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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2026年04月26日

齐齐哈尔强化综治中心建设凝聚多元共治强大合力 善治善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 本报记者   张  冲
□ 本报通讯员 孙晓鹏

  “你要是这么跟我唠,咱俩就去综治中心掰扯掰扯。”不久前,黑龙江省克山县西联乡一处田埂上,两位村民因一垄耕地权属争执不下,决定去县综治中心“找个说法”。综治中心接件后迅速组成调解组,对照土地确权档案实地勘测,仅用2个小时就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着力打破基层综治中心“各自为战、标准不一、资源分散”局面,持续强化顶层设计,以市级综治中心为统领,统标准、建体系、优机制、促落实,带动全市16个县(市)区、166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同频共振、协同发力,构建起“市级统筹协调、县级联动落实、乡镇(街道)前端处置”闭环治理格局,走出一条统筹高效、联动顺畅、实战实用的综合治理新路径,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鹤城大地落地生根。
搭建综治主阵地
  “不解决就都别用水了,我看谁敢开阀!”在昂昂溪区北疆小区,商户与住户曾因棚顶漏水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一层商户要求赔偿,楼上住户不愿承担,双方僵持多日,一度关阀停水。无奈之下,双方到所在新兴街道的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接到群众诉求后,新兴街道综治中心立即按照全市统一处理规范,启动受理、核查、联动处置流程,组织社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等现场勘查,最终确认漏水原因系小区下水主管道严重堵塞引发污水倒灌,随后逐户释法明理、协调维修费用,很快解决了这桩烦心事。“没想到这么顺利,以后要是遇到麻烦事,一定还找综治中心帮我们解决。”管道疏通后,小区群众由衷地感慨说。
  为让群众遇事有处找、难题有人管,齐齐哈尔坚持市级顶层设计,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五有”目标、“五个规范化”要求和市级“八个规范化”验收标准,一体推进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彻底扭转基层阵地分散、标准不一、力量薄弱的局面。
  目前,全市16个县级综治中心全部建成,平均入驻部门20个,“进一扇门,解千家事”成为现实;166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均按照专门接待场所、专门工作人员、专门调解队伍“三专”要求全面建成达标,成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矛盾排查化解“前沿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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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矛盾感知网
  “再晚一步,很可能就出事了。”建华区溪水家园小区网格员在巡查时发现楼道有柴油味,经核查得知,系邻里间因饲养大型犬产生矛盾,一方为掩盖楼道中宠物异味,竟在楼道泼洒柴油。
  网格员第一时间上报后,区综治中心快速启动联调处置机制,工作人员到场消除柴油安全隐患、清理楼道异味,同时对双方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与耐心疏导,最终促成邻里握手言和。“之前因为这事天天闹心,多亏综治中心主动上门,现在楼道干净了,邻里也和好了!”居民真诚地说。
  此次隐患的排查调处,是齐齐哈尔各级综治中心既“开门接诉”又“出门排查”的生动缩影。为把矛盾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齐齐哈尔市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资源整合优势,推动政法干警、行业部门、基层力量全面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积极开展“走百乡、进千村、入万户”和“三官一律”(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进网格活动,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商超、街头巷尾、田间地头,重点排查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物业服务、债务纠纷、征地拆迁等领域苗头性问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筹各方力量把排查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力争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将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吸纳为“流动哨兵”,参与隐患直报。自今年初以来,齐齐哈尔市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688件,化解7607件,化解率达98.9%,一张全域覆盖、快速响应的矛盾纠纷“感知网”,让大量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构筑纠纷终点站
  克东县辖区居民吴某与杨某相邻而居,两屋之间的胡同权属长期未明确界定。2025年11月,杨某在胡同搭建棚屋,引发吴某不满,双方争执不断。“我就不信没有能说理的地方。”吴某带着气走进克东县综治中心求助。
  了解情况后,县综治中心立即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协调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法院、城管局、不动产中心等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认真听取双方诉求,现场宣讲法律法规,并采用“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终于解开双方心结。
  “这起胡同权属引发纠纷的快速化解,是齐齐哈尔市各级综治中心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理念的生动写照。”齐齐哈尔市综治中心主任坚洪洲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案结事了人和,齐齐哈尔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明确“两个尽力”工作原则: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减轻群众诉累;尽最大努力将初信初访先行调解、化解在萌芽,减轻群众负担。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市级统一规范分层分类化解路径,一般性矛盾就地化解,专业性矛盾由专家介入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由综治中心牵头联合会商、集中攻坚。同时建立全程跟踪、限时催办、严格督办、办结回访全链条机制,对办理缓慢的及时催办,对超期未办的及时督办,对办结事项定期回访,坚决防止矛盾反弹反复。
  “从‘各自为战’到‘攥指成拳’,从‘被动接招’到‘主动排雷’,齐齐哈尔正以三级综治中心为枢纽,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绘就一幅群众有感、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的平安鹤城、法治鹤城新画卷。”坚洪洲说。
习近平同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国家主席通伦就中老建交65周年互致贺电 李强同老挝政府总理宋赛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4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65周年。
  习近平指出,中老两国是命运与共的社会主义邻邦,理想信念相通、社会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两党两国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的“同志加兄弟”情谊历久弥坚。当前,双方正加快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中老命运共同体,各层级交往更加密切,各领域合作持续深化,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为地区和世界注入宝贵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习近平强调,中国党和政府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中老关系,将老挝视作中国周边外交的重要方向。我愿同通伦总书记、国家主席一道努力,以中老建交65周年暨“中老友好年”为契机,增进战略互信,弘扬传统友谊,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更多成果,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通伦表示,建交65年来,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同舟共济的友好关系不断迈上更高水平,老中命运共同体建设成果丰硕。感谢中国党、政府和人民长期给予的宝贵支持和援助,老方始终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中方捍卫自身核心利益,愿同中方继续落实好老中命运共同体新的五年行动计划,让老中传统友好和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结出新的硕果。
  同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同老挝政府总理宋赛互致贺电。李强表示,双方要以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战略共识为遵循,指导两国各部委各地方加强协调配合,拓宽合作领域,培育发展动能,推动中老全面战略合作取得更多务实成果。
  宋赛表示,65年来,老中传统友谊和全面战略合作持续深化。老方愿同中方一道落实好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达成的战略共识,办好老中建交65周年暨“老中友好年”各项庆祝活动,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习近平同佛得角总统内韦斯
就中佛建交50周年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4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佛得角总统内韦斯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50周年。
  习近平指出,中国和佛得角传统友好,两国友谊历久弥新。半个世纪以来,双方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理解和支持,在发展和民生领域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树立了大小国家相互尊重、友好合作的典范。我高度重视中佛关系发展,愿同内韦斯总统一道努力,以两国建交50周年为契机,赓续传统友谊,深化务实合作,加强多边协作,不断丰富中佛战略伙伴关系内涵,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内韦斯表示,佛方高度赞赏两国半个世纪以来的友好合作,感谢中国为佛得角可持续发展所作宝贵贡献。佛方愿继续同中方一道,以两国建交50周年为契机,巩固政治互信,深化互惠互利合作,不断造福两国人民。
吐鲁番高昌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筑牢平安建设坚实根基 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木巴来克·卡德尔               邓均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办事高效、用心,帮我追回了多年前的装修意向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综治中心反映情况的葡萄镇木纳尔村村民苏某满意地说。
  今年以来,高昌区综治中心坚持党建引领、源头治理,将“一杯热茶暖人心”的温情服务理念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构建窗口提效、部门提质、区乡提速立体化工作模式,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筑牢平安建设坚实根基。
热茶暖心融法理
  近日,务工人员焦某焦急地来到高昌区综治中心,反映其与10名工友在2017年和2019年受雇参与某工程施工,被拖欠工资3.4万元,多次催要未果。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递上一杯热茶,耐心安抚其焦躁情绪,同时安排劳动监察、司法局等窗口工作人员联合调解。工作人员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搭建协商平台。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雇主通过网银转账,结清了拖欠工资。
  “依托淳朴民风,传承‘炕头拉家常、热茶叙真情’的待客之道,高昌区推出‘茶香解纷’治理品牌,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心回应群众关切,真心化解群众心结,把温情服务融入窗口接待每一个环节,让群众在沟通中感受尊重、在服务中体会温暖,将综治中心变成群众愿意来、坐得住、聊得开的‘暖心驿站’,用温情服务化解基层矛盾。”高昌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春华说。
联调聚力提效能
  今年1月27日,高昌区综治中心受理一起土地权属纠纷。高昌区恰特喀勒乡吐鲁番克尔村村民吉某及其女儿谢某曾分得耕地4.9亩,后因户口迁出,土地于1998年登记在其弟弟名下。现其弟弟去世,土地由侄子管理,吉某多次沟通未果,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高昌区综治中心接到诉求后,立即启动区、乡、村三级联调机制,联合乡、村两级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通过走访核实、查阅档案、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厘清纠纷症结,组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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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高昌区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职能,高昌区依托区、乡、村三级联调机制,坚持依法依规、联动联调、源头化解,有效破解基层矛盾纠纷处置层级多、协调难、效率低等问题,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切实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高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贵成说。
源头防控护平安
  高昌区综治中心自规范化运行以来,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治理,以“一站式”服务为枢纽,统筹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多元力量,构建上下贯通、多方协同的全链条防控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前端介入、就地化解。通过多元协同、精准施策、闭环处置,健全快速响应、高效联动的矛盾化解机制,对高频纠纷早预警、早处置,有效破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堵点难点问题。
  “今年以来,高昌区综治中心以‘茶香解纷’品牌为纽带,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05件,化解率达90%,网格排查化解纠纷1862件。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持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效能不断增强,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稳定屏障。”赵春华说。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公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贷款产品不得使用“低利率”等营销话术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公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办法》共三十九条,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
  按照《办法》要求,贷款产品将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营销话术;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未取得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的机构在其运营的App和注册商标中不得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让互联网广告生态井然有序   □ 马树娟

  一条互联网广告,究竟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它是消费者了解商品服务的重要渠道,是市场活力的催化剂,也是亿万网民日常网络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次广告信息的触达,都关乎消费决策的对错和网络空间的清朗程度。然而,当广告频频“剑走偏锋”,原本的信息桥梁就可能变成困扰用户的“拦路石”。
  正因如此,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相关通知,对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旨在以生机勃勃、井然有序的互联网广告生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之所以要下这般大力气,是因为当前互联网广告在快速发展中,正面临一些亟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部分广告创意不足、过度依赖炒作的倾向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而滥用AI生成虚假内容、过度追逐流量变现等新情况也日益凸显。比如,直播电商里夸大其词的虚假宣传、利用AI换脸冒充名人的误导广告、频繁弹出且难以关闭的骚扰弹窗等,这些问题不仅误导消费决策、扰乱市场秩序,也对网络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此次治理首次提出“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概念,既立足当下重拳整治,又着眼长远完善体系,体现出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清晰思路。从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到加大重点领域和新业态的广告监管力度、加强监测技术和执法能力建设,再到强化广告宣传导向和价值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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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任务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为期半年的整治行动更直指直播电商、AI生成式广告、弹窗广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这一系列举措,既是对行业的规范与纠偏,更是守护民生福祉、净化网络生态的务实之举。
  当然,互联网广告治理从来不是一场独角戏,而是需要多方共同参与。平台要扛起主体责任,杜绝“重流量、轻合规”的短视行为;市场主体应坚守诚信底线,以真实内容、优质产品赢得市场;消费者也要增强辨别能力,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唯有多方同向发力,才能推动互联网广告回归服务消费、促进发展的本源,构建起清朗有序的互联网广告生态,让亿万网民享有更安心、更舒心的消费环境。
关注·首个“全民阅读活动周” 
党建引领下的脱薄突围之路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王娜

  4月16日上午,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白海涟刚开完庭,便回到办公室点开智慧审管平台。屏幕上,全院各团队的案件审理周期、结案率、发改率等关键指标一目了然。
  “李法官,您手上那个案子快到审限了,抓紧。”白海涟拿起电话,提醒一位所办案件审理期限临近的法官。
  这样的场景,在白海涟的日常工作中再普通不过。但回首两年前,当横山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相对薄弱基层法院时,她和同事们远没有如今这般从容。
  2024年2月,横山区法院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相对薄弱基层法院。
  “薄弱并不可怕,怕的是志短、气薄。我们要借着‘脱薄’的东风,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在全院脱薄攻坚动员会上,横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刚的话掷地有声。
  一场脱薄攻坚战,就此打响。
  短板在人,破局也在人。横山法院党组深刻剖析认为:队伍凝聚力不强、内生动力不足,是导致“薄弱”的症结所在。为此,院党组确立了“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要求党员干警在脱薄攻坚中主动站出来、冲在前。
  其实,早在2022年初,他们就已埋下破局的种子——推出员额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双向选择改革。这项改革从一开始就注重发挥党员骨干带头作用,鼓励党员法官主动组建团队、承担疑难案件。
  “以前是院里分配谁就是谁,合不合拍全看运气。”横山法院速裁庭庭长李淑英回忆说。如今,她和法官助理、书记员通过双向选择组成团队,“我们性格合得来,专业对口,配合起来特别顺畅”。在这个团队里,李淑英作为党员,自觉承担起传帮带责任,定期组织团队成员一起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规范。
  横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飞骥评价说:“双向选择打破了‘拉郎配’的老模式,把自主权交还给干警,团队协作从‘要我配合’到‘我要配合’,1+1+1>3的协同效应得到充分释放。更重要的是,党员法官带头啃硬骨头的氛围越来越浓,团队内部的凝聚力也明显增强了。”
  团队搭起来了,怎么让这支队伍真正拧成一股绳?横山法院把党建作为“红色引擎”,在机关大楼里打造了一条党建与法治文化长廊。长廊里,党史知识与每月评选的“作风之星”事迹交相辉映,成为干警日常工作中的“精神加油站”。院党组还坚持把政治学习与业务研讨结合起来,各庭室利用长廊阵地常态化开展支部活动,结合具体案件讨论法律适用,引导干警从政治高度理解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一系列“强基工程”次第展开:“我的文书我来读”活动,把裁判文书拿出来“晒一晒”“议一议”;“法院大讲堂”上,法官干警轮流登台分享办案心得;“庭审观摩大赛”中,大家“照镜子”、找差距、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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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觉得写文书就是完成任务,现在每次写完都要反复推敲,生怕在‘我的文书我来读’上露怯。”入职不满5年的法官助理小高说。
  脱薄不仅要脱“案”的薄,更要补“心”的钙。为此,横山法院党组精心策划了一场“传承课”:将老法官的优秀文书汇编成《印记》手册,以此激发青年干警内生动力。
  两年下来,成效如何?数字最有说服力。2024年初至2026年4月,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6585件,其中65.26%的案件在20天内审结,审限内结案率连续两年保持在95.82%以上。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现动态清零,案件办理效率位居全市前列。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横山法院审结的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2025年,又有两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
青海公安做实“三个一”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 每个校园里都有了“警察叔叔信箱”   □ 本报记者 徐鹏
  
  “我们班里有名同学叫王某某,他长期欺负班里的同学,我们都很生气……”
  “警察叔叔您好,我是二年级一班的杨某,刘某某每天上下学路上欺负我,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打我。”
  ……
  今年春季开学,青海省公安厅在全省中小学校(含中职院校、技术学校)全面设立“警察叔叔信箱”,一个个信箱成为了孩子们反映问题的新渠道,一封封吐露心声、饱含期待的信件,通过信箱来到了民警手中,民警们马不停蹄、迅速行动,帮助孩子们处理问题、解决困境。初步统计,全省共设立“警察叔叔信箱”2515个,目前已收到信件208封,并逐一开展核查,第一时间协调学校、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排查化解,有效防止7起警情发生。青海公安机关以“三个一”活动为牵引,即开展一次“一校一警”(每个学校有一名联点民警,学校显著位置设有民警信息公示牌)“警察叔叔信箱”宣传、讲一堂“反欺凌”法治教育课和播放一部“反欺凌”宣传片,开启了校园普法宣讲,取得了良好效果。
警察叔叔是正义化身
  3月10日下午4点多,海晏县公安局三角城派出所民警田琴来到海晏县寄宿制民族中学,“警察叔叔信箱”中的一封信引起了她的注意。信中写道:2026年3月10日下午两点多,吴某欺负陈某某,每天中午对陈某某敲诈勒索,今天中午把陈某某拉到厕所,吴某不停地推搡陈某某,还骂他,说明天还会欺负他。
  透过这一行行的文字,田琴能感受到写信人的忧虑与焦急,于是抓紧通过学校排查到具体班级,先找了几名同班同学了解情况,均称不存在被欺负、被索要钱财情况。之后田琴向投信学生了解情况,原来是因投信者与陈某某系好朋友,他说曾看见吴某向陈某某索要钱财。
  “陈某某说有次作业未完成,吴某是课代表,说给钱就不告诉老师他没有交作业,因为害怕便给了吴某20元,后来吴某又以此事要挟,索要了30元,共计50元。”在向陈某某了解情况时,田琴知晓了事情大概。最后,田琴向吴某了解情况,吴某所说与陈某某一致,并表示已认识到错误行为。通过学校了解到,吴某之前无不良行为。于是,田琴与学校老师沟通后,对吴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吴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面向陈某某赔礼道歉并归还了钱财,陈某某表示原谅。
  “除了解决信件反映的问题,我们还要求校方多加关注,严防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田琴表示。
  在海晏县寄宿制民族中学,《法治日报》记者看到,“警察叔叔信箱”设置在教学楼一楼大厅的墙上,非常显眼,加上广泛的宣传,如今学生们都知道学校有个“警察叔叔信箱”。
小信箱发挥大作用
  “部分学生遇到问题时,或因恐惧羞怯,或因不知向谁求助而选择沉默。”说起设立初衷,青海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民警徐成虎坦言,为破解青少年“不敢说、无处说”的困境,青海公安坚持“全域覆盖、规范设置、高效处置”原则,让一方小小信箱成为连接警、校、家的温情纽带。
  据悉,青海各地创新形式,最大限度发挥“警察叔叔信箱”的作用。黄南藏族自治州为信箱统一配备藏汉双语标识,标注了受理范围和民警联系方式。海北藏族自治州设定固定“开箱日”,配备“一校一警”专人负责信件收取、梳理登记、台账归档,并且优化处置流程,接到来信后,第一时间分类研判,发现问题即刻安排民警入校沟通、现场处置。
  青海组织2500余名熟悉青少年心理与法律的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深入学校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开学一周内,在全省各中小学循环播放“一校一警”“警察叔叔信箱”宣传短视频,鼓励学生有事就找警察叔叔。
  青海省公安厅统一制作了“反欺凌”宣讲课件,对欺凌和反欺凌进行讲解阐释。开学一个月内,各地校园联点民警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法治教育课,共授课1496场次。省公安厅还精心制作“反欺凌”微动漫,全省各中小学在显著位置滚动播放由省公安厅制作的《防欺凌工作宣传片》。
  在西宁市城西区文苑小学门口,记者看到,每到上下学的时候,校门口满是家长和学生,门口墙上的电子屏不时播放《防欺凌工作宣传片》,引得不少家长和学生驻足观看。“这个宣传片非常好,对孩子是一种很好的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如果遇到欺凌怎么保护自己,对家长来说也是一种警醒。”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王先生对记者说。
校园安全马虎不得
  干净整洁的环境、此起彼伏的读书声、嬉戏打闹的学生……在缤纷春日的映衬下,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的这幅校园美景图格外温馨舒适。
  井然有序的“面子”背后,是硬实“里子”的支撑。作为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于一体,拥有3332名学生的学校,青海师大附中面临的安全压力可想而知。“校园安全马虎不得,必须常抓不懈。”青海师大附中副校长严生清如数家珍,“我们主动对接10余家单位,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定期研判风险开展行动;严格值班值守,依托城西公安分局每天开展4个批次‘护学行动’,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情况。同时,发挥家委会作用,建立‘家长安全志愿者’队伍,在高峰时段协助维持秩序。”
  为实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青海师大附中建立班级安全信息员机制,构建起“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安全信息网。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通过“敬畏生命”主题班会、校园电视台防欺凌宣传等,将抽象安全理念转化为可感可知具体活动,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升师生应急处置能力,开设防溺水、防欺凌等安全教育课,从源头防范风险。
  为确保2026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稳定,在开学之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通知,明确由政法委牵头,从优化完善“一校一策”、合理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涉校风险预警研判、推进“最小应急单元”建设、全面开展反欺凌宣传等方面进行部署。
  开学前,各县级公安机关集中组织辖区内校园“最小应急单元”开展实战技能演练,会同教育部门深入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同时,严格落实校园安保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校园安全“四个100%”达标建设提质增效。
  青海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马永祥介绍,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深化“警校家”联动护学模式,整合公安民辅警、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等群防群治力量共12000余人参与护学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社会面巡防密度和频次,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提高震慑力和管控力。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排查涉校矛盾纠纷127起,全部成功化解。
  “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公安职责,紧盯突出风险隐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深化‘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努力为全省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向东说。
  图① 春季“开学第一课”,民警开展校园防欺凌现场宣讲。
  图② 在化隆回族自治县塔加藏族乡中心学校,民警正在向同学们介绍“警察叔叔信箱”。
青海省公安厅供图  
原来税收离我们并不远 “税收第一课”青少年普法主题活动在北京密云举办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文/图
  
  在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启少年·法护公平——‘税收第一课’青少年普法主题活动”在北京市密云区举办。活动通过税校回顾、读本共学、童谣传唱、故事分享、新书发布及法治研学等环节,为青少年带来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税收普法课堂。
  据了解,此次“税收第一课”青少年普法主题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指导,中国税务出版社、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单位联合主办,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等单位共同承办。
  “从家门口的学校到身边的医院,从宽阔的马路到整洁的公园,税收如同一股无声的力量,悄然守护着每个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共学法治文化环节,密云区少年税校讲师依托《我的税收第一课》普法读本,围绕书中六大章节,以生动的案例和贴近生活的讲述,将税收化身为滋养民生的源头活水。
  《法治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活动现场特别设置了互动环节,学生家长与代表踊跃发言,在对话中深化对“税收、法治、公平”的理解。“我们公司主要负责供暖保障。过去大家觉得供暖只要热就行,很少关注排放问题。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一切都在改变,它坚持‘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达标减排享优惠’,这根无形的指挥棒,推动我们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绿色发展’。”在学生家长白先生看来,依法纳税、绿色生产,正是“税收、法治、公平”的生动体现。
  随着悠扬的旋律在活动现场响起,《新时代税收少年说》视频呈现在同学们面前。记者看到,该作品通过AI制作,选取各省市标志性建筑,通过组织青少年朗诵《新时代税收少年说》,营造出大江南北同唱税收童谣的良好氛围,熟悉的旋律、真挚的表达,让现场师生在视听共鸣中感受税收文化的独特魅力。
  在法治游戏市集,书法、拼图、法治知识快问快答等精心设计的互动游戏,将税法知识融入其中,让同学们在动手动脑的同时巩固所学、加深理解。在“大科学装置”研学环节,同学们近距离感受科学研究背后的国家投入与社会合力,深刻体悟到税收如何为科技进步提供坚实支撑、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持久动能。“原来税收离我们并不远,它像一条纽带,把我们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紧紧连在一起。”少年税校学生于兴昊在参观后深有感触地说。
  “从2005年建校之初的一位讲师、一间教室,到如今覆盖全区、辐射全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密云区少年税校见证了一代代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成长、蜕变。”密云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1年间一批又一批少年税校的学子从少年税校走出,有的成为各行各业的栋梁之材,有的投身税收事业,将法治精神薪火相传。
  从博物馆到“大科学装置”,从课堂到法治游戏市集,从读本到童谣,北京税务系统正以更开放的视野、更创新的表达,持续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北京样本”。
固始检察秉承“蓼花”之意蕴守护未成年人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吴晓军
  
  “跟真的一样,简直太有趣了。”在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来自县实验小学的同学们戴上VR眼镜,以“第一人称”视角进入系统,身临其境地感受电信网络诈骗、酒驾毒驾、火灾逃生等场景。“这种方式突破了传统普法的说教方式,把枯燥的法律知识、自护教育融入场景之中,寓教于乐,提高了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固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占地面积110平方米,分为未成年人询问室、心理疏导测评室、心理舒缓室、心理宣泄室和团体活动室五个部分,集办案、帮教、心理疏导测评、家庭教育等多功能为一体。“蓼,一年或多年生草本植物,节常膨大,单叶互生,多开淡红色或白色花。自古以来,蓼花就生长在豫皖交界的史灌河两岸。4000多年前,固始先民在这里建立古蓼国。蓼花被人们赋予立志、顽强、相思之意。”固始县检察院未检工作负责人张启平介绍,“‘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就是秉承“蓼花”之意蕴,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建成后,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集“询问、同步录音录像、保护救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模式,并邀请专业的心理老师担任未检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提供专业心理指导。检察官汤印文说:“我们在办理李某被侵害一案时,发现其有心理问题,随即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重回正常生活。”
  小王是一名中学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检察官张秀兰在对其进行社会调查时,其班主任说:“他在学校的表现还不错,寻衅滋事是出于哥们义气。”
  张秀兰了解到,小王平时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案发后积极赔偿对方,并取得对方谅解,且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小王正值人生关键节点,如果因一次过错就被按下暂停键,那太可惜了。”张秀兰提请检委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为了让小王在考验期内既能接受教育矫治,又不耽误学业,固始县检察院联合学校、家庭、社工组织为其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张秀兰定期与其沟通谈心并进行法治教育,帮助其调整备考心态、规划复习节奏,以积极状态迎战高考;社工机构定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安排其参与志愿服务,在奉献中重塑价值观;学校老师重点关注其学习进展、思想波动和心理状态;父母增加陪伴时间,每天耐心倾听和观察其学习情况和心理变化。
  在多方帮教下,小王的性格变得沉稳专注,学习成绩稳步提升。考验期满后,固始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后,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秀兰姐姐好,我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第一个电话就打给了你。”2025年8月18日,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小王,兴奋地向张秀兰分享喜悦。
  “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惩戒和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做得很细很实。”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固始县张老埠乡桥头村党支部书记汪荣秀到固始县检察院调研未检工作时说。
  “一句恶意的嘲弄、一次蓄意的推搡、一段在网络上疯传的谣言,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正侵蚀着校园的纯净……”今年春季开学后,“‘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组织干警到学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并邀请师生代表来到工作室参观学习。
  固始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蔡巍伟介绍,“‘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成立了法治宣讲服务团队,借助专业力量,发挥所长,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围绕沉迷网络、电信诈骗、校园欺凌、家庭教育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向学校收集在校学生的表现,定期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利用官微开辟“法治小课堂”,围绕身边真实案例制作普法小视频13期并及时推送,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5年以来,固始县检察院干警们已开展法治宣讲20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5万余人。
辽宁4253名“穿警服的法治副校长”全新上岗   □ 本报记者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梁大为 才子桐
  
  鞍山市常青小学的操场上,十几名小学生与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民警一同放飞写满心事的纸飞机,五颜六色的纸飞机载着成长的烦恼与心事一同远去,清脆的笑声与欢呼声此起彼伏,在校园里久久回荡。
  今年3月以来,在辽宁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这样生动的“开学第一课”陆续开展,孩子们在欢笑声中迎来了一批特殊的“新朋友”——身着警服的公安法治副校长。
  近日,按照辽宁全省公安法治副校长“三年一聘、动态调整”的周期性选聘管理机制,辽宁省公安厅联合省教育厅集中开展公安法治副校长重新选聘工作,4253名“法治引路人”全新上岗。从校门口的“护学岗”到三尺讲台上的“普法课”,辽宁公安正以系统化、专业化、精准化的工作体系,为全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把坚实的“平安伞”。
  据了解,此次选拔坚持优中选优,全省公安机关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从事公安工作3年以上、政治素质好、品德作风优秀、责任心和专业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在职在编民警中推选公安法治副校长人选。选聘出的4253名公安法治副校长,涵盖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既有深耕基层、熟悉治安的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也有精通法律业务的法制部门骨干,还有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力量,共同筑起了学校安全管理的坚实屏障。
  “为了保证公安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宣传教育、校园安全防范、学生欺凌防治等方面发挥更积极更专业的作用,此次推选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优先推荐,同时注重把最热心教育、最懂青少年心理的优秀警力选派到校园。”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选优配强是基础,赋能提级作保障。为了确保新任职公安法治副校长快速进入角色,2月28日,辽宁省公安厅组织召开全省专题培训会,邀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民警鲁振伟结合数十年从警经历与校园法治工作实践,围绕公安法治副校长职责使命、青少年法治教育方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欺凌防范处置、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核心内容授课,帮助参训人员切实掌握“讲好法治课、管好安全事、护好青少年”的扎实本领。
  “以前觉得当公安法治副校长就是定期去讲讲课,听完课才明白,我们要做的是走进孩子的内心,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培训结束后,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北塔派出所教导员、童晖小学法治副校长郭占军说。
  面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法治教育如何避免“一刀切”?为此,辽宁省公安厅专门研发了“六级题库”,针对幼儿园到特殊学校的不同学龄段,精准设立A至F级普法清单,该题库将法治课题科学细化为防溺水、防欺凌、反诈骗、心理健康等31个类别,精心收录典型案例、普法课件、互动教案、视频素材共87件,彻底改变了过去“一份教案讲到底”的局面。依托这套分级分类的精准普法题库,开学以来,辽宁全省公安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普法讲座5000余场次,覆盖师生超300万人次,带来了适配不同年龄段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在营口市沟沿小学,公安法治副校长曲兴刚结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与认知规律,采用情景模拟演练和趣味互动问答形式,为学生们讲授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在阜新市实验中学,刚刚接过公安法治副校长聘书的禁毒民警刘鑫,结合青春期身心特点开展禁毒宣讲,并为全省禁毒知识竞赛获奖学生颁发表扬信。
  “我特别喜欢警察叔叔阿姨给我们上课,他们带我们做小游戏,还有好多闯关问答,我知道了怎么躲开危险,怎么管好自己的小情绪,还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啦!”辽阳市白塔区东文化小学一名学生开心地说。
  谈及下一步如何将校园平安建设做得更好,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将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持续打出‘组合拳’,在发挥好公安法治副校长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常态化开展‘高峰勤务’和‘护学岗’视频巡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持续安全稳定。”
未成年人违法驾车肇事折射多方监管漏洞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李儒琳
  
  当未成年人坐上机动车的驾驶位,方向盘后稚气未脱的脸庞带着对“速度与激情”的渴望加速前进,危险也随之悄然降临。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烟台市两级法院2023年以来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736件,其中不乏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不当造成事故的案例,这一现象背后的安全风险与法律问题不容忽视。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判断力、控制力及风险认知不足,他们出于好奇、便利或追求刺激驾驶机动车,不仅对自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更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触犯了法律红线。”烟台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武静说。
未成年不是借口
  相较于有意识的违法驾驶,未成年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造成的危险系数更是呈指数增长。
  2023年5月4日凌晨,未满17周岁的小刚,在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载友飞驰。酒精作用下,车辆失控,连撞路边两辆轿车,导致三车严重受损、人员受伤。经检测,小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远超醉驾标准,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主要责任。招远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小刚此前参与持械聚众斗殴,事故发生时是取保候审阶段。最终,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小刚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其赔偿受害人车辆损失。
  这起案件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部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差等问题,更向社会发出了沉重的安全警示。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未成年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不必然会因其年龄、身份而免于刑事追究。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外,本案中小刚在因聚众斗殴被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故意实施危险驾驶犯罪,这一情节在司法裁量中具有重要的负面评价意义。取保候审是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进行的同时,给予犯罪嫌疑人一定的悔过自新机会。在此期间再次故意犯罪,充分表明其未能真诚悔改,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并未降低,司法机关在量刑时通常会予以从严考量,并可能撤销取保候审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体现在程序上的特别关怀和实体上的从宽处罚可能性,但绝不等于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知法、守法,敬畏规则,是每一个公民包括青少年都应恪守的底线。
  现实中,青春期的冲动和对法律的无知,让部分未成年人错误地将暴力斗狠、酒后飙车视为“勇气”,忽视了法律的威严与生命的珍贵。“需要明确的是,未成年人身份绝非违法犯罪的‘护身符’,任何挑战法律底线、漠视社会秩序和生命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武静说。
监护人应当担责
  2023年7月,未成年人小春驾驶家里的电动三轮车到水库找朋友玩耍,随后,另外3名未成年人坐上后车斗一同下山。因坡高路陡,车辆发生侧翻,4人均受伤,其中小禹一侧肾切除术后构成七级伤残,脾切除术后构成七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该电动三轮车为正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事故系因小春操作不当致车辆侧翻引起,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海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春父母赔偿小禹经济损失42万余元,小春父母不服提出上诉,烟台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未成年人所驾驶机动车多为家庭用车,父母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对车辆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甚至对于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是默许态度,都为事故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监护人作为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的第一责任人,亦需与未成年人一起,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类由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引发的悲剧并非个例。”武静告诉记者,“父母作为监护人,需为未成年人的行为共同承担责任,未成年人往往对机动车性能不熟悉,应急处理能力差,且身体更为脆弱,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伤害往往更为严重,给个人成长、家庭生活带来沉重负担。”
保险亦不能免责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后,赔偿纠纷往往随之而来,其中,保险公司的责任承担问题成为案件审理中的关键点,也关系到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在龙口市人民法院2025年10月审理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16岁的小辛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私自驾驶父母购买的小型普通客车外出。当其行驶至某交叉路口时,与李先生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随后又相继与多辆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多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小辛因害怕承担责任,逃离事故现场。
  交警部门认定,小辛驾驶机动车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未遵守安全行驶规定、驾驶机动车超速、未让右方来车先行、肇事后逃逸,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受害人李先生将小辛及其监护人、车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本身是违法行为,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呢?“在这种情况下,应对保险的险种进行区分考虑。”承办法官刘伟表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保险公司以小辛无证驾驶为由辩称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第三人不承担保险赔偿,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关于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部分,虽然被告保险公司在保单中约定无证驾驶不予赔偿,但该约定系免除保险人责任的免责条款,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中,被告保险公司仅提交投保时回溯视频不足以证实其已将保险条款送达投保人,并尽到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故该条款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对于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辩称,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李先生车辆维修费用。
  交强险是法律为保护事故受害人而设置的“安全垫”,是保险公司无可推卸的责任。在投保商业险时需进行明确且必要的告知,未成年人不可开车上路,否则保险公司也要为事故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看似是个体行为,实则折射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监管漏洞。降低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安全风险,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仅靠法院一方的力量远远不够,需要包含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在内的‘六大保护’同向发力、协同共治,从‘硬措施’和‘软教育’两方面入手,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线。”武静说。
从“心”认识你:品行障碍视角下的“问题少年”   □ 张鑫
  
  在检察工作一线,我常常看到这样的未成年人:他们或盗窃抢劫、或斗殴欺凌,在法律文书中被标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的神情或倔强、或躲闪,在旁人的眼中则可能是个无可救药的“问题少年”。
  当我以心理咨询师的视角观察他们时,看到的却是一个个深陷心理困境、以极端行为发出“呼救”或者想急切“证明”自己的孩子。他们并非天生“犯罪人”,其违法行为背后,往往与一种被称为“品行障碍”的心理状况密切相关。我们不妨从这一心理视角出发,分析“问题少年”的心理原因,探索司法与心理协同预防和矫治的路径。
  品行障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关联机制
  品行障碍,是一种发生于18岁以下,以反复和持久的明显反社会性、攻击性或对立性行为为主要特征,并已成为行为模式的精神障碍。对于品行障碍的诊断,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5版》(DSM-5)列举了15项具体行为表现,包括7项攻击人和动物行为、3项破坏财产行为、3项欺诈或盗窃行为和3项严重违反规则行为。这些行为特征,与司法实践中大量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高度重合。
  统计数据表明,我国6岁至16岁在校生中品行障碍患病率约为1.9%。这意味着,在一个50人的班级中,可能就存在一名受此困扰的学生。而且,其中近半数患儿症状可能持续至成年,部分甚至发展为反社会人格障碍或者导致违法犯罪。这提示我们,许多“问题少年”的行为,并非单纯道德缺失或者教育不力,而是已达到心理障碍的临床标准。他们需要的不只是训诫与惩罚,更是专业的识别、理解和心理干预。
  行为成因:多重失衡系统作用的心理困境
  品行障碍的形成,极少是单一原因所致。它通常是个体生理易感性、家庭系统失调、学校教育缺失与社会环境风险共同作用的产物。
  家庭,往往是第一块“失衡”的基石。在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中,我们经常看到:父母长期冲突争吵、情感忽视、简单粗暴的管教或者毫无原则的溺爱,构成这些少年的主要成长背景。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难以习得健康的情绪表达,他们从中学到的不是信任与规则,而是焦虑、愤怒或者以攻击获取关注。亲子情感联结断裂,使其内心安全感匮乏,难以建立起安全的依恋与健康的自我价值感。
  学校与同伴,则可能成为第二重压力或误导源。学业上的挫败易使其陷入“习得性无助”;遭遇校园欺凌或者社交孤立,会加剧其愤怒感和疏离感;而如果融入不良同伴群体,在“大家都这样”的从众心理和“破罐子破摔”的标签效应下,其反社会的行为模式会被迅速强化。另外,社会心理学史上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实验也阐述了儿童是怎样习得攻击行为。实验表明,除直接的鼓励和处罚之外,行为的塑造还有一种重要的方式,即可以通过简单地观察、模仿(或以别人为榜样)其他人的行为而形成。后续研究结果证明,真人榜样影响力最大,电影榜样位居第二,卡通片中的榜样名列第三。
  个体心理资源的匮乏,则是其难以应对困境的内在“失衡”短板。有些未成年人情绪调节能力弱、易冲动、控制能力差、共情能力不足、内心认知扭曲(如“所有人都看不起我”“只有靠拳头才能赢得尊重”),使其在面对冲突与挫折时,极易选择最原始也最具有破坏性的应对方式。
  融“心”于法:司法实践中的心理矫治革新
  在“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指导下,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正逐步从单纯的惩处向注重原因剖析与综合矫治延伸。心理专业视角的融入,为司法工作进一步赋能,使其更有温度也更精准有效。
  社会调查融入“心理+社会评估”。审查案件时,我们不仅查明事实,审查其“做了什么”,更努力探究其“为何这样做”。通过引入专业评估,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动态、心理状态以及行为动机。这份评估是决定是否起诉、如何量刑、适用何种矫治方案的重要参考,以实现“一人一策”,个性化干预。
  办案过程注重“关系建立”与“心理干预”。讯问时,运用共情倾听、非评判态度,尝试与其建立基本的信任关系,而非陷入对抗。对于存在显著心理问题的,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后,将系统的心理矫治设定为考察内容,例如通过认知行为疗法(CBT)矫正其扭曲的信念,通过情绪管理训练提升其自我调节能力,通过社交技能团体辅导改善其人际模式。
  家庭必须被纳入矫治体系,成为“共同改变者”。通过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提供强制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并支持父母正视自身问题,学习科学的教养方式,努力修复已受损的亲子关系。实践经验反复证明,没有家庭环境的同步改善,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体矫治往往步履维艰,效果难以巩固。
  全“心”协同:构建预防违法犯罪的社会心理矫治体系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其心理问题密切相关,从预防和解决心理问题着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显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行为心理学的创始人约翰·华生认为,每一个可爱的孩子,我们都应该让他健康成长,如果我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他适当地成形,这些孩子是可以用更好的生活和思考方法,实现其潜在可能。而如果存在品行障碍的孩子得不到有效矫治,有一部分人可迁延至成人阶段,其中一部分人可能会违法犯罪,一部分则形成反社会人格障碍。因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必须从心理健康这一根源性问题着手,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协同发力的前端预防和后端支持的社会心理矫治体系。
  前端预防,关键在于“早发现、早干预”。学校应进一步加大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力度,将其融入日常教学,提升教师识别学生心理行为异常信号的能力,建立与专业心理机构的转介通道。社区可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与公益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展现自我、获得健康归属感的平台,有效减少不良同伴群体的吸引力。各类媒体则应主动净化内容,承担社会责任,减少对暴力、偏差行为的美化呈现。
  后端支持,核心在于“去标签、促回归”。对于已有罪错行为的未成年人,在依法追究责任的同时,社会应着力构建包容性的支持体系: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其就学、就业的歧视性障碍;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与过渡性就业机会;通过社工持续帮教、志愿者结对关怀等方式,帮助他们重建积极的社会联结与自我认同,彻底打破“犯罪—社会排斥—再犯罪”的恶性循环。
  每一个陷入品行障碍的未成年人,都曾是一个渴望被爱、被接纳的孩子。他们的偏差行为,往往是内心痛苦与无助的外化,是对不良环境的一种失败适应。从“心”认识他们,是以科学的理解代替简单的道德谴责,用专业的干预补充必要的法律惩戒,用系统的社会支持替代冷漠的孤立排斥。这不仅仅是为了挽救一个迷茫的少年,更是为了修复一个家庭,安宁一个社区,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心理防线。
  作为兼具法学专业与心理咨询背景的法律工作者,我深感,对待“问题少年”,我们既需要法律的威严厘清边界、明确责任,也需要心理学的智慧探寻根源、疗愈创伤。这条路虽任重道远,但每一次基于理解的对话,每一份量身定制的帮教方案,每一个家庭的积极转变,都让这一切努力值得期待。让我们共同推动,让科学的心理服务更可及,让善意的社会支持更宽广,照亮那些陷入迷茫的青春。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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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式八球央媒邀请赛在京开赛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王婧 4月25日上午,2026“乔氏杯”在京中央新闻单位中式八球团体邀请赛在中国记协新闻大厦开赛。来自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日报社等24家在京中央新闻单位的100余名选手角逐多项团体和个人奖项。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田俊荣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指出,中式八球运动所涵养的专注坚守、从容应变、同心协作、奋勇争先精神品格,与新时代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使命担当高度契合。此次赛事为长期奋战在舆论一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了强健体魄、涵养身心的契机,希望选手们将竞技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守正创新的动能,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新闻舆论工作。
  赛前,运动员、裁判员代表分别宣誓。现场举行了“球星代表+媒体代表”中式八球双打表演赛,中国知名职业台球运动员薛珍麒、中国九球国家队队员张沐妍与中央媒体代表搭档竞技,展现中式八球的运动魅力与趣味。
  据悉,本次赛事为期两天,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指导,中国记协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名牌》杂志社主办,乔氏台球集团支持。
齐齐哈尔强化综治中心建设凝聚多元共治强大合力 善治善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 本报记者   张  冲
□ 本报通讯员 孙晓鹏

  “你要是这么跟我唠,咱俩就去综治中心掰扯掰扯。”不久前,黑龙江省克山县西联乡一处田埂上,两位村民因一垄耕地权属争执不下,决定去县综治中心“找个说法”。综治中心接件后迅速组成调解组,对照土地确权档案实地勘测,仅用2个小时就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着力打破基层综治中心“各自为战、标准不一、资源分散”局面,持续强化顶层设计,以市级综治中心为统领,统标准、建体系、优机制、促落实,带动全市16个县(市)区、166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同频共振、协同发力,构建起“市级统筹协调、县级联动落实、乡镇(街道)前端处置”闭环治理格局,走出一条统筹高效、联动顺畅、实战实用的综合治理新路径,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鹤城大地落地生根。
搭建综治主阵地
  “不解决就都别用水了,我看谁敢开阀!”在昂昂溪区北疆小区,商户与住户曾因棚顶漏水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一层商户要求赔偿,楼上住户不愿承担,双方僵持多日,一度关阀停水。无奈之下,双方到所在新兴街道的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接到群众诉求后,新兴街道综治中心立即按照全市统一处理规范,启动受理、核查、联动处置流程,组织社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等现场勘查,最终确认漏水原因系小区下水主管道严重堵塞引发污水倒灌,随后逐户释法明理、协调维修费用,很快解决了这桩烦心事。“没想到这么顺利,以后要是遇到麻烦事,一定还找综治中心帮我们解决。”管道疏通后,小区群众由衷地感慨说。
  为让群众遇事有处找、难题有人管,齐齐哈尔坚持市级顶层设计,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五有”目标、“五个规范化”要求和市级“八个规范化”验收标准,一体推进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彻底扭转基层阵地分散、标准不一、力量薄弱的局面。
  目前,全市16个县级综治中心全部建成,平均入驻部门20个,“进一扇门,解千家事”成为现实;166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均按照专门接待场所、专门工作人员、专门调解队伍“三专”要求全面建成达标,成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矛盾排查化解“前沿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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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矛盾感知网
  “再晚一步,很可能就出事了。”建华区溪水家园小区网格员在巡查时发现楼道有柴油味,经核查得知,系邻里间因饲养大型犬产生矛盾,一方为掩盖楼道中宠物异味,竟在楼道泼洒柴油。
  网格员第一时间上报后,区综治中心快速启动联调处置机制,工作人员到场消除柴油安全隐患、清理楼道异味,同时对双方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与耐心疏导,最终促成邻里握手言和。“之前因为这事天天闹心,多亏综治中心主动上门,现在楼道干净了,邻里也和好了!”居民真诚地说。
  此次隐患的排查调处,是齐齐哈尔各级综治中心既“开门接诉”又“出门排查”的生动缩影。为把矛盾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齐齐哈尔市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资源整合优势,推动政法干警、行业部门、基层力量全面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积极开展“走百乡、进千村、入万户”和“三官一律”(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进网格活动,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商超、街头巷尾、田间地头,重点排查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物业服务、债务纠纷、征地拆迁等领域苗头性问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筹各方力量把排查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力争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将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吸纳为“流动哨兵”,参与隐患直报。自今年初以来,齐齐哈尔市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688件,化解7607件,化解率达98.9%,一张全域覆盖、快速响应的矛盾纠纷“感知网”,让大量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构筑纠纷终点站
  克东县辖区居民吴某与杨某相邻而居,两屋之间的胡同权属长期未明确界定。2025年11月,杨某在胡同搭建棚屋,引发吴某不满,双方争执不断。“我就不信没有能说理的地方。”吴某带着气走进克东县综治中心求助。
  了解情况后,县综治中心立即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协调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法院、城管局、不动产中心等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认真听取双方诉求,现场宣讲法律法规,并采用“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终于解开双方心结。
  “这起胡同权属引发纠纷的快速化解,是齐齐哈尔市各级综治中心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理念的生动写照。”齐齐哈尔市综治中心主任坚洪洲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案结事了人和,齐齐哈尔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明确“两个尽力”工作原则: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减轻群众诉累;尽最大努力将初信初访先行调解、化解在萌芽,减轻群众负担。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市级统一规范分层分类化解路径,一般性矛盾就地化解,专业性矛盾由专家介入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由综治中心牵头联合会商、集中攻坚。同时建立全程跟踪、限时催办、严格督办、办结回访全链条机制,对办理缓慢的及时催办,对超期未办的及时督办,对办结事项定期回访,坚决防止矛盾反弹反复。
  “从‘各自为战’到‘攥指成拳’,从‘被动接招’到‘主动排雷’,齐齐哈尔正以三级综治中心为枢纽,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绘就一幅群众有感、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的平安鹤城、法治鹤城新画卷。”坚洪洲说。
吐鲁番高昌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筑牢平安建设坚实根基 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木巴来克·卡德尔               邓均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办事高效、用心,帮我追回了多年前的装修意向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综治中心反映情况的葡萄镇木纳尔村村民苏某满意地说。
  今年以来,高昌区综治中心坚持党建引领、源头治理,将“一杯热茶暖人心”的温情服务理念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构建窗口提效、部门提质、区乡提速立体化工作模式,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筑牢平安建设坚实根基。
热茶暖心融法理
  近日,务工人员焦某焦急地来到高昌区综治中心,反映其与10名工友在2017年和2019年受雇参与某工程施工,被拖欠工资3.4万元,多次催要未果。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递上一杯热茶,耐心安抚其焦躁情绪,同时安排劳动监察、司法局等窗口工作人员联合调解。工作人员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搭建协商平台。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雇主通过网银转账,结清了拖欠工资。
  “依托淳朴民风,传承‘炕头拉家常、热茶叙真情’的待客之道,高昌区推出‘茶香解纷’治理品牌,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心回应群众关切,真心化解群众心结,把温情服务融入窗口接待每一个环节,让群众在沟通中感受尊重、在服务中体会温暖,将综治中心变成群众愿意来、坐得住、聊得开的‘暖心驿站’,用温情服务化解基层矛盾。”高昌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春华说。
联调聚力提效能
  今年1月27日,高昌区综治中心受理一起土地权属纠纷。高昌区恰特喀勒乡吐鲁番克尔村村民吉某及其女儿谢某曾分得耕地4.9亩,后因户口迁出,土地于1998年登记在其弟弟名下。现其弟弟去世,土地由侄子管理,吉某多次沟通未果,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高昌区综治中心接到诉求后,立即启动区、乡、村三级联调机制,联合乡、村两级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通过走访核实、查阅档案、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厘清纠纷症结,组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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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高昌区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职能,高昌区依托区、乡、村三级联调机制,坚持依法依规、联动联调、源头化解,有效破解基层矛盾纠纷处置层级多、协调难、效率低等问题,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切实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高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贵成说。
源头防控护平安
  高昌区综治中心自规范化运行以来,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治理,以“一站式”服务为枢纽,统筹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多元力量,构建上下贯通、多方协同的全链条防控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前端介入、就地化解。通过多元协同、精准施策、闭环处置,健全快速响应、高效联动的矛盾化解机制,对高频纠纷早预警、早处置,有效破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堵点难点问题。
  “今年以来,高昌区综治中心以‘茶香解纷’品牌为纽带,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05件,化解率达90%,网格排查化解纠纷1862件。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持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效能不断增强,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稳定屏障。”赵春华说。
让互联网广告生态井然有序   □ 马树娟

  一条互联网广告,究竟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它是消费者了解商品服务的重要渠道,是市场活力的催化剂,也是亿万网民日常网络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次广告信息的触达,都关乎消费决策的对错和网络空间的清朗程度。然而,当广告频频“剑走偏锋”,原本的信息桥梁就可能变成困扰用户的“拦路石”。
  正因如此,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相关通知,对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旨在以生机勃勃、井然有序的互联网广告生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之所以要下这般大力气,是因为当前互联网广告在快速发展中,正面临一些亟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部分广告创意不足、过度依赖炒作的倾向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而滥用AI生成虚假内容、过度追逐流量变现等新情况也日益凸显。比如,直播电商里夸大其词的虚假宣传、利用AI换脸冒充名人的误导广告、频繁弹出且难以关闭的骚扰弹窗等,这些问题不仅误导消费决策、扰乱市场秩序,也对网络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此次治理首次提出“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概念,既立足当下重拳整治,又着眼长远完善体系,体现出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清晰思路。从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到加大重点领域和新业态的广告监管力度、加强监测技术和执法能力建设,再到强化广告宣传导向和价值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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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任务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为期半年的整治行动更直指直播电商、AI生成式广告、弹窗广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这一系列举措,既是对行业的规范与纠偏,更是守护民生福祉、净化网络生态的务实之举。
  当然,互联网广告治理从来不是一场独角戏,而是需要多方共同参与。平台要扛起主体责任,杜绝“重流量、轻合规”的短视行为;市场主体应坚守诚信底线,以真实内容、优质产品赢得市场;消费者也要增强辨别能力,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唯有多方同向发力,才能推动互联网广告回归服务消费、促进发展的本源,构建起清朗有序的互联网广告生态,让亿万网民享有更安心、更舒心的消费环境。
党建引领下的脱薄突围之路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王娜

  4月16日上午,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白海涟刚开完庭,便回到办公室点开智慧审管平台。屏幕上,全院各团队的案件审理周期、结案率、发改率等关键指标一目了然。
  “李法官,您手上那个案子快到审限了,抓紧。”白海涟拿起电话,提醒一位所办案件审理期限临近的法官。
  这样的场景,在白海涟的日常工作中再普通不过。但回首两年前,当横山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相对薄弱基层法院时,她和同事们远没有如今这般从容。
  2024年2月,横山区法院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相对薄弱基层法院。
  “薄弱并不可怕,怕的是志短、气薄。我们要借着‘脱薄’的东风,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在全院脱薄攻坚动员会上,横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刚的话掷地有声。
  一场脱薄攻坚战,就此打响。
  短板在人,破局也在人。横山法院党组深刻剖析认为:队伍凝聚力不强、内生动力不足,是导致“薄弱”的症结所在。为此,院党组确立了“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要求党员干警在脱薄攻坚中主动站出来、冲在前。
  其实,早在2022年初,他们就已埋下破局的种子——推出员额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双向选择改革。这项改革从一开始就注重发挥党员骨干带头作用,鼓励党员法官主动组建团队、承担疑难案件。
  “以前是院里分配谁就是谁,合不合拍全看运气。”横山法院速裁庭庭长李淑英回忆说。如今,她和法官助理、书记员通过双向选择组成团队,“我们性格合得来,专业对口,配合起来特别顺畅”。在这个团队里,李淑英作为党员,自觉承担起传帮带责任,定期组织团队成员一起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规范。
  横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飞骥评价说:“双向选择打破了‘拉郎配’的老模式,把自主权交还给干警,团队协作从‘要我配合’到‘我要配合’,1+1+1>3的协同效应得到充分释放。更重要的是,党员法官带头啃硬骨头的氛围越来越浓,团队内部的凝聚力也明显增强了。”
  团队搭起来了,怎么让这支队伍真正拧成一股绳?横山法院把党建作为“红色引擎”,在机关大楼里打造了一条党建与法治文化长廊。长廊里,党史知识与每月评选的“作风之星”事迹交相辉映,成为干警日常工作中的“精神加油站”。院党组还坚持把政治学习与业务研讨结合起来,各庭室利用长廊阵地常态化开展支部活动,结合具体案件讨论法律适用,引导干警从政治高度理解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一系列“强基工程”次第展开:“我的文书我来读”活动,把裁判文书拿出来“晒一晒”“议一议”;“法院大讲堂”上,法官干警轮流登台分享办案心得;“庭审观摩大赛”中,大家“照镜子”、找差距、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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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觉得写文书就是完成任务,现在每次写完都要反复推敲,生怕在‘我的文书我来读’上露怯。”入职不满5年的法官助理小高说。
  脱薄不仅要脱“案”的薄,更要补“心”的钙。为此,横山法院党组精心策划了一场“传承课”:将老法官的优秀文书汇编成《印记》手册,以此激发青年干警内生动力。
  两年下来,成效如何?数字最有说服力。2024年初至2026年4月,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6585件,其中65.26%的案件在20天内审结,审限内结案率连续两年保持在95.82%以上。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现动态清零,案件办理效率位居全市前列。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横山法院审结的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2025年,又有两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
雄安公安的护航答卷   □ 本报记者 杨晋峰 周宵鹏 李雯 本报见习记者 曹榕 摄影报道
  4月20日,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护企工作站民警李欣悦站在电子屏幕前,向围坐的企业员工逐条解读护企工作站的服务清单。从网络安全防护要点到政务服务办理流程、从矛盾纠纷调解渠道到应急响应机制,她讲得细致,员工们听得认真,不时有人举手提问,现场气氛热烈而融洽。
  这是雄安公安全力护航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生动缩影,也是“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到哪里,公安的服务保障就延伸到哪里”的真切实践。
  2017年,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的雄安新区设立。9年来,5300多栋楼宇拔地而起,400多家央企分支机构、6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集聚。护航疏解的温度,始于企业落地的“第一站”。为了让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雄安公安推动警务服务全面前移,在企业集中区域设立警务室,实现服务“零距离”、响应“零时差”。
  安新县公安局大王派出所民警孙华、刘佳的工作日志里,写满了辖区企业的名字和需求,他们定期上门走访,开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警务室就在旁边,办事不用跑远路,遇到问题,一个电话民警就到,我们在这里发展特别安心。”企业员工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对公安服务的认可。
  留住人才的关键,藏在民生服务的“细节”里。针对疏解单位员工及引进人才安居落户的迫切需求,雄安公安出台积分落户和居住证办理配套政策,设立专用集体户,开通落户绿色通道,实现“政策对接零落差、服务受理零推诿”。此外,还专门设立疏解服务专窗,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户籍办理服务。
  “24小时自助服务站太贴心了,随时随地都能办事,公安的便民服务真的办到了我们心坎上!”李女士拿着崭新的驾驶证,脸上满是笑容。为破解“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难题,雄安公安在启动区建成24小时交管自助服务站,构建“警医邮”一站式服务体系,驾驶证补换领、违法处理等高频业务实现“全天候自助办、立等可取”。
  护航疏解的底气,来自平安防线的“硬支撑”。为筑牢项目安全防线,雄安公安严格落实一项目一警工作机制,实现对新区在建项目工地全覆盖。民警7×24小时网格化巡控,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涉工地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动工地盗窃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现案破案率持续提升。
  在高校建设工地,民警深入施工一线,全面排查用电、消防、施工等安全隐患;在城市大街小巷,交警大队铁骑队员驾驶警用摩托车动态巡逻、疏导交通、快速处置突发情况;在学校门口,勤务大队队员准时出现在护学岗上,有序疏导周边车流人流,守护孩子们平安离校……雄安公安用日复一日的坚守,将“平安”二字深深烙印在城市运行的每一个细节,为疏解发展保驾护航。
  “站在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我们将持续聚焦疏解需求,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提升保障能力,以更有力的担当、更精准的服务,为雄安新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平安屏障。”雄安新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用红色法治文化培根铸魂 ——陕西法院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践行“为人民司法”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惠兴文

  “账算清了,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几十年的兄弟情谊也保住了!”前不久,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枣园法庭,原告王某看着手中的调解协议书说道。一场复杂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杨慧琴的耐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陕西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也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诞生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是: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就地审判、不拘形式;群众参加、解决问题。这种诞生于革命年代的司法模式,将法理与情理相融,既解开案件的“法结”,也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红色法治智慧结晶。
  近年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富集地域优势,大力发挥陕甘宁边区红色法治文化培根铸魂作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推树典型,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2025年,陕西全省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114.23万件,审判质量管理总体指标总达标率为100%。
  服务大局,“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位于延安宝塔山南麓的龙湾山,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法院山”。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就位于这座山上。走进陈列馆,一张泛黄的剪报格外引人注目。
  “这是1944年11月5日的《解放日报》,大篇幅刊登了时任地委书记的习仲勋同志在绥德分区司法会议上的讲话——《贯彻司法工作正确方向》。”讲解员刘潇文介绍:“他用四句话,就非常接地气地提出司法工作的方向性问题,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不当‘官’和‘老爷’,走出衙门、深入乡村。”
  有了端正的立场,还要有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过硬本领,才能更好为党工作,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总结归纳出廉洁、明辨、公平、正直、果敢、强毅、详细、谨慎‘十六字训条’,作为全边区司法干部处理问题和执行任务的准绳。”陕西高院研究室主任王玉刚介绍道。抗战期间,服务抗战需要是当时党的工作大局。边区高等法院坚决贯彻落实《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把打击汉奸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心。1938年至1941年,边区高等法院审判汉奸案件101件,严厉打击各类危害边区安全的犯罪分子,维护了边区政权建设,有力地保障了抗日战争取得胜利。
  进入新时代,陕西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大局作为法院重要工作之一狠抓落实。无论是护航发展大局,还是守护百姓“钱袋子”,陕西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
  当4500元买猪崽的钱失而复得,佛坪县大河坝镇群众温治龙的眼眶红了。他打心眼儿里感激法院干警帮他从外省某生猪养殖合作社讨回了血汗钱。这是佛坪县人民法院大河坝法庭“云上调解”涉企纠纷为民解忧、依法治企的动人一幕。除“面对面”靶向服务,佛坪法院还依托“涉企诉讼绿色通道”,优化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云上庭审等智能化服务,印发相关工作文件,常态化开展“问需于企”“法护营商”活动。2025年以来,佛坪法院共审理涉企案件64件,执结率达97.5%,有力地促进了当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陕西法院通过不断更新商事裁判理念,创新审判机制,提高审判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化解商事纠纷,为加强产权保护、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创新创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陕西高院民二庭庭长李晓锋说。
  不怕麻烦,让“马锡五审判方式”焕发新生机
  进入新时代,如何让诞生于革命年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焕发新生机,成为摆在陕西法院人面前的时代课题。
  “结合当前法院队伍思想现状,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关键是要做到认真办案和不怕麻烦。把思想理念和工作作风上的问题解决了,审判执行中的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马成教授说。
  穿越历史的烟云,“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当代陕西法院系统中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力。“法官,我把囤的苹果卖的5万元先还款!剩下的按月还!”当果农李某主动将卖苹果的款项打进执行账户,这起标的额24万余元的借款纠纷终于迎来“破冰”时刻。黄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两次上门走访,以接地气的沟通方式,让李某从最初的“躲着走、不愿还”转变为“主动找、按时还”。
  这是延安市两级法院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真实写照。近年来,延安法院掀起“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学做双争”活动,提出基层社会治理多元解纷“十个少一点”工作指引,推树了全国优秀法官张克宁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形成“人人学习马锡五、人人都是马锡五”良好氛围。
  “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要运用发展的眼光去实践,不仅学其形,更要得其神。既要学习其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对人民群众的深切情怀,更要学习其实质性为群众解纷、不让群众多跑腿的工作举措。”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贾玉玉如是说。
  同心同德,把司法为民的心拢在一起
  在延安杨家岭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旧址会场,主席台正对面的后墙上,“同心同德”四个大字十分醒目。
  这一精神标识,不仅凝聚起全民族抗战的磅礴力量,助力抗日战争取得最终胜利;更深深融入边区司法的实践基因,成为陕甘宁边区司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群众路线的精神指引。
  “加强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引导干部群众团结起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与党和群众一条心,同心同德,为真正把思想凝聚统一到提升审判质效上来而努力工作、敬业奉献,干出实绩实效。”陕西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方说。
  如何让红色法治基因持久传承?陕西法院通过制度建设和教育实践,给出了系统性的答案。
  制度保障上,陕西高院制定实施《关于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中坚持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意见》,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如我在诉”理念、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严格公正司法、提升作风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举措。组织开展全省法院“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宣传选树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基赋能。
  审判方式上,“苹果法庭”“能源法庭”“旅游法庭”等特色法庭为群众上门服务,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为化解金融风险探索有益途径;“枫桥+乡约”“板凳搭拢”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陕西法院用一项项务实的司法举措,诠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深刻内涵,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队伍建设上,陕西高院将红色司法文化作为政法干警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和“源头活水”,在延安举办全省法院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为院机关青年干警配备政治、业务“双导师”,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谈心”“一案一指导”,通过“传帮带”方式将红色司法精神代代相传。陕西法院建成24个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并定期举办“红色司法大讲堂”“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为全省法官干警搭建起常态化的交流学习平台。
  “从黄土窑洞到数字法院,从田间地头到线上解纷,红色法治基因在陕西这片热土上实现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变的是时代背景与技术手段,不变的是‘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的初心。”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表示,下一步,陕西法院将在新时代司法工作中大力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让法治历史照进现实,让司法传统指导实践,更加务实、高效,接地气、高质量地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
  图① 法院山的半山腰上,“廉洁、明辨、公平、正直、强毅、果敢、详细、谨慎”十六字训条镌刻在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的显著位置。
  图② 2023年2月7日,一起因邻里矛盾引起的健康权纠纷在旬阳市仙河镇观庄社区五组一村民小院内开庭审理。当地村民、乡镇村干部在家门口零距离感受现场庭审,聆听了一堂普法课。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确保每一处设计都贴合真实司法实践 ——专访电视剧《危险关系》导演、编剧薛晓路   □ 《法治周末》记者 尹丽

  近日,电视剧《危险关系》热播,将那些藏在亲密关系里的情感打压、心理控制,层层剖开在阳光之下。该剧由孙俪、吴慷仁主演,讲述了女主角颜聆与男主角罗梁之间的危险纠葛——罗梁背负着不堪的过往,他通过情感操控、监视控制等手段,一步步摧毁颜聆的自我认知,幸而颜聆最终觉醒,协助警方揭开了罗梁的真面目。
  这部电视剧是导演、编剧薛晓路历时五年调研的心血之作。身为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她长期深耕现实主义影视创作,始终关注社会的隐秘角落:25年前,她参与编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揭露了家庭暴力的残酷现实;后续作品《海洋天堂》则让孤独症群体走入大众视野,这部作品也成为该领域公共传播的标杆。
  近日,记者专访薛晓路,听她畅谈影视创作心路历程,并阐述对现实主义影视创作者责任与担当的思考。
回应观众“正义实现”期待
  记者:电视剧《危险关系》的热播背后,是你前后用了5年时间对精神操控现象进行深入了解。在这个过程中,来自警察、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观点,对这部剧有怎样的影响?
  薛晓路:从2019年启动项目至今,我的团队始终以法律专业意见为支撑。我也从最初对精神操控的不了解,逐步走向对相关司法情况有了较多的认识。
  我们调研核心围绕剧情的法律细节展开,确保每一处设计都贴合真实司法实践。比如“简蕾蕾死亡”情节,我们咨询公安民警后确认,若遗书、证据链条清晰,无特殊犯罪线索,可按自杀结案;针对袁野刺伤徐枫的“激情犯罪”情节,我们也从相关律师那里了解到“激情犯罪”的认定情形等。
  关于剧中罗梁的判刑设定,我们也曾反复斟酌。为了体现情感暴力追溯难、取证难的现实,我们设计了由他而导致的三起自杀事件。这三起自杀事件,因为当事人死亡,且未留下任何与他进行精神控制有关的实质证据。根据法律工作者的提醒,这些间接证据线索是无法支持对他的刑诉的。唯一可能把他和犯罪直接联系的就是杀死乔子珊母亲的行为。原本我们设计的是他仅因这起“意外伤人致死”案受审。但最终成片时,我们修剪了这部分剧情,没有细节化地呈现他具体因为哪个案子入刑,而是把重点放在他接受了法律的审判。这样处理也是避免观众误解“施害者未被充分追责”,我们最终传递给观众的结局是“罗梁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记者:这个结局,可以看作对观众“正义实现”期待的回应吗?
  薛晓路:这一理解非常准确。我们既尊重观众对正义的期待,也必须正视司法现实。虽然同类案件较为罕见,但我们不想传递“法律无能为力”的错误信号,也不愿让观众产生误解,因此对结局做概括性处理,既贴合现实,也起到警示作用。
  记者:这部剧播出后,你参加了许多公益性质的活动,这似乎超出了一位创作者的工作范畴。
  薛晓路:就我而言,创作的初衷不仅是打造艺术作品,更希望让观众识别精神伤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所以,这部电视剧播出后,我们积极配合各类知识普及活动。比如,心理协会与我们合作开展反精神控制活动,组织心理专家“陪看”剧集,教授自我保护方法与心理修复路径,让受害者知道“求助有门”。
  我们也在配合推动情感教育纳入高校课程,希望能走进百所高校,开展亲密关系与普法心理课程,目前成都师范学院已开设反PUA相关公开课。与中国政法大学的交流中,我们一方面希望未来的法律工作者能规避自身情感风险,另一方面也期待他们将来接触相关案件时,能更全面地理解精神伤害,更好地开展司法工作。这些,都是作品最珍贵的社会价值。
“推动社会改变”源于责任感
  记者:从调研到播出,再到如今《危险关系》辐射越来越广的范围、产生越来越大的社会影响,你的心路历程有什么变化吗?
  薛晓路:我一直坚信,好的现实主义作品不仅要反映社会生活,更要参与社会生活、推动社会改变,这是我始终坚守的创作原则。
  《海洋天堂》播出前,孤独症只是学术概念,播出后,公益组织、慈善基金纷纷倾斜,国家残联也调整政策,将孤独症群体纳入残疾人范畴,让他们能领取残疾人证;《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则潜移默化推动了反家暴立法与警方接警规范。
  这次《危险关系》的创作,从最初的调研困惑,到逐步理解司法现实,再到看到作品推动反PUA普及、走进高校,我更加坚定了创作初心,也更加体会到创作者的责任。能用作品传递善意、推动改变,对我而言就是最大的奖赏。
  记者:作为创作者,“参与社会生活、推动社会改变”的驱动力,源自哪里?
  薛晓路:我觉得是一种责任感。调研过程中,有人说,公益组织可能需要几十年才能让大众了解PUA危害,而一部有影响力的作品,一个月就能做到。听到这句话,我很感动,也更坚定了创作方向。
  我很幸运,能用笔和影像协助公益组织传递声音,也能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这份幸运让我明白,必须对得起自己的创作,多写有用、向善的作品,这既是责任,也是感恩。
与社会现实同频共振
  记者:近年来,涌现出一批与案件有关的法治题材的影视作品,《危险关系》也是你受到“北大女生包丽案”启发创作的。有人说,司法实践是影视创作的一座“富矿”。你对此有什么观察和感受?
  薛晓路:案件题材是宝贵的创作素材,天然带有悬念,能极大调动观众的注意力,这也是中外创作者都偏爱这类题材的原因。我个人也喜欢犯罪题材,我早期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你在微笑我却哭了》等作品,都以案件为引子或底色,因为案件带来的戏剧冲突与人物命运翻转,是其他题材难以替代的。
  涉案题材虽曾经历低谷,但近些年,这类作品又成为热门。我认为,这与我国在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安全等方面成效显著是分不开的。我们越来越有信心通过影视作品展现法治建设成果。越来越多贴合真实的涉案作品涌现,这也体现了影视创作与社会现实的同频共振。
  记者:你的作品中不乏警察、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角色。在打造这些角色方面,你有怎样的经验?
  薛晓路:我从未创作过纯粹的涉案题材,对法律工作者的了解多源于剧情调研,但我始终坚持一个原则:把法律人塑造成真实可感的普通人,而非标签化的“高大全”形象。一个满口官话、一身正气却缺少烟火气的法律工作者形象是难以让观众产生共鸣的。
  法律人也是普通人,有职业坚守,也有成长过程。比如《危险关系》中的小李警官,作为基层民警,最初的职业责任感并不清晰,随着工作推进,出于职业要求与人性善意不断成长,他最终成为一位成熟的警察。我不想因为法律工作者的职业身份,就将其塑造成不食人间烟火的角色,唯有展现他们的坚守、困惑与成长,才能让形象更有说服力,也让观众更理解法律工作的不易。
  记者:在创作过程中,你如何就题材选择进行考量?下一步有什么创作计划吗?
  薛晓路:题材选择方面,没有固定规律,更多源于生活中的触动,这常常是“等待灵感降临”的过程。平时关注新闻、观察生活,倾听不同人的故事,当某个瞬间被触动,就会产生创作的冲动。而一旦有冲动,我就会投入调研采访,就像《危险关系》这样,用几年时间深入了解领域、接触相关人群,确保作品的真实性与专业性。
  我的核心考量其实很简单:是否有社会价值,能否传递善意、引发思考、推动改变,能否让观众获得启发或力量。至于下一步计划,目前还没有明确方向,但我会继续保持对生活的敏感与观察,等待下一个触动我的题材,继续现实主义创作,写“有用的、向善的”作品。
“犯罪治理与法治文学”研讨会发言摘登 中国侦探推理小说的流派演进与前行之路
  □ 张策

  熟悉侦探推理小说的人大多能发现,中国当代侦探推理小说创作中,“侦探”与“推理”虽紧密关联,却隐约形成两个不同流派。“侦探”与“侦查”的渊源与差异,更值得深入探讨。要厘清这一问题,不妨先回顾中国侦探推理小说的发展历史。
  1841年,美国《莫格街凶杀案》发表,被公认为世界最早的侦探推理小说。其作者埃德加·爱伦·坡被誉为“现代推理小说之父”,评论界称他确立了侦探小说的全部发展模式。此后百年,侦探推理小说的发展基本沿其框架前行。
  几十年后,侦探推理之风传入中国,以“霍桑探案”为代表的本土作品应运而生。中国作家的创作毫不逊色于西方。更可贵的是,他们从一开始就以作品关注社会现实,提出“写侦探推理小说是为了尽社会义务、担自身责任”的理念,让中国侦探推理文学从诞生之初就站在较高起点,迅速成为受读者喜爱的读物。这也成为当代中国侦探推理小说的重要源头。
  新中国成立后,一批革命作家创作的侦探推理小说登上文坛。这批作品虽在侦探推理的艺术性上尚有不足,却生动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敌我斗争的复杂与残酷,开创性地塑造了公安人员的高大形象,这也是它们至今仍受喜爱的原因。其作者往往既涉猎中外早期侦探推理文学,又能结合生活实际创作,同时借鉴苏联侦探小说风格,可谓开辟了新中国公安文学的新天地。
  流派成型:两大分支的并行与差异
  如今,广义上的公安题材小说中,侦探推理已是不可或缺的元素,但与传统侦探推理小说(含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相比,已发生显著变化。我曾断言,中国侦探推理小说的流派格局已然形成,且在创作手法与形式上出现分化,形成了两大核心流派。
  第一大流派,以公安侦查人员为主体,以刑事案件或敌特案件侦破为主线,推动故事发展与人物成长。海岩1985年出版的《便衣警察》便是典型代表,这部作品既是海岩的巅峰之作,也是公安文学的里程碑,虽被评论称为“侦破题材小说的一次突破”,但作者的创作意图远超单纯的侦探推理,更注重通过案件展现人性、反映社会、讴歌坚定意志。海岩用精神与社会层面的内涵丰富了侦查故事,让读者多年后铭记的不仅是案件细节,还有主人公身上的人性光辉。这也就开辟了中国侦探推理小说的新路径。
  几乎所有优秀公安作家都延续了这一创作思路:武和平1983年出版《血案迷踪》,两次获“五个一工程”奖的修崃荣1988年推出《刑警的隐秘》;近年来,吕铮的《三叉戟》、李晓重的《警卫》、宗利华的《越跑越追》、库玉祥的《幕后真凶》、程琳的《人民警察》等作品,均是这一模式的成功实践。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作家笔下,案件已不再是故事核心,而是被推至背景,成为展现人物状态与社会风貌的舞台。
  第二大流派,更多继承西方侦探小说的艺术传统,经本土化改造后,重点突出推理的神秘魅力与逻辑严密性。公安作家张蓉的《莫高探案组》《透过指缝的双眼》,便体现了这一特征。评论称其作品基于“社会派”理念,又融入大量个性化表达。四川作家协会会员漆雕醒长期深耕该领域,注重细节与人物心理分析。一位笔名为洛风的作者,作品注重刻画人物心理,也有着自己鲜明的风格特征。此外,网络文学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大批风格独特的侦探推理作品,它们多以“悬疑”为标签,深受年轻读者喜爱。
  这两大流派的共性与差异,本质上关乎侦探小说是否有定式的老问题。爱伦·坡被认为“确立了侦探小说的全部模式”,但保加利亚作家拉伊诺夫认为,侦探小说可突破狭隘限制,核心特质仅为“故事与犯罪相关”。我国学者则指出,侦探小说是独立文体,核心是“揭开‘谁作案’的秘密”。我们姑且将两大流派暂称为“社会派”与“本格派”(“本格派”为推理界更认可的称谓),二者共性显著,但也有许多微妙的差别。
  特质分野:主题、人物与情节的多元表达
  主题思想上,上述两大流派均坚守“正义战胜罪恶”的核心,但侧重点不同。“社会派”更突出正面人物的坚韧意志与精神追求,强调案件背后的社会意义与时代价值。公安作家张国庆的《火焰》,以一具陈年尸骨引出几十年前的谋杀案,最终展现中共地下情报小组的悲壮事迹,在宏大叙事中投射出人性的善恶美丑。这种叙事方式是“本格派”极少采用的,后者即使揭露社会问题,也多从个案入手,于细节中敲响警钟。张蓉的《要命的房子》,则以家庭矛盾引发的凶案,折射出高房价这一民生痛点,于小案件中引发读者深度思考。
  人物塑造上,二者均以公安侦查人员为主体,但切入角度截然不同。“本格派”笔下的侦查人员,核心魅力在于高超的侦查能力、缜密的逻辑思维,其生活状态、身世背景极少被提及,多以表面特征展现个性,类似福尔摩斯的“现代版”。张蓉笔下的探案组长莫高,是上海“老克勒”,拐杖、过膝风衣、香烟是其标配,助手梅一辰是爽利“假小子”,二人的吸引力全在于案件分析与默契配合,读者无需了解其过往与生活。而“社会派”则注重人物的全面刻画,海岩《便衣警察》中的周志明,其生活、爱情、成长均与案件深度绑定,且与国家、时代的发展紧密相连,人物形象更具烟火气与感染力。
  值得注意的是,中外传统侦探小说中,主人公多为私家侦探或业余爱好者,这种设置虽能让情节更复杂多变,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案件侦查由专门机构负责,这为中国侦探小说创作划定了边界。“社会派”严格遵守这一前提,着力塑造公安民警(及检法人员)的高大形象;“本格派”尤其是网络年轻创作者,多借鉴英美、日本推理小说,出现非公安人员侦破案件的情节,虽存在违反法律程序的隐患,甚至出现胡编乱造的作品,但合理的创新尝试值得鼓励。如公安作家雷米的《人鱼》,以退休企业保卫干部为主人公,既保留了精准的案件观察,又融入真挚的情感与人性光辉,成为成功的创新范例。
  情节设置上,“社会派”擅长“从大处着眼”,将故事与现实斗争、时代背景、历史渊源紧密结合,主题鲜明。程琳的《人民警察》作为鸿篇巨制,截取时代节点,全面展现人民警察的职责与作用;胡金岚的《我爱北京天安门》以天安门为政治符号,讲述北京解放前夕与新中国成立50周年的公安保卫故事,寓意深远。“本格派”则习惯“从小处着手”,深耕传统推理技法,在细节上精雕细琢,以案件细节的设置、呼应与推理推动情节,时代背景多若隐若现。可以说,其更注重氛围营造,虽无激烈冲突,却自有独特情调。
  守正创新:中国侦探推理小说的未来走向
  分析上述两大流派的差异,并非要厚此薄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我国文艺发展的方针,侦探推理文学的进步也得益于这一方针。我的结论是,对流派的探讨与梳理是必要的,但无需过于严苛。鼓励自由发展、满足读者需求,才是这类作品创作的终极目标。
  十年前,我曾断言,中国侦探推理小说已形成区别于欧美、日本的独特风格,拥有成熟的创作群体与作品矩阵。如今,众多作家用创作实践,填补了当时我未深入探讨的流派艺术特征与发展走向等问题,为这一源自西方的文学样式,注入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元素与中国意味。
  关于中国侦探推理小说的未来发展,我有三个方面的展望:一是各流派将同步成熟,在相互借鉴、融合中实现创新,中国风格与中国特色将成为核心内涵与精神支撑,愈发凸显;二是纸质出版与网络创作将各展所长、良性互补,依托不同优势占据细分读者市场,共同推动行业发展;三是AI在侦探推理小说创作中潜力巨大,其影响虽尚未完全可知,但AI时代已然来临,创作者需主动面对、积极研究,趋利避害。
  (作者系全国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前副主席)
婚恋中的博弈   □ 刘星

  婚恋还谈博弈,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是诚实。读者朋友知道,婚恋势必要投入、要权衡,其中既有情感层面的,也有财务层面的。而下面两点尤为紧要。第一,未来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爱情可能消失,财物也可能沦为沉没成本。第二,参与其中的人,会逐步增多。开始只是两人,后来父母家人可能卷入,甚至最后,法院也能介入。这两点自然会使“入局的人”变得谨慎。如此说来,婚恋中谈博弈,还是应该的。
法院发出的信号
  下面循着法律案例来观察一下。
  2012年,甲、乙感情甚好,决定共同购置一套房子。但房子在限购的超大城市,因为甲没有购房资格,房产只能登记在乙的名下。几年过去,甲、乙感情出现问题,准备分手,而此时房子升值惊人,总价逾千万元。2016年,甲、乙两人开始“夺房”。
  这里要把购房的细节补上:甲直接支付定金、税费、居间费,还有少许房款;甲父心疼孩子,出资房款大头,转账给乙且备注“房款”;乙全程办理房产登记、乙承担后续贷款。单从金钱投入看,双方似乎为购房尽了很大努力。这些细节表明,两人最初非常在意将来的“小家”。
  这是真实的案例。类似事情,在现实中可能不会少见。
  上述案件中,甲曾先期起诉,试图成为房主之一,但因没有购房资格,被法院拒绝。之后甲再起诉,要求依照双方出资比例,由乙支付现有房价中归属甲的钱款。第二次诉讼中,乙打算将甲父转来的房款,说成“赠予”,再向甲支付其余钱款。
  法院看得明白,认定甲父转账不是赠予,接着指出,案子的要点在于按出资比例计算房款及增值部分,进行合理分割。此案结局是,乙要付甲近507万元。有意思的是,这个结局被再审法院改写了。再审法院认为,案件的处理要点,不能只拘泥于出资比例,而应以婚约的性质和目的为核心,综合考虑出资比例、款项安排、登记过程、限购政策等因素。最终,改判甲分得350万元。
  此处要说明的是:第二次诉讼中的法院,以及再审法院,都想做到稳妥公道。它们的裁判,透着些许“策略”意味,可视为向社会发出的信号。这两点当然存在关联,但本文主要从第二点出发,来引出值得玩味的线索。
合伙与信任
  先看第一层的线索。第二次诉讼中,法院策略的意思是明确的:在这个案子中,运用经济合作里最熟悉也最安全的算法,应最稳妥。出资比例确定下来,分账的结论也就变得顺理成章。这个策略讲究“精确”,看起来,不会掺杂情绪,也没有道德上的拖累,甲、乙似乎也无从异议,属于“合情合理”。
  可以认为,第二次诉讼中法院如此决策的背后,隐含了一个逻辑:婚恋是种“合伙”的合作。这个逻辑具体来说,可拆解为如下几个预设:甲、乙是理性谋取利益的参与者;资产的增值,是两人此次合作的核心目标;出资比例直接决定了他们在合作中的收益份额;风险对称,也就是如果合作失败,双方需按事先或事后的出资比例,进行结算。这种逻辑直白且简单。它将婚恋关系简化为了投资博弈。难怪人们有时想到,婚恋挺像“搭伙”的合作。
  但婚恋关系,总有自己的特性。所以至少在购房的阶段,甲、乙情深意浓,并非单纯为了“资产最大化”而合作。可感受到,甲交付定金等,是用情的;甲父转账房款的背后,是“天下父母心”;乙辗转办理登记、独自承担贷款,是满怀对未来的憧憬。这么看,双方彼时的心思,应是通过买房锁定感情,让这份“亲情”安稳。
  这样看来,二人情浓之时的状态,更接近一种信任博弈。在这种博弈中,人们更关心,如何让彼此的眷恋获得应有的回报,并使日后的情感仍然值得投入,可以持续。这在本意上,与投资博弈是不同的。也正因为如此,若让“投资博弈”的逻辑误入亲密关系,并进一步成为司法决策传递的信号,并不利于人与人之间以互谅、守望为特征的稳定状态。这种状态,可称为信任均衡。换言之,在信任层面的“公道”,是不应被忽略的。
  也是这个意义上,再审法院的策略,应该是意在修订婚恋中的“博弈指南”。而强调以婚约的性质和目的为核心,就是用心之举了。
婚恋总要走心
  再看第二层的线索。读者朋友知道,当房产价格上涨近乎疯狂,推出“限购政策”泼些“凉水”是必要的。这些“凉水”,不在于让买房者心凉,而在于恢复交易的冷静趋势,防止市场的过度投机。这里的要点之一是,作为一项制度,限购政策的目的需要得到维护。
  但第二次诉讼中法院的策略,因为主要聚焦于“投资博弈”的逻辑,使限购政策的考量,似乎退出了权衡因素的“队列”。相对而言,读者应能感受到,第一次诉讼中的法院,通过出资比例核算的方式,无意中传递了这样一种信息:即便甲不具备房产登记资格,依然能够“借道”婚恋关系,穿过限购政策,获得与出资比例等额的房产增值收益。这样一来,好像变相削弱了限购政策的意向,也使限购政策本身,似乎成为甲出资增值的隐形支撑者。
  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处理方式,可能导致司法裁判的信号,偏离限购政策的初衷,从而使人们在婚恋叠加购房的博弈中,滋生新的策略——“可以投机”。这种投机心理,并不局限于房产市场,还可能渗透到婚恋关系的博弈中,进而影响本应存在的信任均衡。
  久而久之,“甲们”或许会逐渐形成这样的预期:在婚恋的某一阶段,投资可以协助信任;在另一阶段,投资可以借用信任;而在关键节点——例如婚恋失败,投资则必须利用信任。与此对应,“乙们”也会调整策略,采取类似的手段。如此一来,一种新的婚恋博弈规则,可能被塑造出来,而其潜在的变化趋势是很难预测的。
  这么看来,再审法院在此作出纠正的决策,其意义或许已不止于处理当事人的纷争,同时也是面向未来的“当事人”,发出司法信号。当然它的重点,依然清晰:让表达亲密关系的信任博弈,尽可能地走向优势均衡。毕竟,婚恋总要走心。
婚恋中的方向激励
  不过,走心之事,时常最难用公式算清。正是在这里,我们接近了第三层的线索。
  有人会说:再审判决让乙退甲350万元,这是“酌定”啊。言外之意是,法院想要发出信号,理应尽量精确计算每一分的结果。而对酌定的另一疑惑是,其中“自由裁量”的空间,略显大了一些。
  但从博弈框架的角度思考,酌定实则应被视作一种制度设计上的克制。因为,无论判决数字定在哪个位置,类似的质疑与疑惑,都会随之而来。如此讲来,司法裁判的策略,应该有时意在方向,而非眼前,要让人与人之间的博弈,在具体时段集中于“大局”。这个案子中,关键点可能不在于“最公平”的数学答案,而在于“更公道”地,避免将婚恋中的信任博弈推入零和博弈。所谓“零和”,即是一方的得益等同于另一方的损失,整体的情感与利益的增益,荡然无存。
  另外要提到的是,在再审法院的决策中,若对此案进行收益与成本的精算,或许会传递出一个价值略显模糊的信号:在婚恋中,越是投入感情与资源,越应该提前为“失败后的清算”做好准备。这就如同甲初次起诉,想要成为房主;乙在第二次诉讼中,试图证明房款是“赠予”……他们似乎本应在情浓买房之际,就有这样的“远见”。这个信号带来的效果,恐怕不是民法所希望塑造的行为激励。
  所以不难理解,再审法院的策略是“酌定”。
  回到这桩案子本身。甲、乙各有得失,经历了痛苦和无奈。但再审法院的判决,不仅是谨慎处理他们的纷争,而且似乎也在提醒未来的婚恋参与者,让他们从中获得别样的信息——怎样谋划才更妥当。在婚恋中博弈,讲本钱、实力和运气,可“信任”二字是不能忘的。此外,制度也是博弈的一方。这是真正的诚实。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漫画/高岳
无父之年 方知成长 ——电影《如父如母》观后   □ 陈碧

  电影《如父如母》在今年清明节前上映,是燕文薪导演献给父亲的半自传之作。故事的主角是刚工作的年轻律师赵武侠,原本生活稳定,因家中顶梁柱父亲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家庭节奏被彻底打乱。他不得不面对事业与生活的压力、亲情和爱情的抉择。这也是一段儿子被迫成长的人生历程。
  一个人的长大成人,意味着必须要在精神上放弃依赖、摆脱控制,走自己的路。但成为自己,也意味着告别。这种告别,既有生理意义上的,也有精神意义上的。这是成长必经的哀伤,也是一个人真正独立的开始。
我们是否了解父亲
  电影一开场,父亲就已经躺在手术室里。整个过程,他始终没有睁开过眼。关于父亲的过往,全靠儿子、妻子和他的学生讲述。妻子说,他嫌她啰嗦、嫌她没文化,但她就是喜欢他有学问,愿意陪着他过烟火人生。他的学生是一家律所的主任,他说老师给他们讲俄罗斯诗歌,这些诗歌让他们的青春闪闪发光。可他最后没有搞文学,而是去当了律师,因为“文学可以了解人性,但是不能帮助人”。
  到了赵武侠这里,他想到的父亲,是沉默、严肃、说一不二的。而在他父亲的前妻(赵武侠生母)的嘴里,是她对不起他的父亲:为了读大学,她放弃了丈夫和孩子,一个人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小镇,而他的父亲独自带着孩子留在那里,直到遇到一位善良的继母。
  如果故事这么发展,父亲一生的故事或许会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儿子会在别人的讲述里,看到那个自己并不了解的父亲。综艺节目《一年一度喜剧大赛》中有一个荒诞却令人泪下的小品《父亲的葬礼》,编剧用这个小品向他逝去的父亲致敬。在父亲的葬礼上,他只知道父亲是普通矿工,对其人生一无所知。来吊唁的人层层升级,彻底颠覆了儿子的认知。而母亲始终平静地说:“孩子,你根本不懂你的父亲。”
  其实,在“不懂你的父亲”这一点上,两部作品的内核是契合的。中国式父爱内敛、不善表达,导致子女眼中的父亲往往单一、扁平。而在他人的讲述里,父亲真实的一面会逐渐呈现——完整、复杂,甚至荒诞,藏着更多子女不知道的人生面向。
  不过,《如父如母》并没有沿着这条路径深入,它只是开了个头,让我们知道父亲也有自己的故事。影片真正叩击的是另一个问题:在典型的中国家庭中,当父亲尚在壮年、掌控着家庭话语权时,意外突然发生,儿子该如何度过这段没有父亲托举的“深水区”?
什么是真正的成熟
  我们看到,片中那位小城青年律师在家庭突发变故后,面对复杂的亲情与情感选择,不得不学会选择、学会担当,真正长大成人。父亲的“离开”,成为他人生的一道隘口。他终于要直面生母与继母,直面情人与女友,直面未来更多的考验。
  影片看似在讲述平凡的家庭日常,实则凸显了俄狄浦斯情结。在这部充满东方含蓄气质的影片里,这种情结体现为男主骨子里无法挣脱的本能羁绊——在面临各种人生关键抉择时,那种身不由己的摇摆与懦弱。看似成年的儿子,内心始终忠于病床上的父亲,即便步入成年,也只是一个带着成人躯壳的孩子。
  父亲出事前,儿子的人生几乎完全由父亲掌控,包括进入律所这份职业选择。父亲倒下之后,他瞬间失去了人生方向,多次坦言:“一切都需要我自己做主了,以前都是父亲安排,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在职业选择上,他并不知道律师这份工作是不是自己的热爱、适不适合自己,只知道这是父亲的安排。面对爱情,他的摇摆更显刺目:他不知道该选择一个比自己年龄大、社会阅历更丰富的女人,还是一个年龄相仿、更愿意为他付出、照顾他的女孩。在他的潜意识里,自己依旧是那个需要被安排、被指引的孩子——因为过往,他从未真正以独立个体的身份,去面对人生的责任与抉择。
  而在他与生母的关系上,一直受到父亲的压制:父亲禁止他去探望生母,甚至不允许在家里提及生母的存在。直到父亲成为植物人后,他才鼓起勇气去上海看望了自己的生母。也正是因为这次见面,他才有勇气面对自己的继母,对这个养育自己长大的人喊出了“妈妈”。
  以往我们认为,成年的标志是年龄增长、经济独立、步入社会。可在《如父如母》里,赵武侠虽然大学毕业、有了工作、仪表堂堂,但他每一步都不敢承认自己的真实意愿,不敢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种社会成熟与心理幼稚的割裂,让他依旧是个孩子——看似成熟,实则虚弱。电影中,他的女友问他:“你喜欢孩子吗?”他摇摇头:“不喜欢。也说不上吧,我还没想过。”女友道:“也是,你还是个孩子呢。”
  在没有父亲的日子里,这个“大孩子”终于被逼到了必须长大、只能长大的关头。他仓促作出的决定,显得跌跌撞撞:比如冲动之下与护士相恋,比如结婚登记前夕的犹豫,都表明他内心的兵荒马乱。他离成熟,尚有很远的路要走。影片刻画这些狼狈的人生时刻,所要展现的,是成年子女如何摆脱依赖、面对人生抉择、确立自我与责任的终极命题。
  观影时,我想到了一些真实的故事。身边有一些男性朋友,前半生都处于父亲的光环或阴影之下,即便自身能力尚可,也无法自由生长。他们习惯在父亲的安排下生活,渴望获得父亲的认可,直到父亲老去、权威消退,或是离世后,才不得已去面对压力、承担人生的责任,这才真正长大。这种成长契机,究竟是悲伤、不幸,还是幸运?值得每一个人深思。
文艺作品的古老命题
  纵观全片,儿子、妻子一直都在照顾着昏迷不醒的父亲:给他擦脸、翻身,在他身边陪伴,期盼他醒来。可在父亲健在的时候,他们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
  父子关系是文艺作品中经常涉及的主题。犯罪题材电影《越过愤怒的海》,描绘了亲子间的疏离状态,展现出父亲与孩子之间除了养育责任外,更多的是无形的压力。往往在意外或悲剧发生后,双方才惊觉错过了太多相处与沟通的机会,暴露出中国式亲子关系中常见的遗憾与隔阂。这一点,在《如父如母》中同样有所体现:男主意外“失去”父亲,却借此契机被迫脱离了父亲的羽翼,完成了自我的蜕变。然而,他也留有遗憾——父子之间,定然有一些该说却未说出口的话。
  李宗盛的《山丘》一歌,道出了他五十多岁才完成与父亲、与自己和解的心境。李宗盛的一生,都在渴望父亲的认可,内心深处依旧是那个活在父亲压力下的敏感少年。他执着于追求音乐,与传统的父亲互不相让,直到父亲离世后,才满是遗憾与追悔。这首歌,把一生的遗憾、愧疚与思念都压在心底,“最终只能写成歌”。
  而《如父如母》中的赵武侠与父亲之间,也充满了中国式父子的沉默:父亲很少跟他聊诗歌、聊心事、聊感情,反而是学生与父亲走得更近。电影围绕着亲子间的羁绊、遗憾和那些没说出口的话展开,这些都共同折射出那种隐忍、复杂且深刻的情感联结。
  文艺片难免带着遗憾与感伤,但生活最好能多一点阳光、少一点遗憾。别等越过山丘,才想起回头;别等父亲老去,才敢活出自我。此刻,春光尚好,风正温柔。走出影院,我们大概都能想到,该去做点什么了吧。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
漫画/高岳  
都江堰依法治水考   □ 林昕洁 余钊飞

  回望中国历史,水利文明一直是中华文明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发展出较为完备的中国古代水利法制。回望都江堰,不难发现,治水从来不只是驯水安澜的生计之举,更是安邦定国、泽被生民、延续文明的重要基业。在众多水利奇迹中,都江堰以“无坝引水、自流灌溉”的独特设计,历经两千余年而生生不息,至今仍润泽着天府之国的千里沃野。透过都江堰,可以看到一条从“水法于石”到“依法治水”的清晰脉络。
秦汉开创都江堰水法之制
  创建都江堰是对自然法则的了解和顺应。作为世界上仍在正常使用、最为“年长”的宏大水利工程,都江堰实现了人、地、水三者高度协调统一,是天人合一、人水和谐的典范。都江堰的创建理念,不在于以高坝巨堰拒水于外,而在于顺应自然规律,总结引水“法则”。《史记·河渠书》云:“蜀守冰凿离碓,辟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飨其利。”公元前256年,李冰为蜀郡守,因知岷江下游或洪或旱,连年受灾,乃率其子二郎与广大劳动群众沿江察看地势水情,经过详细调查研究,选择“无坝引水”的工程形式,采用“分流导洪,筑堰引水”的科学方法,开始修建渠首工程。此种做法,正是后人所概括的乘势利导、因时制宜;其所开创的,不仅是工程技术,亦是顺应水势、因地制宜的治水之法。
  战国末期,岷江从岷山奔涌而出,一到灌县即侵入成都平原。水势浩渺,往往成灾,沿江东岸高坡却常有旱情。对此,李冰以“鱼嘴”分水,将岷江分为内外二江,劈开玉垒山以建造“宝瓶口”渠首工程调节内江水量,又以“飞沙堰”调节入渠水量之溢洪道。经过多年观测,李冰父子每年把“宝瓶口”上游淤积的沙石深度清淘一次,且要求飞沙堰的堰顶不可修得过高,以免出现泄流不畅等问题。由此,李冰建立了一套可检验、可延续的客观技术准则。他不仅以工程手段平稳岷江,更为后世确立了一套应对自然的规范体系,使治水成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之事务。
  都江堰之所以经两千年而不废,除创始者所立工程之法高明外,更在于历代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与岁修制度。秦简《徭律》便已有工程动员和建设之规定;《田律》更是明确规定,“九月,大除道及除浍;十月,为桥、修陂堤,利津隘”,直接用法令方式规定了兴修农田水利的具体要求;故而秦有郑国渠、都江堰、灵渠等大型水利工程之功业。蜀汉时,诸葛亮提出“此堰农本,国之所资”,在都江堰专设堰官,“征丁千二百人主护”,定下对都江堰维护、修治之用人数量,对其常年驻守维护。此后各朝各代多重视水利事务,都江堰治理从创始时期“立石为法”逐渐发展为水利法制。
唐宋创都江堰岁修定制
  隋唐时期,随着灌区扩展,管理制度日趋细化,渠首所在地县令被明确为都江堰水利工程主管官员,这一制度成为历代定制。《唐律疏议》规定:“诸不修堤防及修而失时者,主司杖七十”为保障江河防洪安全,还规定了“盗决堤防”罪、“故决堤防”罪,按造成后果处以杖刑、徒刑以至死刑。此后,都江堰水利治理不再限于官员职责约束和事后处罚,而是开始朝着工程维护常态化、管理运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宋代以后,围绕渠堰维修、河道疏浚与用水调配等环节,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岁修制度。所谓岁修制度,是指于每年冬春之际正值河流枯水期亦是农闲时节,定期实施的断流岁修工程制度;宋代制定了“旱则引灌,涝则疏导”等管理制度和维修方法,规定对每年冬季断流岁修、春季淘淤的施工情况作详细记载,并进行考核。
  据《宋史·河渠志》载,“离堆之趾,旧石为水则”,并以“水画符”“铁桩见”为岁修准据。“水画符”是每天记录宝瓶口水位高低的标记。“铁桩见”,指每年淘河深浅的标准。挖河时,必须淘出原来埋在河底的铁桩为止。岁修遵循基本固定的年度周期,每年自霜降日起,至清明节前完工开堰,以保证农田用水,防止水患。故曰“岁勤修,预防患”。
  宋元时期,都江堰岁修制度正式形成并纳入地方行政考核,明确要求每年冬春枯水期必须对工程进行系统整修;北宋时期规定:“岁暮水落,筑堤壅水上流,春正月,则役工浚治,谓之穿淘”。岁修时,“凡堰高下、阔狭、浅深,以至灌溉顷亩,夫役、工料及监临官吏,皆注于籍。岁终计效,赏如格。……检计修筑不能如式,以致决坏者,罚亦如之”,既规定了岁修时间,又建立了注籍载册和考绩尝罚的管理、修治制度,以此引导负责堰务的官员勤勉任事。宋定成制后,元明清均仿效之。
明清立都江堰系统法制
  明代自洪武以降,已将都江堰整治纳入明王朝水利治理体系之中。明廷曾敕令:“将都江堰以时疏浚修砌,严加禁约势要官校旗军人等,不许似前侵占阻塞。”并要求“督同各州县卫所抚民、捕盗、管屯等官,相兼管理,相度地方兴举水利,务臻实效,无事虚文,乃分遣国子生及人才遍诣天下督修水利。”据记载:“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谕工部:‘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备旱涝者,皆因地势修治之。’”此表明,明代对于都江堰等水利工程的治理,已注意到应顺应地势、水势与灌溉实际加以修治,体现出较为明确的因势利导意识。明太祖朱元璋专门下诏:“所在有司,民以水利条上者,实时陈奏”;在明太祖重视下,都江堰灌区及附近“州县与军屯所,共役人夫五千,竹木工料,计田均输”。《大明律》专设《工律·河防》篇,并修订相应法规,惩处破坏江河堤防、圩岸陂塘、运河沿河湖堤等犯罪行为。宪宗成化九年,由于“远人赴都江工役不便”,四川巡抚都御史夏埙改革都江堰维修所需劳力、经费和物资等之成例,“将郫、灌杂派科差,均摊得水州县,专备工料,以供堰务”,更利都江堰之整治维修。
  明代以来,都江堰整治在工程维修、工料筹措与役夫调配等方面已渐有定制,入清以后,这一治理秩序又进一步向礼仪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雍正五年,朝廷封李冰为敷泽兴济通佑王,李二郎为承绩广惠显英王,并令地方官春秋致祭。而春秋两祭又演变成了与都江堰岁修有关的两个特定的日子:一在春天岁修完成后,砍杩杈放水,即“开水节”;一在秋天下杩杈封堰停水之日。清代都江堰开堰还有两个主要程序:官祭与开堰。由此可见,官祭并非开堰之前的附属仪式,而是都江堰岁修秩序中的制度性环节,为李冰封王和岁修祭祀活动成为了古代对政府官员兴修水利道德约束的一种形式。
  《大清律例》亦在《工律》中有“冒破物料”“失时不修堤防”“修理桥梁、道路”等相关律文。同时,道光年间也有《通济堰章程》等专门法规,将工程维护、经费筹措、派夫出工、奖惩考核等事项悉数纳入成文法制。正是在从国家立法到地方规章、从中央主导到地方参与的治水法制保障,都江堰历经两千余年而得以不断完善,工程规模不断扩大,灌溉效益持续提升,实现成都平原“水旱从人,不知饥馑,时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也”之繁荣景象。
  (作者单位分别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漫画/高岳  
七十余载法史路 三尺讲台守初心 ——记“人民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   □ 本报见习记者 薛金丽
□ 本报记者     赵颖

  “盛世修典是历代传统,深挖传统文化精髓能更好地指导当下发展,今天我们更要有文化自信……”
  2026年春,96岁高龄的张晋藩先生再次走上讲台,以“中国法律史学的百年回顾与未来展望”为主题,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等专业2025级博士生、新聘任研究生导师授课。先生的声音穿透岁月的沧桑,带着历史的厚重,敲击在每一位年轻学子的心上。
  回顾七十余年的教研生涯,张晋藩始终认为,高质量的教育离不开扎实的学术研究。他的学术生涯,也是一段以著述构筑学科体系的历程——以领衔主编的三套大型著述为基石,以自主编撰教材为骨干,以个人独著提炼理论命题,以译著交流架设对话桥梁,全景式地铺展了中国法制史学的知识图谱。
鸿编三套,筑基法史文献之厦
  一个学科要立得住、走得远,离不开扎实的史料基础和通贯的历史叙述。在张晋藩的学术生涯中,耗费心力最多的,当属领衔主编的三套大型法史著述。
  其一,历时19年编纂的《中国法制通史》。
  这部书的缘起,带着特定的时代印记。改革开放后,日本法制史学者滋贺秀三、岛田正郎,以及美国学者爱德华兹和蓝德彰等来华学术交流,都曾拜访张晋藩,他们说在1979年之前,曾召开三次中国法制史国际研讨会,日本、美国、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的学者都参加了,却没有邀请中国大陆地区学者。他们不了解中国大陆地区研究中国法制史的代表人物,也不知晓出版了哪些中国法制史的代表著作。这番谈话极大地触动了张晋藩的自尊心,“我心里感到非常惭愧,感到一种非常被侮辱的感觉。”他回忆说,“如果要我的子孙到日本去学中国法制史,那是我们最大的罪过!”
  1979年9月,在吉林长春召开了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由张晋藩提出的编纂多卷本《中国法制史》的历史任务,借以向世界展示中国学者的成就,并将中国法律史研究的中心牢固地建立在中国。作为总主编,他协调全国数十位法制史学者,开启了漫长的编纂历程。从商周甲骨金文到唐宋明清律例典籍,编写团队对海量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其间困难重重:秦汉卷主编林剑鸣、魏晋南北朝卷主编乔伟先后因病离世,部分分卷负责人中途退出,出版社因经费问题一度搁置。1998年12月,500余万字的《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首发式,与会的中外学者盛赞此书是“世纪之作”。支撑张晋藩完成这一工作的是历史使命感,他深知,“发展中国法制史学是这一代人的责任与使命”。
  其二,历时23年修纂的《中华大典·法律典》。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盛世修典的传统。1990年,国务院批准“中华大典”为国家重点古籍整理项目,并在批复中指出,编《中华大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项文化出版工程。1992年,正式成立《中华大典》工作委员会和编纂委员会,张晋藩受命担任编委会成员和《法律典》主编。面对卷帙浩繁的历代经史子集,他带领全国数百位法律史专家,按照现代法学的分类标准,对数千年法律文献进行严谨的甄别、点校与归类。张晋藩认为,“观察星要确定星座,编纂法典也要确定体系,从体系出发”,因此《中华大典·法律典》按照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实际情况,分为六个分典,即《法律理论分典》《刑法分典》《行政法分典》《民法分典》《经济法分典》《诉讼法分典》。2015年最后一部分典出版。历时23年,共计23册、约4200万字,汇集全国数百位法律史专家参与。它以丰富翔实的历史资料充分证明了我国古代就有系统全面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史鉴价值。
  其三,历时19年完成的《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
  中华法系是多民族共同创造的。但在过去,法制史研究更多聚焦于中原汉族政权的法制演变,忽略了少数民族的法制创造和贡献。为弥补这一空白,张晋藩很早便将研究视野向广袤的民族地区延伸。1983年,在第一届法律史年会上,张晋藩提出法制史研究要开创新领域,尤其是要开展对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民族无小事”,1999年12月,张晋藩在云南召开的少数民族法制史研讨会上,决定实行各卷主编责任制。随后,编写团队成员深入内蒙古、西藏、新疆、云南等地进行田野调查,发掘整理了大量少数民族历史文献以及口耳相传的习惯法,2007年由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了首批4卷本。在此基础上,张晋藩继续深耕民族法制史领域。2017年,由他主编的涉及30个民族、总计384万字的《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全10卷)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这套丛书出版历经19年之久,客观呈现了各民族法制文化的独特性及其与中原法制的交融互动,为完整理解中华法系的多元一体格局提供了坚实的文献支撑。
编撰教材,探索自主教学之途
  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学教育全面借鉴苏联模式,法制史课程被称为“国家与法权历史”,教材结构套用“经济结构—阶级结构—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四段论,侧重阶级分析。
  1950年,张晋藩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此后不久,被调做国家与法权历史研究生,195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初登讲台时他便意识到,这样的框架难以准确反映中国传统法律制度自身的演进逻辑。
  为了改变教学“水土不服”的状况,1961年,张晋藩着手编写《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讲义》第一分册“古代部分”。在编撰中,他打破旧有框架,将论述重心转移到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本身。这一调整使教材内容更加贴合中国历史实际,突出了传统法律的民族特色。该讲义出版后被全国多所高校采用,成为新中国法制史学科探索自主教学体系的重要起点。之后编写《中国法制史》(第一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史》时,更是紧紧围绕中国古代法律理论、法律制度及法律实践展开研究,全面分析中国古代法律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其特征。这两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相继问世,标志着关于古代法律体系的构建,实现了两大回归,即回归中国、回归法律。
  此后数十年,张晋藩主编了多部法制史统编教材。这些作品汇聚学界共识,统一学术规范,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系统、客观的读本,解决了长期以来教学中资料零散、标准不一的问题。
遍著诸史,回应寰球学界之问
  在教材建设之外,张晋藩的个人研究形成了大量独立见解。他先后出版了六十余部个人专著,不仅探讨法史学深层理论,更直接回应了国际学界长期存在的学术讨论。
  近代以来,部分国际学者基于西方法律的发展轨迹,认为“凡不发达国家皆为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中国亦是如此”。张晋藩认为这种观点并不符合中国历史实际。他撰写了《中国民法通史》等系列专著,从商周青铜器契约铭文,到《唐律疏议》中关于户婚、钱债的细致规定,再到明清民间浩繁的田土买卖、租赁契约,作出了扎实论证,明确提出“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的学术命题——中国古代虽未采用近代西方法典编纂体例,但在实际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中,民事与刑事的界限是清晰存在的。
  提出“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的命题后,张晋藩并未止步于民法一隅,而是以持续的学术热忱,将研究拓展至各个部门法领域。从《中国监察法制史》到《中国宪法史》,从《清代民法综论》到《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再到《中国古代经济管理法》,他的独著几乎覆盖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各个主要分支——刑法、民法、监察法、宪法、诉讼法、经济法,每一部都立足于扎实的文献考证,既独立成篇又彼此呼应,共同勾勒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全景图。
  在其代表作《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张晋藩详细剖析了中国法律在近代化过程中面临的内部张力与外部冲击,指出这不仅仅是被动接受西方法律的过程,更是一个“外源性趋于减弱,内源性特征逐步显现”的客观历史进程。该书初版于1997年,此后多次再版,英文版于2014年由德国斯普林格(Springer)出版社出版,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真实面貌。
  1999年出版的《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张晋藩系统阐发了“法制文明”的概念,从浩繁史料中提炼出“德法互补”“礼法结合”等中国传统治理智慧,指出“礼”侧重于事前教化与预防,“法”侧重于事后惩戒,两者综合为治,体现了“以人为本,明德慎罚”的传统理念。
译著传声,架设中外互鉴之桥
  在深耕本土法史学的同时,张晋藩始终保持着开放的学术视野。他意识到,全面认识中国法制史离不开与世界其他法治文明的横向比较,同时也要让国际学界看到中国学者基于第一手史料的最新研究成果。在这一过程中,译著成为双向交流的重要桥梁。
  一方面,他鼓励开展比较法制史的研究,积极推动同仁和学生将国外法制史经典著作及海外汉学家的中国法制史研究成果译成中文。这些引进的译著为国内教学研究提供了域外参照,帮助学者在更宏大的世界史背景中审视中国法律传统的特性与地位。
  另一方面,他的个人著作也陆续被翻译出海。日本中央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将他的《中国法制史》译成日文出版;《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和《中华法制文明史》英文版由德国斯普林格出版社出版,受到海外学界关注。目前,《中国监察法制史》的法文翻译和《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的韩文、俄文翻译工作也在推进中。这些译著为海外学者提供了来自中国本土学者的权威资料,以严谨的史料考证展示了中国法律文化的真实面貌。这种平等的学术对话,也增强了中国年轻一代法学学子在国际交流中的学术自信。
滋兰树蕙,绵延法史传承之脉
  无论是领衔主编大型著述、编写教材、撰写专著还是推动译著交流,张晋藩所有的学术活动,最终都落脚于三尺讲台和对下一代人才的培养。
  1983年,张晋藩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并于同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他的第一项大工程,就是创建研究生院。他整合各方资源,邀请王铁崖、韩德培、高铭暄等知名学者组成跨校际导师团队。教育部发给学生的论文调查费四百元,张晋藩也主张全额发放给学生,并给学生每二人分配一台录音机,以提高他们的外语水平。为激励学生潜心读书,研究生院特意安排教务处老师负责检查读书笔记。当时日本来讲学的教授说:“你们的博士生相当于日本的博士,水平高、不掺假。”
  1985年,在张晋藩的推动下,中国法制史研究所在中国政法大学成立。2002年,在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为了避免中心成员安于现状,停滞不前,张晋藩开会时专门强调“中心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以此勉励大家努力工作。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正式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在编修《中国法制通史》多卷本的时候,张晋藩要求作者,“法律史研究要见思想、见人物、见制度。”这一理念对张晋藩培养的百余位博士生具有普遍影响。
  2002年,张晋藩患上双眼黄斑病变,视力急剧下降。但他并未停下手中的笔,依然保持着高强度的教学科研工作。从最初使用6.5倍放大镜,到后来升级为12倍,他将脸贴近书页才能勉强看清字迹。“看到好的材料,我要把它复印下来,剪下来,然后再来看、再来读,就要费几番功夫才能找到一点材料。”他曾平静地向旁人讲述自己的工作状态。即便如此,仍坚持每天工作四五个小时。据统计,他六十余部专著、二十余部教材中的极大一部分,就是在这样艰难的视力条件下完成的。老师是学生的镜子,学生是老师的影子。对于张晋藩的众多弟子而言,先生的勤勉治学就是最好的身教。
  除了学术上的倾囊相授,张晋藩对法学教育事业也倾注了深厚的情感。2007年,他拿出个人积蓄设立“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通过征文的形式激励在读学生了解并热爱中国法律史。2020年,他向烟台大学法学院捐资建设“张晋藩阅览室”。2022年,他再次捐资,在中国政法大学创办“蓟门法史书苑”,以实际行动助力法律史学的学术传承。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院长顾元深刻体会到了先生的精神内涵:“‘人民教育家’里,最关键的就是‘人民’。他有强烈的家国情怀。正是这种格局成就了他卓越的贡献,包括对学术、学科和教书育人的发展。”
  2026年3月那堂课结束时,张晋藩扶住讲台轻轻喘了口气:“抱歉,今天只能先讲到这里。我准备了讲稿,让我的学生代讲剩下的内容。”全场掌声响起,师生们目送他走出教室。课件仍停留在“百年回顾”的末尾,而“未来展望”的部分,正等待后来者接力书写。
那杯凉透的茶 ——一场跨越千里的调解   □ 赵乌吉斯古冷

庭前风冷,千里对坐来
  三月初的风还裹着料峭的寒意,法庭调解室的空气里暖意与焦灼无声交织,我坐在角落翻开手上的工作日记,准备记录这场跨越千里的纠纷调解。
  入职法院半年有余,跟随庭长朱珊珊办案已有一段时间,也旁观过几次调解现场,而这次纠纷调解,我预感会是一场别样的实战历练。
  上午十点,调解室的门被推开,先后走进来两个人,原告代理律师刚从呼和浩特赶来,被告企业负责人也从山东威海来到法庭。一张调解桌,隔着2000多公里的距离,也隔着72万余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班前我核对过朱庭长的案件排期表,她今天原本排了五个庭。此刻,这场纠纷调解就这么硬“挤”进了她的满档时间里。
  调解刚开场,双方之间的火药味就浓得化不开。
  “朱法官,我们不是不想给钱,实在是资金周转困难。”被告先开了口。
  “我们也是小本经营,这钱拖不起啊!”原告当即回应。
  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
  我下意识地抬头看向朱庭长,想着她会不会直接打断言辞争执的二人,然后援引法条释法明理。但她只是静静地、温和地听着双方把话说完,也把情绪释放出来。
  二人争执了半晌后,朱庭长才开口:“我认为你们从那么远的地方过来,不是为了争谁对谁错,而是为了实打实地化解矛盾,咱们把话都说透、把理都讲明,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短短一句话,如同一把钥匙,紧绷的气氛也松快了一些。
满档如织,硬挤一隙光
  我想起三天前案子刚立案时,我就跟着朱庭长梳理过相关材料。当时我只看到了“72万余元欠款”“建设工程合同”这些内容,她却捕捉到了两个细节并反复跟我强调:“被告是在咱们旗里施工的外地企业,施工队马上要撤回威海;还有就是原告律师在呼和浩特办案,只有周三能过来。”
  “要是等他们走了,后续送达、开庭、执行,每一步都得卡壳。”朱庭长当时指着日程表跟我说,“咱们得在他们撤走之前,把这个案子塞进去,排期再满,也得挤出这个案子的调解时间。”
  我当时心里犯嘀咕,排期已经满满当当,还怎么“塞”?直到此刻看到双方跨越千里齐聚调解室接受调解,我才突然懂了她的用意——办案时机不同于其他,一旦错失,便会成为当事人无尽的等待与奔波。而她,正是在抢一次又一次让当事人少跑一趟、少等一天、少花一分钱的机会。
繁中化简,诉累减三分
  调解过程中,朱庭长又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原告把被告的母公司也列为被告了。她没当着双方的面说大段法理,而是单独把原告律师叫到一边,低声说了几句:“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该担的责任跑不了,但把母公司加进来,光程序上的拉扯就会耗去好几个月,时间一长不一定有利。”
  原告律师与当事人通完电话,点了点头:“我们同意调整。”几句话,诉讼主体简化了,后续的障碍扫清了,我也明白了她常挂在嘴边的那句“减少当事人诉累”,不是生硬地搬法条讲法律,而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帮他们算“时间账”“成本账”,让他们少走弯路,直达纠纷核心。
茶凉约暖,法理映初心
  从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半,四个半小时,我亲历了一场关于怎么做才能真正“减少当事人诉累”的现场教学。
  朱庭长一点点帮他们捋清明细:从“被告的资金缺口到底有多大?什么时候能回款?”到“原告能接受的最晚付款时间是多久?分期履行的方案合不合理?”她全程紧扣争议焦点并逐一拆解合同履行细节、被告实际付款能力、违约法律后果、企业长远发展等。
  被告说要跟威海的母公司沟通,她就耐心地、一遍遍帮他们搭建沟通的桥梁,并趁着这个间隙,轻声叮嘱我:“这家公司之前有个1.7万元的租赁合同纠纷,也是在咱们这儿调的,当事人特别配合,还款也实诚,了解这个底数,调解心里才有底。”
  我心里一震,原来法官的功夫存在于对每一个当事人的深入了解里,那么小的一个案子,她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待被告沟通完,庭长转向原告律师,语气依旧平和:“如果非要一次性付清,对方只能去借钱,甚至可能把企业拖垮。到时候你的钱,更要不回来。分期履行,首期先保障你的基本权益,后续给足缓冲期,既保住你的债权,也帮企业缓口气,这才是双赢的路。”
  这番入情入理的话说到了原告心坎里,我看着两人在调解协议上签下名字,看着庭长松了一口气的神情,豁然醒悟——原来,优质高效的司法调解,不是强势压制一方、偏袒另一方,而是用专业视角,帮当事人看清那条兼顾法理与情理的最优路径。
  下午两点半,阳光斜斜地照进调解室,落在那份调解协议上,也落在庭长手边那杯早已凉透的茶上。她顾不上喝一口,低头逐字逐句核对协议措辞,每一个条款都抠得细致。整个过程,我坐在一旁看着她释法明理、沟通协调,声音始终温和沉稳,态度始终耐心细致。最终,被告分三期支付72万余元欠款,首期款项于次月月底前足额兑现。
  原告律师收拾材料准备返程时,特意回头跟庭长说了句:“朱法官,从立案到现在,线上沟通、线下调解,就跑这一趟,全解决了,您费心了。”
  轻轻的一句话落进我的耳朵里却有不一样的分量。跨越千里的“一次解决”,是当事人少受奔波的“一次安心”。她用自己的忙碌,换来了当事人的便捷,用满满日程里挤出的四个半小时,换来了一场跨地域纠纷的圆满化解。
  风还未停,我的心里却暖烘烘的,这场“现场教学”没有课本、没有教案,却让我真正读懂了司法的温度。这堂课也终将会在我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者的路上,持续回响,点亮星光。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从《挟书律》到《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观察民族进步的一个视角   □ 焦利
  
  在中国历史上,秦朝是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朝代。在秦朝的历史上,商鞅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物,他留给后人的遗产就是“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具体内容很多,其中一条与藏书有关,那就是“燔诗书而明法令”。“燔”就是烧的意思,“燔诗书”就是烧毁《诗经》《尚书》之类的书籍。
  很多人以为秦始皇是焚书的始作俑者,其实,中国焚书的历史,发端于两千多年前的商鞅。商鞅为什么主张焚书呢?因为要想在诸侯争霸的大争之世胜出,就必须实现富国强兵,战胜敌国。而在古代社会,农业的发展是战争胜利的基础,所以“商鞅变法”的核心思想就是以重农、重战来实现秦国的强大和发展。什么样的人才能专心农、战,成为有战斗力的士兵呢?是那些“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商君书·赏刑》)的人。如何把老百姓培养成这样的人呢?那就必须是“利出一孔”“富贵之门必出于兵”,想要得到富贵,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当兵打仗立战功,通过军功爵制实现阶层跃迁。不要在战功与农耕之外,以任何理由赐予官爵,尤其不能让民众有机会通过学习诗书来提升阶层。久而久之,民众就会很自然地鄙视学问,专心务农、热爱打仗。如此,国家就会强盛。
  商鞅站在君主的立场上,将国家与民众对立起来,认为“民愚则易治”,强调国家的富强必须建立在民众的愚昧之上,民众越弱、越愚昧,国家就越强、越稳定、越好治理。为了彻底贯彻“民愚则易治”这一逻辑,商鞅提出了“燔诗书而明法令”的主张,实行文化专制,让百姓愚昧无知,成为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只知道种田打仗的机器,任由君主驱使。在春秋战国诸子中,商鞅的愚民、弱民主张是最明确、最有系统的,也是我们今天必须扬弃的。
  值得庆幸的是,商鞅的“燔诗书”对中华古代文化典籍的破坏不是很大,因为那个时候秦国还没有统一天下,秦国的法律还影响不到其他六国,“燔诗书”的后果也只是使得秦国在思想文化方面落后于其他国家而已。但秦始皇的焚书却对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造成了巨大的不可估量的损失!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专制统治,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达了焚书令,颁布了《挟书律》,规定:
  1.除了记载秦国历史的书籍,其余六国的史书全部焚毁。
  2.不是博士官的职务需要,民间有私藏诗、书等典籍的,一律没收焚毁。
  3.若有人胆敢讨论诗书学问的,当众处死。
  4.那些以古非今的人,诛灭全族。
  5.官吏若有包庇或不作为的,与犯人同罪。
  6.命令下达三十日不焚烧禁书的,在脸上刺字、发配边疆修长城。
  7.医药、占卜、种植等技术类书籍不烧。
  8.想要学习法令的人,拜相关官吏为师。
  《挟书律》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国家暴力全面扼杀民间知识传播的标志性法令。本来战国后期,民间藏书已较为普及,但《挟书律》却使民间藏书成为违法,在这样的高压环境下,使得文化的传播和书籍的流通成为不可能,包括制作书籍的工艺也被限制,严重阻碍了中国文化的延续和递进,这无疑是中国藏书文化史上最为残酷的一个“恶法”,对中华文化的摧残和影响是巨大的。许多书籍确实在秦朝实施《挟书律》后就不见了。例如,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史书,墨子曾说:“吾见百国春秋。”可见当时以“春秋”命名的史书是很多的。但是经过了焚书之后,只有秦国的史书保存了下来,其他各国的史书均被烧毁。秦始皇“拨去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啊!
  秦始皇没有想到的是,焚书并没能取得巩固政权的效果。焚书4年之后,陈胜、吴广就揭竿而起,焚书6年后,貌似强大的大秦帝国就轰然灭亡了。正如晚唐诗人章碣《焚书坑》所写: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虽然刘邦是个不读诗书的“粗人”,也曾经看不起儒生。不过他可比秦始皇聪明多了,而且很虚心。他听从儒生陆贾的建议,懂得了“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理天下”的道理,认真研读陆贾写的《新语》,总结秦国所以失去天下,汉朝所以得到天下的原因及古代国家成败的道理。这就是刘邦的格局和胸怀!
  为什么大汉王朝能传承400多年,而秦朝却只存在了15年就二世而亡?原因之一或许就是这两个王朝不同的文化政策,也就是对待百姓读书的不同态度。当秦国统一天下之后,秦始皇没有认识到商鞅那套为战争而打造的愚民政策已经走到了尽头,应该改弦更张了。决定政权稳固与否的因素更多的是人心向背。虽然原来秦国的百姓经过数代的驯化,或许已适应了这套愚民政策,但那些被统一后的六国百姓,对这种制度是极其抗拒的。焚书是使秦始皇失去民心的原因之一,作为秦始皇的暴政之一,焚书和《挟书律》臭名昭著,为世人所不齿,更受到后世历代读书人的抨击。
  而汉朝却在文化政策上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它吸取了秦王朝的教训,采取了比较开明的文化政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汉书·惠帝纪》)在汉惠帝刘盈举行成人礼这天,大赦天下,诏告全国,废除了《挟书律》。
  《挟书律》的废除,无疑如一声春雷,给中华大地带来了一个文化信号:蛮横的文化专制政策已经成为过去,从此,老百姓终于可以自由收藏和阅读自己喜欢的图书了。这拯救了无数的珍贵典籍,推动了大汉王朝的文化发展和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废除《挟书律》以后,书籍可以自由收藏、复制、流通了,以前长期密藏在民间的古书陆续开始重新现身,公私藏书不断增加,延续千年的官书垄断传统也彻底终结。至此,中国书籍进入公众传播的新时代。这为汉代的文化繁荣提供了前提条件,也为后来的“文景之治”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这不仅是汉朝百姓之福,更是中华民族之幸!
  让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更为幸运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对全民阅读的大力提倡。响应毛泽东同志“为消灭文盲而斗争”的号召,全国各地都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了扫盲工作,同时大力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1950年5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古迹、珍贵文物、图书及稀有生物保护办法》,指出:“一切文物图书,皆为我民族文化遗产”,要求“地方人民政府文教部门及公安机关妥为保护,严禁破坏、损毁及散佚”。1956年,文化部等部门召开全国图书馆工作会议,公布了《明确图书馆的方针和任务为大力配合向科学进军而奋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试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各类图书馆的发展方针及基本任务。此后,我国图书馆事业开始走入国家发展规划,各类型的图书馆蓬勃发展,为国家发展和人民文化素质提高提供了重要的服务支撑。
  更令人欣喜的是,自2026年2月1日起,《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国家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从法律上为全民阅读提供保障,让人民群众通过阅读不断获取知识、增长智慧,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精神力量。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而言,国民的思维深度、创新能力和文化素养,是决定未来能走多远的重要因素。国家要强盛、民族要复兴,都离不开阅读带来的文化积淀和精神力量。为促进全民阅读立法,是新时代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标识,是中华文明历史性进步的体现,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保障。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图书和文化馆副馆长)
长春的这场春风   □ 苗伟
  
  今年的农历三月,长春正刮着一场酣畅的春风。
  这座城的春天,从不是细雨轻烟里悄然降临的。江南春风温润缠绵,裹着水汽与花香,轻拂便催开满园芳菲。而长春的春风,带着松辽平原的坦荡辽阔,携着黑土地蛰伏一冬的苏醒之力,来得刚劲直接,似一声清亮呼唤,将整座城从漫长冬日里彻底唤醒。
  风,是长春春日最鲜明的印记。三月三这日,风势更盛,却褪去了冬日的凛冽刺骨。它裹挟着残雪消融的湿润凉意,掠过伊通河解冻的水面,穿过街巷,拂过伪满皇宫斑驳的红墙,在老街的悬铃木枝丫间穿行。当地人惯称其为梧桐,枝干苍劲,冠盖如伞,静静守着岁月光阴。风里没有多余的柔腻,唯有北方独有的爽朗,抬头便知,春天真真切切落了地。
  漫长寒冬里,整座城沉在寂静之中。冻土坚硬,河面冰封,草木枯寂,连阳光都显得单薄。是春风一点点撬开这片沉寂。起初风还带着试探,卷起街角未尽的残雪打旋。背阴处冻土依旧寒凉,可风已渗入缝隙,催冰层开裂,让僵硬枝条回软,令土下根须触到暖意。泥土里的草芽蜷身,枝头上的萌芽蓄力,皆跃跃欲试,只待暖风一至,便挣脱冬的束缚破土而出。
  伊通河的苏醒,最能见证春风的力量。一个月前,厚厚的冰层便不再浑然一体,在风的日夜吹拂下裂开细密纹路,继而碎裂成大块浮冰。水流推着冰块缓缓移动,相互碰撞,发出沉闷又清脆的声响,像是冬与春正式作别。河水渐渐舒展,在风里漾开层层涟漪,清冽波光映着天空。水下的鱼儿早已苏醒,在渐暖的水流中自在穿梭,尾鳍轻摆,搅碎河面光影。岸边枯草在风中伏低又挺起,嫩绿青草从土层里探出头,一簇簇、一丛丛,怯生生却又倔强,顶着风势铺成浅浅绿毯,带着黑土地独有的坚韧。
  风再大些,满城草木便彻底醒了。
  杏花先鼓满枝头,花苞饱满紧实。紧随其后,桃花满城盛放,粉白如云,树木也相继返青。风吹得树枝大幅摇摆,如同沉睡一冬后舒展筋骨。老街上的杨树枝干粗壮苍劲,沉默了整整一冬。春风一遍遍掠过枝头,枝丫间的萌芽顶破干枯苞衣,探出嫩黄尖头,慢慢舒展成新叶。枝头的绿从疏疏落落,渐渐变得浓密,为苍黑枝干染上鲜活生气。柳枝遇风便柔软下来,嫩黄柳丝随风轻扬,垂在河岸路边,肆意摆动,拥抱着整个春天。
  连翘顶着微凉的风率先绽放,一簇簇金黄明亮,在风中摇晃,似跳动的小火把,点燃整座城的早春。各色花木次第盛开,花瓣在风里轻轻颤动,即便被风吹落,也无半分凄婉,带着北方生灵的坦荡热烈,开得尽兴、落得从容。
  春风一起,鸟声便跟着热闹起来。
  沉寂一冬的枝头,多了许多灵动身影。麻雀、喜鹊落在抽芽的枝条上,梳理羽毛,迎着风清脆啼鸣,声声婉转飘荡在风里。它们时而掠过泛绿草地,时而冲向澄澈天空,翅膀剪开风的轮廓,为苏醒的天地添上灵动生气。偶有飞鸟低掠河面,水中鱼儿便倏然摆尾遁入深水,片刻后又悠然游出,与飞鸟相映成趣。风往何处吹,鸟儿便往何处飞,伴着新绿、繁花与青草,把春日欢闹撒遍城市角落。
  风还在吹,掠过伊通河潺潺流水,拂过老街的枝叶繁花,穿过寻常巷陌,也拂过每一个行人。枝头绿意愈发鲜亮,草色愈发浓郁,花开得愈发热烈,萌芽长成新叶,鸟鸣愈发清亮,鱼儿在水中往来嬉戏。这风带着三月三的清朗,携着大地苏醒的蓬勃,唤醒万物,也唤醒人心底对生活的温柔期待。
  长春的春天向来短暂,也正因短暂而格外珍贵。它不似南方春日绵长温婉,而是来得热烈、走得利落,如同这场三月三的大风,酣畅淋漓,不留余地。草木在风中疯长,萌芽奋力破土,青草铺展绿意,花枝尽情绽放;鸟儿迎风高歌,鱼儿逐水畅游。万物都在这春风里,抓紧转瞬即逝的春光,活成热烈明亮的模样。
  风是春天的信使,也是这座城的呼吸。
  它吹走寒冷与沉寂,带来生机与希望;吹走犹豫与困顿,送来坦荡与从容。在长春的春风里,无需刻意寻觅诗意,风过之处,新芽破土、青草铺茵、花枝吐蕊、飞鸟和鸣、游鱼戏水,皆是生生不息的美好。
  三月三,大风起,春天正盛。
  长春在春风里缓缓舒展,于沉静中见生机、于坦荡中藏温柔,万物向阳,生生不息。
  (作者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在复杂中锚定方向 在喧嚣中守住内心   □ 赵万东
  
  面对在座的青年骨干,我既感到熟悉,又感到陌生。熟悉,是因为你们让我忆起自己大学时代担任学生干部的那段岁月。正是那段经历,使我在毕业后第一个岗位便选择了共青团工作。可以说,我对团学工作和学生干部队伍怀有深厚的感情与独特的期待。
  陌生,则源于你们正在经历的阶段和我们当时所处的时代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当时正处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正值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各种知识、文化蜂拥而至,第三次科技革命悄然兴起,“知识改变命运”的喊声愈发强烈。那时,多读一本书,就多一分解读世界的底气;多为同学做一点实事,就多一次锻炼自己的机会。
  而今天,你们面对的世界远比我们当年复杂。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家发展进入高质量攻坚阶段,物质条件极大改善。这种全方位、深层次的快速变化,对大家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多元、更综合、更严格的新要求。在这样的新形势、新要求下,青年骨干究竟应具备怎样的能力,才能迎接挑战、把握机遇?
  我认为,身处信息爆炸、价值多元、变局加速的时代,你们面临的问题不是知识太少,而是观点太多;不是道路太少,而是岔路太多;不是机会太少,而是诱惑太多。这样的局面下,最需要强化的能力,是在复杂中保持清醒、在迷茫中锚定方向、在喧嚣中守住内心。从这个意义上讲,你们这一代人的定力,不在于对外界的屏蔽,而在于对内心的确认。这正是“青马工程”要解决的问题。不是灌输条条框框,而是帮助你们在复杂的大环境里,建立起认识世界的坐标系,找到安身立命的压舱石。它要解决的,不是“知道什么”,而是“相信什么”“坚持什么”“成为什么样的人”。
  从事教育工作三十三年,我越发体会到:做教育就是做生态,生态系统有宏观也有微观。一个人的成长,既需要大环境的引领,也需要“小气候”的滋养。
  什么是大环境?是我们这个时代,是我们这个国家,是我们党指引的方向。它告诉你往哪里走,告诉你什么是正道,告诉你在这个变局中应该站在哪里。没有大环境,人会迷失方向。什么是“小气候”?是你身边的这群人,是你日常相处的这个圈子,是你们共同营造的氛围。它决定你能扎多深、长多牢。没有“小气候”,人会在孤独中枯萎。你们做学生骨干,最难的不是不会做、做不好,而是困难时没有人推你一把,迷茫时没有人点醒你一句,沮丧时没有人能陪你消化。这些东西,课堂给不了,书本给不了,它只能靠“小气候”来滋养。
  这个“小气候”,由什么构成?
  第一,信任。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而是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你的底线在哪里,你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这种信任,是一起扛过事之后才长出来的。没有这种信任,再大的队伍也是一盘散沙。有了这种信任,再难的任务也能扛过去。
  第二,担当。你们是“关键少数”。你们怎么样,身边的同学就怎么样。你们松一寸,队伍就可能松一尺。“甩锅”“躺平”的人少了,“我来”“我兜底”的人多了,“小气候”才有筋骨。
  第三,温度。学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最怕的就是冷。程序化的冷漠,公事公办的疏离,只会让你们离鲜活的同学群体、服务对象越来越远。一个活动办得好不好,不在于规模大不大,而在于参与的同学有没有被看见、被尊重。
  第四,传承。“老带新”是我们团组织的传统,你们之间更要有这种传承。高年级带低年级,有经验带没经验,不要藏着掖着,不要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你们是在共同生长,不是零和博弈。
  “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是学校落实“青马工程”的重要载体,这不是荣誉,是锤炼。你们要在理论学习、实践锻炼、交流研讨中长骨头、强本事,成为那个“撑伞的人”“点灯的人”“开路的人”,从而影响带动更多人。
  而“青年夜校”,则是这个“小气候”的日常延伸。泡在这个“补给站”里,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聊一聊困惑、听一听经验、吐一吐苦水。它没有学分,但有营养;它不考试,但检验人。它让你们在一次次交流碰撞中长血肉、强内心。
  “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和“青年夜校”共同的目标,是让你们在大环境的指引下、在“小气候”的滋养中,成长为真正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我知道,做学生骨干,不容易。但我想以“老团干”的身份说句心里话:请坚持做“难而正确的事”,做“靠谱有温度的人”。多年后,你们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在某个疲惫的深夜忽然想起你现在的选择,就又有了与生活和解的宽容、与困难再战的勇气。
  同学们,愿你们在“青马工程”的大旗下,在“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和“青年夜校”的“小气候”里,惜春景、乘东风,向下扎根、向上生长,成为自己最向往的样子。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本文摘自其在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七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暨青年夜校揭牌仪式上的致辞)
侗寨时光 清风扑面   □ 范建生

  湖北省宣恩县野椒园侗寨,坐落在幽静的绿谷内。走进侗寨,感觉清风扑面。
  这里,仿若世外桃源。只见小溪萦绕,竹林青翠,雀鸟啼鸣,吊脚楼群掩藏在绿荫之中。古朴的侗寨,蓄满了纯净无染的时光,好像著名画家吴冠中所画的乡村《风景》。简约中大片的留白,给人以无边的想象空间。还有淡淡的几点碎花点缀,朦胧似梦。
  柴门打开,农家气息扑面而来。青石板铺就的院落中,生长着一棵1200年树龄的红豆杉,古树森森的浓荫挡住了骄阳,清凉凉的,是个乘凉的好地方。这是杨家院子,院内住有三十多户人家,有18间堂屋。紧邻杨家院子的是张家院子。正面修建的横屋,使整个院子形成四合天井式院落,凸显了阁形、亭韵、塔势的古侗寨韵味。这里的房屋建造做工精细,房梁楼阁仅靠槽榫衔接,不借一钉一铆,如此精准,牢固结实,让人称奇。精雕的窗花,简约而不乏生动,古朴而见神韵,从中可以窥见祖祖辈辈野椒园人生活的智慧与精致。两个院落相互依存,相得益彰,构成了野椒园核心景区。
  侗寨处在晓关古道边,连接古施州与湘西,是贯通南北的交通要道,想必野椒园的先人是沿着这条古道迁徙过来的。如今历经千年风霜,古道古韵不减、再添新色,已然成为众多人心中的徒步线路。漫步古道,低头是温润古朴的青石板,抬头是遮天蔽日的古树浓荫,耳边风声飒飒,空气中尽是草木清香。走在古道上,仿佛穿行在岁月的时光里,依稀能够听到马队铃声从远方传来。
  山寨的边上,依山缓流一汪碧波,流出一幅清润的画卷。潺潺溪水中偶有石阻,形成一道道小小的瀑布,溪水纵身一跃,激起万点飞花,被阳光梳理成晶莹的银丝。跨过汩汩涌出的清泉,蹲下身,撩起几朵水花洒在身上,真有探手入寒泉的清凉。
  人们流连于此,不仅仅是这里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古朴的村落,还在于村寨承载着千年不衰的家训家风。“关西杨伯起,汉日旧称贤。四代三公族,清风播人天。”这几句诗出自唐代诗人李白的《送杨燕之东鲁》,其中提到的“杨伯起”就是野椒园侗寨杨氏祖先、东汉名臣杨震。
  杨震历任荆州刺史、涿郡太守、司徒、太尉等职,一生清廉刚正,其中最著名的是“四知堂”的故事。据《后汉书·杨震列传》记载,杨震在赴东莱郡就任途中,路过昌邑县(今山东巨野),在当地担任县令的正是经他举荐的王密。王密感念杨震的提携之恩,白天空手去拜见了他,晚上则怀藏十斤金子准备相赠。当王密把心意表明时,杨震说:“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意思就是说:我作为老朋友是因为了解你的才华举荐你,而你却不了解老朋友的为人,这是为何呢?王密劝道:“暮夜无知者。”杨震回道:“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此言一出,王密顿时感到无地自容。后人评价:“‘四知’可质鬼神,足千古矣。”
  “四知拒金”,是杨震慎独自律的缩影,这种品性贯穿他的一生。史载,杨震为官两袖清风、不受私赠,其子孙也粗茶淡饭、生活清苦,不少长辈好友劝他要为后代着想,多为子孙购置产业,但杨震始终不为所动,他表示:“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在他看来,让后人以清白官吏子孙的身份处世,正是自己留给后代最丰厚的遗产。杨震晚年还在《遗训》中特别告诫子孙:劳心苦志,立锥虽无地,创置何难;好逸偷安,纵积粟成山,消耗亦易。杨氏后人继承祖先品德,代代隐居在此。野椒园侗寨民风淳朴,村民勤劳朴实,祖祖辈辈依托的是诗礼传家,耕读家训,这也许是野椒园侗寨长盛不衰的根基所在。
  如今,野椒园被纳入“湖北省家风家教实践基地”。该基地依托杨氏“四知”遗训、“清白家风”、《杨氏族谱》中的“十二家训”“十六诫”等百年文化底蕴,以及张氏家族的“百忍歌”“张氏家训十二条”等内容,以展示、传承、教育为宗旨,积极打造杨氏、张氏古侗寨、吊脚楼群,绘制家风家训宣传壁画,建设廉政文化广场、清风路,让群众沉浸式感受家风教育。
  到野椒园实地游览,对杨震有了深刻的认识。杨震从关西孔子到“四知”先生,从教书育人到直言进谏,他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士人的气节。岁月虽然远去,但杨震清正廉洁的精神依然激励着后人,他告诉我们:真正的财富不是金银,而是清白的名声;最大的遗产不是田产,而是正直的品格。这或许就是这位东汉名臣留给后世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侗寨时光,静谧而祥和。在这里,触摸历史,聆听先人教诲,感受一份纯朴的美,是当下许多人的追求。
(作者单位: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另一种播种   □ 贺小蓉

把案卷合上,窗外有雨
正练习一种绵长的敲击
像农人蹲在田埂上
用指节叩问冻土的专注

他们说有些种子需要深埋一季
才能从泥土里
听见拔节的回音

老陈的侧影像插秧时节
反复弯腰
在薄纸上辨认
哪些是枯枝
哪些是即将撑开日子的新芽

是啊,我们也是播种的人
在这片叫作人间的田野
用比春天更细的雨丝
缝合断开的垄沟
让争执的田埂重新长出青草
让迟归的人推开家门时
有一盏灯,比月光先亮

案卷堆成小小山丘
午夜的办公楼浮在夜色里
这座城市正均匀地呼吸
更远处,长江与乌江
各自奔流,奔赴同一片辽阔
它们流过峡谷,流过平原
流过我们来不及抵达的晨昏

那些江水多像日子
载着人间所有的晴雨
而我们是岸,静静站立
用一纸文书的重量
帮流水找到自己的河床

我们把春天种进卷宗
用笔尖松土,用法槌引水
让每一个词都长出根须
让每一行判决开出花朵

这就是我们的春天——
在看不见的地方
种下看得见的安宁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