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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版 2025年11月12日

平安法治双轮驱动自贸港破浪前行 海南省政法机关全力护航全岛封关运作“一号工程” 编者按
  海南省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最大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唯一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经党中央批准,海南自由贸易港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
  近年来,海南政法机关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大局,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围绕全岛封关运作“一号工程”,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自贸港风险防控,擦亮“平安自贸港”“法治自贸港”金字招牌,走出了一条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以政法工作现代化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新篇章。
  时值封关运作即将启动之际,《法治日报》采访组赴海南进行了深入调研采访。本报今天起开设“封关运作启动年 政法护航自贸港”专栏,敬请关注。

  □ 本报采访组
  
  “现在宣判!”2025年10月17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起“套代购”走私普通货物罪案集中宣判,7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
  法院查明,4案7人均是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组织、参与套购免税商品后进行二次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这是本报采访组一行来到三亚中院旁听的典型案例。此次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既彰显了海南法院系统严厉打击走私犯罪、维护国门安全和经济秩序的坚定决心,也是海南政法系统以平安法治之力护航全岛封关运作“一号工程”的生动实践。
  “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从‘顺利开局’到‘成型起势’,进入即将‘全岛封关运作’的新阶段。”10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屿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省政法机关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自贸港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为主线,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封关运作平稳有序,用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南、法治海南护航自贸港这艘巨轮破浪前行。
放得开又管得住
筑牢风险防控网

  10月14日清晨,椰风裹挟着秋天的气息掠过海口市新海港。本报采访组一行走进新海港片区看到,新海海岸派出所、新海港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民警正在联合执行一次海陆空协同的巡防任务。
  这得益于省公安厅创新推行海岸派出所和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所站融合”工作模式,构建“海陆空”立体防控体系,守好海南自贸港“北大门”。
  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是影响海南自贸港建设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面对封关运作新形势,省委书记冯飞,省长刘小明,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晋柏,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蔡朝晖等省领导多次调研走访、专题研究和部署推动自贸港风险防控工作。
  省委政法委加强整体谋划、统筹指导,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要求,充分发挥全省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抓实风险防控措施,全力建设安全有序、风险可控的自由贸易港。
  “我们聚焦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开展‘护航’等专项行动,高效精准打击治理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并就进口游艇案件加强与海关等部门联动,诉前妥善化解相关案件33件。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2件,配合追赃5.34亿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胜春说。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摆在重要前提位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涛说,2021年以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19人,其中起诉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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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起诉108人。
  据海南省打私办专职副主任、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总队长娄健民介绍,省公安厅(省打私办)全面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海南岛四面环海,海岸线长。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具体实施,在全省12个沿海市县建设64个反走私综合执法站,近海、岸线、岛内三道防护圈全方位构筑。聚焦封关运作强化核心功能建设,提升省社管平台实战化水平。
  作为驻守祖国南疆口岸的“国门卫士”,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因地制宜推出系列通关便利措施,持续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同时,推进“以打促治创建平安口岸”等专项行动,严打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口岸软硬件设施建设,确保对外开放口岸安全可控。
  守住风险底线,才能勇立开放潮头。当前,海南政法机关正提高防控能力,构建有效防控体系,为全岛封关运作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
法治保障稳预期
共享发展新机遇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法规解读、16个主题交流版块的思想碰撞、16项法律服务合作的签约、仲裁观摩庭里的展示、法商融合出海的精准链接……
  今年10月15日至19日,2025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周在海口举行。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来自全球14个国家和地区的700余名法律专家、企业代表汇聚一堂,共同探讨法治自贸港建设的新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海南政法机关认真贯彻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持续推进法治海南建设,努力把海南自贸港打造成引领中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提供法治保障。
  为适应封关运作工作要求,海南高院推进与自贸港相适应的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形成了以海南高院民四庭为引领、两个自贸港国际商事法庭为示范、两个专门法院和一个地方法院为特色、五家基层法院为支撑的涉外民商事审判新格局。
  此外,在全国率先实现海事审判“海陆空”全覆盖,构建海南首个航运争议多元解纷协作机制。建立“1个知识产权法院+5个巡回办案点+11个重点园区司法保护联系点”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机制。
  针对市场主体大幅增长的实际,省检察院践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诉讼监督,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助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我们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商事仲裁改革、商事调解立法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王昌平说,其中,推动出台53部自贸港法规,完善了自贸港法规体系。
  法治灯塔,照亮自贸港封关路。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自贸港逐渐成为全球投资新沃土、全球法律服务新高地。
擦亮“平安底色”
提升“幸福成色”

  10月的南海之滨,海南秋冬旅游旺季启幕,国内外游客在三亚西岛与椰风海韵邂逅,在保亭七仙岭探秘热带雨林,尽享“阳光海岛”之旅。
  在这幅旅途画卷中,随处可见一抹抹“藏蓝”身影,他们或驻守在红绿灯下,或穿行在景区人潮深处,海南公安机关将平安写进市民游客的“诗与远方”。
  “警灯亮在景区里,游客心里才踏实。”三亚市公安局西岛海岸派出所所长刘培中告诉记者,派出所紧扣“海域安全+景区秩序”双重需求,开展“海上巡、岸线查、景区驻”立体巡逻,让平安看得见、摸得着。
  随着海南旅游热度攀升,海南省公安厅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进旅游消费护航专项行动,在重要景区景点和旅游消费场所建设旅游警务室31个,擦亮具有自贸港特色的旅游警务“金字招牌”。
  对于正在扬帆远航的海南自贸港来说,越是改革开放,越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近年来,海南政法机关始终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努力创建更高水平平安海南,让自贸港平安底色更亮、群众幸福成色更足。
  综治中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推进平安海南建设的重要平台。去年以来,省委政法委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工作体系,一体化运作、一揽子解纷、“一站式”服务,成为海南创建高水平开放条件下全国最安全地区的生动注脚。
  据了解,海南法院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和打击治理私彩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近年来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2件1098人,执行到位“黑财”3.89亿元。海南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528人、起诉56549人,去年认罪认罚被告人服判率达96.8%。
  省司法厅推动出台《海南省多元纠纷化解条例》,并实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全省覆盖,3年来调解成功率达94%,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南海之滨,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的脚步越来越近。海南这片改革热土正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和法治,向世界宣示扩大自贸港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坚定决心。
  (本报记者:张国庆 邢东伟 宋胜男 刘子阳 张守坤 翟小功)

记者手记
  在海南的一周采访,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一种“倒计时”的紧迫与兴奋。比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和繁忙的海空口岸更打动我们的,是一种无形的、却能被真切感受到的“底气”——平安与法治。全岛封关运作,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考”。临别回望,我们深感海南政法机关所做的,正是在为这次“大考”锻造最坚硬的“船身”和最精密的“导航系统”。有了平安法治驱动的双轮,海南自贸港这艘巨轮,其行必稳,其程必远。
习近平致电祝贺康诺利
就任爱尔兰总统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2025年11月1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凯瑟琳·康诺利,祝贺她就任爱尔兰总统。
  习近平指出,中国和爱尔兰建交46年来,在互学互鉴、友好合作中携手发展,成就斐然。近年来,两国各层级交往密切,务实合作成果丰硕。我高度重视中爱关系发展,愿同康诺利总统一道努力,增进政治互信,赓续传统友好,共同支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推动中爱互惠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以改革创新破题 筑平安和谐之基 广东以系统治理守护万家灯火   □ 本报记者 邓君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打通城市安全“最后100米”;矛盾纠纷化解形成“快、准、稳”工作格局;以“智”谋“治”,破解一个又一个平安盲点……为不断织密平安网,广东下足“绣花功夫”,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取得累累硕果。
  近5年来,广东面对多元复杂的社会结构与持续活跃的经济活动,锚定“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核心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破题、深化系统治理,为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筑牢平安底座。
打防结合 筑牢安全屏障
  “苏元中学最小应急单元,广州最小应急单元调度中心呼叫。”在广州市黄埔区最小应急单元的现场拉动测试中,3名配备盾牌、头盔的应急队员接到指令后,1分钟内便抵达指定位置——这是广东在城市安全“最后100米”跑出的“加速度”。由广州创新打造的应急处突队伍,秉持“政法统筹、公安牵头、部门联动、基层建管”理念,成为社会面治安防控的“先锋尖兵”。
  平安,要让群众可感、可触、可及。广东坚持打防管控多管齐下,持续升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打击犯罪,广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显著,一批涉黑涉恶组织被连根拔起;2024年,全省刑事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2021年均下降超三成,凌厉攻势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风险防控,广东织密全方位安全网。推进社会面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落地;强化智慧新警务支撑,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危爆物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在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城区派出所辖区,流动人口占比高达70.3%,治理难度陡增。该所精准构建40家重点部位最小应急单元网,平均到场响应时间缩短至3分钟内,初期事件自处率达85%,还打造了反走私与防溺水一体化前沿阵地,用精细化治理破解复杂难题。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一环。广东多地创新实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东莞市首创“警师共育”专门教育模式;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建成“砚·阳”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中心,以专业化办案、特殊化保护、源头化治理守护青春;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举措,推动解决民办幼儿园无证经营、校园附近售卖“毒玩具”等源头性问题,用“预防即保护、惩治亦挽救”的理念,为未成年人筑牢成长安全防线。
前端预防 夯实善治根基
  一名吊车司机因操作不当意外身亡,家属与吊车公司、施工所在地自建房屋主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矛盾冲突一触即发。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介入调解,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桥,仅用3天便化解矛盾。该案的快速解决,正是广东灵活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广东坚守“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就地解决”原则,创新构建“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6大政法力量,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形成纵向贯通市、县、镇,横向联动各部门的治理网络,让“枫桥经验”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为全省首个区级综治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综治中心已接待群众21.6万人次,受理事项9.3万宗,“一个中心管平安”的效能持续释放。如今,全省122个县(市、区)、1612个乡镇(街道)均实现综治中心全覆盖与实体化运作,成为矛盾化解、指挥调度的“枢纽站”,让群众遇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跨区域协作、多力量联动,让矛盾化解更高效。韶关市推动法学专家流动进驻镇(街)综治中心,通过“坐堂接诊”“上门巡诊”“线上速诊”,为矛盾纠纷“把脉开方”,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东莞市大朗镇与四川广安市前锋区两地警方搭建跨区域警务合作工作站,将“乡情警务”融入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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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信息数据“闭环管”、矛盾纠纷“闭环调”,调解成功率达96%,让异地务工人员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筑牢群防群治“铜墙铁壁”。从“广州街坊”到“深圳义警”,从潮州“茶文化六步调解法”到湛江“平安夜访”、茂名“平安大走访”,广东各地创新举措层出不穷。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将调解组织设在最前沿,专攻非警务类警情矛盾纠纷化解,涉治安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自2022年4月成立以来,已调解案件720宗,成功率达98%;汕尾市城区金町村的“夕阳红·老舅公”调解队,由老党员、老干部、热心乡贤组成,近3年协助调处矛盾纠纷178宗,成功率达100%,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前,广东全省已培育各类群防群治组织9.2万个,群众成为平安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
数字赋能 激活治理效能
  走进惠州市惠城区综治中心,巨大的电子屏幕上,全区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点实时更新,工作人员轻点鼠标,就能将信息精准推送至相关责任单位。
  面对海量管理对象与复杂风险挑战,广东主动向科技要战力,全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打造“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推动平安建设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跨越。
  在深圳,人工智能成为司法办案的“好帮手”。2024年6月,深圳法院上线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覆盖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及立案、阅卷等环节,平均结案时间缩短38天,上诉率下降24%,法官人均结案495件,科技让司法效率与公正实现“双提升”。
  在韶关,科技创新破解了山区高速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难题。京港澳高速韶关北段109千米路段,常年多雾、冬季易结冰,且南北双向各有一段20多千米的长下坡。韶关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一大队、三大队民警扎根一线,研发出山区危险高速长下坡交通管控方法,以及长大隧道群的协同管控模式,成功攻克低温冰雪交通管理难题,让危险高速变为平安大道,用科技守护出行安全。
  如今,从市井街巷的烟火气到数字云端的智慧流,从基层调解的暖心服务到全域防控的严密防线,一幅以社会治安为坚固屏障、“枫桥经验”为鲜明底色、科技赋能为强劲引擎的平安图景,正在南粤大地徐徐铺展。
织牢医保基金监管网   □ 马树娟
  
  近日,有媒体曝光,多家知名连锁药店与生产企业合谋,将牙刷、面膜、防晒冰袖等普通日用品包装成“牙科用毛刷”“医用敷贴”“医用隔离垫”等医疗器械,诱导消费者购买,以此套取医保基金。
  从新闻报道披露的细节看,当前此类骗保行为已形成成熟的灰色产业链:生产企业利用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门槛较低的空子,为普通日用品披上“医用”马甲,使其具备医保结算资格;连锁药店则利用医保定点资质,以“可刷医保”为卖点,误导消费者购买此类伪医疗产品。其中,有企业通过与头部连锁药店合作,将防晒口罩、防晒袖铺货到全国近2万家药店,相关合同金额高达9000万元,足见其规模之大、影响之广。
  在部分药店的刻意诱导下,一些参保人也忽视了医保“专款专用”的本质,主动参与到套取行为中。网上流传的“医保卡薅羊毛攻略”,更助长了这种错误认知。需要明确的是,医保个人账户虽归个人支配且可累积,但其本质仍是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明确的医疗用途,绝非可以随意支取的“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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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人都违规挪用,医保基金将被一点点“薅”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我国法律早已为医保基金的规范使用划出红线,社会保险法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医疗相关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也严禁定点医药机构协助套取医保资金。2024年“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医保骗保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实支撑。同年,全国医保系统共追回医保基金275亿元,显示出监管力度正持续加大。
  面对骗保手段不断翻新的现状,与时俱进提高监管质效至关重要。有关部门应加快建立健全常态化、智能化监管机制,对异常交易实时预警,完善黑名单制度和举报奖励机制,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同时,参保人也应自觉抵制用医保卡购买非医疗产品或套现行为,这既是对自身长远健康负责,也是对医保体系的共同守护。
  医保基金是全民的“救命钱”,其安全可持续运行关乎社会稳定与民生福祉,不容任何形式的套取。唯有织密织牢监管网,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确保每一分基金都用在“刀刃”上,才能让医保制度真正惠及每一位参保人。
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调研河南法院、最高法四巡时强调 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张昊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重在抓落实。11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调研河南法院,与三级法院干警一起研究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会部署,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实招硬招。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是张军同志联系帮扶的薄弱法院。张军详细了解该院返聘“银发法官”参与调解、开展诉前保全、应用“两状”示范文本等工作情况,同大家一起研究把工作进一步做实做优的具体举措,要求以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脱薄向强的实际行动服务“十五五”部署落地。
  在商丘中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培莉、邵增明、游弋,全国政协委员杨士海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河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介绍了河南法院工作情况,部分中院院长结合工作实际谈问题、说建议。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巍对河南法院工作提出要求。
  张军指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和大家发言中谈到的问题,张军对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好。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政治任务落实落细。要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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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增进共识、增强信心、增添干劲,凝心聚力做好司法审判工作。要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把全会部署转化成对法院工作的具体要求。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党委领导下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审判工作,履行好职责使命。
  把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抓深抓实。“十五五”目标任务涉及各领域,司法要跟上、适应,做好服务保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把“定分更重止争”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规范审判执行工作,把具体工作做到位。要加强对岁末年初多发类案的分析研判,把工作做在前面,争取主动,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落到实处。建强队伍是各项工作的基础。要把落实全会精神与加强审判工作融为一体,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一体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狠抓依规如实登记填报“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关键少数”要扛起“关键责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争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表率。
  调研组还来到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看望慰问干警,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巡回法庭改革的各项部署,立足办案实际,做深做实就地解纷工作;立足与巡回区法院协调联动,促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立足与本部的沟通联络,做好服务保障。不仅定分、更重止争,还要把“日常”工作做优做好,从中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为服务“十五五”部署落实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期间,张军与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商丘市委书记李湘豫进行工作会谈。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巍,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参加调研。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强调 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效   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 记者董凡超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出版发行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组织自学、授课辅导、集体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习活动,推动学习走深走实。11月11日,在前期学习基础上,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学习并讲话。
  应勇指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生动记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党和人民继续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进程,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结晶,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新成果的权威著作,谱写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篇章。检察机关要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与前四卷内在联系、有机贯通,共同构成博大精深的科学思想体系。要一体学习领会,持之以恒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增强学思想、悟思想、用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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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勇强调,要在全面学习领会的基础上,重点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重点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监督”等要求,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重点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最高检领导葛晓燕、张雪樵、苗生明、滕继国作交流发言。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一杯茶调解法”香气四溢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姐姐呀,毛郎虽贫情义重,怎可忘却往日情。富贵哪能天注定,莫把真心换虚荣……”这是妹妹张素梅劝说姐姐的经典台词,意思是劝姐姐不要因一时冲动,作出错误的选择,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和事,坚守内心的善良与情义。
  11月7日,这场柳琴戏(俗称“拉魂腔”)《姊妹易嫁》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临涣镇“沈家大院大舞台”演出。其中的一段经典唱段,点明了真情比富贵更珍贵的道理。
  “好!”台下的观众连连叫好。由于唱腔旋律与地方语言有着密切关系,演唱者随心所欲地发挥、创造,给人以欢快、活泼、跳跃之感,再加上频繁的转调,使人听起来既新奇多彩又自然和谐。
  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上半场的表演结束了。观众一边喝着“棒棒茶”(临涣特有的喝茶技艺),一边耐心地等待下半场的表演。
  “现在我和大家宣传一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怎么样?”在《姊妹易嫁》上下半场演出之间,濉溪县柳琴戏剧团演员王芹向大家提议道。
  “好!”趁着大家兴趣正浓,王芹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科学谋划了未来5年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我们要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个重大原则,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价值追求,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临涣、法治临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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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保障。”王芹说。
  用群众能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宣讲,讲群众身边的案例,王芹列举了对临涣镇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期许,以及对临涣镇未来文旅发展规划的希望,宣讲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讲到我们的‘心窝窝里去了’,临涣镇的发展大有希望。”群众异口同声。
  说到临涣发展,群众有满满的获得感。
  临涣城址是目前安徽省已知占地规模最大的先秦古城址,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如今,临涣镇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其中,“棒棒茶”产业远近闻名,由此产生的“一杯茶调解法”更是享誉安徽。
  临涣镇的怡心茶楼就是镇“茶馆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人民调解员每天在此调解矛盾纠纷。他们总结出来的“一杯茶调解法”,双方边喝茶,边化解恩怨。
  “临涣的‘一杯茶调解法’有着独特的魅力,紧扣当地的风土人情。”人民调解员陈文章解释说,临涣饮茶习俗始于两晋,盛于明清,被列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每天都有很多十里八乡的人“下茶馆”,一杯“棒棒茶”能喝上一天。“自古以来,我们这里就有到茶馆喝茶、听曲、评理的习俗,有一个老规矩,就是‘有理到茶馆里去说’,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场所,群众也愿意到‘茶馆’里说事。”
  对于“一杯茶调解法”,陈文章有自己的独到理解。
  “我们要善用一杯茶暖人心,用一杯茶说人生,用一杯茶述纠纷,用一杯茶找支点,用一杯茶拆面子,用一杯茶置梯子,用一杯茶达协议。”陈文章说,调解主持人要陪同当事人喝茶聊家常,问生活,建立平等关系,给予当事人亲切感、温暖感,平静当事人心态,稳定当事人情绪;然后再讲事实、摆道理、明政策、寻法律,从中找准解决问题的支点,进而促成互谅互解,争取形成书面协议,确保案件成功化解。
  从事调解工作30年来,陈文章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群众称他为“陈铁嘴”。
  “我们一定广泛听取当地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要把‘十五五’时期的规划做好、做实,织就密实的民生保障网,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临涣、法治临涣。”濉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影对临涣镇党委书记张涛说。
  张涛听了连连点头。
图片新闻   ▲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组织民警走进辖区校园开展“筑牢校园防诈防线”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案例讲解、互动模拟等形式,筑牢校园反诈防线。图为民警通过问答方式宣讲反诈知识。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任虹宇 摄  
传承红色基因 深耕法治沃土 福建以文化赋能平安法治建设   □ 本报记者 宋学鹏 王莹
  
  “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
  在距离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古田会议会址几公里之外,几个红色大字矗立在古田人民法庭主楼最高处,标注了闽西红色法治的历史起点,也诉说着这片土地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深远意义。
  立足鲜明的红色法治基因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福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养分,推动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打造平安福地和法治高地,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植八闽大地。
红色文化铸魂 传承百年法治薪火
  近日,在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人民法庭的“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里,一张泛黄的石印小报吸引了观展干警纷纷驻足细赏。
  “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红色法治报刊——《法庭日刊》,也是我们的‘镇馆之宝’。”古田法庭庭长吴胜佳介绍道,“它记载了当时闽西各县、区、乡苏维埃政权开展审判、调研、普法宣传工作以及各项法治建设情况,内容十分丰富。”
  龙岩地处闽西苏区,有着古田会议旧址、才溪乡调查旧址、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旧址等红色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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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育了最早的红色法治机构、最早的红色法律体系、最早的红色司法程序,铸就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红色法魂,被誉为“共和国法治摇篮”。
  饮水思源,不忘初心。龙岩市深挖红色法治文化“富矿”,打造了集展览、培训、体验、研修多功能于一体的“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全方位展示了闽西革命根据地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法治实践的伟大探索历程,为政法干警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凝心铸魂提供了丰富“养料”。
  红色,是福建法治文化最鲜明的底色。在福州,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内设立了红色法治文化专题展厅,追溯现行宪法的根本原则、主要条款与红色法源存在的内在传承发展关系;在宁德,福鼎市依托革命纪念馆、闽浙边临时省委驻地旧址等红色资源,打造了别具特色的“红茗洋”宪法宣传墙、“良法善治”网红打卡点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弘扬红色法治文化……
  据统计,福建省有老区苏区县(市、区)70个,革命基点村3600多个、红色文化遗址2680余处(个),围绕构建红色法治文化带,各地相继打造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国家级、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将红色基因注入普法品牌与治理品牌建设中,让法治光芒在八闽大地上历久弥新,永不褪色。
  三明市宁化县是中央红军长征4个出发地中最远的一个。当年,宁化苏区700余位妇女参加红军队伍,承担起向前线运送粮食的重任。如今,当地积极传承和发扬苏区“娘子军”精神,成立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女性亲和力强、贴近群众的优势,精准增强法治宣传效果,助力全民法治素养稳步提升。
传统文化积淀 激发现代法治活力
  宁德市寿宁县地处闽浙交界,有“两省门户、五县通衢”之称,民间历来有重视法律制度的文化传统。1634年,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担任寿宁知县,他倡导“省其谳牍,可使无讼”的司法理念,运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社会治理方针劝惩教化、减轻讼累。
  寿宁县聚焦“无讼”文化,持续深化“无讼夯基、化讼解纷、息讼止争”三项工程,培育形成了司法门诊、三级化讼、无讼区域共建等司法品牌,探索创新深巷法庭、廊桥夜调、诉服餐车等工作机制,实现了从“宁人好讼”到“息讼宁人”的转变。
  福建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冯梦龙“无讼”文化、朱子法治哲学、宋慈司法精神、古代“海丝”涉外法治文化等瑰宝历经沉淀,至今仍闪耀着智慧光芒。如今,福建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这些传统法治文化“活”起来,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丰厚滋养。
  曾在武夷山市生活近50载的南宋理学家朱熹认为“德礼政刑”“相为始终”,主张执法“当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武夷山市深入挖掘朱子文化中“德法结合”的法治思想,提炼出“民本、扬善、循理、崇法”的“朱子八字调解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构建富有文化底蕴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而在法医学鼻祖宋慈故里,南平市检察机关秉承其“重证据实”“格物致知”的司法理念,构建“技术+证据+模型”的办案新模式,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南平法院系统以其“直理刑正”的司法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淬炼“慎审求真”的刑事审判工作智慧,以公正司法筑牢法治基石。
  千年丝路,法映刺桐。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宋元时期的泉州海洋商贸繁荣,通过设立市舶司规范涉外贸易管理,创新推出的“舶税钱”制度被纳入《至元市舶则法》推向全国,形成了“兼容并蓄、公平公正”的涉外法治传统。
  如今,福建聚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在泉州设立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保障。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深化了“海丝”沿线国家司法合作与交流,为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
廉洁文化固本 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
  “如果(大家)哪一天,哪一个民警看到我在哪个饭局上,你过来甩我两个耳光。”时隔4年,“时代楷模”潘东升生前的公开表态,至今仍回荡在福州2万余名民辅警耳边。
  因公牺牲前,潘东升担任福州市公安局局长。他以身作则,经常教育民警要算好“经济账”“感情账”“亲情账”。如今,每一位新警都把学习潘东升典型事迹作为入职“第一课”,将对党忠诚、干净履职的从警准则传承下去。
  政法队伍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近年来,福建省委政法委不断加强对政法廉洁文化的培育涵养,夯实政法队伍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打造出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
  去年6月,福建省委政法委组织了一场全省政法系统“清风廉韵润海丝”廉洁文化美术书法摄影展,各地政法干警创作的120幅书画、摄影作品被分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学习教育、家风家训、政法系统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五个主题,传递着公正严明的福建政法主旋律。
  “法官妈妈”詹红荔、“亮灯警察”陈清洲、“知心法官”黄志丽、“扫黑英雄”杨春、“硬汉局长”潘东升……在英模精神鼓舞下,在先进典型引领下,福建政法队伍模范辈出,展现了新时代政法铁军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风貌,推动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数据显示,全省群众安全感连续多年保持在99%以上,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 张要波
  
  2025年10月31日,第820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础性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生态环境监测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就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经过长期努力,特别是“十四五”期间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从公共监测看,我国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涵盖要素齐全、布局科学合理、技术手段较为先进的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数智化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监测覆盖面不断拓展、监测精度持续提升。从自行监测看,广大企事业单位履行法定监测义务的意识持续增强,监测行为规范程度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状况稳定趋好。在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进程中,生态环境监测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强有力支撑作用。与此同时,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对生态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当前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仍存在监测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保障亟待强化等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需要采取包括加强制度建设在内的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从制度建设情况看,《条例》出台前,有关生态环境监测的规定分散在60余部法律、行政法规中,不够系统、全面,且仅针对特定领域,难以适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对制度建设的需求。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强化制度集成,制定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专门行政法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做好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客观需要和内在要求。
  《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是:聚焦生态环境监测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设计,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基础性行政法规定位,重在确立基本制度,明确共性要求;统筹做好与正在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协调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针对生态监测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问题,《条例》明确把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在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作为立法目标,以此统率和指引具体制度设计,做到纲举目张。
  《条例》围绕明确总体要求、加强公共监测、规范自行监测、规范技术服务等方面,对生态环境监测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力求构建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体系。关于总体要求,《条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事业单位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监测工作机制;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应当遵守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标准;国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化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支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深度开发和应用。
  在加强公共监测方面,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条例》明确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监测职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开展或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监督监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公共监测。为统筹整合监测资源,发挥最大合力,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类分级、共建共享的原则组织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推进互联互通;统一规划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加强站点管理和运行保障。为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的一致性和权威性,明确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发布。
  对于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条例》重在进一步加强规范,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应当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监测方案,主要监测点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并与有关部门联网;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监测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定、校准,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不得实施或者明示、暗示有关单位、个人实施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
  针对技术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生态环境监测,对保障监测数据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这一实际情况,《条例》专设“技术服务”一章,提高技术服务机构门槛,要求其具备相应条件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明确行为规范,包括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相关业务,不得超出其业务范围接受委托或者违反约定将受托业务转委托,不得同时接受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委托;开展监测服务应当遵守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标准,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保存监测数据、记录等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是《条例》解决的重点问题。就此,《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抓住关键节点,从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有针对性地作出制度安排,着力完善防范和惩治监测数据造假的制度机制。
  徒法不足以自行。下一步,有关方面还需要做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推动《条例》真正落地实施,为促进生态环境监测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发挥应有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作者系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  
解营:搭建服务之桥 情系万家安宁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周宵鹏
  
  今年以来,多名群众向河北省定州市12345热线反映自来佛南街、建设街等路段商贩占道经营,影响通行,要求取消流动商贩;同时也有多名群众通过12345热线和阳光理政等平台反映取消了小商贩导致卖菜、买菜不方便,要求保留“烟火气”。
  定州市“网上枫桥”服务中心收集到这些民意后,联合相关部门深入调研,收集群众意见建议50余条。定州市城管局按照“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选择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出行的地段设置14个规范经营区,让流动摊贩免费入驻,设置摊位1000余个,同时在经营区内安装指示牌、硬化路面、设置路灯等,引导周边流动摊点退路入区,推动流动摊贩就近“安家”,流动摊点既有“烟火气”又有“文明风”,实现了摊贩、群众都满意的“双赢”效果。
  “自从规范实施规划经营区后,商贩们在经营区内经营,菜农们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有稳定的销售场地,群众也可以就近买到既便宜又新鲜的蔬菜,这样不但解决了菜农的销售问题,更治理了交通拥堵,为群众的生活带来更多便利。”定州市“网上枫桥”服务中心主任、市综治中心副主任解营介绍说。
  近年来,解营带领同事们坚守为民初心,以创新精神深化“网上枫桥”工作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倾注心力。她多次获评“定州市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为确保群众诉求“有人办、依法办”,解营持续完善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建立“网上枫桥”闭环机制,整合各类线上诉求渠道,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形成“一口进、多口办、全链条”工作流程,高效化解矛盾纠纷35万余件。今年初,她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赴全省开展巡回宣讲。
  面对复杂疑难案件,解营主动担当协调重任,将“网上枫桥”服务中心的疑难事项纳入综治中心统筹,建立三级矩阵组织,推动联合化解。务工人员张某因工伤赔偿问题与企业产生纠纷,情绪激动。解营联合多部门依法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也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营。类似这样的疑难案件,她每天都要分析研判上百件,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解营常说:“只有织密一张网,才能兜住所有矛盾纠纷。”为此,她牵头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队伍。通过设立督查岗,紧急问题可直报网格一线快速响应。今年初,一起因宅基地纠纷引发的冲突中,当事人情绪失控、扬言伤人。解营立即调度网格员赶赴现场安抚疏导,全程跟踪督办,次日促成双方和解,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这类案例在她数万件督办事项中已成常态。
  解营还积极组织网格员开展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使许多矛盾在基层得以及时化解。她深入群众倾听民意,梳理108项高频问题,制定172条解决措施,建立12项长效机制,推动问题化解在成访成讼之前。
  面对基层矛盾复杂多样的现实,解营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将法治理念贯穿始终。她推动“网上枫桥”服务中心、行业枫桥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群众工作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五中心融合”,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相关工作获国家发改委《中国改革报》宣传推广。
  在信访法治化方面,解营运用法治思维溯源治本,推动问题基层化解、源头预防,全市三级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在她的推动下,当地多元解纷机制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转,平安定州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5.38%,刑事立案下降32.85%,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作为平安建设的排头兵,解营以智慧与汗水绘就出一幅邻里守望、和谐有序的生动图景,她的实践正激励更多人投身法治建设,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持久力量。
夯实平安基石 筑牢法治防线 大连锻造政法铁军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   □ 本报记者 韩宇
  
  在辽宁省大连市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征程上,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正以坚实行动夯实平安基石、筑牢法治防线。
  近年来,大连市政法系统锚定“铸魂、固本、强基”主线,将政治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深度融合,为大连“两先区”建设注入坚实政法力量。
政治引领
铸牢绝对忠诚之魂

  “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这是大连政法系统一以贯之的行动准则。
  全市政法系统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执法司法各环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第一议题”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监督等制度为抓手,持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绝对忠诚成为政法队伍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为建强政法干部队伍,全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协管干部研判流程与纪实档案,建立队伍建设会商、通报、联动机制,推动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干部有序交流轮岗,真正让“靠得住、能干事”的干部挑大梁、当先锋。
  在政治轮训方面,大连市委政法委统筹推进“一盘棋”培训,针对年轻干部开设凝心铸魂研讨班,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开展素能提升课,更创新推出《守望》思政公开课——优秀政法干警走上讲台,通过鲜活案例讲述与情景再现,生动诠释“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的政法担当,让忠诚之魂在沉浸式学习中愈发坚定。
严字当头
锻造纪律严明之师

  “零容忍”是大连政法系统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鲜明态度。
  全市政法系统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正风肃纪反腐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紧盯执法司法权力“关键点”与廉政风险“易发点”,不断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提升违纪违法线索办理质效,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成为常态。
  作风整治与警示教育同步推进。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拳整治形式主义、违规吃喝、侵害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通过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廉洁心得等活动,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深入人心。
  同时,全市政法系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填报核查,定期通报负面典型案例,以制度刚性斩断“关系网”“利益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完善日常监督提醒、谈心谈话机制,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干警激励保障机制,为干事创业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强基砺剑
提升护航发展硬功

  “实战实用实效”是大连政法系统提升队伍能力的核心导向。
  大连市委政法委统筹全市政法单位开展实战训练,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审判执行等领域设置竞赛,产出多项优秀庭审案例与制度创新成果;市人民检察院分业务条线举办刑事、行政检察竞赛,开展跨地域联训破解办案难题;市公安局聚焦接处警、数据建模、社区警务等11大类16个项目组织比武,以赛促练提升一线执法能力;市司法局强化政治理论与业务技能训练,健全考核体系,推动干警实战能力全面提升。
  典型引领聚合力,榜样力量促奋进。大连建立全市政法先进典型库,通过媒体专栏宣传、举办“政法力量”故事会、组建先进典型宣讲团等形式,让榜样精神可学可做。其中,“政法力量”故事会邀请7组讲述人,以情景演绎、故事分享的方式,生动展现政法干警忠诚担当风采,在全系统掀起“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热潮。
  年轻干部是政法事业的“源头活水”。大连市委政法委制定《年轻干部素质提升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师徒结对”传帮带、专题辅导强理论、演讲比赛展风采、青年论坛促交流等形式,为年轻干部成长赋能;同时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下沉基层挂职锻炼,让他们在复杂环境、“吃劲”岗位中经风雨、壮筋骨,快速成长为政法工作的中坚力量。
  此外,全市政法系统还将调查研究作为干警必修课,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与执法司法难题,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察实情、出实招,通过优秀调研文章评选与成果汇编,推动调研结论转化为破解难题的具体举措,让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成为政法队伍的鲜明作风。
  “下一步,大连政法系统将持续深化政治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融合推进,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锻造政法铁军,为大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大连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马琳说。
平安法治双轮驱动自贸港破浪前行 海南省政法机关全力护航全岛封关运作“一号工程” 编者按
  海南省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最大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唯一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经党中央批准,海南自由贸易港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
  近年来,海南政法机关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大局,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围绕全岛封关运作“一号工程”,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自贸港风险防控,擦亮“平安自贸港”“法治自贸港”金字招牌,走出了一条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以政法工作现代化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新篇章。
  时值封关运作即将启动之际,《法治日报》采访组赴海南进行了深入调研采访。本报今天起开设“封关运作启动年 政法护航自贸港”专栏,敬请关注。

  □ 本报采访组
  
  “现在宣判!”2025年10月17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起“套代购”走私普通货物罪案集中宣判,7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
  法院查明,4案7人均是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组织、参与套购免税商品后进行二次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这是本报采访组一行来到三亚中院旁听的典型案例。此次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既彰显了海南法院系统严厉打击走私犯罪、维护国门安全和经济秩序的坚定决心,也是海南政法系统以平安法治之力护航全岛封关运作“一号工程”的生动实践。
  “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从‘顺利开局’到‘成型起势’,进入即将‘全岛封关运作’的新阶段。”10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屿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省政法机关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自贸港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为主线,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封关运作平稳有序,用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南、法治海南护航自贸港这艘巨轮破浪前行。
放得开又管得住
筑牢风险防控网

  10月14日清晨,椰风裹挟着秋天的气息掠过海口市新海港。本报采访组一行走进新海港片区看到,新海海岸派出所、新海港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民警正在联合执行一次海陆空协同的巡防任务。
  这得益于省公安厅创新推行海岸派出所和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所站融合”工作模式,构建“海陆空”立体防控体系,守好海南自贸港“北大门”。
  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是影响海南自贸港建设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面对封关运作新形势,省委书记冯飞,省长刘小明,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晋柏,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蔡朝晖等省领导多次调研走访、专题研究和部署推动自贸港风险防控工作。
  省委政法委加强整体谋划、统筹指导,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要求,充分发挥全省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抓实风险防控措施,全力建设安全有序、风险可控的自由贸易港。
  “我们聚焦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开展‘护航’等专项行动,高效精准打击治理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并就进口游艇案件加强与海关等部门联动,诉前妥善化解相关案件33件。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2件,配合追赃5.34亿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胜春说。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摆在重要前提位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涛说,2021年以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19人,其中起诉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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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起诉108人。
  据海南省打私办专职副主任、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总队长娄健民介绍,省公安厅(省打私办)全面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海南岛四面环海,海岸线长。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具体实施,在全省12个沿海市县建设64个反走私综合执法站,近海、岸线、岛内三道防护圈全方位构筑。聚焦封关运作强化核心功能建设,提升省社管平台实战化水平。
  作为驻守祖国南疆口岸的“国门卫士”,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因地制宜推出系列通关便利措施,持续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同时,推进“以打促治创建平安口岸”等专项行动,严打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口岸软硬件设施建设,确保对外开放口岸安全可控。
  守住风险底线,才能勇立开放潮头。当前,海南政法机关正提高防控能力,构建有效防控体系,为全岛封关运作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
法治保障稳预期
共享发展新机遇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法规解读、16个主题交流版块的思想碰撞、16项法律服务合作的签约、仲裁观摩庭里的展示、法商融合出海的精准链接……
  今年10月15日至19日,2025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周在海口举行。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来自全球14个国家和地区的700余名法律专家、企业代表汇聚一堂,共同探讨法治自贸港建设的新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海南政法机关认真贯彻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持续推进法治海南建设,努力把海南自贸港打造成引领中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提供法治保障。
  为适应封关运作工作要求,海南高院推进与自贸港相适应的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形成了以海南高院民四庭为引领、两个自贸港国际商事法庭为示范、两个专门法院和一个地方法院为特色、五家基层法院为支撑的涉外民商事审判新格局。
  此外,在全国率先实现海事审判“海陆空”全覆盖,构建海南首个航运争议多元解纷协作机制。建立“1个知识产权法院+5个巡回办案点+11个重点园区司法保护联系点”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机制。
  针对市场主体大幅增长的实际,省检察院践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诉讼监督,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助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我们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商事仲裁改革、商事调解立法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王昌平说,其中,推动出台53部自贸港法规,完善了自贸港法规体系。
  法治灯塔,照亮自贸港封关路。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自贸港逐渐成为全球投资新沃土、全球法律服务新高地。
擦亮“平安底色”
提升“幸福成色”

  10月的南海之滨,海南秋冬旅游旺季启幕,国内外游客在三亚西岛与椰风海韵邂逅,在保亭七仙岭探秘热带雨林,尽享“阳光海岛”之旅。
  在这幅旅途画卷中,随处可见一抹抹“藏蓝”身影,他们或驻守在红绿灯下,或穿行在景区人潮深处,海南公安机关将平安写进市民游客的“诗与远方”。
  “警灯亮在景区里,游客心里才踏实。”三亚市公安局西岛海岸派出所所长刘培中告诉记者,派出所紧扣“海域安全+景区秩序”双重需求,开展“海上巡、岸线查、景区驻”立体巡逻,让平安看得见、摸得着。
  随着海南旅游热度攀升,海南省公安厅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进旅游消费护航专项行动,在重要景区景点和旅游消费场所建设旅游警务室31个,擦亮具有自贸港特色的旅游警务“金字招牌”。
  对于正在扬帆远航的海南自贸港来说,越是改革开放,越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近年来,海南政法机关始终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努力创建更高水平平安海南,让自贸港平安底色更亮、群众幸福成色更足。
  综治中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推进平安海南建设的重要平台。去年以来,省委政法委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工作体系,一体化运作、一揽子解纷、“一站式”服务,成为海南创建高水平开放条件下全国最安全地区的生动注脚。
  据了解,海南法院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和打击治理私彩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近年来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2件1098人,执行到位“黑财”3.89亿元。海南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528人、起诉56549人,去年认罪认罚被告人服判率达96.8%。
  省司法厅推动出台《海南省多元纠纷化解条例》,并实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全省覆盖,3年来调解成功率达94%,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南海之滨,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的脚步越来越近。海南这片改革热土正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和法治,向世界宣示扩大自贸港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坚定决心。
  (本报记者:张国庆 邢东伟 宋胜男 刘子阳 张守坤 翟小功)

记者手记
  在海南的一周采访,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一种“倒计时”的紧迫与兴奋。比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和繁忙的海空口岸更打动我们的,是一种无形的、却能被真切感受到的“底气”——平安与法治。全岛封关运作,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考”。临别回望,我们深感海南政法机关所做的,正是在为这次“大考”锻造最坚硬的“船身”和最精密的“导航系统”。有了平安法治驱动的双轮,海南自贸港这艘巨轮,其行必稳,其程必远。
图片新闻   近日,安徽省含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民警走进攀桂社区,向老年人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图为民警向老年人讲解日常出行中需要注意的安全细节。
本报通讯员 冯善军 摄  
织牢医保基金监管网   □ 马树娟
  
  近日,有媒体曝光,多家知名连锁药店与生产企业合谋,将牙刷、面膜、防晒冰袖等普通日用品包装成“牙科用毛刷”“医用敷贴”“医用隔离垫”等医疗器械,诱导消费者购买,以此套取医保基金。
  从新闻报道披露的细节看,当前此类骗保行为已形成成熟的灰色产业链:生产企业利用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门槛较低的空子,为普通日用品披上“医用”马甲,使其具备医保结算资格;连锁药店则利用医保定点资质,以“可刷医保”为卖点,误导消费者购买此类伪医疗产品。其中,有企业通过与头部连锁药店合作,将防晒口罩、防晒袖铺货到全国近2万家药店,相关合同金额高达9000万元,足见其规模之大、影响之广。
  在部分药店的刻意诱导下,一些参保人也忽视了医保“专款专用”的本质,主动参与到套取行为中。网上流传的“医保卡薅羊毛攻略”,更助长了这种错误认知。需要明确的是,医保个人账户虽归个人支配且可累积,但其本质仍是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明确的医疗用途,绝非可以随意支取的“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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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人都违规挪用,医保基金将被一点点“薅”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我国法律早已为医保基金的规范使用划出红线,社会保险法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医疗相关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也严禁定点医药机构协助套取医保资金。2024年“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医保骗保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实支撑。同年,全国医保系统共追回医保基金275亿元,显示出监管力度正持续加大。
  面对骗保手段不断翻新的现状,与时俱进提高监管质效至关重要。有关部门应加快建立健全常态化、智能化监管机制,对异常交易实时预警,完善黑名单制度和举报奖励机制,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同时,参保人也应自觉抵制用医保卡购买非医疗产品或套现行为,这既是对自身长远健康负责,也是对医保体系的共同守护。
  医保基金是全民的“救命钱”,其安全可持续运行关乎社会稳定与民生福祉,不容任何形式的套取。唯有织密织牢监管网,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确保每一分基金都用在“刀刃”上,才能让医保制度真正惠及每一位参保人。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强调 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效   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 记者董凡超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出版发行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组织自学、授课辅导、集体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习活动,推动学习走深走实。11月11日,在前期学习基础上,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学习并讲话。
  应勇指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生动记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党和人民继续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进程,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结晶,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新成果的权威著作,谱写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篇章。检察机关要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与前四卷内在联系、有机贯通,共同构成博大精深的科学思想体系。要一体学习领会,持之以恒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增强学思想、悟思想、用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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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勇强调,要在全面学习领会的基础上,重点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重点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监督”等要求,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重点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最高检领导葛晓燕、张雪樵、苗生明、滕继国作交流发言。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铁肩柔情担正义 扎根基层绽芳华 记平安山西建设中的巾帼力量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在平安山西建设中,有一支力量以其独特的坚韧与担当,在各个领域贡献着智慧,守护着一方平安。她们中,有扎根基层一线的女民警,专注于预防家庭暴力;有投身公益普法的女律师,推动女童保护防性侵;有修补“问题婚姻”的女调解员,以小家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2025年是山西省妇联建会75周年。75年来,奋战在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妇女同胞们将本职工作与平安山西建设紧密结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撑起平安建设‘半边天’的深刻内涵,让平安的基石更加稳固,让和谐的画卷更加绚丽。”山西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郝慧琴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蓉:家暴预防的“急先锋”
  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已经与社区群众朝夕相处了33个年头。从群众口中的民警小杨,逐渐成长为值得信赖的警官“杨姐”;从一名普通的社区民警,成长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作为中国妇女十三大代表,太原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杨蓉除了是一名专业严谨的女警官,还是一名执着而坚韧的妇女权益维护代言人,积极参与妇联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维护妇女权益鼓与呼,也因此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日常工作中,杨蓉尤为关注家庭暴力预防。在她的积极联系对接下,太原市公安局联合太原市妇联共同出台了《太原市公安局关于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警情工作规范》,并将“家庭暴力”纠纷警情在110接处警平台专门列项进行统计。
  与此同时,在杨蓉的推动建议下,太原市公安局利用大数据打造了婚恋家庭矛盾纠纷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家庭暴力的专项统计和五色分级预警处置,对三级以上的矛盾纠纷进行建档、盯办。平台可以对不同类型、地区的家庭暴力纠纷进行自动统计,查看家庭暴力纠纷的实时处理状态,分析家庭暴力纠纷的排查趋势等。平台还会定期对平台内部,以及12345投诉平台等数据进行比对,对重复警情进行重点关注、重点整治。对家暴纠纷、重复纠纷、疑难复杂警情采取市局—分局—派出所—社区民警四级盯办,并坚持回访督访走访相结合。
  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至6月,太原市公安局全局社区民警共排查化解婚恋家庭、家暴类警情4177起,化解率99%。下发家暴告诫书1365份,占家暴警情的42.9%。
  此外,作为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7年间,杨蓉先后领衔提出议案6件、建议50余件,附议有关意见建议100余件。其中,她领衔提交的关于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议案得到采纳,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施行。
  据了解,在全省广大公安民警中,活跃在社区等基层一线的女民警们全力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她们在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的同时,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积极参与调处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李静:女童保护的推动者
  “有多少个寄宿制小学校?”“学校是否有老师是女童保护志愿者?”推动全市寄宿制小学实现“女童保护”公益课程——适龄儿童防性侵安全知识教育全覆盖,是长治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山西弈锋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治弈锋诚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负责人李静这两年的夙愿,也是她的团队共同定下的目标。
  李静的职业生涯,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紧密相连。26年来,她代理了大量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着她的全力以赴。而之所以会投身到“女童保护”公益项目中,还得从9年前的一则新闻说起。
  2016年,长治市一名8岁女童疑遭男老师性侵的新闻像一把重锤,狠狠撞击着李静的心。“那一刻,我就决定要做点什么。”于是,她通过考核成为长治第一位“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随后,她在长治市英雄街小学举办了首场防性侵知识讲座,城区辖区内所有的幼儿园、学校的相关领导及一百多名小学生参加了讲座,孩子们在互动环节积极回应,现场反应热烈,授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为了能让更多适龄儿童有机会接受到这样的安全教育,为了让更多爱心人士一起来做这件有意义的事情,李静组建了“女童保护”长治弈锋诚志愿者团队。多年来,该团队持续走进长治地区幼儿园、小学开展防性侵安全知识教育讲座。为了更好地开展活动,有效管理志愿者,李静又成立了长治弈锋诚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
  如今,团队志愿者已达560人,讲师260人,举办讲座达2000余场,受益儿童超8万人,公益项目入选全国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儿童类全国展示项目。李静也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我们推进‘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并不是因为我们城市性侵案件多,而是我们认为做好事前预防远比出事后兴师问罪以及对孩子进行帮扶更有意义。”李静说。
  据了解,全省现有执业女律师6000余名,她们在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积极履职,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准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李彩云:问题婚姻的“修补匠”
  在大同市平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旁边,有一个李大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在这里,1.3万余对准备离婚的夫妻中,经过李大姐的耐心调解,有7000余对冲动性离婚夫妻放弃离婚,重归于好。
  近年来,婚姻家庭类纠纷呈现易发多发、成因复杂、易激化升级、调处难度不断加大等特点。2021年底,在平城区妇联、平城区民政局、平城区司法局共同推进下,平城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挂牌成立,李大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同时入驻,退休检察官李彩云担任工作室负责人。
  “调解中要找准矛盾焦点,特别是那些钻牛角尖、无理搅三分的当事人,要一针见血点出其婚姻家庭矛盾症结。”李彩云拥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她将法律理论运用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调解成功率显著提高。
  作为山西省一级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李彩云总结出了“把准脉、下对药、动真情、讲真话、依法理、促和谐”18字调解法,挽救了众多处于破裂边缘的婚姻,不少带着怒气怨气前来离婚的夫妻,手挽手离开调解室。
  “小家安定了,国家和社会就安定了。我们工作室相当于为‘问题婚姻’提供了一个‘修补’场所,通过针对性的调解服务,不仅能够及时缓和双方情绪,更能通过调解找到彼此心结,让夫妻敞开心扉,互相谅解,让婚姻驶上正常轨道。”2024年2月,李彩云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全省现有女调解员2.9万余名,她们扎根基层一线,直面矛盾纠纷,以耐心、细心、贴心的态度,专业的调解方法,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保护当事人权益、提升公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纳雍检察多举措提升办案质效   本报讯记者王家梁见习记者胡特旗 通讯员尚艳近年来,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三个管理”(质量管理、案件管理、业务管理),以精准举措提升办案质效。质量管理上,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落实审核把关制度明确权责,推进案件研讨常态化,依托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强化上下级院联动整合资源,打造优质“检察产品”。案件管理上,把稳检察权运行“方向盘”,多措并举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实现全覆盖,建立长效整改机制跟踪问题落实,推动评查结果与业绩考评挂钩。业务管理上,校准检察工作“航向标”,通过案件结构比找监督漏洞、案源结构比评履职成效、履职结构比审视“四大检察”发展,促进工作全面协调推进。
图片新闻   近日,江苏省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餐厅”体验日活动。活动中,交警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在交通安全主题餐厅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图为民警教小朋友佩戴安全头盔。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包晓锋 摄
找准案例“小切口” 推动社会“大治理” 广东饶平法院以点带面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张  蝶 吴可荻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指导制度是推进社会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近年来,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精品案例培树工作,以案例指导“小切口”推动社会“大治理”,打造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在保平安、护民生、促发展、助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实践引领作用,成为展示司法公正、深化多元解纷、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窗口。
提升平安成色
  钱被诈骗犯罪分子花掉,还能追回来吗?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饶平法院“詹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该案中,被告人詹某某明知他人使用违法犯罪所得到其珠宝店大额购买黄金首饰以便“洗白”赃款,仍多次配合交易。法官抽丝剥茧,撕开“合法买卖”的外衣,认定詹某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依法判处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责令退赔。
  该案中,法院将追赃挽损贯穿于办案全过程,上游电信诈骗犯罪被害人的绝大部分损失得以挽回,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全国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提供了借鉴。
  近日,饶平法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创新裁判思维,守护百姓“钱袋子”,是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的责任担当。在打击毒品犯罪领域,饶平法院同样精准亮剑。
  2024年“国际禁毒日”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饶平法院审理的依法惩处以快递邮寄方式贩卖管制药品犯罪一案入选。该案例既彰显了“涉毒必惩”的坚决态度,也重申了一个法律常识:利用快递渠道运输毒品的行为无论手段如何演变,其非法性质始终不变,法律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从打击电诈犯罪、毒品犯罪,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在刑事审判领域,饶平法院已有4个案例分别入选最高法、广东高院的典型案例。作为“活的法律教科书”,典型案例为平安建设增添了一抹亮色。
增进民生福祉
  “我用他的货款抵充工资,有什么不对?”孙某雇佣吴某销售铝合金窗,吴某在工作中私自收取货款共计13万元,孙某要求吴某归还货款,但吴某却反诉索要欠薪。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标的额不大,却交织着劳资纠纷和货款占用,若就案办案,一判了之,无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于是,法官协同法官助理、调解员,将纷繁账目梳理成一道清晰的“减法题”,厘清双方应互负的款项,最终促成吴某当场退还6.5万元货款给孙某,实现纠纷一揽子化解。该案例于今年8月入选最高法“多元解纷案例库”。
  饶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两案由”化为“一件事”,是将系统思维融入案件办理的生动体现,也彰显人民法院提升解纷效能、减少当事人诉累的民生情怀。
  据介绍,饶平法院坚持将“如我在诉”理念融入实践。在一起“误转账”纠纷中,该院同样通过全力办小案解决民生事。办案过程中,法官抓住“找人”这一关键点切入,在外地原告无法提供被告联系方式的情况下,通过“法院+村(居)委”联络机制,及时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联系,第一时间找到本地被告人,为远在内蒙古的原告建立有效联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高效推动纠纷化解,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促进产业发展
  在2023年5月发生的一起海鲜货款纠纷中,当事双方在海鲜经营方面已有十多年的合作,后来因其中一方拖欠货款不还,导致另一方起诉到法院。
  “该案标的额不大,但牵涉当地海洋牧场与渔民之间的长期合作。”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但如果一判了之,很可能导致双方合作关系从此破裂。
  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当事双方还存在合作基础,于是决定调解,并制定调解方案。调解过程中,通过厘清事实、释法说理、情理结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一纸调解书让多年合作伙伴重归于好,该案例也因此成了当地渔业纠纷的调解样本。
  在电商新业态纠纷中,饶平法院同样以个性化办案手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一起网店代理纠纷中,法官精准把握电商运营规则,针对争议焦点,双向释法,引导换位思考、平衡利益,同时将法律规定与新型产业特点相结合,化解因快递拦截引发的经营危机,最终促成和解。
  两起案件彰显饶平法院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担当。据悉,两个案例均入选最高法“多元解纷案例库”。
推动源头治理
  “个案办结不是终点,我院坚持从典型案例中发现共性问题,并推动源头治理。”饶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审理多起涉茶产业案件后,饶平法院敏锐捕捉到行业系统性风险,及时向当地茶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共建矛盾纠纷联合预防化解机制;同时发出风险提示书,推动茶产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度融合,助力“岭头单丛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该司法建议获评广东法院“十佳司法建议”。
  饶平法院还联合多部门构建“生态司法修复+碳汇实践”协同机制,细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与司法审判“三位一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打造出绿色司法“饶平样板”,获评广东法院“生态环境司法十大创新机制”。
  从案例中提炼规则,从裁判中传导价值。饶平法院从“小切口”入手,不断拓展小案例的深度和广度,为类案办理提供参照,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注入司法动能。据统计,2024年以来,该院共有160余个案例与普法稿件获得公开发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成效明显。
  “我院坚持以微知著,围绕公正司法重点、定分止争难点、社会关注热点,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努力让更多有质量、有力量、有温度的精品案例服务实践、温暖人心。”饶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国斐表示,该院将继续忠诚履职,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助力平安法治建设。
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调研河南法院、最高法四巡时强调 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张昊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重在抓落实。11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调研河南法院,与三级法院干警一起研究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会部署,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实招硬招。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是张军同志联系帮扶的薄弱法院。张军详细了解该院返聘“银发法官”参与调解、开展诉前保全、应用“两状”示范文本等工作情况,同大家一起研究把工作进一步做实做优的具体举措,要求以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脱薄向强的实际行动服务“十五五”部署落地。
  在商丘中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培莉、邵增明、游弋,全国政协委员杨士海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河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介绍了河南法院工作情况,部分中院院长结合工作实际谈问题、说建议。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巍对河南法院工作提出要求。
  张军指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和大家发言中谈到的问题,张军对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好。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政治任务落实落细。要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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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增进共识、增强信心、增添干劲,凝心聚力做好司法审判工作。要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把全会部署转化成对法院工作的具体要求。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党委领导下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审判工作,履行好职责使命。
  把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抓深抓实。“十五五”目标任务涉及各领域,司法要跟上、适应,做好服务保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把“定分更重止争”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规范审判执行工作,把具体工作做到位。要加强对岁末年初多发类案的分析研判,把工作做在前面,争取主动,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落到实处。建强队伍是各项工作的基础。要把落实全会精神与加强审判工作融为一体,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一体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狠抓依规如实登记填报“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关键少数”要扛起“关键责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争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表率。
  调研组还来到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看望慰问干警,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巡回法庭改革的各项部署,立足办案实际,做深做实就地解纷工作;立足与巡回区法院协调联动,促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立足与本部的沟通联络,做好服务保障。不仅定分、更重止争,还要把“日常”工作做优做好,从中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为服务“十五五”部署落实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期间,张军与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商丘市委书记李湘豫进行工作会谈。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巍,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参加调研。
传承红色基因 深耕法治沃土 福建以文化赋能平安法治建设   □ 本报记者 宋学鹏 王莹
  
  “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
  在距离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古田会议会址几公里之外,几个红色大字矗立在古田人民法庭主楼最高处,标注了闽西红色法治的历史起点,也诉说着这片土地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深远意义。
  立足鲜明的红色法治基因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福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养分,推动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打造平安福地和法治高地,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植八闽大地。
红色文化铸魂 传承百年法治薪火
  近日,在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人民法庭的“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里,一张泛黄的石印小报吸引了观展干警纷纷驻足细赏。
  “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红色法治报刊——《法庭日刊》,也是我们的‘镇馆之宝’。”古田法庭庭长吴胜佳介绍道,“它记载了当时闽西各县、区、乡苏维埃政权开展审判、调研、普法宣传工作以及各项法治建设情况,内容十分丰富。”
  龙岩地处闽西苏区,有着古田会议旧址、才溪乡调查旧址、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旧址等红色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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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育了最早的红色法治机构、最早的红色法律体系、最早的红色司法程序,铸就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红色法魂,被誉为“共和国法治摇篮”。
  饮水思源,不忘初心。龙岩市深挖红色法治文化“富矿”,打造了集展览、培训、体验、研修多功能于一体的“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全方位展示了闽西革命根据地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法治实践的伟大探索历程,为政法干警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凝心铸魂提供了丰富“养料”。
  红色,是福建法治文化最鲜明的底色。在福州,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内设立了红色法治文化专题展厅,追溯现行宪法的根本原则、主要条款与红色法源存在的内在传承发展关系;在宁德,福鼎市依托革命纪念馆、闽浙边临时省委驻地旧址等红色资源,打造了别具特色的“红茗洋”宪法宣传墙、“良法善治”网红打卡点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弘扬红色法治文化……
  据统计,福建省有老区苏区县(市、区)70个,革命基点村3600多个、红色文化遗址2680余处(个),围绕构建红色法治文化带,各地相继打造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国家级、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将红色基因注入普法品牌与治理品牌建设中,让法治光芒在八闽大地上历久弥新,永不褪色。
  三明市宁化县是中央红军长征4个出发地中最远的一个。当年,宁化苏区700余位妇女参加红军队伍,承担起向前线运送粮食的重任。如今,当地积极传承和发扬苏区“娘子军”精神,成立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女性亲和力强、贴近群众的优势,精准增强法治宣传效果,助力全民法治素养稳步提升。
传统文化积淀 激发现代法治活力
  宁德市寿宁县地处闽浙交界,有“两省门户、五县通衢”之称,民间历来有重视法律制度的文化传统。1634年,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担任寿宁知县,他倡导“省其谳牍,可使无讼”的司法理念,运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社会治理方针劝惩教化、减轻讼累。
  寿宁县聚焦“无讼”文化,持续深化“无讼夯基、化讼解纷、息讼止争”三项工程,培育形成了司法门诊、三级化讼、无讼区域共建等司法品牌,探索创新深巷法庭、廊桥夜调、诉服餐车等工作机制,实现了从“宁人好讼”到“息讼宁人”的转变。
  福建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冯梦龙“无讼”文化、朱子法治哲学、宋慈司法精神、古代“海丝”涉外法治文化等瑰宝历经沉淀,至今仍闪耀着智慧光芒。如今,福建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这些传统法治文化“活”起来,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丰厚滋养。
  曾在武夷山市生活近50载的南宋理学家朱熹认为“德礼政刑”“相为始终”,主张执法“当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武夷山市深入挖掘朱子文化中“德法结合”的法治思想,提炼出“民本、扬善、循理、崇法”的“朱子八字调解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构建富有文化底蕴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而在法医学鼻祖宋慈故里,南平市检察机关秉承其“重证据实”“格物致知”的司法理念,构建“技术+证据+模型”的办案新模式,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南平法院系统以其“直理刑正”的司法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淬炼“慎审求真”的刑事审判工作智慧,以公正司法筑牢法治基石。
  千年丝路,法映刺桐。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宋元时期的泉州海洋商贸繁荣,通过设立市舶司规范涉外贸易管理,创新推出的“舶税钱”制度被纳入《至元市舶则法》推向全国,形成了“兼容并蓄、公平公正”的涉外法治传统。
  如今,福建聚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在泉州设立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保障。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深化了“海丝”沿线国家司法合作与交流,为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
廉洁文化固本 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
  “如果(大家)哪一天,哪一个民警看到我在哪个饭局上,你过来甩我两个耳光。”时隔4年,“时代楷模”潘东升生前的公开表态,至今仍回荡在福州2万余名民辅警耳边。
  因公牺牲前,潘东升担任福州市公安局局长。他以身作则,经常教育民警要算好“经济账”“感情账”“亲情账”。如今,每一位新警都把学习潘东升典型事迹作为入职“第一课”,将对党忠诚、干净履职的从警准则传承下去。
  政法队伍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近年来,福建省委政法委不断加强对政法廉洁文化的培育涵养,夯实政法队伍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打造出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
  去年6月,福建省委政法委组织了一场全省政法系统“清风廉韵润海丝”廉洁文化美术书法摄影展,各地政法干警创作的120幅书画、摄影作品被分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学习教育、家风家训、政法系统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五个主题,传递着公正严明的福建政法主旋律。
  “法官妈妈”詹红荔、“亮灯警察”陈清洲、“知心法官”黄志丽、“扫黑英雄”杨春、“硬汉局长”潘东升……在英模精神鼓舞下,在先进典型引领下,福建政法队伍模范辈出,展现了新时代政法铁军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风貌,推动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数据显示,全省群众安全感连续多年保持在99%以上,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原书记朱芝松被提起公诉   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 记者董凡超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原书记朱芝松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芝松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芝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朱芝松利用担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市闵行区委副书记、区长,闵行区委书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中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者按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我国对无障碍环境有需求的人群十分庞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我国残疾人总人数达8591.4万人。另有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突破3亿。此外,孕妇、伤病人员等人群也有相关需求。无障碍环境建设关乎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
  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如何?法治经纬版推出整版专题报道,聚焦残障人士真实诉求和相关领域专家观点,解析法治保障路径,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真正惠及每一个需要的人。敬请关注。
“希望我们可以自主出行” 听残障人士讲述遭遇无障碍环境建设盲区经历 □ 本报记者       陈  磊
□ 本报见习记者   王宇翔
□ 《法治周末》记者 戴蕾蕾
  
  “我们要的不是特殊照顾,而是能像普通人一样自主出行。”北京新生命养老助残服务中心主任,长期致力于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杜鹏如是说。
  近年来,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但残障人士的实际出行体验中,仍存在诸多被忽视的盲区。无障碍坡道被封堵占用、盲道错位存安全隐患、火车站无障碍设施缺位——这些残障人士出行中遇到的“小事”,实则是关乎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的“大事”。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多位残障人士,倾听他们生活中那些“迈不过去的坎”。
出行常遇“拦路虎”
  11月3日早上,记者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汇爱大厦见到了坐着轮椅的杜鹏。
  简单寒暄过后,他熟练地操控着轮椅在前面带路,直行、转弯、乘坐无障碍电梯,领着记者来到一间办公室接受采访。
  他既是无障碍环境的使用者,也是积极的推动者。提起自己的出行经历,他语速飞快打开了“话匣子”。
  20多年前,杜鹏上大学期间突发脊髓瘤,手术后不幸高位截瘫,从此与轮椅为伴。他当时家住一栋老式居民楼的三楼,没有电梯,上下楼很不方便,一度“只能通过房间的窗户去感受四季的变化”。
  2012年,杜鹏开始参加工作,负责无障碍出行项目,以让更多的“轮椅小伙伴儿”能够走出家门。
  在他眼里,十几年来,北京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但出行仍会遇到各种难题。
  作为轮椅使用者,一个让杜鹏比较头疼的情况是操控轮椅逛商场。
  他家附近今年新开了一家购物中心,在规划建设时设计了无障碍坡道。但让他无奈的是,购物中心的管理方为了防止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入,人为用栅栏和石墩将坡道拦住,他的轮椅也无法进入。
  无奈之下,杜鹏只好拨打北京12345热线投诉。经过与购物中心沟通,对方在石墩之间留出一个小口,他操控轮椅能勉强通过。但在他看来,这个留出的小口并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0.9米至1米宽,如果其他人乘坐宽一点的轮椅则难以通行。
  他还发现,类似情况在他家附近同样存在,另外3家购物中心同样在规划建设时有无障碍设施,管理方人为设置了栏杆将无障碍设施堵住。
  杨青风是一名视障人士,也是专注于帮助视障者掌握独立出行技能的公益项目金盲杖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视障人士出行的首要问题就是过马路。
  “我们顺着盲道下坡时,经常遇到‘拦路虎’,就是挡车的石墩。一个不小心,腿撞上石墩,石头对骨头,那一下真的非常疼。”他说。
  过马路的坡道,有些设置也不合理。
  有一次,杨青风持盲杖顺着盲道下坡,走着走着感觉不对,他竟然没有走上斑马线,而是走上了机动车道,“你说这多危险”。原来,盲道下坡路段没有衔接上斑马线,而这种情况他遇到过多次。
  他说,过马路还有一个问题——“作为一名视障人士,你怎么判断红灯还是绿灯?”
  “理想的情况下,路口应该安装声音提示装置,有‘嘟嘟’声,如果是快响,就表示是绿灯,如果是慢响,就是红灯。但是,很多路口并没有安装。还有很多路口把两个交叉方向的提示音混在一起,我们在同一路口的同一位置,听着既有快响又有慢响,根本不知道是走还是停。”他说。
相关服务存在盲区
  安徽人阳阳(化名)因下肢瘫痪,平日里依靠轮椅出行。她平时出门主要乘坐公交车,而且是固定的公交线路,因为只有这趟公交车配有渡板。如果乘坐其他线路的公交车,往往需要依靠旁人合力把她抬上车,既麻烦又危险。
  据她回忆,她经常乘坐的这趟公交车,大部分司机会下车搭上渡板帮助她上车,但也出现过几次司机拒载的情况,理由是电动轮椅不安全,她再三坚持才得以上车。有一次,一名司机坚决拒载,她等了半个多小时下一辆公交车才开过来。她投诉后虽然得到了司机的道歉,但问题并未彻底解决。
  阳阳向记者提到,渡板的正确用法是在站台与公交车之间形成平缓坡道,方便残障人士自行上下车。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公交站台缺乏无障碍通道,轮椅无法上去,她只能在马路上候车,导致渡板直接搭在地面上,坡面陡峭,上下车都需要他人协助。
  她曾多次通过市民热线反映过站台无障碍设施缺失的问题,但得到的解决方案只是“让司机协助”。
  杨青风则日常习惯乘坐地铁出行。北京地铁站内设有专人提供无障碍服务,这为不少视障人士独立出行提供了便利。
  但他遇到的新问题是,他每天早上上班时乘坐地铁,如果要申请人工服务,不仅要花费时间等待工作人员到来,而且工作人员还会要求他乘坐直梯,不能乘坐扶梯。
  “他们担心我在扶梯上踩错摔倒。”他说。但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早上人多,这一趟直梯上不去,他就要再等两三趟,十几分钟就过去了。后来,他索性自己跟着人流走,从固定的列车车门下来后,凭记忆大概知道扶梯的位置,但是有时候也找不准,“如果能有提示音指引,不需要人工服务我自己就能走”。
  杨青风认为,选择乘坐扶梯还是直梯,“应该让视障人士自己决定”。
  前段时间,杜鹏出差去内蒙古自治区一个小城办事,要先从北京乘坐高铁到达通辽站,再从通辽站乘坐绿皮火车前往目的地,那是一个“特别小特别小”的车站。
  列车到达车站后,车站工作人员把他从火车上抬下来。因为这个小站是低站台——因客流量少,车站极少遇到残障人士出行,所以并未修建无障碍设施。
障碍把他们往回推
  今年4月,阳阳要去外地探亲。买票时,她查询几趟车都没有无障碍卧铺席位余票。(记者注,残疾证与身份证联网,购票系统会自动为肢体残障人士分配无障碍席位。)
  她拨打客服电话,客服建议她到车站窗口找售票员。她前往车站售票窗口,售票员告诉她确实没有无障碍卧铺席位余票,因此,她只能购买普通卧铺票。
  乘车前,阳阳办理了重点旅客预约服务。乘车当日,她在家人的陪同下赶到车站,工作人员接到她之后,辅助她优先安检、验证和检票,通过绿色通道进站并一直送到站台上的无障碍电梯口,但没有告知她普通轮椅难以直接推进车厢。
  列车进站后,停靠的站台没有无障碍设施,她要通过“走”台阶才能上车,而且窄小的车门无法容纳她的轮椅进入。着急的列车员看着她说:“你能不能站起来走进去?”这个询问让她感到非常窘迫。
  无奈之下,送行的家人把她抱起来送进车厢,再把轮椅折叠后放在了火车车厢连接处,车厢里狭窄的过道无法让轮椅自由通行。
  今年夏天,杨青风乘坐飞机从江西回北京。持盲杖(可伸缩盲杖,收起时非常短)登机后,他将盲杖收起放进前排座椅后面的袋子里,以备不时之用。不一会儿,空乘人员走过来,礼貌地表示要替他暂时保管盲杖。
  “她的意思是暂时收走我的盲杖,下飞机时再还给我。但盲杖相当于我的眼睛,收走了,我怎么办?没有盲杖,我会非常没有安全感。”杨青风回忆说。
  因此,他询问空乘人员收走的原因,对方称这是公司规定。他说“我不能给你,因为我要用”,对方称如有需要可以找乘务员寻求帮助。
  为避免影响飞机起飞,杨青风将盲杖交给空乘人员。在随后的3小时飞行途中,他既没有去卫生间,也没有寻求空乘人员帮助。飞机到达目的地后,空乘人员主动把他的盲杖送还。
  并非所有的航班都如此规定。他上个月乘坐飞机前往外地,在机舱里主动询问空乘人员能否将盲杖放在身边,对方回答“没问题”。
  杨青风说:“很多残障人士不愿意出行,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看似细小却实实在在的障碍,把他们‘推’了回去。”
  杜鹏希望,其他人能够正常行走的地方,他们也可以在不必麻烦他人的情况下自主到达,整段路途能够真正实现“无障碍”通行。
漫画/李晓军  

政策链接
  2023年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对无障碍交通运输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工具配置、出行服务、信息交流及相关保障措施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些年来,交通运输部先后制定《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对无障碍出行、设置专座、助老服务等提出要求。
  2018年,交通运输部会同住建部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2021年,交通运输部制定《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作出构建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等工作安排;2024年,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铁路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
使用手机App,视障人士有点难   我叫焦君(化名),是一名“90后”视障人士,毕业于某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目前在北京一家机构任职软件工程师。
  数字技术的发展,对我们视障人士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既能让我们的生活愈加便利,也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手机从按键变成触屏,消费从现金变为电子支付,我们需要依靠读屏和语音提示,摸索、学习,不断适应新技术。
  今年国庆节回家,我就是自己独立完成了购票。
  购票当天,我打开手机,登录铁路12306App,开启读屏软件,选择日期、车次进行购票,随着我手指的移动,软件会实时读出相应内容。
  我依次选定出发地、目的地、座席。在选座席环节,铁路12306会有一则提示,是否残疾人(包括视觉障碍旅客、听觉障碍旅客、轮椅行动障碍旅客、携带导盲犬旅客等)。选择“是”之后,接着有分派残疾人专座温馨提示,“您是否接受系统为您分配残疾人专用席位?是/否”。
  我如果点“是”,购买卧铺票,购票系统会自动为我分配下铺;购买高铁或普速列车,购票系统会自动为我分配靠近车厢两头的座位,方便上下车。
  购票后,我还可以在铁路12306上办理重点旅客预约服务。视觉障碍旅客、听觉障碍旅客、轮椅行动障碍旅客等,都可以填写具体需求。例如,我申请车站工作人员接送服务,在提交申请后,出发、到达车站工作人员都会主动联系,确认我的需求。出发车站会询问我如何到达进站口,并安排人员在进站口接应;下车后,到达站工作人员会将我引导至出租车乘车点。
  回想10年前,情况远非如此。那时候的铁路12306,登录过程中需要验证码,我总是难以通过验证,读屏软件这方面的支持也不够,难以实现自己购买车票,只能麻烦别人帮忙。
  我的手机里有不少App,在使用时或多或少会遇到障碍。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规定,利用财政资金建立的互联网网站、服务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逐步符合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和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
  某政务App需要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并安装,打开App后,按照提示进行注册,需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
  在登录环节,我需要填写验证码,由于验证方式为滑块验证,读屏软件难以识别,我总是无法登录。即使在他人帮助下通过验证后登录,在办理业务环节,也需要填写诸多信息,包括地址(需要选地区)、时间(需要选年度),这些我都无法操作。
  去年,我在填写信息时,相关数据有出入,该机关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询问我数据出入的原因。根据要求,需要我通过App消息界面上传补充信息,包括我的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但由于该界面不支持读屏软件,因此我无法上传相关信息。无奈之下,我只能找同事帮助上传,但其中包含很多隐私信息,让我感到不便和尴尬。
  后来,我把此事反馈给相关部门,他们也派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但至今也没有解决问题。
  我在使用生活购物App时也会遇到障碍。
  最近,我使用某购物App点外卖时,感觉使用非常吃力。
  我在某购物App上搜索外卖店铺时,开启读屏软件,页面一直卡顿,大约5秒才能读完一页,部分信息甚至无法识别。
  即使成功选择了店铺和想吃的餐品,加入购物车以后,提交订单和支付环节也异常艰难。吃一顿饭不需要多久,但点餐需要耗费很久的时间。
  对视障人士不友好的,还有投资理财App。
  今年2月,我注册了某投资理财App。在注册过程中,它有一个内置密码键盘,用于设定相关密码,这个密码键盘无法使用读屏软件读出来,触摸后没有任何反应。
  我把问题反馈给客服,客服表示向公司“反馈一下”,但后续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后续,另有客服回访和我沟通,还互相加了社交账号好友,但对方的解决方案是劝我不要进行理财投资,理由是投资理财风险很大,我是残障人士,如果投资理财赔了钱,会很心疼。
  这样的回应令我深感不适,难道因为我是残疾人,就连平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也没有了吗?
  (本报记者 陈磊 整理)  
残障人士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出行仍面临障碍 专家建议 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主体的法律责任 □ 本报记者       陈  磊
□ 本报见习记者   王宇翔
□ 《法治周末》记者 戴蕾蕾
  
  近年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断完善。随着我国在这一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顶层设计日益健全。
  该法在公共交通领域明确规定,新投入运营的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应当确保一定比例符合无障碍标准。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相关群体在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飞机、火车、公交车、地铁)出行时,仍面临诸多现实障碍。一些看似完备的无障碍设施,在实际使用中却成了“空中楼阁”。
  “社会公众的认知仍不到位。”谈及原因,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无障碍环境研究专委会秘书长孙一平直言,“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但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实际工作中,大家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对无障碍设施的作用不了解。”
  孙一平参与国内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多年,他告诉记者,由于认识不到位,无障碍设施存在不系统、碎片化的问题。“不少城市在进行规划时,没有将系统化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其中,没有从设计无障碍城市的角度进行城市规划,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没有形成闭环。我从A点到B点,从B点到C点,之后从C点回不到A点。”
  此外,不规范的陡坡、被占用的无障碍通道、缺乏警示标识的道路,这些难以预测的障碍潜伏在残障者出行之路上,阻碍了无障碍出行的实现。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杨立雄长期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据他观察,无法实现全程无障碍的出行环境,不仅会将已外出的残障者困在路上,更会削弱他们的外出意愿。这导致了一种结果,在户外,我们不常看见残障者的身影。“因为大多数(残障者)都被困在家里。”
  有受访专家提到,部分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于较少接触残障群体,同时缺乏对残障人群出行的专业培训,导致无障碍环境建设细节处理不到位,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出行的障碍。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部分规定约束力不足也是原因之一。法律规定的部分内容属于提倡性的,没有规定必须怎么做,也没有明确规定不这么做会有哪些后果。”杨立雄表示。
  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工作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世明告诉记者,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要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实现这一目标,仅靠完善出行设施是远远不够的。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6件无障碍和适老化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同时公布的数据显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围绕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重点监督领域,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000余件,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
  目前,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我国已经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多地也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以国家标准为核心的无障碍建设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
  那么,在此基础上,该如何解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仍面临的无障碍出行问题?
  在孙一平看来,解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面临的无障碍出行问题,重点是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全面实施,落地生根,因此要培育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社会执法环境,即全社会都要遵照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在执法、司法、守法环节体现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理念制度等。
  他建议,应将无障碍理念上升到国家核心价值层面,提升无障碍国家战略定位,把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宣传作为“十五五”重头戏,列入“九五”普法宣传规划,各省市有总体安排、实施步骤、预期目标、成果检验,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传播无障碍法治文化,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无障碍环境的良好氛围,做到人人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执法行动。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把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最高遵循,化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使命担当;让无障碍理念法条、标准规范等,变成每一个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监理师等的行动自觉。”他说。
  杨立雄建议,应继续增强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例如不要随意占用盲道等设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逐步细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规定,使相关条款具体化、有可操作性。
  “还需严格落实相关无障碍设施主体的法律责任,如一些建造时间较早的火车站、飞机场等,要尽快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一些文化旅游场所、文物古迹等,在无法提供无障碍设施的情况下,则应提供相应的无障碍服务。”他说。
  孙一平认为,应该抓住“十五五”战略机遇期,系统规划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诚信机制,推广社会诚信机制;强化无障碍认证机制;建立社会监督体验体系;坚持“AI+无障碍”发展方向,推进无障碍智能化建设。
  在他看来,尚未出台相关规定的地区,可以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推动当地立法进程。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在“十五五”期间开展一次到两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执法检查,督促地方政府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无障碍公益诉讼实践的基础上,可以加大办案力度,发布更多典型案例,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建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无障碍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孙一平建议。
银川统筹各方资源力量 “攥指成拳”筑牢基层安全防线   □ 本报记者 申东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综治中心仅用半天时间,便成功化解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今年以来,贺兰县综治中心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已先行调解成功978起案件。
  贺兰县综治中心的治理成效是银川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银川市6个县(市)区、54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均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机制,全市90%的综治中心实现规范化运行。
综治中心赋能增效
  最近,银川市委政法委在市综治中心线上调度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及部分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开展工作。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信访局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综治中心主任及部分村(社区)治保委主任参加了调度。
  调度现场,一个个问题被抛出来;屏幕那端,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实时进行答复。为提升综治中心工作效能,前不久,银川市委政法委还启动了“云观摩”线上交流学习活动,分批次展示三级61个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进一步为推进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赋能增效。
  “线上观摩活动通过‘面对面’实时交流学习,打破了时空限制,同时切实节省成本为基层减负。”银川市综治中心主任高小龙说。
  通过赋能增效,综治中心多次在应急处突方面经受住了考验。今年8月8日凌晨,银川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西夏区、贺兰县累计降雨量可达30毫米以上。银川市综治中心迅速统筹调度,安排市、县、乡三级综治力量排查安全隐患、预防矛盾纠纷。当日8时20分,贺兰县南梁504涵洞积水很深,贺兰县、西夏区及辖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组织涉路各村治保委、铁路护路专干开展涵洞抽排工作,处置隐患点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021年,某建设公司与宁夏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某建设公司提供全过程代建服务,项目竣工后宁夏某公司一次性支付代建服务费。协议签订后,某建设公司如约完成项目交付,并与宁夏某公司共同确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但在代建服务费核算方面,双方存在分歧且争执不下,宁夏某公司支付600万元后,便拒绝支付剩余的500多万元费用。
  无奈之下,某建设公司向贺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工作人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县综治中心派驻法官与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派驻法官的指导下,聚焦双方争议焦点,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现场核算费用数据。当清晰的账目摆在面前,宁夏某公司终于认可了欠款事实与具体金额。为实质化解纠纷,派驻法官当即向宁夏某公司讲述拖欠费用对某建设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积极履行;同时,建议某建设公司给予对方一定的履行期限。在派驻法官与调解员的释法析理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中,银川市统筹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住建、人社等部门资源力量,健全常驻、轮驻、随驻等工作机制,强化“一站式”工作流程,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聚焦群众对平安的期盼和需求,逐一指导、分类推进,建设示范型综治中心33个、精致型8个、基本型20个。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筹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法庭、社区戒毒(康复)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基层资源力量,混编成组延伸到村(社区),轮值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风险,“攥指成拳”筑牢基层安全防线。
风险隐患全量掌握
  “昨天有个外地人拿着手机让人扫码。”某天晚上10点,西夏区怀远夜市,穿红马甲的治安保卫员老张在和烤鱿鱼摊摊主老李聊天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按照流程上报。
  2024年以来,银川市吸纳退役军人、热心居民、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建强各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推动多方力量当好基层“安全员、调解员、宣传员、信息员”。如今,这些群防群治力量已发展到577支队伍、3.5万人。
  今年年初,永宁县闽宁镇一小区部分居民拒交物业费,和物业公司产生矛盾。社区治安保卫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将情况上报至镇综治中心。综治中心迅速启动联动机制,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治保委成员、物业代表共同参加调解。经过多轮协商,双方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银川市充分发挥市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县(市)区综治中心“枢纽”化解作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一站式”化解作用,统筹“三官一师一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治安保卫员等基层力量,将各级综治中心的指挥调度功能延伸至每个基层治保委,全量掌握源头风险隐患、统筹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的工作合力。
  今年以来,银川市矛盾纠纷排查数同比上升51%、信访数同比下降3.7%、治安类警情同比下降26%、12345热线投诉举报同比下降6.5%,各级综治中心实战化效果逐渐凸显,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效能系统性提升,为服务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和平安支撑。
武汉东湖高新区打造高效协同治理共同体 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   □ 本报记者 刘欢
  
  “没有综治中心这个强有力的平台,案子调不下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花山街道司法所所长靖茜向《法治日报》记者感叹道。
  这位“90后”司法所所长刚到任不久,就碰到一起“地狱级难度”的纠纷。
  今年5月12日上午,59岁的老杨(化姓)到花山某小区别墅进行墙面铲灰作业。开工不到1小时,老杨不慎从一楼采光井跌落至地下室,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老杨的家属迅速从外地赶来,要为他“讨个公道”。然而,对于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重要问题,装修公司、物业、老杨家属等相关方意见不一,难以达成一致。
  鉴于案件错综复杂、潜在风险高,花山街道综治中心第一时间介入,启动“吹哨报到”机制,高效整合政法委、公安、应急、人社等部门专业力量参与,并主动邀请老杨家乡政府和村委会代表参与调解。
  “我们用情用理用法,一点点地抹平各方分歧。”调解员史雪荣清晰记得,6月6日那天,街道综治中心坐满了人,哭声此起彼伏。
  从上午9点到次日凌晨3点,街道综治分管领导全程参加,经过多轮“背靠背”“面对面”调解,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当事各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这是东湖高新区合力处理群众纠纷的一个微观缩影。
  东湖高新区被称为“中国光谷”,是武汉的创新高地和经济发展“主引擎”,经济活跃度高,纠纷类型多且错综复杂。
  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东湖高新区全面整合信访、司法、人社等10家单位常驻,7家单位轮驻,实现政法力量和行政资源深度融合,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孟加拉国籍小伙阿布(化名)对此深有体会。
  今年6月,阿布向湖北某新材料公司支付7000美元订购原材料,约定10天内从香港发货,但此后公司屡次失信。更让阿布难以接受的是,对方只退还了3000元人民币,并强迫其签署终止协议。
  阿布无奈向东湖高新区法院求助。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此纠纷存在调解基础,征得其同意后,启动“法院+综治”联动机制,将纠纷推送至区综治中心。东湖高新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指派,负责调解这起涉外纠纷。
  在法院确定的法律框架内,调解员组织开展多轮沟通,逐步优化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调解协议签署后,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东湖高新区法院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裁定书。
  就这样,一起跨国纠纷在多方联动努力下,仅用6天时间就成功化解。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民事纠纷层出不穷,比如知识产权纠纷、新能源汽车电池租赁纠纷等,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项勇介绍,东湖高新区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联合起来,主动链接公证、仲裁等多方资源,将分散的解纷力量拧成“一股绳”,推动解纷效果大幅提升。
  一笔货款多次催收无果,某公司前不久向东湖高新区综治中心求助。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接案后,敏锐地捕捉到关键信息:借款方对债务金额并无异议,只是暂时无力一次性偿还;贷款方则担心“调解后对方再违约,还是要走诉讼”。
  调解团队当即联动武汉市尚信公证处,提出“定制分期还款协议+赋强公证”的解决方案——由调解团队牵头制定分期还款计划,明确每期还款金额和时间;协议签订后,由公证处赋予该分期还款计划强制执行效力,若借款方违约,贷款方可凭强制执行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通过这一方案,仅用7天时间便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公证证明力与调解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提供了从矛盾纠纷预防到化解的全链条解决方案,有助于实现‘最多跑一地’的高效解纷目标。”参与此次调解的尚信公证处企业服务部主任王飞说。
  据了解,东湖高新区现已构建起社区“主防调简”、街道“主战调难”、区级“主攻联调”的责任闭环体系,切实筑牢源头解纷的坚固防线。
  “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以制度形式明确中心的协调指挥地位与调度权限,细化‘吹哨报到、协同处置’工作规程,推动形成高效协同的治理共同体。”东湖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图片新闻   图为10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诉求。
  本报通讯员
卢艳萍 摄
江苏沭阳构建“六抓三促”工作机制 综治中心成为群众心安之所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毛  双

  “当初真没白来一趟,拖了大半年的钱终于要回来了!”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市民单某冒雨赶到沭阳县综治中心,将一面印着“服务群众办实事 排忧解难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调解员方亮手里。
  这是沭阳县综治中心多措并举提升群众满意度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沭阳县将综治中心打造成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枢纽”,以“坐诊+出诊”化解矛盾、“打击+治理”守护平安、“专业+群防”激活网格,构建“六抓三促”(即抓自查自排、抓矛盾化解,促纠纷排查化解到位;抓警情压降、抓刑事案件防控,促治安环境提升;抓云网格活力、抓群防合力,促网格治理增效)工作机制,推动村级当好“前哨站”、乡级守牢“主阵地”、县级把好“终点关”,让“一站式”平台真正成为群众的心安之所。
有事就找综治中心
  “以前为块宅基地,在镇里和部门间来回跑,磨破了鞋底也没说清。现在进综治中心这一扇门,几天就搞定了!”刚签完调解协议的张女士连连道谢。此前,她与邻居因宅基地界限争执不下,综治中心第一时间协调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介入,促使双方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
  沭阳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已成为矛盾化解的“第一窗口”。县级综治中心整合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等6大功能平台,吸纳住建、卫健等19个职能部门入驻,36名工作人员每日在岗“坐诊”,邻里矛盾、劳资纠纷、物业问题等各类诉求皆可“一窗受理”。今年以来,中心已受理各类事项5800余件,“有事就找综治中心”逐渐成为群众共识。
  “坐诊”是基础,“治好病”才是关键。为避免服务流于形式,沭阳县构建三级递进调处机制:一般矛盾由窗口调解员“初诊”化解,疑难问题由中心统筹多部门“会诊”攻坚,重大复杂案件则由县领导包案“靶向破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接访、下沉调解,推动矛盾层层拆解、彻底清零。
  为打通治理“末梢神经”,中心还搭建起“联动网络”:入驻部门与原单位实时联动;县乡村三级纵向贯通,跨部门横向协同。在县综治中心指挥调度室,工作人员通过视频连线向乡镇精准分派任务,指令清晰、落实高效。今年以来,通过“公调对接”机制化解涉警纠纷177起,开展现场督导5次,真正实现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
  在“等群众上门”的同时,沭阳县主动“送服务上门”。全县明确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邻里纠纷等34个重点排查领域,由县领导牵头、相关单位具体负责,干部下沉一线“出诊”排查,力争问题当日发现、当日化解。数据最有说服力:95%以上的初信初访在县级层面化解,万人信访发生率始终保持宿迁全市最低。
织密全域平安防护网
  化解矛盾是治标,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才是治本。沭阳县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努力织就覆盖全域的社会治安防护网。
  在打击犯罪上,沭阳县打出一套组合拳:建立“政法主统、公安主打、镇村主排”工作机制,整合110警情、12345热线、网格上报等6类渠道信息,精准研判治安态势。同时,针对高发案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如今,全县“八大类”案件破案率100%,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下降36.4%,团伙重复犯罪空间被大幅压缩。
  在长效治理方面,沭阳县聚焦提升群众可感可及实效,出台相关方案,通过“红磁场”聚民心、“家门口”优服务、“防护网”保平安三大工程,细化9项具体行动,推动资源下沉、服务落地。
  沭城街道孙巷社区居民对此感受真切。一次党群见面会上,有居民反映东门主路坑洼不平、老人在上面走容易摔倒,社区当即协调物业对接施工队,发动沿街商户、居民自愿集资,仅用3天时间就完成路面修缮。而这样的治理方式,已在沭阳每个乡镇街道推广,“面对面沟通、实打实解题”成为工作常态。
  此外,沭阳县还针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点亮‘微心愿’”行动,通过上门收集需求、对接社会资源、跟踪回访服务,用“微服务”传递“大温暖”,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满人情味。
激活治理神经末梢
  平安建设,既要专业力量“领航”,也需群众力量“划桨”。沭阳县推动“专业+群防”深度融合,激活网格治理的“最后一米”。
  退休干部潘玉明是县综治中心“老潘调解室”出了名的解纷高手。一次,两户村民因灌溉用水争得面红耳赤。老潘把双方请到自家院子,泡上热茶拉家常,最终圆满化解了这起纠纷,双方还一起修好了灌溉渠。像潘玉明这样的金牌调解员,县级综治中心有6名,他们懂政策、通民情,可谓矛盾化解的“稳定器”。
  专业力量引领方向,群防力量补充末梢。沭阳县组建了“专职网格员+治安志愿者”队伍,动员环卫工、村医、沿街店主、快递员等群体担任“民情前哨”,他们日常活跃在街头巷尾,发现安全隐患、矛盾苗头就第一时间上报。目前,全县有治安志愿者2849名,今年以来已报送有效治安信息186条,“早发现、早化解、早防控”成为治理常态。同时,沭阳县在30个乡镇(街道)、480个村居(社区)全面推广“云网格”小程序,接入1637个居民微信群,覆盖群众17.38万人。
  围绕“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机制、有实效”的“五有”目标,沭阳县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以“六抓三促”工作机制破解治理难题。
  此外,沭阳县还通过舆情、警情、社情、访情、诉情“五情联动”,推动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24起,化解率达95.7%。一条贴近民心、汇聚民力的基层善治之路,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贵港形成同题共答强大合力 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 全链条解决”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王  宁 周振华
  
  今年5月12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社会综合治理中心收到两面锦旗。“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敢担当,解决纠纷有思路,协调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非常感谢!”某商业街的两名经营商紧紧握住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手说道。
  此前,这两名岗亭经营商因租赁事宜与物业产生纠纷。2024年8月,贵城街道综治中心接到申请后迅速组建调解小组,历经5次调解,终于在今年4月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如今,“有矛盾就找综治中心”成了许多贵港市民的共识。其背后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提供的坚实支撑。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贵港市委政法委获悉,贵港市今年以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推进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促使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推动综治中心成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守护平安的重要阵地。
实体运行筑根基
  日前,记者实地探访港南区综治中心时看到,接待大厅、微法庭、心理咨询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等功能室一应俱全。在这里,多家单位常驻指导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部分单位根据群众需求动态入驻,保障服务不缺位。
  “我们设计的初衷是让群众办事像进超市一样,需要什么服务,一下子就能找到对应窗口。”港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莫夏杰介绍,港南区综治中心通过整合多部门资源,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和协同化,为辖区平安建设持续注入新动能。
  今年以来,贵港市按照“实体、实用、实效”工作思路,紧扣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五有”目标,通过综治中心整合政法机关、职能单位、群团组织、信访部门等多方资源,实现合署式办公、一体化调度、专班化管理,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市、县两级综治中心精心设置法律工作室、心理咨询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室等功能室,采用重点部门常驻、一般部门轮驻、涉事部门随驻等方式,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选配专业且负责的人员入驻综治中心,是保障各项服务机制落地见效的关键。贵港市建立优进劣退、双重管理、奖惩联评的人员派驻机制,推行岗前培训、业务联训、案例实训、师徒带训的培养模式,并与“荷城攻坚先锋”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实现“来者能用、优者重用”。
  如今,随着各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不断深化,贵港市正逐步构建起“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服务群众一体化推进”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格局,让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更有保障。
专业赋能优服务
  今年3月26日,覃某等人来到覃塘区东龙镇综治中心,反映某公司在其地块所建石碑离自家坟山较近,要求拆除。该公司则认为石碑是在已有的广告牌原址上建立的,拆除成本较高,拒绝拆除。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东龙镇综治中心立即协调常驻单位东龙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组成工作专班,进行联合调处。经中心统筹协调和多部门工作人员以案释法,最终成功化解双方矛盾,实现“事心双解”。
  综治中心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枢纽平台”,也是群众有了纠纷可以找的“说理的地方”。
  “要让‘说理地’持续发挥作用,就必须不断提升综治中心的矛盾化解水平。”贵港市委政法委平安建设指导科科长陆耀霖介绍,贵港市各级综治中心坚持“前窗便民、后台支撑”服务模式,群众到前窗反映诉求后,后台会立即执行受理、分办、督办、跟踪、反馈的全流程闭环机制,确保每个诉求能得到及时回应,每个环节都有明确责任人。
  与此同时,贵港市各级综治中心建强相关专家库,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支撑。群众可按需选择相应专家提供支持,让矛盾化解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今年以来,贵港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超98%。
  此外,贵港市还推出“调解力量+一组三会+矛调圩日”模式。“一组三会”即自然村屯党小组、理事会、户主会、屯务监督会,综治中心调解力量通过与“一组三会”紧密配合,加上定期开展“矛调圩日”,让基层矛盾纠纷有了更多元、更便捷的化解渠道。
多方融合聚合力
  此前,港北区的一名儿童小良独自外出玩耍走失。港南区湛江派出所民警巡逻时遇见了他,见小良无法说清父母和家庭住址等信息,于是立即联动综治网格群。在民警、社区干部和网格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孩子顺利回家。
  近年来,贵港市深化拓展“红格善治工程”网格治理优势,创新构建“红格云哨”工作体系,组织群防群控力量形成最小应急联防单元,实现专群结合、优势互补、减负提质。
  贵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覃雨露说,“红格云哨”工作体系,进一步打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神经末梢”,构建起群众安全的首道防线,自推行以来先期处置“小纠纷”130多起,寻衅滋事警情同比下降40.74%。
  “红格云哨”带来的治理效能提升,离不开综治中心凝聚各方力量、携手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支撑。
  贵港市坚持“综治中心+政法委”一体运转模式,由综治中心精准捕捉安全稳定“弱信号”,通过“吹哨、派单、提醒、督办”机制推动问题及时解决,在此过程中各级政法委强化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常驻、轮驻、随驻单位立足职能依法履职,在耕好各自“责任田”的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同题共答的强大合力。
  贵港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黎合泉表示,贵港市将持续推进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规范运行体系、强化科技赋能增效,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确保群众诉求有人办、依法办、办得好。
原告代理人援引的“完美”案例竟是AI编造 北京通州法院精准识别虚假援引案例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杨  喆
  
  人工智能技术正深刻改变法律行业工作生态,从专业回答、观点检索到文案润色,AI工具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高效助力。但技术红利背后,虚假信息入侵司法程序的风险也悄然浮现。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便暴露出AI生成的虚假案例对司法公正的潜在风险。
  这是一起由股权代持引发的商事纠纷案件。诉讼中,原告代理人为了进一步佐证其观点,庭后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其中援引了名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某案例及上海一中院的(2022)沪01民终12345号案件。从代理意见的描述来看,两案的事实细节、法律争议与裁判逻辑都与审理中的案件高度契合,完美佐证了原告代理人主张的观点,初看之下极具参考价值。
  出于职业敏感度,承办法官进行了检索核实,结果却发现,这两个案号所对应的真实案件事实与代理人书面意见中描述的情况完全不同。其中,“(2022)沪01民终12345号”案件实际上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与书面意见中描述的事实完全不符,和本案所涉及的事实亦毫无关联,没有任何相似或者可以参照的情节。
  初期,法官助理与原告代理人沟通时,代理人含糊其词,回避问题。“代理人总说再找找,又无法提供裁判文书,我仔细翻阅了代理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发现相关案号及案例内容、格式具有典型的‘AI编写’特征。”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郑吉喆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人工智能语言模型兴起后,通州法院成立了人工智能司法应用案例与理论兴趣小组,研讨之余也会结合工作场景进行测试,其中就包含用AI软件对法律问题进行类案检索,我们之前就发现AI工具时常会提供虚假信息,也有一定的规律性和特征,法官对AI生成的案例并不陌生。”
  “援引的案件有问题,你是用哪个AI工具找到的这些案件?”郑吉喆在电话中开门见山,问得原告代理人哑口无言。对方沉默几秒后,承认确实是AI软件提供的相关信息。
  原告代理人说,参考案例是由其提炼本案事实情节后反复向某AI大模型软件提问,最终引导AI软件生成了相关参考案例,但自己未进一步核实,直接复制粘贴后即提交法院。
  据此,通州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对原告代理人的该部分代理意见未予采纳,并在判决书中明确对原告代理人的行为提出批评,要求原告代理人引以为戒,在向法院提交参考案例、法条时,应当进行检查和核验,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放任人工智能模型生成或者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司法秩序。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经生效。
  通州法院提示,近年来ChatGPT、DeepSeek等软件引发的人工智能浪潮正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工作方式,其强大的语言生成能力在短时间内就能输出看似专业、详实的文本,但在没有正确引导的情况下,AI极有可能生成误导性甚至虚假的信息。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等对行为人利用AI生成不属于证据性质的虚假参考案例如何处理尚没有明确规定,但AI生成虚假信息对司法秩序带来的危害值得重视,虚假案例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审理流程,审判团队不得不花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对律师提交的案例进行反复查找和甄别核实,一旦AI生成的虚假信息被参照适用,司法公信力将受到质疑。
  通州法院建议,法律从业人员应将AI作为辅助工具,而非替代自身专业判断的“神器”,在使用AI时,仍需保持审慎和理性,对AI生成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来源可靠、内容真实准确;人民法院应当加大审查力度,运用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及代理人提交的参考案例等资料进行严格甄别,确保司法过程中使用的信息真实可靠。
漫画/高岳  

法官说案
限定结果时AI恐会编造案情
  看似无所不能的AI,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诚信危机。结合该案审理经验及司法实践规律来看,可以从案号编排存在规律化痕迹、案情描述过度贴合需求场景、难以通过检索方式进行验证等方面识别AI生成的案例是否真实。
  真实司法案例的案号由年份、法院代字、案件性质代字、审级代字和案件编号组成,其中案件编号遵循受理顺序自然生成,具有随机性和连续性的统一特征。而AI生成案例的案号往往呈现刻意规律化的特点,多采用“12345”“1234”等连续整数或“111”等具有明显特征的数字,如本案中出现的“12345号”便属此类情况,遇到涉及此类案号的案件就要倍加小心。
  AI大模型的生成逻辑基于概率统计与语境匹配,当使用者明确输入案件细节后,其生成的案例往往刻意贴合需求,事实细节、论理结论可能与使用者需求高度重合,呈现人为定制化特征。如果向AI提出的需求比较细节化,而使用AI检索出的案例过于完美和契合,应当慎重处理。
  案例是对裁判文书的提炼和总结,AI模型虽能生成案例,但其生成的虚假案例并无真实裁判文书印证,且为了回避漏洞,AI有时会刻意模糊案件可识别要素,比如当事人的姓名等,像本案中的两个编造案例,AI生成时对当事人就使用了甲乙丙丁的表述。实践测试显示,大语言模型生成裁判文书存在局限,在限定结果时,AI虽能通过整合现有资源输出裁判理由,但常出现“AI幻觉”现象(指AI会生成看似合理但实际不存在或与实际不符的信息),甚至为契合预设结果编造法律依据或者案情,最稳妥的识别方法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对生成案例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和验证。
销售员偷卖公司药品打赏主播被判刑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韩  晋 西热扎提·阿不都黑力力

  男销售痴迷女主播,近一年时间里疯狂打赏300多万元,而这些钱绝大多数是其“偷卖”公司药品所得。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某药业公司销售员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是公安局吗?我要自首……”今年2月19日21时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吴某的投案电话。他坦白,自己是某药业公司的销售员,私自将公司仓库内的药品倒卖给他人,所得钱款全部用于打赏直播平台的女主播。
  随后,和田地市两级公安经侦部门启动联动机制,将吴某带回公安机关取证。
  经查,吴某于2021年入职某药业公司担任销售员,工作与收入一直较为稳定。然而,自2024年年初沉迷网络直播后,他的生活发生了较大改变。直播间里,女主播或劲歌热舞,或甜言蜜语,让吴某逐渐迷失。
  起初,他只是偶尔刷个几十元的礼物,但在一声声“大哥”“老板”“老公”的言语中,他的虚荣心不断膨胀。渐渐地,吴某的打赏金额开始“升级”,从每天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不到半年时间,他就花光了40余万元积蓄,虽心生悔意,却仍控制不住每晚进入直播间的冲动。而不刷礼物,女主播自然不会过多互动,这让他自尊心受挫。
  浑浑噩噩之下,吴某从工作中找到了“赚钱”的办法。去年6月的一天,公司安排他去仓库清点一批即将发往外地医院的药品。看着眼前一箱箱价值不菲的药品,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滋生:“这些药能卖不少钱,我先偷偷卖了,回头再想办法把钱补上。”
  随后,吴某利用负责药品出库与配送的职务便利,以“临时调货”为由提取药品,再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熟悉的药品销售公司人员。首次交易成功后,拿到16万元赃款的他没有丝毫愧疚,反而兴奋地给女主播刷了好几组“豪华礼物”。
  此后数月间,吴某变本加厉,先后非法倒卖药品20余次,获利280余万元,钱款全部用于打赏30余名女主播。他的单次打赏从几千元升至数万元,最高一晚曾刷出5万多元。
  直至今年1月底,算了算“总账”的吴某慌了神——他倒卖的药品价值540万余元,其从中获利280万余元。一想到这笔巨额“亏空”,吴某寝食难安。“当时鬼迷心窍了,后来越想越后悔!”讯问中,吴某双手抱头,声音沙哑地说。他思来想去,选择投案自首。
  2月25日,和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吴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4月1日,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4月28日被逮捕。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警方不仅查明了吴某的犯罪事实,还积极与涉案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沟通协调,尽力挽回因药品倒卖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同时,公安机关还对药品的流向进行追踪,确保市场上相关药品的安全。
  6月30日,该案依法移送起诉。9月28日,和田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公诉机关出示多项证据,指控吴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构成职务侵占罪。吴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的行为严重侵害公司财产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恶劣,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目前,此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优质”男友在结婚登记前夜被带走   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施沁茹 近日,上海市闵行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婚恋交友”诈骗案。男子吴某在2个月内接连在“相亲群”内结识两名女性,随后以“筹备婚礼”为名骗取钱款,涉案金额达19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9月17日,孔女士匆忙赶到闵行公安分局古美路派出所求助。据孔女士回忆,一个月前,她在某“相亲群”结识了一名条件“优质”的男子吴某。他自称硕士毕业于美国名校,其名下资产众多,想寻求一名踏实过日子的伴侣。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不久,吴某便提出要“备婚”,并以购买名贵礼品但银行账户受限为由,陆续向孔女士索要2万余元。
  可吴某在与孔女士挑选婚房、婚纱珠宝后,态度发生了转变,从原先的迫切变成了拖延。孔女士感觉不对劲,于是向警方求助。
  民警首先从吴某的身份背景着手调查,在聊天记录中,警方发现吴某的“母亲”不断为这段感情“推波助澜”,而经过研判,所谓吴某“母亲”的账号疑似是吴某本人在使用。
  民警调查发现,就在孔女士声称吴某“冷淡”的时间里,另一名疑似被害人李女士曾频繁向吴某转账。至此,警方判断,吴某是一名以“婚恋”为名实施诈骗的惯犯。
  10月9日夜晚,民警在李女士家中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当时,他正与“未来岳父岳母”讨论婚房装修事宜,准备次日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步就是立富贵人设,取得信任后再找理由骗钱,最后一走了之。”到案后,嫌疑人吴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他自8月起就在各大“相亲群”内物色有“恋爱焦虑”情绪的女性。为了伪装成“适婚对象”,他每天在线上对潜在被害人嘘寒问暖,在线下筹备婚礼事宜,并骗取了被害人家属的信任。
  “没想到这一切都是骗局!”被害人李女士说。
  据了解,吴某从两名被害人处骗得的19万余元已全部用于个人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绍兴柯桥警方侦破“钓鱼式”诈骗陷阱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刘斌凯

  信用是维系买卖双方商业合作的重要基础,然而,偏偏有人动起歪脑筋。今年,浙江绍兴柯桥警方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涉案金额达3亿元。
  近日,该团伙48名成员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移送至法院。
  在全球规模最大的纺织品集散中心——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的中国轻纺城内,每天活跃着3.8万家经营户,杨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去年3月,在与走访民警的闲聊中,杨先生吐露了他的烦恼:一名赵姓男子拖欠其200多万元货款,始终不肯归还。
  杨先生反映的情况引起了警方注意。根据其描述,民警发现这可能并不是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我们进行了深度分析研判,并结合线上‘柯小安’共富警务集成平台进行了梳理,发现杨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个案。”柯桥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张学良介绍。
  民警调查发现,市场中和杨先生遇到相同情况的商户竟有十余家,且涉案手法高度一致。其中,经营坯布生意的王女士损失巨大,足足被拖欠了5000多万元货款。
  据王女士回忆,赵某是主动找上门的。起初,其拿货时打款非常爽快,这让王女士认为其是个“靠谱”的合作伙伴。可之后几次,赵某的订货量越来越大,但付款速度却越来越慢。察觉到不对劲后,王女士便一直催促其付款,但为时已晚,此后就再也无法联系上赵某。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赵某从供应商处以市场价购入坯布,转手以低于市场价近30%的价格出售。
  “拿布不是目的,变现才是。”经侦大队民警赖敏波说,赵某深谙商户心理,设计了一套“钓鱼式”诈骗流程:先通过几笔小额交易建立信任,及时支付定金,待商户放松警惕后,以“大订单”“长期合作”为诱饵,诱导商户大量发货。“商户会陷入一个误区:不继续交易,之前的货款就要不回来;继续交易,至少能要回一点。”赖敏波分析,赵某正是利用了商户急于止损的心理,让欠款像滚雪球般越积越多。
  随后,柯桥公安立即实行“侦打防追”一体化作战模式,办案期间,民警帮助商户整理合同、核对账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细致分析资金流向,固化完善证据链条。在经过系统且缜密的调查后,一个以赵某为首、共有48人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柯桥公安随即展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查扣涉案资产4000余万元。
  经查,该团伙以赵某为首,形成完整作案链条,成员包括介绍客户的“中间人”、负责分销货物的“销售员”、运送货物的“马仔”等。
  “他们将骗来的坯布迅速以低价抛售,资金回笼后,一部分用于团伙之间的分成,另一部分则小额偿还货款,以维系骗局。”张学良说。
  目前,案件已移送法院。

警方提示
  此类诈骗往往披着正常交易的外衣,不法分子通常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手法,先少量进货、准时结款,制造“优质客户”的假象。待赢得信任后便突然加大采购量,而后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同时,他们还会抓住受害者“舍不得大单子”的心理,让受害者陷入“不继续交易货款难回,继续交易可能亏更多”的两难境地。
  警方提醒广大经营者,市场经营贵在诚信,重在防范。面对异常热情的“大客户”时,请务必留个心眼,如果客户采购量突然成倍增长,则很可能不是商机,而是陷阱。
  生意往来过程中,经营户要坚持“货款两清”原则,完善交易流程,规范合同签订,妥善保管交易单据。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团伙扮演“红颜知己”编织情感骗局 □ 本报记者   李  娜
□ 本报通讯员 刘宝虎 王颖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信发派出所侦破一起网恋诈骗案,4名犯罪嫌疑人团伙作案,共同打造“红颜知己”人设实施诈骗。
  “警察同志,我可能被骗了……”10月9日,信发派出所接到居民孙先生报警。他语气焦急,声称自己被一名叫“莎莎”的女网友骗走了大量钱财。
  孙先生告诉民警,今年9月初,他通过网络结识了“莎莎”。对方不仅发来靓丽的生活照,而且与他十分投缘。两人相谈甚欢,感情迅速升温,孙先生将“莎莎”视为“红颜知己”。
  一天,“莎莎”突然给孙先生发来求助信息,称母亲生病急需手术,并附上“住院单据”,希望孙先生能借钱救急。
  “红颜知己”陷入困境,自己岂能袖手旁观?孙先生并未细想,便伸出了援手。之后,“莎莎”又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察觉不对的孙先生便向属地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研判,仅用一日便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谜底至此揭晓,原来,所谓的“红颜知己”,竟是男子张某和王某“接力”扮演的。
  经审讯,张某对不法行为供认不讳。他说自己先假冒女子通过网上聊天骗取孙先生信任,得手5400元后,便将孙先生“转让”给了另一男子王某,自己所用的“靓照”和“住院单据”都是从网络上下载的,“母亲生病”等理由也是编造的。
  王某“接手”孙先生后,诈骗行为迅速升级。他利用张某铺垫好的信任基础,以各种五花八门的理由,先后骗取孙先生近17万元。为了消除孙先生的疑虑,王某还通过于某介绍,安排女性朋友李某冒充“莎莎”与孙先生进行语音通话,使骗局更具迷惑性。
  “这起案件的团伙分工非常明确。‘钓鱼手’张某在社交平台伪装成年轻女性,使用从网络下载的照片打造美女的人设,专门寻找像孙先生这样渴望情感交流的男性。通过日常关心、情感倾诉等方式快速建立信任,完成先期的‘情感铺垫’,并很快实施了第一轮诈骗。骗得5400元后,张某认为自己缺乏‘深耕细作’的能力,于是将孙先生‘转’给了同伙王某。王某扮演的则是‘收割者’的角色,他充分利用张某铺垫好的情感基础,将诈骗手段升级,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诈骗近17万元。”民警闫壮告诉记者。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另外两名涉案人员于某、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家庭式”团伙通过游戏私服牟利四十余万元 吉林公主岭检察行刑反向衔接保护知识产权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通讯员 徐刘琴
            王  琳
  
  玩家小张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为免费下载某游戏支付的“充值费”,最终变成了侵权者的违法所得,还让远在江西九江的黄某某卷入了一场知识产权侵权案。
  近日,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将一起“刑事情节轻微不起诉”的私服侵权案(私服指未经版权方授权,非法架设运营的盗版服务器)移送行政机关处理,让黄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这起案件的全流程处置,折射出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全链条追责与精准司法。
  2024年2月,章某某(另案处理)在某论坛下载未经授权的某游戏官服文件,通过自己购买的编辑器修改编码后,架起了私服服务器。为扩大盈利,他与雷某某分工协作:章某某负责私服的技术维护、版本更新,雷某某则盯着玩家运营——建聊天群宣传、找主播推广,还负责客服对接。而作为章某某的妻子,黄某某虽未直接参与技术或运营,却在九江市彭泽县的家中扮演了“财务角色”:提供个人收款码收取玩家充值,转发玩家咨询信息。至当年3月案发,这个“家庭式”团伙通过私服非法获利40.8万元。经福建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私服与某官服的编码存在5个实质性相似内容,501个资源文件完全相同——侵权事实清晰,链条完整。
  2024年10月31日,公主岭市公安局以黄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检察部门审查发现:黄某某虽参与了收款与信息转发,但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
  “刑事处罚的目的是惩罚与教育,对于情节轻微的从犯,我们要体现司法的温度,但不能‘一放了之’。”办案检察官说。
  2024年12月30日,公主岭市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黄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办案人员同步告知黄某某:案件将移送行政机关处理,需配合调查——这意味着,黄某某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即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认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移送行政机关处理。
  今年3月26日,公主岭市检察院向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移送《检察意见书(征求意见稿)》,次日获无异议反馈。但没想到,彭泽县文旅局起初拒绝接收案件材料。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我们可以直接邮寄。”承办检察官说。
  3月28日,检察院将《检察意见书》及相关材料邮寄至彭泽县文旅局,3天后,行政机关正式立案。
  5月19日,彭泽县文旅局采纳检察意见,对黄某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其已全额缴纳罚款。

检察官说
  我们在办理侵犯著作权案时,会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原因、现实社会危害性等,准确作出处理,形成“司法惩戒+行政处罚+教育警示”的多元治理闭环。此举既以刚性手段遏制侵权盗版行为蔓延,又以柔性引导强化市场主体版权保护意识,推动构建“预防为先、惩戒适度、教育为主、修复为辅”的版权保护新格局,为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此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破解跨区域行刑衔接难题、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典型实践,核心体现三大突破。
  首先是跨区域衔接机制突破。针对案发地行政机关拒绝接收案件的难点,检察机关依据工作指引,绕过“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前置程序,通过“异地检察机关协助+直接送达”模式推动案件落地,避免衔接梗阻。
  其次是数字化协作路径创新。利用政府官网信息公开、上级机关协调、即时通讯工具等渠道,解决跨区域案件管辖确认、沟通协调等实际问题,提升监督效率。
  最后是司法谦抑与惩戒平衡。在不追究刑事责任后,通过行政处罚实现“刑责减免但行政惩戒不缺位”,既体现从宽司法政策,又维护著作权保护的法律严肃性,形成“刑事司法+行政监管”的协同治理格局。
数智赋能重塑兵场 虚实结合助推战斗力 空军航空兵某旅加快转型建设纪实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赵第宇 苏啸

  俯冲,跃升,大地和蓝天的逼真视景,在空军航空兵某旅飞行员曹真瑞眼中疾速变换。刹那间,空中战火燃起,导弹轰然出鞘……
  某大项演训任务在即,该旅飞行员正在模拟训练器上验证某对抗战法。
  反复进行模拟训练,让曹真瑞对即将到来的实装对抗充满信心。这是该旅创新运用模拟训练,砥砺官兵胜战本领的一个缩影。
  “我们坚持作战牵引、战训耦合、科技赋能,模拟训练经历了‘简易机电’练基本动作、‘计算机仿真’练操作程序、‘组网互联’练编组协同,发展到‘虚实结合’练模块、练指控,可以说探索了一条务实高效、勤俭节约的练兵路子。”空军参谋部某局田野说,“实践证明,大强度、高逼真、规范化的模拟训练,已成为加速空军部队战斗力生成的有效途径。”
创新血脉薪火传承
  抗美援朝时期,该旅前身部队先后两次入朝作战,先辈们创新战术战法,取得击落击伤敌机67架的辉煌战绩,涌现出“李世英中队”、“二级战斗英雄”韩德彩、蒋道平、吴胜凯和“特等功臣”孙忠国等一大批战斗英雄和功臣英模,被誉为抗美援朝战争空中战场的后起之秀。
  史馆内,两张特别的照片引起记者注意。
  一张是“李世英中队”官兵合照。这支平均年龄不到22岁的飞行团队,在战争中学习战争,根据战场态势不断创新战法打法,历经29次战斗,在自己飞机未被击落、人员无一伤亡的情况下,取得击伤击落敌机14架的光辉战绩,荣立集体一等功。
  另一张是飞行员李学武手持徒步瞄准练习器的照片。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面对部队装备物资短缺、飞行训练条件差的困难,旅前身部队飞行员李学武不等不靠,自制徒步瞄准练习器,首创模拟训练、精训苦训先河。叶剑英元帅视察时给予高度肯定,并专门题词“地面苦练、空中精飞,修理维护、保证安全”,成为空军部队飞行训练的重要指导。
  进入新时代,该旅几届党委班子接续用力,以模拟训练为牵引,深度推动部队转型,官兵主动应变、思变求新蔚然成风,部队全面建设取得新突破。
  官兵们从辉煌战史和光荣传统中汲取养分,把创新基因根植在新时代练兵备战实践中。他们解构“李世英中队”14比0战绩背后的制胜密码,挖掘提炼“深入研究技战术扬长避短”“集中优势兵力,打掉一个,乱其一串”等33条制胜之道,使学战史、研打仗、重创新蔚然成风。他们还常态组织研战论坛,深入思考未来空战创新点,先后有16名官兵创新成果被上级推广。
  该旅新组建以来,几届党委班子面对装备相对老旧、驻地相对较偏的现实,接续推进理念更新,鼓励官兵敢想敢闯、敢于争先。他们紧跟空军统一部署,常态组织各岗位开展技术创新,先后成立10个攻坚团队,各行业创破纪录30余项,涌现出一批新时代模范代表。
  “我非常荣幸能够加入这支有着深厚历史的英雄部队,每次参观史馆都是一次精神的洗礼,让我感受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我一定会锤炼出更加过硬的飞行本领,谋求更大的创新突破。”新毕业的年轻飞行员刘涛说。
创新引擎智胜空天
  跑道上,战鹰轰鸣,新飞行员孙林丰坐在舱内目光如炬。这是改装考核的最后一项课目,若能顺利完成,他将获得梦寐以求的战斗机飞行战斗资格。
  随着塔台一声令下,拉升、拨杆、加力……孙林丰驾驶战鹰一飞冲天。虽然是新人,但各种操作信手拈来,战机每一丝微小反应他都能及时感应,发出的每一个信号他都能迅速回应。
  这种熟稔得益于日常的模拟训练。在改装训练中,面对新机新大纲训练,正是通过正规化、大强度的模拟训练,孙林丰在课目准备、操纵要领、态势感知、特情处置等方面都得到充分锻炼,认知判断、应急处置和心理素质等能力得到提升。
  “有些课目在单飞前就已达到飞行标准,在实际飞行中只需检验地面训练效果。”看着跑道上孙林丰驾驶战鹰圆满完成规定课目安全返航,飞行教员杨耿权说,“现在的新员培训周期缩短、飞行效果提升,模拟训练立了大功。”
  这些年,该旅党委紧盯战训急需,坚定推进模拟化、网络化、对抗性手段建设,让飞行技术练在地面,在空中实飞完成检验,在空军部队打出模拟训练的金字招牌。
  “模拟训练从全旅兴起到成效斐然,经历了漫长痛苦的蝶变之路。”部队领导说,“这样的转变证明了模拟设备只是训练工具,核心在训练理念。我们对模拟训练有信心,模拟训练也给予了我们信心。”
  2012年,上级配发的第一台模拟机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当时,一些国家已经开始走模拟训练的路子。”旅参谋部模拟训练室主任段令说。
  该旅装备的战机相对老旧,模拟机恰好可以弥补这一不足。时任党委一班人决定:模拟机必须好用、用好。偏差大,联合厂家改进;配件少,发动官兵动手制作;经费缺,从旅党委机动费里挤。他们采取“维修旧装备、请领新器材、寻找替代品、整修硬环境”的工作思路,想方设法改善模拟训练条件。经过几届党委努力,多型模拟机摆满各房间。
  “家底越来越厚,干劲越来越足。”段令谈及此举倍感自豪。仅一年多时间,他管理的模拟器楼变成模拟训练中心。
  现在的模拟机不仅植入实际环境中不好练、风险大的特殊场景,设置各种逼真的突发特情和战场环境,而且可以进行VR(虚拟现实)仿真战斗、AI(人工智能)自主空战,飞行员都说好用爱用管用。
  “今天的课目是……”一个模拟机训练日,飞行大队大队长下达任务简令。该旅组织模拟训练像实装飞行一样,建立规范、形成闭环,切实用数据算出战斗力、用模拟飞出战斗力。
  10多年坚持下来,该旅在上级组织的演习中,实现某型目标“六打六中”;高质量完成空军赋予的新飞行员改装任务,有效节省了训练成本,为空军培养了一大批优秀飞行员。
  尝到创新的甜头,该旅各领域、各专业积极探索,场站模块化保障系统、机务可视化一体保障系统、智慧驱鸟系统……这些创新成果持续提高训练效益、保证飞行安全。
创新利刃谋战强能
  该旅模拟训练中心建在一座不起眼的二层小楼里,这里藏着让全旅飞行员都为之色变的全能对手。
  一天,飞行员张少杰垂头丧气地从模拟飞行训练室出来,脸上透着再次被“击落”的沮丧。将这名在模拟空战对抗赛中屡屡夺魁的优秀飞行员斩落马下的,正是该旅自主研制的人工智能自主空战模拟器。
  “人工智能自主空战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我学习和提高能力,可以把飞行员所飞的飞参数据进行整合,自我升级优化,逐渐成为一名全能‘飞行员’,成了传说中打不败的对手。”张少杰说。
  这样的虚拟对手帮助飞行员触摸到真实的战场需求,倒逼他们愈挫愈勇、不断创新战法,推动多个实战化课目取得新突破,飞行技术得到新跃升。
  当前,以模拟仿真、信息网络、人工智能为主要技术支撑的军事训练变革不断加快,飞行员将越来越多地在屏幕前学习战争、预演战争。
  该旅党委班子突出从难从严,让飞行员在地面就能把该练的内容练足,把可用的手段练强,在模拟飞行中触摸真实战场,摸索作战方法。
  面对未来空天一体、信息主导的作战样式,他们成立新型分队,围绕新装备性能挖掘、新型作战样式等课题展开集智攻关;经常性组织“天虎刀锋”航理知识学习竞赛,复盘经典战例,研究潜在对手,探索克敌制胜的新招法。
  “像飞行一样模拟训练!”在模拟训练中心楼前照壁上的这句话,时刻警醒着每一名走进训练中心的飞行员……
新疆军区某边防团探索人才矩阵培养模式 锻造复合型人才 打造过硬戍边力量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李亚平 刘南松

  “卫生员‘阵亡’,驾驶员接替救治伤员!”隆冬时节,新疆军区某边防团训练场上,一场多岗位技能交叉考核正在紧张进行。参加考核的官兵不仅要在本职专业中夺魁,而且要在至少一门非专业课上过关。这是该团探索人才矩阵培养模式、推动官兵向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转变的缩影。
  近年来,团党委一班人认识到,面对艰巨繁重的边防执勤任务和复杂的边境态势,传统单一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戍边守防要求。他们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路径,通过系统规划、多措并举,构建起“矩阵式培养、暖心化留人、多元化成长、科学化配置”为核心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让官兵在精通本职专业外,至少掌握两项辅助技能,有效激发了人才队伍活力。
  该团通过打破专业岗位限制,科学设计培养路径,鼓励官兵在精通本职专业的基础上,跨领域、跨专业学习掌握指挥通信、装备维修、战场救护、边境管控等多项技能。通过开设第二专业培训班、组织岗位互换见习、开展实战化综合演练等方式,为官兵搭建多元学习实践平台,一批既能操作高技术装备、懂指挥管理,又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多面手脱颖而出。
  “一专多能破解戍边难题,团里开设的第二专业培训班座无虚席。过去驾驶员只会开车,现在还得会抢修、能通信。”已在高原服役16年的一级上士王丰杨说,他带领的驾驶员队伍中,现已有七成具备战场机动与装备抢修双重能力。
  报务员学起了装备维修,炊事员练就了战场救护本领,卫生员钻研起通信联络技能……官兵们形象地称之为“技能交叉火力网”。
  团党委坚持把改善官兵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作为稳定队伍、凝聚人心的重要基础。他们下大力气升级改造偏远点位营房设施,实现清洁能源供电、稳定网络覆盖、新鲜蔬菜供应等“拴心留人工程”,营造暖心环境。守防24年的二级军士长杜北齐在视频电话里高兴地告诉家人:“哨所变了样,扎根边防心里更踏实了。”
  该团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全面落实官兵及随军家属社保、医疗、子女教育等优待政策,切实解决官兵后顾之忧。一系列暖心举措,让“雪海孤岛”不再孤单,使扎根边疆、奉献边防成为官兵的自觉行动。“组织把我们的冷暖放在心上,我们把守防责任扛在肩头。”某营政治教导员刘小四道出了官兵的共同心声。
  为激发队伍潜能,该团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他们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和晋升机制,让有能力、有实绩的官兵脱颖而出,拥有更广阔的职业前景。“无论长期服役还是转身转型,团里都为我们铺好了路。”正在学习无人机操作的中士杜李陈说,多维成长路径,让官兵们练兵备战更有动力。
  此外,团队突破常规,积极探索岗位交流轮岗机制,让干部在不同业务科室、一线连队之间交叉任职,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入冬前,一场指挥岗位考核在多个执勤点位同步展开。从“政工岗”调整到“军事岗”的某连连长周超,熟练运用军政两种视角分析边情,提出的管控建议获上级肯定。“既要能带兵打仗,又要会抓建育人。复合型素质让他在边防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周超说。
  通过这一系列创新实践,团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官兵们履职尽责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明显增强。该团政治委员盛锦林说,他们将继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锻造能打仗、打胜仗的过硬边防队伍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活力。
于都长征源宣讲团开展“永远的长征”宣讲活动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肖力民 练红宁

  今年是红军长征出发91周年和长征胜利89周年。11月3日至8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长征源宣讲团专程来到江苏省南京市,以“永远的长征”为主题开展系列宣讲活动,传播红军长征精神,厚植双拥国防情怀。
  江西是人民军队的摇篮,也是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和双拥传统的发源地之一。1934年10月,中央红军8.6万人渡过于都河踏上漫漫长征路,写下中华民族的壮阔史诗,铸就伟大的长征精神。
  于都长征源宣讲团成立于2020年5月,是一批由红军后代、烈士后人和退役军人等自发组成的公益宣讲组织。5年来,他们在北京、上海、南昌等地及长征沿线送讲1600余场,受众超120万人次,曾获评“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弘扬长征精神、凝聚奋进力量的重要载体和文化品牌。
  “小故事讲出大震撼,洗礼心灵,激荡人生,那远去的背影、未归的英灵、一生的守望,让我们更加懂得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宣讲由短片《永远的初心》开场,宣讲团成员以现场讲述、情景演绎等方式,展现《总书记的嘱托》《扛着发电机长征》《最后的家书》《一句承诺一生守候》《寻找红军爷爷》《从于都河到大渡河》6个精彩篇章,深情讲述了红军战士、红军家属、红军后代身上催人泪下的动人故事和家国情怀,生动诠释了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坚定信念,展现了“于都人民真好,苏区人民真亲”的军民鱼水深情,激励大家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文化、履行使命担当,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就是剩下我一人,也要背着它走到底。”于都籍红军战士谢宝金曾是一名发电员,他把重达68公斤的手摇发电机背过雪山草地,背到陕北,背进军博;“金长哥哥,等你,我不后悔……”百岁老人段桂秀等待1932年参加红军的丈夫王金长归来,九十余载守候令人泪目;从一家人找到红军爷爷魂归故里,到还有3.2万名北上无音讯的红军烈士,仍在等待被铭记、被找回;长征中的于都籍红军战士肖汗尧毅然加入“大渡河十七勇士”,冒着枪林弹雨驾舟破浪,为红军打开生命通道,让“大渡河连”的战旗高高飘扬,勇者必胜的精神代代相传……
  每一场宣讲都是一次跨越时空的精神接力,每个人背后都有一段动人心魄的红色记忆。这些长征源的故事是刻在民族记忆里的丰碑,是国防教育的生动教材,更是新时代长征路上的嘹亮号角。
神二十航天员乘组
返回任务有序推进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记者从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获悉,神舟二十号载人飞船返回任务推迟后,工程秉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措施,组织对神舟二十号载人飞船全面进行仿真分析和试验及安全性评估,研究神舟二十号航天员乘组返回实施计划,各系统严格按流程开展各项测试和联调联试,组织关键产品状态判读和质量确认,着陆场正在开展神舟二十号航天员乘组返回综合演练。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稳步推进。
  目前,空间站组合体状态正常,具备支持两个航天员乘组在轨驻留能力。神舟二十号航天员乘组工作生活正常,正与神舟二十一号航天员乘组共同开展在轨科学实(试)验。
武警黔西南支队创新智能法律服务 “法务通机器人”破解官兵涉法难题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杨远超
            侯鲁晋

  “只需轻点屏幕选择咨询类别,不到5分钟就理清家中宅基地纠纷的法律思路,不用跑远路、不用等时间,太方便了。”近日,在武警贵州总队黔西南支队法律援助站,刚通过“法务通机器人”完成咨询的战士熊成龙对战友连连称赞。
  武警黔西南支队驻守地域分散,部分基层单位地处偏远山区,以往官兵遇到家庭财产分割、邻里矛盾调解、军属就业维权等涉法问题,只能利用休假时间返乡咨询,或通过电话联系地方律师,不仅耗时费力,而且常因沟通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有战士曾因家人被拖欠工资,训练频频走神。”该支队文职法律骨干李双说,尽管支队定期邀请地方法律工作者来队开展普法活动,但受限于时间、场地等因素,难以满足官兵随时问、及时解的需求。
  今年初,武警黔西南支队党委将“法务通机器人”作为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服务渠道的重要抓手,同步纳入“常态法律服务下基层”工作体系,与“六座连心桥”(心理困惑桥、伙食问题桥、法律疑问桥、违纪苗头桥、伤病困扰桥、打骂体罚桥)中的“法律疑问桥”深度衔接,让智能法律服务既扎根基层日常,又成为连通官兵需求与法治保障的关键纽带。
  “法务通机器人”涵盖两大核心功能:一是智能咨询,内置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侵权责任等12个领域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官兵输入问题关键词即可获取精准法律解读,还能根据具体情况生成维权建议。二是自动生成法律文书,针对常见的起诉状、答辩状、离婚协议书、劳动仲裁申请书等20余种文书类型,官兵只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基础信息,机器人便可结合法律规范自动生成标准化文书,省去手工撰写、反复修改的麻烦,大幅提升文书准备效率。
  “法务通机器人”还具有普法学习功能,通过整合案例解读、法律条文动画、军营法治微课等资源,支持官兵自主点播学习。
  “父亲出事那阵,我满脑子就想回家,根本静不下心训练。”回忆去年的经历,战士小魏说。当时,他接到家中电话,得知父亲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对方用空酒瓶砸伤住院,心急如焚的他当即向中队递交探亲申请。
  武警黔西南支队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带小魏来到“法务通机器人”前,通过检索“酒后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等关键词,快速调取同类案例处理流程。从伤情鉴定标准、责任划分依据,到后续民事索赔或刑事追责的法律路径,机器人都以图文结合的形式清晰呈现。“原来不是必须回家才能处理,先做伤情鉴定是关键。”小魏说。
  在“法务通机器人”提供的法律指引下,小魏通过电话指导家人,同时单位出函协调,最终在派出所调解下,对方与小魏家人达成赔偿协议,足额支付了医疗费用。
  “要是没有‘法务通机器人’帮我理清思路,我可能早就请假回家,既影响训练又未必能高效解决问题。”小魏感慨道。
  为让“法务通机器人”真正用起来、活起来,武警黔西南支队还建立了配套保障机制:在每个基层单位设立“法律服务联络员”,定期收集官兵涉法需求反馈给支队;联合地方司法部门更新数据库,确保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实时同步;每月开展“法治服务日”活动,安排专业律师现场指导官兵使用机器人,同时针对复杂涉法问题进行集中答疑。支队还定期精心遴选法律书籍和编写法律常识配发基层,促使广大官兵进一步了解掌握法律常识。
  “法治是强军兴军的重要保障,只有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让法治服务触手可及,才能为官兵安心服役、部队战斗力提升筑牢坚实基础。”武警黔西南支队领导表示,他们将继续优化“法务通机器人”功能,增加军属专属服务模块,开通涉军法律“绿色通道”,同时探索“人工智能+法治骨干”联动模式,让法治服务从解决问题向预防问题延伸。
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启动   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 记者刘欣 近日,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正式启动,由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的22个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陆续进驻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202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考核巡查,11月底完成。截至11月10日,已有10个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进驻山西、黑龙江、辽宁、江苏、江西、海南、重庆、云南、甘肃、新疆开展工作。
  此次考核巡查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以来,首次组织开展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考核巡查聚焦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采取座谈问询、明查暗访、调阅重点资料、约谈会商、个别谈话、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步核查前期掌握的问题隐患线索,抽查前三季度明查暗访反馈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和系统治理情况。通过严格开展年度考核巡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考核巡查过程中,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提高考核巡查质效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并重,把“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贯穿全过程。
  12月,各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还将对40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现场考核巡查,针对在地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溯源到相关成员单位,从顶层设计推动解决问题。
民政部制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指引(试行)》 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行为   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 记者蒲晓磊 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提高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填报质量,民政部制定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指引》要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公开募捐的非营利性组织,基于慈善宗旨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财产前,应当按照《指引》要求进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指引》明确,受理部门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材料包括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及相关附件、合作募捐材料、其他有关材料三类。
  此外,慈善组织在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以慈善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方式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除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十日前,向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提交募捐方案、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复印件、确有必要在当地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情况说明。
  《指引》要求,慈善组织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十日前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线上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备的,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十日内对予以备案的向社会公开;对募捐方案内容不齐备的,应当及时告知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应当在五日内补齐或者撤回备案材料。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规范促销直播营销加强广告审核   本报讯 记者万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向主要电商平台发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旨在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示》主要就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促销行为、规范价格行为、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加强广告内容审核和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六方面内容作出规定。
  《提示》明确,杜绝“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违法行为;促销规则需清晰透明,围绕满减、优惠券、预售、保价等关键环节,明确使用条件、退改流程、有效期限等关键信息,提升促销活动透明度。充分尊重商家自主经营权,严禁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商家定价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比价。
  《提示》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重点把控直播商品质量,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禁限售商品,确保直播内容与所售商品一致,不得通过虚假承诺、夸大功效等方式诱导消费。严格加强广告内容审核,重点规范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及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及时清理下架违法违规广告。
  《提示》要求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等规定,不得拒绝履行法定售后义务。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消费诉求,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妥善化解消费纠纷,维护良好消费环境。
杭州钱塘区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分局、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组对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识、防火门等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结构部件、性能参数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是否具备市场准入条件等进行重点检查,同时排查是否存在过期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疏散指示标识不清晰等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梅玲玲  
广州横沥镇禁毒和反邪教宣传进村居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平安法治办在太阳升村开展禁毒和反邪教宣传活动。志愿者设置“抛圈圈”“讲口号夹纸”等互动游戏环节,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讲解新型毒品种类、识毒防毒技巧,揭露邪教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禁毒和反邪教工作,争当禁毒和反邪教宣传员,发现吸毒人员与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派出所或附近的最小应急单元举报。下一步,横沥镇平安法治办将常态化开展禁毒和反邪教宣传活动,为建设无毒无邪社区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陈玉玲  
杭州滨江公安打造“滨飞安”品牌 空地一体跑出智慧警务加速度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吕佳慧
  
  高空,无人机实时捕捉异常情况;地面,四足机器狗灵活无比,定时在商场内部巡逻;地下空间内,无人车具备一键报警功能,直接联通岗亭……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龙湖天街商圈,发现这里多了几名“明星警员”,造型拉风、各怀绝技。
  滨江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伟介绍说,近年来,滨江公安积极打造“滨飞安”智慧警务品牌,建强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依托滨江区空管中心、莲花安保中心打通指挥调度“神经中枢”,建立“空地一体智慧巡控体系”,目前已覆盖滨江区72.2平方公里范围,持续提高全域感知与应急处置能力,跑出智慧警务加速度。
建立立体安防体系
  作为全区规模最大的商业综合体之一,滨江区长河街道龙湖天街商圈每日客流量接近8万,密集的人流、复杂的空间结构、多样的治安要素,给传统警务模式带来了挑战。
  9月底,滨江区公安分局长河派出所推动商圈附近公安智慧岗亭崭新上线,依托分局自主研发的“智慧巡防滨江在线”平台,引入无人机、机器狗、无人车等智能装备,实现高空、地面、地下无缝衔接,形成分工明确、信息互通、高效协同、“一呼百应”的有机整体。
  “两只机器狗,一只专门在金店附近巡逻,对客户进行反诈宣传;另一只在商场附近巡逻,发现纠纷和其他情况时,可以及时喊话。”长河派出所副所长李智川告诉记者。
  据介绍,上岗首日,一只巡逻的机器狗便“立下大功”。在商场一楼的金店区域,一名女子执意要购买10万元黄金并通过快递寄出,其异常行为引起店员警觉,双方发生争执。
  巡逻至此的机器狗敏锐捕捉到这一情况,立即通过搭载的语音系统现场喊话干预:“近期,购买黄金实物寄送对方类型的诈骗案件多发,请大家提高警惕,遇到情况请拨打反诈96110咨询热线……”与此同时,将现场情况实时回传至智慧岗亭。民警接报后迅速出动,成功阻止一起可能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辅警王凯军是长河派出所新上任的机器狗操作员,他告诉记者:“以往需要警力在外面巡逻,现在通过机器狗可以直接喊话,比以前方便多了,处置也更快了。”
  近日,正在高空巡航的无人机发现附近路口一辆电动车突然冒烟,存在起火风险,便立即将视频传输至岗亭大屏。民警收到后启动“一呼百应”应急联动机制,将指令下发至周边区域保安、物业等联防队员。3分钟内,他们便携带灭火器材赶到现场,将险情扑灭在萌芽状态。
  “如果没有无人机,我们的处置不可能这么及时。”当天参与处置火情的龙湖天街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刘吴说。
  长河派出所教导员丁纯介绍说,智慧岗亭结合一系列警用智能设备,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与“一呼百应”群防群治力量于一体,实现防控更精准、反应更快速、处置更高效,为辖区平安再上一道“科技保险”。
保障赛事低空安全
  警用无人机实时巡航,高空喊话高效疏导;无人车与警用机器人、警用机器狗实时巡逻,承担路面应急响应任务;民警依托AR眼镜实时掌握全局动态,及时为现场观众提供暖心救助与便民服务……
  这是近日滨江公安通过“滨飞安”智慧警务,保障4万名观众在杭州奥体中心观看赛事的生动画面。
  现场,执勤民警赵俊强佩戴AR警务眼镜,实时关注无人机传回的空中影像与路面情况。“这重构了勤务模式,无人机全程接力护航,赛道尽在掌控,如同给整个安保体系装上‘数字神经’。”赵俊强轻触AR眼镜镜架演示说。
  滨江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李震介绍说,为高效推进奥体中心商圈警务建设,滨江公安在商圈商铺带选定3个中心辐射点,安装一键报警装置。一旦出现警情,分局110指挥中心和空管中心将同步开启“人机协同作战最小单元”,第一时间介入处置。
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今年初,滨江区空管中心在滨江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正式投用,巡(特)警大队民辅警和属地派出所警力常态化进驻,实行24小时运作。
  自投用以来,无人机后台可运行多种空中算法,包括对人流、车流、烟火、河道漂浮物、垃圾堆、电动车等场景第一时间预警识别,实现全区空中巡防全覆盖。
  在组建视频侦查、信息研判等专业队伍的同时,滨江公安积极构建“专业主导+社会协同”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将义警队伍、保安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等社会力量纳入治安防控体系。
  近日,滨江区西兴街道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发现4名形迹可疑人员,及时联系西兴派出所社区民警孟海波,并协助民警在可疑人员实施犯罪前将其抓获,成功制止一起违法犯罪。
  李震说,正是这种“专业+社会”联动防控体系,让刑侦、情指、派出所专业力量与社区网格员、物业保安等社会力量得以协同作战。今年以来,这些社会力量已协助警方预防盗窃案件30余起,成为社区治安的重要补充。
图片新闻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夏合甫乡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田间地头,在助力果农丰收的同时,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图为民警向果农普及反诈知识。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程超 摄    
“一杯茶调解法”香气四溢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姐姐呀,毛郎虽贫情义重,怎可忘却往日情。富贵哪能天注定,莫把真心换虚荣……”这是妹妹张素梅劝说姐姐的经典台词,意思是劝姐姐不要因一时冲动,作出错误的选择,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和事,坚守内心的善良与情义。
  11月7日,这场柳琴戏(俗称“拉魂腔”)《姊妹易嫁》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临涣镇“沈家大院大舞台”演出。其中的一段经典唱段,点明了真情比富贵更珍贵的道理。
  “好!”台下的观众连连叫好。由于唱腔旋律与地方语言有着密切关系,演唱者随心所欲地发挥、创造,给人以欢快、活泼、跳跃之感,再加上频繁的转调,使人听起来既新奇多彩又自然和谐。
  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上半场的表演结束了。观众一边喝着“棒棒茶”(临涣特有的喝茶技艺),一边耐心地等待下半场的表演。
  “现在我和大家宣传一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怎么样?”在《姊妹易嫁》上下半场演出之间,濉溪县柳琴戏剧团演员王芹向大家提议道。
  “好!”趁着大家兴趣正浓,王芹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科学谋划了未来5年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我们要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个重大原则,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价值追求,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临涣、法治临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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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保障。”王芹说。
  用群众能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宣讲,讲群众身边的案例,王芹列举了对临涣镇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期许,以及对临涣镇未来文旅发展规划的希望,宣讲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讲到我们的‘心窝窝里去了’,临涣镇的发展大有希望。”群众异口同声。
  说到临涣发展,群众有满满的获得感。
  临涣城址是目前安徽省已知占地规模最大的先秦古城址,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如今,临涣镇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其中,“棒棒茶”产业远近闻名,由此产生的“一杯茶调解法”更是享誉安徽。
  临涣镇的怡心茶楼就是镇“茶馆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人民调解员每天在此调解矛盾纠纷。他们总结出来的“一杯茶调解法”,双方边喝茶,边化解恩怨。
  “临涣的‘一杯茶调解法’有着独特的魅力,紧扣当地的风土人情。”人民调解员陈文章解释说,临涣饮茶习俗始于两晋,盛于明清,被列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每天都有很多十里八乡的人“下茶馆”,一杯“棒棒茶”能喝上一天。“自古以来,我们这里就有到茶馆喝茶、听曲、评理的习俗,有一个老规矩,就是‘有理到茶馆里去说’,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场所,群众也愿意到‘茶馆’里说事。”
  对于“一杯茶调解法”,陈文章有自己的独到理解。
  “我们要善用一杯茶暖人心,用一杯茶说人生,用一杯茶述纠纷,用一杯茶找支点,用一杯茶拆面子,用一杯茶置梯子,用一杯茶达协议。”陈文章说,调解主持人要陪同当事人喝茶聊家常,问生活,建立平等关系,给予当事人亲切感、温暖感,平静当事人心态,稳定当事人情绪;然后再讲事实、摆道理、明政策、寻法律,从中找准解决问题的支点,进而促成互谅互解,争取形成书面协议,确保案件成功化解。
  从事调解工作30年来,陈文章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群众称他为“陈铁嘴”。
  “我们一定广泛听取当地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要把‘十五五’时期的规划做好、做实,织就密实的民生保障网,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临涣、法治临涣。”濉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影对临涣镇党委书记张涛说。
  张涛听了连连点头。
以改革创新破题 筑平安和谐之基 广东以系统治理守护万家灯火   □ 本报记者 邓君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打通城市安全“最后100米”;矛盾纠纷化解形成“快、准、稳”工作格局;以“智”谋“治”,破解一个又一个平安盲点……为不断织密平安网,广东下足“绣花功夫”,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取得累累硕果。
  近5年来,广东面对多元复杂的社会结构与持续活跃的经济活动,锚定“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核心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破题、深化系统治理,为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筑牢平安底座。
打防结合 筑牢安全屏障
  “苏元中学最小应急单元,广州最小应急单元调度中心呼叫。”在广州市黄埔区最小应急单元的现场拉动测试中,3名配备盾牌、头盔的应急队员接到指令后,1分钟内便抵达指定位置——这是广东在城市安全“最后100米”跑出的“加速度”。由广州创新打造的应急处突队伍,秉持“政法统筹、公安牵头、部门联动、基层建管”理念,成为社会面治安防控的“先锋尖兵”。
  平安,要让群众可感、可触、可及。广东坚持打防管控多管齐下,持续升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打击犯罪,广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显著,一批涉黑涉恶组织被连根拔起;2024年,全省刑事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2021年均下降超三成,凌厉攻势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风险防控,广东织密全方位安全网。推进社会面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落地;强化智慧新警务支撑,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危爆物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在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城区派出所辖区,流动人口占比高达70.3%,治理难度陡增。该所精准构建40家重点部位最小应急单元网,平均到场响应时间缩短至3分钟内,初期事件自处率达85%,还打造了反走私与防溺水一体化前沿阵地,用精细化治理破解复杂难题。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一环。广东多地创新实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东莞市首创“警师共育”专门教育模式;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建成“砚·阳”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中心,以专业化办案、特殊化保护、源头化治理守护青春;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举措,推动解决民办幼儿园无证经营、校园附近售卖“毒玩具”等源头性问题,用“预防即保护、惩治亦挽救”的理念,为未成年人筑牢成长安全防线。
前端预防 夯实善治根基
  一名吊车司机因操作不当意外身亡,家属与吊车公司、施工所在地自建房屋主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矛盾冲突一触即发。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介入调解,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桥,仅用3天便化解矛盾。该案的快速解决,正是广东灵活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广东坚守“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就地解决”原则,创新构建“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6大政法力量,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形成纵向贯通市、县、镇,横向联动各部门的治理网络,让“枫桥经验”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为全省首个区级综治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综治中心已接待群众21.6万人次,受理事项9.3万宗,“一个中心管平安”的效能持续释放。如今,全省122个县(市、区)、1612个乡镇(街道)均实现综治中心全覆盖与实体化运作,成为矛盾化解、指挥调度的“枢纽站”,让群众遇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跨区域协作、多力量联动,让矛盾化解更高效。韶关市推动法学专家流动进驻镇(街)综治中心,通过“坐堂接诊”“上门巡诊”“线上速诊”,为矛盾纠纷“把脉开方”,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东莞市大朗镇与四川广安市前锋区两地警方搭建跨区域警务合作工作站,将“乡情警务”融入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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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信息数据“闭环管”、矛盾纠纷“闭环调”,调解成功率达96%,让异地务工人员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筑牢群防群治“铜墙铁壁”。从“广州街坊”到“深圳义警”,从潮州“茶文化六步调解法”到湛江“平安夜访”、茂名“平安大走访”,广东各地创新举措层出不穷。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将调解组织设在最前沿,专攻非警务类警情矛盾纠纷化解,涉治安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自2022年4月成立以来,已调解案件720宗,成功率达98%;汕尾市城区金町村的“夕阳红·老舅公”调解队,由老党员、老干部、热心乡贤组成,近3年协助调处矛盾纠纷178宗,成功率达100%,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前,广东全省已培育各类群防群治组织9.2万个,群众成为平安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
数字赋能 激活治理效能
  走进惠州市惠城区综治中心,巨大的电子屏幕上,全区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点实时更新,工作人员轻点鼠标,就能将信息精准推送至相关责任单位。
  面对海量管理对象与复杂风险挑战,广东主动向科技要战力,全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打造“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推动平安建设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跨越。
  在深圳,人工智能成为司法办案的“好帮手”。2024年6月,深圳法院上线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覆盖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及立案、阅卷等环节,平均结案时间缩短38天,上诉率下降24%,法官人均结案495件,科技让司法效率与公正实现“双提升”。
  在韶关,科技创新破解了山区高速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难题。京港澳高速韶关北段109千米路段,常年多雾、冬季易结冰,且南北双向各有一段20多千米的长下坡。韶关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一大队、三大队民警扎根一线,研发出山区危险高速长下坡交通管控方法,以及长大隧道群的协同管控模式,成功攻克低温冰雪交通管理难题,让危险高速变为平安大道,用科技守护出行安全。
  如今,从市井街巷的烟火气到数字云端的智慧流,从基层调解的暖心服务到全域防控的严密防线,一幅以社会治安为坚固屏障、“枫桥经验”为鲜明底色、科技赋能为强劲引擎的平安图景,正在南粤大地徐徐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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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夯实现代化强国根基   □ 马一德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讲席教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这是党中央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需要从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全局把握知识产权工作的时代方位,以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制度是现代化强国的基础性制度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知识产权作为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效能、关系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需要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性地位。
  从国家治理维度看,知识产权制度构成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支柱。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力,直接反映其治理能力的水平。当前,我国正处于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从追求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的关键阶段。这需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司法保护、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从大国竞争格局看,知识产权制度是维护国家发展安全的重要屏障。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大国竞争的焦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知识产权领域,就是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安全统筹协调机制,既要加强保护以吸引国际创新资源,又要防范风险以维护国家发展安全。
  以制度创新破解高质量发展的深层制约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创新驱动,而创新能否持续活跃,从根本上取决于制度环境。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多重挑战,深层次上是制度问题,其中知识产权制度供给质量不足是一项制约因素。
  在产业创新层面,知识产权制度需要更好地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会提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要求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有效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和转型升级。要针对不同产业的技术特征,实施差异化的知识产权政策。对传统优势产业,要强化商标保护、地理标志保护,提升“中国制造”的品牌价值。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加快建立适应新技术、新业态的保护规则。对未来产业,要前瞻性地研究量子技术、脑科学等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要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链整合中的纽带作用,推动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在区域发展层面,知识产权制度需要更好地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同区域的创新资源禀赋差异显著,知识产权政策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东部发达地区要率先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西部地区要立足资源优势,加强特色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
  在企业创新层面,知识产权制度需要更好地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要完善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要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政策,创新质押融资、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构建适应新发展格局要求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这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战略决策。知识产权作为连接创新与市场、技术与资本、国内与国际的桥梁,其运行机制直接影响新发展格局的构建。
  畅通国内大循环,要求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有效激发内需潜力。消费和投资的持续增长依赖于供给质量的不断提升,而供给质量的提升源于创新驱动。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保护创新成果,激励企业持续研发,不断推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要加强对新消费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智能家居、健康医疗、文化娱乐等领域的全方位保护。要发挥知识产权在投资决策中的信号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引导投资流向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和产业。
  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要求知识产权制度能够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增强我国对全球创新资源的吸引力。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在专利审查、商标注册等方面的互认互通。要建立健全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服务。要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在促进技术交流的同时防范关键核心技术流失。
  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知识产权运行机制能够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全会提出“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数字经济是创新最活跃的经济形态,但传统知识产权制度面临新的挑战。要加快研究数据权益保护制度,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明确数据处理者的权益范围,促进数据资源的合法有序流动。要完善算法可专利性的判断标准,在鼓励算法创新的同时防止过度保护阻碍技术进步。要探索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问题,合理界定人工智能工具提供者、使用者、训练数据提供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要加强平台经济知识产权治理,明确平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推动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体系。
  以系统观念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安全
  知识产权既是发展问题,也是安全问题,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在动态平衡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自由。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重要手段,但保护过度也可能形成垄断,阻碍技术传播。要坚持保护与运用并重,既要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防止权利滥用。要完善知识产权强制许可制度,在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需要时,依法实施强制许可。要规范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使用,防止权利人设置过高的市场准入门槛。
  统筹知识产权激励与公共利益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创新和社会进步,需要在激励创新者与保障公众获取知识之间寻求平衡。要完善知识产权例外和限制制度,合理界定著作权使用、专利权权利穷竭等规则。要加强药品、种子等关系国计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在保护创新的同时保障公共健康和粮食安全。
  统筹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规则对接。我国既是知识产权大国,也是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参与者和建设者。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秩序。要认真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及时完善国内法律制度。要主动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在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等新兴领域提出中国方案。
  统筹知识产权发展与国家安全维护。在大国博弈加剧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间竞争的重要工具,应当增强风险意识,筑牢安全防线。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安全审查制度,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技术转让、并购投资等活动进行严格审查。要加强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指导,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要完善知识产权贸易管制制度,对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管理。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让知识产权制度更好地支撑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地维护国家发展和安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注入法治动能 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观察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房佳伟

  近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办的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举行。中国、中亚和南亚11个国家及阿塞拜疆、马来西亚等国家代表出席,围绕“深化法治合作 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这一主题深入交流研讨,为构建更加紧密的区域命运共同体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论坛智库纽带作用凸显
  共建“一带一路”是开拓造福各国、惠及世界的“幸福路”,面对国际合作新挑战,法治全程护航。
  2023年10月举办的首届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发布《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倡议书》,提出推动完善国际司法协助工作机制、开展法学教育领域交流合作等10项务实举措,共同擘画法治合作愿景。
  此次论坛集中展示的丰硕成果,凸显了两年来各方依托论坛纽带作用,推动执法司法合作与法学交流走深走实,深化人才培养,共同织密区域法治“软联通”网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9月2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次承办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建立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深入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司法领域务实合作。
  ——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新疆面向中亚、南亚的重点口岸城市或口岸设立代表处、咨询联络处,助力中外企业防范和化解跨境商事纠纷,以高质量国际仲裁服务“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规出台,乌鲁木齐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喀什“法智谷”、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实体运作、协同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依法治疆研究院揭牌成立,首届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大会成功举办,推动建立中国—中亚法学教育联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委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完成重大法学研究课题《涉中亚国家司法检察制度和司法协作机制建设研究》。
建言献策共绘发展蓝图
  此次论坛聚焦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法律问题,设置1场主旨演讲、3个平行论坛,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人员提出许多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论坛围绕法律机制研究、法律服务合作、谅解备忘录、涉外检察法律人才培养等内容,达成7项务实协议,以促进双边法治交流、深化区域法治研究、加强国别法治人才培养,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刘敬东在主旨发言中建议,面对地缘经贸关系带来的新挑战,为实现“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目标,要确立透明度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实质性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参与国之间国际经贸法律合作,打造“一带一路”经贸协定网络,以“一带一路”法治建设发展新成就推动全球经贸领域发展,并引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作出符合时代潮流的创新变革。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院长查理穆哈梅特·沙利耶夫在主旨发言中引用中国古语“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强调法治合作更在于通过相互信任、共享价值和开放对话来预防争端。
  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祁欢建议,探索建立区域性争端解决合作机制,如设立“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为区域内投资争端提供专门的调解和仲裁服务。应加强与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国际投资仲裁规则的改革和完善,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构筑跨越国界的“人才桥梁”
  论坛期间,各方代表就法治人才交流与合作进行了深度沟通,探讨如何通过共建培养项目等务实举措,构筑跨越国界的“人才桥梁”,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新疆警察学院副院长张昆介绍,新疆警察学院聚焦实务需求提供智库支撑,通过与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等国家警察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可复制的法治实践样本,精准化开展法治服务。
  尼泊尔国家司法学院主任帕拉斯·普德尔认为,法律与司法教育必须超越国界,通过大学、司法学院和法律机构加强联合课程、教师交流及模拟法庭等合作;学者与法律机构可共同探索知识产权、人工智能、环境正义、网络犯罪及跨境争端解决等新兴法律议题;通过在线培训、虚拟图书馆和电子学习模块拓展数字化访问渠道,助力资源有限的国家平等参与区域学习网络。
  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中亚哈俄法研究中心主任、俄中法学会理事会委员乌舒洛娃·索菲娅·拉玛扎诺夫娜建议,建立“综合性的法律人才培养生态系统”,包括创建联合教育项目、发展实习和交流项目、组建常设专家平台,并制定标准文件和指南,降低交易成本并使风险最小化。
  “未来需要开展更多法律交流项目,通过论坛和培训项目,促进中国法律人才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互鉴。”斯里兰卡国家仲裁中心主席苏达特·普里扬塔·库拉通加·瓦塔雷卡·加马格说。
“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提速
  “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如何利用好数字成果,赋能“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院执法机关学院副教授、国家司法顾问拜马哈诺夫·阿尔图尔·阿利谢罗维奇建议,共同研究创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互动数字平台,提供在线仲裁和调解、共享法律法案与判例数据库、投资协议电子审查等服务。
  作为论坛举办地,喀什地区着力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当地已建成“法智谷”线上线下平台,截至目前,已有100余家企业入驻“法智谷”。此外,还探索创新“喀什仲裁+深圳调解”多元化解纷模式,已办理21起仲裁及调解案件,争议金额10亿余元。
  如今,“法智谷”与乌鲁木齐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协同发展,形成了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涉外法律服务集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毕德国表示,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将持续深化同中亚、南亚国家地方间执法司法领域务实合作,着力打造立足中国新疆、辐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服务高地,健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法治护航丝绸之路安全稳定、繁荣发展。
第五届中国国家制度研究论坛
暨法治与改革论坛在杭州举行   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李冬雪 11月8日,第五届中国国家制度研究论坛暨法治与改革论坛(2025)在浙江杭州举行。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浙江大学北京研究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与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本次论坛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学科)八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浙江大学优秀校友高铭暄发来贺信。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景汉朝,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成国,浙江大学党委书记任少波,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张文显,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司长王日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范庆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武汉大学特聘教授黄惠康出席。与会领导为相关重磅成果揭幕,开幕式由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江洪主持。
  近年来,浙江大学积极探索国家制度与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坚持以“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法学学科发展的核心任务。论坛发布了相关研究成果《新时代中国国家制度与治理现代化》《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浙大探索》及“国家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丛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郑春燕主持发布仪式。
  浙江大学以数字赋能法学,为推进数字时代法学教育不断探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智能体平台2.0为数字时代法学学科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全新动能,助力在法治建设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介绍平台最新进展。
  本次论坛会聚了境内外知名高校校长、法学院院长、学者、政法实务部门专家及浙大校友。与会代表围绕“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与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核心主题,深入探讨数字时代法学教育革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等关键议题,为“十五五”时期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对赌协议条款
专题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见习记者柳源远 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协办的“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对赌协议条款专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与会嘉宾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与对赌协议相关的条款进行集中研讨。与会专家指出,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与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相违背的各种疑难案例,此时应充分理解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精神方向,避免因司法机关不当适用,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出席本次会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在致辞中指出,对赌协议是司法解释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在实体企业创业创新与资本投资之间找到平衡。对赌协议使投资活动脱离了股权投资的本质,导致企业家创新精神和民营经济活力受损,因此必须“拨乱反正”。在制定新公司法司法解释这一重大历史时刻,人大法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师生深度参与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特别是师生团队针对上市公司对赌协议问题开展了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已被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二条等部分条文所吸收,这也是人大法学院为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作出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旭东在致辞中表示,公司法的研究热点已从立法转向司法适用,而对赌协议是其中特别突出和引人关注的专题。赵旭东指出了司法实践与仲裁裁决中存在的差异,并强调了本次研讨会对司法解释最终决策的重要意义。
“行政协议立法研究”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见习记者柳源远 近日,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行政协议法的体系化研究”课题组主办的“行政协议立法研究”研讨会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举行。本次会议会聚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旨在围绕统一行政协议立法的专家建议稿进行深入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发表主旨演讲,就如何通过协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需要关注的13个问题,课题负责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陈天昊汇报了统一行政协议立法的专家建议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认为,行政协议作为公共治理的重要工具,其立法构建必须直面公私法规范如何交融的现实挑战。他进一步指出,在立法设计上,必须恰当平衡好“依法行政”和“意思自治”,对协议的缔结范围、效力认定等核心规则进行审慎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制度创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强调,在复杂的公私合作实践中,界定法律适用的关键不应纠结于合同的名称,而应回归争议的本质。这意味着,判断案件的核心在于辨析争议诉求是指向财产性的权益关系,还是指向公权力的合法行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李霞表示,行政协议立法必须积极回应数字化时代的挑战,通过制度设计矫正技术带来的不平等,并防止政府以技术外包等形式规避公共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研究所所长成协中从立法技术层面建议,未来的行政协议法可借鉴民法典体例,设立“总则”与“分则”或专门章节,为政府采购、公共数据开放等关键领域提供特别规范,以增强法律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主持会议。
行政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底线与实践价值 评《行政裁判文书的制作:规范与经验》一书   □ 郭修江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

  行政裁判文书是审判权力对行政权力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具象载体,是“民告官”案件的最终结论,更是法治政府建设现状的鲜活呈现。蔡小雪老师深耕行政审判一线数十年,退休结束法官生涯后,依然笔耕不辍,近期又一部大作《行政裁判文书的制作:规范与经验》问世,作者以实务者的敏锐洞察与研究者的系统思考,为行政裁判文书制作提供了兼具“尺度性”与“操作性”的指引。作为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同事,读罢此书深感其直击当下文书制作的痛点、要害,既回应了裁判文书规范化的时代要求,更揭示了行政审判“监督权力、保护权利”“解决争议”的本质使命。
规范行政裁判文书的“底线要求”
  行政裁判文书的规范性,本质是司法公信力的“第一道防线”。作者在该书开篇即强调“规范是文书的生命线”,这一判断与行政审判监督、行政权力依法运行的特殊使命高度契合。行政裁判文书不仅要体现司法程序的严谨性,更需向行政机关传递依法行政的明确信号。该书对“当事人基本信息表述”“证据列举规则”“裁判依据援引顺序”等细节的梳理直面当下行政审判实践中的难点。例如,针对行政机关出庭人员身份表述不规范的问题,提出需明确区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的权责边界,这恰恰是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的直观体现,若文书表述模糊,既可能弱化司法监督的严肃性,也不利于行政机关内部责任追溯。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该书将“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要素”作为规范重点,要求文书必须围绕“职权法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等合法性审查的法定标准展开论述。这一要求直指行政审判的核心——行政裁判文书并非简单的“胜负判定书”,而是对行政权力运行合法性的“司法诊断书”。
  实践中,部分文书存在“重结果、轻论证”的倾向,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依据的援引仅罗列法条编号,却未阐释其与被诉行为的关联性;对程序违法的认定仅笼统表述为“违反法定程序”,却未指明具体违反的程序环节。作者提出的“要素式审查+逐项回应”写作方法,为破解上述难题提供了路径。例如,在土地征收案件中,文书需依次论证征收决定的职权依据(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程序的履行情况(如是否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否公告征求意见)、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如是否参照片区综合地价),通过“要素化拆解+精准化论证”,让行政机关清晰知晓违法之处,也让当事人理解裁判的逻辑。
激活行政裁判文书的“实践价值”
  行政审判裁判说理的基本逻辑仍然是三段论的基本分析方法:大前提——法律规定、小前提——案件事实、结论——行政机关的行为与法律规定是否相符合。但是,行政审判裁判文书说理的复杂性在于,法律规范的广泛性、抽象性与行政实践的多样性,始终存在张力。如何全面把握和正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涵和外延,如何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怎样判断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契合关系,始终是极其复杂的问题,难以用法律直接对法官如何履行相关的职责进行详细规范,而资深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经验正是弥合这一张力的关键。作者在书中分享的“类案裁判思路提炼”“争议焦点归纳技巧”“说理分层递进方法”等均来自其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中处理大量案件积累的审判经验,展现了审判实务中法官的智慧,也体现了法律人充分说理的温度,可以为年轻法官制作行政裁判文书提供思路。例如,针对行政协议案件中“行政优益权行使是否合法”这一常见争议,作者提出需从“公共利益需要的紧迫性”“变更解除的程序正当性”“补偿的合理性”三个层面展开说理。这一思路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高度契合,既为法官提供了裁判“模板”,也为行政机关规范行使优益权划定了“边界”,这就是作者对这一实践问题长期思考的结晶。
  书中关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论述,更体现了行政裁判文书的实践导向。作者指出,行政裁判文书不能满足于“程序了结”,而应追求“案结事了”。这与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倡导的“行政诉讼实质化解”理念高度一致。例如,在行政不作为案件中,部分文书仅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行为”,却未明确行为的具体内容,导致行政机关后续履职引发新的争议。作者在书中提出,对此类案件应尽可能在判决中明确履职的“具体要求”。也就是说,在没有裁量空间的情况下,行政裁判文书的主文应当对行政机关限期作出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进行限定,行政机关只能按照判决主文作出相应的行为,否则属于不履行生效裁判。这样就能够一次性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此外,该书还强调了文书说理需“区分受众”——对行政机关侧重合法性指引,对当事人侧重权利救济阐释。这种“分层说理”的方法,既能提升行政机关对裁判的服判率,也能增强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感。
行政裁判文书的“时代使命”
  当前,行政审判面临数字行政、平台监管、公共卫生应急等新型案件的挑战,裁判文书制作也需与时俱进。作者在该书中虽聚焦传统文书规范与经验,但其蕴含的“规范为基、经验为翼、实质化解为目标”的理念,为应对新挑战提供了方法论指引。例如,在算法行政案件中,裁判文书既要遵循“合法性审查”的基本规范,又要结合算法透明度、可解释性等新要求展开说理。
  作为行政审判法官,既是裁判文书的制作者,更是法治精神的传递者。该书提醒我们,一份优秀的行政裁判文书应当是“规范的严谨性”与“经验的灵活性”的统一,是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未来,在行政裁判文书制作中既要坚守“依法审判”的底线,又要彰显“司法为民”的温度,让每一份行政裁判文书都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铺路石”,让案件中的每一位当事人都能从文书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总之,该书是行政司法实务领域的精品之作,是行政审判实务界的“经验宝典”,其价值不仅在于提供了文书制作的“操作手册”,更在于传递了行政审判的“法治理念”。相信每一位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以及从事行政复议工作、行政执法工作,从事行政法研究和学习的同仁都能从中汲取营养、丰富自我。
中国传统邻里文化在民法典中的创造性转化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邻里文化虽然没有列入“五伦”(即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中,但地位之重要仅次于“五伦”。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远亲不如近邻重要。谚语有“远水难救近火,远亲不如近邻”“和得邻里好,犹如拾片宝” (《增广贤文(精读本)》)。这两句谚语都是强调要搞好邻里关系。第一句谚语用“远水难救近火”做比喻,说明邻里关系比亲戚关系还重要。发生危难时,远方的亲戚不如近处的邻居,就好像发生火灾时,远处的水救不了近处的火。《韩非子·说林上》讲述这样一个故事:鲁穆公想依赖晋国和楚国,以对付邻近的齐国。一位大臣劝说鲁穆公:“失火而从海里取水来救,海水虽然很多,但远水不救近火。”这是比喻远处的缓慢,不能解决眼前的急难。明朝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也说:“只是远水救不得近火。”第二句谚语用宝物做衬托,表明同邻里相处得好,就像捡到了一块宝贝。这两条谚语阐述了邻居的重要性。
  中国古代还有“非宅是卜,唯邻是卜”的谚语,意指在选择住宅时不应仅关注宅院本身,而应以邻居的优劣作为首要考量,体现择邻重于择宅的传统居住观念。该谚语出自《左传》,在《古今俗语集成》等工具书中均有收录。它们记载了晏婴的这样一件事情:齐景公利用晏婴出使晋国之机,拆掉晏婴的旧宅,建造了一处新宅。晏婴归国后坚持恢复原宅,迎回了旧邻,并指出“非宅是卜,唯邻是卜”。这成为成语“卜宅卜邻”的出处,现代仍以“择邻而居”等成语传承其核心思想。
  第二,邻里之间要团结互助,这是一项法定义务。《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周朝实行井田制:“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这里就体现了互相帮助的习俗。宋代袁采在《袁氏世范·治家》中提出“居宅不可无邻家,虑有火烛,无人救应……至于邻里乡党,虽比宗族为疏,然其有无相资、缓急相倚、患难相救、疾病相扶,情义所关,亦为甚重”。汉代符融的妻子去世时,由于家境贫困无法承担丧事,周围的邻居纷纷伸出援手,为他购买丧服和棺材;唐代杜甫对其一位邻居老妇每年秋天到他院里摘些枣子充饥,从不阻止。后来,他搬走后,还特意写诗劝亲戚们去除篱笆,以照顾老妇。
  中国古代把团结互助规定为法律义务。例如,《唐律·杂律》(总第四百三十三条)规定,看见起火,应告知而不告,应扑救而不救,比失火人之罪减二等处罚。《唐律疏议》解释说,看见起火,烧公家或私人的房屋、住宅、财物的,都须告知着火所在地及邻近的人一起扑救,如不告也不救,比失火罪减轻二等处罚。对私家见火起,不告不救,笞三十。《唐律·捕亡律》(总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凡邻里遭强盗及杀人之事,受告知而不救助的,处杖刑一百;听见而不救助的,减轻一等。因力量及情势所限不能前去救助的,应立即报告就近官吏,如不报告的,也以受告知不救助论处。报官吏不立即做救助的,处徒刑一年。《唐律疏议》解释说,依照《周礼》“五家为邻,五邻为里”,既然是同一村落,邻里相连。有遭强盗及发生杀人之事的,都需传告,立即救助,如受告知而不救助的,杖一百,虽然未接到传告,听见声响而不救助的,减轻一等,杖九十。因力量与情势所限不能救助的,是指贼人强而援救人少或者都是老幼病弱,不能前去救援的,要立即报告就近官吏。如不报告的,也依受告知不救助之罪处罚。
  第三,邻里之间遇到纠纷要互谅互让。清朝康熙年间,安徽桐城人张英当上了大学士,邻居吴氏欲侵占他的宅边地,家人驰书北京,要张英凭官威压一压吴氏气焰。谁知张英却回诗一首曰:“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意思很明白:退让。家人得诗,主动退让三尺。吴氏闻之,受到感动也后撤三尺,三加三等于六,形成了“六尺巷”。此故事反映了社会对通过互谅互让解决纠纷方式的赞同。
  第四,邻里之间不要搬弄是非。谚语有“家中不和邻里欺,邻里不和说是非”(《增广贤文(精读本)》)。这是劝告人们应该珍惜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并注意家庭关系对邻里关系的影响,家庭不和睦,就会被邻里欺负,邻里之间不和睦,就会搬弄是非。
  法律不仅是阶级意志的体现,同时还是民族精神的结晶。我国民法典对团结互助的中国传统邻里文化做了许多创造性转化。例如,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以上民法典中对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是一种主动履行的积极义务,“不得”是一种不作为的消极义务,体现了对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尊重,增进的是邻里之间的团结互助。
改革开放后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下)   1982年修订的法律系教学计划,在以后很多年内成为法律系教学安排的参考标准,法律系的教学计划由此大体上稳定下来。当然,小的调整还是有的。以1984年的专业必修课为例,法律专业由1982年要求的95学分降低到75学分,取消了西方政治思想史、西方国家宪法、环境保护法,增加了汉语写作、国际经济法。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5月27日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强调,政法是薄弱的系科之一,要加快发展。1986年6月,北大法律系再次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这次修订同1984年的教学计划相比,变动并不大,或者可以说是将1984年的改动固定下来。
  1989年、1990年,北大法律系的教学计划再作修订,培养目标更加实事求是和注重专业训练。以1990年的法律专业教学计划为例,其专业培养要求为:“培养学生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系统地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以及这些法律部门相关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能用一门外国语阅读专业书刊。通过培养,使学生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在政法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较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分析各类法律纠纷;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能力、综合能力和较高的文字表达、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从事政法实际工作、法学研究工作、法学教育工作以及与法律有关的各项工作的素质,具有较广泛的适应能力。”
  1993年10月,北大法律系申请设立国际经济法专业。这样,法律系就形成一个包括法律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在内的,在国内属于尤为完整的法学专业体系。同时,法律系的教学研究机构继续发展。到1998年2月已设9个教研室,另有资料室和办公室等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机构。在发展专业体系的同时,法律系的课程设置体系也不断发展。经多次调整,1993年开始,本科生进校后任选专业,学满两个专业学分的可取得双专业毕业文凭。与此同时,再次修订教学计划,贯彻“加强基础、淡化专业”的精神,加大了基础课比重。
  1999年法律系改系为院,北大法学院所开本科生专业课程已逾70门。除专业课程外,还有若干门全校性公共课程。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课程设置经过多年发展,到1998年已有12个专业36个研究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名单,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其他五个单位一起获得了新增一级学科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获得,为北大法学院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在科研方面,1999年,原有的教研室取消,全院的科研以学科群为基本单位,但学科群并不发挥科研组织和领导工作,实际上,法学院鼓励教师独立研究,成熟的或有特色的学科或专业则在教授的带领下,陆续成立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因此,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已经逐渐成为法学院科研的主导力量。
  对外交流方面,法学院已成为北京大学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最为活跃的学院之一。1979年中美建交,迎来了美国学者来访的高潮。之后,交流活动进一步发展。全系90%以上的教员曾赴国外或境外讲学、访问、进修,出席国际会议。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以及苏联等国家的诸多著名大学都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建立不同形式的交流关系。北京大学法学院还与香港树仁学院建立了联合办学的合作关系,与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大学以及台湾大学、东吴大学进行了学术或资料交流活动。
  2004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迎来她的百年华诞,同时也是她自1954年重建以来的五十周年。北大法学院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中国百年法学教育的浓缩史。北大法学院与中国法学教育事业一起度过了艰难岁月,与中国法学教育一起迎接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对于个人来说,百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对于中国的法学教育来说,百年却是一个刚刚展开的旅程。在新时代,振兴法学教育,推动中国依宪治国与法治建设,始终是每一位北大法律人的共同心愿。
  (文章节选自李贵连、孙家红、李启成、俞江的《百年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1904—2004)》(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改革开放后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上)》详见于《法治日报》2025年11月5日10版)
法秩序统一视角下的虚拟货币财产定性   □ 杨东 黄陶

  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已逐渐成为一种日益广泛的社会经济现实存在,虽然我国司法实践中已逐渐形成对虚拟货币财产定性的统一认识,但是目前相关法律规范对虚拟货币这一法律客体属性定位尚未明晰,而附诸其上的各类法益在落入民法、金融法、刑法等部门法的规制场域时,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呈现规范缺失导致的裁判不一致、价值不协调的特征。长期以来,在民事法律领域存在虚拟货币是否应作为财产权权利客体予以保护的争论;在刑事法律领域亦有虚拟货币为“数据”抑或“财物”的定性之争。虚拟货币的财产定性模糊,也造成我国司法机关处置涉案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基础不足、处置路径受阻等困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在跨国追索虚拟货币赃款时欠缺交涉依据,不利于保护我国境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对虚拟货币采取行为导向的禁止性监管政策总体发挥了良好的金融风险隔离功能,但法律定性的模糊可能有损于法律体系的完备性与有效性,进而衍生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法秩序的统一性强调国内法律规范对虚拟货币财产定性的体系性与融贯性,同时也应兼顾虚拟货币跨法域监管冲突的协调问题。
  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由其物理和经济实质所决定。基于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的虚拟货币在客观上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本质上是伴随着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快速发展而产生的新型财产形式,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虚拟货币虽然存在于区块链上而不具有现实物理形态,但与一般的有形财产存在共性:一是稀缺性,主流虚拟货币通过技术手段以控制总量、销毁机制等方式实现了不同程度的稀缺性。稳定币的发行受储备资产规模或算法机制的约束以实现制度性稀缺,其供给若无限扩张将削弱币值的稳定性;二是可支配性,虚拟货币的所有者可以通过私钥对虚拟货币实现独自占有、转移控制;三是对世排他性,虚拟货币采用非对称加密技术,“私钥即一切”,私钥所有者对虚拟货币具有物理意义上的垄断性,不受不特定他者的干扰。虚拟货币所具有的稀缺性、可支配性和对世排他性符合财产权客体的特征,法律上对虚拟货币属于财产权客体的确认契合于其经济实质,能够避免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的错配导致的法秩序缺位。明确虚拟货币的一般财产定性,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阻碍且有利于统一司法实践,能够避免作为最后手段的刑法在具体案件中不得不先于前置法面对虚拟货币财产属性的问题。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在否认比特币货币属性的同时,也确认“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对虚拟货币的一般财产属性认定,在民刑领域已不乏相关的司法实践案例,应当进一步确立统一的司法裁判规则。
  在整体法秩序层面审视虚拟货币的财产定性,可依“从一般到特殊”的路径区分其一般财产属性与特殊财产属性,并依据部门法的立法目的与价值取向进行取舍,从而实现虚拟货币规制的法秩序统一。财产权具有动态调整性,其部分属性在法律或物理意义上受限不影响其一般财产功能的发挥,对于虚拟货币金融属性等特殊财产属性的剥离并不意味着消灭其一般财产属性。
  虚拟货币的一般财产属性包括静态的占有控制与动态的生成转移,不受法律法规明确限制的虚拟货币一般财产属性仍应受法律保护。例如,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合法取得并占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且其入境我国后并未在境内将之作为法定货币从事任何交易行为或以其所持虚拟货币为标的从事任何危害我国金融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动,那么其对虚拟货币的合法占有状态应受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夺或妨害权利人的占有控制。又如,对于虚拟货币财产的分割、继承等不涉及流通交易的处分行为仍应遵循相应的财产权规则。
  虚拟货币的特殊财产属性集中体现为金融属性,建构于其一般财产属性之上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需要部门法依其目的进行特殊规制。由于虚拟货币去中心化、匿名性、无国界等技术特性导致其发行和流通极易产生货币替代、监管逃逸、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风险,故同质化虚拟货币的生成和交易流通等动态属性在我国相关规范中受到限制或禁止。同质化的虚拟货币具有较强金融属性的原因在于:一是其同质化特征天然契合于金融工具的标准化属性,二是其价值波动剧烈的特性符合金融投机需求,而其又无需中心化机构的信用背书故而容易引发金融监管问题。相比之下,非同质化代币则不具备此种易于金融化的属性,故其财产属性在实践中并无争议。同质化的虚拟货币所具有的金融属性独立于其一般财产属性,应基于功能穿透的理念予以分类规制:
  其一,虚拟货币的非法定货币属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唯一的法定货币,虚拟货币在我国不具有法定货币属性。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事实上,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属于国际监管共识,即便是认可合规稳定币的境外法律也同样强调稳定币不是主权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且不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但需明确的是,法律规范层面否定某一商品具有法定货币地位,并不意味着对其一般财产属性的否认。
  其二,虚拟货币的投融资工具属性。基于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的原则,虚拟货币作为证券、期货和衍生品等融资工具的属性尚未受我国法律法规认可,其所涉投融资、中介服务等活动既违背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也可能触犯刑法上的金融犯罪。全球范围内,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总体呈现基于“相同业务,相同风险和相同监管”的原则,以属性识别为基础的分类监管模式。
  其三,虚拟货币的跨境性及类外汇属性。区块链网络由去中心化的全球分布式节点共同维护,超脱于任何国家和实体的控制,参与区块链网络无需任何中心化机构的准入,这一无国界的技术特性使得虚拟货币具有天然的跨境性。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外汇涵盖以外国法定货币表示的支付工具和资产,锚定法定货币的稳定币与外汇具有一定类似性:均能作为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随着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立法允许合规发行稳定币,使其具备一定的中心化机构的信用背书。虚拟货币的跨境性和类外汇属性,给金融监管体系以及脱胎于传统金融体系的以虚拟货币作为犯罪工具的洗钱、掩隐和非法经营等金融犯罪认定模式带来挑战。以洗钱罪为例,传统境内境外资产转移的洗钱行为认定模式难以适应基于区块链无国界特性的“链下链上”资产转移技术,境内上游犯罪资金一旦兑换为虚拟货币“上链”,既实现了犯罪所得的形态转换,也在事实上脱离了受监管的金融体系,应认定为洗钱罪既遂。此外,由于目前境内境外对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监管态度悬殊,在认定涉虚拟货币跨境犯罪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跨法域的违法性统一,避免刑事打击不当扩大化引发的监管冲突等问题。
  虚拟货币的财产定性问题,既牵涉诸多部门法规则的协调适用,还涉及司法程序中涉案财产处置、跨国司法协作等问题,应当从整体法秩序统一的视角予以把握。虚拟货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系财产权客体,其一般财产属性应受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的认可和保护。法律规范上应当区分虚拟货币的一般财产属性与特殊财产属性,对虚拟货币作为支付和融资工具等金融属性的禁止或限制并不影响虚拟货币作为一般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基于虚拟货币的特殊财产属性,部门法应当依照自身目的与价值判断,针对虚拟货币的技术特性作出适应性调整和取舍,从而构建一套体系融贯、完备有效的虚拟货币法律规制体系。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人机“情感交互”的规范化:指标、机制与多方协同治理   □ 洪延青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一种能够提供情感支持和陪伴的技术——人机“情感交互”,正悄然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AI产品服务的特定角色扮演和“安慰模式”可以倾听、复述并表达共情。然而,人类面对的并非真正具有情感意识的存在,而只是高度拟人化的算法模型。这些算法通过大量数据学习了人类的情感表达方式,从而能够惟妙惟肖地进行模拟。当模拟的情感表达达到一定程度时,这种“被理解”的体验很容易被误解为真实的关怀,从而导致心理上的依赖、误解、伤害乃至被操控。因此,有必要系统地分析人机“情感交互”的技术原理、潜在风险以及相应的治理路径,以确保人机“情感交互”的健康发展和安全应用。
人机“情感交互”的技术机理和潜在危害
  人机“情感交互”之所以能表现出高度贴心的情感互动,本质上是多种技术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机制包括大语言模型、情绪识别技术、偏好对齐训练、个性化记忆功能以及明确的人格和风格控制等。大语言模型能够生成与人类交流极为相似的语句;情绪识别技术则能准确捕捉用户文本、语音和表情中的情感线索,并将其映射为高度拟人的情绪标签;个性化记忆提供了AI与用户互动中“被记住”的错觉;人格和风格控制使AI保持稳定的人设。这些技术在本质上是条件生成与策略选择的结果,但在用户的主观感受上却可能被理解为真正的关心与情感联结。
  高度拟人的人机“情感交互”在为用户提供陪伴与支持的同时,也带来了显著的伦理风险,主要表现在关系性伤害、替代效应和数据操控三个方面。第一,关系性伤害。当AI互动表现出过于亲密甚至控制性的行为,或突然变得冷漠时,用户可能产生被操控或背叛的心理创伤,类似真实人际关系中的伤害,甚至可能更加严重。此外,AI输出的偏见、辱骂或误导性内容也可能直接伤害用户心理,尤其在亲密互动模式下,这种伤害更易被放大。第二,替代效应。AI互动通常表现出超越现实人际关系的耐心与包容,这可能使用户逐渐减少与现实生活中人的互动,长期依赖可能造成社交技能的退化,进一步加深用户的孤立感与对AI的依赖,形成恶性循环。第三,数据操控问题。为了提高用户黏性或获取商业利益,AI系统可能在用户情绪脆弱时强化情感刺激,诱导用户消费,甚至过度收集敏感情感数据进行精准营销,最终潜在地操控用户情绪和行为。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青少年群体。青少年正处于人格与社交能力形成的关键期,更容易将AI视为真实存在,难以辨别虚拟与现实的区别。长期依赖人机“情感交互”可能严重损害青少年的现实社交能力与心理健康,若互动内容涉及成人化或色情化,则影响更甚。
  因此,行业需对此建立公共安全与伦理风险指标体系,包括降低用户对AI身份的混淆、准确识别情绪危机并高效转介专业帮助、严格控制用户情感依赖和商业诱导行为、完全屏蔽未成年人使用场景中的商业推广内容,并确保生成内容的水印与溯源机制透明可靠。这些风险指标应纳入企业透明度报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人机“情感交互”技术的健康发展。
人机“情感交互”模式的精准界定和治理
  仅靠企业自律不足以保障人机“情感交互”的安全与合规,外部监督的有效介入至关重要。要实现精准有效的监督,需要清晰界定AI何时进入“情感交互”模式。从本质上看,人机“情感交互”模式不仅体现在语言的共情上,更取决于其是否主动识别用户情绪变化,并据此调整其回应策略。因此,业界需要建立明确且易操作的标准,区分普通的人机对话与具有明确“情感交互”特征的互动,以便为后续监管提供可靠依据。
  为此,笔者建议引入“情感交互启动事件”作为行业统一标准,具体通过三个维度综合判断:一是AI情绪感知功能是否开启(条件A);二是AI是否使用情绪变量来调整自身回应策略(条件B);三是AI输出内容是否呈现明确的情感风格或结构化共情(条件C)。当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两个被同时满足,即判定该对话进入“情感交互”模式。这一判定方法的优势显著:一是可有效避免误判,普通礼貌性对话不会被误视为情感交互;二是实现可审计性,AI系统可记录条件A和条件B的触发情况,而条件C则通过语言分析进行验证;三是能够进行风险分级管理,根据触发频率和强度,进一步划分为潜在触发(L1)、明确触发(L2)与持续触发(L3)三个等级,有针对性地匹配不同强度的治理措施。
  外部治理的落实,需要从“可见”进一步转化为“可验证”:
  第一,应建立明确的身份标识与动态同意机制。当“情感交互启动事件”触发后,系统界面需从普通模式转换为清晰标识的“情感交互”模式,并显著显示AI身份及情感识别的用途说明。在语音交流场景中,应周期性地语音提醒用户正在与AI进行互动。同时,用户需拥有随时一键关闭情绪识别的选项。
  第二,系统应提供透明的情绪识别面板,清晰展示用户被识别的情绪标签、强度及触发原因,允许用户自主更正或隐藏识别结果。这不仅体现对用户隐私的尊重,还能有效降低识别偏差带来的歧视风险。
  第三,系统应提供明确的个性化记忆面板,展示AI记录的用户偏好、禁忌和重要日期等个性化信息,用户可随时自主编辑或彻底删除。此外,针对长时间或情绪强度较高的互动,平台应主动提供“情感休止”或“冷却”选项,并推荐适当的线下心理健康资源。
  第四,平台需建立清晰的危机情境分级响应和专业转介机制。当系统识别用户存在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的风险时,应自动启动简洁、非指导性的应答模板,并在征得用户明确同意后,及时转接给本地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平台须定期公布危机识别与转介的响应效率,以保证外部监督的有效性。
  第五,所有AI生成的文本、语音或图像内容都应明确标注来源信息,包括模型版本、生成时间和内容编号,以便监管机构便捷抽检内容真实性。
  为有效应对不同场景带来的风险差异,应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风险场景,明确提示AI身份,便于用户关闭情绪识别功能,严格禁止情绪数据用于广告等其他用途;中等风险场景,需增加AI决策依据的透明说明,并启动情绪互动频率限制和冷却措施,未成年人必须默认开启保护模式,定期进行系统抽查;高风险场景则要求更严苛的治理措施,包括强制频率控制、实时转介真人专家干预、敏感数据本地处理以及严格禁止情感依赖诱导和商业化话术。这类高风险情感AI系统上线前后应持续接受第三方独立评估与安全测试,并定期向公众公开测试结果,确保接受公众监督。
  人机“情感交互”模式的治理需要自律、他律和教育三方面的协同合作:平台应精准划定情感交互的界限,确保用户可随时退出并纠正偏差;学校应融入AI媒介素养教育,让学生了解AI共情与真实共情的本质区别;家庭应鼓励家长与青少年共同制定使用边界,密切关注互动的频率与内容。
  总之,人机“情感交互”技术本身并非洪水猛兽或万能工具,更像一面镜子反映社会对技术的态度。如果放任以用户黏性和经济利益为导向,AI势必走向操控;若以人的安全与福祉为核心,AI则可能成为连接现实人际关系的积极工具。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明确识别、可执行、可问责的公共治理体系。唯有通过“情感交互启动事件”精准界定互动边界,通过分级治理精确施策,并提供透明可审计的机制,才能真正回应人机“情感交互”所带来的伦理挑战,实现技术与人类福祉的共赢。
“约定受贿”宜认定为犯罪预备   □ 车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约定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与请托人达成收受贿赂合意,但案发时未实际取得财物的行为。关于其犯罪形态,存在既遂、未遂与预备之争。基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司法理念,约定受贿原则上应认定为受贿罪预备。
政治效果:预备论维护治理弹性与队伍稳定
  预备论有助于构建层次分明的责任与威慑体系,体现政治智慧。中国传统吏治强调“论心”与“论迹”之别,对“有心无迹”者从宽处理,反映了现实的治理理性。若对仅停留在意图阶段的约定行为科以重刑,可能导致治理机制僵化,甚至引发人才逆选择,影响政府职能履行。
  将约定受贿定性为预备,并通过纪检监察程序对情节轻微者予以处置,符合“严管厚爱”的干部管理原则。这既彰显了反腐决心,又避免了“泛刑化”倾向,有利于维护公职队伍稳定与效能,增强体制凝聚力。
法律效果:预备论契合刑法理论与罪刑法定
  既遂论主张双方合意即构成既遂,但其将“约定”解释为“收受”已明显逾越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文义射程,构成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冲击。未遂论虽为当前主流,但其依赖的着手理论存在商榷空间:实质客观说依赖的“危险紧迫性”标准模糊,在抽象法益犯罪中适用困难。
  根据“中间行为的着手理论”,当行为与构成要件实现之间存在“重要的中间步骤”时,尚不能认定为着手。在约定受贿中,“行贿人是否实际给付”与“受贿人是否实际接收”是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中间步骤,且约定行为与实际收受往往存在明显时间间隔,缺乏紧密时空关联,故尚未着手,仍属预备。
  此外,预备论具备显著的刑罚梯度优势。刑法对预备犯设置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三级裁量空间,能精准匹配不同情节:对仅有口头约定者或可免除处罚;对形成书面协议者可减轻处罚;对高度接近实行者可从轻处罚。这种精细化处理更好地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社会效果:预备论优化治理成本与契合正义直觉
  预备论能有效优化社会治理成本。通过将情节轻微的约定受贿案件在纪检监察阶段以非刑罚方式终结,可实现程序分流,显著减轻司法系统负荷。这符合精准反腐要求,使有限司法资源集中查处重大职务犯罪,提升反腐效能。同时,避免了刑事程序可能引发的社会关系撕裂等次生成本。
  在公众认同层面,预备论更契合社会的正义直觉。公众基于生活经验,普遍认为“仅有意向、未见行动”的行为可罚性较低。将仅达成合意与已实际收受财物等同处置,易引发“惩罚过当”的质疑。预备论的轻缓化、阶梯化处置,既宣示了行为违法性,又体现了比例原则,增强了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
结语
  在“三个效果相统一”的框架下,预备论展现出全面优势:在政治上体现治理智慧,维护队伍稳定;在法律上坚守罪刑法定,论证更为融贯;在社会上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司法公信。对于约定款物代持、整体约定部分支取、书面约定等具体情形,预备论都能提供融贯且妥当的处理方案,是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最优路径。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律评论》2025年第5期)  
我国内幕交易推定制度的收缩与完善   □ 邢会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国无论是在行政处罚领域还是在刑事制裁领域,均实行内幕交易推定制度,极大地减轻了证券监管机构和检察机关的负担,带来了案件的激增,却未带来股市繁荣。相反,不少被推定人并不服“判”,因此需要对内幕交易推定制度进行反思。
我国的内幕交易推定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所谓内幕交易推定,是指指控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规定的情形,被处罚人或犯罪嫌疑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的,则内幕交易行为成立。
  我国目前通过司法解释或纪要,实行“联络接触+交易”型内幕交易推定,即根据关系或联络以及交易行为而推定其知悉内幕信息。该制度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有的规范是否属于推定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情况,如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实质上是一个推定条款但并未明确;第二,内幕交易推定在行政处罚实践中不够审慎,不区分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的排除利用内幕信息正当理由制度,个人投资者难以企及;第三,涉嫌违反无罪推定或诚实推定原则。
我国内幕交易推定制度的完善
  第一,对于确需保留的内幕交易推定,必须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对于确需保留的内幕交易推定,仅限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特定主体,推定其知悉内幕信息;知悉内幕信息后进行交易的,即推定其利用内幕信息。对此,应在未来修改证券法时予以明确。
  第二,明确证券法第五十一条为可推翻的法律推定,并明确知悉利用推定。
  第三,废除“密切关系人+交易”型及“联络接触+交易”型内幕交易推定。将知悉内幕信息的推定仅限缩于现行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之内。对于一般主体的内幕交易推定应予废除,其内幕交易应由各种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予以证明。
  第四,监管部门制定明确的内幕交易阻却事由细则。建议监管部门制定明确的内幕交易阻却事由细则,避免“不教而诛”,尽量满足投资者、交易者合法的交易需求。
结语
  古人认为,无辜者受到保护比违法者受到惩罚更重要。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执法能力有多强,都不可能使所有违法者都受到惩罚。内幕交易逃脱惩罚的危害,与冤枉无辜者的危害相比,后者更大,因为这会使广大的投资者丧失信心,不利于活跃二级市场。慎用推定,收缩推定,废除“密切关系人+交易”型及“联络接触+交易”型推定,同时,给正常的交易需求以出口,尽量采取疏导的措施,才能有一个活跃而有序的资本市场。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5年第5期)  
法治护航湾区体育盛会 专业赋能体育强省建设 广东律师深度参与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法律服务工作   当时光的指针拨向2025年深秋,当体育的激情与法治的理性在澎湃的南海之滨交汇,一场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梦想的体育盛会,正在粤港澳大湾区这片热土上激情绽放。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五运会)、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残特奥会)将分别于11月9日至21日、12月8日至15日,在广东、香港、澳门三地举行。这既是首次由粤港澳三地联合承办的国家级体育赛事,也是“一国两制”在体育领域的生动实践;既是竞技健儿挥洒汗水的绚丽舞台,也是深化法治协同、探索制度创新的重要“试验田”。
  在这场体育盛会的筹备过程中,广东律师行业主动担当、深度融入,以专业之力为“简约、安全、精彩”的办赛目标筑牢法治屏障,以法治智慧为高质量推进体育强省建设注入持久动能。
创新体制机制
织密全域服务网络

  粤港澳三地联办的特殊背景,在为赛事筹备带来全新挑战的同时,也呼唤着法律服务模式的革新。广东律师行业坚持未雨绸缪,探索建立“驻场服务+志愿协同”双轨机制,推动法律服务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嵌入”转变。
  早在筹备初期,广东省司法厅便选派一名公职律师(处级干部)进驻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广东赛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赛区执委会),牵头协调赛事法律事务,推动法律服务从“外围建议”转变为“内部支撑”,通过驻场服务与志愿协同双轨并进,形成“核心发力、外围辐射”的立体化护航格局。
  驻场服务彰显专业深度。作为广东赛区执委会法律顾问,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组建一支25人的专业团队,全面参与综合法律事务处理,已高效完成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文件制定等各类任务427项,成为广东赛区执委会依法决策的“法治参谋”,全力保障各项工作依法合规进行。作为广州赛区执委会唯一的常年法律顾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指派3名业务骨干全天候驻场,联合29名资深律师组成专项团队。自2024年5月进驻以来,已累计审查合同468份,编制包含67份涉法文件的法务资料汇编、17类标准化合同模板及20项典型赛事涉法案例库,为政府采购、市场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等关键环节提供精准高效的全流程法律支持。
  志愿服务拓展覆盖广度。9月9日,在广东省司法厅的指导和统筹下,由广东省律师协会组建的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律师志愿服务团正式成立,会聚119名律师,涵盖涉外、公益、知识产权及体育法等多个专业领域。他们聚焦赛事外围法治需求,主动延伸服务链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制作普法手册、开展线上直播等多种方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协助开展赛事LOGO、名称、吉祥物等核心资产的侵权风险排查,为品牌维护提供公益咨询。赛事期间,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还将为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赞助商等提供现场或远程公益法律咨询,积极参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一线发挥专业优势和力量。
  这套立体化服务网络正持续向下延伸。为进一步强化省市协同、加强资源整合,广东赛区执委会向全省17个地市赛区执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省市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和协同的通知》,要求各地市赛区执委会法务人员主动对接本地律师志愿服务团,形成上下贯通的服务网络,确保法律需求第一时间响应、专业力量第一时间到位。
  在此框架下,各地市迅速响应,形成省市联动格局。深圳市组建城市志愿服务队,成立深圳赛区律师志愿服务团,编制《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法律合规手册》,开设“全运会百问百答”官微公众号专栏,宣传体育领域法律法规,为赛事参与各方提供法律指引。汕头市成立十五运会汕头赛区律师志愿服务团,聚焦体育法治宣传、知识产权保护、赛事侧法律支持等多个方面,为本地赛区提供专业化、属地化的法律支撑。
  在城市侧与公众端,法治服务正延伸至赛事“神经末梢”。广州女律师积极参与市巾帼志愿总队面向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广州赛区的城市志愿者定向招募工作,组建由137名律师组成的羊城律政佳人志愿服务队,进驻广州地铁体育中心站、体育西站、林和西站、海心沙园博会共建站、广州塔站、高铁白云站六大核心站点,提供法律咨询和权益保障服务。
坚持三维发力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对保障各类体育活动主体创新创造、推动体育科技水平提升、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粤港澳三地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为十五运会法律服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广东律师行业从规则构建、跨境协同、执法维权三个维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规则衔接实现创新突破、跨境协作树立制度标杆、执法维权展现专业效能。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前瞻性的布局与系统化的策略。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十五运会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创新建立“内地申请特殊标志+港澳注册商标+版权专利并行保护”的“三位一体”策略。这一布局精准回应三地法律差异,实现核心标识全域覆盖,确保十五运会品牌在不同法域都能得到充分保护和合理使用。
  为进一步明确品牌使用边界,该所律师团队推动制定《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特殊标志管理办法》,设定“直接许可使用、需申请许可的非商业使用、需申请许可的商业使用”三类授权体系,既坚决保护核心商业权益,又为学校、社区等公众合理使用留下空间,真正实现“该保护的坚决保护,该放开的有序放开”。
  跨境协同是十五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突破点之一。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驻场律师黄旭东被香港海关认定为“十五运会知识产权专家证人”,被澳门海关委任为“十五运会商标鉴定人”,成为首位在粤港澳三地执法程序中获得专业认可的法律人员。其专业意见可在港澳执法中被直接采信,极大提升了跨境维权效率,为未来大型赛事规则衔接树立了标杆。
  除顶层设计和跨境协作外,快速响应侵权行为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环节。今年9月,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惠州律师林建源随同执法人员,赴惠州市某厂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在厂区内,执法人员发现一批印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吉祥物的待售商品。厂家负责人称,该批产品受第三方公司委托生产,已签订委托合同,且第三方表示已获特殊标志权利人授权,但现场却无法出示任何有效授权文件。林建源随即协助执法人员完成证据固定,就涉案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现场研判,并向厂家负责人讲解《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消除侵权苗头。
  随着体育产业蓬勃发展,侵权行为从赛事IP向商业品牌、培训服务等领域蔓延。在青少年篮球培训领域,广州市某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发现上海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注册与其高度相似的企业名称,并在线上店铺、线下场馆、商业宣传中擅自使用其商标标识,仿冒品牌开展培训活动。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使用、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目前,该案已生效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发挥专业优势
助力体育法治建设

  广东律师行业聚焦体育法治前沿议题,密集组织高层次、跨领域的专业研讨活动,推动法律服务深度融入体育产业全链条,助力构建系统化、前瞻性的体育法治体系。
  近期,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十五运会律师志愿服务团和广州仲裁委员会,举办体育商事仲裁典型案例发布暨“商事仲裁护航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引导律师行业深化对体育商事仲裁的理解与运用,推动法律服务与体育产业深度融合。
  在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参与主办的“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宣讲专题活动”中,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玲围绕“以IP为核:打造全运与城市共生的文化名片”展开分享。她结合文创开发、城市宣传等真实场景,深入解析赛事IP在授权使用、跨界联动中的合规边界,并就如何平衡商业价值与公共利益提出法律方案,为赛事品牌与城市文化融合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澳门律师黄景禧积极参与内地与澳门体育仲裁协同发展研讨会的组织工作。会议围绕跨境体育仲裁机制建设、实践挑战与协同发展路径等进行深入研讨,着力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琴澳两地体育、法律与政府间的协作平台,在推动完善体育仲裁制度、健全涉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随着赛事传播方式日益多元化,体育内容的直播、短视频、社交媒体推广已成为赛事影响力的重要载体。为应对由此衍生的合规风险,广州市律师协会文体教育与传媒娱乐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直播风口,法律红线”直播行业合规热点研讨会,聚焦体育赛事直播中的版权授权、艺人代言、税务合规、刑事边界等关键问题,邀请平台方、多频道网络机构与律师共同研讨。
  近期,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指导、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主办、深圳市律师协会体育和户外运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与盈科全国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的“大型体育赛事相关法律实务专家研讨会”在深圳市举行。与会律师聚焦十五运会等重大赛事中的组织合规、安保责任、保险安排等实务问题,深入交流风险防控经验,形成跨区域专业合力。
  这一系列由律师主导、多方协同的研讨活动,正推动广东体育法律服务从“个案应对”向“体系构建”转变,为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
延伸服务触角
护航体育事业发展

  从青少年体育安全到新兴项目培育,从场馆建设到产业合规……广东律师行业不仅聚焦赛事本身,更将服务触角延伸至体育生态“全链条”,通过“全周期”护航,为粤港澳大湾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法治动能。
  在校园体育领域,以法治力量守护青春赛道。今年10月,广东省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广州市律师协会文体教育与传媒娱乐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举办校园体育运动法律风险防范巡回讲座。律师围绕校园体育法律风险识别与边界界定、校园体育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等进行专题分享,系统梳理学校、教师、学生及监护人等多方责任边界,提出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事后处置”的全流程防控机制。广州体育学院师生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此次活动不仅提升了律师在校园体育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更以法治方式守护青少年“安全运动、快乐成长”,与十五运会“全民全运、全运惠民”的核心理念相呼应。
  在产业发展领域,以法治赋能产业链升级。在重大场馆焕新方面,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全程参与广东省人民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针对多主体合同、历史遗留问题等难题,该所律师进行多轮沟通协调,高效推动场地清退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在新兴项目培育方面,作为肇庆市封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敏锐把握匹克球运动的发展机遇,采用“法律顾问+专题培训+定期回访”模式,将法律服务贯穿“匹克球小镇”建设的各个环节,从场地规划到赛事组织,从广告赞助到裁判和运动员权益保护,提供全面细致的法律支持,确保项目各环节都能够依法合规进行。在专业机构运营方面,作为广东省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与广州天河体育中心的常年法律顾问,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为全国青少年帆船联赛、U系列田径赛等多项赛事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并在推动自动体外除颤仪立法与普及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市场开发领域的创新也是广东律师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十五运会相关的赞助征集、特许经营提供全流程支持。该所律师团队推动建立统一采购机制,实现广汽集团赞助同步覆盖内地及港澳赛场的目标,让企业“一次签约、全域使用”,合作效率显著提升。
  在精神传承方面,以法治力量弘扬中华体育精神。11月1日,广州法学法律界迎全运运动会举行,3000余名法律人齐聚赛场,在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项目中挥洒汗水,将严谨的职业精神与拼搏的体育精神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响应“全民全运、全运惠民”的号召。
  11月2日,十五运会火炬传递活动在深圳、香港、澳门、广州同步举行。深圳市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以饱满的热情、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助力火炬传递仪式顺利完成。广州律师何嘉杰作为亚运城龙舟队成员,受邀参加活动,并在赛事宣传片中出镜。他以“法律人+运动员”的双重身份,生动诠释法律工作者对体育事业的深度认同与情感投入,是广东律师行业积极践行全运精神的生动实践。
  法治是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石。十五运会在粤港澳大湾区举办,是广东省加快建设体育强省、打造国际一流赛事高地的重要契机。这场盛会,不仅是体育的竞技场,更是法治实践的考场。广东律师行业以专业之力点燃的“法治火炬”,不仅照亮湾区赛场,更深度融入体育强省建设。从机制创新到智慧破题,从专业赋能到“全周期”护航,法治正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未来,广东律师行业将继续立足专业优势,在体育立法、赛事治理、产业合规、权益保障等领域主动担当,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湾区经验”与“广东方案”。       何晶 黎李霞
南通创新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加油站终于顺利开业运营了。”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某加油站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南通市行政复议机关,感谢工作人员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此前,该加油站在年检审批时遇到困难,面临停运风险。提起行政复议后,案件被及时转入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该中心迅速启动“行政复议+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多元解纷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为加油站提供法律支持与指导,协助其完善相关手续。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加油站顺利完成年检准备工作,并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南通市以“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创新建立“复议+N”协调工作机制,整合行政机关、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多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分层递进、专业高效”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该市坚持监督与提醒并重,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变、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在一起征地补偿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发现案件涉及多户农民安置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随即向属地区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复议风险提示函》,指出关键症结、提出改进建议。区政府在回函中表示,将围绕征地流程、被征地安置人员核定、协议签订备案等多个方面,加强镇、村干部专业辅导,全面提升土地征收业务能力。同时承诺,将逐项落实改进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征地领域专项排查活动,从源头预防类似争议再次发生。
  “通过一纸提示函撬动一个领域的规范整治,正是行政复议监督的价值所在。”据南通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事前监督与事后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相结合,探索建立“个案分析—风险预警—专项整治—制度完善”的闭环机制,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整改问题20余项。
  此外,南通市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海门区创新打造全省首个行政复议智能助手“复e通”,设置辅助阅卷、智慧听证、法条类案智检、智能问答、证据回溯等多个功能模块,针对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多样化需求,提供全方位智能辅助,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效率、缩短办理周期。
丁星羽 王康  
甘肃永登检察三维发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检察院从“制度固廉、文化润廉、教育倡廉”三个维度发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廉动力”。
  永登县检察院依托班子成员领学、党支部书记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党员干部自学“五学联动”学习体系,聚焦“权、人、案”关键环节,与党员干警签订《全面从严治党重点责任书》,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
  该院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强检”,打造“法润玫乡”检察文化品牌,将廉洁元素融入办公楼文化墙,让廉洁文化可观可感;定期开展“一堂纪律党课+一场警示教育+一次红色洗礼+一次廉政谈话”活动,多维度、全方位强化廉洁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廉洁司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嵌入检察履职各环节,抓实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此外,永登县检察院定期开展“沉浸式”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拍摄廉政微电影、评选“永检之星”等方式,引导检察干警“以案为鉴知敬畏,警钟长鸣守初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     王敏
公告专栏 2025年11月12日 胡泽学:本院受理上诉人云南建投第九建设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云南建投第九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云南三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王敏、王小蓉、王海军、朱虹宇、梅可平等5人劳务合同纠纷五案,你作为本案被上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发翠:本院受理王斐与你离婚纠纷一案(2025)黔2322民初281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杨海波:本院受理赵民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5)冀1121民初28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车辆转让款39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776元、律师咨询费2800元、公告费由被告承担】、举证、应诉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枣强县城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张健男:本院受理原告李健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6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贵州宏天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生云与你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陶昌青、陶成:本院受理刘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8民初7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龚建兵:本院受理张学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穆仁燕、林丹:本院受理江阴华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赵永飞:本院受理曹永兴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3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洋丹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丹拉:本院受理刘惠琴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审判团队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江阴市青阳镇公园南路88号)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郭川:本院受理朱文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团队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江阴市青阳镇公园南路88号)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徐以富、徐艳:本院受理江苏奥海蓝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被告申请书、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月12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青阳澄良塑料制品厂:本院受理徐木山诉你厂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团队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江阴市青阳镇公园南路88号)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山东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月城中新纸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214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剑辉:本院受理吴月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月13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黄传勇: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被申请人农晓燕、何峰、何喜连、罗志明、张胜、陈建飞、迪芯威(苏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芯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徐良荣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撤回仲裁申请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撤回仲裁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武汉脚板商贸有限公司:刘洁与武汉脚板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5]22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武汉脚板商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5]224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龙粤餐饮有限公司:胡凯与武汉龙粤餐饮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5]30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武汉龙粤餐饮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5]304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梦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鲁明与湖北梦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5]35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湖北梦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5]355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翟立影、马秋会、张井双、钟玲、刘金凤、王小敏、第三人吉林市金城农机经销有限公司:原告盐城市天久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925民初31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夏斯湖:原告盐城鑫建建材有限公司诉江苏骏森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925民初45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新疆振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现已审理终结马绍新、王国亮、宋秀珍、王二鸣、左新高、胡江、马青芳与你劳动争议一案(硕劳人仲字〔2025〕28号)。裁决你公司向马绍新支付拖欠工资14000元、王国亮15000元、宋秀珍12000元、王二鸣15000元、左新高15000元、胡江15000元、马青芳14000元。现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和硕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旗润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张其和与你劳动争议一案(硕劳人仲字〔2025〕42号)现已审理终结。裁决新疆旗润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张其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共计326998.53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和硕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振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现已审理终结韩小利、尤浩强、申俊景、张旭、孙洪臣、张得荣、贾龙元、张长清与你劳动争议一案(硕劳人仲字〔2025〕27号)。裁决你公司向韩小利支付拖欠工资15120元、尤浩强12610元、申俊景5490元、张旭4000元、孙洪臣4710元、张得荣3860元、贾龙元4276元、张长清3000元。现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和硕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皖0304执645号
郑英明:本院在执行赵朝龙与郑英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中,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拍卖房产)、执行公告、网络询价结论报告、网络询价结论通知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4)粤19破38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3月27日裁定受理东莞市承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东莞市承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不具备重整或和解的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10月16日裁定宣告东莞市承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元动新能源(锡林郭勒盟)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岸东诉你单位(锡市劳人仲字〔2025〕212号)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案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决。请在开庭后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锡林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声 明
  遗赠人:徐国栋。身份证号:110221192812120014。受遗赠人徐培焜,身份证号:110221200008310017。本人徐培焜于2025年11月11日得知徐国栋曾于2021年7月15日立下遗嘱一事,遗嘱中徐国栋明确表示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县城区镇北环路54号1-3-3号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码:昌更成字第10790号)和除房产外其他财产的70%由徐培焜继承。现本人徐培焜在此明确表示接受徐国栋在遗嘱内容中对本人的全部遗赠但不限于此。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文号:皖合瑶卫医罚告〔2025〕29号
当事人:张艳,性别:女,年龄:36岁,民族: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42422198905100185,住址: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名人御苑小区2幢1102室,联系电话:15212790802。
  你(单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于2025年9月20日在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518号恒大广场13幢2504室开展医疗美容注射除皱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80元;2.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单位)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在2025年12月19日前到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0551-64313978 联系人:王玉琴 张海波
  地址:合肥市长临路与郎溪路交口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政编码:230011
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限期返岗通知书   朱琳(身份证号:21060219XXXXXX3020):您多年未到岗出勤,亦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您的行为已构成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现通知您在2025年12月18日前返回公司报到,逾期不报到,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分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二维码
公告专栏   6/7中缝
  陕西百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赵峰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象山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争议(2024)苏仲裁字第1797号案,定于2025年12月29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8楼)开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补充证据。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叶光朋:本会受理的苏州跃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合同争议(2025)苏仲裁字第0525号案,定于2025年12月30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8楼)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补充证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邹明坤:本会受理的沈晟与你及周晶晶民间借贷合同争议(2025)苏仲裁字第0953号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上海沃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苏州皇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俞文勤与你方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027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张晶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12月29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C厅第二次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及变更仲裁请求通知书、申请人补充的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张家港平乔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严帮军:本会受理的张家港市荣力盛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416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陆伟光为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12月12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1号楼)B厅开庭仲裁。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张家港平乔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严帮军:本会受理的张家港市杨舍镇荣智达建筑设备经营部与你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417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陆伟光为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12月12日14时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1号楼)B厅开庭仲裁。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张家港平乔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张家港市杨舍镇荣智达建筑设备经营部与你、魏军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418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陆伟光为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12月12日14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1号楼)B厅开庭仲裁。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张家港平乔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罗光富:本会受理的张家港市杨舍镇荣智达建筑设备经营部与你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419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陆伟光为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12月12日15时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1号楼)B厅开庭仲裁。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天津融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北京正源东升石材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519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6年2月6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之昂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赵志旭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339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6年2月5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昊轩建筑装饰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滕妍彦与你方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776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6年1月30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国恒领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于妍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988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6年1月30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阳光力天装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荆合恩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5]津仲字第1063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1063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繁云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王奇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717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0717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付建立、臧德猛:本委受理敖汉旗下洼镇草原村民委员会与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单、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于2026年1月12日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2025年12月29日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和开庭通知书,2026年1月28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赤峰仲裁委员会
中国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人安徽玖生建筑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发生的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未选定仲裁员。2025年8月25日本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魏学亮,仲裁员卢元与仲裁员王忠好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6年1月5日15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与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陈玉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众昇律师事务所与你方之间委托合同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连仲字第0215号裁决书。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9/12中缝
  遗失声明
王俊遗失护照,护照号:EN8920602,声明作废。用此护照从事违法活动与本人无关。
王如兵于2025年10月30日遗失导游证,语种:普通话,证号:PWJ4018N,声明作废。
杨斐祺(父亲:杨国亮,母亲:张元琼)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K350377314,出生时间:2010年12月19日14时56分,声明作废。
马玉萍(身份证号:653126197504210322)遗失医师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30653100000097,声明作废。
田芳芳于2025年11月9日不慎遗失第二代身份证,号码:410182198408104923,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廖一洁于2025年11月9日不慎遗失第二代身份证,号码:43128119970618****,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杨欢妮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码440507199810080642,特此声明。
临高临城信之海汽车救援服务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5TL81053)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凌海市八千街道鑫博食品加工厂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0724001024579,声明作废。
河南文水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伽师县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29MAD0BA4H2B)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6531290009940,声明作废。
贵州如意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2MADG2R771L)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3222025395,声明作废。
莎车县天正机电销售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125MA77Q2CW1U)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贵州盛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7MA6J09691H)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05271006189,声明作废。
独山县基长镇华堂家具厂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湖南云量几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三湘都市报》上刊登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章(法人:罗凡)、财务专用章遗失声明撤销,现已找到正常使用,特此声明。
新疆和畅供应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792HDF0G)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23980000299,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尤溪县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4260004531)、财务专用章、私章(胡代钗)各壹枚,共三枚。特此声明作废。
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崎沟村村民委员会遗失刻有“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崎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编码:3506046095578,声明作废。
沈阳市辽中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122050799359F)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声明作废。
甘肃泰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公章(6208260000415)、财务专用章(6208260000416)、胡双红法人章,声明作废。
辽源市龙山区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工会委员会遗失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营业部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2440003130201,账号:030101100006333,声明作废。
淮阳县齐老乡齐老基督教会开户许可证不慎遗失,基本户核准号:J5088000646401,账号:4105017066080000134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周口淮阳支行,声明作废。
阿图什市新起点家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530010023571、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6530010023572,声明作废。
濮阳市领新设备安装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2MA9JWTM04F)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盘州市腾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02025097008)、财务章(编码5202025097010)、法人章(张显英,编码5202025097009),声明作废。
盐津鸿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云CMJ098,遗失道路运输证副本,证号:530623003604,声明作废。
大洼区邓宝红淡水产养殖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1121MA112R8C34)由于保管不善,公章丢失,编号:211121001048498,声明作废。
凌河区金沐源洗浴店(个体工商户)遗失公章一枚,编码:210703001019887,声明作废。
贵州晟途启航文化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01039180331)、财务专用章(编码5201039180334)、法人章(丑骏印,编码5201039180333),声明作废。
喀什市陆陆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MADUNFRH58)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6531010152722,声明作废。
遵义市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协会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20300MJY640957T,声明作废。
广西西林县东稞发林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526320003267,声明作废。
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益米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MACRQCXQ0G)遗失公章(编号:5301003248452)一枚,声明作废。
独山县基长镇永安钢构厂不慎遗失公章(编号:5227261003401),声明作废。
呼伦贝尔御品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45851523326)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贵州莱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0MAC10J7Q97)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声明作废。
宁化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4MA31T7M27W)不慎遗失旧法人章一枚,印章名称:张江行云,印章编码:35042410004035,现声明作废。
建宁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30MA33QRLH3P)不慎遗失旧法人章一枚,印章名称:张江行云,印章编码:35043010001921,现声明作废。
兹有字样“中共汤头乡丘埕矿业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支部公章不慎遗失,印章编码:35052610042326,声明作废。
濮阳市九数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9K411F5P)不慎遗失公章、合同专用章,声明作废。
天津市津源毡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700546362E)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济南新梦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LGKF6G)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隰县壹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单位申报债权。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隰县南大街原卫生局2楼,联系人:王荔,电话:13753777764。
注销公告:黑山县学易堂培训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726MJ3241378J)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由李伟等人组成,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成立公告:长垣市蒲西街道商会,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并完成验资同意成立,现予以公告。成立登记后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长垣市蒲西街道商会的监督,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特此公告!
清算公告:融安县大坡飞鸡产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50224MJN802231T)于2025年11月3日经理事会决议,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由韦美安(清算组组长),韦永学(清算组副组长),卢琴春(清算组财务)等组成清算组,负责注销前的清算工作。请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书面申报债权债务。联系地址:柳州市融安县大坡乡大坡街44号,联系电话:13878242186,特此公告。融安县大坡飞鸡产业协会2025年11月3日
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你单位承建的电建地产·兴隆项目D5地块建设工程分包商四川吉特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泥工班组职工张毛杰向本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已经由我局做出其所受伤害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冀伤险认决字[2024]08220267号),因你单位拒收,请你到我局领取,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一艘运输船舶发布认领公告。
  我局于2025年10月21日查获一艘涉案运输船。该船舶船艏涂刷“龙江99”字样,船尾涂刷“福州”字样,船身颜色上半身为绿色,下半身为红色,舵楼为白色。经多方调查,我局未能查明该船舶所有权人,且未有相关人员携有效证明材料向我局主张船舶权利。
  现请该船舶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与我局联系,并持有效身份证件、权利证明材料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我单位将依法对该船舶予以处置。联系人:丁警官,联系方式:0535-3399110。
烟台海警局
2025年11月11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
  下列当事人发生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1.张启兵,身份证号:422826197512053595。你(单位)鄂Q38375于2025年4月21日17时9分,在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万利路高洞子处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超限(重量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2轴车,车货总质量19.2吨)的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符合《重庆市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第45项较轻情形,责令改正,处罚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万101交执罚〔2025〕0489,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年10月16日。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2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
  下列当事人发生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催告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1、随州浩宸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3MA499TRL4H。你(单位)鄂S351S6于2024年6月7日10时31分,在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新茨路程家嘴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超限(重量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2轴车,车货总质量19.83吨)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9月19日下达万交执罚20251010661号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500元。因你未按时履行义务,现作出编号为20251010661号催告通知书;2、山西泽达盛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KT00M3C。你(单位)晋A82FL5于2024年2月6日1时39分,在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凉风超限检测点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超限(重量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2轴车,车货总质量19.61吨)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9月19日下达万交执罚20251010633号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500元。因你未按时履行义务,现作出编号为20251010633号催告通知书;3、南充市永胜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4MA6293EL8L。你(单位)川R60745于2024年11月23日15时35分,在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万分路石宝塘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超限(重量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6轴车,车货总质量51.5吨)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8月18日下达万交执罚20251010384号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1000元。因你未按时履行义务,现作出编号为20251010384号催告通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