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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5年11月25日

湖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社会正气正义 凡人“微光”聚成平安“星河”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刘欢
  
  面对手持锄头的行凶者,你会怕吗?
  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侯营村居民陈明真以行动作了回答。
  2022年4月,70岁的陈明真为保护他人,在身上多处受伤的情况下仍坚持阻止行凶者施暴,协助警方将行凶者抓获。
  今年7月,陈明真被授予“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湖北,一片英雄辈出的热土,见义勇为壮举时时上演,英雄的事迹被处处传唱。
  “十四五”以来,湖北省共有680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其中24人荣登中央政法委见义勇为勇士榜、18人获评“中国好人”、56人(含群体)获评“湖北好人”、2人获评“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
  截至目前,湖北共有116人受国家级见义勇为表彰、1314人受省级见义勇为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用他们的事迹,充分展现了荆楚儿女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生动实践。与此相应,湖北命案发案数连续4年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我们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充分激发社会正气正义,在全省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汇聚强大正能量。”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林虎说。
选树典型引领风尚
  10月1日,国庆节。小汤圆随父母来看望干妈李菊。
  这对“母女”的缘分始于2024年1月8日。
  当晚8时左右,李菊带着儿子在黄石大冶市一游乐场玩耍,发现一名女童头部被滑梯顶部空隙死死卡住,已没有呼吸。
  作为大冶市冬泳协会一员,李菊曾参加过黄石市红十字会组织的救护员培训。她迅速抱下女童,持续进行心肺复苏。3分钟后,女童苏醒,被紧急送医治疗。
  康复后的小汤圆认李菊为干妈,两家自此交往不断。
  “我完全没有想‘救不救’的问题。当时情况非常危急,我恰好又掌握相关技能,相信大家都会伸出援手。”李菊说。
  经过层层审核、推荐,今年6月,李菊被列入2025年度湖北省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候选名单。
  前不久,李菊作为演讲嘉宾,在第二届黄石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上分享自己的救人故事。“当我讲到小汤圆苏醒时,全场长舒一口气,响起雷鸣般掌声。”李菊现受聘为黄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讲师,将急救知识传播给更多人。
  这份沉甸甸的名单里,还有警务辅助人员、快递员、安保人员、大学生、自由职业者、村民……他们多为普通群众。
  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胡兴儒介绍,近年来,湖北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使见义勇为成为人民群众的道德准则、行为原则、自发选择。
  湖北省人民政府修订《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明确省级层面定期开展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表彰,建立起从权益保障、奖励激励到保护救助的全方位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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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委政法委依托平安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将见义勇为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推动市县两级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依托全国首个见义勇为信息管理系统,湖北发现典型的确认时效从原来3个月以上缩短至15日左右。
做实优抚激励来者
  “多次下河去救人,不求名来不求利。美丽西河故事多,好人好事继续播。”这是宜昌市远安县嫘祖镇西河村村民为胡延清编的歌谣。
  胡延清自小熟识水性。他家门前黄柏河水流湍急,常有人失足落水。遇有险情,他总是义无反顾地下水施救,“救起来的溺水者,不仅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更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自发巡河近20年,48岁的胡延清救了20多人,被誉为“河岸守护神”。
  2023年4月,胡延清被授予“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然而,由于水流复杂,胡延清在施救过程中多次受伤,曾因呛水导致肺部感染而住院。
  “现在逢年过节,党和政府就上门看望慰问我。去年我还参加了省见义勇为英模健康休养活动。”胡延清说,嫘祖镇和他签了公益性岗位合同,让他有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近年来,湖北不断加大见义勇为基金保障力度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爱保护力度。
  每年春节前后,湖北省委政法委全体班子成员、厅级领导干部均带头持续开展慰问见义勇为英模家庭活动,并带动省直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共同参与。
  湖北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为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家庭提供帮扶,积极组织开展见义勇为英模健康休养及子女法治夏令营活动。
  据统计,通过“爱心帮扶”“爱心助学”“爱心助医”“爱心助居”等帮扶活动,湖北已投入资金2400余万元,帮扶困难英模家庭1600多人(户)。
凝聚力量守护平安
  下乡慰问、参与志愿服务、开展红色宣讲……获赠新车后,杜志军更忙了。
  2024年10月7日中午,咸宁市通城县,一辆黑色轿车的司机突发疾病,导致车辆失控在街上横冲直撞。
  开车路过的杜志军连忙驾车,将失控车辆死死抵住,成功避免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也挽救了失控车辆司机生命。
  得知杜志军车辆受损后,原车企赠送他一辆新车,以弘扬社会正能量。
  从一个人到一群人、从个人美德到社会公德,在湖北见义勇为精神已从个体的“微光”汇聚成照亮人间的平安“星河”。
  2023年7月28日5时许,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辅警韩靖从20多米高的桥上跳进湍急的汉江中,救起溺水女子,成为火遍全网的英雄。
  事后,在社会各界支持下,硚口区交通大队联合武汉市第一医院成立“韩靖志愿服务队”,吸引众多热心人士加入。“一旦患者有送医需求,‘警医联动’即可第一时间提供帮助。”韩靖说。
  远安县黄柏河边,10余名村民加入了胡延清的巡河队。
  每年夏天,他们开展巡河,劝阻附近村民下河游泳、在岸边垂钓。
  收到紧急救援消息时,巡河队则立刻前往事发地救援。村民们说,巡河救人已融入自己生活,他们将坚持做下去。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国荣表示,要充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以英雄模范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努力推动形成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善行义举不断涌现的局面,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习近平同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11月24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同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习近平指出,上个月我们在韩国釜山成功举行会晤,达成很多重要共识,为中美关系这艘巨轮稳健前行校准航向、注入动力,也向世界传递积极信号。釜山会晤以来,中美关系总体稳定向好,受到两国和国际社会普遍欢迎,事实再次说明,中美“合则两利、斗则俱伤”是经过实践反复验证的常识,中美“相互成就、共同繁荣”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景。双方要保持住这个势头,坚持正确方向,秉持平等、尊重、互惠态度,拉长合作清单、压缩问题清单,争取更多积极进展,为中美关系打开新的合作空间,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
  习近平阐明了中方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强调台湾回归中国是战后国际秩序重要组成部分。中美曾并肩抗击法西斯和军国主义,当前更应该共同维护好二战胜利成果。
  特朗普表示,习近平主席是伟大的领导人。我同习近平主席在釜山的会晤非常愉快,完全赞同您对两国关系的看法。双方正在全面落实釜山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中国当年为二战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美方理解台湾问题对于中国的重要性。
  两国元首还谈及乌克兰危机。习近平强调,中方支持一切致力于和平的努力,希望各方不断缩小分歧,早日达成一个公平、持久、有约束力的和平协议,从根源上解决这场危机。
习近平《在纪念胡耀邦同志诞辰110周年
座谈会上的讲话》单行本出版   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纪念胡耀邦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单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 本报评论员
  
  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引向深入,中央宣传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对2021年出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修订,组织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以下简称《纲要(2025年版)》)一书。《纲要(2025年版)》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集中体现为‘十二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其中,“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等重要表述,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将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融合贯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以法治巩固和彰显制度优势、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在推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方面作出一系列部署、取得一系列成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在新的征程上,必须更加注重发挥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党内法规,都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根本意志,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两者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治理中既发挥不同作用又紧密互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共同促进“中国之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是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执政的显著优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长期执政,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和依规治党这一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是推动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一互补的关键所在。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让制度“长牙”、“带电”,把依规治党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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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夯实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制度基础。要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机制,实现两套规范体系之间的良好配合,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要坚持把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推动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党遵规守纪,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社风民风,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要在党的领导下,一体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要不断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执规与执法标准协同、程序贯通、工作联动,促进纪法有效衔接、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党内法规作为党的制度体系的脊梁,法律法规作为国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梁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一体建设的制度伟力,转化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磅礴实践,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江苏强化“五个坚持”推动全民普法走深走实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罗莎莎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江苏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使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标志、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目标,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五个坚持”,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典型案例】激烈的辩论、有趣的小品、精彩的话剧……一场以“说诚信、话安全”为主题的“法治第二课堂”全媒体普法活动前不久在南京市瑞金路小学进行。
  “别具一格的课堂形式,妙趣横生的普法体验,将法治教育与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科学教育有机结合,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学中玩,兴趣盎然,效果非常好。”瑞金路小学教师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也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2021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联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教育厅等部门推出“法治第二课堂”全媒体普法活动,突出“一样的课堂,不一样的说‘法’”理念,进一步探索实践式、参与式的青少年普法模式,以法治方式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法治第二课堂”以青少年成长环境、性格特点、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等为出发点,注重学生的参与、互动、思辨,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及学校开学典礼、成人仪式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法治情景剧、模拟法庭、故事教学、自由辩论等形式,打造形成“一堂主题班会”“一场网络直播”“一档电视节目”“一条新闻报道”“一份教学课件”的“五个一”组合式普法产品,提升青少年普法趣味性。
  截至目前,江苏省共举办“网络安全”“长江保护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不同主题“法治第二课堂”全媒体普法活动33场,受众超5000万人次,该做法被中央网信办评为“全国网络普法典型案例”。
  【成绩单】江苏省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首要任务,各级人大、政协定期监督、调研“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
  坚持统筹谋划,不断凝聚普法合力。
  ——每年制定近50项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联动事项,联动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安全生产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润交通 与法同行”“情暖三农·送法下乡”等不同主题的普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大局的作用更加凸显。
  ——印发《江苏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明确普法责任制建设、系统内普法及实践、推动社会面普法、创新创优等4大类指标,省、市、县三级普遍开展年度履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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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思想引领,持续提升普法质效。
  ——组建315人规模的省级“八五”普法讲师团,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大讲堂”等活动近1600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接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推动宪法宣传进机关、进村居、进网络、进学校等,《尊宪崇法 当宪法遇上非遗》短视频被“学习强国”全国总平台推荐发布,阅读量超100万。
  ——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制作推送民法典“抖”来学微视频100部、民法典微动漫30部,开展普法活动6万余场,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坚持突出重点,推动提高法治素养。
  ——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构建“一张共性清单+各领域个性清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体系。
  ——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联动开展“大学生法治宣讲团”进社区、“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等普法活动,“开学法治第一课”累计观看人次超3600万。
  ——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接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企”专项普法活动,编发《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图谱案例》读本,组织送法入企活动800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30余万人次,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0余万人。
  坚持拓展载体,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制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成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8万余个。
  ——举办“江苏省法治文化非遗作品展”,同步上线“云展播”,浏览人数达470万;《雕版与法》《锦绣苏州 法映非遗》等12部作品获评司法部“法治非遗短剧场”优秀短视频,8部法治文化作品在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奖,普法微短剧《司法所里的故事》获国家广电总局“跟着微短剧来学法”推荐剧目,《第十五法庭》《冬日暖阳》等法治题材微视频、电影在全国公映。
  ——依托“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载体,常态化开展法治文艺巡演乡村行、以案释法宣讲、法治图书阅读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3万余场。
  坚持普治融合,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召开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发布26个典型案例,编印《村(社区)“两委”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重点条款读本》,强化20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监督管理,提升法治乡村建设质效。
  ——创新开展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选派1300余名政法干警帮扶整治,累计开展学法述法活动1700余场,化解矛盾纠纷5000余件,开展普法活动8200余场,完成首批法治薄弱村(社区)整治任务,补强基层治理短板弱项。
  ——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总体方案、“法律明白人”培育规范指引,编发《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读本》《日常生产生活典型案例》,20余万名“法律明白人”覆盖所有基层综合治理网格。运行省级网校资源库、线上学习平台,发布200余部微课、300余条法律问答,2人入选全国“法律明白人”优秀师资库。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消防领域假冒伪劣犯罪   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记者张晨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近年来,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昆仑”专项工作和消费领域假冒伪劣犯罪专题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电气产品等重点领域犯罪,坚决筑牢社会公共安全防线。今年1月至10月,共立案侦办相关犯罪案件520起,彻底摧毁一批制假售假犯罪产业链条,及时消除一批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工作中,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行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创新侦查打击策略,紧盯职业化犯罪团伙和跨区域黑产链条,成功侦破辽宁某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同时,突出资源整合、科技赋能,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大力加强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打造一批数据化实战“尖刀队”,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发挥“行政+刑事”衔接优势,会同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不断优化联动执法等机制流程,推动解决案件移送、检验鉴定等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打击治理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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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今天还公布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辽宁辽阳公安机关侦破某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案,广东佛山公安机关侦破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制售假冒电动车配件案,重庆城口公安机关侦破某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制售伪劣阻燃电缆案,四川绵阳公安机关侦破姜某恒等人制售伪劣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案,陕西渭南公安机关侦破魏某孝等人销售假冒电动三轮车案。
  公安部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消防安全领域假冒伪劣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协同相关部门强化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公共安全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法治服务利企惠民跑出“加速度” 杭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吕佳慧
  
  不久前,在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数据要素治理与市场化交流活动”上,“中国数谷”国际数据仲裁院正式揭牌成立,以法治力量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释放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为护航数据要素改革先行先试,助力数商企业健康发展,数据要素流通风控法务服务中心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应运而生。与此同时,《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批法治风险防范制度陆续出台,为全市重点产业法治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当前,杭州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杭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前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作为法治部门,杭州市司法局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为抓手,今年以来实施‘十大行动’和‘二十条举措’,切实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压舱石’作用,激发创新活力的‘助推器’功能,为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制度建设支撑发展
  近日,《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草案)》提交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将是国内首部针对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杭州在布局未来产业、构建人工智能发展新优势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以制度创新为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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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已集聚相关企业263家,覆盖“大脑”“小脑”“本体”等各环节,产业链基础较好。
  为推动具身智能从概念走向实体应用,杭州加快论证、调研等立法节奏,广泛听取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市场代表的意见建议。从今年初启动立法调研,到《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仅用不到一年时间。
  “从立法保障的层面来讲,无疑为我们这样的企业注入了更强的信心和动能。”杭州云深处科技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王婷婷说。
  杭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制度供给强“新”行动,加快科创赋能性立法,全力构建重视创新、支持创新、鼓励创新、富有杭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此外,杭州还进一步优化合法性审查机制,联合多个部门,率先在城市建设和管理等五大重点领域制定并推行分领域合法性审查指引,接下来将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探索制定该类指引,形成统一、明确、权威的审查标准,确保重大政策合法合规,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构筑起坚实的法治“防火墙”。
监管执法包容审慎
  自动筛选、AI电话回访、反馈内容识别、问题梳理……这是杭州市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研发的“AI行政执法智能回访”应用,将人工智能技术运用到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对检查扰企等问题实施精准监督,促使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自查整改。
  今年5月,《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监督“检查扰企”案》入选司法部第三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
  杭州市司法局通过包容审慎安“新”行动,建立健全新业态监管标准和执法规则,落实“管住风险、包容审慎”原则,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创新监管方式,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敢于创新。
  “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是杭州营商环境的“金名片”。
  杭州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发布并拓展“轻微”“首次”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柔性执法清单”,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将服务理念深度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目前,杭州市“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已扩大到37份,覆盖21个执法领域。今年前三季度,杭州市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同比下降37.12%,涉企罚款同比下降5.49%,涉企现场检查同比下降55.8%,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徐志忠说:“杭州市司法局将加强统筹部署,凝聚各部门合力,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服务全程守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生命力。今年以来,杭州市司法局大力推进知产保护促“新”行动,聚焦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精准输送法律知识与服务。
  “如果没有专业律师团队的精准策略,我们可能至今仍在维权泥沼中挣扎。”近日,杭州某化工公司在案件办结后向浙江嘉杭律师事务所表达真挚的谢意。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该化工公司自主研发的密封胶居行业领先地位,但自2020年起,某新材料公司等未经授权制造、销售该胶类商品。
  为此,该化工公司果断报案,并委托律所协助维权。律师同步推进诉讼与谈判,用时仅一个月,便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主动履行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正是杭州市司法局指导律师行业立足城市发展需求以专业化服务为“根系”,为知识产权注入法治生命力,守护创新火种的体现。
  “法治服务专区的专业和高效,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一家科技企业负责人张先生专程来到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法务集聚区的企业法治服务专区,送上锦旗与感谢信。
  数月前,该企业急需办理许可证,但由于申报材料存在偏差,审批一度陷入停滞,在了解情况后,企业法治服务专区立即介入,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厘清问题,协助张先生成功申领了许可证。
  这面锦旗,是杭州市司法局知识产权保护促“新”行动与法律服务育“新”行动的生动注脚。通过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加快法务集聚区、涉企法治服务专区建设,杭州正推动涉企法治服务“一站惠享”,让专业的法治力量成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护航成果转化的“及时雨”。
  杭州市司法局立足企业所需、群众所盼,一体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全链条法治服务供给,持续赋能科技创新,护航高质量发展,让法治成为杭州城市创新活力的鲜明特质之一。
江西洪都监狱用心用情做好教育改造工作 亲情温暖迷途心灵 艺术点亮新生之路   □ 本报记者 黄辉

  11月19日,江西南昌。
  冬日的暖阳洒向鄱阳湖畔的洪都监狱,宽敞洁净的狱内广场仿佛披上一件金色的外衣。
  上午9时,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洪都监狱第九届“成新”狱园文化艺术节暨监狱开放日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本次活动以“文化铸魂启新程、艺术塑心向光明”为主题,通过艺术矫治成果展、文艺汇演、亲情帮教等环节,集中展现一年来监狱教育改造和艺术矫治的成果,同时也向社会传递罪犯积极悔过、向往新生的坚定信念。
  本届文化艺术节与监狱开放日深度融合,200余名罪犯亲属走进高墙,近距离感受罪犯在改造道路上的点滴进步,体验教育改造的温情与力量。
  《法治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成果展区内,罪犯亲手创作的书画、钻石画、剪纸、绕线画、钉子画、瓷板画整齐陈列,陶艺、泥塑、棕编、绳编、扎染等手工艺品琳琅满目。这些作品虽不华丽,却凝结着罪犯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也寄托着他们对未来的期盼。
  随后1000余名罪犯依次登台表演,节目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热烈的文艺汇演驱散了冬日的寒冷。
  开场节目《龙狮迎宾》调动了现场气氛,《扇韵新风》《好日子》《太极韵·修身道》《黄土地的蜕变》《舞动新生》《涤荡·重生》《壮志心》等节目轮番上演,融合了民族舞蹈、传统鼓乐、太极、腰鼓、彩带龙、傩舞、乐舞串烧等多种艺术形式。罪犯用真挚的情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展现出积极改造、健康向上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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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罪犯表演手语操《等我回家》时,台下一位年迈的母亲早已泪流满面,向着台上许久未见的儿子不停挥手。台上的儿子目光紧紧追随母亲,眼眶湿润,动作却更加坚定。
  演出结束后,母子二人紧紧相拥。母亲拉着儿子的手哽咽道:“看得出你是真心悔过,妈妈相信你一定能重新站起来,我等你回家。”儿子将亲手编织的中国结放入母亲手中,含泪回应:“妈,这个结代表我的心,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走错路!”
  “真没想到,高墙里的艺术节这么丰富!”活动现场,罪犯熊某的父亲眼眶泛红,“亲眼看到儿子的变化,我真的放心了。”
  在亲情会面现场,罪犯与家属面对面共进午餐。久违的团聚、紧握的双手、滚烫的问候,化作激励罪犯踏实改造、早日回归的强大动力。
  罪犯陈某第一次抱起10个多月的儿子,小家伙却因陌生胆怯地扭动着身子,刺耳的哭声像针一样扎进陈某的心里。面对千里迢迢从重庆赶来的妻子和鬓角染霜的母亲,陈某声音嘶哑:“我一定好好改造,早点回家,再也不辜负你们!”
  据悉,洪都监狱“成新”狱园文化艺术节此前已成功举办九届,逐步打造出“立得住、走得远、质量高、有特色”的艺术矫治品牌,成为展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一张名片。
  洪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罗品生介绍说,监狱通过“请进来”的方式,让社会“看见”教育改造的温度,让亲情温暖迷途心灵,让艺术点亮新生之路。
  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建忠表示,全省监狱将持续用心用情做好教育改造工作,推动教育改造、艺术矫治和社会帮教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效,向社会输送更多守法公民,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贡献力量。
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典型案例 利用平台倒卖发票牟利行为被依法惩处   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张昊 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个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税收犯罪、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坚定决心。
  本批典型案例包括郭某、刘某逃税案,新疆百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某某逃税案,梁某某逃避追缴欠税案,黄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沈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罗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南京东某铂业有限公司、姚某某等骗取出口退税案。
  据介绍,我国税收监管正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同时,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也出现了新变化,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如利用“阴阳合同”逃税、秘密转移财产逃避追缴欠税等;职业化专业化特征明显,信息化水平提升,智能化越来越高,导致不少案件发现难、查处难、定性难。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批逃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有力守护国家税收安全。
  随着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和出口退税政策的持续推行,不法分子通过“买单配票”方式,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多发。不法分子与货代公司、地下钱庄、上游开票公司勾结,形成地下利益链,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虚开、非法出售或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国家财产,危害税收安全,社会危害极大。在罗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中,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以“买单配票”手段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始终坚持对骗税犯罪从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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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包括通过判处犯罪分子长期自由刑,也包括通过依法判处巨额罚金,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有力震慑贪利性犯罪分子,维护国家财产安全。
  实践中,个别行业平台曲解国家鼓励创新发展政策,异化为犯罪的“卖票”平台,既危害发票管理秩序、损害国家税收,又严重破坏平台经济公平发展环境。在沈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人民法院对利用平台倒卖发票牟利的行为应依法惩处,既有利于维护税收秩序,也有利于净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据悉,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打击力度,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办案质效,维护税收征管秩序,营造公正法治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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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安托起游客的“诗与远方” 海南多措并举擦亮自贸港“平安景区”新品牌   □ 本报采访组
  
  “我先生肾结石发作,急需下岛就医,可是现在已经没船了……”10月14日0时34分,来自河南省的游客王女士拨通报警电话,话语中难掩焦急。
  接警后,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西岛海岸派出所迅速出警,并启动海上应急“绿色通道”,联系西岛景区应急船做好救助准备,从接警到送病人坐船离开,全程不到20分钟。
  深秋的南海之滨,海南冬季旅游旺季来临。在保亭七仙岭、三亚西岛等景区,随处可见一抹抹“藏青蓝”“法院灰”“司法蓝”“志愿红”的身影,他们穿行在景区人潮深处,以平安托起游客的“诗和远方”。
  近年来,海南围绕自贸港建设大局,以创建“平安景区”为抓手,创新推出具有自贸港特色的旅游立法、旅游警务、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调解、“海南放心游”平台等创新品牌,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旅游高质量发展,为海南加快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保驾护航。
创建平安景区
  近期,随着北方多地气温骤降,海南再次成为冬季避寒休闲的理想之地,而即将到来的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更为这片热土增添了无限魅力。
  作为海南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之一,旅游业是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旅游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和服务品质提升,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旅游安全治理体系,为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注入平安动能。
  今年10月9日,海南省委召开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省委书记冯飞讲话,省长刘小明等领导出席。会议指出,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完善旅游综合执法机制,高效化解涉旅投诉,筑牢旅游安全防线,营造安全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已于今年9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注重筑牢旅游安全底线与风险管控,切实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2023年以来,在海南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六部门联合部署推动下,开展全省首届平安景区创建工作。经省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评验收,授予分界洲岛、蜈支洲岛等6家旅游景区首届“海南平安景区”称号。
  “保亭坐拥热带雨林、天然温泉与独特黎苗风情,被誉为海南‘气候康养产业版图’上的‘明珠’。”保亭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智康表示,县委、县政府将平安景区建设作为平安保亭的重要内容来抓,围绕“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旅游市场目标,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工作机制,打造让游客安心、放心、舒心的旅游环境。
  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旅游市场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印发方案,决定9月8日至12月18日开展海南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强化旅游安全管理。
  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指导成立海南省旅游安全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行业间的桥梁纽带,协助建立健全全省旅游安全治理体系。
筑牢安全屏障
  10月17日的三亚蜈支洲岛景区游人如织,游客服务中心的电子屏显示着“今日接待量:8000人”。
  “情人谷有大量游客聚集,无人机组请前往查看,陆地巡逻组请前往维护秩序。”《法治日报》记者当天在三亚市公安局蜈支洲海岸派出所旅游警务室看到,民警正通过勤务指挥室大屏幕视频,巡查景区各景点。
  根据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涉海旅游护航专项行动部署,第四支队以打造“安全、智能景区”为目标,在蜈支洲海岸派出所建立试点,创新岛屿型旅游警务模式,逐步摸索出“防、控、练、宣”的岛屿型景区治安工作法,建成全省最大的“五星级”驻岛警务室。
  美景如画,“警”色添彩。省公安厅推进旅游消费护航专项行动,强化旅游市场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将警务工作深度融入旅游发展,擦亮自贸港旅游警务“金名片”,为八方来客筑牢安全屏障。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充分运用“警保联控”工作机制,在重要景区景点和旅游消费场所分批建设旅游警务室31个,推进“1+2+N”的人力保障机制和“一景一策”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特别是涉旅矛盾纠纷的快调快处率。
  五指山市公安局在主要景区设立“旅游警务室”,组建“民辅警+景区保安员”联防队伍,全天候巡逻。万宁市公安局下沉警力到旅游景区和网红打卡地,做到群众出游“景中有警”。琼中县公安局推行“警景融合”模式,实行“一景一警”或“一景多警”,组建“旅游警察”队伍,与景区安保力量联勤联动。
  旅游业属于服务业,拼的就是口碑。节假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交管、户政窗口“不打烊”,畅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急事急办”申请服务,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打造集预防警务、暖心警务和主动警务于一体的“旅游警务”模式,出台《海南省公安机关旅游警察执法指南(试行)》,以打开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
多元联动治旅
  按照合同约定,由海南某商贸公司作为海南某旅游公司合作商入驻保亭县一家5A景区经营四季水果大餐。合同存续期间,旅游公司将员工早午餐交由商贸公司经营,随后旅游公司另开设员工食堂。
  商贸公司认为对方刻意为之,合作陷入僵局,影响景区正常运营,于是向法院求助。保亭县法院金江法庭经反复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合意。法官近日回访了解到,双方已继续合作。
  “为妥善化解旅游矛盾纠纷,我们早在2019年便成立呀诺达、槟榔谷两个5A景区旅游巡回法庭工作站,通过与景区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采取‘就地立案、调解优先、速裁快审’的方式,高效解‘游’愁。”保亭县法院党组书记张龙剑告诉记者。
  旅途之悦,源于平安之基。在海南的旅游景区,旅游巡回法庭和特色调解室已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每逢节假日,他们靠前为游客提供便捷司法服务,维护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秩序。
  “我们组建旅游巡回法庭,在假期安排法院干警进驻景区,确保游客每一项诉求有人办、依法办,并引导景区涉旅项目经营者诚信为先、规范服务。”万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欧安德说。
  此外,保亭县创新推出“亲加奔”干群对话解难题活动、“黎苗和韵”双语调解室、“小卖部”调解屋等平台,用心化解游客纠纷。琼中县则创新“巡回审判+普法活动+网络直播”形式,在县、乡(镇)两级设立综治中心,在百花岭等旅游景区设立调解工作站,推动涉旅游等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按照涉旅矛盾纠纷种类、特点,陵水县委政法委统筹指导公安、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属地乡镇等部门,在县域所有景区设立旅游纠纷调解室,建立“景区调解+乡镇联调”机制,实现“接诉即办、快办快结”。
  2023年8月,“海南放心游”平台上线运行。海南成为全国唯一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覆盖全省域、各市县的省份,有效维护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每一位游客放心来、满意归。
  海南,这片改革热土,正在用平安和热情迎接四海宾朋,书写着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新篇章。
  (本报记者 张国庆 邢东伟 宋胜男翟小功 刘子阳 张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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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洋平:扎根基层二十余年的“解铃人”   □ 本报记者 刘洁 吴良艺
  
  “大事小事,找老方就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群众心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方洋平是善解难题的“智多星”,更是值得信赖的“家里人”。
  无论是上千元的邻里欠款纠纷,还是上百万元的农民工欠薪案件,无论是历时多年的复杂矛盾,还是跨越千里的寻亲求助,方洋平总是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记在心里、抓在手中、落在行动上。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们一定要做好、守好。”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话,也是他二十余年如一日的工作准则。
  回忆起今年9月见到肿瘤患者齐芳(化名)的场景,方洋平用“心如死灰”四个字形容她当时的状态。
  “我现在身无分文,如果讨不回这笔钱,我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彼时,齐芳在浦北县综治中心哽咽着说出这番话。
  2022年,齐芳与李某一同在国外务工,李某向她借款12万元却一直未还。回国后,身患重病的齐芳急需这笔钱治疗,却联系不上李某。无奈之下,她想起李某称自己丈夫是浦北县人,于是千里迢迢来到浦北县,想找到李某家人并要回这笔“救命钱”。
  面对借款人李某身在国外、线索较少的情况,方洋平立即召开紧急联动会,一边安排调解员安抚齐芳情绪、收集更多线索;一边协调县公安局梳理户籍信息,对接街道办寻找李某的家属。
  通过多方查询,终于联系到了李某的儿子。李某丈夫在得知情况后,也立即从邻县赶了回来,承认借款事实。之后,双方在综治中心签署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齐芳泪流满面地向方洋平等人表达了感谢。
  工作中,方洋平怀揣为民服务的初心,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默默奉献,为基层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倾注心血,用实干诠释着基层政法干部的使命担当。
  “把自己当成群众的一员,才能听懂他们的心里话。”接待群众时,方洋平始终保持耐心和细心,不论纠纷如何复杂,总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群众把法理讲清、道理讲透、情理讲明。
  为了不耽误群众白天劳作,他经常利用晚上和周末的时间进村入户开展调解工作。遇到不理解的群众,就不厌其烦地一次次登门沟通,用通俗的案例讲解法律,用真诚的态度化解心结。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通民心’。”方洋平认为,调解矛盾的关键不在于简单地评判对错,而在于真正走进当事人的内心,理解他们的委屈、焦虑与诉求。只有先“通情”,才能后“达理”,找到矛盾的症结所在。
  方洋平还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对于情绪对立的当事人,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别沟通、消除隔阂;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复杂纠纷,启动“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合力;对于陈年积案,既要尊重历史,又要立足现实,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为实现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的目标,方洋平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诉讼服务中心等五大平台资源“攥指成拳”,推行“常驻+轮驻+随驻”模式,协调64个县直单位派员进驻县综治中心,实现矛盾纠纷“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处理”。为让综治中心服务更贴心,方洋平还建立了回访评价机制,对每起调解案件跟踪问效,根据群众反馈持续优化流程。
  “以前办事要跑五六个部门,现在进一扇门就能全搞定。”这是群众对现在到综治中心办理事项的真切感受。
  从人社局劳动仲裁院到综治中心,二十余年来,方洋平深耕人民调解工作,深刻感受到其中发生的变化:“过去调解大多是依靠个人经验和威望;现在,综治中心整合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资源,遇到复杂矛盾,可以立即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机制,共同‘会诊’,形成合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平安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综治中心也在不断探索新模式、新方法。”方洋平介绍说,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融入,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努力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
  一年多来,方洋平积极参与“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指导调处纠纷236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在他的努力下,800多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13对夫妻破镜重圆,32对邻里冰释前嫌,23起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9面。
  如今,“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已成为浦北县群众的共识。方洋平也用二十余年的默默耕耘证明:最动人的事迹,往往藏在群众的口碑里;最坚实的防线,永远在踏实的行动中。
山西公安全面推进村级治保会建设   本报讯 记者马超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全省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近日,山西省公安厅在朔州市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村级组织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推进会。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全面落实落细加强治保会建设各项举措,要构建完善治保会组织体系,坚持“应建尽建、全面覆盖、规范运行”原则,通过明确设置标准、规范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治保会组织体系建设。要大力充实治保会人员力量,严格选拔标准,规范选配程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治保会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过硬、熟知群众工作、甘于扎根奉献的治保员队伍。要建立健全治保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会议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完善巡逻防控制度,构建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的工作体系。要全面强化治保会业务指导,将治保会工作深度融入派出所日常工作,与社区警务紧密结合起来,在及时掌握辖区社情民意,协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推动派出所主防牢牢扎根城乡社区。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 本报评论员
  
  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引向深入,中央宣传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对2021年出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修订,组织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以下简称《纲要(2025年版)》)一书。《纲要(2025年版)》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集中体现为‘十二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其中,“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等重要表述,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将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融合贯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以法治巩固和彰显制度优势、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在推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方面作出一系列部署、取得一系列成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在新的征程上,必须更加注重发挥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党内法规,都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根本意志,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两者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治理中既发挥不同作用又紧密互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共同促进“中国之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是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执政的显著优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长期执政,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和依规治党这一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是推动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一互补的关键所在。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让制度“长牙”、“带电”,把依规治党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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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夯实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制度基础。要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机制,实现两套规范体系之间的良好配合,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要坚持把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推动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党遵规守纪,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社风民风,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要在党的领导下,一体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要不断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执规与执法标准协同、程序贯通、工作联动,促进纪法有效衔接、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党内法规作为党的制度体系的脊梁,法律法规作为国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梁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一体建设的制度伟力,转化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磅礴实践,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湖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社会正气正义 凡人“微光”聚成平安“星河”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刘欢
  
  面对手持锄头的行凶者,你会怕吗?
  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侯营村居民陈明真以行动作了回答。
  2022年4月,70岁的陈明真为保护他人,在身上多处受伤的情况下仍坚持阻止行凶者施暴,协助警方将行凶者抓获。
  今年7月,陈明真被授予“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湖北,一片英雄辈出的热土,见义勇为壮举时时上演,英雄的事迹被处处传唱。
  “十四五”以来,湖北省共有680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其中24人荣登中央政法委见义勇为勇士榜、18人获评“中国好人”、56人(含群体)获评“湖北好人”、2人获评“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
  截至目前,湖北共有116人受国家级见义勇为表彰、1314人受省级见义勇为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用他们的事迹,充分展现了荆楚儿女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生动实践。与此相应,湖北命案发案数连续4年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我们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充分激发社会正气正义,在全省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汇聚强大正能量。”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林虎说。
选树典型引领风尚
  10月1日,国庆节。小汤圆随父母来看望干妈李菊。
  这对“母女”的缘分始于2024年1月8日。
  当晚8时左右,李菊带着儿子在黄石大冶市一游乐场玩耍,发现一名女童头部被滑梯顶部空隙死死卡住,已没有呼吸。
  作为大冶市冬泳协会一员,李菊曾参加过黄石市红十字会组织的救护员培训。她迅速抱下女童,持续进行心肺复苏。3分钟后,女童苏醒,被紧急送医治疗。
  康复后的小汤圆认李菊为干妈,两家自此交往不断。
  “我完全没有想‘救不救’的问题。当时情况非常危急,我恰好又掌握相关技能,相信大家都会伸出援手。”李菊说。
  经过层层审核、推荐,今年6月,李菊被列入2025年度湖北省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候选名单。
  前不久,李菊作为演讲嘉宾,在第二届黄石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上分享自己的救人故事。“当我讲到小汤圆苏醒时,全场长舒一口气,响起雷鸣般掌声。”李菊现受聘为黄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讲师,将急救知识传播给更多人。
  这份沉甸甸的名单里,还有警务辅助人员、快递员、安保人员、大学生、自由职业者、村民……他们多为普通群众。
  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胡兴儒介绍,近年来,湖北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使见义勇为成为人民群众的道德准则、行为原则、自发选择。
  湖北省人民政府修订《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明确省级层面定期开展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表彰,建立起从权益保障、奖励激励到保护救助的全方位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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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委政法委依托平安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将见义勇为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推动市县两级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依托全国首个见义勇为信息管理系统,湖北发现典型的确认时效从原来3个月以上缩短至15日左右。
做实优抚激励来者
  “多次下河去救人,不求名来不求利。美丽西河故事多,好人好事继续播。”这是宜昌市远安县嫘祖镇西河村村民为胡延清编的歌谣。
  胡延清自小熟识水性。他家门前黄柏河水流湍急,常有人失足落水。遇有险情,他总是义无反顾地下水施救,“救起来的溺水者,不仅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更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自发巡河近20年,48岁的胡延清救了20多人,被誉为“河岸守护神”。
  2023年4月,胡延清被授予“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然而,由于水流复杂,胡延清在施救过程中多次受伤,曾因呛水导致肺部感染而住院。
  “现在逢年过节,党和政府就上门看望慰问我。去年我还参加了省见义勇为英模健康休养活动。”胡延清说,嫘祖镇和他签了公益性岗位合同,让他有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近年来,湖北不断加大见义勇为基金保障力度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爱保护力度。
  每年春节前后,湖北省委政法委全体班子成员、厅级领导干部均带头持续开展慰问见义勇为英模家庭活动,并带动省直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共同参与。
  湖北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为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家庭提供帮扶,积极组织开展见义勇为英模健康休养及子女法治夏令营活动。
  据统计,通过“爱心帮扶”“爱心助学”“爱心助医”“爱心助居”等帮扶活动,湖北已投入资金2400余万元,帮扶困难英模家庭1600多人(户)。
凝聚力量守护平安
  下乡慰问、参与志愿服务、开展红色宣讲……获赠新车后,杜志军更忙了。
  2024年10月7日中午,咸宁市通城县,一辆黑色轿车的司机突发疾病,导致车辆失控在街上横冲直撞。
  开车路过的杜志军连忙驾车,将失控车辆死死抵住,成功避免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也挽救了失控车辆司机生命。
  得知杜志军车辆受损后,原车企赠送他一辆新车,以弘扬社会正能量。
  从一个人到一群人、从个人美德到社会公德,在湖北见义勇为精神已从个体的“微光”汇聚成照亮人间的平安“星河”。
  2023年7月28日5时许,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辅警韩靖从20多米高的桥上跳进湍急的汉江中,救起溺水女子,成为火遍全网的英雄。
  事后,在社会各界支持下,硚口区交通大队联合武汉市第一医院成立“韩靖志愿服务队”,吸引众多热心人士加入。“一旦患者有送医需求,‘警医联动’即可第一时间提供帮助。”韩靖说。
  远安县黄柏河边,10余名村民加入了胡延清的巡河队。
  每年夏天,他们开展巡河,劝阻附近村民下河游泳、在岸边垂钓。
  收到紧急救援消息时,巡河队则立刻前往事发地救援。村民们说,巡河救人已融入自己生活,他们将坚持做下去。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国荣表示,要充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以英雄模范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努力推动形成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善行义举不断涌现的局面,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江西洪都监狱用心用情做好教育改造工作 亲情温暖迷途心灵 艺术点亮新生之路   □ 本报记者 黄辉

  11月19日,江西南昌。
  冬日的暖阳洒向鄱阳湖畔的洪都监狱,宽敞洁净的狱内广场仿佛披上一件金色的外衣。
  上午9时,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洪都监狱第九届“成新”狱园文化艺术节暨监狱开放日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本次活动以“文化铸魂启新程、艺术塑心向光明”为主题,通过艺术矫治成果展、文艺汇演、亲情帮教等环节,集中展现一年来监狱教育改造和艺术矫治的成果,同时也向社会传递罪犯积极悔过、向往新生的坚定信念。
  本届文化艺术节与监狱开放日深度融合,200余名罪犯亲属走进高墙,近距离感受罪犯在改造道路上的点滴进步,体验教育改造的温情与力量。
  《法治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成果展区内,罪犯亲手创作的书画、钻石画、剪纸、绕线画、钉子画、瓷板画整齐陈列,陶艺、泥塑、棕编、绳编、扎染等手工艺品琳琅满目。这些作品虽不华丽,却凝结着罪犯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也寄托着他们对未来的期盼。
  随后1000余名罪犯依次登台表演,节目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热烈的文艺汇演驱散了冬日的寒冷。
  开场节目《龙狮迎宾》调动了现场气氛,《扇韵新风》《好日子》《太极韵·修身道》《黄土地的蜕变》《舞动新生》《涤荡·重生》《壮志心》等节目轮番上演,融合了民族舞蹈、传统鼓乐、太极、腰鼓、彩带龙、傩舞、乐舞串烧等多种艺术形式。罪犯用真挚的情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展现出积极改造、健康向上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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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罪犯表演手语操《等我回家》时,台下一位年迈的母亲早已泪流满面,向着台上许久未见的儿子不停挥手。台上的儿子目光紧紧追随母亲,眼眶湿润,动作却更加坚定。
  演出结束后,母子二人紧紧相拥。母亲拉着儿子的手哽咽道:“看得出你是真心悔过,妈妈相信你一定能重新站起来,我等你回家。”儿子将亲手编织的中国结放入母亲手中,含泪回应:“妈,这个结代表我的心,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走错路!”
  “真没想到,高墙里的艺术节这么丰富!”活动现场,罪犯熊某的父亲眼眶泛红,“亲眼看到儿子的变化,我真的放心了。”
  在亲情会面现场,罪犯与家属面对面共进午餐。久违的团聚、紧握的双手、滚烫的问候,化作激励罪犯踏实改造、早日回归的强大动力。
  罪犯陈某第一次抱起10个多月的儿子,小家伙却因陌生胆怯地扭动着身子,刺耳的哭声像针一样扎进陈某的心里。面对千里迢迢从重庆赶来的妻子和鬓角染霜的母亲,陈某声音嘶哑:“我一定好好改造,早点回家,再也不辜负你们!”
  据悉,洪都监狱“成新”狱园文化艺术节此前已成功举办九届,逐步打造出“立得住、走得远、质量高、有特色”的艺术矫治品牌,成为展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一张名片。
  洪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罗品生介绍说,监狱通过“请进来”的方式,让社会“看见”教育改造的温度,让亲情温暖迷途心灵,让艺术点亮新生之路。
  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建忠表示,全省监狱将持续用心用情做好教育改造工作,推动教育改造、艺术矫治和社会帮教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效,向社会输送更多守法公民,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贡献力量。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消防领域假冒伪劣犯罪   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记者张晨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近年来,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昆仑”专项工作和消费领域假冒伪劣犯罪专题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电气产品等重点领域犯罪,坚决筑牢社会公共安全防线。今年1月至10月,共立案侦办相关犯罪案件520起,彻底摧毁一批制假售假犯罪产业链条,及时消除一批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工作中,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行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创新侦查打击策略,紧盯职业化犯罪团伙和跨区域黑产链条,成功侦破辽宁某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同时,突出资源整合、科技赋能,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大力加强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打造一批数据化实战“尖刀队”,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发挥“行政+刑事”衔接优势,会同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不断优化联动执法等机制流程,推动解决案件移送、检验鉴定等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打击治理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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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今天还公布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辽宁辽阳公安机关侦破某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案,广东佛山公安机关侦破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制售假冒电动车配件案,重庆城口公安机关侦破某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制售伪劣阻燃电缆案,四川绵阳公安机关侦破姜某恒等人制售伪劣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案,陕西渭南公安机关侦破魏某孝等人销售假冒电动三轮车案。
  公安部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消防安全领域假冒伪劣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协同相关部门强化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公共安全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严打击黑产 规范技防监管 监督政务公开 广东英德检察守护公民“数字身份”安全 □ 本报记者   邓君
□ 本报通讯员 王珍 包贤爱
  
  “刑事打击+民事索赔”,斩断窃取、买卖个人信息的黑手;“大数据赋能监督+公益诉讼”,推动智能识别系统治理规范化;“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现场回访”,堵塞政务公开信息中的漏洞……
  近年来,针对“数字身份”窃取、滥用等新型个人信息安全挑战,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构建刑事打击与法律监督体系,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堤”。
  “自202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以来,英德市检察院统筹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双重职能,累计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案件37件,从打击黑产、规范应用到监督政务公开,走出一条包含‘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精准监督之路。”英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繁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双重追责有力震慑
  “无需复杂操作,携带设备闲逛就能日赚500元。”2023年初,这样一则“高薪兼职”广告,让吴某甲、吴某乙等人沦为不法分子的“工具人”。他们加入非法聊天群组后,按照上线指令,携带短信“嗅探”设备流窜于多个城市的菜市场、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利用技术手段自动采集周边手机号码、短信内容等个人信息。短短两个月,该设备非法采集的实名移动用户信息多达8000多条。吴某甲非法获利3万元,吴某乙获利1.5万元。
  案件承办检察官钟伟说,此类非法采集、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侵害个体信息权益,更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英德市检察院同步启动刑事追诉与公益诉讼程序,对吴某甲、吴某乙二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审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吴某甲、吴某乙有期徒刑10个月、9个月,同时判令二人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
  近年来,英德市检察院聚焦拦截短信、非法“拉新”、身份信息买卖等突出问题,累计办理此类刑事案件10件,通过“刑事打击+民事索赔”双重追责模式,既让侵权者付出刑罚代价,更以高额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全社会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显著提升。
检察建议强化监管
  小区刷脸通行本是便民举措,但未经备案验收的门禁系统,却可能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隐形陷阱”。英德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小区物业为简化管理流程,擅自安装智能识别门禁系统,未履行申报备案手续,也未建立规范的信息存储、保密机制,给个人信息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英德市检察院自主研发“技防系统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模型”,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两法衔接”平台、网格服务管理平台等数据,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与实地走访核查,精准锁定多个住宅小区违规使用智能识别技防系统的问题线索。
  “生物识别信息具有不可替代性,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将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持续性威胁。”钟伟说,行政监管部门必须压实监管责任,确保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全程合法合规。
  针对发现的问题,英德市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完善技防系统备案验收审批制度,向辖区所有物业公司下发规范管理通知,督促完成申报验收、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开展全覆盖普法宣传。
  如今,“刷脸更放心”已成为小区业主们的普遍共识,规范后的智能识别系统真正实现了便民与安全的统一。
强化信息公开规范
  英德市检察院聚焦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泄露风险,以大数据监督为抓手,持续开展专项监督行动。
  英德市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筛查千余条执法数据,发现7家行政机关在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未对行政相对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涉及文书400余份;该院在专项工作中进一步发现,部分镇政府、村(居)委会在公示惠民补贴、保险理赔等信息时,存在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信息“裸奔”现象。
  对此,英德市检察院创新运用“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现场回访”的多元化监督模式,一方面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已公开的敏感信息进行撤换或脱敏处理;另一方面推动建立信息公开“必要性审查”和“个人信息影响评估”双机制,完善内部审核流程。同时通过座谈培训、普法宣讲等方式,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必合规、合规才公开”。
  “个人信息保护是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精准发力。”朱繁说,英德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大数据在公益诉讼领域的应用,聚焦智慧医疗、在线教育、社区服务等更多民生场景,不断优化法律监督模型,以更精准的监督、更有力的举措,织密织牢公民“数字身份”安全防护网,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青海“府检联动”推动五大领域协作   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并会签《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优势,实现协同发力,一体化推进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意见》聚焦五大重点领域,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协作格局。一是共同推动平安青海建设,强化检警协同,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行政执法法律监督,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三是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构建生态保护协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四是共同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深化民生保障协作和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五是共同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确保“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行,《意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和数据融合共享机制四项具体联动方式,推动实现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青海各级政府与检察机关将以《意见》的实施为契机,紧密围绕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以更高水平“府检协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动能。
福建南靖检察守护“银发打工人”权益   本报讯 记者宋学鹏王莹 通讯员陈昭宏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银发族”走出家门再就业,与此同时,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今年以来,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履职强化多元解纷工作,推动一批涉老年人劳务纠纷案件实质化解,有力守护“银发打工人”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南靖县检察院控告申诉大厅来了3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声称雇佣他们干活的老板在拖欠工资后“失联”。经了解,共有7名年龄超过60周岁的务工者在南靖县某商业广场从事保安、保洁等工作,他们被拖欠的薪资共计9.7万元。
  南靖县检察院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依托“安薪计划”工作机制对案件开展前期调查。找到欠薪者后,检察机关会同行政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欠薪者当场与7名老人签订欠薪字据,承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付清所欠薪资。
  针对该商业广场物业服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南靖县检察院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运营。
  据了解,南靖县检察院还与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召开圆桌会议,会签《关于加强超龄劳动者综合权益保障的意见(试行)》,通过制度固化部门协作、普法宣传、用工引导等举措,建立健全依法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内蒙古新右旗法院成功调处消费纠纷案   本报讯 记者刘玉璟 通讯员姹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因为分期付款“断供”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
  在牧区生活的呼阿姨被手机店“零首付”吸引,分期购买了一款新手机,可因其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迟点还款也没关系,导致被商家起诉。在调解过程中,新巴尔虎右旗法院承办法官没有刻板引用法律条文,而是巧打诚信“牌”,细算违约“账”,让呼阿姨明白了违约的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次性还款协议,商家也善意减免了部分违约金。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呼阿姨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提前筹备好款项,一次性将全部欠款足额还清。
  承办法官说,今后将继续针对牧区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更接地气的普法宣传,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传递法律知识,从源头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
法治服务利企惠民跑出“加速度” 杭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吕佳慧
  
  不久前,在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数据要素治理与市场化交流活动”上,“中国数谷”国际数据仲裁院正式揭牌成立,以法治力量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释放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为护航数据要素改革先行先试,助力数商企业健康发展,数据要素流通风控法务服务中心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应运而生。与此同时,《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批法治风险防范制度陆续出台,为全市重点产业法治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当前,杭州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杭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前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作为法治部门,杭州市司法局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为抓手,今年以来实施‘十大行动’和‘二十条举措’,切实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压舱石’作用,激发创新活力的‘助推器’功能,为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制度建设支撑发展
  近日,《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草案)》提交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将是国内首部针对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杭州在布局未来产业、构建人工智能发展新优势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以制度创新为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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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已集聚相关企业263家,覆盖“大脑”“小脑”“本体”等各环节,产业链基础较好。
  为推动具身智能从概念走向实体应用,杭州加快论证、调研等立法节奏,广泛听取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市场代表的意见建议。从今年初启动立法调研,到《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仅用不到一年时间。
  “从立法保障的层面来讲,无疑为我们这样的企业注入了更强的信心和动能。”杭州云深处科技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王婷婷说。
  杭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制度供给强“新”行动,加快科创赋能性立法,全力构建重视创新、支持创新、鼓励创新、富有杭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此外,杭州还进一步优化合法性审查机制,联合多个部门,率先在城市建设和管理等五大重点领域制定并推行分领域合法性审查指引,接下来将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探索制定该类指引,形成统一、明确、权威的审查标准,确保重大政策合法合规,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构筑起坚实的法治“防火墙”。
监管执法包容审慎
  自动筛选、AI电话回访、反馈内容识别、问题梳理……这是杭州市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研发的“AI行政执法智能回访”应用,将人工智能技术运用到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对检查扰企等问题实施精准监督,促使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自查整改。
  今年5月,《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监督“检查扰企”案》入选司法部第三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
  杭州市司法局通过包容审慎安“新”行动,建立健全新业态监管标准和执法规则,落实“管住风险、包容审慎”原则,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创新监管方式,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敢于创新。
  “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是杭州营商环境的“金名片”。
  杭州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发布并拓展“轻微”“首次”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柔性执法清单”,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将服务理念深度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目前,杭州市“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已扩大到37份,覆盖21个执法领域。今年前三季度,杭州市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同比下降37.12%,涉企罚款同比下降5.49%,涉企现场检查同比下降55.8%,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徐志忠说:“杭州市司法局将加强统筹部署,凝聚各部门合力,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服务全程守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生命力。今年以来,杭州市司法局大力推进知产保护促“新”行动,聚焦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精准输送法律知识与服务。
  “如果没有专业律师团队的精准策略,我们可能至今仍在维权泥沼中挣扎。”近日,杭州某化工公司在案件办结后向浙江嘉杭律师事务所表达真挚的谢意。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该化工公司自主研发的密封胶居行业领先地位,但自2020年起,某新材料公司等未经授权制造、销售该胶类商品。
  为此,该化工公司果断报案,并委托律所协助维权。律师同步推进诉讼与谈判,用时仅一个月,便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主动履行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正是杭州市司法局指导律师行业立足城市发展需求以专业化服务为“根系”,为知识产权注入法治生命力,守护创新火种的体现。
  “法治服务专区的专业和高效,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一家科技企业负责人张先生专程来到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法务集聚区的企业法治服务专区,送上锦旗与感谢信。
  数月前,该企业急需办理许可证,但由于申报材料存在偏差,审批一度陷入停滞,在了解情况后,企业法治服务专区立即介入,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厘清问题,协助张先生成功申领了许可证。
  这面锦旗,是杭州市司法局知识产权保护促“新”行动与法律服务育“新”行动的生动注脚。通过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加快法务集聚区、涉企法治服务专区建设,杭州正推动涉企法治服务“一站惠享”,让专业的法治力量成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护航成果转化的“及时雨”。
  杭州市司法局立足企业所需、群众所盼,一体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全链条法治服务供给,持续赋能科技创新,护航高质量发展,让法治成为杭州城市创新活力的鲜明特质之一。
司法服务接地气护农时解民忧 吉林榆树法院全链条保障粮食生产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通讯员 韩林序 杨玲玲
  
  初冬时节,黑土凝霜,沃野无垠。在素有“天下第一粮仓”美誉的吉林省榆树市,收割后的田垄覆着薄霜,轰鸣的农机穿梭整地,金灿灿的玉米归仓成垛,一幅冬储盛景的气息扑面而来,在苍茫的田野上勾勒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画卷。
  “作为产粮大县,多年来榆树法院深耕‘三农’司法服务,着力打造‘法润粮仓’特色司法品牌。”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应书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从春耕普法的精准滴灌,到案件审判的公正护航,再到执行攻坚的全力兑现,榆树法院构建起全链条司法服务体系,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筑起坚实法治根基。
法治深耕沃野间
  “种子质量有问题咋维权?土地流转合同要注意啥?”今年3月初,在榆树市秀水镇政府会议室里,几十名村组干部、种粮大户和合作社成员围坐一堂,五棵树法庭副庭长李国钊手持案例手册,结合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黑土地保护法拆解涉农法律难题,现场提问此起彼伏。
  这不是一次临时普法,而是榆树法院坚持30余年的“春耕生产法律服务月”常规场景。
  自20世纪90年代起,榆树法院便瞄准“春耕农时不等人、法律需求最迫切”的痛点,每年3月至4月准时启动“春耕生产法律服务月”。开通涉农案件立案、调解、审理“三优先”绿色通道,增配巡回审判车,在24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建立“法庭+村组”微信群,线上即时解答土地流转疑问;成立“齐大娘”法律志愿服务队,以“座谈+入户”形式把法律知识送进家门;推出“围炉夜话”服务,利用农忙后夜晚走访农户时机,就地调处涉农土地承包纠纷,织密多维普法服务网络。
  今年春耕期间,红星乡某村75公顷耕地因承包纠纷陷入“播种僵局”,当事各方争执不下,眼看就要错过农时。弓棚法庭迅速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连夜赶赴现场,联合乡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召开“四方协调会”,既讲法律规定,又算“农时损失账”,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协议——由第三方合作社代种玉米、大豆,确保“地不撂荒、农时不误”。
  “法庭把‘法润粮仓法官工作站’设在合作社,把司法服务送到家门口,为我们提供了最及时最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榆树市增益农业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马占有感慨地说。
  30载坚守,“春耕生产法律服务月”已成为榆树法院服务“三农”的“金字招牌”,累计开展普法活动2400余场(次),调处涉土地承包经营、农资买卖、农产品购销等案件1万多件,真正把法治保障送到农民心坎上。
严惩坑农害农案
  “一公顷地减产近3000公斤,一年辛苦差点打水漂,还好法院为我们讨回了损失。”回想起这段遭遇,榆树市某村25名农民仍心有余悸。
  此前,他们从当地一家种子商店购买化肥,施用后出现玉米烧苗、秸秆细弱等问题,秋收时每公顷产量比正常年份减少近3000公斤。经鉴定,该批化肥为“不合格产品”。
  榆树法院审理查明,销售方某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明知化肥有效期已过,仍伪造检验报告销售伪劣产品。最终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向农户收购玉米时,以承诺高价结算、少量预付款骗取信任,诈骗20余户粮农222万余元粮款。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农民种粮不容易,绝不能让坑农害农者逍遥法外。近年来,我们秉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销售伪劣农资、涉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利剑筑牢粮食安全防线,让农民种粮更安心。”榆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张立国说。
执行攻坚暖民心
  判决赢了,权益何时兑现?这是涉农案件中农民最关心的问题。
  “针对涉农执行案件‘季节性强、标的特殊’的特点,我们开辟涉农执行‘绿色通道’,开展护农执行专项行动,既有执行力度,又含司法温度,确保胜诉农民权益兑现。”榆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晨声说。
  城发乡村村民张某自1997年起,多耕种安某2.5分土地长达20多年。法院判决张某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后,张某仍拒不履行,安某气愤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强制腾地”,而是邀请乡村干部现场丈量取证,当着众人的面确认张某“多占一条垄”的事实。在铁证面前,张某当场认错,不仅返还了土地,还主动赔偿了安某多年的土地收益损失,多年积怨一朝化解。
  卓有成效的司法实践背后,是榆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调解优先、柔性执行的生动写照。
  “榆树法院将继续深化‘法润粮仓’品牌建设,聚焦粮食生产全链条,推出更多‘接地气、护农时、解民忧’的司法举措,以更优质司法服务守护黑土地。”吴应书说。
江西泰和公安守护“致富虾”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通讯员李欣萍 连日来,江西省泰和县螺溪镇的虾农们忙着将稻虾基地的蓝龙虾捕捞上来,现场热闹而有序。养殖基地外,泰和县公安局螺溪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巡逻,排查周边安全隐患。
  近年来,稻虾产业作为螺溪镇的特色产业蓬勃发展,成为带领当地农户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针对龙虾产业“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螺溪派出所深化“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建立“空中+地面”空地融合巡防模式,运用警用无人机对养殖区开展常态化巡航。
  同时,民警联合村干部、平安义警和养殖户组建“联防队”,同步巡逻排查安全隐患,提醒养殖户加固田埂、规范使用设备。此外,民警还指导养殖户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实现养殖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进一步提升防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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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典型案例 利用平台倒卖发票牟利行为被依法惩处   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张昊 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个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税收犯罪、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坚定决心。
  本批典型案例包括郭某、刘某逃税案,新疆百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某某逃税案,梁某某逃避追缴欠税案,黄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沈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罗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南京东某铂业有限公司、姚某某等骗取出口退税案。
  据介绍,我国税收监管正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同时,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也出现了新变化,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如利用“阴阳合同”逃税、秘密转移财产逃避追缴欠税等;职业化专业化特征明显,信息化水平提升,智能化越来越高,导致不少案件发现难、查处难、定性难。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批逃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有力守护国家税收安全。
  随着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和出口退税政策的持续推行,不法分子通过“买单配票”方式,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多发。不法分子与货代公司、地下钱庄、上游开票公司勾结,形成地下利益链,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虚开、非法出售或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国家财产,危害税收安全,社会危害极大。在罗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中,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以“买单配票”手段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始终坚持对骗税犯罪从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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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包括通过判处犯罪分子长期自由刑,也包括通过依法判处巨额罚金,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有力震慑贪利性犯罪分子,维护国家财产安全。
  实践中,个别行业平台曲解国家鼓励创新发展政策,异化为犯罪的“卖票”平台,既危害发票管理秩序、损害国家税收,又严重破坏平台经济公平发展环境。在沈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人民法院对利用平台倒卖发票牟利的行为应依法惩处,既有利于维护税收秩序,也有利于净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据悉,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打击力度,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办案质效,维护税收征管秩序,营造公正法治化环境。
  案例全文见法治网
综治中心解民忧 法治护航营商路 机制创新守粮仓 吉林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长白山麓,银装素裹;松花江畔,寒梅暗香。11月的吉林大地,冬阳铺洒暖意,田间的静谧与市井的烟火交织成一幅和谐画卷。
  在这片承载“粮仓”使命与振兴希望的土地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如春风化雨,浸润城乡的每一个角落。社区网格员的耐心调解、企业车间的普法宣传、综治中心的“一站式”服务……法治温度正转化为百姓的安全感、企业的获得感、乡村振兴的驱动力。
综治中心聚合力
  郡县治,天下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吉林省委、省政府牢记嘱托,探索出一条具有吉林特色的法治建设路径。
  “要在聚资源、强功能,提升知晓率、利用率上下功夫,把综治中心基层‘第一哨’作用发挥好,以县级为重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吉林品牌,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吉林提供坚实支撑。”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伟对综治中心建设作出明确指示。
  吉林省委政法委坚持高位部署、全域推进。全省县级综治中心全部实现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五有”(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目标。
  “我们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大数据’与‘铁脚板’结合,部门协同与群众参与相融合,构建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吉林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李光辉说。
  如今,在这套体系的支撑下,高效调解在吉林各地已成为常态。
  在四平市梨树县韩洲公园,调解员张勤手持智能调解终端,为村民刘某和李某纾解邻里矛盾。
  “老刘,你看民法典里明确说了,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便利,但不能损害相邻人权益……”伴随着张勤的讲解,智能终端屏幕同步显示法律条款和类似案例,刘某态度渐缓。
  这起因装修泥浆引发的纠纷,借助智能调解系统,11秒精准匹配法律依据,不到两小时双方当事人便达成和解。
  “以前打官司麻烦又伤和气,现在公园里聊聊天就解决了,还学到了法律知识。”李某笑着说。
  在长春市南关区综治中心,“执行事务中心”的入驻让矛盾化解实现“立调审执”全流程闭环。
  今年3月,3名劳动者因某科技公司拖欠工资提起诉讼,经调解达成12万元给付协议,但双方在支付方式上产生分歧。执行员杨富林提出“同步解封、同步支付”方案,仅用半天时间就将12万元足额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法院不仅帮我们要回了工资,还兼顾了企业经营需求,这样的处理方式让我们双方都心服口服。”一名劳动者感慨道。
  科技赋能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具“智慧”。吉林省已建成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全量汇聚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数据,为矛盾纠纷滚动排查、重大风险监测预警等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推动矛盾纠纷登记受理信息化管理,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实现预防排查、调处化解、督促督办一体化运行。
  目前,吉林省综治中心建设呈现“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长春市以“五有”“五个规范化”为抓手,累计排查矛盾纠纷8.3万余件,办结7.9万余件;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抓实“三化建设”“三种模式”“三项机制”,县级综治中心全部实体化运行;白城市综治中心升格增编,完成诉讼服务窗口设置,打造形势分析研判指标体系;白山市改造65个乡镇综治中心,6部门常驻实现“一窗受理”……
  从“面对面”到“屏对屏”,从“多头跑”到“一次办”,吉林省以综治中心为纽带,将科技优势、制度优势、群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吉林省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6.2%,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同比提升2.3%,“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正在成为现实。
精准服务促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吉林深知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激发活力的关键。
  “吉林省委政法委以‘保护产权、维护公平、优化服务’为核心,出台23条定制式举措,开展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企业发展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生态。”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钰介绍。
  长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车间里,机器轰鸣,一派繁荣景象。半年前,这家企业还因合同纠纷陷入困境:公司与某供应商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后,对方未按约定交货,导致生产线停工,损失近百万元。
  “当时我们又着急又无助,担心打官司耗时太长影响生产。”公司总经理张某回忆道。
  转机来自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的“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法院接到案件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指派商事调解员介入。调解员了解到供应商是因上游原材料涨价导致履约困难后,一方面向其释明违约后果,另一方面协调双方重新约定交货期限和价格。最终,仅用15天就达成调解协议,企业很快恢复了生产。
  这样的高效服务,源于吉林省政法机关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实质化解”的工作要求。
  吉林省委政法委牵头制定的《吉林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压缩涉企案件办理周期”“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完善破产案件办理机制”等23条举措。其中,“对民营中小微企业追索拖欠账款案件优先适用诉前调解”“简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手续”等举措,精准解决了企业发展的“痛点”。
  为实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吉林省委政法委创新建立“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举报中心”,统筹全省政法机关,公开167个热线电话和专门邮箱。同时,在全省政法系统常态化组织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5年4月以来,已受理企业投诉举报953件,办结756件,对3486件涉企案件进行“回头看”,纠正了一批“选择性执法”“超期办案”等问题。
  为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拓展普惠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设计“吉法福”小程序,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规范行政裁量权。
  从“被动响应”到“主动服务”,从“个案解决”到“制度完善”,吉林省以法治力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吉林省新注册市场主体12.3万户,同比增长15.6%;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3.8%,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磁吸效应”持续显现。
全链条保护粮仓
  作为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吉林肩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使命,黑土地保护事关全局。
  近年来,吉林政法机关创新司法机制、强化区域协作,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起黑土地“防护屏障”。
  在白城市洮北区的稻田里,洮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默然查看黑土层厚度——经修复,这里的黑土层已恢复至30厘米,达到耕种标准。两年前,葛某等7人非法盗挖黑土140余亩,导致耕作层被破坏。检察机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联合公安、自然资源部门调查取证,委托第三方评估生态损失。最终,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葛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判令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金230万元。
  这种全链条保护模式已在吉林全面推行。
  吉林检察机关首创“检察长巡田”机制,制定《关于开展检察长巡田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巡田全覆盖。2022年至2024年,全省检察长累计巡田600余次,督促治理修复耕地、林地、湿地等10.4万亩。
  为强化法律支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盗挖黑土、污染黑土等行为定罪量刑标准。吉林政法机关结合实际出台实施细则,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等罪名精准适用于黑土地保护案件。
  在通化市柳河县,李某某等人以“清淤”为名非法盗挖泥炭土10万余立方米,涉案价值713万元。通化铁路运输法院依据《解释》,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李某某等人4年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协作层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公安厅等8部门签署《关于加强吉林省黑土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的意见》,并联合12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围绕黑土地地类性质认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办理等12个重点问题深入交流,在7个关键问题上达成一致,打通执法司法协作堵点。
  公安机关连续4年开展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成立三级领导小组,破获案件130余起,获公安部多次表彰。通过整合无人机、卫星遥感等资源,全链条打击犯罪,并牵头建立“蒙辽吉黑”四省区黑土地保护警务协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与纪委监委协作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与此同时,吉林司法行政系统联合多部门开展“黑土地保护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宣讲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群众保护意识;强化执法监督,推动建立“司法+行政”联合督导机制,规范土地流转、农药使用等环节;参与制度创新,推动将黑土地保护纳入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轮作休耕等配套政策……
  从“末端治理”向“前端预防”延伸,从“单一执法”向“协同保护”升级,吉林政法机关以司法力量筑牢黑土地“防护墙”。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吉林省破坏黑土地资源案件同比下降32%,受损黑土地修复率达85%。吉林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法者,治之端也。
  吉林省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筑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根基,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激活经济发展动能,以黑土地司法保护守好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全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安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安宁的治安环境,切实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以高效能治理守护高品质生活。
综治中心多点开花织密解纷网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感谢你们,我终于能睡个好觉了!”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综治中心接到辖区居民的来电。这名上夜班的居民因邻居养鸟噪声长期失眠,二道区综治中心组织多部门联合调解,仅数日便化解纠纷。
  这是吉林省首家“五有”区级矛盾化解平台——二道区综治中心以“一站式”服务破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难题的一个鲜活案例。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在二道区综治中心接待大厅看到,10多个专业窗口依次排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有序运转,午休时段仍有调解员坚守岗位。
  据了解,该中心构建起“三调联动”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实现访调、诉调无缝对接,让矛盾纠纷从“登记受理—先行调解—分类流转—案结事了”形成全链条闭环处置,真正让群众“进一扇门、解千般忧”。中心采取“整驻+常驻+随驻”模式:区委政法委、信访局整驻办公,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等6家单位常驻服务,其余部门按需随驻;依托大数据平台实时捕捉矛盾线索,实现“风险精准预判、问题快速处置”。更值得一提的是“专家门诊式”调解模式——100余人的“智囊团”会聚律师、心理咨询师、行业专家,31人的法律咨询专家库、320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168名“法律明白人”协同发力,让“到综治中心能解决问题”成为群众口碑。
  与长春市二道区相隔数百公里的安图县,综治中心的温暖服务同样在传递。
  前不久,安图县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刚入驻县综治中心,张某便含泪走进大厅:“我实在撑不下去了……”原来,身患重病、历经10多次化疗的张某,不仅要独自抚养年幼女儿,还遭遇丈夫家暴,被赶出家门后,对方既拒绝支付生活费与医疗费,也不愿办理离婚手续。因报警次数不足,家暴证据链薄弱,维权陷入僵局。
  妇联立即启动“受理—联调—转办—跟踪—关爱”闭环机制:联动公安部门重新梳理家暴证据,司法部门提供法律路径指导,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社区妇联定期上门解决生活难题并开展心理疏导。如今,张某的离婚起诉状已提交法院,案件办理程序正稳步推进。
  这一案例不仅让妇女维权从“多头跑”变为“一站解”,更以100%的办结率彰显了法治守护民生的温度。
  从二道区的“安眠故事”到安图县的“维权案例”,再到吉林省其他地区的创新实践,综治中心建设的系统性布局正逐步展开。
  近年来,吉林省以“实体化运行、实战化应用”为核心导向,在各城区因地制宜推进“一站式”平台建设:辽源市依托网格化排查精准锁定矛盾隐患,跨部门联动高效化解;长春市朝阳区打造“智慧综治”系统,借助AI技术预警高风险矛盾;吉林市昌邑区设立“乡贤调解室”,激活平安建设活力;延边州珲春市结合边境城市特点,组建涉外纠纷双语调解专班,妥善处理跨境矛盾……各地创新举措多点开花,共同织密基层矛盾化解网络。
  夜幕降临,当记者结束采访离开综治中心时,大厅的灯光依旧明亮又温暖。在化解矛盾的“最后一公里”,吉林省正用心书写“平安吉林”的满意答卷,让“万家安宁”的幸福图景在每一个角落徐徐铺展。
六大专业法庭定分止争守护民生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这是当事人女儿送我的礼物。”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踏入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金融法庭,法官梁明笑着展示一封感谢信。信纸上,稚嫩的字迹写着“我想成为像叔叔一样温暖的人”,旁边还画着蛋糕与爱心。
  这封来自保险理赔纠纷当事人女儿的感谢信背后,藏着一段暖心的司法故事。
  2022年,李某的丈夫病逝后,保险公司以“条款争议”为由拒赔重疾险。梁明翻遍保险合同,发现“急性心肌梗死”的理赔标准存在争议,随即组织多方调解。
  “保险公司的条款解释要回归常识,家属也要理解核保流程。”经过三轮调解,保险公司最终一次性赔付50万元。李某颤抖着手接过支票:“这真是救命钱!”
  这样的故事并非孤例。
  前不久,在长春环境资源法庭的调解室里,六旬老农韩某攥着处罚决定书直掉眼泪:“种了一辈子地,咋就成毁林了?”
  原来,他和其他4户农民,明明是在祖祖辈辈耕作的土地上种玉米,却被认定“毁林开垦”,面临27万元罚款。这对靠天吃饭的庄稼人而言,无疑是一笔难以承受的沉重负担。
  主审法官包娜没有被表面证据束缚,她一头扎进田间地头,实地勘查发现涉案地块本无林木;又走访村委会查证,村民世代耕种于此,对土地划入林地毫不知情,何来“毁林故意”?
  “生态要守,饭碗更要保。”包娜依据府院联动机制,向林业部门有理有据指出“过罚不当”,发出自我纠正建议书;转头又亲自上门,用方言讲清林地保护法规。最终,林业部门主动撤罚,包娜还协调村里对接了合法耕地。
  捧着撤罚通知,韩某塞来一把自家种的玉米:“您护了林子,也保了我们的饭碗!”5户农民主动撤诉,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就此消弭。
  金融法庭与环境资源法庭的实践,正是长春法院六大专业法庭定分止争,以专业守护民生与发展的缩影。长春知识产权法庭聚焦创新保护,首创批量诉讼发现机制,案件协同审理让知识产权维权更高效,给“敢闯敢创”者吃下定心丸;长春破产法庭善用预重整、自行和解等制度,助困境企业涅槃重生,让“沉睡资产”重新流动;长春互联网法庭搭建“云端”审判体系,大数据、区块链技术赋能全流程在线诉讼,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跨域协作,在松花江、鸭绿江流域联签司法保护协议,织密流域生态防护网;长春国际商事法庭借力数字智慧,突破地域壁垒,为涉外案件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让跨境商事纠纷化解更便捷……
  从“救命钱”的温情调解,到护林保粮的民生考量;从护航创新的司法支撑,到跨域治污的协同智慧,六大专业法庭不仅化解了一个个纠纷,更筑牢了公平正义的基石,让司法既有“力度”守护规则,又有“温度”贴近民心。
将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向“最后一公里”延伸   □ 何志鹏

  近年来,吉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深耕细作,取得一系列亮眼成效。
  在生态保护维度,既聚焦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通过普法宣传、跨部门协作、司法服务下沉等举措筑牢资源保护屏障,又积极支持环境公益诉讼,为生态安全提供法治保障;在法治普及与民意沟通层面,创新开展基层普法活动,畅通民众参与法治建设的意见反馈渠道,让法治精神深入社会肌理;同时,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为抓手,让法治建设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赢得广大群众广泛认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不仅精准阐明了法治与营商环境的内在逻辑,更凸显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与区域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经济运行的高质量,是社会活力迸发、民生福祉改善的前提。法治之所以能成为营商环境的“最优解”,关键在于其以公开透明的规则明确政府权力边界,为市场主体划定权利“保护圈”。从长远看,一个地区能否形成优良的招商引资生态,直接关系到发展动能的培育、安全底线的守护,更决定着民生福祉的提升高度。
  吉林以务实举措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过制度创新与精准施策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制定《吉林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压缩涉企案件办理周期”“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完善破产案件办理机制”等23条举措,直击企业诉讼周期长、执法尺度不一、破产程序复杂等“痛点”,形成系统化解决方案。
  在法律服务供给方面,拓展普惠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等企业密集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并开通线上法律咨询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真正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同时,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选择性执法”“超期办案”等突出问题,通过内部自查、外部监督、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累计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数百起,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为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吉林省委、省政府围绕法律贯彻落实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已付出诸多值得肯定的努力。面向未来,吉林省还需进一步将法治理念融入政府机关履职与工作人员思想深处,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持续将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向“最后一公里”延伸,让每一位投资者在办事过程中切实感受到政府尊法、循法、依法的诚意与实效,推动东北经济社会发展朝着党和人民期待的目标稳步迈进。
(作者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  
全国人大代表聚焦固废处理痛点精准把脉 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专项行动清理处置固废2000余万吨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巨大,且呈逐年递增趋势。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各类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超百亿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占比约40%,但综合利用率不足60%。大量固体废物堆存,不仅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对生态环境构成潜在威胁。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有关“推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循环利用”的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由生态环境部负责主办。
直击问题
固废处理现状亟待破局

  固体废物处理,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行业实践进行调研,深入剖析当前固废处理痛点。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东明石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李湘平调研发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生产生活废弃物规模扩大、来源复杂、利用难度增加。他指出,目前存在固体废弃物作坊式回收等“散、乱、污”现象。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总商会副会长、华峰华锦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华玉调研发现,生产生活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仍有堵点,政策机制存在短板,利用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能源集团副总工程师、采购与物资管理部主任张胜利调研发现,钢铁、化工等行业固废产生强度高、跨区域协同利用难、技术标准不统一,且多数企业面临技术研发投入不足、政策激励有限、区域协同机制缺失等瓶颈问题不容忽视。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镍铁部电气副主任满有能调研发现,退役风电叶片回收行业缺乏多层次技术规范、行业标准与评价标准,产业链循环存在断点,回收模式、公共服务创新融合不足,各环节衔接不畅。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开心田园生态农场负责人孙春梅调研发现,国内年产生飞灰约1000万吨,95%采用螯合+填埋处理,但此种处理方式存在弊端,影响周边土地利用,固化物稳定性有年限,污染物或再次释放。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许庆民发现,由于光伏组件与风机叶片循环利用技术不成熟,重点光伏企业未建配套回收体系,专业化企业少、商业模式不完善,长期堆存易占压土地、影响生态。
建言献策
多维发力破解治理难题

  固废处理难题该如何破解?代表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供了多个实践路径,覆盖政策制定、设施建设、技术创新、监管执法等全链条。
  就如何完善政策体系,方华玉呼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产业链政策体系,统筹部门间的政策衔接。张胜利建议将“无废集团”建设纳入“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对采用清洁生产、固废零填埋技术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绿色信贷支持。
  多位代表还就设施与产业布局提出建议。满有能建议合理布局,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准入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的准入企业名录,避免行业发展乱象。方华玉建议推进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分类“两网融合”。
  如何实现技术创新攻关,也是代表建言的重点。张胜利建议加快固废资源化产品标准、工程规范的研究制定,鼓励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无废技术联盟”,推广“一企一策”解决方案。孙春梅呼吁加大飞灰资源化产业扶持力度,促进先进资源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广具备技术先进性和经济性的飞灰处理技术路线。李湘平建议组建固废综合利用创新联合体,针对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攻关。
  此外,代表们认为,强化监管机制十分重要。许庆民建议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新能源领域退役设备回收利用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方华玉提出将废旧锂电池纳入危废管理,确保其处置去向可控。满有能建议明确退役风电设备企业的回收处理责任,能源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严禁非法处置退役设备。
落地见效
部门实干筑牢治废屏障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在征求吸纳各有关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人,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办理,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定期汇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在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开展多次座谈交流和现场调研,认真听取代表意见。6月24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司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以下简称固体司)邀请孙春梅赴江苏南通调研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的情况。6月26日,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与张胜利就“无废集团”建设模式与经验案例进行沟通交流,研究探讨未来推广“无废集团”的路径。7月1日至2日,固体司邀请许庆民赴青海西宁、海南调研废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情况。
  6月9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海关总署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自8月1日起施行。这一新政策明确规定,符合标准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不再被认定为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为解决大宗工业固废利用消纳难题,生态环境部指导辽宁、山东等地加快探索大宗工业固废回填新路径。9月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辽宁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露天采坑回填修复环境管理规定(试行)》,推动一般工业固废用于矿山露天采坑的修复治理。8月25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回填试点方案》,推动大宗工业固废在露天开采地表挖掘区、地下开采塌陷区以及天然坑洼区等区域开展回填试点。
  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部门联合启动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高发态势。截至10月底,全国共排查点位113738个,发现问题14037个,其中涉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废等问题分别为6601个、3773个、1551个、117个;已完成整改7433个,清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2058.2万吨。
深圳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 考核指标不得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   □ 本报记者 唐荣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深圳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深圳方案。
  据统计,深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170多万人,占全市就业总人数的14%,这一群体在民生服务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还存在部门职责不够清晰、劳动者底数不够清楚、平台算法仍需优化等问题。
  《决定》共10条,从健全体制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发挥工会作用、明确用工关系、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规范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建设新就业群体友好城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十个方面作出全面规定。
  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与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推动形成协同管理服务机制。
  针对平台算法优化这一关键问题,《决定》提出企业应当在制定报酬构成以及支付、奖惩等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直接相关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要充分听取工会组织、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实现企业与劳动者互利共赢。同时,企业应当建立与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相匹配的劳动报酬调整机制和休息休假制度,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
  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决定》提出要通过“民意速办”、群众诉求服务站点等平台,畅通线上线下诉求反映渠道。同时,健全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模式,支持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依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服务。
  《决定》还特别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融入问题,提出要加强宣传引导,支持劳动者参与各类评选表彰,鼓励他们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基层治理。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奕飞表示,《决定》的出台既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也是基于深圳实践的经验总结。它平衡了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关爱,也为平台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指引。
《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施行 明确将预防化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内容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 本报通讯员 肖坤杰

  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建设,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龙朝阳说。
  据悉,这是湖南省近年来首部由省人大专门委员会自主提出立法草案的立法项目,是贯彻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的生动实践。
  “《条例》问题导向非常鲜明,立法目的就是要明确工作主体、压实各方责任,真正解决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龙朝阳介绍说,《条例》共6章39条,主要涉及部门职能职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化解、保障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在压紧压实部门责任方面,《条例》要求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各级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领导机构牵头负责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调查研究、督导考核,推动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式的有效衔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责范围内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预防化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内容;明确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村(居)委会、群团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有关组织和协会职责,对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室、调解协会等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特别是对商事调解、个人调解工作室、区域协作等作出规定。
  矛盾纠纷重在预防。对此,《条例》以专章形式提出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到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有关部门要健全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排查,对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办理,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各职能部门要综合运用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工作建议函等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及时提供心理干预服务,积极疏导、缓和情绪,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对于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途径,《条例》指出,当事人可以依法自愿选择各类矛盾纠纷化解途径,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和解、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要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推动先调后裁、公证调解、国企非诉解纷等工作,建立多元解纷“综合套餐”。要加强对涉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探索,为助力湖南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监督保障,《条例》主要提出了“三项要求”:加强综治中心建设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在工作中的运用。加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经费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捐赠、公益赞助,鼓励为调解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把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纳入考评考核重要内容,对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是一项需要各部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性、系统性社会治理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去努力。”龙朝阳表示,下一步,湖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结合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实际,立足职能职责,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凝聚起做好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
以高质量代表工作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新余1400余名代表进站为群众办实事2200多件 □ 本报记者   黄  辉
□ 本报通讯员 李嘉伟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新余实践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以代表身份走进代表联络站参加联系群众活动,连续3年实现担任市县乡三级领导的代表进站全覆盖,带动全市1400余名各级代表进站为群众解决老旧小区电路改造、地下商城污水疏排等实事难事2200多件。
  新余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代表工作,10个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常态化对口联系10个代表小组,组织开展视察调研、督办重点建议等“七项活动”约70次,代表参与300多人次。出台“双联”机制、代表联络站星级创建、代表经费管理等文件制度,制定代表小组、基层代表、代表建议等考评办法,代表工作“四梁八柱”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建好用好代表联络站等平台,率先从“审年度计划、强业务能力、督日常运行、评工作成效”四个方面对8个省级示范站实施提级管理,开展全覆盖督导调研,召开基层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座谈会(培训会),依托提级动态管理激励“比学赶超”,打造省级示范站8个、市级示范站10个,全年开展代表活动1000多次,为民办实事1500余件,代表联络站引领代表、助力民生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显现。
  创新代表活动形式,打造代表活动特色品牌,“代表履职亮身份”“代表参与民意征集”等工作经验先后被主流媒体推介。
  “走千家进万户”,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全覆盖。以代表联络站为单位,动员基层代表3至4人一组,佩戴代表证件,带上民情日记,走家入户收集社情民意,形成“一批各级领导进站拟解决的问题建议、一批拟提炼为各级政府民生实事的项目建议、一批拟提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建议”,目前代表参与1000余人次,收集市领导进站拟解决意见建议90余条,一批事关发展、惠及百姓的难事要事有望得到解决。
  “以民声定民生”,实现代表深度参与全过程。印发有关实施办法,明确市人大代表收集民情民意是民生项目的重要来源,代表参与征集的项目数不少于票决候选项目总数的40%。广泛征集公众民意诉求,10个代表小组对应10个民生领域、走访10个主城区片区,广泛听民声、察民情,发放民意调查问卷,征集民生线索、民意诉求。分类推进民意成果转化,一批个人诉求转交主管部门或信访部门,一批局部公众诉求转化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一批高频公众诉求提炼为民生实事项目建议,经市政府论证筛选,按程序报市委研究、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票决。
全国人大代表宁小五: 乡村振兴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文/图

  在河北省宁晋县贾家口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全国人大代表,贾家口镇黄儿营西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宁小五基本上每周都会在这里倾听群众意见。
  “我始终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想方设法为老百姓干真事、办实事,破解基层发展难题,全力以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宁小五说。
  宁小五所在的黄儿营西村,现有1580户人家、4900多名村民。担任了17年村党委书记的宁小五深知,要服务好这样规模的一个村子,必须有一支本领过硬的党员队伍。
  宁小五介绍说,黄儿营西村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一方面把有能力、有水平的党员选拔到村“两委”班子中来,另一方面用好“五个抓手”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抓好“两委”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每个支部的重要作用;抓好党员和干部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抓好企业商会成员,服务带动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抓好企业家队伍建设,带动全村公益事业发展;抓好村民代表作用发挥,实现网格化治理全覆盖。村党委围绕经济产业发展,下设农村、企业、商业、社区四个支部。在宁小五的带领下,党员群众共同努力,黄儿营西村近年来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村镇”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荣誉称号。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宁小五多次到外地调研积累经验,向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取经”,更加坚定了带领群众致富的方向——围绕特色产业谋发展,激活乡村振兴引擎。
  如今,黄儿营西村有市场监管、税务分局、法庭、电力等8个职能服务机构,国有四大银行在这里也都有营业网点。拥有星级酒店2家,快捷酒店7家,商业门店3000多家,11家快递物流公司都有营业点,每天有上万辆车来取快件,产业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员的加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为推动文明乡风建设,黄儿营西村投资2亿多元建设了一个国家AAA级红色文化园旅游景区,每年游客数量突破60万人次,年收入达1000多万元。红色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壮大了集体经济——从当初的欠债62万元发展到现在集体收入6000多万元,为群众办事的能力也由此提升。
  “我们村还是一个体育名村,每年都举办篮球比赛,到2025年共举办过24届(次)比赛,球赛期间村里会安排具有当地特色的‘大锅菜’供球员及球迷免费食用,村里篮球氛围非常浓厚。篮球队在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荣获河北省和美乡村篮球赛年度总决赛冠军。”宁小五笑着说,乡村振兴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广大村民文化生活有了极大丰富。
  “我们大力实施民生项目建设,集体科学规划,所有村民积极配合。经过多年努力,现在全村房子新了、街道直了、道路宽了、环境美了、生态好了。”宁小五说,近年来,黄儿营西村民生持续改善,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2023年投资2亿多元的黄儿营“不夜城”项目即将竣工,该项目包含上千家商业门店、特色民宿,结合黄儿营红色文化园,瞄准半径150公里范围内的消费群体,打造区域美食中心、网红打卡地,竣工后每年将增加村集体收入650万元。2024年,黄儿营西村投资2600多万元,改造提升街道路面。村党委每年为全体村民发放200元医保补贴,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1000元分红,并安排免费体检。
  2024年8月,黄儿营西村建成“人大代表之家”,宁晋县“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定期在这里围绕如何服务乡村振兴等话题开展宣讲、培训、对接等工作;开通“五级代表”线上服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在‘人大代表之家’,五级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拓宽民情民意收集渠道,紧盯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主动调研、推动解决,尽心竭力增进群众福祉。”宁小五说。
全国人大社会委切实提高议案办理质效 以民生改善为目标推动相关立法进程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其审议的议案共32件,主要围绕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社会治理、产业工人、见义勇为、应急管理、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保险、特殊群体权益保障10个方面内容。全国人大社会委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加强同有关部门沟通,扎实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议案办理质效。
  在办理工作中,全国人大社会委以代表满意为标准,拓展联系内容和形式。通过面对面座谈、线上沟通、联合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代表意图,邀请代表参加社会委相关工作,及时做好解释反馈,进一步提升代表满意度。同时,以议案建议为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紧密结合立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把代表议案提出的建议作为调研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系统了解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为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改进工作奠定基础。
  全国人大社会委围绕8件议案涉及内容,推动4部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还围绕9件议案涉及的内容,组织实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切实把代表议案转化为法治实践,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据了解,交付全国人大社会委审议的32件议案,由16个代表团976名代表提出,涉及19个立法项目。
  其中,议案提出的社会救助法和医疗保障法2个立法项目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提出的制定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法和社区工作者法2个立法项目与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密切相关,提出的建议在相关法律草案中已有所体现。
  还有15件议案提出的多个立法项目,包括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养老服务法、养老保障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自然灾害防治法,修改社会保险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社会委建议加强调研和起草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还有议案提出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全国人大社会委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法密切相关,下一步,将结合社会保险法修法和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继续开展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的研究论证。
全国人大财经委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 对62件议案提出处理意见涉及43个立法项目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其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62件,共涉及43个立法项目。全国人大财经委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等相关工作,对每件议案分别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有3件涉及修改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今年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在修订草案中已有考虑。
  据了解,全国人大财经委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不久,全国人大财经委就专门召开了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法院等34家承办单位参加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根据承办议案数量多、涉及面广、难度大等特点,研究议案内容,共商办理工作,并就议案初步处理意见分工作出安排,明确相关要求。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代表联系沟通,采取当面汇报、电话视频、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征求代表的意见。
  代表提出的议案中有32件涉及19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包括修改商标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产品质量法、预算法、商业银行法、旅游法、招标投标法、铁路法、价格法、电力法、海关法、政府采购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保险法,制定社会信用(建设)法、数字经济促进法、行业协会商会法、不动产登记法、金融业监督管理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起草单位加快工作进程,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还有18件议案涉及的14个立法项目,包括修改公路法、个人所得税法、信托法,要求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普惠金融促进法、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法、国债法、商事调解法、个人破产法、政策性银行法、住房租赁法、物业管理法、遗产(和赠与)税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论证,适时提出立法或者修法建议。
  此外,对于代表提出要求制定数据跨境流动分类分级保护法、低空空域管理法、农村危险房屋管理法、数据资源法、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法、注册工程师法等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通过进一步加大现行法律法规执法力度,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改进工作,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为守护“一河清水入母亲河”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 宁夏三市协同立法加强清水河流域保护   □ 本报记者 申东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近日审查批准了《固原市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吴忠市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中卫市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三部条例自11月1日起在固原、吴忠和中卫三市同步施行。
  作为全区首次在市级层面开展的协同立法,三市立法部门以“小、快、灵”为切入点,精准选题、深入调研、全面讨论、精心起草,为守护“一河清水入母亲河”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也成为宁夏地方立法改革进程的典型范例。
六同步工作法高效立法
  清水河发源于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向北流经固原、吴忠、中卫三市八个县(区),是宁夏境内流入黄河的流域面积最大、最长的黄河支流。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清水河两岸涉水活动日渐频繁,城乡建设开发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以及行洪排涝之间存在一定矛盾,生态功能退化、防洪压力增大、流域协同治理不畅等问题出现,亟须通过区域协同立法手段强化流域治理与保护。
  固原市司法局局长祁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23年修订的立法法新增“区域协同立法”条款,固原市紧紧抓住这一契机,由固原市牵头,联合吴忠、中卫两市成立立法协调机构,指导开展清水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
  上述三市条例聚焦清水河流域保护中需要三地协同的事项建立协同机制,不对流域保护作“大而全”的规定,而是以精准解决问题为目标,从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角度,对清水河流域保护决策协同、政策协同、工作协同、监督协同等作出规定,推动构建起流域共抓大保护的新格局。
  在跨区域市级协同立法中,高效解决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分歧是关键。2025年3月,条例起草专班成立,成员涵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市人大常委会和三市的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专家。专班探索了紧密型全过程“六同”工作法,即在协同立法过程中坚持同步立项、同步调研、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审议、同步施行,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为高质量完成区域协同立法汇集了三市智慧、凝聚了三市合力。
体现协同立法大同小异
  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建荣告诉记者,三市条例在内容设定上紧扣立法题目,树立清水河保护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重点突出“流域协同保护”,破除各管一段、各自为政的行政壁垒,从而实现“加强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愿景。
  魏建荣说,按照立法统稿会形成的多数意见,三市条例在兼顾共性和个性的基础上,保持体系结构的相对一致。因此,吴忠市条例在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的同时,努力保持与固原市条例、中卫市条例立法精神、立法规定的一致性,体现协同立法“大同小异”的特点。
  条例的每一项制度设计均是为了解决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条例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协商机制协同;加强跨区域、多部门之间在规范性文件、规划制定等方面的沟通交流,实现政策规划协同;在应急演练、联动处置、事后恢复等方面的协作,实现联防联控协同;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交叉执法检查机制、通报违法行为等执法协助,实现执法协同;建立健全设施运行、水质监测、灾害预防等信息共享,实现信息协同”五个协同方式,有效发挥了立法对发展的引领作用。
地方特色条款针对性强
  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祯告诉记者,三市条例既有共性条款,突出协同治理和保护,又根据各市实际,分别制定了特色条款,体现因地制宜。
  作为清水河的上游,固原市涉清水河流域的县区多以清水河为水源地,因此,固原市的条例规定,固原市人民政府和清水河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建设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等生态保护设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吴忠市是清水河的下游,因此,吴忠市的条例规定,吴忠市、清水河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采取淤地坝建设、坡改梯、等高耕作等措施,对折死沟、长沙河等水土流失严重的支流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有效减少入黄泥沙。中卫市的条例则规定,禁止在流域内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确因国家发展战略和国计民生需要建设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安祯说,三市条例的制定,将极大地促进清水河流域系统、综合、协同治理和保护,助力与保障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立法与普法双向互动实现良法善治 防城港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架起民意“直通车”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韦凤珍

  “犬绳不能超过1.5米”“城区不能饲养藏獒等危险犬”“住宅小区内不能从事犬只经营活动”……2024年制定《防城港市养犬管理规定》期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街道东海湾社区,居民对规定草案内容的讨论热烈而具体。
  这些看似琐碎的意见,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最终被吸纳进地方性法规中。
  近年来,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窗口,充分发挥全市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立法直通车”作用,通过“一融合两平台三精准”工作模式,让普法宣传搭载“直通快车”,形成“接地气、聚民智、促善治、见实效”的立法、普法“双向互动”新局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
推动“一项融合”
实现立法普法双轮驱动

  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加大对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推动将立法征求意见和法规宣传深度融合,让公众切身体验由“立法参与者”到“法治建设践行者”的转变。
  2025年4月,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在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防城港市海域污染防治规定》立法调研时,重点解读国家有关法律和拟出台法规中海洋垃圾收集处理、水产养殖规范、海产品垃圾处置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让参会的临海村民、水产养殖户以及港口码头经营管理单位等更清晰地认识法规制定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积极建言献策。
  这样的生动实践,正是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推行“沉浸式参与”立法理念,汇聚民智、提升立法质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结合立法主题,通过面对面交流、案例式讲解、条款深度解读等形式,让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民群众全方位了解立法背景、立法需求,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变“单向传递”为“双轮驱动”,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
  普法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关键靠队伍。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人员作为连接群众的关键桥梁纽带,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辅导+日常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提升其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如今,在防城港市,一支懂法、善言、能干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信息员队伍正逐步形成,他们在法规宣传、意见收集、条文解读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有效提升了立法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提升法规施行成效打下坚实基础。
打造“两个平台”
拓展立法普法覆盖面

  为延伸立法触角、提升普法实效,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打造“家门口”的实践平台与“指尖上”的线上平台,推动民意征集从“普泛交流”向“精准触达”转变,实现立法工作与社会治理的同频共振。
  作为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的东海湾社区,伴随着一次次的立法意见征询,已让诸多居民感受到立法不再是遥远的事务,而是居民身边的生动实践。
  在制定《防城港市养犬管理规定》期间,东海湾社区群众提出的多条建议得到采纳。该法规颁布后,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与东海湾社区联合编排原创小品《文明养犬》,通过“情景再现+幽默演绎”的形式,让“文艺搭台、法律唱戏、群众参与”,生动展现法规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规制措施及违规后果。
  记者了解到,像东海湾社区这样的“家门口”法治实践平台已延伸至防城港市各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和企业单位。这些深入群众生活的“前沿阵地”,既负责采集原汁原味的立法建议,又承担着普法宣传的职责,让群众在参与立法的过程中自然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线下“家门口”的实践平台遍地开花,线上“指尖上”的互动平台也同步发力。在征集2025年立法项目和制定《防城港市海域污染防治规定》时,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依托线上社交媒体设置二维码问卷入口,群众扫码即可便捷提交意见建议。本次共回收有效问卷1600余份,其中基层群众反馈占比超60%,实现立法供给与基层治理需求的精准对接。
聚焦“三个精准”
提升立法普法互动效果

  无论是立法征求意见,还是法规宣传和推动法规实施,让人民群众真正理解、领会条款内容才管用。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针对不同领域、行业、对象的需求差异,分类施策、靶向发力,确保宣传和解读的法规内容能让群众“听得懂、说得通、学得会、守得好”。
  面向基层群众,讲好“生活法治课”。围绕养犬管理、垃圾分类等民生议题,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立法联络员、信息员深入社区村镇,用“身边事”讲清“法理”,用“小案例”解析“大道理”,让法规从“纸上”走进“心里”。
  面向企业主体,送上“法治定心丸”。以《防城港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实施为契机,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依托防城港经开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医学试验区基层联系点搭建“政企连心桥”,通过座谈解读、专场发布等形式,面向企业精准宣讲法规政策。
  面向民族文化传承,打开“参与式立法”窗口。在修正《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过程中,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班走进东兴市江平镇,与京族群众围坐交流。通过引导参与者建言献策,不仅采纳了“统一哈节时间”等共识建议,更邀请独弦琴代表性传承人讲述保护成效,让立法过程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
以“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为导向 嘉兴走出地方立法“小体例”轻型化特色之路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吕佳慧 李晓光

  “510万元‘并购嘉’贷款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浙江省嘉兴市某国家级“小巨人”科创企业负责人李先生感慨道。近日,嘉兴银行积极落实《嘉兴市科创金融促进条例》,为该企业及时提供金融支持。
  这部仅22条的法规,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鼓励金融机构“精准滴灌”,为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交出一份法治答卷。
  这是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小体例”立法推动改革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玲慧近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嘉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聚焦改革创新、城乡融合、民生福祉、长三角一体化等“大主题”,走出了一条嘉兴地方立法“小体例”轻型化特色之路,以“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展创制性立法,推出一批高质量法规,并坚持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实现从立法到监督,再到民生福祉的精准护航,让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花开遍嘉禾大地。
  “小体例”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在海宁市浙江万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上门进行预约式指导服务,现场解决了企业关心的特种设备维护和消防人员培训等问题。该公司负责人王琳佳说:“近年来,我们明显感受到检查的次数减少了,效率更高了,企业负担也减轻了!”
  早在2018年,嘉兴市便率先探索开展“综合查一次”。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是全国首部规范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的地方性法规,共14条,加强检查协同、提高检查质效、减少检查频次,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涉企行政检查21371户次,同比下降57.25%,“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81.97%,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有力的法治动能。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大主题,找准“小切口”,优化“小体例”,将地方立法向“细”处延展、向“实”处扎根。
  今年年初,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聚焦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促进条例》,共25条,从政府责任、服务供给、社会参与、激励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织就一幅城乡无界、人人可享的文化新图景。
  傍晚时分,嘉兴市实验小学科技城校区的跑道上,市民王先生正带着儿子跑步锻炼。“自从学校操场对外开放,我们在家门口就能享受运动场地。”王先生的话道出众多嘉兴市民的心声。
  自《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嘉兴市推动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有序共享。截至目前,全市247所中小学校的体育设施在非教学时段免费对公众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开放率达100%,构建起城乡全覆盖、校社共参与的开放“大格局”。
创制性条款提供解决新路径
  电子广告牌过度亮灯扰民?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嘉兴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条例》创制性规定户外广告要控制亮度和使用时间;
  行道树随意“说换就换”?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创制性规定编制行道树树种规划、更换行道树树种的程序,提高行道树树种确定和更换工作的公开性、规范性;
  针对小区执法难、执法主体不清晰难题,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创制性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梳理涉及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主体,列出清单,并予以公布”……
  近年来,在多部法规中,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精心设计了许多针对性强、富有创制性的条款。
  这一把把创制性立法“密钥”,既管理也服务,既堵漏又疏通,为解决地方事务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有效的法治解决路径。
  如今,在西塘古镇计家弄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陆续有居民或商户将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在这里。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嘉兴市西塘古镇保护条例》规定,西塘古镇保护机构应当按照规范为核心保护范围内居民和经营者设置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
  《嘉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自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用创制性条款为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领域的诸多难题开出精准药方,已陆续出台21部地方性法规。
  立法到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嘉兴,民主的根系已深扎基层土壤。
  今年嘉兴市人大会议期间,“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车位1万个以上”这项任务在嘉兴市人大代表的庄严票决中尘埃落定。在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准监督与政府部门的协同推进下,截至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已错时共享开放263家、车位14787个。
  在秀洲区高照街道秀清社区,社区停车场道闸处竖了一块“错时共享停车单位”的标示牌,部分停车位特别标注了“错时共享”字样。
  “自开放‘错位共享停车位’后,再也不担心没地方停车了。”张先生高兴地说。
  近年来,嘉兴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创新扩展,自数字化在线监督系统上线以来,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在聚焦财经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到财政预算、重大投资、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等14个监督领域,推动人大代表更便捷地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
  今年以来,嘉兴进一步深化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行业部门、社会(舆论)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工作整体成效。
  “桃花岛厕所里污水处理池的水都溢出来了,孩子游玩存在安全隐患,希望能整改一下。”近日,桐乡市洲泉镇马鸣村村民李阿姨走进村里的洲泉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民情茶室,当天负责接待的洲泉镇人大代表杨跃锋了解情况后,立刻联系污水处理公司处理。3个小时后,污水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如今,嘉兴全市建有1个市级人大代表联络总站、8个县级联络分站、72个镇(街道)联络站、近1000个基层联络站(点),全面推动代表联络站贴近群众,进一步迭代升级嘉兴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载体。
  从立法到监督,嘉兴人大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转化为可知可感的民生实效,书写着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
以跨境协同之智筑赛事法治之基 广东律师以专业担当服务十五届全运会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邓君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何  晶

  南海之滨,风劲潮涌。11月的粤港澳大湾区,因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五运会)的举行,万众瞩目。
  这个首次由粤港澳三地联合举办的全国运动会,是体育精神传递的坚实纽带,也是法治力量融入赛事全链条的生动实践。
  驻场律师聚焦赛事运行核心环节,高效推进临时合同审查、应急纠纷处置等专项服务;志愿者律师扎根场馆周边、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面向观赛群众、工作人员开展赛事普法宣传,同步提供票务纠纷、权益保障等即时咨询;知识产权律师组紧盯线上线下侵权动态,持续筑牢赛事品牌防护墙……
  从十五运会筹备到举办,广东省律师行业深度融入赛事法治工作中,创新构建“驻场攻坚+志愿延伸”双轨服务模式,精准践行“跨境协同+精准维权”专业策略,全面打造“全链赋能+多维守护”服务格局,将法治智慧深度注入赛事筹备、运行、保障各环节,用一个个鲜活案例书写了“法治护航体育强国”的湾区答卷,为体育强国建设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织密全域法律服务网
  三地协同的机制衔接,赛会知识产权的布局和保护,市场开发赞助和许可合同的权益设定与磋商,政府采购合规流程的适用与把关……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广东赛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赛区执委会)办公室法务处处长史璞松介绍说,十五运会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用法律筑牢防线。
  针对粤港澳“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法律差异挑战,三家广东赛区执委会驻场律所秉持“专业分析+规则设计”理念,全力推动机制突破,为赛事运营筑牢法治根基。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驻场律师王睿及其团队为广东赛区执委会提供的法务支持,覆盖了广东赛区执委会所有部室。截至目前,已办理广东赛区执委会各部室综合性法律事务工作任务625项,其核心职责聚焦于政府采购合同的风险防控与合规审查。
  王睿介绍说,赛事筹备期间,各类采购文件与合同文书大量涌现,涉及场馆建设、设备租赁、服务采购、人员聘用等多个领域,每份文书均可能影响赛事推进的合法性与安全性。比如,针对广东赛区执委会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开启、评审、成交环节的不规范表述,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逐一修正,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参与广东赛区执委会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宣传合作框架协议的审核,对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审批、采购协商等法定程序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为这一重要合作提供关键法律支持,保障合作顺利落地;为广东赛区执委会社会招聘工作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建议,从制度层面确保招聘流程的合规性。
  在赛事市场开发前沿,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驻场律师何敏洁全程参与赞助征集、特许经营、票务运营全流程的法治保障工作。今年10月,她协同广东赛区执委会及广州赛区执委会市场开发部,对开幕式举办地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开展实地踏勘,重点核查品牌权益落实情况,发现安保控制线内存在个别未经授权的商业关联宣传行为后,当即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切实保障赞助企业合法权益。赛事开幕后,接到非官方票务平台违规售票线索,她当晚紧急联系相关平台要求下架违规链接,对未完全整改的平台次日再次沟通,强调票务权益保护的严肃性与一致性,最终24小时内推动内地及港澳地区所有赛事门票违规链接全面下架,快速化解票务市场乱象,守护群众正当购票观赛权益。
  如果说驻场律师是守护赛事核心的“攻坚堡垒”,遍布湾区的律师志愿者便是延伸服务触角的“毛细血管”。9月9日,由119名体育法、知识产权、涉外法律领域专业律师组成的“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律师志愿服务团”成立,在粤港澳三地铺开全方位法律服务;广州137名女律师自发组建“羊城律政佳人志愿服务队”,驻守地铁体育西站、广州塔站、高铁白云站等六大核心交通枢纽,以耐心细致的解答为观赛群众扫清法律疑问,让法治服务触手可及。
筑牢跨境知识产权墙
  “粤港澳三地法律制度体系各异,赛事LOGO、吉祥物等核心IP的保护不能‘一刀切’,必须量身定制跨境保护方案。”华进律师事务所驻场律师黄旭东作为全程参与十五运会知识产权顶层设计的核心力量,深谙跨境维权的难点与关键。
  面对内地与港澳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上的差异,黄旭东及其团队创造性提出“内地申请特殊标志+港澳注册商标+版权专利并行保护”的多位一体策略。他更成为首位获香港海关“专家证人”、澳门海关“商标鉴定人”双重认可的法律人士,成功破解跨境维权中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的“中梗阻”难题。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46件知识产权维权案件,90%以上实现律师交涉后侵权主体立即停止侵权。
  从线上追踪到线下攻坚,维权行动精准高效。通过某平台发现吉祥物雕塑侵权线索后,广东赛区执委会办公室法务团队用时间戳固定线上证据,伪装潜在客户与侵权方深入沟通获取工厂地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查获30余件侵权雕塑,及时遏制侵权蔓延;针对某马拉松平台屡教不改的侵权行为,法务团队签发全运会首封律师函,经广东赛区执委会约谈后,侵权主体当即停止侵权;发现某公司擅用“十五届全运会选用产品”进行公交车广告虚假宣传后,通过实时蹲点固定证据并投诉,涉案公司迅速停止侵权行为。
  这样的“精准打击”在赛场内外不断上演。9月,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惠州律师林建源随同执法人员赴广东省惠州市某厂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一批印有赛事吉祥物的待售商品。厂家负责人称产品受第三方委托生产且已获授权,但无法出示有效授权文件。林建源随即协助执法人员固定证据,现场研判涉案行为法律性质,并向厂家负责人讲解《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消除侵权苗头。
  “这些侵权商品一旦流入市场,不仅会损害赛事品牌形象,更会误导消费者,及时查处才能守住赛事知识产权的底线。”林建源的话语,彰显了律师维护赛事权益的坚定决心。
构建体育法治生态圈
  广东律师的服务从未局限于赛事举办的“窗口期”,而是延伸至体育生态建设的“全周期、全链条”,以法治力量助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早在2023年,广东省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律协文体委)便启动前置准备,举办“以高质量法律服务 助力杭州亚运会成功举办”研讨会,邀请体育法律专家与从业者围绕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核心议题深入研讨,形成的专报成为律师服务赛事的实操指南。
  2024年,广东省律协文体委接续发力,举办“热门体育赛事品牌运营与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深度剖析“村超”IP成长逻辑,并赴浙江调研杭州亚运会办赛经验,将先进实践转化为十五运会法治保障方案,为赛事法律服务提供坚实支撑。
  今年9月,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十五运会律师志愿服务团、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商事仲裁护航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精心筛选并发布10起体育商事仲裁典型案例——其中“赛事赞助合同解除争议案”“场馆租赁违约赔偿案”“运动员肖像权侵权纠纷案”等,均源自赛事筹备与体育产业发展中的常见场景,为化解同类法律纠纷提供了清晰指引和参考样本,推动形成体育领域纠纷化解的“广东方案”。
“十条负面行为清单”规范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 不得以科普方式违法违规导流导诊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民众获取健康科普信息的重要途径。但现实中,却有个别医务人员把医疗科普当成牟利工具,滥用专业权威为自己背书,假借科普名义违规导医导诊,甚至直播带货,违背了健康科普初衷、损害了医疗行业形象。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的日常监测,建立账号内容常态化抽检制度。
  据了解,《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从十个方面规范了医务人员网络健康科普行为。
  “《清单》清晰划定了行为‘红线’,明确了医务人员在网络科普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网络健康科普乱象对民众危害极大,医务人员身份会让民众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更强,必须多措并举进行监管治理,唯有厘清“专业”与“流量”的边界,方能让健康科普回归“服务健康、普惠公众”的本质。
网络健康科普乱象丛生
  随着网络健康科普日渐火热,越来越多的医生走进镜头传播知识,帮助民众提高对身体健康的科学认识。但在流量裹挟之下,网络健康科普乱象丛生。一些所谓“网红医生”通过编造虚假“抢救”案例等来博取关注;个别医生假借科普之名“夹带私货”,推销药品和保健品;还有的医生甚至在科普中热衷讲解两性知识等私密话题,吸引流量;在一些直播间内,不少医生热衷“全能科普”,针对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大谈特谈,最终只是为了能尽快附上产品链接,推荐相关产品。
  事实上,相关部门一直鼓励并支持医务人员开展网络健康科普。邓勇指出,医务人员开展网络科普具有积极意义,首先,能为公众提供权威准确的医学知识,充当网络健康信息的“清道夫”,对抗健康谣言和养生伪科学;其次,能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帮公众掌握实用健康技能;再次,还能拉近医患距离,重塑医患信任,增进社会对医学行业的理解。
  但当前网络健康科普中存在的直播带货、虚构病例误导公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等乱象也在误导公众认知,不仅会让患者延误正规治疗或产生不必要的健康恐慌,也会损害医疗行业形象,破坏医患信任基石。
  邓勇指出,医务人员不规范开展网络健康科普触碰了多条法律红线。比如,医生如果在科普中推销具体商品,将科普异化为商业广告,不仅脱离了公益属性,也违反了医师法、广告法等法律相关规定。
  “医务人员具备专业医学背景,其科普内容公信力远高于普通群体,公众认可度和接受度也更强,一旦出现问题,对公众健康和行业公信力的危害也更大。”在邓勇看来,出台负面行为清单,专门针对医务人员网络健康科普进行规范,意义重大。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副所长王帆指出,网络健康科普监管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另一方面是对发布主体的规范。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是从平台治理角度进行规范,此次发布的《清单》则是对医务人员具体科普行为作出明确规制。
负面清单直击行业痛点
  针对医务人员网络健康科普乱象,相关部门持续给予关注并进行规制。2022年6月,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中就明文禁止“直播带货”,要求“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此后,一些地方也陆续发文对此进行规范。比如,今年3月上海市卫健委发布的《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划定九类禁止性规定,明确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为药品、保健品进行直播带货等行为;5月发布的《四川省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针对四川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确列出十项禁止行为;8月发布的《天津市健康科普行为指引(试行)》罗列了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布健康科普信息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从内容来看,《清单》中划定的十条红线精准对应了当前医务人员网络科普中的突出问题,直击行业痛点。”邓勇以清单第九条“未向医疗机构报告,不得以该医疗机构及其职能部门名义或个人职务身份(含存在可推断单位及身份的相关标识及提示内容)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的规定为例称,实际中,仅表明自己医生的身份与直接亮明自己是某医院的医生相比,明显后者在民众心中“可信度”更高。医生以医院身份或职务开展网络科普,会为其内容形成“加持”效果,因此医务人员开展网络科普时,必须向医疗机构报告。
  《清单》还提出,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未经核准真实性、科学性,或未添加显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标识的健康科普内容。
  王帆认为,这一规定很有针对性,因为近年来医生在健康科普中使用AI情况极为普遍,但AI技术在健康科普领域的滥用有可能导致内容可信度和专业性大幅降低等问题。《清单》对此进行规范,并非禁止使用AI技术,而是反对滥用,这也要求医务人员在利用AI技术发布相关内容时必须核实其真实性,并添加显著的AI合成标识。
多措并举治理科普乱象
  “《清单》划定红线,让医务人员明晰网络科普边界,避免因模糊认知触碰违规底线,同时搭配医疗机构的日常监测和培训,有助于推动科普从追求流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保障科普的公益性和科学性。”邓勇指出,当前网络健康科普中,还存在非医务人员冒用医务人员身份开展科普、网络平台对科普账号资质审核不严、部分非医疗类账号杜撰虚假健康知识博眼球、MCN机构包装“伪医生”制造爆款误导公众等乱象。
  邓勇认为,进一步治理网络健康科普乱象须多措并举。一方面,要压实平台责任,严格核验科普账号资质,升级技术过滤机制,对违规内容及时下架并处罚账号;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应强化管理,落实备案与抽检制度,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此外,有关部门要协同执法,卫健部门审查执业合规性,网信部门监管平台内容发布,市场监管部门打击虚假营销,形成监管治理合力。与此同时,还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公众举报违规科普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监督网络。
  “治理互联网健康科普乱象、规范健康科普秩序,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应有之义。”邓勇指出,应进一步厘清健康科普与商业广告的界限,规范健康科普行为。唯有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方能构建起专业可信、规范有序的健康科普传播格局,让健康科普回归服务公众健康的本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 细化工伤认定维护工伤保险制度公平统一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为进一步解决工伤保险实践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以下简称《意见(三)》),完善工伤保险法规的理解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出台《意见(三)》,目的是进一步明确《条例》有关规定的理解适用,有利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负责同志说。
进一步细化工伤认定的要素
  根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工伤需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要素。《意见(三)》对工伤认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予以细化。
  “《意见(三)》第一条至第三条细化了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具体情形,有利于条款理解适用把握,维护职工权益。”该负责同志说。
  同时,《意见(三)》对“上下班途中”具体情形进行细化。《意见(三)》明确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并细化了4类具体情形。
明确可以认定工伤情形及依据
  《意见(三)》明确,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的医疗侵权并不影响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工伤认定,但是医疗侵权损害结果不是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侵权引发的相关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工伤的核心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意见(三)》明确了居家工作工伤认定有关规定。第九条明确按照单位安排居家办公,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居家工作期间确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认定工伤,但利用微信、电话、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进行简单工作沟通,具有临时性和偶发性的,不视为工作原因。
  同时,《意见(三)》第五条明确,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职工伤亡是由于职工本人的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法定原因导致的伤亡,不认定为工伤,进一步厘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适用。
  《意见(三)》还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依据。第六条规定,“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同时,对无法证明发生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不予认定工伤,即有关部门没有确认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申请人也不能证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结论。
  此外,针对实践中确定死亡时间认识理解不一的问题,《意见(三)》明确工伤职工死亡时间与公民死亡时间确定标准及依据是一致的,即死亡时间以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的死亡时间为依据,没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记载的死亡时间为依据。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工伤认定的劳动关系确认
  为更好方便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意见(三)》第十条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决定是否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对劳动关系进行确认;存在争议且难以确认的,应告知申请人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进行确认。
  同时,《意见(三)》明确受理违法分包转包和个人挂靠情形的工伤认定申请。“有关规定已明确违法分包转包的用工单位、被挂靠单位等情形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意见(三)》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受理此类工伤认定申请,有利于更好维护这类情形劳动者的工伤权益。”该负责人说。
进一步明确有关待遇政策
  《意见(三)》明确,工伤职工按规定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且鉴定结论发生变化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自作出最终生效鉴定结论的次月起作相应调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作调整。
  同时,《意见(三)》明确新发生费用有关规定。《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中的“用人单位”,既包括整体职工未依法参保登记或仅参保登记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也包括部分职工未依法参保登记或仅参保登记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减负赋能 让教师回归育人本真   □ 赵晨熙

  教育部近日印发通知,立足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实际,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从严控借调借用教师、健全监测核查等方面提出8条措施,为各地推进教师减负工作提供明确指引。
  中小学教师负担过重,早已成为制约教育活力的突出问题。社会层面,创城庆典、巡河护林等各类事务以“协同”之名摊派进校园,让教师沦为“全能代理人”,专业价值被弱化;学校层面,督查考核扎堆,绩效焦虑严重挤压着教师的正常教学时间;各类App打卡、数据填报等形式主义事务,持续消耗着教师有限的精力。
  此次减负部署的核心价值在于以制度刚性厘清职责边界,重塑教育生态。既在“入口”处严密设防,要求优化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严禁教师承担上街执勤等非教育教学任务,从源头上拦截不合理负担;同时,也在“过程”中规范管理,严禁以留痕资料作为评价依据,推动工作评价回归实效,每一项举措都可谓精准直击减负痛点。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既靠硬性约束划清红线,又以人文关怀回应教师诉求,比如,明确要求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合理待遇,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明确在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等规定,展现出对教师工作实际的深入了解和共情,让减负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政策落地生根,方见减负实效。教师减负绝非教育系统内部的“自弹自唱”,而是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的系统工程。社会方面要严守教育协同边界,不随意转嫁责任;学校方面要优化管理机制,摒弃形式主义考核;相关部门要强化督查问责,跟踪政策落实成效,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唯有社会、学校、监管层面同频共振,才能真正打破负担叠加的恶性循环,让减负成果惠及每一位教师。
  为教师减负不是减责任,而是为育人增效能;减负也绝非终点,而是教育专业化的新起点。这既是对教师职业权益的切实保障,更是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让广大教师能轻装上阵,回归育人本真。
青岛李沧打造“与企有约·政法有为”品牌 以政法力量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吴  娜
  
  夜幕低垂,霓虹初上。李村夜市人声鼎沸,特色小吃的香气扑鼻而来,一派热闹景象。不远处,警灯闪烁,民警巡逻的身影穿梭在人群中,给“逛吃”的群众带来满满的安全感。
  “定点值守+动态巡逻”,是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李村派出所守护“夜经济”的具体举措,也是李沧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李沧区聚焦企业所需、发挥政法所能,创新打造‘与企有约·政法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开展稳心、安心、放心、暖心、顺心‘五心行动’,推动侦、检、审、执、调全领域发力护企助企惠企,以政法力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近日,李沧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天宝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近日,记者来到李沧区天都锦茶城,李沧区茶业商会会长翁永强正忙着整理茶叶。提及李沧区营商环境,翁永强深有感触:“我来李沧经营茶叶11年了,深刻感受到这里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好,区委政法委还聘请我担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在李沧区做生意很安心。”翁永强拿着聘书,颇为自豪地说。
  记者了解到,李沧区出台了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内容涵盖调研机制、法律服务、执法优化等领域,建立“问题收集—整改落实—反馈闭环”机制,开通涉企执行绿色通道,构建起政法全领域护航格局。组织召开“与企有约·政法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发布及座谈会,邀请企业代表面对面沟通,倾听企业诉求,凝聚法治共识,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开展“请进来、走出去、送上门”系列活动,并创新构建“四大员”服务体系,从经营主体中选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辅导员”共33名,形成覆盖监督、联络、宣传、辅导的全链条服务闭环,切实增强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在李沧区金海牛能源环境产业园,“企业全链条法律服务中心金海牛站”的设立深得入驻企业信任。在该中心,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一一公示,企业有难题可随时联系工作人员。
  “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的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咨询、调解、司法确认、公证等涉法涉诉‘一站式’服务,实现各类诉求‘就地办’、服务企业‘零距离’,企业不出园区就能享受到‘一条龙’法律服务和指引。”李沧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学青向记者介绍。
  如何凝聚政法系统合力高质效护航企业发展?李沧区把建设权责一致、高效运行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体系作为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优选”,既严格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又以暖心政法服务利企便民。
  实践中,李沧区在青岛市率先制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和接处警实操指引,有效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智慧赋能,依托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升涉企案件办案效率。
  推行专业化审判,组建商事团队、知识产权团队,今年以来,审结商事案件3708件、知产案件443件,商事案件审判平均天数从54.2天缩短至31.5天,质效位居青岛市前列。深化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运用,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8件。开展“春雷”“夏季”严打整治行动,对全区范围内31处治安乱点开展拉网式清查。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响应机制,搭建“警联企护发展”协作机制,解决涉企问题315件,上门为企业办理业务170余次。推动劳动纠纷当面解、企业纠纷现场调、法律咨询登门办,今年以来,累计提供法律服务260余次,化解各类涉企纠纷600多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打更巡防守护平安”专项行动,成立“打更巡防队”127支,累计检查重点部位、“九小场所”6000余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件。
  “以平安法治底色,绘就高质量发展新画卷。”王学青说,李沧区政法机关将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把亲商助企工作做到企业家心坎上,让他们安全感更高、获得感更强。
两部门制定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蒲晓磊 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养老服务的支撑引领作用,构建适应我国国情、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民政部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明确,加强统筹协调。在民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各地要加强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标准出台、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社会力量动员等方面的沟通协作,确保统筹推进、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强化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地方各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级行业协会等支撑力量的协调联动,以标准化促进养老产业生态建设。
  《指南》要求,加快标准研制。加快养老服务发展重点急需、基础通用、转型升级标准的制修订,推动形成各层级标准协同发展新模式。遵循“应强尽强,能强则强”原则,对养老服务中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标准设置为强制性标准。引导地方民政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与各级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强合作,积极主动参与标准制修订。支持将行业发展急需、实施效果好的地方标准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指南》强调,加大宣贯应用。充分发挥各级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等主体积极性,通过标准解读、操作演示、信息公示、应用指导等多种形式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宣贯和实施。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实施推广与养老服务相关发展规划、改革任务、专项行动等协同推进。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针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对象依法依规开展监督评估工作,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
瑶海“窗帘之约”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不久前,我们发现一名老人早上没有按时拉开窗帘,赶紧上去敲门。里面没有人回应,我们赶紧联系其儿子,才得知她和儿子一起回老家了。随后,我们严肃地提醒老人的儿子,‘以后带老人出去,要及时告知志愿者’。”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七里站街道恒通社区工作人员郝素云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恒通社区是安徽省原通用机械厂家属生活区,60岁以上老人占比很高。10多年前,恒通社区的志愿者们想出了“窗帘之约”办法,就是让老人通过开关窗帘的形式,向志愿者报平安。
  “我们聚焦小区高龄、独居、孤寡老人居家养老的痛点难点,组织志愿者与老人们立下‘窗帘之约’——在征得老人及家属同意后,为独居老人定制印有特殊标识的窗帘,约定老人或家属每天7时30分左右拉开窗帘,18时30分左右合上窗帘,志愿者每日巡查开合情况。”恒通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龚雪说,社区志愿者还建立高龄老人健康档案,收集老人生活需求。
  小区志愿者从最初的5人小队,渐渐壮大为26名骨干牵头、近200名兼职志愿者接力的爱心梯队。他们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的办法,与小区里的高龄、独居、孤寡、行动不便的老人定下“窗帘之约”。
  “老人们通过开关窗帘向志愿者报平安,窗帘开合之间,拉近了社区与老人的距离,守护了老人的幸福晚年。”恒通社区多名志愿者说,志愿者多了一份牵挂,老人们就多了一份安全守护。
  如今,“窗帘之约”举措已在瑶海区全域落地生根。
  据悉,“窗帘之约”基层治理创新做法在安徽全省推广,荣获2024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窗帘之约”的发源地恒通社区还获得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第二批城市基层党建省级示范社区等荣誉。
普法短剧《清风引归途》获评创新力作品   本报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蒙澜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广州市司法局获悉,由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媒体制作的微短剧《清风引归途》在“法治光影 时代回响”系列活动中获评本年度“法治盛典”十大创新力作品。据介绍,本次活动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指导、中国广电联合会法治传媒工作委员会主办。
  《清风引归途》围绕“贪腐毁灭家庭,清廉重塑人生”主题,采用双线叙事结构,讲述了一个因贪腐导致家庭毁灭、一个因改造而回归人生正途的故事。目前,该剧已由“廉洁广州”视频号,“广州普法”抖音、快手、视频号同步推送。
  广州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将继续以案例为“活教材”,以创新为“驱动力”,持续打造更多高质量普法作品,让普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既接地气又深入人心,为法治广州建设注入高质量文化动能。
石家庄井陉矿区检察专项监督拧紧充电“安全阀”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线索,称辖区多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存在安全隐患。该院组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充电站主要分布在医院、酒店、居民小区等区域,由于底数不清、审批备案和验收机制不健全,存在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安全标识缺失、充电桩未进行强制检定等问题。为拧紧充电“安全阀”,井陉矿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隐患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区18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共配备灭火器70具,180余个充电桩全部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并完成强制检定工作。 王浩悦  
阜阳供电加强精准监督提升服务质效   今年以来,国网阜阳供电公司聚焦电力保障、业扩报装、新能源接入等关键环节,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供电服务“最后一公里”,以精准监督推动供电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客户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
  阜阳供电公司以供电服务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持续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监督网络。该公司通过建立“投诉管控”微信群、定期查阅意见工单明细表、不定期电话回访客户等多种方式,重点了解供电服务人员在用电业务受理、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主动征询客户意见和建议,找准短板弱项,为后续整改提供明确依据。
  为最大限度防范廉洁风险,维护供用电秩序,阜阳供电公司围绕供电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违规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深入排查各业务环节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阜阳供电公司纪委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实现“发现问题—下发清单—督促整改—复核验收”的闭环式管理。同时,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不断提升供电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毕强 张爱奎  
贵港覃塘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连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覃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人员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灭火器、消防应急灯、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消防产品过期失效、压力不足、外观破损、铭牌模糊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下一步,覃塘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常态化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火灾隐患。 谭艳莉  
甘肃会宁“检察+民政”共护“夕阳红”   今年以来,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托老年人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县民政局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聚焦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保障、医疗服务配备、护理人员资质等关键环节,对各养老机构是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是否规范食品留样流程等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负责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下一步,会宁县检察院将与民政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开展养老领域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刘双喜 杨国转  
新疆托里“邻家老警”开展反诈宣传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于娜娜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的街巷村落,活跃着一群佩戴党员徽章的老民警。他们退休不“褪色”,带着数十年的群众工作经验,奔波在矛盾调解、法治宣传一线,他们就是“邻家老警服务队”队员。
  前不久,队员阿尔达克在入户走访时,发现七旬老人张某被诱导拿出2万元钱,准备投资“高回报理财项目”。阿尔达克敏锐地识别出这是典型的投资理财诈骗,立即劝阻,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劝说,张某终于醒悟,保住了养老钱。截至目前,已有16名老人因阿尔达克的提醒免于受骗。
  “邻家老警服务队”队员的背包里,总装着三样“宝贝”:调解手册、反诈宣传单、警民联系卡,他们走街串巷,把安全知识送到村民家门口,用实在话让防范意识扎根人心。
  托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苗继龙说,“邻家老警服务队”队员不仅补齐了基层警力短板,还以其独特的亲和力,激发了更多老党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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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汤原法院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人民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依托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综治中心“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该院胜利人民法庭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贯穿审判全过程,寻求矛盾纠纷化解的突破点,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同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加快建设立体化、智能化诉讼服务体系,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共网上立案207件、电子送达180余次。 毛鑫  
江苏强化“五个坚持”推动全民普法走深走实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罗莎莎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江苏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使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标志、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目标,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五个坚持”,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典型案例】激烈的辩论、有趣的小品、精彩的话剧……一场以“说诚信、话安全”为主题的“法治第二课堂”全媒体普法活动前不久在南京市瑞金路小学进行。
  “别具一格的课堂形式,妙趣横生的普法体验,将法治教育与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科学教育有机结合,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学中玩,兴趣盎然,效果非常好。”瑞金路小学教师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也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2021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联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教育厅等部门推出“法治第二课堂”全媒体普法活动,突出“一样的课堂,不一样的说‘法’”理念,进一步探索实践式、参与式的青少年普法模式,以法治方式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法治第二课堂”以青少年成长环境、性格特点、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等为出发点,注重学生的参与、互动、思辨,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及学校开学典礼、成人仪式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法治情景剧、模拟法庭、故事教学、自由辩论等形式,打造形成“一堂主题班会”“一场网络直播”“一档电视节目”“一条新闻报道”“一份教学课件”的“五个一”组合式普法产品,提升青少年普法趣味性。
  截至目前,江苏省共举办“网络安全”“长江保护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不同主题“法治第二课堂”全媒体普法活动33场,受众超5000万人次,该做法被中央网信办评为“全国网络普法典型案例”。
  【成绩单】江苏省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首要任务,各级人大、政协定期监督、调研“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
  坚持统筹谋划,不断凝聚普法合力。
  ——每年制定近50项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联动事项,联动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安全生产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润交通 与法同行”“情暖三农·送法下乡”等不同主题的普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大局的作用更加凸显。
  ——印发《江苏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明确普法责任制建设、系统内普法及实践、推动社会面普法、创新创优等4大类指标,省、市、县三级普遍开展年度履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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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思想引领,持续提升普法质效。
  ——组建315人规模的省级“八五”普法讲师团,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大讲堂”等活动近1600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接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推动宪法宣传进机关、进村居、进网络、进学校等,《尊宪崇法 当宪法遇上非遗》短视频被“学习强国”全国总平台推荐发布,阅读量超100万。
  ——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制作推送民法典“抖”来学微视频100部、民法典微动漫30部,开展普法活动6万余场,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坚持突出重点,推动提高法治素养。
  ——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构建“一张共性清单+各领域个性清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体系。
  ——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联动开展“大学生法治宣讲团”进社区、“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等普法活动,“开学法治第一课”累计观看人次超3600万。
  ——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接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企”专项普法活动,编发《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图谱案例》读本,组织送法入企活动800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30余万人次,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0余万人。
  坚持拓展载体,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制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成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8万余个。
  ——举办“江苏省法治文化非遗作品展”,同步上线“云展播”,浏览人数达470万;《雕版与法》《锦绣苏州 法映非遗》等12部作品获评司法部“法治非遗短剧场”优秀短视频,8部法治文化作品在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奖,普法微短剧《司法所里的故事》获国家广电总局“跟着微短剧来学法”推荐剧目,《第十五法庭》《冬日暖阳》等法治题材微视频、电影在全国公映。
  ——依托“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载体,常态化开展法治文艺巡演乡村行、以案释法宣讲、法治图书阅读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3万余场。
  坚持普治融合,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召开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发布26个典型案例,编印《村(社区)“两委”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重点条款读本》,强化20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监督管理,提升法治乡村建设质效。
  ——创新开展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选派1300余名政法干警帮扶整治,累计开展学法述法活动1700余场,化解矛盾纠纷5000余件,开展普法活动8200余场,完成首批法治薄弱村(社区)整治任务,补强基层治理短板弱项。
  ——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总体方案、“法律明白人”培育规范指引,编发《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读本》《日常生产生活典型案例》,20余万名“法律明白人”覆盖所有基层综合治理网格。运行省级网校资源库、线上学习平台,发布200余部微课、300余条法律问答,2人入选全国“法律明白人”优秀师资库。
亲情帮教照亮迷途者新生路 海南省乐东监狱创新机制提升教育改造质量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妈老了,吃不动了,就盼着你早日回家……”在海南省乐东监狱亲情餐厅一角,74岁的母亲潘某紧紧拉着儿子卢某的手,泣不成声。罪犯卢某轻拍母亲的背:“儿子不孝,让您受苦了。”这是发生在乐东监狱近日举办的“面对面亲情会餐”帮教活动中的一幕。
  近年来,乐东监狱贯彻执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创新拓展亲情会餐、亲情电话等帮教形式,深化“家狱协同”改造机制,提升教育改造质量,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吃出团圆的滋味
  在当天的“面对面亲情会餐”帮教活动中,罪犯邓某在亲情餐厅见到了3岁的小女儿。孩子怯生生地躲在母亲身后,邓某想伸手抱抱她,女儿却扭头扎进妈妈怀里。
  那一刻,这个曾因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4年有期徒刑的中年男人,泪水夺眶而出。
  “爸爸……”良久,女儿在妻子周女士的鼓励下,含糊地喊出这个称呼,激动的邓某一把将孩子搂进怀里。
  周女士在家独自照顾4个孩子以及瘫痪的公公和体弱的婆婆。每次会见,她总是报喜不报忧。这次,她特意带上小女儿,“想让丈夫看看孩子长大了,让他更有改造动力”。
  看着女儿,邓某红着眼圈说:“我在监狱最想孩子,经常焦虑得睡不着。民警常找我谈心,安排亲情电话,我才慢慢平静下来。”
  同样的泪水,也流淌在另一张脸上。41岁的吴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4年,还有一年刑期,这次是妻子和母亲来看他。
  “孩子问爸爸去哪了,我总说你出差了。”妻子低声说,“可半夜孩子常哭着找爸爸……”吴某紧紧攥着妻子的手,哽咽道:“我一定早点出去,把缺失的爱补回来。”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当天有十几位家属进入乐东监狱亲情餐厅。会餐过程中,罪犯与亲人相拥而泣,一杯清水、一碗热汤、一顿家常饭菜,在场的人吃出了团圆的滋味。
  “我们在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注重利用亲情感化罪犯,每年举办亲情帮教活动,效果良好。”乐东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刘羽飞说。
跨越千里的相聚
  “爸,妈,我……”话音未落,罪犯侯某已哽咽难言。
  今年1月14日上午,在乐东监狱四监区的亲情帮教现场,侯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向年迈的双亲磕了三个响头。
  对侯某而言,这次帮教意义特殊。他刑期长,远在湖北仙桃老家的双亲均已年逾八旬,父亲还患有肺病。
  从湖北到海南,两位老人不仅需要辗转多种交通工具,更需要专人全程照料。得知这一情况后,四监区民警在去年12月中旬就主动与侯某家属取得联系,成立专门帮教工作小组。
  “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我们特事特办,加快审批流程。”监狱刑罚执行科副科长邢益奋说,当家属提出希望由侯某的两个姐姐陪同前来时,监区立即按程序上报,最终批准4名家属共同参与帮教活动。
  得知老人需要随身携带呼吸机,民警立即行动起来,一方面积极协调各部门,特批医疗设备入院;另一方面精心制定应急预案,安排医护人员全程待命。
  帮教日当天,监狱大门缓缓开启,民警推着轮椅,引领侯某家人走入。当侯某与父母目光交汇的那一刻,时间仿佛凝固了。他疾步上前,紧紧握住父母颤抖的双手,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看着眼前的儿子,两位老人也潸然泪下。一家人依偎在一起,侯某仔细询问父亲的身体状况,诉说这些年的牵挂。
  这座跨越千里的亲情桥梁温暖了侯某的心,让他以更加积极的心态投入到监狱教育改造中。
  据了解,今年1月和9月,乐东监狱先后开展两次亲情帮教活动,共邀请584名罪犯家属走进高墙,不仅让他们实地了解监狱日常管理和罪犯改造生活,而且充分发挥了亲情在教育改造中的特殊作用。
亲情感化的力量
  11月12日清晨,薛女士早早来到乐东监狱门口休息室,两小时车程的疲惫掩盖不住她眼里的期待。今天,她的丈夫曾某出狱。
  “出来了!”曾某快步上前,将妻子拥入怀中。这个拥抱,比以往任何一次电话会见都真实有力。薛女士从包里掏出孩子画的《全家福》,稚嫩笔触勾勒出一家四口的团圆时刻。
  亲情是罪犯改造最好的强心针。刚入狱时,曾某情绪低落,正是亲情会见、亲情电话等让他逐渐找回改造动力。
  曾某换上妻子带来的新衣,向民警深深鞠躬。200公里外,两个孩子正在家中等待父亲归来。
  杜某因犯罪入狱后,引发家庭矛盾,自身出现行为异常。乐东监狱构建“安全管控—情感重建—行为矫正—人格重塑”四位一体矫治体系,以亲情感化为突破口,结合动态评估与文化矫治,历时24个月终于成功化解杜某家庭矛盾,消除其异常行为。
  乐东监狱会见室的墙上写着“家盼团圆,爱望回归”等温馨标语,监狱内还设有远程视频会见室。会见室是开展亲情帮教、促进罪犯改造的重要桥梁。乐东监狱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升级改造会见室环境,提升管理服务质效,将会见室倾力打造为亲情帮教场所。
  乐东监狱有关负责人说,监狱将继续创新教育改造手段、规范刑罚执行工作、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文明监狱建设,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保驾护航。
青岛市北用好“加减乘除”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宋  睿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委政法委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法治赋能做实“加法”、减负松绑做优“减法”、整合资源做好“乘法”、疏通梗阻做足“除法”,以高水平法治服务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法治赋能,夯基固垒。市北区成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助企法律服务、护航重点产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等14项举措,实现政法各单位贯通发力、密切协作。出台平等保护企业、促进公平竞争等配套措施,编制产业合规指引手册、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手册等,建立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金融秩序以及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便企减负,市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开设涉企“绿色通道”,确保涉企法律诉求“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坚持全链条监督,通过个案纠错、类案规范等,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涉企行政行为,不断强化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区法院全面畅通涉企诉讼“快立、快审、快执”一体化服务保障机制,积极促成15家资金周转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如何放大法治服务乘数效应,让企业和企业家切实感受到法治红利?对此,市北区注重整合资源,联动法治力量,通过搭建服务平台、延伸服务触角等举措,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介绍,市北区在青岛市率先打造政法驿站“安商港”“润园港”,入驻法和致民商事调解中心和中国(青岛)新媒体产业园,在区综治中心打造“涉企法律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库,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延伸法治服务触角,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收集企业建议354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8起,解决问题149个。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活动,聚焦药品网络销售不规范、食品卫生安全等问题,促进行业规范治理。市北区检察院注重在案件办理中发现影响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企业发送检察建议。
  市北区把护航重点项目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实施“政法护航136工程”,为全区136个省、市重点项目提供法治保障。制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开展涉企信访案件、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搭建“润商护企”商事调解品牌矩阵,成立山东省首家公租房“无讼调解工作室”和青岛市首家跨行政区域调解工作室,调解涉公租房纠纷95件,调解率达63.3%,同比提升23.7%。
  “市北区政法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执法司法护航发展。”市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树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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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赋能破难题 服务升级惠民生 重庆垫江公安“审办分离”助力户政服务跑出加速度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现在办户口迁移不用请假回老家,全县任意派出所都能办,对我们打工族来说太方便了!”近日,在重庆市垫江县工业园区务工的王先生,在县行政服务大厅仅用15分钟就办结户口迁移手续。这一变化,源于垫江县公安局创新推行的户政业务“审办分离”改革。
数据跑路
  “为一张证明跑遍全城”,曾是垫江县群众办理户政业务的痛点。改革前,户口迁移、新生儿入户、死亡注销等业务需返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随着城镇化推进,人户分离现象越发普遍,跨乡镇办事群众常面临“往返几十公里、耽误工作又花钱”的困扰。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垫江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指导下,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机制为抓手,将“审办分离”改革作为提升服务质量的突破口,系统重构办理流程。通过整合公安大数据资源、打通派出所业务系统壁垒,搭建“窗口收件—数据流转—县公安局审批—全县通办”线上闭环,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此外,垫江县公安局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开展多轮基层调研与专家论证,收集意见建议上百条,建立“需求共研、系统共建、成果共享”协同机制,扫清技术与机制障碍。桂溪街道居民刘某因子女入学急需补办户口本,以前需往返20余公里回户籍地办理,如今在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即可办理。
  改革实施以来,户政业务办理窗口日均受理能力提升45%,群众平均等待时间缩短65%,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标准统一
  “现在各派出所办理标准都一样,再也不用担心政策执行因人而异。”刚办完业务的张先生对改革赞不绝口。
  改革前,因各派出所户籍民警对政策理解存在差异,“同事项不同标准、同条件不同结果”现象时有发生。“传统模式下,业务办理主观因素干扰较大。”垫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曾凡英说。
  “审办分离”改革通过“物理分离+数字耦合”,科学划分受理与审批职能,制定全县统一的受理清单、审核要点和操作规范,嵌入线上审批系统。系统预设材料标准与审核规则,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派出所窗口负责材料初审与上传,数据实时推送至县局5名专业民警处进行集中合规审查,有效提高了业务办理的规范性。
  澄溪镇村民陈某此前办理分户业务,因派出所标准把握不一未及时办结,改革后按照统一材料清单提交资料一次性通过审核,当日即办结。截至目前,户政业务实现“标准、条件、时限”三统一,群众投诉同比下降83%,满意度提升至98.6%。同时,“辅警受理—民警审核—系统监管”三重把关机制,让业务操作全程留痕、实时可溯,筑牢“过程透明、责任可查”的监督防线。
就近办事
  “以前补办户口本要回户籍地,来回得花一天时间;现在在务工当地就能办,省时又省钱。”在高安镇务工的坪山镇籍居民赵先生,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实现户政业务“全域通办”,是垫江公安“审办分离”改革的突出亮点。依托新系统数据交换功能,有效破解了人户分离背景下高频业务“异地跑”难题。如今,群众可根据自己的工作生活地点,在全县任意派出所就近办事。
  便民的同时,改革也推动警务效能提升。通过取消逐级签批,改由县公安局专职团队线上统一复核,办理链条大幅压缩,释放警力充实至派出所社区警务、执法办案等岗位,警务资源配置更趋科学高效。
  垫江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将持续以数字赋能、流程再造让群众享受更便捷、更公平的服务,实现群众满意度与公安工作质效“双提升”。
  “审办分离”改革推行以来,垫江全县累计办理户政业务5万余件,其中跨所通办3800余件,为群众极大地节省了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以改革实效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民生福祉提供保障。
  据悉,下一步,垫江公安将建立“季度评估、动态优化”机制,拓展“审办分离”应用场景,推动更多便民措施落地。同时,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培训与政策宣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服务的温度与力度。
青海互助法院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守护民生   □ 本报记者 徐鹏

  “这笔工资已拖欠5年了,今天终于拿到手,真是太感谢法院了!”近日,在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7位申请执行人拿回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131437元,纷纷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一声声致谢,为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画上了句号。
  原来,马某某拖欠鲁某某、苏某某等7人劳务工资,7人多次讨要无果后,自2025年1月起陆续向互助县法院申请先行调解。互助县法院审查后,确认马某某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向鲁某某、苏某某等7人支付劳务工资共计131437元。然而,马某某未如期履行义务,7人迫于无奈,向互助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期,互助县法院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针对一些被执行人“白天难寻、长期无踪影”的执行困境,抽调法庭干警、法警队法警,启动“凌晨+夜晚”集中执行行动,以“错时突击”执行策略,全力护航民生权益。
  经过持续奋战,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战果。全体执行干警及各部门抽调执行人员昼夜兼程、协同攻坚,两天内出动警车9辆,拘留4人,执结案件35件,其中执行完毕28件,终结7件,执行到位92.97万元。
武汉蔡甸持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 多方联动为劳动者维权按下“快捷键”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刘欢
□ 本报通讯员 徐万年
  
  包工头久拖工资,无奈之下,在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奓山某项目工地务工的谢师傅向蔡甸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帮助谢师傅梳理事件经过,积极与区检察院沟通,并指派湖北人言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为切实解决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群体在民事维权中面临的“举证难、诉讼难、执行难”困境,蔡甸区探索“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衔接机制。
  今年3月,蔡甸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专门召开“支持起诉+法律援助”为民解忧联席会,在前期协助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加大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力度。
  在蔡甸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谢师傅向区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法院受理并审结此案,蔡师傅成功讨回自己的血汗钱。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蔡甸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经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案件已全部立案审理。
  与蔡甸区司法局建立联动机制的并不只有检察机关。
  蔡甸区司法局与劳动保障部门建立横向联动机制,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法律援助+市域通办”申请渠道,大幅缩短维权周期。
  2024年年底,某科技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拖欠68名员工工资共计98万元。
  员工们向蔡甸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后,中心立即启动维权快速通道,当天受理申请,当天审批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此案从申请到调解结案仅用15天,“司法+人社”联动机制为劳动者维权按下“快捷键”。
  《法治日报》记者从蔡甸区司法局了解到,近年来,该局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增进民生福祉目标,持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供给,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蔡甸区司法局坚持“应援尽援”原则,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主动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切实减轻受援人经济负担。
  今年上半年,该局共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诉讼服务117人次,且覆盖面和受益面持续拓宽。
  与此同时,蔡甸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资源,构建“排查—化解—预防”全链条机制,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此外,蔡甸区司法局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我们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坚决打击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持续优化法律服务流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蔡甸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文杰说。
北京怀柔构建立体化执法监督体系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对外通报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成效。今年以来,怀柔区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和执法痛点堵点问题,通过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深化综合监管改革、推行柔性执法利企惠民等措施,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检查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58.9%,全区非现场检查占比达80.73%,轻罚免罚案件占比达61.1%,行政处罚立案数及金额均同比下降超40%。
  据介绍,为规范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扰企行为,怀柔区探索构建立体化执法监督体系,通过打造“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双轨模式,贯通行政复议、审计、12345热线、投诉举报等监督渠道,拓展监督覆盖面,对超频次检查实行“提示—阻断”机制,创新推进跨部门“综合查一次”。
  同时,怀柔区在规范涉企执法中注重突出政企互动,运用“实景演绎+AI解读”方式,制作了16集涉企执法政策法规科普短视频,让企业清晰掌握监督权利;搭建诉求直报平台,公示投诉举报方式,安排专人沟通联络企业联系点和执法监督员,实时收集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怀柔区今年以来非现场检查同比提升30%,现场检查问题发现率提升50%,“无事不扰”企业清单逐步扩大至2.3万余户,占全区市场主体的23%,全区12345热线执法类诉求量同比下降18.2%。企业在有关调研走访中纷纷表示,“现场检查频次明显减少、执法流程更规范”“比以往能节约一大半的迎检时间”。
  对于游商占道经营引发交通拥堵、环境杂乱等城市管理难题,怀柔区城管执法局牵头指导相关镇街通过疏堵结合、柔性执法、部门协同等方式,科学布局56处便民疏导区域,有效破解了“占道扰民”投诉痛点,区级接诉即办占道经营类诉求同比下降32%,初步实现“助商便民”双赢局面。
  怀柔区司法局新闻发言人罗文礼说,接下来,怀柔区将持续深化立体监督、非现场监管、“综合查一次”等举措,推动执法更加规范、服务更加精准、监管更加有效,全力营造“安心发展、放心经营”的市场环境,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村务管理有了“法治标尺” 黄山市黄山区驻村工作队激活乡村治理新动能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 本报通讯员 黄法轩 李若安
  
  “现在园区租金零拖欠,村集体收入一年多了30多万元,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成了村民的新习惯。”谈起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冈村的新变化,村民们纷纷为驻村工作队里那位“懂法又贴心”的法院干警点赞。她就是黄山区人民法院选派驻村的凌敏。
  冈村地处黄山风景区南麓,是黄山区人口最多的行政村。村创业园是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柱,但因园区租赁合同不规范、欠租现象多发,导致数十万元集体收入长期“悬空”。自今年1月新一期驻村工作队驻村以来,他们以黄山区法院系统选派的驻村干部为依托,把乡村治理的堵点变为法治服务的切入点,开出了契约定分、依法维权、普法润心“三剂良方”,帮助村里理顺旧账、管好钱袋,推动法治成为纾解治理难题、赋能集体经济的“金钥匙”。
规范租赁合同
  “以前租厂房靠口头说,条款模糊不清,出了问题互相扯皮。”冈村园区租户们说出了问题的症结。
  凭借多年司法实践经验,凌敏率先从“契约规范”破局,将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的严谨标准引入园区治理。
  针对某茶厂以“第三方转租”为由拒缴租金的情况,驻村工作队梳理出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转租、租金支付的核心条款,带着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上门沟通。
  “您看,法律明确规定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欠缴租金还会承担违约责任,咱们不如重新签份规范合同,既保障您的经营,也让村集体收入有保障。”在驻村工作队的专业解读和耐心沟通下,最终促成企业补缴欠款,并签订标准化租赁合同。
  以此为契机,驻村工作队开展了“园区合同规范专项行动”:一方面组织20余家租户开展法律培训,结合法院审理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讲解租金缴纳、设施维护、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另一方面系统修订全部入驻合同,补充“逾期缴费违约金”“设施损坏赔偿标准”等实操条款,推动制定《冈村创业园管理办法》,让园区管理有了“法治标尺”。
  根据凌敏的建议,园区建立了“租金提醒+履约巡查”机制,每月提前5日通过微信、电话提醒租户缴费,每季度联合村干部开展履约检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如今,冈村创业园租金收缴率实现100%,还新引进两家企业,“问题园区”变身“增收高地”。
保护集体资产
  “有家企业拖欠18个月租金,人找不到、电话不接,这笔钱恐怕要黄了。”正当村干部一筹莫展的时候,驻村工作队揽下了这个活。
  凌敏说:“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再难的‘硬骨头’也要依法啃下来。”
  村里第一时间整理出证据链——从原始合同、租金流水到催缴记录,全部归档备查。在村法律顾问协助下,村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面对被告躲避传票的情况,凌敏又主动请缨,与村干部一道专程赴合肥寻找企业法定代表人。
  “若拒不履行合同义务,不仅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企业征信,甚至将面临强制执行。”在该企业办公室,凌敏结合民事诉讼法、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既讲法理也讲后果。
  最终,该企业负责人3日内付清12万元欠租,还主动签订十年期续租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
  驻村工作队趁热打铁,对另外3起历史遗留欠租问题采用“法律宣讲+协商调解”方式逐一化解。
化解矛盾纠纷
  “村民遇事习惯找关系、托人情,不懂法、不会用法,这是乡村治理最深层的短板。”凌敏意识到,法治建设不能只治“已病”,更要防“未病”。
  驻村工作队注重发挥专业特长,把法律条文转化成村民听得懂的“家常话”,积极向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针对帮工受伤、宅基地纠纷等常见问题,驻村工作队坚持“调解优先、依法化解”。
  一次,两名村民因宅基地边界争执不下,驻村工作队援引民法典有关规定耐心劝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签订协议。
  驻村以来,驻村工作队累计成功调解纠纷十余起,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更关键的是,驻村工作队还注重培育“不走的法律明白人”,从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中遴选5人组建“冈村法律明白人”队伍,通过“集中培训+模拟调解”方式传授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
  如今,冈村实现了租金“零拖欠”、全村“零信访”,治安案件量持续保持低位。
  目前,黄山区正在借鉴、推广冈村的做法,充分激活乡村治理新动能。
河南浚县检察倾心守护千年古城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何芳莉
            张雨农
  
  河南省浚县至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两年来,鹤壁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动浚县古城文物和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浚县古城的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是先辈留给我们的无价财富。鹤壁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让古城的文化魅力像经典戏曲一样代代相传。”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鹤壁市豫剧牛派艺术研究院院长金不换评价道。
  浚县古城西城门,运河水护城而过,运河沿岸是一段始建于明代的古城墙。浚县人民检察院在排查公益诉讼线索时接到反映称,古城墙存在墙体受损、护栏偏低等问题。
  “每年正月,‘华北第一古庙会’社火表演会吸引数十万游客前来观赏,人流高峰时段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巍介绍说,在鹤壁市检察院指导下,浚县检察院调查发现,古城墙护栏的木质立柱出现松动,立柱底部与墙体之间形成缝隙,雨水可沿缝隙直接流入城墙内部,造成城墙墙体内部受损。同时,城墙护栏每两根立柱间仅有3条铁链相连,经测量,最上方铁链中间处距地面仅有0.67米,对于高7.5米的城墙来说,这样的护栏高度远远低于安全标准。
  浚县检察院及时向县文旅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古城墙修复保护项目启动申报。浚县出台《浚县古城墙保护规划》,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如今,城墙护栏的铁链和松动的立柱已换成结实的木质围栏,既消除了安全隐患,也堵住了城墙被雨水浸泡的漏洞。
  浚县黎阳仓遗址作为大运河世界遗产区之一,是隋唐大运河辉煌历史的珍贵实物例证。今年5月,浚县检察院在实地查看县域内重要文物时发现,黎阳仓部分遗址本体表面产生酥碱剥落、风化等现象,局部出现坍塌,遗址保护棚存在钢结构生锈、钢化玻璃破碎、胶条老化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威胁遗址整体安全。”浚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梁宁说,浚县检察院向县文旅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遗址保护棚外部维修工作迅速完成。
  硬件保护设施整改完成后,检察机关在实地走访时发现,黎阳仓遗址公园游客稀少,不利于向群众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浚县检察院督促县文旅部门邀请文物保护专家经过研讨,建立了“河、仓、城”一体保护机制,即结合大运河水系的历史关联性,把大运河浚县段、黎阳仓遗址、浚县古城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将大运河的文化路线价值、古城的活态居住价值、黎阳仓的历史见证价值融为一体,实现对大运河文化的长效机制整体保护。
  如今,浚县检察院通过建立“黎阳文化”数据库,详细记录每一件文物的文物属性、历年受损记录及修复情况,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搭建的“古城热力保护图”智慧监测平台,精准识别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的违法施工、风貌破坏等高风险区域,从文物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多方面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全方位综合保护,形成“公益诉讼刚性监督+文化肌理柔性修复+社会力量多元共治”的保护格局。
  “作为土生土长的浚县人,我活了70多岁,大半辈子都围着古城转。晚上坐在城墙根儿,看着云溪桥上人来人往,感觉古城越来越有活力啦。”在浚县古城周边生活的李大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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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泊头检察“菁英工程”铺就青年干警成长快车道 □ 本报记者   李  雯
□ 本报通讯员 陈怡文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固本兴新、务实争先”工作理念,大力实施“菁英工程”青年干警培养计划,取得显著成效。
  近两年来,该院已有19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9项,6名干警在省、市级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办理的8件案例入选国家级、省市级典型案例,队伍整体素能和履职成效实现新跃升。
  在近期落幕的第十三届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和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该院青年干警孙亚云表现突出,一举斩获“优秀检察官助理”“优秀辩论奖”和“业务能手”“最佳辩论奖”四项荣誉,成为“菁英工程”实施以来人才培养成果的生动体现。
  泊头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政治建设与业务提升深度融合,建立“政治导师+业务导师”双带机制,通过“周谈心、月指导、季考评”方式,助力29名青年干警在党性锤炼与业务实践中快速成长。
  在培养体系建设方面,该院创新推行“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模式,针对不同层次干警特点,实施三级人才梯队培养模式。新入职干警通过轮岗锻炼快速熟悉检察业务全流程;骨干人才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和专项调研,提升专业深度;专家型人才则牵头开展理论攻关,推动将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
  “从案卷审查到出庭公诉,从调查取证到文书制作,院里的多元锻炼平台让我快速成长。”刚刚获得多项荣誉的孙亚云感慨道。组建青年理论研究团队、实施“青年干警上讲台”活动、举办青年干警辩论赛、成立“润心亭”女子志愿服务队……通过搭建多元实践平台,该院为青年干警成长提供了广阔舞台。
  此外,泊头市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干警成长环境。院领导定期开展“面对面”谈心,为29名青年干警建立“成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激励机制成效明显,目前,泊头市检察院已有5名优秀青年干警走上中层正副职岗位,5名干警职级获得晋升,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创新学习机制 优化培训模式 丰富实践载体 商洛市检察院聚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佘良云
  
  “前期,我们采取‘理论讲解+户外实操’方式,开展了为期25天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技术培训,今天我们又聘请专业团队讲解无人机飞行原理、操作技巧以及相关安全法规等重要知识,开展无人机公益诉讼取证现场演练,进一步巩固培训成果。”近日,看着参训干警正在开展无人机起飞、悬停、拍摄技巧实操练习,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岳军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为守护好秦岭绿水青山,商洛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科技+检察”模式,坚持将无人机勘验技术融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以便更好地掌握深山山林、水土环境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分布情况。
  此次开展的无人机定点起降、图像采集、证据固定、现场勘查等操作技巧培训是该院持续抓好检察队伍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能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商洛市检察院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导向,坚持“以学铸魂、以练促能、以转提效”三位一体推进路径,创新学习机制、优化培训模式、丰富实践载体,不断加强干警思想淬炼、专业训练、作风锤炼,切实以干警能力作风大提升推动工作质效大跃升。
  强化理论学习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商洛市检察院以打造“书香商检”品牌为牵引,积极拓展理论读书班、青年干警读书分享、专家讲座等活动,推动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筑牢政治忠诚。
  在不断深化理论学习基础上,商洛市检察院通过优化培训锻炼,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拓宽育才路径,构建“宁商检察机关交流协作”机制,先后选派30余名干警赴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观摩学习、跟岗锻炼。聚焦打造检察业务品牌,组建“青年先锋突击队”,让青年干警在履职一线磨炼,提高“能打硬仗”的本领。强化实战实训,定期开展“公诉人业务竞赛”等活动,分类培养标杆领军人才、中坚骨干人才和后备青年人才。
  为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商洛市检察院抓实“三个管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帮助县级检察院加强业务、案件、人员管理,并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优化考评办法,将工作实绩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引领广大干警学先进、转作风、强本领、创佳绩。
  近3年,商洛市检察院先后培育出省级业务标兵能手16名,9人在省市各类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奖,“民事支持起诉、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创新项目。
徐州奎山街道整合资源力量
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今年以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互融互促,围绕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实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力量,打破壁垒构建机制,全面提升街道信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奎山街道将综治中心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筑牢前端预防“防火墙”,通过“网格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实现“网格办小事、报大事,部门办实事、解难事”,坚持“大事重点议、小事随时议、无事定期议”原则;在中端受理环节,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模式,建立警调、信调、诉调“三调联动”和“信访评理”机制,邀请多方力量参与协商调解,让群众“有地方说理、有机构评理、有专业人员调解”;在末端落实上,街道推行“清单+台账”“专责+协同”“督办+治理”模式,通过人大代表进社区、进网格、进企业活动,对信访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督。
  今年以来,街道信访总量稳步下降,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持续提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让法治温度直达群众心坎。记者了解到,奎山街道将持续强化综治中心的枢纽作用,为平安奎山、法治奎山建设筑牢坚实基础。
衢州柯城法院构建“三位一体”机制护“未”成长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方艳婷 张鸿曌

  近年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构建多层次保护机制,从个案帮扶到体系建设、从法治教育到文化浸润,努力以司法温度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精准施策
  “我知道爸爸都是为了我好,可我真的想自由点……”13岁的小静(化名)低声说道。
  父母在小静6岁时离婚,之后小静一直跟随开货车的父亲生活。父亲工作繁忙,对小静管理严格:不准看电视,不准买课外书,连和同学出游都要反复盘问。小静为此变得焦虑、失眠,甚至出现头晕、心慌等症状。
  母亲得知情况后,既心疼又着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今年4月23日,案件来到柯城法院后,法院启动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为了解小静最真实的想法,法院与学校建立“双线观察”机制,班主任定期反馈小静在校表现,法治副校长、柯城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茗逸则化身“知心姐姐”,耐心倾听她深埋心底的话。
  “茗逸姐姐,我知道爸爸很爱我,也知道这么多年他很不容易,但这份爱太紧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双线观察”之下,一个真实、挣扎又渴望被理解的小静,渐渐清晰起来。
  “我们常常以为严管就是负责,却忽略了孩子也是独立的个体,需要被听见、被尊重。”调解室里,家庭教育指导师语重心长地说。一向强硬的中年男人红了眼眶,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爱成了让孩子喘不过气的负担。
  经过多次沟通与调解,父亲承诺改变教育方式,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之后小静随母亲生活。
  这起案件,是柯城法院“浙里春风·红青庭”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室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个缩影。
  “未成年人审判,不仅要针对个案精准施策,更要着重修复家庭关系、守护未来。”柯城法院副院长余建华说。
  近年来,柯城法院构建快速立案、精细审理、专业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设立“护苗专窗”,实现1056起涉未案件“一站式”快速受理;推行“一案三查”,在审理中同步审视监护质量与成长风险,为涉案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帮扶方案31个;引入专业力量,通过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参与审判辅助,提供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等56次。
文化润心
  “我们现在才明白,真正的朋友不是喊着一起打架,而是能在犯错前拉住你。”10月15日,柯城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回访时,一名涉案少年的话语中透着懊悔和醒悟。
  几名涉案未成年人最初只是认识了几个年长的“朋友”,却逐渐被灌输了“遇事不能怂”“是朋友就得帮出头”等扭曲观念。后来,一次因琐事引发的电话口角,在错误观念驱使下,最终演变为线下聚众斗殴。
  法官蔡小米审理时发现,这几名孩子本质不坏,只是未能树立正确的交友观、价值观,一时糊涂才误入歧途。帮他们扭转认知、回归正轨,成为案件后续工作的重点。
  柯城法院坚持将衢州南孔圣地积淀千年的“有礼”文化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将礼的柔性与法的刚性相融共济,以文化力量引导青少年向善而行。
  此外,柯城法院还注重对不良文化的源头治理。通过建立“涉未案件文化风险常态化排查”机制,梳理暴力内容传播、不良读物售卖等隐患。联合人大、政协开展司法建议回头看,针对“不良审美导致文身乱象”“电竞房违规留宿未成年人”等问题,推动开展专项整治。
接力守护
  “遇到校园欺凌,不仅要勇敢说‘不’,更要学会及时告知老师,求助正确方法……”2024年10月21日,柯城区礼贤小学的法治课堂上,柯城法院干警梅朱振正结合案例,通过互动游戏向孩子们传递自护知识。
  这一幕,与20多年前的场景悄然重叠。
  时间回溯到2002年9月,彼时就读于汪村乡中心小学的梅朱振,在学校大操场聆听了柯城法院法官琚晓阳的普法宣讲。
  “琚法官用真实案例讲解法律知识,法律的神圣感与其带来的安全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也许就是这样一次深入浅出的普法宣讲,在梅朱振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这颗种子在2023年迎来绽放。通过招考加入柯城法院的梅朱振,得知院里20余年间一直坚持选派干警前往辖区小学、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便主动申请加入宣讲团。
  梅朱振的成长轨迹,正是柯城法院一代代法治副校长接续深耕法治教育阵地的生动注脚。
  据统计,近3年来,该院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法治教育110余场,覆盖师生3万余人。
  从化解小静的家庭矛盾到传承25年的倾心守护,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到治理不良文化侵蚀,柯城法院始终以法治为基、关爱为脉,用每一次公正审判、每一次温情帮扶、每一次普法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以家庭“小安”促社会“大安” 江西贵溪“168工作法”助力化解婚恋情感纠纷 □ 本报记者   黄  辉
□ 本报通讯员 胡中开 姜秀玲

  “好好养病,以后和爱人相互珍惜,和睦共处。”案结事了人和后,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不忘叮嘱被告陈某。
  陈某与原告吴某系夫妻,双方结婚多年并育有两名子女。因生活习惯、性格差异等原因夫妻感情破裂,吴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期间,陈某突发重病入院,吴某于心不忍主动赴医院陪护。承办法官抓住这一细节,确认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于是联合卫健、民政、妇联等部门,一方面安抚劝导陈某,使其安心接受治疗;另一方面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逐条提出化解建议,引导双方以心换心、促进家庭和谐。
  在多方耐心调解下,吴某主动撤诉,该案画上圆满而温馨的句号。
  这是贵溪市创新“168工作法”化解婚恋情感纠纷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婚恋情感纠纷易发多发,已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风险点。贵溪市委政法委主动担当、积极探索,创新“168工作法”(即围绕一个核心目标,坚持排查要实、宣传要深、预防为主、处置要早、处突要稳、久久为功“六项原则”,落实信息摸排、推送、处置、联席会议、督导问效、复盘追责、宣传和示范引领“八项机制”),实现婚恋情感纠纷从被动处置到主动干预、从简单劝解到对症下药、从单一调处到系统治理的转变,取得了“防范在先、预判在初、化解在早、处置在小”的显著成效。
从被动处置到主动干预
  “以前处理婚恋情感纠纷,总像在救火,比较被动。”贵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立群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3年来,全市婚恋情感纠纷数量每年均居矛盾纠纷类型第二位,且此类纠纷易引发极端事件。
  为此,贵溪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优势,根据该类矛盾纠纷特点,紧扣“明情、明理、明法、明心”四个关键环节,科学构建调解一体化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专项调解机构、制定协同研判制度、规范多元调处流程,并上升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
  1137名专职网格员、3317名兼职网格员深入千家万户,通过日常走访、“拉网式”排查,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婚恋情感纠纷苗头……贵溪市将“168工作法”深度嵌入“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体系,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从简单劝解到对症下药
  贵溪是全国最大的铜冶炼基地,素有“中国铜都”之美誉。在这座位于信江之畔的千年古城,一支专注于婚恋情感纠纷化解的“铜心有你”女子调解队活跃在城乡大地,以细腻与专业谱写着一曲又一曲家庭和谐的温馨乐章。
  “离婚后,他天天来闹,还到处造谣,害得我都不敢出门。”近日,贵溪市东门街道的叶女士找到“铜心有你”女子调解队。队员们一边安抚惊恐的叶女士,一边严肃告知其前夫郑某“骚扰违法”,既倾听郑某诉说离婚委屈,也引导他尊重前妻生活。最终,郑某承诺停止骚扰并道歉。
  “调解不是和稀泥、息事宁人,而是找到情理法的平衡点,对症下药。”全国三八红旗手、心理咨询师曹晓桃介绍说,调解队在实践中探索出“三诊式”工作法,即在综治中心“坐诊”,12338妇女维权热线与维权中心深度融合,专职干部现场答疑;在村社“巡诊”,网格员与妇女小组长走家串户,用拉家常捕捉纠纷苗头,目前已结对帮扶451户重点家庭;对复杂纠纷进行“会诊”,女法官、女心理咨询师、女干部联动,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更用回访机制确保矛盾不反弹。
  从调解一次纠纷到守护一个家庭,从化解一个矛盾到带动一片和谐,这群身着“粉马甲”的“娘子军”在守护一方平安中默默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从单一调处到系统治理
  在贵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十几对新婚夫妇正在参加“幸福启航”讲座,心理咨询师通过角色扮演游戏,引导新人学习沟通技巧。
  “我们构建了婚恋情感纠纷闭环管理机制,将工作端口前移,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夫妻及时介入干预。”贵溪市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闵美琪告诉记者,今年该局已为600余对夫妻提供心理疏导。同时,在相关部门通力协助下,成功化解数十起潜在危机。
  如今,贵溪市已构建起“动态摸排—分析研判—多元化解—新风引领”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闭环工作流程,让婚恋情感纠纷早发现、早化解。
  据统计,自推行“168工作法”以来,该市婚恋情感纠纷化解实现“三提升、一下降”,即调解成功率超96%,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有效预警并干预可能引发恶性案件的重大风险45起,风险预警能力显著提升;以家庭“小安”促社会“大安”,有力助推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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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城北检察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公益诉讼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发展   □ 本报记者 徐鹏

  “再生资源回收场所通常存放大量废纸、塑料制品、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此次整改效果很明显,这与检察机关的积极履职密不可分!”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违规经营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时,一名听证员感慨道。
  2025年6月,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服务美丽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中,城北区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问题线索13条,现场勘查发现,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污染环境、造成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对生态环境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影响。经初步调查评估后,城北区检察院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于是依法进行立案。
  为确保检察建议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群众需求和行业实际,7月21日,城北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监管责任如何划分”“整改标准如何设定”等关键问题展开讨论。最终,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职责。听证员经详细研判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
  检察建议发出后,城北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制定《城北区再生资源行业领域规范化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22个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开展为期两周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治理。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8家,下达整改通知书36份,约谈5家,搬离占用耕地经营站点两家,完成备案47家,办理工商登记3家,完成变更登记5家,清退占道经营站点1家,清理站点周边垃圾5吨,完成隐患问题整改159项。
  同时,城北区结合实际,制定《城北区再生资源行业回收站点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经营标准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达标、环保合格、经营规范、管理有序”,让全区129家再生资源回收主体有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收到整改回复后,城北区检察院于10月13日启动“回头看”行动,邀请前期参与公开听证的听证员共同参与。在“回头看”行动中,听证员对整改效果纷纷表示认可,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规范发展,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质效、助力推动生态宜居幸福城北建设的关键一环,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堵塞监管漏洞,消除隐患。下一步,城北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积极探索“检察监督—制度完善—行业提升”的公益保护新路径,护航人民美好生活。
鞍山“路警企”联动维护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近日,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分公司)与公安、路政部门,启动“路警企”应急联动机制,成功拦截多辆暴力冲关、严重超限的货车,有力维护了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与通行秩序。
  10月23日晚8时许,辽宁高速汤岗子收费站入口E03车道发生惊险一幕:两辆超宽大件运输车,在管控时间段内未经任何检测,强行撞毁车道栏杆,冲上高速公路逃离现场。该行为不仅造成收费站设施损坏,更对夜间行车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案发后,汤岗子收费站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上报。鞍山分公司高度重视,经理高玉光第一时间启动“路警企联合整治闯口应急处置预案”,与公安、路政部门进行研判会商,迅速确立了“联合追逃、沿途堵截、跨省协作、追查到底”的处置方案,并构建起信息实时跟踪、领导小组研判、现场处置联动的三级响应机制,确保指令畅通、行动精准。
  面对闯口车辆跨省逃逸的复杂局面,联合小组沿车辆轨迹展开跨省追缉。追踪过程中,联合小组精准锁定车辆轨迹,并预判其下道点位,多次联动盘锦、葫芦岛及河北交警尝试在服务区进行堵截。最终,历时近10个小时,联合小组成功将逃逸车辆拦截。
  10月24日晚8时,两名闯口司机被带回鞍山腾鳌派出所,依法承担了收费站设备及路产损失赔偿。目前,公安及路政管理部门已对涉案驾驶员及车辆立案,并将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8月29日凌晨0时20分,一辆悬挂假号牌的货车在辽宁高速南台收费站E01车道强行撞毁栏杆,未经称重检测便闯入高速公路。收费站立即上报,并向属地派出所报案。
  案发后,鞍山分公司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联合高速交警、路政执法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在辽宁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的协助下历经几个小时不间断追击,最终成功将车辆拦截。
  经查,该车总重达128.05吨,属严重超限的“百吨王”。葫芦岛路政执法大队依法扣车,鞍山交警一大队对司机黄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9月2日,黄某某家属向鞍山分公司赔偿设备损失。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后续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甘肃临泽公安全力护航制种产业发展 □ 本报记者   周文馨 赵志锋
□ 本报通讯员 安学海

  初冬时节,甘肃省临泽县31.8万亩制种玉米颗粒归仓,当地制种玉米加工企业进入生产销售忙碌期。连日来,临泽县公安局主动靠前服务,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各制种企业,围绕企业安全生产需求,提供全流程、精准化警务服务,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为制种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驻点服务企业
  “王经理,今年的制种玉米加工生产效益咋样?”11月11日一大早,临泽县公安局沙河派出所民警祁正凯和辅警马东来到辖区某制种企业,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针对制种企业丰收季用工量大、生产节奏快、安全需求高的特点,派出所创新服务模式,在辖区重点制种企业设立‘临时警务服务点’,安排民警辅警驻点服务,第一时间响应企业及员工的各类需求。”沙河派出所所长兰超介绍说,驻点民警辅警主动对接企业负责人,协助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民警还针对企业员工集中居住、流动人口较多的情况,上门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员工信息台账,既确保了流动人口管理规范,也为企业用工安全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今年以来,沙河派出所召开“警企座谈会”49场次,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27条,解决问题99件。
调解涉企纠纷
  11月10日傍晚,临泽县新华镇向前村村民李某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原因是明天一早他就能开着拖拉机正常通行了。
  就在前一天,李某因邻居王某将柴草堆放在自家宅基地旁,挡住自家过道而与王某闹僵。得知情况后,临泽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所长王凯带着辅警李文君迅速赶到现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王某将柴草运走。
  “丰收季也是制种企业矛盾纠纷易发期,涉及劳资纠纷、货物运输纠纷等方面。为及时化解矛盾,派出所抽调民警辅警成立‘助企服务队’,担任涉企纠纷‘调解员’,深入企业车间、员工宿舍及周边村落,摸排各类矛盾纠纷线索。”王凯说,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民警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
  前不久,某制种企业因运输车辆调度问题与周边村民产生通行纠纷,新华派出所驻点民警得知后,迅速召集企业负责人与村民代表沟通协商,最终制定了错峰通行方案,既保障了企业运输需求,也维护了村民正常生活秩序。
  今年秋收以来,新华派出所共摸排涉企矛盾纠纷线索23条,调解成功率达99.5%。
开展安全宣传
  “但凡接到所谓领导、客商、投资伙伴等来电,一定要核实身份再转账……”11月5日上午,在某制种公司二楼会议室,由临泽县公安局倪家营派出所教导员王军组织的一场以“加工生产忙·法律进企业”为主题的普法课堂正在进行。公司员工听得津津有味。课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上普法课收获很大。
  为提升企业及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临泽县公安局结合制种企业生产特点,开展针对性安全宣传活动。民警辅警通过在企业厂区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安全手册、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现场演示灭火器使用方法等形式,提醒员工在生产作业中注意自身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行为。
  临泽县公安局还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各类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街面巡逻防控,合理规划巡线,围绕企业周边商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采用“车巡+步巡”“定点+流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巡逻防控,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上海杨浦司法局深化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法制与新闻》记者黄浩栋 网络主播在自己平台账号发布的版权作品被其他公司开设的网店盗用,矛盾纠纷一触即发。在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指导下,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分析认为该公司侵犯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经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据了解,近年来,杨浦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功能,打造协同机制,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护航区域经济有序发展。
  在机制协同方面,杨浦区司法局持续深化与法院的协同联动,指导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诉调对接机制,接受杨浦区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委托委派,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化解多起涉及知名动漫IP、知名商标纠纷。
  在平台协同方面,杨浦区司法局聚焦杨浦区平台经济企业集中的特点,指导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侧重参与涉平台企业知产纠纷,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暖城区。同时注重强化商事调解组织对知识产权纠纷的导入,指导商事调解组织对接法院、企业,构建多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格局。2025年以来,调委会受理涉平台经济企业知产纠纷1648件。
  在服务协同方面,杨浦区司法局前移关口阵地,以“法治护航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推进湾谷法治服务中心建设运作,与其他政法单位以及相关行政单位联动,为企业提供业务培训等服务事项,进一步完善科技园区知识产权保护格局。
福建石狮公安擦亮法治名片 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迭代升级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林凯

  从2007年到2025年,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已连续8届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成为全省法治公安建设的一张“闪亮名片”。
  近年来,石狮市公安局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抓手,深化“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创新构建“法治引领、中枢集成、监督闭环、数智赋能、淬炼精兵”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规范执法新动能,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9月3日,石狮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办案民警将7名涉案人员押解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后,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办理入区登记,完成人身检查、物证保管、信息采集等工作,法制民警全程“陪检”,检察机关“前哨”监督,医疗人员一气呵成完成体检项目,整个过程快捷有序。
  “过去此类案件走完全部程序至少需要48小时,现在20小时就能完成。”石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林天福说。而这一变化,得益于石狮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升级改造。
  改造后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为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合成作战、服务保障等五大功能区,与看守所、拘留所、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衔接,形成“一体化”执法办案链条。
  “中心民警全面负责入区登记、安全检查、看管、送押等工作,依托相关技术应用,配合前端感知设备,落实34项管理规定,确保中心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安全运转。”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林鸿阳介绍说。
  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石狮市法院、检察院实体入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整编进驻,医院、银行、邮政等部门派员进驻,实现“秒级响应、伴随服务、即时监督”,切实保障违法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刑侦大队办理的蔡某被敲诈勒索案,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建议办案民警寻找其他可能与嫌疑人有关的证据。”近日,在石狮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会商会上,法制大队案审民警高德松对一起案件的侦查提出建议。
  由于该案件涉案金额大、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隐蔽,专案组的侦查工作遇到了困难。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有效介入,发挥取证指导和执法监督双重作用,推动案件侦查工作取得新突破。
  石狮市公安局构建“1+N”两级案管体系,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核心,联动N个所队案管组,制定“警情处置、案件结案、场所管理、财物处置、能力提升”五张清单,执法工作每日点评调度、每周发布态势通报、每月召开执法监督例会,全量案件月度评查、涉访案件“一案一台账”,定期公开最优最差卷宗,“亮优晒丑”常态化,实现警情“日清”、环节“全盯”、要素“闭环”。
  “小吴,别着急,办案就像剥洋葱,要一层一层慢慢来,总能找到线索。”6月19日,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新警吴明阳在办理一起棘手案件时愁眉不展,灵秀派出所警务二队副队长黄清河主动伸出援手,分享自己的办案“技巧”,不仅案件顺利办结,新警的执法能力也有了“跨越式”提升。
  执法队伍的素质,是执法质量的“定海神针”。石狮市公安局把提升民警素质放在重要位置,组织法治大讲堂、网上学法、案例指导等教学活动,让广大民警在法律知识的海洋中“畅快遨游”,培养了一大批业务精湛的执法“尖兵”。
  为发挥榜样力量,石狮市公安局精心组建执法标兵人才战队,实施帮扶计划,以“传帮带”助推全警能力提升。
  此外,石狮市公安局还通过线上新媒体、线下普法服务队等渠道,5年来开展普法活动1000余场,发放资料10万余份,让法治阳光照进千家万户。
公告专栏 2025年11月25日 孔祥兵:本院在执行吴地洪与重庆谦盛吉劳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案号(2024)渝0106执10061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吴地洪向本院申请,请求追加孔祥兵为上述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向你邮寄传票后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4:30在本院执行服务大厅对你进行关于执行异议(追加被执行人)的询问,逾期未到庭视为自行放弃了依法享有的答辩、举证、质证等执行异议阶段的相关权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025)渝0106执异388号 王娇:本院在对彭勇福与重庆追尚品牌策划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中,彭勇福向本院申请,请求追加重庆追尚品牌策划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王娇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06执异388号执行裁定书。主文如下:追加王娇为本院(2025)渝0106执10082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025)渝0106执异353号 重庆飞斯特商贸有限公司、王鸿莉、利爵有限公司、重庆利爵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四川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四川利爵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利爵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建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与你们、黄云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号(2021)渝0106执13033号。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请求变更其为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渝0106执异353号执行裁定书。主文如下:变更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院(2021)渝0106执13033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成渝金融法院申请复议。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苏树世:本院受理苏若晴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3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梁业坤、梁大修、劳华明:本院受理赵玉芳与你们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3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文东:本院受理杜林任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61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文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杜林任劳务费9000元、公告费280元,并支付自2025年1月1日起以未偿劳务费为基数按2025年1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计算至劳务费清偿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文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保山市成宜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田子成:本院受理腾冲市许社芳蔬菜店诉你们、罗明、腾冲腾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49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由被告田子成、保山市成宜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腾冲市许社芳蔬菜店蔬菜款56500元;2.驳回原告腾冲市许社芳蔬菜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2元,减半收取计606元,由被告田子成、保山市成宜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周佳倩、腾冲谜益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异议人中惠地热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熊蔡杰、彭奋、刘亦、周佳倩、沈吉为(2022)云0581执329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异议人的请求为:追加被申请人熊蔡杰、彭奋、刘亦、周佳倩、沈吉为(2022)云0581执329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罗国均:原告蒋治见与蓝考应、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36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由被告蓝考应、罗国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蒋治见工程款29225元;2.驳回原告蒋治见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32元,由被告蓝考应、罗国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王权:本院受理江阴市璟徽园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团队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许宇飞、刘小七、李健、钱金明、许金贵、许小明、张加来、第三人江苏合利兴温泉酒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句容市九州传媒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887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高树银、李秋兰:本院受理汤友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6年1月13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猛:本院受理王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6年1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吉世荣、吉兆勇:本院受理邰尧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6年1月13日10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乔亚芬、刘勇:本院受理鲁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6年1月14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均荣:本院受理倪鹏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月16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定峰、无锡旭日创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丹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滕健康:本院受理梁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8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吉安县和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蚌埠浩欣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及刘瑞学、蚌埠盛通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3468号起诉状副本、补充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李经纬:本会依法受理(2025)烟仲字第529号申请人烟台桃源家居超市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经纬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于志燕组成仲裁庭于2026年1月16日9时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袁州区律赢信息咨询工作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张国华,22072219970618****]: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唐万威与你方委托服务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宜仲裁字第6号《宜春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宜春仲裁委员会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西路28号三楼,电话:0795-3199085)
宜春仲裁委员会
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杰栋:本委受理申请人刘才与被申请人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有限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5]473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第三人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1月9日下午16:00(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二楼西侧,联系电话:0902-223592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陈庆国、贾士迪:本会受理申请人庄岩与你们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会盘仲裁字【2025】第7号裁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盘锦仲裁委员会
琼海嘉积鱼味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本委已受理李浪妃、李民茉、林俏婷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及开庭通知书等。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及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月12日上午9:00在仲裁庭(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03室,联系电话:0898-62930563)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琼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朱永彩、滨海巨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何中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俞来根:本院受理何建华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凯平、卢小艳:本院受理李国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1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崔合臣: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336号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仲裁庭已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裁字第0336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5层,邮编:151400,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河北金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唐彦召与你公司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828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陈桂芬: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仲裁庭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裁字第0269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刘思汉: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866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天津箐润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王春龙与你方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5]津仲字第1338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林彩桃:本会受理的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571号],由仲裁员刘洪群组成仲裁庭,并于2025年12月29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B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补充证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聂祝红: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浙江领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180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俞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浙江领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182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湖州市悦客美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于洪飞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97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陈婧: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州洛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90号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6年1月5日9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案。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李昊隆: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与你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拉仲裁字第317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0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李昊隆: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与你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拉仲裁字第316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海南利之源生态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明、王哲汉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5〕第236、237号),并定于2025年12月26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领取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诉及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兴德印刷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承明、赵汝继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510号、526号)定于2025年12月29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兰奇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了冯洪颖诉你公司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彝劳人仲案字〔2025〕15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本案因证据不足,驳回申请人冯洪颖的全部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公司如不服本终局裁决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彝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9月29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5)吴江执字第3260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许日祥与吴江市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076,069.54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9月29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5)苏0509执915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徐子文诈骗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870.33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新疆世纪新和农牧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赵敬平:本院受理徐淑库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税腊生:本院受理车文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巴州红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异议人张清海、申请执行人张美英、被执行人巴州红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听证会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在和硕县人民法院(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听证会,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河北岭域热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畅明克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报酬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组庭人员通知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6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隆尧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闫浩,身份证号34120319******3715,2020年9月在我中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已重新就业,应退回已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23968.16元。
孙广龙,身份证号34128119******0811,2021年5月在我中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已重新就业,应退回已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12484.0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请上述二人将已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退至我中心指定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颍州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账户:20000377682266600000048
  开户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联系电话:0558-2780955
  特此公告。
颍州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
关于认领无主财物的公告

  近期,我分局在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那沙村附近侦破一起走私犯罪案件,现场依法扣押55辆涉案车辆(其中14辆外省车辆牌照如下:粤D1N584、粤KFN391、粤RZV762、粤JM878H、粤R102E3、粤X97E76、粤ES30H9、粤G33T92、晋E35918、冀J330U4、浙F13DH2、辽B8AD76、鲁DS3U91、赣AL2070,另有41辆广西车辆牌照详见我分局“平安福绵”微信公众号近期报道)。经工作,暂未找到上述车辆原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发布认领公告如下:
  请车辆的原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车辆的合法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分局刑侦大队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分局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联系人:梁警官 吴警官
  联系电话:0775-2211011
  特此公告
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
2025年11月25日
关于私刻、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的声明   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私刻我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项目部印章,以及对外加盖有关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和劳务的采购结算、民间借贷、欠款证明的侵权行为。为维护我公司及客户合法权益,现声明如下:
  我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公安部门指定单位刻制并备案,对私刻、伪造或盗用我司印章的侵权行为,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
  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我公司项目设备材料和劳务的采购结算、民间借贷、欠款证明等经济用途的合同、协议、借据、欠条等,必须加盖山西扬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其余拒不认可。项目部专用章仅限发包方、监理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工程联系使用,其他用途无效。
  如有私刻、伪造或盗用我公司印章的行为,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山西扬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查找家属启事   2009年3月5日,在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高两河村检测场南侧河内发现一人死亡,死者无任何身份证件。经刑侦部门确认,该人死亡排除刑事案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死者为男性,年龄约30岁,体态中等,尸长174厘米,光头,上穿黑色白条线衣,下穿黑色裤子,脚穿迷彩运动鞋。
  请知其情况者与怀柔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10-89687651
       010-89687653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治安支队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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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9/12中缝
  道歉声明
  本人庞秋生(身份证号:32070619931014****),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明知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而进口的药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现通过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
致歉人:庞秋生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致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漳平市工贸新城学村幼儿园综合楼工程项目形成施工合同关系。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已逾十年仍未前来办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请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完整结算材料,做好项目验收结算审核工作。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通知单位:漳平市西园镇人民政府
漳平市西园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陈梅华
联系电话:0597-7550252
地址:漳平市西园镇西园村西园路16号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致漳平市永福建筑工程公司:漳平市永福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漳平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形成施工合同关系,目前该项目已结算审核,但施工单位已逾二十年仍未前来办理工程款结清手续。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请漳平市永福建筑工程公司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提供完整结算材料,并开具法定工程款发票,及时前来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处完成项目结算。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通知单位:福建省漳平职业中专学校
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联系人:黄开拯
联系电话:13860230198
地址:漳平市解放路100号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致福建省龙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漳平市工贸新城学村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形成施工合同关系。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已逾十年仍未前来办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请福建省龙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完整结算材料,做好项目验收结算审核工作。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通知单位:漳平市教育局
漳平市西园中心学校
联系人:林紫媚
联系电话:0597-7550053
地址:漳平市西园镇西园村西园路18号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福建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与我单位就桂林街道安置房3#-7#楼工程项目建立施工合同关系,目前项目已完工,但贵单位至今仍未前来办理工程尾款结算。
  为尽快完成项目结算,请贵单位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完整结算材料,配合做好项目结算审核工作。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通知单位:
漳平市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桂玉
联系电话:0597-7832306
地址:漳平市桂林街道和平南路66号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下列施工单位(名单、项目见下文)曾与我单位漳平市城区环境卫生所(原漳平市城区卫生管理处)就公厕项目建立施工合同关系,目前项目已完工验收,但贵单位至今仍未前来办理工程尾款结算。
  为尽快完成项目结算,请下列单位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完整结算材料,配合做好项目结算审核工作。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施工单位名单和项目名称:
  1.福建正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体育中心公厕项目;
  2.福建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九龙广场公厕项目。特此公告
主管局:漳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知单位:漳平市城区环境卫生所
联系人:游晓辉
联系电话:0597-7532782
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423号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下列施工单位(名单、项目见下文)曾与我单位建立施工关系,目前项目已完工,但贵单位至今仍未前来办理工程验收及结算审计。
  为尽快完成项目结算,请下列单位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完整结算材料,配合做好项目验收结算审核工作。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施工单位名单和项目名称:
  1.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漳平市灵地乡谢地至白泉(新桥界)四级路改造工程;
  2.三明市文物古建筑修缮工程处:漳平市灵地泰安堡维修工程。
通知单位:漳平市灵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陈浩
联系电话:0597-7630001
地址:漳平市灵地乡灵地街8号
2025年11月25日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遗失声明
陈凤于2025年8月30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42011719840207****,自登报之日起本人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项瀚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51302319990619****,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张树印于2025年10月20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410224196709070010)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张博媛(身份证号:34010319920920****)于2025年11月22日早上6点左右不慎遗失第二代身份证,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张桂英于2025年11月19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22240519681021****,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徐梦琪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3032720020416****,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邹春梅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42282219700203****,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刘丽丽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64222620000919****,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仲思源遗失警士证,证号:警字第20220181141号,声明作废。
彭永彬遗失警士证,证号:士字第20210374140号,声明作废。
卫子轩于2025年11月23日在成都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14010520130127****,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高晓晴于2025年11月23日在成都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14272419850417****,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吴玉琪不慎遗失残疾人证,证号:32102519461201101X43,声明作废。
(父亲:李军,母亲:杨美)遗失李诺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U520212109,声明作废。
安溪县蓬莱刘晓明餐饮店变更为安溪县蓬莱清联饭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4MA31TGR315)遗失原公章,声明作废。
湖南欣彤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6MAC228H602)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43062610017421,声明作废。
贵州亿芯铭创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2MA6HM44E4Q)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东兰县武篆中和老车站经销店不慎遗失发票专用章,编码:4527280002905,声明作废。
贵州江平平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原财务专用章(编码:5201039172417)、原公章(编码:5201039172423)、法人章(法人:杜先平,编码:5201039172424),声明作废。
湛江市御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81MAE7NT5H4Y)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408814119390,声明作废。
通许县长智镇胡庄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02220013975,声明作废。
德化县十八格农产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58112158X3)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瓦房店市高鹏种植农场(个人独资)遗失公章一枚,编码:210281001085387,声明作废。
新化县梅山水师医药文化研究会遗失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1322MJK38488X2;遗失公章,编码:4313000149135,声明作废。
贵州若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25MABU96X85N)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陕西信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BOWCMJXU)遗失公章一枚,编码:6199050032229,声明作废。
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馐时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81MA2YRBUH97)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60410012375,声明作废。
沈阳美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210114001195218,声明作废。
永春县子顺劳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5MACQ2NP48K)不慎遗失铜质公章一枚,编码:35052510014433,声明作废。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津南第二分院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袁斌于2025年11月23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6242619920705****,本人已申领新证,原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代艳(身份证号:500223200102072364)不慎遗失护士执业证,执业证号:202050000382,执业地点:郴州东江康复医院,声明作废。
蔡翌于2025年11月9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6012219930409****,特此声明。
蔡翌遗失警官证,证号:240107,声明作废。
王江田遗失丰源居小区8号楼2单元1502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一张,收据号码:00096725,金额:5147元,声明作废。
陈思琦不慎遗失嘉峪关市公安局警官证,证号:050190,声明作废。
杨伟军(身份证号:610322198110220050)于2025年11月19日在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市不慎遗失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2014年9月2日-2034年9月2日,签发机关: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自遗失之日起本人不承担被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父亲:龙仕黎,母亲:姚懿)遗失龙文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X520205997,声明作废。
内蒙古迪信律师事务所李宇鹏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1522202110403797,声明作废。
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遗失律师执业证,类别:专职律师,姓名:鲁成山,执业证号:13708202510911592,执业许可证流水号:12151409,声明作废。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龙镇村五组村民卞永炎不慎遗失宅基地证书,证书编号:9-3-1-13-12,批准面积:185平方米,特此声明作废。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八公桥镇贾寨村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刻有“中共濮阳县八公桥镇贾寨村支部委员会”字样的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宁陵县赵村乡乐乐幼儿园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14230042543,声明作废。
伊宁县沃隆园家庭农场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980003702201,账号:10709024669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伊宁市滨河路支行,特此声明。
商丘雨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公章(4114230033511)、财务章(4114230033512)、合同章(4114230033513)、发票章(91411423MACYW28M03),声明作废。
黑鲸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本人胡婷(身份证号:34010319951012****)于2025年11月23日不慎遗失第二代身份证,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广西乐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503050096327,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江西翔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2MA7ENFY48C)经股东会决议,自2025年11月24日起,公司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寻亲公告   兹有石34,性别男,年龄约25岁,于2025年11月23日去世,请家属于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与我站联系,逾期无人认领,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联系电话:010-88950502。
北京市石景山区救助管理站

  兹有曹建国,性别男,27岁,户籍地:河南省安阳县铜冶镇湾漳河村121号,身份证号码:532131199802100510,于2025年9月25日因病去世,请家属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站联系,逾期无人认领,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联系电话:010-80577107
北京市通州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