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平安中国·窗口

03版:平安中国·社区

04版:平安中国·身影

05版:生活

06版:法律服务·说法

07版:法律服务·解读

08版:法治文化

下一版 2025年01月19日

中央军委举行慰问驻京部队
老干部迎新春文艺演出 习近平向全军老同志祝贺新春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梅常伟 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中央军委17日在京举行慰问驻京部队老干部迎新春文艺演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观看演出,向在座的军队老同志,向全军离退休老干部,致以节日问候和新春祝福。
  春节临近,首都北京洋溢着喜庆祥和氛围,中国剧院张灯结彩、暖意融融,为建立、保卫、建设新中国,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驻京部队老干部欢聚一堂、共迎新春。
  下午4时许,习近平来到老同志中间,全场响起热烈掌声。习近平同大家亲切握手、互致问候,关切询问他们的身体和生活情况,共同回顾过去一年党、国家和军队事业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取得的重大成就。老同志们一致表示,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弘扬光荣传统、永葆政治本色,坚定信心、团结奋斗,继续为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积极贡献。
  “强国复兴的脚步震撼大地,奋进攻坚的队伍旗帜高扬……”欢快热烈的歌舞《我的战位我的年》拉开演出序幕。演出以文艺轻骑队为兵服务的方式呈现火热强军实践,贯穿铁心向党、聚力攻坚的内涵意蕴,突出反映新时代人民军队的新风正气。混声合唱《追随》,深情表达广大官兵全面贯彻新时代政治建军方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共同心声。歌舞器乐表演《说打就打》、《胜战荣耀》,生动反映实战实训练兵场景,展现了官兵英勇无畏的钢铁意志和随时准备打仗、随时能打胜仗的战斗姿态。表演唱《边关战歌》,抒发戍边官兵扎根边防一线、忠实履行使命的情怀担当。《党的女儿》、《沂蒙颂》选段和《抗日军政大学校歌》、《我们走在大路上》等经典歌曲联唱,重温峥嵘岁月,激发奋斗豪情。情景歌舞《再唱洗衣歌》,演绎军民鱼水情深、合力强边固防的感人场景。短剧《本色》、小合唱《接过你的钢枪》,讲述革命先辈战斗故事和青年官兵强军故事,彰显人民军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的坚定信念。混声合唱《光荣奔赴》,以激越高昂的旋律将演出气氛推向高潮,展示全力以赴、务期必成,奋斗建军百年、奋进强军一流的决心和信心。整台演出简约朴素、军味战味浓郁,体现了强军文化砺战打赢、守正创新的宏大气象。
  张又侠、何卫东、刘振立、张升民一同观看。
  观看演出的还有军委机关各部门、军队驻京有关单位领导和部队官兵代表。
习近平同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国家主席梁强
就中越建交75周年互致贺电 李强同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1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互致贺电,热烈庆祝两国建交75周年。
  习近平指出,中越是社会主义友好邻邦和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建交75年来,在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峥嵘岁月中,双方并肩战斗、相互支持,“越中情谊深、同志加兄弟”成为两党两国关系最生动写照。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双方互学互鉴、携手共进,全面战略合作持续深化,志同道合、命运与共成为两党两国关系最鲜明特征。我2023年成功访问越南,双方宣布携手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两党两国关系迈入新阶段。
  习近平强调,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中越两国继续走好社会主义道路,攸关两党两国的前途命运、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对本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具有重要意义。我高度重视中越关系发展,愿同你们一道努力,以两国建交75周年暨“中越人文交流年”为契机,牢记初心使命,深化战略互信,加强务实合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继续同舟共济、携手前进,推动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不断取得新成果,更好造福两国人民,为振兴世界社会主义事业、促进人类发展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苏林表示,75年来,两党两国携手并进,凝结成“越中情谊深、同志加兄弟”的传统情谊。越南党、政府和人民始终将发展对华关系视为越南外交政策的一贯主张和头等优先。在国际地区形势深刻复杂演变、两国社会主义事业步入关键阶段的背景下,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一致同意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我坚信,在两党两国高层亲自关心指导下,双方各部门将密切协作,推动越中命运共同体建设迈上新台阶。
  梁强表示,越中建交75年来的历史实践证明,发展两国传统友好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愿望和长远利益,将为地区及世界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作出贡献。越方愿同中方一道,持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推动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定将胜利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同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同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互致贺电。李强表示,我愿同总理同志一道努力,认真落实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重要共识,推动双边关系发展和两国各领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范明政表示,越方愿同中方加强对双方各部门、各地方的督促指导,加快落实重要合作规划,推动两党两国高层关于“六个更”的共识落地见效。
在希望的田野上描绘亮丽“警”色 湖北公安多维发力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赖栋才 廖琬均

  在湖北省仙桃市张沟镇,黄鳝养殖企业和经销商登录智慧云平台,即刻就能获取全市739个养殖场、15家生产企业的鱼苗长势信息。
  “依托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搭建的黄鳝智慧云平台,已助力企业新增养殖面积1.3万亩、网箱21万口,2024年产值同比增长16%,年底将达106亿元。”近日,提起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向《法治日报》记者表示。
  农村稳则天下安。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因地制宜拓展帮扶领域、完善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对涉农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保障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农业稳产增产,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公安力量。
促推农村美
  采摘、打包、装车……携带着清晨雾霜的皱叶菜,从恩施州利川市汪营镇红鹤坝村送至各大商超、酒店。
  “2024年5月,湖北省公安厅驻村工作队联合省农科院引进耐低温、采收期长达三季的亚非皱叶菜,以订单收购方式供应给知名连锁店。”利川市副市长张冉说。
  2021年以来,湖北省公安厅牵头省直9家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利川市9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实施帮扶项目222个。
  “路变宽了,产业道修通了,咱家不仅住进新房,现在都有自己的产业了。”红鹤坝村村民说。
  2024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四年。湖北省公安厅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牵头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组建200余支驻村工作队,有序开展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工作,真正提高村民收入,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在崇阳县青山镇华陂村,咸宁市公安局驻村工作队采取推动水渠清淤、设置周五“打扫日”、打造红色文化旅游项目等措施,助力乡村产业、生态、乡风、环境全面振兴,环境红利让村民看得见、摸得着、享得到。
  在襄阳市南漳县薛坪镇南冲村,县公安局驻村工作队通过延伸供水管线、改造老旧线路、硬化路面等措施,提升村民生活水平和产业发展基础,并发展高山蔬菜、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做到户户有特色、家家有产业。
  2021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实施帮扶项目400余个,投入帮扶资金8000余万元。截至目前,各驻点村未发现因病、因灾、因学导致返贫现象。
回应农民盼
  一起村民间的纠纷,直接影响农田收成。如何调解此类矛盾?
  2024年5月,恩施州恩施市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民警张金星依托“驻村工作周”机制吃在村、住在村的优势,多次上门讲政策、谈感情、说道理,调解了一起村民间因旧怨心怀不满,放任自家黄牛糟蹋别人家农田药材的纠纷。
  湖北公安机关积极探索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深入推进“一村一辅警”全覆盖,落实“派出所主防”,将警力、资源推向基层一线,让警务工作前移至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努力创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社会环境。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每周三晚下村湾与村民谈心收集意见,当场列出清单,限时处置落实。”咸宁市赤壁市公安局车埠派出所民警陈立说,近年来,派出所通过“村湾夜话”工作法主动收集社情民意456条(件),解决落实378条(件),转办78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在200公里外的孝感市云梦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集便民服务、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平安建设联动平台——“平安驿站”,为群众提供零距离、零时差、零收费的平安与法治服务。
  湖北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工作,创立“百步联防”“红色管家”“乡贤调解”等工作法,架起警民“连心桥”,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现场化解率超过80%。
守住农业根
  “买化肥送白酒,配送到家……”天下真有免费午餐?2024年8月,咸宁通城警方扩线深挖、抽丝剥茧,打掉一个跨省生产销售伪劣化肥团伙。
  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一批假劣农资违法案件,并对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清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1至10月,湖北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4万人次,检查农资企业、门店2.9万(个)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作为“中部粮仓”,湖北是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从巡查护航到暖心助力、从道路安全到隐患排查,目之所及,处处可见“藏蓝”身影。
  湖北公安机关强化显性用警,优化警力部署,开展全天候巡防护农行动,同时,根据农忙时节村民出行特点,分析研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在省道、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对过往车辆开展隐患排查、安全劝导。
  2024年1月至10月,湖北公安机关完成公路隐患突出点段治理3615处,全力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作为守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湖北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行刑衔接,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双向移交等机制上,提升打击质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2024年,湖北公安机关共办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893起、抓获嫌疑人1532名。
  湖北公安机关扎实开展“金风”行动,对非法占用、毁坏耕地的犯罪线索,逐一深挖细查、依法打击,切实将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2023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166起,协助找回流失耕地144万亩,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两道红线。
“啄木鸟”法治体检促营商环境再优化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冯媛媛
  
  “去年上半年体检后,企业迅速转变诉讼理念,积极配合法官高效调解案件,对判决服判息诉,解决了不少纠纷。”谈起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的“啄木鸟”法治体检服务,西安一企业代表竖起了大拇指。
  近日,未央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邀请辖区企业代表走进法院开展“啄木鸟”法治体检“回诊”座谈,助力服务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巩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
  速裁审判庭负责人方圆向与会国有企业代表介绍了“啄木鸟”法治体检的开展情况及取得效果,同时就“五个一”专项计划,即:组建一支“啄木鸟”体检队伍、开出一张体检清单、出具一份体检报告、举行一场“现场诊疗”、针对一类涉企纠纷,定制化服务、精准化把脉、专业化开方、针对性治疗、实质化治理的开设理念、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及企业反馈情况向与会代表进行介绍说明。
  座谈中,与会代表分别针对“体检报告”中所列明的问题讲措施、谈成效,提出企业在收到《“啄木鸟”法治体检报告》后,改进期间遇到的困惑,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薛敏丹对企业提出的诉讼保全、案件执行以及买卖合同纠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本次座谈是未央法院速裁审判庭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的‘请进来’式座谈会,是对国有企业法治体检的一次全面‘回诊’。‘体检+回诊’不仅完成了法治体检工作的闭环,对企业、法院更是一个相互促进、双向提升的良性互动过程。”西安未央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艳文说。
  据了解,在纵深开展“啄木鸟”法治体检的同时,未央法院还加强与国有企业党建联建,延伸司法供给,把典型案件庭审现场搬到工地,让企业员工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自2024年3月以来,未央法院“啄木鸟”法治体检为辖区内21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8期,出具了5种类型的法治体检报告,梳理企业法律风险和漏洞53条,提出64条具有可操作性的诊疗建议。
行业“一站式”多元解纷的“成都模式”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一直以来,行业类矛盾纠纷因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化解难度大等特点,成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难点和痛点。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在工作中总结、在总结中创新,以“专业纠纷专业调”为导向,纵向切入矛盾纠纷多发、化解难度大的行业领域,通过搭建“一站式”平台、整合部门资源合力、组建行业解纷“尖兵”,在涉消费者、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建立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成功将大量涉行业纠纷化解于诉前,推动纠纷早期化解,促进行业良性运转。
二手车领域“一站式”调处
消费者企业“双满意”

  “不敢相信五分钟就收到了退款,我都没反应过来事情就解决了!”2024年11月底,小陈在成都市双流区某二手车集中交易市场看中了一款车,随后与卖方签订协议并缴纳了定金。不久后,因对车辆感到不满意,小陈找到卖方要求退定金,但遭到拒绝,双方就此展开“拉锯”,无奈之下,小陈找到双流区二手车领域矛盾纠纷“一站式”专业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请求帮助。经过调处中心专业调解队伍释法说理,双方迅速达成和解,卖方也爽快地将定金退还给小陈。
  类似上述这样的快速化解纠纷场景,在调处中心已是常态。“我们差不多40分钟就能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平均每天要化解6起,群众对化解效果和效率都非常满意。”调处中心主任彭建新说道。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双流区是我国西南地区最大的二手车市场聚集地区,为有效解决二手车领域买卖合同、交易过户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问题,双流区探索建立二手车领域矛盾纠纷“一站式”专业调处中心,统筹整合政法委、法院、公安、人社、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和资源,采取“常驻+轮驻+随驻”方式,常态选派10名相关单位业务骨干进驻中心,靠前下沉专业二手车市场,完善建立消费纠纷调处室、三级联动调解室、速裁法庭、流动仲裁庭等共计11个功能室,为二手车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提供矛盾纠纷调解、心理健康服务、法律咨询宣传等综合服务。
  “很多车企、车商也对我们的调解工作很认可,还有企业专门给我们送来了锦旗。”彭建新指着墙上的锦旗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涉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存在不少买主单方面毁约的情况,让车企在人力、物流方面损失较大,针对这样的情况,调解过程中会法理兼顾,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双方利益,不让群众伤心,也不让企业寒心,努力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数据显示,调处中心运行以来,受理办理的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率超95%,调解效率、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消费领域“一站式”化解
多元解纷走上“快车道”

  “蓉北商圈”地处成都市金牛区,是成都市最为重要的商圈之一,包含4.2万个经营主体,日均客流量超20万人次。繁荣背后,各类涉消费矛盾纠纷也随之“水涨船高”,据统计,金牛区全年涉消费各类投诉举报有近一半发生于该商圈。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郑垚尧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一旦涉及金额比较大、反复投诉、涉及人数多或者职业投诉等重大疑难案件,化解工作面临办理周期长、程序繁杂等问题,“需要多元力量共同化解提高质效,金牛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以下简称多元解纷中心)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走进多元解纷中心,迎面就是“咨询”“投诉”“受理”“司法确认”四大功能区的引导台,消费者进入大厅后,只需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流程办理即可,流程清晰便捷。
  有群众在体验了“一站式”便捷服务后赞不绝口:“真正做到了只进一扇门,避免了我们‘跑断腿’,太及时、我们太需要了!”
  为提高涉消费类重大疑难案件的化解质效,金牛区依托多元解纷中心,统筹法院、司法局、工商联、消委会等力量,精挑细选矛盾纠纷化解“尖兵”,依托1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1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3个法官问诊室打造“1+1+3”的全新解纷模式,形成投诉举报“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处理”。
  记者从金牛区委政法委获悉,多元解纷中心已受理各类疑难消费纠纷800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1.57个工作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金额最大的一笔为消费者追回48万元,满意率提高13个百分点。
劳动争议“一站式”止纷
园区建起纠纷“终点站”

  “政府不仅操心我们住得如何,现在就业遇到纠纷也帮忙解决,我真的特别感动。”2024年底,成都市大邑县沙渠街道东岳社区居民林秀丽(化名)在工作中因操作失误不慎受伤,与企业方因赔偿费用等问题发生纠纷。林秀丽苦于拿不到理想的赔偿金,而企业方也困扰于对方“缠闹”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双方申请到大邑县沙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收到申请后,沙渠企业家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组织专业调解力量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成功促成双方和解。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林秀丽所在的东岳社区是远近闻名的“无讼社区”,经过当地街道、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深入,近年来,社区一改几年前万人安置社区的混乱面貌,成为当地大型农集社区治理的优秀样本,社区矛盾纠纷从2017年的217起,下降到2024年的3起。在做好社区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工作的基础上,近两年,沙渠街道引导社区调解委员会不断拓宽服务外延,将辖区工业园区覆盖其中,积极为就近就业的居民、外来工人争取自身权益,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护航。
  “我们辖区有工业企业345家,农业经营主体148家,服务业1176家,涉企矛盾纠纷、劳资纠纷较为明显,针对这种现状,我们组建了沙渠企业家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力量和资源,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明显。”沙渠街道党工委书记王顺东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企业家协会调委会由企业家协会会长担任主任,由1名懂法律善调解的企业负责人和沙渠企业家协会秘书长担任成员,同时,协调社区专业调解力量介入,确保涉企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数据显示,该企业家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至今已调处工伤赔偿、财产产权、合同等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成功率达96%以上,有效保护了企业及员工的切身利益,也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心民意。近年来,成都积极释放专业解纷潜能,努力创造平台和空间,不断激发行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培育和建强专业性解纷平台队伍,为构建行业联动解纷提供了新样板。未来,成都将“纵向重源头,横向强联合”,不断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良好氛围。
北京怀柔电诈发案同比下降六成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1月3日对外通报,2024年,怀柔警方筑牢全民反诈安全网,守护群众“钱袋子”,累计预警劝阻潜在高风险易受骗群体15.8万人,避免群众损失2800万余元。
  据介绍,近年来,怀柔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高发多发态势。怀柔警方将反诈作为重点工程,牢固树立“多破案不如不发案”的理念,全力以赴“压发案、降损失”。2024年3月13日,怀柔区召开反诈“万人大会”,全区各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共583个分会场3.2万余人以线下和线上形式参会。会后,怀柔区反诈日报上线,不间断定时定点发布反诈宣传268期,制作反诈短视频156期。
  针对微信冒充孩子骗家长学费和冒充公检法机关骗海外留学生警情多发情况,怀柔警方及时对接留学管理部门和区教委,对4000余名在外高校学生和海外留学生家长开展点对点宣传教育。
  针对多个小区出现大面积张贴涉诈引流二维码小卡片情况,怀柔警方反诈专班加强工作研判和侦查打击。24小时内,警方将跨多省市流窜作案至怀柔区又窜至他区继续作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刑事拘留。2024年,共打掉此类团伙4个。
  2024年,怀柔区电诈案件发案646起,同比下降63.4%;损失3600余万元,同比下降67.5%。
滨州加强“府院联动”助推开发区涅槃重生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尹晓宁
  
  一家企业因为资金、技术等原因陷入困境,能否重焕生机?
  一条产业链随着产业升级换代而变得“锈迹斑斑”,有没有机会跟上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步伐?
  一个开发区能否将有限的资源重新盘活,再次赢得发展机遇,实现涅槃重生?
  在山东省滨州市,“府院联动”为这些问题提供了优选答案。近年来,滨州市两级法院立足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创新实践“府院联动”制度,从整体和系统上考量、推动破产审判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通过法治化途径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化解各类风险,为新投资、新产业、新技术的引入创造良好土壤,为加速实现产业更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化、整体性、低成本的解决方案。
资源出清
府院联动促“腾笼换鸟”

  沾化福美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美康)曾是滨州市沾化经济开发区一家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化工企业。2018年前后,企业资金链断裂,不得不面对多个诉讼,企业生产停滞。
  然而,在沾化开发区,福美康的困境并非个例。“生产停滞、经营困难,以及就业压力、税收压力和土地闲置等问题,对于开发区来说是不得不治的‘疑难杂症’。”沾化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人吕凯凯说,而土地资源是“综合用药”的关键。
  对此,沾化区对园区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和掌握企业面临的问题,通过府院联动制度化、法治化解难题。实践中,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研判企业是否应该进入破产程序,并将拟破产企业按照“清算、重整、和解”的类别进行深入识别、“量体裁衣”。
  2022年,福美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24年,福美康破产清算完成,土地资源得以释放。山东胜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新的招商引资项目,在一块完全“干净”的土地上破土动工。
  沾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胜勇表示,法院负责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政府则负责提供包括土地手续等在内的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协助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合力出清、腾笼。
  记者了解到,2024年以来,沾化区深化府院联动,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推进开发区包括福美康在内的16家企业盘活重整,挖潜低效用地1000亩,让优质项目即来即用。
  资源的快速出清,考验府院联动机制运转效率。滨州市两级法院在推动府院联动中,用数据说话,根据企业是否欠薪、有无涉诉案件、有无生存价值、有无盈利能力、是否资不抵债、能否清偿到期债务等情况综合研判。2021年,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工商联、管理人协会共同成立困境企业分诊室,2023年打造了“凤栖梧”破产审判品牌,搭建起府院联动总体制度框架和基本运作模式。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王杰说,滨州两级法院注重政务大数据、司法大数据充分融合,主动适用数据,搭建司法智慧模型,更加全面、智慧地判断企业挽救的方法,抢占发展时机。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产业升级
府院携手引来“金凤凰”

  近年来,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内涉及石油化工、板材加工、陶瓷制造、酿酒等产业的多家企业及其关联公司先后陷入经营危机,进入破产程序。博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自身产业基础和行业发展前景,果断放弃陶瓷制造、酿酒等不具备发展条件和前景的产业,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金属板材产业。
  山东天宏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是最早出现颓势的一家公司,2015年以来,虽经过多次努力,但始终无法化解矛盾、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就业岗位,2200余亩土地资源陷入闲置。
  2021年,博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法院委托专业团队参与闲置土地的处置,管委会下属兴业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竞得1600亩土地使用权。利用竞得的土地,兴业智能公司投资32亿元,以“工程总承包+招商运营”模式建设了“黄河智谷产业园”项目,栽下了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梧桐树”。
  “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黄河智谷产业园”建成后,先后引进多家新型产业企业,其中,山东万航增材制造项目与北京工业大学合作建设全链条金属3D打印生产线,实现了博兴经济开发区由基础制造向高端装备制造的发展迭代。
  府院联动带来的不只是高新技术的加速应用,还为开发区引进优质资本搭建了平台。
  滨州中院建立线上解封流程,适用“无证明系统”为企业解封资产,快速实现股权转让;与国资、财政等部门成立“凤栖梧重整投融资平台”,通过线上方式吸引116家企业入库,为优势资本“沙里淘金”,为困境企业“雪中送炭”;联合招商、工信局通过“不定向公告”“多轮次评估”“定向遴选”等方式,最大限度实质性引入资金和战略投资人,助力企业脱困重生。
风险化解
府院合力保稳定促发展

  破与立之间,如何依法妥善处理这些案件,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挽救有价值的企业,还要维护社会稳定?滨州的答案是——加强府院联动,形成合力。
  围绕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滨州建立府院联动定期会商机制,完善法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破产事务办理、开展困境企业动态监测等工作制度。
  同时,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建设智能化破产办理平台,按照“一网五平台”+小程序的架构建设,即在“一网”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架构上,建立破产法官办案平台、破产管理人履职工作平台、资金监管平台、重整资金投资及处置服务平台、府院联动综合平台,实现以法院和管理人为破产案件的双核心,链接债务人、债权人、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投资人等多方主体,实现各主体之间及时、全面、智能的互动交流、智能筛查,畅通了“僵尸企业”出清和困境企业挽救破产渠道。
  在形成合力的过程中,法院自身的专业化建设是推动工作的内因。滨州中院出台一系列破产制度,实施市场化选任管理人模式,引进智能化破产案件管理平台。
  在区域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开发区企业和产业必须“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过程无法回避。“在这个过程中,司法的介入不仅能有效激活被‘冷冻’的土地、厂房、劳动力等市场资源,更能够为后续进入的技术、资本和企业提供法治化、整体性、低成本的解决方案。一言以蔽之,破产是资源的市场化重组,而资源的优化必然带来产业的升级和开发区的更新。”滨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萍说。
城乡融合 大区善治 杭州萧山探索善治路径推进平安建设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吕佳慧
  
  走进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东南网架集团的企业平安驿站,企业矛调组织、纠纷调解室、共享法庭、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综警网工作席位等一应俱全。不久前,集团内发生一起薪资纠纷,在驿站联企民警与调解员的联动下,该纠纷顺利化解。
  近年来,衙前镇积极构建平安企业共同体,利用数字化模型多维度实时监测企业平安指数,通过在辖区企业内设立平安服务驿站,打通政企联治的枢纽,实现有事不出企,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和各类风险隐患。
  这是萧山区紧扣“抓源促治、强基固本”主题主线,深入推进“三源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推动社会平安稳定的一个缩影。
  萧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军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萧山区锚定打造“城乡融合·大区善治”社会治理萧山范例总目标,推进“大平安”建设,进一步探索善治路径,通过构建“平安企业共同体”、擦亮“萧山红领”群防群治品牌、打造“宁聚蓝”平安联盟等方式,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不断书写平安萧山的新画卷。
构建平安企业共同体
  萧山地处钱塘江南,有城有乡,城中带乡。在“城乡交错”的独特格局下,萧山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平安共同体建设,有效赋能“城乡融合、大区善治”。
  无企业,不萧山。2024年12月初,萧山迎来了一个新突破:全区市场经营主体总量突破27万户,其中新设企业数17579户。截至目前,萧山区在册企业达13.84万户,总量稳居杭州第一。
  作为民企大区,萧山尝试将企业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单元,开始探索实践企业平安共建共治新模式。
  萧山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屠炳奎说,萧山研究平安企业、政企联建机制,在党建统领、分类施策、数字驱动、共建共治的基本原则下,通过整编一支队伍、明确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形成平安企业共同体基本架构。
  70%流动人口在企业,70%的警情案件、矛盾纠纷和企业或员工相关,萧山区衙前镇基层治理呈现出明显的“两个70%”特征。
  为破题解难,衙前镇通过党建统领建强一支队伍、建强一批平安站点、创新一个数字模型、优化一套处置流程、规范一套运行机制等措施,推动企业分管负责人入格和设立微网格,全镇形成“联企领导、企业负责人联合抓,联企警员、企业平安负责人靠前抓,联企小组、属地网格、企业班组长具体抓”的平安企业共同体新模式。
  在金腾商品混凝土公司平安站点内,联企执法队员、消防专管员、安监员正与企业安全负责人一起,对安全体检清单进行会商,研究闭环举措。
  基于网格队伍、平安站点、预警模型,衙前镇完善了安企模型预警处置、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和企业风险隐患自查处置等闭环流程,既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又提高了企业隐患预警能力。
  此外,每月衙前镇还会组织企业平安法治培训课程,提升企业隐患自查和纠纷调解质效。目前,全镇风险隐患企业自查率达到100%,涉企警情、劳资纠纷、信访投诉均有明显下降。
擦亮“萧山红领”金招牌
  20多年前,萧山正处于城市化的黄金期。在萧山区城厢街道涌现出一批党员和热心居民,他们主动站出来帮助社区联系居民、管理小区、守护平安。如今,这支队伍逐渐演变壮大,成为一支拥有1000多名成员、覆盖街道小区楼栋的“萧山红领·城厢楼长”队伍。
  在城厢街道俊良社区,有这样一位365天不打烊的“多面手”楼长蔡友法。他时时践行着楼长的职责,小到陪邻居老大爷上医院、维护楼道灭火器,大到维修公园座椅、小区平安巡防等,一桩桩,一件件,蔡友法用自己的热情感染着身边的居民,一起参与小区治理、志愿服务,助力社区正能量蔚然成风。
  城厢街道坚持依靠群众,将楼长作为群防群治队伍的中坚力量,打通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此外,城厢街道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短平快”“小快灵”优势,推动隐患及早及小化解。
  去年,辖区回澜南苑社区“萧山红领”队伍在平安巡防时发现违规服装生产点,立即联系职能部门进行整改,避免了安全隐患。
  在楼长队伍的基础之上,如何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实现群防群治效能最大化?
  萧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颜丽告诉记者,萧山汇聚“小力量”,守护大平安,不断健全组织架构,通过孵化特色队伍、发动热心群众与优秀社会组织等方式,吸引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持续擦亮“萧山红领”群防群治品牌。
  随着服务阵地打造、特色队伍建设、积分制奖励办法出台等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城厢街道积极做好城厢楼长、“城和”调解员、城厢小哥等多支群防群治力量的保障工作,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打造“宁聚蓝”平安联盟
  走进萧山区宁围街道高教园区的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警驿站,这个坐落在宿舍楼中央的小小办公室里“五脏俱全”,一名派出所民警专职驻守,为校内师生提供多元服务,实现平安服务“最多跑一地”。
  这里不仅是矛盾调解中心,也是集信息咨询、反诈防骗、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驿站。
  一次,一个寝室里两名同学发生小纠纷,闹得不愉快便报了警。萧山区公安分局宁围派出所接警后与老师联系,约定在校警驿站内做调解。
  宁围派出所民警汤春利说:“在我们和老师的调和下,学生很快和好了,其实学生之间没有大矛盾,只要疏导好,事儿就过去了。”
  萧山区宁围街道高教园区内有5所省属高校、3家高能级科创平台、两家省属事业单位,现有师生、员工4万余人。为推进平安建设,由宁围派出所牵头,联动宁围街道、高校等单位共同打造“宁聚蓝”平安联盟。去年以来,高教园区总警情数有明显下降,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宁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余舜波告诉记者,宁围街道紧扣全区“大区善治”改革实践导向,切实发挥平安联盟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探索高教园区联动共治新模式,筑牢“护校安园”坚实堡垒。
  “宁聚蓝”平安联盟强化平安宣防,联动萧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校园交通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园区交通序化管理。今年以来,未发生师生道路交通伤亡事件。

  图① 宁围派出所民警在浙江大学科创中心进行反诈宣传。
  图② 宁围派出所民警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反诈宣传。 宁围派出所供图  
图片新闻
唐山惠丰湖警务站打造快警新机制   □ 本报记者 李雯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惠丰湖警务站位于丰南区核心地段河头老街景区,于2019年9月正式运行。2024年6月,该警务站进行扩建升级,建筑面积达308平方米,是目前该市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城区警务站,集合了巡逻防控、接警处警、纠纷调解、服务群众、法治宣传等多项功能。同时,充分将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科技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
  为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惠丰湖警务站打破固有巡逻模式,在全市首创巡更打卡勤务模式。同时,深化科技赋能,组建无人机巡逻小组,实行“车巡+步巡+无人机巡+视频巡+便衣巡”模式,织密社会面巡控网格,推进点、线、面、圈四维防控建设,不断探索构建具有丰南公安特色的巡控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拉近与游客之间的距离,该警务站新组建女子巡逻队,用女性特有的细心和耐心参与巡逻勤务,全力为游客做好景区安保和服务工作。
  2024年12月,女子巡逻队像往常一样在河头老街巡逻。两名神色焦急的年轻女子走了过来,其中一名女子操着外地口音问:“惠丰湖怎么走?我们想去看湖景,但是找不到路了。”巡逻队员们立刻停下脚步,微笑着回应:“惠丰湖离这里不远,我带你们过去吧。”
  在前往惠丰湖的路上,巡逻队员们不仅耐心地为游客指引方向,还热情地介绍了河头老街的历史文化和特色景点。无论是指引道路、寻找失物,还是解决纠纷、提供急救,她们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游客身边,提供着各种贴心服务。
  此外,惠丰湖警务站还依托数字对讲机、5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对巡区重点部位的全天候视频巡查,构建立体化、智能化、全覆盖的“大巡防”格局,为城市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为提升警务效率,增强群众安全感,惠丰湖警务站立足实战打造城市快警新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该警务站精心布局,在巡区内设置多个快速反应点和反应圈,包括1分钟反应点4个、3分钟反应圈两个、5分钟反应圈3个,并科学设定12条必巡线和9个必到点。这一布局确保了警力能够迅速抵达现场,有效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惠丰湖警务站还与辖区派出所巡逻力量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确保警务站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反应并及时处置发生在巡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据统计,2024年,该警务站快速处置警情396起,移交案件132起,成功调解纠纷264起。
  “实在是太感谢了!没想到丢失的身份证还能帮我寄回来。”1月3日,惠丰湖警务站陆续收到天津游客李先生、北京游客张女士发来的感谢信息。此前,他们与家人在河头老街景区游玩时,不慎遗失身份证。该警务站工作人员发现后,积极主动联系,通过快递将证件寄回。据统计,自2024年1月起,该警务站已助力18省64市共229张各类证件“回家”。
  开展“让证件回家”活动,只是惠丰湖警务站主动靠前服务的一个缩影。为将警务前移,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该警务站配备24小时多功能自助一体机,为群众提供户政、车驾管、出入境等业务办理服务,大大节省办事时间。同时,设立连心会客室和纠纷调解室,推行“公调对接”模式,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此外,惠丰湖警务站还在全市首创5G云警务广播站,在重点部位设置点位12个,循环播放禁毒、反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一系列宣传音频,将法治宣传送到群众身边。
江阴公安构建助企安企“哨站”集群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在一次针对假冒名牌化妆品的专项打击行动中,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与市场监管部门紧密配合,一举捣毁了一个制售假冒名牌化妆品的窝点,为企业保驾护航。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形成了破案打击的合力。
  去年以来,江阴公安依托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前哨、经盾服务站“一哨一站”,常态化牵头金融、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合同诈骗、职务犯罪、商标权、专利权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了解到,江阴市公安局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畅通警企沟通渠道,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在海澜集团、中信特钢、远景能源等千亿级企业内新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前哨、经盾服务站,实现“哨站合一、服务前移”。这些集知识产权保护、经济犯罪预防与打击于一体的“哨站”集群服务企业,辐射周边,为全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筑起了一道坚实屏障。
  2023年以来,已助力侦办知识产权类案件29起,侦破合同诈骗、职务犯罪、挪用资金等涉企高发案件45起,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近亿元。在一起涉及某机械有限公司被挪用资金案中,警方迅速行动,为企业追赃挽损1100余万元。
  除做好打击和追损工作外,江阴公安更注重事前预警与防范,制定重点企业保护名录,将全市86家本地企业纳入其中,并对名录内企业强化跨前服务,建立企业微信联络群,实现在线快速响应,定期推送预警风险、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意识,该局还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整合市场监管、科技、工信等职能部门及专利事务所、商标代理事务所等优质第三方知产运营公司等各方资源,搭建起“一站式”服务平台,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全流程服务,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在希望的田野上描绘亮丽“警”色 湖北公安多维发力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赖栋才 廖琬均

  在湖北省仙桃市张沟镇,黄鳝养殖企业和经销商登录智慧云平台,即刻就能获取全市739个养殖场、15家生产企业的鱼苗长势信息。
  “依托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搭建的黄鳝智慧云平台,已助力企业新增养殖面积1.3万亩、网箱21万口,2024年产值同比增长16%,年底将达106亿元。”近日,提起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向《法治日报》记者表示。
  农村稳则天下安。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因地制宜拓展帮扶领域、完善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对涉农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保障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农业稳产增产,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公安力量。
促推农村美
  采摘、打包、装车……携带着清晨雾霜的皱叶菜,从恩施州利川市汪营镇红鹤坝村送至各大商超、酒店。
  “2024年5月,湖北省公安厅驻村工作队联合省农科院引进耐低温、采收期长达三季的亚非皱叶菜,以订单收购方式供应给知名连锁店。”利川市副市长张冉说。
  2021年以来,湖北省公安厅牵头省直9家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利川市9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实施帮扶项目222个。
  “路变宽了,产业道修通了,咱家不仅住进新房,现在都有自己的产业了。”红鹤坝村村民说。
  2024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四年。湖北省公安厅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牵头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组建200余支驻村工作队,有序开展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工作,真正提高村民收入,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在崇阳县青山镇华陂村,咸宁市公安局驻村工作队采取推动水渠清淤、设置周五“打扫日”、打造红色文化旅游项目等措施,助力乡村产业、生态、乡风、环境全面振兴,环境红利让村民看得见、摸得着、享得到。
  在襄阳市南漳县薛坪镇南冲村,县公安局驻村工作队通过延伸供水管线、改造老旧线路、硬化路面等措施,提升村民生活水平和产业发展基础,并发展高山蔬菜、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做到户户有特色、家家有产业。
  2021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实施帮扶项目400余个,投入帮扶资金8000余万元。截至目前,各驻点村未发现因病、因灾、因学导致返贫现象。
回应农民盼
  一起村民间的纠纷,直接影响农田收成。如何调解此类矛盾?
  2024年5月,恩施州恩施市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民警张金星依托“驻村工作周”机制吃在村、住在村的优势,多次上门讲政策、谈感情、说道理,调解了一起村民间因旧怨心怀不满,放任自家黄牛糟蹋别人家农田药材的纠纷。
  湖北公安机关积极探索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深入推进“一村一辅警”全覆盖,落实“派出所主防”,将警力、资源推向基层一线,让警务工作前移至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努力创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社会环境。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每周三晚下村湾与村民谈心收集意见,当场列出清单,限时处置落实。”咸宁市赤壁市公安局车埠派出所民警陈立说,近年来,派出所通过“村湾夜话”工作法主动收集社情民意456条(件),解决落实378条(件),转办78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在200公里外的孝感市云梦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集便民服务、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平安建设联动平台——“平安驿站”,为群众提供零距离、零时差、零收费的平安与法治服务。
  湖北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工作,创立“百步联防”“红色管家”“乡贤调解”等工作法,架起警民“连心桥”,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现场化解率超过80%。
守住农业根
  “买化肥送白酒,配送到家……”天下真有免费午餐?2024年8月,咸宁通城警方扩线深挖、抽丝剥茧,打掉一个跨省生产销售伪劣化肥团伙。
  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一批假劣农资违法案件,并对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清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1至10月,湖北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4万人次,检查农资企业、门店2.9万(个)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作为“中部粮仓”,湖北是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从巡查护航到暖心助力、从道路安全到隐患排查,目之所及,处处可见“藏蓝”身影。
  湖北公安机关强化显性用警,优化警力部署,开展全天候巡防护农行动,同时,根据农忙时节村民出行特点,分析研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在省道、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对过往车辆开展隐患排查、安全劝导。
  2024年1月至10月,湖北公安机关完成公路隐患突出点段治理3615处,全力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作为守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湖北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行刑衔接,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双向移交等机制上,提升打击质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2024年,湖北公安机关共办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893起、抓获嫌疑人1532名。
  湖北公安机关扎实开展“金风”行动,对非法占用、毁坏耕地的犯罪线索,逐一深挖细查、依法打击,切实将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2023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166起,协助找回流失耕地144万亩,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两道红线。
行业“一站式”多元解纷的“成都模式”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一直以来,行业类矛盾纠纷因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化解难度大等特点,成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难点和痛点。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在工作中总结、在总结中创新,以“专业纠纷专业调”为导向,纵向切入矛盾纠纷多发、化解难度大的行业领域,通过搭建“一站式”平台、整合部门资源合力、组建行业解纷“尖兵”,在涉消费者、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建立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成功将大量涉行业纠纷化解于诉前,推动纠纷早期化解,促进行业良性运转。
二手车领域“一站式”调处
消费者企业“双满意”

  “不敢相信五分钟就收到了退款,我都没反应过来事情就解决了!”2024年11月底,小陈在成都市双流区某二手车集中交易市场看中了一款车,随后与卖方签订协议并缴纳了定金。不久后,因对车辆感到不满意,小陈找到卖方要求退定金,但遭到拒绝,双方就此展开“拉锯”,无奈之下,小陈找到双流区二手车领域矛盾纠纷“一站式”专业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请求帮助。经过调处中心专业调解队伍释法说理,双方迅速达成和解,卖方也爽快地将定金退还给小陈。
  类似上述这样的快速化解纠纷场景,在调处中心已是常态。“我们差不多40分钟就能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平均每天要化解6起,群众对化解效果和效率都非常满意。”调处中心主任彭建新说道。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双流区是我国西南地区最大的二手车市场聚集地区,为有效解决二手车领域买卖合同、交易过户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问题,双流区探索建立二手车领域矛盾纠纷“一站式”专业调处中心,统筹整合政法委、法院、公安、人社、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和资源,采取“常驻+轮驻+随驻”方式,常态选派10名相关单位业务骨干进驻中心,靠前下沉专业二手车市场,完善建立消费纠纷调处室、三级联动调解室、速裁法庭、流动仲裁庭等共计11个功能室,为二手车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提供矛盾纠纷调解、心理健康服务、法律咨询宣传等综合服务。
  “很多车企、车商也对我们的调解工作很认可,还有企业专门给我们送来了锦旗。”彭建新指着墙上的锦旗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涉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存在不少买主单方面毁约的情况,让车企在人力、物流方面损失较大,针对这样的情况,调解过程中会法理兼顾,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双方利益,不让群众伤心,也不让企业寒心,努力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数据显示,调处中心运行以来,受理办理的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率超95%,调解效率、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消费领域“一站式”化解
多元解纷走上“快车道”

  “蓉北商圈”地处成都市金牛区,是成都市最为重要的商圈之一,包含4.2万个经营主体,日均客流量超20万人次。繁荣背后,各类涉消费矛盾纠纷也随之“水涨船高”,据统计,金牛区全年涉消费各类投诉举报有近一半发生于该商圈。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郑垚尧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一旦涉及金额比较大、反复投诉、涉及人数多或者职业投诉等重大疑难案件,化解工作面临办理周期长、程序繁杂等问题,“需要多元力量共同化解提高质效,金牛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以下简称多元解纷中心)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走进多元解纷中心,迎面就是“咨询”“投诉”“受理”“司法确认”四大功能区的引导台,消费者进入大厅后,只需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流程办理即可,流程清晰便捷。
  有群众在体验了“一站式”便捷服务后赞不绝口:“真正做到了只进一扇门,避免了我们‘跑断腿’,太及时、我们太需要了!”
  为提高涉消费类重大疑难案件的化解质效,金牛区依托多元解纷中心,统筹法院、司法局、工商联、消委会等力量,精挑细选矛盾纠纷化解“尖兵”,依托1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1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3个法官问诊室打造“1+1+3”的全新解纷模式,形成投诉举报“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处理”。
  记者从金牛区委政法委获悉,多元解纷中心已受理各类疑难消费纠纷800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1.57个工作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金额最大的一笔为消费者追回48万元,满意率提高13个百分点。
劳动争议“一站式”止纷
园区建起纠纷“终点站”

  “政府不仅操心我们住得如何,现在就业遇到纠纷也帮忙解决,我真的特别感动。”2024年底,成都市大邑县沙渠街道东岳社区居民林秀丽(化名)在工作中因操作失误不慎受伤,与企业方因赔偿费用等问题发生纠纷。林秀丽苦于拿不到理想的赔偿金,而企业方也困扰于对方“缠闹”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双方申请到大邑县沙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收到申请后,沙渠企业家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组织专业调解力量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成功促成双方和解。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林秀丽所在的东岳社区是远近闻名的“无讼社区”,经过当地街道、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深入,近年来,社区一改几年前万人安置社区的混乱面貌,成为当地大型农集社区治理的优秀样本,社区矛盾纠纷从2017年的217起,下降到2024年的3起。在做好社区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工作的基础上,近两年,沙渠街道引导社区调解委员会不断拓宽服务外延,将辖区工业园区覆盖其中,积极为就近就业的居民、外来工人争取自身权益,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护航。
  “我们辖区有工业企业345家,农业经营主体148家,服务业1176家,涉企矛盾纠纷、劳资纠纷较为明显,针对这种现状,我们组建了沙渠企业家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力量和资源,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明显。”沙渠街道党工委书记王顺东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企业家协会调委会由企业家协会会长担任主任,由1名懂法律善调解的企业负责人和沙渠企业家协会秘书长担任成员,同时,协调社区专业调解力量介入,确保涉企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数据显示,该企业家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至今已调处工伤赔偿、财产产权、合同等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成功率达96%以上,有效保护了企业及员工的切身利益,也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心民意。近年来,成都积极释放专业解纷潜能,努力创造平台和空间,不断激发行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培育和建强专业性解纷平台队伍,为构建行业联动解纷提供了新样板。未来,成都将“纵向重源头,横向强联合”,不断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良好氛围。
滨州加强“府院联动”助推开发区涅槃重生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尹晓宁
  
  一家企业因为资金、技术等原因陷入困境,能否重焕生机?
  一条产业链随着产业升级换代而变得“锈迹斑斑”,有没有机会跟上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步伐?
  一个开发区能否将有限的资源重新盘活,再次赢得发展机遇,实现涅槃重生?
  在山东省滨州市,“府院联动”为这些问题提供了优选答案。近年来,滨州市两级法院立足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创新实践“府院联动”制度,从整体和系统上考量、推动破产审判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通过法治化途径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化解各类风险,为新投资、新产业、新技术的引入创造良好土壤,为加速实现产业更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化、整体性、低成本的解决方案。
资源出清
府院联动促“腾笼换鸟”

  沾化福美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美康)曾是滨州市沾化经济开发区一家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化工企业。2018年前后,企业资金链断裂,不得不面对多个诉讼,企业生产停滞。
  然而,在沾化开发区,福美康的困境并非个例。“生产停滞、经营困难,以及就业压力、税收压力和土地闲置等问题,对于开发区来说是不得不治的‘疑难杂症’。”沾化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人吕凯凯说,而土地资源是“综合用药”的关键。
  对此,沾化区对园区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和掌握企业面临的问题,通过府院联动制度化、法治化解难题。实践中,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研判企业是否应该进入破产程序,并将拟破产企业按照“清算、重整、和解”的类别进行深入识别、“量体裁衣”。
  2022年,福美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24年,福美康破产清算完成,土地资源得以释放。山东胜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新的招商引资项目,在一块完全“干净”的土地上破土动工。
  沾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胜勇表示,法院负责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政府则负责提供包括土地手续等在内的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协助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合力出清、腾笼。
  记者了解到,2024年以来,沾化区深化府院联动,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推进开发区包括福美康在内的16家企业盘活重整,挖潜低效用地1000亩,让优质项目即来即用。
  资源的快速出清,考验府院联动机制运转效率。滨州市两级法院在推动府院联动中,用数据说话,根据企业是否欠薪、有无涉诉案件、有无生存价值、有无盈利能力、是否资不抵债、能否清偿到期债务等情况综合研判。2021年,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工商联、管理人协会共同成立困境企业分诊室,2023年打造了“凤栖梧”破产审判品牌,搭建起府院联动总体制度框架和基本运作模式。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王杰说,滨州两级法院注重政务大数据、司法大数据充分融合,主动适用数据,搭建司法智慧模型,更加全面、智慧地判断企业挽救的方法,抢占发展时机。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产业升级
府院携手引来“金凤凰”

  近年来,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内涉及石油化工、板材加工、陶瓷制造、酿酒等产业的多家企业及其关联公司先后陷入经营危机,进入破产程序。博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自身产业基础和行业发展前景,果断放弃陶瓷制造、酿酒等不具备发展条件和前景的产业,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金属板材产业。
  山东天宏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是最早出现颓势的一家公司,2015年以来,虽经过多次努力,但始终无法化解矛盾、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就业岗位,2200余亩土地资源陷入闲置。
  2021年,博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法院委托专业团队参与闲置土地的处置,管委会下属兴业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竞得1600亩土地使用权。利用竞得的土地,兴业智能公司投资32亿元,以“工程总承包+招商运营”模式建设了“黄河智谷产业园”项目,栽下了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梧桐树”。
  “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黄河智谷产业园”建成后,先后引进多家新型产业企业,其中,山东万航增材制造项目与北京工业大学合作建设全链条金属3D打印生产线,实现了博兴经济开发区由基础制造向高端装备制造的发展迭代。
  府院联动带来的不只是高新技术的加速应用,还为开发区引进优质资本搭建了平台。
  滨州中院建立线上解封流程,适用“无证明系统”为企业解封资产,快速实现股权转让;与国资、财政等部门成立“凤栖梧重整投融资平台”,通过线上方式吸引116家企业入库,为优势资本“沙里淘金”,为困境企业“雪中送炭”;联合招商、工信局通过“不定向公告”“多轮次评估”“定向遴选”等方式,最大限度实质性引入资金和战略投资人,助力企业脱困重生。
风险化解
府院合力保稳定促发展

  破与立之间,如何依法妥善处理这些案件,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挽救有价值的企业,还要维护社会稳定?滨州的答案是——加强府院联动,形成合力。
  围绕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滨州建立府院联动定期会商机制,完善法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破产事务办理、开展困境企业动态监测等工作制度。
  同时,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建设智能化破产办理平台,按照“一网五平台”+小程序的架构建设,即在“一网”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架构上,建立破产法官办案平台、破产管理人履职工作平台、资金监管平台、重整资金投资及处置服务平台、府院联动综合平台,实现以法院和管理人为破产案件的双核心,链接债务人、债权人、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投资人等多方主体,实现各主体之间及时、全面、智能的互动交流、智能筛查,畅通了“僵尸企业”出清和困境企业挽救破产渠道。
  在形成合力的过程中,法院自身的专业化建设是推动工作的内因。滨州中院出台一系列破产制度,实施市场化选任管理人模式,引进智能化破产案件管理平台。
  在区域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开发区企业和产业必须“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过程无法回避。“在这个过程中,司法的介入不仅能有效激活被‘冷冻’的土地、厂房、劳动力等市场资源,更能够为后续进入的技术、资本和企业提供法治化、整体性、低成本的解决方案。一言以蔽之,破产是资源的市场化重组,而资源的优化必然带来产业的升级和开发区的更新。”滨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萍说。
前端治理与诉调对接融为一体 探寻董家河法庭受案数连年下降的秘诀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赵栋梁 杨瑛
  
  截至目前,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楼畈村已经连续五年没有诉讼案件,其“有事就找村干部”的工作经验在当地被传为佳话。“村民之间怎么会没有矛盾纠纷?关键是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掉!董家河人民法庭帮我们村制定村规民约,让村民更加遵规守法;与村委会联合编纂《法治便民服务手册》,使村民遇到矛盾纠纷知道该如何处理。”1月10日,楼畈村党支部书记张玉宏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董家河人民法庭地处大别山革命老区,因其位于中国十大名茶——信阳毛尖的核心产区,当地95%以上的人口从生产到生活,都离不开一个“茶”字,故得名“茶乡法庭”。近年来,在浉河区人民法院指导下,董家河人民法庭将红色党建、茶产业文化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依托“e杯茶”智慧平台等矛盾前端化解新载体,主动融入当地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受案数量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被评为河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入选河南法院首批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联动治理解纷止争
  “土地是村民小组的,征收款都给你们,我们其他成员不同意。”“你有本事去告我!看法院判给谁?”2024年7月,董家河镇楼房村瓦房组9户村民宅基地及承包土地因高速公路建设面临群体性征收,在补偿款分配及后期安置上,村民之间发生矛盾,导致补偿款未能及时分发,安置工作也无法推进。眼看矛盾日益激化,村委会通过乡镇“党员联动治理工作群”向董家河人民法庭求助。
  法庭庭长万欣当即指导村干部建立微信群,以线上形式听取村民诉求,并进行释法析理。结合各方意见,她总结说:“其实,有争议的补偿款数额很有限,是眼前利益,高速修通后,咱们的发展会越来越好。不如借今天这个机会求同存异,协商一个合理可行的方案。”
  一个下午过去,涉事各方听取了法庭的建议,征收补偿款归承包经营者所有,涉及的村民优先从本组其他村民承包地中选取宅基地位置,并按照征收标准补偿对价。
  这起涉众型矛盾纠纷的顺利化解,是董家河人民法庭运用“党员联动治理工作群”摸排辖区法律风险和治理风险、开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万欣说:“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法庭以‘红领天平·茶乡守护’特色党建品牌为辐射,积极参与辖区基层社会治理,运用‘党员联动治理工作群’发挥党员干部在基层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万欣介绍说,法庭还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通报涉诉数据,将辖区24个行政村(居)党支部书记培养为“法律明白人”,定期进行培训,提升调解婚姻家事、相邻关系、土地权属、小额债务、劳动用工等类型矛盾纠纷的能力。
共建共治形成合力
  “信阳毛尖采茶周期短,双方又未及时保留证据,还涉及当地交易习惯等专业问题,案件判决效果不一定好。”2024年5月,在办理一起涉茶交易案时,万欣邀请当地全国劳动模范李广义作为茶叶行业协会代表参与调解,最终使这起欠付三年多的茶叶款案在调解现场即时履行完毕。
  董家河人民法庭持续推进“融合化”治理格局,创建了集“闭环、共享、指导、联动”为一体的“法庭+”大调解共治新模式,在试点村部设立“法官驿站”,在制茶企业设立“法官流动服务站”,依靠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等形成解纷合力。同时,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签署《共建共治协议》,组建“茶乡特约调解团”,将茶叶协会、茶企业代表、涉茶社团组织等融入调解团队,通过喝茶话理的方式,弘扬无讼、和合传统理念,协同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法庭参与辖区联动联调50余次,最终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仅为8%。
  “我们通过对近年来辖区各类案件的数据分析,定期编纂《农村常见纠纷调解指南》《百姓关心法律问题》,并针对辖区民营企业遇到的食品安全、商标知识产权等较为突出的共性问题,编写并发放《涉茶法律知识实用手册》《企业经营风险法律手册》共3万余册,同时对有代表性的案件常态化开展巡回调解和审判,提高辖区群众的防范法律风险意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万欣说,2024年,法庭受案数量较上一年同期下降10.12%。
科技赋能便捷高效
  在董家河人民法庭辖区的村委会显著位置,都摆放或张贴了“e解纷”二维码,村民可以随时通过手机扫码登记解纷诉求,相关信息即时上传到乡镇平安办及司法所的“云上调解”平台,乡镇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后,先行自主排查化解,自下而上处理纠纷。法庭同步设有“云上调解”信息平台,便于法官前期提供法律支持与指导,前期所有的调处记录与结果亦可同步反馈到法庭终端。
  在审理三角山村伍某等追索劳动报酬案时,因伍某年龄大且腿脚不便,万欣及时联系其所在的村委会,由村干部指导其通过“e杯茶”云上应诉功能参与庭审。随后,在法庭调解下,被告主动支付了所拖欠的工资款5000余元。
  董家河人民法庭坚持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创立了特色调解品牌——“e杯茶”,通过搭建集指导矛盾前端治理与诉调对接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实现线上智慧云调、线下喝茶解纷,多维度参与基层治理。
  为进一步提升解纷效能,董家河人民法庭还利用网格化架构搭建了直接对接网格长的“法律直通车”,通过智慧平台向网格长提供法律服务,实质性指导调解。自“网格直通车”开通以来,辖区30余名网格长通过该平台进行过法律咨询,法庭业务指导覆盖90%以上的村(居)。
  董家河镇街道居委会主任王光权感慨道:“有了智慧平台,法庭可以随时随地对我们进行指导,帮我们想办法、出点子,化解成功率也提高了很多。”
  每至春茶季,数十万名采茶工涌入茶乡。董家河人民法庭利用智慧平台为采茶工开通“法治优待通道”,为涉茶纠纷开辟“法治绿色通道”,在50天的黄金采茶期全周无休,针对买卖合同、人身损害、劳动报酬三类纠纷,实行容缺受理机制,优先调处化解,打造从采茶、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维权新模式,更加便民高效。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万喜说:“人民法庭扎根基层,充分发挥处在服务人民群众第一线的优势,积极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图① 董家河人民法庭联合当地党员干部调解案件。
  图② 董家河人民法庭干警在乡村调查走访。
佳县交警上好节前交通安全课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康志峰 为进一步夯实中小学校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基础,1月6日至10日,陕西省佳县公安交警走进佳县中学、佳县西关小学等十多所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
  民警根据学生日常出行中可能发生的交通危险,采用接地气的乡音土语、通俗易懂的案例,面对面进行宣讲、点对点进行互动、手拉手进行演示,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行动,与家长一起做到知危险会避险,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出行。一次次生动的乡音土话、一件件鲜活的身边案例,把一粒粒交通安全的“种子”播撒在校园学子的心田。
  “我们希望通过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课,引导学生们从小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到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回家,营造了‘教育一个学生,感染一个家庭,传递一个班级,带动一所学校’的良好氛围。”佳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高亮亮说。
图片新闻
沙雅县红旗法庭筑牢平安乡村根基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王晨 赵燕青
  
  在距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30公里的红旗镇,各村村民都知道,遇到矛盾纠纷去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解决。
  红旗人民法庭是阿克苏地区率先推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入驻机制的基层人民法庭,其助推沙雅县成功创建全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法庭建设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红旗人民法庭“火出圈”有何诀窍?
精准施策 止纠纷于前端
  近日,红旗人民法庭庭长艾力塔比尔·艾海提和同事到阿某家走访。看到两个月前闹离婚的两口子,如今和睦相处,艾力塔比尔很欣慰,还为一家人拍了全家福。
  阿某的丈夫买某经常酒后闹事,阿某意见很大。两个月前的一个深夜,买某喝醉回家,跟阿某吵架,阿某忍无可忍,第二天就到红旗人民法庭找艾力塔比尔,表示要离婚。
  艾力塔比尔运用“婚姻家事调解五步法”制定调解方案:先劝慰阿某回家休息,然后找买某聊天,得知他不想离婚,且有悔过之意,便指导其将手机里一家人的日常照片做成小视频,嘱咐他隔天带着阿某和孩子来法庭。
  第二天一大早,一家人来到法庭调解室,刚进门,调解室的电子屏就开始播放一家人的视频,幸福的画面让阿某动容。“亲爱的爸爸妈妈,和你们在一起,我就是最幸福的宝贝!”这时,孩子的一番话,让阿某流下眼泪。
  艾力塔比尔顺势对买某开展批评教育,买某当场向阿某承诺,以后少喝酒,多分担家务、多关心家人。两人的矛盾就此化解。
  针对辖区婚姻家庭矛盾多发情况,2022年开始,红旗人民法庭探索推行“婚姻家事调解五步法”,即给爸爸妈妈写一封信、回忆快乐时光、感受悲伤离别、算清离婚成本、给予冷静期并定期回访,引导夫妻双方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培育良好家风。
  2022年以来,红旗人民法庭依托“婚姻家事调解五步法”挽救了72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靶向发力 抓源头治未病
  在红旗人民法庭绘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红黄绿”三色预警图中,巴扎村标注为黄色。经调查梳理,农忙季节,巴扎村农产品交易频繁,经济纠纷数量较多,预防、化解力度有待加强。
  自2022年以来,红旗人民法庭构建“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按季度动态监测乡(镇)、村诉讼案件增量,对10件以上的红色预警村靶向施治,对10件以内的黄色提醒村研判预警,对无案件的绿色巩固村常态释法。根据矛盾纠纷监测情况,有针对性地向相关乡镇提出司法建议书、预警方案。
  2024年第一、二季度“红黄绿”三色预警图中,红旗人民法庭法官发现,辖区有70余起案件异常,显示在多个村的手机、电动车、牛羊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
  法庭及时形成汇报材料,由沙雅县人民法院向县委专题汇报,并成立专班,一方面打击违法犯罪、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另一方面拍摄普法教育短片,成功遏制辖区此类案件多发频发势头。
  2024年7月,红旗人民法庭发现,当年受理的涉及多个村的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均为红旗镇某劳务派遣公司。
  相关案件暴露出,该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合同模板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明确,如务工人员下班时间和给付劳务费的时间不明确。
  随着土地流转面积的不断扩大,近两年,红旗镇不少群众外出务工。为更好保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红旗人民法庭向红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制发司法建议,建议其提高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综合素质、协助劳务派遣公司规范合同模板、定期开展法治培训。
  “针对矛盾纠纷频发的村,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巡回审判方式,广泛开展‘订单式’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筑牢平安乡村根基。”艾力塔比尔说,自2022年三色预警机制运行以来,红旗镇先后创建7个“无讼村”。
培育人才 壮大普法力量
  “大家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但具体条款不一定了解,你们要多学多用,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题。”2024年10月14日,在红旗人民法庭一月一次的“法治大讲堂”上,艾力塔比尔对红旗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2021年,红旗人民法庭推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入驻人民法庭机制,吸纳司法、信访、妇联等15个部门驻点调处,组织108人建立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村村都有调解员、解纷网络全覆盖。同时,法庭针对多发频发纠纷类型,广纳贤才,建立婚姻家事、涉农、借贷、交通等8个调解员人才库,将退休法官、有调解经验的老党员等吸纳入库。法庭成立由人民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妇联主席等组成的专业讲师团,为8个调解员人才库量身定制婚姻家事、涉农、劳资等方面纠纷化解培训课程,精准提升类案调解能力。
  2023年以来,法庭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作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为重点,对辖区742名“法律明白人”进行“浸润式”集中培训56场次。
  2024年4月,因丈夫艾某的赔偿款分割问题,阿某某和婆婆帕某对簿公堂。艾某在交通事故中身亡,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73万元。这笔钱该怎么分?阿某某和帕某起了争执,一同前往红旗人民法庭讨说法。
  受理该案后,艾力塔比尔请阿某某居住地村委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一同参与调解。艾力塔比尔一方面向阿某某和帕某讲明赔偿款分割相关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从家庭伦理道德层面耐心劝说,希望彼此以亲情为重,互相理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帕某分得21万元赔偿款,剩余钱款留给阿某某和其孩子。
  在法律上要站得住脚,从道德方面也要合情理。这是村委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在此次调解中学到的经验。
  近两年来,红旗镇人民调解员跟案调解673件,98%以上纠纷成功化解,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得以有效落实。
者东派出所善解“小纠纷”促乡村和美 □ 本报记者             石飞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陆敏
□ 本报通讯员           常正东
  
  地处哀牢山西南麓的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是全国拉祜族聚居最多的乡镇之一,为更好地服务于民,者东派出所开展了“主动警务”和“警民携手共建共治”的平安创建工作,2017年至今连续8年“零命案”,2024年9月被推荐为省级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
“主动警务”密织平安网
  近年来,者东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因地制宜的“党建引领、资源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属模式,拧紧基层“组织链”,积极开展“主动警务”。
  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者东镇通过构建“党政+部门+村组”三级联管工作模式,当地将矛盾纠纷处置纳入村规民约,者东派出所积极配合,与相关职能部门、村、组双向互动、上下联动,每周调度,每月联席研判社会稳定、平安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者东派出所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围绕接处警、案件办理、社区警务、上级交办等事项,及时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分级分类落实化解。派出所主动制定责任规章,要求除值班接处警、案件侦办必须在所里外,其余民辅警下沉村组开展警务工作,紧盯“人、地、物、事、组织”治安要素动态管控,开展定期、日常、集中和动态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全方位排查。
  通过“联、全、排”工作法,矛盾纠纷预警的“路线图”日益清晰、“预警网”越织越密。
源头化解矛盾让群众满意
  由于境内群山并列,山高谷深,群众居住分散,者东派出所树立“矛盾就是警情、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依托者东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采取中心站点调、村委会调、田间地头调、送“调”上门等多元化解方式,通过“快、合、跟”工作法,将矛盾纠纷“就近、就地、就快”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日,辖区群众刘某、刀某等5人相约到烧烤摊喝酒,酒后几人发生争执,刘某4颗门牙因磕碰掉落。刘某报警求助,民警及时通知5名当事人到派出所,通过一个小时的调解,5人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赔付刘某医疗费用。
  为实现调处矛盾纠纷“快”,者东派出所针对单一型矛盾纠纷,落实纠纷类警情首接责任制,对民辅警在接处警过程中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即时介入、即时调解、当日完结。
  针对一般复杂性矛盾纠纷,如夫妻婚恋纠纷、邻里纠纷等,派出所积极走访收集相关证据,掌握事情真相,通过工作不能调解的,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由镇综治中心牵头,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为主要力量,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组三级联调,通过“合”力量努力实现15日内对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对重点难调矛盾纠纷,以及短期内难以化解的,在派出所配合综治中心等加强联合调解的同时,强化联合稳控措施,过程中派出所发挥情报收集优势,所长牵头,责任民警负责,村组领导、网格员等协同,实现“跟进”关注矛盾纠纷发展动态,做好领导小组参谋助手,严防矛盾恶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
  通过坚持“谁接警、谁负责、谁调解、谁回访”的原则,围绕调解协议履行、是否妥善得到解决、当事人意见建议、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等重点,派出所不断落实回访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后持续开展至少3次回访等,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者东镇社会面矛盾纠纷自2021年开始存量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派出所警务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并得到群众认同和参与。
种好普法强基“责任田”
  结合拉祜族是“直过民族”的实际,者东派出所形成了“释、碎、娱”推进治理法治化新路子,力促“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深入村村寨寨。
  “石榴花开叶子绿,骑着摩托上公路,头盔一定要戴好,喝酒驾车犯糊涂,阿苏遮呢巧做,西苏遮呢呦呦……”结合少数民族喜欢唱曲子打歌的民俗,者东派出所民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把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歌词,在群众中传唱。为了打好“法治牌”,民警用好群众身边典型案例,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政法力量,对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宣传分析,引导当事人正视矛盾关键点,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营造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民警将法律政策揉碎了掰开了讲,根据群众需求,开展“点单式”普法,将交通、治安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录制成地方方言,通过村组大喇叭每天早、中、晚定时播放。
  为让法治宣传深入人心,者东派出所还组建了以所长带头,包村包片民辅警和村干部组成的普法宣传小组,种好普法强基“责任田”。同时,组建540余人覆盖镇、村、组的红袖标队伍,强化多元融合治理,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形成淳朴和谐、互敬互助的良好村风民风。
桑自强:社区民警要做群众的贴心人 □ 本报记者   范瑞恒
□ 本报通讯员 周建霞 闫军
  
  丽丽:“桑伯,您这么忙,以后就别再给我送饭了。”
  桑自强:“我不送饭,你吃什么?”
  丽丽:“房子是您花钱替我租的,我再天天吃您的饭,我这叫什么事呀!”
  桑自强:“嗯?你又喝酒了!不抽烟,不喝酒,这你可是跟我保证过的。”
  丽丽:“我在屋里待着,憋闷得慌。”
  桑自强:“感觉闷得慌,更该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跟邻居们说说话聊聊天,尽快地融入社会当中。”
  ……
  这是1月7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向群众汇报”活动中情景剧《公仆》的一场对话,讲述的是河东分局大直沽派出所民警桑自强倾心帮助刑满释放人员丽丽的故事。
  2017年,51岁的桑自强成为大直沽街道文华里社区民警,8年来他用温暖和真诚赢得群众的信任,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在一次走访中,桑自强发现文华里社区刑满释放人员丽丽居无定所,且没有收入来源,家人更是对其不管不问。“如果任其自由发展,她很有可能会再次走上歧途。”桑自强考虑,“要先给丽丽安排一个住处,让她稳定下来再做打算。”
  为此,桑自强自掏腰包将丽丽安置在一旅店内,并帮她找到一份饭店服务员的工作。上班第一天,桑自强拿出一部手机存上自己的电话号码递给丽丽,“有事就给我打电话。”
  “往后的路,我一定好好走。”丽丽感激地说。
  桑自强深知,这只是丽丽重新融入社会的第一步,要想彻底改变丽丽的思维想法,还需要亲情的关怀。此后,在桑自强的多次劝解下,丽丽和家人最终放下了隔阂,回归幸福生活。
  做好“小社区”治理“大文章”,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桑自强注重发挥群众的力量,让他们渐渐成为桑自强的耳朵、眼睛和嘴巴,齐心协力管好文华里小区这片“责任田”。
  2024年4月,居民刘大爷反映,隔壁邻居李某家发生严重争吵,有可能上升到人身伤害。得知这一消息后,桑自强在开展普法宣传时,主动与李某拉起家常,询问其家庭是否遇到困难。李某说自己与前妻育有一子,因残疾寄养在儿童福利院,现任妻子一直蒙在鼓里。前段时间偶然得知这一事情,于是两人发生争吵。
  摆在李某面前的难题还有儿子的身份证问题,此前孩子未曾登记过身份信息,导致无法办理身份证和相关社会救助。
  “我也是重病在身,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李某说。
  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桑自强和同事多次调查李某的家庭情况,为他儿子办理了身份证。在此基础上,社区居委会按规定为李某儿子申请了社会福利。
  文华里社区共1900多户、4000多口人,60岁以上人口占比60%以上,属于典型的老式小区。桑自强说:“警民之心要想贴得近,就得常见面,像走亲戚一样,越走越近,越走越亲。”
  1月6日,《法治日报》记者跟随桑自强来到文华里社区。刚走进社区,买菜归来的曹大哥便拉着桑自强去家里坐坐。“少喝点酒,注意身体。”桑自强叮嘱。
  站在一栋楼下,桑自强介绍:一楼的王奶奶是独居,8楼的曹阿姨身体残疾,对面楼里的王大哥要多关照……
  说话间,迎面走来的小朋友开心地喊了一句“桑伯伯好”。
  “哪些人需要重点关爱、哪些事需要重点关注。”桑自强熟记于心,在入户走访时他也总会把关心送到群众心坎上。
  从去年9月到今年1月,桑自强共接到张奶奶29个电话。因小脑萎缩,张奶奶总是臆想儿子偷盗自己钱财而拨打报警电话,后来,桑自强把自己的手机号码输进张奶奶的手机里,备注为“110”。
  “让老人开心就好。”桑自强说。
  一桩桩小事、一件件善举,让桑自强一步步走进了群众的心里,成了群众的亲人。如今,大直沽派出所建立了“大桑工作室”,充分发挥桑自强在社区的工作经验,切实做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问及桑自强的工作诀窍,桑自强笑着说:“你与群众有多近,群众就和你有多亲。”
  
  图① 桑自强在办公室工作。
  图② 桑自强入户走访时与独居老人拉家常。
  图③ 桑自强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供图  
于磊:6年警务室15万公里巡逻路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潘兴强 李铭骥
  
  “感谢于警官,这么多年一直照顾着我们这些外地务工的兄弟们。”近日,即将踏上返乡归途的福建籍务工人员刘文彪代表同行的工人,向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库尔特边境派出所蒙库矿区警务室民警于磊告别并表达谢意。
  位于阿勒泰地区富蕴县的蒙库矿区,辖区1600多平方公里,是新疆北部最大的铁矿床,地处中蒙边境群山腹地,想要抵达这里,需要从县城出发,乘车走过60余公里的蜿蜒山路,进入冬季,这段路往往需要行驶近4个小时。由于矿产资源丰富,吸引了全国8家矿企来此开采经营,每年外来务工人员2000余人,年开采量800余万吨。于磊和他的战友们就驻守在这里。
  “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多,大多是背井离乡,所以不光在制度上要注重人员核查管理,在生活上我们更需要多关心。”每次警务室有新民警前来驻勤,于磊都会在带他们熟悉辖区的同时,向他们讲述驻地务工人员的情况。
  “老张,这是你家里给你带的药。”“小刘这是你的包裹。”“王师傅,你托我买的零件还没到货,下次我们再下山再给您去看看。”由于矿区冬季道路崎岖难行,矿工们的日用品、常用药以及快递等一些物品购取困难。于磊在一次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主动对接企业工会,定期通过警民微信群掌握大家急需的物品,利用警务室拉物资的时机再集中捎带,巧妙解决了辖区职工购物难和无法及时收取快递的难题。
  “通过定期组织企业危爆物品管理和安防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定期培训,建立护厂队,加强企业生产关键环节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力度,通过每日企业上报数据和民警实地走访采集,实现警务室和企业数据的‘双核准、双同步’,确保企业生产和人员管理安全。”由于蒙库矿区面积大、危爆物品使用量多、辖区人员流动频繁,于磊和警务室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也总结形成了一套特色工作机制。
  2024年3月下旬,于磊在辖区企业开展流动人口走访时,看到一名务工人员神色慌张、行为异常。通过于磊和民警对该务工人员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此人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我以为跑到边境地区就没人认识我,没想到还是被民警发现了。”在逃人员被抓获后垂头丧气地说。
  通过采取“双核准、双同步”工作机制,于磊和他的战友们累计抓捕网上在逃人员5名,排查企业生产隐患98项,解决群众矛盾纠纷30条,为工人讨薪19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辖区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由于铁矿开采量大,矿石运输环节的安全也成为于磊和警务室民辅警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民警同志,一辆运输车冲进了避险车道,司机被困,情况危急!”去年11月15日上午,正在执勤的于磊接到过往司机的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于磊带领民警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发生地。此时,司机正痛苦地呻吟,多处受伤。大家齐心协力,想方设法将司机从驾驶室抬了出来并送往医院治疗。因救助及时,司机脱离了危险。
  从库尔特乡通往蒙库矿区的道路坡陡弯急,车辆行驶途中各类险情多。为了保障过往司乘人员安全,于磊和民辅警组织企业安防队一起组建了蒙库救援队。2024年,他和战友共救助各类受伤人员5次9人。
  “工作有担当,务实严谨细致”,这是身边同事对于磊的普遍评价。“于磊和警务室的同志对待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他们为矿企的高效开采护航,大家都特别安心。”蒙库选矿厂党委书记张治国说。
  在警务室工作6年间,于磊巡逻行程近15万公里,先后穿破34双胶鞋,巡逻车也换了一辆又一辆,于磊说,我的愿望就是守护好祖国边境的这座“金山”,守护好辖区的每一名群众。

  图① 于磊(左二)和同事检查矿企安全。
  图② 于磊(右一)检查矿企安全记录。
李明骥 摄  
蔡夏琦:辖区百姓“民生安全员”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廖菀妃
  
  他精准滴灌,为企业加装“安全锁”;他以情破冰,做群众温暖“贴心人”;他敢于担当,做队伍实干“领头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有这样一位派出所所长,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带领队伍安全防范、守护安宁,他就是钦州市公安局红阳派出所所长蔡夏琦。
  2024年以来,蔡夏琦带领红阳派出所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极力将问题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2024年下半年辖区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位居钦州市第一。
  红阳派出所辖区流动人口近11万人,在建项目多、城中村多、繁华街区多、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增强员工反诈意识尤为重要。蔡夏琦深知这一点,他积极组织警力深入企业开展预防电诈宣传,采取线上反诈课堂、线下入企走访、统一集中宣传、常态电话回访等方式,多渠道进行“精准滴灌”式宣传,帮助企业时刻绷紧“反诈安全弦”。2024年,宣传培训企业员工800余人次,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30余次,阻诈金额130余万元。
  2024年9月,郭先生被拉进内有老板和秘书的微信群,“老板”要求转账80万元到指定账号。郭先生立即打电话联系老板,但电话一直通话中。其间“老板”一直在群里多次催办转账,声称“此款是跟朋友合作项目的定金,要马上转账,迟了耽误项目合作要问责”。
  郭先生无奈之际,想到红阳派出所之前防诈宣讲留下的民警电话,便赶紧拨通民警电话。蔡夏琦得知情况后,及时介入制止郭先生转账,指导郭先生在群里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转账,成功阻止这起诈骗案件,为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最终,在蔡夏琦的帮助下,终于联系上了老板,原来老板一直被骚扰电话缠住,根本没有转账这件事情。亲身经历诈骗团伙的高超手段,郭先生冒出一身冷汗,还好前段时间听了防诈知识宣讲,有了警惕之心。
  由于辖区地处新老城区接合部,涉及主体多,围绕“派出所主防”理念,蔡夏琦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将预警触角精准探入社区的每一处细微角落。
  此前,辖区群众庄某某向自治区公安厅信访,称其安装种植牙被钦州市某口腔医院欺诈。蔡夏琦主动前往广东省湛江市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看望生病住院的庄某某,以情破冰、晓之以理,并帮助庄某某联系口腔医院争取善后赔偿。经过多日思想疏导,庄某某终于放下心结。
  派出所所长既是“兵”头也是“将”尾,不仅要有“将”的指挥才能,也要有“兵”的实干精神。在工作中,遇到疑难警情、复杂案件等,蔡夏琦都会身先士卒、冲锋一线。
  一次,红阳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摩托车被盗案,因案发现场存在监控盲区,且案发时段并无目击者,案件侦办遇到瓶颈。蔡夏琦主动请缨,带领民警调取案发地周边视频监控,扩大入户走访调查范围,从零散的线索中,抽丝剥茧、追根溯源。为尽快破案,他放弃休息,通过逐帧查看、分析比对,成功串并辖区多起同类案件,他判断出是一个惯犯所为,担心若是再不抓住犯罪嫌疑人,将会有更多的群众受害。于是,他迅速制定出可行的调查抓捕方案,安排好各项事宜,最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就是辖区百姓的‘民生安全员’。这份责任重于泰山,我将一如既往牢记从警初心,当好‘民生安全员’,全力以赴护航辖区平稳发展。”蔡夏琦说。

  图① 蔡夏琦(中)对派出所每日警情进行研判、指导。
  图② 蔡夏琦(右二)调解矛盾纠纷。
林雪 摄  
找“枪手”代发论文结果被骗财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刘施洋
  
  某著名医院集团的医生为了能够尽快评上副高职称,花了14850元在网上连买三篇论文,并拿到了刊载他署名的论文期刊。但等到评职称的那一天,论文却离奇“消失”。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刘某平时工作繁忙,无暇准备评副主任医师需要的论文,就想着在网上找“枪手”代发。很快,他就在网上找到了顾某。顾某表示,自己和核心期刊的编辑交情匪浅,只要肯花钱,百分之百过审、百分之百见刊。哪怕作者本人没空撰写,他也能安排抢手代写,只不过价格会比自己写贵一些。
  很快双方达成约定,顾某帮助刘某以6200元的价格在核心期刊《临床医药文献》发表论文一篇。刘某给顾某转了1000元定金。几天后,顾某就给刘某发来一篇学术论文,让其修改润色。此后没几天,顾某给刘某发来一张“论文录用通知书”,并告知论文已交至杂志社审核,让刘某尽快结清剩余的5200元尾款,并许诺只要尾款结清论文立即见刊。
  看到了“论文录用通知书”的刘某立马结清了尾款。顾某也没让刘某失望,很快就有刊登了刘某论文的杂志邮寄到了单位,看着自己的文章如愿刊登,刘某对自己的职称评定之路充满希望。
  有了第一次成功合作的基础,刘某对顾某的能力深信不疑。为了给自己的职称评定再加码,刘某又以每篇4000元的价格,让顾某帮其在《医药卫生》杂志上发表两篇论文。很快,另外两篇署有刘某姓名的论文也发表了。
  巧的是刘某的朋友赵某也苦于没有论文发表渠道,刘某便大方地将顾某推荐给了赵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顾某以5500元的价格答应为赵某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临床医药文献正规投稿出版需要经过初审、复审、终审、质检,审核通过会在采编平台给作者发通知,会收取一定的审核费。为鼓励在职医生多做科研,刘某所在的医院专门出台鼓励机制,此项审核费由医院代为支付,就在刘某拿着刊登有自己论文的杂志申请报销时,变故发生了。
  负责费用报销的同事告诉刘某,其撰写的3篇论文均无法在权威网站上查询到,建议其向核心期刊出版社咨询。刘某立刻电话联系出版社,出版社却告知,公司一般不出版纸质杂志,都以光盘形式保存在国家图书馆或万方数据库,很少出现给论文作者邮寄杂志的情况。不久后赵某也打来电话,称其付完尾款后等待多日仍未见论文发表,找顾某询问情况时才发现自己已被拉黑,直到这时刘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慌忙报了警,很快顾某就被警方抓获。
  据顾某交代,以往通过内部协调的方式帮客户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模式,在论文审查力度逐年加大的背景下已无法顺利运作,他就想着自己“编”杂志。在收到定金后,顾某从网上找人做了假的文章录取通知单以骗取刘某信任。在刘某结清5200元尾款后,顾某又雇人按照《临床医学杂志》模板做了一整期杂志,将所谓的论文编入其中。排版完成后顾某又找了一家小印刷厂,将封面和纸张按照真的杂志印刷,通过快递邮寄给刘某。其发给刘某的防伪统一录用通知书、论文著作授权书、杂志期刊等均为套用正规期刊的名字做的假文书。后又用同样招数骗了赵某。
  2024年10月18日,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顾某提起公诉。近日,宿城区法院以顾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宿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尚诗提醒,寻找“枪手”代写、代发论文,不仅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还极易落入诈骗陷阱,得不偿失。有发表论文需求的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发表论文要多了解正规、成熟渠道,不要随意听信网络广告试图走捷径、抄近道。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资料,防止泄密,如果不慎被骗,应保存好证据,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漫画/高岳  
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乘高铁被拘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贾姗
  
  因高铁出行速度快、舒适方便,不少旅客外出都选择乘坐高铁,但有些人明知自己是“失信人员”,被限制乘坐高铁,却借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近日,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洛阳龙门站派出所就接连查处3起此类案件,冒用人员均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旅客高某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票,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乘车的嫌疑。”2024年12月19日,洛阳龙门站派出所指挥室接到G87次列车乘警的警情通报。
  列车到达洛阳龙门站时,乘警将高某移交洛阳龙门站派出所进行处理。经查明,高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买G87次列车高铁票并乘车。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洛阳铁路公安处依法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3车厢一旅客所持的身份证与其本人不一致。”同日,洛阳龙门站派出所指挥室接到G824次列车乘警的警情通报。经洛阳龙门站派出所查明,旅客毛某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高铁,便借用其同事刘某的身份证件购票乘车。洛阳铁路公安处依法对毛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洛阳龙门站派出所民警介绍说,近期,已查获5起冒用他人身份乘坐高铁的案件,冒用者均是为了出行方便,借用他人身份证件企图蒙混过关。
  “如今乘车出行,均实行实名购票和查验。旅客乘坐高铁不能抱着侥幸心理,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一旦被查实,不仅会被依法处罚,还会影响自己的出行。”民警提醒,如果在出行前,不慎遗失身份证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第一种方式:线上办理。第一步,打开铁路12306App点击首页“温馨服务”,第二步,选择“乘车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服务,第三步,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准确填写个人身份信息按提示完成人脸认证即可。
  第二种方式:线下办理。旅客可以在车站铁路公安制证窗口,办理乘坐列车的临时身份证明,或者使用车站的临时身份证设备自助办理。需要注意的是,乘坐列车的临时身份证仅供旅客购票、退票、改签、实名制核验、检票以及乘车使用,请妥善保管。
  “对失信人员限制乘坐高铁,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并确保铁路运输的正常运行。”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梁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信用在人们的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当失信行为与出行限制等实际的生活限制挂钩时,能够提高公众对信用的重视程度,会更加注重自身的信用维护,有助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他人权益,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而且会面临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电诈里的“黑吃黑”,绝非“侠盗”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张涛 周壕
  
  岁末年初,电信网络诈骗的不法分子又开始“冲业绩”,以办理贷款为由,使用他人银行卡转移诈骗所得。没想到,竟有持卡人在发现钱款来源有问题后,瞄准不法分子不敢声张的弱点截和诈骗款,上演“黑吃黑”。近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不同寻常”的诈骗案。
  被告人毛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了解到可以在虚假贷款平台申请贷款,其所谓的贷款服务实际上是进行“跑分”“洗钱”的违法犯罪活动,由于毛某自身比较缺钱,详细查询该贷款模式后,妄图以办理贷款的方式将“黑钱”据为己有,用于偿还债务和日常开支。之后毛某便与某虚假借贷平台联系签署所谓贷款合同,并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和个人信息给对方用于接收资金,待对方将资金转入自己银行账户后,便将对方拉黑。毛某共骗取资金8万余元,用于还债、日常生活开支等。经查,毛某收到的资金均为高某、朱某、谢某被网络诈骗的资金。毛某被民警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退缴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编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判处毛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八万余元。
  该案承办法官杨帅表示,尽管国家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部分不法分子却视提供“两卡”为“生财之道”,妄图通过“黑吃黑”方式非法占有电诈赃款,谋取非法利益,自以为惩恶扬善且骗子不敢报警,却不知此举同样触犯法律。
  杨帅说,“网络贷款”“刷流水”“包装银行卡”均不可信。凡是以办理贷款为名要求提供银行卡“刷流水”包装银行卡的,都是在使用持卡人的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收取、转移赃款。妄想以“黑吃黑”的方式占有他人“不义之财”是犯罪行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抱有对方可能认栽、不敢报警的侥幸心理,只要“黑吃黑”的犯罪行为次数、金额达到立案标准,同样会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漫画/高岳  
裱花蛋糕非食品级装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 本报记者 范瑞恒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者对裱花蛋糕的需求更为多样化,除了味觉上要得到满足,在视觉上也要求蛋糕更加美观。需要注意的是,在追求美味、美观的同时也不能忘记食品安全。一些商家为了让蛋糕裱花既美观又富有创意,博得消费者眼球,使用羽毛、塑料、金(银)箔粉(片)等非食品级装饰品装饰蛋糕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这些精美的非食品级装饰品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近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的线索发现,辖区多家蛋糕店在各外卖平台售卖的裱花蛋糕使用非食品级装饰物,如羽毛、塑料、金(银)箔粉(片)、汽车模型、塑料玩具等,在裱花蛋糕等食品制作过程中使用这些装饰品,有可能将这些有害物质释放到食品中,人们摄入以上有害物质将损害身体健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东丽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黄晨介绍,东丽区检察院通过在多家外卖平台随机抽取辖区20家裱花蛋糕生产经营者,经调查发现,至少4家裱花蛋糕经营者确实在外卖平台售卖裱花蛋糕使用羽毛、金属皇冠、塑料玩具等非食品级装饰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等相关规定,裱花蛋糕制售者在加工制作裱花蛋糕时,应当严格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所采购、使用的食品相关产品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或者标签上是否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者类似用语,或者在食品相关产品物品上加印、加贴调羹筷子等标志。直接接触裱花蛋糕时,不能使用非食品级装饰品(如含羽毛绒毛、塑料、纸质等)。
  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东丽区检察院依法向区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对辖区裱花蛋糕使用非食品级装饰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辖区裱花蛋糕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东丽区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辖区制售裱花蛋糕食品经营者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累计检查经营户174家,现场指导规范经营行为31家。对检察建议书涉及的4家裱花蛋糕经营店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其中一家蛋糕经营店销售的蛋糕使用非食品级装饰物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为跟进监督效果,东丽区检察院走访部分裱花蛋糕食品经营者,发现相关隐患已整改,同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跟踪观察,经评估后认为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2023年以来,国家先后对GB4806系列共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了制修订,涉及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黏合剂等6类食品接触材料,除GB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正式实施日期为2025年2月8日,其余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
  专家表示,用于装饰食品的装饰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使用非食品级装饰品可能存在微生物、重金属、小分子有机化合物进入食品的风险。比如菌落总数、大肠杆菌是常见的微生物指标,超标会产生腹泻等食品安全隐患;而重金属有长期蓄积的毒性,会对人体产生长期影响。以铅和汞为例,摄入导致慢性中毒会影响神经系统,儿童长期摄入会影响发育;小分子有机化合物也有长期蓄积性的毒性,可能会对皮肤、神经系统、心血管产生影响,一些小分子有机化合物在摄入量高的情况下,也有引起急性过敏、恶心呕吐的风险。
  黄晨表示,商家应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标准,选购材料时注意查看产品执行标准是否符合食品接触材料国标。消费者不要购买、食用使用非食品级装饰品装饰的裱花蛋糕,在购买裱花蛋糕时应仔细观察,若发现有异常颜色或复杂且难以确认是否可食用的装饰物,要谨慎选择,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到相关单位投诉举报。
直播间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 本报记者     付萌
□ 本报见习记者 刘思源
  
  优质的食品是生活的调味剂,更是保障民生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在互联网络和快递运输产业不发达的年代,民间美食家、老饕们不惜奔波数千公里,只为能吃上一口期盼已久的新鲜美食。如今,随着直播电商行业的发展,公众只需看看直播、动动手指,远在他乡的食品也能“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餐桌上的佳肴。
  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时期,新业态新模式为食品消费开辟了新赛道。然而,某些头部主播通过售卖劣质食品、虚假宣传等手段欺骗消费者,并从中获取巨额收益,引发舆论重点关注,依法守护直播间内食品安全刻不容缓。
头部主播“栽了跟头”
  有报告显示,直播电商平台用户购物品类偏好中,美食位列第一梯队,占比达53.8%,反映了公众对食品消费从吃得饱到吃得好的转变。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直播电商让广大网民足不出户便能享用到美味佳肴,但直播间内也出现了以次充好、缺斤少两、违法勾兑、虚假宣传等食品问题。
  “小饼如嚼月,中有酥与饴”。月饼是中秋佳节必备美食,象征着团团圆圆、和和美美。2024年中秋节期间,“疯狂小杨哥”曾在直播间内多次售卖“香港美诚月饼”,除了为月饼贴上“纯正香港‘血统’,线下都难买到”“米其林大厨调制的黑松露流心”等标签外,还请到香港明星为其站台。
  但是,调查发现,“香港美诚月饼”的产销并不是来自香港,其实际运营方是广州的一家公司。2024年9月,安徽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引发关注,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中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数据显示,“疯狂小杨哥”粉丝数量超1.1亿,是名副其实的大流量主播,而“疯狂小杨哥”销售最佳品类中,食品饮料以43.08%的占比位列榜首,但接二连三的食品销售问题却让其熄了火、翻了车。
  此外,2024年的“3·15”晚会曝光了梅菜扣肉预制菜的食品安全问题,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槽头肉”作为生产梅菜扣肉预制菜的原料,且该公司的生产车间脏乱不堪,令人作呕。这一事件的影响从预制菜领域蔓延到直播带货领域,原因是东方甄选、主播“疯狂小杨哥”以及其所属的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在直播间售卖过该产品。
  尽管涉事主播均作出回应并致歉,但消费者却并不买账,认为直播带货应该严格把控食品质量底线,头部主播、直播机构售卖劣质梅菜扣肉不仅令消费者“糟心”,更令消费者“寒心”。
官方出手整治乱象
  2024年10月,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通报了组织开展的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情况。本次专项抽检对12个网络直播平台上的1042个直播间开展抽检监测,完成监督抽检1492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粉丝、粉条、肉制品等食品存在掺杂使假现象。
  市场监管总局同时对23家主要生鲜电商平台销售的畜禽肉、蔬菜、水产品、水果等开展了抽检监测,共完成监督抽检1200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水果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部分平台和商家存在缺斤短两和冷链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及时下架封存和召回不合格食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对检出的不合格,尤其是多次检出不合格的商家,该停止网络平台服务的要停止服务,该取消合同的要取消合同。要切实把好商家以及带货产品的入口关,把证照不全不符合相关资质的商家以及不安全的食品彻底挡在平台之外。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出手,释放了要大力整治直播间内食品问题的信号,也从侧面体现了直播间内的食品问题已经到了必须整治的地步。
直播带货当守底线
  主播将食品问题置之脑后,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指出,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
  “直播平台为带货类直播提供引流服务,需要对商家和商品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承担相应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马丽红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尤其重视直播平台在消保方面的责任,强调直播平台属于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规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果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平台应履行受理投诉举报、协助消费者举证、保存直播内容、保证数据和评论真实的义务。”
  直播间内的食品属于“先付费,后品尝”。马丽红认为,首先直播平台应压实责任主体,依法加强平台监管及治理,对食品类主播进驻要严格把关,在合同条款设置上提高主播的违约责任风险,对其发布的广告也要进行必要的审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要及时跟进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群众健康安全损失。另一方面,带货主播应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绝不售卖有问题的食品,杜绝虚假宣传,不能为赚取流量、获取高额利润而铤而走险,进而触碰法律红线。作为消费者也应尽量避免购买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出现问题时要积极维权,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妥善化解涉老纠纷   □ 本报记者 梁成栋

  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及老年人的民事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法治日报》记者对相关案例进行梳理,以期通过以案释法,引导老年人提高法律维权意识、警惕各类法律风险、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呼吁各方合力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定监护协议已签
尊重意愿支持申请

  杨某与其配偶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由配偶之侄卢某照顾。经过公证,杨某与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
  后杨某突发严重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载明杨某肾功能衰竭、心力衰竭;卢某提交的视频光盘显示杨某已无法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经卢某自行委托鉴定,鉴定结论为杨某系重度失能人员。杨某户籍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意见,确认杨某意识不清醒,长期生活不能自理,同意卢某担任杨某的监护人。卢某遂向法院申请:认定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卢某担任其监护人。
  法院认为,本案证据能够证明杨某已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身的行为,应认定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杨某与卢某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经过公证,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属合法有效。根据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结合杨某住所地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卢某担任杨某监护人的申请应予支持。
  据此,法院认定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卢某担任杨某的监护人。
  民法典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他人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他人担任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充分尊重老年人自主意愿,周延保障老年人权益。本案中,人民法院按照老年人意愿,依法支持意定监护,彰显了意定监护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价值,有利于社会公众积极认识、接受和用好用足意定监护。
父母财产处分自由
尊重配合不得干涉

  徐某的老房拆迁后便同其子许某共同生活,并将70万元积蓄交给许某代为保管,同时明确表示该笔积蓄用于徐某自己日后养老就医。
  共同生活期间,徐某、许某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徐某不再希望许某代为保管积蓄,要求许某返还70万元,但被许某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许某返还70万元。
  法院认为,许某系受徐某委托代其保管徐某的70万元积蓄。徐某虽系高龄老年人,但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占有、管理自己的财产。徐某要求许某返还代为保管的钱款,许某理应及时返还。
  据此,法院判决许某向徐某返还70万元。判决生效后,许某主动向徐某返还了70万元。
  现实生活中,不少老年人都有一定的积蓄或财产。由于种种原因,容易发生子女干涉父母自主管理、处分财产的情况,由此也引发不少家庭矛盾和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享有自主管理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子女应当尊重和配合,不得无理拒绝和阻碍。本案中,人民法院判决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处分自由,既有利于彰显法律对老年人的权利保护,也有利于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念。
抚养教育继子继女
有权要求获得赡养

  柳某(女)与延某(男)于1979年登记结婚,延某为再婚。婚后,柳某同延某以及延某的5名未成年子女延甲、延乙、延丙、延丁、延戊共同生活。双方结婚时,延甲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务农为主要生活来源,延乙、延丙、延丁、延戊年幼,由柳某、延某共同抚养。
  2023年,延某去世,柳某也年过七旬,缺乏劳动能力,有一定的固定收入。柳某在养老问题上与5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延甲、延乙、延丙、延丁、延戊每人每月给付生活费1000元。
  法院认为,柳某与延某结婚时,延甲虽不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柳某与延甲未形成抚养关系。延乙、延丙、延丁、延戊在成长中均受柳某的抚养教育,彼此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延某去世后,缺乏劳动能力的柳某有权请求延乙、延丙、延丁、延戊给付一定的生活费。延乙、延丙、延丁、延戊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应当综合考虑柳某和继子女的经济状况、柳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认定生活费金额。
  据此,法院判决延乙、延丙、延丁、延戊每人每月向柳某支付生活费100元。
  继父母在家庭中的付出与随着年龄增大而日益增强的养老需求之间的关系,影响到个人幸福、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需要准确把握和妥当处理。人民法院以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是否形成长期稳定的抚养教育关系作为继子女是否应当给付继父母养老生活费的重要标准,符合法理和情理。本案中,人民法院根据每名继子女的情况客观地作出认定和处理,有利于激励作为成年人的继父母关爱幼小,切实承担家庭责任,也有利于激励继子女孝老爱亲、相互扶持,推动亲情关系和谐美满。
长期护理报酬难领
适老改造制度优化

  王某某的母亲为长期护理险核定的失能人员。根据当地政策,失能人员家属按规定通过相关培训后可以作为长期护理险的亲情照护人员,在护理机构的管理下接受任务工单并领取报酬。王某某符合照护条件,其与某护理机构约定由护理机构通过平台派单,王某某为其母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并在该护理机构领取报酬。
  但由于王某某年龄较大,对网络操作程序不熟悉,其未能上传符合平台要求的照护工单照片而被某护理机构停止结算和派单。王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某护理机构支付报酬、赔偿损失。
  法院邀请当地长期护理险分中心共同参与调解,王某某与某护理机构达成和解协议后撤诉。同时,法院在办案中发现,长期护理险的照护人员中有不少中老年人,照护人员与护理机构因平台服务技术问题产生的纠纷并非个案,服务平台亟须适老化改造。
  为此,法院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建议对服务平台进行适老化改造,相关部门予以接受并进行改进。改进后,服务平台的实用性、便捷性显著提升。
  长期护理险是针对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需求的新型社会保障。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发现该制度运行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改进完善,充分体现了工作协同和系统集成,实现了老年照护人员就业和老年人新型社会保障制度走好“最初一公里”。
贷款买房子女离世
失独老人可以解约

  邱某购买某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支付首付款172万元,剩余购房款260万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月供合计1.4万元。
  购房后不久,邱某离世,其母任某系唯一法定继承人。由于任某年事已高且无独立经济来源,无力继续负担房贷。任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退还购房首付款及已还的购房贷款。
  法院认为,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发生在多个民事主体之间,解除购房合同涉及购房首付款返还、贷款清结、权利注销登记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某地产公司、某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合同网签备案部门的同意和共同协作配合。
  随后,法院邀请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通过各方努力,最终达成“解除购房合同,解除贷款合同,开发商退还贷款,办理贷款结清,注销房屋抵押登记及网签备案,退还房屋首付款”的连环调解方案。同时,考虑到任某系失独老人,法院向某地产公司加强说理劝导,该公司同意免除任某应支付的违约金。调解协议达成后,审理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加强督导,各方均及时履行了调解协议。
  由于子女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并非由老年人订立,在失去子女后,一些老年人受身体、年龄、经济状况等影响,面临偿还房贷压力和房屋处置困难。本案中,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解工作,针对购房交易涉及的多个主体和多个环节,引导各方直面问题、研究可行方案,协调共同解决,为老年人量身定制一站式实质解纷方案,充分回应了老年人的重大关切,解除了后顾之忧。

法规集市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成为健身房“微股东” 是投资还是消费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王雯雯

  去健身房购买私教健身课程,还可以成为门店“微股东”,除享有健身课程外,还能获得门店返利等多项增值权益。然而花费高价成为“微股东”后,门店却突然通知关店解散,只能去10公里外的其他门店上课或线上上课。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应如何维权?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法院查明,2021年9月至11月,刘女士与某健身公司签订《“A”会员增值服务协议》,陆续购买“微股东-燃脂课”96节并支付1.1万余元,购买“事业合伙人-超级课”456节并支付10万元。协议中载明:刘女士已取得会员资格并在会员有效期内向健身公司支付相应费用购买增值服务;指定门店的“微股东”权益按份销售,每份1万元,可获得价值1万元的智能健身课程、72节超级课或96节燃脂课;可获得门店三年内的利润回馈,每一份“微股东”权益享有0.5%的利润回馈。关于门店“事业合伙人”权益,协议中载明:“事业合伙人”按份销售,可获得456节超级课;可获得门店三年内的利润回馈,每一份“事业合伙人”权益享有2.5%的利润回馈;参加门店定期组织的联谊会;享有“事业合伙人”荣誉身份及授权。
  协议还约定,“微股东”“事业合伙人”并非公司法中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或合伙企业法中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不享有股权或份额,不进行出资,也不承担亏损,仅作为会员长期陪伴“A”品牌成长,支持健身公司运营管理;当月亏损时不分配利润,指定门店利润需要弥补起始日后的亏损,方可继续进行分配。
  协议签订后,刘女士仅上了一节健身课,也未收到门店的利润回馈。几个月后,门店突然通知关店解散。刘女士要求退款,但健身房不同意,并称会在6个月后重新开店。但刘女士认为这只是门店的说辞,且该健身品牌很多分店都已经注销跑路,维权过程中门店也没有重开的迹象。
  刘女士将健身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健身房认为,刘女士支付的是“入股款”,属于投资行为,并非购买健身课程的价款,不享有退费的权利,合同中约定的课程系入股后赠送,因此刘女士不能要求退还课程费用。
  一审法院认为,《“A”会员增值服务协议》中载明“微股东”“事业合伙人”并非公司法中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或合伙企业法中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不享有股权份额,不进行出资,也不承担亏损,故案涉服务协议的本质依然是购买健身课程的服务合同,而非入股行为或成为合伙人。
  本案中,原健身房已经关店解散,去远在10公里外的同公司其他门店上课或线上上课属于变更履行地址和方式,使得刘女士就近线下上课的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刘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用。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健身公司退还刘女士剩余课程费用11万余元并支付利息损失。
  健身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微股东”未经登记不具备法律效力
  负责审理该案的北京三中院法官李淼庭后表示,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刘女士支付费用后,虽名为“微股东”“事业合伙人”,但究其实质,健身公司并未将刘女士变更为工商登记中的股东,享受公司法上的股东权益,而是以此诱使刘女士高价买课。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及履行过程分析,其实质依然是提供健身服务,因此,法院将本案性质确定为服务合同纠纷,并根据刘女士上课情况认定应退还的费用。
  “当前,不少健身机构在给消费者推销健身课程或其他服务时,声称有新的服务方式,包括成为‘微股东’‘合伙人’等,可以入股、分享利润、赠送服务等,此时消费者应特别提高警惕,很可能是一种诱使消费者高价买课的陷阱。”李淼提醒,消费者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是否与经营者陈述相符,可能存在经营者承诺已“入股”,但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的情况。
  此外,经营者所谓的“分红”或享受利润往往会被附加苛刻的条件,并且商家收益信息通常不公开或未经第三方审核,使得双方约定的权益无法公正兑现。李淼表示,这类服务往往金额较高,消费者一次性交纳高额费用后,经营者将门店关闭,使得消费者既无法享受应有的健身等服务,亦无法享受合同约定的增值服务。因此,消费者应该增强防范意识,谨防消费陷阱,经营者亦应诚信合法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承诺返现截留客户
违反协议佣金扣除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孔祥璋 陆超震

  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由某网络科技公司委托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负责浙江省德清县某房产项目的市场营销推广事宜,双方就客户界定、销售代理费计算及支付、双方职责、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了具体约定。
  2022年8月,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员工王某带客户卢某、吴某看房。在与客户吴某沟通过程中,王某发现吴某已经被某网络科技公司认定为其他中介推荐过来的客户,便要求吴某更换手机号码重新登记报备,并表示其在收到8万元房产推广佣金后会返现4万元给客户吴某。
  随后,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向某网络科技公司报备吴某为其客户,卢某、吴某在王某的推荐下购买了该项目的房产。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向某网络科技公司催讨中介费,但双方就该带看客户的结佣事宜产生争议。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催讨未果,诉至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认为,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确实存在带看及促成卢某、吴某在案涉房产项目购房的营销行为,但其营销过程中亦存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禁止性行为。
  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知晓客户卢某、吴某已由其他中介公司进行报备带看,亦应知晓其后续的营销行为存在客户界定的重大风险,其员工王某承诺购房后将返还吴某佣金4万元,该行为属于向客户承诺返现的逼单行为,属于双方协议中明确约定的禁止性行为,某网络科技公司有权按照合作协议扣除相关佣金。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在明知案涉客户已由其他中介公司报备带看的前提下,仍通过要求客户更换登记信息及承诺客户返还佣金的禁止性方法截留客户,严重违反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对于严重违反行业规则的行为,法院不予支持。
销售三无减肥产品
构成侵权退一赔十   □ 本报记者 李雯

  2024年5月,唐某通过微信向孙某购买了减肥胶囊,并于同日向孙某转账1800元。唐某收到涉案产品后,发现产品外包装袋上无标签、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唐某认为自己购买的商品是“三无”产品,遂将孙某诉至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孙某作为销售者,未核实产品的生产及合格证情况,亦未举证产品的具体来源、供货方等,未尽基本注意及审查义务,其销售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且其在无分装资质情况下擅自分装,侵害了原告唐某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应视为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情形。
  此外,根据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本案案涉减肥药应属于食品范畴。唐某向孙某主张退还货款及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孙某退还货款1800元,并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18000元。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作为销售者,对其销售的食品,应履行审查义务,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及产品标签、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并保存相关记录。如销售者未履行以上义务,采购并销售“三无”食品,属于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应承担相应惩罚性赔偿责任。
  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如发现购买的商品为“三无”产品,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未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消费者在日常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养成证据留存的习惯,便于事后维权。
脱硫石膏堆放河边
行为保全消除隐患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汪晓敏

  重庆夔某公司承销某发电厂生产的脱硫石膏,因未能全部如期销售,陆续将约4.5万吨脱硫石膏堆存至租用的巨某公司场地,其中青龙观堆场堆放约1.5万吨,该场地距离梅溪河直线距离约100米;寂某加工厂堆放约3万吨,距离梅溪河直线距离约30至40米。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曾多次组织重庆夔某公司、某发电厂、巨某公司召开协调会要求转运,但巨某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转运工作。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委托专家对堆放的案涉脱硫石膏及堆放场地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并出具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意见,认为石膏中含有汞、砷、镍等重金属,堆存场地未设置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雨污分流系统,防流失措施不完善,不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要求,可能存在石膏中的重金属经雨水冲刷淋溶进入梅溪河,影响河水水质的环境风险隐患。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现场调查后认为,脱硫石膏临时堆存点6月至10月暴雨次数较多,对脱硫石膏处置不当的行为对生态环境具有现实而紧迫的重大风险,遂于2024年5月6日向法院申请诉前禁止令,要求该三方立即停止脱硫石膏违规堆存行为,排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庆夔某公司、某发电厂、巨某公司将脱硫石膏长期堆存在梅溪河岸线且未采取“三防”措施,构成环境污染隐患。遂在收到申请书后48小时内作出禁止令,责令三方立即停止在奉节县康乐镇横路社区梅溪河岸线堆存脱硫石膏的行为。

法官说法
  经办法官表示,本案是因在梅溪河岸线非法堆存脱硫石膏引发的行为保全案件,也是重庆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以来发出的首份诉前禁止令。
  本案中,人民法院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预防为主的原则,收到禁止令申请后经审查于48小时内发出禁止令,并前往梅溪河堆存点现场查勘、张贴送达,将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段提升至事前。同时,法院多次联动当地政府、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督促转运,最终用时近两个月赶在汛期来临前完成了“石膏山”的彻底转运清理,及时隔绝并铲除了长江生态环境重大安全隐患,为长江生态保护构筑起一道无形的生态司法防护堤。
《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修订施行 打造具有天津标识度的法律援助品牌   □ 本报记者 范瑞恒

  法律援助工作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新修订的《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是自2004年《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由原来的15条扩充为42条。”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介绍,《规定》明确基本原则、明晰工作职责,扩大援助范围、完善流程机制,细化便民举措、加强质量监管,为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责任明晰 形成合力
  关于法律援助的概念,《规定》明确提出法律援助是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明晰职责定位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组织保障。”天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一处处长李明介绍,《规定》明确,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
  同时,明确市和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服务管理、信息公开、投诉查处等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市和区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规定》要求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本机构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不仅如此,《规定》还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针对律师协会和其他相关部门,《规定》要求律师协会指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明确本市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拓宽范围 彰显温度
  明确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增加制度供给力,是“兜”住有援助需要的群体的应有之义,也是《规定》修订后的一个显著特点。
  基于此,《规定》明确涉及民事、行政领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规定“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等九类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其中,在衔接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将“请求产品质量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因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伪劣生产资料,导致农业生产经济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纳入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针对一些特定情形,天津在修订《规定》时规范了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范围。《规定》明确“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其中,在衔接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将“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的情形,纳入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范围。
  《规定》同时明确,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等六类情形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规定》明确涉及刑事领域通知辩护的范围,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等六类情形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规定》还明确了窗口、电话、网络、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接受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便利。”李明介绍说,目的就是让符合条件的人民群众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强化监督 提高质量
  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为此,《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质量考核方式,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监督,制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核机制,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可以采取庭审旁听、案卷检查、意见征询、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价。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调动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规定》强调法律援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尊严受法律保护。对任何干涉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法律援助人员有权拒绝,并按照规定如实记录和报告。对于侵犯其权利的行为,法律援助人员有权提出控告。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对于受援人的权利,《规定》明确提出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了解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受援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并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军认为,要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机制、创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持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将法律援助质量监管融入案件办理、结案归档、补贴发放、投诉处理等各环节,加强全流程监管,将常态化的第三方评估工作落实到位,探索将案件补贴与案卷质量挂钩,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李军表示,未来要持续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供给,打造具有天津标识度的法律援助品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漫画/高岳  
《小小的我》身残志坚有法护航   □ 本报记者 邹星宇

  近日,电影《小小的我》热映。该片讲述了患有脑瘫的刘春和勇敢冲破身心的枷锁,为外婆圆梦舞台的同时,也弥合了与妈妈的关系,并努力寻求着自己人生的坐标。在经历一个盛夏的蜕变后,刘春和终于踏上了新的旅程。
  在遇到雅雅后,刘春和更加渴望蜕变为真正独立自主的个体,而非仅仅是母亲视为珍宝的依赖对象。他期望去离家远的师范大学读书,成为一名教书育人的老师,渴望获得外界真正的尊重与认可。可是总比别人慢一些的刘春和能否等来大学录取通知书?面对社会上的歧视目光,又何时迎来自己的春光?本期【追剧学法】,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卫爽解读《小小的我》遇到的法律问题。
  场景一:刘春和报考了一所外地的师范学校,但妈妈担心学校可能会因为春和的脑瘫而拒绝录取,希望他复读一年重新考取本地的学校。对于残疾人入学,法律有何规定?
  残疾人教育条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学前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入学,不得拒绝招收。
  该条例同时规定,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在此基础上,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
  场景二:高考结束后,刘春和到一家培训机构面试讲师。尽管刘春和的授课效果很好,但培训机构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还是没有录用他。用人单位因他人身体条件而拒绝招用,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影片中,刘春和符合培训机构的授课要求,培训机构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基于与讲师工作岗位内在要求无关的身体条件对刘春和进行差别对待,侵犯了刘春和的就业权利,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属于违法行为。
  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同时规定,违反就业促进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场景三:刘春和被培训机构拒绝后,没有认输,转而去咖啡馆应聘。不了解情况的咖啡店老板担心刘春和不能完成工作,但刘春和展现出的能力最终让老板信服并录用了他。对于残疾人就业,相关法律有何保障?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同时规定,在职工的招用等方面歧视残疾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根据残疾人才能特色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场景四:做什么都慢一些的刘春和,希望自己能更多地探索这个世界,于是在外婆的陪同下开始学车,最终拿下了驾照。残疾人考驾照,有何要求?
  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的身体条件的中国公民、港澳同胞、外籍人士以及现役军人,未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均可在我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些身体机能有障碍的人士也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初次申请残疾人驾驶证:即申请人身体已有残疾并申请残疾人驾驶证的。这种情况可按规定直接报名。残疾人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5,即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因身体发生变故导致残疾且身体条件不再允许驾驶当前准驾车型的机动车的。这种情况的驾驶人应先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注销当前机动车驾驶证后,再按规定申请C5驾驶证。若驾驶人未办理注销继续使用当前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其驾驶证。
多方合力保障快递行业数据信息安全   □ 曾慧

  随着年底各大网络平台的大促活动不断加码,快递业的旺季再次来临。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21年以来我国快递年业务量连续三年突破1000亿件,正以“小”包裹之力拉动消费市场,推动“大”经济。
  然而,快递包装上附载的用户个人信息,以及对用户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环节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均可能造成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泄露,并构成数据安全隐患。此前有媒体报道,只需要付费并提供一个手机号,就可以看到手机号关联的所有快递详细信息。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通过如此简单的渠道被泄露、贩卖,极易引起社会公众的不安和恐慌,也不利于快递行业持续向好发展。
  只有充分调查快递个人信息泄露的环节、原因,堵住疏漏点,防患于未然;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严惩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让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多方合力形成安全防线,才能真正实现数据安全。
  通过相关案件可以看出,快递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除了数据库遭到外部攻击以外,内部人员“监守自盗”也是当下数据泄露的重要环节。相关行业企业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存在漏洞,对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比较随意,没有形成完善的内部监管机制,致使通过一个手机号就能“收割”公民隐私。
  良法善治,对于快递行业出现的个人信息保护短板,亟须相关法规制度的“强约束”。对此,交通运输部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事前进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受托企业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进行监督,不免除自身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承担的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4年初发布《快递服务》《快递循环包装箱》等五项国家标准,其中新版《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GB/T 27917—2023)增加了快递用户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中的数据安全要求。
  相关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手段、措施,并健全信息销毁机制,提高快递员的法律意识,做好信息安全网,防范因管理疏漏造成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侵害消费者信息、隐私,影响企业声誉。
  同时,个人信息保护还是一项系统性的长期工作,需要多方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外部监管,深入调查不法分子获得公民个人隐私的手段和环节,对存在管理漏洞的相关行业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对个人信息买卖、提供个人隐私查询服务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惩。
  对于个人而言,公民个人应提高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手段的敏感度,对个人信息的使用、让渡保持高度警觉。在发现信息被泄露时,及时举报、及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是快递服务行业发展的底线,要坚决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零容忍”,从内部自律、外部合力监管、个人谨慎让渡等方面形成安全信息网,关键时刻敢于亮剑、重拳出击,以雷霆之举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才能形成个人信息保护的向好态势。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为依法纳税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瞧这一对“虎兄弟”   □ 张红
  
  “虎哥,我服你了!”面对“老虎”一番分析,“小虎”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虎”叫汤伦虎,70后,是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犯罪侦查大队视频侦查队队长,身经百战的他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2024年成绩突出个人等称号。他的视频侦查技术相当厉害,镜湖公安分局特别成立了“汤伦虎视频工作室”。
  “小虎”叫聂世虎,90后,是侦查大队大案队的民警。在队里,大伙儿都亲切地称他们“老虎”和“小虎”。
  4年前,聂世虎初到侦查队时,因为办案跟汤伦虎没少接触,但他对汤伦虎并没有多少好感。因为汤伦虎真像只“老虎”——总是板着脸,不苟言笑,给人一种威严而不易接近的感觉。
  “我是90后,有干劲儿,有想法,你这个老警察摆什么谱?”聂世虎在心里嘀咕。
  然而,不久后因为一起案件,“小虎”对“老虎”改变了看法。
  那次,辖区发生一起地下车库“拉车门”盗窃案:被害人私家车内被盗4条“软中华”和两万元现金。
  勘查现场、走访调查、调取视频监控……“小虎”和“老虎”以及战友们一起有条不紊地侦查办案。
  然而,一连几天,案件毫无进展。看来,重要突破口在视频监控!
  那几天,汤伦虎不声不响地在电脑前分析视频监控。他围绕案发时段,对电梯、楼梯和车库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仔细检索、分析。画面中,案发时间段除了被害人,共有16人出现。根据这一线索,聂世虎和战友逐一走访调查。结果15人是这栋居民楼的业主,被排除嫌疑,只有一名披肩发、戴红帽和口罩的女子是陌生人。
  视频追踪显示,女子步行进入、离开车库和小区,进入小区不远处一个公园大门后,失去踪影。
  这名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小虎”和战友们立即对女子展开大量排查。整整一周,女子如人间蒸发毫无踪影。案件似乎进入死局。
  “可能公园视频监控有死角。”“小虎”嘀咕着。
  “这名女子会不会是男扮女装?”“老虎”忽然冒了一句。
  “怎么可能?明明是女的啊!”“小虎”根本不信。
  3天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真的是名男子。经审查,正如“老虎”判断那样——犯罪嫌疑人男扮女装实施盗窃。
  “你是怎么断定的?”“小虎”疑惑地问“老虎”,更想学习老警察的办案经验。
  “你看啊,在案发车库,这名‘女子’披肩发,穿风衣、背着双肩包,脚穿休闲鞋,戴红帽和口罩,作案后进入公园大门消失了。你再看公园后门,有个男子出现,短发,穿运动装。虽然没有戴红帽和口罩,但背的双肩包、脚上那双鞋跟‘女子’的一样。你再看,两人身高、步态都一致。”“老虎”指着视频画面侃侃而谈,分析得头头是道。
  原来,“老虎”并非严肃不易接近,而是看什么场合和时机,更重要的是工作严谨认真。
  “小虎”认真看着、听着,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由地向“老虎”敬礼:“师父,我学到了!”
  转眼4年下来,“小虎”跟着“老虎”学习进步的很快,不仅连续两年获得个人嘉奖,而且成为最年轻的大案队队长。同事常常调侃他们这一对“虎兄弟”是好搭档。
  看着“小虎”的成长,“老虎”笑而不语。
  而“小虎”则发自内心地说:“今后还要跟师父多学习,多请教。有‘老虎’在前,我这个‘小虎’肯定不会差!”
  
(作者单位: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漫画/高岳
“网红村”里的清廉斋   □ 黄喜祖
  
  这是一间年代颇为久远的老屋。虽然岁月沉淀,饱经沧桑,但它却里里外外,透射着不同凡响,香飘四溢。它的香,是一股清新、清廉与傲气的结合体,不惧四季枯荣,依然迎风歌唱,香远益清。
  这是我们在一处“网红村”的廉政书屋,邂逅了“莲”花一朵之后,一番深深的感悟。
  一个星期天,我与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几位检察官一同前往樟塘镇港西村,既一睹这个“网红村”之魅力,更为了欣赏这里的“廉”香飘溢,聆听那“廉”花物语。
  近几年来,港西村还真出了名。从漳州市“乡村振兴推进会”在东山县举行之后,全市的数百名县镇干部都来港西村调研与指导工作。更令人亮眼的是,前年港西村的“美丽容颜”与“魅力景点”,频频在国家级诸多媒体集中“亮相”,好多大网站都转载,这一下子,真的在网络上蹿红了。
  刚走进一间寻常农家平房,港西村的陶斋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松峰一边引路一边不无自豪地介绍,“清廉斋”开放3年,来这里参观学习调研指导的,不仅有市县主要领导、来宾,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干部、普通群众和慕名而来的观光游客,那可是纷至沓来,不可胜数。
  由原来的一间寻常农家房屋,转换“角色”而来的“清廉斋”,究竟有何魅力,何以如此聚得这么旺盛的人气?
  “‘清廉斋’虽然小,但根植于农村,最接地气,是‘以廉化人’的‘最后一米’,让人们觉得它既亲切又清新,因而显得可看可亲。”在此观赏的一位客人一席话,不禁让人觉得很接地气。络绎不绝的游客,一拨一拨蜂拥而至,仿佛这间农家小小庭院蕴藏着令人艳羡的“宝藏”。
  “清廉斋”这朵“廉”花,之所以清香溢满,可谓是聚合了众人之智慧与力量,“创作”了这么一方根植于乡村沃土的廉政教育阵地。
  屋内几张农家方桌长凳,显得原始与粗糙,书架的添置,朴素之中讲述着简要……如此构成了屋内的陈设,不加做作却显得庄重。而那些摆放整齐,散发着书香的各式各样书籍,还有那墙壁上悬挂着的书法条幅与画作,把整间屋子,点缀得恰到好处,又墨香浓郁。
  东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方艺荣,希望将廉政书屋作为一颗根植于农村热土的廉政“种子”,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方“养廉”阵地,生发出清韵满地的“廉”花效应,并将其转化为“观廉、思廉、倡廉、用廉、要廉”等内生价值。林松峰一边指点着屋内的布设,一边欣喜道来,现如今这些令人喜爱的书籍,全都是纪委、监委无偿捐献的。之后,我们还将继续添置,让“清廉斋”书籍更为丰厚,更加书香浓郁。
  这时,又有一拨游客前来参观,刹那间,这间小小的书屋,变得热闹起来。大伙儿有的翻阅着一本本廉政书籍,有的观看着墙上那幅“墨荷图”和书法条幅,有的专注于灶台上的那些“清廉粿”……
  一位村干部对我如此解释,廉政书屋并不奢求“高颜值”,追求的是孕育清廉意义的“接地气”。与“党员读书”“支部班子谈心”“两委成员养廉”的“情怀”“责任”“担当”廉洁干事创业系列相融合,要求每位村班子成员,将初心使命牢记心间,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港西的乡村振兴筚路蓝缕。在与检察官座谈时,港西村党支部书记林庆武的一席话,让我们感受到这朵小小“廉”花,已深深扎根于农村这片沃土之中。
  小小一个“清廉斋”,就像一株扎根于乡村沃土,盛开在农家人心田里的一朵朴实清新、让人可亲可敬的清廉之花。虽然“莲”风细细,却能让人们感受到它那“水面清圆”与“一一风荷举”之风度翩翩。这就是认知的持续修行,是思想的正本清源!
  盛世中华廉是基,乡村振兴正为根。此地乡村的廉政情怀,正是兴盛家国的一个缩影。
  
  (作者单位: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
安顺之行   □ 牟伦祥

  “走遍大地神州,醉美多彩贵州”。初冬时节,我和同事到贵州安顺办事。动车一路向西,到达安顺已是晚上7点。走出站台,华灯初上,我们身在云贵高原却感到温暖如春。在去往酒店的路上,映入眼帘的是宽阔平坦的道路、川流不息的车辆、璀璨华丽的灯光、高大挺拔的行道树……安顺的容颜,比我想象中的更加漂亮。
  安置好行李,朋友招待我们吃酸汤鱼。酸汤鱼是当地一道美食,其酸汤以山地小番茄、红椒为主,佐以花椒、薄荷叶等多种配料放入米汤,密封,避光,阴凉,盛于土坛瓦罐发酵,吃时将酸汤舀入锅内熬煮,配以荤菜素菜,边吃边烫,与重庆火锅相差无几。说话间,服务员告知可以食用了。舀一碗彤红色鲜的酸汤,缓慢饮下,暖胃生津,撩拨了食欲,打开了胃口,一路的劳顿和饥饿,在这鲜香味美的酸汤中全然融化了。
  来之前,我查询百度得知,安顺位于贵州省中西部,地处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的分水岭地带,素有“黔之腹、滇之喉、蜀粤之唇齿”之称。安顺平均海拔约为1200米左右,是我国有名的避暑胜地和优秀旅游城市。
  酒店外的虹山湖公园占地面积1300亩,是城区最大的一块湿地。夜幕下的虹山湖,千灯辉映,霓虹闪烁。远处山影朦胧,月明星稀,犹如走进童话世界。环湖而行,游人甚多,或徒步、或慢跑、或健身、或坐路边休闲亭里吹拉弹唱,让人感受到了这里的繁华与热闹。
  次日下午办完事,太阳高悬,气温高升,大街上有不少人穿着T恤短袖来来往往。在这个季节,在海拔这么高的地方,气温如此之高,我们感到大为诧异。
  觅得闲暇工夫,再仔细打量这座城市,我发现许多独特之处。一是地势平坦。城市建在大平坝上,周围像馒头一样的小山包密布各种植物,远看就是一盆盆天然的盆景,赏心悦目。城市道路平直宽阔,车辆往来有序。二是干净整洁。行道树大多是梧桐树,树大枝密,相互交错,环卫工人反复清扫,地上难见一片落叶。
  好心情一路指引我们往老城探究。距酒店500米处有一座文庙,建于明洪武年间,从外表看因为年代久远而略显颓败,当进门的一瞬间立刻被眼前景象震撼了。透雕石花宫墙雕花精美,正中镌刻着“宫墙数仞”四字。走过宫墙,便是状元桥,这座桥在古时只有中了秀才的人才能走。沿着中轴线继续前行,依次经过文庙的主要建筑——棂星门、大成门、大成殿。安顺文庙被誉为中国现存最精致的文庙之一,最主要的功臣便是大成殿,殿前龙柱由两块整石透雕镂成,雕工精湛,无论狮子还是盘龙都栩栩如生。
  参观完文庙,顺着导航,我们来到王若飞故居。
  王若飞原名王运生,1896年10月11日出生于贵州省安顺县,中国共产党早期杰出领导人。王若飞故居始建于清初,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整座建筑坐西朝东,呈“甲”字形布局,是正房、南北厢房和对厅房组成的明清四合院,院内设有石砌花坛、鱼池等。在庭院中心,建有王若飞半身雕像,苍松翠柏簇拥四周,现王若飞故居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观王若飞故居的人络绎不绝,游客纷纷在王若飞雕像前驻足鞠躬,表达深切的怀念。“一切要为人民打算”,这是王若飞的最后遗言,激励着后人奋楫前行。
  从王若飞故居出来,天色向晚,顺着古城街道,我们去寻找安顺有名的“夺夺粉”美食。初闻“夺夺粉”,我以为是一种粉类小吃,实则它是一道类似火锅又不同于火锅的小吃。在贵州方言中,“夺”字意为“叉”,而这里的粉指的就是米豆腐。我们左弯右拐,终于找到一家门店,探头一看,店面不大,食客不少。食之,酸辣味道交织,让人回味无穷。
  走马观花,留下几多遗憾。打道回府后,我一直回味着在安顺的点点滴滴。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要再去走走、看看。因为安顺,是一个吉祥的词语,更是一座留得住人的城市!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赶年集   □ 曹吉锋
  
  中国的传统节日里,过年是一年当中最隆重的节日。年关将至,劳碌了一年的乡亲们,都会趁着赶年集的机会,置办年货,采购物品,欢天喜地过大年。
  上世纪80年代,我出生在沂蒙山区一个小山村。那个年代的农村,没有大型的商场和超市,村里的小卖部仅能满足油盐酱醋、针头线脑之类的日常家用。所以,过年的采购都是到集市上,集市品种丰富,样式齐全,选择面大,价格也实惠。
  集市是有日子的,今天在这个村,明天到那个庄,后天又换一个。集市的名称也以所在的村庄来命名,以我们村为例,可以赶的集市就有上庄集、涝坡集、道托集、高桥集和小店子集等。基本上过五六天就会转一轮,循环往复。比较特殊的是除夕上午,“天下集”,就没有时间上的限制了,附近的几个集市同时开张,满足人们年底最后的采购需求。
  集市的地点也有讲究,首先得有足够大的场地,放得下人、车辆和摊位。或者选择乡镇公路的两边,方便出行。此外,集市之间要有一定的距离间隔,足以照顾到周边的村庄。一个普通的集市,基本都会有蔬菜摊、水果摊、衣服鞋帽摊、肉摊、鱼摊、干果摊、食品摊、鞭炮摊和剃头摊等等,摊位的摆放也有一个大致的范围,方便大家“货比三家”。有些摊位摆在水泥板搭起的柜台上,有些则找个尼龙袋子或者麻袋铺在地上,相对简陋一些。
  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前后,是年集最繁忙的时候。因为临近春节,所以人特别多。一家几口,扶老携幼,用摩肩接踵、熙熙攘攘来形容并不为过。碰到亲戚朋友等认识的人,都会停下来打个招呼,拉上一会儿呱。小孩子怕羞,躲在父母的身后,叫声婶子大娘。特别是去赶姥娘家的集市,会见到很多妗子(舅妈)和舅舅,都要停下来说上一会儿话,因此母亲在那个集赶的时间也最长。赶年集也是一场大聚会,毕竟那个年代没有手机和电话,通讯也不是很发达,人与人的联系交往更多是靠走动,因此赶年集给大家提供了一个相见相聚的机会。
  那个年代的人们生活虽然还不富裕,但是为了过年,都不会太吝啬,都想大大方方地过个年,平时舍不得花的钱都会花起来。“奉母犹欣餐有肉,占年更喜梦维鱼。”虽然一年到头,饭桌上很难见到荤腥,但是过年割猪肉是必不可少的物品,割上七八斤肥瘦适中的猪肉,用来炸丸子,包饺子。除了祭祀,也给一家老小打打牙祭,改善下生活。鱼也要买上两条,“年年有余”,图个好彩头。称上几斤瓜子和糖果,用来招待客人。买点苹果、橘子等水果,寓意着“平平安安”。买上几身新衣服,一家老小,穿得喜气洋洋,一年有奔头。“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鞭炮也是必买的物件,在中国,没有什么比鞭炮更能烘托年的气氛了。那个年代的春联都是自己裁自己写的,所以根据自家门口的数量,计算买几张写春联用的“大红纸”。剃头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项目,赶在年前,一定要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幼时的我,坐在板凳上,脖子上围着一块大的白色围巾,把自己整个都罩起来,感受着剃头师傅的推子在自己的头顶游走,“嘎达嘎达”的声响,时不时在耳边响起。
  “今夕为何夕,他乡说故乡。”我在一年一年的赶年集中长大,再后来,离开了生养自己的家乡,升学求职、工作打拼、成家立业。虽然远隔千里,但是赶年集的点点滴滴时常出现在我的梦中,那种赶年集的感觉也让我倍感亲切、温暖和踏实。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漫画/高岳
帮扶队进山乡   □ 罗本森
  
  大地百花香,神州新气象
  政法帮扶队进山乡
  走遍千家户,调查谈心细深访
  一幅新农村蓝图描出新篇章
  村中建广场,休闲娱乐喜气洋
  村前道路硬底化,平坦通四方
  村后建起大工厂
  产品加工日兴月旺
  致富门路广
  开办合作社,村民入股齐共享
  滴灌催花开富贵,穷根尽拔光
  美丽乡村兴旅游
  三产融合地久天长
  同心筑安康

  (作者单位:广东省信宜市委政法委)
寻梦到黄山   □ 胡甸
  
  有一年,我家里挂历的主题是“大美黄山”,一个月一张黄山的绝美风景图,连同封面一共13张。可就算照片拍得再好,毕竟不是活动的影像,无法感触和领略黄山的瀑布飞泉、云海翻腾、奇石耸立、群松苍翠。
  我虽喜欢旅游,但反复去同一个地方就会腻,唯有两个地方是去多少次都不会厌倦的,一个是杭州西湖,另一个就是黄山。我一共四到安徽,两上黄山,直到第二次去才幸运地遇见了云海,美中不足的是那天的云海并不十分明显,没有纪录片里的波涛汹涌、翻滚起伏。
  黄山是一座满足世人一切想象的山,别的地方的山,对区域的划分基本是前山、后山,或者左山坳、右山坳,可黄山却是用东海、西海……来划分它的区域,乍一听觉得没道理,但到了黄山,看见万顷云海如潮水般席卷过怪石林立的山头,才惊觉这可不就是浩浩荡荡的汪洋大海嘛,那些在云海中露出来的山峰、怪石如同海中的群岛,简直就是一个天上版的“千岛湖”。
  没去黄山之前,光是通过电视、报刊看见它那些星罗棋布,点缀在波澜壮观的云海中,形态别致,或大或小,争相竞秀,意趣无穷的怪石,光是听听它们的名字,就已经惊叹不已,艳羡万分了,如酷似珍禽异兽的“猴子观海”“松鼠跳天都”“鳌鱼驮金龟”“孔雀戏莲花”“天狗望月”;如同各式人物、惟妙惟肖的“仙人下棋”“天女绣花”“童子拜观音”;像极了各种物品的“梦笔生花”“笔架峰”“仙人晒靴”“仙人指路”;还有以历史故事、神话传说命名的“苏武牧羊”“太白醉酒”“武松打虎”“达摩面壁”等。再不浪漫,再没有想象力的人,到了黄山,一旦站在莲花峰上、站在光明顶上,耳听风声呼啸、鸟鸣啾啾,眼望悬崖古松、峭壁仙草、奇异怪石、云海温泉,几乎都会相信那些古代典籍与传说里的寻仙问药、炼丹长生、骑龙飞天、天人下凡,真的发生过,而且就发生在这里;那些武侠小说里的三十六洞洞主、七十二岛岛主,还有飞檐走壁、持刀佩剑、行走江湖、快意恩仇的侠客们,他们真的在这些青山绿水间生活过、争斗过,留下过足迹与记忆;还有那块著名的飞来石,当它在霞光晨曦间散发出别样的光芒时,你只要告诉我,这就是女娲补天遗留下来的石头,随后引出了《石头记》里的故事,我都会不停地猛点头,发自内心地表示一千一万个相信。
  该怎么形容黄山的美丽与梦幻呢?黄山就像是一个巨型的生态大鱼缸,大自然用神奇之手,布置了山石草木、林泉飞瀑,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鱼缸中的一粒小小沙子,光是去一两次走马观花地看一看,只能领悟黄山的表皮。去黄山,要结合着时间,春夏秋冬,白天黑夜,都有不同的景致与韵味,甚至连空气中的味道都会有所不同,春天的空气是清新中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夏天的空气是泉水的冷冽里夹杂着一股苔藓池藻的气息。去黄山还要试着移步换景,乘坐索道时,群峰怪石,古松清泉,清风流云,有时在轿厢外触手可及之处,有时候又在脚下万丈深渊之地。走路上下山,每转过一个山头,都会铺开一幅巨型的会呼吸的活着的山水卷轴,每攀登或下行几十米,都会发现不一样的树、石、云、天。每一次去爬黄山,累的是腿,满足的却是眼睛和心灵。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山居秋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