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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2025年10月12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
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出版发行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国家信访局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以下简称《读本》)一书,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信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推动信访工作在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积极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信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读本》共分9章,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坚持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等方面,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作了阐释。
  《读本》的出版,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发挥信访工作晴雨表作用,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出版发行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全国妇联组织编写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两书,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把我们党对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集中反映了党领导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根本主张,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两书,分别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权威辅助读物,有助于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为促进全球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注入新动力 国际社会热切期待习近平主席出席全球妇女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   □ 新华社记者 阚静文

  全球妇女峰会将于10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在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召开30周年之际,各方积极响应习近平主席的重要倡议再次聚首北京,共商全球妇女事业发展大计。
  多国人士表示,热切期待全球妇女峰会召开,期盼聆听习近平主席关于推动全球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理念主张,相信峰会将凝聚团结合作的广泛共识,汇聚应对挑战的强大合力,为促进全球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注入新动力,成为世界妇女事业发展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引领
“为世界妇女事业发展照亮前行之路”

  “北京,是一个转折点。30年前的北京世界妇女大会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路线图,我把它带回了家。”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秘书长、年逾八旬的坦桑尼亚著名妇女活动家格特鲁德·蒙盖拉激动地说。
  从北京迈步向前,全球妇女事业走过不平凡的历程,蒙盖拉特别提到过去十年中令她印象深刻的两个“中国时刻”——
  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并主持全球妇女峰会,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出四点主张;
  2020年10月,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促进性别平等、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发展的中国主张,并倡议2025年再次召开全球妇女峰会。
  “习近平主席非常关心妇女事业的发展。他鼓励女性散发光和热,强调保障女性全面参与国家发展。”蒙盖拉说,期待习近平主席出席2025年全球妇女峰会,相信峰会将推动各方加快落实北京世妇会成果,并为新时期世界妇女事业发展“绘制新蓝图”。
  “中国主张为世界妇女事业发展照亮前行之路。”印度尼西亚布拉维查亚大学学者菲特里·哈里亚纳说,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等论述,契合各国女性对平等与发展的普遍诉求,让她深受触动。“期待习近平主席在这次峰会上提出更多增进妇女福祉的新理念,为推动妇女赋权注入动力。”
  法国中国问题专家索尼娅·布雷斯莱认为,中国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理念的积极意义已超越国界。“习近平主席指出,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这为实现性别平等、保障妇女权益提供了思想指引。”她相信,这次峰会将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妇女全面发展新进程。
  巴西中国创新经济研究院主席克劳迪娅·扬努齐曾走访中国多地,见证“勤劳智慧的中国女性在传统与新兴职业岗位上,绽放无限活力与魅力”。她说,习近平主席提出“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积极为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等理念主张,推动中国妇女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也为各国树立了榜样。“期待习近平主席在这次峰会上分享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让中国妇女发展事业启迪世界。”
行动
“为她们架起通往更广阔未来的桥梁”

  埃及首都开罗以东约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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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幢充满现代感的高楼在沙漠中拔地而起,由中企参与建设的埃及新行政首都中央商务区即将落成。一群埃及女性员工的身影,为这片地标建筑群增添一抹亮色。
  这一中埃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工程带动当地数万人就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室内建筑女设计师努尔汉·阿明就是其中之一。阿明说,该项目为不少当地女性提供了成长沃土。“我们获得的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实现自身价值的宝贵机遇。在埃中携手同行之路上,我们满怀信心地迎接属于自己的未来。”
  发展离不开妇女,发展要惠及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赋能“她力量”,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中国始终在行动。
  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共建国家创造发展条件,以“大基建”助力妇女绘制梦想“大版图”;菌草技术帮助106个国家妇女实现就业,“妇幼健康工程”等公益项目在多国落地,一批“小而美”民生项目托起女性“新生活”;为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20多万名女性人才,在20余个国家实施超4000万美元的妇女领域项目,通过“授人以渔”的培训项目给发展中国家女性带来“新希望”。
  在伊拉克国民议会妇女、家庭与儿童委员会主席杜尼娅·沙马里看来,中国把妇女事业发展纳入对外合作框架中,以实际行动改善各国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期待习近平主席在这次峰会期间提出更多促进各国共同行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新举措,缩小各国妇女发展差距,让妇女共享发展成果。”
  “在促进各国妇女发展方面,中国坚持‘授人以渔’,卢旺达鲁班工坊就是最好例证。”卢旺达国际关系和外交事务专家约瑟夫·穆塔博巴说,“通过提供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赴中国深造的机会,鲁班工坊助力更多卢旺达女性实现高质量就业,为她们架起通往更广阔未来的桥梁。”穆塔博巴期待这次峰会推动形成更多交流培训项目,为促进全球妇女可持续发展搭建新平台。
  吉尔吉斯斯坦妇女代表大会名誉委员贾米利亚·达夫列特巴耶娃说,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中国是倡导者,更是行动派。“我期待本次峰会能就新兴职业领域提出赋能女性发展的新方案,为各国妇女拓展实现自我价值的空间。”
担当
“为妇女事业发展汇聚应对挑战的合力”

  “提升妇女权利来之不易的成果正遭到损害。”在9月下旬召开的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妇会30周年高级别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各国必须清醒认识到,全球妇女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当前,妇女发展仍受到性别暴力、战争冲突、资源分配不均等传统问题困扰,极端气候灾害、性别数字鸿沟等新挑战也日益凸显。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教授玛丽亚德拉卢斯·埃尔南德斯说,世界需要以更大的决心与智慧应对妇女事业面临的挑战。她期待聆听习近平主席在此次峰会上就妇女发展问题提出新见解,相信峰会将“为促进性别平等、赋能全球女性开辟新前景”。
  阿拉伯妇女组织专家汉德·沙勒卡尼认为,在战乱冲突、公共卫生危机、人道主义灾难等挑战面前,妇女往往是弱势群体,也更容易成为受害者。她说,中国始终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事业,切实维护妇女与女童的基本权利与发展空间,为各国妇女应对风险挑战提供有力支持,“相信此次峰会将为妇女事业发展汇聚应对挑战的合力,创造更好的国际环境”。
  津巴布韦青年农民可持续发展协会首席执行官穆纳谢·沙瓦说,科技飞速进步给全球妇女事业带来新机遇,也带来新挑战,性别数字鸿沟、平台算法偏见等问题导致一些国家的女性在发展中“掉队”。“中国近期成立了全球数字赋能妇女发展交流合作中心,推动弥合性别数字鸿沟。期待这次峰会为在全球数字化进程中维护妇女权益提供更多保障,让技术进步真正转变为妇女的发展机遇。”
  9月初,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引发国际社会热烈反响与共鸣。在上合组织青年委员会成员塔季扬娜·谢里韦尔斯托娃看来,全球治理倡议倡导以人为本,坚持力求实效,对于团结各方力量保障女性权益、促进妇女参与治理和共同应对挑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谢里韦尔斯托娃说,期待北京全球妇女峰会探索在经济、科技和创业等领域支持女性的新机制,推动各方携手努力,加速行动,共建共享一个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书写美美与共的时代新篇 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生动实践系列述评之四   □ 新华社记者 邢拓 余俊杰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推进人类各种文明交流交融、互学互鉴,是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各国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必由之路。
  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今日之中国呈现一派生机盎然的文明气象,在世界文化激荡中岿然挺立,在与不同文明的相遇相知中交融互鉴,续写时代华章,奏响文明交响,推动共建美美与共的世界文明百花园。
  “我们要继续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书写不同历史文化、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平和睦和谐相处的璀璨篇章。”这是新征程上中国向世界发出的真诚呼吁。
沿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正确道路前进
  “当前,国际形势变乱交织,人类站在新的十字路口,迫切需要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
  2025年7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全球文明对话部长级会议的贺信中,再次为共创人类文明美好未来指引方向。
  真挚的话语里,蕴含着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深刻洞察。
  当今,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发生深刻变化,世界文化、人类文明的发展格局和演进态势也在经历调整和重塑。
  放眼世界,复杂矛盾叠加碰撞——
  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保护主义、孤立主义、民粹主义思潮不断抬头,文明冲突、文明优越等论调不时沉渣泛起,人类社会面临着思想割裂、文化纷争的共同威胁,人类文明站在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
  纵览寰宇,多元文明激荡不息——
  多样性是人类文明的魅力所在,更是世界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之源。在文明交流互鉴日益广泛的今天,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多样化持续推进,人们对促进共同发展、维护和平稳定、推动文明进步的渴望更加强烈,需求更加迫切。
  文明何往?中国何为?
  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新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和文化主体性,鲜明提出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
  2025年6月10日是首个联合国“文明对话国际日”。世界各地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以琴瑟和鸣连接世界,用文明对话增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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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第78届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中国提出的设立文明对话国际日决议。这一决议顺应了世界人民推动文明对话、促进人类进步的普遍愿望,得到国际社会热烈响应和广泛支持。
  相互尊重、和衷共济、和合共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正确道路。沿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正确道路坚定前行,以文明之光照亮发展振兴之路,以文明之力增益人类现代化探索,以文明之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份份植根中华文明土壤的中国倡议、中国方案,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注入强劲动力。
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
  中华文明是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文明,也是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而形成的文明。
  从历史走向未来,中华文明如何绵延不绝、辉光日新?在世界文化激荡中,中华文明如何站稳脚跟、勇立潮头?
  2025年国庆中秋假期,1634.3万人次出入境,较去年同期增长11.5%。从“感知中国”到“分享中国”,从“中国游”到“中国购”,越来越多的外国游客游历神州大地,感受中华文化。
  “中国游”的火热,正是中国文化自信不断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的生动写照。
  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不仅关系我国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定位,而且关系我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带着深沉的文化自信,高扬文化主体性,全民族创新创造活力涌流,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增强。
  专题片《习近平的文化情缘》8月在海外主流媒体落地播出,引发海外民众热议中国文化;《文明发展论——构建以发展为核心的新型文明观》智库报告9月面向全球发布,为“世界向何处去、人类怎么办”的世界之问提供有益启示……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更加有效发出中国声音,才能在国际话语竞争中赢得主动。
  迈上新征程,我们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努力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风靡世界,《哪吒之魔童闹海》登顶全球动画电影票房榜,潮玩“拉布布”在欧美市场掀起抢购潮……多个文化产品爆火出圈,中华文化出海正当时。
  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发表的文章指出,越来越多年轻人觉得中国很“酷”,中国的游戏等文化产品正在引领国际潮流。
  中华文脉需要薪火相传,也需要与时俱进。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深厚悠久的中华文明焕发新的时代光彩,展现出更为强大的旺盛生命力,中华文化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以更有活力的文明成就贡献世界。
奏响文明交流互鉴的和合乐章
  文明的繁盛、人类的进步,离不开文明交流、互学互鉴。中国向世界敞开怀抱,以文明互鉴丰富世界文明百花园,以文明交融推动人类文明共同进步。
  去年11月,“希腊人——从阿伽门农到亚历山大”展览亮相首都博物馆,数百件(套)珍贵文物远道而来,古希腊历史画卷徐徐展开;与此同时,“中国·唐——一个多元开放的朝代(7至10世纪)”展览在法国吉美国立亚洲艺术博物馆举办,三个月内超8万人次观展……
  两大展览相映生辉,映照出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璀璨华章。
  中华文明自古以开放包容闻名于世。今日之中国,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在“人类知识的总和”中博采众长,中华文明展现大格局大气象。
  “面对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国际形势,我们要大力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同各国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招待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郑重宣示让世界看到一个负责任大国的笃行与担当。
  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文明,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为世界文明发展贡献独特智慧。中国坚定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一边,大力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落实四大全球倡议,为各国共同发展繁荣注入文明力量。
  山东曲阜,尼山之下,圣水湖荡漾着粼粼波光,映照在第十一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的会场。来自70余个国家的560余位嘉宾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不同文明和谐共处、和合共生之道,思想的火花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自2010年创办以来,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已发展成为涵盖多领域的人文综合论坛,架设起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桥梁。
  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交流互鉴,文明才能充满生命力;只有开放包容,各国才能互利共赢。
  搭建良渚论坛、世界中国学大会·上海论坛、世界古典学大会等交流对话平台,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携手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金砖机制、上合组织行稳致远,完善中非合作论坛、中国-拉共体论坛、中阿合作论坛等多边合作框架……中国推动不同文明和谐共处,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
  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中华文明与世界各国文明在交流中增进理解、在互鉴中彼此成就,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道上阔步前进,让世界文明百花园更加绚烂多彩。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促进密云水库流域绿色发展,统筹多水源保障首都水安全。《条例》共29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优先、统筹保护与发展,坚持源头控制、系统治理,强化区域协同联动,实现水源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并与全面提升密云水库流域防洪等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相结合。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应当密切协作,共同制定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总体方案。密云水库流域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三是完善保护措施。加强污染防治,在密云水库流域依法划定畜禽禁养区,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村庄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采取措施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严格河道和岸线管理,对密云水库管理范围和潮河、白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以及管理范围外100米、1000米范围内禁止实施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查处违反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推进区域联合执法,推动执法标准统一。
  五是强化政策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密云水库流域绿色发展的指导,并在公共资源配置、绿色产业布局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与密云水库流域绿色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应当协商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 推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董凡超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审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举措,听取最高检机关重点督办任务三季度落实情况报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加强调研论证,广泛凝聚共识,高质量做好“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抓好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落实。科学合理选调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学习培训。充分发挥最高检机关党校作用,坚持党校姓党、坚持党校初心,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能、职业道德素养。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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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问题整治常态化,健全经常性发现和解决问题机制,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持续破解作风建设顽瘴痼疾。坚持制度执行常态化,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全流程闭环机制,确保制度落实落地、机制运行见效。坚持担当实干常态化,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以优良作风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检机关紧扣“实”字抓落实,今年以来各项重点督办任务进展良好。四季度是全年工作收官冲刺的关键阶段,也是新一年工作谋篇蓄势的关键时期。要对各项重点任务心中有数、手上有招,咬定全年工作目标,增强抓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提升工作质效,加强统筹、加快节奏、压茬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条线工作,提前谋划明年工作思路、梳理重点任务、提出务实举措,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与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举行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上强调 加强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 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董凡超 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举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通报上年度会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围绕最高检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开展专题会商。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
  去年10月,最高检党组与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围绕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举行专题会商。最高检党组自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问题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在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下,最高检机关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做实高质效办案,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结合上年度专题会商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勇强调,会商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关键要持续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会商问题整改落实机制,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面从严治检重在治权,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是从严治权的关键所在,必须坚持不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最高检党组将持续巩固深化整改落实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不懈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坚持不懈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不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坚持不懈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围绕本次会商主题,最高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炤代表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通报当前最高检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和监督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提出指导意见。
  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老干部工作特别是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加强最高检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方面,是做好最高检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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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最高检党组围绕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最高检领导童建明、葛晓燕、张雪樵、宫鸣、苗生明、滕继国分别发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最高检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规定 新增四类网络案件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张昊 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完善。《规定》巩固完善“网上纠纷网上审理”的高效便民审理机制,推动聚焦审理新型、前沿、复杂、规则意义突出的网络案件,强化网络空间治理司法保障,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2018年9月,最高法制定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2018年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网络购物、网络服务、网络金融借款、网络小额借款、网络著作权、网络域名、网络侵权、网购产品责任、网络公益诉讼等十一类纠纷。《规定》在《2018年规定》基础上,新增“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四类网络案件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案件管辖的调整有利于探索前述新型、前沿、重点网络领域裁判规则,及时回应网络空间治理新要求,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规定》将部分案件调整出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删除了《2018年规定》中由互联网法院管辖的“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以及网络侵害名誉权、一般人格权、财产权等传统网络侵权纠纷。
  《规定》保留四类案件继续由互联网法院管辖,明确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网络域名权属、侵权、合同纠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网络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网络公益诉讼案件”四类案件,继续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互联网法院通过继续集中管辖上述适宜在线审理的案件,持续巩固完善“网上纠纷网上审理”工作机制,为群众诉讼提供司法便利。
  此外,《规定》还相应调整了互联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范围。
  《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
图片新闻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西津派出所金桥社区警务室民警在社区走访居民,开展反诈宣传。 本报通讯员 高鹏 摄  
戈壁铁警四十载 科技护路跃新程 库尔勒铁路公安守护大漠天路安全畅通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武陇慧
  
  秋意渐浓。天山南麓的第一缕晨光穿透塔克拉玛干的夜雾,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孔雀河建设桥的钢桁架染成了金红。
  在库塔联络线上行护坡旁,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库尔勒公安处库尔勒站派出所副所长王康和同事放飞一架搭载红外热成像仪的四旋翼无人机。伴随着旋翼搅动戈壁晨雾的嗡鸣,银灰色无人机迎着风沙跃上苍穹。遥控设备的屏幕上,钢铁巨龙般的铁轨在浩瀚沙海中渐次清晰——这是库尔勒铁路公安处民警“空域巡线”的工作场景。
  “传统步巡两天能巡查50公里铁道线,现在只要备足电池,通过无人机辅助两小时就能完成。”完成巡线任务后,王康轻抚发烫的无人机机身对《法治日报》记者说,“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落实工作不打折扣
  回望库尔勒铁路公安历经艰辛和辉煌交织的岁月,王康感慨万千。
  1982年6月,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库尔勒公安段成立,当时,新疆南疆仅有一趟通过烧煤提供动力的蒸汽火车,冬天车厢温度难以控制,车厢密封性弱,四处漏风,床单、被子上常常落着一层厚厚的沙尘。乘警一年四季身着单薄的春秋执勤服。那时候,列车车速很慢,从库尔勒到乌鲁木齐需要运行22个小时。
  在昔日艰苦的工作环境里,库尔勒铁路公安民警无怨无悔,数十年如一日地坚守在沙漠戈壁边缘,全力保障列车安全运行。
  南疆铁路西延线,由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向西延伸,沿线自然环境恶劣。1998年通车运行前,一些站区办公点屋舍尚未竣工,前期筹建人员面临着离家远、住帐篷、喝碱水等挑战。
  初到喀拉玉尔滚时,筹建铁路公安派出所的民警看到几排尚未竣工的房屋孤零零地立在芦苇丛中,整个站区不要说用水用电,就连能扎帐篷的地方也很难找到。民警马宏志回忆起那段异常艰难的日子,仍然心潮澎湃,“生活条件确实艰苦,但是落实工作不能有丝毫折扣”。
  当时,铁路线路两侧均无防护网,线路呈全开放状态,线路两边都是村庄。因为南疆铁路列车刚开通,辖区群众铁路安全意识淡薄,发生过多起危及行车安全案(事)件和路外伤亡事故。
  加强铁路安全普法宣传刻不容缓。铁路民警深入学校、群众家中,通过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邀请村民座谈讲解、以案释法、现场说法等形式,面向铁路沿线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库车站派出所建所时仅有6名民警,他们顶风沙、冒严寒在辖区73.3公里线路上徒步巡查,走访辖区群众开展清查,对沿线道口、桥梁、涵洞勘查登记,拍照造册,绘制线路图和辖区工作示意图,为西延新线的安全运营提供保障打下基础。
  2000年2月,库车站派出所迁入新址。新址建在戈壁滩上,办公楼前后沙石成堆,民警们凭着顽强的毅力和斗志,在执勤巡逻间隙积极投身到派出所绿化建设中。
  当前正值果蔬丰收季,库车站派出所院内,满眼青翠欲滴、绿意盎然,让人无法想象到这里曾是昔日荒凉的戈壁滩。
交出群众满意答卷
  为了保障铁路运行安全,几十年来,守护在铁路沿线的民警们,面对各种急难险阻任务,面对各种突发状况的考验,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沉甸甸的答卷。
  1999年7月20日,西延新线牙哈至库车方向K729+355处的克拉格赛厄肯东支大桥桥包头被突发的山洪冲毁,造成铁道线路悬空10多米,使列车无法通行。
  险情就是命令,闻讯后,时任库车站派出所所长王伟立即带领全所民警赶至现场,在技术人员的指挥下搭设防洪网,搬运沙包和打地基的片石重新加固铁道线路。
  终于,险情排除,肆虐的洪水被征服,在场的人们禁不住连连赞叹:“关键时刻,人民公安真是好样的!”
  和静站派出所巴仑台驻站管辖的乌斯特地段,群山环抱、高寒缺氧、四季飞雪、人迹罕至。2008年1月16日,该辖区发生一起危及列车行车安全的涉路案件,列车为防止撞击被人为摆放在铁轨上的三块道砟而紧急停车。
  大雪下了几天,早已将案发现场周边遮盖得严严实实,几乎寻不着一丝痕迹。警长赛巴特尔一边给民警沈发德、乔立峰鼓气,一边有条不紊地布置着工作:“先调查走访,我去南头,你们去北头,不要漏掉一户人家!”
  雪厚路滑,山高坡险,居民居住分散,走访工作十分艰难。踏着积雪,赛巴特尔凭着记忆翻越四座山头,透过雪雾已望得见山脚下牧民巴代大叔的家了。“巴代大叔常在案发现场附近放牧,很有可能会提供有价值的线索!”赛巴特尔加快了步伐。突然,他感到脚下一空,眼前一黑,头好像磕在了什么地方,“嗡”的一阵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赛巴特尔醒来才发现自己掉进了牧民用来捕捉野兽的竖井里。
  竖井高约三米,周缘平滑、陡直,凭借一己之力根本出不去。看着头顶那片愈来愈暗的天空,他不由着急起来。幸亏平日辖区跑得多,赛巴特尔想到巴代大叔家有一只聪明的牧羊犬,于是他使劲吹起口哨。不一会儿,那只牧羊犬摇着尾巴出现在洞口,一会儿又不见了。等它再次出现时,身后跟着的是巴代大叔。最终,在走访了周边百余平方公里的170余户牧民后,民警终于找到了线索,彻底查清了案件。
  在那些艰苦奋斗的日子里,铁路民警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铁路西延时立下的豪迈誓言。
与新时代同频共振
  退休民警王伟在南疆铁路沿线工作19年,是南疆铁路西延线开通的先遣队员。一摞高高的手写日记,记录了他倾注半生的护路事业,也见证了库铁公安的发展历程。
  2020年12月9日,格库铁路(新疆段)正式开通,成为第三条进出新疆的铁路大动脉。位于海拔3299米处的依吞布拉克站派出所,管辖着格库铁路苏祖克萨依站至茫崖站间173.54公里铁路线路。
  库尔勒铁路公安处党委竭尽所能为新建的铁路派出所配备了各类生活、办公物品,甚至还配备了制氧机以缓解民警们的“高原反应”,但驻站民警的工作环境仍然较为艰苦。
  这是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唯一的高原派出所,也是海拔最高、自然条件最艰苦的车站派出所。但是,建所以来,库铁公安民警纷纷主动请缨要求到依吞布拉克站派出所驻守。
  “和田玉龙号”公益“小慢车”以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爱心助农等公益活动,乘警迪里亚尔·皮尔东化身“金牌导购”,长期在开展列车巡乘的同时,帮助群众在列车上售卖特色产品增加收入。目前,“和田玉龙号”公益“小慢车”已帮助农户销售农产品上百万元。
  如今,铁路公安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库铁公安的守护辖区不断扩大,铁路公安的任务更加艰巨而光荣。
  铁路民警执勤警用装备升级为现代化的通信设备、单警装备和移动警务终端,“铁道卫士”已然蜕变升华为一支政治坚定、技术精湛、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的现代化公安铁军。
  库尔勒铁路公安处管辖线路从最初管辖的476公里增至4057.38公里,再因2023年1月1日新成立喀什公安处缩减至2722.929公里,担当旅客列车保卫任务从一对客货混编列车增长至25对客运列车,列车时速最快达160km/h。如今,从库尔勒乘坐复兴号动车组列车至乌鲁木齐,仅需3小时40分钟,辖区内客货运量更是大幅增长。
  库尔勒铁路公安处成立40多年来,375个集体、3261名个人立功受奖,库尔勒铁路公安处也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全路优秀公安处”等荣誉称号。
  秋风今又起,那风声蕴含着一代代库铁公安民警的初心。未来,他们将续写新的传奇。

  图① 民警开展铁路线路安全巡视检查。
  图② 民警帮助铁路沿线农户在“和田玉龙号”列车上售卖农产品。
武陇慧 摄  
国新办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成就 构建城市高效能治理新模式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万静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成就。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住建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站稳人民立场,和有关部门一起,牢牢抓住“安居”这个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点,坚持市场与保障相结合,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人民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
  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全国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4万多个,惠及4000多万户、1.1亿人;加装电梯12.9万部,增设停车位340多万个、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设施6.4万个;更新改造供水、燃气、供热等地下管网84万公里;打造“口袋公园”1.8万多个、城市绿道2.5万公里,以“小切口”改善“大民生”。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住建部深化住房和房地产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性制度,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深化城市建设领域改革,健全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建立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新体系,构建城市高效能治理新模式,努力形成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和法规体系;深化建筑领域改革,强化标准引领、科技赋能,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的深度融合,推进自主可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全领域、全过程应用,培育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化建筑产业。
国新办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气象高质量发展情况 气象法治和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刘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气象高质量发展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时期,气象部门加快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2024年全国气象高质量发展指数较2020年提升18.35%。
  据介绍,气象科技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气象科研立项评审、科技成果评价、科研机构平台与人才队伍评估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我国气象科技实力实现从跟跑、并跑到部分领跑的飞跃。
  气象服务国计民生成效更加显著。其中,在守护生命安全方面,各地政府均建立了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基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在助力生产发展方面,气象服务覆盖国民经济70余个行业大类,数字气象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在保障百姓生活方面,精细化气象服务涵盖衣食住行游购娱,覆盖全国5万多个景点。在支撑生态良好方面,气象融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保障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中国气象局局长陈振林表示,“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气象法治和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气象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区域气象协同发展、行业气象共谋发展、基层气象务实发展的步伐更加有力,落实联合国全民早期预警倡议的中国‘妈祖(MAZU)’方案走向世界,在全球气象治理中更加有为有位。”
为促进全球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注入新动力 国际社会热切期待习近平主席出席全球妇女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   □ 新华社记者 阚静文

  全球妇女峰会将于10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在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召开30周年之际,各方积极响应习近平主席的重要倡议再次聚首北京,共商全球妇女事业发展大计。
  多国人士表示,热切期待全球妇女峰会召开,期盼聆听习近平主席关于推动全球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理念主张,相信峰会将凝聚团结合作的广泛共识,汇聚应对挑战的强大合力,为促进全球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注入新动力,成为世界妇女事业发展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引领
“为世界妇女事业发展照亮前行之路”

  “北京,是一个转折点。30年前的北京世界妇女大会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路线图,我把它带回了家。”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秘书长、年逾八旬的坦桑尼亚著名妇女活动家格特鲁德·蒙盖拉激动地说。
  从北京迈步向前,全球妇女事业走过不平凡的历程,蒙盖拉特别提到过去十年中令她印象深刻的两个“中国时刻”——
  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并主持全球妇女峰会,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出四点主张;
  2020年10月,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促进性别平等、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发展的中国主张,并倡议2025年再次召开全球妇女峰会。
  “习近平主席非常关心妇女事业的发展。他鼓励女性散发光和热,强调保障女性全面参与国家发展。”蒙盖拉说,期待习近平主席出席2025年全球妇女峰会,相信峰会将推动各方加快落实北京世妇会成果,并为新时期世界妇女事业发展“绘制新蓝图”。
  “中国主张为世界妇女事业发展照亮前行之路。”印度尼西亚布拉维查亚大学学者菲特里·哈里亚纳说,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等论述,契合各国女性对平等与发展的普遍诉求,让她深受触动。“期待习近平主席在这次峰会上提出更多增进妇女福祉的新理念,为推动妇女赋权注入动力。”
  法国中国问题专家索尼娅·布雷斯莱认为,中国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理念的积极意义已超越国界。“习近平主席指出,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这为实现性别平等、保障妇女权益提供了思想指引。”她相信,这次峰会将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妇女全面发展新进程。
  巴西中国创新经济研究院主席克劳迪娅·扬努齐曾走访中国多地,见证“勤劳智慧的中国女性在传统与新兴职业岗位上,绽放无限活力与魅力”。她说,习近平主席提出“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积极为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等理念主张,推动中国妇女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也为各国树立了榜样。“期待习近平主席在这次峰会上分享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让中国妇女发展事业启迪世界。”
行动
“为她们架起通往更广阔未来的桥梁”

  埃及首都开罗以东约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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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幢充满现代感的高楼在沙漠中拔地而起,由中企参与建设的埃及新行政首都中央商务区即将落成。一群埃及女性员工的身影,为这片地标建筑群增添一抹亮色。
  这一中埃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工程带动当地数万人就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室内建筑女设计师努尔汉·阿明就是其中之一。阿明说,该项目为不少当地女性提供了成长沃土。“我们获得的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实现自身价值的宝贵机遇。在埃中携手同行之路上,我们满怀信心地迎接属于自己的未来。”
  发展离不开妇女,发展要惠及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赋能“她力量”,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中国始终在行动。
  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共建国家创造发展条件,以“大基建”助力妇女绘制梦想“大版图”;菌草技术帮助106个国家妇女实现就业,“妇幼健康工程”等公益项目在多国落地,一批“小而美”民生项目托起女性“新生活”;为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20多万名女性人才,在20余个国家实施超4000万美元的妇女领域项目,通过“授人以渔”的培训项目给发展中国家女性带来“新希望”。
  在伊拉克国民议会妇女、家庭与儿童委员会主席杜尼娅·沙马里看来,中国把妇女事业发展纳入对外合作框架中,以实际行动改善各国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期待习近平主席在这次峰会期间提出更多促进各国共同行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新举措,缩小各国妇女发展差距,让妇女共享发展成果。”
  “在促进各国妇女发展方面,中国坚持‘授人以渔’,卢旺达鲁班工坊就是最好例证。”卢旺达国际关系和外交事务专家约瑟夫·穆塔博巴说,“通过提供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赴中国深造的机会,鲁班工坊助力更多卢旺达女性实现高质量就业,为她们架起通往更广阔未来的桥梁。”穆塔博巴期待这次峰会推动形成更多交流培训项目,为促进全球妇女可持续发展搭建新平台。
  吉尔吉斯斯坦妇女代表大会名誉委员贾米利亚·达夫列特巴耶娃说,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中国是倡导者,更是行动派。“我期待本次峰会能就新兴职业领域提出赋能女性发展的新方案,为各国妇女拓展实现自我价值的空间。”
担当
“为妇女事业发展汇聚应对挑战的合力”

  “提升妇女权利来之不易的成果正遭到损害。”在9月下旬召开的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妇会30周年高级别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各国必须清醒认识到,全球妇女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当前,妇女发展仍受到性别暴力、战争冲突、资源分配不均等传统问题困扰,极端气候灾害、性别数字鸿沟等新挑战也日益凸显。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教授玛丽亚德拉卢斯·埃尔南德斯说,世界需要以更大的决心与智慧应对妇女事业面临的挑战。她期待聆听习近平主席在此次峰会上就妇女发展问题提出新见解,相信峰会将“为促进性别平等、赋能全球女性开辟新前景”。
  阿拉伯妇女组织专家汉德·沙勒卡尼认为,在战乱冲突、公共卫生危机、人道主义灾难等挑战面前,妇女往往是弱势群体,也更容易成为受害者。她说,中国始终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事业,切实维护妇女与女童的基本权利与发展空间,为各国妇女应对风险挑战提供有力支持,“相信此次峰会将为妇女事业发展汇聚应对挑战的合力,创造更好的国际环境”。
  津巴布韦青年农民可持续发展协会首席执行官穆纳谢·沙瓦说,科技飞速进步给全球妇女事业带来新机遇,也带来新挑战,性别数字鸿沟、平台算法偏见等问题导致一些国家的女性在发展中“掉队”。“中国近期成立了全球数字赋能妇女发展交流合作中心,推动弥合性别数字鸿沟。期待这次峰会为在全球数字化进程中维护妇女权益提供更多保障,让技术进步真正转变为妇女的发展机遇。”
  9月初,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引发国际社会热烈反响与共鸣。在上合组织青年委员会成员塔季扬娜·谢里韦尔斯托娃看来,全球治理倡议倡导以人为本,坚持力求实效,对于团结各方力量保障女性权益、促进妇女参与治理和共同应对挑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谢里韦尔斯托娃说,期待北京全球妇女峰会探索在经济、科技和创业等领域支持女性的新机制,推动各方携手努力,加速行动,共建共享一个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书写美美与共的时代新篇 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生动实践系列述评之四   □ 新华社记者 邢拓 余俊杰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推进人类各种文明交流交融、互学互鉴,是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各国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必由之路。
  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今日之中国呈现一派生机盎然的文明气象,在世界文化激荡中岿然挺立,在与不同文明的相遇相知中交融互鉴,续写时代华章,奏响文明交响,推动共建美美与共的世界文明百花园。
  “我们要继续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书写不同历史文化、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平和睦和谐相处的璀璨篇章。”这是新征程上中国向世界发出的真诚呼吁。
沿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正确道路前进
  “当前,国际形势变乱交织,人类站在新的十字路口,迫切需要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
  2025年7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全球文明对话部长级会议的贺信中,再次为共创人类文明美好未来指引方向。
  真挚的话语里,蕴含着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深刻洞察。
  当今,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发生深刻变化,世界文化、人类文明的发展格局和演进态势也在经历调整和重塑。
  放眼世界,复杂矛盾叠加碰撞——
  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保护主义、孤立主义、民粹主义思潮不断抬头,文明冲突、文明优越等论调不时沉渣泛起,人类社会面临着思想割裂、文化纷争的共同威胁,人类文明站在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
  纵览寰宇,多元文明激荡不息——
  多样性是人类文明的魅力所在,更是世界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之源。在文明交流互鉴日益广泛的今天,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多样化持续推进,人们对促进共同发展、维护和平稳定、推动文明进步的渴望更加强烈,需求更加迫切。
  文明何往?中国何为?
  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新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和文化主体性,鲜明提出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
  2025年6月10日是首个联合国“文明对话国际日”。世界各地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以琴瑟和鸣连接世界,用文明对话增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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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第78届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中国提出的设立文明对话国际日决议。这一决议顺应了世界人民推动文明对话、促进人类进步的普遍愿望,得到国际社会热烈响应和广泛支持。
  相互尊重、和衷共济、和合共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正确道路。沿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正确道路坚定前行,以文明之光照亮发展振兴之路,以文明之力增益人类现代化探索,以文明之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份份植根中华文明土壤的中国倡议、中国方案,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注入强劲动力。
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
  中华文明是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文明,也是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而形成的文明。
  从历史走向未来,中华文明如何绵延不绝、辉光日新?在世界文化激荡中,中华文明如何站稳脚跟、勇立潮头?
  2025年国庆中秋假期,1634.3万人次出入境,较去年同期增长11.5%。从“感知中国”到“分享中国”,从“中国游”到“中国购”,越来越多的外国游客游历神州大地,感受中华文化。
  “中国游”的火热,正是中国文化自信不断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的生动写照。
  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不仅关系我国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定位,而且关系我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带着深沉的文化自信,高扬文化主体性,全民族创新创造活力涌流,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增强。
  专题片《习近平的文化情缘》8月在海外主流媒体落地播出,引发海外民众热议中国文化;《文明发展论——构建以发展为核心的新型文明观》智库报告9月面向全球发布,为“世界向何处去、人类怎么办”的世界之问提供有益启示……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更加有效发出中国声音,才能在国际话语竞争中赢得主动。
  迈上新征程,我们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努力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风靡世界,《哪吒之魔童闹海》登顶全球动画电影票房榜,潮玩“拉布布”在欧美市场掀起抢购潮……多个文化产品爆火出圈,中华文化出海正当时。
  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发表的文章指出,越来越多年轻人觉得中国很“酷”,中国的游戏等文化产品正在引领国际潮流。
  中华文脉需要薪火相传,也需要与时俱进。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深厚悠久的中华文明焕发新的时代光彩,展现出更为强大的旺盛生命力,中华文化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以更有活力的文明成就贡献世界。
奏响文明交流互鉴的和合乐章
  文明的繁盛、人类的进步,离不开文明交流、互学互鉴。中国向世界敞开怀抱,以文明互鉴丰富世界文明百花园,以文明交融推动人类文明共同进步。
  去年11月,“希腊人——从阿伽门农到亚历山大”展览亮相首都博物馆,数百件(套)珍贵文物远道而来,古希腊历史画卷徐徐展开;与此同时,“中国·唐——一个多元开放的朝代(7至10世纪)”展览在法国吉美国立亚洲艺术博物馆举办,三个月内超8万人次观展……
  两大展览相映生辉,映照出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璀璨华章。
  中华文明自古以开放包容闻名于世。今日之中国,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在“人类知识的总和”中博采众长,中华文明展现大格局大气象。
  “面对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国际形势,我们要大力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同各国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招待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郑重宣示让世界看到一个负责任大国的笃行与担当。
  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文明,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为世界文明发展贡献独特智慧。中国坚定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一边,大力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落实四大全球倡议,为各国共同发展繁荣注入文明力量。
  山东曲阜,尼山之下,圣水湖荡漾着粼粼波光,映照在第十一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的会场。来自70余个国家的560余位嘉宾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不同文明和谐共处、和合共生之道,思想的火花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自2010年创办以来,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已发展成为涵盖多领域的人文综合论坛,架设起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桥梁。
  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交流互鉴,文明才能充满生命力;只有开放包容,各国才能互利共赢。
  搭建良渚论坛、世界中国学大会·上海论坛、世界古典学大会等交流对话平台,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携手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金砖机制、上合组织行稳致远,完善中非合作论坛、中国-拉共体论坛、中阿合作论坛等多边合作框架……中国推动不同文明和谐共处,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
  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中华文明与世界各国文明在交流中增进理解、在互鉴中彼此成就,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道上阔步前进,让世界文明百花园更加绚烂多彩。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 推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董凡超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审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举措,听取最高检机关重点督办任务三季度落实情况报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加强调研论证,广泛凝聚共识,高质量做好“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抓好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落实。科学合理选调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学习培训。充分发挥最高检机关党校作用,坚持党校姓党、坚持党校初心,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能、职业道德素养。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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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问题整治常态化,健全经常性发现和解决问题机制,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持续破解作风建设顽瘴痼疾。坚持制度执行常态化,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全流程闭环机制,确保制度落实落地、机制运行见效。坚持担当实干常态化,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以优良作风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检机关紧扣“实”字抓落实,今年以来各项重点督办任务进展良好。四季度是全年工作收官冲刺的关键阶段,也是新一年工作谋篇蓄势的关键时期。要对各项重点任务心中有数、手上有招,咬定全年工作目标,增强抓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提升工作质效,加强统筹、加快节奏、压茬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条线工作,提前谋划明年工作思路、梳理重点任务、提出务实举措,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与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举行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上强调 加强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 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董凡超 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举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通报上年度会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围绕最高检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开展专题会商。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
  去年10月,最高检党组与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围绕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举行专题会商。最高检党组自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问题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在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下,最高检机关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做实高质效办案,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结合上年度专题会商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勇强调,会商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关键要持续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会商问题整改落实机制,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面从严治检重在治权,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是从严治权的关键所在,必须坚持不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最高检党组将持续巩固深化整改落实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不懈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坚持不懈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不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坚持不懈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围绕本次会商主题,最高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炤代表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通报当前最高检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和监督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提出指导意见。
  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老干部工作特别是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加强最高检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方面,是做好最高检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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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最高检党组围绕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最高检领导童建明、葛晓燕、张雪樵、宫鸣、苗生明、滕继国分别发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最高检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世界第一高桥安装上了“法治护栏”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罗思贤
  
  9月28日,横跨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与安顺市关岭自治县的世界第一高桥——花江峡谷大桥正式通车,天堑变通途。同日,“贞爱·珍稀”检察工作站在花江峡谷大桥核心区域同步落地。这标志着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将法治服务阵地前移至发展最前沿,以专业的法治力量为“桥旅融合”的创新实践保驾护航,与大桥的钢铁脊梁共同撑起区域发展的新坐标。
  花江峡谷大桥的通车,不仅是一项工程奇迹的落成,更意味着一条新的交通动脉、一个潜力巨大的经济枢纽和一处备受瞩目的旅游地标正式诞生。其战略意义深远,必将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的深刻变革。随着大桥的通车,游客量的爆发式增长、新兴业态的快速集聚将成为必然趋势,这也对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经营秩序等领域的法治保障提出了更为迫切和多元的需求。
  服务保障好这一“国之重器”,是检察机关融入大局、服务发展的应尽之责。贞丰县检察院设立“贞爱·珍稀”检察工作站,将法治服务端口前移,直面需求、快速响应、精准保障,旨在为大桥的安全运营和区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后盾。
  为确保检察护航工作精准高效、有的放矢,贞丰县检察院精心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将工作站作为一线指挥与服务核心枢纽,统筹打出法治组合拳,全方位保障桥旅融合发展。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工作站的首要任务便是聚焦安全稳定,筑牢大桥及周边的“平安防线”。早在建设阶段,贞丰县检察院便未雨绸缪,提前介入。针对盗窃特种钢材、电缆等犯罪行为,引导侦查机关快侦快办,成功起诉8件10人,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同时,依法办理工程领域职务犯罪3件3人,确保项目建设的廉洁与安全。如今大桥进入运营阶段,检察机关将依托工作站扎根一线的优势,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对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实施动态监督,及时预警、及时处置,让每一位游客来得安心、游得舒心。
  花江峡谷不仅有壮丽的自然风光,更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建设期间,检察机关就已亮出公益诉讼之剑,成功整治了影响生态环境和工程安全的7个问题,为“天堑变通途”扫清了法治障碍。随着大桥通车,沿线的摩崖石刻、古铁索桥等历史遗迹迎来新机遇,检察力量将继续聚焦生态保护与人文传承,坚决守住区域发展的生态与人文底线,以工作站作为峡谷生态环境与人文遗产保护的“前哨观察点”,利用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对非法捕捞、破坏文物等行为进行动态监控与及时干预,确保“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和谐共生。
  优良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生产力,工作站将主动为桥旅融合区域的各类市场主体注入“法治动能”。挂牌当日,检察官便为周边多家民宿、餐饮企业提供了首轮“法治体检”,现场答疑解惑。未来,工作站将依托云渡服务区等关键节点,延伸检察服务触点,构建覆盖景区的法治服务网络,为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与服务,通过促成和解、支持起诉等多元化方式帮助处理消费纠纷;同时,严厉打击欺客宰客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努力将工作站打造为涉旅企业和游客信赖的“法治加油站”。
  工作站的设立,标志着贞丰检察服务从“临时摆摊”升级为“扎根驻点”的常态化服务。一方面,工作站将推动与文旅、市场监管、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和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景区、进村寨”活动,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引导群众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在大桥通车仪式现场,检察官们已迅速投入角色,为首批游客提供法律服务。
  “大桥的通车和检察工作站的设立,对我们而言,既是荣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贞丰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成刚在“贞爱·珍稀”检察工作站揭牌仪式上郑重表示,“这个工作站不仅是一个办公地点,更是我们贴近群众、服务发展、司法为民的公开承诺。我们将以此为基石,不断探索完善服务保障桥旅融合的新模式、新路径,为将花江峡谷大桥打造成为‘平安、绿色、繁荣’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贡献检察力量。”
断事解纷 “群英”荟萃 仙游县度尾镇搭建共建共治共享平台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杨建辉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度尾镇剑山村的村民胡某与杨某因田地划分问题产生矛盾,向“群英断事会”求助。包村干部紧急在“群英库”下发调解任务,接单的“群英”成员兵分两路,通过“背靠背”调解,让双方当事人重回“群英断事间”,“面对面”握手言和。
  针对农村邻里土地纠纷较多、诉求复杂,村居调处力量不足、方式不多等问题,度尾镇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推出“群英断事会”工作法,把群众请上“评判席”,搭建“干部不再当判官、群众是非群英断”的共建共治共享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选育“善断”骨干
  要建立“群英断事会”,首先就得选育“善断”骨干。度尾镇探索“选人、定责、聚力”的方法,着力解决队伍人员不足、权责不清和成效不佳的问题。
  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度尾镇通过村民推荐、村“两委”研究、镇聘任的方式,从“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乡贤能人等群防群治力量中选配出能断是非、善解矛盾的“群英”,成立“群英断事会”。目前,全镇镇村两级共成立21个“群英断事会”,成员251人。
  同时,度尾镇出台“群英断事会”工作制度,明确每月工作例会制度以及复杂矛盾纠纷调处、信访事项评理、公共事务评议等工作职责,利用“群英断事会”成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引导“群英”当好镇村法治宣传组织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传递员。
  为凝聚解纷合力,度尾镇充分挖掘并整合保险、合同、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等领域人才资源,吸纳精干力量并入“群英库”,依托镇级综治中心,实行常驻、轮驻、随驻,确保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由专业领域的“群英”来解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效公正解决纠纷的多元化需求。
强化“共断”效能
  度尾镇的北部与西苑乡相连,村民交流来往密切。今年5月,西苑乡西苑村的村民戴某某向度尾镇“群英断事会”反映,希望能调解他与度尾镇后埔村村民林某某等人的山林地权属争议纠纷,度尾镇第一时间从“群英库”中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熟悉两地村情的5名成员组成调查小队,对该纠纷进行处置。
  在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调解员张文胜与其他4名队友一起到实地察看,发现争议的山林地位于西苑村与后埔村之间。
  戴某某提供的相关材料表明,该片山林地权属归其个人所有,但他却无法提供具有法律依据的林权证明。而据后埔村村委会介绍,该片林地是村干部在巡山时发现的,并长期处于荒废状态,便将山林地承包给林某某等人。
  鉴于此,调查小队多次深入村庄角落,走访两村老人、老干部,同时向县林业部门核实了戴某某提供的材料,确认该片山林地权属归戴某某所有。
  梳清理顺争议焦点后,张文胜与队员共同开展“背对背”调解、“面对面”协商,从乡邻情谊、平衡权益等方面进行释法析理、耐心开导,最终促成几名当事人握手言和,签署调解协议书。
  针对疑难复杂问题,度尾镇会从“群英库”中选出5位对当事人有影响力的成员组成调查小队,分组上门沟通,判断“是非”。找到“症结”所在后,调查小队会邀请矛盾双方在“群英断事间”面对面沟通交流,寻求双方意见平衡点。
  “我们还将‘群英’作为‘县镇村警民’五级联动中的关键一环,邀请他们参与‘一日一研判,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评’工作,强化‘共断’效能。”度尾镇政法委员王毓清介绍说。
  2023年以来,度尾镇“群英断事会”参与化解矛盾295件、化解率达98.9%,成功化解历年信访积案32件。
  针对基层监督力量不够、能力不足等问题,度尾镇还选聘部分“群英”兼任村级廉情监督员,着重收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基层干部履职情况,逐渐形成群众“知廉”、干部“守廉”、氛围“清廉”的良好局面。
激发“想断”活力
  要想马儿跑,得喂马儿草。为调动更多“群英”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的积极性,度尾镇先后出台14条激励措施,从精神上、物质上多维度构建激励体系,激活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
  在荣誉激励方面,度尾镇每季度组织一次“群英”经验交流会,每半年组织一次表彰会评选优秀“群英”。截至目前,度尾镇先后评先评优“群英”成员78人。
  “优秀‘群英’成员在发展党员、村(社区)后备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军等方面也将被优先举荐。”王毓清说。
  在物质奖励方面,度尾镇为优秀“群英”提供卫生费、医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大病统筹保险报销等多项补助,并设立专项资金,对调解成功的“群英会”成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同时,协调金融机构向优秀“群英”提供更高的贷款额度和更优惠的利率,更好地支持他们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2023年,“群英断事会”工作法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入选了福建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下一步,我们还将不断完善‘群英断事会’工作法并在全县推广,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建设平安和美仙游。”仙游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马井法庭“多元共治”化解纠纷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近年来,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马井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调解资源,联动部门力量,形成“基层解纷共同体”,进一步将调解力量下沉、解纷关口前移,努力筑牢平安防线,绘就乡村和谐图景。
  据了解,马井法庭位置偏远,辖区村落较为分散,但人口数量较多。法庭配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各1名,书记员2名,每年受理案件数量位于萧县法院前列,今年以来,已受理民事案件693件、执行案件215件。
  “一方面法庭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司法资源相对有限,一方面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往往难以做到案结事了。从实践看,‘末端诉讼’远不如‘源头预防’治本,因此我们实行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式多元解纷模式,精心打造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调解专家团’开展诉前调解。”马井法庭庭长谢晓平说。
  据了解,该团队不仅包含法官、法官助理,还广泛吸纳威望高、口碑好的退休干部、乡贤能人、资深人民调解员以及熟悉地方民情的法律工作者,由法官团队提供精准法律指导和专业支持,乡贤调解员发挥“熟门熟路熟人情”优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村民马某在为被告唐某指定地点卸货过程中,不幸摔伤致右腿骨折,产生较大的医疗费用。唐某虽然支付了部分住院费,但是对后续治疗、误工等赔偿款拒绝支付,双方针锋相对。
  调解员并未急于评判,而是多次分别约谈双方,一方面耐心向马某分析诉讼风险和执行难度,另一方面引导唐某换位思考马某的伤痛与困境,唤起其愧疚感和责任感。经过数轮细致、充满人情味的沟通,终于促成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唐某现场支付剩余赔偿款。
  不仅要请进来,还要走出去。马井法庭突破法庭围墙的局限,搭建多元协作平台,与镇党委、政府以及辖区各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劳动保障所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络协作机制。一旦遇到复杂、敏感或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矛盾纠纷,法庭会迅速启动联动程序,汇聚各方力量和信息,形成合力攻坚克难。
  在一起赡养纠纷中,年近百岁的李某因两个女儿对其赡养问题互相推诿,生活无着落,无奈诉至法庭。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情绪易激动,且案件涉及家庭伦理亲情,简单判决可能引发更激烈冲突,法庭遂第一时间联系老人所在村委会和司法所通报情况。
  随后,主审法官与村干部一同上门,多次组织当事人面对面协调、背靠背调解,法理情并用,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讲清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唤起女儿的亲情和责任意识。在法庭主导下,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调解,最终成功促成了各方都认可的赡养协议。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前端预防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马井法庭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利用赶集日、节假日等人员密集时段,在超市门口、田间地头、村民广场等地搭建流动法律咨询台,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答乡亲们关心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热点问题。
  “普法不是走过场,而是要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谢晓平说,法庭干警会深入乡村走访,收集群众困惑的法律问题,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
  针对走访中发现的涉农合同签约不规范等问题,马井法庭专门开设“涉农合同风险防范与陷阱规避”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结合本地土地流转、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等典型案例进行深度解析,帮助种粮大户、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有效防范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通过专家团调解和多部门联动调解,马井法庭有效遏制了诉讼量增长的趋势。近一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同比提升10%。今年前8个月,近四成案件通过诉前化解,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11%。
梅州检察“快实宣”三维发力解民忧 □ 本报记者   邓君
□ 本报通讯员 张伟
  
  基层稳则天下安,民心顺则治理兴。如何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解决在基层,让公平正义浸润民心?广东梅州检察机关以“检察融入综治中心”为突破口,创新打造“快调快结、实招实策、宣法宣情”三维工作法,用法治力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在客乡大地勾勒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活图景。
  今年以来,梅州“检察蓝”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基层检察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全覆盖,累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73件219次,成为护航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
快调快结 “一站式”合力破僵局
  “检察官同志,高铁建设要征用我家自留山,可邻居老理说地界不对,补偿款该归他!”今年4月,蕉岭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内,文福镇村民清叔攥着一本泛黄卷边的林权证颤抖地说。
  梅州检察机关依托综治中心“多元调解”平台,打通“一站式”服务通道,以高效响应解群众燃眉之急,让公平正义不迟到、不缺席。
  承办检察官接过这本1983年核发的林权证,一眼便发现症结——“四址”栏仅标注“东至某山、西至某岭”,无具体坐标、无明显标志物。高铁征地公告的张贴,让这本“模糊林权证”成了祖辈相邻而居两家人的矛盾导火索。
  “你看山上那土坑,是我爸当年挖的地界!”“那片毛竹是我爷爷种的,不是我的地能让他种几十年?”此前镇政府组织的三次调解中,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补偿款发放搁置,高铁项目前期推进也受到影响。
  “高铁项目关乎民生发展,不能等;邻里情谊延续几代,不能断。”承办检察官当即联系镇综治中心,次日清晨便联合综治干部、村民代表赶赴现场调解。
  眼看双方刚到林地就争执再起,检察官迅速采取“背靠背”沟通:对清叔,摆事实讲法律,点明“划界村干部已过世无旁证,打官司证据不足”;对老理,从情理入手,劝导“打官司耗时耗力,赢了官司丢了情分,得不偿失”。
  近3小时不间断疏导后,两人情绪渐平。针对双方在补偿款分成上的分歧,检察官拿出征地红线图与无人机航拍的林地现状,结合实际种植面积提出“四六分”的方案,又劝道:“都是乡里乡亲,少争点补偿,多留份情谊,以后互相帮衬比啥都强。”
  最终,两人握手达成一致,这场僵持半年的纠纷,在“检察+综治”合力下,当天便成功化解。
实招实策 刑事和解化积怨
  对矛盾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梅州检察机关不满足于“案结”,更追求“事了人和”。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探索的“一三四”刑事和解模式,以实打实的举措化解积怨,让剑拔弩张的邻里重归和睦。
  “他凭啥不经我同意就凿墙排水?脏水全灌进我家院子!”2024年9月,梅县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初见因邻里排水问题引发故意伤害案的纠纷双方时,王某甲依旧怒气难平。而住在高地的王某乙辩解:“我家积水排不出,只能凿洞排向地势低处,也是没办法!”
  矛盾始于2022年6月雨季:王某乙家因房屋地基四周高中间低积水严重,未与王某甲沟通便在屋前围墙底部凿洞排水。此后每逢大雨,污水裹挟落叶灌入王某甲家,致下水道频繁堵塞,两家从偶尔口角演变为“见面就吵”。
  2024年7月9日,王某甲回家时遇王某乙后欲与其理论,遭对方闭门回避。怒火中烧的他踹门而入,双方扭打致均受轻微伤。
  同年9月12日,案件移送梅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发现两人均不愿事态扩大,和解有空间,随即启动“一三四”刑事和解模式:先锚定和解意愿核心,再经“上门走访摸实情、内部审核严把关、联合综治促调解”三步走推进,最后以回访考察、公开听证等四项措施防止矛盾反弹。
  “排水问题不根治,和解就是‘表面文章’!”10月,办案团队进村核查后决定,以“解决排水问题”为调解关键。
  调解当天,检察官和村干部先聊两人儿时往事,缓和气氛后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同意通过铺设新管道的方式解决排水问题,王某甲赔偿王某乙的经济损失。
  今年3月,检察官回访看到,新管道已铺设完成,王某甲也将损坏的大门维修好并取得对方谅解。4月,该院对王某甲作出不起诉决定。据统计,梅县区检察院“一三四”模式推行以来,办理64宗刑事和解案件且无一反悔,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宣法宣情 “围屋听证”筑法基
  今年4月21日,大埔县青溪镇某村委会院内,一场“围屋听证”热闹举行——这是县检察院为一起妯娌故意伤害案举办的特殊听证会,除检察官、听证员、侦查人员外,村民代表与当事人亲属也受邀参与,让司法过程更接地气、更聚人心。
  基层矛盾升级,常源于“不懂法、认死理”。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将释法说理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把听证会场搬进乡村院落,用“家常话”讲清“法理情”,让法治理念与客家乡情相融,扎根民心。
  “要不是为了老宅分割,我不会跟嫂子动手……”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李某红低头哽咽。去年底因老宅分割争执,扭打中她失手致嫂子张某兰轻伤一级。
  案件移送后,检察官发现两人无深仇大恨有和解可能,遂一边释法“财产分割要守法律、讲情理”,一边请双方丈夫与村干部协助劝导。最终,李某红赔偿医疗费,张某兰出具谅解书。
  为让更多村民领悟“家和万事兴”,检察院将听证会场设在犯罪嫌疑人家门口。会上,检察官结合客家“敦亲睦邻”传统,用方言普法,侦查人员补充案情后,听证员询问悔意。最终,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
  “这场听证会既解了她们的矛盾,也给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村民代表张大爷感慨。承办检察官表示,大埔县检察院还定期“进村普法”,用身边案例宣讲法律,将矛盾化解在萌芽。
  从“快调快结”破林权证纠纷,到刑事和解化排水积怨,再到“围屋听证”解妯娌矛盾,梅州检察机关以“检察融入综治中心”为抓手,用“快、实、宣”三维路径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每一次矛盾化解、每一段关系修复,都是“检察蓝”守护民生福祉的生动实践。
“肖明白”“庞会长”和“居妈妈” 社区居民的“幸福三宝” 图① 网红老庞在直播间讲法。
本报记者 刘中全 摄
图② “肖明白”(左)在幸福乡综治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图③ 居妈妈(右)在幸福乡综治中心接待辖区的来访群众。
幸福乡综治中心提供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有这么一片特殊的区域,这里廉租房和公租房集中分布,早些年矛盾纠纷和各类突发情况曾是社区治理的老大难问题。
  “回迁户、低保户、精神病患者、刑释人员、残疾人等群体主要集中在惠民佳苑,近年来,在综合治理下,情况已经根本性好转,这都要得益于我们的‘幸福三宝’。”长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姚健说。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前往幸福乡综治中心,见到了为幸福乡带来巨大变化的“幸福三宝”——百姓口中的“肖明白”“庞会长”和“居妈妈”。
  肖树林:“大明白”用专业解开陈年“疙瘩”
  “只要诉求合理,我一定办到底,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这是“肖明白”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肖明白”,本名肖树林,2015年从省政府信访督查专员(副厅级)岗位退休,有着30余年信访工作的丰富经验,退休后的肖树林来到幸福乡综治中心做起了法律顾问兼矛盾调解员。
  而“肖明白”的故事,要从2016年说起。
  那年冬天,辖区某屯的王某和刘某,加起来快170岁的两位老汉,互相搀扶着来到综治中心。刚进屋,两人心中都是不满,扯着大嗓门抢着开口——他们要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遗留的树木补偿问题讨个说法。
  “这俩老汉是综治中心的常客,每周都得来我们这儿唠半天。他俩这事儿时间跨度长,还牵扯了好几个部门,大家都觉得难办。”肖树林回忆。
  面对情绪激动的两位老汉,肖树林先为他们倒上热茶暖身,又耐心地倾听两人的诉求。安抚两位老汉情绪的同时,肖树林迅速联合信访办、农业办和村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调查组。先后5次前往村委会,找到当年的村干部和相关人员核实情况,3次奔赴林业部门咨询政策。
  最终140万元补偿款发放到位的那天,两位老汉眼里满是感动,不住地向肖树林道谢。
  从那以后,来找肖树林解决纠纷的居民越来越多。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综治中心有个“大明白”,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找上门来,肖树林也耐心倾听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用他扎实的法律知识为百姓解纠纷、化矛盾。
  “老百姓来找我们,是信任我们。我们不能让他们抱着希望来,带着失望走。”肖树林说,在综治中心这些年,他最骄傲的不是解决了多少难题,而是看到居民怒气冲冲来,脸带笑意满意而归的样子。
  从肖树林退休至今,累计解决信访问题1000余件,累计帮助上万人。
  庞文双:红色理论“宣讲员”用信仰化解思想“难题”
  在综治中心办公楼的二楼,有一间特殊的办公室,除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整齐摆放的书籍报刊外,还有手机支架、麦克风、补光灯等等直播设备。这里就是长春市南关区老干部志愿者协会会长庞文双的“老庞直播间”。
  这个直播间没有才艺表演、不聊天、不带货,点进直播间,今年70多岁的庞文双戴着厚厚的眼镜,一枚党徽在胸前熠熠生辉。
  说起他来到综治中心的缘由,庞文双向记者讲起了那段过往。
  幸福乡地处城乡接合部,南关区尚有土地的两个村都在该乡。经常大拆大建、人员大出大进,所有村民都面临着利益大调整,社会矛盾日渐凸显。“矛盾的背后都和思想有关,而信仰是防范、化解矛盾的最好良方。”为此,庞文双结合自身40余年的工作经历,主动请缨,承担起了基层理论宣讲的任务。他在线下为村民、居民和各行各业的各类人员宣讲党的政策、红色故事、涉及百姓日常生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把抽象的理论形象化、深奥的理论通俗化、复杂的理论简单化、严肃的理论生动化、共性的理论个性化,让大家听得了、听得好、记得住。
  年过八旬、腿脚不便的老冯,上午在村里听了一个多小时,下午又拄着拐杖出现在了隔壁村“庞会长”的课堂上。庞文双很诧异,老冯却笑着回答:“你讲得太好了,我没听够,就跟过来了。”
  为了方便更多人随时学习和观看,庞文双还把宣讲内容录制成短视频,上传到网络平台。在幸福乡的支持下,他创立了“老庞直播间”,通过直播的方式将党的政策、红色故事、法律法规等内容传递给更多群众。几分钟的短视频就能让群众在茶余饭后轻松掌握政策要点,了解法律法规。可这短短的几分钟,对于庞文双来说,却是堆积如山的手写稿和一个个挑灯奋战的夜晚。岁数大了用不懂智能设备、学不会打字、长时间的写稿让他的眼疾愈发严重,但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前进的步伐。
  “庞会长,您今天讲的抗日战士,就是我的父亲……”前不久,庞文双在抖音后台收到了这样一条留言,原来这位网友的父亲曾是抗战老兵,对于庞文双讲到其父亲的故事感到格外激动。
  退休10年以来,庞文双累计宣讲超过200场,线下受众突破两万人次,线上制作的320余条党史故事短视频,在各个平台的浏览量累计达4000万人次。
  “只要我身体条件允许,我会一直讲下去。”庞文双坚定地说。
  居红蕊:“贴心人”用爱心温暖困境“心防”
  “大爷大娘,咱们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为了这点事儿伤了和气多不值当呀!”说话的是惠民佳苑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综治中心副主任的居红蕊。提起居红蕊,居民们都会亲切地叫她“居妈妈”。因为她不仅是社区治理的“领头人”,更是居民们排忧解难的“贴心人”。
  社区里的李大爷和张大娘曾因为楼道杂物堆放闹得不可开交。李大爷习惯把旧物件堆在楼道,觉得“以后说不定能用得上”。张大娘却认为楼道是公共区域,堆杂物既影响通行又有安全隐患。两人互不相让,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变得紧张起来。
  居红蕊得知后,把两位老人请到综治中心的“居妈妈谈心室”,分别倾听两人的想法,耐心地和两位老人沟通。最终,居红蕊提议在社区闲置库房给李大爷划分一块存放区,同时组织志愿者定期清理楼道。这个方案让两位老人都满意,他们握手言和,楼道又恢复了整洁,邻里关系也重归和睦。
  有着31年社区工作经验的居红蕊对于调解邻里矛盾驾轻就熟,特别是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深得社区居民的信赖。
  社区有一个孤儿小康(化名),小康的养父母突然离世后,留下她一个人生活,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居红蕊走访时得知情况后,心里很不是滋味:“这孩子太可怜了,我得帮她。”
  在得到爱人的支持后,居红蕊毅然拿出大部分工资资助给小康,帮助其改善生活、继续读书上学,自己只留下维持自家开销的钱。
  为了帮助小康顺利完成学业,居红蕊与小康的亲戚邻居积极沟通,同时向乡政府求助,让小康成为帮扶对象。同时,制定一份涉及多方面的成长计划,全面提升小康的综合素质。在居红蕊的不懈努力下,小康的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在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后,她逐渐变得开朗自信,开始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着爱与希望。“是‘居妈妈’给我新生,我也要像她一样,帮助更多的人。”小康说。
  从调解邻里矛盾到帮扶困难群众,从处理突发事件到推动社区发展,居红蕊用真心换真心,成了居民们最信赖的“居妈妈”。她总是说:“居民的事就是我的事,只要大家能过得舒心,我做什么都值得。”在她的努力下,社区为辖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00余个,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消除安全隐患50余条……
  在幸福乡综治中心里,“幸福三宝”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肖明白”用法律守护公平正义,“庞会长”用理论凝聚思想共识,“居妈妈”用爱心传递温暖关怀。
  作为基层治理的践行者,他们或许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在平凡的岗位上,用专业、信仰与爱心,守护着辖区居民的“人间烟火”与“幸福星辰”,为幸福乡的和谐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幸福力量”。
陈少峻:代码是他守护高原平安的利刃   □ 本报记者 徐鹏
  
  陈少峻,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今年34岁,从警10年,历经法医实验室、抗震救灾现场、反诈战场与扫黑一线等岗位。他将科技力量融入高原守望的岁月,成为新时代“科技兴警”战略在基层的生动注脚。他先后荣获公安部“双十计划”创新奖、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三等奖、“智慧公安我先行”全国优秀奖等荣誉,被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被青海省总工会授予“技术状元”称号,是青海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的骨干力量。
警营“爱迪生”:实战场上验真金
  2014年,陈少峻怀揣理想走进海东市公安局法医实验室。
  3间办公室、5台老旧仪器、堆积如山的纸质报告,是陈少峻从警的起点。从毒物分析到仪器校准,从样品前处理到数据解读,陈少峻工整记录下每一个细节。正是这份认真与细致,让他迅速成长为实验室的中流砥柱。为搞清一个数据偏差,他连查3天文献,直接请教省公安厅专家;为研发“智慧实验室管理系统”,他画了5版流程表,连续通宵调试算法。系统最终实现检材扫码录入、报告自动生成、电子归档提醒,文书效率提升70%,错误率降为零,获公安部“双十计划”创新奖。
  2022年,在一起命案现场,陈少峻发现血液检测需24小时才能出结果,果断提出:“要做就做便携设备,3分钟现场出结果!”没有模板,就查阅国内外文献;没有经验,就上百次试验改进。半年后,“手持式碳氧血红蛋白检测仪”研制成功,一滴血、3分钟,结果立现。该设备在一起煤气中毒案中首战告捷,为案件侦破争取关键时间,获“智慧公安我先行”全国优秀奖。陈少峻也被战友们亲切称为警营“爱迪生”。
  10年间,陈少峻累计出具鉴定报告4235份,无一出错,无一投诉。他带领海东代表队三届蝉联全省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个人两夺一等奖。
  令人惊喜的是,这位“理化专家”带领团队跨界出战青海省网络安全竞赛,破解多个攻防难题,荣获团体二等奖。评委好奇:“搞刑事技术的,怎么网络安全也在行?”他笑答:“技术都是相通的,关键在于保持学习心态。”
平安“守护人”:万家灯火在心间
  2023年12月18日,积石山6.2级地震突发,青海多地受灾严重。陈少峻第一时间随救援队奔赴灾区。
  寒风刺骨,余震不断。安置点内,数据统计混乱,物资发放全凭经验。帐篷里,陈少峻借应急电源微光敲代码,手指冻僵就呵气搓揉,眼睛酸涩就用冷水洗脸。白天,他穿梭各安置点收集需求;夜晚,他通宵修改代码。工作人员一句“表格太复杂,老年人看不懂”,他连夜优化界面;救援队员反映“无法实时掌握人员变化”,他立刻增加动态同步功能。
  3天鏖战,“人房一体化平台”和“安置登记小程序”上线,覆盖305个行政村、8万余条数据,实现人房精准绑定、物资实时同步。系统高效支撑药品投送126箱、棉被800套,避免两处安置点二次灾害,获海东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极端条件下,科技不再是冰冷的数据,而是连接生命与希望的桥梁,上述平台和程序被纳入灾后重建综合管理平台。
  2024年3月,海东市民王女士接到一通AI反诈电话,及时避免两万元损失。电话另一端是陈少峻研发的反诈预警自动推送系统。
  2023年,在办理“赵某帮信案”时,陈少峻敏锐意识到“反诈要靠防”,于是带领团队梳理近5年电诈案例,总结出“冒充公检法”“刷单返利”等12类诈骗手法特征。团队连续工作36小时,反复测试算法上百次。最终,两套系统落地应用:AI电话机器人模拟真人语音,及时劝阻潜在受害人;“两卡”风险核验系统嵌入银行网点,群众办卡扫码即可识别风险。系统预警准确率超95%,覆盖1696个银行网点,拦截异常办卡1.9万次,发送反诈提示56万次。
创新“播种人”:科技田间育新芽
  扫黑除恶战场上,陈少峻研发的“智能管控平台”整合127名涉黑涉恶人员轨迹、社交、消费等数据,借助“獬豸大模型”分析能力,实现风险实时预警。系统曾通过分析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的消费和社交变化,提前预警其再犯罪风险,民警及时介入,避免一起恶性案件。2023年夏,该系统监测到3名涉黑人员同住酒店且频繁通话,立即报警,民警迅速制止其预谋的敲诈勒索行为。据统计,平台运行以来,生成轨迹记录3200余条,推送预警48次,成功预防3起团伙复联事件。老民警感慨:“过去靠人工记、本子查,现在数据自动分析,效率提高好几倍。”
  系统好不好,关键看一线反馈。科技的价值,就是要解决实战难题。如今,“智能管控平台”已成为民警离不开的“好帮手”。
  2024年5月,审讯室里,民警正借助“‘智眸’微表情测谎软件”分析犯罪嫌疑人面部微表情。这是陈少峻的新成果,通过摄像头捕捉瞳孔、嘴角、眉部等微变化,结合心理学模型,辅助判断陈述真实性。软件已辅助审讯500余次,破获案件32起,入选全国刑侦“百优创新”,获比武决赛第20名。
  从警10年,陈少峻辗转湖南、云南、北京等地办案,分析过2.8亿元资金流水,核查157万条银行记录,却始终保有赤子热忱。2018年冬,为提取一枚模糊指纹,他冒着零下20摄氏度严寒,徒步两个多小时进山村,在案发现场勘查一周,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
  在陈少峻的带动下,海东市公安局形成了“学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年轻民警研发的“智慧交通管理系统”“流动人口管理平台”等一批实用系统相继落地。民警柳嘉敏说:“陈主任是我们的榜样,他让我们看到科技在公安工作中的巨大潜力。”
刘怀锦:秦岭南麓的法治“播种者”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程遥
  
  “刘律师讲得明白,咱听得懂!”这是陕西省山阳县当地群众在听完江苏广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怀锦普法课后,给予的最质朴的赞誉。
  2024年9月,刘怀锦报名参加司法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从江苏宿迁只身奔赴千里之外——秦岭南麓的陕西省山阳县,开启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山阳县踞守秦岭南麓,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土石山区县。全县辖18个镇(街道),人口46万,法律专业服务资源紧缺。初抵目的地,恰逢当地司法局开展开学季“法律进校园”活动。刘怀锦放下行囊就投身其中,连续参与3场校园普法,向青少年宣讲法律知识。
  在某中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上,刘怀锦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课后,15岁学生金某悄悄询问:“主动投案真能获宽大处理吗?”原来金某曾参与抢劫未成年人。在刘怀锦的耐心引导下,金某逐渐向他吐露了事情的经过。刘怀锦听完后当即动员其投案自首,并承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最终金某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依法获得从宽处理。
  法治宣传是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关键路径。刘怀锦为自己定下目标:在履行法援职责的同时,深入乡村播撒法治种子。短短几个月,他的足迹已遍及全县18个乡镇(街道)。
  针对农村留守群体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刘怀锦精心选取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条款,用质朴乡音结合本地典型案例深入浅出讲解。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部队及广场普法20余次,解答咨询38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68件,举办法治讲座8场。
  法律援助作为刘怀锦践行“1+1”行动的核心使命,面对纷至沓来的求助者,他始终秉持“应援尽援、优质高效”原则,为每位受援人擎起法律保护伞。
  山阳县丰东新区居民叶某青、王闫乡村民李某荣与马某,2023年2月至7月在丹宁高速高坝段从事桩基劳务,被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拖欠了上万元的工资。多次讨薪未果后,3人于今年2月3日持法律援助联系卡求助。刘怀锦研判案情后建议:“暂缓诉讼,优先调解;若调解无果,再起诉不迟。”他5次翻山越岭赴建筑公司协调,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阐明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分期支付协议,今年7月底前全部履行完毕。
  拿到血汗钱的叶某青等人紧握刘怀锦的手:“刘律师,没您帮忙,这钱不知要等到哪年哪月!”
  这一年来,刘怀锦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9件,涵盖农民工讨薪、工伤索赔、交通事故赔偿、家暴维权、未成年人保护等多类民生案件。每起案件他都倾注全力:细阅卷宗、耐心倾听、实地取证、字斟句酌撰写文书,以行动诠释法律援助“扶弱助困、维护公正”的宗旨,成为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守护者。
  山阳县民间纠纷频发,尤以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山林土地争议为甚。刘怀锦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与中立角色,深度参与基层矛盾调解。他与司法所、调委会紧密协作,研判复杂纠纷;调解中善融法、理、情,既阐明法律刚性,也尊重乡规民约,探寻利益平衡点,促成双方互谅互让。
  一年间,刘怀锦成功调解纠纷百余起,将大量矛盾消弭于萌芽、化解于诉前,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筑牢基层和谐基石。
  在这片崇山峻岭间,刘怀锦克服水土不服、方言障碍、饮食差异与人际磨合等重重挑战,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他以专业与热忱,书写着东部律师对西部法治建设的深情厚谊,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的广阔天地里,踏出坚实而温暖的足迹。
  
  图为刘怀锦在学校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
  宿迁市司法局供图  
警惕伸向孩子们的电诈“黑手”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李天阳 梁瀚伟
  
  “点击就送限量皮肤”“明星发福利,扫码进群领签名照”……当你沉浸在游戏世界的喜悦中,或深夜刷着偶像的最新动态,这些看似“量身定制”的福利信息,是否也曾悄然出现在屏幕前?许多未成年人信以为真点开链接,却不知正一步步踏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如今,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尤其瞄准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较弱的未成年人。骗子利用孩子们喜爱游戏、追逐明星、信任权威的心理,以“免费福利”“低价优惠”“明星互动”等话术,诱骗他们操作家长手机转账,甚至骗取个人信息、人脸影像等敏感数据,造成深远危害。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及家长应当时刻保持警惕,牢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一旦发现受骗,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相关平台方也应加强内容审核与风险提示,多方携手,共筑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坚实防线。
“免费皮肤”背后藏陷阱
  自称“游戏大神”的未成年主播徐某,常在平台直播热门游戏,吸引了不少小“粉丝”。他看准了小“粉丝”对游戏皮肤和装备的渴望,便开始编造谎言,发布“充值返利”“免费领皮肤”等虚假广告。
  未成年人郝某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出于对“大神”的信任,他多次按对方指示,用家长手机扫码支付所谓“押金”“验证费”,累计被骗11万余元。直到家长发现账户异常,这场骗局才被揭穿。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作案时未成年,且认罪悔罪、积极退赔,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类骗局往往利用未成年人对游戏充值、虚拟物品的心理渴求,实施精准诈骗。”怀柔法院法官指出,犯罪分子多选择在游戏社区、直播平台、短视频评论区等未成年人聚集地投放引流信息,以“免费福利”为诱饵,实际一步步引导其进行转账操作。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监督,非必要不告知孩子支付密码,并对大额支付开启验证机制。同时,也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明确告知“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轻信网络陌生人发来的优惠信息。
“明星助理”发福利实为骗局
  随着“粉丝”经济快速发展,这一群体也成为电诈高发领域。2021年2月至11月,孙某等6人通过购买二手手机、流量卡及虚假明星QQ账号,组建多个“明星粉丝福利群”,在短视频平台、明星超话、粉丝论坛中发布“明星发福利”“扫码领签名照”等虚假信息,吸引大量未成年人加入。一旦有未成年人进群,孙某等人便扮演“明星助理”或“客服”,以“认证家长身份”“补交手续费”“保证金”等话术,诱骗受害者使用家长手机扫码转账。为逃避打击,将赃款通过多层转账、兑换成虚拟货币等方式洗白。孙某等人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诈骗他人财产高达400余万元,受害者遍布多个省份。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另有4人明知系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资金,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等6人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余4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这类骗局不仅利用未成年人追星心理,更通过伪造明星语音、假造活动海报、组建“氛围组”成员互相配合等方式增强可信度,令人防不胜防。犯罪分子往往选择深夜或周末等家长监管较松时段作案,甚至通过视频电话远程操控未成年人操作手机,犯罪手段隐蔽、欺骗性极强。
  为此,法官建议,家长应加强对子女的反诈骗教育,提醒其理性追星,不轻信所谓“明星福利”,绝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或提供个人信息。学校也应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日常课程,帮助学生识别常见电诈手法。
莫因一时贪念成帮凶
  最让人惋惜的,还有那些原本站在“被骗”边缘,最终却成为“帮凶”的孩子们。2023年9月,3名在校学生高某、王某、魏某在社交平台上结识了从事电信诈骗的“上线”。对方许诺“只需办卡打电话,每天轻松赚几百”,3人虽意识到可能违法,但仍抱侥幸心理参与其中。他们使用他人身份办理手机卡,协助诈骗团伙拨打电话,导致一名受害者损失3万余元。
  案发后,高某等3人主动投案并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认为,3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高某、王某系初犯、偶犯,积极退赃并预缴罚金,确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缓刑;而魏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参与违法活动,主观恶性较大,被依法判处实刑。
  “这些未成年人本是诈骗犯罪的‘潜在目标’,却因一时贪念成了‘犯罪帮凶’,令人痛心。”法官表示,帮助诈骗团伙拨打电话、提供银行卡、转移赃款等行为,均可能构成诈骗共犯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在处理未成年人涉诈案件时,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是否退赔退赃等因素区别处理,对真诚悔过、积极弥补损失、人身危险性较低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则判处实刑,彰显法律威慑力。
  法官呼吁,家庭、学校与社会应当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与心理健康,加强法治教育与价值观引导;广大青少年要牢固树立“不劳无获”观念,明辨是非、远离犯罪,绝不因“来钱快”而牺牲自己的未来。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技术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法官表示,无论是诈骗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参与者,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与司法形成合力,才能最大限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守护每一名青少年健康成长。
漫画/高岳  
私车外租出事故 保险拒赔自担责 □ 本报记者   范瑞恒
□ 本报通讯员 李超
  
  随着“租车潮”的悄然兴起,不少人动起了将私家车对外出租来获利的心思,但发生交通事故后,也引发了不少保险赔付争议。
  于某某为其名下所有的一辆私家汽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合同约定投保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汽车,并在责任免除条款部分约定: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于某某将其私家车通过某汽车租赁公司对外出租。承租人张某在租赁该车辆自用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于某某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认为于某某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符合商业险免责情形,故不予赔偿。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某在投保时车辆的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汽车”,后其车辆的使用性质变更为租赁车辆,用于出租收取租金,案涉车辆的使用性质已经不同于投保时约定的“家庭自用”,而是转变为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的商业性使用。车辆出租后,车辆实际使用人或管理人从特定主体变为不特定的主体,投保人或车主对保险车辆的控制力明显减弱。同时,车辆用途的改变,客观上大幅提高了车辆的使用频率、扩大了行驶范围,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险的概率亦相应大幅提高,导致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远远超过投保时按“家庭自用”用途所确定保费的承受范围。应当认定案涉被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超出保险人应当预见的范围。
  此情况下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于某某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在车辆改变使用性质后未向保险人履行通知义务,且案涉事故系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最终,天津市三中院判决驳回于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承办法官褚宁认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的概率明显上升的情况下,保险合同当事人缔结合同的基础发生重大变化,保险人若继续以原先的保费承担显著增加的风险,既违反对价平衡原则,也将损害保险人的风险防控体系,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长久发展。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就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进行了规定,赋予保险人相应的救济权以实现权利义务的公平。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抽凳子”致同学摔伤,怎么赔 □ 本报记者   刘欢
□ 本报通讯员 舒奕 邓雪莹
  
  抽掉同学凳子致其摔倒骨折,谁该承担赔偿责任?前不久,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校园“抽凳子”案。
  2024年3月,初一学生赵某课间路过同学李某的座位。在李某刚要坐下时,赵某从背后突然抽掉李某凳子,李某坐空摔倒在地。经诊断,李某骶椎骨折,需住院治疗。后李某诉至青山区法院,要求赵某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余元,并要求学校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核心争议在于赔偿责任如何分配。
  因赵某突然抽掉李某凳子,导致李某坐空摔倒在地、骶椎骨折,赵某虽没有故意伤害李某的主观心态,但其在玩耍过程中导致李某受伤是客观事实。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赵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赵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其侵权行为产生的赔偿责任应由监护人承担。
  关于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前,学校对校园安全进行过日常教育和培训。事故发生时,学校无法预判并及时阻止赵某抽凳子这一明显具有突发性的行为。事故发生后,学校将李某及时送医、垫付费用并通知家长。对于李某受伤,学校无过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无需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由赵某监护人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中的合理合法部分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万余元。
养非亲生子三年 抚养费能否追回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孙庆钰
  
  3年来按月支付抚养费,一心呵护着“自家娃”,一份亲子鉴定报告却突然颠覆认知——孩子和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这场反转剧情,不是电视剧的狗血桥段,而是真实发生的抚养费纠纷。当婚姻里的“谎言”被戳破,已付的抚养费能否追回?
  陈某(男)与林某(女)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林。2016年7月,两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小林由母亲林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2016年离婚后至2019年期间,陈某共计支付抚养费32000元。
  随着孩子长大,陈某总觉得小林与自己相貌差异较大,2019年他提出进行亲子鉴定,却因林某不同意而未能如愿。此后陈某便停止支付抚养费。2024年10月,因陈某向林某索要抚养费,陈某再次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经委托鉴定后,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排除陈某是小林的生物学父亲。
  2025年2月,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已支付的32000元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林某则辩称,陈某自2019年起就未支付抚养费,当时就已知晓小林并非其亲生子女,其提出返还抚养费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小林是自己与陈某婚前怀上的,彼时双方并无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故不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婚生子女,属于无抚养义务却实际履行了抚养责任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陈某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对于诉讼时效问题,法院指出,诉讼时效应从原告知道或应当知道孩子并非亲生之日起计算,即从2024年10月25日司法鉴定书作出之日起算,而非从陈某停止支付抚养费之日起算。本案适用3年普通诉讼时效,陈某于2025年2月起诉,其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故应予支持。
  法院认为,林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导致陈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侵犯了陈某的人格权利,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林某应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综合案件具体情况,酌情认定林某向陈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遂判决林某向陈某返还抚养费32000元,并向陈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法官表示,婚姻的根基在于真诚相待,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既是道德共识,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在婚姻关系中,隐瞒子女血缘真相的行为,不仅会摧毁夫妻信任、撕裂家庭关系,还可能触发法律追责,侵权方需承担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当事人若对子女血缘关系存合理疑虑,应通过司法鉴定厘清事实,避免凭主观臆断采取停付抚养费等极端行为。需特别注意,权利主张受诉讼时效约束,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防止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利。
漫画/高岳  
搭“网约顺风车”被撞,损失谁买单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罗燕
  
  “我花钱坐你的顺风车才受的伤,住院费、医药费你必须出!”
  “吴法官,我也很冤啊,我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为了补贴点油费才偶尔跑跑顺风车,这笔钱真不该我来赔啊!”
  法庭上,原告鄢女士与被告小胡各执一词,双方陷入了激烈的争执之中……前段时间,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元旦,鄢女士准备趁着假期回老家看望父母。作为“无车一族”,鄢女士在“嘀嗒顺风车”App上下了单,司机小胡接单,订单价格118.1元。很快,小胡驾驶着自己的私家车接到了鄢女士,踏上了返乡的旅途。
  然而,行驶途中,一辆汽车失控撞上了小胡驾驶的私家车,坐在后排的鄢女士因剧烈碰撞受伤,左大腿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小胡立即将鄢女士送到医院治疗,还主动垫付了200元的医疗费。后经交管部门认定,本次事故为案外人刘某全责,小胡、鄢女士均无责任。
  一段时间后,鄢女士痊愈出院。看着医院开出的费用清单,鄢女士深觉自己受到了无妄之灾,便找到小胡讨要医疗费、住院费,小胡也觉得很委屈,自己按照交通法规规范驾驶,没有任何过错,自己也是“受害者”凭什么还要赔偿鄢女士医疗费、住院费?双方协商无果,鄢女士遂将小胡及“嘀嗒顺风车”平台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吴瑶认为,顺风车有别于传统的出租车,也不同于现在普遍使用的网约车,鄢女士搭乘小胡私家车系基于双方通过嘀嗒顺风车平台所建立的合乘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鄢女士的诉讼请求极有可能不被支持。
  顺风车驾驶人搭载合乘乘客旨在分摊成本,并未获得报酬或赚取利润,不属于经营活动;合乘乘客搭乘顺风车旨在分享资源,并非享受服务,不属于消费行为,双方不构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嘀嗒顺风车”平台为驾乘双方提供信息交互和匹配以及结算服务的行为,属于居间性质。在小胡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的情形下,鄢女士请求小胡、“嘀嗒顺风车”平台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休庭后,吴瑶仔细查看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并多次联系小胡、保险公司了解案件细节,终于找到了解决本案纠纷的突破点。原来“嘀嗒顺风车”平台为小胡投保了一份顺风车出行意外伤害保险,承保驾驶员或乘客在驾驶、搭乘顺风车过程中发生的意外身故、残疾、猝死以及意外住院误工津贴。于是,吴瑶一方面联系保险公司核实保单情况,组织鄢女士与保险公司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一方面耐心地释法说理,告知鄢女士如坚持诉讼或有败诉风险,但其有权依法向造成事故的案外人刘某另行主张权利。
  最终鄢女士主动撤回了对小胡、“嘀嗒顺风车”平台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自愿按保单约定向鄢女士支付住院津贴2200元。
  吴瑶提醒,网约车经营服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营运行为,效率、安全更有保障;顺风车则是非营运性质的共享出行方式,目的在于分摊成本或者友好互助,经济、环保更具优势。公众出行时,需先辨别二者区别,结合自身需求统筹风险与纠纷处置,在追求便捷的同时注重出行安全。
“托关系”入学背后
有陷阱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惠姗 靳阳阳
  
  每年升学季,都有一些家长为孩子的入学、转学等问题而焦虑,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瞅准家长这种急切的心理,打着“有门路”“托关系”的幌子精心设下骗局。近日,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学托”诈骗案,为广大家长敲响警钟。
  “我与校长是铁哥们!请放心!”“教育局的分管领导是我亲戚……”2024年4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通过家长群、熟人介绍等渠道散布消息,称自己与多个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关系过硬,能够通过“托关系”帮助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破格”入学或转学。为了获得家长们的信任,李某不仅伪造了与“领导”的聊天记录,还编造了“内部名额”等说法。他以“打点关系”“赞助费”等名义向家长收取费用,还信誓旦旦承诺“办不成全额退款”。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有9名家长落入李某的圈套,被骗金额从1万元到10万元不等,累计14万余元。骗取的这些钱款,全部被李某用于其个人消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相应损失。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家长,升学入学事关孩子未来,家长们急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切勿因“走捷径”而给不法分子创造可乘之机。请谨记以下三点,避免误落诈骗陷阱。
  一要擦亮双眼,警惕各类虚假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着严格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不存在所谓“托关系入学”的捷径。凡是声称“领导招呼”“特批名额”等,都是骗子精心设计的骗局,应予警惕并及时报警。
  二要笃信官方,查询正规渠道信息。入学政策、报名时间、所需材料等关键信息,家长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公告、咨询电话等官方渠道进行查询,切勿轻信家长群、朋友圈或者熟人口中的“小道消息”。
  三要端正心态,共同倡树诚信学风。“托关系”入学不仅可能遭遇诈骗,更会向孩子传递“投机取巧”等错误价值观。家长应引导孩子端正学习态度,及早明确目标并付诸行动,通过踏实努力赢得希望和未来。
游乐场里易发意外 安全细节不可忽视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邰建兴
  
  “孩子在儿童乐园玩耍时意外受伤,责任由谁承担?”“小孩在游乐场受伤怎么索赔?”“孩子在游乐场摔伤了怎么办?”……近年来,未成年人在游乐场受伤事件屡见不鲜。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陕西省法院系统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全面保护贯彻到司法审判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一批涉及儿童游乐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和少年儿童监护人监管责任的典型案例。《法治日报》记者从中选取部分案例进行解读,以引导监护人和相关管理者切实履行责任,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守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

  荡秋千时意外摔伤
家长责任不可推卸

  11岁的张某某跟随母亲在公园荡秋千时意外坠落受伤,送医后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右侧锁骨远端骨折,经司法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张某某的母亲多次与公园管理者某市政园林处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某市政园林处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园系开放性场所,某市政园林处作为案涉公园的管理单位,负责公园内健身、娱乐设施的维修和管护,但张某某意外坠落并非秋千故障导致。荡秋千本身有风险,参与者应事先考虑并预防风险,张某某坠落时其母亲并不在身边,受伤的根本原因是母亲疏忽大意,未尽到监护责任,故张某某要求某市政园林处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依据。法院遂依法判决驳回张某某的诉讼请求,张某某服判息诉。
  办案法官表示,本案精准地区分了公共场所管理者的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与未成年人监护人不可推卸的监护责任。在确认公共设施本身安全且管理到位的前提下,监护人应尽到有效看护的责任,纠正了一些家长带娃不操心、出事就“甩锅”以及“无理也要闹三分”的非理性心态。
玩耍中被设施砸伤
经营者有错需担责

  王某某未满6岁,其母亲在某儿童乐园办理了会员。某日下午,王某某独自进入玩耍时被游乐场的旋转座椅砸中鼻子,送医后被诊断为鼻骨骨折,花费医疗费数千元。
  该儿童乐园内多处明确张贴有安全通知,并写明“每位幼儿需一名家长陪同,请看管好孩子,如因家长看管不力发生意外,本乐园概不负责。”但相应的儿童游乐设施入口未有管理人员检查。王某某起诉要求某儿童乐园赔偿其各项损失1.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儿童乐园在明知王某某没有家长陪伴的情况下,放任其进入游乐场地,且未配备工作人员对使用各项游乐设施的儿童进行必要的引导,导致王某某受伤,某儿童乐园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某为不满6周岁的幼童,正是活泼好动而又缺乏危险意识的时期,但监护人放任其独自进入游乐场内玩耍,监护人对其受伤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遂依法判令某儿童乐园承担70%的侵权责任。
  一审判决作出后,某儿童乐园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法官表示,当前,儿童游乐场所发生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该类场所儿童聚集,较其他公共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更高,经营者除张贴安全提示外,还应采取严格准入、加强安全巡逻等一系列引导措施,不能仅以张贴了安全提示就不采取相应措施而完全免责。
攀岩坠落受伤致残
经营者被判担全责

  11岁的江某某在某儿童游乐园玩高空攀岩时,从8米高空坠落受伤,造成九级伤残。事发时江某某身上的安全绳处于脱离状态。江某某起诉要求某儿童游乐园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现场视频及双方陈述,排除江某某故意解除安全绳等原因,主要归因于某儿童游乐园未做好安全检查,导致安全绳脱落,某儿童游乐园存在明显过错。高空攀岩属于高风险项目,经营者不但要提供安全的设备,还应对攀岩区间的各个安全环节进行检查,某儿童游乐园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未达到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造成江某某受伤,其应承担侵权责任。江某某属于正常攀岩,无过失行为,不应承担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某儿童游乐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某儿童游乐园服判息诉。
  办案法官表示,游乐场所对高空、高速等高风险项目负有严格的安全义务,且高风险游乐项目的安全绳、锁扣等专业防护装备的失效应区别于普通游乐设施的一般故障。家长对专业技术设备无监督和干预能力。家长支付对价即是对专业保障的合理信赖,经营者不得以家长“监护不力”为由淡化责任。本案判决某儿童游乐园承担全责,将对推动高风险游乐项目完善监管标准、规范安全装置、建立保险等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一颗铆钉引发事故
双方有错各负其责

  刘某某6岁,被奶奶带到某亲子乐园玩耍时因游乐设施铆钉位置突出且没有进行软包而导致摔伤,送医后诊断为右肱骨内上髁骨骨折,共计花费医疗费1.3万余元。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某亲子乐园赔偿全部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亲子乐园游乐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是导致刘某某受伤的主要原因,该亲子乐园未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某年仅6岁,其奶奶在看护途中离开,工作人员就儿童安全问题进行了提醒,应当适当减轻该亲子乐园的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某亲子乐园承担90%侵权责任。
  一审判决作出后,某亲子乐园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法官表示,儿童娱乐场所主要面向未成年人,负有较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儿童娱乐场所应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娱乐设施,并加强对设备的检修、维护,防止设施“带病运行”,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家长在陪同过程中要履行必要的监管和注意义务,若因监护不当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人身伤害,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与责任相当原则,确定儿童娱乐场所及未成年人家长各应承担的责任份额。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标明适龄范围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看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直播误导叠加商业诋毁,构成不正当竞争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直播间靠误导消费者“搭便车”,旗舰店以影射对手“抢生意”。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决被告B公司、C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0万元。
  2022年12月,A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售卖“A第三代腹部健身仪”等商品。2023年3月,B公司入驻该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售卖“B塑腰带”。C公司作为一家直播公司,主要业务是安排旗下主播为合作公司开展直播带货活动。起初,C公司与A公司开展合作,在合作期满后,转而与B公司达成合作协议。
  2023年4月,A公司发现,C公司的主播在介绍B公司的“B塑腰带”时,声称“这是第四代升级款,功能更强大,价格却更低”。直播过程中,主播手中拿着A公司“A第三代腹部健身仪”的宣传单,而橱窗展示的却是B公司商品的链接。A公司认为,C公司主播曾为其直播推广过“A第三代腹部健身仪”,主播此番行为极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认为B公司的“B塑腰带”是A公司产品的升级或改进版本。
  在B公司商品上市后的一个半月内,A公司商品退货量急剧增加。B公司却在其店铺发表声明,暗示市面上存在“假洋货”健身仪,A公司认为其描述的产品特征与A公司产品高度相似。A公司遂将B公司及C公司诉至宝安法院,请求判令两家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总计80万元。
  B公司辩称,声明中并未明确提及针对任何特定商家的商品,不构成对A公司的诋毁。C公司辩称,主播是因拿错商品介绍单,且很快就将其放下,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宝安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B公司均销售塑腰带商品,C公司的主播在电商平台直播过程中涉及对塑腰带商品的推介及引导消费者对此类商品进行消费,故A公司、B公司、C公司均与塑腰带商品经营活动产生关联,直接或间接存在市场竞争关系。
  关于C公司主播在直播时使用A公司的商品宣传单、将B公司商品描述为第四代升级款产品等行为,法院认为,直播间中的行为客观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B公司的“B塑腰带”与A公司的“A第三代腹部健身仪”存在特定联系。A公司提交的消费者与客服聊天记录也证明许多消费者误以为“B塑腰带”是“A第三代腹部健身仪”的升级款,故C公司在直播间中的行为构成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关于B公司在旗舰店发表声明,指出市面上存在“假洋货”健身仪,所描述特征与A公司产品高度相似的行为,法院认为,B公司虽未直接点名A公司产品,但通过影射贬低对手商品为“假洋货”“崇洋媚外”,引导消费者对A公司产品产生负面认知,降低了A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商业信誉,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该声明属于编造误导性信息,构成商业诋毁。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现判决已生效。
市场主体在数字经济中需严守商业道德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系利用新型网络营销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体现了数字经济环境下商业混淆行为的多样性,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混淆行为。C公司主播在直播过程中通过对比展示A公司产品宣传资料、使用“第四代升级款”等具有延续性表述的行为,已超出正当商业宣传范畴。结合消费者实际产生的认知混淆及退货反馈,可以认定该行为具有明显的误导故意:一方面利用A公司产品已建立的商誉,另一方面通过暗示产品迭代关系不当攫取竞争优势,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混淆行为的实施主体涉及直播服务机构与商品经营者共同参与,手段上突破了传统标识模仿的单一模式,转而通过话术设计、场景布置等更具隐蔽性的方式制造产品关联性假象。对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兜底条款,正是针对新型不正当竞争手段所设置的法律屏障,其判断标准应当紧扣“是否产生混淆可能性”这一核心要件,结合商品关联度、受众认知特点、行为具体场景等要素综合认定。同时,B公司在店铺发表声明诋毁A公司商品的行为,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关于商业诋毁的规定。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是企业的重要资产,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这些权益,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数字经济环境下,市场主体在追求商业创新的同时,更应恪守商业道德底线。合作方转换时,应建立有效的商业信息隔离机制,避免不当使用前合作方商业成果。产品宣传应确保表述客观准确,不得使用可能引发产品关联联想的模糊表述。无论是电商直播还是其他商业活动,均应尊重竞争对手,依靠产品质量和服务赢得市场,而非通过诋毁他人获取利益。一旦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将损害自身商业形象,还会面临法律制裁,可谓得不偿失。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不当使用器材受伤
违规操作自担全责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张珊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公共健身器材致伤纠纷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受伤居民因不当使用小区公共健身器材受伤,应承担全部责任,驳回其索赔18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王老太在小区公共健身区使用上肢牵引器锻炼时,因器械手柄突然脱落导致摔倒受伤。王老太认为,事故绝非偶然——社区、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健身器材维护的某公司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文体部门作为器材所有者和提供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遂将四方共同诉至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8万余元。
  庭审中,四方被告均提出抗辩。文体部门主张其在十多年前已将器材所有权转移给社区;社区则强调自身既不是案涉小区的产权人,也不是健身器材的管理人,与事故无法律因果关系;小区物业公司提交证据显示,已在健身广场周围设置“老年人或体弱者、儿童不可单独一人使用”“使用健身器材应按规定操作”等警示标牌,并指出监控录像证实王老太在事发时未按规定进行操作;某公司作为维护单位则提供了每季度的维护记录和事发前半个月的检修报告,显示设备状态正常。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上肢牵引器的使用说明标牌清晰注明操作规范:双手握紧手柄,两臂同时均衡施力,垂直上下做匀速交替往复运动……但监控录像显示,王老太在使用时并未按规范操作,而是用力拉扯上肢牵引器手柄,全身倾斜进行多次拉拽,最终因手柄脱落失去重心摔倒。此外,器材上设置的警示标牌明确提示“12岁以下65岁以上的锻炼者应有成人陪同”,而事发时王老太独自使用器械。
  法院认为,涉案健身器材属于政府投资的公益设施,文体部门和社区并非日常管理主体,物业公司已尽到合理提示义务,某公司也按约定履行了维保职责,并无证据证明设备存在维护缺失导致的隐患。王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按使用说明和现场警示要求规范操作,其自身过错是导致受伤的直接原因,应自行承担全部后果,遂判决驳回王老太的诉讼请求。王老太不服,提起上诉,无锡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全民健身器材是便民利民的公益设施,在界定其管理责任时,需避免过度扩大所有者、管理者等的安全保障义务,以确保各方权利义务的合理平衡,否则将背离设施设立初衷。相关所有者、管理者既要保障设施安全可靠,也要引导公众自觉遵守使用规则,特别是老年人、体弱等群体应在专人陪同下锻炼,减少意外发生。
  法官特别提醒,居民使用公共健身器材时,应严格遵循使用说明,规范操作、注意安全,共同维护良好的健身环境。
以物抵债签订合同
依法确权交付房屋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刘花蕊 侯又可
  
  在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件衍生诉讼中,债权人通过以房抵债方式主张优先受偿的情形较为常见。如果债权人在房企破产前已通过以物抵债形式获得唯一居住性用房,那么其是否享有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直接关系到其能否排斥其他权利获得房屋所有权。近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具体事实,依法确认了特定债权人享有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
  原告陈某是被告某房企的债权人,其于2013年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某房企投资48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后因某房企经营困难,双方于2016年1月通过以房抵债的形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价值43万余元,剩余款项由某房企重新出具借条后,原借款合同被某房企收回,陈某选定房屋并支付燃气开口费、维修基金,后某房企于2017年11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陈某向管理人申报购房债权未得到确认。陈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其享有案涉房屋的优先购房债权,并由某房企交付房屋。
  法院认为,陈某系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购得案涉房屋,案涉房屋系其在户籍县域内的唯一住房,符合以居住为目的购买该房屋的要件,属于商品房消费者,加之某房企向陈某出具收据,表明陈某已经足额支付了案涉房屋的全部价款,且购房价款与市场价值相当,故陈某对案涉房屋享有优先购房权,另案涉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某房企应当向陈某交付案涉房屋。
  法院判决确认陈某享有案涉房屋的优先购房债权,某房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某交付案涉房屋。
  房企破产案件衍生诉讼中,债权人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足额支付购房价款,且其户籍县(区)域内无住房时,符合房屋交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法院应支持债权人的确权主张及房企的交付责任,这既契合公平正义原则,平衡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维护交易秩序稳定,又减少了因物权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对构建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意义重大。
破产企业不交公章
影响进程罚款十万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夏逸琳 李虹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股东却把持着公司印章、账簿不肯交给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接管难”现象在破产审判实践中并不少见。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浙江某建设公司破产清算案,对拒不交出破产企业印章的股东处以顶格10万元罚款,为保障破产程序推进、防范逃废债行为提供了司法路径,入选浙江法院打击破产逃债和虚假申报债权典型案例。
  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富阳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该公司发送通知书、告知书,要求股东胡某某、冯某某在法定期间内及时移交公司印章证照等材料,并告知其拒不移交的法律责任,但胡某某始终拒绝移交,并利用印章对外从事与公司有关的事项,私下与个别债权人协商事宜。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法院多次联系胡某某,要求其依照法律规定向管理人移交相关材料,但胡某某置若罔闻。
  法院认为,胡某某在法院及管理人告知相应义务后,仍持有并使用印章,致使管理人无法实现对企业资产及经营资料的全面接管,企业财产处于不稳定甚至减损状态。该行为已实质阻碍破产程序的正常推进,不仅对后续清产核资的进程及结论准确性造成不利影响,更存在企业进行个别清偿、虚增债务、影响其他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法律风险。据此,富阳法院作出处罚决定,对胡某某罚款10万元。后胡某某缴纳全部罚款,并向管理人移交企业印章。
  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循破产法规定履行清算义务。实践中,部分债务人因对破产制度认知不足而心存抵触,部分债务人企图借机逃避债务,或其股东、高管等存在抽逃出资、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等行为,故意妨碍接管工作,意图掩盖真实财务状况。然而,破产绝非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法律避风港”,法律威严不容挑战。唯有积极主动配合清算,方能依法有序化解危机,避免最终自食恶果。
《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起施行 为地下水系统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9月18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立足安徽省实际,认真总结地下水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理顺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之间的关系,强化超采治理、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为全省地下水系统治理、科学保护和高效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和法治支撑。
  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两手发力
  据了解,安徽省地下水开采主要集中于皖北地区。由于地表水难以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部分城市供水水源长期过度依赖地下水,导致地下水超采、污染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维护地下水水位和水质,保障地下水安全和可持续利用,《条例》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明确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编制全省地下水储备方案,明确地下水储备区域、布局等内容,对地下水储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条件、气候状况和水资源储备需要,制定动用地下水储备预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除特殊干旱年份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外,不得动用地下水储备。特殊干旱年份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动用地下水储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流域管理机构备案。动用地下水储备,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用水,按照动用地下水储备预案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用水目的、扩大供水范围。
  《条例》明确支持、引导、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地下水水权交易,鼓励为地下水水权交易提供融资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地下水水权交易制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地下水水权交易,引导开展集中交易,并逐步将地下水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鼓励为地下水水权交易提供融资支持,促进地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哪些属于地下水可依法开发利用的情形?按照《条例》规定,与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有水力联系且能够有效补给的地下水,在符合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和地下水管控指标等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发利用。除应急供水取水、无替代水源地区的居民生活用水以及为开展地下水监测、勘探、试验少量取水等法定情形外,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已经开采的,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禁止开采、限制开采措施,逐步实现全面禁止开采;上述规定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取用地下水。
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强力推进
  超采、污染等行为不仅会降低地下水系统的调蓄能力,影响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和水生态环境,而且会增加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风险。由于地下水更新缓慢,一旦出现超采、水质下降等问题,短时期内难以恢复。
  预防和遏制地面沉降、防治污染,对于保障城乡用水安全、恢复地下水生态功能至关重要。《条例》要求,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统筹考虑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地下水利用情况以及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组织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禁止取用地下水;已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限期关闭。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法定可取水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取用地下水。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可取水情形除外。
  《条例》还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报批以及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等作出相关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下水超采区的节水管理责任,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鼓励通过多种措施适度压减农业取用地下水。
  在污染防治方面,《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需要,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分级管理体系,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修复治理等差别化环境管理要求。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的规定,商有关部门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此外,《条例》还要求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达到规模的,应当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安装排水计量设施,定期报送疏干排水量和地下水水位状况。对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发现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应当根据调查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压实监督责任保障规定落实
  为凝聚社会监督合力,压实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保障地下水保护利用各项规定的有效实施,《条例》在监督管理方面作出多项规定。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工作。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包括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地质勘查评价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等内容。调查评价成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
  同时,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及限制开采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也要依法向社会公布。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下水节约和保护的公益宣传,依法加强舆论监督。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完善协作配合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需要完善地下水监测工作体系,加强地下水监测,按照国家规定共享监测信息;发现地下水取水量、水位、水质等出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根据地下水取水工程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动态更新,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未建成、已完成勘探任务、依法应当停止取水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封井或者回填。
  如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和其他负有地下水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条例》规定,在地下水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漫画/高岳  
《恶意》:网络舆论乱象下的法律“冷思考”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周悦
  
  近期,悬疑片《恶意》凭借对网络舆论乱象的深刻刻画引发热议。影片从“双人坠楼案”切入,滨江三院的抗癌网红静静坠楼身亡,同坠的护士李悦重伤昏迷。喝酒、文身、被传是“小三”的李悦,瞬间成了舆论口中的“恶女”。而资深媒体人叶攀,作为千万粉丝公众号“夜话”的主编,也陷入这场“流量盛宴”之中。影片围绕记者追凶、网民围猎、证据造假等剧情,精准戳中现实痛点,暗藏诸多与网络行为、新闻伦理相关的法律知识点。本期【追剧学法】邀请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解读剧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场景一:坠楼案发生后,静静母亲尤茜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公开指控李悦为“杀人凶手”,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何罪?
  尤茜的行为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场景二:影片中,网民根据叶攀报道中的线索,对李悦发起“人肉搜索”,不仅挖掘李悦的个人生活细节,还公开其隐私信息,导致李悦遭受线上线下双重打击。网民“人肉搜索”曝光当事人隐私,需担责吗?
  “人肉搜索”曝光隐私已涉嫌违法。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存储、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网民未经允许公开当事人隐私信息,侵犯了其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获取、散布他人隐私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恶劣,如引发当事人自杀、精神失常等后果,则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寻衅滋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款的规定处罚。
  场景三:影片中,部分自媒体为追求流量,故意使用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的方式报道坠楼事件,如此行为需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出台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营销炒作行为,不得通过批量注册或者操纵用户账号等形式组织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明知他人从事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其提供数据、技术、流量、资金等支持和协助。
  根据该规定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用户,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删除信息、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对组织、煽动、多次发布网络暴力信息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还应当依法依约采取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对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营销炒作等行为的,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依法依约采取清理订阅关注账号、暂停营利权限等处置措施。
  场景四:影片中,有人编造尤茜“精神失常”“虐待女儿”的谣言,甚至伪造图片造谣她私生活不检点,这种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依据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谣言被转发500次以上,或者浏览量超5000次,就可能触犯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场景五:影片中,李悦和尤茜在面对网络暴力时显得迷茫无助,这反映了现实中许多受害者的困境。遭遇网络暴力该如何维权?
  在遭受网络暴力时,应及时保留证据,可采取拍照、录屏、截屏等方式,有条件的可委托公证机关公证。尤其是网络信息易被删除或修改,及时固定证据至关重要。同时可依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通过平台设置的快捷投诉举报入口要求删除违法信息、采取处置措施。最后可根据情况选择不同司法途径,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网络暴力行为,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对于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多措并举加强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   □ 朱蓓蓓
  
  近年来,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已成为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迫切要求。老年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健康权、社会参与权、社会保障权和财产权等,从近年来审理的涉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来看,相关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呈增长态势,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的变化,老年群体维权对司法的依存度提高,涉老权益纠纷也随之增多;二是案件类型广泛,涉老民事纠纷涉及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其中,赡养、继承、婚姻、健康、民间借贷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占比较大,除传统的家事纠纷外,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屋买卖、供用热力、保险、合伙、信用卡、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等也呈多发趋势,表明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三是调解撤诉比重大,这与涉老权益纠纷中家事纠纷占比大,法律关系的主体存在一定特殊性,以熟人为主有关。
  为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今年4月30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最高法、最高检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从强化涉老风险预警防范、纠纷发现报告、化解处置、提升维权服务质量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
  但司法实践中对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仍存在一些困境。
  一是实践操作性不强。尽管在一些部门法律中,规定了一些对老年人权利予以特殊保护的条款,但有些条款过于原则化,在审理相关案件中适用难度较大,强制力、约束力、执行力有所欠缺,对老年人权利救济不足。
  二是部门间的协同联动不够。老年人权利保障是一项社会治理的系统工程,涉及民政、卫健、人社、医保、司法、住建等多个部门,但缺乏统筹协调的中枢机构,一定程度上存在信息壁垒、数据无法共享的困境。《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多部门协同联动作出了有益探索。
  三是现有制度机制尚不健全。目前,一些法院设置了专门的老年法庭,提供优先立案、先予执行等适老便老的优待措施,但尚未形成全面推广的态势。在制度机制设计上应加强前瞻性,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角度来设计司法审判的组织、机构和审判制度。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将老龄问题纳入社会治理范畴统筹考虑,加强立法、司法的前瞻性,转变司法理念,完善司法制度机制,体现司法保护的预防性、救济性和引领性。一是完善涉老法律规范体系,适时出台老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涉老案件的审理原则、程序简化规则及保障措施;二是加强部门间协同治理,建立法院、民政、卫健、社保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实时监控推送侵害老年人权益高风险领域,建立涉老纠纷“社区调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联动机制,鼓励通过调解、仲裁解决涉老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三是构建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在基层法院设立专业化审判组织,由熟悉家事、侵权、合同领域的法官及老年心理学专家组成,实现“一案一策”精准审理。
(作者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十月新规
藏蓝身影守护“村BA”烟火气   □ 文杰
  
  8月20日傍晚,石阡县大沙坝乡,山风拂过微凉,却吹不散球场上的热浪。
  掌声、欢呼声、运动鞋摩擦地板的嘎吱声,与初秋的乡土气息交织,将这里酿成一片欢乐的海洋——大沙坝乡首届“村BA”篮球友谊赛正激烈进行。球员多是乡邻熟人,一记漂亮突破上篮,就能引燃全场的呐喊。
  喧嚣沸腾中,那一抹抹藏蓝身影,如同赛场上冷静的控卫,敏锐捕捉着比赛的节奏。他们的“赛场”在看台、在记分牌下、在每一个可能被诈骗钻空的注意力间隙。比赛间隙、暂停时分,成了他们的“黄金宣传时间”。
  “好球!哎——差一点!”随着篮板拼抢结束,哨声响起,中场休息。
  “乡亲们,比赛要精彩,‘钱袋子’也要守得漂亮!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却真可能有陷阱!”人声未歇。赛场边,石阡县公安局大沙坝派出所副所长祁朝燕手持警用小喇叭,嗓音穿透喧嚣。民警徐睿、辅警唐芳迅速将印有典型案例的反诈宣传折页递到观众手中。
  “假动作晃不开防守,真套路骗不过防诈。”祁朝燕指着宣传横幅,用乡音开场,“球场假动作是为得分,骗子假套路是为骗钱!防诈要像防守,时刻绷紧弦,牢记‘三不一多’:陌生来电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顷刻,不少目光从赛场转来。
  “大家记住了,未知链接不点击,就像不传风险球……”
  祁朝燕把诈骗套路比喻成篮球战术——陌生账号转账是“乱传球”,高回报诱惑是“犯规动作”。通俗易懂的讲解,引得观众频频点头。
  “滴滴——”哨声再响,比赛继续。
  “看,那边不少老人,眼神跟着球转,手里摇着蒲扇……”
  民辅警拿着宣传册走入人群,“宣传攻势”转为“精准防守”,目光投向“一老一少”。
  “嬢嬢,收到喊你点链接领补贴的短信,莫信莫点!”唐芳蹲在周大娘身旁,指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折页,耐心讲解“养老金骗局”“保健品陷阱”和冒充“公检法”的话术等常见诈骗手段,声音盖过场边嘈杂,再三叮嘱,“那些喊‘爸妈’比亲儿子还亲、卖‘神药’的,图的就是您的养老钱!”
  另一侧,祁朝燕被一群孩子围住。
  “小朋友们,网上有人说免费送游戏皮肤,但要输密码验证,你们干不干?”祁朝燕现场开展“一对一”互动问答,以“免费皮肤”“明星粉丝群送礼”等话题切入。
  “不干!”孩子们摇头如拨浪鼓。
  “原来要密码和验证码的都是骗子……”11岁的馨雨听得入神,恍然大悟。
  “对!凡是让输密码、转账解冻的,都是‘骗子战术’!”祁朝燕笑着与馨雨击掌,“守住密码就像守住篮筐,绝不能让人破防!”
  “网上说充值返利、刷单赚钱的,都是先给甜头再卷走血汗钱……”乡音俚语,家常白话,配上真实案例,观众听得进、记得住。刚下场的球员陈刘亮,一边接过徐睿递来的矿泉水和宣传页,一边认真听讲。他感慨地说:“这比开会发文件管用!投篮不准最多不得分,防诈不上心,辛苦挣的钱可真就没了!”话音落下,周围响起一片赞同。防骗知识,在一片笑声中悄然扎根。
  “嘟嘟——”21时45分,终场哨响,比赛落幕,但关于安全话题仍在人群中延续。
  夜色、乡村、篮球、藏蓝……相异的元素在石阡大地上热烈交织,一场关乎守护与信任的“比赛”正在场外同步进行。
  汗水比口号更有力,并肩比对抗更温暖。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宣传,而是一次心贴心的陪伴、一次手拉手的防御。在大沙坝,派出所的“反诈流动课堂”不再是冰冷说教,而是融入乡土深处的温情律动。
  当民辅警用乡音拆穿骗局引发笑声,当学生识破陷阱眼亮如星——我们忽然明白,“藏蓝守护”不仅是打击犯罪的钢铁防线,更是融入每次家长里短的细语温情。
  警服与球衣交汇,藏蓝身影始终站在群众抬眼可见、伸手可及的地方。安全感,便有了具体而滚烫的形状。
  这才是这场“反诈流动课堂”最深远的得分。

  (作者单位:贵州省石阡县公安局特警队)
漫画/高岳
暖秋,暖心,自在   □ 武苗苗
  
  清晨,走在上班的路途,不经意间发现路边的树叶纷纷扬扬地飘落,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深浅不一,宛如一幅天然的画卷。秋天,就在这落叶的纷飞中,悄然无息地来临。
  阳光格外明媚,这个秋天竟没有往昔记忆中那份萧飒与寒凉,反而洋溢着如春日般的融融暖意。或许是时节尚早,凉意还未完全深重,我尚未能体会到秋天原本应有的那份清冷。但我却由衷地喜爱这份温暖的感觉。不必瑟缩在厚厚的衣物里,不必像躲避严寒般匆匆行走,也不必迎着凛冽的风眯起双眼。此刻,我可以随心地感受微风的轻抚,尽情地沐浴在阳光之下;可以微笑着观赏落花的飘零,凝视黄叶的舞动,心中不再有往昔秋日里的那份冰冷与凄凉。
  在记忆深处,秋天似乎总是与温暖无缘。曾经,看到落花,心中便会涌起失落之感;目睹落叶,难免心生凄然之意;仰望天空,只觉阴霾笼罩;远望人群,仿若周身被冰冷环绕。然而,在这个秋天,我能够步履轻盈地前行,能够颔首微笑地面对周遭,一切都显得那么随意自如、轻松洒脱。也许,从心底深处,我已然拒绝了那份凄凉与颓废。
  在这不长不短的日子里,我安心且安静地做着每一件事,既不苛求完美,也不心存过多期盼,渐渐学会了从容与冷静。即便面对纷繁复杂与喧闹嘈杂的世界,我也能将内心妥善安放,不让其烦乱。这是否是因为青春渐行渐远,时光悄然改变了我?是否因为我对世间的一切是非,都已懂得置身事外、淡然旁观?这种状态让我感到无比安宁与自在。
  看着别人的故事一幕幕上演,我竟还能理性地分析与研判,这是不是因为自己早已没有了经历故事的波澜壮阔;看到别人在苦恼中徘徊,感受着那份悱恻缠绵,而我自己早已不再矛盾纠结,不再茫然失措,这是不是因为我的思想变得越来越简单纯粹。
  在这暖暖的秋日里,我没有太多繁杂的思绪,也没有过多沉重的愁苦。我放下了往昔的疲惫与厌倦,摆脱了那些庸人自扰的俗事以及作茧自缚的忧烦。让心情时刻都处于轻松状态,让梦想变得无比简单纯粹。即便独自一人,也不再感到寂寥落寞。虽然没有太多物质上的收获,也没有不切实际的奢求,但内心却充实而又平淡。
  午后,阳光愈发肆意地倾洒而下,在林间投射出细细密密的光影缝隙。在林间悠然穿行、惬意漫步,那种慵懒闲适的感觉,恰似轻轻飞舞的花瓣,又如缓缓飘落的叶片,都散发着清幽与散漫的气息。此刻,虽不觉得沉重,却仿佛沉醉在这美好的氛围中;虽不觉得空旷,却又有一种辽远无边的心境。
  走在青石小路上,脚步声清脆地敲响着秋日的安宁。我的心随之舒展,脸上绽放出笑语嫣然。在这个本应充满凄凉的季节里,却有着难得的清闲。云儿似乎也在偷懒,悠悠地飘荡着,为这份清闲增添了几分悠然。
  或许时光太过久远,我遗忘了太多,舍弃了太多,但我恰恰喜欢这种遗忘。它让我可以毫无负担地生活,可以单纯地看花便是花,看雾便是雾;也可以随性地说花非花,雾非雾,一切全凭心情与思想而定。如此随意自由,如此心无旁骛。
  或许是阳光为这个季节增添了一抹灿烂的色彩,而我在这份灿烂中,体会到了难得的从容。不必再虚伪地伪装自己,也无需倔强地逞强。就这样一直保持心如止水的状态,浅淡地生活着。毕竟,太多的矫饰只会徒增生活的厚重,却无法增添真正的美好,而我始终钟情于以温和而平静的姿态,面对自己平凡的生活。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
路宽心敞亮   □ 徐步文
  
  秋分,上午,阳光时而在云端射出,但已没有前几日那般酷热。
  86岁的阿婆坐在后门口纳凉,派出所所长与村支书路过,不约而同和她打招呼:“阿婆,好的呀!”
  阿婆应声左转,顿时笑容满面:“好的嘞!”
  所长与村支书此行是回访,再次实地查看现状改善情况。
  两个月前,阿婆与邻居夫妇发生冲突,惊动了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阿婆家房子朝南,与小学、幼儿园隔条马路,她家与西侧村邻间有条约4米多宽的通道,直通省道线,时不时地就有车辆通过,遇上驾驶技术不太好的,就会与墙脚剐蹭,引发事端。
  村里统一在离墙脚约一尺距离放置垃圾箱,做了固定,这就避免了许多不愉快。
  相邻而居,日积月累,有矛盾纠纷吵几句实属平常,近些年一直相安无事。
  阿婆家整修天井,屋边就难免要堆积建筑材料,停工后未及时清理,有碍观瞻和通行,邻居们自然就有意见,向村干部反映,村干部也及时上门做工作。阿婆家人说等天气转凉后还要整修围墙和门楼。
  鉴于此,村里也不好强行清理。
  一户邻居见迟迟未清理,也采取了行动:在自家这边钉木板浇筑围栏。听到动静的阿婆走出家门看到后,就上前制止,争夺锄头过程中,阿婆就躺倒在地。正在烧午饭的女儿跑出来见到后,当即打电话给村干部并报警。
  阿婆说胸疼腰痛,当即送到医院,后转到市区医院,前后花了12000多元医疗费。因自述是被“打伤的”,阿婆的医疗费医保不赔。
  待阿婆出院,民警陪着阿婆做司法鉴定,结论是未构成轻微伤。也就是说当时阿婆感觉到身体上这疼那痛,是因为年长又精神紧张引发的,治疗费中大多数是用于老年人常见病。
  结论有了,此事也该了结了。
  民警会同村干部召集双方调解。阿婆由儿子代理,邻居由女儿代理。长辈争得脸红脖子粗,子女却是见面一脸笑,通情达理,协议当场签署:互不追究对方责任,此事到此为止,今后要和睦相处。
  阿婆儿子、邻居女儿都在外地工作,事业有成工作忙,在家里待不久。所长就代劳了,将相关手续送到医保部门,沟通、解释,阿婆的医疗费顺利报销。民警继续善后,会同村干部一起督促两家各自清理掉屋边杂物。
  路宽了,人们的心里也敞亮了。
  所长与村支书和邻居们告别时,个个都是笑容可掬,互竖大拇指。
  
  (作者单位: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
我被“陈毅托子”故事深深感动着   □ 朱荣成
  
  在时光长河中徘徊,我的心常常被一段发生在江苏省阜宁县陈集停翅港村的故事所触动。这里,是新四军重建军部的地方,每一寸土地都承载着历史的厚重,每一阵微风都似乎在诉说着往昔的峥嵘岁月。
  那是在抗日战争的硝烟弥漫中,苏北地区成了新四军坚持敌后抗日的重要战场。新四军军长陈毅与夫人张茜,他们随同广大新四军指战员一起,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在华东大地顽强地与日本侵略者周旋。1942年,抗日战争进入艰苦的相持阶段,在一次日军的大规模扫荡中,新四军指战员被迫转移。为了全身心投入抗战,为了国家的存亡与民族的解放,他们毅然将尚在襁褓中的幼子托付给了当地村民邹鲁山夫妇抚养。
  想象着当时的场景,战火纷飞,生死未卜,陈毅夫妇却能以家国为重,割舍下为人父母的舐犊情深,将希望寄托于这片土地上淳朴善良的百姓。而邹鲁山夫妇,毫不犹豫地接过了这份沉甸甸的责任,用他们的质朴与善良为新四军的后代撑起一片天。这,便是军民鱼水情的深刻体现,是一种超越血缘的深厚情谊,是为了国家、为了民族携手共进的坚定信念。
  作为一名从事检察工作已32年的检察官,当我第一次听闻这个故事时,心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这种直击灵魂的触动让我在瞬间领悟到许多,在我们日常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这份家国情怀与军民情分,不正是我们应当秉持的精神内核吗?我们所肩负的责任,犹如当年新四军战士们保卫家国的使命一般,神圣而伟大。每一个案件,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承载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们必须做到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让法律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射每一个人的心灵。
  就拿控申接待工作来说,每一次面对来访求助的群众,我都会提醒自己,要将心比心以最热情的态度去接待他们。为他们倒上一杯水,用真诚的问候开启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每一句倾诉。因为我知道,他们带着满心的希望而来,期待着我们能为他们排忧解难。
  对于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我会及时分流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时刻跟踪办理结果,就像当年的军民紧密协作,不容许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对于那些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我也会向来访人进行详细的释法说理,让他们带着希望而来,也能够带着满意而归,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暖,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担当与责任。
  这份为民情怀,是我们检察事业的根基,是我们实现理想与人生价值的基石。只有怀着对国家的热爱,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深情,我们才能在检察工作中实现办案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高质效地办理好每一件案件。
  发生在停翅港陈毅托子的故事,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我数十年检察工作的漫漫征途,激励着我在司法为民之路上坚定地走下去,不忘初心、笃行不怠。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水墨村庄   □ 郑永涛
  
  久久没回老家的我,中秋节时总算是回来了。也许是因为久居城市习惯了城市生活,也只有像这样在必需的时候才会回老家一趟了。故乡,渐渐成了我常常想起而又藏在心中角落的一个地方。
  深夜,家人都已熟睡,望着窗外如水的月色,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一时兴起,我决定到村子里去走走,于是便披衣出了门。
  月下的村庄,真是一个宁静而诗意的水墨世界,像一幅韵味无穷的水墨画。圆圆的明月高悬在深蓝的夜空,将干净的清辉泻在安静的村庄。行走在宽宽窄窄的街巷里,踩着清清的月光,仿佛是走在一块块的轻纱上。月光将房屋和院墙的影子斜切在地上,高高矮矮,长长短短。榆树、枣树和槐树将筛碎的月光洒在地上,就像是洒下了满地的银两。茂密的树叶闪闪发光,将一个月亮变成了千千万万个小小的月亮。沉默的老屋在月光下显得更加慈祥,似乎在诉说过去的故事。院落里歇息着几只鸡,它们自顾自地埋头睡着,似乎已消受够了这美丽的月色。月光照在静谧的庙宇上,神秘而深邃。月光将我的影子斜投在地上,使我单薄的身影更显消瘦……
  此时的村庄并不是寂静无声的,耳边时刻能听到秋虫低低的吟唱。这吟唱融在每一缕的月光里,渗在这水墨画的每一滴水墨里。此时的村庄也不是凝固不动的,而是有着我执着寻找的脚步。我虽是独自行走,却并不感到孤独。
  不知不觉间,我已走到了村外的河边。放眼望去,辽阔的田野一眼望不到边,田野上洒满月光。月光斜铺在田野上,斜铺在墨绿的庄稼上,绵延向远方,绵延向天边。一块块的庄稼静静地沐浴着月光,默默地进行着收获前最后的生长。一棵棵树木散落在田野里,一边享受着月光的滋润,一边守护着待收的庄稼。一条条的乡间小路延伸向远方,勾画出了大地曲曲折折的脉络……
  行走在河边的林荫小道上,忽听得远处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劳作,走近了看,原来是一个僧人在用铁锹平路。这位僧人想必是邻村寺庙里的,四十多岁的样子,穿一身灰色僧衣,上衣系在腰间。我知道他是在做善事,在行善,于是便没搭话走了过去。小小的意外之余,我感到一丝禅意正在这个村庄,在这幅水墨画中蔓延浸洇开来……
  回到家中,已是后半夜了,我却依然久久地沉醉在月下的村庄里,沉醉在意境幽远的水墨画中。这久违的月色,才是纯正的月色,才是真正的月色啊。
  如果这村庄是一幅水墨画,那么,我就是这画中久久不愿离去的人……
  
  (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消防救援大队)
秋夜   □ 黎耀成
  
  远望是一条亮丽的彩带
  近看是一条繁华的夜市街
  吃的,喝的,玩的
  行商坐贾尽情在叫卖
  散散步,赏赏景
  纳纳凉,发发呆
  那位网红正在直播带货
  热情又欢快
  这样的秋夜啊
  你来不来
  远望是一群男孩和女孩
  近看是一群潇洒的乐天派
  唱的,跳的,演的
  欢歌热舞人人最开怀
  聊聊天,叙叙旧
  谈谈情,说说爱
  那片荷塘送来阵阵清香
  浸润在心海
  这样的秋夜啊
  你嗨不嗨
  
(作者单位:湖北省黄梅县司法局)
写作,
唯有真实最动人   □ 钟丽君
  
  天色已暗,经纬大道486号旁的车水马龙放慢了速度,周边高楼里无数人家的灯光齐齐穿过雾霭想要抵达我的办公室,却终究抵不过夜色的消磨,有袅袅粥香刚刚飘出窗外,也便被风卷走,无处可寻。
  埋头敲键盘的我偶尔抬头环顾才发现:窗外原来有这么多热闹的故事发生。感受一下因为下班而静下来的办公楼,突然有点心慌:我曾讲过的那些法治故事是否割裂于社会故事?我讲故事的方式是否为大众所接受和欢迎?我所传播的司法声音是否有效抵达群众心里?
  还记得我的中学语文老师曾经强调:“写作,唯有真实最动人!”当时只把这句话认真记在心里,琢磨着如何贯彻落实于整个学生时代的作文写作中。却没想到,这一琢磨,会持续覆盖我20余年的职业生涯。且不出所料,这句不知不觉成为我从事宣传工作准则的话,会让我持续琢磨下去,直到“封笔”的那一天。
  从市场营销专业“跨界”至基层政府信息宣传、区县报社新闻采编再到法院新闻舆论工作,既没有高深的文学修养,也没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我要如何才能履行好“喉舌”职责,传播司法声音、讲好法治故事?
  于我而言,还得落脚在“真实”二字上,落脚在“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的付出上。社会需要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守护公平正义,我们司法宣传工作者,便应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每一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故事,运用文字、影像或音频,送出庄严的法庭,送进公众的心里,在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通往公平正义的连心桥。
  思之行之。多年来,无论是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采用的黑社会分子王平受审的视频,被《人民日报》采用的消息《重庆推行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被《法治日报》采用的人物通讯《杨勇:因为热爱,奔赴向前》,还是获评2021年度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的《装满木屑的货车在高速路上起火,路过法警挺身而出》……已然不知多少篇的图文或视频稿件,见证着我践行这一准则的努力。
  反省过后更加坚定的我,关上电脑,准备回家养足精神,迎接此后每一天的踏实耕耘。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做个“暖男”   □ 王永红
  
  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被别人冠以“暖男”的标签。
  仔细想来,自己只不过比别人多了一份工作生活中的细心,多了一份与人相处的真心、诚心,多了一份与同事朋友间的关爱和“人情味”。我想,这也许就是“暖男”的内涵和真谛吧。
  说起“暖男”,我国自古有之。虞舜“孝感动天”的故事,千古流芳,他的“暖”暖在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以德报怨;屈原曾赋诗“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他的“暖”暖在同情底层、忧国忧民;柳宗元与刘禹锡,两人同榜中进士,一生志向相投、患难与共,柳宗元曾冒死上书请求与刘禹锡交换贬地,刘禹锡则在柳宗元去世后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整理其遗稿,编纂了《柳河东集》,并精心抚养他的儿子成人成才,他俩的“暖”暖在朋友间的肝胆相照、生死相托;苏轼的一生,命途多舛,即使生活虐他千百遍,他依然洒脱超然,他的“暖”暖在既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情,又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兄弟情深和“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所表达的对亡妻的刻骨思念与伉俪情深,更有“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豁达乐观……总之,在我眼中,所谓的“暖男”骨子里应该心存善念、心系家国,一路向阳而生、逐光而行,以“仁爱”和“泛爱众”为安身立命的准则,时时刻刻传递出与众不同的温暖和力量。
  忽然想起张载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想,他应该算是“暖男”中的“暖之大者”吧。
  也许长时间在政法单位工作的缘故,我见惯了太多严肃而不苟言笑的面孔,也习惯了同事们的“执着”“较真”和“不徇私情”,对做个“暖男”反而多了一份期待和向往。我坚信,做人需要“温情”,司法执法工作也需要“温度”。
  长风浩荡,未来可期。愿此生做个“暖男”,晨起有微笑,四季多坦荡,常常温暖别人,也温暖自己,活出自己想要的模样。
  
  (作者单位:山西省永济董村强制隔离戒毒所)
唐·刘禹锡《陋室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