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要闻

03版:政法

04版:法治经纬

05版:两会特刊

06版:两会特刊

07版:两会特刊

08版:两会特刊

09版:法学院

10版:法学院

11版:法学院

12版:综合

13版:公告

前一版 下一版 2025年03月05日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在京开幕 习近平李强赵乐际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到会祝贺
王沪宁作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石泰峰主持 蒋作君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凝心聚力共谱壮美华章,奋发有为再绘时代新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20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将围绕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积极议政建言,广泛凝聚共识,汇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智慧和力量。
  三月的北京,春意盎然。人民大会堂大礼堂灯光璀璨,气氛隆重热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悬挂在主席台正中,十面鲜艳的红旗分列两侧。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154人,实到2110人,符合规定人数。
  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全国政协副主席石泰峰、胡春华、沈跃跃、王勇、周强、帕巴拉·格列朗杰、何厚铧、梁振英、巴特尔、苏辉、邵鸿、高云龙、陈武、穆虹、咸辉、王东峰、姜信治、蒋作君、何报翔、王光谦、秦博勇、朱永新、杨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强、赵乐际、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在主席台就座,祝贺大会召开。
  下午3时,石泰峰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大会首先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王沪宁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王沪宁表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沉着应变、综合施策,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更加坚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决心和信心。
  王沪宁总结了过去一年来人民政协工作。他说,2024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把中国共产党领导落实到政协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大问题建言献策,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激发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王沪宁表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人民政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王沪宁表示,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议政建言,健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机制,坚定必胜信心,汇聚奋进力量,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为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全国政协副主席蒋作君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提出提案6019件,经审查立案5091件,99.9%的提案已经办复。提案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建言献策,一大批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实到相关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中,提案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同志还有:马兴瑞、王毅、尹力、刘国中、李干杰、李书磊、李鸿忠、何卫东、何立峰、张又侠、张国清、陈文清、陈吉宁、陈敏尔、袁家军、黄坤明、刘金国、王小洪、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吴政隆、谌贻琴、张军、应勇等。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列席开幕会。外国驻华使节、海外华侨等应邀参加开幕会。
坚定必胜信心 汇聚奋进力量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开幕侧记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最是一年春好处,奋楫扬帆正当时。
  3月4日下午,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来自34个界别的21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肩负重托、满怀豪情,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春天里齐聚首都共商国是。
  去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行了深入调研,“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需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躬逢盛世,当以实干作答。”过去一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与“发展数字经济”,立足审判实践与走访调研,针对相关领域问题提出了“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多措并举提升直播行业规范管理”等意见建议。
  历史会镌刻下这一笔——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在这个重要历史节点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14时许,北京人民大会堂,首场“委员通道”集体采访活动开启。8位全国政协委员与现场记者面对面互动交流,生动讲述新时代奋斗者的故事,回应社会关切,畅谈履职心声,传递信心和力量。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在“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农业大学校长严建兵分享了一组振奋人心的数据——去年,我国的粮食总产量首次突破1.4万亿斤,人均占有粮食超过500公斤,这个数字超过了公认的国际粮食安全线,“对于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大国而言,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实施了超过6.6万个城市更新项目,改造了25万个老旧小区,1亿多人因此直接受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会主委周岚说。
  ……
  高质量建言资政,聚焦“国之大者”;更广泛凝聚共识,回应民之关切。
  人民大会堂大礼堂灯光璀璨,气氛隆重热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悬挂在主席台正中,十面鲜艳的红旗分列两侧。
  15时,大会开幕,全体起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激昂的旋律在会场回荡。
  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议政建言,健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机制,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风雨彩虹共同经历,复兴伟业一起书写。新的一年,我将继续把事业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不负重托、不负众望。”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说。
  完成各项议程,开幕会结束。走出人民大会堂,委员们心潮澎湃。
  关注古城保护多年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广汉,今年将围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内容建言献策,“我会继续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建言献策,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从‘政策倡导’向‘制度保障’深化,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与传承”。
  “当前,新一轮技术革命浪潮席卷而来,有为政府、高素质人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我将继续关注法治政府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商文江说。
  坚定必胜信心,汇聚奋进力量。春天的盛会刚刚开启,重任在肩的委员们将以勤学习、善研究、勇担当的姿态,展现政协委员时代风采,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 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表决通过大会议程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预备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主持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
  十四届全国人大现有代表2929人。截至3月3日,已经向大会秘书处报到的代表2893人。4日的预备会议,出席2872人,缺席5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赵乐际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召开。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
  赵乐际指出,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开成一次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团结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预备会议经表决,选举产生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大会主席团由176人组成,李鸿忠为大会秘书长。
  根据表决通过的会议议程,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秘书长刘奇出席会议。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日上午9时开幕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国务院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说明。下午,各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5日上午,出席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说明。5日下午,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进行现场直播,新华网将对开幕会作图文直播。
奋楫法治潮头 共赴复兴新程 热烈祝贺全国两会开幕   春潮奔涌开新局,万象峥嵘启盛章。当浩荡东风拂过神州大地,承载十四亿人民热望的全国两会如约而至。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委员怀揣民生期盼,肩负时代重托,齐聚一堂,共商改革大计,同绘发展蓝图。
  过去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了75周年华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分别走过了70年、75年的光辉岁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过去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沉着应变、综合施策,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民生保障扎实有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改革在法治中推进,法治在改革中完善。过去一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硕果累累。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施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好守护;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人民群众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从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司法权的监督管理,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再到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法治中国的脚步铿锵有力,平安中国的根基愈加牢固。
  站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篇的历史交汇处,今年的全国两会承载着继往开来的使命。收官之年当尽收官之责,关键之年当用关键之力,布局之年当谋布局之策。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的全国两会,是谋改革、话发展的盛会,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历史充分证明,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了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展现出显著的政治优势;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秉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理念,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化平台,对于促进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等依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通过这些报告,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一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足迹,真切感受到法治建设的铿锵步伐。“民生保障”“正风反腐”“社会治理”“经济发展”“依法治国”“美丽中国”“改革开放”……涵盖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两会热词,是时代发展的关键词,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期待代表委员们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国履职、为民尽责,察民意、建真言、献良策、出实招,让民意春潮汇聚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千川江海阔,风好正扬帆。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行动,团结一心、砥砺前行,奋楫法治潮头,共赴复兴新程,书写属于这个时代的辉煌新篇章。
  预祝全国两会圆满成功!
为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力量 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在3月4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开幕会上,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4年,全国政协常委会着重在4个方面下功夫,推动履职工作不断深化——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决策部署;隆重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大问题建言献策;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激发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报告明确,2025年,要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要珍视政治身份,锤炼政治品格,提高政治能力,勤学习、善研究、勇担当,以高质量履职展现政协委员时代风采,为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建言
  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建言,提高协商议政质量——是全国政协常委会在2024年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政协常委会就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人口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金融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发挥港澳在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作用、深化高校育人模式改革、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多场景应用、高校毕业生就业、残疾人关爱服务、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等进行协商议政。聚焦稳经济、保民生、防风险,举办4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说,2024年,全国政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通过认真调研真切感知经济社会实际运行状况、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不断广集众智,集思广益,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报告对过去一年成就的总结为全体委员鼓舞了士气,极大地坚定了委员在今年强化履职担当的信心与决心。
  “我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声民意,切实履行好委员职责。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撰写信息、提案,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坚守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以更加优异的履职成绩,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李迎新说。
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对策建议
  2024年,全国政协常委会加强和创新经常性工作,提高履职成效。
  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政协常委会坚持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原则,统筹做好重点提案和非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完善平时提案审查工作机制,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遴选并督办77个重点提案选题,24名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31个重点提案选题,各专门委员会参与督办非重点提案700件。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说,报告强调要“提高协商议政质量”“坚持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原则”“努力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对委员而言,就是要勇担当、勤学习、重调研、善研究。要靶向性、全面性调查,了解客观事实,把握准确数据,倾听意见诉求;要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物。只有这样,才能以高质量协商、高水平建言,更好服务科学决策、有效施策。
  “在今后的履职工作中,我将继续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精心选题、深入调研、精准建言,提出有见地、有价值的提案,更加真切地反映群众意愿呼声,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吕红兵说。
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议政建言
  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议政建言,是全国政协常委会2025年的一个主要任务。
  报告明确,要把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为工作主线,聚焦中共中央关心和人民群众关切,着眼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组织开展深入调查研究,为中共中央制定“十五五”规划建议建真言、谋良策。要实施好中共中央批准的全国政协2025年协商计划,加强深度协商议政,努力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以高质量协商、高水平建言更好服务科学决策、有效施策。要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推动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光荣艰巨,中国式现代化前景光明美好。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工作,对我们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商文江表示,要提高政治能力,把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原则落实到履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高质量履职展现政协委员时代风采。
  “作为一名教育界委员,我要把自己所在领域的理论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努力提出高质量的对策建议,为推动建设教育强国和法治中国贡献力量。”商文江说。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决定大会日程等 本次大会5日开幕 会期7天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主持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176人,出席175人,缺席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推选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日程。根据会议日程,这次大会定于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1日下午闭幕,会期7天。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经过表决,会议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刘奇、刘俊臣、信春鹰、娄勤俭、孔绍逊、汪洋为大会副秘书长。会议指定,娄勤俭兼任大会发言人。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大会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8日12时。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对代表团和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席团作出决定。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委员长会议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十一次委员长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作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程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两个草案分别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和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出席会议。
  3日下午和晚上,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召开会议,审议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程草案。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25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   赵乐际 李鸿忠 王东明 肖捷 郑建邦 丁仲礼 郝明金 蔡达峰 何维 武维华 铁凝(女) 彭清华 张庆伟 洛桑江村(藏族) 雪克来提·扎克尔(维吾尔族) 刘奇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25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76人,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丁仲礼 于伟国 于洋(女) 万立骏习近平 马兴瑞 马逢国 王东明 王宁王刚 王志民 王希勤 王沪宁 王君正 王忠林 王炯 王莉霞(女,蒙古族)王晓晖 王浩 王巍 水庆霞(女) 尹力 尹弘 巴音朝鲁(蒙古族) 艾尔肯·吐尼亚孜(维吾尔族) 石泰峰 布小林(女,蒙古族) 布和图木尔(蒙古族) 龙荣(女,苗族) 史耀斌 丛斌 冯飞 吕世明 吕建 向巧(女,苗族) 刘艺良 刘宁 刘奇 刘俊臣 刘洋(女) 刘振立 刘振芳 江金权 汤越强(侗族) 安立佳 许为钢 许宏才 许勤 孙其信 孙绍骋 孙菊生 严金海(藏族) 杜小光(白族) 杜家毫 李干杰 李书磊 李玉妹(女) 李纪恒 李邑飞 李秀领 李希 李灵(女) 李校堃(满族)李鸿忠 李锦斌 李静海 李慧琼(女)杨关林(锡伯族) 杨宝玲(女) 杨振武杨晓超 杨蓉(女) 肖开提·依明(维吾尔族) 肖捷 吴晓军 邱学强 何卫东何严萍(女,傣族) 何维 谷振春 沙尔合提·阿汗(哈萨克族) 沈春耀 沈艳芬(女,土家族) 沈晓明 宋秀岩(女) 张又侠 张太范(朝鲜族) 张升民 张庆伟 张轩(女) 张伯礼 张雨浦(回族)张继新 张雪松(回族) 张赫(满族) 阿石拉比(彝族) 陈文清 陈吉宁 陈刚 陈雨露 陈莉娜(女) 陈敏尔 陈紫萱(女) 武维华 苻彩香(女,黎族) 林武 林锐 罗萍(女,哈尼族) 金红光(朝鲜族) 周祖翼 郑军里(瑶族) 郑建邦 郑建闽 郑雁雄 郑新聪 赵一德 赵乐际 郝平 郝明金 郝鹏 胡昌升 钟山 钟志华 段春华 信长星信春鹰(女) 侯长岭 侯建国 娄勤俭洛桑江村(藏族) 祖木热提·吾布力(女,维吾尔族) 骆惠宁 袁伟 袁家军 袁曙宏 铁凝(女) 倪岳峰 徐永军 徐晓 徐辉 徐麟 高开贤 高文 高松郭树清 郭振华 唐登杰 黄久生 黄兴文(布依族) 黄志贤 黄坤明 黄明黄莉新(女) 黄强 黄楚平 曹鸿鸣 曹琛(女) 雪克来提·扎克尔(维吾尔族)鄂竟平 鹿心社 梁言顺 彭金辉(彝族)彭清华 蒋卓庆 韩正 喻云林 傅自应谢坚 蓝天立(壮族)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蔡达峰 蔡奇 雒树刚 谭天星 谭成旭 魏后凯
  
秘书长
  李鸿忠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25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刘奇 刘俊臣 信春鹰(女) 娄勤俭 孔绍逊 汪洋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025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 在新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据娄勤俭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929名,目前已有2893名代表向大会报到。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为实现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找准人大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定位和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娄勤俭表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国人大将从多方面重点发力。
  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
  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广泛凝聚共识,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
  “接下来,我们将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娄勤俭说。
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发展完善。一年来,审议法律案39件,通过了其中的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
  娄勤俭对去年的立法成果进行了具体介绍: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比如,制定能源法,修订矿产资源法,制定增值税法,修改会计法、统计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比如,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学前教育法、学位法,修订文物保护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比如,修改监督法、监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并决定提请这次大会审议;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比如,制定关税法,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改反洗钱法。
将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出台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上个月又进行了再次审议。一审后,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还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听取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方面意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娄勤俭介绍说,草案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把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娄勤俭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常委会继续审议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草案修改完善工作,推动法律尽快出台。
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
  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截至去年年底,2024年2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已全部发行完毕,大部分地区已完成置换。2025年2万亿元置换债券发行相关工作已经启动。
  “这有效防范化解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力保障了地方财政平稳运行,支持推动了高质量发展。”娄勤俭介绍说,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组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情况介绍,形成了监督调研报告,针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依法送国务院研究处理。
  据悉,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全国政协一年来立案提案5091件 一大批意见建议落实到法律法规中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3月4日下午,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开幕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蒋作君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提出提案6019件,经审查立案5091件。99.9%的提案已经办复。
  总体来看,提案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建言献策,一大批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实到相关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中,提案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经济建设方面,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提出提案2200余件。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减轻企业负担等提案,在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得到积极采纳。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建立完善创新产品采购绿色通道机制、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等提案,助推有关部门出台加强消费供给创新、激发投资活力等政策举措。
  政治建设方面,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提出提案600余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巡回法庭工作机制等提案,有关部门在相关试点工作中予以采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提案,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借鉴。强化网络安全效能建设、健全应急安全教育体系等提案,有关部门在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工作中积极吸纳。
  文化建设方面,围绕增强文化自信、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提出提案600余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传播、发挥文化外交促进民心相通等提案,为出台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政策措施发挥积极作用。
  社会建设方面,聚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一老一小”政策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助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提出提案1500余件。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加快培养新职业青年等提案,为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提供重要参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银发经济等提案,在出台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加强养老机构监管等政策文件中得到体现。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等提案,有关部门在制定一揽子生育支持政策时充分吸收。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提案,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供参考。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提出提案700余件。加快建立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科学开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提案,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予以吸纳。推进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打造低碳算力生态体系、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等提案,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提供有益参考。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回应群众关切 传递信心力量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扫描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3月4日下午,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集体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8位全国政协委员与现场记者面对面互动交流,就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医疗、机器人技术、养老、生态环保、城市更新、“一带一路”等话题,回应群众关切,传递信心力量。
  “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整体实力步入了世界第一方阵,农业科技创新的贡献力也超过了63%,其中离不开农业科技工作者的贡献。”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农业大学校长严建兵说,他和团队仍在努力,为我国的粮食安全作出贡献,让每一个中国人都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
  “我们有充足、有力的宏观调控工具,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确定,今年要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要实施超常规的逆周期调节,财政政策要更加有力、更加给力。”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马建堂坚信,中国经济一定能够在去年企稳回升向好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取得新进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主任医师赵宏介绍说,过去一年,我国批准上市新药48个、器械65个,在研新药数量已跃居全球第二位。“随着有越来越多的临床医生积极投身于创新药械研发,用研究找武器、向科学要奇迹,我们战胜疾病的工具箱就会越来越丰富,我们的本领会越来越强。”
  “我国机器人技术已得到飞跃式发展,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显著减少。”全国政协委员、多模态AI系统实验室主任、中科院院士乔红说,近3年,我国工业机器人的装载量已达到全球一半以上。同时,人形机器人技术发展迅猛。人形机器人的形状像人,自由度非常高,可以直接使用我们的工具,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影响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金李说,解决老百姓对养老的关注点,就是银发经济的发力点。我国的老龄需求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银发经济在供需两端都有巨大的空间,到2035年,我国银发经济体量预计可以达到30万亿元左右。保守估计到2050年,银发经济将至少提供1亿个就业岗位,可见银发经济蕴含着巨大的机遇,将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全国政协委员、首创环保集团智慧环保事业部总经理黄绵松表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国生态环保产业从业人员达到340多万人,营业收入超2万亿元,相比10多年前增长近4倍,成为绿色生产力的重要载体。“随着我们生态治理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效果异常显著,生态环保产业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我们现在的重要生产力,也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实现了环保产业旺、百姓呼吸畅,腰包鼓、心里亮。”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会主委周岚介绍说,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实施了超过6.6万个城市更新项目,改造了25万个老旧小区,让1亿多人因此直接受益。“要通过每一个有温度的城市更新实践,让居民的房子更安全,百姓的生活更便利,城市的人居环境更美好。”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林松添说,共建“一带一路”带动共建国家发展,优化投资环境,建成众多经济特区和产业园区,创造大量就业,改善了民生,也让中国企业“走出去”发展有了落地的园区和配套的基础设施、政策、法律和服务保障,促进中国同共建国家经贸互利合作和文明互鉴,为中国式现代化和世界共同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娄勤俭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本报记者提问 以修法为契机全面贯彻实施好代表法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记者朱宁宁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4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公布的大会议程,本次大会将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本报记者提出的关于代表法修法的相关问题。
  娄勤俭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代表法修正草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总结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健全代表履职的制度机制,提升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娄勤俭指出,代表法修正草案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上作了积极探索。”娄勤俭介绍说,比如,本届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416名全国人大代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代表工作机制全部建立,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比如,仅过去一年就邀请了275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与列席代表座谈,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通过这种形式,基层的声音、群众的呼声可直接反映到常委会,体现到人大的立法、监督等工作中。再比如,邀请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外事活动,通过代表及身边事、身边人,介绍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脱贫攻坚和乡村全面振兴等情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们将以此次修改代表法为契机,全面贯彻实施好代表法,更好地发挥277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功效。”娄勤俭说。
司法赋能自贸港封关运作“一号工程” 访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2024年,海南法院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聚焦自贸港封关运作“一号工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5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人民法院肩负的责任更重、工作要求更高。”近日,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海南省委工作部署,开创海南法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努力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护航高质量发展
  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一年来,全省法院紧扣自贸港建设大局,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营商环境建设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我们紧盯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出台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戴军告诉记者,海南法院通过活封活扣、执行和解为3587家企业纾困解难,执结申请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14728件,执行到位金额56.16亿元。
  办理破产是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海南省高院与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共建企业破产信息一键核查平台,健全破产审判机制,审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146件,清理债务387.43亿元,盘活资产249.67亿元。强化“执转破”工作,推动海口家乐福公司等“执行不能”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促进市场主体有序出清。
  戴军表示,全省法院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制定外国法律查明工作指引,初步建成域外法查明数据库。参与海南自贸港法务区建设,成立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优化涉外案件管辖和资源配置,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2024年,海南省高院出台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意见,优化司法举措,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110件。审结太阳能海水淡化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等技术类案件744件。发布《地理标志司法保护问答》和典型案例,促推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
  为服务美丽海南建设,海南法院实行以自然保护地、海洋为重点的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初步形成海南特色环资审判布局。审结全国首例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涉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助力海洋强省建设,深化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审结海事海商案件728件。
  海南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设,合力破解行政诉讼案件“两高一低”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两年来,海南省高院先后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审判管理强化年’专项行动,一体推进案件管理、审判监督、全员绩效考核、司法作风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创新案件评查与审判责任追究衔接机制,将评案与考人、治院贯通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海南法院走深走实。”戴军说。
织密风险防控网
  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是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一年来,全省法院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以司法护航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
  “海南法院坚决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及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我们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烂尾楼’分类处置建议,妥善审理国信龙沐湾重整案等案件,着力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戴军说。
  同时,严打离岛免税“套代购”等走私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20件,有力保障“一线放开、二线管住”。针对进口游艇、汽车补缴关税案件,海南法院加强与政府部门联动,诉前化解相关案件33件,确保自贸港法规政策正确实施。依法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0件66人,一批重大案件得到稳妥处理。
  平安是海南自贸港的浓厚底色。去年,海南法院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审结涉黑恶案件21件565人、“保护伞”案件9件9人,处置“黑财”10.21亿元。开展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80件761人。依法打击私彩赌博违法犯罪,审理相关案件105件264人。
  “我们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出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及多元化解工作指引》,与14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同比下降43.77%。”戴军表示。
  此外,海南全省法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推动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出台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意见。
增强司法获得感
  以“如我在诉”境界,涵养司法为民情怀。过去一年,海南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满足群众高品质司法需求,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坚持高效便民原则,网上立案10.39万件,电子送达141万人次,受理12368诉服热线来电12.8万人次,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全面推广司法专递电子面单改革,法律文书平均送达时间缩短3.2天。
  同时,持续优化诉讼费退费流程,实现到账、退费、结算全流程在线办理。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开通“数字人民币退费绿色通道”,实现涉外案件诉讼费退费创新突破。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案–访比”保持低位运行。
  “我们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全年审结就业、教育、医疗、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16755件。”戴军说。
  一年来,海南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抚养赡养费等案件10009件,执行到位金额7.43亿元。减免诉讼费1605.17万元,发放救助金700万元。
  少年儿童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未来和希望。省高院成立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强化对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海口、东方、陵水等地法院创新推出“校园护苗驿站”等特色法治教育品牌,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个反家暴联动中心和模拟法庭社团联盟。
  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海南法院持续开展执行攻坚,执结案件9.9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87.99亿元。推动召开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健全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描绘新蓝图,奋进新征程。2025年,海南法院将牢牢把握政治建设、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提质增效、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从严治院“七个一以贯之”,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专业化审判模式,抓实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基层基础强化年”专项行动,推进司法作风能力建设,全力护航自贸港封关运作。
预防就是保护 惩治也是挽救 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 □ 本报记者     赵  颖
□ 本报见习记者 胡建霞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势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要求,最高检明确提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确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24年12月23日,“湖南常德冲撞小学生等人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此类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缐杰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秉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促推犯罪治理。2024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万余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7万人。
  缐杰介绍,检察机关持续狠抓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坚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同步倒查,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倒查发现应报未报案件2100多件,依法监督追责300余人。
  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诉讼监督,针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4年前11个月,依法提出抗诉400件。最高检依法提出抗诉的王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法院撤销原无罪判决,改判原审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8年。为有效遏制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湖南、云南、四川等多省份开展打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形成有力震慑。
  “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往往与抚养、监护、教育等民事、行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很大关系。”缐杰介绍,2024年,各地未检部门对请求给付抚养费、请求变更监护权、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案件,支持起诉5100余件,通过多维度、集成式、系统性履职方式,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推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
  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是社会治理中的一道难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对罪行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宽缓到位,最大限度进行教育挽救,防止再犯。”缐杰介绍,2024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1万人,起诉5万人。
  2024年发生的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三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被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惩教结合彰显司法力量。
  据缐杰介绍,最高检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同时,积极促推专门学校建设,协同加强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育工作。
  2024年,经民政部批准,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管单位明确为最高检。同年11月,在最高检召开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理事会,推动研究会成为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促推“六大保护”凝聚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缐杰说,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找准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的着力点,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不想管、不会管、因外出务工等原因“管不了”等问题,最高检协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发布第三批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2024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性制发“督促监护令”2.8万份,督促履行监督责任。
  同时,最高检与教育部共同推动健全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机制,完善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联合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携手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网络欺凌、隔空猥亵、诱导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等行为,始终保持强有力打击震慑。”缐杰介绍,针对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民事权益受损多发易发但维权难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督促监护维权、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将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目标,以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为支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缐杰说。
坚定必胜信心 汇聚奋进力量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开幕侧记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最是一年春好处,奋楫扬帆正当时。
  3月4日下午,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来自34个界别的21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肩负重托、满怀豪情,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春天里齐聚首都共商国是。
  去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行了深入调研,“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需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躬逢盛世,当以实干作答。”过去一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与“发展数字经济”,立足审判实践与走访调研,针对相关领域问题提出了“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多措并举提升直播行业规范管理”等意见建议。
  历史会镌刻下这一笔——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在这个重要历史节点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14时许,北京人民大会堂,首场“委员通道”集体采访活动开启。8位全国政协委员与现场记者面对面互动交流,生动讲述新时代奋斗者的故事,回应社会关切,畅谈履职心声,传递信心和力量。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在“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农业大学校长严建兵分享了一组振奋人心的数据——去年,我国的粮食总产量首次突破1.4万亿斤,人均占有粮食超过500公斤,这个数字超过了公认的国际粮食安全线,“对于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大国而言,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实施了超过6.6万个城市更新项目,改造了25万个老旧小区,1亿多人因此直接受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会主委周岚说。
  ……
  高质量建言资政,聚焦“国之大者”;更广泛凝聚共识,回应民之关切。
  人民大会堂大礼堂灯光璀璨,气氛隆重热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悬挂在主席台正中,十面鲜艳的红旗分列两侧。
  15时,大会开幕,全体起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激昂的旋律在会场回荡。
  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议政建言,健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机制,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风雨彩虹共同经历,复兴伟业一起书写。新的一年,我将继续把事业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不负重托、不负众望。”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说。
  完成各项议程,开幕会结束。走出人民大会堂,委员们心潮澎湃。
  关注古城保护多年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广汉,今年将围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内容建言献策,“我会继续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建言献策,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从‘政策倡导’向‘制度保障’深化,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与传承”。
  “当前,新一轮技术革命浪潮席卷而来,有为政府、高素质人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我将继续关注法治政府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商文江说。
  坚定必胜信心,汇聚奋进力量。春天的盛会刚刚开启,重任在肩的委员们将以勤学习、善研究、勇担当的姿态,展现政协委员时代风采,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为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力量 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在3月4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开幕会上,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4年,全国政协常委会着重在4个方面下功夫,推动履职工作不断深化——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决策部署;隆重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大问题建言献策;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激发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报告明确,2025年,要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要珍视政治身份,锤炼政治品格,提高政治能力,勤学习、善研究、勇担当,以高质量履职展现政协委员时代风采,为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建言
  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建言,提高协商议政质量——是全国政协常委会在2024年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政协常委会就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人口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金融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发挥港澳在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作用、深化高校育人模式改革、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多场景应用、高校毕业生就业、残疾人关爱服务、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等进行协商议政。聚焦稳经济、保民生、防风险,举办4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说,2024年,全国政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通过认真调研真切感知经济社会实际运行状况、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不断广集众智,集思广益,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报告对过去一年成就的总结为全体委员鼓舞了士气,极大地坚定了委员在今年强化履职担当的信心与决心。
  “我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声民意,切实履行好委员职责。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撰写信息、提案,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坚守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以更加优异的履职成绩,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李迎新说。
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对策建议
  2024年,全国政协常委会加强和创新经常性工作,提高履职成效。
  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政协常委会坚持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原则,统筹做好重点提案和非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完善平时提案审查工作机制,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遴选并督办77个重点提案选题,24名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31个重点提案选题,各专门委员会参与督办非重点提案700件。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说,报告强调要“提高协商议政质量”“坚持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原则”“努力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对委员而言,就是要勇担当、勤学习、重调研、善研究。要靶向性、全面性调查,了解客观事实,把握准确数据,倾听意见诉求;要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物。只有这样,才能以高质量协商、高水平建言,更好服务科学决策、有效施策。
  “在今后的履职工作中,我将继续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精心选题、深入调研、精准建言,提出有见地、有价值的提案,更加真切地反映群众意愿呼声,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吕红兵说。
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议政建言
  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议政建言,是全国政协常委会2025年的一个主要任务。
  报告明确,要把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为工作主线,聚焦中共中央关心和人民群众关切,着眼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组织开展深入调查研究,为中共中央制定“十五五”规划建议建真言、谋良策。要实施好中共中央批准的全国政协2025年协商计划,加强深度协商议政,努力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以高质量协商、高水平建言更好服务科学决策、有效施策。要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推动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光荣艰巨,中国式现代化前景光明美好。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工作,对我们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商文江表示,要提高政治能力,把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原则落实到履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高质量履职展现政协委员时代风采。
  “作为一名教育界委员,我要把自己所在领域的理论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努力提出高质量的对策建议,为推动建设教育强国和法治中国贡献力量。”商文江说。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 为法官办案提供智力支持和规则参考   □ 周加海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生动实践,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启动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库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审判具有示范价值的参考案例。2024年2月27日,案例库正式上线并面向社会开放。案例库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新时代公正司法新产品,是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做实做细定分止争的有效抓手。
  最大限度发挥案例的实用效能。案例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法治产品”,具有多方面重要价值。
  一是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案例具有及时灵活、针对性强、易于把握的优势,用已决案例指导类似案件的裁判,可以在“抽象到具体”的法律适用之中提供“具体到具体”的参照,符合司法规律,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推动法律统一适用、做实严格公正司法。
  二是一体融合提升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案例库集中全国法院的审判经验和智慧,将具有规则意义、典型意义的好案例汇聚起来,能够为全体法官学习提升提供一部包罗万象、与时俱进的“活教材”,有助于促进法官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裁判水平。
  三是促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入库案例可以更加充分地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引领、教育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是质量和效益更高的司法审判工作。案例是活的法律。案例库对社会开放,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助于人民群众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更好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明悉行为边界,同时强化自我保护;发生纠纷后,可以借助入库类似案例了解裁判规则、预测诉讼结果,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起诉、上诉和申诉。各类调解组织也可以通过检索案例库更好地做当事人的引导、说服工作,尽可能促成调解。这样可以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
  高水平推进案例库建设使用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抓实抓细建设使用工作,按时序节点扎实推进,按细化方案有序推出,持续健全完善入库案例编选机制。
  一是牢牢抓住案例质量这条“生命线”。通过严把案例入库标准、规范案例报送流程、建立用户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等,确保入库案例的指导性、权威性、时效性。特别是,在案例库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强调入库案例的品质,没有为了追求稳妥而刻意选编那些没有争议、四平八稳的案例,注重围绕疑难、复杂、争议问题选编案例,强调入库案例不仅要满足“没有错”这个底线要求,还要切实达到“有价值”的入库标准。例如,“隔代探望权”是近年来婚姻家庭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父母离婚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的,或者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享有隔代探望权,实际存在较大认识分歧。民法典(草案)曾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隔代探望权作出规定,后因各方未形成共识,删去相关条文。问题固然可以慢慢争辩,理论也可以继续探讨,但司法实务必须及时处理案件。为此,案例库有针对性地收录了“沙某某诉袁某某探望权纠纷案”,明确了类似案件的裁判规则。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裁判支持原告隔代探望的诉讼请求,同时对隔代探望作了相应条件限制,即隔代探望不得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为进一步提升本案例裁判规则的指导价值,我们将本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
  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专门印发《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细化入库流程、社会推荐、检索使用、动态调整等规则,不断完善案例库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具体要求。专门对入库参考案例的效力作出明确,即“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同时,将《工作规程》向社会公开发布,让社会公众明晰入库案例的参考使用规则,更好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
  三是持续推进“库网融合”。在案例库建设过程中注重发挥法答网的“靶向作用”,围绕高频提问、不一致答疑等反映的审判实践中带有一定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入库案例的编选审查。同时,建立健全跟踪培育工作机制,针对法答网提问背后的争议案件及时编写报送备选入库案例,实现以问补案、以案答问,形成统一法律适用的合力,充分彰显“库网融合”的集成效应。目前,已围绕法答网问答针对性编写入库案例140余件。
  四是积极开展入库案例宣介工作。为方便社会各界全面准确理解、参考入库案例,在媒体上开辟入库案例解读等栏目,深度解读相关入库案例。
  案例库建设使用不断取得新成效。案例库上线一年来,建设使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案例库的浏览量突破2200万,“找案例、用案例,就上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一是入库案例的质、量稳步提升。随着工作机制日渐成熟,入库案例数量持续增长、品质不断提升、结构日益优化。截至2025年2月24日,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入库案例数量达4769件,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二是促进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据统计,案例库检索量与主要案件质量指标之间呈现出正相关性,检索量排名靠前的地区法院主要案件质量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相对薄弱基层法院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为例,其2024年案例库检索量居全国基层法院首位,2024年1月至10月上诉率为6.86%,同比下降2.76个百分点,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1.01%,同比下降1.22个百分点。
  三是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实现定分止争。全国法官的案例意识不断提升,入库案例的参考示范效能逐步显现。2024年,全国法院共有超过18万件案件在裁判过程中参考了入库案例。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运用入库案例释法说理、定分止争,促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充分认同相关裁判规则,解开“法结”、消解“心结”,同时推动类似纠纷的源头预防。全国法院涌现了一批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事例。例如,在江苏灌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法院借助入库案例进行判后答疑,被告人主动撤回上诉,实现服判息诉。又如,在湖北襄城法院审理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中,法院依据法律并参考入库案例作出判决,不仅实现案结事了,还促推一批类似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四是社会、国际影响日益显著。案例库成为公众学法、学者科研、律师办案的权威、便捷的“好帮手”。“小案例”讲述“大道理”。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厚植法治根基,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入库案例更是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分享中国法治成果的“国际通用语言”。目前,案例库的访问用户国家已超过120个,成为面向世界展示中国公正司法的重要窗口。
  下一步,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案例库建设使用始终,持续抓实抓好案例库“以用促建”。要深化案例库与法答网融合,推动裁判规则输出和信息技术手段深度融合,为法官办案提供智力支持和规则参考。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通过参引入库案例大力提升说理能力水平,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确保严格公正司法,为当事人解“法结”解“心结”,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进一步引导各级法院提升案例意识,有效利用案例库这一“好帮手”,推动“以用促建”,在使用过程中进一步动态优化入库案例,持续做优做强这一新时代公正司法新产品。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卖惨网红”售假冒凉山农产品该当何罪? 唐某杰等八人虚假广告案解析   □ 本报记者 杨傲多

  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在这里,党和国家的脱贫攻坚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曾经的深度贫困县全部脱贫,进入乡村振兴发展的新阶段。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却试图利用“大凉山”的知名影响力,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大发横财,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严重阻碍了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乡村振兴的发展。
  被收录进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唐某杰等八人虚假广告案就是这样一起案例。唐某杰等人成立公司,孵化出“凉山孟阳”“凉山阿泽”等主播,通过其他网络公司买粉、投流的方式,扩大涉案短视频账号的粉丝量,并以“助农”的名义虚假拍摄在昭觉县山区农户家中收购农特产品的视频,进行直播带货。
  2024年2月,昭觉县人民法院以虚假广告罪判处主犯唐某杰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追缴个人违法所得三百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元至八万元,追缴个人违法所得六万元至七百万元不等。宣判后,八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深入采访该案的办案法官、民警、辩护人等,还原案件办理过程。
虚假助农引流带货
  翻开案卷,记者看到,本案线索是昭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作中发现的短视频账号为“凉山孟阳”“凉山阿泽”的主播在直播带货中,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线索移交至昭觉县公安局后,警方成立专案组,在公安部督导下,成功侦破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以来,被告人唐某杰、李某等人成立四川沃成农业有限公司、成都澳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由被告人林某等人担任公司主要运营人员,负责主播直播带货策划、运营、短视频店铺管理、对接供应链等工作,并孵化出被告人阿某某果(短视频账号昵称“凉山孟阳”)、被告人阿某某甲(短视频账号昵称“凉山阿泽”)等主播。被告人唐某杰等人通过其他网络公司买粉、投流的方式,扩大涉案短视频账号的粉丝量,并在“网红”直播摆拍带货期间,让涉案的网络公司使用购买来的大量粉丝账号在直播间内使用控评等方式欺骗消费者。
  “他们以‘助农’的名义虚假拍摄在昭觉县山区农户家中收购上述农特产品的视频,吸引消费者对大凉山农特产品的关注。”本案主审法官李刚告诉记者,被告人在阿某某果、阿某某甲的短视频平台注册账户,以直播带货的方式假借大凉山名义销售非凉山产地的农特产品。
  经核查,被告人唐某杰、李某等人为实现流量变现,从谈某、张某芳等人处低价采购云南核桃、非凉山产地的青花椒、木耳、羊肚菌、香菇等农副产品,从沈某处低价采购非凉山产地的蜂蜜产品。直播带货期间通过虚假广告的方式进行销售,销售额达3547万余元,非法牟利达1311万余元。
迅速梳理固定证据
  据介绍,“凉山孟阳”几年前在唐某杰公司的包装、孵化下成为“网红”,在凉山乃至全国都小有名气,其前期主要以卖惨的方式进行摆拍,以此吸引大量粉丝后为直播带货打下了基础。
  李刚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人员面临诸多挑战——直播带货作为新兴商业模式,其行为性质认定、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都存在较大难度。
  取证难,首先摆在了公安机关面前。办案初期,为达到“三效合一”,尽快回应社会关切,面对直播间繁杂的货品,公安机关要在短时间内从被告人发布的大量短视频和直播带货视频中,梳理出涉案人员的运营模式和其存在虚假宣传的印证材料。
  “结合直播间宣传内容和销量情况,需要我们短时间内在凉山多地实地走访,进行货源情况调查。”本案办案民警说,货源核实需要从涉案人员发布的短视频、直播带货视频、涉案商品的销售链接、涉案人员和企业的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海量数据中逐一排查,分析研判,锁定真实货源的工作量非常大。
  此外,本案还存在涉案人员众多且地域分布广、抓捕难度大、审讯难度大、其交代的情况是否真实、甄别难度大等情况。
  本案相关视频共有3000多个。考虑到本案系认罪认罚案件,且各种视频量太大,在法庭上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无异议,故未当庭播放相关视频。
  “但作为办案法官,我在开庭前有选择地看了部分视频,尤其是关键视频证据。”李刚说。
  同时,昭觉县法院在证据采信方面,创新性地将直播视频作为电子证据,通过技术手段固定关键内容,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精准界定公正审判
  据了解,案件办理之初存在不同认识,有办案人员认为虚假广告行为仅是一种民事欺诈,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虚假广告犯罪。
  针对此情况,到法院审理环节,办案法官广泛搜集相关案例,合议庭形成共识:唐某杰等利用短视频平台带货销售,以假乱真,将非凉山的农特产品冒充凉山农特产品本身就是一种虚假宣传,通过虚假宣传后直播带货非法牟利,情节严重构成虚假广告犯罪。
  法院在审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通过调取直播录像、收集相关视频等方式,全面固定证据。同时,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准确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为案件公正审理奠定了基础。
  在法律适用方面,法院准确把握虚假广告的构成要件,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后果”等关键要素进行了精准界定。
  “办案过程中,我们深入研究直播带货的商业模式,准确把握其与传统广告的区别,在法律规定与新型业态之间找到了恰当的平衡点。”李刚说,网络媒体新业态的特点是方便、快捷,任何人只要注册短视频账号,均可以无条件无门槛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效果立竿见影,传播速度之快,是传统广告无法比拟的。“网红”主播极具诱惑力的宣传,极易引起粉丝共鸣,从而盲目下单,造成自身损失。
  对此,合议庭在考虑对唐某杰等八名被告人定罪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依据把握准确,同时考虑到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认罪态度,积极退赔违法所得等情形,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林某的辩护人杨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都是精准的,判决是公正的,既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也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案的判决对于那些企图利用‘网红’直播带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潜在行为人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李刚说,不法分子利用短视频平台进行虚假宣传,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不作刑事处罚不足以遏制此种违法行为的蔓延。对这类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为凉山地区的乡村振兴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案的审理判决,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最近,凉山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网络主播直播带货合规经营行政指导意见》,要求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的经营主体应主动办理营业执照,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
  “我们应该不断深入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辨别能力,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蒙蔽。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诚信、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推动凉山地区的乡村振兴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李刚说。
漫画/李晓军  

判词摘录
  被告人唐某杰等八人违反法律规定,在直播平台利用商业广告对产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构成虚假广告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八名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相互协作、互相支持是共同犯罪,被告人唐某杰、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唐某杰作为主犯要对整个犯罪负责,对所有个人非法获利数额都应负责。销售产品口碑好坏与本案并无关联,本案的关键在于虚假宣传,影响了凉山农特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精准定性规范整治直播带货摆拍卖惨乱象   □ 郭锋

  近年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直播带货乱象时有发生,这给司法机关如何依法打击直播带货时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提出了新要求。本案系四川法院办理的首例直播带货虚假广告案,也入选了人民法院案例库,对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统一定罪量刑标准,具有示范意义。
  本案审理的关键点在于利用直播带货进行虚假宣传行为的定性,即该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广告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直播带货系主播在直播间直接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广告行为,唐某杰等人作为广告主(组织者)和广告发布者(主播)需对宣传内容真实性负责。唐某杰等人通过虚构产品产地、摆拍采购视频、买粉控评等手段,假借“凉山助农”名义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销售金额巨大、获利金额巨大。同时,其通过“助农”名义利用消费者同情心、损害地域品牌信誉,社会影响恶劣,足以认定“情节严重”,其行为应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本案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妥当,值得肯定。
  网络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营销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使用直播技术进行商品展示、咨询和销售。由于直观性和互动性强,能够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购物指导,深受消费者喜爱,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民族地区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消费者的助农情怀和对民族地区特产的青睐,以“假助农、真摆拍”的违法犯罪手段大肆牟利。虚假宣传、假冒注册商标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电商市场的行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本案为人民法院对网络直播带货乱象进行打击的典型案例,也是我国司法机关利用刑事司法手段对虚假广告、假冒注册商标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的模范案例。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任何试图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牟取暴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不仅仅体现为对唐某杰等人犯罪行为的有效惩处,更是对目前互联网虚假营销、短视频造假等乱象的有力警示,告诫互联网商家在经营中必须坚守诚信底线,确保广告信息的真实性,杜绝虚假宣传,共同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网络市场秩序。
  (作者系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特聘院长、教授)
为国家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政法系统代表委员畅谈履职心声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河清海晏正逢春,国泰民安展宏图。
  3月的北京,红旗招展,万象更新。来自全国各地的政法系统代表、委员齐聚北京,肩负着重托、怀揣着民意,共赴“春天的盛会”。
  过去一年,他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扎实调研、认真总结、建言献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高效履职筑牢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基石,为国家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护航发展步履不停
  “刘代表,您上次调研提的建议,我们都整改了,现在企业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了。”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大队警务技术三级主任刘义新来到浏阳市古港镇一家引火线生产企业调研回访,企业负责人童先生说。
  烟花产业是浏阳当地的富民产业,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统筹好烟花产业的发展与安全,对当地企业和群众至关重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既是刘义新的本职工作,也是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关注点,去年他走访了几十家企业。刘义新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能够以更全面的视角来通盘考虑,也能够在更广阔的平台上凝聚合力,去解决困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域的深层次问题。”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是北京涉数字平台行政监管案件的二审法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在过去一年,把目光聚焦在网络直播行业。
  “随着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网络直播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成为互联网领域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网络主播作为行业核心角色,在推动电商发展、内容传播、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网络主播队伍素质良莠不齐,网络直播行业‘野蛮生长’,网络直播行业规范管理仍任重道远。”李迎新说。
  李迎新表示,直播行业作为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不断探索创新直播模式、内容和技术,提升用户体验,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监管制度,完善直播平台制度规范,加强对主播的管理。结合全面的调查和深入的研究,李迎新从强化行政多元监管、完善平台对主播内容的审核机制、着力提升网络主播综合素养等三个角度提出建议,并准备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期间提交相关提案。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万余件,其中3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我们办理的一起涉及小微企业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同过不同罚抗诉意见,纠正对涉案企业明显畸重罚款,改判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从货值10倍减轻为货值1倍共计减少170余万元,该案获评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韦震玲表示,过去一年,广西检察机关加大对“小过重罚”“重过轻罚”“过罚不当”行为的监督力度,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303件,促进有关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守护民生日夜兼程
  组织村干部、调解员、网格员等乡村干部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形成覆盖全民的普法宣传是“第一道防线”;组建“红色评议站”,在老红军(烈士)后代、退休干部、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老村医等群体中遴选“红色评议员”,参与群众议事、调处矛盾纠纷是“第二道防线”;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促进乡村法治建设是“第三道防线”……谈起如何抓好“三道防线”建设、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金寨县花石乡党委政法委员余静打开了“话匣子”。
  多年来,余静一直奔走在平安中国建设的道路上。身兼数职的她是花石乡人武部部长,也是大湾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工作中,她总是一马当先,不仅牵头组织创新机制,还身体力行冲锋在前,严格认真抓好落实。
  就在不久前,余静协助金寨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时间长达11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家属解开了多年的心结,握手言和。
  “作为一名乡村干部,就是要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来换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余静告诉记者,如今,花石乡的平安底色更亮,老百姓的幸福成色更足,这让她倍感欣慰,她也将在平安中国建设的道路上继续苦心耕耘浇灌,期待能够开出更多的平安之花,结出更多的幸福之果。
  深入基层听民声,汇集民意献良策。
  “开展老年人数字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线上购物、预约挂号等技能”“多设立一些公立幼儿园,多为孩子父母消除后顾之忧”……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的笔记本上记满了社区群众向她提出的建议。
  履职以来,杨蓉始终根植于社区警务实践。“群众的小事,就是我的履职课题。”杨蓉通过警民恳谈会、掌上警务室等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形成高质量议案建议30余件,涵盖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社区治理等领域。杨蓉把做好本职工作和倾听民声结合起来,她的履职深受群众认可。
  “今年将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方面推动相关立法工作。”杨蓉表示,她将提出更多接地气的好建议,让群众通过她的履职,真正体会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在身边。
呵护未来春风化雨
  2024年11月1日起,《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通过立法,保障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
  在《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海仪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将自己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融入其中。
  人大代表联络站是陈海仪倾听民意的重要阵地。2024年,陈海仪在这块阵地上引入了更多的新生力量。她不但自己定期到联络站与前来反映问题的群众面对面交流,还联动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一起走访调研。在陈海仪的带动下,许多年轻法官也开始关心身边群众关心的事情,关注社会发展中的各方面问题。通过人大代表的这一履职平台,很多年轻司法工作者获得了更大的成长和进步。
  “驱散犯罪给未成年人带来的阴霾,是我们高质效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体现。”这是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莉娜常说的一句话。
  小天(化名)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长期被欺凌,一朝情绪爆发,持刀扎伤了同学。案发后小天情绪崩溃,一度丧失生活信心,更是产生了轻生的念头。陈莉娜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促成小天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依法对小天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在一年的考验期内,坚持对其进行持续心理疏导与帮教,使其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性格变得活泼阳光起来,成功考上了大学。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来自政法系统的代表委员们将更加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吕忠梅:流淌在青山绿水间的履职故事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吕忠梅作为代表、委员的履职经历与故事有很多,甚至可以说格外多。
  从2003年担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始,她担任过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现在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掐指一算,履职跨度逾20载。
  20多年的履职实践中,吕忠梅亲眼见证了许多历史重要时刻,亲身参与了众多国家治理的重大实践。她深刻地感受到代表、委员在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功能与作用,也真切地体会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成长与进步。
  2月28日,在位于北京前门西大街的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里,吕忠梅向《法治日报》记者娓娓道来她的履职故事。
履职于青山绿水间
  时光记录着吕忠梅履职的坚持。
  作为环境法专业研究者,为环境法治建言是吕忠梅履职20多年来始终没有停止过也没有改变过的方向。从头梳理这些年吕忠梅的议案、建议、提案,她的履职始终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一条中国环境法治发展情况的脉络清晰可见——
  今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施行四周年。这是一部很特别的法律——我国首部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的河流流域立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具有开创性。而早在2003年,吕忠梅就领衔提出制定长江法的议案,并连续多年围绕长江保护立法提出相关议案、建议。
  也是在2003年,吕忠梅领衔提出的另一个议案,就是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彼时,已经施行近15年的环境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暴露了诸多不足,对于是否废止环境保护法的争论十分激烈。此后,吕忠梅于2004年继续领衔提出《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并连续多年从不同角度围绕环境保护法提出建议。而让吕忠梅没有想到的是,这场关于是否需要环境保护法的争论足足持续了十多年,直至2014年环境保护法完成大修。
  2024年9月,国家公园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而吕忠梅在2019年就开始了自然保护地体系立法的路径讨论,当年全国两会上她提出了关于启动自然保护地立法研究的建议。
  回顾这些年的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补短板、填漏洞、强体系、提质量,“统筹立改废释纂”立法思路日益清晰。立法模式从“成熟一个制定一个”转向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协同共进,立法方式从以创制为主转向统筹创制与清理、编纂和解释、废止法律等。
  可以说,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正在路上。在这条路上,吕忠梅作为一个法律人追求目标的脚步从未停歇。能够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正式的法律加以施行,就是她的最高目标和最大梦想。
躬耕于法治长河中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施行,中国正式进入“法典时代”。
  民法典从理想照进现实,这让多年从事法学研究的吕忠梅坚信,中国一定还会有自己的环境法典。但她也知道,这将是个漫长的过程。
  2017年,吕忠梅任会长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刚刚完成换届就正式启动了“环境法典编纂研究”重大项目。2018年3月,吕忠梅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将环境法典编纂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提案,建议尽快启动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此后,她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关于将环境法典编纂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议案》,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草案)》。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纂环境法典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三类项目。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这意味着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已不再是学者们的理论设想。
  生态环境法典呼之欲出,吕忠梅更忙了,2024年基本上没闲着,几乎全年无休地奔波在各种会议和调研中。粗略统计,大大小小的调研会就开了十几场,除了去各地调研,她还去往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调研,并召开了多部委联合参加的调研会。此外,还开了若干场专家会,尤其是去年7月,吕忠梅专门牵头召开了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等多学科法典编纂专家会,这在以往并不常见。
  每每谈起法典编纂,吕忠梅都有说不完的话。
  “法典编纂从来都是学术和实践的结合,没有理论支撑就没有法典。”在吕忠梅看来,法典编纂进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就必须研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问题也会更加聚焦,更加精准。她尤其强调,法典编纂工作必须要有立法的定力,而系统整合是关键一环,难也难在最后这一步。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法典如何体系化,法典的本质就是要体系化。此外,如何把新的理念,新的制度,还有未来发展的新的目标、方向,在法典中体现出来,也是目前吕忠梅认为需要特别研究的问题。
  目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正在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以推进。吕忠梅认为,下一步的研究中,应更加注重提出符合中国法治发展阶段要求的,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国际示范性的中国式环境法典编纂的具体方案。
  四十年求索,终成大道。吕忠梅坚信,通过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认真梳理和总结生态环境法治实践,既把已经成熟的经验固化为法律,也对未来实践进行引领,实现改革于法有据,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同时,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也会为新型法典编纂作出原创性贡献,是打造21世纪人类生态文明法治化新的里程碑,具有重大的世界意义。
奔腾在时代洪流里
  “为了一棵树的尊严、一朵花的芬芳,他们各显其能,为天空代言,为河流请命!”这是2014年吕忠梅获“年度法治人物”时评委会的颁奖词。
  一路走来,与代表、委员履职相伴随的,还有吕忠梅在法律教学科研、法院审判与管理、企业挂职锻炼、大学行政管理、全国政协机关等不同岗位的历练。每一个身份,都是她观察中国法治进程的窗口。作为代表、委员,吕忠梅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这些都与她在工作中听到、看到的现象、问题相关。
  采访行将结束,记者在她的桌上看到一本今年刚刚出版的新书《廿载履职路——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环境法论文》。据吕忠梅介绍,这本书系统梳理了十多年来全国两会期间媒体对她的采访。数十万字,记录了众多场景与话题,具有鲜明的时代印记和宏观背景,既有对相关事件的即刻评论、解读,也有对未来的期许,既是环境法理论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也是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研究成果的绝佳机遇。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本非常好地记录环境法治以及生态体系建设的历史进程的“实践书”。
  多年来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历,让穿行于学术与实践之间的吕忠梅有很多感悟。在她看来,自己之所以能够被看见、被听见、被记录,只是因为机缘巧合融入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洪流里。
  而作为时代浪潮中的一朵浪花,吕忠梅将继续在大浪淘沙中奔向远方。
两会瞬间   图① 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摄  

  图② 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图为委员们在步入人民大会堂前合影留念。
本报记者 范瑞恒 摄  
法治赋能让营商环境更优   □ 林楠特
  
  近几年全国两会上,营商环境一直是高频热词,今年也不例外。全国两会开幕前夕,一些代表委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纷纷表示,重点关注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等方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建言献策。
  营商环境犹如阳光、水和空气,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它不仅是衡量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体现经济软实力,更是各类经营主体成长、创新与发展的“硬支撑”。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唯有在法治框架内,市场主体权利义务方能明确,市场秩序才能得以规范,公平竞争才能得以实现,市场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效能。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几年,我国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关税法,修订反垄断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涉企行政行为与罚款设定;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破产案件,打击不正当竞争与“按键伤企”行为;推动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我国营商环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监管执法效能持续提升,司法保护更加有力,营商环境全球排名显著上升。
  经济活不活,要看市场主体的活力强不强、企业有没有发展的热情。营商环境好不好,要看法治化程度高不高,经营主体最有发言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1月底,我国实有登记注册经营主体1.89亿户,其中企业6086.7万户,分别同比增长3.1%和5.4%。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量提升至92%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扩大至92%以上。这充分说明,良好的营商环境带来了创新创业的热情,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民营企业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和改进。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提到了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表示要严防和加大整治力度。司法部也表示,今年将加大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力度,重视个案纠错,紧盯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程序违法、乱罚款等突出执法问题,注重类案规范,纠治行政执法共性问题。这些表态彰显了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经营主体安心经营、大胆创新。
  更值得关注的是,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在3月4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娄勤俭表示,将根据常委会继续审议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草案修改完善工作,推动法律尽快出台。这无疑将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极大提振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前,我国经济正沿着高质量发展的航道稳健前行,而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营商环境的滋养。我们期待今年的全国两会进一步汇聚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共识,推动以法治方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沃土上茁壮成长,创造辉煌业绩,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大支撑,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筑牢坚实基础。
周云杰代表: 以工业大模型为关键
变量赋能新型工业化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记者万静 近年来,人工智能热度居高不下。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周云杰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以工业大模型为关键变量赋能新型工业化。
  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很强的“头雁”效应。当前,人工智能在工业大模型的深度应用实践中主要面临三大挑战:一是数据质量与语料库构建的双重瓶颈;二是场景适配与模型可靠性的双重挑战;三是转型切点和话语体系的双方错位。因此,周云杰围绕以工业大模型为关键变量提出以下建议:
  夯实发展底座,发布国家级工业场景图谱、语料库和数据集。建议设立国家专项,加大力度推动实施“一图四清单”行动方案,为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应用提供坚实基础。
  支持龙头企业,示范工业大模型应用价值。以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家电、汽车、医疗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基于工业大模型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先行先试,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应用价值;鼓励龙头企业提炼并共享其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度应用人工智能的典型案例。
  扶持平台企业,促进工业大模型服务中小企业。对国家级双跨平台企业出台专项财政扶持政策,培育一批工业大模型与场景图谱精准匹配的标准化、可复用、低成本的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人工智能服务。
中国成为全球增绿最多国家 代表委员建言以高水平法治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 本报记者 刘欣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这些年,天更蓝,水更净,空气更清新,身边的环境越来越好,这是大家的共同感受。”在3月3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刘结一介绍说,过去一年,全国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2%,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0.4%,森林覆盖率超过25%,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中国成为全球增绿最多的国家。
  《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位代表委员点赞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美丽中国的画卷正徐徐展开,从生态修复到绿色能源,从制度保障到公众参与,处处涌动着绿色发展的澎湃力量。
法治体系不断健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目前,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涵盖水、气、土壤等各类环境要素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系统,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逐步建立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四梁八柱”。
  美丽中国建设“1+1+N”实施体系不断完善。第一个“1”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这是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举措的纲领性文件。第二个“1”是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支撑。“N”是指分领域行动,既包括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也包括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其他重点领域。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持续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有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和成效。
  浙江杭州西湖雷峰塔在晴空下的能见距离不断延伸;四川成都发朋友圈晒“窗含西岭千秋雪”的频次持续上升;青海湖洄游的裸鲤愈发密集,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谈及身边生态环境的改变,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海军告诉记者,“对于这些改变,我最大的感触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蓝天、碧水、净土,成了我们实实在在的幸福”。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迟日大说,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不断健全,从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到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从作出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到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地方实践更加丰富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离不开顶层设计,也离不开各地的积极实践。近年来,各地探索出一系列特色鲜明的建设路径,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为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样本,推动着美丽中国建设事业稳步前行。发生在身边的改变,也让代表委员们感触深刻。
  “漓江的水真静啊,静得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漓江的水真清啊,清得可以看见江底的沙石”,语文课本上《桂林山水》的这段描述,让无数人心生向往。如画风景的背后,是法治保障的不断强化。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根和魂,是世界级的自然遗产。”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战略发展处副主任汤建伟说,为了更好守护桂林山水,桂林市重点从立法破题,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列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保护漓江地方性法规体系,健全漓江保护执法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法治护航漓江生态之美。
  据介绍,近年来,《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今年1月1日起,《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施行,为漓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提供了又一个重要的法治保障。同时,创新数字漓江智慧执法司法模式,建成数字漓江5G融合生态保护综合利用平台。
  马海军告诉记者,近年来,青海省通过法治手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实践举措,并在生态恢复、污染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构建地方特色生态法治体系方面,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等。同时,强化执法筑牢生态防线,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创新智慧执法。
  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为例。2024年三江源国家公园坚决守住生态系统安全底线,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实施有害生物防控66.67万公顷(1000万亩)、退化草原修复治理8.533万公顷(128万亩)、沙化草地修复治理1.6万公顷(24万亩)、湿地保护2266.67公顷(3.4万亩),宏观生态环境保持了持续向好态势,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加。
完善相关法律框架
  “将法治思维贯穿生态保护全过程,才能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共赢,用法治标尺丈量生态保护,才能让美丽中国建设行稳致远。”汤建伟说。
  如何以高水平法治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对此,马海军建议,一是完善生态环境立法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制定自然保护地法,构建环境权利体系。二是深化环境司法专门化。探讨建立环境法院,集中审理跨流域污染、气候变化等重大案件,推广专家陪审员制度。
  汤建伟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的法律框架,不断构建全民共治的法治文化,积极探索“法治+共治”的模式,让老百姓成为“流动监控”,夯实美丽中国建设的社会根基。
  迟日大说,当前环境治理过程中,部分法律条款仍需与时俱进,建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有环境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构建风险预警与责任追究机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环境法治人才培养的投入,组织专题培训和学术交流,鼓励法律与环保复合型人才成长,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强大智力支持。还应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环保组织、媒体及社会各界对环境治理进行监督,同时对在治理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团体给予奖励和政策扶持,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互动的良性局面。此外,加快污染物排放权、水资源交易等市场化改革进程,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作为一名律师,我深刻感受到,使用法律手段能够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有力制裁,同时也能督促企业和个人增强环保意识,依法履行环保责任。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深感责任重大,未来我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深入调研,积极履职,为推动我国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而不懈努力。”迟日大表示。
戴和根委员建言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领域政策标准   □ 本报记者 刘欣

  “探索发展绿色低碳领域新技术、新模式,大力推动绿色建筑、零碳改造等绿色低碳产业,是城市更新的必由之路,对于我国实现‘双碳’目标、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戴和根今年关注以绿色低碳实践推动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这一话题。
  戴和根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发展,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相关政策引导绿色建筑行业发展,取得了诸多成就,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建筑及城市更新领域的碳排放核查与监管体系不完善,对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材料缺乏统一认识和标准规范,建筑低碳改造短期内投资回报率较低等。
  为此,戴和根建议,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领域有关政策、标准。加快构建建筑领域碳排放的核查和监管体系,推动建筑碳排放数据采集和分析技术的应用,确保碳排放目标的精准达成。进一步支持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完善碳排放交易机制,推动建筑领域碳市场的健康发展。尽快细化政策法规,明确新建筑与既有建筑低碳改造的标准、年限、比例等问题。加速出台具体方案,提出建筑低碳改造的推动节点、保障措施等,推动临电(光伏)上网、绿电收益分配等机制落地。
  加强绿色低碳发展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将建筑绿色低碳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列入国家重大科技研发计划,建立科技成果库和公布机制,促进转化应用,构建碳排放和节能减碳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满足“好房子”需求的绿色低碳建筑应用技术标准和规范,从政策层面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明确气凝胶等绿色低碳材料的性能指标、施工工艺、质量验收等要求,推动可靠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的集成应用,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合作。
  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加速完善价格政策,推进碳交易工作“一站式”服务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建筑低碳改造投建营一体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采取财政补助、税费减免等多元化资金保障方式,建立跨项目统筹、开发运营一体化和“肥瘦搭配”运作模式,对难以实现平衡的更新区域予以保障和反哺。
  此外,针对部分地区历史建筑和文物较多,且产权复杂,导致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实施难度较大等问题,戴和根建议,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城市更新与文化保护。引导各级文旅部门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将文化保护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集中成片开发等相结合,严厉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加大文物保护修缮力度,延续以传统民族文化为载体的城市风貌。
冯远代表呼吁避免城市建筑过度标新立异 加强对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   □ 本报记者 万静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筑业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在保障人民生产生活、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推动我国从“建造大国”向“建造强国”转变、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形势下,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规划不够合理、节约理念不够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存在偏差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冯远建议,要科学合理做好城市规划和建筑项目规划,对立项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避免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
  冯远告诉记者,建筑规划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是城市建设的关键原则,但部分地区在进行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不顾实际情况和财政状况,片面贪大求全,热衷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导致项目实际发挥价值与预期差距巨大。据测算,空调系统用能约占建筑运行总能耗的40%至60%,对建筑节能至关重要。而空调系统用能与建筑体型、体积、空间及维护材料等密切相关,越是空间体积大的建筑,空调能耗越高。但部分建筑在设计过程中,出现了只注重一次性投资效率而忽略建筑全生命周期资源消耗和碳排放的短视现象,过度追求标新立异、规模超前、空间巨大,轻视使用功能、节能绿色等内涵要求,造成建筑“先天”不节能。如某些文体建筑和高铁站房等建筑,一味追求高大空间,增加了空调系统负荷;部分公共建筑,甚至办公建筑等过度使用大面积玻璃幕墙,不仅导致能源浪费和光污染,还可能影响城市的地域文化特色和整体风貌。
  冯远指出,降低建筑运行阶段的碳排放主要依赖三个途径:建筑本体节能、提高用能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其中,建筑本体节能十分重要,比如,通过合理的建筑朝向和布局、采用高效的保温材料、强化自然通风设计等良好的自身条件被动式节能技术,可以显著降低建筑能源需求。但在实践中,部分从业者由于忽视建筑自身降需,设计不合理或因评级、考核等原因,过度依赖专项技术、高级设备等主动式降能技术去实现低碳、零碳目标,导致技术堆砌舍本逐末、政策套利获取补贴等问题。这种“先致残、后治残”的做法,违背了建筑行业绿色转型的初衷,对城乡建设低碳和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更有甚者,通过不实宣传、虚假设计,甚至伪造数据来骗取补贴,严重损害了绿色建筑的公信力。
  为此,冯远建议,应科学合理做好城市规划和建筑项目规划,对立项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避免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建立严格的评估机制,综合考量区域人口密度、经济发展需求、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确保建筑项目的建设合理性。强化对建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查,对于预期效益不佳、市场需求不足的大型建筑项目谨慎审批,不予批准或建议调整规模,防止“大而无用”“华而不实”。
  同时,大力提倡节能设计理念,强调恰当的空间形态、功能布局和被动式技术应用是建筑节能的先决条件,力戒高能耗形态。重视空间实用性和建筑本体节能,对建筑的体型、体积、空间布局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限制和规范。完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制定,避免过度追求标新立异和规模超前,正确引导建筑节能观,进一步完善节能考核方式和评价指标。对新建或改建项目,在设计阶段即进行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评估,包括材料生产、运输、施工、运营、维护甚至改造、拆除等各个环节,确保整体碳排放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此外,要加强引导监管,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评级制度,避免为用技术而用技术的考核结果。倡导因地制宜被动式节能技术使用,在尊重资源禀赋、科学评估、理性决策的基础上,合理推动主动式建筑节能新技术应用。对于低碳排放、可再生可回收建材的生产和使用要通过绿色金融扶持和政策奖励,来分担绿色材料和技术的增量成本,减轻建筑绿色转型的经济负担。加强对绿色建筑的全过程监管和后评估,加强行业行为监管,对提供虚假材料、数据造假、冒领补贴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维护绿色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
图片新闻   图① 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图为记者在会上举手提问。
本报记者 范瑞恒 摄    

  图② 3月3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后,国外媒体记者接受采访。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摄    
邹彬代表建议推动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 加强政策支持和技能培训   □ 本报记者 万静

  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推动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更加紧迫。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项目质量总监邹彬提出,推动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需要从行业和个人两方面协同发力。
  一方面,要加强政策支持与环境营造,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的系统化集成设计和标准化设计。转型升级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革新,还包括管理模式和行业标准的更新。首先,要加强国家标准提升引领,通过更新规范行业标准,构建发展良好生态,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其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示范交流平台搭建和意见征集,推动行业内部的集思广益和协同发展。同时,鼓励以领军企业为主体,加强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引领行业精益建造水平,助推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另一方面,要推进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培养体系,帮助产业工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既包括新生代产业工人的职业教育,也包括在职产业工人的知识升级、更包括老龄产业工人的技能转型。
  具体包括: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面向产业和产业工人转型需求打造核心课程、优质教材。
  加快健全在职产业工人知识更新、技能认证和学历提升通道。整合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及厂区、企业等资源,不断丰富产业工人在职继续教育项目,从素质、技能、学历多方面提供在职提升通道。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在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素质中的作用,向在职产业工人提供普惠性、均等化的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面向大龄农民工做好再就业技能培训和扶持。
周鸿祎委员建议借鉴“避风港原则” 对大模型及相关产品服务实施柔性监管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近一段时间,我国人工智能领域迎来里程碑式突破。国产大模型DeepSeek凭借其技术范式的革新和性能优势跻身全球大模型第一梯队,与此同时,大模型与生俱来的“幻觉”问题也引发广泛讨论。
  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关注大模型安全和“幻觉”,他认为,以DeepSeek为代表的大模型,不仅促进了大模型技术自主创新,也带动了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让大模型加速走进百行千业,成为推动中国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国家强盛的关键力量。
  “但也要注意到,包括DeepSeek在内的大模型都存在‘幻觉’,偶尔会生成看似不合理、与事实不符的结果。‘幻觉’是一把双刃剑,是大模型与生俱来的特点,不可消除,也决定其创造力和想象力,对于实现AGI(通用人工智能)极其重要。如果大模型没有‘幻觉’,就失去了想象力和创造力,而且越是能力强的大模型,一般来说‘幻觉’也越多。”周鸿祎说。
  周鸿祎认为,在科研领域,大模型的“幻觉”能“想象”新药分子结构、蛋白质的结构等,为新研究指引方向。在医疗、法律、金融等对准确性要求高的领域,“幻觉”虽然可能出错,但可以利用技术手段,通过比对专业知识库、网络实时信息等方式予以矫正。
  周鸿祎表示,回顾过去30年,我国法律法规明确的“避风港原则”让企业敢于投入创新,带来了互联网行业的繁荣,也为“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提供了技术、产业和人才支撑。
  周鸿祎认为,对于大模型的监管,不能因为过度追求准确而限制其创造力。对此,建议借鉴“避风港原则”这一成功经验,对大模型以及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实施柔性监管,适度包容大模型的“幻觉”,对于“幻觉”导致的一般性失误,避免直接关停下架,给予企业自我纠正的机会,促进企业大胆创新、放手竞争,争取让更多企业“复制”DeepSeek的成功。
“咱家那点事儿”
系列微视频来了   “一老一小”牵动万千家庭。在2025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动情地说:“对大家关心的就业增收、‘一老一小’、教育医疗等问题,我一直挂念。”本报今起推出“咱家那点事儿”系列微视频,聚焦“一老一小”问题,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听他们建言如何守护“朝夕美好”。

  全国政协委员马珺: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增设数字消费保护条款。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耿福能:世事变化日新月异,法律法规的保护要及时跟上。
护航“少年的你”勇敢追梦 人民法院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 本报记者 张昊
  
  2024年,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不断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人民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经历40年实践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近日,多位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全国人大代表,结合身边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讲述了人民法院强化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一体解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问题,为未成年人构筑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化防护网络的工作成效。
关键环节重点关注
  在孩子们眼里,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湾乡李灵希望小学校长、周口希望之星幼儿园园长李灵就是他们的“校长妈妈”。
  2002年,李灵从师范学校毕业,回到家乡办起一所小学。20多年来,她为渴求知识的孩子们构筑知识殿堂,像妈妈一样关爱缺少父母陪伴的学生。
  像李灵一样关注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关键环节”的,还有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的法官。
  去年,周口中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在办理多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失辍学线索。为促推学校保护向前一步,审判庭建立专门台账,记录案涉未成年人辍学前的学校和辍学原因,总结后移送给市教育主管部门,便于教育主管部门找准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辍学现象发生。
  “有些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患上身体、心理疾病。”李灵说,这是她十分关注的情况。她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她了解到,周口中院与市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借助市教育主管部门心理疏导中心的资源优势,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全面的心理疏导,有效改善和缓解因案件产生的心理影响。
  “‘互联网+药品流通’为群众购药提供了便捷,但同时也带来了风险隐患。用药安全直接关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学校党委书记刘希娅说,她关注到向未成年人出售处方药监管的薄弱环节后,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起开展了调研。
  “对于购买处方药物,应当进行实名登记,但从调研情况来看,该要求并未得到严格落实。”刘希娅说,线上药店的审核普遍流于形式,对于购买者的真实年龄、病情均未进行有效核实,疏于识别未成年购药者身份。
  刘希娅与人民法院一起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落实审核义务,督促药店、线上平台等严格落实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加大对处方源真伪、购买者年龄等信息的审核,必要时引入技术手段,确保人证相符。规范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完善特殊药品电子码追溯体系,提升药品管制级别。
  “希望人民法院联合教育、药监、卫健委等部门,加强法治宣传,组织‘药品安全进校园’等科普活动。我们社会各方应一道努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刘希娅说。
创新机制向前一步
  近年来,KTV、网吧、酒店等场所内,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如何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2024年10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召开了河南省促进旅馆业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座谈会。
  “经营性住宿场所义务落实不到位、监管机构监督与处罚力度未形成有力震慑。”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万平说。
  对此,万平提出强化营业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加强对宾旅馆从业人员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执法检查频次、范围,对违规宾旅馆重点巡查;发挥行业协会在组织、教育、管理方面的作用;注重法治宣传,提升未成年人风险防控意识的同时,在全社会形成经营性住宿场所义务落实监督职责五个方面的建议。
  如何落实代表建议,通过司法审判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闭环”?河南省高院注重诉讼衔接,强化违法责任追究。河南法院运用“一案四查”工作方法,同步审查被告人犯罪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经营者违法行为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侵害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以及是否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以此强化违法行为线索发现;探索完善“刑事与民事、公益诉讼”“诉讼与执法”两项衔接机制,一揽子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4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委政法委报送未成年人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两项调研报告。围绕经营性住宿场所发生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所反映出的行业治理漏洞等,向公安机关、文旅部门等发出司法建议49份,一体推进“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纵深开展。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始终高度关注河北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领域的工作动向。”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说,近年来,河北法院不断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全方位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全国首创“一案两卷”机制,在审判卷外单独设立“保护预防卷”,并以“一案两卷”机制为抓手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多措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与司法保护贯通融合。
社会治理联手行动
  来自永康“龙山经验”发源地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原始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行政专员黄美媚一直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成长。
  “有些孩子由于家庭教育缺失,易受不良行为的影响,从而出现行为偏差。”黄美媚说,履职六年多来,她深刻体会到案子在法院,但问题根源在社会。
  为此,黄美媚所在的阳光爱心义工协会与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古丽人民法庭、云南省镇雄县驻浙党工委联合签订“阳光护苗”流动儿童共护合作协议,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浙江法院在村社、行业组织建立的共享法庭,进一步延伸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触角。”黄美媚说,永康法院在云南省镇雄县驻浙党工委建立的共享法庭,不仅将法律知识普及给十万镇雄籍来永务工群体的孩子们,也将浙江法治的声音传到千里之外,是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又一有益实践。
  过去一年,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平台建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不断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是全国四级法院守护“未来”共同的努力。
  “去年,最高法发布《意见》以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等,突出体现了人民法院面临新形势、新问题,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全国人大代表,甘肃锐城律师事务所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陈灿说,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一体保护,并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融合发力,对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代表委员为青少年教育培养建言献策 强化对教培机构法治化监管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徐伟伦

  自2021年教育“双减”政策发布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教培机构数量大幅度下降,大规模学科类培训无序发展趋势已得到有效遏制,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得到加强。现如今,校外教培机构纷纷向素质教育转型,研学、体育、科学等教培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断满足学生对自我成长的多样化需求。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强调“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探索课上课下协同、校内校外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育人机制”。
  如何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何对教育新业态加强监管、应当怎样助力教培机构转型等话题,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讨论的热点。需要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并坚持法治化监管、架起教培机构与校方沟通协作桥梁、对不同业态明确监管主体并设置师资门槛等,成为代表委员共同的期盼。
加强新业态监管
  “要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实验中学科研室主任王岚有着26年的基层教育经历,她认为,“双减”政策实施需要久久为功,有效实现“双降双升”。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当前学科类教培机构虽被严控,但“地下化”“隐形变异”现象仍屡见不鲜,有的机构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活动”等名义违规开班,部分素养类教培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此外,部分培训新业态因虚假宣传等饱受诟病,以游学研学、冬(夏)令营、“科技探索营”改头换面,沦为表面形式,或停留在浅层体验。
  对此,王岚建议,要加强家校合作沟通,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的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树立正确教育观;要强化管理,健全校外培训治理长效常态机制,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行为;要利用AI模型,进行学习辅助,减少校外培训依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对于研学乱象,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研学旅行横跨教育、旅游、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却缺乏统一的主管部门,让部分机构趁机钻了空子,“大量教培机构转型涌入市场后,重营销轻内容,专业人才储备不足,课程同质化问题严重”。
  李迎新建议,在明确教培新业态监管主体的同时,应当对机构资质、合同条款、安全标准等关键环节设置门槛,严惩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为了提升研学质量,行业内主体应联合学校、博物馆、科研机构等专业力量开发深度课程,例如将乡村研学与非遗传承结合、城市研学与科技创新实践挂钩,确保师资专业性。
助力个性化发展
  “双减”政策推动教培行业向规范化、非学科化转型,对于如何助力相关机构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有着28年基层教育工作经验的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漠河市立人学校校长马建国认为,在素质教育中,除传统的绘画、音乐课程外,可拓展到戏剧表演、艺术鉴赏等领域,让学生在多元艺术形式中提升审美与创造力,比如开设“沉浸式戏剧课程”,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锻炼表达与团队协作能力,也可以依据学生的兴趣、能力和学习目标,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课程方案,如为有特定艺术天赋的学生设计专业提升课程,为准备参加科技竞赛的学生打造专项培训项目。
  “过去的教培机构多是为了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现在应该注重对孩子创新能力、沟通合作能力的培养。目前部分机构转型后培训方式较为单一。”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城区第四小学校长龚健梅建议,教培机构可以通过项目式学习、社会实践等方式,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校外教培机构规范发展,鼓励其转型为培训方式多样化的高质量素质教育机构。
  对于部分室外培训项目,李迎新建议,应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提供更全面保障,相关教培机构在开展活动时可通过强制购买保险、配备随行医护人员、制定应急预案等方式降低风险。
强化校内外协同
  “近期发布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提出,要探索课上课下协同、校内校外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育人机制,这对学校和教培机构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马建国说,教培机构应该顺应时代需求,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比如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团队,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方法、亲子沟通技巧、学生心理问题疏导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马建国认为,可以组织各类主题的研学旅行,如自然科学考察、人文历史探究、科技创新体验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拓宽视野,增强综合素质,也可为学生提供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优势,明确未来的职业方向,制定合理的学业规划。
  马建国说,教培机构可以与学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承接学校的课后服务项目,提供特色课程和活动;与学校教师共同开展教学研究,实现校内外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共同推出综合性的教育服务项目。
  “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知识智力、身体和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培养缺一不可。”王岚说,教培机构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双减”政策等,与校方、家长和政府职能部门等各方多沟通,不断优化项目设置,满足青少年多样化的成长所需。
委员通道   图① 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集体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图②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金李(左一)在“委员通道”接受采访时建议,通过建立银发智库、志愿服务等方式为老人提供发挥余热的机会,挖掘老龄人口红利。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摄  
田际群代表关注流动儿童群体 司法守护让爱不再“流动” □ 本报记者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李嘉欣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品事业部部长田际群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关注流动儿童群体的困境,加强对这一群体的司法保护。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0至17周岁儿童人口为2.98亿人,其中流动儿童规模约为7109万人,这意味着每4名儿童中就有1名儿童在“流动”,而他们的困境远不止于“流动”本身。流动儿童因户籍限制,难以享受与本地儿童同等的教育、医疗资源。部分流动儿童兼具流动与留守的双重困境。
  “株洲这个城市有着厚重的‘制造’底蕴,工业制造给株洲带来了占比颇重的流动人口。相较于我们常谈到的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跟随父母从人口流出地迁往人口流入地生活,小小年纪就面临着‘出走’与‘寻乡’的困境。流动儿童的出现是当前社会形势下城乡深度融合的缩影。”田际群表示。
  为解决流动儿童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问题,2024年8月16日,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这是国家层面首个针对流动儿童的关爱保护政策性文件,旨在填补民生保障领域的政策空白。
  田际群近日受邀到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发现,天元区检察院聚焦涉案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农村留守儿童及城市流动儿童四大类特殊对象,抓紧抓实预防、矫治、帮教与保障四个端口,自2021年成为全国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首批示范建设单位以来,已帮扶20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就学或就业,有效提升了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生存技能、就业创业能力。
  “天元区检察院对流动儿童的司法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田际群对记者说。
  “在我院所办理的未检案件中,跨省跨市的流动儿童占比50%以上。”天元区检察院“检爱”工作室检察官祝晓明向记者介绍说。
  “涉案流动儿童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是帮教问题和犯罪再预防问题,对此,我们强化了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敬老院、职业院校、爱心企业等建立观护基地11家,为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指导和免费技能培训,完善异地协作机制,并通过组建‘心理老师+社工老师+司法志愿者’的专业队伍对涉案流动儿童进行心理疏导、价值观纠正和行为偏差矫治,以内外兼治助力其健康回归社会。”祝晓明说。
  广东省广州市一公益组织调查发现,流动儿童常因父母高强度工作而缺乏陪伴,社区环境复杂且安全隐患多。心理问题如自我封闭、身份认同困惑普遍存在,但基层医疗体系对此缺乏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同时,流动儿童家长多从事低技能职业,工作压力大、教育意识薄弱。有些家庭教育缺失导致亲子关系紧张,部分家长甚至采取“棍棒教育”,加剧儿童行为偏差。
  田际群表示,流动儿童问题本质是城市化进程中公共服务滞后于人口流动的缩影。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的结合能有效阻断犯罪链条,但更深层的矛盾仍需政策创新与社会共治。
  “流动儿童以及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多方发力。”田际群建议检察机关结合“利剑护蕾”“检护民生”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以司法守护之名,让爱不再“流动”。
李迎新委员建言促进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 完善法律法规消除“第一学历门槛”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2025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222万人,同比增加43万人。近年来,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表示不招录“本科双非院校(非‘985’和‘211’院校)”学生,这也导致很多毕业生遭遇“第一学历门槛”。不少毕业生表示,此类用人单位在招录研究生时,会对研究生之前的大学学历进行审查,相关调查显示,第一学历为非“211”院校本科的毕业生,比第一学历为“211”本科的毕业生,在初次就业中收到的简历回复率低41%。
  对于这一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认为,就业机会对于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来说都是均等的,第一学历既不是法定概念,也不等同于业务能力,反映的仅仅是应聘者曾经的学习经历和背景,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第一学历设置门槛并区别对待,出现了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甚至同一班级毕业的研究生,因之前的学历不同而受到不同对待,是对就业平等权的侵害。
  “这种门槛设置,不利于社会良性发展,并且会加剧教育‘内卷’。”李迎新说,部分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学生通过努力获得与其他人平等竞争的机会后,却因第一学历低而丧失平等就业入门资格,导致他们自我发展与奉献社会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将第一学历作为就业门槛也会形成不合理导向,导致部分学生反复复读,造成资源浪费。
  “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无相应的行政处罚条款,对于用人单位设置‘第一学历门槛’并无明确禁止,也没有确切的定义、认定标准、救助体系等。”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李迎新建议,可适时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就业门槛的基本含义,规定设置者的法律责任、受害人的救济途径,明确细化行政处罚条款,从源头上消除“第一学历门槛”现象。
  此外,李迎新建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可联合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通过联合督查,派员抽查等形式,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管,并开通社会热线,明确举报必查、违法必究,遏制违法违规就业门槛现象。作为高校,应维护好毕业生就业权益,并向毕业生普及有关就业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提供咨询、援助服务,提高学生识别和应对能力。
杨其峰代表: 推动法治进校园
防范校园欺凌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校园欺凌行为会给受害方造成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近年来,网络诽谤、朋友圈欺凌等逐渐成为校园欺凌新形态。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乳腺外科主任杨其峰认为,法律能够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提供保护,为施暴者设定法律边界,明确其行为后果。
  杨其峰建议推动法治进校园,防范校园欺凌。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法律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和法律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另一方面,学校也能更好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减少和避免欺凌行为的发生。
  杨其峰指出,学校应将法治教育作为课程一部分,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教师是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的第一线力量,因此要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法治培训,提升教师对校园欺凌的识别和应对能力。此外,学校还应与所在社区的法治工作者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维护学生的安全与权益。
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访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代表   □ 本报记者 马超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全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84.34万件,同比增长3.93%,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达历史最高水平;审限内结案率为95.28%,同比上升2.61%;平均结案时间为53天,较全国平均用时少8天。这是山西全省法院2024年交出的答卷。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落实司法领域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严格公正司法,狠抓提质增效,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过去一年,山西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方位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省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4万件,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全方位厚植公正高效、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全省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对2004家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9.85亿元、土地1418.89亩、厂房14.55万平方米。构建简约高效的服务机制,省高院协助相关部门将企业破产信息“多部门多流程核查”整合为“一窗口一件事”,制定“执转破”审查实施细则,完善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
  冯军告诉记者,全省法院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如我在诉”回应新需求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聚焦百姓所思所想所盼,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全面强化司法供给,依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全省法院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坚持涉民生案件“小案不小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审结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消费等各类案件5.4万件,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严厉打击涉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222件,稳妥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7万件,让群众吃得放心、行得安心;审结物业及相邻权纠纷案件1.12万件;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依法审理相关案件4876件,追赃挽损3973.26万元,全力守好百姓“钱袋子”。
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
  随着国内首款3A游戏“黑悟空·神话”爆火,山西文物与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进一步受到公众关注,同时也成为山西法院2024年着重关注的工作之一。
  全省法院以司法力量筑牢文物和文化遗产安全底线,依法严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故意损毁文物等犯罪,该类案件从2020年的193件减少至去年的39件。与此同时,建立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战略合作机制,稳妥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
  “山西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531处,位居全国第一,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冯军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法治化水平,努力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省高院出台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及细则,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统一裁判尺度,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省高院积极构建“大审管”工作格局,成立审管工作专班,建立7项工作机制,对审判质效进行常态化“体检”。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省法院发展进程中的关键一年,我们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更重。”冯军表示,要以更高站位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锚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狠抓落实,聚焦创优争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深化改革、持续提质增效、做实定分止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紧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履职尽责 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青代表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2024年,辽宁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发展动能稳步提升、风险化解有力有效、民生福祉不断增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连战连胜。
  “辽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升级‘辽法服务三年行动30条司法举措’,全力保障三年行动连战连胜。”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征程上,辽宁法院将干字当头、勇于争先,紧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履职尽责。
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2024年,辽宁法院持续加强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三一重装”“小米科技”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同时,辽宁法院坚持严格保护,判处惩罚性赔偿898万元,让侵权者付出更重代价。依法严惩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某电子商务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此外,辽宁省高院联合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指导“沈鼓集团”“新松机器人”等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区块链存储证据2708万条,破解企业维权难题。
  郑青表示,辽宁法院将认真落实最高法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妥善审理涉科技成果权属、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等纠纷,有效遏制各种搭车模仿、阻碍创新等行为,丰富司法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
服务现代化产业建设
  辽宁持之以恒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全力构建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郑青介绍,辽宁法院主动融入辽宁产业发展新格局,促进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
  2024年,辽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重整救治”和“及时出清”功能,审结案件309件。
  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新材料、数字产业等案件,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实质化解涉本桓高速、沈白高铁等征地拆迁纠纷,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同时,依法保护玉米新品种“京糯6”等种业资源,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抚顺法院在龙岗山冬运会滑雪场设立法官工作站,鞍山、本溪、盘锦等地法院妥善审理涉文化创意、冰雪温泉等案件,助力辽宁文旅“火爆出圈”。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年,辽宁以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
  置身高水平对外开放潮头,辽宁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1752件。
  郑青介绍,辽宁法院努力打造国际商事解纷优选地,依托大连自贸区法庭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及时化解纠纷89件。
  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审理南太平洋风险投资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入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案例库”,彰显中国司法公正开放的良好形象,让外企来辽投资兴业安心放心。
  同时,辽宁法院的法官们还深入远大集团等外贸企业、园区帮助解决涉外法律难题,助力企业放心大胆“走出去”。妥善审理涉港口物流、海洋牧场等案件198件,服务海洋经济发展。
服务美丽辽宁建设
  绿色是振兴发展的底色,2024年,辽宁绿色发展成色更足、底蕴更深,离不开司法审判的积极作为。
  郑青介绍,2024年,辽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448件,以最严密法治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判决补种复绿28.77万株、增殖放流5659.57万尾、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1853.65万元。严惩破坏基本农田等犯罪,保护黑土地,季某辉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葫芦岛法院严惩盗掘辽金古文化遗址犯罪,有力保护中华文脉。大连法院对蛇岛老铁山自然保护区发出司法保护令,筑牢守护世界自然遗产的司法屏障。
  辽宁法院与水利、林草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与京津冀鲁等地区法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合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郑青表示,辽宁法院将以“起步冲刺、决胜全年”的决心和姿态,忠诚履职、公正司法,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三年行动决战决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将检察为民作为必答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代表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市检察机关将检察为民作为必答题,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民生难点痛点作为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权益。
  据时侠联介绍,2024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共办理涉民生类案件28178件,制发涉民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47件,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织密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网”
  根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规定,老年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免交普通诊查费。然而,綦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发现,辖区内有的公立医院对医保统筹支付后剩余的2元挂号费全额免收,有的却只减收1.5元,老人还需自费0.5元。
  “5毛钱”关系到惠民政策能否落地,綦江区检察院迅速向区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升级改造门诊收费系统,增加自主识别60周岁以上老年人、自动免除普通诊查费的功能。
  “‘5毛钱’里蕴含着千家万户的民生福祉。”时侠联说。为此,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巡查行动,推动这一惠民政策全面落地。经估算,每年可为老年人群体节省医疗费用3000余万元。
  时侠联介绍,一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聚焦“一老一小”、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持续加强权益司法保障。继续开展虚假婚姻登记专项整治,保护妇女权益。强化精准救助、有效救助,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224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
  高校毕业生小李求职时遭遇“招转培”诈骗,不仅未找到理想工作,还因培训费贷款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发现,和小李有同样遭遇的多达几十人。经分析研判,该院认定相关公司涉嫌诈骗与虚假诉讼,随即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并建议法院中止执行。
  2024年4月,涉案公司负责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渝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同年5月,该院启动民事案件监督程序,最终为60余名高校毕业生挽回损失100万余元。
  时侠联介绍,一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支持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起诉783件,帮助劳动者讨回欠薪1120万元。
  “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我们持续强化数字赋能,打造‘困难群众司法综合保护’‘公益诉讼线索举报’‘云检司法救助’等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涉安全生产、重点人群保护等监督模型21个,力争用一系列真招实招,跑出检察为民‘加速度’。”时侠联说。
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因居住小区门禁强制“刷脸”才能进出,渝中区某小区业主小谢认为此举存在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且限制业主权利,一纸诉状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然而,被法院判决败诉后,物业公司却迟迟未予整改,小谢遂向渝中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案件办理中,该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督促物业公司将门禁系统中录入的业主个人信息删除的同时,对辖区物业行业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排查,进一步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以该案为契机,全市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织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网”。
  “聚焦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诈骗、直播带货等民生热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时侠联介绍,去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检护质量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村地区山寨食品泛滥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协同犯罪,探索开展对网络空间治理、网络风险防范等领域的公益保护,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下一步,重庆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司法为民,依法维护民生民利,以法治之力助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更多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便民利民举措,将‘民生愿景’变成‘幸福实景’,把检察工作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时侠联表示。
落细落实检察举措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代表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131057件,37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92个集体、154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全省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满意率为98.96%……”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用一组数据展现了陕西检察的履职成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陕西检察机关将落细落实检察举措,依法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巩固提升监督质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王旭光话语坚定。
筑牢忠诚根基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我们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王旭光表示。
  陕西省检察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召开推进会,培育推广30个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活动,弘扬陕甘宁边区人民检察优良传统蕴含的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是精髓和奋斗特性。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上,陕西省检察院介绍了工作经验。
  2024年,陕西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扣“六项纪律”推进以案促学、以训助学。落实“一岗双责”,做实述职述廉,健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长效机制。
发挥检察职能
  “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我们紧贴中心工作、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王旭光表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陕西检察机关全年依法办理涉企案件5286件,为各类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62人,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诚信有序的经营氛围。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办理知识产权案件549件。
  全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格局,办理涉外案件244件。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作用,持续深化西北地区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检察协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检察力量。
守护民生福祉
  “2024年,我们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不断增强三秦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旭光介绍。
  在保护特定群体权益方面,陕西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推动完善母婴设施130处,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7案61人,支持诉讼困难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243件。
  王旭光说,陕西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179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获取案件线索54件,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求职诈骗犯罪176人,让劳动者求职有门路、就业有保障。
  “去年,我们整合全省各地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由省检察院‘一号通办’,让人民群众有事找得到人、说得上话。”王旭光告诉记者。
提升监督质效
  陕西省检察院持续优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协调建立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协同健全省级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完善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陕西省检察院完善机制、加强管理,着力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全年制发各类检察建议5998件,其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15件,到期回复率、采纳率均达100%。
  “陕西检察机关将坚定信心、干字当头,努力开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谈及2025年工作,王旭光信心满怀。
财产事实支配的宪法定位及其在数据财产领域的运用   □ 杜牧真

  事实支配是指对财产所实施的占有、使用、管理、消费等一系列事实行为,其系财产法领域特别是数据财产领域的重要概念,准确把握其内涵关乎传统财产法尤其是新兴数据财产领域的学术探讨与制度建设实践。然而,数据财产领域针对事实支配却存在着一种认识,即认为对数据财产的事实支配是一项数据财产权利。该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界在数据财产能否权利化这一基本问题上仍未完全形成共识,因此,有必要对事实支配进行准确界定。
  财产事实支配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
  由于“权利”一词常与自由、权能、利益这三项概念混淆在一起,同时,事实支配涉及上述三项概念,这意味着厘清该三项概念的关系并探究事实支配究竟可能落入哪些概念的范畴内,成为解答核心问题的前置性问题。
  (一)权利与自由、权能、利益的界分
  权利的一项必备要素是权利与义务的共生性。法律规范的本质是调整人与人之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同时,其区别于其他社会调控方式的核心点在于,其以“权利(权力)—义务”为“基本粒子”。由此可以肯定的是,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具有逻辑上的共生性。该要素决定了权利与自由、权能、利益之间不容混淆。首先,部分自由与权能的行使并不指向他人行为,这决定了它们与权利在概念范畴上构成包含与被包含关系。其次,利益仅仅是权利的设立、行使所追求或产生的后果,这决定了其本身无法构成权利,且也不构成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二)事实支配构成权利所保护的对象而非权利本身
  尽管事实支配属于自由且行使该自由能带来利益,但其因不满足权利义务的共生性而无法被认定为权利本身,仅能被视为权利所保护的对象。如此界定不仅不会弱化事实支配所受到的法律保护力度,还能使财产权理论符合基本法学原理与我国法权理论:第一,财产权是“人与人”而非“人对物”的基本原理;第二,由于我国法权理论不认可天赋的自然权利,而是认为一切权利皆为法定权利。为契合我国的法权理论,事实支配仅构成宪法和法律创设的权利所保护的对象,而无法构成权利本身。
  财产事实支配的宪法基础与规范含义
  为防止事实支配可能受到过度限制或不当干涉,宪法需要对其予以确认并保护。实际上,我国宪法以“法无限制即可为”的方式对事实支配予以确认并保护,并为国家设立了事实支配的消极与积极保护义务。
  (一)宪法确认事实支配并加以保护的依据与方式
  无论是财产权人对于其财产的事实支配,还是非财产权人对于他人私有财产、公共财产、无主财产的事实支配,均由宪法以“法无限制即可为”的方式进行了确认并保护。首先,宪法第十三条对财产权人的事实支配予以确认和保护。其次,宪法第五十一条对非财产权人的事实支配予以确认和保护。只要事实支配的行使“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就是不受限制的。最后,宪法确认事实支配并加以保护的方式是“法无限制即可为”,即公民可以在宪法、法律的明确限制范围外,以任何方式对一切财产进行事实支配,而无须依赖于宪法、法律规范明确而具体的授权。
  (二)事实支配的宪法规范含义:国家保护义务
  宪法规范对于事实支配的确认与保护,为国家设立了保护义务,包括消极保护义务和积极保护义务。
  首先,宪法对于事实支配的确认与保护要求的是立法者应承担不得随意限制该自由的消极保护义务,具体体现在:第一,事实支配自由已由宪法规范进行了确认,法律并无再次授予其合法性的必要性,而仅能进行适当限制;第二,下位法律对于事实支配所施加的限制本身亦受到比例原则与法律保留原则等宪法原则的限制,这一“限制的限制”至少包括立法者不得以“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方式来限制事实支配自由。
  其次,由于宪法调整的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其无法直接限制其他公民对事实支配自由所施加的干预或侵犯。国家为了充分履行其所负有的事实支配积极保护义务,需要通过制定一般法律(财产法)具体形成能够限制其他公民针对财产权人所实施的干涉其事实支配其财产的行为的权利。
  财产事实支配的宪法定位在数据财产领域的运用
  数据财产能否被权利化这一数据领域的基本问题至今未完全形成共识,主要是因为学术界还存在一种认识,即认为数据财产的权利化面临着数据财产权客体难题、权利分配难题、价值阻碍难题三项难以逾越的难题。但基于上述分析可知,上述三项难题并不存在。
  第一,就数据财产权客体难题而言,该难题论者认为由于数据常常被拷贝成无数多份而被无数主体所同时事实支配,这决定了数据因无法满足财产权的“独占性”要件而无法成为财产权客体。然而,由于事实支配并非属于一项财产权利,数据财产权人所“独占”的内容,是法律上规制他人数据事实支配行为的权利,而非物理上对数据的事实支配。因此,数据能否在物理上被“独占性”地事实支配与其是否满足财产权的“独占性”构成要件无关。可见,数据财产权客体难题并不存在。
  第二,就数据权利分配难题而言,该难题论者认为数据权利存在难以分配的难题。目前,将具有财产性质的数据权利授予数据处理者已逐步形成共识。因此,接下来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将数据财产权分配给数据处理者,是否会侵害个人数据主体的隐私安全利益?对此,基于事实支配的国家消极保护义务可知,将数据财产权授予数据处理者,实际上并未赋予其事实支配数据的合法性,同时,下位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可以对事实支配进行适当限制。因此,数据处理者行使其事实支配数据的自由而落入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限制范围内时,该自由当然受到限制。可见,将数据财产权授予数据处理者并不会损害个人数据主体的隐私安全利益。因此,数据权利分配难题也不存在。
  第三,就数据价值阻碍难题而言,该难题论者认为以数据财产权模式来调整数据,将产生阻碍数据价值充分释放的弊端。其理由是,数据财产权模式本质上系确认数据的静态归属,数据合同模式和数据权益模式则是对数据利用行为的规制,而数据更应强调动态利用而非静态归属,同时,就公众对于数据的社会化流通、共享性利用而言,数据财产权模式遵循的是不利于此的“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数据权益模式则遵循的是有利于此的“法无限制即可为”原则。因此,数据财产权模式不利于数据价值的充分释放。
  然而,数据财产权模式本质上同样是对数据事实支配行为的规制,上述三种模式也均离不开在具体适用中对相关权利进行归属上的确认。同时,上述三种模式均遵循的是“法无限制即可为”。可见,数据价值阻碍难题论者所认为的三种模式之间的区别难以成立。
  实际上,三种模式的主要实质区别及其对数据价值影响的区别在于:第一,数据合同模式具有相对性,数据财产权模式与数据权益模式则具有绝对性,而数据绝对性权利的缺乏将不利于数据财产的供给激励并将阻碍数据财产的交易与共同合理使用数据的实现;第二,数据财产权模式与数据合同模式所涉及的权利均具有可让渡性,但数据权益模式所涉及的权利则缺乏可让渡性,这将阻碍数据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形成。可见,数据价值阻碍难题同样不存在。
  综上可知,数据财产的权利化并无财产权客体难题、分配难题,并且还在充分释放数据价值方面独具优势。因此,综合比较来看,应当以数据财产权模式来调整数据财产。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24年第5期)  
春秋战国尊法习法社会风尚的形成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社会风气如何,是法制实施状况的晴雨表,研究法制史离不开社会风俗史的研究。春秋战国是中国社会形态发生巨变的时代,其社会风俗的变化,历来为人们所关注。概而言之,春秋战国风气之变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礼崩乐坏”,旧的法制式微。梁漱溟先生认为:“中国数千年风教文化之所由形成,周孔之力最大。举周公来代表他以前那些人物;举孔子来代表他以后那些人物;故说‘周孔教化’。”《尚书大传》记载:周公“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乐,七年致政成王”。“周礼”是对周朝各种制度的概括,它主要是由周公奠定的,但也不能俱归于周公。至少周文王的贡献不能抹杀。《史记·周本纪》载:“西伯(即周文王)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只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正因如此,司马迁得出周文王在位时期已经“受命”“称王”,甚至“改法度,制正朔”等结论。这种说法虽然曾遭到学者的质疑,但周文王无疑整合了始祖后稷至王季时期周族的文化传统,进而制定相应的礼乐法度,为周国、邻国甚至是西部同盟国所共同遵循,这则是周公“制礼作乐”的基础。任何一项制度的形成都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事情。
  周朝的礼乐制度经历了二百七十多年,到了春秋战国走向“礼崩乐坏”的时代。明末清初思想家顾炎武在《日知录·周末风俗》中说道:“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史之阙文,而后人可以意推者也。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
  孔子对春秋时期的“礼崩乐坏”痛心疾首,他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意思是,天下有道的时候,制作礼乐以及出兵打仗都由天子作主决定;天下无道的时候,制作礼乐以及出兵打仗,由诸侯作主决定。由诸侯作主决定,大概经过十代很少有不垮台的;由大夫作主决定,经过五代很少有不垮台的;由陪臣执掌国家政权,经过三代很少有不垮台的。《史记·太史公自序》载:“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春秋战国的“礼崩乐坏”,发生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法律等各个领域。研究新旧法制如何交替,春秋战国历史是个很好的研究样本。
  第二,尊法习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根据对郭人民教授《秦汉制度渊源初论》和朱绍侯教授《军功爵制考论》的研究,春秋初年,晋国消除宗法公族特权制度,确立了军功任官、军功赏田制度,抛弃了亲亲尚恩的观念,树立赏罚严明的指导思想。晋顷公时“铸刑鼎”,公布一罪一罚的成文法,晋国形成赏罚分明的法治政治。“晋国有法,始乱者死。”直到春秋末年仍然是大臣遵守的一条政治原则。这种赏罚严明的思想在晋国推行了约两百年,成为后来战国推动各国政治改革的思想前导、法家学术思想的主要历史来源。
  战国韩、赵、魏“三家分晋”,延续了春秋晋国的法制路线。商鞅自魏国入秦,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秦孝公任商鞅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军功,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最终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
  战国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形成了崇尚法制的社会风俗。《荀子·强国》记载,公元前259年,荀子坐着马车入秦,一路上轻车缓行,细心观察秦国的风土人情、吏治民生,荀子跟秦国的百姓、小吏、官员、朝臣都有密切接触。荀子的赵国使臣团在秦国路过,没有军队净道,没有百姓围观,秦国军民各行其是,对他们视而不见。荀子主动跟他们交流,发现秦国军民都知法守法,朴素老实,奸诈之徒基本没有。荀子称赞道,秦国的百姓简朴淳厚,其音乐积极向上,无靡靡之音,人们的穿着整洁大方,无奇装异容;百姓敬畏法律,服从官吏的管理;关于秦国的官吏精神状态,荀子说,他们都是严肃认真的样子,谦恭节俭、敦厚谨慎、忠诚守信而不粗疏草率;关于在朝廷里做事的士大夫的精神状态,他们都是从家门到公家衙门,从公家衙门再到自己家里,没有私人事务。不互相勾结,不拉帮结派,廉洁奉公。当然,荀子认为秦国没有儒者,这是一个缺陷。
  第三,官府定期进行讲读政令,推动尚礼向尚法转变。朱红林教授在《岳麓秦简“读令简”研究——竹简秦汉律与〈周礼〉比较研究第九》一文中指出,《岳麓伍》简201-202有关县、乡、里三级行政机构读令的记载,可以与成书于战国的《周礼》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机构定期宣读政令的制度相印证。这表明战国秦汉时期国家各级行政区内定期宣读国家政令的读法(令)制度确实是存在的。当时的读令制度不仅是宣读国家的最新政令,同时也是国家思想文化宣传的一种手段。有关官吏不仅要宣读国家的相关政令,更要给百姓解释并进行劝导,使之能够切实理解并遵行。所谓“以吏为师”,就是读令制度的具体写照。这说明战国尊法习法,蔚然成风。
新形势下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3月1日,“新形势下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举行。来自法学界、律师行业及法律科技领域的专家学者、律所管理者、行业代表齐聚一堂,共探律所发展新方向。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刘桂明主持研讨会。
  与会嘉宾通过观看星来律所四周年宣传片,回顾了律所自成立以来的突出成果。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珺在致辞中介绍了星来律所的发展历程,并表示律所已经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赵运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长李奋飞,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新经济法治研究会会长程相会,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张世国分别从管理模式、制度模式、生态模式、技术模式的变化,发表了开幕致辞。
  在主题研讨环节,两场专题发言聚焦律所发展的核心议题。第一单元,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程晓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君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华晓军,汉坤律师事务所首席市场官何佳伟,上海之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智合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刘启铭等嘉宾围绕“新形势下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的定位与定向”,从管理、理念、模式、合作、AI等方面展开探讨。
  第二单元聚焦“新形势下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的定职与定能”。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委员、高级合伙人丁亮,策略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会生,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田庭峰,恒都律师事务所全国权益合伙人张银英,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敏等嘉宾结合管理实践,深入探讨人才培养、组织效能提升等议题。
  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国家法官学院原院长、星来律所特聘顾问黄永维和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原所长、星来律所特聘顾问谢鹏程分别对两个单元进行了总结与点评。
  与会嘉宾一致表示,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类似的交流平台,共同推动中国律师行业在新形势下的蓬勃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人才培养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洁 日前,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邮电大学本科人才培养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双方将通过深入合作,共同探索“法工融合、文工交叉”人才培养新模式,共同培养既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和突出实践能力,又熟悉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姜泽廷表示,此次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推进“法工融合、文工交叉”的深入实践,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创新之举,也是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切实落实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智慧法学人才培养。
  北京邮电大学党委书记续梅表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法治人才需求缺口必将进一步扩大,大力推动人工智能与法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是时代所需。双方将围绕人工智能、计算机、大数据、网络安全等前沿科技在法治领域的研究与实践,进一步加强优势资源互补,深化教研互联互通,完善双向交流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表示,当前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正处于关键发展期,两校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和学科互补性,开启深度合作正逢其时、意义非凡。此次合作以本科人才培养为切入点,聚焦智慧法学领域,旨在通过跨学科融合,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双方将进一步加强联系、深入沟通、密切协作,全力落实好两项本科人才培养项目,并推动合作不断深化拓展,探索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更宽领域的合作模式,为教育强国、网络强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徐坤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为促进学科交叉赋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注入新活力新动能。两校通过优势学科的强强联合、交叉融合,不断探索更多“人工智能+法学”教育的创新举措,更好助力知识学习、教学科研等教育环节的数字化转型。
西北政法大学举行
加强港澳研究与交流座谈会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举行加强港澳研究与交流座谈会。本次座谈会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法治研究、深化区域国别研究和法律查明研究应用、开展涉外法律培训等方面进行研讨,为学校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强调,学校要整合校内资源,推动在搭建港澳合作平台、深化港澳研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深化区域国别研究等方面建设,精心谋划一批示范带动强、拉动效果好的合作项目和特色活动,全面提升西北政法大学在涉港澳法律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实践教学和社会服务能力。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孙昊亮表示,学校需要持续拓展合作渠道,加强与港澳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并打造品牌项目。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绪论节选(一)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宪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用宪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科学理论和基本遵循,在我国宪法实践、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中具有指导性、引领性的作用。《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高等学校学生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宪法理论的核心课程教材,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是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宪法理论的主要读本。
  一、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习近平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推动中国宪法理论、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是内涵丰富、思想深刻、逻辑严密的宪法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
  (一)习近平深刻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建设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规律,推动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发展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一个鲜明特征,就在于它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把宪法放在人类政治文明史中考察,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把握,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中,把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同中国立宪修宪行宪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历史主动和法治思维把握宪法的本质属性和重大作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建设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规律,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独创性的宪法学新概念、新判断、新话语,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推动了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和学科体系建设,开辟了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新境界,指引着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发展。
  (二)习近平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逻辑起点出发,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宪法和宪法实施的专题讲话、文章、重要指示,形成了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体系
  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包括:关于宪法基本原理、宪法建设、宪法实施等的专题讲话、文章;关于宪法相关问题的重要论述;关于宪法建设和实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等。
  习近平关于宪法基本原理、宪法建设、宪法实施等的一系列专题讲话、文章,是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经典文献。习近平关于宪法相关问题的重要论述同样是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重要文献,包括在习近平有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协制度、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等重要讲话中以及关于中央全会若干决定(决议)的说明中涉及宪法问题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对我国宪法及与之关联的民主政治、人权建设、国家制度、法治国家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也为我们在更高层面、更宽维度上研究宪法提供了科学指引。习近平关于宪法建设和实施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也是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重要来源。
  习近平还在各类党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场合,围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许多明确要求,在治国理政的广阔领域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
  (三)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对党领导人民立宪、修宪、行宪的伟大进程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宪法基本原理、基本规律、重大理论、重大观点的系统提炼,更是对新时代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领导人民科学修宪、民主修宪,全民尊宪、全面行宪生动实践的科学概括。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深刻回答了宪法文明论、宪法本体论、宪法价值论、宪法制度论、宪法实践论以及宪法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等重大问题,谱写了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为充分发挥宪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宪法原理和宪法文明的论述,关于中国宪法发展史及其内在逻辑的论述,关于宪法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论述,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论述,关于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论述,关于坚持和完善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的论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论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实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论述,关于坚持宪法确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论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论述,关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论述,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论述,关于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的论述,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宪法理论研究的论述,关于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的论述,等等。
  上述重要论述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主要内容。它们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政治和法治文化传统,诞生和发展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以宪法之重器立国安邦、治国安邦、治国理政的历史进程中,矗立在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的根本政治基石上,运用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非凡实践中,构筑了内在融贯、相互支撑的宏伟理论大厦。
醉驾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醉驾——困境及解决方案》译者序   □ 王秀梅

  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危险驾驶罪成为我国犯罪率居于首位的罪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全国检察机关于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78万余件251万余人,其中危险驾驶罪居于首位,占比22%。作为轻罪案件的危险驾驶已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醉驾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醉驾——困境及解决方案》(以下简称《醉驾》)一书的作者詹姆斯·B.雅各布斯运用犯罪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美国反酒后驾驶的政策和判例进行了审视与分析,阐述了酗酒与醉驾作为社会问题的性质、与醉驾相关的刑法和刑事程序以及醉驾社会控制的制度建设等问题。
  尽管《醉驾》一书在美国出版较早,但是该书反映的醉酒驾驶问题是当今社会仍然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特别是美国在醉驾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该书详细讨论了醉驾犯罪的法律定义、构成要件、量刑标准以及法官在审理醉驾案件方面的经验,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一定参考借鉴价值。
  在立法层面,一是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对醉驾犯罪定义的细化方式,明确血液酒精浓度标准及驾驶行为的具体表现,如在何种情况下认定为醉酒驾驶,避免法律定义的模糊性,使执法人员和公众能够清晰地了解法律界限。二是我国可以参考美国对加重型醉驾犯罪的界定,根据醉驾者的血液酒精浓度、驾驶行为的危险性等因素,区分不同程度的醉驾犯罪,对严重的醉驾行为予以更严厉的处罚,以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威慑力。三是美国在醉驾立法中采取了多种制裁措施,包括监禁、罚金、吊销或撤销驾照、扣留或没收车辆、监视居住以及电子监控等。我国可以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裁体系。比如,美国对酒精提供者规定了民事责任,明确在醉驾事故中,除对醉驾者进行处罚外,还应追究向醉驾者提供酒精饮料的商业酒水售卖者和社交主人的责任。
  在执法层面,书中提及的美国清醒度检查站和路障措施在我国已有实践。不仅如此,美国还通过血液酒精浓度检测、水平凝视眼球震颤测试等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我国可以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推广使用先进的检测设备,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执法工作的高效进行。
  在司法层面,书中提供了大量关于醉驾的实证数据和判例以及交通事故统计、酒精消费模式、犯罪调查等,也为我国司法实践提供了一定的参考。这些数据和案例有助于深入了解醉驾行为的发生机制、影响因素以及社会后果,为高效司法提供了一定的参数。
  该书出版的社会现实意义还体现在:一是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政府可以根据书中提出的建议,加大对醉驾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同时加大对公众教育和宣传的投入,从而有效地减少醉驾行为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二是公众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酒后驾驶行为的危害性,包括对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全的影响,有助于提高公众对醉驾问题的关注度和警惕性,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从而促进公众行为的改变。三是有助于加强社会各界对醉驾问题的重视,加强社会治理,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特别是书中对醉驾者的心理和行为特征进行了深入分析,这为旨在教育、治疗醉驾者的社会恢复性措施的设置提供了参考。教育和治疗机构可以参考书中的建议,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和治疗方案,帮助醉驾者认识到醉驾带来的问题,改变不良行为习惯,提高自我控制能力。总之,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如法律制裁、道德约束、经济激励等,有效地遏制醉驾行为的蔓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抢劫新娘案   审得钱某以万金土豪,鸳鸯性悍,蜂虿毒心,鲸鲵大胆,播恶一方,蹂躏四境。胆敢垂涎何氏娟娘,乘其于归预服,爪牙操锋,呐喊持强,夺取罄掳妆奁,虽辨穹庐,未有弃礼义如斯者。夫娟娘已字李氏,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纳采、问名,如礼亲迎,次一醮而终身无改矣。乃遭此强暴,一棒打散两鸳鸯,弃周公之礼,学禽兽之行,俾一女而嫁二夫,是可恕孰不可恕。与其憝恶不殄而致纲常大恶,孰若以一儆百,处以严刑重罚,着杖钱某三十,枷示七天,再禁十年,以禁凶暴,娟娘仍归李氏,以完花烛,此判。
——《陆稼书判牍》

  解析:在艺术性判词中融入“情理法”
  中国传统司法裁判中所考量的因素并不仅仅是法律事实及法律条文,诸如道德品质、社会身份、形象表现等也被纳入司法考量的视野,从而使得裁判的结果具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对于进入司法视野的女性,司法官员往往针对其道德品格、形象、行为而表现出明显的裁判倾向。抢劫新娘案即其中的典型事例。该案中,貌美多才的何氏娟娘经“媒妁之言”和“纳采、问名”等诸多法定婚礼程序,许配给心仪的同县李氏。殊不料土豪恶霸钱某垂涎何氏娟娘之美貌,竟然毁弃儒家礼仪,指使爪牙家丁抢夺娟娘嫁妆并强娶、“强暴”娟娘。陆陇其(字稼书)对该案的处理,可谓情理法兼容,寓情于法,寓理于法,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品质。
  1.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古代女子十分注重贞操名节。“贞”的核心就是坚决、顽强、始终如一地坚守道德准则,或坚守这些准则而做的约定,或者说是“以专一为贞”。进入司法视野,未婚女的婚嫁大多与贞操名节有关,这也都成为司法官员关注的重点。陆稼书为清初尊崇程朱理学、力辟阳明心学的重要代表,享有“醇儒第一”“传道重镇”的盛誉。其在“毁人名节判”中指出,“女子以贞操为人生第一事。贞操保持,则乡里钦敬,族党敬仰,否则即不齿于人类”。名节一毁,将无以自立,毁人名节者,无异于害命。在婚姻关系方面,《大明律·户律·婚姻》规定的婚姻成立条件,即“男女定婚之初,若有残疾、老幼、庶出、过房、乞养者,务要两家明白通知,各从所愿,写立婚书,依礼聘嫁”,必须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订立婚书,并依据礼之规定,进行聘婚与出嫁。清代沿袭中国旧有传统,把亲属间的和谐亲睦作为国家秩序的基础。抢劫新娘案中,李氏与娟娘已经进行了法定婚姻程序,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然钱某无视礼法,强抢民女,侵犯了娟娘在古代社会最为重要的贞操名节,因而受到严惩,“杖钱某三十,枷示七天,再禁十年”,还娟娘以公平。
  2.“情理法”兼容的法律文书
  始于唐代的骈体判决,是天理、人情、法律和谐统一的一种表现形式。判决断案应该既合乎于法律,又合乎于情理。“理”是天地万物之本体,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是调节社会关系的固有逻辑。“情”是人情,是人类所共通的情感。法律必然要遵循天地规律,而人情则是解释和制定法律的基准。中华传统的司法裁判与行政并不分开,在古代判词中,援引法律、融以情理的特点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古代饱读儒家经典的读书人,通过科举考试后,就自然地将儒家治国安邦的思想运用于司法裁判中。在审理案件时,依照法律、斟酌人情,所作之判词法、理、情融会贯通。本案即典型的事例,抢劫新娘案之裁判可谓融“情理法”于一炉之绝妙平衡的艺术性判决。娟娘父亲到官府控告,主审官陆稼书查清案情事实后,作出了“情理法”兼容的艺术性妙判。
  3.兼具法律与艺术特征的骈体判决
  这篇骈体判词,文采飞扬,法律与艺术融为一体,酣畅淋漓地痛斥了剽悍歹毒、凶恶残暴、“播恶一方,蹂躏四境”的土豪恶霸钱某。对其强抢民女、财物以及破坏礼制的不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以儆效尤。判词不仅反映了主审官陆稼书疾恶如仇、维护儒家婚姻伦理的法律观念,而且判词本身也高度契合了清代的民情民意。判词中“情理法”高度艺术性地融合,使老百姓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反映了普通老百姓对拆散鸳鸯,破坏婚姻,致使对“一女而嫁二夫”所导致玷污妇女贞洁情操行为的厌恶之情。骈体判决,引经据典,行文优美,韵脚流畅,用诗一般的语言说情论理断案。写这样的判决往往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表明裁判者对案件倾注了一定的情感,真正做到在以理服人之外以情感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让当事人既能体会到法律的威严,也能感受到法官的真诚。
  (文章节选自崔亚东主编的《法治文明溯源:中华法系经典案例解析》,商务印书馆出版)
汤闳淼谈新就业形态养老保险个人参缴规则建构—— 需要灵活调整激励与公平之间的动态关系   辽宁大学法学院汤闳淼在《环球法律评论》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新就业形态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法理与规则构造》的文章中指出:
  如何完善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广受关注,尤其是提升养老保险制度对新就业形态群体的可及性,成为数字劳动对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的重大挑战。为新就业形态人员与平台企业创设社会养老保险团体型风险共同体具有正当性与必要性。但在参缴实践中,新就业形态群体因跨平台就业、跨区域流动性强以及收入波动较大,与现行单位参缴规则存在显著不适配性。用工关系、劳动控制方式及报酬支付形式的变化进一步加剧了这一矛盾,以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现行缴费标准无法体现新就业形态个体劳动贡献与保险给付的对价性。就业用工和劳动报酬形式多样化,工资内涵和形式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不再适合作为缴费核算的法定概念。因此,基于劳动贡献对价性和对广义视角所得收入的理解,构建灵活、公平、可持续的参缴规则,是确保这一群体养老权益的重要保障。
  以“生活主体”理论、保费与给付的对价性以及因果原则作为重塑养老保险制度的学理基础,可为我国新就业形态人员的个人参缴规则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实践中仍需要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在平衡劳动贡献与风险共担的基础上,灵活调整激励与公平之间的动态关系,逐步突破理论和实践中的核心难点,为新就业形态养老保险个人参缴规则的建构奠定坚实基础。在具体规则构建层面,首先,建议将其养老保险主体地位与传统灵活就业人员加以区分,选择个人自行缴费与平台代扣代缴相结合的方案,以弥补参缴程序的不足,可以更好地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多样化特征,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目标。其次,设计以所得收入为基数的定额分档保费制度。最后,增加可间断累计缴费期限的规定。为更好适应新就业形态群体的工作特点和缴费能力,确保其在多变的就业环境中能够持续积累养老保险权益,需建立灵活的可间断累计缴费规则;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就业状态不稳定性,需建立一套明确的缴费期限中断或缴费豁免机制,以保障其基本养老权益并兼顾制度公平;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未能达到全额缴费的情况,可尝试通过补偿机制以平衡其缴费权益,保障其养老保险的连续性。
姚鹤徽谈商标显著性制度的立法目的—— 主要是为了维护商标相互区别的属性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姚鹤徽在《清华法学》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心理学视域下商标显著性的误读与澄清》的文章中指出:
  显著性是商标法的基本范畴之一,是商标法运行的枢纽,也是商标保护的灵魂。学界目前对商标显著性的概念、类型、显著性制度的立法目的等存在误读,这些误读影响了商标法的制度设计和商标法律实践。有鉴于此,须运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对显著性的上述问题进行研究。
  商标是由消费者感觉器官可感知的刺激,即外在的商标标志与存储于消费者记忆中的该商标标志所代表的商品信息所组成的消费者用以进行购买决策的符号。商标的显著性并非指商标与其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区别性,而是指商标与其他商标之间的区别性,这种区别性包括商标在外观上的区别性和商标所代表的语义信息或商品来源信息的区别性。
  商标的显著性分为固有显著性、获得显著性。商标的固有显著性是指标志由于具备相应的特征而容易被消费者识别为商标的属性。固有显著性五分法具有僵化性,实务判断中要以消费者为视角考察标志的整体构成是否符合消费者记忆中商标这一类事物所通常具有的基本或典型特征。商标的获得显著性是指不具有固有显著性的标志通过经营者的使用,使标志产生了标示来源的功能,从而取得了显著特征,能够通过商标注册。在实践中,除了考察一个商标的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之外,还需要考察其强度。商标强度指代的是商标真正的显著性,代表商标实际具有的市场影响力,是显著性的本质。
  根据商标显著性的心理学本质,商标显著性制度的立法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防止以商标权的方式独占通用性、描述性与功能性标志以保护公平竞争,更主要是为了维护商标相互区别的属性,以维持商标在消费者记忆中的存在状态。与显著性制度衔接和配合的制度主要是商标正当使用制度和商标冲突禁止制度。在商标法中,商标正当使用制度可以有效调和以商标权的方式独占通用性、描述性及功能性标志与保护公平竞争之间的关系。商标冲突禁止制度是一系列涉及禁止商标混淆性注册或使用规范的总称。正当使用制度和冲突禁止制度的立法目的都是确保商标显著性的存在,防止商标相互混同造成消费者混淆。只有商标与其他商标之间具有区别性,不同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才能在市场中相互区分,消费者才能够认牌购物,准确识别特定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从而维持公平的竞争秩序。
  (赵珊珊 整理)
算法透明机制的困境与克服:聚焦公众信任的机制重构   □ 戴维 王锡锌

  数字时代,算法已深度介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背后的“算法黑箱”问题也日益凸显。“算法黑箱”源于算法技术的复杂性以及算法知识的高壁垒,使其运行逻辑和决策理由难以被公众所观察和理解。鉴于此,学理上发展出以技术披露和决策解释为核心的算法透明模式,以打开“黑箱”。但该模式未能充分考虑算法可解释性障碍和公众认知局限,在实践层面遭遇来自技术和制度的双重挑战,可能导致透明机制的失效和透明度期待落空。
算法透明机制的理论逻辑与立法演进
  透明机制一向被视为解决“决策黑箱”的有效手段。传统透明理论认为,通过向公众披露决策程序、论述决策合理性,可以保障公民知情的尊严性权利,并促进决策机关的可问责性。算法加剧了决策权力的封闭性和秘密性以及决策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失衡。学者们尝试以包含事前技术披露和事后说明理由的双线透明模式,以防范算法权力的滥用。
  在规范层面,早期算法透明机制主要借助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立法来间接建构,但效果不佳。例如,我国不少学者尝试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推导出算法告知义务和算法解释权,但这需要多个条款“嫁接合成”,规范基础复杂且要求模糊,不便适用。有观点认为算法本质仍为行政规则,应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予以公开。但算法代码能否直接等同于立法文件而适用信息公开规则存疑。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立法兴起,算法特别是机器学习类算法,有了更具针对性的规范基础。欧盟《人工智能法》根据人工智能风险程度设置四类透明义务,包括:第一,针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技术性信息披露义务,服务于人工智能系统设计者、提供者以及监管者;第二,针对特定人工智能系统的标识和告知义务,服务于公众;第三,针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登记义务,服务于公众;第四,个体针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决策获得解释的权利。我国两版人工智能立法建议稿都将透明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提供者向公众告知算法基本信息、监管信息、用户权利及救济途径等;并规定当人工智能的产品或服务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时,个人有权要求提供者解释说明。
算法透明机制的规范表达及其现实困境
  尽管算法透明机制在理论和立法上有所发展,但仍面临诸多问题。
  首先,立法设置的透明标准低于理论预期。在技术披露方面,欧盟《人工智能法》不要求算法提供者和部署者向公众提供技术材料,而是要求提供关于算法的说明、描述或摘要。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存疑,可能被有意处理误导公众;在算法解释权方面,立法未能为解释权行使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其次,算法可解释性技术瓶颈制约算法透明机制。可解释人工智能(XAI)技术虽有进展,但普适性和准确性不足。模型越大、层级越复杂,解释效果越差。应用不同的XAI技术于同一模型,可能凸显不同的影响因素或权重。可解释人工智能确实是充满希望的发展方向,但目前它尚不足以彻底打开“黑箱”。此外,算法可解释并不等同于公众可理解,公众需要通俗易懂的语言理解算法模型,进而引发了算法披露在“信息的真实性”与“信息的可理解性”之间的矛盾,使算法透明陷入两难境地。
  最后,算法透明同当下以风险规制为核心的算法治理体系间存在张力。规范意义上的风险划分,并不一定符合公众的风险感知。当公众对某个算法的潜在风险产生疑虑,并不会因为它属于规范意义上的低风险算法,就放弃获得说明解释的诉求。因此,以风险等级区别设置透明义务的方式,可能会在整体上对算法信任产生负面影响。
以公众信任为导向的算法透明机制重构
  基于双线透明模式可行性与有效性困境,需要我们打破过往透明机制的思维惯性,正视可解释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现状,明确以公众为受众,重塑算法透明机制。
  算法透明机制应以提升公众信任为目标。当下,“可信任人工智能”已成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核心要求与原则。算法信任旨在为公众营造安全可信的制度环境,让公众能以更轻松的心态享受先进技术带来的便利。这种信任至关重要,它为算法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创造了空间。算法信任的提出,还标志着算法治理理念从以技术为中心向以人为本的转变。毕竟,公众才是算法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算法透明能够为公众建立算法信任搭建桥梁。算法信任是公众对算法可信度评价后形成的主观态度。适度的信任对算法生态的健康发展尤为关键:盲目信任会让个体毫无防备地暴露在算法风险之下;过度警惕则会催生不必要的恐慌和抵制情绪。算法透明机制可以成为展示算法可信度的重要窗口,帮助公众建立适当程度的算法信任。
  具体而言,直接评估算法的性能、运行状态及目标达成情况,需要具备深厚专业能力,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这一方式更适合专家审议场景。因此,公众算法信任的建立主要依赖对算法可信度的间接评估,即借助知识信任与制度信任,通过“中介背书”,帮助公众形成对算法的信任。
  知识信任,亦可称为专家信任,其构建要求对算法研发、部署和评估等重要环节责任主体的身份信息披露以及对专家意见质量的严格把控。算法责任主体的身份信息、团队专业资质、过往研发履历等背景信息,有助于公众形成自己的信任判断。此类披露还能将以往隐于幕后的责任主体推向前台,接受公众的审视与监督。特别是在政企合作的场景中,对于公众而言,保障政企合作的透明化,远比向他们披露算法资料更有实际意义。
  完善的算法治理体系,对于增强公众对算法的整体信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便是制度信任的价值。在算法应用场景中,通过制度约束,让公众知晓无论技术提供者的主观意愿如何,其在研发和部署算法时,都必须遵循既定的规范、标准和流程,可以有效安抚公众对算法的不安情绪。当前,算法治理正在向着行政监管、企业自我规制以及社会监督三方协同的综合治理体系迈进。算法透明机制需要与这一治理体系实现妥善衔接。首先,应当加强行政监管中的信息披露。一方面,披露内容需与前端的许可管理、备案审查、行政处罚等算法监管手段紧密衔接;另一方面,要整合分散的监管信息沟通渠道,搭建统一的披露平台。积极运用先进的数据处理技术和创新的可视化手段,以“用户友好”的方式进行信息呈现,为公众提供一个全面“考察”算法产品及其研发部署主体的系统性视角。其次,算法透明机制呼吁企业加强自我披露。科技企业作为前沿技术的掌握者,对技术问题和漏洞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在风险控制上具有天然优势。最后,算法信任的建立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参与。第三方机构参与算法评估和审计工作,既能弥补行政监管在专业知识和资源上的不足,又能规避企业自我约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客观公正性问题,有助于增强公众对算法的信任。
  以上重构路径,有望打破算法透明机制的现有僵局,避免“透明但无用”的制度窘境;有助于提升公众在算法治理中的主体性,使其摆脱因知识壁垒而被边缘化的无力感,为公众参与算法监督创造条件;最终形成“公众信任—算法透明”互相促进的正向循环。
(原文刊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
跨境网络犯罪治理的困境与规范化路径   □ 李致君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基于境外架设的网站和平台进行的跨国网络犯罪呈现高发态势,对国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网络犯罪的特殊性在于,其发生场所从现实空间转向了网络空间,电子证据成为网络犯罪中的重要物证。然而,境外实体掌握的电子证据具有所有权模糊、提取手段复杂、时效性强等特点,传统的跨境电子取证模式因行政成本高、耗时长等缺陷,难以对网络犯罪进行及时有效的打击。因此,我国跨境网络犯罪治理体系亟须因势而变,以更高效地应对跨境网络犯罪的挑战。
传统跨境网络犯罪治理体系的困境
  在司法实务中,我国现阶段的跨境网络犯罪治理体系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传统司法协助体系的低效率  
  基于国际条约的传统司法协助体系虽然为打击传统跨境犯罪提供了基础,但其程序冗长、流程缓慢,难以适应网络犯罪的高效性和跨国性。特别是在Web3.0时代,跨境网络犯罪往往涉及多国管辖和海量电子证据的移交,传统司法协助体系的效率缺陷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国打击跨境网络犯罪的力度。
  (二)数据控制者的消极配合  
  各国间罪刑标准的不同,导致同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冲突。例如,开设赌场在我国构成犯罪,但在某些周边国家则不被视为犯罪。这使得我国对境外网络赌博站点的查处难以获得境外主管机关的司法协助。此外,跨境网络犯罪的影响地通常与服务器架设地不同,当地主管机关缺乏打击此类犯罪的内生动力。
  (三)公私协作模式的程序合法性问题  
  网络犯罪的数字化和全球化特征使各国认识到传统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局限性,因此应积极探索跨境数据取证的公私合作模式。然而,这种模式在程序构建和理论依据上尚不完善,证据收集范围随着理论学界观念的变化和实务需求不断调整,程序合法性备受争议。
跨境网络犯罪治理的规范化路径
  为针对性解决跨境网络犯罪的治理难题,实现对跨境网络犯罪的高效打击,应从创新司法协助途径的角度出发,结合现有国际司法协助体系,构建公私协作、多方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
  (一)规范化司法协助与电子证据固定流程
  规范化跨境网络犯罪治理中的司法协助流程与所需材料,并制定互相认可的电子证据固定和移交程序,是提高司法协助效率的重要举措。具体包括:建立适应涉外网络犯罪的法律体系,简化司法协助的行政成本,明确标准和术语以降低错误率,明确审查要求,最终保障国际间网络犯罪主管机关程序的稳定衔接和效率提升。
  (二)加强公私协作体系中配侦机构的监督和培训
  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等配侦机构,应在立法层面积极推进相关资质申请体系与培训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预防和规制侦查权力的不当使用,不断完善监督体系,促进传统主管单位与配侦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司法实践层面,应总结公私协作中的典型特征和突出问题,明确所提取证据的审查要求,促成公私程序之间的无缝衔接。
  (三)规制单向跨境电子取证制度
  单向跨境电子取证制度是我国现阶段重要的域外电子取证途径,具有高效、便捷的特征,但也存在不尊重他国数据主权的隐患,容易引发争议。主管机关在进行此类证据提取活动时,应严格遵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只能提取公开发布的电子数据,不得擅自调取受保护的数据。
  (四)建立、加入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组织,提升国家间互信
  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国际刑警组织等区域性合作平台,加强国家间在打击网络犯罪领域的合作,简化审查程序,提升各国主管机关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等国际条约的制定与实施,凝聚全球共识,推动更深层次的司法合作。
结语
  解决传统司法协助体系的效率缺陷,既不能违背尊重数据主权的原则,也不能以降低电子证据的可靠性为代价。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加深,多维度、多主体的跨境网络犯罪打击体系是符合时代特征的治理路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犯罪治理道路,需规范并改进传统的司法协助流程,基于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对分布在多国的跨境网络犯罪采取多方共管、多维度治理的方式,从而进一步完善国际化时代下的网络犯罪治理模式,以保护网络社会安全与数据主权,方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网络安全需求,保障人民财产不受侵害。
行政争议调解制度创新路径   □ 马文哲

  行政争议调解作为化解行政纠纷的重要方式,其制度创新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行政争议日趋复杂多元,这对调解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能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完善制度设计:提升调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完善制度设计的核心目标是建立科学规范的调解工作体系,实现调解程序的标准化和调解方式的多元化。
  建立科学高效的分类调解机制是首要任务。要以提高调解效率为导向,构建科学的行政争议分类标准体系。根据争议主体、争议对象、争议性质等要素,建立行政争议分类目录,实现争议类型的精准识别和科学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行政争议,设计差异化的调解规程和工作流程。
  完善调解前置程序是重要环节。要以促进行政争议高效解决为目标,科学界定调解前置的适用范围。建立调解前置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机制,确保当事人救济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争议,建立调解前置豁免制度,保持程序设置的灵活性和科学性。
  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是关键突破。要以提升调解效能为目标,积极推进调解方式的创新发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化调解平台,实现调解工作的在线化、数字化、智能化。开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进调解案件信息的标准化管理和高效利用。建立健全调解案例库,加强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和经验推广,为类似争议的调解提供参考借鉴。同时,要注重调解技巧的创新和调解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健全运行机制:提高调解工作的整体效能
  健全运行机制的核心目标是构建高效协同的调解工作体系,实现调解资源的整合共享和调解效能的整体提升。
  构建协同高效的组织协调机制是基础保障。要以提升工作效率为导向,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设立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调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统筹调度各方资源,推动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调解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优化规范的调解程序机制是重要支撑。细化调解工作的操作规范,实现调解工作的标准化。建立健全调解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调解文书的制作、归档和管理工作。设置科学合理的调解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建立调解终结制度,明确终结情形和程序要求,确保调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创新多元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是发展方向。整合各类调解资源,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调解网络。建立专业调解人才库,吸纳法律专家、行业专家参与调解工作。推行“调解+法律援助”模式,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建立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作用,形成调解资源整合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强化保障体系: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强化保障体系的核心目标是构建完善的制度支撑体系,为调解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监督保障和资源保障。
  健全法律制度保障体系是根本要求。加快制定专门的法规或规章,为调解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明确规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赋予其与行政协议同等的法律地位。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增强调解结果的强制执行力。完善调解协议履行监督机制,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是重要保证。要以提升监督实效为导向,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建立调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建立调解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调解工作效果评估。实行调解工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调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是基础支撑。设立专项经费,为调解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建立专业调解人员培养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提升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建立调解工作激励机制,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优化服务机制:提升调解工作的服务质量
  优化服务机制的核心目标是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提升调解工作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是思想引领。要以提升服务质量为导向,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调解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建立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调解。创新服务方式,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调解服务。
  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是重要内容。要以优化服务供给为导向,构建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建立“一站式”调解服务中心,提供咨询、受理、调解等全流程服务。设立调解工作便民服务窗口,开展预约调解、上门调解等个性化服务。建立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制度,确保服务覆盖全面、便捷高效。
  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是有效抓手。要以提高服务效能为导向,完善服务评价体系。制定调解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完善服务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服务改进机制,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行政争议调解制度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维度协同推进。要坚持目标导向,着眼于提升调解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能性,通过制度创新推动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整体提升。
冯晓青谈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用—— 为未来产业创新生态培育提供法律保障   

  中国政法大学冯晓青在《当代法学》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未来产业创新生态培育的知识产权制度因应》的文章中指出:
  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产业被不断改造和升级,新兴产业不断涌现。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以及传统产业的现代化改造和升级,始终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引擎与动力。现代化产业的形成和打造是以面向未来的具有前瞻性、先进性的重大技术变革和创新作为前提和基础的。未来产业是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不可缺失的重要新兴产业,其形成和发展离不开一系列重大科技创新,特别是涉及前沿性、先导性技术甚至颠覆性技术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基于此,我国未来产业的发展,需要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该系统应具有开放协同性、动态平衡性以及竞争与合作的双重性。
  在未来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构建和创新生态培育中,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行能够发挥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尤其是其内涵的激励创新机制、保护机制、市场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机制和平衡机制,能够有效地促进未来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的转化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用,有利于维护未来产业安全,为未来产业创新生态培育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针对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利用以及市场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首先,建立和完善未来产业底层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由于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是未来产业底层技术的根本性支撑,为此,需要建立数据与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规则。其次,建立和完善未来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这些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是前所未有的,亟待通过构建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未来产业不同领域提供知识产权制度的有力保障。最后,建立和完善未来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通过上述规则的制定完善,以更好地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张瑄谈应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的规制问题—— 应发挥服务协议程序性条款的实际效力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张瑄在《法律科学》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的行政法功能》的文章中指出:
  互联网平台履行行政职责,实现公共目标,已成为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例,针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售假行为,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的下架商品、限制提现以及扣除保证金等措施在制度效果上与行政处罚相似。然而,电子商务平台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不同于行政处罚,是以平台内经营者在入驻平台时与平台签订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为依据,往往缺乏法律基础。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兼具交易属性与管理属性,交易性规则与管理性规则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作用,具有管理属性的“管理性规则”塑造平台的内部秩序。管理性规则使得电子商务平台承担了监管和规范交易行为的职责,从而在电子商务平台内部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发挥着建立规则体系、制裁违规行为以及塑造市场秩序等功能。虽然这些功能与行政法的功能具有一定的一致性,但也存在区别,因此有必要通过市场主体参与行政监管时形成的“国家—市场—社会”三元框架,对电子商务平台履行行政职能的主体地位加以解释。服务协议中的管理性规则可以细化行政法律制度、承接行政执法体系、衍生行政管理权力,促使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从“形式上的协议”转变为“实质上的法”,此亦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行政法功能的成因。
  基于上述成因,针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的规制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应对:其一,拓展服务协议的实质审查路径。通过行政监管制度建立服务协议的实质审查机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确保服务协议的合法性和透明度,通过社会第三方监管为服务协议的实质审查提供条件。其二,发挥服务协议程序性条款的实际效力。程序性条款的制定应当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随着技术发展和社会变化而适时调整。其三,构建服务协议纠纷化解方式。司法实践中电子商务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纠纷通常被纳入民事诉讼的范畴。其四,形成服务协议的权力控制机制,应明确服务协议规则制定权的权限范围,优化服务协议变更与修改权的监督控制机制,对服务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问责机制并确保服务协议的内容符合监管要求。
  (赵珊珊 整理)
广东博罗健全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整合各种治理载体、资源和力量,健全完善月度研判、多元调解、建议征集、协调联动、奖励激励“五项机制”,全面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2024年,全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6.6%,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97.9%。
  博罗县委社会工作部每月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由县信访局汇报近期信访形势,集中研判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和化解措施。同时,积极引入专业调解团队,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托人民建议征集机制,通过日常征集、主题征集、专项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各县直单位、镇(街道)“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办实事、解难题;将信访专项经费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对2021年以来获评“省级以上信访工作示范镇(街道)”给予奖励,激励信访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接下来,博罗县委社会工作部将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着力推进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信访积案攻坚化解等重点任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  王子沫
盐城盐南高新区打造手工坊普法解纷暖民心   近日,在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伍佑街道民主社区的“巷方设法”手工坊里,非遗皮雕技艺传承人张华正在专注地进行艺术创作。只见他手中棕褐色的皮具上下翻飞,随着刻刀游走,法治标语与盐南高新区的地标建筑剪影纹样逐渐勾勒出清晰的轮廓。凭借精湛的工艺和深厚的底蕴,张华创作的法治皮雕作品入选江苏省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展,并在“法润江苏”普法平台进行展播。
  “巷方设法”手工坊是盐南高新区司法局与民主社区联合打造的“法律明白人”活动基地。成立以来,手工坊探索推行“非遗+普法”模式,定期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非遗手工制作活动,利用活动间隙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以前,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都在会议室里进行。现在,大家一边织毛线,一边拉家常,矛盾就解决了。”据民主社区负责人介绍,该社区将“巷方设法”手工坊作为开展援法议事活动的重要场所,积极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难题,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此外,手工坊积极开展“送岗促就业、服务暖民心”活动,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让他们通过制作法治文创产品实现增收,进一步改善生活条件。
金兴晨 邹娟  
杭州余杭加强电动车非法改装监管   2024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监督管理。一是组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依托“浙江e行在线”系统,厘清辖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严禁相关电商平台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针对未公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下架商品链接。三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严重危害,最大限度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单宇康  
石嘴山供电今年首个重点电网工程复工   近日,伴随着石嘴山220千伏惠农变电站内机器的轰鸣声,石嘴山烽燧75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出工程正式拉开复工序幕。该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和惠农区,是自治区重点电网工程,也是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今年首个复工项目。复工当天,石嘴山供电公司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活动,组织施工人员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明确施工要求。同时,按照“复工七步法”流程,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确保工程安全有序推进。此外,该公司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建立“业主项目经理+全过程负责人”机制,加大全过程安全管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施工风险。       李辛 翟立军
公告专栏 2025年3月5日   马鞍山市星辉金属材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陶圣华、张金彬、张金星、和县金鑫铸造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田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原告马鞍山市雨山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504民初458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代偿款495万元、违约损失(以495万元为基数,按照LPR四倍标准,自2024年6月2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二至六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一追偿;三、若被告一未履行还款,原告有权就和县金鑫抵押的1号、2号高炉系统等设备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范围内优先受偿(详见20190201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抵押物清单);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7294元,六被告负担52092元及公告费100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永嘉县瓯北街道碎壁阀门经营部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51335979、出票日期2024年8月12日、金额50000元、出票人宁波迈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驰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背书人宁波驰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等,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于乾:原告刘锡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897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孙奇:原告凌长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686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苏勤:原告深圳催客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705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严云青:原告徐水荣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赵英杰:原告嘉兴市源点贸易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244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黄卫兵:原告徐桂华与你、计洁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孟小雄:原告叶鑫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216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宗棠:原告许文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10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敬锋:原告曹伟与你、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7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丹:本院受理邵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9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王启贤、常州胜杰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徐春龙:本院受理太仓市城厢镇乐想装饰材料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胡卫军:本院受理常州邱红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梅中良: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341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高峰:本院受理尹万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徐大才:本院受理黄宝菊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9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令狐刚强:本院受理吴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恋:本院受理倪一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8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迷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庆中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告当事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燕玲、陈项彬:本院受理天宁区天宁熙宏春茶叶批发部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告当事人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宜兴市亚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铭钢钢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告当事人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裴森波、李康、杨金涛:本院受理常州祥龙名饮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韩丽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中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君哲体育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92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诉讼费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陈红谓、陈科润:原告荀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8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河南天财实业有限公司、卜红颜、高波:本院受理贾群领诉你们执行异议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豫1622执异16号异议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庭定于2025年4月8日9时在本院304审判庭进行听证。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听证。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常州市涵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保洁洗涤剂制造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8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崔胜楠:本院受理雷成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顾强:本院受理毛文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9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龙彦工贸有限公司、许建华:本院受理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与你们、第三人太仓苏南石油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7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强、陈细英、童友军、蒋振君、罗信霞、邰赠伊、徐永君、叶乃俊:本院受理苏州仁加和表面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第三人周成华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7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琴妹、杨立强、蒋冰清、第三人常州恒腾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州启润纸业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告当事人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文笔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泰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杨明珠:本院受理杨万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8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卞国成:本院受理张远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素轻:本院受理徐淑萍诉被告汪埔塍、陈素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高新区狮山苏柯物亚家政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你单位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年7月2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4年7月11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虎人社察罚字[2024]第1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虎人社察催字[2025]第1号),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1.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虎人社察罚字[2024]第11号)规定,缴纳罚款10000元;2.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缴纳加处罚款10000元。上述款项缴到:待划转苏州高新区非税收入暂收款项(开户行:浦发银行苏州新区支行,账号:89030133150050184)。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512-680783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李晓月: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邯山支行与你和武安市上团城闫飞家具门市、闫飞之间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邯仲案字第0565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成立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苏州市尚芫家装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曲放与苏州市尚芫家装有限公司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1659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吉鹏程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4月10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凡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邱丹、孔照霞与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2287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金家壹(北京)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朱兴广与你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1760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景世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梵川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与你欠款纠纷案,由仲裁员潘梁组成仲裁庭,定于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5年4月28日作出裁决,限你自裁决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张铁、于俊丽:本会受理的吴永琴与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2024)苏仲裁字第1427号],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1427号裁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赵国樑、苏州佳邑绿色置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胥口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你(你公司)及苏州昆仑绿建木结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倪竣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2024)苏仲裁字第2266号],现向你(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仲裁员选定书。限你(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电话:0512-65229312)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南京金浦小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江苏钟山化工有限公司、南京金浦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金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郭金东、许春兰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455号],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浦环东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656号],均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盐城强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徐树强:本会受理的苏州康锐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争议(2024)苏仲裁字第0794号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吴国平、马杰:本会受理的董晶晶与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仲裁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0597号裁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陆晓君:本会受理的苏州华新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096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变更请求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刘丹、袁大湖:本会受理的苏州华新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100号],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变更请求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尹传勇:本会受理的王树梅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4)津仲字第1854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提交答辩书并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未选定的,由本会主任指定;2025年5月14日领取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5年5月19日14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的,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奇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彭启与你方的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津仲字第2338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5年6月5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殷建梓: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山东灿驰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东仲字第1114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员名单、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函。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限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5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6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14时,地点为本会国际能源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仲裁委员会
上海璞珩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无锡崇阳冶金石化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淮仲裁字[2024]749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李刚、王来敏:本会受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支行与李刚、王来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授权委托书、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泰州雨润建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成翰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湖州万熊龙数字动漫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州吴兴晟吴置业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湖州万熊龙数字动漫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州湖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创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符蔚富、符承诺诉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8、9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4月22日15时30分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惊鸿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柯令拔与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51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宾致艺术餐吧:本委已经受理孔繁婷、蔡兴聪、王娟柳、洪国骆、吴甜、张辉与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622、698、706、910、1125、113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晶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趋芃、黄雪月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870、872号),并定于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金海洋滴滴货运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周海恋、陈主未、黄荣华、符振英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900-902、914号),并定于2025年4月9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铋晟智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双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883号),并定于2025年4月9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龙岛盛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贻东、袁文成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651-652号)定于2025年4月10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材料。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墨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贻东、袁文成、符誉瀛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651-652号、〔2025〕第6号)定于2025年4月10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美兰鸿飞添一味海鲜店:本委已受理王大童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5号)定于2025年4月14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丁世豪:本委受理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诉丁世豪赔偿经济损失案件,因你下落不明,本委采取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乌劳人仲字〔2024〕第1626号案件的仲裁裁决书。乌劳人仲字〔2024〕第1626号仲裁裁决书主要内容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合同条款具有相对性。本案,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从事飞行员工作,并同时约定了违约赔偿情形,如被申请人在从事飞行员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劳动合同第三十条约定的解除情形,那么被申请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向申请人赔偿损失。但被申请人自2020年6月11日起非本人主观因素停止飞行工作,即不再从事飞行员工作,故劳动合同中关于赔偿约定所依据的职业基础已不存在,在被申请人已不从事飞行员工作的情形下,依据飞行员岗位特点约定的部分劳动合同条款对被申请人不再具有约束力。对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赔偿经济损失800000元的请求,本委不予支持。据此,本仲裁庭仲裁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乌劳人仲字〔2024〕第1626号仲裁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少锋:本委受理李文芳诉新疆兵团建工昆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为新疆众聚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少锋的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多次电话联系你,始终无法接通,通过邮寄送达的送达方式也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乌劳人仲字〔2025〕第13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乌劳人仲字〔2025〕第134号仲裁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云南有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于2025年2月5日受理了吕永会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彝劳人仲案字〔2025〕第23号)。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10份文书。并定于2025年4月7日9时在彝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云南东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委于2025年2月6日受理了孙艳、孙国浪、孙国梦、孙国勇、朱世凤、孙恒才、向成美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彝劳人仲案字〔2025〕第2号)。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10份文书。现定于2025年4月22日15时在彝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彝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开道歉声明   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自2015年7月起,通过本公司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霍尔果斯方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本公司和各子公司合称为“我们”)以及各网络游戏运营商,上线运营了本公司开发的手游《口袋妖怪复刻》(又名“《口袋之旅》”,以下称“本游戏”)。
  2021年12月,日本株式会社宝可梦(以下称“宝可梦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主张本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本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成立,赔偿宝可梦公司1.07亿元人民币。本案于2024年12月18日进行了二审开庭,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宝可梦公司与我们就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判例及司法文件指引下,在本案二审开庭和调解过程中,我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本游戏中大量使用了知名系列游戏《宝可梦》的设计元素,侵犯了《宝可梦》游戏的相关著作权,并攀附了《宝可梦》游戏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并对正版《宝可梦》游戏的形象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我们对此向宝可梦公司等权利人、广大玩家、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深表歉意。
  本游戏目前已经全面下架,停止运营,同时,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巨额的经济上的代价和高昂的声誉上的代价。我们对此进行了深刻反省,并汲取教训,在今后的公司运营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再侵犯任何《宝可梦》游戏和权利人相关的知识产权等权益,亦不再实施任何相关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特发布道歉声明如上。
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方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
公 告   焦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平煤股份四矿依法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已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决定》,本决定自登报之日起三十日后,平煤股份四矿将自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矿
2025年3月5日
查找家属启事   2006年3月17日,在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莱公司体育公园施工工地西侧温榆河内发现一具未知名尸体。
  体貌特征:女,年龄约40-50岁,身高155厘米,花白头发、发长约20厘米,鼻梁中部有1.5厘米长横向疤痕,左下门牙一颗假牙,腹部肚脐下方有一11厘米长纵向刀疤,左小腿内侧有一5厘米长疤痕。上穿开身红色毛衣、内穿淡粉色秋衣,下穿淡粉色保暖裤,脚穿绿白相间线袜子、有米老鼠图案。联系人:顺义分局治安支队蔡兴林,联系电话:010-81493030。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治安支队
公告专栏   2/3中缝
  准格尔旗君有装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小杨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内0622民初268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伍伦兵:本院受理(2025)川0522民初605号合江县农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伍伦兵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于2024年5月31日解除,限期腾退承包土地;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土地租金106666.67元及资金占用利息;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0000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4年6月1日起至实际腾退土地之日止期间的土地占用费(费用标准为20000元/年)。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桥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王丽真: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7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张金平: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7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云南壬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海与你公司、第三人施琼秀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23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云南壬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立即返还预付款218059.71元;2.请求判令第三人就上述预付款与“壬游公司”一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8:30分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陈艺平:本院受理漳州市芗城区人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王丹妮:本院受理林思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宋平弟:本院受理廖梦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坪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付小刚、付举平:本院受理付绍成、付绍勤、付有菊与你们、付举亮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原告付绍勤、付有菊对本院作出的(2024)黔2702民初2748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已上诉至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现特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陈开红、杨秀悦:本院受理的案外人朱晓烨、刘淑霞、王慧波、陈金艳、陈国柱与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唐山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通德科技有限公司、尹德来、杨丽莉、陈开红、杨秀悦执行异议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2执异7号、(2023)冀02执异8号、(2023)冀02执9号、(2023)冀02执异10号、(2023)冀02执异11号执行异议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驳回朱晓烨、刘淑霞、王慧波、陈金艳、陈国柱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峥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欧学辉:本院受理江苏国昊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8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钱金林: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钱金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曹娟: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万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3)桂仲案字第4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依据本会规则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本会主任指定卿建华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5年4月16日10时在本会2楼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桂林仲裁委员会
邓雪辉: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市尚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4)桂仲案字第5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依据本会规则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本会主任指定诸葛灵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5年4月16日15时在本会2楼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桂林仲裁委员会
烟台钜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青岛仟之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4)烟仲字第50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辽宁龙江福粮油有限公司、埃克盟(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4)第144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丹仲裁字(2024)第144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湖南实力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蒸湘分公司:本委受理魏奔诉你单位工伤待遇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宣宁国劳人仲案〔2025〕8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0日内,并定于2025年4月18日8时30分在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人民路(安徽省宁国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宁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号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宁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徽省宣城市中远船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杨万福诉你司关于工伤待遇等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皖宣宣州劳人仲案〔2025〕02号应诉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分别定于2025年3月17日15时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陵西路61号四楼;联系电话:0563-3029456)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宣城市宣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普淯林(女,公民身份号码:532522******100029):本委受理的三亚天涯区森与白屿美容店诉你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4〕第1701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孙胜男(男,230104******053464):本委已受理刘春娟诉你及三亚亿手水饺食品有限公司及三亚市吉阳善喜合饺子店及三亚天手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4月24日15:30在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唐山劳联懿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21MA0CKUWP78):本委受理申请人左占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算10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13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青龙满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海南诗智七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彭华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5月12日9时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龙粤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桂标。本委受理黄伟军与武汉龙粤餐饮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5]13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武汉龙粤餐饮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5月12日9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5/8中缝
  梅兰: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60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3年9月18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9466元、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502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唐春梅: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4472元、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346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陈勇、蒋红梅:本院受理赵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本院依法判令陈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赵敏借款本金130000元,被告蒋红梅对其中的32000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900元、公告费600元,由陈勇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9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龚有珍: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7484.09元、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500.5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国平: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6125.93元、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344.5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梅: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5954.57元、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502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田燕飞:本院受理魏蜀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依法判令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12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日起按年利率3.10%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72元、保全费1020元、公告费600元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11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龚健康:本院受理句容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曹鹏:本院受理句容市财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方超:本院受理叶仁杰与你、朱延雷与第三人陈朝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苏郡桐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梅艇: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9798号句容市白兔镇鑫聚诚食品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蒋梦君:本院受理(2025)苏1183民初1097号曾梦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吴吉:本院受理(2025)苏1183民初903号孙福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贺小燕: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8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广西记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句容市天龙水泥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8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南京市筑方至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振克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8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黎维平:原告瑞安市星程油漆辅料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258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5日15时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海峰:原告瑞安市佳欣服装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233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蔡子良:原告林转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518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5日15时3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蔡子良:原告陈显合诉你劳务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522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5日16时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纪俊火:原告瑞安市海江皮革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197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罗丽萍:原告李东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128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4)浙0381民诉前调25392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庭时间地点不变)在本院第2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吴弟伟:原告吴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507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8日9时在本院第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云南潮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告浙江瑞港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443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武汉华武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告浙江瑞港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380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8日15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郑青山:原告池海云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按放弃举证权利处理。定于2025年6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院机关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公告专栏   6/7中缝
  胡生珍:本院受理道帕·达瓦斯仁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陕西璞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定明于2024年5月14日向我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2024年12月31日我局依法予以受理,并于2024年12月31日依法向你单位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登报公告送达),于2025年2月28日依法做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新工伤认字:65232520240270605)后,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故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新工伤认字:65232520240270605)。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贵单位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到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奇台县奇台镇东关路125号4号楼111室)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中昊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焦召祥、张泽成与你劳动争议一案(硕劳人仲字〔2025〕13~14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定于2025年4月11日11时在和硕县石材大道841号行政服务中心403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和硕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豫0402民初378号 平顶山弥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名门天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豫0402民初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0011号 朱明辉:本院受理的原告泗阳县讯捷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明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0038号 陈玉平:本院受理的原告盛兴梅与被告陈玉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0561号 海口琼山雾枫百货商行: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成与被告海口琼山雾枫百货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5353号 朱文来:本院受理原告王定国与被告朱文来、朱文叶、临沂鑫林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5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时龙龙:本院受理王虎与时龙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5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6378号 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庄恒云与被告付从江、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637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黄志伦、王万顺、泗阳伟睿帽业有限公司、陈孚连:本院受理原告印少峰与被告黄志伦、王万顺、泗阳伟睿帽业有限公司、陈孚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7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翁伟:本院受理原告刘卫星与被告翁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7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刘月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县支行与被告刘月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831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9485号 耿剑光:本院受理原告吴永先与被告耿剑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9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于2025年2月22日刊登的宁夏荆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笃敬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公告落款时间更正为2025年2月20日。
桦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与佳木斯佳联建材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

桦川县鑫恒达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债务人)、高明娟、武成程、高明强、刘海涛、王立权(担保人):
  2025年1月24日,桦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司”或转让方)与佳木斯佳联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受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我司将享有的【(2020)黑0826民初214号】生效民事判决书项下,金额为4646922.18元及相应利息(具体金额以判决书及相关计算为准)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受让方。与该债权相关的其他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质权、保证债权等也一并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知贵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债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13796170666
  受让方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555583158
2025年3月5日
公告专栏   9/12中缝
  廖家喜:本院受理原告武光辉与被告廖家喜、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15日为举证期,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4231号 长沙国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东瑞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国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4月30日9:00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2727号 何磊: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建雨与被告何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2116号 叶强: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陆川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小法庭五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3106号 张彤:本院受理原告申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智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肖东晗、王维超、李爱平、吴海英、游璐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4月28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小法庭五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8434号 臧凤侠:本院受理原告谢阿仙诉被告臧凤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4月24日10点整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曹月明、曹秀华、张宗君: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希勇、霍希荣与被告曹秀华、张淑荣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进入拍卖程序,原告霍希荣申请拍卖你与曹秀华、张淑荣家庭共有的位于东光县东外环路东侧财政局家属楼1号楼2单元302室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东城0330485号,建筑面积139.07平方米)。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冀0923执恢130号拍卖裁定书及相关评估拍卖材料,现传唤你请于2025年3月12日到东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相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逾期上述材料将视为送达。
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5年4月4日10时至2025年4月5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三亚市天涯区榆亚路水居巷二期B-3地块4号楼A单元2203房。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5,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3月19日10时至2025年3月20日10时止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二次公开拍卖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与白云山路交叉口奥林匹克花园小区2#楼1202号的房产一套。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赵丹、本溪鑫河砂石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栗晓峰与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2025)辽仲字第2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单、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申请人提交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本会《仲裁规则》规定,该案适用普通程序。递交答辩状和仲裁员选定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申请人已选定仲裁员赵海霞担任仲裁员,如你在仲裁员选定期限内未选定,本会主任将指定申德亮担任仲裁员,指定秦福利担任本案首席仲裁员,由上述三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地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河东路9号市政府B座510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辽阳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公 告
皱继华、李晶、张洪宇:本会受理申请人辽阳鼎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2024)辽仲字第12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单、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申请人提交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本会《仲裁规则》规定,该案适用普通程序。递交答辩状和仲裁员选定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如你在仲裁员选定期限内未选定,本会主任将指定于雪梅、葛红霞担任仲裁员,指定陈辛迪担任本案首席仲裁员,由上述三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1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地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河东路9号市政府B座510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辽阳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送达公告
马纪成(男,72岁):你尚未履行本机关于2024年6月21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通卫医罚[2024]062号),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没款人民币740000元。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做出自2024年7月12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3%的标准加处罚款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及《行政处罚加处罚款(滞纳金)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和加处罚款1460000元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通州支行营业网点。如不履行上述内容,我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对此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委进行陈述申辩(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79号120室,电话:010-69554251)。特此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遗失声明
  劳雪丽遗失济南市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证书编码:370120160791,声明作废。
声明人:劳雪丽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遗失声明
谢珂于2025年3月3日不慎遗失身份证件,证号:51011319910508****现声明作废。
张奔于2025年3月3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13030319970218****,特此声明
杨竹不慎遗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的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工作证,证件编号:FY0294。特声明作废。
刘玉于2025年3月3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71329200011276062),以此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等具有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冒用本人身份证产生的法律后果本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黎敏遗失律师执业证,证号:15201201911160480,流水号:160480,声明作废
高皓轩(性别:男,母亲:肖胜军,父亲:高明星)出生于2015年7月9日,编号P43034578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任书瑶(性别:女,母亲:赵粉粉,父亲:任帅博)出生于2014年7月31日,编号O610351811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何玉莲于2025年03月03日不慎遗失身份证件,证号:51082319741021****现声明作废
徐豆豆于2025年2月6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14272419961213****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刘x航身份证于2025年2月17日不慎遗失,证号:21042319830218****,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刘欢欢遗失舟山万达置业公司开具房屋认购收款收据1份,收据号:0000748、金额:2940000元,声明作废。
丰立东丢失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证,证书号135381201005000542,声明作废
陈晓光,2025年1月5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广东省司法厅2001年7月26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书号:14403200110393590,流水号:11034998,现声明作废。
李洪克遗失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证号:199852110522327660114201,声明作废。
本人刘杰于2025年2月25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32108819880913****,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本人曾玮耀于2025年2月22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51010520030722****,特此声明。
李友元、眭菲夫妇遗失小孩李广宁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J430571991,特声明作废。
父亲松吉泽仁,母亲措吉卓玛遗失儿子扎西杨周出生医学证明,编号:U630069445,出生日期:2021年06月19日,声明作废。
王惠根,身份证号码 330411196003293852,遗失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房屋搬迁安置协议书一份。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中堂经济合作社凌国梅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919465W-0031,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中堂经济合作社潘名珍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919465W-0050,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宁镜经济合作社赖树佳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919377E-0046,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大龙经济合作社张小强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9193934-0032,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大龙经济合作社张小龙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9193934-0031,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大龙经济合作社张淦武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9193934-0019,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大龙经济合作社史香妹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9193934-0016,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大龙经济合作社张淦文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9193934-0020,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径背二经济合作社林培华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798384P-0024,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沙罗垌经济合作社何耀琼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91949XA-0010,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耀和田经济合作社林禄兴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6526761-0066,现声明作废。
孙正遗失个人印鉴章一枚(无编码),特此声明作废。
宁化县红卫墙体材料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4696630894F)不慎遗失公章、法人曹远开私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黑龙江省龙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税号:912301036907414620,声明作废。
闽侯县红掌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2110074960,现声明作废。
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90MA6E8N0077)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李子会私章,声明作废。
沈阳市于洪区美杜莎汽车美容装饰店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2210068981501丢失,声明作废。
城固县泰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龙头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2MA6YN1WX04)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民权县何磊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1580327228A)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114210010522)、财务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西安杰尚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6101940015348,声明作废。
温州世普达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303020143645),声明作废。
荆门市东宝区浩翔商行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建设银行龙山支行,账号:42001661808059111555。核准号:J5320001689301,声明作废。
哈巴河县乾元农副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54324057724739Y)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43240101090,声明作废。
大连红利电器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0244000016916,声明作废。
安溪县特产城勿忘我茶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4MA30YDUUXN)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光明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206273470321166)遗失民办非企单位登记证书(法人)副本,声明作废。
贵州三丰收拍卖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杨秀华),以上印章自公司成立以来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特此声明作废。
广西中盈矿业有限公司,徐显锋印4512240012031号法人章,因遗失,现声明作废。
河南博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9M5MK160)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河南省新豫梯起重装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8MA46TX1A62)财务专用章(编码:4107281019011)作废,特此声明。
大洼区新兴镇天泰保温被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1121MA0XY6RB0U)不慎遗失公章,印章编号:211121001005283,现声明作废。
大洼区盘域晟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211121318770419F)不慎遗失公章,印章编号:211121000050344,现声明作废。
辽宁中赢企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210106000229923、财务专用章210106000229924、合同专用章210106000229926、柴金福法人章210106000229927,声明作废。
安溪县剑斗金河货运代理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4MA30Y1XW2Q)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陕西汇铭鸿远工程有限公司丢失2022年11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MAC4AC35XR,声明作废。
福州乾正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8210046069,声明作废。
上海羲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940002080501,账号:9550880206187900199,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特此声明。
漳平市灵地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81MA8UYDLL56)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88110015045,声明作废。
盘锦磊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215873062007)遗失法人章,现声明作废。
上海羲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遗失公章(6531010024562)财务专用章(6531010024563)法人章(樊豪义)上海羲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公章(6531010041358)财务专用章(6531010041359)上海羲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公章遗失6531010038234;共6枚,声明作废。
北京宝滨腾飞商店(注册号:110228604035139)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北口医疗器材商行停车场分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1401396R)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声明作废。
北京龙虾龙坊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现公司名:北京膳康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C9GD7T1M)遗失原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金都天弘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7057752XT)作废法定名称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欣欣信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808N09)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思信科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BW37R11W)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衡山县科技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423MJJ858430W)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周淼华13397349988
更正声明:北京星河亮点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法治日报刊登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召开时间更正为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