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平安中国·窗口

03版:平安中国·社区

04版:平安中国·身影

05版:青少年与法

06版:法律服务·说法

07版:法律服务·解读

08版:法治文化

前一版 2024年06月16日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开创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开创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0月至2024年3月期间有关重要论述的节录。
  文章指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特征,就是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文章指出,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更明确地说,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文章指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点。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文章强调,我们必须牢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把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等战略任务落实到位,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习近平致电祝贺拉马福萨当选连任南非总统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当地时间6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拉马福萨,祝贺他当选连任南非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指出,中国和南非政治互信深厚,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是发展中国家和“全球南方”团结协作的典范。去年8月,我对南非进行第四次国事访问,同拉马福萨总统就广泛议题达成重要共识,开启构建高水平中南命运共同体的新篇章。我高度重视中南关系发展,愿同拉马福萨总统一道努力,推动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共同为世界和平、稳定、繁荣贡献力量。
十堰茅箭源头治理共建“心”家园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岳发军
  
  “我是人民路派出所民警,请迅速安排一名心理咨询师过来帮忙。”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心理服务中心接到区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协助处置请求。
  心理咨询师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男子持刀自残,手在流血,情绪特别激动。咨询师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情绪安抚及疏导。在心理咨询师引导下,当事人说出了内心痛苦,情绪逐渐恢复平稳。
  这是茅箭区推进心理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助力社会大局稳定的一个缩影。
  “我们从搭平台、组队伍、建体系三个方面积极探索,在社会心理方面为群众提供零距离、专业化和全链条服务,共同缔造基层治理‘心’家园。”茅箭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杰说。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茅箭区从疏导社会心理情绪入手,坚持源头治理、小事预防,构建网络平台、专业人员、受益群体全覆盖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积极培育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两年来,茅箭区成功干预心理危机36人次,切实守护了群众的心理健康。
搭平台实现零距离服务
  茅箭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是湖北省规模最大、设施最完备、服务最专业的公益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该中心面积大约500平方米,设置有团体辅导室、个案咨询室、测评室、宣泄室、减压室等功能室。
  在区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建立基础上,为方便群众,茅箭区还在区综治中心及乡镇(街道)、社区(村)、中小学校、部分区直单位等建立起100余个规模不等、标准统一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场所。
  当前,茅箭区形成了以区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辖区高校、医院为支撑点,以乡镇(街道)、学校、单位心理咨询室为基础,以社区(村)心理服务站为触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基本实现群众心理问题有处诉、有人解和就近服务、零距离服务目标。
  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茅箭区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创新品牌,统筹推进,建立“党委主抓、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行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指导员入驻心理服务场所,保障心理服务可持续、不断档。
  今年以来,茅箭区心理服务中心共接听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网络咨询)458人次,接待个案咨询193人次,开展心理健康团体辅导57场次。
组队伍提供专业化服务
  茅箭区心理服务中心,是湖北医药学院应用心理学系志愿服务基地。
  “志愿服务基地牌子是6年前挂的,既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件喜事,也是更好让辖区大学心理专业学生运用心理健康知识服务广大群众的一件实事。”茅箭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光海说。
  近年来,茅箭区深入挖掘整合社会心理服务人才资源,利用十堰市中医院、太和医院等三甲医院和湖北医药学院、汉江师范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人才资源优势,组织全市具有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职称的90名专家学者,成立茅箭区社会心理咨询专家协会,负责为全区心理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与此同时,茅箭区组织区直单位干部、社区(村)社会工作者、民(辅)警开展心理健康指导员培训,154名具有心理健康指导员资质人员充实到各心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心理服务。
  如今,该区面向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招募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教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面向医院招募心理医生志愿者,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募具备心理学知识的单位志愿者,定期到各个社区(村)开展义务宣传、团体辅导和心理咨询活动。
建体系打造全链条服务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飞近日为辖区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团体辅导,通过心理矫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以全新的面貌、积极的心态重新融入社会。
  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茅箭区常态化组织开展“一对一”心理测评和干预,避免重特大案事件发生。
  茅箭区从心理预防、咨询、干预、治疗全过程抓起,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条,使不同人群在不同阶段都能享有心理服务。
  在社区(村)心理服务站,工作人员重点为社区(村)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在学校心理服务室,工作人员重点为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并在中小学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疏导服务;在医院心理咨询治疗室,工作人员则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心理疾患人员对症治疗;在茅箭区法院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重点为判决后诉争双方开展心理干预;在茅箭区心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重点为社会大众提供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
  茅箭区还组织开展心理服务进家庭、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六进”活动,提升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从网格化管理入手 以信息化支撑发力 黔南州以务实举措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 本报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王凯
  
  自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黔南州委、州政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抓落实、督导问效,全面构建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通过省级验收,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平安黔南、法治黔南建设迈上新台阶。
强基固本
  “这飞线充电的隐患多大啊,已经出现好多起安全事故了,我们小区还是要加强管理……”不久前,在黔南州都匀市广惠街道平桥社区鸿安小区的居民议事会上,小区居民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就小区的规划建设管理,诉说着自己的想法见解。最终在社区网格工作的推动下,所有难事迎刃而解。
  近年来,黔南州把强基固本作为重中之重,整体性谋划、体系化推进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十户左右标准划分联防联治服务单元)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赋予乡镇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全覆盖,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着力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治理体系。
  黔南州全覆盖建立村级事务准入清单,深化应用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填报平台,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推动1044个企(事)业单位党组织、4.6万余名在职党员下沉到社区报到。
  同时,黔南州建立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到村任职常态机制,要求乡镇下沉到村干部不得低于在岗人数的50%。常态化开展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建立包村(社区)警长机制,推动“三官一律”下沉包联到村,实现一村一警(警务助理)、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多网合一”改革,实现党建、政法、乡村振兴等“多网合一”,全覆盖建立网格党小组,选优配强网格、联户队伍,吸纳社区党员、社会志愿者、物业企业职工等多方力量,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依法自治体系。
智能驱动
  在罗甸县公安局纠纷信息中心大厅,大屏幕上各种数据图表不停闪烁变化。
  “你现在看到的是从110接处警平台和12345热线服务平台传来的各种纠纷海量数据汇总,我们指挥中心民警采取‘智能+人工’的方式,形成罗甸县各类信息‘数据池’,将零散、孤立的各行业信息数据有效汇聚起来,由原来分散凌乱的信息来源向精准汇聚转变,实现信息共享,这样更有利于民警处置相关事项。”罗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杨维亮表示。
  “小区的‘一码呼叫’非常方便,我们有事情直接在上面就可以联系联户长和网格员帮我们解决,里面还有很多法律知识,很实用。”都匀市云宫社区居民表示,该社区探索建立“微治理+微服务”网格治理模式,定制“一码呼叫”“一码通”等便民小程序,整合党建、物业管理、便民服务等多项功能,网格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黔南州坚持向科技要效能,有效整合各级信息化治理资源,通过省综治信息平台、贵州110服务平台、黔南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等数据资源,构建横向联动州县两级行业部门、纵向贯通州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的社会治理扁平化指挥调度体系,实行“政务工单”“综治工单”“警务工单”分类分流联动办理,实现“一中心汇聚、一中心分流、一中心督考、一中心研判”,推动党建、政务、政法等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指尖办、协同办、一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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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
  都匀市沙包堡街道某小区,是一个有1000余户居民的中大型小区,因物业公司更换,小区存在诸多遗留问题,居民和新老物业的矛盾持续升温,12345市民热线也频繁接到群众投诉。沙包堡街道综治中心在实地走访了解后,通过“多网合一”工作机制,迅速召集司法、住建、社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组织群众代表与新物业公司面对面协商制定问题整改方案。
  “小区门头、绿化、电梯、屋面排水、监控设备这些问题在1个月内全部都处理好了,以前欠费的业主也陆续向前物业公司补交物业费。”社区居民钱某表示,“以前到处投诉,没想到综治中心这么快就把问题都解决了。”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2023年11月,黔南州委、州政府出台方案,全面部署和推动“多网合一”工作,聚焦网格、人员、事务、服务、数据整合,并配套制定黔南州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多网合一、一网多用、一网通用”的工作格局。同时,探索建立了“1+N”网格服务管理团队,由网格员作为核心枢纽,聚合公安、司法、消防、电力、水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等部门下沉力量共同开展网格服务管理,赋予网格员监督、督促、管理团队的权力,做到为基层网格员明责、减负、赋能,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小事不出网格”。
  目前,黔南州13040名网格员通过网格化信息平台累计上报矛盾纠纷等信息(事件)35.37万余条,上报治安隐患、安全隐患巡查和入户宣传等信息92.41万余条。
  黔南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王镇义表示,黔南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构建纵横联动实战化工作体系,将综治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风险隐患预测预警、社会治安分析研判、网格管理指挥调度”四个核心功能作用,搭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全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雾凇小镇”好“枫”警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马成龙
  
  “你不给我结算工资,我就让你干不成活。”近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冲乎尔边境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某工地因劳资纠纷引发冲突,希望派出所帮忙协调解决。
  接警后,民警阿依恒·哈力阿斯哈尔、王超侠火速赶往事发地。经调查了解,农民工李某因家中有事急需赶回甘肃老家处理。工地老板以李某未完成工期为由不予支付工资,双方发生纠纷。民警一边安抚李某的情绪,一边耐心地向工地负责人释法说理。经劝解,双方达成一致,纠纷成功化解。
  “冲乎尔”是哈萨克语“盆地”的意思,因这个盆地一年四季都有雾,所以又被称为“雾凇小镇”。
  冲乎尔边境派出所整合驻地优势资源,把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成自己的家里事,以辖区三个警务区为切入点,探索出“三联三调”“两进两服务”“四联四送”等工作法,全力维护边境辖区平安和谐稳定。
“调”出法和理为群众“解忧难”
  辖区居民王大姐是“三联三调”(与法庭、司法所联合办公,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机制的受益人之一。王大姐和同组居民李某因田地划界问题发生纠纷,矛盾持续了很多年,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从最初的见面绕着走,逐渐演变为一见面就争吵不休。
  2023年7月中旬,两人在田间再次发生言语冲突,民警秦品松得知后,主动联系镇法庭、司法所相关人员介入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多次无果。秦品松走访了多位当年参与分田的居民,了解情况后再次和法庭、司法所调解员入户调解,耐心释理。王大姐和李某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在“三联三调”的工作实践中,社区民警同时运用“听”“看”“说”“劝”四步调解方法,坚持做到“听”双方阐述理由,不偏听偏信;“看”实地勘察情况,不想象猜测;调解时“说”出法和理,“劝”出情和德。
“查”隐患让工人“放心干”
  近日,民警马建红在辖区工地登记流动人口时,发现某工地有大量人员聚集,并传来吵骂声。马建红赶到现场询问,得知当事人吴某两年前负责该工地的工程建设,有部分款项被老板李某一直拖欠。当日吴某和妻子前来讨要,但李某以工程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双方言辞激烈,互相谩骂,眼看要大打出手。
  马建红当即将双方分开,并劝散围观人员。见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一时无法冷静下来解决问题,马建红便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展开劝解,一方面安抚吴某的情绪,一方面告知李某拖欠工程款将造成的恶劣影响和法律后果。经过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吴某与李某终于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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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冲乎尔边境派出所以“进企业服务安全生产,进工地服务流动人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常态化服务企业的基础上,制定重点企业“一企一警”警务联络员、警企月度恳谈等制度,形成警企沟通、问题处置、业务管理的闭环工作机制,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话政策向村民传授“致富经”
  6月2日,民警张宽祥和冲乎尔镇政府工作人员走进波尔托别村,利用村民干农活时的休息时间,在田间地头宣讲党和政府的最新惠民政策,共同探讨致富增收的“良方妙药”。
  “张警官讲的特别实用,既让我们听到了党的声音,还学习到很多农业科技知识。以前只知道埋头苦干,现在知道国家有政策扶持,政府有技术指导,这农活是越干越好,越干越有劲儿!”村民巴某高兴地说。
  冲乎尔边境派出所积极探索“四联四送”(联合政府送党声、联合卫生院送健康、联合法庭送法律、联合民政送温暖)新路径、新方法,并广泛吸收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致富带头人等基层工作者为基层宣讲员,用“身边人”传授“致富经”,用“小故事”讲出“大道理”,用“家乡话”传递“党的声音”。派出所民警用实际行动守护辖区百姓的幸福和谐、社会的安全稳定,成为“雾凇小镇”一道亮丽的“枫”警。
图片新闻   ▲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辖区高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进行检查,全力守护学子暑期饮食安全。图为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食材进行抽样检验,从源头把控风险。
本报记者 周宵鹏  
本报通讯员 张莹  王卓 摄  
“原来调解并不是无原则地和稀泥” 无锡开展专职网格员到人民法庭“跟班学习”活动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庞遵美 王波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春暖第二社区专职网格员岳静雅发现辖区内有居民在公共区域种植蔬菜,引起其他邻居的不满,还多次发生口角。多番劝说无效后,岳静雅及时与跟班学习法官联系,请教如何从专业角度提供解决方案。
  之后,岳静雅听取了“法官老师”的建议,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居民分析了公共区域种植蔬菜的弊端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建议居民采用小型种植盆在室内种植,圆满化解了这起纠纷。
  “之前的‘跟班学习’经历让我对‘调解’有了新的认识。原来调解并不是无原则地‘和稀泥’,需要精准抓住问题的关键,同时要运用法律知识,做到既了解居民的‘情’,又掌握法律的‘理’,为他们提供合法、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岳静雅说。
  岳静雅是江溪法庭组织的第27期“跟班学习”的学员,自2023年以来,该法庭已组织28期、82人次跟班学习,跟班学员参加法庭调解200余场次,指导跟班学员调解所在社区纠纷62场次。
  2023年,新吴区委政法委、新吴区法院创新开展专职网格员到人民法庭“两争两学”活动,推动人民法庭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专职网格员争当“网格调解小能手”,专职网格员与基层法官互学互促,进一步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基层用力,组织专职网格员到人民法庭“跟班学习”,促进基层解纷学习的精准化,全面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跟班学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补齐了以往培训中时间紧张、内容不够全面、解释不够翔实、实战转化不强的短板,以法庭‘辅战’促社区‘实战’,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工作人员对矛盾纠纷的敏锐性、及时性和专业性。”无锡高新区党工委(新吴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锋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社区在‘人熟地熟’‘民情感知’‘群众互动’方面存在优势,但也面临调解力量和调解能力不足、调解权威不够的难题。‘跟班学习’活动有效加深了社区与法庭的联系,让网格员有了储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库’,开展调解工作时也更有底气了。”江溪街道中海社区专职网格员顾陆炜表示。
  “‘跟班学习’机制推行以来,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成效显现,今年1月至4月,江溪法庭立案窗口新收案件707件,同比下降18.92%。”新吴区江溪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钱晓志说。
  目前,新吴区将这一经验做法逐步推广到全区,分别由硕放法庭、江溪法庭和旺庄法庭与属地街道开展专职网格员到人民法庭“两争两学”活动,形成“社区调解优先、法庭诉讼断后”的工作模式,进一步解决了村(社区)调解力量能力不足、调解权威不够,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力量不足、联系村(社区)不够紧密等问题,社区纠纷成诉率大幅压降。
  今年5月10日,无锡市委政法委、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专职网格员到人民法庭“两争两学”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推广试点经验,要求组织专职网格员与基层法官互学互促,推动人民法庭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专职网格员争当“网格调解小能手”。
  该实施方案明确,人民法庭应指定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专职网格员学习导师,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帮带机制,结合诉前调解、立案审查、审判工作规范,带领学员实战跟学,学员要完成“六个至少”,即至少完整旁听一场庭审、至少参加三次案件调解、至少配合一次外出调查、至少阅卷5个卷宗、至少参加一次合议庭讨论或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至少提供一例社区纠纷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化解,并明确通过窗口接待、庭审观摩、实务操作、交流互学方式推动活动向纵深实施,着力涵养基层解纷人才,壮大基层治理力量,夯实人民调解根基。
  “要在全市人民法庭、镇村基层和广大专职网格员队伍中营造学本领、争先进、强基层、护稳定的良好局面,推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更好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作用。”无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表示。
石家庄槐底派出所延伸便民服务触角 深耕精准警务 谱写平安乐章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文/图
□ 本报见习记者 李雯
  
  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槐底派出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好、群众联系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队伍过得硬”的工作目标,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行“为民、安民、惠民、利民、便民”举措,打造一系列具有新时代特色的警务模式,在服务一方百姓、保障一方平安上取得新成效,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该所2011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派出所,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4次、二等功1次。
做优便民举措 提升服务质效
  “没想到还可以这样办理业务,太为我们着想了!”外卖员刘某高兴地说。
  刘某是槐底派出所辖区的一名普通居民,平日工作时间非常紧张,孩子出生以后一直未能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接到刘某的咨询电话后,民警一次性告知了出生落户的所需材料,并建议其通过“寄存办”,在自己方便的时间将申报材料直接放入自助区智能存取柜,待民警办理完后从寄存柜领取。
  刘某得知后非常高兴,次日晚便将材料准备完毕,放入寄存柜,民警第二天早上顺利取件,为刘某的孩子办理了出生落户。
  “寄存柜的设置,弥补了非上班时间办业务的空白,实现了办事材料的不见面转递。群众可以在任何时间进入自助区,存放办事材料,待民警办理完结后向群众发送柜门号和密码,通知其在自己方便的时间领取,非常便捷。”槐底派出所户籍民警季晓彤说。
  近年来,槐底派出所聚焦“优质服务、人民满意”,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服务触角不断延伸,服务形式不断丰富。该所全新升级综合服务大厅,打造24小时服务不打烊的自助服务区,并在河北首推“寄存办”业务模式,智能存取柜实现24小时自主寄存办理,开创“零时差”“不见面”办理业务的新体验。2023年,累计办理业务2813人次,实现群众“零投诉”。
  此外,槐底派出所开设综合业务“一窗通办”窗口,积极推进车驾管、出入境等48种业务落地;增设“办不成事”咨询窗口,只要群众到窗口求助,即便是非公安类业务,民警也会主动帮忙协调其他部门,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引;设置“一码通查”,群众可在自助区扫码通查80余项业务办理指南,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助开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自助办理居民身份证。
强化以打促防 净化治安环境
  前不久,槐底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宾馆、出租屋例行检查时,发现一电信诈骗线索。该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展开工作,经过多方努力,顺利将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经查,该犯罪团伙专门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手机随机拨打电话,以诱骗有贷款意向的受害人向指定账户存入“贷款保证金”的方式实施诈骗。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槐底派出所按照“什么犯罪高发就打击防范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治安问题”的原则,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活动,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槐底派出所充分依托上级部门各类数据资源,聚焦突出违法犯罪和街面现行犯罪开展精准研判、精准防范、精准打击,切实提高打击犯罪的针对性、主动性、时效性。建立案件警情“一把手负责、一警一调度、一天一清查”工作法,有效提高治安防控和执法办案效能。
  槐底派出所科学制定“六边形”战士考评办法,精心打造“战狼”“猎豹”案件办理专业队,紧盯“盗抢骗”违法犯罪,破小案、保民生。该所探索创新“逆向追踪法、并轨侦破法、轨迹延时法”三大技战法,开发“嫌疑人作案轨迹追踪、涉案资金流水溯源”两大数据分析模型,“两抢”案件破案率达100%,盗窃现案破案率达84.17%,在全市名列前茅。
坚持多元治理 夯实平安基石
  “闯什么闯,不知道单位不让外卖员进吗?”
  “你们门口又没摆放不让进标志,我送餐要迟到了当然直接进了。”
  近日,外卖小哥焦某和保安黄某因骑电动车进入某单位发生冲突,双方恶语相向,在拉扯过程中,黄某将焦某的脖子抓伤,焦某随后报警。槐底派出所社区民警江增柱了解情况后耐心为双方进行调解,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最后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就此解决。
  近年来,槐底派出所聚焦“平安槐底、公安当先”,融合勤务创新、智慧安防、网格治理、多元共建等多种措施,推进“平安槐底”建设,打造“有情”微服务办公室,从细微处入手,聚焦民生小事,为群众解决身边麻烦事,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
  针对辖区发案多、监控有死角的地区,槐底派出所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给予硬件建设支持,建成81个以万达步行街警务室管辖区为代表的“智慧平安小区”,前端感知数据全部接入市局大数据中心,并对接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提高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加大安防措施。
  槐底派出所在全市首创“槐底平安建设中心”,创新发展“警格+网格+志愿者团队”工作机制,引入司法、综治、法院、律所等多方力量,聘请“蒋大爷”“好邻居”等金牌调解员进驻调解。同时,完善矛盾调处“筛、化、跟、访”四步法,推动执法闭环向警情闭环转变,大综治、大平安格局初步形成。2023年,该所辖区求助纠纷警情下降32.3%,矛盾调解成功率达100%。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槐底派出所将不断积累经验,牢固树立‘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工作理念,做实做强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精准警务,心怀百姓、服务到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公安智慧和力量。”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副局长何钊说。
  
  图① 槐底派出所社区民警到小区走访排查矛盾纠纷。
  图② 槐底派出所户籍民警为群众讲解警务寄存柜使用方法。
漳平“三杯茶”为基层治理赋能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刘其平
  
  福建省漳平市盛产漳平水仙茶、永福高山茶,茶产业已成为助力当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如今,“坐下来喝杯茶,有事慢慢说”已成为漳平百姓化解矛盾纠纷的口头禅。
  近日,陈某某在漳平某煤业公司因工意外受伤。痊愈后,他对公司提出一次性人身损害赔偿诉求。双方对赔偿金各执己见,引发争议,遂来到司法所寻求解决之道。
  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邀请双方当事人一边喝茶,一边谈心说事,依法依理依情化解纠纷,双方在茶香四溢的氛围下缓和了情绪,没有了之前的剑拔弩张。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公司答应除承担陈某某医疗费用之外,还一次性支付陈某某赔偿金7万元。
  “没想到喝个茶的功夫就把事情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不约而同地表示。
  茶道有礼,沏好“第一杯茶”,平心静气地面对矛盾纠纷;茶道有理,续好“第二杯茶”,通过晓之以法理,促使双方达成共识;茶道有情,品好“第三杯茶”,用“以和为贵”的茶文化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让双方握手言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漳平市聚焦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在多年基层治理实践中因地制宜推出“三杯茶”调解工作法,通过“一杯茶消消气,二杯茶说说事,三杯茶握握手”,用茶道之礼安抚情绪,以茶香之韵定分止争,实现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消解于未然。
  作为远近闻名的漳平水仙茶产销地,南洋镇梧溪村户户茶园、家家制茶,“俭、清、和、静”的茶文化精髓已融入村民们的生活。
  “大家都种茶,也会因种茶产生邻里矛盾、林权纠纷,但只要大家能坐下来喝杯茶,就越喝心越宽,没有不能解的心结。”梧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长安说。
  如今,梧溪村已成为“三杯茶”调解工作法的先行示范点,不仅打造了“百姓论茶议事点”,还设立了“三杯茶联络点”,通过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今年5月,漳平市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印发推广运用“三杯茶”调解工作法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工作方案,以点带面加强市乡村和部门行业调解组织阵地建设,组织领导干部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三杯茶”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我们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尤其是发挥律师、水仙茶非遗传承人、制茶大师、品茶师和种茶能手、老干部、乡贤等贴近群众的优势,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不激化不升级。”漳平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漳平市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打造特色调解文化墙,突出“和为贵”的文化内涵和理念,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了解茶文化精髓和“三杯茶”调解工作法,让他们在舒适、温和、暖心的气氛中接受调解。
  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漳平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运用“三杯茶”调解工作法调解矛盾纠纷350件,调解成功347件,调解成功率达99.14%。
“码上法庭”让矛盾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 黄龙法院智慧司法便捷高效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遇到纠纷不要急,打开微信小程序,‘码上法庭’来帮忙、不花钱来不费劲……”这是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人民法院法官干警们向群众宣传“码上法庭”解纷小程序时编唱的顺口溜。
  为切实转变干警工作作风,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近日,黄龙法院成立7个宣传小分队,由党组成员带队积极深入全县7个乡镇47个行政村开展“码上法庭”宣传工作,努力将智慧司法的便捷与高效带到群众身边。
  “有时候村民遇到法律问题,我们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只能让他们去法院咨询,现在有了‘码上法庭’小程序,大家不用花钱也不用去法院,真是省时省力又省钱,我们要给村民好好讲讲。”瓦子街镇小寺庄村党支部书记武相民看着“码上法庭”的宣传资料不住地赞叹道。
  据悉,“码上法庭”是由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研发的新型司法服务平台,集“线上答疑、网上立案、多元解纷”等功能于一体,具有简单便捷、易上手、易操作等特点,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码上法庭’的上线,不仅架起了法院与群众互联互通的桥梁,还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响应、现场调解。”黄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魏宏章说。
  近日,三岔镇李家庄行政村村民王某为家中果园搭建防雹网时,邻地村民李某认为王某侵占了他家的果园便进行阻拦,双方产生纠纷并多次协商未果。于是,王某通过“码上法庭”向调解员朋礼奎反映了此事,朋礼奎在收到调解申请后,连同当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前往涉纠纷果园进行实地勘察和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为进一步提高调解实效,黄龙法院入驻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协同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一窗受理、调解对接”机制,利用“码上法庭”,把问题抓在手,把矛盾纠纷多元解决于前沿、消除在萌芽,实现了网上网下全覆盖和线上线下双互动的全县纠纷化解大格局。
  自推广应用“码上法庭”以来,黄龙法院已接到群众调解申请20余件,已成功化解15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码上法庭’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率,为群众提供信息化、多元化的一站式解纷服务。”黄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元元说。
豫滇检察机关携手救助涉案当事人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丁珂
  
  “您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已经批准了,很快就会发放到位。”“太谢谢啦!我现在的生活恢复正常了……”近日,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董雪梅电话回访当事人刘某时,电话另一端的刘某讲述着近期的生活。
  事情要从2022年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说起。
  张某是中牟县刘集镇人,1991年与刘某生活在一起,1992年,他们的儿子出生。2000年左右,刘某回到老家云南,自此,张某与其失去联系。后来,张某想再婚,便起诉与刘某离婚。
  “先打民事官司,又打行政官司,一年多了,法院都没有判我离婚。我也多次找过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说女方不到场,没有办法办理离婚手续。”2023年,张某到中牟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我老婆在孩子七八岁时就离家出走了,我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拉扯大,没过一天好日子,现在孩子已成家,我都快60岁了,也想有个家安度晚年,可我离不了婚,没法成家啊。”
  接待张某的董雪梅发现,张某提交的结婚证书,男方张某信息齐全,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而女方信息仅有刘某的名字和出生日期。随后,董雪梅调取了张某的婚姻登记等相关档案,张某与刘某的结婚登记已录入网络,张某想要再婚,必须解除现有的婚姻关系。董雪梅还了解到,张某为了解除与刘某的结婚登记,于2022年3月3日,提起民事诉讼,诉请与刘某离婚,法院以女方身份信息不详为由,裁定驳回起诉;2023年5月16日,张某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中牟县民政局撤销涉案结婚登记,法院以其起诉明显超过五年的最长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在通过诉讼不能离婚的情况下,张某也多次到中牟县民政局诉求撤销结婚证,因女方没有亲自到场,民政部门拒绝办理,至此张某无法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此案需要跨省异地调查取证。”董雪梅向中牟县检察院检察长薛国营汇报案件查办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时,薛国营当即表示支持,“绝不能因为取证难将案件搁置,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解决涉案群众的急难愁盼。”随后,薛国营安排第四检察部主任季广兵联系云南省麻栗坡县检察院协助查找刘某现居住地。
  2023年11月1日,薛国营带领办案团队到达麻栗坡县后,与麻栗坡县检察院干警共同研究调查取证方案。次日,两地检察机关干警赶到刘某家。她哭诉说,当年是因为张某对其家暴,她才从中牟回到云南的。这么多年,她早就想和张某离婚了,离不了婚也一直是她的心病。对刘某的询问结束后,薛国营等检察干警并没有就此离去,而是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劝其放下对张某的怨恨,过好今后的日子。
  干警们发现,刘某因婚姻不幸,长期抑郁,患有多种疾病,仅靠打零工为生,收入微薄,难以维持生计。中牟县检察院认为,刘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以对其给予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在中牟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刘某与张某签订了离婚协议。
  “小案连着大民生,办案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当事人的难题,这样才是司法为民。”薛国营说。
从网格化管理入手 以信息化支撑发力 黔南州以务实举措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 本报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王凯
  
  自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黔南州委、州政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抓落实、督导问效,全面构建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通过省级验收,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平安黔南、法治黔南建设迈上新台阶。
强基固本
  “这飞线充电的隐患多大啊,已经出现好多起安全事故了,我们小区还是要加强管理……”不久前,在黔南州都匀市广惠街道平桥社区鸿安小区的居民议事会上,小区居民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就小区的规划建设管理,诉说着自己的想法见解。最终在社区网格工作的推动下,所有难事迎刃而解。
  近年来,黔南州把强基固本作为重中之重,整体性谋划、体系化推进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十户左右标准划分联防联治服务单元)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赋予乡镇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全覆盖,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着力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治理体系。
  黔南州全覆盖建立村级事务准入清单,深化应用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填报平台,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推动1044个企(事)业单位党组织、4.6万余名在职党员下沉到社区报到。
  同时,黔南州建立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到村任职常态机制,要求乡镇下沉到村干部不得低于在岗人数的50%。常态化开展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建立包村(社区)警长机制,推动“三官一律”下沉包联到村,实现一村一警(警务助理)、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多网合一”改革,实现党建、政法、乡村振兴等“多网合一”,全覆盖建立网格党小组,选优配强网格、联户队伍,吸纳社区党员、社会志愿者、物业企业职工等多方力量,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依法自治体系。
智能驱动
  在罗甸县公安局纠纷信息中心大厅,大屏幕上各种数据图表不停闪烁变化。
  “你现在看到的是从110接处警平台和12345热线服务平台传来的各种纠纷海量数据汇总,我们指挥中心民警采取‘智能+人工’的方式,形成罗甸县各类信息‘数据池’,将零散、孤立的各行业信息数据有效汇聚起来,由原来分散凌乱的信息来源向精准汇聚转变,实现信息共享,这样更有利于民警处置相关事项。”罗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杨维亮表示。
  “小区的‘一码呼叫’非常方便,我们有事情直接在上面就可以联系联户长和网格员帮我们解决,里面还有很多法律知识,很实用。”都匀市云宫社区居民表示,该社区探索建立“微治理+微服务”网格治理模式,定制“一码呼叫”“一码通”等便民小程序,整合党建、物业管理、便民服务等多项功能,网格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黔南州坚持向科技要效能,有效整合各级信息化治理资源,通过省综治信息平台、贵州110服务平台、黔南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等数据资源,构建横向联动州县两级行业部门、纵向贯通州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的社会治理扁平化指挥调度体系,实行“政务工单”“综治工单”“警务工单”分类分流联动办理,实现“一中心汇聚、一中心分流、一中心督考、一中心研判”,推动党建、政务、政法等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指尖办、协同办、一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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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
  都匀市沙包堡街道某小区,是一个有1000余户居民的中大型小区,因物业公司更换,小区存在诸多遗留问题,居民和新老物业的矛盾持续升温,12345市民热线也频繁接到群众投诉。沙包堡街道综治中心在实地走访了解后,通过“多网合一”工作机制,迅速召集司法、住建、社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组织群众代表与新物业公司面对面协商制定问题整改方案。
  “小区门头、绿化、电梯、屋面排水、监控设备这些问题在1个月内全部都处理好了,以前欠费的业主也陆续向前物业公司补交物业费。”社区居民钱某表示,“以前到处投诉,没想到综治中心这么快就把问题都解决了。”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2023年11月,黔南州委、州政府出台方案,全面部署和推动“多网合一”工作,聚焦网格、人员、事务、服务、数据整合,并配套制定黔南州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多网合一、一网多用、一网通用”的工作格局。同时,探索建立了“1+N”网格服务管理团队,由网格员作为核心枢纽,聚合公安、司法、消防、电力、水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等部门下沉力量共同开展网格服务管理,赋予网格员监督、督促、管理团队的权力,做到为基层网格员明责、减负、赋能,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小事不出网格”。
  目前,黔南州13040名网格员通过网格化信息平台累计上报矛盾纠纷等信息(事件)35.37万余条,上报治安隐患、安全隐患巡查和入户宣传等信息92.41万余条。
  黔南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王镇义表示,黔南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构建纵横联动实战化工作体系,将综治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风险隐患预测预警、社会治安分析研判、网格管理指挥调度”四个核心功能作用,搭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全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八+一”工作法源头化解道路交通纠纷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赵伟
  
  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具有事故案件多、涉及部门多、调处难度大等特点,调解化解不到位易导致群众财产损失理赔不到位、不及时,影响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矛盾纠纷化解“八+一”工作法,实行“红黄绿”三色接处警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所谓‘八+ 一’工作法,就是从警源治理角度,联合多部门推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保险调解、诉前调解、救助基金、鉴定评估、集体会商、类案专审8项调处,实现道交矛盾纠纷‘一站式’源头化解,同时设立‘1号窗口’,咨询、释法、投诉、信访等事项一窗通办,零距离服务群众。”牡丹交警大队大队长朱慧娟说。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牡丹交警大队远程视频快处中心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和交通事故当事人视频连线,几分钟的时间即完成了事故责任认定。
  牡丹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张秀印介绍,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会按照事故类型和损害后果将警情划分为绿色警情、黄色警情、红色警情,科学指派,统一调度。对于机动车车损类交通事故,归类绿色警情,指派警情至远程视频快处中心,线上认定事故责任,实现5分钟处理完毕,恢复交通,可解决约40%的警情;对于远程视频快处无法进行的机动车车损事故、非机动车车损事故或者有人员轻微伤情的交通事故,归类黄色警情,指派路面中队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对于责任明显的,线下认定事故责任,可解决30%的警情;对于疑难复杂事故,人员伤情较重、死亡事故,涉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以及路面中队无法处理的交通事故,归类红色警情,指派事故中队立即出警,路面中队先期到达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抢救受伤人员、控制肇事者等工作,同时报告大队领导。
  “这种多渠道、立体式警力分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处理方式,既方便了群众,又节省了警力,提升工作效率。”视频快处中心工作人员说。
  “孩子都被撞得小腿骨折了,怎么还让孩子担主责呢?”2023年7月,在牡丹区胡集镇,一名7岁儿童突然横穿公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儿童小腿骨折。经交通事故勘查认定,儿童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儿童亲属认为交警处理不公正,情绪激动,提起复核申请,并在网络平台发布相关视频。
  值守在“1号窗口”的民警李玉伟第一时间发现了矛盾苗头,立即联系儿童家属,通过多次耐心沟通交流,向其讲明事故成因,儿童在这起事故中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最终,当事人表示理解并认可,主动撤销了复核申请,并且删除了相关视频。
  紧接着,李玉伟又带领儿童家属来到牡丹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源头化解中心,通过人民调解进一步对儿童家属解释了事故认定情况,进行法律指导,消除疑惑。同时,菏泽市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相关保险公司,帮助儿童家属准备相关理赔手续,在保险规定的范围内为其争取到了最高理赔金额53000元。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牡丹交警大队运用“八+一”工作法已成功调处警源类交通事故案件15780起,调解成功率达95%,“1号窗口”已解决群众诉求900余起,受理投诉23件全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效果和交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绍兴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   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张佳梁 为全面推动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创新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源头治理工作,以多家企业为试点开展“满电回家”行动,倡导企业为员工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的同时,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方便员工在单位内给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后再回家,此举有效解决了员工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又降低了火灾事故风险。
“雾凇小镇”好“枫”警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马成龙
  
  “你不给我结算工资,我就让你干不成活。”近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冲乎尔边境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某工地因劳资纠纷引发冲突,希望派出所帮忙协调解决。
  接警后,民警阿依恒·哈力阿斯哈尔、王超侠火速赶往事发地。经调查了解,农民工李某因家中有事急需赶回甘肃老家处理。工地老板以李某未完成工期为由不予支付工资,双方发生纠纷。民警一边安抚李某的情绪,一边耐心地向工地负责人释法说理。经劝解,双方达成一致,纠纷成功化解。
  “冲乎尔”是哈萨克语“盆地”的意思,因这个盆地一年四季都有雾,所以又被称为“雾凇小镇”。
  冲乎尔边境派出所整合驻地优势资源,把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成自己的家里事,以辖区三个警务区为切入点,探索出“三联三调”“两进两服务”“四联四送”等工作法,全力维护边境辖区平安和谐稳定。
“调”出法和理为群众“解忧难”
  辖区居民王大姐是“三联三调”(与法庭、司法所联合办公,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机制的受益人之一。王大姐和同组居民李某因田地划界问题发生纠纷,矛盾持续了很多年,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从最初的见面绕着走,逐渐演变为一见面就争吵不休。
  2023年7月中旬,两人在田间再次发生言语冲突,民警秦品松得知后,主动联系镇法庭、司法所相关人员介入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多次无果。秦品松走访了多位当年参与分田的居民,了解情况后再次和法庭、司法所调解员入户调解,耐心释理。王大姐和李某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在“三联三调”的工作实践中,社区民警同时运用“听”“看”“说”“劝”四步调解方法,坚持做到“听”双方阐述理由,不偏听偏信;“看”实地勘察情况,不想象猜测;调解时“说”出法和理,“劝”出情和德。
“查”隐患让工人“放心干”
  近日,民警马建红在辖区工地登记流动人口时,发现某工地有大量人员聚集,并传来吵骂声。马建红赶到现场询问,得知当事人吴某两年前负责该工地的工程建设,有部分款项被老板李某一直拖欠。当日吴某和妻子前来讨要,但李某以工程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双方言辞激烈,互相谩骂,眼看要大打出手。
  马建红当即将双方分开,并劝散围观人员。见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一时无法冷静下来解决问题,马建红便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展开劝解,一方面安抚吴某的情绪,一方面告知李某拖欠工程款将造成的恶劣影响和法律后果。经过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吴某与李某终于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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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冲乎尔边境派出所以“进企业服务安全生产,进工地服务流动人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常态化服务企业的基础上,制定重点企业“一企一警”警务联络员、警企月度恳谈等制度,形成警企沟通、问题处置、业务管理的闭环工作机制,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话政策向村民传授“致富经”
  6月2日,民警张宽祥和冲乎尔镇政府工作人员走进波尔托别村,利用村民干农活时的休息时间,在田间地头宣讲党和政府的最新惠民政策,共同探讨致富增收的“良方妙药”。
  “张警官讲的特别实用,既让我们听到了党的声音,还学习到很多农业科技知识。以前只知道埋头苦干,现在知道国家有政策扶持,政府有技术指导,这农活是越干越好,越干越有劲儿!”村民巴某高兴地说。
  冲乎尔边境派出所积极探索“四联四送”(联合政府送党声、联合卫生院送健康、联合法庭送法律、联合民政送温暖)新路径、新方法,并广泛吸收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致富带头人等基层工作者为基层宣讲员,用“身边人”传授“致富经”,用“小故事”讲出“大道理”,用“家乡话”传递“党的声音”。派出所民警用实际行动守护辖区百姓的幸福和谐、社会的安全稳定,成为“雾凇小镇”一道亮丽的“枫”警。
“三田留余”诉源治理打造“无讼乡镇” 巩义法院竹林法庭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8.98%、一审案件发改率0.25%、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64.1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简易程序适用率98.98%……这是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竹林人民法庭2023年的审判数据。
  “竹林法庭受案数逐年下降,案件办理质效逐年上升,这一降一升是诉源治理的成效。”6月1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志强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而在竹林镇镇长赵光辉看来:“全镇上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推动‘无讼(乡)镇、无讼村(社区)’创建,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竹林法庭受案数自然下降。其中,‘三田留余’诉源治理模式,让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特邀调解员坐班解纷
  “我和他的矛盾,就是他欠我的钱不还,我准备起诉他。”
  “我先和村里联系一下,把纠纷给你们调解一下,对方给钱不就了结了吗?如果对方还是不给,你来法院再起诉……”
  这是发生在竹林法庭的“三田留余”调解室的一幕,特邀调解员张金全正在接待涉诉群众。张金全是一名退休老干部,每天在竹林法庭坐班,擅长婚姻家事、民间接待纠纷、相邻关系等纠纷的调解。
  “来这里咨询、打官司的群众都是附近的,他们的事大多数都不复杂,主要是给双方讲让他们听得懂的道理,矛盾就容易化解了。经过我调解的矛盾纠纷有1000多起。”张金全说。
  在竹林法庭诉讼服务室,记者看到一张提示函,上面写着:“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但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选择……可首先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群众遇到涉诉问题,可就近找到这里调解,调解不成,法庭将快速登记立案,让群众少跑腿,让矛盾解决在‘家门口’。”竹林法庭负责人时怀飞说。
  竹林法庭结合地域文化,将当地广为流传、群众熟知的田氏三兄弟“尊父遗言为孝、兄弟和睦为义”的“三田孝义”文化和豫商典范康百万家族“留有余,让巧于天,让禄于国,让财于民,让福于后”的“留余”思想相结合,推出“三田留余”工作法,将“情孝义”“和为贵”理念贯穿到矛盾纠纷调处全过程。
  2023年2月,竹林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2023年12月,竹林法庭被郑州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荣誉称号。
完善三级矛盾排查网格
  竹林镇以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目标,以“共防、共调、共解”工作法为抓手,镇政府与竹林法庭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镇里设有“三田留余”驻站调解室,开展家事前置调解,争取大事不出镇,在村(社区)设“三田留余”驻点调解室,化解邻里家庭矛盾,争取小事不出村,形成了诉前指导调、诉中参与调、诉后跟踪调的全流程调解工作机制,不断筑牢矛盾化解的“桥头堡”。
  “为发挥人民法庭在人民调解中的指导作用,镇里在村级建立了矛盾纠纷化解网络。”赵光辉说。
  竹林镇完善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各村民小组、党小组为成员的三级矛盾排查网格,明确排查范围、直接责任人、处理流程、上报渠道等,通过矛盾纠纷层层排查和处理,实现矛盾纠纷的“抓前端、治未病”。经过基层组织三级矛盾排查网格未能化解的纠纷,由包村律师、包村干部、包村干警继续开展化解工作,未能化解的纠纷,到法庭进行立案。
  “按照基层组织三级矛盾排查网格人员发现矛盾的数量、化解纠纷的比例、法庭委派案件化解的数量、成讼率等指标,评出五个级别的调解员。对五星级调解员,提请巩义市法院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排查处理纠纷连续处于末位的调解员,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调整使用。”时怀飞说。
  竹林法庭主动加强与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基层组织的联络,加强与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调组织的沟通,及时发现苗头性、初始性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尽可能不让纠纷成为诉讼,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法庭及时对辖区内案件进行梳理总结,调研分析纠纷成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以“诉源治理白皮书”的形式向镇党委政府报送。
聚合多方力量构建共调体系
  因一笔赔偿金分割纠纷,69岁的李老太将儿媳及孙子诉至竹林法庭。为减少诉讼带给家庭的裂痕,竹林法庭邀请巩义市人大代表、镇东街社区支部书记赵现明参与调解工作,帮助双方充分认识到亲情可贵,从而自愿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竹林法庭坚持诉前“走出去”,诉中“引进来”的工作方式,建立“法官+特邀调解员+人大代表、乡贤人士、村委干部等”的“1+1+N”调解体系,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乡贤人士、村委干部等密切联系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威信高的优势,拉近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大大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实效。
  竹林法庭在诉中通过与人大代表、乡贤人士、村委干部等建立“解纷联盟”,注重搭建平台,精准发力。对于婚姻家事纠纷、邻里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在诉后督促履行中,法庭与人大代表、乡贤人士、村委干部等联合进行跟踪回访,将案结事了与情感修复相结合,解“法结”更解“心结”。
  “‘三田留余’诉源治理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在源头处实质性化解,不仅让群众满意,也给一线法官‘减压’了,让他们腾出更多精力办好案件。”高志强说。

  图① 竹林法庭法官深入农家小院进行调解。
  图② 竹林法庭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纠纷。
忻城大塘法庭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治理 “法庭+综治”在大石山区有了新样本 □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通讯员 韦晋 谭志山

  “谢谢法官帮我们调解这起案子,以后在经营中,我们将特别注意食品的保质期,这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法院大塘法庭“金银花调解室”法官调解,一起因食用过期食品产生的纠纷成功化解。
  近年来,忻城县法院大塘法庭结合乡村治理实际需求,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治理中,成立“金银花调解室”和“石榴籽工作室”以及“法庭+N”特色企业服务站,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村屯、社区、企业,淳化乡风民风,以促进辖区各族邻里团结稳定,提升大石山区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2024年2月,大塘法庭被广西高院命名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播撒法治“石榴籽”
  “这是妇女儿童反家暴的维权案例,你拿回去看看,如果你有类似的经历,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大塘法庭石榴籽工作室干警们来到大塘镇街上,结合妇女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案释法,详细向妇女们讲解了妇女权益保护、女职工权益、反家庭暴力、防诈等相关常识,引导她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忻城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大塘法庭根据辖区壮族群众较多的特点,成立了石榴籽工作室,充分利用节假日时间节点,到辖区内小学以及社区、村屯开展各类活动,把党的民族政策、有关法律法规送到群众的身边,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同时,大塘法庭发挥“一村一法官”及巡回法庭作用,人民法庭法官、法官助理下沉一线或将审判开进乡间地头,将法治送到群众家门口,引导村民将心口相授的“和气生财”“重诺守约”“互帮互助”等制定成村规民约,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截至目前,大塘法庭引导社区、村屯订制合约或规定32份,进一步提升群众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
开出解纷“金银花”
  大塘法庭还结合忻城盛产金银花的地方实际,成立“金银花调解室”,利用少数民族法官熟悉桂柳话、壮语的优势以及村老、都老、族老的影响力,将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族老、村老、综治调解能手、司法调解员、网格员村委调解能手等各方力量进行整合,以指导、培训、宣传、联系调解等工作措施,促使基层治理队伍专业化,纠纷处理便捷化,宣传普法深入化。
  近年来,“金银花调解室”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以及“土司文化+多元调解”工作模式,邀请人民调解员、基层治理单位(如司法所、派出所等)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双轨多元解纷、多渠道矛盾预防化解和多层次阶梯式解纷解决机制,实现“诉前调解—沟通协调—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
  另外,大塘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跟前,在易地搬迁社区设立“法庭+N”思练鸿源社区服务站及“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法律实践基地”,形成“法庭+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社区”联合法治生态圈,共建共联参与社会治理。司法保障易地搬迁社区的和谐稳定,构建的基层治理“法治网”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服务站自2021年底成立以来,联合职能部门调处纠纷、法律咨询80件次,所涉标的约20万元;指导把关社区集体经济合同8份,涉及标的额10万余元。
优化营商环境“法庭+N”
  忻城莫氏土司的《劝官族示》有云:一要读书,明事理;二要耕田,服劳奉养;三要学曲艺,勿游手好闲;四要行商贸易,肩挑背负。大塘法庭主动挑起服务企业的重任,延伸忻城莫土司行商贸易之内涵,积极探索服务辖区企业的有效之法,护航中小企业向规范化、法治化健康发展,有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10月,大塘法庭在辖区工业重镇思练镇的重点企业设“法庭+N”特色企业服务站及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联动调处中心,引进“诉源终端机”设备,搭建线上线下沟通联系平台,加大与企业以及服务站、调处中心各成员间的沟通联系,主动问需于企业、服务企业。
  杨某等18人是某石材公司的员工,但在他们进入公司工作的近两年时间里,公司拖欠他们开采矿石人工费共计56万余元,2023年1月,杨某等人希望该公司能够将拖欠的工资结清,好回家过个好年,于是向大塘法庭申请调解。
  接案后,大塘法庭立即启动“法庭+N”服务企业模式,邀请劳动监察、司法所等单位组成调解组对双方进行调解。在向双方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引用土司文化《劝官族示》《教士条规》等对公司进行劝说,同时希望杨某等人理解公司因为疫情对经营造成的影响。经调解员的耐心说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服务站设立以来,联合调处涉企涉农纠纷共计53次,所涉标的金额共计453万余元,为企业提供建议咨询10余次,指导园区企业依法依规运行,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70多万元。
郯城再划11391个微网格实现细“治”入“微” 一网牵出“千万条线”兜起群众急难愁盼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张译文

  “没想到,我电动车上的电瓶丢了,这么快就能得到保险赔付。”自从电瓶被盗得到保险赔付后,家住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的高大爷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了。
  原来,高大爷出门赶集忘记锁门,回家后发现自家电动车电瓶被盗。报警后,高大爷仍深感自责,懊恼不已。村里的微网格员王小银入户巡查时得知此事,作为排查事项上报社区网格。因高大爷的儿子每年都给家里购买治安保险,网格员遂联系保险公司。最终,保险公司为高大爷赔付了200元。
  小网格“兜”起千家万户急难愁盼。“近年来,郯城县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优化网格治理体系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基层组织‘末梢’变为社会治理‘前哨’,以网格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牵起基层治理‘千万条线’,努力实现‘人在格中管、事在格中办、小事不出格’,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郯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静说。
  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细“治”入“微”的网格治理体系。郯城县在全县992个网格基础上划分11391个微网格,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网格上,建立“村居(社区)党总支—网格(小区、自然村)党支部—村民(楼宇)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上下贯通的四级网格党组织体系。整合拓展网格力量,组建“一名网格长+基础网格员、专业网格员、专属网格员、微网格员+一支志愿者队伍”的“1+4+1”网格团队,并选配4237名机关党员干部兼任微网格员,形成了网格分层响应、部门联动处置的工作队伍,开展“组团式”服务。
  “我们还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售楼部、物业场所等,在网格内打造129处‘网格之家’为民服务站点,发动共建单位党员、社区党员、志愿者等进驻服务点,不定期组织网格事项研判、网格居民说事议事等活动,引领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郯城县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副科长管宜超说。
  记者了解到,郯城县注重强化机制创新,通过建立“三色清单”机制、责任有限机制、奖励激励机制等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确保基层治理取得实效。
  建立“三色清单”机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亟需解决处置的诉求需求,建立红色问题清单,由责任部门靠上解决,所属网格及时上报处置情况;对群众提出的“金点子”,建立蓝色建议清单,合理的采纳推进,并及时反馈,提升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热情;针对需要整合辖区资源、提供低偿或公益服务的居民需求,建立黄色需求清单,动员在职党员、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提供,齐力办好群众期盼的民生实事。
  建立责任有限机制。制定网格工作“六准六不准”清单,网格事项由原来9类职责51项具体事项,精简到6类20项,让网格员“轻装上阵”。突出网格发现问题、信息上报、简单事务处理的职能定位,让网格员“力所能及”,着力破解网格“小马拉大车”难题。探索实施“发现免责、巡办分离”制度,网格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不属于自身应该解决并且没有能力解决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后便免除网格员责任,让网格员“报喜又报忧”,提高网格发现报告的积极性。
  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郯城县委政法委定期组织开展优秀网格员、年度“十佳网格员”评选活动,并推荐优先发展入党、优先纳入“两委”后备人选、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在乡镇街道补充事业单位人员时,拿出一定岗位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网格员,让网格员“干事有盼头、晋升有渠道”。
  群众有了诉求,如何确保有地去有人管?对此,郯城县打造县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搭建“书记有约”平台,开设24小时便民服务专线,引导群众有事找组织、有问题找书记。对网格排查收集的问题隐患,按照“村居优先处置—乡镇集中办理—职能部门专业处理”模式,分级调处、分流交办、限期办理,实现“小事一格解决、大事全网联办”。
  同时,立足网格实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对社区进行精准分类,定制服务清单,以精细化服务解决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在城市社区,则依托“网格之家”,建成户外劳动者驿站26个,搭建起十分钟“外卖小哥服务圈”;在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占比较重的网格,开展“四点半课堂”“周末妈妈”“孝老洗衣坊”等志愿活动750余次,开设“暖心食堂”13个;对有特色产业的村居,整合信息资源,创办村级合作社,优选86种农副产品挂网销售,探索建立创富共同体9个,带动46个村集体增收1900余万元。
重庆渝中下沉优质法律服务力量到基层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近日,在“平安渝中”网格接待日集中接访活动中,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二府衙社区法律顾问王舒等走进望龙门小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真实案例,就如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以及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等内容,为师生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近年来,渝中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一居一顾问”工作,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下沉优质法律服务力量到基层,持续在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开展精准普法活动上下深功夫,同时依托“平安渝中”网格接待日,在一线倾听群众声音、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打通服务群众法治需求的“最后一公里”。
  根据对之前接访群众问题的梳理,工作人员发现劳动争议纠纷受到广泛关注。“平安渝中”网格接待日集中接访日当天,解放碑街道罗汉寺社区法律顾问、上清寺街道嘉西村社区法律顾问、七星岗街道兴隆街社区法律顾问等围绕劳动用工、工资薪酬、人身损害、借款纠纷等法律问题,为现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建立健全社区法律顾问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机制,指导法律顾问在日常值班、接待咨询过程中主动发现纠纷线索,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努力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上交’。”渝中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全区80个社区(工作站)都“一对一”配备了社区法律顾问,除了“平安渝中”网格接待日的每月集中接访日,每周还固定时间在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现场提供服务。社区法律顾问可以面向辖区群众、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也可以聚焦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还可以采取预约上门、微信沟通、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近期,受暴雨影响,大溪沟街道张家花园社区不少群众因房屋漏水产生邻里纠纷。接到群众诉求后,社区法律顾问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与物业单位、居民沟通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后,立即协助社区消除安全隐患,并组织多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我个人想要开办民宿,具体有什么要求,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手续?”近日,渝中区居民李女士通过“重庆村居法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咨询开办民宿的有关条件,根据其登录该平台时填写的所属街道、村居,平台迅速为其匹配社区法律顾问。
  不到半个工作日,李女士便接到解放碑街道自力巷社区法律顾问的电话。法律顾问告知李女士,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住宿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第八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李女士需要根据民宿拟经营的范围,向工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等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重庆村居法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是反映问题、咨询法律相关服务的线上渠道之一。居民群众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或扫码方式即可进入平台进行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文书、模拟判决等法律服务体验,还能通过视频、电话、语音、文字、文件、图片等多形式与社区法律顾问进行线上远程法律咨询,让群众足不出户便能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该平台可全面真实反映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情况,准确记录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态度、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时间,精确统计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数量、服务人次,实时跟踪村居法律顾问调解纠纷、法治宣传、法律培训情况,让群众权益更有保障。
大连沙河口检察院多方联动促和解 □ 本报记者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杨茜淳 金杉
  
  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
  近日,沙河口区检察院依托“调解工作室”办理了一起邻里矛盾引发的“小案”,有效运用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小案”精心办,促成双方刑事和解。
  原本和睦相处的小区邻居,因聊天产生误会而成为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对立双方。在沙河口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刘某起初在伤害行为上避重就轻,而被害人坚持严厉追究刘某责任,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案发地点,和公安机关一同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与当事人及家属、辩护人进行深入交流,对矛盾产生的前因后果有了全面把握后制定了矛盾化解工作方案。在讯问过程中,检察官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同时结合鉴定意见、目击证人的证言、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向犯罪嫌疑人刘某阐释认定犯罪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冲动和过错。最终,犯罪嫌疑人刘某真诚表达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意愿和诉求。
  随后,沙河口区检察院就当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进行初步沟通后,依托“调解工作室”,结合“检察+网格”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引入刑事和解,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作调解员,另邀小区居民代表、有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作为第三方代表,多方参与、同向发力。调解员发挥特长从适用法律、诉讼成本、邻里关系等方面进行劝导调解,有针对性地多角度引导双方理性思考。最终,当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消除误会,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因犯罪嫌疑人刘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经公开听证,沙河口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孙兴阳:如知心老友般巧解百姓纠纷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骆乃阳 程遥
  
  “孙主任,您还记得俺吗?这次打电话是专门来跟您道个谢。”4月17日,江苏省泗阳县三庄法律服务所主任孙兴阳接到了一个外地号码打来的电话,一个略带口音的女声在电话中连连说着感谢的话。
  原来,黄某十几年前从湖南老家远嫁到泗阳,与丈夫冯某共同育有一子。但在孩子快两岁的时候,冯某在外务工期间,不幸遭遇工伤意外离世,这个小家顿时失去了经济来源。更为糟糕的是,冯某的工伤赔偿金全部被孩子的叔叔拿走了,黄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黄某抱着孩子来到了三庄法律服务所,找到了孙兴阳。孙兴阳详细了解情况后接受了黄某的委托,通过诉讼最终让被告支付了6万元,同时被告也表示由于自己经济紧张,剩余的款项将在次年底付清。
  黄某带着孩子回湖南老家生活,但到了次年年底,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付清剩余款项。孙兴阳得知这一情况后,再次找到被告进行协调处理,并多次与被告的妻子及父亲等家属释法明理,耐心劝解。最终,被告答应通过孙兴阳将剩余款项交付给黄某。就这样,这一付就是4年,最终成功让被告还清了黄某所有的欠款。
  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8年来,孙兴阳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尽心尽责办好每一件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都30件以上。2024年,孙兴阳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孙主任,眼瞅着要过年了,可工资一分都没拿到,老板也不见了踪影,我没法向大伙交代啊。”2022年1月6日,陈大叔怀着焦急的心情来到三庄法律服务所,向孙兴阳诉说自己遇到的困境。
  原来,2021年5月,陈大叔带着37名村民承接了一项栽植绿化苗木的工作。当时,老板承诺完工后立即支付报酬。谁知老板却违背诺言拖欠6万余元工资拒不支付。年关将至,老板竟然失联了。接手案件后,孙兴阳二话没说,立刻行动起来,多方搜集证据,仔细确认欠薪的具体数额。同时,他积极与工程老板联系,希望能够在诉前促使双方达成调解,但老板却执迷不悟。
  面对这种情况,孙兴阳毫不退缩,他连夜准备诉讼材料,做好应诉准备。庭审中,在充足的证据面前,被告再也无法耍赖,最终当庭同意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自2018年以来,孙兴阳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担任三庄镇团结村、夫庙村的法律顾问。他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举办法治讲座,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在处理涉及村民权益的纠纷时,孙兴阳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运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努力化解矛盾。此外,他还积极参与村支“两委”重要会议,为村中的重大合同“把脉诊断”,切实维护村集体利益。5年多来,累计开展了110余场次的法治讲座,为村民提供500余次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村集体挽回近5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群众眼中,孙兴阳如同及时雨,无论何地、何时发生纠纷,他总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定分止争。他又像能工巧匠,凭借智慧和经验巧妙地解决群众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他还似知心老友,耐心倾听百姓诉求,用真心和真情疏导群众情绪。
  28年来,孙兴阳始终坚持依法、依理、依情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成功化解了众多百姓的矛盾纠纷和法律疑难。为了集聚更多力量,2021年12月,孙兴阳牵头成立了“孙兴阳调解工作室”,吸纳了一批当地的“法律明白人”、退休老干部、“乡贤”代表等,旨在为基层提供矛盾化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
  2023年12月,在一起邻里纠纷中,两家人因地边问题发生激烈争执。一方认为对方侵占了自己的土地,而另一方则坚决否认,事件逐渐升级,险些上演“全武行”。孙兴阳调解工作室获悉情况后,立即介入。孙兴阳和工作室成员共同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仔细查看了相关的土地证件与资料,走访当地群众和干部,同时实地丈量土地。根据调查结果,孙兴阳与同事们耐心地做两家人的思想工作,解释调查的相关情况,释法说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次耐心调解,两家人重新丈量土地,划定边界,达成和解。
  截至目前,孙兴阳调解工作室凭借着真心为民的服务理念与公平公正的处事态度,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40余起,为当地民众解决了诸多纠纷与问题,赢得了一致称赞。

  图① 孙兴阳(右二)为群众普法。
  图② 孙兴阳在窗口值班。
柯光明:“没有焐不热的心”   □ 本报记者 刘欢
  
  “没有焐不热的心,只有尽不到的情。信访工作就是要用真情实意,去融化信访人心头的冰。”这是湖北省大冶市信访局局长柯光明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信访工作被称为“天下第一难”,每天遇到的是群众的急难愁盼,信访局局长更是“坐在火山口”的岗位。柯光明迎难而上,始终坚持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实打实为群众办事。
  担任大冶市信访局局长两年来,柯光明接待来访群众235批424人次,到乡镇、街道和部门实地督办信访事项231次,主持召开信访问题协调会243次,包案解决重点信访事项146件。
  信访积案是信访工作的难点痛点。
  “信访积案都是一天天拖出来的,只要回到原点、找准症结,还是有解的、能解的,关键是要用心用情用力,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柯光明坚信事在人为。他积极推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坚持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延期交房司法前置调解、国家救助和司法救助衔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作等机制,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化解了一大批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以及“钉子案”“骨头案”。
  今年春节前夕,柯光明协调解决欠薪信访事项63件,涉及人员2271人,涉及欠薪金额4066万元。其中,原大冶市属国有企业职工陈某树在出差期间发生意外,导致身体大面积烧伤,陈某树因工伤补偿问题上访近30年。“他的诉求确实是有道理的。”经柯光明多方走访调查,摸清问题症结所在,10余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最终依法解决这起历史遗留问题。
  为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柯光明探索建立信访“码上行”工作法,把投诉渠道送到群众家门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和“135”快办机制,努力减少矛盾上行。2023年,大冶市涉诉事项进入信访渠道总量同比下降18%,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98.3%,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2023年9月,大冶市投资6000余万元的市级矛调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如何构建“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化解”服务体系,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又成为摆在柯光明面前一大难题。柯光明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大冶市矛调中心信访法治化运行实施方案》,全面规范接待、登记、受理、转送、办理、督办、结案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多元化解、跟踪落实、首办负责等工作机制,实现信访接待、受理、转送、调解、督办、结案闭环管理。
  柯光明积极探索建立“一站式”访调机制,推动17家市直部门以常驻、轮驻、点驻的方式进驻信访接待大厅,6家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进驻中心集中办公,依托矛调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民情通、110报警等平台,及时全量收集研判处理访情、警情、诉情、舆情。
  据悉,大冶市信访局定期组织包案领导、调解员、法援律师、心理咨询师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共定方案、限期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提请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构建了“全面研、精准交,高效办、跟进督、圆满结”工作闭环,把矛调中心建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全科医院”。
  柯光明还推动建立“双交双督双追责”工作机制,针对信访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问题或导致矛盾升级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依纪倒查追责,努力实现“双向规范”。2023年以来,大冶信访部门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7次,重大项目、重要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0次,发出信访部门建议函30份,开展督查督办信访事项74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建议36条,依纪依规追责问责42人。
  近年来,大冶市登记办理群众信访件、初次信访、重复信访均有下降,国家信访局登记办理大冶市信访量下行。大冶市被认定为湖北省“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县(市、区),成功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市。
寇斌:
驻村三年依然选择留下 □  本报记者   申东
□ 本报通讯员 刘珺 葸耀萍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的团结村,正悄然发生着令人欣喜的变化,这得归功于驻村第一书记寇斌。
  团结村是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主动对口帮扶点,2021年7月6日,按照西夏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西夏区公安分局党委作出决定,派寇斌进驻团结村,担任第一书记。
  寇斌虽有着26年的公安工作经验,但面对“三农”问题,他几乎是个新手。驻村工作如何干?能为村民带来什么?如何带领村民们过上好日子?
  带着这些问题,驻村伊始寇斌便深入田间地头,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他每天带着小板凳和工作日志,遍访村里的家家户户,了解村民的所思所盼。在他的努力下,很快与村民们打成一片。
  2022年年底,受疫情影响,团结村的大白菜、萝卜等蔬菜滞销。看着村民们焦急的眼神,寇斌心急如焚。他立即联系西夏区的各个企业食堂,近6吨果蔬找到了销路,帮助村民避免了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多亏了寇书记,要不我家种的3000斤白菜就全都烂了,一家人的辛苦都白费了。”村民老林眼含热泪激动地说,“靠我们自己去集市上慢慢卖,不知道要卖到什么时候,白菜恐怕早都烂在地里了,至少得损失1500元,这对我们农村家庭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有同样经历的村民在团结村不在少数。在村里有这样一句话:“有困难找寇书记,保准没问题!”
  在寇斌眼里,基层工作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大事,都是一些事关百姓房前屋后、柴米油盐的小事。但这些小事,却关乎着每一个村民的切身利益,关乎着整个村庄的未来。他深知,要带领村民们过上好日子,就必须从这些小事做起。
  在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的同时,也要能守住村民的“钱袋子”。作为一名民警、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寇斌深知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手段猖獗、骗局层出不穷,毒品种类五花八门,靠天吃饭、靠双手辛勤劳作的村民一旦陷入骗局、沾染毒品,就会重新返贫。
  “预防为主、预防于心”,寇斌将反诈与禁毒紧密结合,在村民农闲或每逢节日时,召集村民在田间地头或在房前屋后围坐在一起,在唠嗑、拉家常时了解村民闲暇时的生活情况——“我也没犯啥事,也没吃官司,法院打电话让我去取什么传票。”“那肯定是诈骗电话。”“你别在公共场合吸烟,现在不是有一种烟没有呛人的烟味,反而还有一股香味。”……寇斌在和村民的聊天中,发现村民在反诈骗、禁毒等方面有了解,但还缺乏防范意识和实际辨别、防范等能力。在亲自为村民宣传反诈骗、禁毒知识的同时,鼓励村民积极参加村镇开展的宣传活动、讲座,提醒村民及时查看社区、民警推送的相关信息链接,学习知识、掌握辨别能力,避免落入圈套造成损失。
  2023年,寇斌带领村委会将盐碱地、水洼、蓄水坑等统筹规划,协调西夏区政府多方筹集3000余万元,打造“团结村田园产业综合园区”,园区内建起养殖大棚,可采摘、烧烤、休闲垂钓,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休闲游玩。不仅为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还增加了村里的集体经济收入。
  2021年,团结村村集体年收入24万元;2022年,村集体年收入26万元;2023年,村集体年收入75万元。3年间,团结村村集体经济增长300%,寇斌连续两年被评为“银川市优秀驻村书记”,他将继续留任团结村第一书记。
  “驻村3年,经历换届选举,我依然选择留在团结村,与其说是村民们需要我,更应该说是我离不开他们了。”寇斌笑着说。

  图为寇斌在枸杞田间与村民一起劳作,了解村民收入情况。
银川市公安局供图  
邓群生:以毅力和耐心执结每一起案件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刘娇佑
  
  40岁的年纪,18年的法院一线办案经历,9年奋斗在执行一线,创下年办理238件案件纪录……虽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动地,但这一组数据却展示了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邓群生对法治事业的忠诚与热爱,更诠释了一名新时代执行法官的担当与作为。
  “执行是通往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亦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关键一环。”邓群生坦言,干执行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执行岗位上,他始终用心用情用力去办好每一件小案、每一件大案、每一件难案,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办好小案,铁腕柔情护民生
  2021年3月,工人杨某在某置业公司承建的漳州某工程工地上作业,在使用圆盘手电锯切割模板时不慎割伤右大腿,当即被送往漳州某医院治疗,2022年2月被认定为工伤。
  因工伤待遇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杨某申请了劳动仲裁。经裁决,某置业公司需向杨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8万余元。裁决生效后,该公司迟迟未主动履行。
  由于公司住所地在三明市区,杨某需要到三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杨某人身在漳州,因伤行动不便,便打电话向三明中院执行服务中心咨询,后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立案。
  承办该案的正是邓群生。收到案件后,他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执行措施,迅速与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取得联系,并向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几番沟通后,负责人将执行款全部汇入法院账户,邓群生第一时间将该笔执行款发放给杨某。至此,该起工伤保险争议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案件无大小,群众利益无小事。”邓群生说,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无论是百万元还是几千元甚至几百元,承载的是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真切期待,让每一个小案件办出好效果,才能温暖大民生。
办好大案,铁杵磨针促双赢
  2015年,三明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和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烂尾”和大量房屋无法交付。后金融机构、建设工程公司、民间借贷债权人、劳动者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数约计150余件,诉讼标的额高达2亿元……对邓群生来说,这是他碰到的比较重大的案子了。
  “越是复杂的案件,越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需要综合多种因素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正确的处理方案,尽力实现多方共赢的结果。”邓群生思路清晰,带领执行团队连夜加班,制定了“争取主动、分步实施、总体盘活”的工作方案。邓群生提取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款2000多万元作为新增配套融资,用于项目复工续建,同时促成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给予买受人办理按揭贷款,促进资金回笼,盘活不良资产。
  在争取抵押权人的理解和支持后,法院通过“活查封”方式为165个前期购房户办理了产权登记,切实解决了购房户“闹心事”,后通过以房冲抵工程款的方式实现债权,并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
  竣工时间延后8年之久的楼盘终于交付,公司无法验收交房、购房者无法办证、拖欠工程款及劳务工资等一系列问题迎刃而解,多方当事人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邓群生改变传统执行工作方法,实行繁简分流、分段集约工作机制,推行执行行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挂图作战,指标责任细化到个人,用铁杵磨针的毅力和耐心办结了一批历时久、影响大的老案积案,成为力克执行难的典型案例。
办好难案,铁肩担当保稳定
  在一个寒风刺骨的冬日里,一面印有“攻坚克难、伸张正义”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邓群生手中。年近古稀的苏某专程从香港赶到三明中院,表达对执行法官尽心履职的感谢之情。
  2019年2月,三明中院以某服饰公司时任总经理赖某未履行保管职责导致查封财产被非法处置为由,裁定赖某赔偿香港某公司损失45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某服饰公司已停业多年,非法处置的财产价值无法评估、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等原因,执行难度较大,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难度再大,邓群生也没有放弃案件的执行。他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通过运用财产查控、悬赏举报、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多种强制措施,多管齐下,对被执行人和第三人形成强大的威慑,督促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迫于法院压力,赖某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通过其亲属全额付清了因非法处置查封财产造成的损失,该案赔偿款本金及利息74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邓群生白天带领团队成员外出执行,开展一系列集中执行行动,夜晚整理执行卷宗、排查未结积案、制定结案计划,攻克了一批难啃的“骨头案”。3年来,他带领执行团队结案111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6亿元。

  图为邓群生(右一)到辖区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解答法律问题。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武汉少年警队:
安全课堂亦能“花样百出”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徐飞
  
  “大江大河风景美,安全观赏别下水。我是武汉少年警队安全宣推官,提醒您江边游玩时注意安全,谨防溺水。”
  5月18日,湖北省武汉市临江大道附近江面上,回响着一道特别的童音。来自武汉少年警队的小队员们正在通过无人机喊话。
  江城武汉水系丰富,随着暑期到来,武汉警方高度关注青少年安全问题,联合多部门积极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宣教,这是首次将课堂搬到自然水域开展实景体验。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持续深化少年警队建设,联合武汉市教育局、共青团武汉市委、武汉市妇联等,通过开展少警队员进警营社会实践、安全讲师团流动班课、少年警校建设等活动,创新安全教育形式为全市中小学生带来丰富、趣味、专业的安全知识,着力提高青少年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受到中小学生、学校、家长的广泛认可。
发动学生学安全讲安全
  “我经常会到辖区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课堂,但总觉得覆盖面还不够。”武汉市江岸区交通大队民警彭丽斯说。
  面对全市130余万名中小学生,如何将安全课堂覆盖更多孩子,不少社区民警和彭丽斯有同样的困扰。为了破解这个痛点,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教育局等联合打造武汉市少年警队云平台,把各“少警课堂”搬到线上,同时在中小学生中发起“学安全,更要讲安全”的倡议。
  交通安全体验营,以警车做“教具”,小朋友蹲在警车周围,切身体验车辆盲区;把防溺水课堂搬到户外,在自然水域模拟施救,生动且实用;反诈民警每天都在干吗?为什么有人会被骗?被骗的钱是怎么样被拦截下的?在武汉市反诈中心孩子们全都明白……
  实践出真知,武汉少年警队自开设以来,就致力于通过多样化、沉浸化的教育形式,将安全知识传递给广大青少年,让学生们在亲身体验中深刻感受身边的隐患,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023年,武汉警方通过少年警队云平台向少警队员们发放安全知识手册。今年,“争当安全宣推官”活动收到来自194所学校、1117名学生的响应,他们将日常所学的安全知识绘出来、讲出来、表演出来,影响身边的人。
  目前,武汉少年警队实践教育活动实现了线上线下多维覆盖。据统计,截至目前,在“武汉少年警队云平台”注册、学习的队员已达9.3万余人,校园少年警队700余支。2023年以来,武汉少年警队组织安全进校园活动165场,安全导师团流动班课87场,线上各类安全主题直播课12学时,覆盖84万人次。
  “我们和武汉警方共同探索武汉少年警队建设模式,让安全教育有了更丰富载体,安全意识、法治观念入脑入心,进一步拓展了警教联动机制,共同开展平安校园守护行动。”武汉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
联合社会力量打造“安全导师团”
  “同学们看到了吗?毒品危害极大,就像这个实验,蛋白质的变性过程是不可逆的。”5月22日,华中农业大学化学学院禁毒志愿服务队的“安全导师”和武汉禁毒民警走进航空路小学,通过一场直观的化学实验告诉孩子们吸食毒品的危害和后果。目前,武汉市开展的“武汉少年警队”校园安全行活动,民警都会邀约一位“安全导师”,共同为孩子开展一堂丰富有趣的安全课,帮助孩子们更直观、全面地获取安全知识。
  今年,为了给武汉市青少年带来更加丰富、多元化的安全教育内容,武汉少年警队联系教育、卫健、应急、高校等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百人“安全导师团”,开展进校园活动,探索推动多元化、专业化、定制化的安全教育,学校可以邀请公安民警和“安全导师”组合开讲。“防溺水+心肺复苏”“交通安全+物理实验”“防范电诈+问卷调查”“防校园欺凌+情景模拟”,一批有趣又好玩的安全体验课程受到学校及师生的欢迎。
  “我们还在不断探索与创新,希望通过‘安全导师’网络公开课形式,将安全进校园活动覆盖更多的中小学,把权威、易懂、实用的‘安全好声音’带给孩子们。”武汉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相关负责人说。多方参与、共同推动、打造品牌、惠及万家。武汉少年警队有效整合社会专业力量,形成了青少年安全教育的良好局面,获得了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武汉少年警队活动立足大思政课堂,在各类实践教育活动中,增强少年儿童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青少年集体主义精神,锻炼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是校内思政课的有力补充;通过与人民警察近距离接触,还可以培养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国少先队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武汉市少先队副总辅导员段婷说。
家长学生同上安全教育课
  平安校园,一头连着书声琅琅,另一头连着万家灯火。在安全教育的过程中,武汉少年警队还将家长请进了课堂,警校家三方联动,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5月17日,在武汉市硚口区建乐村小学,学生和家长同上一堂安全教育课。互动环节,孩子们积极举手答题,旁边的家长纷纷支招,不仅共同学习安全知识,也拉近了家长、孩子、学校与警方的距离。
  5月18日防溺水课堂中,来自武汉市江岸区的家长高女士表示,自己曾经在游泳池有过溺水的经历,因此更希望孩子通过实景课程,了解身边的危险隐患。
  “小少警带动大家庭,让安全防线建得更宽广,更牢固。”建乐村小学二年级(2)班王晶老师说。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陪同孩子们一起参与到安全实践活动中,也会促进家庭成员共成长。
  “武汉少年警队系列创新教育举措,不仅为青少年安全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传承良好家教家风等提供了有益探索和借鉴。”武汉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说。

  图① 武汉警方将防溺水课堂搬到长江边实景演示。
  图② 武汉少警队员展示所学的交通指挥手势。
  图③ 武汉少警队“首席安全官”正在录制禁毒主题节目。 武汉市公安局供图  
这份“提示”强调关爱你的孩子   □ 本报记者 韩宇
  
  “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虽然你们处于离婚诉讼阶段,但要继续关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近日,辽宁省铁岭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彤及法官助理马永修向诉讼离婚的金某某和张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后,全省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
  金某和张某都是“85后”,于2012年登记结婚,金某以其与张某已经分居4年为由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张彤在阅卷时发现两人孩子张小某现年12岁,正处于学习、成长的关键阶段,为减少离婚纠纷对张小某产生的不利影响,向两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两人关注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一方面,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父母是子女之源,舐犊情深,亲慈恩重。父母的抚育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用一句句温暖有力的话语,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据介绍,调兵山市法院从2023年1月2日发出全省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到此次发出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是该院一路探索、持续创新,不断丰富婚姻家事审判工作实践的一个缩影。
  “法庭是‘公堂’,也是‘课堂’,我们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意见》要求,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为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调兵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房涛表示。
宁河检察一张法治“良方”护未成长   □ 本报记者 范瑞恒
  
  “什么是校园欺凌、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呢、不良行为有哪些?”
  “动手打人、骂人、不听话……”
  近日,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中,“宁萌”未检工作室的干警毕轶群和关士香与第四幼儿园的“萌娃”们热烈欢快地交流着。
  “近年来,宁河区检察院以‘宁萌’未检工作室为载体,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督促监管部门履行职责,联合家庭、学校及社会组织、相关单位形成保护合力。”宁河区检察院检察长宫宁说,“同时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要保持应有的执法力度与司法温度,将每一件案件办好、办扎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他们的生活充满希望。”
法律监督堵漏洞
  “检察官您好,虽然我才17岁,但我的‘烟龄’已经有3年多了,抽烟有害健康也给我带来经济压力。”去年9月,“宁萌”未检工作室收到一份特殊的思想汇报,写信人是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而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高中学生小磊。
  了解情况后,“宁萌”未检工作室负责人张浩在制定帮教方案之外,还为小磊制定了一份特殊的戒烟方案。
  依据相关线索,宁河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在全区走访调研,发现部分烟草零售商户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有的商户违反了校园周边不得设置卷烟零售点的规定。为此,宁河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校园周边烟草零售商户违法销售烟草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宁河区检察院聚焦校园窨井盖、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开出未成年人社会‘治理良方’。”张浩介绍说,针对日租房管理漏洞问题,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检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推动网吧、游戏厅等70余个问题场所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宁河区检察院根据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相关法律规定,建设了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监督整治数据模型,实现对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精准监管。
精准普法润童心
  “我想了解自我保护的知识”“关于家庭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关心的是打架斗殴的后果”……这些信息是宁河区检察院“宁萌信箱”收到来自学校学生的“悄悄话”。
  去年,为了让同学们有更多的“诉说”渠道,宁河区检察院在全区学校设置“宁萌信箱”,学生可以将自己感兴趣的法治课、想咨询的法律知识以及遇到的问题等写在便签纸上,投进信箱,“宁萌”未检工作室负责定期将信件取回。
  “目的就是了解同学们所思所想,真正做到我们讲的就是学生想听的。”“宁萌”未检工作室普法宣讲团成员肖然说,“宁萌信箱”的设置,实现了“红领巾”与“检察蓝”的直接对话。
  在“宁萌信箱”的联通下,一场场精准普法课在“宁萌”未检工作室制作,送达全区校园的课堂。情景模拟与案例分析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们直观感受不学法、不懂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惨痛教训,从而在内心筑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
  “这样的课堂有意义,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希望下次还能上检察官老师的法治课。”七里海任凤小学学生小李在日记中写下自己的感受。
  此外,宁河区检察院还选拔检察干警分别担任1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与学校制定护航员培养计划,选聘1至2名学生担任“法治校园护航员”,协助开展校园普法、安全监督等工作,从学生的视角与立场出发,做到精准普法。
多方联动聚合力
  “谢谢检察院与妇联、教育部门的帮助,否则我的人生将变得黯淡无光。”在一次联合救助活动上,15岁的小张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小张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遭受身体伤害,但施害人却无赔偿能力。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宁河区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向小张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解其燃眉之急。
  “我们还聘请心理医生对小张进行了心理辅导,与教育部门进行对接减免其学费,通过定期走访、电话等方式与其家长进行沟通,掌握其最新情况,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张浩说,经过近一年的帮助,小张已重返校园,并考入高中开启新的学业。
  “这是我院救助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件。”宁河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晓媛介绍,近年来,宁河区检察院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全面梳理确定重点人群,为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未成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救助、尽救助。
  针对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分散作战”问题,在宁河区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宁河区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于今年4月建立了区未成年人保护协调联动中心,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合力,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京津冀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拓展新路径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从近两年的案件审理情况分析,家庭监护缺失、教养方式不当、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问题凸显,新的案件类型及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亟需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合力。”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联合召开“协同发展 共筑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并签署相关备忘录,搭建服务京津冀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发展司法实践活动平台,推进涉京津冀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发展诉源治理和多元调解。
  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10周年,也是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发布会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海虹介绍,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工作,关系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复兴,2018年2月,北京三中院正式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目前已全面受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三审合一”。
  用司法之手守护“少年的你”,不仅要“抓前端”,更要“治未病”。对此,北京三中院创建“法护童行”特色普法品牌,并加强与妇联、教委、公安机关等单位的协同合作,打造多维度少年保护创新模式。与此同时,该院围绕案件中反映出来的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开展类案调查研究,深挖问题根源,先后在校园安全、网络保护等领域发送多份司法建议,促推强化未成年人经常出入的场所设施安全维护、运营管理行为规范等。
  “天津三中院成立了家事普法小分队、解忧法官工作室,常态化开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殷元庆表示,在日常工作中,该院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令作用,依法约束和惩戒“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监护人,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承担家庭责任、正向施教,让未成年人在和睦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并注重案件判后回访,及时掌握裁判文书履行情况、家庭教育令执行情况及当事人情感修复状况等,对涉家暴、抚养等案件通过回访及时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状态及生活状况,努力降低未成年人因家庭矛盾遭受的损害。
  2023年9月,由北京援建的雄安史家胡同小学开学迎新,北京优质教育资源在雄安落地生根。今年新学期伊始,雄安史家胡同小学的同学们踏上了新的征程,升旗仪式后,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静静从雄安史家胡同小学副校长宋莎莎手中接过聘书,正式受聘为雄安史家胡同小学法治副校长,一堂以“爱护生态环境 共建美好家园”为题的生态保护普法课由此展开,在提问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举手,踊跃发言,并表示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争当保护生态环境的小卫士。
  李静静称,近年来,雄安两级法院挂牌成立少年审判庭,确定专人负责、专人联络、主管领导直接指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外溢效应,制发司法建议,创建“雄法尖尖角”普法宣传品牌,为辖区20余所学校的上万名师生带来40余次生动的法治课堂,稳步向普法全覆盖迈进,同时抓好源头治理,密切府院、院校联动,织密织牢未成年人防护网。
  发布会后,京津冀三地中院共同签署服务保障“京津冀一体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同发展共建合作备忘录,并为共享专家库成员专家代表颁发聘书,未审庭负责人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共同倡议书》,呼吁社会各界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努力,通过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完善政府监管、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司法保护等工作,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泰兴数据筛查锁定“网络大灰狼”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程婷 季文生
  
  近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小丽被侵害一案时,将其手机电子数据放入“网络猥亵大数据筛查模型”中筛查比对,数分钟后,模型即标识出小丽的聊天记录触发关键词及实景图片规则的高频聊天对象,承办检察官核查后发现确有猥亵儿童犯罪发生,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循线追踪抓获隐藏在网络另一边的“大灰狼”栾某某。栾某某到案后,在证据面前,很快如实供述了所有的犯罪行为。
  能将栾某某这个“网络大灰狼”抓住得益于由泰兴市检察院研发的“网络猥亵大数据筛查模型”的精准筛查,而打造该模型也是源于一起“隔空猥亵”案件的办理。2022年8月,泰兴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小玉被侵害一案时,承办检察官李玲在审查受害人小玉的手机电子数据时,发现了数条言词不堪的聊天记录和色情图片。
  “仅仅就这一个‘大灰狼’吗?”看着11.3GB的海量电子数据,李玲陷入沉思。通过重新梳理小玉手机电子数据勘验笔录,历时56天、翻阅数千条聊天记录,检察机关发现小玉先后被5名网友引诱和“隔空猥亵”。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立案监督,警方分赴5地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近年来,泰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多起“隔空猥亵”案件,由于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案件被害人一般不主动提供相关线索,犯罪嫌疑人查找难,且取证难度大,固定证据难。“小玉那起案件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电子数据筛查,耽误了太多时间,还有可能遗漏了其他犯罪嫌疑人,当我了解到条线上在办理此类案件也存在同样困难时,就觉得该有所行动,解决这一问题。”李玲说。
  为此,2023年11月,泰兴检察院针对这类案件中人工比对电子数据费时费力且易疏漏的问题,研发网络猥亵大数据筛查模型,在实战中运用并检验、升级完善该数据模型。同时,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被害人手机电子数据等录入模型系统,从中提取关键词,总结出社交关系交集、交易、实景图片三种社交规则,再通过模型单独或叠加运用碰撞筛出更多相关线索。
  经检察机关核实后,再开展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分析研判等工作,对查实确有证据证明存在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时进行检察监督。如小丽一案,检察官就是通过模型进行关键词搜索筛选将藏在网络另一端的栾某某“揪”了出来。
  泰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何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研发数字模型不是为了替代检察官的工作,而是将检察官从繁杂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让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更准更快更早在前端斩断网络里的“隐秘黑手”。投入使用以来,已借助模型立案监督1人,追捕2人。同时,依托该模型搭建性侵未成年人人员库,对1名“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的培训机构老师依法建议适用终身从业禁止令,获法院判决支持。
梧州“小豆苗”法援保护未成年人有“三优”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韦金雨
  
  “律师,我们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我们不上诉。谢谢你们的帮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4名未成年人的父母拿到判决书后,对梧州市“小豆苗”法治服务团律师表示感谢。
  今年年初,4名遭遇猥亵的未成年人的家长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受理、当场指派律师,及时到现场了解案情和诉求。4月24日,该案已由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名受害未成年人家属表示服从判决。
  近年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遴选工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热心热情的执业律师加入“小豆苗”法治服务团队以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多元、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以切实有效举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持续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遵循“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三优”原则,对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优先受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采取非诉讼法律援助的方式,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和各级调解组织进行调处;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辩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指派律师办理;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旁听和回访;对疑难案件组织专家组研究讨论,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陈律师,我在安徽找到工作了,工作和生活一切都好。”近日,“小豆苗”法治服务团队律师陈亮收到法律援助对象小江的短信。小江是一名孤儿,此前梧州市长洲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陈亮律师办理小江涉嫌盗窃罪一案,为了帮助小江回归社会,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链接心理、就业、社工等资源全程帮助小江。最终,检察院对小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帮助其回归社会。
  近年来,“小豆苗”联同法律援助志愿者、社工、公益组织等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关心关爱、帮教救助等活动,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N”的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精度和温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爱护、帮助未成年人良好氛围。2023年以来,通过“法律援助+N”模式帮助15名未成年人解决各类社会问题。
强化职能寓教于审 法治护未健康成长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发达。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2023年度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少年审判典型案例。
  《法治日报》记者对相关案例进行梳理,通过以案释法,呼吁社会各界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督促履行保证探望
共同呵护孩子成长

  季某(女)与李某通过网络相识后结婚并生育一子李某某,但由于双方在婚前未能充分彼此了解,导致婚后生活中时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甚至多次报警。2023年12月,季某以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经调解,双方均确认了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李某同意离婚并要求抚养婚生子李某某。季某同意李某直接抚养李某某,唯独担心离婚后李某不让其见孩子。
  经办法官认为,探望权的意义在于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过定期与子女见面、短暂共同生活的方式来实现离异家庭的亲子互动。一方面有利于维系父(母)子亲情,另一方面保障子女获得父母双方的关爱,最大程度弥合父母离婚带给子女的情感伤害,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消除季某担忧,亦为引导李某配合行使探望权,承办法官组织双方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季某与李某离婚,婚生子李某某由李某直接抚养。为消除当事人顾虑,确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望权,法院建议双方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保证严格遵守承诺条款,妥善处理探望事宜,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经办法官表示,近年来,离婚衍生的子女探望问题较为突出,涉未成年子女探望执行问题亦是难点。本案中,双方在关于孩子探望问题上存在争议,引导双方自愿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一方面可告知不直接抚养方有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即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自觉、合理、恰当地行使探望权,另一方面督促直接抚养方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仅对离婚当事人探望权的合理行使与依法配合作出约束和督促,一定程度上预防衍生矛盾纠纷甚至强制执行情形的发生,也为破解“探望困境”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减少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次生”伤害,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再加“保险杠”。
校园欺凌按责赔偿
家庭教育令促改进

  陈某与金某、宁某、李某系某中学同班同学。自2020年8月入学以来,陈某遭受同学近一年的欺凌。2021年8月末,陈某父亲发现陈某经常头疼、呕吐,甚至有轻生行为,经追问得知陈某遭受欺凌的情况后报警。
  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金某、宁某及李某等人曾多次要求陈某为其提供零花钱、零食,甚至打骂、侮辱、恐吓陈某。陈某随其父亲多次就医治疗,经医院诊断,陈某系重度抑郁症、重度焦虑症。经司法鉴定陈某系创伤后应激障碍且与创伤事件(被殴打等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金某、宁某、李某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陈某创伤后应激障碍,故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人的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对各自子女教育引导不够,主观上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应当对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某中学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金某、宁某、李某及其监护人、某中学在各自责任范围内赔偿陈某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同时,法院认为在校园欺凌案件中,过错方学生的家庭有不可推卸的教育、监护责任,遂从做好家庭教育、培育良好家风等方面与案涉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充分沟通,并随案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让判决与家庭教育令形成双向合力。同时,法院也对学校提出了相关合理建议,并组织开展法官进校园等普法活动,警示教育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校园暴力行为,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和谐的学习成长环境。
  经办法官表示,校园欺凌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案中,三名案涉未成年人的行为已不仅仅是同学之间的打闹戏耍,而是严重的侵权违法行为。如果对此不加以及时警醒,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态度,就会纵容侵害行为,酿成严重后果。这既不利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也不利于未成年侵权人今后的健康成长。
债务人去世无财产
司法救助保障生存

  付某与牟某(女)系夫妻,婚后生育二女。长女付某甲2016年2月出生,正在上小学。次女付某乙2020年2月出生,患先天脉管畸形。2019年9月,付某在为孙某提供劳务过程中触电身亡。付某甲、付某乙及牟某与孙某达成赔偿协议,并为孙某出具谅解书,孙某被判处缓刑。
  后因孙某未履行赔偿协议,付某甲、付某乙及牟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孙某赔偿付某甲、付某乙及牟某13万元及利息。
  调解书执行过程中,孙某因病去世,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终结执行。付某去世后,付某甲、付某乙由牟某一人抚养,牟某无工作,且需要照顾双方父母,生活十分困难。经法官告知,付某甲、付某乙及牟某申请司法救助。
  法院认为,付某在为他人提供劳务过程中触电身亡,又因侵权责任人死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其妻牟某及两个未成年女儿付某甲、付某乙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陷入困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的救助情形,应予司法救助。结合救助申请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困难程度及吉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付某甲、付某乙及牟某司法救助金6.5万元。
  经办法官表示,本案申请人付某甲、付某乙均系未成年人,且付某乙患有先天性疾病,其父亲在为他人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事故身亡,其母亲没有固定工作和经济收入。因侵权人已无法赔偿,付某甲、付某乙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陷入急迫困难。本案系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职权告知侵权案件受害人亲属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并积极引导申请人完成救助申请,救助案件办案法官及时到申请人家中核实情况,确保本案救助款项以最快速度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使付某甲、付某乙的生活困难得以缓解。该案充分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和“加强生存保障”的价值追求,传递人民法院司法温度。
多次殴打妻子女儿
发保护令遏制家暴

  李某(女)与孙某于2015年6月登记结婚,2016年2月生育一女孙某某。2023年3月,李某及其女儿孙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孙某对其二人实施家庭暴力,并提交医院病历、报警回执、公安机关出具的询问笔录及向孙某作出的家庭暴力告诫书。
  法院认为,孙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本人并作为孙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本案现有证据显示李某及孙某某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李某、孙某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综合上述事实,法院依法裁定禁止孙某对李某、孙某某实施家庭暴力。
  经办法官表示,未成年人也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而忍让姑息只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造成更严重的不良后果。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当有证据证明未成年人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监护人或者社会组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不是家事、私事,而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预防和惩处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案中,法院在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各方当事人送达的同时,也向其所在社区街道组织及公安机关送达,各方形成反家庭暴力合力,加大对施暴者的威慑力度,有效消除、制止家暴行为,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效果,让法律不再停留在纸上。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婚伴侣照料送终 能否继承同居房产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吴振宇古林
  
  刘老太与张老汉同居生活十余年,虽未办理婚姻登记,但在张老汉生前,尤其是生病期间悉心照顾其日常生活起居,并在张老汉病危通知书家属栏签字。张老汉因病去世后,其儿子张某将刘老太诉至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要求刘老太搬离其与张老汉生前共同居住的房屋。
  法院查明,2006年初,时年51岁的张老汉与前妻离婚,张某当时已经成年。离婚后,张老汉自2008年3月便与刘老太同居共同生活,但由于子女等原因未办理婚姻登记。2009年12月,张老汉购买商品房一套,与刘老太共同居住,房屋产权证载明权利人为张老汉一人。
  2010年初,张老汉患尿毒症,平时生活、看病等皆由刘老太照顾,医院开具的手术通知书等相关文书的家属一栏,亦由刘老太签字。2021年初,张老汉因病去世,因刘老太另无居所,一直居住该房屋内。
  2021年5月,张某到不动产中心办理该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在不动产中心关于继承问题的谈话中,张某陈述张老汉生前未留有遗嘱,其为张老汉的唯一继承人,该房屋非共有财产,其享有该房屋100%份额。后该房屋变更至张某名下。2023年初,张某以所有权人身份要求刘老太搬离该房屋,双方由此涉诉。
  庭审中,刘老太辩称该房屋是其与张老汉同居期间购买的,应为共有财产,且房产证一直由自己保管;张老汉生前一直由其照顾生活,其对张老汉财产应享有继承份额,并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益。
  法院认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刘老太与张某的父亲形成同居关系,案涉房屋系张老汉与刘老太同居期间取得,依法应当认定为共同所有。张某在张老汉病故后,私自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更改案涉房屋的产权登记,不能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刘老太与张老汉共同生活十余年,同居期间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且对张老汉生活、看病倾注了全身心的照顾和护理,依法应适当分得部分遗产份额。虽然张某对张老汉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因刘老太对案涉房屋的共有性质和自身的继承份额,在共有房屋没有实体分割的情形下,张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此外,因刘老太除案涉房屋外并无其他住房,对案涉房屋享有居住权益,故张某主张排除妨害、要求刘老太搬离的诉求,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院不予支持。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非婚同居析产需综合考量
  “本案涉及同居析产纠纷。同居关系虽然有别于婚姻关系,但是对于双方均无配偶的、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非婚同居关系,若当事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的同居生活,相互扶持、相互协作甚至生儿育女,只是碍于其他原因而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在实质上与事实婚姻状态无异。”本案二审合议庭审判长钱锋介绍,对于这种非婚同居关系,以及由同居生活产生的家庭关系,可以参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如非婚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也可以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相关规定。
  但应当注意,非婚同居关系毕竟不同于婚姻关系,对于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若双方有财产协议,则依照相关协议;若无协议或者协议不明,原则上分别所有。若经过一段稳定的同居生活后,出现了共同出资购买资产、共同存储收入等情况,一部分财产难免出现混同。在此情况下,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事实,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
  本案中,案涉房屋在刘老太与张老汉同居生活期间共同购买,故刘老太作为共有人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共有份额。虽然张老汉生前未就该房屋留有相关遗嘱,但鉴于其生前与刘老太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十余年,尤其是在患病期间一直由刘老太照顾,而刘老太除此以外并无其他住所,故刘老太理应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这亦是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关于同居析产纠纷第二款规定,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已经混同无法区分的财产,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各自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事实,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钱锋指出,非婚同居关系产生的析产纠纷中,在分割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时,在根据财产的具体出资情况外,还应综合考虑同居生活期间双方的贡献大小、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和双方经济状况、收入水平等因素,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转款情人数十万元
违背良俗应当退还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 本报通讯员 闫双
  
  丈夫发生婚外情且婚外育子,还陆续给第三者转账数十万元,妻子要求第三者返还是否能获支持?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认定丈夫张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的行为无效,判决第三者返还58万元。
  王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王某发现丈夫张某与李某有婚外情,且二人在婚外生育一子。王某通过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卡消费账单发现,张某陆续给李某及其家人转账,为其购买机票、火车票,支付外出旅游、房屋租金、日常生活消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8万元。
  王某认为,张某在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外和李某保持婚外情关系,不仅违反了夫妻互相忠诚的义务,而且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婚外情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该赠予行为应为无效。王某以赠予合同纠纷为由将张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其58万元。
  庭审中,李某未出庭应诉。张某对王某主张的金额不予认可,这里面包括了其自身以及与朋友之间的花费,并非全部赠送给李某。对于王某提交的银行卡、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认可真实性,但向李某的转账中一部分是给二人非婚生子的生活费。
  法院认为,张某在其与王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李某,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利,亦有违公序良俗,其赠予行为应为无效,李某应将赠予财产予以返还。就张某主张其向李某部分转账属于支付二人婚外所生之子抚养费问题,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法院不予处理。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返还王某58万元。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张某在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婚外情人李某的行为,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认定无效。赠予合同无效后,受赠人李某因该行为取得的58万元应当予以返还。
一次逾期十次记录
银行过错理应删除 □ 本报记者   邓君
□ 本报通讯员 李俏薇

  2019年6月,郑女士为资金周转与银行签订《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约定该银行向郑女士提供10万元的借贷授信额度。因银行卡(二类卡)限额,郑女士将该10万元借款分10笔借出,但银行业务员未告知郑女士此番操作将形成10笔借款并由多个账户逐笔管理,亦未告知其如逾期还款将会产生多个逾期信息。
  此后,郑女士的还款账户因故被冻结,未能及时还款,导致银行系统记录了10个逾期信息。郑女士知悉后及时清偿了全部欠款,但该10个逾期信息已上传至个人征信系统并形成多个不良征信记录,后续郑女士因购房、经商等原因向银信部门贷款,均因征信不良被拒贷。
  为此,郑女士多次向该银行要求修改其不良记录,便于其能再次申请贷款以正常经营和生活,但银行均以是郑女士自身原因造成的逾期为由,拒绝修改其银行系统上的逾期信息。双方协商未果,郑女士诉至法院,要求银行修改其不良征信记录。
  一审法院支持了郑女士的诉讼请求,该银行不服,提起上诉。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银行对郑女士同一借款分10笔贷出,却未告知其借款会进入多个账户逐笔管理的循环贷账户,如逾期还款则会产生10个逾期记录的征信风险。郑女士逾期后在短期内积极还款并提前结清全部借款,而银行在提供、收集、处理个人信用信息过程中没有尽到适当的注意及提醒义务,因此,郑女士因一次逾期还款导致系统形成多次不良征信记录、信用评价等级相应降低,该银行对此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遂依法判决该银行删除其系统内因逾期还款而留存的有关郑女士的一切不良征信记录。


  本案承办法官李美香介绍,个人征信信息在性质上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与人格权益息息相关,对个人征信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直接影响特定个人的信用评估和相关授信,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本案中,银行对影响个人征信的借贷业务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未正确收集、规范管理信用信息,造成郑女士因多个不良记录导致信用评价等级降低,成为银行贷款“禁入类”客户,损害了郑女士名望、声誉、信用方面的人格权益,银行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制造运输假币牟利
构成数罪判刑罚金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常靖婕

  2023年4月,家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的李某某在网络上接触到假币信息,先后两次购买20元面额的假币,并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贩卖过程中,李某某发现100元面额的假币需求量更大,便在网络平台上“拜师学艺”,自费购买假币电子模板、专用纸张、打印机、人头像水印章等工具,自行伪造100元面额的假币并对外出售,先后从中获利9700元。
  2023年10月左右,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将李某某抓获归案,并在其伪造货币的窝点现场查获大量货币纸张及伪造工具,经清点、鉴定:现场查获的100元面额人民币419张、20元面额人民币941张均为假币。
  经审查,李某某两次购买20元面额的假币,且明知是假币仍亲自运输,又对外出售,总面额达3.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其间,李某某又伪造100元面额的货币,后对外出售,总面额达9.1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伪造货币罪。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犯伪造货币罪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依法提起公诉。
  汉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汉台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李某某犯伪造货币罪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李某某认罪认罚,现判决已生效。


  经办检察官表示,假币犯罪严重侵犯国家的货币发行权及公共信用,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假币一旦流入市场,还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切企图“以假乱真”的货币犯罪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应提升反假币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货币流通环境。
《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推进“智慧矫正”持续提升监管教育帮扶水平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地方立法细化上位法要求,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六章52条,就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分工、工作体制机制、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保障和监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
  在介绍立法背景和必要性时,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表示,山东省是全国首批6个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省份之一,自2003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司法行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下,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探索建立了分析研判、重点对象管理、常态化教育帮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协调联动、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规范实施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为平安山东和法治山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实践证明,社区矫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厘清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衔接,明确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之间权责关系,细化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制度措施,固化在改革和探索中取得的成果。”刘振远说。
  “根据前期立法调研、论证,我们发现制约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因素是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不清、衔接不畅,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之间权责关系不顺、人员和经费保障不足等。”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源介绍说:“因此,山东开展社区矫正地方立法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主要从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明晰各方责任、推动各方力量有机衔接配合的角度,加强制度设计,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矫正小组等各方面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努力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效率。”
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健全完善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例》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范围。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定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由负有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的有关单位依法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司法所接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书面委托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并对受委托的司法所进行监督和指导。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和司法所的承接条件,编制工作事项清单,明确委托范围和内容,报省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条例》探索优化社区矫正机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工作力量,探索片区化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组织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此外,《条例》健全各方力量协作工作机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监狱管理机关等单位按照规定加强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协助查找、应急处置、收监执行等环节的衔接配合。为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还要求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范围,强化协同配合。
强化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条例》细化社区矫正执行地确定、委托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组织宣告、办理解除矫正和矫正终止手续等程序的具体要求,并对教育矫正、心理咨询和辅导、社会关系修复等提出明确要求。
  同时,《条例》完善矫正小组的人员组成和具体职责,规定矫正小组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定期开展走访谈话,掌握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具体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执行禁止令以及遵守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采取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或者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等措施,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申请以及变更执行地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评估考核,调整管理等级。
  “《条例》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保护。”刘源说,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工作,明确要求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别进行并对身份信息予以保密;强化了矫正小组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引导和规劝责任;依法解除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或者解决其就学、就业等问题。
加强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社区矫正,有利于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大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持续深化政法系统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应用,打通相关政法单位的信息数据壁垒,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先后与省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住建等部门实现了数据对接,为综合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相关信息,持续提升监管和教育帮扶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条例》在社区矫正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刘振远介绍说:“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根据需要,可以通过案件信息交换平台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告人或者罪犯进行调查评估。积极推动政法单位通过案件信息交换平台共享社区矫正工作数据,建立了入矫信息接收和解矫信息推送等数据通道,可以更加及时、准确传递有关案件信息。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数据汇集、信息共享、智能分析、服务决策等。”
  此外,《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从便利工作的角度出发,可以通过全省大数据信息交换平台依法共享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采取信息化核查、通信联络等措施,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并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等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推进“智慧矫正”建设。
  “当前,我们正在实施‘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的优化升级工作,升级版矫正平台将更符合各层面工作实际,更能精准赋能社区矫正,为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有效助力。”刘振远说。
漫画/高岳  
《庆余年》遇上“高考”,其中的法律问题何解   近日,电视剧《庆余年》第二季迎来大结局。剧中,范闲与二皇子的矛盾不断激化,“抱月楼”迷局以及接踵而至的春闱危机,都是二皇子精心给范闲布下的陷阱。而范闲选了一条不委屈自己的路,但也是一条充满艰辛与挑战的路。
  面对春闱舞弊、接管三大坊等难题,范闲如何应对?本期【追剧学法】,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卓晖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寒青带大家一起来看范闲遇到了哪些法律问题。
  场景一:范闲主管本届春闱,见识过春闱舞弊的种种手段后,他决心扫除沉疴积弊,营造一场干净的春闱。范闲处处紧盯,但放榜前还是被人做了手脚。有人将已经入围的杨万里的考卷替换为他人的名字,意图顶替杨万里。现实中,若高考中作弊,有何法律后果?
  考试制度自古以来是人才选拔和职业准入的重要方式,关乎人才培养、社会公平和国家发展。考生顶替作弊,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场景二:有人自称家人被宰相林若甫杀人灭口,于是找到范闲,要状告林若甫追究其罪责。林若甫知晓这是庆帝设的局,便主动告老还乡。最终,在范闲和林若甫的退让下,投案报官的人竟反悔说自己不告了。根据现代法律,报案后可以反悔吗?
  与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诉讼不同,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或撤案以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作为决定的依据,无论是否立案,报案人要求撤回报案的请求都不影响公安机关是否作出立案决定。
  在立案前,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初步调查并收集证据,然后依据所掌握的证据判断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进而决定是否立案。
  在立案后,由于公安机关已经作出立案决定,说明其已经掌握了部分能够证明存在犯罪事实的证据。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发现具有如下情况之一时公安机关才可以撤销案件: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如果报案人捏造了根本不存在的犯罪事实进行报案,之后又向公安机关承认捏造行为,那么会导致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在此种情况下,报案人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面临相应刑事责任。
  场景三:拥有玻璃、香皂等独家制作工艺的三大坊,由江南明家负责经营,造成了明家独霸一方的结果。范闲奉命接管三大坊,为了杜绝日后再发生类似明家的势力,决定将这些工艺技术共享于天下,所有的工艺分别厘定数目,想用的商家,费用一年一交,是为知识产权。何为知识产权保护?现行法律有何相关规定?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的所有权。它是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其中,工业产权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依现行法律,三大坊所掌握的玻璃、香皂等制作工艺可以通过申请发明专利进行保护。专利是以公开技术内容为代价来获得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因此想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公开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此外,专利保护具有期限性,目前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自专利申请日起算为20年,该期限过后,任何人均可自由免费使用该专利。
  剧中,范闲收回三大坊之前,三大坊的制作工艺从不外传,即三大坊是将其当作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需满足非公知性、实用性、价值性并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些要件缺一不可。相比于专利的公开性和期限性,商业秘密的最大优势是,其保护期是以其保密状态的存续期间为准,只要严守秘密,并且不被新技术所取代,其保护期是无限的。
  范闲将制作工艺技术共享于天下,每年收取一定的费用的做法,类似于现在的专利开放许可。专利开放许可是指权利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自愿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开放许可声明,明确许可使用费,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在专利开放许可期内,任何人可以按照该专利开放许可的条件实施专利技术成果。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订时增加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是为了促进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技术转化效率,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也更能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邹星宇    
返还股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 赵青航 徐晓阳
  
  关于返还股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这一问题,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江苏公司与江苏省信息产业厅等股权纠纷一案请示的答复》载明,股权关系不仅涉及纠纷当事人,而且还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甚至公司债权人等诸多主体产生影响,因股权归属产生的纠纷应及早解决。因此,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当股权受到他人侵害时,应适用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虽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答复,但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仍有分歧。有部分案例支持返还股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104号民事判决书载明:“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应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合同经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关于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请求,应当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终字第3423号民事判决也持相同观点。但有一些案例持相反观点,例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1民终9238号民事判决书载明:“本案主要争议在于股权返还,股权属于物权,而返还原物请求权关系到物权人的根本利益,在标的物被他人侵占的情况下,如果物权人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则不能保障物权的合法行使,故本案中返还原物请求权及其他相关权利的行使,属于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笔者认为,返还股权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理由如下:
  第一,从法律确立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考虑,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仅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此系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分别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和股权,说明股权不属于物权(即股权既不属于不动产物权,也不属于登记的动产物权),而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类型,因此股权返还请求权应受到诉讼时效制度的调整。
  第二,诉讼时效制度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为目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兼具人合性和财合性的民事主体,其股权具有财产属性(例如收益权)和人身属性(例如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交易需要一种稳定的制度保障,股权返还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符合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稳定性的要求,也符合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效益的要求。
  (作者单位: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为教育强国建设
提供法治保障   整理/梁成栋 制图/高岳
一定要接你回家   □ 张红
  
  在基层派出所,总有一些警情让民警心中充满暖意。这不,东门派出所副所长罗涛就经历了一次意料之外而又峰回路转的警情——终于将被骗的盛某接回家。
  “民警同志啊,我儿子被坏人带走了,呜呜呜……你们帮我找回来啊……”
  “奶奶您别急,咋回事儿?”那天中午,值班的罗涛接到一位老人的报警求助。
  了解得知,老人姓夏,年过八旬。当日上午,老人接到儿子盛某电话,说被陌生人带走了。
  “我儿子今年50多岁了,是残障人,坐轮椅的……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在哪里,只知道出了芜湖市。”老人边哭边说,满脸的担忧和焦虑。
  “奶奶别急啊,我们帮您找儿子。”罗涛安慰着老人,赶紧按照盛某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展开研判。根据盛某手机定位发现,他目前在距离芜湖市350多公里的阜阳市颍东区。
  事不宜迟!罗涛立即与颍东区沙河派出所取得联系,请求对方进行排查。与此同时,罗涛想给盛某打电话问问情况。然而,对方手机关机。
  盛某是残疾人,在家里由老母亲照顾。儿子身在异乡,老母亲急得直落泪。焦急等待了多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却一直没有消息。不仅急坏了夏奶奶,也急坏了罗涛。
  罗涛不停地给盛某打电话,晚上7点左右终于打通了。盛某在电话里说:“我没事,等办完贷款会有人送我回芜湖。”原来,盛某被他人带到阜阳市颍东区,准备用他的身份信息在当地办银行卡并办理100万元的贷款。
  “你可能是被骗了啊,千万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证交给别人。”罗涛劝道。
  “他们说给我一万块好处费呢,而且他们还贷款,不用我还。”
  “那是骗你的……快说,你在什么地方!”
  罗涛在电话里足足开导了近一小时,夏奶奶也在手机里对儿子说:“要听民警的话,听妈的话,快回来。”
  盛某沉默了几分钟后,这才说出自己所在位置。
  快!去接人。
  考虑到夏奶奶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罗涛带着盛某的表姐连夜赶往阜阳市颍东区,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协助下,不仅找到了盛某,还将带他远离芜湖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控制。经审查,这两人果然是对盛某实施诈骗。
  本以为盛某会跟民警回家,不料,倔强的他又改变了主意:坚决要办好贷款、拿到“好处费”再走。怎么办?盛某不同意回家,总不能强行架着他上车。罗涛心里那个急啊,分析诈骗案例、说明“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又是一番劝导,再次接通了夏奶奶电话,好在,盛某终于答应回芜湖了。
  罗涛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带着盛某返回了芜湖。夏奶奶看到儿子安然无恙地回来,抱着儿子老泪纵横。随即拉着罗涛的手激动地说道:“谢谢你们把我儿子找回来,谢谢!”
  看着一家人团圆后抱成一团有哭有笑,罗涛的心里五味杂陈:反电诈宣传任重而道远。普通群众难以分辨诈骗套路,人民警察有责任加大防范宣传,让人民群众多一份防范心理,少一个被骗案例。
  
  (作者单位: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漫画/高岳
致敬时代先锋鲍卫忠   □ 缪志刚

  一个人踏遍佤山的村寨上万公里
  需要翻山越岭多少趟
  磨破多少双鞋
  穿过多少场风雨
  一个人面对650件“钉子案”“骨头案”
  需要多少铁的毅力和柔的温度
  捂热多少次人心
  费尽多少口舌打开死结
  山路陡峭,车辆无法抵达,你可以
  鸿沟辽阔,双脚跨不过裂隙,你可以
  铁脚板锤击大地,把冰锤出火,把火锤成烛
  你是那根红烛,照亮阿佤山的每个角落
  你是那头老黄牛,犁遍每一块春天
  金灿灿的玉米成熟了,你累倒在秋天
  “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
  俯下去的是身板,竖起来的是信任。”
  你的声音仍在山谷回荡
  火塘边、田野里,镌刻你奔波的身影
  你的赤诚架起执行的天平,让人民群众
  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你虽已远走,但每回拉起乡亲的手
  每一份执行款的汗水,仿佛电影里的旧时光
  在我们的思念里一再返场、温暖
  如同点点星光,照亮
  更多星夜赶路人继续前行
  这个冬天,阿佤山的鸟鸣格外清脆,擦亮
  你胸口鲜红的法徽
  献身司法事业、民族团结的铮铮誓言
  风吹佤寨,又一个春天即将降临
  漫山遍野的姹紫嫣红,是你
  每一朵微笑里,有你
  以生命写给彩云之南
  沧源佤山大地的美丽答卷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醉雨江南   □ 胡甸

  这雨,下久了
  会醉人
  这雨,将芳草
  柳丝酿在时光里
  捏一丝春云
  捕几缕东风
  撑伞烟雨湖山
  刚踏进江南
  就醉在晴晴雨雨西子湖
  这雨,心底事
  最明了
  游廊屋檐雨帘如诗
  木格窗外微雨飞双燕
  我的梦里
  江南是永不老的传说
  这雨,定要泛舟镜湖
  雨滴击打乌篷船
  黄酒温热茴香豆一碟
  是雨醉人,是江南留人
  岁月的杯盏与故事
  到了江南,听我慢慢说你听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夏日清香
作者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检察院 李清水
周末读报   □ 杜永清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常常被手机所困扰,被各种琐事牵扯,以至于忽视了对来源可靠信息的汲取,及其认真思考。
  每个周末,是我的读报时间。我总会抽出多一些时间来阅读报纸,这不仅是我获取信息的方式,更是我思考问题、提升自我、放松心情的一种方式。
  单位订阅的报纸很多,几乎每个办公室都有报纸。我的习惯是收到报纸后,走马观花把报纸的标题浏览一下,把载有我感兴趣内容的报纸单独放好。作为一名检察官,因为职业的原因,感兴趣的还是法治类的报纸。
  我家与检察院在同一个院子,出家门后几分钟便上办公楼。周末,常常以读报为理由,名正言顺地搪塞妻子,少干家务,踱至办公室,泡上一杯茶,茉莉花香氤氲散开,铺开收藏的报纸,开启一段报纸上旅途。
  周末读报,让我有机会去了解这个世界的动态,去关注社会的发展,去参悟他人的观点。每一份报纸都是一个世界,每一个专栏都有不同的使命,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编辑的辛苦成果。
  我喜欢读报纸上的法治新闻,因为真实性强,有深度。新闻不仅报道了事实,更提供了对事实的解读和分析。通过阅读新闻,我可以了解生活百态,可以了解到人性丑恶和善美。这些信息,让我有了更广阔的视野,也让我有了更深的思考。
  我喜欢读报纸上的评论,因为不仅表达了作者的观点,更提供了对观点的支持或反驳。这些文章或高屋建瓴、或引经据典,纵横捭阖,让人玩味不已。通过阅读评论,我可以了解各种不同的观点,可以了解各种不同的思考方式,可以了解各种不同的价值碰撞。这些观点,让我有了更多的思考,也让我有了更多的启发。
  周末读报,也是一种业务学习,是一种素质提升好途径。我通过阅读报纸,可以学习到新的知识,可以了解到新的理论,可以掌握到新的方法。这些知识、理论和方法,不仅可以提升我的专业能力,也可以提升我的综合素质。我在阅读中,不断吸收新的信息,不断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报纸中,兄弟单位工作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可借鉴、可参考。
  周末读报,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是一种放松。我通过阅读报纸,可以暂时抛开生活的烦恼,可以远离工作的压力,可以享受阅读的乐趣。对理论文章深度阅读,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对优美散文细细品读,让我真正身心放松和愉悦。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至味杨梅   □ 连荣东
  
  夏日,趁着阳光和煦,邀上三五好友,带上孩子,驱车前往百公里外的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采摘杨梅。浮宫杨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一人一筐,心情愉悦,牵手上山。孩子们的欢呼声,冲向山顶,直追白云。每个人的脸上都温情四溢。山间小路蜿蜒向上。小路两边尽是杨梅树,枝头挂满了青的、黄的、鲜红、深红的、红得紫黑的杨梅。杨梅的成熟期很短暂,不过10天左右。未成熟的青色杨梅,轻轻一咬,就感受到了青涩时光的滋味,酸得皱了眉头。在经历了烈日暴雨的洗礼后,成熟的杨梅散发出诱人的光泽,不知名的小鸟、小虫总是捷足先登,偷食了最甜蜜的第一颗果实,真让人羡慕不已。
  夏日的水果,琳琅满目,形态各样,我却对杨梅情有独钟。好友说,风景是没有区分好与坏的,不分遥远还是咫尺,不分迷人还是嫌弃,只看是与谁在一起。我深以为然。能治愈一生的,不是贵贱贫富,只是不离不弃的陪伴。家人的幸福,不分温柔与急躁,不分浪漫与木讷,只是一份责任、一份牵挂;有时却是一份责骂、一份深夜的默默等待。看着孩子们满嘴的鲜红,就连衣服都沾上了杨梅汁,大人们不禁“苦”笑。陪伴的日子有酸有甜,珍惜当下。
  孩子们如蝴蝶般在林间穿梭,惊叫声、欢笑声,此起彼伏,连小鸟也跟着欢快鸣叫。男人们已不是警察了,是丈夫、是父亲、是劳动力,上采下摘,一小筐一小筐装成满满的一大筐。下山了,男人背上箩筐,已是汗流浃背,走近时,可闻到身上散发着的汗臭味。一个能负重的男人,果然是臭男人。难怪女生娇嗔臭骂男人时,往往有这么一句“你这个臭男人”。心神领会,大男人莞尔一笑,甜至心间。
  青梅煮酒论英雄。杨梅红颜,虽是短暂,却有着无尽的滋味,满满都是大自然的爱,一种酸酸甜甜的生活,又留下了一年的期待。
  
  (作者单位:福建省闽西监狱)
白衣育藏蓝   □ 姚金耀
  
  说起母亲,我似乎已许久未见她了。细算下来,过年至今已有近3个月,我只回过一趟家,而我的家距离单位也仅两小时车程罢了。
  我的母亲是一名乡村医生,是镇上评出的“孝顺媳妇”,记得当年,我陪母亲去领奖的时候,10岁的我很骄傲,把头扬得高高的。“天下没有比你妈更良善的媳妇啦,一定要好好孝顺你妈!”我遇到过很多人对我说这样的话,有我的邻居奶奶,有被治愈后的病人,有母亲不收治疗费用的孤寡老人……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不断穿梭的白大褂,是夜晚被病人家属敲门惊醒的匆忙身影。
  工作几乎占用了她的全部,嘴角在忙碌中起了水泡,手指在配药扎针中逐渐僵硬。母亲的腿上,好似绑着一条无形的链子,那一条链子的长度,只够她在厨房和病房间来回穿梭。大门虽然没有上锁,但她心里的爱与责任,却使她心甘情愿地把自己锁在了我们家一辈子。
  从警后,我回家的时间变少了。母亲与我的联系大多存在于微信,“别熬夜,少玩手机对颈椎不好”“出任务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当个好警察,一定要心里装着群众,对群众负责任”。我心里明白,母亲不停地唠叨只是想多和我说说话,不善于表达情感的我,也只是淡淡地回一句“知道了”。然而母亲的这种耳提面命,让我心里被灌注了沉稳面对任何困难险阻的勇气。
  我给她添了不少乱,但是她却对此“颇为享受”,这种被需要的感觉,往往就是长大后的我和慢慢老去的母亲之间独特的沟通方式。我很庆幸她是我的母亲,在她的言传身教下,我拥有着正确的价值观,我像她一样深爱着我的祖国、像她一样对他人心存善念、像她一样善良而坚韧,母亲用她生命的一切来扶正我幼小的身躯,让我得以茁壮而健康地成长。
  每次离家,母亲总会站在路口目送我远去,多年来我也意识到,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尘土飞扬中,她的身影匆匆地跑向病人。松开了对儿子爱的双手,以白衣哺育藏蓝,让我有勇气在任何危难的时候都能够挺身而出,不负使命。
  在工作与生活的历练中,我变得愈发坚强,感谢母亲,让我对温暖有了识别度,在熙熙攘攘的人海中,爱的谜底,已深藏在我心中,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作者单位: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流过清河的时光   □ 陈颖

  清河不止是条河。
  昨夜,梦中的我又回到了那块清凉的芳菲之地——清河的怀抱。踏上通往村庄的土路,呼吸着庄稼地热腾腾的生命气息,泥土的馨香、河水的低吟伴着蛙声抑扬。在那里,青泽流盈的清河岸边,每时每刻都是童年的境界……清河的阳光,似乎总是金灿灿的。收获的季节,稻田里吹起稻浪。朴素而勤劳的乡亲,穿着背心,戴着草帽,拿着镰刀,在稻田里忙碌着,笑声回荡在稻香四溢的田野上。夏夜里,在与小河毗邻的学校操场大槐树下,与邻村小伙伴们跳皮筋、丢手绢、捉迷藏,坐在凉津津的石头上,听村里的老少爷们讲古论今、谈天说地,百听不厌。伴随着清河哗啦啦的流水声,亮着屁股的萤火虫像星星一样飞来飞去,如梦如幻。
  雨季过后,河床上的孩子们湿了鞋裤、脏了衣衫,从清晨到傍晚,光着脚丫筑坝捉虾,一丝不挂地嬉水,喜欢热闹的鸭、鹅一行一行,嘎嘎呀呀,顺流而下,和我们一起撒欢……即使遇到青黄不接的干旱年景,河水依旧清清浅浅、细细缓缓流淌。一群小伙伴就喜欢在河里寻找制造乐趣,在乡村的泥路上留下脚印,光着小脚丫在大人留下的脚印里踩着,享受着柔滑的河水“哧溜”一下从脚丫间飞速溅出的场景,即使满身沾泥,仍傻得乐此不疲。
  依山傍水的清河小学因建在清河边而得名。整个童年我一直随当老师的父亲在清河小学堂里度过。清晨,周围村落的孩子们纷至沓来,在商家村那间农舍般的村小学堂,一间四处透风、没有窗户、两块面板站立凑合成黑板的简陋教室里,在七高八矮、宽窄不一、同学们自己拼凑的课桌间,民办教师给一、二、三年级32名孩子按部就班重复着每天单调的教学课程。当年小学校址就在当地远近闻名的向家祠堂。青石铺就的小径通往各班的教室,窗户上不镶玻璃,破旧的桌椅板凳摆在凹凸不平的土地板上,黑板布满裂纹。每年汛期刚过,大一些的孩子从河里拾来鹅卵石镶砌花台,随后紫色的兰草、红的耀眼的月月红、绚彩夺目的太阳花落户校园,把空旷的庭院装扮一新,翠绿挺拔的白蜡树下,琅琅的读书声每天高亢飘扬。在残垣断壁的大宅院里、清苦的煤油灯下,记录着爸爸和同事们的激情岁月。
  去年春节,再去拜访清河。河段上到处都是新盖的楼房,在飞速运行的时光里,风雨沧桑一改清河的柔美清亮……时光匆匆,一切皆流。怀念那方山水里暗香疏影的清河边,抚摸追赶蝴蝶、捉着蚂蚱的青葱岁月,淡定如初的自然流连,被沉淀的往事,一种生命的底色,一个生命的春天。

(作者单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
送达   □ 任忠杰
  
  初夏,万物争荣,草木葱茏,我和同事去一个村庄送达法律文书。车行乡间公路,思绪却飘向了从前的时光。
  第一次去那个村庄送达是在春日,骑着摩托车穿行在崎岖小路,两边的灌木丛伸出长长的嫩叶,清风吹过散落一片晨露。当我们到了目的地,竟然不知露水早已将鞋和裤管打湿。然而那一次我们却没有找到当事人。没隔几日我们又去了那个村庄,这次是步行。那是一个雨雾的清晨,只能看见几尺远的地方,小路也是潮湿泥泞,路两边的草比前几日更加茂盛了,坠着闪亮的水滴仿似一片散落珍珠。我们走了近一个小时,才到了当事人家,但当他们听说是送达文书,连家门也没让我们进。被雨水打湿的衣服穿在身上很不舒服,连头发都是湿的,但我们顾不了这么多,耐心地做劝导工作,整整用了一上午时间才算送达结束。
  还有一次送达,那是在郊外的一个沙石厂,那里一到春季风沙弥漫什么也看不清楚,去沙石厂有一段路汽车进不去只有步行才能到达,那天风呼呼地在我们耳旁吼,尘沙飞扬,顷刻间我们全身沾满了沙土。黄沙满天飞什么也看不见了,只听见风一阵紧似一阵,吹折了干枯的树枝。我用衣服捂住脸,只露出眼睛往前走,到达目的地我们已经像个泥人一样。
  工人们都挤在一个简易工棚里躲着狂风,连个坐的地方都难以找到。倒好的热水还没等喝,杯子里已满是沙尘。送达结束走出工棚时已近中午,风稍小了些,旷野里的山石,被阳光直晒,散发出干焦的气息。我的嘴唇干涩,用舌头一舔满嘴是沙尘,眼镜片上也挂了一层细细的沙尘。
  下班回家我和同事在车上开着风趣的玩笑。回味着一天的工作,不知不觉天色逐渐地暗了下来,黄昏迈着轻盈的步子悄悄地走来,慢慢地收敛着夕阳的光线,告别着一天的辛劳,静听着车轮声期盼新的一天到来……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科长”   □ 莫丽娟
  
  阳春三月,绿叶红花春意盎然。慵懒的午后,法院的大门刚刚打开,几个熟悉的面孔便出现在诉讼服务大厅门口,让略有困意的工作人员立刻“紧张”起来。
  “哎呀,罗嬢嬢您来了呀,走累了吧,我先给您倒杯水。”一声清脆又熟悉的问候语,让其他人“紧绷的神经”一下缓和了下来。“科长”脸上堆满笑容,将几位信访人引入接待室,回头给我们比了一个“OK”的手势。
  “科长”名叫薛娇,是巫溪法院的一名书记员,她的“科长”自然没有被下文,是我们“民间组织部”给她封的,我们属实是对她的膜拜之情无以言表才尊称其为“科长”,她也欣然接受,并自称“本科”。
  “科长”自2018年到巫溪法院工作以来,一直负责立案信访工作,“科长”办公室设在诉讼服务大厅6号窗口,以便她接待信访人。因我院平安建设工作为立案庭负责,“科长”还要负责平安建设其他基础性工作,她还因此拍着胸脯很傲娇地说:“往大了说,本人是平安巫溪的守护者。”
  从群众工作科到立案庭,熬走了几任负责人,“科长”成了立案庭的老资格,也积累了相当多的“人脉”。“邹老辈子”就是“科长”的常客,他因三十几年前所犯的一件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服刑过程中家中遭遇变故,以致他妻离子散,年老得空之后便多次信访。
  因其家庭贫困,老无所依,法院协调相关部门对他进行了救助,邹老辈子满意极了决定不再信访,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但是过段时间邹老辈子又想不通了,又来找“科长”,“科长”说:“你的问题都解决了,还签订了承诺书,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没想到邹老辈子翻脸不认人,说承诺书是别人强迫他签的。“科长”生气了,嗔怪道:“你竟然说出这样没有道理的话,是我们按着你的手签的吗?那这样,如果你不是自愿的,你把救助金退了,继续来信访!”邹老辈子“吓到”了,忙堆上笑脸说:“薛妹哦,是我不对,是我不对,你莫生气!你不是肩膀痛吗,我懂中医,我给你捏下肩颈。”“科长”不敢当,但抵不住邹老辈子的热情,非要给她传授了些许疗养常识后才肯离去。
  但邹老辈子年龄大了,比较健忘,隔三岔五还是会继续来找“科长”信访,“科长”一如既往地热情接待,一般情况下稍加开导邹老辈子便满意地离开了。我们都说,邹老辈子肯定是闲着无聊,专门过来找“科长”打发时间的。“科长”翻了一个大白眼,说:“一个文明的社会,一定是对所有公民都抱有温情和善意的社会,既然他们来信访,说明他们仍旧相信我们,我们一定要善待他们。”
  我们问“科长”,你每次接访都是几个小时,你跟那些叔叔嬢嬢聊什么呢?“科长”说:“什么都聊啊,除了案子本身,山里的蝴蝶、田里的青蛙、海里的鱼,其实我明白只依靠我自己的能力,不一定能真正解决他们的问题,但我至少能做到认真倾听他们诉说困难,让当事人知道我们是理解他们的,也在努力想办法解决他们的问题。”
  因为真诚,信访人愿意向“科长”敞开心扉,加上多年的工作经验,“科长”对每一个信访案件都了如指掌,哪些当事人是想通过信访获得利益,哪些是对法官存在偏见,哪些是穷尽了法律救济途径才信访,她都心中有数,并登记造册,为领导接访提供参考。近年来,巫溪法院连续多年涉诉信访极端事件零发生,“科长”可谓功不可没。
  “科长”身兼数职,除了信访接待,还兼职12368接线员、导诉员、立案审查、档案查询等工作,真正做到了诉讼服务一窗通办,是名副其实的“全岗通”。
  “科长”为人热情周到、积极乐观,时间长了,单位法治宣传、文艺汇演、工会活动都会拉上“科长”一起帮忙。“科长”每天忙得不亦乐乎。除了繁重的工作任务,最近的“科长”还忙着准备司法考试,她深知要学好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晚霞满天,衬得“科长”愈发可爱,诉讼服务大厅的墙上,“司法为民”四个字熠熠生辉。

(作者单位: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