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检察构建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制
法治日报
2025年01月14日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何芳莉 王一婷
“每个罪错未成年人都牵动着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神经。我们检察机关通过持续深化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制建设,推动建立科学的预防矫治体系,实现配套衔接,不让罪错未成年人‘一错再错’。”近日,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朝晖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近年来,鹤壁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构建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制,为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助力。2024年6月6日,鹤壁市检察院联合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的意见(试行)》,推动将检察环节发现的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决定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罪错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检察机关定期提供法律服务,并与专门学校在罪错未成年人行为矫治等方面建立配套衔接机制,通过与专门学校合力矫治,实现未成年人罪错问题“有人管”。
此外,鹤壁市检察院联合鹤壁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分级干预原则、规范教育矫治程序,让未成年人罪错问题“管得住”。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是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力。”王朝晖说,鹤壁市检察院积极打造社会支持体系,联合多家单位出台《关于对罪错未成年人加强教育矫治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试行)》,依托“小淇”未检工作室,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工作,努力对未成年人罪错问题“管长远”。2024年以来,鹤壁市检察机关教育矫治未成年人36人,受理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21.4%,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