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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5年09月19日

“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必将胜利!”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揭示历史前进的必然逻辑   □ 新华社记者
  
  2025年9月3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五大洲的61位外国领导人及有关国家高级别代表、国际组织负责人、前政要等共同出席。
  长安街上,雄师列阵、铁流滚滚,受阅官兵齐声高呼“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直升机悬挂“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条幅飞过天安门广场;8万羽和平鸽振翅翱翔……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的时刻,也是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时刻。
  天安门城楼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声震长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必将胜利!”
  世界东方的响亮宣言揭示历史大势、时代潮流、人心所向。
(一)
  永定门、天安门、地安门;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古都北京,中轴线纵贯南北,寄托着华夏民族对家国安宁的美好向往——“中国人民怕的就是动荡,求的就是稳定,盼的就是天下太平”。
  持久和平与永续发展,如何得其门而入?这是一个个文明坐标的深切寄望,更是回荡千年的历史叩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一句话:“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故务需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它铭刻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大楼前石碑上。
  古往今来,人类的思考与言说,既是对社会现实的认识理解,又产生一种强大的力量,影响实践活动的逻辑和进程。
  人类社会史笔如椽,昭示和平发展的铁律。
  有学者经过长期研究得出一个统计结果:如果将有文字记载的5000多年人类历史浓缩成24小时,23个小时都是“战争时间”。
  然而在这有限的和平里,人类抓住宝贵的历史时间,成就了蔚为大观的灿烂文明。回望群星闪耀的文明星空,每一次人类发展的跃升都以对和平秩序的建构为基础。
  在东方,汉唐中国以“丝绸之路”搭建起跨越亚欧的和平贸易通道,创造了当时世界领先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在西方,古希腊的众多城邦通过联盟与贸易构建的和平网络,孕育了哲学、数学与戏剧的璀璨成果,润泽后世。
  然而,多少文明古国,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留下人们沉痛的思索。亚里士多德说:“战争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和平。”孔子曰:“圣人之用兵也,以禁残止暴于天下也。”
  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指出:“自古以来,和平就是人类最持久的夙愿。和平像阳光一样温暖、像雨露一样滋润。有了阳光雨露,万物才能茁壮成长。有了和平稳定,人类才能更好实现自己的梦想。”
  让和平不再是“战争的中场休息”,为发展留出更为广阔的时空,这是全人类的共同期盼。
  中华文化血脉赓续,流淌和平发展的追求。
  悠悠华夏,有一种深埋在血液里的民族品格。我们中国自古就提出了“国虽大,好战必亡”的箴言。“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化干戈为玉帛”“国泰民安”“睦邻友邦”“天下太平”“天下大同”等理念世代相传。
  中华民族历来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也历来是维护和平的坚定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没有主动挑起过任何一场战争和冲突,没有侵占别国一寸土地,是唯一将和平发展写入宪法和执政党党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大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郑重宣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汲古而润今,鉴往而知来。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主题便是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没有和平,中国和世界都不可能顺利发展;没有发展,中国和世界也不可能有持久和平”。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把“和平性”列为中华文明具有的五个突出特性之一。
  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对国际社会关注中国发展走向的回应,更是中国人民对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自信和自觉。这种自信和自觉,来源于中华文明的深厚渊源,来源于对实现中国发展目标条件的认知,来源于对世界发展大势的把握。
  团结与分裂,进步与倒退,光明与黑暗,在历史的岔路口带来震撼人心的审视。
  战争遗留巨创深痛,警示和平发展的珍贵。
  原本迈向进步、充满希冀的20世纪,究竟何种力量,让各种要素聚合发酵,酿成一场场灭绝性的种族杀戮?劫难空前的两次世界大战给全人类敲响警钟。
  《联合国宪章》开宗明义:“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德国达豪集中营纪念碑用五种语言刻下誓言——“永不重来”。
  和平发展的底线不能失守,人性光辉的尊严不容践踏。
  有这样一幕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场景,揭示出殊途同归的思想路径。
  2019年11月,雅典卫城博物馆,一座座古希腊神话人物雕像栩栩如生,正在希腊访问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在“沉思的雅典娜”浮雕前驻足。
  “她在思考战争的意义究竟何在。”习近平总书记讲起“止戈为武”的中国典故,时任希腊总统帕夫洛普洛斯不住地点头。
  回首最近100多年的历史,人类经历了充满血腥的热战、全面对抗的冷战,也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巨大的进步。这100多年全人类的共同愿望,就是和平与发展。
  铭记历史,开创未来,让和平发展的时代潮流更加澎湃激荡。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崇高使命,就是不断开辟和平发展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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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共产党主席恩斯特·台尔曼于1927年4月13日在德国共产党中央党报《红旗》上写道,“全人类的目光都投向了中国”。他在文章中把中国共产党人称为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者,赞扬他们“使地球上最古老的文化打破了帝国主义的枷锁”。
  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和平,不仅仅是没有战争的表面状态,更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和谐与公正。真正的和平意味着消除剥削、压迫,实现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平等与团结。
  烽火岁月,毛泽东同志在《论新阶段》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担负着领导抗日战争达到胜利的重大历史责任。“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只有为着保卫祖国而战才能打败侵略者,使民族得到解放。只有民族得到解放,才有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得到解放的可能”。
  壮阔的时代需要宏大的格局,伟大的事业需要博大的胸怀。中国共产党人不但求一国的和平,而且求世界的和平,不但求一时的和平,而且求永久的和平。
  今天,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凝聚着各国人民的普遍追求与向往。
  以人民之心为心、以天下之利为利,新时代中国的领航者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
(二)
  “没有和平,中国和世界都不可能顺利发展;没有发展,中国和世界也不可能有持久和平”“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贫瘠的土地上长不成和平的大树,连天的烽火中结不出发展的硕果”……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和平与发展的辩证关系。
  和平是发展的前提,这是历史的启迪。
  “没有和平,冲突不断甚至战火纷飞,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社会稳定、人民往来等都会沦为空谈。”
  2019年5月,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呼吁各国“共同维护比金子还珍贵的和平时光”。
  回望人类文明史,战争与冲突始终是发展的破坏者。古代文明因战争而消亡的悲剧并不鲜见。近现代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交往范围的扩大,战争的破坏性进一步增加。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使人类社会多年积累的发展成果蒙受巨大损失。全球化时代,地区冲突对发展的破坏也不再局限于一地一域,其外溢效应引发全球冲击,困扰世界。
  历史的长河,冲刷出颠扑不破的真理:“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没有和平,发展就无从谈起。”
  战争、冲突和对抗系统性破坏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侵蚀生产力发展的根基,阻碍人类社会进步。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所说,“战争带来摧毁,和平促进发展”。
  和平是发展的前提,这是现实的昭示。
  放眼全球,80年来没有爆发新的世界大战,世界保持了总体和平,孕育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经济全球化浪潮澎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跨国交流合作日益频繁,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与此同时,中国的发展面貌日新月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了新台阶,成为全球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贡献者。
  实践充分证明:“80年前,中国人民经过14年浴血奋战,彻底打败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宣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完全胜利。这是中华民族从近代以来陷入深重危机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转折点,也是世界发展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全球发展离不开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有了和平稳定,人类才能更好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和平是需要争取的,和平是需要维护的”。
  维护世界和平,中国挺膺担当: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推动落实全球安全倡议;35年来,先后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关键力量;在乌克兰危机、巴以冲突等热点问题上秉持客观公正、推动政治解决,促成沙特和伊朗历史性和解,为柬泰和平解决边境争端发挥建设性作用;与32个国家在香港共同建立国际调解院,为高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新选择新途径……中国永远是世界的和平力量、稳定力量、进步力量。
  第79届联合国大会主席菲勒蒙·扬认为,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为世界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和平是发展的前提,这是时代的呼唤。
  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流涌动,地缘冲突、热点问题此起彼伏,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交织叠加,气候变化、公共卫生、人工智能治理等问题对全人类发展构成挑战。
  “人类面临的所有全球性问题,任何一国想单打独斗都无法解决,必须开展全球行动、全球应对、全球合作。”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发人深省。
  世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和平环境来汇聚发展合力。时代赋予和平更宏阔的意涵,其意义早已超越“没有战争”的被动状态,更体现为对包容、开放、合作、信任的积极追求,推动各国在安全、经济、文化、全球治理等各领域通过对话协商寻求共识,凝聚力量。
  只有和平,各国才能携手应对挑战;只有和平,世界才能共同迈向发展。而人类社会的每一步发展,都将化为捍卫和平的澎湃力量。
(三)
  发展,是维护和促进和平的基石。
  回望历史,两次世界大战爆发都源于帝国主义国家发展不平衡,导致大国间激烈对抗和反动势力残暴侵略。
  在那九原板荡、百载陆沉的年代,中国虽然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远超日本,但经济基础脆弱,工业总产值不及其四分之一。日本军国主义为转移国内发展危机,将枪口瞄向积贫积弱的东方古国。
  昭昭前事,惕惕后人。
  环顾当今世界,逆全球化、保护主义抬头,“小院高墙”“脱钩断链”甚嚣尘上,世界经济复苏步履维艰,资本主义固有矛盾不断激化,个别发达国家把发展问题政治化、武器化,以强凌弱、转嫁矛盾,严重威胁和平稳定。
  以发展促和平,共同发展是基本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繁荣稳定不可能建立在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基础之上。每个国家都想过上好日子,现代化不是哪个国家的特权。”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将自身发展置于人类发展的坐标系。
  在创造了经济快速增长奇迹的基础上,中国迈向高质量发展,经济总量实现历史性跃升,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连续多年保持在30%左右,制造业规模连续15年保持全球第一。
  “中国人民不仅希望自己过得好,也希望各国人民过得好。”
  当十八洞村的故事吸引老挝领导人的关注,当高铁技术在印度尼西亚落地,当菌草成为不少非洲和南太平洋国家的“幸福草”……中国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现代化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国都不能掉队”。
  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帮助数千万人摆脱贫困,到全球发展倡议动员近200亿美元发展资金,再到给予所有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世界看到的是一个始终与各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中国。
  随着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群体性崛起,国际格局不断向多极化演进,为世界和平注入更强劲的动能。
  以发展促和平,合作发展是根本路径。
  80年前战争的胜利,得益于所有爱好和平国家的团结,得益于正义力量的携手同行。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弱肉强食、赢者通吃是一条越走越窄的死胡同,包容普惠、互利共赢才是越走越宽的人间正道。
  孤立导致对立,合作带来和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别人的发展视为威胁,把经济相互依存视为风险,不会让自己生活得更好、发展得更快。”
  秉持合作共赢原则,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同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贸协定,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规模居世界前列。
  世界的机遇是中国的机遇,中国的机遇也是世界的机遇。
  从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中拉论坛,到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国和东盟国家合作、澜湄合作,中国发起或推动的一系列制度化合作平台持续释放发展红利。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连续举办7届,中欧班列累计开行突破11万列,海南自由贸易港即将封关运作……中国一直是全球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
  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办成事、办好事、办大事。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只要各国有合作的愿望、协调的行动,天堑可以变通途,“陆锁国”可以变成“陆联国”,发展的洼地可以变成繁荣的高地。
  以发展促和平,可持续发展是重要支撑。
  实现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是人类社会繁荣进步的必然选择。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明确指出,没有可持续发展,就没有和平。
  全球变暖趋势持续,极端气候灾害频发,生态、粮食、能源危机正对世界和平带来严峻挑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国与国之间时而产生新的对抗和冲突。
  中国所主张的全球可持续发展,并非以经济增长指标为唯一导向,而是更具韧性、更有效率、更富活力的发展。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众多外国友人走进这一理念的发源地浙江安吉县余村。他们说,要把独特的中国礼物带回去,把在余村学到的经验在本国运用好。
  从提出“双碳”目标,到破除创新壁垒,中国勇于面对和应对全球性挑战,致力于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掌握绿色低碳生产技术、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与更多国家、更多民众共享发展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可持续发展是破解当前全球性问题的“金钥匙”,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相近、理念相通,都将造福全人类、惠及全世界。
(四)
  “人类生活在同一星球,应当同舟共济、和睦相处”,“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守护世界和平安宁,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5年9月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面对出席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招待会的中外嘉宾,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彰显大国担当。
  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变乱交织之际,人们对这颗蓝色星球的未来满怀希望也充满忧虑。和平还是战争?对话还是对抗?共赢还是零和?走到历史十字路口,人类再次面临关键抉择。
  “作为世界主要大国领导人,我们应该不畏浮云遮望眼,秉持命运共同体意识,扛起历史责任,展现历史主动,推动历史进步。”
  时代的风浪面前,唯有勇担大义、笃行大道,坚定不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才能把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来北京之前,我到了云南、福建、浙江等地参观访问,亲眼见证了在您的领导下,中国消除贫困和发展取得的伟大奇迹和巨大成就。”2024年8月20日,北京人民大会堂福建厅,斐济总理兰布卡向习近平总书记分享访华感受。
  “中国式现代化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微笑回应,中国和斐济同属“全球南方”,中方愿为斐济等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帮助,加强发展合作,使太平洋成为太平之洋、友谊之洋、合作之洋。
  现代化,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梦想。然而,人类通往现代化的道路并非向来和平安宁。
  回顾世界近现代史,一些西方国家通过战争、殖民、掠夺等方式推进自身现代化,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带来深重苦难。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国之一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事关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的前途。
  党的二十大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示:“我们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与通过对外扩张掠夺完成原始积累、长期沿袭“弱肉强食”“丛林法则”定式的西方现代化模式不同,中国式现代化不走殖民掠夺的老路,不走国强必霸的歪路,走的是和平发展的人间正道,开辟了大国通往现代化的全新路径,向世界展现了携手逐梦、共同繁荣的美好前景。
  “我愿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同各国一道,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携手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5年9月1日,在中国天津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赢得与会各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广泛共鸣。
  “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之际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是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坚持和弘扬,是为解答“全球治理向何处去”的时代课题给出的中国方案。
  当世界愈发动荡不安,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一个个饱含深邃思考、富于中国创见的公共思想产品,为破解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和平赤字、发展赤字、信任赤字、治理赤字提供宝贵思想启迪、指明清晰实践路径。
  当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愿望愈发迫切,世界愈发看重中华文明所提供的智慧滋养。回顾历史,古丝绸之路之所以名垂青史,靠的不是战马和长矛,而是驼队和善意;不是坚船和利炮,而是宝船和友谊。审视当下,从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到共建“一带一路”,从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到践行四大全球倡议,无不凸显着中华文明突出的和平性。
  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80多个国家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1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全球安全倡议,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中方提出的设立文明对话国际日决议,联合国秘书长和多国领导人对全球治理倡议表示欢迎……
  中国智慧、中国理念、中国方案,注重的是众人拾柴火焰高、互帮互助走得远,崇尚的是自己过得好、也让别人过得好,谋求的是共同发展、合作共赢,超越了你输我赢、零和博弈、国强必霸的陈旧逻辑,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光明前景与强大感召力,汇聚起国际社会携手推动和平与发展的强劲正能量。
  “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的高度,着眼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以大党大国领袖和世界级领袖的宽广战略视野、卓越政治智慧、深厚天下情怀,准确把握人类社会发展大势和演变规律,高瞻远瞩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在历史转折关头为世界和平发展指明方向,为人类共同进步凝聚强大共识。
  从两次世界大战到层出不穷的各种全球性挑战,历史反复证明,人类是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重大危机面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团结合作才是人间正道。各国不是乘坐在190多条小船上,而是乘坐在一条命运与共的大船上。小船经不起风浪,巨舰才能顶住惊涛骇浪。
  根植于亲仁善邻、讲信修睦、协和万邦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中国外交自信自立、坚持正义、扶弱扬善的精神风骨,体现中国共产党人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的世界情怀,展现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刻回答“人类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问,推动国际关系从和平共处向命运与共的历史跨越,推动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连续8年写入联大决议,8次写入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宣言,9次写入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宣言,核心要义被纳入联合国《未来契约》……在各方携手努力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中国倡议扩大为国际共识,从美好愿景转化为丰富实践,从理念主张发展为科学体系,实现从双边到多边、从区域到全球、从发展到安全、从合作到治理的历史跨越,取得全方位、开创性的丰硕成果。
  一时强弱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
  80年前的伟大胜利昭示我们,纵使面临重重困难挑战,正义、光明、进步必将战胜邪恶、黑暗、反动。展望未来,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将同世界上一切进步力量一道,共同开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明天。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团结前进,我们信心满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必将胜利!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江流万里 法治扬帆 广西深化与东盟协作奏响涉外法律服务强音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倪  哲
  
  9月18日,第22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平行论坛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揭牌成立,广西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回望广西涉外法治建设的实践答卷,成功承办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发挥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作用高效处理跨境商事争议;举办首次中越律师同堂研修培训……一系列扎实且创新的举措不断推动中国—东盟法治交流与合作迈向深入,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注入法治力量。
  江流万里通东盟,法治扬帆筑同心。作为中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连的省区,广西立足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前沿和窗口的战略定位,以“硬联通筑法治枢纽、软联通促规则互认、心联通聚法治认同”三维联动模式,在涉外法治建设领域中持续深耕,不断拓展区域法治合作新格局。
硬联通筑法治枢纽
  “之前越南企业对进入广西市场有一些顾虑,主要是担心跨境纠纷解决难、成本高。”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南宁代表处负责人裴忠坚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但随着广西多个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相继落地,解决跨境纠纷效率不断提升,这让越南企业对中越贸易的法治保障越来越有信心。”
  近年来,广西积极搭建的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矩阵作用愈发凸显。
  2024年9月25日,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部共同推进下成功设立,发挥深化拓展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仲裁领域的交流协作作用,为推动建立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机制,推动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开展了积极实践。
  广西还整合资源设立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南宁国际仲裁院等综合平台,构建起“咨询—调解—仲裁”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成立至今,已受理国内外商事纠纷超1200件,当事人涉及越南、马来西亚等13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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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广西进一步将跨境法律服务的“神经末梢”延伸至最前端。广西贸促会、百色仲裁委员会分别与越南商业仲裁中心、越南河内贸易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配套成立联合秘书处,并在中越边境平孟口岸、龙邦口岸设立联合工作站,将纠纷化解、法律指引服务直接延伸至贸易通关一线。2024年以来,两口岸工作站累计服务中越商户800余人次,成功化解跨境贸易纠纷192起,纠纷化解成功率达100%。
软联通促规则互认
  机制创新是打破区域法治协作壁垒的关键。
  今年6月,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在南宁成功举行,会晤期间,中越两国司法部就建立边境边民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深化法律服务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等达成广泛共识,广西司法厅与越南广宁省、谅山省、高平省、河江省司法厅分别签署合作备忘录,广西民族大学与河内法律大学签订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意向书,标志着中越法治合作从“零星对接”迈向“机制化、常态化”新阶段。
  广西司法厅充分依托中国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省委书记新春会晤暨联工委会晤机制,通过出访交流、照会联系、电话邮件互通等多种形式,常态化保持与越南法律与司法领域的沟通联系,不断深化与越南在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务实合作,为广西与越南经贸合作、人工智能等领域提供法治支撑和法律服务。
  法治领域协作不断扩容,“朋友圈”持续扩大。
  在广西司法厅的推动下,广西律师协会与越南广宁省律师协会加强合作,建立“季度互访+案件协作”机制;南宁市律师协会代表团访问越南;南宁国际仲裁院与越南越中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等3家境外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截至目前,广西有4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老挝、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等东盟国家2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心联通聚法治认同
  民俗与法治相融,是凝聚跨境民心的温暖纽带。
  “唱支山歌纠纷解,中越友谊花常开……”在崇左市友谊关口岸,中越山歌普法队用壮语、越语演唱的普法山歌,总能吸引大批边民驻足。这是广西以“民俗+法治”打造跨境法治认同的生动缩影。
  以边民听得惯的语言、乐于接受的形式传递法律知识,让边民既“听得懂”又“听得进”。近年来,广西组建中越普法骑行队、山歌普法队、跨境劳务法治宣传队等130余支队伍,深入边境村寨、口岸市场开展“中越同携手 法治筑和谐”“宪法边疆行”等活动500余场次,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人文交流让情感联结更紧密,让跨境法治认同更深厚。
  今年8月,“跨境标准轨铁路法律专题中越律师同堂培训暨2025年涉外律师人才实务专题培训班”在南宁顺利举办,40名中国律师与22名越南律师共同研修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法律风险防控、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等内容,推动专业共识转化为合作动能。
  南宁仲裁委员会联合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广西大学法学院举办2025亚洲替代性争议解决研讨会,围绕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争议解决环境搭建合作桥梁,促成了一系列务实合作成果,尤其是实施广西首个获得国际调解协会权威认证的国际调解员培训项目,为国际争议解决领域充实了专业人才储备,为国际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互利共赢、美美与共。据介绍,下一步,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将面向东盟持续深化对外法治合作交流,积极推进跨境法治协同,全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网络,为跨境治理、经贸往来、民生保障等筑牢法治根基,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桂力量”。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
指导组暨中央层面工作专班总结会议召开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暨中央层面工作专班总结会议18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石泰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金国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总结学习教育指导组和工作专班工作。
  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这次学习教育坚持学习在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务实精准,有力有效开展指导督导;坚持严的基调,动真碰硬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教育,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普遍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党性锻炼、作风锤炼,党的作风实现整体性提升,汇聚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会议强调,学习教育结束不是作风建设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第四次中国—太平洋岛国执法能力与警务合作部级对话举行   本报连云港(江苏)9月18日电 记者张晨 第四次中国—太平洋岛国执法能力与警务合作部级对话18日在江苏连云港举行,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王小洪与汤加警察大臣皮乌卡拉担任共同主席。
  王小洪在主旨讲话中指出,在习近平主席和太平洋岛国领导人战略指引下,中国和太平洋岛国警务执法部门围绕“让合作更专业、更高效、更友好,让岛国更安全”的永久主题,不断积累互信,持续推进合作,取得诸多务实成果。
  王小洪表示,中方愿同各方一道,共同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坚持发展为先、岛国自主、开放包容,进一步加强各层级沟通交流,深化警务执法领域务实合作,持续提升岛国警方自主维护秩序、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实现地区持久安全,增进人民福祉,为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太平洋岛国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大力量。
  汤加、斐济、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瓦努阿图、萨摩亚、瑙鲁、巴布亚新几内亚代表团团长作了发言。
  同日,王小洪还分别会见来华出席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的卡塔尔内政事务国务大臣阿卜杜勒阿齐兹、格鲁吉亚内务部部长格拉泽、蒙古国法律内务部部长蒙赫巴特尔、塔吉克斯坦内务部部长拉希姆佐达、哈萨克斯坦内务部部长萨杰诺夫、俄罗斯联邦内务部部长科洛科利采夫。
  王小洪表示,习近平主席胸怀人类前途命运、顺应时代潮流,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强调要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中方愿同各方一道,积极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巩固战略互信,加强沟通交流,在打击跨国犯罪、提升执法能力等领域深化务实合作,不断谱写执法安全合作新篇章,推动全球公共安全治理向更加公平、合理、高效的方向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各方表示,高度赞赏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祝贺中方成功举办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愿同中方深化执法安全务实合作,携手应对风险挑战,共塑全球公共安全治理新格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在江苏检查   本报南京9月18日电记者蒲晓磊9月15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庆伟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江苏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
  在江苏期间,执法检查组聚焦完善节能管理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方面,先后前往徐州市、南京市,深入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博世汽车技术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虚拟电厂等进行检查,全面了解法律贯彻实施情况。
  18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法律实施情况汇报。张庆伟代表执法检查组,对江苏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取得的重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希望江苏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为牵引,扛好经济大省挑大梁责任,深入实施节约能源法,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张庆伟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充分用好每一克煤、每一滴油、每一度电,加快建成能源节约型社会。要认真落实法定责任,完善节能管理体系,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依法推进节约能源工作高质量开展。要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钟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史耀斌,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张兴敏,全国人大代表李洪耀、吴惠芳等参加执法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海兵参加执法检查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检查   本报成都9月18日电 记者赵晨熙 9月15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雪克来提·扎克尔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省开展执法检查。雪克来提·扎克尔指出,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通过推动森林法有效实施,依法促进美丽中国建设,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成都市、眉山市、雅安市等地,紧扣法律条文,实地检查了各地开展城乡造林绿化、“森林四库”建设、林业特色产业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有关情况,随机抽查了森林防火、国家储备林建设、林木良种使用等情况,并听取了四川省贯彻实施森林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四川省贯彻实施森林法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依法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坚持林草事业、林草产业“两业并举”,持续加强林业资源管护、深化林业领域改革,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现代林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雪克来提·扎克尔强调,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林业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依法强化林地林农权益保护、依法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依法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调研吉林法院时强调 落实《意见》部署要求 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张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强调,人民法院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9月16日至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吉林法院调研,与当地三级法院干警交流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要求的务实举措。
  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关键在“实质”,重点在“合力”。长春二道区法院选派审判团队进驻综治中心,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方力量协同联动,推动“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通化县法院二密法庭积极帮助当事人快速、准确填写诉讼文书示范文本,“省钱、省心、省事”地行使诉权。长春互联网法庭积极总结、推广审判经验,促进提升其他法院审理涉网案件的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信息时代的司法需求。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运用司法建议堵制度漏洞、补治理短板,推动生态环境跨地域、全方位司法保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张军指出,当事人行使诉权的目的是解决纠纷、实现诉求。人民法院要在严格依法立案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实质性保障诉权。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与有关方面形成合力,持续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要做实“如我在诉”,坚持立审执一体化,推动矛盾纠纷高效、便捷、实质化解。
  在通化东昌区法院,调研组与两批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和通化中院的负责同志座谈,分析致薄原因、交流脱薄举措。张军指出,把脱薄经验总结好、推广好,才能更好实现“抓两头带中间”。要抓学习,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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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党建与审判互促共进。要重管理,压实“关键少数”带头办案、狠抓办案的责任,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和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提升审判质效。要强作风,以纪律作风带动审判作风,持续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
  在吉林高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学思、黄海、杨永修,全国政协委员韩丹在发言中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介绍了吉林法院工作情况。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伟对吉林法院工作提出要求。
  围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跟上、适应、落实《意见》的部署要求,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张军提出三点要求——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结合业务谈政治、从政治上看业务,才能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在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基础上,把握好时度效,确保敏感案件审理、司法政策制定与宏观政策取向保持一致,促推党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落地。要依法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回应社会痛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把上级法院监督指导的法定职责落实落细。要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引导各部门更关注下级法院、一审环节,从前端促进提高审判质效。要指导法官用好法答网、案例库、法官培训网,积极学习、主动加压、自我培训,不断提高审判能力。
  把队伍建设始终抓得很紧很紧。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转变司法作风。“关键少数”要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分管同志严于律己、规范履职。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以公正廉洁增强司法公信,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调研期间,张军与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强,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张恩惠,省政府副省长、通化市委书记孙简进行工作会谈。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伟,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参加调研。
法治守护“两江福地”绿水青山 重庆涪陵区政法系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10年了,这片土地终于种出庄稼了!”近日,看着连片的玉米田,重庆市涪陵区某村村民难掩喜悦之情。
  这片生机盎然的玉米田,一年前还被混凝土搅拌站非法盘踞。耕地的“复活”,是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持续三年公益诉讼攻坚的成果展示,也是涪陵政法系统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涪陵区政法系统着力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供给和执法司法力度,坚持预防、打击、修复、建设一体推进,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长江、乌江涪陵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国控站点优良天数同比增长16天,绿色已经成为“两江福地”最动人的底色。
恢复性司法筑牢“绿色屏障”
  金佛山是重庆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针对当前金佛山保护中存在多头管理、执法司法衔接不畅等难题,近日,在涪陵区人民法院召集的金佛山动植物基因库协同保护座谈会上,金佛山管理中心、南川区人民法院、南川区人民检察院等10余家单位各抒己见,共商保护之策。
  会议直面保护区“九龙治水”、打击犯罪鉴定难、平衡保护与发展关系以及法院间协同等核心问题。会后,由涪陵区法院与金佛山管理中心牵头,联动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广泛吸纳科研机构、保护区管理机构、基层组织等多元力量的“司法+行政+N”协作模式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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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金佛山这座珍贵的“生物基因库”保护积蓄了法治新动能。
  近年来,涪陵区法院充分发挥涪陵、南川、武隆、垫江、丰都五区县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坚持专业化审判、立体化修复、多维度协作,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成全市首个“环境资源案件轻罪治理中心”,联动蜀道·荔枝道沿线3省19地法院设立“蜀道·历史文化遗产司法协同保护基地”,打造“恢复性司法”理念实景。202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798件,累计在遭破坏地区补栽各类苗木2.8万余株,修复2000余亩生态“伤疤”。
“数字化”赋能长江生态检察
  近期,“涪陵水环境指挥调度平台”上的一条预警引起涪陵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官的注意,信息显示碧溪河距离长江入河口仅2公里的一处河段出现水质异常。通过实地无人机航拍,检察官发现该河段约30亩河面被外来入侵生物水葫芦覆盖,这种植物繁殖极快,其泛滥会对水域生态、航运安全等造成严重危害。
  掌握情况后,检察院随即与农业农村委、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召开诉前磋商会,并邀请专家团队制定整改措施和长效预防方案。不到1个月时间,水葫芦的人工打捞、无害化处理工作就全部完成。
  为更好守护长江“黄金水道”,涪陵区检察院坚持数字赋能,探索建立数字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畅通与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大数据共享渠道,综合运用“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涪陵水环境指挥调度”“智慧河长”“涪陵规划定位”等大数据平台,全面破除环境信息壁垒,及时摸排发现案件线索300余件,推动解决河道保护、渔业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等问题40余个,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47件,所办案件获评市级以上典型案例18件。
“零容忍”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近期,涪陵区公安局根据一条环境污染线索,破获了一起人为干扰水质监测犯罪案件。某环境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滕某,为使其公司负责治理的河流水质快速达标,在自动采样前偷偷向监测点附近抛洒一种吸附性能较强的化学物质“聚合氯化铝”干扰采样,制造出“水质达标”的假象。
  公安机关迅速出击,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并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采取强制措施3人。最终,涉事公司被判处罚金25万元,滕某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近年来,涪陵区公安局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职能优势,依法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紧盯关键要害,在长江、乌江段全覆盖布建完善高点监控探头,建设警航飞控中心,利用无人机围绕浅水、汊江处、山高路险河库等开展空中监测执法,实现长江、乌江段干流110公里监控全覆盖,并联动环保、水务、国土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紧急案件联合调查”协作机制。今年以来,立案侦办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2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
司法助企“绿色”高质量发展
  在一次企业“法治体检”中,环境法领域专家李律师针对该企业主要业务及项目,详细讲解了企业存在环保合规风险,并指导企业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过去我们总把环保当成企业发展的负担,在专家的专业指导下,我们明白了,环保问题不仅是法律红线,更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该企业负责人说。
  为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涪陵区司法局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普法服务”模式,一方面,依托重庆市“执法+监督”数字运用,打造“涪陵区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系统”,自动抓取执法数据并智能预警“随意执法”“重复检查”等行为,持续规范环境保护领域涉企执法行为;另一方面,成立“律师+公证+鉴定”法律联盟,创新打造“律小青”志愿服务团,整合多元力量为企业精准普法,提供“一对一”法律意见,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帮助企业化解环境矛盾风险150余个,有效压降环保纠纷。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践行‘两山’理念,以更严格执法、更公正司法、更精准普法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以法治之力推动‘两江福地’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环境更优美。”涪陵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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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8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于2025年9月19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19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地区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规定的放宽地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2025年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2025年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19日8时至9月23日18时。2024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5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二)选择考区
  2024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5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2025年主观题考试。
  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集中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5年10月7日至11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
  客观题考试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使用汉文试卷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主观题考试,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场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实行纸笔答题方式。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5年第4号)执行。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010-65012348。
  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
  司法部  
  2025年9月17日  
辽宁举办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素能提升培训班   本报讯 记者韩宇 由辽宁省委政法委举办的“全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素能提升培训班”近日在沈阳开班。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边锋主持开班式并讲话。
  培训班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的现实需要,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秉持人民立场,强化系统思维,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管用的举措推进改革,着力破解制度机制障碍,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培训班要求,要突出学思践悟,扎实推进政法改革任务落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各地各单位政法改革领导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着力谋划实施首创性、集成式、差别化改革举措。要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改革评估问效和督促指导,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要以法治凝聚共识,强化创新落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法改革的能力,做好政法改革创新点培育工作的总结验收和成果转化工作,为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辽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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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们当好网络“守门人”   □ 林楠特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当前,网络已成为广大未成年人了解世界、学习知识、休闲娱乐、交流交往的重要平台。但网络空间纷繁复杂,未成年人面临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网络沉迷等多重风险。网络平台作为网络信息的汇集地与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特别是一些大型平台,凭借其庞大的未成年人用户基数和强大的内容传播力,深刻影响着孩子们的价值观塑造与行为选择,是孩子们安全用网的“守门人”。
  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既明确了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的普遍性保护义务,更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提出了特殊义务要求。如何科学界定“用户数量巨大”“显著影响”等概念,则直接关系到保护责任能否有效落地。如果标准笼统、模糊,一些本该承担特殊义务的平台便可能弱化保护举措,因此,只有通过明确认定标准,强化监督管理,推动这类平台将特殊保护责任从“纸面规定”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真正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防火墙”。
  《征求意见稿》紧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细化了具体认定标准、认定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如明确非专门服务未成年人的网络平台,未成年人注册用户数在1000万以上或月活跃未成年人用户在100万以上,应认定为“用户数量巨大”。认定工作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也可在网络平台出现用户数量激增、对未成年人影响显著提升、社会广泛关注等情形时视情启动。这些规定让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助于推动这些平台切实履行特殊保护义务,为孩子们当好网络“守门人”。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既是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也是完善制度设计的契机。期待在广泛吸纳民意后,通过法定程序出台的认定办法为有关部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重点平台切实扛起保护责任,合力构建清朗、安全的网络空间,助力孩子们健康成长。
“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必将胜利!”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揭示历史前进的必然逻辑   □ 新华社记者
  
  2025年9月3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五大洲的61位外国领导人及有关国家高级别代表、国际组织负责人、前政要等共同出席。
  长安街上,雄师列阵、铁流滚滚,受阅官兵齐声高呼“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直升机悬挂“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条幅飞过天安门广场;8万羽和平鸽振翅翱翔……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的时刻,也是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时刻。
  天安门城楼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声震长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必将胜利!”
  世界东方的响亮宣言揭示历史大势、时代潮流、人心所向。
(一)
  永定门、天安门、地安门;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古都北京,中轴线纵贯南北,寄托着华夏民族对家国安宁的美好向往——“中国人民怕的就是动荡,求的就是稳定,盼的就是天下太平”。
  持久和平与永续发展,如何得其门而入?这是一个个文明坐标的深切寄望,更是回荡千年的历史叩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一句话:“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故务需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它铭刻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大楼前石碑上。
  古往今来,人类的思考与言说,既是对社会现实的认识理解,又产生一种强大的力量,影响实践活动的逻辑和进程。
  人类社会史笔如椽,昭示和平发展的铁律。
  有学者经过长期研究得出一个统计结果:如果将有文字记载的5000多年人类历史浓缩成24小时,23个小时都是“战争时间”。
  然而在这有限的和平里,人类抓住宝贵的历史时间,成就了蔚为大观的灿烂文明。回望群星闪耀的文明星空,每一次人类发展的跃升都以对和平秩序的建构为基础。
  在东方,汉唐中国以“丝绸之路”搭建起跨越亚欧的和平贸易通道,创造了当时世界领先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在西方,古希腊的众多城邦通过联盟与贸易构建的和平网络,孕育了哲学、数学与戏剧的璀璨成果,润泽后世。
  然而,多少文明古国,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留下人们沉痛的思索。亚里士多德说:“战争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和平。”孔子曰:“圣人之用兵也,以禁残止暴于天下也。”
  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指出:“自古以来,和平就是人类最持久的夙愿。和平像阳光一样温暖、像雨露一样滋润。有了阳光雨露,万物才能茁壮成长。有了和平稳定,人类才能更好实现自己的梦想。”
  让和平不再是“战争的中场休息”,为发展留出更为广阔的时空,这是全人类的共同期盼。
  中华文化血脉赓续,流淌和平发展的追求。
  悠悠华夏,有一种深埋在血液里的民族品格。我们中国自古就提出了“国虽大,好战必亡”的箴言。“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化干戈为玉帛”“国泰民安”“睦邻友邦”“天下太平”“天下大同”等理念世代相传。
  中华民族历来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也历来是维护和平的坚定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没有主动挑起过任何一场战争和冲突,没有侵占别国一寸土地,是唯一将和平发展写入宪法和执政党党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大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郑重宣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汲古而润今,鉴往而知来。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主题便是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没有和平,中国和世界都不可能顺利发展;没有发展,中国和世界也不可能有持久和平”。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把“和平性”列为中华文明具有的五个突出特性之一。
  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对国际社会关注中国发展走向的回应,更是中国人民对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自信和自觉。这种自信和自觉,来源于中华文明的深厚渊源,来源于对实现中国发展目标条件的认知,来源于对世界发展大势的把握。
  团结与分裂,进步与倒退,光明与黑暗,在历史的岔路口带来震撼人心的审视。
  战争遗留巨创深痛,警示和平发展的珍贵。
  原本迈向进步、充满希冀的20世纪,究竟何种力量,让各种要素聚合发酵,酿成一场场灭绝性的种族杀戮?劫难空前的两次世界大战给全人类敲响警钟。
  《联合国宪章》开宗明义:“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德国达豪集中营纪念碑用五种语言刻下誓言——“永不重来”。
  和平发展的底线不能失守,人性光辉的尊严不容践踏。
  有这样一幕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场景,揭示出殊途同归的思想路径。
  2019年11月,雅典卫城博物馆,一座座古希腊神话人物雕像栩栩如生,正在希腊访问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在“沉思的雅典娜”浮雕前驻足。
  “她在思考战争的意义究竟何在。”习近平总书记讲起“止戈为武”的中国典故,时任希腊总统帕夫洛普洛斯不住地点头。
  回首最近100多年的历史,人类经历了充满血腥的热战、全面对抗的冷战,也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巨大的进步。这100多年全人类的共同愿望,就是和平与发展。
  铭记历史,开创未来,让和平发展的时代潮流更加澎湃激荡。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崇高使命,就是不断开辟和平发展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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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共产党主席恩斯特·台尔曼于1927年4月13日在德国共产党中央党报《红旗》上写道,“全人类的目光都投向了中国”。他在文章中把中国共产党人称为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者,赞扬他们“使地球上最古老的文化打破了帝国主义的枷锁”。
  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和平,不仅仅是没有战争的表面状态,更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和谐与公正。真正的和平意味着消除剥削、压迫,实现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平等与团结。
  烽火岁月,毛泽东同志在《论新阶段》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担负着领导抗日战争达到胜利的重大历史责任。“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只有为着保卫祖国而战才能打败侵略者,使民族得到解放。只有民族得到解放,才有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得到解放的可能”。
  壮阔的时代需要宏大的格局,伟大的事业需要博大的胸怀。中国共产党人不但求一国的和平,而且求世界的和平,不但求一时的和平,而且求永久的和平。
  今天,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凝聚着各国人民的普遍追求与向往。
  以人民之心为心、以天下之利为利,新时代中国的领航者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
(二)
  “没有和平,中国和世界都不可能顺利发展;没有发展,中国和世界也不可能有持久和平”“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贫瘠的土地上长不成和平的大树,连天的烽火中结不出发展的硕果”……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和平与发展的辩证关系。
  和平是发展的前提,这是历史的启迪。
  “没有和平,冲突不断甚至战火纷飞,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社会稳定、人民往来等都会沦为空谈。”
  2019年5月,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呼吁各国“共同维护比金子还珍贵的和平时光”。
  回望人类文明史,战争与冲突始终是发展的破坏者。古代文明因战争而消亡的悲剧并不鲜见。近现代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交往范围的扩大,战争的破坏性进一步增加。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使人类社会多年积累的发展成果蒙受巨大损失。全球化时代,地区冲突对发展的破坏也不再局限于一地一域,其外溢效应引发全球冲击,困扰世界。
  历史的长河,冲刷出颠扑不破的真理:“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没有和平,发展就无从谈起。”
  战争、冲突和对抗系统性破坏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侵蚀生产力发展的根基,阻碍人类社会进步。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所说,“战争带来摧毁,和平促进发展”。
  和平是发展的前提,这是现实的昭示。
  放眼全球,80年来没有爆发新的世界大战,世界保持了总体和平,孕育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经济全球化浪潮澎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跨国交流合作日益频繁,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与此同时,中国的发展面貌日新月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了新台阶,成为全球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贡献者。
  实践充分证明:“80年前,中国人民经过14年浴血奋战,彻底打败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宣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完全胜利。这是中华民族从近代以来陷入深重危机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转折点,也是世界发展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全球发展离不开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有了和平稳定,人类才能更好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和平是需要争取的,和平是需要维护的”。
  维护世界和平,中国挺膺担当: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推动落实全球安全倡议;35年来,先后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关键力量;在乌克兰危机、巴以冲突等热点问题上秉持客观公正、推动政治解决,促成沙特和伊朗历史性和解,为柬泰和平解决边境争端发挥建设性作用;与32个国家在香港共同建立国际调解院,为高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新选择新途径……中国永远是世界的和平力量、稳定力量、进步力量。
  第79届联合国大会主席菲勒蒙·扬认为,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为世界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和平是发展的前提,这是时代的呼唤。
  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流涌动,地缘冲突、热点问题此起彼伏,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交织叠加,气候变化、公共卫生、人工智能治理等问题对全人类发展构成挑战。
  “人类面临的所有全球性问题,任何一国想单打独斗都无法解决,必须开展全球行动、全球应对、全球合作。”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发人深省。
  世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和平环境来汇聚发展合力。时代赋予和平更宏阔的意涵,其意义早已超越“没有战争”的被动状态,更体现为对包容、开放、合作、信任的积极追求,推动各国在安全、经济、文化、全球治理等各领域通过对话协商寻求共识,凝聚力量。
  只有和平,各国才能携手应对挑战;只有和平,世界才能共同迈向发展。而人类社会的每一步发展,都将化为捍卫和平的澎湃力量。
(三)
  发展,是维护和促进和平的基石。
  回望历史,两次世界大战爆发都源于帝国主义国家发展不平衡,导致大国间激烈对抗和反动势力残暴侵略。
  在那九原板荡、百载陆沉的年代,中国虽然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远超日本,但经济基础脆弱,工业总产值不及其四分之一。日本军国主义为转移国内发展危机,将枪口瞄向积贫积弱的东方古国。
  昭昭前事,惕惕后人。
  环顾当今世界,逆全球化、保护主义抬头,“小院高墙”“脱钩断链”甚嚣尘上,世界经济复苏步履维艰,资本主义固有矛盾不断激化,个别发达国家把发展问题政治化、武器化,以强凌弱、转嫁矛盾,严重威胁和平稳定。
  以发展促和平,共同发展是基本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繁荣稳定不可能建立在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基础之上。每个国家都想过上好日子,现代化不是哪个国家的特权。”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将自身发展置于人类发展的坐标系。
  在创造了经济快速增长奇迹的基础上,中国迈向高质量发展,经济总量实现历史性跃升,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连续多年保持在30%左右,制造业规模连续15年保持全球第一。
  “中国人民不仅希望自己过得好,也希望各国人民过得好。”
  当十八洞村的故事吸引老挝领导人的关注,当高铁技术在印度尼西亚落地,当菌草成为不少非洲和南太平洋国家的“幸福草”……中国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现代化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国都不能掉队”。
  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帮助数千万人摆脱贫困,到全球发展倡议动员近200亿美元发展资金,再到给予所有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世界看到的是一个始终与各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中国。
  随着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群体性崛起,国际格局不断向多极化演进,为世界和平注入更强劲的动能。
  以发展促和平,合作发展是根本路径。
  80年前战争的胜利,得益于所有爱好和平国家的团结,得益于正义力量的携手同行。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弱肉强食、赢者通吃是一条越走越窄的死胡同,包容普惠、互利共赢才是越走越宽的人间正道。
  孤立导致对立,合作带来和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别人的发展视为威胁,把经济相互依存视为风险,不会让自己生活得更好、发展得更快。”
  秉持合作共赢原则,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同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贸协定,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规模居世界前列。
  世界的机遇是中国的机遇,中国的机遇也是世界的机遇。
  从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中拉论坛,到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国和东盟国家合作、澜湄合作,中国发起或推动的一系列制度化合作平台持续释放发展红利。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连续举办7届,中欧班列累计开行突破11万列,海南自由贸易港即将封关运作……中国一直是全球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
  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办成事、办好事、办大事。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只要各国有合作的愿望、协调的行动,天堑可以变通途,“陆锁国”可以变成“陆联国”,发展的洼地可以变成繁荣的高地。
  以发展促和平,可持续发展是重要支撑。
  实现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是人类社会繁荣进步的必然选择。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明确指出,没有可持续发展,就没有和平。
  全球变暖趋势持续,极端气候灾害频发,生态、粮食、能源危机正对世界和平带来严峻挑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国与国之间时而产生新的对抗和冲突。
  中国所主张的全球可持续发展,并非以经济增长指标为唯一导向,而是更具韧性、更有效率、更富活力的发展。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众多外国友人走进这一理念的发源地浙江安吉县余村。他们说,要把独特的中国礼物带回去,把在余村学到的经验在本国运用好。
  从提出“双碳”目标,到破除创新壁垒,中国勇于面对和应对全球性挑战,致力于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掌握绿色低碳生产技术、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与更多国家、更多民众共享发展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可持续发展是破解当前全球性问题的“金钥匙”,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相近、理念相通,都将造福全人类、惠及全世界。
(四)
  “人类生活在同一星球,应当同舟共济、和睦相处”,“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守护世界和平安宁,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5年9月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面对出席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招待会的中外嘉宾,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彰显大国担当。
  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变乱交织之际,人们对这颗蓝色星球的未来满怀希望也充满忧虑。和平还是战争?对话还是对抗?共赢还是零和?走到历史十字路口,人类再次面临关键抉择。
  “作为世界主要大国领导人,我们应该不畏浮云遮望眼,秉持命运共同体意识,扛起历史责任,展现历史主动,推动历史进步。”
  时代的风浪面前,唯有勇担大义、笃行大道,坚定不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才能把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来北京之前,我到了云南、福建、浙江等地参观访问,亲眼见证了在您的领导下,中国消除贫困和发展取得的伟大奇迹和巨大成就。”2024年8月20日,北京人民大会堂福建厅,斐济总理兰布卡向习近平总书记分享访华感受。
  “中国式现代化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微笑回应,中国和斐济同属“全球南方”,中方愿为斐济等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帮助,加强发展合作,使太平洋成为太平之洋、友谊之洋、合作之洋。
  现代化,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梦想。然而,人类通往现代化的道路并非向来和平安宁。
  回顾世界近现代史,一些西方国家通过战争、殖民、掠夺等方式推进自身现代化,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带来深重苦难。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国之一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事关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的前途。
  党的二十大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示:“我们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与通过对外扩张掠夺完成原始积累、长期沿袭“弱肉强食”“丛林法则”定式的西方现代化模式不同,中国式现代化不走殖民掠夺的老路,不走国强必霸的歪路,走的是和平发展的人间正道,开辟了大国通往现代化的全新路径,向世界展现了携手逐梦、共同繁荣的美好前景。
  “我愿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同各国一道,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携手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5年9月1日,在中国天津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赢得与会各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广泛共鸣。
  “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之际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是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坚持和弘扬,是为解答“全球治理向何处去”的时代课题给出的中国方案。
  当世界愈发动荡不安,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一个个饱含深邃思考、富于中国创见的公共思想产品,为破解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和平赤字、发展赤字、信任赤字、治理赤字提供宝贵思想启迪、指明清晰实践路径。
  当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愿望愈发迫切,世界愈发看重中华文明所提供的智慧滋养。回顾历史,古丝绸之路之所以名垂青史,靠的不是战马和长矛,而是驼队和善意;不是坚船和利炮,而是宝船和友谊。审视当下,从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到共建“一带一路”,从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到践行四大全球倡议,无不凸显着中华文明突出的和平性。
  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80多个国家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1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全球安全倡议,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中方提出的设立文明对话国际日决议,联合国秘书长和多国领导人对全球治理倡议表示欢迎……
  中国智慧、中国理念、中国方案,注重的是众人拾柴火焰高、互帮互助走得远,崇尚的是自己过得好、也让别人过得好,谋求的是共同发展、合作共赢,超越了你输我赢、零和博弈、国强必霸的陈旧逻辑,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光明前景与强大感召力,汇聚起国际社会携手推动和平与发展的强劲正能量。
  “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的高度,着眼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以大党大国领袖和世界级领袖的宽广战略视野、卓越政治智慧、深厚天下情怀,准确把握人类社会发展大势和演变规律,高瞻远瞩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在历史转折关头为世界和平发展指明方向,为人类共同进步凝聚强大共识。
  从两次世界大战到层出不穷的各种全球性挑战,历史反复证明,人类是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重大危机面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团结合作才是人间正道。各国不是乘坐在190多条小船上,而是乘坐在一条命运与共的大船上。小船经不起风浪,巨舰才能顶住惊涛骇浪。
  根植于亲仁善邻、讲信修睦、协和万邦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中国外交自信自立、坚持正义、扶弱扬善的精神风骨,体现中国共产党人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的世界情怀,展现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刻回答“人类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问,推动国际关系从和平共处向命运与共的历史跨越,推动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连续8年写入联大决议,8次写入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宣言,9次写入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宣言,核心要义被纳入联合国《未来契约》……在各方携手努力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中国倡议扩大为国际共识,从美好愿景转化为丰富实践,从理念主张发展为科学体系,实现从双边到多边、从区域到全球、从发展到安全、从合作到治理的历史跨越,取得全方位、开创性的丰硕成果。
  一时强弱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
  80年前的伟大胜利昭示我们,纵使面临重重困难挑战,正义、光明、进步必将战胜邪恶、黑暗、反动。展望未来,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将同世界上一切进步力量一道,共同开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明天。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团结前进,我们信心满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必将胜利!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调研吉林法院时强调 落实《意见》部署要求 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张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强调,人民法院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9月16日至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吉林法院调研,与当地三级法院干警交流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要求的务实举措。
  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关键在“实质”,重点在“合力”。长春二道区法院选派审判团队进驻综治中心,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方力量协同联动,推动“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通化县法院二密法庭积极帮助当事人快速、准确填写诉讼文书示范文本,“省钱、省心、省事”地行使诉权。长春互联网法庭积极总结、推广审判经验,促进提升其他法院审理涉网案件的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信息时代的司法需求。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运用司法建议堵制度漏洞、补治理短板,推动生态环境跨地域、全方位司法保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张军指出,当事人行使诉权的目的是解决纠纷、实现诉求。人民法院要在严格依法立案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实质性保障诉权。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与有关方面形成合力,持续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要做实“如我在诉”,坚持立审执一体化,推动矛盾纠纷高效、便捷、实质化解。
  在通化东昌区法院,调研组与两批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和通化中院的负责同志座谈,分析致薄原因、交流脱薄举措。张军指出,把脱薄经验总结好、推广好,才能更好实现“抓两头带中间”。要抓学习,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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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党建与审判互促共进。要重管理,压实“关键少数”带头办案、狠抓办案的责任,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和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提升审判质效。要强作风,以纪律作风带动审判作风,持续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
  在吉林高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学思、黄海、杨永修,全国政协委员韩丹在发言中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介绍了吉林法院工作情况。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伟对吉林法院工作提出要求。
  围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跟上、适应、落实《意见》的部署要求,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张军提出三点要求——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结合业务谈政治、从政治上看业务,才能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在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基础上,把握好时度效,确保敏感案件审理、司法政策制定与宏观政策取向保持一致,促推党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落地。要依法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回应社会痛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把上级法院监督指导的法定职责落实落细。要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引导各部门更关注下级法院、一审环节,从前端促进提高审判质效。要指导法官用好法答网、案例库、法官培训网,积极学习、主动加压、自我培训,不断提高审判能力。
  把队伍建设始终抓得很紧很紧。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转变司法作风。“关键少数”要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分管同志严于律己、规范履职。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以公正廉洁增强司法公信,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调研期间,张军与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强,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张恩惠,省政府副省长、通化市委书记孙简进行工作会谈。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伟,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参加调研。
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2025年大会形成多项共识 中方倡议共同建立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   □ 本报记者 张晨
  
  9月17日至18日,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2025年大会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举行。本届大会以“共塑全球公共安全:团结行动,应对多元威胁”为主题,来自120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近2000人参会。
  与会代表围绕“共谋对策,应对新形势下的全球公共安全风险挑战”“创新引领,提升公共安全能力建设与技术协作水平”“一致行动,构建更加完善的全球公共安全合作机制”等议题进行交流,形成多项共识。
共谋安全对策
  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2025年大会由中国友谊促进会主办,在中国公安部和有关国家、地区执法部门大力支持下,已连续举办3届。
  “今年大会设置了3个议题和8场分论坛,聚焦当前国际社会关注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和迫切需求,为探索解决新形势下的全球治理问题提供更多元的对话机会和更广阔的合作平台。”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2025年大会主席曾伟雄介绍道。
  围绕大会主题组织的8场分论坛:旅游安全分论坛、国际警察教育合作分论坛、国际反恐合作分论坛、移民管理合作分论坛、打击跨国犯罪形势与对策分论坛、国际禁毒合作分论坛、公共安全科技装备分论坛、国际项目安保合作分论坛,为对话交流开辟空间。
  在国际反恐合作分论坛上,来自阿曼、埃塞俄比亚、南苏丹、斯里兰卡等21个国家、地区和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澜湄执法合作中心等国际组织的百余名嘉宾深入研讨。
  这是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框架下举办的首个国际反恐合作分论坛。与会代表认为,当前全球恐怖主义形势复杂严峻,恐怖主义活动呈现全球化、网络化、智能化新特点,呼吁以“三个倡导”积极应对新兴技术给反恐工作带来的挑战:一是倡导打破情报壁垒,推动全球情报实时共享,完善以国际组织为依托的多边反恐合作机制;二是倡导培育国际化反恐人才,推广维和警务、外警培训等领域的成熟经验,助力全球反恐能力建设;三是倡导聚焦联合国框架下反恐合作、新兴技术影响等前沿课题,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国际反恐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发布多项成果
  在打击跨国犯罪形势与对策分论坛上,中方倡议相关国家和地区共同建立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推动各方和国际社会携手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问题,推动构建相互协同、普遍参与的全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格局。据介绍,近年来,中方先后与西班牙、阿联酋、缅甸、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泰国、柬埔寨等国开展执法安全合作,共有6.8万名境外涉诈犯罪嫌疑人归案。
  曾伟雄说:“与会嘉宾聚焦当前国际社会关注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和执法安全国际合作的迫切需求,集中探讨合作解决新形势下全球公共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发布了《联合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合作倡议》《关于系统应对合成毒品问题的倡议》《国际反恐合作倡议文件》等多项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4年首次成功研发全球公共安全指数并发布《全球公共安全指数报告》的基础上,今年指数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全球50个国家、80.05%的人口、82.44%的全球经济总量及66.07%的陆地面积,数据覆盖更广,代表性更强。在延续社会治安、反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这四大核心维度的同时,在网络安全维度下新增人工智能安全指标,积极应对新兴技术带来的安全挑战,报告将在大会后择时发布。
  “我们还组织参加论坛的各国嘉宾参观了第二届公共安全科技装备展。本届装备展集中展现了中国刑事技术、警械防护装备、交通管理装备、反恐救援、指挥通信等公共安全领域的科技产品,有助于促进参会各国提升执法能力建设水平,更好实现公共安全装备领域务实合作和经验分享,也是服务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国内外公共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探索。”曾伟雄说。
便利往来政策
  今年1月至8月,全国边检机关累计查验出入境人员4.6亿人次,同比上升14.9%,其中内地居民2.2亿人次、港澳台居民1.8亿人次,同比分别上升15.4%、11.2%;外国人5126.8万人次,同比上升27.8%,其中免签入境外国人1589万人次,占入境外国人62.1%。
  在移民管理合作分论坛上,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艾米·珀普、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专员格兰迪以视频方式发表致辞,对中方举办此次分论坛表示欢迎和感谢,赞赏中方为全球移民治理合作所作的积极努力,认为分论坛为分享经验和加强伙伴关系提供了宝贵平台。
  今年1月至8月,中国内地居民与东盟国家人员往来超2524.4万人次,同比增长11.2%,其中,中国内地居民前往东盟国家人员1450.5万人次,同比增长3.7%,出境事由以旅游观光、探亲访友等为主;东盟国家入境中国内地1073.9万人次,同比增长27.5%,其中免签入境中国内地905.4万人次,同比增长28.4%,入境事由以旅游观光、商务活动等为主,中国与东盟国家人员交流交往持续热络。特别是今年7月17日中国与马来西亚互免签证协定生效以来,马来西亚公民入境中国内地18万人次,同比增长13.2%,其中免签入境中国内地15万人次,同比增长15.1%。
本报连云港(江苏)9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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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温县检察研发小程序保护太极文化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张建忠 刘芳近日,河南省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依托“太极·文化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研发的“益启太极”小程序上线,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便捷集中的信息化检察服务平台,通过多方协作、群众参与,共同推进太极文化保护。
  据介绍,“太极·文化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设立在温县陈家沟太极拳文化旅游区,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陈氏太极拳”保护为切入点,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为关键点,以“守护非遗瑰宝,传承文化根脉”为落脚点,深入实践“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职责以及规范工作流程,携手多方力量,架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机关与社会群体之间的桥梁,以法治力量护航文化保护与传承。
最高检发布检察技术支持刑事
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石某盗窃案等6件检察技术支持刑事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典型案例。
  此次典型案例评选重点突出了“上下级联动、多专业协同和技术办案元素本色”,评选出的典型案例覆盖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电子证据、环境损害等多个检察技术专业门类。在石某盗窃案中,检察技术人员通过对涉案海量电子数据全面梳理分析,发现遗漏犯罪线索。在王某故意杀人案中,法医病理和心理测试技术协同发力,检察技术人员对命案犯罪现场进行高度还原。在沈某某等8人污染环境案中,检察技术人员运用环境损害专业技术,对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和类别归属进行了专门审查。
  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本批典型案例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的意见》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按照“合理化布局,特色化设置,一体化使用,体系化管理”的总要求,以检察技术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高质效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甘渝两地高院签署司法技术工作协作备忘录   本报讯 记者周文馨 赵志锋 9月1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协作签约仪式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会上,双方签署《司法技术工作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进为核心理念,着力构建新时代甘渝司法技术共同体,为两地法院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技术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备忘录》明确了双方协作内容,主要包括:建立“日常联络+应急响应”的会商长效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司法技术问题;建立司法技术案件交叉评查机制,实现全方位相互“体检”;指派甘渝两地法院法医参加案件合议,共享法医资源;探索鉴定机构备选名录共建共用,统一备选名录审查标准和程序,规范鉴定案件流程;组织两地法院业务骨干组建调研组联合开展学术研讨调研,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联合发布甘渝两地司法技术工作白皮书、典型案例等,联合打造宣传教育平台;拓展两地法院司法技术业务全方位多领域教育培训路径,促进人才资源互通互融。
衡水检察机关实施“双百”人才培养工程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崔宁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近日正式启动全市检察机关“双百”人才培养工程,聚焦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目标,旨在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实人才支撑与智力保障。
  衡水市检察院广泛征求市院各内设机构及各基层检察院的意见建议,全面凝聚全市检察系统智慧。此次“双百”人才培养工程明确锚定“三年培养百名专家人才、梯次储备百名后备骨干”的总体目标,通过系统化培养机制与专业化成长路径,实现从“选苗”到“育苗”再到“成材”的全周期精准培育,着力构建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检察人才梯队,为新时代衡水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锻造坚实的智力支撑。
  衡水市检察机关“双百”人才培养工程创新构建“专家库、精英库、育英库”三级梯队体系,精准对接人才发展全周期,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筑基蓄能。相关入库标准严把政治过硬与业务精湛双重关口,三级梯队层次分明、目标清晰,旨在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生动局面,确保人才队伍结构优化、活力永续。
  工程核心在于打造“选、育、管、用”全链条闭环机制,推出“拜师结对、专家引领、补齐短板、业务竞赛、专业培训、高校培养、线上教学、实战压担、交流轮岗、上挂下派”十大举措,旨在打破传统培养模式壁垒,系统集成内外部优质资源,“精准滴灌”不同层级人才需求,确保入库人才和后备人才在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实践水平和综合素能上得到全方位、立体化淬炼。
  人才库实施严格年度评估、梯次晋升(后备—育英—精英—专家)及退出机制,确保“能进能出、优进绌退”,永葆队伍活力。同时,配套搭建线上平台,组织专题研讨,鼓励入库专家引领业务研讨、参与重大案件咨询与规范性文件论证,最大化释放人才智慧红利。
黑龙江海伦市法院基层法庭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陈志宏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7个乡村法庭扎根乡土,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7个法庭各展所长织就精细司法网:海北法庭以“网格+调解”实现矛盾不出村;东林法庭“车载法庭+田间审判点”送法下乡;祥富法庭融民俗美德于调解;东风法庭开辟涉企“绿色通道”,护航乡村企业发展;伦河法庭依农时弹性办案;共和法庭为合作社提供定点法律指导;海兴法庭联动多方守护“一老一小”。海伦法院固本强基,深化与基层治理单位、调解组织、网格“三对接”,优化弹性工作制,融入乡村振兴与改革发展大局。
广州南沙反邪宣传筑牢平安健康防线   本报讯 记者邓君 通讯员谭雪 近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委政法委及反邪教协会指导下,广州市南沙区在维港青藤中学举办了以“全民反邪教,聚力护平安”为主题的“2025年反邪教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反邪先锋健身PK赛”。
  启动仪式上,南沙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反邪教是“人民战争”,全民健身是“幸福工程”,二者融合是创新举措,旨在以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挤压邪教生存空间。在随后开展的健身PK赛团体接力与个人挑战项目中,基层反邪教工作人员踊跃参赛,在竞技中增强凝聚力。
  据悉,南沙区依托全民健身战略,通过“运动搭台、反邪唱戏”模式,开展系列健康活动,推动科学精神深入人心,未来将持续深化“双融合”宣传,筑牢反邪防线,助力平安南沙、健康南沙建设。
法治守护“两江福地”绿水青山 重庆涪陵区政法系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10年了,这片土地终于种出庄稼了!”近日,看着连片的玉米田,重庆市涪陵区某村村民难掩喜悦之情。
  这片生机盎然的玉米田,一年前还被混凝土搅拌站非法盘踞。耕地的“复活”,是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持续三年公益诉讼攻坚的成果展示,也是涪陵政法系统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涪陵区政法系统着力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供给和执法司法力度,坚持预防、打击、修复、建设一体推进,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长江、乌江涪陵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国控站点优良天数同比增长16天,绿色已经成为“两江福地”最动人的底色。
恢复性司法筑牢“绿色屏障”
  金佛山是重庆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针对当前金佛山保护中存在多头管理、执法司法衔接不畅等难题,近日,在涪陵区人民法院召集的金佛山动植物基因库协同保护座谈会上,金佛山管理中心、南川区人民法院、南川区人民检察院等10余家单位各抒己见,共商保护之策。
  会议直面保护区“九龙治水”、打击犯罪鉴定难、平衡保护与发展关系以及法院间协同等核心问题。会后,由涪陵区法院与金佛山管理中心牵头,联动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广泛吸纳科研机构、保护区管理机构、基层组织等多元力量的“司法+行政+N”协作模式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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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金佛山这座珍贵的“生物基因库”保护积蓄了法治新动能。
  近年来,涪陵区法院充分发挥涪陵、南川、武隆、垫江、丰都五区县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坚持专业化审判、立体化修复、多维度协作,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成全市首个“环境资源案件轻罪治理中心”,联动蜀道·荔枝道沿线3省19地法院设立“蜀道·历史文化遗产司法协同保护基地”,打造“恢复性司法”理念实景。202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798件,累计在遭破坏地区补栽各类苗木2.8万余株,修复2000余亩生态“伤疤”。
“数字化”赋能长江生态检察
  近期,“涪陵水环境指挥调度平台”上的一条预警引起涪陵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官的注意,信息显示碧溪河距离长江入河口仅2公里的一处河段出现水质异常。通过实地无人机航拍,检察官发现该河段约30亩河面被外来入侵生物水葫芦覆盖,这种植物繁殖极快,其泛滥会对水域生态、航运安全等造成严重危害。
  掌握情况后,检察院随即与农业农村委、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召开诉前磋商会,并邀请专家团队制定整改措施和长效预防方案。不到1个月时间,水葫芦的人工打捞、无害化处理工作就全部完成。
  为更好守护长江“黄金水道”,涪陵区检察院坚持数字赋能,探索建立数字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畅通与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大数据共享渠道,综合运用“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涪陵水环境指挥调度”“智慧河长”“涪陵规划定位”等大数据平台,全面破除环境信息壁垒,及时摸排发现案件线索300余件,推动解决河道保护、渔业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等问题40余个,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47件,所办案件获评市级以上典型案例18件。
“零容忍”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近期,涪陵区公安局根据一条环境污染线索,破获了一起人为干扰水质监测犯罪案件。某环境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滕某,为使其公司负责治理的河流水质快速达标,在自动采样前偷偷向监测点附近抛洒一种吸附性能较强的化学物质“聚合氯化铝”干扰采样,制造出“水质达标”的假象。
  公安机关迅速出击,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并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采取强制措施3人。最终,涉事公司被判处罚金25万元,滕某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近年来,涪陵区公安局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职能优势,依法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紧盯关键要害,在长江、乌江段全覆盖布建完善高点监控探头,建设警航飞控中心,利用无人机围绕浅水、汊江处、山高路险河库等开展空中监测执法,实现长江、乌江段干流110公里监控全覆盖,并联动环保、水务、国土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紧急案件联合调查”协作机制。今年以来,立案侦办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2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
司法助企“绿色”高质量发展
  在一次企业“法治体检”中,环境法领域专家李律师针对该企业主要业务及项目,详细讲解了企业存在环保合规风险,并指导企业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过去我们总把环保当成企业发展的负担,在专家的专业指导下,我们明白了,环保问题不仅是法律红线,更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该企业负责人说。
  为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涪陵区司法局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普法服务”模式,一方面,依托重庆市“执法+监督”数字运用,打造“涪陵区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系统”,自动抓取执法数据并智能预警“随意执法”“重复检查”等行为,持续规范环境保护领域涉企执法行为;另一方面,成立“律师+公证+鉴定”法律联盟,创新打造“律小青”志愿服务团,整合多元力量为企业精准普法,提供“一对一”法律意见,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帮助企业化解环境矛盾风险150余个,有效压降环保纠纷。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践行‘两山’理念,以更严格执法、更公正司法、更精准普法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以法治之力推动‘两江福地’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环境更优美。”涪陵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江流万里 法治扬帆 广西深化与东盟协作奏响涉外法律服务强音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倪  哲
  
  9月18日,第22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平行论坛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揭牌成立,广西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回望广西涉外法治建设的实践答卷,成功承办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发挥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作用高效处理跨境商事争议;举办首次中越律师同堂研修培训……一系列扎实且创新的举措不断推动中国—东盟法治交流与合作迈向深入,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注入法治力量。
  江流万里通东盟,法治扬帆筑同心。作为中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连的省区,广西立足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前沿和窗口的战略定位,以“硬联通筑法治枢纽、软联通促规则互认、心联通聚法治认同”三维联动模式,在涉外法治建设领域中持续深耕,不断拓展区域法治合作新格局。
硬联通筑法治枢纽
  “之前越南企业对进入广西市场有一些顾虑,主要是担心跨境纠纷解决难、成本高。”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南宁代表处负责人裴忠坚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但随着广西多个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相继落地,解决跨境纠纷效率不断提升,这让越南企业对中越贸易的法治保障越来越有信心。”
  近年来,广西积极搭建的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矩阵作用愈发凸显。
  2024年9月25日,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部共同推进下成功设立,发挥深化拓展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仲裁领域的交流协作作用,为推动建立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机制,推动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开展了积极实践。
  广西还整合资源设立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南宁国际仲裁院等综合平台,构建起“咨询—调解—仲裁”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成立至今,已受理国内外商事纠纷超1200件,当事人涉及越南、马来西亚等13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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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广西进一步将跨境法律服务的“神经末梢”延伸至最前端。广西贸促会、百色仲裁委员会分别与越南商业仲裁中心、越南河内贸易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配套成立联合秘书处,并在中越边境平孟口岸、龙邦口岸设立联合工作站,将纠纷化解、法律指引服务直接延伸至贸易通关一线。2024年以来,两口岸工作站累计服务中越商户800余人次,成功化解跨境贸易纠纷192起,纠纷化解成功率达100%。
软联通促规则互认
  机制创新是打破区域法治协作壁垒的关键。
  今年6月,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在南宁成功举行,会晤期间,中越两国司法部就建立边境边民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深化法律服务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等达成广泛共识,广西司法厅与越南广宁省、谅山省、高平省、河江省司法厅分别签署合作备忘录,广西民族大学与河内法律大学签订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意向书,标志着中越法治合作从“零星对接”迈向“机制化、常态化”新阶段。
  广西司法厅充分依托中国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省委书记新春会晤暨联工委会晤机制,通过出访交流、照会联系、电话邮件互通等多种形式,常态化保持与越南法律与司法领域的沟通联系,不断深化与越南在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务实合作,为广西与越南经贸合作、人工智能等领域提供法治支撑和法律服务。
  法治领域协作不断扩容,“朋友圈”持续扩大。
  在广西司法厅的推动下,广西律师协会与越南广宁省律师协会加强合作,建立“季度互访+案件协作”机制;南宁市律师协会代表团访问越南;南宁国际仲裁院与越南越中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等3家境外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截至目前,广西有4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老挝、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等东盟国家2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心联通聚法治认同
  民俗与法治相融,是凝聚跨境民心的温暖纽带。
  “唱支山歌纠纷解,中越友谊花常开……”在崇左市友谊关口岸,中越山歌普法队用壮语、越语演唱的普法山歌,总能吸引大批边民驻足。这是广西以“民俗+法治”打造跨境法治认同的生动缩影。
  以边民听得惯的语言、乐于接受的形式传递法律知识,让边民既“听得懂”又“听得进”。近年来,广西组建中越普法骑行队、山歌普法队、跨境劳务法治宣传队等130余支队伍,深入边境村寨、口岸市场开展“中越同携手 法治筑和谐”“宪法边疆行”等活动500余场次,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人文交流让情感联结更紧密,让跨境法治认同更深厚。
  今年8月,“跨境标准轨铁路法律专题中越律师同堂培训暨2025年涉外律师人才实务专题培训班”在南宁顺利举办,40名中国律师与22名越南律师共同研修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法律风险防控、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等内容,推动专业共识转化为合作动能。
  南宁仲裁委员会联合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广西大学法学院举办2025亚洲替代性争议解决研讨会,围绕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争议解决环境搭建合作桥梁,促成了一系列务实合作成果,尤其是实施广西首个获得国际调解协会权威认证的国际调解员培训项目,为国际争议解决领域充实了专业人才储备,为国际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互利共赢、美美与共。据介绍,下一步,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将面向东盟持续深化对外法治合作交流,积极推进跨境法治协同,全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网络,为跨境治理、经贸往来、民生保障等筑牢法治根基,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桂力量”。
20多万元买辆车,“方向盘加热”还得另花钱 智能汽车有关功能付费解锁调查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花20多万元买的新车,方向盘加热功能居然要单独花钱开通!”前不久,天津市民陈先生购入一辆某品牌智能汽车,提车时销售各种夸赞车辆自带的“预埋硬件”(在设备生产阶段将硬件嵌入,为之后的功能升级预留出空间),但只字未提需要付费使用的情况。几天前,陈先生心血来潮想试试“方向盘加热”功能,却发现处于“锁定状态”,需在车机系统内额外支付费用才能启用。
  “作为车主花那么多钱买车,使用车辆功能还要额外付费,这合理吗?”陈先生质疑,“买车时花的钱,难道不该包含所有车辆功能的使用权吗”?
  这一情况并非个例。随着汽车产业向智能化、网联化转型,“硬件预埋+软件订阅”的商业模式被越来越多车企采用。《法治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消费者花费十几万元乃至数十万元购入一辆智能汽车后,虽然拥有了车辆的所有权,却并不意味着拥有了车辆所有功能的使用权——四驱系统、方向盘加热等硬件功能需额外付费才能启用;导航、语音助手等软件服务不续费就会被限制使用;还有些重要的系统功能被归于“娱乐流量”,需要付费解锁……
硬件软件使用收费
  今年4月,北京车主李女士在用车时发现,车辆中控屏显示“循迹倒车”“遥控泊车”两项功能需付费解锁,“永久开通价1998元,App内甚至还标注了不同时段的优惠价”。让她不满的是,购车时销售从未提及这两项功能需额外付费。当她咨询4S店工作人员如何使用时,对方竟表示“厂家没做过相关培训,我也不知道,建议先不购买”。
  记者调查发现,有车企在生产阶段便将座椅加热、四驱系统、驾驶辅助传感器等硬件装配到车辆上,但消费者购车后若想使用这些功能,需额外支付费用解锁——这种“先预埋再收费”的模式,让不少车主陷入买了硬件却没有使用权的困境。例如,某品牌车四驱功能每月收费350元。
  “不论你是否为这些硬件付费,这个预留接口的额外成本都加在你的购买成本里了,都要车主承担。”一汽车行业从业者告诉记者,以座位加热功能为例,消费者必须花钱才能解锁这项功能,但其制造成本其实已经包含在购买价格里。“你付费使用,厂商多赚一笔;你不买,厂商也不亏。”
  除硬件付费为一些车主诟病外,软件付费也让一些车主叫苦不迭。
  此前,某品牌智能汽车遭到许多车主吐槽:流量权益承诺不兑现。起因是车企对“基础流量”范围的单方面变更。
  所谓“基础流量”,指的是维持车辆最基本联网功能的一部分数据,比如远程用手机App开关车门、查看车辆位置和状态等。
  北京车主张女士告诉记者,购车时销售明确承诺“基础流量终身免费,娱乐流量3年免费”,且基础流量涵盖语音助手唤醒与控制、在线导航服务、SOS紧急救援等功能。“这些都是比较核心的功能,这个承诺是我买该品牌车的关键因素,毕竟智能车离了流量就像‘没了眼睛’。”
  但前不久,张女士发现基础流量范围被大幅缩减:原本包含的语音助手、OTA升级、在线导航等功能,都被车企划归为“娱乐流量”,需在3年免费期后自行续费,SOS紧急救援功能也被排除在基础流量外,仅剩远程控制App功能属于“终身免费”范畴。张女士无奈道:“难道出了事故,还得想办法让车辆连上手机热点,才能使用紧急救援吗?”
  “每天打开车机系统,都能看到‘服务即将到期’的弹窗,关闭后没过几分钟又弹出来,简直是‘骚扰式提醒’。”来自天津的某品牌车主郑先生吐槽道。他在2023年购买某品牌车时,被强制购买“智能车联服务”,前不久服务到期后,车机系统开始频繁推送续费提醒,“不仅弹窗,导航时还会语音播报‘服务即将中断,请尽快续费’,严重影响驾驶安全”。
规则不完善存隐患
  北京市民刘先生是某品牌智能汽车车主,近期,他手机里的智驾App经常弹出“隐私政策更新”提示,更新内容中包含“向您提供产品推广活动邀约等消息推送”的条款——这意味着车企可能利用车主隐私数据进行广告推广。刘先生选择“不同意”,但App随即闪退,再也无法登录使用,导致他无法使用远程解锁、启动等功能。
  “不同意隐私政策,就用不了App;用不了App,就没法远程控制车辆。我买的是车,车企凭什么‘断供’我的使用权?”刘先生愤怒地说。
  对于车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现象,受访车主的态度高度一致:反对购车后额外支付硬件软件使用费。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车主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承诺变卦,如从“基础流量终身免费”缩减为“仅远程控制免费”;二是所有权被架空,硬件虽归自己所有,却需付费解锁,软件服务到期就被限制功能;三是安全受威胁,如SOS功能与流量绑定、续费提醒影响驾驶安全等。
  车企对此态度如何?
  记者以车主身份咨询相关车企,一车企回应称“软件研发成本高”,认为付费订阅是合理模式。另有车企认为,根据不同阶段车型市场定位、价格及配置差异,权益方案存在区别,消费者不满可能是因为“信息传递表述不一致”。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郑翔说,车企“硬件预埋+软件订阅”模式本质是将“一次性产权交易”部分转为“长期服务租赁”,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却存在以下不完善之处:信息不透明,一些车企未充分披露服务成本、收费依据、取消方式等;选择权受限,通过高频提醒、技术限制(如限制远程锁定等功能)迫使用户付费;售后保障缺失,服务故障维修、功能有效期等无明确标准;公平性存疑,“硬件预埋”让用户承担不必要的硬件成本,订阅制长期支出可能远超一次性买断,且费用可能逐年上涨。
  郑翔说,若车企存在故意隐瞒或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误判并付费,属于“消费欺诈”。如果不买服务导致基础功能(如车辆远程控制等)受限,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车辆作为商品应具备基本使用价值,限制基础功能违背“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的公平交易条件。
制定规范明确边界
  那么,如何规范智能汽车功能付费模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受访专家指出,目前行业内整体处于标准初步探索但尚未统一状态,定价方面主要由市场供需、成本结构和企业决策决定,建议制定全国统一、强制性的行业规范。
  郑翔认为,交通管理部门与行业协会应尽快完善技术标准与行业自律规范,明确基础功能与其他功能的定义边界;市场监管部门则应加强执法与信用监管,定期检查车企收费行为,查处违规行为;车企应建立内部合规机制,保障信息透明,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甄景善认为,规范需覆盖生产、销售、监管全链条。车企应提供多样化价位与相应产品,杜绝捆绑销售、强制销售;销售时,在显要位置明确提示额外收费项目,避免消费者误解;销售人员应主动告知、解释额外收费服务及权利限制,禁止隐瞒或夸大信息。主管部门与行业组织明确基础功能与额外服务的边界,禁止对涉及安全的功能、基础功能额外收费,规范告知义务操作;多部门联动监督各环节,查处违规行为。
  他进一步提到,明确基础功能与额外服务的划分,规定禁止额外收费的功能范围,规范提醒方式与告知义务。同时,落实监管执行,规范出台后,加强全环节监督,对超出范围、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重点聚焦收费模式公平性、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
漫画/李晓军  
众筹电动自行车“货不对板” 北京四中院判令发起者全额退费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杨宗腾 王远哲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网络众筹商品模式日益流行,即由发起者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产品信息并发起融资请求,在融资成功后向支持者给予特定商品。那么,这种模式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出现纠纷后应当如何维权?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涉网络众筹商品的案件,支持了消费者小杨的诉讼请求,判决作为众筹发起者的某科技公司退还小杨支付的全部众筹款项,并承担商品寄回产生的运输费用。
  据了解,某点平台是专门开展众筹业务的网络平台,该平台《支持者协议》中约定,“众筹指发起者与支持者共同完成项目、实现梦想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支持者出资支持发起者、发起者完成项目并依据项目页面中的约定完成承诺”。
  2023年7月,某科技公司在某点平台发起“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众筹项目,目标金额为69.8万元,支持者可通过支付6980元参加该项目众筹,回报为“某品牌电动自行车”。众筹项目页面展示了商品的外观,“众筹回报”处载明“本次众筹车款仅需6980元即可拥有,所见即所得,全国均可上牌上路,为潮流出行圆梦”;“公司简介”处载明“本次众筹活动的车款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整车质检及3C认证申报,是新国标范围内可合法上牌上路的改装车款”;“风险提示”处载明“您参与众筹是支持将创意变为现实的过程,而不是直接的商品交易……众筹可能失败”。
  2023年8月,小杨支付6980元参与众筹项目。当月,涉案项目众筹成功。同年11月,小杨收到涉案电动车时发现随车的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不符,导致该车辆无法正常上牌。
  小杨与某科技公司沟通无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退还6980元并退货,同时承担退货运费。某科技公司不同意小杨诉讼请求,辩称双方并非买卖合同,涉案众筹项目为投资行为,平台众筹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众筹商品成功后无法退款。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某科技公司退还小杨货款6980元,小杨将涉案电动自行车退还某科技公司,退货运费由某科技公司承担。某科技公司不服,向北京四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为,从平台规则分析,商品众筹既不是买卖合同也不是合伙合同,需要结合众筹时商品的具体状况、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来界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某科技公司在众筹项目页面展示众筹商品的外观,列明众筹商品的详细参数并保证可合法上牌,可以确认该商品在众筹时已经生产,并不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众筹支持者下单时没有商品研发失败的预期,其下单是为了取得商品所有权而不是为了投资回报,在此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买卖合同的属性,因商品质量引发的纠纷可以参照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在小杨支付款项后,某科技公司要承担出卖人的相关义务。
  然而,小杨收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不符,导致该车无法上牌。法院认为,交付产品合格证是出卖人负有的从给付义务,某科技公司违反该给付义务,直接导致小杨无法使用该电动自行车,导致涉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小杨有权要求解除涉案合同并要求某科技公司退货退款。据此,北京四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负责审理该案的北京四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晋东庭后表示,商品众筹合同要结合众筹商品的具体状况、双方真实的缔约目的适用相应的法律规范。具体而言,商品众筹合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众筹时,如果发起者明确告知众筹商品尚未研发或者正在试验阶段,支持者下单时对于商品研发失败有相应的风险预期,此种情形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参照合伙合同的相关规定。
  “第二种情况即本案的这种情形,支持者下单时并无商品研发失败的预期。”杨晋东说,此时支持者参与众筹的目的是取得众筹商品的所有权而并非为了投资回报,双方权利义务已经具有买卖合同的属性,可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本案中,某科技公司交付电动车合格证与车辆不符,违反从给付义务。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杨晋东表示,本案是涉及商品众筹模式的典型案件,涉及众筹平台、众筹发起者、众筹支持者等多方主体,在众筹过程中存在众筹成功、众筹失败、项目终止等多个情形。本案通过判决明确了商品众筹合同的法律性质为非典型合同,不能简单定义为某一类合同,要善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根据商品众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当事人缔约时的真实意思参照适用典型合同中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并准确界定商品众筹中发起人需要承担的出卖人的义务及合同解除的标准。“该案明确了商品众筹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司法保护路径,并为类案裁判提供了思路。”
“网络医闹”事件频发扰乱医疗秩序 专家呼吁 严惩侵害医务人员人格尊严的网暴行为   □ 本报记者 文丽娟
  
  近期,医疗领域的“网络医闹”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河南省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前不久发布情况通报称,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发生坠楼事件,坠楼者为该院医生邵某某。事发后,该院迅速组织抢救,但邵某某终因伤势过重死亡。后据邵某某丈夫介绍,邵某某遭受了7个多月的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由三起医疗纠纷引发——患者家属在某平台上发布视频,引发大批“键盘侠”对邵某某口诛笔伐,最终酿成悲剧。
  之后,全国范围内又接连出现类似“网络医闹”事件,引起舆论担忧。
  如前不久,江西省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声明,公布了司法鉴定结果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查结果,证明网络视频中有关该院“吓唬病人割掉正常器官”“夸大病情”“司法鉴定结果造假”等内容系恶意捏造,呼吁当事人停止网暴。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法律已明确规定了扰乱医疗秩序行为的行政、刑事责任。除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责任外,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医闹”入刑。线下“暴力伤医”行为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但对于“网络医闹”的界定与处罚,仍待进一步细化。
  “‘网络医闹’是‘软医闹’的一种形式,其实质仍为医疗纠纷中患方寻求的不合法解决途径,同时涉及医疗纠纷的处置与网络暴力的认定等法律问题。”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解释道,具体表现为患者、家属或利益第三方以医疗纠纷为由,通过在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发表恶意言论、非法公开个人信息等手段攻击抹黑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迫使院方满足其诉求的行为。
  武亦文注意到,相较于传统医闹,“网络医闹”传播更快、影响更广且更具隐蔽性,导致受害人取证和维权困难。由于医疗纠纷的专业性较强,如何在事实认定尚未明确时区分正当维权与“网络医闹”,需依靠更清晰的专业标准进行界定。
  “目前,我国法律对‘网络医闹’缺乏明确界定。现行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仅以寻衅滋事、侮辱、诽谤等罪名对此类行为进行规制,未设置专门罪名,相关司法解释也未能充分针对网络环境下的医疗纠纷侵权作出细化规定。”武亦文说。
  受访专家建议,从立法、执法、司法层面系统推进,并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多方协同治理“网络医闹”。
  武亦文提出,在立法层面,应进一步明确“网络医闹”的界定标准,厘清其具体表现形式及与正当维权行为的界限;细化关于“网络医闹”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情形的规定;可以尝试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刑法衔接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增设明确禁止侵害医务人员人格尊严的网络暴力行为条款,并细化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衔接条款。
  在执法层面,相关部门增强对医疗舆情的监测、预警与响应能力,提升主动发现与干预能力,及时介入巡查中发现的“网络医闹”;从思想层面强化执法人员对“网络医闹”危害性的认识,确保相关行为依法得到规范处置。
  在司法层面,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筛选发布有关“网络医闹”的典型案例,为司法实践中“网络医闹”案件的认定提供参考与指引。
  在社会共治体系的建设层面,医疗机构需完善舆情应对与处置机制,及时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由网信部门牵头,推动公安机关、医疗机构与网络平台协同参与建立“网络医闹”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互通与案件协办。
  “此外,仍需持续优化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纾解医患矛盾,并加强对公众的医疗知识和医疗纠纷合法处理渠道普及,减少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武亦文说。
  专注医疗领域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邵颖芳提出,应加大对“网络医闹”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对恶意发帖和组织网暴的行为人,限制其部分网络权限。同时,各地可建立医警联动机制,实现快速取证、删帖和溯源,检察机关也可探索通过公益诉讼破解自诉难题。
  “医患矛盾多源于观念差异和沟通不畅,亟须加强医患沟通、落实知情同意、保障患者选择权。医疗机构应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完善差错预防机制,并通过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纠纷,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业作用,推进医疗责任保险以分担风险。”邵颖芳说。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多起事例中,面对“网络医闹”,一些医务人员往往陷入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的困境。
  对此,武亦文建议,医务人员发现涉嫌侵权的信息后,首先应立即固定相关证据,如发布网暴内容的网页、社交平台截图以及相关评论、私信的截图等。其次,根据权利受侵害的实际情况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若提起刑事自诉,医务人员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取证。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要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查明涉嫌侮辱、诽谤的行为人身份,收集相关信息传播扩散情况以及造成的影响等证据材料。经公安机关协助后,如符合自诉案件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立案;无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的,公安机关应当书面说明情况。”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网络平台在“网络医闹”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责任。根据中央网信办《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平台须承担主体责任,包括建立网暴预警机制、加强当事人保护、优化举报流程,并严格管理评论、群组、直播等重点环节。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也明确,网络平台在接到权利方有效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邵颖芳说,治理“网络医闹”,网络平台应综合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关键词库和识别模型,以实现对不实内容的自动识别与过滤,并组建专业团队进行人工审核,同时进一步畅通用户举报渠道。
  她建议平台设立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投诉“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核和快速处理机制,并公开承诺处理时限,例如24小时内响应,以遏制不实信息扩散。
  “医患纠纷的解决、治理‘网络医闹’是一个需要多方协同的系统工程,既要法律法规刚性约束,明确界限、加大惩处,又要医疗机构、网络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履行责任,还要医患之间加强相互沟通,增进理解,同时也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理性参与,拒绝传播不实信息,共同提升媒介素养。”邵颖芳说。
为民监管对医药垄断行为“零容忍” 上半年医药领域反垄断罚没金额6.23亿元   核心阅读
  今年上半年,我国市场监管部门高擎反垄断利剑,聚力为民监管“开药方”,清除群众医药“心头患”,增强企业竞争合规“免疫力”,用真招实策办实事解民忧,以民生温度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 本报记者 万静

  常用药、低价药、救命药,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
  垄断案件“处罚到人”,罚没金额6.23亿元,药价降幅超60%……记者近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国市场监管部门高擎反垄断利剑,聚力为民监管“开药方”,清除群众医药“心头患”,增强企业竞争合规“免疫力”,用真招实策办实事解民忧,以民生温度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推动药价大幅下降
  “病有所医”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基本需求。常用药、低价药、救命药被垄断,造成部分药品短缺、药价“疯涨”,成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作为制剂生产的关键基础,原料药市场集中度较高,产生的垄断行为带来的危害巨大,原料药的涨价断货是导致急救药涨价断货的根源。
  破除医药垄断顽疾,让常用药、低价药、救命药的价格降下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市场监管部门毫厘必争。根据相关执法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津药药业、浙江仙琚、江苏联环、西安国康瑞金联手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8000元/公斤推高到1.3万元/公斤。这一操作直接导致用于治疗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的特效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一度从0.35元/支暴涨至98.76元/支,涨幅达282倍。
  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管辖下,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查处津药药业、浙江仙琚、江苏联环、西安国康瑞金达成并实施的价格垄断行为。最终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价格从7.2元下调至0.45元,降价幅度接近94%。
  不止如此,社会广泛关注的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麻醉手术的常用药物)垄断协议案、三硅酸镁原料药(用于中和胃酸、保护溃疡面等治疗)垄断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也相继被查办。这些执法案例让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救命药”的市场竞争机制得以恢复,市场秩序重归有序,相关药品原料等恢复正常供应,最终使得患者用药成本与医保支出实现“双下降”。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全力推进短缺药、急抢救药领域重大垄断案件查办工作,保持“利剑高悬”的高压态势。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严肃查处医药领域垄断案件,释放出强烈的监管信号,坚持人民至上,对医药垄断行为‘零容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金善明指出,这有助于规范医药市场竞争秩序,形成不敢垄断、不能垄断、不想垄断的有序市场竞争氛围,促进医药行业的创新和技术进步,让患者能够以更加合理的价格获得必要的治疗药品,切实有效保障患者切身利益和基本医疗需求。
责任追究“处罚到人”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医药领域经营主体较多,经营模式复杂,产业链条长环节多,反垄断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大、难度高。
  在关键时出手,于要紧处发力。紧盯市场垄断堵点难点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连续三年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医药、公用事业、殡葬、行业协会等六大重点领域,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大力纠治市场垄断乱象,有效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用心用力为广大经营主体排忧解难。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医药领域作为民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之一,多管齐下打出“组合拳”。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我国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对涉及葡萄糖酸钙、盐酸溴己新、醋酸氟轻松、樟脑、苯酚、氯解磷定等与民生紧密相连的原料药和牙科高值医用耗材等相关企业垄断行为作出处罚,其中不乏先声药业、东北制药、扬子江药业等医药领域知名公司。市场监管总局对外披露的数据显示,继2023年查处医药垄断案件7件、罚没金额17.7亿元之后,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上半年又办结5件医药垄断案件、罚没金额6.23亿元。
  今年3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管辖,依法对上海信谊联合等3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3亿元,对相关人员处50万元罚款,首次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
  3个月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管辖,依法对自然人郭某某组织津药药业等4家医药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作出行政处罚,对4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55亿元,对企业相关人员分别处罚款60万元;对组织者郭某某处顶格罚款500万元,首次追究垄断协议组织者的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垄断案件“处罚到人”,对组织者及高管个人追责,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三重惩戒。在对性质恶劣的自然人和涉案企业予以顶格处罚的同时,又坚持宽严相济,对主动提供证据的当事人依法减轻处罚。
助力竞争合规“加速跑”
  反垄断执法不仅纠正已发生的损害竞争行为并积极恢复市场竞争秩序,还通过竞争来促进创新、增进民生福祉。
  2025年1月23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印发,为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提供了明确、清晰的指引。
  “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工作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看来,上述指南的发布对维护药品领域的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执法是最好的普法。一件件医药垄断案件的有力查办,极大震慑了违法经营者。上海信谊联合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已经积极采取相关举措,健全制度体系,深化合规培训;全面排查风险,强化合规机制;优化运营模式,加大创新投入,着力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津药药业在公告中称,将“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将反垄断合规制度嵌入日常流程中;开展合规自查并对业务环节进行优化调整;开展反垄断合规培训,持续强化全员反垄断合规意识”。
  针对在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中暴露的行业痼疾,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治理关口前移,从“罚得痛”向“防得牢”全链条监管转变,开设反垄断合规讲堂,助力企业竞争合规“加速跑”。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教授丁茂中在反垄断合规讲堂上提醒医药行业从业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相关企业拒绝、阻碍调查案例看,企业加强竞争合规已从‘必选项’变为‘生存项’,需要提升反垄断合规‘免疫力’,切实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参加合规讲堂的医药从业者纷纷表示:“培训涵盖医药领域反垄断最新法规、指南,通过真实案例分析违规后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真是收获满满。”企业将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开展合规自查并优化业务环节,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着力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人民健康是立国之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加强医药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着力提升为民监管效能,筑牢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防线,为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竞争合规动力,为守护亿万人民健康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创新落实公司强制注销制度   □ 叶林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公司退出机制的意见,落实公司法的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出台《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创新发展了我国独特的公司强制注销制度。
  一是依法及时清理被强制解散的公司。公司强制注销适用于被强制解散且在三年内未申请注销的公司。强制解散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之一,也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公司在被强制解散后,在法律上已经失去经营资格,不能再以公司名义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只能在“清算目的”范围内从事清算或与其相关的活动。为了便于被强制解散的公司妥善处理其财产和清理债权债务,在立法上特意保留公司的法人资格,仅允许其从事与清算相关的活动。
  公司被强制解散后,本应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然而,有的公司基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迟迟不进行清算,有的则假借原公司的名义,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甚至从事欺诈活动。这损害了强制解散的权威性,难以稳定原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容易触发各种新的争议,有必要采取适当措施,推动公司及时清算。
  对于被强制解散后满三年未申请注销的公司予以强制注销,是一项合理的制度安排,也是对强制解散和怠于注销的补充措施。
  二是稳定公司参与的社会关系。在公司被强制解散后,公司失去了经营资格,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处于不稳定状态。
  公司法规定被强制解散的公司在三年内申请注销,这既是对公司及其股东的善意提醒,也有助于推动公司及其股东及时行使权利,保护自身权利,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他们可以充分利用三年的期限,积极向原公司或其股东主张权利,避免债权被架空。
  需要指出的是,强制注销不豁免原公司股东和清算义务人的义务和责任,也不应成为原公司股东和清算义务人逃避义务的借口。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规定注销公司登记的,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据此规定,原公司股东依然要承担原有的出资义务乃至连带责任,从而堵住借强制注销逃避义务的道路。
  三是创新公司强制注销的异议机制。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强制注销的决定,在法律上将直接消灭公司的法人人格,必将深刻影响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财产和利益关系。在以往实践中,曾出现公司在自愿清算并注销后发现遗漏财产和债权的案例,也出现公司遗漏债务的案例,强制注销凸显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必要性。
  为了切实保护各方正当利益,避免强制注销制度产生的不利影响,《办法》细化了强制注销的异议程序。按照《办法》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在拟进行强制注销时,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信息,相关部门、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该公示系统,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异议。公司登记机关在经过形式审查,认定异议成立的,将作出不予强制注销的决定,相关主体遂可及时主张权利,清算义务人也可及时启动公司清算程序。
  四是创设有限的恢复登记和再次注销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在已被强制注销的公司存在规定的四类特殊情形时,可以启动恢复公司登记的申请程序,即“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司被强制注销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恢复公司登记”。该等限定情形包括:一是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二是正处于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执行等程序中的;三是正处于清算、破产程序中的;四是存在其他确需恢复登记的情形。
  恢复公司登记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措施,但其功能的实现,则取决于复杂因素。利益相关者在申请恢复登记时,多数是为了自身权利,却不得不承担权利实现的后续成本,因此,有的相关者虽然主张恢复登记,却未必在恢复登记后主张权利。在此情形下,恢复登记后的公司,在实质上可能依然处于休眠状态。如此状况长期延续,必将背离恢复登记制度的初衷。为了因应此等特殊情况,《办法》还创设了“再次强制注销”的规则,即“恢复登记的公司,应当及时开展清算,依法申请注销登记。自恢复登记之日起满三年,公司仍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再次启动强制注销程序”。
  五是协调与公司诉讼规则的互动关系。强制注销和恢复登记是公司法和《办法》创设的重要机制,需要不断总结公司登记管理的实践经验,予以逐步发展和完善,需要结合诉讼实践,与既有的诉讼规则保持合理衔接。
  我国法院在以往处理公司纠纷时,通常以公司持有的营业执照作为证明公司主体资格的法定文件,但在公司被强制注销后,原有的营业执照已经一并作废,此时,无论公司起诉或应诉,都无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即使原公司在被强制注销后恢复登记,公司原有名称有时也无法重新使用。为了弥补原公司“缺失名义”的问题,推进公司清算和再次注销,《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名称已经被第三人注册使用的,恢复登记时公司登记机关只恢复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不再恢复其名称”。据此,原公司在恢复登记后,将继续保留从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可以作为代表原公司参与诉讼的资格证明。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
“法治下基层”现场会   本报讯 记者万静 近日,市场监管系统“法治下基层”现场会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束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以来,各地围绕“立法下基层、执法监督下基层、普法下基层”三个重点,开展了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活动,受到基层广泛欢迎。
  会议强调,“法治下基层”活动是市场监管总局锚定实现全系统法治监管现代化,根据全系统法治监管现状和法治资源分布特点作出的重要决策。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要提高站位,进一步深刻认识深入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法制条线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会议要求,省级、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是“法治下基层”活动主要的制度和资源供给方,要持续发力,当好法律法规政策的讲解员、基层法治需求的调研员、解决基层执法难题的办事员、规范基层执法行为的监督员。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所是“法治下基层”活动的主要受众,其法治能力提升也是检验“法治下基层”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尺。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要勇于探索以法治思维解决监管难题的新路径,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执法行为,加强普法推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积极为市场监管顶层设计建言献策,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法治保障能力。
  会议对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等文件进行了讨论。12家单位在会上分享了作为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的经验做法。
图片新闻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可借鉴范本 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不会放缓   □ 本报记者 张维

  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
  “我们相信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不会放缓。”在近日举行的2025全球能源互联网大会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刘振民在主旨演讲中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5年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节能和提高能效、产业优化升级、发展循环经济、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作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介绍说,我国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贡献了全球四分之一的新增绿色面积。碳强度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完成情况基本符合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预期进度,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和森林蓄积量已提前完成2030年NDC目标。
  事实上,中国应对气候的努力与成绩也为世界所惊叹。在近日举行的第80届联合国大会上,联合国秘书长气候行动特别顾问塞尔温·哈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不仅在电动车制造和普及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更在可再生能源投资、绿色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中提供了示范。尤其是在今年《巴黎协定》十周年之际,中国兑现并超额完成多个气候目标,为全球注入了信心。中国的选择不仅关乎自身能源安全,更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中国为全球气候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过去的实践证明,中国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为《巴黎协定》落实作出重要贡献。黄润秋说,中国发起建立“基础四国”、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等多边磋商机制,凝聚政治共识。高质量履行国际义务,向联合国提交气候履约报告。作为全球最大清洁技术出口和投资国,推动风电、光伏成本大幅下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深化南南合作,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合作。全面参与引导各领域气候问题磋商,积极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单边措施,推动规则标准国际衔接互认。
  中国在碳市场方面的建设也令人印象深刻。9月15日,中国碳市场建设进展与跨境碳交易合作研讨班在湖北武汉开班,来自印度尼西亚、南非、巴西、越南、泰国、尼日利亚、尼泊尔等16个国家的学员齐聚中国,共同探讨碳市场建设与跨境碳交易合作。
  南非林业、渔业和环境部副司长伊切尔·吉尼表示,期望通过交流,将中国经验与本国实际结合,在碳市场建设、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建立合作机制。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8月22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6.8亿吨,成交额474.1亿元人民币,其中2024年全年成交额180亿元人民币,创历史新高,价格“指挥棒”作用逐步显现。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法治的保障作用不可小觑。202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首部专门法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碳市场建设的法治保障。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碳排放核算核查、注册登记、交易结算、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等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初步形成了多层级、较完备的全国碳市场法规制度体系。在全国进行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开展打击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运用信息化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管理效能显著增强。
  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作用也被世界看重。联合国气候变化事务前助理秘书长雅诺什·帕兹托在近日举行的2025鼓浪屿论坛上表示,贸易与气候变化高度耦合,可持续贸易与气候治理须协同共进。“中国作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和绿色创新的全球领导者,在此方面能够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
  气候危机仍在加剧,2024年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幅首次突破1.5℃。黄润秋表示,中国将坚持系统观念,持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编制2035年NDC目标并推动落实,形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其中,在法治建设方面,将健全法律政策体系,统筹推动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生态环境部将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加快推动出台生态环境法典,推动制修订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碳排放监管执法效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碳市场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一揽子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   核心阅读
  9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从投资端、融资端和支付便利三个方面提出9条改革措施。《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本报记者 李立娟

  9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一揽子便利化政策,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旨在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从投资端、融资端和支付便利三个方面提出9条改革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悉,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活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据了解,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系统集成、稳妥有序的思路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在充分调研了解银行、企业、个人有关外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外汇业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通知》,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表示。
  据李斌介绍,针对跨境投资端,在深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通知》明确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直接开立相关账户并汇入资金。
  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相关资金可直接划转至相关账户。李斌表示,“此项政策前期已在部分省市试点,运行良好,现推广至全国实施”。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可以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明确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参照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办理相关登记和汇兑手续。李斌表示,“此为前期在部分省市实施的‘科汇通’(即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试点,现推广至全国”。
压缩资本项目投入使用负面清单
  针对跨境融资端,在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通知》扩大科创类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将全国范围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同时,《通知》简化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签约登记管理要求,不再要求相关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此外,就《通知》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方面带来的便利,据李斌介绍,《通知》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现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中,包括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李斌表示,该项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过热背景下,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针对房地产企业和行业的调控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从防范“热钱”投机炒作角度,配合出台了“非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金、外债等资金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阶段性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变化,房地产行业相关宏观调控措施已优化调整。基于此,相关外汇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优化调整,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李斌指出。
  《通知》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方面带来的便利还包括: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允许银行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提升企业便利化业务体验,助力优化外资来华投资兴业环境。
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
  记者注意到,《通知》出台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
  为解决业务实际办理中的困难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试点实施“先结后补”便利措施,即购房者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可先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后续再补交备案证明文件。相关试点取得积极反响和效果。
  李斌表示,为满足更多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等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区域融合和人才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此次将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
  《通知》明确,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仅是在银行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的审核程序优化,并未改变现行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李斌强调,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境外个人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
  此外,《通知》在提升便利化的同时,也强调了风险防范。《通知》要求,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对上述跨境投融资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加强事后监测,为真实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异常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每天超2亿人次选择绿色出行   □ 本报记者 刘欣

  公交是民生“动脉”,一头连着城市发展,一头连着百姓福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日常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近日,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扬在2025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表示,目前,全国每天有超2亿人次选择绿色方式出行,其中,每天有1亿人次乘坐轨道交通高效通勤,1亿人次乘坐公交穿梭街巷,2400万人次选择共享单车骑行,“优选公交、绿色出行”逐渐成为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主要方式。
  据了解,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公共交通发展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弘扬绿色出行、文明出行理念。
绿色出行蔚然成风
  记者近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临沂市采访期间了解到,各地不断创新,让公交焕发新活力。
  济南公交近年来坚持以打造“品质公交、平安公交、生态公交、数字公交、人文公交”为方向,积极构建多元融合发展格局,搭建起“公交+文明培育”“公交+乡村振兴”“公交+文旅”“公交+物流”“公交+能源”等发展体系,不断延伸公交产业链,持续释放多种经营活力。
  刚刚过去的暑假假期,李先生一家来济南游玩,济南的美景和美食让他们流连忘返。特别是在游览泉城时,乘坐了济南公交推出的“天下第一泉古城游览车”,让李先生感叹:“公交+文旅的融合,让我的泉城之旅舒适又便捷。”
  在“公交优先就是民生优先”的理念引导下,临沂市问需于民、精准施策:购置新能源公交车900余辆,施划公交专用道330公里,推行重污染天气、早晚高峰等时段免费乘车政策,开通助学公交、夜巴士等特色线路……
  “通过重构线网、智慧赋能、绿色转型、拓展场景,最近3年临沂公交日均客流量从13.7万人次增至32.8万人次。”临沂公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宁介绍。
  据山东省副省长宋军继介绍,近年来,山东省着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各项工作取得坚实成效,绿色出行蔚然成风。
  近年来,山东省公共交通网络日益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今年年底将达到520公里,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88.1%,城市公共交通日均客运量达到近900万人次……这是我国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缩影之一。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拥有城市公共汽电车65.8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54.4万辆、占比82.7%,城市公交运营线路总长度达到175万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约1.1万公里、居世界首位。中心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的城市数量、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等“十四五”规划指标已超额完成。
政策体系不断健全
  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撑保障。
  2024年12月1日,《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正式施行,明确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2025年8月,“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被写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研究中心总工程师、研究员陈徐梅表示,公共交通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石和重要支撑,“公交优先”战略不能动摇。“政府应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发展模式,实现城市、行业、企业、乘客共赢。”
  从国家层面政策的陆续出台,到地方实践的积极响应,我国对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相关政策体系不断健全。
  “近年来,济南市坚定不移贯彻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强化部门协同和政策供给,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四梁八柱’。”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闫卓然告诉记者。
  其中,在强化政策协同,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方面,济南完善政策法规,出台《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编制《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22—2035年)》,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律和空间保障。同时,济南市政府印发《济南市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通知》,落实落细26项重点任务,发挥政策牵引带动作用。
  同时,健全配套制度。制定《济南市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成本规制办法》《济南市城市公共汽电车财政补贴办法》,界定运营成本范围,构建市、区县两级财政补贴制度,将车辆购置、场站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临沂市也在强化政策保障。据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党委书记解修波介绍,临沂市政府分别在2013年和2023年印发推进公交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目标,确保公交适应城市发展、群众出行需求。
  据了解,临沂市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临沂市城市公交运营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管理暂行办法》等,切实强化资金保障;编制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配套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构建“快、干、支、微、特”公交服务体系。
持续加大投入力度
  展望未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目标更加明确。
  在2025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启动仪式上,李扬要求,各地要深入践行“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理念,加快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改善绿色出行环境。
  李扬表示,应坚定不移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认真抓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贯彻实施,持续加大公共交通发展投入力度。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多元化、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携手营造绿色出行、文明出行良好氛围。要争做绿色出行、文明出行的践行者与倡导者,优先选择绿色交通方式出行。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倡议活动,大力弘扬绿色出行、文明出行理念,积极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建言献策。
  着力提升适老化、人性化出行服务品质。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交通为人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让城市公交“像空气一样存在,像阳光一样温暖”。加快健全完善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设备,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深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爱心预约”乘车服务,为老年人创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共同推动构建更加包容、更有温度的美好出行环境。
  关心关爱广大一线干部职工。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广大公交驾驶员、交通警察、青年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工作条件,关心关爱他们的身心健康,不断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需要凝聚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强大合力。”陈徐梅认为,各城市要制定基本公交服务标准,并相应优化线网及运营计划,依据服务标准对企业实施服务质量考核和补贴发放,保障服务质量不降低,稳住公交客流基本盘,同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要鼓励公交企业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定制公交、‘公交+’服务产品,拓展服务生态,提升服务增加值,增强自身发展活力。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持续营造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保持公交优先发展的战略定力。”陈徐梅说。
(漫画/李晓军)  
国家网信办公布一批涉网执法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记者近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近段时间以来,全国网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执法工作力度,各地网信部门依法查处一批涉网页篡改、数据泄露、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新技术新应用未经评估上线等违法违规案件。国家网信办近日公布近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执法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包括:广东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页篡改案,新疆某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网页篡改案,山东某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数据泄露案,浙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据被窃取案,重庆某科技公司数据被窃取案,广东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数据被窃取案,湖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存在泄露安全风险案,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案,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收集人脸信息案,浙江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App提供深度合成服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案,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新空间,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网信部门将深入推进依法治网,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发布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推动信托行业坚持信托本源,深化改革转型,有效防控风险。
  《办法》共8章75条。主要包括总则、机构设立与变更、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监督管理、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等方面的内容,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信托本源。结合信托公司业务实践,突出信托主业,调整业务范围。明确立足受托人定位,规范开展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打破刚性兑付。
  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公司治理。明确信托公司要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发挥治理机制制衡作用。加强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管理。建立科学的内部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加强受托文化建设。
  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重点业务环节。督促信托公司以受托履职合规性管理和操作风险为重点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明确信托业务全过程管理要求。
  强化信托监管要求,明确风险处置机制。提高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强化信托公司资本和拨备管理。加强行为监管和穿透监管。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提升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的约束力和操作性。
沈阳举办首届行政复议职业技能竞赛   本报讯 记者韩宇 通讯员李长生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行政复议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司法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2025年“工匠杯”暨沈阳市首届行政复议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据介绍,本次活动参与范围广,经过初选后,全市共有108名行政复议专业人员同场竞技,参赛人员涵盖市、县(区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和19家市直单位中从事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的业务骨干;竞赛项目内容实,围绕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理论考试和实务操作两个环节,全面考察参赛人员法律视野、逻辑分析、文书撰写及释法说理等能力素质;特邀评委阵容强大,为确保竞赛专业、公正、权威,特邀司法实务专家、高校学者及律师行业协会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团队,以严谨负责、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参赛人员逐一进行全面、细致的考问与独立评分。
  经过激烈角逐,最终20名选手以出色表现脱颖而出、斩获殊荣。此次竞赛活动为优秀行政复议人才搭建了展示风采的平台,不仅是对全市行政复议队伍综合素质的一次检阅,更是沈阳市司法局优化行政复议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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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出海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 专家为知识产权助力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建言献策   核心阅读
  知识产权对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助力国际化市场探索的支撑保障作用如何更好发挥,正是当下中国民营企业出海共同关注的话题。

  □ 本报记者 张维

  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重要资产,其全球布局与有效保护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全球多边体系受到冲击的情况下,世界各国政府仍然愿意实质性地推动多边知识产权体系的发展,全球知识产权体系在这种大环境下表现出了独有的韧性。”在近日举行的第十四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知识产权助力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专题论坛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高级顾问白光清带来这样的利好消息。
  知识产权对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助力国际化市场探索的支撑保障作用如何更好发挥,正是当下中国民营企业出海共同关注的话题。
欢迎中企海外知产布局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支持的态度毋庸置疑。
  “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过程中,我们发现,接近三分之一的专利和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是息息相关的。知识产权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我们应对全球挑战的重要工具。”白光清说。
  中国的创新能力让白光清印象深刻。白光清特别提及,中国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申请了接近70%的专利,在科技论文的出版方面也跟美国并驾齐驱。
  多国政府代表在论坛上表示了对中国企业的欢迎。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知识产权特许参赞姜泽中专门介绍了中国企业在进入韩国时需要了解的韩国知识产权制度。
  姜泽中提醒中国企业,中国和韩国在专利申请程序方面存在差异。
  “在韩国,申请人可以提出复审然后进行修改,并且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对于有意愿在韩国开展知识产权布局的企业来说,外语申请制度等为申请人提供了便利。此外,申请人可以提交不论形式的申请书,例如PDF格式、PPT模式等电子格式。”姜泽中给予的建议详尽而务实。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信息与推广司传播与信息事务官贝努瓦·阿佩尔塞为中国企业带来了“马德里体系可以提供一个经济、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的信息。目前,马德里体系支持英、法、西3种语言,可以在13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商标保护,帮助企业在不同的国家和司法管辖区进行商标注册。
  白光清对海牙体系助力中国设计全球保护进行了介绍。他表示,海牙体系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面向全球提供的一个服务体系。目前,海牙体系推出电子平台“eHague”,续费、管理、转让都可以在一个平台上完成,非常便捷。“程序集约带来的是手续更加便捷,时间成本也更加节约,同时便于集中管理,一次申请可以覆盖很多国家。在费用上来讲,海牙体系也能够大大节约费用。”
  白光清补充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网站上提供了友好的客户互动,有关海牙申请的问题都可以到平台上进行咨询。为及时给中国用户提供第一时间的响应,有关部门组织了服务群。今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借助AI工具开发了海牙体系系列短视频讲座,持续提供海牙体系的讲解服务。
知识产权创新赋能行业
  越来越多的中国民营企业走向海外,曾经从知识产权赋能自身发展中尝到甜头的他们,也期待着在国际化市场中仍能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获益。
  追觅科技,作为一家初创型民营企业,从最初攻克高速数字马达这一核心技术,到如今覆盖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等多品类,“其成长历程正是中国民营企业坚持技术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生动缩影。”追觅科技知识产权总监贾光奇深有感触地说。
  “企业需要认识到,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一个成本,而是一项很长远的投资。知识产权工作同样需要守正创新,在这一过程中,知识产权不仅应该成为企业的守护屏障、壁垒,为企业作出创新贡献,更要在坚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上,为行业进行创新赋能。”贾光奇说。
  宁德时代专利合作部副部长张頔也有类似的感触。在张頔看来,知识产权强保护可助力制造业发展。“中国制造业发展想要打破内卷,必须从成本竞争转向价值竞争,而价值的来源就是创新和差异化,这一切都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激励。”
  张頔认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三重价值:一是保障创新回报,形成创新、回报、再创新的正向循环;二是优化产业格局,引领行业竞争从价格战转向技术竞争;三是塑造国家竞争力,助力中国制造业攀升至全球价值链的顶端。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诉讼事业部专利诉讼处处长柳冀说,中国民营企业走向海外的步伐并没有减慢,而且进入全新的阶段。企业从传统的产品的输出者逐渐过渡到了技术品牌及创新的全球贡献者。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也从过去附属的工具逐渐过渡为核心竞争力。
  “知识产权是出海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冀晓恺说,“一带一路”是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签署了很多区域经济合作伙伴协定和战略协定。良好的环境带来技术落地的信心。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政策背景下,把目光聚焦在“一带一路”国家寻求发展空间、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上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实现制度从跟随到引领
  中国民营企业在出海中,如何提升自身知识产权价值,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如何有效应对知识产权风险,是热议不断的话题。
  知识产权风险在企业出海过程中不可避免。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研究室主任王亮亮认为,在应对出海风险方面,企业在战略层面要把标准跟法规政策纳入同一个体系来进行管理。自主品牌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风险问题时,要提升自身应对能力,摆脱只依赖外部的惯性思维。很多企业虽出口产品,但在专利的布局和投资上意愿不强,提前开展专利布局是做好有效防范或者交叉许可的基础,此外还要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应对。
  “做了这么多年知识产权工作,很多时候是做国际规则的追随者、学习者,在知识产权的2.0甚至3.0时代,如何能够实现知识产权制度从跟随到引领,是我们这一代知识产权从业者的责任。”王亮亮说。
  OPPO公司知识产权总监马冬新认为,专利布局不仅要有法律的视角、技术的视角,还要有商业的视角、产业的视角,更要有国际的视角。在专利资产打造过程中,要根据企业商业策略决定自身的专利策略,在专利布局中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在专利生命周期的每一个节点对其进行价值评估等,把有限的资源运用到高价值专利打造上。
  “企业在考虑专利布局路线的时候,应该着重考虑是否要在建壁垒、固生态方面采取更多举措,选择能持续长期投入的领域并不断迭代技术。”马冬新说,企业还可以重点考量在专利对抗方面怎么可以有效地进行反诉,保证产销;如何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如何建立壁垒,把企业的竞争优势最大化。
  柳冀说,企业出海通常面临海外诉讼费用高、程序复杂,展会维权、临时禁令等风险,一方面要加强风险预警,另一方面要建立快速反应制度,除了加强律师的储备以外,企业内部的制度应该足够灵活,以应对紧张的程序。
  冀晓恺建议,根据出海目标国法治健全程度、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三方面的评分进行组合布局的策略制定,明确技术出海目标,判断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与此同时,利用海外知识产权决策智能模型,从市场价值、竞争强度、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等宏观角度考虑在哪个国家做什么样的保护。
干磨纸浆“带病”进口引发业内关注 专家呼吁加强对进口再生纸浆监管完善相关标准   □ 本报记者 张维 李立娟

  近年来,全国已发生多起海关查验出疑似以再生纸浆名义进口固体废物并退运的案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其中就包括多年来进口量较大的废纸。于是,进口再生纸浆开始进入造纸企业与海外废纸供应商的视野。国内个别造纸企业借再生纸浆之名,跳过常规制浆工艺,直接将废纸原料打碎后包装进口,带来环境隐患。
  这一现象在业内引起强烈关注。在9月16日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干磨纸浆进口政策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呼吁,加强对进口再生纸浆监管,提升进口干法制造再生纸浆标准,并加强对造纸企业海外建厂的指导和支持。
  在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的2025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巩固拓展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成效,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做好相关工作。
变相“洋垃圾”进口
  进口废纸在中国造纸原料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曾是国内包装用纸生产企业获取优质再生纤维原料的主要途径。2021年1月1日我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后,阻断了造纸企业获取进口废纸的路径。一些企业开始在海外利用废纸初步加工成再生纸浆产品运进国内。
  这类再生纸浆的问题在哪里?“正规的废纸浆生产需要在液态下进行除渣、筛选等净化工序,再经过浓缩加蒸汽处理(如热分散),高温干燥最终形成废纸浆。经过这些工序生产的再生浆板,纤维含量可达91.5%(含水分8%),几乎没有杂质,而且在高温干燥过程中实现了杀菌,符合卫生标准要求。而干磨纸浆生产将废纸原料经由粉碎机粉碎成碎片状,直接打包进口,省略了绝大部分生产流程。”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许凤告诉记者。
  其所带来的环境隐患问题不容小觑。天津科技大学轻工学院副教授安兴业解释道,干磨工艺没有用水作为溶剂,也就失去了通过水力分级、洗涤等步骤去除杂质的机会。废纸原料中常见的污染物比如塑料碎片、胶黏物、微生物、重金属(如铅、镉)在干磨过程中无法有效分离。这些污染物一旦进入国内生产环节,就会变成“隐形炸弹”:微生物污染(如大肠菌群)可能威胁食品包装纸、卫生纸等产品的卫生安全;重金属残留会污染水处理系统,形成二次污染;未净化的杂质可能在纸机运行中堵塞设备,甚至影响成品纸的洁净度。
  “这种‘夹带污染物’的干磨纸浆,本质是把国外的固废垃圾‘包装’成再生纸浆进口,进入国内后又通过废纸回用形成内循环,污染物会反复积累,长期看会拖累整个行业的绿色转型。”安兴业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常纪文认为,中国政府实施禁止“洋垃圾”进口令后,效果很好,对于改善中国的环境质量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人钻起了空子,把发达国家的废纸等‘洋垃圾’送到东南亚国家简单研磨之后不高温蒸煮、不细分拣即出口到中国,如重金属、灰分、危险废物、病原体、放射性等指标超标,这是变相的‘洋垃圾’进口行为,既污染中国的环境,又危害我国人民的健康,还对合规造纸企业经营造成不公平的竞争。”
海关查获多起案例
  干磨纸浆不仅环保安全和卫生健康隐患突出,能源消耗和产品质量问题也十分突出,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海关查验出以再生纸浆名义进口固体废物并退运的案例在多地发生。
  2021年1月、12月,杭州海关依法退运1900余吨、2500吨不合格再生纸浆。2022年2月,在杭州海关所属嘉兴海关监管下,某企业进口的7批次、共计4117.84吨不合格再生纸浆退运出境。
  2022年11月,某纸业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江苏扬州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总重498.58吨的再生纸浆。经查验,发现该批再生纸浆品相较差、质地不纯,并掺杂未碎解的大纸片、塑料、铁丝等杂质,综合判定该批纸浆为我国禁止进口的“洋垃圾”,被海关依法全部退运出境。
  2024年1月,青岛海关通报,所属黄岛海关现场查获申报品名为“再生浆”的货物为褐色絮状固体,伴有异味,拆解后发现货物内部夹杂塑料片、玻璃、石块等杂质。经权威机构鉴定,这些货物为回收的纸或纸板加工处理所得,但加工过程中未进行有效除杂,夹杂物和粗渣率超过限定标准,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2024年11月,海关总署公布打击“洋垃圾”典型案件,其中,2024年5月8日,厦门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一批再生牛卡纸,申报数量为256.76吨。经查验,部分再生牛卡纸存在散落、泡水、脏污、破损、霉变及卷筒卷芯严重变形情况。经鉴定,判定该批再生牛卡纸其中36卷共计65.57吨为固体废物。
  多位专家在上述研讨会上指出,进口干磨纸浆质量参差不齐,但大多以“再生纸浆”的名义过关。这相当于让“带病”的造纸原料进入国内生产链条,对环境和消费者健康都产生影响。
增设强制性标准
  如何有效防治干磨纸浆“带病”进口?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副主任韦洪莲表示,针对干磨纸浆进口出现的问题,应逐步完善标准,加强监管,把握好造纸资源稳定供应、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8月27日,黄润秋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通则》编制说明介绍,我国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但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相应的成本较高。随着国内对涉及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日益加强,企业利用现行标准中较为模糊的条款,将固体废物“改头换面”躲避监管的苗头逐渐显露。
  编制说明称,近年来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呈现高发态势,其中不乏因对固体废物属性认定不清,导致以原料或产品的名义转移固体废物事件发生。同时,国内相关协会、企业在对固体废物管理的本质和基本原则认识不清的情况下,纷纷针对固体废物或者不具有质量控制的副产品启动各类团体、企业标准制定,导致社会上对副产品属性认定出现混乱。
  常纪文说,虽然目前出台了国家推荐性标准《再生纸浆》,但从近些年一些媒体报道的进口干磨纸浆的杂质及病原体等内容来看,有的批次病毒含量很高,这说明相关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多位专家认为,《再生纸浆》作为推荐性标准,对关键质量指标(如纤维完整度、杂质含量、微生物控制)缺乏强制性要求。相比之下,国外标准(如欧盟EN643)对纤维形态、污染物去除率等有更明确的规定。为此,在标准修订中,有必要增设强制性指标,明确纤维形态要求(如纤维疏解度、未分散纸片含量限值);加强对污染物(如塑料、重金属、微生物)的检测标准;增加对纤维回用性能的技术约束。通过严格的标准,淘汰不合格干磨纸浆产品,从源头上规范市场。
  基于进口环节是控制污染的第一道防线,专家建议,强化海关监管,实现检验检测全覆盖。重点检测杂质、微生物和重金属;引入更先进的检测技术(如近红外光谱、X射线荧光),提升监管效率;建立纤维溯源体系,防止国外固废混入。
  常纪文建议,生态环境部门与海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评估,对相关问题进行摸底核实,确保既促进符合要求的造纸原料的进口,也坚决防止“洋垃圾”非法地变相转嫁到中国。
我国企业年度纳税时间压缩78.2%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持续推出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便利化服务举措,有效提升纳税申报服务效能,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世界银行最新营商环境评估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在纳税指标等方面有较大提升,与上次评估相比,我国企业年度纳税时间压缩了78.2%,位于各国前列,企业办税便利度进一步增强。
  据介绍,税务部门整合优化诉求收集渠道,建立全国纳税服务诉求信息库,全面收集纳税申报诉求。同时,持续拓展税企常态化沟通渠道,线上深化征纳互动服务,实现简易问题自动应答、快速办理,复杂事项人机结合、协同办理。今年1月至8月,税务部门收集并处理纳税申报相关诉求34.61万件,累计为纳税人提供征纳互动服务6237万次。
  同时,税务部门上线运行全国统一的新电子税务局,集成推出“智能开业”“问办协同”等智能化业务办理场景,实现90%的高频办税业务在3分钟内办结;推动由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实现预填税种业务达86项,70%的纳税人仅需一键确认或补正少量信息即可完成纳税申报,平均办税时长相比新电子税务局上线前减少20%。
  此外,税务部门创新实时校验、智能自检服务,对纳税人申报纳税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即时分析,发现申报错误及时提醒纠正。开展合规申报引导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今年1月至8月,税务部门累计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7361.78万户(人)次、1.78亿条,开展合规性辅导有关内容推送106.84万户次、395.20万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发布   本报讯 记者万静 为预防、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已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在反洗钱义务方面,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充分考虑自身面临的洗钱风险,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指定内设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同时应采取合理措施定期识别、评估本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和采取适当的洗钱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持续监控其执行情况。
  《办法》细化解决实际操作方面的问题。比如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从业机构不得向身份不明的客户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如果客户拒不配合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等信息,机构可以拒绝服务,并根据情况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在交易记录保存方面,《办法》要求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采取妥善措施,完整、准确地保存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对于可疑交易报告,《办法》指出,房地产从业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拟进行的房屋交易与洗钱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这一规定使得房地产从业机构成为反洗钱前线的哨兵,能有效震慑和识别利用房产交易进行的非法资金转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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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查一次”改革释放营商环境新活力 黔南州涉企检查服务“五步走”为企业减负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清晨,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产业园区的贵州金晨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车间里,机器已经开始嗡嗡作响。公司总经理彭俊站在生产线旁,看着工人熟练地封装产品,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综合查一次’把麻烦事都理顺了,我们能专心搞生产了。”彭俊的感慨,道出了黔南州众多企业主的心声。
  这是黔南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缩影,一场关于涉企检查的“减法革命”,正让这里的营商环境焕发出蓬勃生机。
企业肩上的“无形担子”
  时针拨回到2024年底,彼时的黔南州企业圈里,“检查”是个让企业主头疼的词。“今天市场监管局来查食品安全,明天环保部门来查排污,后天消防又要上门,一个月下来,光应付检查就得停好几次产。”回忆起过去,福泉市化工产业园区某化工企业负责人李女士无奈地说,最忙的时候,她办公室抽屉里堆着七八份不同部门的检查通知,“每次检查都要准备一堆材料,工人得放下手里的活配合,订单赶不上的时候,真是急得睡不着觉。”
  这样的困扰,并非个例。黔南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资刚介绍说,2024年12月,黔南州司法局组建工作组,电话抽查全州66家企业,采取“四不两直”的调研方式,走进12县(市)的司法行政部门和29家行政执法单位。电话抽查里,企业主们吐槽“检查频次太高”;蹲点调研时,执法人员也坦言“上级要求多,重复检查难免”。数据背后,是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像无形的担子,压得企业难以放开手脚往前跑。
  “不能让‘执法’变成‘扰企’。”调研结束后,黔南州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在笔记本上写下这句话。彼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黔南州迅速响应,一场旨在为企业“减负松绑”的改革,开始悄然酝酿。
把“多次跑”变成“一次好”
  2025年3月,《黔南州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印发,为这场改革按下了“加速键”。没有华丽的口号,只有实打实的“五步走”:精准画像、科学统筹、动态调整、事前预告、闭环管理。每一步都踩在企业的“痛点”上,每一招都传递着精准服务的温度。
  在黔南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办公室里,工作人员的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列着各部门报备的检查计划。“你看,这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原本要接受应急、环保、市场监管3个部门的检查,现在我们整合后,由应急部门牵头,一次上门就能查完所有事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王文艳指着电脑屏幕上的表格介绍说,2025年全州274家执法部门报备了39565家(次)检查计划,他们像“拼图”一样,把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需求“拼”在一起,最终把检查计划压减到10416家(次)。
  这样的“整合魔法”,不只体现在计划里,更落实在企业的实际感受中。“以前检查前没个准信,突然就来了;现在牵头部门会提前3天到5天通知,我们有足够时间准备,还不用反复接待不同部门。”彭俊介绍说,今年上半年他们只迎接了一次联合检查,“市场监管查原料、卫健查卫生、消防查设施,一次就搞定,没耽误半天生产。”
  更贴心的是“动态调整”的灵活。如果企业遇到突发情况,或者部门有紧急检查需求,黔南州司法局会按季度微调计划,既不搞“一刀切”,也不让“灵活”变成“随意”。截至今年6月底,全州2166家(次)联合检查顺利落地,计划实施率达63.2%。
营商环境里的“暖心答卷”
  走进都匀市某装备制造企业的车间里,数控机床正在精准切割零件,车间外的公示栏上,一张“综合查一次”检查结果单格外醒目。检查时间、参与部门、发现问题、整改建议,一目了然。“现在不仅检查少了,流程也更规范了,连‘扫码入企’都用上了,不用再填厚厚的纸质表格。”该企业负责人赵刚拿出手机,展示着“扫码入企”的记录,“执法部门都在用这个系统,检查全程留痕。”
  据介绍,今年1月至6月,全州入企检查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7254次,同比下降38.13%;截至9月,整治“乱罚款”问题113个,退还企业48.73万元,行政罚没收入同比下降25.17%。更令人振奋的是,黔南州“综合查一次”机制,入选2025年贵州省政法领域改革示范项目省级项目库。
  数据之外,是企业发展的“加速度”。李女士的化工企业,今年上半年订单量同比增长了不少;彭俊的农产品公司,今年又增加了不少商超订单;赵刚的装备制造企业,签下省外的大订单。“以前总担心检查耽误事,现在能一门心思搞研发、拓市场,这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赵刚的话,说出了黔南州企业主们的共同感受。
  如今,走进黔南州各县市的产业园区,灯火次第亮起。机器的轰鸣声、工人的谈笑声,交织成一曲热闹的“发展交响乐”。这场始于“为企业减负”的“综合查一次”改革,用一次次精准的统筹、一项项贴心服务,让企业卸下了包袱、让营商环境充满了温度。这就是黔南州给企业最实在的“暖心答卷”,也是这片土地上政府与企业同心共促发展的最美风景。
第十二届北京香山论坛开幕   本报北京9月18日讯 记者韩潇 第十二届北京香山论坛今天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国防部长董军出席论坛并作主旨发言。
  董军指出,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在铭记历史、共创未来的重要时刻,我们要秉持正确二战史观,坚定捍卫历史正义,凝聚最广泛共识。中国军队愿同各方一道,捍卫主权平等,守护战后秩序,支撑多边主义,维护共同利益,共同推动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我们要践行守护和平的正道,倡导和平理念、当好和平压舱石、发展和平友谊,为世界长治久安提供正能量。
  董军表示,身处充满挑战的时代,合作是最好的选择。中国军队将同各方以实际行动共筑安全屏障,持续深化军事互信,加强多边协作,提升合作质效,完善合作机制,为维护世界和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届论坛主题为“共护国际秩序、共促和平发展”,100余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官方代表及专家学者和各国观察员等1800余名嘉宾出席。
“十四五”期间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举世瞩目成绩   本报北京9月18日讯 记者朱宁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科技部部长阴和俊介绍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科技创新总体情况和发展成就。“十四五”时期,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这五年,科技管理体制实现重塑,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充分彰显。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成立中央科技委员会。全面加强统筹,央地协同、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形成全国科技工作“一盘棋”的基本格局。
  这五年,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科技强国根基不断夯实。科技投入持续增加,2024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超3.6万亿元,研发人员总量世界第一;基础研究水平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经费达2497亿元,高水平国际期刊论文数量和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5年世界第一;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壮大,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能力不断提升,科技领军企业加快培育成长;区域科技创新呈现良好态势,国家综合创新能力排名由2020年的第14位提升至2024年的第10位。
  这五年,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速融合,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重大科技成果加速涌现。同时,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这五年,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创新创造活力充分释放。科技政策统筹进一步加强,科技与财税、金融、产业、教育、人才等政策更加协同高效。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政策进一步优化,持续强化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公民科学素养不断提升。
  这五年,国际科技合作广泛深入,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加速构建。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签署119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加入200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我国牵头发起的“深时数字地球”“海洋负排放”等国际大科学计划稳步推进,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等60多个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沈阳举行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仪式   新华社沈阳9月18日电 记者赵洪南 洪可润 今年是九一八事变爆发94周年。18日上午,社会各界人士在沈阳隆重集会,举行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仪式,以铭记历史、缅怀先烈。
  秋天的沈阳,已有微微凉意。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残历碑广场巨大的台历形石碑上,时间凝固在1931年9月18日。
  9时18分,14名社会各界代表神情凝重地推动钟槌,撞响“警世钟”。14响钟声回荡在空中,寓意着中华民族14年抗日战争的艰辛历程,声声入心。
  警报声划破天际,鸣响3分钟。沈阳的9条路、18条街上,街道上的汽车纷纷停下,鸣笛示警,行人驻足肃立。辽宁各地也同时鸣响防空警报,共同铭记这一国难日。
  “白山黑水齐出动,复兴我中华……”残历碑广场上,80名青年学生铿锵有力的朗诵声,让《送战友编歌壮行保国家》《黑水白山·调寄满江红》《滨江抒怀》三首分别由东北抗联英雄杨靖宇、赵尚志、赵一曼当年写下的诗词响彻在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上空。
  东北育才学校高三学生周格非说:“诵读英雄的诗词,再一次深入感受英雄的精神,是先烈们的牺牲才有了我们今天的生活。不忘历史,才能书写新的历史,英雄们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砥砺前行。”
  96岁的老战士程茂友说:“九一八事变过去94年了,我们不能忘记这惨痛的历史教训,一定要居安思危。要时刻记住,落后就要挨打。要团结起来,捍卫来之不易的和平。”
  自1995年以来,每逢9月18日这天,警报都会在沈阳这座城市拉响。
北京门头沟构建多元解纷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门头沟区委政法委获悉,通过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机制,推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多种纠纷化解方式“程序无缝衔接、力量高效融合”。2024年以来,门头沟全区各级调委会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076次,精准发现各类矛盾苗头隐患285件,均已通过多元调解机制彻底化解,为区域社会稳定筑牢坚实防线。
  据了解,针对门头沟区城乡接合部地区矛盾交织等特点,区委政法委以“党建引领、三级联动、多元融合、文化赋能”为路径,不断推动构建高效运转的多元调解体系,着力打造“京西调解样板”。近年来,门头沟区委政法委以党建为引领,构建并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体系,横向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同时培育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着力打造专业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综合体”。目前,门头沟区已形成以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中枢,13个镇(街道)调委会为骨干支撑,308个村(社区)调委会为基层延伸点,涵盖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领域的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调解组织网络。
寿光检察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近年来,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联合市关工委、市妇联,在15个社区、76个村开办美德健康家长学校,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聚焦小学高级阶段、初中阶段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规范化履职。
  强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联合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建立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早期干预等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结合未成年人罪错程度、个体差异等实施分级干预,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方案。
  强化依法惩治和精准帮教。树立“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或提起公诉,确保“罚当其罪”;结合涉罪未成年人具体情况,“量身定制”帮教方案,根据矫治影响因素、再犯风险等动态调整矫正措施,最大限度预防重新犯罪。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的优势,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建立“一案多查、多案联查”模式,扎实做好矫治教育、心理疏导、救助帮扶、督促监护等各项工作。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依托“党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体系,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通报工作情况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解决家庭监护缺失、校园法治教育不精准、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 张丽 刘珊  
湖南公安“净网”“护网”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侯李 9月17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新闻发布会,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龙铁军通报了今年以来湖南省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湖南公安依法开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今年全省侦办涉及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6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65人。
  今年以来,在“净网”专项行动中,长沙侦破某工程机械企业计算机系统被破坏案,挽回大额经济损失。郴州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打掉一个为境外电诈、赌博集团盗取微信号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
  “护网”专项行动紧盯重点部位、重点问题,今年全省公安机关累计对4200家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网络安全风险提示函1.5万份,办理互联网安全监管、网络安全保护类行政案件14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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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石塘镇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   连日来,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平安法治办联合县司法局石塘司法所、县公安局石塘派出所、镇人民武装部等部门,在辖区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石塘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村(居)法律顾问,向村民发放《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手册》,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推广“法律明白人”小程序,引导村民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崔涵  
三门峡供电开展校园用电安全检查   近日,国网三门峡供电公司组织员工走进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用电安全检查行动。该公司员工对食堂、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体检”,详细了解校园用电负荷、供电能力等方面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并协助学校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对学校周边供电线路的巡视和测温频次,确保设备“零缺陷”运行;利用检查间隙,向同学们发放宣传手册,讲解触电急救知识及安全用电注意事项,使“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侯碧  
郑重声明   秀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的港资大股东。2025年8月25日,本公司已依据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香港《公司条例》及内地相关法规,通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并获香港律师公证,任命了四名新董事,同时更换/免去四名旧董事:马小龙、田仲斌、梁俊伟、李洋。
  自2025年8月25日起,马小龙、田仲斌、梁俊伟、李洋已丧失本公司及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何授权及代表资格,其以“董事”或“授权代表”等名义实施之一切行为均属无权或越权行为,本公司及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均不予承认,并保留追究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之权利。
  请各商业伙伴、金融机构、政府机关、交易对手及其他相关方及时核对董事身份及授权文件,切勿与上述被免职人员或其自称代理人开展任何借款、担保、签约、资产处置、资金收付、登记及其他商事活动;若因未履行审慎核查义务而致损失,本公司及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视为已送达各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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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钦北区福信德机油总汇:本院受理英派森贸易(湛江)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1457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米吉提·艾则孜:本院受理句容经济开发区永旭食品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4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倪涛、黄凯:本院受理昌小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1月17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笪章富:本院受理句容经济开发区钱氏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745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显荣:本院受理蒋宝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699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荣庆:本院受理丁双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630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茂坤:本院受理句容市华阳镇家炜五金日杂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38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罗先银:本院受理李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6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贤相:本院受理句容市康晟力食品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3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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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本院受理胡庆锋诉你、王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4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静雅:本院受理曹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谢洪:本院受理李吉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5年11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菊:本院受理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何绍兴: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仁市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黔2322民初1439号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曹春辉:本会受理的[2025]丹仲字第76号申请人丹东市国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丹仲字第76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山西中弘能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451号,申请人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曲阳矿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中弘能源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5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史陆军: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379号,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学府支行与被申请人史陆军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冯慧: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376号,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学府支行与被申请人冯慧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姜维(210622********3774):你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大房金开稽罚决字〔2025〕0801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依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你十日内退回160000元,取消三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并处罚款1000元。请你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履行本决定书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王策(210283********0559):你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大房金开稽罚决字〔2025〕0801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依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你十日内退回65000元,取消三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并处罚款1000元。请你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履行本决定书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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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风兰:本院执行的蔡永庄与新疆华疆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人蔡永庄申请追加刘士权、孙风兰、李嘉诚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听证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本院定于送达后的第三日下午16: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号法庭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听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5)苏1283民初4907号 黄士伟、泰兴市安联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上海福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士伟及第三人泰兴市安联置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江苏枣乐食品有限公司、江苏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吴其军、第三人建湖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嘉兴信福娱乐有限公司诉被告董阿田及你(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董阿田就本院(2025)苏0925民初70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倪江琴:原告李慧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925民初35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5)浙1081民催48号 申请人文安县亚薇塑料制品厂因遗失兴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出具的号码为30900053 29291166、金额为3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迪邦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5)浙1081民催49号 申请人台州亮工数控刀具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2053954、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殷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0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5)浙1081民催50号 申请人文安县正伊新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2050617、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庚明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5)浙1081民催52、53号 申请人东莞市裕欣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因遗失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出具的号码为10200052 26592340、10200052 26592345,金额均为5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二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宋鹏涛: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5)第13号案申请人宋鹏涛与你就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5)第13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你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我院定于2025年10月3日10时至10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二次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东方红路与中山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工业用地及工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号:豫(2023)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02832号,房屋建筑面积8942.31㎡,宗地面积5318.1㎡)。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领取提存款公告
  2024年6月7日一行人在天津市蓟州区通武线发生事故,后死亡。交警大队于2024年6月19日已在《天津日报》上公告,死者女,短发,较瘦,约155厘米,着棕色上衣黑裤红鞋,未查明身份。现司机已将补偿款伍万元提存至我处。请该行人的继承人持身份证、法院文书到我处领取。自提存日五年内未领,该款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路3号
  电话:022-82863561
天津市蓟州公证处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087号
被鉴定人:杨自坤,身份证号:51222719720102****
用人单位:宜昌市民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腰背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11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32.0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6月25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077号
被鉴定人:黄隆玉,身份证号:42272219721112****
用人单位:湖北鑫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脚部
  依据《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停工留薪期符合S92.4条款的规定,确认为4个月,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4月12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075号
被鉴定人:李绪娥,身份证号:42011319760308****
用人单位:宜昌开城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工伤部位:下肢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23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72.0条款的规定,确认为7个月,自2024年11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069号
被鉴定人:张善敏,身份证号:42280219750512****
用人单位:湖北洪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部位:手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62.6条款的规定,确认为3个月,自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遗失声明
  喻为是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工作证(姓名:喻为,证号:1006143)不慎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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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于雪(身份证号:22010619******1242)不慎遗失庆丰路南B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协议一份,协议编号:QBF104,声明作废。
杨洪于2025年9月17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51390119870119****,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陆辰希(性别:男,母亲:施雅玲,父亲:陆林峰)出生于2022年11月10日,编号V350128088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林佳琪(性别:女,母亲:何雪芳,父亲:林建生)出生于2012年10月16日,编号K350431581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文庆辉于2025年9月17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43042419810118****,特此声明。
舒浩伟身份证遗失,证号:430921********4827,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刘怀钦(性别:男,母亲:陈燕娥,父亲:刘桂保)出生于2023年12月27日,编号X350195041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赵凌龙(性别:男,母亲姓名:陈真真,父亲姓名:赵明明)出生于2012年3月10日,编号L411183760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周祖贤身份证遗失,证号:52242319700618****,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陈世伟遗失律师执业证,证号:15001200520558959,流水号:12007436,声明作废。
本人陈燕珍于2025年9月15日在青海大学遗失身份证,本人已重新申办,证号:35082320070713****,声明作废。
本人陈秋英(身份证号:36232319961202****)遗失江西省医药学校毕业档案,声明作废。
本人谢志宇不慎遗失由桐梓县浙贵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遵义市桐梓县君悦国际B区3栋20-6室购房收据2份,编号8708166,金额:2万元,开具日期:2016年4月14日;编号:1724006,金额:218623元,开具日期:2016年4月19日,特此声明作废。
父亲:张德鹏、母亲:张小清将儿子张圆琦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编号:P350415381,声明作废。
因不慎,西藏丁青县尺牍镇瓦河村1组新生儿其措(女,2023年7月29日出生)的出生证(编号:X540030448,母亲:其珠,身份证号:542125199006270046)遗失,声明作废。
因不慎,西藏丁青县尺牍镇瓦雷村2组新生儿久珠贡勒(男,2022年9月23日出生)的出生证(编号:W540028233,父亲:巴松次仁,身份证号:542125199901050074;母亲:次拥措姆,身份证号:542125200203110020;家庭户主为拥忠平措)遗失,声明作废。
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遗失提单一份,提单号为OSLTAOSOK5247625,船名航次:FENG HAI 18/25002W,目的港:SOKHNA PORT,EGYPT,特此声明作废。
特克斯县阔克铁热克乡查干萨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654027MF1429866A)不慎遗失海衣沙尔·对仙印(编码:6540275002397),现声明作废。
贵州望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MAEWPQ3324)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李德文),声明作废。
德化县春美乡老年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526MJY5044024)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52610013562,声明作废。
福建久泰源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CB5MR67Y)遗失公章,编码35010310081530,声明作废。
新疆路正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6626240009173、财务章6626240009171、合同章6626240009172、法人卢正洲私章6626240009174,声明作废。
白塔区抢手王麻辣烫小吃店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许可证编号:CY12110020038580,声明作废。
龙海市星海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81337668778Q)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红寺堡区宝通汽修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303MA769HQ148)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403210004118,声明作废。
囊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不慎遗失青海银行囊谦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585000145501,账号:1504201000486818,声明作废。
河南省艺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4104810053618、财务专用章4104810053619、合同专用章4104810053645、发票章404811067803,声明作废。
新疆亚中新能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法人章两枚,法人章(王国睿印,编码:6501040191260)、法人章(蔡晓芬印,编码:6501040202601)声明作废。
濮阳市示范区金色麦田水果便利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00MA46K84C4M)遗失行政章一枚,声明作废。
濮阳泰合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109280020296)、财务专用章(编码4109280020297)、合同专用章(编码4109280020298),声明作废。
沙雅县川味土菜馆(法人徐应梅变更为王花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924MA79GWBJ83)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海西华扬晟源电力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MA758KYH8H,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麻城市锋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新建街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331000578701,账号:42050167613700000004,声明作废。
六盘水恬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1MAE0F5R0X0)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2018704846,声明作废。
霞浦县晟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贵州宏华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ALXQWT66)遗失公章(编码5227023107791)、财务章(编码5227023107792),声明作废。
天津市菡菡工艺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C764P40A,声明作废。
北京吉祥瑞丰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PLMH39)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常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0293566)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冀东旺业兴程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051399103T)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中经国泰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3RC46M)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国网新疆喀什供电公司营销计量用房建设项目因系统项目代码与项目备案证不一致,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码为地字第653101202500004)、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码为建字第6531012025GG0060524),声明作废。
灭失声明:周英伟名下机动车:吉JK5035豪爵牌红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识别代号:LC6PCJF6660011905,发动机号:J0013922,该车已灭失,同时该车车辆登记证书、牌照已丢失,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海口市广博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60100MJY6960299)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拟向海口市民政局申请注销。请相关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联系我单位办理相关事宜。
注销公告:宿迁市宿城区法润万家志愿者协会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注销决定,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本团体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团体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施显军13625240225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催告书
暨“鸿鑫”更正为“泓鑫”声明

永泰泓鑫口腔有限公司: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5年1月7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樟卫医罚[2024]2号,限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70000元缴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到永泰县卫生健康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本机关对你公司违法开展诊疗活动依法作出的樟卫医罚告〔2024〕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樟卫医罚〔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公告送达。因发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送达单位“永泰县鸿鑫口腔有限公司”有误,故更正为“永泰泓鑫口腔有限公司”。特此声明。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