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要闻

03版:综合

04版:法治经纬

前一版 下一版 2025年05月24日

习近平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蔡奇出席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壮大社会主流价值,全民族精神面貌更加奋发昂扬,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习近平强调,新时代新征程,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改革创新,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5月23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出席大会并讲话。
  蔡奇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蔡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部署和推动一系列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科学回答了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蔡奇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精神力量。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统筹推进宣传普及、深入推动贯彻落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特征和发展规律,贯通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文明城市创建质效,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英模人物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深厚滋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李书磊主持大会。谌贻琴宣读表彰决定。
  大会为受表彰代表颁奖。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代表,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代表,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代表分别在大会上发言。
习近平同德国总理默茨通电话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5月23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应约同德国总理默茨通电话。
  习近平再次祝贺默茨就任德国总理。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变乱交织,中德、中欧关系的战略性、全局性意义更加凸显。健康稳定的中德关系符合两国利益,也符合中欧各界期待。中方愿同德方开启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新篇章,引领中欧关系得到新发展,为世界经济稳定增长作出新贡献。
  习近平强调,中德两国始终秉持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精神发展双边关系,这一良好传统需要双方精心呵护、传承发扬。一要夯实政治互信。中国视德国为伙伴,乐见德国发展繁荣,愿同德方密切高层交往,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巩固两国关系政治基础。二要增强关系韧性。双方既要继续做大汽车、机械制造、化工等传统领域合作存量,也要培育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前沿领域合作增量,加强在气候变化、绿色发展等领域交流合作,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德智慧和方案。三要增添合作动能。中方愿同德方分享高水平对外开放带来的发展机遇,希望德方为两国双向投资合作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和便利,为中国企业提供公平、透明、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习近平指出,事实充分证明,中德、中欧关系的正确定位是伙伴,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是双边合作的重要保障,大国担当是双方的共同使命。今年是中国同欧盟建交50周年,双方要共同总结中欧关系发展成功经验,发出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深化开放互利合作的积极信号。
  默茨表示,中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家之一。德中关系发展良好,合作深入、成果丰硕。当前国际形势下,作为世界两大主要经济体,德中合作尤其具有重要意义。德国新政府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愿本着建设性和务实精神推动两国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更大发展。德方期待同中方密切各领域交流合作,坚持开放互利,促进公平贸易,维护世界和平,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欧中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双方利益,德方愿为此发挥积极作用。
  双方还就乌克兰危机交换了意见。
习近平向罗马尼亚当选总统达恩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2025年5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尼库绍尔·达恩,祝贺他当选罗马尼亚总统。
  习近平指出,罗马尼亚是世界上第三个同新中国建交的国家。长期以来,中罗双方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两国互利合作持续推进,传统友谊历久弥坚。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罗两国作为好朋友、好伙伴,更要加强沟通、增进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把握时代机遇,携手应对风险挑战。我高度重视中罗关系发展,愿同达恩当选总统一道努力,谱写两国友好合作新篇章,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研究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举措,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
  会议指出,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要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强化新型工业化绿色底色。要推进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实施,积极应用先进装备和工艺,加快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升级。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加大清洁能源、绿色产品推广,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要加强共性技术攻关,完善重点领域标准,优化相关政策,健全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更好支持和帮助企业转型升级。
  会议指出,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区域间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推动建立覆盖更加全面、权责更加清晰、方式更加多元、治理更加高效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要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稳步拓展补偿领域,积极探索森林、草原、大气等其他生态环境要素补偿方式。要健全奖罚分明的制度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研究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生命健康,要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完善有关法律规定,构建更加科学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体系。要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强化全链条监管,推进监管重心下沉,严格日常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惩、绝不姑息,持续完善食品安全体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河北检查   本报石家庄5月23日电 记者赵晨熙5月21日至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雪克来提·扎克尔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河北省开展执法检查。雪克来提·扎克尔指出,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目的是通过推动森林法有效实施,依法促进美丽中国建设,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河北雄安新区、保定市、石家庄市等地,紧扣法律条文,实地检查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情况、森林防火情况等,并听取了河北省贯彻实施森林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河北省贯彻实施森林法的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依法保障森林生态安全,促进现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现代林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雪克来提·扎克尔强调,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森林法对于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绿色根基的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历史意义。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林业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夯实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要依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依法强化林地林农权益保护、依法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依法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
最高法党组专题听取审议司法巡查情况报告 以巡查成果转化落实促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张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五年全覆盖”的要求,4月11日至4月底,司法巡查组对辽宁、黑龙江、福建、山东、重庆、四川、西藏、陕西8个高院开展司法巡查。巡查发现了哪些问题?如何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抓好整改落实?5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听取审议司法巡查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并讲话。
  据悉,此次司法巡查仍由最高法咨询委委员担任组长。巡查组深入基层一线,了解被巡查高院及辖区法院工作情况,重点检视问题。巡查报告开门见山、只讲问题,点名道姓、见人见事,并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
  “我们克服高原反应,走访中级、基层法院,与一线干警谈话,力争把工作做实”“有的政治学习只念文件,不重结合实际研讨”“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办案量少,特别是积极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少”“‘如我在诉’理念落得不够,有的案件程序反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交叉执行数量偏低,提级执行案件少,追责问责还有待落实”“审判监督重个案纠错、轻问题总结,对类案防错监督效果不明显”“只管业务不管风纪、只抓审判不抓队伍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代表反映,希望可以通过案例、影视作品等形式强化宣传,让大家更了解法院”……司法巡查组组长刘晓云、黄克、白泉民、张立勇、裴显鼎、马新岚、滕伟、刘立根汇报了司法巡查发现的问题。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根本上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不到位”“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必然反映到业务工作中;业务工作中的问题,也要从政治上深挖原因;整改落实更要首先从政治上看”“巡查发现的问题和日常开展调研中掌握的情况是一致的,有关庭室局要深入下去,抓实整改”“问题是局部,整改要全面。有关庭室局要主动认领,排查其他法院有无类似问题,一体抓实整改”“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几个巡查组反映类似的问题,说明顶层设计不到位、自上而下管理不规范,要从我们自身改起”“责任落实离不开监督、追责,不能怕得罪人”……最高法院领导结合巡查组汇报和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现场明确反馈的重点、抓整改的具体安排,研究做好巡查成果的转化落实。
  会议指出,司法巡查发现问题是基础,目的是帮助被巡查法院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弱项。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建设,促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要用好巡查成果,以巡查发现的问题为线索,查摆本条线、本领域更深层次的问题,巩固拓展巡查成效。要抓好“九分落实”,对被巡查法院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通过问题整改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成效,促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贺小荣、茅仲华、沈亮出席会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各部门负责同志、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司法巡查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联合举办“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   本报讯 记者张维 5月14日至16日,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联合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省市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共30余万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全国上下正在扎实推进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数字执法监督等内容,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安排有关课程,教育引导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学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直接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帮助学员把准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掌握了方法,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培训班在北京设主课堂,在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设分课堂,设置专题辅导、行政执法数字化演示、经验交流等环节,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司局长、有关知名法学专家授课。
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队伍风貌焕然一新 辽宁法院“强基工程”夯实人民司法事业根基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严怡娜
  
  “辽宁省委和省政府大力支持,为人案矛盾突出的60个基层法院一次性释放537个政法专项编制,支持新聘1039名书记员充实到审判一线。”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如是说。
  如此规模的审判力量向基层倾斜,源于辽宁法院的“强基工程”。
  2021年以来,辽宁法院通过实施“强基工程”,夯实人民司法事业根基。
  重塑根基,华实并茂。如今,辽宁法院审判质效持续向好,基础保障全面加强,队伍风貌焕然一新,涌现出374名省级以上优秀基层典范,4个基层法院及33个基层内设机构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系统布局加强党的领导
  辽宁共有110家基层法院,办理全省法院88%的案件,基层法院的强弱关系审判质效的优劣,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和辽宁省委坚强领导下,2021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基层大调研活动,摸清了基层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后,辽宁高院党组提出“以提升初始案件质效为中心、系统推进强基建设”的工作思路。自2022年起,实施为期3年的“强基工程”,破解一系列制约基层发展的难题,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了司法担当和作为。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辽宁高院系统化谋划,出台强基工作意见、人民法庭建设两个办法、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9个方面44项任务,搭建起强基工程的“四梁八柱”。
  “现在街道有了法庭,这下打官司就不用进城了。”瓦房店市九龙街道一家农资销售门市的李老板感慨道。
  瓦房店市九龙人民法庭的前身是李店人民法庭,因历史原因,李店法庭调整至法院本部办公。借“强基工程”东风,在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李店法庭在新址上完成复建,并更名为九龙法庭。
  在“强基工程”中,辽宁高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尤其是辽宁高院积极争取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地方立法性文件对法院强基建设全面保障。
  针对基层法院业务工作中的棘手问题,辽宁高院推动省级层面形成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省委出台强化源头治理相关文件,强化调解保障。省委依法治省办等十部门联合出台规定,有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辽宁高院与省司法厅等建立“四所一庭”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省委组织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纳入考核,助力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三箭齐发提升审判质效
  今年4月17日,在辽宁高院2025年第二次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中,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对弱项指标深入分析、找准症结,提出务实举措。
  这是辽宁法院持续向管理要质效的一个缩影。
  辽宁法院坚持以提升初始案件质效为中心,以管理、改革、队伍建设“三箭齐发”推动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连续13个季度同比持续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创新实施“精细化、一体化、闭环”管理,同时,强化审级监督,坚持能改判不发回,对疑难复杂、新类型等案件提级管辖。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级分层开展阅核。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2024年,全省法院经阅核案件上诉率低于全省平均上诉率0.73个百分点。一审民商事案件审理时间平均缩短至73.56天。
  干事创业,人才是关键。
  不久前,完成了为期6个月的驻辽宁高院“审学研”研修,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杨蒙走上讲台,带着结题报告《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问题研究》,接受理论导师、实践导师以及专家学者的“集体会诊”。这标志着她向从一名基层青年法官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梦想又迈进了一步。
  一体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辽宁高院通过建立实施“审学研”一体化机制、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开展“评典型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学英模、争先进、作贡献”等活动,促使全省法院从“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的人才新气象逐步凸显。
以上率下促进整体推进
  强起来,就要打响“脱薄”攻坚战。
  最高法办公厅两次到抚顺县人民法院蹲点调研指导,推动设立人大代表多元解纷工作站。辽宁高院选派3名业务骨干充实审判力量,组织审判业务专家讲师团常态化“点单式”辅导。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22项帮扶措施。当地党委、政府解决了困扰抚顺县法院多年的进院无路、用电供暖、饮水安全等难题。
  以上率下,鲜有不克。深入落实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辽宁高院院领导带头帮扶21家基层法院,全省中院设立基层联系点,推动247项问题有效解决。薄弱院知弱图强、转变理念和作风。
  目前,包括两家全国薄弱院在内的19家薄弱院“脱薄”出列,展现出生机勃勃的崭新气象。
  硬起来,小法庭就要实现大作为。
  辽宁共有297个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治理、保障乡村振兴、服务营商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更好满足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辽宁高院调整优化297个人民法庭区域布局。全省法院践行“千万工程”经验,人民法庭全部在基础设施、法庭管理、诉讼服务、信息化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138个法庭在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成效突出成为示范,引领全省人民法庭整体迈上新台阶。
  强基建设,永远在路上。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全省法院将坚定信心、干字当头、勇于争先,不断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三年行动决战决胜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书写民营经济发展新篇章 以法治之力为民营经济赋权增信破障护航   □ 本报记者 张维
  
  5月20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这是社会各界翘首以盼的一部法律,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7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标志性举措,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它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是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进一步坚定信心,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民营经济必将在法治护航下迎来更加广阔的天地,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持续提升。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党中央正确战略方针的指引下,民营经济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到今天,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其健康发展对于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2月17日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两个多月后的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当“通过”的声音传来时,广东省工商联主席、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就在人民大会堂三楼表决现场。“非常激动,非常荣幸。”陈志列说,这部凝聚着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民营经济发展经验的法律,把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等要求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
  “这部法律的诞生,凝聚着政企对话的智慧结晶,见证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的重要跨越。让我更深切感受到国家以法治之力为民营企业赋权增信、破障护航的坚定决心。”陈志列说。
  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说,这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重要作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法治强心剂,必将激发民营经济更大创新动能。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这部法律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所说,“在法律中明确这个定位,是党中央的科学判断,是社会的共识”。制定这部法律充分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也不能变,必将推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备、保障体系更加有力有效。
  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看来,这部法律的出台实施,将有助于全社会形成对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共识。更强的社会共识,有利于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依法追究恶意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声誉行为的法律责任。更强的社会共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稳定性,也有利于各方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并在执法司法各环节中对涉及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事项予以平等对待。
民营经济发展潜力将释放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说,从立法定位来看,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民营经济的基本法,也是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法和平等保护法。一方面,其基本原则和规则可普遍适用;另一方面,作为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基本权利的保护法,各级政府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和遵守,恪尽职守,不越权,不滥权。
  “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恰逢其时,它是一把钥匙,打开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新空间,并将逐渐释放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红利。”全国工商联青委会主席团成员兼秘书长、91科技集团董事长许泽玮说。
  民营经济的发展潜力也将随之释放。白重恩说,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将使民营企业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平等准入相关市场,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将有助于让广大民营企业获得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提振发展信心、释放发展潜力。
  民营企业家信心更足,干劲更大。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坚信,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将扎根更深、生长更活跃。“我相信只要坚定信心、勇于创新,紧跟国家步伐积极应变,就一定能够稳健前行,实现企业更大发展,书写民营经济发展新篇章”。
  “民营经济促进法不是终点,而是高质量发展的起点。我们青年企业家更要坚定信心、强化创新、融入大局,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厚植家国情怀,主动响应国家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成长与社会价值双赢。”许泽玮表示。
图片新闻
努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明方向注入动力   □ 新华社记者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5月23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与会人士和社会各界深入学习领会,表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饱含期许,为我们开展下一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强大动力。”现场聆听总书记重要指示,河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黄玉国倍感振奋。
  黄玉国说:“前几天,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南考察,强调‘加强诚实守信的价值引导’。我们要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此次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学习领会,以实际行动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贵州省台江县台盘村村委会主任岑江龙对此深有感触。
  “这些年,我们以‘村BA’为抓手,促进特色产业与乡风文明同步发展提升。如今的台盘村,民富、村美、风气好。”岑江龙说,未来将延伸“村BA+”产业链带动经济发展,创新方法培育文明新风,让村民们共建美丽家乡、共享美好生活。
  夏日上海,中共一大纪念馆人流如织。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新征程,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新气象新作为”的重要指示,让纪念馆宣教专员郭艺凡对自己肩负的职责使命有了更深的理解:“我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更生动的讲述引导广大观众坚定理想信念,让红色血脉代代相传。”
  安徽桐城,六尺巷里天地宽。
  六尺巷社区党总支书记张耘说:“社区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六尺巷小课堂、六尺巷剧社等品牌活动,传播‘相互礼让、以和为贵’的文明理念。我们将认真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把传统美德融入社区治理的各个环节,让邻里生活更加和谐。”
  “要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令福州市文化馆馆长池小霞感到重任在肩。
  “近期,文化馆举办惠民演出、公益培训、文化展览、非遗研学等活动,吸引不少市民热情参与。”池小霞说,今后将继续发挥全民艺术普及职能,以更加优质的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涵养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辽宁省作协副主席津子围更加坚定了为人民抒写的决心。
  历时3年深入辽河流域沿线走访调研,津子围创作的小说《大辽河》获得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文艺工作者责无旁贷。我将继续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创作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的文学作品,让人们的精神更加富足。”他说。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习近平总书记的鼓励,让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中国航发黎明公司发动机装配厂特级技能师李志强充满了干劲。
  坚守一线40多年,李志强和班组成员一道在工艺创新、工装研制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突破。他表示,将把这份荣誉转化为实干动力,积极和年轻同事交流成长经历和工作技巧,带动更多青年人争当先进,用热血与知识助力打造更强劲的“中国心”。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形成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四川省西昌市委书记王锐由此谈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我们将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构建党委统筹、各级联动、科技赋能、全民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格局,让文明新风传遍西昌的每一个角落。”
  陕西西安,交大西迁博物馆里,前来参观的师生们透过一件件展品感悟西迁精神、汲取奋进力量。
  “近年来,我们持续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通过组建宣讲团、开设‘大先生’讲坛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学子赓续弘扬西迁精神。”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王欢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们要将西迁精神进一步融入办学实践,激励学生以更加昂扬奋发的精神风貌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研讨会在瑞金召开 王洪祥讲话 罗小云致辞 张苏军主持   本报瑞金(江西)5月23日电 记者黄辉 张红兵 李唯祎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研讨会5月23日在江西省瑞金市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和作风,深入挖掘和研究阐发红色法治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推动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和宣传运用,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罗小云致辞,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张苏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5周年。在新征程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认真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质、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要准确把握红色法治文化的丰富内涵,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人民至上,以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中国道路,自觉增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定力。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运用好红色法治资源,做好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宣传阐释工作,深入挖掘红色法治资源背后的思想内涵和深厚底蕴,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红色法治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江西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出席会议并发言。部分省级法学会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作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参观调研。
  各省级法学会负责同志,江西省部分地市政法委、法学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国法学会机关相关部室、相关直属单位、法治文化研究会负责同志,以及来自有关实务部门和全国各地研究机构的相关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南阳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学法考法机制   本报讯记者赵红旗今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司法局通过建立线上学法考法机制,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在平时、考在平时、提升在平时,进一步增强学、考、用的针对性、实效性,有效提升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水平和行政执法技能,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据介绍,线上学法考法由南阳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安排,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参与落实,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抓好结果运用。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由全市统一安排学习内容和单位、个人自行安排学习内容组成。其中,统一安排学习每月不超过2学分,由市司法行政部门逐月明确;各学法单位可根据需要在统一安排基础上,另行补充学习内容,并监督落实。各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习安排由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学习安排确定,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备。
  南阳市司法局建立学考挂钩制度,按照“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落实“月考核”工作,于每月底最后两个工作日通过线上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对本月所学内容进行线上考试。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每个学员共3次机会,记最高分。线上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依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单位自行补充安排的学习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协调安排考试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按月将各地各单位参加学习情况、月测试参与情况及成绩进行通报反馈,督促各地各单位坚持日常线上学法、定期考法。各地各单位逐月分析研究本单位线上学法考法情况,加强对学法人员的督导,确保参与率及参与质效。
  据了解,南阳学法考法系统平台共设置12个学习板块,在提供法律法规线上日常学习、练习及查询使用功能同时,还具备主题竞赛、专项竞赛、定期考法等功能,各学法单位可根据当前普法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考核、个性化主题竞赛等,推动普法教育多样性,提高法律法规学习效果。
河北首个乡村振兴法治学院成立   本报讯 记者李雯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张家口市沽源县人民政府近日举行“乡村振兴(沽源)法治学院”签约揭牌仪式,双方代表签署合作协议,河北首个“乡村振兴法治学院”正式揭牌成立。学院的成立旨在充分发挥司法院校专业优势,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下沉,切实解决乡村法治人才短缺、能力不足等问题,以智力、人才及技能支持护航乡村法治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据了解,双方将通过校地合作、优势互补,重点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法治工作队伍素质提升、法治人才培养及就业供给渠道、基层法律事务专题调研及改革研究、乡村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务实作为,并将以定向培养、法治微课、线上讲堂、村民夜校等多种学习形式,探索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和制度框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融合化、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助力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
图片新闻
以高水平涉外法治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山东推动形成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格局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郝俊平

  近日,山东省胶州市公证处上演了一场跨越国界的“暖心接力”。
  一位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某培训机构工作的乌克兰籍女士因签证即将到期,急需办理结婚证公证以满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证延期要求。胶州市公证处开通“涉外服务绿色通道”,依托“现场核验+云端审查”模式,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及时核实了其提供的结婚证件的真实性,将原本需3至5个工作日的流程压缩到1小时,展现了涉外公证服务的“上合效率”。
  近年来,山东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整合涉外法治资源力量
  4月11日,由山东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山东省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促进大会在威海市召开,会上启动了全省律师行业服务“万企出海 鲁贸全球”外贸突破专项行动,深化律师行业与外贸行业合作交流,积极参与涉外重大项目建设,为服务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多年来,山东省持续提升对外开放的法治化水平,坚持一体协同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整合涉外法治资源力量,推动形成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格局。”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为确保涉外法治工作落地落实,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法律服务等8个方面明确21项重点任务,明确25家责任单位协同推进;成立涉外法治协调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整体推进、部门联动、各方参与、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凝聚涉外法治建设强大合力;推动出台《山东省开发区条例》《山东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外国人来山东工作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修改《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快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涉外法规制度体系。
  同时,山东创新服务载体,建强涉外法治平台,依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加快推动济南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区建设,打造集诉讼、调解、仲裁、律师、翻译、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查明的全链条涉外法律法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发展提供平台和机制支撑。
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
  因与位于威海市的贸易合作伙伴产生纠纷,荷兰一家采购商将订单转向外地,在威海市司法局的指导协调下,中国贸促会威海调解中心积极发挥作用,纠纷得以化解,取得多方满意的结果。基于对威海市营商环境的信心,荷兰企业又将订单转回威海,找到新的合作伙伴。
  订单一去一回的背后,得益于威海市打造的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近年来,山东省强化律师、仲裁、公证、纠纷化解等方面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全力加速发展,以高质效涉外法律服务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杨增胜介绍说。
  据了解,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等15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山东省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攻坚突破活动的实施意见》,组建山东省涉外领事保护律师服务团,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国际经济交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支持。山东5家律师事务所入选司法部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5名律师入选司法部涉外律师领军型人才百人名册,6名律师担任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高级别专家。
  在加快涉外仲裁服务方面,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商事仲裁规则,提高涉外仲裁案件管理能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仲裁机构。青岛仲裁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选聘通晓国际仲裁、善于处理国际经贸纠纷的仲裁员279名,其中外籍仲裁员158名,自2023年以来,受理涉及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企业案件896件,争议标的额22.7亿元,受理具有涉海因素案件210件,争议标的额8.89亿元。潍坊市加强跨境商事法律争议与国际仲裁培训,提升在服务潍企潍品“走出去”过程中应对跨境商事争议和国际仲裁的专业能力。
  在加快涉外公证服务方面,严格涉外公证业务办理程序,强化涉外公证质量监管,18家公证机构纳入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试点,涉外公证书已在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济南市率先推出“互联网+公证+侨驿站”服务新模式,为个人出国留学、旅游、探亲及企业出国商务等提供全链条服务。2024年,全省办理涉外公证业务25.9万余件,占业务总数的34.4%,同比增长6.3%。
  为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出台《进一步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的若干措施》,在中国(山东)自贸区共同构建“仲裁+调解+诉讼”国际商事多元解纷机制。成立山东融商中日韩商事调解中心,在中日韩三国均设立联络处及调解室,聘用三国调解员133名。此外,还组建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健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机制,为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便捷高效的国际商事法律纠纷解决服务。
注重培育涉外法治人才
  2024年6月26日,济南市司法局举办了“法润泉城·涉外聚力”海右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交流会,旨在吸引外来法治人才,促进涉外法治人才成长,全面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持续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各城市的法治交流协作。
  4月14日至18日,烟台市司法局在广东深圳举办涉外法治律师人才提升班,加强了烟台与深圳两地律师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为烟台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人才保障。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储备,山东省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纳入发展规划,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库,着力打造5家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搭建起涉外法治人才成长的优质平台。召开全省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推动实务部门与高校之间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同时,推动全省高校联合实务部门结合实际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面向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各具特色和优势的法治人才培养新格局。其中,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航商总会共同签署《联合培养海商法高端人才战略合作备忘录》,整合优势资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海商法高端人才培养体系;山东政法学院围绕山东省高水平经贸合作现实需求,专门培养面向RCEP区域经贸合作的应用型法律服务人才。
最高法党组专题听取审议司法巡查情况报告 以巡查成果转化落实促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张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五年全覆盖”的要求,4月11日至4月底,司法巡查组对辽宁、黑龙江、福建、山东、重庆、四川、西藏、陕西8个高院开展司法巡查。巡查发现了哪些问题?如何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抓好整改落实?5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听取审议司法巡查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并讲话。
  据悉,此次司法巡查仍由最高法咨询委委员担任组长。巡查组深入基层一线,了解被巡查高院及辖区法院工作情况,重点检视问题。巡查报告开门见山、只讲问题,点名道姓、见人见事,并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
  “我们克服高原反应,走访中级、基层法院,与一线干警谈话,力争把工作做实”“有的政治学习只念文件,不重结合实际研讨”“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办案量少,特别是积极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少”“‘如我在诉’理念落得不够,有的案件程序反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交叉执行数量偏低,提级执行案件少,追责问责还有待落实”“审判监督重个案纠错、轻问题总结,对类案防错监督效果不明显”“只管业务不管风纪、只抓审判不抓队伍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代表反映,希望可以通过案例、影视作品等形式强化宣传,让大家更了解法院”……司法巡查组组长刘晓云、黄克、白泉民、张立勇、裴显鼎、马新岚、滕伟、刘立根汇报了司法巡查发现的问题。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根本上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不到位”“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必然反映到业务工作中;业务工作中的问题,也要从政治上深挖原因;整改落实更要首先从政治上看”“巡查发现的问题和日常开展调研中掌握的情况是一致的,有关庭室局要深入下去,抓实整改”“问题是局部,整改要全面。有关庭室局要主动认领,排查其他法院有无类似问题,一体抓实整改”“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几个巡查组反映类似的问题,说明顶层设计不到位、自上而下管理不规范,要从我们自身改起”“责任落实离不开监督、追责,不能怕得罪人”……最高法院领导结合巡查组汇报和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现场明确反馈的重点、抓整改的具体安排,研究做好巡查成果的转化落实。
  会议指出,司法巡查发现问题是基础,目的是帮助被巡查法院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弱项。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建设,促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要用好巡查成果,以巡查发现的问题为线索,查摆本条线、本领域更深层次的问题,巩固拓展巡查成效。要抓好“九分落实”,对被巡查法院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通过问题整改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成效,促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贺小荣、茅仲华、沈亮出席会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各部门负责同志、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司法巡查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书写民营经济发展新篇章 以法治之力为民营经济赋权增信破障护航   □ 本报记者 张维
  
  5月20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这是社会各界翘首以盼的一部法律,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7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标志性举措,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它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是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进一步坚定信心,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民营经济必将在法治护航下迎来更加广阔的天地,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持续提升。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党中央正确战略方针的指引下,民营经济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到今天,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其健康发展对于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2月17日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两个多月后的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当“通过”的声音传来时,广东省工商联主席、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就在人民大会堂三楼表决现场。“非常激动,非常荣幸。”陈志列说,这部凝聚着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民营经济发展经验的法律,把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等要求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
  “这部法律的诞生,凝聚着政企对话的智慧结晶,见证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的重要跨越。让我更深切感受到国家以法治之力为民营企业赋权增信、破障护航的坚定决心。”陈志列说。
  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说,这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重要作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法治强心剂,必将激发民营经济更大创新动能。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这部法律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所说,“在法律中明确这个定位,是党中央的科学判断,是社会的共识”。制定这部法律充分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也不能变,必将推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备、保障体系更加有力有效。
  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看来,这部法律的出台实施,将有助于全社会形成对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共识。更强的社会共识,有利于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依法追究恶意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声誉行为的法律责任。更强的社会共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稳定性,也有利于各方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并在执法司法各环节中对涉及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事项予以平等对待。
民营经济发展潜力将释放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说,从立法定位来看,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民营经济的基本法,也是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法和平等保护法。一方面,其基本原则和规则可普遍适用;另一方面,作为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基本权利的保护法,各级政府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和遵守,恪尽职守,不越权,不滥权。
  “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恰逢其时,它是一把钥匙,打开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新空间,并将逐渐释放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红利。”全国工商联青委会主席团成员兼秘书长、91科技集团董事长许泽玮说。
  民营经济的发展潜力也将随之释放。白重恩说,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将使民营企业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平等准入相关市场,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将有助于让广大民营企业获得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提振发展信心、释放发展潜力。
  民营企业家信心更足,干劲更大。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坚信,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将扎根更深、生长更活跃。“我相信只要坚定信心、勇于创新,紧跟国家步伐积极应变,就一定能够稳健前行,实现企业更大发展,书写民营经济发展新篇章”。
  “民营经济促进法不是终点,而是高质量发展的起点。我们青年企业家更要坚定信心、强化创新、融入大局,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厚植家国情怀,主动响应国家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成长与社会价值双赢。”许泽玮表示。
六部门联合公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 “最小化提供”实现公民身份信息“可用不可见”   □ 本报记者 张晨 杜洋

  近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六部门联合公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是指国家根据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依托国家统一建设的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为自然人提供申领网号、网证以及进行身份核验等服务。网号,是指与自然人身份信息相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指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网号、网证可用于在互联网服务及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服务中非明文登记、核验自然人真实身份信息。
  为实施可信数字身份战略,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支撑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办法》。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使用场景、使用原则,明确相关方的权利义务、职责任务、法律责任。
  《管理办法》共16条,明确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及网号、网证的概念、申领方式;明确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效力、应用场景;强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对未成年人申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作出特殊规定。
  《管理办法》明确网号、网证的自愿使用原则,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互联网平台按照用户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但同时保留、提供现有的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进行登记、核验身份。鼓励互联网平台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但应当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
  上述负责人强调,《管理办法》严格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充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在信息收集方面,对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用户同意外,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所收集的信息仅限网络身份认证所必要的信息,不收集其他信息,不会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互联网应用。
  在信息提供方面,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坚持“最小化提供”原则,对依法需要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但无需留存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仅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核验结果;对依法确需获取、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经用户单独同意,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可以向互联网平台提供必要的明文身份信息。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协助义务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依法提供相关信息,但提供的信息仅限网号、网证对应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认证日志信息。
  在其他信息处理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向自然人提供公共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并取得其同意。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还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该负责人指出,2024年7月26日至8月25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社会反响热烈,各渠道收到意见建议1.7万余条。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对上述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先后组织3场专家研讨会,充分听取网络技术、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域代表等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尊重社会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尽最大可能吸收的原则,对《管理办法》做了多轮次修改完善,重点增加确保网号、网证使用的自愿性、确保未使用网号、网证用户享有同等服务、加强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安全监管、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内容。
  在前不久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博览会上,公安部展出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以某航旅App为例,可以点击“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图标进行关联登录,无需再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完成后,点击证件可看到显示已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完成认证。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已对接400余款App,包括各大互联网平台和政务服务、金融征信、教育考试、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行业领域的线上应用,在账号注册、一键登录、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会员管理、预约购票等诸多场景均可使用。
  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已经上线运行,用户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以便在互联网服务及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中非明文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减少相关服务管理环节对个人信息的采集、留存,实现公民身份信息“可用不可见”,同时降低互联网平台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投入成本。
19部门联合发文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制修涉老标准应听取老年人意见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民政部等1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4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推动优化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法规、保障措施和社会环境。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9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初步建成,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完成,“银龄行动”等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供给更加高效,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逐步提升。到2035年,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更加丰富,积极老龄观成为全社会共识,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指导意见》要求,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标准,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通过政务公开让老年人更大程度参与涉及老年人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提高政府涉老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管理的响应速度。
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披露融入全过程做到产品“三清”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6章35条,对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全面覆盖产品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实现产品情况“三清”。在产品募集环节,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合同、风险揭示文件、托管协议、发行公告(报告)等内容,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让产品销售“看得清”。在产品存续环节,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全面披露过往业绩,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让产品风险“厘得清”。在产品终止环节,要求到期公告和清算报告披露收费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让产品收益“算得清”。
广东四部门联手推进物业纠纷前端化解 省级协同治理源头减少纠纷增量   本报讯 记者邓君 通讯员吁青 罗伟恒 5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召开物业服务多元解纷工作联席会议,签署加强物业纠纷前端治理工作备忘录,创新构建“党建引领+行政规范+多元调解+司法保障”综合治理新模式,从源头化解物业纠纷,探索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长效机制新路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被列为首批试点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创新探索。
  会议明确将建立省级协同治理机制,四部门将打出“组合拳”:省委社会工作部将以党建引领居民小区建设为抓手,指导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作用;省司法厅将统筹调解资源,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培养专业普法和调解队伍,推动提升物业纠纷调解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则通过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省法院要强化司法引领作用,以“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发出司法建议、强化联动调解等方式做实定分止争,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源头预防、多元解纷、长效治本”全链条治理机制,力争从源头减少纠纷增量,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基层党建将成为治理的核心抓手。备忘录提出,街道社区党组织将在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中提高党员比例,推动业主委员会、居民小区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织密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网络,让党员在纠纷化解中发挥先锋作用,实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
  据了解,近两年来,广东物业纠纷案件持续呈下降趋势,2024年诉前、诉中调处各类物业纠纷7.6万余件,一审结案4.2万件,其中1.1万件在诉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调解结案案件同比增加125%。
关注·普法   图①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方桥法庭走进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带着“法治礼包”亮相“共富嘉年华”活动现场。图为法官为农产品经营者送上《食品安全法律风险提示手册》。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胡宇昕 摄    

  图② 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团支部组织团员和青年干警走进外卖站点,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主题普法志愿活动,为外卖骑手送上法治“外卖”。图为法院干警解答骑手们遇到的法律问题。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向渝居 刘茂涵 摄    

  图③ 5月23日,青藏铁路公安局格尔木公安处格尔木站派出所民警走进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源社区幼儿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图为小朋友们围观民警手中的警用无人机。
本报通讯员 贺瑞明 蒲海春 摄    
周口供电全力筑牢电网防外破安全防线   “老乡们,收割庄稼时一定要与供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连日来,国网周口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各村(社区),对高压线路进行全面“体检”,同步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活动,全力筑牢电网防外破安全防线。
  该公司输电运检小分队重点巡视线路通道内外的基础建设施工点,梳理可能对电力设施造成威胁的施工隐患。同时,强化线路保护区附近的施工管控,在施工现场附近线路悬挂安全警示牌、加装线路警示灯;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利用无人机、智能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实时掌握输电线路周边外破隐患点施工动向和线路通道状况;认真分析线路通道内的违章施工作业,加大线路危险点管理力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此外,输电运检小分队还提前对农户的大型作业设备进行摸排,在电杆基部增设防撞墩,减少大型设备工作时给电杆、拉线等带来的碰撞风险,最大限度防范涉农线路设备外破风险。
  检查间隙,周口供电公司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群众”,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详细讲解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线下作业注意事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一步夯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 邱志强 胡晨晖  
国网宁东灵州供电开展带电水冲洗作业   近日,国网宁东供电公司灵州区公司对磁窑堡变513任庄线配电设备开展带电水冲洗作业。该公司配电专业人员利用无人机,对辖区供电线路进行多频次巡视,摸清线路运行状况及污秽程度,梳理形成除尘清洁工作台账。在不影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正常用电的情况下,利用高压水枪向带电设备喷射绝缘液体并进行反复冲洗,有效清除表面污垢和尘埃,进一步提高线路除尘防污效率和设备绝缘性能。截至目前,已完成4条10千伏频跳线路的除污清洗工作,清洗柱上断路器110余台。   张家伟  
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队伍风貌焕然一新 辽宁法院“强基工程”夯实人民司法事业根基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严怡娜
  
  “辽宁省委和省政府大力支持,为人案矛盾突出的60个基层法院一次性释放537个政法专项编制,支持新聘1039名书记员充实到审判一线。”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如是说。
  如此规模的审判力量向基层倾斜,源于辽宁法院的“强基工程”。
  2021年以来,辽宁法院通过实施“强基工程”,夯实人民司法事业根基。
  重塑根基,华实并茂。如今,辽宁法院审判质效持续向好,基础保障全面加强,队伍风貌焕然一新,涌现出374名省级以上优秀基层典范,4个基层法院及33个基层内设机构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系统布局加强党的领导
  辽宁共有110家基层法院,办理全省法院88%的案件,基层法院的强弱关系审判质效的优劣,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和辽宁省委坚强领导下,2021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基层大调研活动,摸清了基层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后,辽宁高院党组提出“以提升初始案件质效为中心、系统推进强基建设”的工作思路。自2022年起,实施为期3年的“强基工程”,破解一系列制约基层发展的难题,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了司法担当和作为。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辽宁高院系统化谋划,出台强基工作意见、人民法庭建设两个办法、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9个方面44项任务,搭建起强基工程的“四梁八柱”。
  “现在街道有了法庭,这下打官司就不用进城了。”瓦房店市九龙街道一家农资销售门市的李老板感慨道。
  瓦房店市九龙人民法庭的前身是李店人民法庭,因历史原因,李店法庭调整至法院本部办公。借“强基工程”东风,在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李店法庭在新址上完成复建,并更名为九龙法庭。
  在“强基工程”中,辽宁高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尤其是辽宁高院积极争取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地方立法性文件对法院强基建设全面保障。
  针对基层法院业务工作中的棘手问题,辽宁高院推动省级层面形成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省委出台强化源头治理相关文件,强化调解保障。省委依法治省办等十部门联合出台规定,有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辽宁高院与省司法厅等建立“四所一庭”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省委组织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纳入考核,助力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三箭齐发提升审判质效
  今年4月17日,在辽宁高院2025年第二次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中,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对弱项指标深入分析、找准症结,提出务实举措。
  这是辽宁法院持续向管理要质效的一个缩影。
  辽宁法院坚持以提升初始案件质效为中心,以管理、改革、队伍建设“三箭齐发”推动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连续13个季度同比持续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创新实施“精细化、一体化、闭环”管理,同时,强化审级监督,坚持能改判不发回,对疑难复杂、新类型等案件提级管辖。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级分层开展阅核。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2024年,全省法院经阅核案件上诉率低于全省平均上诉率0.73个百分点。一审民商事案件审理时间平均缩短至73.56天。
  干事创业,人才是关键。
  不久前,完成了为期6个月的驻辽宁高院“审学研”研修,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杨蒙走上讲台,带着结题报告《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问题研究》,接受理论导师、实践导师以及专家学者的“集体会诊”。这标志着她向从一名基层青年法官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梦想又迈进了一步。
  一体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辽宁高院通过建立实施“审学研”一体化机制、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开展“评典型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学英模、争先进、作贡献”等活动,促使全省法院从“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的人才新气象逐步凸显。
以上率下促进整体推进
  强起来,就要打响“脱薄”攻坚战。
  最高法办公厅两次到抚顺县人民法院蹲点调研指导,推动设立人大代表多元解纷工作站。辽宁高院选派3名业务骨干充实审判力量,组织审判业务专家讲师团常态化“点单式”辅导。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22项帮扶措施。当地党委、政府解决了困扰抚顺县法院多年的进院无路、用电供暖、饮水安全等难题。
  以上率下,鲜有不克。深入落实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辽宁高院院领导带头帮扶21家基层法院,全省中院设立基层联系点,推动247项问题有效解决。薄弱院知弱图强、转变理念和作风。
  目前,包括两家全国薄弱院在内的19家薄弱院“脱薄”出列,展现出生机勃勃的崭新气象。
  硬起来,小法庭就要实现大作为。
  辽宁共有297个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治理、保障乡村振兴、服务营商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更好满足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辽宁高院调整优化297个人民法庭区域布局。全省法院践行“千万工程”经验,人民法庭全部在基础设施、法庭管理、诉讼服务、信息化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138个法庭在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成效突出成为示范,引领全省人民法庭整体迈上新台阶。
  强基建设,永远在路上。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全省法院将坚定信心、干字当头、勇于争先,不断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三年行动决战决胜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接连有孩子因“棍棒教育”离世 专家称 拒绝暴力管教应成家庭教育底线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宋昕怡
  
  “棍棒教育”再酿惨剧。近日,据媒体公开报道,浙江杭州年仅9岁的天才围棋少年朱某某,在受到父亲家暴后跳楼身亡。多名知情人士称,曾目睹朱某某父亲殴打孩子,“其父亲任何负面情绪都会化作在孩子身上的施暴”。
  据了解,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这样的悲剧并非个例。仅今年5月,山东青岛、浙江温州都发生了父母管教孩子过程中,殴打导致孩子死亡的案件。
  受访专家表示,在一些父母的认知中,如何“管教”孩子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而以家庭暴力的方式“过度管教”孩子已涉嫌刑事犯罪。这种家庭教育中的暴力行为存在一定的隐蔽性,需要全社会共同抵制。
类似事件屡有发生
  5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发布通报称,5月18日19时许,接黄岛区某医院报警称,一男孩受伤送医,正在救治。民警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5月18日16时许,王某元(男,35岁)在家中管教打骂其子王某某(9岁),致王某某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元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多家媒体援引当地医院一工作人员的帖子称,男孩疑似因玩游戏充钱,被其父亲知道后用电线殴打,全身淤青。事发后3小时,孩子母亲下班回家,孩子说身体不适,其母亲随即带孩子去了医院。然而,孩子最终经抢救无效身亡。
  距离此次事件发生10天前,浙江温州居民郑某某在家中管教9岁女儿胡某某时,对其进行训斥打骂,致使胡某某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官方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类似事件屡有发生。例如,今年3月25日,山东威海5岁男童被生母陈某及其男友石某某殴打致死一案开庭。起诉书显示,因为孩子晚上睡觉晚,两人商量“狠狠打一顿”以管教孩子,多次殴打孩子面部及胸腹部,最终导致孩子因肝脏破裂及多脏器出血休克死亡。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追究石某某责任,以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追究陈某责任。
  受访专家表示,作为家长,管教的方式绝不能以暴力代替教育。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被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尊重未成年人个体差异,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有律师向记者介绍,不当教育暴力殴打孩子,如果孩子的损伤程度在轻伤二级以上,家长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即使未达到轻伤以上,但警方调查发现家长殴打孩子系虐待,手段残忍或者虐待造成孩子轻微伤以及经常性地实施家庭暴力,对孩子实施长时间的肉体、精神折磨,情节恶劣的,则可能构成虐待罪。
暴力教育适得其反
  在家庭教育中,为什么有些家长或监护人会选择“暴力”的方式?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相关案件中,一些家长在陈述自己动手原因时,常常提到自己是“为了小孩好”“因为小孩做错事了”。还有些家长表示,是因为自己一时情绪失控,而把火气发到孩子身上。
  在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看来,暴力教育是传统“棍棒底下出孝子”教育理念的一个反映,是一种“驯服”手段和压制性管理,但是这种起源于专制统治社会的教育方式存在用力过猛的问题,其教育成本往往会超过其教育效果。
  “对于儿童的错误行为,确实需要给予适当惩戒。儿童不仅需要正向的鼓励,也需要负向的惩戒来为其明确行为的界限。”任海涛说,但是对儿童的惩戒应当以“负向压力”的形式呈现,例如严肃的批评、罚站等。只要能够给儿童造成心理压力、深刻的记忆即可,并非只有使孩子遭受身体痛苦才是有效的惩戒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高丰美表示,在家庭教育中,暴力管教,不仅包括拳打、脚踢等对孩子身体造成伤害的暴力手段,还包括习惯性使用攻击性语言,对孩子进行贬低侮辱、冷暴力惩罚、高压式环境等非暴力手段,对孩子的身体与精神造成一定痛苦的管教方式。
  “拒绝暴力管教应成家庭教育底线。注意区分暴力管教和适当的家庭教育惩戒。”高丰美说,在教育未成年子女过程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人格。而暴力管教忽视了教育性,在法律上属于家庭暴力的类型,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益。
  任海涛指出,长期遭受暴力教育的儿童会更加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父母的暴力教育会消解孩子的主体性,家庭环境是孩子学习情绪表达规则和理解他人情绪的最初场所,若父母存在情绪问题,动辄打骂、拳脚相加,则子女更可能采取过度或者不恰当的情绪反应,不利于孩子自信、乐观和坚韧等品格的发展。
  高丰美认为,恐吓式教育会影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让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和生理受到双重伤害。儿童时期在家庭中被恐吓、被打骂的经历会使孩子产生心理阴影,不但达不到教育子女的目的,反而让孩子失去自我价值感,影响孩子的人格发展。这种教育方式还会影响亲子关系。在恐吓式教育下长大的孩子,在自己成为父母后,对于子女的教育感到无助时,往往会延续自己经历的教育方式,采用暴力管教,形成恶性循环。
完善家庭教育机制
  如何才能避免暴力管教,把握好家庭教育的“尺度”?
  高丰美建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转变“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观念,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现代教育理念强调把孩子视为独立的个体,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家庭教育不只是每个家庭的‘家事’,还是‘国事’。”高丰美说,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政府和社会规定了指导、支持和服务责任,强调政府在家庭教育中的公益性责任,包括政策支持、教育支持、资源支持等。充分调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妇联等相关部门参与家庭教育,互相配合和支持,比如学校在促进家庭教育中帮助父母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传授家庭教育的知识和方法,形成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联动机制。
  她进一步提到,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依法进行家庭教育。为此,应进一步明确法治化的家庭教育指导路径,积极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
  “要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支持型’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对不恰当家庭教育行为进行督促和监督。”高丰美说,比如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通过法治手段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科学有效地对未成年子女开展家庭教育。
漫画/高岳  
智慧行车管理平台解决物流“高堵点” “口袋警察”让警务服务触手可及 AI+,全面赋能杭州萧山社区警务实践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吕佳慧
  
  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的新农都物流中心,一辆辆运水产的大货车、小面包车通过“AI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快速、有序进入市场。这个原先“高堵点”的物流中心,如今交通一片通畅。
  “这个数字系统真好,现在一点都不堵了!”每天都要路过物流中心门口的附近居民李大爷感叹道。
  自“交治融合”以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新街派出所利用AI助力车辆进出数字化,致力缓解辖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
  这是萧山公安全力探索“AI+社区警务”模式的一个缩影。
  杭州市萧山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张亮近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我们坚持智治、精准、赋能、便民四大理念,深度推动AI技术融入社区警务,紧扣管理实有人口、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安全防范、维护社区秩序、服务辖区群众、提升工作能力六大关键任务,致力于实现社区警务智能化、风险防控精准化、群众服务便利化,全面形成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为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AI模型精准预警
  近年来,公安部提出“派出所主防”的战略定位,为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指明了方向。萧山公安分局积极贯彻落实,创新推出“一格一警”等工作机制,将辅警力量下沉至全区网格,强化警格与网格匹配联动,进一步做实基层基础工作。
  但在推进过程中,基层社区警务工作仍然面临着警力不足、要素信息不全、业务纷繁复杂、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实等难题,导致基础工作仍有不少短板漏洞。
  今年3月27日下午,萧山公安“AI+社区警务”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萧山区公安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召开,围绕大模型、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社区警务工作中的创新应用开展深入交流。
  萧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臻骅介绍,“AI+社区警务”是指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驱动,全面赋能社区警务实践。萧山公安聚焦社区治理的难点痛点,充分利用AI技术优势搭建预警模型,对行业违规、矛盾纠纷等风险隐患展开全方位监督、治理、化解。
  会上,萧山区公安分局益农派出所所长王泉钟提出,公安要结合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需求、开展大数据建模,在人工智能加持下,让社区警务更加高效便捷精准有力。
  两车发生剐蹭,报警后,附近的无人机快速飞抵现场,完成取证、喊话车主尽快驶离;
  进入危险水域及时提醒、车辆违停立即预警、噪声扰民实时监测……数智广播“耳聪目明”,可对十二大应用场景进行全天候感知,即使警力未到,效果依然“在线”。
  如今,在萧山,以AI技术为核心的社区智慧警务正从零星的“盆景”状态,逐步发展成为成片的“森林”态势。
  4月天气转暖,“夜经济”逐渐活跃。萧山区盈丰街道嘉润公馆楼下是夜宵“一条街”,每晚食客如云,热闹非凡。但这里人员流动大、治安状况复杂,纠纷类警情时有发生。AI模型分析预警后,将此类警情推送给了钱江世纪城派出所社区民警吴声雷。
  吴声雷迅速联系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走访,并在警情高发时段进行巡逻,经过专项整治,夜宵“一条街”纠纷类警情明显降低。
  “现在路过这里看到警察在巡逻,店里面也没有喝多了吵架打架的事情发生,感觉居住环境安心多了!”嘉润公馆居民楼大姐高兴地说。
  钱江世纪城派出所所长方柏涛告诉记者,钱江世纪城派出所利用AI大模型完成数据处理和对人、事、物的简单预警,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化解于早、化解于小。
  “你戴的是头盔,孩子看到的是爱”“你戴的是头盔,家人等的是你归”……在萧山区公安分局靖江派出所辖区的小区、校门口,随处可见这样生动有趣的头盔警示语,时常引得行人驻足观看。
  “这些标语都是通过人工智能不断调整生成的,这种警示方式接地气又有趣,也让大家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提醒,戴好头盔。”靖江派出所副所长缪江宁告诉记者。
数字平台优化服务
  市民吴先生通过“警务微信”反映,某道路夜间存在飙车、炸街情况,系统自动生成预警报告,流转至交警中队处置。
  “在微信上这样一提,马上就有人管,现在晚上终于能踏实睡觉了!”吴先生不由得竖起大拇指。
  “加一个警察朋友,多一名平安管家。”在萧山,已有47万人次体验到了“口袋警察”的方便快捷。
  “口袋警察”是指萧山公安应用的“警小爱”警务微信平台。该平台结合AI智能客服,为群众提供日常警务类业务咨询、法律援助、简易案事件求助等服务,及时收集、分类、回应群众诉求,让群众感受到贴心服务触手可及。
  2月21日,萧山浦阳镇新河口村的李阿姨通过“警小爱”求助,反映一名租客拖欠房租和水电费。接到求助后,社区民警迅速介入。经过民警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多亏了‘警小爱’,问题才能这么快解决!”李阿姨满意地说。
  针对群众通过“警小爱”反映的治安隐患,萧山公安运用AI技术精准整理汇总,并迅速推送至相关警种及派出所,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实现问题处理的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及时化解。
  从“经验决策”到“数据赋能”,“口袋警察”可以是“政策通”,也可以是“老娘舅”,还可以是“智囊团”,让群众享受“零次跑”解决“N个问题”,探索更多便民利民的新途径。
VR训练规范执法
  在萧山区公安分局宁围派出所的VR训练中心,民警张力正沉浸于紧张的实战模拟。戴上眼镜,他瞬间置身于虚拟警情现场。警情任务随机下达,张力迅速响应,拔枪、奔跑、占据有利位置,用标准手势和语言警告嫌疑人。
  这是萧山公安引入的执法规范化训练系统,率先在宁围派出所进行试点,通过模拟真实的社区警务工作场景,让社区民警实操演练,并由AI进行质效评估和智能反馈,帮助民警发现自身不足,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构建“实操实训—数据复盘—精准补短”的闭环训练机制。
  “以前出警到达现场后不敢讲,怕说错或者会有口头禅,现在通过训练后,明确了不同警情的处置流程以及法律法规的准确表述,执法更加专业熟练,心里也更有底气了!”张力笑着对记者说。
  为探索更加智慧高效的公安实战教育训练模式,萧山公安以建设“萧警·知乎”警务实战搜索引擎为抓手,全面推动民警辅警岗位履职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提升。
  目前,“萧警·知乎”已汇聚公安业务信息1.3万条,形成实用问答条目3400余条、视频课程395个,构建起警务知识的实战实训体系,进一步推动全员人才队伍建设、全警能力提升。
博主大谈特谈“孩子不打不成材” 编排各种情景喜剧 专家指出 警惕将打骂孩子娱乐化的现象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宋昕怡
  
  “上学都快迟到了,还不起床,我让你睡懒觉!”一名中年男子一边拿着粗硬的棍子往床上鼓起的形状连续猛击,一边咆哮着。镜头一转,他的儿子一身校服出现在门口,面带不屑地回怼:“我早就起床了,哪有像你这样的爹,动不动就打人。”话音刚落,背景音响起夸张的罐头笑声。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短视频平台上,不少博主将打骂孩子娱乐化做成“搞笑视频”,部分视频博主甚至以此为噱头吸引流量,将打骂孩子编排成各式各样的情景喜剧。
  一条点赞量接近1000的视频中,父亲将孩子用麻袋装着吊在树上,之后不停地拿着木棍抽打孩子,然而画面中配的字幕却是“爷爷:快看孙子在荡秋千呢”,使用的音效也是嘻嘻哈哈的搞笑风格。
  当小孩横穿马路时未注意到身后的车辆,母亲赶来抓住孩子之后,直接一脚将孩子踹飞在道路上。
  家长辅导孩子写作业时,孩子将笔往父亲脸上扔,父亲随即起身将孩子拖离座位,说着要让孩子“吃一顿皮带炒肉”。
  ……
  在视频的评论区,有不少人对这种教育方式表示赞同,留言“孩子不打不行”“怎么看着有种莫名其妙的爽感”,还有网友“现身说法”,称“我就是这么带孩子的,孩子现在被我管教得很好”。
  记者注意到,这类将打骂孩子娱乐化的视频常以“育儿经验分享”“熊孩子教育”“整治熊孩子”为标签,配以欢快节奏的配乐、搞笑的字幕。
  “孩子该不该打?肯定该打!你不狠一点,你不棒喝、下狠招,他不懂得你的厉害……绵绵细雨是爱,雷霆万钧更是爱!”视频里,一自诩“教育专家”的男士大谈特谈“孩子不打不成材”的教育理念,评论区里是大量附和评论。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社交平台上,还有部分自称“教育工作者”“家庭教育高级指导老师”的博主就“孩子是必须要打的”这一观点侃侃而谈。将打骂孩子描绘成管教孩子的必要手段,并且对于小孩“谁来打、何时打、打多重”有着自成一体的理论体系:
  比如有的博主建议家长“三年级以下的小孩必须打,到了四五六年级可以打,但是不能打的频率太高,六年级升七年级那个暑假,必须好好打一顿,七年级上半学期必须打他一次”;有的鼓吹“与其长大让别人去打,不如你现在自己先打,你现在打了他就长记性,他就不会欺师灭祖,他就不会给你祖宗丢脸”;更有甚者断言,“你不打你的孩子,特别是在12岁之前,你绝对是害了他”。
  记者注意到,一位在主页简介写着“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女博主在视频里直言:“孩子就得打,作为父母有权利发飙,一直忍着能憋屈死,孩子不听话就得打。”她语气坚定,仿佛打骂孩子乃稀松平常的教育手段。
  评论区观点分成了两派,有网友留言“我表姐都被打到跳楼了,怎么还有人在捧这些方法”?立刻有人回复反驳道:“同情你表姐,但这只是物极必反的特例而已,支持导师。”
  受访专家指出,需警惕将打骂孩子娱乐化的现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这些将打骂孩子娱乐化的视频,即便以搞笑形式呈现,本质上也是对暴力行为的宣扬,容易模糊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知边界,使家长忽视法律底线。家长长期受此类视频影响,很可能在实际教育中不自觉地模仿,从语言暴力升级为肢体暴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这种伤害不仅体现在身体上,更会在心理上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影响孩子的性格塑造与社交能力发展。
  “这些诸如‘恐吓式教育’的视频通过吸引流量来实现自身获利的目的,可能会让一些家长误以为‘发火’是正常、普遍的管理孩子的方法。”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分析认为,比如家长辅导作业时对着镜头吼叫,观众看多了可能觉得“原来大家都会这么暴躁,那我生气骂孩子也没问题”。“这类视频在潜移默化中,会让家长越来越懒得找温和的沟通方式,动不动就用暴力威胁来解决问题。”
  “评论区中的不当发言也会起到类似的带动作用。很多人看完视频会留言说‘这种熊孩子就该打’‘我家的揍一顿就老实了’。这种留言刷屏时,也会让人觉得打骂孩子是社会普遍接受的方式,有些原本犹豫的家长可能因此被带偏。”任海涛说,应落实平台责任。对含有打骂孩子情节的视频,无论是否标注娱乐化标签,相关平台都要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刻意将打骂孩子行为包装成搞笑内容以获取流量的视频,坚决不予推荐并作下架处理。对于长期发布此类不良内容的账号,实施阶梯式处罚,从限流、禁言到永久封禁,提高违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