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举行晋升上将军衔仪式
习近平颁发命令状并向晋衔的军官表示祝贺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梅常伟中央军委晋升上将军衔仪式23日在北京八一大楼举行。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晋衔仪式。
上午10时许,晋衔仪式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开始。中央军委副主席张又侠宣读了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的晋升上将军衔命令。中央军委副主席何卫东主持晋衔仪式。
习近平向晋升上将军衔的陆军政治委员陈辉颁发命令状,表示祝贺。佩戴了上将军衔的陈辉向习近平敬礼,向参加仪式的全体同志敬礼,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晋衔仪式在嘹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声中结束。
中央军委委员刘振立、张升民,军委机关各部门、军队驻京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晋衔仪式。
中央军委表彰全军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廉颖婷 通讯员吴旭 万立恒 日前,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表彰全军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对10个全军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通报指出,近年来,全军部队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积极适应备战打仗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把握依法治军战略,严格依法加强部队管理,加快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作风纪律更加严明,部队秩序更加正规,涌现出一批正规化建设先进典型。
通报号召,全军部队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军委《关于全面从严加强部队管理的意见》,坚持把依法治军着力点放在服务备战打仗上,全面加强军事治理,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
(2024年12月12日)
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是有效衔接供需、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基础。为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规则,推动交通运输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二、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
(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综合交通运输统筹发展、运行监测、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职责体系和运行机制,统筹推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发展。推进公路收费制度和养护体制改革,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构建全要素水上交通管理体制,完善海事监管机制和模式。持续推进空管体制改革,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
(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发展。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政策协同,推动跨区域跨领域重大项目前瞻性谋划和统筹实施。做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规划的衔接。在重点区域、城市群、都市圈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工作协同。
(三)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开展综合交通运输相关立法研究论证,推动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和计量体系,完善综合交通枢纽、联程联运等重点领域标准,加强多种运输方式标准衔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统计调查体系,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网建设,加强对公众出行、交通物流、交通碳排放等的动态监测。
(四)稳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自然垄断环节改革。以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铁路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明确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铁路建设运营。促进铁路运输业务经营主体多元化和适度竞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运营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支持地方控股铁路企业自主选择运营管理模式。
(五)健全多式联运运行体系。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适度超前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提升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能力。严格交通基础设施关停关闭程序。积极发展铁路(高铁)快运、甩挂运输、网络货运、江海直达、水水中转等运输组织模式,加快铁水、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推动“一单制”等规则协调和互认,加快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推动冷链、危险货物等专业化运输发展。
(六)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按规定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保障规划实施与生态保护要求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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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共享。完善交通运输装备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动中重型卡车、船舶等运输工具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加快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持续实施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
(七)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把安全发展贯穿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强风险源头防控,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强化旅客、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交通运输领域重特大事故。强化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物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重点区域、关键设施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强化重点物资和国际集装箱运输保障能力。落实省级政府对地方铁路管理职责,压实铁路沿线(红线外)环境污染治理和铁路沿线安全整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属地责任。
(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对外开放制度创新。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交通互联互通合作,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等现有平台促进全球交通合作。加快构建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多元化的国际运输通道,完善面向全球的运输服务网络,提升物流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
(九)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将交通运输领域纳入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重点范围,加强对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的评估、排查、清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领域市场退出机制,依法规范退出条件、标准和具体程序,强化安全运营、节能减排等要求。
(十)完善交通领域价格机制。完善铁路、公路、港口、民航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加强对国际海运等重点领域价格监测分析。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机制。对交通运输领域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十一)破除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交通运输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动态发布不当干预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的问题清单。推动完善约谈制度,及时纠正交通运输市场建设中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的政策措施。
(十二)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健全支持交通运输领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制度,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对待;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保障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贷需求。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保持交通运输领域涉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十三)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健全铁路等领域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制定铁路、邮政等领域公益性服务目录清单,研究完善公益性服务标准、补贴等规则,加快推进铁路、邮政等领域国有企业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铁路、邮政等领域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制度。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
四、优化交通运输市场要素资源配置
(十四)优化土地和空域资源配置。加强部门和地方工作协同,按规定强化交通运输重大项目的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优化铁路场站、公路场站、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相邻设施功能定位,统筹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等基础设施空间整合、共建共享,加强高速公路设施在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间共用共享。扩大空域资源供给,实施空域资源分类精细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航线、时刻等资源的差异化、精准化、协同化管理,科学合理增加临时航线的划设和使用。
(十五)提升资金保障能力。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推动交通运输发展。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完善铁路、邮政、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的资金政策和管理权责,完善公路养护管理、水运建设养护、通用航空建设发展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研究长期融资工具支持交通运输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多式联运、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产业投资基金。
(十六)推进数据和技术赋能交通运输发展。依托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布局,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动区域间、部门间、部省间综合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深化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和智能应用。完善各种运输方式数据采集、交换、加工、共享等标准规范,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编制行业重要数据目录。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交通运输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
五、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
(十七)健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规则。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推动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城市群、都市圈为重点,加强跨区域监管协作,鼓励跨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交通运输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强化行业和企业自律。完善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制度和经营服务规范,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十八)完善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统一执法流程和标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十九)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排除限制竞争、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络道路货运等平台经济领域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服务。依法加强对交通运输新业态经营者集中审查。
(二十)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能力。强化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强各类监管方式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完善电子证照标准体系,推动行业电子证照信息跨部门共享和互认互信,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
(二十一)维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动态研判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效能。改善交通运输领域从业环境和工作条件,规范企业经营和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货车、船舶、出租汽车、公交车等司乘人员和快递员等群体合法权益。
六、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强化协同,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维护全国交通运输市场统一开放前提下,开展区域交通运输市场一体化建设先行先试。及时梳理总结、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指数,促进全国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建设。交通运输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开展跟踪评估和工作指导,稳妥有序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良好社会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委员长会议
听取有关草案和议案审议情况汇报
赵乐际主持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赵晨熙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委员长会议23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赵乐际委员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关于代表法修正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增值税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审议了相关议案代拟稿、草案修改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娄勤俭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津巴布韦共和国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里南共和国引渡条约》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批准条约的决定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作的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等,审议了相关决定草案。
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上述议案代拟稿、草案修改稿等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出席会议。
最高检与中国侨联联合发布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意见
完善检侨合作机制 维护侨胞合法权益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侨胞需求和司法实践需要,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正当权益,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和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最高检和中国侨联的共同指导下,江西、浙江、福建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与同级侨联联合发文,就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侨胞合法权益作出规范。此次出台的《意见》就是在充分吸收、借鉴各地检侨合作创新探索基础上,研究提出更具普适意义、更加务实的机制。
《意见》共20条,从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依法维护侨益水平;依法平等保护涉侨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检侨合作优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组织保障,提升涉侨工作联动协同能力五个方面,对持续加强检侨合作进行业务指导。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要普遍建立健全检侨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构建检侨信息共享、交流合作、联合调研、同堂培训等工作机制。共同加强与人大归侨代表、政协侨联界委员、专家学者等方面联络,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在检侨常态化联络机制方面有诸多创新,要求涉侨案件较多地区的检察机关可以探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在侨联组织、归侨侨眷集中的社区,重点涉侨企业以及侨商投资区、创业园、创业基地等探索建立专门涉侨人员接待窗口、联络站、工作室,集中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和重大涉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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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里再小的案子也是老百姓的大事
追记“全国模范法官”韩旭辉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他一生办理案件3000余起,大多属于“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纠纷、“各式各样”的合同纠纷,没有特别的疑案难案、惊天大案,但口碑却非常好。
他一生从未向组织提出任何个人要求,为便于年轻干部成长,他主动请辞法庭庭长职务,而后作为一名普通法官继续留在基层法庭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仍奋战在审判办案第一线。
他一生和家人约法三章:不见陌生人、不收他人礼、不提办案事,他所承办的案件,无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当事人无一信访。
他一生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们手里再小的案子,对老百姓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大事。”
他就是韩旭辉,生前任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人民法庭一级法官。
2023年3月9日凌晨,连续在外出差办案4天的韩旭辉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生命定格在59岁。这一天,离他正式退休仅剩不到4个月。
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追授韩旭辉“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2024年6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下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全国法院系统学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2024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西省委在太原联合召开追授韩旭辉同志称号表彰大会,追授韩旭辉同志“全国模范法官”“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最后一个案件
“啥?韩法官走了?”
话音未落,潞州区马厂镇张庄村村民王良芝撩起围裙,擦拭夺眶而出的泪水。
“开完庭,他还安慰我儿子说,‘父母年龄大了,带着他们转转,来一趟不容易。’多好的人啊,忒可惜了。”
年近七旬的王良芝,正是韩旭辉生前审理的最后一个案子的原告。
十多年前,王良芝和老伴在当地一家企业打工。然而,随着企业法定代表人因罪入狱,企业随之倒闭。原本认为他们7000多元的工资就此打了水漂,不料,去年王良芝听说和她情况一样的其他工人在马厂法庭的帮助下要到了工资。她便和老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到法庭立案、起诉。
王良芝不知道的是,她是这起系列劳资纠纷案中第220个案件的原告。原来,王良芝所服务的企业,原是当地极具规模的一家私企。企业倒闭之后,涉及数百人的劳资纠纷。因法定代表人入狱服刑,大家纷纷起诉要求解决工资问题。
作为主审法官,为了帮工人们讨回工资,十年间,韩旭辉陆陆续续到监狱开庭上百次。
“有的是真存在劳资纠纷,也不排除浑水摸鱼的。而且,民营企业管理混乱,档案不健全,有的人甚至提供不了基本的劳务关系证明。”全程参与办案的潞州区法院法官马晨辉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为了帮老百姓要到血汗钱,他们只能创新思路,让大家提供包括工服、工牌、手套等在内的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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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都不大,少的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但韩法官说,这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必须要回来。”说着,马晨辉眼中已浸满泪水。
不愿放开的双手
2016年,一名年仅8岁的孩子将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履行抚养义务。原来,孩子的父亲因罪服刑,无法抚养,孩子的母亲则因家庭矛盾、生存困境等原因,也不愿抚养,最终孩子只能由79岁高龄的爷爷监护。
但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一老一小实在是过活不下去。无奈之下,一老一小将孩子的母亲告上法庭。
“韩爷爷,我妈妈也不要我了吗?是我做错什么了吗?”孩子母亲从调解室愤然离席后,孩子看着韩旭辉委屈地问道。
“不是的,你很乖,妈妈不是不要你了,妈妈只是和爸爸吵架了,跟你没有关系。” 韩旭辉摸着孩子的头安慰道。
在调解陷入僵局之际,韩旭辉多次找到孩子母亲做思想工作。他语重心长地跟孩子母亲讲:“不管孩子父亲做错了什么,孩子总是无辜的,他还那么小,不能让他没有了爸爸,又没有了妈妈。”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韩旭辉不厌其烦地给孩子的母亲打电话、家访,开导孩子母亲,前前后后组织了十几次庭前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韩旭辉的不懈努力下,孩子母亲最终放下个人恩怨,愿意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
将孩子安顿好后,孩子的爷爷双手拉着韩旭辉的手一再感谢:“谢谢韩法官……”孩子的爷爷热泪盈眶,攥着韩旭辉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苦寻当事人
“韩庭长,咱们回去吧,这哪儿能找得见。”
“再找找,再找找,不着急。你们看,前面又有一家厂房,咱们过去问问。”
这是韩旭辉生前办理的一起经济纠纷赔偿案,案件中一名当事人所留的通讯方式都已失效。只是听说在内蒙古经营了一家铁矿,除此之外别无线索。
开庭在即,韩旭辉看着卷宗沉思了很久后,作出了决定:“去内蒙古找,一定要联系上当事人。”就这样,韩旭辉一行人驱车千里深入内蒙古草原,如大海捞针般搜寻当事人的线索。
“内蒙古这么大,只知道在这儿开了个矿,哪里能找得到。”时值盛夏,深入内蒙古的第3天,大家伙出发时的雄心壮志慢慢消磨,放弃的念头开始在团队里蔓延。
韩旭辉没有说话,但他坚定的眼神告诉了大家答案,头顶烈日,带着团队继续前往下一个地点走访调查……
“同志,你听说过附近哪儿有一家铁矿是一个姓张的长治人开的吗?”
不知道走访了多少地方,同样的话韩旭辉也不知道问过多少遍。在经过整整一周的努力后,最终他们在老百姓的帮助下找到了当事人,查清了事实,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只要能查清案件事实、解决当事人的难题,哪怕过五关斩六将也是值得的。”韩旭辉对大家说。
“33年司法事业、27年法院生涯、17年人民法庭经历,韩旭辉始终坚守法治信仰,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的烦心事。”潞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宏说,韩旭辉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特点: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只有为民解忧的小事;没有耀眼夺目的创举,只有扎根基层的潜绩;没有慷慨解囊的义举,只有专做分内事的本分。
“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断家务事再释法理情,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泽民说,韩旭辉遵循着这样的“五先工作法”和价值观,用生命和热情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守护着世道人心。
让群众“菜篮子”量足价实
□ 林楠特
5斤水果拎到家变4斤,500克砝码称出750克……近年来,集贸市场内“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现象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有效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修订出台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集贸市场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购买食品和日用品的重要场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然而,一些不法商家违背诚信经营理念,有的在电子计量器上加装增重器,达到增重、增量效果;有的利用技术手段,改变秤的电子芯片,通过预设的按钮或修改密码,随时调整电子秤的状态。
对商家来说,依靠“缺斤短两”手段“背刺”消费者,看似得了眼前利益,却迟早会为此付出代价,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对监管者来说,消费侵权绝不是小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都对经营者的相关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现行《办法》明确了集市主办者、经营者、计量检定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和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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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实看,“缺斤短两”往往手段隐秘、金额较小、随机性大。因此,治理“缺斤短两”乱象,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无疑是基础。同时,只有动真格、提高违法成本,才能让那些想动手脚的人望而生畏。此次修订出台的《办法》,可以说既注重压实集市主办者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者行为,也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计量作弊”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的违法行为,处罚上限由一千元调整为一万元。这些规定将对“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形成更有力震慑,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老百姓到集贸市场购物,为的是买到量足且价实的商品。期待有关部门积极贯彻修订后的《办法》,督促引导各相关方履行好主体责任,坚决减少和杜绝“缺斤短两”现象,全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让老百姓购物更安心。
铜陵全面推进“政法护企行三三制”常态化行动
法治小分队深入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用人单位负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如果变更工资支付方式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近日,安徽省铜陵市经开区一处施工现场,“政法护企小分队”向30余名公司员工宣讲劳动者权益保护知识。
本次“政法护企小分队”由铜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昌红梅带领。如今在铜陵,35支由全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担任队长的“小分队”,正如火如荼开展“政法护企行三三制”常态化行动,在制度机制保障下,立足政法职能,细化依法护企、常态护企各项举措,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聚合专业优势
2023年4月,铜陵市委政法委出台《全市政法机关“政法护企行三三制”常态化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政法单位职能作用,加大法治惠企工作力度。
全市政法机关积极响应,组建35支政法护企小分队,包保服务105家企业。每支小分队由“1名政法机关领导干部、1名政法干警、1名法律实务专家”组成,为三家包保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
“参加包保企业工作的领导干部为各政法护企小分队负责人,同时择优选择一名政治立场坚定、法律知识储备足的年轻干警为政法护企小分队成员,由市司法行政机关推选业务能力过硬、群众口碑良好的执业律师担任法律实务专家,将各自优势聚合起来,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方案’。”铜陵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荣胜说。
法院小分队多次上门向被执行单位明晰法律关系,为包保的建筑企业解决拖欠执行款问题;
检察小分队将企业反映的工程规划事项导入行政监督案件,督促相关部门加速完成规划编制、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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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小分队针对渔业公司易发多发盗窃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打击、加大巡查力度等方式,解决该类企业共性问题;
司法行政小分队通过释法明理,妥善解决某运动公司与旅游开发公司合作争议,助力项目顺利开展;
……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支支护企小分队活跃在企业和车间,根据各自职能、特长,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畅通企业法律需求反映渠道,解决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涉企案件规范化办理,利用法治渠道、法律知识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铜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皓说,今年以来,铜陵市政法机关累计走进105家企业共400余次,解决企业实际问题149件,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6次。
细化目标举措
“现在开庭。”今年10月,经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某电力公司的会议室变身“大法庭”,职工扮演起法官、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的角色,就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场景再现,体验庭审全过程。
“我们对包保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对收集意见和诉求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举办‘模拟法庭’就是电力公司需求清单中的一项,我们特意挑选了真实发生的案例,帮助企业对照检查并及时修复管理漏洞。”铜陵市中院副院长王欣说。
在行动中,铜陵政法机关建立企业法律咨询收集、研判、处置、反馈工作机制,要求各政法护企小分队接收的企业法律咨询做到立即答复、解答释疑,不适宜立即答复或需要研究讨论的,解释到位并自收到反映事项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为了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政法护企小分队还与企业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时解答企业咨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精准普及法律知识,对企业请求协助的涉法事项跟踪服务。
铜陵市委政法委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及时调度,清单管理,根据日常工作及各政法护企小分队工作中汇集的涉企法律问题,牵头各政法机关定期开展联合走访座谈活动,推动问题高效解决。
“各政法护企小分队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必须严守‘三个规定’纪律红线,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保持‘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铜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潘虎说,各政法单位每季度向市委政法委报告“政法护企行”工作情况,并纳入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程,予以监督问效。
推动常态长效
“检察官为我们量身定制了法律课程,帮助我们解决内部制约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了企业的发展烦恼。”在铜官区人民检察院的帮助下,一家被员工挪用资金的企业切实感受到法律温暖。
围绕涉民企内部人员犯罪案件,铜官区检察院没有止于办案,而是综合运用检察建议、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座谈交流、法治宣讲等手段,以案为戒,帮助企业构建刑事风险防控机制,达到办理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治理一个行业的效果。
“活动开展以来,各政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研究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不足,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持续将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深做实。”铜陵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勇说。
铜陵政法机关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深化护企、暖企服务举措,市委政法委出台《铜陵市政法机关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和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市中院与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执行+行政监管”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等,推动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和协同保护。市检察院设置民营企业服务岗,开通96309服务民营企业专线和邮箱,接收企业诉求。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全市公安机关警企交往正负面清单》,明确警企交往准则,让公安机关为企服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铜陵市政法机关将继续以打造‘政法护企行’工作品牌为抓手,持续优化涉企工作机制,提升政法服务质效,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平安铜陵、法治铜陵建设继续贡献力量。”昌红梅说。
让法律顾问走进寻常百姓家
广东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十年成效显著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在广东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立足基层一线,深入偏远山村、街巷阡陌,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为基层法治建设与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就是村(居)法律顾问。
2024年是广东省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10周年。十年来,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共计为村(居)委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400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宗,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超13.8万宗,开展法治宣讲超108万场次……
“2014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尽职尽责,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严落实
确保顾问工作“六到位”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水平,2014年5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组织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两委”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专业法律服务。2015年5月底,全省2.6万个村(居)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进得去、待得住、切实发挥作用’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六到位’。”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六到位”分别指:一是及时制定配套方案及指导意见,确保工作职责和要求到位。二是因时因势调整服务方式,确保律师资源配置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业务指导到位。四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到位。五是推动互联网+法律服务,确保服务便民到位。六是扎实开展宣传,确保群众知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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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相关工作推行之初,为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省司法厅部署建立了珠三角地市派出律师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工作制度。之后又将“适当扩大欠发达地区每名律师服务村(社区)的数量”写入《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法律顾问按照每个月到村(居)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个季度举办一场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工作。
“为保障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与质效,我们在组织开展全省骨干培训的基础上,指导省律协和部分市律协成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对参与工作的律师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此外,组织建立覆盖顾问律师、司法行政部门、村(居)民的微信群,引导广大律师随时随地提供及时高效服务。”该负责人说。
助治理
承当解纷普法“多面手”
土地纠纷、邻里冲突、物业矛盾……这样的事情在基层天天都会发生。过去,面对矛盾纠纷,不少人选择非理性方式解决,结果导致矛盾激化;有的虽然寻求村(居)委介入,但因为村(居)干部法律知识欠缺、调解经验不足,往往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
对此,入选广东首批村(居)法律顾问的钟君安深有感触。钟君安曾受聘为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法律顾问。该村两个村民小组因交界处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村“两委”多次调解均无果。钟君安成为该村法律顾问后,立即着手解决这起纠纷。他从法、理、情方面进行调解,最终说服双方按土地面积平均分配,双方由此冰释多年积怨。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广以来,群众经历了从观望到信任的过程。如今,群众遇到法律问题都会想到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也会走村串户,将法律服务送到寻常百姓家。”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10年来,全省多数村(居)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据统计,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后,一些地方群众上访数量明显减少,基层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
为积极引导广大村(居)干部与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广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推动法律顾问注重“五个聚焦”当好“五员”: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当好讲解员;聚焦助力基层治理,当好服务员;聚焦化解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聚焦提升法律意识,当好宣传员;聚焦解决法律问题,当好承办员。
数据显示,10年间,广东村(居)法律顾问直接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超13.8万宗。通过到场或出具法律意见等方式,参与处置涉法信访和敏感性群体性案件近3000件。为村(居)委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超201万次。开展法治宣讲超108万场次,受众超3000万人次。
促发展
共绘乡村振兴“新画卷”
前不久,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塘心村驻村法律顾问邹秀虹在审查村民小组土地承包合同时,发现文本中存在未明确土地四至范围、农户代表签名人数比例不够等问题,于是出具了法律意见。村民小组根据法律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确保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的合法性。
据悉,过去因村委干部法律意识薄弱,乡村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普遍存在合同规范性不足的问题,这容易引起经济纠纷,给村集体资产带来损失。
据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法律顾问李中回忆,驻村之初他就发现,村里的合同大多只涉及业务内容,篇幅短小,有的土地使用合同竟然不到200字,根本无法涵盖必要法律要素。
在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服务中心大局、助力乡村振兴,是顾问律师的重点任务之一。各地驻村律师通过审查合同、协助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为乡村经济健康发展“把脉开方”。
此外,全省还开展“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党员为重点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有效降低村委决策风险。
数据显示,10年来,广东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委共出具法律意见和审查合同12.3万件次。
“驻村法律顾问严把法律关,有效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东将继续组织律师围绕“百千万工程”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百所兴百村、千所联千会、万名律师进万村”活动,持续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把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做深做细,为全省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新动能。
以法治之力保民生
促发展护稳定
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护企”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详细报道见四版
“一国两制”蕴含的价值理念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为画出海内外支持“一国两制”事业最大同心圆凝聚更多力量
□ 新华社记者 杜鹃 刘秀玲 常天童
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20日上午在澳门东亚运动会体育馆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许多长期关心澳门繁荣稳定发展的国际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澳门回归祖国25年的辉煌成就,系统阐释了继续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经验和启示,深刻指出“一国两制”蕴含的价值理念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为画出海内外支持“一国两制”事业的最大同心圆凝聚更多力量。
“澳门的发展证明‘一国两制’制度的正确和长期可行性”
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指出,澳门回归祖国25年来,“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跃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增强;对外合作持续扩大,“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作用日益彰显。
“澳门回归25年来,各项事业顺利推进,这证明‘一国两制’制度的正确和长期可行性。”美国库恩基金会主席罗伯特·劳伦斯·库恩说。他表示,“博彩业占澳门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下降,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表明澳门产业愈发多元化,经济发展前景更加可期”。
“中国成功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中央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推进‘一国两制’事业。”英国48家集团俱乐部名誉主席斯蒂芬·佩里告诉记者,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让澳门和香港受益匪浅,他在澳门的朋友都坚定支持“一国两制”。“澳门是一个非常国际化的地方,人们在那里生活、合作,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习近平主席的讲话令人印象深刻。‘一国两制’是中国的创举,不仅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的保障。‘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生命力,澳门25年的发展正是生动体现。”斯洛文尼亚前总统达尼洛·图尔克说。
图尔克指出,澳门在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的桥梁作用日益凸显。“我的朋友东帝汶总统奥尔塔多次强调与澳门联系的重要性。葡萄牙是欧盟有影响力的成员国,澳门与欧盟可借此加强联系,寻求更多合作机会。”
“我在澳门时间很长,对澳门有深厚的感情。澳门从渔村发展成举世瞩目的国际旅游城市,祖国作为坚强后盾发挥着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也彰显‘一国两制’实践取得巨大成功。”经常往返澳葡两地的葡萄牙中华总商会会长蔡文显说,“在大湾区发展的宏伟蓝图下,澳门、香港、广东互动发展、交相辉映,这是好几代中国人的梦想,炎黄子孙、中华儿女怎能不感到骄傲和自豪!”
“习主席的讲话为澳门的未来发展指明清晰方向”
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指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继续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需要把握好以下4条: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维护高水平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独特优势、强化内联外通;弘扬核心价值、促进包容和谐,并对新一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4点希望。
“习近平主席的讲话体现了他对澳门发展的持续高度关心,提出的4点希望为澳门的未来发展指明清晰方向。”巴基斯坦伊斯兰堡战略研究所中巴研究中心主任塔拉特·沙比尔说。
“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反映了中国对社会多元化的重视和对制度差异的尊重。”埃及中国事务专家、埃及希克迈特文化产业集团总裁艾哈迈德·赛义德说,“当我访问澳门或香港时,总是震撼于中国能在‘一国两制’下实现如此的自由与进步。我始终认为,澳门不仅是东西方文化交融之地,也是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倡议理念的重要一站。”
巴西智库“观中国”发展总监佩德罗·斯廷哈根半个月前刚访问过澳门,他认为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强调的澳门“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定位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一个中心’直接关联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定位,‘一个平台’表明中国高度重视澳门在与葡语国家开展合作中的独特地位,‘一个基地’凸显澳门在促进东西方交流中发挥的桥梁作用。”斯廷哈根说。
斯廷哈根说,中国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推动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这是富有远见的决策”。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强调澳门是世界上唯一以中文和葡文为官方语言的地区,应“促进同葡语国家全方位互利合作”,让这位葡语学者倍感振奋。“近年来,中国与葡语国家的贸易额和投资额显著增长,显示出澳门在这一合作中不可或缺的桥梁作用。”
葡萄牙新丝路协进会主席费尔南达·伊列乌每年都造访澳门一两次,见证“澳门的高度自治”和“澳门突飞猛进发展”,她注意到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两次提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我去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多次。那里有可能发展成类似硅谷的地方。”伊列乌说,“可以预见,澳门企业、中国内地企业以及国际参与者将共同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打造成一个重要平台,聚焦发展高新技术、电子数码、新能源、医药和健康产业以及旅游休闲业等。”
“‘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为全世界提供了重要样板”
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指出,“一国两制”蕴含的和平、包容、开放、共享的价值理念,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值得共同守护。习近平主席对“一国两制”世界意义的精辟论述引发多国人士热议。
“‘一国两制’模式体现了中国‘和而不同’的思想,彰显中国领导人的勇气和智慧。尊重差异、促进和谐,才能实现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这一创新治理模式展现中国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深刻理解和数千年来积累的智慧。”克罗地亚前副总理安特·西莫尼奇说,“澳门在‘一国两制’下繁荣稳定发展,已成为文化交流和国际合作的重要桥头堡,促进了中国与葡语国家的联系,加强了全球对话。”
“‘一国两制’展现高超的政治智慧,是一场伟大的政治实践。”印度印中经济文化促进会秘书长穆罕默德·萨基卜说,“对澳门和香港来说,这种制度让其得到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又高度自治。‘一国两制’保证澳门的安全稳定,让澳门致力于发展,这非常重要。”
今年9月,安哥拉中国商会会长路易斯·库佩纳拉带领一批安哥拉企业代表前往澳门考察,他认为“一国两制”下的澳门已成为“繁荣和创新的象征”。“澳门25年来的飞跃发展让包括安哥拉在内的葡语国家受益。”库佩纳拉说,“‘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也为全世界提供了重要样板,有助于其他国家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
“澳门在‘一国两制’下取得巨大发展成就,经济水平位居世界前列,既依托中国内地市场的巨大潜力,也促进中西方文化进一步交融。”肯尼亚国际问题学者卡文斯·阿德希尔说,“通过‘澳门经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国两制’实践取得巨大成功,这为其他渴望通过创造性治理方式增强民众凝聚力、促进和平统一、实现繁荣稳定的国家提供重要参考。”
“习近平主席视察澳门,是对澳门市民及澳门繁荣发展的真正支持。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传递了一个信息:推动澳门与祖国一体化发展。”约旦-中国友好协会主席贾迈勒·达穆尔说,“在澳门回归25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和中国人民一道庆祝。作为中国的朋友和支持者,我们支持和拥护‘一国两制’这一伟大方针。”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四个没有变”彰显中国对美外交格局担当
新时期中美正确相处之道系列评论之三
□ 新华社记者 许苏培
在中美元首利马会晤中,习近平主席强调中方对美立场的“四个没有变”,即中方致力于中美关系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没有变,按照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处理中美关系的原则没有变,坚定维护自身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立场没有变,赓续中美人民传统友谊的愿望没有变。“四个没有变”的宣示,体现了中方对美一以贯之的政策立场,展现了中方愿继续同美方保持对话、拓展合作、管控分歧,努力实现中美关系平稳过渡,造福两国人民的良好意愿,为延续中美关系来之不易的企稳势头注入更多稳定性、确定性。
中方致力于中美关系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是所谓大国博弈的权宜之计,而是基于人类整体福祉的长远之策。大国竞争不符合时代潮流,更解决不了美国自身的问题和世界面临的挑战。中国始终站在全世界和全人类高度,以历史眼光、全球视野把握和维护中美关系,目的就是增进两国人民福祉,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贡献中国力量。在当今世界面临诸多全球性挑战的背景下,各国对中美关系稳定抱有强烈期望。中美应超越分歧,推进对话合作,这不仅符合两国利益,更能够为全球和平、稳定和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中美两国犹如两艘巨轮航行海上。习近平主席强调,双方应该坚持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共同确保中美关系沿着正确航向前行,不偏航、不失速,更不能相撞。相互尊重是前提,和平共处是底线,合作共赢是目标。这既是对中美关系一路走来的深刻经验总结,也是两国新时期的正确相处之道。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国际关系民主化,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以合作共赢为核心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不会接受在不平等前提下同美国打交道,更不会接受从所谓“实力地位”出发以势压人。
中方有推动中美关系发展的意愿,但绝不会以放弃自身核心利益为代价,美方必须明白中方的决心。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双边关系的政治基础,必须恪守。中国人民的发展权利不可剥夺、不容无视。各国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面对挑战,“脱钩断链”不是解决之道,“小院高墙”不是大国作为。美方若泛化国家安全概念,以此为借口对中国恶意设限打压,只会适得其反。中国人不怕压、不信邪,在核心利益问题上不会退让,这种立场不仅基于国家利益,更源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坚韧意志。中方坚定维护自身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立场没有变,也不会变。
赓续中美人民传统友谊是稳定中美关系的可靠保障,是推动两国合作的持久动力。中美关系的基础在民间,力量源泉在人民友好。历史表明,民间交往和人文交流始终是中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两国关系发展的源头活水。国之交在于民相亲,越是困难的时候,越需要拉紧民间友好这个纽带,越需要促进民心相通。两国民间交往越频繁、地方合作越密切,中美关系发展的民意基础就越坚实、空间就越广阔。美方应该认识到,两国民间正常交往不应受到政治因素干扰,中美关系走向光明的未来必然依靠人民。
世界在变,中美两国也在变,但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没有变,中美相互依存的现实没有变,两国人民交流合作的热情没有变,国际社会对中美关系稳定发展的期待也没有变。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中国始终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世界负责的态度发展中美关系,对美政策保持着高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希望美方展现理性和远见,同中方共同努力,推动中美关系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造福两国、惠及世界。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提请审议
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基本确立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报告表明,根据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地面积19.29亿亩。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严保严管责任体系逐级压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基本确立。在严密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方面,耕地保护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一是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首次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增加“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等法律规定。二是颁布实施黑土地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颁布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保障“吃得放心”。三是加快推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立法进程。
报告表明,突出重点环节系统治理。在严格督察执法方面,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抓好违建别墅专项整治,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落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长效监管机制。2020年以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每年以耕地保护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向省级政府印发督察意见书督促整改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共组织约谈103个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地区政府负责人,公开通报338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2023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数量已下降至2018年度的四分之一左右。
报告认为,耕地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面临的矛盾和挑战依然突出,新时代新征程上,耕地保护任务没有减轻,而是更加艰巨。
报告提出,稳住耕地总量,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一是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控,确保良田粮用。继续通过规划管控、用途管制、标准控制等政策措施,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快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管控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用途,强化用途管制。二是推进占补平衡改革落地,坚决做到各类占用耕地补足补优。全面构建国家管总量、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占补平衡落实机制;出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压实各地补充耕地质量管理责任。三是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健全完善土地使用标准体系,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生成阶段节约集约用地审查,引导实施“用存量换增量”“用地下换地上”“用资金、技术、数据换空间”。
报告表示,要严格监督执法,压实各级耕地保护责任。一是严格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党中央有关工作部署,不断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强化正向激励和负面警示,更好地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不断完善耕地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落实“全链条各环节强监管”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的自然资源督察,对发现的问题严肃督促纠正。不断完善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加大违法用地行为打击力度。推进南方省份守牢耕地红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措并举发展粮食生产。三是持续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推进耕地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督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贯通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二审稿时建议
健全代表发挥监督作用机制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12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代表法修正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
杨振武委员说,修正草案二审稿规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从实践来看,人大代表参加的立法、监督、调研等各类活动,既有常委会安排的,也有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的。因此,建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后增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深化代表对人大各项工作的参与,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翁杰明委员说,修正草案二审稿规定“代表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预执法”,建议修改为“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违规干预执法”。因为人大代表通过正常方式,对不当的执法提出纠正意见,不属于干预执法。
王学成委员认为,修正草案二审稿相关条款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应当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作出规定,但这还是属于被动监督。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一环,其优势在于点多面广、常态化、日常化。对此,建议健全人大代表发挥监督作用的机制,在修正草案二审稿第三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中明确,除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形式外,增加代表监督活动有关条款,并建立人大代表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工作闭环。
肖开提·依明委员提出,修正草案二审稿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增加“积极回应代表的关切、加强和改进工作”。积极回应代表的关切,这一点非常重要,而且代表在这方面关注也比较多。
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国资监管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的基础制度安排。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
12月2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顺利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发展质量显著提高。
国有资产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从四个方面数据介绍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
从数量规模来看,截至2023年底,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71.9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02万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30.6万亿元、对应资产总额445.1万亿元。中央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16.5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23万亿元,中央国有金融资本权益21万亿元、对应资产总额289.6万亿元。
从经营效益看,2023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5.6万亿元、利润总额4.7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近三倍。2023年中央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为6.3%,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78.4万元/人。
从布局结构看,国有企业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积极布局,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等领域的资产总额占比超过70%。
从作用贡献看,2009年以来中央企业累计上缴税费超过30万亿元,上交国有资本收益2.3万亿元,向全国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1.7万亿元。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脱贫攻坚、防汛抗疫、抢险救灾中作出重要贡献。
国资监管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报告指出,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部门出台法律配套制度,将依法推进国资监管和依法治企作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国资监管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配套制度建设方面,法律出台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现行有效规章26件、规范性文件214件,湖北、辽宁、陕西、海南等地先后出台企业国资监管地方性法规,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制定规范性文件2000多件。以法律为龙头,相关行政法规为基础,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国资监管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为强化依法监管理念,各地区、相关机构和部门持续对企业国有资产法开展学习宣传。全国国资系统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监管的意识和水平。
法治国企建设方面,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法治央企建设的相关意见,中央企业普遍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法治建设委员会,地方国资委推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国有企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水平明显提高。
提高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报告也列举了一些当前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健全等。
对此,报告提出了多项举措来进一步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法贯彻实施,提高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包括:按照产权清晰原则,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委托代理机制;健全现代公司治理,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健全基础管理制度,更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更好体现发展成果共享;健全完善法治体系,提高国资国企监督管理法治化水平。
法官手里再小的案子也是老百姓的大事
追记“全国模范法官”韩旭辉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他一生办理案件3000余起,大多属于“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纠纷、“各式各样”的合同纠纷,没有特别的疑案难案、惊天大案,但口碑却非常好。
他一生从未向组织提出任何个人要求,为便于年轻干部成长,他主动请辞法庭庭长职务,而后作为一名普通法官继续留在基层法庭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仍奋战在审判办案第一线。
他一生和家人约法三章:不见陌生人、不收他人礼、不提办案事,他所承办的案件,无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当事人无一信访。
他一生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们手里再小的案子,对老百姓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大事。”
他就是韩旭辉,生前任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人民法庭一级法官。
2023年3月9日凌晨,连续在外出差办案4天的韩旭辉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生命定格在59岁。这一天,离他正式退休仅剩不到4个月。
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追授韩旭辉“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2024年6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下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全国法院系统学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2024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西省委在太原联合召开追授韩旭辉同志称号表彰大会,追授韩旭辉同志“全国模范法官”“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最后一个案件
“啥?韩法官走了?”
话音未落,潞州区马厂镇张庄村村民王良芝撩起围裙,擦拭夺眶而出的泪水。
“开完庭,他还安慰我儿子说,‘父母年龄大了,带着他们转转,来一趟不容易。’多好的人啊,忒可惜了。”
年近七旬的王良芝,正是韩旭辉生前审理的最后一个案子的原告。
十多年前,王良芝和老伴在当地一家企业打工。然而,随着企业法定代表人因罪入狱,企业随之倒闭。原本认为他们7000多元的工资就此打了水漂,不料,去年王良芝听说和她情况一样的其他工人在马厂法庭的帮助下要到了工资。她便和老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到法庭立案、起诉。
王良芝不知道的是,她是这起系列劳资纠纷案中第220个案件的原告。原来,王良芝所服务的企业,原是当地极具规模的一家私企。企业倒闭之后,涉及数百人的劳资纠纷。因法定代表人入狱服刑,大家纷纷起诉要求解决工资问题。
作为主审法官,为了帮工人们讨回工资,十年间,韩旭辉陆陆续续到监狱开庭上百次。
“有的是真存在劳资纠纷,也不排除浑水摸鱼的。而且,民营企业管理混乱,档案不健全,有的人甚至提供不了基本的劳务关系证明。”全程参与办案的潞州区法院法官马晨辉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为了帮老百姓要到血汗钱,他们只能创新思路,让大家提供包括工服、工牌、手套等在内的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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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都不大,少的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但韩法官说,这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必须要回来。”说着,马晨辉眼中已浸满泪水。
不愿放开的双手
2016年,一名年仅8岁的孩子将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履行抚养义务。原来,孩子的父亲因罪服刑,无法抚养,孩子的母亲则因家庭矛盾、生存困境等原因,也不愿抚养,最终孩子只能由79岁高龄的爷爷监护。
但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一老一小实在是过活不下去。无奈之下,一老一小将孩子的母亲告上法庭。
“韩爷爷,我妈妈也不要我了吗?是我做错什么了吗?”孩子母亲从调解室愤然离席后,孩子看着韩旭辉委屈地问道。
“不是的,你很乖,妈妈不是不要你了,妈妈只是和爸爸吵架了,跟你没有关系。” 韩旭辉摸着孩子的头安慰道。
在调解陷入僵局之际,韩旭辉多次找到孩子母亲做思想工作。他语重心长地跟孩子母亲讲:“不管孩子父亲做错了什么,孩子总是无辜的,他还那么小,不能让他没有了爸爸,又没有了妈妈。”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韩旭辉不厌其烦地给孩子的母亲打电话、家访,开导孩子母亲,前前后后组织了十几次庭前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韩旭辉的不懈努力下,孩子母亲最终放下个人恩怨,愿意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
将孩子安顿好后,孩子的爷爷双手拉着韩旭辉的手一再感谢:“谢谢韩法官……”孩子的爷爷热泪盈眶,攥着韩旭辉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苦寻当事人
“韩庭长,咱们回去吧,这哪儿能找得见。”
“再找找,再找找,不着急。你们看,前面又有一家厂房,咱们过去问问。”
这是韩旭辉生前办理的一起经济纠纷赔偿案,案件中一名当事人所留的通讯方式都已失效。只是听说在内蒙古经营了一家铁矿,除此之外别无线索。
开庭在即,韩旭辉看着卷宗沉思了很久后,作出了决定:“去内蒙古找,一定要联系上当事人。”就这样,韩旭辉一行人驱车千里深入内蒙古草原,如大海捞针般搜寻当事人的线索。
“内蒙古这么大,只知道在这儿开了个矿,哪里能找得到。”时值盛夏,深入内蒙古的第3天,大家伙出发时的雄心壮志慢慢消磨,放弃的念头开始在团队里蔓延。
韩旭辉没有说话,但他坚定的眼神告诉了大家答案,头顶烈日,带着团队继续前往下一个地点走访调查……
“同志,你听说过附近哪儿有一家铁矿是一个姓张的长治人开的吗?”
不知道走访了多少地方,同样的话韩旭辉也不知道问过多少遍。在经过整整一周的努力后,最终他们在老百姓的帮助下找到了当事人,查清了事实,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只要能查清案件事实、解决当事人的难题,哪怕过五关斩六将也是值得的。”韩旭辉对大家说。
“33年司法事业、27年法院生涯、17年人民法庭经历,韩旭辉始终坚守法治信仰,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的烦心事。”潞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宏说,韩旭辉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特点: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只有为民解忧的小事;没有耀眼夺目的创举,只有扎根基层的潜绩;没有慷慨解囊的义举,只有专做分内事的本分。
“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断家务事再释法理情,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泽民说,韩旭辉遵循着这样的“五先工作法”和价值观,用生命和热情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守护着世道人心。
让群众“菜篮子”量足价实
□ 林楠特
5斤水果拎到家变4斤,500克砝码称出750克……近年来,集贸市场内“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现象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有效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修订出台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集贸市场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购买食品和日用品的重要场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然而,一些不法商家违背诚信经营理念,有的在电子计量器上加装增重器,达到增重、增量效果;有的利用技术手段,改变秤的电子芯片,通过预设的按钮或修改密码,随时调整电子秤的状态。
对商家来说,依靠“缺斤短两”手段“背刺”消费者,看似得了眼前利益,却迟早会为此付出代价,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对监管者来说,消费侵权绝不是小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都对经营者的相关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现行《办法》明确了集市主办者、经营者、计量检定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和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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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实看,“缺斤短两”往往手段隐秘、金额较小、随机性大。因此,治理“缺斤短两”乱象,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无疑是基础。同时,只有动真格、提高违法成本,才能让那些想动手脚的人望而生畏。此次修订出台的《办法》,可以说既注重压实集市主办者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者行为,也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计量作弊”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的违法行为,处罚上限由一千元调整为一万元。这些规定将对“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形成更有力震慑,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老百姓到集贸市场购物,为的是买到量足且价实的商品。期待有关部门积极贯彻修订后的《办法》,督促引导各相关方履行好主体责任,坚决减少和杜绝“缺斤短两”现象,全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让老百姓购物更安心。
最高法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加大涉欠薪案件审执力度 推动生效裁判履行到位
□ 本报记者 张昊
劳动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强化欠薪治理 保障劳动权益”总体情况,以及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和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
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说,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约1000件,受理一审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案件约8.2万件;截至12月中旬,全国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案件约6.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7.2亿元。
“人民法院要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及时、有力保障农民工权益,让农民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贺小荣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最高法决定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妥善审理劳动权益保障案件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人民法院妥善审理各类劳动权益保障案件,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9万件,受理一审劳务合同纠纷案件66万件。
在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方面,人民法院依法纠正用人单位因为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不予招录、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完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通道,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先予执行,“提前救济”,推动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依法支持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市工作、生活。
“要让劳动者在每一起劳动权益保障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与温度。”贺小荣说。
积极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
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关心的权益。贺小荣介绍了人民法院在积极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方面开展的工作——
人民法院有效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通过刑罚手段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对恶意欠薪者形成有力震慑。
对涉欠薪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充分运用“点对点”等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依法适用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制裁恶意拖欠工资的被执行人,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
最高法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实施“护薪”行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中调解结案难、调查取证难、裁审衔接难等问题;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执行联动。
对于下一步的有关部署安排,贺小荣介绍说,人民法院将积极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级法院要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加大涉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力度,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督促履行、强制执行等手段,推动生效裁判履行到位,确保已经执行的案款在春节前顺利发放,及时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开展集中打击恶意欠薪攻坚行动,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形成有力震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的,依法快速审判,严厉打击。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筹措资金支付拖欠劳动报酬,获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罚。
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合力
依法保障劳动权益是系统工程,各方同向发力才能取得最佳效果。今年1月至11月,最高法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诉前调解成功的劳动纠纷达6.2万件,会同全国总工会通过“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诉前调解成功33.7万件。
贺小荣介绍说,在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合力方面,最高法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建立“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大力推进劳动争议特别是欠薪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推动做好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合力实质化解新业态劳动纠纷。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健全仲裁、审判衔接工作机制,开展仲裁、审判信息比对机制建设试点,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研讨机制和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机制,统一裁判尺度,畅通维权渠道。会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的通知》,接下来还将联合发布“一函两书”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促推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既要‘定分’更要‘止争’。”贺小荣说,下一步,要有效发挥调解在劳动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遵循自愿原则,依法开展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应调尽调,促进劳动纠纷实质化解;坚持当判则判,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及时依法受理、裁判,坚决防止强迫调解、久调不决。用好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引导劳动争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提升劳动争议化解质效。推广“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机制,加大对群体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力度。
发布会上,最高法还发布了9个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明晰裁判规则、推动部门联动、促进多元解纷、加强协同共治。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最高法首次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
回应网络主播等职业群体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张昊 12月23日,在劳动法颁布3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强化欠薪治理 保障劳动权益”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4件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本批案例涉及外卖骑手、网络主播、代驾司机等职业群体,聚焦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回应。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五年(2020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约42万件。实践中对于如何准确判断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较难把握、争议较大。特别是,有的企业还存在规避建立劳动关系的现象。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周加海说,判断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必须抓住劳动关系的本质、核心特征,即是否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
本批发布的指导性案例“郎溪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徐某申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明确了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承揽、合作协议,劳动者主张与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算法规则、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劳动者工作的持续性、劳动者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依法作出相应认定。对于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应当依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指导性案例“圣某欢诉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进一步明确了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要求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订承揽、合作协议,劳动者主张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认定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准确作出认定。此外,该案例还明确,对于主营业务存在转包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结合实际用工管理主体、劳动报酬来源等因素,依法认定劳动者与其关系最密切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周加海说,上述两个案例对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利用签订承揽、合作协议或者“引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等方式规避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主播与MCN机构之间的劳动争议较为多发,指导性案例“王某诉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有利于准确区分因经纪关系所产生的履约要求与支配性劳动管理,防止因不当认定劳动关系制约平台经济的发展。
代驾司机也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代驾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指导性案例“秦某丹诉北京某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明确,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为维护平台正常运营、提供优质服务等进行必要运营管理,但未形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对于劳动者提出的与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周加海说,发布“王某诉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秦某丹诉北京某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两个指导性案例并不意味着平台企业与网络主播、代驾司机之间绝对不能成立劳动关系,关键要看是否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即使不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不能确立劳动关系,但企业进行一定劳动管理的,也应当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的相应权益。
刑事司法理念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
“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之《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问题》课堂见闻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办案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会不会因司法人员办案的灵活导致自由裁量权扩大?”
“这个问题非常好!三个效果里,法律效果是前提,也就是说办案必须守牢法律底线,在法度内处理案件。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去讲如何取得更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这样才能有机统一……”
12月21日,冬至时节,北京大学凯原楼B103教室内气氛热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苗生明讲授《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问题》后,讲台下学生争相提问,不断碰撞出思辨的火花。
这是最高检“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走进北京大学的第20讲,法学院百余名师生聆听此次授课。
“司法理念是整个司法活动的灵魂,对具体司法裁断和司法活动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和意义。”课堂上,苗生明从关注犯罪的形势态势、司法的使命和责任、充分认识司法理念对办案效果的重大影响、刑事检察司法理念概要等四个方面切入,为大家带来一堂案例丰富、内容翔实的实务课。
“经验丰富的大检察官来讲授司法实务中最前沿的问题,不论对同学还是老师都很有启发!”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王华伟表示,苗专委结合实务中的具体个案,精彩讲授了如何发挥司法理念对刑事司法活动的指引,启发我们应当深刻了解我国犯罪形势的变化,应当充分重视刑事司法理念对司法活动的影响,让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具体个案中落地生根。
“课程干货满满,让我们对法律工作者的使命和检察实务中难点问题有了更加直观的理解。”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宋一璐说,在日后的学习和研究中,自己将会拓宽视角,思考不同法律路径可能产生的不同效果,力求寻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解决方案。
一下午时间很快过去了,夜幕降临,在场师生意犹未尽。授课结束后,同学们还在三五成群讨论着今天的收获。
这样的场景不只出现在北京大学。今年秋季学期,《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问题》课程还先后走进了西南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学课堂。
“苗专委在讲课中指出,司法理念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案件的发展方向、当事人的前途命运,决定着公平正义能否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的真实感受,需要司法人员有情怀、有担当,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这也启发我们在校师生,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不能闭门造车、不能固守法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宝说,期待“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深化法学理论与检察实践的交流,为培养更多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助力。
“苗专委从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社会公正三个维度为我们解析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在以往的学习研究中,我多关注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这次授课让我感受到了社会公正对于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蔡卡玲说,希望检察机关探索出更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路径,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和价值引领的作用。
“课程通过丰富的案例让我们理解了检察机关如何在刑事办案中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等理念。”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冯馨霆表示,刑事司法不仅是惩治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手段,更是捍卫法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法宝。“未来,我们将刻苦研习法条、钻研法理,提升专业素养,努力成长为一名有思想、有担当、有情怀的法律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一份力量。”
岁至年末,2024年秋季学期也接近尾声,走进高校的《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问题》课程却不是尾声,它引发的关于司法理念的思考和探讨仍将持续,在师生们的心中埋下一颗颗种子,迎接草木萌发的春天。
最高检印发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陈某某、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等5件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涵盖未成年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文物保护等侨界关心关注的重点工作,展现了检察机关通过听证审查、检察建议等方式综合履职、保护侨胞权益的新成效。
据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5件典型案件展现了检察机关创新涉侨案件办理新举措。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组建专门办案组,对涉侨案件实行专班办理,并注意总结分析涉侨案件办理中的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在陈某某、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中,被害人戴某某、陈某丙系留守儿童,父母长年在国外务工,家庭教育管护缺失。检察机关聘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对被害人父母开展跨国家庭教育指导,帮助被害人修复心理创伤。在陈某合同诈骗案中,多名被害人案发时身居海外,不能及时回国报案、接受询问。检察机关依托远程询问系统,对被害人开展跨洋询问取证,全面查明被骗过程和被告人实际经济状况、合同履行能力、所获钱款去向等,最终查明全部案件事实,依法认定被告人陈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嫌合同诈骗罪,从而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多个案例组织了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在办理这些案件过程中,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对案件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以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侨梦苑”产业园区违规建设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和人大代表到违建企业现场查看光伏违建及安全隐患情况,与会各方就整治光伏发电项目违建问题达成共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
(2024年12月12日)
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是有效衔接供需、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基础。为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规则,推动交通运输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二、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
(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综合交通运输统筹发展、运行监测、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职责体系和运行机制,统筹推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发展。推进公路收费制度和养护体制改革,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构建全要素水上交通管理体制,完善海事监管机制和模式。持续推进空管体制改革,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
(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发展。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政策协同,推动跨区域跨领域重大项目前瞻性谋划和统筹实施。做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规划的衔接。在重点区域、城市群、都市圈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工作协同。
(三)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开展综合交通运输相关立法研究论证,推动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和计量体系,完善综合交通枢纽、联程联运等重点领域标准,加强多种运输方式标准衔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统计调查体系,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网建设,加强对公众出行、交通物流、交通碳排放等的动态监测。
(四)稳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自然垄断环节改革。以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铁路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明确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铁路建设运营。促进铁路运输业务经营主体多元化和适度竞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运营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支持地方控股铁路企业自主选择运营管理模式。
(五)健全多式联运运行体系。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适度超前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提升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能力。严格交通基础设施关停关闭程序。积极发展铁路(高铁)快运、甩挂运输、网络货运、江海直达、水水中转等运输组织模式,加快铁水、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推动“一单制”等规则协调和互认,加快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推动冷链、危险货物等专业化运输发展。
(六)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按规定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保障规划实施与生态保护要求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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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共享。完善交通运输装备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动中重型卡车、船舶等运输工具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加快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持续实施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
(七)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把安全发展贯穿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强风险源头防控,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强化旅客、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交通运输领域重特大事故。强化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物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重点区域、关键设施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强化重点物资和国际集装箱运输保障能力。落实省级政府对地方铁路管理职责,压实铁路沿线(红线外)环境污染治理和铁路沿线安全整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属地责任。
(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对外开放制度创新。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交通互联互通合作,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等现有平台促进全球交通合作。加快构建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多元化的国际运输通道,完善面向全球的运输服务网络,提升物流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
(九)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将交通运输领域纳入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重点范围,加强对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的评估、排查、清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领域市场退出机制,依法规范退出条件、标准和具体程序,强化安全运营、节能减排等要求。
(十)完善交通领域价格机制。完善铁路、公路、港口、民航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加强对国际海运等重点领域价格监测分析。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机制。对交通运输领域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十一)破除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交通运输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动态发布不当干预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的问题清单。推动完善约谈制度,及时纠正交通运输市场建设中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的政策措施。
(十二)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健全支持交通运输领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制度,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对待;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保障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贷需求。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保持交通运输领域涉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十三)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健全铁路等领域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制定铁路、邮政等领域公益性服务目录清单,研究完善公益性服务标准、补贴等规则,加快推进铁路、邮政等领域国有企业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铁路、邮政等领域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制度。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
四、优化交通运输市场要素资源配置
(十四)优化土地和空域资源配置。加强部门和地方工作协同,按规定强化交通运输重大项目的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优化铁路场站、公路场站、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相邻设施功能定位,统筹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等基础设施空间整合、共建共享,加强高速公路设施在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间共用共享。扩大空域资源供给,实施空域资源分类精细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航线、时刻等资源的差异化、精准化、协同化管理,科学合理增加临时航线的划设和使用。
(十五)提升资金保障能力。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推动交通运输发展。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完善铁路、邮政、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的资金政策和管理权责,完善公路养护管理、水运建设养护、通用航空建设发展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研究长期融资工具支持交通运输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多式联运、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产业投资基金。
(十六)推进数据和技术赋能交通运输发展。依托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布局,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动区域间、部门间、部省间综合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深化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和智能应用。完善各种运输方式数据采集、交换、加工、共享等标准规范,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编制行业重要数据目录。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交通运输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
五、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
(十七)健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规则。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推动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城市群、都市圈为重点,加强跨区域监管协作,鼓励跨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交通运输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强化行业和企业自律。完善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制度和经营服务规范,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十八)完善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统一执法流程和标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十九)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排除限制竞争、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络道路货运等平台经济领域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服务。依法加强对交通运输新业态经营者集中审查。
(二十)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能力。强化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强各类监管方式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完善电子证照标准体系,推动行业电子证照信息跨部门共享和互认互信,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
(二十一)维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动态研判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效能。改善交通运输领域从业环境和工作条件,规范企业经营和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货车、船舶、出租汽车、公交车等司乘人员和快递员等群体合法权益。
六、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强化协同,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维护全国交通运输市场统一开放前提下,开展区域交通运输市场一体化建设先行先试。及时梳理总结、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指数,促进全国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建设。交通运输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开展跟踪评估和工作指导,稳妥有序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良好社会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江苏东台检察加强预防警示约谈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王小燕
“公司现在已加强管理,要求电工操作证到期后,必须要去办理复审,否则不能上岗。”近日,江苏盐城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回访时,该企业一名操作工人对检察官说。
此前,东台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发现,涉案公司存在从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上岗的情况,遂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对全市涉及特种设备经营使用的252家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6家企业的12人无叉车特种设备操作证件。该院依托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对企业进行特种设备专项预防约谈,并督促行政机关跟进监督回访整改情况,全力消除一切可能的安全隐患。
该院在日常办案中发现,当地少数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情况仍有发生。为此,东台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作用,牵头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预防警示约谈促进安全生产治理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检察预防约谈机制,将涉嫌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涉案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问题企业”作为约谈对象,构建“综合约谈+专项约谈+重点约谈”模式,做到“警钟长鸣”。
其中,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开展“综合约谈”,实现“常谈常新”“常谈久安”;对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领域的相关企业开展“专项约谈”,让约谈问题更具体、分析原因更透彻、对策建议更实在;对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中大型企业进行点对点的“重点约谈”,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自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已对全市建筑施工、电力作业、纺织、精密制造、燃气、特种设备等12个领域的87家企业进行了19期预防约谈,被约谈过的企业均未再发生安全事故。该机制也获评“2021-2023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项目。
“我们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察预防约谈,帮助相关企业打好‘预防针’、拧紧‘安全阀’,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东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宏成介绍说,该机制建立以来,东台市检察院受理的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从2020年的13件19人下降至2023年的3件3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逐年下降。
为提升精准性和有效性,东台市检察院聘请9名来自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住建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帮助被约谈企业找准问题、整改提升,检察官则重点阐述刑事犯罪、公益损害等法律风险,提出堵漏止损、建章立制等意见建议。今年以来,该院联合消防救援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对全市餐饮娱乐、商超旅馆等消防重点行业的200余名民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进行集中预防警示约谈,发现、集中销毁不合格消防器材2878件。
为深化约谈警示效果,该院还联合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建成江苏首家“安全生产预防约谈警示教育基地”,设有高空坠落、危化安全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15个实景模拟体验区域。参观者通过视频、VR模拟、互动体验等多媒体互动技术,就能切身感受到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隐患,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以法治之力保民生促发展护稳定
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编者按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
一年来,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新进展、新成就,谱写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为全面展现2024年法治进程,记录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的生动实践,本报从今天起开设“年终特稿”专栏,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中小企业有活力、有闯劲,但也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的情况。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开发的‘检察护航’App好比把法律专家请到身边,有助于高效解决企业法律问题。”前不久,山东智邦工程改造保护集团公司董事长胡正春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干警如是说。
济南市检察院创新打造的服务民营经济网上检察服务平台“检察护航”App,汇集法律资讯、典型案例、检察微课堂、“随手拍”等服务板块,通过不间断更新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新闻资讯和政策法规,定期公布涉企典型案例,并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开展普法讲座等,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如今,“检察护航”App已成为该市检察机关联系和服务企业的“桥梁”和“名片”。
走访问需解难题,倾情服务促发展。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动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扭住监督办案这个关键,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遵循司法规律,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法治之力护民生福祉、促发展稳定,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加强重点人群权益保障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7月8日,在最高检举行的“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中有这样一起案例——
徐某因脑瘫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重度肢体残疾二级,完全依靠父母抚养,2006年起被纳入重度残疾人管理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天,徐某收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告知书》,内容为由于徐某家庭收入超出低收入家庭标准等,因此徐某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条件。随后,有关部门对其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历经起诉、上诉、申请再审,徐某的诉求均没有获得支持。于是,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关部门将徐某及父母的收入、住房作为三口家庭共有予以平均计算,认定徐某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条件而停发,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且,在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后,徐某已单独立户,符合申领低保的条件……”
没过多久,检察监督取得成效:有关部门依法恢复徐某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对之前中断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予以补发。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加大监督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
据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劳动争议民事裁判监督案件4400余件,对劳动争议案件支持起诉2.2万件;起诉强奸、猥亵、侮辱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近3.5万人;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近1400件;对1.3万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1.26亿余元;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万人,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9900余件,制发“督促监护令”2.5万人。起诉侵犯老年人犯罪2.8万件;起诉侵犯残疾人犯罪2300余件。
最高检发布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5+2”类困难妇女司法救助、英雄烈士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典型案例,深化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各地检察机关与人社、妇联等部门,签署关于保护劳动者、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持续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各级检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敢于办大案、难案,敢于啃硬骨头,不断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使专项行动成效让人民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响。
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检察机关在落实‘检察护企’多项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还邀请专家、代表建言献策,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进一步坚定企业依法经营、创新发展的信心。”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正大(海南)兴隆咖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黄海文在与前来征求意见建议的检察干警座谈时,深有感触地说。
“我受邀为打造‘检察+工商联’特色护企品牌建言献策。活动中,我了解到该院检察官通过向企业家代表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还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切口,针对海南万宁3家老字号企业开展‘检察护企’宣传座谈活动,加强对企业的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黄海文表示。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前三季度,起诉金融犯罪1.8万人,其中证券犯罪200余人,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办理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6万件,占裁判监督案件近六成,其中借款合同纠纷1.2万件,提出监督意见3800余件。
聚焦重点领域高质效办案——最高检对涉及矿产资源企业的云南张某某等人涉黑案、涉及玉器企业经营的河南符某某等人涉恶案进行督办。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法律监督,督促涉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除风险隐患。
落实“过罚相当”原则推动涉企罚款系统治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市场监管部门、省司法厅研究会商形成会议纪要,统一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三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裁量标准。
瞄准“靶心”精准施策——山东各地检察机关纷纷出台“检察护企”具体措施。青岛市检察机关建立了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加强与现代乡村产业龙头企业的沟通联络;淄博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枣庄市检察机关设立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等联系点,深化“一企一策”帮促活动,根据企业不同需求开展“订单式”服务工作。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进一步推动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升级,有效解决了数十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基层代表,我很受触动,也很感动。”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武安市淑村镇白沙村党委书记侯二河对武安市检察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督给予充分肯定。
侯二河了解到,“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武安市检察院聚焦农村饮水安全,对15个乡镇的集中饮水工程进行摸底调查,并就供水设施周边存在畜禽类养殖活动,部分机井、蓄水池等供水设施缺少警示标志等影响用水安全问题,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设立警示标志、防护网,清洗封闭蓄水池,清理固体废物,取缔整治畜禽类养殖点,切实打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的“最后一公里”。
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堵点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围绕人民群众身边的企业超标排放、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问题等,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涉及“三农”和乡村振兴的检察监督案件。
——开展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前三季度,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万余人,起诉与电诈“洗钱”密切相关的帮信罪6.5万余人。
——聚焦房地产领域案件,助力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办理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82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740余件。
“下一步,我们将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监督办案力度,进一步将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这个链条做得更实,进一步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说。
漫画/高岳
记者手记
司法办案是一项“守心”的工作。涉企、涉民生案件,无不发生在群众身边,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抓纲带目,纲举目张。“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级检察机关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纵深推进专项行动,通过一个个具体个案的高质效办理,累积出检察护企、检察为民的整体高质效。
记者在采访中深刻感受到,监督办案,不能止步于个案,也不能止步于“案结”。检察机关增强专项行动效能,需切实写好“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推动案件背后问题的“真解决”为目的,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真正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古装剧变枪战片 “魔改”视频“用料太猛了”
专家:文艺创作行为应有边界亟须加大整治力度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视频中正播放着电视剧《甄嬛传》皇帝选秀的场景,但剧情发展诡异:秀女们扛起了机枪,互相打量,气氛变得紧张而荒诞;画面一转,祺贵人原本是来告发熹贵妃私通的,可熹贵妃竟直接扛起枪,祺贵人见状立马吓得说“不告了”,随后两人还莫名其妙地一起跳起了搞笑舞蹈。
该视频文字介绍中,带着“AI”“改编”等说明。《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这种借助AI生成技术改编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多出现经典影视作品画面、角色,但其言行举止却与原版的情节设定南辕北辙,甚至有抹黑原作角色之嫌,如《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成了武力值爆表的神枪手;《古惑仔》桥段被嫁接在《人民的名义》剧情中。
受访专家指出,网上戏称的“魔改”或利用AI工具二创或恶搞的视频,不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且涉嫌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并且还可能侵犯演员肖像权、名誉权。文艺创作行为应有边界,要有效防治AI技术被滥用,相关部门和平台应当对创作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对于违法行为及时预警、查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去除一些人“万物皆可娱乐化”的错误观点,强化公众法律意识,从根源上杜绝侵权行为。
AI技术“魔改”视频
夸张画面颠覆原作
仙侠剧《花千骨》中花千骨手持激光武器,与妖魔展开一场科幻大战,原本的仙侠法术变成了高科技武器的对决;历史剧《大秦帝国》秦始皇带领群臣驾驶着机甲战车征战四方;一则点赞超过150万的视频,将《甄嬛传》中皇上驾崩前的场景配上动感音乐,主角们在皇帝床前大跳劲舞,之后皇上取出手榴弹将主角炸飞……
评论区里,不少网友戏谑道“小作坊用料太猛了”“这版本太好看了,电视台怎么没播过”。也有一些质疑的声音,如“AI被发明出来就是干这个吗”“这么乱改真的没人管吗”。还有人认为追求新奇和搞笑需要有底线,过度娱乐会让人难以接受,甚至看久了会忘记经典剧目本来的内容。
通过视频改编,两个毫无关联的文学角色也可能产生交集。在某平台的视频《【伏地魔×林黛玉】天下无双》中,创作者为两人构建了一段跨越时空的禁忌之恋,伏地魔看着林黛玉从小长到大,后来两人相爱,伏地魔为了与林黛玉相遇用尽禁术遭受反噬。
这种跨作品的新奇角色组合出人意料,将不同风格、不同时代背景的角色放在一起,满足了一些观众的猎奇心理。评论区里,有网友表示“常看常新”“时不时还要来再看一次”,认为这种视频是一种“整活儿”,充满创意和娱乐性,能给人带来新奇的体验和乐趣。也有网友认为这种视频是对经典作品的亵渎、“魔改”,过度追求新奇和搞笑,歪曲了原著人物形象和精神内核,让人难以接受。还有网友担心这类视频会传播错误的价值观,影响观众尤其是年轻人对原著的理解,削弱原著本身的传统文化内涵。
记者调查了解到,这类视频往往借助AI辅助生成,速度快且制作成本低,内容极度新奇夸张,吸引一些网友观看点赞。
前不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发布《管理提示(AI魔改)》,严肃指出,这些视频亵渎经典IP,如将《甄嬛传》改为“枪战片”,《红楼梦》变“武打戏”,孙悟空骑摩托车等,不仅冲击传统文化认知,还涉嫌侵权。管理提示要求各相关省局督促短视频平台迅速排查清理,并严格落实内容审核要求,以维护清朗健康的网络视听空间,保护原创作品和传统文化。
随意改编涉嫌侵权
应当加强监管引导
这种AI“魔改”视频是否突破了法律红线?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数智化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悦介绍,“魔改”并非法律上的词汇,根据现在广泛上的理解,“魔改”通常指的是对原著进行大幅度、颠覆性的修改,以至于原作的核心元素、人物设定或主题被严重改变。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改编权即指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新作品仍需保留原作品的基本表达,如此方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行为。
李悦认为,在著作权法中,改编作品需经过著作权人授权,改编权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对于已进入公共领域的名著,改编无需授权,但改编内容仍需尊重原作精神,避免歪曲、篡改或损害原作者名誉。改编作品尤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传播低俗或有害内容,需符合公共利益和道德标准,以维护原作的文化价值和社会形象。
“截取经典影视作品片段并通过AI技术进行修改,侵权风险极高,因为直接使用影视片段属于复制行为,未经权利人许可即构成侵权。同时,利用AI对影视作品进行修改属于改编行为,未经授权也会侵犯改编权。此外,对演员的形象或表演内容进行修改,可能进一步侵犯表演者权或肖像权,从而加重侵权风险。”李悦说。
“文艺创作应有边界。”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郑宁说,有些“魔改”内容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如使用他人肖像制作合成亲吻视频,属于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形象进行使用的行为,可能违反民法典规定,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甚至是名誉权。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和引导,对于违法行为进行预警;为避免AI技术被滥用,建议相关平台开发风险评估工具,快速甄别潜在的侵权或敏感内容。
平台完善内容审核
健全风险提示机制
尽管相关部门发布《管理提示(AI魔改)》,要求排查清理存在问题的AI“魔改”视频,但记者近日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发现,此类“魔改”视频仍然泛滥,且不少点赞量过万,甚至达到百万。这种视频成了一些账号的“起号”秘诀,例如,有账号共计96个作品均是AI“魔改”《甄嬛传》的视频,粉丝量超过50万。
上海诚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大成认为,一些平台难以管控此类视频泛滥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创作者法律意识不足、违法成本低廉。对作品的改编需要在不改变作品原有基本表达的基础之上。然而,部分创作者难以意识到AI“魔改”视频可能会造成对演员、著作权人权利的侵犯;此外,制作、发布AI“魔改”视频也很难受到实质性的处罚与追责。导致一些视频即使被下架,发布者也可以换号重新上传。
北京潞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艳认为,运用AI技术“魔改”视频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于移动互联网世界奉行的“流量为王”法则,借夸张改编经典影视剧段落的方式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吸引用户,进而获取经济利益。
黄艳建议,新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不可逆转,但应当保护原作品的完整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权益免受侵权袭扰。作为视频平台,应当严格遵循《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管理提示(AI魔改)》,落实排查清理“魔改”视频、相关技术产品严格准入和监督、对AI生成物作出显著标识等责任,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和潜在风险提示机制。
对于“魔改”视频,湖州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邓若蕾建议相关平台可以从内容审核机制入手。在视频上传阶段,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预审核。开发专门的算法模型来识别可能是AI“魔改”的视频特征,如画面的不自然拼接、声音与画面不协调等情况。对于疑似AI“魔改”的视频,标记后转由人工审核团队进行进一步检查。也可以建立完善用户举报渠道,鼓励用户对发现的AI“魔改”侵权或不良内容视频进行举报。
邓若蕾还提到,对这类视频进行规范整改,还需要增强公众意识。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社交媒体等,开展关于AI“魔改”视频风险和侵权危害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科普视频、公益广告等,向公众普及AI技术可能带来的视频篡改风险,以及如何识别和避免传播AI“魔改”视频。与此同时还应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侵权行为界定。进一步细化关于AI“魔改”视频侵犯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大成认为,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出台相应政策法规,明确AI“魔改”视频的法律性质,对制作、发布AI“魔改”视频的行为作出限制或禁止;平台方作为视频内容发布、传播的关键纽带,应当肩负起主体责任,从源头把控视频内容质量,优化审核机制,强化对发布视频的监管;创作者应当强化自身法律意识,明确道德底线。在使用AI软件对作品进行改编时,一方面应当尊重作品的基本表达,保留作品原有的精髓与意义,避免对作品内容、精神造成过度扭曲;另一方面也应当获取版权方、演员方的授权,确保改编行为的合法性。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代表建议助推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12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代表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传递着人民呼声,凝聚着人民期盼。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9235件,充分体现了广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担当。
重点督办建议是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的制度性安排,是发挥代表建议服务大局功效的重要抓手。报告指出,本届常委会进一步强化重点督办工作,4月16日,委员长会议审议确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今年的重点督办建议共20项,涉及代表建议225件,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家单位牵头办理,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等7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重点督办建议选题的针对性、协同性、全面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结合常委会中心工作,把重点督办建议与立法、监督等工作有效衔接、全程督办落实。
密切协同配合,各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是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大亮点。报告指出,各承办单位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具体体现在多个方面:领导重视、率先垂范,推动建议办理深入开展;“督”“办”协同,形成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合力;加强全过程沟通联系,持续深化同商共议、同研共办;深入分析代表建议,更好发挥代表专业特长;细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报告表明,各有关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心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求真务实、突出质量,努力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务实举措,努力将人大代表的“睿智之言”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良策实招”,实实在在提高办理效果。
具体体现在五大方面:聚力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聚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力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推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聚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聚力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
报告同时列举了一些取得的成效。比如,针对多名代表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突出问题,集成推出4个方面11项惠民利企服务举措,以优化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环境为重点推出12项服务措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吸纳相关代表建议,加快修订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鼓励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建立直播电商平台常态化监管会商协调机制,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听取代表意见,大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推进城乡、县乡之间用药联动管理机制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采纳代表相关建议,加快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覆盖弥合“数字鸿沟”,今年已累计支持6659个农村5G基站建设。
健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为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提供参考;推动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面对面”沟通、“肩并肩”调研,确保办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持续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信息化建设,推进建议办理和分析工作提质增效……报告指出,代表工委着力加强前端统筹、完善办理统筹、推进督办统筹、强化综合统筹,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工作机制,努力推动代表建议工作提质增效。代表工委将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十六万余件
让群众真切感到正风反腐加力度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强力整治“校园餐”管理问题,守护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攻坚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筑牢乡村振兴物质基础;深入整顿医药领域乱象,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惩处侵害困难群体利益行为,推动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维护社会安宁;严厉查处干扰群众生产经营行为,优化发展环境;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
12月22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蝇贪蚁腐”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报告显示,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6.8万件、处分62.8万人,移送检察机关2万人,让群众真切感到正风反腐加力度、清风正气在身边。
报告介绍,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监委在全国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以超常规举措依法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直接查办督办重点案件2633件,直抓中小学“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2个全国性专项整治,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15件具体实事,派出8个督导组推动系统上下全面发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治。
报告表明,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学生健康,一些不法人员从孩子口中“夺食”,群众有切肤之痛。国家监委下大气力推动解决,督促有关部门首次摸清全国中小学食堂及供餐情况等底数,指导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查处贪占学生餐费、插手招标采购、收受回扣等问题3.8万件,处分2.3万人。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督办12起典型案件,指导各地立案查处414人,督促66个县整改挤占挪用营养餐资金等问题。会同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等单位,制定“校园餐”管理监督指导意见,推动完善膳食经费管理等制度。经过整治,各地学校食堂保障条件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校园餐”质量普遍提高。
报告表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维护社会安宁。扫黑除恶连根拔起,才能除恶务尽。国家监委会同政法部门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打伞破网”,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870件,处分9514人,移送检察机关833人。直接督办山西孝义王财宝、河北唐山杨立国、湖北武汉黄大发等23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伞网”问题,督导地方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安徽省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业峰,陕西省铜川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高毅等一批影响大、职级高的“保护伞”。武汉市政协原副主席陈邂馨明知黄大发是黑恶势力首要分子,仍为其“站台背书”,长达15年,助长该团伙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坐大成势。监察机关坚决查处,群众拍手称快。
在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各地监察机关还聚焦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供水供电保障、物业管理以及供热保暖等整治工作,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感受到整治成果。从抽样、走访、问卷调查等情况看,群众对整治工作真心称赞。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报告介绍,准备再用两年时间,聚焦县级以下这一关键环节、薄弱环节,深化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着力提升常态长效整治水平、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苦干实干、坚决把整治工作向大纵深推进,向党和人民交上合格答卷。
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审议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2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认为,法律实施一年多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与污染防治成效显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流域防洪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持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报告指出,从检查的情况看,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要求还有差距,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还不到位,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还有薄弱环节,防洪减灾安全体系不够完善,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存在短板,黄河文化保护传承有待提升,政策保障和执法监管还需要加强等方面。
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凝聚黄河保护合力,提高黄河保护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展深度节水控水,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水沙调控和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障黄河长久安澜;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保护弘扬黄河文化,传承好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
报告提出,按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战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自觉履行法定责任,严格落实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刚性,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协同,形成法治合力,不断健全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
对此,要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协同抓好黄河保护和治理。从黄河保护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的协调,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流域各层级的智慧黄河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监测网络体系,统一数据标准,打破信息壁垒,为协同决策管理提供支撑。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立足全流域统筹谋划上中下游、干流支流、左右两岸的保护和治理,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协力推进黄河保护治理。
二是加快完善配套规定。落实法律有关规定,加快制定出台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等配套规定。鼓励地方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地方性法规,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对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要加快工作进度,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是加强执法与司法协同。健全黄河流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和裁判尺度,在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一体履职、协同发力。加大流域水行政执法力度,提升执法监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四是持续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坚持把普法作为法律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持续加强对黄河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唱好新时代“黄河大合唱”。
文化和旅游部全过程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
实现沟通率按时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2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报告表明,文化和旅游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过程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共承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450件,其中主办(独办、分办)187件、协办186件、参阅77件。代表关注较多的主要涉及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这些建议紧扣国家文旅重大战略,反映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紧跟党中央步伐、主动服务大局的履职担当,对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报告显示,文化和旅游部在抓落实促转化上下功夫。党组成员带头,邀请代表赴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云南、新疆、内蒙古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力求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政策提实,切实将民意民智转化为具体的项目规划和政策措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助力和动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现了“沟通率、按时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聚焦重点建议办理,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办理质效。报告显示,文化和旅游部牵头办理的“深化文旅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重点督办建议涵盖16件具体建议,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督办。
在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扩容方面,文化和旅游部积极采纳代表关于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助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建议,在政策、项目、产品等方面统筹施策、综合发力。
在促进旅游业稳步向好发展方面,文化和旅游部采纳代表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的建议,持续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建设。针对代表关心的旅游服务、旅游质量问题,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文旅领域“黄牛”综合治理,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强化旅游安全保障。
在推进长江、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面,文化和旅游部积极采纳代表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建议,牵头编制《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牵头制定《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实施方案》,整合长江沿线的重要文化资源,系统推进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五大重点基础工程。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着力推进成果转化,助力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报告表明,文化和旅游部坚持将建议办理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文化和旅游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将建议办理融入业务工作,以高质量办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文化和旅游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推动艺术创作繁荣发展方面,文化和旅游部积极吸纳关于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建议,完善文艺创作生产引导机制,实施新时代系列艺术创作工程,加大舞台艺术和美术创作引导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美术精品展出等活动,丰富优秀文化产品供给。
在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文化和旅游部吸收关于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的建议,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旅游风景道、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建设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停车、通信、导览等服务设施,推出更多惠民便民举措。
在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方面,文化和旅游部采纳加强非遗传播普及工作的建议,举办中国非遗博览会、非遗品牌大会、非遗购物节等系列活动,推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非遗热”“国潮热”蔚然成风。“春节”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列入非遗名录名册项目达44项,总数居世界第一。
在拓展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方面,文化和旅游部采纳加强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促进文明交流互鉴的建议,配合重大外交活动举办系列文艺演出。办好第十四届中美旅游高层对话、中柬人文交流年、中朝友好年等重大活动。组织“欢乐春节”“你好!中国”等品牌活动,传播展示中国形象。
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介绍,审计署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向122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由其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改任务;审计署将重大问题移送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重点查办或督办,开展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报告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成效更加彰显。截至2024年9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786个、分阶段整改的817个问题中,分别有1691个、513个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和年度措施。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5380多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300多项,追责问责2800多人。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解决了一些不利于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
报告具体列举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和有关地方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2851.48亿元,完善制度134项,处理处分241人。
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34.5亿元,完善制度130项,处理处分12人。
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78.64亿元,完善制度820多项,处理处分2230多人。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466.9亿元,完善制度161项,处理处分165人。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755.56亿元。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38.8亿元,完善制度31项,处理处分77人。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60.45亿元,完善制度56项,处理处分88人。
报告表明,对审计移送的310多件违纪违法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组织查处,对涉案款物加紧追赃挽损,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分有关责任人。
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95个(涉及金额214亿元)尚未整改到位。报告也指出了当前审计整改不到位的三方面原因:一是审计整改“两个责任”仍未全面落实到位。二是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加大,有的问题是随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出现的阶段性困难,需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消解;有的问题本身即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与改革一体推进、同步完善;有的问题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需逐步稳妥推进解决。三是贯通协同还有短板弱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整改协同不足,横向上地区间、部门间未形成有效的责任共担、信息共享、整改共促机制;纵向上有的问题“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整改中仍存在压力层层衰减等现象。
报告显示,对尚未完成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
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对重要问题一盯到底,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二是要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坚决惩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做好举一反三,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网络水军乱象如何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与专家建议
多元共治全力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2月11日,公安部公布依法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的10起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工作,依托“净网2024”专项行动全力出击,聚焦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共侦破案件900余起,抓获嫌疑人5000余名。
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水军运作的造谣引流、操纵榜单等违法犯罪行为,已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网络公共秩序,必须持续进行严厉打击。
“打击网络水军乱象,需要从完善法律制度、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公众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局面,全力挤压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更好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马一德说。
已形成完整产业链
从相关案件办理情况来看,网络水军的运作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在浙江台州公安机关侦破范某等人刷单炒信案中,台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范某等为牟取非法利益,搭建网站平台从事刷单活动,由商家在平台发布任务,再由刷手接单并在相应电商平台完成虚假购物和好评,以此提高商家的销量、好评度及排名,累计为3万余家商户提供刷单服务,刷单数量1000余万条。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分析指出,近年来网络水军产业链结构完整、链条清晰,上游多为掌握众多“大V”账号、“网红”账号以及海量“僵尸账号”的网络公司,制定各种热搜榜单的冲榜策略;下游则是各类刷单手按照预定计划,进行虚假点击、评论、点赞等行为。整个产业链中,居于中心位置的便是“刷单任务平台”,向上承接各类商家发布的刷单任务,向下招募刷单手“灌水”。
记者注意到,在这10起典型案例中,有3起编造谣言引流案、2起网络敲诈勒索案、1起刷单炒信案、2起刷量控评案,另有2起案件涉及有偿删帖。
赵精武指出,近年来,网络水军借助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批量生成智能化的网络评论信息,借助改机工具、IP地址修改工具等设备加持,甚至可以提供定制化的网络“灌水”。整体上,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为呈现违法成本低、社会危害加大等新趋势,尤其是与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事件相结合,能够轻而易举地加剧群体对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近年来,针对网络水军操纵榜单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在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
202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犯罪,深挖背后的产业链利益链,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行为涉嫌的相关犯罪。
2023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严禁个人或企业操纵“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依法惩治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
2024年11月24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要求提升榜单透明度打击操纵榜单行为。
与此同时,相关网络平台也在加大治理力度。11月15日,抖音发布持续打击刷粉刷量相关水军黑产行为公告称,自9月以来,抖音平台主要针对提供直播间虚假人气和刷单服务、接码服务进行治理,平台累计清理和拦截违规内容10万+,处罚账号超3万个。
“近年来,相关部门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严厉打击等举措,一些网络平台通过健全账号检测识别技术等手段,推动打击整治网络水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利益驱使下,网络水军并不会就此收手,相关整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赵精武说。
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网络水军的违法犯罪行为,已极大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网络舆论环境,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为,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需要从法律规制、监管机制、平台责任、行业自律和公众教育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多元共治的局面。”马一德说。
马一德指出,当前虽然已有相关法规文件对网络水军乱象进行规制,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加大对隐藏在背后的利益驱使者的打击力度,让他们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同时,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网络水军乱象治理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需要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各相关部门应共同构建网络信息内容综合监管执法体制,对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此外,还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提高技术手段。网络平台作为数字经济下人们社交的主阵地,对治理网络水军乱象具有义不容辞的管控责任。平台应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识别和过滤虚假信息,加大人工审查力度,完善榜单、话题、异常流量的识别和干预机制。对于发现的虚假信息生产者和传播者,应采取账号禁言、注销等严厉惩罚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朱巍指出,健全水军刷榜、水军账号等违规行为、账号检测识别技术手段,是网络平台的一个安全保障义务。
“网络水军注册的账号往往是虚假账号、僵尸账号、机器注册的账号,这些账号因为没有进行网络实名,严重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关于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制度。因此,网络平台应当依法定期清理‘僵尸粉’、机器粉。此外,还要建立起明确、高效、便捷的投诉举报机制,当权利人发现自身权益被侵害的时候,第一时间可以告知平台,平台要专门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处理。”朱巍说。
制图/李晓军
合肥出台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促进条例
无人驾驶发生事故将处罚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人工智能、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的新兴产业形态,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
12月20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重点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监督管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提升智慧城市治理和社会交通安全水平。《条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实行申报管理制度
2020年起,合肥市在安徽省内率先开展相关工作,支持整车企业、自动驾驶技术开发企业等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2024年7月,合肥市成功申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通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建设,有效探索了车城融合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用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建设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服务平台,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推进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管理工作。
《条例》规定实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申报管理制度。申请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性自我声明、道路测试或者示范应用方案、自动驾驶功能检测报告等材料。有关部门受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申请后,应当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性自我声明确认工作,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应当凭确认的安全性自我声明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取得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可以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
加强远程动态监管
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车辆能否载人载物,存在的风险如何预防?
按照《条例》规定,在道路测试中的车辆,除测试人员和用于模拟货物的配重外,不得搭载其他与测试无关的人员或者货物。在示范应用中的车辆,可以按照规定搭载人员或者货物,示范应用主体应当提前告知搭载人员、货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关风险,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用于道路运输、环卫、快递等领域的测试和示范应用车辆,应当符合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条例》要求加强车辆远程动态监管,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应当定期对自动驾驶系统和其他涉及车辆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按照规定向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提交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以及有关部门对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进行评估。
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还应加强车辆远程动态监管,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遇恶劣天气、道路施工、大型活动等情形,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对运行路线、时间等作出相应调整。
明确交通违法行为
今后,试验用机动车将会有明显辨识度。按照《条例》规定,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放置在前后车窗醒目位置,并在车身显著位置以醒目颜色标示自动驾驶道路测试或者示范应用等字样,但不得对周边的道路交通活动造成干扰。
万一车辆发生故障不适合自动驾驶,或是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时怎么办?
《条例》要求,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驾驶人或者管理人发现车辆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状态或者其他情况需要人工接管时,应当立即接管车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配备驾驶人的车辆发生故障、不适合自动驾驶或者有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时,应当立即开启危险警示装置,采取远程接管、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等措施。
对于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型无人车发生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条例》明确了处理方式,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理;不配备驾驶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
智能网联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及有关责任追究。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下对事故过程进行技术分析,将事故原因、责任认定结果以及完整的事故分析报告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功能型无人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
新修订的《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强重点领域用频需求规划保障
□ 本报记者 范瑞恒
新修订的《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条例》共5章36条,包括总则,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及发射设备管理,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法律责任等,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近年来无线电技术日益广泛应用,有必要对原《条例》作出修订,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制度规范,为全面提升无线电管理治理能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将进一步提升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法治化水平,对于维护电磁空间安全、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解决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天津市行政区域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部门,配合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规定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编制无线电管理专项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区域无线电管理协作,明确天津市与北京市、河北省以及周边地区建立无线电管理协作机制,加强无线电监管联动和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联合保障,促进无线电管理数据资源共享,提升区域无线电管理水平。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提出无线电管理应当遵循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重点领域用频需求的规划保障,规定无线电管理专项规划应当明确无线电管理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内容,加强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用频需求的保障,支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民生领域用频需求。发挥无线电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鼓励无线电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与应用,加强无线电技术在数字基础设施、技术创新、政务效率提升中的支撑作用,支持天津市智慧港口建设和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相关行业利用无线电技术进行产业升级。
新修订的《条例》结合无线电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对损坏、擅自拆除无线电监测设施,妨碍监测设施正常运行,为非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提供便利条件等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以保障无线电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出台
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气象指数保险
□ 本报记者 韩宇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沈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经辽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的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的70%以上,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至3%。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孟昭贵指出,目前,沈阳市气象预报预警能力不足、灾害防御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日益凸显,亟须因地制宜对上位法的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现代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体系,提升气象服务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条例》共8章44条,结构设置为总则、预防、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预报和预警、应急处置、社会参与、法律责任和附则。
为了体现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条例》明确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龙卷、大雾和霾等造成的灾害,在上位法规定的气象灾害种类基础上,增加了冰冻和龙卷两种气象灾害,符合沈阳市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
为了避免项目选址不科学导致的“先天不足”,《条例》规定了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开发区、产业园区、新区等特定区域应当开展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为项目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的转变,《条例》突出以防为主,单设“隐患排查治理”一章,明确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种类和特点,有重点地对气象灾害隐患进行排查,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进行隐患治理,同时规定各相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职责。
《条例》重视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规定要做好农村地区气象灾害防御,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气象指数保险等各类灾害性保险产品。
同时,《条例》就完善预报预警体系作出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气象信息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和完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
此外,《条例》就应急处置措施作出明确规定,相关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停课、停运、停工、停产、停业等,确保应急处置快速高效、科学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条例》强化了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对有效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沈阳市气象局局长陈洪伟说。
谈及如何推动做好《条例》贯彻实施,陈洪伟表示,一是制定配套政策。根据《条例》内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对《条例》进行具体、详细、可操作性的解释和补充,确保《条例》内容得以贯彻实施;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管理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三是发挥督导检查作用。充分发挥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督导检查,保证《条例》可操作、可执行。
《江西省献血条例》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更好保障医疗临床用血安全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杨阳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3条,以解决江西省献血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满足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为主要目标,以献血者和用血者为中心,坚持自愿无偿基本原则,明确组织动员责任,通过褒扬奖励献血者、优化献血服务、规范采供用血管理,营造良好的献血环境,形成关心、支持、鼓励无偿献血的社会氛围。
《条例》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比如延长献血年龄、设立“无偿献血宣传月”、加强固定及流动献血点建设、建立血液供应风险应对及应急用血保障机制、实行献血者“三免三优先”优惠政策、扩大血费减免和优先用血人群享受范围等,确保献血工作全面规范,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
郑州中原区人大代表监督提升检察听证质效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任 欢
“今天的听证会,主要听取人大代表对李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的意见,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加强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郑州市人大代表王智勇等参加听证会。
此前,王智勇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强化听证工作向中原区检察院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原区检察院研究落实后,向其反馈了相关意见,并邀请其参观检察听证室,现场感受自主研发的数“智”听证管理助手的运用情况。
“中原区检察院打造的数‘智’听证管理助手立足基层院检察听证工作,创新性地把人大代表联络和听证结合,持续提升听证工作的便捷性和规范性,实现了检察听证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王智勇说。
“我们打造的数‘智’听证管理助手融入人大监督思路,以人大代表+数‘智’赋能,不断提升检察听证的质效。”中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慧织介绍说,数“智”听证管理助手直接内嵌在全国检察业务系统2.0中,在准备环节设定筛查规则,自动对全国检察业务系统2.0中的案件进行筛查,将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推送至承办人,促推“应听尽听”;在听证环节,根据不同听证场景“一键生成”听证流程和文书,实现听证笔录、听证评议意见等自动回传,确保听证工作更加规范、透明,实现了全流程数据管理,纠治听证“不规范、形式化”。
截至目前,中原区检察院聘请涵盖法律、财会、医学、心理咨询、教育等各个领域的120余名人大代表充实听证员库,并通过AI选配实现听证员和案件的精准适配,以听证员的专业性促进和确保听证工作的公正性。今年以来,在人大代表监督下,中原区检察院已开展检察听证52件,同比上升62.5%,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增加腕管综合征
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针对性有效性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你身边有人得过“鼠标手”吗?你知道“鼠标手”被列为职业病了吗……近期,不少上班族在茶余饭后谈论有关“鼠标手”的话题,原因是它被列入了最新调整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发布了调整后的《目录》。《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目录》调整对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具有积极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调整职业病目录,将新的职业病纳入保障范畴,彰显了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不容忽视的理念,有助于对劳动者职业健康提供精准保护,推动全社会形成关爱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职业病目录不断扩充完善
相比现行《目录》,调整后的《目录》由原有的10大类132种职业病增加到12大类135种职业病。
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新增了2个职业病类别,分别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每个类别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同时,将原其他职业病类别中的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调整至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
此外,为保持职业病归类的统一性,将原职业性眼病类别中的放射性白内障单列,并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将原职业性化学中毒类别中的铀及其化合物中毒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
“本次目录调整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补齐短板的原则,借鉴国际劳工组织及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遴选出了新增职业病类别和具体病种。”上述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录》调整后,我国法定职业病类别与国际劳工组织及世界上多数国家基本一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卫健委也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调整完善《目录》,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水平。
对于此次《目录》调整,王天玉认为充分体现了相关部门全面关注劳动者健康问题的态度。此前谈及职业病,主要针对的是矿山开采、制造业等领域,涉及的多为尘肺病、皮肤病等身体类损伤。此次调整新增加了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这一类别,将职业病范围扩展到精神创伤领域,有助于全面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在王天玉看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各类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随之涌现,相关部门也将对职业病目录不断调整,随着职业病类别不断扩充,我国职业病分类将更加细化,职业病防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将不断提高。
职业病认定有限制性条件
此次《目录》调整之所以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很大程度上源于“鼠标手”的纳入。
所谓“鼠标手”,在临床上称为腕管综合征,是患者因长时间使用电脑鼠标或进行高强度手部工作,使人体的正中神经及进入手部的血管在腕管处受到挤压,从而产生一系列疼痛、酸胀、炎症和功能障碍。
调整后的《目录》发布后,一些上班族便在网上发问,是不是只要确诊患上“鼠标手”,都可以认定为职业病?
对此,王天玉指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目录》内涉及的职业病有限制性条件。比如,调整后的《目录》虽然新增加了腕管综合征,但同时明确了“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这一限定条件。这意味着,一些上班族虽然也会因经常使用电脑而诱发“鼠标手”,但由于其所从事的工作不属于制造业,不在本次新增的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规定的行业内,因此暂时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
王天玉认为,调整后的《目录》中增加了相应的职业病类别,这为未来职业病范围的进一步拓展奠定了基础。相关部门日后能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逐步扩大范围,结合工作实践,探索设置合理的职业病认定标准,将更多行业领域内因工作出现的类似病症纳入其中。
积极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对此,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王建冬指出,无论制定或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的都是为了预防,要突出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纳入目录的病种,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落实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责任,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最大程度避免或者减少劳动者罹患职业病。没有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工作相关疾病,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定期开展健康检查,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开展劳动者健康指导和健康管理,做好工作相关疾病预防知识的科普宣传,提升劳动者防病意识和防病技能,实现不得病、少得病的目标。
除调整《目录》外,为更好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相关部门近年来一直在积极推动并完善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
以公众最为熟知的尘肺病为例,据统计,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国已在28个省份建设了829个尘肺病康复站,2021年至2023年为尘肺病患者提供就近、免费康复服务超过120万人次。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是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根本举措。“十四五”期间,国家卫健委聚焦部分职业场所危害因素超标问题,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超标岗位治理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王建冬表示,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涉及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三方,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传统职业病和新型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带来的双重挑战。
新兴技术如何助推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与风险防控
□ 黄兰松 朱立志
长期以来,网络暴力的信息治理常常被视为受害者与施暴者之间的对抗,互联网平台更多处于旁观角色,依靠“避风港”规则避免承担责任。的确,初期互联网平台缺乏有效信息管控能力,未能充分履行治理义务。然而,随着互联网平台产业的发展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快速进步,越来越多的学者呼吁,平台应主动承担起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主体责任。早期,由于信息量庞大且多样,平台难以对每条信息进行逐一审核,导致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对滞后、难以预防。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特别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突破,智能化识别与治理网络暴力的潜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人工智能如何精准打击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信息通常以自然语言文本的形式传播,语言处理技术以及语言大模型技术迅速发展,使得平台对网络暴力信息进行自动化精准识别成为可能。该技术也是人工智能在治理网络暴力信息方面运用最为广泛的技术,已经为大部分主流平台运用。在这些平台上,用户所发送的每一条帖子、评论以及私信等,都会被人工智能模型自动识别。如果信息涉及网络暴力,平台会自动向用户发出提示,建议用户修改表述或不要发送。对于部分难以识别的信息,平台采用“人工智能预判+真人核实”的模式,兼顾效率与准确性。然而,模型的识别能力受限于以往的案例和数据,且部分模型过于依赖“敏感词识别技术”,不仅难以招架层出不穷的网暴形式,还可能造成错误打击,损害公民的表达权。
用大数据评估并管控潜在威胁
除了对平台信息进行普遍性监控外,平台还会采用危险账号监测技术对高危账号重点关注。在互联网空间,用户的行为偏好、群组关系、违规记录、言论发表等都会被平台获取。平台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构建起用户画像,评估用户的危险等级,降低高危账号言论的曝光度,对其言论进行严格审核,限制该类账号的部分功能甚至进行封号处理。其中,违规记录是判断账号危险等级的一大重要因素,大部分平台会对多次违规的账户进行更严厉的处罚。然而,该项技术却有着较高的运用门槛。首先在数据获取方面,为构建准确的用户画像,平台必须得到足够的用户数据,而中小平台往往难以在短期内获得足够的数据。其次在建立模型方面,如何为各类信息附加合理权重尚未形成共识,模型建立存在较大难度。
用积极声音抵消网络暴力负面效应
韩国曾举行“善意回帖”运动,号召网民为他人写下“肯定的、鼓励的、给予勇气和希望的善意留言”。根据群体极化理论,防止情绪极端化的有效方法是引入对立的观点,需要有人提出新颖且具有说服力的论据,挑战群体成员最初的偏好。该运动本质上是想用良性信息与有害信息对抗,消除“群体极化”,削弱网络暴力信息的影响。在良性信息生成效率、数量、质量等方面,人工智能具有极大的应用潜力。此外,基于“沉默的螺旋”理论,一般网民容易受到已有情绪的影响。一旦网络暴力形成,原本善意的声音往往不敢表达,反而会加入网暴大军。而人工智能不会受到情绪氛围的影响,能够持续提供积极的、建设性的内容来平衡网络生态,打破“沉默的螺旋”,减少负面情绪的传播。然而,科技是把双刃剑,也要警惕不法分子反向运用该技术,批量生成恶意信息,发起、扩大网络暴力。
用科技化解言语冲突避免误解升级
美国传播学家艾伯特梅拉比曾提出一个著名的信息传播表达式,即信息的全部表达=7%的语言文字+38%的声音+55%的表情。一方面绝大多数互联网信息都是依靠语言文字传播,而语言文字仅能传播少量信息。另一方面网络节奏不断加快,网民习惯于用更加简洁的语言,大量语气词、礼貌用语被省略,语言表达显得较为生硬。声音、表情的缺失使得人们的真实意思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失真。一句简单的玩笑可能被误认为冷嘲热讽、抬杠,导致正常的表达在拉扯中上升为冲突甚至引发网络暴力。语言风格转化技术的核心在于“识别——转化”。当人工智能发现用户发表的内容包含不友好信息时,可以通过替换词汇、增添礼貌用语以及加入表情符号等手段,使表达变得温和。从技术的角度来说,语言风格转化技术所需的情感词典、语言处理以及语言大模型技术都已经较为成熟,具有实施的可能性。从运用的角度来说,该技术已经在Reddit和Twitter等平台运用过,并取得良好成效,在国内具有广阔的运用空间。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延安:红色法治沃土滋养藏蓝初心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任辽
坐落于陕西省延安市棉土沟的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旧址,至今仍然留存着鲜活的历史记忆,这里是共和国公安机关的发源地之一,是人民公安的根脉,人民公安从这里走来。
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积极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改革社会风气,社会环境一度和谐安定。这些特殊历史时期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我是听着张思德的故事长大的,张思德精神一直熏陶和感染着我。”宝塔分局枣园派出所法制员付瑞说。
作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枣园派出所创新推出张思德“四支队伍”,通过“两说一联”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一杯热茶暖心、耐心倾听顺心、矛盾化解舒心、人民群众安心”的工作理念,以案说法、讲明事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2024年5月31日,延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袁家富在全市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表示:“延安市公安局作为党领导下红色根据地的第一个公安机关,有着优良的革命传统,我们要继续赓续红色法治文化血脉,让延安公安在新时代法治建设中薪火传承、发扬光大。”
“延安公安法制部门将按照强基础、提质效、树品牌三个阶段的‘五年规划’,全面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让红色法治基因在新时代延安公安中绽放新的色彩。”延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赵志立说。
近年来,延安公安自觉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和张思德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市局组织专人对全市涉访涉诉、涉油气、不捕不诉、被法院判决无罪、命案等重点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工作,找准执法办案问题症结,每季度动态监测研判执法态势。坚持“网上网下+人工智能”机制,全方位、全流程加强执法过程闭环监督管理,市局执法管理委员会通过下发“四书一令”和《执法通报》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积案清理专项工作,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形成积案快清、现案快办良性互动局面,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效提升明显。
“在警衔晋升培训中,我深深感受到基层公安民警在渐渐改变着执法理念,更新着法治意识,这种改变得益于单位组织的多种形式执法培训。”延安宝塔派出所教导员李鹏鹏感慨道。
近几年,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多轮次、多元化、高质量执法系列培训,形成了具有延安公安特色的“学、讲、研、查、改、考”六字诀培训模式,极大地提升了民警执法办案能力。
“我们将继续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切实把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和执法实践中。”延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富前表示。
哈尔滨:留住历史文化记忆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尹 栋
“采取二人转、顺口溜、问答互动等方式,融入法律法规知识,对金上京遗址保护重要意义、什么是违法行为、破坏遗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宣传,让村民在家门口学习法律知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时,对哈尔滨市阿城区保护金上京遗址的经验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2021年4月21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哈尔滨市金上京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30条,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依法保护金源文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依法保护刻不容缓
阿城区素有“女真肇兴地、大金第一都”之美誉,现有不可移动文物28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传承着华夏民族不可或缺的历史基因。
金上京遗址作为黑龙江省独特的金源文化名片,位于阿城区城南2公里处,由南横、北竖相接的两个长方形城池组成,平面呈曲尺形状,呈现“两城制”格局,外城垣周长11.08公里,总占地面积近6.5平方公里。
金上京遗址是宋金时期女真族所建的首个都城,距今已近千年历史,是迄今为止保存较为完好的唯一一处金朝都城遗址,体现了金朝时期的经济、科学技术、营造工艺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无可替代的考古学价值。1982年被公布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被列入全国100处重要大遗址,2012年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3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
据了解,金上京遗址四周接近城垣基址部分重点保护区内多年前被农民建了房舍、辟为耕地,农民生活、耕种时逐步蚕食城垣基址,每年都有扩耕侵蚀城垣现象发生,甚至有放牧者在城垣上放养牲畜,久而久之城墙断口持续扩大。
解决保护金上京遗址地方性法规缺位难题,成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共识。
厘清各单位保护责任
“金上京遗址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条例》的实施,使金上京遗址保护迈上法治化轨道。”黑龙江省人大代表杨艳杰说。
《条例》采取“小切口”立法,明确了保护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保护机制、保护机构的职责、禁止性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体现地方立法的简洁、实用。
《条例》规定,适用于哈尔滨市阿城区行政区域内,宋金时期女真族所建的金上京会宁府遗址及其周围分布的金太祖完颜阿骨打陵址、东环五队团山子遗址、郊祭坛遗址、孙家屯遗址、宝胜寺遗址等相关遗址的保护。
《条例》强化哈尔滨市政府职责,哈尔滨市政府应当加强对遗址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保障机制;明确条例实施主体,阿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落实监管部门职责,哈尔滨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遗址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阿城区文物行政部门负责遗址保护管理工作;强调协调配合,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遗址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遗址保护相关工作。
有效破解瓶颈制约
“金上京遗址与国内其他文物遗址情况有所不同,由于历史的原因,在遗址保护范围内有许多单位和居民,也有大量的耕地。居民生活区、农业生产区和文物保护区交杂在一起,在日常生活、耕作中,因为取水、耕种和蔬菜储存而不同程度破坏了遗址原有地貌。”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赵永军说。
《条例》从实际出发,针对区域特点,规定在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非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倾倒垃圾、废料、污水。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应当在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倾倒垃圾、废料、污水,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运、回收。区人民政府应当公布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种植的深根系树木和深根系农作物的品种,并及时更新。
遗址属于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一旦破坏,无法恢复。阿城区有关部门从宣传普法入手,采取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多端口、多维度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文物光荣,损坏文物可耻,破坏文物犯罪,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
阿城区检察院把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情况作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等外”探索,与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共同签署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协议与磋商机制,针对金上京遗址面积大、历史遗留问题多,从严治理、从速解决了一批金上京遗址农业生产活动侵占文物重点保护区、移动损坏界标、损坏城墙等问题。
“希望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责任,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落实,让制度安排更见威力,让文物保护更有实效。”全国人大代表金东浩说。
让探店行为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 蒲晓磊
近年来,不少博主的探店视频走红网络。探店达人在借此“吸金”的同时,也助力了中小商家的生意增长和线下实体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新的消费风尚。
数据显示,2024年达人探店为线下商家带来超过1333亿元的经济收益。越来越多普通人以探店为业,截至2024年11月,平台上有超过336万人靠探店获得收入。
2024年7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新一批新职业信息,其中包括生物工程技术人员等19个新职业,生活服务体验员等28个新工种。至此,数百万探店达人成为官方认可的“生活服务体验员”。
但是,探店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探店过程中出现了虚假宣传、恶意差评等乱象,侵害了消费者、商家等主体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行业发展生态。
近年来,我国在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层面持续加强规制和治理力度。《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检察机关通过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治理虚假广告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虚假种草”“恶意差评”等探店乱象,对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罚。
规范探店行为,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放任自流。必须坚持依法治理,让探店行为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促进探店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监管层面,行政机关执法要多运用教育引导、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包容监管方式,既留足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空间,同时又要防止失管、漏管,维护市场秩序,通过有力度有温度的监管方式,促进探店行业健康发展。
引导探店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加强行业自律,压实平台责任。近年来,一些网络平台采取了相关举措。比如,抖音上线探店规范,明确探店合作中商家、达人等各方行为规范和权利责任,保障消费者、商家、达人等各方合法权益。但也要看到,探店乱象并不会就此销声匿迹,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网络平台需要持续加强平台内容审查机制,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教育警告、封禁账号、公示通报等惩罚性措施,下大力气净化探店视频网络环境。
探店行业在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相信通过依法治理,探店行业的乱象会逐渐减少,未来会迎来高质量发展。
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5.5万次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张维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各部门各地方,以产学研为纽带,推动中小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强化协同创新和技术对接,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今年1月至11月,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5.5万次,同比增长19.1%。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王培章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供需双向发力。统筹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以及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从供需两端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在组织“盘点专利”的同时,推动各有关方面“盘点政策”,强化专利质量和产业化导向,在考核奖励、资质认定中突出转化效益评价,加快实施以专利产业化前景研判为基础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夯实专利供给的质量基础。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线上线下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深化产学研合作,以企业需求和产业应用为目标,培育更多高价值专利。支持110所高校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培育10531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不断提升产学研各方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能力。
武汉成立数字经济法律服务团
本报武汉12月23日电 记者刘志月 武汉数字经济法律服务团今天在湖北武汉宣布成立,首批共有53名成员。
武汉数字经济法律服务团,以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宗旨,成员来自高等院校、武汉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会计师事务所和司法鉴定机构等多个领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玉烨受聘担任武汉数字经济法律服务团团长。
成立仪式后,武汉市司法局、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武汉市律师协会、武汉市公证协会联合共同主办“智慧法航,数创未来”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法律服务研讨会。
桂中监狱以“数字法治”助推“智慧监狱”建设
本报讯 记者马艳 通讯员韦颖 计加敏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了解到,近年来,桂中监狱持续以“数字法治”工作助推“智慧监狱”建设,效果显著。
推进会见全流程数字化改革。完成对罪犯会见管理系统、自助排队叫号系统及人证比对设备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会见办理流程,在移动警务框架下实现罪犯会见全流程数字化,数据无缝对接,会见审批全程留痕,业务办理最快缩短至1分钟,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同时通过“关键词统计”大数据分析功能,以“数字法治”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警察少跑腿”,让监管隐患排查更全面、更快速。
构建“1+N”智慧型监管体系。在监狱管理局“一站式”平台上实现监狱各类业务系统及数据的汇聚和融合。通过添加N项功能性App,实现各类安防系统的整合、联动和数据交换共享,提高监狱执法水平和管理效率。
完善移动警务功能建设。桂中监狱充分发挥移动警务安全、便捷、智能的优势,进行“数字法治”工作改革。在移动执法、指挥调度、信息通讯等10项App运行的基础上,开发会见管理系统App,完善实时监听复听、会见查询等5项数字化功能,构建业务办理流转、执法快速查询、信息化实战指挥体系等规范、安全、协同的移动警务框架,实现“掌上办公,掌上执法”,极大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执法精准度。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安康因地制宜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冬日的下午,几十名村民围着火炉,认真聆听司法所干警杨招宣讲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火炉旁烤着的洋芋冒着热气……
这是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孟石岭镇草坪村熊家院子看到的一幕。此场景正是该镇创新推行的“岭上夜话”基层治理模式在实践中的真实写照,也是安康市平安法治建设的一角。
今年以来,安康市政法系统以平安祥和幸福安康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风险防范、基层治理、执法司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在地处陕渝鄂三省交界处的镇坪县有一个特别的“无忧调解超市”,这里不仅有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还整合了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交警中队、法律服务工作站及镇村调解委员会等资源,是镇坪县群众讨说法的地方。
近3年来,镇坪县依托“无忧调解超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464件、调解成功1460件,调解成功率99.72%,无越级群体性上访事件,全县平安建设满意度居全省前列。
无独有偶。旬阳市为有效解决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原有模式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等难题,积极探索融合司法、行政、道德力量,形成“三力联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治安、诉讼和信访案件大幅下降。
为有效破解搬迁群众人员管理难、生活融入难、就业增收难、作用发挥难问题,平利县创新探索推广“新社区、新工厂、微服务、微治理”的“两新两微”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降、信访事项降、刑事案件降、安全事故降、群众满意度升的“四降一升”目标,走出了一条务实管用的搬迁安置社区治理新路子。
基层稳则大局稳,基层安则社会安。今年以来,安康市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创新多元解纷模式,着力推动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镇、矛盾不上交”。
目前,全市10个县级、106个镇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实体运行良好,今年以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3647件,万人成诉率同比下降14.97%。
构建立体治理体系
为提升网格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平利县长安镇长安社区创新试点智慧安防建设,通过“监测设备+物联网”模式,开发了平安乡村物联网平台,在住户家中安装烟雾报警监测、一键紧急报警等4种报警设施配备,不断提升困难群体的居住安全感。
近年来,安康市以科技赋能社会治理,把平安建设纳入数字安康建设总体战略布局,不断深化数字化改革、智能化建设,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为平安安康建设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岚皋县人民检察院自主研发了“掌上岚检”检察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宣传法律知识、收集线索建议、回应群众诉求,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至“指尖”,更加便捷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让群众在指尖上就能办成事、办好事。
旬阳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以防为主、以防为先,构建小区智慧安防、单位智慧内保、街面电子卡口、高空区域瞭望的立体化治安防控网,实现数据收集、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转型升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此外,“9+X”综治信息系统实现安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数据全面汇聚;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全面推广;“网上办”“一网通办”“网格通-微连心”小程序等一批场景应用得到群众称赞……在安康,新科技应用有效激活了平安建设新动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旬阳市高新区是2016年9月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建设的陕南首家县域省级高新区,园内有市场主体600多家。
“为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2023年11月,旬阳在高新区建设法治服务中心,为各类市场主体‘把脉问诊’,提供精准服务,依法保护自主经营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旬阳市法治服务中心负责人孙廉宏说。中心运行以来,涉各类市场主体矛盾纠纷数、警情数、营商环境类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45%、33%和42%。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安康市政法机关认真履行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根本职责,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政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安康市委政法委推动清单化管理、节点式推进、精准化督办,组织开展涉企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法院系统制定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10条措施;检察系统设立19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公安系统细化落实重点项目“警长制”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律师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涉企案件等,安康政法机关以实际行动让企业暖心又安心。
随着政法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安康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也越走越稳。据悉,安康平安建设满意度连续4年位居全省第一,率先在全省获授“平安银鼎”、在全国创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坚持法治思维、系统观念、强基导向,聚力建设平安祥和幸福安康,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寇全安说。
上海静安建设“苏河湾国际法律服务集聚带”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法制与新闻》记者黄浩栋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举办国际法律服务创新与发展主题活动,旨在搭建全球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携手行业内外精英进一步推动“南京西路-苏河湾国际法律服务集聚带”(以下简称“集聚带”)的构建和发展,为静安打造“聚静安、在上海、为全球、链世界”的法律服务品牌注入全新动能。
静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傅俊表示,南京西路是上海最顶级的商务商业区,苏河湾是上海中心城区苏州河滨水核心区段。“集聚带”建设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平台优势,助力企业安心投资、放心经营、舒心发展,营造更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据介绍,2023年以来,静安区结合“一轴三带”发展战略以及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任务,整合南京西路法律服务优势地带的资源基础,激发苏河湾地区法律服务的发展潜力,集聚一批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全力打造法律服务行业金字招牌。
目前,静安区以“集聚带”建设为抓手,吸引国内外知名律所集聚发展,并坚持引强育优并举,着力培育一批品牌知名度高、专业服务能力强的本土律所。同时注重人才培育,开展法律职业精英圆桌会、“一带一路”高端经贸法律人才实践基地等特色品牌活动,持续推动法律人才队伍的发展升级。
焦作中站区法院助企良性发展
本报讯记者赵红旗通讯员时俊亚 今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通过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中站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修复、治愈和推动作用,灵活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程序,进一步提高破产简易程序适用率,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加快实现市场出清,释放生产要素,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帮助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获得新生。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河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党志军被判死刑
本报安阳(河南)12月23日电记者赵红旗 今天,备受关注的河南女法官王佳佳遇害案一审宣判。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党志军犯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党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党志军是王佳佳法官承办的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党志军因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向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住院期间各项费用及财产损失共计18832.93元。但党志军提交了多项虚假证据,且其并未实际住院。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党志军各项损失9384.89元。党志军因对民事判决结果不满,产生报复心理,2024年8月7日,携带两把剔骨刀进入王佳佳所在小区等候,见到王佳佳后持刀连续猛刺其心脏等致命部位20余刀,致王佳佳当场死亡。作案后,党志军逃离现场并自杀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党志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党志军因其无理诉求未得到满足,不反思其提供虚假证据的不诚信行为,无端猜疑王佳佳法官偏袒对方,继而恼羞成怒,杀人泄愤。党志军采取极端手段报复杀人,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拒不认错悔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社会影响极坏,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党志军当庭表示上诉。
应被告人党志军及其辩护人申请,安阳中院依法组成了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参加的7人合议庭,并通知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切实保障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专家学者、律师代表、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及公民代表旁听了案件庭审及宣判。
扬州邗江法官悉心解纷获双方送锦旗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法官韩玮收到同一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送来的两面锦旗。
此前,原告某公司将凌某等8人诉至邗江法院,称因公司破产,符合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形,要求股东凌某履行1900万元的出资义务。在查看相关证据后,承办法官韩玮发现,涉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周某,凌某是在其委托下进行股权代持。但因股权代持协议属于内部约定,实际上并不影响凌某作为股东身份而必须履行的出资义务。
同时,韩玮还了解到,周某是凌某的妹夫,而凌某的妹妹、周某的妻子周某某正在服刑。韩玮通过原告代理律师联系上了周某某,让其坦白是否在相关委托文件中伪造了凌某的签名,并向其释明法律后果。经过多番沟通,周某某和周某的态度都有所改变。
为推动纠纷实质化解,韩玮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结合新证据与原告多次协商,力求尽快帮助原告拿到“真金白银”。经过韩玮不懈的努力和坚持,原被告达成由凌某向原告补偿30万元、原告撤诉并免除凌某出资责任的调解方案,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召集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一调解方案。案件调解成功后,凌某被查封并已进入拍卖程序的房产悉数解除查封。至此,一起长达两年、涉案千万元的纷争彻底画上了句号。
从1900万元的诉请到30万元实质解纷,从至亲反目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再到当事人双方都送锦旗,邗江法院法官用司法智慧和人文关怀促成了一起纠纷的妥善化解。
铜陵全面推进“政法护企行三三制”常态化行动
法治小分队深入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用人单位负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如果变更工资支付方式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近日,安徽省铜陵市经开区一处施工现场,“政法护企小分队”向30余名公司员工宣讲劳动者权益保护知识。
本次“政法护企小分队”由铜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昌红梅带领。如今在铜陵,35支由全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担任队长的“小分队”,正如火如荼开展“政法护企行三三制”常态化行动,在制度机制保障下,立足政法职能,细化依法护企、常态护企各项举措,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聚合专业优势
2023年4月,铜陵市委政法委出台《全市政法机关“政法护企行三三制”常态化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政法单位职能作用,加大法治惠企工作力度。
全市政法机关积极响应,组建35支政法护企小分队,包保服务105家企业。每支小分队由“1名政法机关领导干部、1名政法干警、1名法律实务专家”组成,为三家包保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
“参加包保企业工作的领导干部为各政法护企小分队负责人,同时择优选择一名政治立场坚定、法律知识储备足的年轻干警为政法护企小分队成员,由市司法行政机关推选业务能力过硬、群众口碑良好的执业律师担任法律实务专家,将各自优势聚合起来,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方案’。”铜陵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荣胜说。
法院小分队多次上门向被执行单位明晰法律关系,为包保的建筑企业解决拖欠执行款问题;
检察小分队将企业反映的工程规划事项导入行政监督案件,督促相关部门加速完成规划编制、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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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小分队针对渔业公司易发多发盗窃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打击、加大巡查力度等方式,解决该类企业共性问题;
司法行政小分队通过释法明理,妥善解决某运动公司与旅游开发公司合作争议,助力项目顺利开展;
……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支支护企小分队活跃在企业和车间,根据各自职能、特长,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畅通企业法律需求反映渠道,解决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涉企案件规范化办理,利用法治渠道、法律知识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铜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皓说,今年以来,铜陵市政法机关累计走进105家企业共400余次,解决企业实际问题149件,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6次。
细化目标举措
“现在开庭。”今年10月,经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某电力公司的会议室变身“大法庭”,职工扮演起法官、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的角色,就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场景再现,体验庭审全过程。
“我们对包保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对收集意见和诉求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举办‘模拟法庭’就是电力公司需求清单中的一项,我们特意挑选了真实发生的案例,帮助企业对照检查并及时修复管理漏洞。”铜陵市中院副院长王欣说。
在行动中,铜陵政法机关建立企业法律咨询收集、研判、处置、反馈工作机制,要求各政法护企小分队接收的企业法律咨询做到立即答复、解答释疑,不适宜立即答复或需要研究讨论的,解释到位并自收到反映事项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为了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政法护企小分队还与企业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时解答企业咨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精准普及法律知识,对企业请求协助的涉法事项跟踪服务。
铜陵市委政法委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及时调度,清单管理,根据日常工作及各政法护企小分队工作中汇集的涉企法律问题,牵头各政法机关定期开展联合走访座谈活动,推动问题高效解决。
“各政法护企小分队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必须严守‘三个规定’纪律红线,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保持‘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铜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潘虎说,各政法单位每季度向市委政法委报告“政法护企行”工作情况,并纳入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程,予以监督问效。
推动常态长效
“检察官为我们量身定制了法律课程,帮助我们解决内部制约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了企业的发展烦恼。”在铜官区人民检察院的帮助下,一家被员工挪用资金的企业切实感受到法律温暖。
围绕涉民企内部人员犯罪案件,铜官区检察院没有止于办案,而是综合运用检察建议、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座谈交流、法治宣讲等手段,以案为戒,帮助企业构建刑事风险防控机制,达到办理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治理一个行业的效果。
“活动开展以来,各政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研究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不足,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持续将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深做实。”铜陵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勇说。
铜陵政法机关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深化护企、暖企服务举措,市委政法委出台《铜陵市政法机关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和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市中院与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执行+行政监管”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等,推动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和协同保护。市检察院设置民营企业服务岗,开通96309服务民营企业专线和邮箱,接收企业诉求。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全市公安机关警企交往正负面清单》,明确警企交往准则,让公安机关为企服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铜陵市政法机关将继续以打造‘政法护企行’工作品牌为抓手,持续优化涉企工作机制,提升政法服务质效,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平安铜陵、法治铜陵建设继续贡献力量。”昌红梅说。
石嘴山供电推进储能项目并网建设
近日,向阳变220千伏母线完成分段改造恢复送电,标志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简泌源之山储能220千伏送出工程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提前一年满足石嘴山市简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源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0万千瓦储能项目并网条件。该工程本期新建2回220千伏出线间隔,同步完善220千伏母线分段改造,全面提升系统操作安全性、灵活性、稳定性。接下来,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将以“产业转型示范市”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储能项目并网建设,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贡献力量。
李辛
江西都昌警方倾情守护“蓝天精灵”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公安局对湿地、沿岸滩涂等重点区域、重点路线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候鸟迁徙安全,用心用情守护“蓝天精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猎套、诱捕器等捕杀野生动物器具,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同时,与林业、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依法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园林、城管等部门,对非法鸟市进行专项清理,全面护航候鸟迁徙“生命线”。今年以来,全县涉损害候鸟等野生动物警情、发案率分别同比下降41.8%和38.9%。
傅建斌 万泉君
曲靖联合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张蕊 为进一步加强毒品预防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拒毒防毒意识,由中铁二十二局电气化公司承建的曲靖方程光伏项目部,联合云南省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曲靖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禁毒大队,为项目全体人员开展了一场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让所有参建人员更加直观深刻地了解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切实增强了项目全体参建人员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助力“无毒企业”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桂林象山一男子非法持有枪支获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涉案枪支依法予以没收。今年5月,象山区公安机关在辖区某房屋内查获猎枪一支、子弹五发、自制枪支(鸟铳)一支、气枪一支、疑似黑火药一袋。后经循线追踪,将王某抓捕归案。象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李思亲
让法律顾问走进寻常百姓家
广东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十年成效显著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在广东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立足基层一线,深入偏远山村、街巷阡陌,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为基层法治建设与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就是村(居)法律顾问。
2024年是广东省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10周年。十年来,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共计为村(居)委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400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宗,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超13.8万宗,开展法治宣讲超108万场次……
“2014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尽职尽责,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严落实
确保顾问工作“六到位”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水平,2014年5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组织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两委”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专业法律服务。2015年5月底,全省2.6万个村(居)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进得去、待得住、切实发挥作用’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六到位’。”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六到位”分别指:一是及时制定配套方案及指导意见,确保工作职责和要求到位。二是因时因势调整服务方式,确保律师资源配置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业务指导到位。四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到位。五是推动互联网+法律服务,确保服务便民到位。六是扎实开展宣传,确保群众知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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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相关工作推行之初,为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省司法厅部署建立了珠三角地市派出律师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工作制度。之后又将“适当扩大欠发达地区每名律师服务村(社区)的数量”写入《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法律顾问按照每个月到村(居)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个季度举办一场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工作。
“为保障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与质效,我们在组织开展全省骨干培训的基础上,指导省律协和部分市律协成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对参与工作的律师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此外,组织建立覆盖顾问律师、司法行政部门、村(居)民的微信群,引导广大律师随时随地提供及时高效服务。”该负责人说。
助治理
承当解纷普法“多面手”
土地纠纷、邻里冲突、物业矛盾……这样的事情在基层天天都会发生。过去,面对矛盾纠纷,不少人选择非理性方式解决,结果导致矛盾激化;有的虽然寻求村(居)委介入,但因为村(居)干部法律知识欠缺、调解经验不足,往往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
对此,入选广东首批村(居)法律顾问的钟君安深有感触。钟君安曾受聘为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法律顾问。该村两个村民小组因交界处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村“两委”多次调解均无果。钟君安成为该村法律顾问后,立即着手解决这起纠纷。他从法、理、情方面进行调解,最终说服双方按土地面积平均分配,双方由此冰释多年积怨。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广以来,群众经历了从观望到信任的过程。如今,群众遇到法律问题都会想到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也会走村串户,将法律服务送到寻常百姓家。”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10年来,全省多数村(居)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据统计,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后,一些地方群众上访数量明显减少,基层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
为积极引导广大村(居)干部与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广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推动法律顾问注重“五个聚焦”当好“五员”: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当好讲解员;聚焦助力基层治理,当好服务员;聚焦化解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聚焦提升法律意识,当好宣传员;聚焦解决法律问题,当好承办员。
数据显示,10年间,广东村(居)法律顾问直接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超13.8万宗。通过到场或出具法律意见等方式,参与处置涉法信访和敏感性群体性案件近3000件。为村(居)委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超201万次。开展法治宣讲超108万场次,受众超3000万人次。
促发展
共绘乡村振兴“新画卷”
前不久,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塘心村驻村法律顾问邹秀虹在审查村民小组土地承包合同时,发现文本中存在未明确土地四至范围、农户代表签名人数比例不够等问题,于是出具了法律意见。村民小组根据法律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确保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的合法性。
据悉,过去因村委干部法律意识薄弱,乡村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普遍存在合同规范性不足的问题,这容易引起经济纠纷,给村集体资产带来损失。
据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法律顾问李中回忆,驻村之初他就发现,村里的合同大多只涉及业务内容,篇幅短小,有的土地使用合同竟然不到200字,根本无法涵盖必要法律要素。
在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服务中心大局、助力乡村振兴,是顾问律师的重点任务之一。各地驻村律师通过审查合同、协助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为乡村经济健康发展“把脉开方”。
此外,全省还开展“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党员为重点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有效降低村委决策风险。
数据显示,10年来,广东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委共出具法律意见和审查合同12.3万件次。
“驻村法律顾问严把法律关,有效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东将继续组织律师围绕“百千万工程”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百所兴百村、千所联千会、万名律师进万村”活动,持续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把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做深做细,为全省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新动能。
贴近实战 突出实效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分类分级推进民警实战练兵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通讯员 徐宝光
今年以来,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高站位谋划部署、多部门协调联动,分类分级、按需施训,有力提升民警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精心谋划部署
“我们在整体谋划上做到‘三个结合’。”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宣传教育处处长李文志介绍说。
据了解,所谓“三个结合”,一是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省监狱管理局在镇赉监狱驻地,利用闲置场所、厂房,率先在全国监狱系统建成省级实战训练基地和思政教育中心,为实战练兵奠定坚实硬件基础。同时把青年民警作为练兵重点,计划用2至3年时间,对全系统40周岁以下青年民警开展全覆盖、全业务集中轮训,帮助青年民警快速成长。二是普遍练兵与锻造尖兵相结合,组织全省监狱在普遍练兵的基础上,依托新建成的实训基地,重点围绕徒手控制、警戒具使用、应急处突等实战技能,开展能力拓展培训,旨在训出精兵、练出标兵,以点带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三是能力提升与品质提升相结合,省监狱管理局在抓好基础科目训练的同时,开展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团结互助等思政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筑牢思想根基、激发内生动力,以政治素养提升促进实战实训增效。
提升履职能力
“我们还坚持‘三练协同’,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普训+轮训、廉政+思政、业务+团训’,一体推进普遍练、重点练、拓展练。”李文志说。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需求导向全员练。针对监狱民警数量较多、能力素质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创新施行“三分三定”(即分年龄、分岗位、分级别,定规划、定标准、定机制)练兵模式,围绕政策理论、业务能力、警务技能,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员大练兵。依托驻地训练机构资源,协调政法委、公安、武警、卫健等部门,挖掘内力、借助外力,共同推进岗位练兵,取得较好效果。
坚持“近实战、重实效”,打造精兵重点练。把监狱系统民警实训基地打造成精兵、尖兵的“孵化基地”,以监狱一线、承担应急处突任务的青年民警为重点培训对象,坚持思政教育、廉政教育、实战训练协同推进。目前已举办4期能力提升培训班,400名青年民警参加轮训。
“此外,我们还依托镇赉监狱场史馆、廉政教育馆、监狱变迁展馆等思政教育资源,将镇赉监狱艰苦创业史、扎根守业史等,提炼凝结为‘不畏艰辛、拓荒立业,无私奉献、扎根守业,勇于克难、担当敬业,守正创新、笃行兴业’的‘四业精神’,配合重走抗洪路、筑坝体验、团建等活动,实现了思想淬炼与业务训练的有机融合。”镇赉监狱监狱长李焕坤说。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搭建平台拓展练。今年以来,内蒙古、辽宁、山西、云南、黑龙江等地监狱系统先后到吉林交流学习,吉林省女子监狱、镇赉监狱等多所监狱民警到浙江等地取经学习。
强化工作保障
“我们紧扣发展需求、实战要求、群众期待,坚持‘教学练战’一体推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长效推动实战练兵。”李文志说。
建立教官培养机制,邀请全省公安战线经验丰富的民警担任教官,全流程、全环节、封闭培训监狱系统72名实战教官,从中选拔40名表现优异的教官组建监狱系统实战练兵轮值教官团队,实训基地每期培训班选配“一女四男”教官轮值教学。
建立“省局、监狱、监区科室”三级教官团队,每年开展教官等级评定,推进“一十百千”教官孵化建设,适时开展教官比武竞赛,以培促练、以赛促练。建立网上巡查机制,将各监狱练兵情况纳入指挥中心网上巡查范围,以月为单位确定练兵科目、参与人数、练兵时间等,确保实战练兵务实高效。
“截至目前,全省监狱参与实战练兵10万余人次,涵盖政策理论、全科业务、体能技能等领域,实战练兵效果显著增强。”李文志说,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实战练兵宣传,采取监狱长嘉奖令、评选练兵达人、建立练兵宣传栏等方式,持续营造浓厚练兵氛围。建立“应急处突实战能力考核机制”,常态化开展“以案为鉴无脚本”实战演练。
“未来,我们将紧紧围绕‘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常抓不懈推进实战练兵工作。”李文志说,所谓“一个目标”即民警能力素质“全面提升”。“两个重点”即思想教育、实战训练“并行推进”。“三项内容”即警务、业务、政务“全面覆盖”。“四个教育”即忠诚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警示教育“同向发力”。“五个机制”即管理机制、教学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以实战练兵的实际成效,服务保障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清远法院以法治力量护航“百千万工程”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黄保长
近两年来,广东省清远市两级法院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妥善审理涉乡村产业发展纠纷,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全面助力城乡融合发展,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今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1303件,同比减少10.47%;审结案件63468件。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审结涉黑涉恶案件共46件,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共10件……2022年以来,清远法院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打伞破网”“综合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据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清远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利用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利用黑恶势力干扰村务、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犯罪行为。
同时,清远法院以“零容忍”态度将依法严惩“黄赌毒”案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抓手,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
2022年以来,清远法院依法审结涉黄案件171件。保持打击新型赌博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审结涉赌博案件266件。深入推进全民禁毒工程,一审审结涉毒品案件共387件,及时向市委、上级法院报送涉毒品犯罪信息,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机制
“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我们还以为要打很久的官司呢!”今年5月,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某陶瓷企业工人代表来到清新区人民法院禾云法庭“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向主持调解的林法官表示感谢。至此,该陶瓷企业拖欠256名工人工资共417万多元已全部补发完毕。
该案件能够快速调处,得益于禾云法庭打造的“法庭+”共建联动调解格局。
清远法院十分重视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全市人民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因地制宜探寻前端治理特色模式,如佛冈法院汤塘法庭创新探索“一案一群聊”办案方式,组建微信群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快审快调;阳山法院岭背法庭依托“法官联络站”化解批量劳务纠纷。通过创新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今年10月,由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清远市司法局联合成立的“清远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清远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揭牌,该中心主要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诉前、诉中调解,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组织行政机关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努力让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
多措并举护航产业发展
近年来,民宿、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新兴产业蓬勃兴起,清远法院围绕服务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依法审理涉乡村休闲旅游、乡村民宿、休闲农业等新业态纠纷案件,积极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4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清远)巡回审判法庭、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清城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揭牌成立,进一步推动清远市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请问像我们这种醒狮文化产品或者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不久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太保镇莲塘村狮舞文化产业基地,解答产业基地关于合同签订、醒狮文化产品售卖等方面的疑惑,帮助基地更好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今年以来,清远法院拓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把普法宣传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重庆垫江政法机关以改革之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 本报通讯员 兰沫渃
“报告,我们这里有商贩违规占道经营,建议及时整治处理。”
近日,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社区网格员在巡查中发现,有商贩违规占道经营,随即上报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悉情况后,执法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对占道经营的商户进行了劝导和教育,并协助其搬离,恢复街面秩序。
从网格员上报到现场处置完成,全程仅用时10分钟。如此高效妥善的处置,得益于垫江积极推行的“网格+执法”新模式。
以往,社区在发现问题时,需要运用传统的报送方式层层上报,直至街道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仅耗时较长,还可能因信息传递缺失而导致情况不明、处置延误。而通过“网格+执法”模式,社区网格员只需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拍照上传报送给街道基层智治平台指挥中心,由管理员第一时间“派件”给执法队员,执法队员收到指令后便可到现场进行处置,减少了时间成本,极大提升了治理效能。
立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垫江县不断整合优化执法队伍,完成“7+1”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构建,推动县级部门以派驻、包片方式下沉执法人员79名,实行执法人员“县属乡用共管”机制,实现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
改革变化不止发生在执法领域。近年来,垫江政法机关积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
垫江注重以人民群众的切实感受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有效指标,于2022年创新推出“政务服务大众点评”机制。这一机制聚焦政务服务、行政执法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表现,将115个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部门科室、执法机构作为评价对象,围绕6个方面进行“定性评价”,6个领域进行“具象评价”,实行对办事内容、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事项类型予以全方位评价,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倒逼行政机关作风转变、提升行政效能。
自该机制实行以来,办事群众和企业对行政机关的满意率从最初的83%上升至97%,差评数量持续呈现下降趋势,行政机关在工作作风、服务效率等方面实现大幅提升。
下一步,垫江将持续在完善维护安全稳定机制上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上不断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助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图片新闻
入冬以来,河南省范县公安局指导和督促辖区学校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民警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加强巡逻、疏导交通。图为近日,范县公安局颜村铺派出所民警护送小学生离校。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高纪才 摄
北京海淀司法局发布“法治进社区(村)”行动工作方案
助力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实习生高硕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近日发布“法治进社区(村)”行动工作方案,通过量化六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大家商量着办”机制,整合优质法治资源直达基层。
方案提出,海淀区将围绕“‘大家商量着办’法律指引”开展社区工作力量专项培训,并将法律指引纳入“社区治理”小程序。同时,海淀区将建立“法律援助直通车”巡回值班工作机制,建实建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村)开展巡回值班,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设“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供“闪办”法律援助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制度,海淀区将高质量推动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实现“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服务网络全覆盖。同时,加强各街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成人民调解基层息诉解纷第一道防线。此外,海淀区还将持续推进“普法驿站”建设与“社区公证服务顾问”工作常态化。
据介绍,海淀区今年以“共建美好家园”为目标,聚焦基层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了“八进社区(村)”行动。下一步,海淀司法局将扎实推进“法治进社区(村)”行动,加强与各街镇、各部门工作联动,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公证员、法官、检察官、司法鉴定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提供“组团式”“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潜江广华寺法庭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司法之“枫”吹暖江汉油田
□ 本报记者 刘 欢
□ 本报通讯员 王 淼 周法升
14天,跨越400多公里,成功调解一起2300余万元纠纷。
“法院的确是用心服务企业,实打实解决问题。”说起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广华寺人民法庭的法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法务经理郭金龙不禁竖起大拇指。
江汉油田分公司长期向某公司提供天然气,双方保持友好合作。然而在后续合作中,该公司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因沟通无果,江汉油田分公司遂将其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企业有合作基础,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双方经济损失,广华寺法庭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被告公司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江汉油田地处江汉平原腹地,是中南地区重要的综合型石油基地,广华寺法庭坐落于此。
近年来,广华寺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为契机,坚持立足审判实际,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着力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好“枫”景。
广华寺法庭在辖区重点企业成立“企业解忧室”,定期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为企业拉响风险防范警报。自今年以来,审结涉企案件390件,其中调解结案192件。
2019年,江汉油田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
然而,辖区内13所学校与物业服务公司就是否应缴纳物业费,常年争执不休。
今年初,物业服务公司以要求补缴物业费为由将其中一所学校诉至广华寺法庭。
考虑到该案具有代表意义,在案件开庭时,广华寺法庭邀请广华寺街道办事处、广华司法所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学校、企业、居民代表旁听庭审。
法庭经审理依法认定物业公司向学校收取服务费不存在合同依据,并现场宣读判决,双方代表均服判息诉。自此,其余12所学校面临的问题也迎刃而解。
近年来,广华寺法庭在辖区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以“庭、室、站、点”为依托,发挥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等功能,高效调处物业服务合同、供暖服务合同、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等系列案件,取得“审理一案、化解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因企业改制,江汉油田近万名职工曾购买某保险公司的商业养老保险,但部分职工退休后保险公司拒绝履约,引发广大职工不满。
广华寺法庭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支持,多次联合江汉石油管理局、保险公司、职工代表召开协调会,对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确认。最终在法院、油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采取多种方式确认保险双方权责,不断督促保险公司依法履约,妥善解决了困扰油田多年的“顽疾”。
面对辖区复杂多变的社会治理局面,在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和潜江法院支持下,广华寺法庭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对已经发生矛盾纠纷的社会问题,采取灵活有效务实的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对辖区纠纷类型、特点、趋势进行研判预警,推动健全完善符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地域文化特点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同时,积极主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江汉油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据悉,潜江法院现已搭建起法院诉调对接服务中心、广华寺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两级诉调对接平台,就地提供法律咨询接待、案件立案、庭前调解等服务,至今已召开工作联席会议9次,互通信息300多条,强制执行案件8件;开展联合接访38次,接待涉法涉诉问题112件,实施诉前调解28件,导入司法程序26件,妥善调解10件,提供法律援助6件。
“汉江两级法院将不断加强辖区人民法庭建设,让‘小法庭’发挥‘大效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努力打造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汉江样本’。”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说。
乌鲁木齐市检察院:
135万元司法救助金扶危救困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王晨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特殊群体救急解困,传递司法温度。
发放仪式上,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刘岳向6名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32万元,并宣传司法救助政策,鼓励他们努力改变困境,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
据了解,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5万元,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重点救助人群案件55件,救助金额106万元。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主动救助意识,不断提升司法救助的深度、广度,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帮扶,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帕力达·买买提说。
黑河市司法局建立政府合同闭环监管机制
本报讯 记者崔东凯 张冲 黑龙江省黑河市自今年3月起开展全市政府系统合同审核清理,并制定实施了《黑河市人民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和《全市政府系统签订合同“五必须三不准一明确”制度》,构建起政府系统合同签订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管机制,将合同签订、执行、履约全部纳入法治化管理。
据黑河市司法局局长赵明介绍说,依司法行政职能,市司法局共审核合同、协议近4.8万件,涉及金额61亿元。在审出的324件瑕疵合同、31件问题合同中总结出7大类问题,采取解除、终止、签订补充协议、导入诉讼等方式对问题合同进行了处理,涉嫌违法违纪合同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滨海法院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夏辉 近年来,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积极拓展诉讼服务渠道,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赋能增效,实现“司法便民零距离”。今年10月,该院启用了全新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强化便民利民,提升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诉讼服务需求。
据介绍,该终端提供自助立案、案件查询、文书提交、风险评估等多项服务,当事人只需按照屏幕提示操作就能办理相关事务。自启用以来,生成诉状107份,提交网上立案67人次,提供案件查询服务735人次,真正实现了诉讼服务一站式、随时办。
湖南新化奉家镇:
“民心茶室”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 本报通讯员 彭云辉
邵海琪
湖南省新化县奉家镇拥有“茶寿之乡”的美誉。“喝茶”一直是刻在奉家镇人骨子里的文化传统,也是他们日常交流接触最普遍、最直接的方式。
今年以来,奉家镇着力打造“民心茶室+”,以村民为主体,以“茶室”为载体,通过干好三件事、泡好四杯茶,开展了一系列特色“茶话会”活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凝心聚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聚民心
“茶寿谷那里有个大坑,没围栏,存在安全隐患,请尽快处理!”这是“民心茶室”民情收集本上的一句留言。
走过奉家镇茶溪谷景区来到无二冲院落,便能瞧见坐落在文锡泉边的小茶室,室内茶香四溢,摆在茶桌上的民情收集本已经有了数十页“民声留言”。
在“民心茶室”,一杯热茶、一张桌椅,构成了群众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奉家镇设立了镇级茶室、村级茶室、院落茶室,以镇—村—院三级布局,形成覆盖全镇的“民心茶室+”网络体系。
其中,“民心茶室”的“室长”要干好三件事(宣政策暖民心、集民情解民忧、兴产业助民富),泡好四杯茶(党群连心茶、警民贴心茶、产业稳心茶、宣传润心茶),致力于打造一个让村民有事能来说、没事能来坐的地方。通过在喝茶聊天中,了解群众需求,把矛盾纠纷在“茶室”里化解。
据悉,“民心茶室”设立以来,共化解邻里矛盾纠纷60余次,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25场次、群众座谈会28场次,收集乡村治理意见建议96条。
解心结
奉家镇综治中心把“以和为贵”的茶文化注入矛盾纠纷化解中,工作人员在“民心茶室”担任临时室长,与群众同坐一条凳、同喝一壶茶,主动走进群众,与群众交心谈心、化解矛盾。
在“民心茶室”,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多个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发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通过“民心茶室+辅警工作站”融合治理模式,将警务工作深度融入“民心茶室”,让驻村辅警和片区民警在茶室担任临时室长,通过一杯杯“警民茶”,民警与群众将感情融进茶里,采取“群众说—茶室办—反馈结果—群众评”的闭环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摆在茶桌上解决。自“民心茶室”运行以来,解决游客诉求25起,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10起。
护民利
“多亏了‘民心茶室’,我反映路灯不亮的问题马上就给解决了,‘民心茶室’真能解决问题,确实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平台。”渠江源村村民邹先生感叹道。
奉家镇综治中心以“民心茶室”为抓手,让群众有事能说、有理能评、有苦能诉,从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民心茶室”,把普法宣传送到群众身边,面对面、零距离和群众“唠家常”“讲法律”,以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宣传讲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性、生动性和互动性。在“民心茶室”,由镇村干部、公安民警、驻村干部组成“民意小分队”,通过“茶话会”与群众建立双向互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迫切需求。今年以来,“民意小分队”开展“茶话会”30余次,累计现场调解矛盾纠纷80余起。
“‘民心茶室’以茶为媒、以茶交心,着力搭建群众沟通渠道,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奉家镇渠江源村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新化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峰说,下一步,新化县将进一步鼓励支持渠江源村把“民心茶室”打造成创新基层治理的样本,为构建更加管用、有效、便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公安1号窗口”打造便民利企“绿色通道”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安静
“今天是周末,我以为你们不上班!”近日,某企业负责人刘先生着急办理相关工作手续,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1号窗口”值班电话。得知“窗口一直有人,可以随时办理”,刘先生立即驱车从若羌县依吞布拉克镇赶到县城,不到20分钟就办完审批手续。
2023年12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创新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在新疆率先推出“公安1号窗口”建设,兑现公安机关对企业、群众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安1号窗口”覆盖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2个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近一年来已为企业办理审批、急事特事和疑难复杂业务数千笔。
“公安1号窗口”采取“24小时自助+人工”服务模式,重点开展政策业务咨询、涉企事项服务审批、特殊群体帮代办、急事特事速办、疑难复杂问题综合协调、“办不成事”投诉举报6项服务内容,通过“企业(群众)吹哨、窗口响应、警种报到”,实现审批服务“前台集中受理、后台分类流转、警种并联办理、窗口统一出件”。
11月21日,轮台县某企业员工亚先生来到轮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1号窗口”办理无人机备案登记。
亚先生所带资料虽然不齐全,但窗口民警仔细审核其提交的无人机型号、序列号、购买凭证等材料后,认为缺失材料不影响登记审核,于是先为其办理了无人机备案登记手续,要求其后续补全缺失材料。
轮台县公安局在“公安1号窗口”推行“容缺受理”举措,部分非核心材料暂缺且不妨碍审核,申请人可先办业务后续补交材料,极大减少企业和群众因材料不全而徒劳往返的情况。
自“公安1号窗口”设立以来,轮台县已推动30余项业务实现全流程办理,利用内部流转的形式,完成受理、审批、出件等环节工作,极大压缩办理时间。
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政务服务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按照“应赋尽赋”原则,将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印章备案登记等50个业务事项,纳入“公安1号窗口”服务范畴,相关部门在收到“公安1号窗口”诉求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实现服务资源集中与配置优化。
据《法治日报》记者了解,今年以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机关以“公安1号窗口”为依托,不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延伸服务触角,接连推出“流动驿站”“背包警务”等一批公安政务服务品牌,为企业提供上门办、集中办、延时办、延伸办服务。自窗口设立以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机关已办理涉企事项服务审批5900余笔,急事特事速办业务1100余笔,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180余件。
图片新闻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学校,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图为民警在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状元路小学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李凡 摄
北京西城法院:
“1+5+N”模式助力审判工作跑出加速度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实习生高硕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通过打造“1+5+N”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新模式,有效回应诉讼群众的急难愁盼,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相关成效。
会上,西城法院副院长毕菲介绍了“1+5+N”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新模式的具体内涵,即着力打造成立1个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中心,设立集约保全组、集约鉴定组、庭审排期组、调查取证组、电子卷宗组5个专业团队,各司其职办理相应审判辅助事务,并在送达、归档、整卷等事务性工作中引入“N”个社会第三方力量,助力案件办理开进“快车道”,审判工作跑出“加速度”。
毕菲说,该院今年以来持续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依托前期集约送达和电子卷宗生成建设成果,将保全、鉴定、庭审排期、调查取证和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等五项具体事务从审判过程中剥离,并通过组织机构重塑和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自集约化改革以来,西城法院审限内结案率同比提升6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时间同比下降10.4天,诉讼群众投诉工单同比下降24%,诉讼热线工单回访满意度达99%,审判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均有所提升。
据了解,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改革,并坚持数字赋能,以科技支撑提速事务办理。该院还将立足司法实践,增强服务实效,遵循“成熟一个剥离一个”原则,不断扩展集约事务范围。同时,注重成果转化,总结特色经验,逐步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运行机制,着力打造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的“西城样板”。
深圳坂田街道在全市首推错峰共享优惠停车模式
实现群众受益园区增收多方共赢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今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在全市首推错峰共享优惠停车模式,目前已动员辖区34个企业园区每日闲时最多可向周边居民提供7424个停车位,在有效缓解辖区居民停车难题的同时,实现群众受益、园区增收、治理有序等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盘活存量车位
像很多地方一样,坂田街道辖区面临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现实问题:辖区机动车保有量约13万辆,现有停车位只有约7.8万个。特别是在夜间,居民很难找到停车位,而且车辆的无序停放还带来交通、消防等方面的隐患。
如今,停车难的窘境对于坂田街道象角塘社区居民来说已经成为“过去式”。解决辖区居民难题的,源于坂田街道今年4月推出的一项错峰共享优惠停车新措施。
“盘活既有车位成为我们化解停车难题的必经之路。”坂田街道物管办负责人肖兰介绍说,经过调研发现,居民车辆夜间无处停放的同时,辖区内很多企业园区在员工下班车辆离场后,空出大量停车位,由此逐步探索形成一个通过“错峰共享、科学统筹、挖潜存量”缓解辖区停车难题的新路径。企业园区、商超等经营性停车场在夜间等空闲时段通过月卡、次卡等价格优惠的方式,为周边有停车需求的居民提供错峰停放车位,实现停车位资源配置的效率优化和效益提升。
打通“两堵围墙”
在确定实施错峰共享优惠停车模式后,坂田街道立即整合部门资源,成立专项工作组,在全面排查辖区企业园区夜间闲置停车位资源的基础上,研究分析辖区目前的车辆基数、车位情况和停放管理措施。
“城市停车难,除车位总量供需不匹配外,时空错配和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大量车位闲置的原因之一。”肖兰说,要让错峰共享优惠停车发挥最大用途,就需要为市民打通“两堵围墙”。
一堵墙是打通企业园区停车场“有形围墙”,要让居民车辆停得进去。专项工作组对接辖区内36个企业园区管理方,详细介绍错峰共享优惠停车项目内容和前景。坂田街道调动各方力量,以便民惠民利民为出发点,积极与企业园区负责人沟通,适当下调夜间停车费用。
另外一堵墙,则是寻求智慧科技方法,打通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无形围墙”。为此,坂田街道依托“坂里田事”公众号(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停车App等商业智慧停车平台,实现动态发布错峰停车设施位置、共享泊位数量、共享时段、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让有停车需求的居民一目了然,随时可以找到附近停车场资源。
实现多方共赢
“‘错峰共享’是以问题为导向,从居民需求出发的探索,‘优惠停车’则是以市场化的方式,在居民有偿停车、停车场合理收费之间找到了平衡。”实行半年多时间以来,坂田街道错峰共享优惠停车措施初见成效,形成群众受益、园区增收、政府治理有序多方共赢的局面。
比如,位于南坑社区的麒麟西片区曾是停车难题较突出的片区之一。原来,该片区标准车位只有不到20个。如今,在错峰共享优惠停车模式下,临近的企业园区和商场可为该片区提供2470个夜间共享优惠车位,不仅极大缓解了停车难题,还畅通了消防通道,消除了安全隐患。
接下来,坂田街道将持续创新丰富错峰共享优惠停车模式的应用场景,挖掘更多错峰共享停车场、停车位,推出爱心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速停速走免费停车位等特色停车位模式,进一步提升智慧管理水平,为辖区居民解决停车难题,营造良好的文明出行环境。
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检察院:
以高质效履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谭小娟 李晓丹
近年来,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全力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推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深化数字赋能
连山森林覆盖率达85.8%,是粤北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滥伐林木问题对连山林业资源造成严重威胁。
在办理一起滥伐林木案过程中,连山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可能存在滥伐林木未被依法处置的线索,并由此引发思考:如何利用个案推动类案监督?
为此,连山检察院寻求科技赋能,将人工智能和数字检察技术引入林业监督领域,依托清远检察机关自建的“远图大模型(AI+知识库问答系统)大语言模型”,发挥AI收集资料、类案分析的强大功能,分析案件之间的共性问题。
“在人工智能和数字检察的助力下,滥伐林木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受损林业资源也得到及时修复和补偿。”连山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连山检察院不断深化数字赋能,一方面畅通数据共享,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案件线索共享机制协作意见》,共享12345投诉平台数据,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监督盲区;另一方面通过搭建违法发放高龄津贴监督模型、劳动报酬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模型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力度。
开展专项监督
“办案中,我们发现嫌疑人存在对牛体注水的行为。”连山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在办理唐某某等6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发现6人将生牛宰杀后,对牛体注入自来水,影响牛肉产品安全。随后,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完善检验检疫流程,建立无害化处理台账,保障牛肉产品的质量安全。
连山检察院聚焦燃气安全生产开展专项监督,针对发现的餐饮经营单位普遍存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隐患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及时组织对全县餐饮行业进行摸排,多家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使用问题得到整改。
为维护药品安全,连山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通过走访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切实守护好百姓的“药箱子”。
强化多元协作
2023年7月,连山“检察官联络人大代表暨‘益心为公’志愿者工作站”揭牌成立,开启了“以监督促监督”的双向互动。
通过工作站,连山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案件效果评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使非法占用耕地违法人员复绿复耕面积2064.09平方米,清除乱堆固体废物两处,推进生态环境有效恢复。
“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质检’,不仅是公开公正司法的体现,也是接受人大监督的行动自觉。”连山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连山检察院积极探索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全链条联动模式,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线索移送协作联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职能优势,形成“人大+检察”工作合力。
在司法救助方面,连山检察院探索“联动救助+多元救助+社会帮扶”工作模式,为9名受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
青海祁连县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安全屏障
□ 本报记者 徐鹏
今年以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委政法委扛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主责,立足地域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统筹联动,不断提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祁连县坚持常态巡查与重点走访相结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采取“单位联村社、干部进网格、服务到身边”方式,常态化组织327名专职网格员、430名人民调解员以及5000余名群防群治力量,开展风险隐患拉网式走访排查,摸实情、察民情、集民意。
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属事责任,祁连县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对全县中小企业实现全覆盖走访,深入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常态化排查。针对风险隐患多发易发的物业、劳动争议、医患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强化监测预警。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8件,调处成功率达98.6%,整治各类风险隐患1100余处。
结合“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祁连县以“人、地、物、事、组织”等重点要素为主,坚持集中排查、日常排查、滚动排查一体推进,将全县村(社区)用“一张网”织密风险隐患防范体系,对4起复杂矛盾纠纷开展联合治理。
此外,通过研发“千岗万哨”小程序,建立完善“哨兵报告+线上受理+分流转办+协同联动+全程跟进+结果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全方位“接哨”、高精准“分哨”、聚力量“办哨”、严实快“督哨”、保质效“评哨”的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祁连县通过党建引领“千岗万哨”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办结各类民生服务事项153起,群众回访率、满意率达100%,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祁连县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工作日坐班等工作制度,落实落细研判、会商、答复、归档、回访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群众矛盾纠纷和信访诉求。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64次、申请调解47件,办理信访案件21件,代写法律文书48份。此外,祁连县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和下访工作,创新带案下访、集中会商等方式集中攻克“骨头案”,确保矛盾风险不外溢。
通过优化完善“分析研判、约谈提醒、挂牌督办、专项督导、联点包片”等长效机制,定期对全县总体形势、规律特点、主要风险等进行综合研判,有效掌控局势、化解危机。今年以来,先后召开16次分析研判会,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个案开展专题研判,深入剖析根源,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化解,下发风险提示函11份,全面实现源头预防与有效处置相统一。
屯昌县开展禁毒和反诈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王小梅 近日,由海南省屯昌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20个普法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禁毒、反诈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屯城镇文中居委会举行。在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讲解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筑牢平安屯昌建设“防火墙”。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12条、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余份。
贵州福泉市公安局:
探索“民调入所”警务运行模式
本报讯 记者王家梁 通讯员钟维斌 陈志齐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率先在金山、马场坪、牛场派出所实行“民调入所”,积极探索“党员+调解员”警务运行模式。
3月19日,福泉市公安局联合司法局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选配15名能说会道、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法律知识过硬的党员和调解员进入金山、马场坪、牛场派出所,建立警民联动、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各尽其能的纠纷联调新格局。
“民调入所”后实行即接即调,将非警务警情剥离,让民警从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回归主防主业职责,同时改变过去各部门单兵作战的调解方式,实实在在把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矛盾纠纷共同防范、排查、化解的新合力。自“民调入所”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调处成功率上升至95%,既节省了警力资源,又提高了群众满意率,“民调入所”工作成效明显。
大连法院“一窗通办”运行半年成效凸显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步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发现,传统的“立案”“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服务窗口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4个格外显眼的“一窗通办”窗口。
“一窗通办”窗口,将原有的立案登记、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20余项专窗服务,全部集中在一个窗口办理完毕。
今年5月,大连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展“一窗通办”工作改革,打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传统的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事项专窗专办模式,全面创建“一窗通办”工作模式。运行半年来,取得良好成效,人民群众对全市两级法院立案和诉讼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主动求变
长期以来,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排队时间久、窗口来回跑、联系法官难等问题时有存在。
“我们直面问题,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围绕如何便民利民,在原有诉讼服务建设的情况下,回归‘零起点’,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通办’基础上,实行‘一窗通办’,力图解决上述问题。”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彦文介绍说。
“一窗通办”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实现减窗增效,保证“一窗通办”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确保立案登记更专业更精准的问题。
为此,大连中院决定把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相融合进行“一窗通办”,窗口人员由“专人专岗”向“一岗多能”转变,创设一套符合大连地区特色的“一窗通办”新模式。
如今,大连两级法院已将原有的20余项专窗服务进行功能整合,立案登记和综合诉讼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在一个窗口办理完毕,原来的92个专窗窗口升级为52个通办窗口。
重构流程
“大连两级法院主要采取三种工作流程开展‘一窗通办’工作,可分别使用,亦可交叉运行,最终均达到‘前台办理、群众即办即走,后台支撑、事务高效运转’的良好工作效果。”大连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安静介绍说。
这三种流程分别为:前台审查与后台登记相结合模式;前台接收与后台审核相结合模式;主辅配合模式,根据业务特长将立案诉服人员进行搭配,组成多个综合工作团队,负责办理“一窗通办”事项。
甘井子区法院受案量大,“一窗通办”区采取的便是“前台审查+后台登记”模式,由业务能力强的政法干警在前台进行立案审核,后台辅助人员负责扫描录入和案件登记,既确保立案高效又保证了立案专业精准。
为实现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两大类业务贯通融合,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值班主任制度等多项配套机制,促进窗口各项工作全面正常运转。
各基层法院在落实过程中,也不断丰富“一窗通办”内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新做法。以普兰店区法院为例,该法院在全市率先将数字执行立案与执行事务查询纳入“一窗通办”综合服务范围,当事人可在一个窗口通办诉讼立案、执行立案、诉讼辅导、联系法官等各类诉讼和执行事项。
做优服务
目前,大连两级法院正以“一窗通办”为依托,通过多项务实举措,线上线下做优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
“大连两级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在七日内进行审核,同时推进无纸化立案,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建立首接法院管辖协调机制。”大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主任张梦潇介绍说,全市两级法院组建17个立案辅导团队,86名法官、法律工作者参与轮值,有效保证解答的专业性。
同时,大连两级法院还将提升多元解纷实效作为“一窗通办”改革内容,加强诉前调解分流,同时强化诉前调解案件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诉前调解案件的分流和期限督办,进行闭环式、精细化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加大网上应用推广也是亮点之一。大连两级法院在导诉服务区和“一窗通办”区双线开展线上应用操作指导,逐步引导当事人培养在线诉讼习惯,推动实现诉讼服务事项全流程一站式网上办理。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打造“洋帆护企”检察新品牌
□ 本报记者 邢东伟翟小功
当驱车驶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法治日报》记者便注意到路面上醒目的橙色危化品专用车道标志线和路旁设置的指示标志牌,不同车辆正在有序行驶、规范停放。
之前,园区内存在危化品运输专用车道设置不完善的问题。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并制发检察建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推动问题解决。
“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洋浦肩负着打造自贸港‘样板间’重任。”近日,洋浦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剑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洋浦检察院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自觉融入和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打好安商护企“组合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心培育“洋帆护企”检察品牌,为儋洋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解决企业困难
超强台风“摩羯”过后,洋浦检察院组建党员先锋队,奔赴洋浦化工园区开展灾后志愿救援行动。还组织7名青年党员组成突击队,志愿服务11天。
傅剑平还带队走访洋浦控股等企业,开展灾后“维护合法权益 助力复工复产”主题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向困难企业捐赠救灾物资,协助解决最紧迫的生产需求。
“‘洋帆护企’品牌坚持以党建引领,并作为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抓手高效推进,打造党建高质量与业务高质效相融的生动实践。”傅剑平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洋浦检察院党组多次研究“洋帆护企”品牌创建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检察品牌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定品牌创建方案,以案件为依托,在提升办理涉企案件能力、打造办理绿色通道、规范检察行为、注重办案效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洋帆护企”巧妙地将地域特征、区位优势与检察工作相结合,集中展现了洋浦检察以法治力量护航自贸港“样板间”建设的努力和决心。
守护园区安全
今年4月,洋浦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洋浦化工园区内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随后,承办检察官深入生产一线,排查安全隐患,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今年6月,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不久,相关部门便根据有关要求,新划设了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车道线路。同时联合印发公告,对园区危化品专用车道通行卡口及行驶路线进行明确,引导进入园区的各类车辆规范行驶、停放。”谈到园区的变化,办案检察官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
“我们注重巩固检察建议整改成效,多次回访石化功能区整改现场。”洋浦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关迎春说。
据统计,洋浦检察院注重事前预防,强化安全生产,2024年共受邀参与相关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现场检查12次,召开工作协调会9次,立案涉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涉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份。
打击涉企犯罪
洋浦检察院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办理侵犯企业财产权益案件18件28人,已提起公诉6人,批捕7人。
“我们聚焦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从严办理串通投标案件,从严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依法办理走私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傅剑平说。
今年以来,洋浦检察院办理串通投标案12件54人,已起诉21人,涉案金额58亿余元。
此外,洋浦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入查找涉案企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共4份。
据了解,洋浦检察院“洋帆护企”品牌创建以来,涉企案件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向企业发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100%,品牌影响力和辐射面不断扩大,并在2024年海南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深圳南山公安护航马拉松赛事成功举办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龙威
12月15日7时30分,2024广东深圳南山半程马拉松鸣枪启动,两万余名跑步爱好者冲出起跑线,燃情开跑。赛事期间,赛道沿线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良好,深圳南山公安全力护跑,为赛事成功举办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今年的南山半马是连续举办的第十个年头,也是我们守护南山半马赛事安全的第十个春秋。为这场‘十年之约’的赛事,南山公安‘安保马拉松’很早就开始了。”当日凌晨4时,几乎一夜未眠的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张向国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数月前,在市公安局治安、特警、交警等警种的指导下,南山公安为比赛的顺利进行做了充分的准备,制定了一系列严密周详的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赛前赛中赛后一体运作、空中地下相互协同的安全保障体系,将责任落实到段、到点、到人、到事,全面做好安全检查,全力维持赛场秩序。
“我们多次实地踏勘,深入排查消除治安、交通等各类风险隐患,在赛事沿线路段以及重点的路口卡点,有针对性地安排警力值守,确保赛事期间秩序井然。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情况,我们还联动交警提前制定多项外围交通分流疏导措施,确保赛事期间道路畅通无阻。”张向国说。
在所有参战警力当中,有一个身影格外引人注目,他就是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四级高级警长何军。在南山半程马拉松赛事筹备联调会的现场,何军的声音坚定而有力,“我们必须从比赛的起点、终点到沿途各个功能区的规划入手,预想一切可能的风险点,精心制定并执行安保方案。”
“我带着老婆孩子专门从外地来深圳参加南山半马,这次参加比赛给我的体验感太好了。深圳不仅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城市,赛事工作人员,特别是深圳民警的全程守护、暖心服务,更让我感到这是一座安全感满满的城市。”马拉松爱好者林先生今年带着家人一起报名来深圳参加南山半马比赛。比赛过程中,林先生身体出了点小状况,在赛场边的民警第一时间发现了身体不适的林先生,并马上找到医护人员,很快解决了林先生的身体不适问题。“这让我感到既温暖又惊讶,深圳民警办事效率高、服务好!”林先生激动地说道。
“我们与赛事组织方、医疗急救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随时应对参赛人员出现身体不适和意外受伤等情况,协同做好应对各类紧急突发情况的准备。”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林春龙介绍说。
2024年南山半马赛事已落下帷幕,南山公安全心守护、一路护航。接下来,南山公安将继续在“奔跑”的路上,用有温度的守护、有热度的服务擦亮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平安底色。
青海监狱以“法治·平安”开放月活动持续深化狱务公开
□ 本报记者 徐鹏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了解到,2024年度青海监狱“法治·平安”开放月活动自5月1日拉开序幕,在历时5个月后圆满收官。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各监狱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在全面总结2023年监狱开放月经验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扩大开放程度,丰富开放内容,以监狱开放月活动为载体,着力展示青海监狱执法新形象,展现监狱民警新作为,凝练教育工作新成绩,凝聚罪犯教育新合力,激发罪犯改造新动力,以务实举措推进青海监狱法治化进程,护航平安青海建设。
开放月期间,累计3400余人应邀参观监狱。来宾们现场参观罪犯监舍、习艺车间、罪犯食堂、接见中心、办案中心、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模拟实训基地、思政教育基地、远程诊疗室等,亲身体验功能完备、设备齐全的罪犯改造设施,直观感受监狱公开透明、规范阳光的执法环境。1000余幅罪犯作品、33场次的成果汇报会集中展示了青海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丰硕成果,直观呈现了罪犯服刑改造后的巨大转变。
开放月期间,各监狱依托母亲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节点,积极组织大型亲情帮教活动,邀请罪犯亲属代表来监狱参观,开展面对面帮教。通过新颖的帮教形式、丰富的活动内容,让罪犯与亲属充分互动、增进了解、加深感情,让罪犯内心受触动、受教育、受鼓励,让罪犯亲属进一步认可、关心、支持监狱工作。活动期间,各监狱累计开展亲情帮教活动22场次,共有1500余名罪犯亲属和1400余名罪犯参与,签订亲情帮教协议873份。
近年来,青海监狱致力深化社会帮教工作,深度挖掘和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以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健康义诊等形式,借助社会专业力量有效提升监狱工作效能,增强罪犯改造合力。
8月下旬,西宁监狱联合共青团西宁市委等5家机构开展的“聚·和”罪犯未成年子女社会帮扶计划正式启动。帮扶计划旨在通过开展家庭个案服务、“亲子绘画、阅读陪伴”计划、一对一“认领”帮教、少儿团队拓展、家庭关系重建等活动,加强对罪犯未成年子女的关怀。活动中,帮扶机构为监狱捐赠家庭教育书籍68册
青海省司法厅还组织巡回宣讲团深入各监狱开展安置帮教宣传教育活动,累计1609名罪犯参加此次活动,338名临释罪犯参加法律、心理、就业咨询。
10月底,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与民盟青海省委在青海监狱罪犯教育改造成果展示现场会上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将开展政策宣讲、法律帮扶、文艺帮教、心理帮教等全方位的帮教工作。开放月期间,全省监狱组织社会帮教活动33场次,签订社会帮教协议58份,4200余名罪犯从中受益。
图片新闻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启动“平安海州·冬安守护”行动,结合岁末年初违法犯罪特点,全方位、有重点、分批次开展巡逻防控、隐患排查、矛盾化解等工作,用实际行动为平安“加码”。图为民警向经营者普及防诈骗知识。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程士超 周宗江 摄
泗阳县公安局全力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姚远波 陈宇 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宣为盾”,高位统筹、周密部署,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进行宣传防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该局经侦大队依托“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等重点时段,手段推出陈新、渠道不断拓展、范围不断延伸,在巩固线下传统宣传阵地的同时,依托新媒体渠道,积极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今年以来,已开展现场宣传活动50余场,线上新媒体宣传100余次,形成全天候、全时空、多维度的宣传格局。
此外,经侦大队还密切与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围绕一些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开展全面排查、滚动筛查、集中清查,并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山东汶上县法院:
加强府院联动奏响基层社会治理“大合唱”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王 博 胡璇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正式退出市场!”随着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法官宣布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汶上县受理的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申请主体的16起公益清算案件裁定终结。
这是汶上法院以府院联动推动破产案件办理的一个缩影。据介绍,在汶上法院的积极推动下,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组建了清算、问责等六大专班,健全完善“协同推进、简案快审、管理人监管、多元化处置”四项机制,切实兑现“保护职工权益、释放稀缺资源、净化市场主体、消除遗留问题、助力对上争取”五大利好。
此外,汶上法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僵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从筛选程序、申请程序、清算审理、注销登记等四个方面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目前已有57家企业通过公益清算程序退出市场。
“府院联动”不仅仅体现在破产工作中。汶上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分析金融、借贷、家事、环资等类型案件中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与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调研座谈,有针对性地发出高质量司法建议。
“全县12家金融机构,我们都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一些纠纷采取诉前多元解纷途径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汶上法院引导金融机构采用调解、“赋强公证”、仲裁等更适宜的非诉方式化解纠纷,充分唤醒府院联动在金融领域解纷作用。今年以来,诉前化解金融纠纷案件163件,涉案总标的额4000余万元。
据了解,汶上法院相继推出“法惠汶商”“汶暖家枫”“汶明执行”、“法助农兴”等一大批司法品牌,切实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形成多赢共赢局面。
杭州昌化镇依托网格管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吕佳慧 吕青
今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聚焦“善治唐昌”建设,制定实施大平安工作机制,依托网格团队,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同时,积极探索“党员+农户”网格化管理体系,深化网格议事机制,不断推进网格运行有效有力。
抓实“大平安”机制
走进昌化镇指挥中心,一面数字大屏占据了整个墙面,屏幕上各类责任清单、处置事件的数据一目了然。
昌化镇党委副书记商向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昌化镇聚焦推进“善治唐昌”建设,在党建引领下制定实施“大平安”工作方案,成立昌化镇平安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平安治理各方面工作,加强基层治理软硬件建设和相关保障。
依托网格团队力量,每月排摸上报需镇级联合参与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民生诉求至镇指挥中心,由中心实现网格事件、责任清单“明确化”,强化网格事件交办流转、协调联动,形成跟踪闭环。
今年以来,昌化镇依托大平安工作机制已累计排摸上报、处置化解群众急难愁盼508件,化解率达99%。此外,昌化镇积极推进“大平安”下的“大安全”格局,从源头预防安全隐患,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和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提升网格管理效能
小网格里天地宽,“党员+农户”工作机制大有可为。
石铺村是昌化镇的“东大门”,这里山多田少,是典型的山区村。
石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荣高告诉记者,石铺村在党建引领下率先开始了“党员+农户”网格治理的探索之路。
据了解,石铺村制定了党员联系农户工作实施方案,平均每个党员联系8至10家农户,明确具体服务事项,建立长效走访机制,全村38名党员分头联系273家农户,每月上门到各家各户走访至少1次,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致富难题、矛盾纠纷等,真正提升“党员+农户”网格管理效能。
此外,东街村成立“幸福东街”工作团,后葛村形成“五联五到户”,双塔村构建“党员+企业”工作机制……昌化镇各村积极探索“党员+农户”网格化管理体系,截至目前,昌化镇14个行政村已有596名党员联系5348家农户。
深化网格议事机制
为推动“善治唐昌”建设走深走实,今年以来,昌化镇在原有议事平台基础上不断向“家门口”资源延伸,坚持以村民诉求为导向,拓展网格议事阵地,让村民享受家门口议事便利。
在镇级“网格议事日”制度基础上,各村进一步明确“网格议事日”制度中“议什么”“谁来议”“怎么议”“议的效力”,推进网格运行有效有力。
“樟树下议事”是昌化镇白牛村加强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群众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在去年年底的议事中,村民反映本村部分道路狭窄、破损严重,同时缺乏停车场地,出行及生产生活多有不便。此事被列为白牛村2024年“开年一件事”着重落实。目前,村里道路拓宽、基础建设完工,彻底改变了原本破损狭窄的通行道路。
泰和民警勇救坠崖老人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蔡林涛 近日,江西省泰和县一位71岁的老人在山上菜园清理杂草时,意外失足坠崖,形势危急。泰和县公安局螺溪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火速赶赴现场,与蓝天救援队共同对老人实施救援。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发现,老人仰卧在山崖底部的河面上,双手紧紧抓着树枝,痛苦地呻吟着,肢体疑似发生骨折。由于在岸上缺乏救援条件,派出所民警与蓝天救援队成员毅然跳入水中,将冲锋舟推至河中央,抵达河对面。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紧张救援,老人被成功救出,并送往县中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广西以法治之力绘就乡村振兴壮美画卷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基层干部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初步形成,为绘就乡村振兴壮美画卷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法规制度供给
今年7月1日起,广西首部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玉林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施行,对重大事项决策、小微权力清单、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进行明确规定。
近年来,广西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各类法规规章,全面加强法规制度供给。
为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2021年3月,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22年3月,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此外,广西着眼城市农村一体化统筹,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时,细化针对农村地区和农村居民的规定,保证城乡一体化推进。
2023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进一步规范各类涉农行政执法行为。自治区司法厅以涉农领域为重点,突出抓好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依托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开展涉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督促执法部门抓好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坚持司法为民便民
“贝侬(兄弟)停一停、听一听、看一看,学习法律不受骗……”柳州市鱼峰区法院雒容法庭将法律知识与民俗文化相结合,推出壮话、瑶话、桂柳话、普通话等民俗普法模式,以法庭之力助推基层之治。
2023年7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推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沟通联动六个方面20项举措,为农业强区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年多来,广西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的优势,把服务保障“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持续优化“家门口式”诉讼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服务六堡茶、沃柑、螺蛳粉等乡村振兴支柱产业的特色法庭,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广西检察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乡镇、村(社区)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服务和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挖涉农案件线索,守护农村绿水青山。
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今年8月,自治区司法厅在梧州市苍梧县举办第五期法治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来自梧州市、贵港市、贺州市的65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集体充电,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目前,广西1.6万个村(社区)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培育“法律明白人”14.4万余名,平均每个村(社区)超过8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治理一线,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为法治乡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突出“抓两头、带中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此外,广西整合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西法律服务网、“广西法网·桂法通”App等平台,依托全区1.8万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着力打造“城区半小时、乡村1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近4年来,自治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年均排查矛盾纠纷2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
陆建武 耿文晖
中建二局装饰公司深圳分公司建立“有事找书记”机制
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今年以来,中建二局装饰公司深圳分公司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基层党组织建立“有事找书记”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职工诉求,不断提升职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该公司各项目设立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突击队,深入实施“党建+”工程,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有事找书记”机制奠定组织基础。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靠得住、善解惑、能办事、聚人心”为目标,打造四项落实平台,建立三项管控机制,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实施“一带三”(一名管理人员带三名工人)先锋工程,推动基层党组织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守初心、担使命,架起党群“连心桥”。
四项落实平台即组织问事平台、职工说事平台、党支部议事平台、书记督事平台。组织问事平台落实党支部全员谈心谈话、关心慰问制度,定期在周例会、早班会上征集职工意见建议,深入班组一线了解职工诉求;常态化开展走访活动,对家庭出现重大困难、重大矛盾及思想情绪不稳定的员工,做到“应访必访、应谈必谈”。职工说事平台通过网上“书记信箱”、党支部书记倾听会议等渠道及“微信互动谈”“施工现场谈”等方式,“零距离”征集职工诉求。党支部议事平台立足党支部职责定位,针对群众“问事”“说事”建立相应台账,做到“一事一档”。书记督事平台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制度宣贯,督促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答复,做好跟踪协调工作。
三项管控机制即首问负责机制、分类分级机制、限时反馈机制。一是要求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员第一时间受理和登记职工群众诉求建议。二是将事项分成个人诉求、意见建议等类别,分为“党支部可直接办理、需协调相关部门办理、需提交机关党总支研究讨论”3个层级。三是针对无法立即答复和解决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向职工群众进行当面或电话反馈,取得职工群众理解。
有事找书记,解难“零距离”。接下来,中建二局装饰公司深圳分公司将依托“有事找书记”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做到身入基层、心系群众,在为民服务解难题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的目标。
刘君怡
甘肃环县检察强化侦监协作提升办案质效
“今后我一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近日,李某身穿“黄马甲”,在街头参加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李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公安局查处,鉴于他自愿认罪认罚,公安机关安排李某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审查起诉时,检察官将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从宽处理的考量因素。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是环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监办)办案的一个缩影。
2022年2月,环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侦监办,进一步加强检警协作,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该院将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等工作融入侦监办的审查办理机制,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法院建立社会公益服务评估机制,针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鼓励其参与交通志愿服务、社区公益服务,实现“侦、诉、审、执、监”高效一体办理。
此外,环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制定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过滤规则,由办案检察官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及其他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开展前置审查,同步开展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社会公益服务、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等工作;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努力将案件争议问题解决在诉前,为案件快速办理打好基础;定期查询检警数据共享平台,抓取公安机关警综平台数据,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进行碰撞比对,从中发现案件监督线索。
环县检察院依托侦监办,进一步健全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简化的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自2022年3月以来,共批量办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330件,适用速裁程序审查案件占比达86.2%,办案时间大幅缩短。
在办理沈某、刘某等38人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侦监办检察官发现可能存在遗漏的犯罪嫌疑人,并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召开案件研判会议,建议补充侦查,最终追加漏犯3人。
为最大限度预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发生,助力金融机构规范风险等级管理制度,环县检察院向有关商业银行制发检察建议,联合县公安局、法院、教育局、工信局、网信办等10家单位召开帮信犯罪案件专题座谈会,会签《关于抵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倡议书》,从行刑衔接、行业监管、协作配合等方面凝聚治理合力。
接下来,环县检察院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办理案件的基础上,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及原因,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系统性解决,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杨敏
六安施桥镇多措并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近年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施桥镇高标准建设“一站三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整合人民调解、网格管理等多方力量和资源,轮流进驻坐班,为群众提供信访接待、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64人,办结群众诉求59件。
该镇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由镇综治中心牵头负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网格员、调解员、乡贤作用,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08件,化解成功率达90%。
此外,施桥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组织网格员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详细解读信访事项受理、依法逐级走访、网上信访等内容,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石润
河南林州检察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
今年以来,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一是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嵌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对轻罪案件的捕前过滤;定期与法院、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通过集中移送、集中审判,节约办案时间和成本。二是要求案管部门通过案件评查等方式,对轻罪案件进行“全过程”监督;落实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机制,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三是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落实落细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确保“赔偿有渠道、受偿有保障”。 刘萍
武汉汉南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今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该院探索推行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机制,建立庭前信息推送、行政应诉工作督促等制度,坚持“庭前一周一提醒”“一季一汇报”,通过“事前提示、事中跟进、事后汇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同时,联合市经开区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围绕行政案件多发领域,与街道、社区加强协作,共同研判原因、协商对策、狠抓落实。截至目前,汉南区法院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66.7%。 张凌宇 邓思颖
湖南江华走访帮扶戒毒康复人员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禁毒办联合沱江镇禁毒办,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走访帮扶活动。为做好吸毒人员唐某的出所衔接工作,禁毒专干通过拉家常的方式,详细了解其生活、就业情况。县禁毒办了解情况后,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鼓励支持唐某自主创业,帮他开办一家鸽子养殖场,解决就业难题。接下来,江华县禁毒办将以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为契机,落实戒毒治疗、康复指导等措施,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助力戒毒康复人员早日回归社会。 廖玲 谢莎仁格日勒
赣州凤岗镇做好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今年以来,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的目标。该镇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加强预警预判、源头治理,坚持“关口前移、持续跟进”,动态调整化解方案;通过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追踪了解调处后续情况,确保“案结、事了、人和”。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13件,化解成功率达98%。 谢宝亮 付雪梅
石柱王场镇打造院落党建综合体
今年以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场镇以“干部、服务、治理进院落”活动为契机,积极打造院落党建综合体,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党建资源下沉,引导群众“说事、议事、主事”,努力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王场镇落实积分管理机制、“十户互助”联防联控机制,做到“信息在一线收集、领导在一线接待、政策在一线宣传、矛盾在一线化解”,实现民情沟通“零距离”、民意收集“零障碍”。截至目前,共召开院坝会120余场,解答群众咨询2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69件。
徐平
中铁建工树牢阳光理念助推项目建设
近日,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汕站项目组织开展“阳光工作、阳光生活、阳光收入”活动,为项目稳健发展注入新活力。一是坚持阳光工作启新程,全面加强合规建设,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二是生活透明促和谐,推行透明化管理机制,让每一位员工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三是收入阳光保公平,实行阳光薪酬制度,确保员工的付出与回报成正比。接下来,中铁建工集团将牢固树立阳光理念,常态化开展“阳光工作、阳光生活、阳光收入”活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姚李龙
公告专栏
2024年12月24日
成都云祁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刘英杰诉被告四川省同晟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都云祁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604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汤烈浩、肖庶柏、汤烈彪、林晓旋、许银卿:本院受理云南久兴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海南卓安贸易有限公司、林秀良、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诉请:1.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计人民币936548.55元,并以1336548.55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为3312.08元;以1236548.55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13日起至2024年9月4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为3815.45元;以1136548.55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为938.82元;以1036548.55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1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为1997.84元;以936548.55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25日起至款项全部实际付清之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暂算至2024年11月6日为5380.66元。以上共计人民币952002.4元。2.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在其对被告一认缴注册资本本息范围内对被告一不能承担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曲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丁旭明:本院受理黄雪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2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山东驰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深圳鼎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樊文君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411民初5729号,原告起诉要点为要求你们返还货款297000元及支付利息等。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25年3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袁以菊:本院受理白华、李文燕、李玉娴、李之皓诉嘉兴市禾太太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及你家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411民初5543号,原告起诉要点为要求你们赔偿原告损失612990.42元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25年4月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嘉兴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嘉兴市梅里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诉你单位无因管理纠纷一案(2024)浙0411民初5741号,原告起诉要点为要求你单位支付原告代为交纳的电费393753.06元及利息、赔偿律师费等。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25年3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浙江宝利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力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嘉兴市汇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浙江华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许赟浩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浙江华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4)浙0411民初284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认为其不应承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宗锋:原告肖鑫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1018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许佳:原告孙利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70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洪、常州市亚平医用材料有限公司、陈建才:本院受理牟建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盛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与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7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何卫宇、赵香花:本院受理蓝山县神盾科技有限公司与何卫宇、赵香花、严春节、李治峰、冉永军、梁建伟、杨卫刚、第三人常州市金方圆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2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昆山斯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工伤职工赵青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并已依法先行支付赵青工伤保险待遇59942.77元。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请你方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偿还本中心先行支付的费用59942.77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偿还的,本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武汉博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我委受理你公司职工崔家静的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已作出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琼9005劳鉴工初〔2024〕0090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205室,联系电话:0898-63330471)领取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义务催告书
儋州综执催告字〔2024〕第5号
海南偌侨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于2024年5月14日对你(单位)送达儋州综执罚决字〔2024〕第1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5月29日前,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儋州综执罚决字〔2024〕第151号到儋州市那大镇东坡路63号(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便民服务中心)处开具《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按《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缴纳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的罚款,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你(单位)要求陈述申辩的,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人:陈宋南、徐家明 联系电话:0898-23888365
联系地址: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C16栋5楼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公告
行为人:滕建成
身份证号码:43122619891015****
联系电话:1918993****
住所: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板栗树乡麻****
林义显等3人、刘维有等4人、吴壮威1人共计8名劳动者在儋州市白马井镇凤凰海岸·悦海湾3#楼项目施工工地务工,被行为人拖欠工资共计伍万柒仟壹佰壹拾圆整(¥57110.00)。我局多次联系行为人,要求其限期前来配合调查及提供相关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其均逾期未前来我局配合调查及提供相关劳动用工书面材料。
现要求行为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儋人社监令字〔2024〕A380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指令内容如下:行为人在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限行为人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支付林义显等3人、刘维有等4人、吴壮威1人合计8名劳动者工资共计伍万柒仟壹佰壹拾圆整(¥57110.00),并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如逾期未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视为已送达,此《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行为人于限期内未到我局领取该《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处理。
联系人:王振伟电话:0898-23311212
李若儒电话:0898-23320779
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西侧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待室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美人社监列决字〔2024〕6号)
用人单位:海南筑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460000MA5TKE4Y3K)
法定代表人:孙丽,身份证号码:511123198410010664。
你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我局决定:将你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7年12月17日。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美人社监列决字〔2024〕7号)
用人单位:海南聚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91460000075712635H)
法定代表人:夏克友,身份证号码:342622197211031556。
你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我局决定:将你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7年12月17日。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仲裁公告
广州携众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河北东联智能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保裁字第0380号裁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会(保定市北二环大学科技园6A号楼5层东)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安徽翔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李伟、张爱芹:本会受理申请人保定市煜曜机电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2024】保裁字第066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5年2月25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4)芜仲字第735号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如你方不按期选定仲裁员,将由苏大连、汪一峰、徐礼阳为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其中苏大连为首席仲裁员。本案将于2025年2月21日13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望你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
芜湖仲裁委员会
李樑:本委受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与你方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4)嘉仲字第24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董运香:申请人张会会与你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未选定仲裁员。2024年12月11日由本会指定胡继忠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5年2月9日9时在本会开庭审理,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各一份,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杨群:本委已经受理您与海南康一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汇通分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508号),现需送达公司答辩材料。因无法送达您,限您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答辩书副本和证据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呼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刘秀红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东劳人仲裁字〔2024〕第170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地址:东方市北九龙路17号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琼山区薇尚兰美容美发店(个体工商户):本委受理王春凤、陈德珑、文淑蝉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93、94、9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宥合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贾俊杰、李志祥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128、12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美兰五品夫人瑜伽馆(个体工商户):本委已受理陈柯秀、黄三妹、陶香岭、潘琴婉与你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557-560号)定于2025年2月14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1/4中缝
陈友政、李中碧、杨明斌、周永福:本院受理四川兵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顺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养殖合同纠纷(2023)川1302执5347号一案中,兵绥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等规定向本院申请追加你方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你方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本院对此案将进行书面审查。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高银龙、杨玲香:我院受理原告李小琼诉被告高银龙、杨玲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823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2月18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胡杨:我院受理原告王远诉被告胡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82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杜正武、南充市武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邢晓君诉被告杜正武、南充市武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82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2月20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杜正武、张子荣、南充市武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杨秀兰诉被告杜正武、张子荣、南充市武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82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2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杜正武、张子荣、南充市武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杨亚宁诉被告杜正武、张子荣、南充市武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82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5年2月20日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周勇:本院受理谭琼芳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中海建设(贵州)有限公司、贵州有志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中路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陈昌权:本院受理腾冲杰森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权有义务告知书、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281511.0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851.23吨为基数按照120元/月/吨计算的自2024年1月3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价差款,暂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为1123623.6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欠付货款4281511.06元为本金按照1.5LPR计算的自2024年1月31日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为200124.96元;4.判令四被告对以上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5.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曲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陆永刚:本院受理江阴市夏港理蒗预制构件厂与你借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329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于瑞:本院受理翁先发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5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无锡东之尼燃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江阴市茂盛物流有限公司、江阴市长盈运输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89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周瑜:本院受理经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2月17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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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福全:原告沈良平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7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宋常铁: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7347号句容市新基业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玉国: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6207号赵顺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俊伽:本院受理张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322民初29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刘宝辉:本院受理白帅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1民初3415号起诉状副本,诉请:[1.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欠款8012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8012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4年8月29日起计算至全部付清之日);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赖松才:原告丘红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13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丘凌锋:本院受理陈小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1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赵伟:本院受理张行青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98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舒亚:本院受理原告周雪与被告舒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7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左权县太行明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2024)并仲裁字第1237号,申请人刘建平与被申请人左权县太行明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1237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北京泰岳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朱雪峰、罗金花、刘亚三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2月28日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莱州朗湖国际广场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2024)烟仲字第557号申请人莱州市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王红光、仲裁员王靖喆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郝羿组成仲裁庭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法定假日及周末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高伟伟: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建设建筑物1处(面积5.2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责令你于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1处违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甘井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连市甘井子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大连运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群众举报,你涉嫌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区地下夹层存在擅自处分共用部位的行为。我局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立刻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泉水执法大队接受处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K1区A2号,电话:39047108)。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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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驰:本院受理原告靳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张亚明:原告吴言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55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朱守来:本院受理原告周鑫源诉被告朱守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66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恒伟、河北海纳百川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衡水赛克广告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颖、于乐、宋庆普、常保磊、杜彪及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冀11民终1180号民事调解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同金: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盛文军、袁同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422民初78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本人刘巧素现任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不慎将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工作证(证号:19070),执行公务证(证号:35090954)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刘巧素
陈广星:本院受理原告余加明诉被告陈广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艳:本院受理张朋与刘艳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张朋要求:1、判令刘艳给付欠张朋的加工费31949元及诉讼代理费3000元,合计34949元;2、判令刘艳承担本案本审的一切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2月11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8114号 张成美:本院受理的原告季红志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81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安徽新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疆文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苏8601执异4号
徐州帝洲王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朝忠、夏芝梅、申良、周峰:本院受理异议人李开广与徐州帝洲王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朝忠、梁莉莉、夏芝梅、沙牧桥、申良、周峰装饰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审查一案,因用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苏8601执异4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
溆浦县公安局关于无主财物处理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溆浦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的过程中,依法扣押了疑似黄金手串、疑似黄金项链各一条。上述财产目前无人认领,现予公告。望合法财产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等到我局认领。
本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上述财物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07453580009(覃警官、罗警官)
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公安局
溆浦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24日
遗失声明
本人遗失医师资格证书,证书编码:201937441330219196402120027,声明作废。
劳雪丽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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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函
青岛锦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门中南世纪城(香港)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仙客居酒店有限公司:
我董秀云基于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211民初17184号生效判决确定的对贵公司享有的【39294184.79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主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债权本息请求权,与债权有关的抵押权等担保权益及相应的查封、冻结资产的受偿权、收益权等),已与辛明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以上债权及附属权利转让给了辛明华。
自本通知登报之日起,由辛明华享有相应的债权及附属权利,贵公司需向其履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剩余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特此通知!
通知人:董秀云
债权转让通知函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仙客居酒店有限公司:
我董秀云基于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211民初17128号生效判决确定的对贵公司享有的【4200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主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债权本息请求权,与债权有关的抵押权等担保权益及相应的查封、冻结资产的受偿权、收益权等),已与辛明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以上债权及附属权利转让给了辛明华。
自本通知登报之日起,由辛明华享有相应的债权及附属权利,贵公司需向其履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剩余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特此通知!
通知人:董秀云
2024年12月24日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邹思佳:本会于2022年8月29日受理的申请人上海圣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作协议争议[(2022)武仲受字第000003125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和10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詹林燕:本会于2022年9月15日受理的申请人上海圣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作协议争议[(2022)武仲受字第00000338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和10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上午10: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施晓情:本会于2022年12月6日受理的申请人武汉星竟威武文体发展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作协议争议[(2022)武仲受字第00000437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和10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上午11: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银川四方利通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已于2024年12月6日将应付给你公司的“惠农区红果子镇驻地规划地形测量工程”项目欠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提存于我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请你公司接到本通知后,及时持你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存领取同意书到本处领取该提存款项。如逾期不来领取,我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处理,将该提存款上缴国库。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南路41号
电话:0952-2012609、0952—2018630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证处
2024年12月24日
公 告
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已于2024年12月10日将应付给你公司的“2010年滨河大道桥一标”项目欠款人民币玖万壹仟捌佰陆拾柒元肆角柒分(¥:91867.47元)提存于我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请你公司接到本通知后,及时持你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存领取同意书到本处领取该提存款项。如逾期不来领取,我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处理,将该提存款上缴国库。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南路41号
电话:0952-2012609、0952—2018630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证处
2024年12月24日
公 告
宁夏中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4年12月4日将应付给你公司的“石嘴山市科博馆工程采光顶维修工程”欠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提存于我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请你公司接到本通知后,及时持你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提存领取同意书到本处领取该提存款项。如逾期不来领取,我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处理,将该提存款上缴国库。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南路41号
电话:0952-2012609、0952—2018630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证处
2024年12月24日
公 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4年12月4日将应付给你公司的“石嘴山市文化艺术中心Ⅱ区钢结构工程”欠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元)提存于我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请你公司接到本通知后,及时持你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提存领取同意书到本处领取该提存款项。如逾期不来领取,我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处理,将该提存款上缴国库。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南路41号
电话:0952-2012609、0952—2018630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证处
2024年12月24日
公 告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4年12月4日将应付给你公司的“石嘴山市五岳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欠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0000元)提存于我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请你公司接到本通知后,及时持你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提存领取同意书到本处领取该提存款项。如逾期不来领取,我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处理,将该提存款上缴国库。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南路41号
电话:0952-2012609、0952—2018630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证处
2024年12月24日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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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周威,于2024年12月22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4301241999612212926)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吴玲身份证遗失,证号:420581198608240089,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杨娟于2024年12月21日不慎遗失身份证件,证号:34240119910920818X现声明作废。
于泮利遗失大连铁道学院毕业证书,证号:95207;遗失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号:GW07200501210084;遗失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号:0017193,上述三个证书声明作废。
黄子阳于2024年12月21日于沈阳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22040219940314****,特此声明。
朱志勤于2024年12月17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23082219800314****,特此声明
常宇峰遗失《人民论坛》杂志社工作证,证号:B11094,声明作废
白立平于2023年05月22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13022920020226****,特此声明。
李铁峰遗失警官证,警号:064790,声明作废。
刘骏延(性别:男,父亲:刘清亮,母亲:唐伍红)出生于2015年5月7日,编号P430268300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李汶辛于2024年12月22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51102220010618****,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刘旻雯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码34112419950302****,特此声明。
关健强不慎遗失长春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买恒大国际新都小区3地块4号楼1703房购房首期款收据一份,票号:0034717,金额:244094元,声明作废。
柴春明遗失警官证,警号:168362,声明作废
刘振宇(性别:男,母亲:刘敏,父亲:刘白松)出生于2009年2月27日,编号l430718275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窦佳佳不慎遗失居民身份证,证号:34162119960406****遗失户口本一本,(户主豆建民,身份证号:342124196905248****遗失日期:2024年11月6日,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冯建辉不慎遗失军人保障卡(卡号:816590211208260545)声明作废。
董一楠不慎遗失军属保障卡(卡号:810000240619603420)声明作废。
吴建业、蔡邦文遗失坐落于湟中区鲁沙尔镇和平路359号1号楼1单元122室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青(2021)湟中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741号,声明作废。
父亲:许彦兵,母亲:夏小燕遗失儿子许起源出生医学证明,编号:O340055667,声明作废。
衡阳玖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82MA7AXPTE6U)遗失2023年12月12日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声明作废。
贵州省黄平县浪洞镇浪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522622MF4025138U)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26222102365,声明作废。
喀什市华之源地毯销售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101MA78UJY926)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109482,声明作废。
海南芳芳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GQKD4B)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海南科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A97W88)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海南繁簇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YM6L8U)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湖南糖分聚集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2MAC5WEBJ1G)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3100210035493声明作废。
青铜峡市明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永宁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法人章一枚,声明作废。
苏州其乐服饰有限公司不慎将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平桥分公司开具的经营保证金票据丢失。票据金额10000元.开具日期2024年1月26日,特此声明将原票据作废。
福建金达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8210001415)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福州高新区鸿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11710021469声明作废。
新疆恒泰建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农林水利局开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号:0001233874,金额:800000.00元,声明作废
昌图县安波副食品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1224MA0YD3015W)不慎将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商丘筑业房产中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114210043312)、财务章(编码:4114210043313)、法人章(法人:崔芳芳,编码:4114210043314)声明作废。
黑龙江黑土地物流粮食票据丢失,车号黑MD0914,磅码单号:b24071202412100064,金额:49937.58元,特此声明作废。
贵州珠旻贸易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秦海东印,5205810046933)、公章(5205810046930)、财务专用章(5205810046931)、发票专用章(5205810046932),声明作废。
伊吾县安德物流有限公司不慎丢失车辆:新L27875、新L5317挂,特此声明
山西林盛物流有限公司遗失晋DD870挂(黄)营运证,证号:14048109080,声明作废。
伊吾浩益通运输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6522010070205,声明作废
浙江磊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义乌市露衫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387015637801,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账号79040122000080279,声明作废
和田市楚秀勤蔬菜销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201MA785U8J2E)不慎遗失公章(编号:6532010016519),现声明作废。
辽宁斯远商贸有限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2210052744101丢失,声明作废。
湖北三滴水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4210030001439)、财务专用章(编号:4210030001440)、法人章(姓名:全青云,编号:4210030001442)各一枚,声明作废。
辽宁鑫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210112001066657、合同专用章210112001066658,丢失声明作废。
濮阳鑫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8MA45MTN12Y)不慎遗失发票专用章,声明作废。
鑫铁利诚(北京)保洁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11009928388)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昕海铭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11009921397)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国园实业开发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5CPW847)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国鸿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KMXL8G)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西安门机票代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23PH28H)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晋哲会计咨询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2HDUF0B)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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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北京华夏万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信用代码:9111022833544077XL,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南台子村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1102285996821075)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犀牛角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Y6KY5G)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博雅英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06DJ57A)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现作废以下号段银保通有价单证:108190201862301-108190201862303、108190201862311-108190201862320,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金诺伊美保健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MA01WNCG2K)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北京掌上新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782513045J)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减少至1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乐昌市黄圃镇小天使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81MJL117177K)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三明市三元区白沙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4030543356749)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乐昌市梅花镇健乐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81354732321P)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贵阳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20100MJR8471892,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5201024201606号,需改变学校经营性质,决定注销后重新申报营利性公司制学校。特此公告。
撤销遗失声明公告:贵州省农大联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法治日报》刊登的公章(编码5205261116444)遗失声明撤销,特此公告。
公告:本企业北京国鸿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北京国园实业开发中心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北京国园实业开发中心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马楠,联系电话:010-83083986)
公告
中融国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MA07R6YC1P)经股东会决议,我公司公财法三章及合同章、发票章作废,任何未经我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小红书面授权的加盖印章行为均系假冒公司印章的行为。望广大合作伙伴慎重核实,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与我公司联系重新签定相关合作开发资料,以免遭受损失,联系电话13933162888。
公告
段海洋:本会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风县支行与你方之间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仲裁终结,因无法联系到你方,现依法公告送达(2024)宝仲裁字第159号《仲裁裁决书》。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心6号楼E座7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宝鸡仲裁委员会
陈春花、郑秀朱公开道歉信
本人陈春花、郑秀朱,因在他人未取得销售九价疫苗资质或许可情况下,提供接种疫苗帮助,此行为侵害了广大妇女的生命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已深刻反省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对此深感愧疚。现依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请求,本人在此郑重向社会公众致以诚挚的歉意。特此声明致歉。
道歉人:陈春花、郑秀朱
2024年12月24日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债权出让方与债权受让方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杨凤将其享有的(2012)滨民三初字第57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转让给滨州宇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向债务人山东省阳信祥泰贸易有限公司、山东鑫德钢构有限公司、山东永佳工艺品有限公司、阳信县红方油脂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县祥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刘晓青、张清新、商希成、商颂民、尹德义、朱宝军、张振丰公告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自《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滨州宇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权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特此公告
债权出让方:杨凤
2024年12月2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马仲林、马耀禄:鉴于: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宁0502民特531号《民事裁定书》,其中确定:
1、马仲林代马耀禄于2018年10月31日前返还韩忠胜转让费10500000元,并承担因购买水稍子生态旅游区产生的税金1382107.97元,共计11882107.97元;
2、马仲林代马耀禄支付韩忠胜处理水稍子生态旅游区与当地牧民遗漏纠纷支付的费用110000元。
3、马耀禄自愿对前述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人对你方马仲林、马耀禄享有全部债权11992107.9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5条的规定,本人已将对你方享有的上述债权11992107.97元(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了阿拉善左旗腾格里通湖草原旅游有限公司,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已一并转让。前述债权的所有权已归阿拉善左旗腾格里通湖草原旅游有限公司。
现依法通知你方自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之日起,向阿拉善左旗腾格里通湖草原旅游有限公司履行前述全部义务。特此通知。
阿拉善左旗腾格里通湖草原旅游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