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2执555号、(2016)京02执795号裁定,刘瑞华(身份证号120113196207265615)、北京铭林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中城万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盛大统领科技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现我司发布公告,有人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执行到位的,按照财产线索重要性给予实际执行回款15%至25%的悬赏金(法院悬赏和本悬赏择一适用不做叠加)。
联系方式:qinzhiyong@kuntin.com;
010-67806888—609
坤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