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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数字潜能”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 上海下好数字法院建设这盘大棋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本报实习生 芮锡培 朱志钦
  
  “数字潜能的释放推动形成全新的工作业态。”
  “透过数字迷雾可以清晰地看到案件背后的各种潜在风险。”
  “数据碰撞为推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提供了全新思路。”
  ……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五次数字法院建设推进会。诸多应用成果和鲜活案例给予与会者强烈冲击。“唤醒沉睡数据、激活数字潜能”已然成为上海法院一年多来最值得关注的创新成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部署。而数字化革命将是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也是法院实现换道超越的‘棋与道’。”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动“数字中国”战略作出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正大力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步伐也不断加快。上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署要求,有序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从“谋局”到“悟道”,再到“育人”,答好“公正与效率”时代命题,努力为全国数字法院建设贡献“上海样本”和上海智慧,切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高屋建瓴谋“棋局”
  尽管每天工作日程排得满满当当,贾宇也要抽出时间打开“上海数字法院平台”查看推进情况,其中最让他关注的还是数据的产生、流转和应用。“数字背后关乎人、案、事以及三者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掌控好数字,就能把控全局。”他说。
  贾宇曾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多年,后转岗政法领导。先后出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23年1月履新上海。多年来,“拥抱新事物、谋求新变革、攀登新高峰”已经成为这位学者型领导所秉持的职业情怀。上海数字法院建设是他操刀的又一次新变革,也是他带领法院上下攀登的另一个新高峰。
  贾宇说,善弈者谋局,不善弈者谋子,数字法院建设这盘大棋,要从前后迭代、上下融合、内外互通三个层面系统布局。
  在前后迭代层面,数字法院建设要实现从“器”到“道”的跃升,传统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注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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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业务数据化,数字法院则注重“道”,即数据业务化,旨在用海量数据和全新应用引领司法变革,同时为今后实现高阶AI辅助办案奠定坚实基础。
  在上下融合层面,数字法院要更加注重数字革命带来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全体法官干警的聪明才智,让创新成果源于基层归于基层,从而变自上而下的被动应用为上下融合的主动创造,打通多年来制约信息化发展的“任督二脉”。
  在内外互通层面,数字法院要致力于打通法院与方方面面的数据壁垒,对内引入海量的外部数据为己所用,进一步做实数字底盘;对外加强数据碰撞,输出应用,让更多数字成果惠及党委政府的决策、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
  为此,上海高院先后制定《上海数字法院建设方案》和《上海数字法院建设规划意见(2023-2025)》,完成了从体系建设、模式设计到路径选择的全面布局,形成了以“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和数助政务”五大板块为核心的框架体系。
  其中,数助办案以提升办案质效为目的,数助监督以实现全流程常态化监督为己任,数助便民旨在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的诉讼服务,数助治理以成果输出助力社会治理为目标,数助政务以提升管理效能和培养法院铁军为根本。
全面驱动悟“棋道”
  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安泰一早打开办案系统,就发现新增一条预警信息,提示他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的被申请执行人朱某,在虹口区人民法院也有执行案件,且作为申请执行人已与被执行人私下和解逃避他案债务。
  “朱某之前的案件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了,他这种瞒天过海的做法就是利用了两家法院之间的信息差,以前很难发现。”安泰说,现在有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执行和解逃避他案债务提示预警”的场景应用,漏洞就被堵住了。
  据悉,该应用场景正是徐汇法院执行法官们的智慧结晶,他们在办案中发现类似漏洞,于是申报研发了这一应用场景。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院共申报此类应用场景近6000个,推广应用600多个,嵌入系统300多个,形成了应用场景集群,覆盖数字法院建设的五大板块。
  记者注意到,如果把应用场景集群比喻成血脉和神经的话,数字则是其中的血液和神经元。两者相辅相成,为数字法院健康高效运行提供强大驱动力。
  上海数字法院的应用场景主要产生于两条渠道,一是通过加快研发系统性的大场景,将历年来积累的各类办案指引、要件指南和证据规则等转化为数字模型,融入办案流程;二是针对办案过程中的各种“小漏洞”“小堵点”,鼓励法官和干警贡献聪明才智,从“小切口”入手积极研发和申报应用场景。
  数字底座也产生于两条渠道,对内依托于电子卷宗单轨制改革,积累了海量的裁判文书和电子卷宗,通过数据化解构形成13.7亿个直接可用的数据点;对外打通与其他公共数据链的共享通道,引入更加丰富的外部数据资源。
  据统计,去年启动数字法院建设以来,系统发出各类预警提示信息23万余条,其中八成反馈“可靠有效”;“案-件比”等反映审判质量核心指标持续向好,数字潜能被快速激发并显现。
  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卫民说:“数据的细分解构和应用场景的多维拓展实现了数字革命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重塑,这就是上海数字法院的‘棋道’所在。”
多维发力育“棋手”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拿着手机找手机,揣着钥匙找钥匙的经历,罚金量刑就是这种情况。”在第五次推进会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白艳利介绍他们最新嵌入的“罚金刑应用场景”时说。
  会后她告诉记者,罚金刑分散在刑法条文、司法解释或量刑指导意见中,数额标准有上下限,有区间和倍数,还有比例和附条件倍数等,法官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差错,“罚金刑应用场景”的上线一举解决了这个问题。
  “数字法院建设核心在‘人’,一方面要把人才吸引到‘棋局’里来,给予‘棋谱’,让他们成为合格的‘棋手’;另一方面要搭建多样化的‘博弈平台’,便于其‘参棋悟道’,成为‘善弈之人’。”上海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滨说,应用场景的研发申报为法官“参棋悟道”提供了实战平台,为数字法院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那么,如何给“棋手”定段分级,并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呢?上海高院创设性地制定了新时代上海法院“1+6+X”队伍建设现代化工作体系和“一体两翼”双引擎的人才布局,同时研发了“数助政工”平台。
  所谓“1+6+X”,即1个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事关思想政治引领、干部选育管用、人才高地高峰、文化品牌建设、基层基础夯实、从严管理监督等6大工作机制,以及X项标志性成果和重点制度等。这相当于“棋谱教程”和“操作手册”,给“棋手”定段分级确定了路径选择和目标参考。
  所谓“一体两翼”双引擎,即聚焦“打造上海法院高素质人才队伍”这一主体,以培养“专家型领军人物”和“实务型业务人才”为两翼,配套“院校合作”和“教育培训”两大引擎,旨在搭建兼顾上下游的实战化人才培养平台,打造队伍腾飞的“战斗机”。
  而“数助政工”平台则依托数字底座,应用人工智能与数据耦合技术,实现“管人、管案、管事”的融合,最终通过“移动端适配”,将法官和干警的“数字画像”完整呈现。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法院有26个集体、23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去年以来,上海法院评选产生75名业务标兵、304名业务能手,人才队伍“一体两翼”格局初步形成;在院校合作方面,共接收24家高校、科研机构313名优秀法学学生开展实践锻炼,聘任291名首批“特聘教授”、236名“实务专家”。
  “面对数字法院这盘大棋,所有法官和干警都要争做善弈者。唯有相向而行主动作为,方能行稳致远。”贾宇说,“面对数字化改革的浪潮,我们要永葆‘闯’的精神、‘干’的作风,发挥上海精细化治理的经验优势,持续在质量、应用和引领层面下功夫,为我国数字化司法变革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样本’。”
赵乐际主持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10日至13日在京举行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朱宁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委员长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赵乐际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统计法修正草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国家公园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修改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定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赵乐际委员长访问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并在俄出席第十届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和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的书面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今年以来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审议了全国人大机关关于2024年2月以来的群众信访工作情况报告。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就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有关议题等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出席会议。
以文明之光照亮网络家园 我国网络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 新华社记者 王思北 袁秋岳

  网络文明是伴随互联网发展而产生的新的文明形态,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当前,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互联网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交流交往、创新创造提供了新平台、新空间,也为推动文明继承和发展、促进文化弘扬与繁荣提供了新载体、新机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的重要部署,为“十四五”时期网络文明建设搭建制度框架。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为新时代网络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指导。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出系统部署。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壮大网上主流舆论阵地,加强网络空间文化培育,深化网络生态治理,网络空间正能量更加充沛、主旋律更加高昂,全社会共建共享网上美好精神家园的氛围日渐浓厚。
  拓展理论武装新阵地——
  去年10月14日,“把青春华章写在祖国大地上”大思政课网络主题宣传和互动引导活动在四川大学举办,青年榜样与莘莘学子对话青春、共叙成长,在祖国大地上奏响嘹亮动人的青春之歌。
  这堂大思政课是我国拓展网上理论武装阵地、筑牢思想基础的生动缩影。
  围绕重大主题,打造“理上网来”“理响中国”等一批网上理论宣传品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加大优质内容供给,推出《万山磅礴看主峰》《牵妈妈的手》等一批新媒体作品,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推出“中国有约”“打卡中国”等网络国际传播活动,让中国声音传得更远、传得更广。
  一系列品牌活动创新开展,让正能量澎湃大流量,让好声音成为最强音。
  培育网络文化新风尚——
  《人民江山》《跟着总书记学历史》《风雨落坡岭》……2024年3月,2023中国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结果发布,550个网络正能量作品脱颖而出,引发网民关注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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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有关部门发挥网络优势,创新方式方法,以一项项务实举措积极培育网络文化新风尚。
  开展“何以中国”“网络中国节”“节气里的大美中国”等主题活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可感可知;举办“中国人的故事”“中国好网民”等网络互动引导活动,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典型事迹网上宣传,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网络文明环境;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网上延伸,实现网上网下文明建设有机融合……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建设,丰富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给,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力,广大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共建共享网络文明蔚然成风。
  营造综合治理新生态——
  “过去一年来,中央网信办累计清理拦截违法违规信息5745万余条,处置账号、群组781万余个,关闭下架网站平台超过4800家,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2024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布的网络生态治理“成绩单”引人关注。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是广大网民的共同期待。
  全面推进网络法治建设,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深化网络举报和辟谣工作,不断优化社会协同治理的制度机制,凝聚网络治理强大合力,网络空间生态环境日益清朗,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清风徐来,文明花开。
  8月28日至29日,以“弘扬时代精神 共建网络文明”为主题的2024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将在四川成都举办。这场网络文明领域的盛会,将凝聚亿万网民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把网络空间打造成为有价值认同、有人文关怀、有情感归属的美好精神家园。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警企“双向奔赴” 共建和谐家园 青海玉树全警助企“心联心”结对帮扶推动平安建设   □ 本报记者 徐鹏

  是否存在扰乱正常经营秩序人员,是否存在或发现矛盾纠纷,有无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线索……
  近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卓玛来到位于玉树州市区的邛崃甜皮鸭川菜馆,看到老朋友到来,老板梁旭热情地迎了上去。一阵寒暄后,卓玛表明来意,并从包里拿出一张《玉树州公安机关“警企联心”工作回访表》,就上面的问题征求了梁旭的意见,梁旭均回答“无”。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全警助企暖企与平安玉树建设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去年3月,玉树州公安机关在全州开展全警助企“心联心”结对帮扶工作,一方面解决联点企业、个体户的急难愁盼问题和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注重收集治安信息,及时发现隐患风险点,努力做到“降发案、化矛盾、优服务”。玉树州公安局要求全州民辅警全员下沉一线,联点1.1万余家企业商户进行长期性、有效性结对帮扶,实现“一企一警、一警多户”。
  邛崃甜皮鸭川菜馆是卓玛的两家联点企业之一,按照要求,卓玛每月至少到餐馆走访两次。《法治日报》记者在这家川菜馆看到,一块蓝色的“警企联心”牌摆在正对门的柜子上,非常显眼,上面用藏汉双语写着联点民警和联点企业的相关信息。
  “经营中遇到什么问题,比如有闹事的、欠钱不给的,或者周边发现了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都可以给我打电话,我会尽心竭力解决好。”每次走访时,卓玛都要这样嘱咐梁旭。
  来自四川的梁旭,在玉树经营这家餐馆已有十年,对于“警企联心”工作,他深有感触:“有了联点民警,就多了一个民警朋友。卓玛警官24小时服务,经常会问我有没有困难,店里有没有喝酒闹事的,让我们这些从外地来的生意人感到非常暖心、非常踏实。”
  广源生活超市的老板曹静和梁旭有着同样的感受。一个月前,有一名醉汉在超市里赖着不走,于是她拨通了联点民警刘莲英的电话。刘莲英马上联系就近的新寨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将醉汉带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全警助企“心联心”结对帮扶工作,是护航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枫桥经验”玉树实践的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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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注意到,这项工作实现“双向奔赴”,不仅解决了企业、个体户的现实问题,而且联点民警在走访中会发现治安信息,从而及时破获相关案件,推动了平安玉树建设。
  去年10月,曲麻莱县公安局在走访企业时发现线索,连续破获3起涉嫌赌博违法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名,查获涉赌资金400余万元,有力净化了当地的治安环境。
  卓玛介绍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玉树州公安局党委持续发力,动员全警探索实践,下发治安联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动员商户法定代表人成为社会治安联防员,组建“江源义警”辅助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违法行为早打击、公共安全早排查、治安稳定同巡控,有效织密了一张群防网,成为深入落实“派出所主防”工作部署要求的有力辅助举措。
  打开手机微信,卓玛向记者展示了她负责的3个治安联防小组群。“如今,像这样的微信群已经全覆盖建立,民警会定期发送一些安全防范信息,企业有问题也可以在群里反映。”卓玛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警助企“心联心”结对帮扶工作,不久前,玉树州公安局下发通知要求开展“警企联心”回访工作,意在紧盯旅游旺季关键节点,深化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进一步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应勇在最高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时强调 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成效转化为
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实绩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董凡超 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培炎作宣讲报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的一项重大任务,在学懂弄通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在做好结合文章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把改革与法治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效转化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绩。
  田培炎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全会主题的确定和《决定》起草过程,深刻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对全会精神作了全面宣讲和深入阐释。
  应勇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全会《决定》高举改革开放伟大旗帜,谋划了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重大改革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的一项重大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入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重大原则、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深入领会《决定》明确的各项改革部署,真正把全会精神领会深、理解透、把握准,确保全会精神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既是党和国家改革的服务者,也是法治领域改革的参与者,更是检察改革的实践者。要主动融入和服务各领域改革,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检察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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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主动跟进法治领域改革部署,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协同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勇强调,要坚决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落实,加强科学论证、效果评估,推动蓝图变为实景。基层是抓改革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各项改革任务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最高检、上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在抓改革任务落实过程中,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进一步改进领导指导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确保作决策、提要求符合基层实际、满足基层所需、解决基层问题,确保党中央各项改革部署在检察机关落细落实。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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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互联网广告更易识别   □ 林楠特

  为规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相关监管执法工作,帮助消费者辨明互联网广告与非广告信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制定并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监管执法提供指引。
  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推广手段,广告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其内容具有劝诱性、选择性、适度夸张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不断渗透社会各个领域,互联网广告得到迅猛发展,成为拉动广告业持续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动力,在促进商品和服务销售,引导消费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广告载体众多、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其内容难识别等问题也困扰着消费者。如社交媒体上的一些“软文种草”广告,内容与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内容信息相互融合,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同时广告法还强调,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然而这些规定较为原则,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面对现实中有的互联网广告经营主体不标注“广告”,甚至故意混淆广告与非广告信息,有的为规避法律风险对所有商业信息一律标注“广告”等情况,在具体办案中如何准确把握立法精神,规范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既避免出现机械执法,又防止“宽大无边”,是需要积极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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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发布的《指南》结合互联网广告特性和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细化了广告标注规则,规定了不同业务场景下认定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的具体标准,丰富了标注方式,并对不具有可识别性互联网广告的处罚裁量作出规定,不仅有助于实现互联网广告应标尽标,提升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让消费者能更便利地识别广告信息,而且有利于更好地统一执法尺度,维护公平公正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互联网广告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有序发展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对此,有关方面要不断加强监管执法,依法整治互联网广告乱象,适时制定完善执法指南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更加规范、更高质量发展。
面对持刀凶手,他没有犹豫 记内蒙古巴彦淖尔监狱民警马旭璋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6月5日11时许,临河的天很热,还差3个月零4天34岁的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监狱人民警察马旭璋,突然面临一个抉择:一名手持砍刀的男子,气势汹汹,朝着正向他求助的一名群众冲过来,怎么办?
  冲上去!他没有丝毫犹豫。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巴彦淖尔监狱,全方位了解马旭璋是如何炼成的。
再多的活也扛得住
  巴彦淖尔监狱于2023年底投入使用。一进办公楼大门,迎面墙上是一幅万里长城的仿铜塑像,上书“全力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化、数字、清廉‘六型监狱’”20个大字。马旭璋的办公室就在三楼。
  马旭璋身形匀称,脸色红润,一米八的个头、90公斤的体重,也没有显出高大,可能得益于他热爱运动坚持训练的缘故。有人说他性格沉稳内敛,有人说他很活跃,而给记者的印象则是不善言谈。
  马旭璋是巴彦淖尔监狱生活卫生科负责人,所谓的科其实目前就他一个人,科室全部的工作都需要他来承担。因为是新建监狱,警力还有较大的缺口,监狱主要警力都下沉到了监区一线,一人科的情况较为普遍。
  “罪犯的生活用品、消耗品、食材、药品的采购,进货出货,罪犯外出就医,每月食谱的制定,农产品的检测、卫生防疫,还有监区内各种设施的维护维修,给监狱局的报表……”马旭璋介绍着自己的工作内容,记者的笔有点记不过来。
  有些设施极易损坏,电灯泡、马桶的脚踏阀、洗漱的水龙头,每周都有十几处,他随时都得带着专业人员入监维修更换。
  “每当看守所送来新入监罪犯时,都是最忙的时候。需要分别协调看守所和医院,要安排罪犯有序进行体检,查筛传染病罪犯;还要对罪犯的物品、药品、现金等进行交接、登记造册。”巴彦淖尔监狱刑罚执行科负责人赵冬雪告诉记者,有一次新入监的罪犯有100多人,马旭璋早上5点多就到了医院,等到全部忙完,已经夜里12点了。
  “马旭璋太累了。”巴彦淖尔监狱政治处副主任赵东江说。
再难的活也拿得下
  2019年9月,时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分局辅警的马旭璋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巴彦淖尔监狱的一名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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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旭璋说,他永远忘不了自己穿着警服第一次走进监区时的场景。从那时起,他就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要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监狱人民警察。
  2020年初新冠疫情来袭,响应通辽监狱号召,马旭璋主动请缨成为第一批封闭值勤的民警。14天执勤、14天备勤,一轮又一轮,从冬到春,顶住身心压力和疲惫,马旭璋一干就是半年。
  工作上问心无愧,对家庭马旭璋却心存愧疚。当时他的孩子刚出生不久,妻子还需要上班,他却远在千里之外,一年只回家两三回。家庭生活重担大部分落在了妻子的肩上。
  2023年3月,巴彦淖尔监狱建设进入攻坚阶段,踏实勤快、敬业尽责的马旭璋被委以重任,担任监狱工程推进组组长,负责协调属地相关单位、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工作。工程建设特别是监狱警戒设施、狱政设施建设要求复杂、作业面分散、施工难度较高,但对马旭璋而言,再大的困难都不是影响施工进度的理由。
  他每天到施工现场找问题,去住建、消防等单位协调跑手续,督察安全、优化程序,查资料、写材料、做总结,忙得根本没有休息日。好不容易到了节假日,他总是说:“我家在本地,我可以值班,让家在外地的民警好好休息一下。”
  巴彦淖尔监狱指挥中心主任袁文懿告诉记者,监狱计划收押罪犯的前一周,执勤武警部队提出,围墙巡逻通道下设高压电网距离巡逻通道太近,存在触电危险,属于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立即整改。
  围墙电网属于监狱重要的安全警戒设施,申报改动调整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势必影响按期收押罪犯。面对困难,马旭璋没有推拖等靠,自己上围墙、量高度,查阅资料印证高压电网最小安全范围,咨询电业局专家探讨解决方案,确认方案的可行性后,主动向监狱领导汇报。最后,在科学的数据支撑下,经与武警部队商量,将需要调整改动电网的长度由近两公里压缩至26米,将调整电网高度改为在巡逻道上加装绝缘防护板,这样既起到了绝缘防护作用,又不遮挡视线,还大大降低了施工难度,缩短了施工周期,一天时间就完成了防护板安装。
  赵冬雪说,就在工程最紧张的时候,马旭璋的父亲不慎在院子里摔倒,家里人把老人送到了医院,忙得不可开交回不去的马旭璋心里一直感到愧疚。后来监狱领导知道了这件事,让他带着父亲到外地去看看病,可刚出去两天,他就匆匆忙忙地赶回来,一头扎进工地。
再险的情况也得冲上去
  今年6月5日11时许,在巴彦淖尔市医院急诊楼门口停车场,一名男子急促地拍打着警车的玻璃窗大声求救:“救命!后面有人要用刀砍我!”
  此时,正在警车里低头整理票据的马旭璋没有犹豫,立刻跳下警车,将男子护到自己身后。
  一转头马旭璋看到,五六米外,一名男子情绪激动地举着一把四五十厘米的砍刀冲了过来。来不及多想,马旭璋第一时间冲着持刀男子大声喝令:“把刀放下!”
  看到身着警服的马旭璋,持刀男子明显地怔了一下,但紧接着,又激动地一边说着一边向马旭璋和求救男子靠近。
  当时正是医院人流相对密集的时候,独自一人又赤手空拳的马旭璋不想激怒对方造成现场失控,危及更多群众的生命安全,便冲持刀男子说:“怎么回事?不要激动,有事慢慢说,把刀放下……”
  试着先用言语安抚对方的同时,马旭璋心里快速谋划着,如何解决刀具这个最大的危险因素。
  观察着对方手里的砍刀和动作,马旭璋一边大声沟通分散其注意力,一边悄无声息地快速靠近持刀男子,趁着他骂骂咧咧地说着双方刚因停车发生口角的过程,挪到持刀男子的身前,看准时机,果断出手,用力击中其手腕。
  “啪”,砍刀应声落地。紧接着持刀男子被马旭璋死死卡住胳膊,控制在身侧。“保安,赶紧把刀拿走。报警,去医院警务室叫警察。”马旭璋有条不紊地安排现场保安和群众帮忙。自己则一边安抚持刀男子情绪,一边牢牢控制着他的行动能力。
  几分钟后,临河公安局执勤民警赶到现场,简单交代了事情经过后,马旭璋将持刀男子移交给民警。坐回警车的马旭璋,看着四散离去的人群和恢复如常的医院,长舒了一口气。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马旭璋仍能清晰地感受到屏住呼吸向持刀男子靠近时,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马旭璋坦言:“靠近那几步,是最紧张的。”
  巴彦淖尔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李新刚说,马旭璋在危急时刻,做到沉着冷静、妥善处置,是全国司法系统实战大练兵,全区监狱系统“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和“教学练战考”一体化实战练兵的成果,也是巴彦淖尔监狱加强“政治可靠、德才兼备、担当作为、成绩突出”民警队伍建设的结果。
  马旭璋说:“我是警察,不管什么时候遇到类似危险,都要敢于处置也必须处置。”说这话时,他腼腆地笑了,但眼神里满是坚定。
《大瑶山团结公约》促进民族平等和谐 为民族区域自治提供宝贵实践经验 □ 本报记者     张红兵 赵晨熙
□ 本报见习记者 邢国涵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被誉为“世界瑶都”,是全国成立最早的瑶族自治县。大瑶山位于广西桂林、柳州、贵港、梧州、来宾五个市的中心,主体山脉就在金秀县境内。中国第一座瑶族博物馆也在这里。
  离离暑云散,袅袅凉风起。8月25日,《法治日报》记者随“铸牢共同体 中华一家亲”主题宣传“八桂大地展新颜”集中采访活动团来到金秀县,走进中国第一座瑶族博物馆,见到了《大瑶山团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石牌,听瑶族老人讲述了《公约》出台的来龙去脉,了解了一段民族团结的历史。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局长李日真介绍说,《公约》于1951年8月28日在大瑶山各族代表会议上通过,共6条,主要从荒山地权、种植、狩猎等方面作出规定。
  大瑶山共有五个瑶族支系,即茶山瑶、花蓝瑶、坳瑶、盘瑶、山子瑶,从资源占有角度,又可分为长毛瑶和过山瑶,长毛瑶是山主,过山瑶是山丁,过山瑶需要从长毛瑶手中租种水田和山地。
  但是,大瑶山民族社会关系有一个特点,即大瑶山的瑶族人始终认同大家都是一家人。这是产生《公约》的社会基础。
  1951年春,大瑶山成立了人民政府。此时,加强当地民族团结成为首要任务。1951年7月,中央民族访问团来到广西进行慰问。当时的广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利用访问团到来之机,召开大瑶山各族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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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8月25日,在访问团的指导下,大瑶山各族代表大会在金秀县开幕。在随后4天的会议中,经过民族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代表们逐渐认识到民族团结才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关键所在。
  代表们选出11人组成《公约》起草委员会。当年8月27日下午,根据代表意见建议,以民主协商的方式拟定了6条《公约》草案。
  在《公约》中,长毛瑶表示愿意放弃过去的特权,将公私荒地给予原住瑶区各族自由开垦种植,遵循“谁种谁收”的原则,荒山地权归开垦者所有。瑶族内部原有的水田租佃关系可由双方协定,但租额不得超过主一佃二的比例。
  《公约》还明确,如有人违反《公约》或发生资源分配不均等矛盾,由各族各阶层人民选出代表成立各级协商委员会,并会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审议处理。
  李日真介绍说,共产党讲政策、摆道理,分头做思想工作,效果明显。当时六拉村的陶玄天是乡长,是长毛瑶的代表人物。他主动放弃财产权利,明确提出自家的山林田地都拿出来分给过山瑶。他对其他人说,“共产党能把国民党赶走,能扫除土匪,说明他们是能办大事实事、说到做到的,我们应该相信共产党。过山瑶和我们是平等的,我们不能霸占土地”。
  看到陶玄天的做法,又听陶玄天这么说,其他长毛瑶都同意将水田和山林等分给过山瑶。于是,经过大会分组讨论、修正,8月28日下午经庄严表决《公约》通过。《公约》的主要宗旨,一是各族人民相互谅解,不计旧怨,共同在中国共产党、毛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下,亲密团结;二是共同遵守《公约》中的6条原则,以确保团结与和谐。
  这是中国共产党、地方人民政府、各族各支系人民为了大瑶山生产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人民安定而共同努力的结果。
  李日真说,由于大瑶山瑶族每遇大事订立规约都要刻在石牌上,形成了石牌制,瑶族群众公认“石牌大于天”。中央访问团了解大瑶山石牌制的重要作用,深入考察分析其成因、性质之后,认为可以借鉴其积极影响力推动大瑶山新秩序的建立。于是,为消除历史遗留的民族隔阂,8月29日,大瑶山5个瑶族支系的代表协商一致,按传统的石牌制形式,将共同订立的《公约》刻碑竖立,信守不渝。
  《公约》的设立,促进了大瑶山各民族的平等与团结,也使得大瑶山社会生产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1954年3月18日,大瑶山瑶族自治县召开各族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土地改革的决议》并开始土地改革,实施了3年7个月的《公约》退出历史舞台。
  订立和实施《公约》是中国共产党指导实施民族自治方针政策的产物,是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地区民族关系的典范,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促进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袁古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向改革广度和深度进军的伟大号令。全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并用两个专章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再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的再升级,为政法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改革是广东最鲜明的标识。全省政法系统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锚定全会部署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平安广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牢牢把握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正确方向。改革是全新的探索,是开创性的事业。前进道路上,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体悟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科学运用“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处理好守正与创新、改革与法治、发展和安全等关系,使政法工作更好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
  一是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探索就是一个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的历史过程。知常明变者赢,守正创新者进。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守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本和源、根和魂;必须发扬广东敢为人先、敢闯敢试的优良传统,在新起点上大力推进政法工作理念、思路、办法、举措、机制等方面创新。
  二是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改革和法治是“破”与“立”、“变”与“定”的辩证统一,改革的目标必须以推进法治的方式实现,法治的目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的路径达到。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共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事业滚滚向前。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必须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又通过改革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
  三是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广东地处“两个前沿”,是第一经济大省、第一人口大省,各类风险挑战层出不穷。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全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奋力书写“两大奇迹”广东新篇章。
  二、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以法治之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全会深刻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从立法、执法、司法、法治社会以及涉外法治等方面部署了5大项、36小项的具体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广东积极探索创新、勇于攻坚克难,一系列改革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当前,法治领域改革步入深水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还有不少硬骨头、新问题。广东将在更高起点上接续深化改革,对明确属于中央事权的改革事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争取率先取得试点突破;对其余改革任务,在省级层面主动作为,推动法治领域改革走在前列。
  一是构建协同联动的改革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统筹作用。法治领域改革事关政法体制机制的重大调整和执法司法资源的重新配置,政治性、专业性都很强,必须立足党委政法委代表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定位,把握政治方向,协调解决堵点难点。充分发挥省委依法治省办协调作用。依法治省办必须立足“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在法治领域改革中展现更大作为。充分发挥省直政法单位主体作用。必须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把推进改革部署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是找准改革着力点和突破口。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着力促进公平正义。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促进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全面准确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着力服务重大战略。围绕“一点两地”定位,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打造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一流的仲裁机构、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法治建设综合平台,加快把大湾区建设成为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三、加快推动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行稳致远。全会把安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我省加快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率先出台平安建设条例,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的工作局面,社会大局稳定持续巩固,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平安中国建设考评获评“优秀”。我们将坚定信心决心,注重运用创新思维和改革办法,破解制约平安建设的问题短板,不断提升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能力水平,坚决守好国家安全“南大门”。
  一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推进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专项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国家安全工作支撑保障,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全面构建“1+6+N”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体系(综治中心+综合网格、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以及“粤平安”云平台+其他综治和社会力量),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夯实安全稳定基层基础。
  三是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涉枪涉爆和黄赌毒、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平安建设领导协调机制,优化完善平安广东建设考评体系。推进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
刘建洋在江苏领导干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研究班强调 以信访工作提质推动矛盾纠纷减量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8月26日上午,江苏全省领导干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研究班在南京开班,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刘建洋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季振华主持开班式,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局长胡建军出席。
  刘建洋强调,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责任感紧迫感,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以信访工作“质”的提升推动矛盾纠纷“量”的消解,助力江苏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刘建洋强调,要强化系统观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以源头治理为基础,以信访问题实质性解决为重点,以防控重大风险为底线,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水平。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深度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要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大起底大攻坚大化解”行动部署要求,强化滚动排查、领导包案、跟踪问效,切实解决受理不规范、办理不到位问题,有效防范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沪苏浙皖监狱局共签一体化运作协议 长三角地区罪犯矫治有了共享良方   本报上海8月27日电 记者余东明 张海燕 今天,2024年长三角刑罚执行一体化运作会议暨长三角监狱学理论研讨会在上海举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监狱管理局负责人共同出席会议,并签订“四个共享”一体化运作协议。
  据悉,“四个共享”聚焦评估数据、矫正项目、专家人才、工作经验四个方面,打造共享“数据库”“项目库”“人才库”“知识库”。以共享“数据库”为例,主要涵盖再犯罪危险评估、狱内危险性评估的结果性数据,具体包括各级风险比例及因子比例等信息,是罪犯矫治的重要参考。
  共享“项目库”中涵盖新研发或正在使用的矫正项目操作手册等项目,共享“人才库”涵盖矫治师、个别教育能手、优秀心理咨询师、优秀监狱教师、优秀评估员、矫正项目人才、科研骨干、工作室带头人、行业专家等人才,共享“知识库”涵盖典型案例、优秀教案、工作总结、研究成果、实践成果、视频课程等内容。
  “评估数据如同病患‘脉象’,矫正项目则是施策‘药方’,监狱民警是‘医师’,优秀个案是‘病历’。通过‘四个共享’,三省一市监狱管理局集体会诊区域罪犯改造情况,构建长三角刑罚执行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新模式、成果共享新渠道,助力更高质量的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进程。”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教改处副处长徐纪兵说。
  据了解,共享内容可通过刻录、交换移动存储介质和汇编文本等实现共享,相关电子数据和电子版操作手册、名册、集册等由四地各自保存和使用。会议期间,四地工作人员交换领取各地项目经验汇编文本,交流展示罪犯教育改造个案,并进行优秀论文交流研讨。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东晟表示,上海监狱将以举办本届大会为契机,坚持四地同频共振、和衷共济,携手绘就区域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国监狱工作发展积极贡献“先行者智慧”“排头兵方案”“长三角样板”。
激活“数字潜能”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 上海下好数字法院建设这盘大棋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本报实习生 芮锡培 朱志钦
  
  “数字潜能的释放推动形成全新的工作业态。”
  “透过数字迷雾可以清晰地看到案件背后的各种潜在风险。”
  “数据碰撞为推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提供了全新思路。”
  ……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五次数字法院建设推进会。诸多应用成果和鲜活案例给予与会者强烈冲击。“唤醒沉睡数据、激活数字潜能”已然成为上海法院一年多来最值得关注的创新成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部署。而数字化革命将是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也是法院实现换道超越的‘棋与道’。”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动“数字中国”战略作出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正大力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步伐也不断加快。上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署要求,有序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从“谋局”到“悟道”,再到“育人”,答好“公正与效率”时代命题,努力为全国数字法院建设贡献“上海样本”和上海智慧,切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高屋建瓴谋“棋局”
  尽管每天工作日程排得满满当当,贾宇也要抽出时间打开“上海数字法院平台”查看推进情况,其中最让他关注的还是数据的产生、流转和应用。“数字背后关乎人、案、事以及三者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掌控好数字,就能把控全局。”他说。
  贾宇曾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多年,后转岗政法领导。先后出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23年1月履新上海。多年来,“拥抱新事物、谋求新变革、攀登新高峰”已经成为这位学者型领导所秉持的职业情怀。上海数字法院建设是他操刀的又一次新变革,也是他带领法院上下攀登的另一个新高峰。
  贾宇说,善弈者谋局,不善弈者谋子,数字法院建设这盘大棋,要从前后迭代、上下融合、内外互通三个层面系统布局。
  在前后迭代层面,数字法院建设要实现从“器”到“道”的跃升,传统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注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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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业务数据化,数字法院则注重“道”,即数据业务化,旨在用海量数据和全新应用引领司法变革,同时为今后实现高阶AI辅助办案奠定坚实基础。
  在上下融合层面,数字法院要更加注重数字革命带来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全体法官干警的聪明才智,让创新成果源于基层归于基层,从而变自上而下的被动应用为上下融合的主动创造,打通多年来制约信息化发展的“任督二脉”。
  在内外互通层面,数字法院要致力于打通法院与方方面面的数据壁垒,对内引入海量的外部数据为己所用,进一步做实数字底盘;对外加强数据碰撞,输出应用,让更多数字成果惠及党委政府的决策、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
  为此,上海高院先后制定《上海数字法院建设方案》和《上海数字法院建设规划意见(2023-2025)》,完成了从体系建设、模式设计到路径选择的全面布局,形成了以“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和数助政务”五大板块为核心的框架体系。
  其中,数助办案以提升办案质效为目的,数助监督以实现全流程常态化监督为己任,数助便民旨在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的诉讼服务,数助治理以成果输出助力社会治理为目标,数助政务以提升管理效能和培养法院铁军为根本。
全面驱动悟“棋道”
  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安泰一早打开办案系统,就发现新增一条预警信息,提示他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的被申请执行人朱某,在虹口区人民法院也有执行案件,且作为申请执行人已与被执行人私下和解逃避他案债务。
  “朱某之前的案件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了,他这种瞒天过海的做法就是利用了两家法院之间的信息差,以前很难发现。”安泰说,现在有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执行和解逃避他案债务提示预警”的场景应用,漏洞就被堵住了。
  据悉,该应用场景正是徐汇法院执行法官们的智慧结晶,他们在办案中发现类似漏洞,于是申报研发了这一应用场景。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院共申报此类应用场景近6000个,推广应用600多个,嵌入系统300多个,形成了应用场景集群,覆盖数字法院建设的五大板块。
  记者注意到,如果把应用场景集群比喻成血脉和神经的话,数字则是其中的血液和神经元。两者相辅相成,为数字法院健康高效运行提供强大驱动力。
  上海数字法院的应用场景主要产生于两条渠道,一是通过加快研发系统性的大场景,将历年来积累的各类办案指引、要件指南和证据规则等转化为数字模型,融入办案流程;二是针对办案过程中的各种“小漏洞”“小堵点”,鼓励法官和干警贡献聪明才智,从“小切口”入手积极研发和申报应用场景。
  数字底座也产生于两条渠道,对内依托于电子卷宗单轨制改革,积累了海量的裁判文书和电子卷宗,通过数据化解构形成13.7亿个直接可用的数据点;对外打通与其他公共数据链的共享通道,引入更加丰富的外部数据资源。
  据统计,去年启动数字法院建设以来,系统发出各类预警提示信息23万余条,其中八成反馈“可靠有效”;“案-件比”等反映审判质量核心指标持续向好,数字潜能被快速激发并显现。
  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卫民说:“数据的细分解构和应用场景的多维拓展实现了数字革命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重塑,这就是上海数字法院的‘棋道’所在。”
多维发力育“棋手”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拿着手机找手机,揣着钥匙找钥匙的经历,罚金量刑就是这种情况。”在第五次推进会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白艳利介绍他们最新嵌入的“罚金刑应用场景”时说。
  会后她告诉记者,罚金刑分散在刑法条文、司法解释或量刑指导意见中,数额标准有上下限,有区间和倍数,还有比例和附条件倍数等,法官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差错,“罚金刑应用场景”的上线一举解决了这个问题。
  “数字法院建设核心在‘人’,一方面要把人才吸引到‘棋局’里来,给予‘棋谱’,让他们成为合格的‘棋手’;另一方面要搭建多样化的‘博弈平台’,便于其‘参棋悟道’,成为‘善弈之人’。”上海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滨说,应用场景的研发申报为法官“参棋悟道”提供了实战平台,为数字法院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那么,如何给“棋手”定段分级,并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呢?上海高院创设性地制定了新时代上海法院“1+6+X”队伍建设现代化工作体系和“一体两翼”双引擎的人才布局,同时研发了“数助政工”平台。
  所谓“1+6+X”,即1个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事关思想政治引领、干部选育管用、人才高地高峰、文化品牌建设、基层基础夯实、从严管理监督等6大工作机制,以及X项标志性成果和重点制度等。这相当于“棋谱教程”和“操作手册”,给“棋手”定段分级确定了路径选择和目标参考。
  所谓“一体两翼”双引擎,即聚焦“打造上海法院高素质人才队伍”这一主体,以培养“专家型领军人物”和“实务型业务人才”为两翼,配套“院校合作”和“教育培训”两大引擎,旨在搭建兼顾上下游的实战化人才培养平台,打造队伍腾飞的“战斗机”。
  而“数助政工”平台则依托数字底座,应用人工智能与数据耦合技术,实现“管人、管案、管事”的融合,最终通过“移动端适配”,将法官和干警的“数字画像”完整呈现。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法院有26个集体、23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去年以来,上海法院评选产生75名业务标兵、304名业务能手,人才队伍“一体两翼”格局初步形成;在院校合作方面,共接收24家高校、科研机构313名优秀法学学生开展实践锻炼,聘任291名首批“特聘教授”、236名“实务专家”。
  “面对数字法院这盘大棋,所有法官和干警都要争做善弈者。唯有相向而行主动作为,方能行稳致远。”贾宇说,“面对数字化改革的浪潮,我们要永葆‘闯’的精神、‘干’的作风,发挥上海精细化治理的经验优势,持续在质量、应用和引领层面下功夫,为我国数字化司法变革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样本’。”
面对持刀凶手,他没有犹豫 记内蒙古巴彦淖尔监狱民警马旭璋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6月5日11时许,临河的天很热,还差3个月零4天34岁的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监狱人民警察马旭璋,突然面临一个抉择:一名手持砍刀的男子,气势汹汹,朝着正向他求助的一名群众冲过来,怎么办?
  冲上去!他没有丝毫犹豫。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巴彦淖尔监狱,全方位了解马旭璋是如何炼成的。
再多的活也扛得住
  巴彦淖尔监狱于2023年底投入使用。一进办公楼大门,迎面墙上是一幅万里长城的仿铜塑像,上书“全力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化、数字、清廉‘六型监狱’”20个大字。马旭璋的办公室就在三楼。
  马旭璋身形匀称,脸色红润,一米八的个头、90公斤的体重,也没有显出高大,可能得益于他热爱运动坚持训练的缘故。有人说他性格沉稳内敛,有人说他很活跃,而给记者的印象则是不善言谈。
  马旭璋是巴彦淖尔监狱生活卫生科负责人,所谓的科其实目前就他一个人,科室全部的工作都需要他来承担。因为是新建监狱,警力还有较大的缺口,监狱主要警力都下沉到了监区一线,一人科的情况较为普遍。
  “罪犯的生活用品、消耗品、食材、药品的采购,进货出货,罪犯外出就医,每月食谱的制定,农产品的检测、卫生防疫,还有监区内各种设施的维护维修,给监狱局的报表……”马旭璋介绍着自己的工作内容,记者的笔有点记不过来。
  有些设施极易损坏,电灯泡、马桶的脚踏阀、洗漱的水龙头,每周都有十几处,他随时都得带着专业人员入监维修更换。
  “每当看守所送来新入监罪犯时,都是最忙的时候。需要分别协调看守所和医院,要安排罪犯有序进行体检,查筛传染病罪犯;还要对罪犯的物品、药品、现金等进行交接、登记造册。”巴彦淖尔监狱刑罚执行科负责人赵冬雪告诉记者,有一次新入监的罪犯有100多人,马旭璋早上5点多就到了医院,等到全部忙完,已经夜里12点了。
  “马旭璋太累了。”巴彦淖尔监狱政治处副主任赵东江说。
再难的活也拿得下
  2019年9月,时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分局辅警的马旭璋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巴彦淖尔监狱的一名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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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旭璋说,他永远忘不了自己穿着警服第一次走进监区时的场景。从那时起,他就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要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监狱人民警察。
  2020年初新冠疫情来袭,响应通辽监狱号召,马旭璋主动请缨成为第一批封闭值勤的民警。14天执勤、14天备勤,一轮又一轮,从冬到春,顶住身心压力和疲惫,马旭璋一干就是半年。
  工作上问心无愧,对家庭马旭璋却心存愧疚。当时他的孩子刚出生不久,妻子还需要上班,他却远在千里之外,一年只回家两三回。家庭生活重担大部分落在了妻子的肩上。
  2023年3月,巴彦淖尔监狱建设进入攻坚阶段,踏实勤快、敬业尽责的马旭璋被委以重任,担任监狱工程推进组组长,负责协调属地相关单位、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工作。工程建设特别是监狱警戒设施、狱政设施建设要求复杂、作业面分散、施工难度较高,但对马旭璋而言,再大的困难都不是影响施工进度的理由。
  他每天到施工现场找问题,去住建、消防等单位协调跑手续,督察安全、优化程序,查资料、写材料、做总结,忙得根本没有休息日。好不容易到了节假日,他总是说:“我家在本地,我可以值班,让家在外地的民警好好休息一下。”
  巴彦淖尔监狱指挥中心主任袁文懿告诉记者,监狱计划收押罪犯的前一周,执勤武警部队提出,围墙巡逻通道下设高压电网距离巡逻通道太近,存在触电危险,属于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立即整改。
  围墙电网属于监狱重要的安全警戒设施,申报改动调整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势必影响按期收押罪犯。面对困难,马旭璋没有推拖等靠,自己上围墙、量高度,查阅资料印证高压电网最小安全范围,咨询电业局专家探讨解决方案,确认方案的可行性后,主动向监狱领导汇报。最后,在科学的数据支撑下,经与武警部队商量,将需要调整改动电网的长度由近两公里压缩至26米,将调整电网高度改为在巡逻道上加装绝缘防护板,这样既起到了绝缘防护作用,又不遮挡视线,还大大降低了施工难度,缩短了施工周期,一天时间就完成了防护板安装。
  赵冬雪说,就在工程最紧张的时候,马旭璋的父亲不慎在院子里摔倒,家里人把老人送到了医院,忙得不可开交回不去的马旭璋心里一直感到愧疚。后来监狱领导知道了这件事,让他带着父亲到外地去看看病,可刚出去两天,他就匆匆忙忙地赶回来,一头扎进工地。
再险的情况也得冲上去
  今年6月5日11时许,在巴彦淖尔市医院急诊楼门口停车场,一名男子急促地拍打着警车的玻璃窗大声求救:“救命!后面有人要用刀砍我!”
  此时,正在警车里低头整理票据的马旭璋没有犹豫,立刻跳下警车,将男子护到自己身后。
  一转头马旭璋看到,五六米外,一名男子情绪激动地举着一把四五十厘米的砍刀冲了过来。来不及多想,马旭璋第一时间冲着持刀男子大声喝令:“把刀放下!”
  看到身着警服的马旭璋,持刀男子明显地怔了一下,但紧接着,又激动地一边说着一边向马旭璋和求救男子靠近。
  当时正是医院人流相对密集的时候,独自一人又赤手空拳的马旭璋不想激怒对方造成现场失控,危及更多群众的生命安全,便冲持刀男子说:“怎么回事?不要激动,有事慢慢说,把刀放下……”
  试着先用言语安抚对方的同时,马旭璋心里快速谋划着,如何解决刀具这个最大的危险因素。
  观察着对方手里的砍刀和动作,马旭璋一边大声沟通分散其注意力,一边悄无声息地快速靠近持刀男子,趁着他骂骂咧咧地说着双方刚因停车发生口角的过程,挪到持刀男子的身前,看准时机,果断出手,用力击中其手腕。
  “啪”,砍刀应声落地。紧接着持刀男子被马旭璋死死卡住胳膊,控制在身侧。“保安,赶紧把刀拿走。报警,去医院警务室叫警察。”马旭璋有条不紊地安排现场保安和群众帮忙。自己则一边安抚持刀男子情绪,一边牢牢控制着他的行动能力。
  几分钟后,临河公安局执勤民警赶到现场,简单交代了事情经过后,马旭璋将持刀男子移交给民警。坐回警车的马旭璋,看着四散离去的人群和恢复如常的医院,长舒了一口气。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马旭璋仍能清晰地感受到屏住呼吸向持刀男子靠近时,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马旭璋坦言:“靠近那几步,是最紧张的。”
  巴彦淖尔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李新刚说,马旭璋在危急时刻,做到沉着冷静、妥善处置,是全国司法系统实战大练兵,全区监狱系统“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和“教学练战考”一体化实战练兵的成果,也是巴彦淖尔监狱加强“政治可靠、德才兼备、担当作为、成绩突出”民警队伍建设的结果。
  马旭璋说:“我是警察,不管什么时候遇到类似危险,都要敢于处置也必须处置。”说这话时,他腼腆地笑了,但眼神里满是坚定。
应勇在最高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时强调 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成效转化为
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实绩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董凡超 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培炎作宣讲报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的一项重大任务,在学懂弄通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在做好结合文章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把改革与法治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效转化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绩。
  田培炎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全会主题的确定和《决定》起草过程,深刻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对全会精神作了全面宣讲和深入阐释。
  应勇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全会《决定》高举改革开放伟大旗帜,谋划了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重大改革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的一项重大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入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重大原则、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深入领会《决定》明确的各项改革部署,真正把全会精神领会深、理解透、把握准,确保全会精神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既是党和国家改革的服务者,也是法治领域改革的参与者,更是检察改革的实践者。要主动融入和服务各领域改革,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检察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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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主动跟进法治领域改革部署,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协同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勇强调,要坚决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落实,加强科学论证、效果评估,推动蓝图变为实景。基层是抓改革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各项改革任务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最高检、上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在抓改革任务落实过程中,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进一步改进领导指导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确保作决策、提要求符合基层实际、满足基层所需、解决基层问题,确保党中央各项改革部署在检察机关落细落实。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报告会。
以文明之光照亮网络家园 我国网络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 新华社记者 王思北 袁秋岳

  网络文明是伴随互联网发展而产生的新的文明形态,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当前,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互联网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交流交往、创新创造提供了新平台、新空间,也为推动文明继承和发展、促进文化弘扬与繁荣提供了新载体、新机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的重要部署,为“十四五”时期网络文明建设搭建制度框架。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为新时代网络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指导。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出系统部署。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壮大网上主流舆论阵地,加强网络空间文化培育,深化网络生态治理,网络空间正能量更加充沛、主旋律更加高昂,全社会共建共享网上美好精神家园的氛围日渐浓厚。
  拓展理论武装新阵地——
  去年10月14日,“把青春华章写在祖国大地上”大思政课网络主题宣传和互动引导活动在四川大学举办,青年榜样与莘莘学子对话青春、共叙成长,在祖国大地上奏响嘹亮动人的青春之歌。
  这堂大思政课是我国拓展网上理论武装阵地、筑牢思想基础的生动缩影。
  围绕重大主题,打造“理上网来”“理响中国”等一批网上理论宣传品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加大优质内容供给,推出《万山磅礴看主峰》《牵妈妈的手》等一批新媒体作品,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推出“中国有约”“打卡中国”等网络国际传播活动,让中国声音传得更远、传得更广。
  一系列品牌活动创新开展,让正能量澎湃大流量,让好声音成为最强音。
  培育网络文化新风尚——
  《人民江山》《跟着总书记学历史》《风雨落坡岭》……2024年3月,2023中国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结果发布,550个网络正能量作品脱颖而出,引发网民关注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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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有关部门发挥网络优势,创新方式方法,以一项项务实举措积极培育网络文化新风尚。
  开展“何以中国”“网络中国节”“节气里的大美中国”等主题活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可感可知;举办“中国人的故事”“中国好网民”等网络互动引导活动,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典型事迹网上宣传,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网络文明环境;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网上延伸,实现网上网下文明建设有机融合……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建设,丰富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给,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力,广大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共建共享网络文明蔚然成风。
  营造综合治理新生态——
  “过去一年来,中央网信办累计清理拦截违法违规信息5745万余条,处置账号、群组781万余个,关闭下架网站平台超过4800家,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2024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布的网络生态治理“成绩单”引人关注。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是广大网民的共同期待。
  全面推进网络法治建设,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深化网络举报和辟谣工作,不断优化社会协同治理的制度机制,凝聚网络治理强大合力,网络空间生态环境日益清朗,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清风徐来,文明花开。
  8月28日至29日,以“弘扬时代精神 共建网络文明”为主题的2024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将在四川成都举办。这场网络文明领域的盛会,将凝聚亿万网民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把网络空间打造成为有价值认同、有人文关怀、有情感归属的美好精神家园。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警企“双向奔赴” 共建和谐家园 青海玉树全警助企“心联心”结对帮扶推动平安建设   □ 本报记者 徐鹏

  是否存在扰乱正常经营秩序人员,是否存在或发现矛盾纠纷,有无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线索……
  近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卓玛来到位于玉树州市区的邛崃甜皮鸭川菜馆,看到老朋友到来,老板梁旭热情地迎了上去。一阵寒暄后,卓玛表明来意,并从包里拿出一张《玉树州公安机关“警企联心”工作回访表》,就上面的问题征求了梁旭的意见,梁旭均回答“无”。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全警助企暖企与平安玉树建设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去年3月,玉树州公安机关在全州开展全警助企“心联心”结对帮扶工作,一方面解决联点企业、个体户的急难愁盼问题和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注重收集治安信息,及时发现隐患风险点,努力做到“降发案、化矛盾、优服务”。玉树州公安局要求全州民辅警全员下沉一线,联点1.1万余家企业商户进行长期性、有效性结对帮扶,实现“一企一警、一警多户”。
  邛崃甜皮鸭川菜馆是卓玛的两家联点企业之一,按照要求,卓玛每月至少到餐馆走访两次。《法治日报》记者在这家川菜馆看到,一块蓝色的“警企联心”牌摆在正对门的柜子上,非常显眼,上面用藏汉双语写着联点民警和联点企业的相关信息。
  “经营中遇到什么问题,比如有闹事的、欠钱不给的,或者周边发现了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都可以给我打电话,我会尽心竭力解决好。”每次走访时,卓玛都要这样嘱咐梁旭。
  来自四川的梁旭,在玉树经营这家餐馆已有十年,对于“警企联心”工作,他深有感触:“有了联点民警,就多了一个民警朋友。卓玛警官24小时服务,经常会问我有没有困难,店里有没有喝酒闹事的,让我们这些从外地来的生意人感到非常暖心、非常踏实。”
  广源生活超市的老板曹静和梁旭有着同样的感受。一个月前,有一名醉汉在超市里赖着不走,于是她拨通了联点民警刘莲英的电话。刘莲英马上联系就近的新寨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将醉汉带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全警助企“心联心”结对帮扶工作,是护航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枫桥经验”玉树实践的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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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注意到,这项工作实现“双向奔赴”,不仅解决了企业、个体户的现实问题,而且联点民警在走访中会发现治安信息,从而及时破获相关案件,推动了平安玉树建设。
  去年10月,曲麻莱县公安局在走访企业时发现线索,连续破获3起涉嫌赌博违法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名,查获涉赌资金400余万元,有力净化了当地的治安环境。
  卓玛介绍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玉树州公安局党委持续发力,动员全警探索实践,下发治安联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动员商户法定代表人成为社会治安联防员,组建“江源义警”辅助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违法行为早打击、公共安全早排查、治安稳定同巡控,有效织密了一张群防网,成为深入落实“派出所主防”工作部署要求的有力辅助举措。
  打开手机微信,卓玛向记者展示了她负责的3个治安联防小组群。“如今,像这样的微信群已经全覆盖建立,民警会定期发送一些安全防范信息,企业有问题也可以在群里反映。”卓玛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警助企“心联心”结对帮扶工作,不久前,玉树州公安局下发通知要求开展“警企联心”回访工作,意在紧盯旅游旺季关键节点,深化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进一步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推动解决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 本报记者 张昊

  为进一步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于8月27日起施行。
  《批复》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约定,在效力上予以否定性评价,并对相关条款无效后如何确定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作出规定,体现了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普遍约定的此类条款效力问题,向最高法报送了《关于合同纠纷案件中‘背靠背’条款效力的请示》。”对于研究制定《批复》的背景,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近年来,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对防范治理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进行约束,但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大型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等合同中,常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在收到第三方(业主或上游采购方)向其支付的款项后再向中小企业付款,或约定按照第三方向其拨付的进度款比例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这类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前提的“背靠背”条款,是引发相关款项支付纠纷的重要原因。
  “这类条款本质上是将第三方付款风险转嫁给下游供应商或者施工方,对于依约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守约方而言,明显有失公允。”该负责人说,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普遍不强,交易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与大型企业进行平等协商谈判的能力,往往出于生存考虑不得不同意此类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难以体现中小企业的真实意愿,发生争议也不敢采取投诉、司法手段维权。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中小企业通常无法及时了解大型企业与第三方之间合同的履行情况,难以对第三方的付款风险进行把控,由其承担第三方不及时付款的风险亦不符合合理的风险负担原则。
  “随着欠款规模不断增长、账期持续拉长,中小企业面临的账款回收压力、诉讼周期成本等已成为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障碍,甚至濒临破产。”该负责人说,此类条款亦与国家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宏观政策导向不符。
  “《批复》的及时发布,是最高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企业拖欠账款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司法举措,有利于推动解决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对于畅通中小企业司法救济渠道,统一案件裁判标准,激发市场活力均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说。
  关于适用范围问题,该负责人说,《批复》适用的案件类型范围为合同纠纷。合同主体方面,主要是指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关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问题,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条例》第三条对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有明确界定标准,可作为司法实践的认定依据。
  在合同约定内容方面,该负责人说,主要表现为约定大型企业以收到业主或上游采购方等第三方向其支付的款项作为向中小企业付款前提的条款,实践中约定的按照第三方向大型企业拨付的进度款比例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等不合理交易条件的,也应包括在内。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类似的约定方式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但其本质都是大型企业不承担其交易对手方的违约风险或破产风险,而是将风险转嫁给中小企业。审判工作中,可以从这一方面把握《批复》所适用的不合理交易条件,以便在最大范围内解决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
  “实践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签订的合同中,也存在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鉴于《条例》中对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垫资建设、付款期限等均有明确规定,故《批复》未将其纳入规范范围。对此类案件,应直接适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加以处理。”该负责人说。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我国刑事案件立案数连续14个月同比下降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董凡超 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较2022年下降4.8%,查处治安案件数与2022年基本持平;今年1月至7月,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0.1%,已连续14个月同比下降,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同比下降23.8%,已连续11个月同比下降;现行命案破案率保持99.94%的历史最高水平。
  据介绍,2019年以来,公安机关立足职责使命,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改革新举措。在惠民利企方面,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出台改革举措240余项。在治安户政方面,持续深化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和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415万余笔,累计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1.16亿张。在交通管理方面,已经陆续推出10批次改革新措施,惠及群众8亿多人次,减少群众办事成本700多亿元。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4年以来,共有1.5亿农业转移人口平稳有序进城落户,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4年的35.9%提高到2023年的48.3%。
  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9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以依法平等保护为原则,侦办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39.6万起。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动制修订50余部涉公安法律法规。坚持以规范执法保障公平公正,建成市、县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3055个,已成为展示法治中国建设成效的一张“金名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实现“法、理、情”和“时、度、效”的更好统一。
为因案致贫群众撑起“暖心伞” 兰州检察“兰检微共治”平台做优检护民生 □ 本报记者   赵志锋
□ 本报通讯员 刘  莉

  “非常感谢检察院救助,我母亲继续接受治疗有了保障。”近日,被救助者的儿子刘某在回访时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如是说。
  今年4月,刘某通过“兰检微共治”平台向安宁区检察院提交一条司法救助线索,检察官受理线索后,主动联系当事人详细了解其家庭组成、收入状况等。
  经核实,刘某一家因其母亲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家庭劳动力减少、收入降低,生活陷入困境。安宁区检察院认真分析研判救助政策,及时为申请人申请了救助金。目前,1.2万元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
  据悉,“兰检微共治”平台是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年4月上线运行的检察服务小助手掌上平台,截至目前已受理各类线索178条,其中受理司法救助线索50余条,群众反映的因案致困、因案返贫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因案致贫群众撑起“暖心伞”。
  兰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兰检微共治”平台是该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纵深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为广大群众、在兰企业在线反映线索、享受检察服务搭建了一座新“桥梁”。
缓解家庭困难
  “受伤以后我都不知道日子该怎么过,也没给我赔几个钱,没想到咱们检察院帮我拿到了救助金,让我生活有了希望。”近日,董某感激地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
  今年5月,董某看到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兰检微共治”平台的宣传信息后,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反映了自己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需要申请救助的情况。
  城关区检察院收到该条救助申请线索后,及时联系董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一次性告知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次日,董某向城关区检察院递交了申请材料。
  检察官经认真审核,了解到董某在兰州打工收入微薄,因刑事案件致伤影响了劳动能力,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针对董某因案致困实际情况,城关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后认为董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决定给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有效缓解了董某困难。
解决燃眉之急
  “感谢检察院及时救助,真心感谢检察官。”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近日回访时,申请人几度哽咽道。
  今年4月,榆中县检察院通过“兰检微共治”平台收到一条司法救助申请线索后,及时联系申请人,沟通案件详细情况,申请人在电话中悲痛异常,称其已年迈,儿子因交通肇事死亡后只得到少量赔偿,自己生活无依无靠。
  检察干警在随后的走访中了解到申请人家庭为二类低保户,现老两口均已年过六十,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仅以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赚取微薄工资维持生计。申请人之子王某系赘婿,婚后与申请人分属两个家庭,王某因交通肇事死亡后,父母、妻儿均失去生活依靠。
  为切实帮助两个受害家庭走出困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榆中县检察院立即联系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司法救助会议讨论协调后,根据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两个受害家庭司法救助9.5万元。
  今年5月,榆中县检察院通过“兰检微共治”平台向申请人线上答复,并快速将救助款发放到位,解决了两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拓展救助渠道
  “因为这起事故家里负债累累,司法救助从精神、物质上给了我们家很大的安慰。”申请人郭某由衷感谢检察机关。
  今年6月初,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在日常审核“兰检微共治”平台线索时,发现郭某申请的司法救助线索,检察官主动前往被救助人居住地,调查核实家庭情况。
  经核实,申请人郭某的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次子轻伤一级、伤残十级,事故发生后,两个孩子因抢救及住院治疗花费巨额医疗费用,但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郭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全部赔偿,导致其家庭困难。
  办案检察官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报送红古区委政法委审批,提出救助资金申请,经过区委、市委、省委政法委研究决定,给予郭某等3人救助金11.3万元。
  7月下旬,红古区检察院将司法救助金发放给了郭某等3人,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全程监督救助金发放。
  为确保郭某家庭生活无后顾之忧,红古区检察院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民政部门表示考虑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将郭某一家纳入民政临时救助范围,实现了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多元化。
让百姓用餐安心用药放心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苏丽丽

  8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当地1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对3个月前发现的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健康证过期、健康证未公示、执业药师不在岗售卖处方药等问题“回头看”,发现上述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平时很少有人注意这些细节,你们把问题排查出来并及时解决,以后我们买药更踏实了。”走访中,焉耆县居民马春花对检察官说。
  焉耆县检察院将数字思维引入法律监督,于5月初搭建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在数据碰撞中筛查案件线索,再实地走访存在异常信息的10余家药店进行人工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及时堵住管理漏洞,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
  今年以来,巴州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监督,确保群众用餐安心、用药放心。
  5月9日,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排查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隐患时发现,部分餐饮行业厨师、服务人员健康证过期。5月14日,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整改随即开始,行政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酒店、餐饮店,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状况,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指导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人员健康关。
  本着“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原则,检察官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外卖这一新业态进入他们的视野。
  6月,且末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5家外卖平台部分商家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情形。经核查,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很快,存在问题的商家收到行政机关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相关外卖平台负责人被约谈。
  和静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法律监督打破当地餐饮行业“潜规则”。7月初,该院收到线索,部分餐饮企业不给消费者提供免费餐具,还收取每人1元至5元不等的餐具费。查实情况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8月14日,检察官在回访中查看餐饮企业近期结算清单,发现大部分餐饮企业不再向消费者收取餐具费,个别收取餐具费的企业也在明显位置张贴了提示。
  今年以来,巴州两级检察机关发现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线索25条,经核实后制发23份检察建议。
  “食药安全无小事。我们将紧紧围绕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巴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海玲说。
以法治之光护青春远航 河南郏县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你参观后有什么感受?”“这是一次难忘的法治之行。”“你们要将‘法治的种子’种在心间,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8月23日,在河南省郏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郏县县长李红民和河南省人大代表任皓宇、秦丽敏与来此参观学习的师生、家长交流互动。
  秋季开学前,郏县检察院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以法治之光护青春远航”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邀请学校师生、家长及各涉未成年人领域从业人员参观学习,同时邀请县领导及省、市、县人大代表到现场与参观者互动交流,征求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近年来,郏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和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县检察院建成使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有“法律神圣不可侵犯”“保护相伴措施相随”“以案释法坚守底线”“知史明志资古鉴今”等8个主题展厅,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律自护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观学习中,检察干警为学生们设置了趣味抢答、时空连线互动游戏,播放了法治教育视频,开展了以防范校园欺凌和电信诈骗为主要内容的以案说法讲解,让学生们切身感受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在任皓宇看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实践,也是保护青少年权利、保障公民充分参与法治建设、听取公民意见的重要渠道。应发挥好基地作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保护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合力。
  “我们将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活动,除邀请学校师生前来参观学习外,还接受社会团体、学校的预约,积极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全生说。
图片新闻   图① 秋季开学在即,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对校车安全性能、司机驾驶资格以及随车配备的安全应急器材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图为民警对校车进行“体检”。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李凡 肖赟 摄  
  

  图② 8月27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联合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城大队开展校车安检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学生乘车安全。图为民警对辖区明珠学校校车车况、车载救生及安防设备等进行逐项检查。
本报通讯员 邹训永 摄  


  图③ 秋季开学在即,江苏省响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校园对校车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对校车驾驶人资质、校车标牌、行驶路线等进行逐一核对,对校车反光标识、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等是否齐全有效进行检查,有效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图为民警与工作人员一起检查校车。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王子豪 摄  
享受野趣,莫忘了系好“安全绳” 编者按
  徒步、登山、露营,不走寻常路、追求原生态野趣的户外运动正在从小众逐渐走向大众,成为流行的游玩方式。
  然而,不少新手盲目跟风,以为“来都来了”“有腿就行”,忽略了户外运动的风险。近半年来,户外运动安全事故频发:云南雪邦山5名大学生爬山被困;北京5名高中生爬野山被困;一男子徒步广东深圳七娘山猝死;浙江台州石人峡2名驴友横渡急流时不幸遇难;25人徒步海南保亭吊罗山林区被困……
  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参与探险活动时不追寻刺激、盲目探险,谨慎前往无人区和人烟稀少区;切勿选择无资质、无安全保障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类活动,不盲目尝试没有安全保障的户外探险活动。
  为深度挖掘户外运动背后暗藏的风险,探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划分,法治经纬版今天推出专题报道,以期规范户外运动健康发展,让公众更好、更安全地享受户外运动。敬请关注。
“山上越来越冷,我都觉得撑不到救援队来了”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林铭溱

  近段时间,夜爬在全国多地成为热潮。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夜爬这种“特种兵”式的出行,从凌晨开始登山,期待在清晨登顶,收获一场日出。
  夜爬到底有多火?
  在北京从事旅游行业的吴伟(化名)是这样形容的:“凌晨的泰山,游客比白天还多,年轻人是主力军。到十八盘的时候,就像是早高峰的北京地铁1号线,被人流推着走。所有能靠着的、能坐着的地方都是人。台阶上坐着的一个人站起来,马上就有一个人补上去。抵达南天门时,场面更是壮观,到处都是裹着军大衣等日出的人。”
  青木是一名旅游博主,为了发一篇“夜爬泰山看日出”的博文引流,前段时间他置办齐装备,选了一个假期就出发去泰山了。
  当天凌晨1点,刚下过小雨,他开始夜爬。爬到山路中段,他感觉有些拥挤,一些下山的游客为了避开人群,选择从路边的斜坡“冲”下去。“那个斜坡上零碎的石块特别多,也看不清前路,可能哪个石头不稳就摔倒了,还容易发生踩踏,很危险。”青木回忆道。
  凌晨5点,青木终于抵达泰山的玉皇顶,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夜爬“奇观”——远观,成片黑压压的“路障”,走近一看,是登顶后正在等待日出的游客。“凌晨山上气温非常低,他们就裹着军大衣睡在路边、小土堆旁和小树林里,如果不注意,很容易被他人踩伤。”
  天蒙蒙亮,青木开始下山。因为想走“不一样”的路,他打开某徒步软件,翻出一名驴友分享的“野路图”。“其实官方有安全的下山路线,但我还是选了野路,因为看网上有很多人走过,也有人拍过类似视频,加上自己体力还可以,所以我觉得问题不大。”
  直到遭遇了无法预料的险境,青木才意识到走官方发布的下山路线的重要性。
  因前半夜下雨,驴友的足迹被冲掉了,青木只能顺着杂草丛生的山沟走,这条山沟湿滑泥泞,陡峭又没有抓手,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硬着头皮贴着岩石一点点往前挪动,可他越走越偏,好不容易挪到山沟的尽头,却发现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横在眼前。
  “我当时一下就慌了,左右望了下,没有别的路可走,想原路返回,但那条路没有抓手,要往回走也几乎不可能。”慌乱中,青木拨打了景区的电话,将他的轨迹发给管理员。
  因为山里的树木岩石遮挡,起初景区管理员用望远镜也找不到他的身影,最后不得不启用无人机。在被困数小时后,青木终于听到了头顶无人机的轰鸣声,他掏出包里颜色鲜艳的一块布使劲挥舞,终于被工作人员发现。
  “山里地势复杂,视野不开阔,很多路我用肉眼根本看不见,景区工作人员用无人机帮我探路。”青木“吊着一口气”,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艰难前行,终于走回了景区官方路线,安全下山。
  “各种风险,是我走之前没想到的。”青木说,社交平台和徒步软件上所呈现的线路情况与真实状况大相径庭,网上的线路只划出一个平面的直线,至于路上有没有陡坡或悬崖,需不需要攀岩,这些都只有到了现场才知道。
  同样因夜爬被困在山里的,还有浙江小伙朱筑。今年7月,朱筑为了看日出,选择到云南苍山夜爬。
  “我知道有点危险,但看到很多人去爬,也看了网友的攻略,自己做了一些准备就过去了。”他和青木一样,选择了徒步软件上驴友分享的“野路”。他计划爬“野路”登顶,再坐山顶的索道下山。
  但他低估了夜爬“野路”的危险——这条“野路”没有步梯,全是斜坡,更没有灯光。
  “根本没路,只能硬着头皮走,有些地方真的非常危险。”朱筑回忆,在途中,他遇到一座峭壁,这是他在出行前完全没有预料到的。
  “那座峭壁需要攀岩过去,当时很黑,我只带了手电筒,没带头灯和绳索。”朱筑把眼前的峭壁称为“绝望坡”,无奈之下,他只能用嘴咬着手电筒,手脚并用,艰难地爬上峭壁。
  爬斜坡、攀峭壁已经耗费了朱筑近乎全部的体力,而他仅爬到了半山腰。这时,山里突然下起了雨,刮起了大风。夜晚山里气温骤降,天气变幻莫测。因缺乏经验,朱筑没有扎紧冲锋衣,雨水顺着领口渗入弄湿了内衣。他坐在路边,感觉体温一点点往下降。
  “我当时想下撤,可来的那条路非常陡,我不知道怎么下去,好像只能往上走。”朱筑再度陷入绝望,他既无法下撤,又因为失温和体力不支无法登顶,只能拨通救援队的电话,在原地等待,“山上越来越冷,我都觉得撑不到救援队来了”。
  所幸,在朱筑等待的间隙,一名驴友发现了他,并将他一路扶到了索道。
  “看到那名好心驴友时,我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朱筑回忆说,“这种九死一生的经历太难忘了。游客尤其是户外‘小白’,千万不要盲目跟从一些网红分享的‘野路’或夜爬路线,真的太危险了!”
“碰到不靠谱的向导,就是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林铭溱

  登山徒步作为一项亲近自然的户外运动,近年来备受追捧,越来越多的人踏上了前往雪山、山谷、溪流、高原的旅程。可在这些旅程中,安全意外频频发生,非正规户外组织、违规攀登等问题陆续浮出水面。
  前不久,来自广东的鹤鸣被社交平台上“攀登人生的第一座雪山”这一口号吸引,决定去爬被评为“入门级雪山”“小白友好”的四姑娘山大峰。做好攻略后,他跟团出发了。
  没想到,一开始就碰到了不靠谱的团队和向导。
  “我们要先徒步到大本营,到了大本营后,每两个人会分到一个向导。向导说会全程带着我们上下山。”作为登雪山的“小白”,鹤鸣紧跟着向导的脚步爬了一大半路程,可在登顶前的最后一个山坡,他的向导却“罢工”了。
  “他让我先上去,说一会儿再来找我。我当时一下就蒙了。”由于心里有冲顶的执念,鹤鸣还是选择继续向前。途中,他遇到了同团的其他驴友,他们同样没有向导护航,“一下子感觉原来冲顶基本上还是靠自己”。
  顺利冲顶后,鹤鸣想起先前与向导的约定,于是在原地等待向导。“我在那里等了半个多小时,那时已经到早上8点半了,一同登顶的其他组的向导让我赶紧下撤,再晚一点会有大雪,很危险。”
  鹤鸣这才意识到自己处在险境边缘,随即跟随其他向导和驴友迅速下山。
  “下山的坡太陡了,途中我不小心滑倒了,顺着冰面一直滑,那时候速度已经失控了,还好同行的人把我拉住了,否则就会撞到前面的岩石,还可能滑坠。”鹤鸣回忆说,自己至今仍感到后怕。
  途中,鹤鸣还看到,有同行的伙伴因为高原反应而神志不清,被救援队“拖着下山”的场景。
  经历了这一遭,鹤鸣觉得不能轻信所谓的“网红攻略”,要理性评估自己的能力,更要选择足够专业的团队,“碰到不靠谱的向导,就是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现在市面上不正规的组织太多了,他们大多只是充当联系车辆、食宿的中介,领队扮演‘徒步搭子’的角色,对游客的安全不负责任。”四川某知名户外登山组织负责人袁行透露,这些不具备资质的户外组织大多由驴友个人发起,其推广的线路大多只是个人登山徒步过的线路,并非经过科学勘察的路线。
  “我们一般会用卫星地图勘察整条线路的安全性,评估路线的难度,考虑整条路线的地形、天气、距离、沿途吃住安排以及物资运送的问题,同时安排1:1或1:2的游客向导配比,加上额外的后勤保障人员。”袁行说,带队攀登雪山需要从当地体育局取得攀登许可证,才能合法上山。
  他介绍,从今年起,四川地区的一些知名雪山景区开始被严格监管,不正规的户外组织已经无法带团上山,因为他们没有经过正规注册,也没有具备专业资格的领队。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知名雪山景区被禁止攀爬后,一些非正规户外组织又开始另辟蹊径。在一些社交平台上,部分户外组织开始宣传所谓的“四姑娘山平替”“哈巴雪山平替”等线路。这些线路以低价、人少、小众的特点吸引了不少网友,但这些线路在业内人士眼中大多属于违规攀登“野线”。
  一家户外组织向记者主推四川省小金县的图吉纳峰线路。但查阅相关资料,记者发现,小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已发布文件,明确将图吉纳峰列为禁止攀登的区域。当记者问及该户外组织向导是否还能继续攀登该山峰时,向导仍然强调“只有我们一家是具有攀登资质的俱乐部”。
  据业内人士介绍,图吉纳峰海拔5018米,未经开发,危险系数极高。今年4月,曾有一名驴友擅自闯入坠崖身亡。
  而向记者介绍这一线路时,这家户外组织却绝口不提攀登的危险性,还强调没有雪山攀登经验的游客也可以报团,并称“我们就喜欢带‘小白’,可以给足人生中第一座雪山的体验”。
  当记者问及相关协议签署问题,该组织工作人员回复道:“登山怎么会签协议呢?会签生死状,买保险。”同时不断催促记者交纳总金额30%的定金,并强调“就算你一个人来也能带你上去”。
  “违规攀登其实很普遍,四川地理资源非常丰富,很多非正规户外组织就会带人违规攀登,这里面存在很大的风险,出事也往往是因为违规攀登。”据袁行介绍,四川当地的一些“小雪山”没有严格的看守,当地居民也不会刻意阻拦游客进山,“山太多了,即使有政策,还是有人偷偷进山,很难管住,危险也随之而来。”
户外运动事故频发,责任谁来担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林铭溱

  “攀登人生的第一座雪山”“徒步丈量世界”……近年来,户外运动成为一种别样的休闲娱乐方式。登山徒步、夜爬、骑行成为年轻人亲近自然、释放压力、挑战自我的新选择。
  然而,户外运动亦伴随着高危险性。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涉及人员1350人,其中山地事故216起,占事故总数的50.8%,较2022年增长14.2%;造成156人死亡,26人失踪。在户外运动细分项目中,登山和徒步相关事故数量位居前二,分别为156起和83起。
  户外运动缘何意外频发?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如果在网红野生景点内探险时发生事故,推荐平台是否该承担责任?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和法律专家。
入行门槛偏低
专业能力不足

  “户外运动频发事故,与不专业密切相关。”多名驴友和业内人士说,近些年,各种各样的户外组织如井喷般涌现,但其中不少都没有经过注册,领队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给户外活动参与者埋下了安全隐患。越来越多的驴友在追求刺激、争相打卡野生景点的同时,缺乏户外运动知识和对大自然的敬畏,也给自己带来了风险。
  不专业,则是因为入行门槛低。有业内人士透露,由于目前国家对于这类组织没有明确的监管手段,导致户外组织野蛮生长。
  “现在人们对户外运动的需求大,但很多旅行社没办法提供相应的服务,大家怀着侥幸心理,也就滋长了一些不正规的户外组织。”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说。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旅游研究与规划设计中心总工程师齐晓波指出,户外组织的专业度与当前社会的户外运动热并不匹配,这必然会放大相应的风险。这些“草台班子式”的户外运动组织,不仅未能发挥驴友们期待的专业性,反而借助户外运动热大肆拓展不正规业务,这无异于是在放纵风险。
  “目前确实存在不少没有资质或专业训练的个人和组织。”北京中科博道旅游规划设计院院长宋媛说,此类组织野蛮生长,一是由于管理问题,目前对自发的户外运动和组织尚没有明确的监管办法;二是监管较难,目前很多户外活动通过社交平台宣传招募或自发组织,很难进行有效监管。
  还有非常重要的角色——户外组织里的领队,素质也是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没有对户外运动领队应取得的专业资质作出明确、强制性规定。同时,户外爱好者缺乏相应的户外专业知识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有着15年户外探险经验的体育教练刘臣(化名)告诉记者。
应当量力而行
把握潜在风险

  在户外运动热之下,齐晓波建议户外运动爱好者参与由正规、经注册的户外公司组织的活动,同时将各类App平台上的线路提示当作参考指南,根据自身能力和经验选择相匹配的运动项目。
  刘思敏针对所谓的网红路线或驴友小众路线提出看法:“现在旅行社提供的是大众化商业服务,而部分旅行者有更多好奇心、求知欲以及自我挑战的需求,这就有了驴友们先行开发的一些线路,来填补市场的空缺。”
  “这种‘驴友线路’是具有先行性和开拓性的,在合法范围内值得鼓励。然而,户外运动属于一种‘特种旅游’,天气、路况往往随时变化,在跟随路线出行的时候,户外运动爱好者也应当量力而行,一定要认识到潜在的巨大风险。”刘思敏说。
  宋媛认为,这种现象应该从两方面来看,网红路线和“野路”确实为爱好者提供了新奇的体验,比起常规线路更有挑战性和刺激感,能激发运动的兴趣,丰富体验。但从另一方面来看,“野路”安全风险系数更高,保障体系不完善,同时大批人流跟风进入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应该尽快落实监管主体和部门,可以联合体育、文旅等部门,推出行业监管政策和标准,同时制定专业资质标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宋媛说。
  在刘思敏看来,目前,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立法仍不够具体详细,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户外组织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不足。“一旦发生事故,我国对于非法户外组织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存在不足。除了监管外,‘法治’更为重要,要及时为非法户外组织划定法律红线。”
领队如若营利
需担更多责任

  如果因为看了徒步软件或者一些平台上推荐的驴友“野路”而发生伤亡,相关人员或平台是否需要担责?
  齐晓波指出,民法典对文体活动作出了“自甘风险”的特殊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如果活动的召集策划者是组织或单位,而领队是执行组织决定,那么领队属于职务行为,该组织者属于活动的召集策划者,由组织承担责任。”齐晓波说,如果召集策划者不是民法典规定的组织,而是AA制的个人,那么领队的地位就相当于“组织者”。若队员受损害,如果领队非营利,那么其安全保障义务仅限于合理范围之内,即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领队有营利行为,在确认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将承担赔偿责任。
  “就目前来说,此类事件中,平台的责任极难判定,驴友也很难维权。”在宋媛看来,平台是否需要担责较难判定,需要根据多方面因素判断。平台、发布者和伤者都有相应的责任。平台对发布的信息应该具有审核义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信息应该及时进行审核、删除、声明等举措。如因平台原因对多次反馈、举报的危险信息未及时处理,引起扩散传播,平台应承担相应责任。
  也有资深从业者表示,期待平台通过审核把风险控制到零是不现实的,但负有审核义务的相关平台应当对这种旅游“野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优化或审核,或者对内容进行标记和下架。
  此外,记者注意到,社交平台的徒步团报名页面中往往会标注“免责声明”,称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组织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么,这些组织是否真的可以“免责”?
  齐晓波认为,无论是谁组织的探险,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组织者都必须承担后果,任何形式的“免责书”都无法让他们逃脱责任。
  “组织的免责声明并不能完全免责,责任判定要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宋媛说,如果组织者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或因组织方的重大失误或救助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组织方单方面提出的不合理的免除责任无效,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参与者自身存在过错,也不意味着组织者完全可以免责,具体的责任划定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依法保护耕地 端稳中国饭碗   一些地方为了追求“土地财政”和GDP增速,不惜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归根结底,是重经济发展、轻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错误政绩观在作祟

  □ 张 维

  近4万字的篇幅,多达80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又见侵占耕地挖湖造景、私建“大棚房”、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等触目惊心的现象……
  近日,自然资源部通报了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80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其中4个涉及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梳理近几年自然资源部的相关通报,不难发现,耕地保护问题可谓“老生常谈”。以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为例,从2020年开始,每年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都不在少数。
  众所周知,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粮食安全。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最新数据显示,我国耕地总量连续三年实现净增加,耕地面积达到19.18亿亩,约占国土面积的13%,牢牢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但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耕地保护工作依旧任重道远。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决不能有任何闪失。只有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才能端稳、端牢、端好中国饭碗。
  为此,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政策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以确保守住耕地红线。但此次通报再次暴露出有关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地方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共同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
  一些地方为了追求“土地财政”和GDP增速,不惜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尤其在挖湖造景方面,为了显眼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做出一些“懂规矩却不守规矩”的事情。值得注意的是,很多类似问题都是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决策主导的。归根结底,是重经济发展、轻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错误政绩观在作祟。
  与此同时,耕地保护乱象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也不容忽视。2023年,中央纪委就曾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把坚决惩治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强化监管、加大整治力度,深挖彻查耕地保护乱象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此外,失管失察以及人情世故的“侵蚀”也是导致违法违规的原因之一,这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毫无疑问,无论哪种情况,最终都将受到严肃追责。发现问题是起点,整改落实是关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持续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做好“后半篇文章”。此前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就曾提出,对于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要将整改作为重点任务,对发现的逾期不整改、整改推进不力、顶风扩建或整改弄虚作假等行为,采取公开通报、警示约谈、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措施。
  对违法占用耕地乱象要做到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处的查处、该移送的移送。但更重要的是,要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坚决遏制此类问题继续发生。
  首先,地方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地方党委政府负责人应从群众需求出发,把钱用在刀刃上,以务实之举凝聚民心,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明白赢得老百姓的口碑才是最大的政绩。
  其次,要建立健全更加科学严密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继续实施好“长牙齿”的硬举措,让违法者没有空子可钻。在执法方面,则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遥感监测等先进技术的作用,加强对违法问题的日常动态监测。
  最后,要发挥好各类监督尤其是纪检监察监督的作用,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严肃查处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深挖彻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背后的腐败问题,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端稳中国饭碗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系本报记者)
优化准入环境促进新业态发展   □ 刘 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了前瞻性的系统部署,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新业态新领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发展新业态新领域有助于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形成新质生产力。新业态新领域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确定性大,很容易被以防范风险为由设定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然而,不必要的市场准入,不仅会严重束缚市场活力,不利于充分的市场竞争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容易诱发行政审批腐败。企业可能利用寻租手段不当获取相应许可,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市场创新产生扭曲性影响。
  新业态新领域最有可能出现颠覆性创新,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意义重大,亟须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对此,《意见》要求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提出聚焦深海、航天、新型能源、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等十大新业态新领域,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
  当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并不是要放任不管,而是要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新业态新领域发展速度快,发展潜力大,但也容易引发一些问题。例如,人工智能的创新会影响更大的人群规模、更广的地域范围和更多的产业类型,一旦规范不足,就可能造成产业链瘫痪或导致严重的系统性安全风险。由于资本具有逐利的本性,如果任由某些新业态新领域无序发展,很可能对个人权利、经济运行安全甚至国家安全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为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政府首先应当积极引导新业态新领域发展。《意见》提出“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将“标准引领”置于首位。这是因为,没有标准的引领,新业态新领域的发展就可能偏航。对于一些重点的新业态新领域,应当优先完善标准体系。《意见》还提出实施前沿技术领域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市场准入环境建设行动,率先推动海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应用和标准建设。由于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科技打破了地域和国界限制,标准制定也不应限于国内。为此,《意见》明确提出选取电子信息、计算科学、深海等领域,推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等创新单元和有关地方建立相关领域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模式,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准入规则和标准制定,这样也能更好地提升新业态新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而为了促进新业态新领域创新,并减少相应的风险,应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意见》既重视发展,也强调安全,要求“宽进严管”“监管有力”“建立与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新业态新领域具有迥异于传统业态的新特点,需要新型的监管。旨在追求效率与安全动态平衡的包容审慎监管,契合了新业态新领域的发展特点。我国“十四五”规划要求“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明确规定“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因此,应当根据包容审慎的监管要求,给予新业态新领域必要的发展时间与试错空间,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并根据公共风险大小进行适时适度干预。
  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只有放管结合,既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又对新业态新领域开展有效监管,才能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从而更好地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推进都市圈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 马 亮

  前不久,国务院发布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其中特别提到要提升城际通勤效率、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和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是破解我国城镇化问题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当前,不少超大特大城市面临人口拥挤、交通堵塞等“大城市病”,需要疏解产业和人口。与此同时,这些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却遭受“虹吸效应”,面临“吃不饱”等难题。为此,《行动计划》提出培育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
  都市圈往往是基于地理区位和产业分工自然形成的,而城市治理的行政藩篱容易导致原本应该发展起来的都市圈被人为割裂。尽管目前一些城市之间交通物流方面的硬件基础设施基本实现互联互通,相关产业疏解转移也在有序发展,但城市之间的市场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角度看,都市圈打造需要更多强调统筹协调、统一标准和资源共享。
  当前,许多城市普遍陷入“抢人大战”,各地政府不遗余力招商引资,做大做强本地产业链。在这样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发展观下,很难培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都市圈共同体。此外,超大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小城镇在一体化和同城化方面往往缺乏同频共振的有效机制。如果单纯由中心城市作为“老大哥”来推动都市圈培育而周边地区缺乏博弈话语权的话,很可能造成“大树底下不长草”的尴尬局面,大城市也难以辐射带动周边城市协同发展。面对这些情况,《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推动准入标准、市场监管和要素市场等方面的一体化。
  由于都市圈往往是跨市域乃至跨省界的,其培育也需要更高层次的制度性突破。对此,可以设立全国都市圈培育发展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都市圈为单位对各地进行监测评估,推进都市圈政策创新,协调解决都市圈培育面临的制度性障碍。与此同时,可以参考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功能区的做法,建立“揭榜挂帅”和“赛马”机制,不断鼓励各个都市圈培育地区进行政策创新,并将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
  在组织实施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实施推进机制并加强监测评估。这是因为都市圈就像一个生态系统,每个城市各不相同却能够错落有致、求同存异。如果城市之间相互“挖墙脚”,甚至“以邻为壑”,那么就难以形成良性互动和一体化发展的格局,也无法实现都市圈的可持续发展。为此,要重构都市圈内城市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指挥棒”,扭转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使政府施政的关注点从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多转向都市圈的整体发展。比如,要更多考核都市圈的一体化进程和协同发展情况,关注各地对都市圈培育的贡献度,而不是仅仅围绕各个城市的自身发展考核排名。
  此外,《行动计划》提出创新产业协作、利益共享、指标转移等激励机制,便利人才、企业的跨区域流动。这是因为不少城市对迁出企业横加阻拦,对人口迁出施加影响,担心自己的优势公共服务资源外流。但是,都市圈培育归根结底要以人为本,因此要充分赋予企业“用脚投票”和市民“用手投票”的权利,使其能够对都市圈发展进行评价并自由流动,并据此加快相关政策改革。如果各类生产要素无法自由流动,企业和人口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和行政负担,那么就很难实现都市圈内资源的高效配置。
  因此,要特别关注企业和人口流动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切实破除“隐性壁垒”。可以参考“接诉即办”等机制,考虑设立企业和市民诉求办理“直通车”,使他们有关都市圈培育的诉求和建议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解决。同时,要对一些人为阻挠人才和企业自由流动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引导各地积极推进都市圈培育。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为吏之道   □ 姬黎明

  1975年12月,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发掘出12座战国末至秦统一时期的墓葬,其中11号墓中出土了1155支秦代竹简。这些秦简经整理分为10篇,大部分内容是秦律。11号墓主人名叫喜(公元前262年-公元前217年),是一个地方司法官吏,他对法律的热爱至死不渝。与秦律一同随葬的还有《为吏之道》,它是官吏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对官吏思想和行为的原则性要求。《为吏之道》连同其他秦简内容,展示了秦朝法律的真实面貌和灿烂的中华法制文明,引发了世人的不断思考。
  《为吏之道》对官吏的第一位要求是“忠”,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对官吏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体现了郡县制取代宗法分封制后官吏与君主之间关系的深刻变化。《为吏之道》明确提出,“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书中将为吏的原则要求概括为“五善”,其中第一善就是“忠信敬上”,认为“君怀臣忠,政之本也”,把忠君和爱国视为一体。相比于春秋战国以来的各国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最为彻底。秦国力推郡县制,郡县的官吏由国君派出,直接听命于国君,完全不同于宗法制下诸侯的家臣,打破世卿世禄制。权力来源于君王,自然要忠于君王,对君王负责。郡县制使分封制下分散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极大地增强了秦国的国家能力,特别是战争动员力和国家治理效能。这种制度在当时来讲,无疑是一种先进设计。同时,它对官吏的忠诚度和执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人与制度相匹配,政权才能长治久安。
  《为吏之道》对官吏不仅有法律方面的要求,还有思想道德方面的要求,说明儒家思想对秦律产生了一定影响,上升时期的秦律未必就“专任刑罚”。《为吏之道》要求官吏既要坚持法律原则、严格执法,又要宽厚、仁慈爱下,明确提出了许多与儒家经典相近的思想和要求,如“毋喜富,毋恶贫,正行修身,祸去福存”,等等。一提起秦代,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严刑苛法。而《为吏之道》有许多儒法并存、德刑共治的内容,难能可贵。这说明战国后期各学派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秦统治者为了统一天下,吸收各家为己所用,表现出了新兴政权的进取和包容。
  《为吏之道》坚持任法与任人并重,体现了明主治吏而后治民的治国策略。推行任法而治的秦统治者十分注重治吏,秦律很大一部分是管理官吏的行政法律。云梦秦简中的《置吏律》《效律》《法律答问》等,具体规定了官吏的荐举、任免、考核、监察和奖惩,凡政绩优异者,受赏;恶劣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仅惩处本人,荐举人和上级官吏也要负连带罪责。《语书》还以是否“明法律令”来区分良吏和恶吏。秦对官吏的考核和监察重在明法、守法和执法上,是以法治吏、以法制权的早期探索实践,一定程度上说,标志着中国文官制度开始形成,也推动形成了中华法制文明治法与治吏紧密结合的基本特征。
  喜,一个小小的司法官吏,视法律如生命,把法律作为随葬品与自己生死相伴,不仅生动诠释了“为吏之道”的精神内核,而且为我们保留了弥足珍贵的秦代法律资料。从这些第一手资料中,隐约可见秦之所以统一六国的制度优势和人为因素。这样的小人物,足以让人敬佩,永载史册。
以知产强链增效提升产业竞争力   □ 夏 洋

  在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前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既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安全水平和竞争力要求的重要部署,也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科技创新不断助推产业创新: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北斗导航提供全球精准服务,高铁技术树起国际标杆,新能源汽车为全球汽车产业增添新动力……企业是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主体,更是知识产权产出和转化主体,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是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功能、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和必然举措。
  目前,我国重点产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如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专利布局水平有待提升、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偏弱、海外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等。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从强化创造、加速转化、协同发展、保障安全等方面提出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任务,正是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上述挑战,推动重点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工作,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一批基础性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同时,应充分利用专利导航等工具,对产业创新发展趋势进行精准研判,为技术研发提供有力支撑。此外,《若干措施》还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这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扩大企业规模效益。专利的产业化是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重要途径。企业一方面应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资源,推动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向重点产业加速转化。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资源,实施一批重点领域专利产业化项目并健全专利产业化促进机制。此外,《若干措施》还鼓励企业探索专利开源等开放式创新和知识产权运用新模式,这有助于企业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落地。
  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优化创新发展生态。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单一企业间的竞争,而是产业链之间的竞争。企业必须加强与其他产业链主体的合作,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为此,企业可以牵头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转化对接等服务。同时,可以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推进产业链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此外,《若干措施》还鼓励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降低专利许可交易和技术推广成本,这有助于促进产业有序竞争和协同发展。
  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知识产权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也是国际争端的焦点,企业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布局和风险管理。具体而言,企业可以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性知识产权规则制修订工作,提升在国际知识产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应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此外,《若干措施》还鼓励企业加强与国际同行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若干措施》的出台,为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企业应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加强与其他产业链主体的合作与交流,创新发展生态。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图说世象   近日,一男子冒充特警在路口巡逻,向过往行人罚款要钱,被警方当场抓获。经查,该男子之前从事保安工作,收集了仿制警用服装和标识以便作案。为避免露馅,其每日凌晨4点到早晨7点出门行骗,并在多个小区盗窃。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点评:“李鬼”扮“李逵”,终有露馅的时候。冒充特警招摇撞骗,不仅损害群众利益,也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对于此种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严惩。
文/易木  
不容“幽灵外卖”危害食品安全   近日,央视曝光了一批租借执照开店,在平台上用假地址、假照片成为热销高分店铺的“幽灵外卖”。同时还曝光多家外卖店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甚至有评分4.7、月售3000单的猪脚饭外卖店和废品回收站开在一起。

  这些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堪忧的黑心餐馆通过虚假注册,在外卖平台上堂而皇之地兜售食物,严重威胁着每一位食客的健康权益。从法律上讲,“幽灵外卖”涉嫌消费欺诈,不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而且扰乱市场秩序,租借、伪造营业执照更是涉嫌违法犯罪。
  对于这一乱象,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除了对不良商家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外,还要充分利用技术、制度监督手段,加强对外卖平台的监管,对加入外卖平台的餐饮店铺全面建立台账,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另一方面,平台也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认真审核入驻商家相关资质,确保登记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真实有效,并通过黑名单制度清除不良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只有及时堵住网络餐饮监管漏洞,外卖平台方主动承担起管理责任,才能消灭“幽灵外卖”,确保外卖食品安全防线不被蚕食。 (潘铎印)  
“品牌”电视机故障牵出家族式制假团伙 兰州公安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案 □ 本报记者  赵志锋
□ 本报通讯员 王植玉 李玉秀
  
  “品牌”电视机故障频发,企业售后竟然也束手无策,问题到底出在哪?
  近日,甘肃省兰州公安全链条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电视机案件,打掉一个分4个层级、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的家族式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现已查明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商品只在夜间销售
  今年5月,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接到多起辖区群众报警,均称在网购平台购买的知名品牌液晶电视机存在频闪、高热、宕机、断电等质量问题,多次投诉反映无果,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民警了解到,涉事电视机品牌售后人员也进行过上门维修,但始终未能彻底解决故障。通过比对,民警注意到涉事产品除了机身正面标识以外,外包装、说明书、保修卡上均没有品牌商标或联系方式,在与售后人员沟通后,售后人员也表示涉事产品的部分配件和组合与之前接触过的同类产品有所不同。
  民警与相关品牌企业取得联系,经初步调查:今年4月开始,各大品牌售后不断接到兰州市消费者投诉反映产品质量问题,涉事产品故障反复、无法根除。
  相关企业派遣专业人员鉴定,最终确定涉事电视机均系假冒伪劣产品。通过梳理涉事电视机销售网店数目和销量,怀疑有不法分子通过各大网购平台,有组织地制假售假、牟取暴利。安宁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
  通过对涉案网店调查,专案组总结出几个共同特征:所售商品均为知名企业品牌,店名都带有“工厂店”“直销”“特卖”等字眼,具体品牌名中间使用字母或空格规避平台关键字监测,白天商品全部下架,夜间才会上架电视机,且型号不超过3种,售价比旗舰店低30%。售前售后客服一应俱全、话术完备,并承诺“三包”,店内贴出的品牌“授权证书”均系伪造。这样的网店,民警初步梳理出7家。
团伙内部分工明确
  在涉案网购平台运营商的配合下,专案组查明:涉案店铺对应的平台账户收取销售所得后从不消费支出,而是每周进行一笔大额转账,一次性转走全部资金,资金经层层洗转后最终流向安徽籍男子张某。
  经对张某的账户进行分析,专案组又挖出了另外10家可疑网店,其特征与向兰州市销售假冒伪劣电视机的7家网店如出一辙。专案组断定:张某就是该案的核心人物。
  经查,自2023年起,张某纠集其位于安徽老家的12名堂表亲戚,组成较为稳固的犯罪团伙,以公司化运营模式实施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液晶电视机的犯罪活动。张某是团伙首脑,全权负责核心运维团队,下设专业的贴牌组装团队、线上销售团队、资金洗转团队,四级团队分工明确、无缝衔接。
  张某指挥团伙成员以“蚂蚁搬家”的形式,分散采购零配件,规避市场监管部门监测预警,寄递至贴牌组装团队分类库存,同时遥控事先招募人员组成的线上销售团队,在多家网店上架售卖,向甘肃、北京、上海、河北、广东等20多个省市的消费者发货,不法所得则通过资金洗转团队经由多级个人支付平台逐级洗转,最终全部汇入到张某名下,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非法利益链条。
  调查中,民警发现涉案假冒伪劣电视机的零配件质低价廉,做工也十分粗糙,不仅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也严重破坏了品牌企业的口碑和形象。
线上线下同步打击
  在掌握大量犯罪事实和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专案组针对张某团伙的点位分布、人员构成、组织架构、运营模式,决定采取“网上+线下”的打击处理方式,开展集中抓捕行动。
  网上行动组在涉案网购平台运营商的配合下,一次性查封关停17家涉案售假网店,查实已销往全国各地的假冒伪劣电视机订单信息2.2万余条,涉案价值总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线下行动组分赴安徽蚌埠、广东广州、浙江湖州等10余个省市,抓获张某等犯罪嫌疑人12人,在位于广东的制假售假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尚未来得及销售的假冒伪劣电视机600余台。
  审讯中,张某交代,该团伙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电视机成本不到售价的一半,“利润”十分丰厚。为了保障资金流转顺畅,该团伙还冒用他人身份开设网店和支付账户。在销售中,遇到消费者质疑或投诉时,该团伙就会采用返现金、退换货的方式稳住消费者,而消费者往往由于举证难或怕麻烦,最终接受“协商方案”,致使该团伙在各大网购平台长期存在。
  目前,张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漫画/高岳  
十元灌装酒变身“特供酒”售卖 潍坊公安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 本报记者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刘颖 江雪晶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根据群众报案线索,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现场查扣“特供酒”300余箱,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
  今年年初,潍坊市市民张先生在网上酒水直播间,购买了一瓶主播大力推荐的“特供酒”。主播声称“特供酒”市场上根本买不到,只有通过“内部人士”的“特殊渠道”才能拿到。到货品尝后,张先生明显感觉不对劲,怀疑买到了假酒,随后向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报案。
  接到报警后,寒亭公安分局立即对该直播间展开调查,发现该主播还会在另一个直播间内卖酒。直播间每天上午和晚上直播两场,每次约1小时至2小时,每场直播平均千余人次观看。
  办案民警发现,两个直播间的标志都与某知名白酒品牌的标志十分相似,销售人员背后货架上摆放的也几乎全是某知名白酒的酒瓶。根据直播平台要求,如果要售卖某品牌的商品,必须提供相关的经营资质。民警立即和企业取得联系,企业称从未授权这两个直播间卖酒。经过鉴定,两个直播间打着知名白酒旗号售卖的“特供酒”,根本不是该酒厂生产。
  办案民警对涉案网络直播间售出商品的情况展开调查后发现,这两个网络直播间里的销售记录都是他们代理的小众品牌酒水,并没有显示“特供酒”“专供酒”的售出情况。这些主播虽然在直播间里大肆销售各种所谓的“特供酒”,但消费者点开直播间提供的购买链接,关联的商品却是直播间代理的其他品牌生产的酒水。这些售卖“特供酒”的直播间正是利用这种移花接木的方式规避直播平台的监管。
  在掌握相关情况后,办案民警很快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等人抓获,售卖假酒的直播间也被平台关闭,相关账号被封禁。
  据王某交代,他运营的直播间先前销售的都是一些小品牌授权的正规酒水,但销售业绩一般。一次直播后,一个叫陈某的男子主动联系上了他。陈某称在外省有自己的酒厂,能够给王某的直播间提供所谓的“特供酒”进行销售。两人一拍即合。
  通过调查,警方明确了陈某的真实身份。为了查清陈某制作“特供酒”的犯罪窝点,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外省展开进一步调查。
  通过分析,民警发现陈某每天中午都会驾驶轿车外出,在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出现在当地一个物流集散地。但其家距离物流集散地的车程最多不超过一个小时,民警推测中间消失的两三小时应该是陈某用来灌装和打包“特供酒”的时间。
  通过缜密侦查,警方找到了生产这些所谓“特供酒”的窝点,当场抓获了陈某等人。
  据陈某交代,他向王某等人提供的所谓“特供酒”都是从当地酒厂购买的低档基酒,包装这些“特供酒”的酒瓶、酒盒、酒袋则是陈某找人专门定制的高仿包装。陈某及其同伙在灌装窝点将低档基酒灌装、包装后,再通过快递物流发到全国各地的买家手中。
  民警调查发现,涉案的基酒是用酿酒后的残余酒糟重新进行蒸馏得到的,质量根本无法保证。犯罪嫌疑人陈某购买的基酒每斤在10元左右,他以20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直播间里的主播们通过“专业”话术包装后,将这些酒包装成“特供酒”,以每瓶3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
老旧房屋内堆满假冒茅台酒瓶 景德镇警方斩断假冒茅台酒瓶制售产业链 □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刘静 朱佳玲
  
  一条线索牵出跨8省份商标侵权案,看似名牌产品包装的背后,却隐藏着从制作、加工到分销“一条龙”的制售假冒茅台酒瓶产业链。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传来捷报,历经一年的精心布局和缜密侦查,警方成功捣毁一个横跨8省份的假冒茅台酒瓶制售团伙,并将以周某为首的1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捉拿归案,斩断了这一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链条。
  2023年8月,昌江公安分局食药环工作队民警摸排出一条重要线索,辖区一老旧房屋内可能存储大量假冒茅台酒瓶。
  民警连续数日开展走访和蹲守工作。2023年8月29日,民警发现该房屋大开仓门、准备出货,于是抓准时机、果断出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骆某夫妻二人,当场查获假冒茅台酒瓶1300余件及大量橡胶锤、卡扣、瓶盖等制假工具。
  “查获的假冒茅台酒瓶有很多不常见的大容量酒瓶,这部分酒瓶容量都在5升以上。”办案民警介绍,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食药环民警共同辨认,这些酒瓶从外观上看很难分辨真假,却都是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冒牌货。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从2021年开始从事贩卖假冒茅台酒瓶行业。
  为非法牟利,周某从上游厂家定制大量印有“贵州茅台”“飞天”以及“五星”商标的酒瓶,囤放在上述老房子内。随后,通过线上联系客户,谈好定制茅台酒瓶的种类、数量、价格后,联系快递员上门取件,通过快递寄件的途径将假冒商标酒瓶销售至全国各地。
  因周某制作的假冒茅台酒瓶仿真度高,仿冒的酒瓶又多为稀有的珍藏版本,甚至有人主动找周某订货后再自行销售,由此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了9个二级经销商。
  “为掩人耳目,周某收款用的二维码和发货姓名均未使用其真实姓名,租用的仓库也很隐蔽,许多客户都与其素未谋面。”据民警介绍,周某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落网之后还辩称自己卖的酒瓶是“艺术品”,只是用于陈列展示,不存在违法。
  经初步调查,此案覆盖全国多个省市,涉及金额近百万元。
  昌江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治安大队、禁毒大队、派出所等精干警力,全力开展侦破、抓捕工作。
  办案人员按照“上下延伸”断网的侦查思路,通过层层摸排、循线溯源,逐步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厘清并确定了涉嫌商标侵权的销售网络,并层层锁定了以周某夫妻为首的14名重点犯罪嫌疑人。
  为将该制假售假网络一网打尽,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连续几个月辗转贵州、陕西、山东、河南等8个省份开展调查取证。
  涉案人员多且分布广、流动性大,办案人员跨省追查难度很大。专案组民警为避免打草惊蛇,做了大量数据分析研判,并多次奔赴各地排查线索。经过数月的抽丝剥茧,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全部掌握,分组奔赴各地将姚某等8名二级经销商抓获归案。
  今年1月,专案组赶赴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抓捕此案涉及的最后一名经销商。在曹县的一处木质展示柜加工厂,专案组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
  4月,专案组深挖源头,成功抓获生产假冒茅台商标酒瓶的源头厂家马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至此,以周某夫妻为首的14名重点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景德镇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警方通过深挖线索,一举斩断了这条假冒茅台酒瓶的制售产业链,达到了查办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区域的良好社会效果。
低价演唱会门票骗局让200余人上当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龚彦晨 牛菁菁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一起涉及200余人的演唱会门票诈骗案告破。
  今年5月17日,沙依巴克区公安分局红庙子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杨女士报案,称自己的前男友李某以她的名义进行诈骗,导致自己被多人追账。
  杨女士称,她于今年2月通过某社交软件结识李某并确认了恋爱关系。4月底的一天,李某告诉杨女士,其小姑是某歌手乌鲁木齐演唱会主办方的工作人员,可以拿到门票低价销售,成功售出后,主办方将根据票价返利,每张能获得117元到417元不等的利润。
  之后,杨女士在社交“朋友圈”发布“×××演唱会门票低价出售”“看台区域定金300元,内场区域定金500元,先到先得”等内容。信息发出后不久,就有人向她询问购票事项。从4月29日到5月10日,她总共收取300余人的定金共计12万余元。
  5月10日起,演唱会门票陆续出票,而李某承诺的票却迟迟不见动静。对此,李某解释称,低价票出票要比官方渠道晚一些。其间,一些人通过其他渠道购买了演唱会门票后要求退款,杨女士将情况告诉李某后,李某陆续将5万余元定金退回。
  直到5月17日,演唱会开演前的最后一天,李某承诺的门票还不见踪影。杨女士联系李某,发现自己已被拉黑,于是报了警。
  经统计,有200余人在杨女士处买了票,被骗金额共计7万余元。随后,民警将李某列入网上追逃人员,并继续追踪调查。8月14日,民警得到李某藏身处的线索后将其抓获。李某对其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
  李某交代,自己得知某歌手演唱会将在乌鲁木齐市举行的消息后,萌生了以此为由欺骗杨女士帮助其诈骗钱财的想法,“低价票”和在主办方工作的“小姑”都是他虚构的。
  目前,李某已被沙依巴克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套现”App运营者非法获利143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王华 张晋毓一款号称“超低手续费,信用卡提现随时随地秒到账”的App,短短一年时间为客户提供了232万余次信用卡提现服务,支付流水高达27.7亿余元。靠着这款App,背后的“操盘手”罗某非法获利143万余元。
  2021年10月,江苏省扬中市市民王先生经朋友推荐下载了一款名为“汇卡商城”的App,朋友称该App可以快速“套现”信用卡额度,推介好友下载还能获得更多的提现折扣。王先生通过该App将信用卡上1000元“套现”到储蓄卡上,一番操作后收到某茶楼退款993.1元,收取6.9元手续费。王先生怀疑该App提供的信用卡“套现”服务是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循线追踪,查出App所属公司湖南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据该公司运营者罗某交代,其此前从事过信用卡销售工作,后注册公司并接触到了POS机业务。因公司效益不好,罗某便想到了利用公司接触到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运营“汇卡商城”App做起信用卡“套现”业务。
  据介绍,该款App主要通过二维码进行传播,下载次数超百万。在没有任何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这款App可生成超市、茶楼、饭馆等场所的虚假消费记录,由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消费退款的方式为客户实现信用卡“套现”,截留约6.9‰的手续费,平台和罗某再进行分成。
  2022年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结合公安机关鉴定意见,检察机关发现该App除具备现金“套现”功能,甚至还能为无力偿还信用卡的会员提供“代刷”“代还”以维持信用额度的“养卡”服务。对此,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对交易订单进行了梳理分类,补充调取交易流水232万余条,最终确定涉案金额和罗某运营“汇卡商城”平台的违法所得。
  扬中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罗某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145万元。罗某不服提出上诉。不久前,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大连检察办理辽宁首例虚假支付令监督案 □ 本报记者  韩 宇
□ 本报通讯员 王立云 李姗姗
  
  为逃避巨额债务,当事人刘某某与其妹夫合谋,伪造借款证据,通过虚假诉讼申请支付令,致使财产“被查封”,第三方企业无法实现债权……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检察机关办理了这起全省首例虚假支付令监督案件。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驳回了支付令申请,保护了债权企业1000余万元的债权。
  经查,2011年刘某某经营的某粮油公司向银行贷款6000万元,大连某集团用房产为该粮油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刘某某个人为粮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5年,因刘某某经营的某粮油公司未依约向银行还款,法院将大连某集团的抵押物依法拍卖偿还银行贷款7000余万元。
  为此,大连某集团向刘某某经营的某粮油公司及刘某某提起追偿权之诉,索要代偿款项。2018年,法院判令由刘某某承担其中六分之一的清偿责任。2019年,刘某某为逃避个人对大连某集团的巨额债务,在与其妹夫万某预谋后,由万某冒用其妻子刘某的名义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刘某某偿还所谓“借款”。
  “通过调查银行流水及凭证,我们发现2010年10月20日,刘某某以购粮款的名义将1000万元打到妹妹刘某的银行卡,后刘某将该款项分两笔500万元转至刘某某控制的大连两家公司。而刘某某仅截取了刘某向刘某某控制企业转账500万元的转账记录,并伪造了相应的借条、还款承诺书,造成刘某出借给刘某某500万元的假象。”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介绍。
  2019年,法院根据万某提交的借条、还款承诺书、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向刘某某发出支付令,包括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850万元,共计1350万元。支付令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刘某某名下大连某处财产被查封。此后,大连某集团也申请法院查封该财产,但因支付令案件查封在前,该企业的查封只能排在靠后的顺位,导致债权无法实现。
  检察机关认为,双方当事人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经恶意串通后,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骗取法院支付令,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企业的合法权益。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案件构成虚假诉讼,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撤销支付令。审判机关审查后,完全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撤销支付令并驳回刘某的支付令申请,及时终止了本案支付令的执行,为债权企业清除了权利障碍。
  “支付令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债权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作为非诉程序,通常审查程序较为便捷,但也正是由于程序设置简单,且支付令生效后利害关系人救济渠道有限,所以很容易被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当事人利用。”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张晶说,大连市检察机关民事和刑检部门协同履职,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及时启动民事监督程序,共享案件线索和主要证据,监督法院撤销了虚假支付令,有效避免债权企业巨额损失,有力打击了虚假诉讼行为,助力维护司法秩序和诚信体系建设。
两男子无资质向他人荐股获刑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通讯员黄硕 没有任何资质就敢开公司荐股牟利,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张某、董某犯非法经营罪,依法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有期徒刑1年,判处罚金120万元、12万元。
  2020年至2023年间,张某先后创立两家信息咨询公司,未经国家证券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招募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向他人推荐股票,违规收取服务费盈利。2022年4月,董某入职涉案公司担任业务员,从事拨打电话推荐股票活动。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为60万元,被告人董某违法所得为10万元。
  张某向法庭表示,公司所有人员均没有推荐股票收取咨询服务费的资质。张某总结出几只股票后,要求员工用话术向客户推荐股票赚取咨询服务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董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相关业务,情节严重,二人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综合考虑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二被告人不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三高管侵占公司资金26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姚毅 近日,在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指导下,重庆市南川区警方侦破一起职务侵占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资金260余万元。
  经了解,南川区某公司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策略,公司全体职工带资入店、合股经营,系典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目前,该公司主要收入来源靠收取门面租金,没有具体经营业务,公司日常运营由党支部书记唐某、经理罗某、副经理张某3人具体负责。3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如意算盘打到了集体资金上。
  经查,2017年至2023年,该公司收到门面过渡安置费共计91万余元。收款当日,张某便以杂支等名义将款项转至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且未在公司入账,3人各自获利30万余元。2018年,公司拍卖名下门面获得299.78万元,其中12.78万元以杂支名义转账至张某个人银行账户,37.5万元以装修补偿款名义转至罗某亲属个人银行账户,3人各自获利16.76万元。3人还将亲属安排到公司,以吃空饷的方式侵占集体资金。2018年以来,罗某儿子、张某儿子、唐某儿媳在公司挂名吃空饷,每人每月按时领取工资。截至2023年,3人分别领取工资24.2万元、24.2万元、24.1万元,共计72.5万元。
  除了虚构开支、吃空饷等方式,3人还以购买加油卡、发放安全奖、发放工会福利等方式共同侵占公司财产,涉案资金共计260余万元。今年5月,3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南川警方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引导侦查取证 准确认定事实 江苏如皋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军事设施   □ 编者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事)例。这批典型案(事)例共10件,呈现出四个特点:通过严厉打击涉军违法犯罪,推动相关问题诉源治理;通过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军人军属的司法救助保护;立足办案实际,依法能动履职,构建军地检察协作新模式。
  近年来,军地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健全完善军地协作机制,在打击涉军违法犯罪、加强军人军属司法救助、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军地检察协作,引导全社会不断强化国防意识和法治观念,本报特选编该批典型案(事)例。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在一起典型的破坏军事设施案件中,江苏省如皋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最终,被告人许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2023年9月,许某某明知位于如皋市某村的输油管道属于军事设施,为窃取管道内飞机燃油,使用电钻在管道上打孔,并在管道上安装阀门、塑料管以便盗窃之用。
  同年9月17日,部队在进行输油作业时,管内燃油压力将许某某安装的阀门冲落,导致飞机燃油喷出,致使输油管道被迫停用、多次飞行任务受到影响。
  今年1月26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以许某某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月1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以许某某犯破坏军事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责令退赔8.28万元。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在这起案件中,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侦查机关立案后,检察机关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听取案情介绍、查阅案件卷宗、详细了解情况,引导侦查机关及时规范提取痕迹物证,围绕燃油损失价值、管道修复费用、造成环境影响等问题重点取证,特别是强化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和明知方面的侦查取证,不断完善证据体系。
  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加强协作配合,准确认定事实。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认定,该案损失至少9吨飞机燃油,涉案价值至少6.71万元。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加强与部队沟通,进一步确认飞机燃油损失价值计算依据,补充管道修复费用相关证据,最终认定本案损失共计8.28万元(其中燃油损失价值6.8万元、管道修复费用1.48万元),使指控犯罪更为精准,也为法院判决责令退赔数额提供了具体依据。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与检察机关指控一致。
  该案中,检察机关在强化综合履职、推动源头治理方面积极作为。针对案发现场发现的军事设施保护标志缺失、燃油泄漏污染土壤等问题,检察机关同步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做好修缮管道沿线警示标志、修复污染土壤等工作。同时,检察机关结合案件办理制作国防安全教育宣传片,开展普法宣传,促进提升全社会维护国防利益意识。
  这起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首先,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精准指控犯罪。军事设施保护直接关系到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对采取任何手段破坏军事设施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责任。
  被告人许某某因盗窃行为破坏军事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未遂)和破坏军事设施罪,综合全案具体情节,依照处罚较重的破坏军事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在办理这起破坏军事设施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通过引导侦查取证、充分听取部队意见等方式,完善证据体系、查明案件事实、精准指控犯罪。
  其次,协调联动齐抓共治,推动加强源头保护。检察机关融合推进办案与监督、治罪与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军事设施保护措施不完善、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害等问题,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加强普法宣传,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到位,增强群众国防意识,共同守护军事安全。
武警合肥支队举办“军嫂军娃进军营”活动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凡一超 梁敏响 徐伟

  初秋时节,武警安徽总队合肥支队举办“军嫂军娃进军营”活动,180余名军嫂军娃受邀相聚军营,体验火热军营生活。
  官兵列队、锣鼓喧天、舞狮开道……欢迎仪式隆重热烈,官兵与军嫂军娃挥手互动,许多军娃发出欢呼声和惊叹声。“这种仪式感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军人荣光、军属荣耀。”军嫂张文娟动情地说。
  观摩体验武器装备、观看军事训练课目、参与趣味亲子游戏、户外音乐烧烤……一个个精心准备的环节,让军嫂军娃们应接不暇。
  在武器装备展示区,军娃登上战车手握方向盘,仿佛看到自己长大后驾驶战车的样子。在射击方舱,各式各样轻武器让军娃们眼花缭乱。在官兵指导下,他们迫不及待体验模拟射击。一双双稚嫩的小手举起钢枪,感受保家卫国的“重量”。
  “嘭!”伴随着一处炸点引爆的巨响,军事训练课目演示拉开序幕,特种战术战斗动作、特种格斗、攀登索降、刺杀等课目演示轮番上阵,高难度动作让军嫂军娃们直呼:“太酷啦!叔叔好帅!”不少军娃在现场有模有样地比划动作。
  训导员熊安和军犬威力成为训练场焦点,服从性训练让大家看到训导员与军犬的默契配合。军娃与军犬合影环节,更是排了长长的队伍。
  “共绘一幅画”活动让不少家庭尽情享受午后难得的静谧时光。在绘画专业战士指导下,一家人一起构想、动手,看到军娃天马行空的想象跃然纸上,许多官兵倍感震撼。
  看着儿子程奕航的绘画作品“我的军人爸爸”,军嫂毛会芳拉着丈夫程万里的手说:“平常与爱人聚少离多,这次一家人团聚在军营,精心设计的活动让我们感受到满满的幸福。”
  在趣味亲子游戏中,军爸军妈军娃齐上阵,大家相互配合,在体力与智力的比拼中加深情感,现场处处是军嫂军娃的欢笑声。
  夜幕降临,炊事班精心准备的美食散发着诱人香味,还有军嫂军娃和官兵们精心准备的节目。诸多小家在此时融合成一个大家庭,共享美好时刻。
  据武警合肥支队领导介绍,此次活动是支队党委暖兵心、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是关心官兵家庭、关爱军嫂军娃的重要体现,是鼓舞士气、凝聚力量的生动实践,增进家属对官兵工作支持理解,提升军人军属荣誉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武警部队“长城-2024”反恐国际论坛开幕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刘晨阳 今天,武警部队“长城-2024”反恐国际论坛在京开幕,来自六大洲50余个国家170余名外方代表以及150余名中方代表,共330余人出席论坛。
  论坛主题为“无人化反恐作战”。开幕式上,武警部队上将司令员王春宁作主旨发言时指出,恐怖主义严重侵犯人权、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严重滥用新兴技术,是全人类的公敌,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最大威胁之一;围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王春宁提出“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坚持以国际社会携手合作为基础、坚持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前提、坚持以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为支撑”的4点建议,得到参会各国代表团和中方各领域代表积极回应和广泛赞同。
  本届论坛为期4天,区分反恐战略研讨和专业研讨,主要设置“无人化反恐装备器材”“无人化反恐战法手段”“无人化反恐训练及人才培养”3个议题。
  与往届相比,本届论坛规模更大、层级更高、参与国更多、内容更丰富、成果更丰硕。既有外方国防部、内政部、宪兵部队、警察部队、国民卫队、总统卫队、驻华使馆等单位,也有中方外交部、国家反恐办、军委机关、高端智库、军工企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单位多个领域代表参加,创新安排训练课目展示、无人化装备观摩、“胜利号角”音乐会、文化参观等环节,各国代表在沟通交流中不断凝聚反恐共识,为实现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世界作出积极贡献。
  “长城”反恐国际论坛由武警部队主办,以“长城”为名,旨在凝聚共识、加强交流、携手合作,构筑全球反对恐怖主义的铜墙铁壁。论坛自2016年举办以来,已成功组织4届,并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安全领域论坛之一。
退役军人事务部统筹资金
帮扶救助因汛受灾退役军人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近日,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统筹协调下,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中国爱国拥军促进会拨付专项资金130万元,对湖南、河南、四川、陕西、吉林、广西等省(区)因汛情导致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退役军人和军属进行帮扶救助,对参与防汛救灾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给予支持。
  为妥善做好因汛受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积极协调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对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级别为二级、三级、四级的省份分别拨付一定数额帮扶救助资金。同时,协调中国爱国拥军促进会对参与防汛救灾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购买防汛救灾装备或物资给予支持,提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防汛救灾、应急抢险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通知,对受捐助省份用好管好帮扶救助资金作出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准确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军属受灾困难情况,精准确定救助对象范围。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要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持续做好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意外等情况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统筹用好各类资金,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救助。
拥军优抚法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退役军人事务部连年提高部分退役军人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拥军优抚工作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重点工作之一,该部紧紧围绕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提升保障水平、浓厚崇军氛围,谱写拥军优抚工作新篇章。
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近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陆续修订、印发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拥军优抚工作法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印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制定《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此外,该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医院管理办法》《光荣院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建设发展的意见等,部署新时代社会化拥军工作;修订印发《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加大拥军优抚工作落实情况分值比重。这些措施,使得涵盖拥军优抚工作内容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随着连年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特别是充分考虑“八一”建军节在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心中的情感地位,将提高补助标准时间由以往的10月1日提前到8月1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将参试退役军人纳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范围,健全优抚对象“保险+救助+补助+优待”医疗保障体系。将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范围,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
  同时,该部组织遴选15所区域型优抚医院,增强优抚医院跨省域服务辐射能力,部署开展军队医院与优抚医院结对帮扶工作;组织部分获得功勋荣誉的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活动。
  自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以来,退役军人事务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拥军优属,遴选热心企业为优抚对象提供多种优惠政策,不断拓宽优待证使用场景;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
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退役军人事务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拥军支前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全国双拥系统应急应战响应机制,搭建拥军支前数据库和双拥工作信息化平台。
  该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军供站建设发展的意见,推进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城连共建”活动,深入开展“聚焦一线、聚力解难”等拥军优属活动,指导各地走访慰问部队、困难官兵家庭,积极帮助部队官兵解决子女入学、家属就业、老人就医等急难愁盼问题。
  常态化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专项慰问活动,发动党政机关干部、大中小学生、社区群众通过写慰问信、绘手工画、录制祝福视频等形式,传递党和政府对海防一线官兵的关心关爱,激励广大官兵忠诚卫国戍边,军地合力稳边固防。
  近年来,全社会尊崇尊重军人氛围更加浓厚。退役军人事务部举办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接见与会代表并合影留念;组织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创作发布新时代双拥主题歌曲、双拥主题标识;组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等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深入开展“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活动,发布两届“最美拥军人物”先进事迹。
“五籽同心”高效解纷促和谐 通辽创建“石榴籽”调解室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 本报记者 颜爱勇
  
  千房同膜,千子如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是我国蒙古族人口集中地区,蒙、汉、满、回、朝鲜、达翰尔等32个民族人民在这里安居乐业。
  近年来,通辽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模式,创建“石榴籽”调解室,形成“五籽同心”调解模式,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使纠纷逐渐减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逐年提升。
石榴“双语籽”同心解纠纷
  “我是蒙古族,不会说汉语,‘石榴籽’调解室特别人性化,有了蒙汉双语调解员的调解,让我能说清、听得懂,也相信调解的公平公正。”库伦旗先进苏木通什嘎查居民李某因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而非常高兴。
  先进苏木辖有16个嘎查村,总人口1.2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占80%,蒙汉双语“石榴籽”调解室的设立有效解决了群众语言沟通障碍。
  为更好化解少数民族矛盾纠纷,“石榴籽”调解室因地制宜选聘辖区内办事公道、善于说理、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和村委干部为“石榴籽”调解员,涵盖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多个民族。双语调解增强了当事人的信任感,使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石榴“特色籽”同频化矛盾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门‘技术活’,常常需要法、理、情相结合,大量邻里纠纷都是‘鸡毛蒜皮式’的,调解这类纠纷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民族习惯特色调解法。”扎鲁特旗香山镇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清朝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他在30多年工作中总结出这样的经验。
  张清朝说,在工作中常遇到一些邻里纠纷是科学难以印证、法庭难以认证的,但却是民众忌讳和愤慨的,单独依靠释法明理往往效果不佳,这时按照风俗习惯调解双方才能满意。“石榴籽”调解室不断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充分考虑风俗习惯、语言差异、发展不均衡等因素,在坚持依法化解的同时,充分发掘地域特色解纷资源,借助少数民族调解力量,融合少数民族习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是“石榴籽”调解的又一大亮点,也是创新所在。
石榴“便民籽”同步促服务
  近日,科左中旗腰林毛都镇一汉族居住人口较多的嘎查与另一蒙古族居住人口占90%的嘎查发生土地边界纠纷,为修复邻里关系,腰林毛都镇“石榴籽”调解室组成工作专班,顶着炎炎烈日赶到两村边界,整整调解了5个小时。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将两村边界纠纷圆满解决。这样的“上门调解”是“石榴籽”调解室工作的常态。截至目前,该镇95%矛盾纠纷被“石榴籽”调解室成功调解。
  “过去,发生纠纷需要调解要反复来回跑,现在不用了,打个电话或者发个信息就能解决,方便极了。”“石榴籽”调解员从群众中产生,工作在群众微信群里开展,跨越地域界线,突破时空距离。“石榴籽”调解室实现了“村中有人、线上有音”,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便民服务,足不出户“一掌通办”。快速便民的调解模式得到群众认可,大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使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切实维护了嘎查村之间稳定和谐。
石榴“联动籽”同力提实效
  “我家漏水把楼下泡了理应赔偿,邻里之间弄成这样都是我们不好,感谢‘石榴籽’调解室工作人员帮我们达成和解。”近日,在科尔沁区霍林司法所“石榴籽”调解室里,在律师、民警、调解员共同努力下,张某和王某握手言和。这是“石榴籽”调解室发挥联通、联动、联治作用,联合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调解的一个缩影。
  通辽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制度联创、纠纷联调、队伍联建、阵地联动为抓手,深化“四所一庭”建设,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组成联合调解组织,通过协作联动、联席会议、会商沟通等工作制度,为企业、群众、困难群体等提供信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法治服务,同步引入法律援助、仲裁等力量资源,建立“网格员+大数据+铁脚板”摸排模式,形成“村级调解、镇级调解、区级调解”三级联动,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方式,将多元化解力量搬进“石榴籽”调解室,构建起“一站式”多元化解大格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石榴“宣传籽”同向强观念
  土地承包纠纷走啥途径,赡养问题有争议找谁解决,欠款借条咋写放心……近日,在街道社区、苏木嘎查,“石榴籽”调解员逐一解答社区居民各种疑惑,助力源头化解纠纷。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矛盾纠纷的化解要下好‘先手棋’,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增强法纪观念,预防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发生。”通辽市司法局局长于勇说。
  通辽市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邻里关系等问题,组织“石榴籽”调解员定期深入街道社区、走村入户举办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同时,“石榴籽”调解室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提升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拉近少数民族群众心理距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
  “石榴籽”调解室自成立以来,作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打通了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截至目前,通辽市共建“石榴籽”调解室117个,已调解案件6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5%。
守护夏夜为平安加码 江苏公安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见习记者 许瑶蕾

  近日,江苏公安组织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聚焦本地夏季违法犯罪特点和社会面治安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巡、精准查、深入宣、立体防。
  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日均出动民警、辅警6.9万人,发动群防群治力量6.2万人,全力投入重点巡查、设卡盘查、场所清查、通道检查、集中宣防,共检查各类场所3.5万处,查获一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全省刑事、治安警情环比分别下降3.6%、5.9%,同比分别下降10.9%、14.8%,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强化巡逻防控
  江苏各地公安机关采取“步巡+车巡”“定点巡+流动巡”“实兵巡+视频巡”等方式,重点加强车站、机场、码头和商场、广场、景区等人员易聚集场所周边以及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查控、交通疏导,有效防范、快速处置拥挤踩踏、滋事扰序、人员溺水等突发情况。
  持续优化部署“1、3、5分钟”快反圈,发挥好公安检查站、街面警务工作站、治安卡口定点守控和车巡、步巡、视频巡动态巡控作用,结合暑期人流、物流、车流变化,灵活配置巡逻防控力量,坚持“就近、就早、就小”原则,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妥善处理群众求助。
  全省公安机关适当延长“夜经济”商圈、酒吧夜市等重点部位夜间执勤时间,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切实守护夏夜平安。8月9日23时许,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组织民警加大对桃园夜市的巡逻力度,同时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仔细检查,并向就餐群众现场宣传反诈知识。
  “在夜市摆摊做生意,最怕的就是顾客喝酒滋事。现在每天晚上都能看到警车,警察还经常在这里巡逻,我们很安心。”南京市浦口区桃园夜市烧烤摊主老张说。
强化隐患排查
  全省公安机关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结合“扫雷除患”行动,加强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对区域交通流量大、车辆组成复杂、安全风险高的重点施工路段强化巡查检查。
  依托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口,开展重点道路、水域通道集中检查,最大限度将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末端。行动开展以来,已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9632处。
  加大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夜市地摊等场所清查检查力度,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问题。8月10日晚,东台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在清查行动中,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在逃人员宋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强化宣防结合
  紧扣猥亵、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夏季多发犯罪,江苏各级公安机关针对易受侵害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暑期青少年溺水事故多发的现状,充分开展形式多样立体化宣传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同时,加强与应急管理、教育、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基层党政组织的协作配合,充分发动保安员、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入重点部位、重点单位、治安复杂地区和防范薄弱区域,集中开展宣防教育。行动开展以来,已发放宣传资料48.9万份,直接受教育群众112.6万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结合“夏季行动”,常熟市公安局虞山尚湖度假区派出所会同辖区相关部门上线防溺水AI智能警戒系统,当有人靠近河边警戒线时,不仅能发出语音报警,还能产生预警信号,指令工作人员打开对讲按钮、远程“隔空劝阻”,并联动巡防警力、开展现场宣防,实现防溺水工作“水、陆、空”覆盖。
  “我们探索建立数智化防溺水平台,结合无人机动态空巡,预警推送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启动快速救援响应机制。”苏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一个月以来,已通过防溺水平台预警劝阻“野泳”人员222人次,救助落水人员3人。
图片新闻
刑事有效警情同比下降12.9% 武汉公安以打促防守护群众安宁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武龚萱

  为追回市民小涂被盗笔记本电脑,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九峰街派出所民警持续作战,破案追赃挽损。
  8月20日,小涂带着锦旗到九峰街派出所,点赞办案民警辅警。
  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统一部署,武汉警方结合夏季治安特点,以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牵引,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群众幸福安宁。
  据统计,“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武汉警方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500余起,全市刑事有效警情同比下降12.9%。
快破民生小案
  “没过几天,派出所民警就联系我,说我的钱追回来了,通知我到所里来拿,给两位民警点赞。”近日,市民刘女士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写道。
  7月底,一男子在其便利店内盗走6000元现金。接到报警,武昌公安分局视侦大队、东亭街派出所民警协同作战,线上视频追踪,寻觅踪迹,线下紧密追查,快速行动,将嫌疑男子抓获,并追回全部被盗现金。
  武汉警方紧盯夏季突出侵财犯罪,完善打击工作体系,力争小案快侦、抢案必破、盗案多破、有赃即追。
  8月6日,随着3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武汉,一起现发拉车门盗窃案件告破。前一天凌晨,3人窜至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路某小区,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后逃到外地。当日15时许,江汉公安分局常青街派出所民警蹲守数小时,终将3人抓获,追回部分被盗财物。
  8月20日,因盗窃电动车被行政拘留的陈某才走出拘留所,便被青山公安分局冶金街派出所民警刑事拘留。原来,武汉警方串并案发现,陈某还曾窜至青山区建设三路,盗窃手机1部,并盗刷2400余元。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武汉警方已破获盗抢案件630余起,刑事拘留盗抢嫌疑人640余人,全市盗窃类刑事有效警情同比下降32%。
深挖组织源头
  “行动!”8月15日23时许,20余名民警冲入青山区武东街严西湖边一棚子内,将正在摇骰子赌博的15人抓获,收缴赌资两万余元。
  7月底,青山公安分局武东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多次组织警力暗访调查,摸清该赌博窝点组织架构及活动规律。当晚,青山区组织警力开展突击行动,将该窝点捣毁。
  武汉警方持续组织打击治理“黄赌”专项行动,坚持市区一体作战,强化信息研判,向“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发起凌厉攻势。
  发现辖区存在赌博窝点,江岸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实地摸排,掌握了组织人员、场地提供者、赌场庄家等赌博团伙成员架构。8月10日,江岸警方组织治安、巡逻、派出所警力快速出击,将该赌博窝点捣毁,抓获涉赌人员21名,其中5名团伙成员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
  洪山公安分局深挖散发涉黄小卡片案件线索,捣毁一个介绍卖淫犯罪团伙;江夏公安分局彻查群众举报线索,抓获4名涉嫌开设赌场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武汉警方先后捣毁57个涉黄涉赌团伙。
全力消除隐患
  “您好,我们是汉阳公安分局民警,请您配合开展检查。”8月10日凌晨,武汉市汉阳区仙女山路,汉阳公安分局知音警务站民警拦下一辆小车进行例行检查。
  民警留意到,该车驾驶员和乘客神情紧张、行为异常,遂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后备厢内藏有24罐“笑气”。经审查,民警得知,该两人因吸食“笑气”结识后,相邀合伙贩卖,非法获利10余万元。
  武汉警方牢牢把握夏季社会治安规律特点,一体推进各战线专项行动,主动出击,全力消除社会安全隐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网上在逃人员张某在东湖绿道出现,请立即组织警力抓捕。”8月3日17时50分许,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听涛派出所接到指令,组织警力兵分两路,同步开展活动轨迹追踪和现场抓捕。
  抓捕民警顺着张某逃离方向持续追踪,最终在洪山区南湖大道某小区将其抓获。经查,2023年9月,张某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监利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统计显示,“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已有670名网上在逃人员在武汉落网。
去年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逾万件   本报讯 记者万静 为全面系统反映2023年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执法工作情况,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英文版《中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
  据了解,《报告》主要包括工作综述、价格监管执法、收费监管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直销执法、禁止传销执法、地方工作以及大事记等。
  《报告》指出,2023年,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始终秉持“监管为民”理念,围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扎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各项工作,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助力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报告》显示,全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涉企收费违法案件2401件,罚没金额4.3亿元,退还企业金额21.6亿元;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2496件,罚没金额5.82亿元。
文成县推进高层住宅架空层清理改造工作   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廖飞翔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浙江省文成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201幢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使用管理,推进高层住宅小区84幢架空层清理改造行动,提升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使用安全监管和治理效能。公安、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责令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同时,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方式,在大峃镇鑫隆帝景打造架空层改造示范小区,其余小区对标整改。
咸宁推进水电气视网公交“一窗通办”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今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全面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将以往分散设立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用网、有线电视、公交7家公共服务窗口整合为公共服务综合窗口,推进水电气视网公交等48项公共服务事项“一窗通办”。
  咸宁市精准把握企业和群众需求,将7家单位的13个前台窗口压缩至4个,平行办理7家单位业务,实现“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同时,将申报材料从最多15份精简至1份,群众只需填报提交“一张表单”,精简比例达93%;推出联合过户、联合报装、联合销户、联合缴费、老年优待综合服务5个“情景式”服务套餐,群众只需对照一套流程、提供一次材料,即可实现“一站式”办理,跑动次数从原来的5次减少至1次,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
徐步晋 张得志  
《大瑶山团结公约》促进民族平等和谐 为民族区域自治提供宝贵实践经验 □ 本报记者     张红兵 赵晨熙
□ 本报见习记者 邢国涵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被誉为“世界瑶都”,是全国成立最早的瑶族自治县。大瑶山位于广西桂林、柳州、贵港、梧州、来宾五个市的中心,主体山脉就在金秀县境内。中国第一座瑶族博物馆也在这里。
  离离暑云散,袅袅凉风起。8月25日,《法治日报》记者随“铸牢共同体 中华一家亲”主题宣传“八桂大地展新颜”集中采访活动团来到金秀县,走进中国第一座瑶族博物馆,见到了《大瑶山团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石牌,听瑶族老人讲述了《公约》出台的来龙去脉,了解了一段民族团结的历史。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局长李日真介绍说,《公约》于1951年8月28日在大瑶山各族代表会议上通过,共6条,主要从荒山地权、种植、狩猎等方面作出规定。
  大瑶山共有五个瑶族支系,即茶山瑶、花蓝瑶、坳瑶、盘瑶、山子瑶,从资源占有角度,又可分为长毛瑶和过山瑶,长毛瑶是山主,过山瑶是山丁,过山瑶需要从长毛瑶手中租种水田和山地。
  但是,大瑶山民族社会关系有一个特点,即大瑶山的瑶族人始终认同大家都是一家人。这是产生《公约》的社会基础。
  1951年春,大瑶山成立了人民政府。此时,加强当地民族团结成为首要任务。1951年7月,中央民族访问团来到广西进行慰问。当时的广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利用访问团到来之机,召开大瑶山各族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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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8月25日,在访问团的指导下,大瑶山各族代表大会在金秀县开幕。在随后4天的会议中,经过民族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代表们逐渐认识到民族团结才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关键所在。
  代表们选出11人组成《公约》起草委员会。当年8月27日下午,根据代表意见建议,以民主协商的方式拟定了6条《公约》草案。
  在《公约》中,长毛瑶表示愿意放弃过去的特权,将公私荒地给予原住瑶区各族自由开垦种植,遵循“谁种谁收”的原则,荒山地权归开垦者所有。瑶族内部原有的水田租佃关系可由双方协定,但租额不得超过主一佃二的比例。
  《公约》还明确,如有人违反《公约》或发生资源分配不均等矛盾,由各族各阶层人民选出代表成立各级协商委员会,并会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审议处理。
  李日真介绍说,共产党讲政策、摆道理,分头做思想工作,效果明显。当时六拉村的陶玄天是乡长,是长毛瑶的代表人物。他主动放弃财产权利,明确提出自家的山林田地都拿出来分给过山瑶。他对其他人说,“共产党能把国民党赶走,能扫除土匪,说明他们是能办大事实事、说到做到的,我们应该相信共产党。过山瑶和我们是平等的,我们不能霸占土地”。
  看到陶玄天的做法,又听陶玄天这么说,其他长毛瑶都同意将水田和山林等分给过山瑶。于是,经过大会分组讨论、修正,8月28日下午经庄严表决《公约》通过。《公约》的主要宗旨,一是各族人民相互谅解,不计旧怨,共同在中国共产党、毛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下,亲密团结;二是共同遵守《公约》中的6条原则,以确保团结与和谐。
  这是中国共产党、地方人民政府、各族各支系人民为了大瑶山生产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人民安定而共同努力的结果。
  李日真说,由于大瑶山瑶族每遇大事订立规约都要刻在石牌上,形成了石牌制,瑶族群众公认“石牌大于天”。中央访问团了解大瑶山石牌制的重要作用,深入考察分析其成因、性质之后,认为可以借鉴其积极影响力推动大瑶山新秩序的建立。于是,为消除历史遗留的民族隔阂,8月29日,大瑶山5个瑶族支系的代表协商一致,按传统的石牌制形式,将共同订立的《公约》刻碑竖立,信守不渝。
  《公约》的设立,促进了大瑶山各民族的平等与团结,也使得大瑶山社会生产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1954年3月18日,大瑶山瑶族自治县召开各族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土地改革的决议》并开始土地改革,实施了3年7个月的《公约》退出历史舞台。
  订立和实施《公约》是中国共产党指导实施民族自治方针政策的产物,是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地区民族关系的典范,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促进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让互联网广告更易识别   □ 林楠特

  为规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相关监管执法工作,帮助消费者辨明互联网广告与非广告信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制定并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监管执法提供指引。
  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推广手段,广告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其内容具有劝诱性、选择性、适度夸张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不断渗透社会各个领域,互联网广告得到迅猛发展,成为拉动广告业持续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动力,在促进商品和服务销售,引导消费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广告载体众多、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其内容难识别等问题也困扰着消费者。如社交媒体上的一些“软文种草”广告,内容与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内容信息相互融合,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同时广告法还强调,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然而这些规定较为原则,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面对现实中有的互联网广告经营主体不标注“广告”,甚至故意混淆广告与非广告信息,有的为规避法律风险对所有商业信息一律标注“广告”等情况,在具体办案中如何准确把握立法精神,规范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既避免出现机械执法,又防止“宽大无边”,是需要积极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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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发布的《指南》结合互联网广告特性和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细化了广告标注规则,规定了不同业务场景下认定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的具体标准,丰富了标注方式,并对不具有可识别性互联网广告的处罚裁量作出规定,不仅有助于实现互联网广告应标尽标,提升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让消费者能更便利地识别广告信息,而且有利于更好地统一执法尺度,维护公平公正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互联网广告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有序发展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对此,有关方面要不断加强监管执法,依法整治互联网广告乱象,适时制定完善执法指南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更加规范、更高质量发展。
论数据信息损害的承认与救济   □ 张凌寒

  近年来,个人信息和数据的处理已经成为数字经济运行和政府公共治理的必需,但数据非法收集、滥用、泄露等频频给个人造成物质与非物质损害,且影响广泛。其中,因个人信息和数据非法处理造成的物质损害(如虚拟财产被盗)在实践中的认定和衡量几无争议,但就非物质损害(以下简称“数据信息损害”)在法律上的界定与赔偿衡量等则尚未有明确规则。由于此类损害为非物质性且难以计算,法院往往以原告没有证明遭受了实质性损害为由驳回其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个人遭受的数据信息损害无法被传统损害认定规则涵摄,造成了诸多不公正后果。因此,亟需革新并发展损害认定与计量的法理依据与法律规则,以使数据信息损害能够获得充分而精准的司法救济。
数据信息损害独立性之证成
  数据信息损害具有不可忽视的独立性,具备获得法律承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然而,我国现有立法尚未充分承认数据信息损害的独立性,使得大量损害难以被认定和衡量,进而导致法益保护出现空白地带。
  从类型化视角看,依据损害与权益被侵害之间因果远近的不同,可将数据信息损害分为直接损害和后续损害两类。数据信息直接损害指个人信息与数据被非法收集、访问、不当处理、泄露与丢失等。侵害个人信息和数据权益引发的直接损害后果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同时引发的对民法典已确定的人格权的损害;二是人身和财产安全风险上升。数据信息后续损害,指由于个人信息与数据的滥用与泄露造成的后续损害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或精神损害、身份被盗用、失业或遭受歧视性待遇、个人丧失机会或福利、个人受到监视的行为限制等。此类损害后果多样,但大多因形式不被法律承认的无形损害所容纳、因果关系难以证明和个体显著性不足而难以被认定为可赔偿的损害。
  数据信息损害能够获得法律承认、进而获得民事救济,需要满足学理和制度层面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首先,从个体层面看,承认数据信息损害为可获赔的损害是保护个人权益与使数据处理者谨慎行事之必需。其次,从治理层面看,只有承认数据信息损害才能彰显法律态度、回应社会问题并实现风险控制。再次,从社会总体成本角度来看,承认数据信息损害有助于降低社会总体交易成本并实现更好的社会效果。最后,在社会成本分配层面,只有承认数据信息损害才能实现公平分配社会成本、平等保护弱势个体。
  分析可知,数据信息损害无以获得民事救济的根源在于民法学坚持非物质损害认定的实定化前提,而数据信息损害的各细分损害不符合此法释义学条件。但笔者认为这一制度障碍并非不可克服。由于民法典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损害”的内涵和外延,更没有对非物质损害作出限定,因此,民法教义学的立场是否能够作出合理调整为问题之关键。对此,可结合民法中的损害认定要件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一是就损害的“质”而言,承认数据信息损害的前提条件可通过法释义学一定范围的扩展得到满足;二是从损害的“量”上来看,虽然就个人而言,数据信息损害之量不足以启动民事救济,但其总和之量不可忽视,在价值保护需求上甚至足以导致专门的立法(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现,具有补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三是从因果关系认定来说,数据信息损害可被损害概念所附带的因果关系范式接纳,进而将风险纳入损害之内。
承认数据信息损害的法理依据
  在数字时代,数据信息损害大多具有无形性、未来风险不确定性、间接性等特征,故而有必要在法理层面重新全面认识损害及其认定规则,以彻底解决承认数据信息损害所面临的障碍和问题。
  数据信息损害因为数额的不确定、发生时间的不确定和对应权益的不确定,无法被纳入法律承认的损害范畴。但笔者认为,计算的不确定性不应成为承认数据信息损害的障碍,而发生时间和承载权益的不确定性乃基于数字社会生产方式而产生,可通过理论完善予以回应。第一,损害概念的扩张史显示,损害早已内嵌了不确定性,数据信息损害的不确定性完全可通过规则调整予以容纳。第二,承认数据信息损害的不确定性,并非将所有未来发生的损害结果皆视为数据信息损害,而旨在使损害认定以保护权益主体为导向,确定数据信息损害的可问责性。损害概念的扩张史同样容纳了发生时间不确定的损害。第三,数据信息承载权益的不确定性是基于社会生产方式变革而产生的变化,不应成为承认数据信息损害的障碍,而数据信息损害是切实存在的,因而必须从理论层面及时予以回应。
  数据信息的强流动性与非排他性使得数据信息损害因果关系具有概率性与复杂性。因此,对数据信息不应仅延续物理世界中对静态财产的直觉认知和想象,而应引入推定性因果关系判断标准,以适应数字时代的变化。第一,数据信息损害因果关系的概率性和复杂性主要来源于数据信息的强流动性与非排他性,应延长因果关系链条对之予以延纳。第二,数据信息损害因果关系的概率性和复杂性可通过法律直接建立因果关系模型予以解决。因果关系的概率性与复杂性不应成为承认数据信息损害的障碍,只需进行恰当的制度设计来限制数据信息损害的范围、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即可。
  在数字社会生产方式下,数据信息损害多呈现总量严重、个体显著性不足的形态,这使其超越了个体性而兼具私益与公益性质。因此,有必要基于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对数据信息损害要素是否须具备个体显著性进行评价调整,即承认数据信息损害取决于损害总体严重程度,个体显著性仅决定了救济的诉讼方式。
数据信息损害的救济规则调整
  针对传统损害救济规则对确定性的要求,可通过数据信息损害认定的法定化与类型化来解决;而对传统救济损害的个体显著性要求,则可通过诉讼制度与赔偿方式的调整来回应。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以侵害个人信息为主要目的的案件数量占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的大多数,且主要是以隐私权纠纷出现。然而,个人对数据与信息的安全保有与合理控制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被隐私权保护容纳。因此,应将数据信息直接损害认定法定化,承认特定种类的数据信息直接损害,并辅以明确损害的特定范围。对后续数据信息损害等非物质损害的界定同样应法定化,并通过限定特定类型防止损害无限化,以在有效救济与责任限制中取得平衡。
  要解决工业时代发展起来的个体主义的救济模式与数字化社会生产中大规模信息聚合、处理的矛盾,需要通过诉讼制度调整来探索解决个体显著性不足问题,并明确微小的系统性数据信息损害的赔偿方式。大规模个人信息侵权中的损害赔偿与集合财务侵权情形相类似。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集体但微小的数据信息损害可适用反垄断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公益诉讼。
  民法典未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侵权案件规定法定赔偿额或惩罚性赔偿制度,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害赔偿额的衡量方法照搬到个人信息权益侵权领域。这造成个人信息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衡量不具有可操作性,也未能充分体现数据和信息所承载的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而且,由于对个人的损害主要是非物质损害,遵循赔偿填平原则的补偿性赔偿无论是对个体救济还是对侵权者的震慑而言均显不足。特别是在大规模数据和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单个主体受到的损害往往与违法者所获利益并无数量上的直接关系,因此对大规模侵权造成之微小的系统性损害不宜以差额说为基础进行补偿性赔偿,而宜通过司法实践逐步确立法定赔偿额或惩罚性赔偿制度,并积极拓展新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式。
  未来我国相关法制的完善除有必要建立类似的层次化损害认定与衡量机制外,还应发展与此相关的损害救济机制,其中应特别注意充分考量两个要点:第一,基于数据信息损害的特殊性,其责任承担方式不宜以财产赔偿为限,而应发展更多的损害救济方式;第二,应引入损害赔偿模型。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24年第3期)  
论科技领域的公序良俗   □ 王奇才

  公序良俗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承载和体现了遵守规则的社会共识、善良守序的文化传承。面对科技革命的挑战和科技发展失序的风险,需要更加重视科技领域公序良俗,以公序良俗支撑现代化科技治理体系、提升科技治理能力。重视并发挥科技公序良俗的作用,把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科学精神与捍卫人的尊严及平等的现代文明精神相结合,有助于积极有力应对现代科技革命带来的挑战和风险。
  科技公序良俗作为科技治理的一项重要原则
  公序良俗是人类社会在长期公共生活中形成的,行为应当符合一般性社会利益或社会秩序、一般性道德观念和良好风尚的规则性共识,承载着不同群体对社会生活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反映了人类社会善良守序的秩序形态。
  (一)科技公序良俗的特点
  科技公序良俗是公序良俗在科技领域的实践和发展,是指科技领域被广泛认知和遵循的普遍原则和行为规范体系,反映了人类对科技活动应当遵循何种规则、尊重哪些价值、保障哪些主体的利益和福利、预防什么样的风险等的规则性共识。科技公序良俗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真理性,科学精神的核心之一就是真理精神,科技公序良俗必须坚持真理而不能违背真理;二是良善性,意味着科技活动应当增进而不是减损人类福祉,应当以人为本而不只注重技术革新,应当注重防范风险而不能失去约束;三是时代性,科技公序良俗反映了经过一定时间积累沉淀,已成为当前科技领域乃至社会领域具有普遍性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原则,同时也逐步被时代赋予新的内涵、适应新的语境;四是范导性,公序良俗为科技活动提供具有范导性的规则;五是泛在性,科技公序良俗泛在于、适用于科技领域各类主体、各个领域,但又具有一致性和贯通性。
  (二)科技公序良俗的内容
  第一,以人为本。科技公序良俗中的以人为本,旨在增进人类福祉、捍卫人的尊严、重视人伦秩序,在此基础上形成以人本为核心的规则共识。第二,创新发展。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是增进人类福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第三,和平安全。科技公序良俗包含和平利用、安全可靠、风险预防等要素。科技公序良俗是安全与发展辩证统一原则的行为规范转化。第四,公平公正。科技公序良俗包含努力消除人类社会科技鸿沟、追求公平公正的科技发展秩序等价值目标。第五,诚信履责。诚实守信是学术规范和科研伦理的基本要求,更是科技公序良俗的基本元素。
  科技公序良俗与整合贯通科技治理规范体系
  科技公序良俗是构建科技治理体系的一项普遍原则,可以整合和贯通法律法规、公共政策、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等诸多规范类型,回应以法律、科技与道德关系为核心的治理难题。
  (一)科技公序良俗与科技治理规范体系
  科技公序良俗作为一项普遍原则,泛在于科技治理规范体系,对整合各类不同规范类型具有重要作用。科学技术进步法呈现了“公序良俗”在科技治理规范体系中的三种转化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原则性规定,即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立法目的、倡导性规定等体现了公序良俗的内容和要求。第二种模式是赋权性规定,即科学技术进步法赋予科技主体相应权利义务责任,强调科技主体自律自治。第三种模式是引致性规定,即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具体条款,把科技治理的特定情形关联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其具体规则。
  (二)科技公序良俗的整合贯通功能
  科技公序良俗的整合贯通功能,首先体现为协调科技治理的刚性规则和柔性规则。科技公序良俗以实践知识的方式承载了科技核心价值的表现形式或存在样态。人们可以从科技公序良俗中,确认科技核心价值的实存的、具体的、可理解的和有生命力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其次体现为科技公序良俗贯通法律、科技与道德。公序良俗意味着对习俗的反思性接受。基于此,对于如何看待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中的法律与道德冲突,公序良俗可以提供具有规范性意义的指引和线索,从而贯通法律、科技与道德。
科技公序良俗与科技主体自律自治
  科技治理实践中形成了两种治理模式,即后果责任模式和预期责任模式。后果衡量、事后追责的治理模式是科技治理的一方面,另一个方面是覆盖面更广的风险预防、预先治理的治理模式。
  (一)科技公序良俗是科技主体自律治理的规范依据
  科学技术人员的自律、明智、节制,是科学技术没有被滥用的首要“防火墙”。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日本《科学技术创新基本法》等均把保障科技主体自律自治作为一项重要条款。科技主体自律自治所依据的规范,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公序良俗。它既是抽象的、理念性的,也是具体的、实践性的。相对于此,科技治理中主张通过基本权利司法救济实施外部性、后果性干预的路径,具有明显局限性。因此,科技治理需转变研究范式,从聚焦后果治理、外部干预转向以行为正面激励和引导为重心,关注各种制度形式对行为的激励、协调和聚焦功能,进而由此认可、容纳、对接法律以外的各种社会规范类型。
  (二)科技公序良俗是科技治理可预期性的有力支撑
  对于科技主体来说,重视科技公序良俗,意味着秉持事先治理、预防在先、底线思维的治理思维,通过塑造良好的行为模式和研究范式回应科技创新挑战。
  首先,对科学技术人员而言,由于其身份是多维且互相嵌入的,他们在科研活动、日常生活和其他社会关系网络中所习得的规则,以习以为常或隐而不显的方式影响其从事科学活动之时的行为。科学技术人员的道德信念、业已习得的科学范式和科研规范也支配着他们的行动。
  其次,对科技机构而言,由于现代科研呈现高度组织化的特点,应当以预期责任和后果责任并重为基础塑造科研治理的责任模式,其要点在于确立朝向未来的重视风险防控的理念,以预期责任及科技公序良俗为引导,创新科技机构的组织形式,建立健全科技机构的内部治理规则,组建能够积极应对科技迅速发展、有效防控科技风险的治理模式和责任模式。
科技公序良俗与应对风险社会
  在科技领域提倡公序良俗、推进科技领域公序良俗建设,是应对风险社会、回应各种科技风险挑战的必由之路。
  (一)科技公序良俗是风险社会“不确定性”中的确定性
  如何在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是科技治理的必然使命。公序良俗是历史理性和实践理性对人类行为规则的积累和提纯,科技公序良俗可被视为历史理性和实践理性对科技发展之不确定性的确诊和锚定。现代社会以科技进步为代表的追求效率、追求新颖的发展取向,需要以科技公序良俗中的人文关怀和民主平等精神来加以诊断和约束。
  (二)科技公序良俗是风险社会“意见分化”中的共识
  如何定义“大众”、如何面对风险社会人们身份认同的分化和意见分歧的极端化,是风险社会治理的一项重大挑战。形塑科技公序良俗,一方面意味着科技发展要崇尚人文精神、体现人的尊严,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通过弘扬民主精神,增强科技治理的民主参与和公开性,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凝聚科技发展及科技风险防控方面的社会共识。
  (三)科技公序良俗是对风险社会“行为失范”的规范
  风险社会科技领域的行为失范需要通过科技公序良俗加以规范。科技公序良俗对行为失范的规范和矫正,首先源于科技公序良俗包含着科技治理的底线规则。其次,尊重和遵从科技公序良俗是行为自律规范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外在规则到内在信念、从群体共识到个体认同、从刚性到柔性的对行为进行规范的过程。当具体科技活动的规制面临创新与风险防范两难之时,尤其应当重视人们对科技公序良俗的认知和认同,推动行为自律规范和他律规制相协同。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4年第4期)  
“9+1”机制运行暨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五周年座谈会举行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8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举行“9+1”机制运行暨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五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出席会议并讲话,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致辞,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主持座谈会。
  吕忠梅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典化成果,具有重大政治意义。要梳理和总结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成功经验,把生态环境司法实践成果上升为能够普遍适用的规律规则,不断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立足中国国情吸收把握人类生态文明发展新趋势,汲取世界环境保护立法经验,吸收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和法律文化精髓,充分发挥党领导立法的体制优势,使生态环境法典成为21世纪世界法典编纂的原创性、标志性重大成果。
  吕忠梅对江苏法院提出四点希望: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工作,延伸环资审判职能触角;二是充分探索预防性和恢复性司法实践,处理好发展与生态、安全等一系列关系;三是创新协作制度,加强环资审判各方协作;四是充分发挥教育功能,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素养。
  夏道虎介绍,2018年以来,江苏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资审判机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工作要求,根据江苏生态环境特点和司法保护需求,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探索建立起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为核心、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为依托的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探索了生态系统整体保护、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三合一”专门化审判等创新机制,去年又增设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等5个基层法院环资法庭,进一步健全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多年来,江苏法院创立了惩罚性赔偿、全链条追责、生态环境损失整体性认定等裁判规则,探索专家陪审员制度、技术调查官制度、法庭技术顾问和专家辅助人制度,首创技改抵扣、分期付款、“现金+全域修复”等执行方式,实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建立54个生态环境损害司法修复基地,推广异地补植、增殖放流等生态环境修复新模式,实现惩治违法犯罪、赔偿经济损失、修复生态环境“一判三赢”的效果。
  夏道虎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江苏法院将从持续深化环资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提升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司法效能、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环资审判队伍三个方面推进环资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王燕枫、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副总队长毛春山在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大学教授王树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汪劲,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教授张梓太,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小冰,全国人大代表宋燕,江苏省人大代表孙勇以及法治日报、新华日报等媒体代表等作为南京环资法庭一路成长的见证者分享了经历感受,认为南京环资法庭为中国环境资源审判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江苏高院副院长李红建、省高院环资庭庭长马杰,南京中院审委会专委朱建新,南京环资庭庭长陈迎以及来自西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海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院校专家教授出席座谈会。与会专家还考察了南京市两级法院参与共建的珍稀植物种质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和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涉外法治理论与人才培养”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王家梁 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虚拟教研室、贵州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贵州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主办的“涉外法治理论与人才培养”研讨会暨法学专业虚拟教研室第三次共同教学会议在贵阳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他认为,当今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在这样的机遇与挑战下,探讨如何完善社会法学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国际化标准的涉外法治人才,意义重大。
  贵州大学副校长王锦荣表示,国家迫切需要涉外法治人才,本次会议围绕“涉外法治理论与人才培养”“涉外法治理论体系的构建”“涉外立法体系的完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研讨,将涉外法治理论与人才培养相互衔接,共同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的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略议法律的起源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长期以来,学界用“刑起于兵”来阐释我国法律的起源,认为刑法是在对外族的军事征服中产生的,主要证据是《尚书》中的《甘誓》《汤誓》和《国语·鲁语》中的“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但这类史料只能说明最初的刑具和作战的武器大概是重叠的,但还不能完全说明法律就是起源于刑具,因为原始社会末期维护法律权威的除了刑具,还有不需要刑具的法律惩罚(如大量的羞辱、当众教化、流放等)。我们不能因为今天采用了注射死刑,就说刑起于注射器吧?还有朋友依据兵刑合一的史料论证中国古代一开始就走向刑法发达的道路,而古希腊、罗马一开始就走上与中国古代不同的私法发达的道路,这在阐释中西古代法律后来发展走向方面有对的一面,但用来解释它们的起源还不够准确。因为两者的起源都有共同的基础和条件,没有什么差异,只是后来的发展有所不同。
  研究法律的起源,最主要的资料就是民族学。我们可以从历史的活化石——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从原始社会过渡到阶级社会的民族学资料中寻找历史的演变痕迹(下面所引资料来源于张冠梓《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献汇编》第一册),而通过寻找这一历史踪迹,我们最终会感到中国古代的法律起源于“礼”一说比较符合历史真相。
  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转变时期的习惯法内容广泛,不仅仅是刑法。东北大小兴安岭一带的鄂伦春族,在20世纪中叶之前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依靠长期形成的习惯来管理社会,他们从生产资料占有、劳动组织、猎物分配到财产继承,从婚姻丧葬到宗教、禁忌、血族复仇,从氏族到个体家庭,都有一套约定俗成的习惯。对违反习惯的成员,一般由氏族长、家长进行说服教育,重者受棍刑乃至绞刑。从先秦时期的史料可知,“礼”与这类习惯法相类似。
  保障习惯法实施的手段有调解、神判等。生活在云南西北部的独龙族,在20世纪中叶以前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当地保留有父系氏族和处于解体阶段的由氏族内近亲成员组成的家庭公社。在贡山地区,独龙族的习惯法主要是处理时有发生、处理较轻的男女通奸和极少发生、处理较重的盗窃问题。处理时或由当事人和解或由老人调解,间或用神断,即倘若被告不承认犯罪,则以捞油锅以决胜败。这说明用“刑起于兵”来解释法律起源,无法涵盖法也源于解决氏族内部纠纷民事纠纷的需要。先秦时期“礼”的实施也主要是靠调解、刑罚,甚至还有神判。
  习惯法与道德规范重叠较多。在云南省西南地区居住的拉祜族,大部分处于不发达的封建地主经济或封建领主经济阶段,部分还残存着大家庭公社组织。这些地区有明确的村寨界限存在,村社有寨规,是各成员必须遵守的习惯法。每逢过年要开村社大会,成年男女都可参加,全村吃一顿团结饭,选举新的村社头人。按原始民主习惯,村社成员具有选举权,也有罢免权。会上还要定出寨规,如不准吸鸦片、不准娶妾重婚、不准偷盗、不准懒惰等。对违反寨规的,规定了处罚条款。先秦时期的“礼”也是兼具法律和道德两种属性。
  抄家也是保障习惯法实施的手段。在20世纪中叶之前,佤族尚处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历史形态。其习惯法为“阿佤理”。佤族各村寨都有世袭或选举出来的头人,其条件是能说会道,生活经验丰富,善于调解纠纷,作战英勇或是打猎英雄、家庭富裕者。头人“窝朗”的职责之一是召集会议,调解纠纷,执行决断。巫师“魔巴”是解释习惯法的权威人物,抄家是佤族习惯法中强有力的手段,用于保证习惯法的实施。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维系习惯法存在的手段是抄家,而非兵甲之类的刑具。
  有些地方的苗族将自己的习惯法称为“民法”。苗族最初是口头传诵榔规(习惯法),后来用汉字把习惯法记载于石碑、木牌上,立寨旁路口。然后杀一头牛和猪,牛拴在坪地中央,人们围在四周,寨老念完“议榔词”后,把牛杀掉,每户分一块肉,表示牢记榔规。他们饮血酒盟誓,表示由衷遵守。对习惯法的称谓,各地不尽相同。贵州省从江县加勉乡苗族有专门管理农业生产事宜的“发财岩”,专门管治偷盗事宜的“禁盗岩”,专管婚姻纠纷的“女男岩”。从江县孔明乡则称刻有习惯法条款的石碑为“民法”。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苗族的法律不只是刑法,婚姻、生产、祭祀等领域的法律都有,而且被称为“民法”。广西苗族通过“埋岩会议”制定习惯法,一般是把一块平整的石碑的1/3埋入土中。碑上刻有大家商定和必须遵守的条规,违反者要受到处分,如罚款、戴高帽游街、活埋等。侗族的习惯法原本为“约款法”,约款法的形式主要表现为款碑条和款词条两种形式。款词条是侗族习惯法的主要形式,原始的款词条由款首(头领)聚众共商,款首当众发布并付诸实行。它是一种立石为碑的盟诅要约,故有人称之为石头法。由于当时侗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无法将有关条款用文字记录下来,不利于款众掌握。款首为了便于款众记忆和在发布时使款众兴奋,于是采用词话形式,把约法编成歌词,日夜吟唱,世代相传,后来这些款词被侗族文人用汉字记录音的方式录了下来,成了侗族习惯法的主要成文法。
  综上可知,各个民族都是带着习惯法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的,内容有经济、风俗、宗教等,不止刑法一种;维系法律生存的手段有教化、抄家、游街等,也不止刑罚一种。“兵刑合一”确有其事,但不能夸大化。此外,少数民族的习惯法与古代含有宗教、经济、文化、政治等内容在内的“礼”非常接近。“礼失求诸野”,研究古代之“礼”,当参酌少数民族之习惯法。
建构社科法学的知识体系 《法社会科学:研究传统与知识体系》引言节选   □ 侯猛

  什么是社科法学(法社会科学)?这是《法社会科学:研究传统与知识体系》一书所要集中回答的问题。本书展示了在过去二十年的时间里,我对社科法学从追随到反思再到自觉的过程,由此形成了对社科法学的系统性思考。有必要建构社科法学的知识体系吗?很多人难免有这样的疑问。
  社科法学是跨学科领域,不是学科概念,目前也就没有必要刻意建构社科法学的学科体系。但不追求建构社科法学的学科体系,不等于社科法学其他性质的体系不需要建构。课程体系与知识体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构建课程体系主要是为了便于知识传授,构建知识体系则主要是为了便于知识交流:一个面向学生,一个面向学术。
  当然,也有不少学者认可社会科学在法律适用和法律研究中的运用。例如,社会学解释是法律解释的方法之一,尽管是比较不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对法律规范也可以进行经济分析。但只强调社会科学在法律中的运用,还不足以支撑社科法学成为一个学术流派或研究范式。问题在于自己,而不是别人的批评。社科法学学者总体上缺少知识体系化以及方法论的自觉。
  就美国的法社科研究来说,历经数十年的变化,至少形成了两种类型研究:一类是法律与社会研究。这是对法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既关注法律对社会的影响,也关注社会对法律的影响,可以说是外在视角的研究。法律与社会研究实际上就是对“行动中的法”进行社会科学研究,因此,也可以称为法律的社会科学研究。另一类是法律中的社会科学研究。这一领域关注法律实务主要是司法裁判过程中社会科学的运用,是内在视角的研究。
  法律中的社会科学并不为国内法学界所了解。由于个案的法律适用即解释论向来属于法学方法论和法教义学的禁脔,同属内在视角的法律中的社会科学就对其构成直接挑战。在美国判例法传统中,法律中的社会科学已经随处可见——社会科学直接连结事实与法律、逻辑与证据。其分析案例的方式与德国成文法传统的教义分析方式完全不同。在中国,社科法学在司法裁判中有没有运用前景呢?答案是肯定的。作为一个大国,中国有很多判决不仅要考虑法律效果,也要考虑社会效果。社科法学主张的是运用社会科学意义上的后果考量来实现效果统一。因此,法律中的社会科学研究在中国十分必要。
  国内关于司法个案的法律中的社会科学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法律的经济分析。法经济学学者虽然能够游刃有余地运用经济分析司法个案,但这套技艺难以传授给法律实务人员。相比之下,法教义学学者所倡导的分析司法个案的技艺,例如请求权基础,比较容易传授给法律实务人员。这主要是因为法律经济分析的学习成本高得多。因此,法律中的社会科学在中国的运用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习成本,取决于法学学者与法律实务者共同努力的程度,特别是学者能够提供一套成形的运用社会科学解决司法个案的思路方案。
  除法律的社会科学、法律中的社会科学构成社科法学的两类研究领域以外,还有一类研究也属于社科法学,那就是对法学学科自身进行反思,即知识的自反或反身性的问题。对研究本身进行反思,意味着要建立“科学之科学”,这往往被认为是哲学工作。例如,大家比较熟悉的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它讨论了自然科学中存在不可通约的范式。这就是科学哲学对自然科学方法和真理性质的反思。在社会科学领域,则有借鉴自科学哲学的社会科学哲学。在法学领域,这往往表现为对法学研究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反思。
  这种反思虽然往往表现为纯粹理论思辨的方法论工作,但社会科学对自身的反思不可能是纯理论的,它也必须是社会科学式的。这就意味着需要结合知识社会学、教育社会学,对社会科学的学科建制、学术生态等现象进行分析,讨论社会基础对社会科学研究本身所造成的影响。从苏力、成凡等人所进行的引证研究开始,社科法学在这一领域已有积累。这一领域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法学的现状如何?为何如此?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在学科制度上还存在什么问题?法学内部各学科之间的关系如何?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如何?中国的社科法学在这一点上也具有优势:它从来都处于法学学科建制之内,对法学学科有着更切身的经验感受,但它又不同于所谓的主流法学。因而,它能够对法学自身进行参与式观察,这也必然是一种内在的反身性观察。这种社会科学式的反身性观察,就是法学的知识社会学。
  以上三类研究——法律的社会科学、法律中的社会科学、法学的知识社会学,共同构成了社科法学的知识体系。法律的社会科学是对“行动中的法”,也就是法律与社会的关系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是外部视角研究;法律中的社会科学侧重法律实务,是内部视角研究。这两类研究构成了法学研究理论与实务的两个基本面向。而对这两个基本面向的法学研究进行社会科学的反身性思考,就是法学的知识社会学研究。当然,这三个部分并非等量齐观。法律中的社会科学即法律与社会的研究是知识体系中最硬核也最具规模的部分,足以构成并称得上是法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式。
召公甘棠听讼   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哥咏之,作《甘棠》之诗。
——《史记·燕召公世家》

  解析:最早的巡回审判制度
  从“召公甘棠听讼”到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千年之间巡回审判制度的继承与发展,体现中华法系法律制度文明的独特内涵。作为巡回审判的起源,“甘棠听讼”发生背景为西周时期,辅佐周成王理政的召公勤政爱民,经常巡视乡里,在田间地头决断政事、解决纷争,且“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甘棠听讼”所体现的中华法系独特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对当下诉讼方式的变革乃至诉讼制度整体性建构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
  中华文明悠久的发展历程积淀了独特的法律品格、内在精神和制度内涵,形成了系统性的中华法系文明,彰显了中华民族伟大创造力,在世界法律体系中独树一帜。立足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传统,赋予中华法律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并有机融合到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先秦时期,尤其是夏商周三代,是中华法律文化的肇始和奠基阶段。“甘棠听讼”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在中华法系诉讼方式中真实、生动的体现。这一法律文化底蕴在2000多年后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得到新的发展。当时,时任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分庭庭长的马锡五,在边区实行深入群众、开展调查、注重调解、就地审理的“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司法实践,马锡五逐渐形成了一套鲜明的审判特点:一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二是通过调查研究,分清是非,实事求是;三是把审判同调解结合起来,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四是诉讼手续简便易行,尽量深入基层,充分结合农村实际进行司法活动。由此可见,“召公甘棠听讼”与“马锡五边区巡回审判”体现了共同的特征,在纠纷的处理中,更多的是依据人民群众所熟知的常识、常理和常情习惯。而司法对民间习惯的依赖,势必会造成国家制定法与地方风俗民情的紧张关系,司法活动必须在二者中找到平衡点。
  这一巡回审判方式,逐渐演化成“马背上的法庭”“田间法庭”“弄堂里的法庭”“校园里的法庭”。这些审判方式的探索传承了以民为本的理念,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体现,更是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的具体实践。这种诉讼方式,注重当事人诉讼参与性和诉讼便捷性,注重司法官员的实地调查和深入群众,是中华传统文化和党的宗旨作风的高度融合、相辅相成。
  中华法系文明与西方法治文明不同,不是起源于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础的规则构建,而是表现为“出礼入刑”“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礼法合一。西周初期也充分吸收商朝覆亡的教训,认识到“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践行“仁者,爱人”的儒家理念,倡导“亲亲而仁民”,重教化而慎刑罚。在现代纠纷解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要从中华法系文明中汲取养分和经验,进一步提升司法的参与性、便捷性、亲民性,更好体现司法的“人民性”。
  正如学者所言,“在古代中国,行政和法律规则之间并无明确界限;没有摆脱统治者顾问身份的可辨认的法律职业;没有置身于道德和政策论据之外的特殊的法律推理模式”。但“甘棠听讼”依然能够做到“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即实现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并且召公深得百姓爱戴,死后还被百姓咏诗纪念。除了诉讼方式的因地制宜贴近群众之外,召公的理政问狱还体现了中华法系的深层文化追求,如《论语·为政》中所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也即,让“德”与“礼”深入民心,则民“有耻且格”,这势必优于“政”与“刑”。
  在中国法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执法、明理、原情的内在统一关系,这是中华法系的特点之一,也是中国法文化中长期积淀的传统。从法制发展的历史看,法与理合,易于为人所接受;法顺人情,冲淡了法的僵硬与冷酷的外貌,更易于推行。法与理、情合,不仅增加了法的权威性,也加强了社会渗透力。因此,历代的圣君贤相都力求做到奉理、执法、原情,并将这三者的和谐统一看作强国之本、固国之源。应当认识到,在现代法治的条件下,解决纠纷乃至全面依法治国,都离不开中华文明优良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发扬。在当下的纠纷解决过程中,事实认定、法律条文的解读及司法适用的过程必然带有不确定性和主观性,而在事实认定的自由心证过程和法律适用的价值判断过程中,唯有切实体现出情、理、法的结合,才能让人民发自内心接受和认可,并在此过程中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启迪。
  (文章节选自崔亚东主编的《法治文明溯源:中华法系经典案例解析》,商务印书馆出版)
田野谈劳动者脱离自动化决策权行使的直接效果—— 是劳动者不受自动化决策所形成的决定的约束   天津大学法学院田野在《法制与社会发展》2024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论劳动者脱离自动化决策权》的文章中指出:
  在数智时代,自动化决策在劳动管理中被日益频繁地采用。职场自动化决策的广泛采用有助于提升劳动管理的效率,不过,脱离人工干预的自动化决策可能带来偏见与不公,对劳动者权益构成严重威胁,其焦点在于用人单位有组织化生产与劳动者自主性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机器决定人类命运的情形引发了劳动者的忧虑,而通过赋予劳动者脱离自动化决策的机会以摆脱算法控制的抗争遂被提上日程。脱离自动化决策权,亦称免受自动化决策权、自动化决策拒绝权,是指信息主体对仅基于算法自动化决策形成的对个人权益有重要影响的决定有自主选择免受其约束的权利。
  脱离自动化决策权旨在矫正职场自动化决策的负面效应,对雇主的算法权力加以制衡,从而避免劳动者主体地位的沦丧。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上,脱离自动化决策权对于各类信息主体具有普遍的适用意义,而在劳动这一特定场景中,鉴于就业对于维护劳动者生存的特殊意义,脱离自动化决策权的价值尤为凸显。脱离自动化决策权对算法失准进行事后补救,矫正算法权力的失衡,捍卫劳动者作为人的主体尊严,是劳动者对抗算法的工具。
  在劳动领域适用脱离自动化决策权,必须考虑场景的特殊性,应以用人单位对信息的合理利用和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为基本政策考量,把握适用的宽严尺度。对于“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的认定,应考察用人单位在决定形成过程中是否存在实质性的人工干预,轻微的干预不足以推翻该要件,应当是机器算法之力与用人单位人力的结合。对于自动化决策是否满足“重大影响”要件的判断,应以自动化决策与工作的关联程度以及所涉权益对劳动者生存、发展的重要程度作为实质性判断标准,包括工作机会丧失、职位降低、劳动报酬减少、负面评级、惩戒、歧视等在内的幅度较大的不利变动可被认定为“重大影响”。
  劳动者脱离自动化决策权行使的直接效果是劳动者不受自动化决策所形成的决定的约束。劳动者行使脱离自动化决策权的法律效果就是使仅基于自动化决策形成的决定失去效力,劳动者因该决定而受到的不利影响应当被消除,恢复至该决定作出前的状态。间接效果是敦促用人单位作出人工干预。如果用人单位通过人工审查证实劳动者确有违法违规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则仍可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与基于自动化决策所作出的决定相同的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脱离自动化决策权仅为劳动者提供暂时的保护,用人单位并没有被剥夺对劳动者实施劳动管理乃至惩戒的权力,只是其不能仅基于自动化决策草率作出决定。智能化劳动管理的应然模式是人工智能加人工干预,使自动化决策成为用人单位的助手。
杨显滨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 兼具内容生产者与平台管理者的双重身份   华东政法大学杨显滨在《法学家》2024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责任的承担与限制》的文章中指出: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生成式人工智能造成他人损害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是内容服务,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具有平台媒介性质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也不是技术支持者抑或内容提供者,兼具内容生产者与平台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负有审核等安保义务。其违反安保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承担具有间接侵权责任属性的相应的补充责任。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服务使用者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就损害扩大部分与服务使用者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应当知道”情势下,内部责任分担应适当减少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份额,适当增加服务使用者的责任份额,即实施惩罚性赔偿。除故意的主观状态外,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属于一般过失的加重情节的,可以实施惩罚性赔偿。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构成侵权的,主要呈现来源合法非法生成、来源非法非法生成、输入信息合法非法生成、输入信息非法非法生成四种。属于来源非法非法生成的、输入信息非法非法生成的且服务使用者传播侵权内容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服务提供者因违反双重审核义务,应禁止追偿。
  鉴于平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与服务使用者利益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著作权、人格权等保护,应类型化设置“避风港规则”适用的责任豁免规则、形塑选择性适用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则的阻却违法事由认定机制及构筑有限适用个人信息合理使用规则的责任豁免制度,系统化构建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责任的限制规则。
刑破交叉案件程序与财产处置问题研究   □ 刘宁

  随着国内经济转型,企业破产日渐增多,刑民交叉延伸至破产领域形成“刑破交叉”现象,刑破交叉案件的程序适用、财物处置成为困扰实务的新问题。
什么是“刑破交叉”案件
  所谓刑破交叉案件,是指破产企业关联刑事法律关系,从而导致刑事程序与破产程序相互牵连、影响的案件,这种关联主要是指破产审判与刑事案件的事实或者财产处理具有关联性。
  “刑破交叉”借鉴了刑民交叉的表述,但与刑民交叉有一定区别。广义的刑民交叉是指案件中交叉着刑事和民事法律关系,需在实体与程序上协调民事和刑事。“刑破交叉”并不完全等同刑民交叉,盖因破产并非处理单一法律关系,而是处理企业的所有法律关系。参照刑民交叉标准,可将“同一事实”的刑破交叉列为第一类,其常见于企业涉嫌虚假破产罪或破产企业只是犯罪工具时。第二类是破产企业自身涉嫌其他涉财犯罪。例如,破产企业涉嫌非法集资,但破产原因复杂,既有非法集资,也可能经营不善或其他合法债务超过等,破产与犯罪并非同一事实。第三类是破产企业牵涉他人犯罪。破产企业不是犯罪主体,但其他主体涉嫌犯罪,赃款流入破产企业等导致破产与刑事牵连。后面两类刑破交叉案件,破产本身与犯罪不是同一事实,且将该两类称为“非同一事实”的刑破交叉。
“刑破交叉”如何适用程序
  第一类“同一事实”的刑破交叉,参照《九民会议纪要》规定,应当移送刑事程序处理。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对于虚假破产,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破产申请,涉嫌犯罪的应当通过刑事程序处理。
  “非同一事实”刑破交叉的第二类,即破产企业涉嫌其他涉财犯罪,其他犯罪与破产不是同一事实,刑事程序只能处理该犯罪行为,但不能解决企业破产问题,不宜刑事优先而应分别审理。实务中,不少破产案件因涉刑而不加区分地被中止破产或者驳回破产申请,此做法值得商榷。“非同一事实”刑破交叉的第三类破产企业牵涉他人犯罪,刑事与破产分别审理,破产企业配合刑事调查,刑事案件也需破产程序协同处理退赃、被害人赔偿等问题。
  总体而言,“同一事实”的刑破交叉,应当刑事优先;“非同一事实”的刑破交叉,刑事破产程序并行,但在事实查明、财产处置等方面,应当建立刑事破产协同办案机制,由破产审理法院、管理人、刑事司法机关共同协调处理刑事保全解除、事实调查、追赃挽损、刑事财产执行等问题。
“刑破交叉”如何追赃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刑事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往往涉及从破产企业追回赃款赃物。破产财产是企业合法财产,犯罪所得不属于合法财产,赃款赃物原物尚存且系特定物并能与企业合法财产区分的情形下,刑事追赃效力及于破产程序,赃款赃物应当从企业财产中别除,此情况类似于破产法之他人财产取回权,只是对破产企业的追赃是基于“任何人不因不法行为获利”的法治原理。刑事追赃后,属于被害人财产的应通过刑事程序返还,刑事财产处置程序与破产程序并行,被害人损失得以弥补的,不应再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赃款赃物不在或不能与破产企业合法财产区分时,应通过犯罪人退赔解决。刑事退赔适用于赃款赃物已被用掉、毁坏或挥霍无法退还的情形。理论上犯罪与民事侵权竞合,侵权行为严重达到犯罪认定时,上升为刑事不法评价,因此,刑事退赔对应民事财产损害赔偿。如负有退赔责任的企业未破产,企业理论上有足够财产退赔,退赔可采取刑事财产执行;企业破产的,有的案件直接扣划破产财产,再通过刑事程序退赔,也有破产案件将刑事退赔作为破产债权处理。笔者认为,赃款赃物不在或无法与企业财产区分别除的,资产混同则债务也应统一处理,退赔应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刑破交叉”案件如何处理被害人财产损失
  企业破产法未明确刑事退赔清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支付”时,退赔被害人的损失排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之后其他民事债务之前。有观点据此认为,刑事退赔比其他民事破产债权更具优先性。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其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指出:“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如果进入破产程序,其资产显然已不足以清偿全部民事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条司法解释确定的责任顺序,财产刑基本已无执行的可能。虽然符合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条件,但案件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如何确定责任顺序,应由破产程序解决。”按此观点,刑事退赔应当由破产法决定清偿顺位。破产是概括执行程序,刑事退赔应当按照破产法解决。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被风险处置证券公司相关案件的通知》第五条中指明,证券公司破产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或者涉及追缴赃款赃物的判决应当中止执行,权利人申报破产债权。该通知虽然主要针对证券公司,但其按照破产债权方式处理被害人损失的法律导向,对实践具有积极意义。
  《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8条规定,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清偿顺序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债权、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的原则合理确定清偿顺序。犯罪本质上是严重侵权,退赔被害人即是财产侵权之债,被害人退赔法理上可参照财产侵权之债认定为破产普通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十二条规定,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刑破交叉案件中,赃款赃物挥霍、消耗、损毁、混同一般发生在破产前,参照侵权破产债权宜作为普通债权。
公共数据识别宜采用功能主义进路   □ 宋烁

  近三年来,中央政策和地方立法中更多使用公共数据概念,呈现出以公共数据取代政务数据和政府数据的趋势。《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明确使用公共数据概念作为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概念。由此,公共数据的含义和范围不仅直接关联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授权使用、流通交易等制度,也与数据产权、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密切相关。目前,公共数据的内涵尚不明确,外延并不清晰,阻碍公共数据基础制度的建构进程。在中央层面的立法和政策均未对何为公共数据作出具体解释的情况下,如何界定公共数据成为理论和实践共同关注的重点问题。
公共数据界定的规范主义进路与反思
  地方立法和学理上对公共数据的主流认识基本延续了我国法律对政府信息、政务信息、政府数据和政务数据的界定思路。各地方对公共数据的界定方式趋于一致,即在政务数据概念基础上对公共数据作出扩大解释;界定标准本同末异,即依据主体要素和行为要素划定公共数据范畴。学理上大多数观点主张采用“主体+行为”双要素标准定义公共数据,并通过规范解释对界定标准进行继承式改良。总之,绝大多数地方立法给出的公共数据定义和大多数学术观点提出的公共数据界定标准大同小异,基本遵循规范主义进路,依据“主体+行为”要素界定公共数据范畴。公共数据的公共性借由主体要素和行为要素的公共性判断,即享有或行使公权力的主体在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产生或收集的数据属于公共数据。这一解读方式深受规范主义风格影响,在构建公共数据具体规则时也延续了控权思维模式。
  采用规范主义控权进路,依据主体和行为要素定义公共数据,可能引发以下问题:第一,界定范围过大不宜于公共数据的开放利用。公共机构在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信息或数据并非都能用于开发利用,并不都属于公共数据。规范主义下定义的公共数据将不能开放利用的数据也纳入进来,导致公共数据概念与数据开放利用范围不能直接对应。第二,违背公共数据开放的制度目标。公共数据开放由大数据技术驱动而兴起,以促进数据开放利用,实现繁荣经济、提升治理效能为目标。公共数据开放的核心指向数据利用,要求公共数据是适宜再利用的高价值、高需求数据,并非全部公共属性数据。规范主义的公共数据概念未能有效回应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目标需求。第三,容易与政务数据概念混淆,导致相关制度安排上出现误用。目前对公共数据和政务数据或全同关系或包含关系的理解造成了概念的混淆,进而导致二者制度安排上的混乱。地方立法中因混淆公共数据和政务数据产生的相应制度安排误用现象时常发生。
公共数据开放制度遵循功能主义进路
  公共数据概念依托的公共数据开放制度遵循功能主义进路,应当转变思路采用功能主义建构模式识别公共数据范围。不同于规范主义的法律控制模式,功能主义将法律视为工具,用以实现与能动型国家紧密相关的目的,关注重点是功能和效率。而公共数据开放这一由数字技术催生、以实现多元公共福利为目标的新兴制度,其运行逻辑体现浓郁的功能主义色彩。公共数据开放倡议的提出被寄予实现一系列旨在提升治理效能、促进公共福祉的广泛目标: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公共服务、刺激创新、打击腐败、改进决策、提升透明度等。随着数据开放实践的发展推进,公共数据开放目标不断调整、逐步明晰,公共数据开放制度也初具雏形。这些目标不是经由立法机关制定具体详细的法律规范进而要求行政机关严格执行的规范主义方式实现,而是主要依靠委任立法方式,由行政机关通过制定行政规则灵活调整的方式逐步落实。无论是我国还是域外,在建构公共数据开放制度时,均未选择传统的法律控制路径,而是走向了功能主义进路。公共数据开放并不致力于使政府严格受到法律制约,而是追求高效实现行政任务和目标。公共数据开放在制度生成和推进过程中,十分依赖政府的能动作用,主要通过行政规则推行落实制度目标。而公共数据作为公共数据开放制度的核心概念,其界定也应遵循功能主义的逻辑进路。
功能主义进路下的公共数据识别
  采用功能主义进路识别公共数据,要紧密围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目的进行,对公共数据概念进行功能主义限缩解释。公共数据作为公共数据开放制度的核心基础概念,其概念界定应服务于公共数据开放的制度功能。公共数据概念应当直接释明哪些数据可以向社会开放、供公众利用,界定目的直指公共数据再利用。只有可以作为开放数据供社会开发利用的、适用于公共数据开放制度的数据,才属于公共数据。据此,公共数据的概念范畴不仅不包含政府数据、政务数据,其外延还应窄于二者。
  从公共数据开放的制度目标出发,公共数据的公共性含义应理解为公共使用价值。凡是具有公共使用价值的数据,都应划归公共数据范畴。公共数据的公共使用价值,具体可结合两个方面理解:首先,具备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政府在实行公共数据开放活动时都引入了量入为出的经济理念,追求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为此,为提高制度目标的实现概率、追求价值创造最大化,各国一致优先开放高价值数据。无论是域外还是我国,在确定哪些公共数据优先开放供社会挖掘利用时,都采用了高价值标准。这反映了公共数据开放制度对公共数据的基本要求,也恰恰印证了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是公共数据的本质特征。
  其次,可以向社会提供、供公众开发利用。一些数据虽然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但如果将其开放利用可能会侵害合法的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则不可供公众开发利用,即不属于公共数据。一般而言,安全、秘密、隐私等因素会被列为数据豁免开放的考量因素。若具有较高开发利用价值的数据可能严重危及上述任一方面,则禁止供公众开放使用,此类数据也因此不划归公共数据范畴。从功能主义视角出发,不能开放的公共数据丧失了其作为公共数据具有开发利用价值、可供开发利用的基本功能,无法实现公共数据开放的制度目标。将不可供公众开放利用的数据剔除公共数据概念,有利于公共数据的识别、分类与利用。
  “公共数据是具有公共使用价值的数据”是对公共数据概念的描述性表达,而非规范性界定。公共数据的实际范围还需依据合理建构的识别机制具体确定,这一机制主要由政府利用法律工具自我建构而成。在功能主义进路下,政府自行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决定着行政任务的完成度。制定行政规则是政府为充分发挥能动性、有效完成行政任务采用的自我规制的方式。政府可在行政规则中确立其在公共数据识别上的主导地位,哪些数据应被划归公共数据范畴,依据何种标准以及遵循哪些程序确定,主要依靠行政专业优势由政府负责确定。行政规则中应建构起识别公共数据范围的基本制度框架,解决如何确定公共使用价值的问题,包括正向的高价值数据识别和反向的禁止开放数据排除两方面。政府可建立公共数据目录管理制度识别高价值数据,建立分类分级保护利用制度识别禁止开放数据。为防止行政的恣意与专断,政府也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救济机制对行政权力进行限定和制约,建立公开机制实现对公共数据识别的外部监督,建立备案审查机制对公共数据识别进行内部监督。
  功能主义进路将公共数据从规范性概念导引到目的性概念。公共数据不再具有明确的内涵外延,牺牲了规范性及法释义功能,换来的却是对公共数据治理目标的有效回应。公共数据概念从识别手段转变为识别目的,需要借助政府自行合理建构的规则体系来完成具体范围的识别。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4年第4期)  
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的法律保障   □ 刘书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灵活就业已成为越来越多女性的职业选择。灵活就业以其自主性强、时间灵活等特点,为女性平衡工作和家庭提供了更多可能。作为劳动者权益和女性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灵活就业女性的生育权保障关乎就业公平、生育自主和妇女发展等多项基本权利的实现,是促进男女平等就业,更是推动人口均衡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笔者拟从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监督执法、健全社会保障、营造支持环境四个方面,探讨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的法律保障路径,为实现灵活就业女性平等就业、安心生育,促进事业发展和家庭幸福提供法治保障。
  完善法律制度,明确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益。首先,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灵活就业女性的生育权益。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虽然对女职工生育权有原则性规定,但对灵活就业女性的特殊情况考虑不足。应完善相关法律,将灵活就业女性纳入平等保护范围,并细化生育休假、生育津贴等权益标准,为其生育权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可以考虑在民法典、社会保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增加对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保护的内容,从职业健康、劳动安全等方面为孕期和哺乳期的灵活就业女性提供特殊保护,形成多部门法协同保障的局面。其次,要加强反就业歧视法律建设,明确禁止因怀孕、生育等情形而拒绝录用或解除灵活就业合同,为灵活就业女性营造公平、无歧视的就业环境。最后,要完善平等就业的司法救济渠道,降低灵活就业女性维权成本,提高违法成本,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加强监督执法,保障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落实。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时,还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的落实。要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针对灵活就业女性分散化、流动性强等特点,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大数据分析、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侵犯其生育权的违法行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受理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要加大对侵犯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同时,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生育权保护的普法力度,通过案例释法、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灵活就业女性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要加强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培训,切实提高其对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保护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健全社会保障,为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提供物质基础。法律保障的关键在于为权利实现提供物质保障。要将灵活就业女性全面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合理确定缴费比例和标准,既要保障其基本生育权益,又要减轻其经济负担。除了生育保险,还可以发展商业生育保险,鼓励用人单位提供企业补充生育保险,满足灵活就业女性多样化的生育保障需求。要加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的衔接,为灵活就业女性提供全方位的生育健康服务。要建立与企业职工相衔接的生育休假制度,明确灵活就业女性的休假权,鼓励用工单位提供带薪休假。要完善生育津贴的筹资和发放机制,确保灵活就业女性能够获得与生育相关的合理补偿。还要完善相关的社会救助制度,对生育困难的灵活就业女性给予必要帮扶。要加大政府投入,通过政策扶持、项目资助等方式,支持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减轻灵活就业女性的育儿压力。要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和规范企业、社会组织提供生育友好型服务,共同织密灵活就业女性的生育保障网。
  营造支持环境,为灵活就业女性生育创造有利条件。法律保障的落地还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的认知和重视,营造尊重和保护的社会氛围。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帮扶力度,鼓励其制定灵活就业女性生育保护措施,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完善灵活工时制度,为灵活就业女性提供更加灵活自主的工作安排;加强对灵活就业女性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提升其职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要引导和支持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为灵活就业女性提供生育权益维护服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灵活就业女性自身的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合法维护权益。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侵犯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的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效果。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为灵活就业女性提供可负担、高质量的育儿服务。要营造家庭友好型社会环境,鼓励男性分担育儿责任,促进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保障灵活就业女性平等就业、安心生育不仅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男女实质平等的应有之义,更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健康中国战略的高度来看,优化灵活就业女性的生育环境,对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升国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来看,加强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的法律保障,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马贤茹谈数据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须搭建多元主体治理与多法协调机制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马贤茹在《法商研究》2024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数据竞争行为的类型化重构及法律规制》的文章中指出:
  数据竞争行为是基于数字数据技术,以数据要素为竞争对象或以数据处理技术为竞争工具实施的竞争行为。步入数字时代,对数据要素与数据处理技术的争夺成为数字平台竞争的主要方式,从而使数据竞争行为不断出现新的形式。数据竞争行为因其复杂性、多样性和隐蔽性,难以全面适用现行法律分析框架。
  数据(要素)竞争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内容,关涉数据权益分配、数据竞争行为的边界与法律适用等数字市场运行的逻辑规则及其实施。然而,目前关于数据竞争行为法律问题的研究呈现零散化、碎片化的情形,缺乏对各类数据竞争行为的体系化和类型化梳理。为此,提出数据竞争行为的类型化重构新思路。
  不同类型的数据竞争行为呈现不同的规制需求和规制方式,对数据竞争行为的分类研究有助于完成数据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体系化构建。将数据竞争行为划分为直接数据竞争行为和间接数据竞争行为两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建数据竞争行为的类型化和整体化法治方案。
  基于对数据竞争行为的类型化重构,有必要深度解析直接数据竞争行为所涉及的数据抓取、用户数据不当收集与滥用、拒绝数据开放共享,间接数据竞争行为所涉及的数据型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基于数据与算法的合谋、数据驱动型并购等行为的特征、法律适用原则和方法,并全面、系统地分析数据竞争行为产生的治理困境,进而设计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制路径。
  无论是直接数据竞争行为还是间接数据竞争行为,其共性都在于数据及其技术的深度融合导致竞争行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发生变化。这一变化正在撼动以工业时代经济发展特征为基础构建的现代竞争法治的理念、原则、逻辑及方法。因此,亟待以“数据在具体竞争行为中的定位和功能”的类型化重构思路为基点,为数据竞争行为提供系统科学的法律规制路径,消解当前法律适用的竞合与冲突,平衡多元利益与价值。对数据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须从以下方面入手:明确数据要素权益分配方式;厘清直接数据竞争行为与间接数据竞争行为的规制要点;搭建多元主体治理与多法协调机制。
何俊毅谈构建流域协同立法保障机制—— 应统筹考虑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发展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何俊毅在《现代法学》2024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流域协同立法的规范建构与机制保障》的文章中指出:
  流域是由分水线所包围的水系干流和支流的集水区域,是国家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单元,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特征。流域治理必须从流域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流动性特征出发,基于流域生态系统自身的规律和特性探索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最佳路径。实践证明,流域治理具有跨区域的复杂性,仅靠流域内一省一市的自行防治是无法完成的。为此,需要流域沿线各方秉持“一盘棋”的理念,形成立法共识,共保共治流域生态环境。流域协同立法为稳步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规范依据和法治保障,有助于提高协同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是流域协同治理视角下规范供给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形式。流域协同立法、协同治理将成为推动我国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流域协同治理仍处于初级阶段,流域协同立法面临法律规范体系不健全、流域沿线立法主体协同立法动力不足、协同立法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现实困难。厘清流域协同立法的规范基础和法理依据,是更好地完善流域协同立法保障机制,提高流域协同立法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有效性的前提。宪法法律为流域协同立法提供了规范依据,回应了过去协同立法实践面临的合宪性、合法性质疑。流域协同立法能够补足传统协同治理“软法”规制的短板,构建起以“硬法为主、软法为辅”的混合规制模式。流域协同立法中“区域”的多样性、易变性和不确定性,能够保证协同立法的灵活性和回应性优势。同时,流域协同立法还应当注重“求同存异”,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立法积极性。
  欲使我国流域协同立法规范真正落地生根、切实发挥作用,应从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流动性出发,统筹考虑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发展,构建切实有效的流域协同立法保障机制。通过完善流域协同立法公众参与制度、建构流域协同立法交叉备案审查制度、建立流域协同立法联合评估制度、设立流域协同立法审查批准制度,深入推进我国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广西凭祥探索兴边富民新路径助力高质量发展   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发挥“边”的优势,做足“边”的文章,积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目标,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凭祥市充分发挥区位、政策、口岸优势,大力培育口岸加工、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重点发展以特色食品加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行“互市贸易+落地加工”模式,基本形成休闲食品、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同时,以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发挥自然资源优势,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带动畜、牧、禽等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参与养殖活动,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坚持组织、资源、机制“三融合”,探索“十百千”(选取十个示范村,每个示范村实现年收入超百万元,每个镇打造一个超千万元村集体经济示范点)发展新路径,努力跑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速度”。
  该市以达标型村屯、示范型村屯、精品型村屯创建活动为契机,坚持“抓点带面、连点成带”,选取“全国文明村镇”——上石镇练江村等一批各具特色、群众积极性高、创建效果明显的示范点,连成“上石镇练江村—上黎屯示范带”等5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对应成立5个示范带创建专班,由5名市委常委担任专班班长,推行“双处级包村”制度。同时,重新修订《凭祥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村屯环境整治,改变部分村屯“等、看、靠”的现状;加强配套资金使用管理,突出群众主体地位,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投劳、自主建设”为前提,坚持“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先干先得、谁干谁得”原则,按照“群众参与、村级创建、镇级审核、市级审批”流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三清三拆”(清路障、清淤泥、清垃圾,拆危房和残破建筑、拆违章建筑、拆旱厕)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
  凭祥市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实行“书记带头、常委联边、双处级挂点、双单位包村”制度,全面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该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市40个村、264个屯的集体经济均由第三方公司代理记账,确保“三务”(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建立“智慧管家”平台,包括党旗耀边疆、乡村共治、阳光村务、便民服务、积分赋能5个板块;建立市、镇、村、屯、户“五级数字治理”平台,村民可通过手机App获取和核算积分、兑换货物,实现积分“可视化、可追溯”管理;以“立德树人、家教家风、国门德育”工程为契机,打造友谊关、法卡山、班夫人文化公园等一批廉政教育基地,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在壮族“三月三”“歌坡节”等传统民俗节日,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文艺汇演活动,覆盖群众2.3万人次。
  此外,凭祥市围绕“稳就业、促增收”目标,持续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该市结合企业用工需求,组织企业到各镇、村(社区)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安排公益性岗位1022个,新增就业1922人。同时,积极落实产业奖补到户政策,提高80余类产业项目补助标准,受益农户达2474户,特色产业覆盖率达93.1%;通过边贸分红、土地流转、平台公司租赁等多种方式,持续增加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收入;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确保在边境0至3公里范围内边民补贴、合作社分红等各项增收政策落实到位;对低收入组和收入不增反降户开展全覆盖走访,由帮扶人、驻村工作队、网格员、脱贫户共同研究制定“一户一策”增收方案和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
黄爽  
扬州广陵打造司法行政片区中心提升服务质效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为契机,积极打造司法行政片区中心,推动片区内大型司法所与中型司法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质效。
  广陵区将全区9个司法所划分为3个片区,设立汤汪、沙头、曲江3个司法行政片区中心,由大型司法所所长担任主任,中型司法所所长担任副主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议事会,着力构建司法所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同时,提档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智慧矫正中心、后续照管服务指导中心等功能区域,为群众提供矛盾调处、公证协办等便民服务。
  司法行政片区中心以数字司法建设为契机,与省、市、区三级司法行政信息专网互联互通,实现社矫安帮、后续照管、人民调解等信息化办公全覆盖。同时,研发视频调度平台,实现区级指挥中心与3个片区中心、司法所、重点村(社区)互联互通;研发社区矫正综合智慧管理和预警平台,可视化、全维度反映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研发社区矫正对象自助报告应用平台,通过声纹比对、AI自助轮询等方式,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智能化管理。
  此外,广陵区各中型司法所借助大型司法所优质资源,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交叉检查、管理平台随机抽查、人员定位现场督查,推动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落细。      张艺宝
鹤壁山城检察开展“暑期护未”行动   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暑期护未”行动,全力筑牢未成年人暑期安全屏障。一是对照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0处。二是针对学校教学楼走廊未设置防护设施等问题,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学校修缮和整改校园设施安全隐患3处。三是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积极参与教育部门施工验收过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王亚楠 冯祥  
重庆綦江打造社区警校助力平安建设   近日,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三居社区以社区警务室为载体,成立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书记、社区民警担任校长的社区警校。社区警校坚持“公益、开放、创新、共享”原则,聘请司法、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教学团队,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践、固定+流动”3种模式轮流授课,涵盖安全教育、法律普及、技能培训、互动体验4个方面教学内容。接下来,綦江区将依托社区警校,将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为建设“平安綦江”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邓家宇  
通辽“队心联勤”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托“队心联勤”保障机制,推进消防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筑牢消防安全屏障。在每周一、三的“消防安全检查日”,该支队对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在每周二、四的“防消联勤日”,积极联合社区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处置初期火灾、紧急避险和疏散逃生的能力。今年以来,共排查单位2万余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7300余处。
郑文雅  
嘉兴经开区推进电动车充停场所建设   为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工作,近日,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聚焦实施主体、建设标准、建设流程、资金筹措、工作要求5个方面,制定《住宅小区全覆盖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实施意见》。实施主体方面,由区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充停场所新建工作,由各街道负责住宅小区架空层及地下、半地下充停场所改建工作。目前,嘉兴经开区共有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1597处、充电设施15122台,需新建充停场所502处、充电设施7134台,需改建充停场所101处、充电设施876台。       孟鹃
广州龙穴街道反邪教宣传进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反邪教意识,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平安法治办深入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南沙工人住宿区,开展以“同心反邪、共守平安”为主题的反邪教宣传进企业活动。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将龙穴牌坊、舞狮等本土元素融入宣传展板,滚动播放岭南音乐,设置“盲盒标语抽抽抽”“沙包投掷主题标语”等互动游戏,在寓教于乐中普及反邪教知识,引导员工发现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第一时间向附近的最小应急处置单元或派出所举报。
郭伟浩  
固原供电推进铁路扩能涉电工程改造   近日,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清水河至李寨Ⅱ线接入原州区坪乐110千伏变电站工程施工现场,组织作业人员开展4号铁塔检修工作。这项工程是固原市推进铁路扩能涉电工程改造的重要一环,不仅承担着中卫—固原—平凉—庆阳铁路扩能改造及银昆高速施工的供电任务,还将满足原州区东北部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工程计划于年底竣工投运,新建铁塔21基,双回线路长度达4.7公里,预计接入负荷19.64兆瓦。目前,铁塔组立工作已全面完成。
刘辉  
公告专栏 2024年8月28日 戴朝海:原告万士红诉马鞍山市安润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两被告连带向原告返还12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及证据;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慈溪琪瑞车业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10300051/24035905、出票日期2015年10月8日、金额40000元、出票人慈溪市银驰车业有限公司、收款人慈溪琪瑞车业有限公司、付款行中国农业银行慈溪胜山支行、未背书,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刘永:本院受理肖忠祥诉张丹、杜小浪及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2024)浙0411民初3570号,原告起诉要点为要求你们三名被告就本院(2023)浙0411民初2457号民事判决确认的嘉兴永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原告的债务(货款88282.4元及利息等)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24年11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鲁康娟:原告李满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47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周晓威:本院受理马珊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坚新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市驰豪工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1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李冬子:本院受理王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姚才宝:本院受理谢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8月13日刊登的原告为“厦工(常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开庭时间“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应更正为“并定于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上海翔承贸线路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青峰伟业电路板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2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磊:本院受理范飞飞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2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金汉娟:本院受理叶仁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2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天津市福顺地毯有限公司、天津峰岩地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仁成人造毛皮有限公司与你们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2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高正芹、常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曹玉成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次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如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周祥军:本院受理胡宪怀诉你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次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程学海:本院受理张玉平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次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程磊磊:本院受理徐祥中诉你劳务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383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通周装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孔周:本院受理尚克友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251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杨诗诗:本院受理吴海燕诉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37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中山市轩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宁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芜湖辰彩家居有限公司、李军:本院受理常州万豪塑胶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3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上海盛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上海润居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诉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507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盛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上海润居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诉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507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太仓崇鑫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东莞市展创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2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郑珍珍:本院受理甘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4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孙辉:本院受理胡玉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朱金元:本院受理韩忠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3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贺新民:原告叶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川0311民初16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4年10月17日下午14:30在永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裁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乌苏市华通物流有限公司、蒋立华、周宏峻:本院受理的申诉人九江雅格泰大酒店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诉人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苏市兴财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乌苏市华通物流有限公司、蒋立华、张稷学、逯锦章、周宏峻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申诉人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谢安:本会受理(2023)芜仲字第431号芜湖市湾沚科创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与桑国海、章云、张剑、朱政明、谢安增资协议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如你方不按期选定仲裁员,将由邵晖、沈光华、徐宗保为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其中邵晖为首席仲裁员。本案将于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望你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
芜湖仲裁委员会
南京宇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谦升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代持股权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483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园区分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陆咸荣、盛池建、昆山益兴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陈亚静与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008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姑苏区来萱食品店:本会受理的苏州隆苑食品有限公司与你合同争议案[(2023)苏仲裁字第0373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
苏州仲裁委员会
高剑:本会受理的昆山同福典当有限公司与崔丹丹、高剑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101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陈晔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0月10日13时30分在(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斯微(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争议案[(2024)苏仲裁字第0637号],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0637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国石卓越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国丰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厉萍与你公司的投资协议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95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们双方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95号裁决书。请你们双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会受理的刘少勇与你方合同纠纷案[(2023)津仲字第0832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2023]津仲字裁第0832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中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天津中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566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566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海南宏远联和广告材料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垂永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334号),并定于2024年9月29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熙康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洪思妮、陈梅桂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331、332号),并定于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惊鸿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柯令拔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511号),并定于2024年10月22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华侨旅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斯茂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548号),并定于2024年10月14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公告
行为人:海南章宪益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MA5T1LYF4J
法定代表人:黄亚辉
联系电话:13*****8782
住所:海南省陵水县光坡镇章宪村委会办公大楼1楼
  沈成娇等30人投诉在儋州市白马井镇海花岛1号岛绿化项目施工工地务工,被董应武拖欠工资共计柒万玖仟贰佰捌拾贰圆伍角(¥79282.5)。行为人为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并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董应武,导致拖欠工人工资。我局多次联系行为人,要求其限期派员前来配合调查及提供相关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其均逾期未派员前往我局配合调查及提供相关劳动用工书面材料。
  现要求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派员到我局领取儋人社监令字〔2024〕A308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指令内容如下:行为人在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限行为人于送达之日起3日内,支付沈成娇等30人工资柒万玖仟贰佰捌拾贰圆伍角(¥79282.5),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如逾期未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既视为已送达,此《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行为人限期内,未到我局领取该《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处理。
  地址:儋州市中兴大道西侧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待室
  联系人:王振伟 电话:0898-23311212
    吴 凯 0898-23320779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公 告
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昭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编号为:5306992024CC01071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将刘荣军2020年04月21日在你公司位于镇雄县林口高速路收费站工地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鉴定为九级。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对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起15日内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尸启事   2024年8月4日,在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大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步行的中年男子死亡。该男子身高175cm左右,体型偏瘦,身穿深色长衣长裤,脚穿深色运动鞋,长发长胡须,未发现任何身份证明。因无法确认死者身份信息,现向社会征集线索。望亲人和知情者尽快与我队取得联系,早日找到死者家属,来我队处理有关事宜。
  联系人:孟警官,19810224326;罗警官,19810223982。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支队事故处理中队
2024年8月28日
寻尸启事   2024年8月7日,在北京市房山区京深路40公里9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驾驶人力三轮车的老年男子死亡。该男子身高155cm左右,体型偏瘦,上身赤裸,下穿黑色长裤,脚穿白底黑面运动鞋,短发短胡须,未发现任何身份证明。因无法确认死者身份信息,现向社会征集线索。望亲人和知情者尽快与我队取得联系,早日找到死者家属,来我队处理有关事宜。
  联系人:程警官,19810229923;王警官,19810224398。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支队事故处理中队
2024年8月28日
德清县一商家销售不合格电动车被罚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在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专班检查组在德清县雷甸镇某摩托车车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经检验,确定该批次电动自行车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及布线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专班检查组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该批次电动自行车,给予当事人扣押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没收非法所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吴德琴
公告专栏   5/8中缝
  何夕东:本院受理原告何锡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同期一倍贷款市场报价一倍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57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刘帅:本院受理原告武汉讼之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代偿本息人民币18753.25元;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逾期违约金共计3503.95元(逾期违约金以18753.2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自2023年1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日止,目前暂计至2024年4月24日),以上合计金额22257.2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576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15日10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任世忠:本院受理刘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民初26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43703元,并以本金43703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13.8%计算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46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法务中心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建飞:原告柴彦平与你、张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52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李建飞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原告借款70000元,利息18200元,合计88200元,并自2020年12月3日起,以70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0‰承担利息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以本金7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3.5‰承担利息至借款还清为止;2.张鹏对第一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5元由李建飞、张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刘海军:本院受理贺风香、沈建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民初25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刘海军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沈建军、贺风香返还借款本金90000元,支付利息100400元,两项合计190400元,并以本金9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2‰计算利息;2.驳回沈建军、贺风香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法务中心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杭兵雪、第三人镇江招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昌永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39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杨晴蓉: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5046周龙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句容市中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徐飞飞:本院受理严宵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动履行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兴文、张红云: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4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黄义河、席贺: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42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尹道军:本院受理卓金忠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黄祥辉:本院受理陈玉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桂0703民初4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季佳洛: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36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由季佳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归还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欠款本金978.6元;2.由季佳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24年6月2日起至信用卡欠款本金978.6元清偿完毕之日止,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违约金,但以上利息、违约金等之和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3.驳回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季佳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包加华:本院受理李本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崔苏晋:本院受理朱宸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思达:本院受理广东辉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五华县骏兴电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刘顺祥:本院受理梅州市梅县区程江方益石材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黄勇:原告丘满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5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凌芳:本院受理吴能琴、任海鹰、陈启玲、李静、陈小红、杨荣宏、王玉桂、宋利敏、余永芳、孙明容、李秀花、许尚琴、王基芳、刘林春、曹玉芹、许永梅、张守芳、李成凤、赵利利、陈启珍、孟庆梅、李成兰、张文香、吴月献、汪伦萍、杨学珍、亓树俊、高梅芝、张志军、陈玉红、李启艳、王惠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溪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马德云、曲原泰、辽宁全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丹仲裁字(2024)第58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本委已受理吴晓东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0月24日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五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于福来: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4)第114号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法律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答辩期满之日起第5日13时30分在本会开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王晓丽、赵东津: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4)第109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法律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答辩期满之日起第6日13时30分在本会开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田睿: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0934号,申请人太原远古玉泉置业有限公司与田睿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6/7中缝
  (2024)川1321民初5936号
江苏安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天壹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安沃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11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皮拯铭:本院受理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皮拯铭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196.98元,并支付息、逾期罚息(计算方式: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3年1月23日起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2.驳回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光勤:我院受理原告杜兴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97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4年9月27日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琴、王荐播: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罗素清与被执行人李琴、王荐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无明确通讯地址,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4)川1321执恢3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王荐播、李琴共同共有的位于南部县南隆镇东风路万达小区D号楼D幢5层2-5-2号【产权证号:200703635号】房屋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钱伟明:本院受理钱国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8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闫帅磊: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6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丁习仙、刘洪军、张志洪:本院受理张映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正兰:本院受理张海路、张金银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8月5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小兵:本院受理郑贵亮诉张红军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顾金峰:本院受理顾骏辉诉你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展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黎向龙:本院受理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黎向龙偿还原告贷记卡本金3720.6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1546.95元、费用5642.18元;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祝塘镇家悦生活超市:本院受理江阴市新桥名城副食品经营部诉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6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龙虾壹号餐饮店:杜小华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龙虾壹号餐饮店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4]319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龙虾壹号餐饮店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4]319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建纵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黄陂二分公司:丁佩与福建纵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黄陂二分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4]32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福建纵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黄陂二分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4]328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788号
被鉴定人:徐卫金,身份证号:42272119620227****
用人单位:湖北聚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腰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12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32.0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10月6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801号
被鉴定人:廖冬莲,身份证号:36050219741125****
用人单位:湖北苏曲建设有限公司,工伤部位:手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15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68.0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834号
被鉴定人:吴义虎,身份证号:42052519730305****
用人单位:宜昌致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肩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5.10.2.12,5.10.2.12款的规定,按晋级原则,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T02.8条款的规定,确认为10个月,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9月12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0761号
被鉴定人:朱永凤,身份证号:42282319681015****
用人单位:宜昌千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部位:上肢
  依据《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停工留薪期符合S57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6月4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浙江正然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秦玉宏诉你司关于工伤待遇等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皖宣劳人仲案〔2024〕434号应诉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9日15时在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裙楼三楼;联系电话:0563-3021913)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张恩贞诉你司关于工伤待遇等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皖宣劳人仲案〔2024〕432号应诉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8日15时在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裙楼三楼;联系电话:0563-3021913)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郭柏金(男,公民身份号码:230231******280617)、陶鹏宇(男,公民身份号码:231202******010253):本委受理的你与三亚鹿亚美业有限公司乐天城店的劳动争议案,因你未按时出庭参加庭审,本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决字〔2024〕第765号决定书、三劳人仲决字〔2024〕第952号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决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西安碑林区红星美凯龙乔金斯整木店:本委已受理刘江涛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五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同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明龙等5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汇聚娱乐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亚才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9/12中缝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本委已受理龚泽诉你单位要求工资、项目提成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兰城劳人仲裁字[2023]312号仲裁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兰州联迅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景惠杰、魏丽娟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逾期未发工资的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葛云龙:本院受理原告汪海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张计龙:本院受理原告包爱军与被告张计龙、齐伦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余姚车商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15日为举证期,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任明衡: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4)第80号申请人商丘耀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7天下午2点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商丘仲裁委员会
张会武:本院受理吕永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182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安徽新桥永发橡胶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与被告安徽新桥永发橡胶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永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4)皖0422民初603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8月17日刊登在2-3版中缝的被告为巴州红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中,其中“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起第三日上午10时(遇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应更正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特此更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平顶山昌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平新人社监察理决字[2023]第02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一案,现已审查终结。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402行审8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新人社监察理决字[2023]第02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对平顶山昌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的支付拖欠劳动者李亚军工资98200元、潘二军工资92750元、李爱红工资57800元、韩志华工资13330元,共计262080元的行政处理决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皖0304执1976号
沧州豆本豆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苑宝动、张连格:申请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追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1)皖0304执1976号
沧州豆本豆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苑新岗:申请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执2571号
鄂尔多斯市宏宝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王宏波、马保祥、朱龙:申请人安徽精菱玻璃机械有限公司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4)皖0304执95号
合肥斌胜商贸有限公司、陆忠斌:申请人蚌埠宇皓建材有限公司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人章菲,身份证号42098219850219****,系北京嘉德轩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之一,股东章菲(占股30%)与实控人岳云江(占股40%)于2022年01月28日提出退股并达成认可,不再参与公司一切经营事宜及分红。现股份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望大家知悉,特此公告。
章菲
2024年8月28日
寻亲公告   兹有房民507,性别男,年龄约44岁,于2024年08月24日去世,请家属于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与我站联系,逾期无人认领,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联系电话:010-60333152
北京市房山区救助管理站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遗失声明
贺超(身份证号:430923198512122926)遗失户口本,户主:贺超,声明作废2024年8月25日
祖帅于2024年8月23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34062119950317631X,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刘宁身份证遗失,证号:21021119840313742X,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邱婧二代身份证遗失,证号:440301198402082127,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罗浩洋(性别:男,父亲:罗立云,母亲:洪金菊)出生于2014年8月9日,编号O43076735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汪先铭于2024年8月7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510922198704025198,特此声明
徐照昀身份证遗失,证号:110105200404018311,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刘赫达(身份证号码:230202199406250657)遗失警官证,证号:018230,声明作废。
王福强(身份证号12010619640923651X)遗失警官证,证号:1203210,声明作废。
韩雨馨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R630620878,声明作废。
戴匀星不慎遗失士兵证,证号:兵字第20190390130号,声明作废。
索南诺日于2024年8月20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63252319900201103X,声明原件作废,非本人使用无效。
父亲:曾新展,母亲:李彩华,遗失2017年09月16日出生姓名:曾晨皓的出生医学证明一本,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为:R350021717,声明作废。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谈彬彬律师(身份证号:152824199310190023)于2024年8月20日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1101201911135097,声明作废。
新疆元正盛业(伊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承峻,2024年8月26日因保管不善遗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5月29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6540202310573059,声明作废。
贵州铜仁亿鑫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3MAALRQ5JX4)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06038811209)、法人章(张杰,编码5206028836255),声明作废。
三亚广宇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201367829J)不慎遗失公章、财务章,声明作废。
伊宁市尚云可百货商店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40025005461)、法人章(法人:唐喜卓)、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980003397401),声明作废。
长沙南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4R0Q0R0Y)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3010310069863,声明作废。
阿克苏巨能凝石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29250007485)、财务章(编码6529250007486)、合同章(编码6529250007487),声明作废。
贵州丰羽农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30MABNDNX60R)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3303128780,声明作废。
光泽县天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35853282541)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海南喜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3Q7P44U)不慎遗失财务章、法人章(法人:张外宾),声明作废。
内蒙古金紫苞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3MA13TW2342)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敦煌市凯盛源劳务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982MAC9W8B705遗失公章,刘尊枫法人章,声明作废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紫薇镇张家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520625MF52809231)不慎遗失编号为NO:520625-1588352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副本,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千硕工程管理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04MACRKJ9M1N)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40410024719,声明作废。
三官桥符艳娥烟花爆竹经营部遗失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一张,编号:(2022)湘09民终1350号,财产案件受理费:1182元,特声明作废。
福海县四海新型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姜昆)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普安乐季酒店(个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3MAD8P50N6P)不慎遗失法人章(高勇,编码5223232009662),声明作废。
福建乾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11MA8UJ63N6T)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1110041576,声明作废。
泉州市朱紫新型墙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5532357828)不慎遗失公章、法人章(法人:温江义),声明作废。
海南悠悠岁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MA5RH5T28A)遗失公章、法人章(姓名:孙源)各一枚,声明作废。
西林县桂虹农资店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编码4510300002477,声明作废。
海口秀英兴进茶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编号:JY24601051901057,声明作废。
郴州康西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MAD2XBQ24N)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3100210060095,声明作废。
浈江区嘉海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204MAC224A738)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0222MA6DM2EN2L)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2025002472,声明作废。
海南泰汇宏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3241742186)因公章破损,特此声明作废。
石阡县德发家庭农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3MA6DTY0W2M)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6238804426,声明作废。
新疆好梦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5MA78MWMG57)不慎遗失财务章(编码:6523250019525),现声明作废。
贵州升件清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2MA6HN2HA4X)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福州市中闽隆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码:35011110111737,声明作废。
天津佳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公章、法人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06JP2P1D,特此声明作废。
中航天赫大吉钛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063385498)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和润诚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WUGD2R)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知足乐修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20814XJ)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陆川县米场镇乐宁村新蕾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922MJN84516XP)经理事会决定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赖丽敏18897531800
注销公告:云浮市心理健康协会经会员大会决定,现将本会注销,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本会办理有关清算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5300MJM72047XF),住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宝马路2号云浮市开放大学内市教育综合大楼12楼,法定代表人:肖垚南,本会将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变更公告:中渊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QBEP3R)于2024年8月26日已变更法人、监事、股东。自变更之日起,变更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问题由原股东承担,特此公告。
公告
蔡小明:本院受理原告周福银与被告蔡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陈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已于2024年8月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9)苏0509执633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合计人民币180,0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邓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已于2024年8月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8)苏0509执913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合计人民币18,688.88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贵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8517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合计6275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贵公司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俞雪观: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已于2024年8月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8)苏0509执8364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合计人民币36,0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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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秀、张华、纪冬梅、张春震、石祖新、唐洪宝、唐建荣、唐华、徐蓉蓉、王静、邓孝军、荆路锋、卢肖肖、陈春春、伍安平、李仁林、陈永生、邢桂华、黄志明、孙如妹、苏州森利居橱柜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元(中国)重工有限公司等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4年8月1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0)苏0509执242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0,813,293.7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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