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1)浙01民初2751号生效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章节四公司(CHAPTER 4 CORP.)与被执行人杭州茶拾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鱼池拾捌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为消除杭州茶拾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鱼池拾捌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行为对章节四公司(CHAPTER 4 CORP.)的不良影响,本院依据生效判决内容强制登报申明如下:
杭州茶拾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鱼池拾捌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停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Supreme”、“ ”标识及进行混淆宣传。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