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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献血条例》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更好保障医疗临床用血安全

法治日报      2024年12月24日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杨阳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3条,以解决江西省献血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满足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为主要目标,以献血者和用血者为中心,坚持自愿无偿基本原则,明确组织动员责任,通过褒扬奖励献血者、优化献血服务、规范采供用血管理,营造良好的献血环境,形成关心、支持、鼓励无偿献血的社会氛围。
  《条例》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比如延长献血年龄、设立“无偿献血宣传月”、加强固定及流动献血点建设、建立血液供应风险应对及应急用血保障机制、实行献血者“三免三优先”优惠政策、扩大血费减免和优先用血人群享受范围等,确保献血工作全面规范,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