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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充分运用司法重整制度

彰显助企纾困激发活力双重效能

法治日报      2022年08月16日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见习记者 白楚玄
  
  “公正廉洁,服务实体经济”“执法为民,改善营商环境”……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汇源”破产重整案当事人赠送的5面锦旗。
  成立于1994年的北京汇源食品饮料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食品公司),是家喻户晓的果汁品牌。然而,近年来,受到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汇源食品公司面临债务危机。为有效维护公司运营价值,助力企业早日脱困重生,北京一中院先行采用预重整,后于去年7月16日裁定进入重整程序。
  不到一年时间里,在重整各参与方的共同努力下,6月24日,北京一中院正式裁定批准汇源食品公司的重整计划,标志着该公司有效化解债务危机,正式开启“重生”新征程。
  近年来,北京一中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有效助力企业纾困蓄势,提升内生动力,实现企业经营转型升级。“汇源”破产重整案正是北京一中院适用司法重整制度挽救危困民营企业、优化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案例。
  2020年年底,汇源食品公司的债权人申请进行重整后,北京一中院通过许可继续经营、采取中止强制执行等举措,确保汇源食品公司获得相对稳定的运营环境,稳住企业基本面,提振各方信心,实现销售收入、盈利能力大幅“回血”的良好局面,为重整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同时,北京一中院努力提高债权清偿率,保障上下游产业链畅通稳定,针对汇源食品公司的中小债权人大多为中小企业或自然人、抗风险能力较弱、急需获得现金偿债的情况,为汇源食品公司引入投资,对中小债权人实现了全额现金清偿。上下游中小民营企业因此能够继续正常经营,维护了汇源全产业链布局的稳定和完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重整中,北京一中院还通过有效构建多重机制,用“现金清偿+债转股”的方式让普通债权实现了全额清偿。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对普通债权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中小债权人实施现金清偿,对普通债权在100万元以上的实施债转股,并坚持“同债同权”清偿原则,指导管理人采取有效举措保障转股债权人的清偿利益。
  汇源食品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重整成功,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感受到了司法拯救困境企业的力量。”
  优化营商环境,北京一中院始终在路上。
  今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紫光集团等7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标志着紫光集团等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顺利完成。
  据介绍,紫光集团重整案从法院裁定受理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用时不到一年,在大幅提升重整效率的同时降低了综合成本。通过公开招募引入600亿元现金偿债,以“现金清偿+股票抵债+留债”等多种组合清偿方式,让债权清偿率最高可达100%。该案在引入资金额度、债权清偿率、即时清偿效果三个方面均走在全国大型企业集团类重整前列。
  通过此次司法重整程序,紫光集团依法平稳化解1500多亿元债务,维护集团体系内近300家企业持续运营,稳住5万多名职工岗位,最大限度维护企业集团运营价值。此外,通过引入多元化资源和产业运营能力支撑,维护了我国集成电路核心产业链的完整性和竞争力,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示范。
  “重整制度是一个具备助企纾困和激发活力双重效能的有益制度。”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说,一中院将围绕新形势下破产审判工作新变化、新要求,持续向内挖潜、推进改革,进一步降低破产成本,优化破产程序,助力建设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