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
为矛盾纠纷化解提质赋能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马安娜
2024年11月13日上午,《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法院农产品交易纠纷诉讼服务站采访时,正巧看到法官靳慧云被两名男子“拦住”。
“我们专门从陕西赶来表示感谢,感谢您帮我们追回了大蒜款。”两名男子将锦旗和感谢信送到靳慧云手里。原来,两人曾与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全权代理收购出售大蒜并向公司支付代理费用。后来,公司将涉案大蒜出售后未按约定付款。因双方争议大,诉前、庭前调解陷入僵局。在多次调解未果情况下,靳慧云严把程序关严审证据链,作出了该公司支付两人225万元案款的判决。判决下达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为推进有效执行,靳慧云主动到该公司做工作,向公司负责人分析不执行判决的影响。最终,该公司负责人被靳慧云的耐心打动,很快支付了大蒜款。
带着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关心事,统筹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诉讼等多元化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济宁市在矛盾纠纷化解实践中,不断探寻定分止争“密码”。“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统一部署要求,推进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实体化运转,不断擦亮‘和为贵’矛盾纠纷化解品牌,为矛盾纠纷化解提质赋能。”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平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建强矛盾调解阵地
在济宁曲阜市综治中心,记者看到一楼接待大厅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体局、人社局等13家职能部门进驻,设置无差别受理窗口、入驻部门接待窗口、休息等待区等。二楼设置根治欠薪工作专班以及劳动争议调解、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等7个特色调解组织。“一楼窗口统一登记受理矛盾纠纷,到二楼进行调解处理。群众来大厅后,工作人员会优先引导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当群众不接受调解,坚决要求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时,引导群众走信访流程,实现‘一站式’受理、‘两条线’登记、‘一套班子’办理、一个结果共享。”曲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凡明介绍说。
建强矛盾调解阵地,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化。济宁市先后4次召开“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明确由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发挥信访局矛盾纠纷来源主渠道、司法局调解力量主阵地作用,依托综治中心打造市、县、乡三级“1+2+N”大调解工作格局。进驻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中心为主”的管理模式,脱离派驻单位全天候在中心工作。
同时,济宁市规范综治中心登记、受理、分流、交办、调解、督办等程序的标准化流程。在无差别窗口,统一建立事件登记簿,由中心接待服务人员初步甄别判断是否符合调解范围。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事项,全面记录群众基本信息、反映诉求等,优先引导就地进行调解,快速分流并实行全程监督,各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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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24年全市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事件23.01万余件,依规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99.95%。
推行多元调解模式
2023年3月,邹城市唐村镇西颜庄村兄弟二人因为土地种植问题发生纠纷。由于兄弟二人的土地未分开,怎样处理卖树的钱,兄弟俩产生了矛盾。村网格员了解情况后安抚双方情绪,展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了明确土地划分,网格员请双方在调解室与包村律师视频连线,与律师共同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最终,通过多次耐心调解,兄弟二人握手言和。
让每一名网格员都成为调解员。济宁市创新“网格+矛调”工作,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提早发现、化解矛盾。同时,从各行业选取专家、学者和一线精干力量,按照市县不少于5人、镇街不少于3人的标准,打造“金牌调解员”队伍。
如何整合调解资源,聚起工作合力?济宁市创新“下沉式”调解,综治中心牵头成立相关部门和调解专家参与的“下沉”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推出“派驻式”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邀请专家参与成立调解专班联合攻坚。开展“点穴式”调解,市级每季度抽取一定数量的突发性、群体性或久拖不决、上行问题突出的矛盾纠纷,在全市范围抽调专家,跨区开展调查研究、调处化解工作。
打造调解品牌矩阵
济宁市坚持“和为贵”理念,积极探索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注重培育“一县一品牌”,形成了“和为贵”调解品牌矩阵。
任城区着力打造“运河之都·和韵枫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大力推进“网格+热线+矛调”,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和人民调解员机制,推进源头预防和前端治理,实现“裁诉访调”融合联动同步提升的良性循环。2024年,全区共受理各类纠纷两万余件,办结率97.02%。
汶上县打造“双推送、双化解”品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将矛盾纠纷分流推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和镇街,促进矛盾纠纷事心“双化解”。2024年成功化解案件5394件,万人成讼率、新收案件数量实现双下降。
嘉祥县推出“嘉和”家事调解品牌,加强家庭婚姻领域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嘉和”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多个职能部门联动,凝聚家事纠纷化解最大合力。2024年以来,调解组织调解家事纠纷607件,497起案件直接在诉前化解。
微山县优化“湖畔枫桥”特色品牌,结合湖区、边区、矿区实际,打造湖区、边区矛盾纠纷“调解联盟”,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全县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93%。
因地制宜重实效,务实创新出特色。“和为贵”调解品牌矩阵亮点频出,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2024年在全市排查的各类矛盾纠纷事项中,镇街、村(社区)两级化解22.09万件,占全市总量的96%。
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把脉定向提振信心
□ 新华社记者 魏玉坤 申铖
习近平总书记17日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大家表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深切期许,极大鼓舞了干劲、提振了发展信心,必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现场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倍感振奋:“总书记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再次让广大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激励我们撸起袖子、甩开膀子继续加油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能变,也不会变’,表明我们党的这个基本方针政策是一以贯之的,将持续坚持和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说,“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民营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有信心有力有效抓好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2%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也在92%以上。
“总书记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成绩,强调‘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发展的信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传福表示,“如今,我国正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我们坚持做实业、以产业报国,有信心把新能源汽车产业越做越大。”
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兴兴是一位“90后”创业者。就在不久前,公司研发的人形机器人登上了今年春晚舞台,引起各界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这让大家深受鼓舞、充满干劲。”王兴兴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研发新产品,不断开辟发展新赛道。”
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民营经济发展并非坦途,面临着国内需求不足、外需走弱、行业“内卷”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黄汉权表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坚持问题导向,客观辩证分析问题,勉励广大民营企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积极应对、形成合力,推动民营企业在新征程上行稳致远。”
经过多年创新发展,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一些细分领域实现了突破,但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贸易壁垒加剧等新的挑战。公司董事长高月静说:“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诚恳务实,既直面民营企业关切,又指明政策支持方向。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必胜信心,勇攀科技高峰。”
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社会生产力将不断跃升,人民生活水平将稳步提高,改革开放将进一步全面深化,将给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有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每年有接近1000万的新生婴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3亿,人们需要精准营养配方,这为我们做好全生命周期产品提供了巨大市场机遇。”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冷友斌说,“我们将立足实业、做强主业,一心谋发展,不断做大做强中国奶粉品牌,以实际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
“广大民营企业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就一定能抓住发展新机遇,实现新跨越。”美团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王兴说,“我们将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拥抱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继续积极促进扩大消费,探索无人机配送和自动配送等科技研发,努力‘走出去’扩展海外市场,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汪鸿雁表示:“我们将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让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加强企业服务,协助党和政府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助力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
宣传贯彻科学技术普及法座谈会在京召开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宣传贯彻科学技术普及法座谈会2月17日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蔡达峰指出,修订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秉持立法宗旨,准确把握新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内涵要义,构建新时代科普事业融合、协同、健康发展的新格局。要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落实科普主体责任,完善科普法律制度体系,共同推动科学技术普及法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王小洪会见阿塞拜疆国家安全总局总局长纳吉耶夫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 记者张晨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王小洪18日在京会见阿塞拜疆国家安全总局总局长纳吉耶夫。
王小洪表示,在习近平主席和阿利耶夫总统战略引领下,中阿关系不断迈向高水平。希望双方落实好两国元首重要共识,在反恐、禁毒等领域深化合作,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跨国有组织犯罪,加强团组交流和执法能力建设,高水平推动执法安全合作持续向前发展,助力中阿战略伙伴关系行稳致远。
纳吉耶夫表示,愿深化执法安全合作,携手应对安全挑战。
应勇会见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京会见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一行。
应勇对阮辉进一行到访表示欢迎。他说,中国和越南是社会主义友好邻邦。在两国领导人战略引领下,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走深走实。今年是中越建交75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互致贺电,为两国关系发展再次注入强劲动力。多年来,两国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同志加兄弟”的深厚友谊,高层往来频繁,合作务实广泛,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
应勇围绕越南最高检代表团感兴趣的话题,介绍了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等工作。他说,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经过10年不断探索完善,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中共二十大报告要求“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中国最高检正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包括法治领域改革在内的各领域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中国最高检深入贯彻全会精神,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努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国最高检愿与越南最高检一道,在两党两国领导人战略引领下,加强交流、分享经验,进一步深化在打击跨国犯罪、刑事司法协助、检察人员培训、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交流等领域合作,共同推动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不断完善,为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更好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阮辉进感谢应勇的热情会见。他说,越中传统友谊源远流长。在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越中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会晤机制下,两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越南最高检将落实好两党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充分学习借鉴中国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改革等经验,加强刑事司法协助、检察官培训、数字化建设、检察机关人文交流等方面合作,共同提高两国检察机关履职能力,以法治力量服务两国现代化建设。
中国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越南驻华使馆公使宁成功参加会见。
张军会见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
本报讯 记者张昊 2月17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法会见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一行。
张军对阮辉进到访表示欢迎。他说,中越是山水相连、唇齿相依的好邻居、好朋友,是志同道合、命运与共的好同志、好伙伴。2023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2024年8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共同宣布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就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为各领域合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在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的战略指引下,两国司法机关密切交流合作,为促进两国友好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
张军简要介绍了中国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有关情况,重点介绍了越方关心的司法改革等方面工作。他指出,去年召开的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科学谋划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等作出重要部署。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做实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优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不断强化内部挖潜,着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取得积极成果。希望以中越建交75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两国司法机关交流互鉴,谱写司法交流合作新篇章,为落实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框架对接合作规划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为推动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阮辉进感谢张军的热情接待,表示此次会面坦诚务实。越中双方政治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在司法领域有着诸多共通点。希望两国司法机关不断巩固政治互信,深化各层级、多领域合作,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共同把越中两国的深厚友谊传承下去。
越南驻华大使范清平,中国最高法、最高检,越南检察院、越南驻华大使馆有关人员参加会见。
李迎新:让更多人感受到法治力量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在2024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2024年,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李迎新提交了“提升电商平台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包容审慎监管电商平台,采用行政指导、约谈警示、劝导等柔性手段激励平台企业进行自我规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4年3月29日,全国政协召开主题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双周协商座谈会。这是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后的首场双周协商座谈会。长期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李迎新,被邀请在座谈会上发言。接到通知后,李迎新认真总结梳理了相关工作资料,并在法院系统走访调研。“近年来,人民法院认真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积极探索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建设新路径,助推我国全球营商环境排名实现大幅跃升。但同时也发现,我国在适用仲裁、调解等国际通行解纷方式方面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调研成果,李迎新在发言时建议,加强法律供给,适度扩大可仲裁事项范围,加大多元解纷机制的资源整合力度。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是北京涉数字平台行政监管案件的二审法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李迎新,在工作中积累了很多与数字经济相关的资料和经验。
2024年,李迎新结合工作经验开展相关调研时,把目光聚焦在网络直播行业。
“随着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网络直播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成为互联网领域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网络主播作为行业核心角色,在推动电商发展、内容传播、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网络主播队伍素质良莠不齐,网络直播行业‘野蛮生长’,网络直播行业规范管理仍任重道远。”李迎新说。
李迎新指出,直播行业作为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不断探索创新直播模式、内容和技术,提升用户体验,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监管制度,完善直播平台制度规范,加强对主播的管理。结合全面的调查和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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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新从强化行政多元监管、完善平台对主播内容的审核机制、着力提升网络主播综合素养等三个角度提出建议,并准备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期间提交相关提案。
2024年,无论是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是聚焦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李迎新都有一个保持多年的履职习惯——以法治视角发现问题,在国家层面提出解决方案。
“作为一名法官,通过案件审理实质化解纠纷、守护公平正义是我应担的使命。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后形成高质量提案,是我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应有担当。”李迎新说。
记者手记
记者在与李迎新的交流中了解到,她在对相关话题进行调研后,会结合工作经验从法官视角分析问题。在提出解决方案时,她并不局限于法官视角,而是心怀“国之大者”,在国家层面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解决方案。
自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以来,李迎新提交的提案,或涉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或涉未成年人保护、青年就业,无一不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立足委员和法官双重身份履职尽责的李迎新,一直在努力让更多人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图片新闻
▲ 2月18日,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下原派出所民警走进辖区小学,为学生们送上“网络安全来‘护苗’”开学第一课,引导学生不沉迷网络,科学文明上网、安全上网。图为民警用网络安全手抄报向学生普及知识。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徐慧 摄
坚持干字当头 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更好以公安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亓延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将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强化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公安改革举措精准实施、落地见效,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正确政治方向
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突出党的政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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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完善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加强党对公安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第一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党的思想领导。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分级分类开展全警政治轮训,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打牢全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三是强化党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强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在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是健全捍卫政治安全体系。始终把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和网上斗争,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捣乱破坏活动,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公安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三是健全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坚持预防为先、打防并举,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模式,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四是推动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发挥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等双多边机制平台作用,深化执法安全合作,推动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推动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有力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
三、坚持服务大局,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要健全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更加主动地护航发展、促进发展。一是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常态化警企联系服务机制,指导企业加强治安保卫和安全保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配合落实好助企纾困措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二是助力全方位扩大内需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等部署,研究出台更具针对性、让群众和企业可感可及的政策举措,依法打击投资、置业、养老、托幼等领域违法犯罪,助力释放消费潜力。围绕更好服务对外开放大局,稳步扩大移民管理领域制度型开放,不断优化外籍人员过境免签、区域性入境免签、口岸客货运通关等措施,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海外引才聚才留才政策。三是助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落实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部署,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依法严厉打击涉粮食安全、生态环境、旅游消费等方面的违法犯罪,促进乡村餐饮、民宿、旅游、文体活动等特色产业发展。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全方位、各领域、多层次警务协作,研究出台更多的服务保障措施,做到政策集成协同、服务高效便捷。
四、坚持创新驱动,全面实施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
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是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战略性、标志性工程。要创新完善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生成模式,使新时代公安工作更加体现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一是进一步树牢新警务理念。全面树立与警务实战要求相适应的创新、主动、规范、协同、精细、务实新警务理念,有效引导带动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新运行模式。加快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专业研究、集成专业手段、强化专业攻坚、提高专业能力,构建完善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龙头的现代警务机制体系,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建设应用,推动大数据更好服务支撑一线。三是进一步应用新技术装备。建立警用装备创新体系,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大力推进新技术装备建设应用,为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更大助力。四是进一步完善新管理体系。加快完善与公安职业特点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系,推进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建立新型社区警务机制,健全辅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把各要素资源转化为新质战斗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要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安工作,助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不断完善公安法律制度体系。聚焦网络治理、打击新型违法犯罪、新业态安全监管等领域,推动完善、丰富法律法规“工具箱”,针对受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适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制度规范。二是不断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健全接报案全量网上登记管理、案件审核、疑难案件会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实现全链条、全要素、可查询、可追溯的监督管理,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完善公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制度机制。三是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持续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强化中心建设和管理应用,延伸执法办案链条,拓展管理服务内容,完善标准体系,深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案件专业办、集中办、合成办、智慧办、安全办。四是不断完善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机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异地办案协作、禁止逐利执法等制度规定,加强跨区域执法监督管理,狠抓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整治,加大督察、通报、追责力度,提升执法质效。
六、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警,着力锻造新时代公安铁军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既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护航改革的有力保障。一是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压紧压实管党治警责任,健全部省市县四级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体系,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好日常管理监督,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加强新时代公安机关廉洁文化建设。二是建强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完善全过程干部考察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和常态化交流等机制,加大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力度,组织开展全警常态化练兵,加快推进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着力激发内生动力。落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深入挖掘选树宣传先进典型,长效化、普惠化、精细化做好爱警暖警工作。
企业名誉权不容侵犯
□ 马树娟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与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6件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传统产业、中介行业、科技企业、征信机构等不同领域,彰显了人民法院对企业名誉权的全面平等保护以及及时充分救济。
企业名誉是企业在长期合法诚信经营过程中沉淀下来的宝贵财富,也是企业安身立命、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当前,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在助力企业扩大影响力的同时,也为侵害企业名誉权的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一些人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肆意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恶意诋毁企业名誉。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这些“莫须有”的诋毁给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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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与杨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杨某某作为房地产领域自媒体账号运营者,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布“黑稿”,诋毁该公司名誉。又如某汽车制造公司与马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汽车行业职业测评人马某未经实际测评,就在网络上断言某新能源汽车存在“制动失效”“质量堪忧”问题。这些侵权文章颇具“吸睛”效果,不仅对公众产生了误导,也严重损害了企业名誉,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当虚假信息借助互联网呈病毒式传播时,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就显得极为迫切且至关重要。对于这些侵权行为,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果断采取行动,严厉惩戒恶意侵害企业名誉的行为,判令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也为自媒体、测评行业明确了言论的合理边界,对引导相关行业规范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均具有积极意义。
企业名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不容侵犯。面对互联网时代纷繁复杂的涉企侵权乱象,更需要通过司法裁判确立规则之治,斩断侵害企业名誉权的黑手,助力企业摆脱“莫须有”的诋毁阴霾。如此,方能让企业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安心发展,让市场经济在公平、公正、诚信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
□ 人民日报评论员
“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在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精辟概括并强调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
1980年,浙江温州的章华妹领到了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0多年来,改革开放激活一池春水、催生变革浪潮,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不论是谋发展、促创新、惠民生,还是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鲜明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等重大论断,深化了我们党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规律性认识。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部署一系列改革举措。我们党在认识上不断深化、战略上不断完善、实践上不断丰富,始终体现着“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等大政方针,始终彰显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不懈追求。
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伟大成就,中国式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极大激发、发展成绩更为显著、发展作用更加彰显。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从2012年的2.8万家增长至如今的42万多家,占比由62.4%提升至92%以上。从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1300万辆,到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创新成果持续涌现,处处都能看到民营企业大显身手。实践证明,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表明“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深刻揭示我们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鲜明立场、坚强意志和战略定力。
在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概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强调:“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些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体现在党章和宪法中,不是一时之举,而是长久之策,过去没有变,以后更不会变。新征程上,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定能推动民营经济绽放新的光彩、作出新的贡献。
当前,身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民营经济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新时代新征程,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正确理解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用好用足各项有利举措,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务实创新,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
李迎新:让更多人感受到法治力量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在2024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2024年,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李迎新提交了“提升电商平台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包容审慎监管电商平台,采用行政指导、约谈警示、劝导等柔性手段激励平台企业进行自我规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4年3月29日,全国政协召开主题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双周协商座谈会。这是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后的首场双周协商座谈会。长期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李迎新,被邀请在座谈会上发言。接到通知后,李迎新认真总结梳理了相关工作资料,并在法院系统走访调研。“近年来,人民法院认真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积极探索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建设新路径,助推我国全球营商环境排名实现大幅跃升。但同时也发现,我国在适用仲裁、调解等国际通行解纷方式方面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调研成果,李迎新在发言时建议,加强法律供给,适度扩大可仲裁事项范围,加大多元解纷机制的资源整合力度。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是北京涉数字平台行政监管案件的二审法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李迎新,在工作中积累了很多与数字经济相关的资料和经验。
2024年,李迎新结合工作经验开展相关调研时,把目光聚焦在网络直播行业。
“随着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网络直播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成为互联网领域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网络主播作为行业核心角色,在推动电商发展、内容传播、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网络主播队伍素质良莠不齐,网络直播行业‘野蛮生长’,网络直播行业规范管理仍任重道远。”李迎新说。
李迎新指出,直播行业作为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不断探索创新直播模式、内容和技术,提升用户体验,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监管制度,完善直播平台制度规范,加强对主播的管理。结合全面的调查和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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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新从强化行政多元监管、完善平台对主播内容的审核机制、着力提升网络主播综合素养等三个角度提出建议,并准备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期间提交相关提案。
2024年,无论是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是聚焦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李迎新都有一个保持多年的履职习惯——以法治视角发现问题,在国家层面提出解决方案。
“作为一名法官,通过案件审理实质化解纠纷、守护公平正义是我应担的使命。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后形成高质量提案,是我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应有担当。”李迎新说。
记者手记
记者在与李迎新的交流中了解到,她在对相关话题进行调研后,会结合工作经验从法官视角分析问题。在提出解决方案时,她并不局限于法官视角,而是心怀“国之大者”,在国家层面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解决方案。
自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以来,李迎新提交的提案,或涉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或涉未成年人保护、青年就业,无一不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立足委员和法官双重身份履职尽责的李迎新,一直在努力让更多人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图片新闻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民警深入辖区企业,通过强化安全检查、深化普法宣传、优化便企服务等系列举措,倾力为企业“开工季”保驾护航。图为民警向企业工作人员宣传便企服务举措。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程士超 摄
坚持干字当头 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更好以公安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亓延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将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强化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公安改革举措精准实施、落地见效,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正确政治方向
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突出党的政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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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完善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加强党对公安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第一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党的思想领导。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分级分类开展全警政治轮训,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打牢全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三是强化党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强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在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是健全捍卫政治安全体系。始终把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和网上斗争,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捣乱破坏活动,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公安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三是健全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坚持预防为先、打防并举,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模式,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四是推动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发挥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等双多边机制平台作用,深化执法安全合作,推动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推动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有力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
三、坚持服务大局,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要健全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更加主动地护航发展、促进发展。一是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常态化警企联系服务机制,指导企业加强治安保卫和安全保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配合落实好助企纾困措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二是助力全方位扩大内需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等部署,研究出台更具针对性、让群众和企业可感可及的政策举措,依法打击投资、置业、养老、托幼等领域违法犯罪,助力释放消费潜力。围绕更好服务对外开放大局,稳步扩大移民管理领域制度型开放,不断优化外籍人员过境免签、区域性入境免签、口岸客货运通关等措施,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海外引才聚才留才政策。三是助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落实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部署,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依法严厉打击涉粮食安全、生态环境、旅游消费等方面的违法犯罪,促进乡村餐饮、民宿、旅游、文体活动等特色产业发展。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全方位、各领域、多层次警务协作,研究出台更多的服务保障措施,做到政策集成协同、服务高效便捷。
四、坚持创新驱动,全面实施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
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是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战略性、标志性工程。要创新完善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生成模式,使新时代公安工作更加体现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一是进一步树牢新警务理念。全面树立与警务实战要求相适应的创新、主动、规范、协同、精细、务实新警务理念,有效引导带动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新运行模式。加快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专业研究、集成专业手段、强化专业攻坚、提高专业能力,构建完善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龙头的现代警务机制体系,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建设应用,推动大数据更好服务支撑一线。三是进一步应用新技术装备。建立警用装备创新体系,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大力推进新技术装备建设应用,为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更大助力。四是进一步完善新管理体系。加快完善与公安职业特点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系,推进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建立新型社区警务机制,健全辅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把各要素资源转化为新质战斗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要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安工作,助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不断完善公安法律制度体系。聚焦网络治理、打击新型违法犯罪、新业态安全监管等领域,推动完善、丰富法律法规“工具箱”,针对受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适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制度规范。二是不断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健全接报案全量网上登记管理、案件审核、疑难案件会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实现全链条、全要素、可查询、可追溯的监督管理,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完善公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制度机制。三是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持续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强化中心建设和管理应用,延伸执法办案链条,拓展管理服务内容,完善标准体系,深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案件专业办、集中办、合成办、智慧办、安全办。四是不断完善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机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异地办案协作、禁止逐利执法等制度规定,加强跨区域执法监督管理,狠抓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整治,加大督察、通报、追责力度,提升执法质效。
六、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警,着力锻造新时代公安铁军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既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护航改革的有力保障。一是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压紧压实管党治警责任,健全部省市县四级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体系,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好日常管理监督,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加强新时代公安机关廉洁文化建设。二是建强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完善全过程干部考察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和常态化交流等机制,加大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力度,组织开展全警常态化练兵,加快推进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着力激发内生动力。落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深入挖掘选树宣传先进典型,长效化、普惠化、精细化做好爱警暖警工作。
2024年公安机关破获涉海犯罪案件1.4万余起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 记者张晨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2024年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陆海统筹,以港船管理为抓手,以打击涉海违法犯罪为重点,坚决筑牢沿海治安防线,全力维护沿海地区安全稳定。公安机关全年累计破获各类涉海犯罪案件1.4万余起,排查化解沿海风险隐患2万余处。
工作中,沿海地区公安机关按照“以打开路、打防结合、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的思路,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强化对非法捕捞、走私、偷渡等涉海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工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及时消除涉海安全风险。针对海上非法捕捞问题,2024年5月至10月,公安机关会同渔业渔政、海警等部门组织开展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共侦破涉渔刑事案件474起,查获渔获物1700余吨。
公安机关坚持管理与服务同步、走访与宣传结合,围绕港口、码头、岸线、岛屿和港航企业等重点涉海单位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610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1700余份,将风险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结合我国海岸线漫长曲折、岛屿和港湾密布、沿海人迹罕至的易登陆区域多等特点,公安机关依托新技术,着力构建公安智慧海防系统,打造港口、岸线、航道、岛屿一体化的“智能感知圈”。同时,作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之一,公安机关依托“平安出海”微信小程序,集成船舶备案、出入港报备、维权举报、通知公告等功能,大大提升了船舶备案效率和渔民的安全意识,为海上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公安机关还积极配合各地海上搜救中心和有关涉海部门做好海上搜救应急处置工作。2024年,共出动警力1.6万余人次,参与海上搜救行动401次,救助船舶80艘次,救助人员1229名,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024年公安机关侦破文物犯罪案件940余起
本报讯 记者张晨 据公安部消息,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周边等重点区域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累计侦破盗掘、盗窃、倒卖、损毁等各类文物犯罪案件940余起,追缴各类涉案文物1.6万件(套),取得显著成效。
据介绍,一年来,公安机关聚焦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盗窃、倒卖、故意损毁文物等犯罪,挂牌督办一批大案,重点开展专项打击,追缴一批涉案文物。通过挂牌督办山西临汾“4·07”、吉林“5·25”、安徽淮北“11·29”等7起重大系列盗掘、倒卖文物案件,公安部指挥相关地方公安机关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串并侦破案件130余起,追缴涉案文物4800余件(套);在打击整治损毁文物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中,立案查处故意、过失损毁文物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等犯罪案件60余起。公安机关累计追缴西周青铜凤尊、春秋青铜簠、东汉画像石、金代东夏国“行军万户侯印”等一、二、三级珍贵文物1000余件(套),其中,从境外追回被盗的一级文物战国铜鎏金铺首衔环、明代青铜罗汉像等。
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夯实基础工作,完善保障机制,织密织牢文物安全防护网。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健全完善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在线索通报、案件会商、文物鉴定等领域不断深化协作;积极推动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加强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工作指导。同时,加强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运维建设,发布被盗丢失文物信息763条,协调国际刑警组织被盗艺术品数据库发布信息400条,为文物追索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着力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治安防范能力建设,强化区域治安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文物部门开展文物安全防范检查抽查,重点排查城乡建设施工、文物博物馆单位修缮等活动,以及大遗址保护区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完善、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限期整改。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周边巡查10万余次,会同文物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000余次,排查风险隐患8000余处,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保持对文物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推动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范能力,坚决守护历史文化遗产安全。
青海监狱守牢安全底线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本报西宁2月18日电 记者徐鹏 青海省监狱工作会议今天在西宁召开。会议认真总结2024年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任务。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贾小煜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监狱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正军作工作报告。会议由省监狱局党组成员、政委安玉海主持。
会议强调,2025年全省监狱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中心,贯穿“防风险、保安全、抓规范、重改造、促发展”工作主线,紧盯坚决守牢监狱安全底线和用心用情教育改造罪犯两项重点任务,更加注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监狱治理能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强化从优待警待工、增强服务大局水平五个方面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持政治统领,切实将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司法厅党组对监狱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坚持系统观念,以更强政治执行力构建“大安全”格局,始终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要突出实战需求,以更严纪律作风锻造高素质铁军队伍,切实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决心意志,以严的纪律锻造一支党和人民放心满意的高素质民警队伍。
辽宁监狱开展罪犯离监探亲活动
□ 本报记者 韩宇
近年来,辽宁省监狱系统持续推进离监探亲工作常态化、机制化运行,用心用情做好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今年春节期间,辽阳监狱、抚顺第一监狱依法开展罪犯离监探亲活动,通过亲情感召的力量,促使罪犯真诚悔罪,更加坚定改造决心,巩固改造成果。
辽阳监狱罪犯吴某经过层层审批,在完成离监前教育谈话、签署保证书、核对身份等一系列工作后,怀着激动的心情踏上离监探亲之路。
当吴某走进家门,看着母亲花白的头发、摸着她粗糙的双手,泪如雨下,此时此刻,一个紧紧的拥抱代替了酝酿许久的对话。儿子长高了、长胖了,学习成绩也比较稳定,家里的生活在妻子的打理下井井有条,看着这一切,吴某既欣慰又自责。
厨师出身的吴某下厨为家人做了一顿丰盛的团圆饭,合家团聚,久别重逢,让他满怀感恩。
吴某说:“感谢警官对我的教诲,感谢亲人的不离不弃。我以后一定遵规守纪,凭自己勤劳的双手去生活。”
抚顺第一监狱罪犯林某也踏上了前往铁岭农村老家的离监探亲之路。父母早已在门口等候,看到儿子的那一刻,老两口的泪水夺眶而出。
一家人围坐在桌前,桌上摆满了林某爱吃的饭菜。林某眼眶泛红:“爸妈,我挺好的,现在我真的知道错了,一直在努力改造,就盼着能早点回来陪你们。”
相聚时光虽短,但给了林某无穷的力量,也让他体会到了久违的家庭温暖。
为充分发挥离监探亲的正向引导作用,达到“探亲一个,教育一片”的教育改造效果,辽阳监狱和抚顺第一监狱分别组织了分享会,吴某、林某向监区其他罪犯讲述了自己这次离监探亲的所见所感,不少罪犯眼眶泛红,内心被深深触动。
企业名誉权不容侵犯
□ 马树娟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与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6件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传统产业、中介行业、科技企业、征信机构等不同领域,彰显了人民法院对企业名誉权的全面平等保护以及及时充分救济。
企业名誉是企业在长期合法诚信经营过程中沉淀下来的宝贵财富,也是企业安身立命、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当前,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在助力企业扩大影响力的同时,也为侵害企业名誉权的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一些人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肆意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恶意诋毁企业名誉。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这些“莫须有”的诋毁给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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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与杨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杨某某作为房地产领域自媒体账号运营者,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布“黑稿”,诋毁该公司名誉。又如某汽车制造公司与马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汽车行业职业测评人马某未经实际测评,就在网络上断言某新能源汽车存在“制动失效”“质量堪忧”问题。这些侵权文章颇具“吸睛”效果,不仅对公众产生了误导,也严重损害了企业名誉,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当虚假信息借助互联网呈病毒式传播时,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就显得极为迫切且至关重要。对于这些侵权行为,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果断采取行动,严厉惩戒恶意侵害企业名誉的行为,判令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也为自媒体、测评行业明确了言论的合理边界,对引导相关行业规范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均具有积极意义。
企业名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不容侵犯。面对互联网时代纷繁复杂的涉企侵权乱象,更需要通过司法裁判确立规则之治,斩断侵害企业名誉权的黑手,助力企业摆脱“莫须有”的诋毁阴霾。如此,方能让企业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安心发展,让市场经济在公平、公正、诚信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万余人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法者,治之端也。
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依法惩治涉企网络暴力犯罪……回首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法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万余人,同比上升21%;起诉国企职务犯罪3000余人;起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1万余人,同比上升25%。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聚焦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罪200余人,同比上升34%。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7000余件次,对涉非公经济刑事案件监督立案260余件、监督撤案410余件。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对涉企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措施监督、超期办案监督、刑事申诉审查五类重点案件监督线索的受理审查,共受理3738件,办结2319件。
在办案中,各级检察机关对各类经营主体坚持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统一司法尺度和司法标准,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各类企业共生共赢。
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厅长那艳芳说,在最高检的指导下,各级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不断拓宽线索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努力实现精准保护,确保工作既有广度更有深度。河南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在企业集中区域、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中建立70个检察服务联络点,确保及时发现线索、受理案件;上海市检察院组织进行三年内企业立案监督案件反向审视,深入剖析成诉原因及案件办理普遍性问题,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让监督工作更加主动、更加具体。
在工作中,检察机关坚持问需企业,了解需求,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最高检赴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走访调研,就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助力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等重点问题座谈交流、凝聚共识。天津、上海、安徽、山西、甘肃等地检察机关由院领导带队,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法治需求,从金融创新、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犯罪预防等多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在强化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方面,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两万余件,其中涉公司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900余件;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5万余件;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1.2万余件。
在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00余件。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一段时期以来,针对企业的趋利性执法问题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2024年,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收集到的1500余条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将核查筛选出的31件重点案件,分四批交相关地方办理。
这些案件既包括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也包括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体现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针对案件督办中发现的跨区域抓捕,违规适用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严重损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不仅对个案问题及时纠错,更主动从个案办理中发现相关类案问题。
对跟踪审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交办案件,最高检派出工作组分赴江西、云南、甘肃、内蒙古、湖北、湖南等地现场阅卷、督导。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办结21件,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两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产5.7亿余元。
葛晓燕指出,最高检始终将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中之重,指导各省级检察院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抓紧抓实。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加强管辖监督,对涉企案件,坚持以地域管辖为原则、指定管辖为例外。在加强定性把关,办理跨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由办案检察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层报至省级检察院审批决定。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表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党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深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聚焦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跨区域抓捕、违法“查扣冻”等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发挥上下一体、协调联动、交办督办等机制作用,动真碰硬,坚决依法纠正相关执法违法问题。
惩治贪腐构建良好发展环境
没有良好的政治生态,就没有良好的政商关系,也就没有良好的发展环境。
据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介绍,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贪污贿赂犯罪2.2万余人,同比上升36.8%,起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1800余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积极推进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
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行贿犯罪2772人,同比上升20.2%。继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发布两批次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后,最高检还与最高法联合发布8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6件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典型案例,向全社会释放严惩行贿犯罪、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条的决心和信号。
“蝇贪蚁腐”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明显。
张晓津透露,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000余人,同比上升1.6倍。其中配合深入整顿医药领域乱象,依法惩治“靠医吃医”、套取医保资金等腐败犯罪,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2024年,起诉医疗领域职务犯罪1800余人。加强基层“微腐败”治理,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200余人,同比上升48.5%。
在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腐败犯罪方面,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山西代县矿工死亡瞒报事件、吕梁永聚煤业火灾事故、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中涉嫌职务犯罪的31人提起公诉。持续抓好最高检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公司制发的第九号、第十号检察建议跟踪落实工作,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成果。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
最高检发布“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典型案例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 记者董凡超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郭某与北京A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监督案等7件“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典型案例。
据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紧扣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体现了检察机关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在郭某与北京A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监督案中,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跨区域检察一体联动协作,依法全面开展监督,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
在任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中,检察机关做实提前介入,加强会商沟通,及时移交犯罪线索,形成全链条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工作合力。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庭审观摩,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在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的同时,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通过上下联动,“四大检察”同向发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某化工企业冻结资金监督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加大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的监督力度,监督纠正涉财产不当的强制性侦查措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珠海法院以“微创新”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何 娟
“微创新,倒逼我们不断创新,在平凡岗位上探索工作更优解。”近日,2024年度广东省珠海法院“十大微创新奖”揭晓,一名获奖干警代表说,今年将继续向新而行、向强而进,切实将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
据了解,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连续3年开展微创新评选活动。该活动要求全市法院干警人人参与讨论,每人都要提出“金点子”,经改革创新小组讨论通过后“立项”开干,年底根据实践成果评选出“十大微创新奖”。刚刚出炉的2024年度珠海法院“十大微创新奖”涵盖涉澳民商事法律实体规则对读、智慧法院建设、劳动纠纷化解、跨境司法协助、清理欠薪、涉澳电子送达、破产信息核查等方面工作。
“短信送达全程不超过15分钟,珠澳电子送达通获得‘十大微创新奖’实至名归。”亲历文书送达变化的书记员感慨道。珠海法院通过“电话询问+短信送达”方式向使用澳门手机号码的当事人电子送达诉讼文书,开辟内地法院对澳诉讼文书送达的新路径,打破两地电信技术限制,实现手机号码直接送达,大幅提升了送达效率。
过去,对于破产企业涉及的不动产、企业登记、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信息查询,破产管理人需逐一到各相关部门递交查询申请,跑动次数多、耗时长。2024年,破执庭探索出“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机制。破产管理人通过“一窗一网”即可实现一次申请、集成查询、一次办成,避免“多次跑”“满城跑”。
“这项‘微创新’实现7天执结一宗欠薪案,为18名讨薪工人足额发放近100万元工资。”斗门区人民法院获奖干警介绍说,在清理欠薪工作中,斗门法院通过建立源头化解、中端发力、专项攻坚等“清理欠薪早介入”信息共享机制,2024年累计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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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开展“春季守护行动”,以农村地区村镇商业街、集市等人员密集路段为重点,向辖区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图为交警大队辅警向路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肖遂冬 摄
淮安法院助力打造“就业无忧”城市品牌
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份用工契约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劳动合同试用期能约定多久?”“企业单方调岗需要履行哪些程序?”近日,在江苏省淮安市新春首场招聘会上,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咨询台前人头攒动,法官们来到招聘一线,为企业和求职者答疑解惑。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自1月27日起,淮安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行动,与人社部门紧密协作,在8场大型招聘会现场设立法律咨询点,为132家企业和1800余名求职者提供“零距离”法律指导。活动重点围绕劳动合同、劳资纠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法律知识展开宣讲,为企业和求职者送上一份实实在在的“法治大礼包”。
早在春节前,淮安中院便主动对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建立“招聘会排期共享机制”。随后,各基层法院迅速响应,积极摸排辖区招聘会信息,并制定详细的普法、司法服务清单。
开发区人民法院针对新型产业企业集中的特点,精心编制《灵活用工法律风险提示》;淮阴区人民法院梳理近3年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制作《劳动者维权百问手册》;涟水县人民法院推出“企业用工自检20条”,现场帮助企业排查未签订书面合同、社保缴纳不规范等问题;盱眙县人民法院在招聘会现场开通“司法服务直通车”,对工资支付、工伤认定等高频问题进行即时答疑;淮安区人民法院将法律知识印制成春联、红包发放,让普法宣传更贴近群众。
考虑到节前返乡潮与节后返岗潮交织的情况,全市法院组建“假日普法专班”,采用“定点服务+流动宣讲”的模式,全天候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原以为春节假期法官会休息,没想到大年初四还能在招聘会现场向法官们咨询法律问题。”返乡求职的李女士感慨道。
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会现场,一场由法官、人社监察员、工会调解员组成的“法治问诊”活动吸引了众多关注。当某电子企业咨询“春节期间加班费计算标准”时,法官不仅详细解释了法律规定,还指导企业完善考勤制度,同时提醒劳动者留存工作记录,实现了对劳资双方的“双向保护”。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推动23家企业现场修订招聘公告中的“霸王条款”,将“工资面议”改为明确薪资区间,进一步规范企业招聘行为;淮安中院与市人社局拟定《劳动纠纷协同治理备忘录》,建立“咨询问题周反馈”机制,将招聘会收集的89条法律疑问转化为专题培训课程,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助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
据统计,春节期间,全市两级法院法官累计接受咨询620人次,现场化解潜在纠纷41起,发放普法资料3000余份。
从“被动审理”到“主动服务”,从“个案解决”到“源头预防”,淮安两级法院以“春风送岗 法治护航”活动为契机,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份用工契约,助力打造“就业无忧”城市品牌。
去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办理
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万余件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 记者董凡超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万余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两万余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2万余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万余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万余件。
据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介绍,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力度,去年,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全国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以“加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强化案例指导,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在完善内外衔接机制方面,检察机关内部建立健全不起诉案件刑事检察部门应移尽移、行政检察部门应审尽审,及时沟通和反馈机制。与行政主管机关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证据移交、案件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目前已有福建、吉林、安徽、河北、宁夏、湖北、甘肃7个省级检察院与省政府建立包括行刑双向衔接在内的“府检联动”机制。
为强化农民工等劳动者权益保护,最高检会同全国总工会印发“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4起,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工会落实“一函两书”制度;推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指导各地针对工伤认定、欠薪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问题,强化行政检察履职,督促行政机关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农民工工资专户等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农民工安“薪”不忧“酬”。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劳动者权益保护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000余件。
新疆全区检察长会议提出
进一步强化数字检察应用赋能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数字检察应用赋能,加强数字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衔接融合,巩固拓展数字赋能成果,实现能级提升。这是记者近日从新疆全区检察长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今年,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务实做好检察建议工作,积极促进社会治理。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维护金融秩序健康运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检察力量服务保障涉外法治和自贸区建设。抓好监检衔接制度落实,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着力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第四届“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结果揭晓
本报沈阳2月18日电 记者韩宇 记者今天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第四届“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结果近日揭晓,29名法官被授予“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其中45周岁以下14人。
据悉,评选审判业务专家是辽宁高院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评选管理办法,参评人员应当具有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是全省、本地区法院系统审判领域的业务带头人。同时,要求法学专业理论造诣深厚,对本专业领域审判实务和法律问题有深入研究,具有一定数量和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人选。
目前,辽宁法院共有在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4人,省级审判业务专家68人,他们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司法重大课题研究、承担教育培训授课任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济宁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
为矛盾纠纷化解提质赋能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马安娜
2024年11月13日上午,《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法院农产品交易纠纷诉讼服务站采访时,正巧看到法官靳慧云被两名男子“拦住”。
“我们专门从陕西赶来表示感谢,感谢您帮我们追回了大蒜款。”两名男子将锦旗和感谢信送到靳慧云手里。原来,两人曾与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全权代理收购出售大蒜并向公司支付代理费用。后来,公司将涉案大蒜出售后未按约定付款。因双方争议大,诉前、庭前调解陷入僵局。在多次调解未果情况下,靳慧云严把程序关严审证据链,作出了该公司支付两人225万元案款的判决。判决下达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为推进有效执行,靳慧云主动到该公司做工作,向公司负责人分析不执行判决的影响。最终,该公司负责人被靳慧云的耐心打动,很快支付了大蒜款。
带着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关心事,统筹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诉讼等多元化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济宁市在矛盾纠纷化解实践中,不断探寻定分止争“密码”。“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统一部署要求,推进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实体化运转,不断擦亮‘和为贵’矛盾纠纷化解品牌,为矛盾纠纷化解提质赋能。”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平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建强矛盾调解阵地
在济宁曲阜市综治中心,记者看到一楼接待大厅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体局、人社局等13家职能部门进驻,设置无差别受理窗口、入驻部门接待窗口、休息等待区等。二楼设置根治欠薪工作专班以及劳动争议调解、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等7个特色调解组织。“一楼窗口统一登记受理矛盾纠纷,到二楼进行调解处理。群众来大厅后,工作人员会优先引导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当群众不接受调解,坚决要求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时,引导群众走信访流程,实现‘一站式’受理、‘两条线’登记、‘一套班子’办理、一个结果共享。”曲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凡明介绍说。
建强矛盾调解阵地,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化。济宁市先后4次召开“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明确由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发挥信访局矛盾纠纷来源主渠道、司法局调解力量主阵地作用,依托综治中心打造市、县、乡三级“1+2+N”大调解工作格局。进驻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中心为主”的管理模式,脱离派驻单位全天候在中心工作。
同时,济宁市规范综治中心登记、受理、分流、交办、调解、督办等程序的标准化流程。在无差别窗口,统一建立事件登记簿,由中心接待服务人员初步甄别判断是否符合调解范围。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事项,全面记录群众基本信息、反映诉求等,优先引导就地进行调解,快速分流并实行全程监督,各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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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24年全市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事件23.01万余件,依规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99.95%。
推行多元调解模式
2023年3月,邹城市唐村镇西颜庄村兄弟二人因为土地种植问题发生纠纷。由于兄弟二人的土地未分开,怎样处理卖树的钱,兄弟俩产生了矛盾。村网格员了解情况后安抚双方情绪,展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了明确土地划分,网格员请双方在调解室与包村律师视频连线,与律师共同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最终,通过多次耐心调解,兄弟二人握手言和。
让每一名网格员都成为调解员。济宁市创新“网格+矛调”工作,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提早发现、化解矛盾。同时,从各行业选取专家、学者和一线精干力量,按照市县不少于5人、镇街不少于3人的标准,打造“金牌调解员”队伍。
如何整合调解资源,聚起工作合力?济宁市创新“下沉式”调解,综治中心牵头成立相关部门和调解专家参与的“下沉”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推出“派驻式”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邀请专家参与成立调解专班联合攻坚。开展“点穴式”调解,市级每季度抽取一定数量的突发性、群体性或久拖不决、上行问题突出的矛盾纠纷,在全市范围抽调专家,跨区开展调查研究、调处化解工作。
打造调解品牌矩阵
济宁市坚持“和为贵”理念,积极探索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注重培育“一县一品牌”,形成了“和为贵”调解品牌矩阵。
任城区着力打造“运河之都·和韵枫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大力推进“网格+热线+矛调”,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和人民调解员机制,推进源头预防和前端治理,实现“裁诉访调”融合联动同步提升的良性循环。2024年,全区共受理各类纠纷两万余件,办结率97.02%。
汶上县打造“双推送、双化解”品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将矛盾纠纷分流推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和镇街,促进矛盾纠纷事心“双化解”。2024年成功化解案件5394件,万人成讼率、新收案件数量实现双下降。
嘉祥县推出“嘉和”家事调解品牌,加强家庭婚姻领域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嘉和”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多个职能部门联动,凝聚家事纠纷化解最大合力。2024年以来,调解组织调解家事纠纷607件,497起案件直接在诉前化解。
微山县优化“湖畔枫桥”特色品牌,结合湖区、边区、矿区实际,打造湖区、边区矛盾纠纷“调解联盟”,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全县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93%。
因地制宜重实效,务实创新出特色。“和为贵”调解品牌矩阵亮点频出,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2024年在全市排查的各类矛盾纠纷事项中,镇街、村(社区)两级化解22.09万件,占全市总量的96%。
秦铁公安保障电煤运输安全畅通
春节假期结束后,大秦铁路煤炭运量持续增长。太原铁路公安局秦皇岛公安处在辖区开展“线路治安大排查、道口安全大整治、内部单位大检查”行动,全力保障电煤运输安全畅通。秦皇岛公安处聚焦大秦铁路重点区段,坚持“精布警、频巡控、强督改”,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线路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巡查线路600余公里,开展道口安全检查20余次、普法宣传活动80余次,排查废品收购网点40余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0余处。
张彦龙 刘杜金
曲沃供电开展变电站特巡工作
近日,国网曲沃县供电公司以两队传承共建工作为抓手,组织太行黎明共产党员服务队队员和青年突击队队员,在辖区开展变电站特巡工作。巡检过程中,两队队员采用“听声音、测温度、记状况”的方式,对变电站主变压器、隔离开关、断路器等重要设备进行红外测温,精准掌握设备的温度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重点检查变电站防寒、防冻、防风设施,仔细查看端子箱的凝露情况及加热装置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保持正常运行。
张格源
没有公诉环节法院直接判死刑 绝症轻易被治愈 保安保洁日赚几十亿
那么多反常识的微短剧从何而来
□ 本报记者 陈磊 赵丽
漂亮的女主是一名酒吧服务员,在卖酒时被一个富二代灌醉而失身。其后,女主将富二代起诉至法院。法院因为她提交的证据不足,没有认定富二代构成强奸罪,反而判决女主角构成勒索罪,判处罚金3万元。
这是某平台上播放的一部微短剧《××的审判》里的情节。法学专业毕业的李女士前段时间刷到这部剧,她吐槽说:“还能这么拍(微短剧)?竟然分不清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程序,太没有法律常识了。”
近年来,微短剧市场迅猛发展,但不少微短剧剧情缺乏常识。例如,严重刑事案件中不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身影,由当事人直接起诉到法院,法官随意判处死刑,违背法律常识;严重疾病能轻易被治好,不符合医疗常识;保安、外卖员、保洁员常常是隐瞒身份的大佬,分分钟轻易赚几十亿元,有违生活常识……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这些违背常识的微短剧剧情危害甚大,会造成错误的知识泛滥传播,传递不良价值导向,例如将“随意控制别人的生死、暴力解决问题”等行为在剧中塑造成“高大上”的酷帅形象,对观众的价值观形成错误引导,也扭曲了正常的社会公序良俗。
专家建议,创作主体要关注作品的质量和内涵,聚焦现实,树立精品意识;视频短剧的发布平台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加强对微短剧内容的审核和管理。通过内容审核、流量控制等技术手段,引导内容制作者提升审美趣味和作品质量,引导观众看真正有价值、有深度的作品,从而构建有利于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外部生态。
司法程序混乱
擅自设置罪名
李女士在北京一家中介机构工作,平时上班比较累,周末一般是睡个懒觉、刷个剧。近日通过手机在某平台刷到微短剧《××的审判》时,出于好奇点击观看,结果发现“这部剧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
她边刷手机边告诉记者,这部剧的剧情设计是,女主和身为律师的父亲起诉富二代涉嫌强奸罪。这明显是一起刑事公诉案件,庭审时,法官的背后应该是国徽高悬,但在剧情中,法官背后却没有国徽。法官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公诉人席上没有检察官,富二代穿着西装站在被告席(实际上应该是被告人席)上。
“(编剧)明显分不清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程序。”李女士说。
更让她感觉可笑的是接下来的剧情,法官审理案件后作出宣判:被告犯强奸罪因证据不足不予成立,原告涉嫌卖淫罪和勒索罪,两罪并罚,判处罚金3万元。
她在这里点击暂停,然后向记者解释说,刑事案件,一般由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侦查结束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审判机关对被告人作出判决。但在该剧中,当事人直接起诉至法院,法官宣判时称呼的是“被告”,没有认定构成犯罪也罢了,法官竟然在没有人指控的情况下判决女主涉嫌卖淫罪和勒索罪——我国刑法并没有卖淫罪这个罪名,勒索罪的表述也不对,应该是敲诈勒索罪。
李女士刷剧刷到这里就不再看了,“太违背法律常识了”。
微短剧中出现这种情节并不鲜见。
记者在手机上观看一部《××不会缺席》时,同样发现多个情节违背法律常识。这是一部情景悬疑短剧,男主是一位律师,被害死后重生复仇,在办理一起3名校霸长期殴打同学并到同学家中抢走5万元现金的案件中,通过向法庭提供证据,由法官判处3名校霸重刑,还让仇人身败名裂。
这样的刑事案件,也没有看到当事人报案进而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的情节,而是由男主直接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在案件审理期间,法院院长跟审判长商量将案件移交检方。审判长拒绝并直接作出判决,判处其中一名校霸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另一部微短剧《×××雪如棉》中,公安机关办理刑事犯罪案件时不侦查,只要谁认就抓谁。办案时,有一群人在围观,群众可以随意进出办案场所。
还有一部女主逆袭的微短剧,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女主用尽各种手段,其中包括违法犯罪手段,而剧情对这种行为不仅没有批判,反而进行美化,将其包装成“爽点”呈现给观众。
违背医学知识
情感逻辑不通
一些微短剧中不仅存在大量违背法律常识的情节,还有不少违背医学常识的情节。
李女士在某平台刷到一部《无敌奶爸××》的微短剧,其中一个情节是,剧中的老人行将死亡,心电图已经是一条直线,但身为保安的男主对他进行一番治疗,竟然将老人救活了。
老人醒后第一句话是,“我感觉到体内几十年的病根好像都没了,再活20年没有问题”,并下床蹦了蹦。
据李女士介绍,她最近刷到不少类似剧情,保安、保洁等或是被施了法或是获得了秘籍,突然成了神医,在关键时刻救人性命,并因此获得巨额报酬或其他利益。
还有一些微短剧的剧情设置违背生活常识。
某平台一部50集的微短剧,女主是一名来自农村的小保姆,为了上位,通过下药等方式勾引男雇主,从而实现人生逆袭。该剧剧情低俗荒诞、违背常识,引发不少网友的吐槽和质疑。可就是这样一部剧,却被某平台置顶热播剧榜单,且长期霸屏,显示播放量近两亿次。
另一部微短剧的剧情是,身为医生的丈夫丢下出车祸的妻女,在医院先救“白月光”的孩子,导致自己的孩子因没有其他医生抢救而死亡。
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的李月(化名)最近看了几十部微短剧的所谓“精彩片段”后,发现“甩耳光、掐脖子、用药后强制发生关系、卖卵……这样的剧情随处可见,女主最终却都迎来总裁爱上自己的结局,两人幸福美满似神仙”。
“那些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如果在现实中代入自己,女孩子幻想这种际遇,男孩子有样学样……这样不合生活常识的剧情太可怕了。”李月说。
2月5日,记者在“这类微短剧被禁止上线传播”的热搜词条下看到,评论区掀起了对狗血微短剧的“讨伐”之势。不少网友对违背常识毁“三观”的微短剧充斥一些平台表示担忧,“动不动就是首富、总裁隐藏身份,周围的人拜高踩低”的评论得到上千名网友的共鸣。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文旅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编剧工作委员会委员刘爱君认为,这类违背常识的微短剧会带来诸多危害,首先是导致错误专业知识的泛滥传播。观众可能会将微短剧中错误的法律、医学、生活知识当作正确的来接受,特别是会对青少年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例如,微短剧中所谓的“言传说教”,在涉及出轨、第三者、离婚等情节时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会让他们形成错误认识。
在她看来,个别微短剧将“随意控制别人的生死、暴力解决问题”等行为塑造成“高大上”的酷帅形象、美女在情感交往中必“拜金”等,刻意呈现这种已触及道德底线或法律红线的行为,很容易扭曲观众的价值观,破坏正常的社会公序良俗。
“一个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既要靠外部政策法律的支持规范,也要靠行业自身形成共识,大量违背常识的微短剧会降低观众对整个微短剧行业的信任度和认可度,直接影响微短剧全行业的创新发展。”她说。
为何这样的微短剧仍能上线呢?
刘爱君解释说,一部微短剧的形成涉及创作、生产、传播、推广等产业链各环节,但因为微短剧准入门槛低、制作周期短、成本小,相关方因利益驱动,坚持流量为王的经营理念,作品上线以高粉丝量、高关注度作为主要的评判标准,对内容的选取标准更倾向于有趣和诱人,甚至为博眼球,纵容违背常识剧情的传播。加之制作团队整体素质不高,也不懂相关的专业常识,从而造成一些作品出现常识性错误等荒诞剧情。
“微短剧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文艺形式,相关主管部门对其监管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尚未形成对微短剧的常态化管理机制,也是造成一些微短剧出现违背常识剧情的原因。目前的平台审核队伍难以实现对每部作品的所有细节进行精准审查,加上微短剧市场存在快速逐利倾向,从而出现一些粗制滥造的作品获得较高关注度的怪现象。”她说。
流量至上作祟
专业素养匮乏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微短剧的剧本是“剧本工厂”批量生产出来的。
“观众爱看什么,我们就要写什么。”记者暗访某短剧编剧培训班时,主讲老师在课上反复强调,满足观众的虚荣心是生产微短剧“爽点”的关键,“我们生活在一个攀比的世界中,每个人都有很强的虚荣心,如果剧本能让观众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享受快感,就有很高的商业价值”。
目前市面上主流的微短剧,女频类型主要有:大女主,人设强大,敢爱敢恨;闪婚,先婚后爱,感情拉扯;甜宠,欢乐甜蜜,男主无限宠;豪门,普通女主,嫁入豪门;虐恋,虐身虐心,追妻火葬场等。男频类型主要以战神、神豪、小人物逆袭为主。这些微短剧基本上是针对现实中人们普遍面临的困境和需求,通过营造“爽点”,从而让观众在微短剧世界中满足虚荣心。
李小琳(化名)是湖南长沙一家短剧公司专门写女频甜宠系列剧本的编剧。起初在接受公司培训时,主编一直向她灌输一个理念:微短剧剧本不能写得太合理,只有足够疯狂才有人看。
主编告诉李小琳,大部分人是平庸的,所以无法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们希望去接触一些自己平时接触不到的、足够疯狂的世界。为了迎合这种市场需求,编剧撰写的剧本首先需要设定一个强大的主角人设,同时整体故事还要作为现实的投影,才能让观众产生代入感,从而让他们有空间去绽放魅力,收割爽感。
于是,李小琳开始关注微短剧“氪金”群体——宝妈的看剧“爽点”。她发现这类群体通常有钱有闲,还常常期望自己的孩子能够绝顶聪明。但现实中大部分孩子是平凡的,很难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因此看到微短剧中的天才儿童角色时,很容易代入自己的孩子,从而上瘾“氪金”。李小琳曾写过男女主离婚后女主生下的宝宝特别聪明,通过各种形式撮合父母从而实现复婚的剧本,“这种‘抓马’(英文单词drama的音译,即戏剧、剧本,也指充满戏剧性、让人意想不到或者情绪起伏很大)情节既能让宝妈群体感受到爱情的甜蜜,也能将自己的孩子代入成天才儿童,越看越爽”。
这种剧本的创作其实是一场团体游戏,李小琳无法仅凭自己的想象实现剧本爽感的最大化。每当她写完一部剧本后,她所在公司的领导、导演、编剧、主编、演员都会多次开展围读活动,花费好几天讨论每一集在什么地方设置“钩子”(悬念)才能撩拨起观众的观看欲望,以及付费节点应当怎样设置才能让观众有最强烈的付费冲动。为了迎合受众,他们在李小琳剧本的付费节点处加上了软色情内容。短剧一经播出,取得了千万级播放量和可观订阅量。
“我其实不喜欢他们这样改动我的剧本,但短剧创作就是这样,情节跟着流量跑。”李小琳无奈地说道。
汉语言文学专业出身的张贾贾(化名)毕业后半年就产出了三部爆款“虐恋”短剧剧本。但她表示:“我不觉得我是在创作,反而像是洗稿。”
张贾贾原本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电影编剧,力求创作出独特的作品,可受制于就业压力,成为一名与版权公司合作的短剧编剧。她在接受商业培训时得到一本短剧创作“干货”,才意识到电影和短剧剧本写作完全不同。
“干货”里包括“短剧剧情节奏的把控与‘爽点’”“短剧如何设置‘钩子’”等章节,其中还列着数十条短剧创作框架用于新手编剧进行学习模仿。如主角初始身份低微,受尽众人的歧视与羞辱,只能在逆境中默默忍受,直到最后时刻,身份意外揭晓,原来他竟是隐藏的王者等。
张贾贾开始试着根据“干货”给出的框架进行短平快创作,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她承认,老梗虽老,但一些观众就是吃这一套。
既然有了固定的写作框架,编剧只需要进行情节描写的变化和加工,可为什么有的剧本能爆火,有的掀不起一点水花?
记者咨询短剧培训老师,其表示,微短剧一直处在影视创作的低端,一些新人作者迫于生计从事微短剧编剧,却又接受不了微短剧商业剧本的价值观,没办法沉下心研究热销文,自然就写不出能吸引观众的剧本。
完善审核制度
落实平台责任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根据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原则,对微短剧按三类(重点微短剧、普通微短剧、其他微短剧)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此外,《通知》还要求落实“白名单”制度、总编辑内容负责制和协审工作机制。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编剧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浩一认为,《通知》的发布及要求落实上述制度,比较全面地填补了对微短剧的监管空白,有助于促进包括小程序类微短剧在内的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也能有效减少和避免微短剧出现违背常识的情况。例如,对涉及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微短剧,需按有关协审工作机制落实审核要求。相关机关协审,肯定能发现一些微短剧中违背法律常识的内容。
在他看来,对微短剧行业来说,本身也有一个市场机制运行的规律,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促进微短剧行业优胜劣汰——优秀的微短剧自然受欢迎,粗制滥造、瞎编乱造、违背常识的微短剧慢慢会退出市场。
“行业内很多正规的、规模较大的制作公司,本身有自我把关机制,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品牌形象,努力制作好作品、精品,比如有的制作方在做行业微短剧时,会聘请业内人士担任顾问,为作品把关,避免出现违背行业常识的内容。”王浩一说,随着行政监管和平台监管日趋完善,市场的自我淘汰,微短剧中的违背常识现象会逐步减少以至基本消失。
刘爱君认为,治理微短剧中违背常识的问题,需要各方共治。视频创作者作为微短剧生产重要的主体之一,在把控创作质量、促进微短剧产业健康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多元内容不断产生的今天,对于创作主体来说,只有关注作品的质量和内涵,聚焦现实,树立精品意识才能让微短剧走得更远。平台应深刻理解微短剧内容池建设的重要性,通过挖掘和呈现多元内容,打破传统的叙事边界,以满足受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从平台角度来说,发布平台应承担起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加强对平台微短剧内容的审核和管理。通过内容审核、流量控制等技术手段,引导内容制作者提升审美趣味和作品质量,引导观众看真正有价值、有深度的作品,从而构建有利于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外部生态。除了对内容加强审核把关以外,平台也应注重对制作主体资质的审核,界定好网红与微短剧创作者的主体范围,提高微短剧制作主体的准入门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微短剧的质量。
“此外,观众要提升审美素养,倒逼优质内容的产出。”刘爱君说。
王浩一提醒,微短剧也是一种文艺创作方式,创作就需要想象力,从艺术设定角度看,有的微短剧中的情节,比如穿越行为属于艺术创作的范畴,不能把不符合常识的情节一棍子打死。因此既要严格管理,避免违反基本常识的狗血情节出现,也要给文艺创作保留宽松的空间,促进微短剧发展。
漫画/李晓军
平台有责任加强微短剧“常识”审核
□ 袁治杰
近年来,部分微短剧为了流量,在剧情中设置诸多违背常识的场景。例如,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竟然没有检察官提起公诉;男主瞬间获得超能力,治疗女主亲属恶疾易如反掌;主角通过非法手段瞬间逆袭……
在现代汉语中,常识通常用来表示“普通知识”或“一般知识”,即那些无需特别学习或解释的知识,或者是社会对同一事物普遍存在的日常共识。其来源于生活实践,又能指导人们的行为。比如,了解法律常识可以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掌握医疗常识可以帮助人们保持身体健康。人们的认知一旦违背常识,容易陷入混乱,进而作出错误的决定。
一些微短剧为了流量无所不用其极,以反常识的内容,塑造出“常识”“常态”的假象,极易误导观众,特别是观看此类作品的未成年人,导致他们与实际社会生活背景相脱离,与真实的生活经验、普遍的道德共识相脱节,让其误以为看到的剧情就是生活的常识。
比如,某一部校园霸凌微短剧,剧情呈现夸张的校园霸凌现象,并以之为日常。观众看完一部之后,算法机制会再推送一部相似的短剧,导致观众一直在观看此类微短剧,传递给观众的信息往往是有问题的,容易误导观众,让其习以为常。特别是未成年的小观众,会受此影响将暴力视为应对冲突的常规手法。实际上,经过多年治理之后,校园霸凌已经不再是普遍现象。
如何既能促进微短剧市场发展,又能解决微短剧剧情违背常识问题呢?
首先应该承认微短剧是一种文艺创作形式,应避免一刀切式监管,用文艺创作的方式解决问题。也就是说,要鼓励更多的创作者进入微短剧市场,创作出更多优秀的、符合常识的微短剧作品,同时通过竞争的方式,以良币驱逐劣币,推动微短剧市场健康发展。
在法治领域,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联合策划出品的《即将出庭》《少年田野》《进去吧,骗子!》等,通过“微短剧+普法”将法治精神和社会治理融入微短剧文本中,能够对违背法律常识的微短剧形成挤出效应。当然这类作品还太少,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参与到创作过程中来。
其次,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微短剧剧情违背常识,制造社会冲突和群体对立,虽然通常并不违反法律,但其价值导向难言妥适。因此,可以由行业协会制定公约,推动行业自律,将包括“扭曲婚恋观”在内违背常识等剧情叙事纳入制作内容负面清单,为微短剧平台提供审核依据。
最后,微短剧平台应该切实负起审核责任。对于微短剧平台来说,由于其在微短剧传播过程中发挥了放大器作用,应该承担相应的审核义务,由平台建立相应审核机制,审核微短剧是否过多出现违背常识的情节。实践中,要求平台对所有微短剧进行全剧审核,既过于严格,也不现实,可以考虑实行事后监管模式,明确在平台上线的标准,由制作方签署内容承诺书。
平台可以利用技术筛查常识关键词,同时设立人工复审团队,尤其对高播放量作品进行重点核查。还要建立人工反馈机制。比如,当观众发现微短剧中多处出现违背常识情节,可以向平台进行反馈,平台收到反馈信息后,从履行社会责任角度出发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取消推荐、撤下头屏。毕竟平台通过算法推荐机制或通过收取费用而加以特别推广的微短剧,对其推广发挥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理应在这个过程中融入自身的基本价值判断。
平台还可以建立相应的公告机制。针对微短剧中违背常识的情节,专业人士应该及时站出来通过平台公告机制普及常识,对观众加以适度引导。相应的引导、说明,应该由平台在剧中置顶向观众提示。以法律常识为例,对于微短剧中出现的违背法律常识问题,法律界人士应该及时予以澄清。同时,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也要及时跟上,加大普及法律常识的微短剧供给,有助于人们形成正确的法律常识。
此外,要对未成年人观众进行特别保护。当前,未成年人也是微短剧观众的重要组成部分,违背常识的微短剧会对未成年人的认知和价值观造成不良影响,除了平台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之外,还要针对未成年人观看微短剧进行严格监管。比如,平台不得使用算法向未成年人推送微短剧,未成年人观看微短剧,也不得自动跳转至下一集或下一部,只能手动跳转,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和形成信息茧房。尤其是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微短剧。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强化版权保护助推电影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盗版现象,必须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制片方获得应有的收益,激励创作者不断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
□ 丁建庭
为更好保护电影版权,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于不久前部署开展了春节档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执法部门查办春节档电影侵权案件21起,查获侵权盗版影视网站(App)320个,处置涉春节档电影侵权链接43.87万条,处理侵权账户1492个,有效保障了春节档电影传播秩序。
今年春节以来,“史上最强春节档”连续刷新中国影史春节档最高票房和人次纪录。特别是《哪吒之魔童闹海》的口碑和票房一路走高,仅用时8天5小时便登顶中国影史票房榜冠军,并于2月18日登顶全球动画电影票房榜,进入全球票房榜前8,令许多电影人和观众惊喜连连。
纪录不断被刷新,源于春节档电影的过硬品质,源于观众持续高涨的观影热情,同时也离不开版权保护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国的版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但随着盗录的低门槛化、传播的便捷隐匿以及非法牟利的高收益,影视作品被盗版传播的几率依然不可低估。而且,与过去相比,目前盗版技术更加“先进”,已形成从偷拍盗摄影片资源到转卖分发、多次牟利的完整产业链。就盗版电影的“生产”路径看,除了常见的摄屏手法,还出现了影院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参与盗录的问题。通过网络搜索,可以发现有不少非法网站收录了很多受版权保护的影视作品,尤其是一些热门影片。
盗版问题严重影响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盗版资源降低了人们对正版电影的需求,使电影行业的市场份额被侵蚀;另一方面,盗版行为使得制片方无法获取应有的经济回报,导致制作成本不断攀升,降低了电影行业从业者的创作热情。电影创作投入高、风险大,假如盗版盛行,必将阻滞电影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的也是公众获取优秀作品、欣赏优秀作品的权益。因此,对于盗版现象,必须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制片方获得应有的收益,激励创作者不断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此次春节档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强大合力,执法部门查办多起春节档电影侵权案件,对侵权者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也向社会传递出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明确信号。
保护电影版权,是激发电影人创新创作活力、护航电影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侵权问题,还有不少工作要做。从现实看,近年来出现了通过网盘传播大量盗版资源、对影视作品进行切条和直播等不断“翻新”的侵犯方式,给侵权的取证、合理使用的认定、平台责任的认定等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对此,要对症下药,及时对新情况进行规范和调整,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执法司法机关在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时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机制,增加盗版盗播的违法成本,让非法牟利团伙付出沉重代价。
同时要看到,目前盗版电影资源在社交媒体、自媒体平台和网络硬盘等环节比较突出,需要全链条发力、系统性治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督促相关平台履行好把关责任,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侵权影视内容进行识别和过滤,掐断盗版电影的传播途径。版权方和播放平台也应加大版权监测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盗版防控能力,升级盗版预警及追踪手段,加强版权的保护与管理,及时、积极、主动维权。消费者作为整个电影传播链条上的最后一环,也要提升版权意识,尊重正版原创,自觉抵制盗版,切实降低潜在的盗版需求,共同维护我国电影产业来之不易的繁荣景象。
当前,电影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知识产权的保障作用至关重要。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春节档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为今年电影版权保护开了个好头、提供了示范。这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下去,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电影版权保护工作深度,进一步维护良好的电影市场版权秩序,以激励更多优秀电影作品的创作生产,有力支撑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须更规范
□ 张永理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涉及百姓生活、安全生产等多方面。其中在应急管理方面,发布应急避难场所通用要求、管护使用、乡村避难场所设计3项国家标准,进一步推动全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发展。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经政府规划、建设或改造,具有一定规模的应急避难生活服务和应急指挥设施,可供群众紧急疏散和避险安置的室内、室外安全场所。它被称为灾难来临时保护的“生命之伞”和提供庇护的“诺亚方舟”,是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响应、抢险救援、过渡安置过程中,发挥转移避险、及时安置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是我国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应急准备与综合救援需要的体现,也是“防”和“救”基本环节链条的融合,更是打造承受适应能力强、恢复速度快的韧性城市的一个重要内容。
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离不开法律保障和标准支撑。近年来,我国制定了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城乡规划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以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场址及配套设施》《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等多项国家标准和指南。此外,很多省份和城市也制定了地方标准和管理办法,这些都有力推动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化发展。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应急避难场所资源。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国已建成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超过13.7万个,紧急、短期、长期避难场所门类齐全,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同时,我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很多避难场所建成后,由于缺乏有效的管护使用机制,设施设备老化损坏,无法在关键时刻发挥应有的作用。乡村地区地理环境、人口分布等因素与城市存在差异,但一些应急避难场所的场地选择、建筑设计、安全防护等方面往往缺乏对乡村地区现实情况的考虑,这使得在紧急情况下,部分群众无法得到快速有序疏散和及时安置。有的地方避难场所应对灾种单一,无法满足多种灾害场景下的应急需求;各地避难场所标志符号、颜色不统一,信息内容不完整,设计制作与设置也不规范,这使得在紧急情况下,群众难以快速准确地找到避难场所,影响了避难效率。
有鉴于此,去年应急管理部会同相关单位编制了应急避难场所术语、分级及分类、标志3项国家标准。此次,有关部门又制定发布了应急避难场所通用要求、管护使用、乡村避难场所设计3项国家标准,对于精准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痛点问题具有积极意义。新的标准对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物资储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助于确保避难场所时刻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灾害来临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同时,乡村避难场所设计标准的发布,更是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充分考虑了乡村的特点,从场地选择、建筑设计、安全防护等方面,为乡村避难场所的建设量身定制了规范,有助于提升乡村地区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以说,这些标准将有力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使各地在建设过程中有统一的参照标准,为受灾群众提供更加安全、舒适、有序的避难环境,以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标准的发布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如何将这些标准落地实施。这需要各级政府部门提高重视程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筑好防灾备灾减灾救灾的“诺亚方舟”,确保每一个应急避难场所都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和运行,同时,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为居民学习应急避难场所的术语名称、图形符号和标志标识提供随时、便捷、就近、易掌握的方法,提高公众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认知度和使用能力,促进场所、人员有机融合,让这些应急避难场所在危急时刻发挥最大、最佳功能。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遏制网络赌博要形成广泛合力
□ 包 涵
据公安部近日透露,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跨境赌博及关联案件7.3万起,打掉网络赌博平台4500余个,摧毁多个境外特大赌博集团在我国境内的招赌吸赌网络以及地下钱庄等非法资金通道。这组数据充分说明了公安机关在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上成效显著,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网络赌博违法犯罪形势依旧严峻复杂。
近年来,网络赌博及其衍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高发态势。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手段持续更新换代,展现出跨境化活动、组织化发展、碎片化布局以及技术型运作等显著特征。赌博集团常常利用境内外管控程度的差异,把服务器设置在境外,借助技术手段在国内网站、社交媒体上大肆发布招赌信息;或者以提供住宿、差旅费用等优厚条件为诱饵,引诱参赌人员前往境外参与赌博。在网络赌博中,由于不存在实际的物理场所,参赌人员与庄家没有实体接触,赌博集团便能更轻易地通过人为操作来修改胜负条件或胜率,进而骗取赌客钱财。
更为严重的是,为谋取更大利益,赌博集团往往会发展成黑恶势力,在境外设立园区。他们通过各种手段招揽、诱骗甚至胁迫我国公民充当其“下线”,进而衍生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奸等一系列恶性犯罪。由此可见,网络赌博的危害,不仅体现在对传统线下赌博所破坏的社会秩序与良善风俗的延续,更广泛涉及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害,严重威胁社会秩序稳定,甚至危害国家安全。
虽然有关部门从未放松对网络赌博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但当前的网络赌博活动仍十分猖獗,原因一方面在于赌博这一类射幸行为可能会轻松“获得”可观的收益,这恰恰是人性很难抵御的诱惑;另一方面也在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化,为组织参与网络赌博的人员提供了极低的“准入”门槛和逃避打击的便利手段。因此,唯有防治相结合,以国内不同机关部门的横向协作以及与域外相关部门的纵向合作为路径,打通“预防教育、源头治理、违法惩戒、矫正接纳”等各种节点,对网络赌博开展源头性的综合治理,才能有效遏制网络赌博及相关违法犯罪。
首先,有关部门应当开展更为深入的“横向协作”。赌博犯罪的治理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目前公安机关已会同网信、文旅、人民银行、移民管理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协同配合机制,多措并举,各司其职,有机发挥系统性的功能,在开展涉赌支付机构、非法彩票、涉赌投资等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创立赌博目的地“黑名单”制度,通过部门间的合作,通过资金链、技术链等手段开展综合治理措施。而针对不断升级的赌博犯罪手段,更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合作,在强化打击的同时,更加重视事前防范。
其次,针对当前境外电诈赌博产业园区日渐成型的现象,需要与域外政府及相关机构开展国家层面的“纵向合作”。近年来,在东南亚、中东以及西非等地,形成了规模较大、产业化发展的电诈网赌园区。由于这些园区设立在境外,很难凭借我国自身力量开展打击工作,因此,在治理网络赌博的过程中,与域外开展刑事执法和司法合作极为重要。近几年,我国不断深化国际执法合作,持续推进与有关国家的联合执法行动,如2024年4月和11月,中柬警方先后两次开展包机押解遣返联合行动,湖北、山西公安机关分批将1200余名中国籍涉赌诈违法犯罪嫌疑人从柬埔寨押解回国。这些国际合作行动不仅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彰显了我国打击跨境赌博犯罪的决心和能力。也因此,针对打击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应当在坚持国际交往原则和惯例的基础上,与域外政府进一步开展积极合作,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削弱赌博集团的组织和犯罪能力,最大限度挤压其涉及我国公民的犯罪空间。
治理网络赌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网上网下一体、境内境外联动,通过不断深化合作,促进全方位的网络赌博打击治理,要更加重视与域外的刑事执法和司法协助,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反赌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赌博犯罪的滋生土壤。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
图说世象
近日,媒体报道的一起家用摄像头侵权案引发广泛关注。陈先生用自家监控帮邻居黄女士“查岗”,黄女士拿视频截图质问丈夫李先生,两人争斗致黄女士受伤。随后李先生将陈先生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定陈先生侵犯李先生隐私权,判其当庭道歉,驳回李先生赔偿诉求。
点评:摄像头是保障自家安全的手段,不是代人“查岗”的工具。此案警示公众,摄像头的使用有着清晰的边界,无论善意与否,都要严守隐私边界,别让热心变侵权。
方越/文
警惕“云养经济”背后的欺诈陷阱
□ 陈广江
近年来,“云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呈高发态势。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发展农业产业的旗号,将正常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成投资融资活动,借助互联网大肆宣传推广,从事违法犯罪勾当。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四部门专门发布了防范欺诈风险提示。
所谓“云养经济”,是指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远程认购动植物或农产品,商家承诺给予定期返利或实物回报,主要涵盖“云养殖”“代养殖”“云种植”“云种菜”等形式。这一模式有助于推动农业朝着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还能让消费者体验从田间到餐桌的乐趣。但一些不法分子对其动起了歪脑筋,利用大众对田园生活、有机生态、智慧农业的向往,精心编造一个个极具诱惑力的投资美梦。这不仅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也对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多方面破坏。
“云养经济”骗局之所以能屡屡得逞,原因在于其迷惑性极强。这类骗局常常披着“农业+科技”的华丽外衣,精准抓住了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以及投资回报的渴望,却全然忽视了农业产业周期长、利润率有限的客观事实。例如,在2024年11月上海警方公布的一起“云养牛”骗局中,某平台宣称在海外拥有牧场,投资者可远程监控牛的成长情况,甚至承诺年化收益率高达13%。事实上,一头牛的成长周期通常需要2年至3年,在此期间,饲料成本、疫病风险、市场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相互叠加,导致利润率受限。该平台承诺的收益率明显背离投资常识和客观事实,并且所谓的国外牧场也是虚构的,“实时监控”也是盗用他人视频的骗术。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骗局还往往披着“政策支持”的外衣。不法分子刻意夸大国家对智慧农业、乡村振兴的扶持力度,将平台包装成“科技助农”的典范,甚至组织线下参观、邀请专家站台,进一步模糊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普通投资者既难以核实养殖基地的真假,又缺乏辨别金融骗局的专业能力,最终沦为“待宰的羔羊”。
此次四部门联合发布的风险提示,是继2024年9月农业农村部发布警示后,监管部门再次对“云养经济”乱象敲响警钟。风险提示既揭露和震慑了犯罪行为,也有助于提升公众认知,提醒广大公众,世上不存在稳赚不赔的买卖,农业也不是能快速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业。面对“高收益、零风险”的承诺,大家不妨多问几个问题:真实的种养基地在何处?产出如何与承诺的收益相匹配?资金监管是否透明?这些问题往往能够撕开骗局看似精美的伪装。
“云养经济”领域乱象频发,反映出公众对农业创新的期待与现实之间存在落差。要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这种期待行骗,一方面要打出“组合拳”,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引导资本流向真正有价值的农业项目,夯实农业生态的信用基础。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当下,只有让技术服务于真实生产场景,让创新扎根土地,才能防止“云养经济”这一助农利器被不法利用。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当明白,任何脱离实体产业、异化为金融游戏的新模式,最终都只会害人害己。
总之,农业的发展和振兴,依靠的是脚踏实地的辛勤耕耘,而非虚构的“云上牧场”。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唯有各有关主体加强自律,擦亮双眼、回归常识,才能避免在虚幻的诱惑中跌入深渊,共同推动农业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决抵制金融消费乱象
□ 莫开伟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了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显示,“车辆统筹保险”投诉激增,金融消费乱象频发,违规荐股与隐性收费问题突出。
从中消协的分析报告看,消费者在“车辆统筹保险”领域可谓痛点满满。首先是虚假宣传。一些业务员犹如狡黠的骗子,公然冒充知名保险公司,将所谓的“统筹保险”精心伪装成正规商业保险。消费者在付款之后,才发现自己拿到的保单并非出自正规保险公司之手。其次,售后理赔难。有消费者反映“统筹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等同虚设,根本无人接听,曾经热情推销的业务员如同人间蒸发般消失。而一旦出险,消费者不仅被强制要求前往指定的修理厂,还会深陷赔付难的泥沼,维权之路艰难无比,令人心力交瘁。再者,退保难。当消费者察觉出问题要求退款时,便会遭遇商家的百般拖延或强硬拒绝。即便合同尚未生效,退款时依然会被无情地收取高额手续费,这犹如在消费者伤口上撒盐,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在贷款领域,一些借款人也深陷隐性费用的“陷阱”。他们在负担正常贷款利息之外,还不得不支付担保费、会员费、咨询费、服务费等五花八门、名目繁多的隐性费用,导致借款人的实际贷款成本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合理范围,极大地加重了借款人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让他们在还款的道路上步履维艰。
可以说,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秩序。而这些乱象之所以出现,既与相关公司和消费贷款发放机构过于追求利润、心存侥幸等有关,也与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薄弱有关。如一些消费者对贷款机构应在显著位置上悬挂年化利率、贷款条件、收费等公示牌的要求不熟悉,让少数消费贷款机构有机可乘。
金融消费直接关系到民生权益和消费环境的改善,其健康发展至关重要。面对这些层出不穷、令人痛心的乱象,监管部门应当肩负起“市场守护者”的重任,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反映的金融消费侵权问题快速响应、深入调查,依法严惩违规机构和个人,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准入审核,严格把控市场主体质量,从源头上降低风险隐患。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全力营造出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
有关机构和企业要深刻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在日常经营中,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自身业务行为,同时,提高社会责任担当意识,积极回馈社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抑制过度逐利的冲动,以诚信经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市场的认可。
消费者自身也不能置身事外,要积极主动地学习金融常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在消费过程中,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遇到复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多问几个为什么,仔细研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清楚了解各项权益和风险。一旦遭遇金融欺诈,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向相关部门举报,让那些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置。
金融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关乎国计民生,关乎经济的稳定与繁荣。我们必须齐心协力,坚决抵制金融消费乱象,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有序、健康的消费市场环境,让金融消费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扩大内需以及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发挥出更积极作用。
让追溯码成药品安全守护利器
□ 戎丽娟
据媒体报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于近日正式上线,购药者通过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了解药品的“前世今生”。
过去,人们在购买药品时,往往难以全面了解药品的来源、生产、流通等信息。而药品追溯码的出现,相当于为每盒药品赋予了一个独一无二的“电子身份证”。通过扫描药盒上的追溯码,购买者可以清晰地知晓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规格、生产企业、销售渠道以及销售记录等重要信息。这不仅保障了消费者对药品信息的知情权,更让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能够更加放心。
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的上线,将极大提高药品耗材流通的透明度,只需简单扫一扫就能知道药品从何而来。同时,也为打击假药、回流药和药品串换销售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以回流药为例,这是困扰医药行业的一大顽疾。现实中,药贩子先是回收参保人享受医保报销后所购药品,然后改头换面再次销售。在这个过程中,药品可能被拆零放入错误的药盒,可能因保存不当而失效,有的药贩子甚至会以假乱真,将真药假药混着卖。这样的药品不仅无效,还可能耽误病情,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更危害着国家医保基金安全。
一直以来,受制于回流药监管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这一黑产一直未被彻底斩断,成为我国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的一大痛点。如今,药品追溯码的唯一性确保了一盒药品只能有一次扫码销售记录。一旦出现多次扫码记录,系统便会提示异常,购药者和监管部门可以据此迅速识别问题药品,并采取相应措施。这无疑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假药和回流药的流通。
药品溯源码上线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是技术赋能之下,我国药品监管数字化、现代化的体现。药品溯源码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揭开了药品流通的“神秘面纱”。查询功能既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反过来增加了消费者对医药行业的信任度。同时,药品信息透明化还将倒逼企业合规经营,进一步挤压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灰色地带,推动药企优胜劣汰,从而促进医药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不过,再好的工具也需要充分使用才能发挥作用。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呼吁广大群众多使用这一功能,一同参与到药品安全管理中来。原因就在于,终端的药品使用者才是这一溯源机制最重要的监督力量。只有消费者养成用药扫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举报、维权的习惯,才能使药品溯源码真正发挥威力。
同时,药品生产企业、流通机构的积极参与也是拓展溯源码效力范围的重要环节。当前,药品溯源码尚未做到100%全覆盖,一些药品耗材未赋码,消费者无法扫码查询,这就在追溯体系中留下了一个空白地带。对此,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降低追溯码的接入门槛,简化赋码流程,鼓励相关企业加入,构建更全面的追溯体系。
总之,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的上线,是国家医保局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维护药品安全方面的重要创新。这一举措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更为药品安全监管注入了新的活力。相信在各方的积极参与下,药品追溯码必将为药品安全筑起一道坚实屏障,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重要助力。
冒充“快手”官方运营商骗了1000多家商户
上海宝山警方连续捣毁3个诈骗团伙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连续捣毁3个诈骗团伙,这些诈骗团伙冒充“快手”官方运营商,在各地召开线下招商会,声称交纳3万元至8.5万元加盟费成为地区代理商,不仅能在短期内返还加盟费,还能抽取地区同类商户经营流水,轻松年入百万。据统计,本案涉及被害商户1000余家,非法所得逾5000万元。
抛来诱人“橄榄枝”
去年9月,上海宝山某灯具公司负责人周先生收到自称“快手官方”的电话邀请。对方称,周先生的公司已经通过了线上审核,只要参加线下招商会,就有机会成为上海市首批入驻代理商,不仅能够迅速提升自己公司的曝光度,还能通过发展入驻商户,和平台一起“抽成分红”,年盈利轻松突破百万元。
次日,周先生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线下招商会。现场工作人员都穿着“快手”公司的统一制服,且会场的选址和布置看起来都十分正规,有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等20余家不同类别的商户代表参会。
会上,讲师从“快手”集团的发展历程、首批市级代理商的“成功案例”和未来商业发展趋势进行了“生动”讲述,并许诺成为首批代理商后,不仅经营的商户能在“快手”团购榜里“霸榜”,还能每天从全市同类商户流水中抽取1%、从自行发展入驻的商户流水中抽取4%。成功发展80家商户后,就能退回加盟费。
听完讲师1个小时的“培训”,周先生心动不已,由于名额有限,他当场就向销售经理交纳了8.5万元加盟费。
在后续1个多月的运营中,周先生不仅难以成功发展下级入驻商户,还在未拿到任何返利的情况下,被客服“拉黑”,最终选择向当地双城派出所报警求助。
发展千余名代理商
接警后,双城派出所民警立刻从报警人提供的合同、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展开逐一查证,并联系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协作调查。
经查,与周先生合作的“喜迈苏”公司曾向快手公司提出过“达人机构”申请,但始终未交纳保证金,且真正的快手公司从未发展过“二级合作代理商”,与招商会上的信息存在明显偏差。
为进一步查实案件细节,宝山警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围绕该公司的推广和经营活动展开调查,并对其他加盟商户进行走访,逐步查证了涉及全国多地的3个团伙和5家信息科技公司。
相关团伙合作紧密,分工细致。公司中有人通过各类线上商户平台收集商户电话;有人招募不知真相的兼职大学生、“宝妈”海量拨打招商电话引流;有人选取不同城市筹备线下招商会;甚至还有人制作仿冒网站提供技术支持,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实施“线上+线下”诈骗的“流水线”。
在调查中警方发现,相关团伙以“快手官方运营中心”“快手合作企业”等名义已经累计在全国发展各级地区代理商1000余家,代理费3万元至8.5万元不等。
在实际运营中,一旦地区代理商发展下家接近返还加盟费门槛时,假冒的“快手运营中心”就会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门头商标等一一对应的补充材料,甚至对发展商户每月流水额设置要求,层层阻挠地区代理商完成发展任务,上千家加盟商至今无一家能够被返还加盟费并获利。
被抓捕时还在招商
为及时迅速打击相关诈骗团伙,为潜在受害商户止损,宝山警方在前期缜密侦查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集中收网方案。
2024年12月4日,宝山警方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来到河南省某酒店招商会现场开展抓捕行动,当时还有30余名潜在被害人准备签约,被警方及时劝阻。同时,警方在全国多地展开集中收网,抓获35名犯罪嫌疑人。
面对该团伙人员分散、作案方式隐蔽且主犯避重就轻的实际情况,上海宝山警方通过资金过往记录、重组信息网、广泛寻找被害人等方式,建立强有力的证据链。
经查,相关团伙自2024年起,在明知自己未与官方达成合作关系的前提下,依然通过假冒“快手官方”,定制仿冒的工作服、工作牌等,通过话术培训虚构盈利项目,并搭建虚假网站进一步加深潜在受骗人信任,最终招募代理商骗取加盟费。
为了防止受损商户再次进入招商会揭露真相,相关团队一般只在同一城市举办一次活动,且定期会将已经签约的商户“剔除”出电话客服推销“名单”。据统计,本案涉及被害商户1000余家,非法所得逾500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5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余3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宝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宝山警方将继续围绕案件线索开展后续侦查取证,对其他涉案产业和人员予以持续打击。
漫画/高岳
货车司机虚报材料骗取高速通行费获刑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刘弯 谢康明 为减免高速通行费,司机张某竟铤而走险上传虚假材料。近日,该起案件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司机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查明,张某明知自己的集装箱车辆不符合通行费减免政策,多次采取篡改集装箱箱号、虚报集装箱尺寸、不同角度拍摄车辆照片等方式,将虚假材料上传到“小程序”骗取通行费优惠。2023年5月5日至2024年4月21日期间,张某在江西骗取减免高速通行费17次共9365.06元;在浙江骗取减免高速通行费18次共4590.2元,共计骗取减免高速通行费13955.26元。案发后,张某已全额退赔被骗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
吉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盯准“银发族”编制旅游投资骗局
主犯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3年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郭筱琦 邱华锋
定制旅游,不仅可以定制路线还能投资挣钱?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套路吸引了2000余名老年人“砸钱”,涉案金额1.5亿余元。
2024年8月16日,被告人高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19日,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其他相关涉案人员还将陆续移送起诉。
免费旅游暗藏玄机
2023年3月,家住无锡市滨湖区70岁的刘先生碰上了一桩免费旅游的“美事”。一路上,除了游山玩水外,举办方中途还在大巴上开展了一场小型推介会,称该公司总部在浙江,实力雄厚,新近推出了一款定制旅游产品,感兴趣的可以当场签订合同购买。
据工作人员介绍,该系列套餐以580元到1万元不等的价格,将5条到12条旅游线路打包出售,从短途游到高端境外游一应俱全。客户可以选择旅游,也可不去旅游,将这笔款项作为对公司的投资理财。根据所购路线价格,还可以额外领取1%至2%的返利。
根据该公司的宣传,5日游的国内旅游线路,1条路线2150元,5条路线打包出售价格为1万元,如果客户不出游,按2150积分退还,积分1:1兑换为现金后作为理财投资,并分5期返还给客户,每期返还2150元,最终到手可以拿到10750元,5个月收益可达7.5%。随着投资额度增加,年化收益率甚至可高达20%。
刘先生一听,公司实力强、利率高,同游的老人也表示曾购买过套餐,收益都按时到账。刘先生当场出资10万元购买了10个月分期的旅游线路套餐。在接下来不到半年时间内,刘先生又陆续投资了17万元,其间不时收到公司的“补贴”共计7万元左右。但到了2023年10月,说好的定期返利突然停了。
2023年11月10日,未收到返利的刘先生赶到公司要个说法,但此前一直信誓旦旦的负责人高某某只是一味推脱拖延,而在公司要说法的并非刘先生一人。与刘先生一起在公司要说法的“投资人”们报了警,警方随即赶到现场,将高某某等人控制,后立案侦查。
利用返利吸引投资
其实,高某某所在的公司长期开展的活动,表面为“定制旅游”,实为投资返利的非法集资活动。该公司招聘业务员在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派发传单、名片,以免费旅游为噱头吸引人参与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
活动期间,由讲师、业务员等通过召开宣讲会议等方式吸引投资,同时宣称,客户只要参与投资就能成为公司会员享受免费旅游,一次性付款就可在一定期限内享受多次旅游。
2022年8月,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将原公司改头换面,在梁溪区、滨湖区等设立5家分中心,每月会派督导到5家分中心对所有员工开展培训。高某某因办事得力升任第三分中心总监,负责分中心的团队管理、旅游线路的运营工作和业绩管理。
高某某也心知肚明,“定制旅游”表面上花里胡哨,本质上就是利用到期返利吸引客户投资,需要不断有新客户投钱,老客户才能拿到返利金。公司培训时,曾叮嘱他们要把返利描述为补贴,以免客户对公司的性质起防备之心。受高额收益诱惑,同时也为获得更高额的提成,高某某本人也借贷买了好几份这样的旅游套餐,最终也是自食苦果。
借机“洗脑”老年人
2023年8月13日,滨湖区检察院依法对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4年2月1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经统计,高某某负责的第三分中心自2022年9月以来,涉及投资人2000余人,涉投资金额共计1.5亿余元。
该案承办检察官邱华锋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涉案公司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以公开发放传单、名片吸引客户参加旅游,在途中推广带投资性质的旅游线路的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者系朋友之间口口相传、互相拉拢参与投资,符合公开性特征,且以高额返利诱惑人投资,具有明显利诱性,发展的投资对象亦是社会不特定人群,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特征。
“涉案公司抓住‘银发族’普遍有较大的旅游意愿,但体力精力有限及精打细算的特点,以短途旅游吸引老年群体参加,借机‘洗脑’推广,一大批老年人被利诱,被骗了养老钱。”邱华锋说。
鉴于该案系借文旅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新发案件,滨湖区检察院结合案件撰写情况分析,从公司类型、运营方式、宣传对象、作案模式等方面分析披着旅游公司外衣的新型非法集资案件特点,提出强化司法与行政联动协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积极延伸社会治理的建议。记者了解到,该院将在此基础上,会同文旅、金融、公安等相关部门,在辖区内重点旅游机构中开展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规范从业指引。
烟台警方全链条打掉一假白酒产销团伙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胡婵娟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顺线深挖,侦破一起特大假冒品牌白酒注册商标案,实现对制售假冒白酒“产、供、销”网络的全链条打击。
此前,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接辖区居民报案称,其在某购物平台一家名为“老默老酒”的店铺,以66.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瓶某知名品牌白酒,购买后怀疑为假酒。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相关品牌白酒公司鉴定,“老默老酒”店铺售卖的某知名品牌白酒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侦查中,民警发现该店铺法定代表人毛某伙同其他4人,从2023年3月开始,利用多人身份信息注册营业执照,并在某购物平台开设3家店铺,销售10余种冒充知名品牌的白酒。
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一个多地互通、多人参与集“产、供、销”全链条于一体的制售假冒品牌白酒团伙浮出水面。
警方发现,毛某及其同伙所售假酒均购自他处。芝罘公安分局组成专案组,分赴外省三地,将假酒制造商宁某以及假酒瓶生产、销售商徐某和假酒销售商张某等13人抓获归案。民警顺线深挖,查出了假酒包装材料源头赵某。
经查,2020年底至今,赵某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纠集他人制作假酒包装材料,销售给假酒制造商制作假酒,后通过网络面向全国销售。
在掌握充足的证据后,芝罘公安组织精干警力分赴外省,对假酒包装材料及假酒制作商进行集中收网。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捣毁制作假酒窝点18处、销售假酒店铺40余家、制作假酒包材窝点13处,现场查扣10余种假冒知名品牌白酒6000余瓶,假酒商标、酒瓶、防伪标等制假包材300万余件。一起特大假冒品牌白酒注册商标案告破。
海口海事法院审结船舶清污合同纠纷案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王 艳
海口海事法院近日妥善审结一宗船舶清污合同纠纷案。
2019年7月,美某公司所属船舶在航行中遭遇货舱进水,导致油污泄漏。事故发生后,美某公司和宇某公司签订清污协议,约定收费标准为1900元/吨,该报价包含油污防控以及清洗船舱等。随后,美某公司向宇某公司预付10万元,并表示剩余费用待保险公司向美某公司赔付后再支付。
签订协议后,宇某公司再次向其提出950元/吨报价,该报价不包含洗舱工作。美某公司支付前期费用10万元后,宇某公司随即开展油污水收集工作,并将全部500吨油污水运送至指定的处理站进行处理,但并未开展洗舱工作。2020年5月,保险公司向美某公司赔付保险金35万余元,但美某公司未将获得保险赔款的情况告知宇某公司,亦未再向其支付任何款项。
宇某公司遂诉至法院,主张按照1900元/吨的价格,要求美某公司支付剩余清污费85万元,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日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美某公司表示宇某公司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且应当按照950元/吨的价格计算清污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按950元/吨计费更符实际,且合同滞纳金过高,遂判决美某公司支付37.5万元清污费及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的滞纳金。双方未上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当事人宇某公司向海口海事法院送来一面绣有“崇法善断 守正惟先”字样的锦旗,对办案人员表示感谢。
经销商抢注境外企业商标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
□ 本报记者 唐 荣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雷桂森
曾经销境外产品,可以先行一步抢注商标吗?合同到期了用抢注的商标进行宣传可行吗?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法院查明,B公司是境外某知名汽车护理产品企业,旗下的“9B”品牌在汽车护理领域享有盛誉,但在我国境内未注册有关商标。A公司曾系该品牌的国内经销商,在经销关系存续期间,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梁某在境内私下注册了该品牌的“9B”商标。几年后,经销期满,双方经销关系解除,但A公司仍在其官网主页面、产品照片和门头招牌持续使用该商标,并对外宣传其为B公司的国内代理商。同时,A公司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陆续申请注册了7枚与B公司高度近似的“9B”商标。
2018年3月,A公司凭借受让商标在展会上对B公司的现总经销商进行侵权投诉,要求其在产品及宣传海报上遮挡商标。
2023年1月,B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A公司、梁某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2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有三个:一是A公司在网站页面、门店照片等中使用案涉“9B”商标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A公司与B公司均经营汽车用品,双方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案涉“9B”商标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案涉双方曾存在经销关系,A公司未经B公司许可持续使用注册商标及相关元素,主观上具有攀附B公司的声誉、为自己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故意,客观上引起消费者对于市场主体和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是A公司对外宣传其为B公司代理商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双方经销协议约定:“本协议终止后,经销商将不再使用品牌名称,并在任何情况下,立即停止使用该等标志或名称。”而在双方协议终止后,A公司仍在网站团队介绍、公司简介中表述A公司为B公司中国区总代理,易使公众误认为A公司与B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对被告产品的来源产生误解,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是A公司关于案涉“9B”标识注册行为及投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A公司申请注册案涉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B公司的商标在境内进行商业使用且具有一定影响力,享有合法的在先权利基础。A公司明知B公司在先使用案涉商标,仍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近似商标,行为本身有违诚信,恶意明显,可推定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次,A公司的投诉行为系滥用商标权。基于案涉商标申请注册具有不正当性,且已被裁定无效,A公司的投诉行为不具有正当的权利基础,也实际损害了B公司的正当权益。B公司因A公司实施上述案涉行为而遭受实际损害,故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福田法院判决,A公司与梁某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70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本案涉及境外产生的企业名称的司法保护问题,根据侵权行为的不同表现形式,分别将境外企业名称作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和“在先权利”进行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了境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从案涉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具有不正当性、被告的投诉行为是否系滥用商标权、原告是否因其实施案涉行为而遭受实际损害等方面分析,对被告的恶意抢注并滥用商标权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行了认定,有效规制了将他人的境外企业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滥用商标权利的行为,有利于维护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与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团伙兜售餐厅排队号码被一网打尽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随着餐饮市场的繁荣,北京一些网红餐厅排队火爆,也让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近日,北京朝阳警方对某网红餐厅周边出现的“黄牛号贩”展开打击,抓获6名违法人员。
据了解,某餐厅去年在北京开设首店,迅速爆火,吸引大量食客前来打卡。因现场排队、就餐并不需要专人专号,“黄牛号贩”恶意囤积纸质号源并兜售给前来就餐的顾客。
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多渠道调查,民警们掌握了大量证据,并逐一确定了该“黄牛号贩”团伙的人员构成。固定好相关证据后,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分组分配任务,在该团伙再次现场倒号时,将团伙6人全部抓获。
经审查,该6人通过重复取号的方式获取餐厅排队号码,并在餐厅周边通道跟随阻拦顾客,以高价转让排队号码的方式获利,该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目前,上述6人均已被行政拘留。
宜昌警方捣毁一“百家乐”赌博窝点
本报讯 记者刘欢 通讯员徐彬尧 胡佳 前不久,湖北省宜昌当阳市警方频繁接到当地群众的匿名举报,称城区某小区内存在聚众赌博的违法行为。
当阳市公安局玉阳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举报信息进行深入研判。警方经过细致分析,发现该赌博窝点附近布置多名“钉子”放哨。2月7日,玉阳派出所办案队民警提前安排多名民警进入小区内埋伏,在次日凌晨出击,现场抓获涉赌人员26名,查获赌资17万余元,以及扑克牌、显示器、点钞机等一批作案工具。
至此,这个以“百家乐”为赌博形式的赌博窝点被捣毁。
夫妻火车站传递鞭炮试图逃避安检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曹绍东 近日,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站,一对夫妻明知烟花爆竹属于严禁携带物品,仍试图在火车站栅栏外传递烟花爆竹,逃避安检,最终被铁路警方处罚。
2月4日12时许,旅客王某乘车前,让其丈夫李某在新林站外栅栏处传递烟花爆竹。这一幕恰巧被客运工作人员发现,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新林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李某和王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王某想把6枚烟花带到加格达奇给孩子燃放。王某夫妇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对携带烟花进站的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铁路警方依法对二人携带违禁品进站乘车的行为作出每人200元的行政处罚。
一座海岛75年军民鱼水情
浙江宁波北仑区大榭岛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纪实
□ 本报通讯员 代宗锋 田沛雨 林庆港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岛“八一八”爱国拥军联合会收到驻岛东部战区海军某部送来的锦旗,上面印着“心系国防情暖兵心,强军后盾助力打赢”。
“军拥民,民拥军。”在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范焕平看来,双拥不是口号而是实践,是赓续发扬红色传统的坚守与创新。
在东部战区海军某部工作多年,如今转业任北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的赖舟水见证了军地双拥的感人故事。他说,大榭岛上军民携手持续紧跟时代形势变化和使命任务要求,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丰富双拥内容、拓展双拥渠道、创新双拥形式,谱写了军政军民团结生动篇章。
打造双拥一条心
75年前,在人民解放军“渡海第一仗”中,诞生了半桶粥的传说、小战士勇救阿生公等双拥故事。
进入新时代,大榭岛设立军事禁区保障军港安全的同时,创建东部战区海军首个军嫂党支部,创新推开随军家属“互联网+灵活劳务”模式,成立社会化拥军组织,开创大榭双拥新格局。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大榭岛南北交通被一山阻隔。20世纪70年代,军地双方共同筹资、携手共建,开凿了一条全长174米、宽5.5米、高5米的隧道,被誉为“军民友谊通道”,浇制了一条6公里的水泥路——“军民路”。时过境迁,“军民路”虽不再发挥交通主干线的作用,但在岛上军民心中依然是永恒的双拥丰碑。
2002年2月12日正月初一,东部战区海军某部领导带领官兵到山上与森林大火对抗4个小时,成功保住群众生命财产;2005年8月,驻岛某部官兵顶着狂风暴雨,蹚着齐胸深的洪水,救助台风中被围困的群众;2021年9月,该部军士孙浩逼停失控车辆,从车底救出一名大榭第一小学学生。
……
“把精力聚焦在备战打仗上,把真情用到人民群众中,这样的人民军队谁不爱?”北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林广亮说,双拥工作就是要在“双向奔赴”中同心而行。近年来,他们尽心竭力为部队解决练兵大事、为官兵破解个人难题。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东部战区海军某部领导说,正如大榭岛双拥展览馆朱红色大门前那副楹联上所镌刻的诗句——“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建好双拥新平台
2021年,在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推动下,由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原大榭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一级调研员黄金国牵头,多家知名央企、国企、民营企业家,以及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医生、教师、律师共计170余人组建的大榭岛“八一八”爱国拥军联合会正式成立。
“‘八一八’,是1949年8月18日大榭岛解放的日子。成立爱国拥军联合会,目的是整合各种资源,帮助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服务等问题,确保广大官兵在前方安心练兵备战。”黄金国谈及成立联合会初衷时如是说。
官兵有难,联合会专门成立拥军基金为遭受大病重灾官兵家庭送上慰问金,解燃眉之急;家属来队,联合会总会第一时间派人登门看望慰问,送上坚果礼包、牛奶等;暑期到来,联合会为军娃们量身定制趣味性强、寓教于乐的精品课程,举办航模科技夏令营、书法夏令营、红色故事会等特色活动。
以前大榭山多是茅草、葛藤,容易引发山火,不利于山体水土保持。自1979年起,岛上军警民每年植树节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现在岛上被茂盛的山林覆盖,当年营区周边饱受虫害的马尾松也逐渐存活下来。“这上万亩生态林,是军地45年接力种植养护的结果。”黄金国说。
自1999年担任大榭开发区社管局副局长负责双拥工作起,黄金国就与驻地部队结了缘。20多年来,他用真情和实干,成了岛上官兵最贴心的人——“有困难,找金国!”
“我们是带着感恩的心,用心用情做拥军。”黄金国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村、社区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活动,在金海岸社区成立爱心编织站,承接外包装、针织等加工业务,每年固定安排20余名需照顾孩子的军嫂灵活就业,成人学校也蹚出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新路子。
2012年8月,超强台风“海葵”袭击宁波,两艘250匹马力外地渔船从外海驶入大榭岛客运码头抛锚避风。因风大浪急,渔船走锚失控,向军港方向漂来,严重威胁军港安全。
时任三防总指挥的黄金国立即与部队联系,指令公安、海事、边防等部门火速派人进入军港码头处理险情。当时,狂风暴雨肆虐,险象环生,军民协同作战,确保军港锚地和渔船安然无恙。此后,为保护军事设施安全,当地建立起关键航道和水域防台风预案,并多次组织开展整治活动,确保航线安全。
在“八一八”双拥精神感召下,2023年3月,浙江省第一个由国有企业组建的“丁国强拥军志愿者服务队”成立。这个以省级劳动模范丁国强命名的拥军服务队成立后,多次走进军营慰问退役军人和军属,用实际行动践行“军民一家亲”。
某年3月的一天,驻岛部队一名干部的妻子突发车祸,身上多处骨折,而此时该干部接到执行任务的命令。当地政府得知此情况后,立即联系经验丰富的医疗专家参与治疗,协调医院做好术后护理、康复,并指派两名律师妥善处理事故事宜。
“最伟大的力量是同心合力。”林广亮说,近年来,他们通过创建一批模范村(社区)、选树一批双拥模范单位(个人),挖掘一批双拥文艺作品,旗帜鲜明表彰,典型示范引领,持续在全社会掀起拥军崇军爱军热潮,不断增强双拥工作吸引力、感召力和生命力。
这些年,军地沟通互相支持,让双拥工作提质增效。官兵打靶,大榭街道组织人员在山路设卡,交警临时封闭区域路段确保训练安全;部队举办大型篮球联赛无场地,爱国拥军联合会协调会员单位积极支援做好赛事筹备,无偿提供竞赛场所、练球场所……
共谱双拥新篇章
在大榭中学军民共建展厅,墙上的一封封手写信引起参观者的注意。1988年3月,大榭中学老师胡四海从报纸上看到南沙官兵守礁卫国的事迹,感动得热泪盈眶。
于是,胡四海召开了一次“祖国领土神圣不可侵犯”主题班会,他将报纸上刊载的南沙官兵事迹一字一句读给学生们听。在胡四海的引导下,学生们决定给赤瓜礁上的海军官兵写信,这些信一写就是36年。
2023年的冬日,分布在辽宁、山东、江苏、河南等16个省(市)的赤瓜礁守备部队官兵家庭,收到大榭岛百姓亲手织的围巾和饱含学生们对守礁官兵敬意的书信。
2024年春,“岛礁互助 双向奔赴——大榭中学首届赤瓜礁助学金”发放仪式举行,6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赤瓜礁助学金。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让他们从小就知国防、学国防、为国防,是双拥工作的重点。”范焕平说,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观念是民族之魂,是双拥工作的思想基础,是军政军民团结的坚强纽带。长期以来,宁波市将国防教育和双拥文化作为全民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红色资源宣讲,厚植全社会国防情怀和双拥意识。
“双向奔赴的双拥情,让国防越来越稳固。”作为与军港共生的海岛,大榭岛各界坚持底线思维,努力为部队解决困难问题,维护部队安全稳定。
2019年6月,针对新时代军嫂自身素质较高、就业意愿强烈又需兼顾家庭的特点,东部战区海军政治工作部、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东部战区海军某部、大榭管委会等会同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合推出全国首创、全军唯一的“互联网+”灵活劳务模式,为随军家属量身定制全职、兼职、不定时等多种互联网平台灵活劳务岗位。“后方的事情帮我们解决了,保家卫国的事情,我们一定做好!”东部战区海军某部领导多次表达感激之情。
目前,该模式已帮助近百名军嫂实现精准就业,成为近年来双拥工作的新亮点。
图① 大榭岛全景。
图② 大榭岛军地双方举行双拥座谈会。 本报通讯员 黄颖 樊仕林 摄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研究专业委员会举办年会
聚焦宪法与国防和军事法律制度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近日,在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研究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宪法与国防法律制度七十年”论坛上,与会代表围绕“宪法与国防(军事)法律制度”、聚焦“全面加强对宪法国防和军事条款的研究与实施”展开研讨交流,并对“以宪法为统领加快创新国防法学学科”进行展望。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军事科学院原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丛文胜主持论坛,并作了“以宪法为统领设立国防法学作为新兴交叉学科”主题发言。他建议,依据宪法及现实情况将现军事法学拓展为国防法学学科,并将国防和军事法律部门列入宪法相关法,以更好发挥宪法对学科建设发展的重要统领作用。以学科创新带动中国特色国防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国防和军事法律制度的法治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党中央提出的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
丛文胜指出,国防法学是在继承军事法学学科基础上的新时代创新发展,该学科的创立和发展有着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体现了加快提升国防法治化水平的时代要求,对于营造创新发展国防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调动更多有志人才研究中国特色国防法治建设的积极性,提升新时代全民国防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表示,应当加强对依法治军的理论研究,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强化人民军队的科学治理,依法保障强军目标的实现,提升人民军队战斗力。
论坛聚焦“宪法中国防和军事条款的实施与监督”问题进行了探讨。现行宪法有13个方面、40多处有关国防和军事的明确规定,构成我国宪法学话语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但不可否认,我国宪法有关国防和军事方面的规范在实施与监督、理论和实践方面尚有亟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例如,需要进一步明确国防和军事方面国家立法层级和权限、军事立法合宪性审查等。应当充分发挥宪法确立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审查作用,依宪保障国防和军事的建设发展。
“我国宪法对相关国防和军事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构成中国特色宪法学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强化宪法有关国防和军事规范的实施与监督。”军事科学院战争研究院研究员洛岩说。
军事科学院战争研究院讲师荆磊认为:“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需要严格遵循宪法原则,以依宪治军为核心,重点加快推进军事立法体系完善与创新,确保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建设沿着正确的法治道路发展。”
此外,与会人员表示,新时代国防和军事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出版,对传承弘扬党领导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的重要法治理念以及大力推进国防教育具有很强的政治、社会和法治意义。应通过建立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依法保障国防和军事法治理论研究成果出版工作。
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
联合高校法学院共育法治人才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张明哲 包国俊 近日,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专项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授课结束。这是该研究院加强人才培养,全链路抓建人才队伍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受到科研人员好评。
“业务强训的需求来自军事法治科研实践。”军事法制研究院领导介绍说,研究院承担军事法规编修等大量任务,在为基层办实事的调研清单中,加强法学基础理论培训的需求度高居前列。研究院党委分析认为,近年来,大规模选调、招录青年军官和文职人员为研究院增添了新鲜血液。但是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迫切要求科研人员掌握与职能任务拓展相匹配的专业能力。
该研究院领导分赴高校调研,最终确定了“‘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依托名校资源’与‘自主重点设计’相辅助,充分走开联合强训共育法治人才的路子。”
目前,该研究院已先后联合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开展多期强训,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军事立法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法律前沿等20余门课程,有效提升科研人员法学素养、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
“作为一名普通科研人员,能够走进全国顶尖法学殿堂学习感到非常难得。”参加首期培训的研究员关泠说,“强训为我们提供了丰厚的学习资源和交流平台,也为从体系化视角学懂弄通做实法学这篇大文章开阔了视野。”培训结束后,科研人员纷纷表示,要以强训为抓手,加强基础理论、实践理论、应用理论研究,为推进军事法治科研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该研究院在抓好联合强训的同时,多举措加强人才队伍发展,出台青年人才基金资助办法等,大力扶持中青年科研人员担大任、唱主角;出台若干措施,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创造良好学术氛围;推出以团队带人才的“一聚两创”科研机制,成立多支科研创新团队,为科研创新储备人才资源。
商业航天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近日,国家航天局在京召开商业航天安全警示教育暨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宣贯会。会议旨在吸取教训、以案为鉴,切实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商业航天监管责任,促进实现商业航天高水平安全,统筹推动商业航天规范有序发展。会上,有关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商业航天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研讨。
近年来,我国商业航天蓬勃发展,整体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已经成为推动航天产业发展、建设航天强国的重要力量,为我国航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会议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力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一步释放商业航天发展潜力。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作为、迅即行动,蹄疾步稳提升商业航天安全能力,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商业航天安全监管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强化机制保障,深刻把握商业航天发展规律,完善制度机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属地监管职责,织密织牢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标准建设,坚持标准引领,加快制定商业航天标准体系,加强监管力量,着力推动商业航天领域标准化、体系化发展,营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局面。强化隐患整治,以案促改促治,认清安全形势,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强化责任落实,做到进度服从质量、服从安全,加强协同联动,把商业航天安全的任务、措施、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强化生态建设,弘扬优良传统作风,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有序推动商业航天发展,做安全发展的行动派、实干家、引领者,切实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西宁军事检察院检察官
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冯伟 张野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军事检察机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走深走实,近日,解放军西宁军事检察院组织全体人员赴驻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展区里,一个个鲜活案例、忏悔书以及告诫语令人警醒,让军事检察官们深刻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警示教育片《破腐除贪》通过剖析党员干部走向犯罪的思想根源,深刻揭示了腐败行为对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巨大危害,让现场所有人深受震撼。活动结束后,军事检察官们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教育整顿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严以律己、恪尽职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法治军营建设。
西宁军事检察院领导鲁振林表示,此次作风纪律整顿旨在增强全体检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自觉性。作为法律监督战线上的“守关者”,必须牢记党纪国法,时刻警钟长鸣,守住政治底线和道德红线。
全国双拥办召开今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
研究部署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等工作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 记者廉颖婷 记者今天从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全国双拥办近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等近期全国双拥重点工作,并对抓好年度任务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曹俊主持会议并表示,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命名之年,围绕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高质量做好年度双拥工作意义重大。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改革各项任务。深刻领会在党中央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背景下,党和国家保留“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示范项目的深远考量,高质量高标准办好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项目优化调整后的首次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活动。统筹好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33次全体会议、年度全国省(区、市)双拥办主任会议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年度双拥重点任务落实。
国家发改委将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 记者万静 记者今天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我国将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障碍,尽快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好“非禁即入”要求,细化举措,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两重”是指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新”是指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通过各种渠道已收集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2266项,办结1097项,接下来,发改委将与有关方面一道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和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该负责人透露,民营经济促进法已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发改委将抓紧做好出台实施的相关准备。同时将加快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积极参与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威海锻造过硬队伍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
本报讯 记者姜东良 李娜 通讯员宋建东 山东省威海市委政法委连续四年以“狠抓落实”为主题,紧扣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履职能力、激励担当作为等措施,锻造过硬队伍,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我们立足工作实际,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激发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威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宁在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健全体制机制方面,威海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构建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队伍建设体系。市县两级公检法“三长”兼任政法委副书记,在政法委各自牵头一项重点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各委员单位轮流承办,推动工作高效开展。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平安建设等34项配套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流程。将三项“督察巡查”纳入市委巡察“大盘子”,狠抓问题整改。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建立双向通报机制,每季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等情况纳入干部协管协查范围,通过信息共享实现队伍共管。
为提升干部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水平,威海市委政法委坚持在攻坚克难、创新突破中历练干部,牵头成立市县两级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做到日调度、周通报、月例会、季度评价、半年观摩、全年考核。通过实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卷”“两见面、双签字”等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连续3年开展政法机关“进企业促发展”活动,市县两级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分包联系企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律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增强干警服务发展的主动性、责任感。
威海市委政法委围绕“狠抓落实”主题,每年深化主题内涵,营造一心一意干工作的浓厚氛围。每年开展“年度政法人物”选树宣传活动,举办“时代政法先锋”颁授典礼,倡树争先创优的干事导向。每年初修订业绩考评办法,年底公开科室、干部考核成绩,让“有为”者“有位”,有效激发队伍的主动性、积极性,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以强烈的政法担当保障高质量发展。
河南遂平法院实质性化解知产纠纷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曹国忠
“没想到,现在打官司就像‘网购’一样方便。”因著作权纠纷,李某被湖北某公司诉至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2月17日,法官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云端庭审后,李某感叹道。
这是遂平县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探索实践以“专业化团队、智慧化审判、多元化解纷、实质化止争、立体化普法”为主要内容的“五化”工作法的一个缩影。
遂平县法院自2022年5月集中管辖驻马店市辖区普通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至2024年12月,通过诉前调解化解677件,审结1549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169件,调撤率达75.47%,2158件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遂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冬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我们始终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既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有效拓展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努力做到实质性化解,又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且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等情况,遂平县法院选拔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官组成专业合议庭,集中审理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确保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同时,从专业培训、业务交流等方面,不断提升审判团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遂平县法院坚持科技赋能,依托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律师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电子送达平台、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线上庭审、阅卷、送达、调解等工作,截至目前,线上立案率、网上开庭、调解率均达90%以上。
在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立方面,遂平县法院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等联合组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专业调解队伍,纳入法院调解平台,通过“委托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着力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针对批量维权诉讼现象突出的情况,遂平县法院充分发挥类案示范裁判作用,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以点带面助推类案批量化解,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在审理广州某化妆品公司诉驻马店市辖区16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系列案中,承办法官发现,此批案件涉及同一个商标,各被告的侵权行为基本相同,法庭及时梳理信息,明确了示范判决、调解+批量调解、撤诉的办案思路,选择某个体工商户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例进行判决。庭后,其余15起案件在示范性判决指引下,达成和解并撤诉。
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涉案被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经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遂平县法院进一步加大释法说理力度,确保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同时,注重将普法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以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为导向,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提高全民保护创新意识。
临汾铁警筑牢春运返程安全防线
春运返程期间,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坚持多管齐下,全力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在进站口、出站口、候车室等重点部位派驻警力,加强多部门联勤联动,严厉打击盗窃、诈骗、倒卖车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净化站车治安环境。二是增派安检督导员,落实安检查危制度,坚持“逢包必检、逢疑必问”,严防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三是在各车站派出所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设立“党员先锋岗”,提供行李搬运等暖心服务,及时解决旅客急难愁盼问题。 王立远
大同铁警营造良好春运治安环境
春运启动以来,太原铁路公安局大同公安处宁武车站派出所坚持“武装巡逻不间断、安全检查不遗漏、督导安检不松懈、线路巡查不停步、隐患排查不停歇、服务旅客不打折”,努力营造良好的春运治安环境。该所联合驻站武警、特警,加大站区巡逻力度,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同时,按照“行李件件过机、旅客人人手检”的要求,加强安检查危工作;组织铁路沿线各村(社区)护路工作站,开展线路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聚焦旅客需求,推出多项暖心服务举措,让旅客出行体验更美好。 刘洋
路相通 城相融 心相连
深圳边检总站护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6周年回眸
□ 本报记者 唐 荣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刘姝梦
春日,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奔流不息,湾区千帆竞渡,城市灯火璀璨……一幅繁花似锦、欣欣向荣的壮阔图景正徐徐展开。
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勾勒出大湾区建设的宏伟蓝图。6年来,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立足移民管理职责使命,精准对接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融入大局、挺膺担当,聚力推动路相通、城相融、心相连,为大湾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贡献国门力量。
畅通内外“双循环”
“我今年专门来香港过年,高铁直达真的太方便了!”1月31日,农历大年初三,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人潮涌动,湖北旅客周先生切身体验到“一地两检”通关模式的便利快捷。
当天,西九龙边检站共查验出入境人员超13.6万人次,创下2018年开通以来最高单日客流量。目前,香港西九龙站直达内地站点93个,覆盖19个省(区、市),联通湾区、链接全国作用持续凸显。
随着我国过境免签政策不断优化及中外人员往来便利举措陆续推出,入境外国人数量持续攀升。深圳机场边检站动态监测客流变化,强化分流引导,组织多语种骨干民警提供通关指引、政策解答等服务。为护航深圳国际航空枢纽建设,2024年,深圳机场边检站助力拓展37条国际客货运航线,畅通货机全天候、零等待、“一站式”绿色通道,最大程度提供出入境便利,累计保障跨境电商货量超30万吨。
从高铁疾驰的西九龙站,到日夜不息的深圳机场,从位列深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要引擎的小漠国际物流港,到坐拥华南地区最大固定式深水原油码头的惠州马鞭洲岛,深圳边检总站所辖大湾区一类口岸18个,自2019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13日,共查验出入境人员6.78亿人次、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4830余万辆(艘、架、列)次。口岸“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新气象,昭示着大湾区“硬联通”正向着更深层次迈进。
为切实推动口岸通关流量转化为经济发展增量,深圳边检总站不断完善与地方党委、政府协作机制,以服务前海、河套、沙头角“三大粤港合作平台”为重点,靠前保障低空经济、海洋经济、临港产业等新产业体系发展,助力形成“外国人来华”新热潮、“内地居民出境游”新热点,助力广东9个外贸进出口指标、深圳7项对外开放指数走在前列。
构筑优质“生活圈”
近年来,随着内地赴港澳个人游城市的持续扩容及深圳居民赴港“一签多行”等新政实施,深港两地居民“双向奔赴”,跨境消费热潮持续升温。
据统计,6年来,深圳边检总站共查验入境香港居民超2.03亿人次,出境前往香港的内地居民超1.05亿人次,大湾区居民越来越深度融入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为推动大湾区“软联通”更加顺畅,深圳边检总站做深做实政策引流和保通保畅工作,全力保障港澳永居外国人便捷来粤、恢复“一周一行”、扩大“一签多行”等8项具有大湾区辨识度的移民管理新政直达快享,联动港澳同步开展“两公布一提示”,研发投入移动查验终端、移动查验台等12类新型查验设备,口岸通关整体效率提升近40%。
“不用‘掏证’‘刷证’,只需‘刷脸’的感觉真好。”2024年12月20日,深圳边检总站创新实施“免出示证件”通关新模式满一个月,香港居民王女士热情分享从深圳湾口岸新通道过关的愉快体验。据统计,一个月内已有超90万人次经该口岸“刷脸”通关,占快捷通道通关人数比例约42%。不到10秒钟的通关速度,让深港跨境往来更加便捷。
画出湾区“同心圆”
粤港澳大湾区11座城市,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具有“心联通”的先天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共建“人文湾区”,在南粤国门随处可见深港同心、并肩同行的和谐景象。
2月12日清晨,罗湖口岸出境大厅一群身着统一制服的学童在罗湖边检站民警的引导下,手拉手来到跨境学童专用通道的一米验证台前,安全有序快速通关。
深港跨境学童群体是两岸融合发展的一个缩影。据统计,每年约有两万余名跨境学童经深港口岸通关,深圳边检总站实施“全链条”服务保障机制,设专区查验、派专人引导,全力守护学童跨境求学路。
1月10日,深圳湾口岸驶入一辆载有急病患者的救护车,深圳湾边检站高效做好救护车在口岸限定区域内的路线引导、专区查验和快速通关等保障工作,仅用两分钟便规范、顺利完成1车4人的边检手续办理。这是自2024年11月30日粤港跨境直通救护车试行计划实施以来,首名深港两地医院点对点转运的患者。
以心换心,方得真心。近年来,深圳边检总站用心用情用力推进边检政务服务精准化建设,主动走访“两院”院士、专家学者,优化高优人才备案通关、港企港人便捷通关、高频人员智能通关“三类模式”,更新行政许可办理、快捷通道通关、车辆备案查询“三类便民指引”,完善六类“一地、一窗、一次”办证办事流程,6年来惠及近1200万高频出入境人员,12367服务平台来电接通率、群众满意率、工单办结率实现“三个100%”。
图片新闻
图① 今年春运期间,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库尔勒公安处鱼儿沟站派出所加强线路巡查,严防危及行车安全的各类案事件发生,全力确保辖区客运、货运列车平稳有序运行。图为2月18日,鱼儿沟站派出所线路民警对货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宣讲。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博欣 摄
图② 春运期间,武汉铁路公安局襄阳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加大防盗、防骗知识宣传,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让旅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图为近日,在由十堰开往深圳东的列车上,民警向旅客开展防盗宣传。
本报通讯员 沈雨薇 摄
图③ 为确保春运后期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平稳,近日,安徽省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来到干汊河镇洪宕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讲。图为民警向村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本报通讯员 王可海 摄
北京铁路公安机关加强路地联勤联动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记者张雪泓 通讯员宋雯记者今天从北京铁路公安处获悉,针对节后北京各大火车站返程客流持续高位的特点,北京铁路警方加强与七大火车站站区办,属地工商、城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协同配合,确保辖区秩序稳定。其间,共整治违规网约车、出租车近20辆,查处多起“黑车”招揽,纠正车辆违规违停行为30余起。
北京铁路公安处治安管理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路地执法机关联勤联动机制,近期路地执法部门在北京七大火车站地区联合开展了“站周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黑车”运营和出租车非法揽客、私自溢价等问题。2月12日,支队联合北京站派出所、北京市重点站区城管分局北京站地区执法大队、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三支队对北京站广场西侧出租车和北京站东侧的停车场网约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非法经营网约车5辆,并现场责令驾驶人停止违法行为,移交城管执法队处理。
2月13日23时许,清河站派出所联合海淀区交管六队开展专项行动,对上地东路“黑车”招揽情况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纠正出租车违规行为10余起,处理车辆违停行为10余起。
据了解,北京铁路公安处涿州东站派出所也依托路地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客运专线站前地区联系,与交警、运管、城管等相关执法单位共同开展交通秩序清理整治。同时,还通过站区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旅客普及安全出行知识,引导旅客选择正规交通工具出行。其间,共纠正出租车违规行为5起,车辆违停行为10余起。
秦皇岛铁警强化春运线路治安管控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毛千千刘斌 春节过后,为确保辖区线路治安环境持续安全稳定,秦皇岛铁路公安处落实“五个一遍”工作要求,强化打防管控措施,围绕重点区段、重点时段统筹加大巡控频次、巡控力度,对辖区线路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铁路企业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以见警率、管事率、处置率确保安全率。民警积极走进铁路内部单位、沿线村庄、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安全宣传和普法教育,切实提高铁路职工和沿线群众法治意识。
同时,秦皇岛铁路公安处组织辖区有道口的铁路派出所加大对管内道口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铁路道口视频监控、拦车栅栏、对讲机等设施设备的安防性能和道口作业人员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道口过往车辆增多的实际,合理部署警力,协助秩序维护,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个人医疗健康数据处理者信义义务的证成与制度建构
□ 邓辉 孙挥
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纳入新型生产要素范畴以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成为我国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事实上,无论是2022年12月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还是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均意在最大化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据要素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发利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位列重点行动领域的“医疗健康”行业,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较早布局数字化转型的行业领域。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医疗健康数据不断累积、规模迅速扩大。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引领技术的出现,使个人医疗健康数据在疾病预防、健康管理、辅助诊疗、精准医疗、药物研发、医学研究等方面不可估量的价值潜力空前释放。然而,个人医疗健康数据的特殊性在于其高价值与高风险相伴而生。个人医疗健康数据内含大量兼具私密性与敏感性的个人医疗健康信息,通常属于隐私权的保护对象。这些信息一旦被泄露或非法使用,极易对个人人格尊严造成侵害,甚至可能威胁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现行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作为一种通用保护规则,未能充分关注到医疗健康数据处理场景中的特殊性,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不免陷入削足适履的困境。一方面,医疗机构在对个人医疗健康数据进行不可识别性使用时,为了最大限度维护信息主体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而设置的过于硬性的“匿名化”要求,与医疗健康数据处理实践无法兼容;另一方面,在对个人医疗健康数据进行可识别性使用时,滥觞于传统医患关系中以“告知—同意”为中心的赋权规则,在面对更加复杂的数据处理实践时,由于受制于医疗健康数据处理者的信息主体缺乏完全的自主性,实践中多流于形式,甚至异化为医方的一种风险转移手段。
事实与规范之间形成的巨大鸿沟,引发了信息主体对个人医疗健康数据处理者的不信任,客观上制约了医疗健康数据的共享利用。相关实证研究业已表明,患者对隐私泄露风险的担忧是其无意共享医疗健康数据的首要原因。为了弥合二者间的差距,在数字经济时代重塑个人医疗健康数据处理者与信息主体间的信任关系,亟须对现行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背后的法理基础重新审视。近代民法受以康德为代表的近代启蒙哲学影响,将人视为完全理性之存在。通过将人的身与心分离,把人与人之间“不等”的实质抽离出来,使具体、现实的人转化为抽象、平等的人。在这样一个以理性人为主体的世界里,为了实现对客观世界的全面控制,个体的各式私权应运而生,并形成以人为中心的权利体系。事实上,无论是为了对个人人格利益绝对保护而形成的过于刚性的匿名化规则,抑或是为了强化个人自决而产生的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告知同意规则,均受到近代民法形式理性主义正义观的惯性影响。
然而,现代社会的复杂性需要对民事主体的抽象平等性重新检视。现代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形式上的平等与互换性在数字社会面临巨大挑战。不可否认的是,医疗机构与患者间基于知识系统的构建而形成的规训关系由来已久。当患者的生命与健康需要求助于医者的医术,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生就被赋予了决定与干预的权力。在数据处理者与信息主体的第二重关系影响下,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过剩”权力进一步扩张,双方的权力势差不断放大。此时,承认信息主体在医疗健康数据处理场景中的不完美,放弃以个人为中心设置的形式正义,找寻通往实质正义的更优路径是现代私法的应有之义。
私法中的信义规则是处理民事主体间持续性显著不平等关系的良方。在医疗健康数据处理者与信息主体间引入信义规则具有必要性与正当性。一方面,个人医疗健康数据的处理涉及信息主体与数据处理者间的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信任危机。在合同路径、社会规范和市场标准均较难维系双方的信任关系时,通过信义规则进行补充成为必要。信义规则可以对数据处理者的行为设定具体标准与边界,激励其以值得信任的方式行事;另一方面,作为英美法系舶来品的信义规则业已在我国落地生根,虽然信托与公司中的具体信义规则具有较大差异性,但二者在解释论上均属信义关系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是我国立法机关将信托关系中的信义规则准用于公司与董事、高管间的原因。在医疗健康数据处理场景中,数据处理者与信息主体之间在“委托人因信赖而授权”“受信人基于授权获得权力”“委托人的弱势地位”及“受信人的权力滥用风险”等方面,与信托关系及公司治理中董事与高管的关系具有较大相似性。理应将个人医疗健康信息处理者视为个人医疗健康信息受信人,通过信义规则约束数据处理者的行为,最大限度维护信息主体的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
在构建个人医疗健康数据处理者与信息主体间的信义规则时,参照我国信托法和公司法之规定,应将个人医疗健康数据处理者的信义义务区分为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两项具体内容。具体而言,忠实义务作为约束信义关系的核心规范,应包括“禁止利益冲突”和“禁止义务冲突”两类消极规则以及对消极规则形成补充的积极规则。忠实义务的设定应根据信息主体的授权范围灵活贯穿医疗健康数据处理的全生命周期,为信息主体在宏观上搭建起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的全生命周期保护制度。它要求医疗机构在事前根据医疗健康数据的不同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所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对患者人格权益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对应的行为规范,尽可能做到对于风险的全面了解,以便最大限度的防患于未然。注意义务则是在构建基于忠实义务的信息主体保护制度的基础上,为受信人具体履职行为设定的可操作性标准,体现出一种较强的利他本质。其重点关注的是受信人所选择的保护手段能否与欲实现的目的维持在合理的限度内。申言之,应结合具体应用场景,区分不同风险程度的医疗健康数据及数据处理者安全保障措施的有效性,赋予医疗机构在处理不同类型医疗健康数据时动态差异化、合比例的注意义务。如此,既能够有效化解当前在形式理性主义影响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障碍,重塑个人医疗健康数据处理者与信息主体间的信任,又能进一步促进医疗健康数据资源化利用,助力中国式创新发展目标的实现。
(原文刊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
“大蒐礼”与先秦法律的起源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揭示了国家产生的一般规律,而对法律产生的具体途径问题则没有提及。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的仅存者,历史不曾断线,又有大量的民族学资料可以参证,使得我们研究法律起源问题得天独厚。
中国古代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制度都产生于“礼”,学界对此已达共识。《礼记·中庸》载“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礼记·礼器》载“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在如此繁文缛节中,法律与哪一个“礼”的关系最为密切呢?我认为当属“大蒐礼”。
检阅《左传》发现,春秋时期晋国许多法律的制定、颁布和执行都是在“大蒐礼”这个平台发生的: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载:(晋国)“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民听不惑而后用之。”意思是,晋文公举行盛大阅兵(“大蒐礼”),建立执秩的官职来规定主管官员的职责,制定了“被庐之法”。
《左传》文公六年载:“晋蒐于夷……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太傅阳子与太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意思是,赵宣子从这时开始掌握国家的政权,制定章程,修订法令,清理诉讼,督察逃亡,使用契约,清除政治上的污垢,恢复被破坏的次序,重建已经废弃的官职,提拔被压抑的贤能。政令法规完成以后,交给太傅阳子和太师贾佗,使之在晋国推行,作为经常施行的法则。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意思是,晋国的赵鞅、荀寅带兵在汝水岸边筑城,于是向晋国的百姓征收了四百八十斤铁,用来铸造刑鼎,在鼎上铸范宣子所制定的刑书。孔子说:“晋国恐怕要灭亡了吧!失掉了法度。晋国应该遵守唐叔传下来的法度,作为百姓的准则,卿大夫按照他们的位次来维护它,百姓才能尊敬贵人,贵人因此能保守他们的家业。贵贱的差别没有错乱,这就是所谓的法度。文公因此设立执秩官职位次的官员,在被庐制定法律,以作为盟主。现在废弃这个法令,而铸造刑鼎,百姓都能看到鼎上的条文,还用什么来尊敬贵人?贵人还有什么家业可保守?贵贱没有次序,还怎么治理国家?而且范宣子的刑书,是在夷地检阅时制定的,是违反晋国旧礼的乱法,怎么能把它当成法律呢?”蔡史墨说:“范氏、中行氏恐怕要灭亡了吧。中行寅是下卿,违反上面的命令,擅自铸造刑鼎,以此作为国家的法律,这是违反法令的罪人,又加上范氏改变被庐制定的法律,这就要灭亡了。恐怕还要牵涉到赵氏,因为赵孟参与了。但赵孟出于不得已,如果修养德行,是可以避免祸患的。”
我们把上述史料串联起来看,会发现“被庐之法”“夷之法”“范宣子刑书”“铸刑鼎”等一系列立法活动都和“大蒐礼”有着密切的联系。不仅如此,有些定罪量刑活动也和“大蒐礼”有关。例如,《左传》文公六年载:“夷之蒐,贾季戮臾骈。”贾季即狐射姑,在“夷之蒐”时担任中军元帅,掌握赏罚大权,大概臾骈有违反军令行为,其部下有被狐射姑处刑的。
那么,“大蒐礼”是什么制度?1957年,李亚农先生所著《“大蒐”解》指出它是一种军事检阅、军事演习和军事部署。后来,杨宽先生撰写《“大蒐礼”新探》一文指出,“大蒐礼”表面上是借田猎来进行的军事检阅和军事演习,但实际上是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度下的公民大会演变而来的“国人”大会制度。由议事会、民众大会、军事首领(后来的国王)三部分组成。军事首领平时管理祭祀,裁决争端,重大决策也必须征得议事会和民众大会的同意,但在战时有较大的决断权,战后也可得到大份额的战利品。议事会由氏族长老贵族组成,有广泛的权力,对重大事件有先议权。民众大会由氏族成年男子组成,对作战、媾和、迁徙、选举领袖等内务外交大事,通过举手或者呼喊的简单方式表决。
“大蒐礼”就是由军事民主制时期的民众大会演变而来的“国人”大会。“国人”统治者的族人或者同盟部族的人,是当时军队的主力。根据《左传》记载,晋国在春秋时期共举行“大蒐礼”4次,即僖公二十七年“蒐于被庐”、僖公三十一年“蒐于清原”、文公六年“蒐于夷”和襄公十三年“蒐于绵上”。杨宽先生从晋国这4次“大蒐礼”,归纳出五点职能:一是建制和变更军制;二是选定和任命将帅;三是制定和颁布法律;四是对违法者处刑;五是救济贫穷、选拔人才和处理重大问题。
行文至此,中国古代的法律起源于以“大蒐礼”为平台的、由军事民主制时期民众大会演变而来的“国人”大会。可以作为参证的是,张冠梓先生编著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献汇编》(第二册)“乡规民约”部分,收录了许多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转变时期的少数民族法律资料,它们的产生方式与“大蒐礼”比较相似。限于篇幅,不再展开。
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意见征求会
本报讯 记者黄洁 2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专题座谈会,就拟出台的《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姜泽廷阐释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并对抓好落实提出六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意见》的实施周期和重大意义,对标对表教育强国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目标任务,分步推进、细化落实;二要准确把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目标定位;三要积极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做到精准施策、全面发力;四要以国际化、数字化、组织化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五要熟练掌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基本方法,正确处理好有为和有位、自转和公转、供给和需求、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六要充分听取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突出制度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传导,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表示,要进一步优化《意见》的定位、结构和内容,围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内涵概括提炼中长期建设目标,删繁就简、精益求精,使其更加富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完善重点任务举措,守正创新、求真务实,既有高站位,又可接地气,凸显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把关,以高质量的制度性安排推进学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2025年工作会议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2月14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2025年工作会议,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成绩经验,安排部署2025年工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司林胜表示,2024年全校教职员工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多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总结过去一年成绩的同时,更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学校当前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进一步拓宽视野格局,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工作。一要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学校教育事业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二要聚力改革攻坚,全面深化学科治理体系综合改革;三要落实根本任务,全面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四要聚焦内涵提升,全面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五要树立大服务大保障大安全理念,理顺管理体系,提升服务效能,用心用情服务关爱广大师生;六要强化担当作为,全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高京燕强调,全体干部、教职员工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2025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聚焦重点,对照会议要求,锚定目标、压实责任,谋实谋细各项工作,精心组织、精准发力,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要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全校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砥砺作风,提高能力,抓好落实,用行动和业绩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行
2025年春季学期务虚会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2月16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行2025年春季学期务虚会。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解志韬强调,学院要凝练党建特色,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引领和保障。同时,要坚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建设,注重学生就业价值引领,培养扎根中国、胸怀世界的高水平法治人才,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表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学院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须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以支撑和带动学院各学科的全面发展。要持续加大高水平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要加强期刊建设和科研平台的内涵式发展,推动学院在学术领域取得新的突破。他要求各部门要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
法学高质量发展大会筹备会
本报讯 记者姜东良 近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学高质量发展大会筹备会暨校友座谈会。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益刚从学院的建院历史入手,详细介绍了学院的教学科研成果、学院平台建设、专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成效等办学成绩。他表示,多年以来,学院贯彻落实学校的方针政策,取得国家社科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奖项。学院为社会培养输送了众多优秀毕业生,为我国的司法建设添砖加瓦,为学校与学院的发展增光添彩。他期望各地校友能够加强交流联系、牢记母校教育、凝聚校友力量,关注母校发展新谋划,助推法学教育新进程。
陈洪磊谈公司法回应数据治理——
可以主动填补数据治理的规范漏洞
吉林大学法学院陈洪磊在《法学评论》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数据治理的公司法回应》的文章中指出: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可以评估当下可能性和预测未来趋势的重要生产要素,但也潜藏着新的社会风险和治理难题:数据泄露、数据窃取、数据滥用、数据垄断等愈演愈烈。如何进行数据治理,在防范数据风险与促进数据利用之间寻得平衡,成为当前各国法律规制的重要议题。在制度层面,我国通过制定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对数据风险的行为类型、法律责任等予以规定,立法体系日趋完善。在理论层面,学者们从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以及国际法等多法域展开对数据风险的规制研究,具体研究焦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数据的宪法保护、数据确权与民法回应、数据犯罪治理、平台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调控、数据风险的行政法监管、跨境数据传输的法律规制等。
事实上,数据价值的实现依赖价值链上的三大构成,分别是基于数据本身的公司、基于技能的公司以及基于思维的公司。由此可见,公司依然是数据搜集者、控制者和利用者的主要表现形式与组织载体。而数据价值的实现与数据风险的产生均始于公司机关的决策与公司内部的治理。既有研究虽然已经从多部门法角度为数据风险规制贡献了智识,但均停留在公司“表面”而未实质渗透至公司“内部”,欠缺公司法的回应策略,难以达成数据风险标本兼治的目标。公司法回应数据治理可以修补数据风险规制链条的断裂,主动填补数据治理的规范漏洞,形成数据治理的合力与数字经济的全球竞争力。
数据公司具有智力资本明显化、公司目的多元化等特征,但我国现行公司法未能较好地回应此类公司的新特质与新要求。对此,在数据公司治理结构设置方面,公司法应当全面性地改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治理机构,配置多元选项,允许公司在立法者设定的基本要求之上进行自治改造,架构起公司法回应数据治理的“骨架”。在数据公司治理机制配置方面,公司法应当更新信息披露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营造公开透明、智力资本受尊重、主体义务与责任机制夯实和数据社会责任践行积极的公司内部治理氛围,填充公司法回应数据治理的“血肉”。
提升公司法的科技含量,既是数字经济多元协同治理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一环,也是现代公司法从商品经济逻辑迈向数字经济逻辑、不断适应数字化发展的自我革新。
侯卓谈优化税务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配置——
应厘清纠纷中举证责任配置的应然状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侯卓在《行政法学研究》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税务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配置的现状及其改进》的文章中指出:
近年来,我国税务行政诉讼的数量稳步增长,但相比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率较低的一般状况,受多重因素影响,税务机关的败诉率往往较高。其中,因证据不足引致败诉的情形较为常见,这使理论和实务界关注进而反思税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配置议题。
税务行政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一种,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配置的原理于此间自应适用。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包括主观证明责任与客观证明责任两个维度,前者阐明某一案件事实的证明责任由何方当事人承担,后者则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所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何方当事人承担的问题。立足于解决纠纷的目的,举证责任的配置最终要服务于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条件下分配败诉风险,是以客观证明责任实际上成为举证责任的核心,在讨论举证责任配置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时,往往指向客观证明责任。
税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也遵循着行政诉讼的一般法理,举证责任更多配置给税务机关。但是,相较于其他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行政相对人,纳税人面对税务机关时并非总处于被动地位。除税务机关外,纳税人也要提供不少资料以确定应纳税额,大致可以认为,此间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分别从积极和消极面向共同确定应纳税额。
检视税务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配置的实践样态,有两类突出问题值得关注:一类是有法院未遵循行政诉讼举证责任配置的一般法理,错配举证责任;另一类是部分场合中,严格遵循举证责任配置的一般法理,可能引致合法不合理的后果。之所以产生这两类现象,乃是因为税务行政行为和税务行政纠纷都有其本质属性,部分法官对事物的本质属性把握不够,某些制度规则回应也不充分。为改善前述现象,优化举证责任配置须开展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应当从税务行政行为和税务行政纠纷的本质属性出发,在对税务行政纠纷作类型化处理的基础上,厘清各类税务行政纠纷中举证责任配置的应然状态;另一方面,在相对特殊的偷税和核定征收两类税务行政纠纷中,需要结合两类案件的特殊性适当调整举证责任配置格局。无论哪个层面的优化,都应建立在对税务行政纠纷作类型划分的基础上。
(赵珊珊 整理)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
□ 莫纪宏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法学教材体系。通过抓好核心教材、编好主干教材、开发新形态教材等,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为了有效贯彻落实《意见》对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提出的明确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组织学院全部师资力量和科研力量,出版了能够充分体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科教融合”成果、面向高等法律院校本科、硕士和博士的通用法学教材——“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本套丛书严格按照《意见》提出的完善法学学科专业体系,构建自主设置与引导设置相结合的学科专业建设新机制的要求。本套丛书主要面向高等法律院校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同时可以作为提升本科生阅读和理解能力的教学辅导资料,并可以成为夯实法学博士生法学知识基础的参考文献。
本套丛书分两批完成。第一批主要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3年6月的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建立以17个教研室为基础的教学管理单位,负责各门法学核心课程的设计、教材的编写以及法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培养计划等教学管理工作,围绕法学主干学科编写各门法学核心课程的教程。每册教程50万字左右,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高等法律院校专业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编写,既有正文讲解,又有引导性、提纲性的内容提示,还有思考题和参考文献。“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共计30余本,构成了《意见》要求设置的法学教学体系的整体框架和全部内容,可以为全面和系统地培育高等法律院校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提供最富有实效的教学参考资料,形成系统化的法学知识体系,以应对新时代法学人才之需。本套丛书是全国600多所高等法律院校或法学院率先贯彻落实《意见》对法学教材体系建设要求形成的重要教学科研成果,丛书的出版可以为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编写同类教材或者直接采用作为教材提供帮助。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的编写和出版,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成立后由法学院独立组织出版的充分反映法学院教学能力和科研实力的系列法学教材,是法学院为争创“双一流”建设学科而进行的带有前瞻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大教学改革和创新举措。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总共两批30余本教程的编写采取两种模式的主编责任制。一是以法学院现有17个教研室为单位,主干和核心课程以教研室主任作为学科教程的主编,教研室全体在编教学人员参加编写;二是由法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特定人员负责教程编写工作。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是面向高等法律院校在读学生的教学参考书,知识点全面覆盖,以问题为导向,带有思考性特点,主要群体是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难度中等,适合本科生提升和博士生夯基使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实行“科教融合”的改革举措,吸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院以及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四个方面的科研和教学力量汇集起来的科研型教学单位,从2020年成立至今,是全国600多所高等院校法学院中较年轻的法学院。尽管起步较晚,但法学院可以追溯的历史却源远流长。
法学研究生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1961年。1978年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正式开启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的规范化法学教育历程,1981年我们成为新中国首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单位之一。法学本科教育也于2009年入选教育部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2年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当然也都是北京市的特色专业和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因为有了这样良好的法学教育基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入选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数十年来,法学院人才培养成效卓著,大量优秀毕业生在法学科研、教育领域以及党政机构、司法和监察部门、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业等实务部门就职,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科教融合”以后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现有本科专业学位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还有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读学生1100余人。
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将“科教融合”的成果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特色体现到“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中去,积极探索“抓好核心教材、编好主干教材、开发新形态教材等,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各项要求的新路子,力争在不久的将来跻身中国高等法律院校的“名院”行列,为国家培养更多合格的法治人才。
(文章为“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总序节选)
刑事诉讼法总则条文背后的法理依据和立法精神
《刑事诉讼法评注·总则编》序言节选
□ 董坤
随着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完成,法律评注这一大陆法系较为传统的研究方式在我国日渐风行。从域外看,以德国为代表的法律评注“以规范解释为中心,以法律适用为服务对象,信息集成性与时效性强构成了法律评注作为文献类型的独特性”。在不少国家,法律评注已成为法律人案头必备的专业“字典”,有“真正的法律”之誉。我国的法律评注虽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众多研究者的关注和投入,相关研究逐渐兴起,前景可期,《刑事诉讼法评注·总则编》一书即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总则进行评注的一次尝试。
本书不是对法律条文、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以及指导案例的系统梳理和有序罗列,更不是便利法条检索的法律法规汇编,而是将目光聚焦于条文背后的法理依据和立法精神,在对条文进行理论评注的基础上为条文的实践运用提出方向和铺设道路,同时从立法论的视角品评法律条文的得失。基于这一研究思路,本书对刑事诉讼法总则中的每一条文从“律”“修”“源”“释”“评”五个方面逐一作出评注。
条文评注是学习、研究和运用刑事诉讼法不可缺少的工具,也是刑事诉讼法解释学或教义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撰写本评注,是希望理论界和实务部门能够加大对法教义学或法解释学研究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则是强调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应更多关注“法条”本身。日本学者奥田义人曾言:“人心思想,托诸符号,必不能与所表示者,无尺寸毫末之歧义,而况言语之意义,与该当之事物,皆与时为变迁,虽有精法理积经验之士,当制定法律之任;有富理想重权利之民,为产出法律之源,亦不能无疑义,是亦势之所不能已,而法律解释之所以必需也。”法律有疑义,当然要解释。德国法学家萨维尼直言:“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国内刑事诉讼法解释学虽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却止步于90年代。在刑事诉讼法刚颁布生效的年代,多数法律人还是认真对待刑事诉讼法的,他们在进行理论探讨、著书立说时无不以法律文本为依据。但曾几何时,对刑事诉讼法条文进行解释被视为“有术无道”,缺乏理论深度,无法产出创新性研究成果。然而,作为一国执法、司法之依据,制定法如果不被重视和研究,理论将无法为实践提供方向指引和有效供给,当实践中的困惑无法从理论中获得应对方案与破解之道时,实践必将陷入混乱。长此以往,理论与实践逐渐疏离,“两看相厌”的情况难以避免。其实,成文法是理论与实践之间沟通的桥梁,理论和实务都应重视和关注对成文法的研究和应用,只有“双向奔赴”,才能同向互动、融合共进。抛开法条只谈理论,可能对立法有所助益,但对司法实践特别是具体办案用益无多。
可能会有研究者指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频度过快、修改幅度过大,因此评注的意义不大。德国法学家基尔希曼就曾言:“立法者的三个更正词就可以使所有的文献成为废纸。”反观目前国内较为成熟的刑法,从1997年刑法修订到现在,已有12个修正案,对整个刑法的修改幅度已达三分之一。这样的修改频度和幅度早已超越了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力度。但刑法教义学在国内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蔚为大观。张明楷教授在很多年前就曾言,“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法律的制定者是人不是神,法律不可能没有缺陷。因此,发现法律的缺陷并不是什么成就,将有缺陷的法条解释得没有缺陷才是智慧”。刑事诉讼法条文也不是嘲笑的对象,只有理论界和实务部门认真对待刑事诉讼法,忠实于法律文本,共同探求文本的意义,刑事诉讼法才可能得到充分的解释,由此构建的理论、提出的立法建言也才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法教义学的长处在于能够以已有的法律规范为中心形成一个构架坚固的理论与知识体系。理论不断在司法实践中接受考验,对于司法实践的批判与总结又不断将新的知识与理论添加到这一体系之中,这样法律的发展是渐进的但也是稳固的。关注法条并投入对法条的研究,不仅是法教义学的起点和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刑事诉讼法理论不断发展的一条重要道路。
诚如前文所言,本书不是简单或系统地“堆砌”刑事诉讼法法律规范和司法解释,也摆脱了传统“条文操作说明书”或“条文理解注释书”的写作方法,强调更多地从法理、解释和实践三个维度对每个条文进行深入理解和精确把握。对法条进行“蹂躏式”解读,“于微末处推敲,于精细处雕琢,感受法条的充盈之美”,是本书的一大亮点。这种看似“细枝末节”式的研究并非在做无关痛痒的“文字游戏”,而是对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进行积极关切与回应。
王阳明桌围听供
贼首王和尚攀出同伙有多应亨、多邦宰者,骁悍倍于他盗,招服已久。忽一日,应亨母从兵道告办一纸,准批下州,中引王和尚为证。公(王阳明)思之,此必王和尚受财,许以辨脱耳。乃于后堂设案桌,桌围内藏一门子,唤三盗俱至案前覆审。预戒皂隶报以寅宾馆有客,公即舍之而出。少顷还入,则门子从桌下出云:“听得王和尚对二贼云:‘且忍两夹棍,俟为汝脱也。’”三盗惶遽,叩头请死。
——《智囊·察智部》
解析:王阳明个案司法智慧与技术侦查制度
我国古代刑事案件审理采用行政司法合一、实体程序一体、“侦、诉、审”集一身的制度模式,与当今刑事诉讼法规定天壤悬隔,但古代个案审理中的司法智慧仍对现有刑事诉讼制度具有借鉴意义。“知行合一”的创始者王阳明任职江西庐陵知县时,曾巧用智谋——“桌围听供”侦破盗案。虽然王阳明让共犯同处一室、共同讯问,又桌围下藏人听取被告人口供,迥异于我国当今刑事诉讼的程序适用,但深植民心的法治思想源远流长,为当今刑事诉讼中与“桌围听供”类似但加持了科技元素的监听等技术侦查制度带来有益思考。
1.程序正义:监听等技术侦查措施应严格限定适用
我国古代刑讯具有法定性,被告人鲜有人权,更遑论程序保障。王阳明通过桌围下藏人听取被告人口供,类似当今使共犯同处一室监听,用监听获得共犯口供进而定罪,这在我国现有刑事诉讼体系下是被禁止的,但亦从反面印证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保障被告人权益的程序正义方面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
监听等技术侦查措施能否使用以及获取证据能否作为定案依据,在我国经历了从制度空白到制定行政规章再到纳入立法的演变过程。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订,首次将技术侦查正式入法。法律明文赋予技术侦查合法性,符合我国刑事诉讼的立法精神,亦遵循国际刑事诉讼的发展规律。同时,严格限定监听等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和程序,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其“小宪法”功能的直接体现。
2.实体正义:监听等技术侦查所获“毒树之果”并非一律排除
王阳明“桌围听供”巧用智谋侦破大盗案流传至今,体现了传统法治精神中实体正义理念深植民心,特别是刑事案件中,使真凶伏法是民众认知里最朴素的公平正义。历经中华传统法治文化熏陶后,类似美国“辛普森案”很难与我国主流价值导向兼容,实现实体正义仍是我国民众眼中的司法正义。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除法定特殊案件外,其他案件因使用监听等技术侦查而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证据为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在法院审判时不予采信。然而,以该非法证据为线索获取的其他证据,即依托“毒树”衍生出的“毒果”,是否一律排除?英美法系的美国对“毒树之果”原则上予以排除,但对非法搜查、扣押、逮捕获得的口供为依据获得的实物证据这类“毒果”态度稍显谨慎,要根据具体案情及“毒树”毒性大小进行个案判断。大陆法系的德国,将“毒树之果”理论称为“波及效”,认为由非法证据衍生出的“毒树之果”只要有证明力,就可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然而,德国对非法监听获得的非法证据及其衍生证据,已有判决认定不得用于指控被告人反对和平、危害外部安全等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犯罪以外的罪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未将“毒树之果”纳入其中,但根据现有立法理念,监听等技术侦查仅严格适用于特定重大犯罪案件,对打破案件类型红线所获衍生证据能否赋予合法性,还要结合个案综合分析。正如王阳明“桌围听供”,实体正义客观上更接近公平正义,民众亦朴素追求实体正义,但现有刑事司法理念不允许打击犯罪与保障被告人人权的天平过于失衡。因此,监听等技术侦查滥用时所获“毒树之果”并非一律排除,而是个案权衡。
3.动态平衡:我国刑事审判应秉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动态并重理念
司法者不同于普通民众,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负有更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刑事审判中,尽管实体正义不可或缺,程序正义亦是法治进步的体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最新司法解释,既赋予技术侦查合法化依据,又对技术侦查设定严格枷锁,充分体现刑事诉讼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艺术。滥用技术侦查手段获得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而“毒树之果”应否排除同样涉及控制犯罪与保护人权、实体真实与程序正当等价值利益之间的冲突和平衡,为防止天平失衡,需司法者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传统司法理念根深蒂固,“重实体、轻程序”的做法在个案中还时有发生,但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应并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不仅要有公平正义的实体结果,还要有实现公平正义的程序过程。在刑事审判实践中,法官应对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做好动态平衡,充分整合两者价值,在每件刑事个案中找到最佳契合点。
(文章节选自崔亚东主编的《法治文明溯源:中华法系经典案例解析》,商务印书馆出版)
判例权威逻辑之证成
□ 许庆永
判例制度在不同国家的法治语境下几乎不约而同地获得了充分的强调,将其视为统一法律适用的“一剂良药”。我国因循此道,建构了别有特色的判例制度。然而,无论是指导性案例,还是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其他判例,理论上都很难去说明它的效力性质,也没法给法官裁判提供确定性的指引。我们需要寻找另一组概念或者理论工具来体现或者反映判例指导力的程度差异,“权威”就映入了我们的视野,“与正确性不同,权威性可以有大小的分别”。判例权威的引入,可以引导法官自洽地与不同的案例相处——给予不同权威逻辑的案例以不同程度的尊重。
判例权威的位阶体系
指导性案例不可能脱离指导性案例制度来主张自己的权威,是指导性案例制度赋予了指导性案例的权威角色。面对司法裁判这项公共事业,法官是自治的——他能够独立裁判,但指导性案例给予了法官最佳的正确理由,他就必须给予其最大程度的尊重。由于服从就是最大的尊重,那么法官就应该在服从指导性案例裁判进路的基础上对待决案件作出处理。在我国判例制度下,基于拘束力强弱的划分,指导性案例毫无疑问地矗立于判例体系的顶端。但指导性案例自身能否作为裁判依据成为正式法源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目前模糊甚至矛盾的拘束力描述已经构成了指导性案例广泛适用的现实障碍,即使是在判例中具有最强拘束力的指导性案例尚且无法获得制度拘束力的肯认,那么从法官裁判的角度出发恐怕很难实现指导性案例的应有参照效果。是故,必须将法官对指导性案例的援用作义务性的强制要求,允许指导性案例成为裁判依据。
指导性案例固然在判例体系中获得了绝对权威,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判例没有权威。科层制结构中的上级对下级拥有相对的支配性权威,下级一般会遵守上级的命令,但下级也能在特定情况下对上级命令拒绝遵守。上级法院判例的权威性也正基于此,基于司法系统的体制性权力派生,上级法院凭借相对于下级法院的审级优势取得了对下级法院作出裁判的评价权力,从而形构了上级法院裁判对下级法院裁判在事实上的拘束力。体制性的权力拘束可以很好地解释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裁判的依循,虽然这种拘束仅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但却有力地串联和保障了法院整体裁判的一致性。为将裁判不利评价的风险降至最低,下级法院总归会尽力作出与上级法院判例观点一致的判断。
一般判例也潜移默化对同级或者上级法院后续判例的作出产生影响,表现为判例的自发性运用。这种自发性运用的权威基础,则来源于一般判例本身蕴含的价值理性对作为后来者的同级或上级法院判例的折服,彰显为技术型权威的塑造。
一般性判例凝聚着审判者对于特定案件法理、事理、情理、文理的认识与表达,通过在判例市场中的自发竞争,依凭自身的合理性而得到了其他审判主体的认同,在结果上获得了后来者面对类似裁判时的趋从。它是通过提供证据让人们相信有更好的理由按照权威的指示行动,而人们出于权威的指示行动,也并不是因为“权威这么说了”这个事实本身,而是出于合理性之要求,是基于理由权衡后的行动结果。
判例权威的正当形成
在制定法的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具有依法裁判的义务,法官必须以之为据输出裁判结果,相应地形构了制定法的权威内涵。只要承认指导性案例的制度性拘束力,那么依法裁判的“法”之范围必然将其覆盖其中。无论指导性案例的内容正确与否,只要后来案件与指导性案例满足事实类似的条件,其就构成了宽广意义上法官的法律适用义务。法官不能对此无视,更无须在制定法的适用说理中夹杂或者遮掩对其适用。在法官法律适用不受当事人主张拘束的理解下,即使当事人未作援引,援引指导性案例进行说理也应构成法官“法的发现”的一部分。总之,鉴于指导性案例的制度性拘束力要求,指导性案例获得了法官遵从的形式权威,对其考量并适时援引成为司法裁判过程的构成性义务。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裁判的“调控”,是通过权力规训的方式完成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裁判具有监督权。上级法院可以通过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权的行使和对其可能展开的负面评价,督促下级法院的裁判符合上级法院的裁判进路,进而统一法律的适用。判例的审级监督机制将知识与权力的力量有机地融合为一体,通过专业优势和权力制约的方式实现司法机关的内部约束和自我约束。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影响是以组织上的体系划分为基础而实施的,通过在不同法院之间建立起金字塔式的等级图式,对不同的法院进行职能分层结合强制性的终审制度保障,为案件审理安排了组织结构上的稳定次序与纠错途径,最终促进了统一法律意见的形成。
一般判例为其他判例所遵从是以判例自发性运用的方式呈现的。判例的作出蕴含了法院的经验与智慧,在经过市场优胜劣汰的博弈后,就可以筛选出能够征服受众的优秀判例,最终由其他诉讼主体特别是法官在自利动机的驱使下对其产生合理性趋从。一般判例仍然对待决案件的裁判提出了遵从的要求,这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要求。法官不是原子化的理性个体,对于法官而言,尽管他有独立裁判的权力,但他也是以“司法者”的整体形象出现在公众视野。如果法官群体对于相同问题或者类似问题所作判断各异,势必削弱司法的权威,影响公众对于司法正义的信赖。因此,从司法后果主义的角度考量,在法官职业共同体制度构建的背景下,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都需要有适当的依据及充足的理由支持,法官的立场和见解体现在裁决说理的过程中,其必须使当事人、其他法官乃至整个法律界所接受。
判例权威的正当维系
承认指导性案例具有制度性权威,并不意味着指导性案例要无条件地在任何情形下都被遵从,更不代表指导性案例一旦生成就一劳永逸地稳居法源地位而不失效。建立合理的指导性案例的退出与背离机制,是平衡指导性案例制度性权威与法官判断自由的必由之路。首先,指导性案例的退出应当由最高法统一清理或废止。当指导性案例不合时宜,与现有的法律体系安排抵牾或者难以契合法律体系的内在价值时,喻示着其已经完成了特定历史阶段的裁判指引任务,应当从指导性案例序列中“功成身退”。其次,明确法官可以背离指导性案例的情形并对其施以必要的说理论证负担。倘若对一方期待的失望(不遵守实在规则)相对于另一方因在此情形中遵从规则所带来的实质伤害更能被容忍,看起来是更可期待的伤害,背离实在规则就应当成为司法应然的取向。
在判例的推翻问题上,指导性案例不可推翻的逻辑不能移植于上级法院判例。由于上级法院判例权威系基于体制性权力结构所生,而非制度性赋权,那么对于不合时宜乃至是错误的上级法院判例,下级法院可以明示的方式采取不同的立场。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判例观点的推翻与背离无异,只不过是宣告了上级法院判例在待决案件中的“退场”,并不是正式的退出,其他审判组织或是其他下级法院仍有对其遵从的可能。而且,上级法院判例在待决案件裁判中的“退场”,还要经过上级法院的检验与评估,这就意味着作出不同判决的法官也要承担说理论证义务,争取上级法院的理解认同,从而免于改判等裁判结果的不利评价。
一般判例权威赖以存在的基础是一般判例自身所固有的合理性以及在法律职业共同体约束下的统一裁判向心力。这种判例权威的形成机制围绕“判例市场”展开,内容类似却彼此结果有异的判例群体在经过法官们的“用脚投票”后,就会被有意识地择取适用。一是任何判例的作出,都要加强自身的释法说理。任何法院作出的判例都会在不同的视角下以一般判例的身份呈现。二是对于援引一般判例作出裁判的判例,要注重判例运用技术的提升和说理。既要在判例援引过程中阐明为何待决案件与援引的判例类似,因为案件相似性是判例援用的前提,也要在判例援引过程中妥善运用判例区分技术发展案件裁判规则,保持判例的竞争力与持续发展的能力。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4年第5期)
刑事诉讼数据处理的全流程监管
□ 郑曦
刑事诉讼数据处理全流程监管的现实之需
数字时代下,数据已成为人类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原料”,从立案之初,到侦查、起诉、审判三大核心阶段,再到裁判的执行,刑事诉讼的进程时刻伴随着对数据的收集、使用、加工、存储、传输、删除等活动。可见,数据处理已成为一类常见的诉讼活动,且其对于刑事诉讼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刑事诉讼活动越来越倚重对数据的处理,一方面,数据处理活动是刑事诉讼应对犯罪“迭代升级”的必然手段。另一方面,刑事案件数量的增加也刺激着办案机关通过数据处理活动提高诉讼效率。在这两方面因素的作用下,数据处理活动贯穿刑事诉讼的全流程。同时,也会带来诸多问题:一旦数据处理者未能以审慎之态度依法处理数据,则可能侵害公民合法权利,并带来数据安全方面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刑事诉讼中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全流程监管。
刑事诉讼中的数据处理监管具有“特殊监管+系统监管”的特征。鉴于此,有必要从数据处理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对象、监管的基本理念、具体的监管制度等方面研究刑事诉讼数据处理全流程监管问题,以从更为宏观的视角理解数字时代刑事诉讼面临的变革。
刑事诉讼数据处理全流程监管的架构
(一)监管什么:数据处理活动
所谓刑事诉讼数据处理的全流程监管,监管的内容即数据安全法所言之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处理活动。其一,刑事诉讼数据包含大量能够识别到公民个人的数据。其二,刑事诉讼数据还包括对诉讼活动的记录。由于刑事诉讼数据处理存在以上特点,可将监管重点聚焦于以下几个阶段:第一,数据的收集阶段;第二,数据的使用和加工阶段;第三,数据的存储和传输阶段;第四,数据的删除和销毁阶段。
(二)谁来监管:监管主体
在对刑事诉讼数据处理进行全流程监管中,确定由哪一主体来行使监管职能应当考虑专业性、独立性、全程参与性三方面因素。
根据我国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似乎将刑事诉讼中数据处理的监管职责交托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然而从上文所述的三方面因素来看,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国家安全机关,都在独立性和全程参与性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笔者认为,检察机关更适合作为刑事诉讼数据处理的监管主体。首先,在专业性方面,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在数据处理方面,“数字检察人才”培养和数字检察队伍建设愈发受到检察机关的重视。其次,在独立性方面,刑事诉讼法确定了其在刑事诉讼中的独立地位。最后,在全程参与性方面,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法律监督。
(三)谁被监管:数据处理者
相对于作为监管主体的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数据处理全流程监管的对象是各类数据处理者。刑事诉讼中的数据处理者是指所有实施数据处理活动的主体,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具有公权力属性的数据处理者;另一类是具有私属性的数据处理者。针对这两类数据处理者,检察机关作为监管机构所监管的对象应是前者即具有公权力属性的数据处理者。至于具有私属性的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处理行为,无须纳入刑事诉讼数据监管的范畴,可以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的监管予以解决。
此间还有个问题值得讨论,即检察机关如何既作为监管主体又作为被监管的对象、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问题。从应然的视角看,此种制度设计确实存在不足之处,但从实然的角度看,这却可能是相对合理的选择。
刑事诉讼数据处理全流程监管的要旨
(一)价值取向:权力行使与权利保障平衡
一方面,刑事诉讼数据处理全流程监管的直接目的在于制约公权力。一是针对数据处理的关联性进行监管,二是针对数据处理的合法性进行监管,三是针对数据处理的真实性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数据处理全流程监管应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此种保障的重点在于关注公民的数据权利。
(二)基本目标:数据流动与数据安全兼顾
数据流动和数据安全是数据监管的双重目标。一方面,自由流动是数据的天然属性,也是数据在生产生活中发挥价值的关键。另一方面,数据流动会带来数据安全方面的风险。
刑事诉讼领域的数据处理活动与其他领域并无本质区别,因而兼顾数据流动与数据安全的基本理念也同样应当被贯彻于刑事诉讼数据处理的全流程监管中。
(三)工作方式:“面”“线”“点”监管结合
所谓“面”上的监管,是指刑事诉讼数据处理的全流程监管应有足够的覆盖性,须涵盖数据全生命周期。为实现“面”上的监管,作为刑事诉讼中数据监管主体的检察机关应重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刑事诉讼领域数据处理的一般通用规则,二是建立刑事诉讼领域数据处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三是构建刑事诉讼领域数据处理的教育培训机制。所谓“线”上的监管,是指刑事诉讼数据处理的全流程监管应伴随具体数据处理行为的全过程,即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对有重要意义的数据处理行为展开全程监管。所谓“点”上的监管,是指刑事诉讼数据处理的全流程监管应聚焦数据处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并对其间的风险点、争议点、纠纷点予以充分关注。
刑事诉讼数据处理全流程监管的展开
(一)数据收集阶段的监管
首先,针对数据收集关联性的监管。刑事诉讼中收集数据应从诉讼目的出发、以足以实现诉讼目的为标准、且不得超出实现目的所需的数量和内容,就此可以通过审查数据收集记录等方式,将收集的数据与诉讼目的相对照,以验证是否依据数据最小化原则收集数据。其次,针对数据收集真实性的监管。关于数据处理真实性的监管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数据处理活动的真实性,二是所处理的数据的真实性。最后,针对数据收集合法性的监管。其一,审查收集数据是否取得数据主体的同意;其二,审查收集过程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和相关技术标准;其三,对于不具有合法性的数据,应当参照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瑕疵证据补正规则。
(二)数据使用与加工阶段的监管
第一,数据使用与加工阶段的监管应以数据的区分为基础,可以参照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区分为国家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一般数据。第二,数据使用与加工阶段的监管应以程序性审查为主。第三,对于因司法辅助工作外包而由科技企业使用与加工数据的场景,应加大监管力度。
(三)数据存储与传输阶段的监管
对于数据存储的监管,应着重关注三个方面:一是数据存储的地点,二是数据存储的方式,三是数据存储的时长。对于数据传输的监管,按照“面”“线”“点”结合的工作方式要求。
(四)数据删除与销毁阶段的监管
无论是对保护刑事诉讼领域的公民权利,还是对维护数据安全而言,数据的删除与销毁均有终局性的保障价值,因此作为监管机构的检察机关应对此环节进行严格监管。针对数据删除,监管的重点在于保障公民删除权的行使并为其提供权利救济的途径。针对数据销毁,监管的关注点在于确保数据永久性地不可恢复。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24年第5期)
大数据技术赋能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路径
□ 孟薇
数字时代,大数据技术正在深刻重塑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法治化进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与《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均明确提出要“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不仅是技术工具的革新应用,更是法治理念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
制度性供给:法治化数据治理框架的建构与优化
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政府治理注入了新动能,但其潜在风险也要求构建一套法治化的数据治理框架,以确保数据安全并实现价值最大化。首先,数据质量管理机制是核心。须建立数据质量标准与评估体系,定期开展数据清洗、更新与校验,提升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同时,完善元数据管理机制,记录数据的来源、创建过程、使用情况与变更历史,为数据追踪与审计提供支持。其次,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是关键。应制定明确的数据共享政策,界定可共享数据的范围、程序与安全要求,提升数据使用价值与决策透明度。再次,专业化的监管体系是支撑。可借鉴设立数据保护官(DPO),整合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网络安全管理负责人、数据安全负责人等职能,进行定期审查与应急预案制定,确保数据治理框架的有效执行与问题及时解决。最后,司法救济机制是保障。当个人或企业的数据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法院应设立专门的数据纠纷审判庭,处理与大数据相关的法律纠纷,维护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
技术性互嵌:大数据与法治的深度融合与协同演进
技术赋能的潜在风险与治理能力的结构性短板可通过技术与法治的互嵌予以应对。首先,要夯实数据治理的基础设施。须构建覆盖全领域的多源数据采集系统,整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社会服务等场景的实时数据流,实现数据动态捕获。在此基础上,依托云计算与分布式存储技术搭建高效处理平台,为数据清洗、标注与初步分析提供算力支撑,确保数据价值的高效释放。其次,强化数据分析的决策赋能。数据深度挖掘与模型构建是技术应用的核心。通过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可精准识别治理规律、预测社会风险并评估政策效果。通过舆情分析系统实时捕捉公众诉求,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助推数据分析从“经验决策”向“循证决策”的科学与价值转型。最后,推动法治监督的数字化转型。通过构建智能监控系统,实时采集执法过程中的音视频、文书等数据,自动识别执法不规范行为并生成预警报告。此外,推进电子证据的自动化收集与分析,不仅可以提高证据链的完整性与可信度,还可以通过类案推送与量刑辅助系统,减少司法裁量的主观偏差,使法治精神从抽象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治理规则。
人力资本适配:数据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育与赋能
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技术赋能的治理效能提升,最终依赖于人力资本的适配性供给。当前,兼具数据技术与法治素养的复合型人才短缺,亟须培养一批兼具数字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复合型人才队伍。首先,明确专业化培养导向。在高等教育中增设“数据法学”“智能社会治理”等交叉学科,开设数据伦理、算法治理等前沿课程,并通过“双导师制”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如建立“政府—高校—企业”联合实验室,推动数据治理技术研发与政策场景的深度融合。其次,优化激励机制。构建“物质激励+职业发展”双轨驱动模式,设立“数据法治领军人才计划”,对关键技术攻关团队给予专项资助。此外,跨部门流动是知识共享的路径。通过挂职交流、项目协作等方式,促进司法、行政、监管等部门人才的知识互渗,破解“专业壁垒”与“信息孤岛”。最后,完善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数据法治培训活动,内容涵盖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数据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安全管理等,以此提高公务员的数据素养与法治意识,推动大数据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有效应用。
全球治理协同:数据治理国际合作的机制创新与价值共生
在数据跨境流动与主权博弈并存的全球化时代,国际合作已成为数字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战略议题。单一国家的制度创新难以应对算法霸权、数据殖民等系统性风险,唯有通过规则协同与价值共生,方能构建“安全—开放—共享”的全球数据治理新秩序。首先,夯实规则协同基座。积极参与联合国、世贸组织、G20多边平台等,推动《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等国际准则落地,弥合“数据本地化”与“自由流动”的规则冲突,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跨境隐私规则体系(CBPR)为区域数据流动提供了可借鉴的认证机制。其次,构建技术协同路径。欧盟—美国“隐私盾”框架的失效与重建,凸显了技术标准与法律规则协同的必要性。有鉴于此,应联合建立跨境数据流动监测平台,研发隐私计算、区块链存证等技术,通过“技术嵌入规则”化解法律管辖冲突。最后,强化能力协同保障。通过“南南合作”“数字援助计划”等机制,交流数据治理经验与技术工具,提升全球数字法治的均衡性。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与关键环节。通过制度性供给、技术性互嵌、人力资本适配与全球治理协同,可有序推动大数据赋能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技术与法治的深度融合,推动治理效能的跃迁。
段宏磊谈实现哄抬价格规制定位的重塑——
应对涨价情势进行类型化判断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段宏磊在《财经法学》2024年第6期上发表题为《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的文章中指出:
哄抬价格是价格法规定的一类价格违法行为。在自然灾害、流行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对时期或重要的节假日、旅游季、公共活动中开展哄抬价格执法,能起到保护民生、稳定市场、增进公益的功能。哄抬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在我国经历了从信息干扰型到囤积居奇型,再到显著涨价型的规范嬗变;在实践中则表现出重政策应急、轻常态治理,重稳价、轻保供的执法规律。
不论是从哄抬价格行为的规范依据还是实践逻辑来看,执法者均越发倾向于将经营者单纯实施的涨价行为纳入查处范围。对哄抬价格的规制已悄然异化为禁止涨价的政策工具,这既涉嫌滥用行政权力,又可能扰乱市场正常的价格规律,诱发政府失灵。应对涨价情势进行类型化判断,以此实现哄抬价格规制定位的重塑。换言之,有必要结合市场规律与法理逻辑,对不同情势涨价现象的发生原因、正当与否、查处依据作出系统界定,并以此为框架,最终研判价格法上的哄抬价格条款所欲规制的涨价范围及边界。常态情势下的涨价是供求规律的自然反应,对其规制应主要诉诸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非常态情势下的涨价可诉诸价格法予以规制,但也要为正当范围内的适度涨价构筑“安全港”。
近年来,面对自然灾害应对、公共事件处理等问题,我国的哄抬价格执法适用频率明显提高,其产生的积极效果和潜在风险均应受到关注。我们理应利用这一契机,从中系统性地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和完善与价格监管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立足于防范行政权力不当扩张和避免过度干预市场规律的考虑,我国的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应当依照“情势”“对象”“尺度”三大构成要件进行逐一限定和改进:一是要以非常时期为前提性情势要件,豁免常态情形下的哄抬价格认定。非常时期主要包含应急性非常时期和惯常性非常时期两类;二是要以民生物资为对象要件,豁免对一般商品的认定。民生物资可进一步区分为基础性民生物资和标签性民生物资两类;三是要以不正当诱导涨价或无理由过度涨价为尺度要件,避免哄抬价格执法干预过度。
徐树杰谈重塑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
应健全约定协助行政的制度性保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徐树杰在《东方法学》2024年第6期上发表题为《论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的制度重塑》的文章中指出:
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如何在发挥自治功能与协助政府完成相关工作之间保持合理平衡,事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程度。作为我国法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通过协助行政与街道办事处紧密协作,构成了长期稳定的“街—居”体制,有效应对了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带来的诸多风险与挑战。但由于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尚未厘清,导致“居委会协助行政负担过重”问题频繁出现。实践的迫切需求与理论的滞后性使得重新厘定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成为当务之急。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协助行政的具体事项作出了规定,但随着公共行政的拓展,政府需要承担的职能日益增多。在实践中,居委会协助行政的事务范围远远超出了法律列举的领域。地方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在行政事务中普遍要求居委会进行协助,从而导致居委会协助行政事项繁多、内容庞杂。因此,协助行政职能制度供给不足和理论研究的缺乏,使得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无法在法律层面得到有效解决。
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的制度构建可借鉴约定协助模式,将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分为法定协助行政职能与约定协助行政职能。前者是居委会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协助基层政府的事项。居委会的法定协助行政事项主要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以及单行法规定在前述事项范围之内的相关义务。这些法定协助行政事项,构成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的核心。后者则是居委会与基层政府充分协商,通过行政协议等方式履行法定义务之外的协助行政义务。
重塑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首先,应确立规范协助行政职能的制度原则,包括自治优先、效率导向、目标平衡、遵从法定、适度开放原则;其次,健全约定协助行政的制度性保障,要完善居委会协助职能的资源配置,实行协助行政事项公开并定期组织评估;最后,明确法定协助行政所必需的制度性约束。要明确事项范围及生成规范、行为定性与责任归属,同时实施必要的程序规范,保障居委会协助行政职能的有效运行。
(赵珊珊 整理)
360发布《2024年全球高级持续性威胁研究报告》
近日,360数字安全集团(以下简称360)发布《2024年全球高级持续性威胁(APT)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基于360安全大模型赋能,呈现2024年全球高级持续性威胁(以下简称APT)的整体爆发态势,全面盘点活跃组织,致力于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对APT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报告》显示,全球APT组织保持高活跃度。截至2024年底,全球网络安全厂商和机构累计发布APT研究报告730余篇,涉及APT组织124个;360依托“看见”威胁的数字安全能力,捕获全新APT组织两个,累计发现并披露境外APT组织56个。
面对不断升维的APT挑战,作为兼具数字安全和人工智能能力的科技企业,360率先提出用AI重塑安全,推出首个AI实战应用的安全行业大模型——360安全大模型。
2024年,360安全大模型完成全球首次系统在无人类专家介入下,以分钟级速度智能化捕获APT-C-28的攻击。近日,该模型成为国内首个接入DeepSeek的安全大模型,通过继续强化学习等技术手段,让安全真正做到“自动驾驶”。
据360安全大模型监测,我国受APT组织攻击影响的单位主要涉及14个重点行业领域,政府机关、教育、国防军工、科研、交通运输是遭受攻击最为集中的五大领域。
一直以来,政府机关和教育领域都是APT组织的重点攻击方向。政府机关关联外交、海事等众多职能单位,受攻击影响的高等院校则大部分具有航空、军工背景或承接相关国家科研课题。
针对国防军工行业的网络攻击主要围绕航空工业、航天工业、船舶工业、兵器工业展开。这些网络攻击不仅能够中断网络通信,甚至可以控制军事设施、伪造和传递错误指令。
科研也一直是APT组织背后势力关注的重点领域。攻击者对科研机构的攻击渗透,目的在于窃取科研数据和科技成果,甚至进一步控制核心设备,进而扰乱正常科研秩序。
针对汽车制造、新能源、通信电信领域的攻击活动,逐渐成为APT攻击新热点。与这些领域相关的关键基础设施和海量数据一旦遭受网络攻击,轻则侵犯个人隐私,重则危害公共安全甚至国家安全。
此外,《报告》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对APT攻击活动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总结,以下几点尤为值得关注。
一是针对移动端系统0day漏洞利用数量增长明显。据360安全大模型统计,截至2024年12月,全球APT组织在攻击活动中被披露利用的0day漏洞和nday漏洞有120余个,涉及APT组织30余个。其中,APT组织在攻击活动中利用的0day漏洞共有31个,涉及8个厂商的11个产品,均集中分布在影响面广的浏览器软件和操作系统。
二是供应链攻击成为APT组织攻击重点趋势。近年来,随着攻击者战术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供应链软硬件的0day漏洞被APT组织应用于攻击活动。2024年,360安全大模型持续监测到APT-C-00、APT-C-39等组织在对我国的攻击活动中,都曾利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软件供应商的软件系统漏洞进行针对性攻击。
三是国产化软件系统成为APT组织攻击重点。随着网络安全产品国产化替代的加速,APT组织转而利用供应商软件系统在目标网络内的权限,绕过攻击目标的网络防御完成攻击渗透,达到其攻击目的。由于国产化软件系统供应链在企事业单位中具备广泛的客户群体,APT组织一旦对供应链完成攻击渗透,便可能造成严重影响。
四是通信设备成为武器,网络攻击形态多样化。如今,网络攻击形态不再局限于以太网、物联网、工控网络,包括广播网络在内的各种可联网方式都可能成为网络攻击的载体。随着网络的延展,接入网络的终端类型越来越多,功能越来越多样化,网络攻击形态最终将向多样化发展。
五是网络安全成为全球关注焦点,各国政府和企业纷纷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当前,网络攻击形势日益复杂化和全球化,有组织的网络攻击逐步公开化,各国需要加强团结合作,共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张晶
新疆电力加强核心业务全链路性能管理
近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成功完成对“新一代电力交易”“网上国网”“新一代电力指挥”“营销2.0”“新一代设备资产精益化管理”5套系统全链路工具的接入工作,标志着该公司在加强核心业务全链路管理方面迈上新台阶。此次升级不仅实现24项核心业务链路的实时监测与预警,还进一步提高了异常处理效率。
近年来,新疆电力公司通过加强应用性能管理,特别是全链路性能管理,不断提高业务系统稳定性,持续优化用户体验,助力数字化转型和企业竞争力重塑。
全链路性能管理即对业务请求从用户发起至最终响应返回的整个流程进行全面、实时的监测分析,涵盖前端交互、后端服务处理、数据库访问、第三方接口调用等多个关键环节,形成复杂而精细的监测体系。通过这一体系,不仅能够实时监测服务各项性能指标,如响应时间、吞吐量、错误率等,还能在第一时间捕获系统异常,为快速响应和高效解决问题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目前,新疆电力公司已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应用这一体系,覆盖省内现货交易、双边交易、电力用户注册、省间现货市场、电网代购交易、电费业务、应急预计、资源调拨、应急响应、应急值班、应急行动、计量业务、通用业务、业扩服务、网点缴费业务、客服服务、两票业务、运营业务18个核心业务场景,并进一步细化为24个子场景,实现全链路态势的精准感知与可视化展示。
此外,该公司通过集中管理服务器、数据库、网络、应用服务、存储、安全设备、中间件7大类资源对象及24项关键应用服务指标,积极构建高效预警与故障定位机制。该机制能够在用户察觉系统问题之前,提前30分钟发出预警信号,并在故障发生后10分钟内,迅速定位问题根源,在30分钟内恢复业务运行,故障处理平均时长缩短约30%,服务稳定性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用户不再频繁遭遇系统卡顿、响应缓慢乃至服务中断的困扰,取而代之的是流畅、高效、可靠的业务交互体验。
接下来,新疆电力公司将全面加强全链路性能管理,扎实做好全链路接入指标梳理、业务个性化告警配置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核心业务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助力电网高质量发展。 郭宁 古丽孜热
公告专栏
2025年2月19日
罗成发:本院受理廖亚平与你、段仕林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6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中和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十成:本院受理尹昭福诉你、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肖正弘、张瑞芳:本院受理吕浩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35万及以本金35万为基数自2019年9月20日起按照年24%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LPR4倍计算利息至还清为止;2.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新天地文化广场3单元11层1号房屋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302民初3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程希系:本院受理包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338429元;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因资金周转,分别于2020年8月22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向原告多次借款共计338429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嗣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借款,遂原告诉来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302民初70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张雁铃:本院受理杨益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清偿借款1.8万元及利息,并以该1.8万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全国商业银行间LPR标准计息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2024年10月,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2万元,原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转账被告2万元,全面履行了出借义务,现被告已还款2000元,尚欠18000元,原告向被告催收借款时,发现被告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通过多种方式均联系不上被告,遂原告诉来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1436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尹柄林:本院受理尹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7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尹柄林与原告尹忠系同乡本村熟人关系,2018年2月4日,其因在顺庆城区因经营生意,从原告尹忠处借去6000元现金,当时出具借条一份,其记载内容为“今借到尹忠现金6000元整大写(陆仟元整),2018年2月9日下午17点08分,又借1000元,通过微信转账,共借7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142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陈兆凯:本院受理贾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70000元;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因工程资金周转,分别于2014年3月21日和2014年4月25日向原告借款现金共计17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嗣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借款,遂原告诉来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302民初9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句容市大美置业有限公司、乔庆莹、许金贵:本院经受理句容美城桩基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9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龚少文:本院经受理许发礼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0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潘建国:本院经受理句容市葛村镇通达导管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98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芦恩宝、张卫东:本院受理郑贵亮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郑娟:本院受理巫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正义:本院受理王后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8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黎启红、黎启云:本院受理杨正琼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322民初4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祝塘镇家悦生活超市:本院受理江阴食品城华盛副食批发部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7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无锡尚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蔡一平诉你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南京恒隆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东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7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褚林清:本院受理腾冲县腾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查找你的下落,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原告的租车费、修理费合计1665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许光跃:本院受理程刘琨诉你提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140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5)浙03民终755号 吴海勇、王栋、诸葛少乐:本院受理上诉人温州聚泰优选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被上诉人吴海勇、周元钗、陈南成、王栋、诸葛少乐、卓立新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定于2025年4月1日14:30在破产第三法庭(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399号)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乃哲:我委受理的邯郸市宁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开庭审理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公告送达张仲(2024)民裁字第48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蚌埠市华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辽宁承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辽宁蓝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潘天军、王芳、高殿伟、毛丽丽、王占: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丹仲裁字(2024)第120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河南国基置业有限公司、生同山、生砚文、高兴文:本会受理的(2024)并仲裁字第0582号,申请人北京弘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国基置业有限公司、生同山、生砚文、高兴文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0582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星衍(三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夏丹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4月17日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市艺往情绅娱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司词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5〕第22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江苏易尔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主任依据《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9条之规定,依法指定王逸飞为本案首席仲裁员,卢本涛、柳向东为本案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5年3月25日9时在本会仲裁一庭开庭。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杨井红:本院受理李翰林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4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上海缔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15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健:原告鲍明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887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赵苑鸣:原告嘉兴起风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402民初9187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在本院南湖1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袁大清:原告秦泉敏、张全娣与你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赵成龙:本院受理常州萍安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补充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锡芳:本院受理傅一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湖北宜昌佳隆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吴顺才:本院受理常州达荣箱包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695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永丰、张华明: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诉你们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营业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许龙: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锦泽水暖配件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天驰利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深圳市亿生达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峰贤:本院受理范铭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徐娜:本院受理石燕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修礼(邯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吴亚楠与你公司之间的(2024)邯仲案字第0286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仲裁案,仲裁庭已做出裁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邯仲裁字第0286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李东升: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李丽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东仲字第936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员名单、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函。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限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5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6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年4月3日14时,地点为本会国际能源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仲裁委员会
广东永达建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0584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0584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谢光利:本会受理的奚彩建与你合同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0571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刘兰:本会受理的上海钱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第二分公司与你服务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2151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上海沃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苏州皇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俞文勤与你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027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鸿锐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王娟珍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292号],由仲裁员陆伟光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4月1日13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锦舍(湖州)民宿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俞培高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湖仲(2024)裁字第250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5年3月27日9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锦舍(湖州)民宿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俞培高与你方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湖仲(2024)裁字第25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5年3月27日10时30分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梁念君: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刘世奇与你之间的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拉仲裁字第316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蒲宏俐: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任继军与你之间的还款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拉仲裁字第307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邢强: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西藏采红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协议纠纷一案,本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拉仲裁字第20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西藏熵科文创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柳梧淼源土特产店与你方之间的全平台代运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拉仲裁字第301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海南玩美旅行社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叶惠、郑丽莎、王科粉、吕燃、周晓军、吴光炫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582、583、606、732、733、928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易考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黄文青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37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众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叶惠、郑丽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582、58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开道歉声明
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自2015年7月起,通过本公司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霍尔果斯方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本公司和各子公司合称为“我们”)以及各网络游戏运营商,上线运营了本公司开发的手游《口袋妖怪复刻》(又名“《口袋之旅》”,以下称“本游戏”)。
2021年12月,日本株式会社宝可梦(以下称“宝可梦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主张本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本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成立,赔偿宝可梦公司1.07亿元人民币。本案于2024年12月18日进行了二审开庭,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宝可梦公司与我们就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判例及司法文件指引下,在本案二审开庭和调解过程中,我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本游戏中大量使用了知名系列游戏《宝可梦》的设计元素,侵犯了《宝可梦》游戏的相关著作权,并攀附了《宝可梦》游戏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并对正版《宝可梦》游戏的形象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我们对此向宝可梦公司等权利人、广大玩家、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深表歉意。
本游戏目前已经全面下架,停止运营,同时,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巨额的经济上的代价和高昂的声誉上的代价。我们对此进行了深刻反省,并汲取教训,在今后的公司运营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再侵犯任何《宝可梦》游戏和权利人相关的知识产权等权益,亦不再实施任何相关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特发布道歉声明如上。
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方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
公告专栏
6/7中缝
(2025)辽0882执173号
许维巍: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敬宏与被执行人许维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风险提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1、欠款本金180000元及相应利息。2、诉讼费5420元、执行费2600元及公告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邯郸市源生润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周克洋诉你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一案(复劳人仲案【2024】134号),本案定于2025年4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进行开庭审理。经本委电话通知、邮寄等形式向你单位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地址:邯郸市复兴区建设北大街519号群众工作委员会220室,联系电话:0310-3148285。特此公告。
邯郸市复兴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甘肃七角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程英华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兰城劳人仲裁字【2024】1430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肖付元: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诉你委托合代理同纠纷一案,本会已受理,受案号为:〔2024〕昭仲裁1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上午9:30分。开庭地点:昭阳区迎丰路79号昭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请按时到庭参加仲裁。联系电话0870-2249958。特此公告
昭通仲裁委员会
张延军:本院受理原告王友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鲁1326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陈心钱:原告吴付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64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3月24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竹街12号16号楼2单元17层1705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3)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458887号]房产一套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20。同时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优先权人按时参加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逾期主张视为放弃权利。若第一次拍卖未成交,进行后续第二次拍卖及变卖活动,将继续在该拍卖平台进行,不再另行公告。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年12月13日,滕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481破1-1号民事裁定,予以确认《山东鲁化天九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截至目前,该方案中尚有29位职工债权人未与管理人联系办理清偿款受领手续。对此,管理人已经将相应清偿款办理公证提存,相关职工债权人可凭管理人出具的《通知书》到滕州市公证处领取清偿款,逾期将视为放弃受领该案债权清偿款。
未受领清偿款职工债权人名单:王振、李存银、张猛、刘新琦、刘阳阳、曹政、甘志动、李奇、韩明峻、曹旭东、彭跃、赵月云、李浩、张文、俞晨辉、刘艺、陈志鹏、俞涛、侯成文、张苓苓、李鹏程、谢飞、任志远、魏传旗、张城、田久超、韩猛、高林霖、李皓宇
山东鲁化天九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2月19日
寻亲公告
于景民,男,殁年约72岁,于2019年7月23日由我站街头巡视接回,后因呼吸心跳骤停于2025年2月16日9时29分,在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特此说明。(24小时热线电话:010-84394991)
北京市朝阳区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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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李欣遗失长沙市珂信肿瘤医院住院发票1张,发票号:02750256,金额:16944.21元,开票日期:2024年2月8号,声明作废。
刘红军,于2025-01-23遗失身份证,证件号码:43052219861010****,特此声明作废。
吴建峰,于2025年2月14日遗失身份证,证号51362419810303117X,声明作废。
杨洪英于2024年01月10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51362119830419****,本人已申领新证,原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孙志刚遗失天津市蓟州区礼明庄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02001697351,声明作废。
张亚美不慎遗失2012届忻州师范学院语文教育专业专科毕业证,证号:10124120120600172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证书编号:20121460132001026;2024届吉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本科毕业证,证号:102035202405701625,声明作废。
严昊欣于2025年2月13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码:530102199211250732,身份证补办期间,利用本人身份证所办理的业务均未得到本人授权,特此声明。
刘宇谦(性别:男,母亲:赵对艳,父亲:刘宏伟)出生于2010年8月11日,编号K610214257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李世芸(性别:女,父亲:陆勇高,母亲:李启丽)出生于2010年12月26日,编号K43033636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陈彬彬遗失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中专毕业证书,证书编号:1003060236特此声明作废
郭秀香身份证遗失,证号:37052319390718****,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毛金麟(性别:男,母亲:刘颖,父亲:毛淼)出生于2018年12月3日,编号T43013300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本人:刘涛,遗失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342426197804131215)。自遗失当日2025年2月5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以此身份证作身份证明和抵押、签署的法律相关文件,非本人授意或签署,非本人持证、无本人签字、无本人指纹的相关文件,特此声明。
(姓名:赵伟)于2025年02月14日,本人在北京市海淀区不慎遗失身份证,号码为:11010519960809****,有效期限:2024年10月20日-2044年10月20日,签发机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自本声明发布注明遗失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有关事情与本人无关,本人不承担本身份证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张大军、李秀不慎遗失威宁县东风镇医院《出生医学证明》一份,新生儿名字:张紫玉,编号:W520149509,特声明作废
使用权人李宏远(身份证号:41142419890711621X)、李滋卉(身份证号:510725199208223868)不慎将坐落于青年路(警苑小区)2幢2单元1003室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新(2022)阿瓦提县不动产权第0001287号,特此声明作废。
本人于2025年02月16日13:50左右不慎遗失身份证,姓名:栗新娜,身份证号:41018519900212****。自遗失之日起,该身份证作废。在此郑重声明,如有冒用本身份证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均与本人无关。
永康市科立百货商行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莎车茂利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编码6531250023314)、财务章(编码6531250023315)、法人章(法人:杨福芹,编码6531250023317),声明作废
武冈敦凰铭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3058110006575)、财务专用章(编码:43058110006576)、法人章(曹红玲),声明作废。
衡阳敦凰皓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3040710054844)、财务专用章(编码:43040710054846)、法人章(曹红玲,编码:43040710054847),声明作废。
宁化县万佳通讯器材店(注册号:350424600062852)不慎遗失公章和法人张美德私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贵州阡贵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06231050830)、财务专用章(编码5206231050831)、法人章(杨再元,编码5206231063169),声明作废。
大连广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0244001024089,声明作废。
河南三谊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秦岭黄金公司项目部二分矿采掘三区公章不慎遗失,印章编码4112823011452,声明作废。
遵义剑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90MAAJLDCF17)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福建新农匠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码:35011110002261,声明作废。
黔西黔璟绿色农业科技苑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093000356401,开户银行: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账号:358010100100013338,声明作废。
山东大建名筑实业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MAD73XDKXK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商丘云初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3MACW05095H)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14030040961,声明作废。
舞钢市素红现代农业种植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481MADGG9DH9F)遗失公章(编码4104811075873)、法人章(编号4104811075874),声明作废。
贵州盈和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1MACM3E2J1L)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5226018856354,声明作废。
沈阳市皇姑区艾佑小厨遗失公章(编号:210105000111818)、艾倪的法人章(编号210105000111819),声明作废。
沈阳宏喆利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210114000015931,财务专用章210114000015932,王玉全的法人章210114001143380,声明作废。
贵州耀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5205020395664,声明作废。
新疆振越农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MABPL8QF4L)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6531010092584,声明作废。
拜城县合福农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52926MA7GNUE514)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29260014996,声明作废。
湖北立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原财务章一枚,声明作废。
盘州市胜境街道小天才幼儿园遗失法人章(刘琳,编码5202020043206),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新致远服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D4MM1Y96)遗失铜公章,规格:4.0cm,编码:35070210025190,声明作废。
河南原新创艺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7MA9MAX1P9G)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28030208165,声明作废。
思南县瓮溪镇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520624MF5638526J)遗失公章,编码5206241053100,声明作废。
福州冠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230011498,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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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兰州玉柴营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6201055010454),财务专用章(62010550093202),声明作废。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鑫石工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210921000018154,财务专用章210921000018155,法人章210921000018156,声明作废。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永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0921000016721,声明作废。
天津润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MA7NA1M679)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天津永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BMK5EQ1Q)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天津市和平区香爱丫餐饮店不慎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1MA821KD49P,声明作废。
紫泓鑫(天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MA06WT284U,声明作废。
天津市河西区家佳宝商贸商行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3MA826YUK37,声明作废。
天津市雷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杨爱华)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TGDC5X,声明作废。
天津汉宇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DX0PQH3M,声明作废。
天津福润德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3072566T,声明作废。
北京众邦兴业科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92162945)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10109723983477000)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南呱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G78640)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东方佳喜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683573456E)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北京龙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MBW28D)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德诚国际快递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YPUP8C)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脉生堂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注册号:1102272877783,声明作废。
北京洋瑞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73NR0H,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九洲裕如(北京)文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7DT9EC1G)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诚永达机电设备维修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8MAC7NR1P5Y)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鼎烨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C56PRG7A)作废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炳焱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E2YJFP15)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洋葱时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34432712XG)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真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84NF1W)作废合同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播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XR7062)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中兴瑞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CT3LGG12)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华迈长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676601658M)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纺织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字第653101202400055号)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市区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期)(用字第653101202400043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因项目建设内容变化,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北京合意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YEEM04)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王树东,清算组负责人:王树东,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恬雅阁商贸中心(注册号:91110105399519196F)经投资人决定,拟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投资人:于小雅,请债权人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60日内向本企业投资人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公告:本企业北京汇思通达贸易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苑京梅、孙勇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苑京梅、孙勇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孙勇,电话:13911223334。
公告
燕晓杰(身份证号码:130224196403070184):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依据该局出具的《刑事赔偿决定书》(乌公刑赔决字【2024】01号),将给付你的赔偿款40114元整提存至我处,请你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智诚公证处联系办理领取手续。如果在法定期间不领取,提存款将上交国库。我处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和平东街29-11#乌海市智诚公证处,邮政编码:016000电话:0473-2023252,0473-2023252。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智诚公证处
2025年2月19日
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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