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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2025年12月19日

武汉政法系统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成效显著 练出过硬本领护航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刘欢
  
  “在模范法院创建中,我们深切感受到,执法办案是制胜之道,更是核心硬实力。”这是“全国模范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的创建之道。
  “一路走来,我总结出办案的三大‘法宝’:勤跑现场、多问专家、善借外力。”这是“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赵千喜的审判之道。
  ……
  前不久,“服务支点走前列 司法为民勇担当”武汉法院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举行。
  2025年是湖北省委确定的“干部素质提升年”。
  这一年,像这样的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在武汉政法系统广泛开展,引发干警强烈共鸣。
  “省委决定将今年作为‘干部素质提升年’,就是要以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必须在贯彻落实上走在前、当表率,以切实举措引导政法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为武汉在全省支点建设中当好龙头、走在前列提供坚强平安法治保障。”武汉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廖明辉说。
练好本领
  栓动上膛,气息微调,准星瞄准,扣动扳机,150米外直径仅5厘米的靶标应声倒下。
  8发子弹全部中靶,用时仅1分51秒409,排名全场第一。
  这是武汉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警支队“00后”女警程译霆,在今年10月举行的湖北特警狙击手比武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她也是该项目中唯一的女选手。
  “干部素质提升年”开展以来,武汉市政法系统越来越多像程译霆这样的青年干警脱颖而出。
  今年11月,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纬学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中,检察官助理赵安妮分享了自己一次失败的提审经历。
  那是她第三次提审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的嫌疑人,但进展依然缓慢。
  主讲人、资深检察官彭敏翔点拨道:“你要让他觉得,你是来帮他厘清这件事的,不是来‘治’他的。”
  第四次提审时,赵安妮不再一上来就直奔案情,而是给嫌疑人倒了杯水,顺着对方的思维,慢慢引导。此后嫌疑人渐渐愿意配合,最终自愿认罪认罚。
  “院里给我们很多锻炼机会,让我们快速成长。”这名“95后”检察官助理逐渐独当一面。
  今年以来,武汉政法系统以实战、实训、实用为导向,以比工作标准、比责任意识、比工作方法、比纪律作风为重点,系统推进政法干警教育培训,不断深化拓展“政法先锋在行动”“支部学习月月讲”等特色品牌,组织政法干警深入一线实践锻炼。
  武汉市委政法委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群众“只跑一地、只进一门”的基层化解矛盾纠纷阵地,全市因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同比下降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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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委政法委还充分发挥政法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全市政法系统200余支先锋队1998名先锋队员深入执法办案、维护平安稳定创建一线,带动全警在面对面为民服务、点对点定分止争的实践中锤炼素质本领。
树好典型
  “我宣布,封存蒋仲超同志生前使用警号039357!”
  12月12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会议室,分局交管大队因公牺牲民警蒋仲超生前警号封存仪式举行。
  今年6月3日晚,蒋仲超开展交通执法时,为保护现场群众生命安全,被一辆强行冲卡的轿车顶在引擎盖上冲行600余米,身负重伤,经12天全力抢救无效,6月15日凌晨不幸牺牲,年仅41岁。
  蒋仲超的英勇事迹感动社会各界。
  前不久,他被评选为“2025年度致敬英雄人物”。
  “干部素质提升年”工作开展以来,武汉政法系统以忠诚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担当教育四大主题教育为主线,举办读书班及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等1600余次,开展典型选树宣讲活动120余场次。
  学习英模,成为英模。
  江城武汉,政法群星闪耀:入选全国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武昌区人民法院水果湖人民法庭;办案1500多件,零错捕、零错诉、零撤回起诉的检察官高尚;编织“数据天网”守护万家平安,因公牺牲的民警万松;精研“心瘾心治”之术,助力万千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戒毒民警曾军莉……
  厚爱与严管相结合。
  武汉市委政法委结合落实全省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部署,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短板弱项,对市、区两级政法单位开展全覆盖的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坚决把风险隐患遏制在源头、消除在萌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笼子不断扎紧。
护好发展
  “过去,一个月要接待好几拨检查。现在多个部门一次查清,让我们能把更多精力放在提升菜品和服务上了!”
  湖北富贵轩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边配合联合检查,一边感慨“综合查一次”带来的改变。
  这番感慨,道出了武汉涉企行政检查改革的新气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武汉市委政法委对照“干部素质提升年”任务清单,组织干警深入一线调研,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武汉市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制定《2025年度全市政法机关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武汉法院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受理涉企案件25.4万件,评估率达99.94%。深入开展“荆楚雷霆2025武汉行动”,执行完毕案件2.94万件,到位金额104.39亿元。开展“知识产权护航百企行动”,深入企业调研走访。
  武汉检察系统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专项活动,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武汉公安配合文旅部门推动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选派骨干力量组建专班,加力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等专项工作,依法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
  武汉市司法局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和“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今年以来全市涉企检查次数同比减少19.2%。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将优质法律服务送到企业门口。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武汉GDP同比增长5.6%,增速居副省级城市前列。
国办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政策举措,解决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突出问题,持续净化烟草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意见》要求,聚力打击烟草境外制假走私入境。加强与有关国家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境外假冒中国烟草品牌行为,坚决查处流入、流经我国的非法烟草。加强海陆联动执法协作,精准打击海上烟草走私活动。强化陆路边境和口岸涉烟问题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烟草走私活动。加强各类特殊区域涉烟治理,严禁以过境运输、转口贸易、转关贸易等方式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变相走私烟草。加强进出境运输工具和国际邮包涉烟风险管控,依法查处利用进出境运输工具工作人员携带和跨境电商物流、国际邮包等渠道走私烟草行为。
  《意见》要求,高压严打境内涉烟违法活动。斩断烟草制假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供应链,加强烟草制假源头治理,严防严控烟草制假转移扩散。严查非法储存、运输、寄递涉烟产品,整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涉烟产品,严厉打击售卖各类违法涉烟产品行为。清理整治互联网违法销售涉烟产品。全方位加强电子烟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电子烟和电子烟出口回流等违法活动。严禁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口含烟、尼古丁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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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膏等含有烟草、烟碱成分的涉烟产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空管烟、茶烟、花烟等外观形状、使用方式、主要功能与烟草类似的产品和简易制烟机械等行为。
  《意见》提出,强化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支撑保障。完善烟草行业垂直管理体系,健全部门间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专业执法力量,加快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全面履行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确保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各项工作全链条有机衔接、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平台企业当守牢依法纳税底线   □ 马树娟

  12月17日,浙江、陕西、辽宁等地税务部门公布了近几年查处的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曝光。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连接供需两端的核心枢纽,已成为驱动创新、助力产业升级的“领头雁”。从日常消费的电商购物、外卖点单,到产业层面的物流调配、灵活用工对接,平台服务已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在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市场空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一些平台企业却利用其在交易中的关键地位,动起了逃避纳税义务的歪念。
  从此次曝光的案件看,有的网络交易平台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少缴税款,并以个人账户发放推广报酬,逃避代扣代缴义务;有的网络货运平台虚构业务,大肆接受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沦为下游企业偷逃税款的“帮凶”;有的灵活用工平台虚构灵活用工服务,为他人大量虚开发票。这些违法行为手段隐蔽、涉案金额巨大,不仅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值得警惕的是,平台作为数字经济生态的核心节点,一旦触碰税收红线,极易引发不良示范效应,带坏行业风气,冲击数字经济治理秩序。
  事实上,税务部门近年来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正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此次公布的案件中,不仅涉案平台企业被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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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上下游开票受票企业也被查处。这再次警示所有平台企业:无论业态如何创新、模式如何复杂,依法纳税始终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任何企图钻空子、打擦边球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网络非法外之地,纳税是必尽之责。平台经济的长足发展,须臾离不开合规经营的坚实支撑。对平台企业而言,依法纳税绝非可有可无的“选择题”,而是关乎可持续发展的“必答题”。唯有将依法纳税意识融入发展基因,把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切实守牢依法纳税底线,平台企业才能真正赢得市场信任与用户认可,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一线放得开 二线管得住 海南自贸港启动全岛封关首日见闻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文/图
  
  12月18日上午11时许,经过收运、安检、分拣、海关监管等流程,3300盒海南产巧克力经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线口岸”通关,搭乘中国东方航空公司飞机运往陕西省西安市。
  当天,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正式启动。这是全岛封关运作后,该口岸首批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出岛的货物。
一线口岸入境货物明显增加
  12月18日清晨,伴随着悠长响亮的鸣笛声,一艘装载着石化原辅料的船舶抵达海南洋浦港国投洋浦油储码头30万吨级原油泊位。这是封关后洋浦港“一线口岸”第一批通关的“零关税”石化原辅料,进口量为17.9万吨,货值近4亿元,较封关前在进口环节为企业节省成本近千万元。
  “全岛封关运作后,‘零关税’商品范围由之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比封关前提高近53个百分点。在政策激励下,海南市场主体踊跃申报‘零关税’享惠资格,政策红利实打实惠及企业。”海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枝平说。
  当天,“零关税”政策第一批货物分别通过洋浦港、三亚凤凰机场等“一线口岸”进口通关,涵盖原油、医疗设备、航材、食品原料等,总货值超过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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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关运作后,在‘零关税’政策红利与产业需求增加的双重驱动下,从美兰机场‘一线口岸’入境的货物量明显增长。”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物流发展部助理经理王海燕说,机场与海关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提前对接享惠企业与航空公司获取详细运输计划,掌握货物信息,整合海关监管、物流操作等力量制定保障方案,确保从航班预报、海关审单及查验到快速提货实现全流程无缝高效衔接。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商务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提升货物贸易管理透明度和开放度。为推动放宽贸易管理措施尽快落地,省商务厅会同市县开展项目招引,柴油发动机和内窥镜配附件保税维修项目落地海口并将开展业务。
  “我们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及有关市县等单位进一步细化‘一对一’服务保障计划,成功确保第一批货物顺利落地。”李枝平说,同时,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企业服务,推动自贸港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二线口岸智慧监管高效有序
  当天下午,《法治日报》记者在海口新海港与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看到,集中查验场各通道处,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全天候高效运转,货车驶过即可完成智能检查,图像数据实时同步至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海关、公安、缉私、港口等部门信息即时共享。
  面对封关运作新形势,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非设关地64个反走私综合执法站等监管设施全面建成并转入实战化运行,突出打击治理“套代购”走私,建设安全有序、风险可控的自由贸易港。
  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将扎实推动自贸港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封关政策落地红利惠及企业
  “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40分钟。”加绿巧食品制造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孟新力对记者说,公司作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于2021年落户海南自贸港后,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目前已建成3条自动化生产线,年产值达8000万元,产品种类超过100种。通过加工增值免关税及“零关税”进口自用生产设备等政策,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以‘一张电子单、秒级通关’的实战成效,标志着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线口岸’封关运作迈入常态化、高效化新阶段。”海口市商务局口岸协调管理科科长白德富说,针对封关后出现的新场景、新需求,将持续跟踪美兰机场“二线口岸”运行情况,动态优化政策举措,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第一批货物当天通过海口新海港、洋浦港、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等多个海港和空港“二线口岸”内销出货,涵盖医药、新材料、精加工等产业,总货值超3000万元。
  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成为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
  本报海口12月18日电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法治化迈出关键一步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10月24日,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对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原则、职权配置及办案程序等作出规定,标志着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法治化迈出了关键一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3省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2017年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权……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检察公益诉讼步入全新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阶段。
始终围绕“国之大者”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有关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制度。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始终围绕“国之大者”,锚定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精准发力,将制度效能融入高质量发展全局。数据显示,从2015年7月至2025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3.2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0.9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2.3万件。
  在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方面,全国检察机关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粮食安全战略。
  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动建立长江流域省界断面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管辖协作机制;与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共办案4307件,督促整治选址不合规、质量不达标、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全国检察机关针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养老及医保基金等被骗取、冒领以及税收流失、恶意拖欠土地出让金、长期闲置土地等问题,办案近9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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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长城、大运河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等专项行动;成功办理青海西宁宏觉寺被占用损毁、山西大同云冈石窟核心保护区违法采煤等公益诉讼案,及时抢救保护一批重要文物,共办案2.5万余件。
  立法是改革的升华。在立法的推动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必将发挥更大作用,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更强劲动力。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绿水青山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大江大河大湖的保护治理,管根本、管长远的还要靠制度、靠法治。
  最高检先后将直接立案办理的督促整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以“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发布指导性案例,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办理高质效案件。
  从最高检到基层检察院,一系列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已建立,一大批案件的办理让大江大河大湖生态环境肉眼可见地变好。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全国检察机关针对农贸市场、超市、校园周边及保健品等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同时积极回应新业态新问题,聚焦预制菜、网络餐饮、直播带货、社区团购、医美行业虚假宣传、过度诊疗等开展监督,共办案22.5万余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锚定安全生产领域,全国检察机关针对燃气、电梯、矿山、消防交通、危化品等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情况加大办案力度,办理案件近9万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个人信息保护及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聚焦快递、医疗机构、房产中介、金融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泄露个人信息以及互联网企业违法违规收集、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办案近2.5万件。
  ——围绕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全国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新业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共办案近5.5万件。最高检部署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并直接立案办理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外卖骑手权益保护等案件,有力促进人权保障。
汇聚公益保护合力
  “城管部门未采取充分的监管措施,导致涉案外来入侵植物马缨丹持续存在,对当地生态系统构成重大威胁。现责令被告依法继续履行防控职责。”2025年3月28日,法槌落下,判决生效。
  案件源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1月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西南大学园艺园林学院副教授刘世尧反映的情况:区内多片城市绿地长期违规种植大量外来入侵物种马缨丹。
  判决生效后,城管部门结合高校专家建议,对涉案马缨丹采取了物理清除、焚烧等防治措施。2025年5月,北碚区检察院邀请志愿者开展整改“回头看”,确认马缨丹已清理完毕,防治工作获得志愿者认可。
  公益保护不是“独角戏”,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为深化完善社会支持机制,最高检建立“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共计12万余人,并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小程序设置“益心为公”志愿者履职功能模块,方便志愿者安全便捷有序有效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办案。
  最高检与30余家行政执法机关共建协同履职机制,如最高检分别与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联合下发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河(湖)长、田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模式,形成覆盖多领域、不同层次的公益保护协作体系。
  为积极推进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最高检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共建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加强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助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十年砥砺前行,检察公益诉讼已成为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坚力量。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将坚守宪法定位深化司法实践,切实把“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坚实的公益司法保障。

为公共利益筑牢法治防线
  □ 董凡超

  良法善治,恰逢其时。从最初法律规定的4个公益诉讼检察传统监督领域,到如今草案明确14个法定领域并新增2个实践成熟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保护圈”持续扩大,既是基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意味着相关制度大幅拓宽了公益司法保护的边界,实现了对更广泛公共利益的有效守护,提升了治理效能。
  这些丰富的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进一步有力证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独具特色、独树一帜,既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公益保护新样本、新形态。
  司法制度来源于实践,也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在实践中发展完善。制定一部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检察公益诉讼法,是世界法治史上前无古人的开篇之作,是具有标杆意义的法治大事件。我们相信,在立法机关、执法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下,检察公益诉讼法这一立法任务必将高质量完成,为公益保护领域的实践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以法治之“稳”保市场之“活” 淄博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 □ 本报记者   曹天健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耿丹丹
  
  今年下半年,一场坏账风波让山东省淄博市一家科技设备租赁公司陷入经营困境。
  “租赁设备出现逾期不还、转卖牟利的情况,未归还设备价值及未支付租金让我们资金无法运转,不得不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公司负责人介绍。了解情况后,淄博市公安机关对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快速立案侦查,为公司追回电子设备以及租金、赔偿金共计1500余万元。
  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提供实在有效的帮助。今年以来,淄博市政法机关聚焦企业发展需求,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为抓手,聚焦解决涉企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淄博正处在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作为平安守护者、法治建设者,全市政法机关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稳定的法治保障助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活力。”淄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旭东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一盘棋”统筹推进
  如何统筹推进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盘棋”?今年5月,淄博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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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全市政法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为2025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十大攻坚行动”,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度调度工作推进情况。
  为了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全市政法机关法治护航企业发展25条具体措施,市政法各单位分别建立工作职责、企业需求、服务承诺“三张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市委政法委还联合工商联等部门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靠前服务、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整体工作合力。
  同时,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入企“问需、问计、问效”大走访大调研,今年以来先后4次组织座谈会,广泛征求企业家的意见建议。设立政法机关服务企业专员,全市600余名政法干部挂包联系企业803家,深入企业园区一线,全面征集、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2100个。
“一对一”精准服务
  今年10月,淄博市30家机器人产业链企业陆续收到了针对机器人产业特点编制的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指引,从生产经营、劳资关系、投资融资等方面帮助企业提早防控法律风险。
  机器人产业链是淄博市20条产业链之一。围绕全市20个产业链,市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联合市直有关部门组建了5个法治服务团,针对依法经营、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等需求提供“一对一”法治服务,编印并免费发放《产业链法律服务产品手册》等10余类法律服务手册。同时,在化工、药品等11个产业领域,编制“一业一册”依法经营指引1011条,提供服务1300余次。
  企业需求在哪里,法治服务站点就延伸到哪里。今年7月,由淄川区委政法委牵头推进的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在企业园区正式挂牌。中心设劳动纠纷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专业服务团队,截至目前,先后组织专业服务团队走访企业7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120余次、审核合同80余份,为企业解决纠纷20余起、调解劳动争议案件9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区两级政法机关牵头在产业园区、行业市场等中小微企业聚集场所设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法务中心、护企工作室等综合性服务站点58处,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3300余次,解决具体问题1520件。创新设立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心等专业法治护航阵地,共侦办知识产权案件50起,受理金融纠纷822件,执行和盘活不良资产9700余万元。
“小切口”攻坚破难
  近日,淄博市一家软件开发企业报案称,其自主研发的一款软件被低价销售,用户插入盗版“加密狗”即可使用,企业年损失超百万元。因案件属于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公安机关在立案时邀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办案检察官经过仔细审查,建议公安机关从页面设计认定侵权的角度深挖犯罪。最终,该盗版软件犯罪团伙被依法严惩。
  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是淄博市“5+5”专项行动体系中的一部分。今年以来,淄博市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以及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5个“小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创新开展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民营企业内部突出腐败犯罪集中整治等5个“小切口”攻坚,形成了“5+5”专项行动体系。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淄博市共排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案件147件,执行到位金额1.9亿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件56人,共破获涉企案件100余起,为企业挽回损失1.97亿元,收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68件,履行率100%。
  为了给企业提供“精细化”涉外法律服务,淄博市设立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组织30余名涉外专业律师成立涉外法律服务团和“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发布《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企业“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等法律产品。仲裁、海关、贸促会等13个涉外单位联合建立淄博国际仲裁服务中心,增聘85名涉外专业仲裁员,为淄博市进出口企业提供高质量涉外仲裁法律服务。截至目前,中心共办理涉外公证案件6723件,向涉外企业发布国际贸易风险预警信息1800条。
  “我们将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全力在开展‘小专项’行动上再拓展、在主动为企业办实事上再加力、在提升服务质效上再提升,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淄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革建军说。
“专业+机制+大数据”赋能实战 无锡公安科技强警提升战力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孙姣姣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科技“荣誉墙”再添新奖章,在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比武大赛及全国公安机关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大赛中,空地一体协同在警航实战中的应用、数字物证扣押保管工具、“启明星”模型分别斩获三个比赛项目的一等奖第一名。
  勇夺“三冠王”,无锡公安在科技创新赛道上持续领跑,以“专业+机制+大数据”为牵引,蓄起了“科技强警”的丰富内涵:强基座,自上而下的组织机制,让民警想发明、善创造,在全局上下形成浓厚的研发氛围;强筋骨,组建高技能创新团队,储备高科技“智囊”人才,形成“百舸争流、百花齐放”的科技创新矩阵;强实战,聚焦执法办案、真实场景研以致用,提升公安机关数据作战新质战斗力。
“强基座”激活创新内生动力
  “聚焦大模型领域侦查业务,必须主动攻坚深度融合模式。”“对于线下取款可疑人员,要在实战应用中构建快速发现预警机制。”……近日,无锡市公安局大数据支队“数字会客厅”内气氛热烈,一场聚焦侦查业务痛点难点的专题研商会正在开展,民警围绕实战需求碰撞思想、各抒己见,在交流探讨中寻找破题路径。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无锡公安不仅依托“数字会客厅”为警种提供“面对面会诊”,还通过AI数字警员、大数据赋能实战平台等载体提供“点对点响应”“肩并肩作战”的支撑,多领域科技创新结出累累硕果——2个项目在数字中国创新大赛中取得一等奖,1个项目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4个项目在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大赛中获一等奖,4个项目荣获公安部科学技术奖。
  “科技创新是塑造公安未来核心战斗力的根本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警、创新强警之路,奋力将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转化为无锡公安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无锡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胡杨说。
  “新”潮澎湃,乘势而上,如何滋养创新种子?政策驱动,环境激励,基层智慧正在不断转化为驱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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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公安分局民警自研的“多功能可视化水下打捞杆”,具有VR可视、视频解析、抓钩可伸缩等功能,已帮助群众搜寻遗失物52起;新吴公安分局民警自主研发、装配出一把无人机反制枪,成本不到市面上反制枪价格的20%,功能却更趋完善;惠山公安分局民警突破技术瓶颈,“警用无人机机载T棍控制组件”两次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我们出台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连续15年举办科技创新大赛,推出科技人才评价激励办法,搭建‘金点子’征集平台,鼓励民警立足岗位搞‘微创新’、做‘小发明’、提‘金点子’。”无锡市公安局大数据支队支队长华曙晖介绍,全市基层民警踊跃发明创造,已形成“小快灵”优秀成果70余项,更多“金点子”落地成为开启平安之门的“金钥匙”。
“强筋骨”打造立体科创矩阵
  今年3月,无锡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在全国地级市公安机关率先获批理化鉴定领域资质,具备3个类别17个标准500余个项目的检测能力,被授予“江苏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鉴定技术重点实验室”。
  该实验室有关保健品非法添加药物的研究不仅规范并创新了保健品的检验方法,还更新了非法添加药物的数据库,为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巨大的参考价值。今年8月,凭借实验室的精准检测结果,滨湖公安分局抓获制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减肥药”的2名嫌疑人,现场查处各类减肥胶囊5000余颗及各类包装物200多瓶。
  突出专业技术领域优势和方向,无锡公安主动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引进35名行业顶尖专家担任顾问,打造以全省首家市级警务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为引领,以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应用基地、3家厅级重点科创平台为支撑,10个市局重点科创载体为补充的“1131”科创平台矩阵,全面激活科创生态。
  科创生态里,有大量高精尖人才贡献智慧。截至目前,无锡公安已有1名创新人才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1名创新人才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5名创新人才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2名民警获评省厅领军人才。
  大数据支队从全局各部门选拔、锻炼、考核的民警,组成了11人的“太湖利刃数智特战队”,兼具数据整理能力和刑侦思维,会编程、写代码、数据分析、搜索建模,近五年承担了公安大数据平台、大数据实战赋能平台、微服务、“超图+”应用体系等多项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此次获奖的“启明星”模型就是该团队研究成果之一。
“强实战”提升警务综合质效
  外表软萌的无人巡逻车,却是可以24小时在岗、功能全面的“机器警察”,能自动识别交通违法等12类风险行为,还能通过5G双向视频通话帮群众紧急求助。刚投入使用一个多月,就在一起寻人警情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今年12月2日傍晚,新吴公安分局国科园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欲轻生。民警立即赶赴当事人最后出现位置进行搜索,同步开展研判,发现无人巡逻车于当天中午在和风路边抓拍到当事人,于是增派警力至周边寻找,仅用半小时就在附近找到当事人并确认其安全。
  “此警情中无人巡逻车发挥移动抓拍优势,多维度支撑警务工作,大大缩短了找人时长,这是我们基于人工智能‘无人化+’现代警务的新实践。”华曙晖介绍,无锡公安正着手构建以“智巡作战平台”为牵引,以无人机、无人车、机器狗、无人艇等为作战单元的“1+N”无人化警务新体系。
  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聚焦新型网络空间安全治理、视频图像智能应用、低空警务等核心赛道,无锡公安针对理念新、实战强、潜力大的重点项目,及时纳入全市公安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库”,并对“种子项目”建立“孵化+培育+推广”全链条机制,其中国产DNA试剂的研发起步于2010年,无锡公安也在此时起步探索。
  “这些年来,我们自主研发的试剂,精确度提升近两倍,为突破一批积案、疑案提供了关键证据。”无锡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科所DNA检验室主任张玉东介绍,“法庭科学DNA检测试剂的国产化和规模应用”获得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这是无锡公安历史上首次获奖。
  “警校e家”让校门口的接送从“无序占道”变为“有序分流”、“锡警元宇宙”小程序实现109个政务事项线上办理、“AI智能卷宗审查助手”将大模型技术和执法监督业务深度融合……无锡公安正以科技为笔、以实战为墨,持续书写科技强警的崭新篇章。
“青葵工作室”守护向阳花开   □ 本报记者 李雯

  “遇到陌生人强行拉你走、给你零食怎么办?”民警话音刚落,教室里的小手就齐刷刷举了起来。“不能要!立刻跑向熟悉的人!”“还要记住对方穿着和长相,及时报警!”稚嫩又坚定的回答此起彼伏。
  12月1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槐底派出所“青葵工作室”里,10多名托管班的孩子仰着稚嫩的脸庞,和民警关丽互动。
  当天的安全教育课程,是裕华公安分局“青葵护苗工作”的生动缩影。
  “青葵这个名字,取自《长歌行》‘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我们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像园中的青葵,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谈起品牌的创立初衷,关丽眼神里满是温情。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裕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我们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了全会精神,特别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等重要论述进行了深入研讨。”
  当天下午,在石家庄外国语学校校园警务室,槐底派出所民警毕君妍正在整理最新的校园安全手册。“我们警务室每天都会开展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实现了‘警力前置、服务前移、守护前伸’,把平安送到孩子们身边。”毕君妍边说边展示警务室的工作记录。
  “法治副校长制度是我们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全区171名法治副校长之一,毕君妍颇为自豪,“孩子们都认识我。我们不仅要当好法律的宣讲者,更要做好孩子们成长的引路人。”
  裕华分局选拔171名优秀民警担任全区171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覆盖,年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00余场,覆盖师生22.8万人次。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样是“青葵护苗工作”的重要一环。裕华分局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坚持优先受理、快速侦办、依法严惩。该局主动对接政法委、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16项常态化联动机制,发展起600余人的“青葵志愿者”队伍,凝聚起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共同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精神,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裕华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青葵”品牌建设,努力在价值引领上更“向阳”、在关爱措施上更“润物”、在安全守护上更“坚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公安智慧。
深学深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谱写中国式
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衡晓帆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彰显了接续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坚定决心,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法治之力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按照天津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是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也是实践的理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引领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中,进一步提出一系列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历史性成就,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就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表述为“十二个坚持”,对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天津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主题主线,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全面系统领悟,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时时处处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推进研究阐释,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观点、概念、判断、范畴等研究,办好天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深化宣传普及,广泛开展面向大众的系列宣传普及活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越是形势复杂多变、任务艰巨繁重,越要坚持党的领导。
  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天津必须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根”和“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全面依法治市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第一议题”、督查督办、政治监督等制度,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编制《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6—2030年)》,优化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运行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拧紧法治建设责任链条,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压实法治工作部门和各部门各领域责任,凝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更好发挥法治在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强调,要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两个更加注重”深刻指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从功能维度,揭示了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辩证统一关系,对法治与其他三者同心同力、相互塑造,共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出重要要求。从价值维度,突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鲜明的人民性,指引法治中国建设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用法治保障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
  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天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高质量发展、高能级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安全”目标要求履职尽责,把法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法治促改革,统筹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改革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以法治促发展,强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供给,依法服务保障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纵深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等行动)和“三新”“三量”(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等重点工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法治促稳定,坚定维护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以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坚决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以法治促正义,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两个全面推进”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原则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提供了将全面依法治国的宏阔谋篇布局落为具体实践的方法路径。
  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天津必须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发挥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确保党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天津市委要求落到实处。推进高质量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纠纷解决体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线。推进公正司法,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强化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九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作者系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依法治市办主任)
浙江锻造“五个最”新时代政法铁军   本报讯 记者王春 近日,浙江省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召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和全省警示教育会部署要求,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化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持续锻造最讲政治、最崇法治、最能担当、最敢斗争、最重形象的新时代浙江政法铁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提供坚强政法保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杨青玖主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
  王成国指出,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聚焦锻造“五个最”新时代浙江政法铁军目标,紧扣政治强、品德好、业务熟、作风正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不断焕发新气象、取得新业绩、展现新作为。要结合工作实际,回答好“能否以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进一步擦亮‘五个最’新时代政法铁军鲜明标识”“能否以守根护脉的高度自觉,进一步发扬光大浙江政法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等问题,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把作风建设进行到底。
  会议深入分析了执法司法工作理念偏差、群众立场不坚定、廉洁防线失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体系不完善等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和典型案例。
陕西“八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5年开展专题普法宣传7.2万余场次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马金顺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陕西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八五”普法决议,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公民法治素养大幅提升,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亮点突出,先后6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站位谋划布局普法工作,创新建立“三单两书”(即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履行普法责任评议书)普法工作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深化“宪法九进”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据介绍,陕西坚持聚焦重点人群,提升精准普法实效,一方面,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不断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另一方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副校长全面履职。5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题普法宣传7.2万余场次。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训普法骨干6万余人次,全领域、全方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成效明显。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从2021年的60%提升到目前的86%,让群众在日常场景中便捷获取法律知识。
国办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政策举措,解决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突出问题,持续净化烟草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意见》要求,聚力打击烟草境外制假走私入境。加强与有关国家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境外假冒中国烟草品牌行为,坚决查处流入、流经我国的非法烟草。加强海陆联动执法协作,精准打击海上烟草走私活动。强化陆路边境和口岸涉烟问题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烟草走私活动。加强各类特殊区域涉烟治理,严禁以过境运输、转口贸易、转关贸易等方式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变相走私烟草。加强进出境运输工具和国际邮包涉烟风险管控,依法查处利用进出境运输工具工作人员携带和跨境电商物流、国际邮包等渠道走私烟草行为。
  《意见》要求,高压严打境内涉烟违法活动。斩断烟草制假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供应链,加强烟草制假源头治理,严防严控烟草制假转移扩散。严查非法储存、运输、寄递涉烟产品,整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涉烟产品,严厉打击售卖各类违法涉烟产品行为。清理整治互联网违法销售涉烟产品。全方位加强电子烟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电子烟和电子烟出口回流等违法活动。严禁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口含烟、尼古丁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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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膏等含有烟草、烟碱成分的涉烟产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空管烟、茶烟、花烟等外观形状、使用方式、主要功能与烟草类似的产品和简易制烟机械等行为。
  《意见》提出,强化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支撑保障。完善烟草行业垂直管理体系,健全部门间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专业执法力量,加快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全面履行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确保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各项工作全链条有机衔接、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法治化迈出关键一步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10月24日,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对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原则、职权配置及办案程序等作出规定,标志着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法治化迈出了关键一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3省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2017年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权……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检察公益诉讼步入全新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阶段。
始终围绕“国之大者”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有关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制度。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始终围绕“国之大者”,锚定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精准发力,将制度效能融入高质量发展全局。数据显示,从2015年7月至2025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3.2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0.9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2.3万件。
  在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方面,全国检察机关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粮食安全战略。
  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动建立长江流域省界断面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管辖协作机制;与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共办案4307件,督促整治选址不合规、质量不达标、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全国检察机关针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养老及医保基金等被骗取、冒领以及税收流失、恶意拖欠土地出让金、长期闲置土地等问题,办案近9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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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长城、大运河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等专项行动;成功办理青海西宁宏觉寺被占用损毁、山西大同云冈石窟核心保护区违法采煤等公益诉讼案,及时抢救保护一批重要文物,共办案2.5万余件。
  立法是改革的升华。在立法的推动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必将发挥更大作用,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更强劲动力。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绿水青山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大江大河大湖的保护治理,管根本、管长远的还要靠制度、靠法治。
  最高检先后将直接立案办理的督促整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以“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发布指导性案例,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办理高质效案件。
  从最高检到基层检察院,一系列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已建立,一大批案件的办理让大江大河大湖生态环境肉眼可见地变好。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全国检察机关针对农贸市场、超市、校园周边及保健品等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同时积极回应新业态新问题,聚焦预制菜、网络餐饮、直播带货、社区团购、医美行业虚假宣传、过度诊疗等开展监督,共办案22.5万余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锚定安全生产领域,全国检察机关针对燃气、电梯、矿山、消防交通、危化品等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情况加大办案力度,办理案件近9万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个人信息保护及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聚焦快递、医疗机构、房产中介、金融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泄露个人信息以及互联网企业违法违规收集、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办案近2.5万件。
  ——围绕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全国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新业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共办案近5.5万件。最高检部署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并直接立案办理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外卖骑手权益保护等案件,有力促进人权保障。
汇聚公益保护合力
  “城管部门未采取充分的监管措施,导致涉案外来入侵植物马缨丹持续存在,对当地生态系统构成重大威胁。现责令被告依法继续履行防控职责。”2025年3月28日,法槌落下,判决生效。
  案件源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1月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西南大学园艺园林学院副教授刘世尧反映的情况:区内多片城市绿地长期违规种植大量外来入侵物种马缨丹。
  判决生效后,城管部门结合高校专家建议,对涉案马缨丹采取了物理清除、焚烧等防治措施。2025年5月,北碚区检察院邀请志愿者开展整改“回头看”,确认马缨丹已清理完毕,防治工作获得志愿者认可。
  公益保护不是“独角戏”,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为深化完善社会支持机制,最高检建立“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共计12万余人,并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小程序设置“益心为公”志愿者履职功能模块,方便志愿者安全便捷有序有效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办案。
  最高检与30余家行政执法机关共建协同履职机制,如最高检分别与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联合下发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河(湖)长、田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模式,形成覆盖多领域、不同层次的公益保护协作体系。
  为积极推进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最高检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共建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加强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助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十年砥砺前行,检察公益诉讼已成为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坚力量。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将坚守宪法定位深化司法实践,切实把“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坚实的公益司法保障。

为公共利益筑牢法治防线
  □ 董凡超

  良法善治,恰逢其时。从最初法律规定的4个公益诉讼检察传统监督领域,到如今草案明确14个法定领域并新增2个实践成熟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保护圈”持续扩大,既是基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意味着相关制度大幅拓宽了公益司法保护的边界,实现了对更广泛公共利益的有效守护,提升了治理效能。
  这些丰富的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进一步有力证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独具特色、独树一帜,既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公益保护新样本、新形态。
  司法制度来源于实践,也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在实践中发展完善。制定一部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检察公益诉讼法,是世界法治史上前无古人的开篇之作,是具有标杆意义的法治大事件。我们相信,在立法机关、执法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下,检察公益诉讼法这一立法任务必将高质量完成,为公益保护领域的实践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以法治之“稳”保市场之“活” 淄博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 □ 本报记者   曹天健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耿丹丹
  
  今年下半年,一场坏账风波让山东省淄博市一家科技设备租赁公司陷入经营困境。
  “租赁设备出现逾期不还、转卖牟利的情况,未归还设备价值及未支付租金让我们资金无法运转,不得不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公司负责人介绍。了解情况后,淄博市公安机关对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快速立案侦查,为公司追回电子设备以及租金、赔偿金共计1500余万元。
  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提供实在有效的帮助。今年以来,淄博市政法机关聚焦企业发展需求,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为抓手,聚焦解决涉企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淄博正处在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作为平安守护者、法治建设者,全市政法机关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稳定的法治保障助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活力。”淄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旭东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一盘棋”统筹推进
  如何统筹推进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盘棋”?今年5月,淄博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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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全市政法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为2025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十大攻坚行动”,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度调度工作推进情况。
  为了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全市政法机关法治护航企业发展25条具体措施,市政法各单位分别建立工作职责、企业需求、服务承诺“三张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市委政法委还联合工商联等部门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靠前服务、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整体工作合力。
  同时,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入企“问需、问计、问效”大走访大调研,今年以来先后4次组织座谈会,广泛征求企业家的意见建议。设立政法机关服务企业专员,全市600余名政法干部挂包联系企业803家,深入企业园区一线,全面征集、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2100个。
“一对一”精准服务
  今年10月,淄博市30家机器人产业链企业陆续收到了针对机器人产业特点编制的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指引,从生产经营、劳资关系、投资融资等方面帮助企业提早防控法律风险。
  机器人产业链是淄博市20条产业链之一。围绕全市20个产业链,市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联合市直有关部门组建了5个法治服务团,针对依法经营、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等需求提供“一对一”法治服务,编印并免费发放《产业链法律服务产品手册》等10余类法律服务手册。同时,在化工、药品等11个产业领域,编制“一业一册”依法经营指引1011条,提供服务1300余次。
  企业需求在哪里,法治服务站点就延伸到哪里。今年7月,由淄川区委政法委牵头推进的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在企业园区正式挂牌。中心设劳动纠纷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专业服务团队,截至目前,先后组织专业服务团队走访企业7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120余次、审核合同80余份,为企业解决纠纷20余起、调解劳动争议案件9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区两级政法机关牵头在产业园区、行业市场等中小微企业聚集场所设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法务中心、护企工作室等综合性服务站点58处,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3300余次,解决具体问题1520件。创新设立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心等专业法治护航阵地,共侦办知识产权案件50起,受理金融纠纷822件,执行和盘活不良资产9700余万元。
“小切口”攻坚破难
  近日,淄博市一家软件开发企业报案称,其自主研发的一款软件被低价销售,用户插入盗版“加密狗”即可使用,企业年损失超百万元。因案件属于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公安机关在立案时邀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办案检察官经过仔细审查,建议公安机关从页面设计认定侵权的角度深挖犯罪。最终,该盗版软件犯罪团伙被依法严惩。
  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是淄博市“5+5”专项行动体系中的一部分。今年以来,淄博市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以及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5个“小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创新开展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民营企业内部突出腐败犯罪集中整治等5个“小切口”攻坚,形成了“5+5”专项行动体系。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淄博市共排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案件147件,执行到位金额1.9亿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件56人,共破获涉企案件100余起,为企业挽回损失1.97亿元,收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68件,履行率100%。
  为了给企业提供“精细化”涉外法律服务,淄博市设立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组织30余名涉外专业律师成立涉外法律服务团和“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发布《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企业“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等法律产品。仲裁、海关、贸促会等13个涉外单位联合建立淄博国际仲裁服务中心,增聘85名涉外专业仲裁员,为淄博市进出口企业提供高质量涉外仲裁法律服务。截至目前,中心共办理涉外公证案件6723件,向涉外企业发布国际贸易风险预警信息1800条。
  “我们将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全力在开展‘小专项’行动上再拓展、在主动为企业办实事上再加力、在提升服务质效上再提升,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淄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革建军说。
平台企业当守牢依法纳税底线   □ 马树娟

  12月17日,浙江、陕西、辽宁等地税务部门公布了近几年查处的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曝光。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连接供需两端的核心枢纽,已成为驱动创新、助力产业升级的“领头雁”。从日常消费的电商购物、外卖点单,到产业层面的物流调配、灵活用工对接,平台服务已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在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市场空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一些平台企业却利用其在交易中的关键地位,动起了逃避纳税义务的歪念。
  从此次曝光的案件看,有的网络交易平台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少缴税款,并以个人账户发放推广报酬,逃避代扣代缴义务;有的网络货运平台虚构业务,大肆接受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沦为下游企业偷逃税款的“帮凶”;有的灵活用工平台虚构灵活用工服务,为他人大量虚开发票。这些违法行为手段隐蔽、涉案金额巨大,不仅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值得警惕的是,平台作为数字经济生态的核心节点,一旦触碰税收红线,极易引发不良示范效应,带坏行业风气,冲击数字经济治理秩序。
  事实上,税务部门近年来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正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此次公布的案件中,不仅涉案平台企业被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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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上下游开票受票企业也被查处。这再次警示所有平台企业:无论业态如何创新、模式如何复杂,依法纳税始终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任何企图钻空子、打擦边球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网络非法外之地,纳税是必尽之责。平台经济的长足发展,须臾离不开合规经营的坚实支撑。对平台企业而言,依法纳税绝非可有可无的“选择题”,而是关乎可持续发展的“必答题”。唯有将依法纳税意识融入发展基因,把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切实守牢依法纳税底线,平台企业才能真正赢得市场信任与用户认可,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专业+机制+大数据”赋能实战 无锡公安科技强警提升战力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孙姣姣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科技“荣誉墙”再添新奖章,在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比武大赛及全国公安机关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大赛中,空地一体协同在警航实战中的应用、数字物证扣押保管工具、“启明星”模型分别斩获三个比赛项目的一等奖第一名。
  勇夺“三冠王”,无锡公安在科技创新赛道上持续领跑,以“专业+机制+大数据”为牵引,蓄起了“科技强警”的丰富内涵:强基座,自上而下的组织机制,让民警想发明、善创造,在全局上下形成浓厚的研发氛围;强筋骨,组建高技能创新团队,储备高科技“智囊”人才,形成“百舸争流、百花齐放”的科技创新矩阵;强实战,聚焦执法办案、真实场景研以致用,提升公安机关数据作战新质战斗力。
“强基座”激活创新内生动力
  “聚焦大模型领域侦查业务,必须主动攻坚深度融合模式。”“对于线下取款可疑人员,要在实战应用中构建快速发现预警机制。”……近日,无锡市公安局大数据支队“数字会客厅”内气氛热烈,一场聚焦侦查业务痛点难点的专题研商会正在开展,民警围绕实战需求碰撞思想、各抒己见,在交流探讨中寻找破题路径。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无锡公安不仅依托“数字会客厅”为警种提供“面对面会诊”,还通过AI数字警员、大数据赋能实战平台等载体提供“点对点响应”“肩并肩作战”的支撑,多领域科技创新结出累累硕果——2个项目在数字中国创新大赛中取得一等奖,1个项目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4个项目在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大赛中获一等奖,4个项目荣获公安部科学技术奖。
  “科技创新是塑造公安未来核心战斗力的根本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警、创新强警之路,奋力将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转化为无锡公安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无锡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胡杨说。
  “新”潮澎湃,乘势而上,如何滋养创新种子?政策驱动,环境激励,基层智慧正在不断转化为驱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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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公安分局民警自研的“多功能可视化水下打捞杆”,具有VR可视、视频解析、抓钩可伸缩等功能,已帮助群众搜寻遗失物52起;新吴公安分局民警自主研发、装配出一把无人机反制枪,成本不到市面上反制枪价格的20%,功能却更趋完善;惠山公安分局民警突破技术瓶颈,“警用无人机机载T棍控制组件”两次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我们出台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连续15年举办科技创新大赛,推出科技人才评价激励办法,搭建‘金点子’征集平台,鼓励民警立足岗位搞‘微创新’、做‘小发明’、提‘金点子’。”无锡市公安局大数据支队支队长华曙晖介绍,全市基层民警踊跃发明创造,已形成“小快灵”优秀成果70余项,更多“金点子”落地成为开启平安之门的“金钥匙”。
“强筋骨”打造立体科创矩阵
  今年3月,无锡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在全国地级市公安机关率先获批理化鉴定领域资质,具备3个类别17个标准500余个项目的检测能力,被授予“江苏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鉴定技术重点实验室”。
  该实验室有关保健品非法添加药物的研究不仅规范并创新了保健品的检验方法,还更新了非法添加药物的数据库,为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巨大的参考价值。今年8月,凭借实验室的精准检测结果,滨湖公安分局抓获制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减肥药”的2名嫌疑人,现场查处各类减肥胶囊5000余颗及各类包装物200多瓶。
  突出专业技术领域优势和方向,无锡公安主动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引进35名行业顶尖专家担任顾问,打造以全省首家市级警务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为引领,以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应用基地、3家厅级重点科创平台为支撑,10个市局重点科创载体为补充的“1131”科创平台矩阵,全面激活科创生态。
  科创生态里,有大量高精尖人才贡献智慧。截至目前,无锡公安已有1名创新人才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1名创新人才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5名创新人才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2名民警获评省厅领军人才。
  大数据支队从全局各部门选拔、锻炼、考核的民警,组成了11人的“太湖利刃数智特战队”,兼具数据整理能力和刑侦思维,会编程、写代码、数据分析、搜索建模,近五年承担了公安大数据平台、大数据实战赋能平台、微服务、“超图+”应用体系等多项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此次获奖的“启明星”模型就是该团队研究成果之一。
“强实战”提升警务综合质效
  外表软萌的无人巡逻车,却是可以24小时在岗、功能全面的“机器警察”,能自动识别交通违法等12类风险行为,还能通过5G双向视频通话帮群众紧急求助。刚投入使用一个多月,就在一起寻人警情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今年12月2日傍晚,新吴公安分局国科园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欲轻生。民警立即赶赴当事人最后出现位置进行搜索,同步开展研判,发现无人巡逻车于当天中午在和风路边抓拍到当事人,于是增派警力至周边寻找,仅用半小时就在附近找到当事人并确认其安全。
  “此警情中无人巡逻车发挥移动抓拍优势,多维度支撑警务工作,大大缩短了找人时长,这是我们基于人工智能‘无人化+’现代警务的新实践。”华曙晖介绍,无锡公安正着手构建以“智巡作战平台”为牵引,以无人机、无人车、机器狗、无人艇等为作战单元的“1+N”无人化警务新体系。
  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聚焦新型网络空间安全治理、视频图像智能应用、低空警务等核心赛道,无锡公安针对理念新、实战强、潜力大的重点项目,及时纳入全市公安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库”,并对“种子项目”建立“孵化+培育+推广”全链条机制,其中国产DNA试剂的研发起步于2010年,无锡公安也在此时起步探索。
  “这些年来,我们自主研发的试剂,精确度提升近两倍,为突破一批积案、疑案提供了关键证据。”无锡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科所DNA检验室主任张玉东介绍,“法庭科学DNA检测试剂的国产化和规模应用”获得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这是无锡公安历史上首次获奖。
  “警校e家”让校门口的接送从“无序占道”变为“有序分流”、“锡警元宇宙”小程序实现109个政务事项线上办理、“AI智能卷宗审查助手”将大模型技术和执法监督业务深度融合……无锡公安正以科技为笔、以实战为墨,持续书写科技强警的崭新篇章。
邵阳常态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实现“出庭出声”向“实质解纷”转变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 本报通讯员 陈凌云 王荣
  
  11月25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内庄严肃穆,邵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鼎新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处罚类行政案件,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龚红果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行政单位、部门代表70余人旁听庭审。
  “近年来,邵阳市通过制度建设和实践推动,逐步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成效明显。”曾鼎新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建章立制
  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解决“动力不足”和“责任不清”问题,离不开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3年5月,邵阳中院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行政应诉工作的九条措施》明确规定,行政行为实施机关的应诉承办职责;行政机关“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案件承办人的联系沟通职责;重大复杂或者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负责人应当出庭的职责。
  2025年,邵阳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要求法院持续开展“院长开庭+‘一把手’出庭应诉”活动;行政机关应安排熟悉案情的工作人员和合法代理人参与诉讼;对收到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的案件,须确保出庭;在有被诉案件的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把手”每年应至少出庭应诉一次。
转变态度
  “过去,出庭的都是普通工作人员,对案件背景、政策考量不甚了解,又不敢表态,往往只能进行程式化答辩,难以触及矛盾核心。如今,‘一把手’出庭,直面问题,既提升了庭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有利于快速决策、实质性解决问题。”谈起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悄然变化,邵阳中院常务副院长吴青山深有感触。
  “没想到,坐在被告席上的竟然是县长本人,他能当面听取我的诉求,当庭核实情况、推动解决问题,让我感受到被尊重和政府的诚意。”今年6月,一起涉及履行行政协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原告王某感慨道。
  庭审中,县长不仅详细阐述了政策依据,还积极回应原告提出的合理诉求。庭审后,县政府迅速组织专班与原告协商,最终主动履行协议,向原告足额支付全部款项,案件圆满解决。
  据统计,近3年来,邵阳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副县长及以上职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90余次,行政机关正职出庭48次,行政机关副职出庭730余次,行政机关正副职出庭人数占行政机关出庭人员总数的85.36%。2025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制发应诉通知书后,行政机关正副职出庭应诉率达100%。
能力提升
  今年9月,邵阳市政府召开“三率”(即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工作约谈提醒会,强调要提升行政应诉实质化解能力,坚决执行“谁决策谁出庭、谁分管谁出庭”原则;出庭负责人要就实质性化解争议发表意见;各单位要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10月,邵阳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专题调度“三率”工作,强调涉案较多的部门“一把手”要带头出庭应诉;要善于出声,组建专业应诉团队,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应诉能力,实现“出庭出声”向“实质解纷”转变。
  11月,邵阳市政府办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硬核要求:出庭负责人应积极参与法庭调解;严格限定负责人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范围;委托工作人员出庭的,被委托人必须是直接参与该案件处理或解决问题的核心人员。
  今年以来,为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实质性化解及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邵阳中院相继与邵东市、邵阳经开区、双清区、新邵县及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商会,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闻讯而动,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再满足于“走过场”,而是“出庭、出声、出解”——亲自出庭、有效发声、提出解决方案。
成效明显
  “区政府将全力支持法院畅通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表达渠道,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双清区委书记、区长江韬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在最后陈述环节表示。
  这是11月19日,在一起由吴青山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庭审过程中,各方围绕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争议焦点,有序陈述、答辩、举证,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
  自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以来,邵阳市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率显著提升,原告撤诉案件数量增加,涉诉信访量明显下降,“一把手”出庭比例大幅提升。
  据了解,龚红果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后,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常态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全面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推动形成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局面。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带来的不仅是案件解决效率的提升,更是官民关系的良性互动。它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勇于承担责任,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路径。”曾鼎新说。
商丘检察监督推动民诉代理规范化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在一起普通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告李某委托司某作为诉讼代理人,而司某不具有执业资格。今年4月,河南省商丘市一名人大代表向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后,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司某还以协会会员、公司员工等6种身份代理200多起民事案件。
  商丘市检察院以人大代表反映的线索为切入点,开展民事诉讼违法代理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共筛查违法线索4098条,向法院、民政、社科联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1件,推动民事诉讼违法代理问题系统性整改,形成了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新范式。
  “我们打破传统‘人工排查、个案监督’局限,将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监督全流程,对6700余份民事裁判文书进行批量解析,自动识别代理身份、资格与案件关联性,快速识别异常案件线索。”商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金环介绍说,检察机关通过数据关联分析,有效突破“线索散、排查难、隐蔽深”监督困境,为专项治理筑牢数据基础。
  为打破部门壁垒,商丘市检察院推动建立“检察+人大”联动机制,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诉讼违法代理专项监督活动进展情况,争取监督支持。与此同时,在市委政法委统筹下,商丘市检察院联合法院、民政、司法行政、律协等单位开展核查,通过信息共享与交叉核验,精准确认多家社会组织“未登记代理”“超范围代理”等违法代理事实。
  针对不同主体违法代理情形,商丘市检察院分别向市法院、市民政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构建“发现问题—联合核查—督促整改—反馈评估”全链条解决机制。此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民事案件代理人资格审查规定;市民政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行业整顿,排查机构近百家,依法取缔1家非法社会团体组织,责令1家团体依法变更业务范围,对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目前,商丘市通过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联动数据平台,各部门分工提供对应信息,平台向法院立案窗口开放查询权限,实现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资格“一键核验”,构筑起“资格严控、履职严管、违规严惩”民事诉讼代理规范化监管体系。
图片新闻   近日,南昌铁路公安局鹰潭公安处余干站派出所联合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依托“平安驿站”机制,面对面为旅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现场发放防范非法集资诈骗、假期出游防诈骗等主题宣传手册。图为铁路民警和法官走进杭昌高铁余干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张翼翀 孙阳 摄  
打造惠企安商“暖环境” 莆田法院护航民营经济活力迸发 □ 本报记者   宋学鹏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林晶鸿

  作为全国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莆田是福建省民营经济发轫地之一。如何以强劲的司法力量保护特色鲜明、活力迸发的民营经济,也是莆田市两级法院一直实践探索、全力破解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莆田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立足司法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从司法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发展环境、服务环境五方面搭建稳固的司法保障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培育丰厚法治沃土,打造惠企安商“暖环境”。
多元联动
  “差点以为厂子就要倒闭了,没想到法院通过调解帮我解决了大问题,现在总算熬过来了……”近日,仙游县某红木商户老张乐呵呵地说。不久前,仙游县人民法院大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贷纠纷,帮助老张经营的红木企业脱困前行。
  红木产业是仙游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民生行业。近年来,随着红木市场交易规模扩大,相关金融纠纷逐渐增多。
  为保护红木产业行稳致远,仙游法院设立红木家具行业法官工作室,创新采用“驻点+预约”办公模式,开通24小时涉企法律服务热线。自工作室成立以来,已接听法律咨询25次,实地走访12家企业,发放300余份普法手册,实现诉讼服务、巡回庭审、法治宣传一站式解决。
  仙游法院还将金融纠纷治理与红木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在传统工艺中融入金融解纷智慧,创设“红木匠心·五阶七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搭建起“金融机构—法院—调解组织”三方联动“同心桥”,实现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
  2024年以来,莆田法院健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构建“多元协同、精准分流”调解机制,先行调解涉企案件5234件。
靶向施策
  今年2月,城厢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时发现,该企业是因长期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才遭遇发展“瓶颈”,最终陷入债务危机。
  在破产重整中,城厢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将绿色生产纳入重整计划,建议企业以升级污染治理为核心,通过淘汰落后设备、引入数字化管理及先进技术,推动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升级,让企业原负责人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如今,经历过一场“绿色革命”的企业已焕发新生,走上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订单量逐渐攀升。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助推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两级法院找准司法护航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产业绿色发展,为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在破产审判工作中,莆田市两级法院靶向施策,深化完善企业重整识别机制,依法拯救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2024年以来,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获得融资18.3亿元,推动10家重整企业完成信用修复;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推动198家失能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送法进企
  今年6月,莆田法院干警走进辖区一家年产值超120亿元的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链企业,开展“点单式”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在绿色循环产业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难题。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近年来,莆田法院通过为企业“把脉问诊”,实现企业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2024年以来,莆田两级法院组织干警走进辖区企业开展送法进企活动30余次,提供“点对点”“订单式”法律服务,向企业发放普法手册500余份,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237个,助力企业提升防范风险能力。
“铸魂强能”锻造司法铁军 白城中院干警能力素质与审判质效同步提升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为破解队伍建设瓶颈、提升司法履职质效,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扣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部署,以“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全域覆盖、长效赋能”为导向,扎实开展“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推动队伍政治素养、业务能力、作风建设全面跃升。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实施‘政治铸魂’‘素能跃升’‘实战赋能’三大工程,高标准推进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构建起多层次、全覆盖的干警培养体系。”近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相富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通过精准化培训、差异化练兵、科学化评价,该院实现干警能力素质与审判质效同步提升,为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构建“三维立体”政治淬炼体系
  白城中院将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根”与“魂”,创新构建“三维立体”政治淬炼体系。
  打造“理论武装矩阵”成为首要任务。综合运用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3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政治轮训6期,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深挖吉林省内独特红色资源,创设“行走的红色课堂”。以“传承红色基因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为主题,邀请杨靖宇将军后代作主题宣讲。
  搭建“多元学习平台”,依托“书记讲堂”“党员课堂”“每周学堂”三级阵地,开展专题党课56次、集中学习149次。推行“互联网+培训”,制定个性化学习清单,实现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双提升。
  “通过分层分类培训模式,以‘头雁’领航,抓实‘群雁’齐飞,将政治学习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以政治引领推动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白城中院政治部主任刘淑梅说。
实战练兵智慧赋能双向发力
  聚焦审判实务需求,白城中院构建起多层次、全覆盖的素能培养体系。
  开展“靶向培训”精准赋能。依托“干警大讲堂”,通过“需求调研+能力画像”,开展专题业务培训12期、综合素养培训5期,覆盖干警1800余人次。
  推行“以上率下”传导经验。中院党组书记带头授课,16名审判业务骨干分享裁判经验与庭审技巧,形成“头雁”引领、“群雁”齐飞的生动局面。
  开展“多元练兵”拓展维度。落实“微课堂学习制度”,鼓励干警走上讲台,开展灵活多样的“微课堂”学习交流活动17次。
  强化“智慧研审”支撑,驱动审判质效提档升级。深化“案例库”应用,报送案例334篇,25件案件实现类案同判。探索执行办案RPA模式,推动平台互联互通,执行效率大幅提升。
严管厚爱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我们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全面加强干警监督管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刘淑梅说。
  实施“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力。坚持“向下扎根、向上学习、横向流动”三维发力,全方位拓宽干警视野。今年以来,白城中院引进外部干部3人,推荐输出骨干3人,选拔院内中层正职3人任基层院领导,78名干警实现关键岗位轮岗。
  构建“廉政教育”筑牢防线。构建“廉政剧本杀、青廉学堂、旁听庭审、廉政谈话”“四位一体”廉洁培养机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开展专项督察,推动整改问题6个,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
  营造“比学赶超”氛围,通过技能竞赛“展风采”,组织开展司法警察比武、执行知识竞赛等;通过评优树先“立标杆”,持续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13个集体、62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从“办案先锋”到“调解能手”、从“先进工作者”到“优秀裁判文书”获得者,白城法院系统涌现一批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先进典型。
  能力提升永远在路上。
  李相富表示,白城中院将继续巩固深化“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与坚韧,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金种子”扎稳根基 “好苗子”茁壮成长 沈阳沈河检察培育高质效办案主力军 □ 本报记者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张芳 刘彤彤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是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一场关乎能力、管理与担当的综合考验。
  如何答好这道题?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将“人”这一核心要素作为答题关键,通过一系列讲方法、重实效的举措,充分调动每位干警潜能,汇聚成高质效办案的磅礴力量。
精良选育
  近年来,沈河区检察院探索实施“金种子”人才培养工程,坚持加强检察队伍选、育、管、用全链条建设,以青年检察人才培养为切入点夯实队伍根基。
  为便于人才发现、培育、管理和使用,沈河区检察院建立“青年检察人员信息库”,将本院40周岁以下青年干警个人信息收录于一张表格,根据工作经历、突出业绩、奖惩情况、调研成果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情况等,为每位青年干警精准“画像”、记录成长。“‘用人如器,各取所长’,我们建立信息库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在干部选用中充分做到人岗相适,另一方面是为了帮助青年干警在成长过程中明确方向、补齐短板、全面发展。”沈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姚磊说。
  沈河区检察院“结对传帮带”制度则为青年干警配备了“导航仪”。整合业务骨干资源建立导师库,按专业特长、岗位需求为新招录干警精准匹配结对导师,努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青年检察人才。
  此外,沈河区检察院将办案一线作为青年人才培养实训主战场,通过岗位练兵、名师讲堂、庭审观摩等方式强化实战技能。
精准滴灌
  人才培养不能“大水漫灌”,贵在“精准滴灌”。
  沈河区检察院着力搭建多元化“竞赛场”,院内,“优秀法律文书”展评、案例演说会等活动常态化进行;院外,积极选派骨干参加各类业务竞赛,以赛代训、以赛促学。
  “每次参加竞赛都是对能力的极限挑战,也是宝贵的提升机会。”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沈河区检察院检察官王鑫巍坦言,“压力很大,但收获更大,对‘高质效’的理解更深了一层。”
  沈河区检察院创新动态管理轮岗交流机制,打破部门“隐形墙”,使干部流动起来,让“好苗子”茁壮成长。
  “从刑检到案管,让我思考问题更加全面,对于做好目前的案件管理工作有了新的思路和想法。”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沈河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丁宁分享道。
  这种流动不仅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更让干警在不同岗位的历练中成长为“多面手”,实现“一专多能”。
  近3年来,沈河区检察院涌现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能手、人才两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能手等14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1人。
精细管用
  激活人才“一池春水”,重在管好用准。
  沈河区检察院注重结合中层干部、党员干部、员额检察官等不同类别人员的特征,进行有针对性地管理使用。
  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是沈河区检察院落实“管好”目标的重要载体。一方面,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另一方面,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常态化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等方式,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
  丰收不能只靠“金种子”,还要选对“种植田”。
  沈河区检察院探索形成“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实践业绩”三维综合评价体系,3年来选拔85后、90后科级干部10人,配强部门中层,优化梯队建设。切实发挥中层正职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作用,该院第二检察部创建“正阳·金检”金融检察品牌,并获评“全国基层院建设特色品牌”。
  人才蔚,事业兴。沈河区检察院通过盘活人才资源,激发了队伍内生动力,走出一条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的坚实路径,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康康和那道难解的“数学题”   □ 本报记者 文丽娟 陈磊

  凌晨5点,北京顺义的一处平房内,闹钟还没响,陈芳却已醒来。她轻轻伸手摸向床头柜,在朦胧晨光中拿起手机——屏幕亮起,时间是5点17分。她点开银行App,盯着余额数字——2371.43元,它像一颗尖锐的石子,砸进了她尚未完全清醒的意识。
  她切换到记账软件,细密的数字在微弱的屏幕光下浮现:22天的康复课程费用共计1万余元,融合班费用7000元,评估费2100元……一个月的账单,总计1.9万余元。
  陈芳静静地盯着这个数字。许久,直到眼睛发酸,她才按下锁屏键。6岁的儿子康康还在熟睡,小拳头攥着她的衣角,呼吸均匀。这个被诊断为孤独症谱系障碍已一年半的男孩,并不知道自己的每一点进步,背后都坠着父母沉甸甸的账单。
账单上的数字
  2024年7月末,陈芳第一次牵着康康的手走进康复中心时,她目光掠过墙上可爱的卡通贴画,久久停留在前台张贴的价目表上:个训课270元/节,感统课180元/节,语言课270元/节。
  “那时候只有一个念头,砸锅卖铁也要治。”陈芳向《法治日报》记者回忆道。彼时,陈芳丈夫月收入七八千元。她盘算着:一天3节课720元,一个月上22天就是15840元,“挤一挤,能扛住”。
  最初几个月确实是倾尽所有的投入。2024年8月,康康上了24天课,加上评估费用,当月花费“小两万元”。陈芳犹记得,从家庭储蓄账户中取钱时,她的手指在ATM机按键上停顿了很久——那是他们原本打算用来装修老家房屋的钱。
  转折发生在今年春节后。陈芳丈夫所在的公司效益骤减,连续3个月,每月到手工资只有2600多元。
  “他起初不敢告诉我,直到有一次该交康复费时,他支吾地说信用卡还不上了,我才知道家里经济状况已经到了悬崖边。”北京的冬天,寒风凛冽,陈芳和记者坐在康康所在的康复机构大门口,回忆这段经历时,声音里带着一丝哽咽。
  那天晚上,她翻出家庭记账本:2024年5月至12月,康康的康复费、评估费、交通费合计近12万元;2025年1月至3月,每月康复费1.1万元,加上生活费,3个月赤字超过4万元。最让她揪心的是,这些费用里,能报销的部分寥寥无几。残联每月补助最多3600元,每年最多补助10个月,一年封顶3.6万元,而且每月必须上够一定天数课程才能报销,其余的费用都需要自己承担。
  存款锐减,负债日渐积累,每一笔支出都成为压在陈芳和丈夫心里的石头。
  为了撑下去,陈芳不得不对康康的课程做“精准调控”:每月必须上十几天课,才能达到报销的门槛;理想状态是20天左右,这样康复效果才能稳步推进;上限是22天,“多一天的费用,都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可即便如此精打细算,现实仍一次次击穿底线。今年5月,家里财务状况最吃紧时,康康的课程被迫削减至一个月只上12天。那段时间,康复老师时不时发来康康的训练视频:视频里的小男孩努力地蹦台阶、辨认卡片、练习发音。陈芳一边看一边掉眼泪:“感觉特别对不起孩子,好像是我亲手剥夺了他进步的机会。”
  更让她心酸的是,为了填补康复费的缺口,她不得不取出康康攒下的压岁钱。那是孩子一点点存下的“家底”,原本她想留着作为教育基金,如今却只能提前透支。
  “取完钱那天,我抱着孩子哭了。”陈芳说,康康不懂钱的意义,只是懵懂地拍着她的背,那一下下的触碰,让她心里更疼了。
“倒”着过的日子
  经济支柱摇摇欲坠,陈芳深知必须尽快寻找出路。她不是没想过找份工作,可康康的康复课程需要专人接送,下午两点多就得去接孩子——这样的时间要求,没有哪家公司能允许。
  “这个年纪,没什么专长,又要照顾孩子,想找份能兼顾的工作太难了。”陈芳叹了口气,她曾经也是职场女性,可现在,在生计和孩子之间,她只能选择后者。
  陈芳老家河北承德的山里盛产蘑菇,每到夏天雨水丰沛时节,山间的蘑菇便会大量生长。今年暑假,陈芳做了一个从未想过的决定:带康康回老家捡蘑菇卖钱。那一周,她每天天未亮就带着康康上山,中午顶着大太阳回家,把蘑菇分类、清洗,然后在路边摆摊叫卖。运气好的时候,一天能卖200多元,七八天下来,总收入有1000多元。
  “钱不多,但那是第一次,我觉得自己能做点什么改变现状。”陈芳说。更让她意外的是,康康在山林里表现得格外安静,他学着妈妈的样子,小心翼翼地把蘑菇放进篮子里,偶尔还会指着树上的鸟巢发出“啊啊”的惊叹声。
  从老家回北京前,陈芳的母亲偷偷塞给她一个信封,里面装着8000元——那是家里去年卖玉米的收入。
  “这么多年,第一次从我妈那儿拿钱。”陈芳攥着那个信封,在汽车站的卫生间里哭了整整15分钟,“实在是没办法,孩子的康复不能停”。
  陈芳的丈夫也在拼命想办法增加收入。他下班后去送外卖,有时会忙到深夜11点多。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第二天一早又得去上班。“那段时间,我总能看到他偷偷捶腰。”陈芳说,即便这样,每月的收入依然捉襟见肘,康复费的缺口,还是得靠东拼西凑。
  “人家都是先攒钱再开销,我们是倒着过——先花钱,再想办法补上缺口。”陈芳这样描述他们2025年的生活状态。
  最艰难的时候,陈芳甚至动过让康康暂停康复的念头。一天深夜,她坐在电脑前,搜索“孤独症康复中断的后果”。弹出的页面上写着:“可能导致前期训练成果消退,社交能力退化,情绪问题加重……”
  她猛地关掉网页,趴在键盘上无声地哭了。显示屏的蓝光铺在她颤抖的背上,像一片冰冷的海。
困境中的微光
  尽管经济压力如影随形,但康康的每一点进步,都是支撑这个家庭咬牙前行的光。
  前不久,康复老师给陈芳看了一段视频:在融合班游戏时间里,康康主动把一个玩具车递给旁边的小朋友,虽然没说话,但眼神里有了一瞬间的交流。
  “那一刻,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了。”陈芳把这段视频存在手机里,取名为“希望”。每当感到无力时,她就会打开看看。
  经济上的窘迫也意外地带来了其他“收获”。因为无法经常购买新教具,陈芳学会了用废旧纸箱给康康做教具:把纸箱剪成不同形状,涂上颜色,就是认知卡片;用矿泉水瓶装不同量的沙子,就是简易的感统训练器材。
  “有次我用酸奶盒做了一个储蓄罐,教康康认硬币。”陈芳说,“他居然学会了‘1元’‘5角’的区分,还知道要把钱‘存起来’。”这个无意中的教学,后来在康复评估中成为康康的加分项。
  这些细碎的进步,像星星点点的微光,照亮了艰难的日子。“有时候真想放弃,觉得这日子看不到头。”陈芳不安地搓着双手,语气里满是疲惫。可每次看到康康期待上课的眼神,看到他努力模仿老师动作的样子,愧疚与不忍就涌上她的心头:“孩子那么努力,我怎么能退缩?”
  让陈芳感到温暖的是,前行的路上并非只有他们孤军奋战:当地镇里和残联每月的补助、村里的帮扶款,虽然数额不多,却像冬日里的一缕暖阳;康复机构的老师知道他们家的困难,常常悄悄给康康加课,还会带些零食和玩具给他。
  陈芳自己也没闲着,试着在朋友圈出售老家的小米、蘑菇干和一些手工艺品。第一单卖了5斤小米,赚了28元,她把转账截图设成手机屏保,“无关乎钱多、钱少,而是觉得自己还能创造价值,看到了更多希望”。
  “我们家像是在解一道难度系数很高的数学题。”陈芳望着远处康复教室的方向,轻声对记者说,“题目是‘如何用有限的收入,支付无限的康复费用’,但这道题我们必须要解,因为康康在进步,哪怕过程很缓慢。”
  前两天,康复老师发来消息:康康学会双脚跳了。视频里,6岁的男孩穿着已经有些挤脚的运动鞋,屈膝、发力、跃起,落地时踉跄了一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但他没哭,反而自己爬起来,对着镜头咧开嘴笑了。
  那个笑容,成了这个家庭在生活的重压下,依然选择前行的全部理由。陈芳在朋友圈转发了这段视频,配文:“我的小超人,今天又征服了一个星球。”
漫画/高岳 视频/李宗奇  

记者手记

  在整理采访录音时,我注意到一个细节:陈芳能精确地说出康康每节课的费用、每个月上课的天数甚至每次评估的花销,但当被问及“你们一家人上次一起外出吃饭是什么时候”,她沉默了10多秒。
  这10多秒的沉默,比数字更能直观说明这个家庭所承受的重压。
  康康的账单,折射出的是我国超过1300万个孤独症家庭共同面临的经济困境。康复训练像一场看不到终点的马拉松,而参赛者需要自备所有补给。当耗尽家庭储蓄、借遍亲戚朋友、刷爆信用卡后,他们还剩下什么?
  值得深思的是,在这场与时间赛跑的康复之路上,经济压力正在让许多家庭陷入两难:减少课程,可能错失黄金干预期;维持课程,可能拖垮整个家庭。
  政策支持固然在逐步完善,但从“有”到“足够”,从“能报销”到“好报销”,仍有很长的路要走。报销流程的复杂性、地区之间的差异性、自付比例的高企,这些细节上的“坎”,对于精疲力竭的家庭而言,可能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对于孤独症家庭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是一次性的救助,更是一个可持续的支持系统。这个系统应当包括:更普惠的康复保险制度、更便捷的报销流程、更多元的救助渠道,以及对社会企业参与孤独症康复领域的鼓励政策。
  采访结束前,康康突然跑到我身边,指着采访本上的数字说:“1、2、3……”他能从1数到100,这是康复训练的成果之一。但他不知道,为了让他学会这些数字,他的父母正在现实世界中,解答一道多么艰难的生存数学题。
  每一个孤独症孩子进步的脚印里,都写着一个家庭无声的经济账本。让这份账单不再如此沉重,让爱与希望不再被贴上沉重的价签——这或许是社会能够给予“康康们”最有力、最实在的温柔。
构建多层次支持体系减轻康复费用负担   □ 本报记者 陈磊 文丽娟

  孤独症谱系障碍(以下简称孤独症)是一类严重致残性神经发育障碍。
  随着社会对孤独症认识水平的提高,不少家庭开始寻求专业的康复训练,以提高孤独症人士的生活质量。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5年版)》,0—6岁孤独症儿童的康复项目为沟通和社交能力、情绪和行为调控、言语和语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7岁以上孤独症未成年人的康复项目为沟通和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情绪和行为调控、职业康复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
  孤独症家庭需要承担的康复费用,主要包括康复机构提供这些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根据课程时长、老师等级和机构所在地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发现,高昂的康复费用,是很多孤独症家庭难以承受之重。沉重的经济负担,让一些孤独症家庭为了支付康复费用而不得不削减其他生活开支,甚至为此负债累累。
  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应用行为分析专业委员会委员曹趸添认为,孤独症家庭之所以面临如此沉重的康复费用负担,原因之一是康复需求激增与资源稀缺之间的矛盾。随着医学发展和社会认知度提高,孤独症的诊断准确率和早期发现率大幅上升,导致需要康复的儿童数量快速增长。同时,0—6岁是公认的康复干预黄金期,孤独症家庭为了抓住这个窗口期,不惜投入重金,产生了大量且紧迫的需求。
  “与此相对的是,康复机构的数量增长速度跟不上有康复需求儿童数量的增长,尤其是优质的、有口碑的机构更是稀缺。康复训练形成了‘卖方市场’,使机构拥有较强的定价权。”曹趸添说。
  在关注孤独症群体多年的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君看来,康复机构课程定价偏高是另一个原因。例如,即使是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定点的康复机构的课程价格,也远高于康复报销的限额(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规定的报销限额:个训120元/40分钟;小组课60元/40分钟;集体课30元/40分钟);非定点的社会康复机构的课程价格更高。
  曹趸添认为,康复训练需要大量专业的康复师、特教老师、行为分析师等,培养周期长、成本高,这部分成本会体现在康复费用上。康复机构需要特定的训练场地、感统设施、教具等,也是一笔不小的固定投入和日常维护开销。
  “还有家长的非理性期待。”王君观察到,对于孤独症儿童,家长希望通过康复训练让其在学龄期间正常上学,在此期间投入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家庭收入,甚至不惜举债为之。此外,康复训练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长期资金投入。
  “政策体系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曹趸添说,在国内,绝大多数孤独症的康复训练费用未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这意味着绝大部分费用需要家庭自担。此外,虽然不少地区有针对孤独症家庭的康复补贴,但补贴金额往往低于实际的康复费用,且可能有名额、机构、户籍等限制。
  受访专家指出,减轻孤独症家庭康复负担,需要政府、社会、机构和家庭多方共同努力。
  曹趸添认为,核心在于构建“政府主导、医保覆盖、社会支持、行业规范、家庭赋能”的多层次支持体系。
  她解释说,在政府层面,推动将孤独症康复训练项目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目录,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减负方式。提高康复补贴标准,放宽申请条件,建立与物价水平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等。
  王君认为,当前较为迫切的是修订现行康复补贴政策,取消每日补贴限额,可以由孤独症家庭提供康复服务打卡证明,在保留每年补贴限额的前提下,分季度报销并且不限定每季度报销额度。
  “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定点康复机构的扶持,让康复课程的价格具有普惠性。加大公立特教幼儿园的建设,使孤独症儿童可以较早进入学前教育体系,有专业的特教老师在公办学前教育体系下进行干预,降低家庭康复费用成本。”王君说,孤独症未成年人的康复和教育本身也不能割裂,最好是他们在学前阶段能进入特教幼儿园,就可以一边接受学前教育,一边接受康复训练。
  在曹趸添看来,康复行业与机构也需要规范与自律。一方面,主管部门需要对康复行业和机构加强行业监管,建立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质量评估体系,打击虚假宣传和乱收费现象;另一方面需要倡导普惠理念,鼓励机构在保证质量和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提供普惠性的服务套餐。
  受访专家认为,孤独症家庭作为需求方,需要树立正确的康复观。
  曹趸添称,孤独症家庭首先应主动学习有关孤独症的科学知识,提高辨别能力,理性规划,避免被不实宣传误导而盲目选择康复课程。要善用政策与资源,主动了解并申请各项政府补贴、慈善救助,积极参与免费的社区活动或家长支持小组。在专业指导下,家长学习和应用一些日常的干预技巧,将康复融入生活,这比单纯依赖机构授课更有效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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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核心阅读
  反垄断法律体系更加系统,执法程序规定更加规范,针对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的规定更加完善,对经营主体的合规指引更加明确,提高了反垄断法的可预期性和可操作性。

  □ 本报记者 万静

  “十四五”时期,我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关于“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的要求,持续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整体看来,反垄断法律体系更加系统,执法程序规定更加规范,针对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的规定更加完善,对经营主体的合规指引更加明确,提高了反垄断法的可预期性和可操作性。”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消除制约要素资源流动堵点
  2022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党中央、国务院涉及市场准入、要素配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政策措施,针对各类市场主体面临的市场壁垒,均要求促进公平竞争,破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反垄断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2022年8月反垄断法完成首次修改,将鼓励创新纳入立法目的,增加平台经济反垄断等规定,规定了更严格的法律责任,更加有利于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创新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完成修订,调整申报标准,降低经营者集中制度性交易成本。
  2024年6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布,以行政法规系统规定审查标准、机制和监督保障,实现公平竞争审查的法治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法治基础。民营经济促进法等重要立法也设立公平竞争专章,要求保证民营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公平竞争的理念越来越深度融入我国重要立法之中。
  “十四五”时期,经过不懈努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畅通和做强国内大循环方面形成了系列有效保障机制,消除了系列制约要素资源流动的堵点卡点。
  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的制度更加健全。还制定了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等12部支撑法律实施的配套规章。
  规制市场垄断的执法更加有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垄断风险的监测评估,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为防范和制止网络市场无序竞争设置了红灯、划出了底线。持续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查处供水、燃气、建材、机动车检测等领域垄断案件。
源头预防制止垄断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反垄断配套立法,形成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包括2部行政法规、5部规章、9部指南、2部指引、1部规范性文件在内的法律制度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制度环境。制修订《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5部规章,针对三类垄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分别作出规定。
  推动制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4部指南。制发《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等2部指引,为反垄断执法和企业反垄断合规提供指导。出台《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保障执法机构依法行使裁量权。
  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社会各方明法于心、守法于行,离不开加强竞争倡导。
  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许多垄断案件中,行业协会成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的“牵头人”和“推动者”。为引导行业协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出台,督促行业协会加强垄断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为其规范履职设置“红绿灯”。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举办首届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能力提升培训班,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多措并举做好指南宣贯实施工作。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提升经营主体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市场监管总局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打造反垄断合规讲堂品牌活动,加强与民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民航局等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连接政府与经营主体的独特优势,面向燃气、保险、医药、民航、机动车检测、畜牧业等重点领域举办10期讲堂,主动“送法上门”,推动关口前移,约3万人线上、线下参加,大力营造崇尚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听课人员表示,反垄断合规讲堂“务实管用”“收获很大”,纷纷点赞。
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2022年修改的反垄断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确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四类政策措施的19项审查标准,建立抽查、举报、督查、监督保障制度,规定约谈等处置措施和违反该项条例的法律责任,提高了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
  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将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明确例外规定的具体含义,进一步完善了审查机制、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2024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公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
  2024年以来,各地均建立了对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会同审查制度,通过事前审查有效防范出台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规范了政府行为,激发了市场活力。
  各地通过促进公平竞争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海南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将促进公平竞争作为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举措。浙江制定《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打造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通过竞争政策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北京市房山区、天津市西青区、河北省保定市、河北雄安新区四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署《京津冀四地公平竞争跨区域协作发展协议书》,建立“培训交流机制、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公平竞争互查机制、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联合普法宣传机制”,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区域合作机制,破除区域壁垒。
监督效能从“治一域已病”转向“治全域未病” 浙江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突出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朱乔
  
  今年以来,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为契机,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公正的行政复议服务,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突出。
  记者近日了解到,前三季度,全省行政复议立案3.76万件,同比增长23.57%,调撤结案9783件,超九成案件经复议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未再提起行政诉讼。
提升效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作为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机制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权利救济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
  今年以来,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效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实效。近期,杭州、绍兴、衢州等地荣获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称号。
  围绕“以案促改促治”,行政复议机构坚持有错必纠,严格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用好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刚性约束,强化案例、手册常态指引,深入推动源头依法行政。
  浙江将负责人参与调解听证率、直接纠错、文书履行情况等指标纳入法治浙江和平安浙江考核,落实情况通报、问题约谈、风险提示等机制,复议监督效能实现从“治一域已病”向“治全域未病”转变。
  在地方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争议中,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在案件办理中主动服务大局、自觉维护大局,力求矛盾不上交、争议不外溢。成功化解某企业因某市设立国家森林公园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补偿事宜、某公路大桥项目等一批涉重大项目类行政争议,致力于平衡好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
搭起群众行政机关“连心桥”
  “感谢你们!帮我们拿到了维权的关键证据。”近日,杭州市行政复议局收到了70多岁老人郑某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着问题妥善解决之后的欣慰之情。
  郑某因安全事故,陷入漫长的伤痛治疗过程,三年多时间里花费近300万元的医疗费,维权之路屡屡受挫。
  今年9月,郑某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办理过程中,行政复议员耐心与申请人代理人沟通,引导明确复议请求,并提供参考范本,帮助其清晰掌握补正要求与法律依据,避免理解偏差。
  同时,复议机关多次与相关部门协调,在最短期限内连续两次召开案件协调会,组织争议双方面对面沟通。最终,被申请人将关键材料送达申请人,为其后续民事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撑,行政争议圆满化解。
  浙江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在群众和行政机关之间搭起“连心桥”,通过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办案流程、提升业务能力,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满意度和首选率稳步提升。
  今年以来,浙江全面迭代升级“浙里复议”数智应用,集成申请、撤回、补正、调解、阅卷、听证等“一站式”服务,实现“浙里办”、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全覆盖。前三季度在线申请占比达34.5%,积极探索运用AI技术辅助行政复议受理智能审查,使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0%。
  全省设立乡镇(街道)、企业园区行政复议便民窗口、基层服务点1188个,有效融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为群众提供咨询、接收、调解等“一站式”服务。舟山市创新机制,组建4个跨区域办案组,“常态化进驻+灵活派驻+带案入驻”三维渠道模式,破解海岛偏远地区“群众不便、办案无人、无案可办”等难题,该“全域联办”机制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低成本、高效率、宽口径”化解行政争议的优势,浙江全面推行“繁简分流”机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前三季度简易程序结案3776件,案件审限大幅缩短。同时,在全省全面推广将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依法引流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纠纷的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程序空转。今年以来全省信访导入复议渠道处理的纠纷达1316件。
专项行动提升便企惠企温度
  “原本以为要缴纳巨额违约金,没想到复议机关帮我们纠正了‘糊涂账’!”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感慨道。该公司因商业综合体项目逾期竣工被相关部门处罚数亿元,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实地勘察、听证论证,查明逾期系政府规划调整导致,且违约金计算存在“总价计罚”的错误,最终促成行政机关撤销原决定,为企业避免巨额经济损失。
  今年以来,浙江聚焦涉企执法“痛点”,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提升便企惠企温度。
  杭州市设立22个“5S”助企工作站,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咨询体检等服务;余姚等地推出涉企服务专线,优化对企服务,涉企案件平均受理时间由5天缩短至2天,提速60%。
  前三季度,全省新收涉企行政复议申请5521件,为浙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在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效方面,浙江推行“前端预防、中端提质、后端问效”的“三阶工作法”,全力助企纾困解难。将行政复议纳入涉企法治服务“一件事”清单,建立“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站服务”模式,形成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双向风险预警机制,源头减少争议发生。
  浙江开展“调解优先+容错免责”机制试点,实行“受理前简案速调、办案中多方精调、决定后跟踪问效”,加大组织调解工作力度,促进涉企争议实质性化解。
  浙江还建立“履行督促+标本兼治”治理模式,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定期跟踪履行情况,协调解决后续执行问题,有效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坚持有错必纠,办理涉企纠错案件174件,制发意见书327份,为规范执法提供清晰指引,促进电子采购等多个领域修订完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据介绍,下一步,浙江将结合“十五五”法治浙江建设谋划,谋深谋实行政复议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可享,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提升反垄断审查规范性便利企业自主创新   □ 张占江

  近年来,高科技等重要领域的企业多通过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实现纵向一体化和多产业协同发展,以提升运营效率。非横向经营者集中的类型多,竞争影响也更为复杂深远。因此,做好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事关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有效提升,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力结合提出了更高要求。对该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指引更需要夯实竞争损害理论,提升审查框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4年12月出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基础上,近日发布的《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充分体现了这样的思路。
  《指引》作为《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延续,将进一步提升反垄断审查的统一性、规范性,满足经营主体对反垄断监管更加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有利于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增强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便利。
以成熟理论引领规则建构
  《指引》充分总结了我国有益的执法经验,吸纳了经过长期验证并被广泛接受的竞争损害理论,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全球反垄断执法实践贡献了中国智慧。
  立足我国执法实践,细化对竞争损害的评估框架。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非横向经营者集中一直是执法实践较为关注的问题,实施至今我国共对30余起涉及非横向经营者集中作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或禁止决定,占比约一半。《指引》将丰富的执法经验加以制度化,并用案例予以解释说明,形成了系统、全面的监管框架,为后续执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
  借鉴域外经验,吸纳成熟竞争损害理论。《指引》在评估纵向集中的封锁效应时,批判性地吸收了提高竞争对手成本理论,分别考察集中后实体从事原料封锁和客户封锁两方面的能力、动机与竞争效果。层次化的分析框架有助于从多维度精准识别竞争损害。
  关注竞争损害实现,通过场景化分析揭示竞争效果。在纵向经营者集中可能获取竞争性敏感信息的审查方面,《指引》从内在机制出发,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给集中后实体带来比其他竞争对手更大的竞争优势,单方面降低竞争压力;二是竞争对手为担心信息泄露,放弃与集中后实体开展业务。反垄断法是行为法,明确行为损害竞争的内在原理,有助于针对性展开调查和规制。
科学精细反垄断监管需求
  与反垄断法的实体规则功能不同,《指引》的作用在于“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透明度,增强经营者对执法机构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预期”。因此,《指引》应尽可能让经营者清楚地了解执法机构的审查思路。
  丰富了分析框架的层次结构,体现了清晰的审查逻辑。在分析涉及多种因素、多个维度的复杂情形时,《指引》通过厘清审查次序,为经营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减少了理解和操作上的难度。例如,在分析封锁效应时,考虑到如果不具备损害竞争的能力,通常也就不具备损害竞争的动机,更难以产生反竞争效果,《指引》规定执法机构将分别按照能力、动机、效果的顺序依次评估。
  引入量化标准全面评估封锁行为,提升规则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非横向集中后,经营者实施原料或客户封锁面临着复杂的约束:一方面,损害下游市场竞争会提高垄断利润;另一方面,封锁行为会导致上游业务损失,因此很难简单预测集中后实体是否会实施封锁。《指引》相关条款提出,评估集中后实体实施原料封锁的动机时,可以根据个案情况,使用定量、定性或两者结合的方法。合理引入量化标准作为判断依据,切合市场运行实际,也增强了规则的可预期性。
  落实分类分级审查制度,划分执法重点领域。《指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市场份额为依据,为经营者集中划分出多个类型,每种类型根据其可能产生的反竞争效果被赋予不同的推定。当满足特定条件时,执法机构会进一步展开调查明确竞争效果,或在实体规则上推定具有反竞争效果。这种分类分级处理能够提升执法效率,协调执法资源。
  阐明各类效率抗辩因素,减少执法沟通成本。相较于横向经营者集中,非横向经营者集中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同一相关市场内的竞争对手消失,更有可能提升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福利。《指引》第七章列举了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的积极效果,包括防止搭便车、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便捷性等。经营者可以依据上述因素,进行效率抗辩。此举能够清晰传递执法机构的审查思路与关注重点,进而减少经营者与执法机构的沟通成本。
回应数字经济领域新问题
  数字经济领域具有跨界融合发展的特征,互联网平台的非横向集中常常带来竞争隐忧。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指引》有效回应了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新型竞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监管框架。
  基于数字经济竞争的特殊性,关注平台非横向集中损害竞争的动机。互联网平台的经营模式与传统经济显著不同,平台获取商业利益的方式不仅包括直接销售商品,也包括通过吸引用户、保持用户黏性获取商业机会,借此打造互联网生态圈。在此背景下,互联网平台非横向集中的竞争损害动机也有所差异。对此,《指引》强调有客观证据表明集中后实体存在实施封锁的非价格动机时,也应考察可能的长期潜在威胁、增加现有客户黏性、强化网络效应、增强数据和知识产权优势等。
  针对纵向集中涉及的自我优待、混合集中涉及的生态系统等前沿问题,明确了基于个案的执法立场。《指引》相关条款分别阐述了自我优待行为和扩张生态系统可能存在的排除、限制竞争情形,并辅以案例对可能存在的竞争风险加以适当提示。同时,《指引》也强调基于个案中的客观证据考察,而非事先直接否定或肯定这种竞争形式。
  完善新型竞争行为的效果评估框架,补充数字经济领域混合集中产生封锁效应的具体表现形式。《指引》结合国内外最新执法实践与理论研究,列举了混合集中通过网络效应封锁市场、限制对手接入必需设施平台、数据集中、拒绝互操作等存在反竞争风险的情形。这一类型化处理不仅有助于指引互联网平台合规经营,避免潜在的竞争风险,也符合反垄断法对市场干预应持谨慎态度的基本立场,强调干预应为例外,且须具备正当的法律理由。
  (作者系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浙江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行政执法标准与行政审判观点:市场监督管理卷(第二辑)》出版发行   本报讯 记者万静 为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联合编写的《行政执法标准与行政审判观点:市场监督管理卷(第二辑)》近日出版发行。
  此书以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系统梳理法律适用中的共性疑点难点,通过案例归集、问题剖析与观点提炼,明确行政执法标准与行政审判裁判规则,积极回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实践需求,为化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提供有益参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023年,《行政执法标准与行政审判观点:市场监督管理卷(第一辑)》出版,该书以其鲜明的实践导向和专业指导价值获得包括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在内的广大读者高度评价。此次第二辑的推出,将更加有效地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中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的统一,助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以法治协同护航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图片新闻   为增强辖区老年人冬季防火安全意识。近日,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员走进海月广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为老人送上冬日里的“安全大礼包”。图为活动现场。
本报通讯员
付乐 摄
生态环境部就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空气质量将迎来新标准 核心阅读
  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动标准修订工作,并以此为引领,指导各地谋划空气质量改善路径,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刘欣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对改善空气质量的引领作用,更好保障公众健康,生态环境部近日就《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GB 3095—2012)及相关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HJ 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修订HJ 663—2013)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动标准修订工作,并以此为引领,指导各地谋划空气质量改善路径,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据介绍,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对应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空气质量指南》的第一阶段过渡值。标准实施以来,为我国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
  2015年至2024年,我国PM2.5年均浓度下降36%,重污染天数减少68%,PM2.5年均浓度达标城市增加138%,达到252个,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随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必要对标准进行修订。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保护健康来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研究成果,PM2.5仍然是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大气污染物。因此,世界卫生组织于2021年更新了《全球空气质量指南》,收严了PM2.5年均浓度指导值。我国有关研究也显示,长期和短期PM2.5污染暴露均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需要通过加严浓度限值更好保护公众健康。
  从目标引领来看,美丽中国建设要求到2035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而目前近半数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还高于25微克/立方米,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还有差距,需要修订标准以进一步发挥其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从国际比较来看,近年来,多个国家和地区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收严了PM2.5年均浓度限值。与之相比,我国的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仍偏宽松。
  因此,标准的修订可更好保障公众健康,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述负责人介绍,此次同步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是标准实施的配套技术文件,AQI用于向公众及时发布空气质量健康信息,为公众出行提供健康指引;评价技术规范用于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判定和考核评估,是标准的重要补充。
收严颗粒物等浓度限值
  综合考虑国内外大气环境基准研究成果、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等因素,本次标准修订拟收严颗粒物以及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主要前体物的浓度限值。
  具体来看:一是根据国内外大气环境基准研究成果,综合考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收严颗粒物浓度限值。将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将PM2.5日均浓度一级限值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根据PM2.5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的比例关系,将PM10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同步收严至50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
  二是考虑SO2、NO2等气态前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对PM2.5生成的贡献,收严其浓度限值。SO2和NO2不但本身存在健康危害,而且在大气中容易发生二次反应分别生成硫酸盐和硝酸盐,推高PM2.5浓度;同时,氮氧化物(NOx)作为臭氧(O3)和二次颗粒物的主要前体物,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双重压力,并间接加剧空气污染的健康危害。此次修订将SO2年均、日均及小时浓度二级限值分别收严至20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及150微克/立方米,对标一级限值。将NO2年均和日均浓度限值分别收严至30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根据NO2与NOx浓度的比例关系,同步将NOx年均和日均浓度限值分别加严至40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
  三是不修订O3和一氧化碳(CO)浓度限值。对于O3,一方面,我国本土大气环境健康研究证据不足以支持O3浓度限值加严,且在当前全球变暖的背景下,O3的生成机理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另一方面,我国O3浓度限值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较小,故本次未调整O3浓度限值。对于CO,考虑到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其浓度限值已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因此也未调整。
  四是充分总结过去实践经验并借鉴国际做法,对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方式和评价方法进行了优化调整。使用当前小时颗粒物浓度进行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实现对污染天气的快速响应和预判,有利于充分发挥AQI的健康指引作用,更好保护人体健康。同时,细化了不同空气污染物的敏感人群,引导公众在污染天气时采取针对性预防和保护措施。在空气质量评价考核方面,借鉴国际做法,引入了例外事件等方法,以客观评价自然因素特别是特殊自然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提升了评价结果的科学性。
拟采用分阶段实施方式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后如何实施?会带来哪些影响?这些问题也是本次修订中备受关注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本次标准修订拟采用分阶段实施方式。
  其中,第一阶段为2026年至2030年,执行颗粒物浓度过渡限值。即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60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其他污染物浓度维持现行限值不变。
  第二阶段自2031年起,全面执行修订后的颗粒物、SO2、NO2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即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25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50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
  上述负责人介绍,之所以采取这种实施方式,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在“十五五”期间设置过渡限值,能够在全面实施前继续发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引领作用;二是能为各地稳妥有序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留出准备期,降低标准修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期压力,实现平稳过渡。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后,部分城市和地区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会与修订前发生变化,比如由达标变为不达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等。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城市和地区空气质量变差了,反而体现了在更高标准要求下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决心。”上述负责人介绍说。
朝阳规范涉企执法塑造更优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韩宇
  
  近日,记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辽宁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以来,辽宁省朝阳市深入推动执法体系创新,通过全域联动、管理创新与制度完善等强效驱动,构建起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格局,让市场主体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更体验到服务的温度。
  目前,一场旨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正在辽宁省朝阳市扎实推进。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的治理革新
  “过去最头疼的就是各个部门轮番检查,同一件事要反复准备材料。”朝阳市一家制造业企业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完全不同了,执法部门联合上门,一次检查涵盖多个事项。”
  这一深刻变化得益于朝阳市创新的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
  实践中,朝阳市勇于打破传统执法“孤岛”,构建起纪委监委、司法行政、检察、数据管理、工商联等多部门联动的“大监督”格局。12345热线平台开设的“涉企执法投诉绿色通道”,通过对海量投诉信息的精准筛选和标签化管理,实现了问题线索的“一键直达、快速处置”。
  更让企业感到安心的是纪检监察力量的深度嵌入。朝阳市建立了“线索双向移交—案件联合查办—整改跟踪问效—成果巩固提升”的完整闭环机制。
  据朝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113条,纪委监委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已推动暂停或撤销3名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资格,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
从“人海战术”到“精准施策”的创新变革
  如今,创新驱动正在朝阳市执法监管领域带来深刻变革。
  在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智慧指挥中心,巨大的电子屏幕上实时显示着辖区内企业的“信用+风险”动态画面。
  “我们依托税收大数据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监测指标库。”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高信用、低风险企业,除专项检查外原则上不入户执法;对轻微涉税风险企业,通过‘线上提醒+电话约谈’引导自查自纠。这种分级分类的精准监管,既提升了执法效能,也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诚信企业的干扰。”
  这种创新监管模式正在朝阳市多个执法领域开花结果。朝阳市水务局创新推出“123”执法模式,依托在线监测计量系统构建风险预警模型,非现场执法比例大幅提高至60%,实现了执法资源优化配置。建平县司法局开发的“E评通”微信小程序更是打通了企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自2025年4月上线至今,已有400余人参与问卷,收到线索47条,其中有效线索9条,形成了“企业匿名反馈—司法梳理转办—部门整改回应—监督闭环管理”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创新赋能不仅提升了监管效能,更推动执法方式实现深刻变革。在《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朝阳市涉企行政检查“十不准”》等刚性制度的约束引导下,各执法部门纷纷立足实际,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落到实处。
从“事后处罚”到“源头规范”的理念升级
  “这次的执法检查更像是一次专业的合规指导,专家和执法人员一起上门,不仅指出问题,还给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朝阳市某危货运输企业负责人在体验了“执法+专家”模式后感慨道。
  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创新推行这一联动帮扶机制,精选5名覆盖车辆、资质、隐患排查等领域的资深专家,与执法人员协同入企,“一企一策”开展联合检查与指导。该模式实施后,全市30家危货运输企业100%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同比下降61%。
  同样令人耳目一新的还有朝阳市自然资源局的法制审核前置机制。该局打破“先执法后审核”的传统模式,将法制审核嵌入执法全流程,从调查取证阶段就提前介入,确保每一步执法行为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对于调查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我们实行‘即时审核、动态修正’机制,确保证据链完整合法,”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做法从源头上杜绝了程序瑕疵和法律适用错误,让企业既感受到法律的刚性约束,也体会到执法机关的专业与公正。”
营商环境从“好”向“优”的全面跃升
  在朝阳市委、市政府的精密部署和强力支持下,市司法局先后完成两轮对市县两级126个执法部门问题查改问效、推动建章立制的全覆盖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实施的根本目的得以达成。
  数字是最有力的证明,朝阳市在专项行动中发现并系统录入问题总数1165个,并全部完成整改,累计为企业挽损313.69万元。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7家县(市、区)纪委监委共走访重点行政执法部门51家,对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向检察机关予以移送。
  执法行为的规范带来营商环境的显著优化。在朝阳市公安局“967110”警企直通专线办公室,接线员向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专线24小时接听,配套的‘7110’微信平台实现全流程网办,目前已录入重点企业2294家,配备项目警官574名,办结诉求491件,满意率达100%。”这种“全天候、全覆盖”的服务模式,正是朝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佳注脚。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永远在路上。”朝阳市司法局局长张亚东表示,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立足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职责,继续深化执法改革创新,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优质发展环境,为全省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贡献“朝阳智慧”和“朝阳方案”。
梧州涉企执法从“单向管控”
向“监管服务并重”深度转型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梁火凤 余祥鹏
  
  “以前担心部门重复检查耽误生产,现在‘一张清单’写清检查事项,跨部门‘综合查一次’把干扰降到最低,我们能沉下心搞经营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某制造企业负责人的一番话,道出了对当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切实感受。
  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中,梧州市打破传统执法“重监管、轻服务”的惯性模式,以理念、机制、方式三大创新为抓手,推动涉企执法从“单向管控”向“监管服务并重”深度转型,让企业在合规经营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减负红利。
理念创新
  “原以为没备案肯定要被罚,没想到执法人员不仅没罚款,还手把手教我补备案,帮我避开后续风险!”近日,回忆起前不久的执法经历,苍梧县木双镇某农资店负责人满是感慨。
  此前,苍梧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店7个水稻品种未按规定完成备案,考虑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未给农户造成实际损失,执法人员没有简单搞“一罚了之”,而是当场开展普法宣讲,耐心引导店主及时完成备案手续,并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依法适用“轻微免罚”政策。
  这起案例成为梧州市柔性执法的生动缩影。在柔性执法基础上,梧州市进一步创新推出“三书同达”制度,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信用异议申诉告知书,手把手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流程。今年以来,全市共为企业修复行政处罚信息383条,有效帮助企业“卸下信用包袱”,激励其主动合规、守法经营。
方式创新
  “现在打开在线监控系统,环保部门就能完成重点排污单位日常检查,不用再专门上门检查。既节省了时间,又不耽误生产!”12月8日,在提及梧州市生态环境局推行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时,梧州市某企业负责人连连点赞。
  这种借助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监管方式,既能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远程精准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又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真正做到“监管不扰企”。
  科技赋能还深度融入执法监督环节。梧州市积极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智能监督创新场景,重点探索AI辅助“顶格处罚”和“类案不同罚”监督工作。通过AI智能分析模型,可快速筛查疑似顶格处罚、同类案件处罚幅度明显偏离均值等异常案件,推动执法监督从“人工逐一核查”的传统模式,升级为“人机协同筛查”的高效模式,让执法监督更精准、更高效。目前,该模式已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7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试点,成功处理89份处罚文书,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筑牢技术防线。
  线上科技发力,线下监督同步跟进。梧州市搭建起“企业吹哨、部门报到”的线上线下联动监督体系,出台《梧州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管理制度(试行)》,设立26家企业监督联系点,选聘75名社会监督员,还专门举办“畅通监督渠道,共建阳光执法”主题执法监督开放日活动。通过线上专线、线下座谈等多种方式,今年以来,累计收集企业意见建议49条,排查并办结涉企问题线索29条,真正实现“企业有诉求、监督有回应、整改有落实”。
机制创新
  “以前部门各查各的,有时候一个月要迎检好几次;现在‘综合查一次’,一次就能覆盖多个检查事项,省心多了!”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企业对梧州市执法机制改革有着这样的直观感受。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检查多、频次密”问题,梧州市在广西率先组织各部门统一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通过“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开292个检查主体、1180项检查事项936项年度检查计划,让企业提前知晓“谁来查、查什么、什么时候查”,彻底告别“突击检查”的困扰。
  在此基础上,梧州市大力推行跨部门“综合查一次”机制,将市本级有关部门190项检查计划整合为36项,整合率达81.05%。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入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减少4238次,降幅达22.9%,切实为企业减轻迎检负担。
  为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梧州市还建立“三张清单”精准施治机制,即事前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范围,规范检查行为;事中以“问题清单”跟踪整改情况,强化监督问责;事后以“整治清单”总结经验教训,推动成果扩面提升。
图片新闻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在对市场上销售的取暖器进行产品注册商标、执行标准、CCC强制认证等内容的检查,防止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者“三无”产品流入市场带来安全隐患,损害消费者利益。
  图为执法人员对销售的取暖器进行检查。
本报通讯员  
蒋友亲 摄  
武汉经开区“综合查一次”实现执法监管与企业发展双赢 □ 本报记者   刘欢
□ 本报通讯员 苑琳 颜格格
  
  “这种‘一站式’检查大大减轻了我们的接待负担,让我们能更专注于产品质量提升和生产效率提高。”
  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感慨,道出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涉企行政检查改革的新气象。
  10月,《武汉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印发,设立“综合查一次”制度,要求按照“应协同尽协同”的原则,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检查实行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作为武汉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被称为“中国车谷”的武汉经开区启动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先行先试工作。
  11月,武汉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等六部门,对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发起全区首次食品生产企业“综合查一次”监督检查。依托武汉市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六部门依据统一编制的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对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全面“体检”。
  武汉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聚焦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区城管局对食品运输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污水、废气等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区卫健局监测二次供水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区水务和湖泊局对用水安全和排水合规性进行检查,区消防救援大队审查消防安全。
  这标志着武汉经开区在食品生产领域正式启动跨部门联合执法新模式。
  “我们首先征求意见,依法整合各行政执法单位职责清单,区司法局再组织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检查时间、点位、内容等。”武汉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余世伟介绍,随着“综合查一次”工作的深入开展,机制的不断完善,各部门的协同联动将更加紧密高效。
  “‘综合查一次’不是放松监管,而是通过刚柔并济的方式,实现执法监管与企业发展的双赢。”余世伟表示,“综合查一次”变分头执法为系统集成作战,对企业进行综合画像,进而形成企业“信用清单”,提高监管质效,切实为企业减负。
  据了解,武汉经开区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及时处理,认真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
  “综合查一次”现已在武汉经开区多个行政执法重点领域铺开。
  据悉,武汉经开区按照“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在应急、环保、市场监管、文旅、卫健等重点执法领域先行推进,“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由区司法局汇总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武汉经济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能合尽合、应减尽减”原则,该区将继续整合监管事项,优化检查流程,推动“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有效衔接并向更多领域延伸,让企业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安心发展、放心经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为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划出红线 核心阅读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在强化市场监督制衡、规范产品投资运作、防范道德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建设高标准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基础保障。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模的增长和托管资产的多元化,亟需弥补针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基础性监管制度空白。

  □ 本报记者 李立娟
  
  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五章49条,包括总则、托管职责、管理要求、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管,明晰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范围和经营规范,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托管机制作用,为资产管理等领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支持。对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发展托管业务,加强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弥补制度空白
  托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为所托管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财产保管及相关服务的行为。
  近年来,商业银行为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等提供托管服务,业务规模稳步扩大、服务种类不断增多、创新活动日趋活跃,有效满足了财产保管、产品核算、资产估值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
  “随着我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等持续推进,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在强化市场监督制衡、规范产品投资运作、防范道德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建设高标准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基础保障。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模的增长和托管资产的多元化,亟需弥补针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基础性监管制度空白。
  “在现有监管制度基础上,《办法》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基本规则,强化底线要求,细化重点环节的管理标准,推动商业银行秉持诚实守信的法律契约精神,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提升托管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业务透明度,有效管控风险,依法维护财产权利,推动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上述负责人表示。
明确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独立审慎、风险隔离原则,保障托管财产的独立性。”该负责人表示。
  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为托管产品提供账户开立、财产保管、清算交割、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信息披露、投资监督等服务。提供各项服务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开展托管业务应当签署托管合同,并确保相关约定合规清晰、风险揭示充分,相关各方职责和权利义务明确。
  托管产品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非标准化资产时,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经充分评估后开展托管业务。
  评估的内容包括产品管理人的资本实力、公司治理、合规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和市场影响力等方面,产品的交易结构、投资标的、退出方式、估值方法策略等方面。
  “商业银行为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产品提供托管服务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履行托管职责,管控托管风险。”上述负责人表示。
  同时,对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管理和监管要求。《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当建立健全托管业务治理架构,在管理体系和制度、业务独立性、授权控制、业务准入、宣传营销、数据保护等方面分别提出具体规范。监管部门应当强化持续监管措施、监管处罚、数据报送等相关要求。银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明晰职责边界
  为有效解决职责边界不清导致过度承担风险的情况,《办法》列明了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禁止性职责和禁止性行为。
  主要包括:禁止承担托管产品财产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禁止为托管产品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禁止承诺本金或保证收益;禁止为托管产品垫付资金、提供流动性支持(商业银行和产品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的固定收益有价证券合格担保品管理业务不在此列)或融资承诺;禁止参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禁止保证项目及交易信息真实性、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禁止参与管理人的投资决策;禁止混同托管产品财产与其他财产等。
  除了划清职责边界,《办法》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内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商业银行建立与其托管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具备健全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将托管业务授权纳入统一授权管理,并建立岗位制衡与流程约束机制。二是强化托管业务独立性。要求商业银行将托管业务与其他业务实施有效隔离,包括人员岗位、物理场所、账户资金、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三是强化数据保护。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托管业务数据和客户信息。四是加强托管产品和合作机构的尽职调查和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制定并实施托管业务客户资质、产品类别、资产类型的准入标准,实行名单制管理。
多部门联合发文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 让消费者在线上买到放心产品   □ 本报记者 万静
  
  当下,平台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网络交易更是深度融入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从日常购物到服务消费,从传统电商到直播带货,线上消费早已不是补充选项,而是成为亿万群众的主流选择。但与此同时,行业快速发展中难免出现一些质量痛点——部分网售产品货不对板、线上服务标准不一、直播带货选品把关不严等问题,既影响着消费者的体验感和安全感,也制约着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规范。
聚焦买得真服务好有保障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张蕾蕾介绍,这份《指导意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三件事”。第一是“买得真”,通过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等措施,让消费者在线上也能买到放心产品,不再担心货不对板;第二是“服务好”,通过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等,让线上服务既有效率也有温度;第三是“有保障”,通过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机制,让消费者遇到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不用再为维权跑断腿。
  “我们树立全链条、系统性的质量提升理念。这份文件的出发点,是打通‘供给端—经营端—监管端—消费端’的质量闭环:供给端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标准化,让优质供给越来越多;经营端强化平台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让质量管控硬起来;监管端创新手段提升效能,让违法违规无处遁形;消费端优化维权服务,让人民群众购物更放心。通过全链条发力,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张蕾蕾说。
  《指导意见》提出了很多创新性举措来贯彻“坚持发展与治理双轮驱动”这一核心逻辑,具体包括:推动供应链质量协同,推动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着消费走;创新质量管理模式,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系统性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侧重,推进产品质量分级试点,设立质量分级专区,使质量变流量;强化新业态引导,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从源头提升供给质量。
  在治理方面,《指导意见》推出了三大创新举措: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机制,通过“码”上辨真伪、溯源头,打造全链条溯源机制;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努力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健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平台住所地、平台内经营者住所地、违法行为发生地监管部门加强信息互通、证据互认、执法互动,破解网络交易监管的地域难题。
着力提升全链条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在加强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优化网络交易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虚假宣传等问题乱象,中央网信办负有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针对AI仿冒公众人物直播营销、买卖学术论文等违法问题,针对非法售卖野生动植物及制品、伪造证件等交易乱象等违规行为,中央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从严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账号,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并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升级治理策略,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
  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一级巡视员杨嵩表示,下一步中央网信办还将督导网络交易平台,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违法不良内容清理。紧盯产品和服务介绍、评论等重点环节,持续清理虚假宣传、低俗擦边、封建迷信等违法不良内容,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
  完善平台内容治理规则。建立涉禁售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内容负面清单,完善内容审核机制,畅通用户举报受理处置渠道,提升对违法不良内容的发现处置效率,及时回应用户关切。
  规范相关从业人员行为。进一步加强内容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做好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加强对网络交易信息内容把关。
  当前,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深入,质量管理早已不是“单点作战”,而是一项系统工程。
  《指导意见》提出要打好质量管理的“组合拳”。
  “在平台经济浪潮中,网络交易平台、平台内经营者以及直播电商从业者,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他们不仅是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更是影响消费者体验的关键一环。为此,《指导意见》精准发力、分类施策,促进质量管理升级。”张蕾蕾说。
  据悉,《指导意见》针对平台企业,着力提升全链条质量管理水平。指导平台系统性构建质量管理体系,严把入驻审核与上架关,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日常管理,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平台实施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等的重要依据,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针对平台内经营者,着力练好质量基本功。推动经营者建立从供应商管理到质量追溯、召回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推动结果共享互认。
  针对直播电商,着力推动选品培训“双提升”。引导直播间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加强主播质量素养培训,并建立“黑名单”制度,让优质内容与高质量产品相辅相成。
强化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
  电子签名在现代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技术手段重构网络交易平台合同签署与信任传递方式,在保障法律效力与合规性的前提下,极大提升效率与便捷性,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了可靠电子签名需符合的条件,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副司长王威伟介绍,当前,电子认证服务行业整体态势向好。从行业规模看,经工信部许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已达59家。2025年上半年,累计签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63.4亿张,同比增长67.3%,在支撑国内应用的同时,也服务300多万用户开展跨境业务。随着数字化、智能化的深入推进,行业潜力持续释放、发展势头强劲。
  “需要说明的是,电子签名不是简单的手写签名的电子化、图片化,电子签名使用的是密码技术,呈现的可以是手写签名或印章的图片,也可以是一串字符,但其法律效力并非来自这些数字化图片,而在于其背后由电子签名法规范的,以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为技术核心的认证服务体系和法律框架。”王威伟说。
  王威伟还透露,下一步,工信部将依法依规加强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多措并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促进认证业务优质高效发展。
《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印发 2027年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提出依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鼓励各方先行先试、共同参与、有效协同,2027年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工作指引》提出四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形成协同共建共享格局。包括明确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思路,构建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共享与集成机制等内容。二是健全数据研制全流程管理体系。包括规范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研制流程,明确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来源与更新要求,开展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质量评价,强化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安全保护。三是明确数据库构建技术要求。包括规范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组成架构,统一因子数据命名、分类与编码体系,创新前沿技术应用。四是持续加强政策保障与国际交流。包括强化数据库建设保障,推动数据库国际交流与衔接。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品碳足迹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担当作为,会同各方全力打造形成协同共建共享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格局,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工作指引》落地见效。
北京海关首用无人驾驶技术运输保税货物 无人货车仅用4秒即完成通关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近日,在北京海关所属亦庄海关监管下,一辆装载着1578千克进口阀门设备的无人驾驶货车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驶向北京亦庄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亦庄综保区),抵达主卡口后顺利通过货物通道,平稳驶入保税仓储区域进行货物卸载,仅用时4秒便完成通关。据悉,这是亦庄综保区正式验收后进口的首批保税货物,也是北京地区首次运用无人驾驶技术运输保税货物,标志着亦庄综保区正式开关运作,进入常态化发展运营阶段。
  走进亦庄综保区,无人巡逻车、无人运输货车已经奔忙在区内道路、卡口等场所,海关监控指挥中心的大屏上展示着车辆行驶轨迹、拍摄图片、传输画面,成为监管效能跃升、通关效率提速、安全防控升级的“AI+”小助手。
  据介绍,为最大化发挥无人设备设施优势,北京海关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计算”技术,着力探索AI智能条件下“在途风险管控”新模式,通过海关区港物流智能监管系统与综保区监控指挥控制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无人运输货车全程监管、卡口自动验放,通过24小时区内全域无人安全巡逻,加速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监管体系。
  为帮扶企业用足用好综保区优惠政策,持续拓展“京牌”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外贸渠道,形成产业链条、汇聚产业集群,北京海关不断深化“关长送政策上门”“海关政策进万家”活动,通过系列政策宣贯会、实地走访调研、“云”座谈等方式,面向入区意愿明确的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咨询,联动区内区外、协同关企一体,先后与80余家企业进行“面对面、点对点”双向互动交流。
  据悉,未来,北京海关将积极推动政策创新,服务构建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携手辖区政府倾力打造助推首都外贸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图片新闻   近日,我国自主研发、承担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口欧洲运输任务的超大型甲醇双燃料动力滚装船“深荣”轮在江苏南通首航。南通海关建立“一船一档”专项保障机制,实现从申报到离港全流程高效衔接,为高端制造业拓展国际市场“铺通快车道”。图为南通海关关员在码头进行开航前监管。
本报通讯员 许丛军 摄  
安徽司法行政社区矫正系统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 技能竞赛展风采 “法理情”暖矫正路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 本报通讯员 王  军
  
  12月8日至9日,一场全省社区矫正“法理情”教育帮扶技能竞赛在安徽合肥迎来决赛,标志着这场以“法理情”为主题的社区矫正系统岗位技能大练兵圆满收官。
  这场技能竞赛覆盖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及基层司法所,经过县级练兵学习、市级预赛选拔,来自16个设区市的48名骨干选手脱颖而出,通过决赛阶段设置的业务知识考试、模拟个别教育、帮扶案例评比三大核心环节,有效提升了实战应用技能。
  近年来,安徽省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采取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服务,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矫正,提炼形成“法理情”为主线的“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教育矫正模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支撑”教育帮扶工作新格局。
依法施教对症下药
  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法律规定,把教育矫正工作贯穿始终,突出政治、法治、道德、文化等教育的硬性任务和要求,根据入矫、矫中、解矫前三个阶段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状态,利用入矫报到、实地查访、谈心谈话、交思想汇报的机会,精准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矫正方案,做到靶向教育矫治,根除顽疾。
  安徽省司法厅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和警示教育专题片,把牢入矫谈话首道关口,建立入矫到解矫全流程教育规范。各地实施未成年人、女性等42个分类教育项目,全面提升教育质效。
  “我们还选派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利用他们掌握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的优势,增强教育矫正的实效。”安徽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选派民警一方面通过深入解读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为社区矫正对象填补法律盲区、答疑解惑,进一步亮明法律红线,强化守法自觉;另一方面通过自身监管改造经验,对比高墙内罪犯与高墙外矫正对象两种截然不同的生产生活场景,开展案例式警示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
  今年,合肥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组建10个派驻县区大队、1个机动大队,实现了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
  2025年以来,派驻干警参与入矫宣告2.4万余人次、集中教育1500余场、个别谈话3.1万余人次。
  近年来,安徽省全面推进104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合成化监管、数字化办案、现代化教育、集约化帮扶”的综合性执法场所,从教育内容、活动流程、考核监督等方面,严格规范教育活动全流程管理,推动标准化、精细化发展。
以理塑人入脑入心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心理和矛盾纠纷问题,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加强道理引导、心理辅导、行为指导、情理疏导4项措施,发挥释法说理源头化解风险作用。
  为扎实推进教育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效果,六安市、马鞍山市社区矫正机构通过精准施策、分类施教,全面筑牢教育矫正根基,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搭建坚实桥梁。淮北市、宿州市社区矫正机构通过入矫宣告、“一月一主题”教育等形式,创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实行分期、分级、分类精准施教,全方位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思想觉悟,助力其更好融入社会。亳州市、蚌埠市社区矫正机构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个体差异,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定期组织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纪律红线强调等方式严明监管纪律。
  “我们紧紧围绕提升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核心目标,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实质化运作和规范化运行,切实加强教育帮扶工作,注重解矫前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案例教育和回归教育,巩固教育矫治成果。同时,提供就业推荐、技能培训,使其能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安徽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尹军说,通过“实践+教育”模式,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服务中体会到自身价值,为其回归社会搭建“实践桥梁”。
用心用情开展帮扶
  这次安徽省社区矫正“法理情”教育帮扶技能竞赛决赛设置18个实操情景,要求选手精准运用社区矫正领域法律规定、各项政策及就业、社会救助、心理矫治等帮扶资源,制定兼具合法性、政策性与人文关怀的个别教育方案,充分展现“依法施矫、以理塑人、用情帮扶”专业能力。
  这些场景中最打动人的是“用情帮扶”环节。安徽省司法行政矫正机构聚焦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就业、就学等帮扶重点,推动建立帮扶社会支持体系,健全“有困必帮”“有难必解”帮扶机制。
  在遇到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危机时如何处理?如某案例中,陈某是一名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今年9月,陈某得知前男友结婚后情绪彻底崩溃,持续出现失眠、食欲不振、自我否定等症状,甚至有自残轻生倾向。
  针对这个案例,获个人一等奖的合肥市参赛选手叶虹结合案情和工作经验,制定了真心关怀关切、破除错误认知、强化心理疏导干预的个别教育方案,赢得在场观众一致好评。
  近年来,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共同制定包含“互谅互让、文明交往”等内容的行为公约,强化集体约束和自我约束,整合社会资源,共建“包容”环境,与社区矫正对象互动交流,引导其重视家庭与亲情,帮助唤醒其内心深处的善良和责任感,助力其提振工作生活信心。
  “我们以赛促学、以赛提能,不仅为全省社区矫正干警搭建了技能比拼、经验交流的平台,更推动了‘法理情’教育帮扶模式的规范落地,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水平。”尹军说,通过红色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主题公园、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阵地,打造“行走的法治课堂”,用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增强矫治效果。
图片新闻   ▲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新街派出所走进新街中学,通过开展“投壶问答”等趣味活动,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图为民警与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问答游戏。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蒋雨琪 摄    
乌海市乌兰淖尔镇探索推行“巷长制”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综治中心探索推行“巷长制”,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该镇建立“乡镇—社区—网格—巷道”四级联动体系,优先从威望高、肯干事的党员、村民代表、乡贤能人中选聘56名巷长,全面负责巷内“人、事、地、物、情”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巷长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常态化开展巡查走访活动,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发现并化解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基本实现“小事不出巷、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乌兰  
福建送变电公司开展“书记走访日”活动   今年以来,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转变、成效在一线体现”为目标,持续开展“书记走访日”活动。活动期间,该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分层级、全覆盖开展“进部门、进班组、进现场、进家庭”走访活动,重点了解员工诉求、廉洁风险、特殊困难、矛盾纠纷等方面情况。针对员工急难愁盼问题,指定专人跟进处理,确保“诉求有人解决、问题有人处置”。截至目前,共走访员工1341人次,解决员工诉求65件。
张涌  
中建路桥物业管理分公司筑牢廉洁防线   今年以来,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坚持“崇德善建、尚廉筑基”理念,全力筑牢廉洁防线。公司纪委与党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推动形成“党委主责、纪委专责、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的立体化责任体系;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组织年轻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为其扣好廉洁从业“第一粒扣子”;以“尚廉”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选树廉洁典型,推动形成“廉洁从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建立“单位+家庭”共管机制,通过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征集廉洁家书等方式,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      赵志伟 孙凤彤
遗失声明   法制日报社清远工作站不慎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1份,副本:1份,统一信用代码:12441800738560602L)和法制日报社清远工作站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上海金山创新矛盾纠纷即时响应机制 一刻钟响应半小时稳控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近日,上海乐高乐园内一名孩子奔跑时与游客碰撞摔倒,其母亲情绪激动,双方争吵起来……保安上前安抚后引导他们来到园内“三所联动”(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纠纷调解室,不到半小时双方便和解了。
  金山区是上海西南门户,与沪浙五区(县)接壤,地域开阔,社情复杂。随着上海“南北转型”战略持续推进和一系列重大项目落地,矛盾纠纷呈现高发性、多样性和疑难性。为此,金山区司法局创设矛盾纠纷即时响应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金山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多元高效解纷机制,最大限度压缩化解周期,构建坚强有力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金山区司法局党委书记黄杰国说。
回应新期待
  同样在上海乐高乐园,“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调解员陈军的“经济账”和“时间账”让出租车司机张师傅明白了“和气生财”的道理,遂放下了与乘客“非争个明白”的执念。
  类似的矛盾纠纷自乐高乐园试运营以来可谓纷至沓来。然而,在矛盾纠纷即时响应机制加持下,这座国际级主题公园显得无比和谐安顺。“对于身处纠纷中的游客来说,矛盾来得快解决也要快。”枫泾镇司法所所长孙艳说,“传统调解模式周期长,游客等不起,极易导致‘小事拖大’。”
  为此,金山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公安分局、文旅局等7部门建立协同响应机制,在乐高乐园开展试点,并通过设立“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推动调解力量与巡逻力量密切配合,确保纠纷第一时间被发现、引导和调处,实现“即时响应、专业调处、快速化解”。
  在此基础上,金山区还将矛盾纠纷即时响应机制植入综治中心工作体系,与全区既有多元解纷网络深度融合,推动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多元力量共同参与,以达到“一刻钟响应,半小时稳控”良好效果。
  “矛盾纠纷即时响应机制的核心理念在于法治力量下沉、治理关口前移,并通过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多元快调网络,为区域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金山区司法局局长裴雄卿说。
念好四字诀
  原本约定好轮流照顾,小儿子总说“手头忙”,大儿子一气之下直接将九旬老母亲送到了亭林镇华二居委会,然而老母亲户籍却在漕泾镇……面对这起“人户分离”的赡养纠纷,两地司法所联手即时响应,并联合多方力量为老人制定赡养方案,化解了纠纷。
  这起纠纷的快速化解重在一个“联”字。为更好拓展矛盾纠纷即时响应机制的内涵和外延,金山区司法局提出“联、融、智、效”四字诀,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得了、化解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联”字诀是指加强基层调解力量与综治、公安、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协同联动,实现辖区内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相关数据横向共享、纵向贯通、全量汇聚,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了”。
  “融”字诀是指打通机制、资源壁垒,构建“排查、化解、跟踪”全流程闭环,将“三所联动+”机制全面融入村(居)网格,推动从“治已病”向“防未病”转变,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得早”。
  “智”字诀是指向科技要生产力,深入挖掘政法数据“富矿”,建立数据识别筛选、稳定风险评估模型,分类、分级、分责采取应对措施,做到矛盾纠纷“控制得住”。
  “效”字诀是指矛盾纠纷在案件调解数量、处理质量和维稳效果三个维度实现全面提升。今年以来,金山区调解矛盾纠纷13974件,成功率达96.84%,做到矛盾纠纷“处理得好”。
护航新发展
  近日,廊下镇一家新成立的食品企业突遭20余名农民工堵门讨薪。原来是工程承包方拖欠工资跑路了……事发后,镇司法所与派出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稳控秩序,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同时紧急联系包工头,仅用一天时间便促成双方达成支付协议。
  “矛盾纠纷即时响应机制不仅解了群众急难愁盼,更为区域高质量发展释放法治动能,在维护安全稳定、保障重大项目、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廊下镇党委书记李芳说。
  在维护安全稳定方面,金山区将矛盾纠纷即时响应机制延伸至治理末梢,培育出朱泾镇“法律诊所”、吕巷镇“五步出诊法”等一批特色品牌,将风险隐患消弭于萌芽,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预期。
  在保障重大项目方面,矛盾纠纷即时响应机制为上海乐高乐园、雷克萨斯新能源项目、瑞金医院金山院区等重大项目落地见效提供持续保障,确保纠纷不出园、矛盾不发酵。
  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金山区紧扣企业发展痛点,推动矛盾纠纷从“被动化解”向“主动消化”转型,通过组织开展“法治体检”等措施,提升市场主体抵御矛盾纠纷的“免疫能力”,护航企业安心经营、健康发展。
一线放得开 二线管得住 海南自贸港启动全岛封关首日见闻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文/图
  
  12月18日上午11时许,经过收运、安检、分拣、海关监管等流程,3300盒海南产巧克力经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线口岸”通关,搭乘中国东方航空公司飞机运往陕西省西安市。
  当天,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正式启动。这是全岛封关运作后,该口岸首批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出岛的货物。
一线口岸入境货物明显增加
  12月18日清晨,伴随着悠长响亮的鸣笛声,一艘装载着石化原辅料的船舶抵达海南洋浦港国投洋浦油储码头30万吨级原油泊位。这是封关后洋浦港“一线口岸”第一批通关的“零关税”石化原辅料,进口量为17.9万吨,货值近4亿元,较封关前在进口环节为企业节省成本近千万元。
  “全岛封关运作后,‘零关税’商品范围由之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比封关前提高近53个百分点。在政策激励下,海南市场主体踊跃申报‘零关税’享惠资格,政策红利实打实惠及企业。”海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枝平说。
  当天,“零关税”政策第一批货物分别通过洋浦港、三亚凤凰机场等“一线口岸”进口通关,涵盖原油、医疗设备、航材、食品原料等,总货值超过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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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关运作后,在‘零关税’政策红利与产业需求增加的双重驱动下,从美兰机场‘一线口岸’入境的货物量明显增长。”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物流发展部助理经理王海燕说,机场与海关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提前对接享惠企业与航空公司获取详细运输计划,掌握货物信息,整合海关监管、物流操作等力量制定保障方案,确保从航班预报、海关审单及查验到快速提货实现全流程无缝高效衔接。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商务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提升货物贸易管理透明度和开放度。为推动放宽贸易管理措施尽快落地,省商务厅会同市县开展项目招引,柴油发动机和内窥镜配附件保税维修项目落地海口并将开展业务。
  “我们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及有关市县等单位进一步细化‘一对一’服务保障计划,成功确保第一批货物顺利落地。”李枝平说,同时,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企业服务,推动自贸港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二线口岸智慧监管高效有序
  当天下午,《法治日报》记者在海口新海港与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看到,集中查验场各通道处,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全天候高效运转,货车驶过即可完成智能检查,图像数据实时同步至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海关、公安、缉私、港口等部门信息即时共享。
  面对封关运作新形势,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非设关地64个反走私综合执法站等监管设施全面建成并转入实战化运行,突出打击治理“套代购”走私,建设安全有序、风险可控的自由贸易港。
  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将扎实推动自贸港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封关政策落地红利惠及企业
  “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40分钟。”加绿巧食品制造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孟新力对记者说,公司作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于2021年落户海南自贸港后,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目前已建成3条自动化生产线,年产值达8000万元,产品种类超过100种。通过加工增值免关税及“零关税”进口自用生产设备等政策,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以‘一张电子单、秒级通关’的实战成效,标志着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线口岸’封关运作迈入常态化、高效化新阶段。”海口市商务局口岸协调管理科科长白德富说,针对封关后出现的新场景、新需求,将持续跟踪美兰机场“二线口岸”运行情况,动态优化政策举措,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第一批货物当天通过海口新海港、洋浦港、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等多个海港和空港“二线口岸”内销出货,涵盖医药、新材料、精加工等产业,总货值超3000万元。
  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成为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
  本报海口12月18日电  
南阳保安公司聚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获评“第四届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第五届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连续3年荣获“河南社会责任企业年度企业奖”……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保安公司)聚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南阳保安公司坚持党建引领,在所属公司机关、3个人防分公司、押运分公司、技防中心和职业培训学校等一线单位分别组建5个党支部和基层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为契机,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该公司开设“道德讲堂”,组织开展“十佳保安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涌现出一批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爱岗敬业的道德模范。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944名困难员工子女发放助学金178万元;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向灾区、贫困山区的各类基金会及多家慈善机构捐赠救助金近2000万元。
  南阳保安公司坚持以人防服务为根基,以技防发展为支柱,大力发展武装守押业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成立武装押运服务中心,对押运过程进行全方位布控,确保安全、高效完成金融机构现钞押运业务。同时,积极开拓新领域、新市场,在推进人才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切实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目前,南阳保安公司正加快建设新发展基地,首期投资建设的票据档案管理中心库房和无人机培训基地即将投入运营。    曾庆朝 赵金强  
武汉政法系统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成效显著 练出过硬本领护航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刘欢
  
  “在模范法院创建中,我们深切感受到,执法办案是制胜之道,更是核心硬实力。”这是“全国模范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的创建之道。
  “一路走来,我总结出办案的三大‘法宝’:勤跑现场、多问专家、善借外力。”这是“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赵千喜的审判之道。
  ……
  前不久,“服务支点走前列 司法为民勇担当”武汉法院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举行。
  2025年是湖北省委确定的“干部素质提升年”。
  这一年,像这样的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在武汉政法系统广泛开展,引发干警强烈共鸣。
  “省委决定将今年作为‘干部素质提升年’,就是要以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必须在贯彻落实上走在前、当表率,以切实举措引导政法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为武汉在全省支点建设中当好龙头、走在前列提供坚强平安法治保障。”武汉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廖明辉说。
练好本领
  栓动上膛,气息微调,准星瞄准,扣动扳机,150米外直径仅5厘米的靶标应声倒下。
  8发子弹全部中靶,用时仅1分51秒409,排名全场第一。
  这是武汉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警支队“00后”女警程译霆,在今年10月举行的湖北特警狙击手比武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她也是该项目中唯一的女选手。
  “干部素质提升年”开展以来,武汉市政法系统越来越多像程译霆这样的青年干警脱颖而出。
  今年11月,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纬学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中,检察官助理赵安妮分享了自己一次失败的提审经历。
  那是她第三次提审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的嫌疑人,但进展依然缓慢。
  主讲人、资深检察官彭敏翔点拨道:“你要让他觉得,你是来帮他厘清这件事的,不是来‘治’他的。”
  第四次提审时,赵安妮不再一上来就直奔案情,而是给嫌疑人倒了杯水,顺着对方的思维,慢慢引导。此后嫌疑人渐渐愿意配合,最终自愿认罪认罚。
  “院里给我们很多锻炼机会,让我们快速成长。”这名“95后”检察官助理逐渐独当一面。
  今年以来,武汉政法系统以实战、实训、实用为导向,以比工作标准、比责任意识、比工作方法、比纪律作风为重点,系统推进政法干警教育培训,不断深化拓展“政法先锋在行动”“支部学习月月讲”等特色品牌,组织政法干警深入一线实践锻炼。
  武汉市委政法委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群众“只跑一地、只进一门”的基层化解矛盾纠纷阵地,全市因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同比下降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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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委政法委还充分发挥政法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全市政法系统200余支先锋队1998名先锋队员深入执法办案、维护平安稳定创建一线,带动全警在面对面为民服务、点对点定分止争的实践中锤炼素质本领。
树好典型
  “我宣布,封存蒋仲超同志生前使用警号039357!”
  12月12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会议室,分局交管大队因公牺牲民警蒋仲超生前警号封存仪式举行。
  今年6月3日晚,蒋仲超开展交通执法时,为保护现场群众生命安全,被一辆强行冲卡的轿车顶在引擎盖上冲行600余米,身负重伤,经12天全力抢救无效,6月15日凌晨不幸牺牲,年仅41岁。
  蒋仲超的英勇事迹感动社会各界。
  前不久,他被评选为“2025年度致敬英雄人物”。
  “干部素质提升年”工作开展以来,武汉政法系统以忠诚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担当教育四大主题教育为主线,举办读书班及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等1600余次,开展典型选树宣讲活动120余场次。
  学习英模,成为英模。
  江城武汉,政法群星闪耀:入选全国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武昌区人民法院水果湖人民法庭;办案1500多件,零错捕、零错诉、零撤回起诉的检察官高尚;编织“数据天网”守护万家平安,因公牺牲的民警万松;精研“心瘾心治”之术,助力万千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戒毒民警曾军莉……
  厚爱与严管相结合。
  武汉市委政法委结合落实全省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部署,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短板弱项,对市、区两级政法单位开展全覆盖的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坚决把风险隐患遏制在源头、消除在萌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笼子不断扎紧。
护好发展
  “过去,一个月要接待好几拨检查。现在多个部门一次查清,让我们能把更多精力放在提升菜品和服务上了!”
  湖北富贵轩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一边配合联合检查,一边感慨“综合查一次”带来的改变。
  这番感慨,道出了武汉涉企行政检查改革的新气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武汉市委政法委对照“干部素质提升年”任务清单,组织干警深入一线调研,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武汉市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制定《2025年度全市政法机关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武汉法院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受理涉企案件25.4万件,评估率达99.94%。深入开展“荆楚雷霆2025武汉行动”,执行完毕案件2.94万件,到位金额104.39亿元。开展“知识产权护航百企行动”,深入企业调研走访。
  武汉检察系统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专项活动,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武汉公安配合文旅部门推动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选派骨干力量组建专班,加力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等专项工作,依法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
  武汉市司法局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和“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今年以来全市涉企检查次数同比减少19.2%。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将优质法律服务送到企业门口。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武汉GDP同比增长5.6%,增速居副省级城市前列。
公告专栏   5/8中缝
  夏飞:本院受理原告夏强强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6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张琴:本院受理毛忠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9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邰昌怀:本院受理徐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8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5)渝0106执异421号 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对重庆皇嘉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重庆轻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岸区企业管理分公司向本院申请,请求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渝0106执异421号执行裁定书。主文如下:变更重庆轻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岸区企业管理分公司为本院(2019)渝0106执6940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韩子龙:本院受理池超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7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慧、朱光临: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云南辉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周辉:本院受理异议人尹文根、段胜有、杨枝胜、苏啟良申请追加周辉为(2025)云0581执1226号、1230号、1228号、122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四案,现已审查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云0581执异109号、110号、111号、11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祁小利:本院受理原告五河亿丰置业有限公司、五河县好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赵虎、祁小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0322民初2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祁小利:本院受理原告五河亿丰置业有限公司、五河县好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赵虎、祁小利(2025)皖0322民初2431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赵虎就(2025)皖0322民初243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祁小利公告送达二审举证通知书、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李秀英: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514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李秀英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并仲裁字第151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合肥欧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会于2025年1月13日受理了申请人王侠、蒋顺合与被申请人合肥欧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案号为(2025)亳仲字第8号。本会已审理终结,现向被申请人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558-5116897,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养生大道与漆园路交叉口海关大楼7楼。
亳州仲裁委员会
浠劳人仲案字〔2026〕4号 湖北云一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冯陈烁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浠劳人仲案字〔2026〕4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共计5748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1月19日9时到浠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学堂路65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浠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院于2025年11月13日刊登的鲁丽诉谢永兵、曾彼娟公告中,曾彼娟应为曾筱娟,特此更正。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新疆美域管业有限公司、赖付云:我院受理的新疆德邦天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新2828民初14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两被告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25950元、利息1658.59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苏0925民初6325号 建湖县梦可餐饮店、李政烨: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青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26年2月6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慈溪赛洛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盐城吾悦店:我中心已于2025年9月16日依法向你单位职工韩铭先行支付了各项工伤待遇共计87349.03元,我中心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清偿通知书》,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清偿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我中心偿还上述款项,并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我中心。逾期仍未偿还的,我中心将采取法律途径对你单位进行追偿。特此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盐城汉达服饰有限公司:我中心已于2025年5月14日依法向你单位职工张娥梅先行支付了各项工伤待遇共计1026552.66元,我中心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清偿通知书》,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清偿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我中心偿还上述款项,并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我中心。逾期仍未偿还的,我中心将采取法律途径对你单位进行追偿。特此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李英俊:本委申请人芜湖凡星互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演出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芜仲字第550号裁决书。请前往本委(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5楼511室)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芜湖仲裁委员会
刘晶晶:本委申请人芜湖广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演出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芜仲字第177号裁决书。请前往本委(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5楼511室)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芜湖仲裁委员会
邬玲:本委申请人芜湖广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演出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芜仲字第178号裁决书。请前往本委(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5楼511室)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芜湖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鼎信八方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4)芜仲字第436号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陈伦才及你公司合同仲裁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请前往本会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芜湖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上海喜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1月7日下午两点半在杭州市拱墅区丽水北路555号海外海运河大厦1907室召开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吴敏捷
2025年12月19日
遗失声明
上海锐特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号:310225000553733)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上海锐特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专栏   6/7中缝
  遗失声明
李玮杰(身份证号:36230119981001****)于2025年12月17日遗失身份证,声明作废。
刘志文不慎遗失人民警察证,证号:022847,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新荣分局,声明作废。
陈恩阳(身份证号:41030519840606****)于2025年12月15日不慎遗失身份证,声明作废。
蒋九宏(身份证号:32062119771106****)于2025年12月17日不慎遗失身份证,特此声明。
李忠珍(身份证号:43112619700309****)于2025年12月17日遗失身份证,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因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本人孙梦含(身份证号:22022120000216****)于2025年12月17日不慎遗失身份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长春市锐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MA84RJFQ2Y)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遵义市红花岗区青草地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20302MJR938136W)于2025年12月5日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特克斯县凤驿阁民宿店(个体工商户)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40275007037)、法人章(法人:孙彩丽,编码:6540275007166),声明作废。
钟山区禾本沐足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201MAEMJLK19P)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浙江麦迪(义乌)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MD0302954E)遗失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发证日期:2022年11月14日,发证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声明作废。
北京汇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MA0P56L748)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刘禹)人名章,声明作废。
贵州名扬鸿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8MA6EB8W224)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许昌市东城区睿霖广告制作中心(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000MADXXUHHXR)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泰迪欧会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488251253)遗失公章,编码:11010810211571,声明作废。
柏忠屹因保管不善遗失北京市司法局于2024年4月24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机构:北京盈吉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010245046,现声明作废。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证书编号:N4400202100433,声明作废。
沈阳达海升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210105000069807,声明作废。
仁怀市荷塘月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03823173205)、发票专用章(编码:5203823173207)、财务专用章(编码:5203823173206)、法人(杨远帮)章(编码:5203823173208)各一枚,声明作废。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水车洞村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收据1份,编号:湘财通字(2024)NO:00000897,声明作废。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天堂村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收据1份,编号:湘财通字(2024)NO:00000892,声明作废。
喀什市前宏工程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101MAC0RYMGXF)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098519,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清丰县玉都时代广场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076813278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200万元人民币,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公证公告
  现有机械出厂编号为YC11-C4570、VCEC240DP00270112、E1312609、83301043521、8330106533、45368、07SY0305242566、633005811、43865、09SY030500239、E1312919、09SY028200825、CAT0330BIPEAH00756、LSW0240ECK1189815、4255、633100001、08SY0282001136、50158、20099、ZL0300230E0001189、09SY028012457、D998103、10735905、DBBA5228、VCEC240DP00270288、09SY028200965、LSW0245ECK1189704、08SY0282020386、08SY0282001012、E1303733的30台挖掘机;机械出厂编号为SD16AA256126、SD16AA235667的2台推土机;机械出厂编号为CXG00951K0C1A5220、500804096、608-850000944WLL、50D0503123、072074的5台装载机;发动机出厂编号为1210Z162770的1台装载机在我处申请机械产权公证。若有人员对上述机械产权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与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公证处工作人员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学堂路3号。电话:0731-27611466。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牛留永(身份证号:41102419880110****):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我局撤销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安)应急罚〔2024〕3号],现经补充调查,决定对你重新作出人民币155304元(壹拾伍万伍仟叁佰零肆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本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云安)应急告〔2025〕10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可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应急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或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公告。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公 告
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
英格兰及威尔士商事与财产法院
海事法院(王座庭)
案件编号:AD-2025-000062
(NOTICE
IN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OF ENGLAND AND WALES
BUSINESS AND PROPERTY COURTS OF ENGLAND AND WALES
ADMIRALTY COURT (KBD)
Claim No. AD-2025-000062)
  2025年1月28日“亚海紫荆花”号(m/v ASL BAUHINIA)自杰贝阿里(Jebel Ali)驶往吉达(Jeddah)途中发生火灾而对任何财产造成的任何灭失、损害和延误,或对任何权利造成的任何侵害。
  兹向以下人士发布公告:
  因2025年1月28日“亚海紫荆花”号(m/v ASL BAUHINIA)自杰贝阿里驶往吉达途中发生火灾对任何财产造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灭失、损害和延误,或对任何权利造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侵害,而主张和/或有权主张索赔之所有人士。
  2025年11月27日,针对海事诉讼(案件编号:AD-2025-000062),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根据原告阿联酋航运有限公司(Emirates Shipping Line FZE)的申请作出了一般责任限制判令(general limitation decree),将原告对属于《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范围的索赔的责任限定为11,491,704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
  任何撤销上述判令的申请须于2026年1月26日之前(含当日)提出。
  凡属于《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范围的索赔均须于2026年1月26日之前(含当日)在本海事诉讼中提出。
  所有申请及索赔应提交至海事与商事登记及案件管理办公室(Admiralty and Commercial Registry and Listing Offices),地址:英国伦敦费特道罗尔斯大厦7号,邮编:EC4A 1NL(7 Rolls Building,Fetter Lane,London EC4A 1NL,United Kingdom),并将副本寄至原告代理律师,信息如下:
  阿联酋航运有限公司(Emirates Shipping Line FZE),代理律师:斯坦律师事务所(Stann Law),地址:英国伦敦大圣海伦35号1层,邮编:EC3A 6AP(35 Great St Helen’s,1st Floor,London EC3A 6AP,United Kingdom);电话:+44 2077810130(参考编号:Stann-00909-2025)
  根据2025年11月27日伦敦海事法院作出的同一命令,确认事故发生时“亚海紫荆花”号(m/v ASL BAUHINIA)的光船承租人紫荆花船务有限公司(Zijinghua Shipping Limited)属于《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第1条所称的“船舶所有人”;有权就该事故引起或与之相关、属于《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范围的索赔限制其责任;并有权依赖由原告设立且亦视为由紫荆花船务有限公司(Zijinghua Shipping Limited)设立的责任限制基金。
  除原告以外的任何人士均有权申请撤销或变更该项命令,但须于2026年1月26日伦敦时间下午4点前提出申请。
  紫荆花船务有限公司(Zijinghua Shipping Limited),代理律师:威宝律师事务所(Wikborg Rein LLP),地址:英国伦敦坎农街30号,邮编:EC4M 6XH(30 Cannon St,London EC4M 6XH,United Kingdom),电话:+442073670300(参考编号:11015960-101)。
债权转让公告
纪玉霞:
  王瑞将(2025)鲁0202民初370号民事判决、(2025)鲁02民终12217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王瑞对纪玉霞的债权,全部转让给该案第三人丁金鑫。请纪玉霞直接向丁金鑫履行债务。
王瑞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