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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4年09月17日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央督导进行行前培训 陈文清强调 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传导压力 落实责任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 记者蔡长春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央督导日前在京进行行前培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强调,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通过督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
  陈文清要求,要通过督导推动各地牢牢把握扫黑除恶斗争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呼声,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分展示党中央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决心。
  陈文清强调,要明确督导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看到督导成效。要聚焦重点线索核查、重大案件攻坚情况开展督导,推动各地打深打透。要聚焦综合治理、源头预防情况开展督导,推动各地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内黑恶线索排查、乱象整治等工作,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聚焦依法履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政法机关落实办案责任、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主持会议并就督导工作安排作了说明。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由中央政法委牵头,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首次对各省区市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中央督导。
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 天津、江西、山西、甘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讲活动   □ 新华社记者
  
  从城乡社区到田间地头,从机关单位到企业车间、从群众团体到“两新”组织……连日来,天津、江西、山西、甘肃各地宣讲团分层分类,针对不同群体探索创新手段,结合群众身边事,开展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的基层宣讲,让理论宣讲“传”入千家万户,“播”到田间地头,“走”进人们心坎。
  14号上午,位于天津市静海区的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协和园展示中心气氛热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这几年,天津市打造以团泊健康城为代表的健康产业集聚地,我们现有天津中医药大学、血液病医院和体育康养产业集群,加上建设中的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天津基地项目,将会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党政办主任苏碧丹正在宣讲。
  从事体育康复行业的青年创业者王英达说,通过这种行进式的宣讲,他直观感受到天津健康产业的发展变化,增添了为健康中国而奋斗的动力。
  优秀青年代表讲述扎根农村的奋斗历程,网约车司机分享“爱心车队”的奉献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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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精心组织宣讲培训,坚持分层分类,面向不同群体广泛开展基层宣讲,用“青言青语”讲好青春奋斗故事。
  “锣鼓打来喜连连,同声高歌党的重要决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是关键……”13日,在江西省宁都县竹笮乡大富村的晒谷坪,响起了该县卫东文宣队精心编排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宁都采茶戏节目。
  “宁都老表爱看戏,我们将党的理论、政策融入到戏里进行编排和演出。”卫东文宣队负责人黄抡堪说,文宣队自1968年成立,一直坚持通过“理论+文艺”的宣讲方式,将党的方针政策融入地方特色演出,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种演出用的调子和土话很接地气,这样讲我们听得懂也记得住。”大富村“90后”新农人温伟清说。他此前注册成立了宁都县益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为种植户们提供机耕、机插、机收等服务。“全会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让种植户继续扩大种植粮食面积、科技种粮、持续增收吃下‘定心丸’。”他说。
  “您听说过‘20分钟公园效应’这个网络热词吗?公园效应不仅与生态环境有关,还与大家的情绪价值有关。让咱们开启今天的宣讲主题: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9月14日,山西省晋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牛伟静在城区钟家庄街道以脱口秀“开放麦”的形式为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理论+文艺”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宣讲方式。晋城市城区区委宣传部借鉴网络流行的新潮表达方式,打造“凤城开放麦”特色理论宣讲品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站在麦克风前,讲述身边的暖心故事和奋斗故事,牛伟静就是“凤城开放麦”理论宣讲团的一员。
  “当我站在台上看到群众的目光,就有把政治理论宣传好的责任感,我也从他们期待的眼神中感受到为大家宣讲的自豪感。”牛伟静说,她已经参加了5次义务宣讲。
  近日,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组建的“五老”宣讲团走进折桥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精神矍铄的“五老”人员以老百姓生活为切入点,以党的理论、政策为“强心针”,向群众传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整个宣讲过程如同邻里“拉家常”,村民围在一起,主动问、积极答。
  截至目前,甘肃省各级已组建“五老”宣讲团、民族团结宣讲“轻骑兵”、“陇原工匠”劳模宣讲团等各类宣讲团4900多个,宣讲场次2.8万余场,受众约200万人。
  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县布楞沟村文书马春花说:“宣讲形式接地气,宣讲内容更贴心。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为基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与群众一道把布楞沟建设成黄土塬上的幸福村。”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  
改革添动力 创新增活力 湖北公安接续谱写平安华章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这是群众安全感连续提升的五年,由2019年的96.21%升至2023年的98.72%。
  这是打击质效持续提升的五年。2023年,湖北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2019年上升28.31%,打击电诈抓获人数、逮捕人数同比2019年分别上升130.8%、91.1%。与此同时,命案发案同比2019年下降18.8%。
  持续提升的动力,源自改革创新。
  五年来,湖北公安机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专业+机制+大数据”,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锻造铁军强担当
  武汉民警邱建军、黄冈黄梅民警程凯、襄阳老河口民警靳斌……
  五年来,湖北公安机关共有54名民警献出宝贵生命,740名民警因公负伤。
  是什么让警营英雄辈出?答案是:忠诚。
  湖北省公安厅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完善党对公安全面领导制度机制,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湖北省公安厅出台加强厅党委政治建设16条措施,举办政治轮训班3118期;出台厅机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推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量化积分制考核民警工作,旗帜鲜明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湖北省公安厅打出一套“接访下访发现问题、‘四不两直’查明问题、政治督察解剖问题、检视整改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根治问题”组合拳,推动队伍惕厉自省、淬火成钢。
  湖北省公安厅还组建“情指行”、打击整治一体化等专班,打造敢打必胜的“战场”、战训合一的“练兵场”、比学赶超的“赛马场”。
  2020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4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28名个人获评“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651个集体荣立一、二等功,1322名个人荣立一、二等功。
  五年来,在大局中站位、大局下行动、大考中担当。湖北12万民警辅警知重负重,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重大战略部署,战疫情、抗冰雪、防洪水,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战胜了一个又一个风险挑战,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中挺膺担当、砥砺奋进。
创新战法提质效
  从两名砸车窗盗窃嫌疑人入手上挖下溯,关联出盗窃案件385起,抓获涉嫌盗窃嫌疑人91名。
  对案件信息再次碰撞研判后,警方又挖出吸贩毒、有偿陪侍团伙各一个,抓获嫌疑人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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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毒黄盗”违法犯罪网络被彻底摧毁的背后,是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推行“战区制”、一体办理辖区派出所刑事案件改革带来的成效。
  五年来,湖北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党委领导、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思路,持续推进改革强警,举措频频、蹄疾步稳。
  2020年9月,湖北省公安厅打破部门、警种壁垒,聚集人才和数据资源,组建“情指行”一体化专班,迈出了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提升实战能力的第一步,省市县所一体化高效处置突发警情模式应运而生。短短一个月内,湖北公安机关指挥响应速度提升3.2倍。
  2023年8月,在充分借鉴前期改革经验基础上,湖北省公安厅、武汉市公安局成立省市联勤指挥部,将禁毒工作与侦办等民生案件一体推进,合力打击整治毒诈赌黄盗等突出治安问题。
  2024年,“一市一台”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吹响冲锋号。各地市公安局对全市警情统一接警、统一受理、统一派警、全面研判,精准支撑警情处置和案件侦办。
  打击整治实战中,湖北公安机关配套孕育出“全面研、精准交、高效办、跟进督、圆满结”的闭环管理模式,推动案件办理、维稳处突“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几组数据映射出新的警务运行机制下,平安湖北建设迈出更高水平的铿锵足迹——
  市县警种办案比例由过去不足20%升至83.47%。
  2023年,湖北省缉毒执法、禁吸戒毒两项指标排名全国第一,传统“盗抢骗”案件破案率相比2020年提升25.35个百分点。
  2023年,湖北公安110有效警情处置平均耗时同比下降9.2%,快速救助群众71.4万人次,接处警群众满意率达97.61%。
聚焦期盼办实事
  “AI警局可以随时自助办理业务,解了我的燃眉之急。”9月5日晚,武汉市民李先生紧急办完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后由衷感叹。
  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武汉公安机关借助“互联网+”技术,建成24小时无人值守的“AI警局”,市民可一屏体验公安“网上办”所有功能。
  五年来,湖北公安机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累计推出100余项改革措施,惠及群众2亿余人次。“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线324项政务服务,847万用户注册使用,群众满意率达98.49%。
  湖北公安机关不断建立健全法治保障,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湖北公安机关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按照公安部标准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00个。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达95.95%。
  湖北公安机关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采取机关支援基层,开展重点整治地区帮扶,新招录民警优先到派出所等措施,将警力、资源下沉基层一线,全省派出所警力增至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6.48%。
  湖北10092名社区民警、24027名驻村辅警,带动800余个平安类组织、50余万名群防力量,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深化“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专项行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和重点行业风险隐患大起底。
  五年来,湖北公安机关累计化解公安部交办信访疑难案件2770件。2023年,湖北省矛盾纠纷化解群众满意率同比2022年上升14.5%。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 在法治轨道上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部分中明确提出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
  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协调推进
  问:如何看待法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地位和作用?
  答: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推动、事业的发展,改革的深化、事业的发展也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40多年来,我国立法工作、法治建设总体上是与改革开放事业同时起步、协调推进的。实践证明,改革开放给当代中国带来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巨变,同时法治建设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我们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协调推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当同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立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需要通过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作出新的回答。《决定》部署的重要举措和任务要求,许多涉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以及相关授权、批准、配套、清理等工作。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立法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来谋划、来展开、来推进,通过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从法律制度上推动落实新的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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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问: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应当坚持哪些重要原则?
  答: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应当坚持以下重要原则。
  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根本保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和保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正确政治方向,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在思想理论上的集中体现就是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三是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保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因此,必须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和改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使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四是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才能保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应当同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好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提出了哪些目标任务要求?
  答:《决定》除了在相关部分中多处部署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外,第九部分集中对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提出了任务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必须把宪法这一国家根本法摆在突出位置,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实施,不断提高宪法实施水平,维护宪法权威。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第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党中央领导全国立法工作,研究决定国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立法权地方的党委按照党中央大政方针领导本地区立法工作。坚持依规治党,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项目、组织法律起草、重大问题协调、草案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依托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第三,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加快涉及重大体制调整、重大制度改革、有关方面反映问题突出的法律修改,补齐法律制度短板弱项,推动国家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
  第四,统筹立改废释纂。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推动相关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制度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决定等形式,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继续开展法典编纂工作。发挥法律体系中不同层级立法作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军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推动法律体系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发挥好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和“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增强地方立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提高立法质量。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必须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完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调研论证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和上位法的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依法依规予以纠正或者撤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不符合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以更实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黔南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王鹤霖
□ 本报通讯员 肖家云
  
  自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围绕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一体推动州、县两级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在做实平等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上出实招、见实效、展实绩,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和安全感,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据统计,截至7月底,黔南州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用实的举措为“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加码,受理依法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26件,办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17件、涉企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1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件、“空壳公司”案件11件、涉企公益诉讼监督案件53件、企业安全生产案件3件。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必答题。”黔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海雁表示,将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依法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搭建“新载体”
  8月7日,黔南州“护企联络服务站”揭牌后的首个“服务企业联合接待日”,黔南州检察院、州工商联等4家单位相关业务骨干赶到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
  据了解,黔南州“护企联络服务站”由黔南州检察院、黔南州工商联共同建立,是检察机关、工商联连接民营企业的重要载体,承担了解民营企业法律诉求、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协调对接等职能,旨在强化检联协作,扎实推进“检察护企”,进一步畅通服务民营企业的涉法涉诉渠道,积极营造稳企、安企、惠企法治环境,精准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护企联络站工作办法,每月第一周星期三,黔南州检察院、州工商联将选派工作人员到场参与接待,同时结合企业诉求和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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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相关单位派员参与开展普法宣传、联络对接,开展法律服务。针对非联合接待日企业存在的急需诉求,明确由工商联牵头,协同推进法治宣传、“法治体检”等工作。黔南州检察院以此为契机,构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化格局。
  近年来,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州工商联紧密协作,充分发挥司法服务重要作用,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新模式,充分运用“两长”座谈会、“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检察长带队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在生产经营、精细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给企业提供帮助。
善用“加减法”
  黔南州检察院善用“加减法”开展“检察护企”。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对企业进行“加护”。另一方面,聚焦涉企案件办理超期或久拖不结做实“挂案”清理,对不应立案而予以立案的涉企案件监督撤案,为企业“减负”。
  为进一步畅通“检察护企”绿色通道,黔南州检察院设立了涉企法律服务专席,确保及时受理涉企控告申诉,精准收集企业法律诉求。
  今年以来,黔南州各地检察机关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聚焦重点领域,高质效办理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空壳公司”、土地转让纠纷、小过重罚等各类案件。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诚信环境。通过深入企业走访等方式,从金融创新、知识产权、犯罪预防等方面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并扩大覆盖面。
  此外,黔南州检察机关着力深化案件标识、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企案件进行识别标注,纳入专项办理。
拧紧“安全阀”
  黔南各地检察机关以护航企业安全生产作为做实“检察护企”的有力抓手,持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协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抓早抓小、抓苗头隐患,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一体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检察护企”在基层一线贯彻落实。
  在办理的一起“打孔盗油”案时,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在打击危害输油管道安全“油耗子”的同时,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巡查整治,协同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围绕输油管道管理、巡查、保护等,帮助企业查找并堵住漏洞,推动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延伸;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制定《涉矿重大工程项目走访联系工作实施方案》,聚焦生产安全、环境保护、采矿用地、涉法涉诉等问题帮助企业自主破题,主动与行政部门对接,强化问题整改;
  ……
  今年以来,黔南各地检察机关强化与公安、法院、司法、应急等部门联动协同,聚焦安全生产事故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深化问题破解,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做实隐患排查整治和群体监督管理,助推安全生产领域治理,同时采取常态化走访、开展法治培训、向企业派驻“企业特派员”等方式深化“检企联动”,帮助企业拧紧“安全阀”,推动形成护企合力。
街道有了亲情探望基地 北京西城法院聚焦群众所需积极推动改革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的陪伴和关爱不可或缺。然而,随着父母离异,如何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同时最大程度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不久,北京市西城区首个街道亲情探望基地正式成立,7岁的小寒在这里欣喜地看到爸爸妈妈在法官、社工等人撮合下握手言和,他也终于得以父爱母爱“我都要”。
  “夫妻离婚时,虽然大多约定了孩子由谁带以及另一方如何探望的事项,但现实中不少家庭又因细枝末节的问题让说好的探望难以落地,见不到孩子的一方就会再次找到法院申请执行离婚协议,让本就有冲突的双方再次进入对立阶段,夹在父母中间的孩子更是左右为难。当事人时常反映,走进法院就觉得是来‘干仗’的,会想起离婚时的各种争吵。”西城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梁良说,此前庭里多次跟街道等单位就这一问题进行沟通,寻求解决之道。
  如何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及进一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工作,成为西城法院推动融会贯通做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努力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不久,西城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所在的党支部积极行动起来,依托法院“先锋同行”党建活动,携手西城区妇联、区司法局、什刹海街道和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等单位,建立起西城区首个街道亲情探望基地,为未成年人子女探望工作妥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据西城法院副院长毕菲介绍,创设亲情探望基地后,探望场所得以从法院或者一方家庭转向街道社区,以相对中立、轻松的环境代替原先带有严肃或冲突氛围的环境,结合社会观护机制,在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协调下,力争使各方优先考虑子女利益,促进探望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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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前,7岁的小寒就在新成立的基地里,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温暖。此前,小寒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开启了离婚历程。那段时间,父亲张伟带着小寒一起生活。法院在综合多方因素后,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母亲丽丽抚养,张伟有每月两次的探望权。但由于双方互不信任,判决生效后,小寒的探望问题一直都困难重重。
  为确保探望顺利进行,法官王伟多次研究解决方案,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了判后延伸观护程序,由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社工在判决履行初期陪同探望。
  社工组织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双方的紧张关系,第一次探望非常顺利。然而,关于探望地点、奶奶能否参加探望、丽丽能否陪同等问题在后续的协商中却一直没有谈拢,导致摩擦不断,探望一度中断。
  什刹海街道亲情探望基地成立后,梁良和王伟近日前往张伟户籍所在地什刹海街道,与西城区妇联、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社工一道开展了亲情探望活动。活动中,张伟在基地与小寒分享生活中的点滴快乐,社工则从青少年心理健康角度出发,呼吁双方考虑小寒感受。区妇联工作人员也分享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经验,希望张伟能理解丽丽的担忧。最终,张伟和丽丽都表示愿意接受建议,为打消丽丽的顾虑,张伟还在法官指导下签署了承诺书,保证不会将孩子带走后不送回,并作出相关财产担保约定。
  这样的改革,仅是西城法院近年来以党建引领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作为北京法院系统唯一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西城法院近年来聚焦首都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探索出多元化讼、实质息讼等“全周期”纠纷化解机制,助力实现大城善治。今年以来,西城法院聚焦群众所需推动改革再升级,创新推出“先锋同行”党建品牌,同全区15个街道机关党组织签订协议,带动基层治理最小单元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就地化解,也由此促成了全区首个街道亲情探望基地的设立。
  “西城法院将紧盯新时代改革任务,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的强大动力,改出干部精气神、改出事业新高地、改出群众满意度。”西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经纬表示,西城法院将进一步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发力点和突破口,不断推进审执工作现代化,为首都功能核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内蒙古推选培育“网络法律明白人”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郭君怡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网络法律明白人”推选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25年底,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通过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每个部门单位至少培养3名至5名“网络法律明白人”(2024年至少培养3名),实现各级普法责任单位“网络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助推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通知》指出,推选培育“网络法律明白人”是在新形势下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有益尝试,是发挥网络空间法律专业人才职业优势、推广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妇联“法律明白人”培育使用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创新举措,对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制、引导广大网民依法上网、安全用网、理性发声、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强调,要深刻认识法治在网络强国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网络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纳入地方网信工作重要议程,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推选培育工作,把“具有一定网络技术应用能力、学习能力和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法律素养,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看待事物、处理事务”的专业人才选拔出来,积极参与到“引导网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网络空间普法工作中,推动网络空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网   □ 林楠特

  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于9月9日至15日在全国举行。连日来,各地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有关方面还举办青少年网络保护分论坛,法治日、青少年日以及网络安全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
  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为未成年人学习知识、休闲娱乐、交流交往提供了广阔空间,但未成年人在“触网”过程中也面临着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凌等多重风险。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普遍缺乏自我防护能力,因此,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离不开法治保障。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立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出了相关规定,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更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信息内容、保护个人信息等方面的规定,还专门设置“网络素养促进”专章,对家长、学校、企业及各相关部门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出具体要求,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在实践层面,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网络领域的监管,持续进行“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类危害未成年人的网络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网络安全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当前,网络信息技术加速迭代、新技术新应用的广泛普及,还可能带来新的安全风险,这就需要我们紧跟形势,不断依法净化网络环境,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网。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   □ 人民日报评论员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入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发展人民民主上取得的伟大成就,丰富了世界民主理论和实践,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100多年来,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不懈探索和奋斗,领导人民在一个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近代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结合”,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系统总结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经验,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并大力推进,民主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治国理政各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焕发勃勃生机。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和必由之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我们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一同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有利于保障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中国共产党是民主的忠实追求者、积极推动者和模范实践者,中国治理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各国的历史文化不同、现实国情不同,民主的形式选择必然不同。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我们愿继续同世界上一切追求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国家和人民,共同探讨实现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的路径,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新贡献。
  众智谋事必明,众力举事必成。前进道路上,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就一定能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  
为全民国防教育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解读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13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全民国防教育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军队的基础性工程,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意识的有效途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国防教育法,为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提高了国防教育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国防教育法作了一处修改,调整了有关部门的职责。此次是国防教育法的第二次修改。
  “随着形势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国际国内环境发生许多新变化,对全民国防教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需要对国防教育法及时进行全面修改完善。”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全民国防教育局)负责人指出,此次国防教育法修改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是应对国家安全严峻形势和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需要,是适应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需要,是破解国防教育工作突出矛盾问题的需要。
进一步明确党对国防教育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全民国防教育的领导,是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领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全民国防教育局)负责人指出,根据改革精神,将军队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担负的国防教育职能统一调整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负责,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承担。
  据介绍,此次国防教育法修改进一步突出了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在法律中明确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还完善了党领导国防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对修改前国防教育法中“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规定作出相应修改,明确“中央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并规定了地方各级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军地有关部门的职责。
在学校国防教育方面做“加法”
  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同时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培养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负责人介绍,此次国防教育法修改在学校国防教育方面做了“加法”,明确了相关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
  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着眼构建各级各类学校相互衔接的国防教育体系,在现行有关规定基础上,对小学和初级中学、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国防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等进行补充完善,并对国防教育课程设置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将学校国防教育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规定,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
  “2021年修改的兵役法对兵役宣传教育作出规定,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放宽到24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放宽到26周岁。目前,每年新入伍的士兵以大学生为主。因此,学校国防教育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培养高素质后备兵员的重要途径。国防教育法新增这条规定,主要是与兵役法规定做好衔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负责人表示。
  此外,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军训相关要求,规定,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学生军事训练大纲,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炼学生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军事训练水平;同时规定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拓展社会国防教育方法渠道
  “本次国防教育法修改从多方面拓展了社会国防教育的方法和渠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负责人介绍说。
  一是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国防教育。此次国防教育法修改,对国家机关国防教育的内容作了充实完善,明确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国防素养,发挥在全民国防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规定,国家根据需要选送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到有关军事院校接受培训,学习和掌握履行领导职责所必需的国防理论、知识和技能等。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明确要求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创新宣传报道方式,通过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推出优秀文艺作品、宣传发布先进典型、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等形式和途径开展国防教育。此外,在原有法律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新闻网站等媒体也应当开设国防教育节目或者栏目,普及国防知识。
  三是增加对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的要求。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新增一条,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大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在全民国防教育日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
完善国防教育工作保障措施
  据介绍,为了确保国防教育法的有关制度能够落实落地,本次国防教育法修改在保障措施方面作了完善。
  在物质条件方面,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对于原有的国防教育经费保障、社会捐助、文物保护、军营开放工作等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关于国防教育基地增加了一款规定,要求各级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保障。
  在人员和学科建设方面,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进一步优化了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拔条件,要求国防教育教员应当从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国防理论、知识和必要的军事技能的人员中选拔,同时还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加强国防教育相关学科建设以及国防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审核等也提出要求。
  此外,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还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责任设置,增加了有关法律责任的适用情形和适用对象,对于有关违法情形增加了民事责任规定等。
黄宗德:英勇战斗 以身许国   □ 李秉宣 李明刚 周文剑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每每听到这熟悉的旋律,17岁入伍投身革命,如今已93岁高龄的黄宗德依然热泪盈眶。
  胸前一枚枚奖章,默默讲述着老英雄不朽的功勋:荣获“二级战斗英雄”、胜利功勋荣誉章,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被朝鲜授予“一级国旗勋章”。
  黄宗德时常会念起当年那些牺牲战友的名字,他说:“我是幸存者,他们才是英雄!”
  智勇双全:连破5个火力点,只身俘敌22人
  74年前,当侵略者把战争强加到新生的共和国头上,亿万中国人民发出正义的呐喊: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1952年8月,21岁的黄宗德奉命奔赴抗美援朝战场。
  1953年7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发起金城反击战。黄宗德所在的志愿军第24军74师220团2营5连奉命攻打上九井西山。他们面对的是南朝鲜军用雷区、铁丝网和火力点交织构筑起的防线,被敌人叫嚣为“模范阵地”。
  13日夜,总攻开始。连长让因得痢疾正发高烧的黄宗德殿后。他却说:“就是死也要死在战场上!”冒着敌人密集的弹雨,黄宗德第一个跃出阵地,率领全班突破7道铁丝网,攻下敌前哨阵地。
  完成既定任务后,他带尖刀班主动策应两翼兄弟部队突破敌防线,连续摧毁敌5个火力点,打退敌1个班的反扑,攻占主峰。
  战斗打了整整一夜,惨烈程度超乎想象。战斗结束后全连仅剩13人。
  第二天,黄宗德独自一人遭遇了躲在坑道内的残敌。在冲锋枪被打坏,右前胸负伤的情况下,他没有退缩,而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用仅有的手榴弹和炸药包炸开坑道。敌人纷纷缴枪投降。
  “我的枪早就打不响了,为了稳住敌人,我大喊:‘五班六班快过来。’”黄宗德说,“事实上只有我一个,哪有五班六班?”
  此次战斗,黄宗德打掉敌地堡3个,毙敌7人,只身俘敌22人,缴获卡宾枪12支、步枪8支、冲锋枪4支、报话机2台。
  因表现英勇,黄宗德被志愿军总部授予“二级战斗英雄”荣誉称号,并荣立一等功。
  70多年过去了,回忆起当年牺牲的战友,黄宗德依然泣不成声,“他们才是英雄,我是替他们接受的荣誉。”
  永感党恩:“是党把我从贫苦少年培养成革命战士”
  1931年8月,黄宗德出生在山东荣成一户贫苦的农民家庭。
  黄宗德的姐夫和姐姐都是地下党员。在他们的影响下,黄宗德加入了青年抗日先锋队,为组织传递消息,站岗放哨。
  1948年12月,17岁的黄宗德参军入伍,成为山东省荣成县海防大队的一名战士。
  1949年4月,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黄宗德被编入解放军第25军74师221团,第一次参加了战斗。黄宗德回忆说:“我不会水,但有一个信念,我绝不能牺牲在这,我们要解放全中国。”
  渡过长江后,因为天降大雨,黄宗德和战友们分散在老乡家避雨。“几个国民党散兵也来敲门,我俘虏了3个敌人,立了三等功。”黄宗德说。
  回忆起自己的革命历程,最让黄宗德骄傲的是,自己的政治生命和共和国同岁。75年过去了,入党时的细节老人记忆犹新:“1949年6月,在江苏镇江的一处破庙里,我宣誓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此后,黄宗德一路随军作战,多次立功。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黄宗德回忆说,当时正在福建前线,消息传来,他和战友们一起欢呼拥抱,“别提多高兴了!”
  “是党把我从贫苦少年培养成革命战士。”黄宗德说。
  不忘初心:“共产党员没有特殊的权利”
  今年88岁的王锦华和黄宗德伉俪情深,已经共同度过了67个春秋。在她眼中,丈夫就是一名普通的军人。“他很少跟我和子女讲他过去的战斗经历。”王锦华说。
  从朝鲜战场回国后,黄宗德先后担任团政治处主任、团副政治委员、团政治委员、师副政治委员等职务。
  “三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他都在部队,没在我身边。”在王锦华记忆中,丈夫一心扑在工作上,照顾家庭很少,“但我并不怨他。他是军人,属于军队,属于国家。”
  在黄宗德影响下,三名子女都曾参军入伍。
  二儿子黄毅从部队转业时请求父亲给予帮助,黄宗德对他说,共产党员没有特殊的权利,你自己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黄毅说:“怨过父亲,但现在更感恩父亲。”
  1986年,黄宗德从副师职顾问的岗位离休。尽管离开工作岗位,但他仍然关心国家大事,每天收看《新闻联播》,阅读《参考消息》。天津警备区某干休所工作人员李学武说,黄老每次学习文件,都是用手指着,一字一句地看。
  离休后,黄宗德将大量精力投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工作中。干休所政委孟玮说,黄老是多所中小学的校外辅导员,曾到机关、企业、社区做过几十场报告。
  如今,已年过九旬的黄宗德仍十分关心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大的军队是国家安宁的保证。部队的同志们要忠于党和人民,好好提高本领,为保卫国家和世界和平作出更大贡献。”黄宗德说。
 新华社天津9月16日电  
改革添动力 创新增活力 湖北公安接续谱写平安华章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这是群众安全感连续提升的五年,由2019年的96.21%升至2023年的98.72%。
  这是打击质效持续提升的五年。2023年,湖北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2019年上升28.31%,打击电诈抓获人数、逮捕人数同比2019年分别上升130.8%、91.1%。与此同时,命案发案同比2019年下降18.8%。
  持续提升的动力,源自改革创新。
  五年来,湖北公安机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专业+机制+大数据”,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锻造铁军强担当
  武汉民警邱建军、黄冈黄梅民警程凯、襄阳老河口民警靳斌……
  五年来,湖北公安机关共有54名民警献出宝贵生命,740名民警因公负伤。
  是什么让警营英雄辈出?答案是:忠诚。
  湖北省公安厅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完善党对公安全面领导制度机制,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湖北省公安厅出台加强厅党委政治建设16条措施,举办政治轮训班3118期;出台厅机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推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量化积分制考核民警工作,旗帜鲜明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湖北省公安厅打出一套“接访下访发现问题、‘四不两直’查明问题、政治督察解剖问题、检视整改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根治问题”组合拳,推动队伍惕厉自省、淬火成钢。
  湖北省公安厅还组建“情指行”、打击整治一体化等专班,打造敢打必胜的“战场”、战训合一的“练兵场”、比学赶超的“赛马场”。
  2020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4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28名个人获评“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651个集体荣立一、二等功,1322名个人荣立一、二等功。
  五年来,在大局中站位、大局下行动、大考中担当。湖北12万民警辅警知重负重,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重大战略部署,战疫情、抗冰雪、防洪水,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战胜了一个又一个风险挑战,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中挺膺担当、砥砺奋进。
创新战法提质效
  从两名砸车窗盗窃嫌疑人入手上挖下溯,关联出盗窃案件385起,抓获涉嫌盗窃嫌疑人91名。
  对案件信息再次碰撞研判后,警方又挖出吸贩毒、有偿陪侍团伙各一个,抓获嫌疑人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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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毒黄盗”违法犯罪网络被彻底摧毁的背后,是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推行“战区制”、一体办理辖区派出所刑事案件改革带来的成效。
  五年来,湖北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党委领导、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思路,持续推进改革强警,举措频频、蹄疾步稳。
  2020年9月,湖北省公安厅打破部门、警种壁垒,聚集人才和数据资源,组建“情指行”一体化专班,迈出了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提升实战能力的第一步,省市县所一体化高效处置突发警情模式应运而生。短短一个月内,湖北公安机关指挥响应速度提升3.2倍。
  2023年8月,在充分借鉴前期改革经验基础上,湖北省公安厅、武汉市公安局成立省市联勤指挥部,将禁毒工作与侦办等民生案件一体推进,合力打击整治毒诈赌黄盗等突出治安问题。
  2024年,“一市一台”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吹响冲锋号。各地市公安局对全市警情统一接警、统一受理、统一派警、全面研判,精准支撑警情处置和案件侦办。
  打击整治实战中,湖北公安机关配套孕育出“全面研、精准交、高效办、跟进督、圆满结”的闭环管理模式,推动案件办理、维稳处突“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几组数据映射出新的警务运行机制下,平安湖北建设迈出更高水平的铿锵足迹——
  市县警种办案比例由过去不足20%升至83.47%。
  2023年,湖北省缉毒执法、禁吸戒毒两项指标排名全国第一,传统“盗抢骗”案件破案率相比2020年提升25.35个百分点。
  2023年,湖北公安110有效警情处置平均耗时同比下降9.2%,快速救助群众71.4万人次,接处警群众满意率达97.61%。
聚焦期盼办实事
  “AI警局可以随时自助办理业务,解了我的燃眉之急。”9月5日晚,武汉市民李先生紧急办完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后由衷感叹。
  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武汉公安机关借助“互联网+”技术,建成24小时无人值守的“AI警局”,市民可一屏体验公安“网上办”所有功能。
  五年来,湖北公安机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累计推出100余项改革措施,惠及群众2亿余人次。“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线324项政务服务,847万用户注册使用,群众满意率达98.49%。
  湖北公安机关不断建立健全法治保障,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湖北公安机关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按照公安部标准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00个。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达95.95%。
  湖北公安机关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采取机关支援基层,开展重点整治地区帮扶,新招录民警优先到派出所等措施,将警力、资源下沉基层一线,全省派出所警力增至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6.48%。
  湖北10092名社区民警、24027名驻村辅警,带动800余个平安类组织、50余万名群防力量,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深化“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专项行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和重点行业风险隐患大起底。
  五年来,湖北公安机关累计化解公安部交办信访疑难案件2770件。2023年,湖北省矛盾纠纷化解群众满意率同比2022年上升14.5%。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 在法治轨道上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部分中明确提出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
  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协调推进
  问:如何看待法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地位和作用?
  答: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推动、事业的发展,改革的深化、事业的发展也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40多年来,我国立法工作、法治建设总体上是与改革开放事业同时起步、协调推进的。实践证明,改革开放给当代中国带来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巨变,同时法治建设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我们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协调推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当同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立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需要通过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作出新的回答。《决定》部署的重要举措和任务要求,许多涉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以及相关授权、批准、配套、清理等工作。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立法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来谋划、来展开、来推进,通过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从法律制度上推动落实新的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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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问: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应当坚持哪些重要原则?
  答: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应当坚持以下重要原则。
  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根本保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和保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正确政治方向,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在思想理论上的集中体现就是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三是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保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因此,必须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和改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使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四是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才能保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应当同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好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提出了哪些目标任务要求?
  答:《决定》除了在相关部分中多处部署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外,第九部分集中对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提出了任务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必须把宪法这一国家根本法摆在突出位置,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实施,不断提高宪法实施水平,维护宪法权威。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第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党中央领导全国立法工作,研究决定国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立法权地方的党委按照党中央大政方针领导本地区立法工作。坚持依规治党,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项目、组织法律起草、重大问题协调、草案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依托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第三,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加快涉及重大体制调整、重大制度改革、有关方面反映问题突出的法律修改,补齐法律制度短板弱项,推动国家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
  第四,统筹立改废释纂。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推动相关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制度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决定等形式,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继续开展法典编纂工作。发挥法律体系中不同层级立法作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军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推动法律体系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发挥好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和“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增强地方立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提高立法质量。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必须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完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调研论证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和上位法的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依法依规予以纠正或者撤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不符合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上海虹桥:群众立法建议直通全国人大常委会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 本报实习生 芮锡培
  
  上海的九月,秋意渐浓。
  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一整面“法条墙”引人注目。9月13日,退休法官严敏祥指着其中一份法律草案修订建议书,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里有他的“功劳”。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设立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虹桥街道是全国首批4个基层联系点之一,严敏祥是首批立法信息员之一。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征求意见时,我和同事在社区调研,发现老年人是受害主体。为此,我们提出在加大对诈骗分子惩罚力度的同时,还要加强针对老年人的防诈宣传。这个建议后来被吸纳进法律草案。”
  像严敏祥这样的信息员,虹桥立法联系点共有420名,此外还有15家顾问单位及15家专家人才库单位,较好地实现了群众性与专业性的有机统一。
  “我们肩负国家重任,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向世界讲好中国式民主基层实践的鲜活故事。”虹桥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郭凯介绍说。9年来,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累计征询群众关于97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建议,上报建议3279条,被研究吸纳284条。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共45个,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500多个,发挥立法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充分肯定虹桥街道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经验做法,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这一重要论断。
以裁判树规则促治理助发展 北京互联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数据产品、数字藏品、人工智能生成物等新型权利客体不断涌现,权利保护适用条件亟待明确;流量推广、直播带货、超前点播等新模式引发的诉讼纠纷时有发生,带来了法律主体认定、责任分配等司法审理难点……新质生产力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司法实践带来新课题。
  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近年来坚持规则引领,随着一起起“首案”的宣判,一大批有关新质生产力的司法审判规则空白被填补。与此同时,该院先后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等单位合作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在建设全国首个以法院为主导的“天平链”司法区块链平台的基础上,与“版权链”“北数链”贯通,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数据产权制度建立提供司法支撑。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外发布《北京互联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白皮书》,并同步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 推动首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推出17项具体措施,以高质量司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介绍,截至2024年6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万余件,通过梳理发现,当前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文旅等新兴产业领域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司法能力水平对产业结构升级影响重大。此外,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全面融合渗透到传统产业中,不断解构和重塑市场结构和产业形态,导致在案件审理中事实查明难度加大。
  “对于这些新情况,北京互联网法院践行‘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以治理助发展’的裁判理念,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姜颖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全国首例“AI文生图”案中,该院在判决中明确了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和使用者的“创作者”身份,鼓励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的应用,入选2024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十个重大影响力事件;在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中,认定自然人声音权益及于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亮明保护人格权益与引导技术向善的司法态度。
  审判为基,制度为纲。针对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北京互联网法院先后出台《为促进北京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互联网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意见》《关于服务保障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的举措》等文件,将重点举措融入全院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中,确保落实落细。
  在相关制度指引下,北京互联网法院持续深化“1+N”巡回审判机制,在北京经开区设立全市首个数据权益巡回审判庭,成为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的首批数据服务机构。在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首都国际机场临空区、市知识产权局设立4个法官工作站,建设“数字经济普法e站”,并联合北京市委网信办开展系列普法活动,覆盖科创企业200余家,以订单式普法助力企业依法经营,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法治协同方面,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天平链”司法区块链平台为基础,先后与北京市版权局合作上线“版权链-天平链协同治理平台”,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北数链”贯通,促进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流动。
  “此次推出的17项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满足首都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司法的新需求,将分层次分领域对审执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新技术、新业态前沿发展及相关法律适用培训,切实打造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的审判队伍。”姜颖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数据权益司法保护规则,推动构建数据流通便利、数据交易安全、共享机制健全的数据司法保护制度,做好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生成式人工智能中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问题研究和审判工作,积极探索与数字经济新业态相适应的司法治理模式,努力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4年服贸会达成近千项成果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吉宁 魏玉坤 全球服务、互惠共享。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16日在京闭幕,本届服贸会共达成近千项成果,线下参展企业国际化率超过20%。
  记者从服贸会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服贸会会期共达成成交、投资等7类近千项成果,主要集中在建筑、金融、商业服务等领域;举办国际合作项目洽谈推介会等56场,其中海外对接会系列活动10场。
  北京市商务局局长朴学东介绍,本届服贸会线下参展企业的整体国际化率超20%。“世界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境内外机构等111家企业机构发布数字化、人工智能、医疗健康等领域219项成果,比上届增加80项。”
  服贸会的吸引力持续增强,5天的会期,180余场论坛会议活动陆续举行,2000余家企业线下参展、6000余家企业线上参展。人工智能、云计算、元宇宙、6G等行业前沿技术,以及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成果集中亮相:搭载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的骨科手术机器人、全球最小心脏起搏器、远程安全驾驶系统智能驾驶舱……
  “今年的服贸会取得了丰硕成果,充分彰显了中国坚持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广泛凝聚了深化全球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合作的重要共识,全面反映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突出成就。”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副司长王波说。
  作为本届服贸会的主宾国,法国安排了一系列围绕服贸会主题的会议,重点关注健康、体育和“法国吸引力”等方面。已经连续多年参加服贸会的高通公司准时赴约,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钱堃说:“借助服贸会这个平台,公司将继续深化与中国客户的产业合作,利用在智能计算领域的领先技术,赋能更多产业。”
  “我们将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有序推进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推动实施服务贸易全球合作伙伴网络计划,拓宽服务贸易多双边和区域合作机制。”王波表示,要进一步发挥好服贸会在扩大开放、深化合作、引领创新方面的重要平台作用,加快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林芝构建现代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蒲晓磊

  凉风习习,绿树成荫,流水潺潺,小桥流水……一幅幅高原生态画卷在“雪域江南”徐徐展开。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随“铸牢共同体 中华一家亲”主题宣传“雪域高原焕新貌”调研采访团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雅尼国家湿地公园看到了林芝市的生态之美。
  雅尼国家湿地公园是由尼洋河与雅鲁藏布交汇形成的高原河流性湿地,湿地公园水量丰沛、生物多样性丰富,分布着野生植物534种、野生动物234种,有30%以上的物种属于西藏地区特有物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6种。雅尼国家湿地公园还是青藏高原重要的鸟类越冬栖息地。
  近年来,林芝市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出台《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林芝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权责清晰、责任具体、对象明确的制度体系。
  绿水青山是林芝最大的家底、最亮的名片、最好的生产要素。林芝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为抓手,做到市县同步创、突出重点创、加快进度创,努力让“绿水青山”成为各族群众的“幸福靠山”。
  与此同时,林芝市还制定印发《林芝市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2021—2035)〉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深入实施《林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林芝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林芝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邢台襄都检察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郭静萱为落实“检察+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配合协作机制,近日,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总工会走进旭阳经济开发区,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检察干警围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适用”主题,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政处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处罚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适用法律法规,为辖区内企业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开展了讲解。同时,向在座职工讲解了检察机关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让职工代表了解到,在合法劳动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下,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区总工会围绕工会如何运用“一函两书”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讲解了工会的历史、基本职责以及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形、法律依据、维权机制和手段。
浙江舟山新城加强工业企业电动车安全管理   今年以来,浙江舟山新城电动自行车整治专班结合辖区实际,紧盯治理难点,全面加强工业企业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整治专班对工业企业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进行全方位摸排,重点整治违规充停、占用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形成“上班—充电—下班”的良性循环。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针对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少的企业,由企业灵活设置充停场所;针对原来建有充停场所的企业,实施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已摸排工业企业80家,指导40家企业建设充停点,分批次建成一体化充电示范点6个,新增充电设施45处、充电口620个。
  此外,专班还通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实操演练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周婷婷 孟校男  
东莞清溪镇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邓君 通讯员殷永康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禁毒意识,近日,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禁毒办在文化公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禁毒社工在活动现场设立摊位,通过派发禁毒宣传手册、展示仿真毒品模型的方式,向群众讲解禁毒知识及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的重要性,告诫他们尽量不去治安复杂的场所,不要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饮料,将防毒、拒毒的意识落实在日常生活中。禁毒社工还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向亲子家庭提问并派发小礼品,以此引导他们主动增强自制力,坚决抵御毒品诱惑。
济南市中区残联加大法律援助供给力度   本报讯 记者梁平妮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中区残联)以满足残疾人法律援助需要为导向,以广播节目《市中残联之声》为载体,加大对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等供给力度。市中区残联通过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利用助残日、法律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市中残联之声》、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线上线下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增强残疾人法治意识,提高残疾人维权能力,筑牢残疾人维权“法治后盾”。
毕节税务创新举措助农兴旅   本报讯 通讯员童霖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依托各地乡村特色旅游景区,开展“政策上门助农兴旅”服务行动,将税收政策和便民举措送到各区县乡村现场,切实为涉农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为乡村旅游等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效能。该局聚焦“农业+”产业,以税收力量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探索“农旅+”融合发展新路径,以贴心服务和税惠红利赋能“农业+”产业发展,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企业走稳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
河南南乐检察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3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多管齐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是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发挥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一站式”功能,推动信访群众“只进一门、只跑一次”。二是实行律师值班接访机制,每周二、四联合值班律师,在信访窗口开展释法说理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三是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针对首次提出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案件,坚持“谁包案、谁负责”,及时了解当事人诉求,推动限期化解。 蔡民起  
奎屯供电开展电力普法进校园活动   近日,国网奎屯供电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走进奎屯市第四小学,开展电力普法活动。活动现场,服务队队员化身“电力老师”,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进行互动问答等多种方式,详细讲解电价的分类和组成、常见窃电行为、安全用电注意事项、触电急救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安全用电、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活动结束后,服务队对食堂、教室等重点区域的用电设施进行“体检”,并向校方提出安全用电建议。 徐占卿  
广东佛冈开展校车司机“毒驾”检测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禁毒办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在辖区开展校车司机“毒驾”检测工作。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有序分工,做好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一个不漏地进行毛发和尿液采样、检测并留样封存,确保校车司机信息准确无误和毛发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同时,利用排队间隙,通过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展示仿真毒品模型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毒品种类、特征及“毒驾”危害,教育引导校车司机自觉抵制“毒驾”,保障师生出行安全。 黄永好  
平阳万全镇开展电动车“蓝电行动”   今年4月以来,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应急消防管理站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六中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蓝电行动”。行动期间,万全镇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同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讲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截至目前,万全镇共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充停宣传手册3万余份,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等违法行为282起。 王蒙蒙  
深圳福城街道上好开学“禁毒第一课”   为充分发挥学校在毒品预防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禁毒办联合桔塘社区工作站,在龙澜学校开展开学“禁毒第一课”活动。活动期间,工作人员通过讲授禁毒PPT课件、播放禁毒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详细讲解新型毒品的种类、危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同学们自觉抵制毒品,树立无毒生活理念。接下来,福城街道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赖思君  
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 天津、江西、山西、甘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讲活动   □ 新华社记者
  
  从城乡社区到田间地头,从机关单位到企业车间、从群众团体到“两新”组织……连日来,天津、江西、山西、甘肃各地宣讲团分层分类,针对不同群体探索创新手段,结合群众身边事,开展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的基层宣讲,让理论宣讲“传”入千家万户,“播”到田间地头,“走”进人们心坎。
  14号上午,位于天津市静海区的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协和园展示中心气氛热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这几年,天津市打造以团泊健康城为代表的健康产业集聚地,我们现有天津中医药大学、血液病医院和体育康养产业集群,加上建设中的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天津基地项目,将会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党政办主任苏碧丹正在宣讲。
  从事体育康复行业的青年创业者王英达说,通过这种行进式的宣讲,他直观感受到天津健康产业的发展变化,增添了为健康中国而奋斗的动力。
  优秀青年代表讲述扎根农村的奋斗历程,网约车司机分享“爱心车队”的奉献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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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精心组织宣讲培训,坚持分层分类,面向不同群体广泛开展基层宣讲,用“青言青语”讲好青春奋斗故事。
  “锣鼓打来喜连连,同声高歌党的重要决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是关键……”13日,在江西省宁都县竹笮乡大富村的晒谷坪,响起了该县卫东文宣队精心编排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宁都采茶戏节目。
  “宁都老表爱看戏,我们将党的理论、政策融入到戏里进行编排和演出。”卫东文宣队负责人黄抡堪说,文宣队自1968年成立,一直坚持通过“理论+文艺”的宣讲方式,将党的方针政策融入地方特色演出,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种演出用的调子和土话很接地气,这样讲我们听得懂也记得住。”大富村“90后”新农人温伟清说。他此前注册成立了宁都县益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为种植户们提供机耕、机插、机收等服务。“全会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让种植户继续扩大种植粮食面积、科技种粮、持续增收吃下‘定心丸’。”他说。
  “您听说过‘20分钟公园效应’这个网络热词吗?公园效应不仅与生态环境有关,还与大家的情绪价值有关。让咱们开启今天的宣讲主题: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9月14日,山西省晋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牛伟静在城区钟家庄街道以脱口秀“开放麦”的形式为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理论+文艺”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宣讲方式。晋城市城区区委宣传部借鉴网络流行的新潮表达方式,打造“凤城开放麦”特色理论宣讲品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站在麦克风前,讲述身边的暖心故事和奋斗故事,牛伟静就是“凤城开放麦”理论宣讲团的一员。
  “当我站在台上看到群众的目光,就有把政治理论宣传好的责任感,我也从他们期待的眼神中感受到为大家宣讲的自豪感。”牛伟静说,她已经参加了5次义务宣讲。
  近日,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组建的“五老”宣讲团走进折桥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精神矍铄的“五老”人员以老百姓生活为切入点,以党的理论、政策为“强心针”,向群众传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整个宣讲过程如同邻里“拉家常”,村民围在一起,主动问、积极答。
  截至目前,甘肃省各级已组建“五老”宣讲团、民族团结宣讲“轻骑兵”、“陇原工匠”劳模宣讲团等各类宣讲团4900多个,宣讲场次2.8万余场,受众约200万人。
  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县布楞沟村文书马春花说:“宣讲形式接地气,宣讲内容更贴心。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为基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与群众一道把布楞沟建设成黄土塬上的幸福村。”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  
以更实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黔南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王鹤霖
□ 本报通讯员 肖家云
  
  自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围绕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一体推动州、县两级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在做实平等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上出实招、见实效、展实绩,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和安全感,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据统计,截至7月底,黔南州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用实的举措为“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加码,受理依法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26件,办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17件、涉企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1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件、“空壳公司”案件11件、涉企公益诉讼监督案件53件、企业安全生产案件3件。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必答题。”黔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海雁表示,将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依法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搭建“新载体”
  8月7日,黔南州“护企联络服务站”揭牌后的首个“服务企业联合接待日”,黔南州检察院、州工商联等4家单位相关业务骨干赶到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
  据了解,黔南州“护企联络服务站”由黔南州检察院、黔南州工商联共同建立,是检察机关、工商联连接民营企业的重要载体,承担了解民营企业法律诉求、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协调对接等职能,旨在强化检联协作,扎实推进“检察护企”,进一步畅通服务民营企业的涉法涉诉渠道,积极营造稳企、安企、惠企法治环境,精准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护企联络站工作办法,每月第一周星期三,黔南州检察院、州工商联将选派工作人员到场参与接待,同时结合企业诉求和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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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相关单位派员参与开展普法宣传、联络对接,开展法律服务。针对非联合接待日企业存在的急需诉求,明确由工商联牵头,协同推进法治宣传、“法治体检”等工作。黔南州检察院以此为契机,构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化格局。
  近年来,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州工商联紧密协作,充分发挥司法服务重要作用,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新模式,充分运用“两长”座谈会、“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检察长带队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在生产经营、精细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给企业提供帮助。
善用“加减法”
  黔南州检察院善用“加减法”开展“检察护企”。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对企业进行“加护”。另一方面,聚焦涉企案件办理超期或久拖不结做实“挂案”清理,对不应立案而予以立案的涉企案件监督撤案,为企业“减负”。
  为进一步畅通“检察护企”绿色通道,黔南州检察院设立了涉企法律服务专席,确保及时受理涉企控告申诉,精准收集企业法律诉求。
  今年以来,黔南州各地检察机关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聚焦重点领域,高质效办理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空壳公司”、土地转让纠纷、小过重罚等各类案件。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诚信环境。通过深入企业走访等方式,从金融创新、知识产权、犯罪预防等方面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并扩大覆盖面。
  此外,黔南州检察机关着力深化案件标识、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企案件进行识别标注,纳入专项办理。
拧紧“安全阀”
  黔南各地检察机关以护航企业安全生产作为做实“检察护企”的有力抓手,持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协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抓早抓小、抓苗头隐患,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一体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检察护企”在基层一线贯彻落实。
  在办理的一起“打孔盗油”案时,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在打击危害输油管道安全“油耗子”的同时,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巡查整治,协同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围绕输油管道管理、巡查、保护等,帮助企业查找并堵住漏洞,推动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延伸;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制定《涉矿重大工程项目走访联系工作实施方案》,聚焦生产安全、环境保护、采矿用地、涉法涉诉等问题帮助企业自主破题,主动与行政部门对接,强化问题整改;
  ……
  今年以来,黔南各地检察机关强化与公安、法院、司法、应急等部门联动协同,聚焦安全生产事故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深化问题破解,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做实隐患排查整治和群体监督管理,助推安全生产领域治理,同时采取常态化走访、开展法治培训、向企业派驻“企业特派员”等方式深化“检企联动”,帮助企业拧紧“安全阀”,推动形成护企合力。
街道有了亲情探望基地 北京西城法院聚焦群众所需积极推动改革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的陪伴和关爱不可或缺。然而,随着父母离异,如何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同时最大程度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不久,北京市西城区首个街道亲情探望基地正式成立,7岁的小寒在这里欣喜地看到爸爸妈妈在法官、社工等人撮合下握手言和,他也终于得以父爱母爱“我都要”。
  “夫妻离婚时,虽然大多约定了孩子由谁带以及另一方如何探望的事项,但现实中不少家庭又因细枝末节的问题让说好的探望难以落地,见不到孩子的一方就会再次找到法院申请执行离婚协议,让本就有冲突的双方再次进入对立阶段,夹在父母中间的孩子更是左右为难。当事人时常反映,走进法院就觉得是来‘干仗’的,会想起离婚时的各种争吵。”西城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梁良说,此前庭里多次跟街道等单位就这一问题进行沟通,寻求解决之道。
  如何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及进一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工作,成为西城法院推动融会贯通做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努力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不久,西城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所在的党支部积极行动起来,依托法院“先锋同行”党建活动,携手西城区妇联、区司法局、什刹海街道和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等单位,建立起西城区首个街道亲情探望基地,为未成年人子女探望工作妥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据西城法院副院长毕菲介绍,创设亲情探望基地后,探望场所得以从法院或者一方家庭转向街道社区,以相对中立、轻松的环境代替原先带有严肃或冲突氛围的环境,结合社会观护机制,在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协调下,力争使各方优先考虑子女利益,促进探望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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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前,7岁的小寒就在新成立的基地里,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温暖。此前,小寒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开启了离婚历程。那段时间,父亲张伟带着小寒一起生活。法院在综合多方因素后,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母亲丽丽抚养,张伟有每月两次的探望权。但由于双方互不信任,判决生效后,小寒的探望问题一直都困难重重。
  为确保探望顺利进行,法官王伟多次研究解决方案,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了判后延伸观护程序,由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社工在判决履行初期陪同探望。
  社工组织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双方的紧张关系,第一次探望非常顺利。然而,关于探望地点、奶奶能否参加探望、丽丽能否陪同等问题在后续的协商中却一直没有谈拢,导致摩擦不断,探望一度中断。
  什刹海街道亲情探望基地成立后,梁良和王伟近日前往张伟户籍所在地什刹海街道,与西城区妇联、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社工一道开展了亲情探望活动。活动中,张伟在基地与小寒分享生活中的点滴快乐,社工则从青少年心理健康角度出发,呼吁双方考虑小寒感受。区妇联工作人员也分享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经验,希望张伟能理解丽丽的担忧。最终,张伟和丽丽都表示愿意接受建议,为打消丽丽的顾虑,张伟还在法官指导下签署了承诺书,保证不会将孩子带走后不送回,并作出相关财产担保约定。
  这样的改革,仅是西城法院近年来以党建引领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作为北京法院系统唯一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西城法院近年来聚焦首都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探索出多元化讼、实质息讼等“全周期”纠纷化解机制,助力实现大城善治。今年以来,西城法院聚焦群众所需推动改革再升级,创新推出“先锋同行”党建品牌,同全区15个街道机关党组织签订协议,带动基层治理最小单元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就地化解,也由此促成了全区首个街道亲情探望基地的设立。
  “西城法院将紧盯新时代改革任务,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的强大动力,改出干部精气神、改出事业新高地、改出群众满意度。”西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经纬表示,西城法院将进一步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发力点和突破口,不断推进审执工作现代化,为首都功能核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月饼券被黄牛半价回收后流向哪? 记者调查月饼券灰色交易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林铭溱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人们对购买月饼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除了店铺门前排起长队买月饼自己吃的消费者,企业也纷纷向员工发放月饼券,许多人将月饼券作为礼品赠送给亲朋好友。
  中秋佳节前夕,市场上各大品牌的月饼券交易迎来了兑换高峰期。“诚信收元×月饼券,秒发秒确认,出券请私信”“2024年月饼券高价回收”“现在××楼月饼券不知道还有人收吗”?《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上充斥着大量月饼券回收的帖子,涉及元×、星××、美×等知名品牌,收购价格为券面标价的4折至7折不等。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一个来自江苏苏州的票务账号同时“收票”与“出票”。在收票详情页,该票务称“高价回收月饼票”。记者随机选择了某品牌一款价值318元的月饼券进行咨询,该票务表示,318元的月饼券回收价为150元。
  记者点进“出票”页面详情,该页面显示“月饼券批发全国通用,如果你有公司资源可合作,报价发货开票通通帮你搞定,让你躺赚中秋。”记者使用另一账号自称公司采购,向该票务咨询了同一款月饼券的“出票”价格,该票务告诉记者,月饼券售价为248元。
  “月饼券是打折的,发票可以开普票原价给你,纸质票和电子票都可以。我们这边开的直接是月饼公司的发票,不是经销商发票。”该票务告诉记者,如果批量下单,其所开具的发票为苏州当地某著名月饼品牌的发票,“保证收到的是月饼的发票”。
  除了记者咨询的某品牌月饼之外,该票务还向记者推销了“更为划算的方案”——“你拿×××斯比较好,我们卖得便宜”。该品牌的票券可以打六折,而发票能够开到的数额是原价的八折至九折,甚至表示“你买这些月饼主要是看发票能报销多少,拿×××斯月饼,我给你开的发票能报销得多一点”。
  当记者询问为何不同品牌的票券打折力度不同时,该票务告诉记者,“贵一点的是市面上收回来的,便宜的是向票券经销商批量拿的,我们多自然就便宜出了”。
  记者调查发现,还有不少个人账户在社交平台上出售自己的“散票”,甚至“盖”起了“月饼券互助楼”。而在这样的“出票”帖子下,往往有许多“收票人”进行报价。在这些帖子的评论区中,有不少昵称为“批发各种月饼票”“收票”等的账号出现,收购“出票人”手中的月饼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月饼券还存在一种情况:月饼券多于相应的月饼实物,即“券比饼多”“月饼券超发”,这是月饼市场存在的潜规则。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月饼券空转现象,有点类似期货,基本上是厂家——购买人——厂家,或者是厂家——购买单位——购买单位职工——厂家。这个现象存在多年了。”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有一篇广为流传的“月饼券背后的经济学”分析,即月饼厂家将月饼券以较低价格出售给经销商,经销商提价批量出售给公司等需要送人情的客户手中。这些月饼券可能会通过赠送、转手倒卖流入票务“黄牛”手中。而“黄牛”低价批量收购经销商的月饼券及散客手头的月饼券后,可能会以稍高一些的价格将其卖给月饼生产厂家,或转卖给其他消费者。
  “在没有生产月饼的前提下,月饼厂家、经销商和‘黄牛’都能赚钱,此类现象被戏称为月饼‘证券化’。”对此,曾从事过相关业务的上海人刘娟(化名)给记者解释了月饼券的商业模式——假设月饼厂家印了一张100元的月饼券,以65元售卖给了经销商,经销商又以80元售卖给了消费者A,消费者A将其赠送给了消费者B,消费者B以40元价格卖给了“黄牛”,“黄牛”最后将月饼券以50元的价格又售卖给了月饼厂商。在这一闭环中,即使没有实体月饼被生产出来,但月饼厂商却从中赚取了15元,经销商赚取了15元,“黄牛”赚取了10元。
  据刘娟介绍,月饼券的“黄牛”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大黄牛”,有能力囤价值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月饼券,相当于经销商角色。他们每年五六月份开始跟商家谈当年的预订量,同时争取部分返还;另一种是“小黄牛”,从散户手里买月饼券、不囤货,根据市场行情再转卖出去。
  刘娟坦言,月饼“证券化”背后随之而来的是月饼券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厂商无法精准预估当年的供需数量,有可能多印或者少印月饼券。
  记者注意到,有网友称,自己收到了某门店名为“玲珑心意”的中秋礼盒。但居住地所在区域门店并不能领取礼品,必须前往其他区域,而且能否当天领到也是未知,无奈之下只能将月饼券转卖出去。
  对此,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告诉记者,月饼券以礼品卡的形式替代实体月饼,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食品浪费,节省运输成本,并在理想状态下实现厂商、经销商等多方盈利,看似达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然而,从现实层面看,月饼券的“证券化”趋势日益明显,消费者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
  在常莎看来,月饼券的销售规则都是由商家制定,为了规避自身义务,商家规定了各种免责条款,而对消费者则强加了诸多义务。比如,如果消费者遭遇月饼券提货难,商家无须负责;持月饼券提货月饼也不能保证品质,如商家向消费者提供临期月饼,消费者往往无可奈何;月饼券有期限,消费者不及时使用则过期无效;有的月饼券还设定了预约提货、定点提货等限制,给消费者造成了不便;消费者如果遇上指定产品缺货,只能补差价换购等。
  “购买月饼券的消费者在与商家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很好的保障。”常莎说。
  同时,有业内人士透露,有商家重点针对“送礼市场”,提供“纸月饼”发行、销售、回收“一条龙”服务。由于交易隐秘、收受方便、变现便捷等特点,可能为滋生腐败提供条件。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建议,治理月饼券灰色交易乱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从多个维度形成合力。监管部门需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不管是黄牛炒作,还是商家故意对消费者设置促销套路,踩踏法律红线的就该依法惩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业层面应成立自律组织,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另外,消费者也要擦亮眼,在理性消费前提下,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按需购买,避免浪费,让月饼回归商品本身应有价值,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漫画/高岳  
“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 河南许昌法院迅速为当事人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卜小
  
  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9月13日,《法治日报》记者从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通过启动快速签发程序,已于9月10日为该女子的母亲闫某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合理、适时运用,增强‘刚性’,灵活采取依职权调查取证等措施,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力度。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中,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民政、基层群众性组织、妇联组织等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有效执行的合力,对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侵权案件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做到24小时内出具民事裁定书,为遭受侵害的家庭成员第一时间提供司法保护。”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志刚说。
丈夫扬言要伤害妻子
  1995年8月18日,闫某与曹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大女儿如今已26岁,二女儿15岁。婚后,双方因家庭问题多次产生矛盾纠纷。
  2023年9月4日夜晚,曹某与闫某又因家庭经济纠纷问题发生争执,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2024年1月16日,闫某向建安区法院起诉要求与曹某离婚,但因曹某在监狱服刑且拒绝参与庭审,闫某遂撤回离婚起诉。
  2024年8月8日,闫某再次向建安区法院起诉离婚。
  “8月5日,曹某刑满释放后曾扬言要伤害我,导致我处于恐慌之中,影响正常生活,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情形。曹某的言行对我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损害及威胁。”闫某在诉讼请求中说。
  案件审理期间,闫某与大女儿(网名“椰椰桃”)以“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为题,将其父亲曹某殴打其母亲闫某的照片及威胁言论发布网络上,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讨论。
  许昌市妇联等多部门对此高度关注,主动走访双方所在社区人员多方了解情况,并与闫某本人取得联系,协助其书写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整理了相关证据材料后提交至建安区法院。
  建安区法院于当日受理后,24小时内作出了民事裁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其进出闫某的住所。
为受害者筑起防护墙
  “民事裁定书签发当天,干警就送达到双方当事人、妇联、公安机关及所在社区。干警向曹某送达时,向其明确告知了裁定内容、执行要求及法律后果,其表示会遵照执行。在向闫某送达时,其对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及迅速行动表示感谢。妇联、公安机关及所在社区人员也表示将依法协助法院执行好人身安全保护令。”建安区法院院长苏哲介绍说。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被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如曹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审判长陈展介绍。
  “建安区法院针对家暴受害人的情况,快速高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明确向社会宣告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不容侵犯,体现出法律的人文关怀,同时也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救济,避免造成更大程度的伤害,减少家庭暴力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助力社会和谐与稳定。”许昌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评价道。
  许昌市中院副院长孙志强介绍,近年来,许昌法院积极探索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反家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造畅通快立、快审、快结、快执通道,为家暴受害者筑起防护隔离墙。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昌市中院根据家庭暴力发现机制、证据收集机制等,建立多方联动机制,与许昌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与民政、公安、监察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对相关组织和团体的法律和业务培训,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前移,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精准靶向解决家庭暴力受害人寻求司法救助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个案审理与普法结合
  在许昌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看来,在应对涉家暴离婚案中,采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式,可谓开创了应对家庭暴力的先河,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者。“因此,人身安全保护令值得提倡,值得引入家庭暴力的预防体系中。”
  孙志强表示,许昌市两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将个案审理与普法预防相结合,积极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并且在审理阶段主动通过释明方式告知潜在受害人关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权利,提示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及时求助并留存相关证据,同时对潜在施暴方给予预防性告诫与警示,最大限度激活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功能。
  “部分家暴受害者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虽然受到了严重的家庭暴力伤害,但仍然羞于或怯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公权力对此类受害人的保护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加害者往往通过口头警告的方式加以阻止,通常是在家庭暴力上升为刑事案件时,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与数目庞大的家庭暴力受害群体相比,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签发与执行上显然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位多年审理家事案件的法官坦言。
  “现实中,还有一些家暴受害者不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存在,或者是不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因此在寻求法律救济时无所适从。”孙志强说,为了让家暴受害者能积极主动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推动保护令签发后的顺利执行,法院、公安、妇联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关于反家暴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宣传,尤其是在社区、街道、乡镇、村落等,通过座谈、宣讲等方式,提升群众的反家暴法律意识,引导家暴受害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普法活动号召人民群众共同抵制家庭暴力行为,对身边的家暴受害者施以援手,让反家暴理念深入人心。
扫码中秋“大礼包”竟遇上刷单诈骗 专家:筑牢消费者信息保护“防火墙”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林铭溱

  中秋节衍生的不仅有月饼券,还有各种骗局。《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不少网友最近收到了匿名快递,原以为是亲朋好友的中秋节“惊喜”,没想到却是诈骗分子的“惊吓”。
  “起初,我妈收到了虚拟号码打来的电话,提醒她有一份快递需要签收,后来,快递站也发来了取件码。”来自重庆的陈盈告诉记者,家人取回并拆开快递后,发现是陌生人寄来的一封感谢信,信封上面印着美×月饼的标志。
  感谢信中写道:“我们在各购物平台随机抽取66888名有着3年以上的购物记录的活跃用户参与回馈好礼活动,所获得的任意产品都无需任何费用包邮到家。”感谢信背面则是“0元领三重中秋豪礼”的刮奖区。
  “我妈刮开发现,中了一份588元的美×月饼礼包、一瓶39.9元的洗衣液和20元的现金红包,奖励后面标明了赞助平台。”陈盈说,要领取好礼,则要扫码联系“客服”。家人使用社交平台扫了刮奖区附带的二维码,显示的却是“非官方网站”,需要复制链接后使用浏览器继续打开。
  “对方会核对你的领取号码和手机号,一开始我妈报的是我的手机号,他们核对之后发现不是他们‘撒的网’,所以拒绝了。”陈盈说。后来,陈盈的妈妈报上了与快递信息相同的手机号后,“客服”开始确认相关信息。
  “他们知道我们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和手机号,一开始确实寄了洗衣液过来。”陈盈说。
  之后,陈盈的妈妈又被“客服”告知“做任务能够领红包”。于是,她按照“客服”的指引下载了某App,开始做“任务”。一开始是让关注某酒店公众号,每关注一个能领5元红包,日结。
  “做了一天任务之后,反诈App来了电话,提醒我们近期有遭遇诈骗的风险,我这才反应过来。”陈盈说。她随即在社交软件上搜索相关信息,发现不少人有类似遭遇。
  记者调查发现,围绕中秋佳节,诈骗分子除了送来“中秋豪礼”,更有“蟹卡”“零食好礼”等“福利”,虽然打着不同品牌的旗号,却有着相似的套路。
  来自河北的余欢收到了××松鼠的“中秋零食豪礼”。她告诉记者,所收到的感谢信与陈盈收到的感谢信,除了品牌不同,其余话术几乎一模一样。
  “我收到的是××松鼠的坚果礼,一重礼是价值1388元的零食大礼包,其他的是同款的洗衣液和20元现金红包。”余欢说,她觉得这应该是商家在中秋节举办的营销活动,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扫描了二维码。然后,她进入一个聊天群,在“客服”的指引下填写了手机号、地址,收到了洗衣液礼品并领取了20元红包。
  “我看确实有福利可以领,就放下戒备心。他们后来让我下载一个软件,我就下载了。”余欢回忆,“客服”声称,所下载的软件是用于“音乐打榜”做任务,会有助理、数据师、结算员一步步告诉她怎么做。
  在余欢提供的截图里,记者了解到,该平台自称为华纳音创宣发推广,“包赚钱”。一开始只需要听指定的歌,然后给结算员发截图,满20单奖励28元,25单38元,30单58元。在完成相应任务后,余欢确实收到了相应款项。
  “他们后来又推出了新任务,是‘宣推竞抢代理名额’,需要交4999元,完成后能获得6999元的返利和一个小米运动手环。”余欢说。基于此前的信任,她支付了4999元。但这次做完任务后,对方告诉她,她的操作严重失误,需要补交45000元才能“修复”失误。
  “我冷静想了一下,感觉自己被骗了。”余欢说,她随即选择了报警,警察告诉她,她遇到了常见的“杀猪盘”骗局。
  “如果我不轻信这种中秋福利,或者向品牌方求证一下,就不会掉进这样的骗局。”余欢把自己的经历发布在社交平台上,告诫网友“天上不会掉月饼”。
  在今年中秋节前,陕西的李阳则是通过私人渠道购买月饼而遇到了糟心事儿。
  李阳希望购买一盒产地为中国香港的月饼,他在某社交平台上找到一家代购,按照代购的指引完成选购后,向代购预付了174元月饼钱。
  “我付完钱之后代购就发货了,我也确实收到了物流信息。代购随后说一单不包邮,我还要另外支付60元运费。”李阳回忆说。
  不久,代购又告诉李阳,由于他不及时回消息而产生了快递拦截费用58元,需要他支付。李阳向快递公司咨询自己的订单,得知从发货地到陕西的快递费用只需要36元,而且该快递并没有被拦截,只是修改了收货人信息。快递公司还告诉他,快递如果被拦截确实会产生费用,但一单只需要付8元。
  李阳立刻找到代购理论一番,但代购坚决表示需要李阳支付这笔运费和拦截费,共计118元,如果他不付钱,既不退钱,也不发货。
  无奈之下,他给代购转去了上述费用,也收到了代购邮寄过来的月饼,但那是一盒劣质月饼,和宣传的完全不一样。除此之外,快递的收款方式被改为“到货付款”,他又多付了一份快递费。
  就这样,一盒月饼,李阳前前后后花费了328元。
  当李阳再次想跟代购理论时,却发现已经被对方拉黑。他意识到自己遭遇了骗局,随即在社交平台上搜索,发现有过这种被骗经历的网友不在少数。李阳尝试在某社交平台上举报该账号,但截至发稿前,他仍未收到平台回复。
  “节日氛围容易降低群众的防范心理,不法分子试图通过广撒网实施诈骗。”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告诉记者。
  常莎以上述“中秋豪礼”诈骗举例说,这类诈骗一般有三步陷阱:诈骗分子首先通过大量邮寄快递,内置领取礼品的卡片及二维码,以此作为诱饵广泛撒网;一旦有人出于好奇扫描二维码,便会被诱骗加入群聊或下载指定App,通过小额返利进一步消除受害人戒备心理;诈骗分子随即发布刷单任务,先给予小额佣金作为诱饵,后引诱受害人加大投入,最终以各种理由拒绝提现,直至受害人发现被骗。
  “对于来历不明的快递包裹、二维码或链接,切勿随意扫描或点击,以免泄露个人信息,遭受经济损失。”常莎说,作为消费者,应当有反诈意识,不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不轻信陌生短信或来电;应当通过官方渠道与商家取得联系或核实情况;最好在手机上下载官方反诈App,及时知晓最新骗局。
  对于如何治理涉节日骗局,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从顶层制度层面,依法完善诈骗等相关不法行为的认定,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尤其需要关注电商平台、物流平台等市场主体的信息保护责任,筑牢消费者信息保护的“防火墙”;从具体制度层面,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处理机制等方式,确保消费者遭遇诈骗之后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