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平安中国·窗口

03版:平安中国·窗口

04版:摄影报道

05版:青少年与法

06版:法律服务·说法

07版:法律服务·解读

08版:平安中国·身影

下一版 2025年11月30日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8日下午就加强网络生态治理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网络生态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治理的前瞻性、精准性、系统性、协同性,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网络生态治理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壮大网上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有效打击遏制网络乱象,网络生态总体向上向好。这些年的实践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抓网络生态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法治护航、坚持系统观念。
  习近平强调,网络生态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格局,形成治理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管网治网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及时有效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对网络平台、自媒体和多频道网络机构的引导,促使其担负社会责任,自觉成为正能量传播者。
  习近平指出,源清则流清,要坚持以正面声音、主流价值、时代新风塑造网络空间,使互联网成为思想引领、道德培育、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要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网上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出更多有内涵、有温度、有影响的网络作品。主流媒体要发挥网络优质内容供给的示范引领作用。
  习近平强调,网络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教育、行政、法治等多种手段。要完善网上思想道德教育分众化、精准化实施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网络社会心态。要采取政策指导、行政许可等举措,推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衔接。要统筹推进网络领域立法执法司法普法。
  习近平指出,网络乱象污染社会风气,侵犯群众利益,要敢于亮剑、坚决打击,切断利益链和产业链,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结合打击网络乱象,深入查找网络生态治理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固根基、补短板。
  习近平强调,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给网络生态治理带来挑战,也提供新的支持条件。要鼓励网信领域新技术发展,促进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场景落地。要完善分级分类的安全监管机制,筑牢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线。
  习近平指出,网络生态治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携手各国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加强国际传播网络平台和能力建设,利用互联网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生动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为奋进新时代新征程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习近平总书记贺信指引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 新华社记者 熊丰 冯家顺 董博婷

  “新征程上,希望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努力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中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志愿服务力量。”
  在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致以问候,并提出殷切希望。
  大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饱含对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的深切关怀与厚重期许,为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转化为前行动力,用担当奉献为新时代新征程增添更多温暖和力量。
  现场聆听了宣读贺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元竹感触颇深:“这些年来,中国志愿服务在制度建设、组织发展、服务创新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已成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丁元竹表示,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让志愿服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福建省登山协会山地救援队自2001年成立以来,已执行救援任务528次,成功挽救了1770条生命。队长朱韶明与队员们对习近平总书记倡导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有着深切体会:“队伍中不断涌现新面孔,这正是志愿精神代代相传的生动写照,我们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让志愿精神赓续不息、绵延不绝。”
  “作为一名国际志愿者,我体会到总书记指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的丰富内涵。”广西医科大学教师、“友谊之桥——广西职教培训走进柬埔寨”志愿服务队队长陆宇表示,今后要继续通过为柬埔寨贫困家庭和青年提供技能培训,以志愿服务为载体传递友谊、促进民心相通。
  “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习近平总书记贺信中的寄语,让广大志愿服务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会把这份沉甸甸的期望,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爱有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杜灿灿表示,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把服务做得更精准、更专业,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中,传递党的关怀和温暖,让互助友爱、向上向善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为我们的支教工作赋予了更厚重的使命。”新疆阿图什市哈拉峻乡谢依特小学戍边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队长闫泽峰说,“作为扎根边疆教育一线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我们不仅要致力于提升教学质量,更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乡村振兴的助力者,让志愿力量在边疆基层落地生根。”
  一头连着高等学府,一头连着田间地头,近年来,来自科研院所、高校的师生们以“科技小院”的模式,扎根农村助农惠农,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白寨科技小院院长刘伊纯深受感召,更加坚定了努力方向:“把个人梦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以扎实学识与满腔热忱投入志愿服务工作,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在湖北武汉,“风韵力量·学雷锋好司机志愿服务队”汇聚了超过2万名志愿者,长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精神为指引,我们会不断拓展暖心服务的覆盖范围,更好地服务百姓民生,做群众身边最贴心、最温暖的守护人。”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白惠瑶说。
  冬日暖阳下,浙江杭州“武林大妈”志愿服务队的队员们穿梭在社区街巷,关心家长里短,守护邻里平安,织就了一张充满人情味的“社会守望网”。
  “武林大妈”志愿服务队队长杨映霞说:“总书记贺信中‘服务社会治理’的要求,正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接下来,我们要关注‘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让关怀更有温度;同时依托信息化平台,推动志愿服务主动发现需求,精准高效解决基层难题。”
  志愿服务联合会是党委政府紧密联系广大志愿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自身建设,紧扣‘引领、联合、服务、促进’的职责使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志愿服务在基层深深扎根,真正把温暖送进群众心坎里。”江西省志愿服务联合会副秘书长饶君华说。
  志愿服务事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党委和政府的有力支持和保障。
  江苏省南通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张浩表示:“总书记对发挥党委和政府在志愿服务事业中的作用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深化党员示范、专业带动与领域覆盖,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不久前闭幕的第十五届全运会上,“小海豚”志愿者们以专业服务和饱满热情,展现出新时代中国青年的担当。
  “青春最美的模样,是甘于奉献、勇于冲锋。”“小海豚”志愿者、华南农业大学学生陈婉馨坚定地说,“总书记的贺信,是温暖鼓舞,更是前进号角。我们将继续以专业所学回应时代所需,用实干奉献传承雷锋精神,以青春之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杭州拱墅“三联三合”有效统筹治理资源 □ 本报记者   王春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蒋肖年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驿·小哥驿站”,看到驿站站长钟胜康正在为骑手们发放水和药品,25平方米的驿站,成为骑手们奔忙中的坚实后盾。
  “有时订单压力大,心情烦躁,来驿站和钟站长聊两句,心里就踏实多了。”一位年轻骑手说。
  作为拱墅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联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遍地开花的“小哥驿站”,温暖诠释了将矛盾化解于源头的治理理念。
  拱墅区既是经济繁荣的产业高地,也是人口密集的城市核心。面对经济体量庞大、社会结构多元、群众诉求复杂的实际情况,需要探索符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方案。
  杭州市拱墅区委副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政法委书记王翔介绍,近年来,拱墅区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拱墅、法治拱墅为主线,纵深推进“抓源促治、强基固本”行动,催生一系列“切口小、机理深、落地准”的治理创新实践,特别是创新推行社区“治理联合会”模式,统筹公安、执法、街社、网格、群防群治等力量,打破原有条线、专兼职力量之间边界,推动平安建设“三联三合”(信息联通、治安联巡、矛盾联调;力量整合、资源统合、机制融合),做强治理单元,共同绘就一幅“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锦绣图景。
  作为全国“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祥符街道始终坚持矛盾化解“关口”前移理念。其探索构建的“街道政法联席会议机制+三源治理AI分析平台”双轮驱动模式,在处置一起复杂的商业体断电危机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该商业体因运营方挪用代收电费,被强制断电,导致50余家商户停业、1200余户居民生活受影响。“当时正是夏天,冰箱里的东西全坏了,商户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餐饮店主李女士回忆道。
  街道“三源治理AI分析平台”迅速捕捉到民生保障背后的“连锁风险”,自动生成预警,第一时间启动“政法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平安、司法、电力、消防等力量成立专班。依托“党建网、民生网、治理网”三网融合机制,商业体党员骨干迅速联动专职网格员对接诉求、安抚情绪,发动业主代表、群众社团等力量参与配送物资、沟通信息等工作,有效避免了恐慌情绪的蔓延。
  街道“治联会”调解力量主动介入,厘清权责,最终通过由物业垫付所欠费用、电力部门减免违约金、将户名变更至业委会的方案解决。针对物业与运营方长期“顶牛”的现状,街道以“协商铃”平台为桥,组织多轮背靠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形成物业主服务、运营方主招商的协同模式。
  “以前出点事,要打好几个电话,现在好了,应急单元就在家门口!”家住尚堂府小区的王阿姨感慨道。今年8月,她家楼上一户出租房因电器短路冒起浓烟,楼栋应急单元的值守保安发现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3分钟内就完成了初期处置,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火灾。
  上塘街道9.6平方公里的辖区内,有近9万常住人口、1.8万家市场主体。这道平安建设考题,上塘街道给出的答案就是通过激活“神经末梢”这根“针”穿起治理“千条线”。
  “我们整合了9大科所队职能,对现有治理机制进行融合优化,统合区域资源细化应急作战单元,形成了‘小区吹哨、治联报到’的联动机制。”上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罗赟华介绍。在瓜山社区,一支由社区民警、物业保安、商铺店主组成的联巡队伍正在夜间巡查。“现在每天开展3次联巡,既提升了见警率,又增加了有效巡查频次。”正在带队巡逻的社区民警说。今年以来,该社区求助类警情同比下降67.81%。
  祥符街道与上塘街道的实践,一脉相承又各具特色,共同勾勒出拱墅区纵深推进平安建设的清晰路径。其实质,是实现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控”、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的深刻转变。
  “机制融合是核心,源头治理是根本。”拱墅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郦杲表示,从祥符街道的“三网融合”到上塘街道的“治联会”,从最美小哥驿站到应急单元,其本质都是治理资源的有效统筹和治理责任的全面落实,化上面千条线为基层一张网,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融在源头。
清涧检察监督系统整治消防隐患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高文艳
  
  “自从知道小区消防没有验收天天提心吊胆,近期看到工作人员来检查指导消防验收工作,心里总算踏实了。”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钟山佳苑小区居民白女士对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这一转变,得益于清涧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监督,推动开展的一场覆盖全县的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024年10月,该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榆林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该小区在消防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竟违规交付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检察院随即立案调查,并于同年10月25日向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依法履职,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然而,截至当年12月底,执法部门虽对涉案房企作出了罚款18万元的处罚,但楼盘安全问题并未从根本解决。
  “罚款不是终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才是关键。”承办检察官表示。为彻底摸清底数,今年1月,清涧县检察院与县住建局召开座谈会,并开展走访调研,发现除钟山佳苑外,全县还有4个已建成项目、2个在建项目存在同类问题,而住建部门登记在册的“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项目总数高达114个。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清涧县检察院迅速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呈报县政府。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对待,依法依规稳妥处置”。至此,一场由县政府统筹、县住建局牵头、多部门联动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推开。
  在检察院跟进监督下,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截至今年10月,一批“带病”交付的住宅项目风险得以消除。在新建项目方面,多个此前未通过消防验收的住宅项目已整改达标;针对全县梳理出的114个“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已成功完成整改76个,任务完成率67%。
  “民生安全底线不容突破。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监督,协同各方推动问题彻底解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清涧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图片新闻
议事会上,38名村民申请退出低保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张蕾 宋洪裕
  
  “我家现在每月收入近8000元,不需要低保兜底了,今天我正式申请退出低保!”10月3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阿湖乡托万买里村“普法小院”,村民亚力坤·依明语气坚定地说。话音刚落,现场响起阵阵掌声。
  当天,一场特殊的村民议事会在这里举行。会上,12户38名村民依次递交退出低保申请书。
  近年来,阿湖乡将村民议事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突破口,引导基层治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做到群众急难愁盼有人管、快速办、能办好。
  议事会现场,阿湖乡司法所干部、乡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村干部、“四老人员”与村民们围坐一起。司法所干部详细解读低保退出政策依据与流程,民政办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收入认定、奖补衔接及低保渐退期等村民关切的问题。
  今年年初,同样是在这个小院,一场关于落实低保政策的议事会开得“剑拔弩张”。彼时,托万买里村面临内生动力不足的困境,全村86户229人享受低保。“好政策绝不能养懒汉!”村民们呼声强烈。
  这次议事会上,村“两委”共收集到涵盖低保资格审核、就业扶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15条意见建议。结合村民诉求,村“两委”在乡民政办的指导下,严格落实“动态管理、精准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低保政策规定,最终形成共识:既要优化低保政策,把名额真正留给老弱病残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又要拿出实招,让有劳动能力的村民有渠道增收、有动力干事。
  会后,乡民政办牵头,联合村“两委”采取“入户核查+邻里走访+信息比对”的方式全面开展低保复查核查,逐户研判家庭收入、劳动力状况及财产情况。这一做法严格遵循民政部门关于低保动态管理的要求——乡镇民政办负责低保受理、初审与定期核查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每年核查一次,核查期内无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低保金额度,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核查期限可适当延长。
  接着,托万买里村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31户65人按程序优化调整,经乡民政办初审、市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办理了低保金减发或停发手续,对相关家庭均明确告知并说明理由。此次调整后,每月减少低保资金支出3.75万元,确保低保政策精准兜底。
  为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村民主动增收,村里推出“多干多得多奖”产业就业奖补机制与低保资格脱钩,明确奖补目录清单、限额标准和申请流程,村民自主申报、举证,村委会核实公示后及时兑现奖补。仅今年一季度,该村就为76户村民发放奖补资金11.57万元。
  针对村民发展产业资金不足的难题,村里主动对接银行,推出“富民贷”——村民仅需承担1%年利率,其余2%年利率由村集体经济与银行共同补贴。目前,已有21户村民拿到85.6万元贷款。
  一系列政策红利的释放,点燃了村民们的增收热情。如今,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走出“舒适圈”,用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
土默特右旗:“老兵调解室”巧解千千结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郭君怡
□ 本报通讯员 吴伟
  
  “以前村里有矛盾,要么争得面红耳赤,要么憋在心里生闷气。现在有了老兵调解员,几句话就能说到我们心坎上,问题很快就解决了。”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双龙镇木头湖村村民张红虾拿到了天然气项目征地占地的两万余元补偿款,并对老兵调解团队连连称赞,“经过他们的努力,不仅地的边界划清了,我和邻居的关系也没闹僵,最关键的是帮我们把‘理’说透、把‘事’办实,真真切切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觉得有依靠、有公道。”
  在土默特右旗双龙镇,由6名退伍老兵组成的一支调解队伍活跃在田间地头,他们还担任着村“两委”干部的职务。调解中,他们发挥老兵“情况熟、有威信、工作认真、雷厉风行”的独特优势,把老百姓的烦心事解决在家门口、化解在第一线。
  面对当地土地流转、劳资争议、邻里矛盾、土地丈量争议等纠纷较多的实际情况,老兵调解员们运用拉家常析症结、分开谈明分歧、讲道理明法理、常回访防反复的“四步工作法”,将政策法规的“硬尺度”与“战友式”的温情沟通相结合,用质朴的乡音拉近距离,用共情的态度疏导情绪,让矛盾在拉家常中得到化解。
  “老兵懂老兵,更懂老百姓。”双龙镇司法所“老兵调解室”办公室主任陈浩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只要牢牢握住法律这个最硬的标尺,再复杂的矛盾也能找到突破口。”
  专业素养是调解工作的底气。老兵调解员们坚持“先懂法再调解”,他们随身携带法律书籍自学。双龙镇综治中心还联动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力量,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支撑,确保每一起纠纷都能依法依规处理,切切实实从源头减少矛盾发生。
  数据显示,自今年3月“老兵调解室”成立以来,双龙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至99%,老兵调解员们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30余起,多起积压多年的“老大难”“硬骨头”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现如今,双龙镇31个行政村中已有28个实现“零上访”,“有事好好说、遇事找法理”的文明新风已经取代了“小事拖大、大事闹大”的旧俗。这些脱下军装的老兵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矛盾,守护一方平安,用实际行动诠释着“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军人本色。
关口前移 有形管用 自贡综治中心今年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3万余件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本报通讯员 谷才霞
  
  在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四川自贡,这座以盐、龙、灯、食闻名的城市,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的建设正在展开一场以“关口前移,有形管用”为核心路径的深层探索。这条路径如同纵横交错的经纬线,编织着一张严实细密的平安建设网络。
治理触角抵达“最后一米”
  “这就是我要找的地方!”近日,自贡市富顺县邓井关街道居民李大爷因赡养问题来到街道综治中心。
  一杯热茶,一番耐心倾听,工作人员不仅安抚了他的情绪,更细致地讲解了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打消了李大爷“老无所依”的担忧。
  这是富顺县各级综治中心工作的日常片段。群众忧心而来、满意而归的背后,是“关口前移”理念的生动实践。“‘关口前移’有两重概念。物理上前移和心理上前移。”富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光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物理上前移,就是把综治中心设在人流密集区,设置清晰醒目的路标,让群众好找;心理上前移,就是扩大社会知晓度,让“有问题找综治中心”成为像“有困难找警察”一样广为人知。
  “阵地前移只是第一步,关键是人要沉下去。”富顺县邓井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综治中心主任刘东介绍,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他们推行干部包户下沉走访机制,全镇111名干部如同“移动的综治中心”,地毯式走访“打捞”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搜集社情民意。
  除了消除距离群众的“最后一米”,富顺县还将关口进一步前移至特定行业领域,设立物业、医疗、消费等行业纠纷调解室,组织专人定向化解,实现精准“排雷”。
  富顺县是自贡市系统性推动“关口前移”革命的典型。一幅更为宏大的治理图景已经铺展开来。目前,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已全面规范运行,它们如繁星点点,遍布城乡,确保群众的诉求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就能得到回应。
精准对接群众多元需求
  “这里真的能解决问题!”提起那场婚恋经济纠纷,曾先生仍心有余悸。他曾向苏女士转账16万余元,分手后对方虽写下9万元欠条,却旋即将其拉黑。他无奈地走进沿滩区综治中心求助,并从专家库“点单”选择了调解员曲莉来负责自己的案子。
  “得知当事人‘点单’由我来负责案子后,我立即对案件进行全面了解、调查。”曲莉表示,在核实确有其事并制定了调解方案后,调解团队与双方展开面对面交流,最终双方和解,签订了苏女士向曾先生还款9万元的书面调解协议。
  综治中心“能解决问题”的切身感受,是许多沿滩区群众的共同心声。在“关口前移”基础上,“有形管用”则确保群众诉求“解得开”。为实现这一目标,沿滩区组建由退休政法干部、行业专家等构成的强大“智囊团”,创新引入“法理情公益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精准对接群众多元需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
  这样的成效并非只有沿滩可见,为让综治中心真正“管用”,自贡建立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专家库”,群众可“点单”选择调解员;实行动态常驻单位机制,灵活调整入驻部门;创新“红黄蓝白”四色风险台账,分级分类精准施策。这些举措共同筑牢综治中心“里子”。今年,自贡综治中心已成功化解2.3万余件矛盾纠纷,使其成为群众信赖的“终点站”。
部门高效协同助力发展
  在沿滩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的核心区域,“沿滩区金银湖片区综治中心”格外引人注目。它是自贡针对片区土地流转面积广、涉农产业纠纷多的特点,量身打造的专业化治理枢纽。这里可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调解全链条服务,具有非常鲜明的“功能性”特征。
  金银湖、轻化工大学、航空产业园等功能性综治中心的打造,是自贡又一个创新举措——在原来的以行政区划搭建综治中心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以纠纷类型划分的跨行政区划“功能性”综治中心。它们如同楔入治理大网关键节点的“钉子”,强化了点位控制,助力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
  在“关口前移,有形管用”与功能性综治中心的双层助力下,自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正在经历更深层次的变化。曾经一些部门安排普通职工点卯了事,如今却主动增派精兵强将入驻。
  “根本原因是综治中心真正成了解决入驻单位面临的行业纠纷的重要渠道。”自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兵告诉记者,综治中心可以高效做到部门协作,改变了原来到处跨部门跑的窘境。
  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这样的转变也能反向“赋能”党政、政法部门的职能提升。“我们通过综治中心汇聚的数据流,发现不少法律监督线索,对我们提升检察业务水平有很大促进作用。”富顺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小菊说。
  “以‘关口前移’将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将矛盾解于萌芽;以‘有形管用’让承诺得以兑现、让信任得以生根。我们建设的不仅是一个个中心,更是一条条‘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通道。”自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云表示。
小事不出社区 矛盾就地化解 武汉蔡甸建成372个信访调解阵地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刘欢
□ 本报通讯员 蔡信
  
  下班开车回家,原是件开心事。但对于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中法城某小区居民来说,并非如此。该小区原规划1600个车位,随着入住率逐年攀升,停车资源极度紧张,下班“抢车位”大战、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频发。
  小区“绿洲树下议事会”先后召开7次关于停车难的专题议事会,现场组织居民建言献策,收集意见12条。
  群策群力,不仅议出了租赁闲置空地建设可容纳400辆车的临时停车场,缓解了因停车难引发的信访矛盾,还衍生出“文明家庭评选”“邻里互助日”等治理品牌,实现“小事不出社区、矛盾就地化解”。
  蔡甸区,是全国最大的区县级莲藕生产基地,素有中国“莲藕之乡”美誉。在这里,像“绿洲树下议事会”这样的信访调解阵地,现已建成372个。它们如莲藕般深深扎根于乡土,“莲”通人心。
  近年来,蔡甸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信访调解阵地规范化、实效化建设,推行“群众坐下来、情绪稳下来,问题谈下来、矛盾解开来,法理讲起来、宣传活起来”的工作方法,让信访调解工作从“案头”走向“心头”,从“会场”延伸到“现场”。
  “通过建立信访调解阵地,我们将调解关口前移,在群众诉求产生的‘第一现场’设立一个统一受理、快速识别、精准分流、全程跟踪的枢纽平台,推动打造‘信访牵头、多方参与、协调联动’的治理共同体。”蔡甸区信访局局长刘云飞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蔡甸区奓山街道居民谭某在从事武汉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作业时,不慎被锐器割伤右手腕部。双方当事人围绕事故责任承担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害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产生纠纷。
  奓山街道充分利用“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点(涉企调解)直通车”,组建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构成的涉企公共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最终促使双方和解,谭某顺利拿到赔偿金。
  蔡甸区索河街道依托“荷里议事咵天亭”信访调解阵地,整合街道各相关部门资源及各村(社区)力量,建立“知音守护·平安管家”工作机制,打造“街—村(社区)—村民”三级平安管家服务阶梯,构建平安联创、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化解了一批信访疑难问题。
  今年3月起,蔡甸区索河街道居民占某多次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要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然而,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审计完成前支付工程款70%,完成后支付至95%,余下作为质保金”。建筑公司已支付项目总价的78%,超出合同约定,且因自身项目未回款,前期先行垫资,企业资金链紧张,无力继续支付,双方矛盾尖锐。
  索河街道依托“知音守护·平安管家”机制,协调相关科室、司法所等力量快速介入处置。经了解,占某看似不合理的诉求,其实另有缘由。原来,占母因患癌症病情持续恶化,家庭经济压力巨大,他为救母只得出此下策。
  索河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分别与占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单独会谈。他们耐心倾听占某的实际困难,释法明理,承诺帮助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与建筑公司沟通,核实支付记录,确认其已支付78%工程款且存在垫资压力,强调企业社会责任与人道主义关怀。经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建筑公司提前支付占母医疗费用。
  蔡甸街道工农社区推出“周四议事”机制。每周四上午,社区“两委”、网格员、辖区民警、小区物业、业委会成员、心理咨询师、党员干部、楼栋长等齐聚小区议事亭。他们现场倾听群众诉求,详细记录反映的问题,并进行分类整理,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信访调解阵地不仅能化解矛盾,还能普及法律知识。在“荷里议事咵天亭”,人大代表下基层普法,变“会议代表”为“身边代表”,推动普法工作由“我说你听”向“你问我答、共商共议”转变;在“绿洲树下议事会”,社区工作者将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转移,通过普法教育提升居民法律意识;在中德产业园“法律服务直通车”,律师现场讲解劳动合同法规,工人们学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调解+普法”双轨并行,蔡甸区正推动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今年以来,蔡甸区通过各类信访调解阵地开展信访接待、调解、释法等活动742次,化解信访矛盾237件,收集建议3516条,服务群众超1.4万人次,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
  “建好阵地是第一步,用好阵地是关键。”蔡甸区信访局副局长吕苗介绍,该局将进一步强化“前端感知”,优化“中枢运行”,深化“多元协同”,更好地推动信访调解阵地用起来、强起来。

  图① 蔡甸区广场花城小区工作人员在业主咨询点提供咨询服务。  
  图② 蔡甸区蔡甸街道工农社区志愿者在信访调解阵地征集群众意见。
朱达和 摄  
玛沁给出党建引领平安建设“牧区解法” □ 本报记者   徐鹏
□ 本报通讯员 谢日措
  
  今年以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立足牧区地广人稀、矛盾多元、服务半径大的实际,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探索出一条“高位统筹、机制破题、服务下沉、多元共治”的基层善治之路。
  玛沁县委、县政府将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以“书记领办”压实责任链条,县委书记挂帅部署,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细化任务清单,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治理格局。
  从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覆盖4万人次、电诈发案率同比下降66.67%,到追讨欠薪67万余元、欠薪投诉量同比下降22%;从规范25家娱乐场所经营,到整改安全隐患1877处……一组组扎实的数据背后,是玛沁县委、县政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的务实作风,正是这种高位推动,让平安建设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作为”。
  牧区治理难,难在地广人稀、矛盾多元,更难在如何将治理触角延伸到“最后一米”。玛沁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草山纠纷、婚姻家庭、虫草资源、行业矛盾等高频问题,打出了一套机制创新的“组合拳”。
  针对传统调解“力量散、响应慢、专业弱”等痛点,玛沁县创新“三项标准”立规矩、“四维解纷”强支撑、“六大保障”固长效,构建起“摸劝调访”四步工作法、“三级四层”劝解机制和“3+N”多元调解矩阵。这套机制既尊重牧民“逐水草而居”的生产习惯,又通过协商研判、分类处置等举措,让矛盾在源头化解。机制运行后,草山纠纷调处周期同比缩短53.3%,婚姻家庭调解成功率稳定在99%以上。
  同时,玛沁县以“党员首问制”压实源头责任,用《首问负责登记跟踪单》实现全程留痕;以“兜底终解”中心整合12个部门资源,对“骨头案”实行“三级攻坚”;规范流程,用“事解+心顺”双评估确保矛盾真化解。这一模式不仅提升了化解效率,更让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7.6%。
  玛沁县还按照“1+N+X”模式打造了综治中心,通过“1”个指挥中枢统筹、“N”个核心部门常驻、“X”个联动单位随叫随到,将分散的治理资源整合成“一股绳”。其中,“卿山‘点心’调解室”以其柔性疏导和专业调解,实现了98%的调解成功率,成为融合法理情的治理典范。
  如今,在这片高原牧区大地上,越来越多的牧民主动担任“纠纷调解员”,社区老党员积极成为“政策宣传员”,平安建设真正成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共同事业。
霸州法院帮平口村家居产业“提前避坑” □ 本报记者   李雯
□ 本报通讯员 王泽帅
  
  “已经是第三回了……货都发出去一半了,突然说侵权,不仅得全额赔钱,仓库里的存货也全要封存。”河北省霸州市平口村作坊主老周站在刚成型的拖把旁,声音闷得像蒙了层布。角落里堆着一摞快递盒,最上面的法院传票边角被搓得发灰。
  霸州市人民法院的驻村干警把这些带着焦虑的倾诉,一字一句都记在了纸页上。今年5月,老周被上海一家企业以侵犯坐凳外观专利设计为由提起诉讼,对于这一指控,他甚至都不清楚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而老周只是平口村遭遇困境的代表之一。6月,当霸州法院干警们下沉到包联的乡镇村街开展基层民营产业调研时发现,特色家居产业颇具规模的平口村,被一桩桩侵权案件束缚着手脚。这门吃饭的营生,本该是村民的“钱袋子”,如今却成了大家的“心头病”。
  “特色产业是乡村振兴的‘钱袋子’,但如果踩了知识产权这条‘红线’,不仅赚不到钱,还得倒贴赔偿,必须摸清问题根源,才能精准开方。”接到驻村干部反馈后,霸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炳辉当即带队赴平口村开展调研。
  从村口的规模企业到巷尾的家庭作坊,调研团队与村委委员、企业负责人、一线工人逐一座谈,翻看泛黄的采购合同、梳理厚厚的律师函、查看生产车间的半成品,倾听最直接的诉求。
  “上海的律所拿着授权就来要赔偿,不付钱就起诉、下架产品”“真不知道有这规矩!尺寸都不一样,咋还侵权呀”“被起诉了,拿不出研发证据,只能认赔”……一声声倾诉,让调研团队迅速锁定了当地企业的“三不”困境:对知识产权边界“不懂”、被诉后举证“不会”、对原创投入“不敢”,因此陷入“侵权—赔偿”的恶性循环。
  “我生产的椅子靠背,因为涉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被广东一家公司起诉了,不仅一分钱没赚,反倒赔了4万元。”作坊主老李谈到此事苦不堪言。
  “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我们的工作靶心。”刘炳辉在调研现场要求,“要把问题记准、把根源挖深,既要找出‘为什么侵权’的症结,更要想好‘怎么不侵权、如何护创新’的办法,真正帮企业走出困境。”
  “问题找得准,对策才能实。”针对实地调研发现的痛点,霸州法院迅速启动“靶向服务”,从“普法引导、能力提升、机制保障”三方面发力,为乡村产业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调研结束仅10天,一本蓝色封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宣传手册》就编印完成,并送到了辖区部分企业手中。手册摒弃晦涩法条,以“大白话+案例”的形式,清晰列出“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常见侵权行为清单”“被诉后证据收集要点”等核心内容,甚至细化到“侵权产品与专利对比图怎么拍”“研发记录如何留存才有效”等实操细节。
  “以前被起诉了一头雾水,现在手册一看就懂,就像请了个‘随身法律顾问’!”老李拿着手册连连称赞。在普法送策的同时,霸州法院同步建立“法官包联”机制,指派法院干警定期回访乡村企业,帮助重点企业解答生产中遇到的法律疑问。
  此外,法官团队还专程进村开展专题座谈,结合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通俗讲解专利法、商标法中与日用品生产相关的条款,纠正“改一点就不算侵权”的错误认知。针对“不敢投入原创”的顾虑,重点解读专利申请流程、维权途径及创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从“模仿跟风”转向“自主创新”。
  “以前见着律师函就心慌,现在手册一看、法官一问,心里踏实!搞原创有法律护着,总算敢放开手脚干了!”老李指尖蹭着新得的专利证书,烫金字上都映着他的笑容。
  机床旁的研发图纸摊开着,上面的挤水拖把结构图还带着油墨香,旁侧是包联法官帮忙梳理的专利比对说明;曾经对着法条皱眉头的作坊主,如今捧着刚画的设计图,主动追着驻点的包联法官“把把关”;当年因没拍清产品图输了官司的厂子,如今照着包联法官提醒的要点,给新部件转着角度拍满一叠,仔细收进档案盒,连日期都标得清清楚楚……平口村的家居产业,总算从“官司找上门”的慌,变成“法官下沉、提前避坑”的稳。
西乡开展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李明吉 今年8月以来,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突出矛盾风险深度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摸排、接访、巡调、化解、服务、宣教一体发力,县、镇、村、网格一体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风险隐患及时消解。
  西乡县委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专项行动,细化任务分工,同步做实做细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风险隐患及时消解到位、重点人员服务稳控到位。
  行动伊始,西乡县委从县级部门抽调158名干部组建17个工作组,下沉各镇(街道)协同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化解,并动员当地乡贤、热心群众协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突出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清仓见底、化解消除。
  行动中,西乡县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坐诊接访接诉”制度,县级领导分领域、分区域包案化解矛盾纠纷;抽调专职调解员、专业律师和法院、公安、检察等部门业务骨干,组建3个巡调小组,主动到包联镇(街道)开展释法明理和调处化解突出矛盾纠纷。
  针对“人户分离,城乡两头居住”类人员,西乡县制定相关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办法,推动落实人户分离人员在户籍地、居住地双重服务管理责任,确保管控无缝衔接、风险全面掌握。
  西乡县还抽调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业务骨干组建县法治巡回宣讲分队,深入镇(街道)、重点村(社区),围绕婚恋财产、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常见民事纠纷,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面对面巡回开展普法宣讲,并通过线上渠道适时向群众推送矛盾化解、纠纷调处和信访、维权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乡县累计排查矛盾纠纷524件、化解515件,化解成功率98.2%。
关口前移 有形管用 自贡综治中心今年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3万余件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本报通讯员 谷才霞
  
  在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四川自贡,这座以盐、龙、灯、食闻名的城市,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的建设正在展开一场以“关口前移,有形管用”为核心路径的深层探索。这条路径如同纵横交错的经纬线,编织着一张严实细密的平安建设网络。
治理触角抵达“最后一米”
  “这就是我要找的地方!”近日,自贡市富顺县邓井关街道居民李大爷因赡养问题来到街道综治中心。
  一杯热茶,一番耐心倾听,工作人员不仅安抚了他的情绪,更细致地讲解了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打消了李大爷“老无所依”的担忧。
  这是富顺县各级综治中心工作的日常片段。群众忧心而来、满意而归的背后,是“关口前移”理念的生动实践。“‘关口前移’有两重概念。物理上前移和心理上前移。”富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光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物理上前移,就是把综治中心设在人流密集区,设置清晰醒目的路标,让群众好找;心理上前移,就是扩大社会知晓度,让“有问题找综治中心”成为像“有困难找警察”一样广为人知。
  “阵地前移只是第一步,关键是人要沉下去。”富顺县邓井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综治中心主任刘东介绍,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他们推行干部包户下沉走访机制,全镇111名干部如同“移动的综治中心”,地毯式走访“打捞”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搜集社情民意。
  除了消除距离群众的“最后一米”,富顺县还将关口进一步前移至特定行业领域,设立物业、医疗、消费等行业纠纷调解室,组织专人定向化解,实现精准“排雷”。
  富顺县是自贡市系统性推动“关口前移”革命的典型。一幅更为宏大的治理图景已经铺展开来。目前,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已全面规范运行,它们如繁星点点,遍布城乡,确保群众的诉求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就能得到回应。
精准对接群众多元需求
  “这里真的能解决问题!”提起那场婚恋经济纠纷,曾先生仍心有余悸。他曾向苏女士转账16万余元,分手后对方虽写下9万元欠条,却旋即将其拉黑。他无奈地走进沿滩区综治中心求助,并从专家库“点单”选择了调解员曲莉来负责自己的案子。
  “得知当事人‘点单’由我来负责案子后,我立即对案件进行全面了解、调查。”曲莉表示,在核实确有其事并制定了调解方案后,调解团队与双方展开面对面交流,最终双方和解,签订了苏女士向曾先生还款9万元的书面调解协议。
  综治中心“能解决问题”的切身感受,是许多沿滩区群众的共同心声。在“关口前移”基础上,“有形管用”则确保群众诉求“解得开”。为实现这一目标,沿滩区组建由退休政法干部、行业专家等构成的强大“智囊团”,创新引入“法理情公益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精准对接群众多元需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
  这样的成效并非只有沿滩可见,为让综治中心真正“管用”,自贡建立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专家库”,群众可“点单”选择调解员;实行动态常驻单位机制,灵活调整入驻部门;创新“红黄蓝白”四色风险台账,分级分类精准施策。这些举措共同筑牢综治中心“里子”。今年,自贡综治中心已成功化解2.3万余件矛盾纠纷,使其成为群众信赖的“终点站”。
部门高效协同助力发展
  在沿滩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的核心区域,“沿滩区金银湖片区综治中心”格外引人注目。它是自贡针对片区土地流转面积广、涉农产业纠纷多的特点,量身打造的专业化治理枢纽。这里可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调解全链条服务,具有非常鲜明的“功能性”特征。
  金银湖、轻化工大学、航空产业园等功能性综治中心的打造,是自贡又一个创新举措——在原来的以行政区划搭建综治中心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以纠纷类型划分的跨行政区划“功能性”综治中心。它们如同楔入治理大网关键节点的“钉子”,强化了点位控制,助力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
  在“关口前移,有形管用”与功能性综治中心的双层助力下,自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正在经历更深层次的变化。曾经一些部门安排普通职工点卯了事,如今却主动增派精兵强将入驻。
  “根本原因是综治中心真正成了解决入驻单位面临的行业纠纷的重要渠道。”自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兵告诉记者,综治中心可以高效做到部门协作,改变了原来到处跨部门跑的窘境。
  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这样的转变也能反向“赋能”党政、政法部门的职能提升。“我们通过综治中心汇聚的数据流,发现不少法律监督线索,对我们提升检察业务水平有很大促进作用。”富顺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小菊说。
  “以‘关口前移’将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将矛盾解于萌芽;以‘有形管用’让承诺得以兑现、让信任得以生根。我们建设的不仅是一个个中心,更是一条条‘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通道。”自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云表示。
为奋进新时代新征程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习近平总书记贺信指引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 新华社记者 熊丰 冯家顺 董博婷

  “新征程上,希望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努力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中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志愿服务力量。”
  在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致以问候,并提出殷切希望。
  大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饱含对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的深切关怀与厚重期许,为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转化为前行动力,用担当奉献为新时代新征程增添更多温暖和力量。
  现场聆听了宣读贺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元竹感触颇深:“这些年来,中国志愿服务在制度建设、组织发展、服务创新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已成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丁元竹表示,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让志愿服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福建省登山协会山地救援队自2001年成立以来,已执行救援任务528次,成功挽救了1770条生命。队长朱韶明与队员们对习近平总书记倡导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有着深切体会:“队伍中不断涌现新面孔,这正是志愿精神代代相传的生动写照,我们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让志愿精神赓续不息、绵延不绝。”
  “作为一名国际志愿者,我体会到总书记指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的丰富内涵。”广西医科大学教师、“友谊之桥——广西职教培训走进柬埔寨”志愿服务队队长陆宇表示,今后要继续通过为柬埔寨贫困家庭和青年提供技能培训,以志愿服务为载体传递友谊、促进民心相通。
  “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习近平总书记贺信中的寄语,让广大志愿服务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会把这份沉甸甸的期望,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爱有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杜灿灿表示,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把服务做得更精准、更专业,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中,传递党的关怀和温暖,让互助友爱、向上向善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为我们的支教工作赋予了更厚重的使命。”新疆阿图什市哈拉峻乡谢依特小学戍边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队长闫泽峰说,“作为扎根边疆教育一线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我们不仅要致力于提升教学质量,更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乡村振兴的助力者,让志愿力量在边疆基层落地生根。”
  一头连着高等学府,一头连着田间地头,近年来,来自科研院所、高校的师生们以“科技小院”的模式,扎根农村助农惠农,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白寨科技小院院长刘伊纯深受感召,更加坚定了努力方向:“把个人梦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以扎实学识与满腔热忱投入志愿服务工作,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在湖北武汉,“风韵力量·学雷锋好司机志愿服务队”汇聚了超过2万名志愿者,长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精神为指引,我们会不断拓展暖心服务的覆盖范围,更好地服务百姓民生,做群众身边最贴心、最温暖的守护人。”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白惠瑶说。
  冬日暖阳下,浙江杭州“武林大妈”志愿服务队的队员们穿梭在社区街巷,关心家长里短,守护邻里平安,织就了一张充满人情味的“社会守望网”。
  “武林大妈”志愿服务队队长杨映霞说:“总书记贺信中‘服务社会治理’的要求,正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接下来,我们要关注‘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让关怀更有温度;同时依托信息化平台,推动志愿服务主动发现需求,精准高效解决基层难题。”
  志愿服务联合会是党委政府紧密联系广大志愿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自身建设,紧扣‘引领、联合、服务、促进’的职责使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志愿服务在基层深深扎根,真正把温暖送进群众心坎里。”江西省志愿服务联合会副秘书长饶君华说。
  志愿服务事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党委和政府的有力支持和保障。
  江苏省南通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张浩表示:“总书记对发挥党委和政府在志愿服务事业中的作用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深化党员示范、专业带动与领域覆盖,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不久前闭幕的第十五届全运会上,“小海豚”志愿者们以专业服务和饱满热情,展现出新时代中国青年的担当。
  “青春最美的模样,是甘于奉献、勇于冲锋。”“小海豚”志愿者、华南农业大学学生陈婉馨坚定地说,“总书记的贺信,是温暖鼓舞,更是前进号角。我们将继续以专业所学回应时代所需,用实干奉献传承雷锋精神,以青春之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图片新闻
天涯综治中心打造自贸港平安建设样板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碧海蓝天映衬着椰林婆娑,天涯海角的巨石诉说千年潮涌,三亚湾的碧波上白鹭翩跹,西岛的渔歌与邮轮的汽笛交织成曲,三亚中央商务区的人流如织……作为海南省三亚市面积最大的市辖区和主城区所在地,天涯区拥有“一半诗意,一半烟火”的独特魅力,成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热土。由于多民族聚居、外来人口密集、改革发展迅速,平安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如何让诗意与烟火共生,让发展与平安同行?天涯区给出了答案。”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海亮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天涯区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平安根基深植基层土壤,把平安效能融入发展血脉,在护航重点园区、守护旅游安全、筑牢社区防线的实践中,打造海南自贸港平安建设的“天涯样板”。

  优化一流营商环境
  “我们与公司解约后,工资还没结清,宿舍就要被收回,现在不知道怎么办。”8月5日下午,阿根廷籍演员S女士与哥伦比亚籍演员R先生来到三亚市天涯区综治中心求助。
  接到诉求后,天涯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倾听诉求,随即联系涉事公司负责人,当场解决外籍演员的临时住宿问题。联合各进驻单位召开专题会商,并第一时间上报区委政法委。经多方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到区综治中心现场调解。
  在天涯区委政法委牵头下,区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综治中心及律所组成联合调解组。经3小时调解,双方就劳务费用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即时支付了拖欠两名外籍演员的全部劳务费用。
  天涯区作为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三亚中央商务区的核心载体,资本、人才、技术加速集聚,各类市场主体纷至沓来,随之而来的跨境经贸活动、劳务合作日益频繁,新型、复杂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外纠纷凸显。
  “区级综治中心选址于人流量较大、位置较为醒目的解放路527号,设置导引服务台、群众接待服务大厅、多个功能调解室。”天涯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晓赟表示,同时,综治中心建立专业化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和快速响应机制,实现“7个常驻部门+15个轮驻部门+N个随驻部门”实体化运作,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在重点园区、核心商圈,天涯区综治中心就像一道“平安防火墙”,不仅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还定期开展法治体检、风险评估,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
打造旅游安全标杆
  7月22日下午,三亚湾3号公厕附近沙滩上发生一起因摄影服务问题产生的纠纷。一名游客与某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报警,双方前往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调解。
  在天涯区综治中心协调下,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及时介入。调解中,公安民警、执法队员耐心安抚游客情绪,以“共情式执法”缓解现场紧张氛围。
  同时,执法队员高效联络涉事公司负责人配合调解,在与派出所民警协同努力下,围绕服务细节沟通近一个半小时,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游客合理诉求得以解决。
  天涯区坐拥天涯海角、西岛、三亚湾椰梦长廊等风景名胜,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亚国际邮轮母港和游艇码头也位于此。如何让游客“安心游”“放心游”,是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
  “天涯区综治中心将旅游治安与涉旅矛盾纠纷化解作为核心职能之一,积极探索符合旅游城市特点的治旅新模式。”赵晓赟表示,针对旅游高峰期人员密集、纠纷多样、安全风险高等特点,天涯区以综治中心为核心,整合职能部门,建立涉旅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在西岛打造全省首个景区综治中心。
  今年国庆中秋假期期间,三亚湾与西岛迎来客流高峰。天涯区综治中心统一调度,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白鹭女子执法队”天涯分队队员身着制服,穿梭于景区与商圈之间,以规范执法与暖心服务的“刚柔并济”姿态,为市民游客的假日出行保驾护航。
  据了解,天涯区综治中心推动“旅游警务”“旅游巡回审判点”“白鹭女子执法队”等力量深度融合、协同作战,建立健全旅游旺季和节假日的联合值守与应急处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助力打造国际旅游消费胜地标杆。
  如今,从天涯海角到椰梦长廊,从西岛渔村到三亚湾畔,平安已成为天涯旅游最亮丽的底色,每一位游客都能在诗意美景中感受安心之旅。
绘就社区和谐图景
  7月1日,天涯区回辉社区综治中心接到群众求助,位于辖区内水蛟路12号的瑞程酒店和本地居民进出路口堵塞,无法正常通行。
  接到诉求后,考虑到需要多部门联动处理,回辉社区综治中心立即上报天涯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中心。
  天涯区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充分依托回辉社区综治中心,牵头协调区司法局、凤凰派出所介入,用心倾听双方诉求、梳理纠纷症结、做好思想引导,为矛盾纠纷“降温降压”。
  同时,天涯区综治中心还积极协调交警、园林等部门办理路口开通手续,并要求做好周边环境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原本堵塞的路口最终顺利开通。
  天涯区人口结构多元,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频繁。针对这一特点,天涯区综治中心推动体系向下延伸,精心打造南海社区、群众街社区、儋州村社区、金鸡岭路社区、回新社区、回辉社区及马岭大社区7个综治中心平台,助力创建多民族和谐共生示范区。
  “各社区综治中心统筹推进警网融合与矛盾纠纷调处一体化运作,整合社区民警、网格员、法官、调解员等力量,开展信息收集、矛盾调解、网格化服务、普法宣传等工作,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平安前哨’。”天涯区综治中心主任谢萍萍说。
  从重点园区的高效服务到旅游景区的平安守护,从城市社区的精细管理到民族村寨的和谐共处,天涯区综治中心以规范化建设为引擎,用实干担当守护平安底色,一幅游客舒心、企业安心、群众暖心的平安画卷正徐徐展开。
抚顺法院构建协调联动调解工作格局   □ 本报记者 韩宇
  
  “如果没有你们耐心细致地调解,我们的钱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要回来……”近日,几名当事人握着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手,由衷表达谢意。
  抚顺某培训机构突然闭店停业,多名消费者无奈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培训费。抚顺中院发挥调解“省时、节费、促合”的优势,通过调解促使培训机构依约退费,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改革的部署要求,2022年以来,抚顺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司法审判智慧和经验,加大多元解纷机制与力量端供给,以“诉讼+非诉讼”双轮驱动,赋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聚外力 拓展多元共治“朋友圈”
  “没想到现在的调解服务这么贴心,我的修车钱很快就拿到了。”前不久,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吕某需赔偿徐某车辆损失金额的70%。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代吕某向徐某赔偿后,向吕某代位求偿,双方意见不合,保险公司将吕某诉至法院。
  顺城区人民法院将此案通过人民调解平台推送至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团队冯律师向吕某耐心讲解保险公司险种理赔、代位求偿权等专业法律知识,促使吕某同意一次性支付保险公司案涉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抚顺市法院系统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形成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
  实践中,抚顺中院制定《关于推进源头治理全面深化多元解纷工作实施方案》等10余项制度机制;与市司法局、妇联、住建局、中小企业协会等部门联合召开“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会议20余次;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设立法律专家、台联、妇联等调解组织18个,吸纳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255名;联合抚顺市法学会建立“法院+法律专家”机制,邀请12名法学专家参与法院先行调解工作。
强内力 打造专业调解“主力军”
  抚顺市法院系统在多元解纷工作中,广泛吸纳司法、工会、保险、鉴定等各行业领域专业人才,推动专业问题专业解决。
  在某小区120余户业主要求执行房地产开发商欠付违约金的系列案件中,抚顺中院发现开发商实际经营困难,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业主预期利益难以实现。对此,法院组成“执行法官+特邀调解员”调解团队,研究以物业费抵顶违约金的调解方案。调解团队历时三个多月,最终将系列案件全部调解成功,且全部即时履行,实现共赢。
  近年来,抚顺市法院系统发挥司法调解专业化优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79名特邀调解员,重点打造“老法官说法、行业专业、知心姐姐、雷锋社区吴书记”等多个特色调解室。抚顺县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个人大代表多元解纷工作站“艾竹多元解纷工作站”,不断强化“人大代表+法院+N”工作合力。“老法官说法”特色调解室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2024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典型项目之一。
齐协同 激活平安建设“最末梢”
  “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真不知该怎么办!”送来感谢信的农民工激动地说。近日,12名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化工公司支付劳务费13万余元。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东洲区人民法院调解员联合司法所释明法理、讲明情理,促使用工方很快支付了劳务费。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口号,必须在横向纵向上整合,加强协同、上下齐心。近年来,抚顺辖区7个基层法院的17个人民法庭与抚顺地区69家司法所全部对接,并对接街道乡镇70个、社区(村)866个,成立“法官工作站”603个,在家门口为群众调解纠纷、宣讲法律、提供咨询。
  东洲区法院章党法庭建立“法官工作室”,打造抚顺“一委两室三中心”工作体系中的“章党样本”;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永陵法庭在旅游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共建安心出游、放心旅游的“无讼景区”。全市法院开展主题宣讲活动243次、社区代办员培训150次,发放法律宣传册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千余次。
塑品牌 弘扬调解文化“新风尚”
  值得一提的是,抚顺市法院系统充分发挥雷锋精神发祥地的地缘优势,让雷锋精神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强有力文化力量,用心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和困难。
  “这么远的路,真没想到你们能来。”今年夏天,汗流浃背的特邀调解员用实际行动感动了当事人。
  原告与被告是邻居,因占道大打出手,原告还因此受伤进了医院,后又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特邀退休法官与党的二十大代表、望花区和平街道雷锋社区党委、居委会主任吴振华联动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走山路、爬山坡,到当事人家中调解。经耐心工作,被告当场拆除占道水泥桩,原告也不再要求赔偿医药费,老邻居握手言和。
  实践中,抚顺市法院系统打造多元解纷“雷锋·行”品牌。聘请雷锋班原班长朱华和吴振华担任特邀调解员,组建“雷锋·行”特邀调解团队,帮助基层群众、企事业单位防范化解各类纠纷,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300余件。
  在品牌示范带动下,各区级法院因地制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望花区人民法院打造“和谐望花、和美望花”多元解纷品牌;新抚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4项适老型诉讼服务新模式;顺城区人民法院针对物业纠纷深化繁简分流、建立联动机制、发出司法建议,打好物业纠纷化解“组合拳”。
济源检察以党建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赵永华 卢晓东
  
  “这些野大豆、野豌豆也有了名字!我们检察机关的依法履职终见成效!”11月23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磊激动地说。
  2024年初,济源市检察院在推进实施公益保护机制过程中,获悉济源山区有野生大豆,当即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报告案件线索。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立即组织干警向乡、村干部群众征集线索,终于在佛涧村一废弃工厂发现几株野大豆,扩大搜寻范围后,又在周边村发现了野生豌豆。
  公益诉讼干警们如饥似渴地在学习相关野生植物知识点基础上,联合济源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对野大豆、野豌豆种质资源进行抢救性保护,并建立繁育基地进行迁移种植、异地扩繁。济源市农业科学院将采集的野豌豆、野大豆移送国家种质资源库,被以发现地分别命名为“济源佛涧野大豆”和“郝山野豌豆”。
  这是济源两级检察机关将愚公移山精气神注入队伍建设和司法办案全过程的一幕。
  “近年来,我们发掘愚公移山精神内涵,移的第一座山就是精神懈怠之山,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河南省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长王颖说。
  “愚公移山精神与法律监督工作有着天然的契合,那就是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我们要搬掉法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大山’,必须赋予愚公精神新的时代内涵,将其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近日,在济源两级检察机关举办的“愚公移山·我的检察使命”主题演讲活动中,干警们纷纷分享对愚公移山精神的理解。
  济源两级检察机关围绕提升检察履职能力,通过建立理论学习、轮岗交流、业务竞赛、成长档案等机制,多元化培养人才,通过举办政治业务测试、公文写作竞赛等“学练赛”活动,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写作专班”“人工智能兴趣小组”,强化专业能力提升。
  “我们坚持把弘扬愚公移山精神贯穿于党建和业务工作全过程,持续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党建促进检察业务高质效。”郑磊举例说,在境内五龙口镇的沁河畔,有全国重点保护文物秦渠枋口。它始建于秦朝,与郑国渠、都江堰同期建设,开创“隔山取水”之先河,被誉为“北国都江堰”。然而,随着岁月侵蚀、管理缺位,秦渠枋口保护陷入困境。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后,济源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
  济源市检察院调查发现,秦渠枋口渠首在济源市,渠尾却在焦作市,跨地域管辖成为办案难点。案件层报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说:“文物保护不能等,必须打破地域壁垒。我负责包案办理。”
  经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当地政府为秦渠枋口这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穿上了“科技铠甲”——在增设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文物状态的同时,组建巡查队巡检遗址,并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留存碑刻原始数据,为后续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检察机关用法治和科技‘双轮驱动’,让千年古渠焕发新生,这是传统文明与现代治理的融合。”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欧帕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数控技术员孙志光说。
木兰法院巧解企业困境“连环锁”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法官们晚上加班为我们调解案件,我们还有啥理由不互相体谅。”职工代表老梁感慨道。11月中旬,哈尔滨市木兰县室外寒气逼人,灯火通明的法庭内却是温暖如春。经过法官的调解,18位职工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
  这18位职工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的一家生猪养殖企业。企业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负债超千万元、拖欠职工工资过百万元、存栏种猪面临断粮风险,木兰县人民法院利用多种司法手段破解企业困局。
  “生猪市场价格波动,饲料成本持续攀升,我们真是撑不住了!”企业负责人向走访中的承办法官倒苦水。更棘手的是,拖欠工资、合同纠纷等案件已形成“诉讼漩涡”,若处理不当,不仅企业将彻底崩盘,职工的生计也将失去保障。
  面对这一涉及民生保障与营商环境的复杂案件,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摸排情况,对于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采取“双线作战”:一方面强化执行刚性,通过查控财产、对拒不配合的企业负责人采取司法拘留;另一方面,面对企业生猪饲料告急、拖欠员工工资的困境,主动搭建和解平台,组织职工代表、企业法务和债权人协商。
  经多方协调,法院引导企业通过集中销售存栏种猪回笼资金,并明确要求其中40万元专门用于支付欠薪。为兼顾当事人日间工作,承办法官开启“夜间法庭”,利用晚间组织多轮调解,抓住了纠纷化解的最佳窗口期。18件劳动争议纠纷全部调解成功,为后续案件处理开创了良好开端。
  “既要兑现债权人合法权益,又要为企业重整留出空间,更要守住民生底线。”木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隋春德表示,本案通过“执行—和解—造血”的链条式解决方案,实现了债务化解、职工维权与企业纾困的共赢。
巨野法院善意执行变“两难”为“三赢”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郅硕 周莹莹
  
  近日,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斯公司)的车间内,机器嗡嗡作响,工人潘耀社正在认真核对新到的订单明细。谁能想到,这位见证两家企业携手共赢的技术带头人,一年多前还在为110名工友的工资跑前跑后。
  时间回溯到2024年7月。大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泽公司)因效益下滑停产放假,110名员工不仅没拿到生活补助,480余万元的解除合同补偿金更成了一张“空头支票”。
  “王法官,俺们110口人,有的要还房贷,有的孩子等着交学费,真等不起啊!”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麟和”调解室内,年届五十的潘耀社攥着皱巴巴的仲裁裁决书,声音里透着无奈。
  执行法官王方亮起身递过一杯水说:“老潘,你们的难处我记着呢,这半个月我让书记员盯紧了大泽公司的资产清查,也找他们负责人谈过两次……”他顿了顿,指腹摩挲着桌角“麟法和执”的标识牌,眼神坚定地继续说:“但咱不能等,也不能硬来,‘杀鸡取卵’那一套不可取,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就是要找到一条让员工拿到钱、企业也能缓口气的路。”
  这样的情形并非个例。近年来,面对涉企执行案件中“案结事不了”的困境,巨野法院执行局始终将“麟法和执”党建品牌理念贯穿其中——不让企业“死”、员工“怨”,而是以“和”为桥搭建沟通纽带,促使当事人主动达成和解,消除双方的对立壁垒。
  当天下午,王方亮带领执行团队再次踏进大泽公司的厂区。生锈的铁门被晒得发烫,车间里的机器蒙着薄尘,只有负责人王震效在办公室,空调外机在墙外嗡嗡作响。
  “王法官,不是我不还钱,你看这厂子。”王震效指着窗外空荡荡的停车场,水泥地被晒得泛白,“原材料涨价,订单断了,要是把机器拍卖了,这厂子就彻底完了,员工更拿不到钱。”
  王震效的话没错。如果把被执行人大泽公司的生产设备强行拍卖,按市场行情折损率很可能达到六成以上,而且当前行业形势下还不一定能顺利成交。王方亮走到车间角落来回踱步,脑海中浮现出“麟法和执”党建品牌强调的“柔性执行、联动解困”思路。“不如先对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再联合当地政府一起想想盘活办法。”王方亮拿定主意。
  次日清晨,由巨野法院执行局牵头,联合包保大泽公司的章缝镇党委、政府召开座谈会,确定了资源整合的思路。随后,双方共同深入工业园区实地走访,终于有了关键发现:被执行企业所在园区内,维尔斯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产品种类与大泽公司高度契合,且该企业近期正有扩大产能的实际需求——这为后续推动企业联动解困找到了突破口。
  紧接着,王方亮带着执行干警跑了三趟维尔斯公司沟通意向,随后召集维尔斯公司、大泽公司及员工代表三方到法院展开面对面调解。经多轮调解,三方终于签订协议:大泽公司的设备解除查封,租赁给维尔斯公司使用,每月租金15万元汇入法院账户,优先支付员工的补偿金。
  如今,这份协议已开花结果:大泽公司已顺利履行五期还款计划,110名工人累计领款75万元,维尔斯公司则借着夏天的订单旺季,产能较合作初期提升30%,还吸纳了潘耀社等12名原大泽公司的员工。
  在巨野法院执行局,“麟法和执”党建品牌展示墙又添了新内容,像大泽公司这样的“柔性执行”案例,已占到涉企案件的40%。今年以来,巨野法院与县工商联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作机制,组织党员执行干警成立民营经济司法护航工作站,深入园区和企业项目现场走访调研50余次,召开座谈会20余次,为企业提供暖心、精准的指导服务。推行“执前调”“预处罚”制度,督促被执行企业主动履行完毕98件,信用修复失信企业54家。
走进北京金融法院   □ 本报记者 杨晋峰 徐伟伦 摄影报道

  11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大数据中心,审判第二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丁宇翔正在与法官助理吴银娇、陈蒙根据近期案例,仔细研判跨境证券纠纷案件增长趋势及特点。作为专家型法官的丁宇翔,扎根审判一线19年,累计审结案件2500余件,办理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他带领团队研发的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和示范判决服务平台,已成为北京金融法院在线诉讼的重要“窗口”……
  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北京汇聚了全国近半的金融资产,是金融机构与资源的核心枢纽。2021年3月,北京金融法院应运而生。四年多来,该院加快推进金融审判工作现代化,紧密对接金融治理前沿需求,通过强化府院联动,助力金融监管“长牙带刺”、精准发力,助推金融行业善成精治,走出了一条以法治协同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设立金融法院是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步入北京金融法院,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段印刻在照壁上的文字,在阳光照耀下,沉静中自有一股磅礴之力。
  照壁一侧,大数据中心的大屏幕上,实时滚动着北京金融行业及诉讼的最新数据。对内,这里是司法审判信息管理和指挥调度平台;对外,是与各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专业数据研究机构进行互联互通的数据协同平台。
  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张雯说:“审判树规则,协同促治理,这是我们践行初心使命的核心理念。”近年来,北京金融法院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成功审结了易安财险、北大方正财务公司破产案,蓝石资产案等一批有规则创设意义和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并通过审理全国首例信托领域因限制股东权利引发的行政案件等案例,作出全国首份证监会内幕交易行政处罚保全裁定,有力支持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9月14日,在2025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发布双方共建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成效及12个典型案例。工作室的创新实践,有效填补了北京在世界银行相关考核指标中的空白。截至目前,该机制已应用于222件案件,涉及标的金额353亿元,帮助60余家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保障14万余名职工就业,维护了240余万名投资者的权益。
  在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的同时,北京金融法院着眼于深挖司法数据“富矿”,并集成中国证监会等协同单位数据信息,成功构建起金融审判数据库与协同数据平台,为风险预警与治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此外,该院还与36家单位在数据对接、政策会商、平台建设、风险治理等领域深度合作,并组建10支专业政策调研团队,直击虚增杠杆、套利投机等风险前沿课题,贯通“产学研用”,持续赋能金融法治协同机制。
  一个资源汇聚、能力协同的国家级金融法治协同平台新高地,正在坚实筑就,为金融强国建设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
晋安法院构筑“三大屏障”护“未”成长 □ 本报记者   宋学鹏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郑丹敏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撤销监护权案:母亲黄某某为了拿钱“打赏”主播,竟贩卖自己的亲生儿子。晋安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后,又根据晋安区民政局的申请,对撤销黄某某监护权案进行多方查证,最终作出撤销黄某某监护人资格,指定晋安区民政局为监护人的生效判决,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向前一步,与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育,积极构建司法保护、家校共护、社会守护“三大屏障”,以法治之力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去年10月,晋安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终身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随着教育培训行业蓬勃发展,未成年人的安全隐患也与日俱增。晋安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对教职员工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判决“终身从业禁止”,进一步净化教培行业环境。
  据了解,晋安法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近3年来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0余件,对5名教培机构工作人员宣告“从业禁止”,从源头上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同时,晋安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38名符合封存规定的未成年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用法治之光照亮他们的回归之路。
  在涉少家事审判中,晋安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推行“柔性调解+心理疏导”双轨模式,努力搭建家庭矛盾修复“连心桥”。
  未成年人小风(化名)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生活十分拮据。不久后,因父亲收入骤降,抚养费也没了着落,小风的生活陷入困境,只好将父亲诉至法院。
  立案后,晋安法院依托与晋安区妇联共同成立的“茉莉姐姐”家事调解中心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诉讼中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和教育专家介入,对纠纷进行联动联调。经过多次“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茉莉姐姐”从心理、情理、法理3个维度缓解对立情绪、释法析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小风的生活重新有了保障,亲情关系也得以修复。
  近3年,晋安法院共妥善审结涉未成年人离婚、抚养费等家事矛盾纠纷155件,调解撤诉率达65%;针对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案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伤害,致力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
夯实家校共护屏障
  作为福州市第七中学的法治副校长,晋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勤武已连续多年在开学季走进校园,为在校师生讲授“开学第一课”。
  “法治教育要从校园扎根。”黄勤武说。在他的带领下,晋安法院一批又一批法治副校长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抵制校园欺凌等主题,为在校师生和家长们带来精彩的法治课堂和法治家长会,通过一项项精准而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共同构建起“家校联动、司法护航”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2024年以来,晋安法院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近30场,惠及师生、家长1000余人次。
  孩子叛逆的背后,往往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在做好校园普法工作的同时,晋安法院还格外关注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情况,积极为问题家庭“把脉开方”。
  17岁的小李为了向父亲索要钱财,持刀胁迫、控制母亲及弟弟,后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晋安法院当即向小李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小李父母一同来到法院,接受了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在法官和心理咨询师的共同引导下,他们学习如何更好地关注孩子心理需求,重塑亲子沟通方式,为小李回归社会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
  自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晋安法院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为更多家庭敲响责任警钟,让“依法带娃”成为新时代家庭教育的必修课。
织密社会守护屏障
  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判了之”并不是终点。
  晋安法院高度重视涉罪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扶工作,无论是特殊听证会的会场还是未管所的课堂,少年审判法官的身影从不缺席。
  针对“家长管不住、学校不好管”的严重不良行为少年,晋安法院6次参与特殊听证会,推动14名未成年人转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常态化回访70余名少年犯,用温情帮教、感化走入歧途的少年,助其日后重新融入社会。此外,晋安法院还积极扩大协同育人朋友圈,与晋安区教育局、区妇联共同签署《家校社协同育人法治协作共建协议书》,成立全省首个“家校社协同育人法治联络站”,推动形成“家庭尽责、学校引导、社会参与、司法兜底”的全方位保护格局。
  以联络站成立为契机,晋安法院为辖区8所学校和5个村(社区)开设首批“共享课堂”,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普法,覆盖千余名师生家长,让法治温暖触手可及。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大文章”,晋安法院还以司法建议为“小切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敏锐发现未成年人违规出入娱乐场所、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流程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文旅局等相关单位精准发出司法建议,助推社会保护与源头治理同向发力。
  “我们将一如既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晋’心守‘未’的担当,深化涉少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拓展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让法治成为呵护童心的坚实铠甲。”黄勤武表示。
漫画/高岳  
以检察蓝护佑成才路   □ 奚晓雯
  
  我是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也是一名法治副校长。与其他法治副校长不同,我所面对的是无锡藕塘职教园近8万名学子,因此我主讲的“惠佑未来 检护青春”未成年人法治课人气一直很旺。
  “检察官阿姨,您刚才说未成年人也有合法劳动并取得薪酬的权利,是真的吗?”今年秋季新学期伊始,一次例行的法治课上,我和往常一样走下讲台,和同学们开展互动交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孩子怯生生开了口。我仔细询问情况,小杰告诉我,暑假期间他在网上找了一份工作,中介称工资日结,试用期7天,其间,日薪200元还包吃住,转正后收入更高。
  小杰十分心动,便在中介带领下前去企业面试,通过后安排岗位,才发现是让他做电焊工,这工作没经验的新人根本干不来。小杰强撑了五天,不能适应岗位便主动离职了。他找企业讨要这五天的薪水,企业说工资已经结给中介。他再找中介,中介说“没满试用期,一分不给”,随后就失联了。
  听完小杰的遭遇,学生们瞬间议论纷纷:“我也遇到过!”“说好月薪3000元,最后只给1800元!”我心头一紧,立即意识到问题不简单。课后我悄悄留下小杰和其他几名学生深入了解情况,请他们提供了入职单位名称、与中介的聊天记录等材料。看着周围一双双无助的眼睛,我告诉自己,这个问题不容小觑,必须展开行动。
  我和同事们走访这家“劳务中介”,发现他们长期以“校企合作”名义发传单、建微信群,招揽学生兼职打工,但中介应有的管理、验证、尽职调查等工作明显不到位。他们不管求职的学生有没有成年、有无从事电焊等危险作业的资质,送到工厂就坐等收中介费,暑期结束后学生们讨要工资,中介还以“试用期工作时间短”等理由克扣工资,甚至拖欠薪酬。
  根据调查情况,我们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随即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查处涉案劳务中介,并加强对用工企业的劳动监察。与此同时,我们协助小杰收集证据,支持小杰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民事诉讼,帮孩子讨回血汗钱,经法院调解,中介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1000余元。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我们思考如何为这些孩子提供一个安全、规范的实践平台?我们联合教育局、人社局、总工会等单位,推动成立了“职引未来·检爱同行”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职教园区需要求职、实习和学习职业技能的未成年人提供正规渠道,我定期到基地和企业走访,开设维权热线,学生可随时求助。
  作为法治副校长,我深知,我的职责不仅是讲好一堂课、办好一个案,更是要联动各方,织密一张守护网,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凭技能安身立命,靠奋斗实现梦想。检察蓝,护你成才路——这是我对孩子们,也是一名法治副校长不变的承诺。
  
作者系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整理    
宁国公安“三长共治 护校安园”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高鹏
  
  位于安徽省宁国市落花荡路的安徽材料工程学校(以下简称安材学校),是首批国家重点职业中学,现有在校师生3500余人。每到放学时,校门口车水马龙、人潮汹涌,学生们的出行安全成了重中之重。
  此时,一道温暖的风景线准时出现:身着志愿者马甲的学生家长们主动就位,与学校老师、警务联络室值班警长默契配合,有的引导学生有序排队,有的疏导过往车辆,有的在路口提醒注意安全,三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共同为同学们拉起了一道严实又暖心的“安全护卫线”。
  为扎实践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自2024年9月5日起,在宁国市公安局和安材学校共同推动下,宁国市首家“实体化”运行的校园警务联络室——安材学校警务联络室正式成立。一年来,警务联络室积极探索构建“三长共治 护校安园”的治理模式,重点聚焦“三长联调、联防、联宣”等方面持续发力,致力于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校内校外联动响应的安全防护网络。
  步入安材学校,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校园门口醒目的“警务联络室”“三长共治 护校安园”牌匾;进入警务联络室,不仅看到了“警长、校长、家长”代表的告示牌,还看到了安防教育视频展播台等。宁国市公安局汪溪派出所民警依托警务联络室,组织学生、家长志愿者参与校园周边秩序的维护和值守,在每周全校学生集中放学期间共同守护师生安全离校与返校,并加大夜间晚自习与学校保安、值班教师的联动巡逻密度,提升见警率和管事率。对需要关注的学生,建立一人一册的“学生成长手册”,通过联合班主任、家长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记录基本情况、行为表现,实施精准关怀和教育引导。
  2025年9月,安材学校迎来秋季开学季。大批新生将开启高中求学模式,而如何让学生们更好地融合与沟通也是一道无法避免的管理难题。警务联络室重点关注学生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动校长(副校长及校方学生处相关负责人)、警务室值班警长及家长共同参与矛盾联调。建立班主任、宿管员、家长反馈涉及安全类信息渠道,定期摸排矛盾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对于已发生的涉校类矛盾纠纷,警务联络室警长及时联合学生处或专业部老师、学生家长秉持“惩前毖后 教书育人”初衷,注重“情理法”相结合进行矛盾化解,力求公平公正,有效防止矛盾升级。此外,常态化联合班主任进行家访,进一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成长环境,与家长共同商讨,形成校警家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据统计,自推行“三长共治 护校安园”治理模式以来,涉校警情数同比下降30%。
  “我们派出所民警不仅以警长身份参与学校安全管理,还担任法治班主任。”汪溪派出所所长谭天文介绍。今年3月27日,时值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谭天文带领民警赴安材学校各班级开展“法治班主任进课堂”系列普法宣传。
  为提升校园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警务联络室积极推行宁国市公安局“青翼护航宣讲团”+“法治班主任”进校园活动,开展防欺凌、反诈、禁毒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讲。
  在今年汪溪派出所与安材学校联合开展的春季“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宣讲课堂上,作为宁国市公安局团委“青翼护航”宣讲团成员的民警李雨婷结合自身从事的反诈工作岗位,向在场的600余名师生宣讲反诈知识。来自该宣讲团的民警还结合交通安全、禁毒等部门警种岗位职责展开宣讲,主打一个“套餐式”安全防范法治教育。
  汪溪派出所借助春秋季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契机,通过案例讲解、有奖问答及实战演练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同时,创新性地将法律常识融入足球运动,设计闯关游戏,让学生在运动中学习知识。此外,今年秋季学期,汪溪派出所联合校方打造“校园法治微超市”,通过地贴、标签及打卡墙植入反诈、禁毒等防范元素,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观念。
  “我们将继续深化‘三长共治 护校安园’治理模式,融入警长、校长、家长力量,探索长效机制,筑牢安全堤坝,让警务联络室成为学校的‘平安港’、师生的‘守护者’、警民的‘连心桥’。”谭天文信心满满地说。
邯山检察牵头创建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联盟 □ 本报记者   李雯
□ 本报通讯员 布雪娜 韩艳萍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直播、游戏、网络交友等逐渐发展,互联网已深度渗透至未成年人学习与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沉迷、不良信息侵蚀、网络欺诈等诸多问题也接踵而至,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针对这一问题,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从机制建设、普法教育、案件溯源三方面协同发力,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在前不久共青团中央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典型案例中,邯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成功入选。
  邯山区检察院进一步建强工作机制,创新构建以区检察院“琢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为主体,网信、公安等10余家单位共同组成的“1+N”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联盟”,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涉及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数据及高危平台信息共享,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整体效能。
  据了解,邯山区检察院在全区成立130个“琢玉”护“未”站,通过教育、呵护、预防,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开展学生、家长、教师群体“三位一体”全覆盖培训,面向学生推出“网络安全技能包”“隐私设置指南”;面向家长开发监护能力测评小程序,并传授网络监护技能;面向教师培训其如何识别网络沉迷早期信号,有效杜绝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风险。
  制作普法原创微视频、打造法治教育“娃娃课堂”等普法特色品牌、开设“琢玉+N”直播课堂……邯山区检察院不断创新线上线下多维度普法宣传方式,建立“全网域”普法矩阵,以可视化、直观化、形象化的方式为孩子们宣讲各项法律法规,让法律知识更接地气、更具吸引力、更深入人心。5年来已开展多种特色“线上+线下”普法宣讲600余场。
  为堵住未成年人涉网漏洞,邯山区检察院追案溯源,从源头遏制未成年人涉网犯罪。在涉网案件办理中,同步审查平台合规性,5年来共移送行政处罚线索28条,成功关停违规网站19个,有力维护了清朗网络生态。针对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或涉嫌网络犯罪案件中监护不力及家庭教育失职问题,依法向其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邯山区检察院推行“社会调查+观护基地+家庭教育令”分级处理模式,对19人附条件不起诉,并联合社工开展“网络素养特训营”,实现零复犯率。此外,邯山区检察院还联合教体局对学生银行账户异常情况进行定期排查,针对违规办卡问题向通信运营商制发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遏制在校未成年人涉电话卡、银行卡“两卡”犯罪,全力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驾护航。
在“爱之港湾”参与孩子成长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近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爱之港湾”未成年人探望基地的亲子互动区内,一位年轻父亲正在社工指导下学习婴幼儿护理技巧。不远处,另一对夫妻正在语气平和地商定后续探视安排。这个由福田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法院共同构建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司法+心理+社工”协同机制,为涉及探望纠纷的家庭提供了专业支持。
  今年6月,市民陈先生向福田法院提交“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反映其妻子林女士在女儿出生后携孩子离家,并拒绝其探视。经了解,双方矛盾源于育儿责任分担及沟通问题。无独有偶,张先生也因类似情况向法院提出相同申请。两起案件中,当事人均表示其诉求并非争夺抚养权,而是希望以父母身份参与孩子成长。
  鉴于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和双方对孩子成长的共同关切,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要解决方案,并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针对性辅导,陈先生和张先生逐渐认识到自身在家庭责任承担方面的不足,并表示愿意改善。女方当事人也展现出沟通意愿。
  为促进亲情互动,福田法院将后续调解安排在“爱之港湾”未成年人探望基地进行。这个深圳市首个“党委统筹、多元共治”的探望服务平台,整合政法机关与群团组织力量,为探视困难家庭提供法律咨询、社工服务和心理疏导。
  在基地专业环境中,陈先生在社工指导下首次实践育儿操作,切身感受育儿责任。亲身体验使当事人对家庭责任产生新认识,双方关注点转向共同呵护孩子成长。张先生家庭也在此完成类似调解程序。最终,两起案件申请人均主动撤回申请,并就子女探视达成书面协议。
  截至目前,福田法院依托“爱之港湾”未成年人探望基地,已成功化解6起类似家庭纠纷。未来,法院将继续优化“法院指导+心理疏导+实地探望”复合调解模式,将司法服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维护家庭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民和“启明星”
未检团队走进乡村课堂   □ 本报记者 徐鹏
  
  “被同学长期欺负该怎么求助?”“网上陌生人索要家庭住址能不能给?”……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启明星”未检团队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走进民和县多个乡镇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官亭土族中学,检察官聚焦农村青少年生活环境、认知特点以及易面临的风险,围绕校园欺凌、网络诈骗、预防性侵害、不良行为矫治等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什么是违法犯罪”“遇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等关键问题。
  在互动问答环节中,对于孩子们提出的问题,检察官将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一个个贴近生活的警示故事,耐心细致地逐一解答,求知的眼神与清脆的回应让课堂氛围愈发热烈,法律知识不再是单向灌输的“书面语”,而是变成了孩子们能听懂、记在心、用得上的“心里话”,真正实现了入脑入心。
  今年以来,民和县检察院“启明星”未检团队以“校园深耕、趣味赋能、协同联动”为抓手,将司法服务与法治宣传送达乡镇“最后一公里”,精准回应乡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迫切需求,用坚实的法治力量为乡村儿童筑牢安全成长防护屏障。
  为打破传统法治课“照本宣科、枯燥说教”的刻板印象,充分激发乡村儿童的学法兴趣,“启明星”未检团队创新开展“融法于趣、寓教于乐”法治活动。在该院联点帮扶的满坪镇朵卜村,检察官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核心知识点巧妙融入“法治大富翁”“两人三足普法赛”“拔河沙包守法战”等互动游戏中,法治与趣味的碰撞让活动现场欢声不断,孩子们从一开始的羞涩观望逐渐转变为主动参与、积极比拼,在奔跑、协作、欢笑中不知不觉掌握了法律知识,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深化了法治认知。
  这种“玩中学、学中悟”的普法模式,目前已累计开展5场,受众达1000余人,增强了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让乡村儿童真正爱上学法。
  针对偏远乡村未成年人防性侵意识薄弱、家庭监护存在疏漏、基层保护力量不足等问题,“启明星”未检团队联合县妇联、团县委组成“护苗宣讲团”,走进巴州镇巴一村、官亭镇等地,为当地家长和基层工作者带来了一场场实用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引导基层工作者加大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日常照管力度,建立“发现报告—快速响应—专业处置—持续跟踪”的全流程保护闭环,确保一旦出现风险隐患能第一时间介入、妥善处置,为乡村治理持续注入温暖而坚实的法治动能。
  下一步,民和县检察院将持续延伸检察履职触角,把“法治驿站”建在村口、“云端课堂”开在校园,以法为盾护佑乡村儿童健康成长,让“启明星”的法治光芒照亮每一片田野乡间。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 依法严惩筑牢防线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陈立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回应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以司法裁判传递价值导向,《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河南省南阳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5起依法惩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以法治力量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推动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工业火碱浸泡牛肚
情节严重判刑罚金

  2020年至2024年1月,被告人兰某东在镇平县其自家院中长期从事牛头、牛肚等牛副产品的加工、生产。其在加工牛肚过程中,使用工业级火碱和明矾浸泡牛肚,使其增重提亮,并将此类牛肚销售至多家门店,销售金额为107万余元。经检测,兰某东所售牛肚pH值为7.20,亚硝酸盐含量为170mg/kg,远远高于不得超过30mg/kg的规定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东在加工牛肚过程中掺入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工业火碱(氢氧化钠)并对外销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15万元。
  “食品安全没有灰色地带。”承办法官庭后表示,工业用氢氧化钠,俗称工业火碱,已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用工业火碱浸泡过的食品被食用,易造成消化道灼伤、胃黏膜损伤,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危害。被告人兰某东违法使用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销售食品,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惩。法官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所售食品符合质量标准,不含有害物质,若明知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物质仍进行销售,就可能踏上违法犯罪道路。
为保鲜掺呋喃唑酮
有毒豆腐损害健康

  2023年8月,被告人张某坡得知将呋喃唑酮片添加到豆腐中能起到保鲜作用,先后共花费4590元购买了3箱零30瓶呋喃唑酮片,自此开始将呋喃唑酮片当作“保鲜秘方”偷偷加入生产的豆腐中出售。
  经查,至案发,张某坡共生产“有毒”豆腐约6600余斤,非法添加12瓶1200片呋喃唑酮片,涉案豆腐价值约1.12万元。经检测,鉴定出涉案豆腐中含有呋喃唑酮片代谢物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24万元。
  “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警惕异常‘鲜嫩’的日常食用品,若发现有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投诉举报或依法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提醒说,呋喃唑酮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生素,2019年起被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明确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长期食用可能会导致食欲下降、黄疸、乏力等危害。被告人张某坡为了获取利益与所谓“保鲜”,向豆腐中添加呋喃唑酮片,严重危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该行为已触犯法律底线。
非法喂食禁用药物
鸡蛋残留超标获刑

  2023年2月17日,养鸡场老板魏某明知甲硝唑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动物食品中添加的药物,仍以9504元价格将自己养殖场喂过甲硝唑的鸡产的蛋销售给客户李某48箱,李某将其中10箱销售给史某,史某将上述鸡蛋在某超市销售过程中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经鉴定,抽检批次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使用蛋鸡产蛋期禁用的药物,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老百姓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承办法官解释说,甲硝唑作为杀菌药应用广泛,而在养殖过程中投喂甲硝唑也能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但需严格控制,限制使用剂量、时间和范围。魏某作为长期从事蛋鸡养殖的经营者,明知鸡蛋不能有甲硝唑残留,却在蛋鸡产蛋期使用甲硝唑,没有遵守休药期管理规定,将上述不合格鸡蛋予以销售,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明知有毒依然售卖
涉罪获刑并处罚金

  2024年6月,被告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添加广东上线“强效天使胶囊SO”,并从“强效天使胶囊SO”处以5200元的价格进购“天使胶囊”43瓶。在明知“天使胶囊”中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且没有检测报告,可能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其通过微信向他人出售,销售金额2.04万元,非法获利1.51万余元。2024年8月5日,冯某某从王某处购买天使胶囊减肥药连续食用3天后,身体出现恶心、心慌等不适症状。经检测,王某销售的“强效天使胶囊SO”减肥产品中被检测出含有西布曲明。
  西布曲明于2012年3月16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禁止添加的物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销售的“强效天使胶囊SO”减肥产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通过网络途径销售给他人食用,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其具有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2万元。
  “网络经济为生产、生活提供了巨大便利,美容、减肥产品亦经常通过网络渠道销售。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覆盖面广、易隐蔽真实身份、无需当面交易等特点,借助网络渠道推广秘密添加有毒、有害原料的减肥保健食品。”承办法官说,被告人王某明知产品中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在不法分子未提供合格证、来源渠道合法证明且无检测报告情况下,仍通过网络途径销售给他人使用,导致问题产品持续通过网络渠道流向社会,危及他人身体健康。
收购死牛卖肉获利
不符安全标准当惩

  2021年至2024年,被告人尹某虎在自己的养牛场内,对所收购的奶牛、黄牛等边养边宰,同时收购周边地区的死因不明或病死牛,并将这些死牛加工成牛肉制品进行零售或批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虎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并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肉类在老百姓‘菜篮子’中占据重要位置,来源不明的肉类可能携带大量病菌、寄生虫,存在传播人畜共患疾病风险,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承办法官解释说,被告人尹某虎出售或收购、屠宰、销售死因不明或病死牛,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严惩,并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畜禽养殖户在畜禽出现疾病时,要及时找兽医及相关部门救治,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要及时向当地动物检疫部门报告,严禁出售、转让、抛弃,也不得私自宰杀、剥食,应在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地方进行无害化处理。食品行业从业者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为谋取非法利益触犯法律红线,最终害人害己。

  刑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带租拍卖”房屋成交后,预收租金归谁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雷书彦
  
  “带租拍卖”未明确租金归属的,买受人能否要求原出租人返还预收的租金?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2022年6月1日,某物流公司与易某签订《门市、仓库租赁合同》,约定某物流公司将其门市及仓库出租给易某使用,租赁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7年6月1日止。租金已缴纳至2025年6月1日。
  《门市、仓库租赁合同》签订后,法院因其他案件查封并拍卖某物流公司所有的包含涉案门市及仓库的土地及其建筑物。法院在司法处置过程中,对标的物存在的租赁情况予以说明、公示,在司法评估过程中以不考虑案涉土地及建筑的租赁权的影响为前提进行估价。邓某在拍卖中竞得前述土地和建筑物。2023年8月7日,法院作出裁定,前述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归买受人邓某所有,自裁定送达邓某时起转移。邓某于2023年8月9日签收该裁定书。2023年9月12日,邓某取得案涉土地使用权产权登记。
  邓某取得拍卖物所有权之后认为,某物流公司预收案涉门市、仓库2023年8月9日之后的租金构成不当得利,遂以某物流公司为被告,易某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物流公司、易某返还租金157051.62元。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当得利指的是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中,邓某于2023年8月9日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权,理应享有案涉房屋取得所有权之后收取租金的权益。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某物流公司与易某签订的《门市、仓库租赁合同》,对房屋现所有人邓某与承租人易某仍然有效。邓某有权按照《门市、仓库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某物流公司在2023年8月9日已丧失案涉房屋所有权,无权收取此后的租金。某物流公司预收的2023年8月9日至2025年6月1日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依法予以返还。遂判决,某物流公司返还邓某2023年8月9日至2025年6月1日的租金148415.89元。
  一审宣判后,某物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拍卖公告告知案涉房屋存在租赁情况,仅明确标的物为带租房产。在拍卖公告对租金归属无特别约定的前提下,买受人自取得拍卖物所有权时享有租金收益权。综上,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买受人自取得所有权时享有租金收益权
  本案二审法官庭后表示,“带租拍卖”的拍卖公告中明示了拍卖财产上附属租赁关系但未明确拍卖成交后的租金归属的,买受人取得拍卖财产所有权时,依法享有租金收益权。本案中,拍卖公告仅告知案涉房屋存在租赁情况,未约定租金收益归属时,买受人自取得拍卖物所有权时享有租金收益权,邓某于2023年8月9日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权,理应享有案涉房屋取得所有权之后收取租金的权益。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租赁合同对买受人仍具有约束力,买受人对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概括承受,承继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需强调的是,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租金收取的节点,买受人在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该承受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故应当以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为节点收取租金,即租赁物为动产的,以交付时取得所有权,租赁物为不动产的,以登记时取得所有权。但因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的买卖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根据该规定,司法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其有权收取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之后的租金。
  “带租拍卖”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方式,本案明确预收租金归买受人所有,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带租拍卖”“以租抗执”的难题,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买受人的利益。
约定不承担抚养费
后续有需求可主张 □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黎媛 蔡恩法
  
  王小系王某与刘某的婚生子,出生时被诊断为右侧气胸、胸廓畸形、新生儿窒息、新生儿肺炎等疾病,后续经医院确诊为智力残疾二级及孤独症谱系障碍,需长期康复治疗及专人护理。2019年,王某与刘某协议离婚,约定:王小由父亲王某抚养,母亲刘某不承担抚养费。
  2019年至2024年间,王某为照顾王小累计支出医疗费4.8万余元、康复训练费18.8万余元。鉴于王小病情特殊,需聘请护工专职护理,月费用约5000元;同时为方便其治疗与上康复课,王某在医院附近租房,月租金2500元。刘某父母曾支付19万余元用于王小治疗,但于2023年后停止支付。
  2024年,王小向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护理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离婚时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不影响子女在出现特殊疾病、残疾等重大情形时主张抚养费。王小患有孤独症谱系障碍,后续康复费用远超普通抚养需求,王某无力独自承担,若机械地执行原协议,将损害王小的生存权与健康权,因此,刘某的法定抚养义务不能因此免除。鉴于王小病情特殊,存在护理依赖,除基本生活费用外还需药物治疗与康复训练,作为不直接抚养和陪伴的一方,刘某应承担护理费、医疗费、康复费。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王某支付41680元,并每月支付生活费1200元至独立生活为止,每月支付护理费1800元至能生活自理为止。
  刘某提起上诉,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负担抚养费,可能是基于当时实际情况作出的选择,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该约定不得排除子女在必要时主张抚养费的法定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购买服务未达预期
预付费用部分退还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何梅英
  
  为挽回与男友的感情,陈女士购买了情感指导服务后,因服务未达预期效果将咨询师诉至法院并要求退款,这类诉求法院会支持吗?
  陈女士因与男友感情出现问题,于2024年通过微信联系持心理专业毕业证的包某。包某承诺为陈女士提供“终身免费咨询关于情感维护等问题”服务,并保证“帮其挽回感情直至复合为止”。
  基于此承诺,陈女士于2024年12月24日向包某支付了3888元服务费。付款后,包某向陈女士提供了情感挽回方案及解答、代聊、情绪疏导等服务。然而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因沟通不畅、意见分歧等原因产生矛盾,陈女士的感情问题也未能得到解决。此后,陈女士将包某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包某返还服务费。
  陈女士称,包某收款后服务态度明显转变,回复敷衍且经常失联,导致服务无法正常进行。当她要求退款时,竟被包某直接拉黑。包某辩称,其已在提供服务前告知“情感挽回服务存在不确定性”,并为陈女士制定了1.7万字的专业方案,提供了实质性服务。服务效果不佳是陈女士拒不配合、擅自决定所致。
  浦北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女士与包某之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该合同基于相互信任,具有人身属性。在双方已产生矛盾、互信基础丧失的情况下,合同不宜强制履行,应予解除。服务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是双方沟通不足、意见分歧等多重原因导致,双方均负有责任。综合考虑包某已提供部分服务的事实,法院酌情判决包某向陈女士退还服务费2000元,驳回陈女士其他诉讼请求。
  随着网络情感咨询服务市场不断扩大,消费者在追求情感需求的同时需增强风险意识。消费者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标准和目的,理性看待网络情感咨询服务的预期效果,审慎筛选服务商家,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连续三年充错话费
不当得利理应退回 □ 本报记者   刘欢
□ 本报通讯员 李晓涵 李沅蔓
  
  手机话费充错号码,本是寻常小事,但若因一时疏忽,连续三年向同一号码误充4000元,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李某与王某原是朋友。此前,王某曾使用李某的手机为自己充值话费,但操作完毕后忘记删除已保存的手机号码。此后3年间,李某在未仔细核对号码的情况下,多次误充值话费到王某的手机号,累计金额达4000元。
  起初,李某并未察觉异常,直到近期查询详细账单时,才发现这一持续3年的“乌龙”。当李某联系王某要求退款时,王某先是以“时间太久”为由推脱,后来发展到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多次沟通无果,李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恩施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取得该笔话费款项并无法律上的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理应予以返还。但李某长期疏忽导致误充值,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意分期返还李某全部4000元话费。
  本案承办法官、恩施市法院崔家坝人民法庭庭长薛钰晖在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本案中,王某获得4000元话费,致使李某遭受财产损失,且无法定或约定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自身疏忽大意导致财产损失,也应从中吸取教训。
  随着数字支付的普及,转账、充值等操作日益便捷,但同时也因操作失误引发的财产纠纷增多。薛钰晖提醒,便捷支付不代表可以放松警惕,在享受数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务必养成仔细核对信息的良好习惯。在支付操作前,务必核对收款方信息;定期检查账户流水,及时发现异常;发现错误后,第一时间沟通并固定证据。这既是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的应有之义。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多措并举撑起妇女权益保护伞 □ 本报记者         马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妇女权益保障是国家人权事业的重要部分。随着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陆续出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妇女权益保障也在不断完善。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妇女权益保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例如,职场性骚扰、就业性别歧视等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更加隐蔽,全面开放三孩等政策对妇女职业发展、生育保障、幼托、劳动社会保障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9月24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修订前共9章53条,修订后增至9章64条,其中删除25条,新增31条,对21条作了重大修改,并根据内容的内在逻辑对部分条款进行合并和拆分。
  本次修订从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围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女童保护、社会救助、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进一步保障了妇女权益,将许多具有山西特色的成功做法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
  此次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对妇女的人身和人格权益有许多特殊的规定。
  据悉,本次修订将原《实施办法》第六章“人身权利”前移调整为第三章,并将章名修改为“人身和人格权益”,突出人身和人格权益的重要地位,强调妇女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例如,《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或者残疾婴儿的妇女以及不育妇女。
  针对当前网络暴力、隐私泄露、人工智能侵权等新型侵害妇女人格权益行为,《实施办法》规定,禁止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实施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遭受网络侵权的妇女及其近亲属有权通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妇女或者受害者合法权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信息扩散。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通过显著方式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法,及时受理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信息。
  与此同时,围绕反映较为突出的妇女受性骚扰问题,建立性骚扰处理结果反馈机制——受到性骚扰的妇女向有关部门投诉、公安机关报案的,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受到性骚扰的妇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规定建立健全妇女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符合条件的妇女开展免费乳腺癌、宫颈癌筛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检查对象范围、增加筛查项目。
保障“农村外嫁女”合法权益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不得含有歧视妇女或者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丧偶、离婚、户无男性等为由,侵犯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继承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风俗习惯、婚姻状况为由,剥夺妇女依法享有的继承权。”
  此次修订的《实施办法》,针对反映较多的农村妇女财产权益保障难、“农村外嫁女”权益两头空等问题,完善了农村妇女集体经济权益保障机制,规定在村规民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应当确保妇女享有合法权益,压实各方责任,明确确权手段等内容,切实守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财产权益章节内,还专门规定,“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认为记载的权利人、标的物、权利比例等事项有错误的,有权依法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经核实确属错误的,有关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实施办法》还增设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查询权等规定,破解离婚财产隐匿难题,更加有效保障妇女享有和行使平等的财产权益。
完善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
  女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如何保护,也是此次《实施办法》中的重点内容。
  本次《实施办法》的修订,明确多项对妇女的劳动和社会权益保障内容——
  “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制定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工作时间、奖励与违约责任等直接涉及女性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应当考虑女性劳动者的生理特点,保障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益,充分听取女职工组织和女性劳动者的意见建议。”
  “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假期、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为由,采用降薪、不合理调岗等方式,逼迫或者变相逼迫女职工离职。”
  “经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妊娠并发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女职工本人提出请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批准;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女职工本人提出请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批准。请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时,不受影响。”
  据了解,《实施办法》进一步对变相逼迫处于特殊时期的女职工离职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治理就业隐性歧视,支持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增强对特定群体就业的全方位保护。
新增“救济措施”专章
  “妇女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者因疾病、生育、灾害等处于危难情形的,公安、民政、妇女联合会、医疗机构等组织以及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个人应当及时施救,依法提供临时庇护或者其他必要的救助。”
  “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寻求帮助救济。”
  “妇女因突发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社会救助;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救助。”
  《实施办法》参照上位法结构,新增“救济措施”专章,针对人身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遭到侵害的妇女,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
  据山西省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省妇联将强化宣传培训,开展“三晋巾帼大宣讲”等活动,通过讲法、竞答、短视频、微课堂、晋姐学法栏目等对《实施办法》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同时组织法律专家、妇女“法律明白人”、巾帼志愿者等“送法到基层”。
漫画/高岳  
怀疑自己被偷拍,可以要求查看对方手机吗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身处公共场所,突然感觉手机镜头似乎对准了自己,被冒犯的感觉顿时令人焦虑不安。情急之下,能否直接要求甚至强行查看对方手机?该怎么做才能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呢?对于相关热点问题,《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
  问:被偷拍了,是否属于侵犯人格权?
  答:属于。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该项权利属于民法典中基本人格权范畴。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问:可否直接要求或强行查看对方手机?
  答:不行。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手机是高度私密的个人物品,存储着大量的个人信息、通讯记录、照片视频等隐私数据。任何公民都无权强制查看他人手机内容。强行查看、抢夺、翻查他人手机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
  此外,手机是个人财产,强行夺取或控制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若因争执行为发生肢体冲突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者甚至触犯刑法中有关侮辱、诽谤、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法律规定。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如果确认对方正在偷拍,且很可能涉及不雅内容,为防止对方逃走销毁证据,能否强行留住对方再报警?
  答:公民个人无权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行留住”对方。“强行留住”行为,如拉扯、禁锢、限制活动等,可能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情节严重时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
  正确的做法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法方式处置:
  1、高声说明与警告。可以明确、高声地向对方指出其行为涉嫌违法(例如:“您刚才的行为涉嫌偷拍,我已报警,请等待警方处理”)。此举一方面能震慑对方,另一方面可以引起周围公众的注意,使其迫于舆论压力不敢轻易离开,同时也可为后续警方调查固定现场状态及相关证据。
  2、立即求助现场力量。迅速向场所的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求助,请求他们依据管理职责先行劝阻、稳住涉事人员,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直至警方到来。
  3、立即报警并清晰说明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并向接警员说明:“这里有人正在偷拍,涉事人尚未离开,位置在……其特征是……急需民警立即到场处置以防其逃离销毁证据。”提供精准信息有助于警方快速出警并有效处置。
  4、记清特征,固定证据。尽可能记下对方的显著体貌特征、衣着及逃跑方向。如果对方执意要离开,切勿强行阻拦,但应记录下这些信息并及时提供给警方,协助后续侦查。
  问:确认对方正在偷拍,抢手机制止是否可行?
  答:不行。公民个人不具有执法权。民法典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因此,发现对方存在偷拍的违法行为,不可以采取同样的违法行为突破法律界限,去侵犯对方的隐私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利。制止违法行为应通过合法手段,由公权力机关依法处理。以违法对抗违法,自身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问:对方实际没有偷拍,因错误怀疑起争执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没有确凿证据公开指责他人偷拍,如在公共场合大声斥责、强行查看抢夺手机,录制视频发到网上,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其他后果,还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法官提示:公民个人无权自行查验他人手机。强行查看,可能让您从“受害者”变成“侵权者”。遭遇疑似偷拍,应牢记处理“三步法”:
  第一步:保持冷静,确保安全。首先稳定情绪,迅速观察周围环境,必要时移动到安全位置或向工作人员、安保人员靠近,避免与对方发生直接肢体冲突。
  第二步:固定线索,寻求协助。尽量清晰地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衣着、位置。留意是否有其他目击者,可礼貌请求其留下联系方式作证。
  第三步:立即报警,依法处理。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向现场执勤民警报告。向警方清晰、客观地陈述您观察到的情况、疑虑、时间、地点及对方的特征。将收集到的线索及时提供给警方,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后续处理。
多维度破解“股权转让逃出资”困局   □ 何忆 石朝晶
  
  股东出资义务是维持公司资本、保障交易安全的基石。但注册资本认缴制下,部分股东借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逃避出资义务,这种“金蝉脱壳”的行为严重冲击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
  202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明确未届出资期股权转让后,转让人需对受让人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以“受让方直接责任+转让方补充责任”的双重机制划定了责任边界。但制度落地需从国家治理高度构建系统措施,通过市场监管、司法、信用多维度协同发力,方能破解困局。
  构建协同体系,强化源头防控。依托跨部门监管,从股权流转全链条遏制逃避出资行为。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市场监管、税务、金融机构等实时共享股权转让、股东出资、公司财务等数据,通过大数据识别短期频繁转让、关联方转让等异常行为,为监管与司法提供线索。强化股权转让登记审查,市场监管部门在登记环节核查受让方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评估其履行出资能力,对明显逃债意图的转让不予登记,从源头阻断逃债路径,形成监管合力。
  统一裁判标准,强化司法引领。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与法律威慑力,需构建“司法解释+案例指导+能力提升+机制联动”四位一体司法体系,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补充责任范围、举证责任分配及多次转让责任等规则。通过定期发布指导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等形式,将法律条款具象化为类案裁判指引。加强司法培训,提升法官对股权转让逃出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将案件质量纳入绩效考核。建立联动机制,法院可向监管部门调取登记、信用信息,监管部门发现逃债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治理合力。
  健全惩戒机制,提升违法成本。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体系。由多部门联合设立“股权转让逃出资失信主体名单”,将被判责主体纳入名单管理并推送至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担任高管、参与政府采购、获取融资等,提高逃债成本。完善信用修复退出机制,失信主体足额履行义务并公示3个月无异议可申请移出,兼顾惩戒威慑与市场容错。建立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救济权利,形成“失信必惩、纠错有序”的良性循环。
  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的落地绝非单一部门的职责,而需多部门协同发力。依托跨部门监管阻断逃债路径,借助司法规范统一裁判尺度,依靠信用惩戒提高违法成本,方能彻底破解“股权转让逃出资”困局。这既是维护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认缴制下的市场经济注入持久的制度信心。
  (作者单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网络安全法完成修改
进一步夯实网络安全法治基础
叶志敏:“回归引路人”与23个重生故事   图① 叶志敏给戒毒人员讲解禁毒法律知识。
  图② 叶志敏与戒毒人员交谈,了解他们的动态与心情。
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供图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潘培林 廖洁柳
  
  在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正中心,一张办公桌的显眼处,总静置着一个褪了色的铁皮盒子。盒中整齐存放着23张记录卡,每一张的背面,都工整地写着一个名字和一个日期。它们见证了该中心主任叶志敏18年戒毒教育工作中,成功帮扶的23个戒毒者。
  “他们不仅仅是数字,更是一个个曾经迷失方向的生命。”叶志敏轻抚这些卡片,目光温暖而坚定,“我的责任,就是陪他们一起找到归家的路。”
对“硬骨头”:用坚韧磨去棱角
  俗话说:“一样米养百样人”,在教育矫正工作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挑战,但叶志敏始终坚信:就是一块石头也能焐热它!
  38岁的阿力(化名)曾是戒毒所里出了名的“硬骨头”。因长期吸食冰毒,他脾气暴躁,整日眼神涣散,嘴里骂骂咧咧,一言不合就情绪失控。
  2019年,叶志敏接手阿力的教育矫正工作,他回忆第一次谈话时,阿力愤怒地说:“我爸妈都不管我,你装什么好人。”
  叶志敏没有生气,他感觉阿力拒绝的背后一定另有原因。随后他了解到,阿力幼年父母离异,跟着奶奶长大,成年后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奶奶去世后彻底破罐子破摔。叶志敏在笔记本上记上“阿力对亲情极度渴望,却用对抗掩饰”。
  教师出身的叶志敏相信因人而异、因材施教,他细心地观察阿力,发现他偷偷给院子里的猫喂食,叶志敏看到每天准时出现在猫窝旁投食的阿力,和他讨论起小生命的变化,阿力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你图啥?”阿力突然问。“图你能好好活着。”叶志敏抬头看着他,“你奶奶要是还在,肯定不希望你这样。”
  这句话戳中了阿力的软肋。他想到了奶奶慈爱的眼神,想起自己吸毒后根本不敢面对奶奶的样子,委屈地蹲在地上哭了,像个孩子。
  从那天起,阿力变了,主动参加康复训练,在技能课上学习咖啡制作。出所那天,他给叶志敏鞠了一躬:“叶主任,我想为奶奶做一杯咖啡,用后半辈子好好做人。”
对“小透明”:用细节点亮微光
  17岁的小雨(化名)是叶志敏帮扶的年龄最小的戒毒人员。这个男孩因吸食依托咪酯被送进所里,总是缩在角落,像个“小透明”,说话声音很小,但眼神里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倔强。医生说,毒品让他患上了严重的社交恐惧和抑郁症。
  叶志敏在和小雨母亲联系时得知,小雨父母离异,他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对他有诸多要求,他想逃离家庭,所以当社会上的不良少年诱惑他时,他就一头陷入毒海深渊。
  经观察,叶志敏发现小雨在图画疗愈时很喜欢在纸上画满星星。为此,叶志敏为他准备了星空图,还和小雨一起唱歌曲《星星点灯》,耐心地陪他一起讲解。“北极星永远指着北方,人也一样,只要心里有光,就不会迷路。”
  小雨对母亲有着很强的怨恨,当听说母亲打电话到队里询问他的情况时,他的情绪十分激动。“她什么都管,我都在戒毒所了,她开心了吧!”叶志敏知道后便申请调整值班,找到小雨畅谈,那天夜里,小雨说了自己和妈妈的许多往事,也想起妈妈知道自己吸毒后欲哭无泪的样子,小雨突然问:“叶老师,我是不是很没用?”叶志敏说:“当然不是,你能坚定戒断信念,就比很多成年人都勇敢。”
  为了帮小雨重建自信,叶志敏鼓励他参加所里十步脱瘾训练班,学习拒绝毒品的技巧,毕业典礼上,当小雨用一幅画《星空》表达对未来的希望时,他第一次在众人面前露出了笑容。
  那天,小雨将《星空》送给叶志敏,只见画面上深蓝的夜空中,一颗星星特别亮,旁边写着醒目的几个字“谢谢您,为我点灯”。
对“回头客”:用信任重建勇气
  老谭(化名)是叶志敏口中的“老熟人”。他曾3次进出戒毒所,最长一次坚持了11个月,最终还是复吸。“我这辈子就这样了,戒不掉的。”2024年第四次入所时,老谭眼神空洞,语气里满是绝望。
  叶志敏没提“戒毒”两个字,只是拉着他去了教育矫正中心前的一片草地。“我们往往很少注意这些微小的生命,你看这些小草,一直在顽强地生长,这片土地被水淹过,可是现在依旧绿草青青。”叶志敏指着地里的小草说,“人也一样,在哪儿都可以生长,跌倒了再爬起来,不算输。”
  老谭有高血压,叶志敏每天提醒他吃药;知道他想念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在一次通话后,老谭了解到母亲被社区志愿者照顾得很好,而自己却因为吸毒无法尽孝,老谭百感交集。叶志敏来到老谭家,看望了他的母亲,让老人家放心。“你妈说,等你回去陪她晒太阳。”叶志敏把母亲的话一字一句记下来,念给老谭听。
  一次所里过春节时,叶志敏去看老谭,看到他剪了新发型。就欣喜地说:“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叶主任,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我妈。”憧憬着回归社会的日子,老谭哽咽着,“谢谢你相信我,这次我一定挺过去。”叶志敏微笑着说:“我一直都在!”
  在叶志敏的铁皮盒里,还有很多这样的故事:曾是企业老板的老周,出所后开了家餐馆,雇用的都是戒毒成功的人员;回归社会的阿成,每年国际禁毒日都去学校现身说法、讲禁毒课……
  “戒毒所不是终点站,而是新的起点。”叶志敏常对同事说,我们要做的,不只是帮他们戒断毒品,更要帮他们找回生活的勇气、做人的尊严。18年来,他累计撰写了12本工作笔记,记录着每个戒毒人员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戒断反应。还创新推出了家庭联动、技能赋能、社会衔接三步工作法,探讨如何让戒毒人员出所后的复吸率下降。
  今年中秋,叶志敏收到一张祝福卡:“叶主任,我儿子满月了,等他长大,我就告诉他,有位伯伯曾把他爸爸从泥潭里拉了出来。”
  叶志敏将祝福卡放进铁皮盒,和23张记录卡放在一起。窗外,月光洒满高墙,像一层温柔的纱。他知道,还有更多迷路的人在等着被找到,而他的路,也将继续向前。
张雷:活成一束光,把群众的心照亮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从警17年,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事故处理支队民警张雷取得的成绩有些“耀眼”:他曾承担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认定30余例,参与全国重大疑难交通事故鉴定1800余起,主持和参与制定行业标准18项,出具各类鉴定文书3万余份;他被评为“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人才”“北京榜样·最美警察”;他是国务院特大交通事故调查组专家、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家组成员、司法部能力验证技术专家……
  不胜枚举的荣誉背后,是十几年如一日的忘我投入和艰辛付出。直至今日,这位“清华博士后”依然坚定地认为,投身公安交管基层工作是此生做过的最好的选择。“科研工作应服务于实战,只有到一线去,将新知识和新技术转化为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才是发挥了科研的最大价值。”张雷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博学通才 崭露头角
  2008年,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全面引进高学历人才,而张雷正是这批人才中的一员。
  作为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机械工程学科博士后,张雷此前曾与北京公安交管部门有过多次事故鉴定和科研方面的合作。一线鲜活的案例、丰富的实战数据深深吸引了他。博士后出站前,张雷下定决心要到公安一线去,在实践中形成经验、发现问题、研发技术,从而反哺社会,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当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找到他并诚挚发出邀请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交通事故现场情况复杂,事故鉴定常常涉及法律、医学、理化、刑事技术等领域,事故鉴定民警还需掌握力学、图像学、统计学甚至计算机技术和电子数据分析等知识技能。在不断实践和学习中,张雷自创多学科交叉综合调查取证模式,在事故鉴定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009年,京郊发生一起一死一重伤的交通事故。属地交警在现场的电动车驾驶座上提取到了一处血痕,经鉴定属于死者,但又无法排除昏迷的伤者驾驶车辆的可能。调查无法推进,张雷被指派前去开展复勘工作。
  那时的张雷,加入交管队伍尚不足一年。案件主办民警每次望向他时,总会扫一眼他的警衔,眼中充满疑虑。张雷不作过多解释,全身心投入到勘验工作中。经过细致分析,他判定驾驶人是那位正处于昏迷状态的伤者。面对疑问,这位初来乍到的新警从容地解释道:“交通事故现场是运动的,血痕的形态也要充分考虑运动过程中液体和车辆的相对速度、运动方式。”
  张雷用现场重现和模拟实验验证自己的说法,科学地解答了那处血痕的成因。他还根据死者的落地位置、人体损伤特征、地面痕迹、车体痕迹、微量物证以及人与车辆的相对运动,反推其生前并不在驾驶位。
  为生者权,为死者言。那一次,张雷的解释通俗有力,列举的证据和鉴定结果客观确凿,从昏迷中转醒的伤者也印证了他的判断,民警们心服口服。此后,只要遇到无法判断的疑难事故,民警们都会第一时间想到张雷,而张雷也总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攻坚克难 制定标准
  在危险驾驶案中,车辆撞击的速度是司法审判的重要考量因素。
  一起震惊全国的醉驾案,让传统的测速方法失效。“已知A点到B点的帧数和距离,只要详细了解图像设备性能、车辆类型,就能测算出速度。”张雷运用独创的“视频图像计算法”,得出肇事车辆“110.6公里至121.7公里/小时”的超速事实,直接推动醉驾入刑。
  这一算法,后来化作了行业的标准。如今,北京、上海、天津的九成交通事故鉴定皆遵循此法。张雷研发的三维激光痕迹比对术,更在天津滨保高速那场吞噬35条生命的特大事故中,成为斩开迷雾的决定性力量。
  从警17年,张雷先后主持制定了《道路交通拥堵经济损失评估指南》《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机构建设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规范》等涵盖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驾驶、事故鉴定领域的18项行业标准。
  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车辆撞击的碎片、各种痕迹大范围散落,如果发生在交通主干道或者繁华支线道路上,交管部门需要封锁道路、提取证据、快速恢复交通,面临的压力往往是巨大的。“主干道大型交通事故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以百万计。”张雷说,如何做到“快勘快撤”,最大限度保畅通,减少拥堵带来的损失,成为张雷重点攻关的课题。
  张雷借鉴测绘摄影技术,改良勘验标尺,并运用自己研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自动生成交通事故勘验要素,有效缩减了现场勘查时间。运用这项发明,在北京主环路发生的一起晚高峰复杂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时间压缩至12分钟。
  2024年,张雷带领团队研发推出了一款汽车取证装备。“就比手机大一圈,无论什么知识背景的人都会用。”张雷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这款装备一经“问世”,迅速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应用。实践证明,这款设备可以帮助民警快速查明事故过程和原因,为后期的责任认定提供坚实支撑,性能也领先于国内外其他同类产品。张雷团队配套研发的便携式多功能勘查鉴定工具箱,能够在车辆起火事故现场直接确定起火原因,目前已在国内多起汽车事故鉴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两项发明,获得了3项发明专利。
直面病魔 奋勇前行
  一项项科技创新、行业标准和前沿研究,凝结着张雷的全部热情和毫无保留的付出。
  “他经常在单位忙到半夜,白天出现场、检验鉴定,晚上起草行业标准、申报科研课题,忙得脚不沾地。”在同事眼中,张雷是这样一个拼命三郎。
  忘我的工作,带来的除了专业领域不可撼动的地位,还有几近致命的“冲击”。
  39岁,肺癌。手术后,张雷带着不曾被磨灭的热情,重返现场。他,依旧是那个在迷局中“抽丝剥茧”的定海神针。
  当记者终于问出那句“当交警,后悔过吗”,张雷的回答坚定而平静:“从没后悔过,有的只是愧疚。工作是我所爱,让我帮助了很多人,我很高兴。愧疚的,是对家人,尤其我的妻子,她为我牺牲太多。”
  “人生不过几十年,我要把这段时间用好,发挥我最大的价值。”正是这种强大的信念支撑着张雷无畏病痛,大步向前。此后,他运用科技手段对近年来的交通事故成因进行深度分析,对道路交通安全评价与预警等关键技术进行系统研究,先后深入位于山区、农村和高速公路的事故多发点位600余处,通过挂账治理、督促整改等方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风险。他还相继完成了多项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际合作项目以及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为科学合理制定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与规划、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提供了科学依据。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17年来,张雷在交通事故鉴定岗位上深耕细作,已成为全国交管行业里地位无可撼动的“警营科学家”。
柏连福:让法治春风吹进山村   □ 本报记者 张美欣 文/图
  
  从吉林省抚松县县城出发,穿过层层叠叠的山林,沿着头道松花江一路向西行驶约50公里,便来到了三面环山一面临江的仙人桥镇黄家崴子村。曾经,由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村民生活较为贫困,如今的黄家崴子村,早已摘掉了贫困的帽子,成为远近闻名的平安村、富裕村。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前往白山市抚松县,见到了为黄家崴子村带来巨变的村党支部书记——柏连福。
村头巷尾的法律课堂
  柏连福,1962年出生,1992年入党,同年高票当选黄家崴子村村委会主任,1997年至今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现年62岁的柏连福是抚松地区最早的一批“法律明白人”,是学法用法建设法治乡村的“带头人”,也是群众家门口的“法律顾问”。
  对于村里的大事小情,柏连福有自己独特的治理之道。
  “之前村里有偷玉米的,我就去村民家里查玉米的数量,查到一半,就有人来找我承认了偷玉米的事情。”对于每家每户的地能产多少作物,柏连福了如指掌,这种细致的了解,让他在处理问题时更有针对性,也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在出现利益冲突时,柏连福便与当事人谈心说法,直到当事人悦服为止。这样一来既开展了工作,又不产生矛盾;既不影响团结,又解决了问题。他组织村里素质较高的年轻人、知识分子、退休干部投入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充实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现如今,村里的3名“法律明白人”,都是村委会主要领导成员。
  在黄家崴子村的村中心,有一处法治文化长廊,柏连福将法治乡村建设与村内绿水青山、抗联文化资源相融合,在村史馆、村文化广场、抗联纪念馆、抗联广场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在入村必经之路建设法治凉亭,让法治文化融入村民的日常生活。
共同致富的治村理念
  “这是我们当时修路的场景,后来县里帮我们把路重修了,就是你们进村的时候看到的那条柏油路。”柏连福指着相框里一张布满岁月痕迹的照片说。
  曾经被称为“黄泥崴子”的小山村,民不过百户,田仅有千亩,周围贫瘠的荒山乱石丛生不适合耕种,且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仅有的两条路,一条是没有站点的铁路,村民坐不上车,想赶集要去百里之外的集镇。另一条是泥土路,雨天泥泞湿滑难以通行,晴天尘土飞扬。
  为此,柏连福不辞辛苦多方奔走协调,将穿村而过的火车“说”停一分钟,这便是全国闻名的“一分钟小站”。得益于这一分钟,黄家崴子村的特色产品乘着列车走向全国。
  后来,柏连福又组织村民带着大锤和铁锹,修出了一条砂石山路,在县委、县政府的帮助下,砂石路又变成了平坦的水泥路,水泥路带着致富的风吹向黄家崴子村的每个角落。
  柏连福指着不远处的沟壑边缘堆砌的各类石块说:“山上、地里都是这种大石头,从前没有办法把石头运走,就放在边上,腾出地种植人参。”村后的山上,大片乱石让这座山成为不易耕种的荒山,但柏连福偏有一股倔劲儿,他带领村民用肩挑用手搬,小的石块就堆在垄上,大的石块就垫在沟底,硬是在乱石中开辟出一片片田地,种植的人参也成为村里增收的“金钥匙”。
  立足黄家崴子村山多地少的自然条件,柏连福因地制宜,注册成立黄家崴子村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黄家崴子”牌蔬菜绿色认证,带领村民建立起140余座半坡式温室蔬菜大棚。他还帮助村民将特色小吃“粘火勺”做成产业,建立肉牛养殖场和古法酿酒厂,牛粪免费供给大棚、酒糟用作肉牛饲料,形成了村内闭合自循环的生产链条。
  村里现有村民360多人,在村的有290余人,村里的年轻人依托人参种植和特色农业,开办网店、发展乡村旅游,村民年收入从人均不到1000元达到人均3万元。
  曾经黄泥裹腿、寸步难行的“黄泥崴子”焕然一新,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
化解纠纷的行家里手
  今年8月初,村里改电施工,供电公司占地损坏了村民地里的一部分作物,为此,村民对施工队颇有微词。柏连福得知此事,将村民和施工方负责人拉到村里的法治长廊,就地展开调解。
  “施工损坏了地里作物,但是改电也是为了咱们自己以后用电更方便。”柏连福耐心地对村里的老百姓说明改电的好处,经过20多分钟的调解,供电公司同意赔偿村里损坏的农田和作物,村民也同意不再阻碍施工。
  “村里的矛盾,就在村里解决,说开了两边都满意。”刚刚舌灿莲花化解了双方矛盾的柏连福在面对记者时,虽然还是有些拘谨,却难掩眉宇间的笑意。这起纠纷的妥善处理,不仅让村民拿到赔偿安了心,也避免了因此事产生更大的矛盾。
  柏连福的公正与智慧,就体现在这一桩桩一件件的矛盾纠纷中。
  在村党支部有一间办公室,上面挂着“法律咨询室”和“人民调解室”的牌子,屋里摆放着各类法律书籍,这里是村民化解矛盾的地方。柏连福笑着说:“有时候村民有点啥事儿都习惯来找我,我就让矛盾双方坐下来,好好唠唠,这矛盾就化解了。”
  柏连福的手机常年24小时开机,村里每年偶有邻里纠纷、夫妻吵架或婆媳矛盾,找到柏连福,他总是及时出面,遇事先讲法理,再讲情理,很快双方矛盾就解决了。
  这样的“人民调解室”有时在柏连福的家里,有时在村里的法治长廊,有时在田间地头。
  靠着两条腿走访、一个大喇叭宣传,柏连福硬生生将曾经治安混乱的黄家崴子村转变为远近闻名的平安村,造就了村里连续30余年刑事案件发生率、邪教习练率、缠访闹访上访率、打架斗殴违法率“零纪录”的佳绩。
  柏连福投身乡村建设30余年,用智慧和汗水让这个小山村走上致富之路,用耐心和公正,让法治的种子在村民心中生根发芽,在他的带领下,黄家崴子村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村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全国生态文化村”等多项荣誉。
  “淳朴写乡愁,勤劳绘画卷,为了花好梦圆,洒了半生热汗。”这首《一分钟小站》的歌词正是对柏连福和黄家崴子村村民们奋斗历程的真实写照,而一声声热情的招呼和一个个灿烂的笑容,更是村民们对他的最高赞誉。

  图① 柏连福和他守护了30余年的黄家崴子村。
  图② 柏连福为申请铁路乘降站所写的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