纠纷的特点,全面开展春耕备耕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集中力量第一时间化解矛盾,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春耕关键节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防止矛盾纠纷隐患蔓延扩大,保障农民春耕生产正常开展。”开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希玉说,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4905件,调解成功率达96%,有效维护了农村基层和谐稳定。
畅通绿色通道
  “如果在春耕生产、外出务工等方面遇到难题,可随时与我们联系。”4月7日,在尉氏县门楼任乡街头,一场热闹非凡的“送法进集市”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尉氏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正在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政策。
  这是开封市“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品牌活动的一个缩影。活动举办以来,共开展专项行动30余场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咨询900余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3件,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7.84万元。
  “我们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农民工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服务。”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榕介绍说。
  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法律援助中心大厅,不仅设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公证仲裁等多个服务窗口,还设置有“农民工绿色通道”窗口。春耕期间,值班律师会优先受理农民工的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服务。面对一些年龄较大、法律知识欠缺的农民工群体,法律援助中心会按需指定同一律师进行全流程服务,全面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开封市通许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服务,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快援、应援优援,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禹王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取证困难的农民工,给予代书、维权指引、代理交涉、帮助取证等服务。
  “开封市依托以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村(街道)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城乡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网,对农民工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扩大帮助范围,畅通‘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农民工在法律援助全过程中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其在春耕生产、外出务工等方面提供最暖心的法律服务。”开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庆生说。
打好护航主动仗守护漫山茶飘香 南平政法机关紧盯农时农需延伸司法服务保障触角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周新 陈浩

  春暖四月天,茶韵醉人间。走进位于福建省南平市的茶园,满山茶树犹如一道道绿色飘带环绕山间,茶农们背起竹篓上山采茶,一幅“春日采茶忙”的生动画卷缓缓铺开。
  “今年春耕开始后,南平市政法机关紧盯农时农需,不断延伸司法服务保障触角,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打好护航春耕主动仗,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确保南平茶产业‘开门稳’。”南平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建立生态警务模式
  一场春雨过后,武夷山生态茶园里的茶农们穿梭在一垄垄茶树间,舞动双手来回采摘春茶,动作娴熟而轻盈。
  “阿姨,今年茶叶收成这么好,要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武夷山市公安局赤石派出所天心村生态警务室的民警来到茶园,以“谈收成、拉家常、话安全”的方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采茶季期间,我们除了要做好防范电诈宣传,还重点加大了对茶园附近道路的巡查力度,深入辖区向茶农茶企宣传交通、防火等安全常识,确保茶农、游客平安出行。”武夷山市公安局赤石派出所所长黄志毅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武夷山市公安局15个警种部门派出137名“万警”入驻137个行政村进村走访,帮助解决基层工作问题、满足广大群众所需。
  此外,武夷山市公安局还探索建立“警长+茶园长”的生态警务模式,打造阵地前置、警力前移、服务前伸、保障前倾护航新模式,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在政和县岭腰乡锦屏村的山涧里,有一株四百余年的古白茶树和一片野生群体种茶树。这些茶树由于开采时间晚、叶内含物质丰富,加之辅以传统的政和白茶制作技艺,极具地方特色。
  “古茶树是重要的茶树种质资源基因库,为优良品种的选育提供丰富的基因源。然而,由于近年来市场对‘老白茶’和‘荒野茶’的追捧,部分茶农违法将古茶树私自移栽至自家茶山,或为采摘新叶剪枝平顶,对古茶树种质资源造成严重破坏。”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亮说。
  为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品种茶树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政和县检察院在锦屏村树立“群体种茶树种质资源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牌”,将检察监督延伸到最贴近群众的地方,向周围群众普及种质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规范茶事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据了解,政和县检察院还在东平镇界溪村的政和大白茶母树及凤头村的白茶古树基地树立了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示范引领群众成为古茶树资源保护的参与者和倡导者。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眼下正是春耕的时候,若不是有你们帮助拿回欠款,我们可能到现在还不能开工干活。”一位村民感慨道。日前,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的“法律特派员”通过诉前调解,帮助十几名村民解决了一起欠款纠纷。
  据悉,武夷山市五夫镇的黎某在某村有一片茶山,且该茶山长期由其丈夫刘某管护,后刘某因病死亡,导致刘某此前雇用的十几名村民未能拿到劳务工资。村民们向黎某索要工资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了解事情原委后,身为“法律特派员”的法官积极与黎某取得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黎某当场将村民工资结清。
  “矛盾纠纷是阻碍茶企发展的主要法律问题,我们通过‘法律特派员’机制,主动上门开展法治宣传,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零距离’服务好茶企茶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法律特派员”熊建安介绍说。
  近年来,南平市两级法院学习借鉴“科技特派员”制度做法,在市场经济领域创新推行“法律特派员”制度,不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如今,南平的茶文化与“法律特派员”这一新生机制相互交织,正在闽北大地奏响一首茶山新曲。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今年茶叶收成如何?”“茶叶销售中遇到过什么纠纷?”“茶农的工资报酬是否准时支付?”……
  司法护航春耕忙,不误农时不负春。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努力将涉农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连日来,南平市多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延伸司法触角,深入茶园茶企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用法治力量为全市春耕备耕生产保驾护航。
  “我们通过组织‘法律明白人’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茶农家中、茶叶企业分发各类涉茶宣传资料,从涉茶案例出发,讲解法律知识,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南平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说。
  南平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大司法服务的同时,南平市政法机关还出台了相关管理规范,帮助维护茶企形象,进一步提升茶叶品牌价值、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南平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个性化需求打开“一扇窗” 法律工作者谈如何确保民法典制度设计落实落地   □ 本报记者 张昊

  “我的儿子长期在国外生活。我现在年龄大了,越来越需要人照顾,未来我想让侄子们代替儿子来照顾我,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近日,年过七旬的吴奶奶来到天津市和信公证处进行咨询。
  家人分居不便照顾,子女患有严重身心疾病而父母已年迈,独身老人、“丁克”家庭出现……近年来,随着个人、家庭生活状态呈现多元化趋势,人们对自己在生活照顾、就医等方面做好安排的需求和意愿日益增长。与之相对应的,是民法典中对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以及信托等制度的设计,如同为社会生活中的个性化需求打开“一扇窗”。
  如何让民法典有关制度落地,帮助群众更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愿望?《法治日报》记者就此展开采访。
发挥遗产管理人制度功效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及的“顾氏三兄弟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牵出一段人间佳话。
  江苏省太仓市的杨师傅没有成家,没有子女,父母、姐姐已故。顾氏三兄弟是杨师傅儿时乳母的三个孙子,对杨师傅晚年生活照料风雨无阻,寻医看病方面尽心尽力,多年的陪伴也给了杨师傅精神上的慰藉。2021年1月,杨师傅病故,他们为老人办理了身后事,此后每年按当地风俗祭拜。
  随着对民法典的广泛宣传,三兄弟了解到其中设立了遗产管理制度。2022年7月,他们向法院申请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为杨师傅的遗产管理人。
  “三兄弟与老人没有血缘关系,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该案的承办法官、太仓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坤曾多次前往杨师傅所在社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结合三兄弟递交的相关证据材料,深入了解了许多往事。
  随后,太仓法院判决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作为杨师傅的遗产管理人,还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六项职责。2023年8月,太仓市民政局依据判决书依法履职,对杨师傅的遗产进行了分割,三兄弟继承了老人遗产。至此,这段佳话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兄弟在老人生前尽心照顾,却没有去提醒、鼓动或者变相要求杨师傅立下处置其房产的遗嘱,非常难得。他们的做法值得司法裁判予以肯定。”王坤向记者介绍说,“通过本案的判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中‘重承诺、守信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好人好报’等理念得到了弘扬。”
  结合案件的办理,王坤总结说,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出现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被继承人的遗产管理人对遗产进行管理。
  “为进一步发挥遗产管理人的功能作用,应对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主动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其履职的具体规则作出相应规定,从而保障遗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公平、有序地分配遗产。”王坤说。
开展意定监护公证服务
  “因年迈或疾病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若身边没有法定监护人,日常生活会面临诸多困难。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所涉及法律行为的效力有时也存在不确定性。”王坤说,为了减少或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民法典中设计了意定监护、遗赠扶养等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于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亚红介绍说。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意定监护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事法律领域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让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提前规划将来的生活。”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贾邦俊认为。
  人们对意定监护制度的接受度怎样?这项制度更好落地还有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一些公证处正在探索开展意定监护公证服务。
  “3年前,我参加了一场座谈会,孤独症患者父母在会上谈到担忧自己离世后孩子无人照料。”回忆起开展意定监护公证服务的想法,天津市和信公证处主任杨晓铭说。
  杨晓铭说,自去年公证处开展这项业务以来,办理过这项业务的当事人有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尿毒症患者、同居关系中的当事人、情感破裂但未离婚的当事人等。
  贾邦俊说,当事人与选定的意定监护人之间社会关系各不相同,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希望托付的生活事务也各不相同,通常需要将多项法律制度“组合”,“量身定制”一套方案,才能稳妥实现当事人的想法。公证机构基于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性以及开展此类业务的经验积累制定方案,而当事人自行订立意定监护协议可能存在一定难度。
  “意定监护协议中,无论是选定一位或多位意定监护人,都需要对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加以明确。”贾邦俊说,意定监护中,涉及被监护人权益保护以及善意履责的监护人的权益保护,两方面的规则都需要更加清晰。
  意定监护机构也成为人们的一种选择。天津市和信公证处公证员冀海虹向记者讲述了一起案例。
  75岁的徐丽(化名)父母已故,离婚后未再婚,独生子不幸去世。她与兄弟姐妹多年未联系,情况不详。徐丽选择在养老院养老,她担心将来若失能、失智,养老院费用的支付、医疗事务的处理、财产的管理等没人管。
  “幸运的是,徐阿姨自己找到了合适的意定监护机构。”冀海虹说,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徐丽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她完成了对意定监护机构的考察和公证事项的办理。
  “实践中,开展意定监护服务的机构不多,且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杨晓铭说,公证处建立了意定监护人推荐库,目前入库的机构大多为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公证处对入库的机构整体情况会进行追踪评估。当事人有需求时,公证处可以推荐合适的机构作为意定监护人。
  “监督意定监护机构的日常履职情况,这一环节不可或缺。但这类监督必然涉及当事人的隐私,谁有资格进行监督目前还缺乏规则支撑。”杨晓铭说。
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
  接受采访的法官们都认为,办理涉监护、扶养案件时往往有多方面的因素需要考量。
  “此类案件中,审查是否需要变更或撤销监护人的关键性事实较为困难。”李亚红说,在家庭生活中,被监护人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般较为隐匿,难以被外人所获知。
  “在办理变更监护人的案件时,法官应坚持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和最大程度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宜章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梦然说,“最有利于”没有统一裁判标准,也难以量化对照;加上感受的个人化、需求的个性化,当事人的意见审查认定也较为困难。这些都考验着法官的社会调查水平、社会经验丰富程度和分析判断能力。
  “法官需要大量实地走访进行调查,核实监护人的履责情况,进而判断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严重侵害。”王坤说,实践中面对撤销、变更监护人的紧急申请,有时很难及时应对。
  “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纠纷,往往是法、理、情交织在一起,法院要在准确认定相关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好当事人的关系,考虑裁判结果是否最有利于被监护人或有无充分保护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王坤说。
  “随着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管理人等法律制度不断在社会生活中被‘激活’,制度优势也不断被释放。司法实践中,法官应能动履职,积极运用这些制度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倡导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积极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多元化的配套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这些制度所带来的便利性和安全感。”王坤说。
  “信托制度也是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一项设计,而家庭信托尚属起步阶段。”贾邦俊说,“民法典中的这些制度要进一步在司法实践、理论研究中细化,社会生活中应用,才能让民法典的制度设计成为群众日常触手可及的便利。”
让“干的事”精准对接企业“盼的事” 铜陵公安全力答好营商环境“最优卷”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吴根枝 桂毅

  “我是上午提交的材料,中午民警就上门指导安装技防设施,给我们提出了许多改进意见。”近日,安徽省铜陵市东联镇一宾馆负责人陈女士申办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对民警高效服务连连“点赞”。
  让陈女士感到贴心的是,由于申报较为匆忙,有些材料未准备齐全,民警采取了容缺办理,让宾馆获得许可后,可以顺利营业。
  企业有需求,公安速回应。今年以来,铜陵公安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在抓好既有便民利企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转理念、抓服务、谋创新,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为企服务精准度,用心用情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答好营商环境“最优卷”。
组建“轻骑兵”上门服务
  3月6日,铜陵市经开区新建4家企业。对危化品储存安全建设标准把握不准,成了他们急需解决的难题。
  对此,铜陵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主动牵头化工园区管理处、消防大队、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组织治安、网安、交管、辖区派出所形成工作小组,短短3天就制定了指导方案,包含厂区建设注意事项、行政审批流程、项目评估等内容,为企业拧紧了“安全阀”。
  “我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掌握辖区新入驻企业情况,业务警种在一周内上门提供‘一揽子’服务、‘套餐式’服务,避免企业多头找、多头跑。”铜陵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局长李群说。
  今年以来,铜陵公安已为企业开展安防指导125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71起,消除企业治安隐患75次。
  为了更好更快地服务企业,铜陵市公安机关组建了由经侦、治安、刑侦、食药环知等警种部门业务骨干及公职律师、企业包保民警等组成的安商护企“轻骑兵”队伍,主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培训,为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提供专业化指导。
  “‘轻骑兵’突出了轻装上阵,根据企业需求,我们既可以单兵行动也可以协作配合,分层次、分领域、分行业有针对性地回应企业诉求。”铜陵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王文说。
  今年以来,铜陵公安以安商护企“轻骑兵”为代表的“为企服务小分队”共深入企业开展宣传277次,现场解答并受理各类涉企咨询、求助、问题370个,让公安“干的事”精准对接企业“盼的事”。
聚焦“两战场”快侦快办
  2月27日,在铜陵市反诈中心的支持下,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分局侦查中心将一笔38万元金额的被诈骗资金划转至辖区一企业账户,帮助该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此前,该企业遭遇了冒充合作单位的电信诈骗。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办工作,及时拦截了该案中金额最大的一笔被骗资金。在了解到企业资金紧张影响到正常经营后,铜官公安分局侦查中心立即与上级部门和银行沟通协调,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冻结资金全额返还,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对于涉企违法犯罪,铜陵公安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通过落实涉企案件分级分类领导包保制度,强化多警种多部门合成作战,有效推进案件“快侦快办快结”,同时建立健全滚动排查、巡防防控等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维护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
  “聚焦‘打击破案+追赃挽损’两个战场,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紧急止付冻结、快速追赃挽损等工作机制,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快速流转、快速止付,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铜陵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小琴说。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破获各类涉企案件15起,成功止付企业被骗资金62万余元,为企业追赃挽损1277万余元。
选聘“体验官”查找不足
  3月8日,铜陵市公安局组织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体验官”活动。作为“体验官”,承江服饰公司董事长牛玉莲注意到,郊区开发区工业园存在货车通行难情形。
  当日下午,铜陵公安交警部门便安排专人联系“体验官”,共同会商解决问题。经现场踏勘,结合铜陵市交通状况和有关要求,铜陵公安交警部门调整了中型厢式货车的管理措施和禁行时间。对禁行时间内确需通行的,采取临时通行管理措施,解决了企业生产运输中的难题。
  为进一步推动公安规范执法、优化服务,铜陵公安在全市选聘了50名营商环境“体验官”,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沉浸式”体验公安服务是否优质、办事流程是否简洁、办事效率是否高效,对公安为民为企工作“找茬”,帮助公安机关发现问题、查找不足。
  铜陵市公安局还通过出台《全市公安机关警企交往正负面清单》,从正、反两方面提出警企交往准则,既明确了必须履行的职责,又厘清与企业家交往的底线和红线,让公安民警与企业交往既有“底气”又有“底线”,让公安机关为企服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铜陵公安将立足公安职能,主动靠前、精准发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深化特色经验,擦亮公安护航发展、政务服务金字招牌,进一步提升为企服务效能,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更强动力。”铜陵市副市长、局长王勇说。
平安影像   平安影像
  4月10日早高峰时段,为保证参加春季研学活动的师生平安出行,四川省绵阳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学校门口指挥接送师生的车辆有序停放,护送师生安全过马路。
本报通讯员 张悦 摄
来宾法院深化各项改革创新用实绩交卷 以特色司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通讯员 韦晋 覃凡
  
  从金融共享法庭到“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解纷模式,从助推乡村振兴到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去年以来,广西来宾法院深化各项改革创新,以实干作答,用实绩交卷,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出精品、创品牌、树形象、争一流。”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军燕说,来宾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来宾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提升审判效能
  和其他法庭总有来来往往的当事人不同,兴宾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中心更多时候只能看到忙碌的干警。金融审判中心设有“共享服务中心”,全市18家金融机构、社区设有“共享服务站”,通过一根网线、一块显示屏,金融单位或当事人在“共享服务站”就可联动金融审判中心,享受网上立案、专业调解、在线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
  这是来宾市首家金融审判中心,也是来宾市法院系统信息化改革的前沿阵地。2022年4月,兴宾区法院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区17个审判无纸化建设试点之一。
  “智能化”是金融审判中心的特点。在升级改造后的融合科技法庭,单次庭审平均缩短时间30分钟。庭审之外的工作被集纳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在电脑上轻点鼠标,就可实时掌握案卷材料的变化情况。
  在无纸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兴宾区法院金融审判中心打造“专业调解员+金融审判团队+金融执行大队”,上线“多元解纷一体化办案平台”,建立“调、立、审、执”一体化衔接模式,对案件实行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审理执行。2023年,该中心全年办理金融案件1949件,涉案标的4.27亿元,全部实现网上立案办理,线上调解率达90%。
  “我们深耕金融审判,力争做强专业化、精细化,打造金融案件‘一站式’全流程无纸化速裁快审模式,改革以来案件审理时长同比缩短43天,审判效能大幅提升。”金融审判中心法官黎柳君介绍说。
做实为民司法
  在来宾三江口新区(象州片区)党群活动中心,综合调解室、劳动权益保障联动调处工作站、“法庭+工会”党建共建点等功能室一应俱全。象州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干事覃熊平被派驻在工作站,接待来访职工。
  “我们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调解、联动化解等‘一站式’服务。职工来访后,我们会对诉求进行分类,通过我们建立的‘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调解机制,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覃熊平说。
  在“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调解机制的框架下,企业及员工可以多维发起纠纷解决方式,包括由企业内部工会发起或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法院等。过去,有些纠纷群众找到人社部门,但不属于人社部门的受案范围,通过联调模式,人社部门了解到纠纷后可以立即启动联调机制。
  “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调解机制在来宾市全域进行推广。合山市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调解员等六有标准完成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形成“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平台体系,实现部门联调、同城联办、市镇联动,当事人“问诊”、调解员“问症”、管理员“问效”。
  目前,来宾市“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调解机制共设立联调中心7个、工作室14个、法律服务站23个。2023年,全市共调处劳动争议案件6155件,为929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690.95万元,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传递民生温度
  2023年12月,金秀县人民法院桐木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为树立两级法院的法庭标杆,来宾中院组建工作专班常驻桐木法庭,迅速配齐配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新型审判团队,全面开展“搭建摇篮法庭平台”和“选树标杆典型”活动。
  目前,来宾市运行中的18个人民法庭中有8个法庭获得“广西示范人民法庭”荣誉称号。各法庭因地制宜,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治理“桥头堡”作用,积极锻造“枫桥法庭”新样本。
  兴宾区法院凤凰法庭积极筹建兴宾法院“甘蔗巡回法庭”,以法治护航全市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武宣县人民法院桐岭法庭积极参与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急难事、期盼事”五事一体化治理,万人成讼率持续下降。
  全市法院不断延伸服务触角,通过“矿山巡回法庭”“碳酸钙产业巡回法庭”等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以特色司法服务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海口首家社区诉讼服务站揭牌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欧阳惠子 潘春培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在辖区日月广场举行社区诉讼服务站揭牌仪式。琼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传煌,琼山区国兴街道工委书记丁一鹤共同揭牌。
  这是海口市首家社区诉讼服务站。在社区设立诉讼服务站,是琼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创新举措,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诉讼服务模式的实践成果,旨在搭建一个“零距离”服务社区居民的全新平台,探索诉源治理“琼山模式”。
  据悉,该诉讼服务站集“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能有效将司法资源下沉到基层组织,延伸人民法院解纷前沿阵地,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推动实现创建“无讼社区”的目标。
  “为充分发挥诉讼服务站的作用,切实将诉源治理工作做深做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盼,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马传煌说,全院各部门将诉讼服务站的设立作为事关法院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工作抓实抓细,与街道社区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切实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社区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
  马传煌表示,琼山区法院将进一步推动“小站点”发挥大作用。立足法律服务、诉讼服务两大功能定位,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诉讼服务、法治宣讲等工作,充分发挥诉讼服务站的“桥头堡”作用,联动社区网格员、行业调解员共同助推诉源治理工作。同时,扎实做好服务保障。严格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工作、有效果”的标准,强化沟通协调,扎实做好联络对接、总结报送等工作,努力打造基层治理琼山样板,奋力推进新时代基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琼山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将诉源治理工作作为法院定分止争源头工作来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司法职能,联动相关部门创新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通电话解开群众心中疙瘩 青海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本报记者 徐鹏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面积72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常住人口592万余人。面对地广人稀、高寒缺氧的客观实际和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的特殊省情,如何让广大城区居民和农牧区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近年来,青海省司法厅因地制宜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创新,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方式方法,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给越来越多的群众送上法治温暖。
搭建平台
  3月21日,青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一体化呼叫中心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电话那头,藏族群众多某某焦急地咨询女儿的离婚问题。
  虽然多某某说着一口藏语,却难不倒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藏汉双语律师斗白。斗白耐心地倾听后,将法律规定用通俗的话进行了解释,多某某听后豁然开朗,知道了下一步该怎么做,对斗白连连表示感谢。
  一通电话,解开了群众心中的疙瘩。让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搭建起便民利民的三大平台至关重要。目前,青海已实现省、市州、县(区、市、行委)、乡镇、村(社区)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并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功能区域划分合理、服务职能明确、专业化人员满足岗位需求。同时,青海持续打造以12348青海法网为核心,拓展城市、农村、牧区二级法网,集App、智慧终端等多样服务端口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针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总量少,地区、城乡之间差距较大的现实,青海省司法厅统筹建设了青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一体化呼叫中心,将省市县三级应用模式升级为全省统一呼叫、集中服务、一体运行新模式,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全方位服务于一体,为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法律服务。自2021年青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一体化呼叫中心建成以来,累计解答法律咨询14.4万人次,月均服务量从不足2000通升至5000余通。
  为满足藏族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青海省司法厅从全省遴选了藏汉双语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开通运行并不断优化藏汉双语法网,在青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设立藏汉双语法律服务实体座席,确保藏族群众的法律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人才、经费、组织机构的支撑和保障非常重要。在人才培养方面,青海创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人才培训模式,遴选六个民族自治州中懂藏语的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双语”法律服务人才强化班,近年来共为六州培养专业法律人才157人。
优化服务
  “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还需要‘苦练内功’,采取一系列扎实措施,让各项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惠民。”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李曼说。
  在法律援助方面,青海连续两年将“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支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省委、省政府便民惠民工程。省司法厅将零就业家庭、留守儿童、孤儿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将涉及妇女儿童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立军人军属、涉法涉诉信访、生态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一带一路”等法律服务团队;组建8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青海优化整合律师服务资源,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对律师人数少且分布不均衡的现状,青海加强边远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积极对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同时在缺少律师的县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实现律师服务有效覆盖。
  没有公证员,如何提供公证服务?青海鼓励引导西宁地区公证机构远程网络帮扶无公证员县开展公证业务,并在临近县域采取巡回、预约、上门办证,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公证联络服务点等方式,实现全省公证服务资源全覆盖。
  海东打造的预防化解“拉面人”外出从业纠纷工作法,为18万海东籍拉面人在省外经营务工保驾护航,稳固了“拉面经济”发展根基,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近年来,青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品牌调解室建设,将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比率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推动“枫桥经验”在青海“开花结果”。
  同时,针对无司法鉴定机构的市州,青海派遣西宁市4家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开展服务。青海还在12348青海法网设置仲裁服务专区,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增加仲裁服务指引,对于重点民生行业减收仲裁费用。
六个转变
  在3月底举办的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上,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曹家寨村党委书记尚国强作为全省“法律明白人”代表参加培训并作交流发言。
  “长期工作在基层,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老百姓,作为‘法律明白人’,不仅要提升自身能力水平,更要学会如何真正为村民化解矛盾、解决难题,带动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期的调解工作,让尚国强深刻感受到了“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李曼介绍说,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青海实现了“六个转变”,即从不平衡不充分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向各族群众普惠均等转变,从传统的街头宣传向智能精准的网上宣传、咨询、律师服务转变,从繁琐复杂的系统准入形式向便捷高效共享转变,从一时一事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向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转变,从政府单一服务向整合社会资源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转变,从事后法律援助向事前法律服务保障转变。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青海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实现法治宣传普惠均等的重要内容。青海深入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抓好“法律明白人”网校建设,让他们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青海将5月作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为实现事后法律援助向事前法律服务保障转变,青海省八部门联合印发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实现法律援助审批由“减证便民”变为“无证便民”,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援助获得感。
  李曼表示,下一步将抓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点任务落实,结合青海实际,创新服务方式和实践路径,让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获得感更加充实。
北京打通公证服务“最后一公里” 管家式服务让群众办证更舒心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一通电话,要来了公证管家的微信号,管家对材料准备和注意事项均予以了详细指导,约好时间上午提交材料,下班时顺路就去服务点拿到了公证书,管家式服务实至名归。”张女士对新开的北京正阳公证处CBD便民利企服务点工作称赞有加。
  这样的管家式服务,正是北京持续打造“半小时公证服务圈”的生动写照。近年来,北京市司法局持续推出多项公证便民利民惠民新政,加强公证公益服务的鼓励和引导,推进公证服务均衡性与可及性,以此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其中,“最多跑一次”范围由52项增至185项,基本覆盖了全部公证业务领域;公证机构全面推行“周末不打烊”;通过为中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创新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等措施,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公证服务触手可及
  “订立遗嘱的意识非常好,但要注意不同形式的遗嘱在订立时有着不一样的法定要求。”近日,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走进社区,为100余名市民提出的关于继承、夫妻婚前财产约定等公证事项问题进行了“一对一”解答。
  除了提供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方圆公证处于2023年4月正式推出“社区公证服务顾问”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为居民提供公证服务,并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打通公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据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处负责人介绍,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公证,北京近年来全力打造“半小时公证服务圈”,并将公证法律服务咨询全部纳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同时,通过制定《关于推进公证法律服务均衡化的若干措施》《“大手拉小手”工作实施方案》等,积极推进“社区(村)公证服务顾问”试点工作,由试点公证机构选派公证员联络所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中心城区公证机构支援公证资源相对不足的社区(村)公证法律服务工作。
  服务市民的同时,北京市公证行业将“触手可及”的理念践行于涉外法治领域,试点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工作,目前已解答相关咨询4000余件,办理公证业务数百件。
数字赋能减证提速
  3月31日上午,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洪玉准时坐到了接待室里,打开电脑开始了窗口服务工作。
  “‘周末不打烊’让群众不用工作日请假,节假日就能办公证,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及有需求的相关企业,我们也会提供上门办证服务。”洪玉说,以前用电脑更多是保存群众的办事档案,如今它是让群众少跑腿的利器。
  在东方公证处承办的一起继承公证业务中,外省市的黄阿姨因年代久远,已记不清父母单位的名称,也不知道父母的人事档案存放在何处。“提供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信息,是办理公证的必要流程,可现实中类似黄阿姨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东方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对此,他们积极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在办理黄阿姨的公证事项期间正是借助相关数据平台获取到了被继承人工作单位、有无再婚史等相关信息,以此为基础为黄阿姨出具了公证书。
  “让群众办事更舒心,正是北京市司法局推动改革创新的核心目标。”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处负责人说,目前北京市24家公证机构已全面推行公证服务“周末不打烊”,切实解决群众节假日办理公证难的问题。在提速便民方面,各公证机构对学历、学位等部分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办理时间已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公证行业陆续推出核减证明材料清单、有关公证事项“一网通办”、减免特殊群体公证费用、缩短办证时间等为民办实事举措170余项;明确提出,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和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不让当事人重复提供;在原有92类259项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基础上,对41项进行规范表述,核减66项证明材料,以此减轻群众举证负担。
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今年3月,北京市正阳公证处推出的公证管家服务在CBD商业核心区正式启动。因业务拓展需要,某软件公司正准备向德国相关部门提供营业执照、外贸经营备案表等文件的公证。添加公证管家微信、一次性告知相关材料清单、逐一拍照线上预审、提前处理翻译和核实事宜……一系列原本需要在窗口办理的事项,就这样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线上“预办”。次日一早,软件公司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在窗口填写申请材料后,当场就拿到了英文和德文的公证书。
  据了解,为积极服务中小微企业,北京市制定出台《公证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若干措施》,指导全市公证机构持续推行中小微企业主体身份告知承诺制、服务“首问负责制”、开辟“绿色通道”等一系列服务标准,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同时,北京市公证行业积极推动以数据资产为核心的新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改革创新,国信公证处积极参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建设,方圆公证处与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公证服务协议》,长安公证处与首都版权协会签署“数据资产保护”合作备忘录,全方位做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
  在涉外公证领域,北京市充分发挥公证的联通、互信、预防纠纷优势,为数百家贸易、科技、能源等企业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合作开发、投融资等领域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近三年共办理涉外公证事项47万件,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对交通事故赔付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吉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案例   2023年,我的父亲驾驶车辆与一辆大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判定此次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我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几点疑问,想咨询几个问题:一、双方车辆都有保险,我的父亲受伤后,保险公司鉴定其构成十级伤残,可是我认为父亲的伤情比较严重,对保险公司的鉴定结果及赔付结果不认可,该如何处理?二、我的父亲可以主张哪些赔偿?三、对于赔偿问题一直未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应该怎么办?
  咨询人:吉林省长春市市民张女士
  
  2024年1月12日,张女士致电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通电话后,我耐心倾听了张女士咨询的问题,并进行了详细解答。
  首先,对保险公司鉴定结果有异议,张女士可以等父亲出院后,到鉴定机构对伤情重新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机构的结果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费用。如果保险公司对张女士出具的鉴定结果不认可,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此外,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张女士的父亲可以主张的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后续治疗或康复费用、残疾赔偿金等。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在本次事故中,张女士的父亲和对方负同等责任,故应先由交强险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鉴于张女士目前和保险公司就赔付结果一直未达成共识,我建议张女士可以准备好医院票据等证据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或保险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对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赔偿。
  解答人:吉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线律师、吉林策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跃男
  
  办理结果:
  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值班律师的帮助下,张女士按照其提出的建议,准备好相关材料并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问题目前已经得到解决。
本报记者刘中全整理  
建好需求“供给站”强化有效服务 天津滨海新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 本报记者 张驰 范瑞恒
  
  “继承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形式,都涉及财产所有权,希望大家谨慎对待。”4月9日,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佳美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了一场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讲座。讲解人是滨海新区司法局派驻的社区法律顾问宋永娇,受众是3名“法律明白人”与23名老人。
  继承权男女平等;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认真细致的解答让张阿姨颇为满意:“在网络上看相关内容都是一知半解,今天与律师面对面沟通,心里敞亮多了。”
  近年来,滨海新区司法局在巩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以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为目标,建好需求“供给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服务向有效服务转变。
服务网络全覆盖
  “建成1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个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41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指导各开发区建立5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54个社区服务工作室。”滨海新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勇说,“这些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也是滨海新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底气所在。”
  架构搭建起来,服务怎么办?
  滨海新区司法局签约7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指派200余名律师以及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派驻坐班、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调度员制度,充分利用“有限”的法律顾问现场服务资源以及热线电话、网站、微信等“无限”的线上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多元化选择。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采取固定值班方式,村(居)工作室实行预约服务制度。”滨海新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王秀兰说,这样做是为了提高现场服务精准性,杜绝资源浪费。
  为了解决偏远地区的法律服务问题,滨海新区司法局还为5个街镇配置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为群众提供远程咨询、公证办理等智能化法律服务;公开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与网络平台的服务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推广应用12348热线、网络平台解决简易法律问题。
多元合力解民忧
  司法鉴定咨询、医疗纠纷调解、心理咨询、律师咨询、法律援助、仲裁咨询、公证咨询等窗口依次排开,窗口前坐着前来咨询的群众。这是《法治日报》记者4月9日在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看到的场景。
  “我丈夫出了车祸,常年卧病在床,需要申请法律援助。”一对母子在法律援助窗口说出了自己的来访目的。
  “是您上午打的电话吧,大概情况我都了解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董博文认真翻阅当事人带来的材料,“您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马上为您办理手续。”
  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不是唯一的渠道。近年来,滨海新区司法局落实法律援助与公共法律服务对接机制,形成以区中心为依托,各街镇司法所为支撑,村(居)联系点为补充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去年年底,滨海新区某村村民赵某的父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赵某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而现实困难是赵某因瘫痪在床,无法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辖区司法所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村委会、村法律顾问对接,并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区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托指导下,司法所工作人员到赵某家上门帮助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所需材料。数据显示,2023年,滨海新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20万余元。
  除此之外,滨海新区司法局还建立了知识产权、访调、诉调等多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成功化解了多起疑难复杂纠纷。
助力发展有新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滨海新区司法局还积极探索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
  2022年7月,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旅游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公信调解中心寻求帮助。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依法开展调解,最终促使上述双方达成由旅游公司分期支付租金、担保方继续担保的调解方案。
  “快速高效,充分保障了企业的权利及正常运转。”某融资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该案是滨海新区司法局探索全链条融资租赁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不仅如此,滨海新区司法局还培育形成了“商事调解+赋强公证”非诉解纷模式;组建了由律师、公证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在内的专业商事调解团队;指导滨海新区公信调解中心与区法院、大公公证处等10余家区内法律服务专业机构联合成立“公信法律战略合作联盟”;组织公证机构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助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聘请律师为区域内重点企业开展定向“法治体检”,指导、协助企业全面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化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滨海新区司法局要持续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善作善成,为深化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有益探索。”滨海新区司法局局长云凤柏说,“未来将进一步找准服务经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发力点、突破点,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滨城’新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图片新闻   图① 4月9日,贵州省黔西市司法局联合公安局在金兰镇白茶产业基地,向茶农宣传禁毒、反电诈等知识。
本报通讯员 周训超 摄  
  图② 4月8日,江苏省第10个司法日。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司法所和南山司法所共同开展“司法日里普法惠民”活动,通过普法游戏、案例解读等形式向群众宣讲民法典,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报通讯员 石玉成 摄  
劣酒“改头换面”每瓶获利上千元 浙江玉环破获非法制售“特供”“专供”假酒案   □ 本报记者 张晨
  
  “XX部队特供”“XX局专用酒”……在警方查扣的涉案财物存储仓库里,《法治日报》记者看到一排排标注着XX机关“特供”、XX机关接待“专用”等字样的酒类产品,打着知名白酒品牌的商标对外销售,实则酒瓶里装的是低价散装白酒。
  前不久,浙江台州玉环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起非法制售“特供”“专供”假酒案,捣毁窝点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扣假冒的“专供”“特供”等假酒20余种1300余箱。
  受害者报案揭发骗局 警方深入侦查
  “我们当时接到受害者李先生报案,他从2018年起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处多批次购买了价值140余万元的‘茅台酒’,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假酒。”玉环市公安局民警吕漳回忆道。
  “我和黄某某之前就认识,他以前一直在外省发展,后来回玉环办了小加工厂。偶然一次在生意场合聚会的时候,我听说他在外省有买酒的特殊渠道,能够买到‘特殊’的酒,并且比市面上要便宜。”李先生称,自己平时比较喜欢收藏高档白酒,此后从黄某某处陆陆续续购买了三四十箱。
  “有一天我拿出来几瓶在家里招待朋友,朋友喝了说感觉有问题,便开始怀疑会不会是买到了假酒,就拿了一些去做鉴定,发现酒确实是假的。”李先生说。
  “黄某某进入我们视线以后,台州、玉环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研判侦查。”吕漳告诉记者:“黄某某在外地工作期间认识了孙某,回到台州后经常在其朋友圈内宣称自己有门路,把假冒白酒卖给40余名受害者,获利巨大。”
  经查,2017年以来,黄某某在明知所购白酒系非法生产的假酒情况下,与外地酒类销售人员孙某勾连获取货源,专门订购“特供”“内供”假酒及假冒知名品牌的白酒,对外宣称所售假酒系“特殊渠道直供酒”,利用其朋友圈、业务关系大量向当地企业经营者推销。
  “购买对象中,私营企业主占比较高。”玉环市公安局治安行动大队大队长高川说:“这类犯罪作案手法往往比较隐秘,通过内部小圈子或者熟人介绍的方式进行销售,因此在发现案件和后续取证方面比较困难。通过对黄某某的进一步核查,逐步挖掘出上线经销商孙某和假酒生产供应团伙张某某、唐某某、白某。”
  “孙某表面上是一家白酒研究有限公司的法人,实际上以销售假酒为生。”高川介绍说:“作为分销商,孙某有渠道能买到茅台、五粮液等知名品牌白酒的正品,借此真假混卖,消费者更难辨识。”
  “张某某、唐某某白天开网约车,晚上则在外省一处民房生产假酒,并通过白某在物流公司工作的职业便利销往全国各地。”吕漳说:“快递物流很难追踪到具体货物,他们反侦查意识比较强。随着这几年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这类犯罪的嫌疑人作案手法的隐蔽性越来越高。”
  犯罪网络错综复杂 产供销一条龙
  高川向记者展示犯罪嫌疑人手机里的广告图片,在酱香型白酒中,打着“XX军区”标识12瓶一箱的“特供”酒标价为6500元一箱,“XX办公厅专用”6瓶一箱卖到3900元……
  “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这些所谓的‘特供’酒,都是根据客户请客、送礼等需求而制定生产的。”吕漳指出,所用包装材料是从包材供应商那里买来的假包材,最开始收购二手包材旧瓶装新酒;后来供不应求,便参照网图造假。而用来制作“特供”“专供”酒的原料则是从周边商铺买来的低端散装白酒进行灌装,成本在十几块钱,包材造假成本每瓶在180元左右,对外销售时每瓶平均非法获利上千元。
  其后,警方又循线追踪打掉另一个以宋某为首的假酒生产供应团伙和包材供应商竹某某。至此,该案的涉案人员全部被抓获,摧毁了从生产到终端销售的全链条犯罪网络。
  “这批假酒涉及茅台相关商标89个、五粮液相关商标50余个,一般消费者凭肉眼很难识别。”吕漳说:“通常制假物品以其正品零售价计算,‘特供’‘专供’酒没有参照物,品牌方无法估价。”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类犯罪与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互联网售假、危害食品安全及非法印刷等行政违法行为交织关联特点,公安机关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深挖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等销售假酒的犯罪线索。根据重点地区制假售假犯罪形势,组织开展跨省集群战役,斩断“产供销”犯罪链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展“净风”专项行动 净化社会风气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名义,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牟取暴利。
  “特供”“专供”酒之所以禁而不止,吕漳分析道:“用‘特供’酒招待客人,说到底还是为了面子。公安机关联合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希望从观念上把喝‘特供’‘专供’酒从‘有面子’变为‘丢面子’。”
  记者注意到,有关部门于2013年印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门于2022年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明确网上网下销售的“特制”“接待”“内招”以及“军供”“军队特供”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系非法产品。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假借“特供”“专供”的名义,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滋长不良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形象。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针对当前冒用党政机关、军队等名义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犯罪突出问题,近期公安部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风”专项行动,有力遏制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党和政府、军队良好形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治消博”背后的司法力量 海南法检为消博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万静 文/图
  
  组建现场司法服务保障团队,设置专门司法服务窗口,进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指派法官、检察官全程坐班、巡馆,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化解等。
  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顺利举行背后,有很多“法院灰”“检察蓝”忙碌的身影,全程全时为第四届消博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法治消博”提供司法智慧、司法力量和司法方案。
提供海事司法服务
  4月14日下午2点30分,第四届消博会游艇展分会场一开放,来自海口海事法院的专业团队随即有条不紊地开展司法服务。
  当天,海口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春带领服务团队走访了大昌行船舶、欧尼尔游艇等游艇厂商及服务企业、机构,针对近年来发生频率较高的游艇买卖合同纠纷、游艇泊位费纠纷等类案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为参展商、采购商及公众提供法律咨询、释法答疑,进行风险提示。
  同时,服务团队向服务对象发放《邮轮游艇纠纷诉讼指南》《涉游艇法律风险提示及典型案例》《涉邮轮游艇政策法律汇编》等法律服务手册,热情、耐心解答各类咨询。
  作为专门法院,海口海事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于4月14日分别在消博会主场馆和游艇展分会场设立海事司法服务点,通过定点驻场、流动调研宣传等协同运作方式,全程提供法律服务,为本届消博会顺利举办提供司法保障。
  据了解,海口海事法院专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创新服务机制,从涉外审判团队抽调精英骨干力量,设立消博会司法服务现场纠纷调处合议庭,建立立案庭连线对接机制,组建现场司法服务保障团队。
  针对司法服务过程中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如房艇、“海上跑车”等新型海上游乐船艇的相关管理规定,帆板、冲浪、潜水等水上运动项目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纠纷管辖范围等,海口海事法院进一步规范解答内容。
  “今年是我们参加消博会的第三年,持续参与消博会司法服务,是海口海事法院服务旅游消费新业态,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具体实践。”罗春表示,下一步,海口海事法院将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服务举措,确保消博会期间的司法服务和法治调研宣传取得实效。
聚焦涉外司法需求
  4月16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兰清来到第四届消博会主会场,看望现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法院干警,并走访调研部分参展企业。
  郑兰清先后参观了科大讯飞、华为、王府井、正大集团等展馆,实地了解参展产品品牌、交易情况及企业发展规划,向参展企业介绍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无实际联系管辖示范条款及多元解纷等情况,并欢迎企业到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寻求司法服务保障。
  记者注意到,受访参展商纷纷表示,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聚焦涉外司法需求,推出系列创新举措,很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看好“外籍调解员”和“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等创新机制在高效解决涉外纠纷方面的作用。
  “一旦遇到外商投资、国际商事争端时,我们愿意首选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进行管辖。”有外籍参展商表示。
  客商云集的消博会,既是促进全球消费者和各大头部品牌之间互相了解的重要窗口,也是海南对外展示自身形象的绝佳平台。良好的涉外司法服务,是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今年是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为消博会提供涉外司法服务保障的第4个年头,其在往年的基础上,通过全程坐班、巡馆调研等驻场服务方式,广泛宣传涉外案件管辖范围的变化和多元解纷的创新举措。
  “我们将继续把握消博会举办这一契机,充分发挥涉外民商事司法‘立、审、执’一体化的制度优势,在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方面持续发挥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作用。”郑兰清表示。
凝聚知产保护合力
  连日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干警卓晨希、曾祥丹一起在消博会主会场进行巡馆和走访,向展商和观展群众发放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册,主动巡馆了解展商知识产权司法需求,开展主题法治宣传。
  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激发创新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意义重大。为落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根据海南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在消博会首日,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组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干警进驻展会开展工作。
  记者注意到,检察干警积极为在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倾听企业法治需求,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予以答疑解惑,并向企业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等方面的职能和护航企业发展的有效举措,与观展群众和客商“零距离”沟通,“面对面”交流,努力为消博会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
  “巡馆时,我们加大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力度,主要围绕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典型案例向展商讲解展会中易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提示风险,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并提醒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警惕消费陷阱,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卓晨希说。
  为全面做好消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派出专业法官团队,通过在第四届消博会综合服务处设置服务窗口,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驻场工作,发布消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温馨提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释法答疑、协同处理涉知识产权纠纷。
  本届消博会保障方案中单独设置知识产权职责,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海南国际仲裁院、三亚市凤凰公证处等单位联合护航消博会,共同营造知识产权的保护浓厚氛围,着力打造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海南样板。
九部门印发行动方案 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等九部门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紧贴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用3年左右时间,扎实开展数字人才育、引、留、用等专项行动,增加数字人才有效供给,形成数字人才集聚效应。
  《行动方案》部署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数字人才国际交流活动、数字人才创新创业行动、数字人才赋能产业发展行动、数字职业技术技能竞赛活动等6个重点项目,并从优化培养政策、健全评价体系、完善分配制度、提高投入水平、畅通流动渠道、强化激励引导等6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
  《行动方案》要求,各部门各有关方面要深刻认识加强数字人才培育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进一步夯实“一证式”管理路径   本报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张维 为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一证式”管理路径,突出排污单位全覆盖、环境管理要素全覆盖、污染物排放管理全覆盖,明确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将大气、水、固废、噪声等多环境要素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要求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全周期”管理理念,明确申请、审批、管理的全流程管理要求,紧抓排污单位生产、治理、排放的全过程管控重点,强化排污许可全周期管理,突出全面衔接融合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推动建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打通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全周期”。
  《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依证”监管要求,强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信息纳入执法监管数据库,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加强对排污许可证记载事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落实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 明确七类常见电子数据类型   本报讯 记者万静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结合电子数据证据具备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要素,《暂行规定》明确了七类常见电子数据类型:文档、图片、音视频等电子文件及其属性信息;网页、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数字签名等用户身份信息;交易记录、浏览记录、操作记录等用户行为信息;源代码、工具软件、运行脚本等行为工具信息;系统日志、应用程序日志、安全日志等系统运行信息;在各类网络应用服务中存储的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文件等。  
  结合执法实际,《暂行规定》分别规定了现场提取电子数据,网络在线提取,查封、扣押原始介质,电子数据检查分析及电子数据证据的储存等多种适用场景,同时详细规定了执法人员在不同场景下可行使的法定职权。可以通过截屏、录像、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等不同方式合法高效完成电子数据取证工作。
2024中关村论坛年会将于4月25日至29日举办 设置5大板块举办近120场活动   本报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今天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中关村论坛年会将于4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办,设置了论坛会议、技术交易、成果发布、前沿大赛、配套活动5大板块,将举办近120场活动。
  据了解,本届论坛由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和北京市共同主办,以“创新: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为主题。本届论坛将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150余家外国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机构等受邀参会,上百位顶尖专家、上千名演讲嘉宾将围绕科技创新引领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可持续发展等议题,共话开放创新,共谋发展机遇,为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体来看,本届论坛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前沿探索。聚焦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等科技前沿领域举办系列会议活动,发布一批最新重大科技成果,展现对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全球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二是突出成果共享。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医疗健康、清洁能源等民生科技领域,通过中关村国际技术交易大会、中关村国际科技前沿大赛等活动,为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项科技成果搭建交易共享平台。三是突出开放合作。既有政府间科技合作对话,又广泛邀请国际科技组织、科学家、创新型企业、投资人参与,链接全球智慧,搭建交流平台,为全球科技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秦皇岛开发区税务局厚植税收营商环境“沃土”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持续深化精细服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秦皇岛开发区税务局以“数据多跑路、纳税人缴费人少跑腿”为目标,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实现“电子税务局网上办、办税网点自助办、帮办中心远程办”。同时,整合数据处理中心和远程帮办中心资源,通过语音、视频等形式在线解决涉税难题,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时间成本。
  为精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秦皇岛开发区税务局采取专题辅导、“兜底式”服务、定制化服务等一系列措施,让政策“找到人、找准人”,确保税费红利更快更好惠及市场主体。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税企微信群推送政策解读短视频,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答疑解惑,让我们能够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据秦皇岛信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提高,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在政策支持下,2023年,公司累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650余万元,更加坚定了走自主创新之路的信心和底气。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秦皇岛开发区税务局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工作理念,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和《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促进税法遵从,让税收执法更有温度。
  纳税人缴费人的口碑是最好的奖杯。近日,华北地质勘查局第四地质大队工作人员将一面锦旗送到秦皇岛开发区税务局权益保护中心,对税务工作人员的贴心服务表示感谢。
  为更好地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该局以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建立集1个权益保护中心、3个权益保护室、24名矛盾调解员于一体的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体系,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接下来,秦皇岛开发区税务局将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坚持主动靠前服务,让精细服务再提档、群众办税再提速、政策落实再提效,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夏金锁  
西安高陵区检察数据赋能提质增效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周甜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以业务数据为抓手,通过细化数据监管,保障数据质量;优化数据供给,精准提升业务;深化数据分析研判,服务科学决策;强化数据应用,提升短板弱项等举措,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该院相关部门制作涵盖省院和市院考核指标的数据表,向院党组和业务部门反馈数据情况8次,撰写数据变化说明8期;检察长主持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会议3次,对评价指标和其他司法办案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林口县柳树镇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王金玲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柳树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党群+综治”中心融合发展,推动规范化、法治化、系统化、专业化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
  自2023年6月,柳树镇综治中心提档升级以来,把党建引领贯穿基层社会治理主线,形成“多中心合一”“多网合一”闭环管理、综合研判体系。柳树镇通过协调多机构多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共受理群众来访事项30余项,化解纠纷25起,法律援助2次,心理疏导20次。
仙居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老有所居”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就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适用进行充分说明。2023年11月,仙居县人大代表通过“共联检察”App,向县检察院反映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面临诸多困难。该院随即组织检察官进行调查,发现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普遍存在房屋闲置、改变房屋用途等问题。为充分保障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仙居县检察院在全县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目前已推动7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装修完毕并投入使用。     陈登科 阮能静  
鸡西警方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   2023年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1255”党建工作新模式,助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1”即牢固树立“以党建带队建”的工作理念,“2”即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向融合”,“5”即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采取“抓规范促养成、抓学习促提升、抓人才促发展、抓典型促引领、抓业务促实效”五项措施,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纪律型、先锋型、实干型的“五型”党支部,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何宇飞  
公告专栏   1/4中缝
  徐州宜佳防腐木业有限公司、陈镇西:本院受理原告李圣林与被告徐州宜佳防腐木业有限公司、陈镇西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90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徐州青蜂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井立沛与被告徐州青蜂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69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胡欣欣、颜海洋:本院受理原告徐翠翠与被告胡欣欣、颜海洋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97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天库与被告江苏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275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新疆振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朱郑成、顾城:本院受理单国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阿力木江·卡米力:本院受理中共和硕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上海逐日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亮与被告曹虎、翟泓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上海数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上海数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逐日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1民初1276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海数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罗凤莲:原告王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巨野兆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新区三华电缆盘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陶兵兵:本院受理李利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陆风顺:本院受理陈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江苏竞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刘宏禹、冀秀元、刘锐、丁晓良、钱永昌:本院受理太仓市资产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们解散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四川米驼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全玩汇(成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商标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763号起诉状及证据、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四川米驼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全玩汇(成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商标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765号起诉状及证据、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四川米驼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全玩汇(成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商标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766号起诉状及证据、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四川米驼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全玩汇(成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商标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768号起诉状及证据、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公告
张家港市乐余镇汇丰源果蔬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205820798590012):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张人社察令字〔2024〕第Z019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请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受调查询问,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张人社察询字〔2024〕第A007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拒不履行本指令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理。联系电话:0512-58138798,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201室。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海南君正律合法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哲霖、杨小能、彭怀倩、符亚云、符榕芳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2023〕第390号至393号和〔2024〕第12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4〕第33号至37号)。因无法送达你本人,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薛维强:申请人陈树军已就与你方之间发生的房屋租赁合同争议,向本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本会已受理该申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连仲字第0628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授权委托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选定仲裁员,同时将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交回本会。你方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未提交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行政处罚告知书
告知人:段文辉、龚海泽
被告知人:胡泽欣
告知内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公安机关现场查明:胡泽欣于2024年1月28日10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西庄村,因工作琐事,对吕冰冰进行殴打,经鉴定,吕冰冰身体所受损伤属于轻微伤。经查证,你的违法行为属于北京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情节一般的情形。以上事实有你本人陈述、被侵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你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公安机关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将对你做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并处罚款200元。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孙村派出所
债权转让通知书
尊敬的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孔震先生:我方已将我方对贵方的债权,即(2021年4月20日所签署的电力器材购销合同)的相关事项(贵方应向我方支付货款人民币肆拾壹万柒仟贰佰零肆元)所确定的债权,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王少华(132233197302011014),请贵方接到本通知后,将贵方所欠的上述债务款计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柒仟贰佰零肆元(¥417204元)及利息在原债务还款期限内全部直接支付给上述债权受让人王少华。本通知书另交给债权受让人数份。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专此通知并催款。
通知人:河北腾华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思赏
2024年4月18日
声 明
石明安、张耀萍的儿子石磊因故去逝,现发表如下声明:放弃继承石磊全部遗产,包括石磊生前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以及包含重庆天拓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所有公司股权。
声明人:石明安 张耀萍
公告专栏   2/3中缝
  胡海霞:本院受理原告周志愿与被告杨贵军、秦海、胡海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黔2732民初372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传票、审判人员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以上材料,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5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安徽爱柔服饰有限公司、宗梅:本院受理原告寿县信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爱柔服饰有限公司、安徽寿州宾馆有限公司、宗梅追偿权纠纷(2024)皖0422民初175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贾仁喜: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杨成芝、黄建: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00分、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吴俊光:本院受理张训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庆龙、杜昌虎: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环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诗名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赵大桥与被告安庆漂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张庆龙、杜昌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802民初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329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安徽乐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安徽乐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众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乐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安徽乐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422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易刚:本院受理的原告喻建勇与被告易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2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易刚向原告喻建勇偿还借款15,000元。案件受理费176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易刚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程贤(330382198811100974)、通辽市建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审原告源一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程存林、程贤、通辽市建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胡正飞(330323197711154743):本院审原告卢岳彪诉被告胡正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9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 0108民初1509号 浙江柏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柏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长沙柏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瑞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柏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柏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长沙柏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4年6月7日9点整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河南同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巢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86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6月7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云南中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固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865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6月7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海侠:本院审理原告温州市兴茂弘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与谢乐乐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083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6月7日10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雷:本院审理原告刘小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3088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6月7日10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孙江:本院审理原告浙江航锋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483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6月7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马睿泽:本院受理的原告汪丹与被告马睿泽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汪丹请求判决: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22111元及原告向金融平台贷款而产生的利息3498.28元,共计25609.28元;2.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于2024年6月5日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建民:本院受理二审上诉人衡水冀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二审被上诉人马明夫、辽宁天缘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李晓锋、刘文、祁辉、刘红涛、张建民、衡水金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久安钢构彩板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民监7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冀11民再1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审监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丁巧岭:本院受理冯啟燕与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丁巧岭:本院受理孙大萍与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赔礼道歉书
我叫马祥贵,男,1984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江苏宿迁人。
我叫李化全,男,1962年6月15日出生,汉族,江苏徐州人。
我叫王凤强,男,1970年4月26日出生,汉族,河南濮阳人。
我叫秦彩云,女,1970年9月17日出生,汉族,河南濮阳人。
我叫董全举,男,1974年4月10日出生,汉族,河南濮阳人。
我叫吴桂明,男,1964年6月22日出生,汉族,江苏盐城人。
我叫甄东,男,1984年1月24日出生,汉族,江苏盐城人。
  我们一起参与的生产、销售的“复方通痹灵”、“复方通痹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马敬泉甲茸壮骨痛痹胶囊”、“刘广清风湿关节炎胶囊”、“刘广清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依法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该行为对社会上不特定的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侵害危险,更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对此我们非常的内疚。在此我们向公众诚挚的道歉,希望得到大家的原谅。今后,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再犯。同时,在此公告,如市面上仍有在流通的上述药品应予以召回,召回地点为: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西路18号,联系电话:82960920)。
债权债务公告
衡山县永和乡松坳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423068244781W),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边振华,电话:1362734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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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苑玲:本院受理刘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黄诤、蕉岭县恒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原告徐聪诉黄康君、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13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张金龙: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15民初5860号判决书、查封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7日10时至5月18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中华家园13A幢101、105、106、107、108、109、111、113、115、116(商业用房)。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395-3561228,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7日10时至5月18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源汇区乐山路商务花园A区3#楼602号房产(住宅)。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395-3561228,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刘长顺、刘长喜:本院受理刘凤彬诉你们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吉0581民初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时百峰:本院受理王艺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581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南充市凌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1135号韩小清与你公司及张华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1.南充市凌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韩小清支付货款71593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71593元为基数,从2023年10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3.45%标准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2.驳回韩小清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95元、保全费736元,由南充市凌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南充市凌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1170号陈晓琼与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南充市凌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陈晓琼偿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15.4%标准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被告已支付的3万元应在该利息中扣减)。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南充市凌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庞玉婷:本院受理杜秀昌与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17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请:1.判决原、被告离婚;2.请求法院责令被告返还彩礼1536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本院新建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曹颖: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3567号姚学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1600元,被曹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标准为:以本金11600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17日起按2019年2月LPR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至本息付清为止;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6日15时在潆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常吕坤: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9807号奉朝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1.常吕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奉朝庭偿还借款本金110000元及利息(以110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9月6日开始按照年利率3.45%的标准计算利息至付清之日止);2.驳回奉朝庭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0元、公告费600元,由常吕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胡德新:本院受理杜勇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91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胡德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杜勇支付欠款12000元;2.案件受理费975元,由胡德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023)川1321民初8490号 南部县云鼎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小阳诉被告你公司、向帮勇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内容:1.被告南部县云鼎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帮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王小阳支付426100元及利息;2.驳回原告王小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62元,由被告南部县云鼎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帮勇负担6762元,原告王小阳负担23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王德模:本院受理原告张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以及资金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25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5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谢波:本院受理原告杨明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谢波向原告杨明福支付工资款8300 元整,大写(捌仟叁佰元整);2.由被告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22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杨国娇:本院受理腾冲市盈佳酒店诉你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1315号判决书。(判决内容为:由被告杨国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腾冲市盈佳酒店房屋租金407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杨国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俞雯雯:原告崔玉婷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75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诚:原告陶义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723民初105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罗根来:本院受理原告王翔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4)皖1723民初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诉期为送达判决书后十五日内。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苗鑫:本院受理任悦申请追加苗鑫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原执行案件任悦与三河鑫顺明达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2023)冀1082执117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辽宁鑫源沥青有限公司、窦宇、栾洋、张文利、王艳娥: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丹仲裁字(2023)第32-1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仲裁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张涛:本会受理(2023)并仲裁字第2032号,申请人山西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涛的保证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并仲裁字第203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本委受理的孙梦娇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4〕第26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爱心(天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天津苏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众耕吉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上单位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分别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催告书》津(南开)社保强催字【2024】第013-015、016、017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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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田欣,于2024年2月5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220502198009240447,特此声明
李夏身份证遗失,证号:3402021985082405**,因芜湖市国际旅行社工作失误于2024年4月1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遗失,自遗失之日起原证作废,本人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吴家驹(性别:男,母亲:王荟丽,父亲:吴兴勇)出生于2013年1月9日,编码K52049445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张卓文遗失警官证,证号;220521198906170011声明作废。
倪晓柯于2024年4月16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411081199911016860,特发挂失声明。此后产生后果均与本人无关。
韩继国遗失警官证,证号:2112083,声明作废。
涂铭烊(性别:男,父亲:涂传文,母亲:刘芳芳)出生于2022年12月17日,编号W52013575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韩智泽(性别:男,母亲:郭园园,父亲:韩仲瑞)出生于2018年10月6日,编号R61032928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林佳棋(性别:女,母亲:陈情,父亲:范利健)出生于2012年4月1日,编码L35010142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范佳欣(性别:女,母亲:陈情,父亲:范利健)出生于2018年3月10日,编码R35061217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杨玉雪不慎遗失军人残疾证,证号:2022L41620891042710804,声明作废。
本人蔡玲2024年4月12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530111198212050443,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铁路局沧州车务段刘更生(身份证号120223196907075378)工作证遗失,工作证编号20361570003321,声明作废。
高州市南塘镇蓝田村塘尾经济合作社梁文基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3566522M-0008,声明作废。
襄城县丁营乡喜洋洋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1025MJG371694T)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现声明作废。
贵州农吉欢贸易有限公司余庆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9MACRRHX906)负责人由贺承丞变更为李洁,原法人章(贺承丞,编码5203293508271)作废。
阿克陶县喀热克其克乡阔什都维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遗失公章,编码:6530220006010声明作废
新疆鼎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巴楚分公司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138855)、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章(编码6531010138862)、法人章(法人:王素芹,编码6531010138857)声明作废。
嘉禾县行廊镇新屋场村经济联合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431024MF3025072G)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310025995570,声明作废。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八两农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32MA7GE3949D)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吴汉永)各一枚,声明作废。
岳阳县柏祥镇养猪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6215015621248)不慎遗失行政章和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湖南宇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3110310007288,声明作废。
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兴三国大排档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证号:JY23505040055141声明作废。
凭祥市小贝贝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1481MJN7649413)不慎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声明作废。
甘肃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212270000536,声明作废
湘潭市游泳协会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3007828625524,特此声明作废。
龙山县谭鸭鸭血火锅店遗失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6980000947901,账号819300007413000001;遗失公章(编号43313010001677),声明作废。
福州富皓务致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35011110026845,声明作废。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蓝色海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遗失公章,编号11010210113960,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11010210113961,声明作废。
盘州市滑石乡新农农民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编码5202024016103)、财务专用章(编码5202024016104)、法人章(彭永,编码5202024016105),声明作废。
贵州鼎宸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日遗失公章(编码52020220031195)、财务章(编码52020220031196)、法人章(袁西)各一枚,声明作废
钟山开发区金鑫饼屋遗失钟山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2019年5月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编号:JY15202900009407,声明作废。
濮阳市华龙区叁生茶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02MA46HYK53W)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09020171244,声明作废。
海口美兰印象休闲吧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编号:JY24601082011667,声明作废。
凌海市邹晶种植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0724000033250,声明作废。
福建天禧嘉福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铜材质公章一枚,编码:3504280001907,现声明作废。
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新兴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1076014732F)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02210018605,声明作废。
习水县群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0330584100215M)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哈尔滨龙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车牌号黑L5303挂营运证,证号:230123005531声明作废。
瓮安县建中东方天成宾馆(个体工商户)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27023129197)、财务专用章(编码5227023129198)各一枚,声明作废。
福建四季山水旅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572213693J)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福建尤溪贝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6MA35373R24)不慎遗失法人章(法人:莫菊香),特此声明作废。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夹石镇人民政府不慎遗失字样“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夹石镇落寨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沈阳市于洪区旭峰消防器材服务中心,合同专用章(编码210114001077626)丢失,声明作废。
一粒米(贵州)美丽田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编码5204216006204)、财务专用章(编码5204216006214)、法人章(杨广,编码5204216006215)烧毁,现声明作废。
名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车尊尚汽车服务会所不慎遗失公章一枚,财务章一枚,法人章一枚,声明作废!
天津胜工商贸有限公司遗失注册日期为:2020年8月13日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0729PG9A,声明作废。
天津市鸥格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5MA079XFU3N,声明作废。
天津市鸥格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5MA079XFU3N,声明作废。
天津市捷诺秸秆加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MA05LLN69L)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天津坤强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TCNK3A)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声明作废。
北京可鑫众康大药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MA00KCYK9G)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东小口晓林建材经销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L17624664T)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市四维医药科技研究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851525X)作废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曙光苗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8L03702983E)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北京千汇启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C7YY2T37)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减少至1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华运亨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MA01BAXEXB)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减少至9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贵州博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8MA6DX32Y9M)股东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万元减少到10万元。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请债权债务人联系我司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杨正凯,电话:15185759991,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黄家坝街道办汽车汽配博览城11幢1层11-14号。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贵州博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8MA6DPWB03D)股东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00万元减少到10万元。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请债权债务人联系我司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杨正凯,电话:15185759991,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黄家坝街道夷州大道汽车博览城2号楼3层17-39号。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贵州捌捌捌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8MAAJX75J9W)股东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减少到10万元。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请债权债务人联系我司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龚伟,电话:15329328960,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高台镇异地移民安置房D9。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金东静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5BBJ021)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郝书雨,李静,清算组负责人:郝书雨,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青铜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告
徐州佰晟隆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张立兵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青劳人仲字(2024)第1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内容: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本委予以确认;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674.58元/月x9个月=69071.2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7674.58元/月x9个月=69071.2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7674.58元/月x9个月=69071.22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52.32元/天x153天=38604.96元、停工留薪期满后生活费7674.58元/月x3月=23023.74元、护理费180.87元天X9天=1627.8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元/天x9天=135元、交通费予以支持200元,以上共计270805.19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它仲裁请求。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公司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铜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雅安市客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股东意见征询函

雅安市客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各位股东:丁毅、谢敏强、魏晓燕、温娟、彭莉萍是雅安市客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股东,分别持有公司0.225%的股权,由于个人的原因,现丁毅、谢敏强、魏晓燕、温娟、彭莉萍决定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确定购买诚意,您如有意购买丁毅、谢敏强、魏晓燕、温娟、彭莉萍拟转让的股权,请在10日内向丁毅、谢敏强、魏晓燕、温娟、彭莉萍书面提交购买意向函,并附2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资金证明。股权出售价格为每股(即每1元注册资金)售价7元人民币。如有多名股东提交材料,则价高者得。如您逾期未向丁毅、谢敏强、魏晓燕、温娟、彭莉萍提交材料,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丁毅、谢敏强、魏晓燕、温娟、彭莉萍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该股权,丁毅、谢敏强、魏晓燕、温娟、彭莉萍将于本函送达三十日后依法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该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每股7元。特此函告。
征询意见人:丁毅、谢敏强、
魏晓燕、温娟、彭莉萍
日期:2024年4月15日
《股权转让股东意见征询函》送达回执
丁毅、谢敏强、魏晓燕、温娟、彭莉萍是雅安市客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股东,已收到股东丁毅、谢敏强、魏晓燕、温娟、彭莉萍送达的《股权转让股东意见征询函》,我已知晓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相关事宜,并知晓如在10日内没有向丁毅、谢敏强、魏晓燕、温娟、彭莉萍提交资料,则视为同意该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并同意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收函人:雅安市客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
2024年4月15日
公告
申请人何松如、陈维平、陈震宇持陈俊强、何淑舫生前所立公证遗嘱【(2016)沪闵证字第15439号、(2016)沪闵证字第15441号】向上海市闵行公证处申请继承(接受遗赠)他们的遗产。现征询:被继承人是否有其他效力优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如有,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书面向本处提出异议申请。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建东路258号2楼,电话021-64145600。
公告
安徽省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濉溪分公司:本委受理钟飞与你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员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仲裁风险告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及仲裁员选定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委将指定葛超担任首席仲裁员、魏兴为仲裁员与仲裁员闵松龄组成仲裁庭,于2024年6月25日10时在淮北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北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