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讨论拟提请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的文件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重大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
  会议指出,这次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建议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建议稿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所处历史方位,深入分析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的历史主动,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会议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磅礴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9日下午就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总结运用历史经验,立足我国宗教工作实际,强化系统观念,加强体制规范建设,加强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中央统战部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张训谋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宗教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鲜明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宗教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才能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强调,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必然要求。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进“五个认同”,自觉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习近平指出,我国各宗教只有始终扎根中华大地、浸润中华文化,才能健康传承。要植根中华五千年文明,推动我国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感。
  习近平强调,激发宗教界主动作为、自我变革,对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至关重要。要支持引导宗教界在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时代要求,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
  习近平指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严格执法,切实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深化战略性、基础性、现实性问题研究,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形成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合力。
					
				
					
						                                                                                                                                                                                                                                                                                                                                                                                                                
						《习近平的文化情缘》《习近平经济思想
系列讲读》在港澳多家主流媒体播出                                                                                                                                                                                                                                                                                                                                                                                                                                                                                                                                                                                                                                                                                                                                                                                          
						                                                                                                                                                                                                                                                                                                                                                                                                                
						  新华社香港9月29日电 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6周年之际,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的专题片《习近平的文化情缘》和大型专题节目《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讲读》,9月28日、29日起分别在澳门、香港地区多家主流媒体播出。
  电视专题片《习近平的文化情缘》精选习近平主席深入思考文化传承发展的重大命题,亲自擘画和推动文化保护的生动故事,展现习主席的深厚民族感情和深沉文化情怀。节目实地探访习近平工作或调研过的地方,通过珍贵影像资料和平实朴素的叙事风格,立体呈现新时代中国在文明探源、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实践努力,生动诠释“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的价值理念。
  作为系统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电视专题节目,《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讲读》精心选取“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等习近平主席重要论述,结合100多个基层实践案例与40多位观察员的解读,生动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时代特征、理论价值和实践伟力,有力彰显习近平主席大党大国领袖的卓越政治智慧、宏阔历史视野、鲜明人民立场。
  电视专题片《习近平的文化情缘》9月28日起在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的澳视澳门频道、澳门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的互动新闻台播出,《澳门日报》《大众报》《市民日报》《濠江日报》《莲花时报》等媒体的新媒体平台陆续上线;9月29日起在香港电台电视频道和新媒体平台、大公文汇网和点新闻等平台上线播出。大型专题节目《习近平经济思想系列讲读》9月28日起在澳广视旗下电视频道及新媒体平台上线播出;10月17日起在香港电台电视频道和新媒体平台上线播出。20余家港澳当地主流媒体对节目开播进行报道。
  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出品的全景展示抗战胜利80周年阅兵全过程的纪录电影《胜利日大阅兵》以及《山河为证》《您的声音》《窗外是蓝星》等9部精品影视节目即日起也将分别在港澳展映,让广大港澳同胞共享祖国伟大荣光,进一步凝聚爱国爱港爱澳的强大合力。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共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将国际航运交易平台服务纳入条例适用范围,规定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对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明确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海运相关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违反条约、协定的规定,使我国根据该条约、协定享有的利益丧失或者受损,或者阻碍条约、协定目标实现的,我国政府有权要求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政府终止上述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可以根据有关条约、协定中止或者终止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我国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经营者、船舶或者船员采取或者协助、支持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除有关条约、协定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外,我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董凡超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听取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治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为做好新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新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全面援疆、精准援疆、长期援疆,持续加大对新疆基层检察人员和援疆干部的保障力度,助力新疆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停滞,只能积极作为不能被动应对”等重要要求,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旗帜鲜明反对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各级检察机关党组织要抓好《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实保障。
  会议认为,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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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机制,准确明晰责任,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切实发挥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履职中存在失职渎职法定重大过错的加大追责惩戒力度,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长出牙齿。加强检察管理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要牢牢抓住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主线,推动司法责任落实与“三个管理”相衔接,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
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赵婕 为切实强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在前期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基础上,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5年9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聚焦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公开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开展重点线索核查,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有效维护法律服务良好秩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夯实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过去需要多地跑费时费力,现在从选车到投保、缴税、上牌全流程都能在手机上操作,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近日,在江苏省常州市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陈先生对“新车上牌一件事”改革称赞有加。
  今年,常州市入选全国首批、江苏唯一的公安部“新车上牌一件事”改革试点城市,常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借助新版“交管12123”App,为群众提供“指尖一站式”服务。
  “车企通过线上渠道显著降低场地、人力等流通环节运营成本,同时凭借高效、连贯的服务提升了车主满意度。我们正在持续推进部门平台互联互通,加快实现试点品牌全覆盖,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常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吴秋安介绍说。
  向“新”而行、以“质”致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政法机关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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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疴
  为掩盖亏损,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并在此后销毁证据……辽宁省检察机关通过卫星数据比对等科技手段成功固定证据,破局定案。吴某某最终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诈骗罪等获刑十五年。该案出现在202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中。
  “十四五”期间,政法机关严打各类侵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违法犯罪,亮剑沉疴顽疾,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最高检制定《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聚焦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化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11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监督。
  断源头、打团伙、斩链条——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昆仑”等专项行动,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依法严打各类侵权假冒犯罪,在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文化繁荣、保障民生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服务支撑作用。
  在大局下思考,在全局下行动——司法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全部现行600多部行政法规开展了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清理。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推进制定31件授权和改革决定,以及7批次一揽子修改法律法规58件、废止28件。
固本
  今年5月20日起,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到这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出台实施,只隔了10个月时间,海外媒体评价“具有里程碑意义”。
  “十四五”期间,政府立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司法部充分发挥政府立法起草、审查和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立法薄弱点、空白点,加强数字经济、无人驾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法规制度供给,一批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发展高度融合。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新需求,坚持支持和规范并重,制定了人脸识别、网络消费、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等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促推人工智能为民、向善、守法,保障各类新型数字商业模式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政法机关通过推动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法律法规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不断以法治力度和温度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通络
  吊塔高耸,机械轰鸣,工程车辆往来穿梭。近日,在浙江省嵊州市某楼盘项目建设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映入眼帘。
  “一年前,我们债务缠身,尽管尝试了各种自救方式,还是难以为继。”某投资公司负责人说,“申请破产后,嵊州市人民法院启动‘预重整+重整’程序,仅用时一年,就促成楼盘复工续建,让我们重获生机。”
  “十四五”期间,政法机关积极服务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畅通商品和要素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脉络,巩固和增强经济向好态势的基础支撑。
  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人民法院出台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导意见,发挥破产审判的出清和挽救功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4万件,保护创新、规制滥权,为创新、创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本要求包括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等。
  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一大批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规则,同时紧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开展集中纠治。今年1月至8月,各地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普遍下降30%以上,与此同时,发现问题率平均提高16%。
  厚植沃土万木兴。法治正以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成为经济行稳致远的坚实底座。
  记者手记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迈向深入,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望长城内外、大江南北,中华大地流光溢彩、生机盎然。政法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落实“暖”的法治服务,优化“安”的营商环境,营造“稳”的发展预期,必然能从“引凤来栖”走向“引凤长栖”,持续释放高质量发展动能。
					
				
					
						                                                                                                                                                                                                                                                                                                                                                                                                                
						精准化解难题守护千家万户“安居梦”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住房,承载着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聚各相关部门合力,精准破解延期交房难题,助力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扎实推动“保交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摸评调巡”四步走高效化解购房纠纷
  【案情经过】某房地产公司在重庆市永川区开发建设了某楼盘,并将商品房相继出售给购房者,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以及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于资金链断裂、极端天气等原因导致未能如期交房。张某等300余人以某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法院将该事件流转至区综治中心,区综治中心全面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平台实战效能,通过“摸评调巡”四个维度,全力推进纠纷化解。
  【主要做法】综治中心按照矛盾纠纷“法治化路线图”组织住建、规资等单位以及入驻的“建馨”调委会、法院诉讼服务团队成立调解小组,区法院通过实地走访、交叉核对、查询备案等方式,全面掌握逾期交付房屋数、逾期时长,同步调查该公司在当地法院执行案件数、涉案标的额、名下银行账户余额、商品房查封抵押等,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调解小组及时开展专题研判会,从“千丝网”中寻找“突破点”,分批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全部达成以物业费折抵违约金的调解方案,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工作心得】永川区综治中心负责人关铭彬:综治中心通过启动批量纠纷联合调处机制,集成行业主管部门、专业调解组织及政协委员等多方资源,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解纷合力,通过精准摸排锁定矛盾范围、科学评估研判企业困境、释法明理平衡双方利益、巡回调处突破难点僵局“四步走”工作法的深入实践,不仅有效破解了购房纠纷化解难题,更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这一创新举措实现购房者权益保障与企业正常经营“双赢”效果以及“保民生”与“保企业”的双重目标,显著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彰显了永川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中的积极探索与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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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联动”模式跑出解纷加速度
  【案情经过】“现在开庭。”7月18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综治中心速裁法庭首次庭审公开审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原告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交房。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到期后未能如约交付房屋。刘某多次就交房事宜与开发商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平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后,鉴于商品房预售纠纷直接关系群众“住有所居”的核心民生需求,为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往返奔波、加快纠纷处置进度,立即同平安区综治中心沟通,将庭审安排在综治中心速裁庭。
  【主要做法】庭审中,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开发商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条件是否成立”“违约金计算标准”等核心争议点开展举证质证,同时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款予以释明。庭审期间,法官留意到被告流露出和解的意愿,及时休庭,平安区综治中心立即启动“三调联动”机制,一方面平安区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给刘某现场解读该楼盘“保交楼”的相关政策,增强信息透明度;另一方面由综治中心常驻调解员就刘某关心的退房后房款能否退还、房屋交付时间、逾期违约金分期方案等实际诉求开展协调工作。法官结合审判实践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刘某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承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工作心得】平安区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宋生钢:这场特殊的调解,将原本可能耗时3个月的诉讼流程压缩至半天,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它验证了“司法审判+综治中心”模式的生命力,让专业审判与行政协调、群众调解产生“1+1>2”的效果。本案的成功化解,是综治中心积极探索创新,将“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突破单一部门解纷的局限,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减少司法资源占用,也为当事人提供了“零成本”法律服务,增强了调解公信力。
倾听诉求疏心结多元路径解民忧
  【案情经过】2019年,山西省永济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某老旧小区进行棚户区拆迁改造。2020年至2021年期间,18名当地群众先后与该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对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后因市场行情变化以及资金短缺等原因,所涉商品房至今尚未交付。今年4月10日,有群众聚集在永济市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反映商品房长期未按合同交付。永济市综治中心在登记受理后,采取“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统筹派驻中心相关部门联合处置,依法妥善实质性化解了该起矛盾纠纷。
  【主要做法】综治中心按照“分类受理、归口管理、协同处理、闭环管理”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统筹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住建、信访等部门集体会商,深挖案件症结,明晰群众诉求,制定化解方案。按照法治化路线图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由涉事单位联动调处,住建部门进行政策解读,信访部门协调行政力量保障购房者权益,法庭负责司法确认和诉讼服务。联动涉事单位多次与购房者沟通,疏导情绪、倾听诉求、优化调解方案。
  经过联动调处,11名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公司按期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申请法庭进行司法确认;4名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由该公司用已建房屋置换;3名购房者不同意前述解决方案,选择通过法院立案诉讼途径维权。法庭启用司法确认程序,当天当场完成立案、文书审核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工作心得】永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瑞:该案中,永济市综治中心根据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路线图,提出了“调解优先、仲裁跟进、信访后置、诉讼兜底”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不搞“一刀切”,而是根据群众不同诉求分类施策:对希望退房的,协调涉事公司限期退款并补贴利息;对愿意继续履行的,推动以现存房源置换并重新约定交付条款;对坚持诉讼的,及时引导进入司法程序并提供支持,真正把工作做到每家每户的实际需求上。实践证明,只有把机制落实、把协商做实、把方案夯实,才能赢得群众信任,实现“案结事了”。
					
				
					
						                                                                                                                                                                                                                                                                                                                                                                                                                
						守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林楠特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作为耕地保护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控、保护等作出具体规定,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我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并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范围、程序、保护和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仅是数量上的底线,更是质量、生态等多维度的保护线。守住这条红线,就是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守住人民群众的“米袋子”。
  近年来,各地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取得一定成效,同时制度“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现行法律法规虽建立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审批管理制度,但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占用需求,以及耕地自然损毁、零星破碎、质量不高等情形,缺乏相应的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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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控、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在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擅自突破、随意调整的前提下,遵循农业生产和耕地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客观规律,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的管理机制,明确了允许优化调整的情形、程序和规则,为地方预留合理的自主空间。针对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存在的划定不合理、零星破碎等问题,以及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个别误划问题,建立纠错机制。可以说,《办法》兼顾了耕地保护的刚性和农业生产的灵活性,有利于提升永久基本农田的整体质量和生产效益,为守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粮食安全的重要防线。期待各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要求,压实保护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统筹安全与发展,兼顾数量与质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实至名归,成为稳产高产的良田,把中国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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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仲裁法明年3月1日起实施                                                                                                                                                                                                                                                                                                                                                                                                 
						我国仲裁制度建设和仲裁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 本报记者 张维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该法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现行仲裁法1994年颁布后迎来的首次重大调整。“新修订仲裁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建设和仲裁事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司法部副部长李明征在9月29日司法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出席此次发布会的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及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便捷高效、保密性强等特点,与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共同形成了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仲裁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深化仲裁制度改革作出部署。
  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其后在2009年和2017年分别作过两次修正,已经施行超过30年。
  据李明征介绍,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广大仲裁从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仲裁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切实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深入开展仲裁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仲裁事业进入蓬勃发展新时期,我国仲裁的整体实力、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8月底,全国依法设立285家仲裁委员会,累计办理仲裁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9万多亿元,申请仲裁的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处理的纠纷涉及金融、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为服务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明征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仲裁法律制度在开放包容创新、对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推进新时期仲裁事业改革发展,亟须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仲裁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对仲裁法进行全面修订,切实提升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仲裁法分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仲裁法律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工作安排,司法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职责,牵头并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组建工作专班,聚焦重点问题深入调研论证,两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形成了仲裁法修订草案。2024年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仲裁法修订草案,同年9月23日,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修订的仲裁法共8章96条,比修订前增加了16条,明确了仲裁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完善涉外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仲裁制度创新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
  “这次仲裁法修改立足仲裁发展实际,着力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对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妥善化解经济纠纷,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李明征说。
  徒法不足以自行。李明征表示,司法行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扎实做好新修订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完整、准确、全面做好这部法律的宣传解读工作,落实好法律相关要求,推动各项配套规定尽早出台实施,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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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品牌 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                                                                                                                                                                                                                                                                                                                                                                                                                                                                                                                                                                                                                                                                                                                                                                                                        
						新疆全力构建区域特色涉外法治体系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9月25日上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法智谷”(新疆·喀什)线下接待大厅法律服务区内,值班的喀什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许海龙正向一家涉外企业负责人介绍“法智谷”涉外大数据平台(新疆·喀什)的功能及可提供的法律服务。
  9月18日,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克州吐尔尕特口岸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过工作人员双语耐心调解,一起涉及外籍货车司机向国内货主申请给付运输费的跨国纠纷,快速达成了调解协议。
  ……
  随着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合作日益紧密,新疆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地位作用愈发重要,跨国交易和合作中的法律问题与风险也日益复杂多样。近年来,新疆以创新的理念、务实的举措、开放的姿态,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走出去”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架起坚实的法治桥梁。
立法先行完善涉外法治体系
  新疆司法厅坚持立法先行,不断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围绕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出台《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规,为经营主体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其中,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规定,鼓励自贸试验区培育和发展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借鉴国际规则,推进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合理衔接;探索建立与境外商事调解机构的合作机制,协同解决跨境纠纷。
  同样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标志着新疆在口岸经济法治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口岸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促进口岸经济发展工作,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经贸、法律实务等方面的交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升对外投资管理服务水平,组织发展改革、司法行政等部门开展境外投资政策、金融、法律实务等业务知识培训,引导在境外投资经营的企业及其外派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新疆司法厅积极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及时扫除制约新疆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彰显了新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坚定决心。
  新疆司法厅系统梳理中亚五国法律制度,形成投资指引与风险应对方案,为企业跨境投资贸易提供了清晰的法治指引,有效降低了“走出去”的法律风险。
三大法务区协同发展功能互补
  近日,入驻“法智谷”的喀什市众信公证处办理了一起自贸试验区某涉外企业的公证业务。
  该公司计划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开通跨境贸易业务,依据该国有关法律规定,需对公司营业执照等文件办理涉外公证,涉外公证员为该公司提供了“公证+附加证明书”“一站式”服务。该公证处积极为自贸试验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公证法律服务。
  不久前,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受理了哈萨克斯坦某电力设备采购公司与成都某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经法务区涉外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顺利化解。
  目前,乌鲁木齐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喀什“法智谷”、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三大平台实体运作、协同发展,形成了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涉外法律服务集群。
  截至目前,三大法务区已入驻各类机构72家,线上“云入驻”88家法律服务机构,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35件,提供涉外公证2377件,仲裁解决争议标的超19.5亿元,交出了一份令人瞩目的成绩单。
  其中,乌鲁木齐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构建的“争端争议—受理分流—商事调解+商事仲裁—司法审判”“一站式”全过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实现了涉外法律服务的集约化和专业化;喀什“法智谷”线上平台实现上合组织国家法律查询、涉外法务咨询与委托等功能,打造超强涉外法律服务窗口;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创新设立涉外企业法治体检中心,为涉外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化解涉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矛盾纠纷239件。
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新疆司法厅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高校、行业协会紧密合作,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师资、教学、科研资源优势,新疆搭建研修培训平台,培养了一大批面向涉外法治需要的优秀人才。同时,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律师组成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新疆建成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涉外人才研修中心(乌鲁木齐)、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乌鲁木齐涉外法治培训中心,累计举办各类涉外法治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370余人次,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平台,为涉外法律服务行业注入新鲜血液。
  今年2月,第二期“尚合青年”高水平研修生项目在乌鲁木齐开班。该项目落地新疆,推动各国地方政府和新疆深化务实合作,推动新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新疆法治实践传播与分享,为培育国际化涉外法治人才奠定了基础。
  新疆司法厅还大力支持新疆律师“走出去”,组织新疆律师协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及部分律师事务所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实地考察法律服务市场状况,鼓励新疆律师行业在中亚地区设立境外办公室和分支机构。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加强了与周边国家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交流,还提升了新疆涉外法律服务的国际影响力。
  新疆司法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签署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与新疆司法厅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安排》,指导新疆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签署交流协议书,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就新港两地法律服务合作达成多项共识。赴哈萨克斯坦开展法治交流活动,举办中国企业“走出去”机遇与风险应对(阿拉木图)交流会,支持新疆律所和全国各地律所开展联合“出海”行动,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涉外法治合作渠道,进一步提升新疆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为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保驾护航。
  新疆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新疆将继续发挥地缘优势,不断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新疆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董凡超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听取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治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为做好新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新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全面援疆、精准援疆、长期援疆,持续加大对新疆基层检察人员和援疆干部的保障力度,助力新疆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停滞,只能积极作为不能被动应对”等重要要求,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旗帜鲜明反对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各级检察机关党组织要抓好《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实保障。
  会议认为,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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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机制,准确明晰责任,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切实发挥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履职中存在失职渎职法定重大过错的加大追责惩戒力度,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长出牙齿。加强检察管理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要牢牢抓住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主线,推动司法责任落实与“三个管理”相衔接,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夯实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过去需要多地跑费时费力,现在从选车到投保、缴税、上牌全流程都能在手机上操作,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近日,在江苏省常州市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陈先生对“新车上牌一件事”改革称赞有加。
  今年,常州市入选全国首批、江苏唯一的公安部“新车上牌一件事”改革试点城市,常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借助新版“交管12123”App,为群众提供“指尖一站式”服务。
  “车企通过线上渠道显著降低场地、人力等流通环节运营成本,同时凭借高效、连贯的服务提升了车主满意度。我们正在持续推进部门平台互联互通,加快实现试点品牌全覆盖,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常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吴秋安介绍说。
  向“新”而行、以“质”致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政法机关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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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疴
  为掩盖亏损,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并在此后销毁证据……辽宁省检察机关通过卫星数据比对等科技手段成功固定证据,破局定案。吴某某最终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诈骗罪等获刑十五年。该案出现在202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中。
  “十四五”期间,政法机关严打各类侵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违法犯罪,亮剑沉疴顽疾,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最高检制定《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聚焦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化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11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监督。
  断源头、打团伙、斩链条——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昆仑”等专项行动,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依法严打各类侵权假冒犯罪,在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文化繁荣、保障民生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服务支撑作用。
  在大局下思考,在全局下行动——司法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全部现行600多部行政法规开展了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清理。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推进制定31件授权和改革决定,以及7批次一揽子修改法律法规58件、废止28件。
固本
  今年5月20日起,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到这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出台实施,只隔了10个月时间,海外媒体评价“具有里程碑意义”。
  “十四五”期间,政府立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司法部充分发挥政府立法起草、审查和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立法薄弱点、空白点,加强数字经济、无人驾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法规制度供给,一批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发展高度融合。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新需求,坚持支持和规范并重,制定了人脸识别、网络消费、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等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促推人工智能为民、向善、守法,保障各类新型数字商业模式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政法机关通过推动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法律法规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不断以法治力度和温度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通络
  吊塔高耸,机械轰鸣,工程车辆往来穿梭。近日,在浙江省嵊州市某楼盘项目建设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映入眼帘。
  “一年前,我们债务缠身,尽管尝试了各种自救方式,还是难以为继。”某投资公司负责人说,“申请破产后,嵊州市人民法院启动‘预重整+重整’程序,仅用时一年,就促成楼盘复工续建,让我们重获生机。”
  “十四五”期间,政法机关积极服务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畅通商品和要素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脉络,巩固和增强经济向好态势的基础支撑。
  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人民法院出台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导意见,发挥破产审判的出清和挽救功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4万件,保护创新、规制滥权,为创新、创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本要求包括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等。
  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一大批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规则,同时紧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开展集中纠治。今年1月至8月,各地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普遍下降30%以上,与此同时,发现问题率平均提高16%。
  厚植沃土万木兴。法治正以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成为经济行稳致远的坚实底座。
  记者手记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迈向深入,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望长城内外、大江南北,中华大地流光溢彩、生机盎然。政法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落实“暖”的法治服务,优化“安”的营商环境,营造“稳”的发展预期,必然能从“引凤来栖”走向“引凤长栖”,持续释放高质量发展动能。
					
				
					
						                                                                                                                                                                                                                                                                                                                                                                                                                
						精准化解难题守护千家万户“安居梦”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住房,承载着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聚各相关部门合力,精准破解延期交房难题,助力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扎实推动“保交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摸评调巡”四步走高效化解购房纠纷
  【案情经过】某房地产公司在重庆市永川区开发建设了某楼盘,并将商品房相继出售给购房者,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以及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于资金链断裂、极端天气等原因导致未能如期交房。张某等300余人以某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法院将该事件流转至区综治中心,区综治中心全面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平台实战效能,通过“摸评调巡”四个维度,全力推进纠纷化解。
  【主要做法】综治中心按照矛盾纠纷“法治化路线图”组织住建、规资等单位以及入驻的“建馨”调委会、法院诉讼服务团队成立调解小组,区法院通过实地走访、交叉核对、查询备案等方式,全面掌握逾期交付房屋数、逾期时长,同步调查该公司在当地法院执行案件数、涉案标的额、名下银行账户余额、商品房查封抵押等,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调解小组及时开展专题研判会,从“千丝网”中寻找“突破点”,分批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全部达成以物业费折抵违约金的调解方案,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工作心得】永川区综治中心负责人关铭彬:综治中心通过启动批量纠纷联合调处机制,集成行业主管部门、专业调解组织及政协委员等多方资源,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解纷合力,通过精准摸排锁定矛盾范围、科学评估研判企业困境、释法明理平衡双方利益、巡回调处突破难点僵局“四步走”工作法的深入实践,不仅有效破解了购房纠纷化解难题,更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这一创新举措实现购房者权益保障与企业正常经营“双赢”效果以及“保民生”与“保企业”的双重目标,显著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彰显了永川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中的积极探索与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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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联动”模式跑出解纷加速度
  【案情经过】“现在开庭。”7月18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综治中心速裁法庭首次庭审公开审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原告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交房。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到期后未能如约交付房屋。刘某多次就交房事宜与开发商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平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后,鉴于商品房预售纠纷直接关系群众“住有所居”的核心民生需求,为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往返奔波、加快纠纷处置进度,立即同平安区综治中心沟通,将庭审安排在综治中心速裁庭。
  【主要做法】庭审中,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开发商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条件是否成立”“违约金计算标准”等核心争议点开展举证质证,同时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款予以释明。庭审期间,法官留意到被告流露出和解的意愿,及时休庭,平安区综治中心立即启动“三调联动”机制,一方面平安区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给刘某现场解读该楼盘“保交楼”的相关政策,增强信息透明度;另一方面由综治中心常驻调解员就刘某关心的退房后房款能否退还、房屋交付时间、逾期违约金分期方案等实际诉求开展协调工作。法官结合审判实践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刘某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承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工作心得】平安区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宋生钢:这场特殊的调解,将原本可能耗时3个月的诉讼流程压缩至半天,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它验证了“司法审判+综治中心”模式的生命力,让专业审判与行政协调、群众调解产生“1+1>2”的效果。本案的成功化解,是综治中心积极探索创新,将“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突破单一部门解纷的局限,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减少司法资源占用,也为当事人提供了“零成本”法律服务,增强了调解公信力。
倾听诉求疏心结多元路径解民忧
  【案情经过】2019年,山西省永济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某老旧小区进行棚户区拆迁改造。2020年至2021年期间,18名当地群众先后与该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对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后因市场行情变化以及资金短缺等原因,所涉商品房至今尚未交付。今年4月10日,有群众聚集在永济市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反映商品房长期未按合同交付。永济市综治中心在登记受理后,采取“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统筹派驻中心相关部门联合处置,依法妥善实质性化解了该起矛盾纠纷。
  【主要做法】综治中心按照“分类受理、归口管理、协同处理、闭环管理”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统筹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住建、信访等部门集体会商,深挖案件症结,明晰群众诉求,制定化解方案。按照法治化路线图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由涉事单位联动调处,住建部门进行政策解读,信访部门协调行政力量保障购房者权益,法庭负责司法确认和诉讼服务。联动涉事单位多次与购房者沟通,疏导情绪、倾听诉求、优化调解方案。
  经过联动调处,11名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公司按期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申请法庭进行司法确认;4名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由该公司用已建房屋置换;3名购房者不同意前述解决方案,选择通过法院立案诉讼途径维权。法庭启用司法确认程序,当天当场完成立案、文书审核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工作心得】永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瑞:该案中,永济市综治中心根据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路线图,提出了“调解优先、仲裁跟进、信访后置、诉讼兜底”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不搞“一刀切”,而是根据群众不同诉求分类施策:对希望退房的,协调涉事公司限期退款并补贴利息;对愿意继续履行的,推动以现存房源置换并重新约定交付条款;对坚持诉讼的,及时引导进入司法程序并提供支持,真正把工作做到每家每户的实际需求上。实践证明,只有把机制落实、把协商做实、把方案夯实,才能赢得群众信任,实现“案结事了”。
					
				
					
						                                                                                                                                                                                                                                                                                                                                                                                                                
						江苏举办“向善向好 踏实前行”主题帮教活动                                                                                                                                                                                                                                                                                                                                                                                                                                                                                                                                                                                                                                                                                                                                                                                                           
						                                                                                                                                                                                                                                                                                                                                                                                                                
						  本报句容(江苏)9月29日电记者罗莎莎许瑶蕾秋雨微寒挡不住温情,在中秋节来临之际,今天上午,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省司法厅、省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举办“向善向好 踏实前行”主题帮教活动。活动由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张晓伟主持。
  活动现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张连珍等走到当天刑满释放人员中深情嘱咐,并与司法局、社区矫正局的工作人员共同接孩子回家。这是继1999年开展“妈妈看望孩子”帮教活动以来,张连珍等连续第27年赴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主题帮教活动。
  活动期间,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明强汇报全省监狱罪犯改造和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王萍作事迹报告,回归典型代表分享回归社会后的奋斗历程与生活感悟。整场活动展现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犯的关心和殷切期望,也表达了未成年犯踏实改造、奔向新生的坚定决心。
					
				
					
						                                                                                                                                                                                                                                                                                                                                                                                                                
						敬告读者                                                                                                                                                                                                                                                                                                                                                                                                                                                                                                                                                                                                                                                                                                                                                                                                                            
						                                                                                                                                                                                                                                                                                                                                                                                                                
						  因国庆节放假,《法治日报》2025年10月2日至10月8日休刊,10月9日起恢复正常出报。
  祝广大读者节日快乐!
  本报编辑部  
  2025年9月29日  
					
				
			
				
					
						                                                                                                                                                                                                                                                                                                                                                                                                                
						“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安徽军地检察机关携手保护运用红色资源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 本报通讯员 何南杰 刘昆
  
  近日,在第十二个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批军地协作保护红色资源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近年来,合肥军事检察院联合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广泛凝聚保护力量,致力守护红色资源,传承英烈精神。
推动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
  淮北市濉溪县,这里曾经是淮海战役的主战场之一,许多革命先烈长眠于此。在濉溪县铁佛镇梁楼村的一处田野间,3座孤坟埋葬的是在淮海战役中牺牲的3名解放军战士,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没有人了解他们的籍贯、生平,但数十年来,每逢清明、春节,当地村民都会自发前来祭奠、清扫。即便这样,数十年的寒来暑往、风侵雨蚀,仍然使这3座孤坟受损严重,坟茔上长满荒草,断碑隐没于草丛,坟茔周边随处可见生活垃圾。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将该线索通报给合肥军事检察院,军地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并召集职能部门展开磋商,督促将3座烈士墓尽早迁入烈士陵园集中安葬。
  但如何确认3名墓主的革命烈士身份?对此,军地检察机关会同职能部门,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广泛走访村民,制作20余份询问笔录、邀请党史专家召开论证会,形成了100多页的证据材料,从法律上证实了墓主的烈士身份。
  2024年10月28日,在当地村民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的见证下,3名烈士遗骨正式迁入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安葬,集中统一保护。
  2021年以来,安徽军地检察机关一直推动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办理相关案件10余起,推动200余处散葬、无名烈士墓集中安葬或就地修缮维护。
修复战场遗址铭记历史
  坐落于宣城市泾县云岭镇汀潭村的蜈蚣山,距离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仅6公里。1940年10月,这里打响了粉碎日军“扫荡”企图的汀潭阻击战,留下了总长度近600米的战场遗址。经专家认定,这是我国现存较为完整的战场遗址之一。
  然而,汀潭阻击战战场遗址却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缺乏专项保护资金。80年的风雨侵蚀,存在着毁损、灭失的风险。2024年初,有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新四军汀潭阻击战战场遗址急需抢救性保护的建议和提案。
  泾县人民检察院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联合合肥军事检察院办理。军地检察机关围绕适格的监督对象多次展开论证:地方人民政府已将战场遗址列为不可移动文物,并积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已经全面履职?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缺乏专项维护资金,是否可以成为履职阻却事由?带着这些问题,军地检察官们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有关职能部门对汀潭阻击战战场遗址负有相应保护职责,并很快制发了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发出后,军地检察机关积极跟进推动,职能部门打出了一套“抢救性修复+常态化维护+保护性开发”的“组合拳”。目前,蜈蚣山已列为党史教育现场教学点,当地政府共投资200万元建设汀潭阻击战战史陈列馆暨“双拥”馆。
注重英烈精神赓续传承
  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有一所小学,为缅怀先烈,将校址选在渡江烈士墓旁。一座纪念碑,牵起一段70余年的红色故事:1949年4月21日,渡江战役正式打响,为了引开敌机掩护主力部队顺利渡江,解放军某连连长和4名战士迎着敌机的疯狂扫射,在海口镇境内壮烈牺牲。战斗结束后,百姓们自发地收集了烈士们的遗物遗骸,将他们就地安葬,立下了渡江烈士墓。
  1999年,当地政府对烈士墓进行修缮,但自此之后一直未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修缮。大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合肥军事检察院现场勘察时发现,渡江烈士墓墓冢因长期遭雨水侵蚀,红砖裸露在外,墓碑文字模糊掉色,四周杂草丛生,严重影响烈士墓的庄严肃穆。
  办案检察官感到,渡江烈士墓是特殊的红色地标,其保护现状与军民鱼水情、与百姓的期盼厚望、与特殊的地理位置及教育意义严重不符,必须尽快修缮。
  为凝聚保护合力,军地检察机关组织职能部门、学校代表、村民代表召开听证会。“在开学前把烈士墓修缮好”“让孩子们上好新学期第一堂党史课”成了大家共同的心声。会后,一系列保护利用措施接踵出台。半个月后,相关职能部门筹集8万元修缮资金,对烈士墓进行了抢救性维护;半年后,当地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00余万元进行整体修缮,将其打造成安庆市革命文物纪念活动基地、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今,渡江烈士墓已成为安庆市的著名红色地标,群众纷纷前来缅怀先烈。
  2021年以来,安徽军地检察机关注重英烈精神的赓续传承,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并持续跟进整改,强化多方联动,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健全对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审查工作机制的意见》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张昊为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确保办案质量,根据相关法律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审查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9月29日对外发布。
  《意见》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收集、固定、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证据,人民法院对有关被告人身份信息的证据材料,应当全面审查、综合认定。《意见》还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
  关于侦查阶段的审查要求,《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区分情形,分别采用信息系统比对、档案信息比对、生物识别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身份进行核查。未对犯罪嫌疑人身份进行核查,不得确认其身份。《意见》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应当有经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的户籍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证予以证实,对户籍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证有疑问的,应当调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盖有户籍专用章并附照片的户籍证明;对于户籍证明中没有照片、本人面貌与户籍证明中的照片差异较大等情形,应当补充调取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证据材料;经补充调取相关证据材料,仍无法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库信息进行核查比对。《意见》还规定,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可以按照其自报的姓名移送审查起诉、起诉、审判。
  关于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要求,《意见》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起诉意见书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身份及是否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送。
  关于审判阶段的审查要求,《意见》规定,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身份及被告人身份是否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意见》要求,法庭审理时,人民法院应当查明被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民族、出生地、住址等身份信息,并结合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实。被告人身份不明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意见》还规定,经庭审查证属实的被告人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表述。送达裁判文书时,人民法院应当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意见》还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可能有错误的,应当及时审查,对经审查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依法更正。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被告人身份信息认定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必要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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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高桥”下的法治守护者                                                                                                                                                                                                                                                                                                                                                                                                                                                                                                                                                                                                                                                                                                                                                                                                                   
						贵州关岭检察助力“桥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王仕莉
  
  9月28日,被誉为“世界第一高桥”的贵州花江峡谷大桥正式建成通车,这座“横竖都是世界第一”的超级大桥,主桥跨径1420米,居山区桥梁世界第一;桥面至水面高差625米,同样登顶世界第一。它不仅是连接山川的交通枢纽,更是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桥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标识。
  近年来,有“世界桥梁博物馆”之誉的贵州将交通工程与旅游、文化、生态深度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桥旅融合”发展路径。关岭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施工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旅游配套设施等重点领域,为大桥建设和运营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助力打造“桥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新典范。
  关岭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治介绍说,关岭县检察院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累计办理“桥旅融合”区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3件、民事公益诉讼9件,构建起全方位的生态保护网络。
  在水域生态治理方面,该院采取“治污-护河-修复”系统治理模式,推动10家污水排放单位完善废水处理设施,取缔两家落后工艺塑料加工企业,引导3家养殖企业升级粪污处理技术。依托“两长巡河”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清理5处河道沿岸垃圾倾倒点,拆除罗秧河239平方米违建,打通河道“呼吸通道”。同时,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组织10次增殖放流活动,投放20万尾鱼苗至北盘江流域,推动水域生态从“清澈回归”到“生态焕活”。
  花江峡谷大桥作为贵州“桥旅融合”标志性工程,其建设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关岭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开展全过程监督,确保大桥建设安全有序推进。
  针对大桥施工区域地形复杂、高危作业多的特点,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询问施工人员等方式,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2处。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完善高空作业防护网、增设临时避险区,组织3轮安全生产培训,覆盖施工人员200余人次,确保施工过程“零事故”。
  在大桥建设中,会形成周边临时观景路段。该院在巡查中发现部分观景道路存在路面破损、防护栏缺失、警示标识不足等问题,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推动修复破损观景道路500余米,临崖路段加装防护栏300余米,在危险区域增设警示标识28块,内容涵盖安全提示、游览路线指引、紧急联系方式等,全方位保障游客观景安全。同时,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检察院推动施工方划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专门存放区,定期清运建筑垃圾,累计清理建筑垃圾80余吨,其中可回收垃圾回收率达70%,并对清理后的堆放点进行土壤修复,补种本地草本植物3000余平方米,实现施工区域与周边峡谷风光的和谐统一。
  面对“桥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关岭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公益诉讼监督效能。
  一方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针对北盘江水系、郎岱河流域等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难题,牵头与贞丰县检察院、镇宁县检察院、六枝特区检察院等地签订协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案件协查”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上游污染、下游买单”的治理难题。
  另一方面,深化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出台《城市水资源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针对花江峡谷大桥项目,与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文旅局建立“每月会商+季度联合巡查”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的联动模式,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从守护生态底色到护航世界级大桥建设,关岭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利器”,为“桥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筑牢根基。未来,关岭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更有力的检察担当、更精准的监督举措,守护好绿水青山和建设安全,护航“桥旅融合”行稳致远。
					
				
					
						                                                                                                                                                                                                                                                                                                                                                                                                                
						第三届“一带一路”检察论坛(陕西)举行                                                                                                                                                                                                                                                                                                                                                                                                                                                                                                                                                                                                                                                                                                                                                                                                             
						                                                                                                                                                                                                                                                                                                                                                                                                                
						  本报西安9月29日电 记者孙立昊洋 马金顺 今天,第三届“一带一路”检察论坛(陕西)在西安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卢建军出席开幕式并讲话,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主持。
  苗生明指出,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建立以来,在推进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检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注重规则构建,积极探索创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肩负起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法治保障的检察责任。要加强“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论坛平台作用,深化协作交流,建强人才队伍,不断夯实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法治保障的检察根基。
  刘强指出,近年来,全省政法系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善服务、强保障、优环境各项工作,推动以高水平法治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取得新成效。全省政法机关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此次论坛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主办。论坛上,5名专家作了主旨报告,16名获奖论文作者作了交流发言,并宣布设立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聘请了15名特邀研究员。
					
				
					
						福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白皮书发布                                                                                                                                                                                                                                                                                                                                                                                            
						“主导产业链+司法服务链”双链融通                                                                                                                                                                                                                                                                                                                                                                                                                                                                                                                                                                                                                                                                                                                                                                                                               
						                                                                                                                                                                                                                                                                                                                                                                                                                
						  本报讯 记者王莹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福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白皮书(2022-2025)》,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典型举措及典型案例。
  近年来,福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优质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新收一审商事案件774462件、审结745072件,新收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14755件、审结13952件,办案质效持续趋优。
  聚焦福建县域产业链发展的司法需求,福建法院推出“主导产业链+司法服务链”双链融通机制,因地制宜围绕“一片叶、一根竹、一张纸、一双鞋、一块玻璃、一组电池”等提供司法服务,助推产业集群发展。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设立福州、厦门、泉州知识产权法庭,统一惩罚性赔偿标准,着力破解“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
  为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福建法院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12家单位优化升级“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方式和功能,有效畅通破产信息查询渠道。同时,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深化应用自助服务、跨域立案等平台,促进“一网通办”再升级。
					
				
					
						                                                                                                                                                                                                                                                                                                                                                                                                                
						河南荥阳检察助力“汉霸二王城”保护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辛俊峰
  
  9月28日,秋高气爽,在河南郑州荥阳市广武山上,被称为“楚河汉界历史见证”的“汉霸二王城”遗址保护区干净整洁,修复后的800余米城墙已被加装格栅进行保护,负责城墙巡查维护的工作人员不时向游客宣传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
  据介绍,“汉霸二王城”于1986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核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3月,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到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汉霸二王城”保护和利用的建议,随后组织干警通过现场调查发现,“汉霸二王城”由于长期受黄河侵蚀和雨水冲刷,城墙及山体出现多处坍塌滑落现象,有周边村民在城墙上搭建违法建筑,文化遗址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荥阳市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结合走访调查情况形成《关于沿黄地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报告》报送市委后,引起了市委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在市委的支持下,荥阳市检察院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召开磋商会,就“遗址保护责任清单”“保护及活化利用计划”等达成共识,明确了文化遗址修缮、公益林维护、日常巡查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并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破损城墙修缮、景区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等工作。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荥阳市文物部门争取到文物保护专项资金690万元,及时对古城墙进行了修缮。为充分挖掘古城墙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荥阳市检察院选派检察官对“汉霸二王城”遗址公园立项和建设工作提供“一对一”专属法律服务,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方力量。我们以此次案件办理为契机,依法监督相关部门建立起文物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破解县域文物管护难题。”荥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宋君华说。
					
				
					
						                                                                                                                                                                                                                                                                                                                                                                                                                
						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本报讯 记者张昊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家犯罪集团案。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对杨正喜、傅成志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罗建章、邱智等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毕会军、蒋吉等12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经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以明学昌(已死亡)、明国安(另案处理)、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以毕会军等其他家族成员和周卫昌等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的明家犯罪集团,利用明家家族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发展和依托明家家族掌控的武装力量,在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伙同以“金主”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涉赌、诈资金100余亿元。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杀害、伤害试图逃跑或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2023年10月20日,为防止涉诈人员被移交我国,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在组织转移、藏匿涉诈人员过程中,明家武装人员开枪射击,又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160余人旁听了宣判。
					
				
					
						                                                                                                                                                                                                                                                                                                                                                                                                                
						守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林楠特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作为耕地保护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控、保护等作出具体规定,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我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并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范围、程序、保护和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仅是数量上的底线,更是质量、生态等多维度的保护线。守住这条红线,就是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守住人民群众的“米袋子”。
  近年来,各地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取得一定成效,同时制度“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现行法律法规虽建立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审批管理制度,但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占用需求,以及耕地自然损毁、零星破碎、质量不高等情形,缺乏相应的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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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控、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在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擅自突破、随意调整的前提下,遵循农业生产和耕地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客观规律,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的管理机制,明确了允许优化调整的情形、程序和规则,为地方预留合理的自主空间。针对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存在的划定不合理、零星破碎等问题,以及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个别误划问题,建立纠错机制。可以说,《办法》兼顾了耕地保护的刚性和农业生产的灵活性,有利于提升永久基本农田的整体质量和生产效益,为守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粮食安全的重要防线。期待各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要求,压实保护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统筹安全与发展,兼顾数量与质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实至名归,成为稳产高产的良田,把中国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他们受委托给老人当起“儿子”                                                                                                                                                                                                                                                                                                                                                                                                                                                                                                                                                                                                                                                                                                                                                                                                                  
						空巢老年人情感需求催生“外包儿女”新业态                                                                                                                                                                                                                                                                                                                                                                                            
						调查动机
  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超3.1亿。而《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基本数据公报》显示,全国独居老人比例已达14.2%。
  数据背后,老年人群体对情感慰藉、人格尊严等更高层次的需求已形成对相关服务的巨大期待。“外包儿女”服务应运而生。
  “外包儿女”指由第三方人员以“临时子女”的身份,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陪伴、撑腰等情感服务。对于这一服务,部分声音认为这是“存在即合理”的市场选择,能有效缓解部分老人的孤独感;也有人对此忧心忡忡,直指其背后可能潜藏着财产侵占、隐私泄露等风险。
  “外包儿女”服务目前发展情况如何?该如何规范市场?记者就此展开调查采访。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宋昕怡
  静默的、迟缓的、近乎停滞的,养老院里仿佛被加上了电影特效,一切都慢了下来。只有护工推着餐车走过的轱辘声和房间内偶尔传来的一两声咳嗽,在一片无声里泛起涟漪。
  走进这家养老院的彭磊(化名)已然十分熟悉这幅画面。他直奔72岁陈阿婆的房间而去,将手中的礼品放在柜子上后,又搬来一张小凳子,紧挨着陈阿婆的床位坐下,开始与陈阿婆话家常。这时,房间里的气氛才“活”了起来。
  这本是一幅再寻常不过的晚辈探望长辈的温情画面——只是,陈阿婆是一名丁克老人,而彭磊则是受陈阿婆远在异地的妹妹雇佣的“外包儿子”。
  彭磊是辽宁大连某“临时保镖团队”的一员。
  今年3月,主业是经营露营灯的彭磊与8个朋友组建临时团队(团队成员平均年龄35岁,都有各自的主业,有的是烧烤店老板,有的则经营着健身房)。他们最初的业务方向是为陷入追债困境或情感纠纷的客户提供临时护卫服务,但现实需求却将他们团队的业务拓展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向——“外包儿女”服务。团队成员大多身材魁梧、外表强悍,既能陪老人看病买菜、聊天逗乐,必要时还能帮忙“撑场面”、调解矛盾。
  7月,团队发布的去养老院探望老人的视频“爆火”之后,在短短2个多月内,就由最初的9人发展至上千人,在山东、广东等地设有分部。
  彭磊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客源多是通过社交媒体、朋友引荐而来,在服务前,团队会与客户签订委托书。团队并没有固定的定价表,而是根据任务难度收取佣金,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老年人群体间的关系网络远比想象中的复杂,少数老人在相处中存在的孤立、排挤甚至霸凌现象,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他们需要的不仅是有人跑腿办事,更需要一种情感上的支撑,需要有人为他们在某些场合撑腰。”彭磊说,委托人都是老人的亲戚或子女,有些老人事先并不知情。“不少老人在交谈中常常情不自禁地落泪。有一名60多岁的老人,每次给我打电话,通话时长都在3个小时以上;还有一名老人在分别之际潸然泪下,说‘你们走了,这个屋子就又没声了’。”
  “有老人会讲起年轻时经历过的饥荒,讲起那些好不容易才熬出头的日子,现在生活变好了,却发现自己只能在养老院里度过余生。”有一个让彭磊印象最为深刻的委托单,68岁的老人年轻时曾是山东某地商界的风云人物,名下拥有市中心多处房产和豪华轿车。随着妻子的离世与子女相继出国,老人无奈住进养老院。“见惯世面的老爷子即便心态豁达,却依旧难逃孤独的侵蚀,时常在向队员们讲述往事时潸然泪下。”
  “听了心里很难受,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无论多么耐心陪伴,彭磊知道,自己的角色还是和真正的亲人不一样。
  2022年10月,民政部公布一组数据:我国老年人口中空巢老人占比已超过一半,部分大城市和农村地区,空巢老年人比例甚至超过70%,大量老年人不与子女或其他家人共同居住生活,面临着居家养老的许多生活不便或困难,甚至是安全风险隐患。
  丧偶、失独、离异、子女异地……种种现实原因,击穿了一些家庭的传统养老防线。
  从养老院里被排挤的75岁丁克老人,再到吃上一顿热饭都取决于护工是否有责任心的瘫痪老人,接单不到半年,彭磊说自己和团队见到了太多无法用三言两语概括、不为大众所了解的晚年困境。
  在与一个个老人相处的过程中,彭磊团队发现,人至暮年,需要的不仅是吃饱穿暖,老年群体对情感慰藉、人格尊严、社会面子等更高层次的需求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服务市场。
  比如,对于空巢老人而言,日常陪伴的安全感与情感联结的归属感,比衣食住行更显迫切。生病了有人陪诊、遇到事有人商量、节假日有人围坐,这些琐碎的需求,恰恰是养老服务中最薄弱的环节。失独与丁克家庭的困境更甚,他们不仅面临生活照料的缺乏,更承受着无人牵挂、无人依托的精神孤独。这种情感上的空缺,成为晚年生活最深的隐忧。
  彭磊说,自组建团队以来,实际承接的“外包儿女”业务只有几十单,大约仅占业务咨询量的百分之一。绝大多数人在咨询之后便没了下文。
  他清楚地认识到,“外包儿女”服务的安全性、信任成本,以及那层“花钱买孝顺”的心理门槛,都是人们需要考虑的问题。“绝大多数委托人并非老人自身,而是他们远在外地的亲属或子女,这些子女并非不孝,只是在现实压力下分身乏术,雇佣‘外包儿女’也是他们另一种形式的尽孝和情感补偿。”
  记者调查发现,近日各类平台上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外包儿女”业务。“外包儿女,做您的临时家人,替你看望父母……”在某二手交易平台,记者检索“外包儿女”关键词,弹出大量此类服务“商品”,标价在300元至500元之间。
  社交媒体上关于“外包儿女”的舆论两极分化严重。持支持态度的网友认为此类服务是市场的必然选择,迎合了当下的社会需求。比如彭磊团队成员的视频号评论区,有用户留言“很多老年人都需要陪伴”“只要服务态度和质量好,不愁没客源”,还有用户留言“目前的公共养老服务难以兼顾老人的情感需求,雇佣‘外包儿女’聊聊天或者撑撑场面也未尝不可”等。
  另外一部分网友则对“外包儿女”服务表达了强烈的担忧,认为其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比如一网友评论称:“万一哪天老人不能说话了,被‘外包儿女’强制接出院,诱骗存款及霸占养老金怎么办?”该条评论获得大量点赞。
  对此,彭磊的心情是矛盾的。一方面,他认为越来越多人愿意从事这个行业是好事。但另一方面,彭磊担心“有不法分子打着‘外包儿女’的幌子,对辨别能力低的老人行不法之事”。
  面对外界的疑虑,彭磊团队也在摸索着前行的方向。团队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许多设想还需要“走一步看一步”。他坦言,团队目前期望能够引起当地政府或公安部门的关注,办理备案,确保业务在透明、合规的框架下运行,也为客户多提供一层官方的安全保障。
  “老人情感上的脆弱性,恰恰为别有用心之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彭磊说,“外包儿女”服务目前还没有相关标准和准入门槛,仅靠从业者自律远远不够,如果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监管,那才是最理想的出路。
漫画/李晓军  
记者手记
  我的爷爷奶奶在养老院居住了长达10年。奶奶病逝后,即使4个子女都表示愿意接老人回家,但爷爷仍然决定独居在养老院。
  这份不愿给子女添麻烦的“决心”背后,是每周都有至少两个子女前来探望的事实在托底。我记得很清楚,每次去看望爷爷,他都要拉着我出去转一圈,逢人就“炫耀”。我听到最多的一句话便是“你真幸福,又有人来看你了”。
  尤其当我们节假日前接老人回家时,爷爷甚至说过这样的话——其他老人那羡慕的眼神够他得意好久。
  老人对陪伴的需求已是老生常谈,但这是所有老龄化社会不得不面对的议题。
  在中国“银发经济”的市场上,人们的关注点更多落在老年人的安全需求上。无论是社区适老化改造,还是市场上的“银发经济”产品,大多都集中于解决“跌倒了怎么办”“生病了谁知道”的身体安全问题。
  但除却基本的身体安全保障,老年人作为人本身的情感需求也亟须被看到。
  今年国庆节前,我又来到养老院,那里的老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孩子,多来,我们这里需要人气”。
					
				
					
						                                                                                                                                                                                                                                                                                                                                                                                                                
						为老人的生活重新注入“声响”                                                                                                                                                                                                                                                                                                                                                                                                                                                                                                                                                                                                                                                                                                                                                                                                                  
						                                                                                                                                                                                                                                                                                                                                                                                                                
						  我是辽宁大连“临时保镖团队”发起人,大家都叫我阿凯。
  我还记得我接的第一单“外包儿子”生意。敲门后,迎接我们的是一道门缝,以及门缝后一双充满警惕和审视的眼睛。
  “我们是您妹妹请来的,她不放心,托我们过来看看您。”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但门后的老人没有回应,只是沉默地将门拉得更开了一些,让我们进屋。
  75岁的李奶奶平时一个人住在大连市的一个老小区,唯一的儿子车祸离世,老伴也早已故去。她的妹妹远嫁别处,通过短视频平台联系上我们,希望团队能够代替她,多去看看孤单的姐姐。
  一名孤寡老人的世界可以小到什么地步?从床到卫生间,再到厨房冰箱,失独且丧偶的李奶奶几乎每个日夜都是在这个狭小的一居室内度过的。我们几个人进屋后,屋子立刻显得逼仄起来。更“可怕”的是,屋里安静极了,似乎掉根针都能听得见。儿子与丈夫的相继离去,好像两把剪刀,剪断了李奶奶与外部世界的连接。当时我就想,这份委托的意义,或许就是为老人的生活重新注入一点当下的、流动的“声响”。
  第一次上门时,无论我们说什么,老人都只是淡淡地回上几句。从上午10点到下午6点,我们为老人做了一顿午饭、帮老人打扫了房间,其余时间则是试图和她聊天。
  起初的两次探访,都是在近乎尴尬的安静中度过的。老人不主动说话,对于我们的到来,既不欢迎,也不抵触。我们只能从家务做起:打扫积灰的角落,清洗许久未用的碗筷,叠好沙发上随意堆放的衣物。
  随着上门次数多了,李奶奶逐渐卸下了心防,态度愈发软化,明显的信号便是——她开始絮絮叨叨地讲起了往事,讲她经历过的那些岁月、讲她因车祸去世的儿子、讲她病故的老伴。
  这是一单价格在2000元的委托,持续一个月,我们一共探望了5次,每次待至少6个小时。在最后一次上门探望结束时,李奶奶眼圈泛红。我们心有不忍,向老人承诺,下次路过小区一定再上楼看看。
  委托人还有远在国外不能频繁归家的子女。
  比如今年70多岁的张爷爷,与老伴住在大连,委托人正是定居在国外的子女。接单时,老人的子女在电话里反复叮嘱到我都觉得他们啰唆,主题只有一个——张爷爷脾气火暴,不仅对家人如此,与邻里间的关系也常年紧张。
  第一次上门时,老人态度果然很差——“你们来干什么?我好好的,不需要人看。”老人坐在沙发上,语气冷漠。
  这次委托持续了一个半月,直到委托时间过半,我们才慢慢了解了事实的全貌:老人之所以与邻里关系紧张,始于邻居细碎的、带刺的非议。子女远居国外成了邻居口中的谈资,“挣大钱忘了爹娘”“孩子在国外,生了不如没生”,这些话语,让向来争强好胜的老人听多了难免心中郁闷。
  委托期内,我们一共上门了8次,陪老人聊天、散步、买菜,见到邻居就说自己是老人的“干儿子”。当邻居们看到总有几个身形健壮的年轻人提着东西上门,陪老人聊天、打扫卫生后,背后的非议逐渐少了,老人的情绪也平稳了不少。
  子女外出务工、中年丧偶丧子、养老体系尚不完善……对于不少老人来说,这样的晚年生活是一场漫长的钝痛。
  我始终记得那位在床上瘫痪了近40年的修理工。一场突如其来的工伤事故,让他下半身完全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委托人是他的弟弟,诉求很明确:解决护工偷懒问题。原来,负责照料老人的护工看老人无儿无女,在日常照料上,不会主动询问老人的如厕需求,往往是等到老人失禁后才进行清理。在饮食方面,她通常一两天做一顿饭,让老人反复吃剩饭。
  我们团队在两个月内前后共上门了10次,要留意床单是否干爽、平整,房间内有没有异味,在护工做饭时走到护工身边监督她是否用心。若是看到护工在老人有需求时还在玩手机,我们会及时提醒护工,看着护工完成护理工作。
  据老人弟弟反馈,护工的行为有所改善,比以前勤快了一些,至少平日里无事的时候不会像过去那样直接躺在沙发上,有时还会陪老人聊天。
  人老了,脾气有时会变得像孩子一样,容易因为小事耿耿于怀,将问题放大,再加上他们往往不愿主动沟通表达,容易让远方的亲人担心误解。
  住在大连某养老院里72岁陈阿婆的情况就是如此。
  据委托人描述,住在陈阿婆隔壁的老人总在半夜将电视或音乐的音量故意开得很大,严重影响陈阿婆睡眠。团队介入后发现,这原本是个误会。那位老人之所以将音量开得很大,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因为她本人听力严重受损。团队为隔壁老人买了副耳机,问题迎刃而解。令人欣慰的是,这次之后,两名曾因误会产生隔阂的老太太,关系反而变得非常融洽。
  我们服务过的这些老人,无疑是不幸的,但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他们又是幸运的。至少还有人牵挂着他们,愿意付一笔不低的费用雇佣他人扮作“临时儿子”前往探望。可也有一些老人,到了晚年,一个家人和朋友也没有了,我有时候会忍不住想,那些老人的晚年光景又是什么样的呢?
(本报记者 赵丽 本报实习生 宋昕怡 整理)
					
				
					
						“外包儿女”服务缺乏行业标准和准入门槛 专家建议                                                                                                                                                                                                                                                                                                                                                                                        
						 设定机构准入标准规范未来发展                                                                                                                                                                                                                                                                                                                                                                                                                                                                                                                                                                                                                                                                                                                                                                                                                 
						                                                                                                                                                                                                                                                                                                                                                                                                                
						  □ 本报记者   赵丽
  □ 本报见习记者 丁一
  近年来,我国的公共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推进,逐步完善,但目前主要满足的是物质与照护的基本需求,面对一些老年人对情感慰藉、人格尊严、社会面子等更高层次的需求,市场作出了回应,一些人做起了“外包儿女”生意,收钱接委托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满足其情感需求。
  然而,“外包儿女”尚没有行业标准和统一的准入门槛,让不少人担忧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外包儿女”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法律风险?该如何规范这个新兴服务模式的未来发展?《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公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尚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
  记者:“外包儿女”的出现说明了什么?
  杨尚东:“外包儿女”服务的出现反映了多个深层社会问题:
  第一,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人口流动呈现出“从家乡到外地”的流动趋势,此种生活常态意味着年轻人不可能时刻围绕在老人身边,家庭养老功能呈现出弱化的趋势;
  第二,空巢老人与独居老人的数量明显上升。许多空巢老人与独居老人并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新型家具等现代电子科技设备,导致其在生活方面会出现许多难题,这为“外包儿女”服务提供了相应的市场需求;
  第三,社会养老机制有待完善。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主要聚焦在老年人的物质需求而非精神需求上,这导致老年人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实现精神上的满足。此外,各地公共服务资源的不均等也造成了老年人难以享受到相应的精神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外包儿女”服务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其服务质量依赖市场规范的调整,若缺乏统一标准与严格监管,易出现敷衍服务、权益侵害等问题。
  记者:老年人作为被服务方,有时是亲戚与团队合约的“局外人”,其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如何得到保障?服务开始前,是否必须征得老人本人的明确同意?
  杨尚东:“外包儿女”服务开始前,服务机构必须征得老人本人的明确同意,这是保障老人权益的核心前提,也是符合伦理与法律原则的基本要求。从法律角度看,老年人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他人提供的陪伴、照护服务,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在未经老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其签约“外包儿女”服务,否则可能构成对老人自主决定权的侵害。
  记者:没有行业标准、没有统一准入门槛的情况下,“外包儿女”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赵精武:“外包儿女”所涉及的法律风险诸多。一是目前并没有对从业者设置相应的准入门槛,可能导致从业人员鱼龙混杂,不法分子很有可能借此作为合法掩护,实施诈骗等不法侵害;二是由于从业人员并非专业的照护人员,对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不甚了解,可能会出现安全问题;三是“外包儿女”倘若被老年人委托处理财产相关事宜,有可能引发财产损失纠纷;如果老年人出于感激作出财产赠与、订立遗嘱等行为,又有可能引发从业者与老年人子女之间的财产继承纠纷。
  杨尚东:可能衍生出隐私风险。在服务过程中,从业者会接触到老人的健康状况、家庭关系、财务信息等隐私内容。在缺乏保密规范的情况下,部分从业者可能为谋取利益,将这些信息出售给第三方机构,或在社交平台随意泄露,导致老人隐私的泄露。
  “外包儿女”服务纠纷的责任界定,需结合侵权行为主体、过错程度、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关联性等因素综合判断。首先,从业者作为直接服务提供者,若实施侵权行为,需优先承担责任;其次,委托方若存在过错,需承担连带责任;再次,服务平台若未履行资质审查、未向老人提示服务风险等义务,或存在对从业者的违规行为知情不报情形的,需承担连带责任。最后,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监护人未妥善选择服务主体,导致老人权益受损,监护人需先对老人的损失负责。如果监护人能够证明自身已尽到合理的监护义务,其在承担责任之后可向有过错的从业者、平台追偿。
  记者:该如何规范这个新兴服务模式的未来发展?
  杨尚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明确“外包儿女”仅为补充性陪伴,不能替代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不得宣传“花钱就能尽孝”等误导性内容。此外,禁止服务机构提供超出能力范围的服务,严禁机构或从业者提供医疗护理、财产管理等专业服务,避免因能力不足导致老人权益受损。同时,禁止机构虚假宣传,不得夸大服务效果。
  具体操作方面:设定机构准入标准。从事“外包儿女”服务的机构必须完成工商注册,不得超范围开展医疗、法律代理、财产管理等专业服务。此外,机构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存入指定监管账户,防止机构违约后逃避责任情况的出现。
  设置从业者准入标准。应当设定从业者基础资质门槛,具体而言,可以从年龄、健康状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职业资格证书等来构建。
  明确服务规范。服务规范主要包括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过程规范以及服务责任规范。对于服务内容规范而言,应当制定统一的服务清单,明确可提供的服务范围,同时列出相应的禁止性行为,例如不得代管老人的银行卡、身份证、房产证等重要财物,不得代签遗嘱、赠与合同、理财产品协议等涉及财产或重大权益的文件,不得诱导老人进行超出需求的消费或投资等。就服务过程规范而言,服务机构需要建立服务日志制度,从业者在每次服务后应当记录服务内容、老人的身体状况与情绪变化以便于追溯服务过程。就服务责任规范而言,服务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时间、频次、报酬标准、双方权责及应急处置方案。
  赵精武:相关部门应当扮演行业引导的角色,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其发展,用以填补现有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精神照护方面的不足。例如,从业者不具备相关医疗急救知识和经验时,其从事的服务类型仅限于为老年人提供精神照护;反之,则可以允许从业者从事医疗照护方面的服务。
					
				
			
				
					
						打破“陆海分割”“河海分治”传统管理界限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构建陆海统筹新机制                                                                                                                                                                                                                                                                                                                                                                                                                                                                                                                                                                                                                                                                                                                                                                                                               
						                                                                                                                                                                                                                                                                                                                                                                                                                
						  □ 吕忠梅
  在地球生态系统中,海洋作为重要的环境要素,通过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参与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着人类的生命健康。同时,海洋是地球上所有水系的最终归宿,陆地上的污染物终将进入海洋。
  治海必先治河、治河必先治陆。只有建立陆海统筹机制,才能真正有效防治海洋污染。“海洋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的第四分编,放在水污染防治分编草案之后,就是为了更好发挥法典的体系化功能,打破“陆海分割”“河海分治”传统管理界限,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新机制,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安全。
陆海统筹是海洋污染治本之策
  海洋生态系统保护需要陆海统筹。
  海洋通过水循环与人类活动紧密相连。海洋污染主要源于人们向河流排放污染物或者风、雨等使陆地上的污染物输入海洋。因此,海洋污染与水污染两者之间存在着路径与终点、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海洋的绝大多数污染物来自陆地,在一些大河的入海口可以观察到明显的污染带,水质、沉积物和生物体内的污染物浓度也远高于其他海域。
  与此同时,淡水河流栖息地的污染也会直接影响一些物种的繁殖和生存,进而影响海洋生物多样性。
  健康的滨海湿地、红树林和河口作为重要的生态缓冲带,具有一定的过滤陆地输入污染物的功能。但如果水污染严重超过其净化能力,它们也会不堪重负发生退化,进而失去其保护海洋的屏障功能。
  由此可见,解决海洋污染问题必须从源头和路径上着手,通过规划统筹、标准统一、陆海联动、区域与国际合作等多种方式,将流域管理与海洋污染防治深度融合,从根本上改善水生态环境。
海洋污染防治分编体现新理念
  海洋环境污染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地。要真正运用法律手段治理海洋污染,必须明确陆海统筹的原则,规定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环境监管制度。2023年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这一理念,将海洋环境与流域、沿海陆域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系统治理,实现了治理观念的根本转变。
  虽然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将“陆海统筹”确定为一项基本原则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其本质上是一部单行法,主要内容是解决海洋环境保护的“自身”问题,很难与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机衔接。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通过对多部相关法律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将“陆海统筹”的理念落实得更好。海洋污染防治分编草案作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组成部分,一方面,通过总则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统筹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另一方面,污染防治编草案中的通用性制度可以直接适用于海洋污染防治,使得海洋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放射性污染防治等制度相互衔接,既避免重复规定,又一体适用,让“海的问题,陆上联动解决”。
提高海洋环境系统治理水平
  生态环境法典海洋污染防治分编草案,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基础,进一步发挥法典系统整合功能,构建了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制度,以加强海洋污染防控。
  一是明确海洋污染防治的范围和监管体制。海洋污染防治分编草案对“海洋污染”进行了界定,并从陆海统筹的角度明确了海洋污染防治的范围和陆海统筹的监督管理体制。同时,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要求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对其管理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负责,强化沿海地方区域协作机制。
  二是加强陆海之间在规划、标准、监测等制度协调。海洋污染防治分编草案明确国家实施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规划、标准、监测等监督管理制度衔接协调。
  三是建立以入海排污口监管为核心的陆源污染防治制度。针对近岸海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海洋污染防治分编草案建立以入海排污口监管为核心的“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管线—排污者”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实现海洋污染防治的陆海统筹。通过严管入海排污口,溯源至整个排污网络,解决“只管入海口、不管源头”的问题。
  四是实现海洋垃圾治理责任的陆海联动。海洋垃圾虽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污染物,但一般都难以降解,不但影响岸滩环境和公众亲海体验,还会损害海洋生物栖息环境,威胁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污染防治分编草案要求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管理海域的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清理制度,形成海洋垃圾陆海统筹治理的闭环,实现陆海治理责任的联动。
  五是严格管控海岸工程、海洋倾废可能造成的海洋污染。鉴于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倾废行为实际上也可能影响海洋环境,海洋污染防治分编草案从陆海统筹角度,对海岸建设项目、海洋倾废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规定实行海洋倾废名录制度。
  (作者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本报记者朱宁宁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贾亮:                                                                                                                                                                                                                                                                                                                                                                                                       
						为产业发展献策 为民生福祉建言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文/图
  “成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于我而言,既是沉甸甸的责任,又是无比光荣的使命。”贾亮说。
  安徽阜阳技师学院实训中心主任、中国长三角地区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拥有多个身份的贾亮,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产业发展献策;听取反映社情民意,为民生福祉建言。
关注汽车产业人才培养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发展态势一直是贾亮关注的重点。贾亮深知,要为产业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必须深入产业一线,了解其真实的状况和面临的困境。
  履职中,贾亮频繁走进汽车生产车间,与一线工人、技术人员以及企业管理者面对面交流。他了解到,汽车产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产教融合机制不完善,导致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与企业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许多企业在招聘高技能人才时,发现院校所教授的知识和技能与岗位要求难以匹配,使得企业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资源进行培训。校企协作的壁垒也较为明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往往受到诸多因素制约,如合作模式不够灵活、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等,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效率和质量。”贾亮说。
  针对这些问题,贾亮建议依托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建立与汽车产业紧密对接的人才培养体系,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设置专业课程和培训内容,使学生在毕业后能迅速适应企业的岗位要求。同时,鼓励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在职培训项目,为职工提供持续学习和技能升级的机会,以满足汽车产业不断发展的技术需求。
  此外,在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方面,贾亮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打破合作壁垒,完善合作机制,促进院校与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培养适应汽车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
破解职业教育发展困境
  职业教育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产业升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贾亮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升我国制造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必须打造一支庞大且强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而职业教育正是培养这类人才的摇篮。
  为此,贾亮提交了多件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相关的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大技工教育支持力度,将技工院校纳入高等教育序列。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提高技工教育的社会地位和认可度,吸引更多优秀青年选择技工教育,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更坚实的教育基础。”贾亮说。
  贾亮同时建议,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在课程设置方面,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借鉴、相互补充,使学生不仅掌握专业技能,还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在学分互认以及学籍转换等方面细化政策,为学生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转换学习路径提供便利,拓宽学生的成长空间和发展通道。
  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也是贾亮关注的重点话题。他经过调研发现,目前,社会上仍存在对职业教育的偏见,认为职业教育是“次等教育”,这严重影响了学生选择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对此,贾亮建议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看法。同时,引导学生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让他们认识到职业教育同样能够成就精彩人生,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机会。
  贾亮还建议,将劳模工匠精神课程纳入高校选修课,并延伸至普通教育的不同阶段。通过建立工匠科技体验中心、开展劳模工匠教育体验活动等方式,让学生近距离感受劳模工匠的精神风貌和精湛技艺,激发他们对技能学习的热情和兴趣,使“学技能”成为学生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这不仅有助于培养新时代的高技能人才,也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建言社区养老服务转型
  贾亮深知,人大代表的职责不仅体现在为产业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建言献策上,更要时刻关注民生福祉,倾听群众呼声和诉求,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在履职过程中,他始终心系民生,将目光投向社区养老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领域。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贾亮深入社区调研,了解到当前社区养老服务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养老服务设施不足、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他提出了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转型创新的建议。
  贾亮建议,扩大养老机构床位设置,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缓解养老床位紧张的局面。同时,提高养老服务的多样性,除了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外,还应注重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等多方面的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养老服务项目,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此外,还要注重老年人的健康追求,加强养老服务中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医疗服务,让老年人能享受到更加优质、贴心的养老服务。
					
				
					
						湖南出台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设置产业发展路径 划清行业行为边界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湖南省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8章48条,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覆盖产业全链条,从细胞采集、研发、临床试验到安全保障,提供法治“定心丸”,填补制度空白,进一步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卿晓英说:“《条例》将科学规范、符合伦理、安全审慎、优化服务作为基本原则,既设置了产业发展路径,又划清了行业行为边界。”
纳入地方战略
  “《条例》以立法形式将细胞和基因技术纳入地方战略,明确适用范围和监管职责,由‘政策支持’升级为‘法治保障’。”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游克湘介绍说,这一立法源于湖南产业优势和国际竞争压力——全球细胞治疗、基因编辑等技术日新月异,但国内长期面临审批机制不清、伦理边界不统一等瓶颈。
  《条例》为抢占先机提供制度支撑。游克湘说,专门为这一新兴领域立法,将为其向更高质量、更大规模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助力湖南在全国乃至全球竞争中抢占先机。
  与此同时,多中心临床研究中的伦理问题将得到破解,《条例》探索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并明确时限,通过多措并举,推动标准同质化,避免重复审查,提升伦理审查质效。
  在强化制度监管方面,湖南省科技厅副厅长佟来生表示,将会同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等部门,指导规范临床研究项目伦理审查工作,逐步建立协作机制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制度,推动产业在规范中有序发展。
  湖南省药监局副局长姚咏梅透露,湖南已有两家企业获得细胞产品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打造闭环路径
  《条例》的核心在于打造“从实验室到病床”的闭环路径,破解产业动力不足的难题。
  为构建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系统,《条例》明确“政产学研医”协同创新体系。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扶持、创新激励、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支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保险产品。
  “针对企业痛点如审批低效、临床资源不足,《条例》规定优化审评流程,提高效率,并对医疗机构用于研究的病床免予考核。”据卿晓英介绍,医疗机构的病床用于临床研究或者临床试验期间,经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后,可以不纳入平均住院日、床位周转次数等考核指标。
  创新制度如“拓展性使用”和“拓展性临床试验”成为亮点,允许尚未上市产品在合规条件下惠及更多患者,被业内誉为“再生医学的桥梁”。
  在保障患者权益上,《条例》设置三大刚性约束:知情同意双确认、损害救济兜底和自主决策保障。同时,细胞采集全流程追溯和质量管理体系被纳入法规,将持续加强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注入强劲动能
  《条例》将发展与安全协同推进,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产业快速扩张带来伦理和安全挑战,《条例》始终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首位。第一条明确将“有效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同时,明确安全措施包括设立科技伦理委员会、禁止基因歧视等硬约束,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基于基因检测结果限制或者剥夺个人在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并打击非法采集。数据隐私也被重点规制,样本须去标识化处理。
  这一框架激发资本和技术汇聚,湖南省科技厅等部门将通过资金扶持、医保转化等保障措施加速产业崛起。
  制度长期性增强企业信心。游克湘说,《条例》以法规形式保障政策,将显著吸引技术、人才。
  积极配合贯彻实施、指导企业开展产品注册申报、鼓励省内医疗机构优先开展本省企业获批临床试验的项目、鼓励银行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支持保险机构设立临床试验责任险……一系列举措让企业活力更足。
  据了解,湖南将依托湘雅医院等临床资源打造“类博鳌模式”先行区,湖南自贸区等区域可试点国际多中心数据流动,推动标准输出。“在制度落地与科技发展之间,湖南找到了兼顾安全与效率的平衡点,与时代共振,力促细胞和基因产业高质量发展。”卿晓英说。
					
				
					
						                                                                                                                                                                                                                                                                                                                                                                                                                
						全国人大第一次审议和批准重大建设项目                                                                                                                                                                                                                                                                                                                                                                                                                                                                                                                                                                                                                                                                                                                                                                                                              
						                                                                                                                                                                                                                                                                                                                                                                                                                
						  □ 王新英
  1955年7月18日,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邓子恢作的《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7月30日,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并要求国务院采取措施迅速成立三门峡水库和水电站建筑工程机构;完成刘家峡水库和水电站的勘测设计工作,并保证这两个工程及时施工。这是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审议和批准重大建设项目。
  这次会议的首要任务是审议“一五”计划草案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作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黄河水害根治和综合开发工作在“一五”计划及报告中已提到,又作为单独的报告提出来讨论,这在当时有不同意见。有些同志认为,没有必要再向全国人大作专题报告。
  在1955年5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刘少奇同志提出,根治黄河是一件大事,应提交全国人大讨论,作出决议。毛泽东同志同意这个意见。
  《报告》指出:“因为这一规划所涉及的不止五年,它的第一期工程就需要到一九六七年才能完成,所以需要作为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外的单独的问题来讨论。”之所以把这个规划提交全国人大讨论,是因为“黄河问题是全国人民所关心的”“为了实现这一规划,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还需要全国人民的努力。毫无疑问,全国人民将在人力上、物力上、财力上坚决地支持这一伟大计划的实施”。
  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刘少奇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说:“我们国家的大事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来决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规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切重大问题就都应当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把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提交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是实施宪法的具体体现,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运行的具体体现。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图书馆。本报记者朱宁宁整理)
					
				
					
						安徽修订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条例                                                                                                                                                                                                                                                                                                                                                                                               
						新增暗访等多种执法检查方法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9月18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新增“实地检查、暗访、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执法检查方法,以便“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法律制度实施的真实情况”。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和经常性工作。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方式方法,依据监督法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增加规定联动执法检查和区域协同执法检查两种执法检查方式,即上级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可以与下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开展执法检查。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执法检查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修订的《条例》强化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执法检查工作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紧紧围绕执法检查主题,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安排调查研究内容,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持轻车简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法检查组成员应当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具体执法司法案件、牟取私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组织执法检查的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人大常委会反映执法检查组成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关人大常委会应当查明情况,依法处理。
  此外,执法检查工作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创新推进监督联动                                                                                                                                                                                                                                                                                                                                                                                                
						同题共答交出“民生答卷”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陈一涵
  新学期伊始,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多所中小学的师生与家长纷纷发现:教室里的空调装好了,以往那些非必要的打卡任务也少了。
  这些看似细微却实实在在的变化,源于定海区人大常委会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联动机制。三年来,定海区逐步建立起一套严密的监督联动机制:联合制定实施办法、成立协同领导小组、每半年开展会商,将民生痛点纳入监督清单,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套专班、一抓到底”的推进模式。各方不只是“谈谈问题”,更是通过持续跟踪,凝聚起守护校园民生的强大合力。
  由人大牵头,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媒体等多方力量,打出“组合拳”——这正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推行监督联动机制的生动实践。它打破了各类监督主体之间的壁垒,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增效,释放出“1+1>2”的叠加效应,成为浙江提升治理效能、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支撑。
构建协同联动的工作新格局
  从“一人一把号”到“共奏一首曲”,监督联动机制的全面铺开,悄然改变着浙江基层治理的面貌。
  7月3日,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内气氛热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联络站,与人大代表和社区居民面对面,现场回应“断头路”贯通、道路反复开挖、安置房建设等民生热点。
  “葡萄路停工这么久,每天绕行太折腾!”居民王阿姨语气中透着焦急。
  “断头路”既是城市发展的堵点,也是群众出行的痛点。由于地下管线复杂,鹿城区葡萄路的修缮工程自2023年启动以来屡屡受阻,严重影响周边千余户业主的日常通行。
  为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转变,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域道路规划与历史遗留问题展开全面梳理,连续三年将“断头路贯通”纳入年度专项监督工作,并联动纪检监察、审计及媒体开展现场问政与跟踪督办。
  在监督联动机制的推动下,鹿城区共打通“断头路”28条,新增道路面积超86万平方米。一条条“断头路”变成“连心路”,“出行难”化为“通行畅”,人大监督与多元协同结出实实在在的民生果实。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强化统筹谋划,广泛吸纳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纪委监委、“两院”等各方力量全面参与,推动基层治理实现整体推进、协同发力。
  在杭州萧山城厢街道湘湖社区,“葡萄架下议事会”已成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平台。这个近万人的回迁小区中老年人口比例高,加装电梯需求强烈,但高低层住户利益如何平衡?遮光、噪声、占用空间等现实问题如何化解?加梯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群众的事,还是要靠群众商量着办。”萧山区人大常委会城厢街道工委借助社区“葡萄架下”这一空间载体,组织多场“开放式议事”,居民围绕补偿方案、施工安排、后期维护等展开热烈讨论,最终达成共识。目前,该小区电梯加装率高达94.5%。
建立健全运行有序的制度体系
  为确保监督联动机制不是“一阵风”,而是可持续、可复制的长效机制,浙江各级人大常委会着力在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
  “针对企业超用能情况有什么进一步措施?”“如何更好监管企业正常使用废气治理设施?”……
  4月25日,在浙江省湖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个会议室内,一年一度的大气治理专题询问暨代表问政会正在举行。8名具备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面对面”向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提问,没有寒暄客套,只有追问与答复。4年下来,一批群众关切的大气治理难题得以推动,湖州的“蓝天指数”逐年提升。
  湖州市长兴县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业部门工作特性,与审计局共同建立了全国首创的联动监督“5+1”制度体系,并制定全国首个县级层面的技术性标准《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工作规范》,全链条护航本地营商环境优化。这些常态长效机制的落地,使监督联动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运行。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型和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决议,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人大和政府部门“围桌共商”托育服务难题,助力托育服务从“有”到“优”。
  在一次专题调研中,人大代表与孤独症儿童互动后深受触动,于是迅速推动相关部门建成全省首个公办特殊儿童托育园,如今它已成为海宁托育服务的一张暖心名片。
  “我们从规划编制、政策配套,一直谈到标准制定、质量评估,监督闭环才算完整。”海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介绍说。
推动特色鲜明的地方实践创新
  在统一的制度框架与原则指导下,浙江各地结合实际,在选题、实施、整改等环节积极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实践样本。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海洋检察小切口,推进海洋治理大作为”理念,立足海岛地域特色,积极探索海洋检察工作规律,着力构建“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协同机制。
  面对海洋治理领域广、法律法规分散、检察监督海域延伸支撑不足等现实问题,舟山通过精准制度供给引领检察创新。2022年6月,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个海洋检察决定,对海洋检察的工作格局、主要内容、部门协作及人大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构建起海洋法治的“四梁八柱”。
  “我们将海洋检察监督工作深度融入人大代表联络站和海上融治理中心,靠前收集民情民意。”舟山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侯学钧介绍说。
  浙江基层人大常委会的创新实践,让监督联动更精准务实,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实际问题的解决,切实将监督效能转化为治理实效。
制图/李晓军  
					
				
					
						                                                                                                                                                                                                                                                                                                                                                                                                                
						广西以严密法治持续筑牢八桂大地生态屏障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乘船游于万峰湖上,但见碧波荡漾,湖光潋滟,如入仙境;探入东春村,风格各异的民宿隐于山水之间,勾勒出别具一格的乡村图景;智能温控大棚里,各式各样的兰花盎然生长、生机勃勃,呈现出一派现代科技与自然共生共荣的动人景象……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随2025年广西环保世纪行采访团一行深入八桂大地,看碧水、探乡村、观产业,探寻广西壮族自治区如何持续筑牢八桂大地生态屏障、书写绿色发展新篇章。
三省协同告别“治理难”
  从广西首府南宁乘车出发,一路向西,车轮碾过6小时的路程,终于抵达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镇。车门刚开,被层叠群山环抱的万峰湖便映入眼帘。
  万峰湖,这颗镶嵌在黔、滇、桂三省(区)交界处的高原明珠,是“珠三角”的重要水源。
  如今,万峰湖的湖面碧绿如洗,仿佛一块无瑕的翡翠。难以想象,十余年前这里是另一番景象。
  “2015年,网箱养鱼成为万峰湖沿岸群众最主要的产业。随着网箱数量不断增多,万峰湖水质持续恶化,水体富营养化问题日益突出。”隆林各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俊介绍说,湖区因跨省区,治理协同不畅、行政监管步调不一,使万峰湖治理成为一大难题。
  整治势在必行,法治当为先导。“2019年,百色市人大常委会率先提出‘创新立法工作模式、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构想。”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善平介绍说,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下,百色市与云南曲靖市、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签订《跨区域协同立法合作协议》,三州市展开了紧密合作。
  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和修改打磨,《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不仅成为广西首部跨区域协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与此同时,《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于同日施行;《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也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法可依,让协同治理迈出坚实步伐。三州市组建成立了黔桂滇三省(区)五县(市)万峰湖联合执法指挥部,生态环境部门签订了《跨省流域环境执法及突发环境事件联动协议》,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累计拆除非法网箱430万平方米,清理钓鱼棚1227个,清理垃圾50吨。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5月,万峰湖水质稳稳保持在Ⅱ类标准,水生生物多样性逐渐恢复,依法治污、协同治理的成效日益彰显。
生态引流铺就“致富路”
  在大明山山脉海拔500米至1000米的半山腰处,“藏”着一片民宿群落。
  这里,是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东春村。从“靠山吃山”的贫困村到远近闻名的旅游村,东春村实现了华丽蝶变。
  “过去村里的山路又窄又陡,农产品运出去要绕很长一段路,经济发展被卡着脖子。”大丰镇人大代表、东春村党支部书记蓝田东回忆道,“想发展的民宿产业也被交通拖了后腿。很多游客一瞧见这条上山的路,直接就打了退堂鼓”。
  为此,蓝田东多次在镇人大会议上反映“道路提质”需求,推动该事项纳入县人大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在人大代表的协调对接下,通过整合粤桂帮扶与衔接资金,对原有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新建连接多个自然村的道路,让游客进出村更便捷,为民宿产业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
  路通后,为了让民宿产业长效发展,蓝田东意识到分散经营容易导致服务不统一、资源浪费,遂组织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民情会,收集民宿服务提升、生态保护与经营平衡等建议。
  根据建议,人大代表牵头成立民宿协会,引导经营户抱团发展,搭建“乡约东春”数字平台便利游客预订,制定交通、保洁规则,由经营户共护设施与生态,同时引入专业力量打造采茶、采蜜等特色体验,丰富游客消费场景,为村集体增加了稳定收益。
绿叶红花端稳“金饭碗”
  绿水青山是天然的生态优势,如何将这一优势转化为经济动能,同样是广西始终在探索的课题。
  9月10日,记者走进上林县粤桂协作花卉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只见品类繁多的兰花在智能温控大棚中盎然生长,工人们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浇水、管护等工作,现场一派繁忙而有序的生产景象。
  “我们当初选址在这里,首要考量的就是上林县优越的生态环境,尤其是极佳的水质,非常适宜花卉生长。”广西亿成花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伍伟光告诉记者,企业刚入驻时,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幸亏驻点人大代表协助企业逐一协调解决,还推动了园区配套升级。如今,园区的兰花得以畅销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市场。
  产业因生态红利而兴,更需守护好这块金字招牌。巷贤镇人大强化代表监督职能,推动产业园将生态保护贯穿发展全过程。在代表的监督与推动下,产业园全面采用智能温控、节水滴灌等绿色技术,既减少了资源消耗,又提升了花卉品质。
  如今,产业园已吸纳巷贤镇及周边200多名群众就近就业,员工月薪均超3000元,同时产业园以每亩650元的起步价流转集体和农户土地,每3年为一个周期,租金每周期递增10%,不少外出务工的村民纷纷回到家乡,在家门口就吃上了“生态饭”。
  同样端上“生态饭碗”的,还有位于云贵高原边缘的隆林各族自治县三冲村村民们。
  隆林各族自治县境内拥有丰富的野生古茶树资源。由于过去缺乏有效的保护,古茶树面临着过度采摘、人为破坏等威胁,保护形势严峻。
  2024年6月1日起,《隆林各族自治县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施行,通过规范产业发展,古茶树产业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品牌化的道路。随着产业体系的逐步完善,当地村民通过茶叶种植、茶园务工以及乡村旅游等多种途径,拓宽了增收渠道,切实享受到生态产业发展的红利。
					
				
					
						《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施行                                                                                                                                                                                                                                                                                                                                                                                                   
						健全协调机制推动成员单位联动                                                                                                                                                                                                                                                                                                                                                                                                                                                                                                                                                                                                                                                                                                                                                                                                                  
						                                                                                                                                                                                                                                                                                                                                                                                                                
						  □ 本报记者  王莹
  《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平安福建建设迈入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新阶段。
  《条例》坚持以法治方式解决平安建设难点问题,对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治理措施,通过增强平安建设的权威性、实效性和约束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一部既体现福建特色又符合时代特征的地方性法规。
立法满足“大平安”需求
  “进入新发展阶段,平安建设内涵外延不断拓展,群众对‘大平安’的需求不断升级,十分有必要发挥立法在平安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平安福建建设法治化成果上升为法制规范,更有力、更有效地推动平安建设。”福建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杰鹏介绍说。
  福建是全国较早探索开展平安建设的省份之一,工作基础好、群众认可度高。1995年、2011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修改《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该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平安建设的需要。”福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敏夫介绍说,2022年1月,陆盛彪等10名福建省人大代表根据福建省平安建设情况,联名提出了制定《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的议案,建议开展平安建设立法工作。
  《条例》历时3年,经过回应代表呼声、开展草案起草、加强研究论证、充分修改完善四个阶段,最终在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李杰鹏表示,《条例》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将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亮出破题“法治解法”
  《条例》共7章53条,内容涉及平安建设的各个方面,围绕健全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平安建设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责任监督考核机制四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体现了福建平安建设法治化的重要成果,也明确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的新形势、新任务。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表示,平安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的部门多、领域广。《条例》在总则中分别明确了政府、主管机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责,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协同联动,通过厘清职责,为各部门协同开展工作提供清晰指引和法治保障。
  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条例》规定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平安建设深度融合,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制,加快形成风险闭环管控机制等,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聚焦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沿海及海上治安管理、铁路护路联防等11个领域作为现阶段重点防治和专项治理内容,回应群众关切。
  “《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机制,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吴黎静说。
  《条例》明确,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提供多元化解纠纷服务、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将矛盾风险发现处置在萌芽状态。《条例》规定,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力量,推进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平安建设,鼓励和支持平安建设志愿活动。
落实平安建设责任
  “我们将加强平安建设责任落实,常态化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持续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李杰鹏介绍说。
  接下来,福建省委政法委将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平安建设重要任务,列入法治宣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依托“报、网、端、微、屏”全媒体矩阵,动员《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海岛、进网络,扩大《条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掀起一轮全域学习宣传热潮。
  围绕《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福建省委政法委将加强组织推动,开展全面对标提升行动,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厘清《条例》各项条款中规定的职责任务,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在跟踪问效方面,福建省委政法委还将建立一套长效机制,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协调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的困难问题,并把贯彻落实《条例》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聚民情连民心 惠民生促治理                                                                                                                                                                                                                                                                                                                                                                                                   
						河南人大代表联络站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我们社区附近的道路上有4处路面破损,需要修复。我在紫水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把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反映出来后,县城管局一个月内就完成了系统性修复,为过往车辆行人提供了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9月16日,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人大代表、紫水街道三里桥社区党支部书记陈聪说。
  陈聪的感受源于光山县人大常委会创新推行的“领导干部代表+政府部门负责人”同进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工作机制。
  “领导干部以代表身份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履职,与人大代表、议政代表和群众面对面交流,不仅搭建了‘群众—代表—部门’沟通的桥梁,更压实了各部门的责任。群众的诉求不用‘层层转递’,能直接送到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前,解决问题的路径一下就缩短了。”光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舒德明说。
  “城市管理一头连着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一头系着群众日常生活,从街头巷尾的环境卫生,到商户门前的秩序规范,再到市政设施的维护保障,每一件都是群众关心的事情。”在光山县城管局局长吴自亮看来,“领导干部代表+政府部门负责人”同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既是一次“面对面听民意”的机会,更是一场“实打实找问题”的现场办公会,能直接接住群众的诉求,避免问题“层层转、迟迟办”。
  光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将人大监督职能与代表履职平台深度融合,把民意“直通车”开进群众家门口,把问题“解决哨”吹到部门责任岗,构建起民意收集、问题交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的闭环工作体系,有效推动了治理力量下沉、服务效能提升,使联络站成为汇聚民意、破解难题的“一线枢纽”。
  而在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驻站人大代表积极推动基层治理效能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民生温度,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来自企业的驻站人大代表郭强了解到无主管楼院纬四路22号院基础设施老化、电动自行车频繁被盗、大门年久失修等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多次牵头组织业主、街道、相关部门协商议事,主动入户征求意见,反复跟踪督促,成功引入物业公司,并出资5000元支持更换智慧安防门,实现小区从“无人问津”到“规范管理”。来自医院的驻站人大代表王利刚牵头组建专业志愿队伍,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眼科检查,普及眼健康知识,积极协调医院慈善基金救助10余位经济困难的白内障老人,使他们重见光明。
  “面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驻站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有效撬动部门协同,彰显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金水区人大常委会花园路街道工委主任曹建刚说。
  “人大代表联络站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是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沿哨点。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热情,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聚民情、连民心、汇民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人大代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宣传处处长周王丽说。
					
				
					
						20名思政课教师走进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沉浸式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9月24日,“人大开放日—思政课教师走进人大”活动启动,20名来自首都大中学一线思政课教师和国情教育教师代表走进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师代表通过观摩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观专题展览、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座谈交流等形式,现场开展备课调研,沉浸式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领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
  据介绍,此次活动旨在帮助思政课教师更直观具体地理解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际运行,推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鲜活故事融入教育教学,更加生动地在课堂上讲好中国民主故事、北京人大故事,更好地做到懂人大、讲人大。通过教师们的课堂讲授,培育更多青少年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维护者、自觉践行者和积极宣传者。
  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曹志红既为中国学生讲授思政课,也为外国留学生讲述中国国情和中国治理成就。他说,这次活动让文本中的制度转化为了具象化的认知,让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概念变成了鲜活的实践,为今后给中国学生讲解中国制度树立了自信,也为留学生讲解“中国治理”、理解“中国道路”提供了鲜活的案例。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教师孙京菊说,思政课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就是如何让学生感受到国家的政治制度、方针政策与每个人的切身关系。通过观摩学习,深刻感受到国家机关的运行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希望有更多的思政课教师和同学持续参加进来,亲身感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据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常态化开展“人大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今后,在组织好“人大开放日—思政课教师走进人大”活动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展人大开放日活动的参与范围,邀请青年学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外人士参加。活动还将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家站,近距离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
					
				
			
				
					
						新疆精心守护丝路遗珍                                                                                                                                                                                                                                                                                                                                                                                                      
						千年吐峪沟村焕发新生的法治密码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文/图
  不论是吐峪沟村依自然地势夯筑的独特黄土民居,还是非遗传承人电烙笔下栩栩如生的精美画作,抑或斑驳遗迹里藏着往昔辉煌与故事的交河故城遗址……走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处处都能感受到文化遗产的非凡魅力。
  精心守护丝路遗珍,潜心阐释文明密码,让文化遗产成为滋养民族认同、巩固边疆稳定的历史根基与精神纽带,一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中的一项重中之重。
  新疆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文化遗产名片越擦越亮。
法律制度不断完善
  在火焰山南麓,有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村庄,那就是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县的吐峪沟村。这个已有千余年历史的古村落,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驿站,也是世界多种文化的交汇地,先后获得“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古村落”“国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村”等称号。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跟随“砥砺奋进七十载天山南北谱华章”大型集中采访活动团一行走进吐峪沟村,立刻被眼前独特的景致所吸引——吐峪沟村的先民们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地势特点,就地取材,巧妙利用黄土建房,这些依自然地势夯筑的传统民居,或独立成房,或沿着山势成片,独特的建筑风格集人文风情和自然景观于一体,堪称新疆“生土建筑博物馆”。
  历史在这里留下了印记,吐峪沟村有20余处文物古迹、94座洞窟遗址。当前,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传统村落中重要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确立了历史文化名村制度,为从整体上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传统村落的历史格局、景观风貌,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提供了法治支撑。
  鄯善县住建局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纪翔介绍说,为切实保护这座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鄯善县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了《吐峪沟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鄯善县吐峪沟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与环境整治导则》等,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修缮提供了科学指导。
  如今,吐峪沟村的文物古迹得到了很好的保护,78套院落全部完成修缮加固,村民陆续搬进了新居,有些还摆起了干果摊位,开起了民宿,在改善居住环境的同时吃上了“旅游饭”。
  吐峪沟村的蜕变是新疆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新疆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体系,自治区层面相继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等,地州市层面出台了克孜尔千佛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法规等,形成以自治区法规为纲、单个遗产保护法规为目、地方单行法规为补充的法律制度体系。
助力非遗传承保护
  烙画、剪纸、桑皮纸作画……吐峪沟乡文旅小镇非遗街区的古朴小道两侧,遍布琳琅满目的非遗工作室。
  “制作烙画不能着急,不仅手要稳,心更要静。”在一家烙画艺术工作室内,53岁的烙画艺人克然木·热扎克正在悉心指导徒弟,随着电烙笔在木板上不停游走,青烟袅袅间,一幅吐鲁番山水烙画逐渐成形。
  生土墙与烙画相映成趣,核桃木烙盘、葫芦烙画陈列其间,处处洋溢着浓郁的吐鲁番元素……今年5月,克然木在文旅小镇拥有了自己的非遗工作室。如今,这里成为中外游客驻足之地,电烙笔下诞生的每一幅图案,不仅向人们展示着烙画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也诉说着吐鲁番的历史文化,让更多人通过烙画了解这片热土。
  新疆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传统音乐、舞蹈、技艺、民俗等多个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非遗保护传承成果显著,全区各级政府公布595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其中,入选国家级名录141项、自治区级名录674项,共有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认定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992人。
  为了守护好这些穿越时光的文化宝藏,新疆成立了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研修培训,多措并举助力非遗的传承与保护。
  法治保障更是必不可少。新疆在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扎实做好非遗系统性保护、有力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同时,通过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为科学、系统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协同保护文物遗产
  “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走进吐鲁番市交河故城,每个人都会被这座千年生土建筑遗址所震撼。
  交河故城坐落于高约30米的岛状台地之上,两侧河谷环绕,地势险要,总面积约37.6公顷,是目前我国现存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生土建筑遗址。
  作为古代东西交通要冲,交河故城是东西方文化交流与丝绸之路贸易往来的重要见证,它见证了灿烂的东西方文明交融,也历经烽火与岁月的洗礼,其历史与文化价值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均属罕见,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
  今年4月,交河故城遗址迎来一项创新举措——新疆吐鲁番市文物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在这里揭牌成立,这是新疆首个文物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
  据介绍,基地由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吐鲁番市文物局联合建立,集打击文物犯罪、文物修复、法治宣传教育和文物司法研究4项功能于一体,开创了新疆“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文物遗产的新模式,构建起“预防—保护—打击”的全链条保护体系。
  吐鲁番市拥有不可移动文物遗址1491处,基地的设立是司法守护中华文明根脉的重要实践,也意味着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更高效的专业化司法审判。
  每一件文物都是不可再生的文化基因。基地设立了巡回法庭,通过以案释法形式来提升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为文旅融合发展注入法治动能,让文化遗产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
					
				
					
						                                                                                                                                                                                                                                                                                                                                                                                                                
						对破坏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零容忍”                                                                                                                                                                                                                                                                                                                                                                                                                                                                                                                                                                                                                                                                                                                                                                                                                
						                                                                                                                                                                                                                                                                                                                                                                                                                
						  □ 蒲晓磊
  9月19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江孜县热龙乡,某户外品牌联手艺术家蔡国强举办了一场名为“升龙”的烟花表演。这场在喜马拉雅山区举行的“烟花秀”,连日来引发巨大关注和争议。9月21日凌晨,日喀则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云端珠峰”发布情况通报称,日喀则市委、市政府已成立调查组赶赴现场核查,后续将根据核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蔡国强及该户外品牌也在9月21日发布了道歉声明。
  此次燃放烟花对喜马拉雅山区环境造成的损害程度,还需等待深入调查和专业评估。但有一件事情毋庸置疑——在全球气候变化关键区、敏感区的青藏高原燃放烟花,势必对当地生态环境和自然美景造成损害。
  但很显然,无论是该户外品牌和蔡国强,还是当地负责审批和监管的部门,并未意识到青藏高原生态的脆弱性及其对全球生态安全的重要性。
  从脆弱性来看,青藏高原自然生态系统先天脆弱敏感,自我维持和恢复能力差,受气候变化和人为活动影响,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面临草地退化仍较严重等诸多问题和挑战;从重要性来看,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质量与功能状况直接影响我国的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水资源供应、气候系统稳定和碳收支平衡,在我国乃至世界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了解,艺术烟花活动燃放时间为52秒,共燃放烟花1050盆,采取钢筋扦插固定方式悬挂和烟花箱方式燃放。活动地点所在地的山体海拔4500米,植被以高山草甸为主,虽然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也不涉及林业,但距离最近的水体约30米,距离最近的冰川约6公里。
  9月20日,当地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针对此事回应称,此次活动在生态环境局备案过,手续也合规,由于烟花使用的是环保材料,因此不需要进行环境评估,经乡、村、县三级政府同意即可。政府此前开过多次会议,研究选址,评估调查周围有哪些野生动物等,最终的选址不属于生态保护区,周围无人居住。回应称,“当地生态暂未受到破坏”,后续也会持续观察。
  对于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的喜马拉雅山区而言,其环境保护应当有着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事前,当地生态环境局仅仅因为“烟花使用的是环保材料”而不进行环境评估,事后,在未开展生态评估的情况下就认定“当地生态暂未受到破坏”。这样的行为,只会让公众觉得其工作草率,未能依法承担起应尽职责。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加强青藏高原高寒草甸、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青藏高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草原围栏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草原原生植被,科学推进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作,实施黑土滩等退化草原综合治理。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保护,对基本草原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由此不难看出,对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但在此次事件中,本应作为雪域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看门人”的相关部门,并未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到实处。
  为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防控生态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国制定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在这样的背景下,“烟花秀”不仅违背了公众对企业责任和艺术家环保意识的期待,还是对法律精神和相关规定的漠视;负责审批、监管的部门对此行为“开绿灯”,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够坚定,还涉嫌法律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青藏高原,任何人类活动都必须以“最小干扰”为前提。对于这场名为“烟花秀”实则“炸山秀”的行为,当前成立的调查组必须彻查真相,依法依规追究各方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彰显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的态度。
					
				
					
						                                                                                                                                                                                                                                                                                                                                                                                                                
						打好自动续费乱象治理“组合拳”                                                                                                                                                                                                                                                                                                                                                                                                                                                                                                                                                                                                                                                                                                                                                                                                                 
						                                                                                                                                                                                                                                                                                                                                                                                                                
						  □ 陈萦波
  今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针对互联网电视自动续费服务实施专项规范管理措施,直指“扣费前无提醒”“取消流程复杂”“投诉渠道不畅”等用户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这一专项整治不仅为规范互联网电视付费服务秩序提供了具体抓手,更给全行业治理自动续费乱象、守护数字消费领域公平正义探索了可行路径,具有鲜明的实践价值。
  当下,互联网服务已深度融入社会生活,付费服务成为解锁全方位互联网体验的重要方式,既是用户获取优质内容与服务的途径,也是互联网平台的核心营收渠道。本该实现“用户得便利、平台获收益”的双赢模式,却在部分平台的利益算计中逐渐走样—— 一些平台将“自动续费”这一提升交易效率的功能,异化为收割用户利益的“消费套路”。
  现实中,“首月优惠”“限时折扣”等宣传语醒目突出,“自动续费”“到期扣费”等关键信息却被隐藏在冗长条款里,或用极小字号、浅淡颜色标注在页面边缘;有的平台甚至在用户注册、购买服务时默认勾选“自动续费”,用户稍不留意便“被开通”服务。而当用户想取消自动续费时,又会遭遇退款流程烦琐、客服推诿敷衍、维权成本居高不下等层层阻碍。这些乱象本质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不仅破坏市场秩序,更侵蚀数字消费环境的信任基础,亟须通过协同治理、综合施策,彻底铲除乱象滋生的土壤。
  自动续费乱象频发,核心症结在于部分平台精准利用了“监管缺位”与“用户维权难”的市场漏洞。平台以“一键开通”降低用户接入门槛,用复杂流程设置取消障碍,将“沉睡用户”转化为稳定牟利来源,且违法成本远低于非法收益;而消费者面对烦琐的维权流程、高昂的举证成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难以形成有效监督力量。要破解这一困局,必须从监管、责任、法治三个维度发力,打出治理“组合拳”。
  筑牢监管防线是治理乱象的首要环节。监管部门需构建立体监管体系,对存在“默认勾选”“捆绑开通”“无提醒扣费”等问题的平台,及时通过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督促整改;对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屡罚不改的平台,依法采取高额罚款、信用惩戒、停业整顿等严厉措施,同时推行“处罚到人”制度,让平台负责人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威慑。
  压实多方责任是实现长效治理的关键支撑。其一,压实监管责任。监管部门应进一步畅通投诉反馈渠道,优化线上投诉平台、行业专线等服务功能,聚焦用户反馈集中、侵害程度大的重点问题,及时向用户通报处理结果,必要时向社会公开,确保用户“投诉有路,回应有声”。其二,压实企业责任。平台作为服务提供者,需树立“科技向善”的经营理念,恪守商业道德与法律底线,坚决杜绝打规则“擦边球”的行为;主动将自动续费设置为“用户主动勾选”模式,在续费前通过短信、App推送等多渠道明确提醒,将取消入口置于一级菜单,实现“一键开通、一键取消”的服务平衡,真正把选择权交还用户。其三,倡导社会责任。新闻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社会调查、暗访跟踪等方式揭露违规行为、宣传合规案例,以舆论压力倒逼监管跟进与企业整改。
  完善法治保障是根治乱象的根本所在。一方面,推动现有法律法规细化落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虽对自动续费的搭售禁止、提醒义务作出原则性规定,但“显著位置”“明确提醒”等核心概念缺乏具体界定,导致部分企业钻法律空子。需通过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明确标准,比如“显著提醒”需满足字体不小于正文、颜色与背景有明显反差等要求,让法律条款从“原则性表述”变为“可操作细则”。另一方面,加快专项法规政策出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此次针对互联网电视领域的规范措施,为全行业法治化治理提供了参考样本。后续应结合短视频、在线教育、生活服务等领域特点,出台针对性监管政策,同时研究制定跨行业的自动续费管理办法,实现全流程、全方位监管,从源头上堵住侵权漏洞,确保自动续费服务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制图/李晓军  
					
				
					
						                                                                                                                                                                                                                                                                                                                                                                                                                
						红岩:开辟世界认识中国抗战新窗口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静静矗立在重庆市渝中区红岩村52号。
  1939年1月在重庆成立的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中央南方局,长期在红岩办公,作为中国共产党派驻国民党统治中心重庆的代表机构,是中国共产党对外的主要窗口。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此采访了解到,中共中央南方局充分利用重庆作为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重要舞台的有利条件,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往与合作,推动1945年中共代表参加联合国制宪会议,并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参与国际法制并发挥作用。
推动建立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
  1939年4月,中共中央南方局设立对外宣传小组(1940年12月改称外事组),由周恩来亲自领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工作,推动建立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
  重庆红岩革命历史文化中心文博研究馆员王进告诉记者,为了让国际社会了解中国抗战形势及中国共产党在抗战中的贡献,周恩来指示南方局外事组工作人员与外国使节、媒体保持友好交往,向他们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反法西斯主张。周恩来还利用其在国民政府任职的身份,与反法西斯同盟国家的大使、领事密切交往。
  “为扩大中国共产党的国际影响力,周恩来特意抽调英文专业强的工作人员到南方局外事组,专门负责将《解放日报》《新华日报》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和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对局势的讲话、解放区建设情况以及外国友人撰写的解放区见闻等,编译成英文小册子,向外国记者、使馆和友好人士发放,争取国际舆论支持。”王进说。
以事实为武器以媒体为战场
  为了赢得抗日战争的胜利,中共中央南方局以“宣传出去,争取过来”为行动纲领,开辟世界认识中国抗战的新窗口。
  1944年夏,“中外记者西北参观团”和美军观察组在重重阻挠下先后抵达延安。国际友人不仅直观了解到根据地军民英勇抗战的实况,更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在击败日寇与建设新中国事业中寻求国际合作的真诚愿望。这扇“窗口”的打开,让西方世界得以直面延安的真相与力量。
  “在皖南事变爆发前后,周恩来借助与国际友人的密切交往,指挥了一场卓有成效的国际舆论反击战。”重庆红岩革命历史文化中心文博副研究馆员蒲勤告诉记者,早在1940年冬,周恩来就着手系统整理国民党反共摩擦材料,并突破封锁将其送往香港、南洋及国际社会。他亲自会见斯特朗、斯诺等国际友人,揭露国民党酝酿内战的阴谋。皖南事变爆发后,斯诺和斯特朗在《纽约先驱论坛报》《美亚》等杂志上揭露事变真相,海外华侨报刊纷纷响应并对国民党予以谴责。
  中共中央南方局以事实为武器,以媒体为战场,使国民党的谎言在国际聚光灯下无处遁形。为把一切支持中共和正义事业的力量争取过来,周恩来领导南方局利用多种途径传播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的抗战业绩,与外国记者建立友好联系,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和抗日根据地的新闻译成英文传递给外国记者。
  在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指示下,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先后创办了《华侨通讯》《华商报》等刊物。南方局还积极开辟海外宣传据点,引导海外侨胞坚持反法西斯斗争、支援祖国抗战。在周恩来的委派和推荐下,胡愈之和金仲华分别到新加坡《南洋商报》和《星岛日报》开展工作。
  1941年,美国漫画家爱力斯陆续创作了《中国在抗战进行中》《外人眼中的华北游击队》等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战场抗战情况的作品。1943年,美国国际皮货皮革工人联合会向延安和平医院赠款,由周恩来作为代表接受捐赠。南方局的对外宣传,有力地维护和巩固了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
用毛笔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中共中央南方局在开展国际交往、扩大国际统一战线的过程中,坚持“中肯求实、有理有节、求同存异、不卑不亢、平等待人、礼贤尊士”的交往原则,为在国际社会塑造中国共产党爱好和平、民主团结的国际形象作出卓越贡献。
  1944年,中外记者团和美军观察组访问延安后,周恩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指示》指出:“我们外交工作之中心,应放在扩大我们影响,争取国际合作上面。即遇顽固分子仍应诚恳说服给以好的影响。”
  在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推动下,1945年4月,董必武作为中国解放区代表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正式参与多边国际事务,确立了中共国际参与的合法性。在美期间,董必武时刻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的大局观。
  董必武所在的第三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安全理事会的有关条文,由于涉及联合国的关键部门——安理会的权限和否决权问题,这个专门委员会讨论时争论最为激烈,成为整个会议的中心之一。最终,在联合国制宪会议签字仪式上,董必武用传统毛笔签字,为《联合国宪章》的制定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共主张的和平解决争端、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等理念,成为《联合国宪章》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美国期间,董必武在爱国侨胞组织和南方局派往美国开展抗日爱国活动的中共党员的协助下,代表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广泛活动。他出席了由华侨宪政党、致公党举办的演讲大会,作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政策》的长篇演讲,美国《华侨日报》于1945年6月16日至20日连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国际法制参与中的软实力构建。
  王进介绍,董必武作为中共代表参加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在国际政治舞台上首次正式公开亮相,是中共外事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参与国际法制的开端。董必武在联合国制宪会议期间的卓越表现,让国际社会充分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真实面貌,为新中国开展独立外交和以后参与国际法制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四届金砖国家仲裁论坛举行                                                                                                                                                                                                                                                                                                                                                                                                                                                                                                                                                                                                                                                                                                                                                                                                                   
						主题:金砖力量为全球治理和共同发展作贡献                                                                                                                                                                                                                                                                                                                                                                                            
						  □ 本报见习记者 王冠男
  □ 本报记者     刘  青
  9月18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主办的“中国仲裁周——第四届金砖国家仲裁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本次活动以“金砖仲裁:金砖力量为全球治理和共同发展作贡献”为主题,获得了南非仲裁基金会、印度律师协会、巴西金砖研究院、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印度尼西亚国家仲裁委员会、巴西商会调解与仲裁委员会、阿布扎比国际仲裁中心、沙特商业仲裁中心、泰国国际仲裁中心等国外机构的支持。
  论坛围绕国际商事仲裁应对全球治理挑战、增强法律协调性、提升裁决执行效率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强调通过建立统一规则、加强数字化应用、推动调解与仲裁结合等多种途径,提升金砖国家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大金砖”时代的国际仲裁新格局
  2025年1月,印度尼西亚加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正式成为第十一个金砖成员国;6月,越南成为第十个金砖伙伴国,金砖合作机制迈入“11+10”的“大金砖”时代。今天的“金砖大家庭”,总人口超世界一半,经济总量占全球近三成。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显示,2024年,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整体增速达到4%,超出全球3.3%的平均值,带动了国际贸易、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跨境商事争议也日益增多。印度尼西亚仲裁员协会主席托尼·布迪贾加在论坛上表示,仲裁是公平、透明并基于确定的规则来解决争议的机制,在塑造全球治理体系和提升金砖国家全球影响力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显示,高达87%的受访者将仲裁作为处理跨境争议的首选方式。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地为:伦敦、新加坡、中国香港、北京和巴黎。亚太地区已成为国际仲裁业务的重要增长点,逐渐打破了西方为主的传统仲裁中心格局。
  2023年4月,六家金砖国家头部仲裁机构共同签署并发布《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推动仲裁现代化、国际化、数字化、智能化,倡导“机制共享”;2025年1月,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当庭承认并执行首例涉金砖国家外国仲裁裁决,为金砖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提供了“中国样本”;2025年6月,金砖国际合作联合仲裁中心机制正式启动,有力推动了金砖成员国之间仲裁规则的衔接和仲裁裁决的互认与执行。
  巴西金砖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外交学院客座教授马库斯·弗雷塔斯认为,金砖国家仲裁合作不仅是一种机制,同时也是一种宣言:“21世纪的商业治理是多极化的,具有代表性和公平性。”
  建立更广泛综合的金砖仲裁合作机制
  金砖国家间的仲裁合作依然面临差异化的挑战,求同存异,差异亦可转化为优势。
  金砖国家的法律传统各异。马库斯·弗雷塔斯提出了金砖国家仲裁融合与创新的三项建议:一是打造统一的仲裁数字平台规则,兼容区块链存证、AI多语言翻译和在线庭审标准;二是在示范条款中嵌入包容性、可持续发展与公平性价值观;三是提前布局人工智能、能源转型和空间商业等未来领域的争端解决规则,以适应国际化新形势,彰显金砖制度创新的全球吸引力。
  差异的融合需要统一的“接口”。阿布扎比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院理事布洛瑟姆·郉进一步表示,金砖成员各国对“公共秩序”“拒绝承认与执行”“撤销裁决”等标准认定不一,导致裁决在成员国内流通受阻。她倡议建立更广泛、综合的金砖仲裁合作机制,通过协调和统一相关规则,实现执行的一致性与可预期性。
  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终身教授马利克·达兰呼吁金砖各方携手合作,统一仲裁规则、共享仲裁员资源、设立互认的快速执行中心;同时将调解纳入前端,实现“先调解、后仲裁”的灵活流程。联合提前布局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新型争端治理规则。用规则统一、数字赋能与调解前置,为全球提供更具包容性与前瞻性的争议解决新范式。
  金砖国家仲裁合作机制不仅是一种争端解决机制,它正在为全球治理贡献兼具创新性与多元化的新范式。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前副代表、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前会长崇泉在致辞时呼吁:“各金砖成员国携手共进,弘扬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为构建更加公平、正义、高效、包容的国际争议解决体系贡献‘金砖智慧’与‘金砖力量’。”
  中国是推动金砖仲裁合作的积极践行者
  作为金砖仲裁合作的重要推动者,中国正在为金砖国家仲裁合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方案”。
  以贸仲为代表的中国仲裁机构,是推动金砖仲裁合作的积极践行者。据贸仲统计,截至2024年,贸仲累计受理案件突破7万件,自成立至今,贸仲受理案件的当事人遍及全球168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巴西、俄罗斯、印度、沙特阿拉伯、南非等金砖国家。仲裁裁决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承认和执行,其中包括沙特阿拉伯、南非等金砖国家。
  贸仲坚持仲裁规则创新,适配金砖需求。2017年,贸仲颁布首部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填补了国内投资仲裁规则的空白,也为金砖国家投资仲裁合作提供了“中国模板”;2024年新版仲裁规则引入早期驳回程序、第三方资助等相关条款,与国际实践全面对接。2025年,贸仲仲裁规则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在《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一道获评全球前五最受青睐的仲裁规则。
  金砖国家区域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正成为金砖仲裁合作的坚实桥梁。2025年,贸仲中非庭审中心落户湖南长沙,为中非经贸提供便利、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同年,贸仲与南非仲裁基金会签署合作协议,在仲裁规则、案件管理和仲裁员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此外,贸仲还联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巴西工商业联合会仲裁与调解中心、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等金砖成员国及伙伴国共十家争议解决机构,共同发布《加强金砖国家法律服务合作 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健康发展联合倡议》。通过资源共享、规则互认,构建覆盖金砖国家的仲裁合作网络。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指出,金砖机制已发展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关键力量。金砖国家应通过不断深化规则、信息共享、人才交流,推动金砖国家仲裁规则进一步协调,共同推进金砖仲裁的发展众行致远。
					
				
					
						国新办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文旅高质量发展成就                                                                                                                                                                                                                                                                                                                                                                                        
						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持续提升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朱宁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我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情况和成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孙业礼说,“十四五”以来,文化和旅游系统高效完成“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有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化遗产工作开创新局。文物保护利用、考古研究得到全面加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项目成果丰硕,文物保护法修订实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推进,博物馆改革持续深化,文物保护状况全面改善。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快推进,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25项、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42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效明显,沿线文化遗产保护状况持续改善。我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项目60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44项。
					
				
					
						国新办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水利高质量发展成就                                                                                                                                                                                                                                                                                                                                                                                        
						流域统一治理管理进一步强化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刘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水利高质量发展成就。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以来,我国水利发展取得新成效,为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作出了新贡献。
  据介绍,水利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颁布实施,120万名河湖长为守护河湖履职尽责,七大江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全部建立,流域统一治理管理进一步强化;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系统和“高保真”数字流场模拟数学模型系统加快建立,安全大坝、生态大坝、智能大坝和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深入开展。
					
				
					
						五部门联合印发《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明确使用管理要求及禁用情形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廉颖婷 记者今天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为规范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更好发挥荣誉标识褒扬激励作用,依法维护军人和退役军人荣誉、名誉,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突出鼓励性、宣示性、警示性,明确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要求及禁用情形,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退役军人荣誉标识开展有损军队、军人和退役军人形象的活动,倡导荣誉标识持有人珍惜荣誉,正确使用荣誉标识。
  《办法》规范的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为退役军人在服现役期间获得且在退出现役后继续依法持有的军队勋章、奖章、纪念章、证书等个人荣誉标识,第二类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单独或者联合实施的表彰奖励所发放的奖章、证书等,第三类为退役军人优待证、退役军人家庭悬挂的光荣牌等。
					
				
					
						安徽枞阳县公安构建“党员示范+警务工作”模式                                                                                                                                                                                                                                                                                                                                                                                          
						党建工作与基层治安工作深度融合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 本报通讯员 方  娴 吴彬
  
  今年以来,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公安局将党建工作与基层治安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党员示范+警务工作”一体化工作模式,通过党员民辅警带动党员村干部、党员,进而动员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和农村地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农村地区纠纷类警情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据统计,农村地区各类纠纷类警情同比下降20%,现行侵财类案件破案率100%。
  “前段时间我看杂草影响道路视线,好心将杂草砍掉,对面的老高却阴阳怪气地说我砍集体的草回家烧柴火,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近日,由枞阳县公安局会宫派出所党员民辅警及村干部组建的“党员小分队”走访安凤村时,村民史大爷诉说了这件堵心事。
  “党员小分队”调查了解情况后,积极开展劝解,两名邻居大爷最终握手言和。
  在入户走访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枞阳县公安局要求基层派出所主动而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厘清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为群众答疑解惑的同时,通过基层党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精细化对接法院、城管、司法行政、税务等多部门,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守住钱包,不要轻信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事,谨防诈骗无孔不入。”每到一地,“党员小分队”就耐心地给群众宣讲反诈知识。枞阳县公安局组织的多个“党员小分队”深入乡村开展反诈宣传,并积极对接辖区重点企业党支部,建立“支部反诈共建”机制,确保将最新的诈骗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送给企业员工。
  针对最新的诈骗手段,“党员小分队”通过碎片化时间,结合近期真实案例,在工棚中为务工人员开讲“反诈微课堂”。
  今年以来,枞阳县公安局要求每个派出所必须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反诈进企业、进学校普法宣传,让反诈知识深入人心。据统计,辖区内近两个月未发生一起电诈案件。
  在“党员小分队”的基础上,枞阳县公安局还成立了“党员集中攻坚小组”,变身快速攻坚小组,侦破涉及民生的小案件。
  “我们工地上的蓄电池被偷了,那可是干活的要紧东西啊!”9月初的一个上午,一家工地的负责人黄先生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枞阳县公安局立即督促当地派出所快速破案,“党员小分队”立刻变身“攻坚小组”集中侦破此案。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但因工地正在施工,现场已被破坏,给勘查工作带来困难。经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连续多天的视频监控,民警确定了侦破思路。经一组查看现场、排查附近视频监控,另一组走访询问摸排,结合热心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老桥村元咀组村民王某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一番迂回后,王某某如实供述了那天趁工地无人看守之机,顺手牵羊盗窃蓄电池的违法事实,并主动退了赃。
  这是枞阳县公安局推动基层所队合力快侦快破“小案”的一个生动缩影。
  今年以来,枞阳县公安局通过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整合党员群众、保安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强要素管控,集中力量侦破民生“小案”,破案率大幅提升,有力守护了基层治安稳定。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举行安全知识发布会                                                                                                                                                                                                                                                                                                                                                                                           
						多举措保障群众假期出行出游安全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刘欣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今天举行安全知识发布会,介绍假期出行出游安全知识,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根据有关部门分析和预测,假期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将达23.6亿人次,每天约2.95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2%左右,交通运输、餐饮娱乐、宾馆住宿、景区景点等将迎来客流高峰,群众出行出游集中、大型活动集中,安全防范工作需引起高度重视。
  为保障群众假期出行出游安全,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专门作出工作部署。在景区安全方面,要做好吊桥栈道、索道缆车、观光车船、载人“魔毯”等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加强各类新兴游乐项目安全管理,严防“带病运行”;在交通运输方面,要严格车辆安全检验检测,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在消防安全方面,要聚焦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突出问题;在大型活动方面,要加强审批环节安全把关,针对狭窄空间、坡道、台阶等重点区域和特定风险点,做好人流密度动态监测预警,必要时采取疏散避险措施,严防人流对冲和踩踏等安全风险。
					
				
					
						                                                                                                                                                                                                                                                                                                                                                                                                                
						图片新闻                                                                                                                                                                                                                                                                                                                                                                                                                                                                                                                                                                                                                                                                                                                                                                                                                            
						                                                                                                                                                                                                                                                                                                                                                                                                                
						
					
				
					
						                                                                                                                                                                                                                                                                                                                                                                                                                
						铁路公安全力保障“双节”出行安全                                                                                                                                                                                                                                                                                                                                                                                                                                                                                                                                                                                                                                                                                                                                                                                                                
						                                                                                                                                                                                                                                                                                                                                                                                                                
						  本报讯 记者张晨 国庆、中秋“双节”在即,各地铁路公安机关合理调配警力、精准排查防范,维护治安稳定有序,全力保障旅客“双节”出行安全。
  各地铁路公安机关全面开启“预防警务、主动警务”模式,紧盯重点车站、重点列车、重点线路,加强组织调度,通过“潮汐式”“日勤制”加强安检督导。密切与铁路企业及地方公安、气象等单位联系,健全支援、响应、配合等机制,完善处置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方案,开展站区周边交通治安整治,畅通“最后一公里”。组织“铁鹰”小分队进站上车,严厉打击“盗抢骗”等侵财违法活动,广泛开展防盗防骗宣传,守护旅客群众“钱袋子”。
  连日来,北京、济南、银川等铁路公安处组织各派出所会同车站及地方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置能力。青岛铁路公安处青岛北站派出所为一线民警配备10个“警用扩音器”,在客流高峰期进行提示提醒。合肥铁路公安处黄山北站派出所联合地方交警支队、交通执法大队组成37人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起、轻微交通违法行为15起。鹰潭铁路公安处婺源站派出所督促车站在易拥堵区域,配置可移动伸缩隔离栏30余件。
  与此同时,各地铁路公安机关会同铁路企业全面排查站车线安全隐患,通过即时、限期、销号等形式,加强车站口子管理松散、无人机“黑飞”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锦州、武威、奎屯等铁路公安处对管内线路开展“全覆盖”排查,兜清隐患底数。徐州铁路公安处连云港东站派出所深入沿线3个社区、9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筑牢安全防线。
					
				
					
						                                                                                                                                                                                                                                                                                                                                                                                                                
						杭州供电以电力赋能西红花产业发展                                                                                                                                                                                                                                                                                                                                                                                                                                                                                                                                                                                                                                                                                                                                                                                                                
						                                                                                                                                                                                                                                                                                                                                                                                                                
						  西红花被誉为“花中黄金”,用花中三根红色花丝烘干成药,药用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浙江省建德市三都镇气候温润、土壤疏松,多年前开始规模化种植西红花。西红花种植基地实行精细化管理,球茎培育需要15℃至20℃的恒温环境,开花期温度波动不能超过2℃,灌溉需要精准匹配土壤湿度,烘干环节差1℃直接影响花丝品相。随着西红花种植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智能化设备的广泛应用,对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提出了更高要求。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在走访中敏锐捕捉到这一需求,主动组建电力服务专班,详细了解种植户的设备功率、用电时段,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升级改造村内10千伏线路,新增40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并专门为西红花种植基地架设一条专用供电线路,确保后续新增的恒温设备和电动滴灌系统稳定运行。同时,联合建德市政协、国网建德供电公司,组织专业人员每月上门检查线路、调试设备,根据西红花生长周期提出峰谷电使用建议,帮助种植户降低用电成本。
  在稳定的电力支撑下,三都镇西红花产业迎来品质跃升期。圣江村率先为大棚装上电加热恒温系统,利用智能温控器实时监测并调节温度,球茎存活率从70%提高至95%,花丝饱满度明显提高;配套的电动滴灌系统根据土壤湿度自动补水,每亩节水30%;新建的电气化烘干设备精准控制温度与湿度,花丝烘干时间从24小时缩短至8小时,品相达标率跃升至90%,西红花每公斤售价提高2000元至3000元。	叶江媛  
					
				
					
						                                                                                                                                                                                                                                                                                                                                                                                                                
						唐山路北检察探索未检融合履职模式                                                                                                                                                                                                                                                                                                                                                                                                                                                                                                                                                                                                                                                                                                                                                                                                                
						                                                                                                                                                                                                                                                                                                                                                                                                                
						  今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探索“党建引领+文化赋能”未检融合履职模式。该院依托“党组议、党支部抓、党员办”三级联动机制,设立“未检工作室党员先锋岗”,每周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坚持“法治护航、文化润心”理念,在“一站式”办案区设立沙盘治疗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疏导情绪、走出心理困境;组建由心理疏导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的“双师”服务队,定期开展亲职教育活动,制发“督促监护令”17份,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赵婧 孙晋春  
					
				
					
						                                                                                                                                                                                                                                                                                                                                                                                                                
						榆树法院发放离婚证明书推进司法便民                                                                                                                                                                                                                                                                                                                                                                                                                                                                                                                                                                                                                                                                                                                                                                                                               
						                                                                                                                                                                                                                                                                                                                                                                                                                
						  今年以来,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司法便民工作。该院以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婚姻关系解除日期,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具备的解除婚姻关系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充分保护离婚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同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与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高效运转、有机衔接、全面备案、便捷利民”的婚姻信息共享制度,推动离婚纠纷高效化解。
许永亮  
					
				
					
						                                                                                                                                                                                                                                                                                                                                                                                                                
						广州东涌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联合广州市南沙区新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最小应急单元,开展以“保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设置多个主题展区,将禁毒、反邪教、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知识融入互动游戏,通过情景模拟、你问我答等方式,让学生和教职工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习自我保护技能。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引导同学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陈靖文  
					
				
					
						                                                                                                                                                                                                                                                                                                                                                                                                                
						桦川法院深化执行联动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全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该院与县公安局签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协查、车辆控制等执行联动实施细则》,与联通、移动等电信运营商建立核查被执行人实名登记信息执行联动机制,与铁路公安部门建立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出行信息、协助拘传被执行人执行联动机制,与市、县融媒体中心签订《定期播放悬赏公告实施细则》。截至目前,各联动部门共反馈有效信息350余次,协助控制车辆12台,协助拘传被执行人9人。
	王振军  
					
				
			
				
					
						福建司法厅双平台亮相第五届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                                                                                                                                                                                                                                                                                                                                                                                          
						数字化赋能破解政法工作关键痛点                                                                                                                                                                                                                                                                                                                                                                                                                                                                                                                                                                                                                                                                                                                                                                                                                 
						                                                                                                                                                                                                                                                                                                                                                                                                                
						  □ 本报记者 张淑秋
  近日,第五届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数字政法分议题在福建厦门举办。论坛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法律服务创新”,探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政法领域的应用,推动政法工作智能化、现代化发展。
  福建省司法厅在论坛现场重磅发布两大一体化平台,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和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
  据介绍,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也就是“闽执法”平台,秉持“一体化大融合”理念,以数字赋能、便民利企、实用高效为导向,推动规范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福建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闽执法”平台上线后,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公众法治获得感。全省执法机关及人员已普遍实现“平台办案、平台监督”,平台成为数字法治建设标杆。
  据悉,“闽执法”平台构建“39811”综合体系,即3大核心系统、9类业务场景、8项创新应用、1个要素中心和1个动态总览,整合全省48个执法条线、3892个执法主体、10万名执法人员与两万余项执法事项,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共用,融入数字政府“一张网、一朵云、一个门户”,实现案件办理、执法协同、数据汇聚与监督全覆盖。
  同时,平台汇聚全国及本省行政检查、处罚、强制等2541类执法数据,实现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与联动,对接“信用中国”等国家平台,打通数据孤岛,并通过智能模型生成六大指标,辅助决策。
  据介绍,平台统一管理执法主体、人员、对象等八大要素,法律依据库收录2148部法律法规、拆解为30.9万条数据,固化执法流程,完善行刑衔接,设有14个监测预警模块、41个预警点,并创新“我监督”模块,对接“12345”平台,有效防控执法乱作为、不作为。同时,平台助力综合执法改革,调整168个涉改执法主体。
  福建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以AI为智能中枢,实现数据汇聚、治理、分析与精准监管,具备“六个一”功能:态势一图感知,即总体概况、动态数据、告警信息一屏统览,监管态势、风险、人员位置一图呈现;案件一屏办理,即案件数据全面汇聚,构建10项基础指标、85个监管节点的标准模型,电子卷宗实时归档,档案自动生成,并推出“矫务通”“在矫通”“协矫通”三款App,实现掌上办公;分析一智生成,即AI智能体“娇娇”支持人机交互、办公辅助、风险研判、法规查询与文书生成;风险一体防控,即“六位一体”监管系统防范人机分离、越界脱管等风险;指挥一键调度,即联通全省执法终端,自动捕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四色预警与分级处置;教育一库共享,即整合全省教育资源,统一资源库实时共享,覆盖全部矫正对象。
  据了解,该平台还依托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的数据互联,推动案件协同、卷宗无纸化流转与数据共享,打造“智慧矫正”福建范例。
  双平台协同赋能,夯实数字法治根基。两大平台是福建省司法厅推进“人工智能+法律服务”的系统实践,聚焦“执法”与“监管”核心环节,以数字化打通服务与管理“最后一公里”,构建覆盖广、效率高、服务优的数字政法体系。
  从本土治理价值来看,双平台的落地精准破解福建政法工作的关键痛点:针对行政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平台以“数据共享”实现“一次执法、多方认可”;针对社区矫正“大水漫灌、不够精准”问题,平台以“智能分析”实现“一人一策、精准矫正”。据福建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平台试运行期间,全省行政执法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40%,社区矫正应急处置效率提升75%,数字化赋能的治理效能已初步显现。
					
				
					
						和田市综治中心全力解决群众烦心事                                                                                                                                                                                                                                                                                                                                                                                                
						八成以上简单纠纷当场化解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张  蕾 张志燕
  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面统筹资源,汇聚该市20家单位的力量,全力解决群众烦心事,让“有事找综治”成为群众的日常选择。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和田市综治中心服务大厅,看到18个服务窗口整齐排列,司法局、人社局、信访局等20家常驻单位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5家轮驻单位和10家随驻单位的人员按需到岗,确保群众诉求都能在这里找到受理渠道。
  “原本以为要跟物业扯皮很久,没想到在这儿一上午就解决了。”当天,在综治中心住建领域纠纷调解室,和田市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的负责人拿着刚签好的调解协议说。此前,该公司因不满某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拖欠1.7万元物业费,物业公司对其采取停电措施,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便来到综治中心求助。住建窗口的调解员了解情况后,拿出《物业管理条例》逐条分析责任,最终促使汽车服务公司当场缴清欠款,物业公司也承诺改进服务。
  在服务大厅窗口,“党员先锋岗”的牌子格外醒目,15名党员带头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并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送调上门”服务。截至8月,该综治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1.9万余人次,80%以上的简单纠纷当场化解,47次“送调上门”让特殊群体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
  和田市综治中心整合综治平台、接诉即办平台、12338妇女维权、和田红石榴服务热线等16个线上平台数据,与窗口受理、网格发现、部门上报、上级推送四种线下渠道收集的信息相互补充,形成覆盖市乡村三级的“一张网”管理体系,助力纠纷高效化解。
  某建材公司拖欠程某13万元工资,程某多次讨薪无果,来到综治中心求助。借助数据平台,工作人员快速核查了该公司的用工记录和过往纠纷情况,联合司法行政、住建等部门开展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先行支付7万元,剩余6万元于6月30日前结清。7月初,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回访时,程某已拿到全部工资。
  和田市法学会以及各商会、协会在综治中心设立专项工作站,各自发挥领域优势,辅助综治中心各项工作。法学会组织法律事务工作者提供法律咨询,商会收集企业诉求,协会发挥行业优势参与涉企纠纷调解。“三会”入驻综治中心以来,已累计调解矛盾纠纷49起。
  结合入驻单位实际,综治中心建立“日分析、周调度、月例会”机制。每天对收集到的矛盾纠纷线索汇总研判,对“小苗头”启动分类处置,按市乡村三级职责及时推送、盯办化解;每周由综治中心主任对各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的风险化解情况分析比对,动态跟进销号;每月组织召开推进会、协调会,集中讨论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阿某与邻居的土地纠纷历经5次调解未果,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后,协调网格员实地初核土地面积,由相关部门调取土地档案,之后联合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7月17日,阿某将款项全部支付完毕。
  从窗口服务即时响应,到数据平台精准防控,再到全域联动攻坚破难,和田市综治中心构建起“受理—研判—处置”全链条治理体系,让平安理念深植民心。
					
				
					
						                                                                                                                                                                                                                                                                                                                                                                                                                
						登封法院深度融入综治中心便民利民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刘珺颜
  “多亏刘法官的调解,我家阳台漏水和物业费的事终于解决了。”9月15日,赵女士握着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法官刘舒力的手说。这场持续半年的物业纠纷,在登封市综治中心的介入下,得以圆满化解。
  半年前,赵女士家阳台漏水,多次联系物业公司维修却始终无果。一气之下,她停交了3个月的物业费,没想到物业公司直接给她发去律师函,双方矛盾彻底激化。赵女士便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诉至登封法院。
  登封法院受理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向赵女士介绍了综治中心化解物业纠纷的优势。征得赵女士同意后,法院立案庭将案件委派至市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常驻登封市综治中心的法官刘舒力了解情况后,当即联系物业公司的张经理,约定次日在综治中心进行调解。调解现场,赵女士细数不满:“从今年3月到8月,每次催修,物业公司总是推脱。阳台漏水,花了800多元,损失谁来承担?”张经理也有苦衷:“漏水是楼上下水管道老化导致,我们三次联系楼上业主都遭拒,总不能强行破门吧?”眼看双方争执升级,刘舒力及时劝说:“咱们核心是解决问题,物业要主动了解维修进展,可先做临时防水减少损失。赵女士拒交物业费并非良策,合法维权才不会陷入被动。”
  随后,刘舒力提出自己的意见:“物业先安排临时防水施工,3天内联合社区居委会联系楼上业主,一周内完成管道更换与漏水修复,物业要提供闲置储物间供赵女士存放物品。维修完成后,赵女士要补交物业费。”双方对此表示认可,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一周后,赵女士家漏水问题彻底解决,她主动补交了物业费。这场纠纷的化解,正是登封法院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的生动实践。
  登封法院院长李伟介绍说:“今年以来,我们立足法定职能,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多措并举完善对接联动机制,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今年1月至8月,委派综治中心调解案件1221件,调解成功220件,当场履行完毕44件,履行金额96.87万元。”
  登封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整合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全方位融入综治中心建设,通过法官“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每季度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围绕常见纠纷进行法律解读与实务分享,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水平,并充分利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综治中心成功化解矛盾的典型案例,增强群众对非诉解纷方式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在实践中,登封法院注重分析研判,发挥司法大数据作用,每月通报综治中心运行情况,剖析案件背后存在的治理短板、监管漏洞与普遍风险,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或提醒函,深化前端治理,推动政策完善。今年以来,共发送司法建议或提醒函5份,为社会治理深度赋能。
  为规范工作流程,登封法院与市综治中心建立协同调处民商事纠纷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按照“平等自愿、保障诉权”原则移送至综治中心分流调处,推动“能调尽调”。同时,运用“法院示范判决+综治类案调解”模式,对劳动争议、房产物业、金融借款等纠纷,选取示范性首案先行审判,其他平行案件分流至市综治中心参照调处。目前,21.9%的当事人主动选择到市综治中心化解矛盾。
  在畅通诉调对接方面,登封法院设立“共享法庭”,全面依托数字化平台,无缝接入人民法院在线调解系统,实现从调解到达成协议,再到司法确认全流程“一站式”线上办理,提升解纷效率。
  对经市综治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派驻法官即时介入,依法快速完成协议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予以司法确认,极大程度节约司法力量和群众时间成本。调解成功后,市综治中心指定专人动态跟踪调解协议履行情况,通过主动提醒、督促兑现等方式,推动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有效防止纠纷反复和衍生诉讼。对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市综治中心将案件迅速回流至登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快速立案与速裁程序无缝对接,杜绝“久调不立”。
					
				
					
						                                                                                                                                                                                                                                                                                                                                                                                                                
						长沙县黄兴镇综治中心多元调解化解百家忧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 本报通讯员 张  鋆       彭玉洁
  近日,一面写有“调解为民办实事,化解矛盾暖人心”的锦旗被某建筑企业代表送到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综治中心,这背后是一桩跨省纠纷的成功调解。
  7月28日,湖北通城籍员工李诚的家属带着最后一线希望,走进刚刚启用的黄兴镇综治中心。5天前,李诚在辖区某建筑企业宿舍突发疾病被送医,家属与企业因医疗费用赔偿发生争执。了解情况后,中心迅速启动“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联动司法所、派出所和驻点律师等多方力量介入。历经5个小时融法于情、说理透彻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这起案例是黄兴镇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伴随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的落地,黄兴镇步入快速发展期,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城市管理等新型治理课题也接踵而至。为此,镇党委政府创新打造综治中心,把服务平台建到群众“家门口”,用法治力量精准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半年时间内,该中心累计接待群众231人次,成功化解纠纷105起,实现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零发生”。
  据了解,黄兴镇综治中心科学整合派出所驻点办公室、司法所办公室、律师办公室、星检e站暨兴声心理咨询室、巡回法庭及人民调解室六大核心功能区,并联动平安法治办、黄兴司法所、黄兴派出所等15个部门协同运作,构建起“多部门联动、全流程覆盖”的工作体系。
  在人员机制上,中心创新采用“常驻+轮驻+随驻”模式。综治、司法、信访整建制常驻,公安、人社、市监、住建、应急等12个部门每周轮驻,律师、心理咨询师与行业专家随案随驻,实现纠纷精准化解。日常配备常驻人员4名、轮驻人员两名,随驻力量动态调配,真正做到“群众只进一扇门,事情一窗办妥”。
  依托《黄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机制》,中心将受理、分流、调解、回访、考评全流程闭环管理,做到工作留痕、责任到人、过程可溯。同时,通过“县级平台交办、派出所警情推送、大厅窗口接件、‘湘矛调’小程序报事、网格日常摸排”五源收集机制,所有信息汇入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大屏派单处理,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以前觉得法律很远,如今律师就在身边,咨询起来特别方便。”物流园商户王老板笑着说。
  中心还将普法工作融入调解全流程,组建律师、社区民警和平安志愿者三支队伍,年均开展“法律五进”活动120场,覆盖1.8万人次。2024年建成的“智多星”法治驿站,已为海吉星物流园2000多家商户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调处等“一站式”服务。与此同时,“红袖标”巡防体系全面对接公安天网42个点位,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镇”。
  “看到红袖标巡逻,我们夜里摆摊更安心了。”夜市摊主刘大姐说。自巡防体系运行以来,全镇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黄兴镇党委书记张韧说,黄兴镇将继续推进高水平“平安黄兴”建设,为长沙县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如今,红袖标与蓝警灯在这座小镇交相辉映,法治正悄然绘就基层治理的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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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整治各类铁路安全隐患290处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王彦琦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把铁路护路联防纳入“平安大庆”建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创新工作模式、加大科技投入等举措,共排查并整治各类铁路安全隐患290处,有力维护了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和沿线社会秩序稳定。
  据悉,大庆市委政法委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护路联防组织体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护路领导小组组长,把网格员纳入护路队伍,推行“网格+铁路护路”工作模式,开通“一网统管”平台账号,提升问题上报效率。针对重大节日,组织一线护路力量常态化排查涉路矛盾纠纷,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上半年集中开展普法活动40余场次,以“5·26我爱路”主题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发放资料6100余份,500余名群众现场参与互动。
					
				
					
						                                                                                                                                                                                                                                                                                                                                                                                                                
						望江县凉泉乡开展预定新兵强化训练                                                                                                                                                                                                                                                                                                                                                                                                                                                                                                                                                                                                                                                                                                                                                                                                                
						                                                                                                                                                                                                                                                                                                                                                                                                                
						  本报讯 记者范天娇 通讯员吴张军 为助力预定新兵提前体验军营生活、打牢素质基础,安徽省望江县凉泉乡近日组织即将入伍的青年开展集中强化训练。
  此次训练围绕队列、基础体能、纪律养成等内容展开,内容设计以“贴近军营、实用管用”为原则。在队列训练中,乡武装部工作人员和退役军人担任教官,严格按照部队队列条令,从立正、稍息、齐步走等基础动作入手,逐人纠正姿势、规范动作,帮助预定新兵培养严谨的纪律意识和整齐划一的团队作风;基础体能训练则结合新兵身体素质差异,科学设置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由教官现场指导动作要领,既保证训练强度,又避免运动损伤;纪律养成教育通过日常作息管理、内务整理教学等方式,让预定新兵提前感受部队“令行禁止”的纪律要求。
					
				
			
				
					
						                                                                                                                                                                                                                                                                                                                                                                                                                
						从对立到对话 以审理促治理                                                                                                                                                                                                                                                                                                                                                                                                                                                                                                                                                                                                                                                                                                                                                                                                                   
						株洲法院探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路径                                                                                                                                                                                                                                                                                                                                                                                               
						2022年以来,株洲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318件,审结4089件,结案率94.7%
通过强化“府院联动”、多元解纷,2024年,株洲法院行政案件调解率同比上升10.11%
截至今年8月,全市共发出9份败诉风险预警书,其中7案成功调解
2022年以来,全市共发出司法建议67份,推动多项民生急难愁盼问题得到纾解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张  宁
  行政审判作为连接“官”与“民”的司法桥梁,在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群众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坚持协同解纷、实质化解、源头治理相结合,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既支持依法行政,又保护合法权益,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2022年以来,株洲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318件,审结4089件,结案率94.7%。2022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株洲中院再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
见官说理
  “他们罚钱不说,还没收所得、加处罚款,这让我们怎么活?”今年4月,经营家庭农场的当事人刘某情绪激动地走进芦淞区人民法院。因其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相关活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5000元,并处罚款5000元。刘某不服,提起诉讼。
  该案承办法官粟欢认为,案件虽事实清楚,但若简单下判,不仅难以化解矛盾,还可能影响一个小微企业的生存。她一方面向刘某释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督促其补办许可、整改问题;另一方面向市场监管部门说明刘某经营困难、系初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形,建议酌情减免罚款。
  经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最终刘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并完成整改,监管部门也肯定其态度,启动“柔性执法”程序调整罚款。“本来想讨个说法,没想到法院和监管部门都这么讲理,还给我们指明了发展道路。”刘某感激地说。
  这样的“官民对话”,正是株洲法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常态。通过强化“府院联动”、多元解纷,2024年,株洲法院行政案件调解率同比上升10.11%。
败诉预警
  2024年6月,株洲中院向某城管部门发出全市首份《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该案中,城管部门根据环保部门认定,对某公司处以18万元罚款。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后上诉至株洲中院。
  承办法官张君调查发现,某公司已积极整改,噪声仅略超限值,若按“拒不整改”情节重罚,可能违反“过罚相当”原则。但行政机关若无充分理由,难以主动调整处罚。
  为此,法院创新发出“败诉风险预警”,指出执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城管部门收到后高度重视,迅速与某公司协商,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实现争议实质性化解。
  株洲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机制为行政机关在诉讼中主动自我纠错提供了依据和空间,既避免司法“硬判决”,也促进执法“软提升”。截至今年8月,全市共发出9份败诉风险预警书,其中7案成功调解。
建议落地
  2022年,某县财政局将57户购房者缴纳的契税直接抵扣开发商欠税,引发群体诉讼。醴陵市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多轮调解,促成开发商与购房者庭外和解。
  案结事未了。承办法官宋子阳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税款抵扣程序、财产权属甄别、执法合规性等问题,向某县财政局发出司法建议,提出3条具体措施:完善财产权属机制、规范退税程序、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财政局高度重视,复函表示认真整改。
  据了解,株洲法院将司法建议作为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2022年以来,全市共发出司法建议67份,推动多项民生急难愁盼问题得到纾解。
  今年6月,株洲中院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系统梳理行政诉讼基本情况、问题难点和发展趋势,提出依法行政和改进应诉工作的具体建议,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司法支撑。
  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株洲法院正努力把“官民和谐”从理想照进现实,用司法力量托起百姓“稳稳的幸福”。
					
				
					
						江西宜丰法院“三点合一”促进信访纠纷实质化解                                                                                                                                                                                                                                                                                                                                                                                          
						“有信必复”期限内处理答复率达100%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杨柳青青 黄宇婷
  近年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履行登记立案法定职责,守好公平正义“首道关”,不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通过找准党建引领着力点、抓稳有信必复关键点、锚定协同治理切入点“三点合一”,有效促进信访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改进诉讼服务作风
  “多亏了窗口小姑娘耐心帮忙,不然像我这么大年纪的,起诉状都不会写哩!”近日,一起借贷纠纷的起诉人罗大爷,在宜丰法院立案诉服窗口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作为面向群众的“第一窗口”,法院立案庭的工作是留给当事人的“第一印象”。宜丰法院立案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在诉讼服务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岗”,持续改进诉讼服务作风,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实行立案、问询一次性告知制度。同时,制作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常见案件立案材料“一图读懂”清单,展现司法服务的便捷性。
  对于部分不方便到现场咨询的群众,宜丰法院电话热线始终保持畅通高效,形成“前端登记分流、中端办理反馈、后端回访督办”的工作模式,成为连接法院与群众的“暖心线”。今年以来,全院接收赣法民意工单231件,无超期处理和不满意工单。
实质化解涉诉信访
  宜丰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动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该院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院领导常态化接访制度,杜绝“超期接收、长期未办理”等问题,压实涉诉信访负责人责任,定期汇报化解工作进展,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同时,建立来信案件精准分类识别、流程化和台账化管理、跟踪督办办信机制,高效化解矛盾为民解忧,由专人负责登记、流转及跟踪督办等事项,确保涉诉信访各环节流转顺畅,并坚持“一案一档、一访一策”管理,确保信访案件底数清、情况明。今年上半年,全院“有信必复”期限内处理答复率达100%。
  在办理信访件过程中,宜丰法院着眼化解“关键帧”,打出多元联动“组合拳”:强化公安、信访等部门及属地乡镇联动协作,形成信访纠纷化解合力,对群体性、极端化信访苗头及时制定应急预案,一案一策“靶向治疗”,精准施策破解难点,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推动案件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依托“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等专项治理行动,实质性化解各类涉诉信访事项。
多元力量参与调解
  “感谢你们帮我拿到这笔抚养费,大大减轻了我的压力。”不久前,曾某在宜丰法院哽咽地说。
  原来,曾某和华某于9年前离婚,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双方约定两个小孩均由曾某抚养,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但华某仅支付几个月后就再未支付。曾某感到生活负担逐渐增加,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华某支付抚养费。
  经当事人同意,宜丰法院立案庭安排先行调解团队进行调解,妇联、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参与、联动化解。调解人员以两个小孩的日常生活和成长经历为切入点,唤醒华某对孩子的关爱和情感,引导其承担抚养小孩的责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华某同意分期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近年来,宜丰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实现先行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衔接,真正减少群众诉累。针对家事纠纷、物业纠纷等较为频发的纠纷,宜丰法院探索创新解纷路径,联合妇联等6家单位共同建立联动调解机制,组建家事维和团队,通过召开联席会、调解经验交流会、专业培训会等方式,引导多元力量有序参与调解。
  同时,宜丰法院立足指导调解职能,延伸服务队伍,在全县16个乡镇(场)设置网格法庭,每个网格法庭配备1名员额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负责指导,1名庭务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和调解工作,形成“线上有指导、线下优服务”的纠纷化解模式。
  今年以来,宜丰法院先后通过“网格法庭”平台为基层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开展“点单式”调解业务培训10次,覆盖基层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3200余人,受到广泛好评。
					
				
					
						                                                                                                                                                                                                                                                                                                                                                                                                                
						从“单一管理”到“多元共治”                                                                                                                                                                                                                                                                                                                                                                                                                                                                                                                                                                                                                                                                                                                                                                                                                  
						乌海市海南区“铁三角”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 本报记者 常煜
  “刚跟楼栋长反映楼前路面硬化问题,不到一周就解决了!现在晴天不沾土、雨天不沾泥,路面干净还多了停车位,这民生实事干得太实在了。”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德顺家苑小区的王大妈,看着硬化一新的路面喜笑颜开。
  据了解,王大妈所住的19号楼楼前空地此前一直未硬化,居民向楼栋长反馈后,楼栋长第一时间上报网格员与社区居委会。社区迅速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在“网格党小组+专职网格员+楼栋(联户、单元)长”这一基层“铁三角”合力推动下,仅一周便完成路面硬化,还增划40多个车位,赢得居民广泛好评。
  今年以来,海南区以群众诉求为出发点,构建“铁三角”治理机制,打造“问题发现在网格、服务触达在社区、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精细化治理闭环。如今,邻里纠纷、楼道杂物乱堆、快递投放难等民生难题,都得到快速解决,切实提升了群众幸福感。
           海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慧霞介绍说,为织密党群共治“一张网”,海南区将辖区划分为174个网格,把社区“两委”成员充实到网格员队伍,组建网格党小组86个,选任楼栋(单元、联户)长926名。通过“党小组引领、网格员统筹、楼栋长扎根一线”的架构,推动基层治理从“单一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型,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民意响应上,海南区秉持“群众需求在哪,服务就延伸到哪”的理念,创新推出“流动办公桌”“民情恳谈会”等举措。截至目前,已解决小区路面硬化、快递柜安装不便、孩子接送难等热点问题97件,开展政策宣讲92次,排查治安隐患23次,清理乱堆乱放点65处,整治不规范停车90余次、私拉飞线17起,实现党群关系从“物理接触”到“情感交融”的升级。
        同时,海南区建立“发现—上报—处置—反馈”工作闭环,由群众评价处理结果,提升满意度;推行矛盾纠纷“即时报、预警报、跟踪报”机制,组建200多人的“移动探头义警队”。今年以来,“铁三角”队伍已开展便民服务3.3万余件,义务巡逻近5000小时,调解纠纷1163起,排查安全隐患1500余起,为基层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小牛哥法律服务站”贴心帮助新就业群体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和普法宣传活动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小牛哥法律服务站”举行。
  随着锦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周丹敲响法槌,一起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的劳动争议案件公开审理正式开始。清晰透明的庭审过程,让围观群众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以前总觉得法庭离咱远得很,今天现场看到,原来审案子这么讲规矩,每一步都明明白白,以后真遇到事儿,咱也敢走法律程序了。”旁听庭审的一位骑手有感而发。
  据锦江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小牛哥”是锦江区打造的特色服务品牌,起源于辖区牛市口街道,主要服务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锦江区依托“小牛哥服务驿站”,搭建“社区报—服务站接—专业部门应”这一特殊便捷的维权法律通道,形成从信息收集到问题解决的高效法律服务闭环。“小牛哥服务驿站”建成以来,已为辖区新就业群体1314人购买工会互助保险,协调解决各类问题50余件,获得新就业群体广泛认可。
  2023年,锦江区司法局在“小牛哥服务驿站”率先成立“小牛哥法律服务站”,并组建以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为基础,会集司法干部、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明白人”、律师行业专家等10名高素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小牛哥法律服务队”,保障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小牛哥法律服务队”已组织、参与服务新就业群体法治活动80余场,提供贴心法律建议和帮助240余次。
  当天的普法宣传活动点位“人气爆棚”,大家在欢声笑语中轻松获得反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还为通过培训的新就业群体“法律明白人”颁发荣誉证书。“从今天开始,我拥有了一个新身份——‘法律明白人’,这对我是一个新的挑战,也督促我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个人法律素养,用法律武器给兄弟们撑腰。”新就业群体“法律明白人”赵明阳激动地说。
					
				
					
						                                                                                                                                                                                                                                                                                                                                                                                                                
						图片新闻                                                                                                                                                                                                                                                                                                                                                                                                                                                                                                                                                                                                                                                                                                                                                                                                                            
						                                                                                                                                                                                                                                                                                                                                                                                                                
						
					
				
					
						                                                                                                                                                                                                                                                                                                                                                                                                                
						数十万元纠纷20日化解                                                                                                                                                                                                                                                                                                                                                                                                                                                                                                                                                                                                                                                                                                                                                                                                                     
						陕西凤县法院“164”机制高效兑现胜诉权益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从立案到拿款,我只跑了法庭这么一个地方,没想到效率这么高。”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方某的感慨,道出了陕西省宝鸡市凤县人民法院立审执改革的核心成效——让群众解决纠纷“只进一站、只跑一地”。
  为进一步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近年来,凤县法院坚持“内部协同+外部联动”结合,诉前诉中诉后同治,创新构建“164”(即一个中心、六维机制、四项制度)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工作机制,坚持全流程各环节精准发力、有效链接,努力实现实质解纷、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方某这起合同纠纷案的快速化解,正是凤县法院“164”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工作便民利民的真实写照。
  2020年4月,方某与郑某等人签订合作协议,投资兴建砂石生产线,合同到期后,双方于2023年6月签订《补偿协议》,约定由被告某公司、郑某等人支付原告相应设备补偿款。但一年过去,方某未收到分文。
  今年7月,方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龙口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立案法官意识到该案标的额大、涉案主体多,若立案、审理、执行分别办理,案件办理周期长,款项执行也可能存在风险。
  “我们法庭具备立审执全流程功能,建议您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法官主动出示《诉讼保全告知书》,并告知可通过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降低保全成本。当天,方某在龙口法庭办妥立案和保全手续,执行团队迅速响应,冻结被告银行账户资金。
  据介绍,为让群众办事不折腾、更顺心,凤县法院打通各环节堵点,在龙口法庭打造集立案、保全、诉讼、执行、信访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集约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重点业务“一站通办”。这正是凤县法院“164”机制“一个中心”的体现。
  账户被冻结后,被告郑某及公司急忙联系法庭:“公司正常经营急需资金周转,我们愿意协商解决问题!”
  法官立即深入被告公司所在地网格村了解其经营状况,通过“云庭审”组织双方对账结算。经法庭调解,最终确认被告实际欠付原告方某31.8万元,原告方某主张的80万元包含了被告欠付案外人的款项。为一次性解决纠纷,法庭联系案外人与被告对账结算,确认被告欠付案外人28万元。对账结算完成后,被告于调解当天支付原告方某全部案件款,法庭随即解除保全措施。该案办结后,法官电话回访得知,被告与案外人达成的结算协议履行顺利。
  数十万元纠纷,从引导保全到主动履行,仅用20日,龙口法庭通过“法官进网格”、与驻地部门对接联动、强化案件保全、注重事前调查事后回访、主动督促履行、法庭直接执行六维机制协同发力,切实提升了立审执一体化改革效能。
  高效化解纠纷的背后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近年来,凤县法院通过锻造“全链条”复合队伍,培育精通立审执的“全科型”法官;强化“下沉式”资源保障,倾斜人财物夯实基层执法基础;建立“协同性”督导机制,通过对口指导与阅核提升效能;创新“实效化”考评导向,突出执源治理推动“案结事了”即“四项制度”,积极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做好涉民生案件优先接待、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让胜诉权益兑现走上“快车道”。
  随着立审执一体化的运行,仅就龙口法庭来看,今年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下降21.46%,办理执行案件26件,执行到位率79.21%。
  “数十万元纠纷20日化解,不仅是一个案件的圆满完结,更是‘164’机制的生动注脚。”凤县法院代院长段微涛说,凤县法院通过立审执一体化,实现“一起案件、一个流程、一个法庭”就能彻底解决矛盾纠纷,打通案件流程性环节壁垒,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定分止争的前沿阵地。
					
				
			
				
					
						                                                                                                                                                                                                                                                                                                                                                                                                                
						高墙内的和解艺术                                                                                                                                                                                                                                                                                                                                                                                                                                                                                                                                                                                                                                                                                                                                                                                                                        
						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构建矛盾化解三维模式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杨尤海
  
  从化解日常矛盾到促进心灵共鸣,从调解个体纠纷到营造和谐环境,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今年以来以“调解体系筑底、社会资源赋能、文化浸润凝心”的三维模式,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高墙内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构建五级调解体系
  近日,罪犯张某与贺某在劳动协作中产生分歧,双方争执不下。眼看矛盾即将升级,改造互助员刘某立即介入,稳定双方情绪。随后,民警调解员迅速组织现场调解会,再次明确劳动流程与协作标准,并对两人进行操作规范与技巧的详细指导。
   令人欣喜的是,仅仅一周时间,原本针锋相对的张某与贺某,不仅在相互理解中化解了矛盾,成为协作默契的搭档,还主动将自己的技能和经验分享给其他罪犯,积极帮助她们提升劳动水平,真正实现从“冲突”到“合作”的转变。这是监狱创新推行“五级调解体系”高效化解罪犯间矛盾的一个生动缩影。
   今年以来,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结合教育改造多元矩阵工作规划,全面开展“把准矛盾诉求‘风向标’、构筑大墙平安‘好枫景’”系列活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应用于监狱工作实际,积极消除和化解狱内矛盾隐患风险,构建“罪犯互助—民警调解—分监区介入—监区研判—监狱协调”五级体系,制定“枫调语顺”承诺书和工作流程。
  像张某与贺某这样的劳动矛盾,如今通过分级处置机制,即可实现“就地解决、及时化解”。截至今年8月,该机制已成功化解罪犯矛盾纠纷442起,其中95%在监区层面闭环解决。
亲情“攻心”消除隔阂
  “妈妈知道错了,儿子你能再叫我一声妈吗?”这句泣血的忏悔,被民警调解员录制下来,成为化解李某母子隔阂的关键一步。
  此前,因丈夫起诉离婚、儿子拒绝探视,李某一度陷入绝望与自我放弃。民警调解员经过观察分析,最终选择从“儿子”这个关键因素着手,先积极联系李某的儿子,转达母亲对他的深切思念以及对犯罪的悔恨,并播放李某的视频,以亲情“攻心”,唤醒母子间的情感联结,最终成功说服李某儿子前来探视。
  当儿子在会见室喊出“妈妈”时,李某顿时泪如雨下。这次久违的亲情会见极大地触动了李某,儿子的呼唤一扫她往日的绝望与阴霾,让她重拾了改造的信心和作为母亲的责任。此后,她一改往日消极态度,不仅主动向民警表达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的决心,更将这份决心付诸行动,在劳动改造和遵守监规方面表现突出,逐渐成为改造积极分子。
  这种“法律+情感”的调解“组合拳”,已帮助13个破碎家庭重建纽带。
社会支持引入高墙
  通过常态化的监地联动机制,监狱积极协助化解罪犯出狱后可能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与社会难题。冰某就曾深受房产纠纷困扰,得益于该机制,合作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不仅协助其梳理证据链,还联动社区为其规划就业路径。深受触动的冰某,在纠纷解决后不仅以身说法,分享自身经历,还开始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鼓励其他罪犯共同学习,增强法治意识。
  目前,监狱已与属地司法局共建人民调解工作室,引入法律、心理等专业力量69人次,将社会支持的“活水”引入高墙。
文化润心助力改造
  “侗歌唱响时,连空气都是柔软的。”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教育改造科民警这样描述监狱合唱团的感染力。王某曾经因身份意识淡薄、改造态度消极、时常违规违纪,被监区列为重点管理对象。然而,在参与侗歌合唱排练的过程中,她逐渐学会了倾听与配合,也在温暖的歌声中学会了自我肯定,真正打开了心扉。如今的王某,不仅改造态度积极,还主动担任监区“和息”调解员。
  与此同时,监区每月更新的“汉字塔”主题黑板报,也成为“艺术矫治”的重要一环。罪犯通过一笔一画书写“和”“恕”“仁”等汉字,静心感悟,在笔墨间沉淀思考,实现自我成长与情感升华。
  数据显示,参与文化活动的罪犯,压力指数从3.2下降到2.2,焦虑情绪从2.9下降到2.0,抑郁指数从2.8下降到2.0,实现违规违纪“零发生”。“艺术矫治”正成为罪犯改造“枫桥式”新路径。
  正如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夏灵所言:“化解矛盾不是终点,唤醒向善向上的力量,才是教育改造的真谛。”如今,这座高墙内正悄然发生着更多改变,它们无声却有力地证明了,即便是在惩戒之地,善的种子仍可破土而出,向上生长。
					
				
					
						                                                                                                                                                                                                                                                                                                                                                                                                                
						舞钢检察监督凝聚楚长城遗址保护合力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陈彦培 王童
  
  “楚长城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仅靠一域之力,保护起来有难度。检察机关牵头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对楚长城保护是一件大好事,提升了文化古迹保护的实际成效。”近日,河南省舞钢市文物保护中心主任牛晓可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说。
  据介绍,楚长城始建于公元前7世纪,比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修筑的北长城要早300多年。2013年,楚长城舞钢段遗址被河南省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为有效保护楚长城舞钢段遗址,我们采取‘检察官+司法警察+技术协助’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加强多部门配合协作,并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使楚长城焕发出新的生机。”舞钢市检察院检察长顾武修说。
  顾武修介绍,舞钢市检察院专门成立楚长城专项勘查小组,联合市文旅局对境内楚长城遗址进行实地摸排、踏勘调查,并利用无人机扩大巡查覆盖面,收集完善相关资料,最终摸清辖区楚长城遗址走向呈“7”字形,共分33段,跨越5个乡(镇、街道),全长81公里。
  在实地勘查时,检察干警发现楚长城的墙体、烽燧、关隘、关堡因自然风化等原因,存在一定程度的损害,部分本体存在人为破坏痕迹,个别地段未设置界碑和控制地段等保护措施。
  舞钢市检察院向市文旅局建议,及时在楚长城遗址沿线设置保护标志界碑,对周边村民进行楚长城保护宣传教育,并对辖区所有楚长城遗址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及时解决问题隐患。
  目前,舞钢市文旅局已成立楚长城保护所,由专人专职负责辖区楚长城保护工作。财政部门将楚长城保护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楚长城巡护。
  连日来,舞钢市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李凯宁对楚长城平岭段进行例行巡查,并使用无人机进行拍照、录像和测量,确保取得高效精准的数据、稳定清晰的画面。
  “为更好地保护楚长城,市检察院还推动设立了有近40名成员的楚长城文物保护员队伍。他们都是附近的村民,熟悉地形、了解民情,成为专业保护力量的有效延伸。他们一旦发现可疑情况,会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李凯宁说。
  72岁的胡建银作为一名保护员,每天放羊时都会多走几里山路,查看墙体和标识牌。前不久,他在巡逻中发现一块保护标识牌不见了,立即上报舞钢市文物保护中心。随后,市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重新竖立起牌子。目前,舞钢全境共设置楚长城保护标示牌和安全责任公示牌12处,增强群众文物遗址保护意识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
  针对楚长城遗址跨区域保护问题,舞钢市检察院与舞钢市文旅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与相邻的驻马店市泌阳县、南阳市的方城县、桐柏县三个基层检察院签署《楚长城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形成楚长城遗址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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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福田“心理+法治”
推动行政争议化解端口前移                                                                                                                                                                                                                                                                                                                                                                                                                                                                                                                                                                                                                                                                                                                                                                                                     
						                                                                                                                                                                                                                                                                                                                                                                                                                
						  □ 本报记者  唐  荣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汪楠鑫
  
  今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创新将心理疏导机制引入行政复议调解,通过“心理疏导—法律解析—多元解纷”三维调解模式,在案件办理全流程加强调解工作,积极探索“议前调解”新路径。截至目前,已成功在议前阶段调解案件156宗,调解和解率达17.16%,推动行政争议化解端口前移。
  “我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还要被处罚?”近日,因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而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后,刘女士(化名)带着强烈的不满来到福田区行政复议中心申请复议。调解员看完申请材料后并未急于分析案件对错,而是首先倾听其诉求,舒缓其情绪。待其逐渐放松后,再结合现场视频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及类似案例,耐心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刘女士认识到自身行为失当,主动撤回复议申请。
  2024年8月,福田区行政复议中心成立调解工作室,聘请两名具备心理咨询资质的专职复议调解员。他们既释法明理,也注重情绪疏导与心理干预。今年以来,在复议申请环节成功调解63宗,受理环节成功调解并撤回34宗,当事人自愿放弃申请59宗。同期全区新收复议案件909宗,近六分之一争议在复议前得到化解,有效减少了程序空转,释放了群众非理性情绪。
  何姐(化名)是小区有名的热心大姐,却因新邻居将鞋柜放在公共楼道而愤懑不平,劝阻无果后,她怒而损毁鞋柜,被公安机关以“损毁他人财物”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拘留释放后,她情绪崩溃,出现拒食、抑郁等状况,纠纷也未彻底解决。在其家属陪同下,何姐来到复议中心,调解工作室迅速启动心理危机干预,由调解员制定心理介入方案,通过多次一对一辅导,缓解其认知偏差和心理压力,帮助其重建社会认同感和生活信心。
  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员的心理专业优势,通过“心理+法律”双介入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情绪疏导和法律引导,精准定位案件法律争议与心理症结。目前已实施应急心理干预45人次,完成个案深度辅导8宗、一对一心理辅导27次,及时就地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年近八旬的李老(化名)因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多次申请复议。虽然相关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老人仍不断奔波维权。调解工作室研判认为,若不能从根本上摸清诉求、化解心结,纠纷将难以彻底解决。工作室迅速启动复议调解联动机制,联合属地街道上门走访,进一步与社区座谈沟通,最终明确诉求实质,协同家属和社区形成共治方案,从源头上推动矛盾化解。
  福田区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整合全区行政调解力量,自今年起实现复议调解全覆盖。由区复议中心牵头搭建平台、前移解纷端口,通过“一键启动”机制快速厘清案件、传导诉求,推动大量行政争议于议前阶段实现实质化解。
					
				
					
						                                                                                                                                                                                                                                                                                                                                                                                                                
						提供法律咨询 上门排查风险 精准解决难题                                                                                                                                                                                                                                                                                                                                                                                                                                                                                                                                                                                                                                                                                                                                                                                                            
						江苏邳州法院聚焦企业需求提供立体化司法保障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许瑶蕾
  □ 本报通讯员 冯卫宁
  近年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通过构建“预防、救治、修复、赋能”全周期闭环护企机制,聚焦企业成长各阶段需求,以立体化司法保障体系,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潜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做好预防工作是稳健前行的基石。为此,邳州法院针对性建立预防化解机制,通过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上门排查风险、精准解决难题,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减少纠纷。
  在一次“法企同行”活动中,邳州法院为某仪器制造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时,发现其购销合同存在重大漏洞,当即指导企业重新修订条款,成功规避潜在纠纷。“多亏法官及时提醒,不然企业可能要栽大跟头。”该企业负责人说。
  邳州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法治服务窗口”,常态化提供“面对面”指导,针对合同拟定、用工规范等问题“量体裁衣”,让企业“有惑即来、来即能解”,将法律服务延伸至前沿,以“未病先防”让企业少走弯路。
  与此同时,邳州法院建立“三书一访”机制,通过对个案问题发送“风险提示单”,对行业共性问题发送“司法建议单”,对整改情况发送“复查单”,定期开展“回头看”走访,确保司法服务落深落实,实现从解决纠纷到长效预防纠纷的跨越。
  此前,当地多家板材企业因代加工中原材料质量、交货时间等约定不清引发纠纷。邳州法院审理后,判决违约方赔偿,同时深入行业调研,发现问题根源是缺乏统一合同范本,遂联合工业园区制定包含原材料验收标准、违约责任条款的范本,并附上“代加工风险提示”,从源头减少乱象。
  “涉企执行是连接司法公正与经济发展的关键纽带,其质效提升不仅关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质性保障,更深刻影响企业生存发展与区域经济生态,涉企案件不能简单‘一执了之’。”邳州法院执行局局长郭峰说。
  邳州法院将经济思维与善意文明理念融入司法实践,创新“分级分类分别施策”的执行范式,在保障胜诉权益与助企纾困间构建动态平衡,通过高效修复与精准打击相结合,为优质企业扫清障碍,也让恶意违约者无处遁形。
  据介绍,邳州法院成立涉企执行服务中心,出台办理流程规范,明确涉企案件分类标准与处置流程,将涉企执行划分为识别、匹配、实施、反馈四阶段。通过“资产结构、现金流状况、行业发展前景”综合评估划分企业类型,从利益关联范围、矛盾激化风险、经济关联程度等方面全面研判,以多维度指标体系完成企业“司法画像”,加强执行过程的动态监测与调整。
  此前,某置业有限公司因3000余万元施工合同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强烈要求拍卖已建成的商品房。执行团队实地走访、调取财务数据后发现,该企业过往项目口碑优良,仅因市场波动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且部分查封房产已签预售合同,若贸然拍卖,不仅资产贬值,还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
  法院随即启动分类执行机制,通过司法网络询价系统确定房产估价,商定销售价格范围,建立资金监管机制确保售房款直接进入法院指定账户;多次约谈双方负责人,从法律后果、商业信誉、社会影响等维度分析,最终促成和解,首笔1158万元案款履行到位,后续房屋销售工作有序推进。如今,该企业工地机器轰鸣,施工有序进行。
  记者了解到,邳州法院还依托“法院+”联动调解机制精准救助困境企业,在办理涉企民事案件时,该院会第一时间协同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全面梳理分析企业经营情况,再通过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多方积极推动债权人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企业若能依法履约,我们还会联动相关部门协助其修复信用,进一步助力其恢复生产经营,让企业逐步走出困境。”邳州法院副院长贺峰介绍说,目前邳州法院已通过这一模式为300多家困难企业提供帮助。
					
				
					
						                                                                                                                                                                                                                                                                                                                                                                                                                
						北京怀柔法院前8个月先行调解成功率达23.87%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怀柔法院已建立覆盖“一街五镇”的“柔·和”解纷工作站、覆盖全区16个乡镇街道的“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解纷服务“家门口可及”,并通过构建“人民调解+专业化解”分层模式,实现专业协同。
  据怀柔法院副院长孙吉旭介绍,近年来怀柔法院依托“同心共治 柔和解纷”工作机制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推动司法服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针对婚姻家庭、商事合同等不同纠纷精准施策。同时,通过融入区级综治平台,形成“发现—分流—处置—反馈”闭环,让解纷从“分散作战”转向“协同攻坚”。今年前8个月,怀柔法院先行调解成功率达23.87%,持续位居全市前列。
  怀柔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戎艳称,怀柔法院系统整合碎片化调解格局,通过统一收案、统一委托、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工作机制,在院内实现调解资源的初步整合与案件流转的规范化。为有效回应“一街五镇”群众就近解纷需求,怀柔法院创新设立“柔·和”解纷工作站,将解纷触角延伸至村居一线,扎根群众“家门口”。2024年,“柔·和”解纷工作站线上线下受理基层治理需求工单1720件,站点就地化解基层纠纷958件。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开展应急科普活动                                                                                                                                                                                                                                                                                                                                                                                                                                                                                                                                                                                                                                                                                                                                                                                                               
						                                                                                                                                                                                                                                                                                                                                                                                                                
						  本报讯 记者张驰 近日,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在天津、广州、青岛同步开展沉浸式公共安全体验应急科普公益活动,旨在普及应急安全知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据介绍,活动主会场设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应急、教育、住建等单位代表和滨海新区大港第十一小学师生近200人参加活动。其间,活动参与者在中国石化华北安全实操培训基地沉浸式体验心肺复苏、火场逃生、安全隐患查找等40多个模拟场景,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应对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桂林第一强戒所打好“组合拳”筑牢禁毒防线                                                                                                                                                                                                                                                                                                                                                                                                                                                                                                                                                                                                                                                                                                                                                                                                            
						                                                                                                                                                                                                                                                                                                                                                                                                                
						  “多少次唤醒才能让他迷途转方向,多少次勉励才能让他扬帆再启航……”9月19日清晨,《金鸡向阳》的旋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桂林第一强戒所)响起,歌声中饱含着戒毒民警的执着坚守和戒毒学员重生的坚定步履。
  近年来,桂林第一强戒所将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精准施策破解矫治难题,以温情信任融化心灵坚冰,以宣传教育增强禁毒意识,凝心聚力打好禁毒“组合拳”,全力筑牢禁毒防线,帮助迷途者校准人生航向,守护群众远离毒品危害。
实行分级矫治 破解复吸难题
  桂林第一强戒所针对每位学员吸毒原因、成长背景、家庭环境各不相同的实际,探索建立“三步走”精准矫治法,为学员“量身定制”戒毒“药方”。
  第一步是望闻问切、摸清病因。学员入所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一对一”摸底调查,梳理其吸毒历史、复吸诱因、家庭关系、社会经历等,据此制定个人矫治档案,为后续精准矫治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步是分级归类、精准定向。桂林第一强戒所建立“红、橙、黄”三色分级管理机制,针对不同颜色制定不同的管教策略,明确不同的矫治重点。其中,红色是高风险,为复吸次数多、家庭支持薄弱、戒毒意愿摇摆者;橙色是中风险,为第一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对未来仍感迷茫、认知有偏差者;黄色是低风险,为家庭支持力度大、戒毒意愿坚定、自我约束力强者。
  第三步是因人施教、对症开方。民警针对不同分级学员,从法治意识、亲情意识等维度发力,让矫治工作因人而异、直抵人心。戒毒学员杨某事业受挫,为解压而沾上毒品。民警结合其学历高、认知能力强的实际,将增强荣辱意识作为矫治重点,组织他观看《长津湖》等影片、参加“国家荣誉与个人责任”主题辩论活动。“以前认为吸毒与他人无关,看到战士们为国家献身的英雄壮举,才明白个人荣辱与国家命运相连,吸毒既毁自己,又害家庭,更危害社会……”杨某言语间满是愧疚与醒悟。
  文化浸润心灵,技能助力重生。2024年以来,桂林第一强戒所与多所学校合作,开设职业画师培训班,让学员学习掌握素描、水彩、国画等绘画技能,在创作中重拾信心。同时,打造“陈继文文化戒毒工作室”,建立“文化戒毒工作法”,将书画、诗词创作等融入矫治工作,让笔墨丹青成为“心灵良药”。“以前总想着吸毒的短暂快感,每天过得浑浑噩噩。练字学画以后,才知道静心做事最充实,也明白了生活本来的滋味。”在技能培训室专注地勾勒桂林山水的戒毒学员小王说。
开展温情帮教 唤醒新生希望
  王某入所时,因妻子提出离婚而心灰意冷,不服从管教。民警多次与他的妻子沟通,详细讲述王某的努力转变,耐心劝她给王某一次机会、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王某妻子被打动,并主动撤回离婚申请。“是戒毒所挽救了我的家庭。”王某感激地说。
  毒瘾难戒,心瘾更难除,心理隔阂与情感缺失往往是导致吸毒的“隐形杀手”。桂林第一强戒所用尊重与信任打开心锁,用温情与关爱驱散阴霾,帮助学员坚定戒毒决心、自信拥抱未来。
  阳某的转变是心灵救赎的生动例证。出身优越的他因好奇而吸毒,入所后对民警冷言相向。他不是故意抵触,而是害怕再次被伤害,怕改变得不到认可。为此,民警寻找与他的共同话题,慢慢拉近距离。得知父子矛盾是他心中最大的疙瘩后,民警多次上门做阳某父亲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劝说,阳某父亲来到戒毒所,看到儿子写的悔过信,瞬间红了眼眶,父子俩认识到各自的问题,最终达成和解。
  “我管不好自己,还害了孩子,不配当爸爸。”林某入所后,妻子将未满周岁的婴儿丢在戒毒所门口后失联。看着啼哭的孩子,林某崩溃了。关键时刻,民警们自发捐款购买奶粉、尿不湿等婴儿用品,女民警轮流给孩子冲喂奶粉、换尿布。征得林某同意后,桂林第一强戒所将孩子暂时安置在福利院,并安排民警定期看望。出所时,林某抱着孩子泣不成声地说:“是你们救了我儿子的命,也给了我重新做人的勇气。”戒除毒瘾后,他的生活重回正轨。
  为进一步巩固戒毒成果,桂林第一强戒所建立出所回访长效机制,定期跟踪回访出所学员。近3年来,共回访400余人次,帮助出所学员解决就业等方面难题150余件。
加强禁毒宣传 筑牢禁毒防线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桂林第一强戒所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场所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戒毒学员与民警同台献艺,原创歌曲《为爱重生》唱出戒毒学员戒除毒瘾的决心,情景表演《迷途返航》再现戒毒学员重获新生的历程。
  为从源头遏制吸毒人员滋生,桂林第一强戒所将“墙内”矫治与“墙外”防范相结合,全面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筑牢群众禁毒思想防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也是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6月20日,桂林第一强戒所邀请桂林市第二十中学师生,在所内开展以“拒绝毒品、青春无悔”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悔过墙”前,戒毒学员写下的忏悔信字字恳切,让同学们深受触动。在电教室,民警通过发放禁毒宣传手册、播放禁毒宣传视频、展示仿真毒品模型等多种方式,向同学们普及禁毒知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除了“请进来”以外,桂林第一强戒所还积极“走出去”,将禁毒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不久前,该所组织民警走进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为1200余名学生送去一堂生动的禁毒普法课。课堂上,民警结合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讲解“奶茶粉”“跳跳糖”等新型毒品的伪装形态,使师生更加直观和深刻地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
  桂林第一强戒所加强协调联动,依托禁毒宣传教育基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联合多个警种开展“一站式”毒品预防教育活动。2023年以来,该所制作的多堂“每日课堂”课件被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评为精品课件。
曹长青 吴敏 熊昌志  
					
				
					
						                                                                                                                                                                                                                                                                                                                                                                                                                
						南京江浦街道商会为基层治理注活力添动力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商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商会助力基层治理新路径,为基层治理注活力、添动力。目前,该商会共拥有会员企业320家,覆盖文化创意、电子商务、餐饮旅游等多个行业,年产值超过20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两万余个。
  江浦街道商会秉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会员”的宗旨,坚持“党建引领、服务赋能、践行责任”,积极探索“红商圈、发展圈、责任圈”三圈联动模式,让“小商会”展现“大作为”,被认定为江苏省“四好”商会和南京市“四好示范商会”。
  2022年6月,江浦街道商会打造集会议、展览、洽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会客厅”服务平台,成为加强政企沟通、深化企业合作的重要枢纽。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活动60余场,促成项目签约12亿余元。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会员企业大力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光彩精神,近年来累计捐赠款物价值超过160万元,帮扶困难群众70余人,资助困难学生近百名;按照东西部协作工作要求,赴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加强跨区域产业合作,初步形成协作框架。
  此外,该商会与南京浦口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华光社区响堂组,推动栀子花产业2024年亩均收益超过8000元;深度参与江浦街道不老村建设,推动艺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持续激活乡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胡相堃
					
				
					
						                                                                                                                                                                                                                                                                                                                                                                                                                
						国网新疆信通公司加快推进云平台建设                                                                                                                                                                                                                                                                                                                                                                                                                                                                                                                                                                                                                                                                                                                                                                                                               
						                                                                                                                                                                                                                                                                                                                                                                                                                
						  9月19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新疆信通公司)经过精心策划和高效实施,成功完成74台自主可控计算节点的扩容部署工作。此次扩容不仅提升了系统的整体性能,还使云平台纳管的资源数量突破千台大关,标志着云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国网新疆信通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的深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2019年9月云平台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营以来,国网新疆信通公司始终以“支撑业务发展、提升运营效率”为目标,不断对云平台进行迭代升级和扩容优化,加快推进云平台建设。经过持续努力和技术革新,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6次重大版本更新,实现从基础架构到功能应用的全面升级,极大提升了云平台的综合性能和用户体验。与此同时,云平台累计开展18次资源扩容工作,纳管资源数量从最初的319台稳步增长至1036台,平台规模与服务能力均实现跨越式发展。目前,云平台凭借其稳定可靠的架构、灵活调度的资源、高效响应的服务等显著优势,成为支撑国网新疆信通公司内部各专业业务系统稳定运行的“核心底座”。
  为进一步增强云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扩展性,确保云平台能够更好地满足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该公司在云平台的建设、升级和扩容过程中,注重硬件资源和软件服务的协同优化,通过构建弹性资源调配体系,迅速完成计算、存储、数据库等资源的动态分配与扩展,确保营销服务、财务管理、生产调度等核心业务系统高效运行。
王巧莉 米海涛  
					
				
					
						                                                                                                                                                                                                                                                                                                                                                                                                                
						无名尸协查通报                                                                                                                                                                                                                                                                                                                                                                                                                                                                                                                                                                                                                                                                                                                                                                                                                         
						                                                                                                                                                                                                                                                                                                                                                                                                                
						  2005年1月8日21时,在北京市房山区羊头岗村大石河仓库北侧一正在建设中的彩砖厂内,发现一具无名尸体。该无名尸体为男性,年龄约50岁左右,身高162厘米,发长9厘米,尸体被黄色殡葬用装尸袋包裹,殡葬用单子铺盖,身着黑色西装及黑色裤子。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1389177、19810269053
  联系人:李警官、陈警官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治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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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名尸协查通报                                                                                                                                                                                                                                                                                                                                                                                                                                                                                                                                                                                                                                                                                                                                                                                                                         
						                                                                                                                                                                                                                                                                                                                                                                                                                
						  2008年5月17日10时,在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安庄村京石高速桥下发现一无名女婴死亡。该尸体为女性,2岁左右、身高0.85米左右、尸体用红色毛毯包裹,尸体已经高度腐烂,脚穿红色皮靴,身上有电极板。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1389177、19810269053
  联系人:李警官、陈警官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治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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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月20日8时,在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京保公路琉璃河十字路口西侧50米路北一后院里,发现一无名男子死亡。该尸体为男性,40岁左右,身高1.60米左右,体型较瘦,长发,上穿蓝色上衣,下穿蓝色裤子。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1389177、19810269053
  联系人:李警官、陈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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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16日18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南白岱村村委会门口发现一无名女尸。该尸体为女性,45岁左右,身高1.64米左右,体态中等,短发,上穿黑底白点上衣,下穿浅灰色裤子,穿红色袜子,脚穿土黄色条绒布鞋。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1389177、1981026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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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4日17时39分,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东石羊村东南方向小清河与刺猬河交界处的沙滩处发现一无名女婴尸体。该女婴2岁左右,全身用红花外衣包裹,上身穿橘黄色外衣,下身穿橘黄色裤子,内穿白色秋衣,白袜,脚穿黑色旅游鞋(17-18号)。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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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3日10时,在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南尚乐村村西的瓜地内发现一无名尸骨。该尸骨性别不详,年龄不详,该尸骨旁有部分衣物,分别为蓝色上衣一件、灰色裤子一条。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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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0日16时,在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二渡(千河口村地界)拒马河旁发现一无名男子死亡。该尸体为男性,30岁左右,身高1.70米左右,面部已无法辨认,体态中等短发,上穿白色圆领T恤上衣,下穿蓝色牛仔裤,脚穿黄色泡沫拖鞋,另有腰带、挎包、床单、收音机、雨伞等物品。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1389177、19810269053
  联系人:李警官、陈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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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7日3时44分,在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下寺村水厂对面水渠内,发现一无名男婴尸体。该尸体为新生儿,男性,尸体被包裹于一方形棉被内,衣着整齐,尸体长43厘米,坐高29厘米,头围34厘米,发育正常,体态中等,该新生儿为唇腭裂患者。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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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14日14时20分,在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崇青水库内发现一无名女子死亡。该尸体为女性,55岁左右,身高1.60米左右,中等身材,短发,上穿棕色棉袄,下穿黑色裤子,脚穿白色旅游鞋。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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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31日8时52分,在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窑上村金帝高尔夫球俱乐部人工湖内,发现一无名男子死亡。该尸体为男性,年龄不详,身高1.64米左右,尸体已经高度腐败,上身赤裸,下穿黑色裤子,系红色皮带,双脚赤足。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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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7日15时,在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王庄与惠南庄十字路口交界处发现一刚出生的无名男婴死亡。该尸体为男婴,刚出生不久,身高0.5米左右,重2870克,身上有脐带,胎盘。未穿衣服,旁边有粉色床单及被子,床单被子上留有大量血迹。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1389177、19810269053
  联系人:李警官、陈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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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2日16时34分,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富庄村白杨西路铁路桥北侧,发现一具无名男婴尸体。该尸体为男性,新生儿且不足月儿,坐高29厘米,头围28厘米,体重1340克,胎体瘦。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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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18日10时,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南一土坡上,发现一无名女子死亡。该尸体为女性,年龄50左右,身高1.60米左右,面部看不清楚,头戴白色针织帽,有帽檐,上穿蓝色棉服,下穿黑色裤子,有白色竖纹,脚穿红色棉鞋,戴一副米色与粉红色相间的手套。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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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7日10时50分,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龙泉湖南侧发现一无名男婴尸体。该尸体为男性,尸体被白色纱布半包裹,脐带未剪断,与胎盘相连,胎儿与胎盘共重2370克,尸体身高52厘米,坐高33厘米,头围32厘米,胎儿面部、下腹部可见胎脂附着。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1389177、1981026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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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8日11时,在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西南侧刺猬河桥下发现一无名女子死亡。该尸体为女性,50岁左右,身高1.54米左右,体态中等,花白头发,长发,右手食指畸形(指间关节不能活动),上穿红色“情怡”牌绒质上衣、内穿粉底花格棉袄,圆领粉色白横格秋衣,下穿黑色裤子,内穿粉色花格秋裤,灰色三角内裤,脚穿黑色袜子。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010-81389177、19810269053
  联系人:李警官、陈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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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26日13时,在北京市房山区燕化医院发现一无名男子跳楼高坠死亡。该尸体为男性,30岁左右,身高1.70米左右,体态中等,中长发,上穿白色衬衫,内穿黑色秋衣,下穿黑色长裤,脚穿红色带大嘴猴图案棉拖鞋。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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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18日8时24分,在北京市房山区燕化星城小区建德一里电视台院内发现一无名男子死亡。该尸体为男性,50岁左右,身高1.70米左右,较瘦,短发,上穿蓝色上衣,下穿灰色裤子。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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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5日16时,在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下庄村村西山坡上发现一无名男子死亡。该尸体为男性,20岁至40岁左右,身高1.75米左右,体态中等,左手食指缺如,短发,上身赤裸,下穿蓝色裤子,赤足。请知其情况者速与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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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治安支队
2025年9月30日
					
				
					
						                                                                                                                                                                                                                                                                                                                                                                                                                
						公告专栏                                                                                                                                                                                                                                                                                                                                                                                                                                                                                                                                                                                                                                                                                                                                                                                                                            
						2025年9月30日                                                                                                                                                                                                                                                                                                                                                                                                      
						
  雅申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太仓市鹏远五金制品厂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9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相城区元和帮到家建材店:本院受理太仓达发环卫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585民初9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庄政农:本院受理管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郭鑫:本院受理刘再仙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马长龙:本院受理史爱珍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红艳:本院受理袁战士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26日14时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红艳:本院受理张洪才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艾培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姜小华:本院受理王政志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汤春元:本院受理张学习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0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魏亚星、曹洪举、徐平南、高超:本院受理赵丁一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2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马波:本院受理武艳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余俊宏:本院受理高奇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6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大富:本院受理牛会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松: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德升汽车维修美容店与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海波:本院受理张吉亮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告当事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陆亚伟:本院受理钱炳荣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艳:本院受理周爱琴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曹贵雨: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及黄新强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478号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补充证据、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证明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吴双源: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蒋聚民、刘社芬与你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335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朱俊芬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侯红英: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聚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611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常瑞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聚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61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凯: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聚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621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珠海高栏港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珠海沣迅建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5年11月25日组成仲裁庭,请你单位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5年12月14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单位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三亚骑仕会务会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杜成群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296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274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易智达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颜丽华与海口易智达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431号)定于2025年11月4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诚都记忆餐饮(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赵斌、黄志介、王平驹、邱名叶、邱名智、陈益门、李恩全、黄宇赐、刘国强、朱辰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494-499、510、511、517、1185号),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9时、2025年11月4日9时、2025年11月18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熙雅美容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铭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583号),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菲林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李莹颖、李健、胡赵静、龙春燕、石西、梁怡、李婉辉、杨柳、王丽真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97-805号),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9时、2025年11月4日9时、2025年11月5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林斯柏:本委已经受理被申请人海口龙华区艾利斯顿音乐餐吧(个体工商户)与您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017号),并定于2025年11月10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您,限您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区艾利斯顿音乐餐吧(个体工商户):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斯柏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017号),并定于2025年11月10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已亥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吴淑飞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923号),并定于2025年11月11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零距离网吧: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榜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100号),并定于2025年11月1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告
行为人:江苏展奥建筑装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34079486Q
法定代表人:习建勋
公司联系电话:025-52109469
住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翠屏国际城梧桐苑1幢102室
  宋有庆等10人在儋州市白马井镇凤凰海岸悦海湾二期项目施工工地被海南溶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共计叁拾万肆仟捌佰元整(¥304800.00)。行为人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依法负有清偿工人工资法定义务,经我局责令后,行为人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资。现我局拟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经我局多次联系,均无法联系上行为人。
  现要求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儋人社告字〔2025〕A24号《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内容如下:拟责令海南溶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为人、儋州海蓝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宋有庆等10名工人工资共计叁拾万肆仟捌佰元整(¥304800.00)。如逾期未领取视为已送达,此《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告知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行为人于儋人社告字〔2025〕A24号《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未到我局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和申辩,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联系人:何圣夫 王振伟
  联系电话:0898—23320779 23311212
  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西侧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待室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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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1年3月3日,在昌平区城北市场垃圾场发现一男婴死亡。尸长50厘米,发育正常,脐带长60厘米,胎盘大小为18厘米*14厘米。
  2、2012年6月7日,在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村爱玛社天使之家孤儿院门口发现一男婴,送医院救治于6月11日死亡。尸长52厘米,发育异常,体态消瘦,头部蓄黑发,长4厘米,穿有碎花上衣。
  3、2012年11月29日,在昌平区北七家镇稻香村食品厂东侧便道旁发现一女婴死亡。尸长48厘米,发育正常,脐带长60厘米,胎盘大小为20厘米*13厘米,裹有黑色塑料袋。
  4、2013年2月6日,在昌平区东小口镇北京北小区南门西侧铁路桥下发现一棕色旅行箱,内有一男婴死亡。尸长52厘米,体重3.15千克,头部黑发长约6厘米,可见脐带新鲜断端未结扎,裹有绿色棉被。
  5、2013年5月9日,在昌平区沙河镇小沙河村103号院西侧垃圾箱旁一黑色塑料袋内,发现一女婴死亡。尸长53厘米,发育正常,头部蓄黑发,长1厘米,脐带长60厘米,胎盘大小为20厘米*16厘米。
  6、2019年10月8日,在昌平区马池口镇京密引水渠上念头泵站水中发现一无名男尸。尸长164厘米,尸体高度腐败,皮肤大部分皂化,残留少许花白头发,上穿棕色外套,紫色毛衣,下穿黑色长裤。推断年龄约30至50岁,死亡时间半年左右。
  7、2020年12月17日,在昌平区马池口镇奤夿屯村垃圾分类中心发现一男婴死亡。尸长49厘米,头围32.5厘米,坐高34厘米,体重2.98千克,发育正常,体态中等,头部蓄黑发长1.5厘米,脐带连接胎盘,脐带长55厘米,胎盘大小17厘米*15厘米。
  8、2021年2月22日,在昌平区北七家镇温榆河鲁疃闸下发现一无名男尸。尸长178厘米,尸体高度腐败,黑色短发,发长5厘米,上穿黑色外套、黑色毛衣,下穿黑色长裤、黑色保暖裤,脚穿迷彩帆布鞋。推断年龄约25至35岁左右,死亡时间5天左右。
  9、2022年9月4日,在昌平区北七家镇曹碾村南玉米地内发现一无名男尸。尸长170厘米,尸体呈白骨化,死者衣着不详,推断年龄约40岁左右,死亡时间3个月以上。
  10、2023年7月15日,在昌平区南口镇燕磨峪村杜家小院北侧山坡上发现一无名男尸。尸长166厘米,呈干尸状,死者衣着不详,推断年龄约45至55岁,死亡时间1年左右。
  11、2023年7月23日,在昌平区南口镇臭泥坑村东关沟河堤上发现一无名男尸。尸长160厘米,尸体腐败,表皮解离,上穿深色短袖,下穿灰色长裤,脚穿深色布鞋。推断年龄约35至45岁,死亡时间5天左右。
  12、2009年9月至2024年12月间,在昌平区沙河镇、南邵镇、小汤山镇、北七家镇、兴寿镇、延寿镇、阳坊镇、天通苑北街道等多地发现或发掘出无名白骨若干。
  请知其情况者与昌平分局刑侦支队联系
  联系人:纪警官,联系电话:010-80105670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事侦查支队
2025年9月30日
					
				
			
				
					
						                                                                                                                                                                                                                                                                                                                                                                                                                
						公告专栏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张宏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622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2025年11月17日)9时在本院双忠庙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新0102执2761号 彭佳丽: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新0102执2761号执行裁定书、(2025)新0102执2761号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2执2761号报告财产令及新疆中创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中创信估价字(2025)09-007号评估报告、(2025)新0102执276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执行人彭佳丽承担。若拍卖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不再另行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18)皖0304执59号 刘阳、王玉华、安徽宝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蚌埠市力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追加你/你单位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5年10月30日10时至2025年10月31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漯河市郾城区松江路与金山路交叉口华东森林湖小区7#楼1501号。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2,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劳动保障监察公告
赵惠平(内蒙古博汇辰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你实际经营的内蒙古博汇辰光有限公司拖欠郝岗等14人工资461172元一案。现依法向法定代表人赵惠平送达鄂人社监罚字【2025】第1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壹万玖仟元(¥19000),要求赵惠平履行生效的责令书。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歉声明
致: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林焕杨,就此前在个人运营的5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侵害米哈游名誉权的不当内容一事,向米哈游公司作出郑重道歉。
  上述5个微信公众号具体信息如下:“梦见月光”、“勇士空城旧梦”、“800万勇士之城”、“地下之城九幽城主”、“地下与勇士浮生梦”,本人通过上述五账号持续发布了与米哈游系列游戏(包括《原神》《崩坏:星穹铁道》《绝区零》)相关的文章,文章带有明显诽谤性言论和失实陈述,该行为已侵犯米哈游公司的名誉权,并给米哈游公司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对此我深感愧疚。
  对于此次侵权行为给米哈游公司带来的伤害,我再次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我已注销全部上述游戏公众号,并删除全部相关文章。我已对此进行了深刻反省,保证日后不再侵犯任何米哈游游戏和权利人相关的权益。
  特发布道歉声明如上。
致歉人:林焕杨
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印章遗失声明
吉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685737071P)。现有业务专用章(77)1306059004320、电力试验专用章(1)1306058845189、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农牧民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证金财务专用章、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农牧民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财务专用章遗失,声明作废。
吉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仲裁公告
苏州智数家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湖北实呈建筑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合同争议一案,案号:(2025)苏仲裁字第0645号,由仲裁员潘梁组成仲裁庭,并于2025年11月4日14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B厅开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振湖电炉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斯特林汉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仲裁字第0042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鸿锐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石蓬勃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340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司果百货经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倪海荣与你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2182号]、金小妹与你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2183号],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2182号、(2024)苏仲裁字第2183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赣州市保峰至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复临开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1256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1256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杨青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新疆复临开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2155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2155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常智文: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新疆复临开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2156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2156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徐文文: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新疆复临开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2497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249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梁晓: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新疆复临开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2498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2498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刘斌: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新疆复临开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4]津仲字第2500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4]津仲裁字第2500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湖北煜辉志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潘亚珍、陈军民、夏佩琼: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城东支行)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方,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孝仲裁字〔2024〕66号案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秘书处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孝感仲裁委员会
湖北钦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张凡、余虎、沈湘芙、陈保国、施玉娟、余汉江、张琼仙、湖北宇济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城东支行)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方,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孝仲裁字〔2024〕27号案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秘书处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孝感仲裁委员会
曹卫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长兴拓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4)裁字第104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李敬、缪庆群: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支行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
李镇于2025年7月16日遗失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学生证,证号(学号):202412213701014,注册时间:2024年10月,现声明作废。
姚元平于2025年9月24日不慎遗失身份证件,证号:52262720000715****,现声明作废。
梁博睿(性别:男,母亲:林丽珍,父亲:梁桂滨)出生于2010年4月12日,编号J35039258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金晓兰于2025年9月14日在韩国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22242319890315****,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桂雪莲于2025年7月15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22022319760310****,本人已申领新证,原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覃火智于2025年9月28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45042120010929****,自登报之日起本人不承担被人冒用引发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黄婧兰(性别:女,母亲:林荣珍,父亲:黄瑞坚)出生于2023年4月13日,编号X35008861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汪兴武军官证遗失,证号:军字第9460672,声明作废。
豆晓瑢遗失河西学院学生证,学号:2022215553,声明作废。
本人范一凡于2025年9月28日遗失身份证,证号:61042219940508****,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因不慎,西藏丁青县尺牍镇乌巴村1组新生儿卓玛次仁(男,2022年10月1日出生)的出生证(编号:W50028267,父亲:斯郎,身份证号:542129198208020054;母亲:曲姆,身份证号:542125198209040086;家庭户主为次仁央吉)遗失,声明作废。
三亚市林美彬和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DAPALD37)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三亚市道清逸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DGUCAQ86)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国开石化发展(海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MABX1LLX3R)不慎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马斐),声明作废。
湖南高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遗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11日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编号:D343209800,有效期:至2026年7月6日,声明作废。
濮阳市幼苗乐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0956388907)遗失财务章,声明作废。
陕西省淳化县润镇法律服务所遗失公章(编号:6104020002408)、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那一手(沈阳市)食品制售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编码210114001075514)丢失,声明作废。
福建省明溪盛达竹业有限公司(注册号:350421100000080)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4210000773,声明作废。
福建省景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4585330004J)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山东大展鸿图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MA3MCBX590)遗失贾俊美法人章一枚,声明作废。
钟山区东涛劳务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201MAD21TBG87)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2018709586,声明作废。
皮山县桑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遗失,声明作废!
陕西省淳化县润镇法律服务所不慎遗失该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正副本,执业证号:33610000MD3028970F。特此声明作废。
新疆知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合同专用章,编码:6531250053180,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锥栗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783513244203Y)不慎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声明作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克孜勒苏执法支队办公室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530010007978,声明作废。
海南万巢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7JD4498E)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特克斯县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27MADUETGU0E)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40025084052,法人章吴潘祥印:6540025084057,现声明作废。
贵州弘烨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MAAK8MRB96)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6028855932,声明作废。
贵州通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00MA6HYD91XF)不慎遗失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杨秀玲种植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8MA00K2X60K)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崀山宾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31YAD8L)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声明作废。
长红商业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CWJAJ421)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喀什市定远建销售部遗失财务章(编码:6531010097132),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顺程通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CA6RDE17)作废法定名称章一枚,特此声明。
关于催告历史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公告
  因以下名单中所述单位长期拖欠云南安宁化工厂有限公司款项,且经多种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催告。请下列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30)日内,速与我公司联系办理还款事宜。逾期未联系或未还款的,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责任。
  债务人名单如下:
  云南安宁化工厂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18121682325X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屏支行,账号:2502011009022101317
  欠款公司全称、金额(单位/元):
  1.镇源县物资总公司12776.34;2.孟连县物资公司20611.36;3.瑞丽市物资总公司17295.84;4.大关物资公司35971.68;5.凤庆县恒茂物资有限责任公司133573.00;6.德钦县物资公司40486.59;7.孟连县劳保服务公司183457.33;8.中甸县物资公司63868.43;9.兰坪县物资总公司795989.96;10.中北通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3891.41;11.中甸县虎跳峡供销社60101.29;12.西盟县物资局85205.40。
  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181727298792U,开户行: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账号:2502011009022149629
  欠款公司全称及余额
  1.西盟县物资公司165845.31;2.墨江县物资公司2352.67;3.景谷县保安公司56304.00;4.中甸县物资公司18204.25;5.呈贡县物资局30206.88;6.澄江红石岩电站235.98;7.楚雄州物资总公司化轻建材公司4495.81;8.福贡县林工商有限责任公司25769.02;9.福贡县农机物资公司11872.14;10.富民县保安服务公司16393.70;11.富民县物资公司1259.64;12.昭通水电八局上高桥电站32400.00;13.贡山县矿业开发公司125600.47;14.国营云南燃料一厂六七四分厂49336.50;15.库尔勒华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41160.00;16.昆明东川化建公司55060.76;17.梁河县物资总公司2731.53;18.禄丰土官乡企业办26197.28;19.禄劝县物资公司57034.29;20.普洱水泥厂37421.09;21.青山石料场5758.85;22.思茅地区化建公司69835.50;23.四川会理金沙江矿冶总厂27322.40;24.铁十六局五处14823.65;25.盐津县机电化建公司94.51;26.盈江物资化建公司3775.42;27.永济市宏远化工有限公司110000.00;28.玉溪地区化轻建材公司14459.44;29.云南省化建物资公司26100.01;30.云南省军区20462.12;31.云南省军区贡山武装部6944.85;32.云南省玉溪市泰发工贸有限公司52379.14;33.昭通地区化轻公司15455.55。
云南安宁化工厂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北京幸孕星国际生殖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5年5月12日对你单位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你单位于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实验室并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同时参照《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25年2月修订)裁量基准编码C2872300A030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朝卫医罚告﹝2025﹞5135号),拟对你单位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96429.56元;2.没收违法医疗器械药品等物品;3.罚款3535732.08元整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朝卫医罚告﹝2025﹞5135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俊涛、佟长伟
  联系电话:010-8752869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5号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来广营站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