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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5年04月02日

解纷“终点站” 服务“桥头堡” 广西强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尚永江
  
  “这仅是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处理中枢平台,我们还在全市、县(区)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设有中心及工作站,让群众遇到问题有地方‘找个说法’,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综治中心,北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荣川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等重点,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经过不懈努力,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综治中心工作体系日趋完善,综治中心成为多元解纷“终点站”、为民服务“桥头堡”,有效拓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提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2024年,广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8.29%。
建强阵地 群众诉求有地方办
  “这里就像个‘超市’,不管有什么问题,都可以直接找到对应窗口,有矛盾纠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挑选调解室。”在浦北县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市民陈先生连连称赞。
  走进场地面积近2000平方米的浦北县综治中心,办公环境宽敞明亮、布局合理、指示清晰。群众接待、矛盾纠纷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心理咨询疏导……这里提供的每项民生服务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线图”犹如“商品”一般,供群众挑选。
  “现在的综治中心已成为基层平安建设的‘指挥部’,群众的急难愁盼、矛盾纠纷、安全生产隐患等,随时可以通过平安浦北App等进行反映,综治中心在数据收集、信息比对的基础上经过研判,及时将问题推送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村屯限期处理。”浦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柏介绍说。
  近年来,广西各级综治中心积极整合资源和力量,创新“接待大厅+类案调解室”功能分区模式,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员室、心理咨询服务室、分析研判室,倾力打造集信访接待、多元调解、法律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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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机构编制、有固定场所、有配套制度、有职责职能、有经费保障、有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原则,全区14个地级市和111个县(市、区)都建有综治中心,在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规模达800人以上的145个安置区单独设立综治中心,确保综治中心有地方、有条件实战运行。
  2024年,全区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排查矛盾纠纷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办理行政复议事项1.52万件、法律援助案件5.23万余件、仲裁案件3.89万件。
智慧赋能 群众诉求能便捷办
  在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路上,广西注重改革创新、数字赋能,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智慧手段。
  今年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正式实施,为广西各级综治中心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
  “综治中心要有‘一盘棋’意识,抓好矛盾纠纷调处闭环。”崇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黄肖梅表示,崇左市、县、乡、村四级“一站式”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00%建成并投入使用。部分沿边乡镇还组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专班,为客商、边民和涉外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等服务,对简易矛盾纠纷、复杂矛盾纠纷、疑难矛盾纠纷实行“三级调处”,推动矛盾纠纷“清仓见底”。
  北海市各级综治中心融合“AI技术+调解”模式,建立“发现登记—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分流交办—化解处置—动态管理—跟踪回访”矛盾纠纷闭环办理机制。2024年,北海全市线上线下排查矛盾纠纷26304起,闭环联动化解24799起,办结“骨头案”“钉子案”1219件,实现部门联动2060次。
  只有预防到位,才能防止矛盾纠纷累积和爆发。
  广西坚持以综治中心为依托,建立群众诉求表达线下办理通道和信息化平台载体,搭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的直达直办信息平台,推进各类诉求直诉直办、即诉即办、限时办理,先后推出“营商广西·桂在便利”、信访诉求“一县一码”等一批“不打烊”诉求表达平台,让群众话有处说、事有处办。
  广西各级综治中心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理念,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发挥村规民约、家风家教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访前,确保矛盾纠纷排得出、接得住、调得好,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强化保障 群众有困难合力办
  乡镇综治中心虽小,却事关千家万户。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去年12月的一天,家住贵港市港北区的小良独自外出玩耍时迷路走失。贵港市公安局湛江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小孩无法说清父母和家庭相关信息,民警立即联动综治网格群,在网格民警、社区干部和网格员的共同努力下,孩子被顺利送回家中。
  近年来,贵港市创新推行综治网格与警务网格双格融合机制,将社区警务深度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中,打造双格融合共治体系,实现网格治理专群结合、优势互补、减负提质。
  “基层工作往往是‘多网’并立,‘网格+警格’双格融合模式,有效解决了各类治安难题。”贵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覃雨露介绍说,“双格融合有效防范化解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五类风险’,实现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与警格民警‘懂法、懂防范、懂治理’优势互补。”
  同时,广西各地还不断强化力量保障,拓宽调解员选聘渠道,聘请退休政法干警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兼职调解员,挖掘本地热心公益、善于调解的“田秀才”“土专家”充实调解队伍,全区1.8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解决了5300万名群众的法律所需。
  全区各地综治中心强化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等政法力量统筹,在做好诉讼服务、检察服务、法治宣传的同时,调动心理咨询服务、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律师、“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合力解决群众诉求、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有效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从“坐等上门”到“主动出击” 黑龙江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综治模式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按照中央政法委联合11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部署,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2024年9月11日,省委政法委在鸡西召开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交流会,同步启动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以点带面,全方位推动各类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全省各地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科技赋能,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综治模式。
多中心合一优化服务提效能
  “村里欠我1.8万元劳务费,来回扯了7年,你们得帮我解决。”1月13日,双鸭山市集贤县集贤镇中兴村的张老汉来到县综治中心信访窗口求助。
  集贤县综治中心介入后了解到,2017年张老汉为村里蘑菇基地干活,但基地经营不善停业没能拿到报酬。综治中心协调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在镇人民法庭展开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并做了司法确认。
  集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晖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集贤县委政法委将县综治中心、县网格协调指挥中心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中心融合,牵头县直政法单位、县信访局、县住建局等25家单位入驻“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通过整合基层综治中心、司法、信访等资源平台,实现信访事项、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纠纷、一条龙服务群众”。
  按照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惠提出的“进中心 解纠纷”的要求,各市(地)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加强软硬件条件的同时,依托中心持续发力化解矛盾纠纷。
  鸡西市委政法委将市综治中心、矛调中心、网格协调指挥中心3个中心职能整合,同步嵌入市多元解纷、人民调解、涉行政纠纷调解3个中心,增设人民群众来访、涉法涉诉信访、“两代表一委员”、工青妇残权益保障等矛盾调处功能。
  大庆市委政法委在2020年9月完成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基础上,近年来通过“一网统管”平台,聚焦社会稳定、民生问题、矛盾纠纷、城乡治理等重点领域,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网格五级调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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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治中心先后引入39个市级单位、384个县(区)职能部门“入网办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网统管”管理体系。围绕不同时期重点设置不同主题,兜底排查消防安全、矛盾纠纷等风险隐患,精准服务重点群体。
打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大网
  3月18日,大庆市肇源县松江派出所接到旅店老板报警,一位姓孟的男子住店一个多月,不再交纳费用且拒绝搬走。经民警和网格员实地了解情况,孟某某未婚无儿无女无住所,患病无钱医治也无钱支付房费,因此不愿离开。
  县综治中心接到派出所上报,组织司法局、民政局、街道会商,制定了化解方案,经多方协商最后将孟某某安置到一家老年公寓,安排医务人员为其治病。民政部门还为其办理了低保,解决了后期生活费用问题。
  “这个案子是运用线索受理协调机制开展的实践。大庆的‘一站式平台’运行,要把重点放在两块:一是已经实施且效果较好的网格化主动摸排机制;二是建立以‘线索推送’和‘数据研判’为依托的线索挖掘机制。”大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雪冰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中的问题有着深入思考。
  黑龙江省各级综治中心积极探索,加强利用网格对矛盾纠纷主动排查、职能部门线索受理,实现从“坐等上门”到“主动出击”。
  佳木斯市委政法委指导市综治中心出台三个工作机制,形成“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方案”,对矛盾纠纷进行日常滚动摸排,实行“日统计、周汇总、月分析”的工作模式,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2024年,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97件,其中县(区)级1499件,乡镇(街道)级1898件。
  绥化市委政法委依托“社会治理云平台”,研发应用“矛盾纠纷化解”模式,设置家庭、邻里、物业、土地权属等11类69个矛盾纠纷类型清单,实现各类矛盾纠纷事件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以综治中心为中枢,横向联动交通运输、教育领域、劳动保障、房地产、婚姻家庭等行业领域部门,纵向贯通县乡村三级网格,确保全面了解、及时处置群众诉求。
数据赋能构建综合治理体系
  记者从齐齐哈尔市拜泉县综治中心主任唐彦超手中接过2024年12月的风险报告看到,报告以详尽数据从社会治安领域、社会矛盾领域、公共安全领域、网络安全领域等角度进行了全面的风险分析,针对该时间段的易发矛盾纠纷、治安风险向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拜泉县综治中心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社会治安、矛盾纠纷等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民生诉求分析报告、风险报告各一份。通过数据赋能,精准定位矛盾纠纷高发区域和潜在风险点,提前预警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转变,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鸡西市委政法委充分认识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两大职能”,发挥信息系统优势,强化预警机制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社会治安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相关群体动态动向等进行汇总分析。要求县乡级综治中心按预定方案定期对数据进行研判,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法院审判的民商事案件和婚姻家庭案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督促推动相关职能单位加强源头预防和纠纷化解。
  在牡丹江市各级综治中心,记者都能看到一个醒目的二维码,扫描后可以安装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中心开发的“江枫心语”App。群众可以通过App便捷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及时受理、快速回应,实现矛盾纠纷的线上流转与高效处理。
  黑龙江省紧紧抓住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契机,立足基层实际,加强顶层设计,鼓励大胆创新,深化大数据应用,扩大公众参与,积极构建层级分明、运转高效的综合治理体系。
习近平同印度总统穆尔穆
就中印建交75周年互致贺电 李强同印度总理莫迪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4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印度总统穆尔穆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75周年。
  习近平指出,中国和印度同为文明古国、发展中大国、“全球南方”重要成员,都处在各自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中印关系发展历程表明,做相互成就的伙伴、实现“龙象共舞”是双方的正确选择,完全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双方应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处理中印关系,共谋相邻大国和平共处、互信互利、共同发展的相处之道,共同推进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
  习近平强调,我愿同总统女士一道努力,以两国建交75周年为契机,增进双方战略互信,加强各领域交流合作,深化在重大国际事务中的沟通和协调,共同维护好中印边境地区和平安宁,推动中印关系沿着健康稳定轨道向前发展,为促进世界和平繁荣作出贡献。
  穆尔穆表示,印度和中国是两个相邻大国,拥有全球三分之一的人口。稳定、可预期和友好的双边关系将给两国和世界带来福祉。让我们以印中建交75周年为契机,共同推动印中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同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同印度总理莫迪互致贺电。李强表示,中方愿同印方一道努力,以两国建交75周年为契机,不断增进战略互信,推进各领域交流合作,妥善处理边界问题,推动两国关系沿着健康稳定轨道向前发展,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莫迪表示,印度和中国是两大文明古国,在塑造人类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则肩负着促进和平与发展的重任。印中关系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世界繁荣稳定,也有助于实现世界多极化。印中建交75周年将引领两国关系进入健康稳定发展的阶段。
李鸿忠在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上强调 履行政治责任 学习好贯彻好新修改的代表法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蒲晓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1日在京出席2025年第1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开班式并作专题报告。他强调,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从“两个结合”中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新政治制度,以“六个必须坚持”的世界观方法论和立场观点方法把握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要求,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学习好贯彻好新修改的代表法。
  李鸿忠强调,人大代表要全面系统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对代表工作提出的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鸿忠强调,修改后的代表法为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人大代表要把学习贯彻法律的政治要求摆在首位,着力强化依法履职意识,不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开班式。来自33个选举单位的215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学习。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在厦门举办   本报讯 记者赵婕 张淑秋 3月30日至31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在厦门举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发表致辞。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有关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中央有关部门和福建省、厦门市有关负责同志出席论坛开幕式。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主持开幕式。
  此次论坛以“创新法律服务交流合作 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设主旨演讲和4个分论坛。25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仲裁、商事调解等领域专业人士,各省(区、市)司法厅(局)主要负责同志,相关政法院校主要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等约300人共聚一堂,围绕以高水平法律服务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聚焦法律服务与共建“一带一路”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仲裁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人工智能与涉外法律服务的创新与实践、商事调解的国际发展趋势与中国方案等议题深入交流研讨,在凝聚法治共识、推进法治互鉴、深化法治合作上取得务实成果。
  论坛举办前,“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加强“一带一路”法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的务实举措。联盟由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仲裁、商事调解等领域的行业协会、法律机构及个人等组成,是法治领域首个以“一带一路”命名的国际性专业组织,将有效汇聚律师、仲裁、商事调解等全链条法律服务资源,为共建国家经贸人文往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张军会见澳门廉政专员欧阳湘   本报讯 记者张昊 3月31日下午,国家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京会见澳门廉政专员欧阳湘一行。
  张军对欧阳湘到访表示欢迎。他说,去年是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习近平主席视察澳门并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港澳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一国两制”实践进入新阶段,澳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承担重要使命。最高法将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持续推进与澳门司法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推进司法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助力澳门发挥独特地位和优势,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张军围绕加强内地与澳门司法法律交流、深化反腐败司法合作等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话题,介绍了有关情况。他表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成效有目共睹。人民法院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承担重要职责,发挥重要作用。希望持续推进内地与澳门反腐败司法合作,形成打击腐败犯罪的合力,不断增强治理腐败效能。
  欧阳湘感谢张军的会见。她表示,澳门廉政公署与内地司法机关在打击跨境腐败犯罪方面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在新任特区行政长官的领导下,澳门廉政公署将继续深化与内地法院交流合作,持续推进打击腐败犯罪、追逃追赃等工作,捍卫澳门社会公正廉洁,助力“法治澳门”建设。
  国家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法、澳门廉政公署相关人员参加会见。
详列清单指导县级综治中心做好五方面规范化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解读二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如何扎实有效推进?近日召开的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详列清单,给出了明确指引。
  会议指出,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是要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
推进场所设置规范化
  场所设置规范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第一步。对此,会议提出以下四方面具体要求:
  ——挂牌标识要统一。
  会议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统一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或“综治中心”。
  ——场所选址要便利。
  会议要求,选择辐射能力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群众办事方便的地点,开门接待人民群众。要坚持勤俭节约、因地制宜,推动县级党委和政府调配综治中心场地,确有必要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新建。
  ——指导关系要明确。
  会议要求,各级综治中心都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功能布局要科学。
  会议要求,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等区域。
  引导受理区要具备群众引导、综合接待、登记受理功能,设立统一接待群众的“导引台”,这是群众来综治中心办事的第一个环节,类似医院的“分诊台”。
  多元化解区一般要具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功能。可根据需要设置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医疗纠纷、房地产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区。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设置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功能。
  指挥调度区一般要具备系统运行监测、风险预警研判、事件分类处置等功能。要通过物理空间的合理布局,让老百姓在综治中心一目了然、顺畅办事。
推进部门入驻规范化
  物理平台搭建起来之后,各部门、单位就要派员入驻并依法履职。对此,会议提出以下三项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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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推动力量入驻。
  会议指出,具体由哪些部门入驻,是常驻、轮驻还是以随叫随到等方式入驻,可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和目前场地情况,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会议强调,原则上,调解组织、矛盾问题较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信访部门等要通过多种方式派员常驻,其他重点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可派员常驻或轮驻,有关社会力量等可通过随叫随到、工作联动等多种方式入驻。
  ——要发挥职能作用。
  会议要求,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住建、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要依法履职,有力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指出,要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发挥好工会、妇联组织在劳动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用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引入心理咨询、公益性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进一步拓宽解纷渠道。
  ——要规范人员管理。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入驻,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入驻人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依法承担本部门职能,业务工作接受原单位指导、管理。入驻期间,应遵守综治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推进运行机制规范化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运行机制是关键,必须规范运行程序。对此,会议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要统一受理。
  会议要求,通过综治中心的综合受理窗口,“一站式”全量受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类诉求,依法受理后向群众发放受理告知单。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一案一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让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受理、办理进展。
  ——要分类流转。
  会议要求,建立健全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由综治中心以派单模式,将受理的诉求分类导入相应办理程序,并向办理部门发放转送交办单,确保每项诉求都“导得出”“接得住”,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工作格局。
  ——要依法办理。
  会议要求,各入驻部门要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
  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要优先安排调解组织和入驻部门先行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提升调解成功率。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民商事合同争议等,根据群众意愿,及时交由入驻的仲裁机构处理。
  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作出行政裁决。
  要积极协调入驻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拓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
  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入驻的法院人员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符合简易速裁程序的,可以通过入驻综治中心的速裁法庭现场开庭审理。
  对二审后不服的,要引导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请求,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监督请求。
  对于《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受理事项,无法导入上述程序且当事人坚持信访的,信访部门受理后转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通过信访程序依法办理。
  上述群众反映的事项办理完毕后,由办理部门向当事人发放办理结果告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并及时反馈所入驻的综治中心。
  ——要闭环管理。
  会议要求,综治中心要跟踪掌握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配合办理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困难救助、风险评估等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推进督办落实规范化
  综治中心作为工作平台,重点是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加强督办落实。对此,会议提出以下两大督办重点:
  ——要督办理程序。
  会议指出,要督促每个矛盾纠纷都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办理,全程掌握矛盾纠纷走到了哪个程序、该程序处理所用时间、当事人是否认可、是否需要流转到下一个程序,特别是对那些穷尽各类法律手段后仍不满意的事项,要作为督办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属地依法落实化解责任。
  会议强调,要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法定办理时限,科学设置工作节点,及时对相关入驻部门提醒、督促、催办,确保按时保质化解到位。
  ——要督化解结果。
  会议指出,综治中心的工作做得怎么样,主要看群众反映的问题到最后解决多少件,多少件没解决,多少件流转到诉讼,诉讼后有多少件仍然没解决。
  会议强调,综治中心要对入驻部门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应追责未追责、应处置未处置等问题及时纠正、重点督办。
推进信息化建设规范化
  信息化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重要支撑。如何更好地借助科技力量为解纷工作赋能?会议提出三项重点内容:
  ——要加强平台建设。
  会议指出,要推动以省为单位建设统一的综治中心信息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在省域内实现相关职能部门数据横向联通,省市县乡纵向贯通,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数据全量汇聚。
  ——要强化实战应用。
  会议要求,推动每件矛盾纠纷统一编码、准确录入、有序分流。依法加强数据比对碰撞,为重大风险动态研判、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
  ——要确保数据安全。
  会议要求,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全面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全程安全可控。
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张维 4月1日,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正式启动,此次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法治·公平”。
  据介绍,今年的宣传月旨在通过一个月的集中税收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依法诚信自觉纳税观念,增强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既促进税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又为纳税人着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宣传月期间,将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央网信办、司法部等共同举办“诚信纳税 法治同行”税收普法活动。邀请合规经营企业代表、税收普法志愿者、媒体记者分享合规经营或参与税收普法的经验;围绕税收征收管理法重点内容和各主要税种法律法规制作系列解读短视频;开展“依法纳税大家谈”网络接龙;将《税法教育读本》制作成系列短视频并在网上推介。同时,将举办第六届“税官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推出更多税收知识教育普及产品,加强青少年税收普法。
  面向重点群体分类开展“引导合规经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网络主播依法诚信纳税一堂课”,宣传普及依法诚信纳税理念以及税费政策适用和依法纳税中的注意事项;开展“税企面对面”“开业第一课”活动,以及上市公司纳税申报辅导和政策宣传;面向“走出去”“引进来”企业,推广“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境内外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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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开展税务师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举办“执业每一课”,引导其依法执业。
  开展合规经营、诚信纳税正面典型宣传。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央网信办共同举办“合规经营 诚信纳税——看税收走基层”活动,邀请有关媒体等赴典型企业开展走访和宣传报道;邀请A级纳税人代表分享依法诚信纳税、享受多部门联合激励和税费优惠政策、健康发展壮大的经历,引导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增强税法遵从意识。
  开展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及以案释法。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常态化曝光涉税违法案件,联合央视及地方主流媒体推出以案释法专题节目,今天还公布5起涉税违法案件,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推介高效便捷办税缴费措施。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等,进一步向社会推介各项高效便捷办税缴费措施,更好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费服务体验师”活动,邀请纳税人缴费人代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表、企业财务或办税人员等体验税费服务,收集意见建议,提升服务水平。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将围绕税收大数据反映政策落实成效和经济运行亮点等开展宣传,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司法部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赵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23-2025年),司法部日前在全国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在前两年推出的“减证便民”“提速增效”举措基础上,进一步在公证服务“好”字上下功夫,在14个方面采取38项措施,实现“四优化四提升”。活动将从现在起持续至今年年底。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这14个方面包括:巩固拓展“减证”“提速”成效。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制定完善涉企公证服务清单,新增居民身份证公证、营业执照公证“跨省通办”事项。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做好“身后一件事”中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工作,积极推广在线公证服务。推进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扩大公证执业区域,优化公证机构布局,规范办证点设置,推动服务资源有序流动。做优重点群体服务。做实做优老年人公证服务,优化对残疾人、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军人军属以及台胞、侨胞侨眷等的服务举措。培育拓展新型业务。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服务新业态新领域。深化公证参与辅助事务。进一步拓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积极为检察机关、公安等部门提供辅助性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开展公证参与调解工作试点,推进公证服务进村(社区)。优化涉外公证服务。明确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范围和程序,探索建立以“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作等机制。规范公证执业秩序。开展公证业务全流程监管试点,建立公证行业反洗钱管理制度,推动出台涉外公证、在线公证等行业指导规则。发挥协同监管合力。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和通报力度,建立公证执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强化机构自我管理。严格执行公证登记簿制度,严格落实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偿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治能力。完善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公证行业党建示范培训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县域公证机构业务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公证机构业务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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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培养青年、骨干公证员,开展业务专家评定。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窗口服务,开展延时服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司法部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着力在巩固、规范、优质上下功夫,促进公证服务方式、业务领域、执业监管、素质作风持续优化,实现工作效能、供给能力、规范水平、队伍形象不断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证法律服务的便捷、高效和优质。
依法纳税的底线不容触碰   □ 林楠特
  
  4月1日,税务部门公布5起偷逃税款被处罚案件,涉及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网络主播隐匿销售收入等行为,再次向社会传递出依法纳税的严肃性与重要性。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基本义务。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同征税对象的纳税行为作出了详尽且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既是底线,也是红线,不容挑战与触碰。然而在现实中,总有一些企业或个人被短期利益蒙蔽双眼,想尽办法钻空子以逃避纳税。
  从此次曝光的案件看,偷税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比如:有公司在厂房转让时制作“阴阳合同”,在纳税申报时隐匿未开票部分收入;有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不开票少计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有网络主播通过虚构业务套取资金并回流的方式,将取得的个人劳务所得转换为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隐匿应税收入偷逃税款……不管是隐匿未开票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还是隐匿收入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都属于偷税行为,破坏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必须明确,不开票收入绝不是法外收入。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旦产生应税行为并取得收入,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负有依法纳税申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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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个人,也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实申报应纳税额。案件中的行为都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税务部门依法对涉事主体进行处罚,彰显了维护税收秩序的决心,也再次提醒全社会:依法纳税没有任何变通空间,企业和个人不应心存侥幸,而应将依法纳税作为经营和生活的基本准则。对企业而言,依法纳税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更是企业诚信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对个人来说,依法纳税关乎个人信用和事业发展。只有遵守税法,才能赢得社会信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税收是国家的根基,是民生的保障。依法严惩涉税违法主体,确保依法纳税,是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与税收安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全社会都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积极践行依法纳税义务,让诚信纳税成为本能的自觉行动,共同为国家发展、民生改善贡献力量。
以创新举措解锁人民群众幸福密码 改进和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景扫描   详细报道见二版
二维码
以创新举措解锁人民群众幸福密码 改进和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景扫描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3月24日至28日,拟认定命名的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对外公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满意认可、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城市名列其中。
  翻看时间的坐标,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确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战略方针,作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部署。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龙头工程,文明城市创建在此时代背景下蓬勃兴起。
  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全面阐释、作出系统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战线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守正创新、提质升级,在服务群众、教育群众中深化拓展、深耕厚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展现出新气象、焕发出新活力。
全面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整个暗访过程‘不浮出水面’,全程‘都在暗处’,什么时候检查完的我们都不知道!”
  “此次评估工作设计了很多接地气的标准,很多创建任务通过日常工作就能干好,这样基层的活就更好干了。”
  “现在,不提迎检、不搞突击,我们相信靠常态化工作就能取得好成绩。”
  ……
  说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评估工作,很多基层工作人员都感觉到了与以往的不同。
  经过多年实践,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标准严格、实用有效的评选制度和评选办法,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检验。
  为确保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评估工作稳妥有序有效进行、更好服从服务工作大局,根据中办、国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中央清理优化创建示范活动相关要求,2023年12月19日,中央宣传部印发《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瘦身、减负、少测、低扰、降噪、提质”为思路,全面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按照《工作方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进一步改进优化评估内容、考察方式等,从制度设计、指标设置、评估方式、认定办法等方面进行全面改进创新,既让创建工作可感可及,又让评估工作无感无扰,坚决防止“一刀切”、层层加码、突击迎检等形式主义问题,减轻了基层负担和压力,诸多创新举措让人眼前一亮。
  比如,实行“三个少考察”,即减少评估城市数量、减少抽样调查入户数量和问卷题目、减少考察可能会对市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干扰的相关指标。
  又如,实行“三个更多考察”,即更多考察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实体书店、公共文化设施等文化场所;更多采用随机调看视频监控、查看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结事项满意度等方式开展考察;更多注重事后监督考察和动态长效考察。
创新举措取得实实在在减负效果
  贴近实际、改进创新的做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负效果——
  首次采用材料自评方式,彻底为基层松绑、解套、减负,基层工作的关注点从图片美不美、文字精不精、报表靓不靓,转移到事情干没干、活动有没有、效果好不好上;
  首次将暗访和明查分开进行,低扰低感的实地评估方式受到了普遍欢迎;
  入户调查问的都是老百姓身边的事,听得懂、好回答,问的时间也不长;
  采取调取监控录像的评估方法,把交通路口、主次干道等点位的评估全部由线下改为线上,促使基层更把文明交通管理化为日常平常经常。
  一项项创新举措,让广大基层工作者既感受到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为基层减负的善意和暖意,也感受到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反对形式主义的硬度和力度。
  创建工作只有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更加突出基层群众的直接话语权也是此次评估的鲜明特点。据统计,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次创建评估结果中,429个参加全国统一评估城市的群众满意度平均水平达98.6%,连续3年保持在高位,充分体现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鲜明导向。
  如今,文明创建工作中,群众的声音更有用了,群众的评价更管用了,群众的力量更好用了。评价话语权真正交到群众手中,每一个声音汇成文明建设的“大合唱”。
适应新要求各地不断积极探索
  面对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进行探索与实践。
  四川省成都市将创建指标全面融入城市治理各方面、全过程,率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发起成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会,创新“文明实践合伙人”“文明公益大使”“市民观察员”“文明骑手”等市民参与渠道,387万名文明实践志愿者和年均8万余场文明实践活动成为城市最美风景。结合Citywalk流行趋势,策划开展“Citywalk看文明”市民阅卷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热心市民、本地“大V”等漫步成都街头,感受烟火气、成都味、文明范。
  2024年3月,山东省济南市启动“我的城市我的家 文明泉城我先行”主题行动,号召1000万泉城市民从小事做起,养成文明习惯。一年后,这场行动成效显著,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市民的“微行动”凝聚起文明的“大能量”。此外,济南还用“人情味”化解治理难题,在维护城市秩序的同时满足群众对日常经营消费和城市“烟火气”的需求,巧用“地图思维”在全市设置258处便民疏导点,共辐射437个社区、惠及149.6万市民。执法队伍不再是刻板的管理者,而是城市文明的守护者和服务者。
  在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区过程中,北京市怀柔区创新性地成立两个专班。党建引领精细化治理专班聚焦社区(村)环境秩序脏乱、农集贸市场秩序不规范、“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文明交通、基础设施脏污破损、背街小巷治理、不文明养犬七项城市管理的短板弱项,推动问题发现、协调、整改、督促,实现未诉先办、主动服务;党建引领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工作专班,精心构建了73家区直机关单位党组织与36个社区之间的包联网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19680名党员回社区(村)报到,其中回社区报到人数为1.6万余人,6800余人认领第一楼门长,实现全覆盖。
  从“面子”到“里子”实现脱胎换骨,从“颜值”到“气质”得到整体跃升,随着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进,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百姓的生活品质显著增强,全社会的文明风尚赓续传承,文明之光照亮社会,文明风尚浸润人心。
安徽省委政法委全体会议强调 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本报讯 记者范天娇 近日,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要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立足政法工作实际,坚持“学”字打头、“查”字为要、“改”字落脚,做到开门搞教育,在纠治“四风”上环环相扣、步步深入,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安徽省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覃卫国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高质量调查研究引领高水平成果转化,进一步精文简会,优化“督检考”等工作,推动减负与增效相统一。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肃整治“旋转门”“逃逸式辞职”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经营乱象,严惩执法司法腐败,打造过硬政法铁军。
  会议要求,立足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徽,深化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把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痛点”作为工作的“靶点”,系统整治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等顽疾,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依法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完善可执行、可检查、可追溯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在遵循法理中彰显公平正义、在廓清事理中化解争议纠纷、在讲求情理中传递法治温度,全力推动全省政法工作稳中有进、提质增效。
湖南省公安厅召开动员部署会 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近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赛保主持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公安机关深化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准确把握作风建设与政治建警的关系。
  会议强调,要聚焦目标要求,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学习教育。这次学习教育到7月底前基本结束,不分批次、不划阶段,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全面深入学习研讨,紧盯关键查摆问题,统筹开展集中整治,联系群众开门教育,做到深学细照、动真碰硬、精准发力、即知即改。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坚持全警“一盘棋”,总结历次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学习教育+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的工作经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精心组织实施,压实层级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工作实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要求 细化任务清单一体推进学查改   本报讯 记者马利民 近日,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党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为确保学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从学习研讨、问题查摆、集中整治等方面制定工作计划,细化7个方面18项任务清单,一体推进学查改。
  会议强调,要抓深学习研讨,深化“第一议题”制度,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将学习教育内容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纳入警院教学、政治轮训、警衔培训等重要内容,切实拧紧思想“总开关”。要抓实问题查摆,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信访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化警示教育,深刻检视剖析,切实找准问题“病灶源”。要抓严集中整治,统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标志性强的整改成果,切实打赢整改“攻坚战”。要抓好开门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为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能够全面落实见效,会议要求所属各级党组织要压实领导责任,强化分类指导,注重统筹兼顾,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图片新闻   近日,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走进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专题宣传活动。图为民警向青塘镇南堡幼儿园学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罗国坚 摄  
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张维 4月1日,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正式启动,此次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法治·公平”。
  据介绍,今年的宣传月旨在通过一个月的集中税收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依法诚信自觉纳税观念,增强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既促进税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又为纳税人着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宣传月期间,将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央网信办、司法部等共同举办“诚信纳税 法治同行”税收普法活动。邀请合规经营企业代表、税收普法志愿者、媒体记者分享合规经营或参与税收普法的经验;围绕税收征收管理法重点内容和各主要税种法律法规制作系列解读短视频;开展“依法纳税大家谈”网络接龙;将《税法教育读本》制作成系列短视频并在网上推介。同时,将举办第六届“税官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推出更多税收知识教育普及产品,加强青少年税收普法。
  面向重点群体分类开展“引导合规经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网络主播依法诚信纳税一堂课”,宣传普及依法诚信纳税理念以及税费政策适用和依法纳税中的注意事项;开展“税企面对面”“开业第一课”活动,以及上市公司纳税申报辅导和政策宣传;面向“走出去”“引进来”企业,推广“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境内外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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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开展税务师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举办“执业每一课”,引导其依法执业。
  开展合规经营、诚信纳税正面典型宣传。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央网信办共同举办“合规经营 诚信纳税——看税收走基层”活动,邀请有关媒体等赴典型企业开展走访和宣传报道;邀请A级纳税人代表分享依法诚信纳税、享受多部门联合激励和税费优惠政策、健康发展壮大的经历,引导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增强税法遵从意识。
  开展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及以案释法。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常态化曝光涉税违法案件,联合央视及地方主流媒体推出以案释法专题节目,今天还公布5起涉税违法案件,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推介高效便捷办税缴费措施。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等,进一步向社会推介各项高效便捷办税缴费措施,更好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费服务体验师”活动,邀请纳税人缴费人代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表、企业财务或办税人员等体验税费服务,收集意见建议,提升服务水平。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将围绕税收大数据反映政策落实成效和经济运行亮点等开展宣传,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详列清单指导县级综治中心做好五方面规范化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解读二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如何扎实有效推进?近日召开的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详列清单,给出了明确指引。
  会议指出,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是要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
推进场所设置规范化
  场所设置规范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第一步。对此,会议提出以下四方面具体要求:
  ——挂牌标识要统一。
  会议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统一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或“综治中心”。
  ——场所选址要便利。
  会议要求,选择辐射能力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群众办事方便的地点,开门接待人民群众。要坚持勤俭节约、因地制宜,推动县级党委和政府调配综治中心场地,确有必要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新建。
  ——指导关系要明确。
  会议要求,各级综治中心都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功能布局要科学。
  会议要求,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等区域。
  引导受理区要具备群众引导、综合接待、登记受理功能,设立统一接待群众的“导引台”,这是群众来综治中心办事的第一个环节,类似医院的“分诊台”。
  多元化解区一般要具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功能。可根据需要设置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医疗纠纷、房地产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区。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设置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功能。
  指挥调度区一般要具备系统运行监测、风险预警研判、事件分类处置等功能。要通过物理空间的合理布局,让老百姓在综治中心一目了然、顺畅办事。
推进部门入驻规范化
  物理平台搭建起来之后,各部门、单位就要派员入驻并依法履职。对此,会议提出以下三项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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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推动力量入驻。
  会议指出,具体由哪些部门入驻,是常驻、轮驻还是以随叫随到等方式入驻,可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和目前场地情况,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会议强调,原则上,调解组织、矛盾问题较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信访部门等要通过多种方式派员常驻,其他重点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可派员常驻或轮驻,有关社会力量等可通过随叫随到、工作联动等多种方式入驻。
  ——要发挥职能作用。
  会议要求,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住建、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要依法履职,有力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指出,要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发挥好工会、妇联组织在劳动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用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引入心理咨询、公益性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进一步拓宽解纷渠道。
  ——要规范人员管理。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入驻,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入驻人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依法承担本部门职能,业务工作接受原单位指导、管理。入驻期间,应遵守综治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推进运行机制规范化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运行机制是关键,必须规范运行程序。对此,会议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要统一受理。
  会议要求,通过综治中心的综合受理窗口,“一站式”全量受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类诉求,依法受理后向群众发放受理告知单。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一案一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让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受理、办理进展。
  ——要分类流转。
  会议要求,建立健全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由综治中心以派单模式,将受理的诉求分类导入相应办理程序,并向办理部门发放转送交办单,确保每项诉求都“导得出”“接得住”,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工作格局。
  ——要依法办理。
  会议要求,各入驻部门要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
  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要优先安排调解组织和入驻部门先行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提升调解成功率。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民商事合同争议等,根据群众意愿,及时交由入驻的仲裁机构处理。
  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作出行政裁决。
  要积极协调入驻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拓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
  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入驻的法院人员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符合简易速裁程序的,可以通过入驻综治中心的速裁法庭现场开庭审理。
  对二审后不服的,要引导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请求,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监督请求。
  对于《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受理事项,无法导入上述程序且当事人坚持信访的,信访部门受理后转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通过信访程序依法办理。
  上述群众反映的事项办理完毕后,由办理部门向当事人发放办理结果告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并及时反馈所入驻的综治中心。
  ——要闭环管理。
  会议要求,综治中心要跟踪掌握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配合办理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困难救助、风险评估等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推进督办落实规范化
  综治中心作为工作平台,重点是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加强督办落实。对此,会议提出以下两大督办重点:
  ——要督办理程序。
  会议指出,要督促每个矛盾纠纷都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办理,全程掌握矛盾纠纷走到了哪个程序、该程序处理所用时间、当事人是否认可、是否需要流转到下一个程序,特别是对那些穷尽各类法律手段后仍不满意的事项,要作为督办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属地依法落实化解责任。
  会议强调,要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法定办理时限,科学设置工作节点,及时对相关入驻部门提醒、督促、催办,确保按时保质化解到位。
  ——要督化解结果。
  会议指出,综治中心的工作做得怎么样,主要看群众反映的问题到最后解决多少件,多少件没解决,多少件流转到诉讼,诉讼后有多少件仍然没解决。
  会议强调,综治中心要对入驻部门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应追责未追责、应处置未处置等问题及时纠正、重点督办。
推进信息化建设规范化
  信息化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重要支撑。如何更好地借助科技力量为解纷工作赋能?会议提出三项重点内容:
  ——要加强平台建设。
  会议指出,要推动以省为单位建设统一的综治中心信息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在省域内实现相关职能部门数据横向联通,省市县乡纵向贯通,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数据全量汇聚。
  ——要强化实战应用。
  会议要求,推动每件矛盾纠纷统一编码、准确录入、有序分流。依法加强数据比对碰撞,为重大风险动态研判、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
  ——要确保数据安全。
  会议要求,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全面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全程安全可控。
解纷“终点站” 服务“桥头堡” 广西强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尚永江
  
  “这仅是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处理中枢平台,我们还在全市、县(区)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设有中心及工作站,让群众遇到问题有地方‘找个说法’,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综治中心,北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荣川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等重点,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经过不懈努力,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综治中心工作体系日趋完善,综治中心成为多元解纷“终点站”、为民服务“桥头堡”,有效拓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提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2024年,广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8.29%。
建强阵地 群众诉求有地方办
  “这里就像个‘超市’,不管有什么问题,都可以直接找到对应窗口,有矛盾纠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挑选调解室。”在浦北县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市民陈先生连连称赞。
  走进场地面积近2000平方米的浦北县综治中心,办公环境宽敞明亮、布局合理、指示清晰。群众接待、矛盾纠纷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心理咨询疏导……这里提供的每项民生服务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线图”犹如“商品”一般,供群众挑选。
  “现在的综治中心已成为基层平安建设的‘指挥部’,群众的急难愁盼、矛盾纠纷、安全生产隐患等,随时可以通过平安浦北App等进行反映,综治中心在数据收集、信息比对的基础上经过研判,及时将问题推送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村屯限期处理。”浦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柏介绍说。
  近年来,广西各级综治中心积极整合资源和力量,创新“接待大厅+类案调解室”功能分区模式,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员室、心理咨询服务室、分析研判室,倾力打造集信访接待、多元调解、法律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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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机构编制、有固定场所、有配套制度、有职责职能、有经费保障、有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原则,全区14个地级市和111个县(市、区)都建有综治中心,在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规模达800人以上的145个安置区单独设立综治中心,确保综治中心有地方、有条件实战运行。
  2024年,全区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排查矛盾纠纷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办理行政复议事项1.52万件、法律援助案件5.23万余件、仲裁案件3.89万件。
智慧赋能 群众诉求能便捷办
  在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路上,广西注重改革创新、数字赋能,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智慧手段。
  今年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正式实施,为广西各级综治中心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
  “综治中心要有‘一盘棋’意识,抓好矛盾纠纷调处闭环。”崇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黄肖梅表示,崇左市、县、乡、村四级“一站式”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00%建成并投入使用。部分沿边乡镇还组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专班,为客商、边民和涉外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等服务,对简易矛盾纠纷、复杂矛盾纠纷、疑难矛盾纠纷实行“三级调处”,推动矛盾纠纷“清仓见底”。
  北海市各级综治中心融合“AI技术+调解”模式,建立“发现登记—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分流交办—化解处置—动态管理—跟踪回访”矛盾纠纷闭环办理机制。2024年,北海全市线上线下排查矛盾纠纷26304起,闭环联动化解24799起,办结“骨头案”“钉子案”1219件,实现部门联动2060次。
  只有预防到位,才能防止矛盾纠纷累积和爆发。
  广西坚持以综治中心为依托,建立群众诉求表达线下办理通道和信息化平台载体,搭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的直达直办信息平台,推进各类诉求直诉直办、即诉即办、限时办理,先后推出“营商广西·桂在便利”、信访诉求“一县一码”等一批“不打烊”诉求表达平台,让群众话有处说、事有处办。
  广西各级综治中心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理念,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发挥村规民约、家风家教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访前,确保矛盾纠纷排得出、接得住、调得好,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强化保障 群众有困难合力办
  乡镇综治中心虽小,却事关千家万户。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去年12月的一天,家住贵港市港北区的小良独自外出玩耍时迷路走失。贵港市公安局湛江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小孩无法说清父母和家庭相关信息,民警立即联动综治网格群,在网格民警、社区干部和网格员的共同努力下,孩子被顺利送回家中。
  近年来,贵港市创新推行综治网格与警务网格双格融合机制,将社区警务深度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中,打造双格融合共治体系,实现网格治理专群结合、优势互补、减负提质。
  “基层工作往往是‘多网’并立,‘网格+警格’双格融合模式,有效解决了各类治安难题。”贵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覃雨露介绍说,“双格融合有效防范化解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五类风险’,实现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与警格民警‘懂法、懂防范、懂治理’优势互补。”
  同时,广西各地还不断强化力量保障,拓宽调解员选聘渠道,聘请退休政法干警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兼职调解员,挖掘本地热心公益、善于调解的“田秀才”“土专家”充实调解队伍,全区1.8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解决了5300万名群众的法律所需。
  全区各地综治中心强化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等政法力量统筹,在做好诉讼服务、检察服务、法治宣传的同时,调动心理咨询服务、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律师、“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合力解决群众诉求、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有效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公安部发出清明节小长假交通安全提示   本报讯 记者张晨 清明节临近,公安部近日结合近年来清明节假期交通事故特点,对2025年清明节小长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并发出交通安全提示。
  综合交通出行特征、道路交通流量、气象预测预报等情况,2025年清明节假期交通安全面临五个方面突出风险:道路交通流量交织叠加。4月上旬正值气温转暖、春播春种、物流恢复的特殊时期,祭扫流、踏青流、务工务农流将交织叠加,尤其是祭扫高峰时段,高速公路、进出城主要通道、近郊主次干道的道路交通环境将更加复杂,交通安全风险大。墓区周边道路事故多发易发。清明祭扫普遍集中在清晨、上午时段,墓区附近易引发拥堵。由于墓区多位于城郊、山区,道路条件差,部分群众为避开高峰选择晨曦时段出行,存在车辆落水、翻坠风险。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风险上升。当前物流货运繁忙,加之清明节假期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明显上升,部分高速出口出现缓行的概率高,追尾、剐蹭事故风险加大。农村集体务工务农出行突出。清明节前后,农村地区进入春播春种农忙时期,务农务工人员集体出行增多,小客车、面包车违法超员和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肇事风险突出。同时,长途自驾返乡的祭祖人员容易连续驾车造成疲劳驾驶,易引发交通事故。局地雨天出行安全风险加大。清明节期间气温普遍回暖,但局部地区有降雨、暴雨天气,天气晴雨交替,对交通安全影响大,易引发车辆追尾相撞、侧滑侧翻事故。
  公安部提示,假期自驾出行,要提前关注当地天气、路况信息,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错峰出行。驾车时要集中精力,不分心驾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要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酒驾醉驾。高速公路行车,要时刻保持安全车距,遇拥堵、缓行路段,不要随意穿插,切勿占用应急车道,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要“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临近驶出高速公路出口要注意观察标志标牌,提前靠右侧行驶,切勿在出口处急刹、急停、突然变道、冒险倒车。驾车前往陵园墓区,行经农村、山区公路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车辆和行人,遇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道路,要时刻保持安全车距,减速慢行。墓区周边道路车多拥挤,要注意避让行人、规范停车,避免造成人为拥堵。假期乘车出行,不要乘坐站外拉客拼团“黑车”、超员客车及非载客车辆,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发现违法行为主动举报。
清明节假期全国口岸日均出入境人员将达210万人次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张晨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预测,今年清明节假期全国口岸日均出入境人员将达21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1.4%。
  北京首都、上海浦东、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天府等大型国际机场口岸出入境客流小幅增长,预计日均出入境人员分别为3.9万、8.1万、4.8万、1.2万、1.6万人次。毗邻港澳陆路口岸旅客流量快速增长,返乡祭祖的港澳台居民、海外侨胞将明显增多。其中,珠海拱北、港珠澳大桥、青茂、横琴口岸日均出入境人员预计将达到36.7万、12.3万、11.4万、9.5万人次,深圳罗湖、福田、深圳湾、莲塘、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预计将达到24.9万、22.8万、16万、11.2万、10.5万人次。
  近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就做好清明节假期口岸边防检查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全国边检机关加强出入境流量和口岸运行情况监测,及时发布本口岸出入境客流信息,为出入境人员行程安排提供参考;科学组织勤务,开足查验通道,特别是毗邻港澳陆路口岸、与台湾直航口岸,加强提示引导,为返乡祭祖的港澳台居民、海外侨胞提供入出境通关便利;密切与口岸联检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稳妥做好高峰期客流疏导和交通配套综合保障,共同确保口岸通关安全高效顺畅。
  国家移民管理局提示广大中外出入境旅客,出行前及时关注口岸客流变化和通关情况,仔细检查出入境证件和签证签注是否有效。通关过程中如遇困难,可随时拨打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服务热线或向现场执勤的移民管理警察寻求帮助。
更优服务回应期待 更实举措护航发展 许昌法院以司法之力惠企护企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磊华 牛丹
  
  三月的河南许昌,春光明媚,草木蔓发。被誉为“零售界天花板”的胖东来超市,以诚信经营和极致服务享誉全国,成为不少游客的“打卡点”。3月24日,胖东来超市相关负责人感慨道:“我们的发展故事也见证着司法护企的成效。”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最优解’,更是经济发展的‘稳定器’。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以专业化审判定分止争、以创新性执行攻坚克难、以多元化调解前端解纷,交出了一份有力度、有温度、有速度的司法答卷。”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织密权益保护立体网络
  王某在胖东来6家超市连续放置异物,伪造食品安全问题,通过投诉威胁索赔7592元。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其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已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等情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一些不法分子试图通过伪造食品安全问题等假象敲诈勒索,不仅侵犯企业财产利益,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更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必须予以严厉打击。”许昌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晋说,本案通过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不仅鼓励企业依法维权,也弘扬了社会正气,对意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的潜在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办案中,全市法院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对企业进行侮辱、诽谤,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或丑化等侵犯名誉权行为。此外,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人身权的保护,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李晋介绍说,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惩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21件24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在涉及企业的产权保护领域,许昌中院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快速高效办理知识产权批量案件,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知识产权保护与惩罚方面的协同配合,建立许昌市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站。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已审结商标侵权、恶意攀附等知识产权案件1602件。
  在破产审判方面,许昌中院出台《关于执破融合常态化实施办法(试行)》,打通“执破融合”通道,助力“终本出清”。同时,建立法院、税务、人社等部门协查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企业破产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等文件,为破产案件办理提供制度性支撑。2023年以来,全市审结破产案件224件,化解债务176亿元,盘活资产8.08亿元,安置职工3299人;审结强制清算案14件,推动14个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有效优化了市场资源配置。
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
  “执行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关乎司法公信力,也承载着企业的期盼和群众的希望。多亏法院创新执行方案,让我们6亿元资产得以盘活。”前不久,某资产管理公司经理朱某专程到许昌中院致谢。
  在涉某实业公司系列执行案中,10宗被多轮查封的土地评估价值9.6亿元,却长期“沉睡”。许昌中院启动跨域协同机制,指导魏都区人民法院创新“首封权益与抵押权置换”方案:以另案流拍地块抵押权抵偿本案7000万元债权差额,促成5宗土地以物抵债,带动关联案件“一揽子”化解,释放土地资源价值6亿元。
  “一纸判决容易,但真正把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并不容易。”许昌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宇说,“司法实践中,许昌中院审慎、善意、稳妥执行涉企案件,持续开展‘豫剑执行’‘春雷’等专项行动,搭建涉企案件高效执行通道,印发善意文明执行指导意见,建立分级分类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推行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预告制度,真正让涉案企业感受到司法力度和温度。”
  2024年以来,许昌中院累计执结涉企案件23271件,高效兑现企业胜诉权益11.37亿元。
  与此同时,许昌中院要求全市干警在执行办案中区分“失能”和“失信”两种情形,合理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建立分级分类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对13亿余元涉企案件财产优先采取活查封、分割查封措施,发挥好涉案财产的融资再生功能;为4100余家企业进行单次信用修复,5300余家企业进行全面信用修复;300余家被执行企业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全市失信企业占比下降5%以上。
绘就源头解纷新图景
  在长葛某砂厂与某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去世引发的经营困境,许昌中院指导长葛市人民法院引入多方调解机制——联动王某遗孀所在单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属地政府,经过多轮磋商,最终达成调解方案。案件办结后,法院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帮助企业逐步恢复生产经营。
  近年来,许昌中院坚持依法审理与促进治理并重,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大局,诉调对接不断向前延伸。当前,全市两级法院已成立市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中级法院工作站、涉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市建筑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76家多元解纷平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元参与”的涉企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纠纷类型化、专业化解决。
  同时,许昌两级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解读司法惠企护企政策,帮助解决涉法问题,为企业纾难解困;邀请企业代表到法院座谈交流,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听取意见建议,了解企业法治需求,从源头上最大程度避免纠纷的发生。
  “全市法院将持续完善制度体系,用更优服务回应企业期待,以更实举措护航企业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力量。”周志刚说。
“雪融花”未检团队倾心守护“少年的你”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她未满14周岁,是童工,还与雇佣单位有薪资矛盾。我们对这条12345筛选出来的线索非常重视,第二天就找到了这个女孩。”近日,回想起帮助未成年人雯雯维权讨薪案,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雪融花”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检察官许薇记忆深刻。
  倾心守护“少年的你”,是近年来延庆区检察院“雪融花”未检团队一直努力在做的工作。成立之初,“雪融花”团队就被赋予了美好的寓意:冰雪夏都,融化心灵坚冰,汇聚涓涓细流,浇灌未来之花。5年来,团队已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人,对44人提起公诉。
  在雯雯维权讨薪案中,正是一条拖欠未成年人工资的12345投诉线索引起了“雪融花”团队检察官的注意。为对雯雯实施救助,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同步介入案件,引导雯雯走出心理阴霾,并联动相关部门护送女孩安全回乡。检察机关还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雇佣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
  近日,在去延庆某村开展普法活动时,“雪融花”团队收到学校反映线索称,有两名未成年人身处事实无人监护困境,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关注解决。
  学校称,两名未成年人一人的父亲死亡,一人的父亲入狱,母亲均改嫁外地,因经济状况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致使两人陷入事实上监护缺失、生活困难的境地。了解相关情况后,检察官联合相关部门入户走访核实,认为可以由实际履行监护职责的奶奶申请撤销孩子母亲的监护人资格,从法律层面确认两名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的状态,再通过申请相关救助缓解生活困难。
  随后,“雪融花”团队帮助年迈的申请人准备诉讼材料,法院也开通涉未成年人特殊程序案件绿色通道,快审快结。获得判决后,检察官又第一时间提示民政部门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判决当月,两名未成年人就获得了资金救助。检察官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送教入户并发放爱心救助金。此后,检察官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多次跟踪回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能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延庆区检察院依托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监督工作,共办理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4件36人,为18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申请并发放小额爱心救助金4万余元,帮助多名困境未成年人摆脱生活困境。
  对于校园周边安全问题,“雪融花”团队也长期予以积极关注。
  针对延庆区某小学围墙外墙安装有防护电子脉冲系统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线索,“雪融花”团队积极开展走访工作,实地查看小区与小学共用围墙上安装电子脉冲系统情况,并就电子脉冲系统的安装、使用、管理等问题走访小区物业公司和居委会。检察官还协同学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问题处置座谈会,共商解决办法。根据会商结果,检察机关依法向小区物业中心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及时拆除防护电子脉冲系统。收到检察建议书的次日,物业即安排工作人员对防护电子脉冲系统进行了拆除,检察官还进行了现场监督。
  据介绍,近年来,针对监护缺失、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抚养费纠纷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雪融花”团队支持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此外,还聚焦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校园周边安全等痛点难点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立案3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0件。
关注·旅游警务
  图① 春风拂面,花美景靓。连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公安局开启“春季护游”勤务模式,杏花树下,民警装扮成具有亲和力的“卡通警察”形象,吸引众多群众前来“打卡”围观。图为民警向游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守护游客平安赏景。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刘新梅 沈丹 摄  

  图② 又到一年赏樱季。为确保游客安全有序赏樱,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在易堵的丁字路口处设置“调节阀”,首次在鸡鸣寺路使用可升降式执勤平台,引导游客有序流转,确保游客“抬头即见警,有事立解决”。图为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陈超 摄  

  图③ 江西省吉水县乌江镇“金色花海 醉美乌江”油菜花乡村旅游节近日开幕。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小分队民警走进活动现场,向游玩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本报记者 周孝清  
本报通讯员 周彬 摄  
司法部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赵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23-2025年),司法部日前在全国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在前两年推出的“减证便民”“提速增效”举措基础上,进一步在公证服务“好”字上下功夫,在14个方面采取38项措施,实现“四优化四提升”。活动将从现在起持续至今年年底。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这14个方面包括:巩固拓展“减证”“提速”成效。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制定完善涉企公证服务清单,新增居民身份证公证、营业执照公证“跨省通办”事项。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做好“身后一件事”中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工作,积极推广在线公证服务。推进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扩大公证执业区域,优化公证机构布局,规范办证点设置,推动服务资源有序流动。做优重点群体服务。做实做优老年人公证服务,优化对残疾人、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军人军属以及台胞、侨胞侨眷等的服务举措。培育拓展新型业务。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服务新业态新领域。深化公证参与辅助事务。进一步拓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积极为检察机关、公安等部门提供辅助性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开展公证参与调解工作试点,推进公证服务进村(社区)。优化涉外公证服务。明确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范围和程序,探索建立以“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作等机制。规范公证执业秩序。开展公证业务全流程监管试点,建立公证行业反洗钱管理制度,推动出台涉外公证、在线公证等行业指导规则。发挥协同监管合力。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和通报力度,建立公证执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强化机构自我管理。严格执行公证登记簿制度,严格落实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偿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治能力。完善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公证行业党建示范培训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县域公证机构业务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公证机构业务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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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培养青年、骨干公证员,开展业务专家评定。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窗口服务,开展延时服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司法部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着力在巩固、规范、优质上下功夫,促进公证服务方式、业务领域、执业监管、素质作风持续优化,实现工作效能、供给能力、规范水平、队伍形象不断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证法律服务的便捷、高效和优质。
孤独症儿童长大成人后只能待家里吗? 大龄孤独症患者就业困境调查 编者按
  4月2日是第18个“世界孤独症关注日”,今年的主题是“落实关爱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孤独症群体全面发展”。
  孤独症(孤独症谱系障碍的简称)是以社交沟通障碍、重复刻板行为和狭隘的兴趣为主要表现的广泛性神经发育障碍。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孤独症患者已超过1300万人。
  距1982年我国诊断首例孤独症已经过去42年,不少孤独症儿童已长大成人。如何安置成年后的孤独症群体,是摆在孤独症家庭与社会面前的又一道难关。
  去年7月,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等共同印发《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标志着我国孤独症服务从“补缺式救助”向“系统性赋能”转型。在“世界孤独症关注日”来临之际,本报聚焦大龄孤独症患者的就业困境,对地方在职业培训与就业扶持上的探索展开调查,推出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文丽娟

  在烘焙房暖黄的灯光下,21岁的孤独症青年默默正专注地盯着旋转中的打蛋器。这是他在北京一社区面包坊就业的第七个月,从最初见到电动器械就捂住耳朵躲进储物间,到现在能独立完成三款基础面团制作。对于普通人而言,这些工作做起来易如反掌,但只有他的母亲李芳(化名)知道,一个孤独症孩子走到今天有多么不容易。
  默默是不幸的,但有一份工作的他又是幸运的——有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持证残疾人就业规模为881.6万人,就业率不足50%。1200万心智障碍者群体(包括孤独症和智力障碍人群)的就业率不足5%。
  受访专家指出,多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朝着优质均衡的目标和“普惠”的方向发展。目前,学龄前的孤独症儿童可以进行免费康复训练,6岁至18岁孤独症儿童可以去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但长期以来,对成年的,尤其是大龄孤独症患者的政策扶持还有完善空间。
上完初中无学可上
  对于大部分孤独症患者来说,从特殊教育学校毕业如同提前步入“退休生活”——即使他们能够在融合教育中成长,可一旦走出校门,也会因为没有工作收入、缺乏福利保障等问题,只能待在家中,依赖父母生活。
  李芳对此深有感触。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默默先是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上完小学,接着又进入初中读书。但这并没有让李芳放下担忧,因为孩子从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对口的学校可以上了。
  “十四五岁的孩子,难道就要开始漫长的居家生活?”李芳忧虑道。她的这一心声,道出了孤独症群体普遍面临的教育与社会衔接难题。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执行理事会兼职副理事长李俊峰的孩子也是心智障碍者。孩子十四五岁之前,李俊峰觉得孩子能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就已经很好了。但义务教育阶段刚结束,他们全家马上陷入迷茫,不知道接下来孩子该何去何从。后来,他发现北京有一家叫宣武培智学校的职业高中,便决定送孩子接着去读书。默默后来也进入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职高部学习。
  但是能够升入职高学习的孤独症孩子数量有限。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北京站的调研数据显示,北京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职高的学位有限,难以满足孤独症儿童升学的需求。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机构发布的《2019年成年心智障碍人士就业状况和需求调研报告》显示,2019年,在广州的16岁至45岁心智障碍人士中,高中及以上学历者为41%。
  有业内人士指出,即使特殊教育学校为孤独症群体的社会化发展做了很多努力和干预,但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由于高中阶段或者职业教育的普及和发展程度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在不发达和欠发达地区,资源相对较少,服务体系没有跟上,很多有特殊需要的孩子只能待在家里。
支持就业迫在眉睫
  “孩子8岁左右,我们的关注焦点是如何进入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14岁前后则面临是继续随班就读还是转入特殊学校的抉择;他16岁时,职业教育规划成为我们的重心。但现实困境在于,孩子完成职业教育后,仍缺乏基本的就业能力。”
  “我们能陪伴她到五六十岁,可她从16岁到60岁这40多年里能做什么,我们没有头绪,也找不到出路。”
  “如果孩子将来能有一份工作,我这辈子就安心了。”
  ……
  多名受访的大龄孤独症患者家长表示,“现在很多孩子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到十四五岁,之后这些孩子怎么办?上哪儿去?干什么?”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北京市民刘琳(化名)已年近七旬,她的儿子田田今年26岁,是一名孤独症患者,缺乏基本的社会适应能力。因难以分辨他人的意图,田田在生活中频繁遭遇欺骗——他曾轻信他人的谎言,将自己辛苦积攒的零花钱拱手相送;也曾在找工作时,被不法分子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取钱财。
  刘琳觉得,自己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希望在还能照顾儿子的时候,为他找到一个可靠的未来。然而,现实却让她感到绝望。
  “我的身体越来越差,随时可能倒下,要是田田能有一份工作,就有可能慢慢融入社会,这对他来说也是一条好的出路。”对儿子未来的担忧,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刘琳心头,让她喘不过气来。
  《成年心智障碍人士就业状况和需求调研报告》显示,不管是监护人还是心智障碍者,他们对就业的需求都很强烈。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医药与康育学院师生去年的一份调研结果显示,大龄孤独症家庭排在前两位的需求为:希望政府持续性地为大龄孤独症患者提供就业支持政策、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提供支持性的就业机会。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李紫微所带的班级有多个患有重度孤独症的孩子,他们的年龄从七八岁到十六七岁不等,她总忧心这些孩子的未来与出路。
  “孤独症患者存在社交障碍,成年后很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就业。”多年深耕孤独症康复教育一线,李紫微深有感触的是,随着社会对孤独症认知的提高,低龄孤独症患儿的早期筛查、诊断、康复水平不断完善和提升,但他们长大后、成年后常常面临无处可去的尴尬困境,如果找不到工作,只能待在家里,直至父母无力照料,可又难以找到合适的康养场所。
制度体系亟待完善
  近年来,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推进包括孤独症群体在内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同时为大龄孤独症患者提供生活补贴、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保障。
  记者从参与支持性就业项目的孤独症人士亲属处了解到,随着支持性就业在国内落地生根,融合的就业环境促进了心智障碍者生活范围的扩大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所有这些,是他们在原来的家庭、学校以及隔离的环境中不可能实现的。
  一些由家长自发组织的“庇护性咖啡厅”,是许多大龄孤独症患者的“救命稻草”。然而,这类岗位多局限于简单操作,且缺乏稳定性和社会认可。一位家长坦言:“我们开咖啡厅不是为了盈利,只是想给孩子一个‘假装正常人’的机会。”
  福建厦门“幸运星”小店通过售卖捐赠物品,为孤独症青年提供就业岗位。但有家长直言,商品来源主要依赖社会捐赠,运营成本高昂,难以规模化复制。
  “一个普通人是通过走向社会、在工作中持续学习和进步的,对心智障碍者来讲也是。一旦回到家庭的闭塞状态,他们的退步会更明显。支持性就业才能帮他们真正融入社会。”李俊峰说,但目前支持性就业的一大难题就是专业队伍不足。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廖娟在一场有关残障人士就业的会议上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残障就业有两大趋势和应对挑战:政策逐步细化,政府对于按比例就业的关注程度持续增高,但社会上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提升;国企、民企越来越重视社会责任,但一些固有的观念仍需转变。
  采访中,有酒店负责人坦言:“心智障碍员工可能影响客户体验,我们承担不起这个风险。”  
  廖娟呼吁,社会组织要积极研发工具以提供专业的评估服务,企业需要根据残障者的能力匹配适合的岗位,残障者也要提高自身的能力水平,社会各方合力,才能够真正实现残疾人融合就业。
  李紫微建议,政府部门对大龄孤独症患者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分类救助,帮助其顺利就业。同时在职业教育领域加大投入,比如加大课程的开发、开办职业培训班、完善职业学校办学体系等,让大龄孤独症患者掌握一技之长,为融入社会找到出口,实现人生价值。
  为了支持更多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迈过一道道“坎”,李紫微希望能够面向孤独症患者设立公办或公建民营的孤独症家庭康养中心,鼓励个人和团体创办社会康复劳动机构,提供治疗、培训、康复、养老等支持。同时支持家长服务机构的发展及家长组织的培育,开展家长心理辅导等多元化服务。
漫画/李晓军  
一张被退回7次的残疾人就业登记表   我叫林阳(化名),我的儿子阿哲两岁时逐渐变“怪”,被查出是孤独症,至今已有26年。
  当我把阿哲的药盒第三次摆正时,28岁的儿子蜷在褪色的沙发套里,正把积木从深蓝到浅蓝排列出12种渐变,每隔5分钟就要把我的手机从茶几东侧挪到西侧——这种刻板行为持续了20年,连摆放角度都不能偏差分毫。
  灯光下,每当我看着他后颈那道浅疤时,手指总会不受控地抽搐。那是他18岁在庇护工场被机器烫伤留下的,当时负责人反复道歉:“真没想到他会突然伸手去摸运转的齿轮。”我摸着诊断书上“重度感统失调”的字样,突然明白这世上有些伤痛无法言说。
  “妈妈,上班。”阿哲突然抬头,这句话会像设定好的闹铃一样,在每天早上8点15分准时响起。我攥着那张被退回7次的残疾人就业登记表,看着特殊教育学校结业证书上面的“具备基础劳动能力”的评语,眼眶生疼。
  去年秋天在社区超市的试工,是我们离希望最近的一次。当店长发现阿哲能准确记住800多种商品编码,甚至能闭着眼睛把货架排成标准矩形时,他兴奋地拍着冷藏柜说:“这就是我们需要的理货天才。”那个夜晚,我翻出计算器,把2800元基本工资加各种补贴算了20遍,连轮椅坡道改造费都预留好了。
  可当第三天早高峰,有位顾客不小心碰到阿哲的手臂,他应激反应下的尖叫让整个生鲜区的日光灯都在震颤。我冲进去时,店长对我说:“大姐,这要天天来这么一出的话……”之后,我们收到了两张100元的辞退补偿。
  后来我们试过烘焙坊的面团分拣,可他无法忍受指尖残留的面粉,把自己的手背搓得通红;去快递站贴面单时,他执着于把所有快递盒按体积重新排列,耽误了整个流水线的进度。接近成功的是图书馆图书消杀员的工作,直到某个暴雨天,他突然趴在窗台上数雨滴,任凭消毒柜的警报响彻楼道。
  上周家长互助会上,老刘说他儿子在洗车行干了3天就被辞退:“老板说冲水枪的声音刺激到他了,可明明入职前说过能接受啊。”李姐的女儿因为总把外卖按包装颜色分类配送,被投诉“故意绕路”。我们围着凉透的茶水苦笑,这些孩子就像带着独特密码的U盘,很难找到适配的社会接口。
  区残联的小王给我们看过“星工场”项目的宣传册,照片里孩子们在做肥皂穿手链。可当我们找到工坊时,负责人正在清点库存:“这批订单又被退货了,说是精油配比不稳定。”我看见货架上蒙灰的手工皂,和阿哲在家里摆的积木阵一样整齐。
  社区服务中心的小杨倒是常来家访,上个月还带了插花老师。可当阿哲把百合茎秆上的绒毛一根根揪下来测量时,志愿者尴尬地收起剪刀:“可能……还是手工更适合他?”
  很多个深夜,我会在客厅坐着发呆,看着冰箱上贴着一通通被拒记录的便利贴。现在最新的那张是前几天收到的回电:“大姐,企业都想要能沟通的……您孩子这种情况,可能不太符合。”
  上个月带他去市精神卫生中心复诊,走廊里挤满和我们同样疲惫的家长。医生在病历上新增的“伴发焦虑状态”让我心头一颤。当年抱着两岁的阿哲跑遍半个中国,在某个专家诊室外,我对着收费单上的数字浑身发抖。丈夫连夜借钱的画面还刻在记忆里,可他去世前最挂念的,竟是还没教会儿子怎么独自去社区卫生站开药。
  现在我最怕手机弹出养老院广告,这会提醒我一个不愿面对但终会到来的事实——我“走”了,阿哲老了,那时候他该怎么办?上周路过社区宣传栏,“以房养老”的政策宣传很吸引人,希望将来我们也能找到愿意接收特殊老人的机构。
  但总有些微光让人舍不得放弃。上个月我收到公益组织寄来的就业评估报告,8页纸的专业分析让阿哲第一次有了职业画像:“适合重复性高、环境稳定的文书整理工作。”志愿者们还帮他联系了一家档案馆,现在正在等回信。
  我和老刘等几个家长给人大代表写信,在每封邮件里附上孩子的工作成果照片——阿哲整理的票据册、老刘儿子修的汽车模型、李姐女儿画的配送地图。我们像20年前为孩子争取入学机会那样,重新聚集在区残联会议室,这次我们要争取的不再是特殊教育座位,而是成年人该有的工作台。
  此刻阿哲又在数阳台上晾晒的袜子,这是他每天最安宁的时刻。我摸着通讯录里那个刚加的“大龄心智障碍者家庭联盟”群,突然想起他小时候最爱的那本童话。那个总在寻找星星碎片的孩子,或许正和我们一样,在等整个星空亮起来的时刻。
(本报记者文丽娟整理)  
大龄孤独症患者生存之困需要新解法   □ 杜佳楣

  随着年龄的增长,孤独症儿童逐渐长大成人,但他们所面临的社会支持体系却出现了严重的断层。当孤独症儿童度过了黄金干预期,从儿童步入成年,原本就稀缺的康复资源变得更加捉襟见肘。
  在我国,针对大龄孤独症患者的康复机构不足5%,职业教育与就业支持近乎空白。这意味着,当这些孩子长大成人,他们几乎无处可去、无人可依,生活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大龄孤独症患者面临三大生存难题:无学可上、无事可做、无处可养。义务教育结束后,特殊教育资源急剧减少,高功能孤独症患者难以融入普通高等教育。许多孤独症孩子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被迫中断学业,失去了继续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他们中的一些人,虽然渴望学习新的技能,却因没有合适的教育机构,只能待在家里,无所事事。一些家庭甚至不得不将孩子锁在家里,防止他们走失或发生意外。这种无奈的做法,不仅剥夺了孩子的自由,也让家长的内心充满痛苦和愧疚。
  目前,大多数康复机构的服务范围主要集中在0岁至14岁的孤独症患者,这个年龄段被视为康复的黄金时期,机构也愿意投入更多资源。可一旦孩子超过14岁,就会面临被“拒之门外”的困境。大龄孤独症患者没有相关项目,家长也承受不起高昂的费用,机构难以开展服务。
  孤独症是一种伴随终生的疾病,需要长期干预训练,一旦中断,此前的康复成果很可能付诸东流。尤其是进入青春期后,孩子会出现比较严重的情绪和行为问题,关在家里会让他们能力退化,变得更孤僻,所以很多家长对于孩子未来的就业和养老都很迷茫。
  尽管大龄孤独症患者面临诸多困境,但社会各界并没有放弃他们。
  2024年7月,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等共同印发《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标志着我国孤独症服务从“补缺式救助”向“系统性赋能”转型。
  2024年8月,安徽芜湖发布《芜湖市孤独症人士全生命周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成为安徽省首个推进孤独症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城市。从筛查诊治工作体系、康复治疗服务体系、融合教育保障体系、大龄就业支持体系及托养照护管理体系5个方面,提出了16项举措。探索大龄孤独症群体职业康复路径,建设托养中心,试点社区融合示范项目。
  2025年3月,江苏省出台《孤独症人群全程关爱服务实施方案(2025—2028年)》,突破孤独症患者儿童阶段康复训练帮扶的局限,将关爱服务年龄段扩展至孤独症人群全生命周期,在孤独症患者早期干预、入托入学、康复救助、医疗保障、就业支持、生活保障、托养照护等方面加强政策衔接,形成贯穿全程的政策保障体系。
  各类机构也在积极探索: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美好家园心智障碍人士家庭支援中心秉承“在康复中就业,在就业中康复”的理念,开设烘焙、环保、家政等职业康复课程,培养孩子们的一技之长;上海“摩比公益咖啡馆”通过员工培训与岗位定制,帮助多名患者稳定就业;星希望孤独症康复中心在大龄孤独症青年托养领域深耕14年,连续多年发起“大龄孤独症儿童酒店技能培训”项目,在湖南长沙成立我国首个大龄孤独症青年自助托养基地,为大龄孤独症青年提供个性化能力训练以及就业扶持和指导,并与多家企业合作,开展包括岗位技能、行业知识、职业素养等在内的全方位培训。
  实际上,大龄孤独症患者在某些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技能。比如,他们可能在一些重复性工作方面表现出色,具有极强的专注力和耐心。这些特点使他们非常适合从事一些需要细致、耐心和专注的工作,比如数据录入、文件整理等。因此,可以通过开设专门的培训课程,帮助他们提升相关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社会可以通过鼓励企业提供更多适应大龄孤独症患者的工作岗位来帮助他们融入就业市场。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工作环境,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和支持性的工作氛围,为这个群体创造更多机会。同时,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招聘大龄孤独症患者,并提供相应的补贴和支持,比如建立人才库与就业辅导员机制、推动社会包容与法律保障、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与数字化赋能等。
  此外,大龄孤独症患者也可以通过创业来实现自己的就业梦想。社会可以设立专门的创业扶持计划,为他们提供创业指导、资金支持和市场推广等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开展自己的事业。创业不仅可以让大龄孤独症患者实现自我价值,还能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就业不仅是生计,更是孤独症孩子融入社会的开始。孩子们期待来自全社会的帮扶与关爱,打开一道门、推开一扇窗,守护他们展翅飞翔。破解大龄孤独症患者就业困境,需要政策细化、技术赋能与社会协同的多维努力。唯有构建全生涯支持体系,才能让“星星的孩子”真正照亮人间。
  (作者系中国社工联合会康复医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让企业信用修复更便捷高效   信用监管是新型监管机制的基石,其运行依赖于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高效、规范流转

  □ 王瑞雪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上线运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助力经营主体高效便捷开展信用修复,全面支撑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
  信用监管是新型监管机制的基石,其运行依赖于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高效、规范流转。目前,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归集与公示。失信信息公示不仅关乎经营主体的声誉,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被视作重要考量因素。因此,确保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能够获得高效、规范的信用修复,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近些年来,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顶层设计文件,就在近日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这些文件均着重强调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此前也专门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对信用修复进行了系统规范。在此背景下,信用修复“一件事”被列为国务院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推行事项。此次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的上线,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的“统一入口、异地修复”,在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首先,统一平台的上线运行,有利于规范信用监管制度、简化信用修复流程。信用监管涉及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以及信用修复等多个环节。如果信用修复进程受阻,即使经营主体满足信用修复条件,也可能无法及时在公示系统中恢复其信用状态。这不仅会导致经营主体错失商业机会,还会影响整个信用监管制度的良性运行。统一平台通过整合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的修复工作,引导经营主体主动修复信用,简化了原本分散、繁杂的修复流程,有助于经营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实践中,简化与优化信用修复流程是信用监管制度发展的重要方向。此前,已有部分省市在信用修复工作中推行“免申即享”服务,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在改正行为且符合条件后,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系统自动将其移出相关名单。此次统一平台的上线运行,吸收了之前简化与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的一些做法,减少了重复申请材料和冗余审批环节,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推动了信用监管制度的良性运行。
  其次,统一平台的上线运行,有助于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协作。在该平台上线前,经营主体的违法失信信息分散在不同省市、不同部门的平台系统中,信用修复工作也因此面临诸多问题。例如,信用修复渠道不统一,所需材料存在差异,企业往往难以应对这些差异化的要求,导致信用修复的标准化和可预期性较低。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信用修复成本,同时也会阻碍公众及时获取企业最新的信用信息。而统一平台的上线,通过跨省数据传输通道,有效整合各地信用修复流程和信息,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此外,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同样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这些市场监管领域之外的失信信息,统一平台也会通过设置弹窗提醒的方式,告知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途径,这让信用修复工作成为一个更加有机的整体。统一平台在跨区域、跨部门方面所开展的规范、整合、联动等工作,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更大程度地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提供了有力支持。
  信用修复是信用监管制度有序运行的关键环节之一。经营主体能否便捷地恢复信用并投入新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的建设。因此,在简化信用修复程序的同时,持续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至关重要。未来,应进一步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网站的协同,最大程度优化与简化信用修复流程,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助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作者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帝废孥   □ 钟 燃
  
  秦朝有一种残酷的连坐法,叫收孥相坐律,规定一人犯罪,其亲属都要受到牵连,甚至被收为官奴。汉朝初年仍沿用此法,旨在震慑犯罪、强化统治。公元前180年,吕后去世后,代王刘恒被周勃、陈平拥立为皇帝,是为汉文帝。文帝即位第一年,就下诏废除了收孥相坐律。
  据《史记·孝文本纪》和《汉书·刑法志》记载,文帝认为,法律是治理天下的准则,用来禁止暴行、引导百姓向善。如今对犯罪者已经依法惩处,却还要让无罪的父母、妻子、儿女和兄弟连坐,甚至被收为官奴,这种做法很不妥当。丞相周勃、陈平上奏说:百姓不能自我约束,连坐和收孥制度是为了让人心生畏惧,不敢轻易犯法。这一制度由来已久,还是维持原状比较妥当。文帝进一步讲,“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应当通过公正的法律来引导人们向善,而不是通过残酷的连坐来恐吓百姓。治理百姓并引导他们向善,是官吏的职责。如果官吏不能正确引导,反而用不公正的法律去惩罚百姓,那就等于促使他们作恶。这样怎么能禁止犯罪呢?我看不出连坐有什么好处,你们再仔细考虑。周勃、陈平最后说:陛下施加如此大的恩惠于天下,使无罪者不因亲属犯罪而受牵连,这是极大的德政,是我们所不及的。我们谨奉诏书,废除收孥相坐律。
  文帝废孥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汉初统治者认为,强秦速亡的主要原因就是举措太多、用刑太过。面对饿殍遍地、满目疮痍,连皇帝都凑不齐4匹同样颜色的马驾车的严峻局面,为了恢复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刘邦、惠帝、吕后以及萧何、曹参、陆贾等君臣,一直坚持“与民休息”“无为而治”“约法省刑”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到了文帝时期,由于他之前长期生活在边地、远离权力中心,对民间疾苦和民之所盼有更深刻的洞察,因而更自觉地把“从民之欲而不扰乱”的思想贯彻到底,更坚定地把缓刑与轻徭薄赋政策一体推行下去。
  文帝废孥不是孤立的,汉承秦制的同时也在不断改革秦制、减轻刑罚。从刘邦的“约法三章”到萧规曹随,从惠帝废除《挟书令》到吕后称制废除“夷三族”刑罚,汉朝一直都在有选择地废除秦朝遗留下的苛法。文帝怀着对仁政德治的强烈憧憬,在废孥10多年后,借缇萦上书之机,毅然决然地废除了肉刑。景帝继位后,继续“减笞法,定棰令”,不仅解决了文帝废除肉刑后的遗留问题,还扩大战果,废除了残酷的车裂刑——磔。据统计,文景时期颁布了八次大赦令。但应指出的是,汉初并不是一味地宽缓,对于鱼肉百姓的官吏绝不纵容。
  文帝废孥不是一蹴而就的,汉初的刑罚改革有一个艰难反复的过程。许多苛法酷刑不仅在废除时争论激烈,在废除后也在现实中一再复活。文帝后期,有一个叫新垣平的江湖术士,因声称能预测祥瑞而得到文帝宠信。后被揭穿,文帝震怒,将已被废除的“夷三族”刑罚又拿来惩处新垣平。对此,班固评说:以汉文帝这样的仁德之君,周勃、陈平这样的明智之臣,尚且会恢复严苛的刑罚,更何况那些才能平庸又沉迷于严刑峻法的官吏呢?在封建时代,变革的阻力往往来自统治集团内部。至于肉刑,更是如此,后世时常有人主张恢复。今天,以后见之明来看,刑罚从野蛮走向文明是历史的必然,汉初统治者站在了顺应民心民意的一边,站在了历史发展正确的一边。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弥足珍贵。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苦心经营、接续奋斗,汉初的破败景象一扫而光,国库的钱花不完,穿钱的绳子都腐烂了,看门人都吃上了小米和肉,人人自爱而守法,史称“文景之治”。司马迁赞说“德至盛也”,班固赞说“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建设金融强国需要法治有力支撑   □ 缪因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围绕制定金融法建言献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今年将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金融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这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相关决策部署一脉相承。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内容丰富,体系庞大。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必然需要法治提供有力支撑。近30年来,我国不断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在金融组织法方面,由于金融机构属于特殊企业,施行牌照准入管理,故对其制定了特殊的资本规则和行为规则,比如目前实施的商业银行法等。在金融规制法方面,既包括政府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也包括政府实施金融相关行为的法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这些都属于典型的公法。在金融交易法方面,主要涉及金融机构、金融客户之间开展买卖活动的规范,属于典型的私法。在传统上,为了便于认识和执行,我国通常采用行业立法的模式,即在一部单行法中兼容上述三类规范。典型如证券法,其涵盖了“证券交易”“证券公司”“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章节。
  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相关表述看,制定金融法与强化金融监管的相关内容在一起。因此,笔者认为,政策基调并不是要制定统管一切的金融法,其主要是作为金融监管的法制载体,不包括一般的金融交易规则、金融组织规则,更不宜纳入金融活动中常见的其他民商事活动的相关法律规则。而且,即便是基于监管法的定位,拟制定的金融法也宜以总则性质的监管规范为主,而无需为了规模从各部门法中“抽调”具体监管规则。
  从空间维度看,具体的金融机构治理标准、行为规范、基础设施规范、风险防范规则、执法规范等仍需由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承载,以做到实事求是、对症施策,避免“多鞋一码”。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仍然是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的格局。在部委层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于并立状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部也设立了多个银行监管司和保险监管司。这符合金融市场发展规律和监管实际需求。
  从《决定》本身看,“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部分也对中国人民银行法、证券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期待,比如“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完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约束机制”。无论是从立法的科学性、体系性出发,还是从便于各方守法、执法的角度看,这些单行法更适宜保持自有体系的完整,继续践行原有的融组织、交易和监管规则于一法的道路。与此同时,如果中国人民银行法、证券法不成为拟制定的金融法的一部分的话,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领域的其他法律也没有必要整体或拆散后纳入金融法。
  相关立法动态也佐证了这一点。202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表示:“做好金融法起草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后续审议工作。推动加快制定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谈到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时,也提到制定金融稳定法、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可见,金融法和诸多已有的以及未出台的金融法律法规,如金融稳定法,正处于有序分步推进的过程中。
  从时间维度看,金融法和分则性的具体金融法律规范相对独立,可以保持金融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为了适应实际需求,金融领域的法律规范,特别是监管规范变动频率一般较高。如果金融法承载内容过多、修改太频繁,并无太大必要。总之,笔者认为,拟制定的金融法中更为统括、指引的监管规则和单行法中更为具体、细致的规则可以并行不悖,分别发挥作用,从而更好地发挥制度协同作用,促进金融法治建设。
  (作者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新国标让食品安全“看得见”   □ 赵志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这些标准聚焦民生关切和产业发展需求,标准之间相互衔接,协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60项,包含2万多项指标,覆盖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标准体系中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规范、检验方法4大类标准相互衔接,协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规范从过程到产品各环节,保护从一般到特殊全人群。
  为避免误导消费者,此次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这一规定回应了民生关切,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因为“不添加”某种添加剂,并不等于不添加其他添加剂;生产环节“零添加”,也不等于最终产品没有任何添加剂。商家使用这种含糊不清、语焉不详的描述,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还容易滋生剑走偏锋的虚假广告宣传。在现代食品工业中,添加剂对于改善食品性状、预防变质、延长保质期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使用添加剂无可厚非,但必须依规使用、如实标明。
  新国标的一大特点是,强化了定量标示要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素的质量安全要求。不仅如此,根据新国标,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标示含量。这有助于遏制不良商家拿含量不明的食品配料作为宣传卖点。以燕窝月饼为例,消费者很难搞清楚燕窝到底是主料还是辅料,抑或只是一种营销噱头。按照新国标的要求,燕窝月饼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标示燕窝的实际含量。如此一来,消费者可以更清晰地了解食品的真实成分,进而作出消费决策,不良商家通过制造噱头来混淆视听的空间将大大压缩。此外,新国标还要求强制标示食品中的致敏物质信息,这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安全保障。
  作为食品的“身份证”,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内容,能够向消费者直接传递食品的配料表、营养成分、生产日期、保存条件等信息,这些都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但在日常生活中,有些食品标签中的文字又密又小,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阅读障碍,对于老年消费者来说更是不够友好。对此,我国在国际上率先推广应用食品数字标签,食品标签将正式开始向数字化升级。新国标明确了数字标签的定义及应用要求,消费者通过扫描数字标签二维码,可以获得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等体验,获取有关食品成分、使用说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相关信息。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同时,国家也鼓励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数字标签在食品包装领域的推广应用,不仅有助于解决食品标签内容“找不到”“看不清”的问题,还体现了建设无障碍环境的制度关怀。
  食品安全标准不仅是强制性标准,更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基石。只有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才能推动新国标落细落实,从而更好地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图说世象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杜某、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原来,杜某、王某二人为减轻电子产品退货带来的库存压力,通过大电流电击产品电路板烧毁产品元器件,制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假象,以此为由向供应商骗取全新产品,结果被供应商识破并报警。

  点评:诚信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靠歪门邪道降低成本、获取利润犹如玩火自焚,既让企业信誉毁于一旦,也让个人受到法律制裁,可谓得不偿失。
文/马谓  
打击假劣农资刻不容缓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3类重要农资,涵盖了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的鲜明立场。

  农资质量的好坏,事关农户一年的收成。农资必须保证质量,不能有假也不容有假。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是农资购买使用的高峰期,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刻不容缓。而打击假劣农资涉及部门多、领域广、链条长,是一项综合性治理工作,这就需要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持之以恒。只有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撒上放心药、施上放心肥,才能让老百姓的饭碗端得稳稳的,让国家粮仓储得满满的。 (吴学安)
以法治防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风险   □ 赵精武
  
  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前不久联合公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则,规范了技术应用方式和应用场景,旨在为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当下,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于生产生活诸多领域,刷脸支付、刷脸进出等应用场景随处可见。这类技术应用因其便捷性和准确性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部分服务提供者出于不同目的强制要求用户“自愿接受”刷脸服务,却不告知用户收集信息的去向。尤其在个别企业私自采集人脸信息事件发生后,公众对于这项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产生了质疑与担忧。
  《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人脸识别技术治理步入新阶段。《管理办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共同构筑起预防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权益保护网”。在《管理办法》施行后,公众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任何不合理的刷脸要求,并可要求这些服务提供者说明人脸信息处理活动的相关情况。例如,小区物业向业主收集人脸信息时,不仅要主动明确告知人脸信息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特别是实际处理主体,还应在业主拒绝提供人脸信息时,提供其他具有相同身份核验效果的方式。
  之所以在这个时间点出台《管理办法》,是因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治理实践已较为充分,且《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于今年2月发布,明确了基于公共安全目的收集处理人脸等信息的合法性边界。针对公众不胜其烦的刷脸服务强制绑定、超范围收集人脸信息等行业乱象,《管理办法》予以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再次强调人脸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原则。特别是在处理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人脸信息时,还需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此外,《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身份。
  对公众而言,《管理办法》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细化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告知义务的履行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在采集人脸信息时,需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处理者名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事项。这是因为技术滥用多表现为在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过度收集信息。《管理办法》再次强调告知义务,就是为了避免部分经营者在未告知的情况下直接收集人脸信息。
  第二,细化了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的安全监管要求。《管理办法》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当然,在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基于公共安全等目的安装不在此列。同时,安装人脸识别设备需依法合理确定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
  第三,细化了人脸信息存储备案手续的实施细则。伴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部分个人信息处理者所持人脸信息呈指数式增长。为防范信息泄露引发重大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要求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处理者的基本情况、处理目的和方式、存储数量和安全保护措施、处理规则、影响评估报告等,旨在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避免发生不可挽回的个人信息安全事件。
  总体来看,《管理办法》并未实质性增加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义务和业务合规成本,而是在现有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体系下,进一步明确了人脸信息保护要求和技术应用监管标准,确保人脸识别技术合法合理地应用。相信《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效遏制强制或变相强制收集人脸信息乱象,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使“刷脸”不再成为使用信息服务的“不合理负担”。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副主任)
医保中心能否讨回交通事故垫付费用? 上海法院判决:可向第三人追偿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 本报通讯员 陈卫锋

  出租车撞伤行人后,司机被认定全责,伤者住院治疗用医保垫付了4万余元,医保中心可以讨回垫付的费用吗?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审理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与某出租车公司、某保险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案涉医疗费4万余元系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支出的相关费用,原告要求两被告返还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的医疗费,合法有据,予以支持。关于两被告责任承担,保险公司应在剩余保险责任限额内返还原告医保基金先行支付部分0.68万余元,余额3.8万余元由出租车公司返还原告。
  据悉,这是今年3月1日《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实施后,上海法院判决的首例由医保中心作为原告提起的医保基金追偿案件。
谁来支付垫付款
  2021年7月,出租车司机汪某撞伤行人赵某后,赵某住院治疗花费近15万元,其中4万余元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此后,赵某以出租车公司、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赵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16万余元。事发后出租车公司第一时间预付赵某5万元用于治疗,该笔费用与出租车公司应当赔偿的4000多元一并在该案中进行了结算。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自动履行了判决。
  赵某的损失悉数受偿,但医保基金垫付的4万余元该由谁来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有权依法追偿。
  因此,医保中心将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垫付款。
四大焦点引争议
  庭审中,原告医保中心与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两被告围绕四大争议焦点展开激烈争论,法院逐一回应。
  其一,是否应当返还医保垫付款?
  原告认为,医保基金是垫付而非无偿支付,责任方应依法返还。
  两被告认为,医保属于社会保障福利,垫付款无需追偿。
  法院认为,在交通事故案中,已明确出租车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垫付费用属于法定赔偿范围,两被告应返还。
  其二,医疗费与交通事故伤情是否有关?
  两被告质疑,4万余元用于治疗赵某自身疾病,与事故无关。
  法院查明,赵某住院治疗的病史、诊断证明、医疗发票等证据显示,费用均为治疗事故伤情的必要支出。此前交通事故案中,被告未提出有效异议或申请鉴定,且已履行赔偿义务,故关联性成立。
  其三,诉讼时效是否过期?
  原告认为,2021年10月案涉医疗费发生时,原告没有途径知晓发生医保基金垫付情况和侵权人信息。前案判决于2022年9月作出,即便按照判决作出之日起至原告起诉之日,也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
  保险公司抗辩,医疗费发生于2021年10月,2025年起诉已超三年时效。
  法院认定,诉讼时效从医保中心获悉判决书之日起算。前案判决于2022年9月作出,且《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2025年3月实施后明确追偿主体资格,故未超时效。
  其四,追偿范围与责任如何分担?
  原告要求,追偿医保中心先行支付的4万余元医疗费。保险公司认为,案涉车辆在该公司投保交强险(限额20万元)和商业三者险(限额10万元),即便法院判决自己应当承担返还责任,也应仅在剩余商业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法院认可了保险公司的主张,判决保险公司在剩余限额内返还0.68万元,出租车公司承担剩余3.8万元。
“首案”判决显公平
  长期以来,医保追偿面临信息不对称、取证难、成本高等问题。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大可看来,《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实施后,医保中心的追偿主体地位得以明确。如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托数字法院建设,通过应用场景筛选相关案件及时向市医保部门进行推送,畅通医保追偿通道。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我们希望法院能够继续探索医保基金追偿的体制机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实现‘病有所医’的民生承诺提供坚实保障。”上海市人大代表张丹丹说。
  本案审判长、浦东法院副院长毛海波介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健康权纠纷等涉第三人责任侵权案件中,都有可能存在医保基金先行垫付的情况。但在实践中,医保基金追回比例有限。
  “我们期待通过本案的审理和判决进一步明晰医保基金追偿权利主体、责任主体、追偿范围等,为今后同类案件的裁判起到指引作用。我们也期待相关当事人能够对医保基金追偿的司法认定、裁判方向等有更明确的预期,从而可以理性选择纠纷化解的方式。”毛海波说。
  据了解,浦东法院接下来将尝试进一步推动医保基金追偿工作信息通报共享机制、非诉源头治理机制的体系化构建,有效提升追偿效率,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漫画/高岳  
虚构交易擅自改变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 五人开发信用卡套现App被判非法经营罪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孙鑫鑫 左飞
  
  一款名为“海草生活”的移动收款App,打着“小微商户收款神器”的旗号,实则为信用卡非法套现工具,总交易流水为91亿余元。近日,经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主犯吕某良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万元。
  2019年1月,吕某良、詹某某与上海银生宝公司(另案处理)合作开发具有虚拟交易功能的“海草生活”App,为用户提供信用卡套现服务,并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非法牟利。银生宝公司提供第三方支付通道和支付牌照,吕某良与弟弟吕某文负责技术开发、运营与维护,詹某某负责市场推广与发展代理。
  经过多次内测,2021年4月,“海草生活”App正式上线。用户绑定个人身份证、储蓄卡以及储蓄卡的预留手机号,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即可成为注册用户。在App内点击“收付款”,输入金额,选择已绑定的信用卡作为支付账户,App后台会自动匹配提前导入的商户信息,以虚拟交易形式完成信用卡刷卡消费。扣除一定比例手续费后,消费金额在10秒左右便自动返还至用户绑定的储蓄卡,实现快速提现。
  吕某良等人还同步推出代理端“海草展业”App,通过分层佣金机制发展7000多名代理,代理费率一般在0.45%至0.53%不等。吕某良等人在“海草生活”App首页面标注“银生宝旗下”字样,吸引一些人看到信息后主动联系银生宝400电话咨询代理事宜,廖某便是通过这种方式成为代理的。
  2023年6月,因银生宝内部经营问题导致支付通道关闭。吕某良随即联系到拥有第三方支付通道资源的唐某忠,由唐某忠将其代理的支付通道接入“海草生活”App后台。截至案发,“海草生活”App后台用户已达3.7万余人,总交易流水为91亿余元。2024年7月,该案移交灌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平台商户数据并非商户自己注册,均为后端直接导入,并不存在真实交易,所有功能均服务于虚构交易套现。
  “App除了收付款功能,扫一扫、话费充值、海草商城、信用卡申请、保险等功能都不能使用,所谓的交易就是将用户的信用卡资金划转到用户本人的储蓄卡内,属于完全脱离真实交易场景的虚构交易。”灌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慧说。
  灌南县检察院专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明确第三方支付资质不等同于合法化虚构交易。“我们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主要看经营的内容。第三方支付公司虽然具有支付牌照,但是不可以从事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也并不能将虚构交易合法化,所以说吕某良等人的行为是非法经营行为。”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魏震介绍,通过虚构交易,擅自改变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把它转变为现金贷款,使得发卡机构无法准确判断持卡人的资信状况和资金用途,违反了相关规定。
  2024年10月,灌南县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吕某良、詹某某、唐某忠、廖某、吕某文5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对吕某良作出上述判决。同时结合立功、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量刑情节,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詹某某、唐某忠、廖某、吕某文4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30万元至300万元。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第三方支付和信用卡支付监管漏洞,检察机关及时提醒信用卡发卡银行、相关金融机构,堵塞信用卡违法套现漏洞,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瘦身咖啡”里竟含西布曲明 兰州警方侦破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 本报记者   赵志锋
□ 本报通讯员 王植玉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打掉一个涉及全国28个省市,公司化运营、层级化运作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查封网络平台售假网店22家,捣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窝点6处,查获尚未销售的有毒有害咖啡制品13万余袋,涉案资金达1500多万元。
  2024年12月,安宁公安分局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其长期服用一款网购“瘦身咖啡”后,出现心悸、呕吐等症状,经就诊发现体内西布曲明严重超标。
  “经专业机构检测,结果显示报案人网购的‘瘦身咖啡’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办案民警王鹏介绍,嫌疑网店内有多种宣称有减肥效果的咖啡,面向全国销售,月均交易额5万元以上。安宁公安分局随即对该案立案侦查,通过对报案人订单进行分析,民警发现发货地点就在兰州市安宁区某小区的一处快递集散点。
  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并设伏蹲守将其抓获,从其家中查获大量咖啡制品。经抽样检测,刘某家中的18种咖啡制品均含西布曲明成分。
  根据刘某供述,民警梳理出其他多家嫌疑网店,经串联比对分析,最终确定共有22家网店涉嫌销售有毒、有害咖啡制品。“涉案咖啡制品的货源除了来自刘某负责的兰州仓库外,还有广东惠州、广西贵港、广西南宁3处。”办案民警封振彬介绍,每个网店店主将订单信息上传给“大老板”,随后“大老板”安排4处仓库就近发货,收货地址遍布全国28个省市,网店店主定期从“大老板”处领取报酬。
  由于案情重大,安宁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最终梳理出承担“店主”“客服”“库管”等不同角色的犯罪嫌疑人33人。通过深入侦查,专案组挖出了33名犯罪嫌疑人的共同“大老板”霍某。经查,2024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霍某伙同朋友武某、王某组成犯罪团伙,以公司化运营模式生产、销售添加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咖啡。
  “该犯罪团伙设有包装、物流、客服、洗钱4个团队,霍某等3人指使包装团队对散装咖啡和西布曲明进行分包混合、成品塑封,转存至4处仓库。”专案组民警马治宇介绍,霍某等人实际控制22家涉案网店全国销售,“店主”将订单信息转至霍某后,由其安排“库管”就近发货,牟取暴利后安排洗钱团队,通过银行卡多级转账、嫌疑人线下取款的方式洗转非法所得,最终汇总到霍某个人名下。
  霍某、武某、王某3名犯罪嫌疑人全程掌控货品制作包装、仓储物流集散、网店推广销售、涉案赃款洗转各个环节,整个团伙层级清晰、分工明确、财务集中、组织严密,形成了完整的非法利益链条。
  2025年2月14日,霍某、武某、王某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江苏落网,被抓时还在指挥生产、遥控交易。2月14日至25日,其余33名参与包装、物流、客服、洗钱的犯罪嫌疑人陆续被抓获。与此同时,专案组还联合网信部门和相关平台,查封销售有毒、有害咖啡制品网店22家,捣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咖啡制品的犯罪窝点6处。
  据霍某、武某、王某交代,3人除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有毒、有害咖啡制品外,还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推广宣传,发展了多达120人的“线下代理”。
  目前,该案已由甘肃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相关涉案人员的抓捕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微商代理热销产品稳赚不赔”背后暗藏陷阱 株洲警方捣毁一诈骗犯罪团伙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王  艳

  “感谢民警,帮我们戳破了骗局。”近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云田派出所副所长刘畅打开“反诈守护者”微信群,70多名曾经的受害人纷纷发来感谢。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微商代理热销产品稳赚不赔”为噱头编织骗局。经过历时一年多的缜密侦查,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捣毁了一个以虚假买卖为幌子的诈骗犯罪团伙,全国涉案人数300多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破获100多起案件。抓获的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法院判处刑罚。
  2023年7月,刘畅在派出所值班时接到群众黄女士报案,称其在网上添加了一个微商好友,交4000元代理了一款“热销”的精油产品,并声称“3个月内无理由退货”。刚开始进货量少,由“厂家”直接代发货给“客户”;赚了货款尝到甜头后,在其游说下又交了2万元升级高级代理,收到数百件产品后,发现微商“厂家”和事先咨询购买的“客户”均联系不上了。
  刘畅查询发现,全国各地已有数十名受害者声称被“收取代理费后强制甩货”,但“追讨微商代理费”的诉求基本被归类为经济纠纷。经调查发现,之前“客户”向受害人购买的产品,“厂家”根本没有真实发货,物流单号经电商平台核验均为“空包”。民警察觉到,这很可能是披着合法外衣的职业诈骗团伙。
  警方立案侦查。刘畅和专案组同事获取了“厂家”与“客户”的聊天记录,发现不同受害者收到的“爆单截图”“客户咨询记录”完全雷同,连错别字都一致;涉案账户每笔代理费到账后,均在15分钟内通过虚拟货币转移;所有“厂家”和“客户”均使用非实名的微信,IP地址均使用境外服务器;不同代理的“客户”微信名高度重合,说明购买产品的“客户”很有可能是骗子的“托”。
  可由于受害人散布在全国各地,登记信息仅有虚拟网名和空号,更有半数因“羞于启齿”或“畏惧二次伤害”而彻底失联,侦查员遇上了棘手的难题。为突破信任壁垒,专案组开创“三证唤醒”机制——通过银行流水倒查原始转账人,联动异地警方上门出示《协查通知书》,用诈骗分子PS的假公章与原公司真实印章鉴定对比,消除受害人“签了合同就得认栽”的心理枷锁。半个月内,专案组找到70多名受害人,并一一形成笔录,固定证据。
  2023年8月,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在江西南昌、上饶的两个窝点,将藏匿在写字楼内的1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罗某某等人雇佣业务员利用微信寻找微商,设置多个代理层级、制定话术,采取自买自卖、使用假名字、假身份、一人分饰多人、虚假买卖、虚假付款、发空包等方式虚构交易,营造“产品热销”假象,诱使被害人升级代理,骗取被害人财物。
  “如果不是警察来找,我至今还以为是投资失败。”浙江受害人赵女士因乳腺癌手术筹款,却以“钻石代理费”被骗走8万元;以每盒398元的价格购买“精油”,实际收到的产品是小作坊成本几元钱的货物。警方追回的钱款让她重燃治疗希望。
  2023年12月,该案被移送起诉。历经两次补充侦查和被告人上诉后,前不久,5名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刑期,9名从犯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不等,并依法追缴涉案所得100多万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认真办理好每一起具体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陈剑说。
  警方提醒,以“微商代理”“加盟”等为名实施的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迷惑性较强。群众在选择网上投资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甄别,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诈骗陷阱。
承诺每月分期返还押金成空头支票 厦门集美法院一案解“千结”   □ 本报记者 张淑秋

  “办ETC的时候说好每月返押金,没多久就突然停发。”在经营过程中,部分商家为了快速开拓市场,在业务推广时会夸大承诺或未能履行承诺,由此引发消费者投诉日益增多。
  2024年4月起,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陆续接到山东、河北等地车主反映,某信息技术公司办理ETC时承诺每月分期返还的押金成了空头支票,车主以“欺骗客户”为由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介入调解后发现,该信息技术公司在车主权益告知书中明确承诺车主办理ETC设备支付300元押金,后续分60期每月以礼金券的形式返还车主,但在车主办理业务后陆续出现停止返还的情况。
  “该案涉及金额虽然不大,但涉众面广,还有许多车主也在观望中。”承办法官介绍说,纠纷涉及车主遍布北方多省,群众利益无小事,考虑消费者维权便捷性和获得感,集美区法院办案人员先到被告公司实地调查,后与原告积极沟通,了解纠纷症结所在,就该案涉问题督促被告自行整改。
  为参与该批量纠纷前端化解工作,集美区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双向通报纠纷风险信息,共享纠纷数据和企业经营动态。集美法院精选1件案件示范判决,针对合同约定,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研判会商,结合车主退还设备的意愿,制定了两种调解方案:针对希望退还设备的车主,公司半价退还押金;针对希望继续使用设备的车主,公司根据已使用时长,折价退还押金。
  采用“示范判决+调解”模式,集美法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引导代理商与16名消费者参照方案自行和解;同时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投诉纠纷305起,推动押金即时结清,促成信息技术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下自行化解投诉408起,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非法制销窃照专用器材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苏睿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尤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自2018年起,被告人吕某为非法获利,在未取得任何营业资质的情况下,将服饰、摄像头、电子元件等零件组装成具有窃照功能的设备进行非法销售。2020年起,被告人顾某在明知被告人吕某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的情况下,仍为被告人吕某提供售后及收取寄快递、录制窃照器材使用教程等帮助。2022年起,被告人尤某为非法获利,在未获取任何营业资质的情况下,采用在网上购买窃照专用器材后转卖的方式,从中赚取差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被告人顾某明知被告人吕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仍为其提供帮助,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告人尤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告人吕某、尤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顾某在庭审中当庭认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三被告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评判三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三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红海龟获刑   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周芮 王琳熠近日,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涉案3人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红海龟,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刑罚并承担环境公益损害赔偿费用。
  2023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驾驶渔船出海作业期间获海龟一只,并通过其他船只将海龟死体运回港口。9月23日,被告人王某某以13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张某某收购该海龟死体,并以2600元的价格将上述海龟出售给被告人蒋某某。
  经鉴定,该海龟属于红海龟(蠵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15万元。
  经船员举报案发后,被告人蒋某某、王某某、张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自动至宁波海警局象山工作站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分别退缴违法所得1300元。
  象山法院审理认为,红海龟是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列示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告人蒋某某、王某某、张某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均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被告人张某某积极缴纳了环境公益损害赔偿费用。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蒋某某、王某某、张某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蒋某某、王某某、张某某共同承担环境公益损害赔偿费用15万元。
营口警方破获涉百万元盗窃案   本报讯 记者韩宇 近日,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老边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企业负责人报警,称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丢失新耐火原料200多吨,总价值100多万元。
  刑侦大队联合老边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经过精准分析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后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关某在负责管理该厂区车间生产时,发现管理上存在漏洞,打起了盗窃新耐火原料的歪主意。其伙同第三方工人赵某,将新原料掺杂到燃烧后的废料里运出厂区,进行售卖并以此获利。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多次在厂区内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南京军地开展清明主题党日活动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戴伦乔 许馨月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清明节前夕,解放军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追忆沪宁线上抗战烽火 赓续传承伟大抗战精神”清明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中,军地检察干警通过实地探访茅山新四军纪念馆、新丰车站抗日战斗旧址、夜袭浒墅关纪念碑等红色地标,重温新四军抗战历史,调研革命旧址保护现状,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筑牢红色文化保护屏障。
  活动首站来到镇江句容市茅山新四军纪念馆。馆内陈列的3000余件文物、图片,诉说着1938年陈毅、粟裕率领新四军东进苏南创建抗日根据地的峥嵘岁月。锈迹斑斑的步枪与缴获的日军钢盔形成强烈对比,面对装备悬殊的敌军,新四军以智慧和勇气打开江南抗战局面。
  军地检察干警表示,新四军精神正是新时代法律监督需要的担当,要赓续“铁军精神”,守护红色血脉,大力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活动第二站来到镇江丹阳市新丰车站抗日战斗旧址。1938年7月,新四军在此浴血奋战,全歼日守军40余人。此战是新四军在江南地区第一场攻坚战,创造了新四军第一次夜间作战、第一次攻击据点、第一次攻击被日寇占领的铁路交通枢纽的历史功绩。
  此前,新丰车站抗日战斗旧址因保护不善,无法体现革命文物应有的人文价值和历史价值。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针对整改不力,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经过多方努力,新丰车站抗日战斗旧址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红色文物重现光辉。
  行程末站抵达苏州市浒墅关。1939年夜袭浒墅关车站战役中,新四军毙伤日军警备队队长等20余人,摧毁日军重兵把守的转运节点,迫使沪宁线中断3天,鼓舞了东路地区广大人民抗日斗志。在夜袭浒墅关纪念碑前,军地检察干警追寻红色记忆,汲取百年党史信仰力量。
福建三明军地缅怀先烈忆初心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黄志明 严道浚

  近日,在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大田乡高传遴革命烈士陵园内,武警福建总队三明支队与泰宁县人民检察院等军地单位40余名党员干部和官兵,联合开展“缅怀先烈忆初心 赓续血脉担使命”主题活动。
  “少年有志报神州,一万虎犊带吴钩。”在中央少年红军文旅小镇讲解员黄欣的吟诵声中,全体人员踏上重走红军路的征程。
  在大田乡少年红军文化广场,中国工农红军军旗雕塑巍然矗立,党员干部和官兵们整齐列队,重温入党誓词。
  瑞溪两岸的“苏区模范少年先锋师”军旗猎猎作响,新建的“红军桥”复刻了当年两根木头架起的简易通道。正是通过这座桥,190多名大田、溪口少先队员整编加入少共国际师。
  大田乡承载着厚重的红色记忆。在第四次反“围剿”期间,大田乡是泰宁县最后一块完整的红色区域,彭德怀、刘伯坚等革命家曾多次在此浴血奋战。大田籍革命烈士有54位,其中15位在湘江战役中壮烈牺牲。
  武警三明支队某中队党员李小强说:“当好红军传人,就是要像先辈那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紧盯强军目标、献身强军实践,不断增强履行职责使命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像先辈那样有为人民洒热血的牺牲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让自己的远大理想和聪明才智在军营生根开花。”
  在高传遴烈士纪念碑前,全体人员肃立默哀。在这座高7.1米的花岗岩纪念碑上,镌刻着54位大田籍烈士的姓名。武警三明支队官兵踏着《献花曲》的庄严节奏,将花篮缓缓抬至碑前,全体人员三鞠躬致意。官兵们俯身逐一擦拭烈士墓碑浮尘,用朱砂笔为碑文重新描红。
  活动现场,大家一致表示:“为烈士墓碑描红,既是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更是赓续红色血脉的精神传承。”工作人员同步核对烈士信息,向参加活动人员讲述镌刻在墓碑背后的英雄事迹。检察干警和消防救援指战员为每座墓冢培土除草,用白菊替换褪色的绢花。最后,武警官兵全体列队行军礼告慰英灵。
  活动当天,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设施和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修缮和维护,并针对陵园排水系统、植被养护等提出具体建议。
军事科学院开展百名文职人员签约活动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黄 浩 魏 寅

  “入职军事科学院深感光荣与自豪,也面临不小挑战。我一定积极适应岗位、努力发挥专长,为军事科研事业贡献力量。”3月27日,军事科学院“百名文职人员签约”活动现场,清华大学博士毕业生何标在《拟录用协议》上郑重签名。100名博士毕业生代表拟入职的40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他们全部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
  “坚持高标准招贤纳智,人才根基才能更厚实,发展质效才能有保证。”军事科学院政治工作部领导介绍说,针对当前国内就业和人才竞争形势,他们面向高校优秀人才抛出“橄榄枝”,签订协议提前锁定预选对象。新入职人员将由院士专家作为“带教导师”进行指导帮带,并通过“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双35”训练营、专项基金扶持、当兵锻炼、“科学家精神教育”等系列活动,全面提升适岗能力和专业素养。
  此次活动,军事科学院改变以往分散宣讲的推介模式,统筹整合年度各类引才计划,集中发布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特招入伍、研究生招生、博士后进站等计划,打出系列组合拳,形成招才引智强大声势。下一步,他们还将全面推开青苗人才预置培养,通过精准遴选、定期资助、签订协议等措施,提前将有潜力、有发展的地方高校学生纳入招录范围。
  为广泛延揽高端人才,军事科学院探索走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新路子。他们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深入70余所院校举办百余场引才招聘会,组织知名高校毕业生跟岗实习,定期开展“人才日”“夏令营”活动;与近2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其中部分学生已在军事科研实践中崭露头角;用足用好相关政策,从知名院校引进10余名院士、杰青、卓青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在军事科研任务中担纲领衔;积极开展“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通过合约兼职等方式,有效发挥地方专家学术引领、科研指导、人才帮带作用。近年来,该院先后引进各类优秀人才1300余名,持续夯实军事科研人才基业。
  “加入‘孔雀蓝’方阵,让我有机会结识很多才华出众的业界同仁,在科技强军征程上携手共进、勇毅前行……”活动现场,军事科学院某研究中心研究员白晓颖发表感言。她于2019年作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进入军事科学院,攻坚克难、锐意创新,其先进事迹经媒体报道后,感召一批杰出人才加入文职人员方阵。“希望更多青年才俊加入我们,共攀军事科研高峰。”白晓颖说。
军地检察机关合作
守住视频监控边界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陈琳 贾磊 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施行,与此同时,一场旨在规范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公益诉讼磋商会正在进行。“摄像头不能成为危害国防安全、泄露军事秘密的帮凶。”与会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一致表示。
  今年年初,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与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发现,有十余处摄像头“盯着”驻湘某部营区和训练场,这些“眼睛”在未经该部同意、未向政府及公安部门报备的情况下,安装在17户居民自建房上,均带有数据存储功能并连接互联网。
  军地检察官听取部队介绍后实地走访发现,上述摄像头部分可直视部队训练场和战备训练活动,部分摄像头通过旋转角度可拍摄到营区全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甚至会严重危害军事行动安全。
  军地检察机关立即与属地政府及驻地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共同就法律依据、事实证据、办理程序、整改意见等问题研究会商,确定解决思路。同时,组建军地联合工作组,多次对违规摄像头现场勘查取证。为及时阻断泄露军事秘密的风险和途径,在电信、联通公司工程师现场指导设计安装下,17处摄像头被拆除更换位置。军地检察机关以业务为主导,研发高效优质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一域向全域系统治理延伸。
  案件办理过程中,军地检察机关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实施之际,牵头召开磋商会研究规范视频监控系统长效机制;综合考虑军事秘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警力处置能力和通信运营商技术力量等因素,借助运营商技术手段,在部队周边开展“清楼扫患”;建立军、地、警、讯军事设施保护联动机制,提升军事设施保护水平,凸显军地检察机关向军为战责任担当。
合肥军事法院检察院组织探寻红色记忆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马扬 余雷 近日,解放军合肥军事法院、合肥军事检察院组织官兵和文职人员赴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皖南事变烈士陵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等地,开展“探寻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
  在庄严肃穆的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墙敬献花圈。随后,大家走进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通过一件件珍贵文物、一幅幅历史照片及动态影像,重温叶挺、项英等革命先辈领导新四军浴血奋战的光辉历程,体悟“铁军精神”的深刻内涵。面对鲜红的党旗,党员们高举右拳重温入党誓词。
  活动结束后的座谈会上,两院人员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展开讨论。“看到展柜里生锈的步枪、补丁摞补丁的军装,我深刻感受到今天法治成果的来之不易。”军事法官訾政说。军事检察官李新杰在发言中谈道:“作为新时代司法工作者,既要传承红色基因中忠诚坚定的政治品格,又要在法律监督中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此次活动通过实地研学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大家纷纷表示,将以革命精神为指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守护公平正义、服务强军兴军的实际行动。
武警百色支队清明祭英烈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梁芝怀 唐明洋 温博 清明节来临之际,武警广西总队百色支队组织官兵开展“清明祭英烈 传承英雄志”缅怀革命先烈活动。
  在百色起义烈士纪念碑前,官兵们整齐列队,向革命先烈鞠躬默哀。祭奠完毕,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瞻仰碑体浮雕、聆听红色讲解员讲述百色起义战斗故事等活动,引导官兵感悟百色起义革命先烈理想信念高于天、敢于斗争不怕死的崇高品质。
  “革命先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今天的美好生活,作为新时代武警战士,我们要接过先辈手中的接力棒,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参加活动的武警百色支队上等兵赵星先说。
法院发挥职能作用
确保部队顺利驻训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在一起部队某部驻训协调保障案中,某材料公司因拖欠某机械公司货款,经人民法院判决后,逾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某机械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某材料公司工厂厂区。部队某部因执行紧急驻训任务需要使用该工厂厂区,故向工厂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协调保障驻训事宜,希望尽快进驻厂区开展驻训任务。
  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接到部队紧急驻训请求后,立即启动预案,通过军地会商机制协调作出查封的基层人民法院,组成工作专班。工作专班邀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释法说理和国防法律宣讲。当事人当场表示配合满足部队驻训需求,同意设置驻训所需临时设施。工作专班协同部队某部、当事人对厂区情况进行清查核实。
  该厂区因某材料公司欠缴电费而被中止供电,工作专班联络当地电力管理部门为厂区提供临时电力供应,满足部队驻训期间电力需求。最终,部队某部圆满完成驻训任务。
  驻训是锤炼部队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为部队驻训提供便利是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统筹保障国防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协调各方为部队驻训、设置临时设施、恢复供电提供支持,迅速解决部队驻训保障难题,依法支持部队练兵备战,用实际行动践行“崇军拥军”司法服务理念。
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少工委联合部署
开展“赓续·2025·清明祭英烈”活动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廉颖婷 记者今天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少工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赓续·2025·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4月部署开展以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以“赓续·2025·清明祭英烈”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意义重大。活动重点聚焦群众性纪念缅怀活动、“红领巾向英烈致敬”实践活动、走访慰问烈属活动,指导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与抗战有关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资源,组织少先队员就近就便到烈士陵园祭扫献花,结合实际开展“红领巾讲解员”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为烈士寻亲,为烈属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深入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以中华英烈网为主阵地开通在线祭扫平台;推出主题直播、专题节目、系列融媒体报道等,宣传弘扬英雄烈士、抗战老兵英勇事迹。
  据了解,“赓续·2025·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平台已在中华英烈网、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中国少年先锋队网站正式开通上线。
发挥税务稽查“利剑”作用 严打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去年全国税务稽查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18万家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张维 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顺民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法治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稽查执法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经济运行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重点严厉打击。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合法、坚决打击违法,不搞“法外开恩”,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税违法问题频发的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作为重点对象,把查办大案要案放在突出位置,先后依法查处了一批加油站和网络主播、明星艺人、股权转让偷逃税等典型案件。2024年,税务部门共对2722家加油站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57.89亿元;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联合相关部门重拳出击。发挥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每年部署实施“联合利剑”专项行动。2024年,全国税务稽查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18万家,认定对外及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619.08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45.33亿元。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对从事恶意税收筹划的涉税中介一并检查,去年共检查涉税中介344家,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中介机构和人员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同时,针对税务干部与涉税中介勾连勾兑等问题开展“有案同查”,严肃处理处分了一批违纪违法的税务干部。
  持续曝光强化震慑。建立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和合规经营案例宣传工作机制,分级有序开展曝光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税法、遵从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2024年以来,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对涉税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分类分级、不间断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件100余起。其中,公开曝光10起网络主播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实现查办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国家税务总局4月1日曝光了5起案件,包括上海市税务部门查处的网络主播乐传曲偷税案、深圳市税务部门查处的犯罪团伙出口应征税货物铬铁未申报偷税案、宁波市税务部门查处的一企业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隐瞒交易收入偷税案、厦门市税务部门查处的一起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云南省税务部门查处的一起拆分经营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骗享税收优惠政策偷税案。
  郭顺民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依法打击偷逃税就是对守法者最大的保护的理念,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利剑’作用,始终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好守法者的合法权益。”
2025中关村论坛“第二届科技与法治论坛”举办 在法治轨道上构建科技治理新格局   □ 本报记者 万静 徐伟伦
  
  3月30日,由北京市司法局主办,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2025中关村论坛“第二届科技与法治论坛”在中关村展示中心举办。本次论坛旨在展示科技法治领域的最新发展成果,精准对接创新主体的法治诉求与期待,推动科技与法治的协同进步,为构建更加公平、高效、普惠的科技发展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充分发挥科技法治保障作用
  过去的2024年,全球科技成果光辉灿烂,生成式人工智能迅猛发展、量子计算迈出新步伐、自动驾驶加速落地,让人们深刻地感受到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重塑经济和社会结构。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同时科技发展也在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伦理等方面带来了制度挑战。法治作为社会运行的制度基石,急需与科技变革同频共振,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唯有在创新中坚守法治底线,在治理中释放科技潜能,才能实现科技向善、发展向前的愿景。”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说。
  为更好地建设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支撑首都科技法治建设,护航首都高质量发展,在论坛上,北京市司法局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签订共同推动科技法治创新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平台建设、法治发展、智库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
  近年来,我国在推动科技创新领域法治化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制度的更新,以及司法和执法体系的完善,构建了激发创新的制度环境,不仅有效促进了制造业全面升级,也正在加速生物技术、量子科技、具身技能6G等未来产业发展。
  2025年1月1日新修订完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科学基金法治建设迈入新的阶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常务副主任、计划与政策局副局长姚玉鹏发言指出,《条例》是提升科技与基金的法治保障,《条例》的修订将进一步规范科学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与责任,强化对科研诚信和科研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惩处,为提升科学基金的资助效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人工智能等领域立法应加速
  人工智能的出现深刻改变了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也给人与人交往的规则带来了比较大的变化,在这其中法律人如何看待这些挑战?如何看待这些变化?此次论坛上,对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的法律规范问题,成为与会专家学者热议的焦点。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认为,新兴领域的立法急需加强。由于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滞后。社会各界对人工智能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充满期待。
  周光权介绍,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因此应当鼓励在人工智能立法领域深入开展学术交流探讨,为今后适时开展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立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还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发展。既要通过立法为新技术、新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又要深入研究相关法律和伦理问题,有效应对新技术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新挑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介绍,当前,在传统法律法规受到冲击的同时,针对新领域的立法方法论也面临挑战。薛军认为数字经济新领域的立法要保持一种渐进的问题导向、具有弹性化和试点性质的模式,会是比较妥当的立法思路。“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尝试让司法裁判先行,也可以让某些问题已经比较突出的特定领域先行先试形成一些行业性规则。通过司法实践、行业实践等多种规制手段逐步探索形成数字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法律制度,避免制定出事后看来根本无法解决问题的法律法规。”薛军说。
  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法学院教授申卫星表示,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技术的竞争,也是法治软实力的竞争,人工智能立法已经成为各国彰显人工智能治理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的重要标志。人工智能竞争不仅是前沿技术之争,而且是规则先发优势之争。
北京出台首部省级自动驾驶法规
  2025年4月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正式施行,这部全国首个省级自动驾驶法规不仅为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及以上车型上路提供了法律依据,更标志着中国智能汽车产业进入“下半场”的关键转折点。
  《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的核心突破在于明确了自动驾驶状态下的责任划分:激活自动驾驶功能后发生事故,车辆所有人可向生产者、销售者追偿,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直接解决了长期困扰行业的“权责不清”难题,为L3级车型量产扫清了法律障碍。
  在此次论坛圆桌交流环节中,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研究室(政策法规处)主任祝珺说,《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是立足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当前发展阶段,结合示范区运营的成熟经验,聚焦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企业创新发展需求等作出的有针对性的制度回应。
  祝珺介绍,《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对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全环节规定,同时,通过专章对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作出规定。更重要的是它首次在全国提出了个人乘用车出行这一应用场景和安全评估制度。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尹航在论坛发言指出,作为国家战略布局的重要承载地,北京始终以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为使命,积极探索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建设路径。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提升创新体系效能,为全球创新主体提供技术研发、场景应用与制度创新的广阔平台。北京将继续以高质量法治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不断完善科技法律制度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构建科技治理新格局。
海南举办“春季流动课堂”禁毒直播活动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3月31日19时30分,海南省禁毒办在直播平台“海南禁毒”账号上,启动了以“青春不毒行——春季流动课堂”为主题的禁毒直播活动,直播时长90分钟,累计观看人数超30万余人次,点赞量突破5万。
  活动伊始,一首《禁毒Mojito》迅速点燃了手机屏幕前网友的互动热情。随后,两名民警化身“法治主播”,手持仿真毒品模型,将毒品种类、新型毒品及成瘾性物质科普、青少年防范药物滥用危害等知识娓娓道来,让观众对禁毒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认识。直播过程中民警采用“知识讲解+轻松聊天+玩梗造梗”的方式,与网友互动。不少网友通过弹幕提问,民警们即时解答,形成了“沉浸式”的普法体验。
  海南省禁毒办相关负责人说,海南将持续深化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依托海南禁毒新媒体矩阵,积极探索“禁毒+文旅”“禁毒+体育”等跨界融合模式打造禁毒直播品牌,为自贸港建设注入法治创新力量,筑牢自贸港禁毒安全屏障。
成都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 3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会议,并联合发布2025年成都市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会议聚焦“规则供给提质、数据互通增效、案例引领示范”三大务实工作举措,旨在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化解的质量与效率,共筑和谐劳动关系。
  为系统破解劳动争议领域存在的“同案异判”“裁审尺度不一”“程序空转”等顽疾,会议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的通知》《劳动人事争议裁判规则问答》两个制度性文件,用11个问答规则打通程序衔接梗阻、126个问答规则规范法律适用、5个问答规则强化特殊权益保障,推动劳动争议从个案指导向规则治理深度转型,为打造劳资纠纷化解新高地提供制度性支撑,促进裁审标准实质统一。
  会议计划推动“蓉易诉”平台与仲裁办案系统对接,建立案件信息实时交互系统,集成办案信息共享、数据自动采集、风险智能预警等功能,实现“电子卷宗‘一次录入、全程共享’”“为劳动仲裁建立动态监督与类案研判机制”“让当事人可线上调阅案件材料”三大突破。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在选择时重点考量体现不同的新业态用工模式、企业用工风险类型以及明确司法裁量标准等因素,力求凸显规则适用、价值引领功能,旨在以典型案例明确司法态度,对新就业形态用工领域开展前瞻性治理,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精准指引,为企业规范用工建立示范参照,为案件办理提供裁审标尺。
连云港赣榆区建立行政事项合法性协同复审机制   2024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探索建立行政事项合法性协同复审机制,有效解决基层合法性审查力量不足、质效不高等问题。截至目前,共复审镇(园区)行政事项162件,提出意见和建议900余条。
  赣榆区建立“1+15+N”协同复审模式,“1”即明确区司法局作为区级合法性审查机构,承担区政府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为镇(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复审指导;“15”即明确各镇(园区)党政办作为镇级合法性审查机构;“N”即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其他法律服务力量。
  赣榆区司法局组建由6名骨干组成的专业审查团队,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1名镇(园区)党政办负责人、1名司法所所长作为固定审查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同时,制定审查指引和制式合同模板,为各镇(园区)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便利化指引和标准化参考;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为必审事项,科学编制审查流程图,确保“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此外,赣榆区委依法治区办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内容,联合区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针对未经合法性审查、审查机构未严格履行审查职责、不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等违法行政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梅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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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开进乡村   本报讯记者张冲通讯员刘智 为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自即日起至12月在全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法治进乡村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与市司法局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活动有机融合,同步推进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深入乡镇村屯、田间地头,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全面践行为民服务根本宗旨。按照“活动领导小组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将全面整合现有司法行政人员、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等资源,组建流动法律服务团队,为乡村企业、农村群众提供优质流动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法律服务团队还根据乡村法律需求,有计划地走进乡镇、村居、学校、企业、单位开设“乡村法治大讲堂”,上好每一堂流动法律服务课,普及与农村群众相关的法律知识,推进法治牡丹江建设。
依法纳税的底线不容触碰   □ 林楠特
  
  4月1日,税务部门公布5起偷逃税款被处罚案件,涉及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网络主播隐匿销售收入等行为,再次向社会传递出依法纳税的严肃性与重要性。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基本义务。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同征税对象的纳税行为作出了详尽且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既是底线,也是红线,不容挑战与触碰。然而在现实中,总有一些企业或个人被短期利益蒙蔽双眼,想尽办法钻空子以逃避纳税。
  从此次曝光的案件看,偷税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比如:有公司在厂房转让时制作“阴阳合同”,在纳税申报时隐匿未开票部分收入;有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不开票少计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有网络主播通过虚构业务套取资金并回流的方式,将取得的个人劳务所得转换为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隐匿应税收入偷逃税款……不管是隐匿未开票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还是隐匿收入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都属于偷税行为,破坏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必须明确,不开票收入绝不是法外收入。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旦产生应税行为并取得收入,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负有依法纳税申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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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个人,也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实申报应纳税额。案件中的行为都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税务部门依法对涉事主体进行处罚,彰显了维护税收秩序的决心,也再次提醒全社会:依法纳税没有任何变通空间,企业和个人不应心存侥幸,而应将依法纳税作为经营和生活的基本准则。对企业而言,依法纳税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更是企业诚信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对个人来说,依法纳税关乎个人信用和事业发展。只有遵守税法,才能赢得社会信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税收是国家的根基,是民生的保障。依法严惩涉税违法主体,确保依法纳税,是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与税收安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全社会都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积极践行依法纳税义务,让诚信纳税成为本能的自觉行动,共同为国家发展、民生改善贡献力量。
从“坐等上门”到“主动出击” 黑龙江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综治模式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按照中央政法委联合11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部署,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2024年9月11日,省委政法委在鸡西召开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交流会,同步启动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以点带面,全方位推动各类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全省各地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科技赋能,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综治模式。
多中心合一优化服务提效能
  “村里欠我1.8万元劳务费,来回扯了7年,你们得帮我解决。”1月13日,双鸭山市集贤县集贤镇中兴村的张老汉来到县综治中心信访窗口求助。
  集贤县综治中心介入后了解到,2017年张老汉为村里蘑菇基地干活,但基地经营不善停业没能拿到报酬。综治中心协调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在镇人民法庭展开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并做了司法确认。
  集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晖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集贤县委政法委将县综治中心、县网格协调指挥中心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中心融合,牵头县直政法单位、县信访局、县住建局等25家单位入驻“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通过整合基层综治中心、司法、信访等资源平台,实现信访事项、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纠纷、一条龙服务群众”。
  按照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惠提出的“进中心 解纠纷”的要求,各市(地)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加强软硬件条件的同时,依托中心持续发力化解矛盾纠纷。
  鸡西市委政法委将市综治中心、矛调中心、网格协调指挥中心3个中心职能整合,同步嵌入市多元解纷、人民调解、涉行政纠纷调解3个中心,增设人民群众来访、涉法涉诉信访、“两代表一委员”、工青妇残权益保障等矛盾调处功能。
  大庆市委政法委在2020年9月完成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基础上,近年来通过“一网统管”平台,聚焦社会稳定、民生问题、矛盾纠纷、城乡治理等重点领域,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网格五级调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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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治中心先后引入39个市级单位、384个县(区)职能部门“入网办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网统管”管理体系。围绕不同时期重点设置不同主题,兜底排查消防安全、矛盾纠纷等风险隐患,精准服务重点群体。
打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大网
  3月18日,大庆市肇源县松江派出所接到旅店老板报警,一位姓孟的男子住店一个多月,不再交纳费用且拒绝搬走。经民警和网格员实地了解情况,孟某某未婚无儿无女无住所,患病无钱医治也无钱支付房费,因此不愿离开。
  县综治中心接到派出所上报,组织司法局、民政局、街道会商,制定了化解方案,经多方协商最后将孟某某安置到一家老年公寓,安排医务人员为其治病。民政部门还为其办理了低保,解决了后期生活费用问题。
  “这个案子是运用线索受理协调机制开展的实践。大庆的‘一站式平台’运行,要把重点放在两块:一是已经实施且效果较好的网格化主动摸排机制;二是建立以‘线索推送’和‘数据研判’为依托的线索挖掘机制。”大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雪冰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中的问题有着深入思考。
  黑龙江省各级综治中心积极探索,加强利用网格对矛盾纠纷主动排查、职能部门线索受理,实现从“坐等上门”到“主动出击”。
  佳木斯市委政法委指导市综治中心出台三个工作机制,形成“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方案”,对矛盾纠纷进行日常滚动摸排,实行“日统计、周汇总、月分析”的工作模式,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2024年,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97件,其中县(区)级1499件,乡镇(街道)级1898件。
  绥化市委政法委依托“社会治理云平台”,研发应用“矛盾纠纷化解”模式,设置家庭、邻里、物业、土地权属等11类69个矛盾纠纷类型清单,实现各类矛盾纠纷事件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以综治中心为中枢,横向联动交通运输、教育领域、劳动保障、房地产、婚姻家庭等行业领域部门,纵向贯通县乡村三级网格,确保全面了解、及时处置群众诉求。
数据赋能构建综合治理体系
  记者从齐齐哈尔市拜泉县综治中心主任唐彦超手中接过2024年12月的风险报告看到,报告以详尽数据从社会治安领域、社会矛盾领域、公共安全领域、网络安全领域等角度进行了全面的风险分析,针对该时间段的易发矛盾纠纷、治安风险向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拜泉县综治中心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社会治安、矛盾纠纷等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民生诉求分析报告、风险报告各一份。通过数据赋能,精准定位矛盾纠纷高发区域和潜在风险点,提前预警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转变,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鸡西市委政法委充分认识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两大职能”,发挥信息系统优势,强化预警机制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社会治安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相关群体动态动向等进行汇总分析。要求县乡级综治中心按预定方案定期对数据进行研判,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法院审判的民商事案件和婚姻家庭案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督促推动相关职能单位加强源头预防和纠纷化解。
  在牡丹江市各级综治中心,记者都能看到一个醒目的二维码,扫描后可以安装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中心开发的“江枫心语”App。群众可以通过App便捷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及时受理、快速回应,实现矛盾纠纷的线上流转与高效处理。
  黑龙江省紧紧抓住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契机,立足基层实际,加强顶层设计,鼓励大胆创新,深化大数据应用,扩大公众参与,积极构建层级分明、运转高效的综合治理体系。
商业机会受贿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 陈兴良

  商业机会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商业机会而构成的受贿罪。商业机会受贿不同于普通受贿的特征就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的贿赂不是一般的财物,而是某种商业机会。因此,在商业机会受贿的司法认定中,核心问题在于如何界定商业机会。
  商业机会是指商事主体通过平等、公平参与某一竞争活动的资格和机会以及以此获取商业利润的可能性。商业机会具有财产性、可预期性和可量化性等特征。
商业机会受贿的贿赂属性
  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机会受贿案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的商业利益是一种预期利益,它只有在转化为一定的财产价值以后才能为定罪量刑提供数额标准。
  商业机会受贿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交易型商业机会受贿,第二种是经营型商业机会受贿。上述两种类型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实现商业机会的方法不同:前者是通过交易方式实现商业机会的财产价值,后者是通过经营活动实现商业机会的财产价值。商业机会是指预期能够产生商业收益的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业机会也就是收益机会。然而,我国司法实践对商业机会和收益机会这两个概念作了某种区分:收益机会主要是指投资理财获取利益的机会,因此我国学者将收益机会界定为财产性利益的期待权。应该说,收益机会是财产的期待权而不是财产性利益的期待权。因为收益机会本身就属于财产性利益,只不过这种财产性利益还不是现实利益,需要等待升值以后才能转化为具有一定数额的财产。因而,收益机会相对于财产来说是一种可期待利益。商业机会则是指需要通过经营活动才能获取商业收益的机会,由此可见在获取商业机会以后还需要实施一定的经营行为,以此实现商业机会的财产价值。笔者认为,收益机会和商业机会这两个概念既存在相同性,又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就其相同性来说,商业机会和收益机会都是获取某种利益的期待权,因而不同于现实财物本身。两者的相异之处在于:收益机会是通过交易活动实现财产价值,例如购买具有升值空间的原始股,等待股票上市以后出售就可以获取溢价收益。当然,投资理财本身也是具有风险的,如果理财亏损没有收益,则并未获取财产价值,也就不能根据财物数额定罪量刑。相反,商业机会则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通过经营活动才能转化为一定的财产价值。因此,获取商业机会构成受贿罪的情形比获取收益机会更为复杂。鉴于收益机会和商业机会都是获取某种机会实现期待利益,因而将两者一并予以论述,并将收益机会并入商业机会概念。
交易型商业机会受贿的法理分析
  交易型商业机会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一定的交易机会,通过交易活动而实现财产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交易型商业机会受贿是交易型受贿的一种特殊类型。应该指出,我国刑法虽然设立了不同类型的受贿罪,但并没有设立交易型受贿罪。200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对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作了规定,包括两种情形:第一是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第二是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规定了兜底条款,这就是“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上述情形被我国学者称为交易型受贿,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主动提出或应允以高价卖、低价买等方式与请托人进行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交易,通过差价交易形式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交易指低买高卖,由此获取的差价就是贿赂价款。交易型受贿不同于一般受贿的特点在于它不是直接收受财物,而是通过物品的低买高卖变相收受财物。
  在司法实践中,交易型商业机会受贿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购买原始股,在公司上市以后通过出售原始股获得溢价收益。交易型商业机会受贿不同于低买高卖的交易型受贿的特殊性,在于低买高卖获取的差价是即时实现的,但购买具有升值收益机会的原始股,则其购买原始股本身没有差价,国家工作人员获取的是原始股上市以后的溢价。在交易型商业机会受贿案件中,存在两次交易:第一次是原始股的购买,第二次是原始股上市以后的出售。对于交易型商业机会受贿来说,构成要件行为是指购买原始股的交易行为。至于原始股上市以后出售获取溢价收益的交易行为,只不过是商业机会的实现行为。
  在商业机会自然增值的受贿类型中,虽然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但其获利并未添加经营活动成本,因而在扣除购买原始股价款以后的实际收益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经营型商业机会受贿的法理分析
  经营型商业机会受贿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商业机会以后,需要通过一定的经营活动,才能将商业机会转化为实际财产利益的受贿。其中较为常见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工程项目,工程项目附着了一定的财产价值,因为这些项目需要投入巨额工程款,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可以获取较为可观的商业利益。因此,围绕工程项目常常发生受贿和行贿的腐败案件。在获得工程项目以后,只有通过经营活动才能获得收益,就此而言,经营型商业机会受贿不同于交易型商业机会受贿。在计算受贿数额的时候,扣减成本以后的纯利润才能认定为受贿数额。
  在认定经营型商业机会受贿的时候,因为商业机会具有不同于其他贿赂的特点,因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经营型商业机会尚未实际获利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受贿罪,只有在商业机会后续转化为一定的货币数额以后,才能认定为受贿罪。因此,获取商业机会的行为和实现商业机会的行为不能分割,而是应当视为一个整体。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在获取商业机会以后,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实现财产价值,则后者不是刑法评价的内容,只有获取商业机会才是刑法评价的客体。但在绝大多数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商业机会,都是通过他人实现一定的财产价值。因而,商业机会型受贿案件中就存在上述所说的两个行为。在肯定商业机会可以构成受贿罪的情况下,获取商业机会行为当然就是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也就是收受贿赂的行为。那么,实现商业机会财产价值的行为在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中具有何种体系性地位。笔者认为,在并不采取计赃论罪的法律语境中,只要实施了获取商业机会的行为就足以构成受贿罪,因此实现商业机会的财产价值的行为并非受贿罪的实行行为。
  商业机会受贿是受贿罪的一种特殊类型。虽然刑法和司法解释对商业机会受贿并未作出规定,但作为一种新型受贿,只要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完全可以通过刑法解释方法为商业受贿的定罪处罚提供根据。基于从严惩治受贿犯罪的刑事政策,对商业机会受贿进行刑法教义学分析,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原文刊载于《清华法学》2025年第2期)  
第15届Moot Shanghai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
上海邀请赛开幕式举行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日前,由上海政法学院与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第15届Moot Shanghai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上海邀请赛开幕式在上海政法学院举行。近百位资深仲裁员、律师组成专业评审团,从法律素养、临场应变及团队协作等多维度综合评价参赛队伍表现。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强调,Moot Shanghai历经15年发展,已成为链接全球法学教育与实务的标杆平台。赛事累计吸引逾千名国际商事仲裁青年法律学子参与,拓宽国际法律交流新渠道,不仅为涉外法治建设持续输送兼具国际视野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更通过模拟真实仲裁场景、引入前沿争议案例,助力青年法律人锤炼专业素养。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表示,通过此次竞赛,选手们势必将更深入地了解国际商事仲裁的核心要义,掌握其在解决实际案例中的应用,为将来可能面临的国际商事纠纷做好准备。他勉励每位参赛者都能在比赛中展现出卓越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能够学习到如何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坚守职业道德,推动法治精神的传播与实践。
  随着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步入快车道,Moot Shanghai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上海邀请赛作为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的模拟仲裁赛事之一,将持续深化国际法律交流合作,为构建开放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生态、提升中国在全球仲裁治理中的话语权注入青春动能。
教育法典分则编纂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近日,由教育法典编纂课题组主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共同承办的教育法典分则编纂研讨会在西安举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强调,编纂教育法典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能够明确政府、学校、社会的权责边界,为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提供制度保障,推动教育法治化进程。
  本次研讨会为教育法典分则的编纂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构建科学、系统、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引。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表示,将继续深化合作,推动教育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
2025年学术会议举行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日前,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2025年学术会议暨全国高校第三届卫生健康法学师资培训班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本次会议围绕“卫生健康法治”“卫生健康治理”“全球健康治理”等卫生健康领域重大法治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研讨。
  武汉大学副校长何莲表示,建设健康中国、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体系化的制度保障。面对新任务与新挑战,武汉大学法学院将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为完善我国健康法治工作贡献武大智慧。
  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指出当前公共卫生法治建设面临多重机遇与挑战。他强调,公共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应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凝聚各界智慧,搭建学术与实践的桥梁,推动制度创新与学科融合发展。
《左传》中的若干刑法理念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法史学界研究法律思想史,偏重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而对《左传》《国语》《战国策》等史书有所忽略。这些史书所记载的春秋战国的社会思潮,恰巧是诸子百家产生的土壤,如果忽略而过,难免舍本逐末。因此,笔者以《左传》中的若干刑法理念为例,说明战国法家思想与其源流关系。
  1.不赏私劳,不罚私怨
  《左传》昭公五年记载,“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私劳,是指对自己有恩德之人。私怨,是指跟自己有怨仇之人。执法时不能徇情枉法,让那些对自己有私恩的人无功受赏,也不能让那些跟自己有私怨的人无过受罚。这句话强调赏罚要依法而行,不能凭个人恩怨,即公私分明、赏罚公正。这种思想正是战国法家“赏罚分明”思想的源头。《韩非子·主道》载:“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疏贱必赏,近爱必诛,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也。”意思是,如果确实有功劳,即使疏远卑贱的人也一定给予奖赏;如果确实有过错,即使亲近喜爱的人也一定加以惩罚。疏贱必赏,近爱必罚,那么疏远卑贱的人就不会消极懈怠,而亲近喜爱的人就不敢骄横跋扈了。
  2.同罪异罚,非刑也
  《左传》襄公六年记载,华弱与子荡均在宋国王室任职,一次嬉戏时,子荡在朝堂之上将弓弦套勒华弱颈部,然而华弱并未做激烈反抗。这一幕正好被宋平公看见。宋平公认为,“司武(即司马)而梏于朝,难以胜矣”。意思是,作为司马的华弱在朝堂之上被人如此侮辱,竟不反抗,其懦弱程度恐难以胜敌。于是,宋平公罢黜了华弱的司马职务,同时将其驱逐出境。子荡的同族司城子罕认为,“同罪异罚,非刑也。专戮于朝,罪孰大焉”。意思是,在此事件中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双方应同罪同罚,只罢黜并驱逐华弱显失公平。同罪异罚,不能体现“刑”的公平性。犯同样的罪,处罚却不同,这不是刑法的原则。
  反对同罪异罚是春秋时期的普遍看法。《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载,晋文公率军侵曹伐卫,俘获了曹卫两国国君。不久晋国释放了卫国国君,但曹国国君一直被羁押未放。曹国使者游说晋文公曰:“同罪异罚,非刑也。礼以行义,信以守礼,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将若之何?”曹国使者所说的“同罪异罚”的意思是,曹卫两国都曾得罪过晋文公,在此次晋国侵曹伐卫战争中,曹卫两国国君均被俘获,卫国国君被送回国内复位,而曹国国君仍被羁押,为同罪不同罚的做法。
  春秋时期的这一思想是后来法家“壹刑”主张的源头。《商君书·赏刑》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3.赏不僭而刑不滥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载,楚国令尹子木问:楚国大夫与晋国大夫孰贤?声子没有正面回答楚国令尹子木的问题,而是说:“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赏僭,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若不幸而过,宁僭无滥。与其失善,宁其利淫。”意思是,善于治国的人,奖赏不超越本应所得,刑罚不乱不滥。这句话说明治国要赏罚得当,才能使人心服、天下治。
  此话对法家韩非子的老师荀子影响很大。《荀子·致士》直接引用:“赏不欲僭,刑不欲滥。赏僭则利及小人,刑滥则害及君子。若不幸而过,宁僭勿滥。与其害善,不若利淫。”
  4.审理疑难案件“必以情”
  《左传》庄公十年记载,齐国将发动讨伐鲁国的战争,鲁国武士曹刿问鲁庄公如何备战齐国。在谈及狱讼问题的处理时,鲁庄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即在审理民众狱讼案件时虽然不能一一查明,但一定要根据情理加以判断。这种处理狱讼的方式,《左传》作者认为是“忠之属也”。这种思想对天理国法人情相结合的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5.治国制刑,不隐于亲
  《左传》昭公十四年记载,晋国的邢侯和雍子争夺鄐地的田地,很长时间也没有调解成功。士景伯去楚国,叔鱼代理他的职务。韩宣子命令他判处旧案,罪过在于雍子。雍子把女儿嫁给叔鱼,叔鱼宣判邢侯有罪。邢侯发怒,在朝廷上杀了叔鱼和雍子。韩宣子向叔向询问怎样治他们的罪。叔向说:“三个人罪状相同,杀了活着的人示众、暴露死者的尸体就可以了。雍子知道自己有罪,而用他的女儿作为贿赂以取得胜诉,鲋罔顾法律,邢侯擅自杀人,他们的罪状相同。”于是杀了邢侯陈尸示众,并且把雍子和叔鱼的尸体摆在市上示众。孔子评论:叔向,他有着古代流传下来的正直作风。治理国家大事使用刑法,不包庇亲人。三次指出叔鱼的罪过,不为他减轻处罚。做事合乎道义,可以说得上正直。
  “治国制刑,不隐于亲”强调司法不徇私情,这对后来“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史记》)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遍览《左传》,不难发现,不仅仅是法家,其他学派的主张也都可在其中找到源头。
甘肃政法大学举行网络空间安全
一级学科建设调研工作会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近日,甘肃政法大学举行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建设调研工作会。
  甘肃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焦盛荣强调,学科建设作为高校发展的核心任务,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持服务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持续推进学科内涵式建设。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对完善甘肃政法大学学科布局的重要意义;要紧密结合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引育并举,加强学科团队建设。
  甘肃政法大学副校长史玉成强调,要瞄准国家在网络空间安全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战略需求,进一步明确学科建设方向,优化学科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确保学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房绍坤谈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私法保障—— 应秉持以团体法和财产法融合为制度架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房绍坤在《法学家》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私法保障》的文章中指出:
  纵观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演进历史,可以发现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决定着其形成与发展。而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属性的确立、土地经营权制度体系构建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的确立等涉农立法的进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整体上展现出私法面貌,其实施和完善更有赖于民事法律制度的保障。在实践中,我国农村经济普遍存在集体统一经营功能缺失、家庭承包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脱节、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法律内涵不明确等问题和挑战,需要从私法层面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运用私法手段予以破解。
  在私法层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就是要运用私法规范实施、发展和完善既有的农业经营主体制度、涉农用益物权制度、合同制度等,从而为其提供充分的私法保障,而从宏观上说,应当秉持以团体法和财产法融合为制度架构、以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兼容为方法论进路、以任意法与强制法协同为规范技术路径的基本理念。
  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乡村振兴的显著特征是产业振兴。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仍然面临诸多短板,突出体现在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不足,从而使集体财产在经营中面临市场风险。因此,集体统一经营应当是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的经营。在农村集体财产分类经营的实践进路下,集体经营性财产具有先天的投资增值属性,其在经营中即使发生亏损也并不影响农民的土地权益实现。对于集体经营性财产的经营策略应树立以稳为主的理念,注意规避自身风险。经营客体应当以经营性财产为限,并以此界定责任财产范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应当以成员表决权的有效实现为关键,切实保护集体成员的利益;集体收益分配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其以集体成员享有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的份额为基本依据。在家庭承包经营层面,应当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不得调整承包地,继续承包宜界定为重新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集体统一经营层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责任财产范围的确定以及集体决策机制的科学构建,使得集体经营性财产既可发挥市场要素功能,又风险可控;在家庭承包经营层面,长久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土地经营权制度的构建,使得农地可以顺畅流转。这为以合作和联合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奠定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体现了统分结合机制的实现路径。统分结合机制的私法保障,应当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构建农民有效参与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绪论节选(五)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三、学习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重要意义
  学习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具有政治、理论、专业、实践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学习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的必然要求。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总章程的核心地位和统领作用相适应,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提出了诸如“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等新概念新论断新观点。加强对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一系列重要判断和科学结论的认真学习,必将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立场、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的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进而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认同。
  第二,学习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增强宪法认知、坚定宪法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历史沿革、本质特征、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论述了我国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发展成果的确认。我们增强宪法认知,要始终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我们坚定宪法自信,要始终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深刻论证了“两个确立”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和理论逻辑,深刻阐述了“两个维护”的宪法原则、宪法制度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必将使广大学生从宪法理论与宪法精神、宪法制度、宪法实践的结合上更加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具有坚实的宪法制度根基和深厚的法理依据,既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也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宪法原则和基本要求,是党和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从而更加自觉拥护“两个确立”、更加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第三,学习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坚定法治自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指导思想,也必然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遵循。只有坚持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科学指引,才能更加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理解宪法建设、宪法实施与全面依法治国的逻辑关系,不断增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自觉和政治意识,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功立业。
  第四,学习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培养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德法兼修的“法”,首先是宪法,核心是树立正确的宪法观。实践证明,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关键在于用中国自主的而不是从外国搬过来的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教育法科学生,其中具有决定性、总体性意义的是对法科学生进行中国自主的宪法理论教育,指导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宪法观、新时代中国宪法观,科学看待我国宪法建设成就和宪法领域的复杂斗争形势,进一步坚定法治自信、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勇于抵制宪法和法治领域的错误思潮,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和法治的错误言行作斗争。我们要坚持用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和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教书育人、传道授业,造就一批又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第五,学习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建设中国特色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必然要求。建设中国宪法“三大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系统工程,是实现从西方宪法理论的“搬运工”到中国宪法理论的创造者和世界宪法知识体系的贡献者根本转变的必由之路,也是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学术基建。建设中国宪法“三大体系”,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知识体系的内核是理论。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作为中国自主宪法学知识体系的内核、主干和最大增量,不仅是建构中国自主宪法学知识体系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和科学方法,而且其本身所包含的一系列原创性宪法概念、判断、命题、观点,就是中国自主宪法学知识体系的思想精华与学术资源。全面系统学习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必将进一步明确建构中国自主宪法知识体系的政治方向、科学范式、理论本原、路径方法,努力把广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理论水平提到新高度。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绪论节选(四)》详见于《法治日报》2025年3月26日10版)
李怀胜谈数据的动态安全保护范式—— 需要构建多种治理模式的综合性治理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李怀胜在《法治研究》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从静态防御到动态安全:数据安全法律保护的范式变革》的文章中指出:
  当前,数字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推进,信息技术跨国合作日益频繁,数据跨境流动成为重塑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变量,数据规模、数据服务中介、数据基础设施和数据应用能力成为科技革命的重要武器。数据不但攸关个体权益,更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密切相关,并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社会治理的核心要素。在信息技术浪潮的推动下,传统社会已经基本完成了信息化的改造,并且进入数字化、数智化的新阶段。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的普及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下沉和应用,线上线下无限互联的双层社会已经到来,信息基础设施当之无愧地变为社会的“基础性”架构。在此背景下,数据安全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数据安全治理的复杂性会更加突出。随着通用式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场景的泛化以及国际竞争环境的深刻变革,数据安全形势存在风险交织、边界模糊、控制弱化等新特点,我国数据安全法律保护的基础理念、基本思路也应因时而动,不断自我更新与调整,从过去的静态防御型的数据安全保护范式转变为动态安全型的数据安全保护范式。
  数据安全的静态防御范式与动态安全范式在技术特征、法律模式配置等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既反映了智能互联网时代的新挑战,也揭示了传统防御机制的局限性。静态防御范式重视数据的要素保护,动态安全范式注重体系保护以及安全和发展的平衡。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数据安全观念与数据安全环境的情势变迁是其范式转换的逻辑基础。
  数据的动态安全保护范式,以法律为基础又超越法律,它需要构建容纳政策治理、法律治理、技术治理等多种治理模式的综合性治理体系,包括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合规体系、兼有协同共治、风险预防、市场激励的多元价值体系等。数据保护的动态安全范式不是抛弃静态防御范式另起炉灶,而是在后者基础上的升级和迭代,既强化了数据全流程的风险治理,并以安全与发展的协同理念设定数据安全的阈值,应当在防御、监测、威慑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下,完善和扩充现有的数据安全法律制度。

  (赵珊珊 整理)
深入理解专利价值的本源 《专利的价值》前言   □ 贾年龙 吉桂宜

  对专利价值的探讨不是新鲜事。但是,专利价值本身具有动态性、模糊性和复杂性,直到目前,我们也很难确切地对专利价值作出真实的衡量。在现实世界中,有很多场景需要我们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价。由于评价场景和需求的不同,专利价值的评价方式和内容也应相应调整。在一个不断演变的社会中,追求一个固定不变的“真实”专利价值可能既无意义也难以实现。然而,深刻理解专利的价值是如何形成的、哪些因素会影响其价值、如何对其进行衡量以及如何实现其价值,对于培养高价值专利、提升创新效率、促进专利成果的利用和保护以及改进专利制度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深刻理解专利价值的本源,《专利的价值》一书首先从对价值的理解入手。在探究过程中,笔者发现有关价值的哲学探讨是极其深邃的,因此在本书中呈现了历史长河中思想巨匠们在认识价值时的微妙见解和理论交锋。效用理论认为,价值产生于物品满足人们需求的能力,强调实用性是价值的根本。均衡价值理论进一步说明,在市场稳定的状态下,商品的价值是由供应与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所确定的。劳动价值论则从劳动的角度出发,认为价值的本质来源于劳动,并且清晰地区分了价值与价格的概念,指出价格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通过对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哲学讨论的细致分析,笔者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价值概念的复杂性和多维度特征。在探索专利价值本源的过程中,本书提出了专利价值空间的理论框架。这一理论将专利的效用视为一个具有弹性的空间,认为它反映了专利技术满足不同主体期望的能力。尽管这个空间存在一定的可伸缩性,但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和环境下,专利的价值可以被具体化为一个确切的数值。这一假说提供了理解和评估专利价值的新视角和相应理论依据。
  专利本质上与技术创新紧密相连,专利的价值不仅包含其作为发明的内在价值,还应包括专利权带来的超额收益。同时,诸多外部因素(如市场的规模、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及专利的有效性状态等)均对专利价值有着显著影响。一套公认的评估专利价值的维度体系已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主要分为技术价值、法律价值和市场价值三大维度。此外,经济价值和战略价值等其他维度也被一些学者纳入考量,以更全面地评价专利的综合价值。
  对专利价值进行评估的需求催生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估这两种主要的方法。本书致力于综述这些评估手段,并着重整理了各种标准和实践中的评价准则,旨在为研究人员和从业者提供便捷的参考,帮助他们选择适宜的评价指标,以有效地进行专利价值的评估。
  在专利价值的评估中,有两个特定的场景显得尤为重要。其一是专利组合的价值评估,特别是那些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意义的专利组合的评估,对于企业专利战略管理至关重要。对于高度依赖研发的企业来说,如何有效评估这类专利组合的价值一直是一个重大挑战。本书汇集并介绍了最前沿的专利组合评估方法,旨在帮助企业更精准地管理和评价其专利资产。其二是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背景下的专利价值评估。随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蓬勃发展,如何科学合理地评估用于质押的专利价值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书通过深入分析成都首例纯专利质押融资案例,为业界提供实践经验和参考依据。
  探讨专利价值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对高质量和高价值专利的深入分析。本书从多重视角审视了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并总结了高价值专利的评估方法与培育策略。此外,本书还详细论述了专利在科技成果评估中的多种应用形式以及如何通过专利信息分析在产业与企业层面上创造显著价值。通过这些探讨,本书力图为读者构建一个深刻理解专利价值及其实际应用的综合框架。
  为了专利价值最大化,完善的法律保护和高效的商业化运作不可或缺。为此,本书详细整理了中国在专利保护及商业化方面的最新变化。特别是针对高校的专利价值实现问题,本书系统总结了专利挖掘与战略布局方法、国内外在高校内部进行专利申请前的评估机制及将高校专利成果转化为经济价值的经验与实施策略,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借鉴参考。
  总之,专利价值的产生、衡量、价值实现涉及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多个环节。我们需要以辩证和动态的视角来理解专利价值,它不仅是专利权人可获得的直接经济收益,更蕴含在专利的战略性部署中,体现在对未来创新投资的预判和布局以及推动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运营的竞争优势、促进产业进步的深远影响中。专利价值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它深刻地交织了技术、商业和法律的内容,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惠公斩庆郑   君令司马说刑之。司马说进三军之士而数庆郑曰:“夫韩之誓曰:失次犯令,死;将止不面夷,死;伪言误众,死。今郑失次犯令,而罪一也;郑擅进退,而罪二也;女误梁由靡,使失秦公,而罪三也;君亲止,女不面夷,而罪四也。郑也就刑!”庆郑曰:“说!三军之士皆在,有人能坐待刑,而不能面夷,趣行事乎!”丁丑,斩庆郑,乃入绛。
—— 《国语·晋语三》

  解析:法律逻辑思维在判词中的彰显
  晋惠公斩庆郑案中,执法官司马说在接到晋惠公将庆郑处以死刑的命令后,在判处庆郑死刑时,先列举其“伪言误众”等四罪才杀之。这篇判词不仅有对法律依据的援引,也有对本案事实的归纳,诸般罪行,逐一罗列,用法刑之,无可辩驳。其中展现出传统中国法律实践对司法三段论的运用,通过缜密法律逻辑思维引导下的判词说理让庆郑自觉认罪伏法,对三军兵士予以教育警示。这对于我们当代法官在裁判说理中运用法律逻辑思维从而收获更好的法律实施效果具有示范借鉴意义。
  1.公正之源:法律逻辑思维中的形式有效性
  司马说执行时先明确了“失次犯令,死;将止不面夷,死;伪言误众,死”的“誓”作为法律规定的大前提;再归纳查明庆郑“失次犯令”“擅进退”“误梁由靡,使失秦公”“君亲止,女不面夷”的“四罪”作为案件事实的小前提;最后得出“郑也就刑”的结论。西周时期开始出现成文法的雏形,本案中的“誓”具备一定的规范性、普遍性和强制性,在韩原之战中发挥了作为三军兵士行为规范的作用,因而可以作为执法官司马说在判词中援引定罪的依据,而庆郑违抗军令、擅自进退等行为对应了“誓”中的假定条件,故而得出了对庆郑处以死刑的法律结论。本案的判词展现了形式逻辑,是一次完整的司法三段论思维方法的应用。
  我国经过长期努力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而法院在案件裁判中以严守立案、开庭、取证、质证、合议等多项法定程序为前提,法官在裁判文书中严格依据当事人信息、观点陈列、证据采纳、事实认定和法院认为的格式对最终结果进行论证,通过严格合法的司法程序作出裁判论证和三段论程序式的逻辑推理,实现人们对于裁判结果的信服。
  2.公正之基:法律逻辑思维中的实质有效性
  逻辑推理不仅要符合演绎推理的形式要件,还必须保证大前提和小前提的正确性,如此推理的结论才具有可接受性。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指出“法律的全部生命不是逻辑”,并不是否定法律与逻辑的关系,但也对过分依赖形式逻辑的做法提出了批评和修正,对法官提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查明事实两方面的要求。
  法律存在滞后性,面对现实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层出不穷的各类纠纷,仍然可能存在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即“法律漏洞”,也可能出现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即“法条冲突”等各类现实情况。对此,法官首先是依循法律逻辑思维提供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若穷尽形式逻辑后仍难以解决问题,则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运用法学方法论来确定实质有效的大前提,包括法律解释、类推使用、漏洞填补、利益衡量等。
  准确查明事实也是前提为真的必然要求。法律事实与自然事实不同,法官在判断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主张后,查阅法条寻找请求权基础,从而确定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初步证明责任分配;再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通过庭审调查,固定案件基础事实,确定无争议事实,并明确双方事实争点和待证事实;进而分析证据,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证明力判断,确定证明标准和责任;最终对案件事实作出某种选择,形成法官自己的法律事实判断,保障法律事实真实。
  3.公正之径:法律逻辑思维在裁判文书中展示
  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包括:一切依法办事的精神,兼听则明的长处,以三段论推理为基础三个方面。裁判文书里司法三段论的应用,是法官以成文法律规定为根本依据,将个人经验和社会价值融入其中,建构审判规则大前提,并构建裁判事实的小前提,而最终形成法律结论的过程。在“审判规则”和“裁判事实”的结合中,当大前提存在缺陷或模棱两可时,法官从立法目的、社会利益价值衡量等角度对其进行补充,此时须予以说理;当小前提无法形成内心确信,根据举证责任分配来进行事实是否存在认定时,也须予以说理。唯有如此,法律思维逻辑才有确定且合理的适用条件,相应涵摄推理得出的结论才为真。这样才能真正让诉讼当事人服判,达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获得司法共同体的认同,维护法治本身的稳定、一致;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
  (文章节选自崔亚东主编的《法治文明溯源:中华法系经典案例解析》,商务印书馆出版)
法典化时代领域法治的法理阐释与中国路径   □ 夏伟

法典化时代法治模式的现代转型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自罗马法以来最具形式理性的法律秩序安排。其中,公法与国家公务相关联,私法与公民个人利益相关联。法由整体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形成以民法、行政法、刑法为基本单元的法体系,这种“一法一部门”且不同法律部门之间保持相对独立的法治模式,可以称之为“部门法治模式”。
  部门法治模式以法律部门的实体划分为底层逻辑,其坚持形式理性优于实质理性的价值立场,具有鲜明的建构倾向,从而最大限度保持法的形式合理性。不过,部门法治尤其是法典的形式框架也束缚了法的再发展,法律的基本要素不得不委身于单一法律部门并受到部门法逻辑框架的限定,法探究实质价值的目的理性功能受减损,使得更加接近正义的实质判断容易被形式的法规范所遮蔽。
  法典所建立的理性范式总有例外,法典化时代的社会治理仍然需要接纳新观念,对于不能进入法典的规范进行例外考量。当例外规则累积形成特别法时,例外规则不再是一种注定要整合进法典中的片段,而是在法典之外重构了另一种法,即领域法。
  时至今日,领域立法的累积性发展已经开辟出法治的“第二形态”,它是法体系跟随时代进化之体现,已经成为当今时代最鲜明的法治主题之一。在规范结构层面,领域法对特别事项跨法律部门的提纯与统合,有效消除立法衔接断层,最大限度避免民法、行政法及刑法等不同部门法的规范冲突。在法治效能层面,领域法治模式对特别事项的个性化考量,更有机会发展出富有实效的法律制度。
法典化时代领域法治的立场选择
  (一)欧陆法系解法典式重构方案及其反思
  欧陆法系主要通过解法典的方式完成领域法治构建。所谓解法典,是指立法者在法典之外创设大量特别法尤其是领域法,逐渐掏空法典的实体内容,借此大量实体规则逃逸出法典体系,法典最终只保留一般法律原则,承担着“剩余法”的功能。
  法典化对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而言具有引领性意义,其不仅在形式上赋予部门法以法典之名,更在实质上将“宪法性”价值契入部门法,使其具备典范性、科学性与体系性。当前,行政法法典化、环境法法典化、教育法法典化、刑法再法典化等大规模法典化时代已经来临,法典化浪潮势不可挡,以法典为中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因此,不宜照搬欧陆解法典逻辑重构法体系。
  在“法典化→解法典化→再法典化”的法典生命周期中,解法典一般是法典化完成之后的一个阶段,其既是对法典作为一种立法技术的反思,也是对法典化作为一种立法方法的解构。坚持法典化的根本立场并不排斥解法典的方法论,在法典化时代融入解法典的方法以剖析部门法与领域法之间的规范关联,可以阐明法体系为何不断分裂出领域法,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提供方法论指导。
  (二)中国式部门法治与领域法治的二元融合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首先是法治模式的现代化,其以良法为本质属性、以善治为规范目标、以部门法治和领域法治的二元融合为基本方法,这样纵横交错的“井”字型法治结构,能够充分观察法治的运作规律。在法典化时代接纳并确立领域法治模式,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创举。
  法治不是封闭的规范集合,而是开放的体系,开放性是法治创造力之根本。部门法治也好,领域法治也罢,不过只是法治的横向或纵向的一个切面,只取其一对于呈现法体系的全貌而言都是不完整的。形式的切割并不会改变既定的法治规则,它只是提供了一种法秩序再发展的可能,因此,领域法治与部门法治的二元融合,具备客观基础。
  领域法作为特别法的一种形态,具备创生独立价值的潜能,并自成体系地组建规范内容与制度架构。领域法治与部门法治的二元融合,能够从不同维度解构规范精神,尽可能减少对法体系的误用并最大限度还原法体系的真实面貌。由此,过去五六十年的部门法治发展实际上只不过是中国法治建设横向切面的一个重要板块,而未完成的另一个板块,应当交由领域法治承担。
法典化时代领域法治的中国路径
  (一)类型:领域法治的奠基之法
  领域法治以实用主义为法哲学基础,意在解决社会变迁中部门法难以独立解决的一类系统性问题。时代变迁诱发一系列立法时难以预见的新问题,使得社会治理中具体问题的处理需要重新寻找“法”,这是一个渐进选择解决方案的过程。首先考虑解释法律,对法律进行扩大解释乃至类推解释,将新问题作为小前提加以涵摄。当解释难以为继时,即有创设独立法律规则的必要与可能,部门法随之诞生例外规则。然而个别的例外规则并不足以动摇部门法的基石,随着例外规则的累积性发展并聚合形成独立于部门法之外的类型性规范,领域立法便迎来了契机。
  21世纪以来,以人工智能、大数据、自动驾驶等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新技术新业态出现的早期,由于立法的缺失而不得不依赖解释论作出回应。然而,法解释的语义有其局限性,新技术新业态所引发的一些新问题,在既有立法中有时找不到妥当答案,甚至是没有答案。在此情景下,社会对新立法需求的高涨成为激发领域立法的现实动因。
  (二)创制:领域法治的进阶之路
  领域法具有双重属性。首先,它是关于某一制度或某类事项的一般法。其次,它是一种特殊法,从法典脱离后融入更广泛的规范中,通过调整特殊法律关系而对法典进行再发展。
  领域法的创造性根源在于既受法典约束又有独立体系的特殊性与开放性。一方面,领域法在整体法秩序中不是异质的,而是广泛调整某类情形的特别法。另一方面,领域法在规范内容上存在相较于一般法即法典的特殊性,此种特殊性由领域法自我发现和自我创制,组建成为特别安排在法典之外的特殊规则体系。
  从例外规则到领域法的形成,需要创建一系列独立适用于该领域的特殊制度。这些特殊制度的集合,构成了领域法规范的主体内容,其不仅要具备实效性,而且要保障在该领域的普遍适用性。
  (三)融合:领域法治的高级形态
  在立法上追求法秩序统一性,并由此实现法律适用上的法秩序统一性,是领域法治建构的核心目标。由于不同的法律规范创建于不同的历史时期,这些法律规范蕴含着不同的法文化、法政策与法世界观,故以其为要素组建的法秩序总是呈现某种不圆满性。领域法治跨部门法的民行刑一体化融合方案,正是以法秩序统一为根本逻辑的规范创建。
  立法的有限性决定了绝对统一的立法体系只是理想状态,不过,理性主义的法治跟随时代变化不断调整其规范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克服法律的形式与实质的不圆满性,从而达到一种高度接近法秩序统一性的立法状态。借由立法的稳定性与普适性,进而实现法律适用上的高度统一性。
  领域法治相对于部门法治的先天优势在于,它可以跨部门法融合特殊法律制度,在特殊领域实现形式与(部分)实质的法秩序统一。首先,这有助于克服“找法困境”,将有关同一事项的民事、行政与刑事规范整合在同一部法律之中。其次,在部门法治逻辑下,法律之间的联结属于一种有隔阂的远距离影响力关系,在个案中它很有可能不被法官所考虑。而领域法治对规范的民行刑一体化整合,进一步阐明它们的相互关联与彼此之间的界限,从而为个案的精准裁判提供依据。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4年第6期)  
王芳谈网络暴力治理中警察权的体系定位—— 应以对公民自由权利的保护为中心   吉林警察学院王芳在《法制与社会发展》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网络暴力治理中警察权的合理配置》的文章中指出:
  近年来,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的案件数量激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类型也日趋多样化、新型化,网络暴力案件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社交平台和网络媒体的互动性、即时性、平权性和匿名性等特征,一定程度上使网民在网络社会中的行为愈发肆意,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网络语言暴力、网络骚扰等多种形式的网络暴力行为时有发生,引发严重危害,给我国社会治理带来新的风险和挑战。当前,我国网络暴力治理采取协同治理模式,即通过整合政府、网络平台、社会组织和广大网民等多方力量,使多方共同参与治理网络暴力乱象,形成公权力与私权利有机协同的网络暴力治理体系。对权力进行合理配置,是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制度化的一项必然要求。在网络暴力治理的监测预防、侦查阻断和追责惩处各个阶段,都需要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警察权。
  在网络暴力治理中,公安机关的警察权以行政性权力为主,作为必要补充的司法性权力存在扩张趋势。警察权在职权范围、行权维度、运行效果上具有复合特性。警察权的体系定位应当以对公民自由权利的保护为中心,以网络平台的依法配合为辅助,行使法定职权监管网络环境,预防、制止、惩处网络暴力行为。
  警察权的行使能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直接影响公民合法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护、能否得到最大程度实现。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智慧警务模式的形成,警察权行使的主体、手段等出现了新的变革。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的形势日趋复杂,对警察权的有效行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在网络暴力治理的监测预防、侦查阻断、追责惩处三个阶段中存在各自的权力配置模糊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功能错位问题,致使警察权在网络暴力治理实践中未能完全发挥应然效果。网络暴力治理的监测预防职责主要由网信部门承担,公安机关主要在侦查阻断阶段和追责惩处阶段行使警察权。在网络警务中,公安机关在获得数据收集处理权的同时,也需进一步明确“数据警察权”的法律属性。在执法体制上,需健全公安机关、网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机制,健全数据相关执法体制。面对复杂的网络安全形势,警察权的行使失当和不合法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以及对公民权利的侵犯是不容被忽视的。因此,必须加强对网络暴力治理领域警察权的监督体系建设。在监督的内容方面,应同时防范警察权的“膨胀”和“萎缩”;在监督的体制机制方面,应着力加强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论对个人金融数据商业使用的法律监管   □ 徐嘉鑫

  为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不断地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需要对金融机构使用个人金融数据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在对个人金融数据商业使用法律规制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应从立法监管、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三个方面对个人金融数据进行规制。
个人金融数据商业使用的立法监管体系
  (一)提高个人金融数据立法层级
  尽管我国已经对个人金融数据的商业使用进行了初步的法律规制,随着大数据技术在金融科技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导致金融机构对个人金融数据的采集渠道多元化以及个人金融数据的使用所带来的扩散性风险较强,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立法力度,制定相应的监管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发布《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对个人金融信息进行了更细致的分类,扩大了金融机构的范围,明确了个人金融数据在采集、存储、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安全保护需求,完善其内容,提升其法律层级,赋予其更强的强制力。此外,还应注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已实际执行且具有较强关联性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其在实际金融活动中的效果,判断其是否有必要进行完善或者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法律监管制度,促进个人金融数据的商业使用。
  (二)明确个人金融数据的权属关系
  不管是把个人财务资料的所有权归于资料的提供者或者是资料的使用者,“一元一权”的思考方式都具有内在的弊端。在一元化的框架下,不论是将权利给予资料的使用者还是提供者,都违背了对数据资源的价值挖掘和利用的时间需求,这一做法既妨碍数据的流动,又妨碍金融创新和科技的发展。据此,应构建“数据产权”与“数据使用权”的二元产权架构,以实现“数据产权”与“数据使用权”的协调。在这种“权利+使用权”的二元结构下,个人金融资料的权利属于数据的最初制造者,而作为数据的使用者,其对个人金融资料拥有使用权,而作为数据使用权的“母权”,需要经过用户的许可,也就是数据所有者的“知情同意”。在数据资源市场演化中,不仅存在信息使用者之间的权利矛盾,而且还存在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以及信息垄断等问题。通过引进数据使用权机制,既可以有效地解决数据产权问题,又可以使数据使用者和使用者在数据权利上得到更好配置,还可以缓解数据使用者之间的利益矛盾,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三)强化落实“告知—同意”管理规则
  “告知—同意”规则作为数据主体保障自身权益的基础方式,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个人金融数据的后续处理与利用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使得在采集初始阶段,不能完全、精确地将其采集与利用的用途等信息告知对象,同时,由于金融机构通常采用较为模糊的文本进行“概括性”说明,从而造成了这一规定的实施成效并不理想。为此,应加强对“告知—同意”原则的贯彻执行。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即便是金融机构在进行商务利用时,也不会刻意超过采集数据时所说的用途,但是由于数据处理和分析过程的复杂程度,金融机构不能事先预测其后果。所以,在这一背景下,不仅要让金融机构在采集资料时尽到告知与说明的责任,还应该强化对其继续使用的信息的告知,让数据主体可以全程跟踪个人金融数据的多个环节使用,从而有效地解决这些新的风险。
个人金融数据商业使用的政府监管模式
  随着金融科技的创新与应用,传统的金融监管观念、监管手段已无法应对个人金融数据在使用中的风险,必须不断创新金融数据监管理念、丰富金融数据监管手段。
  (一)创新个人金融数据监管理念
  从“指挥—控制”模式向“协作”模式转型,针对个人财务信息商业化利用的监管思维需要进行调整:首先,在传统的规制思想下,监管者是经营者或控制者的身份,而“协作”模式则是将监管者从控制者变为推动者或参与者,而非控制者。需要构建一个为金融机构的数据加工与利用服务的大数据平台,并为其开发相关的信息服务。其次,针对金融技术环境下,个人金融数据商业化利用中的多元化与不确定性,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不再是简单的“规章制度”或“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协同合作”,而是由过去的自上而下的命令与决策转变为通过协作实现信息的分享,进而实现利益的共享与联合治理。“指挥—控制”型金融监督以强制需求与违规惩罚为中心,表现出监督的刚性;“协作”型则以信任为前提,管理者更多地采取灵活的方式,充分考虑各方的意愿与选择,构建多个主体的谈判机制,均衡各方的利益矛盾,将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热情充分调动起来。
  (二)丰富个人金融数据监管手段
  个人金融数据商业使用环节多而复杂,金融监管机构需要更为具体而细致的监管措施,覆盖数据监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阶段,需要更加明确和详细的监管手段。特别是将风险评价体系引进到事前监督中,管理者可以在特定的情景下对金融机构利用个人金融资料的情况进行分析,并用这种方式对金融消费者造成的风险进行评价,根据不同的风险水平,分别制定相应的对策。对高风险的数据使用行为,监管部门可以采用严厉的防范手段,对风险相对较小的数据使用行为则采用相对宽松的方法来进行,这样不仅能够防止意外发生,还能够提升监督效能。另外,在事前监督阶段,管理者可以适时地采用监控技术,运用大数据技术,使监控流程信息化。利用监控技术,能够提升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沟通的工作效能,改变监管模式,对其进行积极监测,保护其权利。在事后监督阶段,对特定的监督措施进行改进,在金融机构采集、处理和使用个人金融资料时,监管部门可以对金融机构的个人金融资料的商业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以确保其满足安全控制的要求。
个人金融数据商业使用的自律监管机制
  金融机构作为被监管者,对自身利用金融数据的环节流程相较于监管部门来说更为熟悉,合理构建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能够有效确保其利用行为合法合规。相对于政府管制,行业自律更具制度弹性,成本更低,更有利于职业经理人信用观念的培养。在行业内开展自我监督,可以对金融机构使用金融消费者的个人资料进行实时监控,也可以使行业团体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行为准则。通过行业的自我管理,可以在法律法规和金融创新之间形成一个缓冲地带,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地利用这些资源,实现对金融效率和风险的保护。
  一是完善金融机构自我监督管理机制,构建对个体财务信息利用进行分层约束的制度,在各大银行之间建立监管和约束体系,有效避免个人金融信息的泄露和滥用。二是引导并重视金融行业自律发挥作用。其一,完善行业认证标识制度,在对其实际业务有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行业协会应制定一套在金融机构使用个人金融资料时遵循的规范,并向合格的金融机构颁发证书,虽然国内的认证工作已起步,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首先,行业协会应对认证标志设定一个合理的有效期,该有效期太长会导致金融机构对其进行不当处理,而有效期太短,又会浪费认证资源,增加认证的负担。其次,应对这些被认定为有资质的银行进行评价,如果这些银行违背了统一的产业规范,应给予一定处罚,比如吊销身份证明,把它们列入不允许采集和利用的个人资料的黑名单。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相应的身份证明来判定某个金融机构对其个人信息的保障情况,从而作出是否与其开展金融交易的决策。其二,业界团体要加强对财务人员资料安全性的培养。行业自律不仅要约束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更要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和自我约束。对于缺乏数据安全意识的从业人员,行业团体应该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和不定时的评估,对于在工作中不当披露、倒卖或者滥用消费者个人金融资料的从业人员,要给予一定的惩罚。
一场透视正义之脸的思辨之旅   □ 徐艳阳

  北京大学教授车浩所著新书《正义的决疑》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不是简单的案例汇编,而是以精微的论证、宏观的视野对正义如何从道德困境、价值冲突、学科分歧等中突围出来进行了探索。
案件的遴选:《正义的决疑》之“疑”
  全国法院每年有几千万的案件,多年积累下来案件数量达亿级。作者独具慧眼,从浩如烟海的案件中挑选出了16个案件,这些案件极具挑战、极富争议,几乎个个都曾引发社会热议和法律人的关注,是现实中真正的疑难案件,揭示了时代的真问题。
  比如案例4“对可同情的复仇者,能否‘刀下留人’”落点为:法律专业人士基于法教义学对死刑适用的分析如何向公众开放,并完成对政策、功能、后果主义等不同视角的兼容?案例7“不作为的网络平台,能否主张‘技术中立’”聚焦于:新技术时代的到来,以传统社会环境为背景的法律如何适应新环境?案例9“人贩子一律死刑,有利于保护儿童吗”关注到:立法考虑的基点远不只是惩罚性的一般预防,而是复杂得多。如何制定更严密、合理、有差异性的“刑罚价目表”,以与犯罪心理博弈,并维护被害人的最大利益?案例15“违规经营保险,能否定集资诈骗”讨论的是:集资和诈骗的概念可以扩张到何种程度?在充满利益纠葛与立场厮斗的现实面前,法学作为的边界何在?
案件的分析:《正义的决疑》之“决”
  该书并不是法学理论上的鸿篇巨制,而是一本讨论具体案件的书。书中讨论的具体问题既包括“女友与母亲掉进水里先救谁”这种道德难题,也包括在“情本体”文化语境下,因“情人勒索”这种犯罪人与被害人强弱倒置对社会产生的心理冲突,还包括“无证卖玉米”这种变革时代导致的法益认知不稳,还包括“摆射击游戏摊是否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这种刑民行交叉案件中有关正义的学科碰撞,还包括“不作为的网络平台,能否主张‘技术中立’”这种互联网时代新技术对法律提出的巨大挑战……
  从作者对一个个案件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在技术上的努力,其中的法教义学阐释静水深流,法社会学阐释山河浩渺,提供了生动的释法说理范例。
案件的超越:《正义的决疑》之“正义”
  作者对这16个案件的探析,不仅有个案解决的技术性思考,还有结构性反刍的学术性思考,完成了学术对个案的超越,这个超越的实质是从各个维度描摹了正义的样态与实现方式。
  其一,实践了裁判的正义灰度理论。这种认知一改非黑即白的传统认知模式,转向于在多重价值冲突中寻找动态平衡。
  其二,强调了对一般性裁判规则的充分挖掘。比如,案例16中,作者提到“这个改判案件……一些学者认为,这不过是在政策层面强调产权保护和企业家保护的大环境下……一个政策性、宣示性的改判,较少法律意义,不值得深究……我发现,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案件……无罪判决书中蕴含的法理能量,潜伏其中的一般性裁判规则,迄今为止,还没有被充分挖掘”。正是在这个认识上,作者归纳出了该案与绝大多数“无意识自我损害”诈骗案所不同的“有意识的自我损害”,进而对行为的“社会目的的落空与实现”进行分析。
  其三,呈现了对法教义学的充分阐释与批判。作者肯定了法教义学在维护体系融贯性上的价值,但同时也批判其过度追求法律形式逻辑的“确定性”可能导致脱离现实与实质非正义。作者主张在法教义学框架内注入决疑论的问题意识,推动法教义学从“封闭体系”转向“开放论证”。如其所言,“那些封闭的条文和教义,永远不会束缚住法律人的想象力,那里有一个向着生活开放出无限可能的世界”。
  其四,运用了情境司法正义方法论。正义之所以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是因为它在纯粹技术理性与案例实践理性、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本土背景与现代转化等悖论之间呈现不同的面目。为了弥合这些悖论对个案正义的拉扯,作者在个案分析上运用了情境司法正义方法论。一方面表现为主张法理上的综合判定,比如不同于法律实证主义法律与道德分离的主张,作者认为在疑难案件中,司法者需直面道德困境,通过法律解释技术将道德价值融入裁判,而非对其予以回避或掩盖;另一方面表现为主张技术上的场景衡量。
  其五,归纳了当下刑事审判实践的核心问题。该书的可贵之处还在于,不仅关注个案,还注重抽象规则的提炼。作者将所论证的16个案件分成四组,分别提出了四个问题:第一,爱有差等,如何平之如水?第二,陌生人社会,群己权界何在?第三,刑罚双刃剑,能否用之得当?第四,刑民行交叉,如何厘清边界?这四个问题是当下中国刑法乃至法律对正义内涵与追求上的大挑战及热点议题,每一个都可作出大文章。
  其六,拓展了刑事审判和刑事法学研究的视野。作者对这16个案件的分析并不囿于刑事法学领域,而是在综合刑事法、行政法、民事法、法史、伦理学、心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领域的基础上展开的。法学是人学,涉及与人有关的一切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问题,宽广的视野有助于实现法律对现实的人文关怀以及对正义的终极追求。
  作者对这16个案件的分析论证和学术归纳展示了一位优秀法学学者的社会关怀和思考的广度、深度,但即使是作者,也不足以解决所有的法律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正义的决疑》不会是终点,其决疑本身也可能被决疑。我们的决疑都是属于当下的,对正义的追求还要继续向前……

田野谈涉及多数用人者的责任分配—— 应创造性地采取用工共同体思想   天津大学法学院田野在《现代法学》2025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平台经济时代用人者责任制度的反思与完善》的文章中指出: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因劳动者执行平台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者责任纠纷层出不穷。用人者责任是传统民法上特殊类型侵权(替代责任)的典型形态之一,但在平台经济时代,平台用人者责任却面临一系列特殊问题,从而引发诸多理论与实务上的争议。要解决这些问题,唯有基于平台经济的特点,处理好用人者责任理论守成与创新的关系。控制理论对于解释平台用人者责任的正当性仍然适用,但“控制”的意涵和形态已具有崭新的时代特征,平台企业对劳动者的“控制”主要表现为算法控制,这种“控制”虽看似有弹性,但实际上同样有力。再者,平台企业的运营在创造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增量风险,应为企业组织体失灵所致损害担责。
  用人者责任背后的用人关系错综复杂,性质有待厘清,用人关系不限于劳动(雇佣)关系,在“劳动三分法”的新格局下,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亦可构成用人关系。劳动者依托平台自主经营型的民事关系通常不构成用人关系,但也存在例外。处于用人关系中的劳动者是否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应以内在关联标准为核心,在个案中根据时间、地点、控制力、利益归属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并可通过类型化的方法增强认定的可操作性。
  在用人者责任成立的情况下,应由谁具体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是涉及多数用人者的责任分配,一直都是平台用人者责任纠纷中最棘手的问题,应创造性地采取用工共同体思想。将平台企业与众多合作企业视作分工协作的统一体,共同承担用人者责任。在外包经营模式下,承包企业对劳动者实施直接的管理,应承担首要责任,而平台企业基于算法管理扮演着隐性用人者的角色,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赵珊珊 整理)
公告专栏 2025年4月2日
  中沛建筑(贵州)有限公司、贵州有志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中路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腾冲杰森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们、陈昌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云0581民初7300号,本院作出判决后原告腾冲杰森建材有限公司不服已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相关材料,原告腾冲杰森建材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为:1.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腾冲市人民法院(2024)云0581民初7300号民事判决书的第四项;2.请求人民法院改判支持由被上诉人陈昌权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人民法院改判支持四位被上诉人承担以851.23吨为基数按照120元/月/吨计算的自2024年1月3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的价差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提交的,本院将依法移送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1月17日受理了东台海益颜料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1300051/51334048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5年3月25日作出(2025)浙0282民催1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柴龙:原告叶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770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彭保祥:原告王占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施文俊、嘉兴领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文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孙秋晗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何伟文:原告文继海与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879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彭从亮:原告杨代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688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周静:原告朱金华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27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南通德威管业有限公司,南通津威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嘉兴南艺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240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南湖法院第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6号 申请人郑三爱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支票壹张(号码:77901016;票面金额:25300元;出票人:郑三爱;付款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7号 申请人郑三爱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支票壹张(号码:77901018;票面金额:24400元;出票人:郑三爱;付款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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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606民催8号 申请人郑三爱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支票壹张(号码:77901023;票面金额:69600元;出票人:郑三爱;付款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9号 申请人郑三爱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支票壹张(号码:77901026;票面金额:26500元;出票人:郑三爱;付款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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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606民催10号 申请人郑三爱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支票壹张(号码:77901027;票面金额:6700元;出票人:郑三爱;付款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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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606民催11号 申请人郑三爱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支票壹张(号码:77901028;票面金额:14800元;出票人:郑三爱;付款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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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606民催12号 申请人郑三爱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支票壹张(号码:77901029;票面金额:50000元;出票人:郑三爱;付款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13号 申请人郑三爱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支票壹张(号码:77901030;票面金额:29180元;出票人:郑三爱;付款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14号 申请人郑三爱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支票壹张(号码:77901031;票面金额:71600元;出票人:郑三爱;付款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15号 申请人郑三爱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支票壹张(号码:77901032;票面金额:16560元;出票人:郑三爱;付款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南区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酷肯曼餐厅、蒋家有:本院受理苏州深岩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浙江新汉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太仓棉盛模具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11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松:本院受理太仓市汉丰印染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85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进:本院受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洁:本院受理丁根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邱浩:本院受理张介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宏福:本院受理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无锡柯擎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江苏光大小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赵成龙:本院受理常州萍安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644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樊世民:本院受理邵志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武进洛阳超胜标准件厂因其所持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行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31400051  34235832,票面金额为100000元,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并依法予以公告。出票人为江苏蓝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常州同渊居物资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汇票到期日为2025年4月8日,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史建新、金汉娟:本院受理朱万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9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刘爱祥:本院受理赵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洪、常州市亚平医用材料有限公司、陈建才:原告牟建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向攀:本院受理龚淑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薛奇龙:本院受理苏州元筱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弘道橱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万豪塑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陆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徐华:本院受理章建弘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苏州杨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周正良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盛姬实业有限公司:原告北美枫情(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诉你方与太仓旭昌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常州瑞之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增伟: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好来屋家居建材营销中心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88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薛凤华:本院受理常州市蓝阳涂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汪祥:本院受理杨汉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双瑶:本院受理杨建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8782号民事判决书及(2024)苏0402民初878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戴劲成:本院受理许可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次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是亚辉:本院受理岳阳俊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川:原告胥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川0311民初1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王川:原告胥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4年10月8日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311民初1287号民事判决书,因判决书有误需补正,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311民初128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2025)冀0121执263号 杨彦召:本院立案执行的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华中路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按时履行(2021)冀0104民初1250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裁定对你名下所有的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大桥路建筑公司集资楼北楼2-203等2处【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9)栾城区不动产权第0001457号)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到院选择评估鉴定机构,本院采取摇号形式确定评估鉴定机构。限你于本公告届满之日起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选择评估鉴定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作价评估,评估报告出结果后,你可在五日内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于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到期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到执行完毕之日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视为对评估报告无异议。本院将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上述财产清偿债务。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翟启全:本院受理原告聂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川1322民初3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翟启全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返还原告聂靖借款10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100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3.55%的四倍即年利率14.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聂靖的其他诉讼请求。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3156号 屠海:原告浙江良乐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奉翔电气有限公司、屠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28日9: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2973号 山西力达伟业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陈巍:原告浙江安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力达伟业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陈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28日10: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廖飞艳:本院受理的张跃权诉廖飞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甄朝品:本院受理原告马从宝与被告甄朝品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5)皖1502民初1458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储柱成:本院受理原告杜伦荣与被告储柱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5)皖1502民初1464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付贵成、吉林翔玺黄金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费娜娜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109民初7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美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薛安奎以53069920200187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已鉴定完毕。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云南省昭通市劳鉴2025年5306992025CC00001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被鉴定人薛安奎鉴定结论为:伤残二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昭通市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相应的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昭通市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禹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查明,你单位拖欠黄建元等23人在昆山中骏花桥世界城一期住宅装修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工资报酬。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昆人社察令字〔2025〕第016001号),责令你单位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依法支付黄建元等23人的工资报酬154963.40元,并在支付完毕后2日内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幢8楼,联系人:王晓敏、朱益栋,联系电话:0512-5766932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拒不履行本指令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顺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明,你单位拖欠章福友等11人在昆山市陆家镇菉溪路南侧、韩泾河东侧地块涂料及保温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工资报酬。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昆人社察令字〔2025〕第054001号),责令你单位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依法支付章福友等11人的工资报酬105624元,并在支付完毕后2日内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幢8楼,联系人:薛一琦、刘辉,联系电话:0512-55216780)。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拒不履行本指令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河北鑫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邯郸市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之间企业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邯仲案字第0745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廖青青(身份证号:50022319921011****):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保定市翔和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重庆锦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何斌(身份证号:51092119791204****)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保裁字第059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补充证据副本,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质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期满后本案将于2025年5月27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天津华悦万家商贸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宾堡(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2024)津仲字第1883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5年6月17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盘古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天津安中通讯电子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2146号,仲裁庭已依法报本会作出管辖异议决定及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4]津仲决字第2146号决定书、[2024]津仲裁字第2146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及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钧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天津笔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与你方承揽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045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5年6月30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中农润泽投资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案[(2024)津仲字第2471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5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组庭通知书。2025年7月8日10时在自贸中心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俊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委托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022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组庭通知书。2025年7月4日10时在自贸中心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周根法:本会受理的王显印与你房屋买卖合同争议案[(2023)苏仲裁字第1220号],现定于2025年5月19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通知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补充证据材料等。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黄学俊: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鲍玲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淮仲裁字[2024]954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浙江泰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尊绅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人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以及【湖仲(2024)裁字第224号】仲裁决定书。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马朋朋: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州百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5年5月13日9时30分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案。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江苏莫斯肯实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东莞市东诚包装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争议一案,现依法将(2024)连仲字第0445号案件有关材料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案仲裁庭由仲裁员苏同志组成,苏同志为独任仲裁员;自公告之日起第35日9时在本会开庭(遇节假日顺延)。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海南鲲鹏研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玉珠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965号),并定于2025年5月6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银润万家置业经纪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庄燕珠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44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鑫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钱妙玲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62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豪方电子竞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李文青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74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鼎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李文青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74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云南康旺轻钢活动房有限公司:本委于2025年2月26日受理宋远超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彝劳人仲案字〔2025〕第51号)。因与你方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10份文书。定于2025年5月16日15时在彝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道歉声明
  冷刚、冷传标、徐州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诚恳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永不再犯。
道歉人:冷刚、冷传标、徐州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3月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3979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被执行人朱爽抢劫罪退赔罚金一案中)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3,924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3月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384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告李栩丞罚金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64,0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公告专栏   9/12中缝
  康松:本院受理河北程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举证、应诉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许如芳:本院受理赵顺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0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章丽锦:本院受理陈双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唐芸芸:本院受理张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谭芬莲:本院受理张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振兴:本院受理王海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葛孝兵、秦萍: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7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民事)。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动履行告知书(民事),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明、朱凌霞: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7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民事)。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动履行告知书(民事),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句容市郭庄镇澳德嘉生活超市、刘雨平:本院受理句容市白兔镇鑫聚诚食品经营部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5月21日9时在后白人民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罗飞:本院受理林伏凤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5月21日9时30分在后白人民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许平:本院受理南京市江宁区蔡金根烟酒商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5月21日10时在后白人民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龙运忠:本院受理何明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罗为巧、谢文军:本院受理任玉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单立刚:本院受理翟大松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5月21日14时15分在后白人民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东莞市鑫生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熊祥:本院受理江阴茂祥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陶树琴:本院受理丁望盼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424民初207号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盘溪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金丹、陆万:本院受理谭龙坊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们你外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梁崇江:本院受理杨明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邓凡忠: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山东捷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李晓玲组成仲裁庭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9时(法定假日及周末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海阳市海峰置业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李维来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烟仲字第644号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于送达后第3日9时(法定休假日及周末顺延)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海阳市海峰置业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王连军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烟仲字第645号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于送达后第3日10时(法定休假日及周末顺延)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七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高稽通字【2025】04005号)。自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合计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15720.00元。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我中心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依据等有异议,可向我中心提出陈述、申辩。如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在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我中心将根据上述事实,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你单位予以行政处理。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冯淑梅你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及夸大宣传经营的消毒产品已被我委立案查处,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扎卫医罚告﹝2025﹞6号、扎卫传罚告﹝2025﹞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0255号
被鉴定人:刘永龙,身份证号:42080019710424****
用人单位:湖北广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部位:手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17款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62.5条款的规定,确认为3个月,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1月8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0281号
被鉴定人:宋建强,身份证号:42052719660304****
用人单位:湖北合萌建筑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胸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款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22.4条款的规定,确认为4个月,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1月29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0299号
被鉴定人:谭传满,身份证号:42282319750228****
用人单位:湖北云贤建设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胸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42款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无护理依赖;停工留薪期符合S22.4条款的规定,确认为4个月,自2024年10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0283号
被鉴定人:张家旺,身份证号:42052719860122****
用人单位:宜昌保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部位:手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款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52.5条款的规定,确认为3个月,自2024年8月18日至2024年11月17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遗失声明
李婕于2025年3月24日被顺丰快递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7030319930516****,签发日期2023年3月2日,声明原件作废。
翟贤于2025年3月3日不慎遗失身份证件,证号13243019781008****,现声明作废。
王进,于2025年3月24日,遗失身份证,证号32062419680428****,自登报之日起本人不承担他人冒用后果,特此声明。
刘代华遗失十堰郧阳区人民医院开具的湖北省建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费用结算单一份,机构编号:H42030401454.流水号:420300G9101346879615,金额:5555.95元,统筹支付金额:3227.77元,声明作废。
张素光,2025年3月31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广东省司法厅2023年6月3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号:14401199911178521,执业证书流水号:219662120249,现声明作废。
张黎明,2025年3月28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广东省司法厅2023年6月29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号:14403201711906148,执业证流水号:11605996,现声明作废。
焦梦航,于2025年3月10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广东省司法厅2021年6月29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010253090,执业证书流水号:11479612,现声明作废。
郝淑影将二代身份证遗失,证号:22052319770408****,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于文佩遗失执业药师注册证,证号:232222013658,声明作废。
索朗白珍遗失警官证(警号:175229)声明作废。
李永政,邱微(居民身份证号码分别为43092219950115551X,430922199604125129)不慎遗失女儿邱瑾柔的出生医学证明壹份。出生医学证明编号:V430088347。特此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泗水村中堂经济合作社梁清富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919465W-0040,现声明作废。
广西省灌阳县文市镇文市村下塘屋屯068号唐艳龙,广西省灌阳县文市镇文市村11队282号唐胜明,遗失新生儿唐宇宸出生医学证明一份,编号:P530206066,特声明作废。
北京亿联通达商贸有限公司永信中医诊所员工宋慧慧,不慎丢失放射证(放射证号:110108-01812)。特此申明。
濮阳县彩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109280006987)、财务专用章(编码4109280006988)、合同专用章(编码4109280013780),声明作废。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邱碧娥道路货物运输部不慎遗失闽B61289货车道路运输证壹份,证号为350303203245,现声明作废。
上海坤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湘阴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不慎遗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账户名称:湘阴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预算外资金专户,账号:1841790104001238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阴县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5574000071001,开户许可证编号:551000196399。特声明作废。
杭州奕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C0WWPC85)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福建云恒云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8110018651),法人(周展松)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永春县一都镇红寨山农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5MA8U96UY37)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灯笼果民俗客栈不慎遗失《卫生许可证》副本,证号:武卫公许证字[2021]第2121号,声明作废。
福州亚利安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3501110072228,声明作废。
沈阳春瑞安保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原法人章(编码210100000002141,法人:刘宏瑞)丢失声明作废。
仙游县园庄顶景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322MJC089958N)不慎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声明作废。
抚顺云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洪智炳,编号210402001021820)、财务专用章(编号210402001016677)、公章(编号210402001016676),声明作废。
贵州叶乐酒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MAC75KLD7C)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陈晓叶),声明作废。
保亭加茂罗洋建材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5TKWW459)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黑马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01MA0Y67W70Y)不慎遗失公章,编码:2203981111313,现声明作废。
上蔡县华庆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2MA9GDLJL9Y)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128250033773,声明作废。
普定县智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字样:普定县智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编码:5204226010693),声明作废。
贵州省柠檬创客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3MADRA9733D)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6231061382,声明作废。
北京欧洛普密封件厂工会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110112587677044E)不慎遗失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主席:崔志平,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润泽山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1608755F)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翔远航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DEBMAX78)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海悦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2M68Y49)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渭南天宇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610502100002007)经股东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永盛恒福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500642K)经投资人决定,拟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投资人:李凤琴,请债权人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60日内向本企业投资人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全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全椒县泥韵商行、杨保健:本委已受理顾凯诉全椒县泥韵商行、王程程、杨保健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案号:(全劳人仲案字(2025)第14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3时在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仲裁庭(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五号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0日内,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全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公 告
兴华恒鑫(北京)建筑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李建辉向本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已经由我局做出其所受伤害是工伤的认定结论(冀伤险认决字[2024]08011575号),因无法送达你单位,请你到我局领取,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鑫嘉昊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工伤职工薛立卿经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作出伤残八级;停工留薪期8.0个月的鉴定结论(承德市劳鉴委2024年08230301号)。因无法送达你单位,请你单位到本委领取鉴定结论,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特此公告
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通辽市福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史冬向本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已经由我局做出其所受伤害是工伤的认定结论(冀伤险认决字[2024]08011495号),因无法送达你单位,请你到我局领取,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送达公告
苏敏敏,(女,37岁):2024年10月23日,我委查明你于2024年10月12日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经典百货商城格星轩美甲店非医师行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于2025年3月28日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00元,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委向你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件无人签收后被退回,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