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致电祝贺西莉娅诺夫斯卡-
达夫科娃就任北马其顿总统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近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戈尔达娜·西莉娅诺夫斯卡-达夫科娃,祝贺她就任北马其顿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指出,中国同北马其顿传统友谊深厚。近年来,两国务实合作扎实推进,成果惠及民众。我高度重视中国同北马其顿关系发展,愿同总统女士一道努力,深化政治互信,扩大交流合作,推动中北马友好合作关系再上新台阶。
习近平向乍得当选总统穆罕默德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5月2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穆罕默德·伊德里斯·代比·伊特诺,祝贺他当选乍得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指出,近年来,中乍关系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政治互信不断深化,各领域合作稳步推进,国际协作更加紧密。我高度重视中乍关系发展,愿同穆罕默德总统一道努力,加强相互支持,推进友好合作,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保障顺畅通关 助力经贸往来
新疆边检总站倾力担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张 佳
一列列中欧(亚)班列从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口岸驶出国门,一趟趟满载各类物资的货车在伊尔克什坦口岸快速通关,一批批来自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游客在国门边境感受大美风光……近年来,新疆从相对封闭的内陆变成对外开放的前沿。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承担着新疆16个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和20.8万平方公里边境辖区的治安防控任务,总站立足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特点,自觉担当“排头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
5月5日23时许,中哈霍尔果斯公路口岸旅检大厅内依旧人流如织,入境旅客乘坐最后一辆国际巴士抵达,随着人流进入大厅待检通关。
“大家提前准备好证件,排好队有序通关。”霍尔果斯边检站执勤四队民警卢斌在入境通道前服务引导,帮助旅客提拿行李。
今年以来,在中哈旅游年和中哈互免签证政策带动下,跨境经商旅游、探亲访友更加频繁,一季度经该口岸出入境人员21万余人次,较2023年同期增长239%。在距此数公里外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进出园区人员同样持续增长,一季度单日最高进出2.9万人次。
“便捷、高效,还有老年人专用通道,真是太好了。”来自广州的旅客鲍先生在通关后如此评价。这背后,是边检站的一系列便民新举措,为应对不断增长的通关需求,该站增派执勤警力,增开查验通道,根据通关量的变化动态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前台服务引导,全力保障人员顺畅通关。
据新疆边检总站边检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新疆各公路、空港对外开放口岸都呈“大进大出”趋势。该总站推出“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延时通关”,在重要节假日发布通关提示信息等举措,方便出入境旅客。
4月16日深夜,中吉伊尔克什坦口岸风雪肆虐,民警等待至第二日凌晨,让受风雪阻碍的最后一名中国籍旅客加拿提·别克顺利回国。“就算只有一名旅客,我们也会等到最后。”站执勤四队副队长王平说。5月3日晚,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民警彻夜坚守岗位,保障来自伊朗、格鲁吉亚等国家的航班顺利入境……
截至4月底,该总站累计服务出入境人员68.7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64.7%。此外,各边检站还开通“紧急通道”,先后为120余名受伤、患病及遇险人员提供快捷通关服务。
护航中国制造走出国门
“中方出境班列检查完毕,可以放行!”5月2日上午,随着阿拉山口边检站执勤四队队长孙希强在对讲机里发出指令,一辆满载物资的中欧班列拉响汽笛,向西疾驰而去。
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口岸是中欧班列西线大通道出口,截至5月2日,经两处口岸通行中欧(亚)班列超过5000列,通行数量占全国的四成以上,越来越多的“中国制造”在边检民警的护航下走出国门。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我们对班列做到即到即检,即检即放。”孙希强介绍说,他们协调铁路部门设置中欧(亚)班列专用铁轨通道,实行“365×24小时”全天候勤务模式,保障班列通关“零延时”“零等待”。
不只是铁路口岸,根据新疆边检总站出台的《服务口岸边境高质量发展21条工作措施》,在中吉伊尔克什坦、吐尔尕特口岸,伊尔克什坦、吐尔尕特边检站试行7天14小时货运通关,为运输大宗商品的跨境车辆开设快捷通道。
在中蒙塔克什肯口岸,塔克什肯边检站协调海关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实施“一站式”查验模式,助力口岸物流发展驶上快车道。4月29日,经该口岸焦煤进口突破100万吨,较去年提前22个通关日完成百万吨目标。
在中巴唯一陆路口岸红其拉甫口岸,红其拉甫边检站通过设置专用通道、增派执勤警力等方式,为出入境车辆高效办理通关手续,助力中巴经贸往来跑出“加速度”。
今年以来,该总站各级共保障29.2万辆(列、架)次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快速通关,较去年同期增长51.8%。
给游客看得见的安全感
5月6日,塔城边境管理支队沙孜边境派出所收到从四川成都寄来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原来,今年4月9日晚,4名成都游客在当地自驾游时不慎陷入沼泽,沙孜边境派出所组织警力及时将他们救出。
“坚持显性用警。”该总站边境管理处负责人张力介绍说,边境地区旅游景点集中,随着来新疆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困难救援、物品遗失、矛盾纠纷等警情呈增长趋势。
针对这些情况,该总站大力实施旅游警务,在辖区4A级以上景区设立警务室(站),为被困车辆人员、走失老人儿童提供救援服务,在室(站)内设置失物招领区,方便群众认领遗失物品。
此外,针对游客之间矛盾纠纷多发的实际,该总站所属相关边境派出所整合景区综治、司法等力量,形成“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大大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让游客“放心游”“安心游”。
今年一季度,该总站各级救助受困遇险游客800多人,化解游客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1300多起,有效维护了边境辖区和谐稳定。
广仲纵深推进仲裁国际化智能化发展
为大湾区仲裁“走出去”贡献力量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刘远强
近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走出去”合作发展论坛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4年度工作会议在香港举行。会议由香港仲裁师协会主办,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秘书处(广仲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等协办。来自国内外知名仲裁法律机构的代表围绕“科技引领·规则衔接”主题,共话仲裁国际化发展大计。
“科技手段可进一步提升仲裁效率、降低成本、增强透明度,规则衔接可以更好适应国际商业实践、促进国际合作。”广仲有关负责人在发言中表示,近年来该委坚持科技赋能,强化规则引领,不断探索国际仲裁新模式,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走出去”贡献广州力量。
科技引领
人工智能成功调解首案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只有借助科技力量才能“走”得更远,是与会中外代表的共识。与会者普遍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互联网仲裁、智慧仲裁是仲裁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方向。
广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委是国内最早开展互联网庭审的仲裁机构。广仲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被亚太经合组织列为全球首批三大官方合作方之一。此外,广仲发布了“云小仲”智能机器人、上线全球首个AI仲裁秘书“仲小雯”、完成首个无真人仲裁秘书国际仲裁庭审。
今年2月,广仲联合华南理工大学新研发的L.Code仲裁全流程智能辅助系统,成功调解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调解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提出法律咨询,智能辅助系统灵敏互动、释法说理、促成共识,现场归纳案件事实并出具法律分析,最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该案成为由全流程智能辅助系统主导的庭前调解首案,为我国探索打造“枫桥式仲裁”贡献了广州经验。
“L.Code仲裁智能辅助系统可提供智能问答、文书生成、AI调解、自然语言精确处理的全栈式解决方案。”广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系统的智能调解功能可以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后,组庭前”的智能调解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调解方案。如果各种方案均不能满足当事人诉求,系统则结合已有方案自动分析,得出量身定做的最优调解方案,从争议源头高效化解纠纷。
本次会议还正式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3年度十大经典案事例》,“广州仲裁委致力打造全球智能仲裁新高地”入选。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规则衔接
“广州标准”获国内外认可
跨国商事仲裁法律制度具有国际法律合作和规则衔接“最大公约数”的独特优势,在涉外法治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仲裁规则的修订、将科技引入互联网仲裁程序以及人工智能仲裁等创新实践,符合全球国际商事仲裁事务的趋势,提高了仲裁程序的有效性。”参会的大韩商事仲裁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朴贤知在发言中表示。
据了解,早在2020年,广仲就制定发布了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简称“广州标准”),该标准与ODR平台高度契合。目前,接近55%的平台当事人协议采用“广州标准”作为ODR庭审程序的流程标准。2022年8月,广仲又发布“广州标准(二)”,针对性解决互联网仲裁庭审难点,对远程庭审技术规范予以申明,为运行“3+N”仲裁庭审模式夯实了基础。
广仲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3+N”模式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三大法系的基础上,叠加远程庭审技术优势,不断加入符合其他国家或地区仲裁法以及仲裁程序特点的“N”种庭审模式。当事人可通过适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2022年版),按需选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流程指引,实现涉外仲裁规则的有效衔接。
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获得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推介,目前已得到港澳台地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欧美主要经济体等50余家境外仲裁机构和超过150家国内仲裁机构的支持和认可。迄今为止,俄罗斯、泰国、新加坡等国家的仲裁机构均运用广州“3+N”模式解决了跨国经贸纠纷。
数据显示,2023年广仲受理案件量超3万件,涉外案件连续3年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受案量稳居全国乃至全球仲裁机构前列。
合作发展
《南沙共识》签约机构大增
“合作发展,是国际仲裁领域的永恒主题。”广仲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本次会议突破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吸引了国内的长三角地区、西部地区,以及美国、韩国等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参会,共同探讨全球化下的仲裁发展之路。
为促进仲裁领域合作发展,早在2021年,广仲即首创“四个共享”合作机制,推动标准(规则)共享、庭室共享、仲裁员共享、服务窗口共享。目前已与长三角地区、西部地区仲裁机构建立了多边仲裁协作机制,并先后与境内外80余家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有效实现了跨区域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链接,推动中国仲裁“走出去”。
据悉,该合作机制搭建不久,广仲就利用伊朗商会仲裁中心服务窗口完成一宗标的额近800万元的涉伊朗案件的送达程序。
目前,广仲通过“四个共享”机制吸纳涉外仲裁员约50人,推动在册仲裁员来源地增长至51个国家和地区,增长超120%,实现“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和地区全覆盖,外籍仲裁员人数从60多人增加至110多人,增长近80%。
资料显示,2023年4月20日,广仲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与金砖国家仲裁机构代表共同签署并发布《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以下简称《南沙共识》),《南沙共识》倡议合作方秉持“开放、合作、发展、创新”理念,发布后迅速获得业界广泛关注和认可。一年来,《南沙共识》签约机构由最初的6家金砖国家仲裁机构迅速增长至40多家,遍布美国、瑞士、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仲裁合作从联通粤港澳扩大到覆盖欧美等全球主要经济体。
海南行政复议案件量首超行政诉讼案件量
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司法厅获悉,2024年第一季度,海南省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84件,全省行政复议案件量首次超过同期海南法院系统一审行政诉讼收案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
近年来,海南省司法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理念,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为原则,建机制、促规范、提效能,持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据介绍,海南省各级复议机关不断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坚持“应收尽收”“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网上立案工作,实行容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行政复议申请服务,有效提高群众申请复议的便利度,实现“当事人可不上门申请复议,上门也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
聚焦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海南有序组织开展送法下乡下社区、知识问答、复议开放日、发送公益短信、组织听证旁听等系列活动,向群众普及行政复议的概念、受案范围、申请条件、办案流程等知识,切实增强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信任度,引导人民群众首选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2024年第一季度全省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比去年同期增长103个百分点。
海南省司法厅采取联席会议、工作会商、季度通报分析等方式,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沟通交流和衔接配合,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行政诉讼、信访引流到行政复议渠道予以化解。近3年来,全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尤其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省本级及全省大部分市县行政复议案件大幅增加,大量行政争议被吸纳到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图片新闻
桂林整合资源优化基层治理
擦亮平安底色 提升幸福成色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曹长青 冯莱莱
“石榴结籽一家亲,同心同德向前奔;基层治理年年好,幸福生活日日新……”
初夏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毛竹山村一幢幢楼房沐浴阳光,群众欢声荡漾,一首首山歌回荡山谷,传向四面八方。
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桂林市奋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桂林、法治桂林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基层治理,擦亮平安底色,提升群众幸福成色,以务实之举绘就新时代桂林的平安和美画卷。
“德治+法治”固治理之基
兴安,兴旺安定之意。走进兴安县溶江镇五架车村,道路旁肇立公诚信待人的故事远近闻名。村民们以这位先贤为荣,涵养诚以待人、严以律己的品行,擦亮“诚信五架车”金字招牌,共建共享兴旺发达、安定团结的生活,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
桂林市注重给基层治理注入道德元素,推深做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让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特征融合。基层治理坚持德法并重,既用心抓好德治,又用力抓实法治,夯实治理的思想之根与法治之基。
执法为要,普法为先。桂林市投入建设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民族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等,为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把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最末端,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大法治力量。
守法如山,护法似剑。从扫除黄赌毒到打击盗骗抢,从命案攻坚到扫黑除恶,桂林市政法机关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追求。电信网络诈骗危害社会稳定,桂林市公安机关紧盯不放,实施全链条打击,截至2023年底破获案件1455起,挽损4408万余元。桂林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两个、恶势力团伙1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3人。
“警格+网格”强治理之力
5月8日,桂林市公安局三里店派出所社区民警于伍生早早出门,仔细巡防责任区网格,与网格员交流治安信息。于伍生深耕网格与警格,20多年用200多万字的“民情日记”记录3万多户群众的困难和“疙瘩”,帮扶了100多户家庭,调解了5000余起纠纷,被誉为“网格卫士、群众亲人”。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桂林市聚善治之力、筑和谐之基,探索推行网格与警格融合,实现网中有警,同向发力。全市建立县、乡、村党政“一把手”挂帅出征的三级网格长责任制,协调推进辖区联动共治,配齐“一社区一民警两辅警”“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不断壮大网格服务管理队伍。
桂林市政法机关聚焦群众期待,优化平安“供给”。市委政法委做细基层治理,整合警格与网格力量实现“1+1>2”,在广西率先完成“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健全完善全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站、点),还建立起58个专业调解组织、62个特色调解室、2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
为守护好绿水青山,桂林市政法机关用好“警”“网”合一优势,公安机关建设漓江风景名胜区水域网格管理系统,划分水域网格196个,织牢织密漓江“防护网”,涉环刑事案查处数、涉林刑事案查破率居广西第一。全市还建立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智慧联动机制,2023年办理漓江流域刑事案149件、公益诉讼案177件,妥善解决了群众关切的问题。
“民智+民力”求治理之实
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阳朔县阳朔镇鸡窝渡村与大榕树、月亮山、遇龙河等知名景点毗邻相望,曾一度因旅游乱象等问题,很多游客和鸡窝渡村“擦肩而过”。如今,当地政府通过实施“五清五建”综合治理,有效整治了旅游乱象等问题,各景点旧貌换新颜,引来无数游客驻足游览、打卡,成为远近闻名的“网红村”。
群众是基层治理的主体。桂林市尊重群体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持续激发群众参与的荣誉感和原动力,夯实了平安根基。
小邻长,大平安。荔浦市荔城镇黄寨村瓢村屯邻长罗良宗献计筹措资金9.5万多元,建成长约1公里的灌溉水渠,化解了农田灌溉矛盾:马岭镇广安村两户村民因土地纠纷激化矛盾,邻长何万里闻讯赶来,让双方达成和解……一位位邻长第一时间发现和化解矛盾,成为基层治理的“守门员”“消防员”。
桂林市把群众创造的优秀民俗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调和矛盾、融洽感情,得人心,影响大。资源县河口瑶族乡结合群众爱喝油茶的习俗推出“四碗油茶”工作法,成功化解纠纷100余起。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的千年古榕是村民议事之地,群众合力打造“大榕树法治品牌”,依法解纷促和,捧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
我国为推动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生物多样性保护已被上升为国家战略
□ 本报记者 张维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今年5月22日是第24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你我共参与”。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日前撰文表示:“我国将与国际社会携手并进、勇毅前行,着力维护公平合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秩序,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迈上新台阶,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地球家园。”
走出特色保护之路
5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位于三山五园地区的北坞公园里,正举行由海淀区园林绿化局主办的2024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活动。
现场来了不少群众,看起来非常热闹,有人驻足于展板前专心阅读科普知识及相关保护工作成果;有小朋友蹲在地上翻阅《海淀区野趣指南》的,或是体验制作昆虫旅馆的;在放飞救助鸟类环节,孩子们饶有兴趣地围在工作人员身边,见证获救助的鸳鸯、野生雉鸡等被放归野外……
据海淀区园林绿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海淀区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为丰富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形式,大力建设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自2022年建立首批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建设示范点以来,已建成11个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共安装144个鸟巢。不同类群生物的繁殖与越冬栖息场所多了,野生动物也丰富起来了。监测显示,已有黄鼬、刺猬、蜜蜂、红胁蓝尾鸲、燕雀、黄喉鹀等多种动物入住各类保育设施。抽样调查显示,中关村森林公园和中关村软件园保育小区的人工鸟巢使用率达80%,大山雀、沼泽山雀、麻雀等已在巢内育雏。
这是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成就的一个缩影。如黄润秋所说,作为最早签署、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之一,我国一贯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为推动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快完善政策法规
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已被上升为国家战略,多个顶层设计均与之相关。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提出了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和九大重点任务。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今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任务并作出明确部署。
今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明确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中长期目标,并围绕四大优先领域部署了27个优先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
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法规也在加快完善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形成由综合法、区域法、要素法组成的“1+4+N”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同时,持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举措。我国率先提出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有效保护了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设立三江源、大熊猫等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遴选出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建成首个国家植物园。
扎实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52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累计完成修复治理面积超过1亿亩。全面打响“三北”工程攻坚战,在世界上率先实现土地退化“零增长”及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以上,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最快的国家。
推进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红树林面积增长至43.8万亩,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之一。
此外,我国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力度,连续7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昆仑”“清风”等系列执法行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生物多样性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在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公园研究院院长欧阳志云看来,近些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了很大成就,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
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中国全方位参与国际环境合作,在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携手开创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局面方面,努力作出自己的贡献。
引领推动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无疑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我国始终以最高的政治意愿和最强有力的务实行动推动COP15进程,引领推动大会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分两个阶段成功举办,发布《昆明宣言》等高级别政治成果文件,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等一揽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决定,为2030年前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锚定方向。
在黄润秋看来,这“标志着我国首次作为主席国领导和推动联合国环境领域重大议题谈判取得成功,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历程上打下中国烙印”。
作为COP15主席国,中国还宣布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有效提振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信心。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以来,中国已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核心预算的最大捐资国,同时也是全球环境基金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捐资国。
黄润秋表示,中国持续引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将继续发挥COP15主席国领导力和影响力,发挥好“昆蒙框架”实施倡议作用,鼓励各方将共识转化为行动,切实推动“昆蒙框架”及COP15大会决定在全球范围全面有效落实。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做好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启动及运行工作,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双多边对话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全方位、立体式讲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故事,宣传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效,展示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多样生物需要你我共同守护
□ 林楠特
今年5月22日是第24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为“生物多样性、你我共参与”。连日来,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使自然欣欣向荣,为人们每天的生产生活提供各种资源。我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近年来,通过不断健全政策法规、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强化就地与迁地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有效保护了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65%的高等植物群落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种类,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不断增强。
不过,受自然资源过度利用、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和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生物多样性也面临不少威胁。生物多样性一旦遭到破坏,那么提供粮食、医药、淡水、过滤污染物等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都会受到影响,人们将面临食物不足、清洁水源缺乏、空气质量下降等多重问题。而一个物种就是一个基因库,如果物种基因还未开发就永远失去,损失则无法估量。也正因如此,生物多样性保护事关民生福祉,关乎家园未来,不只需要政府积极作为,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事实上,我国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了公众参与原则。生物多样性领域的多个政策文件,为全社会参与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引导。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将全民行动作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行动之一,提出编制出台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方案,拓宽全民参与渠道,创新发掘适宜不同人群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等,这将进一步保障公众的参与权,激发公众热情和积极性,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生物多样性保护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实实在在的行动,需要你我从日常小事做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减少食物浪费和过度消费,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买新奇宠物、不随意放生,积极举报滥捕滥伐、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做力所能及之事,更好地爱护、保护自然,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江西公安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
努力锻造红土圣地“四铁”公安队伍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刘 波 江海竞
2023年以来,江西公安机关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传承和发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立足新时代公安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为全省公安机关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政治建警
江西是一座没有围墙的历史博物馆,革命旧址在全省星罗棋布。
据了解,全省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得天独厚的红色资源,积极组织民警深入革命旧址、纪念馆等地,加强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创新运用互联网、微信学习群等网络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学习,育警铸魂,锻造过硬公安队伍。
同时,全省公安机关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为载体,不断强化全警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思想淬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引导广大民警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铸牢忠诚警魂,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针对公安机关应急任务多、备勤时间长等职业特点,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创新建立初步学、深入学、系统学“三学联动”学习制度,引导广大民警用心学、用情讲、用力做。“三学联动”理论学习制度形成以来,共推送学习“每日一学”文章200余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3700余次。
改革兴警
“辅警条例实施后,管理更加规范了,我们的归属感、获得感也更强了。”谈起辅警改革,九江市公安局柴桑分局辅警吕珅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江西公安机关准确把握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辅警立法改革,建立健全辅警招聘使用、层级管理、待遇保障、教育培训等制度,辅警管理“1+N”制度体系更加完备,辅警队伍制度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战斗力得到激发。
同时,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坚持实干实绩用人导向,积极创新干部选育管用机制,创新开展设区市公安局和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回访调研,建立干部激励晋升和全息管理等机制,注重干部日常表现、注重培养优秀年轻干部,通过组织把关“推优”、回访调研“问优”、日常管理“考优”、工作实绩“比优”、重大考验“察优”、综合比选“择优”等方式,对德才表现突出者,破除论资排辈、打破隐性台阶,大胆提拔使用,树立“讲党性、重品行、凭德才、论实绩、尊民意”鲜明用人导向,提振了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2023年,省公安厅机关分批交流任用处级干部30名、提拔配备31名,择优激励晋升四级调研员层次职级干部69名。
素质强警
“今天的授课内容非常‘解渴’,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公安战斗力的认识。”景德镇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警航中队民警方舟聆听首期“江西公安大讲堂”时说。
为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现代化能力,从2024年2月起,江西公安机关每两个月举行“公安大讲堂”专题学习,覆盖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并邀请实战专家、名师、警务教官就“公安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升‘五大能力’、健全‘六项机制’”等内容,开展专门培训。这是江西公安机关警务培训的一项创新。
据了解,江西公安机关把提升民警素质作为队伍建设关键环节,紧贴实战化要求,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及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全警实战练兵活动,并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等领学促学机制。2023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分层分类开展政治轮训400余期,轮训民警4.9万余人次。
文化育警
“要把握好制度与执行、他律和自律、高标准和守底线、严管和厚爱的关系,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效。”近日,一场“学条例、守底线、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在江西公安思想文化教育中心文化讲堂举行。活动中,大家就如何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作交流。
据了解,江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文化育警在公安队伍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创新打造警营文化阵地,结合民警和群众所需所盼,深入组织开展警营书画展、心理健康讲座、英模画像展、“到人民中去”“文艺助力乡村振兴”“警营文化进校园”等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警营文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魏和友扎根基层心系百姓,忻军10秒内挡刀救人……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一体推进典型宣传、表彰奖励工作,突出榜样引领,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组织开展各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最美基层民警”“最美警嫂”等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示范带动全警见贤思齐、奋勇争先。
余邦金、邱娥国、陈勇琦、程水印、柯善梅、程永林、魏和友,一个个英雄的名字闪耀在红色大地上……据统计,1980年以来,江西共有10名公安民警被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85名公安民警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23年,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筷子巷派出所等3个集体获评“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厅禁毒总队毒品实验室等22个集体获评“省级青年文明号”,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刘文巍获评“全国最美基层民警”。
江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江西公安机关将持续在立警、育警、强警、励警、管警、治警等上出实招,全面加强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保驾护航。
图片新闻
杨发森在青海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研讨班开班式上要求
做到敢于亮剑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本报讯 记者徐鹏 5月20日,青海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党校联合举办的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专题研讨班在西宁开班。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发森出席开班式并作辅导报告。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宏亚主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出席。
杨发森指出,要更加深刻认识到法治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途径,更加深刻认识到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和社会主义制度安全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首要任务,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杨发森强调,要准确把握当前全省面临的突出风险和复杂形势,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做到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责任,高度警惕、坚决防止外部风险向内部传导、网上风险向网下传导、非政治性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导,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杨发森要求,要始终聚焦政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主责主业,务必坚持党的领导,务必树牢忧患意识,务必强化系统治理,务必巩固基层基础,务必深化源头防范,务必服务保障大局,务必坚守公平正义,务必发扬斗争精神,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护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展现更大作为、贡献政法力量。
此次专题研讨班将采取省直政法单位主要领导上台授课、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州党委政法委及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八省(区、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共商协同发展
促进政策对接资源融通成果共享
本报北京5月21日讯 记者徐伟伦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二组)暨京津冀戒毒工作协同发展联席会今天在京召开,来自云南、吉林、安徽、湖北、宁夏、天津、河北、北京8个省(区、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与会人员共商戒毒协同发展工作。根据会议现场签订的相关协议,各地将在党建、安全、戒治、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强交流合作,促进政策对接、资源融通、成果共享,着力打造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新标杆。
联席会上,8个省(区、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主要领导围绕深化省际警务交流合作深入进行研讨交流,并观看了各省(区、市)安全管理技术应用优秀成果展播。各地专家和业务骨干围绕安全管理经验及技术应用进行了专场交流,北京市戒毒管理局通过介绍《评估量表在戒毒人员风险识别中的应用》,全面展示了风险识别的技术和方法。
根据会议现场签订的《2024年度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二组)暨京津冀戒毒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8个省(区、市)的戒毒管理局将在实战大练兵、民警队伍建设、收治收戒、日常管理、应急处置、智能安防等方面互相学习借鉴,同时围绕安全风险识别、戒毒人员行为管理训练、执法办案等工作,分享实用技术与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戒毒管理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辽宁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清单
84项公证事项(事务)实现一次办结
本报讯 记者韩宇 今年以来,辽宁省在公证行业推动落实司法部和中国公证协会制定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清单(2024版)》,对清单内的84项公证事项(事务),只要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公证机构一次性予以办理。
自今年3月全国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以来,辽宁省司法厅要求继续简化证明材料,在去年已经删减116项不必要的公证证明材料基础上,今年严格执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版)》,坚决避免不必要的“循环证明”。针对房产过户、婚前财产协议、出国探亲等高频事项,各公证机构已明确每项公证所需的全部材料,使群众一目了然。
据了解,今年辽宁省将进一步优化公证服务、提升公证效率,在简化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期限、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持续发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缩短公证办理期限,辽宁省司法厅将制定《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版)》,部分公证业务的出证时间将缩短到5至10个工作日之内,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力求实现“当日出证”或“当场出证”。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辽宁省鼓励公证机构开展错峰延时、预约全时和加急即时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绿色通道”和“上门办证”服务,推动“公证+不动产登记”“公证+领事认证”等联办服务。
桂林整合资源优化基层治理
擦亮平安底色 提升幸福成色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曹长青 冯莱莱
“石榴结籽一家亲,同心同德向前奔;基层治理年年好,幸福生活日日新……”
初夏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毛竹山村一幢幢楼房沐浴阳光,群众欢声荡漾,一首首山歌回荡山谷,传向四面八方。
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桂林市奋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桂林、法治桂林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基层治理,擦亮平安底色,提升群众幸福成色,以务实之举绘就新时代桂林的平安和美画卷。
“德治+法治”固治理之基
兴安,兴旺安定之意。走进兴安县溶江镇五架车村,道路旁肇立公诚信待人的故事远近闻名。村民们以这位先贤为荣,涵养诚以待人、严以律己的品行,擦亮“诚信五架车”金字招牌,共建共享兴旺发达、安定团结的生活,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
桂林市注重给基层治理注入道德元素,推深做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让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特征融合。基层治理坚持德法并重,既用心抓好德治,又用力抓实法治,夯实治理的思想之根与法治之基。
执法为要,普法为先。桂林市投入建设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民族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等,为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把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最末端,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大法治力量。
守法如山,护法似剑。从扫除黄赌毒到打击盗骗抢,从命案攻坚到扫黑除恶,桂林市政法机关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追求。电信网络诈骗危害社会稳定,桂林市公安机关紧盯不放,实施全链条打击,截至2023年底破获案件1455起,挽损4408万余元。桂林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两个、恶势力团伙1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3人。
“警格+网格”强治理之力
5月8日,桂林市公安局三里店派出所社区民警于伍生早早出门,仔细巡防责任区网格,与网格员交流治安信息。于伍生深耕网格与警格,20多年用200多万字的“民情日记”记录3万多户群众的困难和“疙瘩”,帮扶了100多户家庭,调解了5000余起纠纷,被誉为“网格卫士、群众亲人”。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桂林市聚善治之力、筑和谐之基,探索推行网格与警格融合,实现网中有警,同向发力。全市建立县、乡、村党政“一把手”挂帅出征的三级网格长责任制,协调推进辖区联动共治,配齐“一社区一民警两辅警”“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不断壮大网格服务管理队伍。
桂林市政法机关聚焦群众期待,优化平安“供给”。市委政法委做细基层治理,整合警格与网格力量实现“1+1>2”,在广西率先完成“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健全完善全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站、点),还建立起58个专业调解组织、62个特色调解室、2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
为守护好绿水青山,桂林市政法机关用好“警”“网”合一优势,公安机关建设漓江风景名胜区水域网格管理系统,划分水域网格196个,织牢织密漓江“防护网”,涉环刑事案查处数、涉林刑事案查破率居广西第一。全市还建立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智慧联动机制,2023年办理漓江流域刑事案149件、公益诉讼案177件,妥善解决了群众关切的问题。
“民智+民力”求治理之实
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阳朔县阳朔镇鸡窝渡村与大榕树、月亮山、遇龙河等知名景点毗邻相望,曾一度因旅游乱象等问题,很多游客和鸡窝渡村“擦肩而过”。如今,当地政府通过实施“五清五建”综合治理,有效整治了旅游乱象等问题,各景点旧貌换新颜,引来无数游客驻足游览、打卡,成为远近闻名的“网红村”。
群众是基层治理的主体。桂林市尊重群体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持续激发群众参与的荣誉感和原动力,夯实了平安根基。
小邻长,大平安。荔浦市荔城镇黄寨村瓢村屯邻长罗良宗献计筹措资金9.5万多元,建成长约1公里的灌溉水渠,化解了农田灌溉矛盾:马岭镇广安村两户村民因土地纠纷激化矛盾,邻长何万里闻讯赶来,让双方达成和解……一位位邻长第一时间发现和化解矛盾,成为基层治理的“守门员”“消防员”。
桂林市把群众创造的优秀民俗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调和矛盾、融洽感情,得人心,影响大。资源县河口瑶族乡结合群众爱喝油茶的习俗推出“四碗油茶”工作法,成功化解纠纷100余起。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的千年古榕是村民议事之地,群众合力打造“大榕树法治品牌”,依法解纷促和,捧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
保障顺畅通关 助力经贸往来
新疆边检总站倾力担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张 佳
一列列中欧(亚)班列从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口岸驶出国门,一趟趟满载各类物资的货车在伊尔克什坦口岸快速通关,一批批来自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游客在国门边境感受大美风光……近年来,新疆从相对封闭的内陆变成对外开放的前沿。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承担着新疆16个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和20.8万平方公里边境辖区的治安防控任务,总站立足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特点,自觉担当“排头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
5月5日23时许,中哈霍尔果斯公路口岸旅检大厅内依旧人流如织,入境旅客乘坐最后一辆国际巴士抵达,随着人流进入大厅待检通关。
“大家提前准备好证件,排好队有序通关。”霍尔果斯边检站执勤四队民警卢斌在入境通道前服务引导,帮助旅客提拿行李。
今年以来,在中哈旅游年和中哈互免签证政策带动下,跨境经商旅游、探亲访友更加频繁,一季度经该口岸出入境人员21万余人次,较2023年同期增长239%。在距此数公里外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进出园区人员同样持续增长,一季度单日最高进出2.9万人次。
“便捷、高效,还有老年人专用通道,真是太好了。”来自广州的旅客鲍先生在通关后如此评价。这背后,是边检站的一系列便民新举措,为应对不断增长的通关需求,该站增派执勤警力,增开查验通道,根据通关量的变化动态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前台服务引导,全力保障人员顺畅通关。
据新疆边检总站边检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新疆各公路、空港对外开放口岸都呈“大进大出”趋势。该总站推出“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延时通关”,在重要节假日发布通关提示信息等举措,方便出入境旅客。
4月16日深夜,中吉伊尔克什坦口岸风雪肆虐,民警等待至第二日凌晨,让受风雪阻碍的最后一名中国籍旅客加拿提·别克顺利回国。“就算只有一名旅客,我们也会等到最后。”站执勤四队副队长王平说。5月3日晚,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民警彻夜坚守岗位,保障来自伊朗、格鲁吉亚等国家的航班顺利入境……
截至4月底,该总站累计服务出入境人员68.7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64.7%。此外,各边检站还开通“紧急通道”,先后为120余名受伤、患病及遇险人员提供快捷通关服务。
护航中国制造走出国门
“中方出境班列检查完毕,可以放行!”5月2日上午,随着阿拉山口边检站执勤四队队长孙希强在对讲机里发出指令,一辆满载物资的中欧班列拉响汽笛,向西疾驰而去。
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口岸是中欧班列西线大通道出口,截至5月2日,经两处口岸通行中欧(亚)班列超过5000列,通行数量占全国的四成以上,越来越多的“中国制造”在边检民警的护航下走出国门。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我们对班列做到即到即检,即检即放。”孙希强介绍说,他们协调铁路部门设置中欧(亚)班列专用铁轨通道,实行“365×24小时”全天候勤务模式,保障班列通关“零延时”“零等待”。
不只是铁路口岸,根据新疆边检总站出台的《服务口岸边境高质量发展21条工作措施》,在中吉伊尔克什坦、吐尔尕特口岸,伊尔克什坦、吐尔尕特边检站试行7天14小时货运通关,为运输大宗商品的跨境车辆开设快捷通道。
在中蒙塔克什肯口岸,塔克什肯边检站协调海关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实施“一站式”查验模式,助力口岸物流发展驶上快车道。4月29日,经该口岸焦煤进口突破100万吨,较去年提前22个通关日完成百万吨目标。
在中巴唯一陆路口岸红其拉甫口岸,红其拉甫边检站通过设置专用通道、增派执勤警力等方式,为出入境车辆高效办理通关手续,助力中巴经贸往来跑出“加速度”。
今年以来,该总站各级共保障29.2万辆(列、架)次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快速通关,较去年同期增长51.8%。
给游客看得见的安全感
5月6日,塔城边境管理支队沙孜边境派出所收到从四川成都寄来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原来,今年4月9日晚,4名成都游客在当地自驾游时不慎陷入沼泽,沙孜边境派出所组织警力及时将他们救出。
“坚持显性用警。”该总站边境管理处负责人张力介绍说,边境地区旅游景点集中,随着来新疆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困难救援、物品遗失、矛盾纠纷等警情呈增长趋势。
针对这些情况,该总站大力实施旅游警务,在辖区4A级以上景区设立警务室(站),为被困车辆人员、走失老人儿童提供救援服务,在室(站)内设置失物招领区,方便群众认领遗失物品。
此外,针对游客之间矛盾纠纷多发的实际,该总站所属相关边境派出所整合景区综治、司法等力量,形成“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大大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让游客“放心游”“安心游”。
今年一季度,该总站各级救助受困遇险游客800多人,化解游客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1300多起,有效维护了边境辖区和谐稳定。
我国为推动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生物多样性保护已被上升为国家战略
□ 本报记者 张维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今年5月22日是第24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你我共参与”。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日前撰文表示:“我国将与国际社会携手并进、勇毅前行,着力维护公平合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秩序,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迈上新台阶,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地球家园。”
走出特色保护之路
5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位于三山五园地区的北坞公园里,正举行由海淀区园林绿化局主办的2024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活动。
现场来了不少群众,看起来非常热闹,有人驻足于展板前专心阅读科普知识及相关保护工作成果;有小朋友蹲在地上翻阅《海淀区野趣指南》的,或是体验制作昆虫旅馆的;在放飞救助鸟类环节,孩子们饶有兴趣地围在工作人员身边,见证获救助的鸳鸯、野生雉鸡等被放归野外……
据海淀区园林绿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海淀区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为丰富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形式,大力建设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自2022年建立首批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建设示范点以来,已建成11个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共安装144个鸟巢。不同类群生物的繁殖与越冬栖息场所多了,野生动物也丰富起来了。监测显示,已有黄鼬、刺猬、蜜蜂、红胁蓝尾鸲、燕雀、黄喉鹀等多种动物入住各类保育设施。抽样调查显示,中关村森林公园和中关村软件园保育小区的人工鸟巢使用率达80%,大山雀、沼泽山雀、麻雀等已在巢内育雏。
这是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成就的一个缩影。如黄润秋所说,作为最早签署、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之一,我国一贯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为推动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快完善政策法规
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已被上升为国家战略,多个顶层设计均与之相关。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提出了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和九大重点任务。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今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任务并作出明确部署。
今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明确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中长期目标,并围绕四大优先领域部署了27个优先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
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法规也在加快完善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形成由综合法、区域法、要素法组成的“1+4+N”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同时,持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举措。我国率先提出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有效保护了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设立三江源、大熊猫等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遴选出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建成首个国家植物园。
扎实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52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累计完成修复治理面积超过1亿亩。全面打响“三北”工程攻坚战,在世界上率先实现土地退化“零增长”及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以上,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最快的国家。
推进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红树林面积增长至43.8万亩,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之一。
此外,我国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力度,连续7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昆仑”“清风”等系列执法行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生物多样性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在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公园研究院院长欧阳志云看来,近些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了很大成就,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
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中国全方位参与国际环境合作,在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携手开创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局面方面,努力作出自己的贡献。
引领推动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无疑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我国始终以最高的政治意愿和最强有力的务实行动推动COP15进程,引领推动大会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分两个阶段成功举办,发布《昆明宣言》等高级别政治成果文件,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等一揽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决定,为2030年前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锚定方向。
在黄润秋看来,这“标志着我国首次作为主席国领导和推动联合国环境领域重大议题谈判取得成功,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历程上打下中国烙印”。
作为COP15主席国,中国还宣布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有效提振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信心。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以来,中国已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核心预算的最大捐资国,同时也是全球环境基金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捐资国。
黄润秋表示,中国持续引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将继续发挥COP15主席国领导力和影响力,发挥好“昆蒙框架”实施倡议作用,鼓励各方将共识转化为行动,切实推动“昆蒙框架”及COP15大会决定在全球范围全面有效落实。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做好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启动及运行工作,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双多边对话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全方位、立体式讲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故事,宣传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效,展示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广仲纵深推进仲裁国际化智能化发展
为大湾区仲裁“走出去”贡献力量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刘远强
近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走出去”合作发展论坛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4年度工作会议在香港举行。会议由香港仲裁师协会主办,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秘书处(广仲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等协办。来自国内外知名仲裁法律机构的代表围绕“科技引领·规则衔接”主题,共话仲裁国际化发展大计。
“科技手段可进一步提升仲裁效率、降低成本、增强透明度,规则衔接可以更好适应国际商业实践、促进国际合作。”广仲有关负责人在发言中表示,近年来该委坚持科技赋能,强化规则引领,不断探索国际仲裁新模式,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走出去”贡献广州力量。
科技引领
人工智能成功调解首案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只有借助科技力量才能“走”得更远,是与会中外代表的共识。与会者普遍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互联网仲裁、智慧仲裁是仲裁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方向。
广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委是国内最早开展互联网庭审的仲裁机构。广仲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被亚太经合组织列为全球首批三大官方合作方之一。此外,广仲发布了“云小仲”智能机器人、上线全球首个AI仲裁秘书“仲小雯”、完成首个无真人仲裁秘书国际仲裁庭审。
今年2月,广仲联合华南理工大学新研发的L.Code仲裁全流程智能辅助系统,成功调解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调解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提出法律咨询,智能辅助系统灵敏互动、释法说理、促成共识,现场归纳案件事实并出具法律分析,最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该案成为由全流程智能辅助系统主导的庭前调解首案,为我国探索打造“枫桥式仲裁”贡献了广州经验。
“L.Code仲裁智能辅助系统可提供智能问答、文书生成、AI调解、自然语言精确处理的全栈式解决方案。”广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系统的智能调解功能可以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后,组庭前”的智能调解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调解方案。如果各种方案均不能满足当事人诉求,系统则结合已有方案自动分析,得出量身定做的最优调解方案,从争议源头高效化解纠纷。
本次会议还正式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3年度十大经典案事例》,“广州仲裁委致力打造全球智能仲裁新高地”入选。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规则衔接
“广州标准”获国内外认可
跨国商事仲裁法律制度具有国际法律合作和规则衔接“最大公约数”的独特优势,在涉外法治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仲裁规则的修订、将科技引入互联网仲裁程序以及人工智能仲裁等创新实践,符合全球国际商事仲裁事务的趋势,提高了仲裁程序的有效性。”参会的大韩商事仲裁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朴贤知在发言中表示。
据了解,早在2020年,广仲就制定发布了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简称“广州标准”),该标准与ODR平台高度契合。目前,接近55%的平台当事人协议采用“广州标准”作为ODR庭审程序的流程标准。2022年8月,广仲又发布“广州标准(二)”,针对性解决互联网仲裁庭审难点,对远程庭审技术规范予以申明,为运行“3+N”仲裁庭审模式夯实了基础。
广仲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3+N”模式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三大法系的基础上,叠加远程庭审技术优势,不断加入符合其他国家或地区仲裁法以及仲裁程序特点的“N”种庭审模式。当事人可通过适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2022年版),按需选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流程指引,实现涉外仲裁规则的有效衔接。
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获得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推介,目前已得到港澳台地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欧美主要经济体等50余家境外仲裁机构和超过150家国内仲裁机构的支持和认可。迄今为止,俄罗斯、泰国、新加坡等国家的仲裁机构均运用广州“3+N”模式解决了跨国经贸纠纷。
数据显示,2023年广仲受理案件量超3万件,涉外案件连续3年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受案量稳居全国乃至全球仲裁机构前列。
合作发展
《南沙共识》签约机构大增
“合作发展,是国际仲裁领域的永恒主题。”广仲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本次会议突破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吸引了国内的长三角地区、西部地区,以及美国、韩国等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参会,共同探讨全球化下的仲裁发展之路。
为促进仲裁领域合作发展,早在2021年,广仲即首创“四个共享”合作机制,推动标准(规则)共享、庭室共享、仲裁员共享、服务窗口共享。目前已与长三角地区、西部地区仲裁机构建立了多边仲裁协作机制,并先后与境内外80余家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有效实现了跨区域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链接,推动中国仲裁“走出去”。
据悉,该合作机制搭建不久,广仲就利用伊朗商会仲裁中心服务窗口完成一宗标的额近800万元的涉伊朗案件的送达程序。
目前,广仲通过“四个共享”机制吸纳涉外仲裁员约50人,推动在册仲裁员来源地增长至51个国家和地区,增长超120%,实现“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和地区全覆盖,外籍仲裁员人数从60多人增加至110多人,增长近80%。
资料显示,2023年4月20日,广仲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与金砖国家仲裁机构代表共同签署并发布《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以下简称《南沙共识》),《南沙共识》倡议合作方秉持“开放、合作、发展、创新”理念,发布后迅速获得业界广泛关注和认可。一年来,《南沙共识》签约机构由最初的6家金砖国家仲裁机构迅速增长至40多家,遍布美国、瑞士、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仲裁合作从联通粤港澳扩大到覆盖欧美等全球主要经济体。
北京破产法庭交出五年答卷
重挽救创新规为企业纾困解难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审结千亿级多元化企业集团暨方正集团等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建立起大要案审理机制;确立“应救尽救”的市场化重整理念,扶持更多与首都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匹配的企业进入司法救治程序;率先出台中小微企业重整规范;探索建立跨境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在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中,严控资本公积转增比例,最低程度稀释中小股东权益……
北京破产法庭成立5年来,通过司法挽救程序引入投资约1500亿元,稳住了9.6万名职工的岗位,以市场化路径为企业纾困解难,通过受理破产清算案件,清理大量批发与零售业、制造业中的劣势企业,服务首都“减量发展”战略。与此同时,北京破产法庭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先后在审判中填补银行金融机构破产制度规则空白、创新整车制造车企破产清算规则体系等,以首创精神服务首都发展大局。
助力高新企业提档升级
北京破产法庭作为全国第二家破产法庭,于2019年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5年来,北京破产法庭共审结破产案件580件,其中适用快审程序占比32.8%,通过司法挽救程序救治近80家企业。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财产担保债权得到充分保障,担保债权在担保物估值或实际变现价值内的清偿率达100%。
2021年,北京破产法庭审结北大方正集团等5家公司合并重整案。此时的方正集团公司层级多达14级,包括多家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在进入司法重整前已发生大规模债务违约,处理不当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对此,北京破产法庭采取出售式重整模式,隔离企业集团历史遗留风险、减轻企业税负,最大程度维护企业的营运价值,为这家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等主体成功引入投资700余亿元,化解债务2600余亿元,帮助400余家企业持续经营,稳住了3.5万名职工的工作岗位。
在另一起千亿级高科技企业集团合并重整案中,北京破产法庭通过整体承接的重整模式,以股权转让的“小切口”解决脱困重生的“大需求”,让企业多年积累的产业结构和核心技术得以完整保留。原本经营陷入危机的紫光集团,通过此次破产重整成功引入投资600亿元,也让我国半导体行业科技资源进一步得到整合。
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强表示,北京破产法庭近5年审理的相关案件中,重整企业所涉行业集中在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包括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无人机制造等前沿新兴产业领域。通过企业重整案件,压茬推出新的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培育出一批创新技术和研究成果,助力高新技术企业重获新生,推动相关高精尖产业跃能升级。
在持续丰富存续式重整、出售式重整的基础上,北京破产法庭创新切割企业资产版块、优化资产剥离分类处置方式,确保优先盘活企业成熟项目。健全完善破产清算中的整体出售机制,推动更多案例适用整体处置,保障企业销售网络、资质、人才等无形资源稳定交接,避免分散处置带来的资产拆分减值。
填补多项破产审判空白
今年5月,北京破产法庭对外发布15个典型案例,覆盖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三种程序,破产企业性质涉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助推破产案件审理思路和裁判标准统一。
“在包商银行破产清算案中,明确金融机构破产适用相关标准,对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破产申请权予以扩大解释。”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说,北京破产法庭在该案中建立起金融机构破产配套机制,指导管理人跨地区平行办公、对银行资产进行形式交割等,并确保风险处置行为连续有效、保障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巩固接管工作成果三方面出发,对前期风险处置中的行政行为予以审核认定,保证程序依法依规,填补了银行金融机构破产制度规则空白。
“在宝沃汽车破产清算案中,法官发现,该品牌的汽车使用保有量达15万辆,其中有11万余辆为个人消费者持有,涉及众多消费者售后服务及维修问题。”北京破产法庭庭长常洁说,法庭为此依法界定汽车消费者、汽车销售合同效力、消费者权利性质以及顺位等事项,创新适用售后服务预先承接模式,并引导成立宝沃汽车售后服务双主体承接该公司的汽车售后服务并提供资金和配件支持,充分保障破产程序中汽车消费者的售后服务需求,创新整车制造车企破产清算规则体系。
就这样,北京破产法庭在案件审理的基础上形成规则指引,统一裁判尺度,筑牢破产审判发展基石。5年来,《接受债权人推荐指定管理人的工作办法》《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工作办法》等多个规范指引在全国率先出台,并以专章规范“预重整”程序,明确预重整程序职责、与司法重整程序的衔接等内容,促进提升重整效果,为审判人员、管理人队伍办理案件提供全流程全方位全视角的标准化指引,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的规范化水平。
推动破产领域司法协作
2021年9月,以“中德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北京破产法庭法官王玲芳以“董事破产申请强制义务及责任承担”为题进行主旨演讲,就推荐管理人制度、破产法官的遴选培训与德国法官进行了交流研讨。
“通过这次充分的研讨和交流,我们更好地了解了彼此的破产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情况。”德国联邦司法与消费者保护部官员伊安尼说。
5年来,北京破产法庭充分借助北京作为国际交往中心的优势地位,先后参加由联合国贸法会和世界银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等国际组织举办的交流研讨会,积极传递破产法治的“北京声音”。与此同时,法庭三次参加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评估,向世界展现破产工作成效,推动国际和区域间破产司法协作。
在常洁看来,通过参加这些国际组织的会议,让法庭进一步了解了国际社会关于破产制度的最新前沿动态和先进破产实践,对有效对接国际破产规则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2年,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庭正式认可华晨电力股份公司重整程序,自此该公司5亿美元的美元债将按照北京破产法庭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进行清偿。2023年,北京破产法庭适用法律互惠原则承认德国亚琛地方法院作出的破产裁定,并承认德国破产管理人身份、允许其在我国境内履行职责,这也是全国首例适用法律互惠原则承认外国破产程序的案件,有效平衡了跨境破产司法协助与保护我国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关系,高效推进跨境破产程序效力认定。
马强表示,北京破产法庭将以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丰富大型企业集团重整路径,规范企业集团破产出清路径,并持续探索经营者债务一体化解,实现企业矛盾实质性解决,同时稳妥推进“执破融合”工作,坚持诉源与执源共治,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渠道,切实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图片新闻
2024年海南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崔善红 5月2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2024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通报2024年1月至4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态势,部署2024年重要工作任务。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对标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海南实际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强化执行管理改善执行质效,树立事前管理、系统管理理念,理顺管理机制,落实院局长监管责任,谋划建设全省执行办案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动形成良性发展的监管体系;以开展综合治理推进执源治理走深走实,深入推进金融小额贷款、信用卡案件的执源治理,要切实提高审判执行环节调解实效,提升裁判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
会议指出,要以加强执行事务中心建设促推执行效率提升。全省法院要全面推进执行事务中心建设,要用好执前调解和执前保全,进一步落实执行公开,完善信息查询,以信息化赋能提升执行工作效率;以规范执行、善意文明执行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全省各法院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对失信惩戒制度的精细化管理。
会议提出,要以落实院局长包案促推交叉执行工作。要建立交叉执行常态化工作机制,增强交叉执行工作规范的实操性,尽最大努力消化一批“骨头案”;以开展“七个一批”专项清理行动加快“终本清仓”。要加快推进“终本清仓”专项行动,落实终本管理机制,确保完成“控增量”“去存量”目标;以深化条线协同推进“执破融合”。全省法院要积极建立“执破融合”机制推进“执转破”工作,有条件的法院探索建立“执转破”合议庭,由破产法官和执行法官共同办理“执转破”案件。
新疆高院兵团分院与兵团司法局共商合作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门烨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兵团司法局首次召开工作会商交流会,聚焦社区矫正、诉源治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难点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共商工作举措。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江强调,各级法院要加强与司法局的工作衔接,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优势,多层次、常态化开展交流合作,深化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成效、完善合作机制,凝聚共识,商讨难题,汇聚合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和制度新成果。
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珂指出,要常态化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信息移送机制,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要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选用、管理工作配合,不断提升服务司法公正的能力水平;要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持续推动司法鉴定资源共通共享;要加快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调解、公证、行政复议等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多渠道减轻诉讼压力。
甘肃高院以“八大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通讯员郑治帅搭建扶残助困“连心桥”、撑起乡村治理“安全网”、培育乡村振兴“领头羊”、念好村民增收“致富经”……近年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牵头包抓临夏县的统筹协调职能,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凸显特色,通过推进党建帮扶、结对帮扶、法治帮扶、智力帮扶、教育帮扶、驻村帮扶、消费帮扶、养老帮扶这“八大帮扶”举措,全力推动帮扶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为当地乡村振兴增添了更多法治成色。
推进法治帮扶方面,驻村干部围绕农民工权益保护、土地流转、扫黑除恶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协助村两委调处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
沈阳大东法院党建引领助力“三零”建设
本报讯 记者韩宇 近日,家住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魁星社区的一位居民兴奋地向大东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刘晨说:“我家人都认可你的意见,现在没有矛盾了,以后有啥事还问你。”这是大东区人民法院法官深入社区参与“三零工作室”建设的一个场景。
据介绍,沈阳市聚焦基层风险隐患最突出的公共安全、治安防范、纠纷化解三个领域,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应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和法院协同配合,以“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为目标导向,建立社区(村)矛盾直排、安全直护、服务直达的工作室,有力服务基层平安建设。
在“三零工作室”建设中,大东区法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派出法官定期到社区宣传法律法规,为居民答疑解惑,与社区干事配合协同化解矛盾,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助力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
临沂高新法院构建网格化送达平台
本报讯 通讯员王晓山 董凤阳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按照“内部聚力、外部借力”工作思路,依托街道办事处设立的诉调对接工作站、交警部门设立的人民调解指导办公室等平台,利用基层调解组织网格化送达,破解送达难题。
临沂高新法院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矛盾纠纷集中地的二手车市场和水果市场设立诉调对接直通车,配备网格调解员、村居调解员参与解纷。法院派驻法官定期指导网格调解员、村居调解员调处矛盾,进行业务培训,深化诉源治理。与此同时,法院借助调解平台实行网格化送达,对于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的当事人由指导法官联系网格调解员,再由网格调解员先行联系村干部或当事人亲属,查询现住址及联系方式,协助法院送达。法院与基层调解组织相互配合,构建网格化送达平台,建立起良性互补互助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兰考检察官兼职法务专员服务民企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程晶晶
“这堂法治课就像春雨,太及时了!以后再遇到类似问题,我们就知道该咋办了。”近日,河南省兰考县某民族乐器厂负责人对授完法治课的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东卿说。
周东卿是兰考县检察院专门为某民族乐器厂选配的兼职企业法务专员,结合厂里状况为员工上法治课是他的基本职责之一。按照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护企业”的要求,兰考县检察院建立了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选派19名检察官兼任企业法务专员。
“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导致我们已签订的合同被推迟履行,已卖出的产品要求退货,严重影响经营,该咋办呀?”前不久,周东卿接到某民族乐器厂负责人的电话后指导企业负责人迅速把相关证据固定好,然后报警求助,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与某网络平台取得联系,责令发布信息者为在网上发布的信息提供真实证据,若提供不出,该行为则涉嫌违法。信息发布者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承认错误,表示不再发布此类信息。
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周东卿走进该企业进行法治宣传,叮嘱他们学会用法律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兰考县检察院检察长曹守威介绍说,全县共有各类民族乐器生产企业近300家,年产值达20多亿元,但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成为不少企业的短板。检察官兼任企业法务专员后,与企业负责人沟通联系有了“直通车”,不仅第一时间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还提供“量身定制”式精准法律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与此同时,兰考县检察院从社会各界聘任特约检察监督员41人,广泛搜集涉企业的案件线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惩各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80余件130余人,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9份,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进园区”等法治宣讲活动240余场,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12件,帮助企业增加就业300余人,新增纳税200余万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呼市中院助力烂尾8年项目涅槃重生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 本报见习记者 郭君怡
“听说大通众鑫向法院申请破产,我们以为这工程白干了。后来知道公司可以维持,现在又拿到房子可以变现,真是太开心了。”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通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众鑫)“时代天骄”楼盘分房抽签现场,一名建筑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一起法院通过破产重整让烂尾8年的项目涅槃重生的典型案例。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臻介绍说,近年来,呼和浩特中院积极践行破产重整就是招商引资的破产审判理念,着力推动破产重整投资人引进工作,接连审结了内蒙古坤瑞玻璃有限公司、内蒙古宇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重整案件,通过引入区外投资人,促进企业再生产,以司法力量推动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呼市中院民二庭原副庭长、现任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张宇告诉记者,在开发过程中“时代天骄”项目经营者采取了不合理的融资方式,导致资金链断裂,2010年项目停工。
2015年2月,大通众鑫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呼市中院提出破产申请。经审查,法院认为大通众鑫符合破产案件受理条件,遂受理该案。
经过呼市中院初步财务审查和实地查看,“时代天骄”项目的工程进度完成不足25%,但项目内的住宅和商业部分却已经分别出售了60%和10%,而工程建筑方、材料供应商、认购业主以及向大通众鑫融资的债权人都在等着拿钱、交房。听说该公司要破产,大家情绪都非常激动。
“如果不是破产清算而是破产和解,项目就能续建,1000多户购房人就能拿到房子,工人和材料商可以拿到钱,债权人也能受偿,这将形成良性发展。”张宇告诉记者,经过研究,呼市中院决定依法发挥职能,促成该案走向破产和解。
随后,呼市中院与破产管理人内蒙古融兴律师事务所共同对大通众鑫的企业财产、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了彻底调查,并请专业机构对其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召开债权人会议。经核算,申报债权总额19.51亿余元,其中无异议债权总额9.33亿余元,职工债权总额369万余元;此外,还有拖欠的过亿元税款和共益债务超4.13亿元。
曾参与该案审理的现任呼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吴铁刚表示,本案涉及的债权人较多,其中普通债权人就有205家。同时,大通众鑫为偿还前期债务,曾在后期以未建好的房产作为担保,向不少个人和小额借贷公司融资借款,并与他们签订了房屋认购合同。
据了解,在后续召开的近40次债权人会议上,不时有债权人拿着借款合同与房屋认购合同要求确认债权。为确保债权不虚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呼市中院法官和破产管理人经过认真分析、逐项核对,对与事实不符的债权均不予确认。该院先后审理了60余件因此引发的诉讼案件。
债权认定不容易,复工续建同样难。
为了复工续建,所有参与该案的法官、律师、工作人员一次次往返于住建等相关部门,多次找各工种负责人沟通协调。终于,在所有人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3月,这个26万多平方米的工程项目全面复工。
“看着8年没有动静的工地又开始动工,我感觉看到希望了。”曾于2010年用全部积蓄为儿子在“时代天骄”购买婚房的市民张大爷激动地说。
在工程建设期间,呼市中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依法与政府、信访、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同处理各类问题,破产管理人团队聘请了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在“时代天骄”项目部办公,保障续建期间工程顺利施工。
随着一栋栋高楼建设完成,截至目前,共有1000多户购房人陆续拿到钥匙,53套经济适用房被分配给有需要的市民,税款、城市增容配套费、人防费、供暖配套费等共益债务全额偿还,施工债权人的权益实现100%受偿,借款类债权人的受偿率也达93%以上,该破产案件最终以和解的方式画上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能力,呼市中院结合本地区破产案件审理实践,编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办案指引手册》,规范全市破产审判工作,统一破产案件的办理程序。针对一些破产企业无法支付破产费用以及管理人报酬,导致破产程序无法启动的问题,呼市中院设立了呼市地区破产费用援助基金,先后制定《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确定和支付办法(试行)》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确认及支付办法(试行)》,对降低破产费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图片新闻
绕过监管开直播高频率拍视频
未成年人当主播成短视频主角调查
● 未成年人当主播可能对其价值观、行为习惯以及经济安全造成损害。目前直播平台禁止未成年人开通直播权限,但仍有未成年人利用家长身份进行认证等方式,避开监管进行直播,有些直播间未被平台检测出未成年人直播问题
●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成年人可以成为短视频的主角。相较于直播的严格限制,短视频形式目前成为不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运营账号的首选,但应当考虑拍摄时长等问题,避免长时间、高频率拍摄视频而影响其学业和身心健康
● 最重要的还是要落实实名制,在注册环节和登录环节进行强实名认证,特别是注册后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进行实名认证,确保账号的使用者和注册者的身份一致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刘 洁
“当时一个小朋友(在画面中)走来走去,没有拍到正脸,只是拍到了背影,直播间就被封了。”广东的付女士是一位宠物博主,一次直播过程中,一名幼童多次进入直播画面与宠物互动,结果没多久她的直播间就被封了。对此,平台给出的解释是“禁止未成年人直播”。
据《法治日报》记者了解,目前各大直播平台禁止未成年人开通直播权限,所有用户在开播认证环节需设置实名认证,防止未成年人入驻成为主播,并明确未成年人不能开播、不能和成年人一起同时出镜直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开播的情况,平台在收到用户举报核实后将永久收回其直播权限。
虽然禁止未成年人开播是平台底线,但记者调查发现,仍有未成年人成功避开了监管进行直播。
受访专家指出,禁止未成年人直播主要是出于对他们过早涉足网络直播领域的担忧。直播过程充满了诸多不可预测和不可控的因素,包括语言行为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考虑到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应尽量避免他们参与任何可能涉及商业活动的直播,保护其身心健康。
利用家长身份认证
未成年人偷偷直播
今年4月,年仅9岁的小李在社交平台刷到一些直播视频,觉得很好玩,也想和别人一样开直播,但遇到了阻碍——她是未成年人,在开通直播功能时,未能通过平台的实名认证。
于是,小李在网上发帖求助,说自己已经征得妈妈的同意,能在规定时间内玩游戏、做直播,但因为是未成年人没法开直播,想问问大家该怎么办。
有网友留言称,可以“绕开”平台监管开直播,并分享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按照这名网友提供的方法,小李借助妈妈的实名认证进行了自己的第一场直播——直播间只显示平板上的实时游戏画面,没有拍到小李,但是能够听到她的声音。截至目前,小李已经做了9场直播,直播内容多与游戏相关。
“我喜欢玩游戏,也想通过直播分享游戏过程。每天晚上7点开始,我会直播玩1小时左右的游戏,然后去睡觉。周末或者放假的时候会直播得久一点,有时候下午播,有时候是晚上。”小李说,目前她的直播间还没有被平台检测出存在未成年人直播问题,没有被封过。
来自辽宁的10岁主播小米就没有这么“幸运”。有一天直播时,系统突然显示“直播间因存在‘未成年人直播’违规行为,关停12小时”,随后强制关闭直播间。
今年2月,正在放寒假的小米觉得无聊,便突发奇想决定直播。“知道我想直播,家长还是比较支持的,平时玩游戏、拍视频、直播都是用妈妈的手机进行的,直播实名认证也是妈妈帮我弄好的。”
小米的直播主要是聊天和玩抽抽乐(一种卡牌玩具),每次直播时长约1小时,目前其社交平台粉丝数近1200人。“直播的时候人数还挺多的,玩抽抽乐时人会更多点,有时候能有100多人看我直播呢。不过人一多直播间就会被封,说我是未成年人直播。”
停播处罚结束后,小米又陆续进行了几场直播,直到学校开学后才暂停直播。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说,限制未成年人参与直播主要是因为直播活动具有即时性、互动性和潜在的商业性,这些特性使得直播环境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儿童来说更加复杂和不可控。直播过程中涉及的语言行为、社交互动以及潜在的商业交易等,都可能对其产生深远的影响,包括对其价值观、行为习惯以及经济安全的潜在损害。
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内蒙古自治区律协未保委委员孙芳认为,未成年人借父母的实名认证进行直播,审查难度较大。部分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求人脸认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一问题;但一旦实名认证成功后,对于该账号发布的视频、内容是否涉及未成年人,就很难进行有效的后续监管。
视频频现儿童身影
内容创作必须合规
相较于直播的严格限制,短视频形式目前成为不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运营账号的首选。
“我平时可喜欢画画了,我之前直播画画给别人看,结果被平台封号了,所以我现在都是拍短视频。”在浙江上幼儿园的小胡已经熟练掌握短视频的简单拍摄和制作,她用手机录下画画的全过程,再将视频上传至平台。
记者注意到,小胡的账号主页目前仅有4月至今的3条短视频可被查看。虽然是拍视频,小胡还是保留了一边画画一边聊天的习惯,视频中还可以听到小胡向观众询问希望自己下一次画什么内容。
以未成年人为内容主体的短视频中,除了像小胡这样自己进行拍摄外,更多的是以父母的视角进行记录。比如某短视频平台账号“晒娃××”的粉丝数有3000多万,几乎每一条视频都能获得几十万至几百万点赞量。
山东的孙女士平时运营着一个育儿账号,以拍摄孩子日常生活为主,她表示拍日常生活是最方便的,因为不怎么需要构思脚本,而且小朋友自然流露出来的可爱瞬间反而最吸引人;不过这种拍法变现比较难,因为不好设计产品植入的环节,带货很容易变得生硬、招人烦。
上海的管女士专攻儿童健康饮食这一细分领域,发布的视频内容大多是在记录自己和小朋友共同制作儿童营养餐的过程,不过视频大部分内容只出现小朋友,管女士仅作为孩子的助手出现很短的时间。
管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孩子动手能力强,平时也喜欢和我一起做饭,所以我特意买了孩子用的安全厨具。起初只是为了记录孩子的成长,后来发现网友比较爱看这类内容,慢慢就变成教网友做健康餐了。拍这种视频比拍日常要更花心思也更消耗时间,因为不仅要提前构思菜谱,还要考虑小朋友的念白,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基本得全职做账号才行。”
“现在粉丝数多了,也会有一些品牌来谈合作,一般都是厨房里的电器、食材、配料这些相关度高的,偶尔也有一些早教类的产品。现在广告接得不算多,一是找过来谈合作的品牌不算多,二是怕粉丝觉得广告太多就取消关注了。”管女士说。
未成年人直播不行,花大量时间用于拍摄短视频行不行?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介绍,短视频没有一律限制未成年人出镜,而是对其出镜所表现的内容进行了规范。比如《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规定,短视频不允许出现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包括表现未成年人早恋的,以及抽烟酗酒、打架斗殴、滥用毒品等不良行为的;人物造型过分夸张怪异,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的;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也明确,不得制作、传播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进行商业宣传的非广告类节目。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通常不被允许作为广告代言人。但如果拍摄内容并非商业广告,而是未成年人自主创作的内容,如日常生活分享、才艺展示等,目前在短视频领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参与。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在家长的监护和指导下进行拍摄,但应当考虑拍摄时长等问题,避免长时间、高频率拍摄视频而影响其学业和身心健康。
王四新认为,相较于直播,短视频作为一次性发布的内容,其影响力和互动性相对较低。虽然短视频也可能包含不良内容或行为,但更容易被监管和过滤。此外,短视频作为一种文艺创作形式,其多样性和包容性使得它不仅仅局限于成年人,未成年人也可以在其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内容。
落实好强实名认证
多方协同加强监管
关于未成年人直播,我国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进行规制。
2022年5月,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明确指出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牟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孙芳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于未成年人直播进行了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对目前还存在的少数未成年人偷偷当主播的现象,王四新认为,家长应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学校和社会应积极参与其中,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平台应建立必要的数据模型来识别参与者是否为未成年人,并对涉及未成年人打赏等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同时,平台还应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维护直播平台的秩序和公正。
在赵占领看来,最重要的还是要落实实名制,在注册环节和登录环节进行强实名认证,特别是注册后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进行实名认证,确保账号的使用者和注册者的身份一致。
孙芳建议,网络服务平台可以从账号注册、实时监控、应急处置、事后规范等多个环节加强监管。此外,未成年人直播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打击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对于以未成年人为短视频拍摄主体,尤其为获得关注而高频次更新的现象,朱杰认为,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频繁出镜也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的隐私被泄露。此外,有些家长利用短视频带来的流量进行直播带货,可能会损害家长和孩子之间的关系,让孩子感到自己只是“赚钱工具”。因此,家长应该避免将未成年人作为获得流量的“道具”,而应该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
漫画/李晓军
如何当好企业“护航员”群众“贴心人”
深圳深汕法院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有妙招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公司经营本来就很困难,这笔货款再收不回来,公司的经营就更是雪上加霜了。”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某建材公司负责人说,自己所在公司与深圳某投资公司分别向某建筑公司提供混凝土和水泥等建材,对方却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货款,两公司遂将其告上法庭。后达成调解,可对方仍迟迟未支付欠款。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汕法院)通过多种途径发现,被执行人企业存在一笔待分配的债权,随即发函冻结当事人名下资产,并开展执行阶段调解工作,推动案件顺利执结。
这是深汕法院依法保障辖区内企业合法权益的生动写照。
作为广东省深圳市最年轻的法院,深汕法院围绕深汕特别合作区“一主三辅”产业布局和打造“一极两地两器”等中心大局,立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背景,做精做强审判主责主业,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2023年,全年结案率95.64%,人均结案468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6.43%。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就深汕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深入采访。
创新审判管理办法
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的调解,这笔款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收到第一笔分期案款的原告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
原来,原告某保洁公司与被告某物业公司因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对簿公堂。经审理,法院判决某物业公司向某保洁公司支付费用60万元。案件生效后,某物业公司未及时履行,经某保洁公司申请,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深汕法院依法冻结物业公司银行账户。随后,保洁公司因另一事由再次向物业公司主张违约损害赔偿,由此引发本案纠纷。
审理案件过程中,深汕法院法官发现前案尚未执结,且本案与前案当事人完全一致。考虑到涉案公司经营困难,本着保护胜诉当事人利益以及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理念,承办法官启动“审执联动”机制,联动前案执行法官,“两案并一案”,积极寻求利益平衡点,开展诉中调解,力争一揽子化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
据了解,为提高审判效率,深汕法院积极创新审判管理方法,率先试行法官诉前介入调解指导,推动疑难案件鉴定评估前置,提升审判质效;依托排期集约化优势,集约小组在每个月末将下一个月的庭审排期推送给法官和院庭长,严格管理改期和扣审、延审及报请审批程序,确保案件如期开庭,以此实现大幅缩短裁判轮候周期的良好效果;采取“实时监管+重点督办”模式,动态监测案件流程,推进结案均衡规范。2023年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45天。
一直以来,深汕法院依法保障辖区内企业的合法权益,始终致力于为深汕特别合作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完善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开展财产申报穿透式审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拓宽执行和解思路,实现执行案件执前督促程序全覆盖,积极寻找兼顾双方利益的执行方案,促进双方共赢。2023年,深汕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率94.23%,并高效开展执前督促案件2394件,用实际行动彰显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法治护航基层治理
提升乡村自治能力
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圳市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聚焦乡村社会基层治理底子薄、基础弱的问题,深汕法院以鲘门镇红泉村为试点,从治理理念和基层治理力量两方面发力,创建深圳市首家无讼村居,打造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治理新样板。
为激活乡村治理动力,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汕法院通过指导红泉村完善《村规民约》,融入法律理念、文明乡风等内容,形成具有“无讼”和谐理念的升级版《村民公约》,让“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调解优先”“不无理上访”等理念成为村民共识,激发了村居文明内生动力,引领乡村风气向上向善。
在深汕法院的推动下,红泉村成立了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组成的“五老”志愿调解队,并开展“点单式”法律知识培训,打造了一支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法律明白人”调解队伍。
“一开始确实是我们太冲动了,我们有不对的地方。”
“我们也有不对的地方,要是多沟通早就把事情解决了。”
20多年前,红泉村村民卢某未经协商,擅自砍伐空地上黄某家栽种的树苗,两家人因此结怨。2023年,卢某向村委会申请在该地块上建房,但遭到黄某反对。网格员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并上报了该起纠纷。
“五老”志愿调解队员朱加青获悉情况后,先后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和上门入户询问,并通过法官联络站向驻点法官咨询法律意见。全面掌握情况后,朱加青联系了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老干部,发挥老干部与村民关系友好、威望高的优势,在厘清纠纷前因后果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谈心式调解和释法明理,最终促进这起邻里纠纷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两家多年的积怨。
2023年9月以来,红泉村的民间调解志愿队参与调解纠纷8件,纠纷化解率达100%。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谢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谈妥了工伤赔偿,还给我做了司法确认,我心安了。”鲘门镇红源村的小王因在机器人小镇项目工地上务工受伤,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网格员排查后,村委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并联系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开展联合调解,反复数轮“背靠背”式调解、以案说法后,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合意,随即与深汕法院驻鲘门镇诉讼服务站对接,通过法院在线司法确认系统申请司法确认,实现了审查、立案、司法确认“一日通办”,就地高效化解纠纷。
立足辖区面积大、村社分散的特点,深汕法院在辖区四镇设立驻镇诉讼服务站,与镇司法所、派出所、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形成“一站两所两中心”布局,建立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迅速响应的基层治理多方合力联动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联动化解、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同时,依托法官联络站,选派法官、法官助理定期驻点村镇,开展法律咨询、政策宣讲。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敏感、涉众型纠纷等,开展“府院联动”,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现在孩子户口已经办好,我们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近日,一起变更监护权案件当事人送来锦旗,向深汕法院办案团队表示感谢。
小傅出生后不久,其父因故去世。小傅母亲返回外地娘家生活,小傅则长期跟随爷爷奶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活。为方便照顾小傅成长,小傅爷爷奶奶向深汕法院提出监护人变更申请。经充分听取小傅意愿以及小傅母亲想法,详细调查爷爷奶奶的居住环境和抚养能力后,深汕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将小傅的监护人变更为其爷爷奶奶。
依据深汕法院的“她·守护”计划,对涉妇女、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常态化案后回访,承办法官来到小傅家中了解小傅监护权变更后的生活情况。在交谈过程中发现小傅至今未办理出生登记,承办法官意识到这可能影响小傅的未来学习、生活。由于小傅父母当年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承办法官借助“她·守护”计划建立起来的多部门联动机制,与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实现了信息对接。在区公安分局的支持下,小傅顺利落户。
这是深汕法院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依托“她·守护”计划,深汕法院法官们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一场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开启留守儿童“四点半学校”心灵绘画疗愈活动,为乡村小学送去“心灵魔法”课堂……一项项切实举措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
此外,深汕法院以“普遍联系基层直接服务群众”工作开展为契机,主动融入区党工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成立17支党员分队,按照每位党员对接10户群众的标准包干到户,秉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态度开展群众工作。2023年,深汕法院党支部走村入户118次,收集群众反馈问题72条,为群众解决难题72件。
以高质效办案优化营商环境
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落实法律监督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的必然要求
□ 孙天乐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4起依法惩治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拆迁、土方、建材供应等黑恶犯罪常见多发环节,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结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工程建设领域是黑恶犯罪传统常见高发领域,其资金密集、劳动密集等行业特点决定了涉案主体民营企业多、普通违法犯罪易与黑恶犯罪交织。为实现依法铲除该领域黑恶犯罪与安商惠企两大目标,检察机关既要做到对涉案企业以及其中的成员、合作伙伴准确甄别处理,确保“不漏不凑”;又要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并重,确保“不枉不纵”。
例如,在此次发布的虞某荣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虞某荣等人组成的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但是,在虞某荣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串通投标犯罪中,参与串通投标的有浙江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以及沈某良等48名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在市政、园林绿化、土建等工程领域,自己或帮助他人采用收买公司、通过统一排标定价操控中标价格的方式,组织、纠集或参与围标工程,围标次数不等,非法获利不等。
对于这些涉案的单位和个人,检察机关认为其除了参与串通投标外,并未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没有将其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同时,依据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串通投标过程中的作用,分别认定为组织者、纠集者、参与者,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涉嫌串通投标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的6家建设施工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制发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书,委托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建设情况进行考察,推动相关企业规范经营,避免再犯。
此案的成功办理,启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案件时,要把握好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要依法认定该领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工程建设领域涉黑犯罪的认定,不论涉案主体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运作,都要紧紧围绕涉黑犯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以及危害性特征,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
其次,要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类处理。在案件具体认定中,要准确区分普通违法犯罪与涉黑恶犯罪。对迫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垄断地位、重大影响,被裹挟参与犯罪的涉案企业,或仅为获得经济利益参与犯罪的其他企业人员,如果并未参与该组织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不宜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对这类企业和人员要依据其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准确审慎分类处理,根据具体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提起公诉或者从宽处理。
最后,要延伸检察职能,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对于涉案情节轻微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民营企业,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源头治理,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能够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另外三个典型案例,也从不同角度呈现了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如何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如曾某雄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办理就明确,对在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所开办公司工作的人员,应结合其主观认识、地位、作用和客观行为综合分析、区别处理。这些从案件办理中提炼出的规则,能够有效解决法律适用、事实认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能够为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提供有效参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落实法律监督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的必然要求。对工程建设领域黑恶势力的打击,有利于净化行业环境,保护合法经营企业利益。检察机关也要通过依法办理该领域黑恶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参与重点行业整顿,建立防范黑恶势力长效机制,以此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让旅游更加安心放心舒心
□ 王天星
刚刚过去的5月19日是第14个中国旅游日,今年的主题是“畅游中国,幸福生活”。近段时间以来,文旅部门以此为契机,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激发旅游市场消费潜力,促进文旅市场快速恢复和发展。
旅游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当前,旅游业发展态势强劲,从贵州榕江的“村超”到甘肃天水的麻辣烫,从火遍全网的哈尔滨冰雪旅游到山东淄博的烧烤……广大游客通过旅游感受祖国的山川之美、文化之美。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侵害游客权益的乱象,如导游强迫购物、民宿随意涨价等,影响了消费者的出游体验。持续提振旅游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旅游更加安心放心舒心,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合力助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旅游经营者应当规范经营。为了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保障旅游市场有序运行,我国制定颁布了民法典、旅游法、广告法、《旅行社条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旅游市场主体的合同签订、资质认定、广告发布、价格确定等行为确定了基本规范。无论是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还是发布虚假旅游信息、擅自提高景区门票价格等,都违反了相关经营行为规范,不仅破坏旅游市场正常运行秩序,而且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行政部门应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没有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任何法律法规规章都很难被市场主体自觉主动遵守。一些经营者利用自身在信息、时间等方面的天然优势,规避法律规定,谋取非法利益,例如有的缩短游览时间、降低住宿等级、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有的以拒绝发放房卡、供应餐食等方式,强迫旅游者购物,个别导游甚至公然辱骂、殴打旅游者。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受理投诉,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将经营者的违法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发布,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从而激励守法经营主体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司法机关应对旅游市场中的民事纠纷及犯罪行为进行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活动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诸多环节,受不利天气等因素影响较大,出现争议和纠纷在所难免。对于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充分利用在线审判技术,结合旅游消费争议的特点,快速受理、快速审判、快速执行,积极稳妥化解纠纷。对于旅游市场中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应根据旅游者天然处于劣势的特点,尤其是当其身处沙漠、森林等特殊地域时,不法旅游从业人员无需采取常规强迫方式,仅凭眼神、言语、手势等,就可能逼迫旅游者接受其提出的购物或其他非分要求。对于此类涉嫌犯罪的行为,司法机关应依法准确认定,及时公正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旅游者应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旅游活动是具有一定精神属性的消费行为,也是一种经济行为。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成本和收益应当基本对等。对于明显低于旅游服务成本的宣传和广告,旅游者应理性判断其风险。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如认为经营者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存在违法行为时,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收集证据,争取与经营者现场协商快速解决;协商无果时,可向文旅部门投诉并请求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旅游者应采取平和的方式,避免采取霸机、霸船等过激行为,以免触犯法律。
旅游承载着人们对诗和远方的美好向往。期待各方面能够提升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充分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旅游市场形成良好秩序,持续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中心副主任)
规范权力行使 保障公民权益
□ 张建伟
今年是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以来,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从30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司法赔偿案件中,精选出4件案例予以发布,这不仅是对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的纪念,也让人们藉此机会重新回顾国家赔偿涉及的法治理念、制度价值和一些标志性案件的司法意义,启发人们进行深入的思考。
这4件案例,各有其典型意义,分别涉及人身自由损害赔偿、生命健康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等,案件当事人包括吴春红、张氏叔侄、呼格吉勒图家属,此外还有一起涉及产权保护的案例,申请并获得赔偿的是沈阳某房地产公司。
吴春红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再审得以改判无罪。在改判和给予国家赔偿两个环节,最高法都发挥了关键作用,并且提高了精神损害的赔偿金额,体现了一个“高”字。张辉、张高平被错判有罪并被长期羁押,再审改判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国家赔偿申请的当日即立案,15日后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凸显了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快速办理的态度,体现了一个“快“字。呼格吉勒图案件得以平冤昭雪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从优确定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生前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并予以赔偿的整体方案,体现了从优赔偿的“优”字。沈阳某房地产公司申请国家赔偿案,涉及未被法院认定为涉案财产2000万元的返还以及相应的利息损失83万元的赔偿。这起案件,同样是最高法赔偿委员会审查后作出赔偿决定,体现了让申请单位不受任何经济损失的“全”字。
这4件申请赔偿案,都是刑事赔偿案件。刑事赔偿对于国家权力行使不当或者司法裁判错误起到一种经济补救的作用,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采行,国际社会还将这项权利的实现列为刑事司法的一项准则。
我国国家赔偿法体现了宪法规定的基本精神:“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在制定国家赔偿法之前,我国对冤错案件中被错误逮捕、监禁的人给予经济补偿,主要是依据政策进行,人们习惯称之为“落实政策”。1982年宪法和1986年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含有国家赔偿的内容,为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吹响了号角。
1994年5月12日,国家赔偿法通过,标志着我国刑事赔偿制度正式建立。这部法律后来经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多年的适用中,发挥了保障被害人获得国家赔偿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为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最高法出台了适用国家赔偿法的司法解释,使国家赔偿法更好地从纸面上的法律转为行动中的法律,进一步实现了国家赔偿领域的法治化。
对于国家机关及其人员来说,国家赔偿制度具有警醒作用,提醒其谨慎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防止滥用国家权力的情况再度发生。国家权力的运作应当尽力避免发生错误,但再戒慎恐惧,仍然难免发生错误,一旦发生错误,受害人可能经济方面遭受损失,精神方面也受到损害,而且人身自由可能受到错误的剥夺,甚至有人因错误裁判而失去生命。这些人有权利得到国家的赔偿。国家赔偿是对遭受经济损害的被害人的一种补救,也是对受到冤屈的被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
回顾这些国家赔偿案例,有的当事人在获得国家赔偿前已不在人世,国家赔偿只是对其在世的亲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一种补偿,失去的生命是无法通过赔偿而获得新生的。从冤错案件中汲取教训,健全司法程序在约束国家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的机制,防止冤错案件发生,从而减少国家赔偿法因错误行使国家刑罚权、追诉权的实际应用,才是治本之道,这也是这些年来我国公安、司法机关通过种种努力力求达成的目标。目前,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进一步修改国家赔偿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相信法律修改完善后,会为人权保障与公权力制约提供更为全面可靠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稷下法家
□ 姬黎明
春秋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争鸣,书写了中国文化史上辉煌灿烂的诗篇。到了战国中后期,在齐国国都临淄,稷山之下,出现了一个百家汇聚、大师云集之地——稷下学宫。它初创于田齐首位国君齐桓公时,繁荣于齐威王时,消亡于公元前221年秦国灭齐,基本与田齐政权相始终,存续150余年。这里集学术研究交流中心、高等教育大学堂和政府高端智库于一体,实行学术自由、来去自由的宽容、优厚政策,盛时达到“数百千人”。齐宣王曾一次封76名稷下先生为“上大夫”,皆赐高宅大院。郭沫若认为,“这稷下之学的设置,在中国文化史上实在是有划时代的意义的。”
当时各国的许多著名学者,如孟子、荀子、慎子等都到这里讲过学;许多著名人物,如韩非、李斯等都曾在这里求过学。稷下学宫形成了各家学说空前热烈的相互争论、相互吸收的生动局面和兼取各家精华的良好学风,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涌现了一大批流传于世的著作文集,为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形成做了理论上和人才上的准备,对我国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稷下学者中,相当多的是法家人物,他们在吸收儒、道、墨家等思想的基础上,适应战国中后期现实政治的需要,提出了一系列切合实际又具有创新性的“法治”思想。现存《管子》一书,就是稷下部分学者的论文汇编,其中首次提出了“以法治国”和“以人为本”的主张,这两大主张融为一体,使稷下法家的思想呈现出鲜明的特点和风格。
一是主张“令尊于君”。先秦法家面临的一大难题是法与君主的关系问题,一方面认为,法是解决现实问题的最优方法,主张“缘法而治”“一断于法”;另一方面,又主张君主拥有最高权威,借助君主的权威推行变法、厉行“法治”,这样使法家常陷入自我矛盾中。稷下法家的一大贡献是,明确提出“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君据法而出令”“下令于流水之原,令顺民心”等观点,也就是说,不能为君主个人的私欲而改变法令,法令比君主更尊贵,法的权威大于君主的权力;君主应当带头守法,以法令来约束自我,不可任意妄为;君主制定政令要以法为根据,顺应民心。
二是强调“必先富民”。在稷下法家看来,以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使经济发展起来,民众富裕起来。他们提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等观点;主张“布法以任力,任力有五务”,其中一务就是“庶人耕农树艺”,发展农业生产;强调“府不积货,藏于民也”“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尊重和保障民众的现实利益和物质需求。
三是重视“礼义廉耻”。稷下法家认为,礼、义、廉、耻是四个维系国家政权的关键要素,四维缺失,国家就会灭亡,主张在富民的同时,要注重运用道德教化民众,从而减少刑罚的使用,达到“绝而定,静而治,安而尊”,实现“法治”和德治的紧密结合。
今天,距离稷下学宫繁荣的时代已逾两千余年,但稷下法家的思想并非如烟。法家一般主张强化君主权力,稷下法家主张令尊于君,法大于权;法家一般主张严刑峻法,稷下法家主张富而教之,化风成俗。稷下法家思想的当代价值值得我们再思考、再发掘。
图说世象
近日,四川宜宾男子刘某因缺钱打牌,竟撬开寺庙功德箱盗取百余元。被警方抓获后,刘某狡辩道,以为“佛祖开光”的钱能助他赢牌,计划赢后再捐回,不料全数输光。目前,刘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用“佛祖开光”这种荒诞不经的借口为自己开脱,是自欺欺人。这种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刘王京
公平竞争赋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 翟 巍
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我国强化公平竞争治理机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阶段性成果,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鼓励创新和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为基本目标,旨在破解数字经济萌发的新型不正当竞争热点、难点问题,消除网络不正当竞争乱象。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不正当竞争乱象。这中间既有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互联网技术翻新花样,也有非法数据爬取、流量劫持、反向刷单等隐蔽性更强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数字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而且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规定》锚定“以规范促发展、以监管促发展”的宗旨,致力于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能力建设,筑牢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的法治基石。一方面,《规定》细化完善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增强了执法标准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这不仅有助于提升监管水平,增强监管质效,有效保护经营者创新成果,而且可以避免由于监管不当而干预市场竞争,导致技术创新受阻;另一方面,《规定》立足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厘清各类网络竞争行为的非正当性认定标准,这可以督促不同规模的经营者协同发展,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同时为解决线上消费场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难题提供可行路径。
基于数字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的特点,《规定》通过巩固、总结、提炼以往执法经验,着力解决实践中反映突出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类和认定问题。一方面,《规定》明确了数字经济场景下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表现形式及规制要求。例如,《规定》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软件、客户端、公众号等标识的行为,列为仿冒混淆表现形式,并明确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罚款等行政处罚形式。另一方面,《规定》对非法数据爬取、流量劫持、反向刷单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类型化列举,细化了相关行为的构成要件与评判要素。例如,依据《规定》,非法数据爬取的行为要件是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而其结果要件是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
这些细化厘定,不仅巩固了既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果,而且为执法机关进行执法内容、方式、工具的创新提供了制度性依据,同时也为经营者提供了明确、清晰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南,有助于推进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
为了有效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还从主体、依据、方式三个维度完善了综合治理模式,这有助于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在治理主体维度,《规定》不仅细化和强化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关的监管职责,而且要求落实行业组织和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平台经营者的辅助治理职责,督促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竞争行为的规范管理。
在治理依据维度,《规定》廓清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协同实施机制,致力于统合发挥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效能,以系统性、多维度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治理方式维度,《规定》创设专家观察员制度,由专家观察员为执法机关调查新型、疑难案件提供外部的智力支撑和经验支持,以提升监管的科学性、专业性水准;此外,针对受到集中举报或后果严重的重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探索设立特别的案件管辖地,对这类行为进行集中执法管辖。
综上所述,《规定》明确了在数字经济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具体适用规则,妥善处理了规范与发展数字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有利于构建我国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格局,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治“鬼秤”先治市场主办方
5月16日,有博主发视频称,在江苏连云港某海鲜市场购物时发现商贩使用“鬼秤”,与商贩争执后寻求市场主办方协助,不料主办方人员竟抢夺其手机并要求删除视频。后当地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已对涉事商户和市场主办方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这次“鬼秤”事件,不仅让消费者感到愤怒,更揭示了市场主办方的严重失职。小小一杆秤,承载的是商家的诚信与消费者的信任。然而,当“鬼秤”横行,天平失衡,市场主办方却成了无良商贩的“保护伞”,这不禁让人质疑市场主办方的立场。市场主办方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力量,应成为“啄木鸟”,织密管理网,对商户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查,提高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的消费环境。但在此次事件中,他们不但未能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反而试图掩盖真相,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犯,也是对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此次事件不仅是一次警告,也是一次提醒,市场主办方只有真正履行职责,才能让市场发展回归良性轨道,让消费者重拾信心。 (王军荣)
“轻医美”不是“零风险”
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近年来,以注射美容和光电项目为主的“轻医美”“微整形”受到爱美人士追捧。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超过100万人次接受注射美容治疗。然而,来路不明的产品、不正规的机构则是“变美”之路上的陷阱。
“轻医美”本质上仍是医疗行为,绝非“零风险”。一些无资质人员在非正规场所开展医疗美容项目,一旦操作不当或者消费者患有基础疾病,均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尽管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整治医美行业乱象,但问题依然层出不穷,这表明净化医美市场需要久久为功。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医美行业健康发展,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举报投诉等情况,加强常态化监管,并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惩,让那些在医美安全上耍花招的人付出沉重代价,从源头上消除医美乱象。与此同时,要探索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为消费者及时发出消费警示,实现打击与预防并重。此外,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医美行业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形成良性循环。最后也最为重要的是,消费者要树立健康的审美观,不要被“外貌焦虑”捆绑,接受并珍爱真实的自己,要知道自信才是最好的医美。 (杨玉龙)
离婚冷静期男子持刀闯入妻子家被反杀
吉林桦甸警方认定正当防卫撤销案件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通讯员 王桂静
前不久,吉林省桦甸市男子小帅与妻子小美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但在离婚冷静期内,小帅持刀闯入小美家中,反被大舅哥大力用刀反杀。
在这起案件中,小美、大力等人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案发后,当地公安邀请检察机关等对此案进行研判,最终认定小美、大力等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持刀闯入后被反杀
小帅与小美均是“80后”,是桦甸市农民,两人结婚后育有一子,小帅经常在外打工,小美则在家里照顾上学的儿子。两人的感情一直不是很好,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小美因此隔三岔五回娘家。时间一长,小帅便怀疑小美外面有人,二人矛盾不断升级。
2023年8月,小美向小帅提出离婚,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申请手续。随后,小美把孩子留在爷爷家,自己回到娘家。
在离婚冷静期内,小帅来到小美母亲家,就离婚话题与小美又发生争执。“你婚内出轨,必须给我个说法。”小帅指责小美婚内出轨,小美则予以否认。
“你敢不敢让大家看看你的手机?”小帅说。
“看就看!有什么了不起的!”小美也不甘示弱。
结果小帅在手机聊天记录里发现了小美与其他男性的暧昧信息。
“给你三个选择,一是拿出50万元作为精神损失费;二是你喝农药自行了断;三是我杀死你们全家……”气愤至极的小帅当场说道。
面对当时紧张的事态,大舅哥大力一再劝解、说和,最终答应给小帅50万元的“赔偿”。
小美娘家并不富裕。当晚,小美家人打电话与小帅沟通:“看看能不能先少给点?之后再分期给付?”
“不行,如果不给我钱,要么小美自杀,要么我就杀死你们全家。”小帅几乎丧失了理智。
挂断电话后,小美很害怕,不时地通过手机查看自己家里的监控——看见小帅将一把自制长把刀放进车后备厢,还往兜里揣了一把小刀,之后就驾车出门了。
见到这个情景,小美吓坏了,赶快把情况告诉了母亲和哥哥大力。大力怕小帅真的带凶器来伤害家人,便给母亲、小美各塞了一把菜刀,自己也将一把杀猪刀藏在门后。
当天23时许,小帅手持刀具闯进小美娘家,不由分说,举刀就向坐在门后的大力头部劈砍过去,大力向前躲闪,刀把打在了大力的肩部,小美及其母亲见状与小帅厮打在一起。
情急之下,大力从门后拿出杀猪刀照着小帅的腹部猛地连刺几刀,随后发现小帅身体靠在墙角处一动不动了。小美、大力及其母亲三人从惊魂未定中清醒过来,大力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认定构成正当防卫
公安机关很快将小美、大力及其母亲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过立案侦查,警方对小美母子三人行为是涉嫌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抑或防卫过当进行了充分研判,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邀请检察机关开展提前介入工作。
办案检察官反复查看案发当天的监控视频、梳理涉案证据、了解案件前因后果,又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等反复沟通探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认定小美母子三人构成正当防卫,对小帅的死不负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随即撤销了案件,并解除了小美和小美母亲、大力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小帅的家属对此案处理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小美哥哥大力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于是向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侦查活动监督,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大力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受理后,调取涉案卷宗,同时查阅涉案证据材料,及关键性证据现场监控录像,经提请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一致认为大力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完全正确。”承办检察官说,通过释法说理,小帅家属最终认可了检察机关出具的意见。
符合特殊防卫条件
承办检察官指出,我国刑法规定的特殊防卫制度,相较于一般防卫,它不苛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完全对等。判断暴力侵害是否正在进行时,应当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量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精准把握防卫的条件,作出法理情相统一的认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本案中,不法侵害人小帅手持自制砍刀进入小美家后,无任何言语交流,直接朝着蹲坐在门后的大力的头部劈砍去,大力俯身躲过去左肩部被砍,母子三人上前与小帅厮打,大力捡起事前准备好的杀猪刀捅向小帅,致使小帅死亡。此时,要求母子三人在面对小帅进屋就突然砍人的状态下保持高度冷静,继续与小帅协商,实属强人所难,虽造成小帅死亡,但大力行为符合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致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说。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发展下线欺骗会员购买虚拟货币
郑州金水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纠正一起洗钱案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周庆华 朱国涛
上游犯罪以传销组织形式层层发展下线,欺骗会员购买虚拟货币,下游行为人明知上游犯罪客观事实,而予以掩饰、隐瞒,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是洗钱罪?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法检两家消除了分歧焦点,该案成为河南省首例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被依法改判为洗钱罪的案件。
金水区检察院检察官周忠斌介绍说,2018年3月,刘某等人委托技术公司开发GBC平台软件和手机App,谎称GBC币、财富币是区块链虚拟货币,具有巨大升值空间。GBC公司以购买激活码和一定数量的财富币作为入会条件,成为会员可获得交易GBC币和发展下线的资格,并能够从下线交易中获取提成。
周某等人通过社交群、朋友圈层层发展下线,欺骗会员购买,并承诺对GBC币、财富币进行回购。实际上,GBC币、财富币均系GBC平台凭空生成的数字符号,无任何经济价值。2018年7月,GBC平台资金链断裂,周某等人将软件下线并删除数据后携款潜逃。经审计,GBC平台涉及会员账号59548个,涉及进出资金34亿余元,亏损账号40480个,亏损金额6亿余元。
2021年1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周某、童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罚金50万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30万元。被告人上诉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金水区检察院审查认定,2018年6月以来,童某的哥哥童一(化名)为掩饰、隐瞒童某集资诈骗犯罪所得,通过提供银行卡、协助转账、提取现金、购买房产、车辆等方式,帮助童某转移、转换资金773万余元;2018年4月以来,吴某的哥哥吴二(化名)在其介绍下成为GBC平台会员,不但自己参与GBC币炒作,同时为掩饰、隐瞒其集资诈骗犯罪所得,通过为其提供银行卡、协助转账、POS机套现、提取现金、购买车辆等方式,帮助其转移、转换资金2390余万元。
2020年9月29日,金水区检察院以洗钱罪对童一、吴二提起公诉。2021年4月26日,金水区法院以洗钱罪判处童一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0万元;以洗钱罪判处吴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二被告人上诉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其仅明知上游系传销活动,无法证明其明知上游系集资诈骗为由,改判童一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改判吴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金水区检察院审查后,提请上级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抗诉。法院审委会在审议讨论该案时,检察长列席会议,针对法检分歧焦点充分阐述指控思路,发表三个方面的意见:二被告人多次协助童某等人转移、转换犯罪所得,且数额与童某等人正当收入明显不符,结合其认知能力、与上游集资诈骗主犯的近亲属关系等,能够证实二被告人明知其经手财物来源于集资诈骗;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二被告人对上游犯罪系涉众型、涉虚拟货币型、涉金融型网络诈骗是明知的,主观认识到的犯罪内容已经包含了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征,应当认定其对上游犯罪是集资诈骗罪有主观明知;从相似案例来看,认定二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洗钱罪的犯罪故意,符合类案处理的司法实践。
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童一、吴二的行为构成洗钱罪,维持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
“列席审委会的检察长或检察长委托的院领导应当在会前进行全面准备,对疑难复杂案件充分说理,有针对性地发表检察机关列席意见,最大限度争取采纳抗诉意见,在保证案件监督效果的同时,促进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和良好互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要注重选择法治理念有偏差、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错误的典型案例,努力做到抗诉一案,促进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普遍存在的司法理念、工作导向等方面问题得到解决。”金水区检察院检察长房伟说。
利用无线电设备传输答案
11人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获刑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赵 聃
考试制度是我国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考试作弊行为不仅侵犯国家考试管理秩序,也侵犯了考生公平竞争的权利。近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无线电设备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刑事案件,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被告人宋某某系重庆某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从事成人学历提升教育培训工作。2022年8月,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策划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采取无线电设备传输考试答案的方式组织他人作弊,于是邀约被告人赖某某、魏某等人招收作弊考生,约定收取数万元作弊费用。
后宋某某联系邀约并安排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徐某某、黄某某等人为考试作弊进行准备工作。王某甲负责设计制作用于考试作弊的后台软件,改进信号发射器、接收器等作弊设备性能,为考试作弊提供技术支持;王某乙负责接收考生资料,为作弊考生在重庆市缴纳社保、制作虚假居住证等,帮助非重庆籍考生在重庆报名;徐某某在考前给考生送达微型耳机等作弊设备,传授作弊设备使用方法,并伪装成考生进入考场拍摄试题;黄某某负责招揽答题“枪手”,完成试题作答。
根据宋某某的安排,2023年研究生考试前几天,赖某某等人通知作弊考生提前数日到重庆市,将接收器、隐形耳机等作弊设备交给考生,并传授使用方法。2022年12月23日,赖某某与被告人韩某某在重庆市某中学、某师范学院考场外附近架设并调试无线发射设备。次日上午,徐某某以考生身份进入重庆市某中学考场,拍摄试题后发送给宋某某,黄某某安排“枪手”根据宋某某发送的考试试题做出答题返回给宋某某,宋某某与王某乙整理答案后,通过网络和考场外架设的设备将答案发送给作弊考生。
宋某某团伙在组织考试作弊期间,收取作弊考生费用97万余元。案发当天,公安机关查获考试作弊工具350余台,查获作弊考生24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某等11人利用多套无线电作弊器材传递答案的方式,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多名考生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自导自演交通事故诓骗30余万元
山东平阴警方挖出一“碰瓷”诈骗团伙
□ 本报记者 李 娜
□ 本报通讯员 王勇力 董菲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公安局挖出一个“影帝级”“碰瓷”诈骗团伙。团伙中的“驾驶员”“运动员”“谈判员”集体“出演”,作案20余起,涉案资金达30余万元。
今年4月,平阴县公安局榆山第一派出所辖区靳先生报警称,其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为避让前方突然拐弯的轿车,导致右侧行驶的电动车主倒地受伤。靳先生带“受伤”人员到医院进行拍片检查,检查结果为电动车车主右手小指骨折。双方协商后,靳先生赔偿对方1万元,靳先生回家后感觉事情有蹊跷,怀疑遭到“碰瓷”,随即报警。
通过调取查看案发现场周围监控,民警发现前方车辆有故意导致事故的嫌疑。经研判,发现前车车辆驾驶人员与受伤人员同为外省籍。
随后,民警调取海量监控,并与多地警方联络,发现近一个月来,该团伙成员出现在山东省多个县市区医院,受伤人员多次在医院拍摄X光片,受伤部位相同。因此,办案人员认定该团伙有“碰瓷”诈骗的重大嫌疑。
4月25日,民警赶赴东营市广饶县,将正在广饶县人民医院作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并扣押作案机动车辆一辆,故意“碰瓷”的电动二轮车一辆,现金10万余元。
4月28日,民警通过研判,确定该团伙另外两名嫌疑人出现在平阴县某洗浴中心。侦查人员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调查,自今年3月以来,该团伙成员陆续在山东省境内集结,组成固定的犯罪团伙。该团伙由“驾驶员”“运动员”“谈判员”组成,流窜于山东8个地市,在医院附近的交通道路上寻找单独行驶的电动车辆。先由机动车“驾驶员”行驶至受害人车辆(多为电动三轮车)旁边,通过减速、拐弯、变道迫使正常行驶的受害人避让,然后由驾驶电动二轮车的“运动员”故意与受害人发生剐蹭。“运动员”倒地后声称受伤,要求受害人带其入院治疗。在医院由受害人付费给“运动员”拍片,确诊骨折(实际上为该团伙自残形成的陈旧伤)后,随后由扮演“运动员”老板(或亲属等)的嫌疑人作为“谈判员”,与受害人协商,通过欺骗、恐吓迫使受害人赔钱了事。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平阴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彩信“轰炸”亲友勒索裸聊受害人
内蒙古警方捣毁一跨境裸聊敲诈犯罪团伙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 本报见习记者 郭君怡
□ 本报通讯员 张珈瑞
近日,随着“2·10”专案的4名主犯在缅甸佤邦被抓捕归案并顺利押解回国,20余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该案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昆都仑区公安分局三级公安机关上下联动,成功打掉的全区首个全链条跨境裸聊敲诈勒索案。
2023年2月14日,包头市居民赵某报案,称其在家中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与陌生人裸聊,被对方以名誉、财产等相要挟,敲诈勒索5800元。转账后,对方继续以裸体视频进行威胁,向其索要巨额钱财。
包头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局迅速启动协同机制,牵头成立“2·10”专案组,与昆都仑区公安分局合力展开侦办。民警对证据进行筛选梳理、记录分析,渐渐掌握了该团伙的层级架构和作案流程,一个藏匿于缅北地区、专门利用网络从事跨境裸聊敲诈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受害人遍及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经查,该团伙长期在境外从事非法活动,内部分工明确,敲诈勒索分为“引流”和“打枪”两个部分。其中,负责“引流”的成员使用社交软件,以女性的口吻找男网友,引导被害人下载实为木马程序的不知名App,以便获取其通讯录等内容。不法分子以事先录制好的视频引诱被害人进行“裸聊”,一旦被害人打开摄像头“赤裸出镜”,对方便迅速录像,随后将被害人的裸体视频、手机号码等信息交给团伙中负责敲诈的“枪手”,并对被害人通讯录中的所有人进行彩信“轰炸”。
“枪手”收到信息后,先威胁被害人支付数千元处理裸照截图和视频。被害人转账后,再以清理木马病毒等理由,继续对被害人进行勒索,直到被害人没有能力转账为止。多数受害人因隐私问题或受到该犯罪组织威胁而不愿报案、不敢报案。
嫌疑人身处境外,案件线索全部是虚拟信息,给打击此类犯罪带来障碍。专案组经过大量分析研判等工作,逐步锁定各嫌疑人在境外的具体位置。截至目前,包括金主在内的4名主犯等2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缅甸佤邦等地被顺利抓捕押解回国,并全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猎杀野猪还发视频博流量
北京一网红博主获刑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 本报通讯员 郭晓波
荆棘丛生的密林、训练有素的猎犬、奄奄一息的野猪……这是坐拥30余万粉丝的网红博主发布的在北京山区猎杀野猪的视频。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有”名录),野猪已被调整出“三有”名录。那么,猎杀野猪还违法吗?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非法狩猎案,一网红博主被判承担刑责。
2022年至2023年,司某伙同于某、闫某等人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九龙山附近使用自制扎复合弓和猎犬进行狩猎。为博取眼球、获取流量,他们还对狩猎过程进行拍摄,并配上讲解。一年多的时间里,司某一伙陆续猎获野猪4只,被猎捕的野猪被司某等人或食用或出售。2023年9月,司某等人在狩猎完毕乘车返回的途中被民警查获。
门头沟区法院审理查明,有3只野猪被狩猎时均属于“三有”名录中的保护动物,整体价值共计1500元,第四只野猪被狩猎时属于北京市重点保护动物,整体价值500元。
法院认为,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只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三有”动物、区域性保护动物同样也受到法律保护,未经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猎捕,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也会构成非法狩猎罪。虽然野猪已被调整出“三有”名录,但仍属于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北京市全年、全域禁止捕猎,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野猪仍会涉嫌刑事犯罪。
法院最终以非法狩猎罪判决司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闫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9人涉嫌捕杀海龟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武建鹏 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巡回开庭审理一宗9名被告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并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法治宣讲。本案是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以来受理的首宗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2月5日,被告人麦某驾驶渔船带领被告人黎某、卢某等10多名船员从琼海市潭门港出发前往西沙海域进行捕捞作业,船上人员分组驾驶6艘小艇。麦某曾在出发前及作业期间多次告知船员,作业时抓到海龟就带回母船,他以人民币30元/斤的价格收购。
同年12月11日至12日,其中两组被告人分别捕获、杀害海龟3只、2只;另一组捕获海龟1只,在发现海警船后将其丢回大海,6只海龟价值63万元。海警执法人员在船舱共查获海龟肢体12条,白色腹甲残片65片,合计50.6公斤,查获海龟内脏4.6公斤。经鉴定,上述残片残肢至少属于5只海龟,种属为绿海龟,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物种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各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根据庭审和案件情况,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围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社会危害性以及应当如何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普法宣讲,为旁听的两委干部、渔民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餐饮店主出售野生动物被刑拘
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钟锦翔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4月中旬,丰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丰城市市监局移送线索,称该市上塘镇某餐馆有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犯罪行为。接到线索后,森林警方立即组织人员对该餐馆进行全面搜查,在餐馆冰箱内发现野生动物制品。
经江西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中,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鹤2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天鹅1只。
随后,民警对该餐饮店店主李某华和沈某进行拘传,两人对餐饮店内出售国家珍贵野生动物一事供认不讳。
此后,办案民警循线追踪,成功锁定捕猎国家珍贵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吕某,并在吕某家里搜查到4个狩猎夹。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吕某为牟取暴利,自2022年以来,经常在夜里携带工具到丰城市药湖附近捕猎野生动物,转而售卖给餐饮店。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导弹筑巢人”托举长剑腾飞
记火箭军某部导弹工程兵群体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李兵峰 方雷 魏玉麟
被誉为“导弹筑巢人”的火箭军某部导弹工程兵,与大山为伍,与岩石为伴,每天与石头不懈“斗争”。
谈起这些年“筑巢”经历,与岩石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火箭军某部一级军士长王永锋说:“我对它们有着特殊的情感,遇到坏石质影响施工进度时,恨得牙痒痒。有时又爱之切,正是它们支撑起阵地工程。”
该部队自组建以来,导弹工程兵们钻深山密林、赴高原戈壁,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先后参与完成我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第一批导弹阵地等系列工程建设。
使命如山 铁骨铮铮
在施工中,破碎带、泥夹石、裂隙水等险情随时可能发生,官兵时刻面临苦、累、伤、残、险的严峻考验。一次,在岩爆段施工中,王永锋钻完孔正在作业面和测绘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突然,一块比手掌大的石头从拱顶掉落下来,在他身上划下一道伤口。简单处理伤口后,他又冲在施工队伍最前面。
“向阵地敬礼!”一声令下,在刚完工的阵地前,官兵们肃然敬礼。
站在最前排的一名战士,左袖管里空荡荡的。这名战士叫王统伟,是一名施工骨干。那年,他与战友在铺架高空电缆时,一条电缆突然掉落。危急时刻,王统伟一把推开战友,自己却被砸碎左臂,最终截肢。后来,王统伟请求把失去的左臂埋在阵地入口处,守护心爱的导弹阵地。伤愈后,他重返施工一线。
那一年,大学生士兵罗琦怀着拳拳报国心,放弃优厚的工作待遇,走进工程部队。执行国防工程测绘任务时,突遇山体滑坡,脚下大面积松散的岩石向山下滑动。因山势陡峭,石块越滑越快,罗琦躲闪不及,摔进100多米深的山沟中。
没来得及留下一句话,这名年仅23岁的战士光荣牺牲。当战友们从厚厚的乱石堆中找到罗琦时,他怀里还紧紧抱着测绘仪。
测绘技师龚晓斌被确诊为直肠癌,他一边与病魔抗争,一边研究如何突破传统施工技术。术后仅1个月,他就执意回到战位,总结出便捷的圆坐标测量法,将工时缩减到原来的五分之一,被命名为“龚晓斌圆坐标法”。后来,他被原第二炮兵授予“导弹工程兵模范士官”荣誉称号,至今仍在施工一线奋战。
苦乐相伴 攻坚克难
危岩耸立、怪石突兀,不断向前掘进的作业面像是张开的“老虎口”……满身泥浆的藏族战士多登说:“这里虽然没有战火硝烟,但我们每天都在经受考验。”
这名大学生士兵从小梦想成为一名特种兵,最终,他成为一名导弹工程兵,与大山森林为家、与戈壁荒漠为伍、与寂寞孤独相伴。
“为导弹‘筑巢’神圣而荣光。”在热火朝天的施工现场,班长张军的话让多登铭刻在心,“我们虽然上不了发射场,见不到摸不着导弹,却托举它们腾飞。”
多登向这些老兵看齐,每次任务都冲锋在前,入伍第二年就当上副班长,很快就成为连队施工骨干。
某工程被专家称为“不良地质博物馆”,相继遭遇6次塌方、3次围岩大变形,上级先后4次组织专家组现场勘察定案。
如另外选址,不仅耗资大而且影响工期。指挥长、分队长站了出来,党员突击队站了出来,硬是把近千根锚杆嵌入岩层深处,用一根根钢材木头给工程安上大梁。最终降伏“拦路虎”,官兵们紧紧相拥,喜极而泣。
那年,为早日完成一项国防施工任务,这支部队展开了一场施工会战。在作业面被复施工阶段,6支专业化突击队率先开干,面对空间狭小、高温炎热的作业环境,营连干部叫响“跟我上”,广大官兵紧随其后,奋战在近50℃高温的夹缝中,克服种种困难,最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近日,走进该部某工区,正逢施工间隙,看到一幅难得的休闲景象:阳光下,官兵们有的闭目养神,有的围坐一起玩起小游戏,有的坐着聊家常……
让官兵们晒晒太阳,是这支部队的硬性规定。近几年,国防施工任务重、工期紧,加之深山日照时间短,有时遇到阴雨天气,官兵们半个月也难得晒到太阳。一次,上级组织正在参加施工会战的官兵调研,问到“你最缺的是什么”时,许多官兵不约而同回答:阳光。
这些年,一茬茬导弹工程兵就这样把青春热血洒在导弹阵地。
创新为犁 筑梦深山
夜晚,大山深处一间施工板房内灯火通明,工程师赵彦磊一边埋头思索,一边认真做着笔记。此时,他正在开展一项新技术研究——全新模块化国防工程设计。
怀揣着科技兴军的信念,赵彦磊先后5次主动转岗换专业,在岩层深处书写铁血担当。
虽然双脚扎在山沟里,但是双眼要长在山顶上。一次,赵彦磊查询资料接触到数字化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便下定决心,要以此作为实现数字化施工突破口。
经过一年多努力,赵彦磊考取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7个证书,先后攻克数字化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理论关、建筑图纸关、设备安装关、工程管理关。
在他牵头下,一个以信息主导,集工程建模、数据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建造中心顺利建成。首次投入使用,就解决了某工程任务中的58个施工难题。
一次,正当施工官兵为工程结构复杂、施工工艺要求高等问题发愁时,赵彦磊带着等比例三维建筑模型出现在大家面前,让难题瞬间有了转机。后来,借助这个可视化三维模型,官兵们提前40多天完成阵地工程整体施工任务,交出优质工程。
以前在导弹工程部队,施工用钢钎大锤风钻,靠肩挑背扛手推。如今,走进施工现场,处处呈现一幅现代化施工景象。
在一处掘进作业面,被誉为“台车大王”的一级军士长王建新钻进台车驾驶室,将设计图导入车载电脑,熟练操作几个按键,自动台车便开始灵活伸臂,不一会儿就在岩体钻出一个个炸药孔。
“以前主要靠手持风钻打眼,不仅烟尘大、噪音大,而且不安全。人员爬上爬下,随时有岩爆、塌方等危险。”王建新说,随着逐步实现机械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建造,有效控制了安全风险,施工效率明显提高。
“这些年来,现代科技和理念带来革命性、颠覆性变化,随着新装备、新技术引进,国防施工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效能型转变、向信息集成型跨越,我们也从传统工兵向科技工兵转变。”火箭军某部领导介绍,他们坚持科技引领、全员创新,加紧培养“小能人”“小诸葛”“小创客”队伍,打造更多具有工匠精神的新时代科技工兵,让官兵们成为创新的实践者、生力军。
那一年,某国防工程迎来施工高峰,大批量某型号钢板应用,让打孔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使用传统手电钻方式打孔速度慢、时间长,成为制约施工的卡脖子环节。这让一级军士长崔道虎萌生了一个想法:发明一台钢板打孔设备。
于是,崔道虎开始着手试验。他查阅10多本资料,修改了几十遍图纸,反复调整试验,最终成功研制出钢板自动冲孔机,使施工效率提升了十几倍。
越来越多的官兵加入创新队伍。一级上士谭志红研究探索大直径药卷钻爆工艺,减少常规断面钻孔量20%以上,缩短用时30分钟;工程师宋仲华研制出掘进电动出渣运输系统,嵌入数字化指挥平台,实现出渣作业信息化控制指挥……
这些年,一名名导弹工程兵加快认识之变、观念之变、思维之变、能力之变,把创新构想融入导弹阵地,用一个个现代国防工程铸就和平利剑。
江西省军区组织“保障先锋”业务骨干集训
提升后装系统服务保障备战打仗能力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郭冬明 李平 陈睿童
验枪、分解、组合,演训场上,参训骨干动作娴熟,一气呵成……近日,江西省军区“保障先锋”业务骨干集训正如火如荼展开,来自省军区后装业务领域的现役官兵、文职人员、民兵骨干齐聚一堂,在训练场上摔打磨砺。
为破解后装专业骨干人员新、能力弱、组训难的问题,这次集训集中了江西省5类140余名业务骨干,采取“小专业大集中”模式,设置财务、采购、野战炊事、装备管理、战伤救护等专业课目,重点突出专业理论、实操技能两个方面,紧盯短板,紧扣教、考、训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后装领域业务骨干综合能力。
弥漫的“硝烟”中,一场战伤救治演练正在展开。江西省新余市民兵卫勤人员穿行在“硝烟”中,迅速完成伤情判定、急救处置、伤员转移等课目训练。
“我们通过课题式攻关、沉浸式学研、集团化作业,让每名参训人员都能主动融入训练考核,最大程度提升民兵卫勤人员专业能力素质。”新余军分区保障处张哮说。
战时国防动员保障能力既检验单兵保障技能,又需要团队协作支撑。为提高团队协作能力,此次集训中,江西省军区全程模拟实战条件,采取编组作业、分组对抗方式展开训练考核,在培养保障先锋的同时带动整体保障能力跃升。
竞赛比武场上,野战炊事、轻武器分解结合、战伤救护等课目轮番上演,参训人员密切配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争分夺秒进行操作,实战氛围浓厚。
“开始作业!”随着裁判员一声令下,南昌警备区集训队员围绕野战炊事车及野战给养单元展开与撤收、野战给养器材单元热食制作等课目进行训练考核,切配、翻炒、调味、提鲜,一道道美食端上餐桌……在队员们分工协作下,他们拿下该项比武第一名。
“通过这次集训,我的野战炊事技能得到全面提升。同时,对后装专业服务保障备战打仗的使命也有了更深刻认识。”南昌警备区保障处吴荣尧说。
为规范训练标准、提高训练质效,江西省军区专门邀请来自军兵种的业务专家多专业穿插组织理论辅导,与参训人员面对面交流、手把手讲解。参训人员还按照专业分成小组开展成果交流、互动研讨,在头脑风暴中打通制约服务保障备战打仗的难点堵点。
“此次‘保障先锋’业务骨干集训,紧贴国防动员后装保障任务,突出后装保障现实问题和必备技能,覆盖现役官兵、文职人员和民兵骨干各个层次。”江西省军区保障局吕进云说,他们采取理论辅导与技能训练、单兵技能与团队协作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理论、训技能、严作风深度融合,提升后装系统服务保障备战打仗能力。
科学家披露:四条斑马鱼在空间站状态良好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5月19日,2024年度“天地共播一粒种——青少年与航天员一起养斑马鱼”科学教育活动在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启动。活动面向全国青少年开展,北京中关村中学、北京一零一中学双榆树校区40名学生代表,在现场与科学家和科学教育专家进行了互动交流。
该活动旨在充分发挥空间站科技资源优势,为青少年搭建科学探究、科学实践平台,在青少年心中种下科学的种子,激励广大青少年追寻科学梦、航天梦。
按照活动规划,参加活动的青少年自行设计研制可供四条斑马鱼生活一个月的地面小型密闭水生生态系统,并对斑马鱼、水藻生长进行科学观察。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专家向学生代表颁赠了国家斑马鱼资源中心提供的斑马鱼实验样本。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王高鸿、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郑伟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研究员仓怀兴详细讲解了空间站空间生命科学实验,特别是随神舟十八号飞船上行的“空间先进水生生保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实验的科学目标和运行情况,并详细介绍了公众特别关注的4条斑马鱼生长情况。
据介绍,空间站小型受控生命生态实验组件自4月26日由航天员转移至问天舱生命生态实验柜并开展实验以来,已在轨稳定运行24天,4条斑马鱼目前状态良好。航天员成功开展两次水样样品采集和1次鱼食盒更换操作,发现斑马鱼在微重力下表现出腹背颠倒游泳、旋转运动、转圈等定向行为异常现象。
后续,科学家将利用返回的回收水样、鱼卵等样品,结合斑马鱼空间运动行为视频等,开展空间环境对脊椎动物生长发育与行为的影响研究,同时为空间密闭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研究提供支撑。
沈阳苏家屯区人武部组织基干民兵点验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邹新江
“李海滨,到!王帅,到!”……5月16日,一声声响亮的答“到”声响彻营区,这是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武部组织基干民兵进行点验时的场景。
为全面准确掌握民兵整组工作真实情况,打牢民兵建设基础,苏家屯区人武部组织基干民兵进行点验,并在点验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该人武部逐个环节、逐个要点部位进行分析研判,详细制定预防安全事故措施、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点验工作安全顺利。
苏家屯区人武部紧盯人员集结、机动、实装操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和保密规定,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点验中,他们结合《民兵整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2024年基干民兵分队集合点验暨民兵整组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严格标准、严密组织。
该人武部采取查、考、问、评等方法,对民兵分队集合点验程序、受检分队人册相符、官兵相识和基干民兵档案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点验检查,摸清民兵队伍建设底数,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抓好整改和各项工作末端落实情况,真正实现以检促建、以检促备、以检促能的目的,不断提升民兵队伍整体建设水平。“通过参加点验,强化了大家的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我将时刻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民兵刘孙童说。
河南清丰成立首支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王友恒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工作,近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清丰县司法局,举行该县首支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成立暨授旗仪式,标志着该县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迈入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新阶段。
成立仪式上,清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同志为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授旗,42名来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成为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首批队员。
“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旨在为退役军人传播法治思想、传授法律知识,打通关心退役军人、服务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队长翟军利说。
据介绍,该志愿服务队成立后,志愿者将向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多项志愿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巡回法庭走进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及“相约星期二”法律服务日等活动,尝试“互联网+法律服务志愿者”模式,通过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引导退役军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郑州军事法院助军属获医疗赔偿款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王翌丞 张宇恒 近日,联勤保障部队某部专门向解放军郑州军事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军属小程因车祸导致高位截瘫,由于被执行人无钱可付,高昂的治疗费让小程一家因病返贫。在郑州军事法院努力下,小程终于拿到迟来的赔偿金。
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小程本该顺利毕业,却因在河南老家面试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导致脊椎骨折、胸部以下失去知觉,不能返校参加论文答辩。
为此,学校和医院在病房里为她组织了一场特殊的硕士论文答辩。此时的小程刚进行脊椎修复手术,术后出现肺部感染,且双手功能还没有完全恢复,翻书页这些简单动作都要在家人协助下完成。最终,小程完成论文答辩,顺利毕业。
然而,后续上百万元医药费让小程一家难以承受。虽然经过媒体报道,网友向她伸出援手,但肇事司机和其所属出租车公司给了两万元后,迟迟拿不出剩余赔偿金。无奈,小程只好寻求法律帮助。
去年7月,小程一家向郑州军事法院发来求助信。郑州军事法院承担着河南省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了解小程的情况后,该院立即启动涉军维权工作机制,开通军属权益保护“绿色通道”,联合河南省军区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专人督办小程案件的执行工作。在军地双方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之一的出租车公司先行向小程支付赔偿款280余万元。
景德镇培育惠民生接地气志愿服务创新品牌
逾十万志愿者推动平安瓷都建设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刘 强 龙浩然
“快递小哥”“浮红飘香”“洎阳帮帮团”……近年来,江西省景德镇市政法机关坚持系统观念,以全局、整体的眼光认识和把握平安建设的范围、模式,培育了一批惠民生、接地气的志愿服务创新品牌,助推基层平安建设现代化。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平安志愿者10万余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6.26%。
治安防控有“轻骑兵”
汪某等6人为庆祝生日,在东湖桥上燃放了3箱烟花,烟花未熄灭便自行离开。快递小哥王明彬途经东湖桥,发现正在自燃的烟花残余物后,采取行动熄灭火苗并上报给乐平市综治中心。
乐平市公安局获知线索后高度重视,经核实,对汪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快递小哥在配送物资的途中,容易发现应急突发事件,是重要的‘群防群治’力量。”乐平市委政法委书记程明波对《法治日报》记者说,2018年,乐平市成立了快递小哥志愿者协会,将全市490余名快递小哥打造成一支参与基层治理的“轻骑兵”,引导他们争当“平安使者”,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据介绍,乐平市综治中心组建了一个“快递小哥志愿者协会”微信群,快递小哥在工作途中如发现警情,可在群里通过视频、语音、文字等方式,上报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再由综治中心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形成了“快递小哥吹哨、综治中心响应、部门单位报到”的平安建设新模式。
同时,快递小哥志愿者协会实行公益积分奖励机制,积分可以兑换粮、油等奖品,每月排名产生“冠军、亚军、季军”,并采取奖励电影票等措施,提升团队积极性。
为创新宣传方式,快递小哥在外卖餐箱和快递车厢张贴反诈宣传海报,化身“反诈移动宣传车”穿梭于大街小巷,在送快递的同时,警示群众预防诈骗。截至目前,全市快递小哥共上报各类网格事件3000余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邻里和谐有“守望者”
黄某与宁某在婚后感情破裂,因11万元彩礼产生纠纷,在一年多时间内,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和解,双方家庭为此产生了积怨。
“浮红飘香”巾帼志愿者多次与双方面谈,循循善诱,通过释法明理、缓和情绪,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返还彩礼,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2年5月,浮梁县成立“浮红飘香”巾帼平安志愿者协会。该协会发挥女性温柔知性、耐心细腻、善唠家常的优势特长,选派志愿者进村入户,听群众烦心事、解群众揪心事。
“志愿者化身‘平安建设员’,积极参与治安巡逻、纠纷化解、隐患排查、心理咨询等重点工作,基层自治活力明显增强。”“浮红飘香”志愿者协会会长李晓红告诉记者,目前,该县在各乡镇、社区共成立了20个分会,巾帼平安志愿者队伍人数达到1.5万余人。
自“浮红飘香”志愿者协会成立以来,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900余场,为贫困群众发放9万余元慰问金,搜集社情民意1万多条,调解纠纷1700余起,惠及群众20余万人,有力疏解了社会矛盾。
排忧解难有“陪访员”
汪某兰在30多年前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身体留有后遗症,由于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多年来一直上访。
“洎阳帮帮团”联合乐平市委信访局等部门,通过上门面对面沟通,从情理法入手,最终说服汪某兰,成功化解该起历时30多年的纠纷。事后,汪某兰主动加入“洎阳帮帮团”,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
“洎阳帮帮团”团长徐国平介绍说,2017年8月,乐平市洎阳街道成立“洎阳帮帮团”社会公益组织。“洎阳帮帮团”以社区党员为主体,由志愿者自发组成,开展平安创建、交通引导、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
为化解居民纠纷,“洎阳帮帮团”主动融入城市治理,建立了人民陪访员机制,并在乐平市委信访局设立说理室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收集群众诉求,与群众交朋友、谈知心话。截至目前,共开展安全巡查、走访高龄老人、免费义诊义剪等活动390多场,服务群众10余万人,为强化社区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如今,“洎阳帮帮团”队伍逐步壮大,从当初1个社区、10余名热心人,已发展成为1900余名团员的大型社会组织,且被评为“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多名团员被评为“江西好人”“平安卫士之星”“最美退役军人”“赣鄱先锋”。
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童勇表示,景德镇将继续创新举措,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打造志愿服务创新品牌,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瓷都建设,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图片新闻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启动
本报北京5月21日讯 记者万静 今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国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
《行动方案》要求开展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条件自查,包括自查本机构持证全职工作人员在本机构是否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实际履行岗位职责、有可追溯的工作见证、持续缴纳社保等要求;自查本机构全部持证人员取证时提交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真实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职称证书要结合持证人工作经历,通过职称证书原件与评审表原件比对,或者通过政府职改部门职称资格批文、人社部门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等方式进行核验。
同时《行动方案》还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制定针对性检验检测方案,强化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考核。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在辖区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检验检测方案、报告抽查和检验检测现场检查,严厉打击出具严重失实或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项制度+一套体系+七人小组+N项行动
广东连州聚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何恺卿
健全“1”项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专项工作;推动创建“1”套“春风工作体系”,构筑法治宣教阵地;组建“7人小组”,实行问题少年点对点帮教;完善司法保护,部署“N”项行动……
近年来,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坚持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多措并举,不断探索未成年人问题治理和犯罪预防专项工作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科学治理等模式,形成“1+1+7+N”连州市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系,推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体制的落实。2023年以来,该市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类警情同比下降61.9%、治安盗窃类警情同比下降66.7%,辖区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据连州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市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同时,该市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春风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连州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春风工作体系”建设方案》,将其纳入该市“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目前已建设1个春风工作中心、1个春风工作站、30间春风工作室。春风工作中心运行以来,已接待参观研学人员7.3万人次,成为推进连州未成年人法治宣教的重要平台。
此外,连州市将重点未成年人按区域划分至15个成员单位进行包干帮教矫治,并由包干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组建由包干单位干部、公安民警、学校老师、乡镇干部、村两委、网格员、志愿者七类人员组成的“7人小组”,确保每个涉案重点未成年人有1个专门“7人小组”帮教。通过帮扶矫治,该市2023年未成年人再犯率同比下降16.27%。目前,该市累计帮扶矫治236人。
为加强普法宣传、素质教育,连州市督促各成员单位将专项工作融入日常职能工作。据介绍,该市通过开设法治教育课、参观法治教育展览等形式,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加以阐释,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该市还利用开学、散学、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同时定期对网吧、KTV、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接待未成年人。
为加强帮教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建设,连州市通过强化专业心理人员培养、心理健康教师招聘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设置专业的社工、心理咨询服务岗位,从而保障帮教工作扎实推进。
“我们还将积极探索构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监护网络、村(社区)管护网络、学校帮护网络、社会呵护网络、法律保护网络,坚决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连州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以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示范校为引领,以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建设为驱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兰州公安组建“安澜铁骑”机动队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专门抽调警力组建“安澜铁骑”机动队,积极探索打造具有兰州特色的机动警务新模式,全力保障旅游季城市交通平安顺畅,为兰州街头再添一道亮丽风景。
据悉,“安澜铁骑”机动队目前由36名队员组成,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两级指挥调度,经过警务实战技能、事故快速处理、特种驾驶技能等实战训练,还专门对兰州旅游景点、文旅特色、急救知识以及停车服务等方面进行专门培训,力争当好兰州公安“旅游警务”的“守护神、活地图、宣传员”,以更专业的举措、更饱满的精神,迎接即将到来的夏季旅游高峰,持续擦亮旅游警务“新名片”。
黔西南州北盘江中心派出所抓实基层社会治理
□ 本报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蒋 娜
“我们接受这种调解方式,也感谢你们不厌其烦地进行调解。”近日,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公安局北盘江中心派出所“布依联调队”队员梁文顺和吴朝飞的调解下,一起土地纠纷成功化解,邻里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布依联调队”是北盘江中心派出所以金井村为中心,打造的一支覆盖周边地区的特色调解队伍。通过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实现从“独角戏”到“大合唱”的转变。去年底,北盘江中心派出所入选全国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金井村62%的群众是布依族,大部分群众只会说布依语。“没有群众基础干不好这里的调解工作。”北盘江中心派出所指导员曹军介绍说,自从把布依族群众加进调解队,村里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开展得顺畅多了。其间,“布依联调队”还协同派出所开展本村及周边地区日常巡逻和平安法治宣传。
与此同时,北盘江中心派出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派出所工作从“以打为主”向“以防为先”转变,从“防范发案”向“防范风险”延伸,把时间和精力更多放到服务和治理主业上。
对此,北盘江中心派出所做实“两队一室”,提升警务效能。实体化打造综合指挥室,将指挥调度、视巡视侦、数据督察、数据研判、合成作战等功能融为一体。同时,做深“社区警务队”、做强“案件办理队”,在实现指挥调度更加扁平化、流程化、规范化和智能化的同时,又实现了有限警力效能的最大化。
北盘江中心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在研判案情时,始终坚持打防同时进行,当案件发生后,实行双研判,一边对案件线索进行研判,为案件办理队提供侦破方向;一边对案件发生原因倒查研判,向社区警务队下达指令,向辖区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推送信息,采取加强安防巡逻等应对措施,压缩违法犯罪空间。通过“两队一室”高效履职,2023年以来,北盘江中心派出所警情同比下降25.97%。
值得一提的是,北盘江中心派出所创新发展基层治理职能,以数字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各类平安“智”理的便民服务警务措施落地开花,不断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北盘江中心派出所创新推出住户门牌二维码管理新举措,安装智慧二维码门牌9045张。群众通过扫码点击相关栏目设置,可以联系到社区民警和警务助理,如有报警求助的情况,点击一键报警即可,实现“一码在手,一目了然”。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北盘江中心派出所按照“公安+群众+通信”的模式,推进“平安黔哨”项目建设,通过组织动员、资金补贴等措施,推动沿街商铺、人员密集区域、公共复杂场所开展外延建设,实现公共视频高效应用。
此外,北盘江中心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建农村“110快反队”,常态化在街面、巷道、村寨开展巡逻防控、接处警,充分发挥“屯警于街见事早、动态备勤反应快、全天值守无缝隙”的优势,实现快速支援和紧急救助。
“下一步,北盘江中心派出所将持续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深入推进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和参与基层治理的主责主业,努力实现辖区‘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北盘江中心派出所所长赵健说。
呼和浩特新城区推广“五个一”工作法
本报讯 通讯员施少宇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以“一单”(民族团结工作清单)为索引,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建立服务各族居民的“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将各族群众需求项目化。将“一站”(红石榴驿站)作为支点,与零工驿站融合,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打造属于新就业群体的温暖之家。以“一网”(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为支撑,健全组织体系,推动党的组织体系向基层治理末梢拓展。与此同时建立“一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会)平台议事机制,发现群众所需,化解邻里矛盾。最后将“一队”(石榴同心志愿服务队)作为骨干,整合社区志愿服务力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下一步,新城区将继续深入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共享的社会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使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新城区委书记赵永刚说。
广告
第二届世界法学家论坛专家畅谈
“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与研究”
□ 法宣
5月1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全球法学教育品牌双年盛会第二届世界法学家论坛在京举行。本届论坛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知名大学校长、法学院院长等120位国内外专家出席,分为主论坛和6个平行论坛。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论坛主题“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与研究”畅谈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致力于为世界各国法学家搭建思想交流的平台,推进法学教育前沿理论的创新,共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学术力量。
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教育创新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从法学教育的传统和现实出发,立足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场景,就如何应对人工智能的局限和挑战,推进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创新谈四点意见:
第一,推进法学教育智能化。法学教育的智能化由法学教育内容即法治的智能化所决定。法学是法律之学、法治之学、法理之学,在人工智能时代,无论是法律规则还是法律实施,都与以往明显不同。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执法和司法越来越科学化、智能化,法理也融入了更多的科技伦理和科技公序良俗,人工智能更是推动法治从回应型法治转型为预防型法治、促进型法治、敏捷治理型法治。在此背景下,法学教育必须与智能法治相适应,实施智能化的法学教育。
第二,推进法律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的智能化。人工智能的思维方式正在成为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底层逻辑构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还要培养学生切实了解人工智能,正确运用人工智能,善于运用人工智能。与此相适应,我们必须推进数字科技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法学教育,以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引领、规范和保障人工智能,促进人工智能向善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第三,推动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和全球化。以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标志的数字科技的广泛运用,打破了法学教育的空间界限和语言壁垒,使全球范围内的法学教育机构真正成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实现了法学教育的资源聚合,法学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法学教育理念和法律职业精神的互鉴融合,使高质量法学教育成为法科学生和全体人民可触及可分享的公共产品,进而实现法学教育领域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这在前人工智能时代是难以想象的。
第四,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先后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人工智能+”行动计划。从“互联网+”到“人工智能+”顺应了数字科技革命浪潮,两个行动计划的有序衔接,既是新型科技成果的实践运用,也是推进科技革命的强大动力。法学教育界要审时度势、积极行动起来,广泛深入参与到“人工智能+”行动计划中,以人工智能的巨大能量,推动法学教育的改革创新。
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教育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正在迅速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模式、商业模式、教育学习模式和社会治理模式,中国和世界各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均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法学工作者使命在肩,责无旁贷。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结合中国政法大学的教育教学实际,谈了自己的思考。
第一,技术与法律教育的结合。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期间深刻指出,“谁能把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发展机遇,谁就把准了时代脉搏”。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深远,它要求法学教育工作者把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重新思考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将法学教育与前沿信息技术紧密结合,培养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和法律实践需求、具备科技和数字素养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第二,课程内容的更新。人工智能驱动的法学教育转型体现在法学课程更新方面,应包括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相关的知识,让学生理解由人工智能带来的各种法律挑战。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做出了一些有益尝试并取得积极成果。例如,六年前学校就开设了第一个工科专业“法治信息管理”本科专业,其培养方案结合了计算机科学和法学两类课程,毕业可获工学和法学两个学士学位,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学校还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助力高校教师拥抱AI,探索未来教学工作方法新路径。
第三,教与学方法的变革。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以“一对多”的课堂教学为主,而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定“一对一”个性化学习方案有针对性地改善学习效果,已经具备了现实可能性。法学教育应从以传授为中心转向以学习为中心,采用问题导向的学习方式,增强学生个性化的学习体验,提高学习效率。人工智能可以模拟法律场景提供沉浸式学习体验,还可以设计新的课程,将虚拟现实、游戏化等元素融入教学,使学习更加生动有趣。
第四,学术规范的调整。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兴起,对学术规范和教育秩序提出了挑战,需要教育立法和学术界共同探讨新的治理方案。技术的进步是把“双刃剑”,不仅带来便利,也带来各种问题。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考虑具有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人工智能与国际贸易治理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伍人英表示,人工智能发展迅速,产生诸多方面影响。以国际贸易法为样本,教育和研究应注意多个方面转变。
从法律人的角度看,第一,人工智能一定会继续发展,对贸易产生推动效果。人工智能对于智能制造、供应链优化、海关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已经产生积极效果;第二,人工智能不仅是大企业的工具,更是有助于小企业的工具。通常人工智能对大企业更有利,但人工智能还可以赋能中小企业,使它们更容易得到平台解决方案。同时,劳动国际化成本越来越小,人工智能可以让更多人赶上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潮流。
人工智能也带来了新问题。以国际贸易法为例,1994年WTO协议签署时,贸易分为三类,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人工智能发展使三者界限变得模糊,法律规则也需要进一步厘定清楚。为此,教育要进行五个方面转变:第一,从货物贸易转向更多关注服务贸易;第二,从注重法律性转向关注国际机构制定的标准;第三,从关注WTO全球性规则转向更多关注区域贸易协定(RTA)的最新发展;第四,不仅要注意法律,还要注意国际关系;第五,国际贸易法也会越来越技术化,学习者和研究者要关注技术发展。
人工智能的发展呈现复杂、广泛、多元化的趋势,这同时也是法律人的机会,我们要注意以上发展变化,为推动人类前进发展作出贡献。
人工智能时代的律师行业和法学教育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表示,人工智能技术在已有测试中所展现出的能力,使人们相信其对法律实践的全面深度介入已迫在眉睫,并将冲击法律服务的现有生产组织方式,包括传统的“资深—学徒”律师团队架构以及晚近的“大型律所”模式。“资深—学徒”团队中,前者负责维护客户、拓展业务,就影响客户利益的重要事项作判断和决策,后者则承担了支撑、填充法律流程的大量“内容生成”(例如各类文书撰写)工作。截至目前,这种团队组织由于双向依存而总体运行稳定,并持续满足了法律职业在生产和继替两方面的需求。然而迅速普及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却很可能削弱甚至瓦解“资深—学徒”团队的双向依存基础。“资深—学徒”团队将至少在中长期被“人机团队”(human-machine team)所广泛取代。不仅如此,大型律所相对于个体执业者的人力、专业知识乃至协作网络等固有优势也将会弱化,个体律师之间借助AI和其他数字基础设施,可以灵活有效地针对特定委托事项形成单次或重复合作安排,搞定大规模甚至是跨境法律事项。总体来看,法律服务领域的组织规模和从业人数都将下降。
全球众多法学院面对现实挑战所处的环境和可采取的策略不尽相同。法律工作不仅处理过去,更应面向未来。法学教育的目标不能是培养学生与大语言模型在相同赛道上“死磕”的能力(注定会落败),而应是培养其成为和机器互补的队友,由此参与甚至主导低成本、高产出的法律服务“人机团队”。规则知识、语义推理和标准化文本生成都是大语言模型的强项。当然,在针对机器律师、机器法官的社会信任普遍形成之前,法律人相对于AI的优势在于其能够凭借共情能力为客户参谋决策,并在与各方人类主体多维度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实现问题解决。法学教育必须高度重视培养学生在“人—人”和“人—机”两个界面上的沟通能力。最重要的,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德法兼修”的法律人愿景以及“立德树人”的法学院使命不应有所改变。
凝心聚力 守正创新
积极建构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 阴建峰 周恺
5月19日,首届“高铭暄学术奖”颁奖仪式暨“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学术研讨会在浙江玉环高铭暄学术馆举行。“人民教育家”高铭暄先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出席会议,并为荣获首届“高铭暄学术奖”的刘艳红、陈璇等7位学者颁奖。与会专家围绕“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之主题,就我国刑法学发展的路径选择、犯罪构成理论、出罪机制等问题展开充分研讨。
我国刑法学发展的路径选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时延安将各种关于超越主权国家实定法、试图构建可以适用于各国刑法学的理论概括为“共同刑法学”。“共同刑法学”有着不同的实现路径,包括普通法系国家基于国际化影响形成的“历史—实力型”路径,以德国刑法学为核心塑造的“历史—文化型”路径以及以国际刑法学为内核形成的“沟通共识型”路径。相较而言,依托国际学术组织、国际公约、国际刑事审判机构而在全球范围内确定统一刑事法律标准的“沟通共识型”路径是目前为止更为可取的方案。在通往“共同刑法”的征程中,不应缺少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消灭歧视、放弃私利、平等友爱的“大同社会”思想。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刘艳红认为,我国刑法学研究经历了从老一辈刑法学家创制刑法典、形成中国刑法学知识结构的“固本”,到德日刑法教义学知识体系引入形成的“交锋”,再到今天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三个阶段。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要遵循三个基本理念: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建构立体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刑法学知识体系;二是要立足法治实践,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注重轻罪时代的社会治理,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多层次需求提供可行的本土化方案;三是要充分认识到中国刑法学知识体系是刑事一体化的知识体系,需打破实体与程序的壁垒,促进监察体制改革、企业合规改革、民刑行衔接等一体化的知识体系构建。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江溯深入剖析了我国应当探索并建构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原因。刑法学研究不应只重视刑法技术层面的探讨,而是要深入探讨刑法背后的历史哲学等理论根基问题,同时要从我国刑法立法出发探讨相关理论问题,虚心向司法实务机关学习,总结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经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璇就刑法教义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发表了见解,认为要处理好知识的本土性与普适性、实践性与科学性之间的关系,就离不开科学方法论的系统研发。要深化对刑法教义学不同体系类型的理解,为刑法教义学确立符合时代要求的科学标准,在刑法教义学内部建立起多层次的科学检验机制。
我国犯罪论体系的争议与完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贾济东梳理了我国犯罪论体系之争,认为“重构论”注重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逻辑性和层次性,而“改良论”强调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实用性和简便性,二者均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犯罪论体系发展和完善的基本要求。犯罪论体系发展和完善应力求理论层面的逻辑性和精细化以及实践层面的实用性和简便性。构建能够适应我国实际的犯罪论体系,需在改良思想的指导下发展和完善我国传统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在入罪方面应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原则与例外相协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将排除犯罪性的事由纳入犯罪论体系予以讨论,排除客观违法的事由是符合客观要件的例外,排除主观责任的事由是符合主观要件的例外,我国刑法中的定量要素原则上属于客观要件的内容。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明儒指出,三阶层或者四要件都不是绝对完美的理论,但是在共犯论的视野下,坚守并完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十分必要,这源于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认定共同犯罪的方法不仅能恪守最彻底的罪刑法定,还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为进一步完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体系构造并避免给司法者留下错用的机会,应遵循司法认知的过程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进行体系微调,形成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层层递进的判断顺序。
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王娜认为,中国刑法学一直在走独立自主之路,四要件犯罪构成学说由犯罪构成的本质所决定,是中国犯罪构成理论学说的基础,具有广阔的包容性。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是动态、立体且包括出罪的,其发展论可以彻底消解各种批判理由。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耿佳宁认为,应构建以“一体”为基础的“二用、三分”体系。
正当行为与“但书”出罪机制的再探索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充就正当行为的体系定位问题作了深入探究,认为正当行为的成立条件应该在犯罪成立条件之后与具体案件事实进行比对,这个判断的先后顺序与正当行为的理论体系定位无关,无论采用何种理论体系都不会影响判断的结果。作为解释选择问题,正当行为的体系定位取决于学者如何解读刑法规范中的法律要件,不同的理论见解会导致不同的体系定位,各种体系定位之间并无对错优劣之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科深入剖析了司法解释中但书规范的性质、识别方法和完善思路,认为司法解释中的出罪规范,有的表述与但书完全相同,而更多的表述与但书相似,却又不完全一致。但书是指已符合具体犯罪规定的不法和责任性质,但达不到不法和责任程度,因而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出罪规范。应当剔除司法解释中疑似的但书规定,规范司法解释中但书的表述方式,增设必要的但书规范。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孙本雄在解构刑法但书规定功能的基础上,提出了两类依据但书出罪的情形。
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邢文升探究了刑法中但书规定的体系定位及其出罪功能,认为但书属于排除犯罪客体的事由。
与会学者还就轻罪治理问题、案例比较法学、监狱学自主知识体系、刑法解释中未必的危险、刑事司法的公共表达、数字时代刑法的功能转型等问题进行研讨。
“新质生产力的公法视野”学术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日前,上海政法学院建校40周年系列学术会议“新质生产力的公法视野”学术研讨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来自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60余人参加研讨会。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表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重视新质生产力对法治建设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此次研讨会及时回应了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理论关切与法治需求。
在主题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公法理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公法保障”“新质生产力视阈下的公法学建设”三个议题展开研讨,就新质生产力的概念、新质生产力与政府的关系、公法理论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支持、新质生产力的公法保障等宏观与微观问题碰撞出丰富的思想火花。
“涉外法治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推进郑州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近日,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和郑州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主办的“涉外法治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举行。
郑州大学党委书记别荣海表示,进入新时代以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建设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则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先导力量和基础工程。他强调,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高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大力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教育改革和要素配置,加强制度设计和资源协同,努力培养出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家族财富管理与法治创新”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张淑秋 日前,由福建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东南金融法治论坛之“家族财富管理与法治创新”研讨会在厦门大学法学院举行。本次活动分为开幕式、主题发言、圆桌讨论和闭幕式四个单元。
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表示,厦门大学法学院建立了从本科到博士后的完整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法学在历年学科评估中,综合实力一直名列前茅。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逐渐发展壮大,在项目承接、论文发表、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都取得了瞩目的成绩。
福建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志云强调,在新时代,信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托公司要坚守本位和回归本源,在行业转型、差异化竞争和重塑市场形象中求发展。加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配套细则,明确行业的监管要求是信托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山东政法学院召开人才培养工作专题座谈会
本报讯 记者姜东良 为深入推进审核评估,强化以评促建,充分了解学校人才培养现状,全面谋划学校未来人才培养工作,近日,山东政法学院召开人才培养工作专题座谈会。
山东政法学院校长王效彤表示,本科教育是高校的立命之本和发展之本,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事关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改革发展的大局。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一是要更好地理解、吃透、落实学校党委的工作理念,将党委提出的“融合、组织、协同、创新”理念落实到育人工作实践,促进学校长足发展。二是要更好地凝练特色、打造亮点、培育品牌。集中资源挖掘优势,打造“一院一特色”“一院一品牌”,共同支撑山政人才培养特色品牌,实现学校的内涵发展。三是要更好地凝聚合力,打破壁垒,实现有机融合。做好专业交叉,加强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实现教育资源融合共享、育人通道相互通达,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发展提供新动力。四是要做好标志性成果的挖掘、论证、培育、产出和应用工作。专项培育,精心打磨,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教学成果挖掘全、培育好,促进标志性成果从“出现”到“涌现”、从“有成果”到“成果优”的转变,努力实现标志性成果的新突破。
《周礼》勾勒的廉政制度及其影响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廉”的基本字义是指有棱角,比喻品行端方、有气节、廉洁、廉正、廉明等。“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载齐相晏婴说:“廉者,政之本也。”《周礼》则归纳了西周到春秋战国执政以廉的思想,提出“六廉”观念。《周礼·天官》记载小宰的职责之一,是用公平治理官府的六项评断官吏的标准,辅佐大宰评断吏治,这六项标准是:“一曰廉善(廉洁而又能做好工作),二曰廉能(廉洁而又能推行政令),三曰廉敬(廉洁而又勤勉努力),四曰廉正(廉洁而又处事公正),五曰廉法(廉洁而又执法无误),六曰廉辨(廉洁而又明辨是非)。”东汉经学家郑玄注曰:“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善,善其事,有辞誉也。能,政令行也。敬,不懈于位也。正,行无倾邪也。法,守法不失也。辨,辨然不疑惑也。”意思是指考察官吏政绩的优劣,要以“六廉”为标准。“廉善”是指善于行事,获得好评;“廉能”是指能较好地贯彻法令;“廉敬”是指为官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职责;“廉正”是指品行方正,公明正直;“廉法”是指遵纪守法,执法不阿;“廉辨”是指分清是非,明辨大义,厉行正道。
《周礼》不仅规定了选官的“六廉”标准,为此还制定了考核制度。《周礼·天官》载冢宰的职责之一就是“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意思是,年终的时候,命令各官府实事求是地整理文书资料,接受他们的会计总账,评断他们汇报的政绩,而帮助周王决定对官吏的罢黜和提升。三年大考核众官吏的政绩,从而帮助周王决定对他们的惩罚和奖励。小宰的职责之一则是“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赞冢宰受岁会”。这表明小宰协助冢宰,负责月考、岁考和记录。
“六廉”是第一次以“廉”挂帅,将其运用于官吏职责各个方面而形成的一个较为全面的评价、考核官吏的标准,“六廉”的特点就是强调选拔官吏要首先重“德”(廉),“德”为主,然后才是具有“才”。在此后2000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历代封建王朝都以“六廉”为基本指导思想,制定了大量详细的官吏廉政准则,建立相应的督促保障机制,从而形成中国古代历史悠久、完备连续的廉政机制。
在秦朝,从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载秦律可知,为了保障官吏的廉政,秦律规定,限制那些有劣迹和犯罪前科的人进入官吏队伍,以提高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警示官吏奉公守法。例如,被撤职的官吏不能再被任用,否则任用者要被罚二甲;诸如“史”官一类的重要官吏,犯过罪而后被赦免的人,只能改任一般官职,不得再任“史”官一类重要的官职。
在汉代,察举是其重要的选官任官制度,而孝廉又是察举的重要科目之一。孝廉即孝子廉吏,举荐时二者分科察举。孝,指孝悌者;廉,指清廉之士。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即举孝举廉各一人。在两汉通常的情况下,孝廉则往往连称而混同为一科。两汉的察举与考试是相辅而行、相互为用的。察举加考试,是汉代选官制度中的两个重要步骤。察举之后,是否选得其人,还要经过考试,而后才能量才录用。孝廉一科,在汉代属于清流之目,为官吏晋升的正途,汉武帝以后,迄于东汉,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
东汉为了促使官吏廉政,建立了任官回避制度。东汉桓帝时颁布了“三互法”,规定任官一是需要避籍,即本籍人士不得在本籍任官;二是需要避亲,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两州人士有婚姻关系者,其本人和家人不能到对方州任官,同时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据此规定,一种情况是甲州有人在乙州任官,那么乙州人士就不能赴甲州任职。另一种情况是甲州人士在乙州任职,乙州人士在丙州任职,那么丙州人士则不得在甲、乙两州任职;三是汉代地方长官任职时,既要避籍避亲,还要避近,即一些重要地区和关键职位,不得有亲近的人担任,如“宗室不宜典三河”(即宗室之人不得在河南、河东、河内三郡这些重要区域任职),外戚“不宜备九卿”,不得“封侯与政”。
大概受《周礼》的影响,秦汉时期创设专门的官吏考核机构。秦代御史和监御史负责官吏的考核和监督。汉朝建立后,对官吏的考核与监督分离,以御史府司职监察,以司徒、司空主持京官的考核,由郡守和上计吏负责地方官吏考核,形成了一套简易的考核机构和考核制度。
有关考核、惩戒官吏的立法也逐渐建立。云梦秦简中的《厩苑律》《仓律》《金布律》《为吏之道》《牛羊课》等都是考核官吏的立法。汉代的《上计律》也是考核官吏的法律。
秦汉对官吏的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枉法的处罚比较严格。云梦秦简中的《除吏律》和《法律答问》中规定,官员不执行政令的,要处以流放以上的惩罚,即使已经免职或调任也要追究责任。法官在司法审判中犯错误要负刑事责任。汉代实行“十金法”,规定官吏贪污数额在“十金”即十万钱以上者,要处死刑。利用职权私自挪用官钱,亦作贪污盗窃论处,要黥为城旦,且不能用爵位减免赎罪。凡是贪赃受贿的官吏,一经查出,非但本人被罢官,而且世代禁锢,不得为官。
因此,《周礼》一书对后世廉政建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表明对廉政实践加以理论总结,再去指导廉政实践,是推进廉政建设的必要任务。
债权法的学术、立法与司法研究
《债权法讲义》序言
□ 刘凯湘
《债权法讲义》一书以债法原理的学理阐释为基础,以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为中心,以案例、事例为线索,除了债法原理,还包括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以照顾到民法典新创设的债法体例。在介绍与讲解债法的原理、制度、规则时,除了学理上的阐释,更关注实务分析与实证研究,尽量结合案例、事例进行说明,避免纯粹的学说逻辑的推演。同时,特别关注立法的变迁与学理在立法中的意义,让读者更好地了解我国债法的立法沿革以及债法理论与学说的发展过程。本书写作遵循的思路以及由此体现的特点如下:
第一,尽量体现债法的实务性。民法包括债法又是实务性极强的学科,所以本书在介绍与讲解债法的原理、制度、规则时,除了学理上的阐释,更关注实务分析与实证研究,尽量结合案例、事例进行说明,避免纯粹的学说逻辑的推演。案例、事例既有真实的,也有为分析与说明而自拟的;既是作者从事民商法特别是债权法教学三十多年的教学案例的总结,也是作者从事商事仲裁二十多年、审理数百件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体会与感悟。
以案例或者事例对债法特别是民法典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说明与解释,目的在于体现本书的实务性与应用性,特别是对于某些按照字面意思即文意不太容易理解的条文。例如,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尽量结合立法特别是民法典以及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进行讲解,同时特别关注立法的变迁与学理在立法中的意义。就债法而言,民法典实施才三年多,之前的民法通则特别是合同法是我国过去三十多年债法领域的最主要立法,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对于司法实践同样十分重要。立法的变迁不是一蹴而就的,新法的适用又有其规则,未来几年的过渡期内合同法及与合同法有关的司法解释等仍然将作为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决依据。所以,本书以民法典和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力图阐释与分析民法典对民法通则特别是合同法的立法承继与发展,让读者更好地了解我国债法的立法沿革以及债法理论与学说的发展过程。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民法典合同编以及总则编(特别是总则编中的法律行为制度)的适用是非常重要的,本书对该司法解释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对其中很多重要条款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释,而阐释的主要角度仍然聚焦于实务中对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例如,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条文篇幅很长,内容很多,逻辑层次繁复,我对此进行归纳与总结,得出理解与适用该条的要点:
其一,印章不是决定合同效力的关键因素,关键因素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作人员签订合同时是否超越了其职权或者职责范围,如果没有超越职权或者职责范围,即使加盖的印章不是经过备案的印章,甚至加盖的是伪造的印章,当事人不能仅以此为由主张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其二,合同是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但是签字处只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的个人签名或者按指印,而未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如果相对人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并未超越其职权范围,或者工作人员没有超越其职责权限或者超越其授权范围,该合同为有效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以合同上没有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而否认合同的效力,唯一的例外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必须以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作为合同的成立条件,否则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则在未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印章的情况下,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对任何一方均无约束力;其三,与上述第二种情形相反的是,合同上仅加盖了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但是没有任何人在上面签名或者按指印,既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签字或者指印,也无工作人员的签字或者指印,这种情况下,如果相对人能够证明合同确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的,则该合同为有效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是否有签字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三,本书写作过程中,借鉴了很多学者与作者的相关学术成果,既包括以合同法理论为主的传统债法著作,也包括专门针对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而撰写的著作,对作者本人此前出版的《合同法》和《债法总论》的内容也有所借鉴。但是,基于本书并非债法的学术专著,而是以债法的基本原理与学理通说为基础的讲义,很多观点与见解是作者自己的理解与表述,故书中较少使用注释,但借鉴的主要著作列于书后。
第四,本书的特点是:其一,本书不是纯粹的债法原理,因为除了债法原理外本书还包括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也就是民法典合同编第一分编“通则”的有关内容;其二,不仅如此,本书还包含了民法典合同编第三分编“准合同”即不当得利制度与无因管理制度的基本原理与规则,以照顾到民法典新创设的债法体例;其三,基于民法典将侵权责任独立成编的体例,加之限于篇幅,本书不涉及侵权损害赔偿之债;其四,本书既非纯粹的学术性著作,亦非纯粹的实务性著作,而是兼顾学术、立法与司法,尽力将三者结合起来的教材。
废除肉刑
肉刑指摧残人肉体的刑罚,在古代主要有墨(也称黥)、劓、刖、宫、大辟等,合称“五刑”。“墨”就是在面部、耳后、颈项、手臂上刺刻后涂上墨,往往与其他刑罚相结合;“劓”是指割掉鼻子;“刖”是将脚砍掉;“宫”就是破坏生殖器官;“大辟”就是死刑。这些惨绝人寰的肉刑,从夏商周一直沿用到汉初,与奉行黄老思想、想要与民休息的汉朝格格不入,直接促使西汉的刑罚思想开始发生变化。汉高祖时陆贾就主张“慎刑”,他提出应当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做到“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如果能做到刑轻德重、刑薄赏厚,就能赢得民心,“不言而信,不怒而威”。
直接促成肉刑被废除的,是汉文帝在位时发生的一个案例,史称“缇萦上书”。
缇萦的父亲叫淳于意,在藩国齐国担任仓公令,主管地方藩国的粮食和武器装备。他还精通医术,经常有达官显贵前来请他看病。淳于意喜欢云游四海,访师采药,这使得很多慕名来求医的人经常找不到他,只能失望而归。这种情况发生多了,想来找他救命又求而不得的人就开始埋怨他。齐王也有意请淳于意做自家的专属医生,被淳于意婉言谢绝了。有一天,有人告发淳于意受贿,据《史记》记载他应该是被诬陷的,但淳于意最终被定罪,须受肉刑。他只生了五个女儿,没有儿子,临行赴长安受刑前,他仰天长叹:唉!可怜我生不出儿子啊!现在有急事了连个分忧解难的人都找不到!小女儿缇萦听了父亲的话感到非常痛心,毅然决然地跟在囚车后面去了长安,并上书给汉文帝。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了她上书的内容:“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她只字不提自己的父亲是被冤枉的,而是直斥肉刑:“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那些受刑而失去肢体的人也不能长出新的肢体,即使他们想改过自新,也毫无办法。”
缇萦救父的胆识和孝心深深感动了宽仁贤德、爱民恤民的汉文帝,他当即下令免除淳于意的刑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并在第二天就颁布了《除肉刑诏》:“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意思是如果老百姓有了过错,我们都没有对他们施行道德教化就对他们处以肉刑,这当中即使有人想改过自新也没有机会了。我非常同情这些人。如果刑罚严酷到要砍断其肢体、刻刺其肌肤,使其终身残疾而不得安宁,这是何等的痛苦和不道德之事,这岂是民之父母的本意?必须坚决废除肉刑,用别的方式来取代。
汉文帝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负责修改刑律,并在同年颁布新刑律:黥刑改为剃去头发,并以铁束颈服刑四年;劓刑改为笞刑三百;斩左足改为笞刑五百;犯斩右足以及杀人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监守自盗等罪,在判刑后又犯笞刑罪的人,一律弃市处死;对于判处其他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内无逃亡等行为的,可相应递减刑罪,直至释放免刑为庶人。这种“省刑薄罚”的改革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资治通鉴·汉纪》称其“风气笃厚,禁网疏阔,刑罚大省”。但改革中也存在部分刑罚由轻改重的现象:比如将斩右足改为死刑;又如劓刑和斩左足虽然改成了笞刑,但由于打的次数过多,会出现受刑之人被活活打死的情况。因而班固称其为“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汉景帝即位后,对肉刑制度作了进一步改革:将劓刑由笞三百减为二百;斩左足由笞五百减为笞三百。汉景帝时期还明确规定笞杖尺寸和笞刑规则:笞杖以竹板制成,要削平竹节,行刑过程中不得换人等。
西汉文景时期废除肉刑的刑制改革,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并向新“五刑”过渡奠定了重要基础。尽管这次改革还有缺陷,但其无疑是中国刑法发展史上的分水岭,在中国法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里程碑式的意义。
经过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演变,到了隋朝统一中国后,隋文帝下令制定律典,全面梳理汉文帝刑罚改革以来的刑罚制度,建立了新的“五刑”体系。唐朝的法律对之稍微加以修改后,继承了这个“五刑”刑罚体系,并为以后两宋、明清法律所沿袭,号为“正刑”,成为绵延一千三百多年的法定刑罚体系,是19世纪中叶前全世界范围内最文明、最人道的法定刑罚体系。这个新的“五刑”体系,设定笞、杖、徒、流、死五种主刑,又划分为二十个等级,一共是五刑二十等。
虽然新“五刑”用我们现代人的标准来衡量仍显野蛮,但与夏商周秦的旧“五刑”相比,可谓是一大进步,而这一进步无疑与“慎刑”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朝,君主的价值取向显然受到“明德慎罚”“德主刑辅”思想的巨大影响,汉文帝“朕德之薄,而教不明”的自责就体现出其“宽仁之治”的仁政慎刑理念。继“文景”之后,恢复肉刑的主张不绝于耳,特别是在战乱纷争、朝代交替之际,“重典以治乱世”的学说甚嚣尘上,但自汉文帝废除旧“五刑”伊始,主要的肉刑便没能再登上历史舞台,封建独裁者也未再采纳恢复肉刑论者的主张,这都是“慎刑”思想在统治者立法与施法实践中的融入与体现。
(文章节选自官蕊主编的《法治中国的文化根脉》,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郑智航谈加强中国数字法学的自主性建构——
是国际和国内两重背景在客观上的要求
山东大学法学院郑智航在《法律科学》2024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当代中国数字法学的自主性构建》的文章中指出:
当代中国数字法学是在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这两重背景下兴起的。一方面,数字技术凭借强大的流动性、穿透性和整全性而成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要助推器。数字全球化成为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全球数字治理的理念也应运而生。另一方面,信息科学、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了现代法治的数字化转型,这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数字法治文明。移植建基于工业社会的西方法学知识体系,难以有效回应当下中国的数字法治实践。这需要中国数字法学贡献智慧和方案。因此,国际和国内的两重背景在客观上要求加强中国数字法学的自主性建构。
当代中国数字法学的自主性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确立一系列既能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又能体现法学科学发展规律,还能维持国家利益的数字法学自主性构建的基本原则,是这项系统工程开展的前提。坚持技治主义与人文主义的有机结合、自主性与开放性的有机结合、立足当下与把握未来的有机结合等,是当代中国数字法学自主性构建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人类认识历史的进程中,范畴是人们以经验为基础形成的专业化研究成果,直接构成了学术研究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前提,对于人们的理论认知起着“阶梯”和“支撑”作用。范畴及其体系化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标示着各门科学的成熟程度。自主构建中国的数字法学,应当从提炼一系列的范畴并对这些范畴加以体系化表达开始。
从内涵上讲,数字法学是对数字生活的法律化和法律生活的数字化两种发展趋势的回应。前者强调法学应当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广泛运用带来的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后者强调法学应当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广泛运用于法律领域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在此过程中,数字法学对现代法学的概念范畴进行了延续、拓展、革新,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数字法治具体实践提炼一些新的概念范畴。中国数字法学应当从本体论、价值论、运行论和方法论四个方面来构建范畴体系。
吴烨谈数字营商环境的目的——
在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数字经济潜力
兰州大学法学院吴烨在《北方法学》2024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数字营商环境:中国问题及法治路径》的文章中指出:
20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开始逐渐在我国被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和在线支付等数字化商业模式迅速发展,这为我国数字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兴起促进了物流和支付的数字化发展,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也随之而来。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我国营商环境的数字化之路进一步加速。
营商环境的数字化之路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数字营商环境的本质是营商环境的数字化升级,目的在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释放数字经济潜力,绝不能将其等同于数字政府或电子政务。法律环境是数字营商环境的基础与前提,而电子政务等政策环境是法律环境的进一步延展与补充。
一个良好的数字营商环境,具有以下制度优势:第一,数字营商环境可以提高营商便利度和效率。通过利用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可以简化审批流程,减少烦琐的人工操作和纸质材料的提交,从而提高办事效率;第二,数字营商环境可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可避免企业多次提交相同的材料和信息,减少企业信息报告的重复性工作,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信息流通的效率和准确性,进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第三,数字营商环境可以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测性。通过在线平台查询相关政策和法规,了解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企业可以更加了解政府的政策和规定,减少不确定性风险;第四,数字营商环境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创新创业,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创业和经营环境,吸引更多的创新创业者和投资者。优化数字营商环境,不仅需要构建政府数字化能力,更需要培育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主体,并且促成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依据世界银行数字营商指标并结合我国国情,数字营商环境的构成要素可以划分为平台主体、数字交易、资金流转和数字政务四个维度。厘清数字营商环境的构成要素,可夯实数字营商环境的法治路径,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认定标准与责任体系,澄清区块链等技术下新型交易模式的民商法界限,确立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提升政务数字化转型的稳定性、明确性与透明性。
唯有建立健全法律规范,夯实数字营商环境的实定法基础,才能构建出符合中国经济特色的数字营商环境制度,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赵珊珊 整理)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证据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5月19日,值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院庆十八周年之际,“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证据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庆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就推动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建设与证据法学研究展开了深入研讨。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王旭致辞。主旨发言环节由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以《完善刑事证据制度若干问题探讨》为题,基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供给不足的现状,就证明标准与证据种类的改进等问题发表了观点,并强调刑事诉讼法要重视并强化科技的适用性和探索性,促进刑事案件办理的科学、公正和高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樊崇义,以《用司法现代化的理念和要求奋力推进证据制度的完善和进步》为题,提出应按照中国特色司法现代化理念的标准和要求,推进证据制度的完善和进步,推进司法模式向科学民主文明的转型;他还探讨了本次刑诉法修改的法律渊源,并对证据规则的体系化和系统化、与刑事司法程序的衔接以及涉外刑事司法的相关问题发表了见解。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卞建林,以《完善刑事证据制度的几点思考——写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际》为题,指出我国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发展存在不匹配的问题,应当回归诉讼证明的本质,将理论研究和立法的重点集中到庭审的证明规则。他进一步论述了要纠正将刑事证明完全等同于认识活动的传统观念,探讨诉讼证明的价值范畴。要正确认识诉讼证明的功能,重视被告方的证明权利,理顺诉审的关系。要实现证明价值观的多元化,针对不同案件采取差异化的证明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张保生,以《中国现代刑事证据制度建设理论反思——〈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探讨》为题,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目前已具备了现代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要素和体系框架,但还存在着内容陈旧和结构失衡两大问题。刑诉法再修改宜采用“软件升级”方法,从确立以相关性原则为主线的逻辑理念和以基本权利保障为取向的价值理念入手,以证据理念更新推动现代刑事证据制度发展,完善举证、质证和认证制度,为庭审实质化创造条件;完善证据排除规则,促进刑事证据法从合法性“一枝独秀”到可采性“春色满园”的结构性转变,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或借鉴传闻排除规则,并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到进一步完善。
第一单元主题发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黄永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以《刑事诉讼法典化背景下证据制度的完善》为题,提出在法典编纂视角下,重新整合既有的法治资源,完成刑事诉讼证据规范的完备化与体系化:确立证据裁判原则与自由心证原则,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责任体系;建议保留现行法律关于证据种类的封闭式规定;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明确非法实物证据范围;增加认罪认罚程序的证据规定,准许被追诉人行使反悔权;明确被告人的对质权。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以《刑事诉讼法修改如何构建科学的证据制度》为题,从中外比较、我国现行证据制度存在的问题、刑诉法修改指导思想、证据规则修改的具体内容等方面,针对完善我国证据法律体系、庭审实质化改革配套规则、调整非法物证书证排除规则、引入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等提出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汪海燕,以《“以审判为中心”与证据制度的完善》为题,立足“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视角,探讨了证据制度完善这一主题。他提出,以审判为参照,对证据基本原则进行修改,明确证据裁判原则,减少口供依赖;明确分案审理条件,扩充有关分案审理程序的证据规则;重视建设涉案财物证据制度。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胡铭,以《数字时代刑事证据法的三元结构》为题,认为数字时代的刑事证据法,需承认传统证据的数字化与传统证据、数字证据共存这一三元结构形式。在这一全新证据结构下,应对证据的“三性”即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重新予以审视。
第二单元主题发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黄卫平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以《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问题的基本思路》为题,就如何解决证人出庭作证这一广受各界重视的问题指出,证人不出庭作证会导致审判流于形式,被追诉人的质证权与辩护权形同虚设,为冤错案的滋生提供温床。解决证人出庭问题,不单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涉及中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法治社会建设的政治问题。证人出庭作证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于现行刑诉法给予了法官在判断“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问题上的自由裁量权。为针对性解决这一制度缺憾,刑诉法修改应从确定证人出庭适用范围、细化证人出庭条件、解决庭外证言的证据能力、完善证人未出庭情形的救济措施四个方面加以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熊秋红,以《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之完善》为题,指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开启了我国刑事诉讼从传统阅卷制度向证据开示制度的转变,在实质上形成了混合型证据开示模式,它存在被追诉人阅卷困难、认罪认罚程序与其他程序开示制度缺少分流、证据开示制度失之笼统、电子证据开示制度缺失四大问题,这些是证据开示制度建设的完善方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莉,以《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电子证据制度之完善》为题,指出技术进步以及随之产生的电子证据这一新问题,存在证据种类缺失、电子证据的收集与提取法律风险、数据安全风险等问题,需要刑事诉讼立法予以回应;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也应纳入立法考量。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以《拼图抑或印证:中国刑事法官事实认定的实践检视》为题,认为我国法官运用证据认定事实并非单一模式,而是多种模式并存。在没有证据争议的案件中,普遍采用的是“拼图模式”;在有证据争议的案件中,一部分采用“拼图模式”对在案事实进行论证,另一部分采用“印证+拼图”的综合性证据使用模式,即通过印证来解决争议证据信息指向的一致性问题,通过“拼图模式”来确保在案证据能够涵盖案件的要件事实。从长远看,需要打造更具中国特色的科学化刑事案件事实认定模式,并进行相关理论构建。
第三单元主题发言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二级调研员王庆刚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闵春雷,以《刑事诉讼证明的体系化思考》为题,认为应以司法证明为核心,确认证明的目的,细化证明要素,并在立法层面淡化印证证明这种单一模式,提倡多种证明方法。随着刑事诉讼发展以及立法日益完善,以刑事司法证明为中心,将证据制度革新逐步拓展至其他裁判领域。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潘金贵,以《刑诉法再修改应当完善辩方证明制度》为题,指出完善辩方证明制度是刑事诉讼法本次修改中应当关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他针对完善辩方证明制度的必要性、辩方承担证明责任情形、辩方承担证明责任的相应证明标准、辩方证明的相关配套制度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四单元主题发言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褚福民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孙远,以《刑诉法再修改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为题,从程序角度切入,讨论了非法证据排除实体规则完善问题,指出应将证据合法性审查视为一种程序性裁判,使其在具备明确的审判对象和请求权基础的前提下有效运转。应从根本上否定“瑕疵证据”这一概念,厘清非法证据排除作为一种程序性裁判所特有的方法论,以实现法庭对证据合法性审查的实质化。
重庆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杨焘,以《非法实物证据补救的实证分析与检视》为题,认为就刑事诉讼立法现状而言,非法实物证据补救问题在必要性与补救方式等方面尚未在理论上得到明确,司法实践中对实物证据进行补救的效果并不理想。应从“合理解释”的规制出发,明确合理解释的对象、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化、确立合理解释标准,以实现对非法实物证据补救制度的完善。
张中以《刑诉法再修改与实物证据鉴真规则构建》为题,指出鉴真规则的核心在于实物证据的同一性证明,作为证据可采性审查的先决条件,借鉴国外辨认鉴真规则,对我国实物证据同一性的证明程序完善具有重大意义。庭前会议制度和证据开示制度的设立,为我国实物证据辨认鉴真提供了制度空间。应从鉴真标准、鉴真程序、保管链条三个方面,构建我国刑事证据辨认鉴真规则。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以《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鉴定问题》为题,指出刑事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是我国错案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诉讼当事人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申请权、鉴定人出庭及其与有专门知识的人之间的关系、司法鉴定相关行政规定与刑诉法之间的衔接,均是我国现行刑事鉴定制度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对此,应进一步明确刑事司法鉴定的对象与目的,是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要问题。
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 王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传统的教育模式和内容正面临着新的要求。爱国主义教育成为塑造社会价值观和国家认同感的重要力量。笔者从法律制定与修订、法律实施与执行、公众教育与宣传以及监督与评估机制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并给出应对策略,以期为爱国主义教育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有效推广和深化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法律制定与修订:构建爱国主义教育的法治框架
全面评估法律体系与爱国主义教育理念的一致性。需要对现行法律体系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其与爱国主义教育的目标和理念保持一致。这涉及对法律的深入分析,评估法律如何支持教育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选择及其在不同社会层面的实施。特别是,重点关注法律如何促进历史文化传承、国家意识培养以及公民责任感加强。这样的评估有助于揭示现行法律体系在促进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优势与不足,从而为后续的法律修订提供明确的方向。
有针对性地修订现有法律,融入现代教育与文化价值。在全面评估法律体系与爱国主义教育理念的一致性之后,下一步是对现有法律进行针对性修订。重点审视教育课程标准,确保教育内容既符合当代社会需求,又反映国家历史和文化价值观。例如,修订课程时,可以融入关于重大历史事件的教学内容,以增强学生的国家认同感和历史兴趣。同时,也需关注新兴领域,如数字媒介素养和网络行为规范,确保爱国主义教育与时俱进。对现有法律进行修订时,应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使之易于公众理解和执行。
法律实施与执行:确保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落地
明晰执行机构的责任与角色。例如,教育部门不仅要保证教学大纲与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律精髓相契合,更要指引学校将此精神融汇至日常教学之中。关键在于,应采用浅显易懂的方式,以促进各方的理解和落实。另外,地方政府及学校等相关机构也需踊跃参与,确保法规不能仅停留在纸上,而是要真正渗透到教育的实际操作中。此种方法不仅助力法律知识的普及,还加深了学生与公众对爱国教育的理解与共鸣。综合这些措施,可以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有效推动。
建立高效的反馈和改进机制。这就要求教育机构打造一个开放和互动的环境,积极倾听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区成员的声音。例如,通过线上问卷调查、周期性的讨论会以及开放日等活动,可以有效搜集各方意见和建议。这些建议不单是对当前教学内容和方式的反馈,更指明了未来教育发展的方向。教育部门应利用这些宝贵的建议,灵活调整教学大纲和方法,以使爱国主义教育不仅遵循法律标准,同时也贴合实际需求。及时公布反馈结果和改进措施,将增强公众对教育政策的信任和参与度。这种做法,将使爱国主义教育在遵循法治原则的同时,持续进步,更好地回应时代的变迁。
公众教育与宣传: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公众认知度
将法律与爱国主义教育知识普及到每一个教育环节。这意味着,教育系统需将这些知识贯穿于不同教育阶段的课程设计中。具体来说,不仅在课堂上增加关于国家法规、历史传承与文化精髓的教学内容,还应通过校外活动来增强学生的实践经验。例如,组织学生参观历史博物馆和纪念馆,让他们亲身感受并深入了解国家的历史脉络和文化底蕴。这种教育方式超越了传统的理论教学,更注重于实际体验和互动式学习,旨在帮助学生深层次地领会和体验爱国主义教育的深远意义。
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跨越传统教育的边界,需要引进与时代同步的教学策略。以数字媒体和在线课程为例,借助社交媒体发布的短视频和互动式问答等方法,能更加精准地抓住年轻人的注意力。这类多元化的教学模式不仅让教育更加有趣,也显著提高了公众对爱国主义教育的参与和理解。这种新颖的方式让爱国主义教育更加生动、贴近民众,有效地培养年轻一代的国家归属感和历史责任感。通过多样化的创新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理念能更深入人心,得到广泛传播。
实施多元化的教育宣传策略。利用多媒体工具和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与爱国主义教育的精髓贯穿于不同层级的教育体系中。例如,组织历史展览参观活动和主题研讨会,不仅增强了公众对历史与文化的认识,也加深了他们对爱国主义教育价值的理解。这种立体的教育方法提高了参与度与趣味性,更有效地达到了教育目的。同时,借助网络和社交媒体的力量,可以触及更多年轻人,激发他们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积极推广者。通过这些综合策略,能够显著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和认可度,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监督与评估机制:持续改进爱国主义教育的法治保障
建立一个独立、透明且具备专业性的监督机构。该机构应由懂法律、通教育的资深专家担任,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确保爱国主义教育政策得到有效地执行与遵守。例如,组建一个包含教育界专家、法律顾问和社会各界代表的委员会,其职责包括定期对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评估,确保其既符合法律规范又能深刻传递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理念。如此专业的监督不仅能使教育内容更加严谨和贴近实际,也为教育政策的不断优化提供坚实的基础。监督机构的存在大大提高了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并且增强了公众对整个教育体系的信任感,从而有力推动了爱国主义教育在新时代的持续深化与发展。
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和流程。有效的监督机制需基于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和流程。评估标准应全面反映爱国主义教育政策的实施效果,同时具备适应教育需求变化的灵活性。评估内容可能涵盖法律执行的广度和深度、教育内容的质量以及公众参与和反馈。透明且有序的评估流程要确保所有相关方了解评估结果,并提供反馈。
长期发展策略的制定。监督与评估机制中的另一重点是制定和调整爱国主义教育的长期发展策略。这包括对未来政策规划、法律修订方向的确定以及应对新兴挑战的策略。例如,监督机构可以考虑数字化教学等新社会趋势和技术发展,规划未来的教育方向。通过定期对市场研究和政策分析,监督机构能更好地预见并应对新问题,如网络安全教育的需求。所有政策规划和目标的表述应简明扼要,易于所有相关方理解。
王健谈育儿津贴的法律属性——
从休业津贴和劳务津贴两方面考察
中南大学法学院王健在《法学》2024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论育儿津贴的法律属性及规则构建》的文章中指出:
少子老龄化现象带来的人口减少及人口结构老化是当前我国社会所面临的重大而迫切的问题。为了有效应对这一现实问题,旨在解决劳动力再生产危机、保障育儿父母经济安全、促进性别平等以及减轻雇主用工成本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育儿津贴制度设计应尽快进入法律视野。
育儿津贴作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国家对养育儿童者在一段时间内提供一定额度的金钱给付,通常与家庭内照顾的经济补偿相关,且以父母而非儿童为核心考量因素。育儿津贴的法律属性可从两个方面加以观察:一是对育儿父母育儿期间所得中断的补偿,即育儿父母领取的是育儿休业津贴;二是对育儿行为经济价值的适当肯定,即育儿父母领取的是具有劳动对价性质的育儿劳务津贴。对育儿津贴法律属性的不同认识,会连带导出不同的细部规则与功能效果,应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育儿津贴法律制度。
为了更好地在我国形成推行育儿津贴法律制度的社会共识,其细部规则可从给付目的、给付对象、给付水准和财源筹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首先,在给付目的上,在保障育儿父母生活水准的基础上推进性别平等。国家通过立法推行育儿津贴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育儿父母育儿期间的基本生活。此外,由于女性往往被限制在传统的家庭角色而无法工作取得经济独立,所以促进性别平等已成为设立育儿津贴制度的另一个核心议题;其次,在给付对象上,以职工为主,兼顾非职工群体的生育福利。育儿津贴的目的是使津贴申请人可以在家照顾一个或多个3周岁以内的儿童,因此,有3周岁以内的儿童需要照顾而中断就业是给付受领的重要资格条件;再次,在给付水准上,以一定的薪资比例为主,兼顾多种因素。给付水准是育儿津贴制度设计中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复杂的一项规则,其与给付时长、给付方式等关联密切。同时综合考虑定额给付、设置最高和最低基线、雇主附加给付以及休假时长、儿童数量等因素来具体确定;最后,在财源筹措上,主要由职工个人、雇主与国家三方分别承担三分之一的保费责任。对非职工群体的津贴给付则由国家财政予以承担。
齐英程谈数据合规激励——
更加契合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与规律
吉林大学法学院齐英程在《东方法学》2024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数据合规协同激励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的文章中指出:
数字经济形态下数据安全风险的激增呼吁着作为数字经济核心参与者的企业积极作为。对此,传统的威慑监管难以充分调动企业的合规积极性,且面临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双重质疑。相比之下,数据合规激励能够通过改变企业合规的成本与收益,激发企业寻求数据合规的内在动力,更加契合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与规律。我国在推进数据领域全行业合规进程中面临的首要任务即在于,通过从实体与程序维度同步增加企业开展数据合规体系建设的激励机制,培育适宜合规文化生长的制度土壤,以此推动企业自觉建立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合规治理机制”。
当前,我国实体法与程序法层面的合规激励措施均较为匮乏,未能形成呼应与合力。在反向激励层面,数据合规实体标准的模糊限制了法律责任与制裁措施的刚性约束效能;在正向激励层面,数据合规从宽的实体法依据尚待明确。同时,程序性合规激励措施限于刑事诉讼领域,在适用范围与激励强度方面均难以为企业开展数据合规体系建设提供充足动力。
数据合规的重要性催生了构建跨越实体与程序的合规协同激励体系之需求。一方面,程序性激励措施的创设与适用,需以实体层面数据合规从宽的法定化为规范基础和前置条件;另一方面,实体法规则亦需要配套的程序实施机制。当前,程序法与实体法间缺少对话与回应,不利于体系化合规理论的建构,亦无助于合规实践的有效开展及后续立法的推进。对此,必须聚焦数据合规实体标准对构建合规激励体系的前提性意义、数据合规激励的实体法依据与程序性机制之对接等问题,实现跨越实体与程序的两法协同。
在数据合规的实体规范基础仍有待夯实的客观局限下,程序性合规激励措施仍将在较长期间内充当合规从宽的主要实现路径。目前,刑事领域依托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初步形成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合规验收听证等一系列程序性激励措施。相比之下,行政领域与公益诉讼领域数据合规程序性激励机制仍处于缺位状态。数据合规的程序性激励措施应进一步延伸至刑事诉讼、行政处罚与公益诉讼等不同场景,以全面打造数据合规程序性激励体系。
(赵珊珊 整理)
芜湖繁昌高效解决群众诉求力促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只要群众诉求有1%的合理性,就要以100%的努力去解决”,依法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区初信初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一次性化解率、群众满意率均达99%以上。
繁昌区依托安徽省信访信息系统,推行群众诉求“清单式、闭环式”管理模式,建立“网上受理、网上回复、网上评价”工作机制,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该区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网上投诉全部纳入信访信息系统进行流转,加大网上巡查力度,督促办案单位限期化解。同时,按照《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规定,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结、督查督办、跟踪回访制度,要求责任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处理意见书并当面送达信访人,在信访事项办结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访事项满意度评价,进一步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最大限度减少“网转访”“初转重”等情况发生。
此外,繁昌区落实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实行“全链条”跟踪办理。针对未参评和群众不满意的信访事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复盘信访事项办理过程,推动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张世才
常州戚墅堰街道聚力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
近年来,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戚墅堰街道坚持“力量聚合、资源整合、功能融合”,依托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动信访问题“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化解”,聚力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
戚墅堰街道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以信访“家文化”建设为契机,积极打造家园式、服务型接待场所,将隔着柜台的“面对面”办公,变成坐在沙发上的“肩并肩”服务,实现从“你找我办事”到“我为你服务”的转变。同时,依托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探索推行“前店后厂”工作模式。一方面,将街道人民来访接待大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作为“前店”,为来访群众提供接待和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将街道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专业解纷区、分析研判区、心理咨询室作为“后厂”,建立分时、分块、分批、分类“四分工作法”,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链条,实现“一站式受理、精准分流、实时督办”。
此外,戚墅堰街道坚持“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依托“戚事易”一体化平台,推动信访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该街道充分发挥网格员、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前哨”作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慕欢迎
杭州富阳依托电力“共享法庭”推动源头解纷
杭州芯通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是一家专门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富阳区建有5万平方米的封测园区。考虑到该公司既有永久用电需求,又有临时用电需求,国网杭州市富阳区供电公司坚持“临时快速接入、永久稳定运行”的思路,从企业现有地块南侧架空线接入,计划在厂区西侧道路新建两座开关站。该方案有效解决了客户初步设计中的电力规划难题,可为公司节省资金500余万元。
近年来,在杭州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等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下,富阳区富春湾新城吸引多家光电、人工智能产业链“链上”企业落地。富阳区供电公司以此为契机,依托与区人民法院联合打造的全省首家数字化电力“共享法庭”,加强涉电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助力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提高客户办电用电满意度。
电力“共享法庭”采取“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共享法庭”联动、“司法行政部门+电力行业”联动的“双联动”模式。该模式打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各主体在时间与空间上的限制,利用“一根网线、一块屏”,将电力行业司法服务延伸至村(社区)“最后一公里”。同时,探索推行电力领域“基层社会治理+多元解纷+诉讼服务”模式,加强供电企业法律风险源头防控,努力实现涉电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朱俊杰
讷河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近年来,黑龙江省讷河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该局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83个,形成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同时,成立讷河市调处中心,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将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近3年来,讷河市司法局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106件。
庞先良
莆田城厢警方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今年以来,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积极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城厢警方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涉危涉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同时,对所有途经公安检查站的可疑车辆进行检查,对可疑物品进行开封开包查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和破案攻坚,做到“线索必查、案件必破、逃犯必抓”,坚决铲除各类涉枪涉爆安全隐患。
林瑜
滦南税务问需送策助企创新发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滦南县税务局组织青年业务骨干深入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扒齿港工业园区,开展以“问需送策、贴心辅导”为主题的走访调研活动。位于该园区的唐山金利海生物柴油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生物柴油研发、生产、销售、推广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走访过程中,税务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该公司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坚持“把脉问诊、定向施策”,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免征消费税政策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孙旭彤
大同部门联动推进“拆窗破网”行动
为最大限度预防火灾事故发生,近日,山西省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平城区大队联合多个部门,在辖区开展“拆窗破网”行动。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对居民楼、教学楼、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部分建筑物的防盗窗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影响群众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和救援。为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检查组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对存在隐患的防盗窗进行拆改。同时,对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进行拆除,及时清理消防通道内堆积的杂物,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王利军 吴伟
黎川日峰镇“三治融合”化纠纷于萌芽
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在市信访局指导下,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日峰镇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定期组织乡贤、网格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苗头性问题。该镇十里村依托“三治融合”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全村信访总量同比下降50%,群众满意度上升20%。 欧阳仁保
苍南供电公司开展安全用电检查
近日,国网苍南县供电公司组织红船共产党员服务队走进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番茄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创新产业园,开展安全用电检查活动。服务队队员主动走访辖区农户和产业基地,开辟办电“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专属电力服务。同时,聚焦农户用电需求,对电力线路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全力做好育苗植物工厂、育苗与炼苗联栋薄膜温室的电力保障工作;组建供电服务专项监督小组,确保各项保电供电措施落实到位,助力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乡村振兴赋能添力。
张维特
公告专栏
2024年5月22日
(2023)苏0311民初14376号
王浩: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阳子恒运润滑油营销部与被告王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4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丁旭明:本院受理黄雪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205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陈奇雷:原告何小芳与任宗威、黄家豪、你、尤博文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837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廖荣芬:本院受理唐中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吴学伟:本院受理朱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结胜:本院受理叶谷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学峰:本院受理季冬春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赵开芳:本院受理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与赵开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高忠林、浙江天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峰、郭娟梅:本院受理太仓市众德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忠林、陈明学、浙江天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高峰、郭娟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被告陈明学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9985号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朱金元:本院受理韩忠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钟芝林:本院受理刘如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综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中医医院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黄丰收: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鸣鑫全屋定制家居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守信: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受理葛春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1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浩曦(浙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翔云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苏州益立光讯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紫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4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蒋小龙:本院受理苏州新创居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5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周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郭闯举:本院受理谈群芳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3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温强:原告辽宁友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311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太康县鸿顺商贸有限公司:原告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李为彬、太康县康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闲置资产拍卖信息公告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将于2024年6月22日10时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对南珠大楼、公馆分理处大楼、原青云路储蓄所、原东街所、阜民北路41号、景海豪庭6幢1103号等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欢迎广大客户参与竞价。详情请咨询:18977961121(曾生)、18077982206(容生)。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
2024年5月22日
无名尸协查通报
2009年11月16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单路口东侧地下通道发现一无名男子死亡。现场勘查:死者男、体态中等、身高约170厘米、圆脸,死时上穿红色衣服,下穿蓝色牛仔裤。其随身没有能证明身份的特征性物品。请知其情况者与东城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电话:010-84081446、84081445
北京市东城公安分局治安支队
2024年5月22日
无名尸协查通报
2011年7月1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桥东侧护城河内发现一无名男子死亡。现场勘查:死者男、约60岁、身高约170厘米、体态中等、上穿蓝色衬衫、腰系黑色皮带、下穿黑色长裤、脚穿白色袜子、左手戴银色手表。其随身没有能证明身份的特征性物品。请知其情况者与东城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4081446、84081445
北京市东城公安分局治安支队
2024年5月22日
广告
公告专栏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08号)
浙江辰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242708052Q):
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1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钱塘人社处字[2023]008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支付母兆成、母连强等6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604876.73元。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08号)。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08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08号
单位:浙江辰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1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钱塘人社处字[2023]008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支付母兆成、母连强等6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604876.73元(母兆成1500元、母连强1600元、母连中1600元、马国庆1500元、谢广玉1600元、田海军1600元、谢昌勇1600元、戴奎2000元、母少锋2000元、吴敬存11400元、曾小康23542元、高树龙8445元、贺勤政10600元、孙存敏9202元、陈东堂6400元、李凤青9901元、孙行东23520元、邬金刚9088元、杨时雨6989元、陈中贵23529元、陈仟贵10602元、王光平7207.5元、胡兴宽21243元、王光旭25850元、张三宝、张光树、胡月蓉13106元、方英毫6500元、方英彬3500元、方英雷3500元、方义才3500元、方义有6000元、汪永方10000元、熊家明15000元、胡嗣坤20000元、车自豹20000元、车连强8000元、杨洋30000元、张国鹤15000元、周家富20000元、张建2500元、丁守领2500元、张培华2500元、高敬山2500元、周家波30000元、冉宝权0.5元、冉敬得501元、冉德怀0.5元、唐旭锋0.5元、周虎3500元、纪斌3500元、梅全杰3000元、吕光雄5000元、吕光洪2000元、黄卖红33000元、黄乃元4000元、黄乃坤3500元、黄慰3500元、王德兵4000元、张友昌3250元、尹国勇22146元、冯银龙9720元、解俊峰9195元、邓大林58438.73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薛星楼
联系电话:0571-86910702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幸福南路1116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09号)
浙江辰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242708052Q):
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5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钱塘人社处字[2023]0087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支付詹全云、樊亚州等19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3891037.95元。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09号)。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09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09号
单位:浙江辰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5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钱塘人社处字[2023]0087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支付詹全云、樊亚州等19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3891037.95元(詹全云5400元、樊亚州45000元、胡新成55000元、岳成龙37856元、潘振何77509元、潘士辉24680元、付响29500元、杨纪广6500元、吴明华24800、张志强25300元、颜友良18300元、吴春华34600元、王明亮6000元、黄祥军9300元、黄林强3900元、侯义斌3900元、黄朝军4000元、蒋金华6500元、魏峰6500元、程大志133421元、程伟98128元、吴宏亮18647元、李可娜3750元、杨高林10000元、李婧婧9000元、胡叶路1000元、王克慧4000元、崔润泽1950元、杨文将11000元、崔栋梁774元、周继英10774元、王全喜10774元、薛林10774元、李阔华10774元、王恒10774元、邹涛10774元、刘超10774元、陶伟10774元、汪言杰10774元、陈其帮1727元、陈周林1727元、周泽定1727元、唐公菊1727元、周游1679元、郑高锋950元、王子明17元、王华铭500元、王小勇85元、唐来潮696元、蔺五会727元、郎建荣138元、徐苗军2649元、郑铱楠638元、郑帅2500元、张军14680元、赵秀雅5000元、毛世红50000元、黄廷花15000元、吴泽锋15000元、吴玲娟11600元、戴卫忠11089元、刘家明9500元、余建军9500元、姚国强800元、张传亮800元、沈雪泥700元、牛灰5700元、武康岭48000元、王海燕48000元、武寿山48000元、袁琳玉48000元、邹娇46779元、周海明4800元、胡美英4600元、周健4400元、劳向明1500元、冯国其1500元、周敏娣3200元、唐国新9500元、孟燕亭5000元、蓝鑫程16064元、丰志明56082元、余双虎196513元、李辉36822元、程天华17523元、张弟儿1000元、赵李红1000元、余兴龙34993元、王玉峰1000元、郑玉红1000元、韦峰1000元、杜鹏1000元、王来旺1000元、陈金钗55元、丁仓库8837元、吴宏亮13795元、周泽军24508元、毛世红17640元、李明瑞19087元、刘炳英27594元、毛利兵163522元、刘晓军170000元、廖福辉17658元、王振海65491元、徐先各7000元、李典柱10000元、马邦炯9000元、张永丽20000元、沈生林10000元、沈立江5952元、訾海洋53850元、俞红华25000元、张小群10000元、蔡海旺36907.95元、冷家豪91611元、张志伟32000元、张彬2245元、张东林3400元、赵有标10元、叶鹏12000元、申辉13910元、郑育平7000元、余国华850元、庄令弟1200元、袁立光15045元、尹小华11195元、尹扁长15045元、余燕军6150元、谢邦平42000元、刘玉青20000元、徐从玉30000元、杜志兵10250元、沈立江28000元、刘强14000元、张典锋37000元、沈金鑫33350元、马邦炯24500元、蔡海旺42000元、施国兵148000元、张志伟5000元、施文娟26000元、沈志惠26000元、奚汉3000元、卢玲珑22500元、卢贵仁10000元、徐先各5000元、李红丽5700元、李连仁5700元、朱阿龙5700元、马中义5700元、赵录坤3700元、邵明连3700元、孟闯闯3700元、孟庆福3700元、高首梅3700元、邓超3700元、孙文才3700元、孙宣宣3700元、邵红亮3700元、程淑荣3700元、田进分60000元、龙文敏7000元、刘晓军160000元、薛锋12000元、单素梅17000元、葛潘镕37000元、葛玉梅21960元、周伟34000元、杨延铎10060元、沈新峰22000元、汤文祥17000元、高建军22000元、丁建华17000元、许东良12000元、徐龙22000元、周阳17000元、朱红军12000元、赵亚星12700元、赵亚平300元、叶春永9650元、翟勇35000元、周家龙23500元、曹菁30500元、张利宏47000元、张利友23500元、汪卫星2297元、张定安13500元、姚得明1500元、尹章春6500元、吕绍根5500元、张月英1000元、李朝阳24300元、尚林奥11500元、邵腾飞10500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薛星楼
联系电话:0571-86910702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幸福南路1116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公 告
邵连亿(居民身份证号1521261995****0912):
你尚未履行本机关于2024年1月5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密卫医罚〔2024〕001号)。依据《行政强制法》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违法所得1000元、罚没款85000元、加处罚款85000元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密云支行。如不履行上述内容,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对此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委进行陈述和申辩。(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长城环岛东南侧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电话:010-69088672)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告专栏
戴骏、陈菊良:本院受理连正强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何绍帆:本院受理杨生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35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243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于艳霞: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3909号尹福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宏中、镇江润悦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第三人薛保印:本院受理李敏诉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宋晓军:本院受理种巧英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弘恒纺织品有限公司、宋锦荣:本院受理太仓芳怡化纤纺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宋锦荣、第三人苏州东芝虎纺织有限公司、陈雷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沈海芹:本院受理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2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徐霞客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贡保杰:本院受理吕茂平诉杨欣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房租30000元;2.被告补偿原告4000元的损失;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权剑、颜臣勋: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1437号李云贵与杨建国、彭江陵、王建华、涂茂国、你们、四川佳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佳豪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李云贵(上诉请求:1.撤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3)川1302民初11437号民事判决书,并改判支持上诉人在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公告费等均由被上诉人承担;)及被告王建华(上诉请求:1.撤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3)川1302民初11437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李云贵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杨建国(上诉请求:1.撤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3)川1302民初11437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2.依法改判,判决案涉债务由被上诉人权剑、彭江陵、四川佳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3.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权剑、彭江陵、四川佳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分别对该案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将视为送达。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四川浩瑞投资有限公司、何龙:何垌锶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1.四川浩瑞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何垌锶借款本金2253000元、2020年8月19日前借款利息3992821.8元及2020年8月20日之后借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253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5.08%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2.四川浩瑞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何垌锶公告费600元;3.驳回何垌锶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048元、保全费5000元由四川浩瑞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11091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未上诉,本案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于国艺:本院受理黄子航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202民初9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立案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宋健康:本院受理邓程坚诉你和徐某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殷黎斌:我院受理徐伟燕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新2325民初58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50元,由原告负担375元,被告负担37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5月13日刊登的将志和公告,更正为蒋志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5月15日刊登的曾春林、南充百世汇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公告,曾春林更正为曾海林。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无锡苏氏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新世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2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徐霞客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戴协坤:原告方志芬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121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苗鑫:本院受理任悦申请追加苗鑫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原执行案件任悦与三河鑫顺明达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2023)冀1082执117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82执异6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拾叁塘餐饮管理(迁安市)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郭思明与你单位二倍工资差额等劳动争议一案(迁劳人仲案字【2024】303号)现已依法裁决,裁决结果如下:“在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3月26日期间二倍工资差额10324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290.5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迁劳人裁字【2024】303号裁决书。你单位可以于公告期内到迁安市创客广场B2021室(联系电话0315-7639235)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自公告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15日内向迁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迁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迁安市远方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翠英、全美静、全美洁、全柏宇、全月存、史桂荣诉你单位因全秀伟工亡待遇劳动争议一案(迁劳人仲案字【2023】1047号)现已依法裁决(裁决主要内容: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全秀伟工亡的丧葬补助金32632.98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27920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40元、停工工资2445元。由被申请人自全秀伟工亡次月起按照4432.25元/月的标准按月支付全月存、史桂荣、全美静、全美洁和全柏宇五人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迁劳人裁字[2023]1047号裁决书,你单位可于公告期内到河北省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3号门B2021室(联系电话0315-7639232)领取案件裁决书,逾期不领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迁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迁安市远方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全秀文诉你单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一案(迁劳人仲案字【2023】1042号)现已依法裁决(裁决主要内容: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8754.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63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62051.5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52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600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迁劳人裁字[2023]1042号裁决书,你单位可于公告期内到河北省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3号门B2021室(联系电话0315-7639232)领取案件裁决书,逾期不领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迁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重庆市倍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刘祥与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号白劳人仲(2024)4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应诉及限期举证通知、开庭通知、要素式调查表、要素式审理答辩通知书、答辩意见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证据表各一份。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点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白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杭州沁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正启(嘉兴)文化有限公司、王帆、邓荣榕:本院审查申请人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合读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申请人申请要求: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帆、邓荣榕为(2024)云0581执1602号案的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日内(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谭欣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050220040704****):你非医师行医等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拟对你作出下列行政处罚: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温卫医罚告〔2024〕29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的,你有权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五日内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2日
公告专栏
周小隆: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自贡中农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仲裁(2023)民字第81号仲裁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自贡仲裁委员会
徐志强、徐超华:本院受理河南帕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安徽洁来雅洗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1202执恢8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追加第三人徐志强、徐超华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二、被执行人徐志强、徐超华应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2022)皖1202民初102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安徽洁来雅洗涤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诉讼。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亚州:本院受理安徽彬发商贸有限公司与阜阳亚成商贸有限公司、安徽省润浩清商贸有限公司、蔡红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1202执恢26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追加第三人赵影、陈卫红、刘亚州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二、被执行人赵影、陈卫红、刘亚州应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2021)皖12民终66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阜阳亚成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诉讼。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刚:本院受理原告刘成诉被告刘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216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关于未退回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人员的公告
威县社保中心多种方式联系催促刘方希等人,未能按期领取《河北省退回违规领取社保待遇通知书》,我中心已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邮寄到你预留的通讯地址,并在此予以公告送达,请按时限要求退回违规待遇,否则承担相应后果。一、违规领取失业待遇人员:1.刘方希(身份证号:1305331986******2X);2.王宁(身份证号:1305331987******16);3.冯张武(身份证号:1305331985******15)。二、违规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人员:宋纯贤(身份证号:1322351937******10)长女宋华风(身份证号:1322351965******25)、次女宋华荣(身份证号:1322351965******26)、长子宋君才(身份证号:1322351967******11)违规领取宋纯贤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联系电话:0319-6158030。
河北省威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翟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诉被告郑旭、翟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9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苏禹申:本院受理原告许明安诉被告苏禹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1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达希韦咨询有限公司、吴光荣:本院受理原告张银与被告贵州达希韦咨询有限公司、吴光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朱绍品: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中安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朱绍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1130号 刘微:本院对原告杭州迈迈迈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微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1130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龙小伟:本院受理原告罗春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5日10时0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韩伦刚:本院受理原告杨光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孙堡村委会李心二前东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523民初3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新建村委会刘家千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4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新建村委会陈贵伍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4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新建村委会严埂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4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孙堡村委会通磙李先锋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4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孙堡村委会通磙李鲁洼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4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孙堡村委会曲南曲北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4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孙堡村委会李小邑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4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孙堡村委会李心二前西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5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孙堡村委会钟庄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5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孙堡村委会甘庄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5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孙堡村委会李心二后东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5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香泉镇孙堡村委会李心二后西村民组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袁道亮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6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和县森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汪庭志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523民初56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公告专栏
(2024)皖1021民初121号 刘东:本院受理原告吕玲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村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任滨:本院受理原告黄媛媛、黄丹诉任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青2821民初1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2143号 徐州紫浩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姬秀杰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退款返还金额4280元;2、诉讼费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郭富城、鹿勤凤:本院受理原告郭华宝与被告郭富城与第三人鹿勤凤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34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加英:本院受理的原告赵生海与被告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青2821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王世梅: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世梅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青2821民初1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徐东生: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新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闵兰芳:本院受理马志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郭小周:本院受理魏金辉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李会、井凤莲、魏巍: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王文东与李会、井凤莲、贾严生、魏巍、张喜发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鄂仲字0485号)],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等文书。仲裁庭定于2024年6月24日8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仲裁大厦五层第二仲裁庭)不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杨晓军:本会受理的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和河北红钻婚庆服务有限公司、邯郸市梦梦家具有限公司、杨慧民、聂清风之间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首席仲裁员左建阔与仲裁员赵延坤及仲裁员张仕景共同组成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案字第0802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
邯郸仲裁委员会
河北媛福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北京阳光欣美泰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保裁字第42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北二环5699号大学科技园6A号楼5层东)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2024)徐仲受字第009号 玛纳斯县恒顺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冯鹏玉为独任仲裁员。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广东永达建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4)津仲字第0584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5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组庭通知书。2024年8月28日10时在自贸中心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苏州私享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零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案[(2023)苏仲裁字第1621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
苏州仲裁委员会
土淘金控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强枝枝空间设计(苏州)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3)苏仲裁字第0089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
苏州仲裁委员会
广州国美恒远家电维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本委受理的麦文东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55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州那大好宜佳超市店:本委已经受理刘洋、傅小妹、林丽、羊月玲、符允妮、海芳与你超市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第231、234、291、292、293、294号),并定于2024年6月27日9时开庭审理。因开庭通知无法送达你超市,限你超市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开庭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梅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罗海凤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第279号),并定于2024年6月27日15时开庭审理。因开庭通知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开庭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明为加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何明(公民身份证号45052119830517****):本委已经受理李秋新、李有品与你公司和第三人何明、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第367、370号),并定于2024年7月2日9时开庭审理。因开庭通知无法送达你公司和第三人何明,限你公司和第三人何明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开庭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济南金浩峰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天劳人仲字〔2024〕第573号(倪波文)诉你方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州永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福劳(人)仲案字(2024)361号梁颖东、宋居建、杜昌雨、李月、罗哲红、齐国宇与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8日15时在本委(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17楼1717室仲裁庭,(法院旁))开庭审理,务必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裁决。
贵州省福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贵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1)苏0509执7698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72,876元(需通法院确认抵押优先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贵公司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贵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1)苏0509执742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45,601.00元(需通法院确认抵押优先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贵公司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贵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837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合计171,636.00元(需通法院确认本息明细)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贵公司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
陈湘(性别:女,父亲:陈西,母亲:陈晓瑞)出生于2014年3月16日,编号O43065863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黄柏豪(性别:男,母亲:张艳红,父亲:黄明亮)出生于2017年12月08日,编号:Q430672238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易皓轩(性别:男,父亲:易建新,母亲:张雪莲)出生于2012年10月8日,编号M43019336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李卓航(性别:男,母亲:张奕霞,父亲:李益辉)出生于2012年07月25日,编号L43108109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陈芯茹(性别:女,父亲:陈勇,母亲:曾娟)出生于2010年9月20日,编号K43013011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林芳亦(原名:林婧,性别:女,父亲:林少波,母亲:杨群)出生于2011年11月3日,编号L430565001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肖琬甄(性别:女,父亲:肖文祥,母亲:刘伟丽)出生于2013年3月21日,编号M43084336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瞿雅萌(性别:女,母亲:张琴,父亲:瞿继义)出生于2021年6月6日,编号U43039225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肖宇哲(性别:男,父亲:肖波,母亲:郑丹)出生于2012年2月5日,编号L43055632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杨钰辉(性别:男,母亲:杨丽,父亲:张捷兴)出生于2011年1月15日,编码J35053078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彭梓墨(性别:男,父亲:彭涛,母亲:郭晶)的编号R430438271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徐翠媚身份证遗失,证号:440803197903040721,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黄英杰于2024年5月1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510131200508310031,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梁创科于2024年05月18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440981200308142837,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雷昱珩(性别:男,母亲:陈淑贞,父亲:雷喜聪)出生于2024年4月22日,编号Y35009961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罗子俊(性别:男,母亲:罗佩,父亲:徐进)出生于2018年3月28日,编号R43067618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曹雨柔(性别:女,父亲:曹秋良,母亲:吴国勋)出生于2012年7月28日,编号M43019261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陈紫萱(性别:女,父亲:陈鑫,母亲:王亚丽)出生于2014年1月7日,编号O430055320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周楚鸿(性别:男,母亲:梁圆圆,父亲:周后忠)出生于2014年09月24日,编号O43071232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陈瑾涵(性别:女,父亲:陈涛,母亲:郭小珍)出生于2012年1月3日,编号L43055655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李承哲(性别:男,父亲:李明,母亲:许娟)出生于2012年4月25日,编号L43051393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任桂花遗失护士执业资格证,编号:201952002224,声明作废。
欧阳百发于2024年5月18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360313197210083513,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帕尔曼·帕尔哈提遗失警官证,证号:6505481,声明作废。
西和县汉源镇凤山村村民何江龙,因其保管不慎,将证号为“西集建(2015)字第7960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广东省高州市南塘镇谷篢村圩边经济合作社钟亚清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3040053P-0011,现声明作废。
贵州马芫娱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6MA7FNUH84A)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宜章县汝郴采石场(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2696200018X,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三亚市吉阳铭远建筑装饰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C4E7DY9F)不慎遗失公章、法人章(法人:李济遥),声明作废。
新疆利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MADHANLD3D)不慎遗失财务章,编码:6531010142453声明作废。
湖南省郴州市恒大锑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570251784X)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310000061341,声明作废。
遵义市御丰环保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5203036029162,声明作废。
贵州富荣凯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山西威鹏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百色市桂之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单法人章:苏增勇(编码为:4510300005935准刻证,现声明作废。
民乐县六坝中心卫生院不慎遗失便民药房开出的门诊发票7张,发票号码209469355113、209469355114、209469355115、209469355116、209469355117、209469355118、209469355999,金额2114.24元,声明作废。
喀左县平房子镇三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211324MF19423368)遗失支部委员会公章,现声明作废。
海南爱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7LXXRD7C)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印江喻兴种养殖基地遗失公章(编码5206251011115)、财务专用章(编码5206251011116)、发票专用章、法人章(陈桂霞印,编码5206251011118),声明作废。
印江陈桂霞种植家庭农场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06251024564)、财务专用章(编码:5206251024565)、发票专用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盘州市羊场乡中心校不慎遗失字样“中共盘州市羊场布依族白族苗族乡中心校支部委员会”印章一枚,编码:5202024002667,声明作废。
金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遗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7094000090101,声明作废
湖南弘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7224721XG)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贵州嘉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凤冈分公司遗失中信银行遵义分行营业部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030004700901,声明作废。
岑巩县贵明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2626MA6DLKQQ79)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226260001431,声明作废。
长沙统元贸易有限公司自2024年5月21日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3010510011914,声明作废。
蓝山县旭辉木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公章名称:蓝山县旭辉木业有限公司,印章编码:43112710000940),现登报声明作废,公章日后所发生一切事务于本公司无关,特此登报声明。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紫薇镇竹根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520625MF5284473N)遗失公章(编码5206251012950)、财务专用章(编码5206251012951)、法人章(任万财印,编码5206251012952);另遗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副本,编号NO:520625-1588742,声明作废。
遵义经唐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560948780D)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辽阳驭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公章211022001023647、财务章211022001023648、合同章211022001023649、王宝文法人章211022001023650丢失声明作废。
藤县皇冠台球俱乐部不慎遗失公章(编号:4504220035264)、财务专用章(编号:4504220035265)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湘西自治州惠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4331010316687,声明作废。
田林县桂安建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526300004478;遗失未备案法人章(袁恒)一枚,声明作废。
利川市汽车摩托车户外运动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28023523903996)不慎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声明作废。
龙南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姜建伟)各一枚,声明作废。
德州市德城区宇佳电动车销售部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章新)各一枚,声明作废。
安溪县蓬莱盛凤食品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4MA33PEQD19)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52410030448声明作废。
贵州经道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现变更为贵阳田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人由杨孟群变更为张保帅,原公章5201150065070,财务章5201150065072,法人章5201150065073因公司名称变更,声明作废。
贵州通艺装饰有限公司现变更为贵阳钰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人由罗松林变更为刘梅英,原公章5201150029877,财务章5201150029879,法人章5201150029880因公司名称变更,声明作废。
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民乐支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已丢失,章号:6207220016909,账号:2712041709022100786,特此声明作废。
中和京岚(山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1409293006191),合同专用章(编号1409293006294)和财务专用章(编号1409293006192),声明作废
福州志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8110076495,声明作废。
六枝特区千日红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3MAAM147N4R)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2031021613,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广东佳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佳力木业专卖店(注册号:440000209025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MAA4BMKU12)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北京诺享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0E4A16J)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625万元减少至20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自主大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HP543Y)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358万元减少至13.58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知心康健(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GYPK0D)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减少至19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天津博诚钢结构有限公司申请减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1P7NX1G,拟将注册资本由6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星空装饰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申请减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MA075QA05U,拟将注册资本由1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贵州星亿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3MA6HC3L352)股东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从200万元减少至50万元,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联系人:乐旋,电话:18585298668,地址:绥阳县洋川镇晨光路A栋1-7。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宁夏长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76JB631J),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0万元,请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安仁县郑老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8MA4QU3E411)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郑文娟17773577767
注销公告:云浮市金属智造产业协会经会员大会决定,现将本会注销,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本会办理有关清算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5300MJM720592K),住所:云浮市新兴县城大南路南段50号401室,法定代表人:陈永锦,本会将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公告
被继承人严三印(公民身份号码:411202196712163034)于2024年3月28日去世,其继承人严佳琪向我处申办继承公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显示:严三印的继承人有配偶、母亲、子女10人。
现为核实严三印继承人情况(继承人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以及严三印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特发此公告。
如对上述继承人有异议或补充,相关权利人可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我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逾期未提出,我处将依法出具继承公证书。
本处地址:三门峡市永兴街与虢国路交叉口原天平大厦八楼诚信公证处,联系电话:13087078696(曲女士)。特此公告
河南省三门峡市诚信公证处
2024年5月20日
公告
北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工伤职工腾志武经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作出停工留薪期10.0个月的鉴定结论(承德市劳鉴委2024年08010090号)。因无法送达你单位,请你单位到本委领取鉴定结论,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特此公告
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