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02版:法治

03版:政法

04版:法治经纬

05版:平安中国

06版:平安中国

07版:守法普法

08版:综合

09版:公告

前一版 下一版 2025年05月29日

让红领巾在新时代更加鲜艳 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贺信引领少先队事业新发展   □ 新华社记者
  
  “少年儿童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未来生力军,少先队是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大学校。”
  在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并祝全国的小朋友们节日快乐。
  广大少先队员一致表示,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收到习爷爷的贺信,内心温暖而又激动,将牢记习爷爷的教导和嘱托,争当爱党爱国、勤奋好学、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
  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内涵丰富、催人奋进,指明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时刻准备着的少年儿童运动的时代主题,为新时代少年儿童成长成才、做好新时代少先队工作阐明方法路径,要认真学习领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在去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四川南充嘉陵区之江小学少先队员唐海铃和同学们收到了习爷爷的回信。这次,作为第九次全国少代会代表,聆听习爷爷的贺信,唐海铃的心情格外激动。
  “习爷爷说我们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未来生力军’,饱含着对我们的关心和期望。”唐海铃说,“我一定会把习爷爷的话牢牢记在心里,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新知识、培养好习惯,健康快乐成长,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信息技术领域的科学家,用最先进的技术,让祖国越来越强大。”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小学少先队员房致远看来,当好共产主义接班人,要付出实实在在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追寻自己的人生理想。
  少先队辅导员是党的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工作者,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少先队是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大学校。这让北京育英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王佳霓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帮助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作为辅导员要努力成为他们的‘大朋友’。”王佳霓说,孩子们成长在信息时代,见识多、思考多,对我们的教育理念、教育手段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尊重少年儿童主体地位,用孩子们感兴趣、易接受的方式拉近和他们的距离,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嫩绿的树芽在和风中开枝散叶,祖国的花朵在党的关心关怀下茁壮成长。
  第一时间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作为河北石家庄裕华区教育局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局长,于宏伟深感使命光荣。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于宏伟表示,当地教育部门将持续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多措并举推动少先队事业再上新台阶。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共青团是突击队,少先队是预备队。共青团要带领少先队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红领巾增添新时代的光荣。
  “聚焦培育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认真履行全团带队政治责任,加强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通过开展‘红领巾爱祖国’等主题活动,把听党话、跟党走的种子根植在孩子们心里。”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少工委主任冉波说。
  在“红领巾摇篮”江西萍乡安源,依托周边20余处革命旧址,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打造出“15分钟少先队红色校外实践圈”,为少年儿童搭建起近距离“走进历史”的桥梁。
  “要让孩子们听懂红色故事,涵养家国情怀,核心在于让历史可触、让信仰可感。”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宣传教育科科长、萍乡市少先队校外辅导员段志能说,将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抓好历史文化、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孩子们传承红色基因、传承中华文脉、传承奋斗精神。
  知识是奋斗的基石,身体是奋斗的本钱。新时代的少年儿童如同一棵棵“小树苗”,既要沐浴阳光雨露,也要经得住风吹雨打。
  “习爷爷在贺信中对我们提出的期望,既有‘爱党爱国、勤奋好学’,也注重‘全面发展’。”贵州贵阳市南明区翠微小学少先队员邓皓哲说,接下来的暑假,他计划继续加强体育锻炼,特别是游泳训练,在提升学业的同时,把身体也练得棒棒的。
  强国少年日出东方,少年强国其道大光。
  生长在伟大时代,广大少年儿童坚定理想、逐梦前行,必将接过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接力棒。
  走出人民大会堂,第九次全国少代会代表、青海果洛西宁民族中学少先队员尕松卓玛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她立下志向:“我一定要把习爷爷的期望告诉家乡的同学们,和大家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爱党爱国、努力学习,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之才,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时刻准备着!”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党建引领“海派律师”全域高质量跃迁 上海律师行业绘就“矩阵式发展”新蓝图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
  
  近年来,上海律师行业以党建为引领成功打造具有国际辨识度和时代精气神的“海派律师”品牌,构建行业发展新生态,尤其在面对涉外法治、人工智能等新机遇和新挑战的今天,上海律师行业更是以实现全域高质量跃迁为目标,全新布局“矩阵式发展”新蓝图。
  “面对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和新机遇,上海律师如何更好地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这是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近日,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坚勇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派律师’书写了百年传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以党建为引领,构建更加科学、更具活力、更加优质的发展格局,推动行业实现全域高质量跃迁,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海新篇章贡献力量。”
矩阵发展
  不久前,上海市律师协会举行了2025年律所党委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会议要求要将党建引领摆在首要位置,并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行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推进时间表、路线图。
  “近年来,上海律师行业在党建引领下成功构建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行业新生态。”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邵万权说,“如何从高质量发展到全域性跃迁是当下必须着力思考和解决的课题。为此,上海律师行业在党建引领下,创新‘矩阵式发展’模式,全面统筹和规划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蓝图。”
  所谓的“矩阵式发展”,即“四横四纵”划出16个工作模块形成完整的工作矩阵。“四横”即以组织建设、行业发展、涉外法治和法律科技四大维度为代表的重点领域,“四纵”即在每个维度分列出四项重要任务,比如组织建设要把好四大抓手、行业发展要锚定四项指标、涉外法治要当好四个角色、法律科技要做优四条赛道。
  “16个模块构建的工作矩阵覆盖了当下律师行业发展的全域,为党建引领行业实现全域跃迁赋予具体内涵。‘四横’中的前两者为党建引领做优行业发展生态奠定基础,后两者为行业面对机遇挑战积蓄发展潜能;而‘四纵’则为做优四大维度提供了路径选择和方法论,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周文杰说。
夯实基础
  不久前,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举办首次无党员律所党建联络员示范培训班。据悉,党建联络员统一由无党员律所内合伙人以上律师担任,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要求当好行业发展的“知晓员”、政策理论的“宣传员”、律所党建的“组织员”、沟通联络的“对接员”,补强无党员律所党建工作。
  “目前上海全市4万余名律师中近半数为党员,已建律所党组织760个,但无党员律所还有400余家。如何推进党建工作的触角真正延伸至律所管理的‘神经末梢’,这是党建引领行业发展的先决条件。”邵万权说。
  为此,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明确“组织建设要把好四大抓手,行业发展要锚定四项指标”。“四大抓手”即在行业党委建设层面,要发挥引领统筹作用,为行业发展举旗定向;在律所党建层面,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律所发展凝心聚力,发挥好托底和正向激励作用;在党员律师表率层面,要坚持“一个党员一面旗”,将“头雁效应”和榜样表率落到实处,争当“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在党建全覆盖层面,要聚焦无党员律所,推动律所负责人和合伙人担任党建联络员。
  “四项指标”即行业规模、优势专业、品牌律所、治理架构四项发展指标。明确以党建为牵引,实现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通过做精优势专业,形成业务新增点和发展新空间;持续推进品牌律所建设,提升“海派律师”的辨识度和品牌影响力;创新优化行业治理架构和律所管理机制,实现律师行业管理现代化。
  “做实组织建设和行业发展两大维度的发展矩阵,为上海律师行业实现全域性跃迁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从而带领广大律师有能力向着更广领域、更高层次迈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贡献律师力量。”周文杰说。
积蓄潜能
  去年年底,首部《上海律所海外服务网点指南》发布,这部被企业界誉为“出海神书”的黄页簿目前共收录了上海27家律所设立的79个海外服务网点,覆盖近30个国家和地区。随着海外法律服务业务的不断拓展,黄页内容也将及时更新。如今,上海律师行业针对企业出海推出诸多优秀品牌产品,在拓展全球业务之路上越走越远。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出海已经成为未来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邵万权说,为了更好地为上海律师行业未来发展积蓄潜能,需在涉外法治和法律科技两个维度全新布局。
  据介绍,上海律师行业党委明确“涉外法治要当好四个角色、法律科技要做优四条赛道”。所谓的四个角色即为企业出海当好熟悉海外司法环境的“探路向导”、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同行伙伴”、对接境外管理机构的“落地接口”和解决涉外争议的“维权支撑”。
  “当好这四个角色,可以进一步拓展‘海派律师’的国际影响力,上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上海律师要积极投身全球治理,既要为中国企业出海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又要为国际规则塑造建言献策,更要为中国法治文化输出搭建桥梁。”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吕红兵说。
  所谓的“四条赛道”即降本增效、市场拓展、人才培养和风险管控。“法律科技是一片‘蓝海’,做优‘四条赛道’就可以提前精准落子。”周文杰说,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应用并不能代替律师职业,但强大的数字底座和丰富的应用场景相当于为律师配备了“金牌小助理”,给律所配置了“智能Marketing(市场部)”,同时又为律师队伍打造了“随身法学院”和“云上监察室”,从而全新构建一个更加专业、高效、绿色和可持续的执业生态,让律师拥抱全球成为可能。
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举行 袁家军张军出席   本报重庆5月28日电记者张昊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作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5月28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在重庆举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成效经验,共商司法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郭芳,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袁家军在致辞中代表重庆市委、市政府向会议召开表示祝贺。他说,重庆是长江上游最大的临江城市,绿色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本底。近年来,重庆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法治供给,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深化长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司法保护大协同大治理格局,努力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希望与会各方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重庆改革发展工作,在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携手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
  张军指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长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必须担负起的责任。要心怀国之大者,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实践。要坚持系统保护,扭住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这个关键,把维护生态安全、污染防治、恢复性司法落到实处。要立足审判职能,在促推流域绿色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共享发展、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保护长江文化、扩大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深化协同联动,提升司法协作效能,强化执法司法协作联动,做深生态环境协同共治,凝聚保护治理合力。要坚持守正创新,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司法保护能力水平。
  郭芳指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会同沿江各省市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当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持续深入查办违法犯罪案件,凝聚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共同守护美丽长江的强大合力,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
  陈敏表示,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水法治工作,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与水利部门的协作协同,水法治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下一步,水利部门将进一步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与人民法院协作配合,完善协作机制,密切沟通联络,以高水平协作实践保障长江长治久安,让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主持会议并发布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冬顺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主旨发言。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江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傅信平,江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重庆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作经验交流。
  重庆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清,市委常委、秘书长刘尚进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文物局、长江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张尧、张健、林其鑫、黄大勇,最高法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19省(区、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负责同志,重庆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调研重庆法院、最高法五巡时强调 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重在持续抓落实   本报重庆5月28日电 记者张昊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人民法院来说,就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如何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司法审判工作中,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5月26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重庆法院调研。
  在重庆高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张尧、张健、林其鑫、潘复生,全国政协委员张兴海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并提出12条意见建议。重庆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介绍了重庆法院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重庆市委强有力的领导和具体部署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三级法院干警的辛勤努力下,重庆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一些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成绩十分不易,更要、重在持续抓落实。”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张军对人民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审判执行工作要有灵魂。严峻复杂的形势和高质量发展的任务,都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中,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做实定分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自觉把个案融入大局,在严格依法公正审理的同时,充分考虑可能的政治影响、社会影响,把“三个效果”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关键少数”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案件审理、审判管理,引领带动每一名法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法院工作要重管理。每一起案件都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感受,办理中要把“如我在诉”的意识落到实处。要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引导每一名法官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始终把确保案件质量放在首位。要善于理解、运用审判数据,做实数据会商,抓住关键数据、异常波动,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把减负和增效落到实处。院庭领导要敢管、愿管、会管,落实审判管理责任,做实绩效考评,让法官在一定的压力下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能力素质。
  司法改革要抓落实。“九分落实”既是政治责任,也是审判责任,还是工作方法。要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司法改革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具体举措,确保落地见效。要深刻认识各项改革举措之间的相互关联,统筹推进刑民行、立审执、“管”案与“考”人,打出组合拳,形成“化学反应”。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对工作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以“有辣味”做实有力度、确保有效果。
  调研组还来到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看望慰问干警,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把政治建设抓得很紧、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得很实,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主动服务巡回审判,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调研期间,张军与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市委常委、秘书长刘尚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安疆进行工作会谈。重庆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清,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参加调研。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学习时强调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记者董凡超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修改后的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学习。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自觉接受监察监督,更好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发挥检察作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围绕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修改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作了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见解深刻的讲解。
  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持续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监察法集组织法、程序法、实体法于一体,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监察法,及时将党中央领导下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积累的宝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对于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腐败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责,与监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修改后的监察法对留置期限、监察强制措施、监察程序等作出新的规范和要求,这些都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运用,深化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共同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和规范化水平。要依法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协同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防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依法规范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应勇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坚持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检察权。要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一体推进“三不腐”,完善防治“灯下黑”机制。要始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委员参加集体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及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民营经济促进法助推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优化政务服务质量   □ 本报记者 张维
  
  “期待法律实施后,各级政府能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更强劲的动能。”这是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永同昌集团董事长张宗真近日表达的期盼。
  他所说的法律,正是自5月20日起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有严格要求。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谭冰霖所说:“在法治政府建设层面,该法从市场准入、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政务诚信等方面提供系统性、一揽子解决方案,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搭载了强劲法治引擎。”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监督

  除去市场准入,有关法治政府方面的内容比较集中地体现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服务保障”这一章。
  其中明确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应当注重听取意见;与有关法律相衔接,明确规定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对高效便利办理涉企事项、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健全信用修复制度、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强海外综合服务和权益保护等作出规定。
  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兵看来,该法强化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以立法形式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提升服务效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维权救济机制,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和信心。
  其中,行政执法备受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在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过程中,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上述决策部署,针对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种种执法乱象,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等,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综观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行政执法的规定,给谭冰霖最深刻的感觉是,“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这正是作为起草专班牵头单位,同时也是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司法部的初衷。
  “在行政执法中,要体现对各类主体的平等保护,严格依法平等适用,不能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能仅仅为了让执法有温度而突破法律底线。规范执法不是执法越宽越好,更不是不执法,而是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表示。
  谭冰霖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找到了很多“证据”: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离不开行政执法有力监管,该法要求政府充分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如行政机关要按照职责权限,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查处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
  民营经济促进法针对行政检查过多过频、“小过重罚”、“过罚不当”、信用约束过滥等民营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领域,打出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组合拳”。谭冰霖对此表示肯定:“对民营企业自身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和比例原则,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例如,在行政处罚领域,遵循平等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涉企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在行政检查领域,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并联检查”方式。
  在信用监管领域,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根据民营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失信惩戒应当有法律法规依据,并符合比例原则。
治理账款久拖不结现象
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

  正在全国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进一步落实落细写下鲜明的注脚。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原则、重点领域,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规定、要求和精神都是高度契合的。专项行动的开展将更加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依法保护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使我们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可以专心干事、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除执法外,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的政务服务和市场准入内容也与政府息息相关。在优化政务服务质量方面,谭冰霖总结了民营经济促进法三个方面的规定:
  第一,便利企业登记程序。便利的企业登记程序是降低市场进入和退出成本的基础制度。对此,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为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服务。
  第二,公开政策优惠条件。近年来,政府加大助企帮扶力度,积极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举措,但在知晓度便利度方面存在一定短板。对此,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申请程序等,为民营经济组织申请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第三,丰富法律服务供给。市场竞争暗流涌动,企业时刻面临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风险,对优良的公共法律服务有着强烈需求。对此,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建立健全协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商事调解、仲裁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民营经济组织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便利。
  在市场准入方面,如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所说:“民营经济促进法着力破除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规定,以更好保障公平竞争。为了充分保障公平竞争,该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定期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此外,民营经济促进法赋予民营经济组织规则制定参与权,要求国家制定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重大决策,应当注重听取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并为其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这显然也属于对法治政府的要求。
“一中心”管平安 “一扇门”解千结 广东封开扎实推进综治中心实战能力建设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张达志 覃炎林
  
  “没想到上午反映问题,下午就能完事买票回家了!”外来务工人员母先生感慨地说。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杏花镇综治中心通过现场受理、现场调解、现场履行,快速化解母先生等人与老板宾某的劳资纠纷,领到伙食费和路费共计7900元。
  这是封开县综治中心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封开县紧扣中央以及省、市部署要求,统筹整合各类解纷资源和力量,1个县级、15个镇1个街道全部按“一厅五室”标准,打造成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多中心合一”的综治中心,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关键环节,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核心,全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高效化服务。
一门受理多部门协同化矛盾
  走进封开县综治中心接访大厅,引人注目的是窗口化、集成化、便民化的接待服务专区,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常驻岗位和其他部门轮驻岗位依次排开。
  “我们致力于将综治中心打造成群众身边的矛盾‘终点站’。”封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志文介绍说,全县两级综治中心对群众诉求均采取“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模式。县级综治中心按“集中办公+协同联动”方式,组织政法和信访等责任单位常驻,风险多发的行业主管部门轮驻,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其他相关单位随叫随驻。通过规范化与实战化建设,全县综治中心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去年底,白垢镇村民陈某到镇综治中心反映其与其他村民“被加入”经济合作社,导致自己在就业时无法购买社保。镇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调查,受访村民均表示对成为合作社股东一事不知情,且因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导致无法退出合作社。
  面对这起复杂纠纷,综治中心随即启动“吹哨”机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共同研判,由镇政府牵头,邀请市司法鉴定机构对村民笔迹抽样鉴定。经鉴定,这些村民“加入”合作社的签名均属冒签。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鉴定结果随即启动经济合作社注销流程。经多部门联动,村民的诉求最终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省际联调高效多元解纷
  “没想到,这起跨省土地纠纷这么快就化解了,谢谢你们的辛勤付出。”签完调解协议后,大玉口镇村民梁某对专案工作组不停地道谢。
  前不久,梁某到镇综治中心反映,其母亲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梨埠镇的坟地被吴某侵占并毁坏,他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归还坟地,但遭到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执纠纷。镇综治中心接到诉求后立即开展多元调解工作,通过“人民调解+庭所共建+省际联调”机制,成立由粤桂两地司法所、派出所、平安法治办组成的专案工作组,以“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对梁某、吴某进行多轮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纷争。
  封开县与广西梧州、贺州两市交界,省际边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近年来,封开县不断深化省际睦邻廊道“1+10”联建共建模式,建立了“庭所共建+省际联调”机制,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质效。2024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已成功调处300多宗涉边界矛盾纠纷。
  为强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封开县还充分调动“1+6+N”体系(“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及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基层政法力量和“粤平安”等信息化支撑平台,“N”指其他综治力量)中“N”的力量,走出一条“人民调解+”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创新打造“人民调解+‘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法律顾问”“人民调解+个人工作室”等多元解纷模式。
  目前,封开法院已与22个专业调解组织实现线上联动,构建起多流程节点调解、层层分流过滤矛盾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今年以来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68宗。
数智赋能防患于未然
  一串串实时数字在跳动,一幅幅视频画面在切换——这是记者在河儿口镇综治中心指挥平台电子大屏幕上看到的情景。
  河儿口镇综治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该镇以数字化赋能基层治理,充分借助“粤平安”综合网格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排查矛盾风险。中心视频监控平台“链接”了全镇89个重点公共场所摄像头,为平安村居建设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
  近年来,封开县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一方面,建成具备一定功能的综治可视化平台,初步实现对各类社会治理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应用。另一方面,为填补粤桂边界治安监控盲点,去年县政府资金支持用于粤桂省际画廊“平安乡村”等建设。此外,通过引入智能视频分析技术,平台能自动识别异常行为并智能喊话提醒,如行车人没戴头盔、危险涉水行为等,平台即时发出预警。
  “为确保矛盾与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我们还不断健全信息收集与分析研判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梁志文说,封开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收集到的矛盾纠纷深度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隐患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实现精准治理。同时,封开县还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建立了应急处突队伍,一旦有突发矛盾纠纷事件,县综治中心能迅速调动应急力量,及时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化解危机。
图片新闻
以藏蓝“警”色护航首都高质量发展 三个关键词记录北京公安的忠诚与担当 开栏语
  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5周年。为全力落实党中央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部署,充分展示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举措成效,公安部自5月21日起举行全国公安机关“阳光下的守护”法治公安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媒体深入北京等地开展采访活动。即日起,本报推出“‘阳光下的守护’法治公安主题活动”专栏,展现新时代新征程公安队伍的新担当新作为。

  □ 本报记者     刘  洁
  □ 本报见习记者 屈昱慧
  
  5月21日至23日,由公安部组织开展的“阳光下的守护”法治公安主题宣传活动走进北京。从纵横交织的胡同到钢筋铁骨的“鸟巢”,首善之都见证了中华文明的赓续,也续写着包容与开放的新篇。
  《法治日报》记者先后探访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西长安街派出所、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交通事故远程处理中心等地,听民警们讲述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便民:一分钟接警与四颜色分区
  5月23日14时45分,一通电话打进了北京公安交管局交通事故远程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唐博的座机上。
  “请您点击短信里的链接,按照提示进入远程处理系统。”确认无人员伤亡并引导当事双方规范停车后,唐博与当事人进行视频连线,指导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完成在线定责后以短信方式向双方发送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就这样,不到十分钟,一起发生在海淀区京新高速路上的轻微交通事故被顺利解决。
  “以前,高峰时段一个小小的剐蹭事故可能造成较长时间的拥堵,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支队支队长于海涛介绍说,“现在,交通事故远程处理中心已经实现了轻微交通事故‘一分钟接警,四分钟挪车,一刻钟办结’,不仅最大限度减少对交通的影响,也避免了发生二次事故。”
  数据显示,当前,交通事故远程处理中心日均处置1600余起事故,与民警现场处置相比,占路时间节约60%以上,显著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降低群众出行和超大城市交通运行成本。
  衣食住行玩,北京公安的便民高效服务体现在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每场演出接待超6万人、外地观众占比近70%、场馆周边开阔……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杨洋说的话中能感受到,以前观众想要在“鸟巢”精准快速找到自己的座位,可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针对上述情况,为全面提升观众体验感和演出安全水平,北京公安在全国率先推出四色‘分色’进场模式。”杨洋称,北京公安还会同票务公司对购票流程进行系统性修改升级,观众购票成功后第一时间就会显示座席颜色区域和验票门区位置,并在票夹中嵌入了导航路线指引,方便群众快速入场。
  “咱是黄色票KL,这上面写着得往前走。”5月23日18时,“鸟巢”2号检票口处,前来观看演唱会的群众对着一块分色指示牌,在比对电子票颜色和指示牌内容后,快速找到了通往自己座位的最短路径,准备尽情享受一场音乐盛宴。
  解忧:守住“钱袋子”与解决“烦心事”
  “你要是再给我打电话我就报警了。”“我第一次提100元提出来了,第二次再提就要交15%的‘税’,这下我信您了,对方是骗子。”在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预警劝阻办公区,一段视频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仅相隔一天,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的事主对民警打来的“96110”劝阻电话态度可谓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按照诈骗套路,初期会有一个小额获利阶段,此时民警进行劝阻,被骗群众大多存疑,劝阻压力也相应较大。”民警高山说。
  预警劝阻是电信网络诈骗降发案、减损失的关键环节,如何持续拓展预警覆盖率和提高精准度,成为北京公安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点工作。
  “除分级分类地发送短信、拨打电话、通过智能机器人外呼和上门见面劝阻等方式外,我们还在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反诈体系基础上,创新在高校、社区等建立四级反诈中心,目前已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30余所高校及其他单位先后建成社会力量参加的第四级反诈中心102个。”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十支队政委张楠介绍说,四级反诈体系以“身边人劝身边人”的方式,切实提升了劝阻成功率。
  保护群众“钱袋子”之余,解决群众“烦心事”也成了北京公安的重点工作之一。
  走进西城公安分局西长安街派出所“长枫调解室”,墙上蓝色的“精准 精细 精心”6个大字映入眼帘,道出了一张方桌上的“调解密码”。
  简单纠纷社区联合调解室化解、复杂纠纷人民调解室发力、疑难纠纷邀请退休法官等法律专家团入所联合调解……摆放在调解室正中的方桌,听过邻里纠纷,也见过薪资矛盾,更见证了数次“三级矛盾调解机制”带来的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西长安街派出所所长李楠告诉记者,2025年以来,“长枫调解室”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0余件,化解率达100%;收到群众锦旗、表扬信21面(件)。
  规范:24小时“交卷”与升级版智能中心
  西长安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全流程管理中心内,基础管控、执法办案、案件管理三大办公专区井然有序。在这里,“执法规范化”被反复提及。
  “案管组民警会通过回看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录像、直接给报警人拨打回访电话、查看办案平台案件受理情况,检查民警在执法初始环节是否存在警情处置不规范等执法问题。”西长安街派出所案管组民警刘卓琪介绍说,“发现问题后,我们会第一时间通报值班警组,并第一时间落实整改。”
  说着,刘卓琪指着远端的一台电子卷宗保管柜继续介绍说:“我们要求办案民警在案件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必须第一时间把案卷交由案管组统一保管,这么做就是为了避免安全事故。”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要求。2015年,北京公安机关在全国首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将其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引擎”和“总抓手”,率先升级打造“一体化、场景化、实战化”的2.0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积极构建更优更强更具示范效应的执法规范化新生态,有力推动北京公安工作持续“走前列、创一流”。
  按照九大功能进行规划分区,各区域精准定位、衔接流畅;通过总结深化执法统筹、专业办案、合成作战、监督管理等机制运行,加强对整个执法工作的统筹牵动;持续加强科技赋能实战,提升执法办案的智能化应用水平……在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总队长肖松向记者介绍了科学、精准、高效的2.0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下一步,北京警方将继续紧扣公安工作现代化主题主线,推动2.0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再升级,实现首都公安工作的稳步提升。”肖松说。
“法治先行 深圳示范” 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成效显著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连续4年获评“营商环境口碑最佳城市”;11项综改法治经验成果被相关部委向全国推广;出台19部具有首创意义的地方性法规……
  “法治先行,深圳示范”,自2021年5月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重任以来,广东省深圳市系统谋划和推进法治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改革、引领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不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蹄疾步稳、成效显著。
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龙华区政务大厅,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码”预约检查后感慨:“现在执法更规范了,企业专注经营的时间更多了。”
  这是深圳推进服务型政府转型的缩影。2024年8月,深圳上线全省首个行政执法监督码,在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试点应用,推行“扫码入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应用企业已超1万家,有效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扰企现象。以光明区为例,今年以来,入企检查次数由3323次减少到1135次,下降了65.84%,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一直以来,深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刀刃向内”,2024年,稳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优化调整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大幅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市、区两级精简比例分别达86%、80%。
  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智囊”作用。2024年,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出具法律意见1078份,审查行政决策和重大项目393次,审查合同387份。区、街道以及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市、区政府部门共298家单位设立首席(总)法律顾问,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深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由市、区两级政府行使,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原来的71家精简为10家,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便民。2024年,深圳市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首次破1万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成效再上新台阶。
做优做强公共法律服务
  走进深圳民法公园,宪法宣誓墙前每日可见学法群众。深圳以法治筑牢城市治理现代化根基,以数智赋能加快平安建设“进度条”,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目前,深圳已建立40家“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构建了多元主体协调联动体系,打造了65家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既“广撒网”又“精聚焦”。
  近年来,深圳持续建设覆盖全市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出台全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行动方案,在市司法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专职部门,开辟“i深圳”公共法律服务专区,编制公布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在全省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园区服务企业,建立全省首个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市建成8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并有效对接广东法律服务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初步构筑了“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深圳以基层治理现代化为抓手,创新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打造高效精准的“城市安全网”。成立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构建“1+11+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处置能力。深圳公安将“局长信箱,接诉即办”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把手”工程,24小时轮班运作,截至今年5月,累计为群众解决各类问题7.1万余个。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着力遏制城中村水电燃气违规加价行为,2024年相关投诉举报量降幅达93%。
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从个人破产条例破冰,到首创“全流程嵌入式”技术调查官模式入选国家典型案例,深圳始终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良好的竞争秩序。
  2024年5月,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为政策的出台提供可靠依据。
  深圳以制度创新破冰探路,2021年率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设立首个破产法庭及破产事务管理署,发布首个个人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指引,促进诚信市场主体“经济再生”。
  依托首部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率先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率先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全流程服务体系,为产业“走出去”构筑起知识产权“防火墙”。拓展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支持引导公证机构为区域内商标的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和全方位保护,全市3家公证机构入选首批“广东省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
  深圳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的“三化一对照”思路,全方位深层次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累计迭代推出1500余条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2024年,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56.2万户,平均每月新增经营主体近5万户,累计总量440.4万户,增幅居全国首位。
助力企业高水平“走出去”
  深圳将涉外法治建设纳入法治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率先制定涉外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率先建立联动47家成员单位的涉外法治统筹机制。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务指引(2025)》,为外商来深投资、兴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信息和资源,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
  深圳法院以制度创新破解跨境司法协作难题。2021年5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入选全国首批跨境破产协助试点法院,成功办理首宗跨境破产案件,实现破产管理人跨境执业。2022年7月,深圳龙华区人民法院建成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集中管辖全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跨境家事纠纷调解撤诉率达85%以上。设立深圳市检察涉外法治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圳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
  为培育国际一流法律服务机构,深圳印发《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在全省率先开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和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2024年7月,广东省第一家中外律所联营办公室在前海落户。截至今年5月,深圳累计引进10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深圳代表处,设立16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编织起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法律服务网络。
  此外,深圳持续加强和创新涉外公证法律服务,指导推动公证机构在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为中国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2024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涉外公证近8.4万件,其中涉外经济类公证近2200件。
图片新闻
江西省委政法委印发通知 学习宣传温向红同志先进事迹   本报讯 记者黄辉 近日,江西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温向红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省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大力营造见贤思齐、担当奋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温向红现任江西省温圳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长期奋战在监狱工作一线,忠诚履职、甘于奉献。从警35年来,她把满腔的热忱投入罪犯改造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
  通知强调,要学习温向红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不忘初心使命。学习温向红恪尽职守、实干笃行的敬业精神,始终保持奋进姿态。学习温向红挺膺担当、冲锋在前的过硬作风,始终做到奋勇争先。学习温向红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始终保持纯洁本色。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学习温向红先进事迹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温向红为榜样,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鼓足干劲、担当作为,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扎实推进全省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吉林印发方案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领导干部包案推动重点问题纠治   本报讯 记者刘中全 张美欣 为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吉林省司法厅建立领导包案督办机制,并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包案推动涉企行政执法重点问题纠治的工作方案》,强化对重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协调、指导与监督,确保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
  在责任落实上,吉林省坚持高位推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部署、把关、协调、督办案件,紧盯问题线索的调查、查处与整改。省市县三级同步实行包案制度,构建“省级统筹、市县联动”格局。其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至少包保两件重点案件,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据实际确定包案数量。此外,通过全程监督执法行为,对不作为、慢作为及未按时解决案件的单位和人员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在精准施策方面,吉林省多渠道排查问题线索,借助投诉举报、信访、行政复议等多种方式收集信息,确定包保案件。包案领导聚焦企业集中反映的行政执法难点、热点,深入企业或约见企业代表,了解需求,全程跟踪督办。针对案件办理中的困难,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复杂案件牵头建立联动机制,凝聚合力。
  为保障包案实效,吉林省强化督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推进慢、效果差的单位下发《提示函》《督办函》。将包案工作纳入专项行动实地监督检查,对重视不足、落实不力的单位和干部约谈、挂牌督办并通报。同时,总结案件办理经验,分析问题,为完善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提供参考。
法治副校长牵手法治小记者活动在杭州启动   本报杭州5月28日电 记者刘青 王春 今天上午,“青警共治 守护未来”法治副校长牵手法治小记者活动启动仪式在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举行。法制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陈建国,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二级巡视员陈忠良等出席活动并致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及杭州市、萧山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法治副校长牵手法治小记者活动是践行校园版“枫桥经验”,旨在以法治小记者的小窗口展示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新风采,并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努力打造双向互动典型案例。
  萧山区10名法治副校长与10名法治小记者正式牵手结对,法治小记者代表亚运村实验小学郭瑶、法治副校长代表来家宁、学校代表崇文世纪城实验学校老师孙启隆发言。
  种下一颗法治思想种子,照亮法治中国未来之光。在全场见证下,“法治小记者浙里行”开拍仪式举行,这是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联合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等单位推出的一项大型青少年交互式新媒体普法栏目,致力于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调研重庆法院、最高法五巡时强调 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重在持续抓落实   本报重庆5月28日电 记者张昊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人民法院来说,就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如何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司法审判工作中,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5月26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重庆法院调研。
  在重庆高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张尧、张健、林其鑫、潘复生,全国政协委员张兴海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并提出12条意见建议。重庆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介绍了重庆法院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重庆市委强有力的领导和具体部署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三级法院干警的辛勤努力下,重庆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一些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成绩十分不易,更要、重在持续抓落实。”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张军对人民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审判执行工作要有灵魂。严峻复杂的形势和高质量发展的任务,都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中,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做实定分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自觉把个案融入大局,在严格依法公正审理的同时,充分考虑可能的政治影响、社会影响,把“三个效果”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关键少数”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案件审理、审判管理,引领带动每一名法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法院工作要重管理。每一起案件都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感受,办理中要把“如我在诉”的意识落到实处。要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引导每一名法官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始终把确保案件质量放在首位。要善于理解、运用审判数据,做实数据会商,抓住关键数据、异常波动,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把减负和增效落到实处。院庭领导要敢管、愿管、会管,落实审判管理责任,做实绩效考评,让法官在一定的压力下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能力素质。
  司法改革要抓落实。“九分落实”既是政治责任,也是审判责任,还是工作方法。要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司法改革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具体举措,确保落地见效。要深刻认识各项改革举措之间的相互关联,统筹推进刑民行、立审执、“管”案与“考”人,打出组合拳,形成“化学反应”。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对工作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以“有辣味”做实有力度、确保有效果。
  调研组还来到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看望慰问干警,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把政治建设抓得很紧、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得很实,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主动服务巡回审判,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调研期间,张军与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市委常委、秘书长刘尚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安疆进行工作会谈。重庆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清,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参加调研。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学习时强调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记者董凡超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修改后的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学习。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自觉接受监察监督,更好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发挥检察作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围绕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修改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作了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见解深刻的讲解。
  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持续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监察法集组织法、程序法、实体法于一体,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监察法,及时将党中央领导下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积累的宝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对于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腐败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责,与监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修改后的监察法对留置期限、监察强制措施、监察程序等作出新的规范和要求,这些都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运用,深化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共同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和规范化水平。要依法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协同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防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依法规范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应勇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坚持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检察权。要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一体推进“三不腐”,完善防治“灯下黑”机制。要始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委员参加集体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及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让红领巾在新时代更加鲜艳 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贺信引领少先队事业新发展   □ 新华社记者
  
  “少年儿童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未来生力军,少先队是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大学校。”
  在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并祝全国的小朋友们节日快乐。
  广大少先队员一致表示,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收到习爷爷的贺信,内心温暖而又激动,将牢记习爷爷的教导和嘱托,争当爱党爱国、勤奋好学、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
  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内涵丰富、催人奋进,指明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时刻准备着的少年儿童运动的时代主题,为新时代少年儿童成长成才、做好新时代少先队工作阐明方法路径,要认真学习领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在去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四川南充嘉陵区之江小学少先队员唐海铃和同学们收到了习爷爷的回信。这次,作为第九次全国少代会代表,聆听习爷爷的贺信,唐海铃的心情格外激动。
  “习爷爷说我们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未来生力军’,饱含着对我们的关心和期望。”唐海铃说,“我一定会把习爷爷的话牢牢记在心里,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新知识、培养好习惯,健康快乐成长,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信息技术领域的科学家,用最先进的技术,让祖国越来越强大。”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小学少先队员房致远看来,当好共产主义接班人,要付出实实在在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追寻自己的人生理想。
  少先队辅导员是党的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工作者,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少先队是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大学校。这让北京育英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王佳霓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帮助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作为辅导员要努力成为他们的‘大朋友’。”王佳霓说,孩子们成长在信息时代,见识多、思考多,对我们的教育理念、教育手段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尊重少年儿童主体地位,用孩子们感兴趣、易接受的方式拉近和他们的距离,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嫩绿的树芽在和风中开枝散叶,祖国的花朵在党的关心关怀下茁壮成长。
  第一时间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作为河北石家庄裕华区教育局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局长,于宏伟深感使命光荣。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于宏伟表示,当地教育部门将持续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多措并举推动少先队事业再上新台阶。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共青团是突击队,少先队是预备队。共青团要带领少先队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红领巾增添新时代的光荣。
  “聚焦培育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认真履行全团带队政治责任,加强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通过开展‘红领巾爱祖国’等主题活动,把听党话、跟党走的种子根植在孩子们心里。”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少工委主任冉波说。
  在“红领巾摇篮”江西萍乡安源,依托周边20余处革命旧址,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打造出“15分钟少先队红色校外实践圈”,为少年儿童搭建起近距离“走进历史”的桥梁。
  “要让孩子们听懂红色故事,涵养家国情怀,核心在于让历史可触、让信仰可感。”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宣传教育科科长、萍乡市少先队校外辅导员段志能说,将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抓好历史文化、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孩子们传承红色基因、传承中华文脉、传承奋斗精神。
  知识是奋斗的基石,身体是奋斗的本钱。新时代的少年儿童如同一棵棵“小树苗”,既要沐浴阳光雨露,也要经得住风吹雨打。
  “习爷爷在贺信中对我们提出的期望,既有‘爱党爱国、勤奋好学’,也注重‘全面发展’。”贵州贵阳市南明区翠微小学少先队员邓皓哲说,接下来的暑假,他计划继续加强体育锻炼,特别是游泳训练,在提升学业的同时,把身体也练得棒棒的。
  强国少年日出东方,少年强国其道大光。
  生长在伟大时代,广大少年儿童坚定理想、逐梦前行,必将接过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接力棒。
  走出人民大会堂,第九次全国少代会代表、青海果洛西宁民族中学少先队员尕松卓玛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她立下志向:“我一定要把习爷爷的期望告诉家乡的同学们,和大家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爱党爱国、努力学习,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之才,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时刻准备着!”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党建引领“海派律师”全域高质量跃迁 上海律师行业绘就“矩阵式发展”新蓝图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
  
  近年来,上海律师行业以党建为引领成功打造具有国际辨识度和时代精气神的“海派律师”品牌,构建行业发展新生态,尤其在面对涉外法治、人工智能等新机遇和新挑战的今天,上海律师行业更是以实现全域高质量跃迁为目标,全新布局“矩阵式发展”新蓝图。
  “面对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和新机遇,上海律师如何更好地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这是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近日,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坚勇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派律师’书写了百年传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以党建为引领,构建更加科学、更具活力、更加优质的发展格局,推动行业实现全域高质量跃迁,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海新篇章贡献力量。”
矩阵发展
  不久前,上海市律师协会举行了2025年律所党委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会议要求要将党建引领摆在首要位置,并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行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推进时间表、路线图。
  “近年来,上海律师行业在党建引领下成功构建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行业新生态。”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邵万权说,“如何从高质量发展到全域性跃迁是当下必须着力思考和解决的课题。为此,上海律师行业在党建引领下,创新‘矩阵式发展’模式,全面统筹和规划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蓝图。”
  所谓的“矩阵式发展”,即“四横四纵”划出16个工作模块形成完整的工作矩阵。“四横”即以组织建设、行业发展、涉外法治和法律科技四大维度为代表的重点领域,“四纵”即在每个维度分列出四项重要任务,比如组织建设要把好四大抓手、行业发展要锚定四项指标、涉外法治要当好四个角色、法律科技要做优四条赛道。
  “16个模块构建的工作矩阵覆盖了当下律师行业发展的全域,为党建引领行业实现全域跃迁赋予具体内涵。‘四横’中的前两者为党建引领做优行业发展生态奠定基础,后两者为行业面对机遇挑战积蓄发展潜能;而‘四纵’则为做优四大维度提供了路径选择和方法论,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周文杰说。
夯实基础
  不久前,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举办首次无党员律所党建联络员示范培训班。据悉,党建联络员统一由无党员律所内合伙人以上律师担任,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要求当好行业发展的“知晓员”、政策理论的“宣传员”、律所党建的“组织员”、沟通联络的“对接员”,补强无党员律所党建工作。
  “目前上海全市4万余名律师中近半数为党员,已建律所党组织760个,但无党员律所还有400余家。如何推进党建工作的触角真正延伸至律所管理的‘神经末梢’,这是党建引领行业发展的先决条件。”邵万权说。
  为此,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明确“组织建设要把好四大抓手,行业发展要锚定四项指标”。“四大抓手”即在行业党委建设层面,要发挥引领统筹作用,为行业发展举旗定向;在律所党建层面,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律所发展凝心聚力,发挥好托底和正向激励作用;在党员律师表率层面,要坚持“一个党员一面旗”,将“头雁效应”和榜样表率落到实处,争当“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在党建全覆盖层面,要聚焦无党员律所,推动律所负责人和合伙人担任党建联络员。
  “四项指标”即行业规模、优势专业、品牌律所、治理架构四项发展指标。明确以党建为牵引,实现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通过做精优势专业,形成业务新增点和发展新空间;持续推进品牌律所建设,提升“海派律师”的辨识度和品牌影响力;创新优化行业治理架构和律所管理机制,实现律师行业管理现代化。
  “做实组织建设和行业发展两大维度的发展矩阵,为上海律师行业实现全域性跃迁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从而带领广大律师有能力向着更广领域、更高层次迈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贡献律师力量。”周文杰说。
积蓄潜能
  去年年底,首部《上海律所海外服务网点指南》发布,这部被企业界誉为“出海神书”的黄页簿目前共收录了上海27家律所设立的79个海外服务网点,覆盖近30个国家和地区。随着海外法律服务业务的不断拓展,黄页内容也将及时更新。如今,上海律师行业针对企业出海推出诸多优秀品牌产品,在拓展全球业务之路上越走越远。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出海已经成为未来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邵万权说,为了更好地为上海律师行业未来发展积蓄潜能,需在涉外法治和法律科技两个维度全新布局。
  据介绍,上海律师行业党委明确“涉外法治要当好四个角色、法律科技要做优四条赛道”。所谓的四个角色即为企业出海当好熟悉海外司法环境的“探路向导”、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同行伙伴”、对接境外管理机构的“落地接口”和解决涉外争议的“维权支撑”。
  “当好这四个角色,可以进一步拓展‘海派律师’的国际影响力,上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上海律师要积极投身全球治理,既要为中国企业出海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又要为国际规则塑造建言献策,更要为中国法治文化输出搭建桥梁。”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吕红兵说。
  所谓的“四条赛道”即降本增效、市场拓展、人才培养和风险管控。“法律科技是一片‘蓝海’,做优‘四条赛道’就可以提前精准落子。”周文杰说,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应用并不能代替律师职业,但强大的数字底座和丰富的应用场景相当于为律师配备了“金牌小助理”,给律所配置了“智能Marketing(市场部)”,同时又为律师队伍打造了“随身法学院”和“云上监察室”,从而全新构建一个更加专业、高效、绿色和可持续的执业生态,让律师拥抱全球成为可能。
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举行 袁家军张军出席   本报重庆5月28日电记者张昊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作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5月28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在重庆举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成效经验,共商司法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郭芳,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袁家军在致辞中代表重庆市委、市政府向会议召开表示祝贺。他说,重庆是长江上游最大的临江城市,绿色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本底。近年来,重庆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法治供给,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深化长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司法保护大协同大治理格局,努力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希望与会各方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重庆改革发展工作,在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携手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
  张军指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长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必须担负起的责任。要心怀国之大者,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实践。要坚持系统保护,扭住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这个关键,把维护生态安全、污染防治、恢复性司法落到实处。要立足审判职能,在促推流域绿色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共享发展、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保护长江文化、扩大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深化协同联动,提升司法协作效能,强化执法司法协作联动,做深生态环境协同共治,凝聚保护治理合力。要坚持守正创新,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司法保护能力水平。
  郭芳指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会同沿江各省市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当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持续深入查办违法犯罪案件,凝聚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共同守护美丽长江的强大合力,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
  陈敏表示,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水法治工作,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与水利部门的协作协同,水法治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下一步,水利部门将进一步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与人民法院协作配合,完善协作机制,密切沟通联络,以高水平协作实践保障长江长治久安,让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主持会议并发布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冬顺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主旨发言。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江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傅信平,江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重庆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作经验交流。
  重庆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清,市委常委、秘书长刘尚进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文物局、长江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张尧、张健、林其鑫、黄大勇,最高法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19省(区、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负责同志,重庆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公 示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要求,报社对申请办理记者证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核,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84772908、010-84772236
  国家新闻出版署监督举报电话:010-83138953
拟办理记者证人员名单:
  孙志勇 宋学鹏 刘玉璟 王鹤霖 许瑶蕾 乔楠

  法制日报社  
  2025年5月28日  
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促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 本报记者 张昊
  
  5月28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在重庆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长江保护法实施4年来,长江流域19省区市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45.74万件,包括刑事案件8.59万件、民事案件22.92万件、行政案件14.23万件,其中各类主体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8万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26件,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始终以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最高法突出裁判规则引领,指导长江流域各级法院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突出裁判规则引领,制定、修订环境污染犯罪、生态环境侵权、环境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22件;发布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导意见5件;发布包括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公益诉讼等专题指导性案例45件;发布司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司法保护青藏高原、国家公园、文物和文化遗产等典型案例47批453件,不断丰富完善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裁判规则。
  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方面,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利用暗管偷排废水、船舶污染、尾矿库污染等污染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江苏法院审理长江流域跨省倾倒混合垃圾污染环境案,依法严厉打击“外运需求—专人运输—周边地区倾倒垃圾”的非法产业链;云南法院在对自成立之日起就私设暗管向长江支流偷排废水的企业予以定罪处罚的同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依法判令公司股东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责任,将“损害担责”原则落到实处。
  长江“十年禁渔”,落实必严。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四川法院深入开展专项审判活动,坚持“捕、运、售”全链条打击,审理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1917件3383人;贵州法院依法严惩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方式严重危害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行为。
  保护资源,要有序开发利用。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生态用水、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地、森林草原以及水利水电开发等资源保护案件。青海法院就办理非法采砂案件反映的相关部门履职不尽规范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努力从源头守护好“中华水塔”;四川法院审理川陕哲罗鲑保护公益诉讼案,依法认定案涉项目已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不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此外,在保护流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方面,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长江生物资源恢复,维护生物种群稳定。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法治日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禁止令、先予执行等制度功能,避免生态损害的发生或扩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种生态要素系统治理,人民法院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主动把对环境的司法保护从审判阶段延伸至判后环境修复阶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功能及时有效恢复。
  长江流域各级法院在三江源、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共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717个,综合发挥审判、修复、教育、治理等功能,做实长江保护治理“后半篇文章”。
  浙江法院设立“重修复、兴业态、促融合、能富民”一体化生态修复基地;河南法院打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福建法院设立森林碳汇司法修复基地;湖北法院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旅游专线,让“看得见的正义”转化为“走得进的风景”……
  人民法院还优化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特色举措,探索适用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适应“双碳”工作要求的司法举措,为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更多更优修复选项。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就要促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服务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最高法发布司法服务“双碳”指导意见;四川、云南法院依法审理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生态用水保障案件;安徽法院出台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意见;上海法院审理长江口码头公司破产重整案,依法指导破产管理人边重整边治理环境,实现企业重生、生态保护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有机统一……人民法院严守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加大对生态环境科技、绿色低碳技术等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在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纠纷案件中强化司法保障。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涉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新型权益案件出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服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传承弘扬长江千年文脉,是中华民族发展之所必须,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长江流域破坏文物、名胜古迹、人文和自然遗迹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长江文化遗产和红色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力度。
全面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长江流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对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提出要求,人民法院全面提升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扎实推进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在持续完善审判组织体系方面,长江流域各级法院因地制宜设立环境资源专业审判机构、组织982个,重庆、南京、昆明、郑州、成都、合肥专设环境资源法庭,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地、特色产业地等区域设立专业法庭、巡回审判站,形成覆盖全流域、系统完整的专业化审判组织体系。
  在深化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方面,人民法院加强长江支流保护协作,流域内各地各级法院搭建三江源、秦岭沿线、三峡生态长廊、大熊猫国家公园、环丹江口水库等多个跨省司法协作平台。
  长江保护法关于加强长江流域司法保障建设的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并重,努力实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人民法院坚持协同联动,在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方面,长江流域各级法院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执法机关间共签订协作协议486份,在强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等方面开展务实协作,促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有机衔接,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执法司法尺度统一等重要工作,构建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格局。
  广东、贵州法院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推动行政机关在裁判文书作出后依法开展生态修复监管;江苏、安徽、浙江、上海法院着力长江江豚、中华鲟等珍稀水生生物保护及长江河口滨海湿地修复,加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贵州、甘肃高院与行政部门联合制定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陕西、广西、西藏法院结合“林(田、河、湖)长制”设立法官工作室联动巡查,建立“河湖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河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合力。
  长江流域各级法院间司法协作“聚链成群”,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执法机关间协作“串珠成链”,各方凝心聚力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法治丽景,续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篇章。
  本报重庆5月28日电  
最高法发布第46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流域司法保障   本报重庆5月28日电 记者张昊 5月28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在重庆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6批5件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本批指导性案例涵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防治放射性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尾矿库污染,严惩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等不同类型。
  据介绍,本批指导性案例明确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裁判规则,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指导性案例“北京市昌平区某环境研究所诉某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相关裁判规则——建设项目已经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已经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最大程度预防或者减轻对生态环境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认定不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
  为避免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针对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指导性案例“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济南某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确立的“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及时采取了禁止令、先予执行等措施,同时明确因两个以上依法负有消除环境污染风险义务的民事主体均未履行相应义务造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请求各民事主体就消除危险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本批指导性案例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相关审查规则,规范当事人诉讼权利行使。
  指导性案例“北京市丰台区某环境研究所诉江苏某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原告关于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损害赔偿责任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请求已经全部实现的,方可裁定准许。
  指导性案例“北京市朝阳区某环境研究所诉山西某铝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就生态修复等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实质审查,评估协议的履行能否实现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恢复生态环境的状态和功能、消除生态环境损害风险的目的。经审查,协议内容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出具调解书。
  此外,本批指导性案例还明确了跨行政区划案件相关程序规则,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流域司法保障。
青海开展民法典宣传月(西宁地区)主场活动   本报西宁5月28日电 记者徐鹏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纪念日,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青海省司法厅,西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西宁市司法局、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及西宁市5区2县司法局,共同主办“典耀青海 法润万家——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典亮法治之路 护航企业之舟”2025年青海省民法典宣传月(西宁地区)主场活动。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甘韬出席活动并致辞。
  主场活动通过文艺搭台、法治唱戏的形式,为广大群众送上一份“法治大餐”。朗朗上口的《法治快板》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快板韵律,让民法典知识活起来、接地气;《法治花儿联唱》《高原锅庄舞——幸福高原》是青海“普法+非遗”工作思路的生动体现,将法治宣传和花儿联唱、藏族锅庄舞结合在一起,展现民法典守护下的高原新貌;情景剧《合同陷阱》通过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教育引导企业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让民法典成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活动中最令人关注的是,西宁市司法局创新设计的集法治精神、生态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等元素为一体的西宁普法“尕豹”家族IP形象正式发布,8个不同形象、不同职能的IP普法“雪豹”卡通玩偶,以灵动的身姿、鲜活的面容与大家见面、互动,进一步提高了高原西宁“雪豹之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活动现场,80余个单位通过摊位宣传、法律咨询、游戏互动、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图片新闻
大连中院建立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   本报讯 记者张国强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率先制定了《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为有意愿、有行动改正错误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一条回归诚信之路。
  《实施办法》规定,对拟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法院提前告知,并允许其申辩或提交信用承诺。若其如实申报财产、承诺配合执行并积极履行义务,法院可暂缓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对已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若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部分义务并提交可行计划,法院可暂停信用惩戒。对主动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依申请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其恢复社会信用。
  据介绍,适用信用承诺及信用修复,必须以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为前提,对那些抗拒执行、转移财产等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实施办法》规定,信用承诺的暂缓惩戒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其间若发现虚假承诺或未履行义务,立即恢复惩戒。信用修复期间,若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违反消费限制或未按计划履行,法院将恢复惩戒,并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构成拒执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2025年以来,大连两级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共计1136人次,信用修复801人次。
四川雅江检察加强古树保护管理   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英英 近日,四川省雅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林业和草原局,赴县内呷拉镇、八角楼乡等古树名木所在地,巡查古树资源现状,全面加强现存古树的保护管理。联合巡查小组对区域内登记在册的全部古树名木进行了实地勘查,检查保护标识牌是否完好、清晰,是否存在缺失情况;日常养护责任的落实情况,确保这些承载着历史记忆与生态价值的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古树名木的价值及保护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提升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贵州纳雍检察多举措做优宣传工作   本报讯 记者王家梁 通讯员陈红香 近年来,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新媒体建设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凝聚检察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提高新闻宣传专业性和实效性,培养组建了一支具备新闻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的宣传队伍,挖掘新闻素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围绕“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法律知识,宣传纳雍检察工作的新举措、新业绩、新成效,先后开展普法直播6场次,累计观看人数达400余万人次,得到广大网友普遍认可。
“一中心”管平安 “一扇门”解千结 广东封开扎实推进综治中心实战能力建设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张达志 覃炎林
  
  “没想到上午反映问题,下午就能完事买票回家了!”外来务工人员母先生感慨地说。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杏花镇综治中心通过现场受理、现场调解、现场履行,快速化解母先生等人与老板宾某的劳资纠纷,领到伙食费和路费共计7900元。
  这是封开县综治中心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封开县紧扣中央以及省、市部署要求,统筹整合各类解纷资源和力量,1个县级、15个镇1个街道全部按“一厅五室”标准,打造成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多中心合一”的综治中心,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关键环节,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核心,全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高效化服务。
一门受理多部门协同化矛盾
  走进封开县综治中心接访大厅,引人注目的是窗口化、集成化、便民化的接待服务专区,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常驻岗位和其他部门轮驻岗位依次排开。
  “我们致力于将综治中心打造成群众身边的矛盾‘终点站’。”封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志文介绍说,全县两级综治中心对群众诉求均采取“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模式。县级综治中心按“集中办公+协同联动”方式,组织政法和信访等责任单位常驻,风险多发的行业主管部门轮驻,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其他相关单位随叫随驻。通过规范化与实战化建设,全县综治中心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去年底,白垢镇村民陈某到镇综治中心反映其与其他村民“被加入”经济合作社,导致自己在就业时无法购买社保。镇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调查,受访村民均表示对成为合作社股东一事不知情,且因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导致无法退出合作社。
  面对这起复杂纠纷,综治中心随即启动“吹哨”机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共同研判,由镇政府牵头,邀请市司法鉴定机构对村民笔迹抽样鉴定。经鉴定,这些村民“加入”合作社的签名均属冒签。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鉴定结果随即启动经济合作社注销流程。经多部门联动,村民的诉求最终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省际联调高效多元解纷
  “没想到,这起跨省土地纠纷这么快就化解了,谢谢你们的辛勤付出。”签完调解协议后,大玉口镇村民梁某对专案工作组不停地道谢。
  前不久,梁某到镇综治中心反映,其母亲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梨埠镇的坟地被吴某侵占并毁坏,他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归还坟地,但遭到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执纠纷。镇综治中心接到诉求后立即开展多元调解工作,通过“人民调解+庭所共建+省际联调”机制,成立由粤桂两地司法所、派出所、平安法治办组成的专案工作组,以“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对梁某、吴某进行多轮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纷争。
  封开县与广西梧州、贺州两市交界,省际边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近年来,封开县不断深化省际睦邻廊道“1+10”联建共建模式,建立了“庭所共建+省际联调”机制,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质效。2024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已成功调处300多宗涉边界矛盾纠纷。
  为强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封开县还充分调动“1+6+N”体系(“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及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基层政法力量和“粤平安”等信息化支撑平台,“N”指其他综治力量)中“N”的力量,走出一条“人民调解+”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创新打造“人民调解+‘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法律顾问”“人民调解+个人工作室”等多元解纷模式。
  目前,封开法院已与22个专业调解组织实现线上联动,构建起多流程节点调解、层层分流过滤矛盾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今年以来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68宗。
数智赋能防患于未然
  一串串实时数字在跳动,一幅幅视频画面在切换——这是记者在河儿口镇综治中心指挥平台电子大屏幕上看到的情景。
  河儿口镇综治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该镇以数字化赋能基层治理,充分借助“粤平安”综合网格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排查矛盾风险。中心视频监控平台“链接”了全镇89个重点公共场所摄像头,为平安村居建设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
  近年来,封开县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一方面,建成具备一定功能的综治可视化平台,初步实现对各类社会治理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应用。另一方面,为填补粤桂边界治安监控盲点,去年县政府资金支持用于粤桂省际画廊“平安乡村”等建设。此外,通过引入智能视频分析技术,平台能自动识别异常行为并智能喊话提醒,如行车人没戴头盔、危险涉水行为等,平台即时发出预警。
  “为确保矛盾与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我们还不断健全信息收集与分析研判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梁志文说,封开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收集到的矛盾纠纷深度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隐患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实现精准治理。同时,封开县还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建立了应急处突队伍,一旦有突发矛盾纠纷事件,县综治中心能迅速调动应急力量,及时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化解危机。
以藏蓝“警”色护航首都高质量发展 三个关键词记录北京公安的忠诚与担当 开栏语
  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5周年。为全力落实党中央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部署,充分展示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举措成效,公安部自5月21日起举行全国公安机关“阳光下的守护”法治公安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媒体深入北京等地开展采访活动。即日起,本报推出“‘阳光下的守护’法治公安主题活动”专栏,展现新时代新征程公安队伍的新担当新作为。

  □ 本报记者     刘  洁
  □ 本报见习记者 屈昱慧
  
  5月21日至23日,由公安部组织开展的“阳光下的守护”法治公安主题宣传活动走进北京。从纵横交织的胡同到钢筋铁骨的“鸟巢”,首善之都见证了中华文明的赓续,也续写着包容与开放的新篇。
  《法治日报》记者先后探访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西长安街派出所、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交通事故远程处理中心等地,听民警们讲述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便民:一分钟接警与四颜色分区
  5月23日14时45分,一通电话打进了北京公安交管局交通事故远程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唐博的座机上。
  “请您点击短信里的链接,按照提示进入远程处理系统。”确认无人员伤亡并引导当事双方规范停车后,唐博与当事人进行视频连线,指导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完成在线定责后以短信方式向双方发送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就这样,不到十分钟,一起发生在海淀区京新高速路上的轻微交通事故被顺利解决。
  “以前,高峰时段一个小小的剐蹭事故可能造成较长时间的拥堵,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支队支队长于海涛介绍说,“现在,交通事故远程处理中心已经实现了轻微交通事故‘一分钟接警,四分钟挪车,一刻钟办结’,不仅最大限度减少对交通的影响,也避免了发生二次事故。”
  数据显示,当前,交通事故远程处理中心日均处置1600余起事故,与民警现场处置相比,占路时间节约60%以上,显著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降低群众出行和超大城市交通运行成本。
  衣食住行玩,北京公安的便民高效服务体现在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每场演出接待超6万人、外地观众占比近70%、场馆周边开阔……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杨洋说的话中能感受到,以前观众想要在“鸟巢”精准快速找到自己的座位,可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针对上述情况,为全面提升观众体验感和演出安全水平,北京公安在全国率先推出四色‘分色’进场模式。”杨洋称,北京公安还会同票务公司对购票流程进行系统性修改升级,观众购票成功后第一时间就会显示座席颜色区域和验票门区位置,并在票夹中嵌入了导航路线指引,方便群众快速入场。
  “咱是黄色票KL,这上面写着得往前走。”5月23日18时,“鸟巢”2号检票口处,前来观看演唱会的群众对着一块分色指示牌,在比对电子票颜色和指示牌内容后,快速找到了通往自己座位的最短路径,准备尽情享受一场音乐盛宴。
  解忧:守住“钱袋子”与解决“烦心事”
  “你要是再给我打电话我就报警了。”“我第一次提100元提出来了,第二次再提就要交15%的‘税’,这下我信您了,对方是骗子。”在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预警劝阻办公区,一段视频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仅相隔一天,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的事主对民警打来的“96110”劝阻电话态度可谓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按照诈骗套路,初期会有一个小额获利阶段,此时民警进行劝阻,被骗群众大多存疑,劝阻压力也相应较大。”民警高山说。
  预警劝阻是电信网络诈骗降发案、减损失的关键环节,如何持续拓展预警覆盖率和提高精准度,成为北京公安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点工作。
  “除分级分类地发送短信、拨打电话、通过智能机器人外呼和上门见面劝阻等方式外,我们还在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反诈体系基础上,创新在高校、社区等建立四级反诈中心,目前已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30余所高校及其他单位先后建成社会力量参加的第四级反诈中心102个。”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十支队政委张楠介绍说,四级反诈体系以“身边人劝身边人”的方式,切实提升了劝阻成功率。
  保护群众“钱袋子”之余,解决群众“烦心事”也成了北京公安的重点工作之一。
  走进西城公安分局西长安街派出所“长枫调解室”,墙上蓝色的“精准 精细 精心”6个大字映入眼帘,道出了一张方桌上的“调解密码”。
  简单纠纷社区联合调解室化解、复杂纠纷人民调解室发力、疑难纠纷邀请退休法官等法律专家团入所联合调解……摆放在调解室正中的方桌,听过邻里纠纷,也见过薪资矛盾,更见证了数次“三级矛盾调解机制”带来的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西长安街派出所所长李楠告诉记者,2025年以来,“长枫调解室”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0余件,化解率达100%;收到群众锦旗、表扬信21面(件)。
  规范:24小时“交卷”与升级版智能中心
  西长安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全流程管理中心内,基础管控、执法办案、案件管理三大办公专区井然有序。在这里,“执法规范化”被反复提及。
  “案管组民警会通过回看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录像、直接给报警人拨打回访电话、查看办案平台案件受理情况,检查民警在执法初始环节是否存在警情处置不规范等执法问题。”西长安街派出所案管组民警刘卓琪介绍说,“发现问题后,我们会第一时间通报值班警组,并第一时间落实整改。”
  说着,刘卓琪指着远端的一台电子卷宗保管柜继续介绍说:“我们要求办案民警在案件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必须第一时间把案卷交由案管组统一保管,这么做就是为了避免安全事故。”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要求。2015年,北京公安机关在全国首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将其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引擎”和“总抓手”,率先升级打造“一体化、场景化、实战化”的2.0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积极构建更优更强更具示范效应的执法规范化新生态,有力推动北京公安工作持续“走前列、创一流”。
  按照九大功能进行规划分区,各区域精准定位、衔接流畅;通过总结深化执法统筹、专业办案、合成作战、监督管理等机制运行,加强对整个执法工作的统筹牵动;持续加强科技赋能实战,提升执法办案的智能化应用水平……在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总队长肖松向记者介绍了科学、精准、高效的2.0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下一步,北京警方将继续紧扣公安工作现代化主题主线,推动2.0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再升级,实现首都公安工作的稳步提升。”肖松说。
刺青馆给15岁女孩文身赔偿6000元 法院:未成年人文身,自愿也不行   □ 本报记者 杨傲多

  15岁女孩偷偷去刺青馆文身,女孩母亲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刺青馆及其负责人告上法庭。刺青馆负责人以女孩自己同意文身为由进行辩解。孰是孰非?
  前不久,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法庭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刺青馆经营者向女孩支付清洗文身费用及精神抚慰金6000元。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本案承办法官、顺庆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全亮,了解案件办理的来龙去脉。
不赔偿被起诉
  2024年6月4日,15岁女孩小刘在手机上刷到南充市顺庆区某刺青馆宣传视频,出于好奇,与刺青馆经营者向某互加好友,并通过微信支付200元文身定金。
  第二天,小刘到刺青馆挑选图案,向某在未认真核实小刘的年龄、身份,亦未取得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便依小刘请求在其左手臂上文满南瓜花型文身,同时收取了700元费用。
  “我在上海工作,当时听到女儿文身都崩溃了,立马开车连夜赶回,次日一早带着女儿去找刺青馆老板理论。”小刘妈妈李女士回忆说,当时刺青馆没有开门,她就打110报了警。
  在民警建议下,李女士赶到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工作人员找到向某了解情况,并推动双方沟通协商。
  “他一会儿说,是从微信朋友圈判断的孩子年龄,没有直接问年龄多大,看不出其系未成年人;一会儿又说,孩子的文身不是他文的,他没有责任。”李女士回忆说。
  李女士告诉记者,为了将孩子身上的文身洗掉,不留伤疤,她特意将孩子接到上海找了一家正规洗文身的医院,得知洗文身按寸收费,需要洗四五次才能洗干净,差不多要4万元。
  李女士要求向某赔偿一部分费用。遭拒后,她一纸诉状把向某和刺青馆告到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文身清洗费、清洗文身往返车费、误工费等共计48000元。
未查验身份证
  2025年3月26日,顺庆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小刘与被告向某、某刺青馆合同纠纷一案,由全亮独任审理。
  法庭事实调查阶段,作为原告小刘的法定代理人李女士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之后,被告向某辩称“原告称我没问年龄,实际我问过原告年龄,我与原告是通过朋友圈认识的……”“对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失费,请原告举证证实”。
  向某还提出质疑,原告代理人提出洗文身费用近4万元,费用过高,存在对刺青馆进行敲诈勒索的嫌疑。
  李女士向法庭出示文身照片、转账记录。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无异议。被告向法庭出示了一组照片:第一组证明刺青馆店门口张贴了警示标识,公开拒绝18岁以下未成年人文身;第二组为原告照片打印件,证明看不出原告系未成年人;第三组照片证明原告去刺青馆之前,已在他处文身并上了颜色。
  李女士对被告出示的证据照片不认可:“当时原告去刺青馆附近并未看到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提示,原告之前也没在他处文身上色。”
  “禁止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你是否清楚?”庭审过程中,全亮询问被告向某,向某说“清楚”。
  “原告小刘身份证年龄是2009年,原告文身时,你是否查验她的身份证?”
  “没有,我口头问了年龄,也看了原告朋友圈,原告从面容看确实不符合15岁的年龄。”被告向某辩称。
  “你是否清楚你有义务查验客户身份证?”
  “我有义务,我张贴了‘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标识。”
  庭审中,全亮询问被告向某对原告的文身能否提供清洗服务。向某表示可以,但他店里不提供洗文身服务,他身边有朋友可以提供这项服务,且有专业资质。
  李女士说,女儿因为怕痛而不愿意清洗文身,上海有一家医院可以无痛清洗,价格比较高,她要求由被告提供洗文身的费用。
  被告向某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费用,可由法院判决具体金额。
庭后达成和解
  审理过程中,全亮意识到本案的性质,已经由合同纠纷转变为涉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侵权责任纠纷。休庭后第一时间,经原被告双方同意,全亮进行了调解。
  “文身属于皮肤有创行为,破坏皮肤保护层,存在感染疾病等安全健康风险;除此之外,文身清洗技术具有局限性,难复原,且清洗中易诱发其他身体损害。”全亮说,文身容易导致负面的社会评价,直接影响未成年人未来参军、公务员录用等职业选择重大权益,明显超出未成年人年龄与认知能力可独立判断的范畴,因此文身行为不属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尽管店内有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标识,但作为文身行业经营者,向某在未仔细核实刘某年龄的情况下,仅凭口头询问和外貌判断原告刘某为成年人,未尽审慎义务,最终基于商业利益为刘某提供文身服务,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全亮说,李女士作为未成年人刘某的监护人,未能妥善履行监护职责,对刘某疏于教育监督管理,也存在一定过错。
  调解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咨询南充当地多家店铺清洗文身的费用,报价在4000元至10000元不等。最终全亮结合当地实际,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向某向刘某支付清洗文身费用及精神抚慰金6000元。向某当庭履行完毕,李女士撤诉。
推进社会治理
  5月20日,针对该起涉未成年人文身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结合案件审理发现的问题,顺庆区法院通过司法建议促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法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求业主在经营场所设立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显著标识,不向未成年人推送文身服务广告宣传;建立文身客户身份年龄核验程序和档案,杜绝为未成年人提供隐形文身服务。
  “我们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监管部门优势,倡导文身服务经营业主作出保护未成年人责任承诺,拒绝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全亮说,通过行业协会等,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守法诚信经营行业自律管理,净化未成年人消费市场环境。
  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司法建议后,于5月22日与全亮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罗英一起到刺青馆集中的片区,有针对性地对文身服务经营业主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其自觉守法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随后在全区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共同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畅通未成年人市场消费权益保护执法、司法合作渠道,增强保护合力。”全亮说,将不断完善联动机制,警示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远离文身等不适合其年龄的消费,呼吁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漫画/李晓军  
法官说法
  文身行为不属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不以未成年人“自愿”为由产生效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尚不能清楚判断文身对其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无论其是否自愿,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文身行为无效。
  文身行业经营者未履行审慎核查未成年人身份义务,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身行业经营者除在店内设置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标识外,还应尽到审慎核查未成年人年龄身份义务,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实践   □ 王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秉持“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该案的同时,还以此案所凸显的社会问题为契机,向有关单位发出加强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执法监管的司法建议,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综合体现了司法办案与行政监管的联动效应,是法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实践,对人民法院未来审理类似案件具有示范意义。
  一是践行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文身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其将来的学习工作等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本案中法院援引民法典第19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规定,认定未成年人刘某虽系自愿文身,但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控制和辨别能力有限,以其年龄和智力尚不能清楚判断文身对自己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且其监护人对文身一事事先不知情,事后亦不对服务合同予以追认,因此未成年人刘某与刺青馆订立的文身服务合同无效,这一办案原则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抽象权利转化为具体司法标准,体现了多维司法智慧。
  二是形成司法办案与行政监管的闭环联动。根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立法原则和精神,本案中,在过错认定方面,尽管刺青馆内有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标识,法院明确刺青馆经营者需履行年龄核验义务,因经营者仅凭口头询问和外貌判断原告刘某为成年人,未尽审慎义务,故经营者存在明显过错;在损害赔偿方面,法院将清洗费用等纳入赔偿范围,体现全面救济理念;在多元共治方面,法院通过司法建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文身行业“负面清单”自律管理。
  三是彰显了裁判者的司法温度。文身行为直接损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不仅具有不可逆性,还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在入学、参军、就业中被排斥,形成标签化效应,给其带来心理创伤和经济负担,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社会参与权和发展权。本案中法官重点关注文身对未成年人升学、就业的长期影响,倒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文身行业的规范,要求经营者履行年龄核验义务,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协同治理。
  近年来,文身行为呈现低龄化趋势,不少未成年人由于图案冲击、新奇感以及偶像影响等因素叠加,盲目跟风文身。尽管《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但部分商家为牟利仍违规操作。这说明在文身行业的监管上,仍然存在一定的立法滞后与监管空白。
  建议提升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领域立法层级,完善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处罚措施,对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文身店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地方层面可以以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方式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当然,除了通过立法去“堵”之外,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让他们客观了解文身的利弊和可能带来的影响。对文身未成年人还可引入心理干预机制,联合社会组织进行心理疏导,定期跟踪矫正效果,“疏堵结合”才是避免问题滋生的治本方法。
  (作者系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所长、教授)
坐飞机,儿童票八百八十元成人票四百元 儿童票与成人票“价格倒挂”合理吗? 调查动机

  近日,北京市民林女士来电反映:她计划6月18日带家里两个孩子从北京飞往温州,在第三方平台查询某航班时发现,经济舱成人票价为407元,而儿童票价却显示为409元。“儿童票比成人票还贵,对未成年人的优惠政策取消了吗?”林女士质疑道。
  儿童票为何与成人票出现了“价格倒挂”现象?航空公司的定价逻辑是否违背公平原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 本报记者     陈  磊
  □ 本报见习记者 王宇翔
  
  “成人票400元,儿童票420元,这儿童优惠到底去哪儿了?”5月26日,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李琳(化名)计划带女儿端午返乡,却意外发现某航班儿童票价竟然比成人票价还贵。
  类似情况并非孤例。《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当前国内航线儿童票定价频现“价格倒挂”,部分航班儿童票价甚至高于成人折扣票。
  受访专家指出,儿童票优惠是国家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对儿童群体的关爱重视。在民航领域,当航空市场的成人票普遍低于儿童优惠的固定比例时,儿童票的“优惠”制度实际上剥夺了儿童依法享受市场打折优惠的权利。如何让儿童福利真正落地?亟需政策动态调整与市场化手段双管齐下。
儿童票价高于成人
  “同一航班,儿童票价比成人还高。”在李琳工作单位的写字楼里,她向记者展示了近期的购票记录:5月31日北京至西安航班,成人票420元,儿童票同价;2月2日西安至北京航班,成人票879元,儿童票880元。
  记者查询看到,该航班北京至西安的飞机票,经济舱全价票是2960元。
  在李琳看来,儿童乘坐航空客运等交通工具,应当享受优惠票价,但实际情况是,儿童票或者比成人票贵,或者和成人票一样,并没有体现出优惠,“太不合理了”。
  来自天津的董先生有着同样的经历。他此前带上小学的女儿乘坐飞机从北京至乌鲁木齐,通过飞×旅行平台购买了某航空公司的机票,成人票价是2000元出头,儿童票价是2400多元。
  5月23日,记者登录某航空公司官方App下单发现,上海至昆明某航班成人票566元,儿童票670元。记者致电该航空公司,其客服解释称:“如果销售的机票在五折以下,那么儿童和成人的机票价格差不多,但一些成人机票会有活动,所以有时候儿童票的价格会比成人高。如果销售的机票价格在5折以上,那么儿童票会比成人便宜。”
  5月27日,记者登录某旅行平台,选择6月16日上海至海口某航班,显示成人票400元,儿童票880元。这时能否将儿童票换成打折成人票?记者就此咨询该旅行平台,对方回复称,有的航空公司不支持儿童购买打折成人票,具体以页面展示为准。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儿童票优惠是国家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对儿童群体的关爱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航空客运等公共交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
  “当航空市场上的折扣成人票价普遍低于或等于‘优惠’过的儿童票价时,儿童票的‘优惠’不仅不能让儿童享受到,反而会成为负担,因为这种‘优惠’实际上剥夺了儿童享受正常市场打折优惠的权利。”陈音江说。
航空公司自主定价
  我国儿童机票定价规则可追溯至1996年《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明确未满12岁儿童按成人全价票50%购票。
  2004年,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对《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进行修订,明确规定儿童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婴儿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
  到了2021年3月,交通运输部公布《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及其修订决定。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赋予航空企业更多自主性,比如承运人应当根据规定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细化相关旅客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婴儿、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重病患者等特殊旅客的承运标准(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相关要求相抵触)。
  各家航空公司则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具体条件。
  在国航网站上的“特殊旅客出行指南”中,有成人陪伴儿童的运输要求是,乘机时年龄已满 2周岁但未满12周岁的儿童旅客,适用票价是国内航空运输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买儿童客票,或可购买五折以外其他票价客票。
  在南航官网上的“国内行程”部分,开始旅行之日已满两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按同行成人普通票价的50%付费,提供座位……
  2023年6月,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898号建议的答复中称,根据相关政策,已经明确儿童、婴儿乘坐国内航班,可以自愿选择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政策范围内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种类票价,并执行相应的限制条件。
  有民航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说,虽然各家航空公司规定儿童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买儿童客票,但实际上航空公司并没有刻板执行该规定,一旦成人机票折扣价格低于50%,儿童票价一般与成人机票折扣水平一致,由此导致儿童票价与成人票价相同或略高。
  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前述答复中还表示,目前,国内航线票价以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主,由航空公司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票价水平,政府不作过多干预。同时,鼓励航空公司在上述政府规定的优惠基础上,给予儿童、婴儿更多购票优惠政策。
  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薄守省观察,从文字表面意义上理解,航空公司这种做法好像没有错,但是结合儿童优惠票规定制定的初衷,这种解释违背了合理性。儿童票享受半价优惠,这种规定当初也许没有考虑到成人票打折会低于五折这种情况,规定也不可能预先设想到所有可能的情况,只能在实施过程中一步一步完善。
实际票价再打折扣
  今年5月,中国民用航空局《2024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全年完成旅客运输量7.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7.9%。其中,国内航线完成旅客运输量6.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2.6%。
  在陈音江看来,随着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民用航空市场确实呈现显著的大众化趋势。但作为公共服务行业,航空企业需要通过政策优化与市场化手段来平衡公众普惠性与企业盈利性,真正实现“航空为民”的公共运输定位。
  他认为,相关政策原本是要让儿童享受到福利,结果有时不仅享受不到福利反而成为负担,说明这种优惠政策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一方面,儿童机票定价应动态调整,可以按照成人实际支付票价为基准,设置优惠固定比例或浮动比例,避免儿童票与成年人票的价格倒挂;另一方面,航空企业要通过优化经营降低成本,通过提升服务赢得消费者认可,获得持续稳定发展。
  “孩子坐火车、公交车都比成人便宜,希望航空公司出台政策规定,保证孩子坐飞机也有一定的优惠,比如不管成人票是否打折、打几折,儿童票都是成人票价的一半。”李琳建议道。
  薄守省建议,成人票打折低于或等于五折时,儿童票应在成人票基础上再打一定的折扣,比如八折七折。可以由主管部门出台规定,或者航空公司制定相应的打折方案,保障儿童权益。
  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说,目前,民航国内航线票价以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为主,各航空公司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票价水平。同时,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儿童、婴儿等特定群体客票实施优惠政策,鼓励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票价优惠政策基础上,给予儿童、婴儿更多购票优惠政策。但是,在民航市场的季节性和竞争方式多样化的大背景下,民航公司对这一优惠票价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可能存在一些差别。
  “如何把国家对儿童、婴儿票价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各航空公司要不断提高执行国家民航票价政策的自觉性,更好体现民航票价的公益性,不应以任何理由变相取消对儿童、婴儿等群体的优惠票价政策。二是各航空公司应当在公司官网上及时公布比较具体的规则及其变化,努力提高票价优惠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许光建说,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市场调研,及时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不断完善票价优惠政策,鼓励民航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细化票价优惠政策。
化解探望权纷争呵护祖国花朵   编者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和关爱。作为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守护者,政法机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结合未成年人成长和身心发展特点,携手各方构筑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本版刊发一组报道,通过四位政法干警讲述生动鲜活的法治故事,展现政法机关以专业化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担当作为。敬请关注。
  □ 张希华
  
  郑女士来福建厦门务工后,与本地人周先生组成家庭,生下儿子小周。之后,周先生和郑女士感情破裂,两人选择离婚。为了让孩子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约定,让当时正上小学的小周继续在厦门生活,抚养权相应归周先生所有。
  离婚后,郑女士借办事需要与周先生商量,将小周的抚养权先协议变更到自己名下,并承诺事后恢复以前的抚养安排。
  周先生同意了郑女士的请求,但他没想到,小周的抚养权变更后,郑女士立刻将小周带回老家藏匿起来,并将小周的户籍迁出厦门。小周当时上小学五年级,户籍迁出后便不能在厦门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周先生十分着急,来法院起诉。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抚养纠纷案件,由我所在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少年法庭和婚姻家事法庭)审理。从2015年开始,民三庭集中审理辖区内全部婚姻家庭纠纷和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0年来共审理了6千余件涉未成年人案件,占全市此类案件总量的三分之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探望问题,一直是较为难解的“结”。
  这些案件中,有的一方要求对方在午夜12点交接孩子;有的指定在野外探望孩子,对方找不到路、迟到一分钟即声称对方自愿放弃探望孩子;有的蹲点在孩子的辅导机构强行辅导作业;有的严格控制孩子与对方的通话时间,时间一到就立即掐断电话;甚至还有人要求孩子在跟对方相处之后,要在家门口换一身衣服……
  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却并没有放下对此前婚姻的不满,他们借着探望子女的由头,对前配偶“花式刁难”,孩子们被裹挟其中,任由摆布、无所适从。
  这些不称职的父母没有认识到,探望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感情需要和成长必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安排应当尊重年满八岁未成年人的意愿。办案法官询问了小周的意见,小周不愿意离开从小长大的生活环境,想跟父亲在厦门生活。于是,法庭判决小周的抚养权归周先生所有。
  小周的抚养权看似尘埃落定,谁知此后又起波澜。升入初中的小周迷恋上了手机游戏。周先生望子成龙,但管教手段较为简单粗暴,没收了小周的手机并严加看管。
  此时,郑女士为了笼络小周,偷偷支持他打游戏,还在探望时打起掩护。郑女士慢慢俘获小周的心,再次将小周带回老家藏匿起来。
  周先生多番寻找无果,到郑女士老家小周的学校前“蹲守”,郑女士索性给小周办了休学手续。周先生报警求助后与小周恢复了联系,但小周态度发生了变化,不愿随父亲返回厦门。经过两年的拉扯,小周临近中考,周先生担心小周学业,再次到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实际监护。
  时隔3年,我们再次询问小周对自己将来生活的想法。此时小周正值青春期,接受不了父子间紧张的生活氛围和“压制”的教育方式,坚决不愿与父亲返回厦门生活。
  我们明显感受到,小周的变化源于郑女士和周先生两人家庭教育方法都出了问题。孩子此时的想法,未必有助于其未来健康成长。
  法官们审理大量监护权案件后发现,探望纷争实际上是破碎家庭关系的矛盾和压力释放口,若不系统性修复家庭矛盾,孩子们不可能重获安宁祥和的成长环境。适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也不能局限于某个静态时间节点,而应将其纳入整个未成年人成长的动态过程考量。
  为了帮助这些家庭找出矛盾症结,并探索动态修复家庭矛盾、开展柔性干预的可能,思明区法院与妇联组织在2024年5月联合建成家庭关系修复中心,为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量身设计提供社会调查、联合调解、协助探望、判后回访、心理干预及家庭教育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力争更好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本案中,办案团队对周先生和郑女士组织多轮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为此,法官还多次往返厦门和郑女士老家,促成了郑女士、周先生和小周三方达成一致:小周随郑女士继续生活,郑女士答应带小周返回厦门上学、备考,并保证周先生对小周的探望及对郑女士教育方式的监督;周先生和郑女士共同承诺定期接受法院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监护状况评估。法院若发现小周学习生活情形出现劣化迹象,则会再次启动抚养和探望安排的评估调整。
  小周的生活回归正轨,法官持续对小周一家进行动态追踪。当司法化作阳光,照进亲子关系的根系,法治的温度便传递到社会的最小细胞。截至目前,思明区法院家庭关系修复中心指导帮助了256个家庭正确处理家庭矛盾,让这些家庭的孩子童年不再充满家庭矛盾的“硝烟”,于安定的家庭土壤中舒枝展叶,在法治护航下向阳而生。
  (作者系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本报记者张昊、本报见习记者屈昱慧整理)
唤醒潜在守护者织密保护网络   □ 王方

  作为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2021年经手的那起校园欺凌案,至今仍是我职业生涯里难以释怀的痛,也正是它,推动我们踏上了一场守护未成年人的创新征程。
  2021年1月的一天傍晚,寒风刺骨。未成年被害人小丽(化名)在放学路上,被同校几名女生强行拖拽上出租车。密闭的车厢内,辱骂声、殴打声此起彼伏,小丽蜷缩在角落,脸上满是惊恐,她拼尽全力向出租车驾驶员求救:“叔叔,救救我!请帮我报警!”然而,驾驶员只是回头瞥了一眼,犹豫再三后,仅用一句“别闹了,差不多行了”草草制止,便再无行动。这份冷漠,让施暴者的气焰愈发嚣张。随后,小丽被带至当地一家宾馆,在昏暗的房间里,她遭受了长达数小时的殴打。当医护人员赶到时,小丽已伤痕累累,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翻看卷宗时,那些触目惊心的照片——小丽脸上的淤青、手臂上的抓痕,还有她眼中挥之不去的恐惧,让我彻夜难眠。作为检察官,我既愤怒又自责:如果驾驶员当时能果断报警,如果有人愿意多管“闲事”,这场悲剧是否就能避免?这个问题,像一根刺扎在心里,也促使我深入思考未成年人保护的薄弱环节。
  出租车司机的职业特性,让他们成为未成年人保护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每日穿梭于学校、商圈,频繁接触未成年人,本应是最有可能发现侵害线索的“前沿哨兵”。可现实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让一些人在关键时刻选择了沉默。这不仅是个体意识的缺失,更暴露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漏洞。如何唤醒这些“潜在守护者”,让他们主动扛起责任?这成了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2022年,我们联合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在安徽省率先推出公共交通运输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制度的落地绝非一纸文件那么简单,我们深知,必须“软硬兼施”。一方面,我和同事们走进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开展了一场场“沉浸式”普法。通过还原真实案例、模拟突发场景,我们反复强调:“报告不是多管闲事,而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你们的一个电话,可能就是孩子的救命稻草。”另一方面,我们搭建起“检察+交通”联动平台,设立24小时举报专线,简化线索报送流程,确保信息传递“零延迟”。
  为了扩大影响力,2023年,我院精心打造了法治微电影《春泥》。影片以真实事件为蓝本,讲述出租车司机发现异常后迅速报警,检察机关快速介入,成功阻止侵害升级的故事。微电影上线后,点击量突破百万,评论区满是“原来我们都能成为守护者”“为检察官和司机师傅点赞”的留言,这让我们倍感振奋。
  我们还创新推出“线上+线下”双线守护模式。在线下,我们定期组织“检察官与司机面对面”座谈会,及时对司机在运营中碰到的难题给予法律指导和支持;同时,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向学生们讲解在公共交通场景中遇到危险如何求救。在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推送法律知识和防护技巧,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吸引司机和公众关注。
  如今,制度推行已见成效,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懂得了在危急时刻要向司机等身边人求助,而公共交通从业者们也将守护未成年人视为己任。53岁、有着30多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刘邦景,就是一个例子。他常说:“以前总觉得报警麻烦,现在才知道,我们每天载的不仅是乘客,更是沉甸甸的责任。”现在,他和同行们炼就了“火眼金睛”——若有孩子神情恍惚、身上带伤,或是同行人员行为可疑,他们都会第一时间联系检察机关。这些“移动守护者”的加入,让未成年人保护网越织越密。
  看着越来越多的“旁观者”变成“行动派”,我深刻体会到:每一次普法宣讲,都是在播撒法治的种子;每一个举报电话,都是在守护祖国的未来。作为检察官,我们愿做永不熄灭的灯塔,照亮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而公共交通,正成为穿梭在城市中的“移动守护站”,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在这条守护之路上,每一分努力都意义非凡。未来,我们将继续携手社会各界力量,不断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让公共交通这一“移动守护站”发挥更大作用,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作者系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本报记者董凡超整理)
构建警校家联盟齐心护苗成长   □ 朱剑虹

  在浙江省临海市杜桥镇辖区,5000多个孩子的微信好友列表里,都有一个顶着卡通头像的“警校家阿杜专项号”。深夜的倾诉、脆弱的眼泪、迷茫的呼喊……这些来自孩子们的心事,像一颗颗星星落进与我的对话窗口。
  起初我对这份工作充满迷茫,深入接触后才懂得,每个孩子都有各自的成长经历和精神需求。
  我常对团队说:“若这些孩子是我们的儿女,我们该如何守护?”正是这份同理心,让我们在深夜的紧急干预中多跑一步,在孩子的沉默里多问一句。
  我第一次见到13岁的秦怡(化名)时,她跪在父亲墓前,母亲远嫁、继母离去、流浪中遭遇侵害……这个女孩的世界已经支离破碎。
  秦怡命运多舛,父母离异后,她跟随父亲一起生活。2023年9月父亲突然离世,她举目无亲,流浪街头,向当地派出所求助,想找亲生母亲。秦怡妈妈通过老乡了解到孩子近况后,请求杜桥派出所帮忙,让孩子回到她身边。在公安机关和贵州同乡联盟的努力下,秦怡见到了妈妈。
  在不断的沟通相处中,秦怡向我讲述了自己在流浪过程中遭受的磨难。对于这个一再受伤的孩子,很难用常规方法解决身心问题,我与心理咨询团的老师一起为她定制疗愈方案,帮助她找寻人生的价值。同时我希望她得到更多社会支持,于是带着她参与反诈宣传、敬老服务。当秦怡第一次受到老人夸赞时,她偷偷抹泪说:“原来我也可以被需要。”如今的她,是公益活动中最积极的“小红帽”,笑容冲散了阴霾。
  我们用心倾听孩子心事,用亲身经历共情,组建心理咨询团队;鼓励20余名孩子通过少年宣讲团、联动警校家联盟、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形式重建自信、重焕光芒;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了“心理疏导+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帮扶行动,让17名“问题少年”重返校园,解决其成长问题。
  小凯(化名)今年14岁,有着“古惑仔”的江湖想象,相信可以用拳头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他是派出所的“常客”,也是父亲眼里无可救药的逆子。小凯很难接近,我花了3个月的时间才走近他的内心,找到问题症结,畸形父子关系是最深层次的原因。父亲重组过5次家庭,对孩子不管不问,又不懂得沟通和爱的表达。我与妇联、检察院、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打出“心理疏导+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组合拳。经过长时间沟通,父子之间终于敞开心扉,解开心结。从以前的“古惑仔”变为全班学习成绩前十,小凯现在的理想是未来从警与我并肩作战。
  每天几百条消息涌入专项号,日日都有新的“心事”闪烁,这些稚嫩的文字是我最珍视的勋章。
  如何挽回孩子被伤害的自尊心?每个少年都有一个主角梦,渴望被肯定、被尊重。“倾听、共情、鼓励、解决”四步法是我疏导有抑郁倾向、自我否定情绪孩子的秘密法宝。
  如今,我们的专项号已化解150余起涉未成年人纠纷,2024年杜桥镇辖区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同比下降60%。
  我们团队的倾力付出是临海市全社会齐心“护苗”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临海市公安局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护苗”行动,构建问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共治格局,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良好的社会环境。去年以来,临海籍未成年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人数同比下降80.77%,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同比下降45.8%。
  同时,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我们推动建成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学校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开设“法治护航、文化托底、心理疏导、体艺赋能”四类课程及问题未成年人体验式入学专班。目前已有99名未成年人入校学习,36名未成年人完成矫治离校回归社会。
  2025年,我们将以“心理+科技”为引擎,开发智能情绪预警系统,联动更多部门组建“守护者联盟”,用爱与理解守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相信迷途的孩子终将在温暖中回归正轨。
  (作者系浙江省临海市公安局杜桥派出所民警,本报记者张晨整理)
送上“法治营养餐”普法润物无声   □ 田景文

  作为一名法治副校长,每当研究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或是看到孩子们在法治教育课上专注地听讲时,我都深刻感受到法治教育绝非简单的法律条文灌输,而是一场“润物细无声”的法治意识启蒙。我认为,“娃娃们需要和适合什么样的法治意识教育”这个问题,既是对法治副校长职业使命的叩问,也是对法治教育本质的思考。
  我从事政法工作已有30多年,最早被聘任为贵州省贵阳市第四十五中学的法治副校长,2023年,又兼任了贵阳市清华中学的法治副校长。我深知法治教育不仅是传授法律知识,更是培养孩子们的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
  青春期的孩子面临着诸多困惑和挑战,法治教育是帮助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只要下足功夫,每一次的努力都会得到相应的回报。第四十五中学的学生小明(化名)刚来学校时,有着严重的叛逆心理,经常在校园里寻衅滋事,与同学发生冲突,甚至出现过殴打他人的行为。
  经过深入了解,我得知小明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父母长期争吵、离异导致其心理受到创伤。由于小明缺乏关爱和正确的引导,逐渐在行为上偏离正轨,长期以暴力行为宣泄情绪,形成了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习惯。
  为帮助小明转变,我联合学校老师、心理专家及社工构建帮扶体系。一方面通过定期开展法治谈话,运用真实司法案例剖析校园霸凌的法律后果,强化小明的遵纪守法意识,并运用情绪管理技巧帮助其建立非暴力沟通模式;另一方面,对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他们履行对小明的监护职责。
  经过一段时间的系统性干预,小明逐步实现行为重塑,不仅能够有效控制情绪冲动,更在集体学习活动中展现出了组织协调能力,获得师生们的正向评价。
  另外一名学生小航(化名)沉迷于网络,甚至受到诱导参与了网络赌博游戏,偷偷用家长的钱充值。得知这一情况后,我立即联合学校的信息技术老师,为全校学生开展了“网络安全与防范电信诈骗”等一系列专题讲座,帮助学生们了解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分析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和心理诱导方式,让同学们深刻了解到电信诈骗的危害和套路。
  针对小航的情况,我还和老师、家长一起,对她进行耐心劝导,帮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引导她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观念。现在,小航逐渐摆脱了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健康的兴趣爱好中。
  小明和小航的转变,让我坚定决心,与学校携手共进,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为同学们送上“法治营养餐”,助推校园法治建设工作稳步前行。
  我不断丰富普法平台和形式,力求让校园法治教育取得实质性成效。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示警等生动的授课方式,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范不法侵害与校园欺凌行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极端事件的发生。为了加深学生对法律程序的直观感受,我引导学生们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沉浸式感受法治程序的严谨与温度。
  为了让法治教育摆脱枯燥的纸面说教,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我带领单位同事别出心裁地将民法典中与青少年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条文,巧妙地设计成充满趣味的互动游戏。此外,我创新推出 “法治+非遗”教学素材,让法治教育不局限于书本上的文字,更鲜活地呈现在学生眼前。
  身为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头雁”,我与单位同事齐心协力,构建起“校地联动”法治进校园工作新机制。为让法治教育取得实质性成效,我通过在学校召开强化法治副校长作用发挥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常态化参与学校日常法治建设及安全管理。对学校推进依法治校、师生遵规守法、校内外安全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及潜在的隐患,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制定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
  在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我和同事会积极给出法治建议,以科学专业的法治支撑切实破解涉未成年人工作的治理难题,通过多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顿,保障师生安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我愿以毕生之力,投身于法治教育事业,助力每一位学子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希望当孩子们长大后回想起学生时代,不仅记得三角函数和化学方程式,还能想到校园法治教育教会了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作者系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司法局局长,本报记者杜洋整理)
漫画/高岳  
预付费“有去无回”怎么破 人民法院精准发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杜洋

  5月6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预付式消费纠纷案,支持消费者解除协议。
  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明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
  连日来,各地法院参照自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成功调解、审结多起相关案件,有效破解了以往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堵点痛点。
  “《解释》从主体资格、合同条款、退卡规则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退卡难’‘转卡难’‘举证难’等问题的解决路径,有效遏制了商家的不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遏制乱象净化市场
  预付式消费模式凭借其便捷性和一定的优惠力度,深受商家和消费者的青睐。然而,这种消费模式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潜藏着诸多风险。
  2024年底,天津市民侯女士称其在一家美容院储值一万余元用于美容美体服务。一次按摩时,美容院未经侯女士同意,擅自将女性按摩师更换为男性,让其深感不适,再加上该美容院变更了服务场所造成不便,综合考虑之下,决定申请退费。
  由于双方在交涉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侯女士诉至武清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美容院返还8000余元的预存费用。4月23日,武清区法院综合服务价款、预约模式和沟通过程等因素,判决支持侯女士的诉讼请求。
  “过去办理此类案件时,存在约定不明、口头协议、格式条款、履约情况难以查证等问题,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导致其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维护。如今法院深入把握《解释》精神,对此类预付式消费案件进行审理时,能够更加清晰地界定消费者与商家的权利义务,明确商家的法律责任,从而有效遏制商家违法行为,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成功率。”武清区法院副院长胡继文告诉记者。
  “一些预付式消费合同存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使得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难以主张权利。《解释》中的相关规定直击上述痛点,有助于遏制预付式消费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正常秩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徐可卉说。
  徐可卉还注意到,《解释》出台前,一些健身房、教育培训机构等作为被告的案件,因其跑路,消费者要求机构所在的场地提供者即承租的商场承担连带退款责任时,法院很少判决商场承担责任。
  “根据《解释》第六条,商场场地出租者未要求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提供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致使不具有资质的经营者租赁其场地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并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请求场地出租者根据其过错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徐可卉说,这种“场所管理者责任延伸”的裁判逻辑,有效遏制了商场通过“甩锅”无资质商户逃避责任的行为,为消费者的维权追偿兜底,但要注意的是,适用本条规定时应严格依法,避免不当加重商场场地出租者责任。
加大释法明理力度
  “《解释》首次明确合同解除后预付款的返还规则,区分消费者与非消费者原因导致的退款情形,在退款金额计算、利率确定等方面作出差异化规定,填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细则空白,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朱巍说。
  在朱巍看来,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解释》相关条款,能够有效缩短当事人的维权周期,降低其维权成本。
  2024年9月1日,李女士在北京市一家美容店办理了价值5000元的祛痘服务次卡,包含55次祛痘服务(其中赠送1次),双方未就此签订书面合同。李女士仅前往美容店用卡两次后,该店即关闭停止服务,于是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服务费。
  朝阳区法院受理此案时,《解释》已经施行,于是及时依据相关条文办理此案。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退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美容院同意退还李女士未消费部分的服务费。
  “我院及时组织法官学习,确保准确理解和适用《解释》的相关条文,更好地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徐可卉说。
  和朝阳区法院一样,武清区法院等基层法院第一时间学习《解释》的规定和精神,推动裁判尺度统一,明确裁判标准,优化此类案件筛查识别和司法监督制度,缩短审理周期,完善消费者和经营者举证责任分配和庭审引导、释明机制。
  “我院对相关案件的立案标准进行细化和明确,并对诉讼服务中心干警进行培训,保证其帮助前来立案的消费者明确诉讼请求、梳理证据材料,引导消费者准确填写立案信息,提高立案效率,避免因立案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而导致立案困难或延误。”胡继文说。
  此外,武清区法院在先行调解团队中挑选具有丰富民事审判经验和熟悉预付式消费业务的退休法官、调解员负责预付式消费案件的调解工作,加大释法明理力度,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多方合力协同共治
  记者了解到,《解释》施行后,各地法院进一步与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普及法律知识,持续构建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嫌“职业闭店人”的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针对海门区现行健身场馆预付式消费卡发行存在的隐患提出建议,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对于司法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治理对策,南通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专题研究部署,积极采取相应工作举措,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定期组织健身企业负责人开展法律培训等,进一步规范商家经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相关行动,通过联合约谈、联合体检等方式引导企业规范经营……4月28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动座谈会,共商协同推进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新举措。
  此外,北京、天津等地法院陆续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明确法律边界,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促进预付式消费的规范化。”武清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朱巍认为,单纯靠法院的努力难以根治预付式消费乱象,只有给预付资金上一道“安全锁”,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流向透明,才能从根本上防范预付费“有去无回”的风险。
提升审判质效让“预付”不再被“辜负”   □ 王少兵

  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5月1日起施行。身为一名负责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我深知《解释》出台的重要性。
  可能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办了张美容卡,刚用两次店就搬了;充了健身年卡,没过几个月健身场地进不去了;给孩子报的培训班,交完钱没到两个月教室就锁门了……这些“烦心事”的背后,藏着许多法律问题,牵动着老百姓的“钱袋子”和“信任感”。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作为新型消费纠纷类型频频发生,单案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一旦商家“暴雷”,涉及的都是巨额资金。当事人急,我们也急,因为这事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诚信基础,更关乎司法的公平正义。
  《解释》的出台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度回应,明确了预付式消费的法律适用,细化了裁判标准,为法官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为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为促进预付式消费经营模式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我们刚刚审理的一件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充分体现了《解释》的裁判思路和原则。
  2024年2月初,张女士支付800元在一家健身中心办理了包含健身、游泳、团课等项目的会员卡,约定会员卡的有效期为三个月,不退不换不转不停,仅限本人使用。
  因健身中心当时尚未装修完毕无法淋浴、游泳,故双方约定开卡的日期为2024年3月1日。张女士在此基础上又购买了金额近8000元的会员私教课程。
  2024年2月中旬,张女士上了数节私教课程后,健身中心在未与张女士沟通的情况下以必须具有会员资格才能上私教课为由提前开通会员卡,且在此期间淋浴和游泳设施仍无法正常使用。张女士遂以健身中心擅自提前开通会员卡欺骗消费者,以及游泳、淋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为由要求退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张女士将健身中心诉至法院。
  作为审理此案的法官,我发现健身中心在未与张女士沟通的情况下,以上私教课必须具有会员资格为由提前开通张女士的会员卡,且合同约定的淋浴、游泳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已构成违约。
  同时张女士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接受服务,坚持要求退款,双方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基础,应当予以解除。最终我院判决健身中心向张女士返还扣除已上私教课后的剩余会员费、课时费7000余元。
  预付式消费广泛存在于生活消费各领域,涉及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消费者消费信心的树立及对市场的良好预期,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对此类案件高度重视。
  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会深入探究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依法查明各方过错情况,准确认定各方责任;遇到疑难复杂问题,会通过专业法官会议组织讨论研究;同时注重通过院庭长办案机制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效应,提升类案审理质效,以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引领规范预付式消费健康发展。
  预付式消费方便了生活、激活了市场,其健康发展,需要消费者的理性、商家的诚信和法律的兜底。作为法官,我相信每一次公正的判决,都是在给“信任”加码,让守规矩的人不吃亏,让耍套路的人付出代价,让“预付”不再被“辜负”。
  (作者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园区审判庭法官,本报记者杜洋整理)
革命老区民警的新长征路   □ 本报记者 张晨

  5月8日早6点,浙江省三门县亭旁镇杨家村的老党员杨其根已戴上红袖章,开始沿街巡逻。作为“红色先锋队”的一员,他今天的任务是排查消防隐患、调解邻里纠纷。在“浙江红旗第一飘”的诞生地,这样的红色身影已成为基层治理的流动风景线。
解题
  亭旁镇是红色沃土,也是治理考题的集中地。2024年10月,中南高科产业园落地,这座5万人口的乡镇涌入了1.2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劳资纠纷、物业矛盾等问题接踵而至。
  “过去群众看见警车会主动围上来反映问题,现在年轻人更习惯在网上吐槽。”从警15年的三门县公安局亭旁派出所副所长郑蒙龙发现,传统工作方式正面临失效危机。
  5月4日,在亭旁起义纪念馆的斑驳砖墙前,一场特别的党员大会在这里召开。15名民警对照“五心警务”标准自查自纠,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群众诉求,这是派出所“红色铸魂”工程的日常一幕。
  “党员先锋”释放治理效能,由560名老党员、退伍军人、商铺党员店主组成4支特色队伍,建立“15分钟平安响应圈”。女子打更队队长叶玲燕说:“我们夜间巡逻时播放自编的平安顺口溜,盗窃案下降了七成。”
  亭旁派出所副教导员邬斌伟开发的“不良行为数据模型”,用数字赋能精准治理,通过35项指标给青少年“画像”。初中生小林因多次夜不归宿触发黄色预警,社区民警联合心理咨询师、老党员上门家访,最终帮他重返校园。
  在调解锦龙雅苑物业纠纷时,民警引入人大代表、律师组成“调解铁三角”。同时,当地组建社区党员劝阻队、大学生反诈联盟等队伍,协助民警开展日常走村入户反诈宣传和劝阻工作,革命年代的群众工作法焕发新的生命力。
蝶变
  2024年11月,工业园区某企业工人因欠薪发生纠纷,“红色先锋队”老党员杨加华带着劳资纠纷调解流程图赶到现场开展三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既讲劳动法条款,又用“红军借粮还粮”的本地典故类比,最终促成工资分期支付协议。如今,像这样的矛盾纠纷98%由红色义警参与化解。
  在亭旁开超市的王老板不仅是入党积极分子,也是“拉车门2.0行动”积极分子。他说:“现在每晚打烊前,我和隔壁餐饮店老李都会互相检查周边车辆。今年3月我们发现3辆没关窗的车,车主后来都参与到我们平安自治合伙人的队伍中来。”这项由民警单干升级为“商户认领责任区”的行动,使车窗未关等隐患同比下降82%,沿街商铺盗窃案实现“零发案”。
  综合指挥室内,亭旁派出所所长陈红来调出一组对比数据:2024年青少年重复不良行为占比21%,截至今年4月底已经降至3%。这得益于“不良行为干预机制”。
  16岁的小王曾因打架触发红色预警,民警联合心理咨询师发现其父母长期在外务工,遂启动“代理家长”计划,安排红色义警中的退休教师每周家访。如今小林不仅戒掉网瘾,还在技能培训班学会了汽车美容技术。
创新
  诸暨枫桥“乡贤评理堂”、杭州上城“小脑+手脚”、宁波北仑“警企驿站”、嘉兴南湖“红色物业联盟”……在三门县公安局,党员民警会时不时搜索学习浙江以及全国各地的他山之石,这片红色热土正用新时代的“长征精神”,续写着“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鲜活篇章。
  在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38平方米的“数导”心理工作室内,反诈宣讲员小陈正运用“认知唤醒体系”中常用的语言劝阻二次受骗的张某。这个精准拦截二次受骗的“认知唤醒体系”,源自“数导”心理工作室对上百起诈骗案件的深度心理剖析,拦截二次受骗的效果显著。
  “数导”心理工作室的带头人、民警董梁是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同时他也是浙江公安心理工作人才库成员、省级心理健康类教官,具有多年公安基层实践经验。作为全市首个嵌入派出所的心理服务阵地,工作室让心理护航成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
  从“红色密码”到“数字解码”,浙江正在书写新时代的基层治理答卷。
安徽丰富拓展具有辨识度法治成果 全链条发力助企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作为安徽省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市,芜湖市在全省率先全面运用“检查码”,企业负责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扫“检查码”查看与本次检查相关的信息。如今,“无码不入企、入企必亮码”已成常态。
  近年来,安徽锚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链条贯通发力,连续4年清单化推进实施全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重点行动,丰富拓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信用修复“一件事”、“六尺巷工作法”等具有安徽辨识度的法治成果,做实做细重商、安商、亲商、暖商、护商各项工作。民营企业对该省法治环境满意度持续保持高位。
营造可预期政务环境
  “今年下半年,在芜湖试点基础上全省推广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建成并运行全省统一的行政检查管理平台,力争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联合检查实施率达到80%以上。”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国安说,同时还将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管行为,紧盯执法乱作为等4类重点问题,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10个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以及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等3类重点地区,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分级分类纠治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营造“可预期”的政务环境,安徽省以提升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为牵引,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接续清查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采购投资等方面“说到做不到”问题,拓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去年全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兑付财政资金77.7亿元、惠及企业2.6万家。在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方面,全省法院依法推进党政机关拖欠企业债务案件清理工作,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督察监督工作。
  去年,全省兑现或达成履行协议1896项、兑现率98.3%,涉及金额31.4亿元。
  多年来,安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张国安说,今年还将进一步提高主要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推深做实行政案件“以案促改”,让行政败诉案件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教材。
推进多元化纠纷化解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安庆桐城‘六尺巷’的故事……”3月25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托线上调解平台,对一起直播间购买翡翠退货遭拒的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双方因费用承担及退货方式产生矛盾僵持不下,办案法官援引六尺巷典故,劝导双方以和为贵、各退一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推广运用“六尺巷工作法”,是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有效方式。据了解,今年,全省法院在“六尺巷六步走”调解工作法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持续把“六尺巷工作法”有机融入法院解纷工作,优化“多元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商事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我们将拓宽‘总对总’合作‘朋友圈’,充分发挥与省工商联、省中小企业协会等省直‘总对总’合作单位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作用,吸引更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同时深入推进‘商会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对商事案件进一步加强调解引导、司法确认、督促履行,助力商事主体降低维权成本、减少诉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绍平说。
  为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涉企纠纷,安徽政法机关出招不断。安徽检察机关不断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引入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参与信访接待和刑事和解工作,在注重释法说理的同时暖心疏导“心结”。安徽公安机关在省、市、县、派出所四级建立落实联系服务企业“绿色通道”,通过组建警企议事群、定期召开“警企恳谈会”等,听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建议,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去年办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43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
提供精细化服务保障
  今年一季度,安徽省汽车总产量76.17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量37.92万辆,双双位居全国第一。
  “车辆查验前置到企业制造环节,消费者购车后不用去车管所即可线上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在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预查验试点车企,这种新模式带动了汽车新零售直销,促进了汽车消费。
  安徽公安机关积极试点创新,今年推出10项车驾管业务“主动办”“提醒办”“直接办”服务,实现车驾管业务“智能感知—精准服务—优化提升”服务新模式。全省16家市级车管所全部设立“新能源·心服务”专窗,累计办理车驾管业务198.25万笔;推行小客车新车上牌、车辆注销、车辆解抵押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实现车辆登记全周期从“最多跑三次”到“一次都不跑”……
  5月15日,一场聚焦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讲座在合肥法务区举办。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讲座的主题是从企业下的“订单”中高票选出来的。
  “面向企业‘订单式’普法是今年我市普法宣传的一项亮点工作,通过对线上平台收到的400余份普法需求表进行数据分析,按比例按批次统筹安排普法活动,构建起‘问需—点单—派单—落实—反馈’的流畅闭环,推动为企普法从‘精准覆盖’向‘效能倍增’升级。”合肥市司法局局长吴昌文说。
  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才能真正回应企业司法期盼。安徽法院系统在125家法院开设涉企立案“绿色通道”,设立涉企“一窗通办”窗口,为涉案的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有效提升涉企案件诉讼效率。安徽检察机关高标准建设合肥法务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在全国率先设立全省分门类“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依法持续加大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做实做优“法治体检”、建立涉企法律服务团队等举措,深入推进律师结对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已有497家律师事务所、2476名律师与1149个省重点项目结对,法律服务覆盖率超75%。
  安徽政法机关同心而行,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保护好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江淮沃土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平安影像
  图① 5月21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大兴镇后涝枝西村。经法官现场调解,一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
     本报通讯员 崔继超 王贝特 摄  

  图② 5月16日,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农民工韦某、张某等23人领取了8万余元执行款。             本报通讯员 黄宪伟 摄    
各地深入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   编者按
  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4月18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全国普法办指导安徽、江西、湖南、重庆、江苏、四川等地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本版今天刊发一组报道,敬请关注。
安徽将民法典知识送达企业一线 提供法律知识“工具箱”暖企惠企   □ 本报记者 刘洁 范天娇

  4月29日,安徽省宣城市召开“仲企面对面”法治恳谈会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市司法局向与会企业代表赠送了与民法典有关的书籍和宣传解读材料,现场工作人员解读了“万所联万企”等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活动内容。活动吸引了宣城市众多企业家和高管代表参加。
  今年“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安徽省紧紧围绕“民法典进企业”这一重点,广泛开展了“江淮普法行”送法进企业系列普法活动,将民法典知识精准送达企业一线,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力,全面提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为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5月9日,合肥市司法局与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文,举办合肥市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普法活动暨面向企业“订单式”普法讲座,根据此前征集的企业需求清单,为全市31家重点企业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合肥市直面企业个性化法治难题,打破传统普法模式,精准对接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法治需求,创新开展面向企业“订单式”普法活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自愿通过线上平台按需提交《合肥市“订单式”普法企业需求征集表》,市司法局建立“法治需求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普法主题智能匹配,通过构建“问需—点单—派单—落实—反馈”闭环体系,进一步优化普法资源配置,切实提高民法典宣传质效。
  5月8日,淮南市司法局为企业发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服务清单手册口袋书,帮企业发展出“实招”。口袋书内容涵盖企业经管常用法律法规、企业法律服务指引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的法律知识“工具箱”,助力企业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从历史文脉中汲取智慧,在创新实践中凝聚力量。作为《儒林外史》作者吴敬梓的故乡,滁州积极发掘传统经典文学作品中的法治故事,创立法治IP人物“儒小法”并将其作为普法新引擎,探索普法新模式。
  5月1日起,“儒小法”带着民法典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网络,针对企业经营常见法律问题、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物业纠纷等,以视频、漫画、H5等形式,将《儒林外史》中的处世智慧与民法典精神深度融合,打造“德法共治”调解新模式。此外,“儒小法”还结合民法典有关条款与儒家箴言,用俚语解读法条,让法理与民心共鸣。借传统文化之韵,赋现代法治之形,“儒小法”让200余起纠纷化于无形,书写了“儒法共情、案结人和”的基层治理新篇。
  安徽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人介绍说:“今年‘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安徽省通过高位推动、精准定位、文化赋能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江淮普法行’送法进企业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对企业而言,切实提升了其依法经营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帮助企业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从营商环境建设来看,进一步强化了法治保障,营造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氛围。后续,我们也将持续推动民法典宣传常态化,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与内容,为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贡献力量。”
江西启动“法治赣商行”专项普法行动 “订单式”普法滋养民营经济沃土   □ 本报记者 杜洋 周孝清

  “前不久,我们在洽谈一个项目时发现,其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复杂且专业,让我们感到力不从心。多亏了公益律师团队帮助,他们不仅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条款,指出了合同中存在的3处法律漏洞,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行,这样的普法活动真是及时雨。”5月9日,在江西省“法治赣商行”专项普法暨“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企业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江西某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谌模广拿着风险评估报告感慨道,这场“法律急诊”帮企业避开“雷区”,为企业上了一道“保险栓”。
  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江西省司法厅、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律师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法治赣商行”专项普法行动的通知,积极回应民营企业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法治新需求、新期待,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据江西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人介绍,5月至12月,全省将组织开展“公益普法基层行”“企业家学法大讲堂”“‘送法规解难题促发展’主题法律服务”三大活动,同步实施“涉外普法宣传提升”“商协会和民营企业‘法律明白人’培养”等三项行动,形成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法治护航网络。
  据了解,“法治赣商行”专项普法行动聚焦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推出“点单—派单—接单—评单”闭环式普法模式,通过以需求为导向的“订单式”普法供给机制,让民营企业“点单”,司法行政机关“派单”,公益普法人员“接单”,最后由民营企业“评单”,形成闭环式公益普法订单服务模式,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打通普法服务民营企业“最后一公里”。
  “这套组合拳既包含共性化的法治供给,又突出差异化的服务。”江西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通过搭建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平台,引导公益律师、省市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以及其他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工作者等,走进民营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在初夏的赣鄱大地,“法治赣商行”专项普法行动全面开展,一场法治甘霖正滋养着民营经济沃土。
  景德镇市司法局联合昌南新区管委会深入产业园区,与10余家企业联动开展“法韵昌南 典护企业”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其中,景德镇市“霁红”宣讲团成员彭锦慧律师重点围绕企业高频涉法问题,为企业送上“零距离”法治服务。
  赣州市南康区是“中国实木家具之都”。南康区司法局以“法治赣商行”专项普法行动为抓手,聚焦企业法律需求,推动精准普法、长效服务。
  “利用工作间隙进行花式普法,既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又能帮助职工轻松学法。”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新余市渝水区司法局针对企业经营特点,量身打造了一场充满趣味、通俗易懂的“法治大餐”,受到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职工一致好评。
  “全省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普法行动,以法治之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打造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的最亮品牌。”江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湖南创新形式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解难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帅标

  “企业在经营中面临合同履约争议怎么办?”“用工风险如何前置防范?”……5月16日,在湖南省“助企纾困 民法典护航”典型案例示范巡展暨“民法典宣传月”推进活动现场,企业代表们纷纷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湖南聚焦“民法典进企业”这一主题,通过典型案例巡展、结对帮扶、云端服务、普法宣讲等系列举措,全方位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据了解,湖南省“助企纾困 民法典护航”典型案例示范巡展活动作为今年全省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重要活动和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的重要举措,被列入今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民法典宣传月”重点指导活动之一。
  活动当天,主办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化解等主题,从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与以案释法成果中遴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线上线下展示,并别出心裁地通过法治文创展示、惠企政策宣传、趣味答题互动等形式,让企业代表和群众在轻松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此外,特邀法律专家为近300名企业家开展“民法典对企业经营的核心影响”专题讲座,并全程通过“湖南普法”各网络平台同步直播,吸引了近20万网友在线观看、提问互动。
  “现场巡展的典型案例,是从全省推荐的近200个案例中精选出来的,是全省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各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既有护企助企的‘硬举措’,也有送法普法的‘软服务’。”湖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人介绍说。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湖南省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加大省级统筹牵引,推动各地、各部门以“特色突破”实现全面覆盖,构建起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普法网络,形成法治护航民营经济的强大合力。
  4月30日,省委宣传部、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全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省委网信办、省工商联等“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推出16项民法典进企业主题行动。
  省委网信办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网络主题宣传,扩大民法典传播覆盖面;省工商联打造“法企直通车”,持续与省司法厅、省律协共同推进“万所联万会”……
  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生动实践,着力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5月13日,沅江市新湾镇法治文化广场人头攒动,市司法局联合新湾镇人民政府等10余部门以“法治星光,‘典’亮生活”为主题,以案例漫画、政策图解、有奖竞猜、法治谜语墙等形式生动普法,吸引千余名群众争相打卡体验。
  5月15日,郴州市桂阳县司法局组织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等14个部门,将民法典送进当地最火商圈,在人流量集中的商业步行街设置漫画普法长廊,发放资料1.5万份,接受群众和企业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古丈县司法局走进某电子科技公司举办法律讲座;临澧县合口镇组建23人普法志愿团队,走访8家重点企业……
  据了解,湖南将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为企业发展经营撑起法治“保护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注入更强法治动能。
重庆推出“渝尚法·赋能强企”活动 精准投送“惠企政策大礼包”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战海峰

  “采购前要关注供应商的资质和过往履约情况,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行政处罚记录等。”5月8日,在重庆“民法典宣传月”暨“渝尚法·赋能强企”活动启动仪式现场,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娟正在与企业代表深入交流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的实用秘籍。
  据重庆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重庆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渝尚法·赋能强企”活动,采用“政策赋能+志愿服务+项目孵化”的三维模式,给全市企业送上“惠企政策大礼包”,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能。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庆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
  5月8日,市司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六部门联合发布“惠企政策大礼包”。市司法局推出了渝尚法·企业普法服务“两清单一场景”通用模型,包括《企业高频法律风险提示清单》《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清单》等,为民营企业提供差异化法律风险防范策略。市经济信息委发布《2025年制造业政策摘编》,总结50项现行有效政策,关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涵盖绿色转型等领域,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重庆人社政策服务包》,包含助企纾困、便民利企等政策,全面梳理企业用工政策,解答人社政策热点问题。市商务委发布政策解读,涉及提振消费、市场流通、外贸发展等领域。重庆市税务局发布《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摘要》,方便制造业企业了解和应用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市市场监管局发布10项惠企政策,通过“山城有信”小程序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服务。
  “作为一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我们最直接的体验是政策扶持的精确性得到了提升。”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李女士表示,司法局提供的法律风险清单为我们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南针。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重庆各区县根据自身特点,精心组织并实施了一系列面向企业的普法活动,有效提升了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铜梁区开展“法助高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组织司法所、平安办深入社区宣讲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知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走进烟草企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讲座;长寿区联动企业开展“法护企航·典亮发展”主题实践,通过法治沙龙等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提供定制化精准化普法的同时,重庆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发言人来了——环保微宣讲”进园区活动;市工商联召开清廉民企建设推进会,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市级各部门联动开展人社法治竞赛、税务直播答疑等40余场活动,覆盖企业超5000家。
  重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将进一步深化“渝尚法·赋能强企”活动,全面提升普法服务企业的质量与效果,助力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江苏推进“护航民企”专项普法 零距离服务助企跑出加速度   □ 本报记者 刘洁 罗莎莎

  “您企业的劳动用工风险评分为85分,购销合同的具体条款中存在三处‘隐形陷阱’,请您予以重视。”江苏省淮安市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收到《企业法治素养测评报告》后,主动向淮阴区司法局申请了“法律托管”服务,区司法局立即指定律师服务团队为其提供6个月的免费法律服务。
  “法律托管”助力初创企业走稳走好,是淮安市司法局落实江苏省司法厅部署开展的“护航民企”专项普法活动的创新项目之一。4月底,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以护航民企发展、助力营商环境提升为主线,组织全省各地用生动活泼的方式“零距离”宣传民法典以及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助企纾困解难,跑出“加速度”。
  “市司法局给我们定制了‘法治体检’,连合同里的‘陷阱’都能揪出来,这服务真是送到心坎上了。”淮安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十分感慨。据了解,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淮安市还将民营经济促进法纳入全市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关注民营企业、科创产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创新“政法单位+商会”联动机制,市工商联联合政法机关组建法律护航服务队,与20家市直商会建立“一对一”挂钩服务机制,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的法治护企格局。
  江苏各地因地制宜、多点开花,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引导和法治服务。
  4月30日,南通市崇川区某股份有限公司内人声鼎沸,一场贴近企业、契合需求的民法典宣传月暨“企暖花开法治行”集中宣传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举行。微视频《民法典与我》、诗朗诵《民法典,我们的守护者》等法治文艺节目,以及发布“法治暖新地图”、推介法治护企举措等环节,引发现场参与者强烈共鸣。
  5月8日,南通市司法局、市妇联、市轨道公司、市律师协会联合在地铁一号线、二号线沿线的10个站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同步在地铁视频终端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有效提高了民法典宣传的实效性,扩大了覆盖面。
  在昆山,市司法局将精心打造的“法治金课2.0”系列课程送进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为近百家企业送上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大餐”,10门精品课程涵盖合同审查、数据保护、劳动用工等多个关键领域,覆盖企业注册登记、日常经营等关键环节,助企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在扬中市,市司法局在快递物流园区、电商直播基地设立“流动普法站”,发放《新业态用工法律指南》5000余册,处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劳动争议案件87件,调解成功率达98.6%。
  江苏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人介绍说,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还联合工信等部门,组织法律专家送民法典进企业,举办法治讲座、政策咨询、案例分享等活动,引导企业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联合工商联、律师协会组建由律师、法律专家等组成的法治宣讲团,深化“千所万企”对接服务工程,创新“企业点单+部门接单”等普法方式,提升普法精准度,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四川开展“‘典’进企业 法护营商”专项普法活动 小切口普法服务营商大环境   □ 本报记者 杜洋 马利民

  “法治不仅是社会治理的基石,更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5月10日,在四川省绵竹市孝德镇年画村法治广场上,2024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青锋法盾”团队成员汪富平结合亲身经历和工作实践,分享了参与“‘典’进企业 法护营商”专项普法活动的体会感受。
  四川推动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紧盯企业法治需求,立足实际,统一部署开展“‘典’进企业 法护营商”专项普法,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始,至“宪法宣传周”期间结束,用近8个月的时间,在全省深入开展“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巡回宣讲、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责任部门集群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宣传“四项活动”等,确保集中宣传有声势、持续宣传不断线、整体宣传有成效。
  结合“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四川遴选100名“法律明白人”,在村(居)法律顾问帮带下,深入100个乡村(社区)所属民营企业,运用“民法典100问”读本开展法治宣讲,重点围绕企业管理、投资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以“小切口”普法服务营商“大环境”。
  同时,四川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通过实施法护营商“千媒万屏”全矩阵宣传行动,实现法治宣传由“线下”走到“线上”,飞入寻常百姓家。
  “营商环境法治先,民企根基稳如山……”在蓬安县笔架山法治文化广场,一场民法典直播普法活动正火热进行。
  直播中,城南桥社区党委副书记、“法律明白人”杨柳将民法典法律条文转化为押韵易记的口诀,以朗朗上口的节奏普及法律知识,获直播间网友点赞刷屏。
  为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到达率,全省还围绕宣传主题制作法治公益广告,在各地主要路段、车站码头、商业综合体LED大屏投播;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开展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线上答题活动;利用“两微一端”平台,陆续推出普法微课堂、宣传报道、短视频集锦、政策解读等相关普法内容,覆盖群众累计超千万人次。
  连日来,四川各级各类律师、公证服务团,按照“万所联万会”“千所百处帮万企”行动部署安排,深入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开展“法治体检”,针对企业投融资、产权流转、招标采购等重大事项“把脉问诊”,助力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诚信守法经营和防控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着眼为企业培养一支“带不走”的法治工作队,四川大力实施商(协)会和民营企业“法律明白人”培养行动,结合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和企业职工的法治需求,就近就便开展法治宣讲、引导法律服务、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营造依法治企的浓厚氛围。
  法治清风拂过五月的巴蜀大地。
  四川各地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起点,深入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通过多元化、立体式地宣传,让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真正走进千家万户、走入千村万企,成为护航发展、守护民生的坚实屏障。
下好智慧公安“先手棋” 湖州“智慧110”打造高效协同警务新样本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卢峰 翁文杰
  
  “报告市局情报指挥中心,这里是安吉县公安局勤务中台,走失的孩子已平安找到。”5月27日早上6点左右,经过近5个小时的寻找,湖州一名在山区旅游过程中走失的儿童被顺利找到。其间,湖州公安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勤务中台为核心中枢,联动消防、救援队、无人机、警犬等各类资源力量第一时间启动协同赋能警情处置机制,在地形复杂的山区找回了走失的孩子。
  这是湖州公安构建协同高效警务体制机制成果的一个案例。
  去年以来,湖州公安以“基层第一、民警第一、实战第一”为导向,下好智慧公安“先手棋”,聚焦“智能高效协同”理念,以智能接处警改革为切口,全省率先试点“智慧110”,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平安服务,打造高效协同警务新样本。目前,“智慧110”已赋能支撑警情协同处置2.6万余起,全市有效警情重复报警率下降至历年最低的3.5%,失踪人员24小时找回率提升至99.4%,刑事警情、治安警情、盗窃警情、打架斗殴警情均同比大幅下降,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打造协同勤务中台
让群众获得最大实惠

  5月8日接报一起老人走失警情后,南浔区公安分局菱湖派出所民警立即发起“智慧110”协同,快速联动菱湖、双林两地派出所警力开展接力研判、协同搜寻,同时调度巡特警大队、民安救援队等力量前往支援,最后在南浔石淙树杰家庭农场找到走失老人。此时老人身体已严重失温,现场民警立即对老人采取保温措施,后转交给120急救人员,及时送医救治。
  这一警情成功处置的背后是湖州公安有效探索勤务中台的创新建设。为了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湖州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持续迭代优化勤务中台建设,让勤务中台成为警务实战的核心中枢,发挥“跨区域、跨层级、跨警种、跨部门”协同支撑作用,真正实现警务资源线上线下同步合成作战。
  湖州公安还研究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勤务中台建设指导意见》,科学设置“16+N”实战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实现能力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完善配套“智慧110”运行规范、警情分级分类协同和“一三五”分钟协同规范等制度机制,建立20个警种34项支撑协同清单,确保“智慧110”24小时在线高效服务支撑,有效提升了“智慧110”应用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实战化水平,有力助推接处警工作提质增效,最大限度为群众第一时间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构建智能支撑体系
让数据跑在处警之前

  接处警“算力弱、处置慢、协同难、规范少、合力散”一直是困扰基层接处警的痛点,因此湖州公安通过“智慧110”,努力让数据“跑”在处警之前,聚力有效推动接处警保民安、护民利、惠民生各项工作。
  今年年初,安吉县昌硕街道一工地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
  安吉县公安局勤务中台立即发起线上协同支撑,就嫌疑人有关数据进行研判并推送至处警民警手机端。后嫌疑人跨区域逃窜至吴兴区月河街道某车站附近,安吉县公安局又立即通过“智慧110”联动吴兴区公安分局月河派出所参与协同,发现嫌疑人已打车离开吴兴前往湖州高铁站,随即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快速联动协同抓捕,最终在高铁候车大厅将刚刚到达的嫌疑人抓获,全程实现快速跨区域数据线上协同,极大缩短了处置时间。
  “以往数据孤岛和信息传递不畅问题,导致一线处警民警无法及时获得大数据赋能支撑,极大影响了民警对疑难复杂警情的预判和应对能力。而现在,接到警情后,‘智慧110’就对警情关联信息进行智算推送,第一时间把精准的警情画像‘送达’民警移动警务端,让民警在出警途中就能掌握各类关键信息,大幅提升警情处置效率,为基层一线民警减负增效,真正让民警秒变‘数字战警’。”湖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郭楼儿说。
贯通赋能直达路径
让指挥快过现场变化

  去年8月11日,长兴县公安局接一女子报警称,其有轻生的念头,但不肯说明具体位置。民警立即发起“智慧110”协同,迅速获得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多个警种部门的赋能支撑,仅用两分钟便锁定了轻生女子的位置,民警仅用3分钟赶到现场,将已跳入河中的轻生女子救起,成功拯救一个宝贵的生命。
  “智慧110”的一键协同功能,能让民警在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组建“浙警通”协同群,向各警种部门发起支撑请求。警种部门入群后快速响应、全程支撑,通过点对点、伴随式、“管家式”的赋能支撑,实现各类信息、力量、资源直达基层一线。
  目前,“智慧110”日均发起协同150余起,参与协同支撑人员达26万人次,响应支撑平均时间由原来的15分钟缩短至3分钟以内。
  湖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单永杰说:“‘智慧110’体系的打造,有效推动新警务理念引领基层思维变革、新运行模式重构一线作战路径、新技术装备强化实战攻坚力量、新管理体系激活组织内生动能。”
聚力振兴新突破 法治护航决胜年 辽宁普法进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今年山胡萝卜种植了多少亩?以往售卖过程中是否存在拖欠货款的现象?”近日,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来到宇发中药材有限公司开展宣传活动,在加工车间与工人沟通交流,询问加工、销售等环节有无矛盾纠纷,现场解答工人们遇到的法律难题,帮助消除法律风险。
  “这次活动让我们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宇发中药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今年5月起,辽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聚力振兴新突破 法治护航决胜年——民法典宣传月·送法进企业宣传季”主题活动,全面提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为企业防范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而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更好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优化全链条法律服务供给
  “辽宁各地畅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深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升级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设立公证、仲裁涉企联络点,开通涉企联络专线,设立公证、仲裁服务专员,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文书预审服务。”辽宁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给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辽宁各地对接民营企业法治需求,设立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培养企业园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企业家学法”等多项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法律服务。
  目前,辽宁省正开展第二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已确定18家民营企业作为全省第二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单位,试点企业公司律师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辽宁省营商局组织开展的“接热线解难题”活动中,省市两级营商、商务、住建、交通运输、文旅等部门639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入驻12345热线平台,聚焦企业关心关切的问题,累计接听有关来电诉求899件,现场即时答复793件,疑难投诉问题转相关部门限时办理106件。
  鞍山市铁西区司法局以康养行业“法治体检”活动为载体,不仅开展主题为“防范康养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法治讲座,还就康养行业经营中遇到的“监护人确定难题”“老人请假外出法律风险”等问题,提供了专业法律意见。
提升多元化解纷普法质效
  “辽宁各地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排查涉众融资、欠资欠薪等领域多发矛盾纠纷,将普法融入到化解涉企纠纷中。”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万余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311件。
  前不久,沈阳市经济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某金融公司与债务人赵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中,不仅在调解过程中向双方解读有关借款合同的法律法规,还提出分段式还款的解决办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缓解了赵某短期偿债压力,维护了某金融公司的权益。
  此外,辽宁各地还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作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优化涉企案件审理程序,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和普法力度。关注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
  锦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的优化布局,深度融合市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功能,主动介入企业与行政机关的争议化解,在化解争议中深入普法,为企业提供更具靶向性的法律服务支撑。
组织多部门广泛深入参与
  辽宁多部门广泛深入参与到普法惠企中,省工商联、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共同举办辽宁省首届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研修班暨法治素养提升周活动,邀请法学专家围绕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等热点问题进行授课,带领学员走进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数据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进行实地教学,并通过“民营企业法治热点面对面”“民营企业家法治观大家谈”等形式开展互动交流。
  “法官、检察官进企业”活动也是亮点之一。
  辽宁省高院、省检察院针对企业管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建设施工、海外风险防控等影响企业发展的法律问题,深入企业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讲法,推动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辽宁省检察院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等围绕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展开热烈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辽宁省高院发布2024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通报2024年度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成果及十个典型案例。
  规范涉企执法普法宣传也是重要一环。辽宁各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全过程普法。此外,辽宁各地还通过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考试和培训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辽宁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坚决遏制乱检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同时,辽宁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发《2025年度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积极纠正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在线上,辽宁联合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地税务机关举办“东北区域一体化 税收普法惠民生”网络直播活动,通过“云端”直播向公众解读最新税费政策、便民办税举措及法律风险。
  在线下,盘锦市司法局联合税务等部门在辽油晨宇集团有限公司举办普法活动,针对企业税务合规问题提供实务指导,现场解答劳动用工、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12项。
科技赋能 换位服务 融合宣传 齐齐哈尔公安打出“齐心护企”组合拳   □ 本报记者   刘青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张冰

  “我只是试着问了问,没想到公安机关很快回应了我们企业需求。他们在推广应用的AI智能助手‘小昂同学’中,加入了企业运输模块,让我们借力智能应用,运输成本降低,货物准时交付率提升25%。”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驰捷运输有限公司运输企业负责人孙涛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今年以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立足职能定位,积极探索“齐心护企”新路径,以“科技赋能、换位服务、融合宣传”为着力点,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为鹤城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针对辖区企业在原材料运输中遇到的难题,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昂溪分局以AI智能体“小昂同学”为基础,整合交通、物流、气象等数据,构建运输风险评估与优化模型,精准预测运输风险并提供最优路线建议。“小昂同学”还为企业训练专属AI大模型,助力企业材料撰写、数据分析,提供政策与法律咨询,深入分析行业情况。此外,还可生成宣传图片、动画,实现一键换背景及制作海报。企业应用后,工作效率提升20%,宣传效果显著增强。
  “当我们急需赴港洽谈业务时,省市两级出入境管理部门联动特事特办,两天内办妥了出入境手续,帮助我们企业代表如期赴港澳洽谈。”黑龙江北大仓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部长王楠介绍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为方便企业赴港澳商务洽谈、出国境业务咨询,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成立助企接待室和助企热线,专门接待企事业单位人员,助力经济发展。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创新构建“警种融合联动宣传”机制,整合刑侦、经侦、治安、禁毒、食药环等警种资源,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在12家重点企业设立驻企警务室,累计提供案件办理指引40余次,线上法律咨询100余件。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工作理念,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企业一线,与企业负责人、一线员工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和痛点,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建立实施“企业小事”辖区派出机构当天办、“企业大事”分县局领导挂帅加急办、“企业难事”市局领导商定跟踪办的“三级处置”机制。
  全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包联重点企业113家,自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走访549次,解决企业诉求179项。
关于征集“影艺大厦”意向买受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查封财产处置变价进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青海省年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15号“影艺大厦”公开征集意向买受人,公告内容如下:
  一、“影艺大厦”基本情况
  该标的物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15号,总层数22层(地下2层,地上20层),总建筑面积30653.16平方米(四层至二十层:办公用房20470.13平方米,一层至三层:商业用房5060.81平方米,负一层至负二层:车库:2607.18平方米,人防:2219.47平方米,仓储用房295.5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宁国用2010第235号,使用权面积456987平方米。该标的物尚处于开发建设状态,评估价为245171100元,最后一次拍卖保留价为175342900元。
  二、意向买受人主体资格要求
  意向买受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履约能力,能够保证在竞买成交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对价资金。
  三、财产变价方式
  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处置。
  四、招募期限及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影艺大厦”有购买意向的买受人,均可联系本院。
  联系方式:梁法官
     09714119762、09714119753
  五、其他事项
  (一)本征集公告所列内容及信息不等同于意向买受人尽职调查信息,意向买受人应当在开展相应尽职调查工作后独立做出商业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二)本征集公告非邀约文件,不构成任何保证,且不具有意向购买协议的约束效力。
  (三)本征集公告非招投标文件。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本院咨询。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9日
民营经济促进法助推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优化政务服务质量   □ 本报记者 张维
  
  “期待法律实施后,各级政府能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更强劲的动能。”这是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永同昌集团董事长张宗真近日表达的期盼。
  他所说的法律,正是自5月20日起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有严格要求。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谭冰霖所说:“在法治政府建设层面,该法从市场准入、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政务诚信等方面提供系统性、一揽子解决方案,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搭载了强劲法治引擎。”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监督

  除去市场准入,有关法治政府方面的内容比较集中地体现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服务保障”这一章。
  其中明确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应当注重听取意见;与有关法律相衔接,明确规定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对高效便利办理涉企事项、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健全信用修复制度、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强海外综合服务和权益保护等作出规定。
  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兵看来,该法强化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以立法形式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提升服务效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维权救济机制,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和信心。
  其中,行政执法备受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在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过程中,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上述决策部署,针对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种种执法乱象,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等,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综观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行政执法的规定,给谭冰霖最深刻的感觉是,“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这正是作为起草专班牵头单位,同时也是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司法部的初衷。
  “在行政执法中,要体现对各类主体的平等保护,严格依法平等适用,不能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能仅仅为了让执法有温度而突破法律底线。规范执法不是执法越宽越好,更不是不执法,而是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表示。
  谭冰霖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找到了很多“证据”: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离不开行政执法有力监管,该法要求政府充分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如行政机关要按照职责权限,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查处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
  民营经济促进法针对行政检查过多过频、“小过重罚”、“过罚不当”、信用约束过滥等民营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领域,打出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组合拳”。谭冰霖对此表示肯定:“对民营企业自身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和比例原则,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例如,在行政处罚领域,遵循平等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涉企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在行政检查领域,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并联检查”方式。
  在信用监管领域,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根据民营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失信惩戒应当有法律法规依据,并符合比例原则。
治理账款久拖不结现象
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

  正在全国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进一步落实落细写下鲜明的注脚。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原则、重点领域,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规定、要求和精神都是高度契合的。专项行动的开展将更加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依法保护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使我们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可以专心干事、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除执法外,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的政务服务和市场准入内容也与政府息息相关。在优化政务服务质量方面,谭冰霖总结了民营经济促进法三个方面的规定:
  第一,便利企业登记程序。便利的企业登记程序是降低市场进入和退出成本的基础制度。对此,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为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服务。
  第二,公开政策优惠条件。近年来,政府加大助企帮扶力度,积极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举措,但在知晓度便利度方面存在一定短板。对此,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申请程序等,为民营经济组织申请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第三,丰富法律服务供给。市场竞争暗流涌动,企业时刻面临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风险,对优良的公共法律服务有着强烈需求。对此,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建立健全协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商事调解、仲裁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民营经济组织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便利。
  在市场准入方面,如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所说:“民营经济促进法着力破除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规定,以更好保障公平竞争。为了充分保障公平竞争,该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定期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此外,民营经济促进法赋予民营经济组织规则制定参与权,要求国家制定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重大决策,应当注重听取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并为其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这显然也属于对法治政府的要求。
贵州石阡县社区矫正局以“三心”解纠纷促和谐   近年来,贵州省石阡县社区矫正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融入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全过程,探索建立细心排查、耐心疏导、匠心施策“三心”工作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石阡县社区矫正局建立“日常查访+数据分析”工作机制,通过查阅档案、入户走访等方式,定期对县域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详细了解其思想动态、就业情况、家庭生活状况和日常生活轨迹,及时获取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复核甄别,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该局坚持“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沟通相结合,让矛盾双方充分表达诉求、增进理解。同时,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详细讲解法律相关规定,引导双方从“争对错”转向“谋共赢”。
  石阡县社区矫正局坚持“监管有力度、教育有温度”,将法治教育与人文关怀相结合,通过“一对一”谈话、心理评估等方式,精准把握矛盾双方核心诉求,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量身定制”化解方案和化解措施,力促“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覃志雄  
宁波供电加快推进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这个充电点对周边村民和游客真是太方便了,我现在经常来这里充电。”近日,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组织社区经理,来到浙江省慈溪市匡堰镇倡隆村,对网红打卡地——楝树下风景区的供电线路、供电设施和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进行全方位检查。正在给汽车充电的村民李女士对该公司快捷周到的供电服务赞不绝口。
  为有效解决“充电焦虑”“里程焦虑”等难题,近年来,宁波供电公司加快推进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公共充电桩“村村通、路路通”工程,持续优化充电站布局和充电策略,全面提升客户充电的便捷性、快捷性,努力实现乡镇充电桩全覆盖。如今,随着倡隆村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的不断完善,来这里观光旅游的人越来越多。
  该公司结合倡隆村实际需求,“量身定制”楝树下风景区用电服务方案,先后完成35千伏匡堰变电站向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升级、沿山公路10千伏上林和游源线路全面升级、4个农网台区容量新增及改造,为倡隆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提供可靠电力保障。接下来,宁波供电公司将以“办电不出村、用电高质效”为目标,依托“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示范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化措施+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项目运行机制,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岑奇阳 潘玉毅  
公告专栏   (2025)鲁72执45号 本院受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被执行人山东雪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在浙江兴航海运有限公司和山东运达海运有限公司名下的“兴航28”船舶、登记在湛江市富达水运船务有限公司与山东雪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名下的“雪尔石化”船舶进行拍卖。兹定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10时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www.sdcqjy.com)进行公开拍卖“兴航28”及“雪尔石化”船舶。该船基本状况、起拍价、拍卖须知、竞买需交保证金数额等详见相关网站信息。凡与以上被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最后一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特此公告。联系人:吕法官0532-58589505/9517,债权登记联系人:张法官0532-58589979。
青岛海事法院
南京馥雅塑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凯茂模具厂与你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许国建:本院受理胡洪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明清:本院受理董宜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蔡传丽:本院受理肖杨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1627号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告蔡传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肖杨枝借款29500元。案件受理费537.5元,由被告蔡传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北京神秀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金尚云申请执行腾冲市源点飞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金尚云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追加你公司、张沛、严国亮为(2024)云0581执2560号的被执行人。经审查,本院已作出(2025)云0581执异10号执行裁定书,现因你们现址不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该裁定书,裁定如下:1.追加北京神秀科技有限公司、严国亮、张沛为本案被执行人;2.由北京神秀科技有限公司在认缴注册资本而未交的6万元范围内对金尚云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由严国亮在认缴注册资本而未交的3万元范围内对金尚云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4.由张沛在认缴注册资本而未交的1万元范围内对金尚云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王鑫:本院受理赵荣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无锡市冠宏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周友亮、周正荣:本院受理黄彩芳与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26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南京健顺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王云平、赵敏:本院受理江阴市金圣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诉你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保全)、保全材料、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周凌云:本院受理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贾志远:本院受理李新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3702号案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7月18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潘金明:本院受理朱守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5359号案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步怀召:本院受理于海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要求与被告离婚;2.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3.位于杜烟村宅院房屋归原告所有,共同财产依法分割;4.要求被告给付离婚损害赔偿50000元]、举证及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杨时林(公民身份号码21010319520726211X):本会于2025年1月20日受理了申请人乔小辉与被申请人杨时林之间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5]宜仲案第53号,现仲裁庭已组成。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时,地点为本会仲裁二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57号,联系电话:0717-6910288)
宜昌仲裁委员会
包燕燕: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你(被申请人)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4)温仲字第811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温仲裁字第811号《裁决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层1220室;联系电话:88961216)
温州仲裁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0413号
被鉴定人:雷诚,身份证号:42900619900207****
用人单位:天宇中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工伤部位:脚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82.6条款的规定,确认为5个月,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0353号
被鉴定人:向文章,身份证号:42282319621113****
用人单位:湖北政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工伤部位:眼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6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05.0条款的规定,确认为1个月,自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10月1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朴永哲: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建设建筑物3处(第一处面积5.5平方米,材质为断桥铝;第二处面积6.12平方米,框架、断桥铝;第三处面积11.2平方米,框架、断桥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于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将此3处违法建筑物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甘井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甘井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于秀平: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建设建筑物4处(面积共计39.26平方米,均为框架结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于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将此4处违法建筑物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甘井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甘井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调查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徐强:根据群众举报,你涉嫌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恩泽南园56号2单元6跃7层2号顶层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旗执法大队接受调查,进行陈述申辩(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18A,电话:84218342),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张健鹏:你于2023年3月8日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滟澜园58号7单元1跃3层1号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建设构筑物3处(面积共计23.9平方米,钢架、玻璃、木架)。我局已于2023年7月6日向你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辽(02)(04)综执限拆决字[2023]第04-120号,你在规定限期内未履行该决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发出催告书,请你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拆除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滟澜园58号7单元1跃3层1号北侧的3处违法构筑物,面积共计23.9平方米。你可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或者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告专栏   王常兵:本院受理曹开会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王高赞(330323196607083119):本院审理原告郑振辉诉被告王高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1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张建芬(330323197303234429):本院审理原告周碎春诉被告张建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6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伍勇:本院受理罗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川1322民初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5)皖13民终1009号 芦红菊、砀山县双林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砀山县双林木业有限公司、芦红林、芦红菊、单灵玲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占山:本院受理原告安康市华信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中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茂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陕0902民初2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6月15日10时至6月16日10时止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二次公开拍卖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波普e墅家2#楼1单元1302号的房产一套。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6月29日10时至6月30日10时止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一次公开拍卖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107国道西月湾湖(纬四路)南“长申玉”一期5#楼3202号的房产一套。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6月29日10时至6月30日10时止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一次公开拍卖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波普e墅家4#楼4幢1410号的房产一套。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6月29日10时至6月30日10时止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一次公开拍卖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波普e墅家1#楼1幢503号的房产一套。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江苏梓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良春:本院受理江德龙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8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潘仲良: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嵇胜建与你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湖仲(2024)裁字第19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5年7月1日上午9时在本会426庭审室开庭审理本案。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保定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保定市南市区东城钢材经销处与你、付建军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保裁字第72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5年7月25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姑苏区来萱食品店:本会受理的苏州隆苑食品有限公司与你合同争议案[(2023)苏仲裁字第0373号],现定于2025年7月11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通知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补充证据材料等。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5月1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6)苏0509执8537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万里霞合同诈骗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5,02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公 告
  海南省海口市琼崖公证处依法受理蒋丽珠、蒋来旋遗嘱继承蒋玉英(女,1944年8月15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为4600**********0244)名下存款及不动产(1、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三峰路市环卫局住宅楼A幢1301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琼山市房权证府城房改字第074**号;2、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187医院路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图号为2211500-500000肥皂厂打石厂,地号为60-(1)-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琼山国用(府城)字第042**号))遗嘱继承权一案。根据蒋玉英公证遗嘱内容,蒋玉英遗留的上述遗产由其子女(或继/养)蒋丽珠及兄弟姐妹蒋来旋分别继承。
  我处现在以公告形式向蒋玉英的所有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及知情人进行告知。如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或遗漏继承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处提出,公告期届满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无人对上述公证遗嘱内容有异议,我处将依法出具公证书。
  联系人:吴公证员,联系电话:0898-65363229,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三楼。
海南省海口市琼崖公证处
2025年5月29日
道歉声明
  本人实施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海洋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物生活环境产生损害,现已认识到错误,特此向社会诚恳道歉!
道歉人:陈学群、张林洁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转让方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与受让方安傲(公民身份号码:410327196201036019)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经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02民终429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及相关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安傲。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与安傲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安傲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安傲履行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02民终429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债务人:河南华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担保人:河南华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华通实业有限公司、姜军辉(410203197408031539)、张丽福(232128198011280486)。
  债权信息: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02民终429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及相关从权利为准。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咏松 联系电话:13517720678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屏山大道286号
  安傲
  联系电话:19937936153
  联系地址:河南省宜阳县莲庄镇红旗村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安傲
2025年5月29日
律师执业证遗失声明
  本人焦爱忠不慎遗失山东省司法厅于2021年06月03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16200310595198,证书流水号:11462134,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焦爱忠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
邓利遗失军士证,证号:11011703712,声明作废。
唐涛,不慎于2025年5月26日在苏州丢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20723199401154413,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他人冒用产生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刘志涛不慎遗失军士证,证号:20200011359,声明作废。
王雅婷(性别:女,父亲:王波,母亲:黄艳红)出生于2013年2月14日,编号M430565287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陈祝毅于2025年5月27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33901119780819****,特此声明。
石雯萱(性别:女,母亲:石海珍,父亲:肖能锋)出生于2019年2月28日,编号T430223253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李春林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牌号:闽HD08750(绿牌),营运证号350784600287,声明作废。
钟纪旺(性别:男,母亲:龚艳冬,父亲:钟伦涛)出生于2013年3月26日,编号L43063082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陈晓铭遗失公职律师工作证,证号:13101201961118083,声明作废。
东方天时于2025年5月26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65232720021216****,本人已申领新证,原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本人李纲遗失身份证,证号:22072419841113****,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邱源本、陶源权(性别:男,母亲:邱萍,父亲:陶才强)出生于2013年8月29日,编号分别为M350580171、M350580173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人:周辉林遗失坐落于跃进宁家(优良公寓)的房产证,证号:崇仁县房权证巴山镇字第00038069号,声明作废。
深圳市企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201306,声明作废。
驻马店市驿城区乐桥百货零售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702MA9NA3AT80)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28030168789,声明作废。
南阳迪嘟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CX6BEM05)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13030031791,声明作废。
海南富渝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BNR5NPXB)不慎遗失发票章、法人章(法人:吕红),声明作废。
湖南协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3090310012811)、财务专用章(编码:43090310012812),声明作废。
福州亿路通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35129484)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410017642,声明作废。
富川呈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遗失公章4511230020249、发票专用章4511230020250、财务专用章4511230020251、钟曙希印的法人章4511230020252,声明作废。
东安县美高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2MACQ59CX0D,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3112210007755,声明作废。
广西世纪荣合贸易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为:4510300004968,声明作废。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遗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县支行开户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654000083004,账号:1910021009200123440,声明作废。
范县天之泉自来水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023000707001,开户行:河南范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城支行,账号31301001600000087,声明作废。
将乐县妙香居餐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8MAE6XNBQ3W)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42810010880,声明作废。
盘州市剑春茶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02025075145,声明作废。
德江捷凌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06268802569)、财务专用章(编码5206268802570)、法人章(杨胜雄印,编码5206268802572),声明作废。
浙江省侨界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协会遗失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33001619635053008899,核准号:J3310038628201,声明作废。
濮阳盛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公章4109020143655、财务专用章4109020143656、发票专用章4109020166196、合同专用章4109020185774,声明作废。
濮阳市维志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68971351X0)遗失财务章,声明作废。
吉林省玖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MA7FDD4D14)于2025年3月17日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法人章、发票章,声明作废。
漳平市苒欣信息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881MADF9WCT4J)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88110029041,声明作废。
塔什库尔干县宏达焊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131MA77WBLT1W)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039301,声明作废。
漳平市盛杰信息技术工作室(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881MADDLFMP2E)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88110028902,声明作废。
范县陆集乡丁沙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410926MF0099949D)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漳平市卓娅信息咨询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881MACWFFBA22)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88110025217,声明作废。
叶城县依提木孔镇人民政府遗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票号:1161977(连续三页),金额0.42万元,声明作废。
正安县第七中学将正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许可证丢失,账号820000000005294726,核准号:J7035000125904,声明作废。
安顺市西秀区妇女手工业行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20402MJY067652Y)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杨兰),声明作废。
平顶山市锦明物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11MADHDN931H)不慎遗失公章,现声明作废。
尤溪县联合杰毅建材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26MA337KLYXT)不慎遗失公章、法人章(法人:肖方杰),声明作废。
贵州贤中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02MA6DRQCP9L)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天津市宁河区张裕再生资源回收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221MA822A124W)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玉修康乐信息咨询中心(注册号:110111604093724)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润福邦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Y4AAX2)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隆达沃宇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U7GM2A)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茗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D2T0J52X)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隆达沃宇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U7GM2A)作废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常德市云尚篮球俱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700MJJ629849G)经理事会决议注销,已成立清算组,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项亚兰19192089488
注销公告:临武县锦程贝贝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1025MJK213175P)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联系人:欧阳革平,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乳源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32L15845236J)经理事会决议于2025年7月15日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安顺市西秀区妇女手工业行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20402MJY067652Y)拟申请注销登记,因无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现公告征求全体会员意见。如对本团体注销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注销。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团体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本团体将按相关程序办理注销手续。联系人:杨兰13098531851,地址:西秀区苗岭屯堡古镇锦绣蜡染一条街22号
社会团体成立公告:长垣市佘家镇商会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并完成验资同意成立,现予以公告。成立登记后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长垣市佘家镇商会的监督,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特此公告!
提存公告
深圳华侨饲料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华侨饲料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据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3)粤0306强清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深圳华侨饲料有限公司清算方案》,已于2025年5月28日将清算财产中剩余股东分配款人民币20,193,353.96元提存至我处,请持经清算组或人民法院确认的股东身份等证明材料和清算组支付指令及时向我处申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存公证规则》相关规定,受领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在扣除提存费用后,余额上缴国库。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梦海大道华润前海大厦A座28楼。联系电话:0755-61193332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