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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版 2026年07月0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主汛期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仍将偏多、旱涝并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风,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提高监测预报精准度,及时果断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严防出现群死群伤。要确保大江大河大湖防洪安全,全面加强河湖行洪空间管控。高度重视旱涝急转风险,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加强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要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在建工程度汛安全,强化隐患排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防护。
  会议指出,要快速高效抢险救援救灾,进一步做好力量、装备、物资准备,加强统筹部署和预置布防,提高极端情况下的救援能力。要用心用情做好救灾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坚持资源向基层倾斜、力量向一线下沉,着力提升基层防汛减灾救灾能力。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国家防总要强化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值守、靠前指挥,组织发动群众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一线勇挑重担、冲锋在前,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7月1日出版的第13期《求是》杂志将重新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12日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文章强调,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怎样才能当好县委书记?焦裕禄同志为县委书记树立了榜样。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
  文章指出,当好县委书记,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是县委书记的重要标准。衡量一个县委书记当得怎么样,可以讲很多条,但主要看这一条。县一级阵地,必须由心中有党、对党忠诚的人坚守。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注重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守好规矩,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文章指出,当好县委书记,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县委书记是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领导干部,必须心系群众、为民造福。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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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情况、问计于民。树立良好作风,做到勤政、务实、为民,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
  文章指出,当好县委书记,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县一级领导要谋几十万、上百万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计,管千头万绪的事务。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就要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面对工作难题,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积极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对策,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对突出矛盾要有责任意识,主动去解决而不是回避推卸。对突发事件要临危不惧、沉着冷静、敢于负责。
  文章指出,当好县委书记,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戒。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善于把党委一班人、几大家班子和各级干部智慧集中起来,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县域治理。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引导全县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习近平同塞舌尔总统赫米尼耶
就中塞建交50周年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6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塞舌尔总统赫米尼耶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50周年。
  习近平指出,建交50年来,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和塞舌尔始终彼此信赖,坚定守望相助,两国友好坚如磐石。我坚信,只要双方秉持建交初心、并肩同行,中塞关系发展的大道就必将越走越宽广,双边合作前景就必将更加光明。我高度重视中塞关系发展,愿同赫米尼耶总统一道努力,以建交50周年为新起点,赓续传统友谊,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中非合作论坛等框架内深化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引领中塞战略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赫米尼耶表示,建交50年来,塞中关系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稳步发展。中国始终是塞舌尔的宝贵伙伴,为塞方改善民生福祉、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给予诸多支持。塞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愿继续在共建“一带一路”和中非合作论坛框架内加强合作,持续深化两国关系。
高举思想旗帜 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   今天,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105周年华诞。我们怀着无比崇敬之心,向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向一代代接续奋斗的共产党人致以崇高敬意;向奋战在政法战线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
  历史长河奔流无止息,百余年伟业彪炳史册。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一百多年来,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党和人民百余年奋斗,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战胜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书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历史雄辩地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具有无比坚强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始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中国的一切发展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这深刻昭示,“两个确立”是党和人民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对于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
  当前,我们正阔步行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政法队伍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是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忠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党中央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
  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最高原则、战略方针、价值追求、工作布局、方法路径,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具有强大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政法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学细悟“十四个坚持”的科学内涵、理论品格、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细化实化学习宣传贯彻举措,在学思践悟习近平党建思想上下真功、见实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提高政法机关党建工作质效。要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打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思想根基。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要坚持人民至上。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具有鲜明的人民属性。要站稳人民立场,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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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厚植为民情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加强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法治保障,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把实绩写在万家灯火里、写在百姓心坎上,实实在在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更加自觉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加强有关群体服务管理,让政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要锻造过硬队伍。政法队伍的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成色,必须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纵深推进政法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专业能力、科技应用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过硬本领扛起时代使命。
  风雨兼程复兴路,山河万里起宏图。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道路自信、法治自信,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上勇毅前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安全和法治保障,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壮阔征程上,奋力夺取新的更大胜利、赢得新的更大荣光!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发挥退役军人人力资源作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条例》共6章4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引导退役军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通过教育培训、就业支持、创业扶持等措施,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明确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
  二是确定教育培训政策。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和资助政策。国家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对适应性培训、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培训补贴等提出要求。
  三是完善就业优待措施。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明确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等特殊岗位招录时对退役军人的优待政策。
  四是优化创业扶持举措。明确对退役军人创业给予税收、融资、信贷等扶持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鼓励退役军人创业创新。
  此外,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有关行为明确了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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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历史主动 实现伟大复兴 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   □ 任仲平

(一)
  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20世纪最伟大的历史性事件之一。
  今天,走过105年波澜壮阔历程的中国共产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正带领亿万人民阔步行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
  “105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创造了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伟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齐心协力走好新的长征路,开创更加光明的未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百年大党砥柱中流、风华正茂,初心使命矢志不渝、历久弥坚。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
  “七一”前夕,一批又一批党员、群众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参观,从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中寻找答案。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巨幅标识前,人们驻足沉思,仿佛听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庄严宣告——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
  新时代新征程,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
  站在时代潮头,回望105年来的历程,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可以更深刻理解为什么我们党能够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团结带领人民完成和推进四件大事,书写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奇迹——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天辟地完成救国大业;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天换地完成兴国大业;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翻天覆地推进富国大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惊天动地推进强国大业。
  “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
(二)
  伟大时代孕育科学思想,科学思想引领创新实践。
  习近平党建思想鲜明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等“十四个坚持”,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
  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对强党强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指导意义。
  6月15日召开的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并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方针,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立党立国、强党强国的一大法宝。
  放眼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如此严肃认真地对待自身建设,“这是我们党的显著优势,也是引领时代的制胜之道”。
  思想就是旗帜,就是方向。
  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并列,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针对一度存在的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问题,鲜明提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使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
  面对管党治党一度宽松软的状况,把严的要求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
  核心就是灵魂,就是力量。
  我们这么大一个党、这么大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就会出现各自为政、自行其是的局面,那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
  “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建党原则。”
  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
  1935年遵义会议,党史上的“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开始确立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
  “在最危急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
  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之复杂、斗争之严峻、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世所罕见、史所罕见。
  正是因为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党才有力解决了影响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从根本上确保了把国家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中国人民手中。
  “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
  无论什么样的环境条件,党为什么都能把握历史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征走的是高山峻岭,渡的是大河险滩,过的是草地荒原,但每一个行程、每一次突围、每一场战斗都从战略全局出发,既赢得了战争胜利,也赢得了战略主动。”
  贯通历史、现实、未来,树立历史思维、战略思维,把握历史主动、实现伟大复兴,这是总书记教给我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从登上中国政治舞台的那一刻起,党就为初心使命而始终不渝奋斗,“中华民族开始艰难地但不可逆转地走向伟大复兴”。
  开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中治西乱”对比鲜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
  现实是从历史中一步步走来,总书记这样概括党的奋斗中两个大局的关系——
  缔造新中国,“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纪元”“极大改变了世界政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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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极大壮大了世界社会主义力量。
  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不仅深刻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影响了世界”。
  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政治战略策略,中国共产党牢牢把握了历史主动,成为推动两个大局积极演进并良性互动的重要力量。
  “既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也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从中更能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把握历史主动、推进伟大事业的大逻辑。
(三)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中国共产党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以始终坚守的人民至上理念和实践深刻影响了世界现代化的方向。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的重要体现。
  从带领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始终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从在一穷二白基础上推动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到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步推进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
  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人民就从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是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所在,是党带领中国人民以历史主动精神创造伟大历史的根本原因。
  “一江一河”里有不变的牵挂,映照人民至上、民生为大的不懈追求。
  上海,黄浦江、苏州河穿城而过。曾经,污染如墨汁的苏州河水与酱油汤般的黄浦江水在虹口交汇,成为“两夹水”。
  从上世纪80年代打响黑臭水体治理第一枪,到“十四五”以来以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持续推进沿岸公共空间贯通开放与功能拓展……
  从昔日“临江不见江”到现在“近水更亲水”,上海“一江一河”沿线蝶变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世界级窗口。学者直言,这样长距离、大规模的滨水岸线贯通工程“是世界上其他城市没有的”。
  “一江一河”的新生,正是人民城市理念的深入践行,兑现的是“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的承诺。
  为民造福,当计深远。
  从上海看向全国,大江大河之治中,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蕴含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前瞻布局、战略谋划。
  江河安澜是中华儿女千百年来的祈盼。曾经,“‘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黄河一直体弱多病,水患频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继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之后,我们提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国家的‘江河战略’就确立起来了。”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十年间,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从67%提升到96.5%。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地区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多、占全国比重从42.2%提升到47.3%。
  致力于“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和治理,筑牢生态屏障。
  今天的中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互利共荣,水与人、水与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江河战略”谋的不只是一条江、一条河,更是人民群众幸福安康、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共产党是干什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所以我们要不断看有哪些事要办好、哪些事必须加快步伐办好”。
  “十四五”以来,从引洮供水工程让近600万群众喝上干净甘甜的洮河水,到通江达海的平陆运河致力成为兴产富民的“幸福河”,再到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惠及人口最多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
  涓滴奔涌,润泽百姓,初心如一。
  世界上不同政党的追求很不相同,其中也不乏为民众谋利益的政党,为什么只有中国共产党带给人民历史性变化、带领人民取得史诗般进步?
  “全心全意”“全体人民”,是读懂中国共产党的钥匙。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
  “既要物质富足、也要精神富有”“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
  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党的领导凝聚起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023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守人民至上理念,突出现代化方向的人民性。”
  “中国的治理模式以人民为中心,具有战略远见,为各国应对复杂全球挑战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范例。”匈牙利工人党主席蒂尔默·久洛认为。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是理解中国共产党人的逻辑起点,也是中国共产党带给世界的重要启示。
(四)
  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成功开辟了中国式现代化这条唯一正确道路,推动中华民族以势不可挡的步伐迈向伟大复兴,成为影响世界百年变局走向的关键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八四〇年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也经历了数百年不遇的大变局,从那以后我国形势江河日下,中华民族陷入几乎亡国灭种的深渊!现在则完全不同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
  从“一派衰败凋零”到“一派欣欣向荣”,放眼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历史,没有哪一种政治力量能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深刻地、历史性地推动中华民族发展进程。
  “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为如何唤醒‘睡狮’、实现民族复兴这个重大历史课题所给出的答案”。
  真理之光照亮复兴之路。
  从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科学指引中,可以进一步“弄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指引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致力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
  创造性提出新质生产力理论,致力解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更大推动力问题,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能;
  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致力解决“卡脖子”问题,为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提供制度支撑;
  作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决策,致力解决发展安全性、稳定性的问题,成为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抉择;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概括提出并深入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面对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出的新考题,不断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交答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出更为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中国路、中国桥、中国车、中国港、中国网……从新时代以来特别是过去5年来的“大国通途”看中国式现代化,可以深刻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的内在逻辑。
  看中国路,高铁营业里程突破5万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19.1万公里……
  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人流、物流、信息流高效交织,高质量发展动能强劲。
  看中国桥,“‘横竖’都是世界第一”的贵州花江峡谷大桥跨越“地球裂缝”,集“桥、岛、隧、水下互通”于一体的深中通道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主动脉”……
  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中国成为全球创新实验室和重要引擎。
  看中国车,CR450动车组刷新“中国速度”,巩固扩大高铁技术世界领跑优势;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突破1600万辆,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
  以实体经济为根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些年我国经济顶风破浪、保持强大韧性和活力”。
  看中国港,在全球货运、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十的港口中,中国港口分别占了八席和六席。
  构建新发展格局,稳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塑造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全球经济持续注入新动能。
  看中国网,国家水网覆盖范围占国土面积比例已达80.3%,5G基站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和县城城区……面向“十五五”,“六张网”规划建设步伐加快。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中国发展内生动力强劲。
  一个十多亿人口的大国,在“几十年走完几百年”的时空压缩中创造出举世瞩目的“两大奇迹”,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
  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做到的?
  奋斗目标引领伟大征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调整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大作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
  从“一五”到“十五五”,一以贯之的主题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向前推进”,我们从“洋火、洋皂、洋铁等靠买进来”发展成为“工业门类最齐全的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
  “两个结合”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
  “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有我们今天的成功道路。”
  “建设现代化国家,走美欧老路是走不通的”,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将“和”文化内涵与基层治理实际相结合,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让全体人民一起迈向现代化,让每一个人都过上美好生活,让人们的物质和精神世界同样富足,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中国式现代化“不仅走得对、走得通,而且走得稳、走得好”。
  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坚持道不变、志不改,“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进步伐”。
(五)
  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走出的康庄大道,开辟的是人类迈向现代化的新道路、开创的是人类文明新形态,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成为引领时代前进的光辉旗帜,推动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坚持胸怀天下”,这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历史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品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五五”规划“为未来5年中国发展擘画蓝图,也向世界提供了一份‘机遇清单’”。
  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坚持和平发展,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破解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诸多难题,摒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
  以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为战略引领,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怎样建设这个世界给出的中国方案”。
  从中国方案的价值理念中,可以深入把握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天下情怀。
  和合共生——“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蕴涵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
  牵头成立国际调解院,为各国搭建起和平化解分歧的新平台;身体力行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为维护世界和平展现大国担当……
  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答案”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时代答案”,“和”的追求一脉相承、一以贯之。
  “和合文化是化解冲突分裂的‘强效解药’”,有联合国官员认为。
  中国方案立足底蕴深厚的和合文化,推动各国把地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
  合作共赢——“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办成事、办好事、办大事”。
  今年5月1日起,中国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成为全球首个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实现单方面全覆盖零关税待遇的主要经济体。
  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作为全球首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进博之约让“世界好物”变“全球商机”,累计意向成交额超过5800亿美元。
  中老跨国“电力高速路”跑出发展加速度,希腊比雷埃夫斯港从“地中海一角”走向“全球枢纽”……共建“一带一路”崇尚的是自己过得好、也让别人过得好。
  中国方案谋求的是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
  同球共济——“国际上的事情,要由各国商量着办,要按大家同意的规矩办,要兼顾各国利益和关切”。
  2025年9月,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习近平主席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世界见证全球治理变革的“中国时刻”。
  推进“大金砖合作”,弘扬“中国-中亚精神”……中国始终心系全球南方、扎根全球南方,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成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到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中国都是积极参与者、重要贡献者、关键引领者。
  最近,一本由意大利学者合著的《中国全球领导力蓝图》系统阐释中国全球治理理念,在欧洲学界“出圈”。
  有德国媒体发文称:“世界早就在变得越来越中国化了。这并不是因为中国在输出其世界观,而是因为世界正在适应这种世界观。”
  中国方案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英国知名学者马丁·雅克认为,中国的转型堪称整个现代化时代中最为辉煌壮观的政治成就,将成为世界现代性的象征。
  “通过激发内生动力与和平利用外部资源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国家发展”“既造福中国人民,又促进世界各国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以一种全新的现代化模式实现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以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不断拓展人类对未来的想象,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
  中国式现代化本质上是文明型现代化,有外国学者评价。
  “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迎来“访华潮”。莫桑比克总统去到偏远乡村,亲眼见证“中国的减贫经验和脱贫攻坚胜利成果”;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乘坐高铁列车奔赴雄安,体验“未来之城”的活力生机……
  中国共产党的成就和贡献,不仅是历史性的,也是世界性的。
  “中国正在铸造辉煌,注定要在世界的未来扮演关键角色。”今年4月,西班牙首相访华时感叹。
  今天,世界正站在新的十字路口,全球性挑战更加突出。
  以人类前途为怀、以人民福祉为念。
  “一个不断走向现代化的中国,必将为世界提供更多机遇,为国际合作注入更强动力,为全人类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六)
  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世界之锚。
  没有中国共产党,哪有社会主义中国?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哪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历史雄辩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的国家才彻底改变积贫积弱的面貌、向着现代化目标迈进,我们的民族才彻底从沉沦中奋起、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我们的人民才彻底摆脱备受剥削被压迫的地位、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
  “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
  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这是我们党具有历史自信的最大底气,把握历史主动的最大定力。
  回首来路,“我们党什么样的困难没有经历过,什么样的挑战没有遇到过?”
  走人间正道,干正义事业。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明确“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毛泽东同志豪迈宣示:“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
  2021年,建党百年之际,党中央作出第三个历史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伟大号召:“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
  越是伟大的事业,越是充满风险挑战;越是接近目标,越需保持“要登绝顶莫辞劳”的劲头。
  我们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始终保持战略清醒、战略自信、战略主动,跑好历史接力的关键一棒。
  长空万里,长风浩荡。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中国共产党人有这样的清醒和自信——
  “砥砺初心使命,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继续回答好延安‘窑洞之问’,书写无愧于人民的时代答卷。”
  “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进步的一边,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新时代新征程创造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炬火砺初心 浩气壮征程 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   □ 新华社记者 杨维汉 王  鹏
            王子铭 王明玉

  伟大实践孕育伟大精神,伟大精神铸就伟大梦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长期奋斗中构建起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锤炼出鲜明的政治品格。”
  伟大建党精神立根铸魂,精神谱系本固枝荣、根深叶茂。
  105年风雨兼程,105年风云激荡,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也是精神锻造史。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兴业路到复兴路;从红船起航的初心火种,到新时代的勇毅担当,每一种精神都铭刻着岁月峥嵘、蕴藏着信仰力量、指引着奋斗前程。
精神之源 力量所在
  上海,兴业路76号;浙江嘉兴,南湖红船——中国革命的原点,历经百年沧桑,精神光芒熠熠生辉。
  在梦想起航地探寻我们党的精神密码,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闭幕仅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中共一大会址和嘉兴南湖红船,动情地说:“秀水泱泱,红船依旧;时代变迁,精神永恒。”
  跨越时空,有一种精神,照见来路,也照亮前路。
  “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
  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伟大建党精神,32个字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创造人间奇迹的精神之源。
  202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共一大纪念馆、南湖革命纪念馆少先队红领巾讲解员回信,勉励他们“在新征程上跑好历史接力赛”。
  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追求一以贯之。
  “真理的味道非常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起陈望道在翻译《共产党宣言》时误把墨汁当红糖的故事。
  真理的味道之所以甜,正因为马克思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的必然趋势。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党宣言》精神的忠实传人,是矢志不渝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懈奋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回望百年,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勇往直前以赴之、断头流血以从之、殚精竭虑以成之,向着理想坚定前行。
  中国共产党人从马克思那里继承的,不仅仅是真理和理想,更是坚持真理、坚守理想的建党精神,而这也恰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
  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再到“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立足中国国情,回应时代要求,总结实践经验,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产生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旗帜上闪耀着真理的光芒。
  不久前,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出工作部署。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党建篇,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理论创新的胆魄和勇气,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
  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一以贯之。
  2012年11月29日,国家博物馆。
  刚刚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庄严宣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一定能实现。”
  整个展览如同一条时间长廊,见证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百余年前,民族困厄、苍生落难,“中国的痛苦与灾难,像这雪夜一样广阔而又漫长”。各种救国方案和行动接连登场又纷纷湮灭。历史冷峻痛彻——“诸路皆走不通”;现实绝处逢生——中国共产党人以国家兴亡为己任,挺立起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
  “新造民族之生命,挽回民族之青春”“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
  从战争时期“救国于水火、解民于倒悬”,到和平年代“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我们党所付出的一切努力、进行的一切斗争、作出的一切牺牲,都是为了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
  正是由于始终坚守这样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才能在极端困境中发展壮大、在濒临绝境时突出重围、在面对逆境的关口毅然奋起。
  事业发展永无止境,共产党人的初心永远不能改变。“唯有不忘初心,方可告慰历史、告慰先辈,方可赢得民心、赢得时代,方可善作善成、一往无前。”
  不怕牺牲、英勇斗争,中国共产党人的顽强意志一以贯之。
  究竟是怎样的特质支撑着我们党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在历史洪流中挺立潮头?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应对各种困难挑战中,我们党锤炼了不畏强敌、不惧风险、敢于斗争、勇于胜利的风骨和品质。这是我们党最鲜明的特质和特点。”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持续两年多的井冈山斗争,平均每天牺牲近60人;二万五千里长征,平均每走1公里就有4名红军战士倒下;抗美援朝战场上,19万多名英雄儿女英勇牺牲;新时代脱贫攻坚中,1800多名党员、干部为减贫事业献出宝贵生命……
  正是这种舍生忘死、向死而生的强大精神,激发出“敢于压倒一切敌人而不被敌人所压倒的英雄气概”,一次次战胜了看似不可战胜的困难,一次次实现了看似不可实现的奇迹,谱写了气吞山河的精神史诗。
  穿越历史的烟云,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伟大精神贯穿各个时期,熔铸成我们党历经百年风雨而风华正茂、饱经磨难而生生不息的精神基因。
  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作风一以贯之。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短短80个字的入党誓词,穿越百年征程,传承伟大精神根脉,激励全体共产党员铸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
  对党忠诚,是中国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不负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崇高情怀。这份追求一以贯之,始终镌刻在党的旗帜上,涌动在共产党人的血脉中。
  从“忠诚印寸心,浩然充两间”的凛然,到十指钉入竹签而永不叛党的坚贞,再到“生是为中国,死是为中国”的笃行……胸怀对党的忠诚,共产党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
  从苏区干部“夜打灯笼访贫农”,到红军剪下半条被子留给百姓,再到县委书记的榜样“生也沙丘,死也沙丘”……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为共产党人的自觉行动。
  唯有以赤诚之心永葆对党忠诚,以敬畏之心践行不负人民,方能赓续精神之源,照亮强国复兴征程。
  精神之源,绵延不息。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闭幕不到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再次强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凡树有根,方能生发;凡水有源,方能奔涌。回溯精神之源,揭示百年大党风华正茂的基因密码,引领民族复兴的壮阔征程。
精神谱系 薪火相传
  北京中轴线北延,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气势恢宏。
  展厅内,一张张图片、一件件文物,再现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百年历程,浓墨重彩反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
  光辉历史,精神传承。中国共产党建立丰功伟绩的历程,也是不断培育和形成伟大精神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铸就了党之魂、国之魂、民族之魂。
  这是浴血奋战、百折不挠的烈火淬炼——
  2025年9月3日,天安门广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隆重举行,镌刻来之不易的胜利与荣光。
  四万万中国人民、5098天不屈抗争。“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中国人民以铮铮铁骨战强敌、以血肉之躯筑长城,取得近代以来反抗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千千万万个瞬间,熔铸出伟大抗战精神。那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
  艰苦卓绝的革命征途,精神的光芒始终闪耀。
  从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到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西柏坡精神……无数共产党人满怀崇高革命理想,树起一座座精神丰碑。
  “每到井冈山、延安、西柏坡等革命圣地,都是一种精神上、思想上的洗礼。”习近平总书记常说,“多重温这些伟大历史,心中就会增加很多正能量。”
  革命先辈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伟大精神,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成为鼓舞和激励中国人民不断攻坚克难、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强大动力。
  这是自力更生、发愤图强的艰苦创业——
  北京雁栖湖畔,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参观者络绎不绝。邓稼先、钱学森、郭永怀……一个个熠熠生辉的名字,把人们的思绪带回那段热火朝天的岁月。
  在一穷二白基础上起步,一大批科研工作者把汗水和热血洒在茫茫戈壁,创造了“两弹一星”奇迹。
  “不管条件如何变化,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志气不能丢。”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参与“东方红一号”任务的老科学家的回信中强调,“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
  那是一段困难重重的岁月,也是一个精神昂扬的年代。
  石油工人“宁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国防科技工作者“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农民群众“多壮志,誓把河山重安排”……
  各行各业的人们豪情万丈、干劲十足,抒写了无数改天换地的壮丽诗篇,形成了抗美援朝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红旗渠精神、塞罕坝精神、西迁精神等历久弥新的时代精神。
  如今,大庆油田油稳气增,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注入强劲动力;塞罕坝已建成百万亩林场,成为花的世界、林的海洋;红旗渠渠水潺潺,勤劳的林州人不断用实干开创美好未来……从峥嵘岁月走来,精神的长城永远屹立不倒。
  这是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勇立潮头——
  广东深圳微波山下,车水马龙。时间广场上,“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标语牌引人注目。这里,正是曾炸响了改革开放“开山第一炮”的热土。
  时间回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开启了这场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伟大变革。
  “改革开放铸就的伟大改革开放精神,极大丰富了民族精神内涵,成为当代中国人民最鲜明的精神标识!”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正是靠着改革开放,不断打破束缚思想的桎梏、扫除阻碍发展的藩篱,我们成功开启了新的壮阔征程,孕育出改革开放精神、特区精神、载人航天精神、青藏铁路精神等一系列伟大精神。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在新的历史关头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辟事业发展新天地。
  今天的中华大地,粤港澳大湾区欣欣向荣,雄安新区拔节生长,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一幅新时代波澜壮阔的图卷徐徐铺展。
  这是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的砥砺奋斗——
  2021年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
  “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习近平总书记的庄严宣告,传遍大江南北。
  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千辛万苦、千难万险,换来这一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这个高光时刻注定写入中国人的共同记忆。亿万人民在这场硬仗中所共同凝聚、铸就的脱贫攻坚精神,将以更为深沉的方式塑造每个个体、塑造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气质。
  从脱贫攻坚精神、抗疫精神、“三牛”精神,到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探月精神,再到新时代北斗精神、丝路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锻造形成一系列伟大精神,奏响一曲曲气壮山河的精神赞歌。
  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
  伟大精神感召下,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焕发出前所未有的历史主动精神、历史创造精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由伟大建党精神发端,一代代共产党人在长期奋斗中构建起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为民族精神注入了新的元素,开辟了新的境界。
精神火炬 指引前程
  “我们正阔步行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齐心协力走好新的长征路,开创更加光明的未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26年6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德州考察时,对当地干部群众深情嘱托,对全党全国发出行动号召。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历史的回响穿越时空,伟大的精神指引前程。
  回望当年,我们党领导红军在长征中战胜千难万险,付出巨大牺牲,谱写了载入史册的英雄壮歌。
  时光荏苒,历久弥新的伟大长征精神,始终激励着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不畏艰险、勇毅前行,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
  新时代的长征路上,还有许多“娄山关”“腊子口”需要攻坚,还有许多“雪山”“草地”需要跨越。我们要继往开来,传承好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在接续奋斗中交出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优异答卷。
  赓续精神血脉,做理想信念的坚定信仰者——
  “新时代共产党人要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实干担当,在新征程上书写优异答卷。”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新华社老党员、中央纵队“四大队”队员张连生回信,由衷褒扬他真挚深厚的信党爱党之情,对新时代共产党人提出殷切期望。
  “四大队”是解放战争转战陕北期间,党中央身边的“笔杆子”。烽火岁月里,张连生和战友们克服万难抄译各路电讯供党中央参考,并及时发出评论、新闻等,将党的声音传遍全中国、传向全世界。
  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灵魂所在,是百年大党风雨兼程、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
  放眼今日神州,从石库门的星火初燃,到湘江之畔的英魂长存;从遵义城头的历史转折,到西柏坡的“赶考”答卷,一处处红色地标,吸引无数党员干部群众追寻而来、满载而归,他们寻到了担当之要、追梦之路、信仰之光。
  面向未来,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在学史知史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从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汲取爱党爱国的精神力量,让理想信念成为心中永不熄灭的灯塔。
  赓续精神血脉,做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走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焦裕禄塑像静静伫立,“为人民服务”的箴言在广场巨石上格外醒目。
  无论是在地方工作时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遂了平生意”的情感共鸣写下《念奴娇·追思焦裕禄》,还是新时代以来勉励党员干部“要像焦裕禄一样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习近平总书记以焦裕禄精神映照共产党人的初心本色。
  我们党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视人民至上为最根本的价值基点,这是党的胜利之本。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新征程上,更当传承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用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
  赓续精神血脉,做伟大事业的接续奋斗者——
  “通过!”
  2026年3月12日,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如潮的掌声中,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
  20项主要指标、16个“强国”建设目标、109项重大工程项目……擘画未来五年中国高质量发展全景图,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奋进的号角响彻神州。
  奋斗,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最雄浑的律动。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犹如“最燃的接力”,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浴血奋战,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艰苦探索;从改革开放的解放思想,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砥砺前行,每一棒“加速跑”都付出了奋斗的汗水、凝结着伟大的精神。
  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越是接近目标越会充满风险挑战,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前进道路上,要赓续精神血脉,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逢山开道、遇水架桥,做到难不住、压不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一切伟大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
  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是我们过去为什么成功的重要精神力量,也是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关键答案。
  一个政党有了这种精神,还有什么艰险不能战胜!一个民族有了这种精神,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
  精神的火炬永不熄灭,奋进的脚步永不停歇。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彼岸奋勇前进,全体中华儿女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奔赴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 中共中央组织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10128.6万名,比2024年底净增101.5万名,增幅为1.0%。
  中国共产党现有基层组织543.1万个,比2024年底净增18.1万个,增幅为3.4%。其中,基层党委31.4万个,总支部33.3万个,支部478.3万个。
一、党员队伍情况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3191.4万名,占党员总数的31.5%。少数民族党员787.8万名,占7.8%。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5976.5万名,占59.0%。
  党员的年龄。30岁及以下党员1209.4万名,31至35岁党员1011.5万名,36至40岁党员1219.1万名,41至45岁党员992.7万名,46至50岁党员904.7万名,51至55岁党员946.0万名,56至60岁党员853.8万名,61岁及以上党员2991.4万名。
  党员的入党时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4.3万名,新中国成立后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入党的1167.4万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党的十八大前入党的5938.1万名,党的十八大以来入党的3018.7万名。
  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671.8万名,农牧渔民2606.8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1669.2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1186.2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42.9万名,学生253.7万名,其他职业人员789.8万名,离退休人员2208.2万名。
二、发展党员情况
  2025年共发展党员208.6万名。
  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和学历。发展女党员97.1万名,占46.5%。发展少数民族党员21.3万名,占10.2%。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175.3万名,占84.0%。发展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114.3万名,占54.8%。
  发展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14.4万名,农牧渔民33.7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28.1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21.4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9.6万名,学生82.2万名,其他职业人员19.3万名。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107.2万名。
三、党内表彰情况
  2025年全国各级党组织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0.8万个,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8.3万名,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6.5万名。全年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93.9万枚。
四、申请入党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入党申请人2086.4万名,入党积极分子1064.0万名。
五、党组织情况
  党的地方委员会。全国共有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3202个。其中,省(区、市)委31个,市(州)委396个,县(市、区、旗)委2775个。
  城市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党组织。全国9158个城市街道、3.0万个乡镇、12.4万个社区、48.4万个行政村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均超过99.9%。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全国共有机关基层党组织80.9万个,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101.7万个,企业基层党组织169.2万个,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20.1万个,基本实现应建尽建。
  (注:本公报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四舍五入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党员10128.6万名 基层党组织543.1万个 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稳步壮大 组织体系日趋严密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10128.6万名,比上年净增101.5万名。党的基层组织543.1万个,比上年净增18.1万个。中国共产党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总量适度增长。党员总量比上年增加1.0%。全年发展党员208.6万名,其中生产、工作一线的107.2万名,占51.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114.3万名,占54.8%;35岁及以下的175.3万名,占84.0%。
  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5年底,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5976.5万名,占59.0%,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女党员3191.4万名,占31.5%,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党员787.8万名,占7.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工人和农民仍是党员队伍主体,占总数的32.4%。
  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精心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全年培训党员人次比上年增长3.7%,县级以上党委对498.7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脱产培训。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规范,3202个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463.6万个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表彰激励关怀有力推进,各级党组织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0.8万个,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8.3万名,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6.5万名。全年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93.9万枚。
  基层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全国共设立基层党委31.4万个、总支部33.3万个、支部478.3万个,分别比上年增加0.8万个、0.4万个、17.0万个,组织设置更加科学规范,组织体系进一步严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扎实推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48.3万名村党组织书记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56.5%,比上年提高8.9个百分点。持续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现任驻村第一书记18.8万名,覆盖全国39.0%的行政村。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为基层减负赋能持续深化,城乡社区党建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整体效能持续提升。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新的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制胜优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7月1日出版的第13期《求是》杂志将重新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12日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文章强调,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怎样才能当好县委书记?焦裕禄同志为县委书记树立了榜样。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
  文章指出,当好县委书记,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是县委书记的重要标准。衡量一个县委书记当得怎么样,可以讲很多条,但主要看这一条。县一级阵地,必须由心中有党、对党忠诚的人坚守。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注重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守好规矩,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文章指出,当好县委书记,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县委书记是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领导干部,必须心系群众、为民造福。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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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情况、问计于民。树立良好作风,做到勤政、务实、为民,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
  文章指出,当好县委书记,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县一级领导要谋几十万、上百万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计,管千头万绪的事务。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就要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面对工作难题,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积极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对策,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对突出矛盾要有责任意识,主动去解决而不是回避推卸。对突发事件要临危不惧、沉着冷静、敢于负责。
  文章指出,当好县委书记,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戒。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善于把党委一班人、几大家班子和各级干部智慧集中起来,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县域治理。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引导全县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党的十八大:开启新时代 领航新征程   □ 新华社记者 朱基钗 张研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大会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后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
  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习近平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决定习近平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代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庄严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开启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作为这一伟大进程的历史起点而载入党的光辉史册。
  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的外部环境,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变化,习近平同志带领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战胜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在治国理政新实践中,习近平同志作为党、国家和军队的最高领导人,展现出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非凡政治智慧、顽强意志品质、强烈历史担当、高超政治艺术,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赞誉。习近平同志把握时代大趋势,回答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科学理论,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根本遵循。
  实践最具有说服力,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随着新时代伟大实践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之前,党内外形成一种普遍共识和强烈呼声,这就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根本就在于有习近平同志领航掌舵,有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指引。面对国际国内深刻变化的形势,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明确和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迫切要求,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把“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写入党章。
  确立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是实践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是全党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习近平同志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众望所归、名副其实,当之无愧。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符合党、国家、军队、人民根本利益,对于更好地凝聚党和人民的力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民族复兴大业,具有决定性意义。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以案例工作为抓手促进做实高质效办案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董凡超 6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案例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牢底线思维,时刻警钟长鸣,把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善于在检察履职办案中敏锐识别风险、准确研判风险、有效处置风险,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风险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做到见微知著、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格依法办案本身就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要持之以恒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办案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以法律监督守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执法司法防线,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做好案例工作既是重要职责,也是重要工作。要持续在规范、准确、有序上下功夫,注重质量,加强统筹,增强实效,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通过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要突出对相关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指导性,注重提炼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司法规则,引导检察人员更好领悟和做到“三个善于”,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典型案例要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盯民生热点难点堵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案释法、讲好法治故事,引导人民群众坚定法治自信、筑牢法治信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高举思想旗帜 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   今天,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105周年华诞。我们怀着无比崇敬之心,向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向一代代接续奋斗的共产党人致以崇高敬意;向奋战在政法战线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
  历史长河奔流无止息,百余年伟业彪炳史册。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一百多年来,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党和人民百余年奋斗,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战胜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书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历史雄辩地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具有无比坚强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始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中国的一切发展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这深刻昭示,“两个确立”是党和人民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对于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
  当前,我们正阔步行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政法队伍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是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忠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党中央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
  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最高原则、战略方针、价值追求、工作布局、方法路径,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具有强大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政法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学细悟“十四个坚持”的科学内涵、理论品格、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细化实化学习宣传贯彻举措,在学思践悟习近平党建思想上下真功、见实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提高政法机关党建工作质效。要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打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思想根基。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要坚持人民至上。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具有鲜明的人民属性。要站稳人民立场,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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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厚植为民情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加强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法治保障,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把实绩写在万家灯火里、写在百姓心坎上,实实在在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更加自觉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加强有关群体服务管理,让政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要锻造过硬队伍。政法队伍的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成色,必须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纵深推进政法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专业能力、科技应用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过硬本领扛起时代使命。
  风雨兼程复兴路,山河万里起宏图。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道路自信、法治自信,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上勇毅前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安全和法治保障,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壮阔征程上,奋力夺取新的更大胜利、赢得新的更大荣光!
把握历史主动 实现伟大复兴 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   □ 任仲平

(一)
  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20世纪最伟大的历史性事件之一。
  今天,走过105年波澜壮阔历程的中国共产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正带领亿万人民阔步行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
  “105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创造了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伟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齐心协力走好新的长征路,开创更加光明的未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百年大党砥柱中流、风华正茂,初心使命矢志不渝、历久弥坚。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
  “七一”前夕,一批又一批党员、群众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参观,从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中寻找答案。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巨幅标识前,人们驻足沉思,仿佛听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庄严宣告——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
  新时代新征程,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
  站在时代潮头,回望105年来的历程,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可以更深刻理解为什么我们党能够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团结带领人民完成和推进四件大事,书写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奇迹——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天辟地完成救国大业;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天换地完成兴国大业;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翻天覆地推进富国大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惊天动地推进强国大业。
  “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
(二)
  伟大时代孕育科学思想,科学思想引领创新实践。
  习近平党建思想鲜明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等“十四个坚持”,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
  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对强党强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指导意义。
  6月15日召开的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并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方针,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立党立国、强党强国的一大法宝。
  放眼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如此严肃认真地对待自身建设,“这是我们党的显著优势,也是引领时代的制胜之道”。
  思想就是旗帜,就是方向。
  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并列,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针对一度存在的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问题,鲜明提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使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
  面对管党治党一度宽松软的状况,把严的要求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
  核心就是灵魂,就是力量。
  我们这么大一个党、这么大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就会出现各自为政、自行其是的局面,那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
  “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建党原则。”
  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
  1935年遵义会议,党史上的“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开始确立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
  “在最危急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
  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之复杂、斗争之严峻、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世所罕见、史所罕见。
  正是因为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党才有力解决了影响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从根本上确保了把国家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中国人民手中。
  “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
  无论什么样的环境条件,党为什么都能把握历史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征走的是高山峻岭,渡的是大河险滩,过的是草地荒原,但每一个行程、每一次突围、每一场战斗都从战略全局出发,既赢得了战争胜利,也赢得了战略主动。”
  贯通历史、现实、未来,树立历史思维、战略思维,把握历史主动、实现伟大复兴,这是总书记教给我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从登上中国政治舞台的那一刻起,党就为初心使命而始终不渝奋斗,“中华民族开始艰难地但不可逆转地走向伟大复兴”。
  开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中治西乱”对比鲜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
  现实是从历史中一步步走来,总书记这样概括党的奋斗中两个大局的关系——
  缔造新中国,“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纪元”“极大改变了世界政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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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极大壮大了世界社会主义力量。
  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不仅深刻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影响了世界”。
  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政治战略策略,中国共产党牢牢把握了历史主动,成为推动两个大局积极演进并良性互动的重要力量。
  “既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也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从中更能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把握历史主动、推进伟大事业的大逻辑。
(三)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中国共产党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以始终坚守的人民至上理念和实践深刻影响了世界现代化的方向。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的重要体现。
  从带领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始终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从在一穷二白基础上推动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到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步推进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
  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人民就从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是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所在,是党带领中国人民以历史主动精神创造伟大历史的根本原因。
  “一江一河”里有不变的牵挂,映照人民至上、民生为大的不懈追求。
  上海,黄浦江、苏州河穿城而过。曾经,污染如墨汁的苏州河水与酱油汤般的黄浦江水在虹口交汇,成为“两夹水”。
  从上世纪80年代打响黑臭水体治理第一枪,到“十四五”以来以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持续推进沿岸公共空间贯通开放与功能拓展……
  从昔日“临江不见江”到现在“近水更亲水”,上海“一江一河”沿线蝶变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世界级窗口。学者直言,这样长距离、大规模的滨水岸线贯通工程“是世界上其他城市没有的”。
  “一江一河”的新生,正是人民城市理念的深入践行,兑现的是“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的承诺。
  为民造福,当计深远。
  从上海看向全国,大江大河之治中,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蕴含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前瞻布局、战略谋划。
  江河安澜是中华儿女千百年来的祈盼。曾经,“‘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黄河一直体弱多病,水患频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继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之后,我们提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国家的‘江河战略’就确立起来了。”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十年间,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从67%提升到96.5%。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地区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多、占全国比重从42.2%提升到47.3%。
  致力于“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和治理,筑牢生态屏障。
  今天的中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互利共荣,水与人、水与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江河战略”谋的不只是一条江、一条河,更是人民群众幸福安康、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共产党是干什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所以我们要不断看有哪些事要办好、哪些事必须加快步伐办好”。
  “十四五”以来,从引洮供水工程让近600万群众喝上干净甘甜的洮河水,到通江达海的平陆运河致力成为兴产富民的“幸福河”,再到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惠及人口最多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
  涓滴奔涌,润泽百姓,初心如一。
  世界上不同政党的追求很不相同,其中也不乏为民众谋利益的政党,为什么只有中国共产党带给人民历史性变化、带领人民取得史诗般进步?
  “全心全意”“全体人民”,是读懂中国共产党的钥匙。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
  “既要物质富足、也要精神富有”“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
  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党的领导凝聚起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023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守人民至上理念,突出现代化方向的人民性。”
  “中国的治理模式以人民为中心,具有战略远见,为各国应对复杂全球挑战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范例。”匈牙利工人党主席蒂尔默·久洛认为。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是理解中国共产党人的逻辑起点,也是中国共产党带给世界的重要启示。
(四)
  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成功开辟了中国式现代化这条唯一正确道路,推动中华民族以势不可挡的步伐迈向伟大复兴,成为影响世界百年变局走向的关键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八四〇年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也经历了数百年不遇的大变局,从那以后我国形势江河日下,中华民族陷入几乎亡国灭种的深渊!现在则完全不同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
  从“一派衰败凋零”到“一派欣欣向荣”,放眼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历史,没有哪一种政治力量能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深刻地、历史性地推动中华民族发展进程。
  “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为如何唤醒‘睡狮’、实现民族复兴这个重大历史课题所给出的答案”。
  真理之光照亮复兴之路。
  从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科学指引中,可以进一步“弄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指引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致力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
  创造性提出新质生产力理论,致力解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更大推动力问题,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能;
  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致力解决“卡脖子”问题,为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提供制度支撑;
  作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决策,致力解决发展安全性、稳定性的问题,成为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抉择;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概括提出并深入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面对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出的新考题,不断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交答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出更为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中国路、中国桥、中国车、中国港、中国网……从新时代以来特别是过去5年来的“大国通途”看中国式现代化,可以深刻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的内在逻辑。
  看中国路,高铁营业里程突破5万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19.1万公里……
  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人流、物流、信息流高效交织,高质量发展动能强劲。
  看中国桥,“‘横竖’都是世界第一”的贵州花江峡谷大桥跨越“地球裂缝”,集“桥、岛、隧、水下互通”于一体的深中通道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主动脉”……
  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中国成为全球创新实验室和重要引擎。
  看中国车,CR450动车组刷新“中国速度”,巩固扩大高铁技术世界领跑优势;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突破1600万辆,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
  以实体经济为根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些年我国经济顶风破浪、保持强大韧性和活力”。
  看中国港,在全球货运、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十的港口中,中国港口分别占了八席和六席。
  构建新发展格局,稳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塑造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全球经济持续注入新动能。
  看中国网,国家水网覆盖范围占国土面积比例已达80.3%,5G基站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和县城城区……面向“十五五”,“六张网”规划建设步伐加快。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中国发展内生动力强劲。
  一个十多亿人口的大国,在“几十年走完几百年”的时空压缩中创造出举世瞩目的“两大奇迹”,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
  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做到的?
  奋斗目标引领伟大征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调整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大作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
  从“一五”到“十五五”,一以贯之的主题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向前推进”,我们从“洋火、洋皂、洋铁等靠买进来”发展成为“工业门类最齐全的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
  “两个结合”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
  “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有我们今天的成功道路。”
  “建设现代化国家,走美欧老路是走不通的”,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将“和”文化内涵与基层治理实际相结合,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让全体人民一起迈向现代化,让每一个人都过上美好生活,让人们的物质和精神世界同样富足,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中国式现代化“不仅走得对、走得通,而且走得稳、走得好”。
  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坚持道不变、志不改,“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进步伐”。
(五)
  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走出的康庄大道,开辟的是人类迈向现代化的新道路、开创的是人类文明新形态,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成为引领时代前进的光辉旗帜,推动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坚持胸怀天下”,这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历史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品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五五”规划“为未来5年中国发展擘画蓝图,也向世界提供了一份‘机遇清单’”。
  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坚持和平发展,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破解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诸多难题,摒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
  以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为战略引领,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怎样建设这个世界给出的中国方案”。
  从中国方案的价值理念中,可以深入把握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天下情怀。
  和合共生——“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蕴涵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
  牵头成立国际调解院,为各国搭建起和平化解分歧的新平台;身体力行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为维护世界和平展现大国担当……
  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答案”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时代答案”,“和”的追求一脉相承、一以贯之。
  “和合文化是化解冲突分裂的‘强效解药’”,有联合国官员认为。
  中国方案立足底蕴深厚的和合文化,推动各国把地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
  合作共赢——“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办成事、办好事、办大事”。
  今年5月1日起,中国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成为全球首个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实现单方面全覆盖零关税待遇的主要经济体。
  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作为全球首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进博之约让“世界好物”变“全球商机”,累计意向成交额超过5800亿美元。
  中老跨国“电力高速路”跑出发展加速度,希腊比雷埃夫斯港从“地中海一角”走向“全球枢纽”……共建“一带一路”崇尚的是自己过得好、也让别人过得好。
  中国方案谋求的是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
  同球共济——“国际上的事情,要由各国商量着办,要按大家同意的规矩办,要兼顾各国利益和关切”。
  2025年9月,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习近平主席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世界见证全球治理变革的“中国时刻”。
  推进“大金砖合作”,弘扬“中国-中亚精神”……中国始终心系全球南方、扎根全球南方,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成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到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中国都是积极参与者、重要贡献者、关键引领者。
  最近,一本由意大利学者合著的《中国全球领导力蓝图》系统阐释中国全球治理理念,在欧洲学界“出圈”。
  有德国媒体发文称:“世界早就在变得越来越中国化了。这并不是因为中国在输出其世界观,而是因为世界正在适应这种世界观。”
  中国方案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英国知名学者马丁·雅克认为,中国的转型堪称整个现代化时代中最为辉煌壮观的政治成就,将成为世界现代性的象征。
  “通过激发内生动力与和平利用外部资源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国家发展”“既造福中国人民,又促进世界各国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以一种全新的现代化模式实现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以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不断拓展人类对未来的想象,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
  中国式现代化本质上是文明型现代化,有外国学者评价。
  “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迎来“访华潮”。莫桑比克总统去到偏远乡村,亲眼见证“中国的减贫经验和脱贫攻坚胜利成果”;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乘坐高铁列车奔赴雄安,体验“未来之城”的活力生机……
  中国共产党的成就和贡献,不仅是历史性的,也是世界性的。
  “中国正在铸造辉煌,注定要在世界的未来扮演关键角色。”今年4月,西班牙首相访华时感叹。
  今天,世界正站在新的十字路口,全球性挑战更加突出。
  以人类前途为怀、以人民福祉为念。
  “一个不断走向现代化的中国,必将为世界提供更多机遇,为国际合作注入更强动力,为全人类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六)
  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世界之锚。
  没有中国共产党,哪有社会主义中国?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哪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历史雄辩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的国家才彻底改变积贫积弱的面貌、向着现代化目标迈进,我们的民族才彻底从沉沦中奋起、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我们的人民才彻底摆脱备受剥削被压迫的地位、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
  “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
  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这是我们党具有历史自信的最大底气,把握历史主动的最大定力。
  回首来路,“我们党什么样的困难没有经历过,什么样的挑战没有遇到过?”
  走人间正道,干正义事业。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明确“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毛泽东同志豪迈宣示:“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
  2021年,建党百年之际,党中央作出第三个历史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伟大号召:“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
  越是伟大的事业,越是充满风险挑战;越是接近目标,越需保持“要登绝顶莫辞劳”的劲头。
  我们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始终保持战略清醒、战略自信、战略主动,跑好历史接力的关键一棒。
  长空万里,长风浩荡。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中国共产党人有这样的清醒和自信——
  “砥砺初心使命,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继续回答好延安‘窑洞之问’,书写无愧于人民的时代答卷。”
  “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进步的一边,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新时代新征程创造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做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前哨” 陕西4家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扫描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张雅芝

  三秦大地,山河壮丽。关中平原厚重雄浑,陕南山川秀美灵动,陕北高原粗犷豪迈。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448个人民法庭如繁星般散布在偏远乡间、街道社区。其中,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枣园人民法庭、紫阳县人民法院蒿坪中心人民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成为陕西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突出缩影。
  近年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部署,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和加强人民法庭人员配备管理。如今,一批批发挥党建引领、传承红色基因、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服务平安建设的优秀人民法庭脱颖而出,切实成为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前哨”。
党建引领筑牢根基
  端午节前,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庭长王呆虎与干警一起,到史女士家进行回访,两个孩子围在王庭长身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这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史女士与丈夫王某离婚时约定,长女由王某抚养,次女由史女士抚养,但王某常年在外打工,对孩子学习生活照料不周,史女士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和王某沟通无果后向淡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变更长女的抚养关系。法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承办法官先后十余次走访家庭、学校、村委会了解情况,在村委会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让这场始于“爱”的纠纷用“爱”得以化解。
  作为管辖淡村镇这片红色热土的人民法庭,党建引领并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融入每一次学习、每一场庭审、每一次调解、每一次走访的实际行动中。
  “我们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司法裁判、服务社会发展、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青年法官论坛’制度,创建‘怀德巡回法庭’品牌,让法庭成为服务群众的战斗堡垒。”王呆虎介绍道。
  此外,淡村法庭还建成富平法院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室,时时提醒大家不忘来时路;针对辖区民事纠纷、家事矛盾、涉农案件多发特点,设立“党员先锋岗”,构建“法庭+N”多元解纷体系,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地处陕南,距离淡村法庭几百公里外的安康市旬阳市人民法院赵湾人民法庭,对内以“党建+审判”模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外以“党建+治理”模式常态化开展支部联建活动,2024年以来通过联建活动化解疑难案件近百件。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则与北院门街道学习巷社区联合成立“红石榴党建工作站”,党员法官定期进驻社区,参与矛盾排查、法律咨询、纠纷调处,以党建共建带动法院与社区形成解纷合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以党建铸魂、以党建提质、以党建惠民……2023来以来,全省6个人民法庭和49名法庭干警分别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红色基因薪火相传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枣园人民法庭与枣园革命旧址仅一墙之隔。
  有一年春天,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修缮“为人民服务讲话台”旁的水渠,因土地争议遭村民阻挡。法庭干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讲政策讲道理:“这条水渠,连着的是军民共建的情谊,修缮它,是为了让后人永远记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经法庭干警一番有理有情的阐释后,村民不仅不再阻拦,还协助工程队搬工具、指路线。
  针对红色资源保护,法庭成立了全省首个革命文物保护巡回法庭,依法审理因革命旧址、革命文物保护引发的纠纷案件,为新时代革命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传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绥德县人民法院义合人民法庭深入挖掘郭维德等老一辈司法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成立“郭维德调解室”,整理出“三听三问”工作法,组建“红色普法队”;子洲县人民法院马蹄沟人民法庭建立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习基地,收藏、展出了1944年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庭司法会议记录等珍贵史料,让红色法治基因在新时代焕发蓬勃生机。
  2022年以来,陕西高院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3届“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宣传选树活动,共选树40名“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示范带动全省法院传承红色基因,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审判工作中焕发新生。
护航产业助力振兴
  “咱们茶乡人做生意,靠的是信誉,更依靠多年邻里帮衬的情分,这情分比紫阳毛尖还醇厚。”5月13日,在紫阳县人民法院蒿坪中心人民法庭,庭长阮书讷特意泡上一壶紫阳毛尖,开始调解茶企老板老刘和茶农老陈的劳务合同纠纷,最终促成双方就工钱结算方案达成一致。
  近年来,蒿坪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紫阳20余万亩茶园的产业特色,设立富硒茶司法服务中心,出台十项服务保障措施,创新“四杯茶”调解法,与平安保险共同打造茶叶“采摘保”,建立涉茶纠纷快速调处机制,近3年化解涉茶纠纷120余件,为茶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份“主动护航”,是人民法庭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产业末梢的生动实践。
  苹果是延安富县的支柱产业之一。富县人民法院羊泉人民法庭常态化为果农、果商普法,编写发放《服务果农果商普及法律知识》,在苹果交易高峰期设立咨询点、开通咨询电话,创建“果乡法庭”工作微信群,随时随地回答果农咨询,用法治力量守护果乡产业。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人民法庭矗立在毛乌素沙漠腹地,干警常年奔波在乡村牧区,助力当地特色养殖业、种植业发展。
巧解纠纷善治基层
  6月10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打造的“诺千金”调解室正式入驻徐家湾街道综治中心。揭牌仪式一结束,庭长王峥伟便马不停蹄地为街道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
  “诺千金”的落地,是未央宫法庭下沉司法服务的一个缩影。辖区流动人口多、矛盾类型复杂、年均办案3000余件……面对这些挑战,未央宫法庭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平安建设体系,打通“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四级治理链条,引入楼栋长、社区工作者、乡贤代表等担任特邀调解员,打造以“诺千金”为代表的汉文化调解室,创新“文化+法治”善治模式,为城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近3年来,该法庭结案9631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400余件,开展在线释法明理700次,新收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故市人民法庭的“共享云法庭”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另一种途径。“‘共享云法庭’是集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于一体,覆盖区、镇、村三级的矛盾化解新阵地,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庭长杨晓东介绍。
  咸阳市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人民法庭在辖区多个村庄设立“老支书”调解工作室,调处纠纷成效好;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创立“四种时态”工作法,累计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案件调解撤诉率稳定保持在60%以上;丹凤县人民法院商镇人民法庭“三个三”工作机制,构建起“前端预防、中端调处、末端化解”全链条基层矛盾治理模式。
  2021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立案前化解案件数达13.5万余件,开展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4271次,各类普法宣传1.5万余次,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达54%以上。
  448个人民法庭,如同一颗颗“定盘星”深深扎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沃土之中,用法治力量在三秦大地上书写着温暖人心的崭新篇章。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第一线’,是基层的基层、基础的基础,我们将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做实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城乡发展、保障社会安宁的重要作用,让公平正义直达群众生产生活的‘最后一公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说。
漫画/李晓军  

点评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天军:
  我们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一是高位推进,集中开展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推进月”活动,对薄弱人民法庭实地检查督导,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包抓人民法庭工作,常态化落实检查、指导、督促机制。
  二是优化布局,实现全省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全覆盖、精准化、一体化,重新改造或装修法庭203个,新建法庭32个。
  三是注重典型培育,着重从选树标杆打造特色品牌、经验推广促进成果共享、机制引领固化有效做法等方面推进人民法庭整体建设提升。
  四是构建治理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做好先行调解、指导调解、联动解纷,协同各方力量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在最高人民法院命名的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中,陕西4家人民法庭榜上有名,是陕西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的代表。
  未央宫法庭深耕城市平安建设,打造“法释未央”党建品牌,创新全流程释法明理、立审执一体化“双源头治理”机制,实现城区纠纷前端减量。
  淡村法庭坚持党建引领,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打造“怀德巡回法庭”,“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枣园法庭立足革命圣地,把延安精神、“马锡五审判方式”融入基层解纷,以“三必到三回访”、线上便民服务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
  蒿坪法庭紧扣富硒茶产业发展,构建“12331”服务体系,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
  4家法庭形成“一庭一特色”实践样板,为全省分层分类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以司法赋能基层善治、服务城乡融合与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借鉴。
九成教师倾向于将人工智能融入课堂教学 专家指出 人工智能时代教师的“育人”价值更加珍贵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见习记者 王宇翔

  92.3%的教师倾向于将人工智能(AI)融入课堂教学,96.1%的教师正主动学习更多AI工具——2026年5月,教育部教育资源中心在浙江发布的《中国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呈现了这样一组数据。业内人士指出,这组数据清晰地描绘出一幅“人机共教”的生动图景,AI融入教学一线,已从“未来趋势”转变为“日常现实”。
  然而,这幅图景并非只有明亮的色调。《报告》显示,86%的教师深切担忧学生过度依赖AI会削弱独立思考能力,69.4%的教师感知到自身角色正在发生变化。
  当AI高效地承担起答疑、备课、批改等“教”的任务时,一个关乎职业本质的追问变得愈发紧迫而具体:教师,会被取代吗?
“进行时”与“焦虑感”
  《报告》提出,85.17%的教师认为AI可以拓展教学资源,81%的教师表示AI节省了备课时间。
  “这些数字揭示了一个清晰的趋势:AI融入教学已是进行时,不是将来时。效率的提升显而易见,但焦虑感同样真实。”有受访教师介绍,从大模型到智能体,过去两年,AI技术给教育领域带来的冲击波持续扩散。有高中生希望利用AI自动分析错题数据,有教师开始借助智能体完成备课与学情分析,更有越来越多的学生把AI当作“学习搭子”。
  去年教师节,一场特殊的“考试”曾引发热议——某品牌AI答疑笔以“考生”身份站上模拟教师资格笔试考场,最终顺利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消息一出,“首个AI老师考教资”的话题迅速冲上热搜。一边是对技术突破的惊叹,一边是因辅导孩子焦头烂额的家长对“AI老师”的欢迎。
  “这种复杂的公众情绪,恰是‘焦虑感’的另一种投射。当AI连教师资格考试都能通过,教师的独特价值究竟何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说。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在2026年5月中旬举办的2026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为未来学校准备教师”平行会议上,来自高校、国际组织与科技企业的专家学者们的讨论,直指这一核心命题。
教师回归“育人”本位
  “无论AI如何发展,它都只能承担标准化、程序性的辅助功能,难以撼动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核心地位。”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蔡海龙认为,教师的不可替代性正因AI的普及而更加凸显。
  他将这种价值凝练为三个维度:
  第一,教师是育人目标的设计者。AI可以提供数据支持和通用方案,但无法基于具体情境作出有温度的教学决策,更无法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
  第二,教师是高阶思维与人格发展的引导者。知识传授可以被技术部分替代,但批判性思维、创新能力以及价值引领,本质上依赖真实的人际互动。
  第三,教师是技术应用的把关者。面对AI可能带来的偏差与风险,教师需要进行甄别、校正,并守住伦理与隐私的底线。
  “教育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与引领,涉及情感、价值与人格发展,这些都不是技术可以替代的。AI可以提高效率,但无法承担育人的核心功能。从法律定位来看,教师法明确教师是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AI始终是教学辅助工具,政策的核心是赋能而非替代。”蔡海龙说。
  姚金菊对此深表认同。她指出,当AI接管了知识传授的基础工作后,教师的角色正回归“育人”本源。这份“育”的价值,体现在三个不可替代的层面:一是情感共鸣的提供者,能敏锐察觉学生的心理波动,给予机器无法模拟的人文关怀;二是道德价值观的塑造者,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三是深度思考的激发者,教会学生在复杂现实中提出问题,而非给出标准答案。
  “AI可以分担‘教’的机械性任务,但‘育’的核心使命与情感连接永远属于教师。AI时代,教师的‘育人’价值更加珍贵。”姚金菊说。
为“不可替代”筑根基
  共识之下,一个更深远的问题浮出水面:如何从法律、政策与教育机制层面,确保教师在AI时代真正实现向“育人”本位的回归?
  蔡海龙通过长期观察指出,AI循证教研正成为关键抓手。它推动教师研修从“大水漫灌”走向基于数据的“精准滴灌”,打破地域资源壁垒,让教师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出来,更专注于立德树人。
  受访专家从制度设计层面提出系统性建议:在法律与政策导向上明确“赋能而非替代”;在培养体系上,必须重塑“未来教师”的能力内核;在认证与评价机制上,应实现“AI素养”与“育人能力”的双重考核。
  蔡海龙认为,面对技术浪潮,必须坚守教师法对教师专业地位的确认,所有技术应用都应以服务教师育人为本职。
  姚金菊建议,教师在教育阶段应全面纳入人工智能原理与教育技术伦理课程,夯实人机协同的理论基础。同时,需设计本硕贯通、跨学科交叉的一体化课程,并构建连接中小学、科技企业与高精尖实验室的“大实践”平台。尤为关键的是,要通过设置挑战性任务,训练师范生识别AI“幻觉”和错误知识的能力,培养其批判性审视技术的素养,避免产生认知依赖。
  “有关部门应全面落实将AI素养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和认证的政策要求。未来的面试与试讲,应着重考查考生人机协同教学的设计能力,以及应对技术风险与算法偏见的法治素养。师范院校也应建立基于毕业生追踪反馈的动态评价机制,将一线教学中的技术伦理问题转化为学术课题,持续迭代培养方案,从而真正为基础教育输送‘不可替代’的未来教师。”姚金菊说。
小学生吐露因个子高买全价票“小苦恼” 重庆璧山检察监督推动未成年人观影优惠“归位”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高个子就不能享受未成年人观影半价了吗?”
  近日,在重庆市璧山区某电影院举办的一场“光影护未·法治同行”检察开放日活动上,检察官的提问引发了在场20余名嘉宾的思考。而这场活动的源头,要追溯到一年前一名小学生吐露的“小苦恼”。
  2025年秋季学期,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中,遇到了身材高挑的小学生小陈。他有些委屈地反映:“我和同学一起看电影,他享受半价,售票员看我个子高就让我买全价票,可我还比他小半岁呢!”
  童言无忌,却触动了检察官的职业敏感——这看似个别的“小苦恼”背后,是否藏着行业“潜规则”?
  为摸清情况,璧山区检察院对辖区影院展开“线上+线下”全覆盖调查。结果显示,辖区4家影院在未成年人观影优惠落实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有的未在显著位置公示优惠政策,有的将优惠群体限定于“身高1.3米以下”,有的则强制要求出示学生证。
  “这些五花八门的门槛,实质上将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权益打了折扣。”办案检察官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影剧院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身高不能代替年龄成为优惠门槛,影院售票虽然属于市场行为,但不能以此规避法定义务。”
  2025年9月16日,璧山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随后,该院组织区新闻出版局召开磋商座谈会,围绕法律适用、整改标准等问题深入研讨,最终达成共识:推行“双轨惠民、双重屏障”保障模式。
  所谓“双轨”,即在保留“1.3米以下儿童免票(无座)”原有标准的基础上,增设“未满18周岁凭身份证或学生证享半价”的年龄认定规则,破除身高门槛;所谓“双重”,即物理公示与机制保障,既要求影院在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进行物理公示,又建立“常态巡查+群众监督”长效机制并开通举报渠道,严防政策“回潮”。
  2025年10月20日,璧山区检察院向区新闻出版局制发磋商函。区新闻出版局迅速联动相关单位,对辖区4家影院开展核查整改。考虑到线上购票平台已有相应折扣,整改重点聚焦线下环节——督促各影院在售票窗口、取票机等醒目位置张贴公示优惠政策,并培训工作人员主动告知未成年人可凭身份证或学生证享受半价优惠。
  一个月后,璧山区新闻出版局向检察机关书面反馈整改成效,上述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璧山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验收走访。检察人员看到,售票窗口前优惠政策公告牌已醒目可见,工作人员主动提示的声音清晰可闻。
  整改验收并非终点。璧山区检察院依托“常态巡查+群众监督”长效机制持续跟踪问效,并将未成年人观影优惠纳入日常普法宣传,让更多像小陈一样的“高个子”未成年人,都能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享受本该属于他们的合法权益。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任世丹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确立的优惠原则,适用标准是“年龄”而非“身高”。部分影院以身高取代年龄作为优惠标准,不仅背离立法本意,更剥夺了部分“高个子”未成年人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对待。璧山区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的真实诉求,通过召开座谈会、制发磋商函、开展“回头看”等方式,推动未成年人优惠观影认定标准及实施规范的统一,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生动诠释了检察公益诉讼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领域的独特价值。
  “检察机关针对法定的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未能规范落实的问题,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享受观影优惠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中的职能担当。”任世丹说。
完善商标制度助力品牌强国建设   此次修法不仅回应了新时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也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商标制度现代化治理水平,为创新渠道发展和品牌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马一德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新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商标法自1983年实施以来的第五次修改,也是四十余年来首次全面修订,标志着我国商标立法从局部制度完善迈向体系化重构,体现了商标法律制度的整体升级,对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和品牌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商标是商品、服务的“身份证”,承载着企业商誉和品牌价值。商标法自施行以来,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近年来,我国商标事业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商标抢注、恶意囤积、利用商标实施误导性宣传、商标代理市场失范以及企业海外商标维权困难等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商标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此次修法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对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等制度进行了全面完善,不仅回应了新时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也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商标制度现代化治理水平,为创新渠道发展和品牌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新法亮点颇多,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创新,在于推动破解长期以来存在的重注册、轻使用问题。实践中,一些主体利用注册成本低、转让收益高的制度空间,大量申请、囤积并倒卖商标,不仅占用了有限的公共商标资源,也提高了市场主体获取商标的成本。对此,新法形成了覆盖注册审查、行政监管和动态退出的全过程治理机制,其中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经营需要申请商标的,不予注册,同时,完善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赋予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依职权主动撤销长期闲置商标的权力,并强调有关部门应依法惩处恶意申请行为。这些制度设计进一步确立了商标权以真实使用和商业信誉为基础的价值取向,有利于引导商标资源回归服务创新创业和品牌建设的制度本源。
  新法积极回应数字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要求。当下,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商标使用和品牌传播的重要场域,这也使得新型商标侵权行为不断出现。新法明确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中的商标使用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为网络环境下商标保护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提升数字经济时代商标治理能力。与此同时,针对近年来部分经营者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对误导公众使用注册商标行为的规制体系,推动形成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协同治理格局,旨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也是此次修法的重要内容。商标代理作为连接市场主体与商标制度的重要纽带,其规范运行直接关系商标制度的公信力。实践中,部分代理机构协助恶意申请、囤积商标,甚至形成专业化、链条化操作模式,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对此,新法进一步完善商标代理监管制度,强化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实施帮助恶意注册、伪造材料、利益冲突代理等违法行为的相关主体依法追究责任,实现对商标代理活动的全过程规范。这有助于推动商标代理行业更加专业、规范、健康发展。
  此次修法还进一步强化了商标制度保障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制度功能,将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作为商标制度的重要价值取向。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海外商标抢注和跨境商标纠纷已成为不少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时面临的重要法律风险。新法完善了境外商标纠纷处理中我国商标知名度的证明规则,加强企业境外商标权益保障,使企业在国内长期积累形成的品牌影响力能够更加有效地转化为海外维权的重要依据。同时,进一步规范境外商标代理活动,明确提出对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依法予以规制。这一制度安排既有利于完善企业海外商标保护链条,降低跨境维权成本,也有助于维护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品牌竞争优势,为中国品牌走向世界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总体来看,无论是强化商标实际使用、规范网络商标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完善商标代理监管、加强企业海外权益保障,新法都体现了我国商标制度由重注册向重使用、由重数量向重质量、由重管理向重治理的深刻转型。相信未来随着新法全面实施,商标制度将在护航品牌建设、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保障作用,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品牌强国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
  (作者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讲席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持续强化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 沈建峰

  近期,国务院印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其中就“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进行了细致安排,要求拓宽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渠道,强化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共服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和平台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快速壮大,在解决就业和服务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领域。据测算,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数也达8400万。可以预见,随着数字时代的深入发展,这一群体人数将更加庞大,有必要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催生更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发挥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蓄水池”功能,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在拓宽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渠道的过程中,应当意识到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着不同于传统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特殊问题。由于他们的就业形态、收入来源、用工主体并不稳定,加之当下劳动领域的一部分公共服务往往以传统就业形态为原型进行制度设计,这使得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为此,有必要针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特点,优化就业领域公共服务的方法和内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针对他们主要依托零工市场就业的现实,规范零工市场建设;针对他们无法依托用人单位获得社会服务的实际,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工会驿站、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司机之家等作用,解决好他们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
  除了强化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公共服务供给外,更重要的是关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合法权益保障问题。《规划》强调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关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
  应该看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在根本上依赖于企业规范用工,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平台企业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过程中的主要组织者、劳动规则和算法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应承担公平制定劳动规则、依法合规用工的主要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不得滥用扣罚款权限,侵害劳动者报酬权益。同时,针对新就业形态用工和劳动纠纷的特点以及时常发生职业伤害的现实情况,加强新就业形态一站式调解工作,完善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从而助推新就业形态领域纠纷及时化解和劳动者权益实现。
  有鉴于此,在做好维护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上,《规划》从制度建设、规范用工以及纠纷解决三个层面对“十五五”期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一,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其二,推动平台企业公平制定劳动规则、依法合规用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其三,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推动企业广泛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总体来看,《规划》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划定清晰路线图,这份顶层设计,对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切身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灵活就业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既是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生动缩影,也是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抓手。站在“十五五”的新起点上,立足新形势、新使命,有关方面应充分认识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重要作用及相关劳动者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着眼产业变革、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的各项部署要求,协同发力、久久为功,共同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持久动能。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劳动法分会副秘书长)
织密责任网让“看门人”更尽责   □ 翟继光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本次修法立足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以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设计,通过细化监管规则、重塑责任体系、平衡惩戒与发展,为整治财务造假、净化审计执业环境、激活专业中介价值提供坚实法治支撑,是完善财会监督体系、维护资本市场信用秩序的关键立法举措。
  注册会计师被誉为市场经济的“看门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第三方鉴证机构,肩负核实企业会计信息、防范财务失真、保护投资者与社会公众利益的核心职责。自1993年立法以来,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断走向壮大,10万从业人员、1.1万家事务所深度参与企业年报审计、投融资尽调、清算鉴证、会计咨询服务等全链条经济活动,在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资本市场等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经济业态迭代、中介行业规模扩张,一系列深层次矛盾逐步凸显:部分机构为追逐收益漠视独立性,与企业串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少数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简化审计程序,仅走流程不做实质核查;原有法律处罚标准偏低、监管手段单一、追责链条不完整,难以形成长效震慑。这些行为扰乱正常财务与资本市场秩序,侵蚀行业公信力,有必要通过对现行法作针对性修改,予以有力整治。
  此次修法靶向精准、亮点突出。第一大亮点在于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实现事前准入、事中管控、事后惩戒闭环治理。新法增设“监督管理”专章,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监管权责,明确监管谈话、警示函、限期整改等常态化监管手段,同步强化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档案全周期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穿透式监管效能。准入环节改革尤为关键,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由“先照后证”调整为“先证后照”,从源头杜绝无证经营、空壳事务所揽客乱象,同时明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特定业务,这旨在倒逼机构完善合伙治理架构,夯实风险承担能力。
  第二大亮点是重构分层分类处罚机制,精准界定违法责任,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宽严有度。由于现行法罚款上限偏低、惩戒类型单一,违法成本与违规获利严重失衡,难以遏制主观恶性造假行为。新法大幅提升经济惩戒力度,将违规出具不实报告罚款上限由违法所得5倍提至10倍;对注册会计师单设最高200万元罚款,惩戒震慑力度显著升级。同时法律区分过错层级配置差异化惩戒手段,形成阶梯式处罚体系:轻微违法适用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许可;故意犯罪的,直接终身禁业,彻底斩断屡罚屡犯的路径。更重要的是,新法打破“只罚中介、不究委托方”的监管局限,新增委托人串通、唆使出具虚假报告的法律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构建中介、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多方共担的追责链条。
  第三大亮点是统筹严监管与促发展双向目标,健全行业诚信与正向扶持制度,引导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新法并未单纯强化约束,而是兼顾规制与培育,明确国家支持行业诚信建设、提高审计质量、拓展服务网络,从立法层面确立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导向。
  法治兴则行业兴,监管明则秩序正。新法既是约束执业行为的“紧箍咒”,也是行业长远发展的“护身符”。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新法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执法工具箱,能够常态化整治审计造假、挂名执业等突出乱象,持续维护全国财务审计整体秩序;对于会计师事务所与从业人员而言,新法以清晰的准入标准、分层处罚规则、执业禁止清单划定行为边界,理应恪守客观独立底线,从而不断提升行业公信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推动新法有效落地,有关部门还要配套细化执法细则,统一处罚裁量标准,常态化公开中介违法典型案例,强化普法宣传,让注册会计师明晰违法代价;行业协会需完善自律管理,加强诚信教育与专业能力培训,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执业价值观;各类市场主体应主动履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义务,摒弃借助中介实施财务舞弊的短视行为。期待以本次修法为契机,全面构建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惩戒、正向扶持一体化财会监督格局,让注册会计师真正当好市场经济可信“看门人”,以严密法治规范财务秩序,护航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
合力守护罕见病患者权益   □ 林楠特

  近年来,罕见病患者愈发受到社会各界关注,那些直面病痛、笑对人生的坚强身影,屡屡令公众动容。刚刚过去的6月28日是第20个“国际癫痫关爱日”,中国抗癫痫协会将今年关爱日主题定为“关注癫痫相关罕见病”,把公众目光再次引向这一特殊群体。
  罕见病一直是医疗领域与民生保障的难题。目前,我国罕见病患者总量约两千万人,而癫痫是多种罕见病的重要或常见的临床表现,尤其在儿童及青少年患者中,癫痫往往是疾病首发和核心的症状。多种特殊的癫痫综合征本身就属于罕见病,起病隐匿、临床表型复杂,常伴发育迟缓与多系统损害,令众多患者家庭深陷“确诊难、用药难、负担重”的现实困境。
  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近年来,我国持续健全政策制度与保障体系,将罕见病防治纳入健康中国建设重要任务,发布两批国家罕见病目录、将超100种罕见病治疗药物纳入国家医保目录,通过国家医保谈判、带量采购等机制,显著降低罕见病用药价格。《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规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和促进罕见病患者的开创性治疗探索、调动药企研发积极性、缓解临床用药短缺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公益力量、患者群体协同发力,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罕见病关爱体系。
  在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罕见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然而,当前罕见病患者权益保障仍存在短板: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罕见病诊断能力不足,专业人才短缺、区域医疗资源不均衡,不少患者面临确诊滞后、治疗不规范、长途跋涉就医等问题;部分罕见病用药价格和康复治疗费用依然较高,患者及其家庭背负着沉重经济压力。更不容忽视的是,社会偏见尚未破除,不少人对罕见病及癫痫存在认知误区,对患者避而远之,患者在社交、求学、就业中面临隐形壁垒,难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罕见病防治是涵盖诊疗救治、药品供给、制度保障、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民生课题。要从根本上破解罕见病群体所面临的难题,需要系统化施策。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持续优化罕见病药物审评审批、医保准入机制,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罕见病患者经济负担。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罕见病保障相关立法,推动防治工作法治化、常态化,以实现对罕见病群体权益的全面、长效保护。另一方面,要持续补齐基层诊疗短板,强化基层医护人员专业培训,健全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加大罕见病科研投入,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罕见病诊疗和管理水平,让罕见病患者得到更加规范化和精准化的治疗。
  此外,积极营造包容友善的社会氛围。通过持续开展全民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罕见病和癫痫,破除认知偏见;完善心理帮扶、就业支持等配套服务,为患者提供更多人文关怀,助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健康中国建设,一个都不能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罕见病综合防治。罕见病防治从来不是少数人的“小众难题”,而是关乎生命尊严、医疗公平、科技创新与社会文明高度的重要命题。唯有政府、医学界、企业、患者家庭及社会各方面同向发力,构建起覆盖诊疗救治、用药保障、科研创新、人文关怀的综合防护网,才能让千万患者真正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困有所助。这既是对个体生命尊严的守护,也是推动医学与社会向更公平方向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对法治中国、健康中国的生动注解。
(作者系本报记者)  
简化快递包装就是保护环境   7月1日起,我国首部针对快递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标《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实施,新规明确,非易损易碎类物品包装层数不超过2层,易损易碎类物品包装层数不超过4层,胶带使用量同步纳入限制范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长久以来,快递行业普遍存在保守打包、层层包裹的现象。这种“宁多勿少”的打包模式,虽规避了运输破损风险,却造成大量资源浪费,持续加剧生态压力。因此,有必要给包装做“减法”,进而给环境保护做“加法”。从该国标的相关要求看,其并非降低快递防护质量,而是要求摒弃无效冗余包装,从而减少固体废弃物,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这些举措,看似是行业细节革新,实则是践行低碳理念的生动实践。当然,标准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相关企业也要主动落实标准、优化打包流程,消费者也要多些理解、积极参与。相信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一定能汇聚起保护生态的强大合力,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常津梁)  
让新型涉网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 韩 旭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近期公布5起打击“银狐”木马病毒典型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属地公安机关均已对涉事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银狐”木马病毒是一款活跃多年、专门以我国网络用户为主要攻击目标的远程控制类恶意木马程序,自诞生之初就带有明确的非法牟利目的,是一整套恶意攻击程序家族。近年来,“银狐”木马病毒始终处于持续迭代更新状态,主要面向政府、高校及企事业单位等关键行业,通过微信、QQ、邮件及伪造工具网站等渠道,采用进程注入、无文件攻击及签名伪造等多种技术绕过安全防护,窃取用户的敏感数据和财产信息。目前已形成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
  此次发现的“银狐”木马病毒新变种继续采用钓鱼欺诈手段,大量采用与人事业务相关的诱导性文件名,以“某某季度违纪名单”“裁员名单”“补偿方案”等为主,还精心伪装成文件夹、快捷方式、回收站等,或添加“PDF”文件名的伪装后缀,极具迷惑性,专门针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实施精准攻击,严重侵害企业、群众财产安全。
  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以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开发“银狐”木马病毒变种,通过技术手段对抗安全检测,批量发送钓鱼邮件,窃取企业数据、搭建诈骗场景实施犯罪,涉案金额700余万元。以纪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制作并贩卖“银狐”木马病毒,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盗取网络资产,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可以说,此类犯罪依托网络跨区域传播、批量作案,不仅造成企业、群众巨额财产损失,还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破坏网络空间清朗生态,危害公共网络安全。
  对此,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主动出击,精准打击,不仅打掉了一批长期传播、利用“银狐”木马病毒作案的犯罪团伙,捣毁了相关黑产窝点,而且有力遏制了“银狐”木马病毒蔓延扩散,彰显了公安机关从严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守护网络安全的坚定决心。
  “银狐”木马病毒系列案件的曝光,既给了犯罪分子有力震慑,也为全社会敲响安全警钟。当前,网络安全隐患早已渗透至日常办公细微场景,看似普通的职场文件、常规的邮件链接、常用的办公软件,都可能暗藏恶意攻击程序。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既需要执法部门事后打击,更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前置防范、源头治理。
  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防范体系,是抵御木马病毒攻击的关键。有关部门不仅要常态化打击终端攻击者,还要持续深挖幕后黑产团伙,打击提供木马源码、搭建钓鱼网站、批量发送钓鱼邮件等上下游犯罪环节。此外,应实时监测“银狐”变种特征(如伪装成WPS文件、税务通知等),发布权威预警通报,同时督促即时通信平台及搜索引擎加强审核,拦截传播钓鱼链接、恶意压缩包的行为。并且,要整治非官方应用商店和下载站,防止木马病毒捆绑在正规软件安装包中传播。
  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树立常态化网络安全防护意识,落实精细化防范举措。坚守源头防范底线,依托官方正规渠道下载软件,不轻易点击推广类可疑链接,从源头阻断病毒植入路径。强化过程风险甄别,对接收到的链接、文件务必核实发送者身份,仔细辨别网址真伪,绝不随意泄露账号、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发现电脑运行异常、数据异常变动等情况,要第一时间断开网络,通过专业杀毒软件全盘查杀,及时止损降险。要严守办公安全准则,对陌生工作群、临时群组传播的裁员、补偿、违纪通报等敏感主题文件保持高度警惕,坚决不随意接收、盲目打开未知文件,切实以常态化、精细化的防护举措,共同守护公共财产安全与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无小事,风险防范无止境。守护网络空间安全、防范新型网络风险,需要执法机关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深挖网络黑产链条、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让各类新型涉网违法犯罪无处遁形,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更需要各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培训,补齐制度和技术短板,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绷紧安全之弦。我们相信,通过政企联动、全员参与、标本兼治,全方位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一定能守护好群众财产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清朗的网络环境。
  (作者系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研究员)
图说世象   图说世象
  据媒体近日报道,湖南衡阳一男子利用平台网络规则漏洞,通过批量操作账号、伪造售后问题等方式,多次恶意申请生鲜商品全额退款,同时将货品转卖他人获利,其行为直接导致当地被多家电商平台列为高风险区域,生鲜商品发货受限。最终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点评:利用漏洞耍心机,伪造退款牟私利,祸及乡邻遭限寄,法律严惩悔莫及。
  文/孜然  
打击新型网络犯罪 守护清朗网络环境   □ 本报记者 张海燕

  随着网络新业态、新应用、新场景不断涌现,编撰虚假网络信息有偿发布、恶意“薅”流量、盗窃用户网络数据等新型网络犯罪陆续出现,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2026年5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典型案例,为全国新型网络犯罪治理提供了上海司法样本。《法治日报》记者选择其中三起案件,通过以案释法,为读者普及法律知识、厘清法律红线。
用AI“洗稿”后换号发布
法院判决构成非法经营

  2023年11月,徐某、罗某雄、阚某奇三人开始合伙经营一家信息科技公司。他们的“业务”流程是:先从网上搜索截取热点文章、新闻,再利用AI(人工智能)软件对文章、新闻进行“洗稿”,变成伪原创文章,再招募拥有网络自媒体平台账号的网民当学员,利用学员的账号发布伪原创文章,赚取平台支付的流量提成,与学员五五分成。
  其间,徐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教授公司员工使用软件;罗某雄负责招募有自媒体平台账号的学员,指导学员发布“洗稿”后的伪原创文章;阚某奇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与薪酬核算,以及学员提成的分发、搜索截取热点文章等。经审计,徐某、罗某雄、阚某奇等人通过上述行为,非法获利共计5万余元。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罗某雄、阚某奇结伙,违反有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编撰虚假信息并通过网络有偿发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罗某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阚某奇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主审法官指出,本案中,不法分子先利用AI软件“洗稿”,后利用学员对“洗稿”后的伪原创文章进行发布,获取平台流量提成。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信息网络服务市场管理秩序,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法官提醒,技术工具的中立性并非刑事责任的当然阻却事由,司法机关有必要也有能力穿透技术表象,依据行为的实质危害作出精准回应,这不仅有助于数据要素时代信息市场秩序的维护,也是人工智能产业规范、健康发展的司法保障。
利用平台漏洞“薅流量”
负责人被判十年二个月

  被告人武某青是主营跨境电商的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公司在乙公司平台预充值,通过乙公司提供的服务,在境外某平台投放广告,广告投放费用实时结算,乙公司再根据境外平台发送的账单定期支付费用。
  2022年12月起,甲公司发现,向乙公司申请账户余额清零退款后,境外平台仍会继续投放一段时间广告,且该时段广告流量费用不会被乙公司扣除,或远少于应被扣除金额。
  为免费或低价获取广告流量,武某青授意地区经营管理人员武某丹等人,购买1800余个乙公司平台账户及对应广告账户,随后指使员工在广告投放后,立即发起恶意清零退款操作。
  乙公司并未察觉上述行为,仍即时与甲公司进行广告投放费用的结算,并在后期与境外平台进行支付结算,最终,乙公司损失2000余万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武某青、武某丹,在甲公司经营管理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平台结算漏洞,骗取被害单位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武某青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被告人武某丹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武某青、武某丹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主审法官指出,本案的审理精准界定了恶意“薅流量”的行为模式,即通过频繁利用平台漏洞获取无合法基础的流量行为。法官提醒,市场主体应恪守契约精神,遵守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规则,同时提示服务平台及时查漏补缺,搭建规则清晰、监管机制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
盗窃用户网站数据牟利
“技术团队”成员被判刑

  2022年9月起,被告人李某先后招聘戎某微、姜某文、王某兵三人,后又拉拢邹某能加入,组成“技术团队”。几人盯上了网站用户的token(即身份认证令牌)和cookies(即网站为了辨别用户身份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上的数据,类型为小型文本文件)数据,想通过非法获取token、cookies数据,给网站直播间“刷人气”,牟取非法利益。token和cookies数据可被用于登录用户网站账号,具备身份认证功能,相当于网络平台账号的“数字钥匙”。
  过程中,李某负责管理团队、对外招揽业务、联系兼职寻找用户下载相关App或者登录网站以获取token、cookies数据。戎某微负责编写直播间“刷人气”协议,并使用非法获取的网站token、cookies数据为直播间“刷人气”。姜某文负责对App进行重打包,加入非法获取网站用户token数据代码,并设置将数据自动上传至服务器。王某兵负责存储网站账号数据的服务器管理。邹某能负责技术开发。
  经鉴定,涉案服务器中存储的含有token的信息经去重后共计47219条,含有cookies的信息经去重后共计1421条。也就是说,至少有4.8万余个账号的“数字钥匙”被李某等人非法获取。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等人为相关App植入恶意代码,诱骗用户扫描二维码安装,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账号权限,用于为直播间“刷人气”牟利,损害了用户的账号安全,破坏了网络直播环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五人结伙,非法获取具有身份认证功能的计算机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且属共同犯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戎某微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姜某文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王某兵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邹某能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千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主审法官指出,token、cookies作为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自动生成的身份认证凭证,虽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个人信息文本,但通过唯一标识符与特定用户账号、自然人主体形成稳定关联,能够直接实现身份识别和账号登录,具备身份认证功能的核心特征,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范畴。本案的判决也提醒和督促平台企业加强技术防护,堵塞技术漏洞,推动源头预防。
漫画/高岳  
三年内换岗9家公司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及上诉16起 制造纠纷后“维权”被法院驳回全部诉请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卢  凤 程威

  三年内频繁更换9家用人单位,累计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及上诉达16起,索赔项目雷同,且金额远超正常工资收入,这样的“劳动者”,法律是否仍对其相关诉求予以保护?2026年3月,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3年10月,叶某入职江阴市某机械公司,双方约定工资为270元/天。2024年1月31日,叶某请假回老家过年。春节后,公司于2月15日通知全体员工2月18日正式上班。叶某却在2月18日当天以“老家大雪封路”为由,通过微信告知公司“过几天来”,公司未批准。此后,公司多次催促,叶某拖延直至2月28日才返回公司,此时其岗位已被人代替。双方结算工资后,叶某随即申请劳动仲裁。2025年3月,叶某向仲裁委提交撤回仲裁的书面申请,仲裁委遂决定终止仲裁活动。随后叶某向江阴市人民法院起诉,索赔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共计近7万元。2025年6月16日,江阴法院受理了叶某提起的诉讼。
  江阴法院查明,自2022年6月至2025年3月,叶某先后入职9家机械企业,累计在岗时间仅约26个月,平均在每家企业工作时长不足3个月,最短仅13天。在此期间,叶某与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纠纷,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及上诉案件多达16起。部分用人单位反映,其在工作期间消极怠工、故意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等情形。叶某的行为呈现出“入职即录音、离职即索赔”的固定模式,索赔项目基本雷同,索赔金额从数千元至数十万元不等,远超一般正常工资收入。
  在本案中,叶某声称“大雪封路”无法返岗,但法院查明其老家当日气温达26℃,并无降雪。叶某虽提交了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证明,但管制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22日,与其2月18日的请假理由并无直接关联。在叶某与另一家公司的纠纷中,其于2024年12月入职,却在2024年8月,即入职前4个月,就已对该公司工作人员通话进行录音。这种明显超出正常维权限度的证据收集行为,足以证明其“制造纠纷”的主观意图。
  江阴法院认为,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全过程中,始终秉持诚实、善意、守信的态度。本案中,叶某在更换工作频率、发生争议周期、提起诉讼比例、行权路径选择等方面,均有别于一般劳动者。其借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相关诉讼诉求不应受到劳动法律保护。
  最终,江阴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叶某关于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等全部诉请。一审宣判后,叶某不服判决,向无锡中院提起上诉,无锡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承办法官指出,法律所保护的是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劳动者,而非利用法律漏洞、以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的“碰瓷者”。“劳动碰瓷”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用工管理与市场经营秩序、加重企业运营负担,同时也大量挤占有限司法资源,更严重的是,这类行为还侵蚀了社会信任基础,损害了广大诚信劳动者的整体维权环境,使真正需要法律保护的劳动者可能面临质疑或障碍。
  法官提醒,依法维权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劳动者的正当权利,但行使该项权利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故意制造纠纷或滥用程序,更不能假借维权之名行“碰瓷”之实。劳动者应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基于真实合法的权益受损事实寻求救济。用人单位也应当切实规范自身的用工管理,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考勤、绩效考核、薪酬发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内部制度,并注重在日常管理中留存相关台账、通知、记录等客观证据,做到管理规范、痕迹清晰,在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避免给这类“碰瓷”行为可乘之机。
“主播”藏钱于线上规避执行 法院精准摸排依法拘传现场执结   □ 本报记者 申东

  当前,随着新业态蓬勃发展,一些被执行人动起了利用新业态逃避执行的歪脑筋。他们将线下资产清空,通过将线上直播、带货收益留存于线上平台不予提现的方式,躲避法院常规财产查控。
  2026年6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隐匿线上收入规避执行案件。
  2025年6月,董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依法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常规财产查控——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全面核查下来一无所获。面对这份“干干净净”的查询结果,董某的态度更加消极,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他长期拒接办案电话、无视执行文书,刻意隐匿行踪以抗拒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当事人拒不配合的困境,彭阳县法院执行法官和干警没有气馁,他们复盘案情、梳理细节,紧盯董某“无线下资产、无固定工作,却生活无忧”的反常状态,重点研判其隐匿财产的路径。
  转机来得令人意外。一次,一名干警偶然间看到了董某在网上直播的视频,结合董某年龄、生活状态等线索综合研判,干警推定:董某很可能借博主身份,刻意将收入隐匿于线上平台账户,随即开展针对性摸排,在核查推进期间,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关键线索也印证了干警的判断。
  经核实,干警确认,董某运营短视频账号多年,坐拥数十万粉丝,其长期通过直播、短视频带货获取稳定可观的经营性收入。为逃避执行,董某刻意将所有营收留存于短视频平台的“钱包”和未结算佣金账户中。董某以为,只要把钱藏在线上,法院就查不到、扣不了。
  随后,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向短视频平台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正式对涉案账号开展查控,董某的核心收入来源被彻底切断。
  可此时董某仍然心存侥幸,迟迟不主动到法院配合执行工作。在申请执行人的全力协助下,执行干警掌握了关键信息:董某已返回固原市筹备线下经营活动。
  时机成熟,执行干警精准出击,在固原市成功将董某依法拘传。面对法院掌握的财产核查证据、确凿的规避执行事实以及严肃的司法震慑,董某终于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当场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案款3万元,这起新型规避执行案件就此顺利办结。
与男友争执中坠楼重伤 法院判决女子自担主责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阿依曼·海如拉

  一对情侣深夜争吵,女子从酒店消防通道窗户处坠楼致重伤。之后,她将男友和酒店诉至法院索要赔偿。2026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2023年4月5日凌晨1时许,何灿(化名)酒后与男友付磊(化名)入住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某酒店。其间,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何灿在情绪激动之下离开客房,付磊随后追了出去。
  付磊找到何灿时,她正坐在酒店8楼消防通道的窗台上。两人一见面就又吵了起来,争执中,何灿从窗台坠落至隔壁楼栋的5楼楼顶。见状,付磊连忙联系酒店前台,并拨打报警电话与医疗急救电话求助。
  因伤情严重,何灿先后两次住院接受手术治疗,产生医疗费共计24.4万余元。后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何灿将付磊和酒店诉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何灿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2025年2月17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何灿的坠楼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身体4处损伤的伤残等级分别为1处八级、3处十级。
  法院审理认为,何灿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酒后坐在高层消防通道窗台上的危险性。其在情绪冲动下放任危险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付磊作为何灿的男友,在何灿饮酒、坐在窗台上的危险情况下,未能安抚其情绪、将其带离危险区域,未尽到亲密关系中的合理关照义务。付磊的言语行为与何灿的坠楼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外,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对入住人员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事发时,酒店值班、安保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险情并制止;消防通道窗户未安装限位器,存在安全隐患。酒店安全管理疏漏为事故发生创造条件,酒店应承担一定比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结合各方过错程度,依法判决何灿自行承担50%的责任,付磊承担35%的赔偿责任,酒店承担15%的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方面,法院支持何灿因伤产生的护理费、误工费以及残疾赔偿金,合计33.1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付磊和酒店向乌鲁木齐中院提起上诉,乌鲁木齐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本案的判决,明确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我安全注意义务、亲密关系主体间的安全关照义务以及酒店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法律充分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但不支持将自身过失导致的风险转嫁给他人。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均负有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尤其在情绪波动、环境复杂的情况下,更应保持克制与审慎。
  法官提醒,情侣之间虽不存在法定监护或扶养义务,但基于共同相处的亲密关系,在一方情绪激动、身处危险时,另一方负有合理的劝阻、安抚及安全提醒义务。对于酒店等经营场所来说,安全保障义务不可流于形式,必须落实到设施维护、隐患排查、警示提醒、日常巡查等细节上。如果因设施缺陷、管理疏漏引发人身损害,酒店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影射式发帖”贬损他人如何定性 法院:称谓代指高度对应特定对象构成侵权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赵  赫

  发帖不点名,只用“某某”或姓名拼音的字母缩写,就可以免责“安全吐槽”?设置“抽奖”活动,引导他人转发评论,是互动还是“带节奏”?
  2026年4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进行二审宣判,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通过“影射式发帖”加“不限圈抽奖”的方式引发言论的大规模传播,最终被法院认定为侵权。
  演员甲某某和演员乙某某均为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甲某某在某平台上的实名认证账号拥有较高关注量,该平台用户丙某是乙某某的忠实粉丝,同时也是甲某某的“黑粉”,其通过某平台的个人账号多次发布涉及甲某某的评论内容。在相关留言中,丙某使用“甲×某劣迹艺人”“臭名昭著”等表述,并发布包含“诈骗素人钱财”(“素人”为网络流行词,指无自媒体、演艺从业身份的普通自然人)等内容的图片信息。
  此外,丙某还围绕针对甲某某的特定话题发布“不限圈抽奖”(一种网络抽奖活动形式,即不对抽奖活动参与者的身份、兴趣圈子作任何限制,任何网络用户均可参与),并标注“转发过5000继续加码”“只要你拿出无论是客服电话还是邮箱维权等任何证据,帮助乙某某粉丝维权,即可参与抽奖”等内容。相关内容发布后,在短时间内获得了大量转发、评论及点赞。
  甲某某认为,丙某发布的相关言论严重损害其名誉,且通过抽奖活动形成了明显扩大效应,遂提起诉讼。丙某则辩称,其言论并未明确指向甲某某,且话题属于正常讨论和评价,未超出合理范畴,属于合理的舆论监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言论指向时,关键不在于是否完整点名,而应当根据言论内容、发布背景、关联话题,结合一般公众的认知习惯综合予以评判,丙某在发表涉案言论时即便未直接使用甲某某的完整姓名,而是以“甲×某”等称谓代指,但结合话题标签,足以让他人意识到其相关言论与甲某某存在直接或者高度对应关系。
  丙某发布的相关言论多次使用“劣迹艺人”“臭名昭著”等表述,明显带有贬损他人人格的倾向,已超出理性评价的必要限度。同时,丙某对其发布的“诈骗素人钱财”等内容,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相关事实,亦未证明已尽到必要的核实义务,而此类信息一经传播,足以显著降低甲某某的社会评价。
  一审法院同时认为,虽然网络用户享有自主表达意见的权利,但对于非依法具有调查、处理职权的主体而言,不得以所谓征集“线索”“证据”为名,动员公众传播未经核实的负面信息,并据此对特定主体作出评价。
  本案中,丙某通过设置“不限圈抽奖”的方式,以抽奖作为激励条件,要求参与者通过转发、评论并附带特定话题参与其中,客观上导致侵权结果扩大,属于侵权的加重情节。
  据此,一审法院综合侵权影响范围、过错程度、行为的方式、后果等因素,判决丙某向甲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合理开支。一审判决后,丙某不服,向北京四中院提起上诉,北京四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中,丙某的相关言论是典型的侵权人采取“含沙射影”的方式暗指他人的行为。如果该行为中的对象特征要素足以让信息受众意识到该行为与特定对象具有高度的对应性,从而造成相关特定对象社会评价降低,同时满足其他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构成名誉权侵权。
  判断“含沙射影”是否具有特定性,可以分析言论是针对不特定对象的泛化表达,还是依附于具体事件、人物背景而形成的特定指向;是否包含能够识别身份的特征要素,例如职业身份、相关事件等,这些要素一旦与现实中的具体对象形成对应关系,即具备指向基础。同时,还需要分析这种对应关系是否达到足以识别的程度,并不要求唯一、排他,只要在一定范围内的受众能够据此判断所指对象即可,如果熟悉背景情况的受众能够自然地将言论与特定主体联系起来,则说明该言论具有实际指向。
  的确,公民个人享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并非无边无界,而是应当在合法合理、尊重他人人格权益的范围内。公众人物因社会关注度较高,对公众评论负有更高程度的容忍义务,但该容忍义务也同样并非无限延伸,也不意味着可以被随意贬损、侮辱或诽谤。
  法律所保护的,是基于事实、出于公共利益且保持适度理性的评论空间,而非以情绪宣泄为主导、以恶意传播为目的的负面标签与人身攻击。网络评论应建立在内容真实、表达适度的基础之上,若内容涉及他人名誉、品行等敏感事项,行为人不仅要对信息本身负责,也可能因传播方式不当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回望红色法治根脉 讲述强军法治使命 军事法官检察官谈新时代军事法治建设   图① 南宁军事检察院检察官与驻地部队官兵联合巡护界碑。 南宁军事检察院供图
图② 某部官兵在阅读法律书籍。 呼和浩特军事法院供图
图③ 北部战区陆军某边防连官兵进行应急处突行动演练。 本报通讯员 张永进 摄
图④ 海军某大队航空保障人员引导飞行员展开机翼。 本报通讯员 姜涛 摄
图⑤ 郑州军事法院法官为驻地部队官兵讲解法治宣传展板。 郑州军事法院供图
图⑥ 空军航空兵某团在运-20飞机前重温入党誓词。 本报通讯员 曹嘉诚 摄
图⑦ 空降兵某部官兵正在登机。 本报通讯员 谭巳成 摄
图⑧ 火箭军某旅发射一营官兵进行极限体能训练。
  本报通讯员 刘明松 摄


  本报记者 廉颖婷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从井冈山“三大纪律”,到古田会议明确编制红军法规;从新中国成立后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相继组建,到新时代依法治军成为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下的军事法治建设始终与人民军队成长同向而行。
  一部百年党史,同样是一部党领导人民军队依法治军的实践史。
  人民军队自诞生之初,就将纪律规矩、法治约束作为建军之要。战火年代,法治是克敌制胜、凝聚民心的纪律利器;和平时期,法治是正规化建设、纯洁队伍的制度基石;强军新征程,法治是保障备战打仗、巩固国防安全的坚实屏障。
  在建党105周年之际,一线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立足审判、检察主责主业,回望红色法治根脉,讲述强军法治使命,共话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打好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
薪火相传
赓续红色军事法治血脉

  105年前中国共产党诞生,人民军队在党的领导下,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我党深刻意识到,想要建设新型人民军队,必须依靠严明纪律、刚性规矩筑牢根基。1927年秋收起义后,毛泽东同志针对部队出现的新问题,制定了“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三大纪律”奠定了中国工农红军统一纪律的基础。1929年,古田会议决议通过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奠定了党和军队建设的根基。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军队开启正规化建设新阶段。1954年军事法院、1955年军事检察院先后正式建制,自上而下搭建起完整的军事司法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并紧紧围绕这个总抓手,从强军事业全局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推动依法治军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与此同时,军事立法驶入快车道,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共同条令等一批法律法规密集修订、出台,覆盖国防顶层设计、部队日常管理、官兵权益保护、军事设施防护等方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依法治军机制建设和战略规划,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这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
  军事法官陈琛表示,作为常年扎根军事审判一线的法官,我最深切最直观的体会是,军事司法第一属性永远是政治属性。人民军队的发展历程,反复印证一条铁律——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军事法治建设才能不偏航向、不失本色。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持续深化,信息化智能化练兵备战全面铺开,装备采购、工程建设、网络涉密等领域新型涉法问题不断涌现,案件类型、风险隐患呈现全新特征。我们审理每一起军内刑事犯罪、涉军民事纠纷、涉军事行政争议,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捍卫党指挥枪根本原则作为案件审理首要标尺。坚持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起来,通过严谨规范的司法活动,把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治军部署、制度刚性转化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生效裁判,依靠司法手段持续锤炼官兵忠诚品格。
  从新中国成立后军事检察机构常态化履职,再到新时代军事检察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军事检察薪火相传。
  革命战争年代,军事检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伴随着战争的起伏跌宕,检察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等都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和平时期,随着军队现代化水平提升,军事检察职能持续向外延伸。
  军事检察官贾磊说,如今,军事检察职能拓展至国防军事利益保护、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军事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等,监督触角延伸至战备训练、营房工程、物资采购、后勤保障、装备管理等领域。对比革命年代的红色检察工作,新时代军事检察监督范围更广、监督刚性更强,但姓军为战的初心从未改变。
  军事检察官陆明浩说,革命年代检察干部翻越雪山、走过草地,在物资极度匮乏、敌情瞬息万变的环境下坚守监督职责,敢于查处军队干部违纪贪腐,以刚性监督纯洁革命队伍。身处新时代,我们传承这份不畏难、敢较真的红色监督血脉,紧盯破坏军事设施、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危害军事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以法律监督为筑牢国防安全防线提供法治支撑。无论时代环境如何变化,军事检察作为党领导下的专门监督力量,护航强军事业的职责使命一以贯之。
立足主业
筑牢强军法治根基

  军事法官眼里的审判履职,是公正裁判稳军心、保战力。
  从严惩治军内犯罪,才能保障军令畅通。法治是强军之基,军队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越高,越需要严密法治规范各项军事活动。一人失责、一处失守,都可能对国防安全造成不可逆损害,必须以最严格的法律约束、最刚性的司法惩戒保障全军令行禁止。
  军事法官曾毅说:在日常战备、跨区演训、抢险救灾、边境管控等重大任务中,我们始终坚持“军法从严、战时更严”审判导向,依法严厉惩处泄露军事机密、损毁武器装备、装备物资采购贪腐等各类危害部队战斗力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我们常态组织庭审现场宣判、典型案例通报、赴基层以案释法宣讲,用真实案件敲响纪律警钟,持续强化全体官兵底线思维、法治敬畏。”曾毅说,针对国防重点工程、后勤经费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建立涉腐、涉安全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宣判。案件办结后不一判了之,同步梳理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制度短板,向涉案单位制发司法建议书,明确整改方向、完善监管机制,从源头遏制权力失管、纪律松懈等问题,以司法权威保障指挥链条高效运转,维护部队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全军法院始终坚守司法为兵工作定位,打破军地司法壁垒,构建跨区域、跨部门军地司法协作长效机制,全面开通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妥善处置军人婚姻家庭矛盾、劳务薪资纠纷、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等民事案件,切实化解各类涉法难题。
  结合部队驻地分散、边防哨所偏远、官兵常年执行任务难以离岗的现实问题,全军法院全面推行巡回审判、野外军营法庭、线上视频调解、远程法律咨询、“一站式”司法救助综合服务模式,主动下沉基层一线上门办案、上门普法。对戍边官兵、高原海岛执勤人员、困难退役军人家庭,依法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免费提供专业法律援助,同步发放司法救助金,把司法温度送到练兵备战最前沿。
  “强军必先安军心,只有妥善解决官兵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才能让官兵卸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练兵备战,让司法为兵成为稳定军心、凝聚兵心的坚实‘压舱石’。”曾毅说。
  近年来,全军法院依托营区法律服务站、智慧普法终端、强军法治课堂、线上普法平台多元载体,定期组织法官深入基层连队、边防哨所、野外演训场地等,开设巡回法庭实景教学、典型案例专题授课、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围绕兵役义务、军事保密、电信网络诈骗、婚恋财产风险、军人权益保障、境外任务法律规范等官兵关切的问题,开展精准化普法宣讲。
  军事检察官眼里的法律监督,是全方位守护国防与军人双重利益。
  “法律监督是军事检察核心职能,是肃清流弊、纯洁队伍、守护军事安全的关键抓手。”军事检察官沈少阳说,我们坚持精准监督、宽严相济办案理念,紧盯军内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常态开展诉讼活动监督,及时纠正有案不立、以行政处分代替刑事处罚、程序违法等问题,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权威。严格把控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三道关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军内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官兵检验。
  同时,兼顾治军刚性与人文温度,严格区分主观故意犯罪与履职过失、严重违纪与日常轻微失误、屡教不改与初次疏忽,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执勤训练中无心过失、主动认错整改、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官兵,依法适度从宽处理,同步开展警示教育、跟踪帮教,既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军纪和国防安全的行为,又教育挽救违纪官兵,实现惩治犯罪、规范管理、凝聚军心多重效果有机统一。
  做实涉军公益诉讼,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英雄烈士、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新时代强军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近些年,伴随城乡建设快速扩张、网络信息技术普及,营区周边违建侵占国防用地、高层建筑干扰雷达通信、私人摄像头偷拍军事禁区、工矿污水污染战备水源、商业开发损毁红色军事遗迹等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问题持续增多,直接威胁战备安全。
  “我们联合地方检察机关搭建军地公益诉讼协同办案机制,围绕军事设施保护、战备通信安全、国防用地管控、军事生态防护、红色军事文化遗存保护五大领域开展常态化专项排查整治。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诉前调解、提起公益诉讼等多元办案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消除各类战备安全隐患,全方位守护军事设施完整、军事通信畅通、国防资源不受侵占,以法治力量构筑坚固的国防安全防护网。”沈少阳说。
  专项监督保障军人权益,落实尊崇军人法治要求。为落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立法精神,切实把尊崇军人落到实处,持续开展军人军属权益保障专项法律监督行动。聚焦优抚补助发放滞后、退役军人安置落实不到位、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缩水、军属就业创业帮扶缺位、异地维权渠道不畅等官兵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对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教育、人社、住建、民政等地方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线索核查、跟踪督办,监督相关单位依法落实拥军优待政策。
  同时,持续完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邀请基层官兵、退役军人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执法监督评议、法治座谈研讨,畅通官兵意见反馈渠道,精准对接部队建设现实需求、官兵真实诉求,让军事检察工作贴近兵心、贴合实战,以刚性法律监督将国家尊崇军人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官兵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心聚力
打好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

  军事审判与军事检察同属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组成部分,二者分工不同、目标同源,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服务全面依法治军战略、服务部队正规化建设、服务部队练兵备战。进入新时代,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逐步形成权责清晰、衔接顺畅、资源共享、协同高效的军事司法模式。
  “站在建党105周年全新历史起点,军事检察院将与地方检察院持续深化全方位、深层次协作。针对涉军维权、国防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联合实地调研、联合普法宣传、联合矛盾化解,凝聚法治强军整体合力。”军事检察官梁学海说。
  “我们搭建军地司法协作平台,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联合专项整治、跨区域维权协同机制,集中攻坚军地交叉领域涉法难题、官兵异地维权难题、国防资源跨区域保护难题,构建军地一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化军事治理格局。”一位一线军事法官说。
  当前,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迅猛发展,作战要素更加多元、作战进程更加多变,更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新征程上,要把军事司法建设贯穿到战斗力建设各环节,融入军事斗争准备全过程,推动战斗力标准在军事司法领域硬起来、实起来,持续提升军事司法服务备战打仗的实战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工作“含战量”。
  站在建党105周年厚重历史坐标之上,回望强军征程,红色初心历久弥新;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纷纷表示,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锻造律令如铁的精兵劲旅,推动强军事业迈上新台阶。
  军事法官们说——
  作为新时代一线军事法官,我们将始终坚守初心、扛起司法担当:一是铸牢绝对政治忠诚,把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贯穿案件审理、司法服务、普法宣传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军事审判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二是牢牢锚定备战打仗核心导向,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统筹调配审判力量、司法资源向练兵备战、国防安全领域倾斜;三是坚守公平正义司法底线,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军案件,以公正裁判维护军纪权威、守护国防利益、保障官兵合法权益;四是持续延伸基层司法服务,走进营区开展普法、调解、司法帮扶,化解基层涉法风险。我们将以公正裁判为利剑、以法治底线为盾牌,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将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实可靠的审判保障。
  军事检察官们说——
  作为军事检察官,我们将持续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强精准刑事检察、做优国防公益诉讼、做实军人权益保障、做细全军执法监督,全方位提升军事检察履职效能。适应军队改革、智能化战争、国防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全新法治需求,积极探索数字检察、智慧监督、大数据线索研判新模式,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督精准度、覆盖面。始终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恪守职业底线,锤炼过硬专业素养,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净化军营风气、捍卫国防安全、温暖基层兵心,以高质量军事检察工作护航强军事业高质量发展。

结束语
  法治强军步履铿锵、薪火永续。从在战火中诞生的红色法治,到和平时期体系化、规范化的军队法治框架,再到新时代实战化、现代化、一体化的军事司法新格局,一代代军事法官、检察官接续坚守、默默耕耘,以法治守护人民军队不变的红色底色、纯洁作风和过硬战斗能力。
  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军队司法工作人员坚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一体推进军事审判、军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稳步提升军队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治理水平,让法治成为强军兴军最稳固、最持久、最可靠的保障,为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瞧瞧浙江公安的办证速度 急用快办!3至5天拿到身份证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薛蕊
  
  “以前办身份证要来回跑好几次,现在一次就能搞定,还能快递到家,太方便了!”杭州市民王先生这句朴实的夸赞,道出了浙江公安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的真切成效。
  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最重要的法定身份证件之一,人人持有、人人必用。小小一张身份证,联通民生福祉,彰显法治温度,更承载基层治理的为民初心。《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浙江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以下简称制证中心),近距离见证居民身份证的“诞生”故事。
  浙江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朱剑臻介绍,作为全省唯一的居民身份证制作机构,制证中心始终锚定“制发一张群众满意的身份证件”宗旨,深耕“浙有证能量”品牌建设,持续优化全流程服务体系,迭代提升制发身份证件综合效能,以极致严谨守牢证件安全底线,以改革创新破解民生堵点难题,全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证件制发保障。
高效制证
  在证件制作科科长李玲霞陪同下,记者一行人换上专用无尘防护衣,经由风淋室除尘除菌后,进入核心制证区。
  放眼望去,整个车间宽敞明亮,各大功能车间呈“一字形”连贯排布,打印、预封装、半成品质检、平台冲切、电写入和成品质检六大核心工序环环相扣、高效运转,智能转运机器人有序穿梭,各岗位人员严谨值守。
  墙面制证数据智控平台大屏实时刷新,“截至6月22日已累计制证429万张”的数字格外醒目,办证受理、环节进度等数据一目了然。
  “制证中心每天制证数在2万到3万张,高峰期会达到8万张左右,当天做完的证件会在当天发出。”李玲霞介绍道。
  在平压冲切车间,高效的生产场景令人印象深刻:一张“八联卡”经智能设备加热压合、精准冲切,一次成型8张身份证,整个过程仅需1分26秒。
严守工序
  制证工作无小事,严守工序标准、严把质量关卡,是制证中心始终坚守的底线。依托数字化改革,制证中心全面实现制证全流程无纸化,工作人员在首道工序扫描制证流转牌上的条形码后,各环节操作情况、各岗位负责人信息可同步写入系统,真正做到流程可查、责任可究、闭环可溯。
  对制证严谨度的极致追求,是制证中心深耕技术革新的不竭动力。作为国内首个使用智能质检设备的省级试点,制证中心刚刚通过了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综合验收,与传统的人工质检形成双重保障。
  “我们要让每一张身份证都完美达标。”李玲霞告诉记者,经过数月算法升级,设备质检的精度持续提升,能精准识别肉眼无法发现的细微瑕疵。
  对标记瑕疵的成品,工作人员只需借助专用快速搜索图像数据工具复核,设备便可直接定位瑕疵位置,构建“智能检测+人工复核”质控体系。制证中心始终坚持“智能为辅、人工兜底”,坚决杜绝不合格证件流向社会。
服务便民
  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看似小事,却直接影响考试、就医、出行等关键事项,紧急用证更是群众的急难愁盼,关乎切身利益。聚焦这一民生诉求,制证中心打破常规流程,针对中高考等紧急用证场景,创新推出身份证“急用快办”服务,以公安速度、制证温度及时化解群众燃眉之急。
  据统计,今年5月28日至6月21日,制证中心会同各地窗口累计为637名中高考考生提供加急服务,热线解答1000余次。
  为实现紧急用证服务常态化、制度化,2025年12月1日,身份证“急用快办”服务正式在“浙里办”App上线,覆盖考试、省外就医、重要赛事等急需场景。
  群众线上一键提交申请,最快3个工作日可在制证中心自取,最迟5个工作日可通过邮政速递到家。制证中心同步开通咨询热线、增设24小时自助取证机,形成线上便捷申请、线下多元领证、全方位服务保障的便民服务链。
  不止于紧急用证兜底服务,近年来,制证中心立足法治为民宗旨,联动全省公安户籍窗口不断深化便民改革:举行“最美证件照”提升培训,极力提升群众办证体验感;推行身份证统一免费寄递服务,全国范围内证件直接邮寄到户,省去多级中转流程;针对海岛、园区、高校等区域,开设办证专场、集中换证等服务,切实把便民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
  小证件,大民生;民生连着民心,服务温暖万家。从传统制证到数智化生产,从多次跑腿到一次办结,从常规办理到紧急快办,制证中心始终坚守初心、精益求精,以创新提能破解民生难题,以精准服务传递法治温度,用一张张规范、高效、暖心的身份证,诠释公安为民服务情怀。
教育部发布篡改高考志愿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2026年高考落下帷幕,查分、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成为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教育部近日发布一起典型案例,提醒考生和家长保护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
  2023年,罗某在家中用电脑登录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系统后,通过账号及密码登录了7名同学的账号,并对这7人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了篡改。经查,罗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嫉妒心作祟,最终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受到法律制裁。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强调,篡改高考志愿本质上是对考生受教育权的侵犯,切勿认为事发后能以“恶作剧”等理由搪塞,违法者终会受到法律制裁。对此,也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在官方网站、App上查询信息、填报志愿,最大限度防止信息泄露。如果个人信息被别有用心的人从社交平台获取到,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侵犯个人权益。
“十四五”以来我国水运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已发布水运工程技术标准245项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蒋起东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水运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25年,我国水路货物周转量近15万亿吨公里,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占比超过一半,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十四五”以来,我国水运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和突破性进展。
  水运基础设施迈上新台阶。“十四五”期间,全国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新增469个,目前达到3061个,环渤海、长三角、粤港澳三大世界级港口群基本建成;高等级航道里程新增2500公里,达到1.85万公里;实施了平陆运河等一批重大工程,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建成,三峡水运新通道工程启动实施,内河航道堵点卡点加快打通。
  运输服务实现新突破。我国国际海运量占全球海运量的三分之一,2025年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18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54亿标箱,中资海运船队规模4.9亿载重吨,均稳居世界第一。全球货物吞吐量排名前10位的港口中,中国港口有8个;全球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10位的港口中,中国港口有6个。
  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十四五”期间,修订了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国际海运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已发布水运工程技术标准245项。实施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超1万艘船舶实现了营运检验就近申请、就近检验、就近发证,节约社会成本超1.5亿元。
多部门会商部署南方地区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 落实落细防汛抢险救灾责任措施   本报讯 记者蒋起东 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近日组织中国气象局、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近期降雨趋势,研究部署重点地区防汛工作。
  会商指出,6月29日至7月3日前后,南方地区迎新一轮强降雨过程,主雨带西段维持在贵州、云南、广西等地,东段北抬至长江中下游地区。此轮强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与前期多轮强降雨落区重叠度高,江河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风险突出,加之暑期临近,流动人员多、涉水文旅活动增多,防汛形势复杂严峻。
  会商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防汛抢险救灾责任措施。要始终绷紧思想之弦,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突出防汛体系化作战,督促各级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要强化江河洪水防御,科学调度水库群拦洪错峰,加强堤防、水库巡查防守,细化落实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措施。要突出防御重点,紧盯中小河流、中小水库、高位山塘、尾矿库、城市易涝点、漫水桥等高风险区域,动态排查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防护和整治措施。要加强预警响应联动,紧盯夜间和强降雨等重点时段,强化上下游和跨区域信息共享,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要求和临灾预警“叫应”跟踪反馈机制,果断组织危险区人员提前转、白天转、扩面转,精准帮扶“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要立足应对极端情况,强化抢险救援救灾,统筹调度各类抢险力量,预置抢险物资和保底通信装备,确保高效处置重大突发险情灾情。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贸促会三方面发力服务对外投资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刘欣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贸促会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王一斐表示,“《规定》提出要统筹贸促等领域服务资源,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保障,并明确贸易投资促进组织按照章程提供与对外投资有关的服务,为我们更好服务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
  据介绍,作为国家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贸促会已经建立服务境外投资专项工作机制,统筹全国贸促系统高质量服务出海企业。下一步,中国贸促会将继续从以下三方面发力。
  做好政策宣传者。通过“产业+出海”系列培训、企业座谈等形式,帮助企业全面领会《规定》精神,规范投资经营行为。
  做好服务提供者。提升“千团出海”行动质效,支持企业境外参展办展,助力拓展海外市场和产业布局;围绕企业出海前、中、后各阶段需求,编制《中国贸促会海外综合服务标准实施流程(SOP)》,更新编写《产供链国际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和《“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举办重点国别投资说明会、产业沙龙等活动。
  做好护航保障者。发挥驻外代表处一线“桥头堡”作用,及时跟踪驻在国政策变化,广泛收集企业海外投资的困难与诉求,代表中资企业与所在国家政府部门和商会组织沟通协调。构建全链条、一站式商事法律服务体系,用好“贸法通”“贸企通”等数字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仲裁、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助力企业通过多元方式化解投资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黑龙江讷河法院激活人民陪审员制度效能   近年来,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人民陪审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健全选任、培训、履职、管理全链条工作体系,持续激活人民陪审员制度效能。该院严格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流程,坚持“优中选优、结构均衡”的原则,广泛吸纳基层干部、行业精英、群众代表等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司法力量。同时,常态化开展庭审规范、调解技巧等专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推动陪审工作从“形式参与”向“实质履职”转变,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李斯琪  
英吉沙供电全链条护航杏产业丰产增收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17.75万亩杏园迎来集中采收季。作为当地特色林果支柱产业,英吉沙杏是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核心产业。今年以来,国网英吉沙县供电公司精准对接林果灌溉、车间加工、冷链仓储全链条用电需求,落地7项农配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累计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17.27千米、0.4千伏线路10.62千米,新增公用变压器10台,有效补齐农村电网供电短板,全面提升区域供电可靠性。采收旺季,该公司组织员工对灌溉机电井、加工生产线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步开通林果产业用电“绿色通道”,快速响应农户用电诉求,高效处置用电安全隐患,以稳定可靠电力护航杏产业丰产增收。
李文轩 梅佳佳  
关注·暑期安全   图① 暑期临近,江西省分宜县公安局组织民警走进辖区校园,开展“快乐过暑假 安全不放假”主题普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案例讲解、试穿救生衣、模拟警情等方式,向学生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上好暑假前防溺水安全教育“最后一课”。图为6月29日,民警在杨桥镇中心学校向学生讲解防溺水知识。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黄小军 摄  

  图② 为筑牢青少年暑期安全防线,6月27日至28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举行2026年度常态化警营开放六月活动,让学生在沉浸式体验中学习安全知识、感受警营魅力。图为车管所民警带领小朋友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方婷婷 摄  

  图③ 6月29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峨山派出所民辅警走进繁昌区城东小学,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图为民警通过互动问答、救生装备实操演示等向学生讲解防溺水知识。
本报通讯员 侯迪 摄    
得阿彪如得一宝 记上海外冈派出所“全科专家”式民警时彪   □ 本报记者 张海燕
  
  “12345”热线常被视作市民投诉举报的“主渠道”,然而近来常被群众表扬电话“滋扰”,其中被表扬最多的是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外冈派出所社区民警时彪,一年多来共收到9次。
  时彪今年47岁,从警已有25年。去年调岗时,他毅然选择到基层担任社区民警,然而正当大家以为他要“躺平”时,“12345”的表扬电话和群众送来的10余面锦旗却再次展现他那股“不服输”的劲儿。
  近年来,嘉定公安一体推进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努力打造一支“四个铁一般”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时彪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身上展现的朴实、务实、诚实等优秀品质,成为嘉定公安“政治建警全面有力、平安建设扎实有效、服务大局主动有为”的生动注脚。
严执法
  《法治日报》记者见到时彪时,他正在参加交通大整治。“现在社区民警得是‘全科专家’,不仅要管好社区,还要参加综合执法。”他告诉记者。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全科专家”,时彪很有发言权。初入警营,他就被分配到交警部门,入职一年便获评先进个人。两年后,他被慧眼识珠的老领导申请调到安亭派出所,一干就是21年,当过治安警长、指挥长,其间为追在逃人员他义无反顾跳进吴淞江,与歹徒搏斗,十指差点被利刃割断……
  他说,从穿上警服那天起,心里就有了一股“不服输”的劲儿。他不断学习,时时琢磨各种难题,最终成了赫赫有名的“安亭三把刀”之一,也成了同事眼中严执法、善服务的“全科专家”。
  “很多人认为我应该往上走,提拔当个领导。”时彪坦然地告诉记者,以前的确有过这种想法,但最后发现,基层一线才最适合自己,与嫌疑人斗智斗勇,对老百姓嘘寒问暖,每天都能发现和成就一个全新的自己,这种获得感和成就感非常踏实。
  2024年,他调岗到外冈派出所成了一名社区民警,而此前积累的知识、经验,尤其是和群众打交道的能力,让他在社区如鱼得水。
  “得阿彪如得一宝。对于我来说,他是得力干将;对于同事来说,他是良师益友;对于老百姓来说,他是守护平安的福星;对于不法分子来说,他是闻风丧胆的克星。”外冈派出所所长黄逸如此评价时彪。
善办事
  “社区纠纷尽管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不解决就有可能由小拖大,因此要在萌芽状态及时处置。”外冈镇恒荣社区党支部书记张静说,“在时彪心里,老百姓再小的事他都能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解决。”
  时彪手头有本“武功秘籍”,记录着各种纠纷的处置方式和心得体会。他归纳称,社区民警首先要“既专又博”,“专”体现在执法水平和控场能力上,“博”则要求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面对千变万化的社区事务能抓住本质并作出准确判断和处置;其次要懂得察言观色、识人知人,当好人民群众的倾听者和知心人。
  调岗到外冈派出所以来,他走遍辖区所有住户和企业,详细记录了每家每户的基本情况和各种需求,并一件件加以落实。他戏称,每天要走几万步,既锻炼了身体又开展了工作。而工作中积累下来的几本厚厚的工作本,也成了同事眼中的“治安金方”。
护发展
  原本停满各种新车的“西上海室内库”(汽车仓储)如今显得空空荡荡。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崛起,嘉定传统汽车产业面临转型危机,企业负责人对此忧心忡忡。而另一边,嘉定作为上海北大门,每天都有大量大货车进出,一些司机为节省停车费和住宿费,就停靠在路边过夜,警情屡有发生。
  了解情况后,时彪的“心思活了起来”:如果对室内库进行改造升级,增设充电桩、食堂、宿舍、浴室等,不就成了“货车司机之家”了吗?既帮司机解了困,又给企业转型找到契机。
  时彪的建议和思路得到各方认同,经过不懈努力,改造升级项目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150多个大货车停车位有效解决了周边停车难,25个新能源大货车充电位为企业转型发展注入活力。
  如今,时彪每周都要抽时间到现场走访,看着“给新就业群体安个家、给企业发展找出路”的目标一步步成为现实,时彪内心充满欣慰。
  “在公安队伍中,社区民警或许就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却能把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紧紧拧在一起。我们既要守护好万家灯火的安宁,又要护航好社会发展的大局,唯有如此,社区警务才能结出更多多赢共赢果实。”时彪说。
  不服输、有激情,又能甘于坚守基层为群众服务成为时彪身上最具辨识度的职业色彩。而正是有了无数像他这样的优秀警察,嘉定公安才能在新征程上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为嘉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贯通习近平党建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
筑牢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理论根基   □ 莫纪宏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一体谋划、协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重大命题,成为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其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十二个坚持”;6月15日召开的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明确习近平党建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依规治党筑牢专属党建理论支撑。两大理论成果相互贯通、有机统一,共同夯实新时代法治建设与党的建设的科学理论根基,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根本指引。
  “第十二个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发展与法治体系建设的科学指引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在“十一个坚持”的基础上新增“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形成“十二个坚持”完整理论体系。这一突破彰显我们党对三大执政与发展规律的认识跃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原创性贡献。
  该重大论断精准揭示治党与治国的辩证关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顶层理论指导。区别于西方法治模式,我国法治体系不仅涵盖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四大体系,更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核心框架,构成中国法治的鲜明特色。“第十二个坚持”从顶层设计层面厘清二者的内在逻辑: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规治党是党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二者相辅相成、互促互助。
  从理论内核来看,这一论断精准解码“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的独特逻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这一论述明晰两组核心关系: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保障,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依托。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等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出台,实现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有效衔接,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习近平党建思想:依规治党的坚实理论基础与方向指引
  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明确,习近平党建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这一思想围绕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构建以“十四个坚持”为内涵要义的体系严密、内涵丰厚的理论框架,其中“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内涵要义之一,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提供了坚实党建理论支撑,明晰了依规治党的政治方向与实践路径。
  习近平党建思想立足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深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炼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明确依规治党的战略定位、核心原则与实践要求,确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的核心逻辑,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升至关乎党长期执政的战略高度,为依规治党提供科学的认识论与方法论。
  在政治引领上,这一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通过刚性党内法规落实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依规治党始终服务于党的全面领导和民族复兴大局。在实践路径上,构建以党章为根本、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党内法规立、执、监一体推进,实现依规治党规范化、制度化。
  习近平党建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依规治党领域高度契合、双向赋能。二者有机融合、互为支撑,筑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理论内核,确保依规治党始终科学规范、行稳致远。
  有机结合的关键:提升党内法规在治国理政中的权威与地位
  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深度统一,核心是激活党内法规制度效能,提升其治国理政权威与地位,推动党规与国法协同发力、同向赋能。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也是党治国理政的核心制度载体,其权威效能的发挥,是实现二者有机统一的关键抓手。
  提升党内法规权威,首要的是强化其鲜明政治属性。党内法规本质上是党的意志的制度化体现,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领导贯穿法规制定、执行、监督全过程。严格规范法规制定权限与程序,严守与宪法法律相一致、与大政方针相衔接的底线,从源头保障法规的政治性、权威性、科学性。同时,常态化开展党规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制度敬畏,破除制度虚化、执行弱化问题,让党内法规成为刚性约束。
  提升党内法规地位,核心是推动党规与国家治理深度融合。新时代法治体系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整体框架,意味着党内法规的约束效力从党内治理延伸至国家治理全领域。《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的落地实施,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又规范国家权力运行,有效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升党规权威效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治国理政、依规治党的中坚力量,其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能力,直接决定制度落地成效。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党规、执行党规,自觉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体系框架内履职用权,以“头雁效应”引领全党全社会形成遵规守法的良好风尚,让党内法规真正成为治国理政的刚性制度遵循。
  制度化建设的核心:统筹规范关系,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制度建设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根本保障。必须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统领,依托两大科学思想指引,统筹处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与党的政策、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三大辩证关系,系统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根基。
  一、正确处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两大支柱,二者区别分明、高度统一。在调整范围上,党内法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调整党内关系,国家法律规范全体公民和社会组织行为、调整全社会关系;在价值内核上,二者均彰显党和人民共同意志,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以宪法为根本遵循。
  处理二者关系,必须坚守“衔接协调、互不抵触”原则。一方面,党内法规必须恪守法治底线,契合宪法法律精神,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另一方面,国家立法要充分吸纳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将大政方针转化为国家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深度融合。
  二、正确处理党内法规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党的政策是党内法规的指引,党内法规是成熟政策的制度化固化。党的政策兼具指导性与灵活性,适配阶段性治理探索需求;党内法规兼具稳定性与强制性,是政策落地的刚性制度保障。二者协同发力、互补增效,是依规治党高效推进的关键。
  实践中,要坚持政策引领、法规赋能。处于探索阶段、尚未成熟的治理举措,以政策形式灵活指导实践;经过实践检验、成熟定型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党内法规,实现政策灵活性与制度刚性的有机平衡。
  三、正确处理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党的政策是国家立法的先导,国家法律是党的政策的法治化定型。政策引领立法方向,立法固化政策成果,二者同向发力。处理二者关系,必须坚守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核心原则,确保政策与法律目标一致、方向统一。
  一方面,要健全政策入法转化机制,将党的重大战略部署、民生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赋予政策国家强制力;另一方面,执法司法全过程要准确贯彻政策精神,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实施法律,让法治实践贴合时代需求、契合治理导向。
  立足三大关系的统筹协调,要坚持系统思维,推进党内法规立、改、废、释常态化,聚焦党的领导、自身建设、监督执纪等重点领域补齐制度短板,构建科学完备、运行高效的党内法规体系。同时,健全党规执行责任制、备案审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思想引领方向,制度保障长远。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与习近平党建思想相辅相成、有机贯通,构筑新时代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一推进的理论基石。踏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必须持续深学笃行两大重要思想,深刻把握二者有机统一的核心要义,持续提升党内法规治国理政效能,统筹理顺党规、国法、政策三大规范关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协同发力,以坚实的政治保障和法治保障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再创佳绩。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创新优势   □ 周叶中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

  6月15日,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出工作部署。习近平党建思想鲜明提出“十四个坚持”,其中,“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新时代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标志性创新成果,深刻表明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彰显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大创新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的最大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将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突出位置,就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第一,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蕴含着政党治理现代化的理念创新。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这里的“法度”指以党内法规为脊梁的党的制度,不仅深刻揭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逻辑,而且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念中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坚持制度治党”表明我们党遵循现代政党治理的一般规律,注重将制度文明成果同管党治党实际相结合。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既“坚持依规治党”,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对广大党组织和党员而言,制度治党中的“制度”,既包括党章党规党纪,也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另一方面,“坚持依规治党”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在现代化治理中的鲜明特色。我们党具有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这就决定了党在探索现代化治理道路过程中,更加注重依靠自身力量,通过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管党治党,走出一条以“依规治党”为基本特征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治理现代化新路子。
  第二,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蕴含着管党治党、依规治党的站位创新。管党治党始终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方面旗帜鲜明地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另一方面明确提出“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深刻把握管党治党、兴党强党和强国复兴的内在联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仅是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治本之策,也是实现“中国之治”、强国复兴的独特治理密码。
  第三,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蕴含着管党治党的方式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不断深化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先后创造性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把依规治党当作管党治党基本方式”等。可以说,管党治党基本方式不仅表明制度建设在管党治党、兴党强党中的全新定位,而且表明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我们党在应对大党治理难题方式方法上的标志性创新成果。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于推动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学习教育、落地见效和与时俱进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既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内涵要义之一,又在习近平党建思想体系中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地位,对于推动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学习教育、落地见效和与时俱进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第一,保障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学习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培训、党员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习近平党建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科学指引。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保障下,必将以常态化机制推进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确保入脑入心,转化为新时代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现实力量。
  第二,保障习近平党建思想的落地见效。党的制度建设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依托性和保障性,在制度“自转”的同时,必须围绕党的建设进行“公转”。也就是说,通过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各领域形成结构性耦合,进而将党的建设各领域的经验举措要求等全面转化为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的制度规定,从而确保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第三,保障习近平党建思想的与时俱进。习近平党建思想既不是一蹴而就,也不会一成不变,而是遵循从探索到成熟的理论发展过程。在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我们党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不仅始终在制度轨道上有序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反腐败斗争等各领域的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而且通过相关制度规范及时确认和巩固党的建设各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举措,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进而以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引领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理论创新,始终保持新时代党的建设各方面改革创新工作稳中求进。
  以习近平党建思想开辟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新局面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从管党治党、兴党强党和强国复兴的内在联系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开辟新时代党的建设新境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第一,高质量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立足新征程,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首先要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上下功夫:一是锚定制度“完善”新方位,将制定工作重心从“立柱架梁”变为“添砖加瓦”,从重数量、讲速度切换到提质量、增效能,从而正确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发展;二是以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各方面,与之保持结构性耦合;三是坚持以理论创新进一步引领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全面反映管党治党、兴党强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习近平党建思想落地生根、常态运行和持续深化奠定制度基础。
  第二,高效能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实施。当前,有规可依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因而关键是推动管党治党各方面制度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前提是在思想上形成制度认同,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力度,将其纳入广大干部、党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确保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党心;二是抓住执规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通过贯通明责、履责、考责、问责各环节,切实提升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的依规治党能力;三是通过常态化开展执规监督工作,以监督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履行,久久为功,进而增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三,高水平形成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合力。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高党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必须运用系统思维构筑“大法治”基础。一是深入贯彻“坚持制度治党”理念,充分认识管党治党制度规范的多元性、开放性和创新性。制度治党既要依靠党章党规党纪,也要加强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进而形成多元制度规范协同保障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治理格局;二是深入贯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原则,在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推进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统筹供给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协调立高线和守底线、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从而更好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三是深化对“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理论认识,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和完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规划、制定、实施、监督、保障等环节的联动机制和实践形态,着力提升党规国法协同治理水平。
以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筑牢党的建设制度堤坝   □ 张劲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所所长)

  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十二个坚持”。6月15日,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出工作部署。“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正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内涵要义之一。可以说,依规治党是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交汇点和“制度公约数”,深刻认识并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全面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和根本之策
  “制度治党”主要是相对于思想建党而言的、“依规治党”主要是相对于依法治国而言的。依规治党、依法治国分别从管党、治国两个维度提出了明确的法治化要求,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制度治党的“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守的一切规矩,既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也包括国家法律。“依规治党”中的“规”主要是指党内法规。就此而言,“依规治党”是“制度治党”的下位范畴,但也是制度治党的重点工程。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中,发挥基础性、骨干性作用的是党内法规。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之所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和根本之策,这是由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属性决定的,也是由我们党是百年大党、长期执政党的特点决定的,还是制度之治的优势决定的。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我们“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贯穿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制度基石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仅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其中之一,还是贯穿其他“十三个坚持”,确保习近平党建思想落地生根的制度基石。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四个“坚持”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从党的建设的最高原则、战略方针、价值追求等方面提出要求。这些具有高度原则性、全局性、价值指引性的党建目标任务,尤其需要党内法规来制度化、具体化、明晰化。“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需要加强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到实处,并在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过程中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需要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将“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从政治要求转化为制度约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根本上要靠制度治党,需要健全监督、问责、巡视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制度化手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需要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价值倡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锤炼坚强党性”“坚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坚持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九个“坚持”分别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和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建设,从而为党的各方面建设构筑强有力的制度堤坝。比如,2019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时增写“党的政治建设”专章,就是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篇,强调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制度化落实。2024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为“坚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供了组织法规保障。党建工作的其他各个方面,有《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作为制度支撑,充分体现了“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在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的全覆盖。
  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党的建设提供持续制度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先后编制三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密集制定修订一系列基础性关键性党内法规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党的历史上制度成果最丰硕、制度体系最健全、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也为党的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实践证明,只有把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建目标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刚性约束,管党治党才能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是呈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一张金色名片。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习近平党建思想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也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当前,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但仍存在从“比较完善”到“系统完备”的现实差距。新征程上,必须紧扣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内涵要义,深刻把握党内法规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正视短板、精准发力,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建设要求相配套,以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筑牢党的建设制度堤坝,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视域下
刑事二审程序的改革逻辑与完善路径   □ 樊崇义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

  立足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背景,梳理1979年、1996年、2012年、2018年对二审程序的渐进式完善逻辑,总结现有二审制度运行短板。本次修法以司法现代化、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为价值指引,针对审理范围、庭审模式、上诉规则、发回重审、上诉不加刑、认罪认罚二审分流六大实务痛点展开制度补全,从立法条文优化、规则精细化、程序分层建构三个维度提出完善方案,推动二审从“案卷复核型程序”转向“权利救济+审级纠错”的实质化程序,夯实两审终审制度根基。
  本次修法锚定中国式刑事司法现代化建设目标,聚焦过往司法改革落地难点与法条滞后问题,系统性补全诉讼程序规则。第二审程序作为两审终审制的核心载体,承接一审裁判纠错、当事人权利救济、上级法院法律适用统一三重功能,此前修法虽逐步完善开庭、发回、上诉不加刑基础规范,但书面审理常态化、全面审查与处分权冲突、认罪认罚上诉规制空白等问题仍然存续,难以适配认罪认罚全面落地、繁简分流改革、数字司法普及的新时代司法环境。因此,以本次修法为契机,理顺二审制度沿革逻辑、精准锚定制度缺陷、设计立法完善路径等成为重点议题。笔者立足立法演进规律与本土司法实践,围绕四修框架探讨二审程序立法优化方向。
  我国二审程序的演进逻辑与制度积淀
  一、1979年立法:二审制度框架奠基,职权主义底色成型
  1979年刑事诉讼法首次构建我国二审基础制度,确立全面审查、上诉不加刑、开庭与书面并行、发回重审四项基础性规则,划定上诉、抗诉主体与审理期限,完成二审程序从无到有的立法建构。受时代司法条件制约,立法仅原则性要求开庭审理,未划定强制开庭边界,制度设计偏重法院职权纠错,形成“书面审理为主、开庭为例外”的原生制度缺陷,成为后续历次修法的改造起点。本次立法确立的两审终审制、上诉不加刑原则,历经多轮修改保留至今,构成我国二审制度底层法理。
  二、1996年修法:适配控辩改革,局部修补程序性规则
  1996年修法重心在于一审庭审当事人主义改造,二审配套规则仅作适应性微调:细化上诉期限与上诉渠道,明确程序违法必须发回重审的法定情形(违反公开审判、回避、剥夺法定诉讼权利等),小幅优化审限规则。本次修改未触及开庭范围、全面审查、上诉不加刑制度,仅在原有职权主义框架内堵塞漏洞,无法破解发回滥用、变相加刑、不开庭泛滥等实践难题,制度改良的有限性倒逼2012年系统性大修。
  三、2012年修法:二审制度里程碑式细化,约束裁量权
  2012年修法是现行二审规则的主体来源,也是对过往30余年司法弊病的集中回应,改革逻辑围绕限缩法官自由裁量、强化被告人权利保障、遏制程序滥用展开。一是法定四类应当开庭案件,从立法层面压缩书面审理适用空间;二是创设事实证据类发回仅限一次规则,杜绝循环发回、超期羁押;三是增设发回重审不加刑条款,封堵借发回规避上诉不加刑的司法漏洞;四是延长二审法定审限,平衡办案质量与诉讼效率。本次修法实现二审从粗放立法向精细化立法转型,但法条采用“列举应当开庭”的立法模式,预留司法解释与实务变通空间,客观上为后续隐性书面审理留下制度缺口。
  四、2018年修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后的配套微调
  2018年修法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为核心,二审未改动基础法条,仅依托司法解释与司法政策探索认罪案件二审分流机制,属于依附性、补充式修改,未从立法层面解决认罪后恶意上诉、自愿性瑕疵上诉区分规制问题,相关规则空白延续至第四次修法窗口期。
  纵观三轮立法脉络,二审程序修改整体遵循职权纠错、权利保障、公正效率兼顾的渐进逻辑,制度价值从单一追求实体纠错,逐步转向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并重,但受制于立法技术与改革阶段性局限,遗留的制度缝隙恰是本次修法的改革靶点。
  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视域下二审程序现存制度症结
  立足前三轮立法遗留问题与当前司法运行现状,本次修法需直面四大结构性矛盾,也是二审程序完善的立法切入点:
  第一,审理范围:全面审查原则与当事人处分权冲突。现行全案全面审查制度源于职权主义立法逻辑,共同犯罪仅部分被告人上诉、认罪认罚仅对量刑上诉时,法院仍全案核查事实证据,既浪费司法资源,又违背不告不理法理,与繁简分流改革方向相悖,是本次修法首要优化内容。
  第二,审理方式:列举式开庭规则被实务规避,庭审实质化落地受阻。2012年法定应当开庭条款因表述模糊,实践中普遍限缩解释“事实异议影响定罪量刑”,大量本应开庭案件转为书面阅卷审理,二审开庭率持续偏低,庭审流于形式,立法列举模式存在天然缺陷。
  第三,上诉规则: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立法空白,两极乱象难以规制。一方面部分被告人获从宽量刑后无正当理由随意上诉拖延执行,挤占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一审违背认罪自愿性、量刑畸重的合理上诉缺少专门救济通道,现行法律无分层上诉审查依据,依靠法官自由裁量。
  第四,上诉不加刑与抗诉边界模糊:检察机关为纠正一审畸重裁判、维护被告人权益提起有利抗诉时,能否适用上诉不加刑无明文规定,典型案例引发裁判尺度分裂,同类案件裁判不一,破坏法律统一适用。
  第五,发回重审细化不足:程序违法发回适用模糊,现行法条仅限制事实证据类重复发回,程序严重违法发回后的裁判约束、原审补正标准未细化,少数案件仍存在借程序瑕疵反复发回的隐性乱象。
  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中二审程序的完善路径
  本次修法应以司法现代化与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为指引,秉持守正基础原则、优化条文表述、分层制度设计、区分轻重案件的改革思路,通过五大路径完善二审立法。
  一、分层改造全面审查原则,确立“以上诉请求审查为原则、全案审查为例外”
  本次修法应摒弃“一刀切”全案审查模式,实行案件类型二元区分立法:其一,重罪、死刑、抗诉类普通案件保留有限全面审查,仅在发现一审重大错判、严重程序违法时方可超出上诉范围审查;其二,认罪认罚、速裁、轻罪案件彻底限定审理边界,严格遵循上诉请求范围审理,实现“上诉什么、审什么”,从立法层面适配繁简分流改革,节约司法资源。
  二、倒置二审开庭立法模式:原则开庭、法定例外不开庭
  将“列举应当开庭”修改为“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法定列举为例外”,从立法技术上杜绝实务规避。法条明确仅两种情形可书面不开庭:一是全案事实清楚、证据无争议,控辩双方共同书面申请不开庭;二是适用速裁程序的认罪认罚轻罪案件,无事实与量刑异议。除此之外所有二审案件一律开庭,从源头上破解开庭难、书面审理泛滥难题,倒逼二审庭审实质化落地。
  三、增设认罪认罚案件上诉过滤制度,构建多元化二审体系
  在第二审程序章节增设专门条款,建立认罪认罚上诉理由前置审查规则:第一,被告人无新证据、新法定事由,仅单纯不服量刑上诉,二审经审查可直接裁定驳回上诉;第二,存在一审违背认罪自愿性、非法取证、量刑明显畸重、严重程序违法四类法定情形,依法正式立案开庭审理。通过设置上诉许可门槛,区分合理上诉与恶意上诉,平衡权利保障与诉讼效率,填补现行立法空白。
  四、细化上诉不加刑适用边界,明确有利抗诉适用规则
  本次修法在上诉不加刑条款中新增款项:检察机关出于纠正一审量刑畸重、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提起抗诉的,参照上诉不加刑制度,二审不得加重刑罚;仅检察机关以一审量刑畸轻、定罪错误不利于被告人抗诉时,法院可依法改判加刑。以法条明文终结有利抗诉裁判分歧,统一司法适用标准。
  五、细化发回重审规则,完善程序违法发回配套约束
  一是在现有事实证据一次发回基础上,细化程序违法发回的适用标准,列明剥夺辩护权、非法证据未排除等刚性发回情形;二是明确因程序违法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补正程序后再次上诉、抗诉的,二审原则上不得再次发回,确有特殊事由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彻底堵塞各类变相循环发回重审的制度漏洞;三是优化二审审限分层设置,对认罪认罚简易二审合理缩短审限,对疑难重大案件依法适当延长审限,实现案件审理快慢分轨。
白洋淀生态安全保障的系统化法治方案 评《京津冀协同发展视域下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保障研究》   □ 郑尚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在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协同发展双重背景下,流域作为人与自然互动最为密切、生态问题与治理挑战最为集中的地理单元,其安全与健康日益成为国家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河北大学教授孟庆瑜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视域下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保障研究》一书正是聚焦这一关键议题,以被誉为“华北之肾”的白洋淀流域为具体研究对象,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视域下,系统、深入地探讨了流域生态安全的法治保障之道。
  该书围绕“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作出了系统的学术梳理和述评,客观地剖析了白洋淀流域的战略地位、风险样态、区际关系与法治因素,围绕“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四个方面,全面阐述了相关制度体系的科学内涵,系统梳理了流域法治的具体路径,并提出流域法治中区域协同保障法律机制的体系化完善。该书结构严谨,逻辑清晰,紧密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不仅是一部环境法学研究的力作,更是融合了生态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智慧的综合性研究成果,为特定区域内的流域治理提供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向的系统化法治方案。
  系统论:生命共同体理念下的流域统筹治理
  生命共同体理念蕴含着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该书深入贯彻生命共同体理念,立足全局视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第一,创新提出“四水统筹”的流域法治建设体系。该书在“三水统筹”系统性治理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防”“四水统筹”的法律制度体系,全面涵盖了流域生态问题的不同层面。这一逻辑体系不仅系统回应了流域生态安全问题的水量、水质、水生态与水安全等关键方面,更形成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控制、流域生态修复、流域风险防控的全链条法治运行体系。
  第二,“空间治理”思维贯穿研究始终。该书由还原主义的线性思维转向系统空间思维、从“要素管控”转向“系统空间管控”,提出流域生态治理以流域整体空间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倡导基于流域空间功能分区的差异化和精细化管控。这种空间治理思维的引入,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行政区划与部门分工的局限,有助于推动形成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保障“一张图”的整体治理格局。
  第三,注重统筹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的协调关系。流域生态安全问题并不局限于生态本身,还受社会、经济与文化等多方面影响。该书准确认识到流域是以水为纽带的“生态—社会—经济”复合系统,提出通过调整优化白洋淀流域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流域发展绿色转型,通过开展全民参与的节水文化宣传活动,把法治刚性约束转化为思想文化自觉。该书将流域生态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有助于推动形成可持续的流域治理长效机制,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协同论:“地方—部门—工具”的多维度协同共治
  流域具有跨域性,因而易出现治理事出多门、利益纷争和地方保护等现象。该书深刻把握流域跨域治理中的不协调问题,提出构建多维度协同共治体系。
  第一,科学定位跨域地区间的协同关系。针对白洋淀流域地跨多省但主体在河北省的基本特点,深刻把握“协同论与重点论相结合”,主张通过流域整体性治理思路统筹协调区际利益,构建以河北省为主导、京津晋支持配合的协同治理模式。这种对于流域地区间关系的科学定位与认识,既丰富了协同治理理论,也修正了流域治理中单纯强调平等协作而忽视责任主次的片面认知。
  第二,充分关注部门主体间的协同问题。该书指出,流域治理的“碎片化”不仅体现在跨域的地区之间,也凸显于同一行政区内不同职能部门之间。为此,该书提出通过建立流域统筹协调机制、提升河长制治理效能,实现流域管理统分结合、有效整合“条”“块”资源。这一认识切中当前流域治理体制的痛点所在,对化解职能交叉、责任虚化等问题具有切实指导意义。
  第三,统筹考量治理工具间的协同作用。该书认识到工具协同是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体系的重要支撑,进而系统分析了政策、规划、法律、标准等多种治理工具在流域生态安全保障中的作用与局限,提出通过强化流域生态安全规划协调对接、流域与区域生态标准统一衔接等,促进治理工具间的协同发力。这一理论认识拓宽了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协同内容,为构建现代流域治理工具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
  发展论:白洋淀生态持续向好下的法治前瞻
  当前,白洋淀水质已连续四年达到Ⅲ类,“华北之肾”功能稳步恢复。在此背景下,保障生态安全底线、巩固流域治理成效,是未来白洋淀流域法治的重要面向,该书充分关注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的长远发展,作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对策回应。
  首先,回应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等带来的流域不确定风险。该书提出,在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下,白洋淀流域法治建设应提升治理韧性,通过建立健全全域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高效应对未知的流域风险,并提出白洋淀国家公园建设的远景构想,通过将流域治理融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流域治理水平。
  其次,回应新兴数字技术给流域法治建设带来的风险与挑战。该书在具体制度中总结了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兴技术给流域治理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提出以智慧监管、模拟预警为代表的新兴技术赋能流域治理的实践路径。该书关于数字技术赋能流域法治建设的理论回应,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研究视野,有助于推动流域法治建设的智能化与精细化转型。
  最后,回应流域法治建设中多元共治格局的常态化建设与高效运行。该书在强调府际协同、部门协同的基础上,充分认识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多元社会主体的价值功用,提出强化企业责任与引导企业绿色创新“刚柔并济”的法治模式以及通过生态补偿、就业扶持等方式,促进居民、渔民等群体生计转型的法治路径。这种多元共治视角,有助于形成可持续的社会参与机制,推动流域治理形成持续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多元新格局。
  该书作为国内首部系统深入探讨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保障的学术专著,其在生态安全法理阐释、“流域—区域”互动关系厘清、多尺度空间治理思维运用以及协同保障机制设计等方面的贡献,为相关学术研究提供了新的概念工具、分析框架和理论增长点。该书关于水资源刚性约束、水环境累积效应防控、生态空间精准管控、灾害风险全周期管理、区域利益协调补偿等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建议,直指当前流域治理实践中的难点与痛点,不仅适用于白洋淀流域,也对我国其他重大战略区域的流域生态安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启示意义,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及保障人类生存权益提供法律人的方案与思路。
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修订亮点及其优化建设   □ 李曙光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并于4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是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5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系统性大修,修订草案修改71条、新增32条,全文由原来的九章77条扩展为九章109条。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企业国有资产法不仅是一部具有重要基础制度意义的国有经济治理法律,更是一部宪法性法律。企业国有资产法施行17年来,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但随着国资监管模式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国家出资企业的功能定位与治理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原有法律已难以完全适应改革实践的需要。此次修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对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大制度创新:修法核心突破与鲜明亮点
  此次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从内容上看有五个亮点。
  其一,修订草案明确了国家所有权的实现机制。修订草案第十条明确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委托代理机制,为国家所有权在企业层面的实现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路径。修订草案第十七条明确建立国有股权董事制度,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向国有独资公司委派或者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提名国有股权董事,可以向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提名国有股权董事。同时,要求国有股权董事应当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或者提名机构。这一制度有助于解决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所有权虚置和监管不足等问题。
  其二,修订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国家出资企业的分类治理制度。修订草案第三十五条明确,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根据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原则上分为功能类、公益类、商业类。功能类企业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服务国家战略为主要目标。公益类企业以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民生为主要目标。商业类企业以获得资本回报、增强经济活力为主要目标。修订草案第三十七条据此建立分类考核机制,对不同类型企业设置不同考核重点,初步解决了过去国有企业治理目标混同、考核标准单一的问题。
  其三,修订草案创新性地建立了国家出资企业管理人员尽职免责制度。修订草案以专节规定国家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衔接公司法共性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其中最具突破性的制度创新,是修订草案第二十四条建立尽职免责制度。该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但不存在损害企业利益的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牟取私利,作出经营投资决策前已经充分获取信息,并有合理理由认为决策符合企业最大利益,且决策程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不予追究相应责任。这一制度对于鼓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担当作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具有积极意义。
  其四,修订草案在法律层面新增参股权益管理制度。在国有资产重大事项制度方面,修订草案新增“参股权益管理”专节,在法律层面首次明确“参股权益”定义,并明确了投资定位、评估与退出机制,精准回应了实践中“只投不管”、国有权益“跑冒滴漏”等顽疾。
  其五,修订草案细化了有关关联交易、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重大事项制度。修订草案第六十九条明确“关联方”定义,有助于堵塞通过关联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制度漏洞。修订草案将原来的“国有资产转让”扩展为“企业资产交易”,并将增加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注册资本纳入调整范围,体现了程序规范与交易效率并重的立法导向。
尚存完善空间:修法有待细化的条款与优化方向
  此次修订虽是一次较为全面的系统性修订,但仍留有一定的改善空间。
  首先,国家所有权实现机制的源头逻辑仍有进一步完善空间。修订草案仍维持“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表述,但对于“全民所有”如何通过法律机制授权国务院行使所有权,尚未作出更加清晰的制度表达。未来修法应围绕“统一所有、分级代表”的逻辑,进一步明确全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和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链条。
  其次,分类治理尚未真正贯穿全法。修订草案虽然确立了功能类、公益类、商业类的分类管理原则,但在董事会构成、信息披露、收益分配、薪酬激励、重大事项审批等制度中,差异化规则仍不够充分。分类治理不能停留在企业类别和考核口径上,而应成为贯穿国资治理全过程的基础制度。
  再次,部分公司治理和尽职免责条款仍偏原则化。尽职免责制度虽具有重要创新意义,但何谓“重大过失”、何谓“依法合规履职”、免责认定程序如何启动和审查,修订草案尚未细化。若缺乏可操作规则,可能导致该制度在实践中难以真正落地,甚至出现免责泛化或者责任追究随意化的风险。
  最后,国有资产退出、信息披露和数字化监管制度尚不健全。修订草案对国家出资企业退出制度规定较为简略,尚未与企业破产法形成充分衔接;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建立以年度报告为核心、临时公告为补充的体系化机制;面对二级、三级企业监管逐级衰减、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难题,修订草案对数字化、穿透式监管的回应仍显不足。
  总的来看,此次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是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法治化进程中的一次重要立法举措,既总结了近年来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制度成果,也回应了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企业治理现代化和国有资产安全保护的现实需求。期待此次修法能够进一步完善国家所有权实现机制,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提升国家出资企业治理能力,为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全民所有权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更为重要的制度作用。
智能司法平台:数字时代实现司法正义的重要途径   □ 谢鹏程 (山东大学讲席教授)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当前智慧法院、在线诉讼、类案辅助系统已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正从办案辅助工具向司法治理体系的底层技术支撑延伸。但各地分散建设导致的数据壁垒、裁判尺度不一、算法监管缺位等问题日益凸显,人工智能深度介入司法裁判、同案不同判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践证明,仅靠地方自发探索难以充分释放改革效能,构建全国统一智能司法平台,厘清技术逻辑与司法权力边界,是依托数字技术保障司法公正的可行路径。
  技术支撑:以可解释推理技术筑牢信任根基
  法律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日趋成熟,为智能司法深度介入纠纷解决提供了底层技术支撑。事实认定环节,系统可自动甄别无关材料、提取证据核心要素,通过相似度比对呈现同类案件事实差异,减少人工阅卷的主观偏差;法律适用环节,搭建“法条—案件要素—裁判规则”三层映射图谱,整合法律法规与指导性案例,实现适用过程全检索、全溯源,破除“暗箱操作”疑虑。
  过往算法黑箱是智能司法公信力的最大短板,可解释推理技术已实现关键突破。平台以“思维导图+通俗语言”完整还原证据采信、事实推定、法条援引的全逻辑链条,每步推导均标注对应证据与规范依据,配套全程留痕回溯机制。法官、当事人、审判管理部门可随时调取、复核、质疑推理过程,从技术层面消弭公众对智能裁判的不信任,为平台承接诉前纠纷处置筑牢基础。
  整体架构:顶层统筹下的权责清晰体系
  平台实行“最高人民法院统筹管理、地方法院端口使用”双线架构,独立于各地现有办案系统,数据互通、权责分割、效力分野。最高人民法院全权负责算法研发、司法数据库维护、规则迭代与常态化监管,各级法院仅作为终端用户,无权修改底层算法。数据双向闭环运行:平台研判结果同步推送法官作为参考,地方法院新生效裁判文书定期回流平台,持续优化算法精度。
  平台处置结论不产生天然司法强制力,严格坚守当事人自愿原则:诉前调解、裁判预判、简易解纷方案,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产生契约约束力;任何一方不认可的,可不受限制向实体法院起诉,法官审理全程不受平台结论约束,依法独立行使终局裁判权。平台设置三大功能模块分层响应需求:一是诉前智能分流调解模块,自动识别小额财产纠纷完成线上分流,缓解庭审压力;二是办案辅助模块,自动梳理证据、匹配规范与类案,生成可视化推理链条;三是尺度校准与算法监督模块,对偏离裁判基准的结论自动预警,开放当事人异议通道,定期公示算法运行与纠错数据。
  这一设计深度适配我国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与矛盾源头化解格局,避免技术逻辑与本土司法体制的错位。
法理正当性:三重维度的制度证成
  其一,均衡配置司法资源,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基层“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大量标准化小额纠纷挤占疑难案件审理资源。平台前置分流简易争议,降低群众维权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将法官精力集中至涉人身权益、重大财产、公共利益的复杂案件,推动司法资源精准适配群众需求。
  其二,统一裁判尺度,夯实同案同判底座。各地自建系统普遍存在样本库混杂、失效法条未清理等问题,易加剧类案失衡。平台收录指导性案例与省级以上生效裁判,依托区块链固化法条修订、废止记录,精准标记时效,裁判依据全程存证不可篡改,从源头消除地域、层级导致的尺度差异。
  其三,构建全域算法监督闭环,防范技术异化。分散建设模式下算法纠错标准不一,偏见与偏离问题难以系统治理。平台设立标准化类案偏离预警指标,形成“算法输出—自动预警—异议提出—人工复核—迭代优化”的完整链条。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发布算法整改专项报告,公开核心数据,实现算法运行全程可控、可接受监督,防止技术脱离司法价值导向无序扩张。
刚性功能边界:守住司法权专属底线
  司法实践中,人工智能仅为辅助工具,不具备法定审判主体资格,可从三个方面划定不可突破的边界。
  第一,程序效力边界:审判权是宪法赋予法院的专属权力。平台所有流程坚持自愿原则,当事人可选择使用法律咨询功能,也可协商启用线上解纷;无论平台出具何种意见,当事人始终保有向法院起诉的完整救济渠道,仅法院生效裁判具备强制执行力。
  第二,案件适用边界:复杂价值冲突案件排除智能处置。算法仅适配事实清晰、无伦理争议的普通财产纠纷,婚姻家庭、重大人格权侵权、大额商事争议、涉公共利益及疑难复杂案件,自动引导线下实体审理。此类案件无标准化答案,需法官结合公序良俗、社会情理综合权衡,机械算法无法实现情理法统一。
  第三,价值判断边界:司法衡平权专属法官。司法不仅是条文适用,更是修复社会关系、传递法治温度的价值实践。人工智能仅可完成证据提取、法条比对等客观量化工作,不具备司法良知与共情能力。平台仅提供中立数据参考,自由裁量、社会治理效果权衡、矛盾实质性化解等价值判断,只能由法官独立作出,算法不得干预、替代法官内心确信。
配套保障机制:确保平台稳健运行
  平台落地需要四维配套支撑:一是完善专项制度,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平台定位、运行规则、效力划分与禁止适用案件清单,做好与现有在线诉讼、诉前调解体系的衔接。二是统一司法数据标准,对数据库开展数据甄别净化,剔除失效规范与瑕疵文书,规范要素标注规则,保障样本库规范标准。三是设立专门算法审查机构,单独设立监管部门,常态化排查地域、身份类算法偏见,复盘偏离案例,定期公开迭代报告,对接网信、司法行政等部门落实数据分级保护与算法备案。四是简化当事人异议复核流程,全量公开推理过程,畅通查阅、质证、异议渠道,细化复核时限与反馈机制,平衡技术效率与程序权利保障。
  数字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法治篇章的重要组成,碎片化地方智能系统难以承载全面深化改革需求。建设全国统一智能司法平台,本质是数字技术与司法本体价值的深度融合:既要依托统一架构释放改革效能,也要始终恪守“技术辅助、法官终局”准则,严守三层功能边界,绝不能替代法官行使专属审判权,审慎介入复杂伦理与利益冲突案件。唯有如此,才能构建契合我国司法体制、彰显实质公平正义的本土数字司法模式,让技术真正成为实现正义的助力,而非变量。
新规视角下股东出资纠纷管辖识别与应对   □ 梅亚琴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在立案审查阶段,股东出资纠纷的管辖法院界定标准不够清晰,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难题。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中,“股东出资纠纷”由单一三级案由细化为三个四级子案由,即“(1)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纠纷”“(2)股东抽逃出资纠纷”“(3)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纠纷”。这一修改与新修订公司法相衔接,将此前实践中长期混同于“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的出资加速到期纠纷,明确归入“股东出资纠纷”项下。
  尽管案由体系已趋明确,但管辖规则的适用争议并未因此消解。一方主张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一方则援引一般合同纠纷规则要求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分歧的根源在于股东出资纠纷的“双重属性”——它既是股东对公司负有的约定义务,涉及合同层面的给付问题;又关乎公司资本维持与组织法秩序,涉及公司资本制度与治理结构。立案审查阶段无法对实体问题作深入审查,导致法院仅依据案由和原告的诉讼请求开展形式审查时,容易得出截然不同的审查结论。
管辖识别难点与裁判路径分歧
  股东出资纠纷管辖识别的首要难点,在于是否适用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此前实务中存在两种观点。
  观点一认定为一般给付之诉,排除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此观点认为,股东出资纠纷的核心是股东是否按约履行财产给付义务,本质上属于合同之债。观点二认定为公司组织法纠纷,适用特殊地域管辖。此观点则认为,出资义务是公司资本制度的基石,涉及公司内部治理与外部债权人保护,具有组织法上的效力。
  从裁判逻辑看,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的预判,主要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其一,原告主体身份。如果是公司自身或者其他股东起诉要求履行出资义务,倾向于认定为内部组织法纠纷,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如果是外部债权人起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可能将其定性为侵权纠纷,从而适用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其二,请求权基础构造。诉讼请求是“履行出资义务”还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管辖规则的适用。前者偏向合同给付之诉,后者偏向侵权之诉。另外,也有部分法院将出资加速到期纠纷单独处理,认为在出资期限未届满的前提下,债权人请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仍属于股东出资纠纷,应适用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这说明,同样是外部债权人起诉,不同法院的定性存在分歧。
  第二个难点是协议管辖之争,即意思自治与特殊地域管辖的冲突。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在出资协议或者增资协议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判断该约定是否有效的核心在于,法院在立案阶段应依据何种标准进行“定性”。若当事人对协议的真实性提出抗辩,该抗辩属于实体审理范畴,在立案阶段仅进行形式审查,不宜仅凭此否定协议管辖的效力。然而,一旦纠纷被认定为涉及公司组织法上的法定资本责任,则超出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协议管辖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此外,破产程序中的集中管辖与终结后的规则真空,也构成管辖识别的特殊难点。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若发现应当追回的财产(如管理人当时未能追缴到的股东出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追加分配。但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确立了集中管辖规则,即所有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均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管辖。如果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再行提起股东出资纠纷诉讼,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第八十七条第2款明确,破产程序终结后,有关破产企业的民事诉讼,不再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集中管辖的规定。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最高法民辖151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指出,破产重整程序终结后,未依法申报的债权人仍应向原破产法院起诉,以确保该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受偿,防止选择管辖造成清偿不公。从时效性和案件层级来看,该裁定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破产衍生诉讼时,坚持“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的实质精神,而非机械适用集中管辖的形式规定。这为破产终结后向原破产法院起诉提供了类案参照。
以特殊地域管辖为原则的逻辑证成
  基于上述分析,股东出资纠纷及其项下三个四级子案由,原则上应适用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第一,新修改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统一管辖规则提供了制度基础。新规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纠纷”纳入“股东出资纠纷”项下,而非作为“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处理,这一调整蕴含了立法者对出资纠纷组织法属性的确认——出资纠纷的本质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而非股东对债权人的外部侵权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观点亦明确指出,“股东出资纠纷”是指公司股东因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出资义务所引发的纠纷,主要表现为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适用公司诉讼管辖规定,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二,从公司诉讼的特殊性看,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符合制度逻辑。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所列举的公司诉讼类型——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均以公司组织法上的法律关系为核心。股东出资纠纷同样涉及公司资本维持与组织法秩序,触及公司法核心,与上述列举的纠纷类型在性质上并无本质差异。
  第三,统一适用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有利于裁判统一与诉讼经济。股东出资纠纷往往涉及公司财务状况、出资记录、公司章程等大量公司内部材料,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便于证据调取和事实查明,符合“两便”原则。
例外情形与实务应对
  在坚持股东出资纠纷适用公司住所地特殊地域管辖这一基本立场的前提下,以下例外情形应予注意:
  其一,破产企业追收股东出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提起的追收未缴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诉讼,属于有关债务人的纠纷,应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集中管辖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管辖。破产程序终结后,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发现应当追收的财产,相关诉讼仍可由原破产受理法院管辖。
  其二,在出资加速到期语境下,债权人请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虽然诉讼主体是债权人与股东,请求权基础涉及债权人的个别清偿利益,且具有一定侵权纠纷属性,但案由为股东出资纠纷项下的四级案由“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纠纷”,而非“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排除适用侵权纠纷管辖规则。
  其三,因出资协议(如对赌协议、联合投资协议)引发的纠纷,不涉及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出资法律关系,本质属于股东之间的合同纠纷或者合伙纠纷,应适用一般合同纠纷管辖规则,不在特殊地域管辖范围之内。
  综上,股东出资纠纷管辖识别的理论症结,本质上是规则竞合之下“合同属性”与“组织法属性”的边界划定难题。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细化案由,为统一适用公司住所地特殊地域管辖规则提供了制度支撑。当前司法实践中,裁判立场的分化说明亟须在规范层面进一步明确:股东出资纠纷作为公司组织法上的内部关系争议,原则上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排除在破产追收等特殊情形下适用其他管辖规则的例外。
生态环境法典的义务重心取向及其规范实现   □ 刘立明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体系化、法典化的新阶段。生态环境法典系统整合了碎片化的环境单行法律法规,搭建了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律规范体系。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关键取决于内部规范体系的逻辑主线与运行重心。长期以来,我国环境法学研究多以环境权利为逻辑起点,将公民环境权、环境权益保护作为制度设计的核心。不同于民法的特定私益关系,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生态公共利益,单纯以权利本位搭建规范框架,会产生诸多难以消解的制度短板。立足生态公共利益保护需求,生态环境法典确立了义务重心的规范逻辑:以清晰、刚性的法定义务划定行为边界,依托法定义务全面履行守护生态公共利益。
  权利本位难以适配生态环境治理独特场域
  权利本位是传统民法的核心范式,具备自洽的内在逻辑。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有权人享有排他支配权,其他主体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债权人享有求偿权,债务人负有履约义务。这种“权利在先、义务配套”的推导模式,完全适配平等私主体间的利益调整。但环境治理领域的法律关系具有本质特殊性,直接导致权利本位逻辑水土不服。
  第一,环境公共利益不具备可特定化属性。清洁空气、流域水体、森林湿地等生态环境要素,是全民共享的公共资源,无法分割划归特定个体、企业所有,也无法通过排他性规则划定专属利益。权利成立的基础是客体特定化,环境利益天然模糊的边界,导致环境权难以形成清晰、可执行的法律范畴。
  第二,环境损害具有累积性、潜伏性特征。单一企业的单次排污轻微违规行为不会造成即时、直观的损害,长期、多主体叠加污染才会引发土壤退化、水体富营养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系统性生态灾害。若以“权利遭受实际侵害”作为前提,大量轻微、持续性排污行为将长期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待生态损害彻底显现、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时,不仅修复成本极高,而且部分生态功能不可逆、不可再生。
  第三,环境法定义务具有不可放弃性。生态环境法典明确禁止暗管排污、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规避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行为,此类义务面向国家、企业、公众等全体社会主体,不受当事人主观意志约束。即便公众放弃维权、企业私下承诺免责,法定环保义务也不能免除。
义务是环境权利成立的前置逻辑条件
  在生态环境法典规范体系中,义务与权利并非简单对等关系,而是条件与结果的层级关系。其中,义务是第一性基础规范,划定所有社会主体行为的禁止边界;权利是第二性衍生规范,仅存在于义务约束留出的合法空间之内。义务先行界定规则框架,权利依附义务边界产生,不存在脱离义务独立存在的环境权利。
  义务是整个环境规范体系的地基,权利是地基之上搭建的使用空间。地基划定整体范围,权利仅能在义务约束范围内发挥作用,没有完备的义务体系,环境权利将沦为空泛的宣示性条文。这一结构是生态环境法典内生的规范逻辑,并非简单的价值取舍。
  义务重心理论推动法典从宣示立法转向实操规则立法
  以义务为规范建构重心,能够为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完善、常态化执法、统一司法裁判提供清晰指引,推动环境法律从纸面宣示转向精准适用。
  立法层面,坚持义务设定优先于权利确认。生态环境法典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然后分层细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污染防治、减排治污、自行监测义务等;各级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监管、生态风险防控职责等;社会公众的节约资源、绿色低碳生活、举报监督等基础义务,形成“普遍抽象义务+分主体具体义务”双层结构,构建全覆盖网络。
  执法层面,义务标准实现监管常态化,消解运动式执法弊端。若以权利受损作为执法启动依据,监管只能被动等待群众举报、损害发生;而以义务履行情况作为核查核心,执法标准转化为客观可量化事实。全部核查事项均有明确法律标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开展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线上远程监控等工作,依托客观义务标准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减少突击式、阶段性执法,大幅提升环境监管的稳定性。
  司法层面,以违反法定义务作为统一裁判基准,统一案件裁判逻辑。在生态环境侵权民事案件中,企业未履行达标排放、环境监测等法定义务的事实,可直接作为核心证据,有效降低原告举证难度;在环境行政诉讼中,司法审查应聚焦政府是否全面履行监管、信息公开、生态修复等法定职责,审查标准清晰客观;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公益组织仅需举证被告存在违反公共义务、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即可主张生态修复、惩罚性赔偿等责任。以义务违反为裁判核心,大幅提升环境司法裁判的一致性与可预测性。
义务重心体系下环境权利的独特制度功能
  强调义务作为规范重心,并非否定环境权利的制度价值,二者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在义务主导的规范框架中,环境权利承载三项不可替代的治理功能:其一,为社会主体保留合法自主行为空间。义务划定禁止行为底线,权利明确主体在底线内的自由范围。企业在排污许可额度内开展生产经营、公民正常使用清洁环境资源、社会组织开展生态科普与环保监督,权利保障各类主体正常生产生活不受过度行政干预。其二,搭建公共环境利益社会化救济渠道。当政府、企业不履行环保义务造成生态破坏时,公民、环保组织依托环境举报权、公益诉讼提起权,代表社会公共利益追究违法主体责任,弥补行政监管力量不足,构筑多元监督格局。其三,打造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制度化入口。借助环境听证权、意见表达权,社会公众可参与规划环评、重大项目生态论证,将公众现实生态诉求纳入环境决策全过程,提升环境治理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环境权利的功能发挥存在前置条件:只有全社会各类主体全面履行环保义务,水体、大气、生物等公共环境资源才能得到长效维护,公民的各项环境权益才能真正实现。若义务体系执行缺位,即便立法详尽罗列各类环境权利,也无法转化为生态治理实效。将义务作为规范重心,本质是确定环境法治体系的逻辑起点与运行轴心,而非割裂权利与义务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
  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为我国构建以义务为规范重心的环境法治体系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特殊属性,决定权利本位无法适配环境治理需求,以义务为先、以义务定义权利,是生态环境法典规范体系的内在逻辑。立法层面细化分层义务、执法层面依托客观义务标准常态化监管、司法层面以违反义务为统一裁判依据,同时充分发挥环境权利的参与、救济、赋权作用,实现义务约束与权利保障的有机统一,以此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山东兰陵检察着力构建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解难的职能作用,不断拓宽救助渠道、优化救助方式,着力构建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推动司法救助从“输血式救助”向“造血式帮扶”转变。
  针对以往司法救助覆盖范围有限、帮扶手段单一等问题,兰陵县检察院打破部门壁垒,统筹帮扶资源,搭建集资金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生活保障、就业扶持、教育帮扶、社会关爱等于一体的立体化救助链条。2025年9月,该院联合县民政局、县妇联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明确专职联络人员,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制度,精准研判群众实际困难,实现“资源共享、联动帮扶”。截至目前,各单位双向移送有效救助线索7条,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
  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检察干警查实被害人宋某两名子女均为智力残疾,家中无劳动力、无近亲属照料。兰陵县检察院在发放4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联合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属地乡镇工作人员上门走访,“量身定制”精准帮扶措施。目前,乡镇政府已为两名残疾人安置村级公益性岗位,拓宽家庭收入来源;县妇联、共青团兰陵县委员会组建心理服务团队,常态化开展心理疏导,协同多方力量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该院坚持“一户一策”帮扶标准,定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细化分类救助措施。一方面,准确区分案件类型,精准锁定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聚焦未成年人、农村困难妇女、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群体,建立专项救助台账,为差异化救助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绘制救助对象“专属画像”,清晰界定救助资格、帮扶需求,构建多维立体综合救助体系。
  兰陵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的优势,将司法救助线索摸排、案件办理、跟踪回访纳入常态化工作体系。派驻检察干警依托网格化治理体系,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全面摸排重点群体救助线索,进一步拓宽线索渠道。
  为提升救助精准度,该院发挥检察干警挂职村“两委”副职的优势,常态化进村走访救助对象,动态调整帮扶措施。在办理杜某信访案时,挂职干警摸清其妻子因交通事故身亡未获赔偿、本人身有残疾、3名子女在校就读的实际困难后,耐心开展释法明理,第一时间发放司法救助金,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后续跟踪回访过程中,挂职干警发现杜某家庭存在收入缺口,主动牵头对接县教育局、共青团兰陵县委员会、县妇联等单位,为杜某提供就业岗位,为其子女申请教育救助,通过持续跟踪、多元帮扶,助力困难家庭走出困境。
黄政 李玉杰  
南京漆桥司法所以法治赋能乡村治理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漆桥司法所以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为目标,聚焦行政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法治赋能乡村治理新路径,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漆桥”。
  漆桥司法所坚持“依托镇街、辐射乡村”的原则,组建“部门+法律顾问+群众代表+司法所”四位一体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实现漆桥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审查范围、审查机制100%全覆盖,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该所常态化开展“遇8有约”法律顾问服务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以案释法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法律需求,及时解决群众法律难题,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同时,充分挖掘本地资源,建设茅山村“议事堂”、双联村民法典互动主题公园等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实现辖区7个行政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漆桥司法所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过程,探索推行乡村“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双向培养机制,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托漆桥街道“一站式”矛盾调处中心,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统筹有力、协同高效、闭环运转”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李洲平  
公告专栏   公告专栏
  2026年7月1日
  李广江:本会受理吴朋飞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津仲字第0168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6年9月11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李婷婷:本会受理游米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津仲字第0459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6年9月11日14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力康投资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李晓宇与你方、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安居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5]津仲字第2131号),案件编号为[2025]津仲字第2131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2131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陶梦磊:本会受理努音吉丫与你合同纠纷一案([2026]津仲字第396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周曼:本会受理蚌埠市蚌山区舍得利设备租赁服务部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仲裁字第0839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伽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吴江区松陵镇平宏建材经营部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仲裁字第1043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安徽金蕊保维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贾岁明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仲裁字第1403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紫橙国际进出口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昆山欧菱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仲裁字第1660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叮大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张绩勇与你方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923号],由仲裁员王宏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8月10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补充证据。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慕栢设计装饰(苏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王园园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2137号],由仲裁员王君英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8月4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姚江、广西壹加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苏州宝翔荣酒业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940号],由仲裁员乐世华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8月10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王慧霞:本会受理杨涛与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393号],由独任仲裁员王宏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6年8月4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吴晓明:本会受理苏州同盛万鑫珠宝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219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中建蓝图(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蓝图(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本会受理盐城腾坤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266号],由独任仲裁员季兵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6年8月6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审理。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江一方:本会受理吴中区长桥信首贸易商行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仲裁字第0139号,由仲裁员陈晔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6年8月17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仲裁。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鑫瀚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孟志鹏与你方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仲裁字第0094号,已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上海兰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苏州万山锡业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847号],定于2026年8月11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座801)第二仲裁庭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及补充证据。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6年8月18日作出裁决,限你方自裁决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千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梁威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澄劳人仲裁字〔2025〕第204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澄迈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本委已受理胡彩霞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澄劳人仲字〔2026〕第141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8月5日15时在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豪正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3MACUWEK224):你公司在承建“长坡畜禽活体交易市场、长坡屠宰交易市场暨港澳青创中心”项目过程中,未加强对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关于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事先告知书》(澄人社列告字〔2026〕16号),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澄迈县金江镇椰岛大道19号,电话:67636028)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付一镔:我局于2026年6月10日作出苏0599职中〔2026〕21号《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中止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职业伤害保障伤残待遇申请。因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也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领取中止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热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覃道兴向我局投诉你单位违反社会保险登记管理规定,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我局未能送达法律文书,后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虎人社察询字〔2026〕第21号)。因你单位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虎人社察令字〔2026〕第35号),要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接受书面委托的相关人员于《限期改正指令书》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按照调查询问内容向我局(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705室)提供覃道兴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的工资表、考勤汇总、支付凭证、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不按本指令书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乌高(新)人社监催字[2026]第001号
我局关于2025年11月3日向你单位(辽宁超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玉超))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乌高(新)人社监罚字【2025】第019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行政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按《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乌高(新)人社监罚字【2025】第019号)缴纳行政处罚罚款17000元(壹万柒仟元整)。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规定向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收到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10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监察员:蔡志斌、李全军,联系电话:0991-3090231。行政执法证号:31010313014,31010313009。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781号。因无法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峰:本院受理杨林文诉张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3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8:30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河北凯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郭国军、王路路:本院受理高卫星与你们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天津河西灯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6)津0103民调3716号原告天津中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河西灯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B4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26号(琥珀商业广场旁)]。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陈小峰、徐莹: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京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0322民初241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上海东盈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天际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本案于2026年8月4日9时在本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国际仲裁院渤海仲裁庭(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智谷综合楼十八楼1815室)开庭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吕琦: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烟台七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6)烟仲字第3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哈密市长帆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陈瑞兰、任华、蔺学斌、王也昕博与被申请人哈密市长帆物流有限公司,因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6]57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哈密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雷生海:本委受理申请人任永国与被申请人哈密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雷生海(居民身份证号码:65220119671011****)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6]80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查(询问)通知书》及《责令停止(改正)
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曹庆花:你涉嫌在大连市甘井子区金荣路18号2单元6层2号南侧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1处建筑物的行为,我局依法启动执法程序,你不配合调查处理,我局椒金山执法大队于2026年6月25日向你邮寄《调查(询问)通知书》被退回,现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等相关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椒金山执法大队接受处理,同时向你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自行拆除上述1处违法建筑物,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

建社险催告〔2026〕第3号
江苏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562988778X,营业场所:建湖县县城湖中南路360号,法定代表人:吴万刚):你单位拖欠我处先行垫付工伤职工何金元工伤保险待遇共计222037.9元。我处先后于2019年4月24日至你单位送达了《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2025年12月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公告》(建社险追告〔2025〕第3号),相关文书送达均留存凭证。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清偿义务,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如下: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催告之日起10日内,将222037.9元款项足额缴至以下账户:户名: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账号:489783134377,开户行:中国银行建湖支行,行号:104311586015。逾期未足额履行清偿义务的,我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办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6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6216216。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

建社险催告〔2026〕第4号
江苏宸霖时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MA1WKPD91N,营业场所:建湖县沿河科技创业园888号,法定代表人:夏青):你单位拖欠我处先行垫付工伤职工孙喜娟工伤保险待遇共计72000元。我处先后于2021年4月7日至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2025年12月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建社险追偿〔2025〕第1号),相关文书送达均留存凭证。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清偿义务,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如下: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催告之日起10日内,将72000元款项足额缴至以下账户:户名: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账号:489783134377,开户行:中国银行建湖支行,行号:104311586015。逾期未足额履行清偿义务的,我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办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6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6216216。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

建社险催告〔2026〕第5号
江苏豪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7558705068,经营场所:建湖经济开发区永兴路999号,法定代表人:龚仕宏):你单位拖欠我处先行垫付工伤职工杨力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38000元。我处先后于2020年1月20日至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2025年12月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公告》(建社险追告〔2025〕第2号),相关文书送达均留存凭证。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清偿义务,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如下: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催告之日起10日内,将138000元款项足额缴至以下账户:户名: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账号:489783134377,开户行:中国银行建湖支行,行号:104311586015。逾期未足额履行清偿义务的,我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办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6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6216216。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

建社险催告〔2026〕第6号
江苏卓业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693325114D,营业场所:建湖县近湖镇太平新村41幢104室,法定代表人:殷春玉):你单位拖欠我处先行垫付工伤职工杨小平工伤保险待遇共计82944元。我处先后于2023年2月1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2025年12月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公告》(建社险追告〔2025〕第5号),相关文书送达均留存凭证。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清偿义务,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如下: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催告之日起10日内,将82944元款项足额缴至以下账户:户名: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账号:489783134377,开户行:中国银行建湖支行,行号:104311586015。逾期未足额履行清偿义务的,我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办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6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6216216。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

建社险催告〔2026〕第7号
盐城市中进钢结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MA1N027N8D,营业场所:建湖县汇文西路登达花苑43幢8号,法定代表人:杨定坤):你单位拖欠我处先行垫付工伤职工吴刚工伤保险待遇共计403884元。我处先后于2023年12月18日至你单位现场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2025年12月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公告》(建社险追告〔2025〕第4号),相关文书送达均留存凭证。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清偿义务,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如下: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催告之日起10日内,将403884元款项足额缴至以下账户:户名: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账号:489783134377,开户行:中国银行建湖支行,行号:104311586015。逾期未足额履行清偿义务的,我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办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6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6216216。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

建社险催告〔2026〕第8号
盐城雄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MA21CGMD7J,营业场所:建湖县上冈镇纬一路南侧(复兴村一组),法定代表人:陆秀芳):你单位拖欠我处先行垫付工伤职工梁国胜工伤保险待遇共计411607.45元。我处先后于2025年1月15日至你单位现场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2025年12月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公告》(建社险追告〔2025〕第6号),相关文书送达均留存凭证。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清偿义务,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如下: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催告之日起10日内,将411607.45元款项足额缴至以下账户:户名: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账号:489783134377,开户行:中国银行建湖支行,行号:104311586015。逾期未足额履行清偿义务的,我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办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6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6216216。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

建社险催告〔2026〕第9号
盐城浩锐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MACGM7R12N,营业场所:建湖县经济开发区北京路11号,法定代表人:刘成东):你单位拖欠我处先行垫付工伤职工戴学红工伤保险待遇共计72500元。我处先后于2025年9月8日至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2025年12月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公告》(建社险追告〔2025〕第7号),相关文书送达均留存凭证。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清偿义务,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如下: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催告之日起10日内,将72500元款项足额缴至以下账户:户名: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账号:489783134377,开户行:中国银行建湖支行,行号:104311586015。逾期未足额履行清偿义务的,我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办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6号窗口,咨询电话:0515-86216216。
建湖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杨顺清:本院受理金军会诉你与孙梓航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祖彦军:本院受理上诉人祖彦军与被上诉人拉玛扎西、原审第三人亿信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青23民终5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宋永超:本院受理(2026)皖1502民初4607号原告张文轩诉被告宋永超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15日为举证期,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更正公告:本会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的商仲裁字〔2026〕第78号申请人舟山仁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丽娟追偿权纠纷一案公告中,现将公告内容更正如下:本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5日9时00分,特此更正。
商丘仲裁委员会
朔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宋喜、刘永丽:本会受理的(2025)朔仲案字第62号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市支行与被申请人宋喜、刘永丽关于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被申请人宋喜、刘永丽送达有关仲裁文书,现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开发北路88号四楼,电话:0349-2260990)。特此公告。
朔州仲裁委员会
卫生监督意见书送达公告
白勇(公民身份号码:5115251990****4579):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2月14日,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温岭市城东街道广明大厦23楼擅自执业,开展牙齿美容等医疗美容诊疗服务活动。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你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编号:2026-2-32《卫生监督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领取卫生监督意见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1日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长水罚催〔2026〕001号
俞家忠:你于2024年1月,在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水湖镇俞岗村方庄组集体土地上(地类:耕地)建设房屋,占用土地面积0.0051公顷(合50.85平方米),该行为导致耕地种植条件被破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版)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版)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版)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单位已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长水执决字〔2025〕002号),于2025年9月30日向你邮寄送达,被退回,后又于2025年10月9日进行留置送达,于2025年10月10日向你进行短信送达,2025年11月6日进行公告送达。
  你至今尚未履行1.责令恢复破坏耕地建房的0.0051公顷(合50.85平方米)土地;2.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按耕地开垦费(28元/㎡)的五倍处以罚款7119元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单位现催告你自觉履行。
  本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如仍未履行,我单位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崔爱国
  电话:0551-66699125
  地址:水湖镇国土资源分局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长水罚催〔2026〕002号
俞传水:你于2024年1月,在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水湖镇俞岗村方庄组集体土地上(地类:耕地)建设房屋,占用土地面积0.0039公顷(合38.92平方米),该行为导致耕地种植条件被破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版)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版)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版)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单位已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长水执决字〔2025〕004号),于2025年9月30日向你邮寄送达,被拒收退回,后又于2025年10月9日进行留置送达,于2025年10月10日向你进行短信送达,2025年11月6日进行公告送达。
  你至今尚未履行1.责令恢复破坏耕地建房的0.0039公顷(合38.92平方米)土地;2.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按耕地开垦费(28元/㎡)的五倍处以罚款5448.8元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单位现催告你自觉履行。
  本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如仍未履行,我单位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崔爱国
  电话:0551-66699125
  地址:水湖镇国土资源分局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长水罚催〔2026〕003号
俞磊:你于2024年1月,在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水湖镇俞岗村方庄组集体土地上(地类:耕地)建设房屋,占用土地面积0.0049公顷(合48.64平方米),该行为导致耕地种植条件被破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版)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版)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版)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单位已于2025年9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长水执决字〔2025〕003号),于2025年9月12日前往长丰县看守所进行送达被拒收,后又于2025年9月12日进行留置送达,2025年11月6日进行公告送达。
  你至今尚未履行1.责令恢复破坏耕地建房的0.0049公顷(合48.64平方米)土地;2.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按耕地开垦费(28元/㎡)的五倍处以罚款6809.6元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单位现催告你自觉履行。
  本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如仍未履行,我单位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崔爱国
  电话:0551-66699125
  地址:水湖镇国土资源分局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
郭嘉(身份证号:510322199411122121)遗失身份证,特此声明。
李国庆(身份证号:51072319780128****)于2026年6月27日遗失身份证,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襄城县紫云镇辛庄幼儿园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4110250022981,声明作废。
贵州卫鑫达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名称:贵州卫鑫达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编码:5204226010508),声明作废。
寻甸民用无人机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30129MJT37555XX)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德化县云跃窑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D854L0X3)遗失公章,编码:35052610040107,声明作废。
巴彦淖尔市泰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1MACMKRFT4D)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菅洋)、签名章,声明作废。
道县富塘街道李家园社区集体经济合作社遗失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43050171720800001014,核准号:J565400064210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县支行,声明作废。
哈巴河县银别士手工艺品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印章编码:6543240101422,声明作废。
云南省罗平县鑫源有限公司遗失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号:530324101042,声明作废。
锦州市大岩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遗失法人(李雪松)章,编码:211402001008742,声明作废。
程飞(身份证号:320381199303036028)遗失身份证,声明作废。
张泰杰遗失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人民警察证,编号:002840,声明作废。
林俊旭遗失昌吉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证书,性别:男,编号:109971201306000208,声明作废。
谢禹汐遗失律师执业证,单位:天津元庆律师事务所,证号:11201202011188853,流水号:No.11838547,声明作废。
本人李明兵(身份证号:612422197311216018)于2026年6月29日遗失身份证,声明作废。
银川市兴庆区荷瑞五金建材销售经营部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营口市毽球协会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声明作废。
乌鲁木齐市国防动员服务保障中心(乌鲁木齐市民兵训练基地管理中心)遗失车辆合格证2张,车架号:LZZ1BUVFXNB076825、LZZ1BUVF1NB076826,发动机号:220117215537、220117215547,合格证编号:WCS02DNE0702557、WCS09DNE0702558,声明作废。
正安县庙塘正鑫竹林农技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20324569225896Q)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声明作废。
商丘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114240046351)、财务章(编码:4114240046352)、法人章(刘丽丽,编码:4114240046354),声明作废。
广西港邦物流有限公司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车牌号:桂ND7739(蓝色),证号:桂交运管钦字450702911970号,声明作废。
巩留县杭开机电物资供应处遗失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815010112010117820097,核准号:J8995000195301,声明作废。
澄迈县瑞溪镇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469023MF7999763E)遗失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湖南新旺发水泥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遗失发票专用章(编码:43102210017300)、财务专用章(编码:43102210017299)、行政公章(编码:43102210017298)、法人章(杨名荣),声明作废。
宁强县中蜂产业协会遗失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宁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2706060101201000073757,核准号:J7997000385901,声明作废。
天津旭晟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MAER41YK1U)于2025年7月30日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李旭)人名章,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三明市三元区佳欣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4030732440062)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撤销声明:福建省德化吉龙窑陶瓷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法治日报》上刊登的公章遗失声明撤销,公章已找到,现正常使用,特此声明。
声 明
  我司【济生汇(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我司关联企业【沙小馆(北京)连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人员职务变动及权责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自2026年3月28日起,原我司合伙人熊海波、周非已正式终止合作,与我司及关联企业再无任何关联,双方合作关系正式终止。
  自终止合作生效之日起,熊海波无我司任何对外授权,无权代表我司开展签约、经营、洽谈等一切公务及商业活动。其个人后续所有行为、商业往来及产生的相关纠纷,均为个人行为,与我司无任何关联,我司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连带相关责任。
  请各合作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知悉,审慎核实合作主体身份及授权资质,维护合法权益。我司将持续规范内部管理,合规开展各项经营业务,特此声明。
济生汇(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沙小馆(北京)连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
  下列当事人发生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催告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徐晓伟(身份证号:340123198308105613),因你的车辆湘FJ2571于2024年7月1日12时48分在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千口岩非现场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重量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本机关于2026年4月13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佰元整)的决定,决定书案号为万101交执罚20251657。你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按要求履行: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大队缴纳罚款500.00元。收到该通知书之日,立即履行“万101交执罚20251657”处罚决定。你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日
坦桑尼亚高等法院
达累斯萨拉姆法庭

  上诉审管辖刑事上诉/申请第7.316号(2026年)检察长上诉人诉胡科科及另一人被上诉人
致:胡科科
  由检察长转交达累斯萨拉姆市普迈
  兹通知,本上诉定于2026年6月24日上午9:00,就上述案件中对定罪及刑罚的上诉进行聆讯。随函附送上诉理由副本。诉讼程序记录副本将后续提供。
  本通知于2026年5月13日经本人签署并加盖法庭印章签发。
遗失声明
  北京中基恒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 MA030R118T)不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遗失,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