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要闻

03版:政法

04版:法治经纬

05版:评论

06版:案件

07版:军事广角

08版:综合

09版:法学院

10版:法学院

11版:法学院

12版:综合

13版:公告

公告专栏

25年5月28日

法治日报      2025年05月28日     
  (2025)粤0606民特371号 申请人劳敏玲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下落不明人关合笑,女,1964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壶天南楼街2号,公民身份号码440623196406173144。申请人劳敏玲称,申请人劳敏玲系下落不明人关合笑的女儿,关合笑自1999年8月离家至今未归,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关合笑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关合笑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关合笑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关合笑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特372号 申请人劳敏玲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下落不明人劳卓恒,男,1996年8月14日出生,汉族,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壶天南楼街2号,公民身份号码440681199608143151。申请人劳敏玲称,申请人劳敏玲系下落不明人劳卓恒的姐姐,劳卓恒自1999年8月离家至今未归,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劳卓恒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劳卓恒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劳卓恒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劳卓恒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特402号 申请人郑贤钊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下落不明人郑贤华,男,1956年1月22日出生,汉族,失踪前住址现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江村西约东三街二巷1-2号。申请人郑贤钊称,申请人郑贤钊系下落不明人郑贤华的胞弟,郑贤华自1979-1980年离家至今未归,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郑贤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郑贤华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郑贤华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郑贤华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特208号 本院于2025年4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一案。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称:朱锡驹(公民身份号码440623193706062311)已于2000年7月17日死亡,其名下登记有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村南便街路南五巷1号的土地及房屋(土地证号0623040900274:房产证号3277370),因朱锡驹生前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成员,是申请人的五保供养对象,由申请人负责其生养死葬,且朱锡驹的遗产没有合法继承人。现请求法院判令认定朱锡驹名下的上述财产为无主财产,并判归申请人所有。凡认为对上述财产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请认领,并提供具体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判决认定上述财产无主,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判归申请人所有。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特209号 本院于2025年4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一案。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称:朱锡波(公民身份号码440623131117231)已于1998年9月死亡,林秀珍(身份号码440623230504232),系朱锡波妻子,已于2017年5月死亡。朱锡波名下登记有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村三叠楼路一巷1号的土地及房屋(土地证号0623040901337:房产证号3236221:占有份额25%)。因朱锡波与林秀珍生前均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成员,是申请人的五保供养对象,由申请人负责其生养死葬,且朱锡波与林秀珍的遗产没有合法继承人。现请求法院判令认定朱锡波名下的上述财产为无主财产,并判归申请人所有。凡认为对上述财产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请认领,并提供具体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判决认定上述财产无主,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判归申请人所有。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特210号 本院于2025年4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一案。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称:冯评改(公民身份号码440623192607182321)已于2019年10月27日死亡,其名下登记有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村委会大涌路北八巷2号的房屋【产权证号:粤(2016)顺德区不动产权第1116034852号】。因冯评改生前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成员,是申请人的五保供养对象,由申请人负责其生养死葬,且冯评改的遗产没有合法继承人。现请求法院判令认定冯评改名下的上述财产为无主财产,并判归申请人所有。凡认为对上述财产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请认领,并提供具体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判决认定上述财产无主,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判归申请人所有。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特211号 本院于2025年4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一案。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称:朱沛堂(公民身份号码440623330902231)已于2007年11月29日死亡,其名下登记有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村委会大榕树路4号的土地及房屋(土地证号0623040900717:房产证号3398114)。因朱沛堂生前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成员,是申请人的五保供养对象,由申请人负责其生养死葬,且朱沛堂的遗产没有合法继承人。现请求法院判令认定朱沛堂名下的上述财产为无主财产,并判归申请人所有。凡认为对上述财产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请认领,并提供具体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判决认定上述财产无主,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判归申请人所有。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特212号 本院于2025年4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一案。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称:李焕言(李焕然,公民身份号码440623191211202344)已于2005年9月2日死亡,其名下登记有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村委会大涌路北九巷6号的土地及房屋(土地证号0623040900370)。因李焕言(李焕然)生前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成员,是申请人的五保供养对象,由申请人负责其生养死葬,且李焕言(李焕然)的遗产没有合法继承人。现请求法院判令认定李焕言(李焕然)名下的上述财产为无主财产,并判归申请人所有。凡认为对上述财产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请认领,并提供具体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判决认定上述财产无主,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判归申请人所有。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特213号 本院于2025年4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一案。申请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称:朱达伦(1924年12月22日出生)与潘秀英(身份号码44062319340607234X)系夫妻关系,分别已于1989年11月7日、2009年8月25日死亡。朱达伦与潘秀英名下登记有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村委会心屋路三闸巷12号的土地及房屋(土地证号0623040900949:房产证号3277556)。因朱达伦与潘秀英生前均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成员,是申请人的五保供养对象,由申请人负责其生养死葬,且朱达伦与潘秀英的遗产没有合法继承人。现请求法院判令认定朱达伦与潘秀英名下的上述财产为无主财产,并判归申请人所有。凡认为对上述财产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请认领,并提供具体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判决认定上述财产无主,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判归申请人所有。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贵州晏睿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恒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祁克加:本院受理李旺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郁彩勇:本院受理常州丰全水产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常州丰全水产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倪超:本院受理刘起同诉你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次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邱浩:本院受理张介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李清华:本院受理宋善春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鹏:本院受理何作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亦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与鸿韵(江苏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告当事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安丽:本院受理常州齐新冷轧螺纹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文军、刘安丽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