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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4年05月29日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不断增强
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下午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莫荣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就业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包括: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坚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坚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等。这些经验十分宝贵,要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
  习近平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习近平指出,要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深入分析一些行业出现用工缺口的原因,从破解“有活没人干”入手,解决“有人没活干”的问题。
  习近平强调,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城市人才下乡创业。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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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
  习近平指出,要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
  习近平最后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要加快建构中国就业理论体系,有效提升我国在就业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习近平同赤道几内亚总统奥比昂会谈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孙奕 王宾 5月28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赤道几内亚总统奥比昂举行会谈。两国元首宣布,将中赤几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习近平指出,中国同赤道几内亚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好伙伴,高水平政治互信是两国关系的最鲜明特征。建交半个多世纪以来,双方始终守望相助、风雨同舟,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成为中国同非洲国家真诚友好、携手发展的生动写照。新形势下,巩固好、发展好中国同赤道几内亚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期待。中方坚定支持赤道几内亚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反对外来干涉、自主探索本国发展道路,愿同赤道几内亚以提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契机,进一步密切各领域、各层级友好往来,深入开展改革发展、脱贫攻坚等领域经验交流,为两国传统友好注入持久动力。
  习近平指出,中方支持赤道几内亚经济社会发展,支持赤几推进经济多元化和工业化的努力,愿将中非合作论坛成果、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同赤道几内亚《2035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紧密对接,推动各领域合作提质增效。中方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赴赤道几内亚投资兴业,愿同赤几分享农业农村领域发展经验,继续开展农业技术援助项目,充分发挥中国医疗队、中国-赤道几内亚友好医院等作用,深化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让两国传统友谊薪火相传,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习近平强调,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发展中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加强团结合作。中方愿同赤道几内亚等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在国际事务中加强协调配合,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同非洲国家团结合作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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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愿同非方开好新一届中非合作论坛峰会,进一步弘扬传统友好,深化团结协作,共商未来发展合作大计,开启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的新篇章。
  奥比昂表示,中国是伟大的东方国家,是赤道几内亚的好兄弟和可靠战略伙伴。两国建交54年来,双边关系始终保持友好发展,目前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中国同赤几的合作始终基于平等和相互尊重,从不强加于人。中国援非医疗队、帮助修建的中赤几友好医院等重要项目,造福了当地人民,成为非中友好的象征。赤几愿向中国敞开大门,欢迎中国企业赴赤几投资合作,助力赤几实现经济多元化和工业化,实现国家持久健康发展。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有利于推动人类和平进步,打造更加美好的世界。赤几高度评价中方为推动政治解决地区热点问题、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所作积极努力,愿同中方加强在中非合作论坛、金砖国家等框架内合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赤几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所作的努力。
  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见证签署关于投资、经济发展、数字经济、绿色发展、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文件。
  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赤道几内亚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会谈前,习近平和夫人彭丽媛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为奥比昂和夫人康斯坦西娅举行欢迎仪式。
  奥比昂抵达时,礼兵列队致敬。两国元首登上检阅台,军乐团奏中赤几两国国歌,天安门广场鸣放21响礼炮。奥比昂在习近平陪同下检阅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并观看分列式。
  当晚,习近平和彭丽媛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为奥比昂夫妇举行欢迎宴会。
  王毅参加上述活动。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适用对象的范围。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
  三是规范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四是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
  五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对处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全文见法治网
“中国是伟大的东方国家”   □ 新华社记者 孙奕 曹嘉玥

  “你是非洲资深政治家,也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中方积极支持赤道几内亚经济社会发展,我们也始终记得贵国向汶川地震灾区人民雪中送炭、在云南省金平县捐资建设希望小学的善举。”
  5月28日下午,习近平主席在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赤道几内亚总统奥比昂举行会谈。一番暖心的开场白,让人们忆起真情往事。
  已是第11次访华的奥比昂总统深情地对习近平主席说:中国是伟大的东方国家,是赤道几内亚的好兄弟和可靠战略伙伴。中国援非医疗队、帮助修建的中赤几友好医院等重要项目,造福了当地人民,成为非中友好的象征。
  2008年,赤道几内亚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款200万欧元,以表达对兄弟的中国政府和人民的深切慰问和坚定支持;2015年,奥比昂总统在访华期间宣布,为云南省金平县捐资建设一所小学,以表达对中方长期帮助赤几发展的感谢……
  赤道几内亚,一个人口不到200万的非洲国度,在自身发展仍需帮助的情况下,主动向中方伸出援手。
  患难与共,相互支持。
  “中国同赤几的合作始终基于平等和相互尊重,从不强加于人。”奥比昂总统感慨。
  习近平主席指出,建交半个多世纪以来,双方始终守望相助、风雨同舟,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成为中国同非洲国家真诚友好、携手发展的生动写照。
  心心相印,携手前行。
  当天,两国元首宣布,将中赤几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非洲是世界上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新时代以来,中国始终以真实亲诚理念发展中非团结合作,中非的友谊与合作之手拉得更紧了。
  今年是中非关系大年,新一届中非合作论坛峰会将于秋天在北京举行,中国同广大非洲兄弟将再次共聚一堂。论坛成立24年来,中非贸易额增长20多倍,中国始终支持非洲独立自主和团结自强。
  “发展同非洲国家团结合作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基石。中方愿同非方开好新一届中非合作论坛峰会,进一步弘扬传统友好,深化团结协作,共商未来发展合作大计,开启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的新篇章。”习近平主席同非洲朋友相约不远的未来。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理论研讨会在京举行 李书磊出席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5月28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理论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李书磊出席并讲话。
  与会专家认为,习近平文化思想是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思想文化建设和文化繁荣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问题,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发展新境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表明我们党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达到了新高度,树立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文化旗帜,为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
  与会专家表示,研究阐释好习近平文化思想,社科理论界和文化界责无旁贷。要聚焦研究重点、改进学风文风,注重从学术基础、实践导向、国际视野、历史维度等方面着力,不断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要统筹研究力量资源,加强学术对话交流,努力推出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努力奋斗。
  研讨会主题为“推进习近平文化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由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主办,会上发布了首批重大课题选题方向,中央宣传文化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学者参加。
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 记者董凡超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加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 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李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等4件案例。
  据悉,该批指导性案例是从2020年以来各地办理的百余件优秀行政诉讼监督案例中精选出来的。从行政管理领域看,涉及工伤认定、起诉期限扣除、土地登记、烈士家属生活补助发放这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领域,重点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监督方式看,既有上级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监督下级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的案件,又有基层检察机关通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同级法院的案件。从案件来源看,既有依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也有依职权跟进监督案件,充分体现行政检察依法能动履职的新要求。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最高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立足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二是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对标对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以精准监督实现有力监督。三是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发挥行政检察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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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在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上强调 坚定不移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5月27日,安徽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韩俊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等文件,听取部分省辖市和省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023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报告。
  韩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各项工作,着力凝聚全面依法治省的强大合力,一体推进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韩俊强调,要坚定不移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生态环保、传统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任务,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全力以赴将法治为民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社区的法律服务网络。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等做法,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上海多举措促进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 努力打造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近日,上海市司法局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商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分别从商事调解制度保障、组织建设、人才建设、市场培育、信息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八项举措。
  据介绍,随着上海“五个中心”(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商事争议特别是涉外商事争议呈多发态势,具有高效、低成本、保密、非对抗性等优势的商事调解愈发得到经营主体的认可。近年来,上海商事调解组织、队伍如雨后春笋,但促进其发展的相关政策相对滞后。
  “商事调解凭借开放包容、互惠共赢的特性优势,在友好解决商事争议、重建信任体系、促进全球合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坚勇表示,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是上海打造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的重要一环,将推动商事调解组织在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道路上行稳致远,为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促进规范发展
  近日,上海贸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正式揭牌,同日发布新版调解规则,在调解国际性认定、调解协议效力遵守等方面为《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预留接口,并结合中国调解法律发展动向创新性提出了调解获益、调解独立、“诉调仲”衔接等若干融合国际调解理念的“中国方案”。这一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上海发展商事调解进入全新赛道。
  2021年,上海出台《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从地方性立法层面为商事调解组织的创新创立打通渠道。近年来,上海商事调解发展迅速,但长期以来由于体系化、职业化、标准化建设不足,其在国际上的先发优势和话语影响并不明显。
  为此,《若干措施》将商事调解组织的规范发展放在首要地位。其中第1条便从推动立法保障、强化示范指引、健全行业自律等方面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包括推动出台本市商事调解立法,研究出台商事调解示范规则、商事调解员行为示范守则和商事调解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推动成立上海商事调解协会。
  与此同时,《若干措施》第2条确立了综合有关因素合理引导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的原则,从三个方面加强组织建设:一是推动打造一批规模化、综合性的商事调解组织;二是推动打造一批在细分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商事调解组织;三是加强商事调解品牌建设,开展示范机构评选,支持商事调解组织申报“上海品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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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通过加强商事调解顶层设计,推动地方立法,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调解组织性质、运行机制、行业监管等事项,在鼓励调解组织市场化发展的同时,对其加以适当的约束和引导,促进商事调解规范化有序发展。”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张祎说。
集聚专业人才
  接到商事纠纷调解申请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的专业办案秘书将协调对接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调解。该中心的专家包括法学教授、企业法务总监、资深律师、退休法官,一半以上能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有9人还是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认证的首批中国调解员。
  “我们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集聚一支专业化调解人才队伍,同时携手上海交通大学成立专业调解资格培训中心,面向全国各地提供调解培训,输出专业调解经验。”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说。
  提升商事调解组织专业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也是《若干措施》的重要内容。其中第3条、第4条分别从聚才、引才、育才三个方面提出政策支持,着力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经贸规则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专业能力的涉外商事调解人才。
  具体而言,从聚才角度提出了建立涉外商事调解人才库、优先推荐入库调解员申报有关人才计划、参加任职交流活动等措施;从引才角度提出了为外籍人员入境参与调解提供口岸签证等便利措施;从育才角度提出了开展商事调解员能力水平认证、委托优质调解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试点实施涉外商事调解人才“国际认证”计划等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还创新性提出加强商事调解信息化专业保障,助力提升商事调解服务质效。其中第8条明确:“支持商事调解组织与法律科技企业开展合作,结合商事调解应用场景需求,开展生成式、智能化的‘AI+商事调解’法律科技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鼓励和支持商事调解组织使用在线视频调解、电子签名等应用,实现线上调解。”
倡导调解优先
  在部分合同中将商事调解作为争议解决前置条件,这是金光集团APP(中国)形成的企业文化。“商事争议注重双方合作与信任关系的维持。在很多争议中,维持良好合作与信任关系的意义远远高于利益冲突的化解。”金光集团APP(中国)董事、法律顾问徐新林说,选择费用更低、效率更高、对抗性更小的商事调解,更有利于维护交易各方友好关系,有助于集团稳定健康发展。
  如今,商事调解的优越性正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可,然而培养浓厚的商事调解文化氛围仍需进一步加强引导。《若干措施》第5条提出以“组建上海商事调解发展联盟”为抓手,“实施商事调解‘和’计划”,在合同中引入“调解示范条款”等加强商事调解市场培育与推广的新举措,积极倡导“调解优先”理念,提高商事调解的社会认可度与影响力。
  另一方面,《若干措施》强调商事调解的资源整合,形成调解优先、相向而行的文化认同。例如,第6条进一步优化商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包括法院加强商事调解业务指导、建立不予司法确认案件的通报反馈机制、提供诉前保全支持和便利化服务保障等司法支撑事项,不断提升商事调解的可靠性。
  《若干措施》第7条还创新性试点“调解+公证”赋强计划,鼓励支持商事调解组织与公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经调解达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试点开展由公证机构前端优惠出具债权公证文书,如发生履行争议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在后端出具执行证书时收取剩余费用的模式,提高商事调解协议的执行效力。
  上海高院副院长林晓镍说:“商事纠纷是诉源治理的重要领域,《若干措施》从政策上给予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的前景和空间,并积极倡导‘调解优先’的解纷理念和文化认同,推动经营主体由‘要我调解’转向‘我要调解’,从而为诉源治理注入全新的动力和活力。”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讲求方式方法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   □ 人民日报评论员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正确的改革方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科学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强调“要坚持守正创新”“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要重谋划,更要重落实”,为在新征程上谱写改革开放新篇章提供了科学方法、指明了实践路径。
  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相促进……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形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最丰富、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方法论,保证了改革在攻坚克难中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胜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改革道路上仍面临着很多复杂的矛盾和问题,重点领域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准改革的正确方向、掌握正确的方式方法,才能推动改革行稳致远,确保实现改革的目标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守正创新,改革无论怎么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根本的东西绝对不能动摇,同时要敢于创新,把该改的、能改的改好、改到位,看准了就坚定不移抓。”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志不改、道不变,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始终朝着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要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结合具体实际开拓创新,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寻求有效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以科学的谋划、创新的魄力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要深刻认识到,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一路蹄疾步稳、勇毅笃行,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当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就要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的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落实,既要积极主动,更要扎实稳健,明确优先序,把握时度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脱离实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开拓奋进,抓好重大改革任务推进和落实,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把脉申请人“急难愁盼”化解行政争议 重庆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   □ 本报记者 张维 吴晓锋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重庆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目标,准确把脉申请人的“急难愁盼”,坚持能动复议理念,树立“穿透性”办案思维,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不见底”问题。
端口前移
  4月1日,周某来到万州区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便民接件点,对万州区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作出的交通违法处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该接件点立即组织调解工作,在10日内将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据了解,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错,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据此,重庆市把“便民、为民”原则贯穿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努力将行政复议申请之路铺到群众家门前。
  以万州区为例。该区将行政复议服务下沉,建立集复议宣传、咨询接待、便民接件、回访跟进、争议化解、源头治理、法治建设、民生服务八大功能为一体的52个行政复议便民接件点,群众足不出镇(街)即可实现“一站式”办理。
  重庆市不仅在基层行政复议便民为民上有新举措,同时还单独设立了便企行政复议工作站、咨询台,用复议解纷来稳企护商。
  永川区在区社会治理中心设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专办窗口1个,在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工作站3个,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较多和涉及企业重大权益的6大部门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台,依托司法所全面设立行政复议便企接件点,构建行政复议便企“一张网”。
  截至目前,重庆市现已在全市15个政务大厅、41个法律服务中心和103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或受案窗口,在部分园区、企业设立行政复议便企工作站或咨询台,提供法治宣传、咨询解答、便民接件、争议化解等行政复议便民服务,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更加快捷便利。
  同时,运用数字赋能行政复议,开设“线上复议”,将“法治·掌上复议”应用“三张清单”成功纳入数字重庆建设重大应用“一本账”管理。“重庆智慧行政复议系统”不断优化,已实现系统首页数据汇集及监控,案件实时预警、超时提醒,被申请人线上答复、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线上送达及短信提醒等功能,全市行政复议在线申请处理率100%,在线办案率100%。
优化机制
  “真没想到,上午交过来行政复议申请,下午就来撤回了。”近日,在实施行政复议“最多跑一次”的江北区,一天之内跑了两趟的大学生小苟却一脸笑意。
  原来是江北区司法局适用简易程序,第一时间联系区交警支队,核实到小苟首次违法且立即整改,没有危害后果,可以不予处罚,区交警支队撤销了对小苟的行政处罚,小苟当天下午就到区司法局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据了解,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明确了“繁简分流”制度,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分别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据此,重庆市以行政复议质量提升为目标,对标对表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立、改、废200余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江北区、铜梁区、潼南区、万盛经开区等区县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法,建立快速审、调解审、现场审、听证审四种审理机制,实行简繁分流,对社会影响面大、人民群众关注程度高的工伤认定、矿产资源管理、土地管理等领域案件,采取听证审理、实地调查、当面询问、走访了解等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确保事实认定客观真实。
  同时,重庆市各区县还配套出台了《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行政复议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多项行政复议制度。
  其中,黔江区为充分听取当事人就案涉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确保事实查清,争议彻底解决,于2024年1月就向某等72人对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案件举行听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案涉行政争议主动向申请人释法说明,与申请人进行充分沟通。最终,该争议在4月得到化解,72名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全程调解
  “真心感谢,没想到历时16年的行政争议画上圆满句号!”近日,长寿区曾某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争议得到圆满化解。此前,该行政争议历经征收补偿协调、行政裁决、法院一审、二审均未能化解。长寿区“松柏工作室”介入调解,工作室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便民服务资源,找准多年未能达成协议的症结,让曾某的诉求回归到合理范围,最后消除曾某多年的心结,化解了争议。
  据了解,行政复议案件往往案情比较复杂、时间跨度大,行政与民事关系的交织,行政复议简单地维持或撤销有时不能把争议彻底了结。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对此,重庆市认真学习领悟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精神,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时各区县也不断创新行政复议调解方式,实现调解化解纠纷成效的最大化。
  记者了解到,长寿区成立以获得“全国模范调解员”“复议为民促和谐办案标兵”“全国司法行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杨松柏同志命名的“松柏工作室”,选派19名专职调解员入驻工作室,运用“行政+调解”的方式,聚焦行政争议化解。涪陵区持续发挥行政复议能动优势,培育“信复调”行政复议调解品牌,探索实践“1239”工作机制,努力将行政复议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向优发展。合川区秉持党建统领践行“初心”、服务人民汇聚“民心”、公平公正秉持“公心”、精益求精锤炼“匠心”、守好底线涵养“清心”的“五心复议”工作态度和方式,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化解多起行政争议,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据悉,目前,重庆市有32个区县建成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成率78.05%;36个行政复议机构实现专职调解员入驻,入驻率87.8%。2023年以来,重庆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146件,实质性化解率82.6%,同比上升6.4个百分点。
梁柏台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 5月28日,在人民法制和人民司法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梁柏台同志诞辰125周年之际,由浙江大学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承办的梁柏台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浙江省新昌县举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浙江大学副校长王靖岱,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世根,新昌县委书记黄旭荣,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景尧等出席开幕式。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主持开幕式。
  梁柏台是新昌县人,起草了第一部红色宪法文件,建立了苏维埃共和国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其“为民、开拓、求真”的红色法治精神,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历史经验。近年来,新昌县始终把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梁柏台法治精神”作为法治新昌建设的重要任务,建立了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并与浙江大学联合成立了“梁柏台法治精神”与基层治理研究中心、“梁柏台法治精神”研究所,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等方向,共同推动“梁柏台法治精神”传承发展,形成了一批理论和实践成果。
北京稳步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近日,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战略合作伙伴签约仪式在京举行。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北京市关于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实施意见中的各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核心承载区实体平台建设加速推进,朝阳CBD法律服务聚集示范区,丰台法务区,东城、海淀等特色法律服务生态区快速发展,“1+N”总体布局初步显现。
  据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张国强介绍,北京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世界眼光、中国特色、北京方案”稳步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今年4月,北京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下发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建设实施方案,聚力实施五大功能定位、四区联动布局、三方主体协同、两步走发展规划和一个实体平台建设的“54321”行动战略。
  据了解,2023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三家在京仲裁机构共受理仲裁案件18583件、标的额2792.07亿元,案件量同比增长46.36%,案件标的额同比增长24.16%。同时,贸仲、海仲、北仲均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首批仲裁机构,不断推动裁审沟通衔接,在京仲裁机构还积极探索仲裁前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在仲裁程序中引入调解等程序,全力打造全链条争议解决机制。
沈丹阳在儋州调研时指出 加快反走私综合执法站建设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近日,海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丹阳深入儋州市中和镇黄江村、光村镇沙井村、木棠镇神冲村、洋浦干冲反走私综合执法站、白马井中心渔港码头等地,实地调研和美乡村建设、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反走私综合执法站建设、“三无”船舶管控等工作。
  沈丹阳指出,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民增收目标、产业发展目标、农村环境目标,抓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沿环岛旅游公路着力打造好看好吃好玩好文明“四好”乡村,助推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
  沈丹阳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聚焦封关运作,加快反走私综合执法站建设,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反走私和“三无”船舶管控,构建群防群治坚强防线,健全发现感知、情报共享、打击处置闭环管控体系,更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不断增强
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下午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莫荣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就业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包括: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坚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坚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等。这些经验十分宝贵,要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
  习近平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习近平指出,要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深入分析一些行业出现用工缺口的原因,从破解“有活没人干”入手,解决“有人没活干”的问题。
  习近平强调,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城市人才下乡创业。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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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
  习近平指出,要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
  习近平最后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要加快建构中国就业理论体系,有效提升我国在就业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图片新闻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渝水区北湖小学开展“我是小交警”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图为民警带领学生们学习交通指挥手势。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李翠 摄  
上海多举措促进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 努力打造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近日,上海市司法局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商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分别从商事调解制度保障、组织建设、人才建设、市场培育、信息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八项举措。
  据介绍,随着上海“五个中心”(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商事争议特别是涉外商事争议呈多发态势,具有高效、低成本、保密、非对抗性等优势的商事调解愈发得到经营主体的认可。近年来,上海商事调解组织、队伍如雨后春笋,但促进其发展的相关政策相对滞后。
  “商事调解凭借开放包容、互惠共赢的特性优势,在友好解决商事争议、重建信任体系、促进全球合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坚勇表示,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是上海打造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的重要一环,将推动商事调解组织在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道路上行稳致远,为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促进规范发展
  近日,上海贸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正式揭牌,同日发布新版调解规则,在调解国际性认定、调解协议效力遵守等方面为《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预留接口,并结合中国调解法律发展动向创新性提出了调解获益、调解独立、“诉调仲”衔接等若干融合国际调解理念的“中国方案”。这一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上海发展商事调解进入全新赛道。
  2021年,上海出台《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从地方性立法层面为商事调解组织的创新创立打通渠道。近年来,上海商事调解发展迅速,但长期以来由于体系化、职业化、标准化建设不足,其在国际上的先发优势和话语影响并不明显。
  为此,《若干措施》将商事调解组织的规范发展放在首要地位。其中第1条便从推动立法保障、强化示范指引、健全行业自律等方面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包括推动出台本市商事调解立法,研究出台商事调解示范规则、商事调解员行为示范守则和商事调解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推动成立上海商事调解协会。
  与此同时,《若干措施》第2条确立了综合有关因素合理引导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的原则,从三个方面加强组织建设:一是推动打造一批规模化、综合性的商事调解组织;二是推动打造一批在细分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商事调解组织;三是加强商事调解品牌建设,开展示范机构评选,支持商事调解组织申报“上海品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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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通过加强商事调解顶层设计,推动地方立法,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调解组织性质、运行机制、行业监管等事项,在鼓励调解组织市场化发展的同时,对其加以适当的约束和引导,促进商事调解规范化有序发展。”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张祎说。
集聚专业人才
  接到商事纠纷调解申请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的专业办案秘书将协调对接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调解。该中心的专家包括法学教授、企业法务总监、资深律师、退休法官,一半以上能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有9人还是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认证的首批中国调解员。
  “我们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集聚一支专业化调解人才队伍,同时携手上海交通大学成立专业调解资格培训中心,面向全国各地提供调解培训,输出专业调解经验。”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说。
  提升商事调解组织专业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也是《若干措施》的重要内容。其中第3条、第4条分别从聚才、引才、育才三个方面提出政策支持,着力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经贸规则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专业能力的涉外商事调解人才。
  具体而言,从聚才角度提出了建立涉外商事调解人才库、优先推荐入库调解员申报有关人才计划、参加任职交流活动等措施;从引才角度提出了为外籍人员入境参与调解提供口岸签证等便利措施;从育才角度提出了开展商事调解员能力水平认证、委托优质调解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试点实施涉外商事调解人才“国际认证”计划等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还创新性提出加强商事调解信息化专业保障,助力提升商事调解服务质效。其中第8条明确:“支持商事调解组织与法律科技企业开展合作,结合商事调解应用场景需求,开展生成式、智能化的‘AI+商事调解’法律科技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鼓励和支持商事调解组织使用在线视频调解、电子签名等应用,实现线上调解。”
倡导调解优先
  在部分合同中将商事调解作为争议解决前置条件,这是金光集团APP(中国)形成的企业文化。“商事争议注重双方合作与信任关系的维持。在很多争议中,维持良好合作与信任关系的意义远远高于利益冲突的化解。”金光集团APP(中国)董事、法律顾问徐新林说,选择费用更低、效率更高、对抗性更小的商事调解,更有利于维护交易各方友好关系,有助于集团稳定健康发展。
  如今,商事调解的优越性正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可,然而培养浓厚的商事调解文化氛围仍需进一步加强引导。《若干措施》第5条提出以“组建上海商事调解发展联盟”为抓手,“实施商事调解‘和’计划”,在合同中引入“调解示范条款”等加强商事调解市场培育与推广的新举措,积极倡导“调解优先”理念,提高商事调解的社会认可度与影响力。
  另一方面,《若干措施》强调商事调解的资源整合,形成调解优先、相向而行的文化认同。例如,第6条进一步优化商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包括法院加强商事调解业务指导、建立不予司法确认案件的通报反馈机制、提供诉前保全支持和便利化服务保障等司法支撑事项,不断提升商事调解的可靠性。
  《若干措施》第7条还创新性试点“调解+公证”赋强计划,鼓励支持商事调解组织与公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经调解达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试点开展由公证机构前端优惠出具债权公证文书,如发生履行争议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在后端出具执行证书时收取剩余费用的模式,提高商事调解协议的执行效力。
  上海高院副院长林晓镍说:“商事纠纷是诉源治理的重要领域,《若干措施》从政策上给予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的前景和空间,并积极倡导‘调解优先’的解纷理念和文化认同,推动经营主体由‘要我调解’转向‘我要调解’,从而为诉源治理注入全新的动力和活力。”
习近平同赤道几内亚总统奥比昂会谈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孙奕 王宾 5月28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赤道几内亚总统奥比昂举行会谈。两国元首宣布,将中赤几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习近平指出,中国同赤道几内亚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好伙伴,高水平政治互信是两国关系的最鲜明特征。建交半个多世纪以来,双方始终守望相助、风雨同舟,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成为中国同非洲国家真诚友好、携手发展的生动写照。新形势下,巩固好、发展好中国同赤道几内亚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期待。中方坚定支持赤道几内亚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反对外来干涉、自主探索本国发展道路,愿同赤道几内亚以提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契机,进一步密切各领域、各层级友好往来,深入开展改革发展、脱贫攻坚等领域经验交流,为两国传统友好注入持久动力。
  习近平指出,中方支持赤道几内亚经济社会发展,支持赤几推进经济多元化和工业化的努力,愿将中非合作论坛成果、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同赤道几内亚《2035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紧密对接,推动各领域合作提质增效。中方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赴赤道几内亚投资兴业,愿同赤几分享农业农村领域发展经验,继续开展农业技术援助项目,充分发挥中国医疗队、中国-赤道几内亚友好医院等作用,深化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让两国传统友谊薪火相传,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习近平强调,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发展中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加强团结合作。中方愿同赤道几内亚等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在国际事务中加强协调配合,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同非洲国家团结合作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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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愿同非方开好新一届中非合作论坛峰会,进一步弘扬传统友好,深化团结协作,共商未来发展合作大计,开启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的新篇章。
  奥比昂表示,中国是伟大的东方国家,是赤道几内亚的好兄弟和可靠战略伙伴。两国建交54年来,双边关系始终保持友好发展,目前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中国同赤几的合作始终基于平等和相互尊重,从不强加于人。中国援非医疗队、帮助修建的中赤几友好医院等重要项目,造福了当地人民,成为非中友好的象征。赤几愿向中国敞开大门,欢迎中国企业赴赤几投资合作,助力赤几实现经济多元化和工业化,实现国家持久健康发展。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有利于推动人类和平进步,打造更加美好的世界。赤几高度评价中方为推动政治解决地区热点问题、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所作积极努力,愿同中方加强在中非合作论坛、金砖国家等框架内合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赤几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所作的努力。
  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见证签署关于投资、经济发展、数字经济、绿色发展、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文件。
  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赤道几内亚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会谈前,习近平和夫人彭丽媛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为奥比昂和夫人康斯坦西娅举行欢迎仪式。
  奥比昂抵达时,礼兵列队致敬。两国元首登上检阅台,军乐团奏中赤几两国国歌,天安门广场鸣放21响礼炮。奥比昂在习近平陪同下检阅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并观看分列式。
  当晚,习近平和彭丽媛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为奥比昂夫妇举行欢迎宴会。
  王毅参加上述活动。
案件“抗”出去,还要再盯一程 最高检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透视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行政诉讼监督是行政检察工作的基石。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把行政生效裁判等监督工作作为履职发力点,不断强化精准监督,加强精细化审查,夯实监督办案的事实和法律基础,推动实现有力监督、有效监督,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了检察力量。
  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会上,最高检第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对指导性案例进行了解读。
优化监督方式
  “本批指导性案例生动诠释了检察机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集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仅有暖心检察办案的温度,更有惠民的力度。”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说,最高检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以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为主题,聚焦行政检察主责主业,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治理难题,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后,当事人经申请再审程序后仍然不服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依职权启动监督,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审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更高期待和要求。
  张相军表示,从本批指导性案例中可以看到,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过程中强化系统观念,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进行精细审查,在确定客观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督意见。优化行政检察监督方式,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将促进公正司法和推进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办案始终,促进案结事了。
持续跟踪问效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张步洪表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要对没有进入法院实体审理的“程序空转”案件给予充分关注。在办案中,注意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剖析实质性、根源性问题,持续跟踪问效。案件“抗”出去,还要再盯一程,确保办案结果符合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李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中,通过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接续抗诉,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为由,不予认定工伤的,应当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确立在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不应由劳动者承担的举证规则。在支某兰诉山东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诉讼监督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诉讼监督,纠正错误的生效行政裁定,依法维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后,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权利。
统一法律适用
  张相军表示,检察机关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以更高层次的诉源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社会治理。在赵某诉内蒙古自治区某旗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付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诉讼监督案中,检察机关深入解读政策意义,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提升办案效率,把个案公正“治标”和类案监督“治本”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挂任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副厅长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郑雅方表示,检察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再审裁判跟进监督,具有多层次的重要意义:一是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通过跟进监督,纠正错误判决,提升司法公信力,既落实了精准监督和能动履职的理念,也增强了检察监督的刚性。二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从根源上做到实现当事人救济,规范国家机关行权用权,围绕“政之所向、民之所盼、法之所行”,让人民认同,让社会放心。三是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李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对统一该类案件法律适用标准、维护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具有纠偏、引领价值。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  
能动履职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 南京法院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支撑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新发展阶段,涉外审判已从民商事领域为主向行政、刑事、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多领域延伸,一些没有直接涉外因素的案件也在产生涉外影响。”5月28日,在江苏南京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发布会上,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庭长殷源源介绍,2019年至2023年,南京法院新收涉外案件1194件、涉港澳台案件819件,涉及104种案由且案件当事人涉及全球64个国家和地区。
  5年来,南京法院审结跨境破产、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备用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等新类型涉外纠纷,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了多元化解、协同共享的创新机制,为南京扩大良法善治国际影响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全方位支撑。
涉外纠纷一体化解决
  自1984年引进第一家外企以来,南京已与外资企业携手走过了40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实际使用外资750多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和机构达5200多家。作为东部地区司法高地,南京不仅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南京海事法院所在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统筹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南京破产法庭、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江北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构建了“涉外审判+”协同机制,整体推进了“大涉外”审判机制创新。
  “通过统筹涉外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确保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平等,促进中外各类经营主体平等竞争、做优做强。”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介绍,通过协同推进涉外审判机制创新、倡导发展涉外纠纷一体化解决理念,筑实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法律风险防范链条,助力南京营造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匹配的良好国际贸易、投资、融资与技术环境,有效提升了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以来,通过制定《南京国际商事法庭诉讼指南》,完善南京国际商事法庭中英文双语网站,优化跨境送达、委托代理等诉讼流程,推进电子送达、在线委托见证等诉讼服务机制,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南京中院还组建跨部门合议庭,召开跨部门法官联席会议,协同开展案例会商,促进各专业法庭涉外司法服务效能最大化。此外,还通过成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在全国首创聘用制专职技术调查官机制,有效提升了裁判准确度和权威性。
涉外审判创多个第一
  5年来,南京法院涉外司法审判工作创造了多个全省、全国第一,其中包括审理了全国首例“承认和执行新加坡法院商事判决案”、首例内地仲裁机构在香港设立的分支机构以香港为仲裁地作出的仲裁裁决案,审理全国首例新加坡高等法院承认我国破产主程序及管理人身份的跨境破产案等。其中,审结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临时仲裁裁决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奔富”未注册驰名商标侵权案、“小黄人”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入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等。
  “南京中院2020年7月审结的被告人戴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案,涉及走私象牙共计70段、重约563千克、案值约2347万元,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截至目前该案依然是省内走私象牙数量最多、涉案价值最大的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姜立在发布会上介绍,该案入选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库,不仅彰显了南京法院依法惩治涉野生动物犯罪、斩断走私珍贵动物制品非法链条的坚定决心,也是我国坚决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庄严承诺和维护全球生态保护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为完善涉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创立了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为核心、省内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为支撑的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被最高法院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予以推介。其间,南京推动建立了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首个珍稀植物司法保护基地、首个植物种质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探索恢复性司法相关经验被吸收进《202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第一阶段)高级别会议昆明宣言》。
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
  据介绍,为全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南京中院还连续出台多项文件,接轨创新保护国际标准。主动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妥善审理外贸新业态案件,助力南京跨境电商产业建设;编印《国际贸易活动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为企业防范化解国际贸易风险提供法律指引,还通过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让各类企业尽享引领性改革创造的一流佳境。
  “在舜天船舶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法院有效指导管理人积极寻求域外司法机关对我国破产程序的认可与协助,实现了跨境破产国际司法合作新突破。”南京破产法庭庭长王静介绍。
  解决跨境破产中的法律冲突与矛盾,促进各国在跨境破产领域的协作,对于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南京细化跨境破产承认的具体标准、适用程序、协助措施,健全境内外法院、管理人之间的协助机制。
  南京中院还出台护航自贸区建设十七条举措,并与南京海事法院联合发布司法举措,凝聚法治合力支持自贸区创新。其中江北新区法院构建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通过自贸区法庭集中审理涉外一审民商事案件,推进了涉外商事、知识产权、破产、劳动争议等专业领域协同联动。
  南京法院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目前已与全国20家法院会签《服务保障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与多家仲裁、调解机构搭建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效能最优的多元解纷服务。
  本报南京5月28日电  
迎“六一”·守护未成年人   图①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印通小学,开展“用画笔播撒法治的种子,让画卷收获普法的果实”普法绘画活动。图为检察官与学生们一起探讨如何创作法治主题绘画作品。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黄爱丽 摄  

  图② 为加强幼儿法治启蒙教育,近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上磺法庭干警来到上磺幼儿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图为法院干警向小朋友们讲解防范拐骗的自我保护方法。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吴国清 龙娜娜 摄  

  图③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在武昌江滩为百余名“少警队员”举办防溺水宣传活动。图为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与长江救援志愿队队员向孩子们讲解如何开展水上救援。
本报记者 刘欢  
本报通讯员 徐飞 摄  
广东英德促推“六大保护”同向发力 构建立体化保护体系护“未”成长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谭建勤
  
  近年来,广东省英德市持续推进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矫治为辅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方案,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同向发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港湾,因此处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首位。”英德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围绕“教育者先受教育”原则,引进“父母规”等中国式家庭教育项目落地,通过部门联动、系统培训、重点辅导,打造一支扎实的家庭教育讲师队伍,依托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家长教育,并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引领家长落实好监护人主体责任。目前,英德市114个村(社区)完全小学(教学点)均建有家长学校,已开展线上线下家庭教育讲座580余场次。
  学校保护方面,英德市落实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推动学校建立“春风工作室”,指导学校对问题学生建立工作台账,结合工作实际为学校提供“靶向式”普法,同时对问题学生进行临界干预。此外,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分级分类进行跟踪辅导,并加强校园和周边安全工作以及教师队伍管理。
  为凝聚社会保护合力,一方面,英德市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巡查工作,排查学校周边管制刀具、电子烟、“三无”食品、不良出版物等隐患,加强整治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的电竞酒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和洗文身服务的美容医疗机构,加强校园周边出租屋、棋牌室、酒吧、KTV、网吧等重点场所的检查,严查严处涉“黄赌毒”违法犯罪以及违法接待、招用未成年人行为;另一方面,凝聚双百社工、团委、妇联等爱心力量,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大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多措并举持续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在网络保护方面,英德市促请并配合网络主管部门、网络平台及行业主管部门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与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区域为重点,把好源头监督关,同时依托网络宣传平台形成短视频普法宣传矩阵,投放各平台的普法视频总点击量已超2000万次。
  英德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立市、镇、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网络,印发《英德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英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英德市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和个案会商制度》等制度,由市未保办主导,各部门协同发力,不断健全“六位一体”保护格局。
  为强化司法保护,英德市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专门工作机制,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由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完善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发生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时,由公安机关立即报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加强部门联动,对该类案件实行“四快四专”(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和专班负责、专人侦办、专业办理、专区取证)工作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一案一策、因案施策原则,把庭审变成教育、改造的重要阵地。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春风2024护苗’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力度,从强化未成年人思想教育、优化工作机制等方面着手,全力推进‘护苗’工作走深走实。”英德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京津两地检察机关签署数字检察共建合作协议   本报讯 记者张驰 范瑞恒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召开数字检察协同共建工作会议,签署《数字检察共建合作框架协议》,在构建数字检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共同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达成共识。
  双方表示在发挥直辖市分院职能作用上同题共答,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推进辖区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在深化数字检察协同共建上同频共振,共建共享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检察联动协作实践拓展赛道、塑造动能。同时,要强化工作理念协同,通过务实合作,凝聚思维共识,共同增强大数据思维、意识与建模用模的自觉性、主动性,以数字检察“理念变革”推动检察监督“思维变革”“能力变革”;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用协同,立足两地特点,围绕直辖市分院的职责共性,协同研发、应用、推广大数据模型,实现资源共享;强化基础能力协同,加强理论调研合作、数字检察业务培训合作及数字检察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大数据分析运用能力,确保监督实效,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数字支撑。
保定冀中检察探索律师参与减刑监督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见习记者李雯为进一步提升减刑监督案件办案质效和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办案透明度,河北省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近日邀请律师参与监督河北省冀中监狱佟某等罪犯减刑监督案件办理工作。律师通过查阅减刑案卷,提出监督意见,认为提请减刑的罪犯符合减刑的法定实体条件,同意检察机关的办案意见。同时从证据规则角度对减刑案卷材料的规范性提出专业意见。
如东检察创新轻罪案件办理机制   本报讯 通讯员丛艳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推动轻罪案件办理实现“治罪”与“治理”融合。找准工作切入点。通过侦协办定期分析研判,建立“介入-分流-补证-再分流-受案”的甄别过滤机制。创新工作发力点,探索“不起诉+”机制,对被不起诉人量身制定教育帮扶方案。紧扣工作落脚点,聚焦“老年代步车”安全隐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标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建立督促制度等,其中三份检察建议获评江苏省检察院优秀检察建议。
公正路上,AI和法官并肩作战 江苏深度应用人工智能建设“数字法院”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打开AI小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整理好当天的庭审阅卷材料,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物业融合法庭员额法官赵雅婷一天的工作开始了。
  这是一起业主在小区健身区锻炼受伤,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的案件。庭审前,AI小助手将所有案情材料都清晰地整理了出来,并提出关键点在于查清物业公司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开庭时,这些问题一一“过了堂”。庭审后,赵雅婷点击屏幕上的“一键生成文书”选项,只用了几秒,一份完成度超七成的判决书就自动生成了。
  “除了编排格式和语言风格有点‘机器人’的味道外,裁判理由和判决结果整体上都令人比较满意。”赵雅婷感叹道,随着AI小助手效率越来越高,复杂案件变得越来越透明,人工智能在追求公正的道路上与法官并肩作战,逐渐成为可靠的同行者。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江苏省多家法院,实地深入感受“人工智能+审判”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深度应用。
智能处理立案信息
为开庭做充足准备

  “法官已在‘诉服e空间’内发送消息,请您查看。”
  近日,刚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的李先生,收到南通法院“诉服e空间”发来的微信通知,提醒他补充提交证据。根据指引,他随即将证据拍照上传,很快就收到立案成功的信息。
  “当事人经实名身份认证后即可进入微信端‘案件空间’,随时查看案件进展。”南通中院副院长周平介绍,通过“诉服e空间”,案件承办人可实时与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进行在线沟通、在线调解、在线送达、在线庭审等诉讼事项办理。
  来到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记者看到要素审判平台正在运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图像识别技术直接扫描当事人诉状,实现智能化提取和回填关键信息。据了解,该系统运用在立案庭之后,人工智能生成的要素表精准度达95%以上,立案耗时缩短60%。
  “针对家事、道路交通、商品房预售三类案件,分析提取审判规则要素,在裁判过程中解析案件事实要素,目前已经涵盖了约40%的速裁案件,并且促进了‘类案同判’问题的解决,让当事人更加能够预见、理解和认同裁判结果。”该院立案庭负责人说。
  常州中院在全市建立“龙城e诉中心”站点,实现在线立案、案件查询、网上交费、网上申请、案件调解、跨域诉讼、异步诉讼、线上庭审等各项诉服功能,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式的诉讼服务”。
  数据显示,常州共有此类站点28处,目前累计提供诉讼服务3400余次。“新建站点向政法综治服务中心、街道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交通巡回法庭、银行、律师事务所等地延伸,解决了频繁往来站点与法院之间的实际问题。”常州中院信息技术处处长谢周鹏说。
  苏州法院则运用多模态数据解析技术,将案件的电子卷宗知识化。法官接收案件后,系统自动对案件电子卷宗进行解析阅卷,根据要素式审判需求,智能抽取案情要素,辅助法官梳理案情脉络并生成案件要素表。法官在阅卷过程中可通过快速定位功能,查看系统生成的案情要素所对应的原始电子卷宗依据,并可快速修正、固定案件要素信息,在最短时间内为开庭做好充足准备。
智能辅助法官办案
精准识别各类方言

  目前基层法院受理的普通民事纠纷案件,大多会经历诉前、立案、庭前、庭审、裁判、结案、判后7个阶段,人工智能在审判全链条的运用上面临不少现实挑战。
  “当前‘案多人少’矛盾未得到完全缓解,如何最大限度发挥智能辅助功能,辅助法官又准又好又快地审理案件,成为人工智能研发应用的重要突破口。”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处长潘军锋说,强化辅助电子阅卷能力、发挥智能辅助效能,是目前“数字法院”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江苏多地法院试点应用开发各类法律大模型,人工智能化辅助在要素提取、案情分析、类案推送、文书制作等场景上取得了飞速发展。
  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装处处长张欣介绍,徐州法院人均审理案件数均超300件,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劳动强度久升不降,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工作的融合是缓解人案矛盾有效路径。2022年,徐州中院开展要素式审判试点工作,参与研发要素式审判系统。但系统上线后,实际运行质效未能达到理想状态,存在人工填写要素内容过多、生成文书说理缺位或不足、庭审笔录进行分析及提取能力欠缺等问题,导致法官感受不到信息技术带来的红利,迫切需要引入前沿技术助力科技成果转化。
  为此,徐州从法官阅卷习惯、批注习惯、开庭审理习惯、事实认定习惯、裁判文书制作习惯入手,研发了提供事实阅卷视图、快捷批注汇总动态庭审提纲随问随答、推荐法律知识等功能。
  “庭审前进行要素核验,庭审中采用要素式事实认定,庭审后可通过人工智能大模型进行文书说理,在数据生成和纠错方面起到辅助作用,科技赋能大幅度提升法官办案能力。”徐州新沂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张骞说。
  无锡法院于2022年率先完成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建设,聚焦法官办案场景,提供个人语音转写、个人图文识别和多语种翻译等智能化辅助应用,实现法官个人移动领域应用全流程无纸化。
  无锡法院还结合在线运行规则、无纸化办案、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等工作指引,打造辅助调解、辅助诉讼、辅助案情梳理、辅助法官阅卷、辅助案件裁判、辅助文书生成全链条要素应用体系,目前已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案件中开展应用。
  据了解,江苏法院还持续探索智能语音转写在庭审中的深度应用,目前全省法院智能语音庭审已覆盖超过1500个审判法庭。通过提升智能记录能力,辅助书记员完整记录庭审实况,大幅度降低书记员笔录工作强度和工作量。
  “江苏南北方言各异,有吴语、江淮官话、中原官话三个方言区,且分成很多方言片系,给语音语义识别带来极大难度。”江苏省高院审判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副处长邢斌介绍,通过深度运用,带口音的南京、苏州等方言的特定行业术语,如化工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专业语言模型、个人相关语言模型在实践中不断训练、优化,语音识别的准确性逐步提升。智能语音转写技术的深度应用,改变了传统庭审方式,普通案件节省庭审时间近30%,复杂庭审时间缩短超50%,庭审笔录完整度可达95%。
案件质量智能监管
综合质效一目了然

  AI技术延伸到司法领域,会给传统审判工作带来哪些深刻变革?
  “可能是重大突破,颠覆性的变革。”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科信处处长张祺激动地说,苏州法院通过和华为公司、清华大学研发团队合作,从今年1月起应用“AI未来法官助手”,截至今年4月30日,两级法院依托该新模式办理案件21229件,阅卷工作量减轻了80%,案件办理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二。
  相对于其他地区法院在个别案件类型上的探索,苏州AI辅助办案系统已经成功上线了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危险驾驶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九类案件。
  “苏州法院AI辅助办案系统,是以‘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支撑的系统,目前在国内是领先的。”张祺说,以往的一些探索,选择在危险驾驶、交通事故等简单类型化案件的研发应用上,而苏州通过电子卷宗知识化、大模型数据推理能力安全可靠,以及生成信息可溯、可信、可用,已经拓展到合同纠纷和建设工程纠纷等复杂类型,并在国内率先实现在法官参与下构建的审判思维链,使其具备法律关系识别、争议焦点分析、证据链构建等深度案情分析能力和自主学习进化能力,以保证人工智能生成信息的可用性。
  “之前完成一篇类似的裁判文书,至少需要一个小时,现在不到20分钟。”苏州中院民二庭法官丁兵说,利用“一键阅卷”功能,系统便能形成一份初步的阅卷报告,并自动按照民事判决书的格式,将案件信息清晰地分为“主体信息、程序性信息、诉辩意见、查明事实”四大部分,并直接链接到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苏州,越来越多的法官熟悉了这种工作方式。据统计,苏州两级法院总计有539名法官在“九类案件”中运用AI系统审理办案,占全部员额法官的40%,占全部案件总量的25%,平均每个工作日法官使用系统为121.31个案件进行智能阅卷,一键生成47.17份文书。此外,两级法院共有96.88%的法官使用或体验过智能阅卷功能,有96.56%的法官使用或体验过一键生成文书功能,有89.94%的法官使用或体验过AI助手问答功能。
  苏州中院还研发了辅助院庭长案件阅核模块,目前已具备自动生成案情报告、文书纠错、自动推送类案三大核心功能。“这些功能可以帮助院庭长在繁忙的行政管理工作之余,在数万件乃至数十万件案件中,快速精准掌握案件核心要素,从而辅助判断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大幅提高院庭长阅核案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苏州中院院长蔡绍刚说。
  徐州法院则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平台,通过优化及改进平台算法性能,已完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商品房预售纠纷、离婚纠纷等三类案由研发工作,并在全市两级法院上线运行,预计每年将为2.2万件案件提供实体化阅卷、要素式庭审、文书自动生成等智能服务。
  徐州中院通过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与办案系统深度融合,功能和数据实现无缝对接。通过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案件评查、裁判文书纠错、庭审规范性巡查、网络舆情研判预警等方面的应用,有效提升司法管理质效,促进廉洁司法。
  江苏高院则在“数字法院”建设中进一步推进“人工智能+审判”应用探索,提前做好人工智能与“一张网”的对接,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案件排期、送达、报结等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方面的应用,运用人工智能赋能提质增效,提升自动化审判质效评价与监督能力,积极推进案件质量智能监管,构建科学智能的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让司法管理者对案件办理情况、法官综合质效“一目了然”。
漫画/高岳  
专家呼吁厘清“共享”本质明晰权利义务 企业“共享”员工,劳动者权益谁保障   □ 本报记者 温远灏
  
  “以前是上班挣固定工资,现在可以选公司合作,同时处理三四个项目,工作地点也比较灵活,收入还提高了近50%。”去年辞职后,在北京工作的李某成为一名“共享程序员”,目前他对这种不用打卡、挤公交和处理办公室人际关系的工作状态颇为满意。
  近段时间以来,“共享员工”受到不少招聘企业的青睐,“共享程序员”“共享设计师”“共享财务”成为不少企业的用工新选择。有报道称,一些企业采用“共享员工”模式后,人力成本降低了5%至10%。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多位专家发现,“共享员工”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用人单位将其员工“借用”给另外一个用人单位,该劳动者拥有稳定的劳动关系;第二种是劳动者与某家用人单位建立关系,该单位将其在不同时段、不同情形安排到不同单位工作;第三种一般是劳动者不与企业签订固定合同,而是就某一项目与其进行短期合作。
  对于“共享员工”模式,赞成者认为,此举能为公司省下高昂的人力成本,且用工更加灵活,值得提倡;反对者认为,这实质上就是用工外包,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企业“共享”员工,也应共担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责任,建议加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从法律层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监管部门应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共享用工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解决就业节省成本
共享员工受到青睐

  今年2月,就职于江苏南京某酒店的高某被“共享”到一家供应链企业从事配送工作。“酒店效益不好,我们只能拿到基本工资,被‘共享’后收入起码能保证日常开销。”高某说。
  去年被一家互联网企业裁员后,40多岁的天津人麦某一度陷入困境,长达8个多月找不到工作。之后,他发挥热爱且擅长制定旅行攻略的优势,成为自由旅行规划师——每天从各大网络平台接单,为客户定制家庭旅游计划。
  不仅不少自由职业者因“共享员工”模式找到了心仪的新工作,一些企业老板也对“共享员工”颇为青睐。
  江苏苏州一小型科技公司的老板王某就十分喜欢这种模式。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网站建设和运营,业务好的时候,存在用工缺口,但是再增加一个正式员工,对小微企业来说压力不小。
  “‘共享员工’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王某估算,采用“共享员工”后,公司人力成本可以降低8%左右,还能规避不少用工风险。
  《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2)》蓝皮书披露,早在2021年,采用灵活用工方式的企业比例已达61.14%。《中国灵活用工市场研究报告(2023)》显示,2017年至2023年间,中国灵活用工市场规模复合增速为355%,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1.7万亿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告诉记者,原来的“共享员工”是由一个用人单位将其员工“借用”给另外一个用人单位,该劳动者拥有稳定的劳动关系,其共享也仅限于1至2家单位之间。
  “而当前的共享用工已经变成以‘分时’共享为主,即劳动者与某家用人单位(多是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关系,该单位根据客户的需要,将其在不同时段、不同情形安排到不同客户单位工作。同时,还存在‘共享程序员’等与企业就某一项目进行短期合作的‘共享员工’。”范围说。
  “该模式原本是疫情防控期间为解决劳动力赋闲问题的应急之举,但近年来正在被更多行业采用,或将成为一种新型用工模式。”长期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梦凯说,该模式能帮助员工缓解收入压力,实现社会价值;对企业而言,能减轻原企业的经济压力,也为用工方节约了人员招聘与培训成本。
共享形式或被滥用
其实存在不少问题

  不过,随着“共享员工”模式的发展,相关争议也不少。有人认为“共享员工”还不如外包,劳动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曾作为互联网大厂“共享员工”的林某就深有体会。
  “相比于正式工,‘共享员工’的福利待遇要差一大截。组里的正式员工聚餐娱乐时从来不会邀请‘共享员工’,向他们请教问题也要小心翼翼。”林某说,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有些正式员工还会把工作推到“共享员工”头上。
  除了从外部招聘“共享员工”外,还有部分企业将该模式用于内部员工的动态调配上。江苏某连锁酒店位于会展中心旁边的分店周末业务量大,而写字楼内的分店正好相反,将两家店的员工“共享”,不但能解决彼此的高峰用工问题,而且不必增加额外的招人成本。
  与此同时,“共享员工”这一模式或有被滥用的趋势。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灵活用工,加上一些企业裁员的大背景,不少正式员工只能委曲求全,被迫变成“共享员工”。
  “‘共享员工’是劳动法认可的用工形式,但是法律对共享的企业、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缺乏明确且具体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位阶较低,执行力不强。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被滥用的现象。”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告诉记者。
  据娄宇介绍,滥用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是缺工企业利用“共享员工”规避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形式带来的较高人力成本,给劳动者带来合同短期化、社保缴纳不规范、出现争议不知向哪个单位主张权利等问题;另一方面是虚假“共享员工”现象,即借调企业实际上并没有主营业务,而是主要向缺工企业提供劳动力。
  吴梦凯也注意到,尤其对于“共享程序员”“共享设计师”等没有和任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共享员工”,更是存在不少潜在问题。例如,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随时随地可以解除合作;劳动者发生意外或者工伤,可能面临维权无门的困境;因过度工作或焦虑而引起健康风险。
  “这类‘共享员工’极易处于劣势地位。”吴梦凯说,该用工形式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劳动关系下的用工形式存在差异,如工资支付、用工责任承担、社保问题等,均需要由企业以及劳动者之间以协议形式明确。
  “但现实情况下,劳资关系中天然的强弱不平衡状态,导致这种协商的形式并不能很好地体现双方的真实诉求,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足。”吴梦凯说。
厘清共享员工本质
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娄宇说,在法律关系性质上,“共享员工”与劳务外包存在本质区别,“共享员工”接受借调企业的劳动管理,而外包员工则接受原单位的管理,向工作的企业提供劳务。
  “‘共享员工’的实质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用职工,即劳动者与一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被另一家企业借用,接受工作管理,这一用工形式的法律术语是‘借调’。”娄宇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指出,劳动者非由其用人单位安排而自行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并不属于共享用工的情形。
  “也不能将‘共享员工’理解为劳务派遣。”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连大有说,不同于劳务派遣只需要签订派遣服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共享员工”通常需要签订三方协议,即输出方、输入方以及劳动者就劳动力输出订立三方协议。在协议中,需要对雇主责任进行明确划分,以免后期互相“踢皮球”。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对于“共享员工”模式已有相应探索和回应。
  江苏省淮安市经开区从2020年4月开始探索推行企业间“共享员工”模式,通过“只改变工作地点不改变劳动关系”的形式,鼓励企业间进行员工余缺调剂,初步实现人力资源的内部循环和优化配置。
  2023年全国“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健全共享员工平台,确保同类型的企业有效对接,引导企业和员工在共享平台上签订内容保密协议,明确泄密的违约责任。完善相关企业培训网站,促进同类型的企业员工沟通交流培训,引导员工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推动员工成长与进步。
  “相关部门应结合新用工形态,指导相关企业在签订‘共享员工’协议时,详细约定工作时间、地点、内容、休息、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标准和支付时间与方式、工伤责任划分和补偿办法等,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连大有说。
  娄宇提出,当前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如果把规制的任务随意交给市场,显然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长期来看也将扰乱我国的用工秩序,并不利于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当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颁布位阶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对劳动者进行倾斜性保障,并综合劳动监察、仲裁等手段给予程序性保障,共同维护好“共享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共享’员工,也应共担劳动者保护的责任。”范围呼吁,要严格落实劳动者保护的责任,不能因“共享员工”而降低劳动者保护的标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治让青山有“价”绿水含“金”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相应的补偿机制是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
  □ 陈海嵩

  自6月1日起,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条例》以综合性、基础性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生态保护补偿的制度与规则体系。这也是世界首部专门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立法。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相应的补偿机制是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何谓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给出了官方定义: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这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近些年来,我国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于2016年、2021年专门印发文件,就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及相关领域改革进行统筹谋划、全面推进,为推动环境治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补偿重点模糊,关键领域的生态保护工作无法得到充分支持,补偿措施难以精准定位到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活动上;市场化补偿机制发展水平不高,影响了公众对生态保护工作的参与度;不同部门和地区利益诉求不尽相同,使得补偿标准制定、资金分配以及责任划分等方面存在较大协调难度……这些都影响了生态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条例》将此前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以巩固和拓展,并将已有零散的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整合和优化,旨在解决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存在的诸多问题,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效能。具体来说,《条例》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出了针对性规定:
  一是明确生态保护补偿重点,提升补偿针对性。《条例》明确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在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并明确列举出森林、草原等八项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同时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这些规定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能够有力改变传统生态保护补偿措施缺乏针对性的弊端,也能有效避免重复补偿,形成内在一致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二是鼓励推进市场机制补偿,充分发挥市场激励机制作用。《条例》鼓励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力量按照市场规则,通过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开展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依法有序参与生态保护补偿。这一举措有效破解了以往生态保护补偿方式单一和激励机制匮乏的难题,有助于市场机制在生态保护补偿中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而通过构建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拓展市场化的融资渠道,还能够实现金融工具与生态保护补偿有机结合,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更为坚实和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三是强化保障与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生态保护补偿的高效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有效实施涉及财政、科技、管理等方面内容,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全方位的监督保障措施提供有力支撑,才能有效防止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被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此《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监测支撑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税收政策调节功能。同时,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依法及时公开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审计机关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这有助于增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合力,建立系统化的监督机制,让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能够真正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要求,实现青山有“价”、绿水含“金”。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条例》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在生态保护补偿法治化道路上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具有里程碑意义。展望未来,还需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统筹各方力量,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深入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从而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加卓越的成就。
  (作者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哀矜折狱   □ 姬黎明

  《韩非子》《孔子家语》《说苑》等文献记载了“子皋治狱”的故事,大意是:孔子任卫国的相国,弟子子皋掌管卫国的刑狱,砍掉了一个罪犯的脚,这个人后来做了一个大门的看守。有人向卫国的国君诬陷孔子,说孔子想叛乱。卫国国君下令捉拿孔子,孔子和他的弟子就逃跑了。当子皋跑到这个大门时,那个被砍掉脚的人引导他躲藏在大门边的屋子里,官吏没有抓到子皋。半夜的时候,子皋问被砍脚的人:我砍掉了你的脚,现在正是你报仇的时候,为什么你还保护、帮助我呢?被砍脚的人说:我被砍脚是罪有应得。当您给我定罪时,反复推敲法令,很想找到免罪的法律依据。您依法给我定了罪,却紧锁眉头、局促不安,流露出了哀怜之情、仁爱之心。这就是我喜欢您而对您感恩的原因。
  《汉书·隽不疑传》记载了“隽母问政”的故事,大意是:西汉有一名臣叫隽不疑,他在做京兆尹的时候,经常到各县录囚。录囚制度始于汉代,就是由皇帝、刺史或郡守等官吏定期不定期巡视在押的囚犯,决定是否予以赦免,以防止冤狱。隽不疑每次录囚回来,他的母亲总是问:这次平反了多少人,有多少人活下来?如果隽不疑说平反了好多人,隽母就很高兴,笑着给他夹菜盛饭,说话也与平常不一样。如果隽不疑说这次没有人平反,隽母就不高兴,不吃饭。
  这两个故事体现了中国古代哀矜折狱的思想。“哀矜折狱”出自《尚书·吕刑》,其中记载:“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意思是说,颛顼皇帝哀怜众多无辜被害的人。据《论语·子张》记载,阳肤被任命为法官后,向曾子求教。曾子讲:“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就是说:统治者背离了正道,导致民心散失。假使你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便会同情、可怜罪犯,而不要幸灾乐祸、沾沾自喜。孔子不把罪犯视为单纯的个人问题,也不视为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把它看作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哀痛百姓生活在乱世的不幸,怜悯一些人因生存问题和得不到教化而犯罪,主张对罪犯进行人文关怀,做到行刑不乐,从而缓和社会矛盾。
  哀矜折狱在后世广为实践,类似“子皋治狱”和“隽母问政”的佳话、美谈还有许多,相应的录囚、死刑复奏、鞠谳分司等慎刑恤刑、矜恤老幼妇残制度历代沿革、不断完备。一方面,哀矜折狱的前提是严格公正执法,不是法外开恩、徇情纵囚。正因如此,“子皋治狱”不仅得到儒家还得到法家的推崇,《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引述了孔子的评价:“概者,平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治国者,不可失平也。”《汉书》评价隽不疑“严而不残”。另一方面,哀矜折狱不仅仅要求严格公正执法,更要求“为政以德”,广施教化、感化,使国法和人情允协,法律和道德融合。
  哀矜折狱的思想、实践和制度经过历史的沉淀,已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一部分,体现了中国古代对“仁政”的不懈追求,为传统司法注入了德性和善意,增添了人性的光辉和温暖,也为我们今天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对罪犯的人道主义关爱等方面,提供了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
发展旅游经济需要法治助力   □ 于 潇

  近年来,在“奥运效应”助推下,冰雪运动、冰雪旅游不断升温。作为冰雪资源大省,黑龙江依托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丰富的冰雪资源,着力推动“冰天雪地”加速变成“金山银山”。黑龙江建立了由省领导为总召集人的省级促进冰雪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出台《黑龙江省冰雪经济发展规划(2022-2030年)》《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文件,为我国冰雪经济发展开辟新路径、探索新模式。
  亚布力人民法院所在辖区拥有著名的凤凰山国家地质公园、亚布力滑雪场、雪乡风景区,每年都有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和滑雪爱好者来到这里欣赏银装素裹的林海、漫山遍野的雾凇、感受冰雪运动的激情。为“冰天雪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4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联动机制 依法推动黑龙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诉源治理协作、联合普法等合作机制,推动龙江旅游由“一地一季”向“全域全季”转变。我们在工作中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
  根据旅游纠纷大多具有发生地点异地、涉案价值小、涉及关系复杂以及涉纠纷主体群体化等特点,自2021年起,我们找准司法服务与冰雪旅游的结合点,着力加大冰雪旅游司法保护力度,打造了“郝法官”司法品牌,在景区设立“郝法官旅游巡回法庭”,开通司法服务冰雪经济“绿色通道”。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能动履职、因地制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擦亮“郝法官”司法品牌,服务保障龙江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如今,亚布力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已延伸到景区的每一个角落,时刻守护在景区商户、游客身边。同时,我们积极协调整合辖区林业局有限公司、林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人民调解员资源,依托“郝法官”贴近基层群众的特点,创建“5+1=0”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即“五家单位诉源治理调处人员+矛盾纠纷=化解”的矛盾化解模式。自2023年年底至今,“5+1=0”诉源治理联合调解室已接待游客咨询620余人次,共化解矛盾纠纷1677件,诉前成功调解冰雪旅游纠纷195件,通过五方力量诉前调解矛盾纠纷996件,无一件进入诉讼程序。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冰雪旅游相关工作,我们还主动与哈尔滨市亚布力管理委员会沟通,加入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执委会亚布力雪上赛区工作专班。通过提供专业司法服务、协助维护赛区法律秩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提供法律服务人员等措施,我们将为第九届亚冬会的顺利召开贡献自己的法治力量,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不断提高司法审判工作水平、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坚定不移的追求。我们要以“纵向争晋位、横向争站位、工作争创品牌”为总抓手,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和提质增效为主线,着力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
  一是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解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郝法官旅游巡回法庭”和“5+1=0”诉源治理联合调解室职能作用,通过开展普法宣传、送法进企等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旅游服务企业树牢守法经营理念,增强游客依法维权意识,有效避免矛盾纠纷发生和激化。
  二是推动深化“5+1=0”诉源治理新格局。强化旅游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与辖区景区文旅部门建立紧密工作对接机制,加强涉旅行业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和信息共享,通过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三是推动“龙法和”云法庭全面应用。在亚布力滑雪场、中国雪乡、凤凰山等4A级及以上景区全面推进“龙法和”云法庭应用,持续选派旅游纠纷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开展纠纷调处包联,实现“一景区一法官”指导调解全覆盖。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做强“郝法官”司法品牌,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忠诚实践“两山理念”,推动亚布力法院工作再创佳绩、再谱新篇、再上新台阶。
(作者系黑龙江省亚布力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用制度开启网络拍卖大众时代   □ 欧树英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国家文物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为我国网络拍卖领域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自带流量”,自发布当日就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之所以受关注,一是因为近年来网络拍卖业发展迅速。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统计,目前网络拍卖年成交规模已超万亿元,网络拍卖已占当年拍卖场次的90%以上。通过“直播拍”“微拍”“网络竞价”等形式,普通公众既可买表买车,也可收藏古董文玩,还可投资买房买股,确实便民利民、促消费、旺投资。二是源于普通公众对参与网络拍卖时交易安全问题的关切。去年“双十一”期间,笔者就曾参与处理过两家知名电商平台上同时出现的假“拍卖公司”涉嫌诈骗竞买人“买车款”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所幸通报平台及时,未造成重大损失。除以上典型个案之外,网络拍卖中经营主体“有照无证”或“无照无证”、虚假宣传、恶意串通、虚构交易、以假充真、文物拍卖标的未经审核、拍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确实对网络拍卖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造成了较大影响。
  如何让更多公众放心参与网络拍卖?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对拍卖经营者的资格要求越明确,其尽职履责的动力就越强;对经营者的信息披露越透明,买受人所承担的风险就越小。在《指导意见》中,三部委给出了“按照现行拍卖法律法规,严格网络拍卖市场准入”的解题思路。一方面,重申拍卖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拍卖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要求;另一方面,根据电子商务法进一步要求网络拍卖经营者要在显著位置对营业执照、拍卖许可、文物拍卖许可等信息进行公示。这些要求表明,市场监管者已充分关注到网络交易中信息公开不足或不规范的问题,主动援引网络交易相关法律的刚性要求,把网络拍卖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提到重要位置,这有利于网络拍卖参与者选择适格拍卖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拍卖的交易安全还来源于平台责任的履行。通过强调平台的管理职责,压实平台治理责任,既是网络经济治理的基本共识,也已落实在多部涉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中。网络拍卖市场的治理也不例外。《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网络拍卖平台要压实平台责任,履行网络拍卖经营者身份、许可信息核验、登记义务,完善文物拍卖的专业审核能力和内控制度建设,这不仅有利于促进经营者信息透明,也有利于遏制当前线上拍卖市场中被诟病较多的文物拍卖乱象。
  事实上,竞买人能不能在网络拍卖中买到心仪的商品、体会到专业高效的拍卖服务,还取决于网络拍卖服务系统是否完善。《指导意见》在强调平台责任之余,特别重视平台作为除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之外的市场“第四种力量”的作用发挥,鼓励网络拍卖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围绕拍卖法律法规和拍卖业务标准建设优化全流程网络拍卖系统,实现拍卖法定程序功能的全流程线上化。这些意见若能得到有效落实,将有效减少网络拍卖实践中客观存在的“踩线式创新”和“损害交易安全式创新”,对保障竞价程序规范、确保信息披露合规、维护资金流转安全、提高网络拍卖服务水平等方面都产生深刻影响。
  最后,与线下拍卖不同,网络拍卖具有高频次、低成本、节奏快的特点,因此促进网络拍卖市场发展,除强调规范外,监管还要有足够的主动适应意识。如依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文物拍卖企业作为合法的文物流通经营主体,拍卖前要报文物部门进行标的审核。如果用老办法应对新形势,显然无法适应文物网络拍卖要“天天拍”“周周拍”的节奏。《指导意见》提出要探索优化审核程序、推进信用监管试点,无疑是关注到了文物网络拍卖市场发展的痛点。如何细化落地?还需相关部门尽快拿出细则,或参考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企业信用评价的结果,以分级分类的形式稳步推进试点,既把审核工作做在前面,减少买受人“被坑”的概率,又通过精细化的执行标准,减轻企业负担,让合格经营者放开手脚,快速抢占市场、驱逐“劣币”、服务大众。
  (作者系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法律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图说世象
  近日,央视报道了一种以电竞游戏为伪装,以“赏金赛”为噱头,实则组织赌博的新型网络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游戏玩家被诱导充值购买虚拟币,通过兑换成不同价值的门票进行游戏对局。虚拟币相当于赌场的筹码,游戏的门票相当于赌注,赢来的虚拟币可以兑换提现。不法分子通过从中抽成来牟取暴利。目前,法院已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点评:游戏是让人休闲娱乐放松的,岂能成为一些利欲熏心者捞金的“摇钱树”。事实证明,违法赌博行为即使隐藏包装得再好,最终都难逃法律制裁。
   文/刘王京  
“AI论文”不只是技术问题   □ 赵志疆

  目前,2024届高校毕业生陆续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多地高校发表声明,明确将引入论文检测工具,严查AI(人工智能)代写论文的行为。其中,湖北大学明确,如发现论文检测结果为“AI代写高风险”,教师应指导学生进行修改。福州大学则强调,检测结果将作为成绩评定和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的参考依据。
  伴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AI技术正以直接而显著的方式,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有媒体曾面向全国高校学生发起关于AI工具使用的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7055份。调查结果显示,84.88%受访者曾使用过AI工具;77.51%的受访者认为,AI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效率。多所高校表示严查AI代写论文,从侧面印证了一种现实:大学校园里,AI工具的用途不仅限于文献搜集和数据处理,而且还被一些学生用来代写论文。
  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有不少AI工具将“论文”作为主打模板,声称能提供快速生成文章功能。部分AI工具生成论文,每千字最低仅需0.2元。从网上的各种商业推广来看,不仅仅是代写论文,工作总结、述职报告、剧本文案……几乎所有的文字工作,都可以通过AI来完成。由此很容易使人产生疑问:AI真的能生成一篇完整的优质论文吗?
  有教育界人士表示,AI代写的论文看似条理清晰、层次丰富,实则结构僵硬、内容空洞。现实中,这也正是多家高校重点排查的对象。“AI论文”的泛滥,不仅炮制出大量没有灵魂的文字垃圾,而且会让一些学生滋生懒惰心理,丧失学术研究的兴趣和能力。如果沉湎于此,无疑是对AI技术的莫大嘲讽——作为高效的数字化工具,人工智能旨在使“人工”变得更加“智能”,而不是相反。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目前“AI论文”仍存在明显瑕疵,但这样的状况并非一成不变。AI产品本来就是一种数据模型,建立在反复学习训练的基础上,谁又能说“AI论文”将来不会赶上甚至超越人类创作?实际上,在关于“AI论文”的讨论中,真正值得关注的不只是论文质量,还有写作过程——捉刀代笔本身就是学术不端的表现。
  学术诚信是学术研究的基石,保持学术的纯粹性是学界最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也是学术道德最基本的要求。无论是找他人捉刀代笔,还是利用AI瞒天过海,都是对求真务实的科研精神的根本背叛。因此,前不久通过的学位法明确规定,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如何通过技术手段识别AI代写论文,这属于技术问题;如何完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让大学生坚持底线、有所敬畏,这属于学术问题。从技术层面看,在AI技术的冲击下,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的“门槛”不断降低,有必要尽快明确针对AI应用的行业规范,以严格管理维护技术伦理。从学术层面看,引导大学生“不为物累”,首先就要消除各类学术失范行为,以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维护学术研究的体面与尊严。
  人工智能方兴未艾,不仅给人们的学习生活带来极大便利,而且代表着科技发展的星辰大海。工具没有原罪,应用当有边界。“AI论文”看似新现象,实则暴露出了老问题:乘着数字科技突飞猛进的春风,学术不端也在不断变换着花样。如何科学使用AI工具,是新时代大学生的必修课;怎样铲除滋生学术不端的土壤,是每所大学都无法回避的严肃课题。
创新普法课防范校园欺凌   □ 马 超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不时进入公众视野,刺痛公众神经,有的欺凌事件甚至造成学生伤亡的严重后果。如何有效预防、制止、治理校园欺凌行为,一直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校园欺凌行为不仅会影响受害者的学习和生活,使其难以集中精力学习,导致学业成绩下降,还会让受害者产生自卑、恐惧、抑郁等心理问题,甚至可能引发自杀等极端行为。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频发,与家庭教育、学校管理、社会环境的影响密不可分,但究其根本,是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早在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便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校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此后多部门联合印发有关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的指导意见、治理方案,治理举措也包括增强学生和家长法治意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均将校园欺凌防治作为重要内容。
  治理校园欺凌,事后依法依规惩戒处置很重要,但事前法治教育和有效预防更为关键。近年来,各地不断推进依法办学治校,很多学校都配备了法治副校长。从以往实践来看,这一工作机制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因时间精力受限,开展相关履职活动频次较低,普法方式也较为单一。在校园欺凌事件仍不时发生的当下,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让校园普法真正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期盼。这就需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校园普法的互动性、启发性与参与性,让学生在趋近于真实的情境中理解、掌握法律知识。
  笔者认为,校园普法应该在三个方面进行转变:一是转变视角,以“青少年视角”为出发点,学生需要什么普什么,学生欢迎什么普什么;二是转变角色,让学生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作为,提升学生的参与度和成就感;三是转变重心,内容以破除网络有害信息侵蚀、防范校园欺凌行为等相关措施为重心,对象以学生中的“易感”人群为重心,目标以内化心理认同、外化行为遵循为重心。比如,最近山西省就从这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山西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四部门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小课堂活动时,专门针对校园欺凌开展创新普法活动,如以班会为主要形式,让学生解读典型案例,进行情景演绎角色扮演,充分让学生“亲历”校园欺凌并成为普法的主角,从而切实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当然,防治校园欺凌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创新普法方式方法,还需要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机制。比如,加强校园管理、加强教师培训,建立健全考评问责机制等,这样才能更好地将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落到实处,让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作者系本报记者)  
负债21亿余元企业如何重获新生? 宁波北仑法院“诉前调解转预重整”打破壁垒助企转型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彭晓晓 王文琪

  近日,随着21亿余元的债务得以妥善化解,多项国家专利傍身的科技型企业宁波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的助力下,实现转型升级、涅槃重生。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北仑法院近年来强化对“立转破+‘1+N’联合预重整”模式(“1”即先行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N”即其他关联企业)的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通过破产审查程序的前移与合并预重整的应用,进一步打通了诉讼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壁垒,以“近期止血、中端造血、远期升级”的全盘谋划,有效提升重整效率与成功率,切实保障企业获得挽救的机会。
企业深陷债务危机
  甲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乙公司、丙公司均长期专业从事新型塑料软包装材料生产,在薄膜印刷、镀铝、转移上有丰富的生产经验,曾获得多项国家专利。2016年,甲公司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并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实现挂牌。然而,后因受市场环境、经营决策失误、盲目扩张等影响,3家公司均陷入债务危机。
  2023年初,北仑法院在诉前调解张某与甲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收到该公司提交的预重整申请。为及时挽救企业、降低重整成本等,经初步摸排,北仑法院决定对甲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了临时管理人。
  鉴于3家关联企业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经债务人申请且法院审查后,为促进优势资源重新整合,提高重整的时效性和灵活性,最大限度保存企业的商业价值,高效维护债务人、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北仑法院决定对3家公司进行合并预重整,通过实质性合并重整消除3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3公司的债权人共同受偿,既有效保障企业获得挽救机会,又兼顾了破产法的公平价值和效率价值。
  债权申报期间,共有10家债权人申报债权17笔共21亿余元,其中优先债权金额为1.16亿元。相较于高额负债,3家公司可供偿债的资产主要为两套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生产线,评估价值仅2794万元,如果将其作为单一资产进行评估拍卖,因丧失相应的生产环境和技术支持,加上市场对二手专业设备的需求有限,设备应有价值难以实现,届时本案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将几乎为零。
  此外,3家公司在历年生产经营中形成1367余万元留抵税,当前因不符合留抵税退税条件而无法享受相关退税政策,如实施破产清算,其抵扣或退还的可能性将随公司主体资格灭失而消失。若企业得以恢复经营,相关留抵税将为公司经营带来额外的流动性支持。
法院深挖隐形资产
  面对债务体量庞大、机器设备变现难等困局,招募投资人为企业注资“输血”是最优解。
  为此,北仑法院深度挖掘3家公司未被利用的业务资源、生产技术、品牌价值、留抵税款等在执行和破产清算中难以量化,但在适当的经营和管理策略下将有潜力产生重大价值的资产。
  在招募过程中,两套生产线设备的抵押权人提出了收购意向,其有意利用3家公司的设备、生产技术、业务资源等进入塑料薄膜生产业务领域,拓宽自身的业务范围和收入来源,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经过多轮沟通,其愿意支付4080万元重整对价款,用以清偿3家公司的债务,并将整合3家公司的各项资源,与原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合作,在继续保持塑料薄膜生产这一原有主营业务的同时结合自身资源,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重回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根据投资人提出的方案,北仑法院监督指导管理人制定《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及时裁定受理合并重整申请,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机衔接。最终,根据《预重整方案》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在随后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上以高票通过。
  承办法官彭晓晓介绍,本案在“诉转破”的基础上,将破产审查从诉讼程序前移至诉前调解程序,结合预重整程序在立案前引导债务人与债权人、投资人等通过协商制定预重整方案,在获得多数债权人同意后,转入重整程序。
  “该模式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打通诉讼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壁垒,实现两者无缝对接与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发挥破产制度的保护和挽救价值,还有利于提高重整成功率、降低司法成本,促进各方达成良性合作,确保后续重整程序快速高效推进。”彭晓晓说。
企业经营迈入正轨
  “被指定为临时管理人后,经过综合评估,我们觉得这家企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如果就这么破产太可惜了,所以我们也积极协助他们寻找意向投资人,所幸不负众望。”临时管理人浙江某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说道。
  投资方负责人提出,其敢于注资的原因,既是看重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的市场潜力,也是看重北仑法院在破产预重整方面的创新魄力和专业精神。此次预重整,在充分盘活机器设备价值的同时,法院深度挖掘和合理利用公司资源,将无形资产转化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不仅提升了整体债权清偿率,还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有效实现了各方利益共赢。
  “法院智慧运用预重整制度,很好地化解了企业内部的经营不善和外部的债务危机,充分展现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担当。”这家科技型企业的负责人说。
  目前,3家公司累计21亿余元的债务得以化解,生产经营已重新迈入正轨。
搭建网站刷5.8万余条虚假转评赞 新疆首例“网络水军”刷单炒信类案告破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赵书城

  近日晚间,一队民警敲响了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家门,门开一条缝,负责抓捕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涂开来顺势将门拉开,他身后的民警飞快进入屋内。
  民警发现,刘某电脑内储存着大量违规代刷转评赞的网站后台数据及各类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至此,新疆全区首例“网络水军”刷单炒信类案件告破。此时,距离立案尚不足24小时。
  两个月前,浙江宁波警方打掉一个涉嫌违法代刷转评赞的“网络水军”团伙。据该团伙成员供述,在乌鲁木齐市的刘某亦涉嫌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开展此类违法服务。5月3日清晨,这条线索跨越千里流转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后由上述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侦办。
  11个小时后,经多警种充分准备,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据了解,刘某的网站自2023年4月运营至今,累计代刷虚假转评赞5.8万余条,为全国400多家电商提供了此类服务。
  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证制售电子烟涉案3亿元 赣州警方横跨10余省侦破特大非法制售电子烟案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吴 青

  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涉案金额高达3亿元,涉案区域横跨江西、广东、山东等10多个省份。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制售电子烟案件,斩断多条非法生产、储藏、运输、销售电子烟利益链条,有效维护了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招工广告令人生疑
  “本公司生产电子烟,长期招工,工作轻松、待遇从优……”2023年初,赣州市经开区某工厂一则招工广告引起当地烟草部门工作人员的注意,遂向当地警方移交涉嫌非法生产电子烟线索。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初步核查,于2023年3月23日进行立案侦查,同时组建以食药环侦查大队为主,治安、网安、法制和派出所等部门精干警力参与的专案组,联合烟草部门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2023年4月6日,在基本掌握生产窝点内人员组织结构、生产出货规律和现场布局等情况后,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抽调80多名警力,联合烟草执法人员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捣毁该电子烟非法生产窝点,现场抓获崔某生、曾某飞等涉案嫌疑人9名,查获非国标电子烟9万余支以及涉案车辆、烟油原材料和生产包装机器等价值1000多万元的物品。另一名主要涉案人员李某刚则于两天后在赣州西高速口落网。
  通过循迹深挖扩线,专案组还掌握了东莞优某、艾某普以及深圳成某等公司也存在非法经营电子烟的行为,多条错综复杂、盘根错节的非法制售电子烟利益链条全部浮出水面。
跨省捣毁犯罪窝点
  为彻底斩断非法制售电子烟利益链条,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专案组顺藤摸瓜,于2023年4月至7月期间,先后多次赶赴广东东莞、深圳等地开展摸排调查,一举捣毁优某、艾某普、成某公司等多个非法生产电子烟窝点,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梁某飞和两家涉案公司管理人员徐某、曹某等17人,查获9000多支电子烟成品。
  集中收网后,专案组掌握了曹某等人从事非法生产电子烟的违法犯罪事实,但因其公司位于广东东莞,担心管辖权问题一直没有对其实施抓捕。
  为了推进案件办理,专案组积极协调,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顺利解决了案件管辖问题,随即迅速开展行动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
  2023年7月28日,潜逃境外的涉案成某公司负责人黄某峰、雷某音在专案组民警的耐心劝导下投案自首。至此,该案主要涉案人员均已到案。
  鉴于该案件案值巨大、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地域广,公安部于2023年9月11日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
21人被移送起诉
  据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梁广财介绍,本案主要涉案人员此前均从事过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为了攫取巨额利润,他们一拍即合,互相勾连、分工合作非法制售电子烟。
  2023年1月,犯罪嫌疑人崔某生、梁某飞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赣州市经开区租赁厂房非法生产电子烟,同时通过李某刚、曾某飞等人帮助联系业务订单,并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工厂扩大生产规模。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时,该工厂已招募40多名员工,累计非法生产电子烟18万余支。
  而早在2022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刚、曾某飞等人便与未取得电子烟生产许可证的东莞优某公司合作,共计非法生产电子烟45万余支。2023年4月初,深圳成某公司负责人黄某峰、雷某音等人经曾某飞介绍,将某品牌电子烟业务交由赣州工厂生产,同时还与未办理电子烟生产许可证的东莞艾某普公司合作,共计非法生产电子烟29万余支。
  办案民警深挖彻查,于2023年4月至8月期间,先后前往广东、河南、湖北等地,成功抓获多名销售电子烟的“下线”。
  警方根据涉案公司及犯罪嫌疑人资金流水查证,该案涉案金额高达3亿元,生产、销售区域横跨江西、广东、河南、山东、湖北等10多个省份。目前,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21人已经被移送起诉,其余涉案人员处于取保候审在侦阶段。
  据了解,该案是近年来江西公安机关侦破的犯罪产业链最全(从原材料供应到生产仓储,再到销售市场)的一起电子烟非法经营案。该案的成功侦办,斩断了毒害青少年的黑手,有效净化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国家烟草专卖局也以侦破该案为契机,在广东东莞召开电子烟行业整顿大会,推进电子烟行业规范发展。
专挑网约车司机“碰瓷”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敲诈勒索团伙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专挑网约车下手,下车就将脚伸向车底,大声呼叫制造被轧伤假象,继而要挟敲诈司机。近日,在“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中,北京丰台警方接报多起涉嫌敲诈勒索的警情,经工作,一个经常在南四环一带“碰瓷”网约车司机的一个3人团伙被打掉。
  今年1月底的一个傍晚,网约车司机韩师傅在南四环外某地路边停靠等活儿,两名男子上前搭话,要打车去丰台和义。韩师傅将两人拉到目的地后,其中一名男子下车,另一名男子称要去另一个地方,要求韩师傅继续开。韩师傅没有多想,启动车辆继续前行,刚起步就听到一声叫喊。他立即刹车,看到刚下车的男乘客正在敲打车玻璃,表情痛苦,称被车轮轧到脚了。
  “那两人说我违反网约车规定拉客,还轧伤乘客,要被罚款什么的,我当时有点慌,就和那两人私了,赔了5000元。”韩师傅说。
  赔钱后,韩师傅一直没向别人提起这事,直到一次和同行聊天时发现,多位网约车师傅都遇到了这样的事——乘客刚下车就称被轧到脚,也不要求报警,不到医院,就要钱私了。
  几位网约车师傅这才觉得事情不对,确认自己被“碰瓷”了,他们相约到丰台和义派出所报了警。
  自今年2月以来,和义派出所已经陆续接到过类似敲诈勒索报警,事主均是网约车司机,情况几乎一模一样。
  民警调查获取的一段公共监控显示,乘车男子下车后有往车底伸脚的动作。经过进一步调查,嫌疑人身份被查明,乘车男子为王某、付某,均有敲诈勒索前科,另有一名同伙贾某负责驾车接送二人到案发地附近。
  经前来报警的几位网约车司机辨认,王某、付某正是频频被“轧脚”的两人。至此,一个专门针对网约车司机的“碰瓷”敲诈团伙现了原形。
  目前,王某等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承诺投资到期归还本金年化利率高达15% 无锡滨湖检察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5人提起公诉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郭筱琦 章建

  以5%至15%年化利率为噱头,不定期举办项目推进会,到小区做展台、发传单,将客户约到公司参与抽奖……在5年多时间里,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约139亿元,其中设在无锡的分公司“吸金”逾3亿元。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无锡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展某某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查,2014年至2016年间,何某先后设立了红上金融公司等多家公司,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在广州、上海、北京等地开设门店,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宣传理财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相对固定,投资到期归还本金。
  2016年3月,何某设在上海的公司委派尹某某(另案处理)到无锡成立相关分公司。该分公司按照总公司的五级管理层级,宣称投资者可收取本人或所带领团队业绩相应比例提成。分公司仍然采用口口相传等方式,对外推销红大宝、红小宝、保理等非法集资项目。截至2019年10月,无锡分公司吸收投资人1000多名,涉案逾3亿余元。
  2020年3月,滨湖区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办案团队在定期检索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网络信息时,发现“红上诚诚”上海总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线索,后查询到涉案公司在滨湖设有分公司。结合多名投资人到检察机关反映情况,该院运用数字检察思维开展法律监督,认为红上金融公司无锡分公司展某某等人的行为已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立案标准。
  滨湖区检察院跟踪线索并向公安机关核实,发现公安机关尚未立案,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2020年4月9日,公安机关立案。
  据悉,滨湖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公安、审计当面会商,提出调取后台数据、核实旁证等引导侦查意见,补充审计依据、增加营业部经理审计标准等审计意见,最终增加认定4名被告人6000多万元的犯罪金额。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撞坏小区道闸骗取高额保险理赔款 邵阳双清警方侦破一起系列保险诈骗案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李佳豪

  频繁的小区道闸碰撞事故、夸大损失程度的报价单、虚高的定损清单、高额的保险理赔款……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侦破一起系列保险诈骗案,将一职业保险诈骗犯罪团伙一举捣毁。
  2019年至2023年,邵阳市区各地发生了50多起“蹊跷”的同类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的情形都是小车撞坏小区的门禁道闸后交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处理,且每起事故的理赔金额都高达1.9万余元。而一个全新的道闸设备价格在8000元左右,与索赔金额相差极大。
  种种“巧合”凑在一起,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邵阳分公司对这些事故的真实性存在疑问,便安排工作人员复勘事故现场,询问走访小区目击证人,发现此类案件发生事故的出险原因类似,事故的风险特征异常集中,涉案人员也相互关联。
  在初步了解情况后,保险公司将相关线索移交至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分局经过研讨后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全面侦查。
  案情研判期间,专案组及时与受害保险公司对接,在海量的保单中搜寻相关证据,通过细致梳理、缜密分析涉案车辆和事故理赔信息、资金流转情况和涉案人员关系图,一系列诈骗过程被还原:
  这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款的收款单位集中在3家公司,其中湖南格律诗广告发展有限公司14起、湖南擎苍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2起、风帆科技公司4起。风帆科技公司负责人岳某、员工吴某,汽车修理厂老板姜某,擎苍公司法人杨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邵阳分公司员工何某和黄某,这6人在保单中以被保险人、驾驶员、汽修店人员或保险理赔款领款人等身份多次出现且存在明显的异常关联,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近日,在双清公安的统一行动下,这个职业保险诈骗犯罪团伙被一举歼灭。
  经审讯得知,2019年至2023年期间,岳某伙同其员工吴某、姜某、杨某以及何某和黄某等人共同实施保险诈骗,其中岳某为组织者,由岳某、吴某、姜某和杨某负责叫熟人故意开车去撞一些小区的门禁道闸,而后由吴某制作夸大损失程度的报价单,何某负责根据吴某所提供的报价制作虚高的定损清单,而后由黄某进行核损,最后导致保险公司多赔钱,他们从中累计获利80多万元。
6人骗取出口退税被公诉   本报讯 记者韩宇 通讯员马国财 姚晓滨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踏浪”系列骗取出口退税专案。目前,该案6名被告人均被鞍山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依法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是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款近7000万元的特大案件,系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踏浪”系列骗取出口退税专案,也是辽宁省首例“踏浪”系列骗取出口退税罪退税额特别巨大的案件。
  该案被告人杨某某、张某某等人均在深圳居住,以在辽宁省鞍山市成立的某有限公司名义于2016年至2022年期间,与货代报关串通买单配票骗税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近7000万元,犯罪时间跨度长,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
  面对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犯罪流程多,作案手段隐蔽,环节复杂、案件涉及海关、税务、银行等专业知识等情况,鞍山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磊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充分发挥公诉引导侦查作用,对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上进行指导。
  被告人杨某某作为此案的主犯,自恃出口退税程序复杂,对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在公安机关未能突破被告人杨某某供述的情况下,王磊以掌握的出口退税专业的知识为基础,指出其骗取出口退税的具体过程,通过心理博弈,让被告人杨某某认罪作出有罪供述并指认了同案犯的犯罪行为。
车主跑“顺风车”载客遇事故理赔被拒 重庆合川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程 杨 唐大为

  私家车跑“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车辆存在非法营运行为拒赔,投保人诉赔能否获支持?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认为“顺风车”拼单并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赔偿原告3.05万元。
  邓某名下有一辆渝A牌照小轿车,平时车辆交由丈夫杨某使用,并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商业险。2023年6月,杨某在四川省广安市通过某“顺风车”平台发布订单,当天中午接到两名“顺风车”乘客,目的地为重庆市铜梁区,车费合计108.1元。
  当天13时29分,杨某驾驶涉案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造成车上乘客一死、一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之后,邓某向某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某保险公司以涉案车辆投保时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事故发生时该车存在非法营运行为为由拒绝赔付。无奈之下,邓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通过“顺风车”网络平台发布行程并接送乘客,没有在一天内或长期超过合理次数地进行“顺风车”拼单行为,其本质系平摊出行成本而非谋利,故应当严格区别于以谋利为目的“黑车载客”行为。因此,杨某系合理范围内对车辆的合理使用,未使被保险机动车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交警部门亦未认定杨某存在非法营运行为。故某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原告邓某支付机动车损失保险金、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合计3.05万元。
  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跨境网络赌博案被破获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跨境网络赌博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参赌人员账单异常流水额总计高达5.7亿元。
  2023年5月23日,天水市清水县公安局民警在核查疑似网络参赌人员线索时,发现辖区刘某有涉赌嫌疑,经远程勘验,发现刘某在某网络平台参与赌博。
  清水公安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开展全链条打击。从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专案组分四批次奔赴江苏、湖北、山东等地,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累计核查涉案人员300多人,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其中移送起诉47人,取保候审16人,冻结涉案账户83个,扣押涉案银行卡20余张,扣押手机等作案工具30余部。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沿着英雄足迹奋进新征程 陆军某合成旅“杨根思连”先进事迹引发热烈反响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近日,陆军某合成旅“杨根思连”先进事迹经宣传报道后,引发热烈反响。该连“不相信有完不成的任务,不相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不相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的英雄宣言,不断激励广大官兵锐意进取、敢于斗争、敢于胜利。官兵们一致表示,要以“时代楷模”为榜样,沿着英雄足迹奋进新征程,不断在强军征程上书写新的荣光。
锤炼敢打必胜精兵劲旅
  连日来,陆军第71集团军某合成旅组织官兵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学习“杨根思连”先进事迹,并展开热烈讨论。官兵们表示,“杨根思连”是一支传承胜战基因、锤炼胜战本领、弘扬胜战精神的英雄连队,要以“杨根思连”为榜样,锤炼过硬本领。
  近日,在炮声隆隆、硝烟弥漫的皖东某综合训练场,第71集团军某合成旅炮兵分队围绕战备转进、机动集结、火力打击等内容,展开全要素、全过程实兵实弹战术演练。走下演训场,他们把学习“杨根思连”先进事迹与“新时代奋斗观”大讨论结合起来,引导官兵把个人梦想融入强军实践,在强军事业中绽放青春梦想。中士王文洲说:“我要像杨根思老连长一样,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立鸿鹄志、做奋斗者,在强军实践中提升能打胜仗的能力,以不负时代、不负青春的强烈使命感,在担当历史重任中立起‘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的样子。”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武警北京总队某部政治指导员刘建川在学习“杨根思连”先进事迹时说,“我们要坚决发扬精锐精神,锻造精锐之师。要不断赓续忠诚基因、砥砺血性胆魄,见任务就上、见第一就争,不怕任务重、不怕遇挫折,锤炼出敢打必胜的精兵劲旅。”
  “‘杨根思连’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支英雄连队,以其卓越的战斗精神和辉煌的战功,被评为‘时代楷模’。这不仅是对‘杨根思连’历史功绩的认可,也是对其传承和发扬英雄精神的肯定。”曾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某汽车运输部队官兵说。面对人工智能武器大量投入战场的现代战争,不少官兵对能否圆满完成战场投送任务有些担忧。“杨根思连”事迹给了联勤官兵极大鼓舞,他们坚信,只要摸透现代战争特点规律,苦练保障技能,借助科技赋能,一定能打造现代战场上“打不断、炸不烂”的钢铁运输线。
接续传承红色基因
  连日来,“杨根思连”先进事迹在西陲边关新疆军区某边防团座座军营引发强烈反响。该边防团官兵围绕“传承光荣传统、牢记职责使命、争当戍边尖兵”为主题讨论交流、撰写心得。
  5月27日,新疆军区某边防团有着“雪域孤岛”之称的玉其塔什边防连8名巡逻官兵,前往海拔4386米的某重要山口开展武装巡逻。官兵们顶风雪、翻雪山、过达坂,沿着一条堪称全团最艰苦、最危险的巡逻路,加大对高海拔防区执勤管控力度,确保边境安全稳定。返回后,他们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杨根思连”先进事迹。
  “‘杨根思连’是坚决听党指挥、矢志奋斗强军的先进典型,是全面提高打赢能力的突出代表,是坚持支部建在连上、强在连上,忠实履行使命的时代先锋。”新疆军区某边防团党委班子成员说。
  解放军拉萨军事法院通过集中学习“杨根思连”先进事迹,观看《杨根思》等红色影片、阅读《特级英雄杨根思》等书籍,让全院官兵深入了解“杨根思连”的辉煌历史和英勇事迹,激发官兵责任感和使命感。该院官兵表示,将践行“三个不相信”英雄宣言,不断强化英勇顽强、团结协作、模范带头的工作意识。
向英雄连队学习看齐
  解放军西宁军事检察院用英雄事迹和红色精神激励官兵奋进、引领单位建设,采取领导带头学、全员集中学、分组讨论学等方式,深入学习“杨根思连”先进事迹,深刻领悟英雄连队奋斗足迹。该院领导表示,全院官兵将始终以“时代楷模”为榜样,献身检察事业,矢志奋斗强军,用忠诚和信仰捍卫公平正义,用青春和汗水守护一方安宁,用真心和热情服务驻地群众。
  “‘杨根思连’的先进事迹生动体现了在统帅引领下,新时代强军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武警广西总队百色支队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交流等活动,官兵们围绕“困难面前怎么办?实战打赢怎么练?任务面前怎么干?”展开讨论交流。同时,该支队结合南疆边境任务实际,开展野外驻训、战斗演练、极限体能等训练,在严实训练中进一步提升打赢本领。官兵们表示,要以“时代楷模”为榜样,不断强化军事素养、专业技能,以更强大的能力、更过硬的本领守护国家安全,争做“边疆红城卫士”。
  武警兵团总队某中队是一支有着78年历史的英雄连队,在组织官兵学习“杨根思连”不畏生死、不惧强手、不怕困难的先进事迹后,指导员周昌钰表示,要向英雄连队学习看齐。一定将“杨根思连”的“三个不相信”英雄宣言与中队“尖刀八连”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持续用红色基因塑造官兵英雄品质,不断厚植铁心向党的忠诚底色,持续砥砺敢打必胜的血性胆魄,时刻准备为祖国上一线、打头阵,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好战士。
  5月27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武部联合雨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退役军人和基干民兵队伍中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中国好人、中央政法委平安卫士、安徽最美退役军人丁力说:“身为一名党员,必须冲在前面、干在前面,当先锋、作表率,坚守岗位、甘于奉献,保持退役不褪色,身体力行服务社会,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走进军营 “典”画方圆 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编者按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军地联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教活动,把普法融入基层治理、融入官兵日常生活,让民法典走到官兵身边、走进官兵心里。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杨荣博

  近日,在祖国西北座座军营,精彩纷呈的普法活动正火热展开。民法典颁布四周年之际,来自甘、青、宁、新四省(区)的军事法官来到驻地官兵身边,以“走进军营 ‘典’画方圆”为主题,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8岁孩子能不能打酱油?”在某警卫勤务分队,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法院审判员侯佳以“熟悉‘典’中方圆,熟知维权方略”为题开展专题教育时,用一个通俗问句,让官兵了解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课后官兵纷纷表示,现实案例不仅让大家熟悉具体法律规定,而且强化了法治思维。
  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法院自4月底部署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以来,带动所属基层军事法院会同地方法院法官、律师和军事检察官共56人次,穿戈壁、上高原,走边防、进哨所,累计行程8000余公里,先后到21个团级以上单位赠送法治宣传资料1.3万册(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30余人次,开展专题教育辅导25场次,受教育官兵4.2万余人次。
  在茫茫戈壁,解放军兰州军事法院法官跋涉10多个小时走进空军某基地,围绕社会热点宣讲民法典,告诉官兵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的重点难点。该院以军事法官宣讲民法典为必修课,军事检察官开展警示教育、地方法官进行诉讼指导等为选修课的“1+X”服务模式,有效提升了普法效果。
  在雪域高原,解放军西宁军事法院推出“民法典一码通”,官兵通过扫一扫即可详细了解与自身相关的法律知识;线下,他们通过专题讲座、展板讲解、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普及涉及婚姻生活、家事纠纷、民间借贷等法律知识,切实让民法典走到官兵身边、走进官兵心里。
  在边防哨所,解放军乌鲁木齐军事法院联合军事检察院、地方人民法院和律师协会,深入部队开展以“组织一场民法典授课、赠送一批法治教育产品、参观一次法律长廊、解答一批法律咨询”为内容的“四个一”宣传活动。该院精心准备的漫画册、扑克牌等民法典宣传大礼包深受官兵喜爱。
  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法院院长左石表示:“在部队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是军委政法委员会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推动治军方式转变的实际举措。军事法院既是军事司法机关,也是部队法治宣传重要机构,要积极为法治军营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广东军地用法治助力备战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张 偲

  5月下旬,随着广东财经大学教授彭真军在陆军某旅授课结束,驻粤部队“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落下帷幕。为更好地帮助驻粤部队官兵深入学习民法典,解放军广州军事法院、解放军广州军事检察院联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精心组织“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为了让每一名基层官兵享受到最优质的法治资源,广州军事法院从广东省“八五”普法强军讲师团和涉军维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专家库中,精心挑选多位民法学名师,与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和驻地资深法官、司法人员一道组成宣讲团,为基层官兵服务。结合部分部队需求,宣讲团还准备了一堂法纪警示教育课,由广州军事法院院长路刚负责讲授。
  在大山脚下某部授课现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耿卓以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平原则为主线,剖析法条、讲述案例。官兵们凝神静听,时而会心点头、时而伏笔速记。
  在空军某旅军事长廊旁,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近20年的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法官杨自强,用一个个鲜活实例为官兵们讲授民法典知识。
  南部战区某医院课堂里,中山大学教授周林彬结合军队医疗行业特点,深入解读民法典背后蕴含的价值追求和法治精神,循循善诱中饱含法治温情,引导保障尖兵为兵服务、助力打赢。
  “法官,我还有一个问题。”陆军某旅驻训点,战士小李满脸急切地提问。每场授课结束,法律专家与军事法官都会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就部队和官兵普遍关心的房屋买卖、民间借贷等纠纷,进行具体解答和专业指导。
  宣讲团成员不仅送法,而且聚焦战斗力,以法治方式助力部队练兵备战。
  法律咨询环节,军事法院法官了解到一起困扰部队多年的土地纠纷,遂将该纠纷纳入该院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展的涉军土地纠纷专项活动。不到一个月时间,部队驻地有关部门即作出行政裁决,依法将争议地块裁归部队所有,帮助部队彻底卸下历史包袱。“原本只是请教一下解决思路,没想到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空军某场站业务科科长说。
  作为广东省涉军维权工作机制的延伸,宣讲团通过巡回送法将法治服务送达部队基层最末端,并运用军地协作机制推动化解涉法涉诉难题。此次活动累计帮助部队和官兵解答40个涉法咨询,其中6件疑难复杂问题纳入广东省涉军维权工作机制协调办理,有力帮助部队官兵专心务战、全力备战。
  “一支部队既要有摄敌寒光,也要有法治崇光。此次活动播撒的法治种子,必将助力部队聚焦备战打仗、建设法治军营。”空军某旅严忠锵说。
西部战区总医院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胡冰燕 李明春近日,为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到来之际,西部战区总医院以多种形式扎实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现场,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检察院专家以“学好民法典 走好从军路”为题,结合大量典型案例,从“法治教育要常抓不放”“学好民法典在工作生活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常见民法问题解析”3个维度,阐释了民法典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部队战斗力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作用,并就大家关注的民法典相关问题作了深入解读。
  活动还组织西部战区总医院在该院军队律师、法务办工作人员,以及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检察院专家和社会公益律师团队,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普及涉军维权工作制度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发放普法宣教制品。
  开车未违规,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担责吗?军人因见义勇为受伤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借款长时间未要回该怎么办?……活动现场,咨询团队根据官兵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并给出建议。
  西部战区总医院还积极收集官兵、工作人员及家属反映强烈的涉法问题,梳理形成攻坚台账,组织相关科室会商,制定化解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线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官兵对普法宣传、涉军维权、遂行任务中法律保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科室和官兵法律服务需求。
  近年来,西部战区总医院通过开展普法送法宣教活动、公开招标专业律师事务所、成立医院法务办公室等措施,促进疑难涉法问题有效化解,不断提升医院法治化治理水平,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福建军地检察机关送法进军营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王哲 为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官兵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近日,解放军福州军事检察院联合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走进解放军某部,开展民法典进军营活动。
  活动中,厦门市检察院授课人员从民法典七大亮点切入,从人格权、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与军人军属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展开,生动讲授民法典基本精神和核心理念。授课人员还介绍了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职能,让官兵们了解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以及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相关举措。
  福州军事检察院以《强化民事检察监督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题,结合自身办案实践,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为官兵讲解权利救济方式方法,让官兵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授课结束后,军地检察官围绕官兵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此次民法典进军营活动,是在今年“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下,福建军地检察机关加强民事检察协作,与时俱进拓展协作内涵,深化双拥共建成果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福建军地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深化军地检察协作,构建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协作效果,全力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空军工程大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为军育才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唐昊 陈颖璋 初夏时节,空军工程大学基础部各教研室内,一场围绕学习践行师德师风准则的“新时代奋斗观”大讨论正如火如荼进行,来自不同教研室教员畅谈所学所思所悟。
  5月6日,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印发《新时代军队院校教员师德师风准则》。根据该准则,该校基础部党委采取思想教育、组织生活和整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广大教员“对党绝对忠诚”教育,突出师德师风建设,贯彻整风整改精神,下功夫解决教书育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优秀教师屈绍波围绕“以‘师德师风’赋能课堂思政建设”进行专题授课,赢得一致好评。
  该校通过价值引领、政策激励、典型示范、制度规范等一系列师德师风建设措施,持续提升广大教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提升军队院校育人质效。
武警三亚支队推动民法典走近官兵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黄文涛 近日,武警海南总队三亚支队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教育活动,推动民法典走近官兵。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关系到每一个公民,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在辅导讲座上,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围绕民法典的意义、编纂历程和亮点案例三个方面进行精彩授课,对官兵为什么学习民法典、学什么、怎么学作了深刻阐释,并以法条为依据、以案例为依托,就官兵在工作生活中最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解读,为官兵学习理解民法典的精神要义、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供了有效指引。
  “见义勇为发生的纠纷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中有相关法律规定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辅导讲座结束后,宣讲组成员为官兵们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大家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有针对性地解决官兵个人及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并向官兵赠送法律相关手册,提高广大官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
神十八乘组圆满完成首次出舱活动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 记者廉颖婷 据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消息,5月28日18时58分,经过约8.5小时的出舱活动,神舟十八号乘组航天员叶光富、李聪、李广苏密切协同,在空间站机械臂和地面科研人员配合支持下,完成空间站空间碎片防护装置安装、舱外设备设施巡检等任务。航天员叶光富、李广苏已安全返回问天实验舱,出舱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航天员叶光富再度漫步太空,航天员李广苏首次执行出舱活动任务。
  按计划,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行任务期间还将开展大量科学实验与技术试验,以及航天员乘组出舱活动和应用载荷出舱任务。
教育部部署开展2024高考护航行动 持续清理涉考虚假公众账号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联合网信、公安等多个部门和多家互联网平台,深入开展“2024高考护航行动”。
  通知要求,要全力做好考生综合服务保障、考试招生宣传引导、志愿填报咨询、优化考试环境等各项工作,着力解决考生和家长急难愁盼问题。
  教育部介绍,2024年高考期间,各地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举措,为考生提供考试期间出行、食宿、医疗卫生、噪音治理等多方面服务保障,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充分体现对考生的关心关怀。将持续开展“清理涉考虚假公众账号”“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行动,积极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考后,各地将积极开展志愿填报服务,在组织实施“六个一”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活动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并完善志愿填报参考信息服务系统,通过短视频、直播等贴近学生的方式,围绕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专业特点、人才培养、行业发展、就业前景等情况进行深入解读,开展线上线下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不断强化服务覆盖面和吸引力。
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平稳运行一年 便利两岸行业间标准信息互联互通   本报讯 记者万静 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建设成果在峰会上展出。
  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支持下,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依托台湾地区标准化(厦门)研究中心建设。平台于2023年6月正式上线并入驻厦门自贸片区台商发展服务中心,旨在为两岸产学研机构和企业,尤其是台湾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包括标准数据查询、标准技术咨询、标准在线智能编写、标准比对、标准动态研究等在内的标准化信息“一站式”综合服务,助力两岸经贸往来和标准化交流合作。
  据了解,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平稳运行一年,平台收集两岸各级各类标准逾29万份,收录食品安全、建筑工程、冷链物流、养老服务、电子信息等领域两岸行业间共研共享的标准(两岸共通标准)215个,汇聚两岸标准、政策、规则最新情况,便利两岸行业间标准信息互联互通。
  同时,平台基于大数据技术,提供两岸标准的智能化、精准化比对,实现了2000多种食品添加剂和1万多种农残限量指标的智能精准比对,可一键查询养老服务、建筑工程等领域近4000条两岸名词术语比对结果。
  此外,平台广泛吸纳两岸技术专家加入两岸标准化专家库,为两岸民众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标准比对、企业标准编写辅导等服务。平台还首创两岸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服务,目前已有13家台企在平台进行44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涉及橡胶塑料、电子设备、食品、农产品等多个领域,涵盖134种产品。
新时代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施工图”发布 解决知产保护体系“谁来建”“怎么建”问题   □ 本报记者 张维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是新时代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施工图’,主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谁来建’和‘怎么建’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在5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方案》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更好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效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
  《方案》中的诸多亮点与细节受到社会关注。其中之一,即《方案》提出要建设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地方布局建设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为创新主体、经营主体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它们是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知识产权快保护的重要支撑。
  据郭雯介绍,快保护机构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目前,全国已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1家、快速维权中心42家。全国主要的大城市、经济强市基本上都建设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小商品、快消商品产业集聚区基本建设了快速维权中心。
  快保护工作成效日益凸显。今年1月至4月,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受理维权案件3.5万件,平均办理周期2周左右;受理专利预审请求8.5万件,通过预审的发明专利授权周期保持在3个月以内,极大地便利了权利人获权维权。
  快保护服务惠及广大创新主体。目前,在快保护机构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已经超过15万家。2023年,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发布专利分析导航报告833个,开展公益培训活动2142次,培训人数达41.3万人次,服务创新主体的作用更加明显。
  郭雯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作用,推动形成以国家级快保护机构为支点,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为延伸,梯次布局、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
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
  在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均派员出席,就《方案》的一些重要细节进行解读。
  《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据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丁广宇介绍,最高法此前已健全了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布局,全国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558家,确保每个中级法院辖区内至少有1家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对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统一审理,建立夯实了“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在管辖权上的基础。
  最高法还联合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不断推动“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落地见效。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25个高级法院、242个中级法院和287个基层法院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的集中管辖和统一审理。
  “通过‘三合一’改革,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丁广宇说,下一步,最高法将以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保障知识产权审判高质量发展,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近年来,最高检组织开展了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提出要持续推进。据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万勇介绍,2022年7月起,最高检组织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截至2023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通过提出抗诉和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再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100多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50多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最高检移送的恶意注册线索,已将129件涉奥林匹克标志和英烈姓名的商标宣告无效。
  《方案》提出,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佟波介绍,今年4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对打击商标侵权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作出重点部署,突出民生导向,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居家装、服饰箱包、酒类产品、儿童玩具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的侵权假冒以及搭棚摆摊、特卖促销活动中销售假冒仿冒知名品牌商品等违法行为;对企业反映较多的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构建知产保护社会共治体系
  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非常重要,对此,《方案》提出了要求。郭雯认为,其重点在于坚持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力量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作用。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积极建设知识产权调解、仲裁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000家,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最高法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会同司法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仲裁工作,2023年全国29个省(区、市)121家仲裁机构开展了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处理仲裁案件5249件,标的额超49亿元。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予以规制。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监管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将279名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予以惩戒。同时,对于已纠正失信行为,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的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目前,已为11名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帮助当事人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方案》部署,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持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郭雯说。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  
甘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上线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为认真贯彻全省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工作部署,着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甘肃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正式上线。
  据悉,“一键举报”平台作为2024年10件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可通过扫“二维码”,随手举报有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同时,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受理范围、举报流程,全方位受理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行政执法、公正司法和服务管理工作中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侵害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
  为确保“一键举报”平台高效运行、取得实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建立问题线索受理登记、甄别研判、移交转办、督察督办、跟踪回访、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投诉举报事项,转送各地及相关部门,限期办理答复,通过个案问题集中整治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问题有效解决,以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图片新闻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反诈、禁毒宣防工作队深入辖区田间地头,向群众宣讲反诈、禁毒常识。图为宣防工作队队员在农家荷园向群众讲解禁毒知识。
本报记者 吴良艺 本报通讯员 甘勇 摄  
湖南麻阳禁毒宣传走进龙舟赛   本报麻阳(湖南)5月28日电 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颜永江 黄慧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水韵苗乡·龙腾锦江”首届传统龙舟赛今天开赛,40多支参赛龙舟队悬挂禁毒宣传横幅,齐喊禁毒宣传口号进行赛前游江,为即将迎来的6月禁毒宣传月吹响号角。麻阳县禁毒委以本届龙舟赛为契机,组织县禁毒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禁毒协会以及各赛区的乡镇干部200多人深入龙舟赛点,通过设置禁毒宣传咨询台、摆放禁毒宣传展板、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等形式,做足禁毒宣传文章。据悉,本届传统龙舟赛和端午禁毒宣传活动将同步持续进行到6月底。
温州供电公司以数智化助企降本增效   为加快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近日,国网温州供电公司组织能效客户经理团队,来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的纽顿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能效一张图”数智化服务。今年以来,该团队依托浙江省能源大数据中心,定期对企业“电税比”“电产比”“产值能耗比”进行监测。同时,推行“线上数据管控+线下运维服务”模式,为企业“量身定制”优化用电建议书和节能降耗方案。接下来,温州供电公司将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和用电需求,坚持“一企一策”,提供节能咨询、综合能效分析等用电服务,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刘倩洁 周永  
打好“组合拳”助力货运业降本增效 江西高速公安护航公路货运物流运输行业发展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刘 波 何泽福
  
  公路货运物流运输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降低物流成本,对于畅通经济循环、更好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江西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用心用情用力,以服务保障货运群体为切口,注重在管理中优服务、在服务中促管理,打好“组合拳”,降低物流成本,为护航公路货运物流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助降“经济成本”
  “师傅,你在高速上驾驶多长时间了?货是从哪里来?运到哪里去呀?注意不能疲劳驾驶……”
  近日,江西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直属五分局二大队民警姜纪锋在沪昆高速公路三清山服务区夜间执勤时,与安徽大货车司机李师傅交谈起来。在征得其同意后,姜纪锋坐上大货车副驾驶位,开展夜间随车护航。一路上,姜纪锋认真倾听诉求、耐心解答问题,让李师傅倍感踏实温暖。
  组织民警开展夜间护航是江西高速公安创新服务管理的举措之一。据了解,今年以来,江西高速公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解企业之所忧,千方百计回应货运群体最关心、最关注的降“经济成本”问题。针对货运司机担心的行车途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不确定风险,全省高速公安开展以百条路段治理、千名警力护航、牵手万名货运从业人员为内核的“百千万”货运物流护航行动;针对货车司机因事故或车辆故障导致农产品滞销问题,打造鲜活农产品义卖“绿色通道”,与各属地农贸市场签订代销协议,设立常用义卖点,帮助货运驾驶员销售绿色农产品,挽回货运群体经济损失。同时,积极构建包容审慎执法模式,对货车首次违法、轻微违法免予处罚。
  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安全警跟车护航194批次,组织召开47次警企联席会,推动解决交通管理、企业服务等诉求76起。货运群体因事故等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5%。
助降“时间成本”
  “雨天路滑、减速慢行……”4月17日晚9时左右,抚州市广昌县突发强降雨对流天气,境内济广高速部分路面积水。此时,正在路面巡逻执勤的民警利用喊话系统,对过往货车进行提醒喊话,并开展护航行动。
  与此同时,全省高速公路公安通过分条线组建的39个高频通行车微信服务群,即时发送最新路况、气象预警、出行提示等信息,“屏对屏”实时推送路况信息,做好源头提示预警,提高服务货运群体出行安全。截至目前,该高频通行车微信服务群共吸纳1.2万余名货运驾驶人,辐射全国各地货运企业2900余家,累计发送最新路况、出行提示等信息9万余条。
  “我们坚持主动警务预防警务,防范在先、预防为主。”江西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局全面摸排易拥堵路段、收费站,逐一制定“一点一策”交通组织及疏堵保畅预案。一遇拥堵,立即启动“远端诱导分流,中端运用警用无人机、预警机器人预警提示,近端投放铁骑快反疏导管控”的“三端”快速疏堵工作机制,尽快恢复道路通畅。同时,坚持警力前置、均衡布警,统筹收费站驻点警力、路面巡逻警力、警务室警力、大队值守警力,为处置拥堵风险提供坚实支撑。
  今年以来,通过“三端”快速疏堵工作机制处置上百起缓行警情,保障了14万余辆次货运车辆有序通行。
助降“安全成本”
  “你们主动听取建议并帮助解决困难,为企业运输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景德镇市浮梁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对上门走访的高速交警感激地说。
  据介绍,为防范事故发生、确保路面安全畅通,江西高速公安紧扣“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围绕货车流量集中路段,一体布设了爆闪警示灯、定向喇叭、振动带等“声光电”设施,建成60处防疲劳、降车速等物防技防阵地,并组织开展高速公路护栏隐患大摸排、大整治行动,累计排查隐患3486处,集中函告督促交通部门分类分期进行提质改造。
  同时,组织警力深入物流园区、货运企业,开展以“三必问五必查”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货车靠右行”行动,查纠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收费站入口提示、路面严管,查处了一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消除一批动态安全风险。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亡人事故同比下降44.83%。
南平市延平区厚植多元解纷力量 设“吃茶话事”点 变“话事”为“化事”   □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罗 捷
            陈旭雯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村民王东与王伟(均为化名)上演了一个现代版“六尺巷”的故事。
  王东与王伟相邻而居,却因宅基权属、地基高低、水沟排水等问题龃龉不断。今年1月,因王东在两家相邻房院中间修砌围墙时,往王伟家方向多砌了一块砖、多挖了一条沟,双方矛盾激化,大打出手。
  接到王伟投诉后,王台镇党委第一时间启动辖区“1+N”溯源治理工作模式。历时一个多月,在王台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共同努力下,双方从接受背对背调解到最终同意面对面现场调解。
  调解员以清朝“六尺巷”的故事为引导,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经过5个多小时耐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平复,调解员见机以周边建筑为参照,引导双方“你让一尺我退一丈”,直至签订书面协议。
  止纠纷于前端,化矛盾于微澜,这是延平区多方协调、高效联动的“1+N”溯源治理体系的生动实践。
  “诉源治理不仅局限于诉讼的源头治理,更应通过全面、深层的溯源,探寻解决之本。”延平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激活解纷动能,延平区委以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创新推行“1+N”溯源治理体系,厚植多元解纷力量。
  延平区成立“1+N”溯源治理体系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区、镇两级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情况,随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
  2022年以来,延平区化解矛盾纠纷率同比上升91.8%,其中成功调处诉调对接案件同比上升85.3%;诉源案件收案率同比下降5.56%,全区群众来信来访率同比下降23.11%。
  延平区持续推进区、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动态掌握矛盾纠纷,及时“对症”化解,并在各村(居)设立“吃茶话事”点,在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设立百合调解室,变“话事”为“化事”。
  此外,延平区不断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发挥乡贤“头雁”作用,针对性地参与属地性强、家族性强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实现调解不收费;汇聚党员、楼栋长、热心居民、商铺等“近邻”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江苏仪征成立船舶行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近年来,江苏省仪征市司法局结合辖区船舶产业产值比重大、产业链长、从业人员多的实际情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海事纠纷,切实维护船舶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以来,共化解海事纠纷32件,为船舶企业及其员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件,提供法律意见4次、法律咨询300余次。
  近日,仪征市司法局在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成立市船舶行业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设立接待中心、调解室和远程视频公证办证点,安排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值班,为船舶企业及其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接下来,工作站将坚持“地企合作、行业共建、共同管理”的工作理念和“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思路,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主动对接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人社、工会、海事部门和社会公益组织,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将海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聚焦船舶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定期开展走访帮扶活动,为员工撑起权益“保护伞”。   陆平 董紫璐  
“犯罪场”视阈下网络暴力行为阻断模式构建   □ 王立梅

  随着网络暴力事件不断进入公共视野,如何依法有效治理网络暴力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从司法案例可以发现,涉网络暴力案件的司法救济非常艰难,甚至是在恶性后果发生后,有关程序才得以启动。如何高效精准地回应数字时代高度复杂的公共问题,在不牺牲治理有效性的前提下实现尽快决策、尽早行动的网络暴力预防化治理,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对此,笔者认为应当构建“网络暴力场”的阻断模式,贯彻分级治理理念,以被害人保护为目的,以切断网络信息反馈链条为手段,以平台的预防义务履行为路径。在制度设计上,可引鉴起源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避风港原则,合理有效地构建平台责任,以实现对网络暴力行为的靠前介入、渐进干预、精准阻断。
治理新思路:阻断“网络暴力场”
  “场理论”源自传统刑事概念,用以描述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塑造“场”,进而影响人。正所谓“上医治未病”,通过调节控制作为行为条件的网络空间诸要素,以期实现对网络暴力行为的及时有效阻断,尽可能减少事件对当事人的伤害,提升治理效率。
  首先,对“网络暴力场”的阻断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该思路是一种面向复杂对象的预防性、精细化治理,其目标并非彻底消除网络暴力,或完全破坏网络暴力的发生条件,而是着眼防止网络表达向网络暴力转化或者网络暴力危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构建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为主体的网络暴力行为分级处置阻断模式,同时在治理实施过程中必须保障舆论监督的正常进行。
  其次,阻断“网络暴力场”是当事人保护主义的鲜明体现。从强调“确保当事人不受压迫”的角度理解,需要强化当事人的力量,来抵抗网暴者们可能的“压迫”。这种力量可以是通过法律震慑,也可以是通过技术直接赋予网暴当事人以主动进行事前防御的力量。
  再次,阻断“网络暴力场”是企业克服负外部性的必然要求。网络暴力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平台企业的经营活动所致,比如平台企业以流量为目的对争议事件的推送等。平台同样有义务消除给外部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事前的技术预防是其可以采取的措施之一,同时也能降低诉讼成本。
  最后,阻断“网络暴力场”是防范线上线下关联的最佳路径。在虚实结合的网络空间中,当网暴信息牵涉到线下时,将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工作带来极大困扰,历次网暴事件也印证这一危害。“网络暴力场”阻断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控制线上虚拟空间与线下现实空间的联系,使得网络暴力在呈现空间上虚拟化,最大限度地降低网络暴力对当事人的伤害。
“网络暴力场”阻断模式的展开
  “网络暴力场”阻断的预防性治理应当遵循网络暴力阶段性发展的形成机制,衔接技术治理与法律治理,建立事前预防与事中治理模式,保持治理体系的动态发展,有效遏制网络暴力的扩张。
  一是应将技术逻辑纳入立法框架,网络行为是虚拟的,但也是客观的。一方面,通过明确行为的客观性强化责任属性。用技术将空间打造成一个风险可预警、行为人可追踪、施暴行为可记录、侵害人可确认、证据可收集的场域,使行为人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打消其“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通过技术手段的客观性强化治理实效。将内容识别预警、网暴识别模型与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相结合,共同构建有效的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在制止网络暴力方面,自然语言技术应用发展较成熟,如采取敏感词过滤算法等。通过识别模型,能够预测网络暴力发展进程,将舆情浓度监控与分级治理同步。
  二是应鼓励倡导网络空间宽容氛围,网络空间有技术性,但也有价值性。网络暴力事件频发表明目前的网络空间社会宽容氛围缺失。在一些网络群体化的环境中,个体容易盲从群体话语,对弱势群体或者异质群体实施欺凌和歧视。对此,平台应营造契合自身特点的社区氛围,抵制唯流量的价值观,培植一旦出现侵犯性评论时会遭到他人抵制的导向。应强化对用户的关怀义务,适时启动平台熔断机制甚至跨平台的熔断机制,对被害人进行终局保护。
“网络暴力场”阻断中的平台责任
  整体上看,事后型法律规制叠加“网络暴力场”阻断的预防性治理,从直接治理转向基于平台的间接治理,从单一技术治理转向分层技术治理,有助于实现以低治理成本遏制网络暴力。平台对网络暴力的扩散、爆发发挥着关键“载体”作用。基于平台负有防范网络暴力的作为义务、负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治理职能、显著的技术优势与数据优势等原因,平台采取技术性预防措施具有充分理据。在此基础上,构建平台责任还需要着重落细两项制度设计。
  一是持续落实网络实名制。网络暴力案件中如何确定施暴人的真实身份是首要问题,也是后续司法程序的起点。目前,我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均对网络实名制作出明确要求,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还作出了真实性核验、用户分级管理等方面要求。具体而言,平台对实名制的落实,应内嵌在业务全流程中进行。从用户增量上,依法收集真实身份信息,并在最小必要原则下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从用户存量上,依法开展真实身份动态核验。
  二是改良适用避风港原则。除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网络暴力行为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并非网络暴力行为人,同时,其也不是网络暴力治理的应然主体,而应当定位为网络监管职能部门的辅助,主要承担协助义务。总体上看,对于网络暴力行为中的侵权行为和不友善行为应优先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对于违法犯罪类网络暴力信息或者侵权与不友善行为已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时,则应通过对红旗原则的适用以及自审核义务的设定来实现精准预防。
  其一,“通知”方式的设定要满足三项要求。首先是干预反馈的迅捷性。网络暴力往往“起于青萍之末”,介入时点越靠前,阻断效果便越到位、总体阻断成本便更低。平台应提升处理用户干预请求的反馈优先级,优化审核流程、缩短应答周期。其次是功能模块的丰富性。网络用户是自身形象管理、行为影响力管理的“理性人”,平台应将用户合理的差异化需求,融嵌在平台丰富的阻断功能模块当中,将“一键防暴”与“多手段防暴”相结合,积极开发调适业务场景。最后是全周期响应的完整性,为用户在“网络暴力场”滋长的全程随时提起“通知—阻断”提供支撑。
  其二,在比例原则下对责任主体及阻断强度作出设计。一方面,平台功能属性与责任承担能力差异极大,如云计算平台无法仅据权利人“通知”即准确定位、接触、查证被控信息,或对某一“网络施暴场”的阻断如需以关停服务器、删除服务器数据等为代价,则显失合理。另一方面,应据情设置渐进式的干预工具,依据从弱到强,可设置向可能侵权人发送修改或删除的劝阻提醒、对涉网暴信息打标提示、压缩信息传播范围或折叠处理,直至删除信息、将发表网暴言论计入用户行为规范性评价、封禁账号等选项。
  其三,红旗原则下对平台“中立性”立场的校正。当网络平台充当不法行为人集中宣泄仇恨、组织煽动网络暴力的场所时,如果网络平台仍然恪守所谓平台中立的不干预原则,则显然违反了立法精神和法治原则。
  其四,平台对网络暴力信息的自审核义务。一方面,对一些自我管控平台发布内容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而言,其有责任也有能力控制平台发布的消息内容,因此审核该内容是否构成网络暴力信息应当成为自身义务。另一方面,本身只负有“通知—删除”义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若遇到网络暴力信息发布行为,该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这些网络暴力信息以及相关行为主体所负义务也应提升至自审核义务。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4年第3期)  
《礼记》中的女性地位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历史上女性的法律地位,长期以来是学术界关注的课题,也是中国近代绕不过去的社会问题。《礼记》是后世规定女性法律地位的主要理论著作,研究女性法律地位史的学者当从此书读起。
  第一,女婴一出生,地位即低于男婴。孩子生下以后,如果是男孩,就在侧室门左边挂一张木弓作为标志;如果是女孩,就在侧室门右边挂一条佩巾作为标志。到了第三天才可以将新生儿抱出,如果是男孩,就行射礼;如果是女孩,就免了(《礼记·内则》)。这就表明女孩地位低,没有行礼的资格。
  第二,儿童时期,表现出男孩是干大事的,女孩是在家做针线活的。七岁之前,男孩、女孩身上带的荷包要用不同的质料做成,男孩是用皮革制成的,表示长大将从事勇武之事;女孩是用丝帛制成的,表示长大将从事女红之事(《礼记·内则》)。
  第三,到了七岁,就要开始教以男女有别。男孩、女孩坐不同席,吃饭要坐不同的位置。到了十岁,女孩就要留在家里,而男孩则可以离开家跟随老师学习,接受文化知识教育。女孩则没有这一待遇,需要在家里由女师教她们如何说话才算柔婉,如何打扮才算贞静,如何举动才算听从,还要教她们绩麻缥丝、织布、编织丝带等女红之事,以供制作衣服;还要让她们观摩祭祀活动,传递酒浆、笾豆等祭品祭器,按照礼节规定帮助长者安放祭品。到了十五岁,举行笄礼(女孩的成人礼,古代嘉礼的一种。笄,即簪子。自周代起,规定贵族女子在订婚以后出嫁之前行笄礼,表示已进入成年)。到了二十岁,可以出嫁;如有特殊原因,可推迟到二十三岁再嫁。如果是明媒正娶,六礼齐备,那就是正妻;如果是无媒自通,六礼不备,那就是贱妾。凡是女子行拜礼,右手在上,左手在下(《礼记·内则》)。
  男子不讲应该由女人关心和从事的事,女子不讲应该由男人关心和处理的事。如果不是举行祭祀和办理丧事,男女之间不能用手传递东西。如果必须传递东西,那么女方要用一个竹筐来接。如果没有竹筐,就要由递东西的人坐下把东西放在地上,然后由接东西的人坐下把东西从地上取走。男女不在同一口井汲水,不用同一间浴室洗澡,不互相讨借东西。女子出门,要以物遮面,如果是夜晚行路,要点燃火把,否则便不外出,免得人们说三道四。走路,男人靠右边走,女人靠左边走。
  第四,夫尊妻卑。夫居外,妻居内。夫不入内,妻不出外。两者不使用共同的衣架。做妻子的不敢把自己的衣服挂在丈夫的衣架上,不敢把自己的衣服存放到丈夫的衣箱里,不敢和丈夫在同一间浴室洗澡。丈夫若不在家,妻子就要把丈夫的枕头收到箱子里,簟席也收起来,丈夫的其他用器也都收藏妥当。按照夫妇之礼,只有夫妻到了七十岁,两口子才能不避嫌地一直同居共寝,否则就要与妾轮流侍夜(《礼记·内则》)。
  第五,妻妾地位不平等。妾即使年老,只要未满五十,就必须每五天轮流一次侍夜。轮到哪一位侍夜,就要像臣之朝君那样,齐其心志,洁净内外,穿上符合身份的礼服,梳好头发,系上香囊,穿好鞋子,毕恭毕敬地前往。即使是主人宠爱的婢妾,也不敢恃宠乱来。如果正妻不在家,那么轮到正妻侍夜的那一夜,妾也不敢前往夫寝代替正妻侍夜,而必须把这一夜空下来,以严妻妾之别。
  嫡妻的儿子要由丈夫亲自给其取名。而妾所生的儿子,如果丈夫对此妾有所偏爱,就亲自为幼儿取名;如果是丈夫非所宠爱之妾所生之子,就由有关官员取名(《礼记·内则》)。
  第六,俯首侍奉公婆。这方面的要求最多,媳妇侍奉公婆,如同儿子侍奉父母一样。鸡叫头遍的时候,将自己梳洗干净、穿戴整齐,到公婆那里给其请安。到了公婆的住处,要轻声细语地问候;如果他们身上疼痛或疥癣作痒,应恭敬按摩抓搔患处。他们出入走动时,有时要走在他们前边,有时要走在他们后边,并拉着手或搀扶胳膊。请他们洗手时,年龄小点的捧着脸盆在下面接水,年龄大点的手执匡器从上方往他们手上浇水,洗过之后递给他们擦手巾。然后问他们想吃什么,再恭敬地送到身旁,和颜悦色地应承。太阳出来以后才可向公婆告退,太阳落了以后,还要到公婆那里去请晚安,也要带上好吃的东西献上(《礼记·内则》)。
  公婆的衣服、被子等用物,不得随便移动地方,以免用时还要费力寻找;他们的手杖、鞋子也不可乱动;饮食用的器皿,不是吃他们剩下的饭就不敢用;日常饮食之物,不是他们吃剩下的也不敢触动。公婆如果有事召唤,要先用“唯”答应,然后再恭敬地回话。进退拐弯时都要态度庄重,升降堂阶和出入门户都要俯身而行。在公婆面前不敢打饱嗝,不敢打喷嚏、咳嗽,不敢打呵欠、伸懒腰,不敢东倒西歪左靠右倚,不斜视,不吐唾沫。感到寒冷也不敢加衣,身上发痒也不敢抓挠。不是为公婆干重活,不敢脱衣露臂;不是涉水,不敢撩起衣服。发现公婆脸上有口水和鼻涕,要及时帮助擦掉。他们的冠带衣物脏了,就蘸着灰汁洗涤。他们的衣裳破了,就穿针引线把它缝补好。每隔五天就烧些热水让他们洗澡,每隔三天就帮他们洗一次头;如果脸脏了,就用热淘米水让他们洗脸;如果脚脏了,就烧点热水给他们洗脚。
  对于公婆的旨意,一不要违背,二不要懈怠。公婆如果叫自己吃东西,虽然不喜欢吃,也要少吃一些。公婆赐给衣服,虽不想穿也要暂时穿上,等到公婆发话,才能脱下。如果儿子或媳妇不孝敬父母或公婆,可以先教育他们,如果教育了也不管用,就可以责罚他们;如果责罚还不管用,那就把儿子赶出家门,把媳妇休回娘家。
  公公去世,婆婆就要把主持家务的事传给家妇。但家妇做的每一件事都要请示婆婆。媳妇不能有属于自己的财货、牲畜、器物,不能私自借出东西和私自给人东西。媳妇如果得到娘家亲友馈赠的东西,接受之后要献给公婆。
  抽象地看《礼记》中的男女有别、孝敬公婆等内容,似无大错。但细看具体内容,便觉非圣人难以做到。
西南政法大学思政课建设推进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战海峰 5月21日,西南政法大学思政课建设推进会举行。会议总结学校近五年思政课建设取得的成绩,通报表扬获得重要荣誉的思政课教师,研究如何守正创新推进学校思政课建设,努力实现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新气象新作为,培养更多能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表示,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全校要把守正创新推动内涵式发展作为思政课建设的根本方法,坚持不懈把思政课的道理讲深讲透讲活;要把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作为思政课建设的重要工程,坚持不懈做好各个学段思政教育的有机衔接;要把建设一支高质量思政课教师队伍作为思政课建设的关键支撑,坚持不懈发挥好思政课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把思政课建设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不懈扛起思政课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学校思政课建设改革创新,奋力开创思政课建设全新局面,努力实现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新气象新作为。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表示,做好学校思政课建设要进一步学思想、明方向;要进一步谋创新、重实效,用好讲好“大思政课”,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要进一步重导向、强队伍,用好评价“指挥棒”,激发教师“内动力”,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思政课教师队伍,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努力实现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新气象新作为,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培育更多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上海高校法治文化育人联盟成立仪式举行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日前,上海高校法治文化育人联盟成立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合作签约仪式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联盟将依托成员高校法学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法治文化传播格局。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表示,华东政法大学充分发挥大学文化的凝聚、规范、导向作用,实现了“最好的风景给师生、给市民”的美好期盼,构筑了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法治文化相互交融的生动图景。把示范性传承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作为使命担当,打造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的最佳高校实践地。把提升市民法治文化素养、赋能城市法治文明建设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忠诚信仰和自觉行动。
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智库建设工作会议   本报讯 记者张驰 5月23日,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智库建设工作会议。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学院努力发挥高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和对外交流的广泛优势,依托学校平台突出“法工交叉”的资源融合优势,充分发挥咨政建言、理论创新、社会服务等智库功能,主动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他在总结发言中对学院智库建设提出要求:一是各基地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二是强调教学、科研和智库工作的全面性和平衡性;三是鼓励教师苦练内功,长期积累,力求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法治建设等领域的研究取得新进展,为学院智库建设工作添砖加瓦。
全国企业合规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大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姜东良 近日,由山东政法学院、济南中合合规研究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主办的全国企业合规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大会暨企业合规发展论坛在济南举行。来自高校、企业等单位的200余人齐聚一堂,共话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共议产教融合创新发展新方式。
  山东政法学院副校长窦衍瑞表示,本次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成立,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方式,必将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大批高素质企业合规人才。他在总结中强调,本次会议搭建了“五位一体”的交流平台,以教促产、以产促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职普融通,奉献了一场多元视角、多维度切入、多元化成果的学术盛宴。
  本次成立大会聚集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律所机构和重点企业,全国统筹,跨界整合,为形成教育和企业合规统筹融合、良性互动提供了重要的发展平台,使教育资源与产业布局战略相匹配,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与创新链有机衔接,助力教育强国建设。

霍俊阁谈健康医疗数据的刑法类型化保护模式—— 是贯彻比例原则的必然选择   西南政法大学霍俊阁在《当代法学》2024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健康医疗数据的刑法类型化保护模式研究》的文章中指出:
  数字化的健康数据已经成为一种极具科学价值的资产,健康数据的访问和处理对于数字健康领域研究和市场创新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健康医疗数据指的是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生理、心理健康的个人健康医疗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对个人健康医疗数据加工处理后得到的健康医疗相关电子数据。随着健康医疗数据价值的显现,针对健康医疗数据的犯罪行为逐见端倪。如果忽视健康医疗数据保护,患者可能就难以向医疗保健专业人士提供必要的信息,这既会危及患者自身以及他们所在社区的健康,也难以为健康医疗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健康医疗数据的开发应用提供充足的数据支撑。
  现行刑法对健康医疗数据的保护,采取的是以保障数据主体对数据的有效控制为内容的控制型保护模式。这种模式既难以杜绝健康医疗数据的二次泄密,又会造成保护体系的漏洞,且不利于健康医疗数据的开发应用。刑法对健康医疗数据的控制型保护模式之所以出现上述缺陷,主要在于其忽视了健康医疗数据的类型区分,没有关注到不同类型健康医疗数据的安全需求差异。健康医疗数据刑法保护模式的确立,必须以不同类型健康医疗数据对刑法的保护需求为基础,依据健康医疗数据的不同类型采取类型化保护模式。
  依据健康医疗数据的共享属性,可将健康医疗数据分为不予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与开放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两种类型。健康医疗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三个安全属性之间,是整体合一前提下的相对分立关系。因此,不予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与开放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在安全保护需求上存在着差异。前者因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故更多需要的是刑法对其保密性的保护;后者是为了保障数据的完整性以及权利人对数据的安全利用,防止此类数据被非法删除、修改、增加而无法使用,更专注刑法对其完整性与可用性的保护。刑法应当据此采取类型化保护模式,强化对不予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的控制型保护,推动对开放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的利用型保护。
  健康医疗数据的刑法类型化保护模式是遵循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护需求,贯彻比例原则的必然选择。实现健康医疗数据的刑法类型化保护,应将非法使用涉个人隐私的不予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行为、破坏开放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并将合理性原则作为开放共享类健康医疗数据处理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
江海洋谈对数据爬取的刑事规制—— 应重点挖掘相应的违法阻却事由   

  山东大学法学院江海洋在《比较法研究》2024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数字时代数据爬取的刑法规制:法益界定与数据确权》的文章中指出: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当今最宝贵的资产之一,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数据爬取是当今许多公司获取数据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但同时其也是许多公司想要防止的一种行为。公司既要爬取竞争对手的数据,又要防止这些竞争对手爬取自己的数据。与此相关,这种利用爬取技术爬取数据的行为亦引发了一系列民事以及刑事纠纷。
  数据爬取指的是使用通常被称为“机器人”或“爬取者”或“网络爬虫”的软件程序,从一个或多个网站扫描和爬取大量数据的过程。数据爬取可以被用于各种场景之中,使公司可以大规模地收集公开的在线数据。数据爬取技术运作的核心在于模拟人类浏览操作,并对抓取到的网页进行解析,进而爬取所需数据。数据爬取是一种流行但有争议的行为,其既可以被视为一种表象上的“盗窃”或风险制造行为,亦可以被视为是一种反垄断、支持信息自由的行为。数据爬取入罪的关键判定因素为是否具有“授权”,而对此主要存在四种判断方法。
  基于数字时代背景以及我国数据安全法颁布后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法益的重新阐释,数据爬取入刑应选择偏客观的基于代码的技术标准作为“授权”的判定标准。同时,对内部人“超越授权”的判定,应避免将“超越授权访问”解读为“超越授权使用”。至于内部人员可能非法处理数据的问题,数据持有者完全可以根据雇员在公司的职责,采取技术手段对雇员精细化动态授权。
  鉴于数据的非竞争性、非损耗性、规模增益性等特征,数据确权肯定说与否定说都一致认为数据产权与传统财产权不同,其仅具有有限排他性。因此,对数据爬取的刑事规制,传统的财产犯罪罪名无法直接适用,较为合适的路径是对现有罪名进行改造,采用类似于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造,并重点挖掘相应的违法阻却事由。
  (赵珊珊 整理)
市场经济的底层逻辑   □ 李曙光

  人类的一切商业交易史,本质上是一部市场经济力量的展示史,是一部声誉与信用检视史,也是一部破产现象伴随史。市场经济是什么?自由,竞争,讲常识,看效率。她用自己独特的禀性,摧毁一切建构在传统与习俗基础上的碎片文化体,寻找新的文明模式。
  市场经济摧枯拉朽,即便古老的传统与千年的习俗都敌不过,其外观就是一种简单、可识别,但似乎又难以言表、源源不断的力量。这是一种来源何在的力量呢?纵观历史与现实,思想圣哲们早已给出答案,市场力量的源泉来自其自发秩序:人类自由的天性、私有财产权、声誉与信用及其支撑——法治,它们构成四位一体的市场自发秩序。市场自发秩序为什么又能够运行有效呢?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存在内在的三大铁律,即价高者得、公平竞争与优胜劣汰。这三大铁律构成市场“无形的手”,它与人类自由的天性以及同情悲悯博爱的情操结合,即与人的声誉和信用机制结合,使每个人的自利行为产生利他的后果,从而使市场经济自发秩序得到不断的扩展。
  市场经济就是声誉与信用经济。声誉是人们的口碑与心中的杆秤,而信用则是信任信赖的刻度与人格企格尊严的价值。一个自然人,一个企业,一个商业与行政组织,如果失去声誉与信用,则失去了商业与契约交易的根基,这就是以界定私有财产权为前提的声誉与信用机制。声誉与信用机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市场经济离开声誉与信用机制就会难以为继。一个自由的市场,一般会将有限的资源按照声誉信用机制与效益最大化原则进行配置,自发激励那些声誉优良、信用牢靠、为市场提供公允价值商品的商事主体,而淘汰声誉差、不讲信用、生产成本高、资源利用率低的债务人,并将投资人与债权人损失控制在合理的商业风险之内。
  市场经济三大铁律尤以优胜劣汰为代表性标志,对于优胜劣汰人们一听即懂,一触即通。价高者得与公平竞争这两大铁律都要通过第三铁律优胜劣汰来兜底实现,因此,市场经济的底层逻辑实际上就是受到声誉信用机制约束的优胜劣汰机制。按此逻辑再往深处延伸,优胜劣汰就是有优良声誉信用的竞争者留在市场,声誉差与无信用的竞争者遭市场淘汰,换句话说,优胜劣汰的底层逻辑就是破产。
  破产是一种现象,也是一种事实;破产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观念;破产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文化;破产是一套程序,也是一套机制;破产还是一个工具、思维及方法。人类只要存在商业活动,只要存在市场经济,就会存在破产现象,而且破产现象是常态化的。破产本质上是声誉与信用问题。市场退出即市场商事主体的退出,就是市场主体声誉与信用的破产。
  破产法实质上是规制声誉与信用经济的法律,是界定与规范个人声誉信用、商业声誉信用和社会声誉信用的基础性制度。它为市场经济的投资者、债权人、债务人、市场交易方与所有参与者减少不确定性与提供可重复的预期。破产法是权利界定与保护之法,是市场经济铁律实现之法。破产法是一个复杂的制度系统,它不是简单地处理市场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相关利益人的声誉与信用问题。破产法警示与淘汰个人声誉信用和商业声誉信用丧失的债务人,正向激励与保护债权人和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强调债务人拯救、市场退出与资源市场出清的信用性,在制度层面宣示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界定人的人格尊严与声誉价值,提升社会的共识和认同,维护市场商事主体与社会整体的声誉信用品质。
  声誉与信用是破产制度维系的核心价值。破产法致力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挽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并维护良善债务人适当的人格尊严与声誉。破产重整制度使濒临丧失资产信用的债务人得以恢复声誉与信用。对债务人来说,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其声誉与信用机制通过两个原则得以实现,一方面是应当免责的债务人可以得到免责,即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并竭力还债,应当得到免责;另一方面是不应免责的债务人不被免责,即债务人存在不诚信的情形,如隐匿、转移财产、存在偏颇清偿等欺诈情形时,不应也不能得到免责,以防止“假破产、真逃债”的情形出现,同时避免对其他诚信债务人和债权人造成不公平不公正情形。不仅是针对债务人,破产法也要求破产程序中的其他主体如债权人、管理人、政府及其他所有参与方都要恪守声誉与信用的基本价值观及原则。
  现代破产法仍然建构在市场经济与声誉信用机制的道德基础之上,更依赖于整体法治系统的制度支撑。现代破产法对传统破产法有四重突破:第一,在破产模式与方法上,突破了破产清算的狭隘概念,扩张为清算与重整程序并重的制度,并延伸到重视庭外重组程序;第二,在破产法适用对象与地域范围上,强调适用对象的无死角全覆盖,地域范围则超越了政治经济司法主权概念,进展为跨境破产的制度;第三,在破产法目标定位上,突破了传统破产法重在规范程序,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市场秩序的宗旨,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上;第四,在破产法前瞻性上,在数智化革命影响下,市场、市场主体、财产权、股东、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管理人这些概念正在被重新定义,或处在大转型风口。声誉与信用机制将接受算力算法与大模型的挑战,破产现象将会易容变脸出现。破产法正在探索一场巨大的制度革命。
  无论人类文明未来走向何方,声誉与信用机制以及破产现象,永远是商业交易的伴随者,也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特征,换句话说,这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底层逻辑。
  (文章为作者在《破产法二十讲》一书中的序言节选)
全面展现中国教育法学体系图景 《教育法学分论》序言   □ 任海涛

  2022年《教育法学导论》出版,对于教育法学“总论”的基本理论体系、基本范畴体系作了探索。本次出版的《教育法学分论》与《教育法学导论》是姊妹篇,对于教育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全面地展现了中国教育法学体系的图景。
  近年来,全社会对于“教育法学”系统化、深入化研究的需求越来越大,原因是复合的。
  首先,党和国家日益重视教育法治事业的发展与教育法学的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研究启动教育法典编纂工作列入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时教育部将教育法典立法研究列入2022年工作要点。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加强立法学、文化法学、教育法学、国家安全法学、区际法学等学科建设”。教育法典起草研究工作也于2023年11月启动。这些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教育法治和教育法学发展的高度重视。
  其次,近年来教育法的制定、修改活动频繁,反映了教育活动日益法治化、规范化的趋势。例如,国家于2018年修改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于2020年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21年颁布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并对教育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于2022年修订了职业教育法。频繁的教育立法活动体现了教育活动日益法治化、规范化,这不仅是为了完善教育法律体系,还是为了维护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最终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再次,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教育法治化问题,每个家庭和个人都非常重视教育治理与教育法治问题。教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教育法治不仅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也符合人民群众的普遍期待。近年来,教育领域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学生欺凌、教师道德失范、教育资源不均衡、校外培训市场监管不足、“双减”政策出台、学生起诉高校、高校青年教师“非升即走”制度等,都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法治思维,还需要加强教育法学的研究,更需要提高教育行政管理者、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利益相关者的法治素养,以上因素都为教育法学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动力。
  最后,教育法学界对教育法研究的深入化、体系化、专业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许多院校先后设立作为“法学二级学科”的“教育法学”学位点。例如,华东师范大学分别于2018年和2023年开始招收教育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于2022年招收教育法学硕士研究生,华东政法大学于2023年同时招收教育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生、硕士生和法律硕士,西北政法大学于2023年获批设立作为法学二级学科的教育法学学科点。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等高校设立了“法治教育”研究生培养方向,上海师范大学于2023年招收了第一届“道德与法治”本科学生。上述院校开展的教育法学学科点的设立与人才培养等实践活动,培养了一批教育法学专业人才,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但与教育法治化的迫切需求相比,教育法学研究仍然存在一些空白,需要教育法学界对教育法学的研究更加精细化、精准化。
  为了回应社会对于教育法学研究的需求,推动教育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本书编写团队于2022年出版《教育法学导论》,吸收教育法的最新研究成果,分为学科论、范畴论、主体论、权利保护和学校管理四编,更适合法学的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教育法学知识。在此基础上,《教育法学分论》一书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从教育法学的分支学科和新时代教育法治热点问题等角度,对教育法学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分论式的探讨,力求全面深入地展示教育法学的学科特征和学术价值。本书共分为十二章,分别涵盖了教育基本制度与教育体制改革、学前教育法学、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法学、高等教育法学、职业教育法学、民办教育法学、社会教育法学、终身教育法学、家庭教育法学、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法治、教育财税法学和人工智能时代的教育立法前瞻等内容。本书既可以作为教育法学专业的教材和参考书,又可以作为教育管理者、教育工作者等广大读者了解和研习教育法学的读物。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对“教育法治热点问题”的认识逐步深化,本书编写的最初灵感与素材就来源于此。
限制死刑   慎刑观的重心在于慎杀,这一点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对死刑的限制上。控制和尽量减少死刑的适用,是西周及汉以后历代刑制改革的主流。基于慎杀理念,统治者在死刑立法方面,往往主张“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着力删削死刑罪名,减少与控制死刑条款的数量。
  西周之初,大辟之罪有500个之多,在“明德慎罚”立法指导思想的影响下,西周统治者不断推进刑法改革,将死罪的数量降至200个。法家重刑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战国与秦朝,死罪条目大肆扩张。至汉初废肉刑,由于一部分肉刑改为大辟,导致死刑数量激增,一度达到了史书所载死罪数目的最高值1882个。汉武帝之后,东汉以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刑法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减少死刑的条款。
  隋唐时期死刑继续缩减,在“德本刑用”“务在宽简”思想的指导下,唐代定律时大幅削减重罪特别是死刑条文,据沈家本统计,唐代死罪条款仅存233条,比隋律减少92条,比东汉时的汉律减少500条。唐代减少死刑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创设加役流,作为减死之罚,同时以配官为奴或者流配的形式取代以往族刑连坐。
  宋代以后,“慎刑慎杀”理念仍占据主导地位,各朝仍重视死刑的立法控制,但随着封建王朝统治形势的不断严峻,与唐代相比较,死刑的数量有明显增长趋势。宋代律文基本因袭唐律,但敕令中死刑数目有所增加。明代《大明律》死罪262条,清代《大清律》增至441条,到清末激增至840条。
  除了在立法上减少死刑罪名,审判程序中的“缓死求生”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死刑的适用,这就是死刑复核制度。
  死刑复核是指中国古代社会对于死刑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是集中体现慎杀理念的一项重要制度。即指地方各级司法部门对拟判死刑的案件,应逐级上报,报请中央司法机关乃至最高统治者进行审查核准,以便最终决定是否适用死刑。死刑复核是中国古代独具特色的死刑救济制度,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该制度创设的主要目的就是更好地贯彻慎杀理念,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并使刑杀大权牢牢掌握在中央和最高统治者手上。
  死刑复核与死刑复奏制度不同。死刑复核一般在死刑尚未定判之前进行,属于刑事审判程序;死刑复奏则往往在死刑确定之后、判决尚未执行以前进行,属于刑事执行程序。死刑案件之所以要复核,是为了使复核机关全面了解案情,以便从“理”上保证死刑适用的正确性;死刑案件之所以又要复奏,则是给皇帝最后考虑的机会,使皇帝能从“情”上来决定是否适用死刑。
  死刑复核制度萌芽于汉朝。重案疑案、官僚贵族的死刑案件必须奏请皇帝核准,汉朝已有明文规定;但当时大部分死刑案件的判决权与执行权仍在县令、刺史手中,并没有形成制度化常规化的死刑复核程序。南北朝时期,死刑案件一律报中央核准,由皇帝亲自过问,在中国法制史上首次初步确立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死刑复核制度。
  到了唐朝,京城的死刑案件由大理寺审理,最终拟判死刑的,报刑部复核后呈送皇帝核准;地方州、县的死刑案件,由刑部移送大理寺复审,最终拟判死刑的,报刑部复核之后再呈请皇帝裁决。对于重大死刑案件,还实行一系列会审制度,由大理寺卿、刑部侍郎、御史中丞会同审理或复核,最后仍须报请皇帝核准,称“三司推事”;另外,如果是特别重大死刑案件还要实行“九卿议刑”制,即大辟罪(死罪)要由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共同议论后才判决;此外,对于达官显贵“八议”之人犯死罪,由刑部“集诸司七品以上议之”,还要“议定奏裁”,由皇帝裁决后处置,即所谓都堂集议制。
  此后,死刑复核制度不断发展,至明清时期日趋完善。尤其是清朝,在明代死刑复核制度基础上,形成了程序严格、规范详备的秋审与朝审,凡死罪拟判斩监候和绞监候的案件,都要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秋审每年秋季举行,主要审核地方各省所判的绞、斩监候案件,也就是常说的“秋后问斩”。朝审是审核刑部所判的绞、斩监候案件,以三法司、九卿、詹事、科道、大学士等高官组成联合审判庭进行会审,处理结果最后奏请皇帝裁决。
  秋审被称为“国之大典”,国家高度重视,设有秋审处,程序极其严格。先由州县招册,将本省截止期前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清理造册,逐级呈送至省。负责官员要对监候囚犯一一审录,核实案情,将犯人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等类,再将审录所做的册表报送臬司、督抚复核。督抚对本省的秋审案件审录完结后,将全省案件向皇帝汇报再由刑部看详核拟,其后由九卿、詹事、科道集议,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各犯分拟具题,报皇帝裁决。四种情形中,后三种一般情况下都会得到减免,或入下届秋审再决,基本能保全活命,情实者要执行死刑,但仍需复奏。据《清史稿》记载,康熙曾与大学士、学士等酌定在京秋审情实重犯,他“取罪案逐一亲阅,再三详审,其断无可恕者,始定情实”,反复强调,“人命事关重大,故召尔等共相商酌。情有可原,即开生路……但此内有一线可生之机,尔等亦当陈奏”。
  (文章节选自官蕊主编的《法治中国的文化根脉》,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人格权请求权的概念构造与适用限制   □ 温世扬

人格权请求权之学理倡设与立法检视
  在中国自主民法知识体系中,人格权的知识与理论无疑是最具特色的部分之一,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中国原创式理论贡献,人格权请求权就是其一。
  (一)人格权请求权的学理倡设
  传统民法上,对人格权益的私法保护除侵权损害赔偿之外,多肯认权利人的停止侵害请求权等不作为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概念经由杨立新等学者倡用后,已成为我国人格权理论中的重要术语,对其独立价值已有不少学者作了阐析。人格权请求权概念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人格权保护体系的理论构建上,即:如同物权那样,基于人格权的绝对权属性完成其权利保护的二元构造。但是,人格权请求权在我国立法中如何表达值得探究。
  (二)人格权请求权的立法检视
  民法通则(已随民法典施行而废止)专设“民事责任”一章,确立了涵括传统民法中各类民事权利保护方法的统一民事责任体系。物权法(已随民法典施行而废止)在“物权的保护”一章中对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权单独作了规定,体现了将绝对权请求权与其他民事责任相区隔的立法思路。然而,侵权责任法(已随民法典施行而废止)第十五条所规定的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不仅包括物权法规定的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还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人格权请求权在民法典中并未得到独立呈现,而是被侵权责任吸收。其一,民法典在权益保护上仍承袭民法通则确立的“民事责任”模式,未采取“绝对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二分的立法结构;其二,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第1句并非完全法条,其所引致的仍是包括侵权责任的民事责任;其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虽为完全法条,其所规定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仍属侵权责任,且仅适用于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情形。
人格权请求权的概念构造
  学界对人格权请求权概念的分歧主要在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是否可被人格权请求权所吸收?若将其排除,人格权请求权应如何构造?
  (一)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之属性
  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请求权法律属性的判定,应从人格权请求权的制度功能与适用条件入手。
  其一,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无法起到事先预防的作用,与人格权请求权的制度功能不合。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三种不同类型,虽然也蕴含侵权责任法的“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功能,但就个案而言,上述请求权的适用前提是“损害”已经发生。
  其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均属损害赔偿的特殊方式。对于这三项请求权的定性,关键在于对“损害”与“赔偿”的正确理解。名誉损害系非财产损害,“恢复名誉的适当处分”是损害赔偿范畴下恢复原状的一种具体方式。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认定为人格权请求权保护的具体类型,忽视了其“事后救济”的功能。
  (二)人格权请求权的应然构造
  传统民法上的绝对权防御请求权呈现的是“妨害排除”与“妨害防止”的二元构造。但在我国侵权责任制度中,属于防御请求权的“侵权责任”却表现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三种形式。其中,“消除危险”虽用语未尽确当,但其功能与传统民法的“妨害防止请求权”或“不作为请求权”相当,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与“消除危险”的相互关系值得探究。
  1.“停止侵害”请求权的规范定位
  “妨害”一般指向对权利行使的阻碍或影响,“危险”则指标的物面临可能遭受损害的情形,因此无论是物权法还是民法典物权编中,均将“排除妨害”与“消除危险”作为物权保护的方式,两者分别以“妨害物权”与“可能造成标的物损害”为适用条件。而对于不具备实体意义上排他支配性的知识产权,我国立法多使用“停止侵害”等表述来实现对权利的保护。原因在于,对此类权利而言,第三人即使违法使用他人的智力成果,也不会影响权利人对自己权利的行使。因此,“停止侵害”请求权实为“妨害防止”请求权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权领域的特殊表现。
  2.“排除妨碍”与“排除妨害”的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所规定的“排除妨碍”与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排除妨害”实属同一概念。其一,无论是“妨害”还是“妨碍”,均不适用于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的情形,仅针对绝对权行使或实现受到阻碍的情形。其二,厘清“停止侵害”请求权意蕴后,“排除妨碍”与“排除妨害”便具有相同意涵。若认为“停止侵害”应属于“妨害防止”范畴,则“排除妨碍”与“排除妨害”之意义并无二致,其含义均为“排除有碍于绝对权行使或实现的行为或状态”。
人格权请求权的适用空间
  人格权请求权是否能够担负起绝对权请求权的重任,并存在相比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独立适用空间,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与物权请求权等绝对权请求权相同的规范功能。
  (一)构造基础上的差异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作为绝对权请求权行使的一般条款,将“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作为权利行使的条件,因此可将绝对权请求权的适用限定在影响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范围内。然而,针对不同权利类型,影响权利安全的表现并不相同,进而使得绝对权请求权具有不同的构造基础。物权请求权的规范目的是消除物的权利状态与事实状态的不一致,终止“权利僭越”状态。知识产权与物权不同,权利人对特定智力成果的使用不能天然排斥第三人的使用。人格权也不同于物权与知识产权,人格保护的目的还是为了保护人格主体,冠之以权利之名,仍是出于对财产权法理建构的路径依赖。人格权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尊重权”,任何人格权都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各类人格权保护的本质也是为了保护人格权背后所彰显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二)行使方式上的局限性
  请求权依法实现耗时较长,无法及时保护人格权益,事后损害赔偿则难以弥补当事人因人格权益受损所带来的物质与精神痛苦。为解决该问题,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特设“人格权禁令”制度,通过程序法给予当事人临时救济手段,达到预防侵权行为之目的。
  正因为人格权禁令作为非讼程序可以起到预防侵权的效果,且不影响人格权请求权嗣后在正式诉讼程序中的行使,故人格权请求权也具有在禁令程序中充当“实体法诉权”的价值。但是,在司法程序内部,人格权禁令的制度化会在相当程度上压缩“请求权”的适用空间,因为两者的目标都是为了获得“强制力”而诉诸司法手段,权利人有动力求助于更为便捷的禁令制度。况且,相比于物权保护,人格权保护往往具有急迫性,事后赔偿难以弥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请求权”概念的产生是为了最大程度限制私力救济,由权利人请求法院介入进而要求被告履行法定或者约定义务。请求权的行使不仅应在实体法上符合法律构成要件,也需要在程序法上保障两造的正当利益。但若依照请求权的构造,要求人格权人等待诉讼流程结束后才能获得司法的强制力保护。因此,随着人格权禁令的日益完善,绝对权请求权也可能会在人格权领域逐渐褪去光彩。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4年第3期)  

王燃谈网络暴力的平台技术治理—— 建立网络暴力识别模型是关键   天津大学法学院王燃在《法律科学》2024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论网络暴力的平台技术治理》的文章中指出:
  随着社交网络媒体的深入发展,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等行为开始在网络空间蔓延,网络暴力成为法律亟须回应的社会热点问题。网络暴力是以网络为媒介,通过诽谤侮辱、煽动滋事、公开隐私等人身攻击方式,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危害网络空间正常秩序的失范行为。网络暴力的治理,从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监测预警到举报救助等各个环节,均离不开平台技术手段的支持。
  网络暴力的行为特殊性导致既有法律治理难见成效。无论是传统个案司法救济模式,还是网信部门“信息内容”监管模式,均无法有效预防、控制网络暴力。平台技术治理成为目前的主要方案并被相关立法所规定。技术治理可实现对网络暴力的事前预防、事中阻断以及信息的准确识别;平台作为“守门人”,是控制网络暴力信息的最佳着力点,其数据垄断地位也使得相关技术方案有落地可能性。
  在技术治理方式上,相关立法规定建立网络暴力识别模型、用户保障机制以及阻断处置机制等。其中,建立网络暴力识别模型是关键,其包括对信息内容的识别模型和对高危账号的识别模型。此外,除了传统的方式外,平台可传播良性信息与有害信息进行对抗性互动,以遏制、降低网络暴力信息的影响。可通过社交机器人等智能生成技术来对网络暴力言论进行正向引导。社交机器人是自动化的软件程序,通过算法自动生成内容并建立互动,很容易被视为人类账户。社交机器人技术本身是中立的,其完全有能力去生成并引导正向信息的传播,从而减轻网络暴力信息对用户的伤害。
  平台在进行网络暴力技术治理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法律与技术风险:针对“不良信息型”网络暴力的认定,应将个体感受、人物关系、上下文情境等要素纳入识别模型;针对平台用户权利保障风险,引入“技术正当程序”与比例原则,保障用户的被通知权、知情权、算法解释权等权利并限制平台权力;针对社交机器人安全风险,要考虑网络暴力治理场景的正当性,加强其价值观引导,确保内容可靠并控制传播边界;此外,要合理界定注意义务主体范围,由大型平台与超大型平台承担网络暴力治理义务。
进一步加强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 余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三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这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应有之义。
自治、法治、德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自治强调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现基层社会和谐有序,这是社会治理的基础。自治是社会治理之基。只有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才有活力和动力。通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居民自治、村民自治、行业自律等自治形式广泛开展,大大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效能。但自治也要守规矩、讲法治,这就需要法治作为根本保障。没有法治作规范和约束,自治就会失范、脱轨。
  法治是社会治理之本。在社会治理中,法治既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又调整各类社会关系,规范公民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特别是在处理一些复杂的利益关系、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时,法治往往是最可靠、最管用的依据和手段。同时,法治的有效实施又离不开自治和德治。没有群众基础和道德滋养,法治就缺乏活力和温度。
  德治是社会治理之魂。道德是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对法治、自治起引领和支撑作用。德治通过道德教化感召人,通过道德规范约束人,通过道德力量凝聚人,进而实现社会和谐有序。同时,自治和法治也为道德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实践平台。因此,自治、法治、德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需要在社会治理中统筹推进、有机结合。
  正确处理自治、法治、德治关系,实现良性互动、有机统一
  首先,法治为自治提供规范和保障。一方面,群众自治需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依法按程序开展。法治为自治划定权力边界,规范自治行为,保障自治健康有序。比如,村民自治要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章程和法律规定进行,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按程序决定村里的大事;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组建,依法履职尽责,维护业主和居民合法权益。可以说,法治是自治的“护航员”。另一方面,通过自治培育群众法治意识,也为法治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其次,法治是德治的制度支撑。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需要通过法律的强制力保障落实。同时,法律本身也蕴含着道德理念,如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等,对公民道德起示范引领作用。相应的,崇德向善、明礼诚信的道德追求,可以内化为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觉,成为法治的内在动力。德治与法治相得益彰,共同释放社会正能量。
  最后,法治是调节自治与德治关系的平衡器。一方面,自治与德治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能违背法律规范;另一方面,法治在发挥刚性约束的同时,也要注重人情味、共情心,兼顾道德伦理和人性关怀。比如,在制定村规民约时,既要以法律为准绳,又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遵循道德习惯。正所谓“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自治、德治在有机互动中实现社会治理共赢。
  加强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第一,夯实法治基石,为社会治理构筑坚实法治根基。社会治理离不开法治保障,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我们要加快构建全面完备、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法治体系,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第二,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要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形成党委统揽全局、政府依法履职、各方积极协作、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从“政府包揽”走向“多元共治”。要在城乡社区、行业领域等不同层面,广泛开展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推动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要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氛围,激发人人参与治理的主体意识,形成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汇聚起推进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第三,充分发挥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社会治理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妥善应对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我们要在新时代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矛盾预防与化解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把风险化解在无形之中、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要下沉矛盾化解力量,强化基层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驻村工作队伍等在化解矛盾中的纽带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要发挥法治的定分止争作用,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防止问题激化升级。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统筹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同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
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   □ 银杉敏慧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和思考,在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上,必须切实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既要运用好中华优秀文化解决本国实际问题,同时也努力以开拓者的姿态,为世界刑事法治发展贡献中国方案。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刑事法治现代化进程,可以从以下角度加以努力:
  第一,必须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刑事法治思想和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沃土,蕴含着无数指导中国刑事法治发展和进步的思想和价值观。以《春秋决狱》《唐律》《大明律》等为代表的古代法律典籍,对当今刑事法治建设依然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对思考和完善国家监察、疑罪判决、困难群体的刑事司法保护等问题具有启发意义。古代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也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视角描绘着古代刑事法制的发展历史,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诗经》《史记》《水浒传》等形式各异、体裁多样的文学作品,记录了古代的刑事案例、思想观念所反映的基本价值取向、判案逻辑,值得现代学者深入思考和剖析。除了法律典籍、文学作品等经典文本之外,我国的民族文化、思维方式、风俗习惯、传统技艺等非文本的优秀传统文化同样富含刑事法治韵味,要深刻研究其背后蕴含的民族文化精神和刑事法治之间关联性,明辨是非,择善而从,摒弃非文本的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封建残余和思想糟粕,实现对其中法治精华的有效吸收和合理利用。
  第二,必须重视汉语言的表达和逻辑研究。法律无外乎语言,语言的使用离不开表达和逻辑。要实现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必须对作为法律载体的汉语言加以研究,尤其是对汉语的表达习惯和逻辑性进行深刻剖析。汉语言作为高语境文化风格语言,其生成基础与作为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语言文字载体的英语、日语、德语等具有很大的差异。立足于刑事法治现代化的“体用贯通”之需要,有必要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体现出的人民群众在遣词造句、对话理解等方面的特点,研究汉语言在人际交往中形成的内在机理。聚焦汉语言较之其他语系在语法、语义、语用和语言逻辑上的差异,消解“行为无价值”“被害人承诺”等舶来术语可能造成的歧义和认知障碍。同时,以人民群众的用语习惯、表达逻辑和思维逻辑为标准,对引入的德日理论中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有悖于我国现行刑事法治规范体系的话语进行检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对其合理改造和重塑。
  第三,必须坚持“明体达用”的实践立场。刑事法治现代化既要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又要同我国当代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刑事法治相关研究既要重视与法理、法史等学科的有机互动,又要将“理论指导实践”作为终极目标。在刑事立法的过程中,充分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矜老恤幼”“亲亲相隐”等观念中的营养。在司法实践中,要结合国情将优秀传统文化纳入考察范围。除此之外,司法实务者在地方案件办理中应将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合理内核,如藏族“赔命价”、彝族“德古断案”等习俗中的有益因子融入地方司法实践中。
  第四,避免陷入狭隘的“本土”意识,要谨防“夜郎自大”和“闭关锁国”。正如希尔根多夫所言,“即便刑法因其自身植根于一国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带有社会道德烙印的法律信念之中而具有强烈的民族性,跨国刑事法规也开始以国际刑法的形式被创设”。在全球化进程势不可挡的今天,要实现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进程,“全盘西化”不可取,“自我封闭”亦不可取,不能照搬照抄。在具有高度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的基础上,既要传承好、吸收好、利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充足养分,又必须正确认识、适当处理借鉴、移植他国理论与保持中国特色之间的关系,在个性领域确保“古为今用”,在共性领域又要大胆地“洋为中用”。此外,文化传播是向世界展示本国文化的最好办法,也是让文化“活起来”的重要途径。为此,应该将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刑事法治思想和理论“出口”海外,让世界共享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成果,为世界文化的交融和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在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上,既要回望过去,又要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刑事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一方面,要立足中国的主体性,充分发掘我国的传统文化特色,对外传播中华传统法治文化精华;另一方面,又要以包容开放的胸怀、辩证理性的思想,吸收、借鉴外国刑事法治理论的可取之处,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陈波谈绿色金融标准—— 是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陈波在《东方法学》2024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绿色金融标准的法治转型》的文章中指出:
  绿色金融标准作为绿色金融制度中重要的一环,是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绿色金融标准通过多主体灵活设置市场准入、交易竞争、信用约束等基础指标,顺畅了绿色投融资各环节。
  绿色金融标准为绿色金融领域的相关技术要求提供统一性和规范性支撑,其统一性作用在于,绿色金融标准明确和归纳了绿色金融相关术语,明晰了绿色金融边界,达成了对绿色投融资行为的共识,以此夯实交易双方的信赖利益基础;其规范性作用在于,绿色金融标准包含各类基础交易描述和治理评价指标,是对绿色金融治理原则和制度的细化,为绿色金融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治理提供判断依据。绿色金融标准可理解为是对绿色发展的投融资行为、产品和效能的合理指标化定型的规范系统。
  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存在标准价值目标紊乱、体系结构失衡、属性界定模糊、适用逻辑冲突等问题,导致标准统一性上的逻辑不自洽,并进一步挑战标准的法治内涵,掣肘了绿色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应从标准的制定主体、调整范围、法律效力和制定程序四个层面进行全面检视。
  近年来,环境保护、金融监管以及绿色金融领域的法治发展逻辑正经历嬗变,即从治理的单一思维到系统思维,从严格的制裁体系到倡导性的激励体系,从单一法源到多元法治。绿色金融标准应借助于这一法治转型契机,重塑绿色金融标准的新认知。绿色金融领域的法治转型蕴含着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我约束之间的协调,是各主体在绿色金融治理层面的宏微观互动,其内涵体现在法治理念包容、主体权能协调、有效参与程序。而绿色金融标准包含的多元、合作、监督等基本特征,将促成绿色金融标准借助法治转型契机进行自身重塑。
  为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制度体系,需在法治化视野下廓清绿色金融标准的内涵与外延,确立价值目标兼容、多元维度拓展、适用逻辑协同和法治程序保障等有效运行机制。
  (赵珊珊 整理)
冠县警方多措并举加强队伍管理   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公安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队伍管理工作。一是制定《冠县公安局严格队伍管理四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每日自查自纠、每周例会通报、每月评比排名、每季观摩学习”机制。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秀公安基层所队考评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以“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创新队伍管理机制,推动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努力打造一支“精神面貌好、纪律作风硬、内务卫生优”的公安队伍。
左明刚  
鸡西城子河法院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建立未结执行案件台账,将涉金融案件等作为重点案件,推行“清单式”督办模式。二是成立快执团队,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查控财产后,第一时间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三是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对繁简分流、事务集约、节点管控、执前调解等实行归口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城子河区法院共执前调解案件36件,调解到位金额达190余万元。
管莉  
莆田秀屿警方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联合多家金融机构,在辖区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该局民警围绕损害营商环境、危害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等突出经济犯罪,讲解经济犯罪防范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此外,民警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还依托经侦警企联络站,深入多个工业园区,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普法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徐建成  
蚌埠大庆街道依托“微法庭”就地解纷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大庆街道联合区人民法院,依托社区“微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房屋产权纠纷。近年来,大庆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社区“微法庭”建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微法庭”选聘社区干部担任庭务主任,充分发挥法官、司法警察职能优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各项工作。同时,坚持主动靠前服务,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袁珂  
深圳粤海街道毒品预防教育进校园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联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深圳湾派出所、海珠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在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德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活动现场,禁毒社工和联络站工作人员通过进行互动问答、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展示仿真毒品模型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毒品特征、传统毒品与新型毒品的区别,使同学们更加直观和深刻地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
韦安阳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电力大篷车”进基层   今年以来,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以“治理资源配置更优、公共服务效能更大”为目标,持续开展“电力大篷车”进基层活动。该活动采取“一月一主题”模式,由驻村(社区)第一书记担任宣讲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方式,详细讲解安全用电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截至目前,杭州供电公司已开展“电力大篷车”进基层活动3次,共有4000余名群众参加。
傅云潇  
公告专栏 2024年5月29日
  王曦枫:本院受理腾冲玛御谷润禾园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偿付原告为其清偿的本金2916.66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2916.6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23年6月30日起计至被告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3月4日止合计86.55元),两项共计3003.31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以实际产生的数据为准)。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天14: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曲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安徽弘亿精密电子元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晟通达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汉晟通达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弘亿精密电子元件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安徽新宜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变更其为(2024)皖0304执590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0304执异27号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4)豫0825民初856号
刘剑坡:本院受理原告赵君尚与被告河南立达老汤食品有限公司、刘剑坡、李建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825民初8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刘剑坡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赵君尚损失8239.43元。二、驳回原告赵君尚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刘剑坡负担,刘剑坡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将案件受理费37元缴纳至温县人民法院,逾期缴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2023)豫0122执恢2135号
  关于河南中牟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申请执行郑州八岗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郑州八岗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八岗乡八岗村、八岗至梁家桥路南土地及房产[牟国用(2006)第095号、牟房权证字第18096号、牟房权证字第18097号、牟房权证字第18098号、牟房权证字第18099号、牟房权证字第18101号、牟房权证字第18102号、牟房权证字第18103号、牟房权证字第18104号、牟房权证字第18109号、牟房权证字第18110号、无证建筑铁皮房、铁皮棚、仓库。]进行了评估,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上述土地及房产。现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郑州八岗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八岗乡八岗村、八岗至梁家桥路南土地及房产。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郑州八岗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相关凭证,优先购买权人届满未向本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标的物状况,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联系本院执行员。(联系人:朱新立;电话:0371-62128019)。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3月19日受理了永康市升达电气机械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1300051/51312358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4年5月28日作出(2024)浙0282民催4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3月21日受理了浙江嘉智控股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1300051/51312619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4年5月28日作出(2024)浙0282民催5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邵轶:原告黄红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邱动标:本院受理吴铁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1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黄伯铭:本院受理吕增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1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赵英方:本院受理徐南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43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杭州羽文服饰有限公司、张建忠:本院受理昆山新鼎臣纺织品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9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安徽锂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锦沛润滑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1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钱建芬、江苏全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艾先祥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1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翟永春:本院受理唐高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3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于中华:本院受理郑国富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1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孙勇:本院受理程凤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7953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玉山镇彭邦要货运代理服务部、彭邦要、彭帮荣: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7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许静雯、刘广: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7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4月3日刊登的被告马翊超公告中,送达材料期限为90日内。特此公告。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海冲、李健: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7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吴中区木渎吴春洋货运服务部、王丽丽: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83民初27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南京捷帮冷暖设备有限公司、李庆华、李俊: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83民初27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刘小康:本院受理李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礼芬: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与被告宋丽莉、王心语、陈礼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23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太仓申昆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太仓晟宇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孚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灵均暖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1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丁美宝、周言敏:本院受理苏州宜安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浙江越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金飞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1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鄢勇:本院受理吕星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2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代金龙:本院受理宋梦格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云:本院受理陈震东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上海盛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扬州扬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诉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周理飞、夏朝兰:本院受理吴有武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方鑫、张真:本院受理汪萍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青、常州壹号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林玲红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南通鼎德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明德玩具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金汇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1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鲍宁宁:本院受理郑建国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2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中铁军海建设工程(兴化)有限公司、中铁军海建设工程(兴化)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方贤山(身份证号:61243019891213****)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保裁字第46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本会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北二环5699号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6A号楼五层东),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河北跃俊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军(身份证号:22032219640803****)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2023】保裁字第17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4年7月22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2024)徐仲受字第130号 江苏隧诚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赵玉春:本会受理申请人朱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正常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
徐州仲裁委员会
昆山朴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昆山同福典当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及吴军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136号],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陈大禹:本会受理的苏州工业园区联睦通信设备租赁服务部与你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337号],由仲裁员高得生组成仲裁庭,并于2024年7月3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补充证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北京大业智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众创新企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王其航与你们股权转让合同纠纷(2023)苏仲裁字第0878号案,由仲裁员朱洪(首席)、周伟、马永霞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7月8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B厅开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江西赫柏康华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314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江西赫柏康华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315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江西赫柏康华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316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江西赫柏康华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317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金棠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乐嘉园艺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合同争议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0925号],由仲裁员王秦益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7月19日13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达娃: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堆龙德庆区德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达娃、丹巴、欧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拉仲裁字第24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海南昊煜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茹霞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57号),并定于2024年9月4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迅捷易通速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金煊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55号),并定于2024年8月28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尚源木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普龙龙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揽杰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宋桂娇、张心泂、李雨蕙、陈亚妹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146号至148号、第176号)定于2024年7月8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债权转让公告   转让方新昌县联合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新昌县三花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7日与受让方王国防(身份证号:330624196811045331)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转让方享有的43项债权(转让债权清单附后)合法转让于受让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应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法律文书约定的还款义务,现予以公告。
  转让方:新昌县联合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西路13号   联系电话:0575-86620306
  受让方:王国防   联系电话:13588579288
2024年5月29日
关于侵害波罗/劳伦有限公司、拉夫劳伦亚太有限公司、拉尔夫劳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商标专用权的消除影响声明   广州市港派制衣有限公司及广州桦润服装实业有限公司向公众声明:
  原告波罗/劳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罗/劳伦公司)、拉夫劳伦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夫劳伦亚太公司)、拉尔夫劳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尔夫劳伦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港派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派公司)、广州桦润服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润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6)京73民初1194号及(2016)京73民初119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认定被告港派公司及桦润公司在服装、箱包等商品上使用“POLO SIMON”、“POLO SIMON及骑马图形”、单独突出使用“POLO”、“骑马图形居中,‘POLO’及‘SIMON’列于两侧的组合标识”、“POLO SIMON及骑马图形与‘保罗·西蒙’的组合标识”等标识的行为侵害了原告波罗/劳伦公司、拉夫劳伦亚太公司、拉尔夫劳伦公司“POLO”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带来了不良影响,现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被告因上述侵权行为而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已停止上述侵权行为。特此声明!
声明人1:广州市港派制衣有限公司
声明人2:广州桦润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29日
寻亲启事   2018年6月5日,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宾馆106房间发现何德娟(男,汉族,71岁,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13楼2门201号,身份证号110105194704124118)死亡。经多年多方查找,始终未找到该人家属。请家属见报后,速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8249200、83299372,联系人:李警官,王警官。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治安支队
2024年5月29日
寻亲启事   2019年1月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崔村246号发现王京(男,汉族,74岁,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西11号楼21号,身份证号:110105194404091537)在暂住地家中死亡。经多年多方查找,始终未找到该人家属。请家属见报后,速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8249200、83299372,联系人:李警官,王警官。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治安支队
2024年5月29日
致歉声明   我司是成都创享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运营“一键去水印小工具神器”“一键去水印短视频工具”“一键去水印轻抖工具助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现我司已深刻的认识到这一错误行为,在此向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致以真诚的歉意!
公告专栏   5/8中缝
  眭锦海:本院受理罗自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816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变更被告名字及诉请申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建:本院受理朱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169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吴安华、李智、鞍山市景华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杜兴杰、范大壮诉你们及张志国等25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张志文:我院受理刘玉春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41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给付欠款17600元;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给付利息损失5174元;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4.本案受理费851元,由被告承担369元,原告承担48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马利:原告木垒县雀仁乡蓝天滴灌带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9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95921元,利息47447元,两项合计149367元;自2024年1月4日起以本金9592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525%计算利息至欠款付清为止;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64元,公告费400元,共计4364元,由原告负担786元,由被告负担357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05办公室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斌: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偿还赔偿款73263.94元;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内向原告支付保险费1684.34元;3.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934元;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81元,由原告负担1073元,被告负担190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05办公室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解安康:本院受理湖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9949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彭琴、魏红亮:本院受理李姗姗与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祝塘镇老农蔬果超市商店、陈海艳:本院受理刘珍娣诉江阴市祝塘镇老农蔬果超市商店、杜金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0281民初63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无锡昱邦车辆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市万盛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无锡昱邦车辆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温州瑞弘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杨军:本院受理向原竺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5民初22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汤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李定富:本院受倪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李有松:本院在审理彭安能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受本院中和法庭委托,需:1.对案涉的荷花镇朗蒲社区2016年度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的马帮古道修缮(合计1507.5m2)的劳务单价进行鉴定;2.对案涉的荷花镇朗蒲社区2016年度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的马帮古道修缮(M7.5浆切石方挡墙348.45m2,道路硬化1615.66m2)的工程单价进行鉴定,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通知你们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就选择鉴定机构事项进行协商。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如不同意协商,应提前书面通知我院,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本院将通过网络摇号方式随机选择确定鉴定机构。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范任卿:本院受理段桂英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保利管道材料款37664元;2.本案诉讼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常汝飞:本院受理张甫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汤翼:本院受理陈伟、王世明、刘保安、闫春敏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1民初133号起诉状副本[1.要求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四原告服务费23400元;2.依法判决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50元(以23400元为基数按照LPR的1.5倍计算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4日),以后顺延;3.依法判决汤翼对上述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由二被告负担]、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肖张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曾伟: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4218号蒋浪波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服装加工费共计8700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利率的四倍(3.45%*4=13.8%)承担资金占用利息;2.本案代理费60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于2024年7月16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安振君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7月24日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原告武杨清诉你与五河县信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孔英、侯晓勇:本委受理申请人周丽丽与你们(被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4)温仲字第192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5日、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在本委第三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们于开庭3日前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十二楼;联系电话:0577-88965660)
温州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6/7中缝
  梁登贵、董祥花:原告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合支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81民初2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告梁登贵、董祥花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合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0591.65元、利息9620.49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11月16日止,此后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结清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55元、公告费1100元,由被告梁登贵、董祥花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赖华龙:原告江油市中坝东诚机电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田原(230831197108051516):原告江油市武都敬老院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81民初2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田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油市武都敬老院腾空并退还江油市武都敬老院422号房间;二、驳回原告江油市武都敬老院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公告费850元,共计900元由被告田原承担。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3357号 何邦巧:本院受理原告尚伟与被告何邦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欠款205000元及利息;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22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徐定辉:本院受理黄远梅、黄宁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四川国中建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中智库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审查申请人芒市喜洋洋架管租赁站与被执行人四川国中建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北京国中智库投资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照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云0581执异3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北京国中智库投资有限公司为(2023)云0581执3588号案的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符书艳、杨光荣:本院受理王荣辉与你们民问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2322民初4860号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黄志喜:本院受理周信军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46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周俊华、泰州市宏赞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郭胜华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韩冬:本院受理廖廷茂与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宣德根:本院受理张山田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严柏发:本院受理胡子红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 苏1183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小健:本院受理包德金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 苏1183民初2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衡水盛恒商贸有限公司、刘力全、周建彬、河北雷震壮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衡水建鑫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与你们、刘洋、安平县铜灵金属丝网厂、刘海义、王芳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冀1121民初510号起诉状副本【1.依法判令衡水盛恒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206102.5元及利息(包括利息、罚息)(暂计至2023年11月30日共7169733.63元,此后利息以6206102.5元为本金,按日万分之五,自2023年12月1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13375836.13元;2.依法判令原告对河北雷震壮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抵押财产晋国用(2011)第225364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刘洋、刘力全、安平县铜灵金属丝网厂、刘海义、王芳、周建彬、河北雷震壮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等原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均由八被告承担。】、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华贸(大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大房金高稽决字【2024】04006号)。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合计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5846.27元。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7日内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公告期满6个月内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改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连盈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大房金高稽决字【2024】04007号)。自2022年08月至2023年12月合计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106904.50元。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7日内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公告期满6个月内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改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亚吉阳友味餐饮店:本委受理的赵忠杰诉你店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4〕第855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十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宜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余朋、郑挥千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7月30日9时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海棠区瑞相天然餐饮店:本委已受理黄志杰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21日9时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五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鑫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外企(三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曹秀敏诉你三家公司及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三家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三家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3日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吉阳胜地娱乐俱乐部:本委已受理陈龙梅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9日下午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杨在权(男,公民身份号码:511112******141916):本委已受理三亚房咖汇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3日下午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通利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郭立明于2024年4月18日向我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石劳鉴2024年01850043号),鉴定结论:九级伤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专栏   9/12中缝
  马鞍山市恒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湖华星液压元件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万平:汤永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1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4)黔0324民初1906号 甘科:本院受理李金龙、扈德华、扈会强与甘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黔0324民初190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正安县人民法院安场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周纯菊:本院受理原告孟庆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207民初10044号民事调解书中,存在笔误,应与补正。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207民初1004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贵州仁义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仁义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诉被告贵州仁义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仁义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8869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侠:本院受理原告郭梅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刘志梅: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张勇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再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审判监督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4)苏0925民特3号 本院于2024年5月1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高兆云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案号(2024)苏0925民特3号。申请人高兆云称,被申请人高阳与申请人系父子关系,1998年离家外出,至今与家人无联系。下落不明人高阳应于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高阳将被宣告死亡。如知悉下落不明人高阳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高阳情况向本院报告。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吴金波:本院受理钟定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王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安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244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金安区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赵月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安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243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金安区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马瑞全、蔡兆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安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502民初2826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志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安区支行与被告李志愿、关继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周计真:本院受理原告刘军与被告周计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2593号民事判决书、缴纳案款通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动履行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4)新0102执恢181号 胡余: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郭义与被执行人胡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新疆佳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作出的佳美司法评估字【2024】第051号评估报告,该报告载明:被执行人胡余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1682号金坤·新城花苑小区14栋4层1单元402【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2011421311号】房产,鉴定评估价为602900.00元。同时一并公告送达(2024)新0102执恢18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本裁定书如下:拍卖被执行人胡余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1682号金坤·新城花苑小区14栋4层1单元402【不动产权证产号: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2011421311号】房产。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若拍卖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不再另行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克依木江·艾海提:我院受理的原告陈逢安与被告克依木江·艾海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828民初4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克依木江·艾海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逢安购买破碎锤款4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苏0312民初2327号 丁振兴:本院受理原告张亚男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原告诉请:判令你支付原告工资11150元及路费、利息、误工费合计14850元,并要求你承担诉讼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15日9:30分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重庆树德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黄建初:本院受理原告孙世龙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4)豫0402民初2245号 杜志刚:本院受理原告许丽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尼玛本:本院受理原告巴音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青2821民初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3307号 被告张超:关于原告白海军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30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等。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3303号 被告张超:关于原告阚素芹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30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等。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1)第439-4号
熊浩: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源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南俊杰、宁波云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浙江欣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及你关于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1)第43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该案已审理终结,现将青仲裁字(2021)第439号《裁决书》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青岛仲裁委员会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涉案无主物公告
  2024年2月28日,江宁分局秣陵派出所在办理辖区内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时,在江宁区秣陵街道高塘路101号附近一辆牌照为皖MSE296的厢式货车上证据保全大量烟花,暂未查明上述物品所属何人,现暂存在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一危险品暂存仓库内。请原物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秣陵派出所认领,主张权利并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对应当退还原主或者当事人的财物,通知原主或者当事人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当事人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办案单位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25-84951363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泽丰路2号秣陵派出所
  邮编:2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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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杨茜于2024年5月27日遗失身份证510232198308030029,签发机关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分局,证件有效期限2021.03.24-2041.03.24,声明作废。
张波遗失青年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编号:5012101,金额:20000元,声明作废。
张凯歌(性别:男,母亲:黄氏放,父亲:张千胜)出生于2018年09月11日,编号R430970159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张凯择(性别:男,母亲:黄氏放,父亲:张千胜)出生于2019年09月30日,编号T430456368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蔡雨曦(性别:女,父亲:蔡森旺,母亲:郭娟)出生于2012年3月18日,编号L43051319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周静雯(性别:女,父亲:周贯强,母亲:张伟伟)出生于2017年9月22日,编号为Q411917985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刘露露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码3601021991****1626特此声明。自遗失当日2024年5月23日起,非本人持证、无本人签字,无本人指纹的,产生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均与本人无关!
王茁霖于2024年5月27日遗失律师工作证,证号:11101199671624126,单位: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声明作废。
李正伟(性别:男,母亲:林艳,父亲:李宗评)出生于2020年7月6日,编号U350037687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何旭尧(性别:男,母亲:刘丽,父亲:何汨江)出生于2017年10月11日,编号R43045676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高景涵(性别:女,父亲:高旭峰,母亲:董媛)出生于2009年11月21日,编号J43078616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马梓楦遗失石河子卫生学校中专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证,编号:20186908020651,声明作废
刘可轩(性别:男,母亲:梁德兰,父亲:刘兴明)出生于2018年2月11日,编号R350612177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欧阳苡馨遗失湘南学院附属医院湖南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开具的票据号码:0000024448,票据金额:4702.38元,声明作废。
西和县西峪镇(乡)王磨村(权利人)周建文身份证号:622627196810070236,因其保管不慎,将证号为“甘(2021)西和县不动产权字第20099号”证件因发生火灾将不动产证书烧毁,声明作废。
谢惜琴31011560146774注册号150012201911010057正本编号150012201911010058副本编号,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陶卓陶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8RJEG69E)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黔西县益民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5205221006848、发票章5205221006850、财务章5205221006849、樊兴志的法人章5205221006851,声明作废。
沈阳市第一木材厂宏达物资经销处(注册号:81799875)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沈阳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南湖经营处(注册号:2101021201404)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沈阳市第一木材厂经贸处(注册号:94097810)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沈阳市第一木材厂第一物资经销处(注册号:81799939)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沈阳市木材总公司第一公司木业经销处(注册号:24360245)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新疆泓源龙河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23MA796GYC9L)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6532220042093,现声明作废。
贵州省惠农茗康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5203290001762、财务章5203290001763、发票章5203290001764、徐攀的法人章5203290001765,声明作废。
宁化县顺永小吃店不慎遗失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04月2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4240060199,现声明作废。
贵州大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96MA6H5RPQ6N)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赵举)各一枚,声明作废。
贵州户晓惠客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6EBJAX6T)法人由卢思勋变更为罗荣龙,原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卢思勋)遗失,声明作废。
内蒙古蒙格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章(编码1508230103539)、法人章(法人:何美菊,编码1508230103541)声明作废。
广西泰美农贸有限公司遗失4506020025295号公章、4506020024041号财务专用章、4506990004662号发票专用章、4506020025296号法人章苏以东印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牧云耕农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31MJ0G6U)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荔波县智森全屋定制店于2023年12月31日不慎遗失公章壹枚,印章编码:5227223112710,声明作废。
贵州德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30MAAJMMNGXC)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福建美邑健康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公章编码35010340041296,现声明作废。
福州阿米巴鸿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遗失公章一枚,编码为3501050042065,声明作废
广西圣佳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4506030035377,发票专用章4506030035379,财务专用章4506030035378,法人名章4506030035380,声明作废。
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欢乐天际服务中心不慎遗失面额为5元的定额发票一本,发票代码:142011932906,发票号33115401-33115450,特此声明作废。
西藏严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王波)印章一枚,声明作废。
芷江文涛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行政公章一枚,编号:43122810003884,声明作废。
三明市沙县区乐夏水电安装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27MAC34Q5U1Y)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40510007226声明作废。
三明市沙县区春莱建材贸易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27MAC2K5RU0M)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40510007229声明作废。
西和县中泰工矿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处,位于西和县汉源镇杨磨村,因其保管不慎,将证号为“西国用(2010)第349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广西鼎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旱改水项目工程部遗失公章,编号:4510280005307,声明作废。
兹有威宁县盛极汽车租赁中心遗失公章(字样:威宁县盛极汽车租赁中心,编码:5205261070311)、财务章(字样:威宁县盛极汽车租赁中心财务专用章,编码:5205261070314),声明作废。
蒙山县浩洋农机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504230018914,声明作废。
海南永睿文化教育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BTHNYU0A)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汾阳市迅雷物流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82MA7YCN1U0E,声明作废。
海南广星鸿安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1MA5TWY2B2Q)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宿钢),声明作废。
舞钢市皓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1MA9KQ3W804)遗失公章(编码4104811063814),声明作废。
舞钢市金玉源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17967560212)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04810005177,声明作废。
贵州省仁怀市醉河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2308897213U)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042000504601),声明作废。
资兴市甜密公社甜品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081MA4LHP7Q1B,特此声明作废。
凌海市建业乡盛旺种植家庭农场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0724001008604,声明作废。
湖南鸿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遗失耒阳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开具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一份,收款项目:耒阳市坛下乡新建村土地开发项目质保金,收据号:湘财通字(2020)NO05345856,金额:50000元,声明作废。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旧营白族彝族苗族乡海马珠村村民委员会遗失字样“盘县旧营白族彝族苗族乡海马珠村人民调节委员会”印章一枚,编码5202020013670,声明作废。
沈阳福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210113001057543)声明作废。
沈阳雅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210113001057615)声明作废。
龙岩市施辰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81310676559J)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江西纽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刘德成)印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海南新概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8YP7Y9X)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青云地毯(天津)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7CGKY82,声明作废。
北京江涛永盛商贸中心注册号(92110105L580327886)不慎遗失旧财务章、旧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腾龙华贸经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正本,编号为:020220231000097195,声明作废。
北京律邦正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02D8K84)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天朗通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MA055CCB8C,税号:110228737689842000)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加乐加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04JQN49)遗失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声明作废。
北京腾龙华贸经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正本,编号为:011820231000016838,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霞军合塑钢配件经销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1L31162902N)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日宏展飞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0JLLJ7H)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嘉和久益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7CBH7H)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河南義家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410100MA9FYJMB4J)经股东决定,即日起决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减少为100万元:请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年到通知的自本公司此公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要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艾创鑫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QA701W)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武怡菲、李源超,清算组负责人:武怡菲,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吉首市吉新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31015530315873)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幼儿园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王安英,电话:18907430780
注销公告:鄂州市鄂城区未来星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0700MJH7407468)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谢小燕18608654773
注销公告:南召县留山镇金色摇篮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1321MJG509788A)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福建奥创互娱科技有限公司,拟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闽B2-20200152。特此公告。联系人:文胜,联系电话:15888931040,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23号(原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楼4层13办公。福建奥创互娱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5月28日
债务债权公告:岳阳县私营企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621064216580D)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许岳新13548921118
催告文书公告送达
宁夏伊佳民族服饰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40300064770610C法定代表人:韩阿乙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各类社会保险费合计404070.87元。我局制发的《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吴利税费催[2024]0509号),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缴纳事项。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强制执行。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利通区人民法院起诉。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
2024年5月29日
公告
广西中海页岩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破)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破产债权之其他应收款明细”进行公开的破产(再次)拍卖,竞买人苏平以高价竞得本次拍卖破产债权。该破产债权包含了广西中海页岩天然气有限公司尚欠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租金195756元以及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未能接收到的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出租给广西中海页岩天然气有限公司使用的金桥营业站房及LNG加气站设备和西乡塘营业站房及LNG加气站设备及物品。拍卖成交后,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竞买人苏平就本次拍卖的破产债权办理了债权转让相关手续,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已将对广西中海页岩天然气有限公司享有上述两项破产债权及债权项下所有权利依法转让给苏平,苏平已成为上述债权的新的债权人。请贵公司按原租赁协议向苏平履行有关义务。特此公告。
公告人: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