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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2025年9月30日

法治日报      2025年09月30日     

  雅申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太仓市鹏远五金制品厂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9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相城区元和帮到家建材店:本院受理太仓达发环卫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9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庄政农:本院受理管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郭鑫:本院受理刘再仙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马长龙:本院受理史爱珍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红艳:本院受理袁战士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26日14时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红艳:本院受理张洪才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艾培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姜小华:本院受理王政志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汤春元:本院受理张学习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0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魏亚星、曹洪举、徐平南、高超:本院受理赵丁一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2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马波:本院受理武艳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余俊宏:本院受理高奇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6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大富:本院受理牛会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松: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德升汽车维修美容店与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海波:本院受理张吉亮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告当事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陆亚伟:本院受理钱炳荣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艳:本院受理周爱琴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曹贵雨: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及黄新强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478号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补充证据、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证明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吴双源: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蒋聚民、刘社芬与你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335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朱俊芬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侯红英: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聚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611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常瑞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聚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61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凯: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聚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621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珠海高栏港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珠海沣迅建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5年11月25日组成仲裁庭,请你单位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5年12月14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单位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三亚骑仕会务会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杜成群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296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274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易智达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颜丽华与海口易智达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431号)定于2025年11月4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诚都记忆餐饮(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赵斌、黄志介、王平驹、邱名叶、邱名智、陈益门、李恩全、黄宇赐、刘国强、朱辰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494-499、510、511、517、1185号),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9时、2025年11月4日9时、2025年11月18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熙雅美容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铭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583号),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菲林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李莹颖、李健、胡赵静、龙春燕、石西、梁怡、李婉辉、杨柳、王丽真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97-805号),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9时、2025年11月4日9时、2025年11月5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林斯柏:本委已经受理被申请人海口龙华区艾利斯顿音乐餐吧(个体工商户)与您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017号),并定于2025年11月10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您,限您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区艾利斯顿音乐餐吧(个体工商户):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斯柏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017号),并定于2025年11月10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已亥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吴淑飞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923号),并定于2025年11月11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零距离网吧: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榜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100号),并定于2025年11月1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告
行为人:江苏展奥建筑装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34079486Q
法定代表人:习建勋
公司联系电话:025-52109469
住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翠屏国际城梧桐苑1幢102室
  宋有庆等10人在儋州市白马井镇凤凰海岸悦海湾二期项目施工工地被海南溶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共计叁拾万肆仟捌佰元整(¥304800.00)。行为人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依法负有清偿工人工资法定义务,经我局责令后,行为人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资。现我局拟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经我局多次联系,均无法联系上行为人。
  现要求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儋人社告字〔2025〕A24号《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内容如下:拟责令海南溶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为人、儋州海蓝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宋有庆等10名工人工资共计叁拾万肆仟捌佰元整(¥304800.00)。如逾期未领取视为已送达,此《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告知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行为人于儋人社告字〔2025〕A24号《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未到我局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和申辩,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联系人:何圣夫 王振伟
  联系电话:0898—23320779 23311212
  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西侧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待室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