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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发布

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法治日报      2023年10月31日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发布各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统一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这是跨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协同管控的重大创新,将为全国其他跨省流域综合治理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南四湖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泊,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调蓄湖泊和输水通道,由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组成,承担着调洪蓄水、调节气候、生态栖息、渔业水产、航运交通等多种功能,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南四湖流域排放标准是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保护,构建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标准的统一打破了行政区划对江河湖泊流域性的分割,是坚持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流域的系统性出发,开展保护治理的基础,也是构建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格局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