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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2025年08月06日

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纪实   □ 新华社记者
  
  2021-2025,时间的脚步走过又一个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即将收官。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勠力同心、踔厉奋发,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壮阔征程上,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出新的历史伟业。
  5年间,从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到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开创性进展、突破性变革、历史性成就,中国答卷举世瞩目,中国道路更加宽广,中国力量不可阻挡。
  乘风破浪 领航前行——“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
  今年7月19日,西藏林芝,总投资约1.2万亿元的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拉开建设序幕。
  此时,世界屋脊上正在建设的“钢铁动脉”川藏铁路,以磅礴之势穿山越岭向林芝挺进。
  2021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来到川藏铁路的重要枢纽站林芝火车站,听取推进雅安至林芝段建设情况汇报,指出“建设好这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的标志性工程”。
  “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望长城内外、大江南北,中华大地流金溢彩、生机盎然——
  这是承载荣耀的辉煌中国: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喜庆新中国75周年华诞,即将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
  这是欣欣向荣的奋进中国:102项重大工程顺利推进,8项指标进展超过预期,经济增量预计超过35万亿元,前4年经济增速平均达到5.5%,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
  这是活力充沛的创新中国:第一艘国产电磁弹射航母福建舰下水,第一次按国际通行适航标准研制的国产大飞机C919实现商业飞行,第一座中国空间站“天宫”全面建成;
  这是民生为大的幸福中国: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4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5.6亿人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在新征程上作出无负时代、无负历史、无负人民的业绩,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
  5年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引领航向,精准分析形势,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奋斗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抓住难得机遇、顶住各种挑战、拓展发展新空间的关键时期。
  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建议。全文以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逻辑主线,体现着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未来发展的深邃思考。
  盛夏,江苏南通五山地区滨江片区亲水栈道上,优美的自然风光吸引游客驻足。
  2020年11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后首次地方考察,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察看长江岸线生态,随后到扬州看大运河沿线环境整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题贯穿其中。
  考察结束后召开的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
  5年来,从多次主持召开推动区域发展战略落实的座谈会,到连续5年在全国两会上谈创新,再到矢志不渝推动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久久为功、步步深入,必有所成”。
  5年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探索规律、掌握主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理论创新引领实践创新——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今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参加审议,再次就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新的论断。
  从在地方考察时首次提出,到作出系统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回答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理论上丰富发展,实践上日新月异。
  2023年10月,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
  “十四五”时期,从提出“第二个结合”到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
  从提出“人文经济学”重大命题到强调“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与经济的交融互动。
  习近平文化思想唤醒文化自信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全社会精神面貌为之一振,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空前增强,全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充分涌流。
  5年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帷幄、沉着应变,把握时与势,洞察危与机,在关键时期作出关键抉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
  前进之路绝非坦途。
  2024年9月26日,北京中南海,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这一年二季度以来特别是进入三季度,我国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落,股市楼市承压,市场预期走弱,海内外忧虑情绪有所蔓延。
  在关键时刻、重要节点,这次会议果断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使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越是风高浪急,越彰显领航掌舵者的坚定果敢。
  2022年11月,因时因势、科学决策,准确把握新冠疫情变化,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2025年2月,瞄准问题、聚焦关切,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体现出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关怀和重视;
  …………
  “十四五”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无畏的胆识和魄力,一次次作出关键抉择,带领全体人民一仗一仗地打、一关一关地闯,有效应对挑战,指明前进方向。
  中流击水,扬帆奋楫。
  这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比预计的要多,取得的成果成效比预期的要好,我们的制度优势更加巩固、创新活力更加强劲、物质基础更加雄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必将在中国发展史上留下极不平凡的一页。
  勇立潮头 坚毅笃行——“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
  稳居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200多种主要工业品产量世界第一,建成全球数量最多的5G基站,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研发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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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时期,一个个“第一”“最多”“最大”,彰显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从量变到质变、从中低端到中高端、从追赶者到领跑者的巨大转变。
  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
  从“主题”,到“首要任务”,再到“硬道理”,高质量发展贯穿“十四五”时期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不断做强经济基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综合国力。”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今年7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山西阳泉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考察调研。
  生产车间里,总书记不时驻足察看,详细了解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他指出:“实体经济不能丢,实体经济里边的传统产业不能丢,要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升级。”
  5年间,从实验室、研究院,到制造业企业、工业园区,习近平总书记一次次深入科技创新最活跃的地方,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重要指示,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作出部署。
  5年间,中国站上一个又一个“大国重器”的创新制高点,拥有了自主研发的高性能芯片和操作系统,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000万辆,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
  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2025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到这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出台实施,只用了10个月时间,海外媒体评价“具有里程碑意义”。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5年间,面对新的时代形势和课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瞄准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环节,谋划推动一批战略性、创造性、引领性改革。
  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迈向深入,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逐步健全完善……
  2024年7月18日,党和国家迎来又一个历史性时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角响彻神州大地。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300多项改革举措渐次推出,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向广度和深度进军。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安排及政策措施向海内外发布: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
  改革越深入,对开放的水平要求就越高;开放水平越高,对改革的促进作用就越大。
  5年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或出席首届中国-中亚峰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主场外交活动,向世界传递中国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强音;中国连续多年举办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消博会,践行“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的坚定诺言。
  “与中国同行就是与机遇同行,相信中国就是相信明天,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国际工商界代表时的真诚邀约,宣示中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决心,为中国与世界合作共赢注入强大信心和力量。
  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习近平总书记以深刻的忧患意识和深远的战略眼光,在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中树立底线思维,在斗争中维护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牢牢掌握我国发展和安全主动权。
  粮食安全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
  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第一站就来到三亚市崖州湾种子实验室,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必须把种子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把能源安全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强调“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
  坚持科技自立自强,要求“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更大进展,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科技强军战略,紧紧扭住能打仗、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
  5年间,我国粮食、能源、产业、国防等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目前已累计建成超10亿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电力基础设施体系,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球三分之一;拥有全球规模最大、门类最齐全、体系最完整的制造体系,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底气更足。
  人民至上 造福人民——“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创意十足的街边景观与乡愁浓郁的老式建筑巧妙融合,清新文艺的特色小店与配套齐全的服务设施相得益彰……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民主村社区,充满烟火气和幸福感。
  这里曾经是远近闻名的“老破小”,经过城市更新,蝶变为传统新潮交融的新家园。
  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来到民主村社区,语重心长地说:“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人民,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重逾千钧。
  5年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明确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目标。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百姓身边事,一件一件办实办细办好。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2024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当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发布,从中央层面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出顶层设计。
  “十四五”以来,每年城镇新增就业稳定在1200万人以上。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病有所医,是牵动亿万家庭的民生关切。
  2023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强调,要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特别要强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
  “十四五”以来,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成果,实打实地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国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都在95%以上。
  乡村全面振兴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幸福路上,一个也不能少。
  玉龙雪山脚下的云南丽江现代花卉产业园,各色花朵竞相盛放。
  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云南丽江现代花卉产业园考察。从品种、价格,到务工收入……总书记看得仔细,问得具体。
  “你们这个事业搞得很兴旺,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祝你们的生活像花儿一样美!”习近平总书记的话,给了大家更足的信心与干劲。
  跋山涉水、走村入户,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如何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深入调研。
  5年来,我国粮食年产量连续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024年首次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
  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连续4年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4年快于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速。
  西藏定日县,灾后重建工作正在加速推进,新民居渐次成型,孩子们嬉笑着跑来跑去。很难想象,这里半年多前刚刚遭受了一场强烈地震。
  2025年1月7日,海拔4000多米的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全力开展人员搜救,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治国理政全过程,斗洪水、抗干旱、战疫情,牢牢守住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从城市到乡村,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在城市里有个家”,是不少进城建设者的心愿。
  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工作,从事保安工作的张颂蔚回到了自己的小家——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他住的四人间里环境整洁,厨房、卫浴、家电齐全。
  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期间,专程到外来人口占比较高的闵行区,走进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调研。离开时,面对围拢过来的社区居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我们的社会主义就是要走共同富裕的路子。”
  着眼城乡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落地实施,壮大县域经济,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5年来,我国不断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2024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7%,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比例达97%。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突出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
  稳步推动共同富裕,不仅是“十四五”期间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
  庄严承诺,矢志不渝。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14亿多中国人民在共同奋斗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胸怀凌云志,关山度若飞。
  今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必将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记者赵超 安蓓 齐中熙 魏玉坤)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为执法“划框” 给企业“松绑” 山西出台69个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提升市场活力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为提振发展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山西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通过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为执法行为量身定制标尺,有效破解了过去部分领域执法标准不一、企业经营“踩雷”风险高的难题。
  截至目前,山西省、市两级行政机关已制定发布69个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覆盖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重点涉企执法领域,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法治动能。
定标准
从“粗放执法”到“精准刻度”

  “同样的违法行为,在不同地区、不同执法人员手中,处罚结果可能大相径庭。”这是过去企业对行政执法的常见顾虑。
  为破解这一痛点,山西省司法厅牵头制定并推进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明确要求省级行政机关和设区市相关部门要制定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对有裁量空间的执法事项“划刻度、定标准”。
  山西省司法厅通过实地调研与书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省级行政机关和各市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情况进行“体检”,同时将裁量基准制定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13710”政务督办系统进行督办,对滞后单位点名催办。截至目前,省级层面,共有31个省级行政机关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发布了35个相关基准;市级层面共制定发布34个相关基准。
  其中,山西省公安厅针对200余种常见治安、交通违法行为,先后制定了《山西省公安机关常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山西省公安机关常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两个裁量基准,提炼出85项裁量基准在日常行政处罚工作中适用,同时通过案卷评查倒逼规范执行;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推出的“包容免罚清单”涵盖12类81项事项,明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情形,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针对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山西省司法厅牵头对省政府赋权乡镇(街道)的55项行政执法事项裁量基准进行梳理,制定了《山西省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不仅有力规范了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也让社区小店、乡镇企业清晰知晓“什么不能做、违规会怎样”。
重落实
从“纸上条文”到“手中工具”

  “过去执法全凭经验,现在对照清单就能精准裁量,再也不用担心被投诉了。”这是如今山西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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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让裁量基准从“纸上条文”变为“手中工具”,山西省打出“培训+案例”组合拳:司法行政系统邀请法学专家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单场网络培训吸引8万人次观看;市场监管部门公示裁量基准时同步发布“轻微违法免罚典型案例”,用鲜活事例让执法人员知晓容错边界;卫健系统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辅导,确保标准执行不跑偏。
  制度建设尽管成效显著,但实践中,部分单位仍存在对裁量基准重要性认识不足、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为此,山西省司法厅在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提高了裁量基准运用的赋分权重,对不规范适用行为点名通报、限期整改。
  “既要通过规范裁量权给企业‘松绑’,也要通过严格监督防止‘裁量失当’,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山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涉企重点领域,动态编制“从轻、减轻、免罚”3张清单,并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等场景补充“从重处罚清单”,让企业对执法预期一目了然。
显成效
从“经营顾虑”到“发展底气”

  “过去,车辆超限运输的处罚幅度往往让企业‘心里没底’,有时同一超限幅度,不同执法队的处罚结果能相差数千元。现在有了明确的裁量基准,超限3%以下怎么罚、3%到5%之间怎么处理,一条条写得清清楚楚,我们对照标准就能算明白‘成本’,更能主动规范运输行为,心里踏实多了。”晋中市一家物流企业负责人说,自裁量基准实施以来,该企业因超限被处罚的次数下降了40%,运营成本也随之降低。
  山西执法环境的优化,带动了市场活力的提升。据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统计,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实施一年来,有1000余家企业因轻微违法行为被免予处罚,其中大部分是中小微企业。
  “裁量基准的出台,既让执法人员少走弯路,也让企业行得更稳。”山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在企业从“怕执法”到“懂执法”再到“守规则”的转变中,能清晰地看到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轨迹。下一步,随着更多领域裁量基准的完善和落地,山西将持续释放制度红利,为企业发展营造更稳定、更公平、更透明的执法环境。
纪念任建新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王沪宁出席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纪念任建新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5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座谈会,并在会前会见了任建新同志亲属。
  任建新同志是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原书记,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座谈会上缅怀了任建新同志的光辉一生,强调要学习他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毕生致力于政法事业的执着追求,司法为民的深厚情怀,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精神境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出席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王东峰主持座谈会。
“三力”赋能筑牢平安根基 张家界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金  红
  
  在湖南省张家界市,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只需走进综治中心,就能享受调解、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该市通过规范化建设、多部门联动,推动基层治理从“分散跑”向“集中办”转变,真正让群众“只进一扇门,解决烦心事”。
“只进一扇门”的“吸引力”
  一大早,桑植县走马坪白族乡走马坪村的村民老钟就来到了乡里的综治中心寻求帮助。他觉得,邻居多占了他家的地。接到求助后,乡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联动平安办、司法所、建房办、村委会第一时间来到两家了解情况,并拿出地亩账对两家土地进行测量和重新划分,最终老钟和邻居在综治中心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圆满化解了这起土地纠纷。
  “如今,‘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群众‘只进一扇门’,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矛盾调解都能找到办事员,再也不用来回跑了。”据桑植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过去很多人包括工作人员都不清楚综治中心是干什么的。
  “很多来访群众向我们反映,有时并不清楚想反映的问题属于哪个部门管,需要去几个部门反映,跑来跑去就跑出了‘火气’。”面对群众需求,张家界市严格遵循“挂牌标识统一、场所选址便民、指导关系明晰、功能布局科学”的规范化要求,科学设置群众接待、矛盾调处、指挥调度三大功能区(室),将综治中心与矛盾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融合运行,建成“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的实战化阵地。截至目前,全市4个区县和79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已完成提质升级并开门接待群众,内部功能分区清晰、墙上标语醒目,接待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各类工作室井然设立,让群众解纷“只进一扇门”,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多部门联动的“凝聚力”
  夏日午后,蝉鸣不止,张家界市永定区综治中心却洋溢着舒心与感激的气氛,感谢声、欢笑声和掌声交织在一起。推开门,区综治中心、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工作人员围坐在一起,持续上访近两年的雷某某将一面印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 公正高效倾心为民”金色大字的鲜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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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地交到了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手上,以此表达他对综治中心联动法院等多部门高效、专业、便民服务的由衷感谢。这面锦旗不仅是对综治中心服务工作的褒奖,也是张家界市“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宗旨的生动写照。
  这个实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派员常驻,人社、住建、卫健、林业等单位轮驻,社会组织约驻的综治中心,是张家界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举措,谈笑风生间,不仅串起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温情,更彰显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服务温度。近年来,张家界市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创新“常驻+轮驻+约驻”的多元共治服务模式,推行“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反馈报告、跟踪回访”全链条机制,划分咨询服务、登记受理、多元解纷、诉讼服务等版块制定解纷流程图和首问负责、“中心吹哨、部门报到”、会商研判、限时办结等10多项管理制度,形成全程跟踪、综合研判、催办督办、法律监督、结案归档的闭环管理,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真金白银”的“影响力”
  “要不是综治中心出面,都不知道被拖欠的工资啥时候才能拿到手。”永定区谢家垭乡一农民工刘某在区综治中心大厅激动地说。原来,包括他在内的156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收到永定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提请的诉求后,区综治中心立即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组织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谢家垭乡政府、特约律师及调解员组成联合调解团队,成功为156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00余万元。
  纠纷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而综治中心的成立,不仅让群众多了个说理的地方,也让基层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实现了就地解决。张家界市按照“随叫随到、协同办公、闭环管理”的总体思路,高效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对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调度,积极推广“湘矛调”微信小程序,倡导“有纠纷,找综治,为您‘码’上解决”,实现对各类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的科学预测和防控。
  今年以来,全市通过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193件,化解矛盾纠纷1025件,成功率达85.9%,促进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同步下降,“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能只停留在解决‘有没有’的问题上,更要关注运行得‘好不好’,让群众感受到服务的温度和温情。”张家界市综治中心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继续强化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推进综治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与视频会商系统建设,提升综治中心的智能化水平,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平台企业收费要合理合规   □ 林楠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并施行《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佣金、抽成、会员费、技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等收费行为。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已成为一个覆盖面广、包容性强、开放度高的生态系统,在促进消费、推动创新、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平台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以收费为例,在平台企业开展经营服务过程中,佣金、抽成、技术服务费等费用构成其收入的基本来源。但目前这些收费存在名目繁多、计算方法复杂、收费不透明等现象,部分平台甚至通过不合理收费,增加平台内经营者负担,挤压其利润空间。这既损害有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更不利于平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是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更需要整个生态持续繁荣,必须始终走在法治轨道上。平台企业的收费行为必须合理合规。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不得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此次发布的《指南》以问题为导向,不仅明确了平台收费应遵循的原则,倡导降低平台内经营者负担,而且针对纠治平台收费不透明、不合理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如明确平台要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健全收费规则、收费公示等制度机制,审慎评估收取保证金必要性,保障平台内经营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等。此外,还明确了不得向平台内经营者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等8种不合理收费行为。这些规定既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细化和落实,也是对平台经济有关乱象的有力回应,对维护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平台及经营者共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平台经济连接着千万商家的生计和亿万消费者的日常,规范收费行为是维护市场公平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民生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期待在《指南》的指引下,平台企业以合规建设优化收费体系,让技术红利普惠共享,推动行业在法治轨道上释放更大能量,最终实现平台与经营者共荣、行业与社会共赢,助推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擦亮自贸港特色涉外审判品牌 海南法院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盛夏炎炎,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干警持续走访崖州湾科技城部分项目和企业,通过涉外诉讼就近服务、涉外法治宣教、多元平台解纷等方式,给国内外投资者吃下法治“定心丸”。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成型起势,今年12月18日又将迎来封关运作,大量国内外市场主体涌入,涉外民商事纠纷剧增。”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瞄准新形势新需求,海南省高院立足审判职能,召开全省涉外审判工作会议,出台加强涉外审判工作意见,组建两个专门法庭,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着力打造具有自贸港特色涉外审判品牌。
  历经6年时间打磨,一幅“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以高水平涉外审判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新画卷,正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徐徐展开。
形成涉外审判新格局
  原告加拿大公民与被告谢某系多年好友,但因房屋所有权确认、不当得利等问题引发多起诉讼、执行案件。原告长期在国外居住,希望尽快将房屋过户。被告认为原告未兑现承诺,且执行案件过程中将其唯一的房屋拍卖,拒绝协助过户。
  为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立案时将关联案件信息第一时间推送给诉讼、执行法官,矛盾化解关口前移。法官将诉讼和执行协同进行,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诉讼、执行案件一揽子解决。
  “这得益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创立的‘立审执一体化’集中审判运行机制,解决了审判力量分散、各自为政、执行难的问题,入选海南省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并获得海南省第一届制度创新奖二等奖。”海南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茹介绍。
  2025年3月19日,海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到海南一中院调研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他强调,要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谋划好全省涉外审判工作。
  作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于2019年9月26日分别在海口、三亚成立。
  为适应自贸港封关运作新需求,海南高院科学调整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机制,优化涉外民商事审判布局。争取上级法院和省委编办支持,将两个“立审执一体化”的海南第一、第二涉外审判庭更名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调整管辖和审判职能,突显国际化特点。
  此外,海南省高院确定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文昌市人民法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4家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审判质效。
  眼下,海南法院形成了以省高院民四庭为牵引、2个国际商事法庭为示范、4个基层法院为支撑的“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涉外民商事审判新格局。
探索多元解纷新机制
  在连某与郑某申请认可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案中,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通过对域外仲裁裁决的穿透式审查,发现案涉仲裁当事人存在企图通过境外仲裁方式规避内地破产法相关规定之嫌。
  “经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并获核准,裁定不予认可案涉境外仲裁裁决书。”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负责人林婷说。
  近年来,海南法院优化法院与仲裁机构的衔接配合机制,深化琼港两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办理两例协助香港地区仲裁机构财产保全案件,保障港籍当事人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
  三亚中院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创建涉外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为外籍劳动者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该机制入选海南第五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
  走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1500平方米的大厅宽敞明亮,商事主体征信查询、诉讼、仲裁、调解等窗口设施一应俱全,可实现对国际商事纠纷的集中受理、统一分拨、高位监管、数据研判和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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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9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在海南一中院启用,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诉、调、裁“三位一体”制度创新基础上,对标国际高水平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据统计,该中心挂牌以来共受理案件上百件。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荣获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系海南唯一入选案例。
  “打造诉讼、调解、仲裁三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协调、衔接流畅、形成合力的运行机制,为全国提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海南方案。”省高院民四庭有关负责人介绍。
优化诉讼服务新模式
  打开海南“一站式”域外法查明平台,核心功能已完成开发、联调、测试与部署,初始版本已完成,可以通过互联网正常访问使用……
  平台按照“19大功能+8大系统对接+4大知识库+4大计算模型”的架构,由三亚中院建设。这是继“‘立审执’一体化的管辖运行机制”和“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后,海南涉外审判机制的又一重要创新。
  建设海南自贸港,迫切需要全面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水平,便捷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为投资者提供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海南法院着力构建示范性涉外诉讼服务体系,推进涉外审判精品战略,提升审判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
  据了解,海南法院在全省重点经济发展园区设立司法服务工作站,做到法律服务差异化、特色化。创设诉讼退费及执行领款绿色通道,开辟涉外诉讼便利引导最佳路径。连续5年组成专门团队入驻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进行法治宣传。
  此外,全省法院主动适应自贸港封关运作的营商环境要求,聚焦当前涉外诉讼服务领域难点、堵点问题,科学构建以优质平台、便捷流程、专业团队为核心要素的涉外诉讼服务体系。参与中央法务区总体建设工作方案及2024年重点任务文件的制定工作。
  在审理一家航空公司与金某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时,海口海事法院论证了《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货损索赔条件以及请示变更的适用标准,明确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凸显了自贸港法院专业化审判优势。案例入选最高法第二批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
  为促进国际司法交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海南基地”三亚法官学院举办尼泊尔法官研修班。海南省高院承办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提升自贸港国际影响力。
  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在即,海南法院正加快融入涉外法治工作体系,提升涉外审判工作能力,在国际经贸规则构建与涉外法治实践中彰显司法智慧与海南担当。
贵州深入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 构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防线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贺  坤

  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紧扣法律援助法要求,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切实筑牢群众合法权益保障防线。2023年以来,全省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3万件,以扎实成效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在服务网络建设上,贵州织密“立体服务网”。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服务体系,1510个乡镇(街道)工作站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服务;全省统一协同服务系统实现案件线上流转,经济困难承诺制、审批流程简化等举措,让“应援尽援”更高效。
  机制革新是提升效能的关键。贵州修订《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将婚姻家庭、农村土地纠纷等新增纳入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同时,出台经济困难诚信承诺制、案件指派规程等配套制度,推行办案质量与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以制度刚性保障服务质效。
  针对特殊群体,贵州精准施策。“法援护苗”行动为未成年人开通“绿色通道”,明确遭受家暴等情形的未成年人申请援助不受经济困难限制,2023年以来已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近2万件。对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2023年以来帮助追讨工资2.14亿元,提供法律咨询近7万人次。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成为群众“暖心线”。该热线实行“7×24小时”服务,整合法律咨询、援助申请等功能,确保每名来电群众都能得到及时、专业的回复。对涉及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校园暴力等咨询事项,形成“接听—转办—跟踪—回访”的全流程闭环。2023年以来已服务69.76万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8.85%。
  在基层服务与质量监管上,贵州同样发力。49名“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深入服务地提供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35件;大学生法律援助专项计划即将实施,将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案件质量方面,通过“三审”制度、质量评查、“六步走”等提升举措,实现全周期管控,推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从城市到乡村,从特殊群体到普通群众,贵州让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法治工程既见实效又暖民心,为法治贵州建设注入温暖力量。
吉林政法机关进律协宣讲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   本报讯 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桂红建 吉林省委政法委近日组织省直政法机关业务骨干走进吉林省律师协会,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解读宣讲活动。省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各专业委员会代表及全省700余家律所共8000余名律师,线上线下参加宣讲活动。
  此次宣讲活动聚焦企业发展中的法治需求,紧扣政法机关在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定位,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系统讲解了近年来吉林省政法机关出台的涉企执法司法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政策性措施,并就律师群体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
  省律师协会负责人田大原说,此次宣讲活动内容务实、针对性强,为律师群体精准理解和适用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性措施提供了有力指导。省律师协会将结合律师的职业特点,组织全省律师深入学习宣讲内容,推动政策性措施落地见效。
  据了解,此次宣讲活动是吉林省委政法委推动政法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举措,通过搭建政法机关与法律服务行业的沟通桥梁,进一步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为吉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山东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活动   本报讯 记者梁平妮 连日来,山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系列主题宣传、集中整治、实战演练活动,在系统内掀起“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热潮,有力推动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据了解,山东省戒毒管理局编制安全生产理论学习题库,组织全员学习并开展线上考试,普及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营造浓厚氛围。举办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创新推出“知识问答、隐患狙击、模拟战场”3个竞赛环节,通过看图查隐患、突发事件处置等形式,创新丰富竞赛内容,检验选手隐患排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安全生产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锻炼应急队伍,提升实战能力。同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印发工作指南,组织各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工作。由厅局领导带队,紧盯生产劳动车间、外租外包场所、有限作业空间等重点部位,对部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活动期间,各单位开展安全专家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安全警示基地等活动21场次,全系统共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39场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43个。
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纪实   □ 新华社记者
  
  2021-2025,时间的脚步走过又一个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即将收官。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勠力同心、踔厉奋发,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壮阔征程上,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出新的历史伟业。
  5年间,从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到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开创性进展、突破性变革、历史性成就,中国答卷举世瞩目,中国道路更加宽广,中国力量不可阻挡。
  乘风破浪 领航前行——“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
  今年7月19日,西藏林芝,总投资约1.2万亿元的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拉开建设序幕。
  此时,世界屋脊上正在建设的“钢铁动脉”川藏铁路,以磅礴之势穿山越岭向林芝挺进。
  2021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来到川藏铁路的重要枢纽站林芝火车站,听取推进雅安至林芝段建设情况汇报,指出“建设好这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的标志性工程”。
  “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望长城内外、大江南北,中华大地流金溢彩、生机盎然——
  这是承载荣耀的辉煌中国: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喜庆新中国75周年华诞,即将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
  这是欣欣向荣的奋进中国:102项重大工程顺利推进,8项指标进展超过预期,经济增量预计超过35万亿元,前4年经济增速平均达到5.5%,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
  这是活力充沛的创新中国:第一艘国产电磁弹射航母福建舰下水,第一次按国际通行适航标准研制的国产大飞机C919实现商业飞行,第一座中国空间站“天宫”全面建成;
  这是民生为大的幸福中国: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4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5.6亿人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在新征程上作出无负时代、无负历史、无负人民的业绩,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
  5年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引领航向,精准分析形势,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奋斗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抓住难得机遇、顶住各种挑战、拓展发展新空间的关键时期。
  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建议。全文以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逻辑主线,体现着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未来发展的深邃思考。
  盛夏,江苏南通五山地区滨江片区亲水栈道上,优美的自然风光吸引游客驻足。
  2020年11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后首次地方考察,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察看长江岸线生态,随后到扬州看大运河沿线环境整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题贯穿其中。
  考察结束后召开的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
  5年来,从多次主持召开推动区域发展战略落实的座谈会,到连续5年在全国两会上谈创新,再到矢志不渝推动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久久为功、步步深入,必有所成”。
  5年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探索规律、掌握主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理论创新引领实践创新——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今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参加审议,再次就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新的论断。
  从在地方考察时首次提出,到作出系统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回答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理论上丰富发展,实践上日新月异。
  2023年10月,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
  “十四五”时期,从提出“第二个结合”到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
  从提出“人文经济学”重大命题到强调“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与经济的交融互动。
  习近平文化思想唤醒文化自信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全社会精神面貌为之一振,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空前增强,全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充分涌流。
  5年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帷幄、沉着应变,把握时与势,洞察危与机,在关键时期作出关键抉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
  前进之路绝非坦途。
  2024年9月26日,北京中南海,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这一年二季度以来特别是进入三季度,我国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落,股市楼市承压,市场预期走弱,海内外忧虑情绪有所蔓延。
  在关键时刻、重要节点,这次会议果断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使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越是风高浪急,越彰显领航掌舵者的坚定果敢。
  2022年11月,因时因势、科学决策,准确把握新冠疫情变化,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2025年2月,瞄准问题、聚焦关切,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体现出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关怀和重视;
  …………
  “十四五”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无畏的胆识和魄力,一次次作出关键抉择,带领全体人民一仗一仗地打、一关一关地闯,有效应对挑战,指明前进方向。
  中流击水,扬帆奋楫。
  这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比预计的要多,取得的成果成效比预期的要好,我们的制度优势更加巩固、创新活力更加强劲、物质基础更加雄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必将在中国发展史上留下极不平凡的一页。
  勇立潮头 坚毅笃行——“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
  稳居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200多种主要工业品产量世界第一,建成全球数量最多的5G基站,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研发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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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时期,一个个“第一”“最多”“最大”,彰显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从量变到质变、从中低端到中高端、从追赶者到领跑者的巨大转变。
  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
  从“主题”,到“首要任务”,再到“硬道理”,高质量发展贯穿“十四五”时期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不断做强经济基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综合国力。”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今年7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山西阳泉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考察调研。
  生产车间里,总书记不时驻足察看,详细了解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他指出:“实体经济不能丢,实体经济里边的传统产业不能丢,要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升级。”
  5年间,从实验室、研究院,到制造业企业、工业园区,习近平总书记一次次深入科技创新最活跃的地方,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重要指示,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作出部署。
  5年间,中国站上一个又一个“大国重器”的创新制高点,拥有了自主研发的高性能芯片和操作系统,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000万辆,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
  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2025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到这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出台实施,只用了10个月时间,海外媒体评价“具有里程碑意义”。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5年间,面对新的时代形势和课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瞄准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环节,谋划推动一批战略性、创造性、引领性改革。
  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迈向深入,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逐步健全完善……
  2024年7月18日,党和国家迎来又一个历史性时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角响彻神州大地。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300多项改革举措渐次推出,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向广度和深度进军。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安排及政策措施向海内外发布: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
  改革越深入,对开放的水平要求就越高;开放水平越高,对改革的促进作用就越大。
  5年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或出席首届中国-中亚峰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主场外交活动,向世界传递中国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强音;中国连续多年举办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消博会,践行“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的坚定诺言。
  “与中国同行就是与机遇同行,相信中国就是相信明天,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国际工商界代表时的真诚邀约,宣示中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决心,为中国与世界合作共赢注入强大信心和力量。
  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习近平总书记以深刻的忧患意识和深远的战略眼光,在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中树立底线思维,在斗争中维护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牢牢掌握我国发展和安全主动权。
  粮食安全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
  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第一站就来到三亚市崖州湾种子实验室,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必须把种子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把能源安全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强调“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
  坚持科技自立自强,要求“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更大进展,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科技强军战略,紧紧扭住能打仗、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
  5年间,我国粮食、能源、产业、国防等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目前已累计建成超10亿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电力基础设施体系,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球三分之一;拥有全球规模最大、门类最齐全、体系最完整的制造体系,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底气更足。
  人民至上 造福人民——“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创意十足的街边景观与乡愁浓郁的老式建筑巧妙融合,清新文艺的特色小店与配套齐全的服务设施相得益彰……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民主村社区,充满烟火气和幸福感。
  这里曾经是远近闻名的“老破小”,经过城市更新,蝶变为传统新潮交融的新家园。
  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来到民主村社区,语重心长地说:“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人民,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重逾千钧。
  5年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明确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目标。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百姓身边事,一件一件办实办细办好。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2024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当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发布,从中央层面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出顶层设计。
  “十四五”以来,每年城镇新增就业稳定在1200万人以上。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病有所医,是牵动亿万家庭的民生关切。
  2023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强调,要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特别要强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
  “十四五”以来,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成果,实打实地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国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都在95%以上。
  乡村全面振兴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幸福路上,一个也不能少。
  玉龙雪山脚下的云南丽江现代花卉产业园,各色花朵竞相盛放。
  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云南丽江现代花卉产业园考察。从品种、价格,到务工收入……总书记看得仔细,问得具体。
  “你们这个事业搞得很兴旺,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祝你们的生活像花儿一样美!”习近平总书记的话,给了大家更足的信心与干劲。
  跋山涉水、走村入户,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如何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深入调研。
  5年来,我国粮食年产量连续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024年首次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
  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连续4年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4年快于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速。
  西藏定日县,灾后重建工作正在加速推进,新民居渐次成型,孩子们嬉笑着跑来跑去。很难想象,这里半年多前刚刚遭受了一场强烈地震。
  2025年1月7日,海拔4000多米的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全力开展人员搜救,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治国理政全过程,斗洪水、抗干旱、战疫情,牢牢守住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从城市到乡村,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在城市里有个家”,是不少进城建设者的心愿。
  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工作,从事保安工作的张颂蔚回到了自己的小家——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他住的四人间里环境整洁,厨房、卫浴、家电齐全。
  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期间,专程到外来人口占比较高的闵行区,走进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调研。离开时,面对围拢过来的社区居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我们的社会主义就是要走共同富裕的路子。”
  着眼城乡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落地实施,壮大县域经济,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5年来,我国不断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2024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7%,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比例达97%。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突出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
  稳步推动共同富裕,不仅是“十四五”期间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
  庄严承诺,矢志不渝。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14亿多中国人民在共同奋斗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胸怀凌云志,关山度若飞。
  今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必将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记者赵超 安蓓 齐中熙 魏玉坤)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倪关林、徐四林:利刃寒光无所惧 满腔热血护平安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2023年1月3日晚上8时30分,正在外地探亲的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金徕旺商贸中心某店主张某通过手机监控发现店里有异常情况,怀疑仓库进了小偷,便赶紧联系商贸中心的物业并报了警。
  民警和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搜捕。年已62岁的物业保安队长倪关林闻讯赶到,协助民警开展搜捕工作。倪关林想到从仓库后门出去的必经之路是园区西边,便孤身一人从园区西边包抄过去。
  果然,在西区大楼前,倪关林遇到了落荒而逃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挥着经过改制的裁缝剪刀示意倪关林走开,但倪关林还是勇敢地上前,边劝说边准备制止犯罪嫌疑人。其间,倪关林胸部不幸被连刺两刀,他强忍剧痛死死抓住对方的手腕想把剪刀夺下,终因年事已高体力悬殊没有成功。此时,听到呼喊的民警赶来。
  犯罪嫌疑人见状一手掐住倪关林的脖子,一手用剪刀抵住他,与民警对峙起来。这时,正在园区加班的电工徐四林赶到现场。见歹徒背对着自己,徐四林便趁对方听民警喊话分神之际,猛冲上去将其扑倒,随即用手牢牢钳住犯罪嫌疑人持剪刀的手,为警方解救倪关林、妥善处置警情赢得了时机。民警和周边几名围观群众一拥而上,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控制。
  歹徒被警方抓获后,倪关林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严重,他被送入重症病房。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休养,倪关林回到工作岗位。他说:“当时没想这么多,也不害怕,一心想着要赶紧抓住他,怕他跑掉。”
  倪关林退休前是柯桥区一家大型公司的管理人员,退休后闲不住,来到物业公司发挥余热。
  “倪师傅一开始是做普通保安的,一年后因为工作出色,公司提拔他做了保安队长。他经常早上7点多就到了,傍晚下班也回得晚,园区里只要有事,一个电话倪师傅一定到。”园区物业工作人员说,倪关林在日常工作中非常爱岗敬业,总是放弃休息时间主动加班。
  徐四林在扑救中也弄伤了膝盖和手腕,但事后他照常回到工作岗位。第二天早上回到家中,妻子发现了异样,他随口搪塞了过去。直到民警找上门,家人才知道徐四林做了这么一件惊心动魄的事。
  “在绍兴生活了20多年,感觉这是一座温暖有爱的城市,遇到的也都是好人。”提起自己见义勇为的经历,徐四林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说,“当时只是想救人,如果是别人,应该也会这样做的。”
擦亮自贸港特色涉外审判品牌 海南法院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盛夏炎炎,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干警持续走访崖州湾科技城部分项目和企业,通过涉外诉讼就近服务、涉外法治宣教、多元平台解纷等方式,给国内外投资者吃下法治“定心丸”。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成型起势,今年12月18日又将迎来封关运作,大量国内外市场主体涌入,涉外民商事纠纷剧增。”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瞄准新形势新需求,海南省高院立足审判职能,召开全省涉外审判工作会议,出台加强涉外审判工作意见,组建两个专门法庭,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着力打造具有自贸港特色涉外审判品牌。
  历经6年时间打磨,一幅“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以高水平涉外审判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新画卷,正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徐徐展开。
形成涉外审判新格局
  原告加拿大公民与被告谢某系多年好友,但因房屋所有权确认、不当得利等问题引发多起诉讼、执行案件。原告长期在国外居住,希望尽快将房屋过户。被告认为原告未兑现承诺,且执行案件过程中将其唯一的房屋拍卖,拒绝协助过户。
  为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立案时将关联案件信息第一时间推送给诉讼、执行法官,矛盾化解关口前移。法官将诉讼和执行协同进行,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诉讼、执行案件一揽子解决。
  “这得益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创立的‘立审执一体化’集中审判运行机制,解决了审判力量分散、各自为政、执行难的问题,入选海南省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并获得海南省第一届制度创新奖二等奖。”海南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茹介绍。
  2025年3月19日,海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到海南一中院调研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他强调,要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谋划好全省涉外审判工作。
  作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于2019年9月26日分别在海口、三亚成立。
  为适应自贸港封关运作新需求,海南高院科学调整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机制,优化涉外民商事审判布局。争取上级法院和省委编办支持,将两个“立审执一体化”的海南第一、第二涉外审判庭更名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调整管辖和审判职能,突显国际化特点。
  此外,海南省高院确定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文昌市人民法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4家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审判质效。
  眼下,海南法院形成了以省高院民四庭为牵引、2个国际商事法庭为示范、4个基层法院为支撑的“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涉外民商事审判新格局。
探索多元解纷新机制
  在连某与郑某申请认可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案中,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通过对域外仲裁裁决的穿透式审查,发现案涉仲裁当事人存在企图通过境外仲裁方式规避内地破产法相关规定之嫌。
  “经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并获核准,裁定不予认可案涉境外仲裁裁决书。”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负责人林婷说。
  近年来,海南法院优化法院与仲裁机构的衔接配合机制,深化琼港两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办理两例协助香港地区仲裁机构财产保全案件,保障港籍当事人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
  三亚中院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创建涉外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为外籍劳动者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该机制入选海南第五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
  走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1500平方米的大厅宽敞明亮,商事主体征信查询、诉讼、仲裁、调解等窗口设施一应俱全,可实现对国际商事纠纷的集中受理、统一分拨、高位监管、数据研判和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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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9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在海南一中院启用,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诉、调、裁“三位一体”制度创新基础上,对标国际高水平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据统计,该中心挂牌以来共受理案件上百件。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荣获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系海南唯一入选案例。
  “打造诉讼、调解、仲裁三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协调、衔接流畅、形成合力的运行机制,为全国提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海南方案。”省高院民四庭有关负责人介绍。
优化诉讼服务新模式
  打开海南“一站式”域外法查明平台,核心功能已完成开发、联调、测试与部署,初始版本已完成,可以通过互联网正常访问使用……
  平台按照“19大功能+8大系统对接+4大知识库+4大计算模型”的架构,由三亚中院建设。这是继“‘立审执’一体化的管辖运行机制”和“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后,海南涉外审判机制的又一重要创新。
  建设海南自贸港,迫切需要全面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水平,便捷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为投资者提供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海南法院着力构建示范性涉外诉讼服务体系,推进涉外审判精品战略,提升审判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
  据了解,海南法院在全省重点经济发展园区设立司法服务工作站,做到法律服务差异化、特色化。创设诉讼退费及执行领款绿色通道,开辟涉外诉讼便利引导最佳路径。连续5年组成专门团队入驻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进行法治宣传。
  此外,全省法院主动适应自贸港封关运作的营商环境要求,聚焦当前涉外诉讼服务领域难点、堵点问题,科学构建以优质平台、便捷流程、专业团队为核心要素的涉外诉讼服务体系。参与中央法务区总体建设工作方案及2024年重点任务文件的制定工作。
  在审理一家航空公司与金某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时,海口海事法院论证了《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货损索赔条件以及请示变更的适用标准,明确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凸显了自贸港法院专业化审判优势。案例入选最高法第二批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
  为促进国际司法交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海南基地”三亚法官学院举办尼泊尔法官研修班。海南省高院承办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提升自贸港国际影响力。
  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在即,海南法院正加快融入涉外法治工作体系,提升涉外审判工作能力,在国际经贸规则构建与涉外法治实践中彰显司法智慧与海南担当。
“三力”赋能筑牢平安根基 张家界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金  红
  
  在湖南省张家界市,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只需走进综治中心,就能享受调解、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该市通过规范化建设、多部门联动,推动基层治理从“分散跑”向“集中办”转变,真正让群众“只进一扇门,解决烦心事”。
“只进一扇门”的“吸引力”
  一大早,桑植县走马坪白族乡走马坪村的村民老钟就来到了乡里的综治中心寻求帮助。他觉得,邻居多占了他家的地。接到求助后,乡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联动平安办、司法所、建房办、村委会第一时间来到两家了解情况,并拿出地亩账对两家土地进行测量和重新划分,最终老钟和邻居在综治中心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圆满化解了这起土地纠纷。
  “如今,‘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群众‘只进一扇门’,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矛盾调解都能找到办事员,再也不用来回跑了。”据桑植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过去很多人包括工作人员都不清楚综治中心是干什么的。
  “很多来访群众向我们反映,有时并不清楚想反映的问题属于哪个部门管,需要去几个部门反映,跑来跑去就跑出了‘火气’。”面对群众需求,张家界市严格遵循“挂牌标识统一、场所选址便民、指导关系明晰、功能布局科学”的规范化要求,科学设置群众接待、矛盾调处、指挥调度三大功能区(室),将综治中心与矛盾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融合运行,建成“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的实战化阵地。截至目前,全市4个区县和79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已完成提质升级并开门接待群众,内部功能分区清晰、墙上标语醒目,接待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各类工作室井然设立,让群众解纷“只进一扇门”,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多部门联动的“凝聚力”
  夏日午后,蝉鸣不止,张家界市永定区综治中心却洋溢着舒心与感激的气氛,感谢声、欢笑声和掌声交织在一起。推开门,区综治中心、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工作人员围坐在一起,持续上访近两年的雷某某将一面印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 公正高效倾心为民”金色大字的鲜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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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地交到了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手上,以此表达他对综治中心联动法院等多部门高效、专业、便民服务的由衷感谢。这面锦旗不仅是对综治中心服务工作的褒奖,也是张家界市“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宗旨的生动写照。
  这个实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派员常驻,人社、住建、卫健、林业等单位轮驻,社会组织约驻的综治中心,是张家界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举措,谈笑风生间,不仅串起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温情,更彰显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服务温度。近年来,张家界市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创新“常驻+轮驻+约驻”的多元共治服务模式,推行“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反馈报告、跟踪回访”全链条机制,划分咨询服务、登记受理、多元解纷、诉讼服务等版块制定解纷流程图和首问负责、“中心吹哨、部门报到”、会商研判、限时办结等10多项管理制度,形成全程跟踪、综合研判、催办督办、法律监督、结案归档的闭环管理,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真金白银”的“影响力”
  “要不是综治中心出面,都不知道被拖欠的工资啥时候才能拿到手。”永定区谢家垭乡一农民工刘某在区综治中心大厅激动地说。原来,包括他在内的156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收到永定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提请的诉求后,区综治中心立即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组织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谢家垭乡政府、特约律师及调解员组成联合调解团队,成功为156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00余万元。
  纠纷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而综治中心的成立,不仅让群众多了个说理的地方,也让基层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实现了就地解决。张家界市按照“随叫随到、协同办公、闭环管理”的总体思路,高效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对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调度,积极推广“湘矛调”微信小程序,倡导“有纠纷,找综治,为您‘码’上解决”,实现对各类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的科学预测和防控。
  今年以来,全市通过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193件,化解矛盾纠纷1025件,成功率达85.9%,促进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同步下降,“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能只停留在解决‘有没有’的问题上,更要关注运行得‘好不好’,让群众感受到服务的温度和温情。”张家界市综治中心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继续强化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推进综治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与视频会商系统建设,提升综治中心的智能化水平,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全国法院去年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1156件   本报北京8月5日讯 记者张昊 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以及打击此类犯罪工作情况。2024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1156件2299人,一审结案数同比增长131.2%,挽回医保基金损失4.02亿余元。
  本批典型案例涉及民营医院及其工作人员通过虚增药品进价、药品重复入库、虚增临床用药、检查费用、虚报床位、空挂床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定点医药机构的控制人通过篡改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倒卖医保药品;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基金等情形。典型案例聚焦依法严惩,充分展示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治理医保骗保犯罪的决心、举措,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据介绍,2024年,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最高法牵头起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要求及有关工作制度机制等;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同步部署全国法院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最高法还系统梳理医保骗保犯罪高发、多发的原因,提出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对策建议,制发了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司法建议书。
常州调解学院揭牌成立   本报常州(江苏)8月5日电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何薇 今天上午,汇聚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法院、司法局和常州大学三方资源,合力共建的常州调解学院在常州大学成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贵平共同揭牌。
  据介绍,作为汇聚理论研究、实务培训、政策支持与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协同平台,常州调解学院将充分整合政法机关司法实践资源和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开展调解队伍建设和调解人才培养培训,加强调解组织孵化工作和畅通诉与非诉衔接,提升调解等非诉讼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山东高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去年新收案件呈“两降两升”态势   本报讯 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朱丽君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24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52881件,同比下降6.17%,具体情况呈现“两降两升”态势,即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021件,同比下降9.30%;二审行政诉讼案件9716件,同比上升1.58%;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377件,同比下降8.92%;非诉执行审查案件16767件,同比上升11.33%。
  据山东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黄伟东介绍,2022年至2024年,全省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分别为2.64万件、2.54万件、2.30万件,连续两年下降,一方面反映出随着依法行政的执法意识不断增强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取得良好成效;另一方面,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同期收案分别为1.67万件、2.54万件、4.56万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并超过行政诉讼一审收案数量,反映出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逐步显现。
  白皮书显示,2024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中,“公安”类、“城建”类、“资源”类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0.65%、12.37%、19.59%,反映出相关领域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同比增长8.27%,反映出劳动者通过行政诉讼维权案件不断攀升;“市场监管”类案件同比增长7.38%,其中投诉举报类案件占比较大,且“一人多案”“一事多案”情况较为多发,反映出消费维权、“职业打假”等现象较为活跃。
解“法结”更化“心结” 黄石法院既办好案件又修复关系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尹  君 熊继杰
  
  夜幕下,王师傅追出楼道,目送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姜友炜一行离去。
  这已是姜友炜他们第4次踏进这栋老居民楼,为一桩看似普通的邻里纠纷回访答疑画上圆满句号。
  同当事人做一回“邻居”,关注百姓“脚下的路”;和诉讼企业当一次“网友”,收获“义利并举”;为被诉老板再做一遍释法明理,让守法经营成为共识。
  面对快速增长的案件纠纷,黄石中院秉持“慢调解、快办案,先心‘解’、再案结”方针,持续培育“善解能容”社会风尚,既注重高质效办案,更注重修复社会关系,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焕发新机。
走近群众“慢调解”
  王师傅是被楼上老邻居刘阿姨告了。
  40年老楼,王师傅自掏腰包铺设了门前公共区域地砖。刘阿姨下楼时不慎摔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刘阿姨诉请赔偿。
  “她下楼不看路,怎能赖地砖!”王师傅直呼冤枉。
  双方各执一词,昔日好邻居反目成仇。
  为啃下这块“硬骨头”,姜友炜他们将法庭调解“搬”到现场。就当事人傍晚在家时间上门。
  首次夜访时,法官发现刘阿姨因腰椎损伤确实多有不便。双方坚持己见,面对赔偿数额互不相让。
  二次上门,法官主动帮刘阿姨拖地,拉近彼此关系。
  “邻里之间守望相助,磕碰难免,有时难分对错……”法官的一席话让刘阿姨动容。
  第三次,法官带着王师傅一起用脚测试地砖防滑度、蹲下用手感知砖面纹路,用事实让其认识到安全隐患。
  “好心办好事,也得守住安全底线。”法官借机释法明理,王师傅终于意识到问题所在。
  最终,这场“拉锯战”以刘阿姨让步、王师傅当场支付一半款项并承诺按月还款落幕。楼梯间,加装上了加长加宽的防滑条。
  “行要好伴,居要好邻。”近年来,黄石法院在处理家庭邻里纠纷时,积极发挥“善解能容”的风尚魅力,着重强调深入群众“慢调解”,加强与综治中心、社区等基层力量联动解纷,促进社会关系修复。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黄石法院成功调解家庭邻里类纠纷案件1000余件,为促进基层治理、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司法保障。
优化流程“快解纷”
  “办好案还要快办案,当事人比我们更着急解纷。”黄石中院民事审判法官助理吴细丰分享团队办案心得。
  处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吴细丰协助法官汪敬华抓住关键强化诚信引导,仅用半小时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缘起某建筑公司为某工程公司承建的酒店项目提供安装服务,工程完工后双方对7万余元尾款产生争议。
  一审期间,工程公司消极应诉,缺席庭审。上诉后,法官发现双方主要焦点仅涉及2万余元增补款项——工程公司以报价单仅有签字未盖章为由拒付,但证据显示同类报价单已有两份完成支付。
  汪敬华立即电话沟通,发现工程公司其实是对报价不满。抓住这一关键点,汪敬华他们组织双方“隔空”协商。
  “市场经济本质是信用经济,唯有恪守诚信规则,企业发展才能行稳致远。”吴细丰结合民法典诚信原则释法明理。
  最终,建筑公司主动让步部分价款,工程公司承诺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汪敬华他们快速拟定调解协议让双方在线签字。
  为提升纠纷化解效率,黄石中院创新建立“即收即调”机制,要求对新收案件实行清单式初阅,快速甄别调解可能性案件,优先处理。
  黄石中院还持续强化诚信引导,不仅将倡导自由、平等、守信的契约精神融入个案审理,同时通过为诚信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等举措持续优化审判流程,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让守信企业切实感受到司法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
  今年上半年,黄石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6天,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13.9%。
释明规则“减纷争”
  一起因“人情款”引发的纠纷,在法官的一次又一次释法明理下,得以化解。
  李某承接了一个建筑工程。经案外人杨某介绍,将部分劳务施工项目转给某劳务公司。其间,李某给予杨某10万元现金,让其帮忙“打理人情关系”意欲让其介绍更多工程项目。
  工程完工后,李某与劳务公司核算总工程款为17.8万元。李某认为杨某没有“办成事情”,欲将10万元“人情款”抵扣工程款。劳务公司不予认可。
  今年2月,黄石中院二审受理该案。庭审中,李某以杨某深度参与了工程合作对接为由,坚持拒付款项;劳务公司则强调杨某既非其员工也未获授权,该“人情款”明显不能用于案涉工程。
  “此类‘人情打点’行为扰乱建工市场秩序,违反建筑法相关规定。这类款项更不能用于本案工程款的抵扣。”二审法官柴卓在调解中指出。
  尽管多次释法明理,李某仍然抗拒。
  判决文书盖章前夕,柴卓决心再作最后一次努力,对李某再做一次“思想教育”。
  “依法合规既是市场主体经营的‘紧箍咒’也是‘护身符’。这次教训虽痛,但强化风险意识才更有利于长远发展。”经过两个小时深入沟通,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
  双方就款项给付达成协议,这份历时近三年的纠纷在判决前夕终于妥善化解。
  “法官的耐心调解既解了‘法结’又化了‘心结’。”参与调解的代理律师感慨道。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黄石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理念的具体体现,更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供了鲜活司法样本。
  “新时代司法工作不仅要实现个案公平正义,更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让法治精神滋养市场土壤,使诚信文化成为营商环境的鲜明底色,真正筑牢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石。”黄石中院副院长胡太禄说。
哈尔滨中院召开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与分析会议 系统研判审判执行质效运行态势   本报讯 记者崔东凯 张冲 通讯员所行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与分析会议,贯彻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及全省法院高级法官研讨班精神。会议提出要以数据为切口、以问题为导向、以会商为抓手,系统研判审判执行质效运行态势,精准分析短板弱项,明确下步攻坚方向和具体措施。哈尔滨中院党组书记程显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讲政治、守纪律、强管理、提质效、勇担当、作表率”十八字方针,着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凝聚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合力;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压实条线审判管理、院庭长监督管理、业务庭室实时管理、审判团队自我管理、政工部门考核管理和审管办专责管理责任,构建“大审判管理”工作格局;严守安全稳定底线,时刻保持“一失万无”的危机意识,细化举措,落靠责任,全面提升安全保障水平;锤炼队伍能力作风,优化绩效考评导向,盘活人才资源潜力,坚持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确保年底交出审判工作质效双优答卷。
信阳检察清理涉企“挂案”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胡传仁 夏训巍
  
  看着生产车间机器满负荷运转,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某建材公司负责人心里乐开了花。近日,他指着手头的财务报表笑着对《法治日报》记者说:“现在生产线全开,订单排到下个月。多亏检察院开展的涉企‘挂案’专项清理行动,让我们企业重获新生。”
  时间回溯至2021年,这家建材公司因逾期未偿还贷款,银行报警称其涉嫌骗取贷款,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间一天天过去,对企业而言,“涉嫌犯罪”的标签让其举步维艰,银行断贷、项目暂停。
  “我们不是不还贷款,只是企业突然遇到困难。我们正在想方设法恢复生产。”公司负责人向多个部门反映。转机出现在2024年11月,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行动中组成专班,在查阅案卷资料的同时,分别走访10余名关键证人。
  经核查,工作专班发现,某建材公司给银行提供了真实的抵押,因公司另一合伙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将抵押物私自处置,造成银行贷款无法偿还。淮滨县检察院经研究,认为某建材公司不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2024年12月底,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拿到撤销案件通知书后,某建材公司迅速筹备生产,今年3月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截至目前,信阳市检察机关清理涉企“挂案”28件,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23件次,涉案企业重新恢复活力。
  据介绍,为防止涉企“挂案”问题反弹,信阳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双周联席、月度通报”机制,通过数据共享、联合研判,从源头上堵住立案不查、久侦不决漏洞,同时建立“案件评查+动态监测”监督模式,对涉企案件实行全流程跟踪,发现问题立即制发检察建议。
  今年以来,信阳市检察院打造“云链企检”智慧服务平台,企业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在线完成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服务。目前,通过该平台已解决企业诉求180余件。此外,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倾听企业诉求,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体检报告”,帮助企业有效防范风险。
南平公安建立“四快”“五必”工作机制 筑牢打防电诈“铜墙铁壁”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丁晨
  
  7月14日,福建南平邵武市公安侦破一起刷单返利类诈骗案,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7月22日,顺昌县公安侦破一起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案,专案组民警赶赴外省多地,抓获38名犯罪嫌疑人;7月24日,政和县公安侦破一起投资理财类诈骗案,成功将该犯罪团伙8名嫌疑人抓获……这一起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高效精准侦破,离不开南平市公安机关构建的“四快”“五必”工作机制。
  今年7月,南平市公安局以“降发案、降财损”为目标,部署开展“南盾”2号专项行动,通过构建快受理、快止损、快研判、快抓捕和每线必核、每案必研、每人必侦、每逃必追、有赃必缴的“四快”“五必”工作机制,实现侦破电诈犯罪案件数同比上升93.9%,资金快打战果转化率和漫游地快打办结率均居全省首位。
  针对每一条涉诈案件线索,南平公安通过搭建研判模型,紧盯线案关联、团伙架构、作案模式、资金流向等关键要素深入研判,迅速查清犯罪团伙基本情况。
  “我们每天都会对涉诈资金流动线索进行核查,通过关联信息深挖彻查各类黑灰产线索,不仅‘精准定位’涉诈团伙,还能快速出击铲除。”建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詹铠说。就在7月22日,建瓯公安成功捣毁了2个黑灰产窝点,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
  近日,延平区的徐先生在自称是“抖音客服”的诱导下安装一款视频会议软件,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进行转账。此时,兴业银行中山支行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发现徐先生银行账户存在异常交易,立即通报给延平警方。延平警方迅速响应,成功阻断交易,为徐先生保住了165万余元存款。
  像这样的预警劝阻在南平市并非个例。南平公安会同银行金融部门持续完善警银联动协作机制,畅通线索通联渠道,督促银行网点加强现金业务管理,严格落实身份识别、可疑交易行为报告等制度,并对拦截有功人员进行物质奖励。“南盾”2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劝阻拦截欲转账20余起,避免群众财产损失490余万元。
  此外,南平公安还会同通管部门、各大运营商建立反制模型,动态更新涉诈号码库,实现对涉诈电话、短信的精准识别,并依托公安大数据平台,及时发现涉诈信息,根据被骗风险等级,通过短信、电话以及当面劝阻的方式100%全面进行预警劝阻,尽最大可能防止群众被骗。
  “过去,反诈如同‘扑火’,常常陷入被动应付的境地。如今,反诈更像是‘织网’,每个环节都在开展主动防御,做到‘发现就响应、响应就处置’。”南平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赖宇航介绍说。
  为提升群众识诈防诈能力,南平公安构建全民宣传体系,积极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制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高质量反诈宣传作品在多媒体平台发布,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
  在南平公安的强势出击下,今年7月,全市电诈犯罪案件警情数、发案数、财损数同比分别下降36.4%、45.6%、54.8%,用实实在在的成效筑牢了防范电诈、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的“铜墙铁壁”。
关注·筑牢反诈防线   近日,新疆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托斯特边境派出所民警走进辖区草原神石城景区开展反诈宣传。图为民警向游客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石晓坤 摄  
北京两家检察院推出法治研学路线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近日,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和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携手推出的“穿越中轴”法治研学路线正式对外发布。研学路线共有3条,涵盖包括天坛公园、北京检察博物馆、瑞蚨祥博物馆、宋庆龄同志故居等在内的12处景点,旨在让青少年通过研学活动深入感受检察文化与中轴文化,厚植法治信念,增强文化自信。
  发布活动上,与会嘉宾在东城区检察院与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及学生、家长代表的带领下,通过视频“云游”了3条法治研学路线。此次活动还设置了打卡环节,青少年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参与活动,上传自己的研学感想、打卡照片或视频。
为执法“划框” 给企业“松绑” 山西出台69个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提升市场活力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为提振发展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山西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通过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为执法行为量身定制标尺,有效破解了过去部分领域执法标准不一、企业经营“踩雷”风险高的难题。
  截至目前,山西省、市两级行政机关已制定发布69个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覆盖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重点涉企执法领域,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法治动能。
定标准
从“粗放执法”到“精准刻度”

  “同样的违法行为,在不同地区、不同执法人员手中,处罚结果可能大相径庭。”这是过去企业对行政执法的常见顾虑。
  为破解这一痛点,山西省司法厅牵头制定并推进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明确要求省级行政机关和设区市相关部门要制定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对有裁量空间的执法事项“划刻度、定标准”。
  山西省司法厅通过实地调研与书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省级行政机关和各市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情况进行“体检”,同时将裁量基准制定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13710”政务督办系统进行督办,对滞后单位点名催办。截至目前,省级层面,共有31个省级行政机关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发布了35个相关基准;市级层面共制定发布34个相关基准。
  其中,山西省公安厅针对200余种常见治安、交通违法行为,先后制定了《山西省公安机关常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山西省公安机关常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两个裁量基准,提炼出85项裁量基准在日常行政处罚工作中适用,同时通过案卷评查倒逼规范执行;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推出的“包容免罚清单”涵盖12类81项事项,明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情形,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针对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山西省司法厅牵头对省政府赋权乡镇(街道)的55项行政执法事项裁量基准进行梳理,制定了《山西省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不仅有力规范了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也让社区小店、乡镇企业清晰知晓“什么不能做、违规会怎样”。
重落实
从“纸上条文”到“手中工具”

  “过去执法全凭经验,现在对照清单就能精准裁量,再也不用担心被投诉了。”这是如今山西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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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让裁量基准从“纸上条文”变为“手中工具”,山西省打出“培训+案例”组合拳:司法行政系统邀请法学专家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单场网络培训吸引8万人次观看;市场监管部门公示裁量基准时同步发布“轻微违法免罚典型案例”,用鲜活事例让执法人员知晓容错边界;卫健系统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辅导,确保标准执行不跑偏。
  制度建设尽管成效显著,但实践中,部分单位仍存在对裁量基准重要性认识不足、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为此,山西省司法厅在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提高了裁量基准运用的赋分权重,对不规范适用行为点名通报、限期整改。
  “既要通过规范裁量权给企业‘松绑’,也要通过严格监督防止‘裁量失当’,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山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涉企重点领域,动态编制“从轻、减轻、免罚”3张清单,并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等场景补充“从重处罚清单”,让企业对执法预期一目了然。
显成效
从“经营顾虑”到“发展底气”

  “过去,车辆超限运输的处罚幅度往往让企业‘心里没底’,有时同一超限幅度,不同执法队的处罚结果能相差数千元。现在有了明确的裁量基准,超限3%以下怎么罚、3%到5%之间怎么处理,一条条写得清清楚楚,我们对照标准就能算明白‘成本’,更能主动规范运输行为,心里踏实多了。”晋中市一家物流企业负责人说,自裁量基准实施以来,该企业因超限被处罚的次数下降了40%,运营成本也随之降低。
  山西执法环境的优化,带动了市场活力的提升。据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统计,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实施一年来,有1000余家企业因轻微违法行为被免予处罚,其中大部分是中小微企业。
  “裁量基准的出台,既让执法人员少走弯路,也让企业行得更稳。”山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在企业从“怕执法”到“懂执法”再到“守规则”的转变中,能清晰地看到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轨迹。下一步,随着更多领域裁量基准的完善和落地,山西将持续释放制度红利,为企业发展营造更稳定、更公平、更透明的执法环境。
“秘方”致脸肿如馒头,“神医”辩称是“排毒” 记者调查网络“神医”乱象
编者按
  打开手机,养生“爆款”席卷屏幕,“神医”故事层出不穷,“网红医生”侃侃而谈……在信息洪流中,医疗科普本应是公众抵御疾病谣言的盾牌,却被无底线蹭流量、身份造假、带货营销等乱象侵蚀为“健康陷阱”。虚构的“祖传秘方”、跨专业输出的伪科学、披着白大褂的售货员、利用AI批量生产的同质化文案——这些乱象不仅扭曲医学伦理,更直接威胁公众健康安全。
  治理利剑已然出鞘。今年8月1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打出重拳,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新规直击病灶,部分平台启动存量账号清查,一批“神医”账号被封禁,“先认证后发声”成为行业准入门槛。
  但沉疴非一日可除,监管与违规套利的博弈仍在持续。从今天起,法治经纬版推出系列报道,聚焦网络涉医乱象,探索依法治理之道,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我用了泥膜粉后脸肿得像馒头,又烫又痒,长满小疹子。‘神医’却让我继续用,说是‘排毒’。投诉后不仅不退款,还把我拉黑踢出直播间。我的生活费本就不多,这下又损失了近300元……”前不久,在某短视频平台购买“×氏秘方”泥膜粉的北京某高校大学生林同(化名),向《法治日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林同的经历,仅是一些网络“神医”利用“祖传秘方”噱头行骗的冰山一角。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打着“失传古法”“祖传秘方”旗号的“神医”活跃于网络平台。他们通过虚构身份、杜撰传奇故事、伪造数据、设置虚假咨询等手段,将普通药品甚至问题产品包装成包治百病的“神药”,令消费者在破财之余,更面临健康受损与维权无门的困境。
讲故事编织陷阱
  “某地有位长寿老人活了174岁,全家年过百岁,秘密竟源自宋朝一剂长寿方……”在某短视频平台,一段充满传奇色彩的视频广为传播。视频中,“传承人”声情并茂地讲述秘方失而复得的传奇经历,最后话锋一转:“中医讲究辨证论治,一人一方,自行配药有风险,需根据个人自身症状加减开方,切不可盲目使用。如有需要私信留言。”
  记者私信该博主后被引导添加好友。对方声称需根据个人体质开方调理,7天中药量售价300元。记者注意到,该博主认证仅为“养生博主”,并非执业中医。
  记者连续数日在多个平台观看数十条视频发现,此类“讲故事卖药”已成为“神医”引流获利的核心套路。其故事模板高度统一:或为“家族秘传十代,专治××病”;或如上述“失而复得”型;更有甚者,编造“违背祖训献秘方”的苦情戏码——“我斗争一个月,最终决定违背祖宗,把秘方贡献出来量产”。
  尽管这些故事漏洞百出,却能精准击中部分消费者的心理。
  河北56岁的王女士在观看“违背祖训献秘方”视频后,购买了号称“专治风湿骨病”的药膏:“看他声泪俱下,觉得这人良心好,药肯定靠谱。结果我花了3000多元,贴了两个月,不但腿疼没缓解,皮肤还过敏起了水泡。”
  除了虚构故事,“神医”们还惯用伪造“临床数据”包装疗效。
  记者注意到,某论坛上一篇推广“肩周炎祖传秘方”的文章称:“据不完全统计56例患者,45例显效,11例有效,有患者服3剂效佳。”记者联系作者追问数据来源,对方仅回复“祖传经验总结”,无法提供任何病历或临床报告。文章下方有大量询问疗效和购买方式的留言,楼主(作者)统一回复“私”。
  更隐蔽的是“案例见证”陷阱。某社交平台上“××祖传烧烫伤药膏”的评论区,充斥着“救了我老妈的命”“比医院治疗好,几天见效”等好评。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好评”IP地址高度集中,部分账号重复评论不同“祖传秘方”产品,疑似“托儿”。
  “我当时就是看了这些好评才买的。”烫伤后购买该药膏的山东赵先生说,“结果按说明使用一周,伤口却化脓了。客服推说‘个体差异’,让我加钱买‘加强版’,我这才知道上当了。”
  一些“神医”还擅长情感绑架。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自己买药前客服“热情似亲人”,承诺“无效退款”“一对一指导”;出现问题后客服态度骤变,甚至威胁拉黑。
  林同购买“×氏秘方”泥膜粉后过敏,“神医”先称“排毒正常,继续用”;半个月后红肿加重,对方开始敷衍;当他在直播间提出质疑时,竟被踢出拉黑。“他们就是抓住学生没钱检测、怕麻烦的心理推卸责任。”林同气愤地说。
假咨询但真卖药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直接讲故事,还有一种更隐蔽的套路:以合规咨询为幌子行卖药之实。
  “家有根治鼻炎祖传秘方,如何合法售卖?需药品生产许可证吗?”在一些网络平台,类似的“求助”帖频频出现。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看似咨询合规问题的内容,实则是一些“神医”规避监管的引流手段,通过“提问—解答”互动精准锁定潜在消费者,再引导至私域交易。
  “中药批文办理×××字号”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我给这类咨询帖留过言,他们基本不回复,根本没想办资质。这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
  张先生透露,在平台上公开讨论资质既能吸引目标客户,又能营造“重视合规”的假象。一旦用户上钩,立即转至私域脱离平台监管,方便“忽悠”成交。
  记者加入一个“祖传秘方交流群”发现,群内混杂着讨论“生产许可证”“专利申请”的用户与发布产品疗效广告、成交案例的卖家。更有人分享“话术模板”,指导他人如何“达到卖药目的”;还有人发布“客户问资质就发伪造备案截图”“被平台处罚换个账号继续”等规避监管的“经验”。
  为了让“咨询卖药”更具迷惑性,一些“神医”会伪造各种资质文件。在一条名为“鼻炎调理秘方”的咨询帖中,商家展示了“卫生许可证备案截图”,记者通过官网查询,发现该编号对应的是一家餐饮企业。
  “药品生产销售需要多个许可证。很多‘祖传秘方’连基本GMP认证(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都没有,所谓‘咨询合规’纯属自导自演。”张先生说。
  “一些平台审核太松,只要不说‘治病’,用‘调理’‘改善’就能过;被投诉了,换个号照卖不误。”多次投诉无果的消费者王先生无奈道。
  记者在某平台测试发现,发布“祖传秘方调理鼻炎”内容,系统自动通过;提及“治疗”“根治”等词,仅需改为“改善不适”即可上架。
  私域交易的隐蔽性进一步加剧监管难度。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神医”引导消费者通过社交账号转账、货到付款交易,不开发票、不签合同,导致消费者维权时缺乏凭证;部分商家甚至使用“暗语”,比如将“买药”称为“拿调理品”,增加取证难度。
  记者在某平台上向一商家咨询购买事宜,对方仅留言“祖传中草药秘方熬制,无网店。寄两瓶试用15天,请转300元”,绝口不提买卖。
成分不明藏风险
  一些“神医”兜售的“神药”,不仅销售套路多,其本身也存在严重问题和健康风险。
  “纯中药,无副作用”“祖传秘方,40天祛斑,无效退款”……此类宣传语充斥网络。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些“祖传秘方”产品,大多存在严重的合规性问题,从生产到销售几乎全链条游离于监管之外。
  成分不明是“秘方”常态,也是最大风险。“很多‘祖传秘方’偷偷添加西药成分,短期见效快,但长期使用会掩盖病情,引发严重副作用。”北京某医院药剂师刘女士指出,例如在减肥、丰胸产品中添加西布曲明、雌激素,可能导致心脏损伤、内分泌紊乱。
  使用说明的矛盾与模糊进一步放大风险。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有“神医”推广“痔疮祖传秘方”,先称“内痔喝药3天10毫升内外兼治”,后改口“不用喝,外抹即可”;还有“神医”推广“烧烫伤药膏”,宣称“有水泡需消毒扎破放水再涂”,却未说明消毒方式及风险。有家长在评论区留言,自己购药后向“神医”咨询“一岁孩子二度烫伤能否使用”,未获回复自行尝试,导致孩子伤口感染。
  对于那些购买了“神药”的消费者来说,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却不容易。记者采访多名消费者发现,涉及“祖传秘方”的退款纠纷中,大多数消费者维权失败。
  购买了“×族老方”的天津赵女士吐槽:“承诺40天无效退款,结果没到40天平台就自动确认收货扣款了。喝完无效找商家,对方根本不理会;投诉至平台,回复‘抓紧处理’,钱一分没退。”
  为了退泥膜粉的款,林同多次联系平台、消协,耗费近一个月无果:“我没钱做过敏检测,商家就说‘没证据是产品问题’,维权太难了。”
  8月1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新规的施行,让“林同们”看到了曙光。
  “这个通知真是太及时了,相信‘神医’卖‘神药’等乱象将迎来大力度、针对性的治理。”林同对记者说。
漫画/李晓军  
父母离婚后孩子何以“失家不失爱” 上海法院精准施策破解离婚审判难题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阔别近百日,尹先生终于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涉少执行接待室,见到了刚满周岁的儿子。此前,妻子在起诉离婚后突然带孩子消失。法院及时签发的《人格权侵害禁令》,让尹先生得以重见孩子。
  父母闹离婚,争夺、藏匿孩子者有之,想抚养却力不从心者有之,甚至还有双方都不愿抚养孩子的情况。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是离婚纠纷中的复杂问题,也是法官审判难点所在。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上海高院未家庭)成立一周年之际,《法治日报》记者走进上海高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探寻解决这一问题的“上海经验”。
  “上海是我国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发源地,上海高院未家庭的成立能更好发挥高院条线指导作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上海高院副院长王光贤说,离婚纠纷未成年人子女关爱“分类分级施策”机制是上海高院未家庭成立后创新少年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旨在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到每一个涉少案件的办理中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父母责任
  “我们要好好养育两个女儿,不打算离婚了。”曾极力想摆脱婚姻的阿佳和阿伟见到回访法官曹艳梅时,对之前相互推卸抚养责任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
  此前,二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阿伟提起诉讼,要求与阿佳离婚,长女由阿佳抚养,次女自己抚养。阿佳同意离婚,却因没工作不愿抚养孩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尽管法官多次释法说理,二人仍不愿抚养长女,法院遂判决不许离婚,对双方提出严肃训诫。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但涉及未成年子女时,因孩子处于生理、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在生活、情感等诸多方面需要父母的保护教育和关爱呵护,因此必须引导当事人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义务。”曹艳梅说。
  父母责任不可推诿,这是上海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以贯之的司法理念。上海高院未家庭副庭长顾薛磊曾在我国首个少年法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20多年,他向记者讲述了不同时期的几部法院宣传片。
  20世纪90年代,长宁法院组织孩子出镜拍摄《爸爸妈妈,你们不要离婚》,法院对离婚纠纷的判决也多为不离;而近些年拍的宣传片变成了《离婚了,我们还是最爱你的爸爸妈妈》,司法审判更重视个人在婚姻中的体验,保障个体在婚姻不幸时能够顺利结束,但对于故意逃避父母职责的夫妻,司法仍会给予否定性评价;同时,长宁法院还创办“为孩子父母学校”,帮助离婚纠纷中的父母正确掌握家庭教育方法、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成长环境,家庭破碎对孩子的影响巨大。在愈发重视婚姻自由的当下,我们更要强化父母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许莉说,面对离婚纠纷中各类复杂情形,法官需准确评估实际情况,引导父母理性处理纠纷,防止对未成年人造成“次生伤害”。
分类分级施策
  “兄妹之间互动良好,建议减少手足分离的可能性,尽量避免再次变动,造成心理创伤。”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经济条件差距过大,但都愿意为孩子付出,尽量避免将可能存在的经济纠葛与孩子的抚养互为筹码。”
  ……
  透过厚厚一沓家事调查报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王江峰看到了这起抚养权之争和解的希望。
  “社工翔实的调查报告让调处有了更充分的依据,我和调解员经过4个多小时艰难反复的调解,最终对抚养、探望及财产分割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这起复杂的上诉离婚案。”王江峰说。
  上述案件情况在上海法院离婚纠纷审理过程中并不少见。经过多年实践,上海法院逐步形成“抚养意愿分类、影响程度分级、社会力量分责”的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分类分级施策的工作机制。
  具体而言,针对离婚纠纷中常见的夫妻双方对孩子“都要抚养、一方想抚养、都不要抚养”3种情形,法院在审理中采取不同措施,对于都想要抚养的,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于只有一方想抚养的,在离婚纠纷中支持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对于都不想抚养的,通过训诫等措施强化父母责任,并制定“一人一方案”;无论最终由哪一方抚养,均强调父母应当共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同时,根据纠纷对未成年人影响的严重程度分级处理,对所有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都会向当事人制发《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对于在离婚诉讼中存在藏匿、抢夺等不利于孩子的情形,及时制发《人格权侵害禁令》或者《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严重失职父母,出现暴力虐待等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剥夺监护权。
  此外,面对诸多复杂多样的实际问题,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意愿表达和未来发展,上海法院构建青少年事务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参与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持续完善“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基础上,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协同配合、有序衔接,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各尽其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离婚纠纷对孩子的影响。
融入“数字之力”
  “寸草春晖,血浓于水……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送的《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后,杨先生沉默许久,不再固执地让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与生母分离。最终双方在民事审判庭法官张冬梅的主持调解下,签署了《诉中抚养协议》,对离婚诉讼期间子女抚养及探望方式进行和解。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的当日,上海法院发布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如今,上海法院将其纳入数字法院应用场景,涉未成年人离婚纠纷、抚养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监护权纠纷等案件一旦起诉至法院,将自动触发相关提示,各方当事人都会收到相应提示短信。
  此外,上海法院以场景建设、数字建模为重点,通过数助办案内部场景做好内部监管,提示法官审判效果;通过数助便民场景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所需案件信息,实现便民利民;通过数助治理场景向行政机关、群团组织推送有效数据,聚焦社会治理的盲区,推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目前已推出“离婚案件程序空转甄别预警”“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等155项应用场景,其中3项被评为上海法院数字法院优秀应用场景。如《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监督预警场景,提示办案人员及时将相关文书送达属地派出所、村居委,保障反家暴执行效果,取得良好成效,此项目被列为2025年上海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我们积极融入‘数字之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向更精、更专的方向发展,努力为中国特色现代少年司法制度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上海样本’。”上海高院未家庭庭长王戎说。
如何斩断网络“神医”黑手 专家呼吁 平台强制核验“神医”身份显著标注认证信息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近年来,利用“祖传秘方”“根治绝症”等话术行骗的网络“神医”卖药乱象曾一度猖獗,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威胁公众生命健康。
  多名专家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相关部门持续重拳打击的背景下,此类乱象有所收敛,但隐蔽性更强的新型骗局仍不时出现,治理工作须在精准识别、源头防控和跨部门协同等方面持续深化。
  “虚假宣传与广告欺诈,是‘神医’引流的核心手段。”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昭华说,以“神医”身份宣传神奇疗效、虚构故事,属于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中“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要求。
  盈科北京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韩英伟补充道,利用“托儿”进行虚假交易、虚构用户评价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则称,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经营者“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等行为,均属“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神医”兜售的“神药”“秘方”绝大多数未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属于假药或劣药。依据药品管理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变质的药品;适应症超出规定范围。
  “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最高可判死刑。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付昭华说。
  他提出,以“神医”身份兜售假药,目的在于非法获取消费者钱财,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此外,其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可主张退货及三倍赔偿,造成健康损害的还可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受访专家指出,网络“神医”屡禁不止的核心原因在于高额利润与违法成本失衡,以及监管面临的多重挑战。
  付昭华分析,线上“神医”多为团队运作,前台“演员”成本低,经过话术培训即可上岗。一旦账号被封,可迅速更换演员或平台“复活”。
  “违法成本低且追责难度大也是主因。网络空间的分离性导致隐蔽性强,很可能出现人、货、钱分离的情况,追责难度大。”付昭华说。
  在韩英伟看来,新型引流手段变化快,平台审核机制和技术手段未能完全跟上,部分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不严。平台算法常将“神医”内容精准推送给慢性病、疑难杂症患者等群体,而普通消费者缺乏医学专业知识,易被“古法”“秘方”等话术迷惑,加上病痛焦虑更容易上当。
  “打击‘神医’涉及市场监管、卫健、药监、网信、公安等多个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须加强,难以有效打击的原因之一在于缺乏完善的跨省、跨部门协作机制。”韩英伟说。
  受访专家指出,治理网络“神医”乱象,须平台、政府、消费者形成合力,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末端惩戒”体系。
  “平台作为信息内容分发和交易撮合的关键节点,必须承担与其能力、影响力匹配的监管责任,若失职则须承担相应后果。”付昭华说,资质审核与身份核验义务是平台的首要责任,平台应对自称医生、专家、机构的账号,实施强制性的、严格的身份实名认证和专业资质审核,显著标注认证信息及资质范围。平台对商家和商品审核失职的,须承担连带责任。
  郑宁提出,平台须对投诉举报及时响应,对违规账号及内容及时采取限流、封禁等处置措施,并对“神医”明显的诈骗话术进行关键词过滤。此外,平台应当对消费者推送反诈提示,强化风险预警。
  “相关部门须强化监管与执法。”郑宁建议,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边界与责任;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实施全链条打击摧毁犯罪网络;精准打击核心环节防止“死灰复燃”;加大处罚力度强化法律震慑,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消费者要筑牢最后防线。”韩英伟提醒消费者,树立科学观念,警惕“神医”话术陷阱;认准正规渠道,核实资质信息;拒绝私域交易,防范引流陷阱;留存证据线索,依法理性维权;提升健康素养,主动获取科学知识。
织密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体系   生态环境具有高度开放性和多因性,其有效治理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的齐抓共管
  □ 巩 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全面确立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为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保障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严格遵守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不折不扣抓好环保工作,织就了严密的责任体系。
  生态环境具有高度开放性和多因性,其有效治理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然而,长期以来,生态环境领域领导责任主体不清、内容不明,在发生重大事件、事故之后,常常仅由生态环境等个别部门承担责任,那些在实际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发展、生产、行业等相关部门往往置身事外。同时,相关法律制度只针对政府主体,真正掌握决策权的党委却不受约束。这种职权与责任的不匹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地方党委政府真抓实干搞环保的动力和决心,导致部分地区对中央环保大政方针阳奉阴违,出现“发展要上、法治要让”“口头上高唱绿水青山、背地里大搞‘黑色增长’”等现象。此前发生的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西安秦岭别墅违建等案例,均是典型例证和惨痛教训。
  2015年,中办、国办发布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成员的环保职责,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地方的环保态度,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此次《规定》在《办法》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扩展范围、细化规则、充实内容、完善制度,构建起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体系,其亮点包括:
  适用范围扩展,除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外,乡镇(街道)、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参照执行《规定》,这有助于压实基层治理责任,打通落实问责的“最后一公里”。
  明确了“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抓环保”“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人民为中心”“激励和约束并重”五大原则,为制度实施提供了系统而明确的指引。
  追责情形扩大,从主要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损害责任”扩展为包括各种履职不力的“保护责任”,将事前、事中监管和全程防控都纳入追责范围,实现了从事后追责到全过程管理的转变。
  依据责任主体细分责任内容,对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环保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7类主体的环保职责作出明确具体的差异化规定,形成了类型化的责任体系。
  问责机制更加丰富,扩大追责影响。综合运用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考察评价等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环保考评的重要方面,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
  注重制度衔接,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大行政决策前置环评、美丽中国建设财政支持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重要制度举措、目标任务纳入职责范围,保障各项制度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实施方面既科学严谨又弹性灵活,既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又优化精简考核方式,控制监督检查总量和频次。对及时报告、主动补救的情况从轻处理,对执行不力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问责。
  在《规定》构建的全方位、精细化、无死角、有弹性的制度体系下,地方各级领导干部,无论党委还是政府、主管还是分管、主要部门还是相关部门,只要从事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决策,都必须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这对于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履职,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应切实加强落实。
  (作者系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推动数据共享促进政务高效协同   □ 范明志

  高效与协同是行政活动的内在要求与目标。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数据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撑。数据之所以能发挥这一作用,是因为其作为政务活动的新要素,改变了政务活动的决策方式。作为我国首部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通的行政法规,《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8月1日施行,不仅为推进政务数据在政府部门之间的有序高效共享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还开创了政务高效与协同法治实践新路径。
  数据共享对于提升政府效率的价值不言而喻,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数据对来源主体的附属性,其使用往往局限于来源主体的权力控制范围。过去,政府部门要获取其他部门的数据,除了政务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让行政相对方提供,二是请求相关部门支持。这两种方式都难以避免成本高、效率低的弊端。《条例》的出台为政务数据共享提供了具体的规则指引,将原本依赖线下人工协调的行为变成线上的数据流动,“数据跑路”将替代“人跑腿”。在我国数字技术运用日益成熟的背景下,这种转变不仅能显著提高行政效率,还能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应当成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数据共享对于促进政务协同的重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政务协同不仅是积极行政的内在要求,更是我国社会治理优势的重要体现。它既能够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又能减轻行政相对人的负担。在数字政府建设的目标下,数据共享是实现部门间精准协同、动态协同、整体协同的基础支撑。对一个事项的行政管理,可能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职能。如在经济领域,市场监管、税务征管、卫生防疫、应急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可以起到相互辅助决策、协调职能发挥等作用;在社会管理领域,公安、交通、妇联、基层政府等部门之间必要的数据共享,也有助于大幅提升协同治理效能。
  但同时也要看到,《条例》作为我国数字法治规则的创新探索,其有效实施依赖于各级政府部门理念上的认同和行动上的落实,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在理念上,政府部门应当强化数据共享意识。在传统行政模式下,一些政府部门容易将履职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视为“部门私有”,这种观念已不适应当前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缺乏多部门数据支撑的数字行政,充其量只能实现自动化行政,无法形成真正的“智能行政”或“智慧行政”。为此,应打破部门壁垒,将部门职能的发挥放到政府整体框架中统筹考量,注重部门间的协同联动,避免各自为政或甚至因“数据孤岛”造成政策冲突。同时,数据共享不等于数据公开。即使是无条件共享类的数据,《条例》也规定了规范的申请流程与期限要求,涉及个人信息的还需遵守特别规定。为此,必须时刻绷紧数据安全这根弦,根据规定将数据共享限制在政府部门之间。
  在行动上,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落实《条例》提出的措施要求。从目前看,以下三项措施的落实尤为急迫。一是明确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机构。《条例》规定了这类机构的职责定位,其设立不仅关乎《条例》落实的组织保障,还在一定程度上昭示了数字政府机构的发展方向。二是实行政务数据目录管理,为数据共享提供便利。考虑到各部门的职能差异,如果直接共享原始数据势必会增加数据利用成本,而通过目录管理可以明确数据共享的范围、格式与接口标准,显著提升共享效能。三是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使用具体办法。应结合部门实际,建立涵盖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使用、销毁等全流程的标准规范,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进共享工作。
  在制度协调上,应当尽快建立完善《条例》的配套制度。《条例》已确立政务数据共享的基本规则框架,但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共享范围界定、超范围使用处理等方面,仍需细化配套措施,使数据共享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大局。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未成年人网络身份识别机制亟待优化   □ 孙铭溪
  
  当前,未成年人已成为我国使用互联网的重要群体。截至2023年底,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96亿,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7.3%。然而,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因此需要在网络空间中给予特殊、优先保护,提供与其身心发展相适应的内容。而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前提,就是尽可能准确识别未成年人的用户身份。
  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游戏、直播、音视频等平台应当设置未成年人模式。然而,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涉网纠纷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未成年人并未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开展网络活动,这导致其游离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之外,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未成年人普遍使用家长账号上网。自2018年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200余件,网络服务纠纷占比接近七成,其中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消费后监护人主张退款是主要争议内容。在这类案件中,未成年人普遍使用家长手机号、身份证等注册账号,或直接使用家长的上网设备、已注册账号等进行网络活动。这既源于未成年人天然不希望自己的网络活动受到时间、内容等限制的心理,也与家长的操作习惯、能力不足或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的顾虑有关。这导致在网络游戏领域,未成年人常常绕过游戏时长、消费等限制,进而产生网络沉迷和非理性消费问题;而在网络社交等场景中,未成年人接触无差别的内容推送,更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或网络欺凌。
  二是平台的识别机制过于单一。一旦未成年人或家长在注册账号这一“入口端”未使用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而平台仅通过账号注册信息来判断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那么必定有大量表面上看是成年人但实际是未成年人的用户游离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之外。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方面受到严格限制。但在实践中也存在平台以个人信息保护为由,未建立有效的未成年人身份识别机制,未成年人保护义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例如,部分平台在用户主动填写年龄信息等个人资料显示未成年人后,或在用户头像、聊天室名称等具有明显未成年人特征的情况下,仍以注册信息为准,未提示开启未成年人模式。
  三是网络游戏防沉迷措施面临新挑战。目前,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普遍通过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进行用户身份验证,以预防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及过度消费。该身份认证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核验,这使得具备一定生活经验的未成年人可以较为轻易地使用成年人信息进行注册,部分游戏平台也借机放任未成年人用户冒用成年人身份使用游戏服务。如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某游戏聚合平台在注册用户填写未成年人信息后,竟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修改功能,这无疑是在引导未成年人使用非个人信息注册。此外,在多主体参与联运的情形下,用户身份认证可能仅在设备端、应用市场、游戏运营方或联运方端口之一进行,这意味着未成年人一旦在任何一个认证端获得了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即可轻松绕过防沉迷系统。
  随着互联网服务业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也需要与时俱进,避免过度依赖单一静态的身份认证机制和单一主体的自觉。首先,家长要切实把好“入口关”,做好未成年人用网环境、设备、信息管理,用好未成年人模式,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其次,网络服务提供者要积极优化未成年人用户识别机制及内容池建设,在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的前提下,采取动态核验等方式识别未成年人用户,尽可能将其纳入未成年人模式,同时优化未成年人模式内容供给,让未成年人愿意主动使用未成年人模式。
  最后,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和协同保护,完善网络不良信息内容的界定标准和网络素养测评指标体系,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清晰的规范依据。同时,要针对网络监管执法存在的跨地域跨领域权责界限不清晰、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作者系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  
为保障劳动者社保权利筑牢底线   □ 吴文芳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针对用人单位规避社保缴纳、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等问题,明确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劳动者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该解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将为解决长期存在的社保争议提供清晰裁判标准,对于维护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作为国家建立的重要制度,其核心功能是将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共担,既在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或失业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又作为社会稳定器,起到缓解社会矛盾并保障劳动力再生产的作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以“社保补贴”替代参保或直接不参保。同时,一些劳动者为追求短期现金收入,主动放弃社保甚至签订“自愿不缴社保”承诺书。这种看似“双赢”的交易实则隐患重重。对劳动者而言,将失去医保、工伤赔付等法定保障,年老后面临养老金缺失风险;用人单位则可能承担工伤医疗费等大额支出,面临行政处罚以及承担劳动争议中的经济补偿责任。
  长期以来,各地法院对“不缴社保约定”的裁判标准不一。尽管大多数法院认定这类约定无效,但对劳动者能否据此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却存在分歧。例如江苏、浙江等地曾有相关规定或裁判口径,明确书面承诺或协议无效,但不支持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诉求,理由是劳动者不能因违背诚信原则而获得不当利益。
  对于相关分歧,司法解释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最终明确不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而且即便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明确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即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外,还明确了社保补贴返还机制,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后,请求劳动者返还已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这些细化规定既通过设定经济补偿责任促使企业依法参保,有力保障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又平衡了劳资双方利益,防止劳动者因不诚信行为获利,同时统一了裁判尺度,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清晰指引。
  从更深层次看,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定位。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源于其特殊的性质,不仅关系到劳动者个人权益,更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将社会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既体现了政府监管的公法性质,又兼顾了社会连带共济的社会法性质。这种制度安排超越了单纯的个人利益保护,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法律体系为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提供了多层次保障。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国家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将社会保障从政策范畴提升为国家义务,为其公法属性奠定了宪法基础;2010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义务。但在实践中,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落实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中小企业参保率偏低、缴费基数不实,灵活就业人员覆盖不足,争议处理机制不健全,强制征缴手段有限等。司法解释通过统一裁判规则,不仅有助于解决司法实践争议,更为维护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提供了重要支撑,推动相关规范从法律
文本真正转化为社会共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次司法解释主要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社保的情形,对于用人单位按较低基数缴纳社保,即“缴费基数不实”的问题并未涉及,这有待后续立法完善。不过,相信随着相关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的强制属性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制度保障,最终实现保障劳动者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机统一,推动我国民生保障领域的法治建设取得更大进步。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全总工会理论与劳动关系智库专家)
图说世象
  近日,北京警方成功破获系列快递盗窃案。据了解,嫌疑人李某经常在中午下班后,随机走进附近的老旧小区单元楼内,发现有放在家门口的快递就偷走,回去享受“拆盲盒”的刺激。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点评:再怎么喜欢“拆盲盒”也不能把别人的私有物品“收入囊中”。顺手牵羊不是消遣的手段,而是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文/易木  
追溯码让倒卖回流药无所遁形   □ 舒圣祥
  
  近期,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十起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案例。这是开展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回流药专项行动以来公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药店倒卖医保药品,村卫生室串换药品,以及参保人非法倒卖医保药品等行为,既暴露出医保基金监管在基层末梢存在漏洞,也凸显了药品追溯码在斩断黑色利益链中的技术威力。
  倒卖医保药品是指通过医保报销低价购入药品后转手高价倒卖牟利的行为。串换药品则是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进行报销。这些行为都是通过违法手段“薅”医保“羊毛”,让医保资金多付了原本不该支付的钱,其本质是对医保定点资质的滥用。
  倒卖医保药品和串换药品均属违法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必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医疗机构销售来源不明的回流药品,不仅扰乱药品市场秩序,还严重威胁公众用药安全,理应受到惩处。在行政处罚方面,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涉事机构将面临退回资金、罚款、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在刑事处罚方面,若涉案金额达到入罪标准,相关人员可能构成诈骗罪;若明知药品系他人骗保购得而非法收购和销售,还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个别基层医疗机构、药店将倒卖医保药品当作“生意”外,一些参保人也干起了倒卖医保药品的“买卖”。他们通过夸大、虚构病情,在多家药店、诊所、医院使用医保超量配取药品,然后进行非法倒卖。殊不知,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骗保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即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参保人将医保卡当作“提款机”的违法行为害人害己,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在此次曝光的案件中,药品追溯码异常线索发挥了关键作用。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超530亿条。这种一药一码的追溯体系,不仅构建起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链条监管网络,还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从被动监管向主动预警的转变,既有助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也大大提高了医保监管的精准度与效率。有关部门或可考虑健全公众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养成购药扫追溯码的习惯,对查证属于回流药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从而推动社会共同治理。
  当技术利剑与法律重典形成合力,伸向医保基金的黑手终将无处遁形。当前,部分中小医疗机构扫码结算执行不够严格,个别药店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甚至故意屏蔽追溯系统。为此,有必要将扫码结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对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同一追溯码短期内跨区域、多机构结算等异常情形进行实时拦截。此外,还应推动医保结算系统与药品追溯平台深度对接,实现医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数据实时共享,织密监管网络。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药品安全关乎公众生命健康。只有充分发挥药品追溯码作用,不断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才能斩断回流药黑色利益链,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和公众健康。
别给非法添加披上创新外衣   □ 杨佳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吃”的需求也在升级,不仅要吃得饱,还要吃得有品质、吃出特色。为此,一些食品商家在添加剂上搞起了“创新”,试图通过改善口感或添加功能牟取更多利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前不久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一款啤酒被查出添加了功能类似“伟哥”的有害物质,导致消费者饮用后出现不适。
  食品非法添加一直是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仍有部分生产经营者对食品添加问题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责任缺失,在食品中使用非法添加物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给消费者带来健康安全风险甚至造成直接损害。
  以此前北京警方破获的一起有毒减肥食品案为例,多名网红主播宣称销售的糖果具有减肥功效,然而,消费者网购食用后却出现了口干、呕吐、肠胃痉挛等不适症状。经调查,这些“减肥神药”中含有违禁成分“布噻嗪”,不法商家正是利用该利尿剂短期内大量脱水的特性,制造“快速减肥”的假象。
  从添加类似“伟哥”物质的啤酒,到含有利尿剂的糖果,商家为了打造独特卖点进而提升产品销量,可谓绞尽脑汁。不可否认,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然而,通过非法添加生产出的食品,看似“优”“特”,实则“劣”“毒”,这种不惜拿消费者健康做赌注的“创新”,不但在商业模式上难以为继,更是直接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食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解决好食品非法添加问题对于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规范食品行业发展意义重大。为此,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综合运用联合执法、信用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准,要让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白:产品创新不能突破安全底线,非法添加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托管炒外汇”的传销陷阱吸引90余万人参与 衡阳中院通报百亿传销大案内幕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近日,随着“海汇国际”传销团伙中国境内总负责人刘某在湖南衡阳落网,这起涉案资金超百亿元的跨境传销大案宣告收官。
  据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截至目前,法院已审结系列案109件,191名被告受惩,主犯刘某伟获刑8年,罚款200万元。该案不仅是近年来规模最大的金融传销案之一,更暴露出传销犯罪向网络化、层级化演进的风险。据统计,该团伙在中国境内发展会员90余万个,层级高达32层,涉及全国23个省区市及东南亚国家,危害波及无数家庭。
高额回报下的陷阱
  “海汇国际”并非简单的金融投资骗局,而是一个精心编织的传销陷阱。团伙自2018年起搭建“海汇国际”(DRC)平台,以“托管炒外汇”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迅速吸引投资者。
  据介绍,该团伙运作模式高度结构化:新会员需支付最低入金门槛费,并获得上线“经纪人”的邀请码加入。平台以拉人头为核心,发展下线会员成为主要盈利手段。计酬依据包括发展人数、层级深度(案发时已形成32层“金字塔”)和团队入金总量,而非实际投资收益,是纯粹的“人头经济”。
  团伙利用线上社交平台广泛宣传,通过虚构的外汇交易截图和虚假收益报告制造幻象;线下则由“经纪人”组织授课,编织“快速致富”神话。据悉,至2021年9月27日,中国境内注册会员账户超90万个,平台声称资金用于外汇交易,但公安机关查明,该平台实际从未进行任何交易,收益仅来自新会员入金,属典型的“庞氏骗局”。
  资金流向被精心隐藏,大量入金通过个人账户分拆、转移境外。财务人员利用妨害信用卡管理手段,掩饰资金流动。这一过程造成资金损失超百亿元,受害者不仅损失本金,还被诱使成为“推广者”,加剧犯罪链条蔓延。
  据衡阳公安相关负责人介绍,“海汇国际”团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拉人头发展下线会员,并按一定顺序形成“金字塔”式等级结构,以下线的人数、层级、团队入金总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吸引众多人员入局参与,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顺藤摸瓜牵出大案
  “海汇国际”案的暴露源于一次例行治安行动。2021年9月,衡阳公安在基层治安清查中,发现成员唐某燕涉嫌传销的线索。这起看似局部的案件,经深挖,指向了团伙核心成员刘某伟及财务人员陈某含。警方立即行动,于2022年2月26日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利用大数据分析,追溯资金流水和会员网络,迅速锁定团伙主犯身份及证据。2022年7月起,公安部两次部署专项行动,协调23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打击。各地同步立案200余起,抓获包括骨干成员在内的大量嫌疑人,部分在逃人员仍在缉捕中。
  整个侦办过程历时近4年,从地方警情升级至公安部督办案件,体现了对金融犯罪的精准打击。法院经审理认为,“海汇国际”平台设定了最低加入门槛费,通过获取上线直推的邀请码形成层级关系,下线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以下线的人数、层级、团队入金总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且平台实际未进行外汇交易,无法获得收益支持返利。其运营模式符合刑法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特征,对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予以刑事打击。
参与者也是违法者
  据办案人员介绍,“海汇国际”案的特殊性在于参与者的“双重角色”。从法律层面来说,参与者也是“帮凶”“违法者”,其投入的资金就被认定为参与非法活动的成本,而非单纯的合法财产。
  参与者并非无辜受害人,其行为助推了传销规模扩张。据了解,许多会员为追求高回报,自愿推广平台,最终血本无归。案件侦办中,一名参与者供述:“我以为只是投资,没想到成了帮凶。”
  人民法院的裁决,将“违法即追责”原则贯彻到底。案中全部资金流水被定性为赃款,必须没收上缴国库。这一处置基于刑法第六十四条,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一律追缴,阻断了参与者索回本金的侥幸心理,强调“参与即共犯”的严苛现实。
  衡阳中院法官在宣判后表示,法律旨在维护秩序,而非补偿投机损失。案中无一人无辜,所有人均付出了代价。
  “海汇国际”案的终结不是终点,而是警示的新起点。办案机关在通报中明确提醒:对含门槛费、拉人头、高额返利的活动务必提高警惕,谨防欺诈。
  衡阳警方总结三大危险信号:一是要求缴纳“入门费”;二是以发展下线作为主要获利模式;三是承诺不切实际回报率(如“稳赚不赔”)。具备这些特征的活动,涉嫌传销犯罪。
漫画/李海英  
“老赖”买假军人证件欲逃避限高处罚 北京朝阳检察以大模型助力全链条打击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军人证件犯罪案件。被告人赵某某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24年4月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为了方便出行,2024年10月,被告人赵某某找到张某某,让其为自己伪造了名为“赵某某”的军官证及名为“刘某”的士官证各一本。后赵某某于2024年10月28日,在首都国际机场使用上述伪造的军人证件通过安检时被当场查获。经认定,上述两本证件系伪造。
  朝阳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以被告人赵某某、张某某犯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起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朝阳区法院以被告人赵某某犯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以被告人张某某犯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部分被人民法院裁定限制消费令的“老赖”打起了伪造、买卖军人证件乘坐飞机、高铁以逃避执行限制消费措施的“歪主意”,甚至催生了伪造、买卖军人证件的“黑色产业链”,损害国防利益、军人权益,妨害民事执行环节司法秩序。
  “2021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涉及使用虚假的军人证件冒用军人身份实施违法犯罪案件22件,均系为逃避执行法院‘限高令’而伪造、买卖军人证件。为进一步堵塞社会管理漏洞,依法惩治损害军人形象、危害国防利益的涉军违法犯罪,我院构建了涉军人证件犯罪全链条打击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朝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珏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记者采访了解到,朝阳区检察院整合数据资源,将假军人证信息数据与民航、铁路等数据进行比对筛查发现使用假军人证乘坐飞机、高铁线索,助力涉军人证件犯罪全链条打击。检察机关对模型筛查发现的线索进行分类分级精准处置,建立了线索分级评估机制,按照线索可查性分为A、B、C三个等级列入台账动态管理。
  据介绍,目前通过应用该模型,朝阳区检察院已经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军刑事犯罪线索5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3件3人,其中1人已获法院有罪判决。同时,朝阳区检察院将拒不执行限制消费裁定的线索移送相关法院依法处理。
嫌疑人被骗偷渡后沦为电诈团伙“工具人” 广西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一个月内抓获188名偷渡者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张振国 王智弘
  
  “去做服务员,工资待遇很高”“报销路费”……这样的话语,让一些人为了“发大财”铤而走险,殊不知迎来的却是噩梦。
  近日,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对外通报,该支队在1个月内查破涉偷渡案件93起,抓获组织运送者20人,偷渡人员188人,查扣涉案车辆12辆、快艇2艘、摩托车2辆。
  7月10日,该支队根据前期侦查情况,发现有数批人员到达东兴市江平镇,企图偷渡出境。该支队立即集结警力,联合东兴市站派出所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27名涉嫌偷渡出境人员及3名运送者,查扣涉案车辆2辆。
  后经审讯,民警通过线索延伸,于东兴市抓获运送人员1名,查扣涉案车辆1辆。
  据悉,“蛇头”通过在国内各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境外高薪招聘”信息,还承诺路费、食宿费全包。当有人“上钩”后,便组织安排他们从全国各地到广西防城港市集合,再伺机组织偷渡出境至东南亚国家。
  在相关案件中,该支队还查获了一些偷渡回流人员。其中,嫌疑人简某与“朋友”相约一起挣钱,没想到却被骗进境外电诈园区,沦为诈骗团伙的“工具人”。
  “到了那边,我被卖给了一个黑园区,诈骗话术发下来之后,就教我们下载各类软件,冒充成功人士,用虚拟的投资方式,让人进行投资。”简某说。
  发现被骗后,简某欲联系家人求助,不料被园区主管发现,惨遭毒打。“被8个保安打了几百棍,整个屁股都被打烂了。”
  简某家人向电诈园区支付20万元赎金后,简某才得以重见天日,开始了漫长的治疗。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许多看似诱人的“境外高薪工作”,其实是犯罪团伙精心设计的骗局,在面对各类招聘信息时,切勿轻信,更不要盲目出境,以免落入陷阱。
跨国交易货物途中损毁赔偿责任怎么算?   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王蕾 姜圣芃 印度一家集装箱运输公司承接中国公司订单,却在跨国运输途中车辆侧翻,货物损坏。中国公司在上海海事法院起诉,要求按照中国法赔偿两台机器的全损价值,印度公司则要求适用印度法确定赔偿责任限额,法院究竟该作何选择?
  近日,在一起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的审理过程中,上海海事法院精准判断适用印度法律,并通过严谨规范的外国法查明程序作出判决,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该案中,中国上海的一家供应链管理公司,将3台高速冲片机交由印度孟买的一家集装箱运输公司,自中国上海海运至印度那瓦舍瓦,再通过陆路运输送至最终交货地点印度达得里。印度集装箱运输公司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了全程提单。
  不料,货物在印度那瓦舍瓦港口至达得里的陆运途中,因运输车辆发生侧翻,两个20英尺框架集装箱从车上掉落,致装载在箱中的两台高速冲片机直接砸在路上损坏。原告上海供应链管理公司遂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印度集装箱运输公司赔偿货物损失。
  法庭上,原告认为,被告应向其赔偿两台高速冲片机的全损价值。被告认为,涉案货损发生于印度陆路运输区段,应适用印度法律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限额。
  经仔细调查和分析,合议庭结合了案件的连接点,综合考虑确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解决本案纠纷的准据法予以适用。根据海商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本案货物的灭失发生在印度境内的陆运过程中,应当参考印度法律对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
  该案中发生损坏的为两个20英尺框架集装箱的货物,合议庭最终认定被告承担的赔偿责任应以两个集装箱运费的10倍为限,折合人民币59万余元,遂判令被告以此金额向原告赔偿货物损失。
  该案判决现已生效,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被告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云平台”将侵权软件上架属帮助侵权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陶瑜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认定某科技公司通过“某云手机”平台向公众提供某影视公司享有权利的作品,构成著作权帮助侵权,应赔偿著作权人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1.5万元。
  某科技公司运营一款名为“×云手机”的虚拟手机平台。该平台为用户提供与实体手机相同的软件展示、下载、应用及管理等功能,同时将手机的数据处理和存储功能转移到云端服务器。用户可通过互联网访问远程服务器上运行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某科技公司为增加平台吸引力,会自行上架部分软件到“×云手机”平台供用户下载使用。
  2023年8月,某影视公司发现“×云手机”上的“AA影视”App未经授权,免费提供多部该影视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供用户在线观看及下载。某影视公司认为,“AA影视”App由某科技公司自行上传至“×云手机”平台,某科技公司作为应用程序提供者,其行为侵犯了该影视公司合法权益,构成直接侵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该影视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6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影视公司经独家授权,享有涉案7部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AA影视”App未经授权向公众提供某影视公司享有权利的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上述作品,“AA影视”App侵犯了某影视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云手机”平台上的“AA影视”App与互联网上多个版本的“AA影视”软件包名(包名是用于应用程序名称的唯一标识)相同,足以证明涉案“AA影视”App与互联网上的“AA影视”软件系同一开发者。另经查询IP地址,互联网上“AA影视”软件的IP地址归属地为境外,运营商为境外公司。而某科技公司作为中国公司,没有证据显示某科技公司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涉案作品,故法院认定某科技公司关于“×云手机”平台中“AA影视”App的来源为互联网,某科技公司并非直接侵权行为人,不构成直接侵权。
  其次,当前主流视频软件对最新上线的剧集等大多采用充值收费模式提供观看服务,某科技公司在“×云手机”平台宣传文案上宣称“能免费在线观看最新大片”,表明其对“×云手机”平台可能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存在放任的间接故意,其主动上架“AA影视”App的目的,是为了增加“×云手机”平台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某科技公司该行为客观上扩大了“AA影视”App的侵权范围,属于帮助侵权,某科技公司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鉴于某科技公司已下架侵权软件,法院综合考量涉案软件的下载数量等因素,酌定某科技公司赔偿某影视公司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1.5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金   本报讯 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金梦晰 失业保险是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但是有个别不法分子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恶意骗取国家失业保险金。近日,经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徐某等4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7个月不等的刑期。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18年初,徐某从一家公司辞职后一直未找到固定工作,后从亲戚龚某(另案处理)口中得知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但需要雇佣单位在社保账户上确认失业人员为“非自愿离职状态”。由于徐某是主动辞职,不符合申领流程,龚某便提出有门路可以帮徐某办理相关手续后申领失业金,并收取了徐某一个月社保费。一个月后,徐某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尝到甜头后,徐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发现还有其他失业人员因不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条件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便萌生骗取社保基金的念头。随后,徐某在龚某的建议下注册成立了某企业管理服务部,伪装成正规劳务公司,在帮助好友王某甲、王某乙、查某3人成功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邀请他们当“介绍人”获取更多客户,并允诺给予分红。
  王某甲等3人以“代缴社保、协助领失业金”为诱饵招揽客户,谎称“挂靠企业参保即可申领补贴”。实际操作中,徐某通过挂靠企业为失业人员虚假办理社保增员,伪造短期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制造“企业用工后解聘”的假象,待失业人员成功申领4个月至2年失业保险金后,立即办理社保减员。为逃避监管,徐某频繁更换挂靠企业,并以“好处费”名义向每名客户收取失业金10%的分成。至2022年9月案发,徐某等4人累计为12人伪造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金18万余元。
  检察机关通过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徐某等人积极退赃退赔,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一盗版图书“产供销”黑产链条被摧毁   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秀湖 秀舟 近期,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全国多地的制售盗版图书案件作出判决,16名被告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被依法惩处。历时一年多,经过公检法等部门的通力合作,该盗版图书“产供销”黑色产业链得到有力打击。
  2024年年初,嘉兴公安机关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盗版书籍流入辖区市场。这些书籍打着网络平台旗舰店的名义,实则未经图书权利人授权,严重侵犯了著作权。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对所售图书进行鉴定,确认均为盗版,立即展开深入侦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集印刷、代发、批发、运输、销售于一体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分工明确,环环相扣,从印刷到装订,再到销售渠道,形成了一张庞大的盗版图书“黑网”。嘉兴公安统一部署,跨省作战,赴河北、广东等地一举捣毁仓库3处、销售窝点1处,现场查获盗版图书100余吨,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在这个错综复杂的产业链条上,每一个环节都紧密相连,形成了完整的盗版书产业链。黑工厂设备齐全,相互配合,轻易就能完成从印刷到装订的整个生产过程。而盗版书商则利用“工厂直销”“特价清仓”等伪装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进一步加剧市场混乱。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一名网店经营者坦言:“因为没有对比,一般消费者不能分辨盗版书和正版书的区别,我们也会以‘特价书’‘微瑕’等借口搪塞过去。”
  “盗版图书店铺门槛低、成本低、利润高,因此成为‘捞偏门’群体的首选,有的甚至以家庭和亲朋为纽带,共同‘创业’。”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员其实都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经受不住高额利润的诱惑,胆大妄为,触犯法律。本案的办理,无疑是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一次有力震慑。
  下一步,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盗版图书及音像制品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同时,通过强化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与重视程度,让“保护版权就是守护创新”的理念深入人心。
直播间内售卖“翻新机”获刑4年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付建国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二手苹果手机翻新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75万元。
  2021年9月至2024年5月期间,杨某在未经苹果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大量收购二手苹果手机,采购非原装配件雇佣人员翻新,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在直播间内以“99新”“准新机”名义销售。
  2024年3月26日,杨某以2399元的价格向朱某销售翻新的苹果手机一部,后朱某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遂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已翻新的假冒苹果手机1088部,经鉴定均使用假冒注册商标,市场价值达34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假冒配件翻新手机并虚假宣传销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男童他人家中坠井身亡业主被判无责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张秀 吴梦琦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6岁男童在私人院落玩耍坠井身亡案件。
  2024年9月,家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某小区的6岁男孩小龙与同龄玩伴小美相约寻找小伙伴玩耍。两人到达时,见小伙伴家院门未关,便自行前往院落中的采光井踩踏玩耍。小龙踩踏数下后,突然从采光井的缝隙坠落。
  当时,业主刘某正在房内3楼陪伴孩子,对事故毫不知情。小美通过电话手表联系其母亲,其母亲随即通知小龙的母亲。小龙母亲赶到现场呼救时,刘某闻声下楼,得知出事。小龙被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医疗费共计8万余元。
  小龙父母认为,刘某一家违规改动采光井且未设置警示标志或围栏,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他们将刘某及小美一家诉至乌市水区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00余万元。
  法院查明,涉事采光井为小区统一施工设计,已通过规划验收,业主刘某未进行任何改造。采光井为玻璃结构,呈微斜状态,符合设计规范。
  法院指出,案涉院落为私人住宅,与商场等公共场所性质不同。根据法律规定,私人住宅所有权人对非受邀进入者不负法定警示义务。
  法院强调,本案中,小龙年仅6岁,风险认知能力弱。事发时监护人未陪伴在侧,导致孩子脱离看护进入封闭院落并暴露于风险中,监护人未充分履行法定监护义务。小美与小龙同为6岁,二者结伴玩耍属儿童天性,其行为本身不具有违法性或危险性。对无过错儿童施加责任,既无法律依据,亦违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普遍共识。因此,小美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小龙父母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业主为泄愤高空抛粪被判处拘役   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邓婕 蔡恩法 业主不满楼下噪声侵扰,为泄愤竟高空抛掷粪便。近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系鹰潭市月湖区某小区10楼住户,因不满楼下烧烤店产生的噪声侵扰,为报复泄愤,将掺水大便装入塑料袋中,在两天内先后3次从自家高空向该烧烤店门口抛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多次从建筑物内向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构成高空抛物罪,综合考量刘某某的具体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被害人表示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追寻红色记忆 传承民族精神 平北红色第一村纪念馆参观侧记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杨英建

  北京市延庆区大庄科乡沙塘沟村被誉为“平北红色第一村”,这里是平北地区第一个农村党支部诞生地。近日,海淀区远大军休所党总支组织党员干部走进沙塘沟村追寻红色记忆,开展“铭记抗战历史,传承民族精神”主题党日活动。
  肃立于平北红色第一村纪念馆前,那尊《号角》塑像冲锋的激越仿佛仍在耳畔。
  从平北红色第一村纪念馆前响彻山谷的铿锵誓言,到展厅内穿越烽烟的肃穆凝思,历史的回响与时代的召唤在追寻中交织共鸣。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激昂的歌声与庄严的誓词,不仅是对先辈的深情告慰,更是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与党性锤炼。在这片浸透忠烈的热土上,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言,昭示着初心和忠诚。
  抗战时期,沙塘沟村及周边地区父老乡亲挺身而出,展现出无惧牺牲的英雄气概。八路军痛歼敌寇的战斗事迹,正是他们对党赤胆忠心的深刻写照。
  今天的国泰民安,是无数英雄在国难当头之际,以生命铺就的基石。重温誓词,正是对这份牺牲的崇高致敬,更是军休干部践行“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铮铮誓言的生动体现。
  步入纪念馆,展柜中的饭盒、锈迹斑斑的子弹、褪色的粗布军装……每一件物品,都是历史无声却有力地诉说。
  展览循烽火岁月的轨迹,清晰勾勒出平北军民在党的领导下,从点燃平北首个农村党支部的革命火种,到浴血抗敌、支援全国的壮阔画卷。
  “七七事变”后,日寇铁蹄践踏,平北沦陷。1938年12月,八路军第四纵队挺进平北,在沙塘沟村秘密成立党支部,首批6名党员以生命为誓,在黑暗中点燃希望。
  1940年5月28日,八路军晋察冀军区步兵第十团团长白乙化率部抵达沙塘沟。敌寇闻风,次日即调集3000余兵力疯狂扑来。危难之际,沙塘沟及周边乡亲以血肉筑长城,白乙化率部奋勇杀敌,毙伤敌伪营长苏庆生以下200余人,有力打击了敌人嚣张气焰。“沙塘沟战斗”彪炳史册,其壮举正是中华民族不屈脊梁的钢铁铭文。
  据纪念馆资料记载,在昌延抗日根据地开辟初期,仅有二十几户人家、不足百人的沙塘沟村,有13人参加游击队或八路军。其中9人献出宝贵生命,1人伤残。这些平凡的英雄,用鲜血和生命为后人留下宝贵精神财富。正是血与火的熔炉,淬炼出伟大抗战精神。
  军休干部、世纪城党支部书记李克诚动情地说:“将这段浴血征程讲述给后来者,让精神火炬永不熄灭,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大家纷纷表示:将持续当好红色基因的播种者与传递者,通过理论宣讲、主题党课、志愿服务等方式,把平北军民气壮山河的故事化作鼓舞人心的时代强音,让伟大抗战精神在年轻一代心中深植厚培。
  立足新时代,沙塘沟村正以红色“引擎”驱动山乡巨变,谱写从“抗战精神堡垒”向“红色和美家园”蝶变的时代华章。昔日烽烟蔽日、生存维艰,今朝阡陌安宁、产业兴旺。蜿蜒的“四好公路”,串联红色记忆与幸福图景。
  沙塘沟的沧桑巨变,正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历经苦难辉煌,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生动缩影。此次沙塘沟之行,是一次对峥嵘历史的精神追寻,更是一次直抵灵魂的党性淬炼。
武警官兵与南开学子开展实践研学活动 珍爱和平 筑牢信仰根基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张超 赵晨添 刘明宇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近日,武警黑龙江总队保障部直属单位官兵代表与南开大学师生共同赴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开展实践研学活动。
  走进陈列馆,一件件冰冷的罪证实物、一幕幕斑驳的历史影像,让官兵与学子们驻足凝视,心情难以平静,大家一边前进一边聆听讲解员对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实施细菌战、活体解剖等反人类罪行的揭露。
  这些无法磨灭的史实,让现场每个人深切体悟到战争机器的残酷本质,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爱国情怀以及作为军人和青年学子的责任担当油然而生。
  此次实践研学,既是武警黑龙江总队保障部直属单位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活动,也是高校依托红色资源深化思政育人的有力举措,更是军地联合创新育人模式的积极实践。双方将持续组织官兵与学子开展现地教学、主题研讨及宣讲等活动,引导广大官兵和青年学子筑牢信仰根基,铭记历史、珍爱和平,肩负起开创未来的时代重任。
景区走来一群“红马甲” 新疆布尔津县退役军人为游客排忧解难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高爱臣 王宁

  盛夏时节,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喀纳斯景区牛羊成群、水草丰美,前来游玩的游客络绎不绝。
  游客中,有一群穿着“红马甲”的身影穿梭其间,格外引人注目。他们是由布尔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的退役军人志愿者,用热情周到的服务诠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赢得游客一致称赞。
  “如何找到又好又经济的住宿?”“预约喀纳斯博物馆有啥注意事项?”……“我们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很高兴为您提供志愿服务。”
  一问一答,游客伸出大拇指,连声道谢:“为您点赞!”
  布尔津县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近年来,当地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旅游产业发展后劲十足。县域内除国家5A级旅游景区喀纳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五彩滩外,还有30余处旅游景点。哈萨克族、蒙古族、俄罗斯族等民族风情元素吸引游客纷至沓来。
  “发挥退役军人优势,守护好‘人间净土、童话边城’这张旅游名片,确保游客出行方便、安全、舒适。”布尔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动员退役军人参与志愿服务,引导他们用心用情为游客排忧解难,展现退役军人担当作为。
  倡议活动迅速得到退役军人群体积极响应,他们深入景区开展旅游咨询、线路指引、寄存行李、垃圾清理、停车引导等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队中,有兵龄30多年的老队员,也有刚退役不久的年轻人,大家满腔热情,架起党和人民群众之间“连心桥”,有问必答、有呼必应、有难必帮。
  天刚蒙蒙亮,在贾登峪门票站,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董胜已经开始捡拾散落的烟头、果皮等垃圾,汗水顺着脸颊不断流下来。看见街口果皮箱快满了,董胜麻利地将箱内垃圾清理出来,更换上新垃圾袋,快速将果皮箱表面擦拭干净。在场游客受到感染,自觉加入清洁队伍。
  在禾木村,原木垒起的木屋散布在村里,人字形屋顶由木板钉成。退役军人哈孜哈力·阿布扎力路过一家民宿时,发现有纸箱、泡沫箱等易燃物堆积在木屋门口,便第一时间提醒商家加强防火意识,提高消防灭火能力。“部队这个大熔炉锤炼了我们爱党爱国、敬业奉献的品质,退役不褪色,我要在服务社会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哈孜哈力·阿布扎力说。
  喀纳斯景区风景如画,神仙湾、月亮湾、卧龙湾临水打卡的游客特别多。“总有人不小心跌落水中。”退役军人杨再新说,他一边清理垃圾,一边提醒游客注意安全。游客们投来赞许的目光,称赞“退役军人真是好样的!”杨再新不仅帮助游客找回走散孩童、身份证件、手机钱包财物,救助落水群众,而且还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
  从橄榄绿到志愿红,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初心。夜幕降临,结束志愿服务的董胜和队友们回到家,累得瘫坐在椅子上。“游客的笑脸和点赞是我最大的动力。一天跑下来虽然很辛苦,但是能帮游客排忧解难,我心里甜滋滋的。”说着,董胜朴实地笑了。
听老兵讲战斗故事   连日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街道武装部组织开展“红领巾致敬老兵”活动,引导孩子们学习老兵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图为孩子们走进老兵家中,聆听战斗故事。 本报通讯员 徐伟 摄    
苦练精飞蓝天本领 陆军航空兵学院某旅安全飞行70周年纪实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郭延华 谢佳璇

  “计时起飞!”随着指挥员一声令下,陆军航空兵学院某旅机场数架直升机依次滑出,新期班飞行学员首次开展年度跨昼夜飞行训练,全面提升学员全时作战能力。
  随着最后一架战鹰平稳着陆,该旅官兵见证了创纪录的时刻——安全飞行70年,刷新全军航空兵部队安全飞行时间最长纪录。
  该旅旅长介绍:“近年来,我们紧盯实战训练抓教学、空地联动抓安全,始终坚持能打胜仗是目的、安全稳定是前提,在扛稳安全飞行大旗的基础上,为全军输送4000余名飞行员。”
“排故不过夜,故障不上天”
  这是一个普通的机械日。该旅机械技师李志民带领机组依照工作卡片指令,对某型直升机进行出厂检查。他一遍遍反复检查,机械员有点着急:“师父,我都检查很多遍了,没啥问题。”
  “一定要用我们千万个不放心,换来飞行员的一次次放心。”正当李志民耐心讲述心得时,一根尾传动轴与法兰盘连接处的铆钉引起他的注意。经过仔细观察,他认为问题没那么简单。
  飞行过程中尾传动轴转速较快,铆钉在离心力作用下可能发生脱落。同时,铆钉松动会使尾传动轴与法兰盘连接处受力不均而发生断裂,甚至打坏尾梁,导致尾桨失效,直升机进入失控状态,严重危及飞行安全。
  李志民拿着扭矩扳手反复调试后,决定拆卸蒙皮、调整参数、试车验证。经过一番操作,判定是直升机出厂时自带隐患。他当即向机务营营长反馈,建议对所有直升机尾传动轴铆钉进行全面排查,并联系尾轴制造厂家对故障进行确认。经过机务人员全面普查,总计4架机出现同类问题,属批次性故障。
  “机长同志,直升机准备完毕,请接收检查!”这是旅队一代代机务人向所在机组飞行员重复的一句话。他们深知,这句话的背后,是所有机组人员将“排故不过夜,故障不上天”这十个字根植于心的坚守。
  创新工作室是旅队守护飞行安全的坚固盾牌。说起工作室专家,大家不约而同想起高级工程师卫新亮。“我们可以克服基层部队直升机蒙皮大面积损伤修理难题吗?”这是近年来,卫新亮被问到的最多的一句话,也是旅队首长给他的考题。
  “组织把直升机检修交给我,做好日常维修是及格,开展技术创新才是优秀。”卫新亮在当时没有任何基层单位修理经验参考的前提下,自主研究出直升机某修补技术,并申请科研课题,投入到直升机座舱顶棚大面积损伤修理的实战中。
  航发轰鸣、铁翼飞旋,一架经历座舱顶棚修复“大手术”的某型直升机成功起飞,见证了卫新亮研究的该项修理方法试验成功,这项修理方法被授予国家发明专利,获军队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严格的管理制度才是核心”
  “接通燃油泵。”“燃油泵接通!”开飞前,该旅飞行员与空中机械师按照直升机开车程序念单操作,在一次次重复中严格做到念到、看到、手到。
  念单是一项开飞前的准备工作,目的是通过对照念单卡片上的项目逐项陈述、逐项检查,避免因人为差错造成的安全隐患。旅党委清醒认识到:只有建章立制严格操作规程,才能真正做到万无一失。
  对这一制度的坚持事出有因。该旅刚转隶陆航初期,一次外吊挂训练时,一名飞行教员因为对航线盲目自信、对飞行高度错误预估,导致误入复杂气象天气,差点酿成惨剧。该旅飞行教员赵本政说,个人技术仅是驾驶飞机的重要体现,严格的管理制度才是驾驭飞机的核心支撑。
  “我也是受过处分的人。”该旅高级工程师张智敏说。多年前,一架直升机出现尾桨打地飞行事故征候,经调查,机械师在更换尾桨操纵钢索过程中,误将前扇形轮的上下安装点钢索装反,时任装备处处长张智敏主动请求组织处理。
  近些年,该旅期班学员从首次座舱实习开始,就严格落实机务念单复述制度、空中交接杆二次确认等安全制度,养成按章操作习惯;从首次实装飞行开始就严格落实双十安全措施及补充措施、飞行安全十预想等安全规定,在“飞之初”培养坚守规章的安全观念。
“越严格训练越不容易出问题”
  低空突防、游猎警戒……蓝天之上,一场红蓝对抗激烈展开,飞行教员姚楠驾驶战鹰突破云障,刚抵达预定空域,便遭遇“敌机”。接到指挥员指令后,姚楠按照预定方案快速占据有利位置,查证确认目标与敌机进行激烈缠斗,对目标成功实施模拟打击。
  由于长时间高强度机动,战鹰接近极限状态。关键时刻,姚楠果断修正,驾机安全归航。他深知,飞行没有绝对的安全,只有积极参加高难课目训练,不断提高个人实战能力,才能在危机中找到生机。
  “越严格训练越不容易出问题,越消极保安全往往越不安全。”该旅领导说。近年来,他们围绕外吊挂训练、特殊场地起降等内容组织专攻精练,让飞行员熟悉飞机临界状态、形成操纵肌肉记忆;选派教员进行模拟器特情处置培训,并在日常训练中随机嵌入特情处置,检验飞行员临机处置能力。
  近些年,该旅探索掌握一场多点、一域多层组训方法,成熟掌握戴夜视镜飞行训练,多次组织教学员参加直升机实弹射击,实现高原异地组训,立起直升机实战化训练新标高,教学训练质效、学员培养质量均大幅提升。
  如今,从旅队毕业的飞行学员们有的担任试飞员,有的在联合军演、边防摄控等演训活动中崭露头角。
福建军地检察协作
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彭鹏 高飞 江大胜 “尊法不仅是外在的服从,更是内化的信仰,无论何时何地何种身份,都要把法纪规矩高高举过头顶,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近日,福建军地检察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普法宣讲拉开序幕,4名军地检察官走上讲台,与官兵共同开启四段法治旅程:在尊法中强化法治信仰、在学法中汲取规则力量、在守法中把准人生航向、在用法中维护合法权益。
  针对此次主题普法宣讲活动,福建军地检察机关精心筹划准备,选取官兵们常见的典型案例,由军地检察官结合办案心得体会向官兵阐述尊法是关键、学法是保障、守法是目的、用法是归宿的理念。同时,他们创新采用“微课堂”形式,通过脱稿宣讲并配合播放宣导短片、PPT的方式,为官兵送上贴近实际、生动鲜活的法律知识课。
  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一名中队长说:“这堂法治教育微课只有一个小时,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不仅调动了官兵学习的积极性,而且传授了法律知识,解答了法律困惑。”
  近年来,福建军地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始终以辖区部队和官兵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精心制作法治产品,着力提升服务质效,让法律服务更有温度、更有实感、更接地气。
国新办介绍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发展成就 依法保障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   本报北京8月5日讯 记者赵晨熙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发布会上,针对本报记者提出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有哪些具体实践”这一问题,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嘎玛泽登表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引领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长足发展,西藏已成为祖国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成功范例之一。具体体现为四个方面:
  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权利。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有藏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由藏族公民担任。西藏自治区成立至今,历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区政府主席均为藏族公民。当前,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428名代表,藏族和其他民族代表共有280人,占65.42%。
  依法行使变通执行权。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截至2024年底,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实施171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其中现行有效136件、废止35件。
  依法保障语言文字平等使用。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均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法规,西藏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下达普发性文件、发布公告的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藏语言文字。
  依法保障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内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的规定,西藏在山南、林芝、昌都3个市共设立了9个民族自治乡,切实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平等参与管理地方事务的政治权利。
四部门联合发布“最美拥军人物”   本报北京8月5日讯 记者廉颖婷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8周年之际,中央宣传部、全国双拥办、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最美拥军人物”。
  张志光、姚华亮、张国通、刘华强、王友民、石进华、许灵、吐尔地·吾斯曼8名同志和“拥军老阿妈”集体光荣入选。他们关心国防、热爱军队、尊崇军人,有的倾力推动建展馆开课堂、弘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有的动员社会力量服务退役军人和军属就业创业,有的积极践行文化拥军、科技拥军,有的情系爱国拥军事业、激励引导青年从军入伍,有的用心用情投入拥军优属志愿服务……他们满腔热情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练兵备战,书写了新时代军民鱼水情深的动人篇章。
  广大干部群众表示,人民军队爱人民、人民军队人民爱,要以“最美拥军人物”为榜样,更加自觉地弘扬军爱民、民拥军的光荣传统,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主动为军人军属办实事、解难题,巩固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630余家媒体集中发布2024年度媒体社会责任报告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2024年度媒体社会责任报告近日集中向社会发布。这是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工作开展以来,连续第12年发布报告。今年,从中央新闻单位到县级融媒体中心630余家媒体发布报告,发布媒体数量较去年增加50余家,部分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一步扩大报告范围,吉林、四川等18个省份实现省市县三级媒体覆盖。
  2024年,各媒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巴黎奥运会等重要会议、重大主题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使命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在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中守正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获得社会广泛赞誉。
  各媒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国记协印发的《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要求,从履行政治责任、阵地建设责任、服务责任、人文关怀责任、文化责任、安全责任、道德责任、保障权益责任、合法经营责任等方面,对2024年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逐项报告。除发布文字版报告外,425家媒体同期制作短视频、动漫等多媒体版报告,490多家媒体制作展示海报,部分媒体召开报告发布会、座谈会。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行业报新闻道德委员会和各省区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将对媒体发布的报告开展评议打分。
  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在中国记协网集中展示。全国性行业类媒体、地方媒体社会责任报告首次探索由中国行业报协会、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搭建统一展示平台,进一步提升报告传播力影响力。
奏响交融发展“法治乐章” 崇左推进高水平涉外法治建设   □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尚永江 罗玛丽
  
  地处中越边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边境线长533公里,是中国边境口岸最多的城市,是中国通往东盟国家最便捷的陆路大通道,在区域经贸合作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区位优势。
  从昔日的边陲“末梢”走向开放前沿,法治成为崇左融入开放发展大局的核心竞争力与重要保障。近年来,崇左市紧扣高水平涉外法治建设目标,在构建服务矩阵、织密调解网络、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持续攻坚突破,打造出一批具有边关特色的涉外法治品牌,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注入澎湃动能。
构建法治服务矩阵
  “跨国贸易最怕法律政策‘水土不服’,以前遇到纠纷得跑好几个部门,现在园区‘一站式’法治服务站直接对接,几天就把问题理顺了。”让凭祥市爱瑞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淇深有感触的,正是广西凭祥产业园法治园区。园区整合政法机关法治资源,集公共法律服务、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涉企执法司法等职能为一体,建成涉外法治服务基地等十大惠企法治平台,企业进“一扇门”即可享受“一站式”服务。
  立足边境开放前沿产业园区众多的实际,崇左市大力推进法治园区创新实践,构建涵盖公共法律服务、柔性执法示范、多元争议化解等十大惠企平台,在自贸区崇左片区、产业园区等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实现涉外法律服务与园区企业需求“零距离”对接。
  崇左市挂牌成立广西首个设区市层面司法行政领域“对外法治交流中心”,整合多部门资源,将涉外法治建设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成为推动涉外法治工作落地的“指挥中枢”。
  针对涉外法治人才短缺瓶颈,崇左市主动破题,举办全市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市各级政法部门与区内外高校合作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实训基地,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与人才保障。
织密纠纷调解网络
  今年4月28日,一台计划运往越南的旋挖钻机因超重引发争议被滞留在凭祥市桂福货场,崇左边境管理支队那艾边境派出所与凭祥市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派出所+法院”联合调解机制。
  24小时后,旋挖钻机顺利走出国门,这起涉及中越企业的纠纷在口岸现场得到化解。
  作为广西对外开放的前沿城市,崇左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常年排名广西第一。全市政法机关因地制宜,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公平公正解决各类外贸纠纷,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在中越法律服务(浦寨)工作站,浦寨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周梅初与凭祥市广东商会会员、凭祥市浙江商会会员以及来自越南的特邀调解员一起,化解了大量涉外矛盾纠纷。“按照‘以外调外’‘以商调商’的原则,我们特聘越南客商和越南律师参与纠纷调解,效果很好。”周梅初说。
  扎根边境30年,周梅初参与调解涉外纠纷2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7.3%,涉及金额4000多万元,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殊荣,以其名字命名的“老周涉外调解工作室”远近闻名。
  目前,崇左市构建了中越联合调解涉外民间纠纷工作机制,组建专业化中越“双语”涉外调解队伍,共建立涉外人民调解组织85个,拥有外籍调解员36名,一张覆盖全域的涉外纠纷调解网络已然织就。
深化涉外法治协作
  7月11日上午,在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几十名游客在出入境办证大厅“刷脸办证”,整个流程快捷顺畅,游客轻松实现一日游两国。
  这也是中国首个跨境旅游合作区,大新县公安局将出入境办证大厅设在景区内,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证时间、简化出境手续,实现跨境游办证“即来即办,即办即出境”。
  景区内,德天女警先锋队开启边关护游模式,及时处置中外游客各类求助事件,调解涉旅矛盾纠纷,合作区自2023年9月试运行以来,共接待游客352万人次,涉游纠纷调处率达100%。
  针对同样火爆的凭祥-越南谅山跨境游,凭祥市公安局通过扩建办证大厅、在友谊关景区增设办证点、上线“边境旅游预约在线办证系统”等举措,助力中越跨境游热度攀升。
  “我们一直在便利上做加法、在时间上做减法,通过‘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探索,让凭祥边境旅游在全国旅游市场中一枝独秀。”凭祥市公安局副政委罗红梅介绍。
  2023年以来,崇左市边境旅游办证约13万人次。
  依托地缘优势,在涉外法治交流合作中,崇左市顺势而为,敢为人先。
  2015年,凭祥市司法局与越南谅山省文朗县司法部门签订联合解决边境民事纠纷调解备忘录,开启边境民事纠纷协同调解先河。
  为进一步提升国际化法治交流合作水平,崇左市2018年与越南谅山省司法厅签订《司法行政合作协定》。
  崇左市公安、人社等部门与越方建立了警务、跨境劳务等执法合作交流机制,特别是双方公安部门完善中越跨国警务合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会谈会晤、互递信函、警务合作,为促进边境贸易快速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实践中,崇左多维拓展与越南的法治合作深度,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中越执法司法协同体系。
  如今,在边城崇左,法治宣传队穿梭边境村屯,普法山歌回荡中越界河,越来越多中越边民从法治“旁观者”转变为“践行者”,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涉外法治既是崇左的“金字招牌”,更是其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实力。下一步,崇左市将持续擦亮具有边关特色的涉外法治品牌,以更坚实的法治力量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国际竞争与区域合作中书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铁路公安守护旅客暑运出行平安顺畅   本报讯 记者张晨 自7月1日启动2025年铁路暑运以来,各地铁路公安完善服务举措、加强协调联动,守护旅客出行平安顺畅。
  各地铁路公安在维护良好铁路站车治安秩序的同时,坚持从关系旅客群众的小处小事做起,丰富报警方式,规范警情处置程序,合理调整岗位及警力,做到快速接警、迅速出警、妥善处警。加强与车站客运及地方公安、医院等单位联系联动,畅通紧急救护、寻人找物等通道。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应急培训,充实报警服务台配置,定期更新应急药品。北京铁路公安处组建21支“青年突击队”,在提升站区见警率、管事率的同时,开展“铁警就在身边”服务活动。济南、厦门、吉林等铁路公安处为一线警务区和民警配备急救包,方便快速为旅客提供帮助。奎屯铁路公安处博乐站派出所成立“赛里木湖之约”服务队,为旅客提供临时看护孩子、出行咨询等服务。
  与此同时,各地铁路公安积极开展危难救助、应急抢救等服务,帮助旅客群众解决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暑运以来,合肥铁路公安处黄山北站派出所会同车站开展“身份证件回家”活动,已将30余张被遗忘的身份证件送回旅客手中;银川铁路公安处银川站派出所联合银川站“向阳花服务队”,及时为老年人、盲人等重点旅客提供轮椅护送、进出站等服务320余人次。
图片新闻   近日,陕西省富平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开展“致敬抗战英雄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活动。图为民辅警看望百岁抗战英雄李广发,聆听其讲述烽火岁月故事。 本报通讯员 刘苍锋 摄  
从“安置”到“安居” 杭州河庄派出所以精细治理托起群众幸福感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叶展 刘炜桐
  
  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六大安置小区构成了区域内交付时间最集中的安置群落。8000余套房屋里,住着1.5万本地居民与约1.3万流动人口,多元群体的交融既带来活力,也带来治理挑战。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河庄派出所从破解村社权责交叉的管理难题,到牵头搭建“警社村联动融合治理”平台;从聚焦装修噪声、财物防盗等民生痛点,到创新“楼道夜话”“控噪治理群”等治理载体,以基层治理的精细化笔触勾勒起“江畔田韵”安居宜居的和美画卷。
  项大伯从河庄派出所副所长何可南手中接过市民卡时满口道谢。他的弟弟早年因交通事故导致脑力萎缩,从原籍村搬到安置小区后,时常出现顺手拿烟、推倒电瓶车、乱翻外卖等行为,屡被报警投诉,也成了安置社区书记高强心里“挂了号”的重点关注对象。
  “那会儿我们怎么劝,项大伯的弟弟都听不进去。”高强苦于找不到劝说的突破口,便向派出所求助。河庄派出所当即牵头,召集街道平安办、社会事务办、综管、社区及原籍村干部召开联席会议,提出为项大伯弟弟办理残保金的解决方案,确定由看着他长大的原籍村党支部委员曹文虎上门沟通,前前后后收集了20多年前的手术证明、市民卡办理材料等;安置社区干部陪同他去医院就诊,还垫付了医疗费;河庄派出所民警专门开车送他到办事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残疾鉴定。半个月后,第一笔残保金顺利打到他的市民卡上。
  让拆迁村民在“被帮助”中找到归属感,让安置社区在“被需要”中实现价值,让社区民警在“被认可”中更好地服务群众。今年5月初,河庄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等单位联合推出53项公共服务事项,涵盖法律政策咨询、婚恋纠纷调解、评残救助申请等,推行“村事社办、社事警办、警社联办”模式,推动社区警务、村级事务与社区服务有机衔接,让村民实现“就近办、网上办、协同办”。
  “楼上电钻从早响到晚,孩子都没法写作业”“我们是业主,精装修工期肯定比简装长”……傍晚6点,几名搬着板凳在楼道乘凉的居民,拉着社区民警周泽伟唠家常,一场“楼道夜话”正热闹讨论着新交付安置小区最突出的装修噪声扰民问题。
  从独门独院到楼上楼下,从正在装修到已经入住,安置小区生活方式的转变,倒逼社区警务治理方式革新。周泽伟联合社区、物业、楼栋管家、银龄志愿者组成“控噪治理群”,结合本地村民的作息特点和新杭州人的工作时间,上门开展“地毯式排查”,记录噪声来源、标注高频问题、制定“降噪公约”,还在楼道、电梯张贴方言版提示,提醒新入住的装修户避开休息时段施工,避免噪声扰民。自专项治理以来,装修噪声扰民报警量下降16%,信访投诉量下降41%。
  此外,安置小区的生活环境变了,但村民向居民过渡的生活习惯还没完全转变。不少村民仍习惯把东西放在地下储藏室,还常常不上锁,导致被盗案件频发。河庄派出所联合社区、物业开展地下空间“安全漏洞”补盲行动;协调社区施工队统一加固地下室门窗等防盗设施;组建党员突击队,对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充电区等案件高发区域开展亮灯巡逻。一系列举措既有利于安全管理和应急疏散,又消除了“藏人藏赃”隐患,让偷盗行为“藏不住、逃不掉”。
在“生命禁区”守山河无恙 探访和田边境管理支队赛图拉边境派出所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王秀丽
  
  喀喇昆仑高原常年被冰雪覆盖,凛冽的寒风如同利刃般切割着裸露的岩石。在巍巍昆仑山脉的褶皱里,矗立着一个连呼吸都带着重量的名字——赛图拉。
  有“新疆南大门”之称,平均海拔4300多米的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和田边境管理支队赛图拉边境派出所,扼守着通往中亚的古道,作为古丝绸之路南道的咽喉要地,这里具有重要的地理和战略价值。
  在这片含氧量不到平原40%的“生命禁区”,一群来自五湖四海的身影,在这里踩出深浅不一的足迹,用赤诚的心守护在祖国的边境线上,让南腔北调的乡音在呼啸的风声里凝成钢钉,扎进这寸土必守的边疆……
在高原书写青春
  今年是赛图拉边境派出所民警罗瑞来这里工作的第二年。
  “喀喇昆仑的狂风扑面而来,我舔了舔干裂渗血的嘴唇,咸腥味混着沙尘呛进喉咙,迈步像踩进棉花里,心脏在肋骨间狂跳。”这是罗瑞初到赛图拉时的感受,也是喀喇昆仑高原送给这个24岁湖南伢子的第一份“礼物”。
  “就这个娃娃?”罗瑞清楚地记得,初来时群众眼中明晃晃的疑虑如芒在背。
  一次调处涉及牛羊买卖的经济纠纷,账目不清、承诺不明,争执双方在狭小的帐篷里吵得面红耳赤。
  年长者不耐烦地挥手:“叫你们领导来!娃娃懂什么?”罗瑞没有争辩,只是盘腿坐在毡毯上,将皱巴巴的欠条和模糊的账本摊在膝头,一页页比对。他条分缕析,耐心解释合同法的条款,结合当地交易习惯,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羊群陷进泥沼,他二话不说卷起裤腿踏入没过膝盖的泥浆,每一次深陷再拔起都极耗力气,直到最后一只羊羔湿漉漉地被托上坚实土地。
  牧民眼含热泪,那一声含混着泥土味的“罗警官”,也彻底打破了横亘在他与群众之间的偏见壁垒。
  “这信任不是凭空而来,是我在泥沼中跋涉、在烈日下倾听、在每一个微小承诺中一点点换来的。”罗瑞拍着胸脯骄傲地说。
  当同龄人在霓虹中追逐潮汐时,他把青春留给了昆仑的日出。背对繁华,面对理想。
此心安处是吾乡
  今年32岁的安徽铜陵小伙儿、三级警长杜伟,从2012年参军入伍时起,就下定决心要去最艰苦的地方卫国戍边。
  回忆起自己初到赛图拉的日子,杜伟坦言,难熬的不仅有和南方地区天壤之别的气候环境,还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远离家乡、亲人的孤独感,好在母亲的支持成为他漂泊异乡的精神支柱。
  时光匆匆而过,高原的风雪吹散了这个年轻人身上曾有的稚气与青涩,将他的脸雕刻得愈发棱角分明。从戍边战士到移民警察,他说,对脚下的土地越熟悉,就越眷恋。
  “此心安处是吾乡,和群众打交道的这些年,我早就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了。”由于高原医疗条件有限,看病就医成了辖区群众的一大难题,杜伟便凭借自己在部队担任卫生员的经验优势,先后提议成立“高原救助站”“昆仑义警队”,免费为辖区群众看病送药,赢得老百姓的纷纷点赞。
  杜伟背对亲人,面向群众,用真情换真心,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获评全国移民管理机构“岗位建功新警标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先进个人、新疆边检总站“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戍边民警”、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十年风霜写忠诚
  伴随着清晨的阳光,过往车辆正缓缓驶入赛图拉边境警务站。身着藏蓝色春秋执勤服的身影,如扎根雪域的劲松挺立在车辆查缉岗位上。
  在高原上坚守了整整十年的“老班长”殷欢笑见证着赛图拉的变化:崭新的营房取代了破旧的老哨所,供氧设备成为标配,稳定的网络信号让他与千里之外的江苏家人“面对面”成为可能,巡逻装备更是今非昔比。
  “现在所里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在他看来,这片曾经陌生的冻土,已深深融入他的血脉,成为刻骨铭心的“第二个家”。
  可高原的考验远不止环境。持续的高反侵蚀着殷欢笑的身体,睡眠差、记忆减退早就成为家常便饭,出任务时不小心落下的腰伤也成为岁月留给他的印记。
  这份坚守,也得到了远方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女儿画笔下“穿军装的爸爸”,儿子口中“最厉害的人”,妻子告诉孩子们“爸爸的工作很重要”,这些都成为殷欢笑心中最温暖的慰藉和继续前行的力量……
  这片雪域高原之上还有更多的戍边民警,如同他们一般,用滚烫的热血,在空气稀薄的高原、在冻土如铁的山川、在阳光刺眼的哨位,用无声的坚守,诉说着对祖国最辽阔、最深沉的告白。
南通海门“检察官进网格”赋能基层治理   今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官进网格”为抓手,推出多项举措,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添力。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制度,要求检察官定期到网格报到,亮明身份、公开职责,将检察职能融入基层党组织。二是建立“检察+网格”常态化排查机制,从源头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高效解决公益损害问题;针对涉民生案件,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三是推行“检察官+网格员+社工”帮教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回访、心理疏导和就业帮扶;创新“菜单式”普法模式,为企业“量身定制”防范法律风险等普法产品,帮助企业筑牢法律风险“防火墙”。
沈小晓 杨杰  
广州横沥镇开展青少年反邪教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青少年抵御邪教侵害的意识和能力,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平安法治办联合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横沥派出所,在七一村开展青少年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发放反邪教宣传手册、张贴反邪教宣传标语、播放反邪教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详细讲解邪教种类、特征及心理操控、慈善伪装、网络渗透等邪教组织常用拉拢方式,揭露邪教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使青少年更加直观和深刻地认识到邪教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接下来,横沥镇将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全力筑牢群众反邪教思想防线,为建设“平安南沙”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陈玉玲  
数智时代的过劳问题及其法律因应   □ 田野

  累,正在成为现代人的普遍感受与共鸣,全社会的过度劳动问题令人忧心。“过劳”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问题由来已久,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过劳呈现出独特的新态样。如果说经济和劳动的数智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那么如何解决数智技术异化导致的过劳加剧问题,就是数智时代法律必须认真面对和积极回应的挑战。
四次工业革命时代的过劳样态
  (一)蒸汽时代的过劳
  瓦特改良蒸汽机开启了蒸汽时代,随着大机器工厂取代手工作坊,第一次工业革命轰轰烈烈地展开。然而,工人过劳的情况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改观,先进的机器不过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新工具。在巨大的压力下,资产阶级被迫作出一定程度的妥协,这促成了现代意义上劳动法的诞生。
  (二)电气时代的过劳
  电气时代的过劳体现出新的特征,在工作时间的长度被法律严格限定的情况下,雇主对工人在单位时间内劳动强度的控制不断加强。电力支持下的福特制流水线作业加快了工作节奏,劳动者不断重复单一任务,导致身心疲惫。
  (三)自动信息化时代的过劳
  计算机、机器人等自动信息化工具的采用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劳动者的双手,但也带来了新的过劳问题,其对劳动者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导致更多的脑力消耗,体力性过劳向脑力性过劳转变。
  (四)数智时代过劳的新样貌
  第一,过劳的普遍性。从低端劳动者到从事脑力劳动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广泛的人群都存在过劳问题。
  第二,过劳的隐蔽性。即数智时代的过劳常常表现为“自愿”过劳,而其背后的推手其实是雇主借助大数据分析实施的算法控制和科技狠活“洗脑”。
  第三,精神性过劳问题突出。既往时代的过劳更多体现为生理性过劳(包括体力性过劳和脑力性过劳),即长时间工作造成身体的生理疲惫累积而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缓解。在数智时代,紧张、焦虑则日益成为过劳的新变种。
  第四,过劳与过剩并存,过剩刺激过劳。数智技术在规训一部分劳动者“自愿”超强度工作的同时,使另一部分劳动者丢掉了饭碗。大量过剩劳动力形成的产业后备军,对在职劳动者产生隐形的竞争压力,敦促其更好地表现以保住难得的工作机会,这又反过来使过劳加剧。
数智时代过劳的成因
  (一)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边界的模糊化
  数智时代到来之前,在传统的工作模式下,工作时间与私人生活的边界还是相对清楚的,下班之后就是私人时间。然而当数智时代到来时,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工作的自主性增强,工作时间日益弹性化,工作与私人生活的时间界限变得愈发模糊难辨。其中,平台经济下新就业形态的工作时间模糊化问题尤为突出。
  (二)数智驱动薪酬制的负面影响
  首先,在数智化薪酬机制下,劳动报酬的数量由算法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生成。其次,借助大数据和算法分析,资本能够对劳动报酬的成本支出进行更精准的控制,最大限度地确保付出的每一分钱都不被浪费。最后,实时的绩效评估和动态薪酬制对劳动者构成巨大压力。
  (三)算法管理的重压
  首先,算法权力失衡导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实力鸿沟扩大,是过劳的根源。其次,算法管理使用工关系的性质模糊化,就业的不稳定、不安全,权益保障的不足,是过劳滋生的土壤。最后,算法管理营造的压抑工作环境易导致劳动者紧张焦虑,形成精神性过劳。
数智时代过劳的法律治理
  数智时代的过劳问题不是某项单一制度能够解决的,必须建构多个制度相互协同的过劳治理体系。
  (一)底线控制:数智化背景下劳动基准的革新
  由于工作时间的长短与过劳有紧密的直线联系,因此控制工作时间显然是治理过劳的首要切入点。第一,工作时间概念的正面界定。在数智时代工作时间日趋模糊化、碎片化的背景下,为了避免工作对私人生活时间的过度侵蚀,宜采用相对宽松的认定标准。第二,确立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记录义务。数智化一方面带来了工时计算的难题,另一方面也提供了用以破解这些难题的技术手段。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作时间台账,清晰完整地记录工作时间,劳动者有查询权,该台账可作为判断劳动者工作时长及是否过劳的重要证据。第三,完善休息规则。为避免数智化将休息时间切割成支离破碎的片段,影响实际休息的效果,立法应明确每日连续休息的最短时间。除了休息时间的长度,休息的间隔也很重要。
  (二)对劳动者赋权:以离线权为路径的自救
  在加班文化盛行的时代,通过立法明确宣示、倡导离线权,对于营造尊重休息权、关爱劳动者身心健康的社会氛围意义重大。可考虑采取分步走的策略,运用多元化手段逐步确立离线权。第一,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确立离线权。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进行协商,将离线权纳入集体合同,是确立离线权的重要路径。第二,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确立离线权。相关行业应当通过行业协会出台行为守则等方式,使尊重劳动者离线权成为一种行业自觉。第三,有关主管机关应及时出台离线权的规则指引,作为软法弥补当下刚性立法缺位的不足。第四,作为终极选择,立法应当确立离线权。
  (三)对用人单位课以义务:以预防过劳为导向的算法善治
  从技术角度看,算法是人工智能的核心,是导致过劳的罪魁祸首。因此,应有针对性地建构以预防过劳为导向的算法向善义务体系。用人单位负担一系列的算法治理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义务群:第一,算法适恰性义务。第二,确保算法透明可释的义务。第三,算法的风险评估义务。第四,算法的人力监督义务。
  (四)数智时代过劳救济的两条道路
  第一,数智时代过劳救济的工伤保险进路。应当用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过劳立法问题,在数智时代过劳加剧的新形势下,关于过劳工伤立法的讨论应当被重启并转化为行动。
  过劳工伤立法的瓶颈在于认定标准模糊、因果关系不好证明,但并非不能突破。从实质标准来看,确因工作原因遭受事实上的损害是工伤认定的核心。同理,如果劳动者因长期受到高压的数智化管理而陷入不能缓解的身心疲惫,也符合工伤的实质性标准。更进一步,对过劳的认定可尝试采用分类分层的方案,在立法上逐步推进。首先,死亡是过劳损害的最高级别,相对较易认定。其次,是与长期承受压力相关的身体性疾患,可率先承认心脑血管疾病型过劳构成工伤,之后再逐渐向身体其他疾患扩展。最后,是心理性、精神性过劳疾患,如焦虑症、抑郁症等。对于过劳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判断,则应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个案裁量。
  第二,数智时代过劳救济的侵权法进路。从损害要件来看,数智时代过劳的损害可从人格权中找到权利基础和规范依据。在一定情况下,身心疲惫达到一定程度的,可构成对健康权的损害。此外,休息权也是过劳救济的潜在权利基础。
  因果关系认定难是数智时代过劳侵权责任成立的最大障碍。与一般的侵权行为不同,算法侵权本质上是一种规则侵权。在数智时代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已经不体现为自然法则意义上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规律性联系,而是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相关关系。过错要件的证明也是数智时代过劳侵权认定的一个难题。考虑到职场算法的高风险性,算法侵权的归责原则应向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向倾斜。
  建立和完善数智时代的过劳治理机制,是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是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社会法体系完善的重要一环。可从劳动基准的底线控制、对劳动者赋权、对用人单位课以算法善治义务、对过劳损害进行救济等多个维度,建构数智时代过劳的法律治理体系,借法律之力矫正数智技术的异化。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25年第3期)  
拥抱时代之“变”   □ 范九利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这些年,你们在西法大完成了破茧成蝶的精彩蜕变,自豪地把积极乐观、坚毅勇敢,志愿服务的家国情怀、奉献精神,沐浴“老延大”优良传统培育起的“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优良品格装进毕业行囊,踏上人生新航程。这些年,我们一起走过春夏秋冬,一道经历风雨彩虹。学校因为我们共同的努力而一点点变好,你们的拥护和热爱始终是西法大锲而不舍、接续奋斗的内核动力。
  我欣喜地看到,你们接过老一辈的接力棒,作为内地生源选择了赴疆赴藏,更多的毕业生选择到西部、到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此时此刻,我们可以骄傲地说:西法大青年,无愧时代,西法大青年,无愧使命,你们在学校88年的历史上留下光彩的一页。
  新时代是一个充满挑战、充满希望、充满机遇的时代,“变化”是新时代的永恒主题。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你们要以辩证的思维和眼光,深刻把握“百年变局”中“变”与“不变”的时代规律,坚持从改造和提升自我的角度出发,探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识变、应变、求变的进阶之路,专注心中的每一念、脚下的每一步,蹄疾步稳奔向时代星海。作为校长,我以“拥抱时代之‘变’”为题,与你们分享几点感悟,也作为给你们的毕业寄语。
  拥抱变化,是顺势而谋、兼济天下的红色传承。流淌在血液里的红色基因,指引一代代西法大人在时代流沙之上坚定前行。回溯历史,服务人民是西法大人最深沉的精神底色。88年前,毛泽东同志在陕北公学开学典礼上讲,“我们要造就大批的民族革命干部,他们是有革命理论的,他们是富于牺牲精神的,他们是革命的先锋队”。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为你们实现人生理想、成就自我提供了广阔天地。面对千载难逢的时代际遇,“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精神、“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是学校给予你们的最强信心、最足底气。要始终与党同心、跟党奋斗,始终讲政治、讲法治,顺时而谋、乘势而上,将个人轨迹融入国家发展的宏大叙事,勇当先锋队、突击手,以青春为笔,在时代巨画中勾勒最绚烂的人生轨迹。
  拥抱变化,是知常明变、守正创新的奋斗激情。你们要时刻牢记,生活无常才是恒常,风浪不会改变河流的流向,追求绝对安全的避风港只是一时的安稳。要在恒常中认识和发现希望、迎接和创造机会,以创新的锐志深耕专业,把奋斗激情融入强国建设的伟大实践,在时代的巨浪中勇立潮头。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在风云激荡中御风而行、逐浪前进。要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定力,既要站得住脚,又要仰得起头,善于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看准了便加油干,敢于下笨功夫、苦功夫,练真本领、硬本领。要以视野格局打破认知藩篱,淬炼服务大局、东西互鉴的国际视野,让西法大智慧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亮丽色彩。
  拥抱变化,是乐观豁达、行有所止的自我坚持。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激发全球科技之变。大模型推理、多模态生成、智能体发展,可能会冲击法律职业、影响我们的价值判断,超强韧性是我们应对变化的强大自信。要经得住诱惑,恪守自律自省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让纪律规矩化为行动自觉。要不断调整自己的偏差、发现真实自我。只要坚持向内求、向外看、向前走,你就会发现平静安宁就藏在日常平淡琐屑、柴米油盐的烟火气中。往后的日子,要心力茁壮,纵使深陷泥泞、前路渺茫,依然要挺直脊梁、奋力前行,用不屈的斗争宣示:西法大人,能行。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催人奋进的伟大时代,我们开创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人生旷远辽阔,你们要在未来的舞台上绽放出绚丽的青春风采、书写更加辉煌的青春篇章,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母校是你们永远的精神港湾、坚强后盾。
  (文章为作者在西北政法大学2025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上的致辞节选)
2025人工智能法治论坛举行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日前,由上海市法学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主办的以“人工智能伦理与法治”为主题的2025人工智能法治论坛在上海举行。
  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姜平表示,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深刻重塑产业格局并进而影响千行百业的关键时期,探讨人工智能的伦理准则规范和法治秩序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论坛聚焦人工智能领域,旨在搭建伦理准则和法治实践的桥梁,凝聚更多智慧和共识。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肖凯表示,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司法科技正在重塑法律实践、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从类案智能检索、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到裁判风险预警、司法资源智能调配,人工智能已渗透法律运行的全流程。华东政法大学在人工智能法学领域持续深耕,围绕“人工智能法学”加强交叉学科建设,推进涉外法治领域的法律科技深度运用,愿与各方深化合作,为共同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表示,在法治轨道上加强人工智能治理、构建以人为本的治理框架,是抢抓人工智能发展历史机遇的必然选择。本次论坛深刻回应时代命题,体现了法学界与科学界的责任担当。上海政法学院积极布局人工智能与法治交叉领域的研究和人才培养,希望与各界共同推动人工智能伦理与法治的融合发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
书院制社区化育人工作研讨会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为进一步深化书院制社区化改革,更加科学化、系统化、一体化推进书院育人工作,近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书院制社区化育人工作研讨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司林胜表示,书院育人工作要同学校事业的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同广大学生对优质育人资源的期盼相契合,同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匹配,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落实方案,增强工作实效,切实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能力。他提出,要完善育人机制,构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建立学生成长与发展的促进机制,探索实施学生成长与发展学分制,加强素养类通识课程的系统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增强育人合力,推进学部(学院)专业教育体系和书院学生成长发展体系建设,强化书院与学院双协同、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双融合、课内培养与课外教育双联通、学院教师和书院辅导员双互动,实现知识传授、素质培育、能力提升的有效衔接与有力贯通;要优化师资配置,完善学业导师实施细则,深化专业教师“全员导师制”,切实提升学业指导、学科竞赛指导、就业指导等工作成效;要提升育人内涵,立足书院学生学科特点,积极搭建学生素质拓展平台,拓宽育人视野、共享育人资源、凝练育人品牌,构建“一院多品”的文化格局,形成百花齐放的书院育人沃土。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历史源流与脉络”学术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张国强 日前,中国法律史学会2025年年会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历史源流与脉络”学术研讨会在辽宁沈阳举行。与会人员围绕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红色法治文化的阐释与弘扬、涉外法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促进法律史研究的发展完善提供了智慧与力量。
  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表示,沈阳师范大学历经74年的发展,形成了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和独具特色的办学格局,在学科建设、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法学院经过30余年的砥砺奋进,形成了以法律文化和涉外法治为特色的学科体系。“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引领,本次研讨会的举办,将进一步增加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激活传统智慧,增强法治认同,构建文化自信,为世界法治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方法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近日,2025年“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第五期)研究生暑期学校开班仪式暨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方法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本期暑期学校主题为“基本权利保护视野下的民事诉讼”,旨在拓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视野,加强跨学科对话,进一步推进比较民事诉讼法学的学习和研究。
  暑期学校统筹负责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表示,暑期学校为学生开启了观察国际法律界的窗口,她强调了方法论对于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意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表示,十几年来中国法学界大致确立了法释义学的基本研究范式,即以本国现行法为基本素材,通过法律解释,为司法实践提供体系化方案。该范式决定其具有自主性和本土化的特点。他强调,比较法研究“求同以始,求异以终”,唯有如此反复循环,比较法研究才能对我国法学研究给予更大启发。
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上)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宪法是国家稳定的根本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宪法稳则国家稳,宪法强则国家强。宪法具有稳定性与变动性,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在宪法上的必然反映,是我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改革和法治、活力和秩序在宪法上的集中体现。宪法是国家大厦的四梁八柱,必须坚如磐石、稳如泰山,决不能动摇其根本性、中断其连续性、破坏其稳定性、削弱其权威性。但宪法不是僵死的教条,必须随着国家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一、宪法只有不断完善发展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制定一部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宪法。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宪法只有在保持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因时因势而变,不断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既是我国宪法完善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是我国宪法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密码”。从“五四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和持续发展过程中。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1982年宪法作出第一次修改,通过2条宪法修正案,将私营经济写进宪法,明确了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的宪法地位。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1982年宪法作出第二次修改,通过9条宪法修正案,将“坚持改革开放”“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内容写进宪法,明确了改革开放国策的宪法属性。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1982年宪法作出第三次修改,通过6条宪法修正案,将“邓小平理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内容写进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1982年宪法作出第四次修改,通过14条宪法修正案,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写进宪法。
  1982年宪法的这四次修改完善,使我国宪法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步伐,确认和记录了改革开放各个阶段取得的胜利成果,有力推动和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充分彰显了我国宪法的显著优势和旺盛生命力。
  二、2018年修改宪法是新时代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好宪法也需要与时俱进,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既不能因为我国宪法是好宪法,而否定对宪法作出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也不能因为要修改宪法,而否定我国宪法是好宪法的根本事实和总体判断。
  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
  为了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而必要的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用国家根本法形式确认下来。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1982年宪法作出第五次修改,推动了我国现行宪法又一次与时俱进和完善发展。
(文章节选自《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  
探索现代法治的新型程序论 《程序与议论——现代法治的精髓》序言节选   □ 季卫东

  《程序与议论——现代法治的精髓》的选编宗旨概而论之,对学者的基本要求有三点:其一,抱有某个或若干个终身深入研究的课题,在深入研究后形成独自的核心主张。其二,能够讲授相关学科领域的多门课程,也就是要具有比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其三,应该给自己科赋不断创新的使命,在学术前沿进行孜孜不倦的开拓。在我看来,所谓自选集,当然难免敝帚自珍的动机,但无论如何首先还是要尽量确切地反映自己研究的来龙去脉、基本特征以及核心主张。
  要交代研究的来龙去脉和基本特征,也不妨把个人学习和探讨历程用古来制艺的口诀“起、承、转、合”四个字来作个简单明了的概括。所谓“起”,是指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读本科时产生了比较明确的问题意识,这个阶段形成的个人问题意识,以“社会性”和“科学性”为鲜明特征,并且势必导向法社会学以及文理交融型研究。所谓“承”,是指到海外留学之后,在京都大学拓宽视野、进入国际学界的前沿地带。这时在社会性与科学性相交错、相结合的地方,我对德国著名社会理论家尼克拉斯·卢曼的法律反思机制概念以及自创生系统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谓“转”,是指到神户大学任教之后,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以及尝试用国际通行语言讲述中国故事,逐渐形成了程序指向与关系指向的双重变奏。不言而喻,无论是强调同样操作得出同样结果的实验程序,还是强调类似案件得出类似判决的司法程序,“程序”正是社会性与科学性的一个关键的交汇点。所谓“合”,则是指2008年回国后在法学教育改革、国际化、学科交叉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知行合一的综合性尝试,就个人研究而言则把重点转移到风险社会的治理与法、人工智能的治理与法这两个维度上。
  由此可见,迄今为止我的核心主张以贯穿始终的问题意识为线索,逐渐呈现程序论与关系论相互交错的格局。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与“程序”并列,“关系”也有可能成为社会性与科学性的另一个关键的汇合点,在数字时代尤其彰明较著。在数字时代,虚拟空间形成网络结构,大数据因其关系性而产生价值,人工智能,特别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导致个人主义变化为某种类型化的集体主义,人们不得不生活在相互作用的合成状态之中,“我”不得不以“我们”的形式呈现出来。显而易见,传统的网络结构与数字的网络结构相叠加,助长了关系文化,甚至正在催生某种关系主义的互联网文明。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学势必面临某种“关系性的转向”,进而推动知识和制度的范式创新。
  然而在这里,我们首先不得不面对程序与关系究竟应该如何整合的问题。因为复杂化的互动关系与透明化的程序规范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在一个关系本位的社会能否强调或推行程序原则,也是很容易招致质疑和争议的。我认为,解答这道难题的主要路径有三条。第一条路径的底层逻辑是“缺什么、补什么”。正因为中国传统的关系社会缺乏程序正义的观念,导致现代法治秩序难以建构,所以才特别需要极力主张公正程序的意义,以程序矫正关系。第二条路径的底层逻辑是“化过程为程序”,在关系中因势利导。因为在网络结构中存在纵横交错的相互作用及其过程,给程序规则的嵌入提供了契机和前提条件;只有按照公正程序的理念对互动关系的行为进行编码,才能把情感驱动的秩序转化为理性驱动的秩序。近年来发表的按照时间序列对法律网络结构进行实证分析的法社会学研究成果也已经证明:关系与程序成正比。第三条路径的底层逻辑是“在两端之间寻找平衡点”,把议论作为程序与关系的中介或者衔接纽带。所谓议论,不限于法律的理由论证,不限于逻辑三段论加涵摄技术,还包括在一定社会语境下或具体案情中的对话、沟通、交涉以及讨价还价。条文本位的推理重在法律解释,案例本位的推理重在法律议论;把抽象的条文适用到具体的场景,当然都离不开程序之中的议论。实际上,程序与议论也可以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因为唯有公正的程序能为议论的展开提供理想的对话条件,唯有充分的议论才能向程序的形式注入实质内容。法律程序应议论的需求而设,法律议论必须符合程序的要件和运行规则。人们实际上正是通过这种周转在程序之中的议论来进行互动、协调利害、进行价值判断、达成共识或者说形成新的契约关系。在这里,议论既是程序与关系之间的中介,又是作为两大法律正当性根据的程序与契约(合意或承认)之间的中介,而契约正是关系达成均衡态的表现形式。在这里,程序、议论、关系是函三为一的。
  本书收集的论文并不直接涉及关系,只是把程序与议论这两个方面纳入视野之中。由于后两者在本质上是一体化的,所以这本自选集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新型的程序论——旨在超越于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二分法之上,塑造法律正当化的双重结构,并促进人们在其中相互作用和相互调整。但在这种程序运作的动态里,关系其实又是如影随形的。所以,一种关于公正程序的社会理论就自然而然会从这本自选集里呈现出来。而在公正的程序中进行充分的议论,以便凝聚真正的共识,并为规范和秩序提供不断致力于正当化的机制,恰恰就是现代法治的个中三昧。如果我们把中国的法治现代化事业比喻为一局围棋,那么也可以说,程序和议论就是导致全盘皆活、对制胜真正具有关键性意义的两个棋眼。总而言之,程序加议论就等于规范的正当性,等于为社会合作凝聚共识,等于对各种关系不断进行标准化、合规化处理,等于合情合理的民主法治精神。正是在这样的交融过程里,作为个人研究出发点和动机的所谓“社会性”和“科学性”才有可能实现更高度的统一。
悲剧宿命的主角   □ 郭建

  《杜十娘》来自明代作家冯梦龙短篇小说集《警世通言》第三十二卷“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杜十娘》剧情并不复杂,说的是明朝洪武时,临安书生李干先(《警世通言》中的李甲)入都(今南京)春试,结识金陵名妓杜十娘。杜十娘久厌风尘,正拟寻觅佳偶从良,误以李干先可托终身,乃设法逃出妓院,与李干先相偕返里。途中,夜渡瓜州渡口,为富商孙富所见。孙富久慕杜十娘姿色,又因与李干先旧识,乃密与商议,欲以白银千两买下杜十娘。李干先利令智昏,欣然允之。翌晨迎娶,杜十娘出示所携之百宝箱。李干先悔之不及,孙富则手舞足蹈。杜十娘将箱中珠宝一一投入大江,最后投箱于水,立船头上痛斥孙、李二人,继而投江自尽。李干先见利忘义,终人财两空。
父母之命不可违
  现在的《杜十娘》演出本,主人公李干先一上场就向好友柳遇春表明,此次上京一为赶考,二来“只因家父年迈,无人侍奉,故尔叫弟悬托仁兄与小弟择一佳偶,他老人家言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功名倒可从缓,亲事却要早办,他还急于抱孙孙呢”。于是柳遇春介绍李干先与杜十娘认识,两人一见钟情,定下终身之约。
  而在《警世通言》里,完全没有这样的类似于“自行找对象”的情节交代,只是说主人公李甲在京城“坐监”(出资买到国子监生头衔,必须到国子监集中学习),因在官办妓院教坊司结识了名妓杜十娘,迷恋杜十娘的美貌,大把花钱,包占杜十娘一年多,“两下情好愈密,朝欢暮乐,终日相守,如夫妇一般,海誓山盟,各无他志”。但是尽管杜十娘有意从良嫁给李甲,“奈公子惧怕老爷,不敢应承”。
  这两种情节的创设,很明显是跨越了两个不同的时代。现代演出本里的李干先自行上京寻觅佳偶,尽管打着一个“父命”的招牌,但显然是近代社会男女婚姻自己做主风气的反映。而《警世通言》里的情节,更符合古代社会的婚姻法律及伦理。
  为子孙订婚,由于涉及家族利益,因此是家长权的重要体现,很少有家长会自动放弃。尤其是《杜十娘》故事里的李干先这样的“都堂之子”(《警世通言》中李甲之父曾为一省行政首长的布政使)家庭。后来孙富劝说李干先:“想老伯乃是朝廷的显宦,为人正直,家法森严,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告而娶,已有一行大罪,何况你娶的还是娼家妓女,你想老伯能够容你吗?”这正是古代社会观念的写照。而《杜十娘》故事里李干先打算自己寻觅佳偶的情节,应该是在社会大环境变化后改编原作的结果。
李干先娶妾还是娶妻
  明清法律明文规定:如果因为在外地做官或者在外地经商做买卖,不知道家里的尊长已为他定亲,自行与人定亲的,只要尚未正式成婚,就要“从尊长所定”,与尊长为其定亲的女子结婚,自己定亲的对象,“听其别嫁”。有违反尊长意旨、不愿放弃自己所定之亲的,构成犯罪,按照法律,可以判处“杖八十”的刑罚,自定之亲取消,按照尊长所定之亲成婚。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在外地自行定亲或成婚的,仅限于做官、做买卖,像李干先(李甲)这样在外地游学的情况并未包括在内。既然从古代的道德伦常、法律规定来看李干先(李甲)都不可能自行做主娶妻,那么他和杜十娘究竟算是什么关系?
  现在演出本中,李干先带走杜十娘,柳遇春送别时说:“啊,十娘,你夫妻此去要夫唱妇随,永偕和好。”在泊船的地方,李干先向孙富介绍,“十娘久把青楼厌,又得柳兄来成全。山盟海誓结姻眷,才随小弟转临安”。也就是说明杜十娘是他的妻子。杜十娘自己也以妻子自居,劝说李干先:“公子不必忧虑,为妻替你筹划就是。”
  可是在《警世通言》里,明确将杜十娘定位为李甲之妾。李甲在与孙富相谈时,时时以“小妾”称呼杜十娘,最后也是以转让“小妾”成交,李甲只是说“小妾千里相从,义难顿绝,容归与商之”。
  按照古代法律以及礼教的严格规定,大老婆是妻,小老婆是妾,两者有天壤之别。相对于丈夫的祖先而言,妻和丈夫一样是传宗接代、延续祖宗香火的角色;而相对于妾以及所有的子女(无论是妻生育的,还是丈夫和妾或其他女子所生育的)而言,妻又是和丈夫并列的家长。礼教里所谓“妻者,齐也,与夫齐体”(《白虎通·嫁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因此,《警世通言》里将杜十娘定位为“妾”,就比较容易被当时的读者接受,也为后来李甲将杜十娘转卖给孙富留下伏笔。
私奔能否成婚
  在《杜十娘》故事里,李干先与杜十娘一见钟情后,柳遇春到教坊司为杜十娘赎身,因为和老鸨谈不拢赎身的价格,老鸨唤出杜十娘来询问。杜十娘表面上回绝赎身嫁李干先之事。当夜却带了百宝箱私奔到李干先住所,两人在柳遇春掩护下径直上船,前往李干先家乡。
  而在《警世通言》里,情节并没有如此惊险。杜十娘被李甲包占年把,老鸨觉得杜十娘已赔钱,情愿只要三百两银子就允许杜十娘赎身,以十日为限。杜十娘暗中资助李甲,终于在期限到来之时交清赎身价银,两人得以离开京城回乡。
  从故事本身来看,私奔当然具有更大的戏剧性,更适合戏剧演出的效果。但是从法律史的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样的情节设计是不符合当时的法律以及一般的社会观念的。明清法律严格限定百姓的户籍制度,就是为了将百姓固定于户籍、为朝廷提供各类无偿的赋役。像杜十娘这样隶属于官办妓院教坊司的妓女,在当时法律上都被定性为“乐户”,擅自逃离构成犯罪,按照法律,出逃一日就要处笞(荆条抽打)十下的刑罚,每五日加一等,最高刑罚为笞五十;如果是像杜十娘这样逃往他乡并出嫁他人不再承担赋役的,就要处杖一百,逮捕后发还原籍。李干先作为包庇隐藏者,也要处以同样的刑罚。
  杜十娘是官办妓院教坊司的妓女,李干先带她私奔,还有可能触及另一条更为严厉的刑事条例,即作为“窝娼”罪处罚。清代条例专门规定“凡无籍之徒及生监,衙役、兵丁,窝顿流娼土妓,引诱局骗”,即使是“偶然存留,为日无几”,仍然要枷号三个月,杖一百;时间长的就要杖一百、徒三年;再犯的就要处杖一百、流三千里。李干先恰巧就是条例列举的“监”(国子监学生),与孙富商量卖杜十娘,就可以认定为“引诱局骗”。而且“得受娼妓财物者”,要按照官吏“受财枉法”计赃从重论,那个百宝箱价值无数,足够李干先一个死罪。因此古代的作者是绝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来宣扬“挟妓私奔”的爱情,即便不是“明媒正娶”,至少也要“赎身清白”。
  (文章节选自郭建的《古人的天平(下卷):透过传统戏曲看法律文化》,法律出版社出版)
预付款信托的功能定位与法律构造   ● 预付款信托作为预付式消费模式下防范消费风险的制度设计,其功能定位需在信托法框架下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商事交易安全双重价值目标予以确定
  ● 预付款信托应以经营者为委托人及受益人之一,消费者为共同受益人,受托人由信托公司或其他适合的机构担任
  □ 陈敦

  当前,预付式消费商业模式被广泛应用于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培训、养老、旅游等生活消费领域。其在促进市场活力的同时,也隐藏了诸多法律风险,现有预付式消费风险规制框架难以周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卷款跑路”现象频现报端,挫伤消费信心。消费者预付资金兼具合同价款与目的财产的双重属性,笔者主张,应引入预付款信托机制,同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增设规定,明确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应当采取履约担保或者设立预付款信托的方式,为构建“消费者放心预付、经营者合规经营、监管者高效规制”的良性生态提供可持续的制度方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困境
  我国的预付式消费风险规制框架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规制是指设定预付式经营的准入门槛,事中规制包括预付式消费合同的履行以及预付资金的监管,事后规制是在经营者无法履约情形时为消费者提供的救济途径。现有的制度设计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困境。首先,事前规制环节难以准确把握预付式消费经营者的准入门槛。分类规制未能防范消费风险。其次,事中规制以履约、担保及资金监管为重点,然而,尚未针对预付式消费模式设定普遍的经营者强制履约担保义务。资金存管所依据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适用范围过窄,其制度设计与当前预付式消费市场的新业态、新技术及风险形态严重脱节,难以应对当前的监管需求。最后,事后规制只能发挥救济功能,难以应对“卷款跑路”等特别情形。预付式消费风险的产生源于经营者提前取得对预付资金的控制地位,如何强化监管以保障预付资金不被经营者擅自挪用至关重要。
  预付资金监管的新探索与预付款信托的功能定位
  预付资金不仅是消费价款,也是为了特定目的而支付的“目的财产”。基于此,预付式消费风险的化解,不能仅从合同法律关系角度予以破解,而应结合其资金性质予以多元规制。在预付式消费频现风险的背景下,信托公司探索了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的业务模式。信托机制的引入赋予预付资金信托财产地位,可实现预付资金相对于经营者的独立性,同时赋予消费者作为受益人对资金划拨一定的监督权,有助于重塑预付式消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法律地位,为预付式消费风险化解提供新的路径。
  预付款信托作为预付式消费模式下防范消费风险的制度设计,其功能定位需在信托法框架下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商事交易安全双重价值目标予以确定。在日本,发行超过一定金额的经营者需将部分预付资金作为保证金交存法定的保管机构,以实现担保功能。韩国引入信托机制强化预付资金监管,确认消费者的受益人身份以及在特殊情形下的优先地位,平衡预付式消费模式下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法律地位。我国台湾地区,预付资金交付信托是一种履约担保方式,但例外情形下,则为经营者的强制性义务。
  预付款信托是预付式消费规制框架下针对资金监管的制度创新。我国预付款信托的功能应为担保,但区别于传统的物保、人保和金钱担保,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信托,作为经营者履约担保的重要补充。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立法上应明确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应当采取履约担保或者设立预付款信托的方式,以保障消费安全。具体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增加相关内容,完善预付式消费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
预付款信托的法律构造
  预付款信托应以经营者为委托人及受益人之一,消费者为共同受益人,受托人由信托公司或其他适合的机构(如商业银行或互联网支付平台)担任。根据这一制度设计,受托人根据经营者(受益人A)履约情况,经消费者指令验证后,分阶段拨付预付资金予经营者。当经营者出现无法履约的特殊情形时,受托人则向消费者(受益人B)拨付剩余的预付资金。
  预付款信托相较于其他信托,其特殊性体现在与消费合同关系主体存在部分重叠,其中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时是消费合同当事人。预付款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配置除了符合信托法律关系的性质外,也要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消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与遵守商业规律之间的平衡。
  预付款信托中,适格委托人范围应覆盖开展预付式消费的商主体,既覆盖大型连锁企业,也包含风险集中的中小微经营者及个体工商户,契合预付式消费市场经营者“量大面广”的现实特征,从制度上消解了中小微经营者游离于信托监管之外的系统性风险。在预付款信托中应对经营者所享有的委托人权利予以适当限缩,以“不影响受托人独立履职、不损害信托财产独立性、不侵害消费者受益权”为核心原则:在权利行使目的上,须符合信托法第六条规定的信托目的特定化要求;在行权程序上,须经消费者受益人或独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同意;在行权效果上,不得减损信托财产价值或损害消费者受益权。
  预付款信托受托人的信义义务呈现消极管理的特征,主要围绕预付式消费合同的履约进度及预付资金拨付等展开。其一,履约进度形式核验义务,无需介入对服务质量的实质评估或商业合理性判断;其二,资金专户被动监管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外,不承担主动投资职责,而应以资产保值管理为主要目标;其三,风险事件触发响应义务,在风险事件触发时,经法定程序确认后将信托财产拨付至消费者。
  预付款信托宜采用共同受益权机制。经营者的受益权与消费者的受益权构成全部的预付款信托的受益权,二者的受益权呈现此消彼长的样态。对经营者来说,其受益权是与履约进度动态关联的积极权利,当其完成预付式消费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有权按期按份取得信托利益。该部分预付资金自信托专户划出后则脱离信托财产,对应比例的受益权随之消灭。而对消费者来说,其受益权是消极的,其享有的信托利益比例随经营者履约程度动态调整。在经营者出现破产等无法履约的法定情形时,消费者可就剩余预付资金主张全部权利,形成对消费者权益的风险兜底与制度缓冲。
  预付款信托内含合同与信托双重法律关系,应将消费合同关键条款嵌入信托合同中,使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的全面履行原则与信托法第二十五条的受托人谨慎管理义务形成规范互动。在企业破产法下,未履行对应义务的经营者,其所享有的受益权不满足债务人财产认定要件,债权人无法强制执行该部分受益权。若消费者对剩余的预付资金主张积极受益权,则经营者的受益权比例随之消灭。
  从权利救济的竞合角度,当经营者违约时,消费者可基于合同主张违约赔偿,亦可基于信托主张实现受益权。两种救济路径的规范基础与法律效果存在显著差异,前者以实际损失填补为基准,后者则以信托财产剩余价值为限。对此,应结合消费者积极受益权的行使规则,确立“可选择、可补足”的救济规则,避免重复救济与权利滥用。
  预付款信托制度以信托合同的精准设计为前提,因此,建议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拟定《预付款信托合同(示范文本)》,确定信托文件应记载事项,为受托人提供标准化的业务指引,最终实现经营者可持续运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动态平衡。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5年第4期)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中监护人反向侵权规制   ● 为了充分有效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国家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介入应采取“双轨制”机制,即支持性介入与保护性介入相结合
  ● 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国家必须加强网络服务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让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更多的责任,鉴于网络平台在技术和数据处理上的主体地位,建议构建平台前置义务
  □ 彭肃华

  “反向侵权”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笔者所称反向侵权,乃指具有保护儿童义务或责任的监护人,有意或无意中将儿童个人信息泄露或滥用,进而严重侵犯儿童的信息权益。当今信息时代,由于社交媒体、视频平台和各类App广泛使用,监护人“晒娃”行为、短视频中以儿童为噱头的内容日益增多,监护人反向侵权问题日益凸显,如何有效遏制监护人反向侵权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当前应当重点关注儿童信息保护的国家干预的双轨制与平台前置义务构建。
  国家干预的双轨制:支持性介入与保护性介入
  为了充分有效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国家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介入应采取“双轨制”机制,即支持性介入与保护性介入相结合,实现对家庭儿童信息保护的辅助提升与必要时进行替代保护。
  支持性介入强调国家通过教育指导和资源支持,提升家庭自身的信息保护能力,而非取代家庭的职责。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政府需建立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针对家长网络素养、数据隐私风险、儿童权利保护等内容,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支持服务。具体措施包括:其一,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依托教育部门、妇联组织和基层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定期培训和讲座,尤其针对监护人网络行为规范与儿童信息保护知识进行普及,提高家长识别风险的能力和合法合规的意识。其二,推动家、校、社协同治理。整合家庭、学校和社区资源,形成多方联动的支持网络。比如,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会,邀请信息安全专家授课,社区设置儿童网络安全服务站,为家长和儿童提供即时咨询,构建覆盖城乡的全链条家庭支持体系。其三,促进平台技术协同。国家应通过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推动网络平台开发“青少年模式”和“监护人平台”等功能,如设定内容过滤、信息可见权限等技术手段,使家长能够有效掌握和控制网络使用行为。
  保护性介入强调在家庭失职情形下,国家应当负起儿童信息保护的替代责任。也就是说,当家庭监护失职严重,导致儿童身心健康受损或数据权利遭侵害时,国家必须依法启动保护性介入机制,对监护人实施替代监管和保护。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对具体如何承担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但是对情况并未做具体分类,如何训诫也未进行规定;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监护权撤销制度,人民法院可以在监护人严重失职或虐待儿童时撤销其监护资格,保障儿童利益。然而,现实中监护权撤销制度适用率极低。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显示,2020年,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共对监护侵害、监护缺失行为支持起诉311件。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22年检察机关就撤销监护人资格支持起诉183件,撤销监护人资格162件,远低于社会需求,这反映出监护权撤销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申请主体不积极、认定标准不清晰、配套安置缺失等障碍,未能发挥事后救济以及倒逼监护人履职的制度功能。
  为破解这一困境,应建立保护性介入机制,主要包括:其一,强化事前风险预警和主动干预机制。授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专业机构主动监测、识别家庭风险,及时介入并启动保护程序。其二,完善多元安置体系。建立寄养家庭、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保护设施等多元化安置渠道,确保失去合格监护人的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信息保护。其三,设立分级干预程序。在行政层面构建逐级干预机制:初步失职时由社区或学校督促整改;若整改无效,则启动行政约谈和行为评估;最终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撤销监护权,实现预防与纠正的动态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干预对家庭结构的冲击,同时充分保障儿童权益。
  平台前置义务的构建:从协助到主责的转变
  现实中,网络平台普遍存在消极合规、形式保护、责任规避等现象。具体表现为:其一,默认设置放大信息公开范围。多数平台为了提高用户活跃度,默认将用户信息设为公开或半公开状态,弱化监护人对信息可见性的控制。其二,利用“上传即同意”规避责任。部分App上传儿童信息时,提示“上传即表示已取得监护人同意”,通过“提醒”监护人和儿童“谨慎选择”,规避自己的监管义务。其三,将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公开信息带来不良后果的责任推给监护人,规避自身应履行的监管义务。其四,支持监护人“晒娃”的网络平台,是激励监护人披露儿童个人信息行为的重要因素,而监护人“晒娃”公开儿童个人信息后,网络平台就可以不经监护人同意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规避监护人同意原则和平台注意义务。
  虽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儿童的首要保护人,其对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有着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但将保护责任完全加之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则是不合适的。相对于信息处理者——网络平台,权利主体处于弱势地位,而且父母一旦分享儿童个人信息,其就失去了对儿童个人信息的控制,作为信息处理者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儿童信息享有实质上的控制权。因此,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国家必须加强网络服务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让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更多的责任,鉴于网络平台在技术和数据处理上的主体地位,建议构建平台前置义务:
  第一,敏感信息禁止机制。我国在立法上有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作为网络空间的经营者与管理者,对于其网络平台上的儿童个人信息负有注意义务。例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至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明确了网络经营者在权利人遭遇网络侵权时对于危险的及时阻止义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进一步将“必要的保护措施”明确为“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但采取保护措施的对象局限于“私密信息”,私密信息与敏感信息的范畴不同,存在交叉关系,仅规定“私密信息”则对敏感的非私密信息保护不足,故应当扩大为“私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因此,平台应当建立针对儿童面部识别、生物特征、地理位置等高度敏感信息的自动识别和阻断系统,设置明确的“禁止上传”提示,替代现有的“慎重考虑”提醒。
  第二,儿童模式全流程分级管理。根据儿童年龄设定不同信息公开和互动权限,既避免“一刀切”的极端保护导致信息剥夺,也防止信息过度暴露,体现差异化保护原则。
  第三,加强提示与风险预警反馈系统。建立信息滥用预警模型,识别疑似数据滥用行为后,自动弹窗警示用户,限制转发和传播,并向监护人及监管部门报告。法律不是通过简单的赋权和个人维权实现法益保护,而是通过对个人信息控制者的行为义务规范来实现。网络平台则应基于技术主体地位,承担实质性的保护义务。平台前置义务的强化,是衔接家庭保护力不足和国家干预滞后之间的重要桥梁,是构建“平台—家庭—国家”三元共治格局的关键环节。唯有构建以儿童最佳利益为核心,以家庭为基础、国家为保障、平台为执行的复合性责任体系,方能有效应对技术社会下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监护人“反向侵权”的复杂挑战,实现儿童数字人格权的全面保障。
《唐律》对侵犯良人人格权的惩罚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人格是指个体作为人类所固有的尊严和价值,而人格权则是一种具体的享有做人资格的法律权利。中国古代有一定的人格理念,《礼记·儒行》曰:“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后人从“可杀而不可辱也”引申为“士可杀,不可辱”。《孟子·滕文公章句下》曰:“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大概是受这些尊重人格理念的影响,《唐律》把人分为良人(被视为有人格的人)和贱人(人格低良人一等)两种。良人包括贵戚、士族、庶民,贱人分为官贱人和私贱人,官贱人包括太常音声人、杂户、工户、乐户、官户、官奴婢,私贱人包括部曲客女和私奴婢。《唐律》认为贱人的人格低于良人,这属于糟粕意识,甚不可取,但对良人的人格是注意保护的,对侵犯良人人格权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
  第一,对使用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导致良人的人格降等而变为贱人者,要给予一定的刑事处罚。
  《唐律·贼盗律》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不和为‘略’。十岁以下,虽和,亦同略法)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意思是,凡略人、略卖人(“略”是不自愿的意思,即采用非法手段强迫使别人的人身受自己支配,包括挟持、役使、改变身份及出卖。用非法手段卖十岁以下的孩子,即使孩子本人同意,按略卖人罪论处)做奴婢的,要处绞刑;做部曲的,要处流三千里;卖给人家做妻子、妾、儿孙的,要处三年徒刑。
  第二,对采用拐骗等非法手段导致良人的人格降等而变为贱人者,也要给予刑事处罚。
  《唐律·贼盗律》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和诱者,各减一等。”意思是,采用拐骗手段使良人人格变为贱人的,比采用暴力胁迫手段使良人人格变为贱人的罪减一等处罚。
  第三,良人即便是自愿卖给别人变为贱人者,也要受到刑事处罚。
  《唐律·贼盗律》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若和同相卖为奴婢者,皆流二千里;卖未售者,减一等。”意思是,被卖的人自愿把自己由良人变为贱人,这也不行,卖方和被卖方都要受到流两千里的处罚。即使没有卖售成功,也要减一等处罚。
  第四,不仅要对卖良人为贱人的卖方予以刑事处罚,同时对知道实情的买方也要给予刑事处罚。
  《唐律·贼盗律》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诸知略、和诱、和同相卖及略、和诱部曲、奴婢而买之者,各减卖者罪一等。知祖父母、父母卖子孙及卖子孙之妾,若己妾而买者,各加卖者罪一等。”意思是,凡知道卖者是用暴力胁迫手段卖良人为贱人的买者,或知道卖者是用拐骗手段卖良人为贱人的买者,或知道卖者是使用拐骗手段卖奴婢、部曲的买者,减出卖者一等。明知他人卖自己的子、孙、子孙之妾,或者他人卖己妾而买者,加出卖者一等。
  第五,对虽未参与用非法手段卖良人为贱人的行为,但参与分赃的人,要比照盗窃罪减一等处罚。
  《唐律·贼盗律》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诸知略、和诱及强盗、窃盗而受分者,各计所受赃,准窃盗论减一等。”意思是,凡知道别人用非法手段卖良人为贱人而参与分赃的,则要对参与分赃者按盗窃罪的论处办法减一等处罚。
  第六,凡是使用非法手段把良人变为贱人者,或者良人自愿卖为贱人者,朝廷赦书到达后的百日之内,不肯自首者,则不能享受赦免待遇,仍然要作有罪论处。
  《唐律·名例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诸略、和诱,若和同相卖……赦书到后百日,见在不首,故蔽匿者,复罪如初。”意思是,凡是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和拐骗手段卖良人为贱人者,或者是良人自愿卖为贱人者,在赦书到达百日之内,犯罪的人证、物证都在而不肯自首,故意隐匿的,要作有罪论处。
  第七,主管官吏在自己辖区内用非法手段把良人变为贱人的,要处以撤去所有官职和爵位的处罚。
  《唐律·名例律》第十八条规定:“监临主守,于所监守内犯奸、盗、略人,若受财而枉法者,亦除名。”意思是,如果监临主守官吏在管辖区内犯了奸淫、盗罪、用非法手段把良人变为贱人的,或者是受贿枉曲法律的,要除名,即撤去所有官职和爵位。
  第八,官吏犯了用非法手段把良人变成贱人的罪,则要受到免官的处罚。
  《唐律·名例律》第十九条规定:“诸犯奸、盗、略人及受财而不枉法……免官。”意思是,凡是官吏犯了奸、盗、用非法手段把良人变为贱人以及受财而不枉法这些罪,应受比“除名”轻的处罚,即职事官(包括散官、卫官)勋官二职同时免除而保留爵位。
  第九,属于享有“八议”特权的皇亲国戚、达官贵人,如果犯有以非法手段把良人变为贱人的罪,则不能享受特权。
  《唐律·名例律》第九条规定:“诸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应议者期以上亲及孙,若官爵五品以上,犯死罪者,上请(‘请’,谓条其所犯及应请之状,正其刑名,别奏请);流罪以下,减一等。其犯十恶,反逆缘坐,杀人,监守内奸、盗、略人、受财枉法者,不用此律。”意思是,凡皇太子妃的大功亲属以及比大功亲属更近的亲属,有“八议”权人的期亲以及比期亲更近的亲属和孙子,或者官爵在五品以上的人,犯了死罪的,实行上请(“请”,就是列举所犯事实及符合实行上请的资格等情形,指明应判的刑罚等级,不经门下省直接奏请皇帝裁定);犯流罪以下的,减一等处罚。如果有犯“十恶”大罪,因亲属有谋反、谋大逆罪而遭缘坐,杀人,作为监临主守在管辖区内犯有用非法手段把良人变成贱人等罪行的,不能适用此律。
  由上可知,《唐律》规定了不准用暴力胁迫、拐骗、自卖等非法手段把绝大多数良民的人格降为贱人,这在尊重人格权的道路上迈进了一步。
甘肃会宁检察着力破解虚假诉讼监督难题   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扰乱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近年来,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着力破解虚假诉讼隐蔽性强、监督线索发现难查办难等虚假诉讼监督难题,切实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共排摸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1条,立案审查6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两份,均获法院改判;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3条,其中有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宁县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完善线索发现和甄别机制;联合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使“套路贷”、金融“逃废债”等刑事案件成为发现虚假诉讼监督线索的重要来源;依托虚假诉讼监督模型,精准碰撞比对法院民间借贷案件与本院刑事案件数据,从中高效识别嫌疑线索10余条。
  在侯某某与高某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中,办案检察官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并重,通过调阅关联刑事卷宗、询问关键证人,查明侯某某债权早已转让清偿,高某某却隐瞒事实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果断提请抗诉纠错,将高某某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最终,错误判决被依法撤销,高某某因虚假诉讼罪获刑一年。
  检察监督不仅在于发现与纠错,更要注重后续跟踪问效。针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会宁县检察院依法及时提出抗诉,坚守公正司法底线;针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到位;针对涉嫌犯罪人员,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杨某某、王某某赌债纠纷案中,从受理线索到法院作出再审裁定仅用时5个月,迅速纠正了将非法赌债伪装成普通借贷的错误裁判。
  打击虚假诉讼,既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为此,会宁县检察院探索建立“制度约束+平台协同+多元共治”的长效治理机制,打破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各部门在线索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等方面高效协同。同时,与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共同破解监督难题;联合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衔接工作机制,织牢织密全链条“司法防护网”。
  该院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定期组织检察干警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让群众更加直观和深刻地认识到虚假诉讼的危害。同时,定期在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法规解读,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虚假诉讼。      王素
南京东山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施行五周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东山司法所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东山司法所以社区矫正剧情演绎类教育矫治产品——《蝴蝶效应》为蓝本,组织辖区30周岁以下社区矫正对象参与角色扮演,在推理和挖掘真相的过程中,通过回答主持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获取线索卡,学习如何识别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理性思维和判断能力。
  该所邀请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矫中警示教育,围绕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法律条款,结合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最大限度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此外,东山司法所利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视频和标语,集中展示智慧矫正建设、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以“学法律、明底线、促矫正”为目标,围绕社区矫正法各项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律知识闭卷考试。针对成绩不理想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沟通,帮助其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引导他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       咸璐 乔牛莉
公告专栏 2025年8月6日
  申请人浙江多加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2000051/24057537、出票日期2025年5月13日、出票金额68105元、出票人慈溪市金泰日用品有限公司、收款人浙江多加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付款行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背书,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付款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宋微:原告汪翠玉、汪翠平与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2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上海佰润诺机械制造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太仓市宏航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61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马长龙:本院受理史爱珍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黄小高:本院受理朱瑞金诉常州极兔物流有限公司与你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2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祁克加:本院受理李旺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4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大富:本院受理牛会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余俊宏:本院受理高奇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畅:本院受理贾涛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立传:本院受理王金龙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成:本院受理张立义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2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孙正:本院受理周炀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4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马波:本院受理武艳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次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中国房地产开发常州总公司:本院受理杨金娣、杨锦洪、杨锦才、杨金荣、杨金国诉你方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次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梓宸包装有限公司、龚培松:本院受理常州市毅达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丁羚:本院受理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睦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丁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代庆国:本院受理邹小三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4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梓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仁义与你劳动争议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4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公告
行为人:海南南中晨月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60000MAE964UN3W
法定代表人:潘本荣
联系电话:1668717****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心大道宋福城1楼138号
  王云成等12名劳动者向我局投诉被行为人拖欠工资共计伍万壹仟捌佰肆拾柒元伍角贰分玖厘(¥51847.529)。我局多次电话、短信联系行为人,要求其限期前来配合调查及提供相关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其均逾期未前来我局配合调查及提供相关劳动用工书面材料。
  现要求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儋人社监令字〔2025〕A107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指令内容如下:行为人在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限行为人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与王云成等12名劳动者核对工资数额,并将核对后的工资数额报我局。如逾期未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即视为已送达,此《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行为人于限期内未到我局领取该《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处理。
  地址:儋州市中兴大道西侧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待室
  联系人:唐俊业 电话:0898-23320779
    王振伟 电话:0898-23311212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
仲裁公告
杨湧(15212819760111****):本会受理的河北文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保裁字第722号裁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会(保定市北二环大学科技园6A号楼5层东)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保定市瑞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李子睿(22018219910817****)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2025】保裁字第033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5年9月25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吴双源: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蒋聚民、刘社芬与你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335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及补充证据(申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名称变更资料;各被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及证据目录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成立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杨耀(32092219******0310):本委受理申请人淮安润淮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仲裁庭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25年9月6日9时在本委一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方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广东旭日海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深圳市科发航运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的委托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1086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1086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荣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宏伟顺家电维修经营部(经营者:党泽伟)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649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649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廊坊新朝阳医院:本会受理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162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新世界康居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刘美桂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097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5年11月4日10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南开津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天津金屋美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5]津仲字第0475号,仲裁庭已依法报本会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0475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开发区瑞克物业发展公司:本会受理孙东军与你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199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赵彦芳:本会受理袁文春与你方的借款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630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5年10月24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江西融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勇:本会受理的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借款合同纠纷案([2024]津仲字第0618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0618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繁云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高连华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648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0648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滁州品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彭妍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1344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台家开发有限公司、维运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苏州维运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张新锋与你合同争议案[(2025)苏仲裁字第0026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
苏州仲裁委员会
章学平:本会受理的潘玉珠与章学平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1145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赵勇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9月10日13时30分在本会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智管家叉车(苏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李春燕与智管家叉车(苏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2128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叶云开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9月12日13时30分在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江西焙合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苏州高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1867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市科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瑞鞍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1484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西藏可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春霞: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强与你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拉仲裁字第167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罗卜次仁: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拉萨哈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拉仲裁字第127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胡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次成、洛桑阿旺与被申请人四川瑞丰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杰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拉仲裁字第169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6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李云翔、徐凤: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张海燕与你们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5年9月15日9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许健斌、何玉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浙江锦荣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5年9月15日14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湖州市悦客美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吴碧波与你方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张建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州建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5年9月18日9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案。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浙江海源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牟丽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5年9月18日14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案。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哈尔滨严格启赋投资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4)裁字第88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龚霖:本委受理澳美(海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的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5〕第166号),并定于2025年9月5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领取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诉及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浮图影像艺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符美敬与海南浮图影像艺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127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181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中乾融集团有限公司:本会于2025年6月16日受理了申请人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案[〔2025〕黄仲案字第03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0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8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黄冈仲裁委员会
华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兴能燃气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湖北慧丽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案〔2025〕黄仲案字第030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黄仲撤字第018号决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黄冈仲裁委员会
曹爽: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陈梦梦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淮仲裁字【2025】110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裴章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理工大学与你(公民身份号码:34010419800812****)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陈家荣: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理工大学与你(公民身份号码:34242319760116****)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本委受理的〔2025〕452号李进来诉乌鲁木齐盈争胜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108号肖湘诉被申请人海南宏基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田丽君、第三人张国忠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以上单位、个人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上述单位、个人送达以上案号仲裁书、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决定书(河南东路781号)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后,非终局案件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终局案件30日内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起诉或不申请撤销,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受理的〔2025〕143号李军诉大庆金磊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5〕612号代汝祥诉陕西唐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以上单位(个人)通过直接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现依法向以上单位(个人)公告送达上列案件的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定于2025年9月24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781号四楼)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按缺席审理。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道歉声明
  本人张磊,就本人于2025年3月20日在本人实名认证的微信朋友圈发布的针对王萌女士的不当言论,向王萌女士郑重道歉。该言论具有侮辱、诽谤性质,侵害了王萌女士的名誉权,造成了不良影响。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25)苏0402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本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本人遵照判决,向王萌女士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本人承诺今后将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助学贷款催收公告   以下人员就读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农业干部管理学院期间,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陵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正阳支行)办理助学贷款,已形成逾期。见此公告之后请速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具体事宜与正阳支行直接联系。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024-66883411。
  注:具体还款金额以农行正阳支行统计数据为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正阳支行
公告专栏   6/7中缝
  李超:本院受理耿春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3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军:本院受理蔡卫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5年9月25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振兴:本院受理张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胡云峰:本院受理周开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3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赵勇基、王道平:本院已经受理句容市郭庄镇五渚坊村村民委员会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匡继:本院已经受理句容市逸之品烟酒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曲永春:本院已经受理陈华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2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吴秦捷、江苏鑫富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江苏轶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东恒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赛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吴秦捷、江苏鑫富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江苏轶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南京赛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就(2025)苏1183民初252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腾冲市古韵茶庄店:本院受理腾冲市和瑞祥工艺品店诉你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3656号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返还原告阳沉木(乌木)根雕大茶桌1张、椅墩6个、大花架2个(以原、被告合同后附照片为准),如不能返还由被告赔偿原告380000元,案件受理费70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潘海涛:本院受理戴顺花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殷俊:本院受理蒋临槐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庆国、贾士迪:本会受理申请人庄岩与被申请人陈庆国、贾士迪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盘仲裁字[2025]第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答辩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本会将于2025年9月22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10月10日13:30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你方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盘锦仲裁委员会
湖北鼎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杨荣锋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定于2025年9月30日9:00在第五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大唐海外控股(三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仁宗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定于2025年10月9日9:00在第六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泰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沛诉你公司、三亚泰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天涯艾上君尚茶艺馆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5〕第370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星创(海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田仁庆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定于2025年10月9日9:00在第五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星创(海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郎爱军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定于2025年9月29日15:30在第二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被申请人)之间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5)温仲字第579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公司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10月10日14:30在本委第四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公司于开庭3日前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7-88965673)
温州仲裁委员会
烟台京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2025)烟仲字第347号申请人烟台恒达建设检测有限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潘春刚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9月25日9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烟台盛世置业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2025)烟仲字第368号申请人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烟台盛世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宗国艳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9月25日9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解成松: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李启皓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郭淑芝组成仲裁庭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9时30分(法定假日及周末顺延)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国际仲裁院渤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9/12中缝
  牙尔买买提·沙伊马洪:本院受理阿不都黑力力·司马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崔海港:本院受理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杨庙镇刘魏湖村村民委员会与崔海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杨庙镇刘魏湖村村民委员会要求:一、判令崔海港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71680元,合计111680元(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8‰计算,利息从2006年1月7日至2024年9月7日,利息至该笔借款还清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崔海港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顾帅:本院受理赵宇泉与顾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赵宇泉要求:1、判令顾帅支付赵宇泉借款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顾帅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10点30分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王浩天:本院受理尉骁霆与王浩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尉骁霆要求:一、请求判令王浩天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二、请求判令王浩天承担本案的保全费、保单费、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8点30分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通知书
中铁华新环球湖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付俊平:鉴于岱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9日作出(2020)鲁0911民初第156号民事判决书,判定你方需向张晓利偿付债务、费用及相应利息。现依据张晓利与王海胜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方已将上述判决书确定的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王海胜,王海胜已同意受让该债权。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你方应向王海胜履行上述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判决款项本金、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特此通知!
  债权受让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海胜
  联系电话:18201515617
  联系地址:吉林省安图县明月镇丰产村三组
转让方:张晓利
受让方:王海胜
2025年8月6日
仲裁公告
宁波致高劳务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朱仲祥与你单位劳动关系争议案(唐劳人仲案〔2025〕51号),请求裁决: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答辩(应诉)通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证据等文件并领取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9月16日9时在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开庭审理,当日闭庭,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汪修德、汪银莲、汪灵敏:本院受理马鞍山三味斋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周芳、杨雨焉、杨欣怡、杨语琪、杨俊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2025)皖0304民初225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提存公告
刘丽丽、刘思基、莫荔江、秦丽、烟台玲杰染织有限公司、山东债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力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威海嘉泰制衣有限公司因进行重整,需要向你们支付清偿款(债权明细附后),重整管理人及重整投资人已于2025年7月17日将清偿款提存至我处,请你们各位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代理手续)及相关资料,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
  本处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06号,联系电话:0631-5222375。
  威海嘉泰制衣有限公司重整提存债权明细:刘丽丽,2,072.31元;刘思基,8,663.25元;莫荔江,9,221.93元;秦丽,9,096.92元;烟台玲杰染织有限公司,11,176.19元;山东债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80,130.00元;烟台力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06,850.20元。
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盐农(渔海)罚告听〔2025〕55号
当事人:海头养0188船
  经调查,“海头养0188”船涉嫌为涉渔“三无”船舶一案,本机关已经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你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2025年4月13日,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在滨海港煤炭码头港池内发现“海头养0188”船。该船现场未留人值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船为钢质渔船,船艏两侧刷写“海头养0188”船号、驾驶室顶楼两侧悬挂“海头养0188”船名牌,驾驶室未发现北斗及AIS安全通导设备,船艏位置安装起网机2台,船舱内有流刺网网具130袋,现场检查未发现渔获物,也未发现任何证明船舶身份的证书及材料。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海头养0188”船现场携带流刺网网具130袋,应认定为参与渔业捕捞活动的行为,“海头养0188”船涉嫌为涉渔“三无”船舶。2025年4月14日,本机关依法发布船舶认领公告并扣押了涉案船舶及其网具,将该船拖带至射阳县海通镇华强船厂集中扣押看管。公告期间,无人认领该船。2025年4月16日,本机关发函请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协助调查该船身份。经查证,“海头养0188船无备案记录”。涉渔“三无”船舶破坏渔业管理秩序,损害守法渔民的利益,长期脱离监管,渔船安全性能较差,并且案涉渔船未配备北斗以及AIS等安全通导设备,存在极大安全生产隐患,威胁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机关认为,“海头养0188”船涉嫌为涉渔“三无”船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国函〔1994〕111号)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涉案船舶(“海头养0188”)1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你船有权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人:乔元鲁,联系电话:0515-81665212/18101410921,联系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
公告
李恒勇:本委受理的刘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淮仲字第261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招商大厦四楼),逾期视为送达。
淮北仲裁委员会
债权转让公告
李娟(31010919850117****):2017年5月18日,你以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比亚迪区域营销代理服务合同》,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实际履行了相关项目的服务。后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沪01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你冒用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签署代理服务合同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对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比亚迪区域营销代理服务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义务应由你承担。
  根据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同领立胜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将其在《比亚迪区域营销代理服务合同》项下对上述项目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目债权本金合计148384989.8元,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及从属权利等)转让给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请你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将上述应付款项本金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等直接支付给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公告人: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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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王童,2025年7月20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四川省司法局2022年7月25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证书流水号:No.11658786,律师执业证书号:15101202111340176),现声明作废。
高静茹(性别:女,父亲:高良,母亲:高婷婷)出生于2018年11月13日,编号为S41065369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现声明作废。
金琳惠于2025年8月4日不慎遗失身份证件,证号:33108120010324****,现声明作废。
凌元海遗失身份证,证件号51343319920329****,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系列法律责任,特此声明。2025年8月6日
王子魁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41082220020126****;警士证:士字第20190383308号;军人保障卡,卡号:816201221027364031,声明作废。
王斯萱(性别:女,父亲:王庆,母亲:丁明彩)出生于2022年12月19日,编号为W41047073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现声明作废。
胡世豪遗失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资格证,管理号:30220190622011070038,签发日期:2019年6月2日,声明作废。
贾舒帆不慎遗失护士执业证书,证书编号:202314006486,声明作废。
本人刘宇杰于2025年8月2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45032620040221****,声明作废。
本人孔祥华于2025年8月4日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号为44010319791014****,自遗失之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相关的行为概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佟红霞、张艳召遗失定兴县河北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北京世代三期居住区项目二期7号楼2单元1303室的购房合同一份,合同编号:DXX2021-1914,声明作废。
沙雅县鑫益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4MACPLR6T55)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29240022136,声明作废。
湛江市霞山区郑土保水产经营部(注册号:440803600308735)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声明作废。
盘州市胜境街道财政所((曾用名:盘县火铺镇财政所)遗失盘州市胜境街道财政所采煤沉陷资金专户(曾用名:盘县火铺镇财政所采煤沉陷资金专户)两枚银行预留印鉴章:盘县火铺镇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专用章(编码为:5202020005970)及刘艳个人私章,声明作废。盘州市胜境街道财政所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遗失2025年2月25日打印的陈义鹏保单合同,保单号:2066016533074366,单证号码:202300224428,声明作废。
榕江县朗洞镇高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522632MF5031740N)公章作废,特此声明。
浦城县逸通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车牌号闽HX035挂道路运输证,证号:350722202416,声明作废。
库车县新鑫门窗加工厂遗失公章一枚,编码:6529230028363,声明作废。
南京江南快速电梯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工商注册号:630103300004209)遗失营业执照副本,声明作废。
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遗失辽A6667Y(黄色)道路运输证和机动车行驶证,辽交运管沈字20102897号,声明作废。
兴城市海利丰物流有限公司王福伟法人章211481001013409、财务专用章211481000030351丢失,声明作废。
湛江市霞山区兴振家具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03MA50UP972A)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贵州宁环生物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8MA7JG6DU9X)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23282112814,声明作废。
三明沙县禾顺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MA31RALE6R)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40510002520,声明作废。
贵州珩迅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名称:贵州珩迅运输有限公司,编号:5204226003981)现登报声明作废。
贵州迅畅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名称:贵州迅畅运输有限公司,编号:5204226014282)现登报声明作废。
南阳市宛城区赵氏小刚烧烤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302MA9LC43X88)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马行龙),声明作废。
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683000058905,编号:551002399129。特此声明作废。
濮阳县志法种植农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8MACW05Y246)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09280092822,声明作废。
英山县洪材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4MAE3BHXH0Q)遗失法人章一枚,章名:徐全友,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漳平市博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81MA335LQG60)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戴宝(儋州)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DN56902Y,不慎遗失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法人:戴建梅),声明作废。
辽宁中恒设计有限公司公章210112001065905、财务专用章210112001065906、张雄法人章210112001065908丢失,声明作废。
贵州佳韵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6HG2MU1J)遗失公章一枚,该印章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特此声明作废。
长沙乐家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姚静,43010410339492)、财务专用章43010410339491、发票专用章43010410339490、公章43010410339489,声明作废。
贵州诚信辉煌贸易中心5227262003208公章不慎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福建德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发票专用章(编码35092510000353)、财务专用章(编码35092510000351)、合同专用章(编码35092510000350),声明作废。
福建省嘉诚物流有限公司遗失闽B62159(黄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证号:闽交运管莆字350307300020号,声明作废。
辽宁萧国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编码210103001051062)丢失,声明作废。
天水中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6205020036567,声明作废。
特克斯玉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2778468733XW)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40270020499)、法人章(李怀玉印),现声明作废。
叶城县加依提勒克乡托万加依铁热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城县支行开户许可证正本,核准号:J8947001047501,账号:30550201040018358,声明作废。
遵义市谦谦伊人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090319997D)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德润天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68512681X9)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云冶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MA055HDF0H,注册号:1102282272956)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1022810301224X000)和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忠赢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7HT8R4X5)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新涵影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5011465332)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1010568289483X)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理想奥园(北京)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CGTYMT1T)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北京市首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莲花池营业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CLJJRU0J,经公司决定,市场监管局核定,已注销。
注销公告:镇宁自治县新启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20423MJY400144B)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债权债务申报公告
  安徽省繁昌县国全矿业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全部股权,现特登报通知安徽省繁昌县国全矿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及债务人向安徽省繁昌县国全矿业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债务,并提供相应债权债务证明材料。申报期限:第一次登报之日起一个月内(截止至2025年8月23日止)。联系人:杨建峰,联系电话:19011379555。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责令改正通知书》
送达公告

高永青、李乾坤、陆锋、周满、张鹏程、柴晓平:经查明,你(单位)未在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报告上年度无线电台(站)自检情况,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建立自检制度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上一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和自检等情况的,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补报上年度无线电台(站)自检情况。
  因通过你(单位)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预留的信息无法有效联系到你本人(电话、短信、上门),相关文书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责令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给你(单位),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可联系本机关领取。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707星汇商务大厦21层,联系电话:0571-85315002,18767113940。
  当事人相关信息:高永青,3301211970(身份证号码前10位,下同),BH5HQF(呼号,下同);李乾坤,3412221983,BH5HEG;陆锋,3102281986,BH5HVY;周满,4228021995,BH5HWA;张鹏程,3412212004,BG5AKB;柴晓平,3301251975,BG5AKN。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8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

吴利税费征决〔2025〕0727号
用人单位全称:宁夏吴忠宾馆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费管理码:2001040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国滨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230106196210131468
单位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5号
  你单位应缴未缴2009年9月至2020年3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33497.1元,2011年5月至2017年12月失业保险费185389.3元,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工伤保险费976.02元,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基本医疗保险285294.05元,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大额医疗保险7747.5元,以上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2312903.97元。
  经我(分)局责令限期缴纳,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
  2025年7月14日,我(分)局依法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吴利古城税费限缴通〔2025〕0714号),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现作出如下强制征缴决定:
  请你单位收到本决定后15日内到利通区税务局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壹万贰仟玖佰零叁元玖角柒分¥2312903.97元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前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利通区人民法院起诉。如对本决定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