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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版 下一版 2024年07月10日

中央军委举行荣誉称号颁授仪式 习近平向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颁授奖旗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记者梅常伟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7周年之际,中央军委9日在京隆重举行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颁授奖旗。
  八一大楼仪式现场,部队官兵和文职人员代表整齐列队,气氛庄重热烈。下午3时30分许,18名礼兵正步入场,持枪伫立两侧,颁授仪式开始,全场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张又侠宣读习近平签署的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命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何卫东主持仪式。
  在铿锵有力的《人民军队忠于党》乐曲中,习近平向获得“模范火箭炮兵连”荣誉称号的陆军某旅一营二连颁授奖旗。连队官兵代表向习近平敬礼,郑重接过奖旗。习近平向他们亲切致意表示祝贺,并合影留念。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颁授仪式在嘹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声中结束。
  中央军委委员刘振立、苗华、张升民,军委机关各部门、军队驻京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代表等参加颁授仪式。
中央军委举行晋升上将军衔仪式 习近平颁发命令状并向晋衔的军官表示祝贺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记者梅常伟 中央军委晋升上将军衔仪式9日在北京八一大楼举行。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晋衔仪式。
  下午4时许,晋衔仪式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开始。中央军委副主席张又侠宣读了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的晋升上将军衔命令。中央军委副主席何卫东主持晋衔仪式。
  习近平向晋升上将军衔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常务副主任何宏军颁发命令状,表示祝贺。佩戴了上将军衔肩章的何宏军向习近平敬礼,向参加仪式的全体同志敬礼,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晋衔仪式在嘹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声中结束。
  中央军委委员刘振立、苗华、张升民,军委机关各部门、军队驻京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晋衔仪式。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 授予陆军某旅一营二连荣誉称号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授予陆军某旅一营二连“模范火箭炮兵连”荣誉称号。
  该连1937年组建,参加过塔山阻击战、金城战役、炮击金门等战役战斗。近年来,该连坚持用习近平强军思想建连育人,赓续优良传统,聚力备战打仗,锻造“四铁”过硬连队,圆满完成多项重大任务。
  命令要求,全军部队要向他们学习,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强固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狠抓练兵备战,加强实战化针对性训练,加快提高打赢能力,锻造能打仗、打胜仗的精兵劲旅;锤炼过硬作风,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精神,培塑敢于斗争、敢于亮剑的意志品质,砥砺新时代革命军人的血性胆魄。
  中央军委号召,全军部队和广大官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战略能力,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不懈奋斗。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通令 给1个单位、1名个人记功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通令,给中国人民解放军92950部队记一等功,给陆军工程大学刘爱军记国防科技三等功。
《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出版发行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写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一书,近日由人民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联合出版,在全国发行。
  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分专题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亲自擘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交通强国战略实施,赋予交通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的战略定位,要求努力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交通运输发展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新时代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张军在最高法党组会上强调 推动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本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张昊 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人民法院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发表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集体学习,总结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思路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实际行动体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组织、教育、监管、制度、责任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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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贴司法审判工作实际研实对策举措,融合抓实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做实讲政治、顾大局,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举措抓实党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司法审判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以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水平的新提升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会议强调,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才能做实。党建要围绕办案来开展,办案要以党建为统领。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只有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才能落下来、落到位;案件审理中的具体问题只有融入党的建设的要求,才能以更高站位做实“三个效果”相统一。要把党建工作结合司法审判工作谋划推进,让干警从党建中得到思想淬炼、工作锻炼,有真真切切的获得感,从而自觉主动参加党建活动,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关键少数”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党建,要把抓党建的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推动责任一贯到底。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业务工作优,全靠党建强。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以党的建设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提升自觉抓、抓自觉的本领。要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做实党建,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形式,通过廉政家访、日常谈话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做实经常性监督提醒,把党建融入日常、落在经常,在真解决问题的同时,努力为一线干警减负。要做实对干警的严管厚爱,设身处地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建工作务实地做到干警心里,在润物无声中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会议还研究了全员绩效考核工作,要求认真总结考核工作开展一年来的成绩和经验,不断优化、精简考核指标,尽量以客观指标替代主观指标,指标设置更贴近日常工作实际,让一线干警感受到压力的同时,把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融为一体,把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落到实处。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党组成员、副院长茅仲华、沈亮、李勇出席会议。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本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董凡超 7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第一轮系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综合报告,第二轮系统内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制发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度重点督办任务二季度落实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视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深化巡视成果运用,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更好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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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出明确要求,为检察机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深化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认识和实践,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实际,抓紧抓实检察机关党纪学习教育,从健全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发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会议指出,党中央授权最高检党组对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系统内巡视,是党的巡视制度在检察机关的延伸和具体实践,是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举措。最高检党组第二轮巡视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后的首轮系统内巡视。总体来看,本轮巡视注重工作实效,发挥系统内巡视优势,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立行立改、边巡边改,与被巡视省级检察院党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较好完成了各项巡视任务,有力推动巡视工作取得实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会议强调,要在强化巡视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敢于较真碰硬,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最高检巡视办要会同各巡视组进一步修改完善巡视报告,原原本本、原汁原味、见人见事做好巡视反馈,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真正通过巡视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会议指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都是检察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载体,是最高检指导下级检察院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要以“高质效”为标准,树牢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典型意识,注重通过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提炼司法规则、体现司法规律,更好指导和引领检察履职办案。要加强统筹,把握好案例编发的时、度、效,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努力实现更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案例的价值要切实体现到引导高质效办案上。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加强案例的学习运用,不断提高自身履职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懈努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法治的印记——〈中国法治〉文集》正式出版   本报讯 记者蔡长春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展示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实践研究成果,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阐释,方便广大读者学习,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中国法治》杂志从2018年至2023年10月杂志重点栏目刊发的文章中精选部分文章,整理成集,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法治的印记——〈中国法治〉文集》共收录文章49篇,约38万字。新时代新征程,《中国法治》杂志作为司法部机关刊物,将更加关注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助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行稳致远。
陈文清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现场会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本报讯 记者蔡长春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现场会7日至8日在陕西西安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陈文清肯定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他强调,要打通“路线图”,以程序推进保障实体解决,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格局,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要改革“指挥棒”,全面改进通报、督办、考核工作,树立正确导向。要依法开展监督追责和维护秩序工作,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让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人心。
  会议期间,陈文清到陕西基层单位调研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情况。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吴政隆主持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认识,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作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展情况。北京、河北、浙江、福建、湖北、重庆、陕西等7个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个单位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
  中央社会工作部部长吴汉圣、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公安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亓延军出席会议。
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与启示述评之七   □ 新华社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神州大地上改革与开放彼此激荡、相得益彰。
  “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改革与开放的内在统一关系。
  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这是新时代我们党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之一,也是新征程上坚定不移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致胜之道。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
  上海东部,滴水湖畔,重大工程热火朝天,科创地标拔节生长。
  6月21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对外发布了涵盖提升贸易投资环境、外籍人士服务等推进高水平开放的十项新举措。
  十年前的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上海自贸试验区考察调研,寄语这块试验田“要播下良种,精心耕作,精心管护,期待有好收成,并且把培育良种的经验推广开来”,同时提出要把扩大开放同改革体制结合起来。
  自2013年首设上海自贸试验区至今,我国已先后设立22个自贸试验区。一个个开放新地标上,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改革持续深化,不断释放高质量发展活力,成为我国以高水平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生动样板。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
  2015年9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深刻指出,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
  2024年5月15日,我国宣布在沿海所有邮轮口岸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这是继扩大免签入境“朋友圈”后对外国人入境的又一开放政策。
  不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准入全面放开,服务业开放加速推进,搭建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等国际经贸平台,高水平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行高水平开放,统筹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高质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加速形成。
  开放也是改革,扩大开放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动力。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多年来,我国以开放促改革,推进机构改革,修订法律、削减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7.3%,以自身发展激活世界经济的一池春水。
  如今,我国正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经贸领域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与国际对接,开放与改革更深度融合。
  2023年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
  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释放出我国深化对外开放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积极信号。
  开放,可以促改革,亦能促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对外开放与之相适应、相配合。
  “当前,中国正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巴黎同法国总统马克龙共同出席中法企业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闭幕式时,如是强调高水平开放对于促进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作用。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点。
  5月25日,随着X8157次中欧班列(西安—马拉舍维奇)从西安国际港站开出,中欧班列累计开行9万列。一列列呼啸而过的班列,让越来越多内陆腹地变成开放前沿。
  第七届进博会截至年中已有来自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家企业签约;第135届广交会吸引215个国家和地区的24.6万名境外采购商线下参会;与2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22个自贸协定;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23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筑牢基础,不断开辟高质量发展新空间。
  今天的中国,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日益增强,长江、黄河两条母亲河走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中西部加快发展,东北振兴蓄势待发,边疆地区兴边富民……一个个改革开放高地,铺展出一幅幅充满生机活力的画卷。
  今天的中国,稳居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经济总量从2012年53.9万亿元到2023年超过126万亿元,翻了一番多,对世界经济增长年均贡献率超过30%。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国必将以开放的主动赢得改革发展的主动,以更高水平开放赢得未来。
“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
  海风扑面,潮平岸阔。茫茫天海间,一台台高耸的桥吊舒展长臂,精准地从岸边货轮上抓取一个个集装箱,无人驾驶卡车往来穿梭,将集装箱运往相应堆场……
  1982年开工建设的山东日照港,是全球最年轻的5亿吨级港口,年货物吞吐量已跃居世界第七位。乘着山东港口一体化改革发展东风,日照港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和大宗原材料中转基地,通过海路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便利通航。
  “你们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日照港考察调研时指出,日照港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建设起来的,各种综合因素聚集优化,异军突起,成为一个重要港口。
  日照港的发展,正是我国以深化改革促进高水平开放的缩影。
  “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一语点明改革之于开放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层次改革与高水平开放协调互促,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深层次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19年建成上海超级工厂,成为中国首个外商独资整车制造项目;2023年超级工厂第200万辆整车下线,实现不到40秒下线一辆车;2024年5月23日,上海储能超级工厂项目正式开工……
  对特斯拉而言,中国的吸引力,除了巨大的消费市场、完备的制造能力,更有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
  这得益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纵深推进。
  “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2013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深层次改革推动破除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利于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深化改革攻坚同促进制度集成结合起来,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加快健全,不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最新发布的《中国欧盟商会商业信心调查2024》显示,45%的受访企业认为其所处行业市场准入得到放开,较去年上升9个百分点。其中,金融服务行业受访企业对于中国市场开放最为乐观。
  以深层次改革畅通经济循环,形成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走进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看着调度中心屏幕上从重庆向南跨山越海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书记有感而发:
  “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对于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大市场的魅力,在于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形成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让世界共享中国发展红利。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以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为抓手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改革举措持续攻坚,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更好联通国内与国际市场,极大提升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水平和韧性,推动形成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
  “既扩大开放之门,又将改革之路走稳”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发展环境越是严峻复杂,越需要统筹好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
  2023年9月27日,北京中南海。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45周年,要继续做好自身改革这篇大文章,既扩大开放之门,又将改革之路走稳”。
  不到3个月后,新时代以来的第12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释放了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鲜明信号。
  当前,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啃掉各种“硬骨头”都需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开放,形成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体制机制,更好运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冲击。
  锚定中国式现代化这个目标,以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需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开放是世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创新是引领世界发展的重要动力。
  6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份名为《关于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文件。
  “要坚持以开放促创新,健全科技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面向全球的创新体系,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齐开放创新制度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
  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改革命题,也是开放命题。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
  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关键要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机结合起来,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互促共进,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更好相适应。
  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大民生领域改革力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更高水平扩大开放,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不断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聚焦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谋划改革举措,协同推进科技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各领域改革,全方位为中国式现代化源源不断注入新的动力……
  每一轮改革总是伴随着新一轮开放,更深层次的开放总是推动着改革向纵深迈进。
  新征程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以永不停滞、永不懈怠的干劲统筹好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以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为世人带来更多智慧启迪。
  (记者韩洁 胡璐 潘洁 何宗渝 唐诗凝)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学纪知纪 入脑入心 各地抓基层抓基础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向纵深拓展   □ 新华社记者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把党纪课堂搬到基层一线,聚焦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进行教育,使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把党纪讲堂搬到基层一线
  讲堂搬到草山上,宣传教育跟着牧民走。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积极发挥“强村讲堂”作用,派出16个导师团深入边远牧区、虫草产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宣讲。
  村“两委”干部与老百姓联系紧密。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玉树杂多县结多乡党委组织委员索南才措以藏汉双语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她还安排因违纪受处分的党员现身说法,加强村“两委”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南昌市南昌县八月湖街道清风公园,十余名基层干部、居民党员代表围坐一桌,开展党纪学习。“学党纪就能知底线,今年我们街道发生了2起居民党员酒驾案件,大家千万要吸取教训。”居住主题公园社区党支部书记邹艳芳讲解道。
  江西各地采取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持续兴起党纪学习教育热潮,全省各基层党组织共开展专题学习15万余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党组织同样把身边典型案例作为最好的教材,就近就便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实地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反躬自省,提升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
汲取廉洁文化养分
  “清白人生是每一个党员廉洁修身的目标。”江西铅山县纪委干部苏涛观摩连四纸制作过程,从中感受到“贵在质白,重在不腐”的廉洁文化内涵。
  铅山县连四纸质地洁白绵密、耐虫防热,被形容为“千年不腐”。当地深入挖掘其中的廉洁文化内涵,开设廉洁文化精品党课,并将其纳入全县党员干部培训课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将造纸之技与为政之道相结合,勉励广大党员干部修身正己。
  走进天津市博物馆,《永远把纪律挺在前面——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展》全面系统展现党的百年纪律建设史,用图文、实物及场景复原等技术手段,生动阐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丰富内涵。
  7月1日一早,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的青海原子城纪念馆迎来了许多前来参观学习的党员。海晏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财德介绍,当地将党纪学习教育与红色资源有机结合,将原子城纪念馆等众多红色遗址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聚焦“重点对象”
  各地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向纵深拓展时,聚焦“重点对象”以严明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从5月15日至6月底,天津市河西区采取干部学习大讲堂、区级示范培训、纪检部门兜底培训的方式,共计安排48场次分级分批辅导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尤其是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
  广西崇左市则深挖本地正反面典型“活教材”,通过组织“关键少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常敲“警示钟”。
  “调查发现,朝阳洲街道行政执法队协管员吴某收受他人好处,搞选择性执法……”在南昌市西湖区委常委会上,区纪委的通报令相关单位领导红脸出汗,其他领导干部也纷纷受到警醒。
  西湖区纪委书记陈韬介绍,西湖区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用活生生的执纪案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区委常委班子及各单位“一把手”等“关键少数”中更加生动鲜活、深刻有效,倒逼全区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强化底线思维。
  (记者赖星 柳泽兴 何伟 白佳丽)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阿尔山儿女感人的戍边故事   □ 《法制文萃报》记者 彭飞
  
  阿尔山在哪里?中国地图形似雄鸡,阿尔山所在的中蒙边境线,恰好位于雄鸡“脖后颈”位置。
  阿尔山的边境线有多长?98公里——占内蒙古自治区4200多公里边境线的不到四十分之一。
  但就是在这条不到百公里的北国边境线上,涌现出诸多党政军警民各族儿女舍家为国、齐心合力、稳边固防的感人故事。
一支笔
  1378—1381,是阿尔山边境线的一段界标区间,也是护边员王玉发日常巡防的折返线。
  王玉发的家,距离最近的边境线只有几公里。46岁那年,王玉发换下林业工装,开启了牧民生活,从那时起,他就成了义务巡边的信息员。几年前,阿尔山市成立了群防群治组织“雪城义警”,王玉发成为其中一名护边员。
  每次出门前,除了钢钳、望远镜、毛巾,他还会随身携带一样东西——毛笔。
  边境气候多变,风吹雨淋,界碑上的字很容易褪色。每经过一座界碑,王玉发都会看一看,界碑上的字是不是淡了。如果淡了,就用毛巾擦一擦,再用毛笔蘸着红油漆,涂一涂、描一描。走远后,看着齐肩高的界碑上字体又清晰了、鲜红了,王玉发特别有成就感。
  王玉发说,护边工作,夏天并不比冬天轻松。“六七月份采蕨菜的人多,怕人有意无意越过铁丝网,所以要提前做好预防,靠近了要及早劝离,一刻也不能松懈。到了冬天,路虽然不好走,但会留下脚印。”
  2016年1月,冰雪覆地,一早出门巡边的王玉发,忽然在雪地上发现两行脚印,凭借多年的经验,他立即拨打了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自己则慢慢顺着脚印向前追踪。经过王玉发的指引,属地民警成功将两名涉边违法嫌疑人抓获。
  21年来,王玉发对自己看护的这段25.928公里长的边境线,每一处都熟稔于心。每天策马驱驰,跑几圈、转一转,看到没有异常,他心里才觉得踏实。
  在阿尔山市98公里边境线上,像王玉发这样,与戍边民警一起,参与到守边护边工作的护边员有160多名。边境线上,每一方地、每一条河、每一块界牌,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王玉发今年已经67岁,记者问他准备什么时候“退休”。他顿了一会儿说道:“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走不动为止。”
一首诗
  “边关风雪冷,北疆信仰红。青春勇担当,国门筑忠诚。”
  这首咏怀诗的作者赵洪波,是阿尔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一名普通民警,也是一名写作爱好者。
  2013年,阿尔山公路口岸开放,赵洪波被调了进来,担负起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限定区域管理、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专业工作。
  有一年冬天,雪厚路滑,一辆蒙古国国籍的出境车,在过关时侧翻,车上乘坐的4人面临危险。正在执勤的赵洪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4人成功救出。事后,边检站收到4人送来的锦旗——“严谨高效为企业,服务细致暖人心”,记录下中蒙睦邻友好的情谊。
  赵洪波家在乌兰浩特市,距离工作的口岸300多公里,单程开车要3个多小时。每月回家一两次,与家人聚少离多,是他过去10多年的常态。
  赵洪波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所长,主动带领身边人学习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讲活动上百次。国门下、课堂上、社区里,到处都有他宣讲的身影。赵洪波因此获得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当记者问起赵洪波对十年如一日的繁复工作是否感到疲惫时,他回复了一段曾在笔记本里写过的话:“林深不知处,山河知道我。岗亭、国门、界碑,这些没有生命的物体,见证着移民管理警察对祖国无限的忠诚;站岗、巡逻、执勤,这些看似枯燥单调的工作,让移民管理警察的人生价值得以升华。”
一棵树
  三角山哨所,在距离阿尔山国门不远处的一座山上。来到这里的每一位新兵,都是听着“相思树”的故事成长起来的。这个真实故事,后来还被改编成电影《守望相思树》。
  1984年,三角山哨所老班长李相恩,带领战士在边境巡逻时,忽遇山洪。为了抢救战友,老班长自己被卷入洪流。去世时,李相恩与妻子郭凤荣刚结婚3年多。日夜思念丈夫的郭凤荣,第二年来到哨所旁,种下一棵樟子松,寄托对丈夫的哀思。2010年,郭凤荣去世前,特意嘱托儿子,将骨灰撒入哈拉哈河,日夜陪着丈夫……
  “相思树”的故事,感染着三角山哨所一代又一代的守边战士。后来,三角山边防连也有了很多传统:连队战士结婚,要给相思树献上哈达;《哨所的相思树》歌曲,官兵们人人都会唱。
  三角山哨所位于海拔1000多米的山顶。极目远眺,是苍翠葱茏的草原和连绵不绝的山脉,蜿蜒曲折的哈拉哈河如玉带般穿越其间。
  哨所旁的那棵樟子松,依旧苍翠挺拔。年轻的战士,面容刚毅,眼神坚定。他们24小时驻守边关,维护边境线的安宁。他们把黄金般的青春时光奉献给了哨所,用笔挺的身姿筑起永不褪色的“界碑”。
  “边防固、边疆稳、边境安”,是他们共同的心愿。无言的“相思树”,成了他们为此不懈努力的永恒精神动力。
虞爱华主持召开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时要求 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就地解决矛盾纠纷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范天娇 近日,安徽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虞爱华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全体会议时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对涉及安全稳定方面的问题,“多头管”的要主动牵头、“苗头性”的要敏锐感知,不断完善党委政法委员会议事机制,强化运用专业分析、专题研究、专班推进“三专”工作法,推动政法工作提质增效。
  虞爱华指出,当前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突发”,社会群体诉求“多元多样多变”,化解调处有时面临“一难两难多难”,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常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地解决,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总结已有好经验,探索管用新办法,建好用好平安建设监测体系,注重指标科学性、数据准确性、群众可感性,体现节约高效,减轻基层负担,在数据赋能中精准预测预警预防,以“平安指数”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虞爱华强调,近年来全省社会治安状况总体平稳,但绝不能有任何松懈麻痹思想。要紧盯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更大力度抓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信访老户疑难问题化解等工作,坚持“一人不能少、一天不能等”,聚焦抓前端、治未病。要统筹解决就学就业就医等痛点堵点,逐一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滚动摸清底数,有效应对变数。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罗小云在江西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 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水平   本报南昌7月9日电 记者黄辉 今天上午,江西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在南昌开班,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小云出席开班式,并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水平”为题作首场辅导报告。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袁勤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傅信平参加开班式。
  罗小云指出,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罗小云强调,要强化忧患意识,清醒认识当前维护安全稳定面临的突出风险。强化系统观念,统筹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整体效能。强化法治思维,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治保障。强化能力素质,充分发挥政法队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头兵作用。强化党的领导,有效凝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强大合力。
  研讨班为期5天,由江西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党校联合举办,邀请多位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授课,并安排了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
北京首个生态警务站挂牌成立   本报讯记者张雪泓 近日,石峡关长城生态警务站在北京市延庆区石峡关长城脚下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个生态警务站。公安机关将通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履行好文物保护、生态保护、森林防火及服务群众等职责任务。
  据了解,生态警务站配备生态警长,生态警长将利用生态保护等专业知识,围绕石峡关长城文物保护及景区周边生态旅游安全,担负起宣传、发动、守护、管控及服务职责。
  下一步,延庆公安分局将整合各方资源,建立部门联合、隐患联治、执法联动机制,切实推进长城文化遗产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美丽新宁夏建设 访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任   □ 本报记者 赵婕 申东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自治区党委改革重点事项之一,纳入高质量发展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构建宁夏特色营商环境指标体系。那么,宁夏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宁夏如何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围绕上述问题采访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任。
  记者: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请您介绍一下宁夏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实际成效。
  张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些年来,宁夏党委和政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坚定不移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加快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立足“发展不足是宁夏最大的实际”,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辩证思维抓高质量发展,把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先后两次召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推进大会,出台《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9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2条”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实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高效统筹发展与安全、发展与环保、发展与民生,先后以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铸牢主线为主题召开自治区党委全会,出台安全生产“1+37+8”、生态环保“1+4”等系列规范性文件,部署实施法治护航铸牢主线行动,扎实开展“护企安商”“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打虚打骗”等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在法治轨道上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推动宁夏经济跑出量质齐升“加速度”。去年宁夏经济增长6.6%、位居全国第5,今年一季度增长5.8%、位居全国第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
  记者:高质量立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实制度基石。请您介绍一下这些年宁夏在立法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张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保障。我们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注重解决问题,突出宁夏特色,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高标准制定实施自治区政府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先后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禁止违法增加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有的立法经验被国家有关部委肯定推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立法,为服务大局、推动发展提供了强引擎和硬支撑。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四级政府、三级监督”备案监督制度,今年我们按照党中央要求扎实开展涉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罚款规定清理工作,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2023年全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3.57万户、同比增长17.2%。
  记者:政府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主体。我们了解到宁夏正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请您介绍一下有关进展情况。
  张任:近年来,宁夏党委和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主体工程、纳入依法治区战略深入推进,今年在司法部指导下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历年来规格最高,范围最广,覆盖区、市、县、乡四级政府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全面部署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纵深推进“八大行动”,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加快突破。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连续5年编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覆盖推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国家工作人员考法、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推广。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细化落实“13+1+7+N”重点任务,区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率达100%,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95.3%,307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可办率达100%,县级以上政务大厅试行“周末不打烊”服务,企业开办实现半日办结,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续6年稳居西北第一位,银川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自治区34个执法部门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27个部门制定包容免罚清单、明确包容免罚事项439项,坚决防止“类案不同罚”。
  记者:企业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请您介绍一下宁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的主要做法。
  张任: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先行区建设专项行动,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组建西北首家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探索设立首家金融“共享法庭”,点单式开展“百所联百会”“百名律师进千企”“送法进民企”等活动,将“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从48项扩大至180项。“宁夏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获2023年全国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案例,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经验做法被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吸纳。制定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工作“8条措施”,在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会广泛设立调解组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保持在96%以上,经验做法在全国调解工作会上交流。
  记者:最后,请您介绍一下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宁夏如何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张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突出抓好学习宣传培训、配套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复议和组织保障等工作,及时出台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在全区部署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建立府院、府检联动常态化机制,27个市、县(区)都已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2023年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达82%,今年一季度增幅达71%,为历史最高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5%、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方面,做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专责办理、优先办理、提速办理,群众申请行政复议“零次跑”比例达70%以上,自治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受理用时仅为法定时限的1/3,涉企案件平均办理时限仅为法定期限的73%。
小法庭绘就百里瑶山大“枫”景 广东连南寨岗法庭探索民族地区治理新路径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杨国亮
  
  连绵百里的高山峻岭上,到处是瑶家村寨,有着“百里瑶山”之称的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排瑶聚居地。多年来,连南县人民法院立足民俗民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探寻诉源治理特色模式。
  据连南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寨岗法庭是全县唯一派出法庭,管辖县内寨岗镇、大麦山镇民商案件,辖区人口占全县近半。近年来,寨岗法庭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综治中心+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综合网格、“粤平安”云平台+其他综治力量),挖掘民俗民情内涵,以“客瑶善俗良习法”“法官网格互融法”“源头解纷共治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探索出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新路径。
以善俗良习促定分止争
  近日,在大麦山镇某村林地,前来回访的寨岗法庭庭长房梅君看着眼前整齐的田基,不禁想起半年前发生于此的一起纠纷。
  这起纠纷始于2023年8月。当时,刘某因出售林地上的桉树,私自挖出一条道用于运输,但这条道破坏了冯某等6户村民共40块农田,6人与刘某因此产生矛盾。经村委会、镇政府等单位调解,双方在农田复原与赔偿问题上达成协议。然而,协议生效后刘某迟迟不履行。当年年底,冯某等6人将刘某起诉至法庭。
  案件受理后,房梅君约上当事人所在排瑶的瑶老,来到大麦山某村。
  瑶老以客瑶善俗良习,对双方当事人谆谆教导。刘某也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原来,向刘某购买桉树的房某在上一轮调解过后,觉得冯某等人要价过高,便反悔了,而刘某则不愿独自承担责任。
  房梅君了解症结后,当即联系房某,约三方当事人共同调解。次日,在寨岗法庭“一贵法官工作室”,房梅君以案释法说理,瑶老以祖训族风化人,最终三方达成协议:刘某、房某在春耕前将损坏的田基恢复原状,并共同向冯某等6人各赔偿300元。
  据房梅君介绍,“瑶老制”是连南瑶族传承下来的原始长老民主制,瑶老因个人威望,被村寨族人推举出来主持处理族内事务。在客家习俗和瑶族文化中,人们讲传统、重习俗,寨岗法庭据此总结出“客瑶善俗良习法”,借助瑶老、族长的智慧与经验,将客瑶文化习俗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因地制宜普法解纷。
  目前,寨岗法庭辖区内共有50多名德高望重的瑶老。近3年来,寨岗法庭邀请瑶老参与调解案件90多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近九成。
借网格力量助诉源治理
  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过程中,寨岗法庭动员辖区瑶族阿尔(瑶族语言中指已婚女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随后推动成立“阿尔调解队”。
  借助乡亲与网格的力量让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是寨岗法庭“法官网格互融法”的特点之一。该模式同时还强化府院联动,织密党委、政府、法院等共联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
  为充分发挥网格员在诉源治理中的“前哨”“堡垒”作用,寨岗法庭制定了“网格吹哨,法官报到”机制。此外,在寨岗法庭指导下,辖区内的所有行政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每个村至少培育了1名“法律明白人”。
  通过“法官网格互融法”,借助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乡村调解队等“慧眼”与力量,法官积极上门为有需要的群众解决问题,减少了基层矛盾纠纷形成诉讼的比例。今年前5个月,寨岗法庭联动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55宗,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15%,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法润民心抓前端治未病
  “大家好!我是瑶族的阿尔,也是一名人民法官。”设在参天古榕下的普法课堂开讲,房梅君与村民们坐成一圈,一边与他们拉家常,一边宣讲防范养老诈骗注意事项和典型案例。
  在“黄莲茶”产业园,法官在氤氲茶香中,向经营管理者们细致讲解涉企法律法规,为企业在合同签订、设备租赁、茶叶加工及流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把脉开方”。
  客家祠堂里、瑶族火塘边,法官就地开庭,现场解纷,庭后释法,吸引村民纷纷前来旁听。在村民家门口开庭办案,实现了“办结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房梅君表示,“源头解纷共治法”重在培养和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法润民心,在源头上避免或减少矛盾纠纷。一直以来,寨岗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目标导向,通过源头解纷共治,因地制宜创建民族地区良法善治工作局面。
黑龙江提升基层政法委员能力素质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刘欣佳 范德龙 近日,黑龙江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在哈尔滨举办,来自全省13个市(地)125个县(市、区)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代表、各市(地)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规定”,统筹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综治中心等基层政法单位,整合资源力量,形成推进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切实扛起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会议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政治忠诚,站稳人民立场,坚决厉行法治,锤炼纪律作风,自觉做讲政治、精业务、善管理、重落实的基层政法工作骨干力量。
  据介绍,举办此次培训班,是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以上率下,实现对全省1346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政治轮训全覆盖。
安徽怀远法院善意执结涉企大标的案件   本报讯 记者范天娇 通讯员刘流 杨升 为充分保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依法用活执行、和解措施,保证大标的民商事案件执行质量和效果。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该院执结涉企大标的案件263件,执行到位金额7498.97万元,其中促成26家涉案企业866.22万元债务达成和解协议。
  在“涉企纠纷案件百日专项执行行动”中,怀远法院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全程监控大标的案件执行过程,深度应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推行“团队办案+分段执行”的集约执行模式,实行快速审理、快速保全、快速执行;依法运用执行和解制度,法院执行部门结合案情“对症下药”,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促进达成执行和解,推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地,力促矛盾纠纷化解。
河北定兴检察促景泰蓝产业环保升级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见习记者李雯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发现主管行政机关对本地景泰蓝加工行业缺乏正确的环保引导,行业工艺落后,生产废液对居民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对此,该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开展行业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景泰蓝污染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规范、引导传统产业合法、绿色发展。经过共同努力,污染环境最为严重的酸洗环节得到妥善处置,彻底解决了传统行业污染环境困局,为景泰蓝工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最高检发布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诠释高质效行政检察履职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行政检察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发布了第14批6件“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第15批7件“检察护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展现行政检察在参与“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行动中的高质效履职办案成效。
  据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介绍,2021年开始,最高检建立“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前13批已发布73件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第14批“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在徐某诉河南省某市某区民政局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检察监督案中,检察机关对于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并无不当但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通过会商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在史某渔船更新补助资金发放行政诉讼执行检察监督案中,检察机关聚焦渔船改造补贴发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尽快履行生效裁判,助推渔船更新改造补贴落实到位,推动渔业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可持续发展。
  第15批“检察护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覆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等行政检察各项职能。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某区市场监管局与某国际茶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某省登记结算中心有限公司行政执行监督案中,检察机关针对法院违法冻结涉案企业财产2.8亿余元的诉讼执行行为,监督法院解除被冻结账户,及时保护企业权益。在胡某某诉河北省张家口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在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中,检察机关从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个案入手,构建“小过重罚”数字监督模型,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生效裁判监督13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过罚不当”行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颁布3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近日在北京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承办。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劳动法立法的背景与目的、实施的经验与贡献以及未来的完善与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会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叶静漪主持。叶静漪指出,30年间,劳动法不断地完善、发展,同时见证了中国经济、社会的进步与腾飞。可以说,劳动法的发展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侧影。作为中国社会立法的基石和先驱,劳动法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作出了不可忽视的巨大贡献。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劳动法的时代价值和重大意义,强调劳动法需要与时俱进,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健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在致辞中指出,劳动法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法律制度具有重大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学术界的沟通与合作,为完善劳动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今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4亿辆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472万辆   本报讯 记者张晨 记者7月8日从公安部了解到,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4亿辆,其中汽车3.45亿辆,新能源汽车2472万辆;机动车驾驶人5.3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96亿人,占驾驶人总数的93.17%。2024年上半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1680万辆,新领证驾驶人1397万人。
  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1680万辆。其中,汽车新注册登记1242万辆,同比增长5.7%。截至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47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7.18%。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813.4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3.35%。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439.7万辆,同比增长39.41%,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35.41%。
  截至6月底,全国有96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同比增加8个城市,43个城市超过200万辆,26个城市超过300万辆。其中,成都、北京、重庆汽车保有量超过600万辆,上海、苏州、郑州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2024年上半年,全国共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业务1752万笔。其中,办理汽车转让登记业务1626万笔,同比增长53.79%。全国异地办理交易登记二手小客车业务270.6万笔,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改革措施在便利群众企业办事、促进二手车流通方面效果明显。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本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董凡超 7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第一轮系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综合报告,第二轮系统内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制发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度重点督办任务二季度落实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视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深化巡视成果运用,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更好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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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出明确要求,为检察机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深化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认识和实践,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实际,抓紧抓实检察机关党纪学习教育,从健全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发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会议指出,党中央授权最高检党组对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系统内巡视,是党的巡视制度在检察机关的延伸和具体实践,是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举措。最高检党组第二轮巡视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后的首轮系统内巡视。总体来看,本轮巡视注重工作实效,发挥系统内巡视优势,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立行立改、边巡边改,与被巡视省级检察院党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较好完成了各项巡视任务,有力推动巡视工作取得实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会议强调,要在强化巡视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敢于较真碰硬,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最高检巡视办要会同各巡视组进一步修改完善巡视报告,原原本本、原汁原味、见人见事做好巡视反馈,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真正通过巡视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会议指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都是检察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载体,是最高检指导下级检察院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要以“高质效”为标准,树牢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典型意识,注重通过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提炼司法规则、体现司法规律,更好指导和引领检察履职办案。要加强统筹,把握好案例编发的时、度、效,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努力实现更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案例的价值要切实体现到引导高质效办案上。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加强案例的学习运用,不断提高自身履职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懈努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张军在最高法党组会上强调 推动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本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张昊 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人民法院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发表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集体学习,总结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思路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实际行动体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组织、教育、监管、制度、责任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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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贴司法审判工作实际研实对策举措,融合抓实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做实讲政治、顾大局,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举措抓实党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司法审判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以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水平的新提升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会议强调,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才能做实。党建要围绕办案来开展,办案要以党建为统领。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只有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才能落下来、落到位;案件审理中的具体问题只有融入党的建设的要求,才能以更高站位做实“三个效果”相统一。要把党建工作结合司法审判工作谋划推进,让干警从党建中得到思想淬炼、工作锻炼,有真真切切的获得感,从而自觉主动参加党建活动,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关键少数”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党建,要把抓党建的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推动责任一贯到底。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业务工作优,全靠党建强。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以党的建设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提升自觉抓、抓自觉的本领。要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做实党建,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形式,通过廉政家访、日常谈话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做实经常性监督提醒,把党建融入日常、落在经常,在真解决问题的同时,努力为一线干警减负。要做实对干警的严管厚爱,设身处地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建工作务实地做到干警心里,在润物无声中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会议还研究了全员绩效考核工作,要求认真总结考核工作开展一年来的成绩和经验,不断优化、精简考核指标,尽量以客观指标替代主观指标,指标设置更贴近日常工作实际,让一线干警感受到压力的同时,把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融为一体,把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落到实处。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党组成员、副院长茅仲华、沈亮、李勇出席会议。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毒杀犬只情节严重的涉刑事犯罪 专家解读向他人犬只投放有毒物质行为 □ 本报记者     陈磊
□ 本报见习记者 丁一

  “我家狗狗才3岁,之前吃了地上有毒的东西,一下子就完了。”7月4日上午,在北京市丰台区燕保康润家园小区,李月虹(化名)提起一个多月前发生在小区里的毒杀犬只事件,仍伤感不已。今年5月,包括她自己的宠物狗乐乐在内,小区共有20多只宠物狗相继被毒死,其中包括泰迪、边牧、中华田园犬等,犬只体内检出了鼠药成分。
  这并非个例,《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毒杀犬只事件在多地时有发生。今年5月,河北廊坊一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养的两只边境牧羊犬突然死亡,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原因是食入含有鼠药的剧毒物。近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用弓弩和毒镖射杀犬只,再进行简单加工处理后贩卖。
  对此,受访专家认为,如果行为人是向私人场所他人所有的犬只投毒,在犬只价值较高的情况下,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是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公园等公共场所投放对犬类具有毒害性的物质,情节严重的,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小区宠物狗被毒杀多发
  7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燕保康润家园小区,李月虹正围着健身广场健走,她的宠物狗乐乐在今年5月的毒杀犬只事件中死亡。
  李月虹去年秋天带着乐乐搬到该小区居住,每天带着它遛弯。事发当天,她看望母亲后回到家像往常一样带着乐乐下楼遛弯,中间让它自己在健身广场周边活动。没过多久,李月虹发现乐乐突然倒地,口吐白沫、抽搐不止,一会儿就没了呼吸。她正痛心时,听邻居议论说小区最近死了不少宠物狗,警方正在调查这事。
  听到这里,李月虹赶紧报了警,她也了解到更多信息:有人将疑似掺了毒药的猪蹄、肘子、肉丸、火腿肠等,放在宠物狗经常活动的地方,小区已有泰迪、边牧、中华田园犬等20多只犬遭毒杀。
  不久,对死亡犬只的检测结果出来了:犬只的胃内容物中检出氟乙酸(鼠药成分),怀疑有人故意投毒。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侦查,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在居民健身广场,一位正在健身的老人对小区犬只接连被毒杀仍心有余悸:“现在是狗吃了这些东西死了,如果是小孩子误食问题就更大了。”还有一位居民气愤地向记者表示,不知道投毒的人怎么想的,对“毛孩子”怎么下得了手?!
  有过同样遭遇的,不只是燕保康润家园小区的居民。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某小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近日也有人毒杀犬只,目前已有5只宠物狗中毒死亡,还有3只正在抢救,其中包括她家的宠物狗花花。
  张女士向记者回忆说,事发当晚,她在小区社交群里看到业主们讨论有人毒杀犬只,就告诉父母缩短遛狗时间。晚上花花回家时,还一切正常,等到了第二天凌晨3点半左右,花花开始在家中四处乱撞,还碰碎了花瓶,“走路不稳,并且极度恐惧,对着空气大叫,不到半个小时就死亡了”。
  “希望投毒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张女士气愤道。
  家住河南省郑州市的陈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月以来,她家附近已有不少犬只中毒身亡。
  陈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事发地的台阶上有不少切碎的火腿肠,沾着粉红色的粉末,“根据形状颜色,初步判断是异烟肼(一种抗结核药,常被用于毒犬)”。
  “投毒的路段经常有小狗路过,并且该片区域没有监控,投毒者很可能是故意为之。”陈女士推断说。
  根据公开信息,毒杀犬只的事件在多地都有发生。
  去年10月,成都市温江区一小区内多只宠物犬突然死亡。仅去年10月20日至25日,事发小区附近宠物医院就收治了5条来自这个小区的中毒犬只,最终均死亡。
  今年2月25日,云南昆明马街春雨阳光小区业主反映,1月30日,小区有5只宠物狗先后死亡,均是中毒。而在去年前年,同样的事情也曾发生过好几次。
不应偏激应对一毒了之
  即便不是在小区等公共场所,宠物狗依然面临被毒杀的风险。
  今年5月,河北廊坊一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在别墅院内养的两只边境牧羊犬疑似被人投毒致死。据其介绍,5月15日下午,他们全家人出门后,院中的两只边境牧羊犬被人隔墙投掷了有毒的食物。他当晚回家后发现两只犬均已死亡,随即报警。有关方面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两只犬死亡原因是食入含有氟乙酸的剧毒物。
  该当事人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搬来才一天,狗曾经被邻居大声辱骂。警方已经锁定投毒者是其邻居,警方在该邻居的衣服口袋内检测出了氟乙酸成分,这与两只死亡边牧毒化检测一致。
  对此,有网友认为,一有不满就投毒,这太可怕了,也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还有网友评价,在公共场所给犬只投毒,给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风险,甚至可能出现幼儿误食的情况,对这种行为一定要依法严厉打击。
  同时,也有网友直指养犬人应对自己的行为予以反思。有网友表示:家人都特别怕犬,尤其是体型较大的犬,遇到不拴绳的犬就僵在原地不敢动,“养犬人也该想想,遛犬不拴绳的行为是不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有网友说,这也是一些不良养犬人扰民的后果,犬到处拉屎撒尿,养犬人不清理,甚至犬伤人事件屡屡发生,必须对养犬人严加管教。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伟认为,因饲养宠物发生纠纷时,应当诉诸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矛盾,而不应采取“一毒了之”的违法甚至犯罪手段偏激化应对。与此同时,养犬者也要按照相应管理规定,文明饲养、严格自律,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毒狗违法甚至触犯刑法
  有受访者说,自己所在小区之前也发生过毒杀犬只的事,最终不了了之,“这种投放毒物行为不用负法律责任吗”?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黄忠认为,投毒致他人犬只死亡,投毒者首先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犬只是宠物犬等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投毒致他人宠物犬死亡且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还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犬只等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如果犬只等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尤其是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其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黄忠提醒说。
  在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孙志强看来,投毒杀犬在实践中不仅会产生相应的民事纠纷,也可能因为事件严重程度而涉及刑事法律责任,具体的责任分析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同时要审查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惩罚性,即犯罪是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已有人因毒犬被判刑。2021年11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某小区居民沙某、王某因不满小区业主在遛宠物犬过程中放任犬只在小区草坪上肆意拉尿,向小区草坪等公共区域投放涂抹鼠药的食物毒杀犬只,导致11条犬只中毒死亡。
  不久,沙某、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二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2022年6月,法院以沙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以王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贾永立介绍说,在实际案例中分多种情况,既要看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目的,又要看他的客观行为造成了什么后果。结合他们之前的办案经验,对于毒杀犬只的行为,基本上按投放危险物质罪受理报案然后立案侦查。
  孙志强说,如果投毒的地点是公共场所,这种行为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在公共场所投毒,不仅可能危及犬只的生命安全,还有可能对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受访专家认为,向他人犬只投毒的行为,是否具有触犯刑法并构成犯罪的危害性,需要根据个案具体分析。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刚认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一般要求投放的物质对犬类和人类都具有毒害性,但在造成大量犬只死亡的重大财产损失情形下,投放物质哪怕对人类不具有毒害性,也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情节严重的判定,主要根据投放的次数、投放的数量、投放物质的毒害性程度、投放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情节来综合判定,并不是一概按照犯罪认定,情节轻微的可予以治安处罚。
  田刚进一步分析说,当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投放对犬类和人类都具有毒害性的物质,意图毒杀犬类,但是被人类误食时,一般按照投放危险物质罪从重处罚,如果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将按照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结果加重犯予以认定。
  在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张荆看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成为许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但养犬行为应当本着不给别人添麻烦的理念,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比如外出遛犬必须牵好犬绳等。同时,遇到涉犬矛盾时,务必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采取报复性的私力解决办法,只会加深矛盾,可能导致违法甚至触犯刑法。
漫画/高岳  
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人犬矛盾   □ 陈磊

  多地近日发生的毒杀犬只事件挑动着公众的神经,也再次将养犬引发的矛盾展现在公众面前。这不禁让人深思:人与犬的矛盾为何显得如此突出与尖锐?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犬只进入千家万户,成为现代社会人们寄托情感的宠物。尤其是对城市里的老年人来说,犬只更是他们的精神慰藉和排遣孤独的家庭一员。
  我们应该认识到,投放危险物质毒杀犬只,表面上是人与犬的矛盾,归根结底则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养犬人与不养犬人之间的矛盾,缓解乃至解决这一矛盾,从城市治理的角度,建构完善城市养犬规则成为一种现实需求。
  律者,定分止争;法者,迁善远罪。
  从立法角度,动物防疫法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因此,养犬人应依法养犬,确保犬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扰乱公共秩序,例如携犬出户时牵着犬绳,避免犬只伤害他人;防止遛犬途中产生的粪便对环境造成污染等。
  从执法角度,各个职能部门应该严格执法,加快完善犬只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善待犬只,让犬只享有应得的动物福利。社区管理方也应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对社区路面、草坪等区域进行清理,防止犬只误食有毒物质;完善社区公共区域监控等设施,有条件的在社区设置专门的遛犬区域。同时,依法对投放危险物质毒杀犬只的行为进行惩治,保护养犬人合法权益。
  唯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矛盾,让法律发挥主导性、引领性作用,方能实现养犬人与不养犬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踢球“犯规”致人受伤被判无需担责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安  雪
  
  金先生在参加一场足球比赛时,因对方球员断球“犯规”受伤,遂诉至法院向对方球员索赔。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侵权纠纷案,认定对方球员杨先生对金先生摔倒受伤不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依法驳回了金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了解,金先生与杨先生均为足球爱好者,在2023年11月举办的一场足球友谊赛中,杨先生为防守出脚断球与金先生产生了“对脚”(用脚进行对抗),导致金先生摔倒受伤,后金先生前往医院检查,确诊为右手掌骨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
  金先生称,杨先生断球时有明显违反足球规则的动作,才导致他摔倒受伤,因此要求杨先生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经济损失。
  对此,杨先生并不同意赔偿。他认为,当时进行的是一场友谊赛,并没有裁判,当时二人同时踢到足球产生了“对脚”,之后金先生因惯性作用摔倒;足球运动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金先生自愿参加足球比赛,在比赛过程中受伤,应该自己承担风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足球比赛是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金先生作为成年人及足球爱好者,理应充分知晓参加足球比赛的风险。金先生因参加比赛而受伤,要求杨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应举证证明杨先生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法院认为,是否违反体育规则可作为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考量因素,但是违反体育规则并不等同于具有法律上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现场监控录像,金先生受伤虽系因杨先生断球这一行为所致,但杨先生的这一行为系为了争夺足球的控制权,并非直接针对金先生的人身。
  综合考虑足球比赛固有的风险、当事人的技术水平、杨先生的动作意图和幅度,可以认定杨先生对金先生摔倒受伤不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故金先生要求杨先生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依法驳回了金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金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二审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于犯规是否一定会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一审该案的房山法院长沟人民法庭法官刘威解释称,球场上的犯规,只是裁判维护比赛秩序的一种手段,并不意味着犯规球员必然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刘威提醒,足球比赛是一项对抗性很强的体育比赛活动,参加者在参赛前应充分认识到此类赛事活动存在的潜在风险,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正确使用比赛装备,并结合自身的身体情况、技术水平等量力而行,以尽量减少踢球当中意外发生的可能性。参加者在享受运动带来的乐趣的同时,可以通过购买必要的保险等措施,为自身权益提供“兜底”保障。
偷偷按下遥控器 过磅物资立马“瘦”两吨 毕节检方对利用“鬼称”进行诈骗团伙提起公诉   □ 本报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鬼秤”是指经过非法改装的电子秤,常被不法商家用于“一键增重”。《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废旧金属回收站行业,出现了一种变相“鬼秤”,只需对着地磅点击遥控器,就能让磅上原本货车上的货物瞬间减重。这让一些回收人员发现“商机”,并从中谋取私利。
  “地磅作弊”类诈骗案件屡屡发生,有些案件不仅涉案金额巨大,而且严重威胁计量安全,引发经济纠纷,甚至可能引发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需要引起重视。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对一起“地磅遥控”诈骗案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
回收站老板遇怪事
过磅吨数瞬间跳转

  “张某货车过磅的时候,我当时在磅房里看磅表,看见磅表上显示的过磅吨数从15吨一瞬间跳成13吨!”
  毕节市纳雍县某废旧金属回收站的蒙老板当时还以为自己眼花了,“从事废铁回收多年,磅表跳磅这种怪事还是头一次遇到”。
  蒙老板虽然当时没在意,但越想越觉得蹊跷,设备怎么会突然坏掉呢?直到蒙老板将磅表拆开,才发现过磅秤内被安装进一个芯片。
  蒙老板将芯片拍照发给销售过磅秤的商家,商家表示出厂时未安装该芯片,过磅秤被人做了手脚。蒙老板怀疑是张某做的,可口说无凭,他决定在张某下一次购买废铁的时候抓现行。
  过了几天,张某又来到回收站,从货车驶进回收站开始,蒙老板两眼就死死盯着磅表:“果然,我看见张某货车过磅时,磅表显示的吨数从10余吨一直掉到了8吨才停止。”
  蒙老板觉得对磅秤做手脚的人应该就是张某了,便和其他几个回收站的合伙人将张某团团围住。
  “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满满一车废铁,怎么只有8吨呢?连我都不是很相信!”张某佯装不知,试图抵赖。蒙老板等人急得团团转,如果这次放过张某,可就损失大了。
  “报警!”蒙老板见张某百般抵赖,便拨通了报警电话。
买遥控芯片做手脚
团伙分工施行诈骗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张某见无可辩驳,只得如实将事情经过和盘托出,之后,颜某、何某、伍某等涉案人员也相继到案。
  张某几人到底是通过什么手段让磅表显示的过磅吨数减少的?
  原来,张某平时主要从事废铁回收,但嫌利润不高,想着要是能多发点财就好了。一日遇见生意朋友颜某,两人见面小聊了一会儿后,一个计谋涌上心头:买一个遥控芯片来给回收站的磅秤做手脚。
  随后,张某、颜某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了昆明一个叫“X哥”的男子,从他手里采购干扰器并学习了安装方法,两人将其视作“致富神器”。为更好作案,两人又联系何某及货车司机伍某,商量着4人一起来做这件事,赚得的钱平分。4人便一起到云南蒙自市、贵州威宁县等地踩点,寻找作案目标。
  直到张某路过毕节市纳雍县蒙老板等人的废旧金属回收站时,发现该回收站看管不严,大门敞开随进随出,极易得手。很快,他们在该回收站的地磅内安装了芯片。
  万事俱备后,在接下来几天,他们多次到该废旧金属回收站购买废铁,在装载废铁的货车过磅时,操作遥控设备使地磅显示实际吨量减少,得逞后,几人将废铁卖往贵州威宁县、六盘水等地。4人利用上述方式减少废铁过磅吨量15吨左右,非法获利4万余元。
缺斤短两涉嫌诈骗
商家增强风险防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几人自以为诈骗伎俩天衣无缝,可很快就被人识破,张某等人在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诈骗过程。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张某、颜某、何某、伍某采取先在他人经营使用的磅秤上安装电子设备,后在向他人购买废旧金属时使用遥控器操作事先安装的电子设备,人为减少磅秤的称重数量,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少收取货款的方式非法牟利4万余元,属于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考虑到张某等4人能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事情的经过,认罪认罚态度较好,且已经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所有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但法律的高压线不能触碰,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涉嫌诈骗罪对4人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4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从轻、减轻和从宽处罚情节,最终,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颜某、何某、伍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市场经营中经常出现缺斤短两的现象,多数人对此见怪不怪,殊不知,多次欺诈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诈骗罪受到法律制裁。本案中张某、颜某、何某、伍某通过遥控器篡改过磅秤吨量诈骗他人,本想获利却因此获刑,广大商家要以此为戒,做生意要讲求诚信,不要因“小聪明”触碰法律“红线”。
  此外,承办检察官注意到,张某等人运用干扰器实施诈骗,并屡屡得手,除了这种技术获取容易、操作简单外,被骗企业管理中存在诸多漏洞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地磅设置位置距离大门、院墙较近,极易被操控;在过磅监管、安全检查、巡查等方面工作不到位。
  检察官提醒,回收废旧金属的时候,企业和个人使用地磅称重前要做好地磅的检查、维护工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过磅时让工作人员陪同监督,警觉有无数量异常等现象,谨防上当受骗,如遇诈骗行为要及时报警,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惩罚。
交叉执行助力群众胜诉权益兑现   那些难以推进的“骨头案”“难缠案”,通过提级、督促等交叉执行措施,让判决书转化成“真金白银”,成为化解类似纠纷的“示范案”“精品案”
  □ 洪泉寿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情况,并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数据显示,自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在19个省(区、市)法院部署开展交叉执行试点以来,全国法院共交叉执行案件72843件,取得实质进展或者化解23119件,执行到位金额398.91亿元。
  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关系着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关系着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能否得到维护。然而在实践中,由于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找、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原因,“执行难”问题一直客观存在,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做了大量努力和探索,持续加大财产调查力度,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厉惩戒拒执违法行为,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诸多成就。同时也要认识到,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仍存在一些难点,如被执行人有财产却无法高效稳妥执行、异地执行成本过高、地方保护主义、法院执行力量有限等。
  在人案矛盾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如何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如何有效化解执行难案积案、如何排除各种干扰,都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和担当。特别是对于一些“骨头案”“难缠案”,包括一些涉案金额高的案件,常见于被执行人是当地重要企业、纳税大户,甚至是重点国企或者行政部门等情况,如何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影响,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是司法机关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
  “交叉执行”就是人民法院针对当前执行工作难点,特别是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长期未执结案件的一种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法律规定的指定、提级执行,执行法院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移交其他法院执行,不仅有助于打破原案未能执行的局面,调动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而且有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让接受指令执行的法院在不受牵绊、没有包袱、完全依法自主的条件下,力推案件执行。
  从这次公开的典型案件看,交叉执行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切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以“蜜胺”执行案为例,这是全国执行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某公司对于生效判决确定的销毁设备等行为义务一直未主动履行。由于拆除、销毁案涉设备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一定危险性、成本巨大,且对员工就业、企业经营、经济发展等都将造成较大影响,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亲自督办,协调案件所涉三地九家法院协同推进,通过与地方党委、政府和被执行人上级主管部门密切沟通、释明利害,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最终促成此案及相关诉讼和执行案件一并解决,实现了“执行一个案件,保护两方企业,促进两地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
  又如某银行与某酒店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法院依法定程序公开拍卖了案涉酒店,但大型酒店拍卖成交后的强制腾退工作非常繁琐,特别是酒店尚在经营,涉及大量员工、房客、供应商、预付卡消费者等利益群体,案情重大复杂。如果强制执行过程中不能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很容易引发负面影响。面对这一情况,当地高级法院决定开展协同执行,经过与多方协作配合,通过详细制订执行预案、分步实施腾退工作、妥善化解群体矛盾等,最终成功将案涉酒店平稳交付给买受人。
  那些难以推进的“骨头案”“难缠案”,通过提级、督促等交叉执行措施,让判决书转化成了“真金白银”,成为化解类似纠纷的“示范案”“精品案”,是人民法院积极破解执行难题,将案件办理与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等紧密结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效果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为民司法、全力兑现胜诉权益的积极作为。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好执行工作任重而道远,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期待人民法院不断优化交叉执行方式,从典型案例中提炼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做优做实执行工作,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让老百姓的胜诉权益更快更好兑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多措并举保护好国家公园   □ 秦天宝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典型案例,涉及我国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和6个省份。从这批案件的保护对象看,既有东北虎豹、海南坡鹿等保护动物,又有天全槭、武夷山松树等在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植物。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民事责任等方式,对国家公园保护予以了多视角全面关注。
  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其建设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国家公园体系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多个重要文件,为国家公园建设绘制蓝图,明确发展总体目标、空间布局策略及管理体制框架等核心要素。国家公园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各地的立法和实践探索都有效推动了国家公园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国家公园建设牵涉面广、利益主体多元,管理成本较高。此次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够、不作为。比如某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镇政府等对于居民私设管道违法排污问题相互推诿,导致整治进展缓慢,污染了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海南坡鹿饮用水。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也与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权责不清、职责交叉有关,进而影响到了国家公园管理的有效性。
  二是国家公园及其毗邻区生态一体化防治不力。如典型案例中,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毗邻区私设排污管道的行为,影响了保护对象海南坡鹿饮水安全;在武夷山国家公园毗邻区非法采矿、毁损公益林的行为,危及了国家公园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三是相关主体之间协同治理不足。如松材线虫病疫情在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其毗邻的相关乡镇、街道传播,南平市多个县区、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及南平市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因尚未建立协同保护机制,没能有效遏制疫病蔓延,致使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要解决以上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发力。首先,要通过立法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及边界。如确立“一个国家公园、一块牌子、一个管理机构”的垂直管理模式,确认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法律定位,赋予其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资格;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政府部门应共同制定权责清单,明确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对公园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和监督职责,以及政府部门在支持、协助和监管方面的职责。这样既有助于各主体有效履职,也有利于检察机关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各行政部门依法履职。
  其次,建立国家公园与毗邻区生态一体化保护的法律机制。作为与国家公园地理关系最近的毗邻区,其生态环境一旦发生损害,国家公园自然地理界限内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也将受损。鉴于国家公园毗邻区这一特定区域目前还处于法律的空白地带,故应在立法中明确国家公园毗邻区的定位、范围,并将毗邻区作为周边衔接区,参照国家公园分区管控要求进行管理。
  最后,建立国家公园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国家公园的整体保护不仅涉及环境要素的系统治理,而且涉及该区域及周边生态系统的联防联治。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与地方林业、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及时响应处理跨界问题,如成立联合防控小组,统筹调度资源,共同制定防控措施。此外,可以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种常态化监督利器,推动不同层级检察机关联动履职,更好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国家公园是中华大地的瑰宝。各有关方面要不断完善国家公园设立、建设、运行等各环节以及生态保护、科学研究等各领域的制度办法,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的制度体系。同时,加快推进国家公园立法,为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加美丽宜人。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法治护航自动驾驶安全发展   □ 郑 飞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期印发了《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提出要稳步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运营,打造高阶智能驾驶新场景,开展智能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这释放出我国进一步支持发展更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明确信号。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当下,汽车向电动、智能、共享等方向发展已是大势所趋。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打造智能驾驶新场景,不仅能便利市民出行,提高交通效率,改善交通流动性,而且能助力公共交通和物流产业发展,推动科技与产业的升级。不过,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引发新的风险和挑战,如自动驾驶技术的普及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数据隐私泄露以及伦理困境等。
  与人工驾驶技术相比,自动驾驶技术高度依赖感知输入、计算模型以及道路场景数据等智能技术,这给自动驾驶汽车安全行驶带来了更多挑战。因此,法律上的积极应对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法律的规范、引领作用,不但可以防范潜在风险,保障技术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发展,而且可以为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促进自动驾驶技术的公平竞争和产业创新,从而推动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
  为推动自动驾驶汽车合法上路,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多个政策规范,如《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明确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以上自动驾驶汽车准入要求,为相关企业与产品市场准入提供了执行依据;《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提出在保障运输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在封闭场景内使用自动驾驶汽车,并支持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运输经营活动。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出台了与自动驾驶技术相关的法规文件,如《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对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全链条立法;北京市近日公布的《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从管理机制、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创新活动规范、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法规制度设计。可以说,这些都为自动驾驶行业提供了有力支持。
  当然也要认识到,高阶、高速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仍需要时间。安全是自动驾驶商业化的基础。有研究指出,自动驾驶系统至少要进行110亿英里(约177亿公里)测试,才能满足量产安全条件。我国目前有的自动驾驶测试里程已达1亿公里,但距离177亿公里这一目标仍有不小差距。与安全问题相关的还有风险责任划分问题,目前国内虽有相关立法对自动驾驶事故责任进行了规定,但存在规定不统一、责任划分不合理等问题。此外,投资回报率也是制约自动驾驶技术及产业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自动驾驶算法演进需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投入,如何保障资金支持、实现收支平衡,都是自动驾驶汽车企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打通这些堵点,加快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需要出台更加行之有效的产业促进政策,提供更多财政性资金和各类产业基金支持,鼓励技术研发,同时加快应用推广,稳步扩大自动驾驶试点规模,支持自动驾驶仿真测试,提升感知算法训练水平。此外,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自动驾驶事故责任分配,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合理配置不同智驾等级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首批确定了9个联合体,在北京、上海、广州等7个城市开展包括乘用车、客车、货车在内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这标志着我国在高阶智能驾驶技术规模化应用上迈出了关键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此次发文,将进一步激发各方面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运营的动力。
  自动驾驶技术应用是智能制造的重要支柱,是交通强国的重要环节,也是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期待有关方面不断完善产业促进、市场准入、安全管理、事故归责等法律规范,统一执行标准,实现法规与技术的深度融合,用法治引擎点燃自动驾驶新动能,确保自动驾驶技术的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让公众在更加多元的智驾消费场景中畅行。
(作者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德惟善政   □ 姬黎明

  据《尚书·大禹谟》记载,一天,舜主持召开了一次重要会议,大禹、皋陶、伯益参加,先是理论务虚、研讨哲学,接着谋划政务、商定大计,会上提出了“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惟德动天,无远弗届”等重要论断。尽管经考证,《大禹谟》是“伪古文尚书”,但其价值不可抹杀,也说明了德治思想在我国源远流长。
  在北京保利艺术博物馆,安放着一件距今约2900年的稀世珍品——遂公盨。它是西周中期遂国的一位国君所铸的青铜礼器,最大价值体现在内底所铸的铭文上,共10行98字,字体优美,整齐匀称,字字珠玑,被誉为“两周金文之最”。铭文开篇记载了大禹治水的故事,后篇大段论述了德治思想。大意是:大禹治平水患,划定九州,成为民众之王、百姓之“父母”。引人注意的是,在这不足百字的铭文中,“德”字出现了6次,其中提到“降民监德”“民好明德”“益养懿德”“民唯克用兹德,亡诲”。这一铭文与《尚书》等文献记载高度契合,说明“德”在西周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德治思想在西周已形成。
  “德”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古字形“从行”“从直”,以示遵行正道之意。西周金文的“德”在甲骨文“德”字的基础上加了一颗“心”,表明除了“行正”之外,还要“心正”。这是周人的重要贡献,使“德”的标准实现了主客观相统一。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统治者的高明之处,还在于把“德”从人生哲学上升为政治哲学,把道德拿来为政治统治服务。周公堪称中国古代第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其思想为孔子等所继承和发展。他们提出的“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罚”“为政以德”“道之以德”等思想,体现了民本主义,对中华法制文明产生了深远影响,一直滋润着中国法的成长,塑造着中国法的神韵。
  第一,“以德配天”的“德”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政权的合法性来源。周革殷命后,周公等西周初期统治者认为德者得天命,失德失天命,把敬德与保民安民联系起来,把天命的改变与民心的向背联系起来,主张信天命不如尽人事。这种新的天命观是一种新的政治哲学,把政权的取得和巩固建立在“以德配天”、赢得民心上,其革命性、进步性显而易见。这也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一大进步,摆脱“神”的束缚,推动了“人”的伟大觉醒和“人”的地位提升。
  第二,“为政以德”的“德”一定程度上引导、制约了统治权的行使。“为政以德”要求君主敬天保民,以“德”示范天下。君权也不是绝对的权力,也受上天、祖宗之法、相权、谏官、史官、谥号等礼法的制度性约束,不能为所欲为。“为政以德”要求官员作为民众的“父母”,要造福百姓,教化百姓,同时要求治国重在治吏而不是治民,健全监察制度。
  第三,“明德慎刑”的“德”一定程度上防止、限制了“刑”的肆意。在“德”之光照耀下,中国古代有“祥刑”之说,形成了德主刑辅、以德制刑、德法互补的法制传统,在法律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上呈现出注重教化、反对不教而诛,慎刑恤刑、哀矜折狱、矜恤老幼妇残,重视民命、实行死刑复核等显著特点。
图说世象   图说世象
  陈某新买的价值9500元的手机不慎遗失,联系上捡到者后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感谢费,希望对方返还手机。然而,对方却要求支付5000元,否则不愿归还。为此,陈某起诉至法院。法官调查时,被告称手机是捡来的,非偷盗或者抢劫而来,且手机已丢失。最终法院判决其赔偿陈某经济损失8500元。

  点评:天上不会掉馅饼,“捡到”不是非法占有的托词,也不是坐地起价的理由。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这一判决告诉人们,不可将他人遗失物据为己有,贪小利容易吃大亏。
  文/易木  
丰富治理手段严惩“网络水军”   □ 李怀胜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操纵“网络水军”传播虚假信息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判令杨某某、某传媒公司、某网络公司、某科技公司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注销“网络水军”的虚假账号1200余个,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00万元,引发广泛关注。
  “网络水军”在互联网平台并非新现象,但近年来,“网络水军”黑色产业链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变化并野蛮生长。从一开始的“单兵作战”逐步到“规模团战”,从侧面的舆论引导到直接正面的“黑公关”,从小额敲诈到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的巨额勒索,可以说“网络水军”越来越团伙化、专业化、职业化,越发肆意扰乱网络秩序。
  此案中的四被告通过专业化的商业模式设计,形成分工合作的“组织架构”模式,采取流量造假等手段,对指定的作品、商品进行有偿“转评赞”“投诉举报”,其宣发或删除的信息均非网络用户真实体验,却达到虚增客户指定作品或产品影响力、曝光度、好评度等作用。更恶劣的是,在认识到案涉行为已被列为整治对象的情况下,仍为谋求不法利益,从事网络虚假信息的黑灰产。
  对于社会公众而言,这些虚假信息剥夺了每个人基于真实、全面信息作出合理判断的前提条件。因虚假信息误导而形成的认知、决策,影响了其价值判断和生活、工作的抉择。单个损失看似较小,但累积起的社会公益损失巨大。为此,在杨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后,地方检察机关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网络水军”的鲜明态度。
  此案之所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于其是少有的对“网络水军”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这也是司法机关开展网络虚假信息治理领域公益诉讼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实践。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不仅能够解决谁来替社会公众主张权利的问题,而且要求“网络水军”承担相应的公益损害赔偿,强化了对“网络水军”的惩戒力度。公益诉讼本身具有弥补受损公共利益的作用,它能够基于“网络水军”对社会造成的具体危害程度,提出相应的法益修复措施,比如此案中要求删除相关的“水军”账号以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既有助于消除对公共利益的侵害,也对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
  还值得肯定的是,司法机关明确了“网络水军”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公益侵害属性、损害赔偿计算等法律适用规则,体现了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全面把握,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司法保障提供了有益经验,丰富了“网络水军”司法治理的手段,有利于捍卫民众的合法权益及其对网络空间的信任。
  “网络水军”作为网络世界的顽疾和毒瘤,一直是网络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的打击重点,但“网络水军”治理非一朝一夕之功。要对“网络水军”进行有效治理,首先要强化平台治理,对于购买“水军”服务进行虚假点赞或者虚构交易量的商家,平台可以基于平台协议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从根本上遏制“网络水军”滋生的土壤。其次,平台、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要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对于线索明确的“网络水军”案件,积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针对“网络水军”的线索,不仅要及时移除相关信息,而且要深挖幕后主使,让处罚切实落地;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置。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具体案件中“网络水军”行为的不同危害性,分别采取民事、行政和刑事等处罚手段,以形成有力的威慑效应;还可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积极开展网络综合治理。
  互联网是亿万人民的精神家园,“网络水军”污染网络信息生态环境,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理应受到严惩,这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诚信价值的捍卫。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  
民生热线不能任性拨打   民生热线不能任性拨打
  近日,内蒙古包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晒出一批市民不合理不合规诉求,引发热议。其中包括,“孩子的高考成绩不理想,希望包头市可以重新组织一次高考”“乘坐出租车时怀疑司机绕路,要求司机退还打车费并三百倍赔偿”等。另据媒体消息,这已经是包头12345晒出的第四批不合理不合规诉求。

  12345是为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设立的民生热线,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包括政务服务、经济调解、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有关方面晒出来的这些群众诉求,显然都超出了受理范围,既不合理,也不合规。滥用12345不仅挤占资源,扰乱工作秩序,增加基层负担,而且当热线被频繁占用时,可能让真正有诉求的人无法及时得到帮助。对此,有关地方定期将非法诉求晒出来,既是避免对公共资源造成浪费,也是对市民的一次法治教育,提醒广大市民,热线电话不是法外之地,反映诉求必须守法依规,绝不容任性拨打,12345须善待善用。
                   (梁璐)  
有偿“转评赞”传播虚假信息流量造假 四被告操纵“网络水军”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定赔偿100万元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林蔡波 冷美霞

  组织“水军”为影视剧、网络游戏等转发、评论、点赞造热度;给直播间安排观看和点赞;通过投诉举报删除负面评价……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操纵“网络水军”传播虚假信息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当庭判令杨某某、某传媒公司、某网络公司、某科技公司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注销“网络水军”虚假账号1200余个,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100万元。
  据悉,95后男子杨某某通过其实际操控的杭州某文化传媒等3家公司,专门组织“网络水军”,在未核实发布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去年9月,杨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又针对上述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网络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当网络虚假信息与流量造假泛滥,我们面临的不仅是企业之痛、市场之痛,更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侵蚀,侵害网络空间社会信任,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对流量造假与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和法律制裁,绝不能让虚假信息成为网络经济中盛行的‘潜规则’。”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陈增宝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说。
操纵水军养号1200多个
  滨江区检察院调查发现,2021年至2022年5月,杨某某利用其注册的多家公司研发的平台,招募数量庞大的兼职人员充当“网络水军”,并通过操纵“网络水军”“养号”等方式,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即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对客户指定的影视作品、网络视频、游戏作品、商品的宣发等正面点赞、转发、评论,按客户要求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关于特定作品、商品的具体内容等提升热度,在信息发布平台投诉举报删帖以降低针对特定作品、商品的负面信息热度。
  经统计,杨某某等共“养号”1200余个,完成“转评赞”“直发”任务24万余条,任务金额合计896万余元;完成“投诉举报”任务1200余条,任务金额合计19万余元。
  某传媒公司、杨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提供删帖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已被刑事判决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公司被判罚金10万元,杨某某获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滨江区检察院认为,网络信息是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网络信息的真实、可信是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内容。四被告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系流量造假、通过发布和删除信息干预信息呈现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属于传播网络虚假信息的行为,破坏了网络生态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网络用户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由于杨某某等造成的损失和获益金额难以直接量化测算,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四被告发布任务的数量和金额、主观过错和恶意程度、侵权持续时间、社会影响、已受刑事处罚等因素,根据网络生态破坏的情况和程度,考虑治理和修复相关损害所需的费用,酌情确定损害赔偿金100万元。
  庭审过程中,四被告明确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社会公众致歉,并愿意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明确虚假信息认定标准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的行为扰乱了网络舆论环境和互联网信用管理秩序,破坏了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四被告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通过招募兼职人员或自养网络账号充当“网络水军”,以操纵“网络水军”的方式对指定的作品、商品进行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其宣发或删除的信息均非网络用户的真实体验,却达到虚增客户指定作品或产品的影响力、曝光度、好评度,破坏健康、良性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属于破坏网络信息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涉案行为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使诚信经营的市场参与者在不公平的网络信息环境中处于劣势,流量造假、传播虚假信息制造的“虚假繁荣”将取代以质量、服务、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商业生态,催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扭曲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使得市场规则形同虚设,更会影响行业的创新与发展动力。
  涉案行为侵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针对社会公众个人而言,虚假信息剥夺了他们基于真实、全面信息作出合理判断的前提条件。社会公众因虚假信息误导而形成的认知、决策,还影响其价值判断和生活、工作的抉择,虽单个损失看似较小,但累积起的社会公益损失巨大。
  四被告对客户指定的信息真实性不予甄别,组织的“网络水军”对接单的宣发或删除信息也不核对真实性,主观上具有流量造假、传播虚假信息的故意,且四被告通过专业化的商业模式设计,形成分工合作的“组织架构”模式,在认识到案涉行为已被列为整治对象的情况下,仍为谋求不法利益,从事网络虚假信息的“黑灰产”。
  法院认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判令四被告就其各自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并注销相关网络账户,以及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00万元,均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并当庭宣判。上述赔偿金将用于虚假信息治理、网络生态修复等相关技术的开发研究。
  杨某某等四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结果。
严打流量造假“黑灰产”
  “互联网虚假信息的识别成本、维权成本、处理成本较高,普通网民和利益相关方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网络平台的公共治理和净化机制难以有效运作。”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张凌寒说,本案突破了既往判例对虚假信息仅限于捏造、虚构、扭曲的失真信息的狭义理解,将通过技术手段操纵信息呈现的行为纳入虚假信息的范畴,体现了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全面把握,有利于捍卫公众的合法权益与对网络空间的信任。
  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认为,针对通过网络平台操纵“网络水军”开展有偿“转评赞”等流量造假、通过发布和删除信息以干预信息呈现的行为,积极探索开展网络虚假信息治理领域的公益诉讼,有效回应了当前流量造假等“黑灰产”治理实践的需要,对于提升网络信息质量、打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全面促进网络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漫画/高岳  
民警蹲守近半个月破获跨境盗窃电缆案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游 辉

  近日,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百色边境管理支队龙邦边境派出所民警经过近半个月的蹲守,在边境辖区内某界碑附近山林中,抓获2名涉嫌盗窃边境监控电缆的外籍犯罪嫌疑人。
  今年6月以来,该所民辅警联合护边员开展边境巡逻时发现,多块界碑附近的监控电缆被盗走。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电缆切口较为平整,被剪断痕迹明显,缺失近200米,现场周边未留下有价值的线索。但附近留下的一根树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通过调取周边监控,民警并未发现有附近村屯的可疑人员进入此区域,遂推断嫌疑人很可能是外籍人员,其通过边境便道非法入境,在作案区域就地取材用树枝制作成一根钩子,将悬在空中的电缆拉下剪断,然后将电缆带出边境。
  边境监控电缆属国防设施,损坏后监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给边境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此,龙邦边境派出所组织精干力量,对案件展开全力侦破。
  5天后,当民警深入走访调查时,护边员陶某某反映,某号界碑监控电缆又被盗。龙邦边境派出所所长周兴杰在现场勘查中再次发现一根被丢弃的树枝,他推测是同一伙人所为。随着调查深入,民警在查看附近一处高空监控时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获取到两张嫌疑人照片。经初步核查,嫌疑人年龄在20岁左右,身材瘦小,系外籍人员,抓捕难度较大。
  民警分析认为,嫌疑人多次作案成功,肯定还会有所行动,如果想抓到现行,只能长期蹲守,但龙邦镇边境线长40多公里,边境地区环境复杂,蹲守抓捕宛如大海捞针。
  周兴杰组织民辅警在嫌疑人可能再次作案的区域布置蹲守,8名民辅警分组在边境一处区域伏击。蹲守的第4天,伏击组人员听到远处传来说话声,所有人保持高度警惕。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民警发现嫌疑人非常警惕,并没有按照民警预想的路线行走,而是绕着拦阻设施试探性地前进,一有情况随时可以逃跑出境。
  “近了,近了!”就在民警准备出击抓捕时,嫌疑人突然掉头往回走,迅速逃出边境。
  第五天、第六天、第七天……边境一下子又安静了,并没有嫌疑人出现的迹象。半个月后,护边员杨某某反映,又有一处界碑附近的监控电缆被盗。原来嫌疑人改变了方向,朝着另一个方向实施盗窃,伏击组扑了个空。
  在接下来的伏击中,民警也改变了策略,由多人集中区域伏击改变为分小组多区域伏击。发现情况后,小组之间迅速联动增援,最大程度提高抓捕概率。
  7月3日晚,嫌疑人再次出现。周兴杰一跃而起,带领增援警力迅速到达预定位置。
  “收网!”随着他一声令下,三组警力从嫌疑人周边迅速收拢,把一名嫌疑人围困在一山坳处,以雷霆之势将其制服。另一名嫌疑人虽然跑到了旁边一处山坡上,但增援警力到来后,民辅警形成包围之势,嫌疑人只能束手就擒。在现场,民警再次发现了带钩的作案工具,这次是一根竹竿。
  经审讯,2名外籍犯罪嫌疑人为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多次盗窃中越边境监控电缆,累计盗窃电缆长达1000多米,而后变卖谋取非法利益。目前,其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百万现金“交易”牵出系列诈骗案 兰州公安重拳打击虚拟货币洗钱犯罪 □ 本报记者  赵志锋
□ 本报通讯员 刘胜男 王植玉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成功破获利用投资虚拟货币USDT(全称“泰达币”,以下简称“U币”)洗钱诈骗系列案件,打掉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破案件15起,初查涉案资金达3500多万元。
“军官男友”分享高息理财
  “有个‘海南能源国际交易中心’的内部平台,利息15%,我身份特殊,没办法开户,你帮我先开个账户,钱打我朋友账上,完了我还你。”廖女士今年年初在网上认识的“军官男友”向其提出求助。
  正在感情“升温培养期”的廖女士欣然答应,将15万元“开户费”转至其指定账户,次日廖女士的账户就收到了归还的15万元。
  在“男友”多次展示其朋友代为打理的账户赚得盆满钵满后,廖女士终于按捺不住,计划5月1日取款100万元进行投资。
  “你确定投的话,我朋友刚好在兰州,你把现金给他们,给你转成‘U币’充好。”5月1日上午,取完钱后的廖女士在“军官男友”的在线指导下,将100万元交给其朋友。
  理财平台正常盈利,又有“男友”的内部消息保驾护航,5月3日,尝到甜头的廖女士在“男友”的游说下,又追加了100万元。5月4日,廖女士试图转出部分资金用于生意周转,但无法转出。5月5日下午,多次尝试转出无果后,廖女士前往派出所报案。由于案值巨大,刑侦大队迅速立案侦查。
迅速出击抓获多名嫌疑人
  民警初步查验,该起案件是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诈骗团伙通过社交平台、交友网站等渠道接触潜在受害人,建立信任关系,然后利用情感诱导、投资诱惑等手段,诱使受害人在指定的虚拟数字平台上注册并使用虚拟货币进行充值。
  5月5日23时,民警刘金林发现一辆与廖女士交易的“川G”号牌车开往四川方向。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异地洗钱,3名办案民警连夜驱车前往四川。同时,廖女士“男友”的朋友毛某、吴某被锁定,经廖女士辨认确定后,警方立即对其上网追逃。
  调查发现,两次线下兑换“U币”交易中,5月1日是毛某、吴某从不同地点出发,乘坐最早一趟航班在兰州中川机场会合,后购买行李箱到达与廖女士见面地点,交易结束后立即返回四川。5月3日则是二人开车连夜来到兰州,交易结束后返回。该车辆租赁人为翁某,民警迅速行动,抓获嫌疑人翁某。
  5月6日,办案民警收到消息,犯罪嫌疑人毛某在前往宁夏银川兑换35万元“U币”途中被西安铁路公安抓获,吴某则在四川乐山落网。
顺线追踪带破案件15起
  毛某、吴某归案后供述,二人此前并不相识。5月1日至3日,接到上线马某通知后,二人两次共同前往兰州取200万元现金,马某则在现金到手后在上线杨某处兑现“U币”,代充至虚拟投资平台。据此,以毛某、吴某等人为“背包客”,马某、杨某等上游犯罪嫌疑人组成的诈骗团伙神秘面纱被揭开。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兰州警方成立专案组,就兰州、天津、西安等地多起同类诈骗案件串并侦查,通过追踪虚拟货币流向,结合侦查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开展跨省抓捕工作。
  短短两周时间内,专案组民警先后赴成都、重庆、濮阳、西安等地,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抓获上游诈骗团伙成员、“背包客”及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相关犯罪嫌疑人15名,带破案件15起,一举斩断了该犯罪团伙的犯罪链条。
  “‘背包客’通常为团伙成员或被雇佣的第三方,与受害人约定见面地点通常为公共场所,以降低受害人的警惕性。”据安宁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朴春虎介绍,诈骗团伙通过虚拟货币平台交易,将收到的“U币”进行洗钱操作,转换为其他形式的资金或货币,过程可能涉及多个账户和交易平台,以掩盖资金流向,躲避警方追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恶意串通将名下房产租给亲戚 成都中院判决罚款“房东”与“租客”合计十八万元   □ 本报记者 杨傲多

  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周某串通亲戚冒充租客,签订租期20年、租金200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阻扰法院执行……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槌定音:虚假诉讼,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
  某银行与金某、周某、某贸易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自贸区法院)。诉讼中,四川自贸区法院依某银行申请,于2021年5月裁定保全查封了周某名下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的一处263.44平方米的别墅(以下简称案涉房屋)。
  四川自贸区法院于2021年8月作出判决,判令金某偿还借款本金632万余元及利息;周某及某贸易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某银行对案涉房屋享有抵押权。
  该判决生效后,某银行向四川自贸区法院申请执行。四川自贸区法院于2022年6月立案执行,经评估等法定程序,案涉房屋挂网拍卖。
  周某于2023年1月主张案涉房屋存在租赁,并提交其与承租人邓某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带租拍卖。2023年6月,邓某向四川自贸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以存在租赁关系为由阻却执行。四川自贸区法院裁定驳回邓某的异议请求。
  邓某不服,向四川自贸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称其于2019年便从周某处承租案涉房屋,请求法院判令案涉房屋拍卖后其享有继续承租使用的权利。四川自贸区法院于2023年11月作出判决,驳回邓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邓某不服该判决,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
  成都中院承办该案件的法官夏小璐介绍道:“受理本案后,经法庭调查,我们发现案外人邓某与被执行人周某存在亲属关系,二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周期长、金额高但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种种迹象表明,这极有可能是一个恶意串通、拖延逃避执行的虚假诉讼。”
  经合议庭研判认为,邓某与周某的租赁合同存在诸多无法解释的疑点:邓某与周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长达20年,但未载明月租金标准,未约定租金“月付”“季付”“年付”等支付方式,租赁合同约定明显不合常理;邓某提交的转款证据,转款时间集中在2019年至2020年,每次转款金额不固定,合计转款的101万元性质不明;邓某作为承担高额租金的承租人,从未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该房屋仍然由被执行人周某日常居住,邓某亦未对周某主张任何权利。
  综合全案证据,邓某与周某的租赁关系明显违背常情常理,无法证明邓某与周某存在真实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双方为阻碍执行虚构租赁事实而提起虚假执行异议诉讼的事实清楚。该虚假的执行异议之诉,导致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长达两年不能实现,严重阻扰法院执行;司法的公信力、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均因邓某、周某的虚假诉讼行为遭到破坏。
  成都中院当庭宣判,驳回邓某某主张继续租用案涉房屋的诉请,维持原判;对被执行人周某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对案外人邓某罚款8万元。
5人“挖矿”窃电被刑拘   本报讯 记者范瑞恒 通讯员王晓烨 两处隐蔽的平房内,240多台“挖矿机”同步作业。看起来高大上的“数据中心”,实则为虚拟货币“矿场”,更是能耗“无底洞”。近日,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与电力公司联动破获一起窃电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前不久,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西青区两处平房附近的变压器出线处被人私自接入电线,疑似存在窃电行为,工作人员采取断电措施并报警。
  接警后,西青分局依托警务协同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在案发现场共查获“挖矿机”249台、风机3台及笔记本电脑2台,初步查明此案系嫌疑人为逃避缴纳电费、低成本获取比特币,在房屋附近的变压器上私接电线,绕过电表直接为室内的“矿机”“风机”等设备供电。
  在西青分局大数据实战中心的技术支撑下,民警初步掌握了该犯罪团伙成员杨某、马某、尚某某、苟某某、杨某某的情况,并分赴多地将5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讯问,5名犯罪嫌疑人对以私接电线的方式逃避缴纳电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几人供述,2024年初马某与杨某商议决定合伙“挖”比特币获利,5人分工明确,分别负责场地提供、设备安装维护以及日常看守。为降低成本,几人决定窃电“挖矿”。
  今年3月起,设在两处平房内的“挖矿”设备陆续启用,经电力公司测算,盗窃电能价值逾20万元。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男子专偷门口旧鞋被抓   本报讯 记者李娜 通讯员赵华 曹坤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接到辖区徐先生报警,称进门后脱在家门口的两双名牌鞋子被盗。
  穿过的鞋子是放错了地方,还是真被偷了?带着这个疑惑,民警立即出警赶往案发现场。排除被家人收走的可能后,民警通过附近监控视频迅速锁定作案男子,4小时后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任某从事收售二手品牌鞋子生意。2023年以来,任某多次在县城各小区以乘坐电梯至最高层然后徒步下楼层层“扫荡”的方式盗窃业主放在门外的鞋子。任某称,他会挑选一些看上去较新较贵的名牌鞋子偷窃,并“天真”地认为每家只偷几双鞋,受害人一般不会报警。
  据任某交代,他将偷来的鞋进行刷洗、翻新后再以每双20元至60元的价格卖掉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任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西首例社区矫正对象见义勇为被减刑   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李国红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社区矫正对象幸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见义勇为施救落水老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依法裁定减去幸某有期徒刑三个月,缩减缓刑考验期三个月。
  据悉,这是吉安中院历年来首次对缓刑犯进行减刑,也是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江西省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因见义勇为获准减刑案件。
  2023年11月,幸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800元。在缓刑考验期间,幸某认罪悔罪,安心接受社区矫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每月按时进行指纹打卡,完成学习并参加考试,历次月度考核均为合格。
  2024年3月11日,幸某在冬泳耗费大量体力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与他人一同勇救落水老人,被万安县委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给予2000元奖励。同时,万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给予幸某表扬一次。另查明,幸某已向永新县法院缴纳罚金8800元。
  据此,吉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吉安中院审理,建议对幸某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缩减缓刑考验期三个月。
  吉安中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内,幸某不顾个人安危,下水勇救落水老人,符合“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情形,应认定其有重大立功表现,遂对其作出上述裁定。
策马扬鞭正青春
 图① 活动现场提问环节。 本报通讯员 陈铭 何畅 摄    
  图② 朱杨柱向学员介绍自己完成毕业设计作品的经历。
本报通讯员 刘瑞康 孙菁菁 摄  
  图③ 徐枫灿与电声乐队一起演奏歌曲《鲜花》。
本报通讯员 宋可暷 于开一 摄  
  图④ 杜越向学员讲解狙击要领。 本报通讯员 杨钢 张越 摄  

编者按
  今年军校招生季,航天员大队航天员朱杨柱、陆军某旅飞行员徐枫灿、海军某部连长杜越作为2024年度中国军校形象代言人走进校园,讲述他们在军校追逐梦想、奋斗成长的故事。
  青年学子是军队院校的主体,在强军兴军新时代,3名优秀青年代表通过自身经历发出青春召唤,激励号召青年英才携笔从戎,共赴强军之约,为强军兴军贡献力量。人民军队将为有志青年投身国防事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帮助他们实现梦想,让他们拥有最激情的青春岁月。
 

□ 本报通讯员 吴  旭 张照星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今年6月,军队3名优秀青年代表应邀走进国防科技大学,与青年学子面对面交流。
  航天员大队“英雄航天员”朱杨柱的青春,是“为祖国出征太空”的使命担当;陆军某旅飞行员徐枫灿的青春,是“以青春之我逐梦蓝天”的自信自强;海军某部连长杜越的青春,是“跑得慢全是笑声、跑得快只有风声”的奋发图强。
  一张张珍贵合影、一份份惊喜礼物、一段段激情发言,激励着青年学子在新征程上奋楫扬帆……
勇于追梦 彰显青春风采
  在大屏幕湛蓝的背景中,“梦想花开强军路”几个字映入眼帘,英姿飒爽的女飞行员徐枫灿走到台前,一个标准的军礼干脆有力。掌声中,她将追梦之路娓娓道来:“这是一个放飞青春梦想的伟大时代,这有一个士兵突击的强军舞台,我们青年官兵生逢其时,何其有幸!”
  从小就向往蓝天的徐枫灿在高考那年,迎来人生最重要的机会——空军时隔数年再次招收女飞行学员,刚满18岁的她发誓不上蓝天不罢休。
  此刻,台下同样坐着许多18岁少年,他们有刚入校的军校学员,也有备战高考的学生。
  2017年8月1日,徐枫灿迈进空军航空大学校门,成为空军第十一批女飞行学员。
  “我从来没有离飞行这么近过,但也害怕会离得更远。”身边很多战友因身体或者技术原因无缘蓝天,而高强度训练常累得徐枫灿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这让她倍感压力。
  “最难的时候怎么做到不放弃?”现场有人发问。
  “坚持初心!”徐枫灿用坚定有力的四个字给出答案。
  对年轻的徐枫灿来说,梦想是守住一颗初心,对于“英雄航天员”朱杨柱而言,梦想更像是一场远征。
  “我又回来了!”朱杨柱一句幽默的开场白,逗得现场学子开怀大笑。
  再次回到母校,朱杨柱看望了恩师、同窗好友,观摩了“火箭俱乐部”学员们亲手制作的实验模型。
  在对话现场,他带来大学时期的日记与大家分享,还带来自己在某工程部队施工一线穿过的迷彩鞋,上面洗不掉的油漆,记录着一个少年追梦的故事。
  “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个梦。”2003年10月15日,随着航天员杨利伟乘坐中国自行设计制造的载人飞船飞向太空,中华民族几千年的飞天梦终于成真。
  那一年,朱杨柱17岁。激动之余,遨游九天、探索太空的梦想在他心底深深扎根。高考填报志愿,他毅然选择国防科技大学飞行器系统与工程专业,而且不服从调剂。考研读博时,他同样选择空气动力学专业,只为研究与航天有关的东西。
  此刻,坐在会场左侧的是一群来自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第二中学的学生。一名男生站起来说:“朱老师,有句话叫做‘立足时代之机,回答时代问题’,我想请问,您对这句话如何理解?”
  “我也不是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将成为航天员。”朱杨柱笑道,“感恩于这个伟大的时代,让我们敢于有梦,能够为实现梦想而努力。”
  博士毕业后,朱杨柱被分配到基层成为一名排长,他并没有因为“大材小用”而颓废,而是努力干好各项工作。由于表现突出,他被推荐到陆军工程大学做博士后,又因为成绩优异被选调进入航天工程大学成为一名教员。
  2018年5月,在大学任教的朱杨柱听到国家在科研人员中选拔航天飞行工程师的消息后激动万分,深藏内心的飞天梦想被再次点燃。经过一轮又一轮严苛选拔,他如愿成为航天员群体中的一员。
  “年轻人要在时代中找到自己、立足自己、反省自己,只有敢于有梦、勤于追梦,才能最终圆梦。”朱杨柱说,“只要行动,就没有到达不了的终点。”
  在国防科技大学校园里,矗立着一座“空天楼”,楼里灯光总是与深夜星空遥相呼应,这里创造着一个个科学奇迹,形成一片“千人一院士”的“人才森林”。正是有了无数个体托举的伟大梦想,中国航天事业才得以飞速发展。在他们的指引和激励下,朱杨柱成长为我国第一位航天飞行工程师。
  对于徐枫灿与朱杨柱而言,前辈们翱翔蓝天、探秘宇宙的样子曾是他们的梦想。而此刻的他们,也成为无数青年学子的梦想。
  对话现场提问十分踊跃,青年学子对浩渺苍穹充满好奇,对压力、学业、未来充满疑惑。“眼里有光、心中有灯、脚下有路。”这是军校代言人给他们送出的青春寄语,相信每个青年学子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我要不忘初心、不断进取,成为更优秀的自己。”来自衡南县第二中学的唐佳福说。
挺膺担当 展现青春作为
  活动现场,大屏幕背景是浩瀚宇宙、闪烁的星辰,在朱杨柱右侧,“为祖国出征太空”7个大字格外醒目。
  朱杨柱到航天员大队报到的第一天,对大队门楣上“祖国利益高于一切”8个大字印象深刻。从1998年航天员大队成立至今,26年来,这句标语从未变过。
  “那时我就暗下决心,要刻苦训练,早日和航天英雄一样,代表祖国和人民出征太空。”谈起使命担当,朱杨柱的声音高亢了许多。
  对朱杨柱来说,这句标语并不抽象,每天的艰苦淬炼都是在践诺这句话。作为我国首位航天飞行工程师,入选神舟十六号航天员乘组时,他问了自己两个问题——如何跑好历史接力棒?如何实现零失误零差错?在强化训练阶段,神舟十六号乘组一天掰成两天用,主动加压反复训、随机出题练应变,先后完成近6000学时训练任务,对100余个应急处置程序、70多本飞行手册与操作指南、成千上万条指令都烂熟于心。
  从2023年5月30日出征到10月31日返回,朱杨柱在轨工作生活了5个月。空间站维护维修、在轨演练和训练、太空会师与交接……神舟十六号乘组完成近百个科研项目,7次载荷进出舱,1次太空授课,1次出舱活动,实现零失误零差错。
  “‘为祖国出征太空’是航天员的光荣使命!”朱杨柱字字铿锵,而他也漂亮地完成了出征使命。
  台下,王鑫涛听得心潮澎湃。他从地方院校应召入伍前往西藏部队,再考入国防科技大学。这名携笔从戎的青年和朱杨柱一样,都因为心中那份执着改变了原有人生轨迹。他站起来提问:“是什么动力让你坚持到底?”
  朱杨柱回答:“一位前辈说的话我一直牢记在心,我想把这句话送给在场的大家。他说,英雄所以成为英雄,是因为受到使命的召唤、责任的激励,所以无畏艰险、勇往直前。”
  朱杨柱的战场在无垠太空,杜越的战场则是小小的瞄准镜。
  如鹰般锐利的双眼,黝黑的脸庞,杜越在掌声中上场。从体能垫底到全军军事训练先进个人、从一名后勤兵转身变为狙击枪王,杜越的青春写满血性担当。
  当出征的号令传来,他第一个往前站;接到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从不退缩。
  去年5月,接到备战“锋刃-2023”国际狙击手射击竞赛任务时,距离杜越参加狙击比赛已经过去整整10年。
  在年龄和体能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还要与众多年轻精英竞争参赛名额,且距离比赛不到1个月时间,能不能恢复状态参加比赛?
  现实容不得杜越多想。为了快速找到感觉,他每天加班加点练体能、练据枪、练瞄准。手套磨破了,靴子跑烂了,胳膊端麻了,膝盖跪肿了,成绩也随之上来。
  最终,在与19个国家82名狙击手同台竞技中,杜越取得个人赛国际第2名、国内第1名,挑战狙击国际第3名的好成绩。
  会场上,荀昭阳内心激动,他是国防科技大学的学子,是现场唯一一个穿海军服的学员,也曾是杜越的“兵”。
  在连队时,荀昭阳每天在学习室学到最晚。通过努力,考上向往已久的军校——国防科技大学。“他走的那一天,我在外面驻训,没来得及祝贺他。今天我想祝贺他,也祝贺你替我完成梦想。”杜越动情地说。现场掌声雷动,经久不息,荀昭阳在台下早已红了眼眶。
  杜越说:“能够拿起钢枪走向赛场,我义无反顾!”而今,追随着杜越的脚步,越来越多的青年在强军兴军的浪潮里不改初心、不负使命,为打赢强敌不断积蓄力量。在杜越带出的500余名作战精英中,8人荣立二等功,还有70余人荣立三等功。
奋斗为航 贡献青春力量
  在陆军航空兵学院满分通过考核,成为陆军首批自主培养、首位初放单飞的女飞行员,徐枫灿的青春为何如此闪亮?
  “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徐枫灿翻开一页PPT,习主席说过的这句话闪烁在屏幕上。
  正式进入飞行专业系统学习后,尽管徐枫灿早已做足心理准备,但难度还是远超她想象。不仅有400米、1500米、3000米中长跑,还有单双杠、旋梯、固滚……除此之外,复杂的航理学习也让她叫苦连连。整个飞行训练阶段近20门航理课程,数不清的数据,记不完的原理,哪一项不过关,就不能转入实装飞行训练,甚至可能被停飞。
  “只有加倍努力,才能确保飞上蓝天。”徐枫灿告诉大家,老师的授课,她恨不得把每一句都记下来;教案上的内容,她常背记到深夜;地面演练,她举着仪表板一遍遍地走,直到晚上躺在床上才感到手臂酸痛。
  徐枫灿用奋斗把理想放飞到蓝天,杜越用奋斗把理想书写在大地上。
  10余年从军报国,先后4次荣立二等功,2024年被中央军委表彰为“全军军事训练先进个人”,杜越的经历让活动现场的青年学子敬佩不已。
  “您有感到迷茫的时候吗?”现场有人提问。
  “谁的青春不迷茫,看不清楚未来时,就比别人坚持得更久一点。”杜越说。
  刚加入特种部队时,杜越体能垫底,他每天早上4点起床,穿上沙衣,开始10公里越野。等大家起床后再一同出操。玩命地训练,拼命地追赶,最终取得5公里全连第一。
  “你跑得慢,周围全是笑声;你跑得快,周围只有风声。”杜越说。
  国防科技大学从著名的“哈军工”走来,70余年里,一次次创造中国速度——6次蝉联世界超算冠军,一次次刷新中国精度——把我国光学制造加工技术带入纳米、亚纳米时代,一次次突破中国创造——研制出北斗卫星导航关键设备、激光陀螺、新型雷达、磁浮列车、卫星等众多高新技术成果和装备……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攻克一大批尖端科技,取得一大批重大武器装备研发成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只有将个人梦想同国家前途命运紧密联系起来,踔厉奋发、勠力奋斗,才能激发出澎湃的青春力量。”朱杨柱说,在国防科技大学求学期间,他听过慈云桂“拼了老命也要把中国巨型计算机研发出来”的感人故事,听过高伯龙“身穿5元背心,徒手造出价值上亿元装备”的先进事迹,也听过3名博士毛遂自荐解决北斗卫星关键难题的别样青春。
  “为强国强军奋斗,走进科大校园,莫名就有这样的行动自觉,这或许就是军校的文化底蕴所在。”朱杨柱说,在国防科技大学求学的10年半,是他人生最宝贵的一段时间,科大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的学习氛围全面塑造了他。
  “考入军校就有可能成为职业航天员。”看到大家听得津津有味,朱杨柱讲起成为一名合格航天员需要通过的训练项目。一年多时间里,要通过基础理论、专业技术、飞行程序、任务模拟训练等100余个训练项目。超重耐力训练,几十秒内负荷从1个G加到8个G,面部肌肉会因为强大的牵扯力而变形,同时还伴有窒息感和脑部缺血。前庭功能训练,要在电动转椅上蒙着眼睛连续旋转6分钟,头部还要根据指令前后左右摆动,训练一次好几天都没有食欲。水下出舱程序训练,需要穿戴水下训练服潜入水中4至6小时,每次训练都会筋疲力尽。
  “每项训练都会脱一层皮,你是如何坚持下来的?”有人问。“如果没有军校培养出来的坚强作风,恐怕难以坚持下去。”朱杨柱回答。
  现场青年学子坦言,受到一些消极互联网文化影响,对当下感到困惑、对未来感到迷茫,不想吃苦、不愿奋斗。聆听完3名优秀青年代表的奋斗故事,让他们深切感受到了青春孕育无限希望、奋斗创造美好明天。
  台下学子一致表示,携笔从戎、从军报国,争当伟大理想的追梦人,争做伟大事业的生力军。
湖南公安发挥“红色示范警队”示范引领作用 红色根脉深植 平安枝叶繁茂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杨  昭
  
  “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充分利用湖南红色资源丰富优势,于2023年4月创新开展“红色示范警队”推选宣传活动。湖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一鸥对此高度重视,2023年来省公安厅以此活动为载体,按照“一个坚强有力的党支部班子、一个底蕴深厚的红色文化载体、一套成熟管用的制度规范、一份群众满意的工作成绩清单、一支团结奋进的民警辅警队伍”的“五个一”标准要求,培育推选了两批18个“红色示范警队”,持续打造湖南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红色名片”,在赓续红色血脉中筑牢政治忠诚、激发昂扬斗志、锻造湘警铁军。
  红色根脉扎得愈深,平安枝叶就愈加繁茂。据悉,目前湖南全省18个“红色示范警队”中,有7个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10个获评湖南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等荣誉。
传承红色基因 凝聚警心斗志
  韶山市公安局韶山冲派出所依托辖区丰富的红色资源,在全所营造浓厚革命教育氛围,让民警在红色教育中重温革命历史、坚定理想信念。
  全所38名民辅警,以韶山精神为指引,着力打造安心、暖心的“双心”景区警务模式,守护辖区4万余名居民和每年2000余万游客的平安,谱写了一曲曲警民鱼水情深的时代新歌。据统计,近3年来,韶山冲派出所民辅警共帮助、救助游客2.4万余人次,他们被游客亲切地称为“景区的活地图”“走失孩子的亲人”。
  今年清明时节,细雨纷纷。在道县陈树湘烈士纪念园,道县公安局陈树湘派出所全所民辅警向陈树湘烈士墓敬献花篮,瞻仰红34师烈士墓,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革命精神,穿越时空历久弥新。”陈树湘派出所所长唐文静说,“我们要把陈树湘绝对忠诚、不怕牺牲的精神融进日常工作中,用绝对忠诚守护一方平安,让以英雄命名的派出所不负英雄之名。”
  “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道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在每年的12月18日,即陈树湘烈士牺牲的日子,组织全局民警开展“绝对忠诚”红色基因传承日活动。
牢记初心使命 厚植为民情怀
  “是沙田派出所吗?沙田镇文昌村田垄组有一名独居老人被困,水太大了,我们进不去,请你们快来!”
  6月16日,受低涡切变影响,沙田镇一带普降暴雨。23时许,桂东县公安局沙田派出所副所长丁湘迎刚刚排查完一地汛情,又接到群众报警求助。丁湘迎来不及喝上一口水,迅速带领民辅警跑进茫茫雨夜中。独居的郭大娘所在房屋已经被洪水包围,周边田地里挺拔的玉米苗只剩下半截苗头。
  几人迅速想到办法,将安全绳捆在身上、用竹竿探路艰难行进,好几次险些被洪水冲倒。进入老人厅屋时,里面已灌入洪水,驻村辅警迅速将郭大娘背上肩涉过水,转移到安全位置。
  1928年,毛泽东在沙田镇颁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成为人民军队的治军法宝。时光荏苒,“第一军规”之魂早已深深融入沙田这片红色热土。
  “我将自觉学习传承‘军规精神’,让纪律规矩意识融入血脉,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沙田派出所新警李秀玲表示。
  据了解,该所建所以来无一名民警受处分,全所民辅警士气斗志持续激发,用心用情守护着一方平安。
  临澧县修梅镇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林伯渠的家乡,修梅派出所就根植在此。革命前辈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始终激励着修梅派出所一代代公安人传承红色基因、走好群众路线。
  今年2月23日10时许,居民张先生来到修梅派出所报警,称其与大儿子有矛盾冲突并被他打伤,希望民警出面调解两人矛盾。
  民警一边带着张先生前往卫生院,一边联系该村治安主任和张先生的两个儿子。
  当日15时许,派出所调解室的炉火烧得正旺,民警也及时为他们一家人递上热茶驱除冬日的寒气。经过一番入情入理的沟通交流,大儿子承认了错误并紧紧抱住了老父亲。
助力基层治理 服务经济发展
  “企业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解决的,尽管提出来,我们一定全力以赴。”近日,长沙市雷锋派出所副所长姜润走访辖区企业时与企业管理层和员工进行交流。
  群众满不满意是检验基层派出所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今年以来,雷锋派出所共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0个,收到企业送来的感谢锦旗8面,调解涉企矛盾纠纷56起。
  将服务送上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绝不是雷锋派出所的“专利”。
  在守护红色旅游资源的同时,汨罗市公安局弼时派出所全体民辅警传承弘扬任弼时同志“骆驼精神”,甘于奉献,守护着辖区17个村6万余名群众的平安。
  “‘忠诚、务实、奉献、坚韧’是‘骆驼精神’的精髓所在。弼时派出所的民辅警不仅深刻领悟了红色精神的实质,更是将其精髓融入日常工作中。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同时也彰显了红色精神在新时代的价值”,到派出所调研的汨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艾志军感叹。
  如今,湖南广大基层民辅警在红色基因的滋养下更好地激发为民初心、激扬责任担当,既强化政治建警,又推进公安主业,有力促进了全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评价达95.16分,再创历史新高。
新疆兵团公安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行动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王琴许竞文 7月6日晚,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围绕巡查宣防掀起强大声势,以“硬核”严查严打严治,守护兵团万家灯火。
  据介绍,行动期间,兵团公安紧盯广场、商圈、步行街、夜市烧烤摊、大排档等夜间营业重点部位、人流密集场所,强化显性用警,深化“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行动和“动中备、动中巡”机制,严格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提高布警密度、动态巡控频次,切实发挥巡防震慑作用,开展针对性宣防行动,切实提升识骗防骗和安全防范意识。
  兵团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围绕酒吧、KTV等休闲娱乐场所、洗浴场所、酒店宾馆、私人影院、网吧等开展“突击式、滚动式”集中清查检查,严查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刑侦部门针对新型涉网黑恶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发起集群战役,切实形成严打严管震慑效应;基层派出所民警辅警和社区网格员展开联合清查整治,排查治安隐患盲区;交警部门围绕交通事故易发部位,科学设置查控卡点,加大对可疑车辆、可疑人员的盘查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全力以赴拧紧夏夜“平安阀”,倾心竭力守护人间“烟火气”。
随州公安当好“守夜人”助力“夜经济”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马  艳
          刘智明
  
  “夜市人流量大,请大家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照看好自己的小孩……”7月7日,湖北省随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巡逻民警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行动,向正在夜市摊点吃烧烤的群众发出温馨提示。
  入夏以来,结合“夜经济”特点,随州市公安局整合特警、巡警、治安警和派出所警力,将300余名民辅警投入到夜市广场、商业网点、美食街、酒吧、洗浴中心、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采取“步巡+车巡”的方式开展武装巡逻,当好群众“守夜人”。
  “有你们在身边巡逻,我们感到很安全。”文峰美食街一家小吃店老板张先生向巡逻民警竖起大拇指。
  针对夜间烧烤摊、小吃街、大排档等人员密集区域易滋生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问题,巡逻民辅警化身安全宣传员,采取口头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防诈骗、防盗抢、防溺水、防火灾等宣传,向群众宣传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升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
  为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随州市公安局按照“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快速反应、武装处突”要求,严格落实联勤武装巡逻等“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机动性、加强性、叠加性巡逻,动态调整警力部署,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巡防跟着警务转,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巡逻管控,让群众感受到“警察就在身边,平安就在身边”。
  “随着夜市经济向好,我们加大巡逻防控的力度和密度,在人民群众身边开展巡逻守护,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随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
关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四部门开展全国高校“传承红色基因、
学思践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宣传教育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近日,教育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门印发通知,面向全国高校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学思践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宣传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聚焦“传承红色基因、学思践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这一主题,全面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和新时代伟大成就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各环节,从铸魂、培根、笃行、弘志四个层面,挖掘生动素材、创新学习形式,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学习和践行中涵养“强国一代”的志气、骨气、底气,凝聚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青春力量。
  通知强调,各地各高校要将本次宣传教育与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校内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和特色品牌工作联动起来,高度重视、专题部署,确保工作实效。各地各高校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积极协调地方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
应急管理部调度部署近期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 调派力量装备增援湖南华容开展排涝   本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刘欣 7月9日,应急管理部组织视频调度会,连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分析研判近期强降雨及洪水发展形势,针对性部署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湖南华容“第二道防线”钱团间堤管涌、散浸等险情频发;长江中下游干流和洞庭湖、鄱阳湖、乌苏里江超警河段长;四川盆地至淮河流域将遭遇新一轮强降雨,江河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高,防汛形势仍复杂严峻。
  会议强调,要毫不松懈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要全力做好湖南华容团洲垸抢险救灾,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坚决守住钱团间堤防线,妥善安置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做好灾区防疫消杀、恢复重建、灾情核实等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闸坝堤防巡查防守,压紧工程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巡查责任人的防汛责任,增加巡查力量,落实抢险队伍、物料、方案和专家力量。要做好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严格落实预警响应联动和预警“叫应”机制,落实群测群防措施,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果断转移受灾情威胁的群众。要落实应急准备,立足“三断”等最不利情况,做好队伍、物资、装备准备,前置无人机、通信基站、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保障装备。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遇到险情及时高效组织应对处置。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维持针对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的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和针对黑龙江、山东、四川、重庆、江苏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国家防总湖南工作组持续督导检查钱团间堤巡查防守工作,协调30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利用光纤智能探测仪协助查险。国家防总办公室前期派出的5个工作组、4个专家组继续在江西、安徽、湖北、湖南、黑龙江等5省份协助指导堤防巡查和险情抢护等工作。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维持针对安徽、湖南的国家三级救灾应急响应和针对江西的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救灾工作组在湖南省岳阳市开展工作。应急管理部跨省调派排涝力量397人、排涝装备47台套,国家消防救援局调派229人、72台排涝及保障车辆,赴湖南岳阳华容县开展排涝工作。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公布 完善制度全链条管理 严禁随意变更管控方案   本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今天对外公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主要是完善制度全链条管理,回应地方落实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核心关切,重点细化实施应用、调整更新和数字化建设等方面要求。《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据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要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等进行定期调整。5年内,符合《暂行规定》动态更新情形的方可进行动态更新。动态更新工作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突破生态功能、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底线,保持开发保护格局的基本稳定,严禁不符合规定随意变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动态更新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对于涉及优先保护单元更新的除依法依规情形外需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科学论证。
《仁爱礁非法“坐滩”军舰破坏珊瑚礁生态系统调查报告》发布   本报讯 记者王卫 7月8日下午,由自然资源部南海生态中心和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共同编制的《仁爱礁非法“坐滩”军舰破坏珊瑚礁生态系统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基于卫星遥感和现场调查数据,首次全面系统评估了仁爱礁珊瑚礁生态系统状况,并深入分析了仁爱礁珊瑚礁生态系统退化原因。
  《报告》显示,菲律宾军舰长期在中国南沙群岛的仁爱礁非法“坐滩”,已经严重损害仁爱礁珊瑚礁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具体体现在:仁爱礁礁坪和潟湖坡区域造礁石珊瑚覆盖面积大幅下降,非法“坐滩”军舰周边降幅尤为明显;非法“坐滩”军舰附近存在大量珊瑚礁碎块和死亡的珊瑚;潟湖坡处的造礁石珊瑚种类数和覆盖率明显低于向海坡一侧;礁区的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种群结构出现失衡,非法“坐滩”军舰周边尤为严重;礁区海水中重金属、油类、活性磷酸盐含量明显高于历史记录;在礁区散布有渔网等各类人为弃置物。
  《报告》指出,导致仁爱礁珊瑚礁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的主要因素是菲律宾军舰非法“坐滩”及其相关联的人类活动。一是军舰非法“坐滩”过程对珊瑚礁生态系统造成致命性破坏,其长期“坐滩”又对周边区域珊瑚的生长与恢复产生了较大抑制性影响;二是军舰锈蚀破损导致的重金属析出及舰上人员生活垃圾与污水排放等对珊瑚的健康生长造成了长期性危害;三是菲律宾渔船和舰上人员在渔业活动中弃置的渔网渔线等对珊瑚礁生态系统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报告》提出,菲律宾应将非法“坐滩”军舰清走,消除污染源,避免继续对仁爱礁珊瑚礁生态系统造成持续性和累积性危害。
沈阳公安有力治理网络谣言违法犯罪   本报沈阳7月9日电 记者韩宇 今天下午,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工作情况,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沈阳市公安局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对涉虚假警情、热点事件、经济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了有力治理。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相关案件823起,9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2人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批评教育77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净化了网络空间。
安徽歙县警方查网络谣言护防汛秩序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程颖 近期,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持续强降雨,多地出现内涝,基础设施受损,灾情十分严重,然而,仍然出现个别网民为博关注、蹭流量,恶意编造发布涉防汛救灾谣言的行为。歙县警方在组织警力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强化巡逻防控、维护安全的同时,针对网络上出现的涉当地防汛救灾网络谣言进行及时处置。其中,指定徽城派出所迅速行动,将发布不实信息“我在歙县吃喜酒并配上水中吃饭视频”的曹某迅速查办到案,以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产生了很好震慑效果,有力维护防汛抢险救灾正常秩序。
绍兴柯桥公安探索集约化执法办案新模式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刘斌凯
  
  刑事案件首次采取强制措施至移送审查起诉平均用时缩短31.7%,简案快办率同比上升25.3%,司法监督数同比下降55.9%,近5年,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保持行政复议“零撤变”,行政诉讼“零败诉”,国家赔偿“零发生”……
  近年来,柯桥区公安分局紧抓数字法治改革的有利契机,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依托,全面推进政法协同、智慧监督、数字办案创新发展,探索形成“物理一体、数字一体、机制一体”的集约化执法办案新模式,有效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打造“一站式”办案平台
  走进柯桥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整洁明亮的办案大厅、科学配置的功能区块、以人为本的服务保障……处处彰显着执法规范化带来的崭新成果。
  据介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面积逾4000平方米,于今年5月建成并运行。中心设置执法监督、医疗保障、执法办案、诉讼服务等功能区块,公、检、法等政法力量实体化入驻,有效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
  “‘一站式’办案让办案质效显著提升。”办案民警表示,在这里就可以完成侦查、办案、收押、审讯全过程,既省时又省力。
  近年来,该中心紧盯审查审讯、证据保管、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建成并运行政法协同的涉案财物共管、“一站式”速裁、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等功能区域,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同时,中心还配套优化执法办案区、医疗保障区等硬件设施,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
实现“高效能”合成作战
  柯桥区公安分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魏吉铭是全局有名的办案好手,最近,一条短信从他的手机中适时弹出,提醒他在办的其中一起盗窃案件需要在第二天办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延长手续。根据预警,魏吉铭及时办好了手续。
  “面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通过智慧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发出提醒,及时帮助民警规避执法风险。”柯桥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负责人何钢良说。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域应用智慧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针对警、案、人、物、场所、卷宗六大执法要素开展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实现对风险隐患的“精准预警、跟踪盯办、闭环整改”。据统计,今年以来,平台共下发预警、问题1315条,均第一时间得到反馈、整改。
  数字化是实现高效能合成作战的重要手段。除了智慧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中心依托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全面推行并使用“阅卷精灵”、涉案财物处置平台、“拘押直通车”等平台模块,实现大数据分析、智能化阅卷、一体化处置,做到“只进中心一扇门,覆盖办案全流程”。
构建“标准化”业务协同
  今年3月,民警在办理一起无证贩卖卷烟的案件时,发现该案存在法定刑过重的情况,于是,利用检警侦查协作机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多部门联合会商,仅用半天时间便达成共识,最终法院对涉案人员依法予以轻判。
  “通过检警侦查协作机制,可以尽早在源头上实现控案,让法律监督更有力度、让执法办案更有质效。”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许小香说。
  打破部门壁垒,汇聚工作合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围绕“党建统领、机制牵引”,成立了“公检法”临时党支部,建立并运行检警侦查协作、未成年人案件联侦、执行“一件事”和“简案快办”等一系列机制,有效实现政法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
  柯桥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陈福连表示:“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迭代升级、高效运行,着力构建‘集成融合、精准闭环、刚柔并济’的执法新生态,努力实现打击破案质效与执法办案质量双提升。”
怀揣梦想,奔跑着拥抱绚烂的人生   □ 叶青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

  我们的人生中,总要不断装点一些念想、一些思想、一些理想,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使之璀璨瑰丽、晕染立体。
  《礼记·大学》有言:“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我认为,修身对应的是一种终身学习、获取思想的学习状态,齐家对应的是纯真朴拙、心怀善念的生活状态,治国、平天下对应的则是胸怀寰宇、坚持理想的工作状态。
  作为你们的校长、师长,我将围绕这三种状态谈谈自己的体会,与你们分享、共勉:
  一是无涯学海中要学会苦中作乐、勤于自勉,如果学习目标还没有实现,我们不要徘徊。
  学习过程本身是一个不断发现错误、改正错误的过程,这也就意味着此间正反馈不多,小挫败却不少。
  我并不很认同在校生期末考、法考、考研、考公通过后就是成功“上岸”这种说法。因为,身处信息时代的我们,将终身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即便上岸也并不意味着永久的“脱水”,我们一刻也不能脱离知识的“浸润”!
  你们毕业后,无论是留学、深造,还是就业、创业,抑或二专、二战,都应当继续保持深化思想、追求真知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即使“月亮”还没来,也别忘记用一个个“灯塔”式的小目标来引领前路。
  二是在琐细的生活中要学会宁静致远、平和自处,如果心心念念的还没来,我们也不要去踟蹰。
  你们走出大学校门后,不要丧失种草拔草、实现小心愿、发掘小确幸的能力,同时也要学会克制大欲望、控制发宏愿;要从平淡甚至挫败中汲取不断生活下去的精神力量,同时避免死钻牛角、自找别扭的精神内耗。
  弘一法师李叔同用“一念放下,万般自在”为其曾苦心孤诣的艺术教育事业的最终断舍离作了注脚;日本漫画家宫崎骏则用他最后一部动画电影《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来反思和割舍贯其一生的对早亡生母的深沉思念。我们可以发现,最可怕的不是别人PUA你,而是自己PUA自己,我们既不要怕苦畏难,更没必要使自己沉沦于困苦。
  要知道,并非所有失败都源自无能,也并非所有成功都理所当然。生命的累积性决定了它自身的厚重,同样生命的或然性也绘就了它的色彩,一段经历必然有其意义,但无所谓颠覆。
  传播学院张悦姗同学有句话,我认为说得很好:“有时‘失败’面的展示更能让同样处于迷茫、困顿中的他人找到慰藉与共情点,相比于关心成功者因何成功,我更在乎不成功者如何自处。”她正是靠着这份宁静自处,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的研究生。
  平和淡然,不必强迫自己刻意吃苦,去追逐、去等待“遥不可及的月亮”,即使生活琐碎,即便世事多有变迁,还应“持身涉世,不可随境而迁”;即使眼前有苟且、路上有阻碍,我们也可乘窗前清风、放长眼量、温暖正义,转变的是态度,坚守的是初心,用最积极的姿态去迎接下一个春暖花开。
  三是在充满挑战和诱惑的工作中要学会自信自强、刚健有为,如果感觉最初的理想就要守不住了,我们也不能摇摆。
  理想在工作状态中容易受到困境的挑战,年轻人转换角色、初入职场、接触陌生领域都难免会犯错,从志得意满、指点江山到患得患失、无能狂怒有时只在一时一事之间。一遇到困难挫折、一遭受批评打击,动不动掀桌子、撂挑子,这样只会消磨自己的理想、损害自己的事业。
  我经常劝诫大家,刀要在石上磨,人要在事上练,真理想和好心性都是历经风雨磨出来的,青春作为、青春风采都是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舞台上展现出来的。
  在当下,理想还会受到利、位、名等诱惑的消磨。利的诱惑最为普遍,你们要在大义与小利、公德与私利、利己与利他之间做好理性选择,多一份自律自洽。
  位的诱惑最为直接,你们要正确认识环境和自身、规划和计划、目标和目的,多一份自在自如。大家都想做排头兵,也终究要有排尾人,重要的是即便位置排队尾,态度上也不能“吊车尾”。
  名对于读书人的影响力较大,古来就有“当时只受声名累,贵戚名豪竞延致。一斛明珠万斛愁,关山漂泊腰肢细”的诗句,你们要时刻激励自己,多一份自尊自爱。
  总之,坚持理想、不懈努力是一个长久过程和行为习惯,而非一种必然达到目的的手段。诚然努力达致成功的因果关系随时会受到各种因素的阻断,但我坚信,一以贯之的努力仍然是取得成功的唯一必要条件。年轻人好胜爱赢,但年轻人更要容错敢输,努力并坚持,才是每个年轻人最好的样子!
  正如我国著名哲学家、美学家朱光潜先生所言:“这个世界之所以美满,就在有缺陷,就在有希望的机会,有想象的田地。”
  哪怕暂且不知心中的“田地”所在为何处,也希望思想、念想、理性“丝丝缕缕入人心”,你们毕业后仍然要在学问上细研究,在生活中不讲究,在事业上不将就,既宁静致远,又心怀滚烫,既守望梦想,又步伐坚实,学有所成、成你所学,不停顿、不等待,在骄阳似火的六月里,奔跑着拥抱最绚烂的人生。
  (文章为作者在华东政法大学2024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上的致辞节选)
努力成为一个有品味的人   □ 方新军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

  时光飞逝,一转眼居然已经是我作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的第十二个典礼致辞了。今年我想讲的题目是“努力成为一个有品味的人”。选择这个题目是基于阅读的偶然。我一直对修辞类的书籍非常感兴趣,因为法学的目的并不是探求真理,而是公平合理地解决人与人之间产生的纠纷。因此,提升在法律问题上说服他人的能力是法律人无法回避的任务,而这正是修辞的核心功能。随着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兴起,修辞被污名化了,但是修辞学家们一直没有放弃为修辞正名的努力。
  18世纪一位苏格兰学者提出一个让我耳目一新的观点,修辞确实无助于探求真理,但是通过修辞学习可以提升一个人的品味。品味的提升有助于一个人愿意并且能够从事“批评”活动。因为,在试图说服他人的活动中,我们难免要批评他人,同时也要接受他人的批评。这种批评并不是使用高深莫测的术语挑剔他人的毛病,真正的批评是高雅品味的产物,它能够使我们在独立思考与判断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作出全面评价,而不是“闭着眼睛人云亦云”。品味是一种由理解和情感交织在一起而形成的复合能力。一个有品味的人能够在别人看不出什么名堂的地方发现美并且对美有更深的感受。
  上述关于品味的解读似乎有点过于高大上了,日常生活中我们提到品味总是离不开衣食住行。我感觉有必要先找一些相关书籍读一下,把自己的品味提高一点再说。经过一番搜寻,我发现关于品味的书籍居然有通俗版和学术版两种类型,尤其是当我看到大卫·休谟和康德居然都郑重其事地讨论过品味问题,康德的《判断力批判》整本书都在讨论品味(只是中文译者将相关德语单词译为鉴赏),内心里还是非常激动,因为光是说出这两个人的名字,感觉自己的品味都提升了。
  无论是康德,还是休谟,他们在讨论品味时尽管会举一些衣食住行方面的例子,但是他们真正关心的是一个人的精神品味。康德确实是一个美食家,他甚至专门请了一位厨艺精湛的厨娘时常在家里请客,但是这和他成为顶尖的哲学家没有任何关联。休谟作为苏格兰人的骄傲就没有这么好的口福,我有幸在爱丁堡品尝过苏格兰名菜——哈吉斯(羊杂碎布丁),浅尝了几口实在无法下咽。因此,当我站在皇家一英里大道的休谟铜像前,内心里是既同情、又钦佩,吃着这样的黑暗料理居然丝毫不影响休谟极高的精神品味。休谟对此早有说明:“很多时候,无论对一个人本身还是对他的朋友们来说,异常灵敏的味觉都是一种很大的麻烦。但是,灵敏的心智品味或美的品味却必定总是一种可人的品质,因为它是一切最美好、最纯净的快乐之源。”
  一位英国作家的离奇经历可能更有说服力,他一直对富人们的奢侈品味既羡慕,又好奇。他居然说服美国时尚杂志《GQ》的老板资助他进行一项学术研究,即研究富人们的人生顶级享受,最终以“专著”《有关品味》来结项。这位作家完全放飞了自我,他先是定制了高档西装,然后配上了顶级的巴拿马草帽、抽上了顶级的哈瓦那雪茄、就着顶级的香槟酒品尝了顶级的鱼子酱等,总之钱没少花,品味也被撑到了天花板。
  这番经历带来的结果是:第一,据这位作家本人说,在回归正常生活以后再也咽不下普通的鱼子酱,也喝不了普通的香槟酒了;第二,当他一次次将鼻子紧贴在窗玻璃上,仔细观察富人们的举动,却发现这些人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般乐在其中。一些在我们看来无比琐碎的细节,在他们眼中却已经是极为不堪了。在四年的奢侈品味考察中,他发现最舒心的还是和各类奢侈品制作者们的会面,聆听这些来自各个行业、学识渊博的能工巧匠说的话,不论他们讲述的是巴拿马草帽,还是如何精心地用苏玳葡萄酒蒸鹅肝,都能带给他莫大的启迪。
  实际上这种启迪完全没必要通过让时尚杂志老板充当冤大头来实现,几千年前我们的老祖宗庄子通过“庖丁解牛”的故事已经把这个道理说得很清楚了。文惠君能够发现庖丁解牛的美,确实体现了自己的品味,因为他发现了一般人未能注意的美,但是庖丁通过精研牛的身体结构,在解牛过程中创造出美,其品味显然高出一个层次。当庖丁解牛结束,“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时,完全体现出庖丁对自身职业品味的极端满意和自豪。
  无论是汉语中的品味,还是英语的TASTE、意大利语的GUSTO、德语的GESCHMACK,其原意均是味道的意思。上述西语单词均是对拉丁语SAPORE的民族语言转述,但是一个关键的信息被丢失了,即拉丁语中的智慧SAPIENS源自SAPORE。因此,德国哲学家尼采非常精确地指出,一个有品味的人就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两者源自同一词根。
  一旦将品味和智慧联系起来,我们就能明白美和崇高的区别。用康德的话说,两者的感受都是惬意的,但是却以非常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崇高令人激动、美则令人迷恋。对美的感受是通过眼睛放光、笑逐颜开、高声欢乐的方式表现出来;崇高感时而伴有一些恐惧或者伤感、时而伴有宁静的赞叹、时而伴有弥漫在一种崇高计划上的美,这是一种华丽的崇高。
  一旦我们能够明白美和崇高的区别,也就能理解一个人的品味和道德感的关联。康德之所以要区分美和崇高,目的是在每一个年轻人心中及早地把道德的情感升华为积极的感受,以免所有的品味仅仅以转瞬即逝的、休闲的愉悦为目的。建立品味的真正入门就是发展道德理念和培养道德情感,因为只有当感性和道德情感达到一致时,真正的品味才具有某种确定不变的形式。任何问题只要经过康德的分析,立马就变得深奥起来。但是仔细一想,又不得不佩服他的理论穿透力。任何一个审美品味正常的人,都不会否认奥黛丽·赫本在《罗马假日》中的绝世美貌。赫本晚年容颜衰老却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当我们看到她抱着瘦骨嶙峋的非洲儿童的照片,内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崇高的感觉。
  你们也不要被品味的崇高感吓住了,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从始至终维持在崇高的状态。康德也告诫我们,崇高的感受更强有力地绷紧了灵魂的力量,因而更易使人疲倦。崇高的品性让人敬重,美的品性则引起爱。人们总是过于尊重崇高的人,以至于无法去爱他。他引起惊赞,但却太高于我们之上了,以至于我们不敢以亲密无间的爱去接近他。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太崇高的人容易变成单身狗。
  因此,一个人注重衣食住行的生活品味无可厚非,这是热爱生活的表现。即使偶尔追求一下奢侈的品味,用大卫·休谟的话说也不是一种恶德,只要他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同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如果有朝一日你们功成名就、腰缠万贯,能够经常就着顶级的香槟酒品尝顶级的鱼子酱,我无法否认你拥有非常高的生活品味。但是,如果你们能够心念母校的发展,从而省下几次品尝顶级鱼子酱的钱资助法学院的建设,偶尔让自己的品味上升到崇高的境界,难道不是更有意义吗?
  让我们共勉,一起努力成为有品味的人,最好是偶尔也成为有崇高品味的人!
  (文章为作者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24届学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节选)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4)》在京发布   7月7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4)》发布会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实施”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秘书长张建华出席会议并致辞,10位名家发表专题演讲。会议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直播模式。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4)》由来自20所高校,9家实务部门,共40位著名学者和实务专家联袂创作。全书共80万余字,分四大部分共20个报告和10篇名家评案,多维度全景式展示了过去一年中国法治运行的客观情况,总结特点、发现规律、挖掘问题、提供对策。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4)》发布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董治良主持。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副主编蒋建湘指出,《中国法治实施报告》旨在全方位见证中国法治实施进程,为法治中国实践提供持续、系统的“年度体检”,迄今已持续运作十二年,全方位不间断地记录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实践的步伐与成就,迄今已出版十一卷报告,总计800余万字。《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4)》汇集了国内各领域最顶尖的法学专家和实务工作者的智慧与经验,完整记录、深入研究和系统总结了过去一年来全国各领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主编江必新表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一个宝贵经验就是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新时代新征程改革向更深层次推进,其复杂性和难度可想而知。唯有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才能减少进一步全面改革的阻力;唯有坚持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才能巩固深化改革取得的来之不易的宝贵成果。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副主编王红霞代表主创团队发布了《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4)》主要成果。她指出,2023年,各领域执法和司法办案一方面更加注重“相同情况相同对待”,努力寻求法律实施的横向公平;另一方面着力探索“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从分级分类监管到裁量精细精准,从认罪认罚从宽、首微违法轻免,到恶性违法行为的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法治实施的精确性、精准性显著增强。与此同时,大规模频密修法对制度体系的内部协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涉网违法行为的技术性、隐蔽性愈发增强。“科学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在多领域仍有发生;严格执法总要求催生的机械执法个案动辄引发社会关注;做实做深能动履职仍有广大的努力空间。有限的行政、司法资源与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的矛盾仍是高效法治实施的基本矛盾。
  与会嘉宾一致认为,《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完整记录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实施的生动实践,全景呈现了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划时代的进展,是我们当代或者后代研究中国法治的一本不可多得的全面的参考资料。论坛主旨演讲阶段由中南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毛俊响主持。景汉朝、张雪樵、甘藏春、胡云腾、高子程、张建华等分别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工作、律师行业发展与法律援助方面发表了演讲。
(王红霞)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
第六届“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学术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辉 日前,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第六届“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学术研讨会在南昌举行。研讨会分为主旨报告和分论坛报告两个环节,来自全国各地的200余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这一重大课题,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未来法治凝聚智慧。
  江西财经大学校长邓辉介绍了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迎接数字契机取得的建设成果、学校深入数据领域取得的合作成果,并表示学校后续要在人工智能领域和法学领域,与业界朋友展开合作,取得更多丰硕的成果。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强调,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的融合发展是一场深刻而持久的创新革命,也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实践过程,呼吁法学界的专家学者胸怀天下、放眼世界,以开放包容、科学理性的态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共同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创新贡献智慧。
“对话:宪法与部门法”首届学术论坛举行   本报讯 记者战海峰 7月5日,“对话:宪法与部门法”首届学术论坛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并将永久落户西南政法大学,本届论坛主题为“对话:宪法与刑法”。本届论坛共设置四个对话单元,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宪法与刑法的再法典化”“正当化事由与比例原则”“刑法体系、刑事政策的合宪性调适”“轻罪、犯罪附随后果治理与基本权利保障”四个议题展开讨论。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表示,西南政法大学自建校以来,一直重视宪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宪法学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注重宪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科交流互动的传统,呈现出宪法学“接地气、重交叉”的学科研究特色。本届论坛的主题被确定为宪法和刑法的对话,今后还将逐步发起宪法与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之间的对话,不断提升“对话”论坛的知名度,希望全国的专家学者支持西政主办的“对话”平台,在这个领域作出更多的学术探索和贡献。
《礼记》提倡遵循多数人道德标准的立法观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儒家提倡常人难以企及的“君子”道德标准,孔子要求人们“克己复礼”以行“仁”,孟子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两种,小人几乎等同于禽兽,君子多数人高不可攀。这样一来,一方面大家不愿做小人(禽兽),另一方面君子又很难做到,这就导致一部分人做“伪君子”。所以,鲁迅先生抨击某些人“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
  但是,儒家并非没有意识到“仁”和君子的标准过高、常人难以企及的问题。《礼记·表记》记载孔子三次感叹“仁之难成久矣”“仁之难成久矣,惟君子能之”“君子之所谓仁者其难乎”,即:仁的难以成功,由来已久了!
  人们之所以行“仁”难,是因为“仁”的标准超过常人所及。《礼记·表记》记载孔子一方面认为“仁者,天下之表也”(即仁是天下人的仪表),另一方面又承认能够做到仁的人很少,他说:“无欲而好仁者,无畏而恶不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是故君子议道自己,而置法以民。”意思是:不是为了满足私欲而喜好仁的人,也不是因为畏惧才厌恶不仁的人,这样的人在普天之下很少。所以,君子在议论做人原则时是以自己为准,在制定法律时是以百姓能做到为准。“仁有三,与仁同功而异情。与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与仁同过,然后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意思是:仁的实行有三种情况,一是安于行仁,二是为了利益而行仁,三是勉勉强强而行仁。三者虽然都能达到仁的效果,但出发点却不同。都能达到仁的效果,仅从效果上看,是看不出它是属于哪种仁的。在行仁时遇到了挫折,这时候就可以看出它是属于哪种仁了。真正的仁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安于行仁;自以为是的人,看到有利可图才去行仁;害怕犯罪受罚的人,是迫不得已而勉强行仁。
  天性乐于行仁的人,天下非常得少。《礼记·表记》记载孔子说,仁作为一种器物,非常非常之重;作为一条道路,非常非常之远。作为器物,没有人能够把它举得起来;作为道路,没有人能够走得完。我们只能看谁举得较重,走得较远,以数量多的,算作仁了。像这样勉力于仁,难度够大的了!所以君子如果用先王的标准来衡量人,那么做人就很难达到标准;如果用今天一般人的标准去要求别人,那么就可以知道谁是贤人了。
  圣人不能按照自己的境界来制定民众的行为标准。《礼记·表记》记载孔子说,君子不会用只有自己能做得到的事情去责备别人,也不会用别人所做不到的事情去羞辱别人。圣人制定的行为规范,不是以自己的能力为标准,而是使民众相互勉励,培养羞耻感,从而能够按照圣人的话去做。用礼来规范他们,用诚信来聚合他们,用庄敬的容貌来修饰他们,用特定的礼服来感染他们,用朋友的情义来劝勉他们,希望他们能够一心向善。
  不仅孔子意识到“仁”的标准过高,常人难以企及,就是一般民众也是这样看待的。《论语·宪问》记载,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意思是:子路夜里住在石门,看门的人问:“从哪里来?”子路说:“从孔子那里来。”看门的人说:“是那个明知做不到却还要去做的人吗?”
  但是,像孔子这样“知其不可而为之”、宁愿杀身成仁的道义人士,在人类社会中毕竟是少数,立法不能以他们的境界为标准,而应以中等人的境界为标准,《礼记·表记》能够将此表述出来,是很有价值的。
  人的思想、心理需求不是随意可以变化的,而是由不同的社会地位决定的。春秋时期的管子就已指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循序渐进地有五个层次的需求: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哲学家冯友兰先生认为,人生有四个境界,它们是:生存、成长、超越和归一。这四个境界代表了人生不同的阶段和境遇,也是人生追求的不同层次。生存是人生的起点,指的是人们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如食物、住所、衣服等物质生活。在这个阶段,人们主要面对的是自我保护和生存的挑战;成长是生存的延续和深化,是一个人开始自我认知和自我完善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开始追求知识、经验、技能等,拓展自己的视野和能力,获得更多的成就感和自我肯定;超越是成长的顶峰,是人们通过自我认知和实践,超越了个人的利益和欲望,为更大的利益和更高的价值而奋斗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开始追求真理、智慧和精神上的自由,超越了狭隘的自我,获得了更深层次的人生意义和价值;归一是超越的深化和升华,是一个人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融为一体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不再是追求个人的幸福和利益,而是将自己的成就和贡献奉献给社会、人类和整个宇宙,获得了最高层次的精神境界和生命价值。这四种境界代表了人生不同的阶段和追求,体现了从低到高、从蒙昧到智慧、从自私到无私的发展过程。邓小平同志曾说过,“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
  因此,《礼记·表记》明确提出君子在议论做人原则时虽以自己为准,但在制定法律时须以百姓能做到的为准,这对人性的认识是深刻的,也是相当不易的。
我国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中最基本的问题 《数据权益与数据交易》序言节选   □ 程啸

  数据权益与数据交易是我国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故此,本书重点研究这两大问题,书名亦定为《数据权益与数据交易》。所谓“数据权益”,是指数据上承载的各种民事权益,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产权。产权是经济学上对财产权的称呼,数据上除了存在企业等民事主体的数据财产权,还存在个人针对个人数据享有的个人信息权益(以及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其他具体的人格权)。尽管我国法上的个人信息权益同时保护自然人对个人数据的精神利益与经济利益,但是该权益性质上仍然属于人格权益,而非财产权益。此外,在公共数据上是否还存在国家的权益如国家所有权,对此理论上尚有争议。
  所谓“数据交易”,就是不同主体之间在法律的范围内基于意思自治而围绕着数据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所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数据交易可以是一方将数据转让给另一方,也可以只是将开发的数据产品提供给对方,还可以是许可他人利用自己的数据等。数据权益的清晰明确是数据交易的前提,因为不同的数据权益的性质与权能各不同,而同一数据上往往可能存在不同的数据权益,它们之间既互相制约,又密切联系。因此,数据权益是数据交易的起点。同时通过各种数据交易又会形成新的数据权益,如数据处理者在其对数据的财产权的范围内为其他数据处理者设定新的数据财产权。所以,数据权益也是数据交易的终点。
  本书共分为五编、十四章。第一编“导论”主要讨论了研究数据权益和数据交易时必须解决的基本概念问题,同时也对数据权益体系进行了介绍,具体包括数据和信息的关系、数据的类型、数据的特性、数据上的权益体系概览等内容。
  第二编“个人数据权益与个人数据交易”分为三章,分别研究的是个人数据权益、个人数据的授权机制以及个人数据的交易。第三章明确了个人数据与个人信息的同一性,指出自然人对个人信息享有的个人信息权益就是自然人对个人数据享有的民事权益。个人信息权益可以同时保护自然人针对个人信息或个人数据享有的精神利益与经济利益,完全没有必要也不应当确立所谓的个人数据所有权。第四章是在区分个人授权与个人同意的基础上研究如何构建个人数据授权机制,从而既能够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又能充分合理地利用个人信息,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第五章主要分析了个人数据的交易形态及各种不同的个人数据交易模式的利弊。
  第三编“企业数据权益与企业数据交易”包括四章。其中,第六章对企业数据的法律保护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民事法律制度能够为企业数据提供的保护及其不足之处。第七章就企业数据权益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揭示了企业数据确权的正当性。企业数据权益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而所有的财产权要实现对陌生人行动的指导,就必须通过简单、清晰的信号传递财产权的存在及其边界,企业数据权益也不例外。第八章分析了企业数据的交易,主要是在吸收借鉴欧盟与美国等立法和实践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我国已经进行的数据交易实践,对数据交易合同的性质与类型等进行分析研究。经济生活中交易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当事人有交易的需求,也就是说,交易本身就是自愿的。数据交易也不例外。如果本来没有数据交易的真实需求,只是为了搞一些政绩等而强制交易或进行虚假的数据交易,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第九章对数据产权登记进行了分析。登记历来服务于交易,旨在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提高交易的效率。无论是不动产登记还是数据产权登记,登记本身都不具有确权的功能。
  第四编“公共数据权益与共享开放、授权运营”包括三章。第十章对公共数据、政务数据等基本概念进行了分析,研究了理论界关于公共数据权益的相关争议问题。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分别对公共数据的共享与开放、公共数据的授权经营进行了研究。我国的公共数据数量极大,价值极高,即便是政府机关,关于对数据的共享都存在不同的认识,很多政府机关不愿意共享数据,因此,真正解决好公共数据的共享以及面向社会的开放与利用的问题,依然任重而道远。
  第五编“数据安全保护与数据跨境流动”包括两章,分别对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与数据跨境流动进行了研究。无论是确认数据的产权,实现数据的流通、交易、使用、分配,还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要素治理格局,都离不开数据安全。数据安全贯穿于数据产权制度、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以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当中,它对于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第十三章对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进行了系统分析。网络科技已经打破了物理上的国境限制,随着网络科技高速发展与经济的全球化,数据跨境流动在全球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数据跨境流动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协调数据的自由流动与数据的安全成为很重要的问题。第十四章对数据跨境流动的欧盟模式与美国模式等立法模式进行了分析,同时立足于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了我国数据跨境流动中的各种复杂疑难问题。
抓大放小:对“十恶”的严惩   我们经常用“十恶不赦”来形容一个人罪大恶极,不可饶恕,这说明在古代“十恶”是非常严重的犯罪,也是国家重点惩治的对象。虽然“十恶”的概念形成得比较晚,到隋朝时才正式确定下来,但是其中包含的重罪类型却早已有之。
  《周礼》中就归纳出“乡八刑”作为国家重点惩治的犯罪,这八种犯罪分别是:不孝(对父母不孝顺)、不睦(与族人不和睦)、不姻(与姻亲不团结)、不弟(与兄弟不友爱)、不任(对朋友不信任)、不恤(对弱者不同情)、造言(造谣)和乱民(暴乱)。在秦汉时期,像“谋反”“大不敬”“不孝”“内乱”“大逆无道”等,也都是重罪。以“不孝”为例,在秦朝如果父亲状告儿子不孝,既不需要证人证言,也不用经过通常的程序,官府就可以直接把儿子抓起来进行审问。
  北齐时期,《北齐律》系统地将这些重罪归纳为“重罪十条”。据《隋书·刑法志》记载:“(北齐律)有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了这十类罪,一律从重严惩,并且这十种犯罪不得享受大赦的待遇,也不得享受“八议”“例减”“赎刑”等特权。
  隋朝《开皇律》中的“十恶”在继承北齐“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一些调整。首先,将“重罪十条”的叫法改为“十恶”。将重大的犯罪行为称为“罪”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而隋朝打破这一惯例,首创“十恶”的叫法。“恶”具有一种道德评价的意味,与传统“礼法合一”的趋势相适应。其次,将“降”并入“叛”中,不再单列,并增加“不睦”。这一改变体现出“十恶”中关于国家利益的条目在减少,而关于家庭伦理的条目在增多。最后,在“反逆”“大逆”和“叛”这三项罪名之前增加了一个“谋”字,这反映出隋朝对危害国家政权和皇权行为的警惕,对于这类行为,不仅要惩罚“已行者”,对于那些谋划犯罪、预备犯罪,甚至是仅有犯罪意图的人也要加以制裁。
  自隋朝开始至清末变法前的一千多年时间里,于律首列举“十恶”罪名并且加重处罚,一直是中国传统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为什么这十种犯罪会被封建统治者确定为重点打击的行为呢?主要原因是“十恶”与封建纲常伦理中最为重要的道德要求“忠”“孝”“义”等相抵触。
  “忠”就是效忠皇帝,旨在保护君权。“十恶”中的“谋反”“谋大逆”“谋叛”和“大不敬”都是对“忠”的挑战。“谋反”和“谋大逆”合称为“谋反大逆”,位列“十恶”的前两名,直接威胁皇帝的统治和权威,是重罪中的重罪,一般都会处以极刑。唐宋时期的法律规定犯此罪者“皆斩”,明清时期的法律更是规定“凌迟处死”。“谋叛”位列“十恶”第三位,是指叛变叛逃等犯罪,这类犯罪的处罚也很严重,罪犯本人会被处死,他的父母、妻子和儿女通常也会被流放。“大不敬”排在“十恶”第六位,这类犯罪侵犯的是皇帝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同样难逃一死。
  除了君权,我国古代也特别重视父权,“孝”旨在维护以父权为核心的家族长幼秩序。“恶逆”“不孝”“不睦”和“内乱”这四类犯罪就是针对违反孝道的行为。“恶逆”位列“十恶”第四位,主要指公然反抗家长的行为,比如子女殴打、谋杀父母或长辈,妻子谋杀、殴打丈夫等。“恶逆”在唐宋会被斩首,在明清则会被凌迟。“不孝”位列“十恶”第七位,其包含的罪行很广泛,例如子女告发父母犯罪,儿女咒骂父母等行为,在唐宋时期会被处以绞刑;儿女无法满足父母的要求,也是不孝,会被判处两年徒刑;还有在父母健在时要分家、别籍异财的,父母去世不请假奔丧的,都会被判不孝。“不睦”位列“十恶”第八位,是指家族内部成员之间关系不和谐,比如兄弟之间拳脚相向、近亲属之间的遗弃虐待等。“内乱”位列“十恶”之尾,是指发生在家族内部的乱伦行为,一般也会被判处死刑。
  与“忠”“孝”不同,“义”所维护的关系是基于日常社会交往而产生的伦常。“不义”位列“十恶”第九位,具体包括百姓杀死官员、士兵杀死军官、学生杀死老师、妻子在丈夫死后立刻改嫁等行为。
  在“十恶”之中,还有一类犯罪叫“不道”,是指违反最基本的天道,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位列“十恶”第五位。这类犯罪是恶性犯罪的统称,诸如杀人碎尸、用蛊毒之术害人等。
  “十恶”犯罪行为,要么是危害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行为,要么是危害父权和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要么是严重违反传统道义的行为,所以一直是封建专制打击的重点。而其他类型的犯罪社会危害性要小得多,惩罚也就没那么重了。比如,盗窃罪,通常不会处以较重的刑罚,就连以重刑闻名的秦朝,对于盗窃犯也不会判处死刑,最重的刑罚就是割掉罪犯的鼻子并且让他去修长城。到了汉朝,因为废除了肉刑,连鼻子都不用割了,只在犯人脸上刺字后再发配去修筑长城即可。到了唐朝,盗窃罪最重的刑罚也就是流放到偏远地方落户。这种“抓大放小”的做法,反映了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立法的基本精神。
  (文章节选自官蕊主编的《法治中国的文化根脉》,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黄锫谈数字行政法—— 与其他领域法都可能存在重叠关系   同济大学法学院黄锫在《行政法学研究》2024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数字行政法的兴起:学科定位与研究结构》的文章中指出: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等互联网尖端技术的高速发展,数字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数字经济时代已经全面到来。数字经济的发展对法学研究领域提出了新要求,要求法学研究者应当及时跟进数字经济的发展步伐,研究数字经济时代法律制度的变革方向,以便为法律制度体系的改革提供理论基础与学理支撑。
  领域法是指调整某一特定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问题的汇合体。从领域法的视角梳理数字行政法的学科定位,可以发现它是作为特殊领域法的数字法与作为基本部门法的行政法平面交叉,同时与作为基本部门法的诉讼法立体交叉而形成的新兴学科,是传统行政法在数字智能技术的浪潮之下催生、演化出的学科前沿领域。另外,数字行政法与其他领域法都可能存在学科重叠关系。这意味着,在数字智能技术赋能各个社会领域的时代背景之下,数字行政法相关的法律问题将会在各个社会领域中都呈现出来,其学科覆盖面非常广阔。
  数字行政法的研究结构主要存在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对数字政府组织及其数字化治理的合法性问题的研究。这一层次的研究与传统行政法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合法性研究的对象是数字时代特有的扁平化、网络化政府组织结构以及自动化、智能化行政行为。它包含组织平台化、算法智能化与数据积聚化三个部分的研究分类;第二个层次是数字经济社会的行政规制问题研究。其着重于政府机关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对数字经济社会进行合法且有效规制的研究。它包含经济性行政规制与社会性行政规制两个部分的研究分类,而社会性行政规制又可以进一步划分成公平规制和风险规制两个研究分支;第三个层次是数字违法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与救济问题研究,其中包含数字行政法律责任与数字行政法律救济两个部分的研究分支。
  数字行政法是传统行政法在数字时代新兴的前沿领域,也是数字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必将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不断拓展。
杨红梅谈实质刑法观视野下的毒品范围认定—— 应考量涉案成瘾物质的现实社会危害性   

  西南政法大学杨红梅在《法学》2024年第4期上发表题为《实质刑法观视野下的毒品范围认定研究》的文章中指出:
  刑法对毒品犯罪的治理,应当结合毒品犯罪的特点,方能达到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随着毒品种类的不断翻新,毒品犯罪形势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因此,在运用刑法治理毒品犯罪时,不应固守法条主义,而应当在实质刑法观中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这是由实质刑法观与新形势下毒品犯罪治理需求的契合性所决定的。实质刑法观契合了毒情形势的灵活变化,有助于缓解法律稳定性与毒情形势灵活变化之间的矛盾,促使刑法在毒品问题治理方面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新毒情形势为我国毒品犯罪治理带来的主要挑战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问题,归根结底是现行毒品范围认定模式在应对不断翻新的精神活性物质现状方面所表现出的能力不足问题。毒品犯罪中的“毒品”是法律意义上的毒品。根据刑法规定,我国毒品范围认定采取的是“部分列举+抽象定义”的模式。即只有法条中列举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等六种物质和被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才能称之为毒品犯罪中的“毒品”。这种毒品范围认定模式在保障法律明确性上有一定优点,但也为毒品犯罪的认定带来两个方面的困境:一是涉非列管物质犯罪的认定困境;二是涉自用或医用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犯罪的认定困境。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对“毒品范围”的形式化理解和适用,不能满足新型毒品犯罪的治理需求。实质刑法观以法益保护为目的,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更契合新形势下毒品犯罪治理的需要。
  在实质刑法观视野下,毒品范围认定不应只局限于国家规定管制、成瘾性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三要素,还应当考量涉案成瘾物质的现实社会危害性。为缓解法律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灵活性之间的矛盾,有必要在实质刑法观的指导下,在毒品犯罪治理前端适当调整毒品范围的确定模式,并非对现有模式的彻底颠覆,而是在分析毒品范围认定模式需考量因素的基础上,对各因素之间的力量进行适当调整;在犯罪治理中端应当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对非列管物质犯罪的认定以及自用或医用等正当用途麻精药品犯罪的认定进行实质解释;在后端则要做好毒品犯罪治理的行刑衔接,促进行政法与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协同治理。行刑衔接应当同时涵盖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的衔接。实体层面的衔接主要是指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衔接,程序衔接则主要是指案件移送程序。毒品犯罪行刑衔接对促进毒品犯罪溯源治理、全过程治理和协同治理,严密刑事法网具有重要意义。
  (赵珊珊 整理)
共话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 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武汉举行   □ 付玉 朱永康

  7月6日,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万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以及国内外专家、学者300余人出席开幕式,23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分别致辞或作主题报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覃红主持论坛开幕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申祖武致辞时表示,此次论坛围绕“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为主题交流探讨,有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为建构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学科“三大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有利于彰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真理性,进而为党和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从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加快推进与中国式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相适应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加强对数字社会法治文明新形态的研究三个方面谈了感想。
  内蒙古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刘前贵表示,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见证了中国法治进程的深刻变迁,成为国内外法学界交流思想、共谋发展的高端平台。
  湖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喻立平表示,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必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正军对于如何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动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进而以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如何更好地发挥法学力量,聚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三点建议。
  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周启红,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赵理富分别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线上致辞时表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法”“国家和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等基本原理在新时代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制度、理论及其实践的创新发展;是持续创造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人类减贫史、城市快速崛起新奇迹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交叉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的根本指导。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认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一定是一个有好的社会治理的国家,一个好的社会治理根本上讲就是良法和善治。他强调,政法工作、司法工作、审判工作也是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会更高更迫切,人民法院应该更好地应用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论坛开幕式现场举办了《社会治理法学概论》、“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系列新书成果发布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周铭山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主持论坛主题报告环节上半部分。
  徐显明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式现代化》主题报告。他表示,中国式现代化既有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性,更有基于自身国情的特色。工业化、市场化、民主化、法治化、城市化、绿色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和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性。工业化是前提特征,市场化是经济特征,民主化是政治特征,法治化是制度特征,城市化是社会特征,绿色化是当下的特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法治在应对人口规模巨大、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上作出贡献。
  李林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理意涵和法治回应》为题,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理意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回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三个方面发表见解。他认为,我们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和延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轨道”,努力把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各项事业充分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凝聚全面深化改革最大共识,切实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防止“法外改革”“脱轨改革”“违宪违法改革”等现象发生,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在线上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实现司法的现代化》为题作主题报告。
  万春主题报告的题目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法律监督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他认为,检察机关以依法履职有力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把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制约监督这一法定职责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同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这是完善我国法治实施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步骤。积极稳妥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应尊重行政权行使规律,不替代不越界,突出重点,规范有序。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IAP)终身参议员,香港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江乐士在线上以《腐败全球治理的新视角:国际反洗钱与资产追回司法协作》为题发言。
  敬大力以《谈政法工作现代化的科学诠释和积极践行》为题作主题报告。他认为,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事业,要坚持长远目标的坚定性、阶段性目标的持续性、当前任务的明确性。
  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席、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秀梅的报告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奋力推进中国反腐败法律体系现代化》为题。她表示,我国反腐败国家立法经历了从有到优、从简略到细腻、从惩治到预防、从打击国内腐败犯罪到国际追逃追赃的过程。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惩治涉腐犯罪刑事立法发展的现代化;第二,惩治腐败犯罪系统完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行,这是我国反腐败制度创新的重要里程碑;第三,反腐败境外追逃追赃立法发展的现代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以书面形式作主题报告,题目为《论预防性法治模式》。他表示,预防性法治实践形态主要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的泛在化、预防性监管职权的扩张化、预防性治理义务的法律化、个体法益保护的前置化、集体法益保护的早期化、预防性法律责任的扩张化。预防性法治是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标志性特征,也是当代中国法治能够对世界法治文明作出独创性贡献的重要方面。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国明以《合理的公共政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为题作主题报告。沈国明从合理的公共政策是将“枫桥经验”落到实处的基础;合理的公共政策是应对当前社会形势的基础;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三个方面谈了看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治理学院院长陈柏峰主持论坛主题报告环节下半部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创新——基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理论归纳和实证研究》为题作主题报告。
  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原高级检察官西里撒克·提亚潘在线上以《对法治与刑事司法的反思与前瞻》为题作报告。
  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以《“枫桥经验”六十年的历史总结》为题作主题报告。
  天津大学讲席教授熊文钊所作报告以《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题,阐释了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和辩证统一逻辑,揭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与城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关联,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与经验进行总结提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主持人徐汉明以《体系化学理化诠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为题作主题报告。
“检察护企”的理论引领与机制创新研讨会在京举行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7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检察护企”的理论引领与机制创新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出席并致辞。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所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会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黄瑞宇主持开幕式。
  王其江表示,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检察护企”的理论引领和机制创新专题研讨会,可谓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应当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党的领导,紧跟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司法改革活动,积极开展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方光华提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很好回应了广大企业的法治呼声,专项行动涉及多个执法司法领域,得到了各方的一致认同和广泛参与。希望各级检察机关继续关心支持工商联和“两个健康”工作,以这次“检察护企”行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协作、共同努力,以更加务实有效的法治举措,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史卫忠表示,当前专项行动已经进入深化落实的中期环节和关键阶段。如何高效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个涉企案件,在“检察护企”的“护”字上下功夫;要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坚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在“务求实效”的“实”字上下功夫;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实现治罪和治理并重,在“溯源治理”的“治”字上下功夫。
  本次会议共设置“‘检察护企’的中国模式”主旨演讲和“‘检察护企’的法律监督机制创新”“‘检察护企’的犯罪治理机制创新”“‘检察护企’的四检融合机制创新”三大主题的分论坛,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不同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主旨演讲环节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北京大学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王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围绕主题作主旨发言。
  张相军表示,行政检察是“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既监督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执行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根本宗旨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今年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总结去年“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大对“小过重罚”等涉企行政处罚问题的监督,推动落实“过罚相当”原则;第二,围绕涉企产权保护,加强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第三,加强涉企社会信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第四,以涉案企业合规+行刑反向衔接为突破口,推动合规互认;第五,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案涉企业早日摆脱讼累;第六,运用数字监督模型,推动开展“幌子公司”“恶意注销”“非法买卖营业执照”专项整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王新认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针对性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推进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治理,稳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成效方面,行动显著提升了涉企案件的办理效率和数量,成功纠正了多起趋利性执法司法案件,建立了有效的管理与协作机制,有效提升了企业保护效果和司法效率。
  汪海燕认为,“检察护企”模式不仅涵盖了刑事追诉和法律监督职能,还扩展到了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强调检察机关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角色。
  刘艳红从刑法理论研究者的视角出发,结合平时接触到的案件与实践,就如何真正落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这一问题,与大家分享了三点看法:第一,要能动保护企业,防止能动打击企业;第二,警惕司法倒查,此一时彼一时,防止以此时代替彼时。要遵守时效的规定,要了解每一个、每一类案件政策背景的不同,防止不合法地办案,注重不同案件的办理效果;第三,防止以刑化债,要注重诉源治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她建议完善常态化的预防和清理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拖欠账款的定期披露与主动执法制度,并推进刑事合规改革。通过这些措施,司法和行政机关可以更好地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同时引导企业进行合规经营,从而在保障企业权益的同时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分论坛上,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赵运恒从律师的实务角度出发,对“检察护企”提出了三点关键看法。首先,他认为行政检察应加强在政府越权审批方面的监督,越权审批的行政违法行为虽然表面上没有损害企业利益,甚至对企业有好处,但长远来看,必将损害企业根本利益,造成刑事追诉,如非法占地、非法开采等。而且对这类政府有主导责任的案件如何定性,也要慎重考虑。其次,如何有效监督跨地域案件,值得关注,可否探讨本地检察机关对外地机关办案、损害本地企业利益的监督机制。最后,他提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急需深化,如合规程序的启动、第三方监督的报酬问题以及如何有效监督法院的合规活动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在与谈环节分享了三点启发。一是“检察护企”从事后合规向事前合规的方式转变。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涉案企业合规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而更多的则是通过事先介入企业的经营活动来主动帮助企业查找问题、预防风险。二是“检察护企”从帮助个案企业合规向帮助整个行业合规转变。涉案企业合规很难从根本上提升整个行业的管理水平,因此“检察护企”通过事先告知行业里的普遍问题、风险关键点与注意事项,使得每个行业在具体的经营环节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民事、行政或者刑事法上的风险。三是检察机关与其他机关协同来改善营商环境。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田宏杰从滥用诉权、恶意诉讼中检察护企力量的发挥、追赃挽损中检察护企力量的发挥两个方面对“检察护企”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吴宏耀针对“检察护企”中犯罪治理机制创新的主题和发言人的内容,进行了与谈。他认为,第一,检察护企标志着刑事法治观念的转变。立足新时代,检察机关不能仅注重单一的治罪惩罚,检察工作应当融入社会大局和经济发展大局之中,从一味打击犯罪转向如何在打击经济犯罪中兼顾维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在检察护企进程中要避免法治机械主义。在检察护企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是如何在追诉经济犯罪的过程之中降低对企业正常活动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第三,应当明确检察护企中企业合规的不起诉裁量标准。在企业合规当中进行“区别对待”,面对不同的犯罪类型、性质、行为以及主体等分别制定不同的不起诉裁量标准。在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中,追诉企业犯罪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引导涉案企业走向现代化、法治化的企业治理管理体系。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珺对检察护企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对于涉企案件要准确定性、宽容定性,贯彻谦抑性原则。尤其在行刑衔接上,提出五种可能的情形,并建议在行政处罚能够有效干预和规制时不再对企业进行刑事追诉,在已经刑事追诉的情况下不再予以行政处罚,避免双重惩处,减轻企业负担;此外,未有行政查处而直接进行刑事追诉时,应充分考虑历史及政府原因,不轻易认定刑事犯罪。其次,建议在刑事证据审查中以高于行政、民事诉讼的标准认定涉案金额,不迷信鉴定意见,这一点在法定犯罪中尤为重要。最后,在追赃挽损和赔偿方面,应保证诉前民事赔偿的合法性,尊重民事诉权,不主动启动相关程序;对实务中出现的以合法财产填补赃款的情况,因直接影响到查冻扣范围,应及时纠正或出台法律规定;在四检融合的背景下,检察机关有必要主动清查涉案企业的各类财产责任,也需要与法院执行部门联动,以便审判机关或行政机关在确定罚金罚款时,兼顾对企业的惩罚与民事债权人的权利保护。
民间体育赛事法律规制研究   □ 孔伟

  当前,我国缺乏针对民间体育赛事的专门法律规定,相关规定散见于各部法律法规中,导致法律适用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这一现状不利于民间体育赛事的规范化发展和权益保护。
  首先,制定《民间体育赛事管理条例》。该条例应明确界定民间体育赛事的概念、范围和分类,规定赛事组织者的权利义务,明确参与者的权益保护措施以及赛事的安全管理要求等。这将为民间体育赛事的全过程管理提供统一、明确的法律依据,提高法律适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民间体育赛事的特殊性。条例还应明确规定赛事组织的资质要求、安全保障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以全面覆盖民间体育赛事运营的各个环节。
  其次,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应着手修订体育法,增加有关民间体育赛事的专门条款,同时制定或修订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一系列举措将构建覆盖全面、层次清晰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民间体育赛事的各个方面提供法律保障。在修订过程中,应注重法规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避免出现法律适用的冲突。同时,还应考虑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民间体育赛事的规范化运作提供技术支撑。
  最后,建立多层次的法律规制体系。鉴于我国各地区体育发展水平和民间体育赛事特点存在差异,应在国家层面制定基本法律框架的基础上,鼓励各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自律规范,形成政府规制、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治理格局,提高法律规制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这一过程中,要确保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同时,建立定期评估和修订机制,及时根据实践经验和新出现的问题对法律规制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
强化民间体育赛事的监管机制
  有效的监管机制是保障民间体育赛事健康发展的关键。然而,当前民间体育赛事的监管仍存在审批流程烦琐、监督力度不足、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第一,建立健全赛事审批与监督制度。应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型赛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建立赛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全程监督机制,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差异化管理,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大型、高风险的赛事,应加强事前审查和风险评估;对于小型、低风险的赛事,可以采取备案制,降低准入门槛。同时,建立赛事全程监督机制,包括赛前审查、赛中巡查和赛后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完善赛事信息公开与信用评价机制。应建立统一的民间体育赛事信息公开平台,构建赛事组织者和重要参与方的信用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这将有助于增强赛事透明度,提高社会监督效率,促进行业诚信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应包括赛事基本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信用评价体系应记录赛事组织者和重要参与方在赛事组织、安全管理、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信用档案。对于信用良好的主体,可以给予简化审批、优先支持等激励措施;对于失信主体,则应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赛事组织和承办。
  第三,加强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应鼓励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和自律公约,建立健全民间体育赛事行业协会,鼓励公众、媒体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监督。这将形成多方共治的格局,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行业协会应发挥在制定行业规范、协调行业利益、维护行业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媒体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此外,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专业机构对民间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安全保障、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为改进赛事管理提供客观依据。
提升民间体育赛事的法律服务水平
  首先,培育专业的体育法律服务团队。应加强体育法律人才的培养,鼓励高校开设体育法学相关课程,加强法学院校与体育院校之间的合作,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鼓励律师事务所设立体育法律专业团队,为民间体育赛事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可以考虑设立体育法律实务培训基地,提供实践机会,提高人才的实务能力。此外,还应加强体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等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处理体育法律事务的能力。建立体育法律专家库,为重大赛事和复杂法律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其次,建立赛事法律风险评估与防控机制。应制定民间体育赛事法律风险评估指引,要求赛事组织者在赛前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民间体育赛事的专项保险产品,通过保险机制转移部分法律风险。建立赛事法律风险数据库,积累和分析典型案例,为未来的风险评估和防控提供参考。此外,还应建立赛事法律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指导赛事组织者和参与者采取防范措施。
  最后,推动智能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建设智能化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风险评估等服务。开发智能合同生成系统,为常见的赛事合同提供标准化模板和个性化定制服务。构建民间体育赛事法律知识库,为赛事相关方提供便捷的法律信息查询服务。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赛事知识产权登记和交易平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可信度。
公告专栏   公告专栏
  2024年7月10日
  裴占欣:本院受理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3379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裁定:准许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判决:1.裴占欣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第7607317号“超能”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涉案洗衣粉;2.裴占欣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00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负担300元,裴占欣负担750元;公告费1300元,由裴占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或线上上诉,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纪续强:本院受理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3396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裁定:准许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判决:1.纪续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第1086708号“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涉案洗衣粉;2.纪续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00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负担300元,纪续强负担750元;公告费1300元,由纪续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或线上上诉,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白丽平:本院受理王翠晓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24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赔偿物品损失共计1000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780元,共计83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或网上上诉立案,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荣怀:本院受理张洪艳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河北腾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柴金希:本院受理胡治中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贾文慧:本院受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孙大娥:本院受理陈帅兵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39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4)粤0606民诉前调29587号 本院于2024年6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曾伟坚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下落不明人曾伟光,男,1964年1月1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顺德县容奇镇工业路23号(失踪前住: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11栋402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6640117193。曾伟坚称,申请人曾伟坚系下落不明人曾伟光的兄弟,曾伟光自1994年11月离家后下落不明,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曾伟光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曾伟光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曾伟光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曾伟光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苏州盈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葛良慧、张玉华、曹传群:2024年7月4日,程帆以苏州盈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组成清算组自行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苏州盈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洁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异议期、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异议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法庭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吴海月:本院受理申请人吴国华申请宣告吴海月自然人死亡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吴海月,女,1990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泰兴,原住泰兴市黄桥镇吴家庄村六组51号,系吴国华的女儿。吴海月于2011年9月1日在家失踪,经寻找至今下落不明。吴国华申请吴海月死亡后,本院于2023年4月23日在《法治日报》发出寻找吴海月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限为一年,现已届满,吴海月仍下落不明,本院已作出(2023)苏1283民特8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吴海月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汤建锋、王雅:本院受理王国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谢娟凤:本院受理郭兆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29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臧化雨:本院受理周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2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合水县新生游泳健身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诺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1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彦宏:本院审理马鞍山市雨山区悠舍民宿房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立刻返还原告房费2500元)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吴龙飞:本院受理黄龙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豫0329民初7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范伊飞:本院受理河南金石智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豫0329民初7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包伟红:本院受理昆山市城瑞吉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1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2023)徐仲裁字第334号
中海宏洋置业(徐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五地质大队与你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会(2023)徐仲裁字第33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昆山百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杜曙明与你公司合同争议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086号],由仲裁员王秦益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13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昆山百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杜曙明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087号],由仲裁员王秦益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14时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包新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杭州临平银隆珠宝商行与你之间合同纠纷【湖仲(2023)裁字第1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淮南市万祥置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选定表、仲裁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各一份。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海口美兰大茗汇餐厅:本委受理你与邓媛元、陈慕、陈巧艺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75号、第76号、第77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4〕第78号、第79号、第80号)。因无法送达你本人,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债权转让通知书
陈治民:你与罗守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伊川法院作出(2019)豫0329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罗守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罗守森已于2024年6月11日与李卫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本债权转让给李卫涛,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向李卫涛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特此通知!
原债权人:罗守森
2024年7月10日
公 告
杨玉刚:因我中心通过邮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责令退还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该决定书(请你方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退还失业保险待遇9633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昆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昆山耀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通过邮寄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陈述申辩告知书》(拟责令你单位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依法偿还我中心已先行支付卢显胜的工伤保险待遇合计63505.04元),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你单位有权在公告期届满后5日内向我中心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10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C座,联系人钱毅力,联系电话0512-57532695),逾期未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视为放弃该权利。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作出责令偿还告知书。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声 明   我司现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白药)无任何关联,对于之前在部分媒体商业宣传中提及云南白药相关内容,可能让公众误以为我司是云南白药下属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此,深表遗憾。
  我司深刻反省,故特此声明以消除影响,并承诺:将尽快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特此声明
  上海云南白药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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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提存款通知函
李春溪、李建国:根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22)粤7101行初4046号《行政判决书》以及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2023)粤71行终1096号《行政判决书》,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5月21日将上述《行政判决书》所列明的货币补偿款2,222,893.04元及利息64,037.59元共计人民币2286930.63元的款项(利息从2022年6月21日起算至2024年5月21日止)提存至我处提存账户。请你方于2029年5月21日之前持身份证原件、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向我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款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玫瑰路12号德汇商务楼一楼广州市花都公证处
  电话:020-86883696 联系人:曾艳
广州市花都公证处
领取提存款通知函
李建国、李春溪:根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粤7101行初4047号、《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粤71行终1095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5月21日将上述《行政判决书》所列明的货币补偿款1,787,635.50元及利息51,498.60元共计人民币1839134.10元的款项(利息从2022年6月21日起算至2024年5月21日止)提存至我处提存账户。请你方于2029年5月21日之前持身份证原件、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向我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款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玫瑰路12号德汇商务楼一楼广州市花都公证处
  电话:020-86883696 联系人:曾艳
广州市花都公证处
领取提存款通知函
李少欣:根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粤7101行初4074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5月21日将上述《行政判决书》所列明的货币补偿款43,205.80元及利息1,216.27元共计人民币44422.07元的款项(利息从2022年7月7日起算至2024年5月21日止)提存至我处提存账户。请你方于2029年5月21日之前持身份证原件、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向我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款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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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欣:根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粤7101行初4073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5月21日将上述《行政判决书》所列明的货币赔偿款117,069.40元及利息3,295.58元共计人民币120364.98元的款项(利息从2022年7月7日起算至2024年5月21日止)提存至我处提存账户。请你方于2029年5月21日之前持身份证原件、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向我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款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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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辉、李志浩:根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粤7101行初4051号]、《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粤71行终1094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5月21日将上述《行政判决书》所列明的货币赔偿款2,965,407.95元及利息83,478.26元共计人民币3048886.21元的款项(利息从2022年7月7日起算至2024年5月21日止)提存至我处提存账户。请你方于2029年5月21日之前持身份证原件、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向我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款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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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水青:根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粤7101行初4048号]、《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粤71行终1435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5月21日将上述《行政判决书》所列明的货币赔偿款1,154,894.88元及利息33,270.46元共计人民币1188165.34元的款项(利息从2022年6月21日起算至2024年5月21日止)提存至我处提存账户。请你方于2029年5月21日之前持身份证原件、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向我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款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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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水青:根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2023)粤7101行赔初53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5月21日将上述《行政赔偿判决书》所列明的货币赔偿款126,933.00元及利息4,611.32元共计人民币131544.32元的款项(利息从2021年12月20日起算至2024年5月21日止)提存至我处提存账户。请你方于2029年5月21日之前持身份证原件、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向我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款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玫瑰路12号德汇商务楼一楼广州市花都公证处
  电话:020-86883696 联系人:曾艳
广州市花都公证处
领取提存款通知函
廖慈英:根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粤7101行初4050号]、《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粤71行终1437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5月21日将上述《行政赔偿判决书》所列明的货币赔偿款188,111.20元及利息5,295.46元共计人民币193406.66元的款项(利息从2022年7月7日起算至2024年5月21日止)提存至我处提存账户。请你方于2029年5月21日之前持身份证原件、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向我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款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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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李家震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因不慎将本人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1101199720288717,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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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竞强、李风梅、周永龙、陶厚莲: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4953号张智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22000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4月9日);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自2019年4月9日起继续按照20‰的月利率承担;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2000元。上述共计:74000元;4.本案诉讼费、邮寄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张小强: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705号岳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利息27360元(以8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6月20日开始计算至2020年12月27日,按照1.8%月利率计算17280元);3.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支付逾期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3.45%计算;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刘福山、曹桂琴: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642号索发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247500元整;2.要求被告自2024年1月31日起按照月息10‰承担利息至本金还清为止;3.本案诉讼费、邮寄费均由被告承担。合计2475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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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玉: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560号刘军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未归还借款期间5个月的借款利息1812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起诉产生的律师费9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追讨该借款产生的差旅费2922元,误工费900元,合计3822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8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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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儒: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344号奇台县昊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购房款145170.86元;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垫付按揭款91202.84元;3.要求被告承担利息226721.47元,并以236373.7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9日起按月利率12‰承担利息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的利息;4.要求被告承担逾期还款需承担原告前期诉讼支出诉讼费5994元,以上合计469089.17元;5.本案诉讼费用等所有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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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炎木、王海阳: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644号杨志东诉你建设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租赁费144594元,利息56449元,并自2023年12月2日起,以欠款本金144594元为基数,按月息3.2‰承担利息至欠款还清为止,本息合计:201043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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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高俊超: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551号沙吾列别克·阿德尔拜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要求被告承担原告的各种损失14750元;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送达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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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益胧、高新梅: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512号邓义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本金675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利息42120元,合计109620元;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自2023年7月25日起继续以67500元为基数,月利率13‰支付利息至借款实际还清为止;4.本案诉讼费,邮寄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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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盈礼: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116号叶生文诉郑盈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郑盈礼及时返还原告叶生文借款本金100000元;2.本案诉讼邮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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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榕奇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484号奇台县卡拉麦里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拉运荒料费合计38250.1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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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新德、赵燕: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908号卢相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100000元,并支付利息77520元;2.本案诉讼费、邮寄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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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忠山: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981号何立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70840元;2.判令被告承担自2021年8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月息12.33‰的利息15722元并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继续按12.33‰承担利息;3.本案的诉讼费及实支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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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亚勇: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511号杨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5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借款本金202391元为基数,月利率1.2%承担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全部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截止2023年8月11日的利息为29144元),以上合计134144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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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刚、李惠玲: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655号谢杰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石永刚、李惠玲偿还原告借款455000元;2.判令被告石永刚、李惠玲支付借款利息320684元(计算标准:455000元*月息1.5%*自2019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0日共计12个月81900元;455000元*月息1.28%*自2020年08月20日至2024年01月20日41个月238784元),并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偿还全部借款之日;3.以上诉求合计775684元,并判令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送达费、诉讼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8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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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生超: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183号孙晓萍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偿还向原告借款本金2183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资金占用期间的费用56元(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12月22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利率4.75%),并自2023年12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利率4.75%承担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标的:2239元;3.本案诉讼费、邮寄费、车费、误工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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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刚: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019号岳先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支寸借款10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107448.6元(自2017年12月7日计算至2023年9月21日,具体清单附后);3.本案诉讼费及邮寄送达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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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风生、边丽、闫吉东、郭炳峰: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3048号丁中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本利共计16万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3.保全费保险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办案费用均由被告承担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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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劳人仲案字〔2024〕102号
黄冈宜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於薇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黄劳人仲案字〔2024〕102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未发放工资72480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未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合计金额为13832.43元;3、由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3时到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二楼一号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黄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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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再红、郭风兰: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4120号王成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43000元整;2.要求被告支付利息9288元(自2021年9月7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18个月*12‰)并从2023年3月7日起按照月息12‰承担利息至本金还清为止;3.本案诉讼费、邮寄费由被告承担。合计52288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8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樊慧萍: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2053号奇台县东湾镇中渠村硕丰金昌农农资连锁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072元整;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朝君、重庆兴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4507号奇台县金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建筑设备租赁合同》;2.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租赁费39500元;3.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11850元,合计51350元;4.本案诉讼费和邮寄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新疆宏昌国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国信煤电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恒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四川恒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玉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2115号巴特尔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590000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邮寄送达费等全部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新胜、奇台县东戈壁村利群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1896号昌吉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返还平台农业支持资金1000000元;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3月27日至2021年8月31日资金占用费计296600.55元;3.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农业支持资金至实际归还之日资金占用费;4.判令二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52098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邮寄送达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郭建忠、王希文、李艳玲、蒋苏清: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4415号乔华斌诉你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150000元。并承担利息84000元(利息计算自2016年10月24日至2019年2月24日,之后的利息按月息20‰承担至借款还清为止),本息合计234000元;2.本案诉讼费及邮寄费均由被告和担保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杜正武:我院受理原告王林昌诉被告杜正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315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俊:本院受理原告杜秋明与被告李俊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14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准予杜秋明与李俊离婚;2.杜秋明与李俊的婚生女李敏卉由杜秋明直接抚养,李俊自2024年7月1日起每月向杜秋明支付李敏卉的生活费600元至李敏卉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李敏卉在此期间产生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正式票据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在每年12月31日前结清当年教育费、医疗费。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0元,公告费600元,由李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4758号 敬钦鸿:本院受理原告南部县嘉伦医养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部嘉伦医院、何顺伦、何萍、敬钦鸿、吴洪伟、李雨时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22日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罗红(510721197302221645):本院受理原告张泽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81民初32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罗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泽武偿还借款本金70,000.00元,并向原告张泽武支付相应的利息(利息计算:以70,000.00元的未还款金额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张泽武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案件受理费1719元,公告费1100元,合计2819元,由被告罗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赵文、周国青:本院受理的刘保辰、刘翠花、康秀娟、韩奥申请追加赵文、周国青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冀1082执异88号,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向你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到期后,我院将依法进行裁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张井华:原告窦翠云诉你与孙莉莉、李荣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阜阳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安徽春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徽五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与五河县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安徽五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五河县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22民初204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二审举证通知书等上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三亚天涯杨妈妈粥店:本委已受理卢奇诉你店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店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9月5日下午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五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稳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登峰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本委已受理刘磊诉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9月5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金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东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9月5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景泽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高元伟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9月5日下午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迁安市昊达物流有限公司:单迪、单彤、关秀英、魏美英因单新友诉你单位劳动关系一案,本委定于2024年8月26日9时在河北省迁安市创客广场3号门B2021室开庭审理此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迁劳人仲案字【2024】550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单位可以在公告期内领取案件的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迁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任宣、沈阳玖金大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4)第82号申请人刘济豪与你(单位)纠纷一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答辩期届满之日起第5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会开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自贡欧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已受理你单位职工钟显伍的工伤认定申请,现请你单位对其是否工伤进行举证。因无法送达,请你单位到本局领取《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局举证,如不举证,本局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专栏   6/7中缝
  何思林:本院受理原告任春锦与被告何思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30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何思林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任春锦支付劳务费57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式:自2024年4月9日起至57000元劳务费付清之日止,以57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4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93元,公告费600元,由何思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冯克年:本院受理江阴市文林国义建材店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9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佳喆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方利亭、黄志远:本院受理江阴伟康纺织有限公司与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6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杨忠军:本院受理朱广成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凌定根:本院受理柴春红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元祥:本院受理陈应喜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句容市后白镇吉佰盛超市:本院受理史立军与你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裔超: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南京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文金、张伟:本院受理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第三人张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2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林海:本院受理湖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丁磊磊:本院受理刘生滔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杨波:本院受理告梁同飞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施石:本院受理句容市下蜀镇聂玉干货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3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徐显龙、徐程程: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3522号陈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田传章、张凤雷、南通鹊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1040号句容经济开发区华泽建材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黄朝松:本院受理蓝梦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0703民初1666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定于2024年9月2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李富:本院受理谢后均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50000元,并以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8%计算自2024年2月1日至清偿之日的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50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休假日顺延)8: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王璐、王磊: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金华与被执行人哈密雷安璐立体车库销售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金华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追加王璐、王磊为(2023)新2201执恢113号案件被执行人,本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201执异70号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被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杨长明:本院受理奇台县新泸缘润滑油经销部与你买卖合同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1580元,并以158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5日起按照年利率3.45%承担利息至实际付款之日起止;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韦荣军:本院受理奇台县半截沟镇人民政府与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3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9月18日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于2020年11月1日解除;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支付2019年、2020年承包费192640;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399元,公告费700元,由原告负担1593元,被告负担4506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娜娜: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莱州市文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王永燕组成仲裁庭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法定假日及周末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大连财智东方实业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大房金高稽决字【2024】04009号)。自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合计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2814.00元。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7日内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公告期满6个月内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改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浙72民特156号 申请人福建拓昊船务有限公司、高辉于2024年6月11日向本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人称:2023年9月24日,申请人所有的“和畅9”轮与顾世华所有的“浙岱渔05185”轮在浙江沿海公共东航路(舟山衢山段)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和畅9”轮及其所载货物沉没,船上12名船员落水,11人获救、1人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就前述碰撞事故产生的非人身伤亡赔偿请求申请设立数额为291582特别提款权及其自海事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利息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本院已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与本次海事事故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福建拓昊船务有限公司、高辉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有异议的,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但经本院书面通知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二、本院在《法治日报》连续三次发布受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申请的公告,债权人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六十日内就本次事故产生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海事请求,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债权人对申请人申请设立基金有异议的,也应在该期间内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债权。本院联系人:张凯薇,联系电话:0574-89285072,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24年7月10日
公告专栏   9/12中缝
  叶城县光大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于广群诉被告阿卜力米提阿卜杜瓦伊提、叶城县光大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魏新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李春宝:本院受理和硕县聚和鑫兰矿业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梁永涛:我院受理的原告车文龙与被告梁永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828民初6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息5024.73元(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陕西朗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喀什第一分公司、冀小停:我院受理的屈玉才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和硕县人民法院(2024)新2828民初4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两被告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30,000元,支付以13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8%计算自2023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支付原告律师费19,500元;差旅费2,785元;驳回原告屈玉才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马品良:本院受理的原告艾力江·托乎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828民初6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马品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力江·托乎地欠款9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4637号 孙进伟、芦莎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311民初463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马二四么乃、青海昆仑草原有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赵江珍:本院受理原告李生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杜彪、李恒伟、河北海纳百川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上诉人衡水赛克广告有限公司因不服(2023)冀1102民初489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弘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苟新荣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11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6日15时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谢克香: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永英诉被告谢克斌、谢克香赡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认定工伤决定公告
四川创兴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你公司工人王成勇提交的工伤申请材料,经我局调查核实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4年7月8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因无法和你司取得联系和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24)川3201工认28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马尔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马尔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分公司、毕节市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与被告林梅生、唐振娟、毕节市新春天大药房、毕节市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分公司、毕节市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20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马文秀:本院受理原告丁开澳诉你抚养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4348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盐城市典拓拓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合同纠纷(2024)苏0925民初270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任邦传:本院受理原告洪登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4)苏0925民初272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江苏玖联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瑞龙塑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王乃江买卖合同纠纷(2024)苏0925民初224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4)川0726民初1328号 成都盛皇浩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熊廷兵与被告成都盛皇浩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45日即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8月29日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川0726民初1405号 杜勇:本院受理原告张元胜与被告杜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45日即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8月29日14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方远:本院受理原告杨如春诉被告王方远维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4088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宋恩雄:本院受理原告胡万得起诉被告宋恩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4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12号)
浙江辰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242708052Q):
  本机关于2024年1月18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钱塘人社处字[2024]000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支付章磊、李明珍等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84768.2元。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12号)。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12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钱塘人社监强催字[2024]第012号
单位:浙江辰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1月18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钱塘人社处字[2024]000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支付章磊、李明珍等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84768.2元(章磊18000元、李明珍13517.2元、李庆杰6000元、李世广9000元、睢阳光6300元、睢少波9450元、孙旭光9000元、睢进谦3600元、王显军9901元)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薛星楼 联系电话:0571-86910702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幸福南路1116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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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王思恒遗失警士证,证号:士字第20160070633号,登报作废。
吴凡于2024年7月8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30702199511102331)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耿玮,于2024年7月8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530181199102122622,本人已挂失,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王洋遗失法律工作者执业证,证号:32316021100071,现声明作废。
王怡琪(性别:女,父亲:王德贵,母亲:易洁)出生于2016年2月15日,编号P430944367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王倚煌(性别:男,父亲:王德贵,母亲:易洁)出生于2018年6月9日,编号R43053556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周自金(性别:男,母亲:赵娟,父亲:周仁义)出生于2010年5月6日勉县医院,编号J61051322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赵子田(性别:男,母亲:盛雪丽,父亲:赵立新)出生于2013年12月05日,编号N35017766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赵新雷于2024年7月8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210603200110315036,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王晓辉(身份证号码:630121198704263134)不慎,将警官证(证号:001277)丢失,声明作废。
刘雅乐(性别:女,母亲:唐贵丽,父亲:刘江)出生于2018年3月6日,编号R43018331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王之鲲于2023年7月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360681199910110019,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王良杰(性别:男,母亲:马小情,父亲:王天采)出生于2017年10月8日,编号R52036621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汪明飞不慎遗失医师资格证,证号:19985211052212119640524781X,发证日期:2006年12月31日,声明作废。
父亲苏天富与母亲李欣月遗失女儿苏甜馨出生医学证明,编号R520090732,声明作废。
(父亲:托合提吾力,母亲:巴扎尔古丽)阿依努尔,2017年09月21日出生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编号:653024201709211426,现声明作废。
高州市曹江镇银堂村村头经济合作社周善荣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395375XL-0046,声明作废。
高州市曹江镇荷垌村何屋村一经济合作社何兴寿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694163P-0067,声明作废。
贵州会黔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01029277245)、财务章(编码:5201029277246)、法人章(编码:5201029277248),声明作废。
衡阳市伽青贸易代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C4XLCU1B)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邬明俊)各一枚,声明作废。
千百禾农业科技(海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W8316K,不慎遗失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声明作废。
海口江东新区易利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5U24QY9B)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喀什香香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MA79H9U225)不慎遗失财务章,编码:6531010068347声明作废。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旺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5MA6EE2KF2C)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22262002332,声明作废。
新疆智晟越劳务有限公司遗失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编号:844000XJ20210002,声明作废
海南青迈商旅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MA5RD9RC6N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福州拉布拉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410076665,声明作废。
贵州曹我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编号JY25202030366118,声明作废。
海南省新德润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MACN61R90X)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德化奇清陶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33J2XH3J)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永春诚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5MA33HM5MX2)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岳阳市湘之乐食品有限公司遗失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编号SC11143060205700)和品种明细表一份,声明作废。
宁夏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C0755F5L)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蓝山县顺畅水稳层拌合站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4311271946592)现登报声明作废,该编码公章日后所发生一切事务于本公司无关,特此登报声明。
邵东安辉印刷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305219009309,声明作废。
河南众孚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785098596P)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09020088685,声明作废。
辽宁雅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遗失公章211102001009645,财务专用章211102001009646,陈雪鹏的法人章211102001009648,声明作废。
抚顺市缘梦旅行社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2104090020533;刘佳法人章2104090020535丢失,声明作废。
开远市精诚工艺广告经营部,遗失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开远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432000933901,账号:980051010000059014,声明作废。
河南悦欧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MA4740UU9T)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沈阳恒兴晟商贸有限公司公章210105000066247、财务章210105000066248、姚启志法人章210105000066249,丢失声明作废。
宁夏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C0755F5L)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沈阳泰友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遗失开户许可证,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东陵支行,核准号:J2210023024302,声明作废
濮阳县文留镇喜之源生活用品门市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28MA9F4HL767)不慎遗失发票专用章,编码4109280056109,声明作废。
福州麦赫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040111854)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镇康县创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康县支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账号:24179401040021151,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J7585000362601,基本存款账户、公章、私章遗失,现登报声明作废。
尤溪县闽之源生态农场不慎遗失公章壹枚,编码:3504260009660现声明作废。
濮阳县八都坊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928MB13402180)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09280056741,声明作废。
兰州瑞贝瑞祥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MA71RRAJ0Q)遗失公章一枚,章号:6201028204616,声明作废。
天津聚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遗失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编号:12004097,有限期限:2024年2月23日至2027年2月22日,声明作废。
天津恒正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法人(李志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28556387K,声明作废。
天津聚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7H5MNT61,声明作废。
昂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9M1N6W,声明作废。
天津宏升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74668068XL)遗失2015年10月21日企业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一份,声明作废。
天津英凡商贸有限公司公司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赵庆会)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BUCPH9XH,声明作废。
尼莫(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07A92Q8K,声明作废。
天津市津南区蓝天美容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MACXNA2B42,声明作废。
天津亿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BUR87F05)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信瑞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911003010000478986,核准号:J100013374930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平谷区支行,声明作废。
北京军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77057743R)不慎遗失保安服务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京公保服20110048号,声明作废
国稔民稷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110106MC8104000K)不慎遗失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声明作废。
国彧世纪(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7E49TJ93)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安恒智通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6014231622)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西部创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11560719)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10101748822661),声明作废。
北京七彩天空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612806406)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鑫鹏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MA04C5N492,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国彧世纪(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7E49TJ93)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宜品优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JKKG4H)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国稔民稷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110106MC8104000K)作废工会委员会财务专用章,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印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智信先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5636696053)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格嘞泰(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CHDUA860)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煌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3MP615)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烟散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EQD16W)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古今斋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01H1CP41)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东方红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98267378R)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福善恩(北京)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4D6A43)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锦康泰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23244005)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减少至5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宁湘文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L847114937)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350万元减少至25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华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MP022C)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减少至2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正浩望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24U50R)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减少至1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六盘水新星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0201MA6E8F2B86)经成员大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从200万元减少至2万元,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合作社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联系人:唐家华,电话:13985924480,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川心村十组26号。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亚泰隆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8441429XR)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吴玮、魏文辉,清算组负责人:吴玮,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簇桥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7月8日将应给付成都市佳丽建筑工程公司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簇桥街道龙井村2组综合服务经营楼的征地拆迁补偿款合计人民币2,024,759.50元(大写:贰佰零贰万肆仟柒佰伍拾玖元伍角整)提存于我处。请成都市佳丽建筑工程公司及时来本处领取上述提存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款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公告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公证处。地址:成都市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政务中心四楼八区。电话:028-85068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