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有关重要论述的节录。
文章强调,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
文章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抓科技创新,要着眼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既多出科技成果,又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抓产业创新,要守牢实体经济这个根基,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赛道并重。抓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要搭建平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
文章指出,要坚决破除影响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完善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在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上持续用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上抓紧攻关。打通影响和制约全面创新的卡点堵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筑牢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文章强调,“十五五”时期,必须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实体经济为根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加快推动作为经济增长和就业收入基本依托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新旧发展动能平稳接续转换。
宁波:“八五”普法结硕果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王佳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浙江宁波紧扣中心大局和群众关切,推动社会大普法格局加快完善、公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法治文化稳步繁荣。
其间,宁波被列为浙江省唯一全国普法与依法治理联系点、依法治教试点城市。
推动机制创新
拓展普法场景
“在江北,做电商直播遇到法律问题,不用东奔西走,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专业支持。”让宁波(前洋)直播中心的企业负责人如此评价的,正是去年6月启用的宁波市江北区法治E企服务中心。
作为宁波首个直播电商行业新时代法治实践站,中心融合了营商环境检察直通站、共享法庭北税e站、警企服务站等9个站点,通过部门轮驻、律师常驻,为直播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法治服务。中心启用以来,已高效服务数十家重点企业,成为宁波“大普法”格局中一个扎根行业、精准普法的前沿阵地。
宁波将普法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工程,以机制创新、资源整合、队伍筑基为抓手,推动普法从“活动化”走向“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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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推行普法责任清单项目化运作,每年制定重点项目表,实行“年初列单、年中督单、年末销单”,实现“月月有活动、全年不打烊”。
五年来,宁波持续组织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机关、院校、团体、社会组织协同发力,呈现出“一呼百应、齐声普法”的生动局面。
针对资源分散、主体单一等问题,宁波鼓励专业场馆融入法治元素,建成“双普”教育基地112个;联合高校、机构成立“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推出“法助共富工坊”等项目,拓展常态化普法场景。
“一琦普法工作室”“宁大法律大篷车”“慈小法”等一批普法品牌团队深入社区、学校、企业,成为群众身边的普法力量。
聚焦群体差异
实施精准普法
重阳节前夕,一场精准普法活动在宁波全域展开。通过“四明”云法庭与全市60余家“共享法庭”联动,千余名老年人在家门口观看了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的普法视频。
精准普法理念正深度融入宁波法治建设各环节。宁波既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全社会法治风尚;也聚焦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因需施教,推动法治教育走向差异化、精准化。
抓住“关键少数”,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年度述法等制度,五年来全市规范组织新任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30期、覆盖548人,以考促学筑牢依法履职根基。
护航“未来一代”,夯实青少年法治基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青少年法治教育提质行动工作方案,构建“校内+校外”“线上+线下”“普适+专属”教育体系;成立6家法治教育分级课程建设(教学)指导中心,推动各学段课程联动;培育“云法育苗”等35个法治校园品牌,将法治教育融入校本课程与文化研学。
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打造身边法治空间。在外卖站点、快递网点、网约车司机聚集区设置法治“优享仓”,提供法律咨询与便民服务,让权益保障触手可及。
服务外来务工人员,构建“体系+数字”普法模式。上线“数智普法”应用,摄制劳动维权等公共课程,自2023年4月上线以来累计用户突破209万,学习人数逾202万,成为“新宁波人”的法治第一课。
面向涉外群体,创新口岸法治服务。升级“信鸽”涉外普法品牌,在宁波舟山港成立全国海港口岸首个新时代涉外法治实践站,通过登轮宣讲、政策解读、文化体验等方式面向国际海员开展普法交流,并开通普法直通车,破解海员登陆“最后一公里”难题。
聚焦象山影视城“象漂”群体,护航影视行业发展。组建影视行业“法律明白人”队伍,提供从入职引导到版权保护的全流程普法服务,助力产业良性成长。
“走心”也“走新”
丰富法治文化
在宁波鄞州气象科技馆,普法小使者“云宝”以数字化形象穿梭于各展区,通过H5微网页、微视频等形式,将法律知识生动呈现。一系列互动游戏,让孩子们在趣味中增强法治意识。
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实体阵地、创新传播与文化融合,构建起多层次、有温度的法治文化生态圈,张人亚党章学堂等3个场馆阵地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数量居全省第一。慈溪市打造宁波首个法治非遗文化馆,汇聚青瓷、麦秆画、花丝镶嵌等50余种非遗形式,生动诠释法治内涵。马灯调、宁波走书等传统曲艺也融入法治内容,走进城乡巷陌。
位于余姚横坎头村的浙东红色法治文化展馆成为热门打卡点,通过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实物、图片等展现浙东抗日根据地法治建设历程。
立足本土文化,宁波持续推出《税法三字经》《四世同堂》等轻量化法治文化作品,其中6部原创作品在司法部新媒体平台展播,推动法治文化走向全国。
激活基层细胞
焕发治理活力
“八五”普法期间,鄞州区创新打造“鄞法e站”数字平台,对乡村“法律明白人”实施全周期管理,提升基层数智治理能力。
鄞州区湾底村曾长期面临老年人上下楼难题。村委会计划加装电梯,遭到不少低层住户反对。僵持中,“法律明白人”忻宏斌在“鄞法e站”上找了多个类似案例,包括法院判决和其他小区的经验做法,推送至村委会微信群引导大家讨论,并与村法律顾问共同优化方案。在案例参考与专业支持下,村民的顾虑逐步消散,首批两部试点电梯投用后,全村一次性加装电梯67部。
平安法治擦亮幸福底色。一批立足本土、务实有效的乡村法治化改革举措在四明大地落地生根。
宁波持续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通过多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法治融入平安建设。2021年5月1日,《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的施行,以法治方式推动、保障法治乡村建设提质增效。“八五”普法期间,宁波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居全省前列;2023年、2024年,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均落户宁波。
智慧法庭“屏对屏”
跨境纠纷高效解
新疆自贸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
审结涉自贸区案件1600余件
详细报道见二版
二维码
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要求
学习宣传董亦军同志先进事迹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 记者蔡长春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宣传董亦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品质,忠诚奉献、实干担当,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董亦军同志生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局)总队长(局长),一级警务专员,一级警监警衔。曾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7次。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医治无效,于2025年10月21日不幸去世,享年58岁。通知指出,董亦军同志从警36年来,始终战斗在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第一线,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神圣职责,牢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顽强拼搏、勤勉敬业,为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作出突出贡献。董亦军同志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优秀代表,是人民警察队伍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先进典范。
通知要求,要学习董亦军同志忠心向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砥砺初心品格,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通知强调,要学习董亦军同志心系群众、勤政爱民的为民情怀,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牢牢站稳人民立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穿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指出,要学习董亦军同志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担当精神,全力推进政法工作提质增效。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精研业务、苦练本领,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通知要求,要学习董亦军同志克己奉公、身先士卒的高尚品格,不断涵养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严守纪律规矩,锤炼过硬作风,培养高尚情操,永葆清廉本色,充分展现新时代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通知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激励引导全国政法干警以董亦军同志为榜样,忠诚履职,担当奉献,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青羊公安“智慧双核”激发警务实战效能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谷才霞
在科技浪潮奔涌、犯罪形态日趋演变的今天,传统“单警种、条块化”的侦查模式正面临严峻挑战。于变局中开新局,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以刑事侦查中心与大数据实战中心为“智慧双核”,强力驱动一场深刻的警务机制变革,构建起资源高度融合、机制无缝衔接、数据赋能实战的“大刑侦”格局,正在将“以专对专、合成作战”的现代警务理念转化为维护社会安宁的生动实践。
中枢神经:两中心构筑“最强大脑”
2025年3月,成都市青羊区火车西站片区一起技术隐蔽、危害巨大的新型盗用网络流量案浮出水面,案件导致周边企事业单位和近十万户居民遭受网络异常困扰,经济损失巨大。案发后,辖区派出所迅速通过智能化侦办平台向青羊区公安分局“智慧中枢”请求支援。
组成“智慧中枢”的两大核心——刑事侦查中心与大数据实战中心立即成为该案侦破的“中枢神经”。
大数据实战中心作为“数据引擎”,率先在海量信息中精准锁定核心涉案人员罗某。刑事侦查中心下设的视侦实验室、刑事科学技术室迅速启动,视侦实验室作为“火眼金睛”,立即对罗某的活动轨迹进行全方位视频分析,迅速勾勒出其作案地点与关联人员网络;刑事科学技术室的民警则作为“证据猎手”,对被私接光纤的机房进行细致勘验,现场提取的关键生物检材与指纹被火速送往DNA实验室和指纹室。
鉴定结果不仅坐实了罗某的嫌疑,更一举获取其他十余名犯罪嫌疑人线索,在“智慧中枢”的助力下,1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600余万元涉案资金被冻结。
这一系列高效、专业的操作,并非临时拼凑,而是源于青羊公安深思熟虑后的机制重塑,直观展示了刑事侦查中心和大数据实战中心作为“中枢神经”的强大功能。
据了解,为建强“中枢神经”,青羊公安整合六大警种的侦查职能,汇聚了视侦、DNA、电勘、声纹等13个专业实验室力量,打破信息孤岛,264类数据库、247个开放接口,为33个实战模型应用源源不断地增添“弹药”。同时,系统融合消除了技术壁垒,16个信息系统整合接入,实现“一键登录、一网通查”。
这种“场地、警种、数据、系统”的深度融合作业,使得资源调度前所未有地顺畅,中心运行以来,青羊公安刑事打击数连续三年上升,刑事案件数连续三年下降,新质战斗力正在加速生成。
体系攻坚:合成作战彰显“青羊效能”
如果说“两中心”是精密的“大脑”,那么基于此构建的“大刑侦”格局则赋予了青羊公安强大的“肢体”协同能力,能够在关键时刻发动雷霆万钧的集群作战。
2025年3月,青羊公安刑事侦查中心在日常警情分析中,敏锐地捕捉到辖区一栋写字楼内“某商务信息公司”异常活跃。这条看似不起眼的线索,触发了青羊公安的快速反应机制。
在刑侦中心的牵头下,刑警、网安、经侦等多警种20余名精干力量立即被调动起来,“集群作战”的威力得到极致展现:刑事侦查中心成为指挥中枢,启动“日会商、日研判、日推进”的合成作战机制;刑侦、技侦、网侦等专业力量紧密协同;视侦实验室和电勘实验室全力开动,刻画嫌疑人画像,厘清人物关系;网安大队追踪信息流;经侦大队剖析资金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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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在中心平台碰撞、融合,犯罪团伙的架构、作案手法、资金流向被逐一厘清,20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的庞大犯罪网络被彻底查清。随着一声令下,各参战单位如离弦之箭,同时扑向多个预定目标,行动干净利落,48名犯罪嫌疑人被一举抓获。
这场漂亮的歼灭战,是青羊公安“大刑侦”格局下合成作战能力的集中体现,目前,青羊公安累计发起80次集群作战,查获违法犯罪人员1843名。这组数据背后,是“单警种突击”向“多警种合成”的深刻转变,更是对“以专对专、快侦速破”理念的成功实践。
智慧孵化:基层创新激活“一池春水”
“大刑侦”格局的强大,不仅体现在顶层的功能配置和高效的体系攻坚,更在于它搭建了一个能够发挥基层智慧和创造力的平台,让一线民警从技术的“使用者”转变为创新的“参与者”。
曾经,面对电诈案件高发,蔡桥派出所的民警们感到压力重重。以民警陈亮为首的年轻技术团队受到青羊公安分局“两中心”的启发,围绕“小区反诈”核心课题,自主构建了包括发案与宣防匹配度、宣防措施量化、宣防效果反馈等一系列模型。这套源自基层实践的“土模型”发挥了巨大威力,2024年,蔡桥派出所辖区电诈警情同比显著下降。
无独有偶,针对辖区民宿业“非接触、分布散、流转快”带来的治安风险隐患,草市派出所民警贺海洋提出了“民宿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的构想,将治安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以往人力难以有效覆盖的角落。该系统试点推广后,成功查处违法经营民宿数十家,查获多名违法人员。
这些来自基层的“智慧火花”,正是青羊公安“大刑侦”格局孕育的宝贵成果。青羊公安通过搭建平台、举办培训、建立警企协作孵化区等措施,积极鼓励基层民警结合实战需求,开展大数据建模和应用创新。从“蓝牙设备勘验”模型被公安部推广,到民警自主开发“智能法律助手”以减轻咨询压力,再到培育出293名大数据分析人才,这一切都表明,“平台孵化、模型共享、基层智慧、人才培育”已成为“大刑侦”格局不可或缺的衍生功能和新质战斗力的增长点。民警不再是被动执行命令,而是主动运用智慧工具解决问题,这种自下而上的创新活力,为青羊公安的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站在新的起点上,青羊公安将继续深化“科技兴警”实践,不断完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努力让“智慧大脑”更敏锐,让“体系攻坚”更高效,让“基层创新”更活跃,为守护城市安宁、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地苏法庭融合民族特色创新解纷方式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覃毛
“法官,我的呗哕(壮语意为亲戚)欠我钱,我想告他,该怎么办?”10月13日,一位大爷走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法庭,用壮语道出心中困扰。“阿叔,别急,您准备好起诉材料和证据就行。”法庭干警用壮语回应。
这一幕,在地苏法庭已是常态。作为多民族聚居区,这里不少群众习惯使用本地方言交流。为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地苏法庭将民族特色与现代司法理念深度融合,让法治力量在乡音乡情中生根发芽。
近年来,地苏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通过打造双语服务、巡回审判、族老调解等多元模式,探索出一条具有少数民族聚居区特点的治理路径。
“多民族地区方言各异,辖区内部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习惯用壮语、瑶语交流,可以说是‘十里不同音’。”地苏法庭庭长唐青龙介绍,为让辖区群众看得懂、能理解司法程序,为他们提供更便利的诉讼服务,地苏法庭在立案大厅设置汉、壮语流程指引,并在法庭内展示双语民事案件办理流程图、双语诉讼费用缴纳标准,为群众提供双语立案服务。
针对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等纠纷,地苏法庭联合村委会、民族长老、乡贤组建“调解室”,将“族老调解”等传统治理智慧融入现代司法实践。用“双语调解+习俗说理”群众熟悉的方式化解矛盾,避免纠纷激化,既坚守了法律底线,又尊重了民族传统。
对不通晓汉语的当事人,地苏法庭还通过“巡回审判进村寨”“双语法官调解”等方式,使用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诉讼权益。2023年以来,该法庭到偏远村屯开展巡回审判19次,覆盖群众超5000人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图片新闻
近日,安徽省固镇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走进该县实验中学,为学生带来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图为民警与学生进行互动问答。
本报通讯员 吴献永 摄
曲周检察深化“三个管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张凯 常晓玉
近日,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辖区部分乡镇卫生院,对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开展跟进监督。经核查发现,此前未定期检验的尿检设备、X光设备等均已完成专业检测并粘贴合格标识,公示的检验记录清晰完整,之前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今年7月,曲周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的诊疗器械长期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若存在精度偏差,可能导致诊断结果失准,产生医疗隐患。随后,该院对相关行政机关依法立案,并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器械未按时强检问题进行监管。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全县开展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县排查整改问题22个,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器械定期检验率显著提升。
近年来,曲周县检察院深入落实检察“大管理”格局要求,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 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为指引,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重点领域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一体化”管理,依法高质效办案、精准化监督,办结一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案件。
曲周县检察院精准聚焦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群众关切领域,通过精准发现线索、规范调查取证、审慎制发建议、强化跟进监督,构建闭环监督。今年以来,办理食药、环资等重点领域案件31件。
曲周县检察院强化业务流程管理,注重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该院在办理某乡镇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时,检察官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梳理线索,分析污染分布,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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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线索发现到整改反馈,全流程规范办理,显著提升了办案效能与规范化水平。
围绕“一体化”管理,曲周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深度融入党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内外协同联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在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检察担当。
曲周县是蛋鸡养殖大县,每日产生大量畜禽粪便,这既是关乎百姓生计的“经济题”,也是影响县域生态的“环境题”。今年2月,曲周县检察院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捕捉到辖区内部分村庄存在畜禽养殖粪便露天堆放的污染线索。经过调查核实,发现部分养殖户将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在耕地旁、沟渠边,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
曲周县检察院随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环保、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对50亩露天堆放的畜禽粪便进行集中清理,并采用堆肥发酵等技术完成无害化处理,及时斩断了污染链条。
今年8月,曲周县检察院向县委汇报该案办理情况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曲周县委高度重视,召开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由环保、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各乡镇密切配合,全面排查辖区内养殖污染问题,同步推动养殖户与专业无害化处理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从源头实现畜禽粪便“应收尽收、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共排查整改212个露天畜禽粪便晾晒点,恢复被污染耕地755.3亩,实现从个案办理到行业规范、服务乡村振兴的跃升。
湖北公安保高速施工通行两不误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赖栋才 赵明镜
“之前最怕走高速,不小心进到施工区后,速度就慢了。现在上高速再也不怕耽误时间了。”近日,常年往返鄂豫的货车驾驶人张师傅向《法治日报》记者感慨道。
京港澳高速湖北北段全长157.79公里,横跨8个区县,施工期间日均车流量达5.6万辆次。2023年1月启动的京港澳高速湖北北段改扩建工程,是目前湖北规模最大、投资金额最高的单一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如今,像张师傅这样的驾驶人有了更安心的出行体验。这一转变,得益于警企联合推出的智慧管控手段。警企协作,建立“科学施工+智慧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通行的影响。
两年来,面对大流量、高风险、长周期等建设挑战,湖北公安交管部门与湖北交投集团等交通单位紧密协作,以共建聚合力、以实干促畅通、以智慧保安全,共同打造高速公路“边运营、边施工、边保畅”的改扩建湖北样板。
湖北警企双方签署党建共建协议,通过共过组织生活、共享信息资源、共担责任风险,协力织密安全防护网。两年来,双方累计开展党建联盟活动120余次。
“我们整合双方数据,实现施工占道与路网通行动态匹配、精准调控,建立‘常态+定向’两级预警机制。”湖北省公安厅交管总队高警一支队支队长王伟说。针对12.6万辆高频通行货车,双方建立常走车辆清单,重大施工前主动预警提醒;构建分级预警提示体系,常态覆盖85%过境车辆,车辆施工误闯率下降65%。
2024年6月30日,随着一声令下,五座跨线桥在同一秒内精准爆破。尘烟升腾间,京港澳高速83桥同拆全面启动。
此次行动中,警企双方共同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跨省开展交通疏导,梯次设置分流点65处。其间,拆除工程绕行线路安全通畅,施工任务提前1小时完成。这是警企携手共保“施工通行两不误”的缩影。两年来,面对施工线路长、监管难、事故风险高等问题,警企合力开发“云上施工”小程序,实现全流程线上监管;联合增设声光电警示设备86处、逐级限速标牌220块,夜间事故数同比下降42%。共同优化“双向单道+救援专道”布设,4条“绿色通道”保障沿线12家医院救护车优先通行;增设应急救援点12处,增配人员120名、施救车4辆,拥堵处置效率提升80%。
在警企共同努力下,京港澳高速湖北北段改扩建项目安全快速推进,汉江特大桥加固提前154天完工,武汉主城区28公里“两桥一路”提前8个月建成通车。与此同时,改扩建路段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30%,拥堵指数同比下降24.8%,未发生亡人事故,实现“施工不停运、安全有保障”。
智慧法庭“屏对屏” 跨境纠纷高效解
新疆自贸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审结涉自贸区案件1600余件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9月5日上午,一场连接新疆乌鲁木齐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的特殊庭前准备会议,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以下简称乌鲁木齐片区法庭)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
视频中,法官清晰指引:“请出示您的护照原件,将照片页对准摄像头。”翻译人员同步转述,远在阿拉木图的外籍当事人克某依次展示证件页面。法官、克某及克某委托的我国律师哈某同时在线,在翻译人员的配合下,高效完成了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的法定程序。整个过程严谨流畅,仅耗时10分钟。
“我们通过视频在线上见证委托代理,跨境诉讼当事人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或者附加证明书的转递手续,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跨境诉讼成本。”乌鲁木齐片区法庭负责人吕静雅道出此举的意义。
作为新疆首家且目前唯一的专门涉外审判机构,乌鲁木齐片区法庭自2025年3月20日成立以来,展现出高起点与国际化特色:四级法院同期入驻同一法务区,引入外国法查明中心,首创性引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独特专业化、国际化调解资源。
据统计,该法庭自成立以来已受理涉自由贸易试验区案件2000余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3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占比40%并持续增长,当事人国籍覆盖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14国。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乌鲁木齐片区法庭设置了智慧法庭,通过引入四项智能化应用提升诉讼效率——当事人能够通过手机、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在线参与民商事案件庭审,在线完成电子签名、证据提交;推行“无书记员庭审”,通过实时语音转文字技术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并与音视频同步保存;庭审全过程实时语音翻译,为不同语种当事人通过本国、本民族语言参加诉讼提供便利;实现“签捺一体即时化”,将传统的当事人逐页签名或捺印精减为只签捺一次,同步完成诉讼身份及庭审笔录效力确认。
这些措施显著提升了纠纷解决的便捷性与当事人的体验感。今年5月,乌鲁木齐片区法庭成功调解的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就是最好例证。
2023年,乌兹别克斯坦商人阿某向新疆商户供应价值10万余元人民币的货物,此后双方因物流问题发生争议,导致阿某迟迟未收到货款。由于跨国法律差异、语言文字障碍等因素,阿某维权受阻,于今年4月委托我国律师代理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外籍当事人需向法庭提交经过公证或附加证明书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还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参加诉讼文件,但受办理公证流程时限影响,阿某无法及时提交。乌鲁木齐片区法庭审判团队采用视频连线方式,高效完成了跨境委托代理见证。
之后在调解中,审判团队运用“争议分层处置法”,先确认无争议货款金额,再逐项协商赔偿,最终仅用45天便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保持继续合作意愿。
值得一提的是,乌鲁木齐片区法庭已构建起独具特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其优势在于将“国际智囊”与当地法治资源进行融合:一方面,可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开展权威调解;另一方面,建立新疆本地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并引入自治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元解纷资源。此外,乌鲁木齐片区法庭还与中国贸促会中亚调解中心、乌鲁木齐市国际商事调解联合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由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不久前,某实业公司与某购物店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通过乌鲁木齐片区法庭、自治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市场监管部门三方联动机制,成功实现线上实质化解。
某实业公司持有某白酒商品的注册商标,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某购物店因销售假冒该商标的白酒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某实业公司随后诉至乌鲁木齐片区法庭,要求某购物店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经双方同意,乌鲁木齐片区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至自治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庭联合该调委会、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证据、认定事实,某购物店承认侵权。经充分沟通协商,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某购物店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当庭支付赔偿金及合理费用共计25000元,并向某实业公司书面致歉。
目前,乌鲁木齐片区法庭已审结涉自贸区案件1600余件,日均结案7件,其中约20%通过线上方式办结。
吕静雅表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将继续推进“数字法庭”平台建设,通过在线诉讼、外国法查明、国际专家调解等机制创新,为跨境投资贸易和涉外商事纠纷提供更加普惠、便捷、精准的数字化司法服务。
图①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干警为来访人员讲解立案流程。
图②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法官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王雅楠 摄
兴平检察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治驿站”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张晓岚
“马检察官,我的孩子因抚养权变更需要转学,您能帮帮我吗?”“马检察官,我老伴因交通事故去世了,司机没有钱赔偿,怎么办?”不久前,在陕西省兴平市槐里路中段12309检察服务中心“槐里小屋”里,群众正焦急地诉说着自家的难事,检察官马参观一边听着大家的诉求,一边认真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近年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深耕“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石,用“槐里小屋”搭建民心桥梁,以司法救助机制织密民生保障网。
兴平市检察院制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制度》,推行“检察干警+法警”值班备勤制度,由专人接待来访、接收来信、接听来电,刚性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结果”。
综治中心检察服务窗口和13个镇“检察之窗”,由干警轮班值守,让矛盾化解触角延伸至基层“最后一公里”,成为群众家门口的“法治驿站”。
兴平市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大数据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救助衔接工作办法》将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工商联等15家单位的力量集中起来,将救助的温情送到群众心间。
南市镇杨村村民杨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现年迈患病,独自居住,生活困难。了解并核实情况后,兴平市检察院及时启动多元化救助程序,联合兴平市工商业联合会和爱心企业,共同开展救助,向杨某发放救助金1.5万元。该案例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从中国检察网到“检察之窗”微信小程序,从三级微信工作群到“一人一村、一人一社区”网格化管理,兴平市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云端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该院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裁判文书网设计了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2024年以来,已通过该模型筛查救助线索28条。
深圳沙河法庭推动道交纠纷源头化解
□ 本报记者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丁晓敏 胡旦
“本以为一次调解搞不定,没想到一个下午赔偿款就拿到了。”近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沙河法庭道交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老李略带吃力地签下了调解协议,他因车祸受伤的右手还未完全恢复。
不久前,老李、刘某分别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在北环大道上,因刘某未开车灯,加之夜间视线不佳,驾驶小汽车的王某接连撞上两辆电动三轮车,老李受轻伤入院。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但王某认为刘某不开车灯也应担责,三人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责任怎么划分、赔偿金额如何确定……调解室内,沙河法庭法官吴倩拿出过往类似的案例,联合南山交警大队民警,向3名当事人释明各自责任及法定赔付金额,历经3个小时,最终促成3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2024年6月,沙河法庭联合南山交警大队、区司法局、市保险消保中心成立调处中心,分别在法庭一楼及南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设立调解工作室、法官联络站及道交微法庭,构建“交警前端调解+法官线上线下指导+三日内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合力促推道交纠纷高效化解。自成立以来,调处中心已成功调解12496起道交纠纷,调解成功率达63.52%。得益于中心解纷成效,今年以来,进入诉讼的案件量仅占全区交通事故总量的2.41%。
半年前,张某的丈夫发生车祸,家属诉请事故责任方及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考虑到张某在四川,需照料家人,沙河法庭法官刘津荣在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后适用异步诉讼程序审理该案。
“从立案到结案,我连法院的门都没迈进过,线上开庭那天仅用半个小时就完成了案件审理。”案件审结后,张某对这种便捷的网络庭审方式印象颇深。
这是南山法院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的生动实践。今年7月起,沙河法庭试行在线异步诉讼审理模式,法官、当事人、代理人可在规定期限内错时在深圳移动微法院系统分别申请开庭、开展调解、证据交换等各种诉讼活动。线上庭审系统同时具备语音识别、智能问答、区块链证据核验等功能,诉讼参与人能够随时随地完成诉讼程序,大幅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目前,共有101件道交案件通过异步审理方式办结。
“法官,救助基金当时帮我们垫付了7万元,请帮我把这笔‘救命钱’还回去吧!”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刚刚到账,周大爷立刻给法院打来电话急着“还钱”。
今年5月,周大爷的儿子乘坐网约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陷入昏迷、情况危急。调处中心立即为其申请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第一时间为其垫付了抢救费用,让伤者获得了及时抢救,周大爷为此向交警、法官多次表示感谢。
这是今年以来,调处中心协助申请救助基金的第7名道交事故当事人。为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获得及时救助,沙河法庭协同南山交警、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帮助道交事故伤者快速申领抢救费等救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伤者,加快审批流程,7日内迅速垫付抢救费用,及时纾解当事人救治资金困境。2022年以来,调处中心共为19名生活困难、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当事人申请道路救助基金134.24万元。
与此同时,针对道交事故发生后无法通过肇事方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沙河法庭以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的方式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发放司法救助金等,坚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让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撑起“法治保护伞”。
“道路交通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沙河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道交案件专业化审判,汇聚多元解纷力量,让止争更快速、调解更专业、赔付更到位、司法更暖心。”沙河法庭庭长雷英孝表示。
宁波:“八五”普法结硕果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王佳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浙江宁波紧扣中心大局和群众关切,推动社会大普法格局加快完善、公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法治文化稳步繁荣。
其间,宁波被列为浙江省唯一全国普法与依法治理联系点、依法治教试点城市。
推动机制创新
拓展普法场景
“在江北,做电商直播遇到法律问题,不用东奔西走,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专业支持。”让宁波(前洋)直播中心的企业负责人如此评价的,正是去年6月启用的宁波市江北区法治E企服务中心。
作为宁波首个直播电商行业新时代法治实践站,中心融合了营商环境检察直通站、共享法庭北税e站、警企服务站等9个站点,通过部门轮驻、律师常驻,为直播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法治服务。中心启用以来,已高效服务数十家重点企业,成为宁波“大普法”格局中一个扎根行业、精准普法的前沿阵地。
宁波将普法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工程,以机制创新、资源整合、队伍筑基为抓手,推动普法从“活动化”走向“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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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推行普法责任清单项目化运作,每年制定重点项目表,实行“年初列单、年中督单、年末销单”,实现“月月有活动、全年不打烊”。
五年来,宁波持续组织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机关、院校、团体、社会组织协同发力,呈现出“一呼百应、齐声普法”的生动局面。
针对资源分散、主体单一等问题,宁波鼓励专业场馆融入法治元素,建成“双普”教育基地112个;联合高校、机构成立“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推出“法助共富工坊”等项目,拓展常态化普法场景。
“一琦普法工作室”“宁大法律大篷车”“慈小法”等一批普法品牌团队深入社区、学校、企业,成为群众身边的普法力量。
聚焦群体差异
实施精准普法
重阳节前夕,一场精准普法活动在宁波全域展开。通过“四明”云法庭与全市60余家“共享法庭”联动,千余名老年人在家门口观看了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的普法视频。
精准普法理念正深度融入宁波法治建设各环节。宁波既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全社会法治风尚;也聚焦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因需施教,推动法治教育走向差异化、精准化。
抓住“关键少数”,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年度述法等制度,五年来全市规范组织新任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30期、覆盖548人,以考促学筑牢依法履职根基。
护航“未来一代”,夯实青少年法治基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青少年法治教育提质行动工作方案,构建“校内+校外”“线上+线下”“普适+专属”教育体系;成立6家法治教育分级课程建设(教学)指导中心,推动各学段课程联动;培育“云法育苗”等35个法治校园品牌,将法治教育融入校本课程与文化研学。
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打造身边法治空间。在外卖站点、快递网点、网约车司机聚集区设置法治“优享仓”,提供法律咨询与便民服务,让权益保障触手可及。
服务外来务工人员,构建“体系+数字”普法模式。上线“数智普法”应用,摄制劳动维权等公共课程,自2023年4月上线以来累计用户突破209万,学习人数逾202万,成为“新宁波人”的法治第一课。
面向涉外群体,创新口岸法治服务。升级“信鸽”涉外普法品牌,在宁波舟山港成立全国海港口岸首个新时代涉外法治实践站,通过登轮宣讲、政策解读、文化体验等方式面向国际海员开展普法交流,并开通普法直通车,破解海员登陆“最后一公里”难题。
聚焦象山影视城“象漂”群体,护航影视行业发展。组建影视行业“法律明白人”队伍,提供从入职引导到版权保护的全流程普法服务,助力产业良性成长。
“走心”也“走新”
丰富法治文化
在宁波鄞州气象科技馆,普法小使者“云宝”以数字化形象穿梭于各展区,通过H5微网页、微视频等形式,将法律知识生动呈现。一系列互动游戏,让孩子们在趣味中增强法治意识。
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实体阵地、创新传播与文化融合,构建起多层次、有温度的法治文化生态圈,张人亚党章学堂等3个场馆阵地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数量居全省第一。慈溪市打造宁波首个法治非遗文化馆,汇聚青瓷、麦秆画、花丝镶嵌等50余种非遗形式,生动诠释法治内涵。马灯调、宁波走书等传统曲艺也融入法治内容,走进城乡巷陌。
位于余姚横坎头村的浙东红色法治文化展馆成为热门打卡点,通过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实物、图片等展现浙东抗日根据地法治建设历程。
立足本土文化,宁波持续推出《税法三字经》《四世同堂》等轻量化法治文化作品,其中6部原创作品在司法部新媒体平台展播,推动法治文化走向全国。
激活基层细胞
焕发治理活力
“八五”普法期间,鄞州区创新打造“鄞法e站”数字平台,对乡村“法律明白人”实施全周期管理,提升基层数智治理能力。
鄞州区湾底村曾长期面临老年人上下楼难题。村委会计划加装电梯,遭到不少低层住户反对。僵持中,“法律明白人”忻宏斌在“鄞法e站”上找了多个类似案例,包括法院判决和其他小区的经验做法,推送至村委会微信群引导大家讨论,并与村法律顾问共同优化方案。在案例参考与专业支持下,村民的顾虑逐步消散,首批两部试点电梯投用后,全村一次性加装电梯67部。
平安法治擦亮幸福底色。一批立足本土、务实有效的乡村法治化改革举措在四明大地落地生根。
宁波持续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通过多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法治融入平安建设。2021年5月1日,《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的施行,以法治方式推动、保障法治乡村建设提质增效。“八五”普法期间,宁波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居全省前列;2023年、2024年,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均落户宁波。
三级司法救助让被害人燃起生活希望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梁亚莉 魏纪龙
“感谢检察机关!是你们的司法救助,让我们一家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10月27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王某给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来电话说。
今年7月,鄢陵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于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王某重伤急需救治,而于某无赔偿能力,遂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申检察部门。控申检察部门经审查发现,案发前,王某在村子里开了一家小烟酒店,月收入不到1000元,于某因与其产生邻里矛盾,将其打伤,经鉴定,其伤情已构成重伤二级。
检察干警经走访于某所在的村委会,并对其讯问,了解到其家中无存款,没有赔偿能力,而王某的治疗费用均是亲属东拼西凑的,且需要后续治疗,其丈夫因照顾她无法外出打工,家中陷入“无钱医治”的困境。
鄢陵县检察院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指派检察官指导王某准备救助材料的同时,向许昌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报告了王某的相关情况,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联合对王某进行救助。省检察院收到司法救助线索后,第一时间明确司法救助工作的核心方向与标准,并加快办理司法救助金的审批与拨付。许昌市检察院进一步细化司法救助方案与实施步骤,指派检察官与鄢陵县检察院实地核查王某的困难情况,对救助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并依据被害人急需救治应先行救助的相关规定,用4个工作日为王某办理好司法救助金审批手续。9月29日,省检察院将一笔7.1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顺利发放到王某手中,及时解决了其后续治疗资金不足的难题。
近年来,鄢陵县检察院依法加强妇女合法权益保护,2023年以来,就办理涉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20件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7万余元。
青羊公安“智慧双核”激发警务实战效能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谷才霞
在科技浪潮奔涌、犯罪形态日趋演变的今天,传统“单警种、条块化”的侦查模式正面临严峻挑战。于变局中开新局,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以刑事侦查中心与大数据实战中心为“智慧双核”,强力驱动一场深刻的警务机制变革,构建起资源高度融合、机制无缝衔接、数据赋能实战的“大刑侦”格局,正在将“以专对专、合成作战”的现代警务理念转化为维护社会安宁的生动实践。
中枢神经:两中心构筑“最强大脑”
2025年3月,成都市青羊区火车西站片区一起技术隐蔽、危害巨大的新型盗用网络流量案浮出水面,案件导致周边企事业单位和近十万户居民遭受网络异常困扰,经济损失巨大。案发后,辖区派出所迅速通过智能化侦办平台向青羊区公安分局“智慧中枢”请求支援。
组成“智慧中枢”的两大核心——刑事侦查中心与大数据实战中心立即成为该案侦破的“中枢神经”。
大数据实战中心作为“数据引擎”,率先在海量信息中精准锁定核心涉案人员罗某。刑事侦查中心下设的视侦实验室、刑事科学技术室迅速启动,视侦实验室作为“火眼金睛”,立即对罗某的活动轨迹进行全方位视频分析,迅速勾勒出其作案地点与关联人员网络;刑事科学技术室的民警则作为“证据猎手”,对被私接光纤的机房进行细致勘验,现场提取的关键生物检材与指纹被火速送往DNA实验室和指纹室。
鉴定结果不仅坐实了罗某的嫌疑,更一举获取其他十余名犯罪嫌疑人线索,在“智慧中枢”的助力下,1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600余万元涉案资金被冻结。
这一系列高效、专业的操作,并非临时拼凑,而是源于青羊公安深思熟虑后的机制重塑,直观展示了刑事侦查中心和大数据实战中心作为“中枢神经”的强大功能。
据了解,为建强“中枢神经”,青羊公安整合六大警种的侦查职能,汇聚了视侦、DNA、电勘、声纹等13个专业实验室力量,打破信息孤岛,264类数据库、247个开放接口,为33个实战模型应用源源不断地增添“弹药”。同时,系统融合消除了技术壁垒,16个信息系统整合接入,实现“一键登录、一网通查”。
这种“场地、警种、数据、系统”的深度融合作业,使得资源调度前所未有地顺畅,中心运行以来,青羊公安刑事打击数连续三年上升,刑事案件数连续三年下降,新质战斗力正在加速生成。
体系攻坚:合成作战彰显“青羊效能”
如果说“两中心”是精密的“大脑”,那么基于此构建的“大刑侦”格局则赋予了青羊公安强大的“肢体”协同能力,能够在关键时刻发动雷霆万钧的集群作战。
2025年3月,青羊公安刑事侦查中心在日常警情分析中,敏锐地捕捉到辖区一栋写字楼内“某商务信息公司”异常活跃。这条看似不起眼的线索,触发了青羊公安的快速反应机制。
在刑侦中心的牵头下,刑警、网安、经侦等多警种20余名精干力量立即被调动起来,“集群作战”的威力得到极致展现:刑事侦查中心成为指挥中枢,启动“日会商、日研判、日推进”的合成作战机制;刑侦、技侦、网侦等专业力量紧密协同;视侦实验室和电勘实验室全力开动,刻画嫌疑人画像,厘清人物关系;网安大队追踪信息流;经侦大队剖析资金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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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在中心平台碰撞、融合,犯罪团伙的架构、作案手法、资金流向被逐一厘清,20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的庞大犯罪网络被彻底查清。随着一声令下,各参战单位如离弦之箭,同时扑向多个预定目标,行动干净利落,48名犯罪嫌疑人被一举抓获。
这场漂亮的歼灭战,是青羊公安“大刑侦”格局下合成作战能力的集中体现,目前,青羊公安累计发起80次集群作战,查获违法犯罪人员1843名。这组数据背后,是“单警种突击”向“多警种合成”的深刻转变,更是对“以专对专、快侦速破”理念的成功实践。
智慧孵化:基层创新激活“一池春水”
“大刑侦”格局的强大,不仅体现在顶层的功能配置和高效的体系攻坚,更在于它搭建了一个能够发挥基层智慧和创造力的平台,让一线民警从技术的“使用者”转变为创新的“参与者”。
曾经,面对电诈案件高发,蔡桥派出所的民警们感到压力重重。以民警陈亮为首的年轻技术团队受到青羊公安分局“两中心”的启发,围绕“小区反诈”核心课题,自主构建了包括发案与宣防匹配度、宣防措施量化、宣防效果反馈等一系列模型。这套源自基层实践的“土模型”发挥了巨大威力,2024年,蔡桥派出所辖区电诈警情同比显著下降。
无独有偶,针对辖区民宿业“非接触、分布散、流转快”带来的治安风险隐患,草市派出所民警贺海洋提出了“民宿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的构想,将治安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以往人力难以有效覆盖的角落。该系统试点推广后,成功查处违法经营民宿数十家,查获多名违法人员。
这些来自基层的“智慧火花”,正是青羊公安“大刑侦”格局孕育的宝贵成果。青羊公安通过搭建平台、举办培训、建立警企协作孵化区等措施,积极鼓励基层民警结合实战需求,开展大数据建模和应用创新。从“蓝牙设备勘验”模型被公安部推广,到民警自主开发“智能法律助手”以减轻咨询压力,再到培育出293名大数据分析人才,这一切都表明,“平台孵化、模型共享、基层智慧、人才培育”已成为“大刑侦”格局不可或缺的衍生功能和新质战斗力的增长点。民警不再是被动执行命令,而是主动运用智慧工具解决问题,这种自下而上的创新活力,为青羊公安的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站在新的起点上,青羊公安将继续深化“科技兴警”实践,不断完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努力让“智慧大脑”更敏锐,让“体系攻坚”更高效,让“基层创新”更活跃,为守护城市安宁、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曲周检察深化“三个管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张凯 常晓玉
近日,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辖区部分乡镇卫生院,对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开展跟进监督。经核查发现,此前未定期检验的尿检设备、X光设备等均已完成专业检测并粘贴合格标识,公示的检验记录清晰完整,之前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今年7月,曲周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的诊疗器械长期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若存在精度偏差,可能导致诊断结果失准,产生医疗隐患。随后,该院对相关行政机关依法立案,并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器械未按时强检问题进行监管。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全县开展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县排查整改问题22个,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器械定期检验率显著提升。
近年来,曲周县检察院深入落实检察“大管理”格局要求,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 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为指引,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重点领域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一体化”管理,依法高质效办案、精准化监督,办结一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案件。
曲周县检察院精准聚焦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群众关切领域,通过精准发现线索、规范调查取证、审慎制发建议、强化跟进监督,构建闭环监督。今年以来,办理食药、环资等重点领域案件31件。
曲周县检察院强化业务流程管理,注重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该院在办理某乡镇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时,检察官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梳理线索,分析污染分布,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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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线索发现到整改反馈,全流程规范办理,显著提升了办案效能与规范化水平。
围绕“一体化”管理,曲周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深度融入党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内外协同联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在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检察担当。
曲周县是蛋鸡养殖大县,每日产生大量畜禽粪便,这既是关乎百姓生计的“经济题”,也是影响县域生态的“环境题”。今年2月,曲周县检察院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捕捉到辖区内部分村庄存在畜禽养殖粪便露天堆放的污染线索。经过调查核实,发现部分养殖户将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在耕地旁、沟渠边,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
曲周县检察院随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环保、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对50亩露天堆放的畜禽粪便进行集中清理,并采用堆肥发酵等技术完成无害化处理,及时斩断了污染链条。
今年8月,曲周县检察院向县委汇报该案办理情况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曲周县委高度重视,召开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由环保、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各乡镇密切配合,全面排查辖区内养殖污染问题,同步推动养殖户与专业无害化处理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从源头实现畜禽粪便“应收尽收、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共排查整改212个露天畜禽粪便晾晒点,恢复被污染耕地755.3亩,实现从个案办理到行业规范、服务乡村振兴的跃升。
融客家古韵 筑法治基石
梅州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激活治理效能
□ 本报记者 邓君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罗兹洪 练伟宏
兄弟二人因相邻通行问题争执不下,十余年积怨难消,近期冲突再起。广东省兴宁市综治中心迅速统筹法院、镇政府、司法所力量,联合“叔公头”7小时集中攻坚,促成双方签订协议,兄弟隔阂终得消融。这是梅州市将客家文化融入平安建设的生动缩影,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效的有力见证。
青山叠翠,围屋炊烟。在粤东北的山水间,千年客都梅州以法治为基、文化为魂,通过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一场提升治理效能的深刻变革正在上演。
筑牢“主阵地”
从“多方奔走”到“只进一扇门”
“以前反映问题不知道找哪个部门,现在来到综治中心,所有问题都能‘一站式’解决。”大埔县居民李先生因用水问题与邻居产生纠纷,在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协调下,矛盾最终化解。这样的故事,已成为梅州基层治理的日常。
梅州市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视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十五五”规划重点推进。近年来,市委政法委牵头抓总,推动全市综治中心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跃升。
梅州构建起市县镇三级上下联动、一体化运行格局,形成“前端研判—中端联动—末端督办”的闭环管理机制,结合“围屋家访”等工作方法,推动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实现问题发现于前端、矛盾化解在基层。
目前,梅州8个县级综治中心已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112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现实体化运作。大埔县将中心迁入政务大院独栋楼,规范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三大功能区,打造“一厅十二室”布局;兴宁市创新推行综治中心与“信访超市”合署办公,促进“常驻、轮驻、随驻”与“吹哨报到”机制协同发力。
今年1月至10月,梅州县镇两级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3732宗,成功化解12422宗,化解率超过90.5%,真正成为百姓身边的“矛盾终点站”。
打通“全链条”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
今年4月,21名江西工人在丰顺县种植桉树后遭遇欠薪,丰顺县综治中心接报后,迅速组织常驻的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员协同处置,促使承包方当场达成支付协议并部分兑现。“没想到效率这么高!”工人们由衷赞叹。
梅州的平安建设创新,不仅在于物理空间的整合,更在于机制层面的深度融合与协同。
资源集成,变“分散发力”为“协同作战”。公、检、法、司、信访等力量常态化进驻综治中心。梅县区创新汇聚14个部门及群团组织,将分散的调解资源“拧成一股绳”;蕉岭县推动综治、多元化解、心理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四体融合”,13个部门同堂办公,打造高效“一站式”解纷平台。
流程再造,变“多头奔走”为“一网通办”。依托“粤平安”平台,构建“受理—研判—分流—调解—督办”线上闭环体系。梅县区实行10个工作日限时调处,对复杂问题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实现“组团式”攻坚克难。
情理交融,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问需”。各地广泛推行“围屋家访”“榕树下议事”等机制,推动干部力量下沉。平远县八尺镇实施“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村民议事日+干部直联日”的“中心4+”模式,今年已通过走访解决群众诉求451件。蕉岭县蓝坊镇综治中心通过先期摸排,联动多方力量,成功化解涉及110户农户、长达四年的土地租金拖欠纠纷,赢得群众“有问题找综治中心”的真诚信任。
赋能“治理网”
从“人海战术”到“智慧研判”
近日,丰顺县综治中心通过“粤平安”大数据平台,敏锐预警某工程项目存在欠薪风险,主动介入,与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协同,推动总包单位代付181名农民工工资,将纠纷化解于萌芽。
科技赋能,让梅州的平安建设更加精准、高效。梅州着力推广“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应用,并完成与公安社区警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装上“智慧大脑”。
梅江区全面依托省级“粤平安”系统,实现对矛盾风险的动态感知、科学研判和高效处置。自5月24日全省系统试运行以来,该区、镇两级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99宗,办结190宗,办结率高达95.48%。
丰顺县以实施“慧治理 平安翼”书记领航项目为抓手,探索信息向综治中心全量汇聚,实现各类数据全量掌握、闭环流转,成功调解多宗复杂民事赔偿案件。
为助力基层警务减负,梅州制定印发《梅州市非警务矛盾纠纷处置工作机制(试行)》,推动实现各类矛盾纠纷与社会治安数据信息的全量汇聚与闭环处置。在兴宁市永和镇,“智慧永和”系统实时监测56个森林防火点、484台烟感装置和133路视频画面,一旦发现隐患,系统即时告警、智能派单,实现从“人力巡查”到“智能防控”的转变,切实守护百姓安全。
用活“客家韵”
从“刚性裁决”到“温情化解”
在大埔县百侯镇,一起因修路引发的土地纠纷被引入客家祠堂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叔公头、理事会成员主持下,秉承“敦亲睦邻”祖训,共饮清茶,在心平气和的沟通中消除对立,达成和解。
今年6月,《梅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定》正式施行。这部规章鼓励将家训谣谚、乡贤调解、“擂茶议事”等客家文化元素融入调解实践,着力营造“客家事客家解”的和谐氛围,标志着梅州在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梅州平安建设最鲜明的特色,正是在于将客家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为治理效能。平远县八尺镇深入挖掘本地先贤程旼“以德化人”的传统,将文化精髓融入乡村治理。在瑞梅铁路牛坪隧道项目推进过程中,村“两委”干部联合村民理事会成员,运用协商方式妥善解决便道用地问题,既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进度,又改善了村民出行条件,实现互利共赢。
从文化融入立法到智慧赋能治理,从机制协同创新到资源高效整合,梅州正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关键支点,撬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现代化变革。这座承载着红色记忆的苏区之城,凭借坚实的法治根基与温暖的人文关怀,探索出一条独具客家特色的善治新路,为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保驾护航,为万家灯火增添安宁与幸福。
萨尔图法院以司法力量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张冲 近年来,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立足辖区金融案件量较大的实际情况,在金融纠纷立案环节、审理环节、风险防范环节“三端”持续发力,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础。2024年以来,该院共受理金融类案件1040件,审结981件,结案率达94.32%,总标的额达6.4亿元。
在立案环节,该院打破传统立案模式,对证据齐全、材料规范的批量案件,实现当场审核、当日立案。依托“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在立案后快速梳理案件事实及审理要素,对房贷、信用卡纠纷等适宜调解的简单案件优先引入先行调解,确保纠纷快速化解。为提升先行调解质量,该院打造“金融纠纷化解工作站”,建立“轮值+按需响应”机制,由法官提供法律指导与程序把关,驻点特邀调解员专职开展调解工作,形成“专业互补、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通过先行调解化解金融纠纷240件。
在审理环节,该院聚焦金融审判效率与质量,构建“专业化+智慧化”审判体系。组建金融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全面推行快审速裁、多案同审,缩短办案周期;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结合“法答网”“案例库”使用,以类案检索、专案研讨为抓手,提升裁判精度。在案件审理完毕后,该团队同步制发《自动履行告知书》、开展判后答疑,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目前团队平均结案时间26天,月均结案58件,自动履行率达71%。2025年以来,该团队无上诉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
在金融风险前端防控上,该院主动服务金融发展大局,将案件审理与金融行业治理充分融合,与辖区9家主要金融机构常态化开展会商,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金融消费、金融借贷等纠纷高发领域法律风险,并结合实际审理的金融案件实例,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金融机构管理漏洞制发司法建议,推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断完善,降低法律风险。
擦亮自贸港“样板间”和谐底色
儋州综治中心全力推动治理力量下沉基层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文/图
“综治中心办事效率高,很快便帮我们解开了‘心结’!”当海南省儋州市雅星镇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合伙养牛纠纷后,申请人符某鲜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这样的场景,在该市两级综治中心经常上演。
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样板间”和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儋州市处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既是自贸港政策的“压力测试区”,也是多元矛盾交织的“治理考场”。在这片改革热土上,儋州市综治中心以规范化建设为支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资源整合、机制创新与队伍建设,串联起全市各级治理脉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风险防控在萌芽,在平安儋州、法治儋州建设中发挥“中枢神经”作用,护航儋州打造海南高质量发展“第三极”,为海南自贸港“样板间”建设擦亮和谐稳定的底色。
协同作战优化营商环境
“公司已经向我全额支付工资了,感谢综治中心的用心调解!”9月底,儋州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当事人时,苏某某由衷地表示感谢。
据了解,苏某某于7月3日受雇于某公司,被劳务派遣至儋州洋浦经济开发区某单位做厨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但某公司始终以合同未盖公章为由,未将劳动合同交给苏某某。
8月12日,某公司单方面通知苏某某,其自8月13日起无需到岗工作,也未向苏某某支付工资。苏某某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与该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到儋州市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儋州市综治中心受理窗口将该案件登记立案后,及时指派常驻单位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当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同意向苏某某支付工资7000余元,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6月26日上午,儋州市综治中心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揭牌并正式运行,那大、白马井、南丰、雅星4个镇级综治中心也正式投入启用,与镇政府同址办公,“一站式”接收信访诉求、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群众办理事项。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集聚了石化、航运等产业。园区企业多、流动人口数量大,矛盾纠纷若不及时化解,可能影响项目落地和投资信心。为此,儋州市综治中心采取“常驻+轮驻+中心调度”的协同作战机制,形成“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化解闭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多元解纷推动基层善治
6月9日,符某乙向那大镇头潭村村委会反映,称堂哥符某甲在建房时占用了他家的地,他家的旧羊舍被符某甲拆除整平并占用,他多次与堂哥协商未果。
随后,村委会干部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符某乙对符某甲擅自拆除其旧羊舍心存芥蒂,符某甲则表示拆除旧羊舍是为了方便出行,自己并未多占。双方争执激烈,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符某乙到那大镇综治中心寻求帮助。诉求受理后,那大镇综治中心迅速组织司法所、资规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走访调查,厘清土地权属问题。调解员以法律为依据、以亲情为纽带,成功促成两人签订调解协议书。
今年6月,那大镇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一站式”受理群众反映的各项诉求,整合各方资源、优化流程服务,便捷高效地服务群众。
儋州市是海南陆地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的市,那大镇是全省人口最多的乡镇。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那大镇综治中心及时协调安排24个入驻单位介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调解力量,形成多元调解合力,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最多跑一地”。
儋州市人民法院、那大镇政府联合各村委会建立“一村一群一法官一包点领导”工作体系,形成市、镇、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将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化于无形。
今年4月,儋州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深入洋浦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中心项目现场、白马井镇政府,调研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当前,儋州市委政法委正全力推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16个镇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筑牢基层善治根基。
特邀调解守护共同家园
“看看调解协议书,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签字了!”6月23日,在儋州市人民法院白马井中心法庭,“候鸟”特邀调解员时华通过线上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涉“候鸟”矛盾纠纷。
去年从保险行业退休后,时华来到儋州。经过儋州市滨海新区“候鸟”人才党支部推荐,她加入白马井中心法庭“候鸟”特邀调解员工作站。
儋州作为海南省西部中心城市,每年都有大量“候鸟”人群前来居住养老。因文化差异、生活习俗冲突,随之而来的,是“候鸟”群体的物业纠纷、邻里矛盾、消费争议等频现。
2024年1月11日,白马井中心法庭“候鸟”特邀调解员工作站揭牌。这是全省首个“候鸟”特邀调解员工作站。白马井中心法庭与儋州市滨海新区“候鸟”人才工作站签订《共建“候鸟”特邀调解员工作站合作协议书》,充分挖掘从公检法、金融机构等系统退休的“候鸟”法律人才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目前,21名“候鸟”人才担任法庭特邀调解员。去年以来,在儋州市、白马井镇两级综治中心指导下,“候鸟”特邀调解员奔走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线,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在儋州,“候鸟”特邀调解员已成为连接“候鸟”群体与当地干部群众的“连心桥”,既维护了“候鸟”权益,也促进了本地居民与“候鸟”群体的和谐共处,为儋州打造“候鸟”友好型城市贡献治理力量。
当前,儋州市综治中心正以规范化建设为引领,将治理资源下沉基层、治理力量汇聚一线,为打造自贸港“样板间”、建设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建宁探索形成“莲文化”矛盾化解机制
□ 本报记者 宋学鹏 王莹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吴建江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是中国“三大名莲”之一“建莲”的原产地,享有千年贡莲文化。近年来,建宁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挖“建莲”文化内涵,将“采摘、脱粒、剥壳、去膜、通心”的莲子制作工序与综治中心工作流程相融合,探索形成“莲文化”多元矛盾排查化解机制。该机制运行以来,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36件,涉案金额达89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6%。
采摘:纠纷隐患“早发现”
今年2月,黄埠乡网格员老张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村民李某与王某因山林界线问题发生争执。老张立即通过“明心通”平台上报情况,黄埠乡综治中心同步接收预警,启动研判预警机制。经系统查询,综治中心发现该地段曾因历史划界不清多次引发纠纷,便联动自然资源所提前介入,促成纠纷顺利化解。
借鉴“莲熟蒂落、及时采摘”的工作思维,建宁县充分发挥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职能作用,构建全域覆盖、反应灵敏的研判预警机制,不断拓宽矛盾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全县矛盾纠纷的全量汇聚与动态掌握。
建宁县有效整合镇村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和“莲乡义警”等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建强“采摘”队伍,提升队伍在矛盾纠纷发现、识别、上报的敏感度与精准度,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网络,确保信息触角直达基层末梢。同时,明确矛盾纠纷“采摘”重点,紧盯当地高发的山林水土、制种争议、婚姻家庭矛盾等重点纠纷类型,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采摘”、“不坏果”。
脱粒:分类处置“精筛选”
参照莲蓬“脱粒分拣”之法,建宁县健全分类流转工作机制,确保每项诉求都“导得出”“接得住”,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工作格局。
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建宁县规范设置群众导引台,配备专职人员,全量无差别登记受理各类矛盾纠纷,依据登记或上报的纠纷性质、复杂程度、涉及范围及当事人意愿等因素进行初步识别与判断,实现“一窗受理、精准识别”。
依托数字建宁暨平安建设智治指挥平台,各级综治中心按照科学分类标准,将受理的纠纷分类导入相应办理程序,对每个矛盾纠纷统一编码、准确录入、有序分流,并向办理部门发送转送交办单,实现矛盾纠纷在系统上全程可追溯、皆留痕。
今年以来,建宁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634件,已化解609件。
剥壳:争议事实“全查清”
案件分流后,建宁县秉承“剥莲壳需深入彻底”的理念,完善矛盾纠纷事实查明机制,力求在调解过程中全面、客观、精准地还原事实。
今年5月,在闽赣交界处的里心镇某村与江西省某村林地权属争议中,调解员联合“法律明白人”和“蒲公英”志愿者,多次跨省走访老村民、调取档案,并申请自然资源局利用遥感技术勘测地形,最终发现1992年勘界图纸原件,明确属地归属,成功调处纠纷。
建宁县还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法学会会员、律师、“法律明白人”和“蒲公英”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现场指导。同时,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统筹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参与,为事实认定提供权威、专业的支撑。
“在多种解纷力量共同努力下,调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大幅提升,平均调解时长较以往缩短了40%。”建宁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去膜:心结隔阂“巧化解”
查清事实是基础,化解心结是核心。借鉴去莲膜需细致用心的态度,建宁县综合运用多种心理与情感调解方法,系统化解当事人心结,修复社会关系。
今年4月,伊家乡一位八旬老人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矛盾,调解员采用“背对背沟通”和“亲情融化法”,分别与其子女回忆母亲早年艰辛付出,并邀请族长参与劝导,顺利解决这起赡养纠纷。
运用“过错剖析法”厘清责任,引导理性协商;采取“分头调解法”避免正面冲突,寻找和解突破口;借助“亲情融化法”“换位思考法”触发情感共鸣,促进相互谅解;通过“褒扬激励法”调动当事人积极性,推动主动让步;对情绪激烈纠纷适时运用“冷处理法”,待心态缓和再行调解……
在纠纷调处过程中,调解员根据纠纷类型和当事人特点灵活选用方法,在释法说理同时传递道德温情,积极引入亲友、乡贤、“五老”及社会组织等力量共同参与疏导,借助情感纽带与舆论氛围促进纠纷化解。
通心:矛盾根源“连根除”
遵循“通莲心、去苦根”的理念,建宁县强化闭环管理和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与案结事了。
建宁县综治中心以加强法律服务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公平的基础上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确保调解结果有效执行。今年,建宁县综治中心依托诉讼服务窗口完成司法确认163起。
此外,建宁县对调解成功案件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就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从根源上预防类似纠纷反复发生,实现“调解一件、治理一片”的效果。
朱利鹏:为创新沃土筑一道法治屏障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陆娟
在嘉兴南湖,创新活力如春潮涌动。这里的企业家们有一个共同的“贴心人”——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朱利鹏,他用智慧和汗水为这片创业热土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
在南湖企业圈里,大家都爱叫他“朱队”。这个称呼透着亲昵,更藏着信赖。虽然才38岁,但朱利鹏的干练沉稳,让企业老板们觉得把知识产权这副重担交给他,心里特别踏实。
“侵犯知识产权,偷的不是东西,是企业的‘命根子’!”朱利鹏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2012年入警的他,见过太多企业被侵权后的无奈。
2024年年初,一块“硬骨头”摆在朱利鹏面前。果麦文化报警,称罗翔新书《法律的悖论》刚上市,盗版就铺天盖地而来,正版销量直线下滑。案子很棘手。盗版商身份是假的,资金流向复杂,仓库藏得隐秘。但朱利鹏却颇有信心:“正好试试我们‘南湖利剑’的锋芒。”他带领的团队个个是专家——有追踪高手、有法律专家,还有数据达人。
团队一头扎进海量数据,白天分析资金流向,晚上研判销售网,通宵达旦是家常便饭。“办案就像剥洋葱,不剥到最里层,永远不知道核心在哪。”他们从可疑网店入手,硬是摸清了一个横跨多省的黑产链。
收网时机成熟。朱利鹏带队奔赴4省6地统一行动。5家地下印刷厂被端,9个仓库被查,7个销售窝点被捣毁,扣押盗版书20多万册。这一仗被列为国家级督办案件,震动了整个行业。
从假冒刀具到盗版微短剧,2023年以来,朱利鹏带领团队破获省部督办大案6起,挽回经济损失超过两亿元。
案子破得多了,朱利鹏有了新的想法,“光靠公安抓,就像打地鼠。单打独斗力量有限,得换个更治本的法子。”一个念头在他心里清晰起来:必须把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绳。
说干就干。朱利鹏成了“协调专家”,频繁穿梭于各个部门之间。那些日子,他办公室的灯总是亮到深夜,不是在研究职责流程,就是在打磨实施方案。功夫不负有心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保护共治中心在南湖落地。这个中心就像“知识产权医院”,企业遇到麻烦,不用东奔西跑,来这里“挂个号”,8个部门协同会诊,“一站式”搞定。
果麦文化再次受益。2025年年初,他们又发现《曹操》等书籍被盗版,仓库在江苏。通过共治中心,南湖公安联动江苏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过去维权跑断腿,现在一个中心全解决。”企业负责人由衷赞叹。
朱利鹏想得更细:“如何才能让知识产权服务再靠前一步、再精细一分?”于是,11个知产联勤警务站建到了企业“家门口”,他还推行“一警一企一方案”,为341家重点企业配备专属“知产警官”。
朱利鹏还有个外号“朱工”。不是因为有工程师职称,而是因为他总爱琢磨用数字技术赋能工作。
在构建共治体系时,朱利鹏又发现了新问题:很多案件即便破了,企业的损失也已造成。能不能变“事后打击”为“事前预警?”“要让数据说话,让守护跑在风险前面。”朱利鹏瞄准了数字化改革新赛道。他牵头组建研发小组,打造“一网三端”知识产权共治驾驶舱。
那段时间,朱利鹏白天跑企业收集需求,晚上和技术员搞开发。为了实现“侵权线索自动预警”功能,他反复比对3年案件数据,经常熬通宵。最终,预警模型成功上线。
现在,有了知识产权共治驾驶舱,企业可实时查看风险提示,民警响应速度从以“天”计缩短到以“小时”计。自2024年上线,驾驶舱已化解风险225个,下架侵权链接2800多条,挽回潜在损失超500万元。
最让朱利鹏自豪的,是法治环境的“磁场效应”。良好的保护生态成了南湖最好的招商名片。曾经被侵权的果麦文化直接把子公司落在南湖,株洲钻石、360集团等企业慕名而来,带动投资3亿元。“破获一起案件,引进一批企业,带动一片产业”,这样的“法治引商”模式,成了浙江知识产权保护的“金字招牌”。
唐健锋:“网格”里的琐碎事不能拖
□ 本报记者 邓君
□ 本报通讯员 唐丽红 房逸斌
清晨的雾气还未散尽,一个身影就已穿行在街巷阡陌之间。他手里攥着写满群众诉求的工作手册,兜里塞满普法宣传单,肩上挎着一个沉甸甸的便民袋,里面装着群众所需物品——他就是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的网格员唐健锋。
自2022年加入网格员队伍以来,唐健锋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情化解纠纷,用专业与担当参与基层治理,先后荣获连南县“一等优秀网格员”“最美网格员”等称号。
唐健锋曾是连南县公安局的一名辅警。自成为网格员那天起,他便把“扎根网格、服务群众”的初心,化作日复一日地脚步与行动。他的心里,始终装着一本民生台账,谁家老人腿脚不便需要定期探望,谁家孩子正处于叛逆期需要关注,谁家老房子在雨季容易漏水等事项,他都一一记在手册上,更刻在心里。
“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我工作的‘信号灯’,晚一步处理,群众的麻烦就可能增加一分。”唐健锋常说。每月走访特殊群体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帮独居老人代买药品,为困难家庭对接帮扶资源,给村民讲解惠民政策,桩桩小事里都是满满的民生情怀。
民情收集、隐患排查、矛盾化解……在平凡的网格中,群众见到唐健锋就像见到“主心骨”、吃了“定心丸”。精神障碍患者盘某发病时拒绝任何人靠近,送医工作陷入僵局,唐健锋一到现场,盘某情绪竟逐渐平复,最终在他的安抚引导下顺利就医。“有他在,我们心里踏实!”盘某家属的感慨,道出了群众对唐健锋的由衷信赖。
唐健锋深知,网格员是基层治理的“前哨兵”,“网格小事拖成大事,就会伤了民心。”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4年11月,邓某因子女抚养问题与前妻争执不休,情绪失控,唐健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联动三排镇平安法治办、妇联、司法所开展联合调解。面对剑拔弩张的场面,他协助团队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头沟通、逐步化解对立局面。那段时间,他反复上门做邓某的思想工作,又通过线上沟通,稳定女方情绪。最终,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签完协议那天,唐健锋又把邓某请到家中,从孩子成长的角度耐心劝导,引导他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一番促膝长谈后,邓某渐渐清醒过来:“当时在气头上,要不是唐哥及时拦着,我可能真犯下大错了。”回想起唐健锋帮助处置矛盾的过程,邓某至今仍充满感激,“他一次次来找我,不是说大道理,是真心为我、为孩子考虑。这个朋友,我认一辈子。”
“网格里的琐碎事,就是群众的心头事。”唐健锋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也将它实践在行动中。当他得知村里有几名学生厌学逃学,便一次次上门,与家长促膝谈论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和孩子们耐心聊将来、谈梦想。最终,他用真诚打消了家庭的疑虑,也让孩子们重新燃起求学的希望。
“网格虽小,却装着群众的平安与和谐。”作为基层治理神经末梢上的“排头兵”,唐健锋始终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扛在肩上。
今年6月15日,三排镇遭遇强降雨,南岗村多个自然村内涝严重,部分群众家中进水。唐健锋接到消息后立即赶赴现场,却发现通往村子的路被山体滑坡阻断,车辆无法通行。“大家别慌!山路危险,先退到安全区。”他一边高声安抚村民,一边和同事设置警示标志、引导车辆绕行,同时持续向镇应急部门汇报情况。道路疏通后,他又挥起铁锹清理排水沟,帮村民排水清淤,直到险情彻底排除。
担任网格员以来,唐健锋累计入户解决问题200余件,化解重大矛盾纠纷6起,矛盾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稳居前列。“唐健锋是镇里的‘活地图’‘百事通’,有他在网格,我们放心。”三排镇综合治理办主任成联毅评价道。
一名村民感慨地说:“他是我们信得过的‘和事佬’。现在邻里间有啥小摩擦、小口角,都愿意第一时间找他来调解。”
“我只是做了分内事。”面对赞誉,唐健锋总是低调回应。正是这日复一日地分内坚守,将“大民生”织进了“小网格”,融入瑶乡的万家灯火。
图为唐健锋将救下的受伤小猫头鹰转交相关部门专业救治。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供图
范栓柱:闲不下来的“流动警务点”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王小东
前些日子,西安铁路公安处民警范栓柱更改了自己的微信签名:“退而不休,乐此不疲”。
其实,他今年刚57岁,尚未到退休年龄。之所以更改签名是因为《法治日报》记者的一句问话:“你一辈子都这么忙碌,退休了能适应吗?”
范栓柱很忙,不想闲且闲不下来已成为他32年从警生涯的鲜明标签。刚刚过去的国庆、中秋“双节”,范栓柱是在岗位上度过的。
参加公安工作前,范栓柱在陕北地区某集团军服役3年,退役后,范栓柱将连队“不当英雄不下山”的精神践行到从警的每一步。30余年来,他从小站民警一步步做到乘警大队长,2024年7月,范栓柱离开了坚守27年的乘警支队,到西安东站派出所工作。彼时,常年忙碌不仅让他的身体出现多种慢性疾病,和父母、妻儿的“爽约”也不计其数。在旁人看来,他当时已56岁,理应找个相对清闲的岗位发挥余热,多腾出点时间养养身体、陪陪家人。
但范栓柱不这么想,他主动请缨前往内部管控难度大、治安矛盾复杂的铁路站段,成为一名驻企民警。
成为驻企民警后,范栓柱又犯了闲不下来的“老毛病”,偌大的铁路站段留下了他忙碌的身影——向新入职的铁路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手把手教他们在手机上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到各个铁路车间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消防设施,动态了解段区流动人口的登记和管理,帮助指导相关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等。
时间一长,这位做事一丝不苟但总是面带微笑的“范警长”深受铁路职工的信任,大家一遇到拿不准的安全管理事项或是法律问题,第一时间就向他请教咨询。不论是上班还是休息,甚至是夜里,范栓柱总是很有耐心地一一解答,职工们亲切地称他为“流动的警务点”。
今年7月,因工作需要,西安东站派出所承担部分列车值乘安保任务。听到消息后的范栓柱积极报名,“老乘警队长”出身的他又回到了熟悉的阵地——值乘西安开往汉中的K8205次列车。该次列车沿线停靠站点多,穿行于关中西部及秦巴山区,是沿途群众出门的首选。
值乘完第一趟列车后,范栓柱了解到该次列车以观光旅客和山区群众为主,于是他摸索出“预防宣传+爱民服务”的列车值乘安保勤务模式。车上的范栓柱忙得不亦乐乎:向旅游打卡的乘客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有时还会推荐沿途风景观光点;主动将手机号码提供给那些时常乘车往返卖菜、就医的当地老乡,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碰到独自坐车上学的中小学学生时,范栓柱再忙也会一一打招呼,细心叮嘱他们注意人身安全、不要坐过站点。
“您不仅是一名警察,更像一位老师。谢谢您,伯伯。”一次,一名在凤县上初中的13岁小女孩,下车时向范栓柱手中塞了一张小纸条后匆匆离开。
这趟列车经常会有通勤的铁路职工和铁路民警,只要不忙,范栓柱就会给乘车的青年铁警们传授工作经验,小到查缉盘查的工作方法,大到从警职业理念的培育。
“每次乘坐范警长值乘的列车,都能学到很多知识,这些对我走好从警第一步大有裨益。”2024年刚入警的秦岭站派出所民警张宇浩说。
图为范栓柱在列车上向乘车老乡开展安全防范宣传。
西安铁路公安处供图
方艺静:为立案群众服务有“三多”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谢添
清晨,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开启了忙碌的一天。中心大厅里,一个瘦小的身影穿梭在当事人中间,或指导立案,或释明流程,或开展调解,忙得不亦乐乎……
她是方艺静,龙海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来访群众都爱称呼她“小方法官”。
换位思考,她多想一层
“小方法官,我想起诉对方,但是我连起诉状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这该怎么办?”近日,方艺静在诉讼服务大厅接到了一位当事人的求助。
“您不用担心,现在要写起诉状很方便,您手机扫一下这个二维码,按提示内容填好身份信息、诉求、金额等,就可以生成一份完整规范的起诉状。”方艺静一边耐心说着,一边用手指着大厅中“两状”示范文本的二维码向当事人示意。对方按照提示仔细操作,不一会儿,一份起诉状就生成了。
“几年前,我刚从审判管理办公室来到立案庭工作,感受最深的就是当事人面对撰写起诉状时的迷茫和困惑。”方艺静回忆道。于是,她将分析数据时的钻研劲头带到了立案工作中,汇编纸质的起诉状参考模板,协助法院自主研发起诉状自动生成软件,并参与推广“两状”示范文本,让当事人诉讼变得越来越便利。
解纷提速,她多走一步
前不久,方艺静对一起办结的鲜花采购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电话回访。电话另一端,当事人刘某话语间难掩喜悦:“对方收到判决书后已经付清了全部款项,我家今年的三角梅成色格外好,感谢小方法官!”
龙海是全国有名的三角梅产销中心,花农刘某向采购商张某供应三角梅多年,然而今年春节前夕,张某拖欠刘某8万多元的货款迟迟未结。多次索要无果后,刘某攥着供货单来到了综治中心,综治中心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厘清争议焦点,但双方因付款期限问题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
作为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方艺静接过解决纠纷的“接力棒”,现场指导刘某完成立案手续,案件进入速裁程序,仅用13天便完成立案、开庭到判决的全过程。被告张某收到判决书后也没有异议,付清了全部款项。
“本来以为要打至少半年的官司,没想到比三角梅的生长周期还短,效率太高了!”看着货款到账信息后,刘某点赞道。
在法院多元解纷中心与辖区综治中心的融合提升过程中,方艺静主动请缨,成为综治中心的常驻法官。她牵头完善指导调解、速裁快审等工作流程,为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贡献了力量。
经验共享,她多帮一把
“经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送货单内容,避免产生纠纷。”2025年7月,第六届中国漳州(龙海)食品博览会在龙海国际休闲食品博览园盛大开幕,方艺静连续3年参与到食博会的法治宣传工作中,奔走于各个展位中,为参展企业送上一份“普法订单”,希望以她在立案庭的工作经历和审判经验,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尽一份力量。
乐于分享自己的专业经验,也是龙海法院特邀调解员老林对方艺静的第一印象。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司法局邀请小方法官给我们村里的调解员授课。在讲到调解继承纠纷时,她给我们举了一个她调解成功的案例,用亲身经历告诉大家,要在寻找法律依据的同时善于弥合血肉亲情,也要学会适时引入亲戚邻里的力量,助力纠纷化解。”老林说。
没多久,老林将课上学到的调解技巧学以致用,顺利化解了一起令他头疼已久的继承纠纷。
面对老林的夸奖,方艺静有些不好意思地摆摆手,说:“其实我才是受益最大的人。授课的同时,我也从各位调解员身上学到了很多与群众的沟通技巧,大家共同进步,就能一起为基层治理出更多力。”
今年9月18日,方艺静还作为漳州法院代表队的一员,参加了2025年福建法院民事法官技能竞赛,一举夺下了团体三等奖。
青岛城阳“护校安园”品牌亮起来
□ 本报记者 曹天健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张璐颖
近日,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现场开庭审理。旁听席上,700余名师生“零距离”感受这场别开生面的沉浸式法治教育,庭审结束后,办理该案的法官和检察官现场讲解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并解答了同学们的法律咨询。
不仅如此,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还以政法力量推动打造“理论+实践”“课内+课外”的立体化法治教育新高地,于当日为“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法治教育基地”揭牌,拉开了城阳区“校地联动 送法进校”活动的序幕。
“近年来,城阳区聚焦校园安全痛点问题,通过凝聚平安共建合力、织密校内外防护网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等系列务实有效的举措,精心打造‘护校安园’‘启明星’‘绽放向阳花’等工作品牌,为全区6所驻区高校、98所中小学、202所幼儿园的近27万师生筑牢坚实的安全屏障,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城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小飞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机制建起来,职责扛起来
打造平安法治校园新高地,需要凝聚政府、家庭、社会等多方力量。近年来,城阳区委、区政府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统筹部门力量,全力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平安校园工作体系。针对辖区高校较多的实际,创新将驻区高校纳入平安建设体系,细化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6大类85条任务清单,实现“区、街道、部门、学校”分级响应,线上线下闭环处置,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各类涉校突发问题,打通校园安全“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在2024年11月召开的城阳区平安校园(含驻区高校)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驻区高校与26个部门围绕校园安全、环境整治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会后,针对高校提出的校园安保力量弱、校门口商贩散乱等问题,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对校内保安进行培训,设立高校警务驻点,定期清理校门口流动摊贩……
目前,城阳区驻区高校已经全部设立交通护学岗、消防应急队、义警服务队等专门队伍,实现“一校一室一警”全覆盖,校园周边流商散贩得到规范经营,食品安全、违规占道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
平台搭起来,工作抓到位
“以前接孩子总担心校门口挤成‘一锅粥’,现在西门新开了专用通道,不到一周就修好了,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了!”礼德小学的学生家长王女士欣喜地说。
原来,针对学校周边放学时段交通拥堵这一痛点,城阳区积极发挥“学校吹哨、属地报道”机制作用,在接到学校师生及家长反馈的问题后,交警、住建等部门迅速响应、高效协同,仅用7天时间便在学校西门开辟了学生们的专属路径,成功实现高效疏堵。目前,通过“校地联动、部门协同”模式,已累计解决平安校园领域突出问题150余个,持续为师生构建起更坚实的安全屏障,让平安校园建设落到实处。
在平安校园建设上,城阳区不仅关注校园安全,更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近年来,城阳区探索建立全域化、全链条、全方位“三全”心育服务体系,不断畅通师生心理服务渠道,目前已开展“5·25”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等系列心理主题活动370余场,参与学生12.6万余人次、家长7.1万余人次、教师6700余人次。“当前,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区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和10个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全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实现全覆盖,面向所有师生和家长公布了400-869-2525、68001152等4条免费心理服务热线,构建起‘线上+线下’的学生心理健康安全‘守护网’,有效保障了学生们心向阳光、健康成长。”城阳区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徐宁说。
“法官姐姐带来的法治安全课,就像玩游戏闯关一样有趣!我现在不仅知道了怎么保护自己,还成了家里的‘安全监督员’。”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的学生张一帆兴奋地分享着他的收获。
这样寓教于乐的普法课堂,正是城阳区扎实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的生动缩影。为充分体现“法育未来”的政法护航作用,城阳区聚焦立体化法治宣教,选聘150余名政法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共同助力学校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等工作,为8万余名师生提供了“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等活动800余场,真正让法治教育“活”起来。
部门动起来,环境好起来
随着今年9月开学季来临,公安民警、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文化执法等部门也忙碌了起来,他们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对沿街商户、网吧、出租屋等场所进行排查,多措并举为学子们织密“安全网”、站好“护学岗”、安置“净化器”。
近年来,城阳区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文化市场环境、饮食卫生环境、交通安全环境等整治工作纳入治安防控整治重点,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建立起专职保安、护校队和护学岗“三支队伍”,配足配齐安保防范器械(八大件)、微型消防站等安保防范设施,安装304处“一键报警”装置,升级改造292处点位可视摄像头,实现校园“技防”与公安部门联防联动,为广大师生筑起立体化安全防护网络。
9月11日上午,在城阳区白云山中学食堂,随着检测仪器在食堂餐桌一字排开,20余位师生和家长代表正围着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目不转睛地盯着检测试管的变化……这不是科学实验室,而是城阳区“你点我检进校园”活动中的一幕。“你们点什么,我们就检什么!”这句承诺让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由“政府主导”变为“全民参与”,共同织就了一张坚实的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
记者了解到,城阳区建立了“学校摸排举报、教育部门统筹、执法部门整治”新模式,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查堵有害出版物等专项整治,目前已解决各类问题隐患180余项,有效保障了学校食品安全,清查了校园周边文化场所,阻断了不良信息传播途径,为孩子们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漫画/高岳
海盐检察的“杜鹃姐姐”为孩子织起守护网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陈怡心
“谢谢检察官,我真的能重新开始了!”得知自己不仅通过附条件不起诉考察,还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小远的声音里满是哽咽。去年1月,他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朋友蛊惑下参与盗窃,是杜鹃姐姐工作室以“分级干预+一人一策”的精准帮教,让他从“失措迷途”到“向阳成长”。
2013年,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创立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杜鹃姐姐工作室。“杜鹃鸟勤勉啼春唤新生,杜鹃花深情护蕾伴成长。”海盐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吴茜道出品牌深意,“标识设计融入‘羽翼护持’与‘花朵绽放’意象,既藏‘以爱育蕾’的检察温情,更显‘以法为翼’的司法力量。”
十二载耕耘,工作室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构建“惩、防、教、治”立体保护网,先后获评省级优秀普法工作室等多项荣誉,用“小案见大爱、细处显担当”的实践,让司法温度直抵未成年人内心。
拉一把护一程
“我以为被人欺负,就该像爸爸教的那样‘以暴制暴’,现在才知道错了……”今年5月,16岁的小杰因他人挑衅发生争执,随后矛盾升级,在爸爸的支持下与人线下约架,致两人受轻微伤。小杰被移送检察院后,“杜鹃姐姐”团队没有简单作出处罚决定,而是启动“三维评估”: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小杰母亲忙于餐饮生意疏于陪伴,父亲既缺乏管束也存在错误引导;经心理测评,确定他规则意识薄弱但悔罪态度诚恳;经案情分析认为,小杰犯罪情节较轻,且主观恶性较小,具有帮教条件,最终决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键在‘分级’精准、‘施策’对症。”吴茜介绍,像小杰这样家庭管教失当、规则意识薄弱的涉罪未成年人,工作室都会针对性开展教育矫治,避免他们再次误入歧途。针对小杰的评估结果,工作室为他量身定制“阶梯式帮教计划”,同时为小杰父母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帮助他们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近年来,杜鹃姐姐工作室紧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要求,科学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依据未成年人行为性质、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结合个体心理状况、家庭结构及成长经历,综合运用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家庭教育指导等手段,凝聚“司法+家庭+社会”多角度干预合力。今年以来,工作室已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22次,向“问题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5份;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海盐县检察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降幅明显,一批涉罪未成年人通过持续跟踪帮教,或顺利考上大学,或找到稳定工作,成功回归正常生活。
将“痛点”变“靶点”
“酒吧、KTV怎么会有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检察官从案件信息中敏锐发现部分酒吧、KTV违规招录未成年人的线索,立即开展证据固定工作,并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在检察建议推动下,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对全县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检查,还将娱乐场所用工情况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形成“监管+整治+长效”的保护机制,从源头杜绝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场所。
“未成年人保护从来不是‘独角戏’,需要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多方力量。”工作室主动牵头,构建起多元协同的保护网络:探索“检察+人大”联动监督模式,院领导带队深入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站,通报涉未案件办理情况、收集基层治理意见建议,形成“基层排摸—代表推动—检察跟进”的网格化闭环路径;联合相关部门推出“最美守护员”机制,从网格员、妇联干部、志愿者中遴选500余人,经专业培训后覆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累计履行强制报告义务10余件,推动成案4件,实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早发现、早干预”;与公安、法院、妇联等单位签订《联动协作意见》,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让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疗愈受伤“花蕾”
“检察官,孩子经历那件事后,上课总发呆,情绪特别低落,偶尔还会突然暴躁……”小雨妈妈握着检察官的手,语气里满是焦急。“这是典型的案后心理创伤反应。”检察官立即联系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联动保护机制团队的心理老师,经专业评估,小雨因身心发育尚未完善,创伤自我恢复能力较弱,亟须及时的心理辅导与干预。
为守护像小雨这样的受伤“花蕾”,杜鹃姐姐工作室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工作的联动协作意见(试行)》《未成年人隐私权益保护告知工作暂行办法》,构建“司法救助+心理救助+隐私保护”三位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体系。自机制实施以来,工作室联合公安、法院在刑事诉讼全流程中,主动征询30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心理救助需求,对35件案件中的80余名当事人开展隐私权益保护告知;为5名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8万元,为因案致严重抑郁的被害人建立“心理测评—定期辅导—长期随访”的多元化、常态化心理救助档案,帮助其逐步走出心理阴霾。
为迷途少年点亮归航灯,为成长旅途筑牢防护墙,为受伤孩子抚平心灵创伤。未来,杜鹃姐姐工作室将继续以法为盾、以爱为壤,用不变的司法温度与专业的“匠心”守护,陪伴每一株“新蕾”在阳光下自信挺立、向阳生长。
在迷雾中点亮星火
□ 陈中敬
今年是我担任长茂中学法治副校长的第六年,每当开学时看到台下身穿迷彩服的孩子们青春洋溢的脸庞,心里总是涌上一股力量,在这面国旗下,我与这千颗心跳同频共振。
上了这么多年的法治课,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孩子们的法治意识在不断提高。还记得,我有次上课正在讲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时,一位同学举手问我:“检察官老师,如果父母总说‘打孩子是家事’,该怎么办?”我则回答他:“‘家事’同样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逾越雷池半步。你可以告诉爸爸妈妈,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反家庭暴力法,都有明文规定。”
课后,我怕这位同学真的遭受到家长的打骂,在询问后才知道,原来是在之前的课上听到我们讲“家庭教育已经上升到了国事”,在家里却听到家长们说“打孩子是家事”,产生了疑问。那一刻,我感到了欣慰,笑容满面地夸他问得好。
有一名女同学看完我们赠送给学校的《心灯》一书后,意识到家中近亲属对她实施的是性侵害行为,偷偷地将自己的经历放入“检察官信箱”,最后在法治副校长的协助下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
还有一起校园欺凌案件,面对施暴者因年龄不足而无法处罚的困境,我并未退缩。我与同事们逐一走访学校及每个涉事孩子的家庭,深入摸底其在校表现和家庭状况,并联合公安机关实施训诫、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将法治课堂搬进班级……竭尽所能守护公正。
6年来,我们给自己的定位:不仅是普法者,我们要协助学校制定安全制度,为教师开设法治培训班,引入社工帮扶罪错学生……当我们在乡村学校设立“检察官工作站”,当未检同事用“惠泽未士”品牌浇灌校园法治意识,当“归巢”工程帮助80余名涉案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业,法治的根系早已在青春深处蔓延。
阳光浸透教学楼时,校长递来新聘书:“您让法律条文变成了童言童语。”想起在国旗下那片赤诚的注目礼,我忽然懂得:所谓履职,不过是俯身做一束微光。我们正在迷雾中点亮星火——不是雷霆万钧的利剑,而是拨开荫翳的、温热的晨光。
作者系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整理
钦北公安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前端防线”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覃乐维 孟婷
“多名未成年人深夜在镇中心街区逗留,请立即前往查看。”10月7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指挥中心内,值班民警紧盯数字大屏,迅速下达指令。几乎同时,小董派出所民警闻令而动,仅用3分钟便抵达现场,只见几名少年正互相推搡、争执不下。民警快步上前分开众人,耐心开展劝导与教育,一场潜在的冲突被迅速平息。
如此精准、高效的干预,在钦北区并非偶发现象,而是基层警务工作的日常写照,也是钦北公安分局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度探索与机制创新。面对新形势下的未成年人保护挑战,钦北公安分局构建起“数据预警+巡处一体”的新型警务模式,形成“预警—调度—处置—反馈”全链条防护体系,推动警务运行机制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控”转型。
预警信息能否高效落地,关键在处置。钦北公安分局全面推行“巡处一体”勤务模式,整合多警种力量,屯警街面、动态备勤,强化显性用警,确保一旦发出预警,最近警力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干预。针对未成年人驾驶改装电动车“翘头”“飙车”等危险行为,路面警力做到发现一起、拦截一起、查处一起。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合力攻坚。为此,钦北公安分局主动打破警种壁垒和职能边界,强化指挥信息、特巡警、派出所、交警等部门的协作,实现预警信息一键共享、处置力量联动响应、治理问题协同解决。
近日,钦北公安分局指挥中心通过精准研判,掌握了一个由十余名未成年人组成的飙车团伙,该团伙常在深夜驾驶多辆改装电动车“飙车炸街”,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经深度分析车辆轨迹与聚集规律,指挥中心迅速锁定其3个核心活动区域与4条常用路线,形成研判报告推送一线,凝聚共治合力。很快,水东派出所根据指令展开收网。指挥中心全程视频调度、实时指引,民警对目标区域实施合围清查。依托后台动态追踪,前线警力同步开展人员核查与车辆暂扣。历经3小时紧密处置,共查获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车两台,教育训诫未成年人7名。
在“情指行”一体化机制支撑下,“情报主导、所队协同”的实战效能充分释放,实现了从预警到打击的精准闭环。“我们不再是等指令办事,而是主动研判风险、前置部署警力。从‘被动处置’到‘主动攻防’,不仅是机制的转变,更是警务理念的升级。”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钦北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农立宪介绍。
机制革新带来了实打实的治理成效。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钦北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8%,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8%。安全防线不断筑牢的同时,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也稳步提升。
启航学校照亮
“迷途少年”回归路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冯薇
“这里的学生经过评估合格后就可以结业。离校后,可转入原就读学校、职业学校继续完成学业或回归社会。这些孩子大多因家庭关爱缺失、监护不力,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控。但他们同样是受教育者,一个也不能放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启航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范建耘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多年来,黔南州启航学校秉持“爱是教育的灵魂”理念,通过课题研究、高校助力、结对帮扶等方式,打造了一支精良的教育管理团队,构建起独具特色的课程与空间体系,为学生的全面成长铺就道路。在这里,“育心、育德、育行、育才”不是口号,而是贯穿每一堂课、每一次活动、每一个细节的实践。教师同时承担班主任、任课老师、兄姐乃至父母的多重角色,成为孩子们心灵成长的陪伴者。
“送到启航学校来的孩子大多数不懂法,更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分子鼓动。”启航学校党委专职副书记孙丽莎表示。为此,学校除安排常规普法课外,积极开展法治实践课,通过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政法部门深度合作,以“模拟法庭+情景剧演绎”等形式,让学生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以案说法,震慑警示,帮助他们矫治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学校围绕“行为养成、心理纠偏、文化补缺、技能培训”四大核心,整合政法、教育、心理等多方力量,通过法治课堂、行为规范训练、职业技能实训等立体矫治模式,助力迷途少年重塑价值观。
据统计,经学校学习教育矫治后离校的学生,进入职业教育继续完成学业的占41.41%,回原学校就读的占19.19%,回归社会正常生活和就业的占39.40%。另外58名学生成功考入高校或应征入伍,实现人生新转折。这份沉甸甸的成果,是黔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教育工作,朝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努力前行的结果。成绩取得的背后,是黔南专门教育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的有力体现。
十年间,启航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问题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填补了专门教育领域的多项实践空白,也见证一批又一批少年从迷茫走向坚定。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项目——未成年人检校合作观护基地在学校挂牌。启航学校还参与《专门教育与专门矫治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研讨工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等机构提供了专门教育研究样本。
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厘清责任维护权益
□ 本报记者 申东
物业关乎民生,妥善解决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是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维护物业行业管理秩序,保障物业与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梳理近年来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形成《物业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针对辖区物业突出矛盾、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着力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不满服务拖欠费用
法院判决全额交费
杨某系银川市兴庆区某小区业主,拖欠物业公司两年的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庭审时杨某辩称,物业公司之前的服务还可以,他也全额交纳了物业费,但2021年以后,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下降,卫生打扫不及时,垃圾桶设置不合理,他才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前,原告物业公司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8元,后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里物业费降至1.2元。2020年又降价至0.6元,根据质价对等原则,降价后服务水平相应下调。同时,根据杨某提供的证据,其反映的多是原告动态服务过程中的一般瑕疵,对被告辩称原告提供的服务自2020年开始下降不应全额交费的意见法院不予采信,判决被告全额交纳物业费,且考虑其无正当理由欠费时间较长,应按照欠费金额的10%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办案法官表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物业公司的服务是否达标,应在较长期的整体情况下去判断,如果允许个别业主以某一时间点的物业服务存在一般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就会造成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经费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物业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下降,最终损害的是其他正常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的利益。如大多数业主均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不合格,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等决策机构合法维权,拒交物业费并非合法维权手段。
公共设施受损未修
减少物业费交纳额
2018年,银川某物业公司与银川市兴庆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其为案涉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商业房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85元。该小区营业房业主张某某因下水管道常年不通畅,欠交案涉房屋2019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某物业公司将张某某诉至法院。
张某某辩称,物业服务不到位,案涉房屋的下水管道自交房之日起就一直不通,自己多次找到原告要求查看下水井是否通畅,物业称是房屋下水管道堵塞需自行疏通,但自己多次疏通仍然未能通畅。2022年某日晚房屋返水被淹后,张某某发现案涉房屋后面的下水井存在堵塞溢水情况,经对该下水井清淤、冲洗后,其房屋下水才通畅。
自2017年以来,因下水管道不通无法使用卫生间,导致承租房屋的商户提前退租,造成张某某租金损失几万元,而某物业公司作为知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多次反映情况均不予处理,未履行其服务义务,故张某某辩称不应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银川某物业公司在长达五六年的时间内对被告所反映的物业服务问题不予处理,造成被告房屋无法正常经营使用,被告有权拒绝全额交纳物业费。法院判决张某某支付原物业费的70%,超出部分及违约金不予支持。
物业合同是否有效
业主无权独自起诉
车某某系兴庆区某商业街两套营业房业主。2016年,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宁夏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宁夏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包括车某某的两套营业房在内的房屋提供物业服务。车某某认为宁夏某房地产公司并非案涉房屋的开发建设单位,无权代表业主与宁夏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上述两家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未经招标程序、备案手续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上述《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自始无效。车某某以两被告签订的上述《物业服务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争议,系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由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前,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原告依法无权提起本案诉讼。遂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物业尽职不应赔偿
2020年,谷某所有的房屋在办理入住时存在漏雨、空鼓、裂缝等质量问题,银川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代为验房,承诺为谷某进行维修,但一年多并未实际维修。谷某认为自己已与物业公司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房屋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解决,谷某参照兴庆区房屋租赁行情,向物业公司主张一年房屋租金12000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银川某物业公司辩称,验房协议书约定交接房屋发现渗漏、墙体空鼓、裂缝等质量问题及时报物业公司,而物业已及时将原告房屋的相关问题上报,施工单位也给谷某修补过屋顶,物业公司已尽到及时上报、积极协调维修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屋所在小区,由被告提供物业服务,原告与被告之间已建立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原告据此向被告主张案涉房屋的质量维修责任。因双方在《入住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发生渗漏、墙体空鼓、裂缝等问题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修复,被告公司仅负通知、协调义务,并无直接的维修责任。故原告提起的本案诉讼请求,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法院不予支持。对被告关于其无维修义务的辩解意见,法院予以采纳,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质保期内房屋漏雨
物业公司不必担责
王某某2008年购买某小区顶楼一套复式房屋,随后装修时发现顶楼屋面漏雨,且渗漏面积很大。王某某到物业要求宁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尽快维修,根除屋面漏雨问题。随后开发商派工人进行了维修,但2009年装修完毕入住后,下雨时室内顶棚仍会出现渗漏,王某某继续向银川某物业公司反映要求维修,但物业公司只是口头答应。王某某认为楼顶漏水在质保期内应由建设单位维修并承担赔偿义务,质保期满后因楼顶属于共有部分,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维修赔偿义务,遂将这两家单位告上法庭。
宁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辩称,涉案房屋于2006年1月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2006年12月30日房屋交付原告。由于屋顶属于公共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若存在漏水问题,应与业委会、物业等协商,并确定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是否在质保期内,是否应由施工方承担责任等,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银川某物业公司辩称,原告的财产损害是因房屋主体结构问题所致,与其无关,原告居住的房屋由被告宁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原告自认在质保期内就发生过漏水,应由被告宁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责任。银川某物业公司只能通知开发商维修,宁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怠于维修的只能启动维修资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涉案房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屋面防水的保修期为5年,即2006年1月至2010年1月。2008年,原告王某某装修前发现房屋漏水后,告知银川某物业公司,银川某物业公司通知开发商,后宁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联系施工单位进行过一次维修,能够证实案涉房屋已在保修期内发生漏水给王某某的财产造成损失,故应当由负有质保义务的宁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银川某物业公司虽然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但无证据证明案涉房屋漏水系因物业公司未尽合理管理义务所致,故银川某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案涉损失应由宁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赔付。
法规集市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孩子已满12岁,变更抚养权应尊重其意愿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 本报通讯员 丛明 杜金泽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法院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充分尊重年满12周岁双胞胎姐妹的真实意愿,结合双方抚养能力作出裁判,既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司法指引。
小美与大海系青梅竹马,2011年两人登记结婚,2012年4月生育双胞胎女儿晓欣、晓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经济主要依靠大海担任公交车司机的收入维持。后因大海长期酗酒,夫妻双方频繁发生口角,且大海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2016年5月,双方协议离婚,因小美当时无固定收入来源,协商约定两个女儿均由大海直接抚养。
2023年2月,大海在未与小美协商的情况下,将时年11周岁的晓欣、晓悦送至辽宁省某中学就读,并安置于校外机构生活,该机构以收养孤儿、流浪儿童为宗旨,同时开展体育训练,两个女儿白天在校学习,晚间在机构进行训练并住宿。2023年6月,小美得知情况后,认为该机构环境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专程前往鞍山欲接回女儿自行抚养,被校方以“需经父亲同意”为由拒绝。此后,小美多次与大海沟通无果,大海甚至拉黑其微信等联系方式,断绝了所有沟通渠道。
2024年10月,小美以大海未恰当履行抚养职责、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由,向宽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变更两名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其所有,并要求大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近日,宽城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询问晓欣、晓悦的真实意愿,判决晓悦由小美直接抚养,随小美共同生活,晓欣的抚养关系不变,继续与大海生活,同时驳回小美的其他诉讼请求。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抚养纠纷的裁判核心
本案法官表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围绕三个核心焦点展开审理:一是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条件是否成就;二是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如何认定与采信;三是抚养费的确定标准及支付方式。
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明确,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予支持。本案中,晓欣、晓悦均已年满12周岁,具备一定的自我认知和判断能力。为确保子女意愿表达真实自愿,法院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心理特点,采取在轻松环境中单独询问的方式进行沟通,排除外界干扰。经查,晓悦明确表示愿随母亲小美生活,且小美现已具备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来源,符合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法院对该项请求予以支持;晓欣明确表示愿随父亲生活,大海亦有抚养能力和意愿,故对其抚养关系不予变更。
关于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认定与采信问题,法官指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子女抚养纠纷的裁判核心,不仅包括物质条件保障,更涵盖身心健康、情感需求、教育环境、生活稳定性等多元因素。本案中,大海将子女送至外地机构虽初衷是提升教育质量,但未与子女母亲协商,且机构性质与普通家庭环境存在差异,可能影响子女情感需求满足。但考虑到晓欣已适应现有环境并明确表达留守意愿,法院依法尊重其选择,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意愿的充分保护。
在抚养费认定方面,法院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小美月收入2500元并有分红,大海月收入6000元,且双方各自直接抚养一名年龄相仿、需求相近的子女,结合两地生活成本等因素,认为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更能体现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减少后续纠纷对子女成长产生的负面影响,故对小美要求大海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法官庭后表示,抚养权并非父母可随意处置的“权利”,而是需以行动践行的“责任”。父母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注重保障子女的情感需求和生活稳定性,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此案的审理既严格适用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又兼顾了案件实际情况和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彰显了司法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守护。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销售盗版影视牟利
涉嫌侵权依法获刑
□ 本报记者 李雯
□ 本报通讯员 王伟波 周旭
近日,由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宣判。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查,2021年5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刘某某在未取得任何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从互联网上下载大量境内外影视作品,存储至U盘,随后通过其在某电商平台注册的“××数码影音”网店对外进行销售,以此牟利。
案发后,侦查机关在刘某某的居住地及经营场所查获大量用于复制、发行侵权作品的设备、包装材料及尚未销售的存有非法影视作品的U盘。经鉴定,其销售的影音制品均为非法出版物。经调查,刘某某通过上述网店共计销售侵权U盘4460个,内含影视作品超过3.2万部,销售金额达12.9万余元,非法获利3.5万余元。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邢台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影视作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刘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诉讼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检察机关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依法提出从宽处理意见,建议法院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说法
本案承办检察官指出,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存有侵权影视作品的U盘,属于典型的侵犯著作权行为。这种“搭便车”的盗版牟利模式,不仅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检察官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要自觉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同时,该案的判决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被告人依法给予从宽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生恩养恩伦理底线
亲子继子有责赡养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张秀 胡雨佳
71岁的何某怎么也没想到,辛苦养育的5个孩子,竟然没有一个愿意给他赡养费。今年3月,何某将5人起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5名子女支付赡养费。
何某曾与前任妻子育有3个儿子。后何某离异,与带着两个未成年孩子的于某再婚。此后,一家7口共同生活,何某不仅对继子女提供生活上的照料,也承担部分教育费用。
2021年,于某因病去世,何某也因交通事故致伤,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他多次提出让5名子女支付赡养费,均遭拒。无奈之下,何某只得寻求法院的帮助。
庭审中,何某亲生子女均未到庭,到庭的两名继子女也表示不愿意承担赡养费。
两名继子女辩称,他们与何某并未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且何某因交通事故已获得巨额补偿金,他们无需承担赡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本案中,何某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母与何某共同生活,与何某已形成合法的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与亲生子女在赡养义务上并无差别。赡养老年人不仅是伦理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定义务。庭审中,法官以亲情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唤醒子女责任感,进而修复家庭关系。最终,综合考虑何某生活成本、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经济状况等因素,法院判决5名子女每月各自向何某支付赡养费4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表示,赡养老人不仅是血脉亲情的法律责任,也是“养恩必报”的伦理底线。继父母若在继子女未成年时,尽过抚养教育之责,便与亲生父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继子女不能以没有血缘关系作为逃避赡养的借口,法律不区分血缘,只看是否“受其抚养”。让老人有尊严地安度晚年,既是对法治的敬畏,也是对人性的温暖守护。
设下租房投资陷阱
涉诈骗应数罪并罚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吴辰凯 杨洋
房屋租赁与投资活动原本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但若被不法分子利用,极易演变为侵财陷阱。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租房+投资”连环诈骗案件,被告人占某虚构房屋租赁、民宿经营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用“高进低出”模式骗取他人资金共计26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占某为偿还债务及满足个人消费需求,虚构“房屋托管”“民宿投资”等高回报项目,对外宣称“稳赚不赔”“短期回本”,并伪造合同、交易流水获取他人信任。在受害人投入资金后,占某又以资金周转、车辆抵押等名义继续骗取借款,将所获款项用于支付旧债、租金及日常开销。其房屋租赁业务采用“高进低出、长租短付”的经营模式,以租客预付款填补房东租金缺口,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短短数月内,共有70余名房东、租客及投资人被骗,涉案金额巨大。
法院认为,占某在明知无自有资金、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虚构项目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打着“投资理财”“租房托管”等幌子,以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诱骗群众上当受骗。广大群众应保持理性警惕,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不轻信所谓“稳赚项目”。在面对“高额回报”等投资机会时,务必保持清醒,务必核实项目及合同真伪。另外,交易走正途,凭证要留好,尤其是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做兼职或者租房时务必选择正规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要完整保存。最后,如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证据,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条例》修订施行
率先以地方立法专章形式保障社区慈善发展
□ 本报记者 申东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条例》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条例》自2011年颁布实施14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既是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务实举措,也是宁夏结合地方实际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创新。
新修订的《条例》在多个方面实现重要突破。例如,增设“社区慈善”专章,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保障社区慈善发展,系统构建支持社区慈善发展的法规体系,明确鼓励慈善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及社区志愿者加强协作,推进“五社联动”机制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设立“应急慈善”专章,对重大突发事件中慈善募捐、救助等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提升应急慈善活动的透明度与效率。在促进措施方面,《条例》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具体扶持政策,并通过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此外,《条例》还确立自治区慈善表彰制度,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明确慈善组织设立和终止清算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张正清在作《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说明时表示,《条例》修订的一个主要内容是明确慈善组织的设立和终止清算。
《条例》第二章“慈善组织和慈善服务”规定,慈善组织的设立登记、认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办理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设立登记时,对同时提出慈善组织登记申请并且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同步登记为慈善组织。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慈善组织应当遵守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每年向民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法规和慈善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同时,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慈善组织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慈善组织确定慈善受益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慈善组织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条例》规定,慈善组织依法终止的,应当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慈善组织章程的规定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慈善组织章程未规定的,由民政部门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慈善组织清算结束后,应当向办理登记、认定的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由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完善公开募捐资格申请等相关要求
张正清表示,《条例》修订的第二个重要内容是完善了公开募捐资格申请、跨区域公开募捐备案等要求。
《条例》第三章“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明确规定,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慈善组织应当依法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公开募捐的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展公开募捐。
慈善组织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方式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在慈善组织设立登记、认定时依法确定的区域内进行。
确有必要在前款规定的区域外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十日前,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提交募捐方案、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复印件、确有必要在当地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情况说明等。
《条例》规定,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慈善捐赠。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捐赠人可以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并与受赠人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等事项。捐赠人可以立遗嘱向慈善组织捐赠个人财产。遗赠生效后,慈善组织应当按照遗赠人的意愿将遗赠财产用于慈善目的。经受益人同意,捐赠人对其捐赠的慈善项目可以冠名纪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批准的,从其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承诺将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在举办活动前与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签订捐赠协议,在捐赠协议中明确约定经营性活动所得用于捐赠的具体比例或者金额、用途以及履行时限等。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并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
加大对社区慈善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条例》另一个突出亮点是设立了“社区慈善”专章。张正清说,社区慈善植根于基层,在推动慈善资源下沉、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此次修订《条例》,是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专章形式保障社区慈善发展,系统构建支持社区慈善发展的法规体系。
《条例》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事业。鼓励社区慈善组织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利用社区公共空间等开发、实施符合居民需求的慈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慈善的指导和支持,加大对社区慈善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推动社区慈善发展。鼓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社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社区慈善组织应当通过社区公示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依法公开慈善项目的使用管理、执行情况、开展成效等。
《条例》还规定,尚达不到社会组织设立登记条件的社区慈善组织可以委托慈善组织进行财产和项目管理,捐赠款物进入受委托的慈善组织账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慈善组织受委托对社区慈善项目进行管理的,应当在慈善项目设立三十日内通过国家统一的慈善信息平台将项目名称、设立时间、存续情况、业务范围等进行公开。慈善组织为社区慈善项目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公开募捐活动备案和信息公开。
为打造宁夏慈善品牌,持续扩大宁夏慈善事业影响力,《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予以表彰。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宁夏慈善奖”。
漫画/高岳
听障人士遭遇房产骗局,危机如何化解
□ 邹星宇
近日,聚焦听障人士维权的电影《震耳欲聋》热映。电影以真实案例为原型,讲述了手语律师李淇破解一场针对听障人士的“定制房产骗局”,帮助他们打官司赢回房子的故事。本期【追剧学法】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宜前对电影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场景一:存在听力障碍的兄妹张小晨和张小蕊被人诱骗,抵押了自家房产。当诈骗团伙上门强行收房时,张小蕊被对方推下台阶,甚至遭到生命威胁。情急之下,张小晨为保护妹妹,不得已捅伤了对方,随后,张小晨找到精通手语的李淇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那么,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如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其核心目的是保障社会困难群体能够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
影片中,张小晨作为聋哑人,属于法律明确保障的特殊群体。李淇提供的正是刑事辩护服务,为张小晨“防卫过当”的行为进行专业辩护,力求法院在定罪量刑时能充分考虑其行为的正当性、紧迫性以及其作为听障人士的特殊情境,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场景二:“启航金融”的金总将自己营造成慈善企业家的形象,实际上他专盯聋哑人等残障人士的房产,先打“同情牌”,再诱导他们抵押房子来购买其所谓的“理财产品”。金总的行为,构成何罪?
影片中,金总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金总虚构了所谓的“理财产品”,利用听障人士信息不对称的弱点,通过花言巧语或借助所谓的“熟人”进行欺骗,使他们误以为这是高回报、零风险的投资。这是一种典型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同时,他向不特定的众多聋哑人吸收资金,属于面向公众的集资行为。这种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构成该罪的关键所在。影片中,金总根本没有打算也没有能力兑现所谓的“理财收益”,他的根本目的就是骗取聋哑人的房产抵押款,并将其非法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挥霍或填补其他资金窟窿。受害者抵押房子后血本无归,直接证明了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金总的行为还可能同时触犯合同诈骗罪(在签订、履行抵押贷款合同过程中进行诈骗),与集资诈骗罪构成竞合关系,通常会择一重罪(即集资诈骗罪)论处。
场景三:为帮助更多人拿回房子,李淇希望所有受害者团结起来,并将民事纠纷转为刑事立案。民事纠纷转为刑事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影片中,李淇将案件从民事纠纷(比如起诉个人违约或侵权)推动转为刑事立案,是维权的关键转折点。因为一旦刑事立案,就意味着国家公权力将介入侦查,其强制力和调查范围远非个人民事诉讼可比。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核心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这是刑事立案的首要条件。李淇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充分的线索和证据,证明金总的行为不仅仅是普通的民事违约或债务纠纷,而是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如集资诈骗罪)。证据可以包括:受害者的联合证言、虚假理财产品的宣传材料、资金流向的异常、金总无法联系或逃匿的证据等。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金总的诈骗行为达到了“数额较大”或其他情节严重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就应立案追诉。
3.属于管辖范围:案件需要属于该地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所以,将民事转为刑事,核心就是用扎实的证据向公安机关证明,这不是欠钱不还,而是涉嫌犯罪。
场景四:金总为了不让受骗的聋哑人报警,以绑架、拘禁、泼硫酸伤害等各种方式阻拦。如此行为,构成何罪?
影片中,金总的行为构成了严重的暴力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单独定罪,并与之前的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
根据剧情,金总的绑架、拘禁行为属于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拘禁过程中有殴打、侮辱情节,或造成严重后果,将从重处罚。如果其绑架行为是为了作为人质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则可能构成更严重的绑架罪。
泼硫酸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行为,属于严重毁容和致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金总以绑架、拘禁、伤害等手段来阻止被害人报警,其目的是掩盖其集资诈骗的罪行。这在法律上属于为了犯下重罪(集资诈骗罪)而又实施了新的暴力犯罪,因此,司法机关会对其分别判定集资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然后依照数罪并罚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 张晨欣 王丹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陕西榆林调研时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统筹指导下,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涉检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基层稳定。这对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笔者就基层检察院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的措施加以探讨。
目前,基层检察院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方面容易出现如下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检察人员对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办案、轻办访”思想,认为办理信访件是控告申诉部门的事情,与其他业务部门关系不大;二是在信访工作机制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制度执行不严、流程不规范、部门协调不畅等情况,影响工作质效;三是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检察人员缺乏办理信访案件经验,对信访特点规律认识不足,处理方式简单单一,导致部分信访问题久拖不决。
笔者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检察人员未能深刻理解信访法治化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重视程度不足。二是工作理念陈旧,仍沿用传统思维和方式,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缺乏系统、全局和创新思维,难以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三是队伍建设薄弱,控告申诉部门人员配备不足、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能力水平难以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需求。
对此,笔者就推进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基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信访工作法治化摆到更加重要、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更新工作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案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系统、全局、创新思维,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信访工作延伸至群众家门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体系,完善信访工作受理、办理、答复、反馈、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移送、联合化解、信息共享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重大、敏感信访问题提前研判,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信访工作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强化奖惩问责。
(作者单位:陕西省凤县人民检察院)
让基层治理焕发新活力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成修改
《狼烟北平》展现令人动容国人群像
看90后如何以新理念解构狼烟故事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90后年轻一代改编、创作的红色抗战题材剧,会是什么样子?根据作家都梁“家国五部曲”之一《狼烟北平》同名改编的话剧《狼烟北平》给出了答案。
《狼烟北平》由90后的中国国家话剧院演员张若尘出品、主演,是都梁小说首次被改编成舞台剧。一群年轻人以新一代戏剧人的视角,探讨了大时代与小人物命运之间的关系,用无限的剧场性冲破历史,抵达当代。
“我们就是要让这部戏打破抗战剧‘脸谱化’的固有印象,让它成为最不像抗战剧的抗战剧,让更多的90后年轻人喜欢上抗战题材的作品。”近日,张若尘接受《法治日报》记者专访,讲述了这部舞台剧从筹备到演出的幕后故事。
不做拧巴改编
《狼烟北平》是一部具有浓厚京味儿文化的文学作品。谈及创作缘起,原作者都梁曾表示:“我从小在北京长大,我想写一个我心中那个时代的典型人物,把我年轻时看到和思考过的故事写进小说。”
在都梁看来,无论是文字还是戏剧影视,人物应该是摆在第一位的——“每个人的命运都受时代的裹挟,战争年代很少有人能真正掌控自己的命运,每个人都要在历史的洪流中作出艰难选择”。
此次话剧《狼烟北平》走向舞台的起点,源自两年前张若尘与都梁的相遇。此前,改编自都梁的“家国五部曲”的多部影视剧大获成功,尤其是小说《亮剑》的同名电视剧更是成为优秀抗战题材剧目的代表性作品。但一直以来,“家国五部曲”均未曾涉足话剧领域。张若尘在将这几部作品全部仔细重读后,敏锐地发现了其中的舞台潜力。
“我当时直接跟都梁老师说,他的小说里,《狼烟北平》《血色浪漫》《荣宝斋》都很适合改成舞台剧,其中,《狼烟北平》的故事结构和主题最贴合。”张若尘说。
都梁则表示很高兴能够看到笔下的人物亮相在舞台上,“如果年轻人能够通过这部话剧了解祖辈的生活,并对当下自己的生活产生一些触动和积极的影响,那么这部剧即是成功的改编”。
更大胆的是,张若尘当场提出“书里三分之一内容得删”的想法。让他意外的是,都梁不仅没有反对,反而认同“保留主线、解构内容”的思路。
“都梁老师给我讲了很多对主要人物的理解,那些细节已经足够打动人,根本没必要做拧巴的改编。”张若尘解释,过度改编不仅会增加市场推广、项目推进的成本,更可能因拖延让项目“黄掉”。
前后多次的沟通,双方从口头协定走到版权签署,整个过程异常顺畅。
紧扣宏大主题
抗战题材作品常常自带历史的沉重感,如何在两个小时内浓缩都梁笔下丰富的北平风貌和故事情节,是最大的挑战。
在创作之初,张若尘和团队就定下了两个“一定要”:一定要排“不像抗战剧的抗战剧”,一定要让年轻人,尤其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看明白、愿意看。“市场调研告诉我们,现在剧场的主力消费者是年轻女性,抓住她们,才算真正打开市场。”张若尘说。
为了打破抗战剧“脸谱化、喊口号、重宏大场面” 的固化模式,团队做了不少大胆尝试——《狼烟北平》在舞台呈现上借用了老北京瓮城的概念,悬浮在舞台上空的瓮城与舞台上的人物形成体量上的强烈对比。这也是大时代与小人物命运之间关系的对照。舞台上没有写实的道具,不是陈旧的木箱子,就是一个个的“盒子”,盒子里装载着尘封的记忆,还有家国的情长。
舞台两侧以化妆镜作为布景,主动告诉观众“这是戏剧扮演”;谢幕时演员脱掉戏服,笑着唱歌收尾,让观众看完能感受到“当下和平生活的珍贵”。对于服装,张若尘也有严格要求:“哪怕是拉车的,衣服有补丁也得有质感,让每个角色都立得住。”
而新生代创作的惊喜不止于此。《狼烟北平》选择了一人分饰多角保留“扮演感”的表演方式,采取一种融合民国时期演出风格和现代舞台元素的全新表现手法,让实时影像的当代感与剧情的历史感自然形成一种独特的剧场视觉空间。
同时,剧中还加入了3首原创音乐,融入中国传统歌谣的音乐风格,简短而朗朗上口。现场乐队不但有非常具有民族特色的乐器三弦,甚至还安排了大提琴现场演奏,呈现出有趣的、厚重的、多变的音乐风格。这些在以往抗战剧里很少见的表现方式,让整部作品呈现出更加丰富的剧场性,也成为吸引年轻人的亮点。
“我不怕元素多,因为我们的故事和人物足够结实,不会被冲淡。”在张若尘看来,需要用更有力的观演体验来传递给现场观众。多媒体设计等元素为整体的视觉表现赋能,长段的即时摄影可以增强视觉的临场感,多个视角加强剧中人物形象的同时,也能够使整剧的视觉语言更加统一。让观众感觉,这就是身边的故事。
红色题材“有流量”
话剧《狼烟北平》通过年轻演员的生动演绎,将历史的厚重与现实的生活状态进行有机结合。剧中,徐金戈、方景林、杨秋萍、罗梦云是作品的核心,而围绕人物展开的情感与故事则是作品所要表达的重点。剧中角色身上接地气的、坚韧的、乐观积极的态度与当代年轻演员的表现方式是相契合的。
据悉,目前,《狼烟北平》已演8场,超三分之二走进剧场的都是年轻观众。该剧于11月15日、16日在北京天通苑文化艺术中心继续上演。
一路走来,张若尘十分感慨。筹备过程中,他也曾遇到资金短缺的艰难境地,为了找投资,他拿着小说“敲遍各种门”。困境中,是朋友间的信任,支撑他迈过了资金的这道坎儿。“为了节约成本,我们去掉一个乐手、一个演员,最后就靠十几个‘自己人’撑下来。好在常年合作的伙伴彼此信任,心往一处使,互相包容着扛过了最难的时候。”对张若尘来说,能带着这群90后,甚至95后、00后年轻人把历史题材做好,还让当代年轻人爱看,本身就是一种成长。
“以前总有人觉得,红色题材没市场,但我们用实际行动证明,做得好,照样有流量、能成功。”对于未来,张若尘充满信心:“随着演出成熟、市场认可度提升,希望能吸引更多资本,让剧的制作更精良,形成‘市场反馈—品质提升’的正向循环。”
对于未来,张若尘的目标始终如一:要用年轻人能接受的方式讲好红色故事,让更多人感受到历史的温度。
幸福的伴读
□ 方孝红
家有小儿,今年中考考进了心仪高中的理科实验班,祝贺他的同时,我觉得多年来伴读,孩子也成就了我。
说起来惭愧,孩子小学时,我每晚在监督他写作业时捧着手机,喜欢刷刷短视频和朋友圈,有时候甚至笑出了声,引来孩子探究的目光,于是我正襟危坐解释说,“在看单位工作群呢”。糊弄也糊弄不了多久,虽然有时候我的确在加班,但也不可能天天都盯着手机呀,于是我又说是在与作家朋友们交流心得体会。直到有一次学校开家长会,老师语重心长地告诫家长:不要一边让孩子写作业的同时,一边自己“认真”刷手机!换位思考,孩子会怎么想呢?一语惊醒了我,让我心有所动,意识到家长在监督孩子的同时,的确不能拿着手机目不斜视。
好吧,我开始“戒”手机,不看朋友圈,不刷短视频,更很少发朋友圈。我开始对材料和论文精雕细琢,放下手机,打开笔记本电脑,告诉孩子,我在认真工作呢。正因为孩子写作业的时间是安静的,我也能沉下心来写东西,近几年来,我对材料撰写有了新的心得体会。也陆续取得了论文国家级和省级的奖项。晚上工作并不是常态,可是我枯坐着也无所事事,因为作业内容是不需要我去指导的,我只需要监督他写了即可。总不能打瞌睡吧,那样不也影响孩子吗?于是我开始看书、考证之旅。因为我觉得看一些提升自身素质的书,或者与工作有关的书,对孩子也好说:“你看,妈妈也在学习呢!”之所以考证,是认为既然看了书,还是有必要检验一下效果。拿证还能在当年个税申报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于是,陆陆续续的,我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教师资格证、助理社会工作师证、轿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证。这些证,或者与工作有关,或者与社会进步的时代洪流有关。考驾驶证,系统地学习了道路安全相关知识,考摩托车驾驶证是有一次看新闻,知道了轿车驾驶证不能涵盖摩托车证,作为一名党员,要带头遵守有证驾驶。万一无证骑摩托车被查到,可就难堪了。所以,我也是实用主义者,考了有用。我还在孩子有空时与他交流考试的心得体会,那次我考教师资格证笔试时,写完最后一个字正好铃声响起,交卷时间到。于是我对孩子说,平时考试一定要锻炼速度,否则明明知道怎么写,可是没写完,那多亏呀。
我把孩子当“老师”,在他解题苦思冥想时,我是默不作声的;当他成功做完作业后,我向他“请教”我送法进校园的课件,可有什么修改的地方?孩子提出的建议可能不专业,但他帮我“润色修改”课件,不断给我信心,我持续发力,获得了市十佳法治副校长殊荣。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不但是我们陪孩子,其实孩子也在陪着我们。他一路走来,认真听老师讲课,完成作业,没有上补习班,这让我们很欣慰,也祝孩子未来更美好!
有人说人生不过是一场体验,我觉得以享受的心态来对待每一件事,就会发掘出无穷乐趣,每一件事都散发出丝丝香甜。
(作者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秋天的韵味
□ 王永红
一年四季中,我对秋天情有独钟,我喜欢它的天高云淡,喜欢它的寥廓深远,喜欢它的五彩斑斓、生命厚重,更喜欢它的硕果累累、韵味深长。
在我眼里,秋天是绚丽多彩的。雪白雪白的棉花像一片片云朵,金色的谷穗笑弯了腰,红红的苹果挂满了枝头,橘黄的柿子羞红了脸,一串串紫色的葡萄似紫宝石……大地犹如铺上一条七彩锦缎,给人以无限锦绣,无限遐想。
在我眼里,秋天也是温暖多情的。丰收是秋日的主基调,田野里,一台台收割机往来穿梭,一辆辆播种的拖拉机赶趟儿似的奔跑,天空盘旋的无人机精准投撒着肥料,望着粒粒金黄的玉米、黄豆,红彤彤的高粱,以及刚刚采摘的苹果、梨、柿子、冬枣、葡萄等,每个农人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丰收、笑脸、忙碌、耕耘,构成了秋日里一道暖色而赏心悦目的风景线。
在我眼里,秋天还是诗情画意的。王绩的“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诗中有画,画里有诗;杜牧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极尽赞美深秋的红枫之美;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诗因楼而作,楼因诗而名,火了一座地标建筑;刘禹锡的“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一改过去的“悲秋”,给人以秋天激越的豪情;毛泽东的“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写秋景而不伤秋,忆往事而不惆怅,纵横捭阖,大气磅礴,展现了伟人的博大胸襟和崇高志向。古圣先贤,多爱以秋作诗言志,寄托情怀,从而让秋有了更多的内涵与情趣。
秋,不言不语,静默如诗如画。徜徉在这秋景秋色里,我的心胸一下子变得开阔豁达起来,那是一份渴望生命壮丽的燃情,一份人生经历岁月洗礼后的沉淀与厚重,一份知秋、懂秋、惜秋的情怀与感悟。
(作者单位:山西省永济董村强制隔离戒毒所)
为民服务不打烊
□ 冯永华
上个星期六22点,我驾驶警车出警返回单位的路上,远远地看见振兴街中段燕塔警务站大厅内还灯火通明,有两三个身影正在智能设备前忙碌着,我不由得减慢车速,驶入停车场找了个车位停了下来。我与同事迈着有些疲惫的步伐进入警务站大厅,只见两位刚刚下了夜班的工人师傅正在自助办理驾驶证丢失补领业务。
“办理什么业务呢?需要帮忙吗?”我轻声问道。
“我们正在办理驾驶证丢失补领业务呢,驾驶证不慎丢失了,平时没有时间办,趁着今天晚上还有点儿时间,就来办理一下,马上就办完了……”
“还别说,你们安上了自助办理设备以后真是方便多了,老百姓什么时候有时间就什么时候办,真好……”两位正在办理业务的工人师傅高兴地说。
“是啊,自从国务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活动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在燕塔警务站开通了24小时智慧车管所,全天24小时可以随时前来办理业务,手续简化了,办理时效缩短了,试行的成效很好,群众非常欢迎,下一步我们还要加大服务力度,在便民利企服务上下足功夫……”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燕塔警务站站长何涛走过来笑着加入聊天。
五六分钟后,两位工人师傅办理完驾驶证补领业务笑着与我们挥手告别。
我站在空旷的警务站门外,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里在想,如何答好为人民服务这张时代考卷,中央有部署,省市有指导,作为基层工作者的我们,任重而道远。
回到值班室,在交管大队分管车管所工作的我,在随身携带的手记簿上认真地写道: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坚持从本职抓起、从日常做起、从小事干起,用心用情服务群众,倾情守护,微光成炬,展现新时代交通警察执法为民的最美风采,用忠诚和担当写好“守护正义、服务为民”的精彩故事。
“我是民丰公司的,公司买了两辆轿车,想抓紧办理挂牌手续,请问怎么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次日早晨6点多,我的手机铃声打破早晨的宁静。
“办理车辆挂牌手续很简单的,自从‘新车上牌一件事’服务机制实施以来,把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全部精简了,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购车发票、购置税、交强险、车辆合格证等信息都可以在线核验,审批流程和办事流程都简化了,随时可以到车管所办理,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预申请办理,在线完成购置税缴纳、上牌申请及牌证领取……”我认真地向询问者介绍。这是自实施车管所民警及分管领导个人电话公开以来,我接到的第22个群众咨询电话。
吃过早餐,我走进车管所服务大厅。虽然这天是周末,但大厅内还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驾驶证换证的、转籍的,车辆注册登记的、打印临时牌照的……窗口岗位民警满脸笑意热情地跟群众打着招呼,手指不停在键盘上跳动,有条不紊地办理业务。车管所服务大厅是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一摞摞卷宗,一个个身影,化作一本本证件、一面面牌照,将服务为民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位当事人的手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业务中都能感受到高效服务,将一个个“小窗口”打造成服务民生的“大舞台”。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每一份成绩的背后,都离不开公安交警们的耕耘和汗水;每一个加班度过的周末和夜晚,都是交通警察们对为民初心的坚守与践行。为了百姓的微笑,他们承诺将奋力前行在路上,响应需求“加速度”,为民服务“不打烊”。
(作者单位:山东省莘县交管大队)
如此
□ 徐步文
初春,李花盛开的时节,我曾踏足;初秋,金桂飘香的日子,我又流连。
葛宅村,到底有啥独特魅力?向来对人造景点看不上眼的我,咋就会三番五次光临。
当我们与派出所民警进村时,村口路边停着七八辆大巴,有小学生依次下车排队入村。
在村“大会堂“边,与镇长等镇领导不期而遇。简单寒暄后,各忙各的。
重阳节,村里举办第九届“孝文化节”,三个自然村的老人都要出席。
进入会场,已座无虚席。女警借机向老人们宣讲如何防范养老诈骗,提醒冬日取暖防一氧化碳中毒,鼓励老人们平时多些邻里相互守望,抱团养老。
世间何物催人老,半是鸡声半马蹄。满堂白发,让人感慨。他们也曾年轻,奋发有为,敢作敢当。
一位白发苍苍的奶奶缓步走来,女警赶紧上前,搀扶着她进入会场,会务人员搬来椅子,让老人落座。
女警走出会场跟我说,这位奶奶98岁高寿了,是村里最年长的了。
我鼓励女警:“你已沾染老人家的福气了。”阳光下,本就长得好看的女警更加灿烂了。
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个小村,没我老家村大,没啥了不起。成年后阅读相关文献典故后才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了,该村文化底蕴深厚,在全镇全市都能排得上号。
村落旧称兰桥里,村以桥名。据《康熙新修东阳县志》载:“十六都,纵九里,横七里,有通远、兰坑二桥通北路。”古兰桥早在官道修筑之初便已存在。据古兰桥身勒石记载,兰桥曾在光绪乙巳年(1905)重修。葛宅后山谷地旷敞清幽,因谷中多产兰花,故名“兰谷”。发源于兰谷的清泉,流经村西让整个村落都有了灵性,于是称“兰溪水”。
葛宅村是南宋宰相葛洪后裔的族聚地,是清朝理学家葛金章、《寰瀛山水略》作者葛铭、现代中国地理学家葛绥成的家乡。
葛宅村现有30余处古建筑,其中以中国地界元老葛绥成的故居为最。故居为青砖构筑的二层楼房,采用中西合璧的装修技艺,传统的砖雕手法与西式窗棂工艺相辅相成,别具一格,风格独特。
作为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凡到葛宅村,文化礼堂是必到打卡地。刚才在村口看到的孩子们,是从市区学校来的。同学们亲手制作葛巾,亲身体验传统工艺的魅力。
此外,葛宅村还设有活字印刷体验馆,也是由传统民居精心修缮而成。工作人员为每个孩子预备了一块雕版,上面雕刻着图案和反体字。小学生用沾满油墨的海绵在雕版上均匀涂抹,将纸张轻轻覆盖,刷子在纸上轻刷而过。小心翼翼揭下纸张时,呈现出栩栩如生的图案和文字,顿时引发夏夜蛙鸣般的“哇塞”声,孩子们眼中闪烁着惊奇与惊喜,自豪地将自己的作品耐心装裱成相框,带回家与家人分享。
一项最古老的文化技艺就这样完成了传继,丰富的研学活动吸引了一批又一批青少年,通过亲身实践,加深了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我突发遐想:咱老家有制作“子蓬灯”技艺,近几年新春元宵佳节,都送到市区卢宅老街景区展示,今年还在横店影视城展示,是不是也可以发展为孩子们的研学项目啊,丰富全镇的研学内涵,也能为乡村带来“流量”,不是各美其美吗?
对历史人文感兴趣的,葛宅村的家训馆、褒忠祠、葛大宗祠等,都值得细品。随着乡村游火爆,咖啡馆也开进了乡村,我的多个朋友曾在周末到这里休闲。
古樟树、秀竹林,村如画、画在村。传统村落与现代乡村,有福的老人与向上的少年,就这样在葛宅村同日同步呈现。
村“两委”办公地点设在老屋内,女警的“警民联系牌”醒目地贴在门口。女警说:“我留意到一个特别好的现象,我每次入村,都没看到有人打麻将打牌,坐墙脚闲聊的人也没有。”
穿弄堂、登木梯,一圈转下来,我似乎又有新发现新收获:署名葛洪题写的“如此”牌匾挂在木板壁上。
本想咨询村里人“如此”有啥特别含义?无奈都在操办“老人节”,那就自己琢磨。
“如此”,百科显示的词语意思是这样、这么、那样;像(前文)指出的或提出的方式或方法这样或那样;达到这个程度或达到这个范围;这样的。搭配用词:诸如此类,指代同类事物的归纳表达,常做总结性短语使用;一寒如此,出自《史记·范雎传》,形容极度贫困的状态;原来如此,阐明事件原委后的顿悟表达,具有口语化特征。
当年葛洪题写“如此”,其心境无从查考,按我的理解会不会是:明白、清白?告诫子孙明明白白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原来如此,就是如此!
(作者单位: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
钟馗
作者 李清水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