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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检察:盯住问题种子迎来满田稻香

法治日报      2023年11月22日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陶晨
  
  十月深秋,水稻陆续成熟进入收获期。沉甸甸的稻穗随风摇曳,泛起金色的稻浪。秋风轻拂,满田稻香。
  10月30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了温岭市农业大镇箬横镇对上半年办理的一起种子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实地走访农户了解种业市场整改情况。
  “我每天傍晚都在这一片散步,今年的水稻收成很好。一亩至少可收1200斤。”受邀参与回访调研的温岭市人大代表、箬横镇水岸村书记林正玲指着遍地“金黄”对检察官欣慰地感叹,“优质的种子才能种出优质的粮,多亏了检察院及时监督”。
  今年2月,检察官对辖区内部分种子公司和农资店进行调查走访,发现存在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销售的种子超过质量保证期、未建立种子销售台账等情形。
  3月7日,温岭市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农作物种子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对辖区农作物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督促种子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
  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主动履职,对6家涉嫌违法经营的商户予以行政处罚,并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种子生产经营点89家,发现并整改问题商户41家,指导规范台账76家,对清查发现的“问题种子”进行下架或销毁。据悉,专项活动开展后,接受指导备案的农资店有近40家。
  “涉种子类案件专业性较强,群众关注度高。”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伟介绍。对此,温岭市检察院在箬横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听证会,邀请与林正玲一样来自农业一线的人大代表、属地村干部担任听证员,对案件整改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案件监督质效。
  近年来,温岭市检察院紧盯“三农”领域,从农业面源污染到耕地保护、种子安全保护,多维度开展检察监督。在守住农业“底盘”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