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推出一系列诉讼服务举措
全流程回应群众诉讼需求
□ 本报记者 黄洁 徐伟伦
“才来一趟就把立案的事情办利索了,工作人员把注意事项都写在了纸上,还告知我查询案件进展或联系法官咨询,不仅可以拨打12368热线,还可以就近到法院的任意一个办公区寻求帮助,这可方便多了。”提起刚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办理的诉讼业务,市民李大爷赞不绝口。
一次性解决群众提出的多个需求,是西城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西城法院在推出“诉服管家”“多区通办”等一系列诉讼服务举措的同时,用“集约化”改革提升鉴定、保全、取证等诸多环节工作质效,以党建引领促推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一系列的改革创新,不仅让西城法院涉鉴定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了2个月,调查取证平均用时缩短40%,也让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成为北京法院系统唯一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的单位。
“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法院,西城法院坚持以司法为民为起点,不断优化诉讼前、中、后多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西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经纬表示,这正是西城法院践行“如我在诉”背后的改革密码。
“诉服管家”紧盯急难愁盼
“您好,我是诉讼服务中心的‘诉服管家’,看您几位在商量着,有哪些事项不太清楚吗?”近日,作为西城法院立案庭诉服团队导诉组组长的杜春看到大厅里几位老人围桌而坐,便主动上前看看能帮上什么忙。
原来,几位老人的父亲去世后,他们因财产继承产生矛盾,希望通过法院尽快解决。由于是第一次到法院,几位老人略显焦急,反复表示要尽快立案。初步了解情况后,杜春引导几位老人到位于诉讼大厅一侧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地,由值班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志愿者为老人们详细解答法律问题,并指导老人草拟了起诉书。为减少几位老人奔波并尽快立案,“诉服管家”在纸上列明了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当天下午,几位老人就到离家较近的法院办公区办理了立案手续。
“立案是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第一道门槛,也是诉讼群众与法院接触的首站,践行‘如我在诉’第一步就是要提升诉讼服务的质量。”西城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兵莹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为减少群众跑腿、方便群众办事,除了同步优化升级法院的五个办公区诉讼服务,还调整了大厅接待时间,实现民商事案件立案“多区通办”,并配备“诉服管家”,主动回应群众所急所盼。
为更好地服务特殊困难群体,西城法院在开通绿色通道的基础上,组织诉讼接待人员学习手语,并在遇到行动不便的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群体时提供“一对一”陪同式诉讼服务。此外,西城法院通过研发地址确认书和文书送达小程序,让当事人在线上即可完成电子送达确认并查收诉讼材料,方便群众参加诉讼。
“集约办理”提升审判质效
立案,仅是诉讼流程的第一步。随之,尽早开庭就成为当事人最期盼的事。为此,西城法院于今年初组建了排期员团队,配合审判团队进行庭前会议、正式庭审等排期工作,同时强化庭审排期信息反馈机制,汇总分析收办案进度、法庭使用及续庭需求情况等,按照“高效排期+灵活调整”原则,确保庭审排期运转顺畅。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记者了解到,团队组建以来,西城法院排期周期平均用时缩短了10.4天。
人身损害案件需要伤残鉴定,遗产继承纠纷涉及房产评估,合同纠纷往往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立案后,很多案件还会面临鉴定、调查取证、保全等诸多事项,但这些往往又存在着不确定性,让审理变得繁杂起来。能否将相关工作提到诉前进行,就成为西城法院审判改革攻坚的重点。
“这一次,不仅保全速度快,而且在诉前就结案了,当事人相当满意。”某科技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律师在办理撤诉手续时告诉记者,他此前得知西城法院正积极推进诉前保全工作,便提交了诉前保全材料,没想到两天后就接到“诉前保全裁定已作出”的通知。接着,负责办理此案的速裁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账户被冻结,被告方当场表示将依约尽快履行,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就这样,一起起类似纠纷通过“以保促调”圆满化解。
这背后,正是西城法院今年在多个审判环节推进的“集约化”改革。今年3月开始,西城法院以案由为导向,将需要以鉴定结论为参考的案件纳入诉前鉴定范围,依据鉴定事项复杂程度繁简分流加速办理,改革后近七成鉴定事项在诉前即予以办理,大幅缩短了后续的审理周期。在调查环节,新成立的集约化调查取证团队通过构建“审判发起—集约调取—执行协助”的联动机制,实现“一次外出多件办理”,平均用时缩短40%。
与此同时,西城法院加强“日、周、月”全时管理,建立全院、庭室、团队、法官四级考核管理体系,狠抓审判质效,并对立案、审理、上诉、执行、归档等环节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以智慧法院建设更好服务法官办案,便捷群众诉讼。
“先锋同行”促推源头治理
“来法院起诉,本就有烦恼,提升审判质效,可以有效减少当事人的焦躁情绪,但事实上,老百姓打心眼儿里并不愿意打官司,就怕虽然分清了是非曲直,但却失去了亲情友情、邻里和睦。”在西城法院立案庭庭长秦学伟看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还需要走进基层,结合“情理法”帮助群众尽早解开“疙瘩”。
为此,西城法院于今年创新推行“先锋同行”工作,同西城区全区15个街道机关党组织签订协议,以党建引领带动基层治理最小单元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就地化解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今年5月,西城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办理一起当事人违规领取低保金的强制执行案件中发现,无论是作为被执行人的低保领取人,还是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街道工作人员,对于低保相关规范文件及终止领取低保的具体流程和后续的法律路径都不是很清楚。经过进一步梳理分析,西城法院发现,涉低保金退还类强制执行案件呈现多发的态势。为此,执行局各党支部主动对接广内街道机关党委等“先锋同行”结对的党组织,走进基层为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讲解违规领取低保金的危害和法律惩处措施。此后,相关社区不仅再也没发生过类似情况,低保金申领审核流程也变得更加规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促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助力辖区基层治理水平提升,是开展‘先锋同行’工作的应有之义。”西城法院政治部主任赵莹说。
现如今,西城法院“先锋同行”与“法院直通车”机制融合互促,在党建引领下,法官通过归纳总结群众生活中多发易发的法律问题及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细致研判治理方法,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制发司法建议等工作,同时加强党建共建和府院联动,促推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改革,有效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李经纬表示,西城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推动改革,着重围绕“优化诉讼服务、助力审判办案、促进社会治理”三个方面,构建完善数字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以更优的审判质效和更实的为民举措践行“如我在诉”,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11月1日起实施
司法部:着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 本报记者 张维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司法部近日举办的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指出,《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进入新阶段,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着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
党中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在每一个与法治相关的重要会议上,党中央都对备案审查工作作了强调。这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均有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提高立法质量、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司法部作为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2019年至2023年,共接收报备法规规章12796件,其中法规7978件、地方政府规章3900件、部门规章918件。发现存在违反上位法问题的法规规章791件,其中,问题规章197件,均予以纠错。
《条例》为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例如,此次《条例》修改,在明确“加强对法规、规章的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的同时,强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并将“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增加为审查事项。
这意味着,备案审查不仅要发现和纠正违反上位法问题,还要注意发现与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切实防止在落实党中央决策上搞变通、打折扣。
《条例》还对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提高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质量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培训班指出,备案审查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将完善制度、提升能力作为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履职的荣誉感、使命感,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此次《条例》修改,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明确为备案审查工作基本原则,凸显了备案、审查和纠错三个“全覆盖”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统领性要求。《条例》也相应作出一系列新的规定。抓好这些规定的落实,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关键。
坚持有件必备。《条例》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大幅度扩大了备案范围。相关主体制定的法规规章都要按照法定时限、方式、程序报送备案。
坚持有备必审。审查是发现问题的关键环节。此次《条例》修改,将名称由《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改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突出强调审查职能。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司法部综合运用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移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多种审查方式,对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开展审查,还将进一步明确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各地也要进一步压实省级政府审查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有错必纠。备案不是为了数据统计,而是为了审查和发现问题,而监督纠正问题则是制度的落脚点。培训班指出,“有错必纠”是制度刚性和制度成效的集中体现,也是对备案审查人政治担当、工作作风和专业能力的直接考验。“有错必纠”不仅要坚决纠错,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而且要抓紧纠正、尽早完成。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为将《条例》落到实处,一系列配套工作需要做起来。例如,备案审查工作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摆在突出位置,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加快审查的速度,加大审查的力度,从制度规范的源头及时纠正不当设置市场准入、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完善制度机制。各地区对于已有的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要对照《条例》,该修改的抓紧修改。特别要注意完善监督对象和审查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协作配合、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作风,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外脑”作用。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地方有益经验打下坚实基础
《条例》实施在即,各地已做好准备,而此前的有益探索实践,也为此打下了坚实基础。
江苏省司法厅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备案审查监督机制,通过强化人民群众对立法制规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知晓率和满意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拓展群众参与评价规章的途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规章实施效果评估、行政机关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15年召开备案审查专家公开点评会,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科研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等理论界、实务界专家对备案规章问诊把脉,推动备案审查由原来的内部审查转变为内外相结合,提高备案审查透明度。
山东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外脑”作用,借助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专业力量,建立了立法业务人员和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专家双重审查工作模式,分批次将2020年前现行有效的391件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和2021年以来接收备案的设区的市政府规章132件,全部委托立法基地进行主动审查,收到审查建议900多条,为保证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
河南省司法厅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针对公平竞争、民生保障、安全管理等领域的规章,采取专项审查、上下联动、沟通协调等方式持续提升备案审查质效。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涉及公平竞争类规章开展专项备案审查;为加强民生保障,对涉及供水、供热、供气类规章开展专项备案审查;为促进安全生产,对消防安全管理类规章开展专项备案审查。
陕西省司法厅多措并举提高规章审查专业化水平。2018年和2021年分别组建立法专家库、备案审查专家库,提供审查专业支撑。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审查人员开展培训,常态化向省级部门、司法局及专家库成员配发《备案审查研究》参考用书,编制十大典型案例,提高业务能力。对党委巡视、人大监督、政府督查和司法部反馈的问题,主动对照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完善备案审查标准。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彰显
□ 本报记者 张维
仅仅半年的时间,2024年全国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9.2万件,已然达到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两倍。
继2023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首次超行政诉讼以来,接续而来的“两倍”有力证明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正在彰显。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司法部将认真履行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职责,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60万元罚款变20万元
复议调解实现一举三得
经行政复议后,原本60万元的罚款变成了20万元。这让浙江省某新能源公司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行政复议的力量。
2023年6月24日至7月3日,该公司在厂区露天堆放塑料吨桶,因未及时检查到吨桶上盖未完全密封叠加连日降雨,造成桶内废乳化液跑冒滴漏至地面,少量废乳化液混合雨水通过厂区雨水井排放口流入河道,导致厂区西南侧河面存有部分油污。事发后,该公司迅速将河面油污全部清理完毕,主动减轻了环境危害后果。后被认定生态环境损害总计为17294.6元。浙江省某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以罚款60万元。该公司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构审查认为,公司行为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规定的“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非生态环境局认定的“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而两者的法律责任大相径庭:前者“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后者“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生态环境局对公司给予处置费用三倍的罚款60万元,这一处罚在复议机构看来,不仅在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上不准确,且有违过罚相当原则。为此,复议机构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处罚金额由60万元变更为20万元。公司还主动提出,向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户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和捐赠款共10万元,专项用于生态修复。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既保障了申请人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又解决了行政处罚过罚不当的问题,取得了解决纠纷、修复生态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举三得的效果。
“本案最终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宋华琳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打造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为目标,创设了一系列新制度来保障目标的实现,而行政复议调解就是其中之一。
案结事了率创历史新高
主渠道建设获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不断彰显,行政复议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愈加突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更是带来了新气象。
司法部新近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实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新业务、新程序、新机制,高质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上半年全国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9.2万件,同比增长150%;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4万件,以调解、和解、撤回申请方式办结6.4万件;20.2万件争议经复议后未再提起行政诉讼,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取得新成效。
这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实施自然不可分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打造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为目标和主线,对行政复议制度作了全面完善和系统重塑,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和前置范围,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增加行政复议便民举措,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体系……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出台后,国务院高度重视,专门下发通知,对贯彻实施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3月11日修订通过的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督查等工作,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5月24日,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司法部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部署要求,依法受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新业务案件,适用听取意见、听证、繁简分流等新程序,运用调解和解、先行化解等新机制,行政复议工作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是复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案件285.2万件。特别是在2023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案件38.5万件,同比增长42.7%,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1.04万件),经过行政复议后,有76.8%的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开始显现。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今年上半年的成效更加明显。“在行政复议案件基数大幅增长的背景下,我们的案结事了率创下历史新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负责人说。
倒逼执法机关提升水平
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凸显
随着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的显现,行政争议化解之外的“能量”也更显突出。
行政复议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如果说行政诉讼是司法对行政的外部横向监督,那么,行政复议正是行政系统自身内部的纵向监督。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能力更强、程度更深、效率也更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作用,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数据显示,共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30.3万件,有效规范了一批行政不作为、程序违法、执法裁量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其中,今年上半年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4万件,纠错率为13.7%,比2023年提高1.6个百分点。
在依法强化个案纠错的同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办理一案、规范一片”,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约3.2万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抓前端、治未病”的制度功能,倒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复议为民”更是写进了新时代行政复议的基因里。“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今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达28.4%,大批行政争议实现源头化解、前端化解、就地化解,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更为凸显。”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负责人说。
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也更强。各地着力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2023年共办理涉企业案件3.98万件,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3.9亿元。今年上半年,各地严格按照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部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3.1万件,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32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1.7亿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民生领域的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领域案件占比超30%,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案件数量呈现增长趋势,行政复议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记者手记
过去,对于行政复议,社会公众或不知晓,有了纠纷就习惯性地想到去法院打官司;或不会用,不知道怎么寻求行政复议的救济;或有怀疑,担心其“不管用”,认为不如信访来得直接来得快;甚至不信任,毕竟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有着“上级万一护短咋办”的顾虑……
这固然与行政复议制度宣传不够、人们对于行政复议的独特制度优势了解不够有关,但行政复议本身的体制机制对于行政复议功能的充分发挥有掣肘之处,同是关键原因所在。这也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要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以及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原因。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吸收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成果,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明确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的定位。通过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和前置范围、增加行政复议便民举措、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等制度调整,强化了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
如今,改革与修法的成效已显现:2023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案件量首次超行政诉讼;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150%;且绝大多数案件都实现了案结事了……这些,无不意味着在行政争议解决中,行政复议唱“主角”的时刻真正到来了。
图片新闻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山西司法行政深化改革打造法治引擎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在全省选拔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组建“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团”,连续6年在全国创造性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近年来,山西省司法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落实,扎实履行立法、依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工作职能,全力为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持续深化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作出部署。近日,山西省司法厅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共提出15个方面48条重点改革措施。
在持续深化法治建设领域改革方面,山西将深化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制度改革,优化考核评价结构,健全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和激励机制,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动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稳步推进县(市、区)司法协理员划转招聘工作,着力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的突出矛盾,推动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改革方面,山西将加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形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提升监督质效;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
近期,山西省司法厅将对各项重点改革措施的部署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司法行政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开展惠民工程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近年来,山西省司法厅从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和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局出发,连续6年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下简称“惠民工程”),通过全省117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00余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4200余名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63万余人次,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切实解决了大量法律问题,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同时,不断加大“惠民工程”辐射力度,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结合,共开展普法宣传2.6万余场(次),协助人民调解6000余次,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00余件,把矛盾吸附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此外,山西省司法厅还在全省选拔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组建了“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团”,通过预约服务、项目服务、协作服务、驻点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高质量立法
司法行政机关具有开展行政立法的工作职责。近年来,山西省司法厅在用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例如,对于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立法项目,山西省司法厅广泛采用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面对面听取相关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在立法项目审查中,注重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建立了10个行政立法基地、55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同时,组织开展了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对涉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起底,有效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此外,山西省司法厅还部署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组织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省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
提升涉外服务
近年来,涉外法律服务业在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凸显。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方面,山西省司法厅部署开展了涉外法律服务提升行动,建立了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加快补齐涉外法治建设短板。
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召开涉外法治工作专题会议,紧盯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机构、人才、素质、业务、市场等方面的短板,提出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十条具体举措,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按照“一年建机制、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的工作思路,从探索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夯实涉外法律服务基础、建立涉外法律服务长效机制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同时,紧紧围绕全省“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细化了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四个行业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的不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初步构建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架构和落实体系。
以合规经营释放消费潜力
□ 马树娟
为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双11”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向主要电商平台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内容包括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加强广告内容审核、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等。
眼下,一年一度的“双11”网购促销正在进行,这是商家集中开展促销的重要时间段。为了招揽客户、提升销量,很多商家都会采取降价、有奖销售等方式进行促销。不过,从以往的情况看,一些商家为了从网购狂欢节中多分一杯羹,不仅设置的促销规则繁琐复杂,而且促销行为真假难辨,先提价后打折的有之、搞欺骗性有奖销售的有之、不兑现优惠承诺的亦有之。特别是随着直播购物的快速兴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营销数据注水等问题也屡见不鲜。这些问题既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挫伤消费者消费信心,也损害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为了更细致地规范商家的促销行为,打造让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专门制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对商家开展促销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如针对“先提价再打折”现象,明确了折价、减价的基准等,并规定了电商平台应当遵守的规则以及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义务。这些都让促销行为更加有章可循。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激发消费活力的必要前提。在“双11”来临之际,市场监管总局向主要电商平台发出合规提示,既表明了监管部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的鲜明态度,也有助于引导商家依法合规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氛围。毕竟,只有在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才能被提振起来、蕴藏的消费潜力才能被更好地释放出来。
党建为核心 群众唱主角
黄南州创新机制推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
□ 本报记者 蒲建安 徐鹏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青、甘、川三省交界地区,总面积1.8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余人,有20多个民族,其中藏族人口占68.6%。
“近年来,我们立足州情实际,深入贯彻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了一大批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黄南州委副书记王润宇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在2023平安青海建设年终考核中,黄南州取得优秀等次。2023年青海省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显示,黄南州得分位列全省第二。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
针对通村道路雨雪天气出行不便、道路养护经费有限等问题,泽库县西卜沙乡各村党组织激发群众能动性,明确道路管理村级“路长”,各村互帮互助,村“两委”协调解决车辆加油、人员就餐等问题,不断提升村民养路护路积极性。目前,各村自发养路6次,养护里程50余公里。
2022年以来,黄南州委政法委在巩固拓展“一核三治”(即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社会治理黄南模式上精准发力,探索“基层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组”工作法,在33个乡镇和292个村(社区)成立生产发展、纠纷调解、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组11个,通过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最大程度引导群众参与基层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组”工作法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党组织领导和党员带头,广大群众通过加入各个专项工作组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不断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能力。
同时,黄南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牧区稳定发展中的坚强堡垒作用,主动与毗邻地区组建乡镇联合党工委、党支部,形成“党建为核心,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群智治,有事当地了”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同仁市多哇镇直跃村根据不同群体优势,将60岁以上老人纳入精神文化组,激励农牧民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将在校大学生纳入教育督导组,开展“育苗加油站”活动,进一步激发中小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探索“枫桥经验”本土实践
尖扎县韩某37年越级上访积案得到圆满解决,信访人真心感谢党委、政府,成为矛盾调解组骨干;尖扎县坎布拉渣场17户的陈年信访积案圆满化解,群众自发向州委、县委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牵头上访人员马某转化为调解员,主动承担矛盾调解工作……
截至目前,黄南州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分别达100%、99.3%、93.6%。
黄南州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多方参与、法治保障”多元解纷制度保障,打造“功能完备、权责明晰、运行规范、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和解纷体系,畅通社情民情诉求反映渠道,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机制,制定平安黄南建设考核指标信访工作评分标准,推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常态化,集中解决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黄南州织密基层治理“群防网”,建成并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综治中心333个,精细划分网格1845个,配备网格长707人、网格员6270人,厘清网格员职责,不断提升网格工作效能。建成“五中心合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州、市(县)、乡镇三级服务中心受理信访、法律服务等诉求590起,办结561起,形成能办事、办成事的“中央处理器”。
尖扎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整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多部门资源力量,推行“门诊式”受理分流、排查调处、多元化解等机制,组建法官、警官、律师、专职人民调解员4支专业队伍,配备工作人员14名,实行首问负责、工作例会和“一日一汇总、一周一总结”等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
黄南州还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隐患整治和纠纷排查,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实现“排查—化解—跟踪—回访”全链条闭环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731起,调处720起,调处成功率98.5%。
全方位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黄南地处三省交界地区,接壤界线长、县区多、面积广阔。
为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近年来,黄南州分别与周边市州签订民族团结、警务协作、文化文体等多项机制协议,构建了相互策应、协同作战、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边界地区的协同联动更加紧密,协作内容更加广泛,合作成效更加显著。
2023年7月,黄南州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及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市州签订平安建设融合联动协作协议,建立边界地区社会治理等7项机制,以平安建设成效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边界创建。
黄南州按照“精诚协作、平等参与、优势互补、推进工作”的原则,打破区域限制,提升协作效能,搭建起交界地区公安机关警务沟通和协作的渠道,组织跨区域联合拉动演练,依法打击跨区域违法犯罪,推动交界地区跨区域案件侦破。巩固完善交界地区警务协作联动,主动与周边公安机关签订《警务协作协议书》《公安机关反邪教协议》等。抓获网上追逃人员10名,侦破跨区域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60余起。
此外,甘、青两省四市县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大夏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深化跨部门协作共护大夏河安澜。2020年青海省河南县主动与甘肃省夏河县协商沟通,成立克其合滩生态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做好草原生态建设修复项目和克其合滩生态治理区禁牧管理工作,并于2021年签订对克其合滩公牧区草原黑土滩生态治理修复的临时协定,采取禁牧修复治理3年、轮牧两年的“3+2”草畜循环发展模式,转变草原利用方式,实现争议问题的彻底解决,交界区域长达40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吉林省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本报讯 记者刘中全 张美欣 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本省基层法治建设实际,以高水平的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在市县法治建设落实方面,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方案》,制定100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全省上下一张蓝图绘到底。今年上半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市县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调研,工作任务100%部署到位,加强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阶段性工作圆满完成并持续推动成果成效转化。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政法机关分别在本领域本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全面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和加强服务保障。强化地方性立法供给,《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全面推行府院联动机制,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通知》等。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改革,实现全流程监管。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覆盖41个领域、惠及300多万户经营主体。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了《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各级定期召开年度述法会议,开展考核工作。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措施》,制定吉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共性清单,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又分别建立个性清单。强化法治督察巡察作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巡视办建立法治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专题”纳入省委巡视巡察范围。
守正创新,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
□ 人民日报评论员
守正和创新是辩证统一的,只有守正才能保证创新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只有持续创新才能更好地守正。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指出“要坚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始终朝着总目标指引的方向前进”。
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原则的。改什么、不改什么,改哪里、如何改,都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都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当然要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该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改,才能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谋划和推进改革,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来展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事业,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前进道路上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和风险挑战。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根本在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通过改革创新来推动事业发展,决不能刻舟求剑、守株待兔。我们要以一往无前的胆魄和勇气,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突出经济体制改革这个重点,全面协调推进各方面改革,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牵引。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造性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大改革举措,实践充分证明,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新征程上,继续突出重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坚持和发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定能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十分丰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也必然是全方位的。新时代以来,从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再到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各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全会《决定》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框架下谋划和部署改革举措,涵盖了经济、民主、法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建设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全面协调推进,力求形成整体效能。
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走的是正路、行的是大道。保持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激发敢创新、勇攻坚的锐气,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就一定能把我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披荆斩棘、一往无前。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2024年第二期
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
本报抚州(江西)10月30日电 记者赵婕黄辉 10月28日至30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江西省抚州市举办2024年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全面启动“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培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出席开班式并作开班动员。江西省副省长袁勤华出席开班式并致辞。
培训班强调,要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服务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法律明白人”工作的重要意义。广大“法律明白人”要通过培训,强化履职意识、提高履职本领,主动融入基层依法治理,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要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引导群众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为“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培训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等专题,邀请有关专家作了辅导授课,组织开展了现场教学、音像教学、经验交流和分组讨论。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100余名学员在主课堂参训,12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在各地分课堂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第一天的辅导培训。
辽宁省委政法委全体会议指出
为冲刺四季度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本报讯 记者张国强 韩宇 近日,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霍步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要按照“讲政治、强法治、保安全、护稳定”要求,扭住政法机关主责主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冲刺四季度、打赢攻坚战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要对照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对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通过做好总结、巩固成果、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打好年度收官战,确保年底前交出一份合格答卷。要精心谋划明年工作,结合“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决胜之年谋篇布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贡献政法力量。
浙江省委政法委全体会议要求
全力打好全年平安建设收官战
本报讯 记者王春 近日,2024年度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浙江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学习贯彻意见,开展平安浙江建设三季度形势分析。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杨青玖,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出席。
会议指出,全省政法机关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筹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关系,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浙江省“决战四季度、夺取全年胜”,高质量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保驾护航。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着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治理元素的有机融合,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会议充分肯定了前三季度平安建设取得的成绩,强调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建设。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不断提升平安建设能力和水平。要全力打好全年平安建设的收官战,聚焦政治安全、经济金融安全、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牢牢守住平安底线。
上海监狱举行实战大练兵演练
本报上海10月30日电 记者余东明 张海燕 实习生张宁 有“罪犯”脱逃!各警力迅速启动,警犬、泪弹瓦斯、无人机等齐上阵……今天上午,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举行监狱人民警察实战大练兵汇报演练。此次演练进行了分列式、队列会操、3项警务实战技能和6类突发事件处置等项目展演,并通过视频形式在全系统进行了集中展示。
在警务实战技能和突发事件处置等项目演练中,除防“罪犯”脱逃、应急救火外,面对外来不明无人机,民警现场精准反制;当有“罪犯”突然倒地,民警熟练运用AED进行心肺复苏展开急救。各职能小组快速反应,实现多部门紧密联动,快速有效控制局面,成功处置突发事件,维护了监狱安全稳定。
据了解,上海监狱立足实训,着眼实战,务求实效,编撰《监区民警岗位基本能力要素》《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民警实战工作指南》等实战练兵训练教材,拍摄民警执法示范短片,开展防控罪犯自杀演讲、“罪犯个别教育”比武等一系列全局性竞赛比武活动,参与人数超过4万人次,做到全警动员、全员行动、全面覆盖。
“演练是对上海监狱实战大练兵成果的全面检验,从演练效果看,全体民警政治素养明显提升,实战本领更为精进,精神风貌更加昂扬。”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吴坚勇表示,“希望全体干警以此为契机,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行动,全力守牢监管安全底线,努力提升改造质效,推动上海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更高水平‘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
青海举办罪犯教育改造成果展
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监狱罪犯教育改造成果展在青海省女子监狱举办。青海省市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执法监督员等101家单位共177名来宾应邀参加活动。来宾们走进女子监狱,实地参观了罪犯学习、改造、生活场所,直观了解监狱规范有序的管理教育和民警公平公正的执法工作。
在女子监狱罪犯思政教育基地,“朽木可雕—枯木逢春—万木争荣”的形象主题展示,吸引来宾驻足观看。讲解员以改造罪犯的真实案例,深情讲述了罪犯从“朽木”到“逢春”再到“争荣”的改造过程。罪犯自编自演的团体操展演和文艺汇报演出,取材于服刑改造的点点滴滴,表达出对犯罪的忏悔和对新生的渴望。
近年来,青海监狱系统不断健全完善教育改造工作体系和机制,持续规范教育改造工作,认真落实分类教育、个别教育、教育质量评估、心理矫治等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文化教育、监区文化建设和社会帮教,切实增强教育效果,改造质量不断提升,连续22年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四无”目标。
北京西城法院推出一系列诉讼服务举措
全流程回应群众诉讼需求
□ 本报记者 黄洁 徐伟伦
“才来一趟就把立案的事情办利索了,工作人员把注意事项都写在了纸上,还告知我查询案件进展或联系法官咨询,不仅可以拨打12368热线,还可以就近到法院的任意一个办公区寻求帮助,这可方便多了。”提起刚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办理的诉讼业务,市民李大爷赞不绝口。
一次性解决群众提出的多个需求,是西城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西城法院在推出“诉服管家”“多区通办”等一系列诉讼服务举措的同时,用“集约化”改革提升鉴定、保全、取证等诸多环节工作质效,以党建引领促推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一系列的改革创新,不仅让西城法院涉鉴定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了2个月,调查取证平均用时缩短40%,也让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成为北京法院系统唯一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的单位。
“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法院,西城法院坚持以司法为民为起点,不断优化诉讼前、中、后多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西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经纬表示,这正是西城法院践行“如我在诉”背后的改革密码。
“诉服管家”紧盯急难愁盼
“您好,我是诉讼服务中心的‘诉服管家’,看您几位在商量着,有哪些事项不太清楚吗?”近日,作为西城法院立案庭诉服团队导诉组组长的杜春看到大厅里几位老人围桌而坐,便主动上前看看能帮上什么忙。
原来,几位老人的父亲去世后,他们因财产继承产生矛盾,希望通过法院尽快解决。由于是第一次到法院,几位老人略显焦急,反复表示要尽快立案。初步了解情况后,杜春引导几位老人到位于诉讼大厅一侧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地,由值班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志愿者为老人们详细解答法律问题,并指导老人草拟了起诉书。为减少几位老人奔波并尽快立案,“诉服管家”在纸上列明了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当天下午,几位老人就到离家较近的法院办公区办理了立案手续。
“立案是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第一道门槛,也是诉讼群众与法院接触的首站,践行‘如我在诉’第一步就是要提升诉讼服务的质量。”西城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兵莹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为减少群众跑腿、方便群众办事,除了同步优化升级法院的五个办公区诉讼服务,还调整了大厅接待时间,实现民商事案件立案“多区通办”,并配备“诉服管家”,主动回应群众所急所盼。
为更好地服务特殊困难群体,西城法院在开通绿色通道的基础上,组织诉讼接待人员学习手语,并在遇到行动不便的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群体时提供“一对一”陪同式诉讼服务。此外,西城法院通过研发地址确认书和文书送达小程序,让当事人在线上即可完成电子送达确认并查收诉讼材料,方便群众参加诉讼。
“集约办理”提升审判质效
立案,仅是诉讼流程的第一步。随之,尽早开庭就成为当事人最期盼的事。为此,西城法院于今年初组建了排期员团队,配合审判团队进行庭前会议、正式庭审等排期工作,同时强化庭审排期信息反馈机制,汇总分析收办案进度、法庭使用及续庭需求情况等,按照“高效排期+灵活调整”原则,确保庭审排期运转顺畅。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记者了解到,团队组建以来,西城法院排期周期平均用时缩短了10.4天。
人身损害案件需要伤残鉴定,遗产继承纠纷涉及房产评估,合同纠纷往往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立案后,很多案件还会面临鉴定、调查取证、保全等诸多事项,但这些往往又存在着不确定性,让审理变得繁杂起来。能否将相关工作提到诉前进行,就成为西城法院审判改革攻坚的重点。
“这一次,不仅保全速度快,而且在诉前就结案了,当事人相当满意。”某科技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律师在办理撤诉手续时告诉记者,他此前得知西城法院正积极推进诉前保全工作,便提交了诉前保全材料,没想到两天后就接到“诉前保全裁定已作出”的通知。接着,负责办理此案的速裁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账户被冻结,被告方当场表示将依约尽快履行,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就这样,一起起类似纠纷通过“以保促调”圆满化解。
这背后,正是西城法院今年在多个审判环节推进的“集约化”改革。今年3月开始,西城法院以案由为导向,将需要以鉴定结论为参考的案件纳入诉前鉴定范围,依据鉴定事项复杂程度繁简分流加速办理,改革后近七成鉴定事项在诉前即予以办理,大幅缩短了后续的审理周期。在调查环节,新成立的集约化调查取证团队通过构建“审判发起—集约调取—执行协助”的联动机制,实现“一次外出多件办理”,平均用时缩短40%。
与此同时,西城法院加强“日、周、月”全时管理,建立全院、庭室、团队、法官四级考核管理体系,狠抓审判质效,并对立案、审理、上诉、执行、归档等环节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以智慧法院建设更好服务法官办案,便捷群众诉讼。
“先锋同行”促推源头治理
“来法院起诉,本就有烦恼,提升审判质效,可以有效减少当事人的焦躁情绪,但事实上,老百姓打心眼儿里并不愿意打官司,就怕虽然分清了是非曲直,但却失去了亲情友情、邻里和睦。”在西城法院立案庭庭长秦学伟看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还需要走进基层,结合“情理法”帮助群众尽早解开“疙瘩”。
为此,西城法院于今年创新推行“先锋同行”工作,同西城区全区15个街道机关党组织签订协议,以党建引领带动基层治理最小单元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就地化解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今年5月,西城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办理一起当事人违规领取低保金的强制执行案件中发现,无论是作为被执行人的低保领取人,还是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街道工作人员,对于低保相关规范文件及终止领取低保的具体流程和后续的法律路径都不是很清楚。经过进一步梳理分析,西城法院发现,涉低保金退还类强制执行案件呈现多发的态势。为此,执行局各党支部主动对接广内街道机关党委等“先锋同行”结对的党组织,走进基层为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讲解违规领取低保金的危害和法律惩处措施。此后,相关社区不仅再也没发生过类似情况,低保金申领审核流程也变得更加规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促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助力辖区基层治理水平提升,是开展‘先锋同行’工作的应有之义。”西城法院政治部主任赵莹说。
现如今,西城法院“先锋同行”与“法院直通车”机制融合互促,在党建引领下,法官通过归纳总结群众生活中多发易发的法律问题及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细致研判治理方法,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制发司法建议等工作,同时加强党建共建和府院联动,促推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改革,有效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李经纬表示,西城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推动改革,着重围绕“优化诉讼服务、助力审判办案、促进社会治理”三个方面,构建完善数字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以更优的审判质效和更实的为民举措践行“如我在诉”,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山西司法行政深化改革打造法治引擎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在全省选拔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组建“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团”,连续6年在全国创造性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近年来,山西省司法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落实,扎实履行立法、依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工作职能,全力为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持续深化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作出部署。近日,山西省司法厅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共提出15个方面48条重点改革措施。
在持续深化法治建设领域改革方面,山西将深化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制度改革,优化考核评价结构,健全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和激励机制,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动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稳步推进县(市、区)司法协理员划转招聘工作,着力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的突出矛盾,推动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改革方面,山西将加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形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提升监督质效;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
近期,山西省司法厅将对各项重点改革措施的部署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司法行政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开展惠民工程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近年来,山西省司法厅从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和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局出发,连续6年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下简称“惠民工程”),通过全省117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00余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4200余名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63万余人次,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切实解决了大量法律问题,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同时,不断加大“惠民工程”辐射力度,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结合,共开展普法宣传2.6万余场(次),协助人民调解6000余次,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00余件,把矛盾吸附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此外,山西省司法厅还在全省选拔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组建了“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团”,通过预约服务、项目服务、协作服务、驻点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高质量立法
司法行政机关具有开展行政立法的工作职责。近年来,山西省司法厅在用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例如,对于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立法项目,山西省司法厅广泛采用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面对面听取相关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在立法项目审查中,注重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建立了10个行政立法基地、55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同时,组织开展了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对涉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起底,有效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此外,山西省司法厅还部署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组织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省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
提升涉外服务
近年来,涉外法律服务业在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凸显。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方面,山西省司法厅部署开展了涉外法律服务提升行动,建立了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加快补齐涉外法治建设短板。
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召开涉外法治工作专题会议,紧盯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机构、人才、素质、业务、市场等方面的短板,提出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十条具体举措,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按照“一年建机制、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的工作思路,从探索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夯实涉外法律服务基础、建立涉外法律服务长效机制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同时,紧紧围绕全省“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细化了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四个行业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的不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初步构建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架构和落实体系。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11月1日起实施
司法部:着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 本报记者 张维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司法部近日举办的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指出,《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进入新阶段,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着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
党中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在每一个与法治相关的重要会议上,党中央都对备案审查工作作了强调。这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均有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提高立法质量、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司法部作为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2019年至2023年,共接收报备法规规章12796件,其中法规7978件、地方政府规章3900件、部门规章918件。发现存在违反上位法问题的法规规章791件,其中,问题规章197件,均予以纠错。
《条例》为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例如,此次《条例》修改,在明确“加强对法规、规章的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的同时,强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并将“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增加为审查事项。
这意味着,备案审查不仅要发现和纠正违反上位法问题,还要注意发现与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切实防止在落实党中央决策上搞变通、打折扣。
《条例》还对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提高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质量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培训班指出,备案审查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将完善制度、提升能力作为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履职的荣誉感、使命感,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此次《条例》修改,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明确为备案审查工作基本原则,凸显了备案、审查和纠错三个“全覆盖”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统领性要求。《条例》也相应作出一系列新的规定。抓好这些规定的落实,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关键。
坚持有件必备。《条例》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大幅度扩大了备案范围。相关主体制定的法规规章都要按照法定时限、方式、程序报送备案。
坚持有备必审。审查是发现问题的关键环节。此次《条例》修改,将名称由《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改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突出强调审查职能。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司法部综合运用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移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多种审查方式,对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开展审查,还将进一步明确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各地也要进一步压实省级政府审查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有错必纠。备案不是为了数据统计,而是为了审查和发现问题,而监督纠正问题则是制度的落脚点。培训班指出,“有错必纠”是制度刚性和制度成效的集中体现,也是对备案审查人政治担当、工作作风和专业能力的直接考验。“有错必纠”不仅要坚决纠错,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而且要抓紧纠正、尽早完成。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为将《条例》落到实处,一系列配套工作需要做起来。例如,备案审查工作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摆在突出位置,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加快审查的速度,加大审查的力度,从制度规范的源头及时纠正不当设置市场准入、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完善制度机制。各地区对于已有的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要对照《条例》,该修改的抓紧修改。特别要注意完善监督对象和审查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协作配合、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作风,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外脑”作用。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地方有益经验打下坚实基础
《条例》实施在即,各地已做好准备,而此前的有益探索实践,也为此打下了坚实基础。
江苏省司法厅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备案审查监督机制,通过强化人民群众对立法制规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知晓率和满意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拓展群众参与评价规章的途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规章实施效果评估、行政机关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15年召开备案审查专家公开点评会,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科研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等理论界、实务界专家对备案规章问诊把脉,推动备案审查由原来的内部审查转变为内外相结合,提高备案审查透明度。
山东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外脑”作用,借助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专业力量,建立了立法业务人员和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专家双重审查工作模式,分批次将2020年前现行有效的391件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和2021年以来接收备案的设区的市政府规章132件,全部委托立法基地进行主动审查,收到审查建议900多条,为保证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
河南省司法厅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针对公平竞争、民生保障、安全管理等领域的规章,采取专项审查、上下联动、沟通协调等方式持续提升备案审查质效。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涉及公平竞争类规章开展专项备案审查;为加强民生保障,对涉及供水、供热、供气类规章开展专项备案审查;为促进安全生产,对消防安全管理类规章开展专项备案审查。
陕西省司法厅多措并举提高规章审查专业化水平。2018年和2021年分别组建立法专家库、备案审查专家库,提供审查专业支撑。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审查人员开展培训,常态化向省级部门、司法局及专家库成员配发《备案审查研究》参考用书,编制十大典型案例,提高业务能力。对党委巡视、人大监督、政府督查和司法部反馈的问题,主动对照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完善备案审查标准。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彰显
□ 本报记者 张维
仅仅半年的时间,2024年全国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9.2万件,已然达到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两倍。
继2023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首次超行政诉讼以来,接续而来的“两倍”有力证明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正在彰显。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司法部将认真履行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职责,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60万元罚款变20万元
复议调解实现一举三得
经行政复议后,原本60万元的罚款变成了20万元。这让浙江省某新能源公司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行政复议的力量。
2023年6月24日至7月3日,该公司在厂区露天堆放塑料吨桶,因未及时检查到吨桶上盖未完全密封叠加连日降雨,造成桶内废乳化液跑冒滴漏至地面,少量废乳化液混合雨水通过厂区雨水井排放口流入河道,导致厂区西南侧河面存有部分油污。事发后,该公司迅速将河面油污全部清理完毕,主动减轻了环境危害后果。后被认定生态环境损害总计为17294.6元。浙江省某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以罚款60万元。该公司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构审查认为,公司行为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规定的“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非生态环境局认定的“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而两者的法律责任大相径庭:前者“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后者“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生态环境局对公司给予处置费用三倍的罚款60万元,这一处罚在复议机构看来,不仅在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上不准确,且有违过罚相当原则。为此,复议机构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处罚金额由60万元变更为20万元。公司还主动提出,向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户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和捐赠款共10万元,专项用于生态修复。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既保障了申请人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又解决了行政处罚过罚不当的问题,取得了解决纠纷、修复生态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举三得的效果。
“本案最终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宋华琳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打造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为目标,创设了一系列新制度来保障目标的实现,而行政复议调解就是其中之一。
案结事了率创历史新高
主渠道建设获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不断彰显,行政复议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愈加突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更是带来了新气象。
司法部新近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实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新业务、新程序、新机制,高质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上半年全国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9.2万件,同比增长150%;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4万件,以调解、和解、撤回申请方式办结6.4万件;20.2万件争议经复议后未再提起行政诉讼,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取得新成效。
这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实施自然不可分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打造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为目标和主线,对行政复议制度作了全面完善和系统重塑,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和前置范围,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增加行政复议便民举措,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体系……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出台后,国务院高度重视,专门下发通知,对贯彻实施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3月11日修订通过的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督查等工作,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5月24日,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司法部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部署要求,依法受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新业务案件,适用听取意见、听证、繁简分流等新程序,运用调解和解、先行化解等新机制,行政复议工作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是复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案件285.2万件。特别是在2023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案件38.5万件,同比增长42.7%,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1.04万件),经过行政复议后,有76.8%的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开始显现。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今年上半年的成效更加明显。“在行政复议案件基数大幅增长的背景下,我们的案结事了率创下历史新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负责人说。
倒逼执法机关提升水平
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凸显
随着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的显现,行政争议化解之外的“能量”也更显突出。
行政复议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如果说行政诉讼是司法对行政的外部横向监督,那么,行政复议正是行政系统自身内部的纵向监督。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能力更强、程度更深、效率也更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作用,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数据显示,共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30.3万件,有效规范了一批行政不作为、程序违法、执法裁量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其中,今年上半年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4万件,纠错率为13.7%,比2023年提高1.6个百分点。
在依法强化个案纠错的同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办理一案、规范一片”,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约3.2万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抓前端、治未病”的制度功能,倒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复议为民”更是写进了新时代行政复议的基因里。“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今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达28.4%,大批行政争议实现源头化解、前端化解、就地化解,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更为凸显。”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负责人说。
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也更强。各地着力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2023年共办理涉企业案件3.98万件,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3.9亿元。今年上半年,各地严格按照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部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3.1万件,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32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1.7亿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民生领域的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领域案件占比超30%,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案件数量呈现增长趋势,行政复议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记者手记
过去,对于行政复议,社会公众或不知晓,有了纠纷就习惯性地想到去法院打官司;或不会用,不知道怎么寻求行政复议的救济;或有怀疑,担心其“不管用”,认为不如信访来得直接来得快;甚至不信任,毕竟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有着“上级万一护短咋办”的顾虑……
这固然与行政复议制度宣传不够、人们对于行政复议的独特制度优势了解不够有关,但行政复议本身的体制机制对于行政复议功能的充分发挥有掣肘之处,同是关键原因所在。这也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要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以及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原因。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吸收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成果,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明确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的定位。通过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和前置范围、增加行政复议便民举措、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等制度调整,强化了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
如今,改革与修法的成效已显现:2023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案件量首次超行政诉讼;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150%;且绝大多数案件都实现了案结事了……这些,无不意味着在行政争议解决中,行政复议唱“主角”的时刻真正到来了。
黄石检察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让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 本报记者 刘欢
小王未曾想到,刚参加工作就被无故欠薪。
2023年,小王等3人从一所职业学院毕业,应聘成为外卖骑手送餐员。入职后,用人方未与3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拒绝支付工资。
多次讨要薪资无果,他们向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下陆区检察院举行线上公开听证,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最终为3人讨回欠薪。针对该案反映的社会问题,该院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二批劳动争议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这起支持起诉案入选。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聚焦涉民生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动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检察“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从个案监督到破解民生难题
“太感谢检察机关了,不然问题没法解决。”在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一楼,杨师傅不停向记者表达着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
2013年11月,杨师傅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后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法院判决医院承担3.2万余元医疗费用,其余6万多元由其个人承担。
杨师傅要求医保部门对其个人承担的费用予以补偿。医保部门作出不予补偿决定,其依据是当地3份规范性文件规定“医疗事故产生的费用、医疗纠纷造成的意外伤害”均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019年4月起,杨师傅两次将医保部门诉至法院,均被裁定驳回。多方奔走无效,杨师傅向大冶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上述3份规范性文件,违反保险法规定,将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扩大到“因医疗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减损了公民合法权益,遂以适用法律错误提请抗诉。
后经黄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2023年7月,法院改判由医保部门对杨师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按比例予以报销。
检察机关还就规范性文件违背上位法问题,积极向有关方面汇报,目前相关文件已废止。
“检察官不仅办案,还考虑我家庭困难、行动不便,帮我申领了司法救助金,让我真正感受到‘公正’的含义。”杨师傅动情地说。
在黄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秦国文看来,案件办理是维护和保障民生的过程,也是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的过程,更是进行规范引导的过程。
面对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黄石检察机关坚持倾力化解个案难题,并延伸检察监督职能,融入民生问题社会治理,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破解民生难题的长久之治。
从司法救助到实质化解争议
见到上门回访的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曾珍,老叶高兴地举着手,在胸前咿咿呀呀地比画着。客厅里,只有一台老式电视机。
2021年4月,老叶与老程发生争执,推搡中后脑磕碰到桌角,当场昏迷,鉴定为颅脑损伤属重伤二级。法院判处老程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赔偿老叶经济损失17万余元。
2022年7月,黄石港区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时,发现老叶因头部伤害导致继发性病变,丧失劳动能力,仅靠低保维持生活,老程又无赔偿能力。
“当时老叶的女儿正在读大学,家里全靠老母亲操持,我们联合市检察院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金7万元,以解燃眉之急。”曾珍说。
此后,曾珍定期回访,发现老叶的继发性病变更加严重,遂多次前往民政、残联等部门咨询社会帮扶政策,帮助他申请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低保政策。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联合检察机关建立信息联动比对机制,定期核对困难群众信息,确保其得到及时救助。”黄石港区民政局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江涛说。
不止于救济。了解老程找到工作,有一定赔偿能力后,黄石港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主动联系老程及其公司,督促配合执行。
今年7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老程定期支付执行款项,直至法院判决的金额执行完毕。
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群众安危冷暖,一头连着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检护民生”行动开展以来,黄石检察机关持续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截至目前,黄石检察机关受理相关案件1470件,帮助群众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从融合履职到推动源头治理
4月11日下午,大冶湖畔水花四溅,7万尾鱼苗投入湖中。
当天,6名非法捕捞螺蛳的被告在大冶湖畔被公开宣判,涉案人员退赔的182余万元用于购买鱼苗,分批增殖放流到大冶湖。
大冶湖位于黄石境内,与长江相连,是该市水面面积最大的湖泊。
2023年3月,大冶湖周边居民用自制螺蛳耙非法捕捞螺蛳贩卖获利。附近村民见状纷纷效仿,致使非法捕捞螺蛳的队伍日渐壮大,一条以冯某为首的集非法捕捞、收购和贩卖于一体的黑灰产业链逐渐形成。
自2023年5月1日大冶湖禁渔起,冯某等人非法收购螺蛳200余万斤,给当地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由于案情复杂、牵涉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刑事+公益诉讼”综合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涉案居民对捕捞螺蛳违法性认识不足,并不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取证。”铁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税明姣介绍说,铁山区检察院经综合研判,对不同犯罪嫌疑人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大冶湖周边镇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源头治理。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牵涉业务条线多,对于涉及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黄石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综合性办案组,通过专业化办理,促进各项检察职能充分融合发展。
“我们将持续在‘护’与‘实’字上下功夫、做文章、求极致,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黄石市检察院检察长项金桥说。
最高法发布第二批5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本报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张昊 最高人民法院分两批向社会发布10个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今天发布了第二批5件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包括两个主题,第一批案例主要围绕人民法院通过认真分析纠纷成因,精准把握当事人实质诉求,聚焦案件实质争议,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第二批案例主要围绕人民法院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示范性诉讼、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与专业调解组织合力化解以及实体裁判等多种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典型案例“苗某诉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中,二审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虽为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之诉,但当事人的实际目的系为解决商品房交房、办证问题,且苗某只是具有同样利益诉求的70余户业主中的一户,若案件处理不当,后续可能引发大量诉讼。二审法院还注意到,苗某在首次提起信息公开之诉时,涉案商品房尚不具备交付条件,而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二审时,房屋已经可以交付,但开发商表示需要完成开具税务发票等事项后方可办证。为尽快解决上述问题,二审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开发商反复协调、多轮磋商,帮助苗某和其他70余户业主全部拿到房屋钥匙,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启“绿色通道”,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及颁证业务。此后,苗某申请撤回本案起诉和上诉,其余70余户业主也明确表示不再提起行政诉讼。苗某和某市人民政府均向二审法院邮寄感谢信,涉案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了解当事人的实质诉求,准确判断行政争议的形成原因,正确确定被诉行政行为及适格被告,是解决行政纠纷的前提。典型案例“吴某格等5人诉某市农村经济发展局、某省海洋与渔业厅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案”中,5位船主诉请某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补发差额油价补助款,但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通过深入研判行政争议的形成原因,积极主动向原告释明正确的救济途径,在经原告同意变更诉讼请求,追加被告和第三人的基础上,将案件的审理方向由行政给付变更为确认登记行为违法并赔偿,为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找准了方向。行政机关在发现争议形成原因后,积极主动作为,向5位船主发放差额补助款,实现了当事人的实质诉求,促成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典型案例“甲绣品厂诉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系某省首例人民法院和专业调解组织合力成功化解的行政案件。该案中,办案人员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从纠纷形成的历史原因、纠纷对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影响、纠纷背后的法律关系等多方面考察,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帮助各方当事人寻求纠纷解决的最佳路径。该案开庭前,专业调解组织在法官指导下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从不同角度听取当事人意见。在人民法院和专业调解组织的合力推动下,调解取得良好效果,实现纠纷一次性化解。
公安部公布5起涉企犯罪典型案例
对涉企突出犯罪坚持“零容忍”
本报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张晨 公安部今天公布5起涉企犯罪典型案例。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打各类突出经济犯罪,特别是对涉企突出犯罪坚持“零容忍”,持续加大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北京李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浙江沈某涉嫌挪用资金案,安徽马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广东郑某新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陕西栾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
在广东郑某新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中,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于今年4月依法立案侦办郑某新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查,自2020年至2024年,以郑某新为首的犯罪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回报诱骗有关征信良好但急需用钱的人员配合其向银行申请贷款,随后隐瞒其将所获贷款用以购买汽车的真相,将车辆非法转卖获利,给银行、汽车4S店和贷款人造成重大损失,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人民币。目前,郑某新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北京昌平法院“双诉双融”共治机制见成效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10月29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通报,全区已有10个镇街建立“双诉双融”共治工作站,一年来,已累计调解纠纷773件,成功594件,成功率77%,靠前化解重难点工单1381件。
昌平法院副院长潘幼亭介绍说,“双诉双融”共治机制即通过“诉”前调解与接“诉”即办工作精准对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双向融合”,形成源头解纷合力。截至目前,12368热线对接“双诉双融”涉法涉诉类工单办理满意率100%。该机制入选2024年全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秀案例典范,为北京市唯一入选案例。
“‘双诉双融’共治机制推动了法治、德治、自治力量深度融合,提高了诉求人满意度,实现了多方共赢。”昌平区城指中心副主任仇哲介绍说,一年来,昌平区受理12345市民诉求同比下降近10%,调解量较大的讨薪类、物业类问题接诉即办平均成绩同比提高1.86分、1.18分,效果显著。
浙江义乌法院三项破产办理机制助企加速脱困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 本报通讯员 贾晨斌 李威
浙江金华义乌市经济外向度高,内外贸网商密度分列全国第一、第二,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已突破110万户。近年来,为更好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实体经济、发挥破产保护制度势能,义乌市人民法院在“府院联动”机制的框架下创造性地运用庭外重组、预重整、“假马”竞标三项破产办理新机制,积极助力防范金融风险和化解危机。
近日,义乌法院成功审结的浙江某新材料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便是这一做法的缩影。
庭外重组激发主体活力
某新材料公司自2019年开始,因项目扩张、市场经济下行、对外担保风险爆发等多重因素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多笔贷款到期,无力清偿的债务高达8.5亿余元。今年1月,资不抵债的某新材料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目前新材料市场空间较大,该公司本身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基础条件均可参与行业竞争,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我们评估后认为,可以发挥我们法院创新的庭外重组、预重整、‘假马’竞标等三项机制优势,进一步盘活生产要素。”义乌法院福田金融法庭庭长应金鑫说。
义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传档介绍说,庭外重组相较于预重整或破产重整程序,在程序启动、重组范围、重组方式和履行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自主性,有利于激励困境企业及各方参与人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风险化解和危机应对。
吴传档说,在困境企业主导及各方参与下通过清查困境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与主要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进行沟通可以有效识别困境企业的重整价值,实现市场价值的识别从而减轻司法压力,为后续使用破产程序的可能性提供参考。
预重整助力效能提升
据吴传档介绍,预重整阶段适当发挥法院监督、引导作用,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接庭外重组取得的效果,也为后续顺利重整提供保障。义乌法院近年来通过预重整程序办理破产案件,成功挽救危困企业16家,预重整成功率达到100%。
“预重整阶段为管理人有效衔接债权人意思自治、最优破产资产保值、优质资产信息释放等工作创造了宽松、有利的条件,进一步提升了破产重整的成功率。”某新材料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杨熙恩说。
法院引导管理人根据厂房情况与承租人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解除还是继续租赁,最大化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使租户平稳过渡并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营。
监督管理人前期需要完成确认债权登记审查、财产调查、资产评估、职工债权调查、意向投资人的招募洽谈等重要工作,并在第二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上分组表决通过预重整方案。
因预重整阶段衔接得当,该案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得到高效推进,自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至批准重整计划仅耗时60天。
“假马”竞标释放投资信号
“当我们获悉该公司要重整时,我们非常感兴趣,在向管理人充分了解相应的破产情况及资产情况后,这种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也激发了我们参与公开竞价的积极性。”投资人李先生说。
管理人通过向债务企业所在行业定向寻邀、发布招募公告等方式向市场公开、透明地进行信息披露,向市场释放优质资产的信号。
在此过程中明确了意向投资人作为“假马”,向拍卖平台为其争取到竞拍成功的优惠条件。
在后续过程中,“假马”积极参拍,成功向市场释放了某新材料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系优质资产的信号,激发市场竞争。
最终该资格由其他投资人以2.4亿余元的最高价竞拍成功,较评估价溢价3300万元,溢价率达到15.9%。今年8月27日,重整投资款项全额汇入管理人账户。
从重整申请受理至重整资金全额到账,仅耗时82天,重整案件的处理效率显著提升。
河南淇县检察督促整治有限空间安全隐患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董晓峰 步丰雷
污水井、地窖、地下室、化粪池、管道……这些生活中常见的地点还有另一个“身份”——有限空间,如果相关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任务发包给不具备安全能力的人员,就有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盲目施救更会导致伤亡扩大。
“之前我们为图省事儿,风险告知管理随意性强、操作流程也不够规范。现在,我们知道了有限空间存在‘无限’危险,已按照要求把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今后,我们会把你们提示的有限空间‘保命守则’收好,为一线作业工人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10月30日,河南省淇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某化工企业检查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时,企业负责人说。
淇县应急管理局对有限空间安全隐患的常态化执法检查,源于淇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公益保护法律监督。
今年6月,淇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中发现,辖区个别企业在作业中存在未设置有效隔离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合理、应急设备配备不全、操作流程不规范等安全生产隐患,遂进行立案调查。
检察官调查发现,城管、住建等部门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上对其主管行业均有指导、监督、管理职责,存在多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方面问题。今年8月,淇县检察院依托“安澜公益之盾”护企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通过圆桌会议、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工,最终确定由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整改,城市管理局负责沼气池压力管道有限空间等方面的监督整改,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类等方面有限空间监督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动员辖区企业对照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通过发放提示清单、宣讲法律法规、开展安全培训等方式,向企业告知有限空间作业易引发的风险隐患,提醒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淇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经过一个多月的安全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淇县应急管理部门先后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知识培训10余次,开展安全应急设备使用等应急救援培训30余次,辖区130余家企业共更新安全警示标志500余处,重新安装隔离措施200余处,更新气体检测仪器、毒害气体报警仪器300余个。
今年10月初,淇县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线索研判—公益诉讼”事前预防型公共安全治理办案模式,健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加强信息畅通共享,密切工作协同,汇聚协调治理合力,促进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常治长效。
淇县检察院还有针对性地聘请吸纳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人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或加入专家咨询库和“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通过与辖内重点企业加强联系沟通,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助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截至目前,淇县检察院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宣传活动,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我们会持续深化‘安澜公益之盾’护企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预防性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突出高质效办案,不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能力,不断契合安全生产公益诉讼‘防未病’‘治未然’的制度要求。”淇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栋军说。
图片新闻
吉林省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本报讯 记者刘中全 张美欣 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本省基层法治建设实际,以高水平的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在市县法治建设落实方面,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方案》,制定100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全省上下一张蓝图绘到底。今年上半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市县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调研,工作任务100%部署到位,加强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阶段性工作圆满完成并持续推动成果成效转化。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政法机关分别在本领域本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全面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和加强服务保障。强化地方性立法供给,《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全面推行府院联动机制,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通知》等。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改革,实现全流程监管。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覆盖41个领域、惠及300多万户经营主体。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了《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各级定期召开年度述法会议,开展考核工作。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措施》,制定吉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共性清单,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又分别建立个性清单。强化法治督察巡察作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巡视办建立法治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专题”纳入省委巡视巡察范围。
党建为核心 群众唱主角
黄南州创新机制推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
□ 本报记者 蒲建安 徐鹏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青、甘、川三省交界地区,总面积1.8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余人,有20多个民族,其中藏族人口占68.6%。
“近年来,我们立足州情实际,深入贯彻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了一大批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黄南州委副书记王润宇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在2023平安青海建设年终考核中,黄南州取得优秀等次。2023年青海省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显示,黄南州得分位列全省第二。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
针对通村道路雨雪天气出行不便、道路养护经费有限等问题,泽库县西卜沙乡各村党组织激发群众能动性,明确道路管理村级“路长”,各村互帮互助,村“两委”协调解决车辆加油、人员就餐等问题,不断提升村民养路护路积极性。目前,各村自发养路6次,养护里程50余公里。
2022年以来,黄南州委政法委在巩固拓展“一核三治”(即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社会治理黄南模式上精准发力,探索“基层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组”工作法,在33个乡镇和292个村(社区)成立生产发展、纠纷调解、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组11个,通过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最大程度引导群众参与基层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组”工作法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党组织领导和党员带头,广大群众通过加入各个专项工作组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不断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能力。
同时,黄南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牧区稳定发展中的坚强堡垒作用,主动与毗邻地区组建乡镇联合党工委、党支部,形成“党建为核心,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群智治,有事当地了”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同仁市多哇镇直跃村根据不同群体优势,将60岁以上老人纳入精神文化组,激励农牧民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将在校大学生纳入教育督导组,开展“育苗加油站”活动,进一步激发中小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探索“枫桥经验”本土实践
尖扎县韩某37年越级上访积案得到圆满解决,信访人真心感谢党委、政府,成为矛盾调解组骨干;尖扎县坎布拉渣场17户的陈年信访积案圆满化解,群众自发向州委、县委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牵头上访人员马某转化为调解员,主动承担矛盾调解工作……
截至目前,黄南州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分别达100%、99.3%、93.6%。
黄南州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多方参与、法治保障”多元解纷制度保障,打造“功能完备、权责明晰、运行规范、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和解纷体系,畅通社情民情诉求反映渠道,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机制,制定平安黄南建设考核指标信访工作评分标准,推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常态化,集中解决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黄南州织密基层治理“群防网”,建成并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综治中心333个,精细划分网格1845个,配备网格长707人、网格员6270人,厘清网格员职责,不断提升网格工作效能。建成“五中心合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州、市(县)、乡镇三级服务中心受理信访、法律服务等诉求590起,办结561起,形成能办事、办成事的“中央处理器”。
尖扎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整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多部门资源力量,推行“门诊式”受理分流、排查调处、多元化解等机制,组建法官、警官、律师、专职人民调解员4支专业队伍,配备工作人员14名,实行首问负责、工作例会和“一日一汇总、一周一总结”等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
黄南州还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隐患整治和纠纷排查,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实现“排查—化解—跟踪—回访”全链条闭环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731起,调处720起,调处成功率98.5%。
全方位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黄南地处三省交界地区,接壤界线长、县区多、面积广阔。
为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近年来,黄南州分别与周边市州签订民族团结、警务协作、文化文体等多项机制协议,构建了相互策应、协同作战、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边界地区的协同联动更加紧密,协作内容更加广泛,合作成效更加显著。
2023年7月,黄南州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及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市州签订平安建设融合联动协作协议,建立边界地区社会治理等7项机制,以平安建设成效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边界创建。
黄南州按照“精诚协作、平等参与、优势互补、推进工作”的原则,打破区域限制,提升协作效能,搭建起交界地区公安机关警务沟通和协作的渠道,组织跨区域联合拉动演练,依法打击跨区域违法犯罪,推动交界地区跨区域案件侦破。巩固完善交界地区警务协作联动,主动与周边公安机关签订《警务协作协议书》《公安机关反邪教协议》等。抓获网上追逃人员10名,侦破跨区域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60余起。
此外,甘、青两省四市县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大夏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深化跨部门协作共护大夏河安澜。2020年青海省河南县主动与甘肃省夏河县协商沟通,成立克其合滩生态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做好草原生态建设修复项目和克其合滩生态治理区禁牧管理工作,并于2021年签订对克其合滩公牧区草原黑土滩生态治理修复的临时协定,采取禁牧修复治理3年、轮牧两年的“3+2”草畜循环发展模式,转变草原利用方式,实现争议问题的彻底解决,交界区域长达40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号称“容易学包学会好赚钱” 每天花几分钟拍视频4个月赚8.5万元
网络培训课瞄准老人收割其钱袋子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 本报见习记者 张婉莹
“掐指一算,便知命中有劫,眉头一皱,断定家中风水不好。学会了可以给别人看风水,包你挣钱”“拍个段子上传到网上就能赚钱,退休了没事干搞点副业,免费课程,包教包会,还有钱赚,这么好的事一分钱都不用花”……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存在各种各样针对老年人的培训课程,打着“容易学、包学会、好赚钱”的口号,吸引了一批想要找工作挣点钱的低龄老人。殊不知,其中一些培训暗藏重重陷阱,不但主讲老师身份资质存疑、课程质量参差不齐,且培训机构没有相关资质和证书,导致掉入其中的老年人损失钱财,且很难追回。
受访专家指出,若网络培训机构虚构盈利前景,诱使低龄老人交纳培训费用,可能构成民事欺诈,情节严重的,还涉嫌刑事诈骗。相关部门须加强监管,加大打击虚假培训的力度;平台须加强审核,建立严格的入驻标准和惩罚措施;社区、志愿者、子女等也要积极发挥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瞄准低龄老人喜好
风水养生课设陷阱
“吾病除差,邪精消亡”“天以一生,地以六成,一六既合”……前不久,来自河南省周口市的何女士偶然发现,65岁的母亲经常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用手机听网课“学习”,并且一学就是两三个小时,课上认认真真记笔记,课下还会默念老师发的资料。
一段时间后,何女士注意到,母亲变得神神道道,嘴中不时念着晦涩难懂的语言,还在纸上不断画着各种符号。察觉到母亲不对劲后,何女士偷偷查看她的手机发现,原来母亲花2800元购买了房屋风水、名字运势一类的培训课,老师每天会把她拉进一个小群里授课。
发现问题当晚,何女士与母亲进行了沟通,可母亲并不认为自己购买的培训课程有问题,反而庆幸自己抢到了最后一个优惠名额,原价3800元的课程只要2800元。
“母亲说自己上课是为了学习相关知识方便以后找工作补贴家用,是为了这个家好,还坚持要继续花钱参加核心课程。”何女士无奈道,后来求助社区人员上门做工作,母亲才打消了继续上课的念头,但已经支付的培训费却很难追回了。
来自江苏省海安市的刘女士已经年过60岁,同样因为想学点技能找个工作赚点钱而掉入了“风水培训课”的陷阱里。
今年5月初的一天,刘女士像往常一样玩着手机,页面上突然弹出一则名为“易经学院”的小广告——“学习风水课程,不仅实现人生转运,还能赚点小钱!”
这样一句短短的广告语瞬间俘获刘女士的“芳心”,她心想:最近自己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吃了许多药不曾见效,家里大事小事也都不太顺利,种种迹象都预示自己应该去学习一下“易经课程”,转转自家的“风水”,更何况如果学会了,还能给别人看风水,顺带挣点钱补贴家用。
于是,刘女士点击“易经学院”的广告链接,填写了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紧接着学习了几个小时的“入门课程”,感觉“受益匪浅”,就想要继续学习。
还想学,就得在线支付4000元的学费。起初,刘女士有些犹豫,认为4000元不是一笔小数目,花这么多钱去学习“风水”课程不值当。但她的社交账号很快弹出一条“新朋友”添加申请,用户名为“易经学院讲师××”。刘女士正想与懂行的人沟通沟通,排忧解难、改变“风水”,就欣然同意了申请。在与“讲师”聊天过程中,刘女士逐渐被对方天花乱坠的话术征服,更被那些“转运”成功案例吸引。
在刘女士犹豫是否付费续课的时候,“易经学院”又有多名“讲师”添加了她的好友。在他们的共同劝说下,刘女士终于下定决心付款买课。
因为不会线上付款,刘女士拿出4000元现金,让朋友杨女士帮忙转账,杨女士发现不对劲赶紧报警。海安市公安局派出所副所长许晓龙告诉记者,他们赶到后,向刘女士详细了解了所谓“风水大师”“风水课程”的具体情况,当场核实4名“讲师”的真实身份,发现他们用来注册社交账号的一些信息均非本人使用,马上劝说刘女士,及时制止她买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机构除了打着“学习风水算命赚外快”的幌子欺骗老人外,还诱导部分老人购买养生产品,谎称“低价购入转手就能高价卖出,可以赚差价”。
来自上海的李先生已年过60岁,今年6月,他在网上刷到一个养生讲座视频,评论区有很多人说现场效果不错、感谢老师授课等。出于好奇,李先生也在评论区留言称想要听课,很快就有人拉他入社交群。一个群里十几个人,头像全是统一的证件照,他们时不时分享一些“药物”的疗效,如果李先生有疑问,对方还会“现身说法”。
其中一人自称“清华教授,能够逆转和治愈糖尿病”。李先生心想,学点相关知识,说不定以后可以给别人讲讲课收点费用,于是每天早起晚睡,拿着小本子认真记笔记。7月初的一天,他突然抱回来一个纸箱子,里面全是保健品。
“这些保健品是他花5000多元买的,还说培训老师推荐把这些保健品转手卖给别人就能赚不少差价。”李先生的儿子说,直到这时他才发现父亲被骗了,赶忙查询给父亲上课的“清华教授”,结果发现对方甚至不是真人,每次上课都是以AI形象出现。
主播称能快速赚钱
交费直接打了水漂
记者调查发现,有一些主播利用低龄老人想赚钱的心理,在短视频中宣称老人可拍摄一些“逆袭”的故事来博取流量快速赚钱。比如做“互联网直播”在几个月内还清8.5万元欠款;通过“打字”一上午收入506元;“互联网口播”一天时间就赚了3000元等,吸引老人向他们学习赚钱的经验。
记者加入某平台粉丝数60万的主播“××的前半生”的收费群聊后发现,主播通过规避平台检测的方式,引导入群成员加入社交平台群聊天。添加好友后,对方就会不断发送自己几天时间引领大家赚了多少钱的视频,比如“580元买课的53岁学员,扣字就赚了240”“超50岁的老人,一个月月入超过30万”等。该主播经常提到,“60多岁没有问题,许多跟着我学习的都是60多岁,有的已经赚几十万元了”。
在群里粉丝到达一定数量后,“××的前半生”开始鼓动粉丝购买580元的直播赚钱课程,并承诺“一天收入上千元,直播几个月后日收入过万元”。其课程内容就是发布各种成功案例与收益截图,展示赚钱效果,增强信任度,继而诱导学员购买高价课程。据了解,已有不少粉丝花钱购买了课程。
“一位农村的宝妈,两个月就赚到300万元,只需要6000元的启动资金。”“×哥商业思维”在某平台发布的视频,获得5000多条评论。该视频主要内容为“大主播的直播间里动辄就是几万人几十万人,难道这些全都是真实人气吗?其实大部分都只是兵马俑(指买的流量,都是假人)而已”,并表示,想要利用假人赚钱,就可以购买他的课程,价格从99元到299元不等。记者注意到,该课程已有上百人购买。
除以上情形外,还有很多针对当下流行的赚钱方式设计的套路,比如“老年人快分销卖东西赚钱”“老人听歌赚钱,每天听歌赚600元”“手机看广告,广告联盟看广告,就能每天赚几百块”等。
在某平台主播“×姐”直播间,记者看到主播称“60岁老大叔,三天赚3500块,4个月赚8.5万元,每天花三两分钟时间拍视频,照着词去读就能赚钱”。
记者发现,这些主播的粉丝群往往需要费用才能进入,譬如“××爱唱歌”主播的粉丝群,除了入会费外,其粉丝每天都要交23元。
来自山东省菏泽市的雷先生今年60多岁,他就被这样的“赚钱短视频”吸引了。
“只要5980元,带你玩转海外电商。不懂外语没关系,低龄老人可做,轻松月入过万。”看到这则短视频广告后,雷先生添加了某培训公司业务经理的社交账号,随后一位自称机构助教的人联系他表示可以先看两场直播课。在直播课中,老师讲述着各种参加培训后的成功案例,雷先生很快被“洗脑”,购买了5980元的海外短视频带货课程。机构助教称,只要坚持按照他们的方式发视频,每月保底3000元收益,每月带货的收益为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
“我按照他们的要求操作了一年多,到现在一分钱收益都没有。想要联系人退款,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接近6000元就这样打了水漂。”雷先生懊恼道。
加大监管打击力度
及时下架虚假培训
对于这些明显有漏洞的培训课,为何还有不少低龄老人轻易相信,乖乖将手中的养老钱奉上?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老龄协会老年人才信息中心特聘专家马丽红告诉记者,从法律上讲,大部分老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应该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但近年来,针对老年人设计的消费陷阱和诈骗行为越来越多,已经成为社会一大痛点。
“老年人之所以成为被虚假网络培训收割的重点对象,首先是因为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各器官功能衰退,尤其是大脑额叶功能逐渐减退,影响逻辑思维能力和决策能力,极容易被骗子精心设计的话术和场景忽悠。其次很多老年人退休后感觉自己没了用武之地,且人际交往圈层缩小,会产生极大的落差和焦虑情绪,总觉得自己没有价值了,希望做一些事情能跟上社会节奏,为家庭创收,以证明自己的价值。此外,一些老人的子女忙于工作和抚育下一代,对老人关心不够,导致有些老人轻易陷入骗子编织的‘关爱陷阱’,成为骗子们围猎的对象。”马丽红说。
瀛和国恩(福田)联营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婷婷说,低龄老人更多关注健康、养生、投资理财等领域,且往往急于寻求解决养老、医疗等问题的途径,在这种心理需求的驱使下,导致其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被虚假宣传所迷惑,从而受骗。因为上述原因,低龄老人意识到自己被骗后,也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权,还因担心麻烦、面子问题等选择沉默。这种心理状态也会被不法分子利用,陷入恶性循环。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低龄老人都是看了各种网上平台的广告才入坑。对此,马丽红认为,平台属于中介方,从法理上说,只要平台尽到了审查义务,且没有明知故意的主观意图,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且通常骗子会将老年人从大平台引流到私域,以脱离平台的保护与监管。但平台也应设置必要的监测和投诉功能,在发现商家存在异常行为时及时采取警示、断开链接、屏蔽等措施,避免侵权损失扩大。
“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使得各类信息得以迅速传播,监管部门在监测、追踪和打击这些行为时,面临技术、人力等方面的巨大挑战。而虚假培训带来的高额利润使得不法分子不断参与进来。低龄老人群体有一定的经济储蓄,戒备心较低,事后维权难,更使得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成功率提高,进一步促使虚假宣传扩张,治理变得更具挑战性。”宁婷婷说。
她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以及对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平台应当加强审核和监管机制,建立严格的入驻标准和惩罚措施,及时下架虚假宣传内容,并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同时优化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能够及时反映问题并得到解决。
“还应鼓励社会各界关注老年人问题,发挥社区、志愿者等力量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帮助。家庭成员也可以帮助老年人学习一些基本的互联网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宁婷婷说。
马丽红建议,加强针对老年人的警示宣传教育,在老年人关注度高的平台上,以案例形式揭示各种骗局套路,提醒老年人警惕带有“高回报”“轻松躺赚”之类的宣传语,并指导老年人如何留存证据。老年人如果发现被骗,要及时与儿女沟通,并主动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公安机关和法律专业人士求助。
漫画/高岳
如何保障低龄老人劳动权益拓展就业范围 专家支招
劳动者企业国家养老保险三者合理分担成本风险
□ 本报见习记者 张婉莹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低龄老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其劳动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一些网上的培训机构将手伸向低龄老人的钱袋子,想要找工作的老年人一不小心就会落入培训陷阱,不仅浪费了时间、没有学到有用的技能,还损失了大量钱财……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社会普遍存在对再就业老人的年龄歧视,认为他们的能力和价值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因此出现了各种低龄老人就业窘境。
如何保障低龄老人劳动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宋月萍、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沈建峰、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研究员孟现玉、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
记者:当前社会上存在一种观点,即老人再就业是与青年人争夺就业岗位,影响年轻人就业机会。您对此有何看法?
宋月萍:首先,不能否认老人再就业会给年轻人带来一些竞争,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在就业市场上老人能对年轻人造成竞争,说明社会是正常有序的,老人不是没用的人,依然可以对社会发展作贡献。
从就业结构上分析,老人在就业市场上往往基于两种岗位:一种是高端的领导岗位和管理岗位,这部分老人继续存在能够带动年轻人就业。比如教授,60岁返聘到70岁,这10年间可以带动一个团队。同样,在管理岗位上的人也能带动就业,他们与就业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
另一种是大量老人从事年轻人不愿意干的工作,比如保洁。这些岗位的存在既给老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又满足了社会对相关服务的需求,而且这些岗位不可能被人工智能所替代。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老人的再就业与青年人的就业对立起来,而应该动态地分析。
归根结底,这还是经济问题。当经济蛋糕做大后,就业形态会更加多元化。从这个角度讲,老人再就业与年轻人就业不是根本的对立关系。社会要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比如老人多了,就应该开发适合他们的工作,发展“银发经济”,产业结构也要适应这种变化。如果一个地区或产业能够抓住根本性的变化,在产品端进行创新创造,就不存在老人跟年轻人抢饭碗的问题。
记者:老人就业时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关于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老人就业时应该如何接续或处理,以避免权益受损?
杨保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法条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他们已经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因此,低龄老人能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第一,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老人选择再就业,他们基本无法再缴纳社保。低龄老人是指60至69岁的老年人,目前这些老人都已经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缴纳社保的要求。用人单位可采取其他方式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再就业的老年人的权益,同时也可规避因劳务用工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比如为再就业的老年人缴纳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记者:有企业负责人说,他们不愿意招超龄员工是因为担心员工年龄较大,如果出现工伤等问题,企业要负责任。能否参照企业招收残疾职工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要求,让企业愿意招大龄员工;或规定某类企业大龄员工必须占据一定比例?
杨保全: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企业招收大龄员工提出明确要求,也没有直接参照企业招收残疾职工的政策来要求企业招收大龄员工。但国家通过鼓励灵活就业等措施,已经从制度基础和政策上对大龄人群的就业提供帮助。
记者:国外对促进和保障老年人再就业有哪些好的模式或政策?
孟现玉:老龄化正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有部分国家为此采取了诸多措施,有些好的举措我们可以适当借鉴。
比如,日本的高龄者就业措施较为多元,包括增加高龄者可不受年龄限制进行工作的企业,对雇用老年人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为企业雇用老年人提供咨询与帮助;扩大高龄者进行劳动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场所,推进银发人力资源中心的发展,实施各种有助于促进老年人就业的区域项目;为高龄求职者提供终身再就业支持和求职服务,对介绍老年人再就业的企业提供补贴;依照《高龄雇用安定法》确保老年人再就业。
美国从1967年起就制定了《就业年龄歧视法》,对就业年龄歧视的歧视类型、例外规则、执行机构等进行了较为完备的规定。
在德国,为了配合老年人再就业,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系列改革。《弹性养老金法案》的推出进一步激励了老年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
沈建峰:德国议会于2007年通过新法案,决定自2012年至2029年遵循前慢后快的方式,逐步将退休年龄提升至67岁。同时以高龄劳动者非全日制劳动制度,为达到55岁的劳动者获得工作机会和劳动保护提供保障,为使用该年龄后劳动者的企业提供激励机制进行了制度设计。
对于我国而言,可以参照设置类似制度,让高龄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后,可申请缩短工作时间,比如从8小时减至6小时,同时工资相应降低。
高龄劳动者若愿意留在职场,可暂不领取养老保险,这样国家能节省部分养老保险支出,若企业雇用大龄劳动者,大龄劳动者工作时长短,工资较低,企业也更愿意雇用。如此,企业负担减轻,国家虽给予一定补贴但也节省了部分养老保险费用,劳动者则通过企业支付的工资和养老保险补贴,在减少工时、降低劳动强度的同时保障了自身收益,并且可以逐步调整工时,最终退出劳动力市场。
所以,建立劳动者、企业和国家养老保险三者之间合理分担成本和风险的制度,对于保障高龄劳动者在市场上不被歧视以及实现各方利益均衡至关重要。
记者:对于保障低龄老人劳动权益,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宋月萍:老年人在体力、健康状况、职业技能和经验等方面存在多元性与不同发展的可能性。年龄的增长并不意味着老年人在劳动能力上的下降。一些观点认为老年人只能从事门槛低、不需要高学历和技术的简单职业,反映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刻板印象。这种刻板印象低估了老年人的可能价值,不利于老年人的自主发展。
不同老人群体的情况不一样。如果是大学教授返聘,那么他们可以继续从事相关管理职位。
但对于农村老人或一些女性老人来说,他们未来的就业方向是什么呢?我的建议是要把问题前置,在他们就业期间,还没变老的时候,就培养他们老了以后的就业能力,重点是培养他们的数智能力,让他们学会灵活使用互联网和手机,融入工作环境;培养他们乐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这样才能跟得上时代。工作场所的适老化改造和互联网的老年人友好性是必要的,但这只是针对生理性的问题。而对于老人本身来说,他们要乐于学习新知识,提高工作效率,拓展工作范畴。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能力,就是培养老年人与年轻人进行代际交流的能力,保持愿意学习的心态。在工作场所中,营造一种让超龄劳动者适应工作逻辑的氛围。
孟现玉:一是实行老年人特殊劳动保护和构建职务再设计制度,确保老年人健康就业;二是有条件地适用强制退休,改革养老金制度并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制度,激励老年人持续就业;三是建立就业歧视法律制度,明确就业老年人的劳动者地位,适用弹性化就业规范与确保社会保障权益,推动老年人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
以法之名,呵护少年的你
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回眸
□ 本报记者 张昊
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
1987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立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
1991年8月,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中第一个成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庭。
……
时光荏苒,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历经40年实践发展,成长壮大。截至目前,我国少年法庭已达2100余个。
今年是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40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广大法官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妥善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有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在人民法院的探索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断健全完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为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作出了不懈努力。
创新审判机制
走进少年法庭不难发现,法庭的设置与审理其他案件的法庭有许多不同之处。
20世纪90年代初,考虑到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等特点,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全国率先设计了以暖色为基调的U形法台,寓意以张开的怀抱拥抱迷途知返的少年。此后,各地少年法庭探索出圆形、向日葵型、空心型等圆桌审判方式,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慌、抵触心理,便于法官审判和帮教。
少年法庭坚持“寓教于审”,通过设置法庭教育这一核心环节,法官在开庭审理中专门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开导,促使其认罪悔罪,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
这些是我国未成年人审判发展中,较早探索创立的工作机制。近年来,一系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色审判工作机制纷纷确立:
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引入社会力量,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调查未成年当事人的成长环境和经历,听取未成年人的亲友、老师、同学等的意见,根据调查情况,及时进行社会干预和保护。
心理疏导——针对未成年当事人心理状况,少年法庭引入心理疏导和评估机制,引导和帮助他们打开心结、修复创伤。
犯罪记录封存——为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少年法庭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材料予以封存并严格保管,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查阅和复制。
合适成年人制度——在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因故不能到场的情况下,聘请符合条件的成年人到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教育指导——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
40年创新发展,少年法庭认真总结工作规律和经验,一些特色审判工作机制中部分成熟的经验做法已被吸收成为法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来进一步指导少年法庭更好地开展工作,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加强少年审判问题研究,不断推出研究成果,为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制度、机制提供了理论支撑。
全面加强保护
近年来,我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惩处、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不断发展完善。
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杀害、性侵、拐卖、虐待等犯罪行为,严重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决不姑息。
2020年11月,在“百香果女童”案中,最高法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法改判被告人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鲜明立场。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放在更重要位置予以考量。
2014年12月,最高法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年2月,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法院判决撤销父母监护权,由民政部门担任小玲(化名)的监护人,沉睡多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条款随之“苏醒”。
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人民法院在审判中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观念,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防范化解未成年人被侵害的风险,推动事后救济保护向事中、事前预防治理转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传递司法温暖,传达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关爱。
2020年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小吉父亲被害案件过程中,获悉其家庭条件困难,帮助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办案法官不远千里将司法救助金送至四川大凉山小吉家中,并与监护人签订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协议。
最高法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在今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全方位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同时,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持续做好回访帮教,落实犯罪记录封存。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严格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强化综合治理
“法官妈妈的到来,像是一道光,拯救了我,帮我彻底打开了心结。”
“我已迷途知返,即将扬帆远航,同时祝愿您一帆风顺。”
……
这些是少年法庭的法官们珍藏着的,涉案失足未成年人在感谢信中表达的肺腑之言。四十年来,许多失足未成年人经法官帮教后被各大院校录取。
“法官妈妈”“法官爸爸”是那些失足未成年人对少年法庭法官们的亲切称呼。尚秀云、李其宏、顾薛磊、陈海仪、贾建平……一位位少年法庭法官秉持公正与良知,播撒爱与希望,让蒙尘的少年时光再度绽放光彩,让搁浅的梦想之舟重新扬帆起航。
40年来,在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和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导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等,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为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后,积极开展回访考察、跟踪帮教。
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中,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及时裁判、高效执行。在审判过程中,注重通过调解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40年来,人民法院注重强化综合治理,大力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形成党委领导、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推动落实“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融合发力,凝聚起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
每年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全国四级法院开展主题开放日、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等作出部署,对新时代人民法院进一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时代的少年法官,既是审判员,更是燃灯者;既要让违法犯罪的行为得到惩处,更要让折翼的雏鸟重新飞翔!”从事少年审判工作28年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海仪如是说。
少年审判走过40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再启新程,守正创新。人民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迈向更高水平,为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作出更大贡献。
图① 1985年5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合议庭法官正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资料图片
图② 2023年10月27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在延庆区第一小学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苗振钢 摄
图③ 4月11日,200多名江苏省如东县解放路小学的学生走进如东县人民法院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高冯洁 摄
图④ 5月30日,重庆市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学生代表受邀来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启法院课堂“寻法”之旅。 尚博 摄
“三审合一”提升审判质效
□ 顾薛磊
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启了中国特色现代少年司法制度探索,我于1999年4月调入少年法庭工作。记得刚到少年法庭时,我的带教老师向我讲述了“蚊帐故事”:在少年法庭成立初期,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因犯罪被父母拒之门外,法官接他出看守所,并为他安置了临时住所。由于当时条件艰苦,法官找来口罩,拆开一片一片缝起来,为他做了一顶蚊帐。我的老师用这个故事告诉我,对待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我们都不能放弃,要像医生对待病人、老师对待学生、家长对待孩子那样,关心关爱他们,帮助他们重回社会。
上海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前辈们在实践中创新,形成了法庭教育、社会调查等一系列具有全国首创性的特色审判机制。近年来,上海法院在中级法院层面率先开展涉未成年人审判“三审合一”试点,提升审判质效,推动事后救济向事中、事前预防治理延伸;通过探索“儿童权益代表人”等机制,合理确定未成年人代理人全程参与诉讼,为未成年人发声;通过数字法院建设及“涉未成年人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等数字治理应用场景建设与公安、检察、民政等部门协助联动,推动数据资源互通共享,以数字司法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少年法庭40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前辈们的辛勤付出。传承,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使命。我有责任将自己的经验和感悟传递给年轻一代法官,让他们接过接力棒,继续为少年们的未来努力奋斗。
(讲述人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曾任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加减乘除”深耕少年审判
□ 李其宏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成立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我也见证了驻马店市法院少年审判一路走来的风雨历程。
20多年的少年审判经验告诉我,要用实际行动将司法的公正和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孩子和家庭。“不让一个孩子带着问题从身边走过,要让每一个孩子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这是我毕生的追求,也是驻马店市法院不断努力的方向。
今年以来,驻马店市法院聚焦改革,着力推进涉未成年人审判“三审合一”工作,在全市法院实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
我们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加减乘除”工作法,即妥善审理涉少案件,在保护力度上做“加法”;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犯罪空间上做“减法”;高度重视前端预防,在延伸服务上做“乘法”;积极帮助重塑新生,在回归社会上做“除法”。
回望过去,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审判工作人员,不断深耕少年审判工作,切实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面向未来,我院少年审判工作人员将继续砥砺奋进,切实提升涉未案件审判质效,深化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着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
(讲述人系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公安机关会同多部门深化打击治理农村赌博工作
全力筑牢治赌防赌第一道防线
□ 本报记者 张晨
打掉农村赌博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同比上升,全国农村赌博刑事案件、警情持续下降——《法治日报》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打击治理农村赌博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打击治理农村赌博呈现“两升两降”态势,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得到一定程度遏制,农村社会风气和治安环境持续净化。
坚持重拳打击
“红色”人员由属地派出所负责落实,持续做好见面核查、询问谈话;“黄色”人员由乡镇(街道)责任领导牵头,做好监督宣教;“绿色”人员为成功转化的有赌博记录人员,纳入长期观察范围;三类人员均由公安机关完成“一人一档”信息录入……
“这是我们最新开发的农村赌博治理平台,能实时汇总、归类全市农村赌博数据,研判涉赌趋势,分析治赌短板,为全市公安机关预警、打击、治理农村赌博等工作提供强大支撑。”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金鹏飞介绍说。
今年2月,宁波公安机关打掉一个跨区域流动开设赌场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5名,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去年2月以来,张某强团伙在宁波奉化、鄞州等地的山林野外流动开设百家乐赌场,组织招揽周边村民参赌。目前,该案6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治安处罚30人。
10月1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司局在宁波召开全国打击治理农村赌博工作现场会。这是会上公安部通报的十大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清风2024”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宁波公安提炼以“党建统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一村一式、多元共治”为特点的“宁波市治赌十二条”,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浙江全省农村地区共接报涉赌警情4.7万余起,同比下降7.5%;侦办涉赌刑事案件1612起,同比上升14.2%;查处涉赌行政案件8590起,同比上升11.5%。浙江省公安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细化27项重点工作措施,明晰部门职责任务。
净化社会风气
“赌博赌博,越赌越‘薄’”“十赌十输,十赌十骗”,发放禁赌宣传单,悬挂醒目的禁赌横幅……国庆假期,山西省高平市公安机关不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禁赌教育。
“近年来,随着打击赌博违法犯罪力度不断加大,农村赌博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山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李泽清说,“从‘清风2024’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看,除了棋牌、麻将等传统赌博方式外,还出现了竞技类赌博甚至是赌博与毒品相互交织叠加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具有欺骗性、隐秘性、危害性等特点,无论方式形式如何变化,仍逃不出‘十赌十输’‘十赌十骗’的骗人本质,一旦沾染赌博陋习,沉迷其中,会影响身心健康、农业生产和社会风气,有的导致家庭破裂、财产损失等。同时,赌博还会引发赌债纠纷、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其他违法犯罪,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极大危害。”
2022年10月,公安部决定连续3年在冬春季节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清风”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
发放宣传材料,利用辖区各大场所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赌标语和禁赌宣传知识;深入街道社区、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设立禁赌宣传点、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全面宣传禁赌法律法规……2023年以来,公安部连续组织禁赌宣传月活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现场宣传活动7900余场,设立禁赌宣传点6.9万个。
数据显示,“清风”系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查破农村赌博类刑事案件2.4万余起、治安案件17.9万起,有效净化了农村地区社会风气和治安环境。
凝聚治赌合力
“通过加强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深入掌握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态势,持续健全完善农村赌博监测机制,我们推动农村赌博打击整治更主动、更靠前、更精准、更高效。同时进一步加强多部门协作配合,整合手段和资源,不断提升发现查处能力。”李泽清介绍说,“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管控治多措并举,推动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七部门建立治理农村赌博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执法等形式,协同开展农村赌博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禁赌形势持续向好。”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党委政法委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出台治理意见,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多元共治,不断筑牢农村禁赌治赌防线——
2023年9月,公安部会同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赌博治理工作的意见》,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凝聚治赌合力;
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重点乡、村建立健全书记抓禁赌工作机制,压实党支部、村委会“一把手”禁赌治赌责任,统筹农村社会治理资源,提升基层禁赌治赌水平;
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村民委员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四会”组织作用,采取帮扶转化等方式推进协同共治。
“我们集中侦办了一批农村地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大要案件,重拳摧毁了一批‘地下六合彩’窝点,依法严惩了一批职业化农村赌博犯罪团伙,有效整治了一批乡村赌博治安乱点。”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宋帅说。
其中,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侦办的“10·3”开设赌场案,成功打掉一个跨区域流动开设赌场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3名,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如今,农村赌博治理的热潮持续掀起,公安机关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赌博违法犯罪发生——
天津、河北、黑龙江、湖南等地进一步建立完善书记抓禁赌工作机制,将赌博治理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
吉林、江苏、江西、山东、重庆等地进一步将农村赌博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
河南、云南、陕西、宁夏等地大力推进“一村(格)一警”建设,充分健全发动农村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力量,全力筑牢防赌治赌的第一道防线。
李泽清提醒,公安机关始终对赌博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性、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广大群众要树立勤劳致富思想,自觉抵制赌博陋习,遵守法治和公序良俗,努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编者按
行政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
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监督力度持续加大,监督内容不断丰富,监督质效明显提升。本版今天刊发一组报道,展现行政检察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取得的新成效。敬请关注。
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涉民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某单位员工李某按照指派驾车送完物料后,在下班返回途中撞上道路花坛受伤,对于这起“单方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属于工伤,但二审、再审裁判不认可该观点并撤销了一审判决。后李某申请检察监督,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接续抗诉,均认为该种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应当认定为工伤,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
今年5月,该案入选了最高检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围绕就业、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强化监督履职,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目前共办理各类涉民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5万余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0余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7600余件,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职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万余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900余件。
聚焦重点民生领域
江苏省张家港市某村村民王阿姨认为自家的自留地有0.08亩,被邻居老李侵占后面积减少了,多次找到村委会、镇政府讨说法,后以该镇政府为被告、该村委会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裁定不予立案。于是,王阿姨便到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
自留地面积虽小,却关乎着群众利益。张家港市检察院随即对相关镇政府、村委会进行调查询问,查阅村民自留地面积台账,确认该村因新农村建设等原因,王阿姨及其邻居的自留地面积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针对这一情况,张家港市检察院主动与案涉地块村委会、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基层法庭、镇政府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通过检察官与相关工作人员出示地形图、面积确认台账等资料并耐心解释,王阿姨内心的疙瘩逐渐解开,写下息诉息访承诺书,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这起案件仅是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主动担当作为、合力保护民生民利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最高检行政检察厅结合行政检察工作特点,细化列举就业、社会保险、环境资源、住房、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以及劳动者、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指导各地行政检察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聚焦重点民生领域、重点群体,围绕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检察高质效履职办案,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从重点民生领域看——办理案件涉及就业领域1300余件,社会保障领域2700余件,住房领域4500余件,养老领域400余件。
从重点人群权益保护看——办理案件涉及妇女权益保护4400余件,老年人权益保护2700余件,残疾人权益保护440余件,军人军属权益保护110余件。
据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在之前开展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各地行政检察部门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和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小专项”,在此次“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进一步总结经验,持续深入开展,不断巩固和拓展工作成果。
山西、内蒙古、安徽等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小专项活动,聚焦劳动就业领域行政案件,加大监督力度,监督法院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依法及时执行,促进争议一揽子化解,取得了良好成效。
陕西、海南等地检察机关针对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人社部门开展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专项监督,对一次性缴纳养老金的各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监督。
北京密云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企业为74名快递人员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安徽省检察机关针对农民工受伤后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工伤保险待遇难以兑付,专门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解决工伤保险待遇兑付难题。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中发现某煤矿未给予矿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情形,在本地开展煤矿存在未给予矿工缴纳工伤保险小专项检察监督。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工会加强沟通协作,实施“安薪计划”,建立工检维权新机制,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根治欠薪工作小组,着力打造“薪有雩检”根治欠薪工作品牌。
推广法律监督模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专项行动中,各地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纷纷在违法线索发现、监督问题排查和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等方面,研发行政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强化农民工权益保护,通过构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已帮助60位农民工讨回薪酬48万余元,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工资专款账户6件,涉及金额340余万元。
今年3月,最高检行政检察厅专门印发通知,推广该监督模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用好模型,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切实保障农民工安“薪”不忧“酬”。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搭建“护薪惠民”数字化监督模型,筛查监督线索100余条,形成打击欠薪合力。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建设施工领域工伤保险失管数字模型,筛查发现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未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或虽办理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业务但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等监督线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在该案基础上,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工伤保险失管专项监督,成案4件,涉及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1万余人。
发挥典型案例作用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各地检察机关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履职方式,拓展监督成效。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部分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存在问题、卫健部门未依法履职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推动1000多家企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1300多家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1.8万余名工人落实职业健康体检。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世光工作室”、开封市顺河区人民检察院设立“顺检为民”一站式工作室,立足于化解矛盾争议、促成息诉罢访,开展“一站式”司法服务,创建“1+N”多效和解方式,推动“检察院+法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协作配合,一揽子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和引领作用,依法推进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解决,最高检会同全国总工会印发“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工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携手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合民政部门共同编发了部门协同联合化解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的典型案例,指导各地加大对不法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增量”行为发生。
累尘微以崇峻极,致广大而尽精微。
“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民生热点以及重点人群,聚焦突出民生问题,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一系列举措,切实加强民生保障,进一步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制图/高岳
检察机关深化行政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章部署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指示要求,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今年1月至9月共办理各类经营主体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万余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亿余元,为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提供法治保障。
明确工作重点
梳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中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地行政检察部门结合实际围绕突出问题,抓好部署落实……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在总结去年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成功经验基础上,明确“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做好条线部署和工作指导。
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印发《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1+N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统筹确定的重点项目包括涉小微市场主体行政监管、企业高管任职资格监管、二手市场交易监管等10项重点工作。
在加强工作指导方面,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带队,赴福建、江西调研指导“两个专项”开展、推进情况,结合发现的工作重点不突出问题,及时作出调整;聚焦涉企行政处罚中“小过重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违法行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焦点问题,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六届做实行政检察高级研修班上,专门设置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课程,助推“小过重罚”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
强化产权保护
有恒产者有恒心。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加强涉企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把强化产权保护作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经营主体提供法治保障。
最高检编发涉企房屋与土地征收、违建拆除、环境资源整治等领域行政赔偿诉讼检察监督典型,指导高质效办好行政赔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
统筹立与破,把握制与治,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必能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广西、甘肃等地检察机关针对行政裁判认定的补偿、赔偿方式、项目、标准错误,导致企业补偿、赔偿金额受损失等问题,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保障企业征收补偿(赔偿)权。吉林、广东检察机关在去年开展的涉企执行监督基础上,开展涉企案件行政处罚、行政补偿等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今年1月至9月共制发检察建议690余件,有效防止市场主体因不当强制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高质效回应司法期盼。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营商环境优化核心要素,检察机关以监督促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安徽、广东等地检察机关针对“新官不理旧账”失信违约行为,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开展行政机关失信违约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安徽省检察机关与省政府联合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查监督,今年1月至9月共推动兑付金额2.8亿余元,保护经营主体信赖利益。内蒙古、江苏等地检察机关围绕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及时、未依法恢复企业信用等开展类案监督,帮助企业修复信用。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在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的基础上,构建涉企信用修复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模型,督促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1360余件,屏蔽失信人员名单254件,并建立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已履行义务人阶段性“信用修复”机制。
促进系统治理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也要抓前端、治未病。
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优势,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履职方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以检察建议推动加强市场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幌子公司”“恶意注销”“非法转卖营业执照”等专项整治,推动解决行政监管机关不知情、未履职等问题,促进“放管服”改革后市场监督管理的跟进。用好数字“引擎”,加强对涉企行政检察案件数据归集,模型应用,激活行政检察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内生动力。
北京市东城区、江西省景德镇市等地检察机关构建“幌子公司”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行政机关及时清理整治“幌子公司”等违法犯罪经营主体900余户,实现对“幌子公司”等虚假登记有效监管。江苏省南通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山东省德州市检察机关针对企业注销登记逃避处罚和执行等问题,构建监督模型,筛查“恶意注销”逃避责任公司线索300余件,办理监督案件70余件,督促主管部门对企业“恶意注销”逃避法律责任违法行为采取规制措施。天津市静海区、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针对非法转卖营业执照,影响法律责任承担的线索,构建非法转卖营业执照监督模型,向相关主管部门移送线索70余条,推动撤销企业营业执照20余个,形成对“非法转卖营业执照”破坏市场秩序违法行为打击合力。
——以类案监督促进系统治理,实现“由案到治”。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专项治理相结合,发挥大数据作用,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白皮书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堵住漏洞、建章立制的建议。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类案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理64件被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案件,形成《关于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促进系统治理。
——强化法检、府检联动,凝聚执法司法合力,深化协同共治。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执法部门沟通,推动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审判、行政检察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福建省检察机关推动将涉营商环境行政检察监督纳入省政府“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体系”,作为评价营商环境的唯一检察指标,成为独具福建特色的营商环境监测指标。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发改委、司法局、公安局等17个单位出台《关于规范行政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协作配合办法》,协同激发市场竞争和创新活力,提振发展信心。
“下一步,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继续围绕涉企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涉企行政诉讼、执行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把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做深做实。”最高检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
无名组
“检护民生”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各类涉民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5万余件
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0余件
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7600余件
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职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万余件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900余件
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 郑雅方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进行监督,行政检察监督既有司法属性,也有行政属性,是法律监督权中最能体现对公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的检察权形态。
司法办案是一项“守心”的工作。无论是涉企案件还是涉民生案件,无不发生在群众身边,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切实利益。
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坚持与民同行,强化高质效履职,深入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发挥了行政检察在国家实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目标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做实检察为民
民生工作千头万绪,找准了民生难点痛点,就等于牵住了“牛鼻子”。
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始终保持检察政策、措施、工作与宏观政策取向相一致,强化行政检察高质效履职办案,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精准对接安全、环境、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与民生民利息息相关的改革部署,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步一步推进,一个一个解决,有效地通过推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同向发力,促进法治国家整体性建设进程。
优化营商环境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要求为逻辑主线,通过对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提炼,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明确“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深入理解法律监督权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推出了诸多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深入理解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逻辑,坚持统筹“立与破”,全面把握“制与治”,找到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点,以高质效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
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加强涉企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依法平等保护产权。通过依法监督涉企征收征用补偿,加强对错误或者不当执行企业标的、错误适用司法强制措施、超数额超范围冻结扣押企业账户资金财产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以行刑反向衔接守护经营主体财产权等角度,将办案质量、效果、效率深度融合,形成了一批又一批具有引领性和指导性的典型案例,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推动一体化建设
“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体现了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的理念,如同双剑合璧,既体现了行政检察的力度,又彰显了行政检察的温度,在国家政治和行政层面均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有效地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纵深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就要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落到监督办案上,就是要通过一个个具体个案的高质效办理,累积出专项行动的整体高质效。
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要找准企业发展难点痛点,重点监督纠正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促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持续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要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堵点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重在常态治理、完善机制,确保标本兼治,维护司法公信力。
各级检察机关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敢于办大案、难案,敢于啃硬骨头,着力办理一批具有指导性、典型性的案件,更好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专项行动不断走深走实。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监督办案,不能止步于个案,也不能止步于“案结”,必须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做到精准办好个案与加强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并重。
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推动案件背后问题的“真解决”为目的,真正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更加重视透过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从制度机制上找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工贵其久,业贵其专。
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坚持将“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纵深推进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遵循司法规律,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检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
“法律明白人”在行动
刘红岩:为长城保护注入法治力量
□ 本报记者 张晨 徐伟伦
“我是一名长城人,是长城的孩子。”在北京市八达岭镇长城脚下的石峡村,有一位叫刘红岩的村民,他不仅是长城的守护者,更是法律的传播者。
坐落在石峡村村域内的石峡关长城是一段没有开放的野长城,西到河北南天门,东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海拔1200米。刘红岩总是和朋友说:“如果我们这代人没有保护长城的意识,那么长城的未来简直让人不敢想象。”
在没有成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之前,刘红岩是一名长城保护员,日常的工作就是在石峡关长城巡查拍照、捡拾垃圾、消除险点。在和长城相伴的无数个日子里,刘红岩曾遇到过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如有人在城墙上乱刻乱画,有人把长城墙砖搬走等。
“丢失的墙砖上面都刻着字,都是文物,是长城的历史遗迹,它和人的生命是一样的、只有一次。你今天拆了它、毁了它,以后你还有你的子孙后代就再也见不到它的真面目了。”刘红岩说,这让他感到非常痛心。
2023年,刘红岩参加了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考试,成为一名光荣的“法律明白人”。他回忆说:“以前在做长城保护工作中有时候显得力不从心,其实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一有时间,刘红岩就细细研读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与长城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明白了在长城上刻字这种行为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此时的刘红岩心中有“法”,更增强了做好长城保护工作的底气,为长城保护注入法治力量。
石峡关长城相对于其他长城来说位置虽然偏僻,慕名而来的游客却逐年增多。为了提高游客保护长城、爱护文物意识,刘红岩向村里申请配备了一个外放式播放器,把游客们可能会遇到的和长城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点从法条中摘出来,录成音频。每天巡查时,刘红岩一边走,一边播放录音,向游客宣传长城文化保护知识。
“去年夏天,我们村举办了一场非遗文化研学活动,当时来了好多家长和孩子,他们都对长城保护挺感兴趣。当时我就觉得这是一个特别好的契机,于是就和村里、镇里沟通,由我给家长和孩子们讲述长城的文化与历史,带领大家到长城上寻找遗失墙砖、捡拾垃圾,向大家普及保护长城的知识,得到了家长和孩子们热情回应。”刘红岩说,“正是这些年的不懈努力,使得来石峡关长城游玩的游客都有了保护长城的意识,这是对我们付出的最好回报。”
2020年,北京长城文化节期间,刘红岩被评为“最美长城守护人”。刘红岩说:“这份荣誉既是肯定,更是激励,在未来保护长城的道路上,我会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长城保护中来,一直走下去!”
何建德:带着较真劲儿解法律难题
□ 本报记者 刘洁 常煜
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法律明白人”何建德的身影常出现在矛盾纠纷调解现场,摆事实、讲道理,当地群众都亲切地称他“老何”。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村民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需要那些能够理解法律、阐释政策、熟练运用法规的专业人才。作为“法律明白人”队伍的一员,对“明白”二字,何建德有自己的理解:“群众找你问事的时候,你不能是一脸茫然,也不能当哑巴,一定得给人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帮他们解决问题,这才是真正的‘法律明白人’。”
带着这样的意识,日常工作中,除了认真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如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遇到法律难题时,年逾半百的何建德还有一股“较真”劲儿,会认真翻阅相关法律条文、请教村里的法律顾问,直到搞明白为止。
自己懂只是第一步。为引导老百姓主动学习并运用相关法律知识,何建德在日常和村民的聊天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原本复杂的法律条文说得简单明了。带着大家学、领着大家用,何建德用实际行动激发了村民对学习法律的兴趣。闲暇时,何建德也抓住每一个机会积极传播法律知识。组织小型讲座、发放宣传册、进户“唠家常”,让法律知识春风化雨般滋润每一个家庭。在他的带动下,村民的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渐浓厚。
赡养老人、遗产分配、农产品买卖……在农村地区,日常的“家长里短”既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可能引发复杂而多样的矛盾纠纷。
遇到法律问题,村民们自然会向“老何”寻求帮助。何建德总是耐心倾听、细心询问,逐一了解事情经过,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在他的帮助下,村民们的许多法律问题得以被迅速解决,一次次消融了误解带来的“坚冰”,也让大家的法治素养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
多年来,无论是面对重大疑难纠纷,还是邻里矛盾,何建德始终坚持引导群众尊重、学习和运用法律,使他们能够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何建德始终将工作重心聚焦于“防”字之上,凭借对当地“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独特优势,深入探索各类纠纷的特点与发生规律,力求做到抓早抓小,通过调解工作让夫妻破镜重圆、让老人有了依靠、让邻里关系和好如初、让浪子回头自食其力,为群众架起“连心桥”、筑起“和谐墙”。
群众对何建德无私奉献、不忘初心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谈到今后的打算,何建德说:“我将继续用热心和爱心干在实处,生命不息,为民解难不止。”
柏连福:让“矛盾结”变成“和谐扣”
□ 本报记者 张晨 刘中全
巍巍长白山,千沟万壑。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仙人桥镇黄家崴子村,民不过百户,田仅有千亩,地处偏远。这个曾经因交通不便而被称为“黄泥崴子”的小山村,如今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
1992年柏连福高票当选黄家崴子村主任,1997年被推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当年,柏连福把穿村而过的火车“说”停一分钟,为山里人争取打通外面的世界。电影《火车一响》就是以他为原型拍摄的。
柏连福坚持学法不松懈、用法不动摇。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柏连福成为抚松县第一批“法律明白人”中的一员。在柏连福的带领下,2005年,黄家崴子村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半坡式温室蔬菜大棚的成功建设、黄家崴子村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顺利注册、“黄家崴子”牌蔬菜绿色认证的完成……柏连福搞起了农林生态立体综合开发,昔日荒山已成为市值达1600多万元的“绿色银行”。如今,黄家崴子村的瓜果蔬菜和杂粮畅销全国各地,村民年人均收入从起初的不足1000元,达到了3万余元。
“口袋富不算富,精神富了才作数。”柏连福在自己学法的基础上,带动村班子成员和村民不断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联系群众、解决纠纷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村民间的矛盾纠纷。柏连福与专兼职调解员、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人员一起,织密基层依法治理“一张网”,让更多“矛盾结”变成“和谐扣”。
与此同时,柏连福注重充实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他积极组织村里素质较高的年轻人、知识分子、退休干部投入普法宣传工作。“法律明白人”经常深入村屯,带着普法资料走访邻里乡亲,向村民群众宣传民法典,并重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法治需求,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分析。
作为“法律明白人”骨干,柏连福经常参加由律师等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的关于讲解民间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技巧、民法典中法律知识的“法律明白人”培训,有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处理问题的能力。“遇到矛盾纠纷,碰到法律难题,不用跑腿,就找‘法律明白人’柏书记现场解决。”村民们经常这样说。
柏连福还立足实际,牵头制定了一系列推动村集体规范有序发展的自治规范,制定了村务公开制度、村民议政制度、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村级依法治村规范,让管理有据可依,为黄家崴子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杨益平:钻研调解方法巧解百姓纠纷
□ 本报记者 刘洁 范天娇
“多亏有他,治好了我这块‘心病’。”一提起帮自己解决了土地流转纠纷的“法律明白人”杨益平,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新桥村的村民李某乙就称赞连连。
2021年,35岁的杨益平退伍回到家乡新桥村,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为更好地推动家乡法治建设,2022年,杨益平正式加入新桥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成为新桥村百姓解决大小矛盾纠纷的好帮手。
他常具律己之心。“成为‘法律明白人’,我深感自豪,却又倍感压力,自豪是因为大家信任我,压力是怕干不好有愧于群众。”怀着这样的心情,杨益平沉下心来,学法律条文、看法治案例,积极参加各类线上线下法律知识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
功夫不负有心人。目前,针对村里百姓关心的婚姻家庭、遗产分割等热点问题,杨益平都能从法律角度进行解释,引导大家理性、正确处理。
他常行利民之事。新桥村现有农户1017户,走村串户成为杨益平的日常工作之一,通过同村民拉家常,他能敏锐察觉到可能存在的矛盾隐患,并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
在多次调解工作中,杨益平总结出了“四宜四不宜”的独家调解技巧。
“第一是要做到宜少不宜多,即先听双方诉说,多听少说,不急于表态;第二是要做到宜缓不宜急,即不恶化纠纷,不急于追求结果;第三是要做到宜暗不宜明,即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先单独谈心,再面对面调解,预防矛盾激化;最后是宜粗不宜细,就是不要对纠纷的形式与发展过程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追究,避免当事人在小事上纠缠不清,斤斤计较,影响调解效果。”杨益平相信,只要掌握好这份调解技巧,大部分矛盾纠纷都能迎刃而解。
他常怀为民之情。基层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提高群众法治素养,杨益平购置了大量法律相关书籍,在村委会设立“法治图书角”,让村民可以随时学习法律知识。此外,他还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入户普法,当好“法律明白人”队伍的“火车头”。
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固然重要,但用心更重要。在开展反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主题的普法活动之外,杨益平还会不时到村里行动不便的老人家里去串个门、唠唠嗑,倾听他们的需求,了解他们想要知道哪方面的法律知识。
从学到懂再到用,杨益平用实际行动,一步步实现了“法律明白人”这份工作在他心中的价值——“调解只是形式,让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是‘法律明白人’工作的意义。”
刘乐勇:快乐普法接地气倾情解纷暖人心
□ 本报记者 张昊 黄辉
“打竹板,嗒嗒响,人逢喜事精神爽;依法治国是方略,强县富民有希望”……在江西省乐安县鳌溪镇下大街社区,《法治乐安百业旺》《大手拉小手,普法一起走》等多首普法歌曲为群众所传唱。
这源于乐安爱心志愿者协会创始人、乐安县法润惠民工作站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刘乐勇和普法志愿者们的努力,他们带领群众在接地气的普法形式中提升法治观念。
刘乐勇不但热心志愿服务等工作,更积极投身于普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乐安县司法局探索建立“1+2+N”工作模式,“1”即一名法律顾问、“2”即特邀法官和志愿者、“N”即多名“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刘乐勇主动向县司法局争取支持,整合乐安爱心志愿者协会场地、人员等资源优势,成立了法润惠民工作站。
刘乐勇潜心学法,创新“快乐普法”模式,让普法活动变得生动有趣。
线下接地气,刘乐勇运用“1桌4椅1喇叭”流动普法工作模式,组织普法志愿者带着一张便捷式可折叠的小桌子、几把椅子和一个喇叭到群众身边,以游戏、唱歌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
线上聚人气,刘乐勇在多个新媒体平台上开设“法润惠民”账号,制作了一系列轻松幽默、贴近生活的普法小视频,通过情景剧、朗诵、说唱等形式,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内容。
“我们做的都是一些小事,但对于群众来讲,很可能是解决了大问题。”刘乐勇说,普法志愿者还要集中力量协助社区开展好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家住某小区的独居老人李某香常与邻里闹矛盾。刘乐勇得知情况后,经常到她家中去拉家常,为她买米买油等生活必需品。时间一久,李某香向刘乐勇道出了心里话——她的健康情况差,子女不在身边,且残障女儿让她操碎了心,情绪长期压抑得不到纾解,这才把坏情绪都发泄在别人身上。刘乐勇又主动找到与李某香矛盾较深的邻居王某谈心,并邀请李某香和王某一起来到法润惠民工作站,通过进一步释法说理,解开了两人之间的矛盾。
“做好基层普法宣传工作,关键靠人、靠队伍。”刘乐勇说,他在法润惠民工作站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培育出一支心系普法、乐于奉献的“党员+志愿”的“法律明白人”普法团队,使他们成为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法治力量。
在普法志愿者的带动下,20余名群众投入普法志愿服务工作中,队伍年龄层次更加丰富,人员构成更加多元化。他们走进企业、社区、学校,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其依法维权能力。
王玲: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梁平妮
她和同事们常态化入户排查矛盾纠纷,发现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将各种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她把“法治大篷车”开进田间地头,通过深入浅出地讲述“法律故事”,影响带动周围群众学法……她就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法律明白人”王玲。
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多年,王玲始终秉承“不忘为民初心 牢记尚法使命”宗旨,积极融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切实做好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代言人”和用心服务的“娘家人”。
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王玲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矛盾纠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占比较大,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她在齐村镇创建了“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调解室,成立了一个由“法律明白人”组成的“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在辖区26个村(社区)建立“小红伞”维权工作站,负责排查收集妇女儿童维权、家庭暴力、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信息,组织多方力量进行调处化解。在此基础上,王玲带头建立妇女同胞群,在群里听大家讲真话,说真情,收集信息,随时掌握大家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做到心中有本“明白账”,张口能说“家庭事”,脱口能讲“夫妻情”。
“那天,我正在工作站里值班,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开门的是村里的中年妇女张某,她戴着口罩,满眼泪花,看到我欲言又止。”王玲回忆起在“小红伞”维权工作站接待第一位当事人时的场景,心痛之情溢于言表。她说,张某摘下口罩露出了红肿的脸,还掀起衣服展示出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痕迹。
王玲了解到,张某的丈夫酒后经常对她施暴,但她一直忍气吞声,觉得很丢人,从不向外人讲。这次实在受不了了,才找到“小红伞”维权工作站把委屈全吐露出来。
“‘小红伞’品牌的首要职责就是当好妇女儿童的‘娘家人’,这事我不能不管!”王玲当即找到张某的丈夫,面对面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严肃告知他家暴轻则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重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王玲的讲解,张某的丈夫意识到家暴的严重性,赶紧向妻子赔礼道歉,再三保证以后绝不再犯。后来,王玲又专门在村里举办了反家庭暴力法讲座,引导更多妇女儿童依法维权。
“工作虽然很繁琐,也很辛苦,但是能为大家解忧纾困,我感到无比自豪。这是我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的使命与担当,下一步,我将继续做基层法治的‘播种人’,让法治精神生根发芽、遍地开花,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王玲说。
李艳梅:聚焦民生“小事”做好普法工作
□ 本报记者 杜洋 刘欢
“小陈,你们两口子又来帮忙了。”“李书记和社区一起搞普法活动,我肯定要来。”10月11日晚,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梨园社区的梨园医院小区内的广场上,78岁的陈大爷热情地向陈明(化名)打招呼。陈明提到的普法活动是梨园社区党委书记、“法律明白人”李艳梅带领社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及热心居民为小区老人举办的反电信诈骗知识讲座。
来知识讲座帮忙的陈明夫妇租了其所住小区内某居民楼的一楼房屋开早点摊。在居民楼内开早点摊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占道和产生油烟和噪声,导致陈明夫妇与周边居民产生了纠纷。李艳梅听到此事后找到陈明夫妇,一方面对其进行释法说理,说明早点摊违法扰民的危害;另一方面为夫妇二人找到保安和保洁的工作,按程序帮他们申请了低保。此后,陈明夫妇撤掉了早点摊,矛盾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陈明夫妇后来还自愿加入了社区志愿者团队,帮助社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这让李艳梅意识到,当好“法律明白人”,需要用亲人般的温暖去处理社区工作,时刻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用心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坚持运用法治方式,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年来,李艳梅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明白人”的职责,让社区居民时刻都能感受到法治温暖。
梨园社区某小区属于老旧小区,修建时没有规划充足的停车位。随着车辆的增加,小区居民间因停车位引发的矛盾日益凸显。
“跟居民说停车难,要按规矩停车,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充分理解并能真正做到的。但是跟居民讲,乱停车会堵住消防通道,而那是每个人的生命通道,这样一来大家就都重视起来了。”李艳梅看到说法有效果,就在该小区组织举办了多次普法讲座,向居民播放因车辆堵塞消防通道引发悲剧的案例视频,以此促使群众自觉有序停车。
在李艳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共同推动下,该小区做好了车牌登记工作,私人设置的地锁也被逐个拆除,居民停车变得井然有序;通过改造增加了一定车位,停车难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此举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社区是城市的微小单元,这个微小单元下有成千上万的居民。我们‘法律明白人’只有在件件小事上找准时机和切入点,才能进一步做好全社区的普法工作,真正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从而营造社区良好的法治氛围,为群众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李艳梅说。
毛建忠:扎根基层当好双语普法“先行者”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石飞
“那个阿普又来了,我们赶紧去听一听,有用处!”在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的大山深处活跃着一位“普法阿普”(阿普为彝族语言中群众心目中德高望重者的尊称),他的名字叫毛建忠(彝名莫色布都),是一名宁蒗县司法局普通职工。
宁蒗县属典型山区民族自治县,境内有彝族、汉族、普米族、傈僳族等11个世居民族,彝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7.1%。20多年来,毛建忠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全身心投入彝乡普法教育,探索出了“双语普法模式”。
“请群众吃一顿饭不如给他们上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只有思想改变了,未来才有希望。”毛建忠深知,普法教育不仅仅是口头宣讲,更需要多种形式的传播。2002年,他全程参与彝族禁毒影片《虎日》的拍摄;2010年他担任了彝族电影《布阿诗嘎微》的制片人,并在片中饰演了父亲角色,以案释法,以身普法;2012年,他制作了禁毒抗艾教育经和微电影《死亡线上的记忆》;2013年,他参与策划了禁毒防艾舞台剧《远山的呼唤》;此外,他还创作了彝族传统道德教育经《凉山情韵》。
彝乡多山路,毛建忠送法进乡,村民遇难题,他双语释法,纾困解难。随着网络的普及,毛建忠继续创新手法,拍摄彝汉双语普法短视频46个,用彝族人民耳熟能详的彝族经典来解释法律。
从“四五”普法到“八五”普法,毛建忠始终坚守在基层普法工作的第一线,不仅在宁蒗县普法,还跨越千里到北京、广州、上海等外出务工人员聚集地,以及云南、四川、贵州、广西23个市县的彝族聚居区,用彝汉双语为群众带来了746场主题宣讲,受众人数高达350多万人次。
在毛建忠的牵头下,宁蒗全县上下逐步探索形成运用双语普法的工作模式,建立了30人的县级双语普法工作队,16个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分别建立了双语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普法工作队,培养了534名熟悉法律、深受群众信赖的“法律明白人”。同时,宁蒗县制定了双语普法工作方案,健全了业务培训、纠纷调解、考核奖惩等工作运行机制,并按“1+2+2+6+N”模式(即每月开展双语普法直播1场、每月制作2部双语法治文化宣传产品、每月深入基层乡镇和重点区域宣讲2场、每月开展法治业务培训6场次、每月运用双语参与调解矛盾纠纷N场次)开展普法工作。
“普法是我一生的事业,我愿为之奉献一辈子。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我的双语普法工作室,尽快培养一支‘永远不走’的基层普法工作队和‘法律明白人’队伍,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毛建忠笃定地说。
浙江天台公安打造“教学研练战”一体化新格局
战训共融共育推进公安全员人才建设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余顺广 李文华
今年以来,浙江台州天台县公安局深化与浙江警察学院校局合作,共同打造“教学研练战”一体化新格局,强化战训共融共育,提升教育训练的高效性和实战性,推进公安全员人才建设。
天台县公安局副局长斯进是浙江警察学院下派挂职锻炼教师。她介绍说,警院和天台公安开展校局合作,强化实践导向,携手完善“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强调教学、学习、训练、实战和研究五个环节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增强学生专业本领。
校局合作建立校外导师制度,天台公安精选优秀教官作为校外导师,与40名学警“一对一”结对联系,“一人一策”制定培养计划,并全部纳入县局9个人才工作室平台,学警可利用平时或寒暑假到县局跟班学习,同时实行导师跟踪培养,帮助每名学警合理规划学业和职业发展,实现学警培养全程跟踪、提前介入,6名学警在暑假战训期间,帮助侦破案件多起。其中学警周艺嘉在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陈仁国的指导培养下,总结提炼矛盾化解工作方法,创作出一篇有深度且图文并茂的调研报告。
本次校局合作紧密结合公安发展需求,构建共富、共治、生态“三大警务”建设等实战需求,强化“集智赋能、双向交流、对抗演练”。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天台公安搭建学习桥梁,邀请浙江警察学院骨干教师来局交流,选派优秀教官到校开展实战化讲座、承担部分授课任务,通过提供实战锻炼平台,淬炼“双师型”师资队伍。天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陈伟强作为合作导师,与浙江警察学院教师吴毕帅合作写作论文;在浙江警察学院教师指导训练下,天台县公安局取得台州公安机关黑灰产技术环节比武第一名、刑事技术专业比武第二名等好成绩。
百战归来再读书。校局合作深入践行“精技砺能、为警铸匠”思想,针对网络犯罪、交通管理等基层综合防控突出问题,组建团队开展联合攻坚、教学研讨,将教学与研究成果转化为实战能力。学警开发的“扫黄打非”模型帮助侦破一起极其隐蔽的App软件传播淫秽视频案件;天台公安引进浙江警察学院项振茂工作室,联合打造4个生态打防模型和生态宣讲机器人,为天台生态警务工作贡献力量。
据了解,除了天台,台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设立17个战训点,同步参与“教学研练战”一体化改革,助力学警实现职业梦想。台州市公安局教育警务处处长王熙表示,校局合作进行“教学研练战”一体化改革,有效推动关门教学向开放式培育转变;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教学供给与实战需求相统一,为公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支撑。
神舟十九号载人飞船成功发射
我国2024年度两次载人发射任务圆满收官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今天12时51分,神舟十八号航天员乘组打开“家门”,欢迎远道而来的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入驻中国空间站。70后、80后、90后航天员齐聚“天宫”,完成中国航天史上第5次“太空会师”。随后,两个航天员乘组拍下全家福,共同向牵挂他们的全国人民报平安。
时针拨回今天凌晨,神舟十九号载人飞行任务航天员乘组出征仪式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问天阁圆梦园广场举行。参加出征仪式的群众早已站满广场两侧。1时许,身着乳白色航天员服的指令长蔡旭哲,带领航天员宋令东、王浩泽从问天阁缓缓走出。
1时38分,三名航天员领命出征,乘车前往酒泉卫星发射中心载人航天发射场。此时,在漆黑的星空下,长征二号F(以下简称长二F)遥十九运载火箭正静静矗立在发射塔架内,蓄势待发。
4时27分,带着橙色尾焰的长二F遥十九运载火箭在起飞的巨大轰鸣声中,托举神舟十九号载人飞船点火升空,执行飞行任务的3名航天员奔赴中国空间站。我国2024年度两次载人发射任务圆满收官。
据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新闻发言人林西强介绍,神舟十九号乘组飞行期间,将重点围绕规划中的“太空格物”主题,覆盖空间生命科学、微重力基础物理、空间材料科学、航天医学、航天新技术等领域,开展微重力条件下生长蛋白晶体的结构解析、软物质非平衡动力学等86项空间科学研究与技术试验,预计在基础理论前沿研究、新材料制备、空间辐射与失重生理效应机制、亚磁生物效应及分子机制等方面取得一批科学成果。
神舟十九号载人飞船入轨后,采用6.5小时自主快速交会对接模式,于今天11时对接于天和核心舱前向端口,中国空间站形成三船三舱组合体。
长二F火箭是我国现役唯一一型载人运载火箭,自执行“神十二”发射任务起,长二F火箭就采取发射1发、备份1发以及滚动备份的发射模式。“本次发射首次采用待命箭不测试的全新测发模式,将发射场流程进一步由37天压缩至30天。”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陈牧野说。
在这次任务中,长二F研制团队进一步开展了火箭系统预案的迭代完善工作,对发射准备、加注、射前检查等不同阶段预案持续细化完善,让故障预案与发射流程更加紧密融合,只为打磨出保障航天员生命安全的“万全之策”。
为持续开展可靠性提升工作,长二F遥十九火箭从消除薄弱环节、工艺技术改进、提高操作质量和测试质量等方面入手,开展20余项技术改进。“每次改进,我们都要进行大量理论分析、数学仿真和试验验证。凡是能更好保障航天员生命安全的工作,都不会因为看似不起眼而不做,这是研制团队一贯的原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长二F研制人员说。
神舟飞船是航天员实现天地往返的“生命之舟”,进入空间站任务阶段以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五院神舟团队将“生命之舟”打造得功能更完备、性能更优越、可靠性更高。在确保任务圆满成功和航天员生命安全的基础上,围绕天地往返效率和安全性、上下行载荷运输能力、长期在轨驻留能力等领域关键技术,持续开展技术升级和能力提升。
“在此次神舟十九号飞行任务中,神舟团队通过轨道舱产品和布局优化,进一步提升上行载荷运输能力,装载空间增加20%,为航天员等相关系统携带更多有时效性要求和临时需求物资提供了条件。”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五院神舟团队研制人员介绍说,这一改进不仅有助于推动神舟十九号载人飞船以及后续新批次飞船持续改进,逐步提升飞船上下行载荷运输能力,而且将为中国空间站长期运营提供更加高效、稳定的在轨支持。
在轨驻留期间,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将迎来天舟八号货运飞船和神舟二十号载人飞船的来访,计划于明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返回东风着陆场。
本报酒泉(甘肃)10月30日电
超强台风“康妮”将影响我国东南沿海
两部门安排部署防汛抗洪抢险和台风防御
本报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刘欣 10月30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商,视频调度海南、浙江、福建、上海等省份,研判海南强降雨及超强台风“康妮”发展态势,进一步安排部署海南防汛抗洪抢险和东南沿海台风防御工作。
据气象预测,受台风“康妮”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10月30日至11月1日,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及东部海域有大风,福建、浙江、上海、江苏等地部分地区有暴雨或大暴雨,其中浙江东部局地有特大暴雨。
会商指出,台风“康妮”已达超强台风级,移动路径仍存在不确定性,将给我国沿海部分地区造成较强影响,此外海南强降雨过程将持续至30日夜间,江河水位普遍较高,防洪风险依然较大。有关省份要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变化,层层压实非汛期台风防御责任,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直达一线的预警“叫应”机制,强化降雨区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风险防范。要突出抓好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上岸避险,全力做好低洼易涝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人员转移安置,防止人员回流造成伤亡。要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坚持科学抢险、安全救援,确保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处置。
国家防总30日针对浙江省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维持针对海南、福建的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应急管理部部署工程抢险救援力量51支4100余人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护松2024”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显著
全国共查办案件722起依法惩处犯罪人员180人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记者近日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今年4月至8月,国家林草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开展的“护松2024”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显著。全国共查办案件722起,销毁国内疫木2.7万立方米、松木包装4959件,口岸退回或销毁染疫松木900.47立方米、松木包装26批次,依法惩处犯罪人员180人,有效打击了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遏制了疫情快速传播态势。
松材线虫病是重大植物疫情,自1982年传入我国以来,疫情快速扩散,对我国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021年起,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五年攻坚行动,并连续两年开展护松行动,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源管控,持续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危害和快速扩散态势已得到扭转,实现县级疫区、乡级疫点、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四下降”。
此次“护松2024”专项整治行动,三部门联合执法、协同推进,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强化检疫行政执法,涉松犯罪案件侦办,进境松木口岸检疫,全链条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行为。其间,全国共出动执法车辆4.8万余辆次,执法人员15万余人次,监督检查涉木企业近6万家,有效切断了人为传播疫情途径,切实保护了松林资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果显示,“护松2024”查办案件数量比“护松2023”减少22.95%,违规调运疫木案件减少21.33%,违法违规行为呈明显下降趋势,全面巩固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成果。
知识产权助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
西部地区各省份有效发明专利量达49.3万件
本报讯 记者张维 10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知识产权助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衡付广介绍说,截至今年9月底,西部地区各省份有效发明专利量达49.3万件,同比增长16.7%;有效注册商标量达661.3万件,同比增长10.5%;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产品931个,批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389件,分别占全国的38.8%和33.3%。
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在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举足轻重。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结合西部地区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指导各地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配套政策文件。支持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实践探索,陕西、四川、广西、宁夏四地先后完成地方知识产权相关立法。“一省一策”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先后与甘肃、内蒙古、新疆、陕西、重庆、四川、广西等地共商共建知识产权强省。确定38个城市、71个县(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础更加坚实。
加大保护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布局建设内蒙古、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1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两个快速维权中心,在内蒙古、陕西、新疆等地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在西部各省份建设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320余家,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化解怨气解开当事人心里“疙瘩”
这里的调解员化解矛盾有“高招”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郭君怡
“不仅是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我们这里还有心理疏导。”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主任朱锦岩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我们及时劝解疏导当事人,化解他们心中的怨气,解答他们在法律方面的疑惑,他们心里的‘疙瘩’解开了,矛盾自然而然就解决了。”
自2023年10月20日正式运行以来,东河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442件,调处成功4080件,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近日,记者来到东河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了解到这里的调解员都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高招”。
换位思考
对于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调解员往往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分析得失,耐心进行法律引导和心理疏导。
当事人赵某到中心反映被丈夫家暴,想申请法律援助起诉离婚。起初,她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执意要通过诉讼离婚。
交谈中,东河区人民法院驻中心法官贾天惠发现赵某所说的家暴并没有具体证据,离婚最主要的症结是其怀疑丈夫出轨并转移家中部分财产,提出离婚只是赌气。
考虑到当事人50多岁,孩子已成年,调解法官以同龄女性的身份,设身处地站在赵某角度为其分析。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当事人放弃了诉讼离婚的想法。
有的放矢
中心针对来访当事人的个性特点,指派具有不同性格特点和专业特长的调解员,有的放矢地进行化解。
年过古稀的当事人陈某连续10年未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后,来到中心咨询。陈某表示其居住在一楼,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中包含电梯费,其认为一楼交纳电梯费不合理,拒绝交纳。
由于陈某年事已高且脾气暴躁,矛调中心指派了性格柔和,善于以柔克刚、喜欢“唠家常”的驻中心法官梁子明进行调解。梁子明结合法条与实际生活,耐心详细地为其讲解,劝导陈某应理解在社会治理中为了维护公共秩序,需要接受相对公平的管理规定。最终,陈某表示悉心接受并不再为此事纠结困扰。
解开心结
对于当事人无法释怀的情感类纠纷,调解员往往更注重心理疏导,解开当事人心结。
2023年11月,当事人王某到中心求助,自述与妻子出现感情问题,两人结婚多年来,因为沟通不畅导致婆媳关系紧张、婚姻矛盾逐渐加深。了解情况后,中心调解员认为王某本身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个人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工作方面,其妻子则希望得到更多的关注和陪伴。
中心心理医生通过沙盘游戏、聆听、倾诉等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双方有效沟通和相互理解。一个月后,中心在电话回访时,当事人表示不仅打消了最初想离婚的念头,而且夫妻双方感情也有所升温。
广西隆林推动群防群治全域覆盖
本报讯 记者吴良艺 通讯员王胜强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建立乡镇“党委政法委员+综治中心+治保主任+专职网格员”工作链条,抽调321名政法干警对全县175个村和5个社区进行包保,全县组建村级“命案治理预防联防队”,通过“包村入户查、城区网格查、行业领域查、单位内部查”集中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鼓励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警治联勤、联户联防、保安巡逻、网格巡查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守护”活动,推动群防群治工作全域覆盖、全民参与。
河南林州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消防安全
今年以来,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一是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进一步拓展消防隐患线索发现渠道。二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未配备消防设施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限期整改。三是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公益诉讼听证会,联合林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街道办召开座谈会,坚持齐抓共管,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秦培贤
惠州东江科技园开展禁毒知识培训
近日,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科技园禁毒办联合区禁毒办,开展以“防范新型毒品危害”为主题的禁毒知识培训活动。活动现场,区禁毒办有关负责人结合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通过播放禁毒宣传视频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的区别、识毒防毒技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员工更加直观和深刻地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同时,要求园区企业做好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毛发检测工作,筑牢员工禁毒思想防线。 成瑛辉
昆明甸头村以“小积分”撬动“大治理”
为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7月以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街道甸头村从环境卫生、森林管护、农改林管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5个方面设置积分,探索建立积分兑换机制。甸头村依托该机制,鼓励村民将家中闲置的六成新玩具、书籍、文具、家电、衣服等物资自愿捐赠,年底再根据积分兑换相应奖品。同时,每季度对村民日常行为进行检查和评比,让乡村治理从村里事变成“家家事”,努力以“小积分”撬动“大治理”。
闻治云
杭州三墩镇禁毒宣传进社区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禁毒办联合区禁毒办,在大港桥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禁毒社工通过发放禁毒宣传手册、设置禁毒宣传展板、展示仿真毒品模型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毒品种类、特征及识毒防毒技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毒品。针对老年人群体,重点介绍滥用麻精药品的危害,叮嘱大家严格按照医嘱服用药物。此次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手册2000余份,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 蒋姣敏
衡水桃城供电持续深化合规管理
今年以来,国网衡水市桃城区供电公司牢固树立“合规为先”理念,持续深化合规管理,全力筑牢合规防线。该公司将合规审核纳入业务流程,通过OA会签、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落实落细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同时,梳理公司合规风险库,定期开展合规风险扫描,常态化开展合规督导工作,出具法律合规风险提示书6份,全面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建立“书记讲法”工作机制,开展拍摄“三言两语话合规”短视频活动,进一步提高员工法治意识和合规观念。 闫学诗 蒿臣阳
石嘴山供电首次启用开关柜运输就位车
近日,在110千伏镇南变开关柜改造施工现场,由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研发的开关柜运输就位车正在有序开展转运就位作业,这是开关柜运输就位车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电网建设中的首次应用。开关柜运输就位车集开关柜就位、运输等功能于一体,可实现开关柜装车、卸车、就位机械化。此外,吊机采用无线遥控操作,带有翻转功能,可满足室内作业需求,适用于新建站开关柜安装及老站开关柜改造工程等多种作业场景,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王勇
关注·政法机关护航秋收
▲ 连日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经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苹果园、果品交易场所,围绕果农群体易遭遇的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果农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图为10月30日,民警向果农宣传防范经济犯罪知识。
本报通讯员 臧保东 孙晓伟 摄
▲ 近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喀什公安处在铁路沿线辖区开展“秋收话安全·田间送宣传”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村民宣传铁路安全知识、反诈常识等,提升群众的反诈、安全意识。图为民警向村民讲解铁路安全知识。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曹吉利 李明聪 摄
公告专栏
1/4中缝
(2024)鲁72执406号 申请执行人曲秀春、耿生、于强与被执行人高明光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兹定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10时至12月4日上午10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高明光所有的“鲁乳渔51037”号渔船。该渔船基本状况、起拍价、拍卖须知、竞买需交保证金数额等详见相关网站信息。凡与被拍卖渔船有关的债权人,应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特此公告。附:联系人:孙法官0532-58589958。债权登记联系人:张法官0532-58589979。
青岛海事法院
奇台县东戈壁村利群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王新胜:原告昌吉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18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奇台县东戈壁村利群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1000000元,支付利息144635.61元,合计1144635.61元,并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日期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资金占用费;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938.29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7338.29元,由奇台县东戈壁村利群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负担14775.47元,原告负担2562.8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钟玲:本院受理钟福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任晓强:本院受理彭鑫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9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范卫军、马海军、马瑞忠:本院受理卢进国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0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范卫军、马海军、马瑞忠:本院受理卢征祥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0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范卫军、马海军、马瑞忠:本院受理蔡丽华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0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范卫军、马海军、马瑞忠:本院受理卢进龙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0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范卫军、马海军、马瑞忠:本院受理卢征集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0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刘坤:本院受理江阴市金三角美辉建材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吴杰:本院受理李玲玲诉你、江阴市开耀毛纺织整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海:本院受理霍弘历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8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朱彪:本院受理唐根华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4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公告专栏
2/3中缝
李阳:本院受理石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3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招环、陈昭香:本院受理罗仕应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黔2322民初2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张艳、松桃鼎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维懂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丘凌锋:本院受理陈小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李春婷:本院受理赖添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吴利梅:本院受理邱卫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无锡耀升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凯祥润滑油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124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黑龙江升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鸿萌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933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寿光阳波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市龙虎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143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博亿服饰有限公司、韩宇清:本院受理江阴市双博服饰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传彪:本院受理蓝后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浏阳市金钟桥采石场(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0726060793):本会受理申请人洪文迎、李垂生与被申请人浏阳市金钟桥采石场(普通合伙)合同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4]泉仲南字1100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附件、仲裁答辩通知书、选定仲裁员函、仲裁指南、名册,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南安分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当日,本会依据《泉州伸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方5日内来本会南安分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南安分会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本会将于公告期满后的第45日依法裁决,请于裁决之日起15内前来本会南安分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泉州仲裁委员会
沈阳玖金大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任宣:申请人刘济豪与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丹仲裁字(2024)第82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陈丽君: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1485号,申请人山西宝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丽君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0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5/8中缝
(2024)苏0311民初10889号 鲁瑞、李传明:本院受理原告李孟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311民初10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十四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冀0403民初9861号 马维利: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邯山禾信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马维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9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辽阳县宇朗钢铁铸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利伟
本委已受理沈明诉你企业辽阳县宇朗钢铁铸造有限公司工伤争议一案(辽县劳人仲字[2024]第201号)现已审理完结。因无法与你企业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依法向你企业公告送达裁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辽县劳人仲字[2024]第201号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地址: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41号辽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0419-7872807)。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公告。
辽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浙03破224号 2024年10月25日,本院根据温州市初旭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市初旭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0月28日指定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管理人。温州市初旭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4日前,向温州市初旭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A幢19层,联系人:陶宏桥88699002,施小旋13757720722)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州市初旭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温州市初旭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4年12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府路512号)大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温州市初旭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告版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毕节市哪吒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祖明伟与被告马礼涛、毕节市哪吒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8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苏平: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平、王亮、第三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3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韩海军、付俞:本院受理张叶瑶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付俞、韩海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4)浙1081民催67、68号 申请人温岭市卓立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温岭石粘支行出具的号码分别为31303375 21443737、31303375 21443738,金额分别为5000元、8000元、收款人均为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的银行本票二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刘平平及第三人杨军波:本院执行王贝贝与被执行人刘平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平平至今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102执101号之九执行裁定书、(2023)豫1102执101号之十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对你将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我院定于2024年12月2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0时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一次公开拍卖漯河市铭富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淀粉、粉条全部机械设备及附件等(详见:豫金元评报字[2024]第01095号资产评估报告)。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12月2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一次公开拍卖东风天锦KR冷藏车(车牌号:豫L9A017号)一辆。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专栏
6/7中缝
遗失声明
梁尧遗失福建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证书编号103881202205100644以及学位证书原件,证书编号:1038842022100653,声明作废
张栎于2024年10月22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320683200104184719,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闫丽遗失执业药师注册证,编号:231221012430,声明作废
郑怡遗失湖北美术学院硕士毕业证书,证号:105231200902000071;学位证书,证号1052332009000071,声明作废。
伍润阳(性别:男,母亲:罗娟,父亲:伍贤汉)出生于2007年2月11日,编号G430884150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石丹玉(性别:女,母亲:潘慧,父亲:石明峰)出生于2024年1月27日,编号X430262277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林钟山于2024年10月28日遗失身份证,证号:210502198602010317,不承担丢失后非法行为责任,特此声明
祝义良遗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湘财通字(2019)一份,号码:3448148745,金额1510元,声明作废
王迪汉,男,长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业23级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编号:117261202305000298,学士学位证书,编号:1172642023000298,声明作废
邓坤琪遗失居民身份证43062420050920025X,自2024年10月29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贾梓岳(身份证号150702201103022136)身份证不慎遗失,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王艺馨(性别:女,父亲:王智慧,母亲:李莲芳)出生于2014年7月15日,编号O43042658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辛翠娟2024年10月28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152101197805062443,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邓先高遗失湖南省湘潭市职工大学“金融与信贷”专业二〇〇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的毕业证书一本。证号N:02081168,学校编号为:50787520010600269,特此声明作废。
李广瑞遗失坐落于青县家和花园8号楼3单元302室不动产权证书,青私26270号,声明作废
范伟杰(身份证号码33102319930716031X),丢失警官证,编号:武字第1582185号,声明作废。
梁勇辉,2024年10月25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广东省司法厅2022年5月5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号:14420201510044011,执业证书流水号:11472960,现声明作废。
任爽女士遗失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具的住院发票1份,代码:123060523,票号:0001459996,金额:18752.32,声明作废
本人王新军2024年9月30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610321198608244010,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由于疏忽的原因,不慎遗失逝者王素贤火化证明,证明编号:00131,声明作废。
父亲:陈波,母亲:刘秋梅,遗失儿子陈子涵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日期:2014年9月9日,出生证编号:O530197751,声明作废。
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职律师周铮遗失证号14104202161291663律师证,声明作废。
杭州维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ER591A)遗失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西安中极通信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证书编号:号[2023]00083-A02,码号资源:954932,声明作废。
贵定县道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3MA6JAJHC8G)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李松柏),声明作废。
龙川县龙母镇金太阳幼儿园不慎遗失中国工商银行龙川县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982000377901,声明作废。
长沙派德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号430111000091964)不慎遗失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3年07月0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宁德小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MABT82G98B)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00110017233声明作废。
海南玖玖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7MAC016T64J)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个旧市精星幼儿园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25015772916070,发证日期:2020年8月24日,登报作废。
六盘水际元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1MAAKCL866U)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2018632640,声明作废。
西藏昊航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MA6TFX4G2Q)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福州嘉瑞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码:35010210038064,声明作废。
贵州宗帆新能源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公章5227262012492不慎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西林广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叶舵宇),编号为4510300010594,声明作废。
赤水市优童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20381MJR938056N)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3813131387,声明作废。
福州晋安区私立侨锋幼儿园不慎遗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10009361102,声明作废。
长海县獐子岛镇俊艺装饰店不慎遗失公章210224600909376、财务专用章210224600909376、谢春美的法人章210224600909376,声明作废。
汉字大观园(锦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0724000022312,声明作废。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杜宗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MA04TFTD0X)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贵州车保联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01150078213,特此声明作废。
杭州智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063973600W)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公章一枚(印章备案码:3301100042743),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重庆黔能建筑有限公司恩施市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分公司法人章(贺庆)遗失,声明作废!
澄迈鑫德春隆大药房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CLKC02)不慎遗失行政公章,声明作废。
漳州光石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81MADFNU7X6M)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60410021899声明作废。
榕江县定威乡百川电器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92522632MA6E0JAX65,声明作废。
贵州省博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2MACGCX1W7G)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声明作废。
天津邯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田先霁)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BT3W218Y,声明作废。
天津天启汇科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李代锋)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6MA06R6RE2G,声明作废。
北京宸星渊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共享金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1WLDQT0W)原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陆少校私章遗失,声明作废。
北京方桌骑士咖啡饮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2MACBKR7R76)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爱尚路亚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4FW7E9C)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易心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PL8Q5R)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优可视(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5058622K)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万盛祺家政服务部(注册号:110228600375595)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时艳遗失沈阳奥体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物业费保证金收据(编号0006533,金额10000元)、质量保证金收据(编号0006534,金额10000元)、物业费保证金收据(编号0006525,金额46.43元);遗失沈阳奥体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编号0007237,金额18157.99元),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华友成奥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09908K)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奥辉兄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062837279M)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北京蓝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X6D66B)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减少至5.1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风华正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9MABUTMRY26)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减少至1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丰尚康体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4EPXU0T)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60.5万元减少至5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铜陵国动新基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W9QWDXD)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单爽、胡军、魏玮、章昊天、郭烈文组成,清算组组长:单爽,请债权人在公告期内(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2月8日)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公告:本企业北京东方银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李明权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李明权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李明权,电话:17600023134。
开曼群岛公司法(2023年修正版)事宜
委任正式清盘人
GSN CORPORATIONS LIMITED-正式清盘中
(“该公司”)
登记号码:254280
大法院金融服务部案件编号:二零二四年FSD 199(RPJ)
请注意根据开曼群岛大法院2024年10月11日的命令,该公司已进入正式清盘。R&H Restructuring (Cayman) Ltd,地址为Windward 1,Regatta Office Park,PO Box 897,Grand Cayman,KY1-1103,Cayman Islands的Christopher Smith先生及宏杰亚洲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43至59号东美中心1405至1406室的何文杰先生与江诗敏女士,被委任为该公司共同正式清盘人。
特此发出通知第一次公司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12月3日晚上8时(开曼群岛时间)/4 December 2024上午9时(香港时间)。电话会议设备将会提供予所有已确认出席该会议的债权人。
为了出席上述会议并投票,债权人务必在该会议前填写并交回债权证明表予共同正式清盘人。
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投票的任何人士,均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投票。该代理人不需要是公司的债权人。
有关代理人委托书表格和债权证明表的副本可透过下面列出的联络资讯直接向共同正式清盘人要求索取。
请注意债权证明表(连同代理人委托书表格,如适用)应于2024年12月2日下午5时(开曼群岛时间)或之前填写并交回予共同正式清盘人。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Christopher Smith
共同正式清盘人
联络资讯方式:
Michael Peck
电话:(345)9497576
邮件地址:Mpeck@RHRestructur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