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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2025年09月10日

习近平会见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记者马卓言 9月9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
  习近平指出,中国和葡萄牙都是历史底蕴深厚的国家,两国人民都拥有开放包容、进取自主的精神特质。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了澳门问题。近年来各领域合作取得重要成果,树立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情国家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典范。今年是中葡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周年。中方愿同葡方加强战略沟通,把握双边关系正确方向,让中葡关系好上加好,以团结合作为两国和世界繁荣进步作出更大贡献。双方要赓续传统友好,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深化发展战略对接,拓展创新、绿色、海洋、医药等领域务实合作,发挥澳门独特桥梁作用,用好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等机制,实现更高水平互利共赢。鼓励文化、教育、旅游、科研领域交往,深化人文交流。国际形势越是变乱交织,中欧越要加强沟通、增进互信、深化合作。希望葡方同中方一道,坚持中欧伙伴关系定位,推动中欧关系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习近平强调,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人类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中方愿同葡方密切多边协作,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维护联合国权威,维护自由贸易体制,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
  蒙特内格罗转达德索萨总统对习近平主席的诚挚问候。蒙特内格罗表示,葡中关系历史悠久、面向未来,两国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澳门问题。过去25年澳门成功实践,充分证明葡政府当年作出了正确决定。葡方将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不会忘记中方在葡经济最困难时期给予的宝贵支持帮助。葡方坚定致力于深化葡中友好合作,期待同中方增进政治互信,密切经贸联系,加强双向投资,深化能源、金融、卫生、水利等方面合作,推动两国关系继续向前发展。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葡方赞同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蕴含的重要理念,愿共同维护多边主义,乐见中方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作出更大贡献。中国是欧洲不可替代的合作伙伴,葡方愿为推动欧中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王毅参加会见。
习近平回信勉励全国特岗教师代表 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 努力培养出更多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李强对做好特岗教师工作作出批示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在第四十一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回信,提出殷切希望,并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
  习近平在回信中说,“特岗计划”实施20年来,广大特岗教师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扎根三尺讲台,潜心耕耘、默默奉献,展现了人民教师的情怀和担当。
  习近平强调,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希望你们继续坚守教育初心,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用心用情呵护引导孩子们健康成长,努力培养出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的贡献。(回信全文另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对做好特岗教师工作作出批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回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师队伍的关心和重视。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传道授业、教书育人,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农村学校任教。“特岗计划”2006年实施以来,累计选聘特岗教师118万人,覆盖22个省份、1000多个县的3万多所农村学校。近日,获得过全国“最美教师”等荣誉的8位全国特岗教师代表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在乡村教育一线工作的情况和体会,表达牢记初心使命、扎根乡村教书育人的决心。
回 信
  全国特岗教师代表:
  来信收悉。“特岗计划”实施20年来,广大特岗教师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扎根三尺讲台,潜心耕耘、默默奉献,展现了人民教师的情怀和担当。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希望你们继续坚守教育初心,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用心用情呵护引导孩子们健康成长,努力培养出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的贡献。
  教师节即将来临,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
  习近平  
  2025年9月8日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习近平就朝鲜国庆77周年
向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9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朝鲜国庆77周年向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致贺电。
  习近平指出,77年来,朝鲜劳动党团结带领朝鲜人民不懈奋进,推动朝鲜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不断发展。近年来,在以总书记同志为首的朝鲜劳动党领导下,朝鲜人民为圆满完成朝鲜劳动党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奋力拼搏,取得很多可喜成就。相信朝鲜人民一定能够以昂扬的精神和卓越的成绩迎接朝鲜劳动党九大的召开,开启朝鲜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新篇章。
  习近平强调,中朝两国是山水相连的传统友好邻邦。维护好、巩固好、发展好中朝关系始终是中国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日前总书记同志来华出席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我同你再次会晤,共同规划了两党两国关系发展蓝图。中方愿同朝方加强战略沟通,密切交往合作,携手推进中朝友好和两国社会主义事业,为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张军在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授课强调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   本报北京9月9日讯记者张昊今年是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5周年。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了怎样的成效?还存在哪些不足?如何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落实,更好书写党领导人民司法的新篇章?9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为题,在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授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张军与大家一起重温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交流如何进一步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十一个坚持’既是方向指引、行动指南,也是科学理念、管用举措。”张军指出,人民法院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把贯彻落实《意见》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审判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砥砺前行。要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如我在诉”,既定分、更止争,对“每一个”案件都在依法裁判基础上做好细致入微的“守心”工作。“保障诉权是做实‘如我在诉’的基础。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依法及时受理,同时也要依法负责地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引导选择更合适解纷方式,真正便捷、有效、实质解决纠纷、实现‘诉求’。决不能让‘诉权’变‘诉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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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把党的领导的最大政治优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审判制度的优势运用好、发挥好。
  “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必须忠诚履职、挺膺担当,履行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职能。”张军指出,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善于跳出具体个案,从全局看风险隐患,立足司法审判实际做好防范化解工作。要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司法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结合具体案件促推政策落地见效。要主动融入、服务国家和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审理标志性、引领性案件,以公正裁判促进法治进步和社会发展。要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高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科学管理为重要支撑,以锻造法院铁军为基础性保障,努力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张军指出,要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方向和工作部署,细化具体举措,持续抓好落实。要抓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自我加压、强化管理,把“评案”与“考人”相贯通,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审判质效。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的重点内容,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最高法全体在京院领导参加。全国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培训班学员,最高法和地方各级法院干警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
赵乐际同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建言献策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记者冯家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9日下午同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交流。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建言献策,凝聚立法共识、提高立法质量。
  座谈会上,代表们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作了发言,提出意见建议。赵乐际认真倾听,同代表深入交流。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谋划推进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引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日益彰显真理力量。人大代表、人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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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履职和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赵乐际指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此前常委会会议整体审议了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本次会议安排审议总则编草案、生态保护编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法典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征集意见。希望代表继续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建言献策。
  赵乐际强调,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参与立法工作,对代表的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提出很高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全面实施宪法法律,自觉从大局和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大会期间,认真参加审议和表决,提出关于立法修法的议案、建议;闭会期间,根据安排列席常委会会议,对法案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注重发挥专业特长,把实践要求、人民期盼反映到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要配合做好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和普法工作,从代表角度讲好立法故事、人大故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主持座谈会。
张军看望慰问驻最高法复员退伍武警战士   本报北京9月9日讯记者张昊年轻的面庞朝气蓬勃,深情的叮嘱温暖人心。9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看望慰问即将光荣复员退伍的驻院武警战士,代表最高法党组和全体干警向老兵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真挚的祝福。
  “特别感谢战士们这些年出色完成各项重大任务,在保卫首都安全、维护最高法审判秩序方面的辛勤付出。你们以忠诚履职尽责、甘于吃苦奉献的行动把‘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要求落到了实处。”张军以三句话勉励复退老兵——
  永葆忠诚本色。忠诚是战士们最宝贵的品格。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始终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无论在哪个岗位、从事什么工作、经受何种考验,都要做到换装不换志、退伍不褪色。
  始终善于学习。学习是应对一切困难的法宝。部队是大熔炉、大学校,大家不仅学习到知识、本领,更养成了善于学习的意识和习惯。要继续坚持下去,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挑战,不断取得新成绩。
  发扬优良作风。好的作风是大家终身的优势。要把部队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带到新的岗位上,不论在任何领域都做到服务大局、团结友善、能打能拼,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张军同老兵们一一握手,请大家转达向家人们的诚挚问候。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党组成员、副院长茅仲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参加看望慰问。
应勇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调研并与教师代表座谈强调 以高质量教育培训服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董凡超 9月9日,在第4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前往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调研并与教师代表座谈。
  应勇实地察看中国检察文献中心,详细了解学院教学科研、交流合作、队伍建设等工作。应勇强调,中国检察文献中心是传承检察文化、弘扬检察精神、繁荣检察研究和服务检察教育培训的重要研学场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文献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拓宽文献收集渠道,完善文献管理机制,深化文献转化运用,加强文献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检察文献在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加强教学科研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服务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
  座谈会上,应勇听取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工作汇报,5位教师代表邵世星、杨会新、孙锐、周晓霞、李天昊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分享了从教经历和体会,并就进一步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出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提供了重要遵循。国家检察官学院是检察机关宣传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平台,是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重要阵地,是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重要智库,在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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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工作发展全局,突出实战、实效、实用导向,创新优化教育培训形式,统筹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检察人才,推出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努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应勇强调,要努力将学院打造成检察机关、检察队伍锤炼坚强党性的政治训练基地、提高履职质效的业务培训基地、深化理论与实践融合的教学科研基地,以高质量教育培训服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检察教育培训首先是政治培训,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检察教育培训阵地,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阐释、宣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密结合检察工作专业特点,紧盯业务弱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更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训练,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统筹抓好各级各类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完善符合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能培养体系。持续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建设,建立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相互转化机制,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不断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科研咨政水平。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滕继国一同调研并座谈。最高检办公厅、政治部,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同志及学院教师代表等参加座谈。
以法治之光守护“未”来之路 长春两级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工作进入“三审合一”时代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每一个孩子的未来,都牵动着家庭幸福的神经,关乎社会发展的根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守护成长底线、筑牢未来基石的关键防线,其专业化、系统化推进始终是司法实践的重要方向。
  7月16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这一标志性举措,不仅宣告春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迈入新阶段,更以“守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坚定姿态,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注入专业化司法力量。
三审融合
织密联动防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的成立,标志着未成年人司法从单一刑事审判向‘三审合一’(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审判转型,通过集中审理实现案件精准分流、精细审判,激活‘1+1+1>3’的协同效应。”近日,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不仅是审判模式的转变,更是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的重大飞跃,开启了未成年人审判及司法权益保护等归口管理、集中办理、专业审理的新篇章。
  事实上,长春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的专业化探索,在基层早已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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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法官为我们这个快破碎的家付出这么多……”不久前,面对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崔澜馨,当事人小军的哽咽致谢,道出了一场家庭纠纷化解后的温暖。
  双阳法院审理的小军与晓娟离婚案中,二人网恋闪婚生女后因琐事长期分居,2024年晓娟诉请离婚并主张抚养权、分割共同还贷房产。法官崔澜馨依托全省首推的“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厘清财产,同时发现晓娟离婚系冲动之举,她便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导,最终小军承诺接回妻女,法院也驳回了离婚诉求,并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孩子守护住了良好稳定的成长环境。
  该案的妥善处理,源于双阳法院的机制创新。
  “2022年7月,我们试行‘三审合一’,集中审理涉未三类案件,今年4月,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实现专业化办案。”双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玉红说。
  双阳法院打造全省首个少年审判品牌“阳·辉”,下设“阳光下的小葵花”普法、“阳光满途”护送等五个子品牌,形成司法干预、教育矫治、家庭赋能等于一体的保护平台。目前,该院已是长春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联合8家单位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研究基地”,与妇联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会同全区30余家职能部门在区综治中心成立“长春市双阳区涉未成年人纠纷预防化解中心”,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编织了一张多维发力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刚柔并济
重塑成长守护线

  “祝你生日快乐……”
  8月21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内响起生日歌——法官与检察官手捧蛋糕,为两名经历侵害的双胞胎女孩点燃蜡烛。法槌的刚毅与烛光的温情交织,驱散了孩子心中的阴霾。
  此前,新区法院审理该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依法严惩被告人。案件宣判后,法官张婷婷发现女孩父亲长期疏于看管,而女孩母亲随即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
  “我们以‘三审合一’为基础,创新实行‘首审跟踪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继续审理后续民事案件,确保保护不脱节。”长春新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薛成君介绍,得知开庭日恰逢女孩生日,法官与检察官特意准备了这场特殊的生日仪式,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
  今年4月,新区法院组建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实现“三审合一”。近期又联合公安、检察院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绿色直通机制”,打造集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专业审判于一体的综合保护平台,形成“新法未语,向阳而生”保护品牌。据悉,4个月来,新区法院对7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实刑、5人判缓刑,为34名未成年当事人提供社会调查、判后回访等服务,筑牢司法保护阵地。
  同样感受到司法温暖的,还有榆树市的小美。
  “真的感谢你们,不然俩孩子的日子没法过……”近日,小美向榆树市人民法院法官于长娟鞠躬致谢,背后是一段未成年人监护困境的破解历程。
  2019年小美与小涛离婚,两个女儿归小涛抚养,后来孩子由小涛父母照料。2024年12月,小美得知小涛及其母亲离世,想要回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却遭到小涛父亲的拒绝,遂诉至法院。
  于长娟实地走访发现,孩子生活环境恶劣、无人看管,法院经审查并听取孩子意见,依法变更了抚养权给小美,同时联合多部门评估制定帮扶计划,帮助母女三人重拾生活信心。
  “2021年7月,我们建立少年法庭后,联合教育局、民政局、志愿者协会,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犯罪安置帮教等措施落地。”榆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应书介绍,该院创新“1+2+X”工作法:“1”为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核心理念,“2”为司法、社会二维协同体系,“X”涵盖专业品牌培育、“四区联动”、深化司法延伸功能等多项配套举措,构建多方联动格局。
  “自2021年以来,榆树法院少年法庭对84人判处实刑、44人判处缓刑,使20名未成年人被告重回正轨,43名未成年当事人获判后回访、心理疏导等帮助……”榆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庭长孙利介绍,4年来共办结664起涉未案件且结案率100%。同时,该院还开展“红领巾小法庭”“小法官集训营”等活动,累计组织700余名学生参访法院,线上普法阅读量超10万次,让法治教育浸润童心。
多元共治
筑牢未保大格局

  如今,长春各基层法院的未成年人保护特色举措已呈“百花齐放”之势——南关区人民法院打造“南向阳光,关爱青苗”品牌,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案件快审快办;宽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柔性优势,将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联动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成立“未蓝护航站”,构建集案件审理、权益保障、犯罪预防、帮扶挽救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司法保护平台;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等打造大学生法治教育联盟,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新模式……全市基层法院协同发力,持续织密未成年人审判保护网络。
  “长春两级法院深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年,已形成‘审判有力度、保护有温度、治理有深度’的成熟格局。”长春中院副院长侯海霞表示,这为中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的成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长春两级法院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严惩态势,妥善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累计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等757份;针对涉未案件开设“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藏匿子女、拒绝探望等问题强化审执联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前端建成8家法治教育基地,诉中全面强化法庭教育,全市两级法院圆桌审判方式利用率同比上升74.3%;针对校园安全、校园霸凌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24份,465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1510余场次。
  “下一步,我们将以中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成立为契机,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任贵利表示,长春两级法院将持续深化“三审合一”机制改革,以法治之力为未成年人撑起澄澈蓝天,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呵护下向阳而生、茁壮成长。
青春淬火炼成钢 法治建设做栋梁 “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取得积极成效   □ 本报记者 赵婕
  
  近日,青年律师西部锻炼第二批培训班开班式在革命圣地延安举办,标志着第二批青年律师西部锻炼工作正式启动。
  2024年8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创新青年律师政治引领方式,司法部会同全国律协启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引导青年律师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学做群众工作。这一计划犹如春风中的蒲公英,吹向了广袤的西部大地。参加首批西部锻炼的近300名青年律师,奔赴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69个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这片热土上挥洒青春与汗水,实现了青年律师受锻炼、当地群众得实惠、西部律师行业有促进的多方共赢成效。
  今年,第二批300名青年律师将奔赴西部地区270余个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实践锻炼。据了解,广大青年律师踊跃报名加入西部锻炼的行列。记者注意到,在首批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中,有60多人再次提出申请,希望继续参加第二批西部锻炼,为实现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化、提升西部地区法治水平贡献力量。
青年律师在基层锻炼中成长蜕变
  “对于青年律师来说,西部锻炼不仅是个人成长的‘练兵场’,更是推动西部地区法治建设、实现区域法治均衡发展的新尝试。”站在台上这位率性洒脱的姑娘是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侨,作为第一批“青年律师西部锻炼”的代表,她在开班式上分享了自己在西藏林芝锻炼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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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告诉记者,她已报名参加第二批西部锻炼,培训班结束后,她将从延安出发,奔赴贵州省兴义市。
  “在西部锻炼这一年,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半个月,郑重地将工作中的点滴感悟、遇到的典型案件、总结的经验教训、观察到的民情民意,详细记录在一本专属的‘工作日志’里。这本日志是我个人成长的见证,更是这段西部岁月留给我的宝贵财富。”开班式上,河南固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的分享赢得了现场雷鸣般掌声。
  “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为广大青年律师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成长平台,让他们在基层实践中不断锤炼自己,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璐,是第一批“青年律师西部锻炼”的一员。培训班课间休息时,他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西部锻炼让我深刻体会到,学习法律不仅仅是熟知书本上的条文,更要把法律运用到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具体实践中。”
  去年,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帆被选派到贵州省玉屏县平溪司法所,他创新“法律宣讲+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联合调解员入农户化解纠纷,还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校园开展普法活动,覆盖师生3000余人次。易帆告诉记者:“在西部锻炼的日子里,我学会了如何用接地气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这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宝贵的财富。”
  据统计,第一批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共开展法治宣传4394次,参与调解553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5415件,代书各类法律文书近8万件,提供其他法律服务4.2万多件,为200多家党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法律服务
  青年律师的到来,为西部地区的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有效缓解了当地“找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让他们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法治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在云南省镇康县锻炼的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路康快人快语,性格开朗。她告诉记者,她在代理钟某某劳务纠纷案时,通过现场勘查和法律研析,破解责任推诿,为遗属争取到79.2万元分期赔偿,并推动企业完善安全制度;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积极沟通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助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安徽青合青(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昕昊向记者回忆,在宁夏灵武市城区司法所锻炼期间,他凭借专业法律素养为受援母亲成功争取到孩子抚养权。这一温暖案例,正是切实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生动缩影。
  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占淑莹克服零下30摄氏度严寒和语言障碍,全年调解纠纷82件,成功化解4起重大死亡赔偿案和十年宅基地积案,代理法援案件29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7万元。她用实际行动让法治观念深入牧区百姓心中,提高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秀和山东沭章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东,通过法律援助为群众挽回损失,参与调解与普法,让当地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像这样的故事在西部各地还有很多,青年律师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西部百姓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提升了他们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西部律师行业在交流中蓬勃发展
  “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不仅为西部百姓带来了实惠,也为西部律师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与东部地区青年律师的交流与合作,西部律师行业在业务经验、服务理念等方面得到了提升,推动了西部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
  面对同类案件可以提供新的视角、在服务流程中有几个高效的实操要点可以结合西部产业特点来用、应对类似的纠纷案例可以调整策略提高效率……培训班课间,第一批和第二批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们在互相交流着如何提高当地法律服务技能。
  上海市海华永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琼是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他在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司法局工作时,参与行政复议、项目招投标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审查各类合同40余份,提升了当地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像他一样,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们搭建了地区间法律行业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了不同地区律师在业务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学习。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说:“‘青年律师西部锻炼’为东中西部法治建设交流合作提供了良好平台。陕西省司法厅将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与东中部省市的沟通协作,推动理念互补、思路互学、工作互动、业务互促,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卫东说:“西部锻炼密切了派出地和接收地的联系,建立起行业发展同题共答的‘连心桥’,让青年律师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我们还深化西部锻炼成果,与新疆和田司法局开设‘百名律师和田行’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北京援疆三年工作清单;将‘西部律师研修计划’名额向西部青年律师倾斜,吸纳更多的西部青年律师到京跟班学习。”
  “‘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是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发展的创新实践,作为来自西部地区的我们真切感受到了‘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深远意义。”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局长廖红梅说。
  延安精神,永放光芒;革命薪火,代代相传。
  第二批“青年律师西部锻炼”培训班结束后,300名青年律师将从这片孕育了伟大精神的革命圣地整装起航,带着法治为民的希望种子奔赴祖国西部各地,循着革命先辈的足迹投身西部法治建设,为实现西部法治事业蓬勃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广西平南打造“法治会客厅”特色品牌 组团入企问诊 精准开出良方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本报通讯员 陈姝霖

  9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平山镇竹木芒藤编织产业园区内,一个个编织成品错落摆放,空气中浮动着草木交织的清香。
  10时30分,一场专为当地特色编织企业“量身定制”的法治问需活动在园区内举行。平南县各政法机关负责人、律师与多家竹木芒藤编织企业代表围坐一堂,聚焦竹木芒藤编织行业特有的法治痛点,开展精准答疑和现场服务。
  “编织行业用工老龄化显著,部分从业者超60岁无法正常参保,如何保障其权益并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有同行企业模仿我厂已申请外观专利的编织产品,如何快速维权?”
  “我们办理出口产品公证时,因部分原材料采购凭证不合规,导致公证多次延误,影响货物报关时效,
  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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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结合我们编织行业出口需求,提供定制化公证材料清单?”
  ……
  活动现场,企业代表提问踊跃,接连抛出多个涉及劳动用工、安全责任、知识产权、财产保全、租赁纠纷等多方面的实际问题。
  面对企业关切,政法单位负责人一一作出专业而细致的回应——
  平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寒梅率先结合典型案例,将合同履约、知识产权等常见法律风险层层剖析,令人豁然开朗;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科光详细解读涉企法律风险防控政策,为企业送上“定心丸”;平南县司法局副局长刘云就公证服务等需求,提供了清晰明确的办事指引;平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人黄绍键针对企业关心的涉企经济犯罪、仓储安防和通勤安全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以前是我们上门找政法机关,有时甚至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现在是政法机关主动上门找我们。这样的‘法治会客厅’就像为我们开的‘专家门诊’,方子对症、实时解难。”平南县百思特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莫思明感慨道。
  莫思明口中的“法治会客厅”,正是平南县政法系统机制创新的缩影。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开门纳谏、敲门问诊,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理念,创新打造‘法治会客厅·政法护企面对面’品牌,每季度聚焦一个本地的重点产业,既邀请企业家‘面对面’提诉求,也组织政法各部门‘组团式’解难题。”平南县委政法委委员、政工室主任韦少梅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面对面”互动只是平南县政法机关服务企业的起点。记者了解到,政法机关会后还会认真梳理收集的意见建议,联合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限时办结,将企业的“需求清单”精准转化为政法机关的“履职清单”,让政企交流从“一次性沟通”升级为“全周期服务”。
  “从企业反映的问题中,我们也更清晰掌握了竹木芒藤编织企业在发展中的实际需求,为我们今后更精准地提供政法服务指明了方向。”韦少梅说。
  在热烈的讨论中,时针不知不觉指向12点,企业代表们仍意犹未尽,接连抛出新的问题。
  12时30分许,随着法院负责人就一个土地租赁问题作出细致回应,这场法治问需活动才暂时告一段落。
  “今天不仅把以前不懂的问题弄明白了,还拿到了政法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今后有啥困惑直接找他们,心里亮堂多了。”广西平南富来工艺编织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边念叨着,一边小心折好桌面上那张记着各政法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的纸,轻轻放进随身的布袋里。
  正午时分,阳光直晒在竹木芒藤编织产业园区里,气温不断攀升,空气中的草木清香中混夹着满溢的收获感,仿佛这场法治互动的余温还在继续升腾。
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激励广大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团结奋进
  □ 新华社记者

  来自历史的回响,也是面向未来的启示。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广大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引发热烈反响。
  大家表示,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伟大抗战精神进一步化作团结的力量、奋进的动力,不惧任何艰难险阻,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在民族复兴征程上夺取新的伟大胜利。
凝心聚力,弘扬伟大抗战精神
  天安门广场,红旗猎猎。直升机组成巨大“80”字样从空中飞过,仿佛拉开峥嵘岁月的卷轴。
  “共同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坚定有力,回荡在亿万人心间。
  天安门城楼上,80岁的“人民科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叶培建感慨万千。这位抗战老兵的后人,亲历了我国航天事业从弱到强的跨越,见证了父辈历尽艰辛守护的祖国如何奔赴星辰大海。
  “当科学技术赋予国家更多底气,别人才不会居高临下地对待你。”叶培建说,“我们一代代科技工作者要始终以国家民族命运为己任,将个人追求融入国家需要,为强国建设作出更多科技创新的贡献,为维护世界和平提供更加强大的中国力量。”
  众力并则万钧举,人心齐则泰山移。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指出:“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中国人民以铮铮铁骨战强敌、以血肉之躯筑长城,取得近代以来反抗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
  “时代虽然不同,但抗战精神始终烛照前路。”在南京,江苏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院研究员谌玉洁一边收看电视直播,一边奋笔写下体会:强国建设征程中,百折不挠的信念是攻坚克难的密码;民族复兴的漫漫征途上,当有“持久战”的定力与韧性……
  上海交通大学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成立以来,收集历史遗存,创作学术成果,向世人昭示二战正确历史叙事和战后国际秩序之由来。
  “习近平总书记揭示出抗日战争的重大意义——‘中国人民以巨大的民族牺牲,为拯救人类文明、保卫世界和平作出了重大贡献’。”现场聆听重要讲话,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特聘教授、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首席专家程兆奇深有感触,“坚持正确二战史观,坚决捍卫历史真相,我们研究者要更好地立足本职,履行使命。”
  松花江畔,“抗战14年的黑龙江——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展”在东北烈士纪念馆正式对外开放。依托这个展览,“龙江开学第一课”已面向全省大中小学学生开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警示’,让我感受格外深刻。铭记历史,才能不让历史悲剧重演!”东北烈士纪念馆馆长佟国波说,要通过更多展览梳理东北抗战历程,让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年学生重温红色历史,赓续精神血脉,激扬起更加深沉炽热的家国情怀。
自立自强,不惧任何艰难险阻
  由国产发动机驱动,受阅战机呼啸而过。在现场观礼的中国航发东安首席技能专家刘加良眼中,这是“把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奋斗答卷。
  “总书记说‘中华民族是不畏强暴、自立自强的伟大民族’,激励我们在困难面前绝不退缩。”刘加良说,航空发动机事业没有“休止符”,打造国之重器容不得丝毫懈怠,未来要不断与“精度”较劲,与“极限”对抗,让手中紧握的工具、笔下严谨的数据,继续成为攻克“卡脖子”难题的坚强力量。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面对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进步与反动的生死较量,中国人民同仇敌忾、奋起反抗,为国家生存而战,为民族复兴而战,为人类正义而战。”习近平总书记的话音在耳,北京美术家协会副主席邹锋不禁遥望巍然矗立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在那上面,镌刻着中国近现代一幅幅可歌可泣的历史画面。
  “作为文艺工作者,我们要以手中的笔墨来塑造国家形象、传播国家价值,用与时俱进的优秀作品讲好中国人民坚定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一边的故事。”邹锋说。
  越是艰险越向前。走过抗战烽火,哈尔滨工业大学艰苦创业,打造了一大批国之重器,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通过直播全程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哈工大副校长范峰倍感振奋。
  “作为一名大跨度空间结构领域的科研人员,我致力于以更少重量实现建筑更大覆盖、更强稳定和更长寿命。”范峰说,“未来,我将更坚定地勇闯创新无人区,为我国早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让中华民族的‘和平大跨度结构’更加宽广。”
  今天,人类又面临和平还是战争、对话还是对抗、共赢还是零和的抉择。
  从在抗战硝烟中保障前线通信,到如今参与反恐维稳、海上护航,中国电子所属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始终在通信领域为和平发展贡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让熊猫汉达受阅装备总师刘剑锋坚定了信念:“企业一路走来,对祖国强大和世界和平的不易感受深刻。作为新时代军工人,我们将传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为强军事业添砖加瓦,为捍卫和平提供坚强保障。”
  “与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4级中国哲学博士研究生经典有了坚定目标:“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和底气,同时让世界更好认识中国、了解中国,更好促进和平与发展,是人文社科研究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踔厉奋发,向着民族复兴伟业
  历史承载过去,也启迪未来。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必将胜利!’总书记的讲话如此振奋人心。”纪念大会现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梁思思强忍激动泪水。
  走进胡同院落,了解各方需求,如绣花针般织补老城更新的设计蓝图,力求在舒适便利与历史风貌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梁思思说:“我将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中国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尽一份力。”
  在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全体职工集中观看纪念大会直播。校长方妍与师生一同回顾抗战时期附中前身成志学校随清华南迁、坚持办学的历程,并分享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学习体会:“当胸怀家国,以创新进取应对时代变革,肩负起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责任!”
  团结奋进,我们将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习近平总书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要求,北京友谊医院危重症医学副教授支德源铭记在心。作为一名重症医学专家,他多次参加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这是第一次坐在天安门广场观礼台上:“抗战时期,医务工作者在炮火中救死扶伤。传承先辈精神,我一定要当好新时代的人民健康卫士。”
  多年扎根基层电力系统,自主研发多项创新专利,国网金华供电公司汇智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张文明带领团队干劲更足:“遵循总书记的指引,我将继续践行初心使命,把平凡岗位当成民生服务‘战场’,在守护万家灯火的征途上笃定前行。”
  “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发出铿锵号召,催人奋进。
  “山河已然无恙,吾辈仍当自强。”西安交通大学钱学森书院2022级本科生凌宇韬说,要将爱国情、强国志转化为勤学笃行、服务国家的实际行动,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吉林长春,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师生集中观看纪念大会直播。在这堂生动而深刻的“大思政课”上,热烈的掌声一次次响起。高中第三党支部书记徐微说:“80年前,前辈们用胜利告诉世界‘中国能行’;今天,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我们要用奋斗证明‘青春能行,中国的未来能行’。”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 书写教育强国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的回信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播种希望与未来   □ 新华社记者

  在第4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回信,充分肯定他们展现了人民教师的情怀和担当,深切勉励他们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的贡献,并在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传道授业、教书育人,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每到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总是以各种方式给教师们送来祝福,这次又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回信,让我感到浓浓暖意。”收到回信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第一完全小学特岗教师王雪莲难掩激动。
  “从教近20年,我体会到教育就是用生命影响生命的过程。”王雪莲说,“我将认真学习总书记回信精神,扎根三尺讲台,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通过日复一日的坚持,点亮更多高原孩子的梦想。”
  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20年来,累计选聘特岗教师118万人到中西部农村学校任教,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取得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回信中说我们‘展现了人民教师的情怀和担当’,我深感使命光荣。”黑龙江省汤原县香兰镇中学特岗教师王昕欣说,“乡村孩子渴求的不仅是知识,也需要精神上的陪伴和鼓励。未来,我要继续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长期以来,许多教师默默坚守在广袤的中西部地区,书写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精彩篇章。
  “去年儿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给我们学校的学生回信,今年教师节来临之际又对特岗教师群体提出要求。总书记对中西部教育的关怀一以贯之,我们备受鼓舞。”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之江小学教师高毅慧表示,未来工作中,将注重以技术赋能教育公平,进一步打造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满足不同孩子的成长需要,让学校越办越好。
  “用心用情呵护引导孩子们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回信中的这句话,令西藏日喀则市南木林县第二完全小学教师刘乙莹感到奋进的方向更加明晰。一年前,这位来自山东的“95后”姑娘研究生毕业后,主动选择到西部任教。
  “教育是一场薪火相传的接力,我们必须跑好属于自己的一棒。我要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中,始终牢记立德树人使命,通过日常教学带动各民族孩子心怀感恩、好好学习,让他们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刘乙莹说。
  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
  “总书记在回信中说‘继续坚守教育初心,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我将不断探索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加强和青年教师间的互学互助,让教学形式更加丰富、教学内容更有质量,为培养更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中学教师刘玉忠说。
  “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亓振华表示,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启迪学生心灵、激扬青春斗志。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迅速发展。作为一名职教教师,我的干劲更足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师徐迅说,“职业教育前景广阔,职教教师必然大有可为。我将牢记总书记要求,培养更多有一技之长的学生,让每个青年都能在新时代书写自己的青春篇章。”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新时代教师工作,教育部门重任在肩。
  “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优化升级‘特岗计划’,重点加强思政、科学教育和音体美劳等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同时深入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等,为中西部地区培养补充更多优秀教师,以师资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以乡村教育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俞伟跃说。
  三尺讲台系国运,一生秉烛铸民魂。
  “教育强国,需要我们一代代教育工作者扎扎实实干出来。我要继续把赤诚的心投入到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的事业中,在三尺讲台播种希望与未来,让更多孩子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好少年,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的贡献。”安徽省霍邱县长集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张华健说。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推进“大金砖合作” 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为金砖国家共创美好未来指明方向   □ 新华社记者

  9月8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线上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金砖国家作为全球南方第一方阵,要坚持弘扬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共同捍卫多边主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进“大金砖合作”,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持多边主义,捍卫国际公平正义”“坚持开放共赢,维护国际经贸秩序”“坚持团结合作,凝聚共同发展合力”——习近平主席在峰会上提出的三点建议,引发金砖国家各界人士强烈共鸣。
  多国人士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习近平主席的重要讲话深刻洞察时代潮流大势,彰显中国不畏国际风云变幻推动金砖国家团结合作的大国担当,为金砖国家共创美好未来指明方向,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坚持多边主义,捍卫国际公平正义
  2025年9月1日,在天津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习近平主席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8日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线上峰会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主席进一步指出:“历史昭示我们,多边主义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依靠。我提出全球治理倡议,旨在推动各国携手行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
  各国人士表示,面对国际局势风云变幻,中国始终旗帜鲜明地捍卫多边主义。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切中要害,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供公正可持续的新路径,将引领国际社会凝聚共识、增进协作。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体现着和平发展的理念。”南非自由州大学研究员、经济学家塔法兹瓦·鲁齐费说,中国直面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的突出问题,团结引领全球南方国家,维护战后国际秩序,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为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作出重要贡献。
  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副教授奥列格·季莫费耶夫说,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系列全球倡议旨在破解国际难题、应对全球挑战,已经逐渐成为世界共识。全球治理倡议正是对此前三大全球倡议的拓展和深化。中国始终以务实态度和多元方式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完善持续贡献力量。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夯实多边主义根基”“积极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提升全球南方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通过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更好应对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阐明中国主张。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金砖国家合作研究中心主任王磊说,习近平主席的重要讲话,展现了中国坚决维护战后国际秩序、坚定捍卫国际公平正义、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立场,表明中国愿推动金砖国家同广大全球南方国家团结合作,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应对挑战、凝聚共识提供了重要现实指导。
  埃塞俄比亚政策研究所高级顾问巴鲁·德米西说,当前全球治理体系存在诸多不公,全球南方的声音应当得到更多倾听,各国的正当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精准回应各方应对共同挑战的期盼,展现中方将同其他金砖国家一道坚定推进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的意愿,为变乱交织的世界注入宝贵确定性。
坚持开放共赢,维护国际经贸秩序
  “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各国发展离不开开放合作的国际环境,谁也不能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习近平主席在重要讲话中深刻把握开放合作大势,着眼世界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的现实,为各国携手应对挑战、推动世界经济繁荣发展指明前进方向。
  “要坚定不移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要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要倡导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阐明的重要主张,让伊朗德黑兰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任哈米德·瓦法埃印象深刻。他说:“习近平主席强调的三个‘要’,是应对乱局的战略灯塔,为全球南方国家指明了在开放合作中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的路径。”
  南非经济学家桑迪莱·斯瓦纳说,当前国际经贸秩序正面临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严重冲击,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三个“要”适逢其时,为全球经济发展注入了信心。在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贸秩序中,金砖国家扮演着重要角色,展现出推动开放、合作与共享的强大潜力。
  “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强调让全球南方国家公平参与国际合作、共享发展成果,坚定了各国共同发展的信心。”印度尼西亚大学国际关系专家约恩·马哈茂迪说,作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平台,金砖合作机制必将持续为全球南方国家捍卫正当发展权利提供坚实支撑。
  “习近平主席的讲话释放了面向未来共同行动的信号。”埃及埃中商会秘书长迪亚·赫尔米说,“我们必须在世贸组织规则和法律框架下公平分享机会,并推动实现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他认为,金砖国家正是这一公平开放理念的先行者,将在维护全球经济秩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坚持团结合作,凝聚共同发展合力
  习近平主席在重要讲话中指出,金砖国家要“坚持团结合作,凝聚共同发展合力”,指引着金砖国家增强以团结合作应对困难挑战的信心。
  习近平主席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让阿联酋沙迦大学教授优素福·卡比深有感触。他表示,团结合作是金砖国家的战略选择,更是各方携手应对逆流冲击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习近平主席的重要讲话传递出一个核心意涵——金砖国家越是团结一致,就越能在浪潮中稳健前行。”
  金砖国家人口占世界近一半,经济总量约占世界30%,贸易总额占世界五分之一……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以“大富矿”“大工厂”“大市场”描述金砖国家的可观体量和发展潜力。
  印度智库观察家研究基金会前主席苏丁德拉·库尔卡尼说,习近平主席强调了金砖国家在多领域的资源优势和互补优势,这些正是实现共同发展的关键因素。包括印度、中国、印尼等人口大国在内的金砖国家正朝着各自的现代化目标加速迈进,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稳步提升,用好这些发展优势将为全球南方崛起注入强劲动力。
  金砖国家合作越紧密,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底气就越足、办法就越多、效果就越好。巴西圣保罗州立大学经济与国际研究所主任马科斯·皮雷斯表示,金砖合作机制代表着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需要稳定平台和强有力政策来巩固合作,应对单边冲击。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有效促进了各方的资金、人员、技术流通,在经贸、金融、科技等领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
  从强调“独木不成林”,到指出金砖国家“攥起来就是一只拳头”,再到此次讲话中将金砖比作“大船”,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平台上反复强调团结合作的重要性。
  印度尼西亚独立智库专家乌塔马表示,“大金砖合作”能够帮助欠发达国家降低风险,为解决复杂问题提供多元化方案,提升全球南方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让发展的基础更牢、动能更足。“习近平主席的比喻蕴含重要启示:只有秉持团结精神开展务实合作,才能实现互利共赢,为各国人民创造更多福祉,共创金砖国家的美好未来。”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张军在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授课强调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   本报北京9月9日讯记者张昊今年是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5周年。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了怎样的成效?还存在哪些不足?如何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落实,更好书写党领导人民司法的新篇章?9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为题,在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授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张军与大家一起重温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交流如何进一步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十一个坚持’既是方向指引、行动指南,也是科学理念、管用举措。”张军指出,人民法院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把贯彻落实《意见》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审判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砥砺前行。要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如我在诉”,既定分、更止争,对“每一个”案件都在依法裁判基础上做好细致入微的“守心”工作。“保障诉权是做实‘如我在诉’的基础。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依法及时受理,同时也要依法负责地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引导选择更合适解纷方式,真正便捷、有效、实质解决纠纷、实现‘诉求’。决不能让‘诉权’变‘诉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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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把党的领导的最大政治优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审判制度的优势运用好、发挥好。
  “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必须忠诚履职、挺膺担当,履行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职能。”张军指出,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善于跳出具体个案,从全局看风险隐患,立足司法审判实际做好防范化解工作。要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司法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结合具体案件促推政策落地见效。要主动融入、服务国家和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审理标志性、引领性案件,以公正裁判促进法治进步和社会发展。要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高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科学管理为重要支撑,以锻造法院铁军为基础性保障,努力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张军指出,要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方向和工作部署,细化具体举措,持续抓好落实。要抓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自我加压、强化管理,把“评案”与“考人”相贯通,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审判质效。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的重点内容,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最高法全体在京院领导参加。全国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培训班学员,最高法和地方各级法院干警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
赵乐际同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建言献策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记者冯家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9日下午同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交流。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建言献策,凝聚立法共识、提高立法质量。
  座谈会上,代表们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作了发言,提出意见建议。赵乐际认真倾听,同代表深入交流。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谋划推进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引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日益彰显真理力量。人大代表、人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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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履职和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赵乐际指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此前常委会会议整体审议了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本次会议安排审议总则编草案、生态保护编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法典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征集意见。希望代表继续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建言献策。
  赵乐际强调,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参与立法工作,对代表的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提出很高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全面实施宪法法律,自觉从大局和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大会期间,认真参加审议和表决,提出关于立法修法的议案、建议;闭会期间,根据安排列席常委会会议,对法案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注重发挥专业特长,把实践要求、人民期盼反映到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要配合做好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和普法工作,从代表角度讲好立法故事、人大故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主持座谈会。
应勇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调研并与教师代表座谈强调 以高质量教育培训服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董凡超 9月9日,在第4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前往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调研并与教师代表座谈。
  应勇实地察看中国检察文献中心,详细了解学院教学科研、交流合作、队伍建设等工作。应勇强调,中国检察文献中心是传承检察文化、弘扬检察精神、繁荣检察研究和服务检察教育培训的重要研学场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文献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拓宽文献收集渠道,完善文献管理机制,深化文献转化运用,加强文献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检察文献在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加强教学科研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服务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
  座谈会上,应勇听取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工作汇报,5位教师代表邵世星、杨会新、孙锐、周晓霞、李天昊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分享了从教经历和体会,并就进一步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出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提供了重要遵循。国家检察官学院是检察机关宣传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平台,是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重要阵地,是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重要智库,在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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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工作发展全局,突出实战、实效、实用导向,创新优化教育培训形式,统筹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检察人才,推出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努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应勇强调,要努力将学院打造成检察机关、检察队伍锤炼坚强党性的政治训练基地、提高履职质效的业务培训基地、深化理论与实践融合的教学科研基地,以高质量教育培训服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检察教育培训首先是政治培训,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检察教育培训阵地,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阐释、宣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密结合检察工作专业特点,紧盯业务弱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更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训练,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统筹抓好各级各类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完善符合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能培养体系。持续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建设,建立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相互转化机制,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不断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科研咨政水平。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滕继国一同调研并座谈。最高检办公厅、政治部,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同志及学院教师代表等参加座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仲裁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时建议 完善线上仲裁与数据安全衔接规则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9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仲裁法修订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时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三审稿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凝聚共识,制度设计合理、内容完备,已基本成熟,建议审议通过。同时,与会人员针对具体条文的完善提出修改意见。
  修订草案三审稿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对此,骆源委员建议,把这一规定修改为“经当事人同意,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这样可以更好地体现本法关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周光权委员提出,在写法上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在线审判的规定,修改为“经当事人同意,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理由是,大量的仲裁活动还是应该在线下进行,这样修改可以确保仲裁活动原则上还是要到仲裁庭去,双方交换证据质证,使整个仲裁活动更加公正。
  吴晶委员认为,修订草案三审稿第十一条明确,仲裁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的,与线下仲裁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很有必要。为进一步提升线上仲裁的公信力和可靠性,使其真正成为高效解决纠纷的途径,建议完善线上仲裁与数据安全、程序公正的衔接规则。比如,可以增加一些内容,增设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强制性规定,要求仲裁平台需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并对仲裁过程中的电子证据存证、传输、存储的安全性提出明确标准,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者丢失,保障线上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还要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比如,明确当事人在线上仲裁中有权获得必要的技术协助,并规定若因技术故障导致程序中断或者权利受损,要有补救措施和重新仲裁的机制。
  汤维建委员指出,修订草案三审稿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对此,建议在该规定中增加时间限定,比如,撤回仲裁申请后7日内反悔的;对于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中的“仲裁规则没有规定的,由仲裁庭根据案件情况,按照便利争议解决的原则确定仲裁地”,建议修改为“仲裁规则没有规定的,由仲裁机构所在地作为仲裁地”。
  王学成委员建议,在修订草案三审稿第五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具体表述为:“仲裁庭有权决定仲裁中的程序事项,并以仲裁庭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当事人约定和仲裁规则规定的除外”。理由是,仲裁庭对仲裁程序具有最终决定权是当今国际仲裁的通行规则。在国内仲裁工作中,虽然现行仲裁法没有规定仲裁庭的程序决定权,但是出于保证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的目的,很多仲裁机构仍然通过其仲裁规则,对这一内容作出规定。通过立法的方式补充“程序决定权”,有助于我国仲裁立法更好适应国内仲裁实际,在保障仲裁合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将仲裁程序灵活性的优势最大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原子能法草案三审稿时建议 国家建立相关科技创新基地和公共研发平台   本报讯记者蒲晓磊9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原子能法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时普遍认为,草案三审稿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已经比较成熟,建议审议通过。同时,与会人员针对具体条文的完善提出修改意见。
  原子能法草案三审稿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活动,在科学技术奖励、产业发展、财政、税费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对此,许安标委员指出,原子能是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领域,并不是在每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内都有相关开发利用研究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包含了乡一级人民政府,这样规定的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如何?建议写得更准确一点,比如改为有关人民政府,重点指向中央、省级以及设有核电站、核科学研究机构的市级政府给予支持,不要规定得很宽泛”。
  草案三审稿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公开征集原子能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需求建议,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原子能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对此,吴立新委员指出,核能技术的研发门槛比较高,一般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很难拿到核材料进行实验。既然相关单位很难拿到核材料进行研发,国家应该建立公共的研发平台。因此,建议将草案三审稿第十三条中的“国家建立原子能领域相关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修改为“国家建立原子能领域相关科技创新基地和公共研发平台”,这样可以使更多的科研院所和高校企业能参与原子能科学技术开发的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三审稿时建议 增设检察公益诉讼相关条款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9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委员们认为,草案三审稿充分吸纳各方意见,设立制度明确,框架结构合理,内容总体可行。同时,委员们提出了多方面的意见。
  分组审议中,多名委员建议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链条监管和系统治理亟待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协同,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具有独特的作用。”鲜铁可委员建议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增加一款,“对违反本法规定,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三审稿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配套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有利于加强专门法与单行法的衔接和完善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吕世明委员说。
  分组审议中,还有委员关注到法律通过后如何有效落地的问题。
  李巍委员指出,一方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新设了一系列制度、机制,涉及部门广、程序多、关系复杂,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使有关部门和单位、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知悉知晓、准确掌握、有效执行、自觉遵守。另一方面,应抓紧制定有关配套制度措施和实施细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尤其是要厘清该法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相互关系。此外,还要及时清理与本法不一致的相关措施规定。
国家公园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审议 进一步体现国家公园的全民公益性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国家公园法草案三审稿9月8日上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根据各方意见,草案三审稿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立法目的,明确国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充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增加国家公园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协同保护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多项国家公园管理措施,并增加内容体现国家公园全民公益性。
  草案三审稿明确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同时增加规定,设立国家公园后,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将国家公园作为特定区域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对拟开展的生态修复活动和原有居民生产生活活动等作出安排。此外,还进一步明确国家公园所在地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及相关活动管理等事项制定具体办法。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体现国家公园全民公益性,完善了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的内容。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自然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育全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指导、扶持有关居民、企业等积极参与国家公园的保护。
  9月8日下午对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时,多位常委会委员在发言中对国家公园的公益性予以关注,建议进一步凸显国家公园的公益性。
  “全民公益性是国家公园的重要特征,是真正的、无可争议的公共利益。”吕忠梅委员建议增加提起公益诉讼的规定,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沈金强委员建议草案第四十一条增加一款,即“经营性服务机构应当为一些特殊人员提供必要的免费服务”,以体现国家公园的公益性。
  “目前草案仅仅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没有体现出国家公园保护特殊法律责任的含义和要求。”汤维建委员建议增加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家公园的保护需要,可以采取发布环保禁令,提起预防性公益诉讼,作出惩罚性赔偿财产等方式,全面追究侵权行为人的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
  苻彩香委员建议在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心区允许开展的活动范围中增加“经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批准的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标本采集,以宣传国家公园为目的的公益性宣传拍摄活动”的内容,这也是让民众近距离了解国家公园的一种有效科普方式。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9月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正草案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同时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先授权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开。
  修正草案授权国务院对排放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并制定试点实施办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规定国务院自试点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及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 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9月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议案的说明。说明介绍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举措。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采用了“序言+7章”的体例,共62条。7章分别是: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总则章,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指导思想,阐释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概念,规定民族平等、团结、进步以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重要原则。
  在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章,草案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五个认同”、树立正确“五观”,并规定了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弘扬、理论研究、宣传教育等有关的机制和载体。
  在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章,草案规定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条件和要求,包括促进各民族和谐融居、互嵌式发展,以及通过学校教育、青少年交流、文化体育、旅游、网络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具体规定。
  在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章,草案围绕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规定了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赋予三个意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安边固边兴边、移风易俗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在保障与监督章,草案明确民族工作格局和制度机制,规定相关机构、组织和公职人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方面的职责要求等内容。
  草案还坚持引导性与约束性并重,设置了法律责任专章。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 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应动态调整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二审稿9月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修正草案一审稿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具体管理规定。有的常委会委员、社会公众提出,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应动态调整。对此,修正草案二审稿将有关规定修改为“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修正草案一审稿第三条第二款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情节严重的,增加了并处罚款。有的地方、社会公众提出,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涉及多个主体、多个环节,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需进一步研究论证。对此,修正草案二审稿聚焦此次修法针对的特定问题,明确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新学期交通安全宣教工作   本报讯 记者张晨 2025年秋季开学之际,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部署开展新学期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情景仿真、案例解析、趣味游戏、沉浸体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持续推动交通安全进屏幕、进课堂、进家庭,带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会公益力量不断丰富交通安全知识体系,为全社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供支撑。
  针对儿童、少年等不同年龄阶段出行方式特征,结合开学季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全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央视少儿、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交通安全主题课全国直播联动。聚焦当下交通安全形势与常见风险防范知识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设计了系列交通安全卡通海报,在中小学校中使用。同时,为推动“小手拉大手”共上一堂交通安全开学课,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体育青少节目中心联合录制了“知危险 会避险”2025年秋季开学交通安全主题课,并针对少年儿童不同学龄段认知特点和安全风险,进行了分龄化设计。面向学龄前儿童和小学生低年级群体,重点讲解路口、小区门口、公路口等高风险场景的安全风险识别。面向小学生高年级和中学生,则通过汽车安全试验系统介绍安全骑行、法律规范等应知应会内容,旨在进一步强化中学生群体的安全责任意识与避险自护技能。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广大家长,家校警携手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知识科普,共同守护平安上学路。特别要关注在小区出入口、道路路口和公路沿线等场景下的安全风险,也要注意日常培养孩子“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能力,帮助养成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
辽宁法院76名院领导带头讲授“开学第一课”   本报讯 记者张国强 韩宇 近日,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全省法院深入开展“辽法护蕾”专项行动,76名法院院长、副院长带头走进校园、走上讲台,为孩子们讲授“开学第一课”。
  连日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和抚顺、丹东、锦州、阜新、辽河等12位中院院长深入辖区学校,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典型案例,围绕网络安全、自我保护、反校园欺凌等内容,开展精准普法活动。郑青走进东北育才学校,以“法治护航逐梦青春”为题,为440名高一新生、班主任及家长代表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拉开了新学期“辽法护蕾”专项行动的序幕。
  据介绍,辽宁共有900余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优势和普法作用,立足职能、精准发力,为广大师生提供广覆盖、精细化的普法服务。今年秋季开学之初,在院长带头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基础上,全省法院面对青少年群体广泛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沈阳法院与沈阳市第二十中学共同举办“十八而志 明法笃行”法治成人礼主题活动,围绕宪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教育。丹东法院持续以“丹法·护苗”司法保护品牌为依托,坚持审判职能和社会治理相结合、教育引导和司法保护相统一的原则,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自2022年“辽法护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辽宁法院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创建作为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全省各地区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了沈阳“点亮明天、阳光同行”、大连“润青葵·连未来”、鞍山“‘鞍’心护‘未’”、抚顺“节节高”、丹东“丹法·护苗”、阜新“育红工程”等特色工作品牌,推进辽宁法院“辽法护蕾”品牌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辽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影响力。
黑龙江高院联合两部门进校普法   本报讯记者张冲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女法官协会、省妇联走进育红小学开展“法与童行 治与童在”儿童普法活动。
  据介绍,普法活动以《小熊铅笔盒》和《我的“小钱包”保卫战》两个法治情景剧开篇,邀请师生志愿参演,通过点评未成年人在面对生活中法律问题时的正确做法和错误行为,引导未成年人从中吸取经验与教训。法官从生活中的民事权益保护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预防入手,向学生讲授压岁钱管理、未成年人消费、网络打赏、高空抛物、校园霸凌、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此次普法活动是黑龙江高院与省妇联落实“少年儿童心向党 牵手护航伴成长”2025关爱儿童活动的重要举措,为今后双方不断探索更高效的联动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片新闻   近日,“守护北疆蒙芽”开学季宣传教育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第九中学拉开帷幕,活动当天,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为新入学的初中生带来了一堂意义非凡的“开学第一课”。图为授课现场。 本报记者 常煜 本报通讯员 蒿浩 摄  
广西平南打造“法治会客厅”特色品牌 组团入企问诊 精准开出良方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本报通讯员 陈姝霖

  9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平山镇竹木芒藤编织产业园区内,一个个编织成品错落摆放,空气中浮动着草木交织的清香。
  10时30分,一场专为当地特色编织企业“量身定制”的法治问需活动在园区内举行。平南县各政法机关负责人、律师与多家竹木芒藤编织企业代表围坐一堂,聚焦竹木芒藤编织行业特有的法治痛点,开展精准答疑和现场服务。
  “编织行业用工老龄化显著,部分从业者超60岁无法正常参保,如何保障其权益并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有同行企业模仿我厂已申请外观专利的编织产品,如何快速维权?”
  “我们办理出口产品公证时,因部分原材料采购凭证不合规,导致公证多次延误,影响货物报关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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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结合我们编织行业出口需求,提供定制化公证材料清单?”
  ……
  活动现场,企业代表提问踊跃,接连抛出多个涉及劳动用工、安全责任、知识产权、财产保全、租赁纠纷等多方面的实际问题。
  面对企业关切,政法单位负责人一一作出专业而细致的回应——
  平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寒梅率先结合典型案例,将合同履约、知识产权等常见法律风险层层剖析,令人豁然开朗;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科光详细解读涉企法律风险防控政策,为企业送上“定心丸”;平南县司法局副局长刘云就公证服务等需求,提供了清晰明确的办事指引;平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人黄绍键针对企业关心的涉企经济犯罪、仓储安防和通勤安全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以前是我们上门找政法机关,有时甚至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现在是政法机关主动上门找我们。这样的‘法治会客厅’就像为我们开的‘专家门诊’,方子对症、实时解难。”平南县百思特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莫思明感慨道。
  莫思明口中的“法治会客厅”,正是平南县政法系统机制创新的缩影。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开门纳谏、敲门问诊,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理念,创新打造‘法治会客厅·政法护企面对面’品牌,每季度聚焦一个本地的重点产业,既邀请企业家‘面对面’提诉求,也组织政法各部门‘组团式’解难题。”平南县委政法委委员、政工室主任韦少梅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面对面”互动只是平南县政法机关服务企业的起点。记者了解到,政法机关会后还会认真梳理收集的意见建议,联合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限时办结,将企业的“需求清单”精准转化为政法机关的“履职清单”,让政企交流从“一次性沟通”升级为“全周期服务”。
  “从企业反映的问题中,我们也更清晰掌握了竹木芒藤编织企业在发展中的实际需求,为我们今后更精准地提供政法服务指明了方向。”韦少梅说。
  在热烈的讨论中,时针不知不觉指向12点,企业代表们仍意犹未尽,接连抛出新的问题。
  12时30分许,随着法院负责人就一个土地租赁问题作出细致回应,这场法治问需活动才暂时告一段落。
  “今天不仅把以前不懂的问题弄明白了,还拿到了政法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今后有啥困惑直接找他们,心里亮堂多了。”广西平南富来工艺编织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边念叨着,一边小心折好桌面上那张记着各政法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的纸,轻轻放进随身的布袋里。
  正午时分,阳光直晒在竹木芒藤编织产业园区里,气温不断攀升,空气中的草木清香中混夹着满溢的收获感,仿佛这场法治互动的余温还在继续升腾。
二孩家庭离婚,孩子“一家一个”? 上海普陀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判词摘录
  关于两个子女的抚养权,本院认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判断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考虑到两个子女自出生至今一直随被告生活,至今已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被告对两个子女的照顾也十分尽责,同时综合原、被告双方工作性质、生活状况、与孩子的感情、双方父母情况以及对应的协助照顾孩子的能力等因素,并依法委托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对本案开展社会调查,出具社会调查报告,故本院认为被告取得两个子女抚养权较为合理。

  □ 本报采访组
  
  二孩家庭父母离婚,双方均争夺抚养权,孩子是否应该“一家一个”?
  在这样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中,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戚润华没有采取“一家一个”的做法,而是坚定地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均判归女方,“我们在办案中始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普陀区法院,了解这起案件办理的来龙去脉。
双方争孩子抚养权
  一栋6层高的白色居民楼前,有序停放着机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相邻的绿地生机盎然,种着辣椒、豆角和南瓜,一名老人正坐在树荫下乘凉,一股生活气息扑面而来。
  这是记者近日走进上海市普陀区某小区看到的一幕。这里正是上述抚养权纠纷案当事人计女士的家。
  计女士与前夫邵先生结婚后于2019年生育一女,2021年生育一子。儿子出生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和孩子姓氏、抚养问题等争执不断。邵先生搬至他处,双方分居,两个孩子均随母亲共同生活。
  “一开始,我给儿子喂奶时,一边哭一边又告诉自己不能哭,哭多了就没奶水了。”向记者回忆起那段岁月时,计女士几度哽咽,为了孩子,她曾搬到邵先生处住过一段时间,但双方感情难以调和;她休完产假回单位上班后,孩子也得不到较好的照料。
  2023年1月,邵先生向普陀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存在分歧。邵先生要求“一家一个”,女儿邵小某随自己共同生活,儿子计小某随母亲计女士共同生活;而计女士则要求两名子女均随自己共同生活。
  “在国家生育政策不断放开的背景下,二孩家庭逐渐成为较为普遍的家庭结构模式。在离婚案件中,父母常因孩子抚养权问题引发纠纷,如何确定多名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已成为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本案主审法官戚润华告诉记者。
  “一家一个”似乎很公平。
  戚润华坦言,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他也曾考虑过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但计女士照顾孩子的努力令他印象深刻:为了有充足的时间照顾两个孩子,计女士主动从中层领导岗位降职为普通员工,这样可以保证固定的下班时间,双休日也无需加班;为了更好地规划孩子的将来,她还考取了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证书……
  “这个案子,父母的情感需求和未成年人的利益发生了冲突。”戚润华说,开庭审理后,他没有直接作出裁判,而是将案件提交院里的专业法官会议作进一步考量。
委托社工开展调查
  在专业法官会议上,大家的讨论热烈而慎重,但并没有形成压倒性的结论。
  为了确保全面了解父母双方情况,普陀区法院依法委托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对本案开展社会调查,出具社会调查报告。
  近日,在普陀区法院一间会议室里,记者见到了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工周洁云,她和另一名社工负责开展本案社会调查,实地走访调查了邵先生、计女士以及双方父母、双方单位、双方居住地居民委员会。
  周洁云告诉记者,她们在邵先生家了解情况时,发现他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更多精力放在工作上,不仅工作时间长,还经常上晚班,上班时不便使用手机,所以对两个孩子的照顾相对较少。
  对计女士家的走访则让她们印象深刻——计女士家不仅将两个孩子照顾得很好,两个孩子对计女士及其母亲也非常依赖。
  计女士的家虽然不大,但布置得很温馨。在将近4个小时的走访时间里,计女士与孩子的互动很多。当时,4岁的邵小某很乖巧,看到妈妈有客人要招待,就坐在外婆身边安静地看书;快要2岁的计小某用做饭的玩具做了一份“饭”端给计女士,然后又做了一份“饭”端给外婆。
  2023年6月,周洁云和同事出具社会调查报告认为:目前两个孩子年龄较小,且均与计女士一起生活,生活和环境都较为稳定,计女士及其母亲对孩子的照顾也十分尽责,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从社会工作者角度出发,结合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需求,如果计女士坚决要求同时抚养两个孩子,且能保证在各方面给予孩子较为完善的照顾,现阶段两个孩子可以先跟随计女士生活。
  这份报告,是让戚润华最终决定改变之前“一家一个”的想法,坚定地将姐弟二人抚养权均判归母亲而采纳的关键证据之一。
  戚润华告诉记者,综合案件审理情况和社会调查报告,本案第二次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时,大家一致认为现阶段两个孩子由母亲抚养更合适,而不是父母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这种裁判思路的转变,扭转了大多数人对该类案件的认知。”戚润华说。
两孩判给母亲抚养
  2023年6月底,普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女儿邵小某、儿子计小某随母亲计女士共同生活,父亲邵先生每月分别支付两个孩子相应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18岁。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关于两个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应当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并充分保障子女身心健康。虽然原、被告在经济基础层面均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但两名子女在出生后,多由母亲计女士及外祖母尽责照顾,而父亲因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加班且工作时间不固定,难以给予孩子较多陪伴和培养。
  戚润华解释说,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分居时,女儿邵小某仅2岁多,儿子计小某刚出生,孩子在与母亲共同生活中已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对母亲有更深的情感依赖,目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该年龄段的幼儿而言难以适应,故两名子女的抚养权归母亲计女士更为妥当。
  回顾这起案件,戚润华提醒说:“无论离婚与否,无论是否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家长都应当尽可能减少或避免离婚纠纷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共同呵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记者近日点进计女士的微信朋友圈看到,里面几乎全是两个孩子的照片、视频,他们天真烂漫的笑脸像花儿一样……
  “我对孩子倾注了全部的爱,这份爱,被司法看到并认可。司法的温度,我也真切感受到了。”计女士说,如今,前夫邵先生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对孩子的关心关爱也越来越多,两个孩子正在健康快乐地成长。
  (本报记者 陈磊 余东明 周斌 张海燕 本报见习记者 王宇翔)
办案经验
整合社会力量寻找家事案件真相
  □ 本报采访组

  在一起涉及二孩家庭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案件中,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创新适用涉未成年人审判特有的庭前社会调查机制,依法委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调查,调查结果提供了扎实的事实支撑,使法官改变子女“一家一个”的思维方式,判决两个孩子均归属母亲抚养。
  这是普陀区法院整合社会力量寻找家事案件真相,办理好家事案件的一个生动实践。
  “家事案件的审判中,法官始终面临一个现实困境。”普陀区法院副院长洪珏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家事案件牵扯的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还有案件中缠绕的亲情伦理、家庭关系与复杂情感等,当事人提交的书面证据、言辞陈述常常带有主观倾向,或刻意隐瞒矛盾根源,或放大自身诉求,仅靠法庭上的举证质证,很难找出案件的完整真相。
  “每一个案件背后的情况都不一样。”洪珏感叹道。
  他以抚养权案件举例说,许多关键事实藏在日常相处的细节里——父母对子女是默默地付出还是疏于照料,争夺抚养权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真心为孩子着想?法官若仅停留在法庭审理的框架内,则难以触摸到纠纷背后真实的家庭关系状态和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因此,要真正查清事实、辨明情理,就需要走进当事人生活的家庭场景,在实地走访中观察、倾听、感受,从那些未被言说的细节里捕捉案件的本质。
  基于此,普陀区法院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己任,立足案件审判,整合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并深化多项创新工作机制,助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创设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在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引入中立的第三方,代表儿童表达其关于身份、财产权益的诉求,制约父母的不当行为,充分保障儿童利益的有效实现。该项制度突破以往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无法直接表达诉求的困境,由法院与妇儿工委办、团委等建立长期合作机制,聘任妇儿工委办干部、社工担任儿童权益代表人。
  如在一起申请确认监护人诉讼案件中,7岁的王晓某在父母离异后随父亲一起生活,其后,母亲去世,父亲因涉犯罪被羁押逮捕,王晓某随祖父母一起生活。之后,其祖父母向普陀区法院提起申请确认监护人诉讼。法院针对王晓某的特殊情况,依法指定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工作为儿童权益代表人,就本案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并出具社会调查报告。综合案件情况,法院最终判决撤销王晓某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其祖父母为监护人。
  ——创设并深化探望监督人制度。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组建社会组织与家庭亲朋相结合的探望监督人队伍,构建“法院+社区”的探望辅助模式,引导当事人自行划定探望期限、固定探望模式、稳定探望方案,协助离异家庭顺利探望未成年人。
  如在一起探望权纠纷中,张某和吴某协议离婚后,时年3岁的女儿随母亲吴某一起生活,双方约定“男方可在每月双周的周日9时至21时对女儿进行探望”。2024年以来,张某每次要求探望,吴某都会阻挠,于是张某向普陀区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由于双方存在分歧,法院委托社工以探望监督人的身份参与调解,后经法院沟通疏导,双方就探望方式重新进行了约定。
  ——创设家庭教育分级指导机制。在抚养权纠纷中,部分监护人存在监护失职、教育不当的情况,致亲子关系破裂,为此,普陀区法院创设家庭教育分级指导机制,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需要实施强制性家庭教育的案件,引入专业社工力量,规范化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这些特色机制的创设,本质上是对家事案件特殊性的回应,也是让司法裁判更贴近生活、更具人文温度的必要之举。”洪珏说。
  (本报记者 陈磊 余东明 周斌 张海燕 本报见习记者 王宇翔)
法官笔记
伟大的母爱让我改变裁判观点
  □ 戚润华

  刚接手这个案件,我翻阅卷宗后,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按照父母双方“一人一个孩子”的审理裁判方式处理,这也是最为稳妥、最能够兼顾父母双方感情的处理方式。然而在一次次的调解过程中,这名母亲流露出的母爱令人动容,不禁让人反思,是不是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归母亲更为合适?她为了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愿意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上作出让步;为了能够有充足的陪伴时间,自愿从管理岗位降职到普通员工;为了更加正确、科学地教育好孩子,还自学课程并考取了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资格证书,这些远超于一般父母的爱和付出,确实让我在心里对最初的想法产生了动摇。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孩子的抚养教育状况以及父母的自身情况,我依法委托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社工进行社会调查,多维度了解案件情况。社工来到两名孩子的家中,除了向母亲和外婆询问外,还在一旁观察了母亲照顾孩子的情景,无论是陪伴大女儿做游戏还是给小儿子哺乳,都展现出一名耐心、颇具育儿经验的母亲形象。同时,社工在调查中还了解到,父亲的工作时间较长且不固定,在照顾孩子方面容易力不从心。
  案件审理中,我曾询问孩子的父亲,如果拿到一名孩子的抚养权,对于他在工作时间和陪伴孩子之间的冲突,是否有解决办法?父亲并未给出有效措施,只是说能够照顾好孩子。
  为了更加审慎考量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我曾先后两次提请专业法官会议商讨案件。会议中,我谈了自己的考量,将自身感受和社工调查逐一介绍,其他法官也赞成改变此前裁判观点,将两名孩子的抚养权都判归女方。
  一方面是父母对于抚养孩子的感情需求,另一方面是维护孩子稳定生活的切身利益,在对这两者的权衡中,我最终坚定了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归母亲的想法,在父母情感需求和孩子利益发生冲突时,以孩子的利益为先,是对“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诠释。一审宣判后,父亲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出于同样的考量,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法院组织亲子活动时邀请母亲和孩子参加,母亲为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院的为民情怀和公正审理。
  (作者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  

专家点评
塑造“儿童本位”的社会共识
  □ 曹薇薇

  在这起二孩家庭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法院的裁判逻辑充分彰显了司法在离婚案件中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体现出法官审判的专业素养与人文关怀,通过精准的裁判思路和鲜明的价值导向,实现了司法智慧、公平正义与社会价值引领的深度融合。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作为核心原则,改变了“子女一人一个”的思维方式。法官认识到,抚养能力的衡量不仅在于物质供给,也在于持续的陪伴质量与情感支持力度。为此,法院依法委托专业社工开展社会调查,通过第三方视角全面呈现子女的日常生活状态、教育环境及情感依赖倾向,为裁判提供了扎实的事实支撑,确保每一项认定都建立在对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和真实需求的精准把握之上。同时,法院通过调解疏导、社会调查等多元方式,生动诠释了柔性司法的理念。这一裁判导向不仅塑造了“儿童本位”的社会共识,更将子女利益置于首位,否定了单纯以父母权利为核心的争议解决思路,着力消除离婚案件中因抚养权争夺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兼顾法律刚性与人文温度的审理模式,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清晰指引,也为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注入了司法正能量。
  最终,法院基于实际照料现状、亲子情感联结、子女教育成长等关键因素,判决两名子女均随母亲生活。这一裁判结果并非简单的权利分配,而是通过优先保障子女成长环境的稳定性,实现了未成年人权利与家庭利益的动态平衡,彰显了司法追求实质正义的价值取向。
(作者系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用App看小说10分钟,弹出6次广告 App弹窗广告乱象调查   □ 本报见习记者 于天航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弹窗广告倒计时肉眼可见的慢——页面显示过去了30秒,而《法治日报》记者手中的计时器显示,实际过去了40秒。
  这是记者近日观察到的一款名为“倒××”的网络小游戏弹窗广告的实际情况。
  有网友将存在这一“怪象”的弹窗广告戏称为“偷时间的贼”。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吐槽称,不少弹窗广告标注的时长都与实际时长不符,如自己浏览某App时,弹窗广告倒计时为18秒,实际观看时长为30多秒。
  弹窗广告的问题不止这一个。记者近日测试了市面上常见的50款App,发现其中超半数App的弹窗广告存在问题。有的App弹窗广告在开屏时就会自动跳转至其他App,有的伪装成系统提醒,还有的在原本的广告之上又弹出广告,让用户苦不堪言。
  记者注意到,很多App都有开屏弹窗广告,时长在3秒到7秒不等,一般在角落会有“跳过”字样和倒计时,其中有些就算不用手指触碰,仅手机微微晃动便触发“摇一摇跳转”的情况。
  还有些App会出现“弹中弹”现象。某网盘App在下载文件时,可以选择看广告加速下载。点击观看广告,30秒的广告过程中还会出现另外的6秒弹窗广告,若点击弹窗广告则会跳转至另一App界面,用户要么浏览新界面9秒后自动跳转回原界面(变相增加了弹窗广告时长),要么只能后台操作切换回原本的网盘App。返回原App时,还要再经历一轮开屏广告的“洗礼”,要小心翼翼操作才能避免再被“弹”到另一个广告界面。
  一些App弹窗广告界面与App本身的内容极其相似,用户难以区分。比如某内容分享类App,开屏弹窗广告看上去就像一篇用户正常分享生活内容的帖子,而一旦点击,就会跳转至广告页面,需点击屏幕左上方返回键,再次点击弹出的“坚持退出”才能返回。
  此外,一些App的弹窗广告出现过于频繁。比如记者用某小说阅读App看了10分钟小说,就出现6次弹窗广告,其关闭按钮还很小,一旦触碰到其他位置,就会立刻被“弹”到其他广告界面。
  记者还注意到,一些影视类App将弹窗广告隐藏在剧集之中,即使开了会员也无法跳过,甚至正在看剧时还会直接出现广告特效,虽然占据地方不大,但关闭键很小,很容易误触;如果不想误触,就要等上几秒到十几秒让其自行关闭。
  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委员会委员、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成介绍,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弹窗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出现计时才结束的情形。因此,弹窗广告不能在关闭前设置倒计时,计时结束后需手动关闭的弹窗广告,不合理也不合法。
  对此,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振勇认为,有些广告的关闭按钮位极小、位置隐蔽,容易误触,这些都增加了用户关闭的操作难度和误操作风险,不符合“确保一键关闭”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弹窗广告存在问题的不止娱乐类App。
  江苏的马先生使用某出行类软件时频繁遇到弹窗广告,扫码进出地铁站或者后台切换其他软件再次点开时,经常会出现弹窗广告,而且很容易误触,导致他好几次进出站扫码时还要再花时间关闭广告。“有时候真的让人感到十分烦躁。”
  来自福建福州的商女士向记者吐槽,一直在用的一款公交实时查询App,有时没有触碰到广告的位置就会跳出广告。“想要查公交,等的车都来了,页面还停留在广告上。体验感太差,我已经卸载了。”
  在肖云成看来,一些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App,人们使用的频率较高,而且包含很多重要个人信息,因此,对于这类App频繁推送弹窗广告的行为,有可能存在恶意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侵犯居民隐私。
  受访专家指出,我国现行的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均对弹窗广告进行了规制。另外,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到各地市监局也对弹窗广告持续开展了不同程度的专项治理工作。
  那么,弹窗广告问题为什么屡禁不止?
  “这和互联网平台的商业模式有关。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弹窗广告的处罚最高为3万元,弹窗广告的违法成本低,是导致弹窗广告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肖云成说。
  孙振勇说,虽然《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确保一键关闭”,但对于广告实际播放时长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缺乏更细致规定和统一标准。监管部门的抽查和监测技术手段也需要不断更新以应对新情况。处罚和监管不够有力影响治理效果。
  为此,肖云成建议,应继续完善立法,明确对于弹窗广告的规定,细化弹窗广告的经营规范,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要求弹窗广告显著标明“广告”并确保一键关闭,但需进一步填补漏洞。例如,针对开机弹窗、嵌入式广告等特殊场景,需补充管理细则,明确广告主、平台及技术服务商的连带责任。同时,提高违法成本,将罚款上限从3万元提升至与违法所得挂钩,并引入信用惩戒机制,限制违规企业市场准入。
  “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禁止‘摇一摇跳转’等诱导操作,需通过常态化检查确保落实,对黑产利用漏洞劫持手机强制弹窗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还应畅通对违法弹窗广告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网民积极参与治理。在App和网页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投诉入口,简化用户反馈流程。”肖云成说。
以“法律+技术”织就低空安全网   守护低空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无论是技术研发者、生产企业,还是无人机使用者,都应敬畏技术标准,遵守法律规则

  □ 沈国琴

  近日,公安部公布3起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黑客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非法提供禁飞破解服务、利用非法程序破坏飞行控制系统、通过谎报丢失将被锁定的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进行破解并销售牟利等行为。这些案例不仅揭示了低空安全风险的复杂性和防范风险的艰巨性,也彰显出公安机关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的鲜明态度。
  安全是人类的第一需求。纵观人类历史,寻求安全的方法无外乎行为规范、物理防护、技术保障和专业人员防范等。而对于低空安全领域而言,传统的人防与物防方式正逐渐失去原有防护效能,法律规范和技术手段已成为防范风险的主要依托。
  为保障国家安全、航空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法律通常会明确划设无人机管制空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这一法律要求,主要通过电子围栏技术得以落地实现。作为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中的安全模块,电子围栏通过集成地理位置信息和地理范围数据,对无人机的飞行区域和高度进行精准限制。当无人机接近或试图进入禁飞区域时,系统会第一时间向操控员发出通知、警告,并执行悬停、返航、降落等预设飞行方案,避免其“黑飞”进入管制空域。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围栏所划设的限制区域和高度,都是经过多部门联合论证、科学评估和安全测试后确定的。例如,《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管制空域,就涵盖机场净空区、军事管理区、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等与航空安全、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区域。使用电子围栏,不仅能防止无人机未经许可进入高风险区域引发安全隐患,如飞入机场净空区可能造成航空安全事故,飞入军事敏感区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同时也能提升无人机自身飞行的安全性,减少碰撞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当前,相关技术要求已转化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明确规定,轻型和小型无人机在检测到与特定地理范围发生冲突时,应向操作员提供通知、警告或自动执行飞行预案。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则明确使用“电子围栏”术语,强制要求特定种类的无人机必须安装电子围栏,并对违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电子围栏为保障低空安全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依赖于系统自身的完整性。一旦电子围栏被破解、核心参数被篡改,技术保障作用便会失效,整个技术防控体系也会随之崩塌。近年来,破解无人机电子围栏的行为时有发生。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就充分揭示了此类行为的严重危害:山东临沂的张某玲利用非法获取的破解程序,破坏10余台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浙江衢州的陈某强则长期非法提供无人机禁飞破解服务,累计非法破解无人机200余台,非法获利10万余元。这类规模化、营利性的非法破解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更形成以技术破解为手段的黑色产业链,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针对无人机“黑飞”行为,特别是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的黑客行为,法律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从法律定性来看,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的行为,本质上属于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行为情节与危害后果,相关责任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的惩戒;若行为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购买被非法破解的无人机,并操控其飞入管制空域的操作者,根据情节轻重,将会受到罚款、没收无人机以及拘留等处罚,若因“黑飞”引发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通过法律手段斩断“破解—销售—使用”的黑色链条,正是为了确保电子围栏等技术防护措施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让日渐增多的无人机始终安全地飞翔在蓝天下。
  守护低空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无论是技术研发者、生产企业,还是无人机使用者,都应敬畏技术标准,遵守法律规则,切莫因贪图小利而破坏技术防护屏障,更不可为追求所谓“飞行自由”而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唯有坚持法律与技术双管齐下、协同发力,低空安全才能得到切实保障,无人机产业才能在规范中实现健康发展,公众也才能真正享受到低空技术发展带来的便利与福祉。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低空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
安居乐业   □ 钟 燃
  
  “安居乐业”一词,溯其源流,可见于《老子》第八十章:“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后至东汉班固撰《汉书·货殖传》,精炼其意为:“各安其居而乐其业,甘其食而美其服。”此二者,一出于道家之理想,一成于史家之笔法,共同勾勒出中华民族数千年来追求的理想社会图景,打造出衡量治国理政成功的重要标尺:百姓安居乐业。
  在《汉书·循吏传》中,记载着一位将这一理想变为一时一域现实的能臣——龚遂。他原为昌邑王刘贺的郎中令,以敢于直谏而闻名。当刘贺被废时,群臣二百余人被处死,唯独龚遂因为屡次直言进谏而被免去死罪,但仍被判处剃去头发、修筑城墙的刑罚。这段经历让他对民生疾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为他日后治理地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汉宣帝时期,渤海郡及邻近地区连年饥荒,盗贼四起。丞相和御史共同举荐龚遂出任渤海太守。这时龚遂已年过七旬,宣帝见他身材矮小,颇感失望,问道:渤海郡法度废弛,盗贼横行,你打算用什么方法来平息祸乱呢?龚遂从容应答:海滨地区远离京城,得不到圣明天子的教化,那里的百姓饥寒交迫,而官吏却不加以体恤,才使得民众作乱。如今陛下是要我用武力去镇压他们,还是用心去安抚他们呢?宣帝表示:我选用贤良,本就是要安抚百姓。龚遂进而请求:既如此,请允许我从实际出发,见机行事。
  龚遂赴任做的第一件事就出人意料。当时郡中派军队前来迎接新太守,他却将官兵全部遣返,随后下达了一道影响深远的政令:全部撤回追捕盗贼的官兵。他规定,凡是手持锄头、镰刀等农具的都是良民,官吏不得追究;只有手持兵器的才是盗贼。这道政令如同春风化雨,很快产生了奇效。盗贼们听到这道政令,纷纷解散队伍,扔掉兵器,回乡拿起锄头镰刀。
  但龚遂的治理并未止步于此。他发现当地风俗奢侈,人们好逸恶劳,不愿从事农业生产。于是亲自带头节俭,劝导百姓务农种桑,要求每人种植一株榆树、一百棵薤菜、五十棵葱、一畦韭菜,每家饲养两头母猪、五只鸡。这些具体细致的举措,让百姓在短时间内恢复了生计。最让人称道的是,当他看到还有百姓佩戴刀剑,便谆谆劝导他们卖剑买牛、卖刀买犊。经过三年精心治理,渤海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郡县粮仓充实,监狱日渐空闲,曾经的盗贼都牵着牛、带着犊在田间耕作。这就是成语“带牛佩犊”的由来。这种从“带刀佩剑”到“带牛佩犊”的转变,就是从暴力到生产、从破坏到建设、从动荡到安宁的转变,就是化剑为犁、变盗为农,就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安心生活、乐于生产,不仅是百姓的朴素愿望,更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大计。龚遂治理渤海,先使民“安居”——开仓廪、罢追捕,以安其心;后导民“乐业”——劝农桑、教畜殖,以厚其生。这不仅为后世留下了“卖剑买牛,卖刀买犊”的美谈,更生动诠释了“安居乐业”的深刻内涵。唯百姓灶有炊烟、田有耕夫、市有笑语,国家方能长治久安。
司法与行政协力守护绿水青山   □ 刘 艺

  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机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如何有效衔接、协同发力,共同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这对于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同生态环境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更强法治合力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都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层面的重要实践。前者重在借助行政磋商手段,推动侵权人签订协议并主动恢复环境,只有在磋商不成时才通过诉讼让侵权人赔偿损失;后者则更侧重于通过司法程序追究侵权人的损害修复、赔偿责任。两项制度在诉讼环节存在一定交叉性,但由于负责主体和侧重阶段不同,在制度创立初期更强调差异化设计。
  不过,经过近十年的运行与发展,两项制度在线索来源和主办机关的职责方面呈现出衔接协同趋势。2022年5月,“两高”出台《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对两项制度在诉讼环节的诉权衔接作出规定。随后,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14家单位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可以接受检察机关移送的线索。2024年10月,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意见》,对双方线索移送、程序衔接、工作配合等事项作出规定;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对全流程办案程序提出具体要求。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两项制度的协同运作已形成系统的规范依据。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生动展现了两项制度的衔接机制是如何具体运行的。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支持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对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中,某公司尾矿库长期渗漏,污染了地下水及长江支流,被行政机关多次行政处罚也未能根治。检察机关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后,发现侵权人认可损害事实并愿意主动履行责任,遂依据衔接机制将全案证据材料移送区政府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通过两次正式磋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侵权人分期支付2.17亿元用于替代修复,既保障了修复资金到位,也兼顾了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例中,针对三家单位锅炉废气氮氧化物超总量、超标排放问题,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专家评估会,创新性地将环保技术改造认定为替代性修复方式。这种处理方式既符合大气环境具有自净功能的特性,又推动企业环保技术升级,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新路径。
  其他案例同样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跨界污染案中,针对违法主体向某跨区域河流非法倾倒冷凝废液,造成水质污染的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生态修复等环节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支持,最终促使涉案企业缴纳全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水体保护项目替代性修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则体现了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全流程支持:针对三家企业长期违法排污导致环境严重污染问题,检察机关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向涉案企业追索3861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最终实现受污染土壤得到有效修复。此外,针对多个违法主体向河北省井陉县运输并非法填埋6700余吨废硫膏致土壤污染一事,当地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同步开展工作,共追回1.03亿元修复资金,完成被污染土地全部覆土复绿,实现了全链条治理。
  这批典型案例的发布,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两项制度从“并肩前行”到“相向而行”再到“全流程多层次配合衔接”的重大转变。这两项制度的深度融合,强化了生态文明体系中“责任追究”与“损害赔偿”的体系化建设,构建了“专业处置—政府索赔—司法追偿—生态修复”的治理链条。通过行政磋商与司法诉讼的有机结合,既提高了治理效率,又确保了修复效果,为协同推进我国绿色发展增添了法治动力。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教授)
法治护航人工智能有序创新   □ 郑 戈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治理迈入系统推进的新阶段。《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八项基础支撑能力,其中“强化政策法规保障”与“提升安全能力水平”两项部署,既延续了“有序创新”的治理逻辑,又针对新兴风险作出前瞻性安排,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
  我国人工智能立法始终坚持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不同于欧盟以“风险规避”为导向的严格监管,也区别于美国对内宽松、对外技术封锁的策略,《意见》强调完善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相关立法工作,旨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为技术创新预留合理空间。
  这一理念在地方实践中已有印证。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首创“先行先试”机制,对符合国际先进产品标准或规范的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允许开展测试与试点;上海出台《上海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发放“模型券”“算力券”鼓励企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和算力资源,并设定合理的申请条件以确保政策效果,引导企业兼顾创新与责任。两地通过分级监管、伦理审查和沙盒机制等创新,推动企业将合规内化为发展自觉,为国家层面法律和政策的制定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安全治理方面,《意见》提出构建“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治理体系,强化对算法歧视、模型黑箱、输出幻觉等风险的防控。目前,北京石景山区等地已将算法备案作为企业享受政策扶持的前提。这些探索表明,制度约束与技术治理正逐步融合,促进治理实效不断提升。
  《意见》强调完善法律法规与伦理准则等,其关键在于将伦理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技术标准。我国采取“标准先行”策略,如国家人工智能标准化总体组及全国信标委人工智能分委会发布《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标准化指南》,提出公平性、可解释性等评估框架等。这种“伦理技术化”模式,使“科技向善”从道德倡导转变为可测量、可验证的工程实践,增强了治理的精准性与执行力。
  在安全评估与备案制度优化方面,《意见》积极回应了当前监管实践中面临的实际挑战。目前,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需提交大量材料,初创企业单次合规成本可能高达数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这种制度性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对此,《意见》提出“分类分级”治理思路,即依据应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高风险领域严格审查,中低风险领域则简化流程、降低门槛。这一治理思路既能提升监管工作的精准度与效率,也能切实为企业减轻合规负担,更好平衡安全监管与创新发展的关系。
  全球治理经验也表明,有效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需超越监管抑制创新的二元对立。日本设立内阁直管的“AI战略本部”,统筹技术发展与伦理规制;巴西引入“监管沙盒”机制,允许企业在监督下测试自动驾驶等高风险技术。《意见》倡导多元协同治理,正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网络。例如,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就是由深圳前海管理局、香港科技园与微众银行等联合建设,运用新型数据验证技术和安全机制,大幅简化了企业在跨境业务中的信用核查流程,体现了多方协作的治理效能。
  随着人工智能向能源、生物、医疗等高风险领域加速渗透,治理体系需持续升级。《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实践中,应整合司法、网信、工信等部门的数据与执法资源,通过数据共享与智能分析提升风险识别与协同处置能力,形成跨领域、跨区域的联防联控机制。
  人工智能治理的本质,是技术进步与文明价值的协同演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有序创新”范式,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平衡发展与安全,以技术标准筑牢伦理底线,这种制度弹性与标准融合的路径,可以说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新范式。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涉及人的科技研究伦理委员会委员)
图说世象
  据媒体近日报道,贵州省贵阳市某租赁汽车公司老板伙同他人,策划并演绎拍摄了一段虚构的“情侣吵架砸豪车”视频。在上传社交媒体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目前,当地警方已对相关人员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点评:吵架砸车看似爽,实则摆拍博流量,此类行为莫要仿,违法被拘是下场。
文/孜然  
绝不让“毒玩具”侵害孩子健康
  据媒体近日报道,一款号称“解压神器”的软泥类玩具风靡市场,在线上和线下都十分畅销,受到孩子们的喜爱。有记者调查发现,此类玩具具有毒性,散发出刺鼻气味,还会导致皮肤过敏等症状,甚至有些玩具的包装上没有厂名厂址信息和产品合格证,是典型的“三无”产品。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玩具、用具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可以说,法律对待此类玩具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然而,此类“毒玩具”仍在线上线下十分畅销,说明监管仍存在一定不足。为此,监管部门需从“被动抽查”转向“主动出击”,通过建立“重点玩具品类清单”,将易出问题的产品纳入常态化抽检,对不合格产品实施“溯源追查+公开曝光+信用惩戒”,让生产厂家不敢以身试法。电商平台也要扛起主体责任,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监测用户评价,对于频繁出现“气味刺鼻”“孩子过敏”等评价的产品,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店铺采取封限账号等措施。学校和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们的引导,不能仅关注玩具的可玩性,也要关注玩具的安全性。       (裴天依)  
用裁判规则激活数字要素市场活力   □ 高富平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聚焦数据权属认定、数据产品利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社会关切问题,以实现数据社会价值最大化为导向,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为数字经济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指引。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模式。然而,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数据利用秩序仍在探索之中。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为制度建设指明方向。
  由于数据涉及个人、企业等多方主体,利益关系复杂且动态变化,传统以所有权为核心的产权框架难以适应数据特性。《意见》创新提出“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的思路,旨在推动数据高效流通。此次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正是将这一政策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司法裁判规则。具体来说,其确立了两项核心规则:数据可合法获取,加工者权益应受保护。
  其一,只要不侵害既有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数据应被允许合法获取。数据是对客观存在和人类活动的记录,也是人类认知世界并据此作出决策的重要媒介,除非法律特别保护,否则应作为社会可获取和使用的资源。在“某钢铁公司诉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某钢铁公司通过微信群和电话公开发布钢材出厂价,某电子公司采集后经算法技术加工形成价格指数并发布。钢铁公司认为此举侵权,要求下架相关价格数据。法院认为,出厂价格属于公开市场信息,钢铁公司无权限制他人合法采集;电子公司的数据处理行为未损害其权益,也无证据显示数据失实,故驳回钢铁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明确传递出支持数据合理流通的立场:只要获取方式合法、不损害他人利益,数据利用就应被允许。这一裁判为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通,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司法实践样本。
  当然,合法获取的前提是尊重原始数据上的合法权益。如“罗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黄某欢诉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均强调,个人信息权益不会因数据被使用而消失。用户的知情权、决定权和隐私权必须依法保障。因此,任何数据处理活动都必须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正当、必要。唯有如此,才能在促进数据流通的同时守住权利底线。
  其次,对合法获取并经实质性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加工者应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现实中,涉数据纠纷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审理,其逻辑是:承认经营者因持续投入形成的数据集合具有可保护的经营性利益。如在“某科技公司诉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原告长期汇聚短视频、评论及用户行为数据,形成高价值数据集合。被告未经许可便大规模抓取并直接搬运,导致用户无需打开原平台即可获得相同内容,实质替代了原告服务,损害其合法经营利益。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所规制的并非数据获取本身,而是后续的“搭便车”式滥用行为,即未经加工直接挪用他人成果,破坏公平竞争秩序。这一裁判逻辑体现了对数据价值生成机制的准确把握:原始数据价值有限,真正的增值来自采集、整合、分析等加工过程。法律保护的不是对数据的垄断控制,而是加工者在创造新价值中的实质性投入。这种制度设计既防止数据垄断,又激励企业积极开发数据资源,推动数据向资产转化。
  数据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非消耗性特征,决定了其制度目标应是促进社会化利用,支撑和服务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这批指导性案例所确立的规则,既尊重数据来源者权利,又承认加工者的贡献,同时保障公众合理使用空间,实现了多方利益平衡。这种规则设计使数据保护真正回归产权制度的本质,即构建有效、公平、可持续的资源利用秩序,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红利,让数据真正成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常务副院长)
宣称能迅速“起号”实为诱骗充值 上海静安检察依法对64人提起公诉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
  
  “我们是短视频平台官方,现在有扶持创业者的计划,让你的运营账号迅速‘起号’,视频直接上热门!如果愿意,可以扫码联系我们,学习短视频赚钱、创业的技巧。”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飞速发展,许多人开始计划投身短视频“红海”,成为短视频创作者。有犯罪分子趁机抓住这种心态,利用上述话术诱使被害人购买所谓的短视频账号运营课程,并以“成为SVIP(超级会员)即赠送影视剪辑工具、获取每日保底收益等”为饵,骗取被害人交付“会员费”。
  今年1月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陆续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负责“推课”“开课”“售后”等不同环节的60余名涉案人员依法提起公诉。
虚假课堂浮出水面
  2024年3月,想要成为一名短视频创作者的王先生在网上寻找视频制作教程时被一主播在直播间推销的视频剪辑课程吸引。为获取更多、更详细的教程,王先生按照主播指引,扫描了其推荐的企业微信二维码,和一名自称是短视频平台“官方客服”的人取得了联系。
  “官方客服”告诉王先生,平台正在开展“创业者扶持计划”,短视频创业者学习平台官方课程后,可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开展直播带货,能轻松获得不菲收入。王先生十分心动,便根据客服的推荐指引,进入了一个直播间,观看免费直播课程。
  “学习了我们的课程,你发布视频就会获得短视频平台的官方流量扶持,后续就可以变现赚钱当网红了,十天之内就能把学费赚回来。课程无学习效果还能无理由申请退款!”免费直播课程中,客服也不忘持续推销直播间的后续付费专业课程,信以为真的王先生当即扫码支付了2997元的课程费。
  然而王先生发现,所谓专业课程不仅内容粗糙敷衍,而且自己后续根据课程指导发布的视频也根本没有浏览量,也没有得到客服承诺的短视频平台官方流量扶持,更不用说变现赚钱。而当他找客服申请退款时,客服不仅百般推脱,还劝他再支付799元继续升级会员。
  此时,王先生开始怀疑自己被骗,想在网上搜索相关案例验证这一想法,没想到又遇到了一个假冒的反诈网站。在这名“客服”一番花言巧语的推销诱导之下,王先生又向对方支付了一笔“测试金”。钱款转出后,王先生发现自己再度被骗,终于决定向警方报案。
查清团伙犯罪链条
  依照王先生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假冒官方客服售卖网课的诈骗团伙成员抓获到案。经查,涉案的“课堂”主要由陈某、吴某、姜某等人建立并运营,上述人员还直接参与管理开课和售后团队。
  其中,“开课团队”成员主要负责运营免费直播课的直播间,以虚假保底收益和退款承诺为诱饵,哄骗学员报名支付学费。学员在交费后,便会被要求添加“专属老师”“班主任”的联系方式,而此时学员已经被移交给了“售后团队”。
  “售后团队”接手后,刚开始会有团队成员以“专属老师”身份帮助学员更改短视频平台的背景、定制头像、发送一些所谓的“养号”小技巧等。实际上,这些所谓的“专业”课程大多是团队成员从其他视频平台低价购买或是剽窃后去除视频原有水印制作而成的课程录像。
  通过发送课程博取学员信任后,“专属老师”便会开始以“赚取保底收益、固定收益、更高收益”等为诱饵,进一步诱骗学员继续充值成为所谓SVIP。完成交费后,事先各种承诺的免费推流、“一对一”指导、赠送剪辑工具也全成了“空头支票”。
  在案证据显示,陈某、吴某、姜某等人的“开课团队”既没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老师,也没有真实教学和实际经营,实际工作的只有诈骗客服,诈骗所得除支出犯罪成本外,均被瓜分。“售后团队”向学员承诺每日固定收益、保底收益等,但均未能实际兑现。一旦学员询问,该团队会拿出事先准备的固定话术进行拖延,对学员来电不予接听、不与学员语音通话等。若学员提出报警,团队则会视情况退还部分或全部款项,以防“事情闹大”。
涉案金额已超千万
  静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后发现,姜某不仅负责发送直播课堂后台链接,还与陈某共同负责课堂的财务管理。据资金流向,“售后团队”独占SVIP充值金额,“开课团队”则能够瓜分报名费的20%左右,剩余钱款均通过陈某、姜某等人的账户流向前端的“推课团队”。据此,检察官对姜某所控制的资金账户开展“穿透式”审查,锁定遍布全国多个省份的其他10余个“推课团队”,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制发追诉函,数十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
  根据调查,这些“推课团队”的作案手法大同小异,都是通过冒充官方客服、直播间老师或助理,使用某网络平台的官方logo作为头像,以“官方”字样作为昵称,以“免费学习”“高收益变现”“流量推广”为诱饵,热情地给学员发送学习资料,或帮着“分析账号问题”,以此引导学员收看后端的免费直播课,并最终诱导他们购买付费课程。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这些“推课团队”并不直属陈某等人管理,每个团队均有各自的负责人,与陈某等人形成合作关系。“推课团队”大多在当地注册开设“文化公司”“媒体工作室”作为掩饰,招录人员参与犯罪。此类“推课团队”扩张迅速,不仅团队成员之间相互介绍业务,部分业务员在熟悉业务流程后也会选择单干或招募自己团队参与。
  经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先后伙同吴某、姜某等人开设数个不同代号的“诈骗课堂”,并与多个专门“推课团队”合作,采用同种手法销售虚假课程,骗取被害人钱款达1700万余元。此外,2024年2月至4月,陈某还与吴某等人合作,组建“售后团队”,骗取被害人钱款达280万余元。
提起公诉依法惩处
  检察官认为,本案是一起以售卖视频剪辑课程为伪装手段,使用电信网络技术为实施手段的非接触式、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新兴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数额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犯罪团伙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打着合法市场交易的幌子,用‘正规售卖课程’的假象掩盖非法占有的真实目的,让被害人以为自己只是在跟一家正常经营的机构打交道。”检察官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已依法对陈某、吴某、姜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案提起公诉。
  因本案涉及人员、金额众多,检察官会同审计人员结合任职时间、任务分工等,对涉案人员需要负责的金额进行逐一审计,确定涉案金额,并当庭提出量刑建议。此外,陈某等人在2023年10月至11月,曾组建“推课团队”,采用同样的方式为其他“网络直播课堂”(另案处理)引流,骗取被害人钱款24万余元。
  目前,静安区检察院已陆续对该系列案件中6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姜某、陈某相关案件尚在审理中。
漫画/高岳  
虚报年龄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陈素娟 劳动者为满足招聘年龄要求,虚报个人信息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近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案件,最终认定,虽然劳动者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但并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
  2023年6月,某公司发布招聘启事,要求应聘者年龄为18至53周岁,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55周岁。56岁的李某为满足该要求,使用虚假身份证信息将年龄改为54岁,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从事井下掘进工作。同年12月,李某在工作时被锚杆机压倒受伤。事后,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其与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认为,李某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属无效,裁决双方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李某对裁决不服,遂诉至襄城县法院。
  襄城县法院认为,尽管李某使用虚假身份证信息签订劳动合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但其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李某受某公司安排在掘进岗位工作,受某公司持续性管理与指派,由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故李某与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当然,李某为避免因超龄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使用虚假身份证信息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诚信原则,是致使本案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法院对此作出否定性评价,并确定诉讼费由李某自行承担。
  主审法官说,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点考察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指挥或监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等要素。即使劳动合同因欺诈等原因无效,只要实际用工行为发生,且符合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特征,就应当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为食用电击捕杀多只鹅喉羚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李新安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重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现场查获鹅喉羚头颅10个、头角8个、肉块160公斤和全套作案工具。
  2025年4月下旬,丁某某在位于尉犁县阿克苏普乡某村棉花地附近的戈壁滩上,发现有成群鹅喉羚(俗称黄羊,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出没。为满足食用目的,他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电猫(高压猎捕器),又在县城五金店购置竹竿、细铁丝等工具。其先将竹竿插在地面形成框架,缠绕细铁丝后连接电瓶与电猫,通过设备升变高压电形成隐形电网。凭借这一隐蔽且残忍的手段,他多次电击捕杀10只鹅喉羚,涉案价值达25万元。
  事后,丁某某将鹅喉羚去皮取肉,存入家中两个大冰箱备用,将头颅、皮、蹄等残留物掩埋在住房附近沙土包中,企图掩盖犯罪痕迹。
  8月19日,尉犁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在辖区走访时,接到群众举报:丁某某疑似在棉花地私自架设电网,可能存在捕杀野生动物行为。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初步判定为针对野生动物的非法捕猎犯罪。
  考虑到案发地地形复杂、人员活动稀少,侦查难度较大,尉犁县公安局当即成立专案组,制定“走访排查+技术比对”双重侦办方案。民警一方面深入周边村落走访群众,收集丁某某的活动轨迹与异常行为;另一方面依托公安大数据平台,对可疑人员信息进行精准比对,逐步缩小侦查范围,锁定犯罪嫌疑人活动区域。
  8月21日,专案组在尉犁县阿克苏普乡某村棉花地成功抓获丁某某,并在其住处及周边依法搜查,查获全部涉案物品与作案工具。从接到线索到抓获嫌犯、固定证据,仅用了48小时。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连续十年生产销售仿冒品牌玩具被判赔五百万元   □ 本报记者 张淑秋

  今年年初,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英国某知名企业诉四被告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500万元赔偿请求。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为类案审理树立了行业标杆。
  据悉,该案原告系英国某公司,其名下动画火车形象及相关商标在全球享有盛誉。经厦门中院审理查明,被告方自2015年起,持续生产、销售带有近似标识的轨道玩具产品,并通过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及海外购物网站广泛铺货,累计交易金额巨大。
  厦门中院认定,本案符合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的适用条件:
  被告方作为同类商品经营者,在明知原告商标具有全球知名度的情况下,非但没有合理避让,反而故意攀附涉案商标,恶意抢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商标标识,假冒涉案商标,积极主动追求仿冒和混淆的效果。此外,被告方分工协作,侵权行为具有较强的目的性、组织性、隐蔽性,主观故意明显。
  本案中,原告主张以近年同类型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平均毛利润率作为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标准,被告对此不予认可,辩称其在玩具行业内的经营者地位与原告援引的公司存在巨大差异。
  厦门中院认为,被告方虽不承认原告公司主张的计算方式,但未能就赔偿数额的计算提出自己的依据及方法,特别是在法院责令被告方提交销售数据、财务账册和原始凭证时,被告方拒绝提交,其行为已构成举证妨碍;此外,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可知,销售仿冒产品的利润率要高于销售品牌产品的利润率。
  故厦门中院对于原告的计算依据予以认可,该观点在本案二审时亦得到了福建省高院的支持。在被告方拒不举证的情况下,厦门中院按“优势证据”规则以取证销售额乘以同类行业平均利润率的方式计算侵权获利,并以此作为惩罚性赔偿基数,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500万元的诉请,并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产品及生产模具。
爽快支付20万元买牛款原是为了“洗钱”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袁  佳

  买家未实地看牛,便爽快支付20万元买牛款,结果没多久,卖家的银行账户就被警方冻结,河南省驻马店市养牛户谷师傅遇到了这样一桩蹊跷事。实际上,这笔买牛款是安徽省马鞍山市一名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的“股票投资款”。记者近日从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获悉,当地警方顺藤摸瓜,成功斩断一条新型电诈“洗钱”链条,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62岁的谷师傅从事养牛行业多年。2024年12月初的一天,谷师傅家来了一位自称姓吴的客户。对方一来就点名要1200斤以上的高价牛,表示是帮老板代购。
  次日,这位客户联系谷师傅,让其把牛的照片发给“老板”看一下。谷师傅照办。“老板”回复表示非常满意,敲定收购12头牛,并当即索要谷师傅银行账户,将20万元买牛款一次性转入。
  “当天没看牛,几分钟钱就到账了,买卖做得很痛快。”谷师傅回忆说,随后这位姓吴的客户带人来选牛,过完磅后,总价19万多元,然后他把多收的7500元退给了对方。可让谷师傅没想到的是,这笔大买卖刚做完没几天,他的银行账户就被冻结了。
  原来,在2024年10月底,马鞍山市民王某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则“短期炒股、导师指导、收益高”的广告,被忽悠下载了一款金融炒股App。后在“导师”的诱骗下充值炒股,将30余万元现金通过货拉拉送到“导师”指定的位置,还有一笔20万元通过转账转到了谷师傅的银行卡内。12月19日,因股票账户资金无法取出,王某家人选择报警。
  接警后,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调查发现,收牛的客户吴某确实为中间商,他是在网上收到了一位自称“牧场老板”的委托,收购品相好、价格贵的牛。从打款到拉货,都是由这位“牧场老板”线上遥控指挥的。而这些牛被分批拉到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蚌埠市怀远县等地分销后,套现资金又被转入不同人员的银行卡。
  跨省购买、分批销售、分人打款……花山警方分析,这极有可能是一种新型电信诈骗洗钱方式,背后隐藏着洗钱犯罪团伙,遂成立专案组展开缜密调查,历时数月终于摸清了洗钱团伙成员的组织架构和藏匿地点。经查,该团伙成员分布在不同省份,以买牛的方式转移涉电诈资金。团伙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远程遥控中间商买牛、在货运平台下单运牛、提供银行账户“跑分”和手机号联络。
  近日,花山警方组织多组警力赶赴安徽亳州、山西运城、广东湛江、广东佛山等地实施抓捕。经过23天蹲守摸排,7名涉案嫌疑人全部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擅自处分未成年子女财产被判返还差额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以孩子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中,既有父母定期存入的“教育基金”,也有长辈赠与的节日红包,这些款项的所有权归属如何认定?父母能否随意支配?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监护人擅自处分未成年子女个人财产,需依法返还相应差额。
  2017年,张某与王某结婚。2018年,孩子小明(化名)出生。随着孩子成长,夫妻俩逐渐感受到经济压力,为保障孩子未来生活,双方共同决定以小明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并约定每月各自存入1500元作为孩子的教育基金。开立账户后,银行卡交给母亲王某保管。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亲朋好友逢年过节给孩子的红包都会存入该账户。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俩还会将一些其他款项存入该账户。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支付小明的培训费用等支出,还有部分款项转入王某的个人账户。
  2023年4月,张某与王某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约定小明由张某抚养。离婚时,王某将小明的银行卡交付给张某,账户余额为925.97元。张某作为小明的法定代理人,主张该账户内所有款项均属未成年人小明的个人财产,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账户全部款项。
  王某辩称,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从性质上应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同时,王某主张账户资金均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及子女抚养支出,不存在不当处置情形。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案涉账户以未成年人名义开立,但明显存在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合管理和使用的情况,故不能仅凭账户名称认定款项归属,而应结合开立目的、资金来源及实际用途等要素综合判断。
  关于张某与王某定期存入的教育基金,法院认为,根据张某与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双方开立账户的初衷是通过定期储蓄保障孩子未来的成长教育,具有家庭储蓄和应急备用性质,并未明确约定是对孩子的赠与。故应视为通过教育基金的方式履行父母法定抚养义务,此类款项不应认定为孩子个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长辈存入的25700元红包款,法院根据存入时间、金额记录及备注信息等证据认定,该款项系长辈出于对小明个人的节日或生日祝福而支付,赠与意思表示清晰明确,款项应归孩子所有。
  综上,法院认为,案涉账户中的25700元红包款属于小明个人所有,王某作为账户管理人,不能证明款项专用于小明,而在王某将银行卡移交给张某时,账户仅余925.97元,王某应返还小明款项差额24774.03元。至于账户内的其他款项,则属于张某与王某的共有财产,小明无权主张,因该部分款项发生的争议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应由张某与王某协商解决。因此,法院判令王某返还小明24774.03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警方7小时侦破无人机盗窃蜂巢案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万泉君 张武元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分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无人机技术盗窃蜂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作案车辆3台、无人机3架,追回蜂巢及蜂蛹200多公斤,及时为群众挽回了损失。
  8月23日,濂溪公安分局威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养殖的虎头蜂蜂巢在山中被盗,损失严重。由于案发地地处偏僻,线索稀缺,该分局立即组织刑侦大队、威家派出所、情指中心、特巡警等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联合侦查。办案民警克服山区复杂地形,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调查,结合无人机热成像追踪与大数据研判,迅速锁定一流窜作案团伙。
  民警经蹲守将蔡某、吕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此时距接报警仅7小时。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北京查处多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案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近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京港澳高速附近的一处居民小区旁的胡同内,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查获了一处电动自行车专门改装窝点。在这里,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速度可轻松达到100km/h,一旦上路行驶,风险危害极大。
  这个隐蔽于胡同的非法改装窝点,三间店铺分散在不起眼的蛋糕店和理发店两侧,门窗玻璃全部采用不透光的磨砂贴纸,店铺大门更是随手紧闭。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一名操作人员正在按照顾客的所谓“升级”需求,对一台某品牌电动自行车改装卡钳、刹车盘等配件,还发现了一批用于销售的电动摩托车使用的避震器、车架、卡钳、刹车等配件。改装作业人员辩称其正在为顾客坏损的车辆进行维修。执法人员随即仔细检查翻阅其日常经营票据、顾客订单需求等材料,发现部分“改装方案”中详细记录了所需电机、控制器等配件明细及改装费用。面对证据,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法人员还在现场检查丰台区一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时,发现了一处较为隐蔽的仓储间,里面堆积着大量外包装完好的“电池升级包”。经查,这些“电池升级包”实际上是一种电池仓。当事人自述,顾客在店内购买新车并登记上牌后,如果希望通过改装以提升续航里程,就会为其推荐有偿加装“电池升级包”,利用脚踏板下方空间加装一个电池仓。执法人员说,此类经营性拼改装案件,大多面向快递、外卖小哥,满足其配送“大容量、高续航”需求,但“电池升级”会造成电路电源系统隐患,极易引发电池自燃爆炸。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在抽检中发现,朝阳区十八里店附近某电动自行车门店一款待售的品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执法人员在后续检查中发现,经营门店为迎合部分用户希望更换更大容量电池的需求,进货后擅自在电动自行车车座下方的控制器旁加装60V车载蓄电池扩展槽接口,以方便用户将原厂48V蓄电池更换为60V蓄电池。执法人员表示,这样的行为实际为用户埋下了电路过载烧毁、电池鼓包爆炸起火,甚至制动失效引发交通事故等重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今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2.2万余家次,查处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及非法拼改装案件76件,联合公安部门捣毁2处违规电动车仓储销售窝点,查扣违规电动自行车425辆,查获涉嫌伪造的车辆号牌20余套、刻码机2台,相关涉案人员被公安部门依法刑拘。
冒充军人与女性谈恋爱诈骗   本报讯 记者李娜通讯员宋佳 冒充飞行员,加了100多名女性微信聊天,遇到合适的发展对象就建立恋爱关系,然后再实施诈骗……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分局立交桥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冒充军人的诈骗案件。  
  今年3月,家住烟台市芝罘区的王女士在刷短视频时,一位昵称为“是个美女”的陌生人主动和王女士聊天。“她说她有个弟弟刷到我了,挺喜欢我的,说她弟弟是个飞行员。”王女士说。
  随后,一名自称是飞行员、在威海当兵的男子徐某加了王女士微信,两人在慢慢聊天的过程中确立了恋爱关系。每次见面,徐某都身穿军装。
  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就在和“军人男友”徐某交往4个月的时候,她突然收到一条恐吓信息,有人称拍到了她和徐某的不雅视频,还有音频和视频为证,如果不支付20万元,就将这些内容曝光。王女士说,徐某怂恿她,哪怕是贷款,20万元也必须得给,否则会影响他的“军旅”前途。于是,王女士找朋友凑了4万元现金交给了徐某,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男友把钱拿去之后,就联系不上了。心生怀疑的王女士选择了报警。
  接警后,立交桥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徐某,并在其居住的小区楼下将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今年22岁,其真实身份是一名厨师。徐某假冒飞行员的身份同时和多名女性确立“恋爱”关系,有的甚至见了家长并收了女方家长给的6600元红包。在民警将其抓获的当天,徐某还没有来得及查收其中一名女友的2万元微信转账。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白求恩式人民好军医 记抗战老兵、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眼科原主任刘世钺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刘松峰 高海滨

  9月3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开始前,习近平总书记同刘世钺等六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亲切握手。
  94岁的刘世钺是河北省军区石家庄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离休干部、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眼科原主任。他从医45年,给患者带来光明,离休后的31年里仍坚持义诊传业,用行动诠释对医学事业的热爱和对患者的责任。
  87载军旅生涯,刘世钺犹如一盏明灯,照亮医者前行的道路,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他始终以白求恩为榜样,常说:“作为一名军医,白求恩是我一生的榜样,向白求恩学习,永做白求恩的传人。”
  9月5日,河北省委宣传部发布刘世钺同志先进事迹,并授予他“燕赵楷模”称号。
红心向党跟党走
  1930年11月5日,刘世钺出生于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河峪乡岩良村,父亲刘和一是我党一名地下工作者。为做好地下工作,党指导他在长治开了一家诊所,秘密救治伤员。
  1938年,已参加八路军的刘和一回乡号召乡亲们抗日,刘世钺和母亲及3位叔伯踊跃报名。8岁的刘世钺向父亲请求:“爸,我也要当兵,当兵去救人!”就这样,刘世钺成了八路军第129师宣传队的小战士。
  “初入宣传队,我还没有一杆步枪高,随部队辗转各战场。”刘世钺向记者回忆,“宣传队的工作看似简单,实则繁杂:为张贴好抗日标语,我经常在高大的梯子上攀上爬下;为演好革命儿女,经常练哭练笑;为唱好抗日歌曲,经常对着小镜子练嗓子……”
  1942年深秋,太行山脉的阜平寒意袭人,刘世钺随宣传队为后方医院慰问演出。演出即将开始时,远处突然传来密集枪声,日军逼近的消息瞬间击碎宁静。仅有12人的警卫班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迅速占据有利地形与日军激烈交火。
  刘世钺躲在临时掩体后,看着警卫班战士奋勇抵抗,子弹呼啸而过,爆炸声震耳欲聋,12名战士如同坚不可摧的屏障,嘶喊“替党守住阵地,誓死守护伤病员和宣传队的安全”。
  刘世钺紧握拳头,那一刻,他终于明白了信仰的力量。“那声音就像烙进了脑子里。”老人眼含热泪追忆,同时,也让他更坚定了革命信仰:党叫钉在这里,死也要头朝前!
  “做宣传兵时,好几次我差点儿被敌人抓住。”刘世钺回忆道,“当时,我们在晋中市左权县一个山村慰问演出。夜幕降临,日军如饿狼般闯入村庄搜查。一位善良的村民将我藏入羊圈,并小声嘱咐‘不要动、不要出声’。”
  终于,日军的声音渐渐远去,当刘世钺从羊圈里出来,眼前的景象让他瞬间僵住:拼命保护他的村民躺在血泊中,他的泪水夺眶而出。
  刘世钺的亲人却不像他那么幸运。他的母亲、两位婶婶、堂姐、堂妹还有一村几十口人,都被日军关在庙里活活烧死,这就是圪坨惨案。
  国恨家仇让刘世钺很快成长为一名坚定的革命战士,更加坚定了“跟党走”、救人民于水火的信念。
全心全意为人民
  解放战争时期,部队急需医务人员,组织选派刘世钺到北方大学医学院学习。
  1948年,解放战争中历时最长、战斗最惨烈、付出代价最大的城市攻坚战——太原战役打响。刘世钺和同学们作为实习医生奔赴太原战役前线,他们在密集的炮火中转移伤员,抢救受伤的战士。
  刘世钺说:“当年和我一起当兵的同学和战友,很多都牺牲了,我有责任替他们为党和人民多做些事情。”
  新中国成立后,从华北医科大学毕业的刘世钺被分配到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初到和平医院眼科,他面对的是“一穷二白”的困境:设备简陋,仅有手电筒、放大镜和基本器械。
  为练就过硬技术,刘世钺积极参加进修班提升理论水平,并苦练手感。没有专用消毒品,就用煮沸的食盐水代替;自制仿真眼球模型辅助教学……
  医疗资源匮乏,刘世钺迎难而上,创新性提出“三无手术法”——在无显微镜、无人工晶体、无进口医疗器械的条件下为患者诊治。“这是立足实际,用技术弥补短板。”刘世钺解释。
  1969年,刘世钺带领医疗队奔赴赞皇山区。他们克服生活艰苦、山路崎岖难行等困难,在简陋条件下,凭借精湛医术解决当地群众眼部疾患,为山区患者带去光明。
  这次帮扶行动,刘世钺带领的医疗队累计完成手术3000余例,让失明患者重见光明。时至今日,赞皇县群众口中还流传着大山深处光明使者的感人故事。
  “眼科手术像在麦芒上绣花,必须细心。”刘世钺说。
  1973年的一个傍晚,近乎绝望的角膜白斑患者杨丙仁找到刘世钺。当时,医院没有手术显微镜,角膜移植风险极高。刘世钺凭借20年的手术经验,仅用肉眼,克服术中患者眼球意外微动等重重困难,经过两个多小时成功完成角膜移植,让杨丙仁重获光明。
  刘世钺深知患者常为经济所困。他坚持能用肉眼诊断,就不让患者做昂贵检查,能用基础药绝不开高价药。对经济困难的老区患者,还会默默垫付部分药费。
无私奉献传帮带
  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史册里,刘世钺的名字始终与“传帮带”三个字紧密相连。
  “区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人才队伍的建设很重要。”刘世钺说,他不仅在科室里承担着教学任务,还策划并开办10余期眼科医师进修班和学习班。
  “甘为人梯可敬,提携后辈有功。”这是医院党委对刘世钺的评价。
  2021年7月,刚从河北医科大学毕业的郝雨檬初到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时,面对临床操作总有些发怵,连最基础的眼底检查都做不好。
  刘世钺给郝雨檬示范一遍,边做边说:“别急,医生的手得先过‘心’这关。你看白求恩给伤员做手术,哪怕炮火在耳边响,手也稳如磐石,那是因为他心里只有患者。”
  如今,郝雨檬已经是科室里独当一面的主治医师。带实习医生时,有个小姑娘像当年的她一样不敢下刀,郝雨檬学着刘世钺的样子:“别怕,我盯着呢。”那一刻,她突然懂了“放手不放眼”的深意——放手的是操作的权力,不放眼的是医者的责任与传承。
  1970年9月至1994年10月,在刘世钺担任眼科主任的24年间,为原北京军区及华北五省培养出200余名技术过硬、素质全面的眼科技术骨干;累计开展新业务、创新新技术100余项,研究科研课题10余项,斩获科研奖17个,多项成果直接转化为临床诊疗规范,让无数患者受益。
  1994年,刘世钺离休,但他坚持每周六义务出诊。
  2016年,医院规定年过70不再安排出诊。86岁的刘世钺心中始终牵挂着患者,他主动提笔写下请愿书,恳请医院允许他继续坐诊,字里行间充满了一位医者的赤诚:“出专家门诊是尽个人义务,不求任何报酬,如果我能继续工作,传承白求恩精神,那就是我最大的快乐。”从那以后,医院诊室里依旧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
  深耕医疗岗位之余,刘世钺坚持以传承红色基因为己任,将参战经历整理成故事,为20余家院校和企业、2万余名师生和员工开展红色教育,被石家庄市聘为国防教育宣讲团成员。每当新文职人员入职,他都如约而至,为他们系好军旅人生的“第一粒纽扣”。闲暇之余,他还针对老干部服务保障特点,带着干休所医护人员一起研究老年常见病防治措施。
  刘世钺在平凡中践行社会责任,倾尽毕生所学、持续发光发热,这也是他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医学事业至深热爱的真实写照。
江西省军区 从抗战历史中汲取红色养分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郭冬明 郝超

  连日来,习主席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江西省军区引发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表示,要传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从抗战历史中汲取红色养分,为推动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江西省是革命老区,红色资源十分丰富。在萍乡市、鹰潭市等地,当地军事机关聆听习主席重要讲话后,第一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和民兵走进抗日烈士故居、参观抗战文物纪念展,透过一件件历史物件、一幅幅珍贵图片和一封封红色家书,了解苦难辉煌的抗战历史,重温革命烈士不怕牺牲、英勇顽强的奋斗历程。
  “无数先辈浴血奋战、牺牲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新时代,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把革命故事、英烈事迹当成‘传家宝’,将红色基因一代代传承下去。”与官兵一道参加红色研学活动的抗日烈士王麓水侄孙王沂感慨地说。
  9月3日当天,江西省吉安军分区专门邀请参战老兵、立功受奖退役军人代表走进驻地中小学校,与广大师生共同观看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直播,感悟人民军队由弱到强的光辉历程,在孩子们心中种下爱党爱国爱军的种子。
  “看到解放军叔叔整齐的步伐和威武的装备,我深刻感受到祖国的强大。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像他们一样保家卫国。”井冈山中学学生罗语晴说。
  随着2025年下半年新兵征集工作全面展开,江西省军区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收听收看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
  “我们将以正在开展的‘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把传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作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进一步激励广大适龄青年携笔从戎、投身军营,在部队这座大熔炉里摔打锤炼,努力争当新时代英雄传人。”江西省军区机关某局罗来明说。
空降突击方队 空中雄鹰 地面猛虎 水上蛟龙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成传港

  9月3日,作为国产最新型履带系列空降战车家族的优秀代表,新型履带多功能输送车、新型履带空降战车、新型履带自行榴弹炮车三型装备首次亮相阅兵场,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空降兵新型空降装备体系建设取得的新成就。
  作为陆上作战群第三个出场的空降突击方队,以空降兵某旅“上甘岭特功八连”为主体组建。这是一支历史厚重、功勋卓著的英雄部队。在革命战争年代历经战火硝烟洗礼,在抗美援朝战争上甘岭战役中打出国威军威,在和平建设时期出色完成一系列重大任务,涌现出一大批英雄集体和英模人物。
  党的十八大以来,空降兵在改革强军中乘势而上,在转型重塑中创新发展,部队现代化水平和实战能力稳步提升。
  此次受阅的新型履带系列空降战车是量身打造的体系化装备,被誉为空中雄鹰、地面猛虎、水上蛟龙。可用大型军用运输机空运空投,在空地火力联合支援下,遂行多样化作战任务。较一代装备相比,机动更快、防护更强、火力更猛,智能化信息化程度更高。
  “这既是新型履带空降战车的首次亮相,也是我们空降兵装备方队继2009年首次驾驭空降战车亮相阅兵场后,第5次接受检阅。”方队长李昆鹏说,受阅装备的亮相,标志着空降兵装备体系建设提速换挡,实现核心作战能力转型重塑,空降官兵坚决打击一切来犯之敌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充盈。
  一直以来,空降兵部队在加快建设新型空降装备体系、为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空降兵部队而不懈奋斗。从初建时期的一个人、一具伞、一杆枪,经过多年发展建设,已经形成空降突击、空中突击、特种作战、支援保障等新型作战力量体系,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我军联合作战体系的空降利刃。
舰载防空武器方队 利剑昂首 威震海天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陈思航

  9月3日,伴随着《人民海军向前进》的乐曲,海上作战群排头兵——舰载防空武器方队受阅队员驾驶车辆携4型装备驶向天安门。
  该方队领导介绍,4型装备分别起到中程、近程、末端防御作用,共同为我海上作战群搭建起一张严密立体的防空反导防护网。
  舰载防空武器方队以海军某部为主体组建而成,近70%人员来自该部所属“海岸霹雳第一团”。
  2009年10月1日,作为人民海军首支新型机动岸舰导弹部队,该团成建制接受祖国检阅,揭开海军新型岸舰导弹部队神秘面纱,振奋了国人,惊艳了世界。
  2019年10月1日,以该团为主体抽建而成的岸舰导弹方队,作为海上作战模块的排头兵再次驶过长安街,向世人展示海军岸导部队新装备、新风貌。
  今年9月3日,他们再次作为海上作战群的排头兵亮相天安门,向全世界宣告:“第一”是他们的序列,更是他们的姿态。
  “第一”的背后,是该团官兵的极致追求。近年来,随着新装备陆续列装,该团加快训练转型步伐。
  阅兵训练伊始,方队某项训练成绩不理想。“遇到的情况越多,随之而来的挑战也越多。”该方队领导坦言。于是,方队长高海军带着教练组、驾驶员集智攻关,想出十余条办法并一一实践,最终成功解决问题。
  方队中有24人多次参加阅兵任务,他们发挥经验丰富的优势,提出的诸多“金点子”被方队采纳。
  9月3日,随着方队离天安门越来越近,二级军士长杨晓文的眼眶微微泛红,这是他第4次参加阅兵任务,每次保障的装备车辆都在变化升级,每次都面临着新的挑战。
  “从2009年到2025年,我见证了装备的发展,真切感受到我国军事力量正在不断强大。”杨晓文自豪地说。
  “阅兵期间能迅速了解装备车辆、排除车辆故障,得益于平日经验的积累。”杨晓文说,“只有把所有部位零件了然于胸,车辆发生故障时才能立即知道原因和解决办法。”
  那年,新型装备列装杨晓文所在单位。那段时间,杨晓文对着战车一个部件一个部件熟悉构造,拿着电路图一根线一根线查看测试。
  3个月后,杨晓文不仅掌握了新装备的日常维修检测和维护保养技能,还练就了精准排除故障的过硬本领,摸索出“看、闻、问、听、摸、测、切”故障排除“七步法”。阅兵训练期间的第一次装备集中整治阶段,他就是利用“七步法”成功解决了有关技术问题。
  为精细保养受阅装备,方队严格按照车辆标准化流程保养,坚决落实车辆出场前检查、回场后保养制度。阅兵训练期间,未发生任何装备车辆故障,真正做到“零失误”。这背后,是受阅队员对于荣誉的珍惜。
  在方队宿舍楼道内,一块写有“两面战旗,承载无上荣光;三次受阅,丈量忠诚刻度”的标语格外醒目。
  “两面战旗”是指该部“海上先锋艇”“海上猛虎艇”,曾在2019年国庆阅兵中,随战旗方队通过天安门广场,光荣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阅。
  参加阅兵任务以来,方队官兵一直高擎“两面战旗”,组织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引导官兵赓续红色基因、砥砺战斗血性,将最饱满、最热情、最昂扬的状态贯彻任务始终。
  “一路走来,红色精神始终是我们的传家宝。”方队领导介绍,“我们锚定一流标准全力以赴,在各项工作训练中力争第一,确保再次交上受阅的精彩答卷。”
  阅兵当天,坐在方队引导车内,该领导难掩激动之情。作为曾经参加过国庆60周年、70周年阅兵的海防老兵,谈及这十几年的变化,他感慨万千:“今年的受阅装备超一半都是新装备,无论是机动性能还是打击能力,今非昔比。”
  “三次受阅,不仅见证了装备的迭代升级,更见证了我们部队这些年的成长。这是全团官兵的无上荣光!”“海岸霹雳第一团”受阅官兵纷纷表示,他们将承载受阅荣光再出发,秉承“海岸霹雳精神”,枕戈待旦,只待祖国一声令下,坚决打败一切来犯之敌。
新疆军区某边防团 铭记伟大胜利
吾辈更当自强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刘南松 陈斌

  “铭记伟大胜利 吾辈更当自强!”9月3日,驻守在祖国最西端的新疆军区某边防团组织官兵通过电视、网络、广播,观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纪念活动在帕米尔高原座座军营引起强烈反响。
  阅兵仪式结束后,素有“西陲第一哨”之称的斯姆哈纳边防连组织官兵来到“扎根树”下,开展感悟伟大抗战精神、重温军人誓词活动。
  该连政治指导员敬刘威说:“作为祖国西陲边境最前沿的戍边军人,我们一定会铭记伟大抗战胜利来之不易,深刻领悟伟大抗战精神,并将其转化为戍边守防的决心意志,牢记职责使命,强化练兵备战,把红色基因传承好、使命重任担当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戍好边、守好防,忠诚守卫好祖国的西大门。”
  9月3日当天,在素有“生命禁区”之称的帕米尔高原的苏约克边防连,6名巡逻官兵前往海拔4500多米的某重要山口进行武装巡逻,顶风雪、抗严寒、翻雪山、过达坂,沿着一条堪称全区最艰苦、最危险的巡逻路,加大对高海拔防区执勤管控力度,确保边境安全稳定。
  巡逻途中,他们利用广播设备聆听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盛况。
  二级军士长杜北齐在这片高原驻守了24年,他激动地说:“在这里,我见证了边防建设的沧桑巨变。作为一名边防军人、一名共产党员,戍边守防就是我们的职责使命,我一定会不忘自己的初心使命,学习抗战先辈和受阅官兵坚强的革命意志和无畏困难的品质,激发备战打仗的热情和动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扎根边防、奉献边防。”
  执勤结束返营后,苏约克边防连第一时间组织观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
  苏约克边防连政治指导员郑旭说:“守卫在祖国的西北边陲,身处边防斗争一线的我们感触良多。身为连队政治指导员,我一定会学习抗战先辈那种英勇无畏、敢打敢拼的英雄气魄,教育引导全连官兵树牢训为战、练为战鲜明旗帜,苦练克敌制胜本领,提升逢敌亮剑的能力。”
  连日来,西陲边关气温骤降,雪花不时飘落,座座军营练兵场上依旧如火如荼,官兵们坚定表示:“改革推动强军,强军支撑强国,国家安危事,军人肩上责。我们一定会苦练打仗本领,把打仗的准备做在扳机扣响之前,时刻听从党和人民的召唤,做戍边守防的‘压舱石’、当强军打赢的‘刀尖子’,守山河无恙、护家国安宁。”
第十二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
归国安葬活动将在沈阳举行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韩潇今天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十二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归国安葬活动相关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与韩国国防部就实施第十二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工作达成一致,韩方将于9月12日向中方移交30位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和相关遗物。9月12日,将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隆重举行迎回仪式。9月13日,将在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庄严举行安葬仪式。
  今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将联合多个部门开展“国旗传递”、青少年红色思政课、“英雄接英雄”等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邀请包括抗美援朝特级战斗英雄黄继光生前所在连队官兵、参加九三阅兵官兵、奥运冠军等奋战在重点行业、领域的英模人物代表及港澳优秀师生代表、清华大学等学校优秀师生代表赴沈阳参加活动。同时,以辽宁沈阳为试点,联动丹东毛岸英小学、四川黄继光红军小学等,结合教学实际组织学生观看直播仪式。
  据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顺利完成已迎回的前11批981位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鉴定比对,并成功为28位在韩志愿军烈士确认身份。下一步,将尽快开展第十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DNA信息提取工作,稳步推进相关烈士亲属信息摸排及采集工作,联合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将科研成果应用到烈士褒扬工作中。
中国与其他金砖成员国贸易指数首次发布   本报讯 记者张维 9月9日,海关总署在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首次发布“中国与其他金砖成员国贸易指数”。该指数以金砖国家领导人首次会晤的2009年为基期值100点,2024年达301.51点,呈现持续攀升的良好发展态势。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副司长蔡俊伟介绍说,中国与其他金砖成员国贸易指数的编制和常态化发布,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中国与其他金砖成员国贸易发展成就,多维度反映金砖国家经贸领域务实合作的丰硕成果,进一步促进金砖国家间经贸往来。该指数旨在动态监测双边贸易发展水平,发挥“晴雨表”和“风向标”作用,为有关政府部门制定完善贸易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为广大进出口企业开展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据了解,2009年以来,中国与其他金砖成员国持续深化务实合作,贸易往来日趋紧密,贸易领域进一步丰富拓展,贸易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劳动安全装备”必须真安全   □ 林楠特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重点劳动防护用品行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安全帽、防静电服等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作业中劳动者的“生命铠甲”,其质量直接关系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然而现实中,假冒伪劣、知假售假等情况时有发生。此前媒体调查发现,过期近20年的安全帽被当作特价产品售卖,网络平台上安全帽合格证可随意买卖,一些取得生产许可的厂家暗中生产劣质安全帽……这些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劳动防护用品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必须安全可靠。由于其种类多、涉及面广,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制造,从检验检测再到流通销售、企业使用,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风险点。任一环节失守,轻则导致防护用品失效,重则引发安全事故。唯有全链条发力、多维度施策,才能守牢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安全帽等21种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精准覆盖生产、流通、使用、检验等领域,明确重点整治对象,包括重点产品主要集聚地生产企业,五金劳保商店、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以及危险化学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等行业的使用单位,实现“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主体”全覆盖。从整治内容看,方案紧盯各环节症结,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不达标、未明示质量标准”问题,流通领域“销售无证假冒产品、电商平台审核管理漏洞”乱象,使用领域“采购单位知假买假、使用单位管理失职、从业人员佩戴不规范”等问题,通过“靶向治疗”式整治,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扎牢质量安全篱笆,全面提升产品准入、生产流通、使用管理等全链条安全水平。
  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关乎每一位劳动者合法权益,更关乎安全生产大局。期待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各有关方面压实主体责任,彻底清除行业乱象,织密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网,让“劳动安全装备”真正发挥安全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生产根基。
全时空无死角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上海奉贤创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三区”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一本民情记录本、一部民法典、一张联系服务卡,是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六墩村“法治带头人”走村访户必备的法治“三件套”。六墩村每周至少开展两次“长凳夜话”活动——“法治带头人”带领青年骨干排摸村民法治需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及时送到群众身边。
  这样的场景,是奉贤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居社区、进街区、进园区(以下简称“进三区”)的生动缩影。近年来,当地紧扣乡村振兴、新城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大重点领域,在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上,通过拓展服务场景、融入数字之力、创新法治产品,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可触可及。
  如今,一大批具有辨识度的特色服务阵地在基层涌现,其中就有六墩村的“长凳夜话”、青村镇青溪老街公共法律服务点等,这些阵地随时随地收集群众法治需求、研判风险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奉贤区结合“多格合一”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至街区,以网格党支部为核心纳入律师、调解员、街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服务力量,形成柘林镇胡桥居委“慧治微格”等服务模式;在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吸纳国企“首席合规官”、企业服务管家、商会代表等形成“法律+行业”复合型服务团队。
  “在线下拓展服务场景的同时,我们还在线上加快推进数字化应用,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进三区’的精准性、协同性和集成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奉贤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若尘说。
  其中,数字“码”车整合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位、法律援助机构、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资源,绘制公共法律服务指引,群众扫码即可实现“查点位、求答疑、办业务、享服务”;数据共享则将基层日常收集的矛盾纠纷信息、居民和企业的法律咨询需求同步链接至平台,并即时推送给律师、公证处等,实现法律咨询、公证事项咨询申办、行政复议申请等事项的精准对接和闭环处置。
  事实上,创新始终贯穿着“进三区”的全过程,例如在服务企业方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出合规建设指导、商事调解、法治观察、涉企公证、行政复议咨询、法援申请受理等10余项专项服务;在服务不同群体方面,创新“菜单式”服务,为农民工和新就业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乡村群众提供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公证服务等。
  奉贤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顾斌泉说:“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三区’,旨在构建立体化、全时空、无死角的公共法律服务新体系,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奉贤全力打造‘南上海重要增长极’目标定位提供强大的法治助力,打造具有奉贤辨识度的工作新样本。”
“法智梧优”助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梧州建设司法行政AI创新应用平台打破“数据藩篱”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朱晓文

  近日,在2025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司法局联合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共同申报的《“法智梧优”——人工智能赋能司法行政服务模式创新》案例获得“2025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殊荣。
  长期以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面临资源分布不均、传统服务模式存在效率瓶颈、服务精准度不足等现实困境。如何借助数字技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成为司法行政改革的重要课题。
  今年2月以来,梧州市司法局将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探索“人工智能+法治”新路径,创新建设“法智梧优”人工智能应用体系,构建起“智能驱动、精准服务、普惠高效”的新型服务模式。
  近日,梧州市民王女士致电梧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工作人员引导她通过手机应用“梧小治”AI助手小程序,仅用3分钟便获得了详细的法律分析建议和相关文书模板。
  这一便捷体验的背后,正是AI大模型在法律知识图谱构建、自然语言理解与智能推理等关键领域提供的强大支撑。
  今年以来,梧州市司法局通过打造司法行政AI创新应用平台,对外推出了“梧小治”“梧小证”“梧小仲”AI助手小程序,有效整合本地化法律资源,提供场景式、交互式的法律咨询,破解了传统模式下群众获取法律服务需通过线下窗口或电话咨询,存在响应慢、针对性弱等问题,实现“7×24小时”的“掌上”精准服务,服务效率提升90%以上,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记者了解到,梧州市司法局依托全市统一的“法智梧优”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平台,构建了涵盖智慧矫正、智慧普法、智能办公等16个智能业务模块58个应用场景的全链条支撑体系,实现效能倍增、精准工作、高效办公。通过人工智能应用替代重复性工作,工作效率大幅提升200%,案件处理周期由原来的7天缩短至2至3天,文书生成耗时减少80%。立案材料审查智能化后,输出审查意见准确率从10%提升至最高50%。
  此外,梧州市司法局依托“法智梧优”相关平台,构建了贯通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智能服务网络,建立了跨层级数据共享、应用共建机制,实现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联动,逐步打破“数据藩篱”,为社会治理提供更精确的数据支持,提升了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
图片新闻   近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察汗乌苏边境派出所组建“普法小分队”,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秋季防火知识送到辖区村民和游客身边。图为民警在为游客讲解防范电信诈骗常识。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王鹏飞 邓宇 摄  
西安高陵检察强化协调联动打好护薪“组合拳”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民法院、人社局、司法局、总工会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打好护薪“组合拳”。一是开通线索信息“直通车”,联合劳动监察部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支持,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9件,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11万余元。二是依托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监督法院集中发放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案款260余万元,惠及农民工百余人。三是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引导用人单位规范合同签订、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投保等各项工作。
李亚蓉  
杭州供电以人工智能赋能公益服务   近日,在一堂人工智能课上,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第二民族中学的同学们利用学习的机械设计、人工智能等知识,将一个个零件组合成“会蹦会跳会说话”的机器狗。这是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点亮玉树”公益团队以人工智能赋能公益服务的一次生动实践。团队成员将课本中的人工智能、代码编写等抽象概念转化为可触摸、可互动的“沉浸式”体验,极大激发了孩子们对科学的兴趣。杭州供电公司还联合多家企业和社会组织,启动“电脑循环计划”,将60台电脑定向捐赠给玉树市多所中小学校。 范金凯  
以法治之光守护“未”来之路 长春两级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工作进入“三审合一”时代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每一个孩子的未来,都牵动着家庭幸福的神经,关乎社会发展的根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守护成长底线、筑牢未来基石的关键防线,其专业化、系统化推进始终是司法实践的重要方向。
  7月16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这一标志性举措,不仅宣告春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迈入新阶段,更以“守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坚定姿态,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注入专业化司法力量。
三审融合
织密联动防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的成立,标志着未成年人司法从单一刑事审判向‘三审合一’(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审判转型,通过集中审理实现案件精准分流、精细审判,激活‘1+1+1>3’的协同效应。”近日,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不仅是审判模式的转变,更是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的重大飞跃,开启了未成年人审判及司法权益保护等归口管理、集中办理、专业审理的新篇章。
  事实上,长春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的专业化探索,在基层早已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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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法官为我们这个快破碎的家付出这么多……”不久前,面对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崔澜馨,当事人小军的哽咽致谢,道出了一场家庭纠纷化解后的温暖。
  双阳法院审理的小军与晓娟离婚案中,二人网恋闪婚生女后因琐事长期分居,2024年晓娟诉请离婚并主张抚养权、分割共同还贷房产。法官崔澜馨依托全省首推的“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厘清财产,同时发现晓娟离婚系冲动之举,她便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导,最终小军承诺接回妻女,法院也驳回了离婚诉求,并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孩子守护住了良好稳定的成长环境。
  该案的妥善处理,源于双阳法院的机制创新。
  “2022年7月,我们试行‘三审合一’,集中审理涉未三类案件,今年4月,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实现专业化办案。”双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玉红说。
  双阳法院打造全省首个少年审判品牌“阳·辉”,下设“阳光下的小葵花”普法、“阳光满途”护送等五个子品牌,形成司法干预、教育矫治、家庭赋能等于一体的保护平台。目前,该院已是长春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联合8家单位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研究基地”,与妇联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会同全区30余家职能部门在区综治中心成立“长春市双阳区涉未成年人纠纷预防化解中心”,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编织了一张多维发力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刚柔并济
重塑成长守护线

  “祝你生日快乐……”
  8月21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内响起生日歌——法官与检察官手捧蛋糕,为两名经历侵害的双胞胎女孩点燃蜡烛。法槌的刚毅与烛光的温情交织,驱散了孩子心中的阴霾。
  此前,新区法院审理该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依法严惩被告人。案件宣判后,法官张婷婷发现女孩父亲长期疏于看管,而女孩母亲随即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
  “我们以‘三审合一’为基础,创新实行‘首审跟踪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继续审理后续民事案件,确保保护不脱节。”长春新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薛成君介绍,得知开庭日恰逢女孩生日,法官与检察官特意准备了这场特殊的生日仪式,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
  今年4月,新区法院组建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实现“三审合一”。近期又联合公安、检察院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绿色直通机制”,打造集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专业审判于一体的综合保护平台,形成“新法未语,向阳而生”保护品牌。据悉,4个月来,新区法院对7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实刑、5人判缓刑,为34名未成年当事人提供社会调查、判后回访等服务,筑牢司法保护阵地。
  同样感受到司法温暖的,还有榆树市的小美。
  “真的感谢你们,不然俩孩子的日子没法过……”近日,小美向榆树市人民法院法官于长娟鞠躬致谢,背后是一段未成年人监护困境的破解历程。
  2019年小美与小涛离婚,两个女儿归小涛抚养,后来孩子由小涛父母照料。2024年12月,小美得知小涛及其母亲离世,想要回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却遭到小涛父亲的拒绝,遂诉至法院。
  于长娟实地走访发现,孩子生活环境恶劣、无人看管,法院经审查并听取孩子意见,依法变更了抚养权给小美,同时联合多部门评估制定帮扶计划,帮助母女三人重拾生活信心。
  “2021年7月,我们建立少年法庭后,联合教育局、民政局、志愿者协会,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犯罪安置帮教等措施落地。”榆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应书介绍,该院创新“1+2+X”工作法:“1”为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核心理念,“2”为司法、社会二维协同体系,“X”涵盖专业品牌培育、“四区联动”、深化司法延伸功能等多项配套举措,构建多方联动格局。
  “自2021年以来,榆树法院少年法庭对84人判处实刑、44人判处缓刑,使20名未成年人被告重回正轨,43名未成年当事人获判后回访、心理疏导等帮助……”榆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庭长孙利介绍,4年来共办结664起涉未案件且结案率100%。同时,该院还开展“红领巾小法庭”“小法官集训营”等活动,累计组织700余名学生参访法院,线上普法阅读量超10万次,让法治教育浸润童心。
多元共治
筑牢未保大格局

  如今,长春各基层法院的未成年人保护特色举措已呈“百花齐放”之势——南关区人民法院打造“南向阳光,关爱青苗”品牌,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案件快审快办;宽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柔性优势,将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联动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成立“未蓝护航站”,构建集案件审理、权益保障、犯罪预防、帮扶挽救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司法保护平台;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等打造大学生法治教育联盟,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新模式……全市基层法院协同发力,持续织密未成年人审判保护网络。
  “长春两级法院深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年,已形成‘审判有力度、保护有温度、治理有深度’的成熟格局。”长春中院副院长侯海霞表示,这为中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的成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长春两级法院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严惩态势,妥善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累计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等757份;针对涉未案件开设“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藏匿子女、拒绝探望等问题强化审执联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前端建成8家法治教育基地,诉中全面强化法庭教育,全市两级法院圆桌审判方式利用率同比上升74.3%;针对校园安全、校园霸凌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24份,465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1510余场次。
  “下一步,我们将以中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成立为契机,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任贵利表示,长春两级法院将持续深化“三审合一”机制改革,以法治之力为未成年人撑起澄澈蓝天,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呵护下向阳而生、茁壮成长。
青春淬火炼成钢 法治建设做栋梁 “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取得积极成效   □ 本报记者 赵婕
  
  近日,青年律师西部锻炼第二批培训班开班式在革命圣地延安举办,标志着第二批青年律师西部锻炼工作正式启动。
  2024年8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创新青年律师政治引领方式,司法部会同全国律协启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引导青年律师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学做群众工作。这一计划犹如春风中的蒲公英,吹向了广袤的西部大地。参加首批西部锻炼的近300名青年律师,奔赴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69个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这片热土上挥洒青春与汗水,实现了青年律师受锻炼、当地群众得实惠、西部律师行业有促进的多方共赢成效。
  今年,第二批300名青年律师将奔赴西部地区270余个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实践锻炼。据了解,广大青年律师踊跃报名加入西部锻炼的行列。记者注意到,在首批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中,有60多人再次提出申请,希望继续参加第二批西部锻炼,为实现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化、提升西部地区法治水平贡献力量。
青年律师在基层锻炼中成长蜕变
  “对于青年律师来说,西部锻炼不仅是个人成长的‘练兵场’,更是推动西部地区法治建设、实现区域法治均衡发展的新尝试。”站在台上这位率性洒脱的姑娘是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侨,作为第一批“青年律师西部锻炼”的代表,她在开班式上分享了自己在西藏林芝锻炼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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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告诉记者,她已报名参加第二批西部锻炼,培训班结束后,她将从延安出发,奔赴贵州省兴义市。
  “在西部锻炼这一年,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半个月,郑重地将工作中的点滴感悟、遇到的典型案件、总结的经验教训、观察到的民情民意,详细记录在一本专属的‘工作日志’里。这本日志是我个人成长的见证,更是这段西部岁月留给我的宝贵财富。”开班式上,河南固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的分享赢得了现场雷鸣般掌声。
  “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为广大青年律师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成长平台,让他们在基层实践中不断锤炼自己,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璐,是第一批“青年律师西部锻炼”的一员。培训班课间休息时,他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西部锻炼让我深刻体会到,学习法律不仅仅是熟知书本上的条文,更要把法律运用到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具体实践中。”
  去年,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帆被选派到贵州省玉屏县平溪司法所,他创新“法律宣讲+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联合调解员入农户化解纠纷,还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校园开展普法活动,覆盖师生3000余人次。易帆告诉记者:“在西部锻炼的日子里,我学会了如何用接地气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这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宝贵的财富。”
  据统计,第一批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共开展法治宣传4394次,参与调解553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5415件,代书各类法律文书近8万件,提供其他法律服务4.2万多件,为200多家党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法律服务
  青年律师的到来,为西部地区的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有效缓解了当地“找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让他们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法治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在云南省镇康县锻炼的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路康快人快语,性格开朗。她告诉记者,她在代理钟某某劳务纠纷案时,通过现场勘查和法律研析,破解责任推诿,为遗属争取到79.2万元分期赔偿,并推动企业完善安全制度;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积极沟通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助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安徽青合青(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昕昊向记者回忆,在宁夏灵武市城区司法所锻炼期间,他凭借专业法律素养为受援母亲成功争取到孩子抚养权。这一温暖案例,正是切实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生动缩影。
  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占淑莹克服零下30摄氏度严寒和语言障碍,全年调解纠纷82件,成功化解4起重大死亡赔偿案和十年宅基地积案,代理法援案件29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7万元。她用实际行动让法治观念深入牧区百姓心中,提高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秀和山东沭章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东,通过法律援助为群众挽回损失,参与调解与普法,让当地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像这样的故事在西部各地还有很多,青年律师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西部百姓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提升了他们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西部律师行业在交流中蓬勃发展
  “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不仅为西部百姓带来了实惠,也为西部律师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与东部地区青年律师的交流与合作,西部律师行业在业务经验、服务理念等方面得到了提升,推动了西部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
  面对同类案件可以提供新的视角、在服务流程中有几个高效的实操要点可以结合西部产业特点来用、应对类似的纠纷案例可以调整策略提高效率……培训班课间,第一批和第二批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们在互相交流着如何提高当地法律服务技能。
  上海市海华永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琼是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他在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司法局工作时,参与行政复议、项目招投标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审查各类合同40余份,提升了当地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像他一样,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们搭建了地区间法律行业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了不同地区律师在业务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学习。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说:“‘青年律师西部锻炼’为东中西部法治建设交流合作提供了良好平台。陕西省司法厅将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与东中部省市的沟通协作,推动理念互补、思路互学、工作互动、业务互促,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卫东说:“西部锻炼密切了派出地和接收地的联系,建立起行业发展同题共答的‘连心桥’,让青年律师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我们还深化西部锻炼成果,与新疆和田司法局开设‘百名律师和田行’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北京援疆三年工作清单;将‘西部律师研修计划’名额向西部青年律师倾斜,吸纳更多的西部青年律师到京跟班学习。”
  “‘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是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发展的创新实践,作为来自西部地区的我们真切感受到了‘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深远意义。”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局长廖红梅说。
  延安精神,永放光芒;革命薪火,代代相传。
  第二批“青年律师西部锻炼”培训班结束后,300名青年律师将从这片孕育了伟大精神的革命圣地整装起航,带着法治为民的希望种子奔赴祖国西部各地,循着革命先辈的足迹投身西部法治建设,为实现西部法治事业蓬勃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 谱写教育强国建设华章 编者按  
  法学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致力于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全体法学教育者的初心与使命。9月10日是我国第41个教师节,今年的主题是“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谱写教育强国建设华章”。值此教师节,《法治日报》理论版特别策划“法治灯塔:以教育家精神铸魂 培育卓越法治人才”专题报道,约请“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以“开学第一课”为题,讲述如何推动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法学教育者的历史使命   □ 张晋藩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教育事业是人类最崇高的事业,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五千多年来,教育与国家治理相伴相生,绵延不绝,教育事业始终是支撑中华文明屹立不倒的重要支柱之一。尊师重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师的言传身教给学生以深刻影响。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西汉扬雄说:“师者,人之模范也。”唐代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国家设教是最根本的,教师是很神圣的职业,只有好教师才能出好学生。
  建设疆域辽阔的新中国,人才是最为核心的力量。有法可依,需要立法人才;有法必依,需要司法人才;发展法律科学,需要法学研究人才。如今,我们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置身于中国政法大学,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要身先士卒,立志成为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为党和国家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一,要做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许慎《说文解字》阐明:“惠(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从直,从心。”意为对人对己都要把心思放正,只有“直在心上”才能“外得于人,内得于己”。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美德,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聚天下英才而教之,将自己和学生锻炼成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
  第二,要做爱国奉献、奋发图强的表率。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在民族危亡的艰难岁月,中国的教育没有中断,教师们的风骨没有曲折。抗战胜利后,爱国的中国人奋起直追,自立自强。我主编的《中国法制通史》,就是要把中国法制史的中心牢固地树立在中国。我们今天做学问,既要锲而不舍,也要爱国敬业,以中国理论、中国思想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
  第三,要做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榜样。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礼记·大学》载:“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时代发展日新月异。身为人民教师,要继续开眼看世界,在传承中华法治文明,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以天下为公的情怀、大道之行的境界,引领学生增强放眼世界、胸怀天下的历史自觉,为世界法治事业的进步贡献中国力量。
  我的童年是在伪满洲国统治下度过的,历史课不教中国的历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侵略者就是要让中国人忘记自己的根。那时我就想一定要为国家富强而读书。知史才会爱国,学史更能明志。1950年,我进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研习法制史。求学路上,何思敬先生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讲的很多东西,让我一辈子受用。比如,他讲外国法律史时,强调学历史是往后看,但人要往前看,学历史是为了以史为鉴、古为今用,让历史里有用的东西为现实服务。1952年我毕业后任教,从事中国法制史教学研究工作至今,何老的这些话一直影响着我。我现在也常常对学生讲,我们不仅要用放大镜看历史,还要用望远镜看历史,看看历史发展的前景是什么,要有预见性,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学历史的目的。
  中国法制史的摇篮是中国,它的中心肯定也在中国。我们的责任、我们的历史使命就是要把中国法制史的中心牢固地树立在中国,让法制史学的研究者承担起历史的责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挖掘历史资源,让数千年积淀的宝贵精神遗产焕发新的活力,这是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学术使命,也是我们这些学者要扛起的责任。
恪正协衷,怀远砺行:新时代法学青年的使命与追求   □ 杨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在这个寓意收获与启航的美好时节,又一批怀揣法治梦想的青年学子步入法学殿堂。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如何肩负起新时代赋予法学青年的历史使命?
  值此教师节到来之际,我想围绕“恪正、协衷、怀远、砺行”八个字,与所有法学新人共勉。
  “恪正”。“恪”源自《说文解字》,本意为“敬也”,“正”意指正念、正道、正行。恪守正道,持身中正,是法律人的立身之本。恪正首要在信仰之正。中国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学教育从抗日战争的烽火中走来,烙刻着“法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红色基因。1935年9月,时任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提出著名的“爱国三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75年来,就是一部与国家法治建设同向同行的爱国史,从佟柔教授、许崇德教授、高铭暄教授、关怀教授、赵中孚教授、郭寿康教授开始,一代代法律人薪火相传,同国家命运与共,参与了新中国成立和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所有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订。新时代法律青年,恪守信仰之正的最直接表达,就是传承法律人爱国精神,勇于担当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使命。“恪正”还要恪守学术之正。知识的世界浩瀚无垠,但也充斥着各种声音与思潮。法律人要始终保有一颗求真、求实、求正的心,追求真理,实事求是。“恪正”亦要恪守人格之正,明辨是非曲直,坚守良知和道德底线,无论面对何种复杂的案情或诱惑,都能“心如明镜,身如尺衡”。
  “协衷”。“协衷”,出自《尚书·汤诰》,意在同心同德、团结忠诚、齐心合力,强调“共同体”的理念。“协衷”是法律人的智慧与格局。王阳明曾提出“人人皆可为圣贤”,新时代的法律人,既要有自信,更要用一生践行“致良知”,在国家法治建设中协衷尽责,涓流汇沧海。对于法学新人,还要注重在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中协衷。2024年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依托在全国多点设立的“涉外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培育了一批实践实训课程,支持学生了解法治实践新问题、真难题,在参与法治实践中锤炼法治思维。
  “怀远”。“怀远”是法律人的情怀与担当。我们学习法律,绝不能仅仅将其视为一门谋生的技艺。当前正面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时代法律人要将目光跳出课本与校园,胸怀时代之远,扎根中国大地,关注时代之问、人民之需;胸怀世界之远,深刻理解世界的多元与复杂,思考如何运用所学知识为全球治理体系重塑贡献智慧;胸怀未来之远,主动关心社会变迁与人类命运。10月3日,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将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五大洲30多个国家的百余位境外知名法学院院长等与会。并且将“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升级为常设性论坛以打造法治领域的“达沃斯论坛”。我们愿和全国法学界同志一道,对外积极传播全面依法治国伟大成就,增进国际同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解认同,构建全球法治学术与教育共同体,为世界法治文明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砺行”。“砺行”,取义开拓创新的精神、勇于自我革命的勇气、砥砺不辍的行动力。当前,世界法治和法学教育格局正处于迭代更新的大变迁时代,中国法学迎来重塑在世界法治和法学教育格局中地位的历史性机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迅猛发展对全球治理提出深刻挑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重大战略对法学理论创新和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加快推动法学教育转型与升级成为当前不二选择。法学教育转型既需要勇于自我革命、忍得阵痛的决心,持之以恒、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更需要不断开拓创新、砥砺前行的行动。2024年以来,作为推动法学教育转型创新的具体行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度融合法学理论与前沿技术,积极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启动涉外法治大模型研发,形成高质量的涉外法律知识库、高精准的多语言法条检索系统、高可信的法条增强生成框架以及融合深度思考的法律推理功能。涉外法治大模型的开发,以人工智能技术手段为法学教育赋能,搭建全球数据合作平台,有力地推动了教学手段的革新、法律知识生产力更新和资源传播共享。
  刚刚迈进法学院校的青年,你们已经成为中国新一代法律人。你们的选择,不仅关乎个人前途,更与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紧密相连。大学时光之所以珍贵,在于它既允许试错,又崇尚努力;既给予自由,又要求责任。希望你们既能在专业领域深耕不辍,也能在更广阔的世界里发现自我;既能收获个人成长,也能承担起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
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政法高校力量   □ 林维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金秋送爽,在这个丰收的季节,第41个教师节如期到来。今年教师节主题为“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谱写教育强国建设华章”,激励广大教师挺膺担当扛起教育强国建设重任。强国建设,教育为先。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就是基石的铸造者。作为政法院校,如何引导教师为法治中国、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革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广度席卷全球,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深刻变革,提出了大量亟待回答的理论和实践课题,也在深刻改变着法学教育、研究与实践的格局。比如,人工智能不断冲击人类主体地位,算法垄断、算法歧视、算法黑箱等问题隐藏于技术中立的面纱之下,“发展权利、效率优先”与“隐私保护、自由保障”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价值冲突,生成式AI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法律挑战等一系列问题。如何适应新时代和新要求,积极探索并有效回应新科技革命对法学教育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是法学教育工作者必须承担的时代使命。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提升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质量和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教育强国是政法院校的使命责任。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完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被认为是面向2035年的优化大学学科布局、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路径,也是统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
  高等教育作为社会进步与知识创新的重要基石,不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与学术研究的象牙塔,而是大变局中助力国家稳定发展的关键组成部分。西南政法大学作为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建校75年来,坚持“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把“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作为学校的价值取向、战略导向、问题指向。为了应对高等院校同质化严重,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布局和区域发展需求不足等问题,西南政法大学突破法学、政治学等单一学科的知识生产局限,构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法学为核心、国家安全学与纪检监察学为支撑,有机融合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网络空间安全等多学科协同赋能的新型政法学科集群。紧密契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攻关任务,集中优势力量组建科研平台,确保科研目标与国家需求精准对接,有组织地进行课题研究、有组织地提供决策服务、有组织地培养创新拔尖人才,以高水平的学科交叉融合和集群化的学科发展优势,在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方面持续作出西政贡献。
  面向未来,法学教育面对快速迭代的技术革命,如何通过法学教育推动法学学科进一步繁荣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政法院校责任重大,使命在肩。我们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奋力谱写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新篇章!
培育和践行教育家精神
奋力书写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王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

  公安高等教育是教育强国事业和公安工作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事业的特殊战略资源,必须深刻理解、牢牢把握教育家精神的时代意蕴,切实将其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切实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的使命任务。
  教育家精神的核心要义涵盖“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育人智慧”“躬耕态度”“仁爱之心”“弘道追求”六个维度,蕴含着严谨的内在逻辑,构建了从“目标境界”到“实践路径”的完整体系,既回答了“怎么看”的问题,又回答了“怎么办”的问题。
  “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是教育家特有的格局、风范和能力,回答了“什么是教育家”的根本标准问题。“理想信念”是灵魂根基,决定了教育工作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归宿;“道德情操”是人格基石,体现了教育者的职业操守和品行风范;“育人智慧”是能力核心,彰显了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和艺术性。这三者共同构成了教育家的“内核”——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就有什么样的人生格局;有什么样的道德情操,就有什么样的师表风范;有什么样的育人智慧,就有什么样的教育成果。
  “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是教育家应有的禀赋、品质和品格,回答了“如何成为教育家”的路径方法问题。“躬耕态度”是实现目标的内在动力,激励广大教师刻苦学习、坚定实践,以追求真理的精神和勇于创新的魄力深耕教育沃土;“仁爱之心”是贯穿始终的情感底色,引导教师满怀对教育事业的至诚、对学生的关爱,用真情育桃李、以奉献铸师魂;“弘道追求”是超越小我的崇高使命,鼓励教师开拓视野,在传授知识同时更致力于文明传承和价值引领。
  “躬耕态度”“仁爱之心”“弘道追求”是达成“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育人智慧”的“桥”与“船”,没有笃行的态度、无私的仁爱和弘道的追求,所有崇高的理想都将是空中楼阁。
  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一是国际格局深刻调整,全球安全治理体系面临重构,国际执法合作重要性愈发凸显,要求公安院校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培养能够参与全球安全治理的高素质警务专门人才。二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颠覆性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和速度,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重塑社会形态。这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提出了全新课题,要求公安院校教师必须具备前瞻性战略思维和创新勇气,实现从学习已知向探索未知转变。三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法治与安全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安工作现代化迫切需要理论创新和人才支撑,这对公安高等教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将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着力探索构建引领新时代公安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为服务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忠诚践行“立德树人、育警铸剑”根本任务。将忠诚教育摆在首位,系统实施“英雄之路”铸魂育人工程,打造具有公安院校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师生把忠诚基因植入灵魂、融入血脉。
  二是积极培育“经师”和“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通过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大力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大力实施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是奋勇担当服务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时代重任。紧紧锚定国家安全战略和公安实战需求,持续释放学校发展新动能,推动高水平办学成果不断涌现。大力构建中国公安学自主知识体系,提升公安学科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水平。
  四是持续推动高水平开放办学。认真贯彻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不断拓展公安院校教师参与国际警学交流机制,讲好中国公安故事,发出中国公安声音,持续提升我国公安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力和话语权。
依法治国是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重要论题。
  一、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各国宪法普遍承认的一项基本原则。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99年,1982年宪法第三次修改,把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针的历史性升华,开创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格局,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2018年,1982年宪法第五次修改,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创新发展了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和检察权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我们党经过长期摸索而找到的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有效路径。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赋予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强调通过全面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我们党在这样一个大国长期执政,要保证国家完整统一、法制统一权威、政令统一通畅、市场统一有序,要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政治风清气正、文化繁荣昌盛、社会公平正义、生态环境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社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监督不到位相关。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二十大报告都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对这一科学命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把握。
  第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从人治到法治的深刻革命。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实现了国家治理从人治到法治的革命性变迁。
  第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深刻革命。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社会主义法治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的制度体系,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第三,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革命。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对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革命性的意义。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强调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文章节选自《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  
与执同行 相伴十年 访《执行异议之诉二十四讲》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王毓莹教授   □ 本报见习记者 柳源远 文/图

  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发布,自2025年7月24日起施行。近日,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十四讲》是围绕“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所著的一部扛鼎之作。
  自2007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确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以来,关于该制度的程序规则和实体事由,理论和实践一直争议不断。该书结合民商法、民事强制执行法等部门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规则,通过二十四讲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基本范畴、程序规则和实体事由进行了系统研究,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理论争议和实践分歧进行了全面回应。
  9月9日,《执行异议之诉二十四讲》新书发布会暨执行实务研讨会在京举行。在《执行异议之诉二十四讲》新书发布之际,《法治日报》记者就该书创作背后的故事采访了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王毓莹教授。
  记者:王教授,“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历经十年,可谓十年磨一剑。在该解释出台的重要历史节点,您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十四讲》出版了,也是磨剑十年,可以和我们分享一下十年来的心路历程吗?
  王毓莹:首先,我非常有幸能自“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立项之初,便深度参与其中。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或许只是弹指一挥间,但对于一部司法解释的酝酿、打磨、成型而言,对于一位亲历其间的法律人的学术生命而言,却显得尤为厚重与漫长,这份厚重感于我,更显真切。
  其次,与执同行的十年,是我个人在学术与实务道路上跋涉的十年,更是执行异议之诉规则体系从混沌走向明晰的十年。2015年7月,“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立项,彰显了最高人民法院直面实践难题、统一该领域裁判尺度的决心。彼时,我们怀抱热忱,却未曾预料,从最初构想到最终落地,这条路竟跋涉十年之久。如今,这部万众期盼的司法解释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以出台。
  最后,有幸作为这段历程的参与者与见证者,我怀着敬畏之心,将十年间对执行异议之诉的点滴思考与实践体悟,融注于《执行异议之诉二十四讲》一书之中。拙作倘能对实务同仁稍启思路,或为理论探索聊供参考,于理解适用这部凝聚众智的司法解释、推动制度完善略尽绵薄,便不负初心。
  记者:谈到初心,您作为最初“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的执笔人,虽因工作变动没有最终完成承办工作,但为这部司法解释出台作出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那段工作经历,有哪些使您印象深刻呢?
  王毓莹:解释立项伊始,我作为最初的执笔人,首要任务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的领导下,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共同对司法实践中困扰各级法院已久的执行异议之诉难题进行系统梳理。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研讨,我最终形成了一份近三万字的调研报告,对其复杂成因进行了系统剖析,并尝试提出体系化的解决方案。我受命起草了“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的初稿,试图初步搭建该问题的框架结构。
  2017年8月,我调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置身于审判一线,直面大量鲜活、复杂甚至尖锐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使我对此类纠纷的实践样态有了更为直观、深刻的认识。时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张勇健多次强调,执行异议之诉的核心在于平衡案外人实体权益保护与执行程序效率、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之间的复杂关系,并需充分考虑不同权利类型的优先顺位问题。这使我们的研究得以迅速聚焦于权利冲突的本质、裁判理念的差异以及统一规则构建的路径等核心命题,极大地提升了课题研究的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
  记者:您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近二十年,在起草“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的工作过程中,是如何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的?
  王毓莹:为了凝聚共识、破解困局,我们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召开了两次学术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旭东分别主持了研讨会。两次学术研讨会上民法学者、商法学者与民诉法学者华山论剑,热烈与深入的探讨,充分印证了该问题在理论层面引发的广泛共鸣与高度关注。
  带着问题与思考,我们深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辖区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北京高院与上海高院,与一线法官坦诚交流。我调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的领导下,受命执笔起草全国第九次民商事审判工作纪要中关于案外人救济程序的相关条款。起草期间,与民二庭领导、同事的数次集中研讨、交流,使我受益匪浅,于我而言这又是一次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凝练为规范性指导的宝贵尝试。这段经历,使我更深切地体会到执行异议之诉规则形成的复杂性。同时,我也在关注程序方面的竞合问题,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与确权之诉、执行异议之诉与审判监督程序以及执行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
  记者:2021年3月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以来,您并没有中止对执行异议之诉问题的研究,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进修期间最终决定写作该书,可以分享一下这段经历吗?
  王毓莹:投身学界后,我继续以学者的身份,参与司法解释的论证、修改和完善工作,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贡献绵薄之力。伴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思考的沉淀,分享与传播成为自然的需求。我开始尝试走出书斋,将我对执行异议之诉的理解、困惑与思考,带到更广阔的讲台。这个过程,对我而言是巨大的挑战,更是珍贵的锻炼机会。正是这一次次的宣讲、交流、辩论,迫使我不断深化思考、精炼表达,在思想的碰撞中检验理论的成色,在实践的反馈中校准认知的偏差。同时,我也将思考凝结成文字,撰写了一系列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专业文章,试图为理论研究的积累和实践难题的解决贡献涓滴之力。
  2022年3月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挂职副厅长后,我接触和审理了针对各地法院的执行异议之诉抗诉案件。我发现,执行异议之诉裁判规则的缺失,使得不同的审判组织就同类案件作出的裁判大相径庭,法官的成长经历、学识水平、价值取向、性格心理等主观因素差异在案件中可能会被放大。这导致人民法院的裁判可预测性降低,也间接导致了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无序性。这更加坚定了我深耕这一领域,并写一本书的想法。
记者手记
  人生没有预设的标准答案,每一次选择都充满未知。重要的是并非绝对“正确”的起点,而是在选择的道路上,如何以不懈的努力、严谨的治学和对法治的信仰,赋予选择以意义,使之趋向“正确”。2015年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受命执笔初稿,2017年赴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锤炼,2019年回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深耕,2022年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再到步入学术殿堂持续探索……十年历程,如光影流转,王毓莹教授的人生轨迹与“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的演进历程紧密交织,相互塑造。
穿越迷雾 “一站式”解读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二十四讲》序言   □ 张勇健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

  执行异议之诉,既是近年来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难啃的“硬骨头”,也是民事诉讼与民商法理论研究的“学术高地”,其复杂性、思辨性以及多样性的问题面向,使相关研究如雾里看花,扑朔迷离。唯穿越迷雾,破解之为快。令人欣慰的是,《执行异议之诉二十四讲》一书做到了。
  毫不夸张地说,本书作者王毓莹教授是国内执行异议之诉问题领域的开拓者、先行者、深耕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于十年前立项,立项伊始,作者便开始作为主笔人深度参与其中,其间每次研讨交流,作者对执行异议之诉问题的深刻认知总是令人惊叹。其起草的“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初稿,几乎涵盖了这一领域的绝大部分问题,虽新出台的解释与之尚有出入,但其对于执行异议之诉搭建的框架体系与探索的问题,至今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后十年间,作者一直深耕这一领域。因此,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可以说是作者十余年功力的潜心之作。
  一直以来,我对此书充满期待,作者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其一场场行云流水的庭审、一份份说理清晰的判决、一篇篇传道解惑的文章、一个个落地生根的妙想以及直抵人心的温暖的随笔文章都给我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作者在本书中立足本土司法生态,紧扣执行异议之诉的演进脉络,尤其是“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的新发展,系统梳理制度逻辑。其同时也将借名买房、隐名持股等充满实践争议的中国特色问题纳入研究视阈,彰显其立足实践的理论自觉和学术担当。司法实践是丰富多彩的,司法解释不可能对于实践中的所有问题作出规定,本书恰可以弥补这一遗憾。其穿越迷雾,“一站式”解读执行异议之诉。
  本书的内容不仅涵盖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演进、范畴界定、价值功能、程序困境、实体困境、与其他执行异议之诉的关系、与纠错程序的关系、与另行起诉的关系、构成要素、要件分析等程序问题,而且包括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消费购房人、其他涉房的案外人、不动产预告登记权利人、涉行政权的不动产的案外人、涉及动产的案外人、涉及典型担保的案外人、优先权人、非典型担保的权利人、租赁权人、共有权人、涉及到期债权的案外人、涉及股权的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是否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问题。
  本书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第一,强烈的中国问题意识。作者二十年最高审判机关的司法实务工作经验,塑造了其关注本土问题、倾力中国实践的学术品格。本书二十四讲,皆围绕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难点、痛点展开,热点话题充斥其间,不回避、不取巧,直面问题的“风暴中心”,读之十分解渴。作者以数百份裁判文书为样本,提炼出无过错买受人、消费购房人等八类主体排除执行的裁判规则,将抽象学理转化为可操作的司法技术。书中对执行异议前置程序存废、虚假恶意诉讼识别等争议的剖析,直指司法痛点,为实务工作者提供了亟须的方法论工具箱。
  第二,读者友好型的编排体例。为了激发读者的阅读欲望,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本书采用了专题式的章回体写法,共分二十四讲,每一讲专注一个核心命题,各讲逻辑连贯却又适度独立。这种编排体例,使读者可以有效利用碎片化阅读时间,逐一击破各个问题,获得即时满足的阅读体验。
  第三,精妙的案例分析。本书共整理、分析了一百余个典型案例,可谓琳琅满目、应接不暇。这些案例多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以及公报案例,有些是作者参与审理的案例,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以往的案例分析不同的是,作者作为曾经的裁判者、现今的学者,总能以其独特的全新视角为我们呈现出经典案例的别样分析。
  第四,跨学科的广博知识体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处在民商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部,属于跨学科、跨法域问题。作者以执行救济制度的功能划分为经纬,针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其他执行异议之诉、纠错程序以及确权之诉等长期困扰实务的程序选择难题,以规范溯源与典型案例为双翼,厘清程序分野。同时对于排除执行的实体规则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并给出确定的答案。执行异议之诉问题领域的传统研究,多聚焦于民事诉讼法学界,程序法有余而实体法关照不足。作者既是民商法学教授,又兼具审判实务经验,其知识体系横跨实体法、程序法两大法域,得益于此,本书的知识体系、思维方法,横跨多个学科,视野广博、思路开阔。
  本书以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和丰富的实务积淀,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展开系统性研究。相信此书不仅可为司法者提供裁判镜鉴,更能为立法者沉淀实践经验,为研究者开拓新的论域。
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的整体思路   □ 陈瑞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纳入立法规划之中。当前,如何利用这一难得机会,切实解决刑事诉讼制度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立法课题。从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现实出发,有必要提出三项旨在指导刑事诉讼立法的基本思路:一是遵循问题导向原则,有效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司法实践的制度难题;二是贯彻顶层设计优先落实原则,将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改革方案落到实处;三是体现尊重民意原则,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在各种议案或提案中提出的相关立法建议,作为刑事诉讼立法完善的重要根据。
  根据“问题导向原则”,立法决策部门应当高度关注刑事诉讼制度中出现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和重大争议问题,根据这些问题确定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课题清单,并将解决这些问题作为刑事诉讼立法的现实目标。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强制措施及辩护制度等方面的立法完善问题。
  例如,我国现行强制措施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羁押措施的适用条件过于宽松,对羁押期限延长没有作出严格规范,非羁押性措施的“替代羁押”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在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可以考虑调整逮捕的适用条件,将逮捕的第二个条件调整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以考虑对部分案件实行检察官主持下的听证程序,将逮捕程序真正纳入司法化的轨道;可以考虑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将监视居住改造成一种名副其实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可以考虑放宽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增加对被取保候审人的附带性限制措施,提高取保候审的适用比率。还可以考虑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设立最高羁押期限。对于超过最高羁押期限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判前阶段自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法院在审判阶段自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对于没有羁押理由的被追诉人,立即变更或者撤销强制措施。
  又如,我国刑事辩护制度面临被告人如何获得有效辩护的制度难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从三个方面改革刑事辩护制度:首先,可以考虑将强制性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其次,有必要借鉴成功经验,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改造成一种“临时性和紧急性的法律帮助”制度。最后,应当扩大辩护律师参与刑事审判前程序的范围。在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组织辨认以及开展搜查、扣押、查封、冻结等活动时,只要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侦查部门应允许辩护人到场参与。未经辩护人签字确认的,上述侦查行为应被归于无效。
  所谓“顶层设计优先落实原则”,是指按照有关部门的顶层设计,将这些部门早已确立的制度改革落到实处,使之转化为可操作的刑事诉讼制度。从2014年以来,有关部门就提出了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建立健全涉案财物追缴程序,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等重大改革设想。这些设想理应成为落实刑事司法改革顶层设计的重大立法课题。
  例如,为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必要对刑事审判制度作出实质性的调整。一是真正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问题。为此,需要确立当事人申请证人、鉴定人、专家辅助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主观性权利,并确立与此相对应的法院客观义务。二是切实解决庭外证言笔录的证据能力问题。原则上,无论是庭外证人证言笔录,还是证人自书证言材料,都不应具有证据能力。对于检察机关当庭提交的上述笔录和材料,法院应当将其予以排除。三是解决庭前会议的随意化问题。原则上,只要公诉方、被告方或者被害方提出了召开庭前会议的申请,并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延期审理、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处置涉案财物等问题,提出了相关的程序争议,法院就应当组织庭前会议程序。四是从实质上解决二审开庭问题。可以考虑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确立二审法院无条件开庭审理的制度。二审法院对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案件,应当与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一视同仁,统一实行开庭审理的程序方式。
  又如,加强对强制性处分措施的法律控制,将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处分措施纳入法治轨道,这理应成为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可以考虑将强制性处分措施的决定权与执行权予以分离,引入司法审查机制,建立由检察机关作出决定、侦查机关负责执行的制度结构;可以考虑将涉案财物的保管、控制和处置权,从办案机关手中加以剥离,彻底解决办案机关的“利益冲突”问题。
  所谓“尊重民意原则”,是指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相关议案或者提案,从中找到全体人民对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的“主要关注点”,并将其中受到持续关注和普遍重视的改革课题,列为这一轮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课题清单。
  例如,为完成涉案财物追缴程序的诉讼化改造,解决这一制度的结构性难题,有必要借鉴被追诉人逃匿或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改革经验,构建被告人到案案件的“刑事对物之诉”机制,将涉案财物追缴问题纳入诉讼化的轨道。一是在“定罪之诉”“量刑之诉”之外,构建一种相对独立的“对物之诉”机制。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除了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以外,还应提交专门的“追缴涉案财物申请书”,将追缴涉案财物的范围、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列明其中,说服法院启动相对独立的追缴涉案财物的法庭审理程序。二是可以考虑建立“涉案财物追缴卷宗”制度,就涉案财物的权利归属问题搜集证据,查明行为人获取犯罪所得及其孳息、犯罪工具和违禁品的基本事实。三是建立追缴涉案财物的公告和异议制度,确保利害关系人及时参与涉案财物追缴的法庭审理程序。四是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正式引入被害人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制度。
  又如,为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结构性难题,健全量刑协商机制,有必要将检察机关“听取意见”程序改造为“量刑协商”程序。在正式协商开始后,检察官主持协商,被追诉人及其辩护律师同时到场参与,双方可以提出各自的宽大量刑方案,可以对量刑方案提出异议,提出调整量刑方案的建议;控辩双方就量刑方案作出妥协和让步后,能够形成量刑合意的,由检察官和被追诉人签署量刑协议书,辩护律师要签字确认。此外,可以考虑建立辩护律师全流程参与量刑协商的制度。未经辩护律师的全程参与和签署确认,任何量刑协商过程和量刑协议都应被归于无效。量刑协商必须由辩护律师全程参与,值班律师不得参与量刑协商活动。
资本市场高频交易的法治回应   □ 邢会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AI)技术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资本市场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说,资本市场是人工智能应用的先行者和探索者。高频交易是人工智能在资本市场应用的典型场景。
  高频交易是程序化交易的一种特殊形式。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下达交易指令,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其核心在于利用计算机算法和模型,实现交易指令的自动化生成和执行。高频交易则是具有以下特征的程序化交易:短时间内申报、撤单的笔数和频率较高;日内申报、撤单的笔数较高。高频交易凭借其超高的交易速度和复杂的算法模型,对资本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高频交易的快速发展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和监管问题。
我国对高频交易监管的基本历程
  我国法律对高频交易的回应,有两个典型事件作为背景。一是“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二是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在这两个事件的驱动下,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起草了《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但不久即遇到了股市异常波动,程序化交易几乎暂停。此时如果再出台该办法,似乎是在肯定程序化交易。在此情况下,该办法的出台被延宕。
  2023年三大证券交易所均发布了《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管理层对程序化交易的再次关注。202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这是我国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重要法规,它明确了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的定义、分类和监管措施,为市场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法规依据。该《管理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程序化交易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对高频交易监管的主要内容
  (一)监管框架
  对高频交易的法律监管可以分为风险监管、行为监管与竞争监管三大类别,这三类监管又以信息监管为基础,这四类监管共同构成一个具有普适性的高频交易监管框架。《管理规定》以信息监管为主,同时兼顾风险监管、行为监管与竞争监管。
  (二)信息监管制度
  信息监管的主要手段就是监测制度和报告制度。在监测制度方面,《管理规定》明确,中国证监会指导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证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建立程序化交易信息统计和监测监控机制,统筹实施程序化交易跨交易所跨市场信息共享和监测。
  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是监管机构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稳定而设立的重要机制。高频交易能够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为市场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高频交易可能加剧市场波动,引发公平性质疑,对市场稳定构成威胁。因此,《管理规定》要求投资者在进行高频交易前,除了报告程序化交易需要报告的信息外,还应当报告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等信息。
  (三)其他监管制度
  风险监管。证券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监控,对可能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客户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监控。
  行为监管。证券交易所对高频交易行为实施重点监管。高频交易投资者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交易所按规定从严管理。投资者利用程序化交易或高频交易构成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竞争监管。证券交易所提供主机交易托管服务的,应当遵循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平分配资源。适应高频交易特征,证券交易所可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收费,适当提高交易收费标准。
  证券法对高频交易法治回应以及对通用领域人工智能监管的启示
  (一)证券法对高频交易法治回应的特点
  1.监管理念方面:包容审慎监管
  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监管机构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既要鼓励技术创新,推动市场发展,又要防范技术滥用带来的风险,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公平。但对于高频交易,监管机构应审慎多于包容,其对高频交易风险的认识比较清晰,无论是域外的经验还是国内的实践,均已将高频交易的风险予以暴露,在此情况下,监管机构基于审慎性原则加强监管,有利于兴利除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
  2.监管方法方面:信息监管是基本手段
  信息监管是应对复杂金融市场的重要手段。通过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高频交易投资者报告详细的交易信息,监管机构可以实时监测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行为。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和高频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为监管机构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持,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3.监管目标方面:稳定、公平、效率
  我国对高频交易的法治回应表明:监管机构在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进行监管时,首先考虑的是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其次是对其他投资者的公平性,最后才是市场效率。高频交易虽然提高了市场效率,但可能引发市场波动(稳定性)和公平性质疑。因此,监管机构在确保市场稳定、公平的前提下,才考虑市场效率问题。
  4.法律责任方面:几乎都可纳入现有的证券法框架
  人工智能在资本市场的应用,在行政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方面,尚没有产生新的规范。对于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现有的证券法完全可以适用,即通过解释证券法,可以解决人工智能在资本市场里的应用所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在民事侵权责任方面,资本市场通过人工智能进行侵权,也完全适用证券法已有的侵权规范。
  (二)对其他人工智能领域法律制定的启示
  高频交易的法治回应为其他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制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结合场景进行法治回应。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医疗、交通等领域的背景下,对人工智能进行法治回应,首先要结合场景,脱离场景的法治回应可能是一种幻想,而不是解决问题。这里的场景,除了应用场景之外,还包括传统的法律场景。
  掌握信息是关键。在对人工智能进行监管时,也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是良好监管的前提。监管者应有相应的渠道、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否则,监管就是盲目的。
  立法不可急躁。如果现有的法律框架能够容纳、解决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法律责任问题,就没有必要急于立法。因此,在对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立法时,首先要梳理哪些是既有法律框架解决不了的、哪些是可以解决的,只有前者才有立法的必要性。
以数字化协同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质效   □ 刘素华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基层是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广泛的治理区域,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决定国家整体治理效果。基层治理质效事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2022年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现实中,各地政府立足本地实际,守正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新方法等不断涌现,数字赋能,在推进数字化治理的过程中,出现各层级的职能部门、机构、单位建立的治理平台各成体系,分别形成各自平台运行的小程序(App)等,本是为提高治理成效设计的数字化治理小程序,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层工作的繁复程度,不利于基层各职能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存在碎片化等突出问题,致使基层社会治理在客观上存在治理成本较高、社会治理质效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这就需要再造基层社会治理流程,在技术赋能的同时,打破基层治理中的碎片化,降低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成本,构建基层从多元自治到整体协同共治机制,重塑基层治理理念、组织结构、体制机制、运行方式等,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的理论依据和总结现有的数字化治理模式的经验和不足,设计新的数字化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质效。
以数字化破除基层治理的部门壁垒
  基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当前,基层治理正面临数字化转型与治理效能提升的双重命题。一些地方的基层治理,在推进数字化的过程中,由于传统行政领域的部门壁垒问题,导致基层治理数字化建设出现了“信息孤岛”现象,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互不相连,彼此隔离。例如,某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接入了多个上级部门的数字系统,但由于各部门数字系统信息标准不统一,街道每月在上传数据前,都需要耗费大量人力解决数据上传的标准统一问题。基层治理数字化没有“赋能”,反而“增加负担”。对此,8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提出了解决当前社会治理中碎片化的机制建设方向,从政策层面打破了基层治理中的“信息孤岛”问题,以系统协同提高基层治理质效。
  协同治理理论是公共管理领域的重要创新,强调多元主体通过平等合作、资源共享共同解决复杂的公共问题。协同治理是指政府机构与非政府组织通过正式协商机制形成集体决策,共同实施公共政策或管理项目,其区别于传统科层制管理模式,本质在于构建“共识导向”的治理网络,应对碎片化的治理体系带来的问题。例如,在校园危机事件中需要联动教育部门、医疗机构、家长委员会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形成整体性治理机制。
  整体性治理以整体主义和新公共服务为理论基础,主要强调治理应有效改善政府内部的碎片化制度结构,解决管理中的碎片化产生的诸如重复浪费、缺乏沟通和各自为政、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整体性治理的主要思想包括重新整合与整体性治理。重新整合是新公共管理的一种对立,其内容包括逆部门化和大部门式治理等。而整体性治理主要涉及以公众为中心和以功能为基础的组织重建、“一站式”服务提供等内容。
数字化服务“人民至上”是部门协同的价值目标
  基层治理数字化为部门之间更好协同提供了技术支撑,但在追求数字技术、推进部门协同的过程中,要秉承基层治理服务对象的根本宗旨,要坚持便民和推进基层工作一体化。以数字为支撑,破除部门壁垒,实现“人民至上”是部门协同治理的价值目标,应该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第一,需建立“民生诉求清单”转化机制,将通过各种数字渠道采集到的社情民意,真正转化为部门协作的任务,而不是仅仅作为数字显示在后台指挥系统的大屏幕上;第二,要构建“群众参与式”评价体系,数字技术到底有没有提升部门工作水平、部门协同到底有没有真正解决基层治理难啃的“硬骨头”,老百姓必须有话语权、评价权;第三,必须坚守法治底线,“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同样的道理,“法令行则基层治,法令弛则基层乱”,坚守初心不是抽象的大道理,法治为坚守初心提供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标准。
以数字化协同构建政府整体性治理体制
  整体性治理在运用数字技术实现治理目标时,还面临许多问题:一是公共管理变革通常既包括技术操作,又内含价值判断,而整体性治理单纯关注数字技术,忽视政治社会因素,难以全面客观地认清公共管理本质。基层治理中,理念上要清楚数字技术是手段不是目标,服务群众提高社会治理质效是目的;二是整体性治理要求网络化的组织基础,现有的政府结构需要以数字信息技术破解科层行政体制的拘束;三是整体性治理理念下的电子治理、电子政府和电子政务需要相应的人员准备和能力要求,现有公务员的知识能力结构还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整体性治理是通过流程再造实现公共服务的无缝隙提供,更加迅速高效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公共服务需求。
  在推进基层治理过程中,应树立数字技术工具理念,摒弃数字技术本位理念,让数字技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人民为数字技术服务。实践表明,面对基层治理中的复杂问题,联动响应、精准施策,既是提升服务效能的现实需要,更是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路径。部门协同,构建整体政府,第一,需要建立“三张清单”机制,所谓“三张清单”,就是权力清单明确责任边界,事项清单规范协作流程,数据清单保障信息畅通。第二,应当推进“四维联动”机制,基层治理虽然落笔在基层,但就我国行政体制格局和资源分配特点来看,基层治理不单单是基层的事,还必须上级发力。因此所谓“四维联动”,就城市社区而言,是打造“市—区—街—社”数据链;就乡村而言,是构建“市—县—乡—村”信息网,下面的诉求能向上反馈,上面的资源能向下分配。第三,亟待培育“跨界治理”能力,建议在街镇层面设立“治理协调员”岗位,形成统筹调度能力,避免出现有权的部门不介入治理、介入治理的部门无权调度的情况。
  当各部门数字系统从“物理相加”转向“化学相融”,基层治理就能实现从“管理网格”到“服务网络”的质变。
广州深耕普法“责任田”厚植法治文化土壤   开设“法治直播间”,开展“直播带法”活动,新媒体普法工作被省司法厅在全省推广;成立全国首个“企业家法治观察团”,推动法治建设与企业经营深度融合,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广东省广州市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聚焦普法中心任务、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创新精准普法模式,精耕细作普法“责任田”,厚植法治文化土壤。
积极践行“六法融合”理念
  前不久,南沙区司法局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注入法治动能。
  “我们树立以融合为‘纲’的工作理念,强化机制引领,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广州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坚持融合理念,推动全民普法融入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全民普法工作纳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积极践行“六法融合”理念,将普法宣传融入全面依法治市、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全过程。
  完善融合机制,积极构建“124”普法体系。“1”即强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功能;“2”即运用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六法融合”两项工作机制;“4”即利用好融媒体平台、普法阵地、普法队伍、普法作品四类载体。
  深化融合实践,将法治宣传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创新引入第三方视角、成果展示等方法,持续开展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和创新创先项目征集活动,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建立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以案释法制度,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创新融合方式,将普法链条延伸至全领域各环节。探索推行“精准化+精品化”模式,组织普法责任主体单位在法定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探索“互联网+普法”“科普+普法”“非遗+普法”等融合方式,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学之旅、融媒体普法体验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模式
  “律师您好,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我交钱报名,耽误孩子学习,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支持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近日,荔湾区司法局华林司法所在“华林直播间”开展线上普法活动,“云”解答、线上互动等形式获群众点赞。
  近年来,广州市坚持发扬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努力让法律知识“触手可及”。
  首创“云端”送法,开辟网络普法新赛道。开设“广州市司法局法治直播间”,举办“局长带你‘沉浸式’打卡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等主题直播活动39场,观看人数达784万人次;依托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广州普法”融媒体矩阵,相关做法被省司法厅在全省推广。
  首创“企业家法治观察团”,打造政企协同普法新范式。成立全国首个“企业家法治观察团”,精选27名各行业优秀企业家代表担任“法治前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首创普法护航广交会模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直播间”进驻广交会“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开展“律动湾区·法治护航”专题直播,观看人数达9万余人次;首创“真人+AI数字人”多语种法治直播模式,在线发布《广交会法律指南》14期,全网播放量达10万余次。
注重分层分类精准普法
  近日,广州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圆满落幕。比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中职组,最终每组各有约30名选手脱颖而出。
  广州市注重分层分类精准普法,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普法模式。
  精准传播法治文化。常态化开展宪法晨读、全市中小学校“宪法教育大课堂”等活动,在近年来举办的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决赛中屡创佳绩;组织开展广州地区高校“‘典’亮青春 与法同行”普法创意短片大赛,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
  精准服务发展大局。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超大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强普法宣传,实现普法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频共振;聚焦食品安全、乡村全面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精准保障对外开放。编印《外国人在粤法律法规指南》等实用手册,进一步提升境外人士在广州生活的便利性;召开“走出去”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座谈会,帮助企业提高海外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领事保护线上宣讲活动,助力涉外法治建设;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团队,连续四届进驻广交会,为全球展客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精准提升法治素养。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等制度;聚焦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为其“量身定制”普法菜单;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保障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落实到位。
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
  “护山林,添绿地;禁毒品,保平安……”暑假期间,一群到从化区西塘法治文化景观带游玩的青少年齐声朗读宣传牌上的标语。绿树掩映下,宪法馆、禁毒馆、家风馆等场馆相邻而立,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广州市积极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转角遇见法”,起到润物无声的教化作用。
  建设法治文化新景观。制定《广州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推进荔湾区永庆坊法治文化街区、海珠区宪法主题公园建设,建成全国首个乡村宪法馆——西塘宪法馆;依托广州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管理中心,为党员干部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搭建平台,获评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培育法治文化新风尚。组织开展广州市法治文化节活动,征集推选优秀法治纪实摄影、法治动漫微视频等作品;组织开展广州红色法治文化研究,讲好广州红色法治故事;宪法宣传片《一生相伴,一世守护》、微视频《如愿》等作品荣获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等多个奖项。
  探索基层依法治理新路径。深入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9个,总数位居全省前列;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1459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503户。
余智 陈国荣  
江苏海安检察多维发力让普法更加精准高效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从创新宣传载体、拓宽普法渠道、丰富普法内容等多个维度发力,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普法更加精准高效。
  该院组建反诈宣讲团,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养老诈骗犯罪等高发犯罪,深入各(村)社区、企业举办专题普法讲座,讲解不法分子常用作案手段和反诈防骗技巧,进一步增强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截至目前,共举办“点单式”普法讲座350余场,覆盖群众两万余人次。同时,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系列普法活动,通过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拍摄普法短视频等方式,依托“检格+网格”联系点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公益保护,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特点,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立体普法矩阵。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打造“指尖上的普法课堂”,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解读、普法微视频等内容,将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方式呈现给群众;组织开展“云端开放日”活动,邀请全市中小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云游”检察院,直播点赞量达7万余次。线下,在法治教育基地设置模拟法庭、案例展示区、互动体验区等多个功能区域,让群众“沉浸式”学习法律知识;组织开展“法律集市”“VR互动体验”等特色普法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实现普法宣传“零距离”。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推行分类普法、精准普法模式。该院秉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组织开展法治情景剧表演、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依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共青团海安市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联合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拍摄未成年人法治微短剧《北帅的夏天》,在“荔枝新闻”新闻客户端、“江苏政法”官方微信微博视频号等多个平台同步展播,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为满足农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以“送法入万户”活动为契机,组织检察官通过设立咨询台、以案释法、现场调解等方式,为村民解答法律难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卢佳  
浑源供电入户排查用电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近日,国网浑源县供电公司抽调专业人员,深入居民家中开展用电隐患排查工作,全力筑牢居民用电安全防线。工作人员对居民家中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室内外低压线路、空调、电风扇开关及插头插座,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利用检查间隙,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详细讲解安全用电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使“安全用电、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接下来,浑源县供电公司将进一步健全长效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用电隐患排查工作,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王亚斌
公告专栏 2025年9月10日
  新疆青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疆冠农有机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与第三人新疆冠博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水发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孙风兰:本院执行的刘东与新疆华疆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人刘东申请追加刘士权、孙风兰、李嘉诚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听证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本院定于送达后的第三日下午16: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号法庭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听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何金:本院执行的刘晶晶与何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可儒申请法院依法解除对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老满城街666号旭辉燕来府1#、2#高层住宅楼1号楼801室房产的查封措施,中止对(2024)新0102执保322号案件及(2024)新0102民初1302号民事裁定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新疆君涵商贸有限公司、张智胜:本院执行的墨玉县和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智胜、田静、新疆君涵商贸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梁宝文申请变更梁宝文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庄新丽、代玉:本院执行的墨玉县和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庄新丽、代玉借款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梁宝文申请变更梁宝文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崔景云:本院受理崔北福与崔景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崔北福要求:一、依法判令崔景云给付钢筋款21500元;二、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崔景云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高经阜:本院受理房生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5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4)浙03破80号之二 因温州新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9月2日裁定终结温州新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9月25日受理申请人嘉兴市恒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票号为23945418,金额50000元,出票日期2021年6月15日,收款人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禾城农商银行营业部签发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一份,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5年9月4日作出(2024)浙0402民催5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34号 申请人冯旺珍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99股普通记名股票(号码:00077578;每股面值:1元;发行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冯旺珍;发行日期:2005年7月11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股票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股票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曹海浪:本院受理刘峰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54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戴建伟:本院受理叶文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黄中、黄诚:本院受理凌云、凌建平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颜吉海:本院受理班超群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章仁方:本院受理何国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邯郸市艺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刘学美与你公司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53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段志刚: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及被申请人郝伟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267号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吕雯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马建兴、李阔宇: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274号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吕雯成立仲裁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梓桓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650号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崔金燕、苗红军、李新江: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案,仲裁庭已作出裁决,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115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邮编151400,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邯郸市艺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郭立志与你公司之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仲裁庭已作出裁决,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311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邮编151400,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国大宏泰(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四川创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将于2025年10月27日组成仲裁庭,请你单位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5年11月8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单位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刘建雄(身份证号:13060219800515****):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保定百岁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保裁字第30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北二环5699号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6A号楼五层东)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江苏衫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桐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537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江苏省苏州市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南阳光城置业(苏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上海承构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2024)苏仲裁字第1390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福建省威尔登物流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江苏中卓工程物流有限公司与你运输合同纠纷案[(2024)苏仲裁字第1159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莫咏钢、宁波新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马政伟与莫利华、莫咏钢、葛晓峰、江苏泰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宁波新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和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054号],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江苏省苏州市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富马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江苏宝苏矿冶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合同争议仲裁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仲裁字第0348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徐州奥途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中鑫鼎泰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与你方的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576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0576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陈水兵:本会受理的卢达宝与你方的中介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626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0626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张磊:本会受理的天津市龙川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与张磊、卫伟、岳艳娜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1075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1075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朱艾景:本会受理的张志勇与朱艾景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津仲字第185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185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神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天津丰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你方租赁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135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5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北京俊翔高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天津铜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224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5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沈建中: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北京天鸿尊逸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第一分公司与你方的物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99号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10月17日10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朱晓红、陈丹磊: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北京天鸿尊逸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第一分公司与你们的物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湖仲(2024)裁字第186号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10月17日9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刘荣:本委受理你与海南威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5〕第133号),现已作出决定。因无法送达你,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栖筑科技有限服务公司:本委已受理黄泽帝与海南栖筑科技有限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177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231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铜焱府火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焕巨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355号)定于2025年10月24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至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一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等材料,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岚海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吴安炳、吴金兰、李栋、周育胜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365号至368号)定于2025年10月13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至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一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等材料,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美兰梦玥私房菜馆:本委已受理许宇达、林志均、黎陛清、王定飞、张少锦、韩央光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148至153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216至221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尚度之光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邱铭云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279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272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县对外信托投资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陈俊鼎与你公司及海南省海洋渔业总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531号),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链捷(海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马培培与你公司及上海掌小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711号),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紫锐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范旭生、冼德武、唐烽侬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528、529、555号),并定于2025年11月4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护通(儋州)校外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张燕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586号),并定于2025年11月4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芮艺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程谟浩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59号),现已作出决定书。因决定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奥利格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雷跃军(陵劳人仲案字〔2025〕第170号),定于2025年10月27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限你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陵水黎族自治县陵黎路2号,联系电话:0898-83325026)领取应诉通知等仲裁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将按缺席裁决。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陵水黎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9/12中缝
  (2025)浙72民特612号 申请人福建省中际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向本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人称:2025年7月15日,申请人所有的“福远渔运878”船在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西码头渔港水域与舟山市金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海丰隆5”轮发生船舶碰撞事故,碰撞事故导致“福远渔运878”船船体受损、“海丰隆5”轮侧翻、大洋世家码头受损、一人死亡。“福远渔运878”船为远洋船舶,总吨5164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计算得出“福远渔运878”船因上述船舶碰撞事故引起的非人身伤亡赔偿请求的海事赔偿限额为945888特别提款权,特申请设立非人身伤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基金数额为945888特别提款权及其利息(自2025年7月15日至基金设立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院已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与本次海事事故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福建省中际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有异议的,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但经本院书面通知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二、本院在《法治日报》连续三次发布受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申请的公告,债权人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六十日内就本次事故产生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海事请求,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债权人对申请人申请设立基金有异议的,也应在该期间内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债权。本院联系人:曾少坤,联系电话:0574-89285151,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25年9月10日
利功才:本院受理黄彩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20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黄章桂:本院受理李胜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1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黄文清:本院受理梁开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1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张典荣、汪训忠:本院受理原告马超诉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984民初49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张壮:本院受理原告于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辽0115民初29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朱家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2025)渝0106执异156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川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宏:本院在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现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与重庆市沙坪坝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川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宏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执行程序后,向伟向本院申请,请求变更其为(2024)渝0106执4524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06执异156号执行裁定书。主文如下:变更向伟为本院(2024)渝0106执4524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025)渝0106执异217号 李树君:本院在执行重庆仁厚吊装搬运有限公司与重庆轩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重庆仁厚吊装搬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请求变更李树君为(2025)渝0106执7061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06执异217号执行裁定书。主文如下:1.变更李树君为本院(2025)渝0106执706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2.对本院(2024)渝0106民初5612号民事调解确定的、由被执行人重庆轩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予清偿的债务,由李树君向重庆仁厚吊装搬运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孙海益: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欧阳凌峰:本院受理陈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乔文双:本院受理吉冠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4361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将视为送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上诉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刘木发: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330号,申请人山西查特熊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刘木发之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0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木发: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323号,申请人山西查特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刘木发之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娟: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319号,申请人山西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刘娟之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太原世纪云帆文化体育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359号,申请人曹艳蒙与被申请人太原世纪云帆文化体育有限公司之间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三亚市品森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武现伟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延期开庭决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1月12日9:00在第五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穗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本委已受理刘浩、唐亮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1月14日9:00在第三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聚义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扬。本委受理王佳培与武汉聚义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5]664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武汉聚义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11月10日下午3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哈密分公司:我单位与贵公司签订《五堡中学挡洪墙工程施工合同》、《五堡中学围墙砌筑工程施工合同》、《五堡中学厕所新建工程施工合同》,因贵公司预留联系方式未能正常接通,导致双方无法进一步沟通。为妥善解决双方之间的问题,现特此公告,请贵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尽快与我单位取得联系,协商相关事宜。联系人:黄硕,联系电话:0902-2232714。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贵公司仍未与我单位取得有效联系,将视作贵公司放弃相关权益,一切法律后果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
2025年8月29日
领取提存物通知书
程盛萍: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宗关街道办事处已于2025年7月29日将应交付给你的房屋安置补偿款及利息共计828564.83元提存于本公证处提存账户。请你持居民身份证、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鄂01行终1106号行政判决书,到本公证处领取。地址: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4号凤铭广场520室,电话:027-84743566。
湖北省武汉市车都公证处
2025年9月10日
债务抵销公告
航美美生活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方”)依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5)京03民终7857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4)京0105民初13678号民事判决书及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2025)闽0502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行使债务抵销权。
  现通过登报方式通知贵司:我方以贵司对我方所负债务中的10,000,000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抵销我方对贵司所负的10,000,000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债务。抵销后,贵司仍欠我方10,000,000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请立即支付。
  另请贵司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方补开剩余310万元(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广告费发票。
  若对本次抵销有异议,请于公告见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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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张波遗失律师执业证,证号:15306202211424017,流水号:11326614,现声明作废。
岑少波遗失警官证,证号:3315159,声明作废。
赖云凡遗失警官证,证号:1645249,单位:武警佛山支队执勤二大队三水中队,声明作废。
张语桐于2025年8月26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37060219950126****,本人已申领新证,原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黄若桐(性别:女,母亲:胡惠丽,父亲:黄学文)出生于2023年2月18日,编号W35018333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曾波滢于2025年9月5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35058219951021****,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方晓曦于2025年5月7日将消防员证遗失,消防员证号:应急消字第21312316号,声明作废。
陈泳予于2025年8月20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46002519910630****,特此声明。
崔博睿(性别:男,父亲:崔雄浩,母亲:胡愧)出生于2023年5月19日,编号X430141921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邱小龙于2025年9月8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四川省司法厅2025年3月31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书号:15101202210417420,流水号:12225465,现声明作废。
周北云(身份号码:362222197606056952)名下琼A59705,因保管不当将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下达的关于琼A59705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琼交征强字(联)01012号)及送达回证(案号琼交征强字(联)01012号)两份文书遗失,现特此声明上述遗失的文书原件作废,如因该文书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庄娟凤,身份证号:44051319930514****,于2025年8月29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引发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范子娴,身份证号:32083120160428****,于2025年8月29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引发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胡文晓,2025年9月5日遗失身份证,证号41152319970719****,有效期2024年7月10日至2044年7月10日,遗失后因此证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本人无关,本人概不负责,特此声明。
刘金毅律师遗失律师执业证,证号:14601201910122434,现声明作废。
买受人:王肸,出卖人:北京上阳置业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号:京房售证字(2020)12号,遗失丰台区城乡一体化槐房村新宫村旧村改造二期NY-005地块地下车库-3层-3130车位合同,特此声明作废。
高州市石板镇石村村新村经济合作社孙广增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64481X4-0040,声明作废。
因不慎,西藏丁青县觉恩乡绒通村新生儿洛松顿珠(男,2024年10月31日出生)的出生证(编号:Y540030171;父亲:洛松次培,身份证号:540324199801100014;母亲:洛松卓玛,身份证号:54212520050911012x;家庭户主为洛格)遗失,声明作废。
因不慎,西藏丁青县觉恩乡卡龙村2组新生儿次仁平措(女,2022年12月26日出生)的出生证(编号:W540028500;父亲:泽措培,身份证号:542125198912210016;母亲:卓玛班吉,身份证号:542125198908210021;家庭户主为郎贡)遗失,声明作废。
因不慎,西藏丁青县巴达乡波巴村新生儿尼玛央吉(女,2023年4月25日出生)的出生证(编号:X540007249;父亲:次仁顿珠,身份证号:542125200001050031;母亲:仁青巴姆,身份证号:542125199506090041;家庭户主为次仁顿珠)遗失,声明作废。
东莞南城黄文金中医诊所(个体工商户)遗失中医诊所备案证正本,备案编号:MACXP1PT444190017D2182。声明作废。
温州坤润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MA2L6NF19L,声明作废。
沈阳博思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81MA0P551747)不慎遗失公章,编码:210181000005263,现声明作废。
中共杞县公安局邢口派出所支部公章丢失,编码:4102210048080,声明作废。
六盘水熙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3MACW71KP0R)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2031034798,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南艺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DCNH45X9)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52610041457,声明作废。
红河顶津饮品有限公司遗失出货专用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湖南长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公章(编号:4301220133718),合同专用章(编号:4301220133719)损坏,需补刻新章,特此声明作废。
五常市保食杰食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2301840127933),合同专用章(编号:2301840127935),声明作废。
濮阳市新柏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MAEG3P1D4W)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县炎承陶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8RLLK64T)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永春涛双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5MADLEMC37M)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52510018440,声明作废。
三亚嘉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4KXAT2D)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阳春市春天歌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17813980583166)因保管不善,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现声明作废。
凯里铭勋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1MAEQRJXJ06)不慎遗失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杨通勋),声明作废。
河南华楠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109280045156)、财务专用章(编码4109280045157)、合同专用章(编码4109280045158),声明作废。
重庆市云阳县雄锋蓝天救援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00235MJP630891R)不慎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声明作废。
新民市大威种植专业合作社公章2101810060026、财务专用章2101810060027丢失,声明作废。
莎车县众智电脑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2201199007152417)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贵州金钉子粉煤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1MA6DJJWGXN)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贵州博达汇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名称:贵州博达汇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编码:5204226009877),现登报声明作废。
伽师县甜梦大酒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129MAE165R79Q,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喀什市安详食品批发零售商行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047447),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华莱士西餐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425MA309XA728)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湖北省亿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MACWC8355F)遗失原法人章(陈恺强印)一枚,声明作废。
隆地盛火(山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701047805109)、财务章(编号:3701047805110)、法人章(编号:3701047805111)各一枚,声明作废。
湖南远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洞口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3052510002503,声明作废。
塔什库尔干县帕米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316864821037)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6531010093542,声明作废。
甘肃永利飞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201048047845,声明作废。
礼县盛通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6MAEE043T2D)遗失公章一枚,章号:6212260032356,声明作废。
福州晟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310064153,声明作废。
天津市武清区雅飞地毯厂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222MA0656XU1X,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安仁县金贝贝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1028MJJ545936N)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邓建英,电话:13574536213。
注销公告:宿迁市宿城区睦邻社区公益服务中心2025年9月5日召开理事会,表决通过注销决定,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本机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机构申报债权。联系人:陈伟伟,18994960216。
淮北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省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濉溪分公司:本委受理的邵峰与你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淮仲字第46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招商大厦四楼),逾期视为送达。
公告
  因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负责人张建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自2025年8月20日起辞职生效,张建超先生不再是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负责人及员工。
  我司已在办理负责人变更事宜,张建超先生自辞职之日起已无权代表公司对外开展任何业务如商务洽谈、协议签订等所有行为,请各位知悉。特此公告。
公告人: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5年9月5日
其他债权债务公告
  我公司目前正在清理往来,以下公司与我公司如有未结清债务,请在9月底前将未结清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1号楼12层,北京联讯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话:010-51866888-696。
  北京爱谱华顿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纬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和益恒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宏安天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南泽嘉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润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宇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皮县明诚机箱制造有限公司、厦门立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太平洋安防通讯市场爱坤经营部、深圳市卓思涵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光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信方鸿科技有限公司、天地伟业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申哲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八方睿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埃伯斯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市京博京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富可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泰茂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勤智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文力电子有限公司、象山德素建材有限公司、北京天悦恒发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买线网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艾杰尔贸易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起点电器厂、北京优特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华创芯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冠群办公耗材专营店、信丰祥达丰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新基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方博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恒隽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京翼聚源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
四平市铁西区湖滨综合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028248708938),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编码:2203011124653),法人章(编码:2203011126006),财务章(编码:2203011127856),声明作废。
通 知
张华:
  2025年8月26日,我局依法作出《收回补贴资金通知书》(〔2025〕第2号),由于通过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于你,依照有关规定,现按法定程序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收回补贴资金通知书〔2025〕第2号附后:
  致:张华女士
  您好,您在“全国汽车以旧换新系统”中提交了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资料(申请编码:1108****2095264,身份证号:239005****1049,联系电话:139****2766),于2025年1月6日获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20000元。经查,你的报废旧车(车牌号:黑F**166,车辆识别代号:LFZ648SA05A00****)系中型普通客车,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规定“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符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规定,应将上述资金20000元退还济南市商务局。
  请您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领取的补贴款20000元至济南市商务局。
  银行账户:
  户名:济南市商务局
  账号:376090100100019289
  开户行:兴业银行济南龙奥支行
  如对上述通知内容有异议,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杨萌;联系电话:0531-51702017。
济南市商务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