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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5年08月15日

“两山”理念改变中国引领时代   □ 新华社记者

  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的日子。
  20年前的这一天,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到安吉余村考察调研,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
  沿着“两山”理念的科学指引,余村之变今非昔比,中国之美日新月异。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两山”理念不仅深刻改变中国,也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全球探索凝聚共识、指明路径。
(一)人文底蕴 人民情怀
  一场阵雨过后,余村草木苍翠、蝉鸣悠长。抬眼望去,山腰间,氤氲旖旎,好一幅江南风光图。
  20多年前,这个位于浙江北部的小山村,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有矿,那就开山炸石;有水,那就径直排污。一时间,粉尘弥漫、溪流浑浊……
  走老路,难以为继;找新路,忐忑迷茫。那天下午,热浪滚滚,不大的村委会会议室里,座无虚席。
  “我们通过民主决策,关了矿山和污染企业。”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鲍新民汇报工作时声音放低,显得有些彷徨。
  “你们关矿停厂,是高明之举!”习近平同志面带笑容,果断明了地说,过去我们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本身,它有含金量。
  寥寥数语,让大家心头一亮、茅塞顿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论断,阐明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
  “我曾在中国黄土高原的一个小村庄生活多年,当时那里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百姓生活也陷于贫困。我那时就认识到,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己。”七年知青岁月,生态环保的意识扎根在青年习近平心中,“两山”理念蕴含的对于保护和发展的深邃哲思其来有自。
  在陕西梁家河,利用有限条件在生态脆弱的黄土高原修淤地坝、建沼气池,改善人居环境;在河北正定,扛着自行车蹚过满是泥沙的滹沱河,“我那个时候就想治理这个滹沱河,想防汛、修坝”;在八闽大地,不由得感叹“我来自北方,对厦门的一草一石都感到是很珍贵的”;在黄浦江畔,谋划上海产业的“腾笼换鸟”,鲜明指出“产业发展做‘加法’,能源资源消耗做‘减法’,生态环境保护要成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看山、看水、看林、看田、看湖……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足迹遍布大江南北,“生态”“保护”始终是高频词,“两山”理念的大思路一以贯之。
  在云南洱海边,仔细察看生态保护湿地,留下“立此存照”的约定,殷殷嘱咐:“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
  在内蒙古赤峰市马鞍山林场,叮嘱护林员们,要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守好这方碧绿、这片蔚蓝、这份纯净。
  2020年3月再访余村,看到村里的变化,强调:“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你挣到了钱,但空气、饮用水都不合格,哪有什么幸福可言。”
  从农村大队知青到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同志的自然情怀和人民情怀未曾改变、愈发深切。
  “两山”理念和以其为核心理念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两个结合”的生动诠释。
  面对生态危机,马克思主义告诫我们:“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
  “两山”理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生产力”理论,蕴含和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揭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
  2018年5月4日,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
  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很早就形成了质朴睿智的自然观。
  “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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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信手拈来的古语积淀中国传统文化丰富的生态智慧。
  “这‘两座山’要作为一种发展理念、一种生态文化”,在《之江新语》中,习近平同志阐明“两山”理念蕴含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文化培育等深刻意涵。
  “两山”理念这一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科学论断,早已飞出余村,在中国大地开花结果,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以“两山”理念为指引,中国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二)辩证思维 系统谋划
  与西方现代化遵循的生产力发展单纯服从于资本逻辑截然不同,“两山”理念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习近平总书记道出其中关键。
  “两山”理念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发展的短视做法。与此同时,讲求只有把绿色发展的底色铺好,才会有今后发展的高歌猛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走美欧老路是走不通的,再有几个地球也不够中国人消耗”,强调“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
  在海南,提出“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海南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在云南,叮嘱“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贵州,强调“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美国知名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者约翰·贝拉米·福斯特在其《生态文明与生态革命:基于生态马克思主义视角》一文中指出,中国的生态文明理念不仅从根本上与资本主义的本质相对立,更是完全超越了西方社会所推崇的环保理念。
  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深深牵挂。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明确“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对黄河流域发展,强调“黄河流域发展的内涵一定要定义清楚,不是不发展经济,而是要以黄河生态保护为重要的背景依据”。
  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引,我国山更绿、水更清,家园更加美丽。森林覆盖率超过25%;全国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0.4%;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
  当然,保护绿水青山不是不发展,而是要更好地发展。“两山”理念讲究以绿生金,塑造经济发展的绿色新动能、新优势。
  2021年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现场。听大兴安岭林区的林场工人周义哲代表提起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成效时,习近平总书记回应:“你提到的这个生态总价值,就是绿色GDP的概念,说明生态本身就是价值。”
  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这里面不仅有林木本身的价值,还有绿肺效应,更能带来旅游、林下经济等。”
  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良好生态本身能够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两山”理念生动诠释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关系,成为引领促进绿色发展的新导向。
  陕西榆林高西沟,几代村民拍崖畔、筑地埂、挖水沟、垒埝窝,种上了苹果树、枣树、杏树、核桃树,再不是“山上光秃秃、年年遭灾荒”的旧日光景。
  “万里长江第一城”宜宾,昔日厂房变身长江公园。远处,三江新区日新月异,一些企业已将产业延伸到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电池材料,走上新的产业赛道。
  一个多月前,一封回信让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嘎拉村村民激动不已。“得知这几年村里又有新变化,乡亲们的收入增加了,为你们高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信里表达了“把雪域高原的自然美景保护好,把‘桃花村’品牌擦得更亮”的殷切希望。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引下,各地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努力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三)创新变革 久久为功
  走进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捷文村,溪流潺潺,满目苍翠,令人心旷神怡。村口的大石头上,“全国林改策源地”几个大字格外显眼。
  “当年在摸索中搞改革,干部和群众都忐忑不安。正是当时担任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来调研,及时肯定了我们的探索,才给我们吃下了定心丸。”今年60多岁的钟泰福,曾是捷文村村支书,一路见证了村里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程。
  钟泰福说,林改前,村里林子的产权是集体的,当地群众习惯了靠山吃山,乱砍乱伐的行为管不胜管,就连赶上火烧山,很多群众都只等着村干部来救火。
  2002年6月21日,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同志到武平县调研,明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确定了林改方向。
  所有权明晰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武平加快发展林下产业,武平林改经验很快在全省推开。
  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式向全国层面推进。
  如今,捷文村种起了紫灵芝等中药材,养鸡、养蜜蜂也如火如荼,建起了“我有青山”主题馆,推出了灵芝采摘节、生态研学等项目。2001年到2024年,捷文村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00元增加到35750元。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
  在风景秀丽的新安江畔,有一家化工企业,是当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缩影。2003年4月23日和2005年9月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两次前往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察,对这家企业的循环利用技术给予肯定,称赞这就是循环经济的具体表现。
  “我们从草甘膦生产过程中回收氯甲烷,用于有机硅单体的生产,然后从有机硅单体生产中回收盐酸,用于草甘膦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循环经济理念的指引下,新安股份进一步推进技术迭代、产业集聚和体系升级,走上一条从传统化工企业向现代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2006年9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里鲜明指出:“走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才能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修订实施“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多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新时代以来,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昭示党中央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
  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我国出台“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从淘汰落后煤炭、钢铁、水泥产能,到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再到坚持源头防控、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管控土壤环境风险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一系列举措共同发力,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河湖面貌也实现根本性改变。
  更多绿意在大江南北蔓延。从生态产品到生态旅游,从横向生态补偿到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权益等交易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断探索深入,以绿生金的路子越走越宽广。
  面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严峻挑战,习近平主席向世界庄严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我国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陆续发布“双碳”目标下的“1+N”政策,加快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努力推动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两山”理念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一场关于中国“两山”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专场活动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框架下举行,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代表出席,聆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声音。
  近年来,以“两山”理念为代表的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在国际上获得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
  ——201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会议通过推广中国生态文明理念的决定草案。
  ——2016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宣介中国生态文明之道。
  ——2018年,时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索尔海姆在考察浙江后,对“两山”理念表示高度赞赏:“我们希望把这些经验带给世界各国,并以此来激励各国改善生态环境。”
  “两山”理念让中国与世界有了更多共鸣。“在推动全球面向生态文明转型的道路上,中国正在成为引领者。”美国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安德鲁·施瓦兹表示,中国通过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当中,在发展模式上提供了一种令人信服的替代方案。“这种引领是及时的、有远见的、鼓舞人心的。”
  “在这个气候危机、生物多样性丧失与生态压力交织的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应成为全球生态治理的普遍信条,这不仅是中国智慧,更应该是人类共识。”比利时前驻华大使帕特里克·奈斯说。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的郑重宣示启迪人心、光照未来。在壮阔实践中,“两山”理念展现出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两山”理念源自中国、面向世界,指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梦想稳步化为现实,也必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护地球家园作出新贡献。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只此青绿法韵浓 浙江政法干警将“两山”理念融入血脉   □ 本报记者 王春

  青山巍巍,绿水潺潺,只此青绿,法韵最浓。
  绿色是浙江发展最动人的颜色,法治是山水画卷最隽永的守护。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到安吉余村考察调研,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
  今年是“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从安吉余村出发,“两山”理念深刻塑造浙江、深远影响中国、深度引领时代。
  20年来,浙江政法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在深化平安浙江与法治浙江建设大场景中守青山护绿水促共富,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良性互动之路,为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构筑坚实法治屏障。
守青山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余村村头镌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石碑,静静诉说这个浙北小山村从“脏乱差”向“绿富美”蝶变的故事。
  青山敞开怀,青年入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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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余村“青来集”人才社区,安吉公安依托余村生态警务联勤共治工作站,提供人才引进落户等32项高频事项“一站式”办理,该社区两年来入驻企业29家,吸引来村青年千余人。
  作为一个被“两山”理念召唤回来的返乡青年,全国人大代表、余村党支部书记汪玉成6年来始终处于奔忙之中,他说:“绿水青山就是幸福靠山,余村发展美丽经济离不开政法机关助力。”
  秉持着“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坚定信念,安吉县不仅组建生态安全委员会,还设立三级林长231名、警长83名,配备120名森林法官、55名森林检察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率先编制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完税证”,优化全链条生态法治建设,为绿色低碳共富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从2020年开始,湖州市公安局创新探索生态警务机制,通过技术、体制、运行模式等全方位变革,助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3年底,浙江省公安厅推动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态警务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成为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层面部署生态警务的省份。
  浙江公安勇当生态警务领跑者,一体推进“共富、共治、生态”三大警务建设,助力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
  8月的百山祖,林海氤氲,绿意盎然。
  “山上有目前世界上仅存的3株百山祖冷杉母树。”庆元县生态警长毛时鹏巡山已有4年,从派出所到山顶的路记不清走了多少遍,早已习惯与大山为伴、和野生动植物为邻。
  人防还需技防,庆元县公安局整合升级生态数智赋能体系,织密立体式智慧感知网络,更好守护生态红线。
  山林田野间,到处活跃着生态警长和生态义警的身影。浙江因地制宜发展“山海守护人”“瓯越生态义警”“西子生态义警”等生态义警队伍70余支,实现从全警到全民携手守护绿色。
护绿水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
  走进淳安县生态共治指挥中心,“数字第一湖”执法监管平台正在高效运转,无人机、船载终端等设备织就立体监控网,2018艘船舶“一船一码”尽在掌握。
  “从过去九龙治水到如今一支队伍管执法,不仅实现了部门物理集中、数据贯通,执法模式跃升至‘线下+线上’3.0版。”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武感慨道,以改革破局、以数字赋能,一支队伍管执法,管出了千岛湖水域的清澈澄净,管出了水岸产业的绿色勃发,更管出了跨区域协同共治新范式。
  西湖、运河、钱塘江……坐拥五百里山水,用五千年文明造就一座东南名郡,杭州以司法之力守护一江春水向东流。
  杭州是江、河、湖、海、溪“五水共导”之城,杭州法院系统坚持构建全市生态保护“一盘棋”,全市7家大运河(杭州段)沿线法院共签“护河盟约”,9个国家森林公园所在地7家基层法院同发“护林强音”,此外,还将执行、破产程序纳入生态司法保护全链条,实现“两山”理念全流程深度贯穿。
  浙江法院坚持系统治理,构建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和充分修复的现代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2024年以来,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355件,5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18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为推进生态修复,浙江法院积极推广碳汇代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07个,补植复绿6942.8亩。
  宁波海事法院推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设立首个海洋生态产品账户,并审结全省首例适用认购“蓝碳”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被告将生态功能价值补偿金存入该海洋生态产品账户,完成全省首例“司法+蓝碳交易”的闭环运行。
促共富
  青山有价,绿水含金。
  用脚步丈量山水、用智慧守护生态,浙江政法干警将“两山”理念融入血脉,让每一寸绿色都成为共同富裕底色的坚定决心。
  游走绍兴,古桥林立,河网纵横,浙东运河穿城而过,吸引游人如织,为寻觅水乡文味古韵而来。在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共富底色中,涌动着一抹鲜亮的“检察蓝”。
  绍兴市检察机关结合“稽山鉴水·公益检察”特色品牌建设,将加强浙东运河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重点任务,以专项监督行动为抓手,自2023年以来共办理以水环境治理、沿岸古迹保护、通航安全等为重点的浙东运河保护案件88件,切实以“检察蓝”守护“运河美”。
  今年国际环境日来临之际,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缪某某、龙游某建材公司污染环境一案在该建材公司现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龙益有心公益诉讼团队成员迅速跟进排查潜在污染风险,提出针对性举措建议。事后,检察官又回访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助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海宁市素有“潮城”之称,秉承“金山银山,法治是靠山”的法治护航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多措并举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方面的守法普法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绿色基底。
  舟山向海而生,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平衡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资源有序利用关系?为此,舟山市司法局立足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生态资源保护、人居环境提升,深度参与海洋海岛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立法,推动形成一系列具有辨识度的地方立法成果,加速推进“海岛共富”,打造碧水蓝天的美丽海上大花园。
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张昊 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文物局等12家中央和国家机关今天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协同提出总体要求,明确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增进长江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协同治理。
  《意见》从多个方面规定了强化执法司法工作协同的具体举措:加强沟通会商,聚焦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多发高发案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尺度,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支持执法行动,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并重,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在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依法开展联合行动;专业技术保障,加强生态环境评估鉴定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完善评估鉴定标准规范,共享专家库,着力解决实践中鉴定难、鉴定贵问题;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府院联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优势,做好环境资源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意见》从案件移送衔接、跨域管辖协调、证据调取使用、法律责任统筹、生态修复协作等方面规定了优化执法司法衔接的相关举措。在跨域管辖协调方面,《意见》明确,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应当遵循系统治理、整体保护、专业化审判、方便诉讼等要求,并及时商请同级司法机关。在法律责任统筹方面,《意见》明确,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全面依法协调适用,违法行为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责任的,依法作为从宽处理的情节。在生态修复协作方面,《意见》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修复跨部门协作,科学确定、合理实施修复方案,依法开展修复工作的监督落实、效果评估,共同维护修复效果。
  此外,《意见》还从日常联络沟通、联合调研培训、法治基地共建、联合普法宣传、涉外法治协同等方面规定了深化执法司法有关工作的合作安排。
相关报道见三版
划清医疗广告边界守护百姓健康   □ 马树娟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细化医疗广告认定原则和标准,为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提供了更为清晰、更具操作性的指引。
  长期以来,医疗广告监管的一个棘手难题在于医疗信息、医疗科普与商业广告的边界模糊。一些机构和个人常常打着“健康讲座”“疾病预防”“专家答疑”等旗号,实则暗中推销特定医院、医生或疗法,诱导患者消费。这类变相广告不仅扰乱正常的医疗信息传播秩序,更严重侵害公众知情权与选择权,甚至可能延误患者治疗、危及生命安全,进而侵蚀公众对医疗体系的信任。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执法部门常面临执法难的被动局面,正规医疗机构在开展公益科普时也因担心“踩线”而顾虑重重。
  针对这一症结,《指南》精准施策,明确除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医疗广告,这有助于从源头遏制“黑医院”“黑医生”误导百姓就医选择。同时,《指南》系统梳理了医疗信息公开、健康科普与医疗广告的边界,列举了借信息公开、健康科普之名变相发布广告的具体情形。例如,《指南》明确,医疗机构公开发布机构概况、医务人员信息、医疗服务项目等内容,属于正常信息公开,不构成广告;但若通过对本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诊疗流程、诊疗效果进行主观性评价或者作出保证性承诺等方式进行推介,则构成广告。相关界定既增强了监管的靶向性与可操作性,也能有效保障医疗机构正常的信息公开和科普活动不受干扰。此外,《指南》还明确了三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协作机制,以强化协同监管,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医疗广告关乎群众生命健康,容不得半点虚假与误导。医疗健康科普不应成为医疗广告的“隐身衣”,医疗信息公开不能沦为牟利工具。此次三部门联合出手,既为执法者提供了“操作手册”,也为守法者划清了“安全边界”。期待随着《指南》的落地实施,虚假医疗广告乱象可以得到有效遏制,让医疗信息公开和健康科普回归公益本质,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与财产安全。
图片新闻
“灾后这几天,脚不沾地是常态”   □ 本报记者 周文馨 赵志锋
  
  8月14日一大早,熬过了前夜的极端雷雨天气,甘肃省榆中县马坡乡上庄村村民丁永国从安置点匆匆回了一趟家——昨天让他牵肠挂肚的牛,此刻正悠闲地嚼着草料。
  前一天傍晚,上庄村下起暴雨,丁永国在安置点急得直转圈:“我得回趟家,家里的牛还不知道咋样了!”
  驻村检察干警王建文赶紧上前拉住他说:“老哥,牛是咱的心头肉,可眼下雨没停,房子也不稳当,冒这个险不值得。”
  经过王建文苦口婆心劝说,丁永国和另外一户急着回家的村民总算松了口,等天亮后再说。
  王建文是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警,2024年10月被选派到上庄村驻村。
  8月7日榆中县发生山洪灾害以来,王建文和村委会干部一直坚守在安置点,搭建帐篷,发折叠床、被褥、应急食品,搬运救灾物资,常常忙到深夜,累得直不起腰来。
  “灾后这几天,脚不沾地是常态。”王建文对《法治日报》记者说,看着安置点里渐渐安稳的灯火,听着乡亲们聊天时偶尔的笑声,心里像揣了个暖炉。
  王建文是榆中县检察院参与此次抢险救灾的50名干警之一。危急时刻,榆中县检察院全体干警闻令而动,在安置点、受灾村社筑起一道道“检察防线”。
  “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的工作要求。”灾情发生以来,榆中县检察院检察长戚福成的身影穿梭在各个受灾点。
  8月12日,在上庄村安置点,戚福成对王建文叮嘱道:“一定要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
  “看到检察长和我们一起干,大家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年轻干警李森说,在检察长带动下,全院干警拧成一股绳,争先恐后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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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的房子裂缝大不大?粮食够吃吗?”8月11日,在受灾最严重的马莲滩村,干警们开展了细致的入户摸排工作,每到一户,都耐心询问房屋损坏程度、财产损失情况,认真记录群众的困难和诉求。
  “我家的30亩菜花现在卖不出去,可咋办?”马莲滩村村民苏凤霞焦急地说。干警们立刻将情况记下,并表示会协调相关部门评估损失,争取政策支持。
  走访中,干警们还当起“政策宣传员”,向群众讲解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最新政策。
  “政府会帮我们修房子吗?”“农作物受灾有补贴吗?”面对一个个疑问,干警们一一耐心解答,鼓励大家树立信心:“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一定能把家重新建起来!”
  “孩子,快歇歇!”南坡湾村二社村民张大妈拿着矿泉水走过来,不由分说地将一顶草帽戴在正在清理淤泥的干警王云龙头上。
  “谢谢你们啊,要不是你们,我们这把老骨头真不知道该咋办。”张大妈红着眼眶说。
  山洪退去的南坡湾村二社,被一层厚厚的淤泥和垃圾覆盖。完成入户摸排任务的检察干警们,又扛起铁锹、拿起扫帚,投入到清淤工作中,汗水顺着王云龙的脸颊滑落下来。
  兰州市七里河区安置点安置着马坡乡160多名受灾群众。安置点上,连续多天坚守,榆中县检察院检察官杨顺涛眼睛里已布满血丝,声音也已沙哑。
  老人的降压药够不够、小孩的奶粉足不足、有慢性病的村民需要哪些特殊照料……每走访一户群众,杨顺涛都在“特殊人群清单”上详细记录,确保“一人一策”提供保障。
  8月13日晚,夜幕降临,七里河区安置点的灯光次第亮起。主动放弃休假的干警邸科瑞和张义宏正忙着搬运新到的救灾物资。“我们在这值守,就是为了让大家能够有依靠的人,群众需要,我们就应该顶上去……”
陕西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红色“寻保传”活动 法治护航革命旧址焕发新生机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以前这墓就是土堆石块垒的,荒草长得比人还高,看着心里很不是滋味。现在修得结实,刻上了‘红军墓’,英魂有寄托了。”前不久,陕西省洋县人民检察院对华阳镇高峰村红军墓整改修缮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当地老乡指着焕然一新的墓冢感慨道。
  高峰村红军墓保护,是洋县检察院守护红色根脉的鲜活实践,也是陕西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以下简称红色“寻保传”活动)的一个缩影。
  2021年4月开始,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红色“寻保传”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干警用脚步丈量“红色家底”,推动红色传统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以法治手段做实寻访、做细保护、做好传承,让革命旧址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机,在红色沃土上再谱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
  据统计,4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3126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60件,推动认定文物19处、确定文物等级25处、纳入革命文物名录68处。南泥湾三五九旅革命史迹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保安革命旧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等3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2023年11月,红色“寻保传”做法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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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精心部署
  今年5月29日,延安鲁艺会议中心一间会议室内,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授王健望着一张泛黄的转战路线图,指尖划过标注的红色圆点:“同志们看,这一个个旧址,都是历史的路标!”王健作了题为《中共中央转战陕北的伟大意义》的主旨发言,为检察机关保护党中央转战陕北沿线革命旧址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拉开序幕。
  “得像给老物件建档一样,把每个旧址的情况摸清楚,这是寻访的意义。”
  “办案就是给旧址上保险,需要和文保部门拧成一股绳,线性、系统、综合保护,一样都不能少。”
  ……
  会议中,与会检察人员热议保护路径。
  这次会议聚焦的党中央转战陕北沿线革命旧址保护专项工作,正是今年1月陕西省检察院为深化红色“寻保传”活动部署的“小专项”。
  红色“寻保传”活动开展以来,陕西省检察院立足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及时下发专项工作通知,对各阶段任务进行全面细致部署。
  以“小专项”工作为例。今年2月,陕西省检察院专门下发专项工作通知,针对“应保未保、修缮失范、违法建设、安全隐患”四大类15项监督重点内容制定详细指引,为基层办案提供实操性支持,并通过召开3次专题会议,实地调研、听取汇报、明确要求,力求“小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走出机关,走进历史。红色“寻保传”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寻访、办案、体悟同步进行、融合推进,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读懂革命旧址中承载的革命精神,传承革命文物中蕴含的革命信仰。
  检察长率先垂范,带领干警深入革命旧址开展“沉浸式”寻访。在查看旧址保护情况的同时,深度“寻人”“访情”,引导干警在历史现场对比中反思自身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寻访革命旧址445处,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0件,有效推动解决了管护不到位、窑洞本体开裂、墙皮脱落、破坏风貌、消防隐患等突出问题。
凝聚合力提质增效
  清涧县是陕北革命根据地的核心区域,山峁间藏着无数滚烫的红色记忆。
  窑顶渗水、大片泥皮脱落、未按规定配备任何消防器材……这是今年3月,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徐家沟、高家硷两处毛泽东旧居时看到的一幕。
  旧居保护刻不容缓。清涧县检察院立即就上述问题分别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文旅部门以及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迅速行动,检察官深入走访群众,阐明保护革命旧址的重大意义,保障了修缮工程的顺利完成,让旧居风貌焕然一新。
  保护革命文物没有旁观者。
  在深入开展红色“寻保传”活动中,陕西检察机关坚持全省检察“一盘棋”“四大检察”齐发力、全体干警共参与,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协作机制,推动构建革命文物大保护格局。
  比如,会同西安军事检察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红色资源、英烈纪念设施专项监督保护行动,与省文物局会签《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完善与市县政府及文物保护、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革命文物保护合力。
  除此之外,陕西检察机关还把相关办案活动放到革命旧址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革命文物周边的干部群众参与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办案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革命文物保护意识。
  据悉,2021年以来,陕西省检察院已累计发布3批17件全省红色“寻保传”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保护工作质效。
学做融合谱写新篇
  “在寻访保护革命旧址中,我们深刻感受到老一辈共产党人那种坚贞不屈的理想信念、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优良作风,这给我们检察履职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实践启示。”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前夕,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在王家湾革命旧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中,党组书记现场讲授党课,干警们聆听红色故事、现场分享寻访感悟,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旧址后人等共同拍摄《窑洞灯火照检心》宣传视频,沉浸式领会“人民至上”的深刻内涵。
  “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不能只盯着单个旧址,还要抢救性挖掘口述历史,要像保护文物‘活化石’一样,做好线性保护、系统保护,充分挖掘利用其价值,用心用情传承其精神,让文物真正‘活’起来。”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说。
  寻访办案中,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学做融合,组织感悟交流、心得分享,引导干警深刻体悟革命先辈的坚定信念、为民情怀和优良作风,与自身思想作风和工作状态进行对照反思,将外在的寻访活动内化为思想认识的触动和提升,进而将革命精神转化为新时代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保护革命文物不是终点,而是传承红色基因的起点。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强化部门协作,聚焦聚力党中央转战陕北沿线革命旧址保护,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形成可复制的文物保护检察方案,让每一处革命旧址都成为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课堂,让革命精神转化为检察为民的持久动力。”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表示。
济宁持续擦亮“和为贵”解纷品牌 近九成矛盾在镇街村社化解 □ 本报记者   曹天健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孔佳韵
  
  “最盼吾儿同心,老宅常传笑语。”今年3月,当山东省邹城市综治中心调解员将辖区居民李先生生前留下的这句话读给他的两个儿子听时,两人泪流满面。李先生的两个儿子曾因家庭遗产分割发生纠纷。为化解矛盾,综治中心入驻法官联合专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及社区党支部书记组建专班,融情于理、寓法于调,最终让两人握手言和。
  “以和为贵、法德兼治,是政法机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引。我们以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聚起各方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平和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济宁市持续擦亮“和为贵”纠纷化解品牌,有效提升了源头解纷、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41万件,调解成功4.5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4.3%。
织密“联动网”
  “没想到矛盾解决得这么快!”4月12日,在微山县综治中心调解室,居民徐某签完和解协议后道出了心声。当天,徐某与黄某因琐事冲突引发轻微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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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调解未果后通过综治中心窗口反映诉求。中心立即启动联调机制,联动公安、信访等力量及金牌调解员合力攻坚,仅用6小时便促成双方和解签约,3日内赔偿到位,高效化解了纠纷。
  织密协同联动网络,聚资源、合力量。近年来,济宁市围绕“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目标,在综治中心安排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共同入驻。公安机关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强化对辖区内非警务矛盾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处置;检察机关完善以检察听证促纠纷化解等机制,促进民事纠纷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依法有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司法局强化对各类调解指导,整合基层法治力量,提升前端预防与就地化解质效。
  据了解,目前,济宁市级综治中心确定了12个常驻部门和7个轮驻部门,推动诉调对接“一站式”服务模式落实落地。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选择常驻、轮驻部门。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共入驻业务部门1928个、调解组织4389个,调解事项覆盖邻里纠纷、婚恋家庭纠纷等30余种矛盾纠纷类型。
构建“综治+”
  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济宁市依托综治中心平台,通过构建“综治+”多元协同机制,推动调解与复议、诉讼、仲裁、信访有机衔接,做到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具体实践中,市司法局在市县两级中心设行政争议调解窗口及便民利企联系点,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实现即收即受。市县两级法院在中心设法律咨询、诉调对接等服务窗口及共享法庭,调解员可线上联系法官获取指导。市仲裁委整体入驻综治中心,并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推进商事仲裁入驻县级综治中心的指导意见》,确保仲裁调解全覆盖。
  同时,信访部门设独立接待区,引导来访群众优先调解,对坚持信访且无法导入法定程序的诉求依法办理。市县两级综治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指派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济宁市各级综治中心依规受理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99%以上,89.87%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做实“微调解”
  “工友情谊20年,石板哪有兄弟情!”今年5月9日,在曲阜市尼山镇的一个工地上,网格员史超群用一句暖心话语劝导缓和了因落石纠纷发生争吵的两名工友。史超群将两人请进村头“和为贵”调解室,释法理、明责任,短短15分钟便促成赔偿协议。
  史超群是济宁市1.09万名专兼职网格员中的一员。目前,1.08万个网格中的1.09万名专兼职网格员每天守在自己的“责任田”中,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微小矛盾现场化解,做实“微调解”。
  为了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济宁市组织网格员、“五老”乡贤、物业人员等力量进入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开展“随排随调”,对无法化解或调解不成的,上交综治中心调解。
  如何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都被“闭环”解决?济宁市制定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细则和评估办法,对重点事件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台账、兜清底数、跟踪化解。制定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工作重心、压实工作责任。
  同时,建立责任部门领办、牵头部门协办、综治中心督办的“三办”联动工作机制,即职责明确的矛盾纠纷由中心流转职能部门,边界不清、职责不明的由综治中心明确牵头部门协同办理,重大疑难事项由综治中心组织会商确定意见。综治中心综合运用平台督办、提请党委政府督办、电话回访等方式,对久调不决事项全程跟踪督办。
  今年以来,济宁市综治中心共对45件复杂矛盾纠纷进行重点督办,有效推动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的实质性突破和化解。
内蒙古落实党管政法工作制度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法治之力护祖国北疆稳如磐   详细报道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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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源下沉园区 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广西凭祥创新涉外法治服务赋能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尚永江 罗玛丽

  友谊关口岸,一辆辆满载东盟水果的冷链货车有序通关;中国东盟凭祥红木国际商城内,涉外租赁纠纷双方当事人经专业调解后握手言和;在跨境产业园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里,工作人员正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桥头堡”,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创新构建全周期涉外法治服务体系,为边境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协同发力健全法治保障机制
  有“中国南大门”之称的凭祥市,坚持以法治赋能,全面构建法律服务新生态,在凭祥产业园创新探索“产业+法治”融合发展模式,为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范式。
  2024年12月31日,凭祥产业园法治园区揭牌,作为自治区首个公检法司以及涉企重点部门法治资源下沉的“法治试验田”,其以“全链条”法治保障机制区别于其他传统园区。
  走进占地约1500平方米的法治园区,浓厚的法治文化气息扑面而来。标语墙上,“法治进园区 服务零距离”彰显服务宗旨,“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群众解忧‘最多跑一地’”传递改革决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彰显努力方向……这些鲜明的法治元素与园区内分布的多个法律服务站室,共同构成了独特的“法治风景线”。
  《法治日报》记者探访发现,法治园区设有综治中心、法律服务工作站、园区巡回法庭、警务室、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企业服务中心等阵地。同时,根据产业需要,特别打造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招商协议审核平台、企业法务咨询平台、多元争议化解平台等十大惠企利民平台。
  “打造法治园区是全市整合法治资源护航产业发展的创新实践。”凭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巧云介绍,去年以来,凭祥市委政法委积极发挥组织优势,整合公检法司及法学会最优法治资源,选派骨干力量驻点办公,有效提升园区法治化水平,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如今,综治中心对矛盾纠纷实行“一站式受理、一体化服务、一揽子解决”;凭祥市人民法院凭祥产业园巡回法庭将司法服务送到园区,高效裁决定分止争;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检察室主动问需求送服务,为企业定制“法治锦囊”;凭祥产业园区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律师、公证等资源,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凭祥市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轮值法学咨询专家“坐诊”答疑,为企业破解法律难题。
  数据显示,法治园区自成立以来,已化解矛盾纠纷47起,化解成功率达100%,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101件次,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法律建议45条。
多元解纷筑牢边境平安防线
  凭祥浦寨作为中越边境线最大、最便利的边贸区之一,常年吸引大量越南客商。不久前,越南客商黎友明(化名)因租金纠纷与中国房东僵持不下。浦寨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越南籍调解员和中国籍“双语”调解员介入,仅用3天便促成双方和解。
  这一高效解纷模式,正是凭祥创新涉外法律服务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凭祥市政法部门立足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设立边境线上的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越法律服务(浦寨)工作站等,探索具有凭祥特色的涉外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
  扎根边境31年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浦寨社区党总支书记周梅初,带领凭祥市广东商会会员、凭祥市浙江商会会员及来自越南的特邀调解员等成功化解大量涉外纠纷。
  “解铃还须系铃人,身边人更能调解身边事。”从事调解工作10余年的周梅初深有感触地说。在他担任主任的浦寨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里,有11名调解员,其中3名是越南籍特邀调解员。“他们精通越南语,熟悉当地情况,调解涉外纠纷更能找准问题症结。”周梅初说。
  调委会坚持“以外调外”“以商调商”原则,邀请越南客商和越南律师参与纠纷调解,化解跨国婚姻家庭、跨境水果贸易、跨境物流等涉外矛盾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有效维护了浦寨口岸的和谐稳定。
  凭祥市全面推动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崇左市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凭祥基地、法律服务工作站等“2中心2基地7大工作站”。涉外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为中越两国调解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支撑。
  “新清法律服务工作站设在越南口岸,与浦寨口岸的法律服务站形成站站联动增效,为跨境纠纷双向选择调解场地、调解团队、调解方式提供强大支撑。”凭祥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莹兰告诉记者。
  如今,凭祥市构建的“中国境内+越南境外”跨国联合调解模式,已成为边境地区涉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示范样板。
精准普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在凭祥市边境出口加工产业园电商直播基地,一场聚焦“跨境电商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及涉外法律风险规避”的专题讲座吸引80余名企业代表参加。凭祥市司法局组织3名律师,围绕跨境贸易合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RCEP关税规则等问题,通过案例解析、现场答疑等方式,为企业送去精准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凭祥市政法部门立足实际,创新构建“订单式服务+跨境联动+民俗普法”三位一体法治宣传体系。针对企业需求,推出“涉外法律服务团”等专项服务;面向跨境群体,建立中越联合普法机制;结合民族特色,将法律知识融入民俗活动,为边境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为破解涉外诉讼程序中遇到的难题,2024年6月,凭祥市人民法院发布中英越文版《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试行)》。“这本小册子能帮助涉外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快速掌握起诉、应诉要求,及时参与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凭祥市法院副院长吴桂陵说。
  友谊关口岸,一支由中越普法志愿者组成的服务队格外活跃。他们借力广西“三月三”和越南庙会等民俗活动,年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6场次,惠及中越群众3万人次。在“中越同携手·法治筑和谐”“中越禁毒边关行”等法治文艺演出中,中越普法志愿者将法律知识融入歌舞表演、游戏互动中,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过去调解纠纷靠人情,现在大家更信法律。”浦寨社区一名越南客商的感慨,印证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效。数据显示,近5年来凭祥市无一起重大投资因法治问题撤资;2023年新增产业注册资金达前3年总和,跨境电商、物流等新兴产业加速集聚。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更是区域竞争的重要软实力。随着涉外法治工作的纵深推进和边境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凭祥这座因口岸而生、因开放而活、因贸易而兴的边境城市,正焕发蓬勃经济活力。
常德会战:从与城共存亡到与城共兴荣   □ 新华社记者 周勉

  在湖南省常德市,常德博物馆常德会战展厅入口处,一面墙上布满了十几双由当年抗战老兵留下的手印,无声诉说着那段艰苦卓绝、浴血奋战的岁月。参观的人们不时驻足凝视,陷入沉思。
  1943年秋,日军在太平洋战场被迫转为守势。为挽回战争颓势,鄂西会战后,日军策划了“常德歼灭作战”。
  “日军发动‘常德歼灭作战’的目的,就是企图以此牵制可能参加远征军的中国机动兵力,策应其在东南亚、太平洋地区的作战,并劫夺‘洞庭粮仓’常德地区的战略物资,达到‘以战养战’之目的。”常德博物馆副馆长龙朝彬说。
  1943年11月初,日军沿东起湖南华容、西至湖北荆州对岸弥陀寺一线,对中国守军展开攻击。从地理位置看,地处平原的常德城易攻难守,加上前期日军已将守城部队与外线作战中国军队的联系切断,导致国民革命军第74军第57师只得孤守常德。
  在师长余程万率领下,第57师官兵与武器、人数占绝对优势的日军展开殊死搏杀。攻城日军在飞机、大炮支援下,四面围攻常德,并多次施用毒气。中国守军“有一墙守一墙、有一壕守一壕、有一坑守一坑”,在常德城郊、城垣、城巷与侵略者血战。因弹尽粮绝,援军又迟迟未至,孤城常德于12月3日失守。但几天后,第57师剩余官兵百余人与从第九战区赶至的援军第58军新11师一起,克复常德城。
  “整个会战中,常德军民一心,誓与城共存亡。”龙朝彬说,会战中,中国官兵伤亡数万人。其中,牺牲的将领有彭士量、许国璋、孙明瑾、柴意新等。战前,常德民众踊跃参与备战,除捐粮捐棉之外,120多名当地泥木工组成“战时工程服务队”协助第57师修碉堡、挖战壕,许多民众还在战时主动传递战报、运输弹药、送茶送饭、抢救伤员。
  龙朝彬表示,常德会战中中国守军坚守时间之长、官兵牺牲之惨烈,是抗战战略相持阶段少见的。会战给日军以相当的损伤消耗,较重地打击了进犯的日军,部分地破坏了日军南下的作战企图,在战略上配合了敌后战场反“扫荡”反“清乡”斗争。
  常德会战后,彼时的常德全城几乎被夷为平地,仅剩几栋还有完整房顶的建筑。而如今,常德已蜕变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际湿地城市”;作为鱼米之乡,常德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已连续21年保持湖南全省第一;经济总量位居湖南省前列。
  常德城区里,当年会战的遗迹白马湖碉堡、城壕湾碉堡等,已和繁华的商圈、秀美的公园、宁静的校园融为一体;损毁殆尽的老西门,经过重建改造后焕然一新,成为常德新地标。
  “作为常德城市的建设者之一,我有一种与城共兴荣的自豪感。”常德抗战文化研究会会长刘树高如今已年过六旬,曾在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多年,参与过涉及数十万群众的常德市旧城改造。
  据了解,常德市成立了常德会战研究会、常德抗战文化研究会等多个民间组织,积极搜集抗战史料、传播抗战文化,其中,常德抗战文化研究会创建的常德抗战文化交流中心每年接待海内外参观者达数十万人次。刘树高说:“常德会战体现的伟大抗战精神,我们要永远传承弘扬。”
  新华社长沙8月14日电  
沈蔚:新闻战线“钢铁般的英雄”   □ 新华社记者 朱程 任丽颖

  80多年前,冀中战场上,时任冀中通讯社(后为新华社冀中分社)副社长沈蔚,深入群众采写新闻,为开拓“全党办报”“群众办报”新局面作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吕正操将军曾亲笔题写:“学习沈蔚同志刻苦勤奋的革命精神,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
  沈蔚,原名朱鸿寿,江苏吴县唯亭镇(今江苏苏州唯亭街道)人,自幼聪颖,读书用功,成绩优秀。小学毕业后,他因家贫到上海当学徒。此后近10年间,沈蔚深受革命思想影响,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沈蔚瞒着家人奔赴延安,从此踏上了革命之路。不久后,他从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毕业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初夏,沈蔚作为八路军总政治部前线记者团成员到达冀中抗日根据地,参加《冀中导报》复刊工作,并担任冀中通讯社(1942年3月正式改称新华社冀中分社)副社长。
  立秋时节,在江苏省苏州市唯亭街道,当记者见到73岁的沈维生时,他手里紧紧攥着一个拉链式档案袋。打开袋子,里面是一本泛黄的册子,封面写着“纪念冀中新闻战士沈蔚同志文集”。“沈蔚表伯是我们家族的骄傲。”说起这位抗日英烈,沈维生满脸敬重。
  记者小心翼翼地翻开文集,只见里面收录了沈蔚的一些作品、家书,以及沈蔚的战友、同事、亲人等撰写的悼念文章。在一封写于1939年12月的家书中,沈蔚告诉父母:“我现在做的事,不但救国,而且要救一切受苦的人,要使一切被压迫的人都翻身!”
  在近4年的记者生涯中,沈蔚不顾个人安危,采写和创作了大量新闻、通讯、报告文学和战地诗歌,成为冀中人民抗日斗争的历史记录者。
  “猝然,大家跟着排长猛地跳过木栏,冲上前去,手榴弹对准了巨兽的嘴……寒风,飞跑地驰去,胜利的微笑,爬上了紫红色的脸。”刊登在1939年《八路军军政杂志》第6期上的《雪夜的袭击》,反映了一支八路军轻骑队夜袭平地泉南30里苏集车站侵华日军、取得胜利的情景。
  “杀人是目的”“拉着活人当牲口”“狼心毒刑”……沈蔚发表在1941年《冀中导报》上的《谁能忍受》一文,饱含血泪,揭露了侵华日军残杀我同胞的累累罪行。
  一篇篇充满激情的报道,极大地鼓舞和激励了当地军民的抗日爱国热情。
  1942年5月起,日军对冀中地区展开疯狂“扫荡”。沈蔚身处敌后,多次遭遇危险。有一次,沈蔚同几十名群众被抓到县城当劳工。因自己的南方口音容易暴露身份,他便在敌人面前装傻作哑,后经党组织积极营救脱离虎口。然而,不久后,7月的一天,沈蔚在随部队转移途中突遭敌人包围,不幸壮烈牺牲,时年未满26岁。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登报寻人,家里才获悉表伯牺牲的噩耗。”沈维生悲伤地说,“听说当年只找到了表伯的记者证。”
  在冀中这块土地上,血迹斑斑的照片和记者证,是沈蔚留下的“绝笔”。
  “你是钢铁般的英雄!……为你复仇,为国家民族复仇,抗战到底,直到最后胜利!”当战友惨死在日军屠刀下,沈蔚将悲痛化为力量,写出《复仇的歌》,在冀中军民中传颂。而他自己,也正是一位新闻战线“钢铁般的英雄”。
  斯人已逝,风骨长存。
  “表伯的精神对我们影响颇大。他的两个妹妹刻苦学习,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医务工作者;三弟成了一名军人,保家卫国。”曾当过近20年中学语文老师的沈维生感慨道,“我一辈子正直做人、努力工作,对得起学生。”
  牺牲80多年后的今天,英雄没有被忘记。
  沈蔚曾就读的唯亭实验小学,将他列为优秀校友,宣传他的事迹,向全校师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唯亭镇志》详细记载了沈蔚的生平事迹,唯亭官方公众号不定期发文缅怀先烈;在冀中平原,河北衡水饶阳饶邑古城中,冀中导报展览馆内陈列着刊载沈蔚稿件的珍贵报纸、老式油灯,让参观者重温永不磨灭的红色记忆……
  自2019年开馆以来,冀中导报展览馆已成为当地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阵地。馆长魏志伟说:“开馆至今,我们常态化开展‘传承红色典型事迹’实践活动,目前已接待参观者近两万人次。今后将努力创新展陈方式,把伟大抗战精神一代代传下去。”
新华社南京8月14日电  
吴英杰:危难时刻冲在前 青春热血护平安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2023年3月19日晚10时许,就读于重庆科技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的吴英杰,正如往常一样坐上沙坪坝开往大学城方向的重庆轨道交通一号线列车。
  当列车行至微电园至陈家桥区间时,意外发生了。同车厢的乘客何某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长约17厘米的双刃尖刀,猛地刺入邻座女乘客的胸口,紧接着又拔出尖刀试图继续行凶。
  事发突然,大家都来不及反应。惊呼声、求救声,令吴英杰迅速警醒。电光石火之间,他一个箭步飞扑上前,把行凶者死死压在座椅上动弹不得。何某几番挣扎,吴英杰使出全身的力气将他按住,直到他慢慢瘫倒在椅子上不再反抗。
  此时,在场乘客也反应过来,纷纷上前帮助伤者、控制行凶者。安保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将何某控制住并移交给了警方。受伤女子也被及时赶来的120急救车接走治疗。因救治及时,女子脱离了危险。
  “后来从车上下来时,我心脏跳得很快,回想起来还是有点后怕。”吴英杰说,自己是出于本能出手制止,而更令他感到欣慰的是,危急时刻,很多素不相识的乘客也都勇敢伸出手,尽己所能地保护伤者。
  如今的吴英杰已经走出校园,成为中国汽研新能源公司的一名工程师。站在“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领奖台上回顾当时自己的义举,他说:“学生时代的我践行了勇敢、正直。现在踏入社会已经快一年,我将继续牢记这份使命,将道德模范身上的人性光辉带到新的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岗位工作,让道德之光在事业追求中持续闪烁。”
  面对寒光凛冽的刀刃,吴英杰以迅雷之势扑向凶徒的果决,不仅挽救了一个年轻生命和完整家庭,更守护了整节车厢的安全。他的善行义举不仅彰显了新时代中国青年奋不顾身、舍己为人的英雄气概和使命担当,更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践行。
“两山”理念改变中国引领时代   □ 新华社记者

  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的日子。
  20年前的这一天,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到安吉余村考察调研,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
  沿着“两山”理念的科学指引,余村之变今非昔比,中国之美日新月异。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两山”理念不仅深刻改变中国,也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全球探索凝聚共识、指明路径。
(一)人文底蕴 人民情怀
  一场阵雨过后,余村草木苍翠、蝉鸣悠长。抬眼望去,山腰间,氤氲旖旎,好一幅江南风光图。
  20多年前,这个位于浙江北部的小山村,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有矿,那就开山炸石;有水,那就径直排污。一时间,粉尘弥漫、溪流浑浊……
  走老路,难以为继;找新路,忐忑迷茫。那天下午,热浪滚滚,不大的村委会会议室里,座无虚席。
  “我们通过民主决策,关了矿山和污染企业。”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鲍新民汇报工作时声音放低,显得有些彷徨。
  “你们关矿停厂,是高明之举!”习近平同志面带笑容,果断明了地说,过去我们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本身,它有含金量。
  寥寥数语,让大家心头一亮、茅塞顿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论断,阐明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
  “我曾在中国黄土高原的一个小村庄生活多年,当时那里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百姓生活也陷于贫困。我那时就认识到,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己。”七年知青岁月,生态环保的意识扎根在青年习近平心中,“两山”理念蕴含的对于保护和发展的深邃哲思其来有自。
  在陕西梁家河,利用有限条件在生态脆弱的黄土高原修淤地坝、建沼气池,改善人居环境;在河北正定,扛着自行车蹚过满是泥沙的滹沱河,“我那个时候就想治理这个滹沱河,想防汛、修坝”;在八闽大地,不由得感叹“我来自北方,对厦门的一草一石都感到是很珍贵的”;在黄浦江畔,谋划上海产业的“腾笼换鸟”,鲜明指出“产业发展做‘加法’,能源资源消耗做‘减法’,生态环境保护要成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看山、看水、看林、看田、看湖……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足迹遍布大江南北,“生态”“保护”始终是高频词,“两山”理念的大思路一以贯之。
  在云南洱海边,仔细察看生态保护湿地,留下“立此存照”的约定,殷殷嘱咐:“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
  在内蒙古赤峰市马鞍山林场,叮嘱护林员们,要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守好这方碧绿、这片蔚蓝、这份纯净。
  2020年3月再访余村,看到村里的变化,强调:“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你挣到了钱,但空气、饮用水都不合格,哪有什么幸福可言。”
  从农村大队知青到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同志的自然情怀和人民情怀未曾改变、愈发深切。
  “两山”理念和以其为核心理念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两个结合”的生动诠释。
  面对生态危机,马克思主义告诫我们:“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
  “两山”理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生产力”理论,蕴含和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揭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
  2018年5月4日,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
  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很早就形成了质朴睿智的自然观。
  “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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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信手拈来的古语积淀中国传统文化丰富的生态智慧。
  “这‘两座山’要作为一种发展理念、一种生态文化”,在《之江新语》中,习近平同志阐明“两山”理念蕴含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文化培育等深刻意涵。
  “两山”理念这一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科学论断,早已飞出余村,在中国大地开花结果,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以“两山”理念为指引,中国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二)辩证思维 系统谋划
  与西方现代化遵循的生产力发展单纯服从于资本逻辑截然不同,“两山”理念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习近平总书记道出其中关键。
  “两山”理念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发展的短视做法。与此同时,讲求只有把绿色发展的底色铺好,才会有今后发展的高歌猛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走美欧老路是走不通的,再有几个地球也不够中国人消耗”,强调“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
  在海南,提出“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海南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在云南,叮嘱“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贵州,强调“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美国知名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者约翰·贝拉米·福斯特在其《生态文明与生态革命:基于生态马克思主义视角》一文中指出,中国的生态文明理念不仅从根本上与资本主义的本质相对立,更是完全超越了西方社会所推崇的环保理念。
  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深深牵挂。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明确“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对黄河流域发展,强调“黄河流域发展的内涵一定要定义清楚,不是不发展经济,而是要以黄河生态保护为重要的背景依据”。
  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引,我国山更绿、水更清,家园更加美丽。森林覆盖率超过25%;全国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0.4%;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
  当然,保护绿水青山不是不发展,而是要更好地发展。“两山”理念讲究以绿生金,塑造经济发展的绿色新动能、新优势。
  2021年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现场。听大兴安岭林区的林场工人周义哲代表提起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成效时,习近平总书记回应:“你提到的这个生态总价值,就是绿色GDP的概念,说明生态本身就是价值。”
  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这里面不仅有林木本身的价值,还有绿肺效应,更能带来旅游、林下经济等。”
  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良好生态本身能够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两山”理念生动诠释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关系,成为引领促进绿色发展的新导向。
  陕西榆林高西沟,几代村民拍崖畔、筑地埂、挖水沟、垒埝窝,种上了苹果树、枣树、杏树、核桃树,再不是“山上光秃秃、年年遭灾荒”的旧日光景。
  “万里长江第一城”宜宾,昔日厂房变身长江公园。远处,三江新区日新月异,一些企业已将产业延伸到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电池材料,走上新的产业赛道。
  一个多月前,一封回信让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嘎拉村村民激动不已。“得知这几年村里又有新变化,乡亲们的收入增加了,为你们高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信里表达了“把雪域高原的自然美景保护好,把‘桃花村’品牌擦得更亮”的殷切希望。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引下,各地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努力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三)创新变革 久久为功
  走进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捷文村,溪流潺潺,满目苍翠,令人心旷神怡。村口的大石头上,“全国林改策源地”几个大字格外显眼。
  “当年在摸索中搞改革,干部和群众都忐忑不安。正是当时担任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来调研,及时肯定了我们的探索,才给我们吃下了定心丸。”今年60多岁的钟泰福,曾是捷文村村支书,一路见证了村里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程。
  钟泰福说,林改前,村里林子的产权是集体的,当地群众习惯了靠山吃山,乱砍乱伐的行为管不胜管,就连赶上火烧山,很多群众都只等着村干部来救火。
  2002年6月21日,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同志到武平县调研,明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确定了林改方向。
  所有权明晰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武平加快发展林下产业,武平林改经验很快在全省推开。
  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式向全国层面推进。
  如今,捷文村种起了紫灵芝等中药材,养鸡、养蜜蜂也如火如荼,建起了“我有青山”主题馆,推出了灵芝采摘节、生态研学等项目。2001年到2024年,捷文村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00元增加到35750元。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
  在风景秀丽的新安江畔,有一家化工企业,是当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缩影。2003年4月23日和2005年9月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两次前往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察,对这家企业的循环利用技术给予肯定,称赞这就是循环经济的具体表现。
  “我们从草甘膦生产过程中回收氯甲烷,用于有机硅单体的生产,然后从有机硅单体生产中回收盐酸,用于草甘膦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循环经济理念的指引下,新安股份进一步推进技术迭代、产业集聚和体系升级,走上一条从传统化工企业向现代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2006年9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里鲜明指出:“走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才能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修订实施“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多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新时代以来,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昭示党中央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
  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我国出台“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从淘汰落后煤炭、钢铁、水泥产能,到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再到坚持源头防控、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管控土壤环境风险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一系列举措共同发力,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河湖面貌也实现根本性改变。
  更多绿意在大江南北蔓延。从生态产品到生态旅游,从横向生态补偿到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权益等交易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断探索深入,以绿生金的路子越走越宽广。
  面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严峻挑战,习近平主席向世界庄严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我国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陆续发布“双碳”目标下的“1+N”政策,加快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努力推动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两山”理念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一场关于中国“两山”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专场活动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框架下举行,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代表出席,聆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声音。
  近年来,以“两山”理念为代表的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在国际上获得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
  ——201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会议通过推广中国生态文明理念的决定草案。
  ——2016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宣介中国生态文明之道。
  ——2018年,时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索尔海姆在考察浙江后,对“两山”理念表示高度赞赏:“我们希望把这些经验带给世界各国,并以此来激励各国改善生态环境。”
  “两山”理念让中国与世界有了更多共鸣。“在推动全球面向生态文明转型的道路上,中国正在成为引领者。”美国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安德鲁·施瓦兹表示,中国通过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当中,在发展模式上提供了一种令人信服的替代方案。“这种引领是及时的、有远见的、鼓舞人心的。”
  “在这个气候危机、生物多样性丧失与生态压力交织的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应成为全球生态治理的普遍信条,这不仅是中国智慧,更应该是人类共识。”比利时前驻华大使帕特里克·奈斯说。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的郑重宣示启迪人心、光照未来。在壮阔实践中,“两山”理念展现出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两山”理念源自中国、面向世界,指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梦想稳步化为现实,也必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护地球家园作出新贡献。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人民法院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协同衔接 凝聚长江大保护最大法治合力   □ 本报记者 张昊

  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等12家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规定,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政策协同和工作协同,凝聚长江大保护最大法治合力。
  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长江流域各地各级法院之间、执法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不同形式的协作衔接机制。长江流域各级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及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情况如何?在生态环境修复、专业性事实查明等方面,《意见》对开展协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法院如何落实?《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法环资庭相关负责人。
形成专业化审判组织体系
  “长江保护法实施4年来,长江流域各级法院依法审结生态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40余万件。”该负责人说,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履职,审理绿孔雀保护预防性民事公益诉讼案、三清山巨蟒峰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标志性案件,有力促推生态环境法治进程。
  该负责人介绍了各级法院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以有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情况——
  坚持生态优先,长江流域法院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717个,融合发挥审判、修复、教育、治理等功能,扎实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坚持绿色发展,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有力促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长江流域法院因地制宜设立环境资源专业审判机构、组织982个,在重庆、南京、昆明、郑州、成都、合肥专设6个环境资源法庭,形成覆盖全流域、系统完整的专业化审判组织体系,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在法院之间及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协同保护机制829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流域普法宣传,积极促进长江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综合治理。
  此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收录包括长江保护在内的中国环境司法案例4批45件和司法报告8部,中国生态环境司法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丰富预防性司法保护措施
  记者注意到,配合《意见》发布,最高法同时发布了4件长江流域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中,重庆法院与当地行政机关进行协作,建设鱼类收容救护中心及时救助长江鲟等珍稀鱼类,采用搭建人工鱼巢等方式修复生态,促进珍稀特有鱼类增殖、发展和保护,共同维护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云南法院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等单位共同确定生态修复方案,组织社会公众参与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在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方面工作情况如何?该负责人从5个方面介绍了人民法院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有关情况——
  丰富预防性司法保护措施,充分发挥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禁止令、先予执行等制度功能,避免生态损害的发生或扩大。
  把恢复性司法落到实处,积极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特色举措,探索适用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适应“双碳”工作要求的司法举措,为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更多更优修复选项。
  最高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规范修复资金管理使用,配合财政及相关部门管好用好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修复资金。
  长江流域各级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建设。在三江源、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717个,综合发挥审判、修复、教育、治理等功能,做实长江保护治理“后半篇文章”。
  长江流域法院之间、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建立协同保护机制829个,探索跨区域跨部门修复协作,并在修复监督执行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人民法院如何落实《意见》对生态环境修复协作提出的工作要求?该负责人说,《意见》要求加强跨部门协作,科学确定、合理实施修复方案,依法开展修复工作的监督落实、效果评估,促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生态环境跨域修复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的跨域使用问题。”该负责人说,《意见》总结长江流域法院跨域移交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委托异地法院执行实施修复等有益经验,明确对于在受损地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修复更为适宜的跨行政区划案件,依照相关规定将执行到位的修复费用跨行政区划移交受损地用于生态环境修复,由受损地执法司法机关实施或协助实施。另外,对于涉渔业等无法修复或者无法完全修复的,可以由受损地相关部门、机构组织开展替代修复。
  “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丰富修复举措,着力加强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的协同衔接,共同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取得实效。”该负责人说。
破解专门性事实查明难题
  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性较强,目前在专业性事实查明方面还存在哪些难题?人民法院主要采取了哪些解决措施?该负责人说,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要技术保障,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目前尚存在周期长、费用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案件审理。对此,最高法高度重视,与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共同破解专门性事实查明的难题。
  “人民法院持续健全审判专业性辅助体系。”该负责人说,人民法院不断丰富专门性事实查明方法,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加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发挥专家辅助人制度作用,探索引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专家,促进破解环境司法鉴定供给不足的问题。
  该负责人说,人民法院不断推动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截至2024年底,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准入300余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生态环境部向社会推荐了三批共42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最高法出台环境污染犯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上述机构所作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环境司法的专业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对于人民法院将如何贯彻落实《意见》关于“专业技术保障”的要求,该负责人说,最高法将积极配合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加强生态环境评估鉴定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完善评估鉴定标准规范,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的支持。与此同时,健全环境资源专业技术人才共享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和法院内部跨区域协作,共享专家库等环境资源专业技术人才,就调查取证、因果关系、损害评估、修复措施及方案等专门性事实问题,加大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力度。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案件,通过委托专家评估并综合案件情况作出认定,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以司法之力守好三秦绿水青山 陕西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实现“三重跨越”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张雅芝

  立秋后的三秦大地,暑气未消。秦岭山脉,层峦叠嶂,郁郁葱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黄河之水波涛翻滚,飞溅起的水花在阳光下波光粼粼;汉江水系蜿蜒,为“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提供不竭源泉……
  天蓝、水碧、林翠、物生背后是坚实的法治保障。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前夕,《法治日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23年以来,陕西法院以专业化审判立基,以重点区域破局,以司法之力织就绿色经纬,推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三重跨越”。
从机构布局到体系重塑
  陕西的生态版图纵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北部黄土高原沟壑纵横,中部关中平原良田沃野,南部秦巴山区峰峦叠嶂。
  面对如此复杂多变的生态格局,司法保护如何织密网络、精准发力?是摆在陕西法院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一答:2024年4月16日,陕西高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揭牌。这是全国省级层面第一家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组织。
  二答:陕西法院以此举为引领,优化环资审判机构配置,构建起以4个环资审判庭为主体、68个环资审判团队为支撑、120个巡回审判点为触角,覆盖全省的专业化环资审判组织体系。
  三答:与之相融合匹配的是陕西法院全面推行“三审合一”机制,打破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壁垒,对16个环资罪名、42个环资民事案由、6大类环资行政案件实行归口审理,实现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司法保护。
  2023年以来,从审理秦岭腹地羚牛伤人案到审理涉秦岭区域非法穿越案、从打击“土法炼金”到打击环保公司数据造假……陕西法院依法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0996件,21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司法判决的“绿色效力”一步步在三秦大地转化为看得见的绿水青山。
  “完整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需要通过优化审判机构配置、健全专门化诉讼机制形成法治保障网络,同时也需要注重实践效能延伸,形成‘预防—惩治—修复’三位一体的闭环机制。”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介绍。
  为此,陕西高院推动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在黄河湿地、地质公园、煤炭矿区,117个司法保护基地持续落成,成为生态修复的“样板间”和法治宣传的“活课堂”。
  “健全的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与全要素专门化审理机制,辅以覆盖全省各类生态系统的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构成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保护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保护方案。”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朱晓丽评价道。
从单兵作战到协同联动
  今年4月29日,陕西高院与陕西师范大学签署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院校合作机制框架协议,双方围绕黄河、汉江流域生态治理、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等国家战略需求,构建“司法审判+科研支撑”协同创新平台,为推动生态环境案件裁判的科学化与专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这是陕西法院多年来致力于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协作机制的又一生动缩影。
  “面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性,单打独斗的司法保护模式难以为继,陕西法院以国家战略区域为重心,在秦岭、黄河、汉江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司法协作走向纵深。”陕西高院环资庭庭长付栋坦言。
  对此,陕西高院携手秦岭沿线7省市高院发布《秦岭宣言》,推动陕甘川三地13家中院签署《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宝鸡、汉中等地法院签署《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落实“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衔接机制,实现环境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案件审理、生态修复,开启秦岭环境资源保护跨域司法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
  不止秦岭,在保护母亲河上,陕西法院同样不遗余力,通过打造“金三角”联动、中游协同、渭河合力、“几字弯”共筑屏障等司法保护协作品牌,凝聚司法力量,共护黄河安澜。
  同时,不断深化完善“河湖长+法院院长”保护协作机制,联合省检察院、水利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证据固定、纠纷化解、判决执行等环节紧密衔接。
  2024年11月,陕西高院作为全国五家、中西部唯一一家法院,在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1起案件被写入2025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从局部治理到系统修复
  “案件审理中,我们引入‘碳汇’补偿方式,用于弥补森林固碳功能丧失,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委会专委袁涛向记者介绍,该院在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秉承修复性司法理念释法,引导被告人自愿缴纳“碳汇”价值损害费用用于补植复绿,为持续性修复生态提供支撑。
  2023年,陕西高院出台加强秦岭、黄河、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三个指导性文件,提出60项具体措施,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了清晰的“司法路线图”。
  顶层设计的突破引领着环资审判向更高层次跃升。
  全省法院紧扣“司法路线图”精准落子,不断创新审执方式。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某环境研究所诉韩城市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督促恢复黄河湿地植被200余亩,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靖边县人民法院审结的非法倾倒掩埋污油泥案,判令被告人承担政府先行支付的清污费用1217.54万元,受污染土地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碳汇”补偿、劳务代偿、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一系列鲜活的举措,共同编织起一张严密的生态保护网,筑牢一道绿色屏障。
  司法之责,远不局限于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为了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全省各级法院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实行“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模式,仅2025年,全省法院开展巡回审判7次,发布典型案例14个,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册1.98万份。
  近年来,全省法院运用“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判决551名生态环境损害者支付生态修复费用1.86亿元,补植复绿1.2万亩。
  从机构林立的专业化审判网络到跨越省界的司法协作纽带、从夯基垒台的制度构建到活力涌流的创新实践、从惩罚到治愈,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历经“三重跨越”,每一步跨越,都在为三秦大地的绿水青山增添法治的厚度。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表示。
陕西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红色“寻保传”活动 法治护航革命旧址焕发新生机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以前这墓就是土堆石块垒的,荒草长得比人还高,看着心里很不是滋味。现在修得结实,刻上了‘红军墓’,英魂有寄托了。”前不久,陕西省洋县人民检察院对华阳镇高峰村红军墓整改修缮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当地老乡指着焕然一新的墓冢感慨道。
  高峰村红军墓保护,是洋县检察院守护红色根脉的鲜活实践,也是陕西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以下简称红色“寻保传”活动)的一个缩影。
  2021年4月开始,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红色“寻保传”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干警用脚步丈量“红色家底”,推动红色传统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以法治手段做实寻访、做细保护、做好传承,让革命旧址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机,在红色沃土上再谱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
  据统计,4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3126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60件,推动认定文物19处、确定文物等级25处、纳入革命文物名录68处。南泥湾三五九旅革命史迹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保安革命旧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等3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2023年11月,红色“寻保传”做法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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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精心部署
  今年5月29日,延安鲁艺会议中心一间会议室内,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授王健望着一张泛黄的转战路线图,指尖划过标注的红色圆点:“同志们看,这一个个旧址,都是历史的路标!”王健作了题为《中共中央转战陕北的伟大意义》的主旨发言,为检察机关保护党中央转战陕北沿线革命旧址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拉开序幕。
  “得像给老物件建档一样,把每个旧址的情况摸清楚,这是寻访的意义。”
  “办案就是给旧址上保险,需要和文保部门拧成一股绳,线性、系统、综合保护,一样都不能少。”
  ……
  会议中,与会检察人员热议保护路径。
  这次会议聚焦的党中央转战陕北沿线革命旧址保护专项工作,正是今年1月陕西省检察院为深化红色“寻保传”活动部署的“小专项”。
  红色“寻保传”活动开展以来,陕西省检察院立足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及时下发专项工作通知,对各阶段任务进行全面细致部署。
  以“小专项”工作为例。今年2月,陕西省检察院专门下发专项工作通知,针对“应保未保、修缮失范、违法建设、安全隐患”四大类15项监督重点内容制定详细指引,为基层办案提供实操性支持,并通过召开3次专题会议,实地调研、听取汇报、明确要求,力求“小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走出机关,走进历史。红色“寻保传”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寻访、办案、体悟同步进行、融合推进,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读懂革命旧址中承载的革命精神,传承革命文物中蕴含的革命信仰。
  检察长率先垂范,带领干警深入革命旧址开展“沉浸式”寻访。在查看旧址保护情况的同时,深度“寻人”“访情”,引导干警在历史现场对比中反思自身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寻访革命旧址445处,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0件,有效推动解决了管护不到位、窑洞本体开裂、墙皮脱落、破坏风貌、消防隐患等突出问题。
凝聚合力提质增效
  清涧县是陕北革命根据地的核心区域,山峁间藏着无数滚烫的红色记忆。
  窑顶渗水、大片泥皮脱落、未按规定配备任何消防器材……这是今年3月,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徐家沟、高家硷两处毛泽东旧居时看到的一幕。
  旧居保护刻不容缓。清涧县检察院立即就上述问题分别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文旅部门以及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迅速行动,检察官深入走访群众,阐明保护革命旧址的重大意义,保障了修缮工程的顺利完成,让旧居风貌焕然一新。
  保护革命文物没有旁观者。
  在深入开展红色“寻保传”活动中,陕西检察机关坚持全省检察“一盘棋”“四大检察”齐发力、全体干警共参与,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协作机制,推动构建革命文物大保护格局。
  比如,会同西安军事检察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红色资源、英烈纪念设施专项监督保护行动,与省文物局会签《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完善与市县政府及文物保护、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革命文物保护合力。
  除此之外,陕西检察机关还把相关办案活动放到革命旧址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革命文物周边的干部群众参与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办案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革命文物保护意识。
  据悉,2021年以来,陕西省检察院已累计发布3批17件全省红色“寻保传”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保护工作质效。
学做融合谱写新篇
  “在寻访保护革命旧址中,我们深刻感受到老一辈共产党人那种坚贞不屈的理想信念、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优良作风,这给我们检察履职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实践启示。”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前夕,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在王家湾革命旧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中,党组书记现场讲授党课,干警们聆听红色故事、现场分享寻访感悟,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旧址后人等共同拍摄《窑洞灯火照检心》宣传视频,沉浸式领会“人民至上”的深刻内涵。
  “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不能只盯着单个旧址,还要抢救性挖掘口述历史,要像保护文物‘活化石’一样,做好线性保护、系统保护,充分挖掘利用其价值,用心用情传承其精神,让文物真正‘活’起来。”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说。
  寻访办案中,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学做融合,组织感悟交流、心得分享,引导干警深刻体悟革命先辈的坚定信念、为民情怀和优良作风,与自身思想作风和工作状态进行对照反思,将外在的寻访活动内化为思想认识的触动和提升,进而将革命精神转化为新时代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保护革命文物不是终点,而是传承红色基因的起点。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强化部门协作,聚焦聚力党中央转战陕北沿线革命旧址保护,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形成可复制的文物保护检察方案,让每一处革命旧址都成为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课堂,让革命精神转化为检察为民的持久动力。”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表示。
济宁持续擦亮“和为贵”解纷品牌 近九成矛盾在镇街村社化解 □ 本报记者   曹天健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孔佳韵
  
  “最盼吾儿同心,老宅常传笑语。”今年3月,当山东省邹城市综治中心调解员将辖区居民李先生生前留下的这句话读给他的两个儿子听时,两人泪流满面。李先生的两个儿子曾因家庭遗产分割发生纠纷。为化解矛盾,综治中心入驻法官联合专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及社区党支部书记组建专班,融情于理、寓法于调,最终让两人握手言和。
  “以和为贵、法德兼治,是政法机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引。我们以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聚起各方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平和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济宁市持续擦亮“和为贵”纠纷化解品牌,有效提升了源头解纷、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41万件,调解成功4.5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4.3%。
织密“联动网”
  “没想到矛盾解决得这么快!”4月12日,在微山县综治中心调解室,居民徐某签完和解协议后道出了心声。当天,徐某与黄某因琐事冲突引发轻微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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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调解未果后通过综治中心窗口反映诉求。中心立即启动联调机制,联动公安、信访等力量及金牌调解员合力攻坚,仅用6小时便促成双方和解签约,3日内赔偿到位,高效化解了纠纷。
  织密协同联动网络,聚资源、合力量。近年来,济宁市围绕“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目标,在综治中心安排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共同入驻。公安机关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强化对辖区内非警务矛盾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处置;检察机关完善以检察听证促纠纷化解等机制,促进民事纠纷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依法有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司法局强化对各类调解指导,整合基层法治力量,提升前端预防与就地化解质效。
  据了解,目前,济宁市级综治中心确定了12个常驻部门和7个轮驻部门,推动诉调对接“一站式”服务模式落实落地。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选择常驻、轮驻部门。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共入驻业务部门1928个、调解组织4389个,调解事项覆盖邻里纠纷、婚恋家庭纠纷等30余种矛盾纠纷类型。
构建“综治+”
  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济宁市依托综治中心平台,通过构建“综治+”多元协同机制,推动调解与复议、诉讼、仲裁、信访有机衔接,做到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具体实践中,市司法局在市县两级中心设行政争议调解窗口及便民利企联系点,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实现即收即受。市县两级法院在中心设法律咨询、诉调对接等服务窗口及共享法庭,调解员可线上联系法官获取指导。市仲裁委整体入驻综治中心,并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推进商事仲裁入驻县级综治中心的指导意见》,确保仲裁调解全覆盖。
  同时,信访部门设独立接待区,引导来访群众优先调解,对坚持信访且无法导入法定程序的诉求依法办理。市县两级综治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指派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济宁市各级综治中心依规受理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99%以上,89.87%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做实“微调解”
  “工友情谊20年,石板哪有兄弟情!”今年5月9日,在曲阜市尼山镇的一个工地上,网格员史超群用一句暖心话语劝导缓和了因落石纠纷发生争吵的两名工友。史超群将两人请进村头“和为贵”调解室,释法理、明责任,短短15分钟便促成赔偿协议。
  史超群是济宁市1.09万名专兼职网格员中的一员。目前,1.08万个网格中的1.09万名专兼职网格员每天守在自己的“责任田”中,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微小矛盾现场化解,做实“微调解”。
  为了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济宁市组织网格员、“五老”乡贤、物业人员等力量进入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开展“随排随调”,对无法化解或调解不成的,上交综治中心调解。
  如何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都被“闭环”解决?济宁市制定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细则和评估办法,对重点事件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台账、兜清底数、跟踪化解。制定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工作重心、压实工作责任。
  同时,建立责任部门领办、牵头部门协办、综治中心督办的“三办”联动工作机制,即职责明确的矛盾纠纷由中心流转职能部门,边界不清、职责不明的由综治中心明确牵头部门协同办理,重大疑难事项由综治中心组织会商确定意见。综治中心综合运用平台督办、提请党委政府督办、电话回访等方式,对久调不决事项全程跟踪督办。
  今年以来,济宁市综治中心共对45件复杂矛盾纠纷进行重点督办,有效推动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的实质性突破和化解。
内蒙古落实党管政法工作制度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法治之力护祖国北疆稳如磐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常煜

  从落实和完善党管政法工作制度,到立足地方实际精准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全面提质升级,到边境管控能力的跨越式提升;从公共安全防线的层层筑牢,到民族团结法治保障的持续强化……
  在祖国北疆辽阔的版图上,肩负“横跨三北、外接俄蒙、地近京畿”战略使命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一系列扎实举措,在4200多公里边境线上、在广袤城乡社区间,用铁肩担起千钧重担,以法治之力书写担当如山的北疆答卷。
  如今,在这片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土地上,基层治理的创新举措让城乡更安宁,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民族团结的巩固发展让社会更和谐。这些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亮点经验,如同璀璨的星辰,照亮了边疆治理的前行之路。
党建引领法治筑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通过完善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不断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党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政法各单位协同作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党委政法委迅速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统一应对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党的领导作用尤为关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连续两年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在党委的高位推动下,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按照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五有目标”和推进实现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规范化”要求,全力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和1033个苏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全部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支撑。
  法治是边疆治理的根基。内蒙古自治区结合地方实际,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为守护北疆的绿水青山提供有力法律依据。
  针对边境管理的特殊需求,制定相关法规,明确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职责和工作机制,提升边境管控法治化水平。
  在民族事务治理领域,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规,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牢牢守住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全区政法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检察、公安执法等权力清单制度——
  法院系统通过明确法官的审判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模式,明确各成员职责,提高审判质效。
  检察机关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进行定期评查,确保案件质量。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案件办理的准确率和效率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公安机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公正。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对执法活动进行实时监督,有效减少执法不规范行为。
群策群力强边固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内蒙古自治区拥有4200多公里的边境线,边境管理任务艰巨。为加强边境安全防控,自治区坚持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一体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打造立体化边境管控体系。
  在漫长的边境线上,军警民联勤联防已成常态。联合巡防队的身影穿梭不息,巡逻盘查织密安全网。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联合巡防队便是其中一个缩影,2024年9月,他们密切协作,高效处置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3名偷渡人员落网,有力维护了边境安全。
  护边员队伍是边境线上不可或缺的“活界碑”。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区护边员队伍不断壮大,补助标准大幅提升。如今,3500多名护边员像一颗颗“螺丝钉”,深深铆在边境一线。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前往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乡镇)采访时得知,当地护边员尼玛,50多年来坚持在中蒙边境一边生产一边守边。如今,她将护边的接力棒交给了儿子,她的孙子也成了一名戍边辅警。
  尼玛一家三代守护祖国边防的动人故事,正是万千护边员忠诚奉献的写照。
  记者了解到,在边境地区,“雪城义警”“护边驿站”“蒙古包哨所”等一大批群防群治模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共同筑起了人民防线的“铜墙铁壁”。
  公共安全是民生之基、稳定之石。内蒙古自治区持续拧紧安全阀,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 28.6%、14.3%。在煤矿安全生产整治中,鄂尔多斯市通过加强安全监管、推进智能化矿山建设等措施,有效提升了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在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内蒙古自治区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隐患车辆进行清理,查办药品类违法案件,排查整改校园周边治安乱点等,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能力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的一张亮丽名片。呼和浩特市数万观众到场的演唱会,包头市3万人参与的马拉松比赛……每一次盛会背后,是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的恪尽职守,是“蓝褂褂”“红马甲”志愿者的倾情奉献。
  从精准打击“黄牛”到快速找回失物,从紧急护送中暑群众到数万人30分钟高效分流,出色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不仅保障了活动圆满成功,更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八方来客的“软实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高水平安全保障的“内蒙古范式”。
基层善治温暖民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场所设置上,规范设置功能区域,方便群众办事;在部门入驻上,推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应驻尽驻,实现资源整合、力量汇聚。
  在运行机制方面,各级综治中心建立健全群众诉求登记、受理、转办、办理等闭环工作流程。所有县级综治中心均已建立综合受理窗口和群众导引台,实现统一受理;建立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实现分类流转;推动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依法办理,并建立办理结果反馈制度和工作提示函、风险预警函制度。
  记者近日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综治中心看到,规范设置的导引台前,工作人员正耐心地为来访群众指引办事窗口;宽敞明亮的调解室内,一场因劳务纠纷引发的争执,在专职调解员和轮驻法官的共同疏导下逐渐平息。
  刚办完事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以前遇到事不知道找谁,跑好几个地方。现在来综治中心,窗口清楚,有人引导,该找哪个部门一目了然,还能申请调解,省心多了!”
  据了解,该中心已整合常驻部门7个、轮驻部门12个,引入各类调解组织和社会组织6家。截至目前,该中心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91件。
  为破解基层治理“最后一米”难题,内蒙古创新激活“微细胞”,完善“网格党小组+网格员+楼栋(单元、联户)长”的微治理体系。在网格党小组的组织下,楼栋(单元、联户)长协助网格员工作,每名楼栋(单元、联户)长负责30户左右居民,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各类矛盾风险——
  兴安盟利用重点人员管控与矛盾纠纷化解研判平台,将基层微治理力量与重点人员管控、矛盾纠纷排查数据智能关联,为精准识别风险隐患提供数据支撑。
  乌海市加强基层微治理机制建设,织密“网格+义警+平安联盟”经纬网,打造“枫桥超市”,用“小积分”兑换“大平安”,推行“流动办公桌”工作法,现场办理各类民生事项,让治理精度直达家门口,民生温度暖到心坎上。
  法治阳光普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系列法规的实施,为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提供了坚实后盾。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马背法庭”“流动法律服务站”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送到偏远牧区群众身边。
  内蒙古自治区还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宣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
  大型舞台剧《三千孤儿入内蒙》深情演绎守望相助的佳话;乌兰牧骑演出万里行5000余场演出,将党的声音和民族团结的理念播撒到草原深处;众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及示范单位的创建,以及1.2万余场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征程中,内蒙古自治区通过一系列创新实践,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从边境线上的坚守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从法治体系的完善到民族团结的巩固,内蒙古自治区正以坚实的步伐构筑起祖国北疆坚不可摧的安全稳定屏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着内蒙古力量。
“只跑一地”,烦心事解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郭君怡

  “这600亩地,总算没耽误农时!”望着完成播种的土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五分地镇安家窝铺村的村民庞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不久前,一场土地承包纠纷让他心急如焚,眼瞅着播种季要错过。关键时刻,镇综治中心介入调解,迅速化解矛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庞某的经历,是赤峰市综治中心推动基层治理从“中心”向“末梢”延伸、让“微治理”真正活起来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赤峰市聚焦“一站式”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两条主线”发力,全力推动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实战化建设,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群众“只跑一地”就能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诉求。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赤峰市的秘诀在于突出乡级综治中心平台作用,创新推行“基层微治理+社区民警”工作模式,为综治中心注入强大动能。
  近日,红山区桥北街道网格员入户走访时,发现某建筑工地6名农民工因包工头拖欠工资情绪激动,双方僵持不下,包工头称因工程款未结清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网格员立即反馈给社区民警,民警迅速到场调解,同时协调劳动监察部门、法律援助律师联合介入。最终,包工头先行支付部分工资,剩余款项约定工程款到账后结清,并签订书面协议。
  “太感谢了!要不是民警和网格员来得快、办法多,真不知要耗到啥时候!”拿到部分血汗钱的农民工连声道谢。
  这套由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调度,将社区民警深度嵌入“网格党小组+专职网格员+楼栋(单元、联户)长”体系的“专群结合”模式,已经延伸覆盖赤峰的各个角落。它一举两得:既有效缓解了基层警力捉襟见肘的困境,又显著提升了微治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让风险隐患在“家门口”就能被精准识别、高效处置。
  基层治理贵在抓早抓小、源头预防。“民警主导、群众参与”的深度融合,正推动赤峰形成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新格局。
  敖汉旗高家窝铺村根据辖区跨度大、地形复杂的特点,将全村14个网格划分成五个片区,每个片区建立一个党小组。该村总结出“1112”工作法,即党小组组长每周集中办公1天,村内值班1天,帮办代办1天,两天到各自包联的网格开展工作,了解村民所需所求,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针对辖区山林土地纠纷、草牧场边界纠纷等易出现信访矛盾的隐患点,组织网格员常态化开展排查7次,发现建立问题清单5项,并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控台账。
  机制的活力,最终体现在实实在在的成效上。今年上半年,赤峰市各级综治中心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251件,化解10853件,化解率为96.5%,基层微治理力量主动排查上报各类矛盾和风险隐患4405件。
  赤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国华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赤峰市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来,创新推行“基层微治理+社区民警”工作机制,组织领导体系更加明确,共建共治共享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整体态势持续向好,更加筑牢了和谐稳定的根基。
“指尖一点”,烦忧立减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颜爱勇

  “以前遇纠纷要跑法院、信访局等好几个地方,现在进中心一扇门就解决了!”市民张女士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感慨,道出了众多群众的心声。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这座“解纷超市”看到:引导受理区秩序井然,工作人员耐心指引;20个专业调解室“各显神通”。在12338妇联维权服务室,一名遭遇家庭暴力的女士情绪低落,工作人员轻声安抚,“请一定保存好就医记录、视频等证据,我们可以协助您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中心的婚姻家庭调解室,记者见证了温情一幕:一对离婚冷静期届满的夫妻,经调解员春风化雨般的疏导和法官专业的“法律药方”,最终冰释前嫌。“我们回家吧,以后好好过日子。”丈夫伸出手,妻子含泪点头。调解员感慨道:“调解不仅是劝和,更要帮当事人找准‘病根’、开对‘药方’,把矛盾真正化解在源头。”
  “这里是群众诉求的‘终点站’,更是矛盾化解的‘总枢纽’。”该中心工作人员洪亮介绍,自2024年规范化建设启动后,通辽市委政法委秉持“一中心多用、多中心合一”理念,公安、司法、信访等政法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加上医疗、交通、商事等专业调解组织,共34家力量“组团坐镇”,构建起强大的矛盾化解联合体。运行至今,中心已接待群众超2万人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324件,涉及金额高达3.81亿元。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更是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与温度的“神经末梢”。如何让这“末梢”更灵敏、更温暖?近年来,通辽市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破题,探索整合治理资源、创新治理模式,让“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综治中心成为基层治理“主阵地”,为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增添亮丽风景。
  数字化赋能,让治理触角更灵敏、响应更迅捷。
  前不久,市民王某路过社区广场,发现一面国旗陈旧褪色,她随手拍下照片,通过手机上的“网上枫桥留言板”小程序反映了问题。令她惊喜的是,她当天就收到了回复,第二天国旗便焕然一新。“现在解决问题的渠道真方便,反馈又快又好,这个留言板太管用了!”王某由衷点赞。
  这个小小的“指尖”平台,正成为源头化解烦心事的“大通道”。数据显示,2025年年初至今,平台已收集群众诉求5500余件,成功化解5400余件,将大量矛盾隐患消弭于萌芽。
  从过去的“单打独斗、多头跑腿”,到如今的“联合作战、只进一门”,综治中心不仅是矛盾化解的“终点站”,更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新起点”。这种以资源大集成为核心、以实战实效为导向的创新实践,成功破解了基层治理资源分散、效率不高的难题。
  通辽的探索,有力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基层治理既有解决问题的速度,更有关怀民生的温度,为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注入持久活力。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 丁鹏

  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这一中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形成鲜明的北疆特色。
  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自治区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为“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方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其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另一方面,聚焦完成“两件大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等6部促进条例,以法治方式引领和保障自治区服务国家战略。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区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颁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提高信用建设规范化水平。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升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
  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实践。以“北疆枫桥”品牌建设为抓手,创新社会治理新格局,2023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人大、政协联动,落实《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方案》《“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代表、委员深度参与矛盾化解。截至2024年底,建成150个人大代表调解室和139个政协委员调解室,聘请1800名人大代表、1738名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全年成功调解案件2.2万件。此外,自治区积极搭建涉外案件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我国公民境外维权提供便利。
  全力打造北疆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区形成“法治乌兰牧骑走边疆”“北疆普法万里行”等特色普法栏目,红色基因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讲述红色法治故事,传播红色法治精神,红色法治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走深走实,“法律明白人”成为农牧民的法治贴心人,“法治那达慕”将法治教育与民族文化巧妙结合,让群众在欢乐的氛围中接受法治熏陶。“马背上的法治宣讲队”“石榴籽微课堂”“社区法治大篷车”等成为北疆法治文化的独特印记,让法治温度触手可及。
(作者系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  
产权更明晰 权益更显化 落实保护责任 首批5个国家公园全部有了“户口本”   核心阅读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和制度创新。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圆满完成登簿,通过摸家底、建档案,明确了“谁所有”“由谁管”,真正实现“底数明、权属实、边界清”。

  □ 本报记者 张维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和制度创新。
  7月4日,三江源国家公园顺利完成登簿。这标志着我国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和武夷山国家公园全部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从此有了自己的“户口本”。
  记者近日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这一里程碑式的成果,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国家公园和美丽中国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一本本绿水青山的“户口本”,使产权更明晰、权益更显化,落实保护责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激活了保护与发展的双重效能。
制度筑基
产权明晰守护绿水青山

  产权不清、权责不明,保护就会落空。
  国家公园是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重点推进国家公园等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同年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将“坚持依法确权,分级管理”作为基本原则,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作出明确规定。
  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水、林、草、湿、海、矿等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加强自然资源产权保护,厘清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不仅夯实了生态文明建设产权基础,更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地生根。
  2021年10月,我国宣布正式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
  2022年12月28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在全国率先完成登簿,标志着在全国首次打通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最后一公里”。海南省创新性探索出土地权属置换路径,制定了《关于实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搬迁土地权属置换的指导意见》,实行迁出地与迁入地的土地所有权等价置换。
  2023年6月19日和9月8日,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福建片区相继完成登簿。福建、江西两省在各自摸清武夷山国家公园所属片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和权属状况,厘清国有与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边界的基础上,加强跨省协同,建立省际协调机制,共同解决保护、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两省联合编制武夷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共同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实现“一山共治”。
  2023年6月21日、8月25日、12月30日,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甘肃片区、四川片区陆续完成登簿。清晰的权属划分让责任落实更精准,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了产权保障。
  2024年9月6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完成登簿。通过开展确权登记,妥善化解了公园范围内1.9万多公顷的权属重叠历史遗留问题,划清国有与集体所有界线。
  2025年7月4日,三江源国家公园完成登簿。此举有力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地实施,充分激发周边社区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确权赋能
公园确权登记成效初显

  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圆满完成登簿,通过摸家底、建档案,明确了“谁所有”“由谁管”,真正实现“底数明、权属实、边界清”。据上述负责人介绍,确权登记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为维护国家公园所有者权益提供产权凭证。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但具体由谁来代表行使、如何行使、行使的权利内容是什么,长期以来并不明晰。通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国家公园四至范围在国土空间上精准落地,以登记的法定形式,明确和宣示了国家公园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清晰界定不同层级政府行权的具体范围,厘清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能够为国家公园产权管理提供支撑。通过清晰界定国有与集体所有的权属边界,妥善化解国家公园范围内的权属争议,同时关联不动产登记信息,明晰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了权属界线,解决了所有权人不清、所有权边界模糊等问题,为国家公园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依据。
  为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夯实产权基础。近年来,我国国家公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仍面临产权界定、资产配置与有偿使用等难题。通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解决了一批自然资源产权纠纷,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清晰掌握国家公园的产权“家底”,建立涵盖各类自然资源权属状况和自然状况的数据库,为国家公园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处置、配置、有偿使用和收益管理等提供权责归属依据。
  为加强国家公园严格保护、整体保护、系统保护提供服务保障。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国家公园涉及的自然资源种类繁多,包括森林、水流、草原等,这些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往往跨越多个行政区划和管理部门。通过国家公园确权登记,将国家公园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依法对国家公园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将国家公园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权属状况、自然状况等信息在登记簿进行记载,明确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为国家公园分类施策、生态保护和有效监管提供产权依据。登记结果具有公示公信效力,相应内容及时更新,并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权责主体夯实生态保护责任,有利于生态资产保值增值,助力提升国家公园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
夯实基石
从国家公园到美丽中国

  给自然资源上“户口”,不止于国家公园。据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从试点探索到全面铺开,从5个国家公园到国际重要湿地,从大江大湖到国家重点林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已在全国“星火燎原”。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共有1057个重点区域相继完成登簿,总面积达32万平方公里,覆盖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无居民海岛等各类自然资源。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显提速,431个重点区域完成登簿,占已登簿总数的四成。今年6月,太湖完成确权登记,标志着唯一由中央直接行权的湖泊完成登簿,7月西藏米堆冰川确权登记已发布公告……一本本绿水青山的“户口本”,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提供了产权支撑。
  清晰的产权,是保护与发展的基石。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持续提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着力拓展自然资源登记覆盖面。“十五五”期间基本完成新设立的国家公园、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重要河流湖泊等自然资源登记,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国家重点林区、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海域和无居民海岛等自然资源登记,力争实现登簿面积一百万平方公里。同时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深度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和自然资源管理全局。进一步强化登记成果服务应用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生态保护补偿、国家公园建设等相关领域,发挥好确权登记在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链条中的作用,努力擦亮美丽中国绚丽底色。
打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最后一公里” 生态环保责任制规定压紧压实领导干部责任   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生态环境部负责人表示,《规定》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出台《规定》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利器。
  “《规定》是我们党领导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进一步强化了党的全面领导,牵牢责任制‘牛鼻子’,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打通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最后一公里’。”这位负责人说。
  《规定》明确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实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各环节的全覆盖。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充分衔接,形成责任闭环,是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制度安排。这位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的有效举措。
  据介绍,《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生态环境部门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执行。
  为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明确要求,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用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形成监督合力。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方面。党委组织部门在考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按照规定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这位负责人说,《规定》明确了5种追责情形,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二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塞责,失职失责;三是作出的决策违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四是致使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状况恶化,发生严重生态环境损害;五是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荆门扁平化管理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赵秋枫

  见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委书记陈威,信访人李某怀等人见到了希望。
  李某怀等人是沙洋县一条城乡公交线路的运营车主。2016年,他们响应政府号召,购买了6辆天然气公交车参与公交运营。不巧的是,没多久,全县唯一的加气站因设备检修停止运营。这一停就是2年多,燃气公交车也被迫停运。
  停运带来减收和生活压力,让李某怀等人不堪重负,2023年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停运和亏损问题,但长时间未得到解决。
  后又因解决燃气问题无望,加上他们对经营城乡公交客运前景并不看好,遂请求沙洋县政府对他们持有的公交车予以收购,实行公车公营。
  沙洋县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化解方案。经专项审计、测算成本,沙洋县决定由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收购。不过,收购方认为,依法只能对6辆公交车残值部分进行收购,不接受经营亏损和补偿费用,李某怀等人对此并不认同。
  收购方案一度搁浅。2024年初,陈威接访李某怀等人,并现场研判办公,最终提出双方认可的方案:收购方负责车辆部分,经营亏损和补偿部分由交通部门与信访人、客运公司协调解决。至此该信访问题得到圆满化解。
  沙洋这起公交线路运营信访问题的成功化解,是荆门市推行“市、县统筹调度,高位推动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取得明显成效的一个缩影。
  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荆门建立市、县两级调度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研、交、办、督、结”的工作闭环。
  荆门市委、市政府常态化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接访包案、信访积案化解等重点工作。
  与此同时,荆门市积极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对信访重点工作日研判、周调度、月通报。
  今年1月至6月,荆门市、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线调度信访事项309件次、办结299件,实质性化解率96.8%。
  荆门市将扁平化管理引向深入,对矛盾问题多发频发、信访总量靠前的乡镇(街道)实行“进笼子”管理,纳入市级重点管理对象,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荆门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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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治保障体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   □ 严荣

  住房租赁是居民解决居住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居民释放住房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近年来,随着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实施,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涌现出许多新主体、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但与此同时,庞大的租赁规模和复杂的租赁关系也带来了不少新问题和新挑战,市场主体参差不齐、经营服务不尽规范、租住品质差强人意等现象时有发生。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亟需加强住房租赁法制建设,为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是我国健全住房租赁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条例》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一是适应住房租赁品质提升新需求,规范住房租赁活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住房租赁已是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但租赁市场不规范、租赁关系不稳定、合法权益难保障、纠纷解决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一直较为突出。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新市民、青年人等租房群体的生活品质,也影响到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住房租赁活动进行有效规范,平衡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条例》在“总则”中明确,“从事住房租赁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具体条款中还作了相应规范。首先,明确出租住房的要求。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其次,分别明确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行为规范。对于出租人,规定应当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向承租人出示相关材料,核验承租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解除合同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对于承租人,规定应当向出租人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安全且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擅自改变租赁住房用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对出租人依法确需进入租赁住房的予以配合。再次,平等提供权益保障。国家鼓励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建立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对于住房租赁合同连续履行达到规定期限的,出租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承租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适应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新形势,强化市场主体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经历蓬勃发展后,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总量规模急剧扩张,市场主体更加多元,产品类型和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比如,按照投入和持有周期可以将住房租赁企业分为轻资产、中资产和重资产等类型;在房源方面,当前市场中既有量大面广的分散式租赁住房,也涌现出不少集中分布的租赁项目;从业态看,在策划、建造、运营、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都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富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使得产业链更长,产业生态更加丰富。
  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住房租赁行业各类市场主体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条例》分别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针对住房租赁企业,确定了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企业的政策导向,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的定义及基本要求,规定该类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使用“住房租赁”的表述,建立健全了企业报送开业信息、租赁住房信息及其变化情况的制度,规范了房源信息发布要求,对从事转租经营的企业明确实行资金监管。其次,针对经纪机构,明确从事租赁业务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和管理能力,规定了从业人员名单备案、房源信息发布、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等要求。
  三是适应住房租赁监督管理新要求,健全公共治理机制,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住房租赁监管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众多市场主体和各类租赁住房,对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具有重要影响。为贯彻落实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提高住房租赁监管的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必要总结、固化我国住房租赁管理有益经验,通过制定出台《条例》,健全治理机制,增强管理能力,优化服务水平,提升治理效能。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注重公共服务与公共治理并重,适应行业监管新要求,是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由路径。首先,健全综合治理机制。针对住房租赁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主体多样等特点,《条例》建立健全了多主体参与、各部门协同的治理体制。明确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住房租赁相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其次,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要求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要求地方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合同备案、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统计监测等管理与服务,并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再次,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地方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及时处理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共11条,全面明确了各类主体各类情形的相关责任,具体处罚的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望取得良好效果。
  (作者系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研究员)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   核心阅读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紧扣“谁可以投诉、投诉什么、如何投诉”等核心问题,旨在进一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身份的立法原义,从制度源头界定维权资格,防止职业索赔、恶意投诉行为挤占公共资源。

  □ 本报记者 万静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消费形态的深刻变化,我国消费维权活动呈现出复杂化和多元化趋势,传统的投诉举报制度逐渐显现出适应性不足问题。消费者正当诉求尚未完全通过现有机制满足,同时一些滥用投诉举报的问题日益凸显。
  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修订《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体现出我国市场监管体制正在向精细化治理、规范化方向成熟转变。
从制度源头界定维权资格
  《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电子商务领域的投诉总量大、增速快,管辖权争议较多;12345、信访等渠道导入的消费纠纷持续增长,适用程序不一;各地处理投诉举报的数字化改革和多元化解提速。为此,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完善配套制度支撑,进一步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
  更重要的是,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投诉举报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暂行办法》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下位法,需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规定,并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进行细化和明晰。
  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于落实和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可谓“做足功夫”。
  在完善投诉处理流程方面,《征求意见稿》对于消费者投诉时应当提供的材料,明确将投诉人姓名改为真实身份信息,将具体的事实改为具体的事实依据;同时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投诉不予受理时,应当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其他解决争议的途径;新增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无法协商一致时,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指定鉴定、检测机构;新增委托调解需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同意;将调解期限从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修改为60个自然日。
  在规范投诉举报行为方面,《征求意见稿》新增总体要求,明确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新增违法责任,明确对投诉举报人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征求意见稿》紧扣“谁可以投诉、投诉什么、如何投诉”等核心问题,旨在进一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身份的立法原义,从制度源头界定维权资格,防止职业索赔、恶意投诉行为挤占公共资源。
列举五种“非生活消费需要”情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服务是投诉受理的必要前提。
  《征求意见稿》规定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包括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等情形。
  《征求意见稿》列举了五种“非生活消费需要”情形供市场监管部门综合判断: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数量、次数、频率等明显不符合商品保质期或者消费者通常消费习惯;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投诉的问题仍然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同一投诉人对同一经营者短期内大量投诉,或者不同投诉人恶意串通分别消费后分别投诉同一经营者;受雇于他人或者冒用他人名义投诉;其他不属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形。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授权省级、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细化。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条款不会提高消费者维权门槛,不能简单理解为‘买多了就不能投诉’,也不是一刀切排除特定人群的投诉权利,而是回归制度本源。非生活消费需要的民商事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诉讼解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张严方分析指出,《征求意见稿》设定“非生活消费需要”的综合判断情形,在制度设计上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与现实针对性。这种机制将传统的“身份判断”转向“行为识别”,目的是在保障正常消费者维权的前提下,提升制度运行效率,强化对恶意滥用行为的甄别能力,保障真正维权诉求的有效处理空间。需要强调的是,为帮助广大消费者准确理解“非生活消费需要”的内涵和制度定位,《征求意见稿》条款的实质并非限制多次投诉、联名投诉或小额维权,而是强调投诉行为应基于日常生活所需,体现真实、善意的维权动机。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遇到质量问题、服务不当、虚假宣传等情形,即便出现多次维权、集中表达,亦属于制度保障范围,制度不会简单因为投诉数量等一刀切拒绝。该条款所关注的,是那些以牟利为目的、系统化操作、反复“明知故买”的职业索赔和恶意维权行为,其行为本质偏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原意。设定此类边界,是为了防止制度被滥用、扰乱市场秩序,而非削弱普通消费者的维权通道。
推动维权处理规范与提效
  《征求意见稿》在投诉处理环节设置了较为系统的程序保障机制,体现了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治理”的转变导向。通过在线解决机制、调解优先机制等制度安排,形成了从入口优化到纠纷化解的程序闭环,旨在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众参与感,并明确提升维权的可及性与制度回应的及时性。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中的调解机制强调多元参与、柔性解决,在不改变消费者诉求的前提下,实现矛盾前置化解,降低行政对抗性,促进多方信任修复。调解过程中需要鉴定的,引入指定鉴定机制,解决实践中“鉴定难”问题,促进纠纷解决。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能。包括新增回访问效要求,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提高投诉处理效能,对投诉进行抽样回访,对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新增告知方式,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自主选择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途径进行告知;优化举报处理,规定对于举报人就同一举报事实重复举报同一被举报人的,不再另行处理;强化源头治理,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及办理结果。
  “整体机制设计既保障消费者基本权利,也引导其理解程序规则、理性表达维权诉求。”张严方说。
  与投诉制度侧重于个人维权不同,举报侧重于维护公共利益,两者处理要求和程序不同,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两者分开设置。在主体范围上,举报不局限于消费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举报内容也不限于与自身权利直接相关事项,而是聚焦于违法线索的发现。条款强调事实具体、可查性强,推动举报制度从“线索堆积”走向“精准治理”;并根据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新增了对重复举报的处理方式。
  《征求意见稿》还优化投诉举报管辖规定。对电子商务领域,《征求意见稿》专门优化了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权,在保持消费者可以选择“网店或者平台”投诉的前提下,新增规定平台未公示其真实经营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投诉移交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后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办理期限自接收之日起重新计算。
坚持依法把关 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南京海关着力推进法治型海关建设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金俊彦 吉婧

  “十四五”时期,南京海关叫响“三个我是”(我是党员我来讲,我是党员我来干,我是党员我争先),坚持依法把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建设基石更加稳固
  南京海关深耕法规管理“责任田”,积极参与海关法、关税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重大立法攻坚。作为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的执法一线科室基层联系点,南京海关所属扬州海关法规科充分发挥基层立法“前哨”作用,精准收集一线执法堵点难点和立法需求,累计形成12条具有实践价值的意见建议反馈海关总署,真正实现了“民声民意”融入法规条款、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同频共振。
  同时,南京海关构建“计划—制定—清理”全链条闭环机制,完成机构改革后关区规范性文件“大体检”。建成的“南京海关法治服务平台”收录了7000余份现行执法依据、238个典型案例、114份规范文书。“南京海关法治服务平台上线以来,总访问量突破36万次,已成为深受关员青睐的‘电子法典’。”南京海关法规处负责人马宁介绍说。
  依托坚实的法治保障,南京海关紧盯改革创新“试验田”,为江苏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跨境贸易等领域原创性海关制度提供法律支撑。“借助金陵海关‘海外仓离境融’创新项目,我们出口德国亚马逊海外仓的货物离境3天就拿到银行的优惠利率贷款,企业资金利用率与周转率大幅提升。”某公司总经理国莅丽表示。
  五年来,南京海关向海关总署反馈立法相关研究成果19项,参与51部海关规章修订及立法后评估工作,承担1000余份总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80件自贸创新举措、业务文件等开展合法性审查,推动8项改革创新举措在江苏率先落地,法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持续迸发。
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网上办理之后速度真是快多了。”江苏省外轮供应公司常熟分公司负责人戴雪忠介绍,作为一家主营国际航行船舶预包装和散装食品的公司,该许可证是开展业务的“通行证”,实现网上办理后,企业在3天之内就能拿到证明开展相关业务。南京海关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用好“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牵头对接江苏省政务服务系统行政许可子系统,及时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及下放工作,工作成效获得了企业群众的高度认可。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应有之义。南京海关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建设,让“亮身份、全记录、强审核”的共识落实在各个业务现场。南京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创新不断:扬州海关创设“515”法律工作机制,“事前学法全覆盖、事中执法无差错全记录、事后研法全复盘”闭环运作成熟稳定;常州海关建强“常关法驿”法治平台,融合关税、通关、检验检疫等条线业务骨干,建立“疑难执法案件会诊”机制;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打造“法制保障组”,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
  除此之外,南京海关始终坚持“人民海关为人民”,将企业群众对海关执法的满意度作为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十四五”期间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率100%;高水平建成复议应诉教学实训点,自主研发开设21门实训课程,全面提升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成功打造20个各具特色的“枫桥经验”实体工作室,累计调处各类争议426起,无锡海关“锡心关护”工作室、南通海关“江海新枫”工作室获评全国海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特色推广单位。
普法宣传教育亮点纷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与海关执法息息相关,我们展馆的主题‘依法把关与国门安全’正是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最佳印证。”2025年4月15日,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南京海关法治文化基地(泰州馆),海关关员正在为当地日报的小记者介绍国门生物安全知识。
  “十四五”以来,南京海关建成1个国家级、5个省级的“1+N”法治文化矩阵。2023年,南京海关所属宿迁海关建成海关系统、江苏省首家的“室内+室外”党内法规馆。结合“8·8”海关法治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南京海关累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近500场次,惠及企业群众超10万人次。
  为了给企业提供针对性更强、时效性更快、有效性更高的法治服务,南京海关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和“智关强国”行动,创新开展智慧普法“码”上讲、问题“码”上办、政策“码”上推,为1000余家企业提供3000余次精准法治服务,解决70余项实际问题。该项目获评2023年江苏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以及全国海关主题教育“百个特色做法”。在此基础上,牵头开发海关总署“智慧普法”应用并上线运行,普法范围进一步扩大。
  法典精神要记牢,学法用法有必要!2025年5月22日,在海关总署“送法进边关”活动中,南京海关打造的民事普法情景剧《锡心关护》火热上演。形式有创新、普法方能显成效!南京海关拍摄的中华传统法治文化微视频《市舶则法、强国利民》获评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奖;编排的践行“枫桥经验”情景剧《驿路初心》,在海关系统相关培训班上展播。辛勤的耕耘结出了累累硕果,2024年,南京海关法规处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展望“十五五”新征程,南京海关将继续秉持法治精神,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江苏外贸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多海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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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慧统筹”实现涉企联合检查精准匹配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以前每个月消防、应急等部门分头来查好几趟,现在各部门一起来查,效率大大提高,我们也轻松多了!”近日,在谈起“综合查一次”改革举措时,北京市海淀区华熙商圈“嘻哈包袱铺”负责人点赞道。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破解多头检查、重复执法难题,7月起,北京市东城、海淀、丰台等10个区正式启动“综合查一次”试点,各区依托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对各部门检查计划进行“智慧统筹”,实现检查部门、时间、对象的整合匹配,通过实施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综合查一次”,为企业减负增效。
  据介绍,“综合查一次”改变了以往的联合检查组织方式,不再依赖单一部门牵头协调,而是充分应用数字化手段构建“智慧统筹”机制。依托综合监管系统,根据各部门行政检查计划,以“安全检查优先”为原则,自动生成多个不同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的联合检查建议,由各部门确认后执行。
  东城区某海底捞门店的体验颇具代表性。该门店负责人说:“街道和消防部门一起来查安全生产,两个部门现场互通信息,企业有疑问也能当场问清楚,效率提高太多了。”
  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先试“智慧统筹”检查模式,依托大数据底座智慧平台,统筹全区26个监管部门,引入75条先进逻辑算法,实现对60平方公里范围内全区域、全领域、全对象检查计划“一键整合”。实施以来,重点企业月均检查量同比下降71%。作为试点的海淀区,行政检查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60%,企业对合规检查的感知更优化了。
  据了解,精准匹配后的联合检查,能够针对某一类问题开展集中指导或提出整改要求,有效解决了多部门检查同一事项时合格标准不一致问题。“综合查一次”正逐步转变为推动企业“综合改一次”,让监管质效有效提升。
  目前,北京市“综合查一次”试点已覆盖酒店、商圈、科技园区等多个业态。下一步,北京市将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向全市各区、更多行业延伸,让“综合查一次”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标配”,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宁波奉化处置不规范涉企执法问题线索13件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潘震 郭芬芬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了解到,该局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全区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监督,纠正执法部门不合法不合规行为,纠治涉企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企业发展路上的坚实后盾,为奉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聚焦问题排摸,织好线索收集网络。
  在专项行动中,该局成立区局两级工作专班,利用区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网络,结合奉化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区行政执法监督观察站(点)、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12309”、“8718”等渠道平台广泛收集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发挥12个乡镇级监督站基层一线的作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在行政执法方面遇到的各种困扰和问题,走进车间,与一线工人交流,倾听心声;与企业管理层座谈,详细了解企业在面对各类执法检查时的感受和诉求。
  奉化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实地督导,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案卷60余卷,发现案卷不规范问题12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
  聚焦问题内核,筑牢监督处置防线。
  奉化区应急部门开展的产业工人安全技能培训本是一项惠及企业和工人的好事,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违规收费问题,这一行为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也违背了相关政策法规。
  奉化区司法局在接到宁波市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专班下发线索后,迅速展开调查,仔细调阅相关文件资料后,向区应急部门明确指出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严禁向企业、个人收取或转嫁费用。”告知收费的不当之处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在监督处置过程中,该局秉持公正客观态度,既考虑到企业利益,也兼顾区应急部门工作开展需求。最终以奉化区政府名义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即时叫停收费行为,并协调区应急部门向其他区县学习取经,及时调整奉化区相关培训政策,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聚焦企业发展,夯实常态支持体系。
  奉化区近年通过“亩均论英雄”改革和“腾笼换鸟”行动,低效产能逐步出清,高附加值产业加快集聚,已形成以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汽车零部件、新能源等为支撑的产业结构。
  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是企业全生命周期中政策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奉化区司法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局累计处置不规范执法问题线索13件、制发《督办函》2件、《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件、向纪委移送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2条。
税务部门“反向开票”政策持续释放多方面效应 1.33万户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5152亿   核心阅读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有1.33万户资源回收企业向167万名自然人“反向开票”,开票金额5152亿元,开票份数511万份。一年多来,“反向开票”政策在助力“两新”政策落地、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持续释放效应。

  □ 本报记者 李立娟

  一张小发票,事关行业大发展。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有1.33万户资源回收企业向167万名自然人“反向开票”,开票金额5152亿元,开票份数511万份。
  据悉,为配合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下简称“两新”)行动,进一步提升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收购报废产品时取得发票的便利性,税务部门明确自2024年4月29日起,在资源回收行业实施“反向开票”政策。
  一般情况下,发票是由卖家(收款方)向买家(付款方)开具,即常见的“正向开票”;所谓“反向开票”,即发票的开具流程与常规流程相反,由买家(付款方)向卖家(收款方)开具发票。记者了解到,一年多来,“反向开票”政策在助力“两新”政策落地、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持续释放效应。
有力支持“两新”政策落地
  在多位资源回收企业财务负责人看来,随着“反向开票”政策的落地,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源头票缺失”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推动资源回收企业“收旧”无阻、“换新”畅通。
  芜湖奇瑞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是奇瑞集团2006年全资兴建的大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据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吴兵林介绍,以往每次回收报废车辆后,财务人员都得挨个给车主打电话督促他们开具发票,很多人觉得操作流程繁琐,不愿配合。“反向开票”政策推行后,企业可直接为自然人出售者开具发票,财务成本明显下降。
  “我们拆解的报废车散件可供给集团内备件公司,通过再利用减少新部件生产的资源消耗;废钢、废铝等再生资源销往钢铁冶炼企业,助力减少矿山资源采伐;车辆电池输送给集团内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实现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与资源最大化循环。”吴兵林说,在“反向开票”政策支持下,一年多来,公司累计向4000余名自然人“反向开票”,开票金额近800万元,预计今年企业报废车拆解处理量将达到2万台,增幅超100%。
  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芜湖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共计产生交易104.95万台,直接带动消费约57亿元。其中,汽车置换申请量15275件,带动汽车消费约20亿元;汽车报废申请量5525件,带动汽车消费约6.6亿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常委、副会长王健表示,“反向开票”政策的推广,有效解决了资源回收企业长期以来缺少“第一张票”,既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这一行业痛点,有助于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废旧物品的回收中来,有力支持“两新”政策落地。
资源回收行业合规意识增强
  与此同时,“反向开票”政策实施以来,资源回收行业相关个人和企业,合规经营的意识逐渐增强。
  “‘反向开票’政策实施前,公司从个人手中收购废纸时,因对方无法开票导致进项税不能抵扣,只能更多从中间商那里收购。”广西方圣纸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力说,由于中间商垄断收废业务,售价往往高于个人,这不仅增加了公司利废成本,也给税务合规管理带来隐患。中间商若存在虚开发票等行为,企业可能因使用“问题”发票面临税务风险。
  “反向开票”政策实施后,方圣纸业从中受益匪浅。郑力说:“我们可以直接从个人手中回收废品,企业可以依法开票,有效解决了进项税合规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进一步规避了税务风险。同时,直接对接上游个人收废,减少了中间成本和信息隔阂,让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更高效,形成良性循环。”
  让“反向开票”政策在回收链条上顺畅流转、发挥实效,需要产业链最前端自然人出售者的理解与配合。
  “政策推行初期,我们发现前往回收企业出售废品的自然人,对开票环节普遍存在顾虑,例如担心手续繁琐、顾虑个人信息安全等等。”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金旭东介绍说,针对这一情况,税务部门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自然人售卖者比较集中的大型资源回收企业和中小型资源回收门店进行上门辅导,向企业和自然人售卖者详细讲解政策适用条件和便捷的申报流程,情况得到了显著改善。
  湖南省汨罗市居民叶光玉多年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对“反向开票”政策感触很深。他说:“这个政策实施前,我回收的物资只能卖给一些不要发票的小企业。政策实施后,回收企业就可以开票,跟我合作的回收企业越来越多,我卖出的废旧物资比以往增加了四成以上。”
  叶光玉告诉记者,今年他注册成立了一家个体工商户,现在不仅能自己开发票,还能通过电子税务局一键申报纳税,非常省心。
  据统计,自“反向开票”政策实施以来,汨罗市已有150余户自然人转为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税务登记。
政策杠杆撬动企业发展活力
  在政策引领和市场推动下,我国回收体系日益健全,推动废物回收、拆解、再利用产业链条“转起来”。
  数据显示,仅今年前4个月,国内报废汽车回收量就达276.7万辆,同比激增65%;规范拆解的废旧家电超过700万台,增长2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量更以70%的同比增速领跑行业。
  在宁波高新区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宁波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分拣车间内,堆积如山的建筑装修废料经过回收处理,蜕变为可再利用的砖块与骨料。
  “处置中心去年5月正式投产,到目前为止已经累计生产了4500多万块环保砖,处理高新区这一带固废垃圾约10.5万吨,减碳约1.2万吨。”该公司财务负责人何俊涛表示,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反向开票”政策的推动。
  据了解,传统模式下,宁波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面临向上游散户“取票难”的痛点,开票难题直接导致企业进项税抵扣不足、成本攀升。而“反向开票”政策的实施,允许企业作为开票主体向上游散户开具收购发票,“散户交投—企业回收—加工再生—市场销售”链条畅通。
  “这一链条的顺畅运行,不仅提升了建筑装修废料的资源化率,还带动了上下游协同。例如,环保砖的生产降低了对天然砂石的依赖,减少了采矿环节的碳排放;减碳量进入碳交易市场,又为企业开辟了绿色收益渠道,进一步激励企业投入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反向开票’政策实施以来,公司销售的废旧物资同比增长超过58%。”在何俊涛看来,“反向开票”以政策杠杆撬动了企业发展活力,让循环经济的“齿轮”咬得更紧、转得更快。
  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的同时,“反向开票”政策的实施对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也起到了支持作用。
  据广西桂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保信息部副经理蒋严华介绍,“反向开票”政策实施以来,公司已累计开具涉及金额5600多万元的发票。“开票流程顺畅起来,我们的财务成本降低,省下来的资金可以用到资源深加工上。目前,我们对拆解下来的钢、铁、铝、铜、玻璃及稀有贵金属等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分类储存,通过深加工后重新应用于汽车、电器、家居装饰的制造,对废旧物品的利用率达98%以上。”蒋严华说。
湖库能“生金” 山塘可“变现” 浙江因地制宜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   □ 本报记者 刘欣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盛夏时节的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绿意盎然、风景如画。澄澈的西苕溪上,“绿水青山”号游船正缓缓前行,船边漾起的涟漪里,倒映着蓝天白云与葱郁的绿意。一幅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相得益彰的美丽画卷,正徐徐铺展。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位于浙江的安吉县是“两山”理念的发源地。浙江始终是“两山”理念的坚定践行者,《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跟随水利部在浙江采访期间了解到,近年来,浙江省水利系统坚持以“两山”理念为引领,全力把江河湖泊打造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水生态价值转化成效明显。
厚植生态底色
  “西苕溪是我们的母亲河,养育了我们。”63岁的孙金贵,是安吉县梅溪镇华光村人,在他的印象中,20世纪70年代这里的水还很清澈,20世纪80年代开始有酱油色的水出现。
  相关资料显示,随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西苕溪成为污染排放的集中地,干流及其支流汇入太湖前水质一度恶化为劣Ⅴ类,自然岸线遭受严重破坏,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日益恶化。
  面对严峻的污染挑战,安吉县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系统治理、保护与修复,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
  其中,在实施清水入湖工程,着力加大西苕溪污染源治理力度方面,对西苕溪沿河居民1228户3730人进行拆迁安置,搬迁补偿企事业单位51家,整治砂场、砂点41家,溯源防治生活、生产等各类污染源入河入湖,落细落实每年禁渔期各项举措,逐步巩固了苕溪水生态水环境的治理成果。
  “我之前是开造船厂的,响应清水入湖工程号召,2021年我把造船厂拆掉了。”孙金贵告诉记者,西苕溪已经恢复到20世纪70年代时的水质,他如今是安吉鸿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觉得水上旅游项目很有前景。
  西苕溪的治理是浙江厚植生态底色的缩影之一,这样的案例在浙江还有许多。
  绍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因水而生、因水而名。全市共有河道7000余条,总长11000多公里,全市水域总面积631.48平方公里,水域占有率约7.63%。
  “我们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持续擦亮河湖生态底色。”据绍兴市河湖长制工作专班负责人张寅介绍,绍兴在浙江全省率先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片区化”河湖长体系,健全河湖长“四张责任清单”、述职报告等工作机制。截至2025年6月,全市4300余名各级河湖长已累计巡河70余万人次,协调处置各类涉水问题35800余个。设立全省首个县域“AI河长”,率先启动“AI河长”团体标准制定,有力提升涉水问题发现能力和处置效率。以“清河”“碧水”等系列行动为载体,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探索“河湖长制”与“枫桥经验”有机融合。
  浙江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回顾20年系统治理,浙江的水利系统以河湖长制为牵引,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先后开展“万里清水河道”“五水共治”“美丽河湖”“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等一系列治水行动,累计治理河流4.9万公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27平方公里,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495个,贯通滨水绿道1.1万余公里,串联起4419余处滨水公园、亲水节点,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达到85%。
推动价值转化
  青山有“价”,绿水含“金”。如今,滋养一方水土的“绿水青山”,正实实在在转化为滋养民生的“金山银山”。
  你不一定来过千岛湖,但你或许喝过这里的水。千岛湖本名新安江水库,位于杭州市淳安县,以其清澈的湖水和众多的岛屿而闻名。
  “水资源是淳安最大的优势之一。近年来,我们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强千岛湖水资源保护,并依托优质水资源禀赋写好水生态价值转化文章。”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水利水电局)局长汪仁发介绍说,淳安将水饮料产业作为工业经济稳步增长的核心引擎,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赢的山区县高质量发展之路,一湖秀水孕育出超百亿产业。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当地水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61.3亿元,同比增长14.2%;税收9.58亿元,同比增长6.8%。预计到2025年底水饮产业销售收入将突破200亿元。
  不仅仅是千岛湖这种大型湖库可以“生金”,沉睡的山塘同样可以“变现”。
  今年3月,淳安县姜家镇桂溪村以“水权入股”的形式,将闲置的高球山山塘交由旅游公司开发,实现了用水权的直接“变现”。
  “交易前这里只是小水塘,利用价值不大,由于海拔高、气温低,养鱼也不现实。村里以山塘用水权入股旅游项目,资源利用最大化,带动村民在‘家门口’就业,村集体和村民累计每年可增收近200万元。”桂溪村党支部书记姜有福介绍说。
  近年来,浙江水利系统积极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惠民富民。全国首个水权交易、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首单水利风景区暨幸福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交易、首单水利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相继在浙江破冰落地,开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新路径。
  同时,浙江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在《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立法过程中,注重将地方改革实践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并为进一步深化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改革提供法律基础。目前,提请省政府审议的《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中,专门有一条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规定。
  据统计,2024年,浙江省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金额达61.7亿元,有效助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2025年上半年,完成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83单、41.3亿元。
反哺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是自然馈赠,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根基。近年来,浙江积极探索金山银山反哺绿水青山的良性循环机制,将转化收益再投入到持续改善绿水青山中去。
  据了解,在探索生态价值转化过程中,浙江始终坚持“以生态建设反哺生态保护”的原则,在制定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方案时,明确规定将一定比例的收益优先用于水生态环境整治、水源涵养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
  比如,绍兴市依托汤浦水库推动全国水利领域首单REITs发行上市,募集资金16.968亿元,净回收的8亿多元资金将全部用于镜岭水库建设,闯出一条“盘活存量资产、带动新增投资”的新路子;金华市磐安县南西溪小流域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要求年产值10%资金用于水源涵养和生态功能维护提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爱水护水治水的积极性;乐清市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横山漂流合作项目特设生态反哺收益资金,用于水利设施维护,全面带动民宿、露营等业态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通过生态价值反哺,浙江水利工程建管投入逐步发展为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推动水利投资稳步增长,2024年完成水利投资突破800亿元。近年来全省水利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不断通过项目收益吸引社会融资,占比较20年前提高了15个百分点,树立了“建设水利就是发展经济”思路,真正形成了“造金返绿”的良性循环,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化双向联动、相得益彰。
  浙江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做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系统谋划。同时,进一步改革创新,进一步扩大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规模,积极将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践向社会宣传。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印发   本报讯 记者万静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幼儿园大班儿童免收一年保育教育费,这笔钱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出资部分如何管理细节敲定。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修订印发了《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主要是落实《意见》部署,将幼儿园大班免保教费资金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范围中,并明确这一资金申报、分配、监管等细节,以规范和加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所有幼儿园(包括公办、民办)的大班儿童,预计今年秋季学期将惠及约1200万人。经测算,仅今年秋季一个学期,全国财政将增加支出大约200亿元,相应减少家庭支出200亿元。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中央财政拿大头,对中西部地区也给予政策倾斜。
  根据《办法》,上述中央财政承担的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将具体来自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属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为250亿元,随着2025年新增超100亿元免保教费,今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规模将大幅增长。
  《办法》明确,中央财政根据核定各省的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标准、在园儿童人数及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核定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第一档中央财政负担80%;第二档中央财政负担60%;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中央财政负担50%。
  其中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份;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不含计划单列市);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直辖市)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
  不难看出,此次西部和中部省份可以拿到更大比例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这也体现了此次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一定程度上减轻欠发达地区财政支出压力。《办法》要求,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督促省以下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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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发展报告(2024)》发布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发展报告(2024)》。作为连续第12年发布的行业发展报告,该报告全面展现2024年中国银行业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发展现状、取得成果及未来趋势,为行业发展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报告显示,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作为银行重要的服务窗口,积极发挥渠道优势,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创新服务模式、深化服务价值,并逐步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银行业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人工电话平均接通率达94.18%,较2023年提高1.3个百分点,人工电话客户满意度达99.46%,已连续四年高于99%;服务已覆盖手机App、电话、微信、短信、视频、邮件、微博等全渠道,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在完善工作闭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具体包括:事前强化智能风控,运用大数据、AI等技术构建风险防范体系,丰富反诈宣教内容;事中健全客诉多元化解机制,前置风险识别,畅通投诉渠道;事后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强化系统支撑,完善回访闭环,加强监管投诉专项管理,全方位筑牢金融安全与客户权益保障防线。
  同时,2024年,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紧密结合业务场景,健全制度体系,全面筑牢远程银行风险底线。在提升风控能力护航业务发展方面,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以深化风控能力与文化建设为抓手,双管齐下夯实发展根基。构建智能化风控体系的同时,强化全员风险意识,塑造全员主动担责的风控文化,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为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此外,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不断深化大数据应用,提升数据资产价值;持续升级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业务创新迭代;积极强化人才文化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数据显示,2024年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智能技术综合使用率提升至93%,较2023年提高1个百分点;已有31%的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开始探索应用大模型技术。数智技术已成为推动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
守护国门安全 服务开放发展 深圳边检总站多举措提升新质战斗力 □ 本报记者   唐  荣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刘姝梦

  南海之滨,春潮涌荡。今年是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也是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5周年。5年来,深圳边检总站扎实有序推进移民管理领域各项改革任务,“维护主权、守卫国门”的安全堡垒更加坚固;“服务开放、促进发展”的创新活力持续凸显;“走在前列、勇当标兵”的示范效应逐步显现。
推动新政直达快享
  从“小河弯弯”到“科创引擎”,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发展蝶变令世界瞩目。7月8日,深圳河套发展署署长钟海一行到访深圳边检总站,总站党委书记、总站长徐晓伟详细介绍了总站服务河套合作区建设、支持促进深港融合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双方就携手做强通关保障、做优营商环境、做实服务举措深入交流意见。
  以边检之能服务发展所需。深圳边检总站全域开展“服务发展增值提效”行动,推出服务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建设12项举措,创新服务“前海、河套、沙头角”粤港合作平台,全力支持9个口岸新改扩建、97条客货航线新开,畅通重点民生、战略物资边检“绿色通道”“快速通道”,精准供给服务海洋经济、低空经济、旅游经济等5类产业发展48项措施,着力推动口岸流量促进经济增量。
  今年1月起,深圳边检总站实施中英街通行证“网上办”便利措施,截至目前共为超209万人次签发一次有效通行证,占进出总人数58.7%,通行效率提高60%以上,助力中英街餐饮及零售业营业额增长15%,极大地提升了游客通关体验,有力支持驻地旅游消费快速发展。
  “网上办”新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是深圳边检总站近年来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的生动缩影。该总站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引服务提档升级,不断优化跨境学童等9类特殊人群通关指引,细化跨境救护车、消防车直通查验流程,实现6类高频、面广的边检事项全程网办、全网通办、智能速办,不断提升出入境人员获得感。同时,成立“边检服务举措库”,积极开展“新政推介、硬件升级、软件优化、勤务衔接”配套工作,高效推动移民管理新政直达快享。
深耕科技创新领域
  深圳边检总站重点推进“一室、一所、一中心”重大项目,高标准建成使用“梅沙潮实验室”和“数智合成实战中心”,并行运转“人工智能融合应用研究所”,研究适配边检工作全场景的“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塑强移民管理新质战斗力,争当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军。
  走进深圳边检总站“梅沙潮实验室”,全息光波智能眼镜、智能巡查机器犬等新锐装备设备令人目不暇接。
  “我们目前设立了数智管控、智能通关、人工智能+、网络安全4个科研室,固定研发人员30余人。”据实验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梅沙潮实验室”已获评深圳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是聚力开展首发性、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打造移民管理前沿科技创新的孵化池、试验田、先行地。
  今年5月,第12届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博览会开幕,由“梅沙潮实验室”研发运行的智能快捷通道成为展会引人注目的焦点。该实验室深耕移民管理科技创新领域,持续开展人工通道、快捷通道、智能快捷通道、移动查验等通关系统算法迭代升级,前瞻研究“合作查验、一次放行”、车辆“大一站式”查验等新型通关模式,以科技助力口岸通关更快更安全。
  8月11日,深圳边检总站数智合成实战中心内,几位民警正使用该总站自主研发的“深边智探”分析研判平台开展大数据建模分析。自上线以来,该平台预警查获跨境违法犯罪人员2700余人,推动口岸查缉管控由人力询问抽查转为全量筛查比对的蝶变。
  深圳边检总站数智合成实战中心于今年7月起实体运行,创设交通工具研判、证件鉴别研判等5个实战模块,通过空间、队伍、平台合成,实现边检、信科、数据研判等专业力量“面对面”全天候响应、整体化实战,20余类数据平台资源全量汇聚,守护国门安全畅通、服务开放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小羽,再仔细检查下证件。”近日,深圳湾边检站新警郭舒羽跟随“师傅”郝华上台,准备对一名外籍男子进行查验放行时,郝华察觉男子形迹可疑,向徒弟发出细心提示。经进一步核查,该男子为外籍违法人员。
  改革以才兴,事业因才胜。深圳边检总站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深圳边检总站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百长淬能”“千警砺兵”机制,梯次推进“百对师徒传帮带”和“百千人才”成长计划,分类推动等级检查员“初级提标”“中级扩量”“高级突破”,该总站中级检查员通过人数位列全国前列,为移民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人才支撑。
  “培养人才要压担子、铺路子,多交任务培养历练,多到复杂环境摔打锤炼。”深圳边检总站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苟高荣在总站2025年党的建设暨政治工作讲评会上说。
  近年来,深圳边检总站聚力打造能力精专的硬核队伍,积极开展科研项目、党建课题、理论研究等自荐揭榜活动,精心组织参加科技创新、思政授课、数据建模等各类竞赛,队伍人才辈出、硕果盈枝。此外,不断细化健全专业岗位资格准入制度,推动人才向急难险重岗位投放、向业务繁忙口岸倾斜,确保人才用在刀刃上、产出最大战斗力。
  在一线执勤执法实践中,深圳边检总站涌现出“全国模范公安单位”、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获得集体和个人二等功以上荣誉70余次。
  据统计,5年来,深圳边检总站累计查验出入境人员5.82亿人次,交通工具超3660万辆(艘/架/列)次,单日客流峰值达109.1万人次,创历史新高;高效便利665万人次外国人来华,助力深圳首次成为外国人来华第二大热门城市。
国新办举行发布会介绍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成就 我国人工智能综合实力实现跃升   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万静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介绍“十四五”时期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成就。
  数字基础设施实现长足发展。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在规模、技术等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截至2025年6月底,5G基站总数与2020年相比增长5倍达455万个,千兆宽带用户增长34倍达2.26亿户,算力总规模位于全球第二,有力带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数字技术创新实现新突破。集成电路加快布局,形成覆盖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材料和装备的完整产业链。国产操作系统加速崛起,以鸿蒙系统为例,鸿蒙生态设备总量突破11.9亿台,为手机、汽车、家电等1200多类产品装上了“智能中枢”。我国人工智能综合实力实现整体性、系统性跃升,人工智能专利数量占全球总量的60%,人形机器人、智能终端等领域不断突破。
  数据要素价值加快释放。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方面,去年推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21项政策,今年还将推出数据产权等10多项制度。布局数据基础设施方面,支持各地开展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先行先试,不断夯实数据开发利用的设施底座。推动数据开发利用方面,以场景牵引带动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开展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
  数字经济发展动能更加强劲。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程度显著加深。数字产业化方面,截至2024年底,我国软件收入规模较2020年增长80%,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超70%。产业数字化方面,智能化转变、数字化改造加速推进,建成万余家智能工厂,覆盖超过80%的制造业行业大类,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成为消费的新潮流。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带动新增超100个新型职业,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
  数字公共服务更加可感可及。数字技术显著提升了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普惠水平,让民生保障持续“升温”。“高效办成一件事”已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推进的新阶段,越来越多的事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效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数字化打破了传统公共服务中的“流程壁垒”“数据壁垒”,在一次次线上办事中实现高效便捷。
成都公安精心做好世运会主媒体中心服务保障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蒲晓磊
□ 本报通讯员 赵  帆

  “中国警方的服务令人印象深刻!”国际体育广播公司(ISB)首席执行官乌苏拉·罗梅罗女士对成都世运会安保团队的服务,作出这样的评价。
  在成都世运会的舞台上,主媒体中心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吸引着全球的目光。世运会期间,成都公安民警用忠诚担当,为主媒体中心正常有序运行保驾护航。
  工作刚满一年的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民警蒋黄露涵,因为英语特长被“点将”至主媒体中心工作。领受入驻主媒体中心的任务后,她查阅并学习了相关专业英语词汇,每日对着镜子反复练习。
  “主媒体中心面积大、区域复杂,给我们前期的相关筹备工作增加了不少困难。”8月13日,蒋黄露涵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试运行阶段,蒋黄露涵和团队成员天天往主媒体中心跑,“哪个区域是哪些媒体常驻、哪个点位需要安排多少人员看护、哪条通道是后勤专用、哪个角落信号不太好……对这些问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走得多了,脑中就有了一张活地图”。
  主媒体中心正式启动后,蒋黄露涵和同事们每天穿梭于各个功能区之间,工位上摆放着厚厚的资料手册,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工作的重要事项和“待办清单”,方便他们进行每日复盘和重点推进。
  面对个别媒体工作人员对安检流程的不理解,蒋黄露涵充分发挥英语专长,采取“解释+服务”的工作方法,用专业和温度化解文化差异带来的问题。世运会转播机构工作人员来自西班牙、法国、委内瑞拉等多个国家,当遇到语言不通的情况时,成都市公安局服务团队还紧急申请语言翻译机,应对不同需求。团队热情细致的服务,受到了国际体育广播公司的一致好评。
  除了日常的语言支持,蒋黄露涵还主动承担起文化使者的角色。休息区的自助咖啡机旁,常有记者向她请教如何用中文表达特定句式;储物柜前的短暂交谈中,她会巧妙融入熊猫基地、宽窄巷子等带有城市名片的信息。在她看来,每一次对话都是展示成都形象的机会,“我们要让世界通过警务窗口,感受成都的温暖与活力”。
  记者了解到,成都世运会主媒体中心(国际广播中心)场馆包含主媒体中心、美爵酒店、国际广播中心3个部分,赛事期间接待服务中外媒体记者2000余人,具体承接5场新闻发布会、记者办公及采访、赛事转播等功能。
  为做好主媒体中心保障工作,以成都市公安局为主体的安保团队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和应急预案。安保警力各司其职,协同高效工作,为主媒体中心的顺利运行提供周到服务和有力保障。
  “我们将努力为国内外媒体记者,提供优质、便捷、热情的服务。”主媒体中心安保消防经理王磊说。
沈阳市快递协会法援工作站成立   本报讯 记者韩宇 通讯员李长生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沈阳市快递协会共同举办签约揭牌仪式,成立沈阳市快递协会法律援助工作站。
  据介绍,设立该工作站旨在免费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提供劳动权益、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社会保险等法律问题咨询服务,并对符合法律援助法条件的服务对象,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及时发现和解决快递行业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引导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据了解,该工作站是法律援助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的有益尝试,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实现法律援助与行业协会有效对接,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快递行业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精准对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需求,真正实现法律援助为民服务“零距离”。
通山法院探索涉诉
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引导行政机关在诉前、诉中主动纠错,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即在行政案件立案和审查过程中,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发现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行政行为,在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提示函》,明确指出行政行为瑕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引导行政机关自查自纠,主动纠正不当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该机制施行以来,通山县法院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64件,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3件,行政机关自纠案件占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71%。
成丽娟 徐坤  
工行江苏分行坚持多维发力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今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江苏分行)以消费者金融素养提升工程为契机,从精准化分层教育、多元化场景融合、体系化生态共建、特色化品牌创新等多个维度发力,全力筑牢金融安全防线。截至6月底,共开展各类公益活动2466次,开展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为主题的线上宣传活动214次,覆盖消费者242.44万人次。
  工行江苏分行坚持分层分类靶向施教,设置基础普及层、能力提升层、风险防御层三个层级,实现“需求画像精细化、宣教内容差异化”。
  基础普及层面向普通消费者,围绕账户使用、支付安全等基础金融知识,依托社区、银行网点等实现高频覆盖。能力提升层聚焦有理财需求的客户,通过专题沙龙、线上直播等方式,详细讲解理财规划、金融产品特性、征信知识等进阶内容。风险防御层聚焦“老少新”群体和“新农人”群体,为老年人设计大字版折页手册,开设“银发课堂”;组织青少年开展金融研学、模拟投资大赛、“小小银行家”等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为新市民提供“进企业、进商圈、进工地”专项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聚焦“新农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赶大集”“摘采季下乡行”活动,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
  工行江苏分行聚焦群众需求,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养老院开展“多彩”系列公益活动,持续传递金融正能量。
  该行探索推行“党建+公益+消保”模式,联合社区开展以“党建联建植新绿、携手共筑幸福家”为主题的党建联建活动;聚焦女性群体金融需求,以妇女节为契机,联合企业开展“工银绽芳华、商韵女神行”粉色赋能活动;深化警银协作,联合公安机关开展“警银共筑反诈防线”蓝色联防活动;联合医疗机构,以“智慧医疗+金融便民”为主题,组织开展“银医同心惠民生”银白融合行动,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各方立足实际、久久为功。工行江苏分行积极践行“合作共建、开放共享”理念,联合金融机构、媒体、学校、社区等多方力量,凝聚金融教育强大合力。
  该行依托“工行驿站”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兴农通”服务点,与街道办、村委会紧密合作,建设常态化宣教点,辐射周边市民、村民,努力打通金融教育“最后一公里”;深化银媒合作,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及主流新闻媒体,开展江苏养老金融教育公益活动,倾情打造“金色暖阳、银龄生活”品牌;联合医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在常州市、扬州市、泰州市组建志愿者联盟,常态化开展“志愿联盟进社区”等主题公益活动,将普及金融知识与爱心义诊、交通安全宣传相结合,真正把金融知识、暖心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此外,工行江苏分行突出线下“碎片化”渗透和线上“伴随式”学习,抓住客户触点,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学习主动性。该行充分发挥银行网点分布广、客流量大的优势,将金融教育融入服务流程、营销过程,探索推行“触点即课堂”模式,努力将每一个客户触点转化为生动高效的金融知识普及课堂,带来“无感融入”的学习体验。同时,利用短视频平台开展数字人线上直播,通过案例警示、互动问答等方式,实现“科技+场景”双向赋能;打造“消保剧场”,还原诈骗场景,揭露“云养殖”“旅居康养”等新型诈骗套路,全力守好群众“钱袋子”。     苏工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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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此青绿法韵浓 浙江政法干警将“两山”理念融入血脉   □ 本报记者 王春

  青山巍巍,绿水潺潺,只此青绿,法韵最浓。
  绿色是浙江发展最动人的颜色,法治是山水画卷最隽永的守护。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到安吉余村考察调研,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
  今年是“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从安吉余村出发,“两山”理念深刻塑造浙江、深远影响中国、深度引领时代。
  20年来,浙江政法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在深化平安浙江与法治浙江建设大场景中守青山护绿水促共富,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良性互动之路,为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构筑坚实法治屏障。
守青山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余村村头镌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石碑,静静诉说这个浙北小山村从“脏乱差”向“绿富美”蝶变的故事。
  青山敞开怀,青年入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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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余村“青来集”人才社区,安吉公安依托余村生态警务联勤共治工作站,提供人才引进落户等32项高频事项“一站式”办理,该社区两年来入驻企业29家,吸引来村青年千余人。
  作为一个被“两山”理念召唤回来的返乡青年,全国人大代表、余村党支部书记汪玉成6年来始终处于奔忙之中,他说:“绿水青山就是幸福靠山,余村发展美丽经济离不开政法机关助力。”
  秉持着“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坚定信念,安吉县不仅组建生态安全委员会,还设立三级林长231名、警长83名,配备120名森林法官、55名森林检察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率先编制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完税证”,优化全链条生态法治建设,为绿色低碳共富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从2020年开始,湖州市公安局创新探索生态警务机制,通过技术、体制、运行模式等全方位变革,助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3年底,浙江省公安厅推动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态警务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成为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层面部署生态警务的省份。
  浙江公安勇当生态警务领跑者,一体推进“共富、共治、生态”三大警务建设,助力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
  8月的百山祖,林海氤氲,绿意盎然。
  “山上有目前世界上仅存的3株百山祖冷杉母树。”庆元县生态警长毛时鹏巡山已有4年,从派出所到山顶的路记不清走了多少遍,早已习惯与大山为伴、和野生动植物为邻。
  人防还需技防,庆元县公安局整合升级生态数智赋能体系,织密立体式智慧感知网络,更好守护生态红线。
  山林田野间,到处活跃着生态警长和生态义警的身影。浙江因地制宜发展“山海守护人”“瓯越生态义警”“西子生态义警”等生态义警队伍70余支,实现从全警到全民携手守护绿色。
护绿水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
  走进淳安县生态共治指挥中心,“数字第一湖”执法监管平台正在高效运转,无人机、船载终端等设备织就立体监控网,2018艘船舶“一船一码”尽在掌握。
  “从过去九龙治水到如今一支队伍管执法,不仅实现了部门物理集中、数据贯通,执法模式跃升至‘线下+线上’3.0版。”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武感慨道,以改革破局、以数字赋能,一支队伍管执法,管出了千岛湖水域的清澈澄净,管出了水岸产业的绿色勃发,更管出了跨区域协同共治新范式。
  西湖、运河、钱塘江……坐拥五百里山水,用五千年文明造就一座东南名郡,杭州以司法之力守护一江春水向东流。
  杭州是江、河、湖、海、溪“五水共导”之城,杭州法院系统坚持构建全市生态保护“一盘棋”,全市7家大运河(杭州段)沿线法院共签“护河盟约”,9个国家森林公园所在地7家基层法院同发“护林强音”,此外,还将执行、破产程序纳入生态司法保护全链条,实现“两山”理念全流程深度贯穿。
  浙江法院坚持系统治理,构建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和充分修复的现代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2024年以来,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355件,5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18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为推进生态修复,浙江法院积极推广碳汇代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07个,补植复绿6942.8亩。
  宁波海事法院推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设立首个海洋生态产品账户,并审结全省首例适用认购“蓝碳”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被告将生态功能价值补偿金存入该海洋生态产品账户,完成全省首例“司法+蓝碳交易”的闭环运行。
促共富
  青山有价,绿水含金。
  用脚步丈量山水、用智慧守护生态,浙江政法干警将“两山”理念融入血脉,让每一寸绿色都成为共同富裕底色的坚定决心。
  游走绍兴,古桥林立,河网纵横,浙东运河穿城而过,吸引游人如织,为寻觅水乡文味古韵而来。在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共富底色中,涌动着一抹鲜亮的“检察蓝”。
  绍兴市检察机关结合“稽山鉴水·公益检察”特色品牌建设,将加强浙东运河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重点任务,以专项监督行动为抓手,自2023年以来共办理以水环境治理、沿岸古迹保护、通航安全等为重点的浙东运河保护案件88件,切实以“检察蓝”守护“运河美”。
  今年国际环境日来临之际,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缪某某、龙游某建材公司污染环境一案在该建材公司现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龙益有心公益诉讼团队成员迅速跟进排查潜在污染风险,提出针对性举措建议。事后,检察官又回访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助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海宁市素有“潮城”之称,秉承“金山银山,法治是靠山”的法治护航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多措并举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方面的守法普法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绿色基底。
  舟山向海而生,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平衡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资源有序利用关系?为此,舟山市司法局立足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生态资源保护、人居环境提升,深度参与海洋海岛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立法,推动形成一系列具有辨识度的地方立法成果,加速推进“海岛共富”,打造碧水蓝天的美丽海上大花园。
“灾后这几天,脚不沾地是常态”   □ 本报记者 周文馨 赵志锋
  
  8月14日一大早,熬过了前夜的极端雷雨天气,甘肃省榆中县马坡乡上庄村村民丁永国从安置点匆匆回了一趟家——昨天让他牵肠挂肚的牛,此刻正悠闲地嚼着草料。
  前一天傍晚,上庄村下起暴雨,丁永国在安置点急得直转圈:“我得回趟家,家里的牛还不知道咋样了!”
  驻村检察干警王建文赶紧上前拉住他说:“老哥,牛是咱的心头肉,可眼下雨没停,房子也不稳当,冒这个险不值得。”
  经过王建文苦口婆心劝说,丁永国和另外一户急着回家的村民总算松了口,等天亮后再说。
  王建文是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警,2024年10月被选派到上庄村驻村。
  8月7日榆中县发生山洪灾害以来,王建文和村委会干部一直坚守在安置点,搭建帐篷,发折叠床、被褥、应急食品,搬运救灾物资,常常忙到深夜,累得直不起腰来。
  “灾后这几天,脚不沾地是常态。”王建文对《法治日报》记者说,看着安置点里渐渐安稳的灯火,听着乡亲们聊天时偶尔的笑声,心里像揣了个暖炉。
  王建文是榆中县检察院参与此次抢险救灾的50名干警之一。危急时刻,榆中县检察院全体干警闻令而动,在安置点、受灾村社筑起一道道“检察防线”。
  “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的工作要求。”灾情发生以来,榆中县检察院检察长戚福成的身影穿梭在各个受灾点。
  8月12日,在上庄村安置点,戚福成对王建文叮嘱道:“一定要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
  “看到检察长和我们一起干,大家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年轻干警李森说,在检察长带动下,全院干警拧成一股绳,争先恐后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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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的房子裂缝大不大?粮食够吃吗?”8月11日,在受灾最严重的马莲滩村,干警们开展了细致的入户摸排工作,每到一户,都耐心询问房屋损坏程度、财产损失情况,认真记录群众的困难和诉求。
  “我家的30亩菜花现在卖不出去,可咋办?”马莲滩村村民苏凤霞焦急地说。干警们立刻将情况记下,并表示会协调相关部门评估损失,争取政策支持。
  走访中,干警们还当起“政策宣传员”,向群众讲解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最新政策。
  “政府会帮我们修房子吗?”“农作物受灾有补贴吗?”面对一个个疑问,干警们一一耐心解答,鼓励大家树立信心:“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一定能把家重新建起来!”
  “孩子,快歇歇!”南坡湾村二社村民张大妈拿着矿泉水走过来,不由分说地将一顶草帽戴在正在清理淤泥的干警王云龙头上。
  “谢谢你们啊,要不是你们,我们这把老骨头真不知道该咋办。”张大妈红着眼眶说。
  山洪退去的南坡湾村二社,被一层厚厚的淤泥和垃圾覆盖。完成入户摸排任务的检察干警们,又扛起铁锹、拿起扫帚,投入到清淤工作中,汗水顺着王云龙的脸颊滑落下来。
  兰州市七里河区安置点安置着马坡乡160多名受灾群众。安置点上,连续多天坚守,榆中县检察院检察官杨顺涛眼睛里已布满血丝,声音也已沙哑。
  老人的降压药够不够、小孩的奶粉足不足、有慢性病的村民需要哪些特殊照料……每走访一户群众,杨顺涛都在“特殊人群清单”上详细记录,确保“一人一策”提供保障。
  8月13日晚,夜幕降临,七里河区安置点的灯光次第亮起。主动放弃休假的干警邸科瑞和张义宏正忙着搬运新到的救灾物资。“我们在这值守,就是为了让大家能够有依靠的人,群众需要,我们就应该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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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明聪:本院受理江永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豫0402民初3853号 张许博: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新华区康氏洋果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5)苏1283民初4489号 马乾:本院受理原告丁跃、张红云、张文绮与被告马乾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于贵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诉你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109民初4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涡阳县嘉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诉被告涡阳县阳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涡阳县嘉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21民初20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涡阳县嘉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所欠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电梯维修保护费用100000元;二、驳回原告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72元,保全费1088元,均由被告涡阳县嘉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马艳: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诉被告马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21民初39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马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丽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计算,从2023年6月1日起计算至全部借款本金偿还完毕时止)。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520元,均由被告马艳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冯斌、隋义:本院受理和县陶四保五金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江西今福到食品有限公司、李华军:本院受理吴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高冉:本院受理原告温琴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苏0925民初374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11341号 朱礼、无锡朱礼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华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朱礼、无锡朱礼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10月9日9点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安徽周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德俊:执行异议申请人蚌埠东方金河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申请对本院(2024)皖0304执恢544号执行一案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5)皖0304执160号 黄凯、黄传喜、闻芹、安徽博凯消防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蚌埠依爱消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追加你/你单位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艾江林:本院受理原告阜新市供销商业集团公司诉你、第三人阜新市海州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4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陆国林:本会受理的苏州顺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2023)苏仲裁字第0334号],由首席仲裁员赵强、仲裁员陈全兴、仲裁员李昱虹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9月22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湖北中和普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恩菲城市固废(孝感)有限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孝仲裁﹝2025﹞035号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材料并选定仲裁员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105室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孝感仲裁委员会
江苏保丹服饰有限公司、孙彩娟债权转让公告
  经江苏保丹服饰有限公司(下称“转让方”)与孙彩娟(下称“受让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转让方已经将标的债权转让给受让方。标的债权是指:转让方与云南东胜利源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59458660XT)(下称“债务人”)就(2021)苏0281号民初7368号民事调解书依法确认,转让方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原合同项下其他转让方权利)。自转让之日起,受让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特此公告。
江苏保丹服饰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
烟台海警局长岛工作站催告书
当事人姓名:温涛,身份证件号码:3706221971XXXX0011。
  经查,你于2025年3月23日签收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文号为烟海警(长)行罚决字(2024)3号,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催告书》,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你可到烟台海警局长岛工作站领取《催告书》(烟海警(长)催字(2025)2号)和电子缴款书(通知),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限你自收到催告书后10日内,凭电子缴款书(通知)到银行缴纳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元和滞纳金人民币壹拾玖万元。
  对以上事项,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烟台海警局长岛工作站
2025年8月15日
注销公告
  北京绍鸿盛达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318RN7J)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北京绍鸿盛达商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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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水木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伟与北京水木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3773号判决书。(判决:1.解除原告与被告通过网络达成的家具买卖合同;2.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剩余货款49254元,并支付原告自2025年5月15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计算的利息;3.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公告费46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2元,由原告负担107元,被告负担106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上海缔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句容市宝华镇宋氏不锈钢制品加工厂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37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志军、丁广友:本院受理南京天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3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薛庆林:本院已经受理杨远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7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启军:本院已经受理汪大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志平:本院已经受理蒋新柏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邹瑞平:本院受理王祥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594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晨:本院受理鲜书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28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山东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月城中新纸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第可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夏港街道莹丽美容养生馆与你公司、江苏新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青:本院受理刘再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322民初1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腾冲大救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邵敏:本院受理昆明景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四日(休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田士隆申请宣告田士兴死亡一案,于2024年8月9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于2025年8月13日作出(2024)吉0202民特28号民事判决书,宣告田士兴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宋莉莉:本院受理原告顾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500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2025年10月9日)9时在本院双忠庙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胡肖飞:本院受理原告李俊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503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2025年10月9日)10时在本院双忠庙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程武林、申华碧、深圳绿能粒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若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1723民初2574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9月29日15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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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逄博于2025年8月13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23092119830711****,自登报之日起本人不承担被人冒用引发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冯琪凯(性别:男,母亲:黄美凤,父亲:冯求盛)出生于2017年1月14日,编号Q350628348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文楚彦(性别:男,母亲姓名:李佩,父亲姓名:文俊杰)出生于2022年6月1日,编号V610148670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冯淇萱(性别:女,母亲:黄美凤,父亲:冯求盛)出生于2010年3月28日,编号J350286258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曹宇晨(父亲:曹宽明,母亲:李伟花)不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编号T430008486,声明作废。
曹新月(性别:女,母亲姓名:赵燕梅,父亲姓名:曹森森)出生于2020年3月10日,编号U61001622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裘恒彤(父亲:裘兴旺,母亲:佟丹丹,出生日期:2013年12月3日)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M321153081,声明作废。
尹泽旭,2025年8月14日(遗失日期)因保管不善遗失上海市司法局2024年3月25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2310584610,现声明作废。
(姓名:刘衡)于2025年8月13日,本人在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不慎遗失第二代身份证,号码为:32031119810414****,有效期限:2022年8月10日-2042年8月10日,签发机关: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自本声明发布注明遗失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有关事情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宋诗晴律师不慎将律师执业证遗失,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7133,特此声明作废。
东阳镜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EKL3G648)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江苏怿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2293C065)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河南省七都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102010028317)、财务专用章(编码4102010028318),声明作废。
甘肃洲平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4MA72CT8311)遗失公章、法人章(岳文龙);遗失甘肃高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印鉴卡,声明作废。
克州锦宏商贸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6530010003266,声明作废。
西林县那劳镇岑延庆鲜肉摊遗失发票专用章,编号为4510300008770,声明作废。
六盘水松娅琪工贸有限公司原公章(编码5202010022804)于2025年8月12日作废,并于同日启用新公章(编码5202018725555),特此声明。
濮阳叁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2MAET7M0K0C)遗失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县东盛达陶瓷工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6119255479)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5260005721,声明作废。
贵州锡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0MAE3MTAM80)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7302133116,声明作废。
吉林省双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3686960881M)不慎遗失公章、法人(李冰)印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平顶山星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CWPH9LXB)不慎遗失公章,现声明作废。
本单位:海门区华亦铭建材经营部丢失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预收)法NO.2100163020票据,声明作废。
印江自治县一修哥汽车维修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625MAALYT7DX8)遗失公章(编码5206251019677)、财务专用章(编码5206251019678),声明作废。
仁怀市嘉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2MA7CFJ5J1B)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3823147954,声明作废。
长沙市望城区瑶台电竞网咖遗失公章43011210058850,财务专用章43011210058851,发票专用章43011210058852,李江城的法人章43011210058853,声明作废。
沿河平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团结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7MADQUBEC5X)不慎遗失法人章(田林,编码5206271090812),声明作废。
沈阳市浑南区鸥迪良子足道明天广场店公章210112001261803、洪学智法人章210112001261802,丢失声明作废。
习水县芯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30MADD5F3J5N)不慎遗失合同专用章,声明作废。
天津海润港铁工程有限公司工会遗失天津农商银行东丽中心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9010801010010000669292,核准号:J1100052775402,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隆尧县育仁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30525MJ0855673E,经理事会同意,现决定清算注销,本单位已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债权债务人于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赵会玲,联系电话:15030968872。
六安仲裁委员会公告
洪传旭:六安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的窦德俊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仲裁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六仲裁字249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六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六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表、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2025年9月14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反请求以及选定仲裁庭组庭方式和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届满,本会将组成仲裁庭,并于组庭之日起第15日(2025年10月15日)上午8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你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缺席审理并裁决。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终局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来本会签收仲裁法律文书。特此公告
六安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仲裁公告
烟台万德融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周耀江与你方关于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4)烟仲字第44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麦振宁(公民身份号码450421199206127022):本会受理申请人南安市溪美高上寄卖行与你方合同纠纷仲裁案([2025]泉仲南字598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仲裁指南、选定仲裁员函,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当日,本会依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方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定于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在本会南安分会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且开庭后10日内本会将依法裁决,请于裁决之日起1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泉州仲裁委员会
秦中涛(公民身份号码421125199408287379):本会受理申请人南安市溪美高上寄卖行与你方合同纠纷仲裁案([2025]泉仲南字1035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仲裁指南、选定仲裁员函,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当日,本会依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方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定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在本会南安分会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且开庭后10日内本会将依法裁决,请于裁决之日起1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泉州仲裁委员会
武春花、赵建军: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01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武春花、赵建军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次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千秋胖哥易货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686号,申请人宁永静与被申请人山西千秋胖哥易货贸易有限公司的互易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并仲裁字第0686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杨志刚: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201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杨志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柯龙聪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0月11日9:00在第四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大连童程童美科技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大房金高稽决字【2025】05011号)。自2022年7月至2024年9月合计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49811.40元。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7日内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公告期满6个月内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改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连天盛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大房金高稽决字【2025】04013号)。自2016年4月至2024年4月合计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8282.00元。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7日内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公告期满6个月内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改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