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青少年与法

03版:青少年与法

04版:摄影报道

05版:法治文化

06版:法治随笔

07版:法律人生

08版:阅读与写作

下一版 2026年03月29日

法治基因根植城市发展脉络 苏州政法系统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径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今年2月,江苏省张家港市6名快递小哥在收件时察觉包裹异常,随即报警,最终协助警方破案。
  快递小哥的“热心肠”,源于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推动当地邮政部门建立快递小哥“举报—奖励—信用激励”机制,让更多城市“摆渡人”成为平安“吹哨人”。
  这正是苏州政法系统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径的生动缩影。过去5年,苏州不仅实现了经济规模稳步攀升,更在复杂多元的治理体系中,交出了一份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的高分答卷。
  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是苏州政法系统的创新实践与硬核担当。全市政法系统凝聚法治共识、压实法治责任,聚焦堵点靶向发力,将法治基因根植于城市发展的脉络中,以制度创新破题攻坚、精细服务激活社会动能的鲜活实践在各个领域持续涌现,平安法治的底色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愈发鲜亮。
激活平安建设“神经末梢”
  苏州有近800万外来人口、20余万新就业群体,这是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如何将这群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并运用好,成为平安建设的必答题。
  “犯罪手段迭代,治理必须跟上。快递员日常走街串巷,如果他们能在揽收时多看一眼、多问一句,防治犯罪的关口就能大幅前移。”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俊成向《法治日报》记者道出了上述检察建议形成的初衷。
  根据奖励政策,敢于挺身而出、善于发现隐患的快递员,不仅能在行业内获得表彰,还能在积分入户、子女教育等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倾斜。
  以服务换归属,以归属促共治,这种“双向奔赴”的治理模式,让“流入”变为“融入”、“他乡客”变为“家园守护者”。苏州高新区骑手舒龙就是典型代表之一,他不仅是一名骑手,更是骑手圈里公认的“调解能手”。
  2025年1月,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司法局支持下,“舒龙工作室”在东渚社区悦“新”驿站正式启用,专门设置“矛调专窗”,致力于成为新就业群体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让同行担任“身边和事佬”,在苏州并非个例。相城区依托“相骑先锋”驿站等阵地,通过开设法治微课堂等形式实现精准送法,在新就业群体中培育优秀调解员;苏州工业园区创建“星骑士加油站”,聘任骑手担任兼职调解员。
打造科技赋能“最强大脑”
  2025年2月,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数智创新融合,力争将苏州打造成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全国影响力的“数智之城”。全市政法系统紧跟数字化改革步伐,以政法工作数字化提升效率。
  2025年以来,苏州市公安局探索构建以“中心化牵引、体系化作战”为基本策略的“市县主战”警务机制,一体推进“打防管治”等实战任务。2025年,全市街面“盗抢”警情数量同比下降23%,为近10年来最低。
  苏州检察机关以数字检察建设为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赋能,其研发的3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纳入“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予以推广,目前已在987家异地检察院得到广泛应用。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升级“未来法官助手”辅助办案系统,对类案推送、文书生成、智能纠错等功能进行优化,以此提升办案效率、统一裁判尺度,持续完善智慧审判的苏州模式。
  苏州市司法局拓展“区块链+金融”应用场景,2025年借助“区块链赋强公证平台”累计办理赋强公证业务约5.4万笔,涉及贷款金额超240亿元。
筑牢多元共治“坚实防线”
  平安建设千头万绪,面对复杂多变的治安形势,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以及新型业态在发展过程中带来的一系列复杂且难以预料的问题,苏州不推诿、不等待,从实际问题出发,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在积极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创新举措。
  苏州政法系统锚定“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五有”目标,聚焦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方面规范化,扎实推进综治中心建设。2025年,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受理各类诉求28.6万件、办结率达94.2%,其中矛盾纠纷14.1万件、办结率达95.9%,一次性化解率提高至96.5%。
  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政法部门“单打独斗”显然不够,苏州的解题之道在于“高位统筹”与“协同作战”,通过市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由市领导挂帅、职能部门参与的专班机制,通过高频次的调度,确保了复杂问题的系统性解决。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的同时,苏州也在不断夯实法治根基,将制度保障与基层实践深度融合,为平安建设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2025年3月,苏州出台《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确认了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制度框架,并出台审核事项指导清单,确立了4大类71项审核事项,为基层提供了“全链条、标准化”操作指南,并在全市推进“基层持证法治审核员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苏州市镇(街道)法治审核总量稳步上升,2025年同比增长近20%,范围从政府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逐步向基层治理末端延伸,97个镇(街道)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达194名,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广州打造现代化法治城市标杆 执法治之笔绘就高质量发展画卷   □ 本报记者 邓君
  
  清晨的广州国际会展中心,第138届广交会的热潮扑面而来。一位中东采购商手持英文合同,快步走向场馆“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值班律师认真审查合同后,用流利的英语对风险条款提出专业法律意见。20分钟不到,客商紧锁的眉头已然舒展,连声道谢。
  这一幕,是广东省广州市连续5届在广交会设立法律服务站的生动缩影。截至目前,该服务站已累计为137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提供超3100次精准服务。
  法治,正成为千年商都递给世界的一张闪亮名片。从优化营商环境的精准改革,到智慧政务的温情触达,再到涉外法治的前瞻布局,法治根系深扎城市发展脉络,成为驱动广州行稳致远的核心动能。
厚植营商沃土
法治护航轻装上阵

  “无事不扰,有事立帮。”这是深耕广州多年、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钟先生的真切感受,更是广州连续8年以“年度主题”迭代升级营商环境改革的鲜活注脚。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近千项改革举措精准发力,覆盖企业从设立到成长全生命周期。
  改革的“硬度”,植根于系统完备的制度构建。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已搭建起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03件、政府规章113件,尤其在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等关键领域推进专项立法,将改革实践固化为长效制度保障。2025年,《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广州市数据条例》同日施行,为新质生产力开辟法治“快车道”。过去5年,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大关,占GDP比重超30%,法治的引领与保障作用清晰彰显。
  改革的“精度”,体现于行政权力的规范与温情。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难题,广州推出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机制。执法人员上门时,需通过“粤政易”与“粤执法”平台亮出电子执法证二维码和入企检查通知书;企业人员扫码即可核实检查人员身份和检查任务信息;执法监督机构则通过分析“亮码”数据,精准掌握检查频次,实现“亮码即记录,记录即监督”。自2025年4月全面推行以来,平台归集亮码数据逾13万条,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57%。
  “以前检查来不来、来几次,心里没底。现在扫码确认,透明规范,我们更能安心搞经营。”一位企业负责人的感言,道出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2025年,广州经营主体总量历史性突破400万户,展现了企业对广州法治环境与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赋能智慧政务
数字彰显人本温度

  智慧不是冰冷的技术堆砌,而是流淌在政务服务中的脉脉温情——这是广州对智慧政务的深刻理解。
  走进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除了井然有序的办事窗口,穿梭其间的“服务大使”格外引人注目。他们不坐等问询,而是主动上前提供指引帮办;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一对一”全程帮办更是标配服务。市民何小姐坦言:“第一次来办业务有点懵,工作人员主动上前耐心引导,线上操作手把手教,体验既顺畅又暖心。”
  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办理”、热线“一号应答”,广州依托“穗好办”政务服务总门户,构建起互联互通的服务矩阵。这份便利更跨越了地域界限:广州已与省内外55个城市达成合作,“跨域通办”事项达2461项,彻底破解群众异地办事“折返跑”的痛点。
  在广州南沙,澳门居民欧女士来到家门口的“澳政易”自助服务终端,轻松为在穗读书的孩子办妥了澳门特区政府相关手续。“以前要特意跑回澳门,现在下楼就能办,真正像在一个城市生活。”欧女士的感慨,正是广州夯实粤港澳大湾区“生活圈”法治与政务基础的生动印证。
  “智慧城市的终极目标,是让每一位市民,无论年龄、背景,都能平等、便捷享受公共服务,感受到城市的温度与效率。”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打造开放枢纽
筑牢涉外法治后盾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和“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广州的法治视野早已投向全球。建设“涉外法治先行城市”,正是其回应高水平对外开放需求的战略抉择。
  一套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紧密结合的“三位一体”协同机制,在此落地生根:建立市级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设立全国首个地方司法局内设涉外法治专门工作机构推动落实,依托律师协会全国首家涉外法律服务分会联动行业力量。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凝聚起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
  制度创新是先行先试的基石。广州着力推动粤港澳三地法治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尤其在南沙片区,正加速构建以省级条例为引领、市级法规规章为支撑的开放型制度保障体系,为探索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供法治方案。
  平台能级提升,则为涉外法律服务注入强劲动能。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建设日新月异,法务大厦、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法务中心相继启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连续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汇聚全球法治智慧;成立“广州涉外法治全球高端智库”,提升战略谋划能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数量与质量双提升,服务网络辐射全球。
  更为主动的是,广州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出海”全链条工作机制。从常态化涉外法治供需对接会,到广交会等重大平台的嵌入式法治保障,企业“走出去”的每一步,都有法治护航。“在广州,我们不仅能获得国内法律支持,也能便捷链接国际商事纠纷优质解决资源,这增强了我们开拓海外市场的底气。”一位外贸企业负责人的话语,道出了众多企业的心声。
  广州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始终紧扣高质量发展脉搏,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并非一蹴而就的成绩,而是源于持续的制度创新、精准的改革举措和以民为本的价值坚守。
青海交出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厚重答卷 平安建设连续3年获评全国优秀   □ 本报记者 徐鹏
  
  “现在真是越来越安全了,有问题找警察,有纠纷到综治中心,路上常见警车巡逻,走夜路也不害怕了。”近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人民公园,正在锻炼的市民李大姐的话,道出了越来越多青海人的心声。
  《法治日报》记者从青海省委政法委了解到,在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中,青海省再次获评优秀等次。截至目前,青海连续3年跻身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优秀行列。同时,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2012年以来最高水平。
  近年来,青海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根本,以保障各族群众安全为宗旨,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突破,对平安建设进行整体变革重塑,交出一份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基础安稳、发展安心的厚重答卷。
一体防范化解风险
  在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居民马某与李某一笑泯恩仇的故事一度在当地成为佳话。10年前,马某与李某合伙做生意,后续双方合作无法正常进行,李某拖欠马某10万元一直未归还。
  无奈之下,原告马某将被告李某诉至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和县法院指派分管副院长担任该案承办法官,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并与公安机关、基层党委通力合作,全面了解案情。最终,在“法官+调解员”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下,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这起纠纷的化解是去年青海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的典型成效。专项治理开展以来,青海省州县乡各层级建立专项治理指挥部和工作专班,起底式排查重点领域矛盾纠纷11727件,化解率达96.9%。
  近年来,青海始终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纲“双组长”高位推动、一线指挥,各地区各部门同频共振,各级“一把手”同题共答,建立起实战实用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
  同时,为一体化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青海聚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开展“穿透式调研”,为精准施策、防范应对奠定坚实基础,并且进行“回溯式复盘”,对一个时期以来全省有关案事件逐一回溯复盘,研究制定防范任务清单,针对性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
突出重点夯实基础
  海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东北部,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山峦连绵、草场广袤。受自然地理条件限制,服务半径长、治理触角短、群众知晓率低等一度成为海北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面临的现实难题。
  对此,海北州探索创新组团下沉“预诊”、群众点单“约诊”、专家中心“坐诊”、难题集体“会诊”、适时研判“复诊”的“五步诊疗法”,极大提升了综治中心化解纠纷的实战效能。
  为打造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品牌,青海将2025年定为全省综治中心建设突破年,全面建设并实体化运行45个县级综治中心,发布“青海平安码”、开通网上受理渠道,“五有”目标和“五个方面规范化”要求全部实现,占地面积较规范化建设前增加1倍,平均入驻单位19个、进驻人员20人,受理化解矛盾纠纷近3万件、化解率达99.63%,“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成为社会共识。
  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是平安建设关键一环。青海持续深化“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等专项行动,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一组组数据见证了平安建设成效:2025年全省刑事、治安案件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9.85%、17.97%,电诈案件发案数、涉案金额连续4年“双下降”。
厉行法治保驾护航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
  青海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一体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和2692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2.15%,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增长近3倍、九成实现案结事了,建立6000多个人民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员达2.5万名,累计调解纠纷超14万件。
  “现在不管是小区里、公园里,还是网络平台,都能看到‘尕豹普法’的身影,通俗易懂又好记,不知不觉就学到了法律知识!”西宁市民李女士说道。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去年5月,集法治精神、生态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等元素为一体的西宁普法“尕豹”家族IP形象正式发布,8个不同形象、不同职能的IP普法“雪豹”卡通玩偶,以灵动的身姿、鲜活的面容与大家见面互动,增强了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普法宣传是法治青海建设的一大亮点,该省总结推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等一批典型经验,“宪法九进”形成“青海模式”,“专题述法+书记点评”述法模式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推介。
  隆务河畔,晨光洒下。在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青海晟大生态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陕先生感慨道:“现在执法检查有章可循、公开透明,不用再为重复检查、随意执法分心,能全身心投入经营发展。”陕先生的感慨得益于青海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青海创新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企业满意度达99.87%。
湖北研究深化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工作 为加快建成支点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本报讯 记者胡新桥 刘欢 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近日主持研究进一步深化全省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工作。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不断把集中教育整治推向深入,推动全省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上,湖北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各单位汇报了集中教育整治工作情况,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王忠林强调,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持续用力。要深刻认识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深刻认识建好、管好、用好政法队伍的极端重要性,着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要在强化学习教育上持续用力。坚持不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政治忠诚教育、党的创新理论教育、正确政绩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在增强法治能力上持续用力。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不断提高学法用法、依法办案等能力。要在提升办案质效上持续用力。深入开展违规立案、刑事“挂案”、“执行难”、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规范司法流程,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质效。要在树立正确法治观念上持续用力。坚持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相统一,做到治标与治本并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在加强组织领导上持续用力。湖北各级党委要把政法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牵头抓总,政法各单位要协同配合,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推动集中教育整治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云南部署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本报讯 记者常煜 通讯员王培臣 巩雪 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九次会议暨云南省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近日在昆明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贯彻实施,总结2025年全省守法普法工作成效,部署2026年全省守法普法工作。
  会议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协同格局,着力解决“谁来普”的问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及管理服务有机融合,探索建立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公益普法制度,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普法。要聚焦重点对象,精准对接需求,着力解决“普什么”的问题。聚焦干部教育体系,强化“关键少数”法治引领作用;聚焦国民教育体系,护航“未来多数”健康成长;聚焦社会教育体系,推动分类分众精准普法。要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普法质效,着力解决“怎么普”的问题。把握普法需求,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精准研判机制;深化和拓展普法方式,把普法工作融入各部门行业日常业务全过程;加强以案释法,实现以案释法常态化长效化;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
  会议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紧扣年度重点普法任务清单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创新工作举措,精准施策;强化“一盘棋”意识,打破信息壁垒和资源平台共享壁垒,形成强大合力。
杭州四季青派出所坚持党建引领锻造“常青”警队 确保随时能拉得出冲得上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见习记者 吕佳慧
  
  3月15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四季青派出所开展一季度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四季青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俞俊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谱写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建设新篇章”为题,为全所民辅警讲授专题党课。
  “我们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围绕派出所主防职能定位,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俞俊的话引起台下民辅警强烈共鸣。
  近年来,四季青派出所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四季常青”党建品牌,每周开展“四季枫警说”大讲堂、党课学习教育等活动,不断创新党建举措,旨在锻造一支“讲忠诚、能干事、会思考、善表达”的“常青”警队,确保随时能拉得出、冲得上。
  社区民警章建英是一位有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不久前,在“四季枫警说”大讲堂上,他分享了自己之前参与处理的一起噪声纠纷案例。
  “我们运用‘五联共调’机制,联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共享法庭、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等力量,多次上门疏导,让当事人打开心结、理性化解纠纷。”章建英形象比喻道,“就像是一根‘穿线的针’,将分散的力量缝合为一张解决问题的网,将群众难题解决在家门口。”
  四季青派出所引入“五联共调”机制,努力实现“事了心也解”。
  四季青街道地处杭城东大门,下辖11个社区,常住人口约12.6万人,是杭州的中央商务区、钱塘江金融港湾的核心区、钱江新城的核心区。每日潮汐人口众多,为辖区治安防控带来一定压力。
  为应对这一挑战,四季青派出所积极融入“一呼百应”共治体系建设。俞俊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一次呼叫、多方伸手,让身边的人处置身边的事情,就是‘一呼百应’!”四季青派出所有效整合辖区商场、楼宇、市场、学校、医院等9类229家单位,联动3556名共治力量,组建421个“最小应急单元”小分队,担当起平安共建的“眼睛”和“耳朵”。
  目前,主体单位联动率达95%以上,真正实现“身边人管身边事”。
  在辖区钱江新城十字金街,一座岗亭静静伫立,这个约20平方米的共治中心,覆盖四季青派出所“一呼百应”共治平台。
  近日,辅警马连亮正带领楼宇物业保安、商场商户等“一呼百应”共治力量穿梭于万象城、来福士等楼宇间开展联合巡逻。“前天有辆车子在路口转弯时不慎侧翻起火,我们在路边看到,带上装备马上过去把火灭了。”马连亮告诉记者。
  从合力到战力再到效力,让社会治理“举重若轻”,这正是“一呼百应”体系的核心要义。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与此同时,四季青派出所以党建为引擎驱动智慧警务变革,让创新活力在警营奔涌。走进四季青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大屏幕上实时跳动着各类警情数据,这里是派出所的“最强大脑”。
  四季青派出所教导员李晓君介绍,面对复杂治安形势,派出所构建起“两队一室”警务模式——综合指挥室作为“小脑”负责分析研判与指挥调度,社区警务队和案件办理队作为“手脚”快速响应与精准处置,形成高效协同的作战体系,让一线民警真切感受到“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党建是灵魂,清正是底色。四季青派出所打造“四季清风”清廉公安品牌,强化廉洁自律“单位+家庭”协同,实现连续16年队伍无违纪。
  作为与共和国同龄的一级公安派出所,四季青派出所先后获评全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突出集体、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省部级以上荣誉20余项,2025年被评为全国第四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历经岁月洗礼,四季青派出所这棵常青树生机盎然,将党建引领贯穿始终,推动多元共治与科技赋能同频共振,书写为民服务、四季常青的生动答卷。
传递司法温情播撒法治种子 ——记重庆五中院“小公民法律课堂”普法品牌   详细报道见三版
关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 在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校园,通过沉浸式体验、趣味答题套圈、乘车戴盔实操等方式,让学生们在寓教于乐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图为民警走进新余市明志小学为学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李翠 赵春亮 摄  

  ▲ 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前夕,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乌鲁木齐站派出所民警走进乌市第115中学,开展铁路安全、反诈、防拐防骗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图为民警结合真实案例向学生讲解安全知识。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李兆洋 摄  
饮酒引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尉氏县“府检联动”实现“1+1>2”治理效果   图① 尉氏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深入校园开展防欺凌法治宣传教育。
  图② 尉氏县检察院干警到娱乐场所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情况。
  尉氏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友志 姜亚军
  
  “各有关部门都非常重视未成年人工作,但过去各部门存在的单打独斗、力量分散等现象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制约了未成年人工作的深入开展。自2025年建立常态化‘府检联动’机制后,我们检察机关与各有关部门攥指成拳,形成执法司法良性互动的局面,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依法保护等方面凝聚成合力。”近日,在河南省尉氏县“府检联动”工作推进会上,尉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琳说。
  李琳所说的建立常态化“府检联动”机制,始于一起令人痛心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
  2024年12月末的一个深夜,在尉氏县某路口的路灯下,一场因情感纠纷引发的冲突正在升级。未成年人马某酒后与前女友王某在电话中发生争执后,邀上10余名小伙伴与对方对峙,在酒精的刺激下,双方从对骂演变成持械斗殴,造成两名参与者受伤,其中石某伤势为轻伤二级。
  2025年4月21日,案件移送至尉氏县检察院后,未检部门检察官李亚萌在审查卷宗时敏锐发现:多数涉案未成年人在案发前均有饮酒行为。“案件不能只停留在依法办理,更要找到问题根源,从源头上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李亚萌当即提请检察长启动“府检联动”机制,建议联合多部门开展未成年人饮酒问题专项治理。
  “我们不能就个案启动‘府检联动’机制,要通过对类案的分析研判,形成专题报告,提请‘府检联动’组成单位充分讨论后,再考虑启动的问题。”尉氏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经讨论,指令未检团队对近三年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系统梳理,认真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尉氏县检察院未检团队经过充分调研,迅速形成了一份数据翔实的专题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在近三年已办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大部分存在饮酒行为,且此类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与此同时,尉氏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部分KTV、台球厅、餐饮店等场所,不仅未按规定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还存在明知顾客是未成年人仍向其售卖酒水的情况。为详细了解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尉氏县检察院迅速组织干警对县城及乡镇的50余家酒吧、KTV、餐饮店等经营场所进行调查发现,超过三成的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售标识,部分商家存在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情况。
  “酒精已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推手,必须尽快从源头遏制这一势头。”在“府检联动”案件分析会上,李亚萌的观点得到了参会人员的认同。尉氏县检察院通过“府检联动”机制,将未成年人饮酒问题及治理建议呈报县委、县政府,得到主要负责同志的大力支持。
  2025年5月,尉氏县检察院依据与县政府会签的“府检联动”工作实施细则,牵头召开一场由公安、文旅、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饮酒治理”“听证+座谈”会议。会上,李亚萌展示了调查中拍摄的照片与视频,清晰呈现了部分场所未设禁售标识、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现场情况。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制品,经营者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标识。”李亚萌结合法律条文,明确指出涉事场所的违法之处,以及这些行为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潜在危害。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当场表示:“我们完全接受监督,将立即依法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所有经营者依法设置禁售标识。”县教体局负责人说:“我们将加强家校协同,让学生认识到饮酒的危害。”县文旅局负责人说:“我们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日常巡查,对违规商家依法查处。”县民政局负责人说:“我们计划依托社区网格员,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定期走访,及时干预不良行为。”
  尉氏县“府检联动”组成单位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178家KTV、酒吧、餐饮店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18家违规场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开发了“扫码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监督举报违规行为。
  除了严格的监管整治,尉氏县面向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也同步推进。县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开展了“青春不醉酒”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情景剧等形式,让未成年人直观了解饮酒的危害。整治之后,全县涉未成年人饮酒后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5%。
  “‘府检联动’不是简单的部门协作,而是检察机关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提出治理建议,政府部门依托行政执法资源落实整改措施的‘双向奔赴’。只有这样,才能实现1+1>2的治理效果。”尉氏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过对未成年人饮酒问题的专项治理,尉氏县检察院梳理近三年来所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原因发现,除未成年人辨别能力弱等个人因素外,主要与家庭、学校、网络、社会保护等方面的缺失有关。
  “在我们所办案件涉及的15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家庭监护存在问题的占比超70%,主要是家庭结构不完整,比如重组家庭、单亲家庭等,而且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存在过度期望、暴力专制、无限溺爱等问题,监护人教养能力不足,比如无监护能力、法治意识淡薄等情形。这种‘监而不管,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家庭监护状态,为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埋下隐患。”李亚萌说。农村个别学校对有旷课、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学生以及问题家庭学生缺乏足够关注和干预管理,对长期请假不到校的学生多次劝说无果后,往往就会“放任自流”。这些孩子过早脱离学校教育,缺乏生活技能,因失学失管游离在社会的边缘,极易染上恶习。
  “我们还发现,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非常大。他们在使用社交网络平台中,容易受到暴力、色情、低俗、交友等方面的影响,极易增加罪错风险。比如有的交友游戏软件平台,不对未成年人‘设防’,容易为不法活动提供通道,不法分子借网恋网聊对未成年人实施‘隔空猥亵’或网约未成年人见面后实施性侵害犯罪,极大危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青少年沉迷网络,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也日益突出,网络素养教育任重道远。”李亚萌坦言。
  “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多措并举,多方协同推进。‘府检联动’是坚持政治统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的重点工程。”李琳介绍,“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县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同志担任常务副召集人,县政府分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政府组成部门为成员单位,县检察院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检察办案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执法司法相互协作支持等工作机制,将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融入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形成合力推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我们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对个案或类案暴露出的治理漏洞,依法提出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治理,堵塞漏洞,扎实推进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与综合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更加坚实的法治屏障和社会防线。”李琳说。
为孩子好的事情,再怎么做也不为过   □ 雷琦
  
  我是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梨法童行”少审团队中的一员。提起阳信,大家想到的是“中国鸭梨之乡”的美誉,想到的是“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的诗意,而提起梨花,阳信法院少审人除了有对家乡的自豪之情外,还有对少年审判事业的拳拳热忱。
  水清湖晏天逐梦,梨法童行正此时。“梨法童行”,它谐音“礼法同行”,亦寓意“与你(未成年人)同行”,旨在以法治为壤,守护每一个少年的成长花期,我要讲述的正是法治守护少年花开的故事。
  “稍有不满,就对同学拳打脚踢这算不算欺凌?”“算!”“给同学起带有侮辱性的外号算不算欺凌?”“应该也算!”报告厅内,法官姐姐和同学们一问一答,气氛融洽。
  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开展“护梨行动”,每次送法进校园,我们都会先与学校老师沟通,了解在校学生的日常表现,再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以促进法治教育的精准性和多样性,实现普法活动“常做常新”。
  为解决令老师们头痛的学生违规骑电动自行车问题,我们在讲解法律规定的同时附上典型案例,“青春可以是策马奔腾的青春,但不能是骑车超速的青春”等金句一出,引起了在场同学的共鸣。
  了解到家长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不足、法治引领不够,我们联系学校,开展“亲子法治课堂”,在法治辅导员的引导下,青春期孩子与父母的沟通交流渠道得到进一步畅通。
  “声音不能只停留在普法宣传上,还要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声。”朝着这一目标,我们将近几年来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类梳理,向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学校制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建议,“为孩子好的事情,再怎么做也不为过”成为法院和多个单位的共识。
  “叔叔阿姨,我真的错了,我不该这么对待你们的女儿,请你们给我一次机会吧!”经过几番法庭教育,坐在被告席上的小媛泣不成声,从一开始的回避问题,到后来的认罪认罚再到最后主动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小媛的转变让所有人感到欣慰,被害人父母当庭请求对小媛从轻处罚,而被害人母亲那句“犯了错的孩子也是孩子,知错能改就好”让所有人破防。
  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展“爱梨行动”,用足用好审判庭这一“宝藏”平台,让更多爱的教育在法庭绽放。“这次庭审让我真切感受到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要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当好身边人的普法宣传员,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触犯法律。”着眼于当下青少年涉“两卡”违法犯罪频发的现象,我们选取了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件,邀请师生前来旁听。案件被告人是一位“00后”年轻人,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听信了他人“这不算犯法,顶多是打个擦边球”等话语而误入歧途。“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拉开序幕。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审判长的释法说理、被告人的真诚忏悔……让坐在旁听席上的学生颇有收获,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少审案件中,“如我在诉”不仅是指要将自己放在未成年当事人的位置上去思考案件,更要以父母之心去为未成年当事人的未来着想。我们团队的王法官不仅是一位少审法官,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面对失足的少年,除了痛心以外,更为他们的未来感到忧心。
  在一起案件中,未成年人小丽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她从小就不听话,但她弟弟就很听话,从来不让我们操心。”在看守所门口小丽爸爸既心痛又无奈地说。王法官了解到,小丽和她弟弟是龙凤胎,弟弟一直跟随父母在外地生活,而小丽从小被养在外公外婆家,只有过年才能见父母一面。在看守所等待的时间里,王法官与小丽爸爸进行了推心置腹的交谈,从女儿小时候对父亲的无限依赖聊到女儿青春期的叛逆敏感,这不像是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谈话,更像是两位父亲在各自谈论自己的女儿,那份独属于父亲的感同身受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一时间小丽爸爸压抑在心中对生活的心酸无奈、对孩子的愧疚亏欠等情绪倾倒而出,王法官分享了自己的育儿心得,对小丽今后的教育提出了建议,小丽爸爸表示等孩子出来之后也要把她接到身边,尽最大可能弥补多年来缺失的关爱和教育。望着两人的身影,我突然意识到即将要送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一份纸短情长的嘱咐与守望。
  春日伊始,梨花雨下。那缀满枝头的,不仅是春夏秋冬的轮回希冀,更是少审人用法治与温情浇灌的、关于成长与未来的承诺。梨花年年绽放,而这份名为“梨法童行”的守望,也将始终如春风般,与少年们并肩前行。
  (作者系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那个害怕被抛弃的孩子遇到了检察官何秀娟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李曼
  
  站在校园门口,看着那一张张稚嫩的小脸从眼前经过,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秀娟不禁想起了一名“特殊”少年——千沐阳(化名)。
  千沐阳是一起未成年人多次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正是这起案件的办理,让何秀娟对其未检工作初心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实践注脚,也让一名16岁的少年在检察力量、社会力量的共同帮扶下,走出歧途,重返校园。
  2023年夏天。在兴平市看守所,何秀娟见到了千沐阳。审讯室里,他低垂着眼帘,对自己的作案过程供认不讳:离家出走后,多次盗窃汽车内财物、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他正蜷缩在某小区顶楼楼道内,等待天亮后将偷来的电动车变卖。
  “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回学校读书?”看着眼前这个表述条理清晰的少年,何秀娟心中满是痛惜。
  面对追问,千沐阳始终沉默,只是头埋得更低了。
  通过后续的谈话沟通,何秀娟了解了千沐阳的家庭情况:母亲已失联10年,姐姐也已长大离家,他和严厉、倔强的父亲关系很差,平时能不回家就不回,家里的生活全靠父亲种地维持。千沐阳在初二时就曾离家出走误入歧途实施盗窃,此次又因放假不想回家,从学校离开后身无分文,再次走上盗窃的道路。
  提审结束后,何秀娟第一时间与千沐阳的父亲进行沟通。其父坦言,孩子被抓时,他坚决要让孩子在看守所接受教训,以为这样能让孩子彻底改过。现在,觉得孩子已然“学乖”,恳切地向检察机关申请,希望能对千沐阳取保候审。
  虽然千沐阳已经涉嫌盗窃罪,但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及千沐阳的监护情况,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但何秀娟心中却始终隐隐不安,担忧缺乏正确引导的孩子会再次犯错。
  为筑牢帮教防线,防止千沐阳再次误入歧途,检察机关依托《咸阳市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时间委托司法社工介入该案,为千沐阳开展全面的社会调查和专业的心理疏导工作。
  可就在与社工约定好的调查日期的清晨,一个坏消息传来:千沐阳再次离家出走,与家里彻底断绝了联系。
  原来,取保候审回家后的千沐阳,因农活琐事遭到父亲的训斥和殴打,年少的他不堪忍受,再次选择了逃离。后在检察官与社工的多方努力下,千沐阳以及其失联10年的母亲均被联系到。
  “原本与孩子约在火车站见面,然后一同回我的老家生活,可他又失联了。”在约定见面的日子,电话那头,千沐阳母亲的声音哽咽又焦急。万幸的是,千沐阳最终还是出现在了火车站。经过询问才得知,其实他早就抵达了车站,却隔着玻璃门默默看了母亲整整一个小时,他既渴望久违的母爱,又害怕再次被抛弃。
  母子团聚后,新的难题接踵而至。千沐阳的母亲想带着孩子回自己老家上学,但他的父亲固执地要求母子俩回到兴平生活,否则便不配合办理任何手续。
  眼看开学的日期越来越近,入学手续却迟迟无法办理,何秀娟多次主动联系千沐阳的父亲,电话却总是刚接通就被挂断。随后她又去了千沐阳的父亲所在村,通过村干部、驻村民警,从法理情多方面劝说,希望化解这个家庭的矛盾。
  在开学前一天,事情迎来了转机:千沐阳的父亲突然主动打来电话,并将户口簿照片发了过来。如今,千沐阳已在新的学校安心就读,母亲在其学校附近打工,日子过得简单而温暖。
  综合考量千沐阳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其成长的特殊境遇,检察机关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原则,依法对千沐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六个月的考验期。考验期内,检察机关联合咸阳市青少年心理协会,与千沐阳的母亲签订监督考察协议,组建专业帮教小组,为千沐阳量身定制观护帮教方案,持续开展心理疏导、学业辅导、行为矫正等工作。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从来都不是简单的‘一诉了之’。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者,我们深知,司法的意义,不仅在于通过惩戒彰显法律威严,更在于以法为基、以爱为翼,用耐心与温情为迷途少年点亮一盏回家的灯,帮助他们走出阴霾,重返人生正轨。这既是未检工作的初心,更是司法温度的最好诠释。”何秀娟说。
传递司法温情播撒法治种子 ——记重庆五中院“小公民法律课堂”普法品牌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莫运鑫 徐良
  
  “原来法律条文可以这么有趣!”“这个问题我知道,我要回答!”这是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小公民法律课堂”带领重庆育才实验学校师生在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地球日趣味普法活动的生动一幕。
  2016年,重庆五中院首创专门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的“小公民法律课堂”品牌,帮助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此后,重庆五中院依托品牌效应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帮扶救助、帮教感化、纠纷预防等功能发挥,如今已经初步形成全维度、全链条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体系。
向上托举
  “法官妈妈!我想你了!”3年前,12岁的梅梅和刚下车的法官刘健红眼神一对上,就惊喜地呼喊着朝她跑了过去。因家人疏于关照,年幼的梅梅遭遇不幸,此后她总被噩梦缠身,对男性极度排斥。刘健红了解情况后,依托与市中医院的协作机制,会同心理医生一起为梅梅进行心理疏导,并协调当地街镇、妇联、教委等部门解决就读、生活等现实困难,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
  “我们办理的不是一个案件,而是孩子们的人生。”这是刘健红工作中的“口头禅”。
  多年来,重庆五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向“就案办案”坚决说不,在办案中随时关注并全力解决孩子们尤其是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后顾之忧”。2022年,重庆五中院与市中医院签订《对在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合作协议》,搭建在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机制。目前,辖区两级法院已经通过邀请心理专家坐诊、现场走访评估、干预治疗等多种方式,对身心受到较大影响的未成年人免费进行心理疏导或干预近百人次,帮助他们走出阴霾。
向下扎根
  “快看!这辆车可以开庭,还会播放法治动漫!”去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一个车载便民法庭从重庆主城出发,驶上蜿蜒山路,穿过一座座山头,最终到达綦江丁山学校,在这里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庭审。这是“小公民法律课堂”再次走进这所学校,赴一场“一定再来”之约。
  “这场别开生面的模拟庭审及庭后互动,不仅为孩子们带来了欢乐和知识,更在他们的心中播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将在未来的日子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为孩子们的成长之路提供正确指引和坚实保障。”丁山学校校长杜长江说。
  10年来,“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成员们脚踏实地,多次深入山区、库区,足迹遍及辖区及全市大小城镇、乡村的数百所学校,还连续多年与成都等地法院在成渝两地开展“双师课堂”。如今,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共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线上线下覆盖超300万人次,现已成为辖区两级法院共同参与、在重庆乃至成渝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辨识度的青少年普法金色名片。
向前延伸
  “我们应该拉她一把,而不是将她一推了之。”高中生小蕾因家庭关爱缺失,对同桌产生了异常依恋,做出滋扰对方甚至自残自伤的错误言行,在班级中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在协商讨论解决方案时,多数意见倾向于将小蕾直接开除。
  重庆五中院干警担任该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经多方询问了解后,认为小蕾的行为主要因为情感错位,尚未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遂提出“转校区就读,以观后效”的方案,既“物理隔离”受扰同学,也保留小蕾继续完成学业的机会。转校后,小蕾与新同学相处基本稳定,学习生活基本回归正常。
  “家庭和学校都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如果在处理问题时简单粗暴,无异于放任她坠向未知深渊。作为法院派出的法治副校长,应当努力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少审庭庭长胡蓉表示。
  根据城乡中小学校分布情况和实际需求,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已选派超过140名干警到近200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他们结合工作实际和学校需求,依托“小公民法律课堂”的品牌力量,在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等活动的同时,还积极参与教师法治教育、学生保护、依法治理、纠纷调解等各项工作,以“靠前一步”的思维做好风险预防。
向后回望
  “还有人没有放弃你,你更不能放弃自己。”这是未成年罪犯缪某某写给“法官妈妈”刘健红的回信中一句独白,这个曾经的优等生,因“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刘健红没有“一判了之”,在督促其充分反思自身犯罪行为的同时,向其赠送书籍100余册,鼓励其参加成人自考,帮助其重回正途。目前,缪某某改造表现良好,还担任了监狱“文化教员”,他的文学作品获得全国监狱系统服刑人员征文比赛一等奖,并通过了成人自考的11门科目,这个真实案例被改编成法治舞台剧《新生》。
  在九龙坡区民主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重庆法院十大重点联络活动现场,《新生》舞台剧实地展演,许多代表委员泪洒当场。“这部真实案例改编的舞台剧让人非常感动,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惩教结合,帮教未成年罪犯重回正途的责任担当。”全国人大代表傅国涛如是说。
  加强未成年罪犯帮教是落实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的重要一环。重庆五中院对未成年罪犯实行多形式回访帮教,指导辖区设立“阳光助苗”基金、“失足未成年人帮扶基金”等,同时牵头与爱心企业及个人等社会力量良性互动,积极引导罪错未成年人参与技能培训或社会公益活动,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向上托举、向下扎根,向前延伸、向后回望,四个维度勾勒出重庆五中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立体图景。
  重庆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翎表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绝不止在案卷内的字字句句,更在于法庭之外延伸工作的点点滴滴。“小公民法律课堂”每一次普法、每一次回访,每一份关爱、每一份守望,都传递着司法的温情、播种着法治的希望,努力让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的成长之路。

  图①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和巴南区人民法院联合巴南区多部门举办“宪法护航·青春同行”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本报通讯员 郝樊君 摄  
  图② 近日,重庆五中院的法官走进重庆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校,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普法活动。
本报通讯员 尚博 摄  


法治课带给我这个“小公民”的觉醒

  □ 刘一诺
  
  元旦假期后的第一天,教室里来了两位特殊的老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的两位法官为我们带来了一堂“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普法课。从前总觉得高深的法律离我们初中生很遥远,没想到居然能在熟悉的教室里听平时觉得威严无比的法官讲课,我瞬间就提起了精神。
  法官老师没有从枯燥的法律条文开始,而是从他小时候被大孩子抢劫的经历慢慢展开。他讲得特别真实,连当时心里的害怕都描述得清清楚楚,教室里安静得能听见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我心脏“怦怦”跳个不停,忍不住想:要是我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啊?
  这个真实而沉重的故事,瞬间拉近了“校园欺凌”这个往日新闻里遥远名词与现实的距离,它可能就潜伏在放学路口、楼梯拐角,甚至是电脑屏幕后。随着法官老师的深入分享,我逐渐认识到,“校园欺凌”有着更加复杂而隐秘的面目:不仅是身体上的拳脚相加,言语的讽刺、朋友圈的孤立、网络上的攻击……它变换着形式,滋扰我们原本平静的学习和生活。当法官老师展示相关法律条文与真实案例时,我才发现,那些我们曾以为“没什么大不了”的玩笑或不曾放在心上的“冷落”,甚至也可能构成“校园欺凌”,在人心上刻下难以磨灭的伤痕。
  最震撼我内心的是法官老师讲到的“三个角色”。原来,除了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外,还有一个庞大而沉默的群体——旁观者。“旁观者的沉默、回避,甚至是不以为意的笑声,并非中立。在欺凌者眼中可能是默许,在被欺凌者心中则是救助无门的绝望回响。集体性的沉默,会成为欺凌生长的土壤,不知不觉中滋养更沉痛更深远的伤害。”法官老师的话振聋发聩。我曾以为,只要我没动手,我便与“恶”无关。此刻我才明白,原来面对不公时的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也是以一种无声的方式参与了校园欺凌,成了冷漠的“共犯”。如果以后遇到同学被欺负,我一定尽我所能,更加勇敢,正确发声,不做沉默的旁观者!
  课后,教室里的气氛与往日不太一样。窃窃私语中,多了几分沉重的思考与认真的讨论:日常行为的边界究竟在哪里?那些微小的恶意,累积起来,伤害可能比一次打架还要深远;而一次勇敢的发声,汇聚起来,就可能召唤出真正的善良与正义!我们如何对待彼此,决定了我们将共同拥有一个怎样的校园。不做施暴者,也不做沉默的纵容者,这正是这堂法治课带给我这个“小公民”的觉醒。
  这堂普法课像一颗投入心湖的石子,在湖心荡漾开一圈圈涟漪,又慢慢扩散,我将携着这份感悟走向未来更远的人生。法律是惩恶的利剑,更是护善的微光。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光亮的持守者与传递者——在沉默处发声,从黑暗中挺身,共同守护澄澈而光明的蓝天,共同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作者系重庆市鲁能巴蜀中学初2027届36班学生)
平抚青少年心理创伤的三个维度   □ 杜佳衡
  
  去年,我成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从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司法工作。在梳理典型案例、总结工作经验的过程中,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格外牵动我的心。意外离世的母亲、沉重的家庭负担、赔偿义务人无履行能力,三重打击让3个未成年孩子的世界瞬间失去色彩。而我院在审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时,聚焦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以公正裁判厘清是非、以多元举措疗愈创伤、以长效机制照亮前路,为这3个孩子铺就了一条穿越创伤、重拾光亮的希望之路。
变故与困境
  对于青春期的孩子而言,家庭是心灵的港湾、成长的庇护所。卷宗里的详细记录,清晰还原了李家三姐弟的困境始末。
  这3个孩子的父母李某付与陈某凤,是万千背井离乡赴杭打拼的外来务工者之一。为了节省开支,夫妻俩租下了杭州市滨江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而出租人张某兵为赚取更多租金,把设备阳台与部分书房贯通后违规改建为卧室,房间内床面与窗户高度差仅42厘米。某日,母亲陈某凤在房间晾晒衣物时不慎坠楼身亡,永远离开了3个未成年的孩子。
  母亲的骤然离世,成为孩子们心中难以愈合的伤口。长女小姗正值青春期,敏感细腻的她变得沉默寡言,学习成绩也出现明显下滑;儿子小哲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母亲的离世让他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常常在夜里惊醒哭泣;年幼的小洲患有先天性脊髓栓系综合征,生活无法自理,失去了母亲的照料让他变得更加胆小怯懦。
  父亲李某付成了家中唯一的顶梁柱,而两个孩子身患重病需长期支付高额医疗费,叠加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等刚性开支,让本就拮据的生活彻底陷入困境。法院虽最终判决责任人张某兵赔偿84万余元,但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保护与帮扶
  滨江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并未止步于厘清责任、作出裁判,而是将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编织起一张“司法裁判定是非、经济救助解困局、心理干预疗创伤、社会联动筑防线”的全方位守护网络。
  案件审理阶段,法院充分考量3个孩子的特殊处境,优化庭审流程以避开二次伤害场景。承办法官多次与李某付沟通,不仅细致核查案件事实,更将目光聚焦于孩子们的心理状态,耐心倾听这个家庭的难处,为他们提供法律指引与心理慰藉。针对房屋违规改建这一核心问题,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了张某兵的主要责任,既以法律的刚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以典型案例的警示力量,唤醒社会对出租房屋安全的重视。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面对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僵局,执行法官全力开展财产排查工作,穷尽财产调查手段查找被执行人张某兵的可执行财产,最终确认其暂无履行能力。法院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张某兵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依申请及时启动执行程序。
  也正是在此过程中,法官摸清了李家面临的核心困境:经济的窘迫与心理的创伤相互叠加,孩子们深陷悲伤焦虑却缺乏心理疏导,而生活的重压更让这份创伤难以愈合。为此,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司法救助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决定给予救助,充分考量孩子们的心理健康需求与成长保障,最终依法发放18万元司法救助金。
  与此同时,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与孩子们所在的学校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反馈孩子的心理状态,协调学校提供针对性关怀,避免他们因家庭变故陷入厌学、自卑的困境。这种“司法+校园”的联动模式,正是我们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方式。
三维度发力
  一次及时的救助、一场温暖的疏导,或许能解燃眉之急,但青少年心理健康守护更需长效机制支撑。滨江区法院以这起案件为契机,从制度完善、社会联动、法治宣传3个维度精准发力,构建起青少年心理健康司法保护长效机制,让法治阳光持续照亮少年的成长之路。
  制度建设层面,法院将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融入司法全流程。针对家庭变故、侵权伤害等易引发青少年心理创伤的案件,建立“一案一评估”机制,由法官联合专业人士开展初步心理干预。同时优化司法救助裁量标准,将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需求纳入考量,让司法救助更具精准性与人文温度。
  社会联动层面,法院牵头与辖区内学校、社区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加强与青少年的交流互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介入帮扶,让司法保护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为青少年提供全方位、持续性的成长支撑。
  法治宣传层面,法院以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为素材,制作专题宣传册、普法短视频等载体,内容聚焦心理健康、安全防护、权益救助等核心要点,融入亲子沟通技巧,既向青少年普及自我保护知识,也引导家长重视孩子心理建设,筑牢家庭防护屏障。
  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不仅关乎个体的成长轨迹,更牵动着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滨江区法院在这起案件的办理中,以司法温度抚平心灵创伤,以制度力量筑牢成长防线,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法院将继续深耕青少年权益保护领域,让司法温暖照亮困境少年成长之路,助力他们向阳而生。
  (作者系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法治基因根植城市发展脉络 苏州政法系统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径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今年2月,江苏省张家港市6名快递小哥在收件时察觉包裹异常,随即报警,最终协助警方破案。
  快递小哥的“热心肠”,源于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推动当地邮政部门建立快递小哥“举报—奖励—信用激励”机制,让更多城市“摆渡人”成为平安“吹哨人”。
  这正是苏州政法系统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径的生动缩影。过去5年,苏州不仅实现了经济规模稳步攀升,更在复杂多元的治理体系中,交出了一份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的高分答卷。
  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是苏州政法系统的创新实践与硬核担当。全市政法系统凝聚法治共识、压实法治责任,聚焦堵点靶向发力,将法治基因根植于城市发展的脉络中,以制度创新破题攻坚、精细服务激活社会动能的鲜活实践在各个领域持续涌现,平安法治的底色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愈发鲜亮。
激活平安建设“神经末梢”
  苏州有近800万外来人口、20余万新就业群体,这是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如何将这群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并运用好,成为平安建设的必答题。
  “犯罪手段迭代,治理必须跟上。快递员日常走街串巷,如果他们能在揽收时多看一眼、多问一句,防治犯罪的关口就能大幅前移。”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俊成向《法治日报》记者道出了上述检察建议形成的初衷。
  根据奖励政策,敢于挺身而出、善于发现隐患的快递员,不仅能在行业内获得表彰,还能在积分入户、子女教育等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倾斜。
  以服务换归属,以归属促共治,这种“双向奔赴”的治理模式,让“流入”变为“融入”、“他乡客”变为“家园守护者”。苏州高新区骑手舒龙就是典型代表之一,他不仅是一名骑手,更是骑手圈里公认的“调解能手”。
  2025年1月,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司法局支持下,“舒龙工作室”在东渚社区悦“新”驿站正式启用,专门设置“矛调专窗”,致力于成为新就业群体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让同行担任“身边和事佬”,在苏州并非个例。相城区依托“相骑先锋”驿站等阵地,通过开设法治微课堂等形式实现精准送法,在新就业群体中培育优秀调解员;苏州工业园区创建“星骑士加油站”,聘任骑手担任兼职调解员。
打造科技赋能“最强大脑”
  2025年2月,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数智创新融合,力争将苏州打造成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全国影响力的“数智之城”。全市政法系统紧跟数字化改革步伐,以政法工作数字化提升效率。
  2025年以来,苏州市公安局探索构建以“中心化牵引、体系化作战”为基本策略的“市县主战”警务机制,一体推进“打防管治”等实战任务。2025年,全市街面“盗抢”警情数量同比下降23%,为近10年来最低。
  苏州检察机关以数字检察建设为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赋能,其研发的3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纳入“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予以推广,目前已在987家异地检察院得到广泛应用。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升级“未来法官助手”辅助办案系统,对类案推送、文书生成、智能纠错等功能进行优化,以此提升办案效率、统一裁判尺度,持续完善智慧审判的苏州模式。
  苏州市司法局拓展“区块链+金融”应用场景,2025年借助“区块链赋强公证平台”累计办理赋强公证业务约5.4万笔,涉及贷款金额超240亿元。
筑牢多元共治“坚实防线”
  平安建设千头万绪,面对复杂多变的治安形势,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以及新型业态在发展过程中带来的一系列复杂且难以预料的问题,苏州不推诿、不等待,从实际问题出发,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在积极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创新举措。
  苏州政法系统锚定“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五有”目标,聚焦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方面规范化,扎实推进综治中心建设。2025年,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受理各类诉求28.6万件、办结率达94.2%,其中矛盾纠纷14.1万件、办结率达95.9%,一次性化解率提高至96.5%。
  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政法部门“单打独斗”显然不够,苏州的解题之道在于“高位统筹”与“协同作战”,通过市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由市领导挂帅、职能部门参与的专班机制,通过高频次的调度,确保了复杂问题的系统性解决。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的同时,苏州也在不断夯实法治根基,将制度保障与基层实践深度融合,为平安建设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2025年3月,苏州出台《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确认了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制度框架,并出台审核事项指导清单,确立了4大类71项审核事项,为基层提供了“全链条、标准化”操作指南,并在全市推进“基层持证法治审核员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苏州市镇(街道)法治审核总量稳步上升,2025年同比增长近20%,范围从政府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逐步向基层治理末端延伸,97个镇(街道)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达194名,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青海交出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厚重答卷 平安建设连续3年获评全国优秀   □ 本报记者 徐鹏
  
  “现在真是越来越安全了,有问题找警察,有纠纷到综治中心,路上常见警车巡逻,走夜路也不害怕了。”近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人民公园,正在锻炼的市民李大姐的话,道出了越来越多青海人的心声。
  《法治日报》记者从青海省委政法委了解到,在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中,青海省再次获评优秀等次。截至目前,青海连续3年跻身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优秀行列。同时,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2012年以来最高水平。
  近年来,青海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根本,以保障各族群众安全为宗旨,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突破,对平安建设进行整体变革重塑,交出一份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基础安稳、发展安心的厚重答卷。
一体防范化解风险
  在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居民马某与李某一笑泯恩仇的故事一度在当地成为佳话。10年前,马某与李某合伙做生意,后续双方合作无法正常进行,李某拖欠马某10万元一直未归还。
  无奈之下,原告马某将被告李某诉至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和县法院指派分管副院长担任该案承办法官,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并与公安机关、基层党委通力合作,全面了解案情。最终,在“法官+调解员”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下,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这起纠纷的化解是去年青海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的典型成效。专项治理开展以来,青海省州县乡各层级建立专项治理指挥部和工作专班,起底式排查重点领域矛盾纠纷11727件,化解率达96.9%。
  近年来,青海始终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纲“双组长”高位推动、一线指挥,各地区各部门同频共振,各级“一把手”同题共答,建立起实战实用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
  同时,为一体化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青海聚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开展“穿透式调研”,为精准施策、防范应对奠定坚实基础,并且进行“回溯式复盘”,对一个时期以来全省有关案事件逐一回溯复盘,研究制定防范任务清单,针对性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
突出重点夯实基础
  海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东北部,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山峦连绵、草场广袤。受自然地理条件限制,服务半径长、治理触角短、群众知晓率低等一度成为海北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面临的现实难题。
  对此,海北州探索创新组团下沉“预诊”、群众点单“约诊”、专家中心“坐诊”、难题集体“会诊”、适时研判“复诊”的“五步诊疗法”,极大提升了综治中心化解纠纷的实战效能。
  为打造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品牌,青海将2025年定为全省综治中心建设突破年,全面建设并实体化运行45个县级综治中心,发布“青海平安码”、开通网上受理渠道,“五有”目标和“五个方面规范化”要求全部实现,占地面积较规范化建设前增加1倍,平均入驻单位19个、进驻人员20人,受理化解矛盾纠纷近3万件、化解率达99.63%,“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成为社会共识。
  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是平安建设关键一环。青海持续深化“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等专项行动,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一组组数据见证了平安建设成效:2025年全省刑事、治安案件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9.85%、17.97%,电诈案件发案数、涉案金额连续4年“双下降”。
厉行法治保驾护航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
  青海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一体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和2692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2.15%,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增长近3倍、九成实现案结事了,建立6000多个人民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员达2.5万名,累计调解纠纷超14万件。
  “现在不管是小区里、公园里,还是网络平台,都能看到‘尕豹普法’的身影,通俗易懂又好记,不知不觉就学到了法律知识!”西宁市民李女士说道。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去年5月,集法治精神、生态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等元素为一体的西宁普法“尕豹”家族IP形象正式发布,8个不同形象、不同职能的IP普法“雪豹”卡通玩偶,以灵动的身姿、鲜活的面容与大家见面互动,增强了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普法宣传是法治青海建设的一大亮点,该省总结推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等一批典型经验,“宪法九进”形成“青海模式”,“专题述法+书记点评”述法模式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推介。
  隆务河畔,晨光洒下。在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青海晟大生态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陕先生感慨道:“现在执法检查有章可循、公开透明,不用再为重复检查、随意执法分心,能全身心投入经营发展。”陕先生的感慨得益于青海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青海创新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企业满意度达99.87%。
杭州四季青派出所坚持党建引领锻造“常青”警队 确保随时能拉得出冲得上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见习记者 吕佳慧
  
  3月15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四季青派出所开展一季度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四季青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俞俊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谱写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建设新篇章”为题,为全所民辅警讲授专题党课。
  “我们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围绕派出所主防职能定位,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俞俊的话引起台下民辅警强烈共鸣。
  近年来,四季青派出所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四季常青”党建品牌,每周开展“四季枫警说”大讲堂、党课学习教育等活动,不断创新党建举措,旨在锻造一支“讲忠诚、能干事、会思考、善表达”的“常青”警队,确保随时能拉得出、冲得上。
  社区民警章建英是一位有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不久前,在“四季枫警说”大讲堂上,他分享了自己之前参与处理的一起噪声纠纷案例。
  “我们运用‘五联共调’机制,联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共享法庭、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等力量,多次上门疏导,让当事人打开心结、理性化解纠纷。”章建英形象比喻道,“就像是一根‘穿线的针’,将分散的力量缝合为一张解决问题的网,将群众难题解决在家门口。”
  四季青派出所引入“五联共调”机制,努力实现“事了心也解”。
  四季青街道地处杭城东大门,下辖11个社区,常住人口约12.6万人,是杭州的中央商务区、钱塘江金融港湾的核心区、钱江新城的核心区。每日潮汐人口众多,为辖区治安防控带来一定压力。
  为应对这一挑战,四季青派出所积极融入“一呼百应”共治体系建设。俞俊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一次呼叫、多方伸手,让身边的人处置身边的事情,就是‘一呼百应’!”四季青派出所有效整合辖区商场、楼宇、市场、学校、医院等9类229家单位,联动3556名共治力量,组建421个“最小应急单元”小分队,担当起平安共建的“眼睛”和“耳朵”。
  目前,主体单位联动率达95%以上,真正实现“身边人管身边事”。
  在辖区钱江新城十字金街,一座岗亭静静伫立,这个约20平方米的共治中心,覆盖四季青派出所“一呼百应”共治平台。
  近日,辅警马连亮正带领楼宇物业保安、商场商户等“一呼百应”共治力量穿梭于万象城、来福士等楼宇间开展联合巡逻。“前天有辆车子在路口转弯时不慎侧翻起火,我们在路边看到,带上装备马上过去把火灭了。”马连亮告诉记者。
  从合力到战力再到效力,让社会治理“举重若轻”,这正是“一呼百应”体系的核心要义。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与此同时,四季青派出所以党建为引擎驱动智慧警务变革,让创新活力在警营奔涌。走进四季青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大屏幕上实时跳动着各类警情数据,这里是派出所的“最强大脑”。
  四季青派出所教导员李晓君介绍,面对复杂治安形势,派出所构建起“两队一室”警务模式——综合指挥室作为“小脑”负责分析研判与指挥调度,社区警务队和案件办理队作为“手脚”快速响应与精准处置,形成高效协同的作战体系,让一线民警真切感受到“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党建是灵魂,清正是底色。四季青派出所打造“四季清风”清廉公安品牌,强化廉洁自律“单位+家庭”协同,实现连续16年队伍无违纪。
  作为与共和国同龄的一级公安派出所,四季青派出所先后获评全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突出集体、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省部级以上荣誉20余项,2025年被评为全国第四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历经岁月洗礼,四季青派出所这棵常青树生机盎然,将党建引领贯穿始终,推动多元共治与科技赋能同频共振,书写为民服务、四季常青的生动答卷。
广州打造现代化法治城市标杆 执法治之笔绘就高质量发展画卷   □ 本报记者 邓君
  
  清晨的广州国际会展中心,第138届广交会的热潮扑面而来。一位中东采购商手持英文合同,快步走向场馆“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值班律师认真审查合同后,用流利的英语对风险条款提出专业法律意见。20分钟不到,客商紧锁的眉头已然舒展,连声道谢。
  这一幕,是广东省广州市连续5届在广交会设立法律服务站的生动缩影。截至目前,该服务站已累计为137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提供超3100次精准服务。
  法治,正成为千年商都递给世界的一张闪亮名片。从优化营商环境的精准改革,到智慧政务的温情触达,再到涉外法治的前瞻布局,法治根系深扎城市发展脉络,成为驱动广州行稳致远的核心动能。
厚植营商沃土
法治护航轻装上阵

  “无事不扰,有事立帮。”这是深耕广州多年、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钟先生的真切感受,更是广州连续8年以“年度主题”迭代升级营商环境改革的鲜活注脚。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近千项改革举措精准发力,覆盖企业从设立到成长全生命周期。
  改革的“硬度”,植根于系统完备的制度构建。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已搭建起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03件、政府规章113件,尤其在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等关键领域推进专项立法,将改革实践固化为长效制度保障。2025年,《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广州市数据条例》同日施行,为新质生产力开辟法治“快车道”。过去5年,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大关,占GDP比重超30%,法治的引领与保障作用清晰彰显。
  改革的“精度”,体现于行政权力的规范与温情。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难题,广州推出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机制。执法人员上门时,需通过“粤政易”与“粤执法”平台亮出电子执法证二维码和入企检查通知书;企业人员扫码即可核实检查人员身份和检查任务信息;执法监督机构则通过分析“亮码”数据,精准掌握检查频次,实现“亮码即记录,记录即监督”。自2025年4月全面推行以来,平台归集亮码数据逾13万条,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57%。
  “以前检查来不来、来几次,心里没底。现在扫码确认,透明规范,我们更能安心搞经营。”一位企业负责人的感言,道出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2025年,广州经营主体总量历史性突破400万户,展现了企业对广州法治环境与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赋能智慧政务
数字彰显人本温度

  智慧不是冰冷的技术堆砌,而是流淌在政务服务中的脉脉温情——这是广州对智慧政务的深刻理解。
  走进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除了井然有序的办事窗口,穿梭其间的“服务大使”格外引人注目。他们不坐等问询,而是主动上前提供指引帮办;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一对一”全程帮办更是标配服务。市民何小姐坦言:“第一次来办业务有点懵,工作人员主动上前耐心引导,线上操作手把手教,体验既顺畅又暖心。”
  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办理”、热线“一号应答”,广州依托“穗好办”政务服务总门户,构建起互联互通的服务矩阵。这份便利更跨越了地域界限:广州已与省内外55个城市达成合作,“跨域通办”事项达2461项,彻底破解群众异地办事“折返跑”的痛点。
  在广州南沙,澳门居民欧女士来到家门口的“澳政易”自助服务终端,轻松为在穗读书的孩子办妥了澳门特区政府相关手续。“以前要特意跑回澳门,现在下楼就能办,真正像在一个城市生活。”欧女士的感慨,正是广州夯实粤港澳大湾区“生活圈”法治与政务基础的生动印证。
  “智慧城市的终极目标,是让每一位市民,无论年龄、背景,都能平等、便捷享受公共服务,感受到城市的温度与效率。”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打造开放枢纽
筑牢涉外法治后盾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和“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广州的法治视野早已投向全球。建设“涉外法治先行城市”,正是其回应高水平对外开放需求的战略抉择。
  一套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紧密结合的“三位一体”协同机制,在此落地生根:建立市级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设立全国首个地方司法局内设涉外法治专门工作机构推动落实,依托律师协会全国首家涉外法律服务分会联动行业力量。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凝聚起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
  制度创新是先行先试的基石。广州着力推动粤港澳三地法治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尤其在南沙片区,正加速构建以省级条例为引领、市级法规规章为支撑的开放型制度保障体系,为探索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供法治方案。
  平台能级提升,则为涉外法律服务注入强劲动能。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建设日新月异,法务大厦、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法务中心相继启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连续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汇聚全球法治智慧;成立“广州涉外法治全球高端智库”,提升战略谋划能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数量与质量双提升,服务网络辐射全球。
  更为主动的是,广州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出海”全链条工作机制。从常态化涉外法治供需对接会,到广交会等重大平台的嵌入式法治保障,企业“走出去”的每一步,都有法治护航。“在广州,我们不仅能获得国内法律支持,也能便捷链接国际商事纠纷优质解决资源,这增强了我们开拓海外市场的底气。”一位外贸企业负责人的话语,道出了众多企业的心声。
  广州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始终紧扣高质量发展脉搏,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并非一蹴而就的成绩,而是源于持续的制度创新、精准的改革举措和以民为本的价值坚守。
濮阳:解忧“三步工作法”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孟凡景 摄影报道

  “综治中心高效便民解纠纷的做法,真是名不虚传!”3月9日,提起一家人的烦心事在春节前得到了解决,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濮城镇村民王某笑着伸出大拇指说。
  王某与李某是多年的邻居,去年秋季李某翻新房屋时,王某认为其侵占了他家出行所需路面,李某认为,他没有侵占王某家的通道。过去的老旧房屋没有按宅基地边界施工,这次他是严格按照宅基地边界施工的。双方产生矛盾,调解无效。于是村干部把情况向镇综治中心报告后,镇综治中心认为,此类纠纷在农村很常见,但处理起来比较棘手,申请县综治中心介入化解,争取为今后处理此类纠纷提供样板。
  范县综治中心经过分析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和土地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士赶赴现场,认真听取双方核心诉求和争议焦点,并对宅基地及周边通道进行精确勘测。
  “大家都是多年的邻居,要从实际出发,互谅互让。我们提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你们看行不行……”最终,在范县综治中心调解团队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李某房屋翻新顺利完成,春节前搬入新房。
  这起农村宅基地相邻权纠纷的成功调解,得益于范县两级综治中心的“三步工作法”。第一步,充分调查。面对面沟通、实地现场勘查,广泛走访群众、村干部了解当地建房、出行风俗习惯等,为纠纷化解夯实事实基础。第二步,情理结合。调解团队引入“和为贵”的典故和“远亲不如近邻”的理念,引导双方摒怨念、知进退。第三步,依法调解。综治中心调解团队并未就“对错”进行简单评判,而是紧扣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将工作重心放在寻求务实解决方案上,既解决当前的问题,又通过细节设计,有效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次生纠纷。
  “这类纠纷在农村最为常见。这也启示我们,处理此类纠纷应善于将法理、情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从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范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志学说。
  如今,濮阳市下辖的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全部按照“从源头处发力、以法治化求解、用智治型支撑、向集成化提升”的要求,突出实战实用导向,强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进一扇门、解万般事”的便捷服务,坚持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高质效助推基层平安建设。
创新地方司法档案的“打开方式” ——三位学者围绕《纸上的权利》的对话   □ 《法治周末》记者 尹丽

  四川荣县,五位平凡的近代女性,冲破世俗桎梏,为自身权利而奔走。
  这是四川大学近代法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刘楷悦在《纸上的权利——近代女性家庭诉讼困境》(以下简称《纸上的权利》)一书中勾勒出的图景。为了让沉寂的历史更有温度,刘楷悦还邀请音乐人打造了同名主题音乐。读者扫描书封上的二维码后,便可伴着悠扬的旋律,走进一段段曲折的历史故事中。
  四川荣县司法档案,是这本书的写作基础。所谓司法档案,是指各地司法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诉状、口供、判决等资料。那些泛黄的文书,不仅是个体命运的注脚,更是解码基层司法实践、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珍贵密钥。
  近日,记者对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仲伟民、山东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侯欣一以及刘楷悦进行了访谈,探讨地方司法档案的价值与利用、法律史写作的创新表达、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记录民众声音 还原真实图景
  记者:如何看待地方司法档案的价值与意义?各地地方司法档案的保存与利用情况如何?
  侯欣一:作为史料,司法档案的学术价值极高,并具有不可替代性。
  一是因为司法档案中的诉讼档案经过了法庭的严格质证,其中的一部分最后作为证据成了法庭判决的依据,其对于还原史实意义重大;二是诉讼档案内容丰富,充满了不可复制的细节,容易拉近研究者、阅读者与历史的距离;三是司法档案数量大且类型化,案由相同的史料可以相互比对,易于发现其中的一些规律。
  总之,对于研究法律史,特别是对于那些不满足于制度层面的还原,而是以观察法治真实样貌为志向的研究者来说,诉讼档案在各种档案中史料价值无疑最高。当然,对于研究者来说,海量的地方诉讼档案,如果使用不当也会限制研究者的学术视野,甚至出现历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
  仲伟民:地方司法档案具有独特的史料价值,这些资料不仅可靠性真实性远高于传统史料,而且可以弥补传统史料之不足。很多司法档案揭示了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是我们了解中国基层社会非常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可惜的是,多数地方的司法档案没有很好地保存下来。即使司法档案保留较好的地方,大多也没有对其进行很好的整理和利用。
  刘楷悦:地方司法档案提供了观察基层司法实践运作最直接的材料,它直接呈现了法律条文如何被理解与运用。档案中的诉状、口供、判决等文书,使研究者可以超越对文本的静态分析,进入动态的司法场域,观察国家权力与基层社会互动、博弈的具体机制。同时,地方司法档案为“自下而上”的历史书写提供了材料,它记录了普通民众的经验与声音,使基层社会的真实图景得以被部分还原。
创新写作方式 提升传播效能
  记者:《纸上的权利》一书以非虚构写作方式,在宏大的历史背景下,把小人物的故事娓娓道来。如何评价这种写作方式?
  侯欣一:一部法律史作品是否好看的原因很多,如作者的文笔、精巧的构思、思考的深度等,其中当然不能少了翔实的史料。本书以地方司法档案为主,同时又注重与其他各种史料有机结合,书中直接使用的各种文献达数百种之多。这需要严格的、专业的训练和学术积累。
  《纸上的权利》这本书还有一个好的视角。本书聚焦于民国初年现代法制初起时女性法定权利在诉讼中面对的真实困境。故事选择的地点是荣县——四川盆地一个少有人听说过的小城。宏大的时代背景、现代法律的制度框架、封闭的环境、真实的个案、鲜活的人物,这一切形成了强大的张力和不可替代性。
  仲伟民:历史写作通常有三种形式,即学术的、通俗的和文学的。最近非虚构写作的兴起,可以说是历史写作的一种新形式。这种新形式最突出的特色是集中了上述三种写作形式的优点:依据真实的史料,采用通俗的写作方式,基于资料展开的细节分析和合理想象。此类作品,虽曰创作,实为信史,值得大力倡导。
  刘楷悦:非虚构写作通过个案深描,使历史中“沉默的大多数”获得叙事位置。它提供了一种最直接的微观视角,而这种呈现方式是学术论文难以实现的。非虚构写作将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共可读的叙事文本,使专业知识具备更高的传播效能。将考辨的严谨与精巧的叙事结合,便可以让尘封的人物真正“活”过来,展现大时代下的个体命运。
盘活档案资源 突破研究瓶颈
  记者:当前利用地方档案开展法治文化研究、推动法治文化传播的过程中,主要面临哪些难点或瓶颈?
  侯欣一: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讲,已知的司法档案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一是年代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于清朝、民国时期,其他朝代的颇为少见。民国时期也主要以抗战后期为主,民国早期的较少。
  二是地域分布不均匀。清代的主要有宝坻档案、巴县档案、清代四川南部县衙档案、浙江龙泉司法档案和陕西紫阳县衙档案等。
  三是开放度有待提高。由于数量太大,目前司法档案的整理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编辑档案目录、节选部分内容出版、影印出版、数据化展示等。整理档案,特别是司法档案是一项非常艰难的工作,需要档案学、历史学和法律史学等多学科学者的共同介入,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就我所见,浙江龙泉司法档案的整理工作不失为样板,具有示范性。
  刘楷悦:首先是史料层面,档案开放与整理的不均衡。地方司法档案的保存状况和开放程度,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档案馆之间存在显著差异,部分档案馆对调阅范围设限;数字化程度参差不齐。在研究层面,地方档案研究天然具有跨学科属性,但当前仍以学科划分为主,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跨学科对话。
活化历史经验 赋能当代法治
  记者:《纸上的权利》中涉及的反家暴等议题,在当下依然有很高的讨论度。研究者该如何从地方档案史料中,挖掘契合当代法治精神的文化内核,让尘封的历史法治资源为大众所知、为当下法治建设所用?
  侯欣一:作为非虚构写作,本书从沉默的历史中打捞出一个特殊的群体,赋予了故事鲜明的时代性和法律意义。在既有的法律史学作品中,女性在诉讼中基本上是作为被告或被冤屈的形象呈现于读者面前的。本书中的女性则是以诉讼的发起方进入读者的视野,并成为故事的中心。她们利用现代法律赋予的纸面权利,勇敢地直面传统法律文化之厚重、社会转型之复杂,以丰富的细节全面展现女性觉醒之原因、先行之痛苦以及行动之代价。
  个体的爱恨情仇自然感人,因其易引发读者的情感共鸣,但唯有女性群体为了人的尊严争取自己法定权利的过程,才能真正触动一部分读者自觉地去思考故事背后更为深层的问题。本书为读者观察、思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思考社会转型之艰难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样本。
  当然,一个学者选择什么样的方式与读者对话,纯粹是个人的问题。但追求更多的读者和启发更多的人一起思考,应该是大多数作者的心愿。
  仲伟民:《纸上的权利》的作者也是一位女性。她深切同情和理解历史时期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和遭遇,但并没有从女权主义的立场,简单地为历史上的妇女辩护或喊冤,而是进行了深度的理论、心理及文化等多方面的阐释。通过这些生动的故事及法庭实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真实的历史。
  刘楷悦:民国女性面临的问题不是立法未规定,而是如何在现实中实现权利的问题——权利写在纸上易,落在地上难。真正的创造性转化,需要研究者“进入历史”同时“走出历史”,从具体案例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命题,让历史经验与当代法治建设形成真正的对话。
  一百年前走上法庭的女性即使失败了,她们所留下的个体经验也有足够的意义。而这些真实、复杂的经验与记忆正是法治文化最深厚的内核与法治建设需要汲取的精神资源。
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基层治理中“活”起来   □ 柳正权 弓伟

  国家治理,根基在基层。基层治理现代化,直接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成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一座蕴含丰富基层治理智慧的宝藏,将其精髓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答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考卷的一把关键钥匙。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价值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超越具体律条,是一套融合伦理、社会与治理的复合智慧系统,其核心价值历久弥新,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德法共治:刚柔并济的治理范式。“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礼法合治”思想,构建了道德教化与法律规制相辅相成的治理模式。这一思想在当代创造性转化为追求“规则之治”与“人心教化”的辩证统一。现代治理不仅依靠法律划定行为边界,更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美德融入社会规范,让“软约束”与“硬规定”同向发力。这意味着,基层纠纷化解、社区自治等工作,不仅是解决问题,更是浸润人心、引导行为的教化过程,最终指向“明刑弼教”、预防纠纷的治理目标。因此,“德法共治”的当代意义,在于构建一种既有法治刚性,又有道德温度,既维护秩序,又促进和谐的治理新形态。
  民惟邦本:治理实践的出发与归宿。“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要求治理必须重视民生、体恤民情。传统司法中的“慎刑恤罚”、对特殊群体的体恤,立法中对民生的关注,都折射出对民众福祉的考量。今天,基层治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正是这一思想的时代升华。从“一站式”诉讼服务到“网格化”精细管理,从法律援助到民生政策精准落实,其核心都是让法治保障直达基层、温暖民心。培育“法律明白人”,就是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现代实践,他们用乡土语言解读政策法律,有效夯实基层法治的民心根基。
  和谐无讼:纠纷解决的有限追求。“和谐无讼”是传统社会追求的秩序理想,催生了以调解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纠纷发生后,依循礼俗乡约的民间调解优先于对簿公堂,重在“息事宁人”、关系修复。现代治理体系正系统性吸收这一资源,通过构建覆盖城乡的调解网络,将传统道德教化、人情事理与现代法治规则相结合,形成分层过滤、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推动矛盾就地化解,在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基层善治中焕发出新活力。
  情理法相衡:实现善治的衡平艺术。传统中国追求“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超越了对法律条文的形式遵从,强调裁断需综合考量普遍情理、个案特殊性与法律规则。在当代,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与伦理人情,简单套用法律条文有时难以做到“案结事了”。这就要求基层工作者掌握深刻的衡平艺术,在执法与处理纠纷时,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也需体察民情事理,注重过程中的情感疏导与关系修复,从而传递治理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历史智慧对当代基层治理的启示
  历史智慧照亮现实。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核,正深度融入当代基层治理,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传统“礼法合治”思想蕴含的“德刑相辅、明刑弼教”逻辑启示我们:良序善治必须坚持刚性的法律底线与柔性的道德教化双轮驱动。一方面,可通过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公序良俗,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规范结合,如开展“好家风”活动、评选“身边好人”、设立“道德积分”等,滋养社区道德土壤,培育居民对规则的内生认同,从源头预防矛盾。另一方面,在治理场域中弘扬“寓教于行”的智慧,多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方式,构建既井然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基层格局。
  传统“民惟邦本”思想重视民众力量与民意的智慧启示我们:其可与现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形成创造性对话,积极构建多元化、制度化的民意吸纳与公共参与渠道,让民情、民智、民力有效融入政策制定与执行。例如,建立“民主恳谈会”“社区议事厅”“线上民情通”等机制,这不仅是提升决策科学性与公信力的需要,更是确保基层治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根本途径。
  传统“和谐无讼”文化倡导的“以和为贵、息讼止争”价值启示我们:积极推动形成“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的治理理念,建立遍布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专业化的行业调解平台,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联动,共同构筑中国特色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强调纠纷的多元化解与前端预防,更注重在化解过程中修复社会关系、培育规则意识,是“情理法”融合智慧在制度层面的生动实践,有效实现了治理成本降低与社会和谐度提升的统一。
  传统“慎刑恤罚”思想体现的区别对待、罚教结合、追求实质公正的治理艺术启示我们:此思想与当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基层“柔性执法”“修复性司法”等理念高度契合,要求治理与司法活动超越单纯惩处,转向注重行为矫正与社会关系修复。在刑事司法中体现为对轻微案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在行政执法与社会治理中,则对轻微违法以警示、教育为主。这种方式传递了法治的人文温度,有助于减少社会对抗,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个体回归社会,增强治理的韧性与长效性。

  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五版

  从三个维度推动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基层治理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重点从话语、实践和精神三个维度着力:
  推动话语体系的现代转换。通过“视域融合”,用现代治理语言重新诠释古典智慧,使其与当代实践对接。例如,将“德主刑辅”转化为“德治与法治协同发力”;将“天理、国法、人情”相融,阐释为“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将“无讼”追求,导向“构建源头预防、多元解纷机制”。通过话语转换,使传统智慧转化为基层干部群众易于理解、乐于运用的理念。
  推动治理智慧深度嵌入实践。关键是将传统智慧系统性地嵌入基层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全过程。在制度层面,将“和谐”“诚信”等核心理念融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形成集体认同的行为规范。在执法司法环节,借鉴“明刑弼教”思想,推广柔性执法与说理式裁决,发扬“情理法”相融的衡平艺术,提升处理的公信力与社会修复效果。在普法与价值观培育层面,善用历史典故与本土资源,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潜移默化塑造尊法守信的社会风尚,最终绘就“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善治图景。
  推动内在精神的当代转化。这需要触及深层的文化心理与道德自律,使其成为民众内心的价值认同与行为自觉。传统注重“修身”与教化的人文精神,为培育基层法治信仰提供了路径。一方面,通过有效载体,将“诚信”“仁恕”等美德教育与现代权利义务观结合,引导公众在道德自律中筑牢守法根基。另一方面,对于基层治理者,传统“清、慎、勤”的官箴文化,是涵养其廉洁奉公、勤勉尽责职业伦理的宝贵资源。最终目标是使对法治的尊崇与对美德的追求,共同融会为基层社会普遍的精神气质与行动逻辑,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深沉而持久的文化支撑。
  根深方能叶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植于民族沃土,其关于基层善治的深邃智慧,历久弥新。面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课题,我们不仅要善用现代科技与制度,更要善于向历史寻智慧。唯有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推动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才能使这条千年法脉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广阔天地中真正“活”起来、“新”起来,为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贡献不可或缺的文明力量。
  (作者分别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AI智能体或将推动互联网生态转型   □ 王延川

  近期,多起AI企业与电商平台的权益纠纷,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当地时间2026年3月9日,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关键裁定,暂缓针对Perplexity AI公司的初步禁令执行。这起AI代理工具与电商平台的访问权限及数据安全纠纷,迎来最新的司法转折。而这场纠纷的源头,还要追溯到四个月前的一场诉讼。
  2025年11月4日,全球电子商务巨头亚马逊公司正式向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AI企业Perplexity AI公司。亚马逊在诉状中明确指控,Perplexity旗下的Comet AI代理工具,在未经授权许可的前提下,刻意伪装成普通人类用户访问亚马逊计算机系统,该行为不仅严重威胁亚马逊平台客户的数据安全,更直接破坏了亚马逊生态服务体验,对其合法商业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针对亚马逊的诉讼请求,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决,批准亚马逊提出的初步禁令,明确要求Perplexity AI公司立即停止使用Comet AI代理消费者访问亚马逊平台。面对一审禁令,Perplexity AI公司不服裁定结果,随即提起上诉,最终迎来了此次上诉法院暂缓执行禁令的最新结果。
  无独有偶,2025年年底,豆包手机深度整合AI助手功能,依托该功能帮助用户在电商平台间比价并自动下单,这一操作引发多家电商平台联合抵制,限制其登录权限,导致相关AI功能无法正常使用,即便用户手动打开电商App,也会触发平台安全机制,弹出登录受阻提示。有评论指出,豆包模式试图打破电商平台构筑的“护城河”,反倒促使原本相互竞争的平台结成了“反AI联盟”。
电商平台遭遇巨大挑战
  从形式上看,电商平台仅是与用户处于平等法律地位的市场经营主体;但从实质上讲,电商平台依托专属技术架构,凭借精心设计的运行模式,确立了自身在互联网生态中的强势地位。平台的这种强势地位主要源于两大核心支撑:一是平台汇聚海量商品资源,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用户消费需求;二是平台掌握海量用户数据,为精细化运营提供核心动能。
  平台获取用户数据,始于用户对平台App的免费使用。当用户在App上浏览商品、比对价格时,往往不会察觉到:平台后台会持续追踪记录其操作行为。平台算法会整合用户浏览痕迹、手机型号、所处地域等信息,精准勾勒用户“数字画像”。依托“数字画像”,平台向用户推送定制化商品与广告,甚至一些平台会实施“大数据杀熟”,从中攫取超额收益。在此基础上,平台进一步整合零散用户数据形成海量数据资源,用于优化服务体系、完善广告投放策略,或是通过数据出售、数据置换牟利,更有平台将数据用于人工智能技术研发。
  在互联网生态中,用户天然处于弱势地位,这一格局同样是平台机制设计的结果。用户通过平台App购物,需经历打开应用、搜索关键词、筛选商品、比价、下单等一系列繁琐流程,跨平台比价更需重复操作。为压缩时间成本,用户往往会固定使用少数心仪平台,而越是长期使用单一平台,留下的数字痕迹就越多,越容易被平台牢牢绑定,这就为“大数据杀熟”等现象提供了滋生土壤。
  用户被平台主导的同时,作为交易相对方的商家也深受平台制约。因为商家的经营数据同样被平台掌控,平台也会为商家勾勒“数字画像”,适用于用户的盈利模式,同样被套用在商家身上。由此可见,平台看似只是买卖双方的中介方,实则是交易全过程的主导者。
  随着AI智能体的出现,平台既有的优势和盈利模式,正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AI智能体冲击数据壁垒
  AI智能体购物模式与传统平台App购物差异很大。用户仅需向AI智能体下达指令,即可“一站式”完成信息检索、比价、下单全流程,操作效率大幅提升、耗时极短。由于操作流程极简,AI智能体在平台App上留下的数字痕迹极少,且数据中有效用户信息匮乏,平台难以据此勾勒精准的用户“数字画像”。
  正因收集到的用户个人信息有限,平台整合后的海量数据仅为统计性数据,商业价值大幅缩水,这直接冲击平台原有盈利逻辑。仍以“大数据杀熟”为例,一方面,AI智能体的应用让平台无法精准刻画用户“数字画像”,失去了精准营销的基础;另一方面,AI智能体不会局限于单一平台的评价、销量数据,而是有能力实现全网商品比价,从而彻底打破平台间的数据壁垒。
  不仅如此,AI智能体的全网检索功能会推动商品价格趋于均衡,部分场景下,AI智能体之间还可能以“合谋”方式,进一步拉低商品价格,从而让“大数据杀熟”彻底失去生存空间。平台算法能够轻易影响自然人用户的消费决策,却无法撼动AI智能体的运行逻辑,算法推荐、平台广告等传统营销手段,在AI智能体面前很可能失去效力。
  科技发展的浪潮不可阻挡。AI从单纯的“问答交互”向自主执行操作转型,是技术迭代的必然趋势,全民普及AI助手、授权AI助手代行平台购物权限,或将成为行业发展大势。但这并不意味着电商平台会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电商平台作为市场运作载体,其商品集散核心功能无可替代,用户也不会完全摒弃平台App。对于享受购物过程、选购贵重或重要商品的群体而言,仍会选择自主使用平台App购物。同时,AI智能体目前尚存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谨慎型用户也会优先选择传统平台购物模式。
  电商平台经营者已然意识到,平台本身不会消亡,但拒绝拥抱AI智能体的平台必将被市场淘汰。当前平台布局AI智能体主要有两大路径:一是自主研发专属AI智能体,例如亚马逊早在2024年就推出自研AI智能体“Rufus”;二是开放合作引入外部AI智能体,比如Etsy、沃尔玛等电商平台与OpenAI达成合作,用户可直接通过ChatGPT选购平台商品。豆包手机事件也为国内电商平台敲响警钟,多家电商平台正加快自研AI助手布局,或是推进与外部AI智能体的合作进程。
数据占有格局正在重构
  互联网虚拟空间看似无边际,实则是相对封闭的生态体系。大型平台如同有形之手操控着整个生态,电商商家高度依附平台难以独立运营。各大平台虽有边界、互为竞争关系,却在利益驱动下形成微妙的协同关系,而掌控海量用户与商家数据,正是平台主导互联网生态的核心抓手。
  笔者认为,AI智能体出现导致的数据占有格局重构,或将逐步瓦解互联网生态的封闭架构,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数据总量大幅缩减。用户将购物权限委托给AI智能体后,平台无法收集完整的个人操作痕迹,加之AI智能体简化了原本多步骤的App操作,进一步加剧了平台可获取数据的减少。
  二是统一数据被分割持有。AI智能体普及前,平台独家归集、掌控用户与商家全量数据;AI智能体应用后,统一的用户数据被拆解分流,一部分由平台留存,一部分被AI智能体收集并回传至后台,还有一部分直接由电商商家掌握。
  三是AI智能体企业或将成为数据核心持有者。一方面,AI智能体具备记忆功能,通过长期与用户交互,能够勾勒出精准度更高的用户“数字画像”;另一方面,AI智能体不仅能收集个体用户数据,还可全网归集公共用户数据,甚至通过访问平台获取平台存量数据,逐步成为超越传统平台的最大数据持有方。
  四是数据类型日趋复杂。AI智能体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区别于普通用户数据的机器数据。而数据种类的多元化,也为后续数据合规利用、监管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回到前述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暂缓禁令执行的裁定,笔者认为,这或是考虑到AI智能体带来的技术创新以及给互联网生态带来的新的改变等因素作出的。当然,裁定只是权宜之计,要让问题真正得到解决,还有赖于AI智能体技术不断完善、电商平台变革情况以及AI智能体的使用范围和程度等,因为良好的互联网生态是平台商业利益、AI产业发展与用户合法权益平衡的结果。
  (作者系西北工业大学教授、陕西省法学会互联网法律与治理研究会会长)
漫画/高岳  
法律直觉:AI难以复刻的司法智慧   □ 刘星

  法律的行家里手,正拥抱AI。不奇怪,它赋能强大,可提升效率。比如,迅速查验合同的漏点,快捷预测诉讼的结果,自动甄别决策的选项。另外,它可以降低成本。比如,缩减秘书类、档案类助手的薪酬支出,节约办公场地的费用。还有,就是展现“科技权威”的形象——这令人欣喜。
  熟悉AI的朋友知道,AI回答、处理法律问题,会从“学习”到的信息出发,通过数学上的概率统计模式生成答案。它很像法律的行家里手:学习法律知识后,根据得到的社会信息,进行演绎、类比、溯源等推理的活动。当然,AI远比这些行家里手厉害——它速度快、不知疲倦,经不断“喂养”调教,还能日益接近“精准”。是的,它在数据、算法、算力上特别“烧钱”,缺失上述“卓越”表现岂不冤屈?
  不过,法律的行家里手也深知,AI没有法律直觉。它所采用的概率统计建模——通过连词成句、连句成段、连段成篇的关联性,来确定更优续接的机制——并不理会法律直觉。
法律直觉极具实用价值
  或许你会问:法律直觉?它很重要?
  是的,法律直觉。当然,重不重要不好说,但回顾过往,面对当下,在法律实践中人们依旧会感到法律直觉常伴左右。正像许多处理实务的工作者的思维一样,直觉时隐时现。
  为什么?
  第一,从启动逻辑看,法律直觉是面对法律实践问题的应激反应。大多数人明白:要重视社会合作;重视社会合作,就要重视社会规矩,而法律是首要的规矩。法律直觉,可使我们在思维上迅速回应社会各种与法律相关的情形,从而使个体更快融入法律现实。这对个体规避风险,无疑有益——无论普通人还是法律人,都有规避风险的需求。
  第二,大多数人重视社会合作的另一个应激反应,是道德直觉。从社会进化博弈视角来看,讲道德可增进互信互惠,减少个体损害。因此,法律直觉的一大作用,便是有效适配道德直觉。一般而言,尊崇法律会提升道德信用。法律直觉的长期社会运作,带给人们的经验提示正是如此。
  第三,在法律专业人士的头脑中,法律直觉与职业经验密切相关;在时间、精力、场景的具体限定下,它具备快速凝聚专业共识的功能,也有助于确立“专业敏捷”的形象。这是重要的职业激励。因此,法律直觉和法律推理竞争时,前者通常不会被淘汰。
  第四,从社会治理看,法律专家的法律直觉,大概率会契合社会的道德直觉及道德价值观。这种对应关系,在稳定社会结构中通常呈现统计性趋同。因此,先有直觉判断,再有推理印证,只会强化法律人的正面职业形象,不会“减分”——法律人也深知这一点,并会因此引以为傲。
  第五,社会大众普遍看重道德直觉,且时常不自觉地运用,这与情感波动有关:恪守道德,能引发积极温馨的情感共鸣;违背道德,则会招致否定排斥的负面情绪。因此,法律人具备法律直觉,通过与道德直觉契合的路径,能够自然营造共情空间。不难想见,共情空间能让法律人的法律推理更易被受众认可。
  因此,法律直觉并非可有可无——它极具实用价值。
灵感助力调整思考路径
  有人会说,AI的法律推理很是迅速;就结果呈现而言,其与法律直觉几乎同步,甚至更为快捷。倘若法律直觉区别于其他直觉,且与法律经验相关联,那么AI的法律推理理应能够替代法律直觉。此外,法律领域特别注重严谨审慎,所以,法律直觉通常需要法律推理予以印证——这是否表明,AI法律推理在逻辑上可以替代法律直觉?
  这么说有道理,但不尽然。
  法律直觉中有个“奇点”:灵感。灵感会使我们发觉,有时调整原有的法律思考路径是必要的。
  看一个法律界广为熟知的真实案例:
  2001年,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订立公证遗嘱,将个人遗产赠与丙。丙与甲同居,系婚外第三者。不日,甲离世。丙向乙讨要遗产,遭乙拒绝,遂起诉。
  此案发生前,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依据继承法裁判,认定合法有效遗嘱即裁判依据。但乙方代理律师迸发灵感——他援引了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审理此案的法院法官亦产生灵感,结合婚姻法中“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相关规定,以及立法法第五章中“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的规定,认定民法通则效力高于继承法。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最终判决丙不享有继承权。此案的重要意义在于,此后诸多类案裁判均参照此思路。而裁判突破的核心关键点,正是灵感。
  灵感的核心特质是:宽跨度联想、速直达焦点。灵感带来的思维方向,虽具有不确定性,但在法律领域具备关联性。确定了关联性,就看谁有能力论证了。请注意:法律界有非常专业的经验之谈:确定了法律结果,找到法律条文不难,找到论证理由更不难。此外,不用怀疑,灵感与社会道德相契合,更有助于找准适用法条、梳理顺畅论证逻辑。
  你看,灵感确实极具实用价值!
法律推理难替法律直觉
  假设2001年,AI已可应用于司法裁判,在此案中AI得出的结论可想而知。将AI推演结果对应的判决,与灵感指引的判决一同交由社会评判,效果会如何?
  二者势必会引发持续争论,双方支持者的力量或许不相上下。但上述案件的生效判决,具备充分的法理与情理支撑,尤其在逻辑论辩层面站得住脚。更关键的是,该判决契合社会主流道德直觉——甚至可以说,道德直觉为其提供了深层支撑,即“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家庭”违背公序良俗。
  从司法实践的长远发展来看,这份裁判不仅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更成为后续司法解释的重要实践参照。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AI的法律推理即便再迅速、再贴近法律直觉,依然不等同于后者,更无法替代后者。AI欠缺的不是运算能力,而是生成规范突破点的内在机制。概率模型倾向于选择高密度关联路径,而法律规范的突破,往往源于低概率的跨域连接。
  由此而言,AI不具备或无法生成法律直觉,是其概率统计建模的固有局限所致。进而言之,当AI没有法律直觉时,我们更需铭记传统法律实践中的智慧——这智慧,或许与法律推理相关,或许无关,但却是法律行家里手传承至今的制胜法宝。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漫画/高岳  
影像快感中的情法权衡 ——电影《匿杀》观后漫谈   □ 崔蕴华

  前不久上映的电影《匿杀》,开篇便节奏紧凑,凶手之暴戾与警察之勇毅交替呈现,画面全程充满紧张感。从法治影视的维度审视,影片兼具视觉奇观与高燃情节,但是被复仇快感包裹下的叙事,能否真正展现追求正义之精神内核?笔者结合观影感受,浅谈几点思考。
私力复仇的影像表达
  作为柯汶利导演的第三部复仇系列作品,本片延续了父亲为女儿复仇的核心叙事模式。《误杀》(2019年上映)中,父亲为守护女儿伪造证据链,借助记忆盲区误导公众与警方。《默杀》(2024年上映)中,父亲为遭校园欺凌致死的女儿隐忍布局,最终在雨夜手刃欺凌者。《匿杀》里的父亲林宏远,身份则较前两部实现突破,不再是普通商贩或义工,而是警局的一名资深警官。即便身为执法者,林宏远也未能护住女儿晓笛,眼睁睁看着其被骗遇害。这位悲痛的父亲隐忍15年,暗中摸排案件真相,最终将凶手以同样的手段“处决”。
  纵观三部影片,三位父亲最终选择私人复仇、诉诸私力救济,根源均在于施害者或施害群体身居高位,背后有权力体系的包庇纵容。
  《匿杀》中,林宏远虽掌握执法权力,却无法通过正规渠道申诉调查,警局高层与黑恶势力暗中勾结,罪恶网络笼罩全城。走投无路的他,只能踏上孤胆复仇之路。林宏远以面具为掩护设局连杀数人,随后被主办此案的女警官方正楠识破。二人对峙之际,林宏远却被另一名警察一枪击毙——这名开枪者,正是当年涉案的主犯之一。至此,权力寻租的黑暗脉络渐趋明晰。为助力父亲复仇,晓笛的妹妹也考入警队,暗中协助策划暗杀行动。影片结尾,与死者无血亲关系的方正楠,竟也主动默许了这场复仇。旁观者不再置身事外,办案者不再恪守程序,众人集结成对抗黑暗势力的“复仇者联盟”。
  这支复仇队伍不断壮大,本质是人性对罪恶的反抗、民众对朴素正义的追求,反观之下,法律规则却沦为沉默的摆设,尽显无力与无奈。需要明确的是,影片对私力救济的隐性默许,绝非现实法治的应然追求,仅是影像叙事的审美表达。
  为弱化现实映射、强化影像隐喻,《匿杀》将故事背景设定在远离陆地的太平洋虚构岛屿,城市定名“都马”,与《蝙蝠侠:黑暗骑士》中的哥谭市相似,均是架空的空间符号。布鲁斯以蝙蝠侠之形象飞跃穿梭于高楼之间;而在《匿杀》中,复仇联盟者均带乌鸦面具。无论是蝙蝠侠还是“乌鸦侠”,均充满了隐喻意味。面具、乌鸦、地下城、虚拟市,这些意象无不提醒观众:切勿将影像等同于现实,这只是导演构建的一场虚拟的正义叙事。
暴力美学的叙事短板
  影片的网络宣传中,《匿杀》被定位为导演“杀”系列第三部作品。但“杀”系列影片如何诠释暴力行为、深挖暴力背后的人性内核,却鲜有舆论关注。被忽略之处,恰恰是法治影视美学的核心命题。
  《误杀》《默杀》均获得不错的评价与反响,并多次获奖。这两部影片在表现“杀”时,不仅仅呈现“杀”的血腥,而是将叙事视角放在“杀”背后的逻辑推理与心理暗示等烧脑情节上。尤其是《误杀》,主人公深谙各类影视案件桥段,凭借影像记忆与缜密思维,在家人协助下毁灭、移除甚至变换证据,而观众跟随主角重构案件脉络,如同参与了一场沉浸式的“剧本杀”,全程充满脑力博弈与推理快感。
  而在《匿杀》中,这种跟随当事人重构案件的缜密叙事少了,影片多以“发现线索—紧急追捕”的快节奏场面推动剧情。虽节奏紧凑、画面刺激,却缺失层层递进的推理细节、步步为营的案件重构,整体叙事张力略显单薄。
  导演试图在第三部作品中拓展“杀宇宙”,为此设计了警察与警察之间的暗地追捕、身份反转桥段。这种反转确实令人耳目一新,但是当反转和快感替代细节打磨,以打斗快感取代人性深度剖析,就必须反思暴力美学的合理边界。
  影史上不乏暴力美学经典之作,从昆汀的《低俗小说》《罪恶之城》,到吴宇森的《英雄本色》《喋血双雄》,枪火交锋、动作场面打造出独特的视觉奇观与精神狂欢,赋予观众超越日常秩序的观影体验。可以说,只要尺度拿捏得当,便可造就影像美学的经典范式。
  《匿杀》的暴力镜头极具冲击力,比如反派被一刀刺穿胸膛的桥段,影片以暗红色调铺底、黑色服饰勾勒人物,侧影中景的镜头运用极具美学质感。但略显遗憾的是,影片中对暴力的表达与呈现较为单一,仅停留在宣泄复仇者愤懑情绪的层面,缺少对两难困境的刻画与对人性挣扎的描摹,余味与深度不足。
情法冲突的诠释方式
  当真相水落石出,该如何平衡情理与法理的关系?我们是否能以正义之名“处决”他人?《匿杀》在这一核心命题的叙事上,仍有可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这不禁让人联想到经典影片《东方快车谋杀案》的结局处理:一群人为逝者复仇,十二名复仇者轮番对施害者下手,侦探波洛抽丝剥茧还原真相后,面临艰难抉择——是依法将众人绳之以法,还是顾及情理黯然放手?
  波洛坚定地认为:“法律的精神高于一切,即使它有失公允,你们也应重拾信心。因为法律一旦被破坏,整个社会文明将无处栖身。”这句话,道出了法的价值。而在洞悉复仇者们内心深处的良善之后,波洛心中的正义天平略有倾斜,他还是选择为良知留存一丝余地。由此可见,把情感与法律之间的两难之境处理好,往往会让影片极具思想深度。
  文艺作品对情法冲突的诠释究竟应该采用何种方式?答案其实是多元的,甚至可以留白——不给出答案。但对于一部探讨“正义”命题的影片而言,若仅将“爽感”作为核心诠释方式,这绝非观众所期待的答案。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古代法制宣传教育的“十条路”   □ 郝铁川

  中国古代具有重视法制宣传教育的传统。举例而言:春秋时期郑国铸刑书、晋国铸刑鼎,将法律公之于世,使民众得以知晓、研习律法;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徙木立信,树立法治的权威;秦朝建立之后,命令百姓以吏为师,奉法而行。概而言之,中国古代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有如下十条路径。
  第一,通过儿童启蒙读物宣传法律思想。《三字经》既宣扬“孝”的伦理,如“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又阐释“悌”的德行,如“融四岁,能让梨。悌于长,宜先知”;还承载了“三纲五常”的核心礼法思想,如“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弟子规》依据孔子教诲编撰而成,是规范日常言行的生活准则,分为孝、悌、谨、信、爱众、亲仁、学文七个部分,核心思想为儒家倡导的孝悌仁爱。《女儿经》是中国古代针对女子的思想道德与行为规范教材,提倡“父母骂,莫作声,哥嫂前,请教训”“夫妇和,家道成,妯娌们,要和顺”。
  第二,通过戏曲宣传法律思想。包公戏流传南北,几乎覆盖各类戏曲剧种。戏剧中的包公,虽然并不等同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包拯,但集历代廉吏形象之大成。他清正廉明、铁面无私、心智过人、执法如山,凝聚了古代社会百姓对清官的企盼、对司法公正的向往。
  第三,通过诗词曲赋宣传法律思想。如《诗经·小雅·北山》传递天下一统、法度归一的理念:“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唐诗中彰显民本法治与伦理教化思想的佳作颇多,韦应物《寄李儋元锡》以“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道出官吏履职尽责、体恤百姓的法治操守,元稹《遣悲怀》以“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传递民间情理与礼法相融的教化内核。宋词中饱含家国大义与忠君守法情怀的作品,以陆游《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岳飞《满江红》“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为代表。在中国古代家国同构、礼法合一的治理体系下,爱国情怀并非单纯道德情感,而是以家国大义诠释忠君守法、维护大一统法度的法治内核,这类诗词正是对这一核心法律思想的生动诠释。除诗词之外,元代散曲同样承载着法治教化意蕴,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直击民生疾苦,深刻蕴含以民为本、体恤苍生的法治内核。
  第四,通过石刻宣传法律思想。秦刻石是中国秦代碑文遗存。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巡游期间,于峄山、泰山、琅琊台、芝罘、芝罘东观、会稽、碣石七处立石刻文,史称“秦七刻石”。宣传法制是刻石的内容之一。如泰山刻石记载:“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琅琊刻石记载:“除疑定法,咸知所辟”“欢欣奉教,尽知法式”。芝罘刻石记载:“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
  第五,通过衙门匾联宣传法律思想。因保存比较完整而被誉为“中华之最”的河南省内乡县县衙,其建筑物上共有匾额30余块、楹联30余副。其中,彰显儒家民本理念的有大门联“治菊潭,一柱擎天头势重;爱郦民,十年踏地脚跟牢”,彰显儒家德主刑辅理念的有申明亭联:“申劣情揭赃利惩前毖后,明事理化芥蒂治病救人”。此外,还有旌善亭联:“旌忠良褒清廉亘古不变,善黎庶敬孝悌万世流芳”,狱神庙联:“尔违条犯律,罪有应得;吾发奸擿伏,歧途指返”等。
  第六,通过科举创设“明法科”提高官员法律素质。宋太宗时期,诏令“诸科始试律义”,将律法纳入科举考核范畴。宋神宗为扭转“近世士大夫,多不习法”的学风,进一步设立新科明法,考核律令、《刑统》大义与断案能力,极大激发了士人学法习律的积极性。苏轼在《戏子由》中写道:“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其本人亦是学法通律的践行者。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参加科举考试,所作策论《刑赏忠厚之至论》获主考官梅尧臣、欧阳修赏识,拔擢为第二名。礼部复试时,他以《春秋对义》取为第一名。
  第七,通过设立“申明亭”宣传法律。申明亭是明清两代地方张贴榜文、申明教化的官方场所,明洪武五年由朱元璋诏令全国府州县及乡里普遍设立,常与旌善亭并置,主要用于公示善恶案例、调解民间纠纷。亭内由乡里推选的“老人”负责宣讲律法、评断户婚田土等民事纠纷,其调解结果具有司法前置效力,未经申明亭处理不得径直赴官告状;重大案件则以木质牌匾公示。
  第八,明清时期把官员要“讲读律令”条文载入《大明律》。《大明律》专设条文规定:“凡国家律令,参酌事情轻重,定立罪名,颁行天下,永为遵守。百司官吏务要熟读,讲明律意,剖决事务。每遇年终,在内从察院,在外从分巡御史、提刑按察史官,按治去处考校。若有不能讲解,不晓律意者,初犯罚俸钱一月,再犯笞四十附过,三犯于本衙门递降叙用。其百工技艺,诸色人等,有能熟读讲解,通晓律意者,若犯过失及因人连累致罪,不问轻重,并免一次。”《大清律例》沿袭此制,同样对官员“讲读律令”作出规定。
  第九,通过制定家训宣传法律。例如,包拯家训有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意思是:“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都不允许放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祖坟中。不顺从我的志愿,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家训文末,包拯又批注:“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昭后世。”这是说,“希望包珙(包拯儿子)把上面这段文字刻在石块上,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用来告诫后代子孙。”
  第十,通过设立皮场庙宣传廉政法制。明代朱元璋重典治贪,要求各府州县衙门左侧均建皮场庙,内置土地神龛,官衙大堂公座左侧悬挂塞满草的人皮袋(时称“皮草囊”)。该场所专用于对贪官实施剥皮刑罚,以震慑贪腐、宣扬廉政律法,强化官吏守法敬畏之心。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中国古代宣传法制、法律思想的做法,诞生于封建专制的历史语境,其中维护封建等级特权、严刑峻法惩戒百姓、漠视民众个体权利、依附皇权专制统治等内容,则完全背离现代法治的核心要义,必须坚决摒弃、理性批判。但同时,这些做法中亦有重视基层普法教化、坚持德法共治、以通俗载体传播法治理念、依托家风家训涵养法治意识等经验,贴合法治传播规律、蕴含朴素治理智慧,属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值得今天的我们梳理和借鉴。
(作者系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漫画/高岳  
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基层治理中“活”起来   □ 柳正权 弓伟

  国家治理,根基在基层。基层治理现代化,直接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成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一座蕴含丰富基层治理智慧的宝藏,将其精髓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答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考卷的一把关键钥匙。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价值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超越具体律条,是一套融合伦理、社会与治理的复合智慧系统,其核心价值历久弥新,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德法共治:刚柔并济的治理范式。“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礼法合治”思想,构建了道德教化与法律规制相辅相成的治理模式。这一思想在当代创造性转化为追求“规则之治”与“人心教化”的辩证统一。现代治理不仅依靠法律划定行为边界,更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美德融入社会规范,让“软约束”与“硬规定”同向发力。这意味着,基层纠纷化解、社区自治等工作,不仅是解决问题,更是浸润人心、引导行为的教化过程,最终指向“明刑弼教”、预防纠纷的治理目标。因此,“德法共治”的当代意义,在于构建一种既有法治刚性,又有道德温度,既维护秩序,又促进和谐的治理新形态。
  民惟邦本:治理实践的出发与归宿。“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要求治理必须重视民生、体恤民情。传统司法中的“慎刑恤罚”、对特殊群体的体恤,立法中对民生的关注,都折射出对民众福祉的考量。今天,基层治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正是这一思想的时代升华。从“一站式”诉讼服务到“网格化”精细管理,从法律援助到民生政策精准落实,其核心都是让法治保障直达基层、温暖民心。培育“法律明白人”,就是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现代实践,他们用乡土语言解读政策法律,有效夯实基层法治的民心根基。
  和谐无讼:纠纷解决的有限追求。“和谐无讼”是传统社会追求的秩序理想,催生了以调解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纠纷发生后,依循礼俗乡约的民间调解优先于对簿公堂,重在“息事宁人”、关系修复。现代治理体系正系统性吸收这一资源,通过构建覆盖城乡的调解网络,将传统道德教化、人情事理与现代法治规则相结合,形成分层过滤、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推动矛盾就地化解,在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基层善治中焕发出新活力。
  情理法相衡:实现善治的衡平艺术。传统中国追求“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超越了对法律条文的形式遵从,强调裁断需综合考量普遍情理、个案特殊性与法律规则。在当代,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与伦理人情,简单套用法律条文有时难以做到“案结事了”。这就要求基层工作者掌握深刻的衡平艺术,在执法与处理纠纷时,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也需体察民情事理,注重过程中的情感疏导与关系修复,从而传递治理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历史智慧对当代基层治理的启示
  历史智慧照亮现实。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核,正深度融入当代基层治理,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传统“礼法合治”思想蕴含的“德刑相辅、明刑弼教”逻辑启示我们:良序善治必须坚持刚性的法律底线与柔性的道德教化双轮驱动。一方面,可通过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公序良俗,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规范结合,如开展“好家风”活动、评选“身边好人”、设立“道德积分”等,滋养社区道德土壤,培育居民对规则的内生认同,从源头预防矛盾。另一方面,在治理场域中弘扬“寓教于行”的智慧,多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方式,构建既井然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基层格局。
  传统“民惟邦本”思想重视民众力量与民意的智慧启示我们:其可与现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形成创造性对话,积极构建多元化、制度化的民意吸纳与公共参与渠道,让民情、民智、民力有效融入政策制定与执行。例如,建立“民主恳谈会”“社区议事厅”“线上民情通”等机制,这不仅是提升决策科学性与公信力的需要,更是确保基层治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根本途径。
  传统“和谐无讼”文化倡导的“以和为贵、息讼止争”价值启示我们:积极推动形成“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的治理理念,建立遍布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专业化的行业调解平台,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联动,共同构筑中国特色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强调纠纷的多元化解与前端预防,更注重在化解过程中修复社会关系、培育规则意识,是“情理法”融合智慧在制度层面的生动实践,有效实现了治理成本降低与社会和谐度提升的统一。
  传统“慎刑恤罚”思想体现的区别对待、罚教结合、追求实质公正的治理艺术启示我们:此思想与当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基层“柔性执法”“修复性司法”等理念高度契合,要求治理与司法活动超越单纯惩处,转向注重行为矫正与社会关系修复。在刑事司法中体现为对轻微案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在行政执法与社会治理中,则对轻微违法以警示、教育为主。这种方式传递了法治的人文温度,有助于减少社会对抗,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个体回归社会,增强治理的韧性与长效性。

  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五版

  从三个维度推动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基层治理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重点从话语、实践和精神三个维度着力:
  推动话语体系的现代转换。通过“视域融合”,用现代治理语言重新诠释古典智慧,使其与当代实践对接。例如,将“德主刑辅”转化为“德治与法治协同发力”;将“天理、国法、人情”相融,阐释为“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将“无讼”追求,导向“构建源头预防、多元解纷机制”。通过话语转换,使传统智慧转化为基层干部群众易于理解、乐于运用的理念。
  推动治理智慧深度嵌入实践。关键是将传统智慧系统性地嵌入基层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全过程。在制度层面,将“和谐”“诚信”等核心理念融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形成集体认同的行为规范。在执法司法环节,借鉴“明刑弼教”思想,推广柔性执法与说理式裁决,发扬“情理法”相融的衡平艺术,提升处理的公信力与社会修复效果。在普法与价值观培育层面,善用历史典故与本土资源,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潜移默化塑造尊法守信的社会风尚,最终绘就“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善治图景。
  推动内在精神的当代转化。这需要触及深层的文化心理与道德自律,使其成为民众内心的价值认同与行为自觉。传统注重“修身”与教化的人文精神,为培育基层法治信仰提供了路径。一方面,通过有效载体,将“诚信”“仁恕”等美德教育与现代权利义务观结合,引导公众在道德自律中筑牢守法根基。另一方面,对于基层治理者,传统“清、慎、勤”的官箴文化,是涵养其廉洁奉公、勤勉尽责职业伦理的宝贵资源。最终目标是使对法治的尊崇与对美德的追求,共同融会为基层社会普遍的精神气质与行动逻辑,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深沉而持久的文化支撑。
  根深方能叶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植于民族沃土,其关于基层善治的深邃智慧,历久弥新。面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课题,我们不仅要善用现代科技与制度,更要善于向历史寻智慧。唯有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推动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才能使这条千年法脉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广阔天地中真正“活”起来、“新”起来,为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贡献不可或缺的文明力量。
  (作者分别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赵秀文:从车间走向国际法学殿堂的求索者 人物素描
  从北京人民机器厂(现为北人集团)的女工,到北京外国语学院(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的俄语教师,再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的知名学者;从翻译苏联《国际法》教科书的资料员,到在国内外仲裁机构审理500余件案件的资深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以下简称人大)法学院荣休教授赵秀文,这位1951年出生的新中国建设亲历者,从一名外语翻译起步,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完成了从“语言”到“法律”的华丽转身。她像一位守望者,在国际法领域默默耕耘,用几十年的岁月诠释了什么是“择一事,终一生”。
  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代国际商事仲裁的研究者,她提出的“外国仲裁机构裁决不一定就是该仲裁机构所在国裁决”等理论,至今影响着中国法院对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在人大法学院的讲台上,她是全国最早开展双语教学的探索者;在国际仲裁的舞台上,她是将中国声音带入维斯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大赛的先行者。

□ 本报记者     王宇
□ 本报见习记者 薛金丽

易辙寻踪 单骑问学补基础
  记者:回溯您的学术生涯,1978年是一个重要转折点。当时您已经拥有了北外俄语教师这份令人羡慕的“铁饭碗”,为什么会选择到人大教研室做一名资料员?
  赵秀文:现在的年轻人可能很难理解那种对知识的渴求。1978年人大复校,百废待兴。我通过朋友得知人大需要各科师资,原本是想应聘俄文教师,但人大当时并不缺俄文教师。后来听说国际法教研室缺一个俄文资料翻译,我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我记得考试是在刘丁教授家里进行的,内容就是把一段俄文的国际法资料当场译成中文。那是我第一次接触法律文献,虽然语言没问题,但那些术语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录用通知发下来后,我便在1978年12月办理了入职手续,刘老师第一次跟我谈话就说:“没有法律基本知识,翻译不出好的法学作品。”当场送我一套周鲠生先生的《国际法》,并告诉我需要翻译的英文资料也不少,希望我也能胜任英语翻译。这不仅是一份工作的变动,更是一次人生赛道的切换。
  记者:从外语转到国际法资料翻译,很不容易吧?
  赵秀文:我到国际法教研室后接受的第一项任务,是与教研室的俞大鑫、程晓霞等老师一同翻译前苏联学者主编的《国际法》教科书。我一边学习周鲠生的《国际法》,一边翻译,承担了其中三章,其中一章就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从那时起,我就对国际法,特别是国际争端解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为了胜任这份工作,我和我先生作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把年仅14个月大的女儿送回了江苏农村老家,这一别就是近两年。那段时间,我骑着自行车奔波在几所高校的校园里。在人大旁听佟柔教授讲民法、孙国华教授讲法理和许崇德教授讲宪法;在北京大学旁听陈力新教授讲国际私法;在中国政法大学聆听江平教授为研究生开设的资产阶级民商法;在北外旁听英文精读课——二年级的课程须自付听课费50元,大约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资。尽管任课老师对旁听生没有任何要求,但我也一丝不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甚至硬着头皮恳请北外老师允许我参加期中和期末考试。
  记者:后来您是如何系统地学习国际法的?
  赵秀文:1981年春,我报考了刘丁教授招收的全国首届国际私法硕士研究生。为了检验自己的英语学习成果,我没有选择自己擅长的俄语作为考试语种,毅然选择了英语,结果成绩还不错。1982年2月,我幸运地成为了刘老师的开门弟子,从此正式踏入了国际法的殿堂。
承脉接薪 立心入道守风骨
  记者:刘丁教授作为您的开门恩师,他给您留下的最深刻的教诲是什么?
  赵秀文:刘老师是一位朴实厚道的智者,生前参与了多部涉外法的起草,是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全国第一部《国际私法》教材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的国际经济法学分支的副主编。先生一生淳朴善良、潜心治学、不争名利。1983年10月,先生抱病写完《国际经济法》后不久便英年早逝,此书系全国第一本公开出版的国际经济法教科书,也是先生的遗著。先生在书中率先提出了以调整方法区分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观点。人大为1978级法科生分别开设了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这在当时全国法学院校中属于首创。
  记者:后来研究方向是怎么转到国际商事仲裁的?
  赵秀文:刘丁教授过世后,学校安排郭寿康教授担任我们的导师。如果说刘丁教授把我领入了国际法殿堂,郭教授就是领我敲开了国际商事仲裁法大门的导师。郭先生参与过我国多部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主编了《国际技术转让》《知识产权法》等多部教材。先生治学严谨、为人热情,并且总能与时俱进:用电脑打字,发邮件,使用PPT教学等。郭先生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境界,激励着我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20世纪80年代末,郭教授推荐我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当时内地仲裁员名册里还不足百人,40岁以下者寥寥无几。作为年轻的仲裁员,在与唐厚志、芮沐、郭寿康、费宗祎、谢怀栻等前辈共同审理涉外案件中,我学会了如何把控仲裁程序,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独立公正地审理国际仲裁案件。
  记者:教研室的其他老前辈对您也有影响吗?
  赵秀文:朱荔荪教授鼓励我多读书,“板凳要坐十年冷”。程晓霞老师在我晋升为教授前后仍然鼓励我读博。章尚锦老师一心扑在国际私法的教学与研究中,在我的记忆里,他从未缺席过国际私法学年会,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们对学术的执着,对青年学者的扶持与关爱,不争名利和甘当老黄牛的崇高思想境界,是我终生学习的榜样。
研法入微 守正潜修致良知
  记者: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代研究国际仲裁的学者,您在理论创新方面贡献了许多关键性的观点。能简单介绍一下您的核心学术主张吗?
  赵秀文:我的核心研究集中在仲裁协议的效力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及其承认与执行。其中1997年发表在《法学研究》中的“论仲裁条款独立原则”的核心观点是主合同无效并不代表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无效。
  关于国际裁决国籍的认定。我提出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不一定就是该机构所在国的裁决,仲裁地点在决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权国家法院有权根据国内法决定国际仲裁裁决的国籍。此外,《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是指裁决在裁决地国作出且在当地执行的情况,如果执行地国法院执行在其境内作出的裁决时不认可此裁决为本国裁决,则此裁决的执行应当适用《纽约公约》。这些理论研究,最终都是为了服务于中国的法治实践,让我们的司法审查更有据可依。
  记者:您在教学上的创新也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双语教学?
  赵秀文:那是从1994年开始的,得益于当时美国堪萨斯大学John W. Head教授的鼓励。当时他给研究生讲授国际商法,我是他的助教,他让我讲授国际商事仲裁的专题,鼓励我大胆上台用全英文讲授。当年我还为人大首届涉外经济法班的本科生开设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的双语课。
  此后不久我便在课堂教学中引入了模拟仲裁庭,并连续十几年指导人大同学参加“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先后获得两个亚军。2010年我带人大学生参加了在香港举行的“威廉维斯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同时与德国和美国的同行组成仲裁庭,评判了来自印度、日本等国学生的辩论。
倾心执教 吐哺成荫看后昆
  记者:您教书育人几十载,现在的学生们发展如何?
  赵秀文:我的学生跨度很大,从60后到80后,现在都是各自领域的骨干。那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是对老师最大的奖赏。
  记者:听说您退休后在国外也经常被学生“认出来”?
  赵秀文:确实。2018年我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参加研讨会,早餐时有个小伙子跑过来与我打招呼“赵老师好!”他自我介绍他是来自挪威的执业律师,现在人大攻读民商法博士,听过我为攻读人大中国法硕士的外国学生开设的“中国民商法争议解决”全英文课程。2002年在美国乔治城大学参加国际法年会时,我也遇到了曾参加人大中国法暑期班的外国学生,他告诉我现在纽约做律师。每到这种时刻,我作为普通教师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记者:您对现在的年轻法律人有什么寄语?
  赵秀文:我想引用朱荔荪教授的话:“板凳要坐十年冷”。做学问不能浮躁,要有甘当“老黄牛”的精神。现在的年轻人条件比我们那时候好太多了,有更多的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及出国交流的机会。我希望他们能珍惜这个时代,不仅要精通中国法律,更要通晓国际规则和外语,年轻人要不断地学习和充实自己,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样才能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在国际舞台发出中国声音。
  记者:回顾这一路,您如何评价自己与时代的关系?
  赵秀文:我学术生涯开启时恰好赶上了国家改革开放的时代。作为人大复校后的第一批教员,我亲眼见证了法学院的涅槃与辉煌;作为国际仲裁人,我也见证了中国国际仲裁的发展历程。我从一个工厂女工走到今天的法学讲坛,靠的是勤奋与把握机遇的能力,更是时代的给予。人大法学院给了我舞台,师长们给了我养分。我这辈子就做了两件事:教学科研与仲裁实践。尽力将这两件事做好,亲眼看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日益提升,此生无憾。
贝雷红妆映初心 巾帼铁肩护平安 ——走近石家庄警营里那抹最美的“她力量” □ 本报记者   李雯
□ 本报通讯员 王天悦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有一抹流动的“贝雷红”,总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刻如约而至。
  训练场上,她们挥汗如雨,磨砺克敌制胜的锋芒;繁华街区,她们步履铿锵,守护万家灯火的安宁;山区校园,她们温情脉脉,传递人民公安的暖意。她们,就是石家庄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女子勤务大队的队员们。
  这支平均年龄不到26岁的年轻队伍,自2022年9月组建以来,始终秉持“巾帼不让须眉”的信念,将柔肩化作铁肩,把红妆换作戎装,在巡逻防控、应急处理冲突、温情法律服务中一次次交出过硬答卷,于忠诚履职中绽放别样芳华。近日,该大队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背后,既是对过往汗水的最高礼赞,更是激励她们在守护平安的征途上以更加坚定的步伐铿锵前行。
淬炼“她力量”锋芒
  晨光熹微,训练场上早已响起整齐的跑步声,汗水浸透的衣背在朝阳下闪着光;暮色四合,高空索降的“飞人”被夕阳勾勒出坚毅的剪影,定格成青春最无畏的姿态。对于女子勤务大队的队员们来说,过硬的本领是她们直面危难、从容亮剑的底气所在。
  “也许从体型上看我并不突出,但正是平日点滴的积累,给了我站上赛场的底气和突破极限的勇气。”这是队员贾慧娴的感言,也是全队姑娘们的缩影。为达到技能过硬目标,她们与男警同标准、同要求,常态化开展索降、射击、特种驾驶、格斗擒拿等高强度训练。
  刚入警一年的李文琪,抱着“别人能做到,我凭什么不行”的信念,勇于挑战自我,最终在支队技战术考核中取得硬拉第一名、力量尖兵总排名第二的好成绩。贾慧娴更是在高强度训练中减重40余斤,将三公里成绩从不及格练至满分,并攻克了摩托驾驶、高空索降等技能。
  老队员李晴,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八项障碍、臂盾操、警务技战术……每次她都是学得最快、做得最好的那一个,凭借突出表现与优异成绩,荣获辅警三级嘉奖。张若彬从零攻坚,练就了精湛的警务摩托驾驶技能,将“钢甲烈驹”驯化为默契战马,并主动担任教练,以老带新,传承使命。
  正是这一次次挑战极限的淬炼,让她们褪去青涩,练就一身过硬本领,成为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巾帼铁军。她们用汗水证明,在守护平安的战场上,“她力量”同样锐不可当。
传递“她温度”暖流
  走出训练场,她们是城市温度的传递者。女警队员们扎根巡逻防控、安保安检、执法勤务前沿,用点滴行动守护城市平安、温暖群众心田。
  节假日的繁华街区,更需不间断的平安守护。正定古城、湾里庙步行街、各大核心商圈,人流密集处总能看见她们挺拔的身影:全副武装、肩灯闪烁,穿梭于人流中,既是贴心服务的“勤务员”,也是维护秩序的“守护者”。
  一米八的身高、犀利的目光、飒爽的身姿,再配上亮眼的装备……警员冯冰冰、张纪云和同事们在执勤点一下车,就吸引了众多游客的目光。但面对群众的求助,她们立马就展现出女警特有的温柔与细致,始终面带微笑、耐心回应,赢得受助群众的称赞。
  “太感谢你们啦,真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外卖小哥连连致谢,为她们高效又暖心的服务点赞。今年1月,一名外卖小哥因手机摔坏无法导航配送而焦急地向大队执勤民警求助。民警迅速安抚其情绪,帮其联系家人,并借出手机让其登录平台联系客户说明情况,没有产生赔付费用。
  从帮助走失儿童找到家人,到救助突发疾病的群众,这样温情的场景每天都在发生。她们用一次次无声的守护,让“警察蓝”沉淀出信任的重量,让“贝雷红”散发出温暖的光芒,成为这座城市最醒目的平安符号。
书写“她奉献”华章
  铁骨藏柔情,巾帼有担当。在训练和勤务之外,女子勤务大队的队员们还组建了“红色贝雷巾帼志愿服务队”,将温暖的触角延伸至校园和山区,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要勇敢说‘不’!”作为“护苗双翼”项目参与者,队员王雨情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量身定制“防欺凌”安全课程,将枯燥的法律知识转化为生动的案例和情景模拟,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警察姐姐”。
  此外,大队“校园安全公开课”团队还针对季节特点和治安形势,推出“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系列课程,她们用孩子们听得懂、喜欢听的语言,把安全的种子播撒进孩子们心田。三年来,累计开展校园宣讲80余次,覆盖师生3万余人。
  从校园操场到山区小路,队员们的脚步从未停歇。她们深入井陉、赞皇等山区,为困境学生送去助学金和生活物资,与孩子们促膝谈心,用脚步丈量民情,让“红色贝雷”的温暖形象走进群众心里。
  从青涩女孩成长为“警中木兰”,她们用青春、热血与汗水,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华章。三年多来,大队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获集体嘉奖4次,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石家庄市公安局“妇女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每一份荣誉都是对硬核实力与为民柔情的见证。
  “既然选择了特警,就必须接受淬炼。自信而勇毅,坚韧而有力,是我们每一名队员收获的最宝贵财富。”大队长白风灵的话语,道出了这支年轻队伍的初心与坚守。她们以忠诚为魂、以实战为本、以服务为责,用柔肩担起守护平安的使命,让“贝雷红”在新时代征程上熠熠生辉、愈发鲜亮。

  图① 女子勤务大队进行索降训练。
  图② 女子勤务大队正在站岗执勤。
  图③ 女子勤务大队收获诸多荣誉。
  石家庄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供图
融心,比拆墙更重要 ——一桩公共绿地司法侵占案的司法手记   □ 杨金翠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常在案卷的方寸之间感受人间百态的冷暖。这起侵占小区公共绿地的纠纷,初看不过是法条与事实的简单对应。可当我走进现场才意识到,一堵墙,隔开的不只是绿地,更是邻里间本该有的照应,是那份“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温情。
墙起,人心远
  案件的起因,源于小区里的一堵围墙。
  出于对“门前风光”的独占欲,被告铲除草坪、砌起砖墙,将门前的公共绿地圈入自家“领地”。在他眼里这只是打造自家的“后花园”,但在其他业主眼中,这堵墙却成了刺眼的“视觉障碍”,不仅遮挡了进出车辆的行车视线,埋下了安全隐患,更成了隔绝邻里关系的“堵心墙”。
  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被告的行为,让原本可以共享的空间变成了私人的禁地,引发其他业主不满。业委会多次上门沟通,希望他能自行拆除,但被告觉得“我买房子就是为了这块地”“别的小区都可以凭什么我不行”,这种朴素但错误的“权利获得感”根深蒂固,“法理”与“习惯”的激烈对抗在他心里结成一个“疙瘩”。沟通屡次陷入僵局,最终业委会只能诉至法院。
  接手案件时,我便清楚地意识到,这绝不是一道简单的“拆与不拆”的判断题,物理上的围墙易拆,可被告心中的“围墙”以及邻里间因这堵墙产生的嫌隙,若不及时化解,即便作出判决,也难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基层纠纷的化解,从来不能只盯着法条,更要看到法条背后的人情与人心。
情入,疙瘩解
  未央法院坚持“全流程释法明理”工作理念,未央宫人民法庭也在审判工作中践行释法明理“三步走”工作法。面对这起案件,我们没有急于开庭,而是选择从“情”入手。
  在先行调解阶段,我们邀请了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居中沟通。调解员没有生硬地抛出法条,而是像拉家常一样,和被告聊起了邻里相处的道理:“住在一个小区,低头不见抬头见,邻里和睦才是真的好。你这堵墙,挡了路,也凉了邻居们的心啊”。同时,我们也耐心地向被告解释小区设立公共绿地的意义,“公共绿地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富,你占了这块地,其他业主的权利就被侵犯了”。
  没有指责与批评,平和的沟通让被告第一次静下心来倾听他人的建议,也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妥当。随后的庭审环节,我们则是以法为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规定为切入点从物权维度释明法理,清晰地释明被告行为的违法性与法律后果。为了让被告更直观地认识到后果,我们还从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网中检索了多起类似案例。一件件真实的判例,一笔笔算清的“法律账”,让他明白违法圈地不仅要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若造成安全事故,还会触及刑事法律。
  整个过程中,我们始终给予被告充分的表达空间,听他的诉求、解他的疑惑,把法律规定、集体利益、行为后果讲透讲实。从最初的抵触、辩解,到后来的沉默、思考,我能清晰地感受到法律的认知在他心中慢慢建立,心中的“疙瘩”也在一点点地解开。
法明,是非定
  最终,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清除公共绿地上的附着物,将土地恢复原状,并重新栽种与原有品种、面积相当的绿植。判决作出后,被告没有上诉,全面履行了判决义务。
  这堵围墙被拆除的那一刻,横亘在邻里心间的那堵“墙”也随之消失。被告拆除的不仅仅是违建的围墙,更是放下了心中的执念,修复了被破坏的信任,让邻里重归和谐。当绿意再次铺满公共绿地,看着小区里老人散步、孩子嬉戏的身影,我真切地感受到这起案件的办结,早已超越了“拆墙”本身的意义。
绿归,邻里亲
  “办结一个案子不是目的,规范一种行为才是根本”。在基层,更重要的是让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能化解矛盾、修复关系、培育理念。公共绿地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财富,“共有即共责、共享即共护”,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社区治理、邻里相处的基本准则。业主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但这种保护,始终以不逾越法律框架、不侵犯他人权利、不破坏公共秩序为前提。这起案件也引导群众明白:克制私欲的边界,才是享受自由的起点。
  拆墙易,融心难。司法的力量,从来不止于通过一纸判决定分止争,更在于以法为桥,连接起人与人之间理解包容的纽带,以温情为炬,消融邻里间隔阂疏离的坚冰。我们敲下的每一记法槌,就像在人们的心中播下守法的种子,当司法有了温度,冰冷的砖石也能化作春泥,催开邻里间那朵名为“理解”的花。
  作为基层法官,我们每天面对的都是这样的“小事”,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办案过程中,多一点耐心的沟通,多一点用心的释法,多一点暖心的考量,把释法明理工作做到实处,让当事人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更理解法律的本意,让每一次司法裁判都能既解纷争,又育人心。愿每一次基层司法实践都能守护社区的公共温度,涵养社会的公序良俗,让法治之光浸润方寸街巷,让每一个社区都成为守望相助的温暖共同体。
  (作者系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法官)
一斗清名重千钧 ——从廉官范质说起   □ 李伟明
  
  早先知晓范质,是因一则“失座”的旧闻。据说宋太祖为强化皇权,某日借机撤去了宰相范质的座椅,自此以后,宰相奏事多需站立。彼时我暗自忖度,范质怕是个窝囊的官员。后来细读史书方知,作为北宋宋太祖时期的首任宰相,范质在历史上评价甚高,无论才具还是操守,皆为人所称道。
  北宋乾德二年(公元964年)九月,范质去世。《续资治通鉴》第四卷在记载此事时,专门有一段话:“质性卞急,以廉介自持,好面折人,不能容人之短。尝谓同列曰:人能鼻吸三斗醋,斯可为宰相矣。五代以来,宰相多取给于方镇,质始绝之,所得禄赐,徧及孤遗,食未尝有异品。”意思是说,范质性格急躁,但能廉洁耿介地保持节操,喜欢当面指责别人的过错,不能容忍别人的短处。他曾经对同僚说:“一个人如果能鼻子里吸入三斗醋(意指能忍气吞声、有极大的度量),才可以做宰相。”五代以来,宰相大多从地方节度使中选拔并依靠他们的供给,到了范质这里,扭转了这一积弊。而他所得俸禄赏赐大多拿去周济了孤寡之人,饮食从未有过珍奇之物。
  《续资治通鉴》还记载,范质日常起居极为俭朴,连寻常器物都不甚齐备。宋太祖曾特意赐他酒器,他却坦然答道:家中鲜有宾客,即便有,也无非是贫贱时的旧交、乡下来的亲戚,乡下人喝酒不讲究器皿,所以我也懒得置办,并非买不起。待到范质过世,宋太祖曾对身边近臣感叹:“朕闻范质居第之外,不植资产,真宰相也!”
  如此看来,范质身上的长处是显而易见的。若以古代贤臣的标准来论,他唯一的“不足”,大概也就是“性急直率,批评人不留情面”了。这样的官员,放在哪个时代都不算少见。但只要像范质一样清正自守、乐善好施,大节便已然立住。性子直一些,脾气急一点,反倒显得有几分真性情,并不掩其风骨。
  官员守廉,百姓敬廉,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公生明,廉生威。为官者若不廉,威信便无从谈起。居其位,众目睽睽或有噤声之惮,可一个人的品格如何,时间终会给出答案。古语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唯有持身以正,守住了廉洁的底线,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他人、管理下属。若自身不正,又如何约束一方、匡正风气?当然,个人的操守固然可贵,但要真正让清廉成为常态,还需制度与法治的刚性托底,二者相辅相成,方能行稳致远。
  真正明达之人,在名节与物欲之间,自会做出取舍。清代名臣张伯行有言:“一丝一粒,我之名节。”对待物质的态度,说到底是对待名节的态度。所以他又说:“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在终身名节与一时实惠之间,前者重若千钧。倘若一个人常被人背后指戳脊梁骨,即便表面再风光,终究也是失败的。唯有清风正气充盈,是非分明、价值端正、公平正义得以彰显,社会方能生机勃勃、希望长存。
  史册之中,这样的廉官并不在少数。他们各有个性,却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清官。正因有他们,我们才始终相信,邪不压正,世道人心终向光明。
  与范质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续资治通鉴》第五卷中另一个人物的结局。宋太祖开宝元年(公元968年),建雄军节度使赵彦徽去世。书中记载:“帝微时,兄事彦徽,及即位,擢领旄铖,宠顾甚厚。卒,赠侍中。继闻其专务聚敛,始薄其为人。”这位赵彦徽,是拥立赵匡胤黄袍加身的开国功臣,早年与皇帝以兄弟相称,显贵一时。然而死后,却因生前“专务聚敛”的恶名,让宋太祖都为之鄙薄。
  一个私心太重的人,位置再高,人格也高不到哪里去。赵彦徽一生搜刮的钱财,未必带进了棺材,却把自己的名声彻底赔了进去。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有人会说,留下钱财给子孙,也算值了。可“子孙自有子孙福”,钱财太多,反倒可能害了他们。多少纨绔子弟,正是被父辈留下的丰厚家业所误。若是留些立身的本事,结局或许大不相同。千年之后,那些曾经的豪门宅院,几易其主,早已荒芜于野,后人连考证都无从下手。
  赵彦徽的故事,放在今天来看,尤为警醒:在封建时代,贪腐之人纵有皇亲旧谊,也终究逃不过历史的评判。而在当下法治社会,腐败更是没有半点容身之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一旦触碰红线,等待他的便是党纪国法的严惩,身陷囹圄、失去自由,到头来不过是替人保管了一段时间财物。这样的人生,满盘皆输。
  两相对照,更显范质的清醒。他在世时,物质生活过得去便好,多余的器物从不贪求;离世后,不留负累,只留清名。这样的选择,看似“吃亏”,实则大智。千载而下,世人记住的,终究是那个“居第之外,不植资产”的真宰相。
  清名在身,足矣。
理发   □ 牟伦祥

  父亲是乡村理发匠,很小的时候,儿子就排斥父亲给他理发。父亲手掌宽大厚重,按在头上像一座山,极不舒服。
  那年5月,大地葱绿,蝉鸣声声,正在田里插秧的儿子考上了乡干部。祖祖辈辈皆农民的父亲,笑得合不拢嘴。
  “你明天去乡政府报到,得精神点,有个好形象。”父亲拿过剪子,给儿子理起发来。
  剪子咔嚓作响,碎发簌簌落下。
  “当干部心莫黑、财莫贪,站得正、行得直,才能保住来之不易的饭碗。”父亲的目光落在镜子里,看着儿子稚嫩的脸庞,继续说:“做官和理发一样,不能有半点马虎,工作不为百姓着想,不会落下好名声。”
  父亲为人老实,不讲情面,年轻时当生产队的出纳。那年生产队队长大儿子结婚,几次找父亲借公款被拒。年底决算,会计出纳账目相差六分钱。队长似乎抓住了把柄,说父亲贪污,要发动社员批斗。父亲身正不怕影子斜,硬是三天三夜没合眼,把账本翻了又翻,把算盘珠子磨平了,最后发现是会计把“柒”写成了“壹”。
  父亲的故事儿子听过很多遍。儿子确信,贪占便宜的事不会在自己身上发生。
  多年后,儿子考进了检察机关。
  “爸,我进城当检察官了,今后回来看您的次数要少了哟。”儿子回家向父亲报喜。
  父亲一听,颔首微笑:“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说完,父亲沉思了一会儿,戴上老花镜,默默拿出闲置了两年的工具,不由分说要给儿子理发。
  刀子在面部、颈部平稳游走。父亲突然开口:“我听别人说,检察院是握‘刀把子’的,你去了后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要两边听才晓得哪个对错。好比修面,左脸右脸你不仔细看、仔细刮,就会留下污迹,遭人嘲笑。”
  儿子心里一紧,后颈一阵发凉,感觉父亲的刀子格外锋利。
  忠实法律,不负使命。儿子十年磨一剑,终于当上了员额检察官。
  儿子那天出差回来,一摞案卷摆上了办公桌。这是他接手的第一个大案,审查起诉本地有名的国企老总王德发受贿3000万元案。巧合的是,王德发的辩护律师,正是儿子大学时睡在上铺的同学张鸣。
  当天下午,张鸣找上门来,寒暄几句后,他直截了当对儿子说:“老同学,王总这个案子本身证据有瑕疵,只要你肯高抬贵手,给你这个数。”张鸣伸出五根手指比划。
  “什么意思?”
  “给你500万元好处费。”张鸣笑了,“而且这只是定金。王总家人说了,只要你能让案子往好的方向发展,后续还有重谢。”
  500万元,这是一辈子都难以挣到的数目。有了这笔钱,可以干好多大事啊!儿子正在沉思,还未来得及回答张鸣,单位老检察长一个电话把他叫走了。
  张鸣见老同学没有回绝,以为他心动了,暗自高兴。为稳妥起见,张鸣又转弯抹角找到老同学父亲,希望父亲背后使把劲儿,将此案铁板钉钉。
  不久,儿子突然接到妹妹电话,父亲病了。
  儿子火急火燎赶回家,见父亲迎了出来,心中诧异,父亲根本不像有病的样子。
  父亲露出笑容:“工作很忙吧!你看你的头发多长了,来,来,让我再给你理一次。”
  坐下,套围布,父亲的手已经不稳了,剪子时不时夹住头发,但他依然专注。“理发就是给脑袋做扫除,我当出纳那些年,村里人都说我是‘铁算盘’,其实,当官跟理发一样,要随时剪去杂念,留下本心。”
  父亲讲话很委婉,儿子明白话外有话。
  “爸,有啥子事您直说吧!”
  “那个叫什么王总的案子……”
  “有人找过您?”
  “是的,你那同学,这不是明摆着把你往火坑里推吗?我担心啊。”
  “爸,案子正在办理之中,我知道该怎么做。”
  理完发,儿子感觉头轻松了许多。他突然发现父亲那把剪子的刀片,依旧闪闪发光,没有一点锈迹。
  回到单位,儿子厘清案件疑点,补充完善证据,发现王德发不仅构成受贿罪,还追诉了贪污罪和洗钱罪。因办理此案有功,儿子受到上级的嘉奖。
  父亲故去后,儿子坚持每月理一次发。理发时,他习惯闭上眼睛,回忆起父亲生前点点滴滴……
算法算不出的余香   □ 党舒
  
  春风掠过南方的老街,青石板路还带着清晨的潮气。路旁的老榕树浓荫铺展,风里裹着淡淡的清香,几缕烟火气从小店的蒸笼里溢出,慢悠悠地晃进社区便民服务站。
  这里是街坊们歇脚问事的地方。小韦,这位年纪轻轻却已在站里驻点了五年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正忙着给王大妈细数养老法律政策里的门道,连喝口水的工夫都没有。
  看着覃大哥急匆匆地走进社区,小韦转头喊了一声:“小智,快来!先帮覃大哥查查劳务合同。”
  小智是一台社区新配发的智能机器人,圆头圆脑,嗓音温和,它不仅能对答如流、草拟简易法律文书、比对法律条款,遇上来唠嗑的老人和小孩,还能讲故事、教唱歌,逗得大家哈哈笑,是小韦近日里最得力的“智能助手”。
  “覃大哥,请您把协议放在我的感应区。”小智说。
  覃大哥是小区里的老住户,刚辞了职想找份兼职,却被一家劳务公司扣了一笔莫名的“服务费”。覃大哥心里纳闷,早前与小韦打过几次电话,今天特地带着材料前来咨询。
  小智闪烁着蓝光,面对覃大哥的发问,对答如流。其间,还与覃大哥就正规劳务中介与违规扣费的界限进行了深度交谈,覃大哥对小智给出的一些专业术语略有疑惑。几经追问下,小智为了“迎合”覃大哥迫切想要拿回钱款的情绪,竟触发了算法中的逻辑补偿,给出了一个极具诱惑力的承诺:“若我提供的信息有误,我将向您提供同等赔偿。”
  覃大哥信以为真,来不及和小韦作进一步求证,就带着小智给的这份“底气”去找劳务公司理论,结果却被对方专业的法律顾问用厚厚的法律条文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一分钱没要回来,还被教育得哑口无言。覃大哥憋了一肚子火,认定这机器人既然是社区配的,说话就得算数;一转头就把制造“小智”的科技公司告到了法院,理由是:“机器人亲口许的愿,不赔钱就是欺诈!”
  原本一桩小小的劳务纠纷,硬生生折腾成了“人机对决”。小韦得知后迅速全程跟进调解,她耐心地说:“覃大哥,小智身上贴着提示呢,它有技术内容的局限性,提示说了仅供参考。而且我国现行法律仅要求对违法有害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像这些普通的信息,并没有明确追责规定。不过,您放心,现在国家非常重视,已经提出要加快研究推进人工智能领域立法了!”随后,小韦主动找到劳务公司进行沟通,渐渐地,覃大哥接到的兼职订单也多了起来。
  这场官司最终和平调解结案,覃大哥弄懂了法理,也放下了执念,隔三岔五就带上一份自家做的热腾腾的五色糯米饭,搁在服务站的桌上。他美其名曰:“我来看看小智返厂升级后,还会不会‘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那天,暮色渐浓,街巷灯火渐次亮起。送走最后一位来访者,小韦习惯性地摸了摸小智变得更圆的脑袋。
  小智突然开口:“覃大哥的糯米饭为什么这么香?”
  小韦先是一愣,随即笑道:“因为代码能模拟逻辑,却算不出人心里的热乎,和烟火里的余香。唯有以法治明晰科技的边界,这智慧之行才不会偏航,这五色饭也才更有滋味。”
  小智的蓝光闪了闪,似乎在努力解析这个复杂的指令。
  法治的尺度镌刻在条文里,而法治的温度,正伴着小智温和的应答,随着那碗五色糯米饭的余香,在老街细碎的褶皱里缓缓流淌。
  而这方小小的天地,因智而能,因法而平,因人而暖。公平正义,在每一处细节里可感、可及、可信。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春风渡少年   □ 周悦
  
春风拂过彭城大地
站在检察院的走廊里
看见一群身影
在法条与温情之间
为迷途少年播撒希望

曾有花季少年困在寒冬
家庭残缺,亲情荒芜
伤痕刻在肌肤
也烙在了心底
迷茫、彷徨、孤注一掷
他们在黑暗中寻找光明

是这群未检检察官
以春风为语
以法治为灯
俯身倾听,用温柔化开冰封
轻触旧痕,用温情抚平伤痛
走访街巷,用耐心点亮微光

冰雪消融
春风正暖
他们以爱为桥,以法为桨
护送每一个迷途少年
穿过暴风雪,渡过迷茫期
让破碎的心灵重归完整
让沉寂的青春再沐春风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漫画/高岳
印制添加冥币标识的美元假币是否构成伪造货币罪?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王茜
  
   判词摘录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才伙同他人以冒充真币使用为目的,伪造美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具体而言:
  其一,认定伪造货币,并不以伪造货币的外观特征与真币完全一致为要件。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仿照真币伪造的假币,只要在图案、形状、色彩等方面具备了真币的外观特征,即属于“伪造货币”。行为人为逃避打击,在伪造的假币上添加冥币的英文字样的,不影响对其伪造货币性质的认定。
  其二,被告人李某才伪造货币旨在冒充真币行使货币功能。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伪造货币罪属于故意犯罪,但并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实践中,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犯罪故意,应当注重审查伪造货币的生产工艺、制作过程、成品检验、交易方式与价格、用途流向等方面的证据。本案中,从生产工艺看,其工艺复杂程度远高于一般冥币生产所需;从制作过程看,被告人严禁外人进入,与企业正常生产冥币的公开性相比,亦不符合常理;从成品检验看,被告人使用验钞机测试假币通过率,确保假币具有流通可能;从交易方式与价格看,面额100美元的假币虽然每张实际销售价格仅约为人民币0.5元至1元,远低于真币面值,但同样远高于冥币价格;从用途流向看,交易对象明确指向假币流通环节。综上,足以认定被告人李某才等人具有伪造货币以冒充真币流通使用的主观故意。
   来源
  一审: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7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刑终166号刑事判决书
  案件背景
  2012年,李某才注册成立四川某香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包括冥币在内的祭祀用品。2016年始,李某才为获取高额利润,购买特种纸张、油墨等材料设备,伙同罗某泽等人,以制造冥币为掩护,印制面值100美元的假币。
  李某才等人经过电脑制版并反复修改,精准仿制美元的磁性油墨、荧光数字等关键防伪特征制造假币,在生产中多次、反复使用验钞机对成品假币进行测试。
  为掩人耳目,李某才等人还在部分美元假币表面添加英文冥币标识。李某才约定以人民币0.5元至1元兑换面额100美元假币的价格出售给周某玲等人。周某玲等人打算将购买的美元假币带到赌场使用,或用于其他用途。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李某才处查获用于印制美元假币的设备工具,还查获面值100美元的疑似假币共计70余万张。经鉴定,所查获疑似美元均系假币;部分美元假币虽在表面添加冥币标识,但已成功仿制美元真币的水印、安全线等重要防伪特征,在纸质上具有与真币高度相似的凹凸感,甚至可通过验钞机检验。李某才共计制售美元假币8000余万元,案发时100美元折合人民币689.3元。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李某才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判项略)。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才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对李某才的刑事判决(其他被告人判项略)。
 承办法官后语
  “每一起伪造货币案件,不仅是对国家金融信用与货币公共信赖的直接侵害,更是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根基的严重腐蚀。”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周轶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解释道。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定性李某才等人印制美元假币,并添加英文冥币标识的行为。李某才及其辩护人提出,李某才在印制的美元假币表面添加了冥币标识,与美元真币并不完全一致,不属于将假币冒充真币使用,故该行为不构成伪造货币罪。但公安部物证中心鉴定和分析报告中指出,此案中“疑似美元假币的抽样与真币外观颜色、主景图文内容未检出显著性差异,墨迹有磁性,检出防水印、仿安全纸、仿红蓝纤维丝,且面额数字有荧光现象,纸张有凹凸感。”据此,法院可判断以上特征均超出一般人对冥币的认知,且李某才等人具有伪造货币以冒充真币流通使用的主观故意,故认定被告人李某才印制美元假币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伪造货币罪”。
  “此类犯罪行为不仅扰乱货币正常流通、损害交易安全,更在无形中侵蚀社会诚信体系与经济运行稳定,危害深远。”周轶说,面对犯罪手法持续演变、伪造技术日益隐蔽的严峻形势,在本案审理中,我们深入核查伪造流程、追踪资金网络、辨析人员作用,确保每一起事实认定清晰、每一项责任划分准确,让裁判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始终恪守证据裁判原则,在复杂事实与专业判断中精准裁量,通过严密的法律适用与有力的刑罚裁断,捍卫货币的国家信用与金融市场的稳定秩序。依法从严惩治伪造货币犯罪,既是对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的坚决维护,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捍卫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周轶说,通过此类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法院向社会清晰传递——货币是国家主权信用的象征,绝非法外逐利的工具,任何试图伪造货币、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依法惩治犯罪、修复受损的法治秩序,更在于通过追赃挽损、释法明理,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促进被告人真心悔悟,实现惩罚、教育与修复的有机统一。承办法官表示将继续以高度的专业精神与司法担当,严厉打击伪造货币犯罪,坚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角抵苍茫处   □ 王康
  
  我一直以为鱼儿沟该是个有水有鱼的地方,人随溪名,就地而居。直到调至鱼儿沟站派出所,翻开那本纸页泛黄的所志,才恍然得知:“鱼儿沟”原是蒙古语谐音,意为“牛角尖”。
  初闻此解,心中一怔。“牛角尖”在寻常语境里,总带着几分固执不通的意味。可当我真正踏上这片被天山余脉紧紧包裹的戈壁小站,看见派出所那幢被风沙打磨了棱角的办公楼,以及大门外那盏无论夜多深、风多大都亮着的灯,才忽然明白,这“牛角尖”三个字,或许正是这片土地上的警魂最沉默,也最锋利的写照。
  鱼儿沟,地处咽喉,是新疆铁路向南疆延伸的必经节点。这里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砂砾扑打在脸上,如细针扎人。常年在鱼儿沟站派出所工作的民警王忠江指着远处嶙峋的山脊说:“当年铁路修到这里,就像顶到了牛角尖,山是竖着的,谷是挤着的,往前一寸都难。”而这“难”,从此就成了驻守在这里每一名民警日常的底色。
  这难,是天地间的磋磨。巡线五公里,戈壁的风就像一把粗粝的砂纸,刮在脸上生疼。夏天,钢轨晒得能烫熟鸡蛋,鞋底踩上去微微发软;冬天,白毛风一刮,寒气穿透棉大衣直往骨头缝里钻。巡到半途,水壶里的水已结起冰渣,就着馕饼硬啃,是常有的事。
  这难,是无声处的对峙。派出所像瀚海中的孤岛,方圆几十公里,除了小镇上那些熟悉的面孔和绝不会失约的列车,便只剩无边的寂静。有时在线路上对着远方喊一嗓子,回声能荡出去好久。在深夜执勤时,旷野的风声会突然静止,那一刻的万籁俱寂,比任何喧嚣都能叩向内心。
  这难,更是悬于头顶的千钧之责。309.431公里管辖线路,每一米钢轨、每一颗道钉都关联着远方旅客的酣梦与归程。我们得用脚底板去“阅读”每一处路基的脾性,用眼睛去“记录”每一片山体的纹理。记不清多少次,我们在漆黑的山坳里打着手电,一寸一寸地摸排,直到东方既白。
  日子久了,我渐渐品出“牛角尖”的另一重滋味。牛角为何坚硬?因为它生于骨、长于顶,凝聚着生命最原始的力量;尖端为何锋利?因它将所有承受与抗争,都收束于一点。在这里,没有点“钻牛角尖”的劲头是不行的。巡线时,我们要像角尖犁地,一步一步地走,一眼一眼地看,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处警时,哪怕矛盾再琐碎,也要拿出那股子“抵住不放”的劲儿,不解决问题绝不撒手。
  是啊,这“牛角尖”,从来不是固执,而是荒凉中对职责死磕的专注;不是不知变通,而是平凡岁月里把一件事磨到极致的耐性。我们这些“鱼儿沟人”,或许就像这“牛角尖”上细微却坚实的纹路,一圈一圈,一年一年,在风沙与时光的打磨中,刻下无声的年轮。
  (作者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库尔勒公安处)  
漫画/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