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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版 2024年03月27日

法治建设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青岛以政法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曹天健 刘青

  “青岛市政法战线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在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上‘打头阵、当先锋’,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取得新进展,法治建设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近日,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前不久,记者走进山东省青岛市街道社区、政法部门、企业单位,听社区干部群众、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等讲述身边不同层面的法治故事。
“共建共治”让社区居民共享幸福安宁
  “胶心办”“广场夜话”平台了解社区群众“不满意”,解决“真问题”;智慧井盖、电动自行车进电梯预警、高空抛物预警等智能感知设施建设,让社区更安全、居民更安心……
  记者来到青岛胶州市阜安街道市南小区社区,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和谐社区的浓厚气息。
  社区党委书记焦元元介绍,市南小区社区是胶州市第一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社区,前几年,由于基础设施老化、社区治理理念落后等原因,社区一度出现活动难开展、诉求难解决、秩序难管理等难题。
  为破解难题,市南小区社区以社区党委为核心,按照“全覆盖、无死角”原则,建起6个网格,配备网格党组织书记两名、网格长6名、“红色楼长”88名,将辖区人、事、物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
  “社区党委与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相融合,打造‘共建共治中心’‘居民协商议事厅’,搭建‘广场夜话’服务平台,群策群力破解社区治理难题,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多元融合、联动发展的社区治理新路径。”胶州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庄金展说。
  “社区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和‘胶心办’城市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居民有什么问题第一时间就能解决,我们生活在邻里和睦、互助互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大家庭里。”社区居民段女士有感而发。
  须发皆白依然老当益壮的张连炜带领“老兵工作室”“连炜志愿服务队”常年坚持为市南小区社区居民提供义务维修服务,把爱心献给社区。胶州高氏剪纸传承人王延梅在社区建立起“延梅工作室”,多年来将党建题材和法治元素融入剪纸创作,被评为青岛市“百姓学习之星”……
  在市南小区社区,很多像张连炜、王延梅一样的普通市民,为社区和谐安宁发出光和热,社区先后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国幸福婚姻家庭进社区示范社区”等100多个荣誉称号。
  市南小区社区只是青岛市平安建设的一个缩影。2023年,青岛市实现区(市)、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覆盖,市南公安分局八大关派出所等5个单位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莱西市创新开展“星期一找书记”活动,90%以上诉求在初信初访得到解决。
“金智谷”平台化涉众型金融风险于无形
  “近年来,市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单位及48家职能部门,与山东大学进行深入战略合作,打造了以金融风险防控、金融犯罪打击、金融产业发展为目标的智慧金融风险治理信息平台和联动工作体系——‘金智谷’,探索形成风险精准识别、大数据赋能监管流程再造、多部门协同治理的金融风险智慧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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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青岛“金智谷”,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郝伟向记者讲起“金智谷”的由来、建设过程、取得成果和未来展望时娓娓道来。
  2020年8月,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设“金智谷”服务保障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1年6月,青岛市启动“金智谷”平台建设,并于2022年初在崂山区推进试运行。2023年7月,市委政法委在全市公安、地方金融监管等职能部门全面推广“金智谷”应用。
  依托“金智谷”,近年来,青岛市共清理整治涉众型金融风险企业数百家,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办理大量涉证券期货类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崂山区人民法院互联网金融审判法庭审结金融保险类案件超万起,标的额数十亿元。
  “青岛中央法务区”助力涉外法律服务
  “2023年,青岛市委政法委牵头推进青岛中央法务区建设,形成涉外法务区、上合法务区、金融法务区、自贸法务区和数字法务平台‘矩阵式’法务集群。其中,金融法务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基础配套建设、启动实体运行。”崂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少鹏介绍道。
  青岛市司法局局长邓焕礼告诉记者,近年来,青岛市以服务“一带一路”、上合示范区、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等国家战略为重点,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汇聚涉外法律服务资源,走出一条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在线上,整合上合组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律服务机构信息和案例等,在全国率先建成涉外法律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提供英语、俄语、韩语等21种语言实时翻译服务,累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万余件次。
  在线下,依托上合示范区“法智谷”,联合7家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打造上合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涉外贸易企业提供专业、精准、高效服务,企业“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年均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咨询3000余次,办理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仲裁等涉外案件200余件。
  “市涉外法律服务团队还围绕企业需求,提供从专利、商标申请到运营管理、保护维权的全流程法律服务,探索与法院、仲裁、公证机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畅通涉外维权纠纷解决渠道。”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春颖说。
  2月28日,青岛中央法务区和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区暨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揭牌成立,标志着青岛市涉外审判和涉外法治建设工作迈入新阶段。
  “青法先生”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23年,青岛市法学会总结多年来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依托市法学会法治专家智库,组建起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程德智任团长,法学会副会长和全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任成员的青岛市法学会“青法先生”服务团,主动为全市企业特别是企业法务团队提供全方位、全要素法治服务和保障。
  服务团秉持“青法先生·和你在一起”工作理念,先后走进青岛赛轮集团、海尔集团,召开强强“链”合企业风险防控调研座谈会,听需求、找症结、解难题。服务团成立以来,共参与研究涉企重大疑难敏感案件23件,举行座谈培训交流3次。
  “‘青法先生’服务团将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法律服务,把‘青法先生’打造成企业信赖、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城市新名片。”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殷静说。
习近平同洪都拉斯总统卡斯特罗
就中洪建交一周年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3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洪都拉斯总统卡斯特罗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一周年。
  习近平指出,去年3月,中国同洪都拉斯建立外交关系,开启双边关系新篇章。去年6月,总统女士成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我们举行会谈并达成重要共识,为双边关系发展指明方向。建交一年来,双方秉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推动双边关系实现高水平起步。洪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我对此表示高度赞赏。
  习近平强调,事实证明,中洪建交是顺应历史潮流作出的正确政治决断,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我高度重视中洪关系发展,愿同卡斯特罗总统一道努力,以两国建交一周年为契机,巩固相互支持,拓展全方位合作,共同谱写中洪关系更加美好未来。
  卡斯特罗表示,中国拥有千年文明,在历史进程中扮演了主要角色,是世界的榜样,也是洪都拉斯的重要伙伴。建交一年来,我们见证了中国致力于创新发展,共商全球性问题解决方案,极大助力全球减贫事业。洪方坚定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愿同中方发展独立自主、相互尊重的双边关系。祝愿两国人民友谊长存。
便捷普惠全覆盖 惠民利民保民生 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成就综述   □ 本报记者 赵婕

  三月如歌,万物齐吟。
  在这个“春风吹得人心暖”的时节,无论是繁华的都市,还是边远的乡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者忙碌的身影,有的通过热线提供法律咨询,有的周末也在为群众办理公证,有的走进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得到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明显提升。
覆盖城乡
让人民群众感受法治温暖

  完善顶层设计,蓝图更加清晰。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对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出部署。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两办《意见》,司法部制定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规定,《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于2021年12月面世。《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2024年1月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作出工作安排。
  一个个决策部署,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了“路线图”“施工图”。
  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图施工”不断夯实线下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主阵地,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建成了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枝枝叶叶总关情。
  ——实体平台为服务百姓架起“连心桥”。
  实体平台覆盖城乡,重点在“乡”。江苏聚焦乡村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打造乡村“一刻钟”法律服务圈,形成涵盖法律服务“全方位”、社情民意“直通车”、援法议事“微自治”、精准普法“零距离”、纠纷调解“点诊式”、法律援助“一站式”六大服务模式的“法律之家”。
  在吉林省白城市,1000个“公共法律服务先锋岗”遍布田间地头、村头巷尾,融入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
  数据最有说服力。截至目前,全国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达到75.4万个,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99.7万人,建成59万余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全国60多万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除西藏自治区外,基本实现县、乡两级实体平台全覆盖,村一级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基本实现服务全覆盖,有效打通线下服务“最后一公里”。
  ——热线是平台更是整合优化的纽带。
  全国各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已全面建成,并不断优化。近80%的省份已经完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整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
  “现在拨打12345就能咨询法律问题、寻求法律服务,我们只记一个号码,遇到的涉法问题便迎刃而解。”北京一名市民由衷地感慨道。
  ——线上法律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法律服务网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全面建成运营,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不断拓展。
  江西“乡乡通”依托全省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远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73个,建立起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于一体的线上可视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在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区司法局推出了公共法律服务终端“黄小司”并上线运行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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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12348”安徽法网和热线两大平台,整合共享优质的法律服务产品,群众遇到法律问题,不仅可以随时随地找“黄小司”在线解答,还可以让它“牵线”办公证、找律师,提供多种专业服务。
  截至2023年底,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法律服务网累计访问22亿人次,注册社会公众633.6万人,法律咨询1200万人次。
  三大平台全覆盖,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公共法律服务阳光般的温暖。
便捷高效
让人民群众摆脱急难愁盼

  “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便捷高效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所期所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采取多项有力举措,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民快捷。
  取消经济困难证明,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等方式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让困难群众能够更快获得法律援助。推广“零等待”“预约上门”“点援制”等便民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新时代调解工作便捷高效。
  推广智能移动调解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的调解服务。仅2023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720万件,其中法院委托调解成功728万件,各地调解协议履行率基本上保持在90%以上。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及时。
  全国20多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通过定期驻点服务、组建微信群提供及时服务等方式,每年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村(居)民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数百万件(次)。
  ——公证服务更加利企便民。
  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规范33类81项证明材料清单,删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116项,删减证明达29.3%,减轻群众证明负担。在全国部署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推出压缩办证期限、拓展“一证一次办”、推进“一事一站办”等7项便民提速措施,进一步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
  ——仲裁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积极探索通过优化在线立案、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等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新方式,不断推进互联网仲裁健康有序发展,仲裁服务能力和公信力显著增强。2023年,全国有94家仲裁机构采取线上方式办结仲裁案件30.8万件。
  ——涉外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2023年,全国有85家仲裁机构办结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共3000余件,案件总标的额近2000亿元。截至2023年11月,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180个,为海外中国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遴选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为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提供便捷的在线公证服务。
  ……
  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不仅及时解决了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更让人民群众聆听到公共法律服务前行的足音。
均等普惠
让人民群众获得公平正义

  一辆载有29人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20人受伤出院,却未获得及时赔偿。事故发生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伤者均居住在偏远山区。如何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湘西州与永顺县两个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湖南智慧法援平台在线流转案件材料后,上门集中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当场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经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20名伤者最终拿到了赔偿款。
  “这事如果放在以前,我们这些住在偏远山区的人,想拿到赔偿可就难了。”一名伤者家属感慨道。
  我国幅员辽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城乡间、地域间、群体间的差异依然存在。实现“机会均等、全面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价值取向,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司法部推出一系列硬实措施:
  ——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交通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探索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刑事法律援助深入推进。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等法定通知辩护案件,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由审判阶段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法律帮助。
  全国80%以上的地方实现法律援助“一网通办”,基本满足城乡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需求。均等普惠,让更多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重点群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对重点群体的服务不断加强。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备和服务,对进城务工人员、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精准法律援助。2023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8万件,为54万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68亿元。
  ——司法鉴定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巩固和深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不预先收费制度,对不预先收费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评估、调整、补充,确定了141家不预先收费的机构,执业范围涵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全部7大类47个鉴定分领域,分布于全国29个省(区、市),更好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提供鉴定服务。
  ——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宪法宣传日益常态化长效化。每年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评选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制作播出“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专题节目;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这一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加强。全国基本实现每个中小学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基本实现县级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或法治资源教室全面覆盖。
  积极搭建运用新媒体普法平台,让人民群众了解、知晓公共法律服务,遇到纠纷或者烦心事儿,首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法律服务费用减免政策进一步完善。
  各级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案例查询、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服务;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在每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免费提供各类法治文化产品;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普遍建立相应费用减免机制。
  初心为民,浩荡前行。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将公平正义融入职责使命,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行政机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努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春风永驻,温暖长存。
张军在最高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时强调 落深落实落细全国两会精神 以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记者张昊如何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切实用以指导审判实践?如何转化落实好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能动履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的更高水平司法需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司法审判工作如何提质增效,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并讲话。
  “首先要树牢政治意识,把司法审判工作作为厚植党执政根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高质量发展,就一定要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精神”“绿色发展关系千秋万代,要主动把环资审判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面”……研讨以领学带互学,用视频短片加深理解,通过交流发言促进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以场景式、沉浸式、探究式的学习模式帮助大家更好学习。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领学,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李勇,基层党组织书记吴兆祥、刘峥、郃中林、李成玉、何莉结合具体工作,谈体会、提措施、促落实。
  “落实两会精神重在融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贯通起来,把代表委员的肯定鼓励和意见建议与司法审判工作结合起来,一体落实。”张军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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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以能动履职,扛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人民法院的新的更重责任。”围绕把全国两会精神落深落实落细,以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张军谈了三点体会——
  促推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深化。各项工作,难在落实;落实工作,难在基层。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国国情、传统文化、当地实际,在法律空间内寻求案件解决的最佳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要坚守法治,以法治促德治,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在基层得到落实。
  以诉源治理促推社会治理。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承担着促进社会治理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携手相关单位共同做实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更好理解和把握法的精神、原则,以“办案就是治理”的理念把诉源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审判中的问题,都是管理的问题。“关键少数”要结合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结合代表委员关心关切,深入思考分管领域工作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把管理责任扛起来、落下去。要探究符合司法规律、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模式,调动起广大审判执行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杨临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王淑梅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中央和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魏宏到会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最高法机关各部门、各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及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每名检察官都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董凡超 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部署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自身履职并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会议指出,规范司法是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基础和保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与勇于自我监督并重,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自身履职并重,既要紧盯执法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又要带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纠正自身履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
  会议强调,每名检察官都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要一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政策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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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时候都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以每一个案件的高质效保证法律监督工作的整体高质效,持续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在抓好自身办案基础上,落实好管理职责,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促进法律监督规范化。要带头增强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司法部进一步推进监狱系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赵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推进法治监狱建设,司法部近日印发意见,进一步推进监狱系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
  意见指出,全国监狱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监狱工作实际出发,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特点,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到2025年,各地监狱管理局、监狱实现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覆盖,全面形成与监狱工作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体系。
  意见明确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责定位、管理使用、激励保障措施等,并进一步强调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解决法律顾问“顾而不用”,公职律师作用发挥受限等问题,提高依法治监的能力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监狱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惩治“灵修”类非法培训   □ 马树娟

  近年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借“灵修”等旗号从事非法培训活动的公司机构。据悉,2018年以来,共侦破重点案件77起,依法刑事处理269人,收缴违法所得2.17亿余元。
  随着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一些人尝试各种方式纾解压力、寻求心灵寄托,这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商机”。他们打出“灵修”等幌子,盗用心理学、成功学和现代科技概念,精心编造设计课程,宣扬通过所谓灵性修炼,可以实现与神交流、提升灵性、开发潜能、增财治病等。这些本是缺乏科学依据的歪理邪说,但由于不法分子往往采取封闭培训的方式,将学员与外界正常生活切割开来,而且通过催眠“洗脑”、心理暗示、自我否定等方式对学员实施精神控制,导致一些人对此深信不疑。
  实际上,对学员施加精神控制只是手段,借此敛财骗色才是目的。从此前公安机关破获的相关案件来看,这些不法分子颇通“经营”之道,他们或采取加盟分销方式,或采用传销手段,使组织成员短时间内快速增加,聚敛起巨额财富。有的非法培训活动还对学员实施非法拘禁、强奸等人身侵害。由于一些学员已被“洗脑”,为此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有的还因此耽误疾病治疗,酿成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由此可见,此类非法培训活动不仅侵害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威胁社会秩序。
  对于此类非法活动,公安机关的态度是非常鲜明的,近年来一直不遗余力予以打击惩治,有力遏制了此类活动的发展蔓延。但要看到,不法分子也在不断变换包装方式,“升级”应对策略,这也让打击治理工作面临不小挑战。对此,既需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惩治此类违法犯罪,也需要公众提高警惕,认清此类活动的真面目,一旦遇到工作压力和生活困境,要寻求科学排遣纾解方式,而非通过参加此类“灵修”活动让自己陷入更加痛苦的深渊。
按“图”索骥今天申报明天开业 南通以良法善治推动建设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陈  相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23年,江苏省南通市新登记经营主体14.4万户,其中企业5.6万家,六大重点产业集群产值规模突破1万亿元。如何让企业留下来且留得住,南通政法机关着眼企业现实发展、创新发展、长远发展,以用户思维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不断优化执法司法服务质量,以良法善治推动建设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添劲助力。
政务服务便捷高效
  “上午递交材料,下午就办下来了,该准备什么该在哪里办,‘一张图’上有详细攻略。”来自安徽的任清锋准备在南通开旅馆,原本认为需要不少时间办理许可证,没想到他按“图”索骥备好4类申报材料,一次申报,拿到证第二天旅馆就开业。
  任清锋口中的“一张图”是南通公安机关创新打造的便民惠企线上服务向导。这是目前长三角一体化区域范围内,公安系统服务群众和企业网上覆盖面最全的“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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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标明公安便民服务点位、项目,各个项目如何办、办多久都有明确说明,让办事企业、群众一目了然。
  自“一张图”上线运行以来,96项审批服务事项平均压缩时限81.4%;12个警务工作站创新巡处一体化响应提升街面出警速度62.7%。
  近年来,南通市公安局以推进公安政务服务管理改革为牵引,着力打造“助企安全顾问团”“驻商会警务服务站”“驻企警务室”和公安综合窗口等平台载体,持续深化涉企案件办理“报案快理、案件快侦、损失快追”“三快”机制。
  目前,全市已建成商会警务服务站161家,并依托服务站建成22个“公安、工商联、商会”一站三方党建联盟。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侦办涉企经济案件151起,挽回损失73349.44万元。
  近年来,南通政法机关围绕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助企发展法治护航、驻企保障提档升级、涉企诈骗常治长效、矛盾纠纷联调快处和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六个方面,打造企业全方位、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体系。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各级政策4184条,市一级兑现资金11.49亿元,惠及企业4127家(次),为近7000家规上企业、25家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12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单”式服务,实现企业“诉求直报”,法治服务“随叫随到”。
法治护航链上发力
  法治既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又是营商环境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此前,南通市委政法委出台营造公正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27条举措,以各类经营主体法治需求为导向,从权力主体、治理方式、制度体系层面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建立以法治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升级、创新发展的“三服务”框架,为企业加快发展保驾护航。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27条举措将“保产业链稳定”“补产业链短板”作为重点内容,持续优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构建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体系。
  目前,该市已建成16个产业链法律服务团持续跟踪服务全市16条优势产业链,8个县(市、区)聚焦本地特色产业链,形成“一县一特色、一县一优势”的产业链服务组织网络,有效整合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仲裁等服务资源。
  同时,该市还成立由500名个人成员和58个团体成员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团,深度对接全市16个产业园区,常态化设置“律动江海 法约三市”流动公益法律服务点,在依法经营指导、纠纷防范化解、企业风险防控等领域提供全方位服务,形成政府打造硬支撑、市场提供软环境、法治保障硬实力“三位一体”的体系保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法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此外,南通整合行政力量和行业协会服务资源,在建成家纺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高技术船舶“产业链+法律服务”党建工作联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建筑行业、医疗设备行业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并与南京、扬州等地开展对接联动,建立跨区域产业链法律服务协作机制,助推南通特色产业升级。
积极创新优化举措
  此前,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某服装企业为上游发包老板制作假冒国际大牌服装案时,发现其中一家涉案的代加工企业涉案金额不到15万元。后经了解,该企业接到加工订单一般不会询问贴牌商标来源,也不关心是否侵权,只要有利润就会做。
  “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这不是我们办案想看到的结果。”该院检察长曹卫星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秉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依法处置与正向疏导相结合的精神,努力实现企业“换羽重生”。
  为此,该院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主动对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合同风险防控等服务,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并决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做好“售后服务”。整改期间,企业聘请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建立“层级审批”“交叉审查”“一票否决”机制,在安全生产、劳动人事、财税管理等方面都更加规范。3个月后,经专家组评估,企业顺利通过合规验收。经过一年多时间,该涉案企业已成功打造了自有品牌,打开了销路并实现盈利。
  2023年,南通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通过合规建设,诸多涉案企业得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继续发挥供应市场、创造税收、提供就业等经济和社会价值。
  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细化“万事好通”新66条法院工作方案,将市场主体体验摆在突出位置,涉企案件审理天数缩短7天,首次执行结案用时缩短9天。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审结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案件167件,优化便捷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畅通经营主体破产退出通道,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1536件,化解债务160亿元,保障58个在建项目、488个质保期内工程正常运营。
  “为了找到‘落脚地’,我们陆续前往30余个地市考察,最终选择落户南通,就是看重这里的营商环境。”南通开发区智性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颇为感慨地说道。
  一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创新完善执法司法联动制约监督、跨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等机制,推广“信用+双随机”、触发式监管等方式,压减非重点领域检查频次。修订升级免罚轻罚清单4.0版,覆盖面居全省首位,为4010家经营主体免罚轻罚。在全省率先开展容缺受理改革试点,第一批可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覆盖26个部门139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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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四千多,花五百刷微短剧 一些微短剧“爽”点多让不少打工人欲罢不能   详细报道见四版
出警速度快一秒 群众平安多一分 江西吉安县公安积极探索“网格快警”勤务模式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王  浩

  “以前总是担心有客人喝多了闹事,现在警察就在附近,有事很快就能赶过来,心里也踏实了。”2月26日,在江西省吉安县东昌路经营烧烤店的肖女士为吉安警方快速出警点赞。
  近年来,吉安县公安局结合城区治安特点,全面启动110接处警模式改革,积极探索网格守护、情指一体、动态处警的“网格快警”勤务模式,有效减轻城区派出所接警负担,全面强化城区街面巡逻防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实现“指令直达路面、出警路面出发、支援动中实现”的工作目标。
网格守护
让群众感觉更安全

  “我们始终坚持‘出警快一秒,平安多一分’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接处警模式,着力提高出警速度和质效。”吉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唐武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道,该局统筹各城区派出所辖区面积、警情数量、治安状况等情况,以0.5至1公里为接处警半径,将城区划分10个接处警网格区域,并在各网格区域选择人流量大、商圈密集、娱乐场所多的重点部位,实体化建设和运行街面警务站(室),作为“网格快警”驿站。
  在以特巡警警力为主的基础上,该局整合交警以及城区派出所警力,组建由100余名警员组成的“网格快警”队伍,以两名警员为一组,科学布置在各网格内,依托“网格快警”驿站,实行“四班三运转”值守巡防机制,开展“有警接警、无警巡逻”24小时社会面巡防工作。同时,按各网格实际需求,配齐警用巡逻车、防暴车以及4G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等设备,确保“网格快警”接警后快速抵达现场。
  “打造‘巡逻防控+警情处置’共同体,是为了让辖区群众感受到警察就在身边、平安就在眼前。”吉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一中队副队长王鸫告诉记者,自实行“网格快警”屯警街面以来,辖区110警情总量环比下降6.2%,其中刑事警情环比下降24%、治安警情环比下降10.3%。
精准调度
让指令下达更快速

  走进吉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厅,抬头可见大屏幕实时跳动着各类数据以及一线民警执勤的现场画面。这个信息大数据中心是整个城区治安防控、安全守护的“神经中枢”。
  据介绍,吉安县公安局积极建立完善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借助该系统,110指挥调度中心可实时定位各网格所有警力位置。一旦发生警情,可将警情指令直接下达至各网格屯警作战单元,并采取就近原则开展调度和派警,指令流转时间、出警速度大大加快。
  此外,该局创新“1+5+N”实战指挥调度机制,每日由1名局领导牵头,坐镇指挥调度中心,情指、网安、图侦、交警、特巡警5个警种民警入驻,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技术手段支撑、指挥权威高效的扁平化指挥中枢,并针对每类警情分类完善制定“微会商”,按图索骥、分类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接处警工作错漏,建立“秒级响应、快速处置、规范移交、网格协作、首接统筹”的“网格快警”处警规范流程和职责,不断提升动态处警专业化、流程化和规范化。
  2月21日凌晨,一名女子因感情纠纷,在县城月亮湖欲跳湖轻生。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度距离现场最近的“网格快警”处置,民警仅1分32秒就抵达现场。当时女子正坐在湖边,双腿悬空。民警在安抚女子时,趁其不备,顺势将女子拉到安全地带,转危为安。
机动支援
让就近派警更高效

  为让出警速度“再快一秒”,吉安县公安局依托公安大数据平台,专门建立“网格快警”调度室,派警后,及时跟踪“网格快警”的警情签收、处置、反馈等环节,并重点通过4G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设备,可视化监督落实警力到场处置情况,全面倒查警情快速反应率,关注警情办结率、调处率等情况,掌握警情态势,做到警情有跟进、有反馈、有落地。
  此外,该局还通过下沉局机关警力,在各网格内组建了以两名警员为一组的“机动队”,在加强网格巡逻防控工作的同时,利用可视化对讲设备与“网格快警”调度室建立联系。“网格快警”调度室对指挥中心下达的所有接处警指令进行甄别后,定位并调度各网格内“机动队”就近做好警情处置和应急增援,进一步实现“聚则成拳、散则成网”的实战效果。
  2月24日晚,县城凤凰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主发生纠纷。“机动队”两名警员接警后仅用46秒就赶到现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2分6秒后,“网格快警”、交警部门等警力相继赶到,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将一场纠纷化解于无形。
  自“网格快警”勤务模式启动以来,城区派出所接警负担得到有效减轻。据统计,2023年,吉安县城区共接到各类警情5130起,平均出警时间下降至2.57分钟,街面警情处结率达60.24%,城区派出所日均处警量由此前的22.5起降至13.6起,减负率达39.56%。
一个窗口办理多项业务 新疆公安机关优化服务简政便民获群众点赞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韩  晋

  “没想到一个窗口能办理这么多项业务,太方便了。”近日,杜女士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分局碱泉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时,发现窗口还能办理驾驶证补换证业务,驾驶证即将到期的她当场在该窗口一同办理驾驶证业务,过程高效便捷。
  2023年11月,天山公安分局对照“一窗通办”高频业务和群众刚需的业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整合企业和个人高频办理的31项社保、就业事项,14项医保事项,128项车驾管、户籍等事项和23项公积金事项,对政务服务大厅办公环境、硬件设备等优化升级,推出“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办事指南,更加快捷高效服务广大群众。
  麦盖提县的李女士近日在该县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居民户口簿遗失补领及驾驶证延期换证业务后,也对窗口服务赞不绝口。“本来以为审核材料十分麻烦,没想到这么方便,一个窗口全部办结。”李女士说。
  “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可以现场办理新生儿入户、未满16岁首次申领身份证、本市户口迁移等16项业务。”麦盖提县公安局副局长刘世龙介绍,群众也可通过“新疆公安微警务”小程序,在线办理业务。
  2023年以来,新疆公安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广泛关注的关键小事,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搭建全区公安电子证照系统,首批生成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行驶证、居住证、临时居住登记凭证6类公安电子证照,并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集中推出一批治安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便民利企新举措。
  2023年以来,“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访问量达1420.2万人次,办理各类业务234.43万笔,群众调用电子证照293.22万次。交管服务累计惠及6000多万人次,节约企业、群众办事成本10亿余元。
  “当天考试当天拿证,效率真高。”2023年2月20日,博乐市民赛先生在C1驾驶证考试中三科连考成功,当场领取了驾驶证。去年以来,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在规范建设和为民服务上下功夫,通过连考模式缩短考试周期。只要报名时间及练车时间达到要求,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两科考试通过后,无需预约便可进行科目四考试。
  2023年12月6日,家住阿瓦提县的阿女士前往当地车管所更换驾驶证,在民警帮助下,不到10分钟便在“智能照相体检机”上完成了体检、拍照等一系列流程。
  2023年5月,阿瓦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打破传统思路,聚焦群众需求,添置了“智能照相体检机”,打造智能化服务大厅。通过“智能照相体检机”,群众可以办理更换驾驶证、增驾、初次申领驾驶证等7项业务。
  据了解,新疆各级交管部门坚持简政便民,优化服务资源,全面开通网上约考、补换牌证等31项业务。特别是驾驶证“全国通考”、机动车“全国通检”、交通违法电子记录“全国通处”等交管业务,极大方便了群众。目前,新疆全区共减免申请材料4982万份,办理“一证即办”业务1609万笔,341万车次享受免检服务,610万人成功申请学法减分,286万群众享受到跨省异地考试、车检、违法处理、补换证等便利。
  2023年,新疆公安机关充分履行公安职责,创新便民举措,积极运用最新改革政策,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以最快捷、最便利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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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在最高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时强调 落深落实落细全国两会精神 以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记者张昊如何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切实用以指导审判实践?如何转化落实好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能动履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的更高水平司法需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司法审判工作如何提质增效,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并讲话。
  “首先要树牢政治意识,把司法审判工作作为厚植党执政根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高质量发展,就一定要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精神”“绿色发展关系千秋万代,要主动把环资审判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面”……研讨以领学带互学,用视频短片加深理解,通过交流发言促进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以场景式、沉浸式、探究式的学习模式帮助大家更好学习。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领学,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李勇,基层党组织书记吴兆祥、刘峥、郃中林、李成玉、何莉结合具体工作,谈体会、提措施、促落实。
  “落实两会精神重在融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贯通起来,把代表委员的肯定鼓励和意见建议与司法审判工作结合起来,一体落实。”张军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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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以能动履职,扛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人民法院的新的更重责任。”围绕把全国两会精神落深落实落细,以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张军谈了三点体会——
  促推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深化。各项工作,难在落实;落实工作,难在基层。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国国情、传统文化、当地实际,在法律空间内寻求案件解决的最佳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要坚守法治,以法治促德治,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在基层得到落实。
  以诉源治理促推社会治理。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承担着促进社会治理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携手相关单位共同做实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更好理解和把握法的精神、原则,以“办案就是治理”的理念把诉源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审判中的问题,都是管理的问题。“关键少数”要结合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结合代表委员关心关切,深入思考分管领域工作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把管理责任扛起来、落下去。要探究符合司法规律、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模式,调动起广大审判执行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杨临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王淑梅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中央和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魏宏到会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最高法机关各部门、各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及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便捷普惠全覆盖 惠民利民保民生 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成就综述   □ 本报记者 赵婕

  三月如歌,万物齐吟。
  在这个“春风吹得人心暖”的时节,无论是繁华的都市,还是边远的乡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者忙碌的身影,有的通过热线提供法律咨询,有的周末也在为群众办理公证,有的走进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得到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明显提升。
覆盖城乡
让人民群众感受法治温暖

  完善顶层设计,蓝图更加清晰。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对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出部署。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两办《意见》,司法部制定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规定,《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于2021年12月面世。《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2024年1月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作出工作安排。
  一个个决策部署,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了“路线图”“施工图”。
  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图施工”不断夯实线下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主阵地,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建成了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枝枝叶叶总关情。
  ——实体平台为服务百姓架起“连心桥”。
  实体平台覆盖城乡,重点在“乡”。江苏聚焦乡村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打造乡村“一刻钟”法律服务圈,形成涵盖法律服务“全方位”、社情民意“直通车”、援法议事“微自治”、精准普法“零距离”、纠纷调解“点诊式”、法律援助“一站式”六大服务模式的“法律之家”。
  在吉林省白城市,1000个“公共法律服务先锋岗”遍布田间地头、村头巷尾,融入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
  数据最有说服力。截至目前,全国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达到75.4万个,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99.7万人,建成59万余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全国60多万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除西藏自治区外,基本实现县、乡两级实体平台全覆盖,村一级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基本实现服务全覆盖,有效打通线下服务“最后一公里”。
  ——热线是平台更是整合优化的纽带。
  全国各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已全面建成,并不断优化。近80%的省份已经完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整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
  “现在拨打12345就能咨询法律问题、寻求法律服务,我们只记一个号码,遇到的涉法问题便迎刃而解。”北京一名市民由衷地感慨道。
  ——线上法律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法律服务网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全面建成运营,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不断拓展。
  江西“乡乡通”依托全省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远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73个,建立起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于一体的线上可视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在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区司法局推出了公共法律服务终端“黄小司”并上线运行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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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12348”安徽法网和热线两大平台,整合共享优质的法律服务产品,群众遇到法律问题,不仅可以随时随地找“黄小司”在线解答,还可以让它“牵线”办公证、找律师,提供多种专业服务。
  截至2023年底,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法律服务网累计访问22亿人次,注册社会公众633.6万人,法律咨询1200万人次。
  三大平台全覆盖,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公共法律服务阳光般的温暖。
便捷高效
让人民群众摆脱急难愁盼

  “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便捷高效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所期所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采取多项有力举措,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民快捷。
  取消经济困难证明,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等方式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让困难群众能够更快获得法律援助。推广“零等待”“预约上门”“点援制”等便民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新时代调解工作便捷高效。
  推广智能移动调解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的调解服务。仅2023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720万件,其中法院委托调解成功728万件,各地调解协议履行率基本上保持在90%以上。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及时。
  全国20多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通过定期驻点服务、组建微信群提供及时服务等方式,每年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村(居)民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数百万件(次)。
  ——公证服务更加利企便民。
  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规范33类81项证明材料清单,删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116项,删减证明达29.3%,减轻群众证明负担。在全国部署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推出压缩办证期限、拓展“一证一次办”、推进“一事一站办”等7项便民提速措施,进一步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
  ——仲裁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积极探索通过优化在线立案、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等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新方式,不断推进互联网仲裁健康有序发展,仲裁服务能力和公信力显著增强。2023年,全国有94家仲裁机构采取线上方式办结仲裁案件30.8万件。
  ——涉外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2023年,全国有85家仲裁机构办结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共3000余件,案件总标的额近2000亿元。截至2023年11月,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180个,为海外中国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遴选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为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提供便捷的在线公证服务。
  ……
  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不仅及时解决了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更让人民群众聆听到公共法律服务前行的足音。
均等普惠
让人民群众获得公平正义

  一辆载有29人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20人受伤出院,却未获得及时赔偿。事故发生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伤者均居住在偏远山区。如何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湘西州与永顺县两个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湖南智慧法援平台在线流转案件材料后,上门集中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当场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经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20名伤者最终拿到了赔偿款。
  “这事如果放在以前,我们这些住在偏远山区的人,想拿到赔偿可就难了。”一名伤者家属感慨道。
  我国幅员辽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城乡间、地域间、群体间的差异依然存在。实现“机会均等、全面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价值取向,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司法部推出一系列硬实措施:
  ——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交通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探索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刑事法律援助深入推进。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等法定通知辩护案件,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由审判阶段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法律帮助。
  全国80%以上的地方实现法律援助“一网通办”,基本满足城乡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需求。均等普惠,让更多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重点群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对重点群体的服务不断加强。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备和服务,对进城务工人员、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精准法律援助。2023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8万件,为54万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68亿元。
  ——司法鉴定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巩固和深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不预先收费制度,对不预先收费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评估、调整、补充,确定了141家不预先收费的机构,执业范围涵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全部7大类47个鉴定分领域,分布于全国29个省(区、市),更好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提供鉴定服务。
  ——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宪法宣传日益常态化长效化。每年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评选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制作播出“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专题节目;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这一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加强。全国基本实现每个中小学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基本实现县级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或法治资源教室全面覆盖。
  积极搭建运用新媒体普法平台,让人民群众了解、知晓公共法律服务,遇到纠纷或者烦心事儿,首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法律服务费用减免政策进一步完善。
  各级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案例查询、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服务;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在每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免费提供各类法治文化产品;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普遍建立相应费用减免机制。
  初心为民,浩荡前行。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将公平正义融入职责使命,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行政机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努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春风永驻,温暖长存。
法治建设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青岛以政法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曹天健 刘青

  “青岛市政法战线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在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上‘打头阵、当先锋’,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取得新进展,法治建设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近日,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前不久,记者走进山东省青岛市街道社区、政法部门、企业单位,听社区干部群众、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等讲述身边不同层面的法治故事。
“共建共治”让社区居民共享幸福安宁
  “胶心办”“广场夜话”平台了解社区群众“不满意”,解决“真问题”;智慧井盖、电动自行车进电梯预警、高空抛物预警等智能感知设施建设,让社区更安全、居民更安心……
  记者来到青岛胶州市阜安街道市南小区社区,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和谐社区的浓厚气息。
  社区党委书记焦元元介绍,市南小区社区是胶州市第一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社区,前几年,由于基础设施老化、社区治理理念落后等原因,社区一度出现活动难开展、诉求难解决、秩序难管理等难题。
  为破解难题,市南小区社区以社区党委为核心,按照“全覆盖、无死角”原则,建起6个网格,配备网格党组织书记两名、网格长6名、“红色楼长”88名,将辖区人、事、物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
  “社区党委与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相融合,打造‘共建共治中心’‘居民协商议事厅’,搭建‘广场夜话’服务平台,群策群力破解社区治理难题,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多元融合、联动发展的社区治理新路径。”胶州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庄金展说。
  “社区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和‘胶心办’城市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居民有什么问题第一时间就能解决,我们生活在邻里和睦、互助互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大家庭里。”社区居民段女士有感而发。
  须发皆白依然老当益壮的张连炜带领“老兵工作室”“连炜志愿服务队”常年坚持为市南小区社区居民提供义务维修服务,把爱心献给社区。胶州高氏剪纸传承人王延梅在社区建立起“延梅工作室”,多年来将党建题材和法治元素融入剪纸创作,被评为青岛市“百姓学习之星”……
  在市南小区社区,很多像张连炜、王延梅一样的普通市民,为社区和谐安宁发出光和热,社区先后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国幸福婚姻家庭进社区示范社区”等100多个荣誉称号。
  市南小区社区只是青岛市平安建设的一个缩影。2023年,青岛市实现区(市)、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覆盖,市南公安分局八大关派出所等5个单位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莱西市创新开展“星期一找书记”活动,90%以上诉求在初信初访得到解决。
“金智谷”平台化涉众型金融风险于无形
  “近年来,市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单位及48家职能部门,与山东大学进行深入战略合作,打造了以金融风险防控、金融犯罪打击、金融产业发展为目标的智慧金融风险治理信息平台和联动工作体系——‘金智谷’,探索形成风险精准识别、大数据赋能监管流程再造、多部门协同治理的金融风险智慧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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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青岛“金智谷”,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郝伟向记者讲起“金智谷”的由来、建设过程、取得成果和未来展望时娓娓道来。
  2020年8月,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设“金智谷”服务保障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1年6月,青岛市启动“金智谷”平台建设,并于2022年初在崂山区推进试运行。2023年7月,市委政法委在全市公安、地方金融监管等职能部门全面推广“金智谷”应用。
  依托“金智谷”,近年来,青岛市共清理整治涉众型金融风险企业数百家,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办理大量涉证券期货类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崂山区人民法院互联网金融审判法庭审结金融保险类案件超万起,标的额数十亿元。
  “青岛中央法务区”助力涉外法律服务
  “2023年,青岛市委政法委牵头推进青岛中央法务区建设,形成涉外法务区、上合法务区、金融法务区、自贸法务区和数字法务平台‘矩阵式’法务集群。其中,金融法务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基础配套建设、启动实体运行。”崂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少鹏介绍道。
  青岛市司法局局长邓焕礼告诉记者,近年来,青岛市以服务“一带一路”、上合示范区、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等国家战略为重点,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汇聚涉外法律服务资源,走出一条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在线上,整合上合组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律服务机构信息和案例等,在全国率先建成涉外法律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提供英语、俄语、韩语等21种语言实时翻译服务,累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万余件次。
  在线下,依托上合示范区“法智谷”,联合7家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打造上合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涉外贸易企业提供专业、精准、高效服务,企业“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年均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咨询3000余次,办理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仲裁等涉外案件200余件。
  “市涉外法律服务团队还围绕企业需求,提供从专利、商标申请到运营管理、保护维权的全流程法律服务,探索与法院、仲裁、公证机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畅通涉外维权纠纷解决渠道。”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春颖说。
  2月28日,青岛中央法务区和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区暨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揭牌成立,标志着青岛市涉外审判和涉外法治建设工作迈入新阶段。
  “青法先生”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23年,青岛市法学会总结多年来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依托市法学会法治专家智库,组建起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程德智任团长,法学会副会长和全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任成员的青岛市法学会“青法先生”服务团,主动为全市企业特别是企业法务团队提供全方位、全要素法治服务和保障。
  服务团秉持“青法先生·和你在一起”工作理念,先后走进青岛赛轮集团、海尔集团,召开强强“链”合企业风险防控调研座谈会,听需求、找症结、解难题。服务团成立以来,共参与研究涉企重大疑难敏感案件23件,举行座谈培训交流3次。
  “‘青法先生’服务团将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法律服务,把‘青法先生’打造成企业信赖、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城市新名片。”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殷静说。
应勇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强调 每名检察官都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董凡超 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部署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自身履职并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会议指出,规范司法是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基础和保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与勇于自我监督并重,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自身履职并重,既要紧盯执法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又要带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纠正自身履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
  会议强调,每名检察官都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要一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政策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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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时候都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以每一个案件的高质效保证法律监督工作的整体高质效,持续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在抓好自身办案基础上,落实好管理职责,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促进法律监督规范化。要带头增强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小锤”换“大锤”执行效能再提升 石家庄法院集中交叉执行化解积案难案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李  雯
□ 本报通讯员   董  焱

  近期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两级法院以集中为抓手做实交叉执行,总结出“人员交叉、案件交叉、力量集中、地域突破”的集中交叉执行模式,凝聚全市执行力量,集中执行与交叉执行协调联动,分批次解决基层法院执行难案件,有效提升了执行效能。
  交叉执行即通过指定、提级执行,将难以执行的案件交由其他法院执行,发挥“鲶鱼效应”作用,减少权力、关系、人情干扰,促进执行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勇在全市集中交叉执行动员会上说:“如果把执行工作看成用锤子钉钉子,交叉执行就是执行干警之间、法院之间换锤子。石家庄法院开展集中交叉执行,将全市执行队伍集中到某个区县开展执行行动,不仅是换锤子,更是换大锤,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
精心谋划制定方案动态管理
  “终于把这些瓷砖拉回来了,我的心总算放进肚子里了。”在石家庄中院近日组织的一次集中交叉执行统一行动中,申请执行人在现场拉着高邑县、元氏县、赞皇县3家法院执行人员的手表示感谢。
  2022年6月,家住赞皇县的申请执行人经高邑县某公司介绍,与元氏县的被执行人口头约定运输合同,但合同始终未能履行,涉案瓷砖一直存放于元氏县被执行人居住地。申请执行人多次追要,双方就返还瓷砖和赔偿损失问题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案件陷入僵局。
  高邑县人民法院经报石家庄中院同意,将本案纳入集中交叉执行统一行动,并充分发挥高邑法院“属案”、赞皇法院“属人”和元氏法院“属地”优势,在3家法院协调下,近日,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全部涉案瓷砖。
  石家庄中院高度重视交叉执行工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建4个工作专班,制定《全市法院集中交叉执行,化解执行积案难案统一行动方案》,切实加强对交叉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石家庄中院进一步明确纳入交叉执行的案件标准,全面甄别无正当理由长期未结案件、有可供执行财产而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或未有效采取强制措施的小标的案件、群众反映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涉执信访案件等,经审查调查情况属实的,一律纳入交叉执行台账,专人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件消除一件,力争清仓见底。
加强调度协同配合专项督导
  “感谢3地法院积极帮我找到被执行人,我的钱终于有着落了。”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说。近日,石家庄法院启动首次集中交叉执行统一行动。石家庄中院及全市22家基层法院241名干警共赴正定县全域10个乡镇、街道,开展执行工作。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井陉县人民法院积极协助正定县人民法院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通过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并积极劝导,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见证下握手言和。
  石家庄中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总结出“人员交叉、案件交叉、力量集中、地域突破”的集中交叉执行模式,调配全市法院执行骨干力量,随机编入执行实施组。石家庄法院将全市22家基层法院分成7个小组,集中3至4家法院的力量,共赴1个区县,同时在5天内开展4次行动,确保所有区县全覆盖,开启第二次集中交叉执行系列行动。
  为确保法院内部交叉执行实效,石家庄中院建立执行实施案件多层级调度机制,同时成立4个督导组,定期分片区对各法院内部交叉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终本案件、长期未结案件、涉执信访案件,以及基层法院上报、大数据筛查发现的积案、难案,石家庄中院及时适用指定执行和提级执行,强力攻坚,定点清除。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员协同配合作用,同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执行阵势宏大、震慑作用强劲、执行面孔全新、治赖方法灵活,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创新模式健全机制提升效能
  “法院采取集中交叉执行措施,创新民事执行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打破了积案、难案、骨头案难以执行的局面。”石家庄市人大代表梁丽英在参加藁城片区集中交叉执行统一行动后感慨道。
  集中交叉执行系列行动中,石家庄两级法院主动邀请18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随案深入执行一线全程监督见证,执行工作的艰辛、执行法官的努力以及执行的力度、司法的温度和措施的强度得到相关人士的普遍赞誉。
  据统计,石家庄两级法院两次5天集中交叉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1684人次,出动警车561辆次,对756件案件进行了定点强制执行,拘传、拘留558人,扣押车辆18辆,迫于压力自动履行169件,达成和解195件,执行到位总金额1408.07万元。
  “开展集中交叉执行行动,放大了原先单一法院执行工作产生的社会效应,多支法院执行队伍汇聚一起,干警人数翻了几倍、执法车辆翻了几倍,产生的震慑效果同样翻了几倍。”石家庄中院执行局局长赵智勇说。
  石家庄中院积极探索集中交叉执行工作模式,健全完善交叉执行奖惩机制,既实现执行案件的交叉,又锻炼了执行人员树牢“如我在执”理念和全市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整体思维,利用较短时间化解积案难案,为解决跨区域执行难题探索出一条新的执行路径。
  石家庄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贾巧秀表示,石家庄法院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升交叉执行效能,切实把交叉执行做深做实做细,蹚出一条解决执行难的新路径,着力打造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石家庄集中交叉执行新模式。
前行是战旗 倒下是丰碑 追记辽宁清原县检察院检察长潘非琼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司法救助金已经拿到,可小潘却永远看不到了。”司法救助申请人刘某的父亲动情地说。
  刘某父亲口中的“小潘”叫潘非琼,生前系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了帮助刘某,潘非琼多方奔走,最终让司法救助金有了着落。
  2022年12月17日,潘非琼因长期坚守办案一线积劳成疾,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终年49岁。
  英年早逝的潘非琼曾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30多项荣誉,荣立两次个人二等功、7次个人三等功,2018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追求事业无怨无悔
  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创一代”的后代,潘非琼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怀揣立志报国的梦想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他从辽宁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进入检察机关工作。
  “组织让干啥咱就干啥,干啥咱就全力干好。”从2008年到2021年,潘非琼先后经历公诉、案件管理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3次“跨界”任职,两次下派挂职。
  走上领导岗位后,潘非琼将政治觉悟融入检察履职,带出了一支学以致用、忠诚担当的检察队伍。
  2022年9月确诊白血病晚期时,利用透析后短暂的好转时间,潘非琼反而调快了工作节奏。
  弥留之际,妻子问他:“这辈子净忙工作了后悔过吗?”
  “生命的长短不能把握,但生命的价值是可以自己决定的。这辈子把一切都给了我所追求的事业,无怨无悔。”潘非琼拉着妻子的手说。
坚决捍卫公平正义
  “做检察官要敢动真碰硬,永远都不轻易放弃任何一个案件。”这是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办结后,面对徒弟“怎么有底气给案件定性”的提问,潘非琼给出的回答。
  潘非琼在2012年接到这起案件时,法律上还没有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的罪名。为了准确认定案件性质,潘非琼以卷纸上的“机密”二字为突破口,最终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提起公诉。
  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也为国家完善法律体系提供了重要实践参考。2015年,组织考试作弊罪被正式写入刑法修正案(九)。
  潘非琼毕生坚守法治信仰、维护公平正义。26载检察履职,他共办理一审案件900余件、二审案件200余件,对下指导办案300余件,接待群众600余次,实现零过错、零瑕疵、零上访。他办理的退休法医雇凶杀妻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列为指导案例。在办理新中国成立后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中,庭审3天里,作为主诉检察官的他一人面对20余人的律师团,最终犯罪嫌疑人均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庭审当天,妻子临盆在即,而他选择了坚守岗位。
践行人民至上宗旨
  “民之愁即党之忧,共产党的干部就是要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这是潘非琼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
  潘非琼深知法不容情,刑事案件往往会直接影响当事人及其背后的家庭。他兼具理性和感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潘非琼办理的一起大货车司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中,他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支柱、无犯罪前科主动投案且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被害人负有责任等情况后,主持召开院检察委员会会议,作出构成犯罪、情节轻微的“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该案的办理,让检察官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如何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司法实践中。
  潘非琼对待案件精益求精,对待犯罪疾恶如仇,面对群众却从不计个人得失。他的徒弟李莹回忆说:“师傅曾因办案挨过打,之后还替打人者说话。”
  那年,李莹向一起命案的被害人家属告知诉讼权利,大娘把“抚检刑”误会成了“减刑”,猛地向李莹扑来,潘非琼挡在前面被大娘又撕又抓。潘非琼用笔写下“减”和“检”,给大娘耐心讲解。庭审过后,大娘握住潘非琼的手说:“我一直担心打了检察官,谁还为我伸冤,没想到你们这么公正。”
恪守党员干部操守
  坚守底线不退步,守住清廉正己心,这是潘非琼每次面对利益诱惑的选择。
  潘非琼的办公室简简单单,一套办公桌椅,一个用掉了皮的沙发,一个摆放案卷的塑料架子。无论是在公诉岗位手握司法权力,还是走上领导岗位管钱管物,他始终将廉洁自律作为检察官的基本操守。担任检察长后,他用制度管案、人、事,哪怕一张车票也要清清楚楚,干警们都说:“潘检是最不像领导的领导。”
  在潘非琼办理的一起贪污、受贿案中,犯罪嫌疑人家属尾随潘非琼下班回家时,将装在信封里的一沓现金扔下就跑,他追着将钱退还并严肃批评教育该家属,最终案件得以公正、顺利处理。类似情况,潘非琼经常遇到,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他始终坚守原则不退缩。
  花好公家的每一分钱,是潘非琼时常挂在嘴边的话。担任检察长后,面对清原县检察院办公楼老旧、办案场所紧缺的实际,他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利用休息时间带着办公室人员跑市场,精打细算花好每一分钱。
  前行,是引路的战旗;倒下,是不朽的丰碑。
  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发布关于追授潘非琼“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号召全省党员、干部向潘非琼学习。
教育部部署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今年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印发专门通知,决定从3月25日起,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主题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重点,指导属地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系列活动。要联系公安、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广泛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治、心理健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急救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专题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安全教育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要注重家校协同,引导家长学习了解各类安全知识,履行好监护责任。要严格落实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发布、夹带、印发商业广告及进行商业宣传。
关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新疆兵团行政审判行政复议人员同堂培训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马月梅 3月25日,首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在兵团政法干警培训中心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江,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珂出席开班式并授课。
  张永江以“树立和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奋力谱写兵团行政审判行政复议现代化新篇章”为题,与学员们共商新问题、新任务、新要求,共谈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张永江指出,要牢固树立“如我在诉”“如我在复议”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和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引导行政机关先行纠错等工作方法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优势作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要强化联动能动履职,转被动治理为主动治理,转单向治理为多元治理,做实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深化诉源治理合力。
  李珂以“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主渠道建设为目标,推进兵团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深入分析了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从坚持“共建共治”、健全联动机制、做实“先防先治”、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履职基础保障等六个方面,针对如何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进行了授课。
“数智司睿”大模型运用研究成果展示会举办   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实习生屈羿辰 在数据库中分析检索相似案例、根据卷宗材料自动生成执行裁定书、10分钟内检查3万篇裁判文书、人工智能辅助审判、集通讯传输记录定位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警用设备……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数智司睿”大模型运用研究成果展示会,研究评估人工智能在辅助司法审判方面的能力和前景,助力审判工作现代化。
  据了解,本次展示会围绕类案检索、文书自动生成、智能辅助审判、数字警务、大数据监督预警等项目展开。展示会突出“实战、实用、实效”特色,来自科技公司和科研院所的14支队伍,结合一线司法审判的场景需求,参与了类案检索、文书自动生成、智能辅助审判、数字警务、大数据监督预警五个项目的交流展示。这些科技赋能下的司法应用,检验展示了具体场景下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司法工作的能力,也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促进实现司法公正探索了新路径,为司法工作注入新活力。
  本次展示会还专门设置富有特色的三台机器评委,在类案检索、文书自动生产和智能辅助审判项目中参与评判,为活动再添科技元素。
  未来,北京三中院将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锚定“双一流”现代化法院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各方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探索人工智能在司法审判领域的新应用、新模式、新路径,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青岛黄岛法院审理涉影视产业纠纷209件   本报讯 记者曹天健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围绕园区建设、知识产权、影视投资三大重点领域,推出13项工作措施,为服务打造“东方影都”国际名片注入强劲司法动能。去年以来,共审理涉影视产业纠纷209件。
  黄岛区法院坚持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向区委报告涉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案件难点堵点,提出对策建议6条,源头化解潜在纠纷17件。法院在“东方影都”影棚园区建立巡回审判工作站,就地开展一站式、全流程防范风险和化解纠纷服务,加快轻微侵权及违约纠纷的办理节奏,诉前化解纠纷32件,审结土地出让、合作开发、工程承揽等案件11件。
  黄岛区法院成立专门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推行“三合一”审判模式,创新构建“诉前禁令+诉讼衔接”联合保护机制。2023年,共审结侵害作品放映权、网络传播权等纠纷145件。此外,组织公司法审判专家、青年干警开展“订单式”精准普法,举办“对赌协议”法律效力认定等专题讲座4场,为32家头部影视投资企业“零距离”法律问诊,查摆投前审核、版权管理、收益分配等法律风险点7个,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助力防范化解投资风险。2023年审结涉影视股权纠纷、合伙纠纷等案件23件,保障了影视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受贿案一审宣判   本报讯 记者张昊 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戌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戌源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组长、中国足球协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投资经营、赛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折合人民币共计8103万余元,其中400万元未实际取得。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戌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其在中国足协任职期间,为多个足球俱乐部和地方足协在赛事安排、联赛晋级、裁判判罚等事项上牟取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足球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生态环境,给国家足球事业造成严重损害;为他人牟取职务提拔、调整,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鉴于其受贿400万元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案一审宣判   本报讯 记者张昊 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于洪臣先后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党委书记、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联赛晋级、职务竞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折合人民币共计2254万余元,其中350万元未实际取得。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洪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个足球俱乐部在联赛保级、赛事活动、裁判判罚、球员转会等事项上牟取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足球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生态环境,给国家足球事业造成严重损害;为他人牟取职务提拔、调整,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鉴于其受贿350万元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部分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陈永亮、董铮、刘磊三案一审公开宣判   本报讯 记者张昊 3月26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部长陈永亮受贿、行贿案,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受贿案和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刘磊受贿、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永亮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对被告人董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被告人刘磊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三被告人受贿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工资四千多,花五百刷微短剧 一些微短剧“爽”点多让不少打工人欲罢不能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文旭晨

  今年23岁,在北京干餐厅服务员的刘明(化名)最近半年迷上了剧情紧凑的网络微短剧,并陷入了付费“连环套”和上瘾焦虑——明明觉得一些微短剧的剧情很俗套、表演生硬夸张,但“爽”点多,看完一集忍不住想看下一集,不知不觉花了好多钱。
  “解锁一集没多少钱,可一集又一集,细算下来,每个月都要为此花500元左右。而我每月的工资才4000多元。”刘明说。
  前不久,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发布的一则通报,让刘明重新审视了自己的这一爱好。原来,他当时正追的微短剧《老师不要跑》被全网下架了。通报称,该剧存在剧情低俗,台词、画面、情节涉及严重软色情等违规情况。协会还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加大对违规内容的监督力度,维护网络视听市场的健康与繁荣。
  当下,沉迷于网络微短剧的打工人何止刘明一人。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一些微短剧依靠色情低俗、暴力血腥等内容博人眼球,会破坏平台良好生态,扰乱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应加强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出台审核细则、标准,建立信用监管制度,把有问题的剧和相关制作单位等纳入“黑名单”,努力实现微短剧“精品化”。
各种套路“爽”点多
微短剧上头刷不停

  微短剧,即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网络影视作品。
  有调查机构数据显示,70%的网络短剧用户群体是中低收入群体。
  刘明便是其中之一,工资扣除房租还剩下不到2000元,却拿出将近四分之一“余粮”充值。
  商业霸总与灰姑娘的甜宠之爱、当代绝望主妇的华丽蜕变、古代痛如刀割的深情虐恋……通勤路上、洗澡时、睡觉前,几乎所有碎片化的时间,刘明都会点开微短剧一顿刷,各种题材均有涉及。今年春节期间,刷微短剧,成为他每天睁眼干的第一件事,看够了再起床。
  女主本是古代皇后,父亲保卫国家有功,却被皇帝下令处死,紧接着她也被黑衣人杀死,没想到死后却穿越到现代变成了豪门太太,开启勇闯娱乐圈、智斗坏人以及和男主相爱的故事——这是在甘肃定西的一个小县城里做美甲师的“90后”郑琳(化名)刷到的第一部微短剧。
  “一集就个把分钟,剧情发展很快,我看了几集后就充了39.9元把它一口气看完了。”郑琳说。如今,已刷过20多部微短剧的她得出一套自己的剧情总结:很多微短剧的类型大同小异,要么穿越重生,要么复仇逆袭,中间夹杂一些恶毒继母、狠毒姐妹、甜宠闪婚之类的剧情。
  “剧情俗套但看着确实很爽,一会儿狠狠打脸恶毒继母,一会儿又被亿万富豪各种宠,让人越看越精神。”郑琳说,她通常一集一集解锁,刚开始觉得也不贵,可一个不留神就花多了。
  沉迷其中的还有在北京送外卖的吕晨(化名)。记者见到他时是晚上10点,与许多骑手一样,他当时正半躺在自己的“工位”——电动车上,靠着外卖箱等待手机提示音响起。与此同时,他盯着面前的手机看微短剧。
  “没什么好看的,刷多了,就知道都是一个套路。”话虽如此,吕晨还是“忍不住花钱”,过去半年,他刷了几十部微短剧。有时凌晨结束工作,躺在城中村的出租房里,他会用三四个小时把一部微短剧一口气看完,“一晚上能花掉五六十元,这一天就算‘白跑’了”。
让用户上瘾有套路
精准设置付费卡点

  看完一部付费微短剧要花多少钱?
  少则一二十元,一般六七十元,多的超百元。刘明举例说,一部100集的微短剧,每集时长一两分钟,前10集至15集免费,之后的剧集按照每集0.8元至1元的价格收费,则需要68元左右。
  “真的不便宜,比看一部电影还贵。”刘明感叹道。
  价格不菲,为何还有那么多人追逐付费?用多位受访者的话来说就是“真的很上头”。
  据了解,微短剧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长视频流媒体平台定制的短剧,它的特征是单集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且集数比较少,购买会员就能完整观看,收益归平台,制作方只能拿制作费。
  另一种是近两年兴起的小程序短剧,诞生于短视频平台,收益来源为用户充值解锁集数,由小程序、制作方、推广方瓜分。其单集时长往往只有一两分钟,而集数可以达到100集以上。
  记者随机浏览了市面上比较火爆的10部微短剧发现,平台通常设置前10集至15集为免费观看,并在收费的前一集结尾“卡”在剧情引人入胜的部分。用户想要继续观看,则需要进行充值,付费解锁方式有按集购买、一次性购买全剧、直接购买看剧小程序年卡3种。
  不同的平台所使用的虚拟货币兑换规则不同,因此每部剧的价格也有所不同。以某平台微短剧《××攻略计划》为例,一集剧情需要150K币,最低充值39元,获得3900K币,大约可以看26集,看完全集大概需要充值88元。
  刘明说,免费播放结束后,小程序自动跳转到付费页面,“刚看到要紧关头,忍不住要充值”。
  吕晨说自己太能理解冲动付费的人了,因为一些微短剧“太鸡贼”,一集1分钟左右,总是结束于打脸、车祸、绑架等激起人多巴胺的精彩之处。免费结束要付费时,往往就是主角受伤、反杀、逆袭等命运反转的节点。
  有多年剧本写作经验的小邹告诉记者,他曾经为了生计用半年时间集中撰写微短剧剧本。让用户“上瘾”是有套路的,“比如,女频受众最爱的题材是情感、甜宠和复仇,而男频最爱的则是赘婿、战神、逆袭,但万变不离其宗——爽感”。
  “每集只有一两分钟,想抓住观众的注意力,就几乎不能有铺垫、倒叙、留白,用简单粗暴的逆袭复仇‘轰炸’观众,让诸多观众欲罢不能。”小邹说,这也导致不少人一时看得爽,之后会感觉到莫名的空虚,因为频繁设置矛盾冲突会让剧情的发展逻辑混乱,看后甚至怀疑“自己的智商”。
  曾在短视频代运营公司工作的刘女士直言——“量身定制”“付费卡点”目的之一,是要打造数据指标,“先让用户免费看,然后再‘卡点’收费。有的写剧本时就已经标记好了,告诉制作人到哪一集哪个部分可以‘付费卡点’,因为这时观众情绪已经达到顶峰,只要掐断,大概率会付费收看”。
付费后问题纠纷多
消费权益受到侵害

  在微短剧所带来的短而爽的视觉冲击和情绪快感下,许多观众纷纷付费解锁。然而,不仅支出费用不低,付费开通后看不了、自动续费不提醒、小程序消失维权无门等问题也成为大家的吐槽点。
  “正看到高潮部分它就跳到了付费页面,抓心挠肝想看后续情节,没忍住充值了第一个选项19.9元,没过多久就用完了,只能再充19.9元,就这么一个接一个,没想到花了大几百元,想想后悔死了。”在天津从事快递分拣工作的杨先生说,一些微短剧越看越“上头”,容易让人冲动消费。
  郑琳说,她前不久遇到了充值虚假宣传,当时正看一部爽剧,演到关键时刻提示充值,页面显示69.9元可以看全集,结果充值后看到80多集又要收费,太坑了。
  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看到,关于微短剧的投诉超过了700条,包括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退费难等。
  有消费者说:“广告写了9.9元解锁本剧全集,结果我充完看了一半又要我充值,客服回复说充值是按集付费的。”还有消费者投诉称:“49元买了30天会员看微短剧,过了两天就说我会员过期了。”
  来自陕西的餐厅服务员胡妍妍(化名)则遇到了解锁后看不了的情况。前不久,她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微短剧,看了10集之后需要充会员解锁,界面显示购买全集117元,购买永久会员198元。感觉后者比较划算,于是她充值了198元。
  然而付款后,胡妍妍发现,正剧的微短剧剧集从充值前的“该剧已更新至99集”变成了“已更新至第10集”,剩下集数有待更新。胡妍妍感觉被骗,想联系客服反映情况,但至今没有联系上。
  在胡妍妍指引下,记者发现在短视频平台已搜索不到该剧小程序。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莹分析,以0.9元解锁一集、9.9元解锁本剧全集等低价噱头吸引用户,而实际观看成本达到数十元乃至上百元,涉嫌虚假宣传;在小程序的付款页面穿插所谓福利充值广告,没有清楚详细的使用规则、用户须知或会员协议等,有的充值界面默认勾选“自动续费”,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以短剧推广为噱头
“拉人头”骗培训费

  据业内人士透露,微短剧的宣发推广主要依靠投流方。主播将微短剧切割成合适的素材,剪辑二创后投放到各类平台。当用户观看该视频并进入挂载的小程序,产生支付成功的订单且未退款时,主播便可以从中得到分成。这些视频一般浓缩了微短剧最精华的部分和悬念,往往可以吸引到不少目光。
  而这也让一些人有了借“推广”之名行投机之事的机会。
  调查中,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微短剧的评论区,有不少诸如“剧情太精彩了,紧张又刺激”的评论,点开其中链接实则是一些微短剧的推广内容。
  在某社交平台,记者以“短剧推广”为关键字进行搜索,看到不少关于“一天收益一千多”“短剧推广太香了”之类的帖子。记者随机选择一个帖子跟帖评论“求带”后,半小时内就收到了6条私信。
  记者添加了其中3个人的联系方式,申请通过后收到的第一条信息,都是一张带有二维码和邀请码的图片,上面写着“2024年爆火副业项目”,并宣称“0投资0门槛,人人可做”。扫码后看到,这是一个名为“好省短剧”的App,里面可以下载各种短剧的无水印视频。
  下载成功后,对方告诉记者,由于记者的短视频账号未达1000粉丝数,所以前期需要先涨粉,并将记者拉进了“短剧暴富团队基础8群”,群里有480人。
  通过3天观察,记者发现,该群内每天反复刷屏的信息都是涨粉方法、爆款短剧链接、发剧思路、出单数据以及各种爆单案例。记者点进发布该信息账号的朋友圈看到,有一条是她在“短剧暴富团队千粉群”中接连发了30多个拉新人奖励和出单奖励的红包。
  在广西南宁做小买卖的王智(化名)为了增加收入曾做过3个月的微短剧推广,他告诉记者,这类群里,所谓免费带徒弟、开课等都是噱头,赚钱的方法其实就是“拉人头”,拉新人下载软件得奖励。
  “交钱的都不要干,纯骗你当韭菜。”王智以“过来人”身份再三提醒记者,他自己就为了学习所谓微短剧推广技术,被骗走了培训费。
部门监管行业自律
推动微短剧精品化

  在今年各地“两会”召开期间,微短剧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如贵州省政协委员、纪录片导演于庆阳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短剧吸引眼球的内核,仍是借用传统电视连续剧的“招数”,即在结尾处设悬疑点,或是噱头,以吸引受众观看下一集。新生事物的行业规范是在发展中建立的,监管部门可适当引导。
  据小邹向记者透露,当下,一些平台商家和短视频代运营公司,在出售现成的微短剧剧本。为了引流,有商家还会附上短视频平台的算法规则、引流涨粉和运营策略等资料。这些现成的剧本模板,通常缺乏文学性、思想性、逻辑性,更多是一种网文般的情绪爽感。甚至为了流量,出现了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剧情低俗,台词、画面、情节涉及严重软色情的违规剧情。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认为,一些微短剧依靠色情低俗、暴力血腥等内容博人眼球,会破坏平台良好生态,扰乱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因此,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
  2022年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 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开展专项整治。
  时隔一年,国家广电总局公布针对网络微短剧治理的七大举措,包括加快制定《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与内容审核细则》、研究推动网络微短剧App和“小程序”纳入机构日常管理等。
  “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都要加强,出台审核的细则、标准,还有‘黑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把有问题的剧和相关制作单位等纳入‘黑名单’。”郑宁说,除了内容方面的风险,还要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因为微短剧的盈利模式往往是先免费看几集,到高潮部分开始收费,用户需要充值,可能会出现一些欺诈现象,以及退费难问题。
  实际上,就微短剧“精品化”,监管部门已经提供了指引方向。
  今年1月10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的通知,鼓励“微短剧+文旅”融合促进消费,促进微短剧题材体裁创新。1月26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召开了2024年新春档网络微短剧宣传推介会,重点推介了16部优质微短剧,推动春节追短剧成为新潮流、新年俗。
  “网络微短剧伴随短视频和直播出现,在制作成本、内容、主体和目的等方面,都与传统的影视剧不太一样。从互联网发展的角度来看,监管模式也要与时俱进,不仅要加强事前的内容审查,也要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后管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在他看来,加强对网络微短剧的内容监管至关重要,这既涉及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也涉及维护互联网传播秩序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利。建议在立法时明确,强化对内容的监管,既要清理低俗有害的内容,也要加强对高质量内容的推广。
  “从创作端来说,要鼓励创作出一些符合主流价值观的精品力作,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从传播端来说,平台要进一步优化算法推荐,完善广告推流审核机制,及时对违规短视频进行处置。”郑宁说,加强治理不是限制网络微短剧的发展,而是为了行业更长足进步。
“王斌追逃工作室”去年协助抓获网上在逃人员一百〇三人 这个辅警不得了,追逃工作有绝招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公安分局情指中心“王斌追逃工作室”辅警王斌又有新发现:吉林籍在逃人员李某某因危险驾驶案被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网上追逃,此人曾经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有活动轨迹。
  通过海量数据比对分析深入研判,王斌发现此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已全部失效。然而,经验丰富的他没有放弃,继续深入研判分析。
  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18日,王斌终于发现此人近期的活动轨迹,后通过他特有的追逃手段成功将此人位置锁定。当地民警果断出击,于3月19日将在逃人员李某某成功抓获。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王斌通过多年来的不断摸索,研究各类技战法,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研判技战法。其中,“叠加研判追逃技战法”“红黄蓝三色数据追逃法”“车辆轨迹追踪技战法”“规劝自首技战法”等实用性非常强。因成绩突出,王斌于2022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感动北疆最美辅警”荣誉称号。
  2016年至2021年,王斌在巡特警大队工作期间,协助分局各部门及外地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在逃人员249人;2022年至2023年在情指中心工作期间,仅用两年时间协助抓获网上逃犯168人,占分局抓获在逃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
分析研判
  通过积累经验和掌握的丰富数据,王斌自建了一套“犯罪嫌疑人信息库”,运用警情及各类平台关联研判,一旦网逃人员有新的动向轨迹,都会第一时间掌握和分析。
  为了尽可能多地掌握各类数据进行及时比对,王斌团队从2016年开始将各类信息全部下载存储。每天一上班,王斌准时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开始将当日新增的在逃人员照片及信息手动全量下载到本地,再将这些数据分类打包,上传到追逃系统中。通过比对数据第一时间发现本地有活动轨迹的人员,再通过深度研判确定逃犯的位置。
  数年如一日的坚持,至今已积攒近8000万条数据信息。2020年,王斌研判发现一名潜逃20多年的命案逃犯,他通过发案信息、逃跑轨迹等信息发现嫌疑人狡猾异常,处心积虑逃避抓捕,于是沿着线索一路摸进沙漠深处,在一个工业园区将其成功抓获。
  嫌疑人武某某在多年前就曾到东胜区拉车门盗窃,并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2021年4月,时隔多年再次到东胜作案。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他的信息早已进了王斌的专属信息库,从进入东胜区就被掌握了行动轨迹。
  砸车窗盗窃前科人员进入东胜,而此时正好又发生了系列砸车窗盗窃案,这绝不会是巧合。王斌结合其活动轨迹,初步断定此次作案的嫌疑人还是武某某,于是迅速向侦查员通报线索,最终成功破获此案。
  2023年6月29日,在日常巡查时他发现涉案522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网上在逃人员王某某的活动轨迹,并通过深入分析研判,锁定位置,最终将其成功抓获。
协作追逃
  2022年,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在侦办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孙某于2021年5月偷渡前往缅甸果敢老街,并于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期间在果敢老街“黑龙潭别墅”诈骗窝点实施针对中国人的电信诈骗,经金乡县公安局抓捕未果后上网追逃。
  王斌在工作中发现,网逃人员孙某在鄂尔多斯有活动轨迹。孙某不仅是电信诈骗人员,还是有吸毒前科人员,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经过大量研判分析,他逐渐掌握了孙某在鄂尔多斯的活动轨迹,并发现其在东胜区活动。
  经过连夜核查追踪,王斌将其位置锁定在东胜区某酒吧附近。2023年12月28日凌晨3时左右,东胜公安分局将网逃人员孙某成功抓获。
  2023年6月,王斌通过研判发现,山西籍李某因合同诈骗900万元被网上追逃,近期在鄂尔多斯有活动轨迹。通过进一步研判发现其在东胜贩煤,在某煤矿有活动轨迹。通过民警摸排蹲守,最终在该煤矿将其抓获。
  2023年10月8日,王斌发现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在逃人员姜某某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有活动轨迹,经过进一步分析研判,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发现其在东胜区北出口附近活动,并最终将该嫌疑人成功抓获。
  据了解,王斌的合成作战协作网络不仅涉及鄂尔多斯市各个旗区、自治区各盟市,还与陕西、山西、甘肃等省市公安机关建立了追逃协作关系。
  为将这一宝贵的实战经验更广泛地应用到案件追踪中,东胜公安分局党委成立了“王斌追逃工作室”。仅2023年,工作室协助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03人,其中协助其他地区公安机关抓获网上在逃人员51人,取得了重大成果。
立足实战
  高效抓捕逃犯的背后,是“王斌追逃工作室”加班加点、辛勤付出的成果,更是不断总结实战经验、形成自己独特技战法的体现。
  依托分局“情指行”一体化“1+1+7+7+N”合成作战体系,“王斌追逃工作室”将刑侦、警支、治安、巡特警等多警种多部门整合到合成作战单元中,同时更好地整合了各类数据资源及技术手段,提升了工作室整体效能。
  在依托对大数据各种研判分析的基础上,多年实战练就了王斌规劝在逃人员自首的“金口才”。一方面,围绕逃犯人员关系网络,绘制亲属、朋友、邻居三张图,常态开展走访调查、政策宣传、判例说教,鼓励关系人规劝在逃人员自首;另一方面,如研判出在逃人员本人联系方式,根据案件情况和个人逃跑特点,王斌会适时直面在逃人员,对其发动强大的“心理攻势+人文关怀+政策宣传”,鼓励逃犯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2021年,一个潜逃20年的命案逃犯信息进入王斌视野,经分析研判,王斌认为嫌疑人作案有特定原因,逃跑轨迹没有刻意躲避迹象,说明嫌疑人有主动投案的意图,于是通过大数据系统找到其联系方式,经过王斌苦口婆心劝说,逃犯终于下定决心自首。
  “王斌追逃工作室”立足实战,在取得丰硕追逃战果的同时,还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业务专长、技术优势和“传帮带”作用,带动分局各警种懂研判的民辅警成为追逃的行家,东胜区乃至鄂尔多斯市已成为各类逃犯的“终结地”。
农资打假须深入开展综合治理   针对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既要防止农资领域传统的违法犯罪行为死灰复燃,也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新“马甲”来变本加厉

  □ 董邦俊

  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24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针对“忽悠团”进村兜售化肥和网络越区违规售种两个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关系农业产业发展,关系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粮食安全。我国高度重视农资质量安全工作,多年来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各地各部门统筹推进集中打击与源头治理,农资打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资产品质量稳中有升。统计显示,全国种子、农药、兽药、饲料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农资打假仍然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挑战,比如“忽悠团”进村兜售化肥和网络越区违规售种两个新型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所谓“忽悠团”,主要就是以欺骗夸张的方式售卖伪劣农资,这种方式十分具有蛊惑性、隐蔽性、游动性。现实中,一些不法分子采取“游击战”的方式进村虚假宣传兜售劣质化肥,有的以免费送农药、免费收小麦等手段诱使农村群众到现场开农会并给群众“洗脑”来购买农资产品;有的免费车接车送甚至请客吃饭,把群众带到某酒店会场,向其销售伪劣化肥。由于这些农村群众多为老年人和妇女,防范意识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很容易上当受骗。而这些不法分子频繁更换地点也加大了查处难度。
  此外,不法分子通过QQ群、微信群等网络通讯工具兜售假冒伪劣农资,延伸了违法犯罪的链条和路径。可以说,“忽悠团”、跨区售种等农资造假行为实施速度快,出货量大,严重破坏农业生产,且造成的损失往往具有滞后性,这也使得假冒伪劣农资与农民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困难。
  针对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既要防止农资领域传统的违法犯罪行为死灰复燃,也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新“马甲”来变本加厉。这就需要深入开展综合治理。
  首先,建立“宣、防、管、控”一体化的农资管理工作体系。“宣”就是宣传农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官方认证的农资销售平台、农资打假的典型案例、农资选购及使用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内容,以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防”就是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农资销售网络、平台开展检查,提升平台和网络农资安全意识。“管”就是制定具体的农资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常态化开展农资市场的营销形势研判,针对农资领域的假冒伪劣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改善农资营销环境。“控”就是严格农资执法工作,对农资销售店面、网站进行执法,加大巡逻检查力度,防止假冒伪劣农资的销售和贩运。此次七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对于发挥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分兵把守、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构建村民自治防控体系。以乡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抓手,强化驻村工作队和乡镇网格化的监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严禁各种推销活动,对于未经许可进村推销的“忽悠团”及时上报。
  再次,规范网络平台经营行为,强化网络售种新业态的监管。应严格按照视频会议要求,对网络平台的许可资质、许可备案、销售区域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注意每季度对平台的专项营销活动进行检查,严格网络售种平台责任制,确保平台成为可靠的、优质的农资销售平台。
  最后,突出行刑衔接,充分发挥刑事司法预防犯罪的功能。一方面,要严格行政执法,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营销开展持续执法监督,并注意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网络巡查;另一方面,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构成犯罪的应坚决移送,形成高压严打、重拳出击的态势,提高农资制假售假者的违法犯罪成本。
  农资打假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打掉的是制假售假者的“黑心”,打出的是农民增产增收的“信心”和广大人民群众餐桌上的“放心”。当前正值春季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是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购买使用的高峰期。期待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助力粮食生产再夺丰收。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有序有度开放大学校园   □ 王维家

  教育部近日公布废止《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4部规章。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称,教育部在规章清理、废止的同时,也将加强有关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提高制度供给的及时性、有效性。特别是要适应教育管理、学校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疏密结合、宽严相济,落实学校办学和管理自主权,指导学校因地制宜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一段时间以来,高校校园是否应该对外开放成为各方关注的话题,焦点主要集中在资源、秩序、安全等方面。开放论者着眼于资源共享,认为公办大学,不能也不应该只属于特定部分人员拥有和使用,应该向社会开放,让更多的人员可以进入并利用丰富的校园资源,比如图书文献资源、运动锻炼场地、实验设备资源、文化设施资源等,从而实现观光旅游或游学探望的目的,还有人认为大学应该打开校门,接纳公众,以彰显大学的包容品格和开放精神。
  反对者则主要从安全和秩序的角度考虑,认为大学作为教育机构和教学科研场所,开展教学、进行科研,教育培养学生是主要任务,这就要求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宁静且有秩序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别是,校园的承载力有限,如果不加限制地对外开放,势必会造成校园内人流拥挤,嘈杂喧嚣,干扰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也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事实上,此前就有高校出现了游客与学生因争路发生矛盾的事件。这也充分说明,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讨论大学校园是否应该对外开放,不能简单地把它看作是一个“非此即彼”的二维问题,更不能陷入“我是你非”的对立思维窠臼中。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理论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具体实际的现实问题,应该客观分析与综合权衡。此次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的表态,进一步明确了高校有依法依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包括对校园的管理。同时,高校师生享有对校园优先使用的权利,高校可以制定合法、适当的校园管理制度,以保障校园秩序和师生教学生活需要。当然,高校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应积极向社会开放校园,更好发挥大学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等功能。要坚持因校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平衡好校园秩序、师生权益和社会公共需求,推动校园开放;要完善相关机制,做好服务保障,引导安全、有序、文明参观。可以说,这些表态是教育部对社会呼吁开放大学校园关切的积极回应,也是对高校依法依规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校园秩序和教学生活需要的有力支持。
  对高校管理者来说,要落实起来,紧要的是从思想和管理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在思想上要跳出“非此即彼”的是非判断;另一方面,要勇于面对变化的现实,不断更新管理思维,多在管理方面下功夫、想办法,推出新举措、新规范。比如,合理设定校园开放时间,简化入校手续流程,科学划定校园公共区域、观游路径,制定校园通行规则,规范校园通行工具,防止校园保障性资源被校外人员占用等等,实现有限度、有管理、有秩序地开放。同时,要积极打造提供校园文化资源、景观资源等的数字化、网络化应用,特别是要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打造校园虚拟场景,让社会公众即使不进入校园,也可以领略校园美景,通过网络享用到学校丰富的各类资源。
  对于全社会而言,大学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地方,广大公众应正确认识大学的功能职责,充分尊重开展教学科研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严格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和通行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良好秩序。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
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 张 倩

  国务院最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完善了网络消费相关规定,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如完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规范。
  当前,伴随着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网络消费已成为社会大众的主要消费方式之一,直播带货、虚拟商品交易等新业态,超前点播、PK带货等新模式纷纷出现,在提升消费体验、活跃消费市场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消费纠纷。
  从司法实践看,这些消费纠纷也有一定特点。首先,交易主体难辨识。以直播带货为例,网络消费通常涉及多方主体参与,包括直播运营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第三方交易平台、销售者及生产者等,加之部分直播间未明确公示实际销售者信息,消费者在确认责任主体时存在一定障碍,一旦遇到纠纷往往无法追溯,从而导致维权困难。笔者接触的案件中就有多例系平台采用提供链接的方式引导消费者进入商户直播间进行消费,消费者存在误以为平台方为实际销售者的情况,这种情形易导致消费者起诉主体错误,进而使得维权成本增加。
  其次,虚假宣传更隐蔽。与传统购物模式不同,网络购物消费者缺乏感知商品细节的机会,部分直播间会通过虚构库存、虚假低价等手段宣传商品;或者运用夸张语言、戏剧演绎、PK带货等形式,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或者采取特定的角度和滤镜展示商品,故意不展示瑕疵,导致货不对板。笔者审理过的某起案件就是销售珠宝的直播间通过特定灯光、打蜡等方式使珠宝看上去“流光溢彩”品质非凡,但消费者收到货后才发现珠宝品质与宣传的相差甚远。
  第三,合法权益易受损。现实中,一些经营者滥用技术,采取“大数据杀熟”“网络搜索竞价排名推荐”“算法限制交易”等方式侵犯消费者权益。而在司法实践中,经营者通常以技术问题、数据模型判断等理由自辩,同时又不对外公布具体算法、规则和数据,信息极不透明,导致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后,维权举证非常困难。此外,一些经营者还设置“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开箱不售后”等格式条款,却没有采用特别明示方式合理地提请消费者注意,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严重削减。
  保护消费者权益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也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立法,强化执法监管,规范新型消费领域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司法机关专门发布文件,从多个角度规定了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举措,包括依法妥善认定直播间运营者责任等。此次《条例》的出台,对于破解网络消费维权难题具有积极意义,也为司法机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法律保障。
  具体来说,一是厘清网络消费主体责任。如《条例》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要能够证明已经标明了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且要达到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程度,否则,消费者有权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责任;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时,还应按照广告法的相应规定承担责任。这些规定,有助于解决消费者对涉直播带货纠纷中责任主体辨识不清的问题。
  二是规范网络营销宣传行为。《条例》进一步细化经营者的义务,比如要求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严格履行销售者责任,依法依约兑现售后承诺;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的方式来虚构或者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从而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这些规定,直指实践中虚假宣传问题,有助于打破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是更好保障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明确了经营者不得滥用技术优势,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自动续费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这些举措都是聚焦实践中经营者不合理排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使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地位更平等,权益保护能落到实处。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关消费信心提振,事关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期待《条例》能够在各地得到有效落实,从而建立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共同保护治理体系,营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系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
金水晴波   □ 姬守中

  郑州有一条自西向东穿越而过、静静流淌了几千年的河。相传公元前522年,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卿子产去世后,由于他一生廉洁,家中没有钱财为他办丧,家人只好用筐背土在山上埋葬他。郑国人知道后,纷纷捐献珠宝。但子产的儿子拒不接受,大家就把珠宝抛向子产封邑的这条河中,荡漾的碧波在太阳的照耀下发出闪闪的金光,人们就把这条河叫做金水河。这虽然是一个传说,却反映了人们对子产的深切怀念,也象征着子产的恩德像河水一样日夜流淌,世世代代滋润河水两岸的人。清代诗人司星聚描述了金水河渔歌唱晚、岸柳含烟的如画景象,称之为“金水晴波”。
  据史料记载,子产去世后,青壮年放声大哭,老人像孩童那样哭泣,说:“子产离开我们了,我们将来依靠谁?”男女都取下身上的配饰,各种娱乐活动都停了下来,街巷里哭声三个月不绝。孔子也潸然泪下,称赞子产是“古之遗爱”“足以为国基”“惠人”,并说子产有君子四德:“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司马迁评价子产“为人仁爱人,事君忠厚。”清代的王源说:“子产当国,内则制服强宗,外则接应大国,二者乃其治国大端。”称子产为“春秋第一人”。子产为什么能够得到如此深切怀念和高度称赞?
  首先,子产改革不仅使国家变得强大,而且使民众得到实惠。改革开始时并不顺利,“作封洫”改革后的第一年,人们唱起这样一支歌谣:“清点我的衣冠收财产税,丈量我的田地收田赋税,谁想杀子产,就带上我一起去!”而改革第三年,人们又唱起一首歌谣:“我有子弟,子产教他学文化。我有田地,子产让它长庄稼。子产要是死了,谁能接替他?”据《史记》记载,子产执政第一年,青壮年不再游手好闲,老幼不再辛苦劳作;第二年,市场临时议价,自由交易;第三年,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第四年,农民收工后农具不拿回家也无人偷窃;第五年,男子无须当兵打仗,不颁布法令人们遇有丧事也自觉敬执丧葬之礼。
  其次,子产被儒法两家尊奉为先驱,在中华法制文明进程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历史上,子产“铸刑鼎”是第一次公布成文法,他的临终遗言是第一次提出“宽”和“猛”两种不同施政方针,折衷礼法成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源头,“不毁乡校”体现了古代朴素的民主思想和公共关系管理艺术。他近似完美地平衡了礼与法、宽与猛、广开言路与力排众议、节制贵族与仁爱民众的关系,堪称“极高明而道中庸”。
  第三,子产为处在晋楚两强夹缝中生存的弱小郑国赢得了尊严。子产不仅以礼法推进国内改革,而且善于运用礼法对外开展“维权”斗争,构建信实、公平、可持续的新型外交关系,为长期深陷地缘政治困局的郑国赢得了二十多年难得的和平发展环境。晋国执政韩宣子有一套玉环,但缺了一件,而这一件在郑国商人手中。公元前526年,韩宣子在访问郑国时,请求郑国帮助弄到这个玉环,但遭到子产的拒绝。子产向子太叔等人解释说:“忠和信是国家间关系良性发展的基础。”“大国的人对小国发号施令,如果要什么就得到什么,小国怎么能供给得上?大国的过分要求如果不依礼驳斥,大国的人哪里会有满足的时候?”韩宣子最后还倒送礼物给子产,感谢子产教诲。这与子产执政前相比,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家形象提高了不知多少倍。
  子产之德行、之功业“美不胜述”。今天,我们漫步在金水河边,仿佛子产并未走远。
图说世象   图说世象
  据媒体报道,近日,福建省福州市46岁男子戴某某酒驾被查,其不仅拒不提供身份信息,而且狂飙“演技”,一直假装咳嗽。其家属以他是小孩子不懂事为由向交警求情。经查,戴某某已达醉驾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点评:在确凿的酒驾证据面前,再好的“演技”都掩饰不了违法的事实,再多的狡辩都是徒劳,甚至可能让自己错上加错,成年人必须为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文/方越  
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岂能置之不理   □ 史洪举

  近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被告人张某被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属于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作出的民事裁定。为了让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好发挥作用,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公安部、全国妇联、民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对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进行了规范。最高法还专门发布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赋予了女性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利。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917份,2023年各级法院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同比增长41.5%。这说明人身安全保护令已成为不少家暴受害者捍卫自身权益的重要武器。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易操作和执行难的尴尬。
  根据相关规定,家庭成员或者其他共同生活的“准家庭成员”“前家庭成员”之间,遭遇暴力或者言语威胁、恐吓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将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抄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不过,如何确保被申请人不威胁、辱骂、殴打申请人,不使用短信、微信等方式发送威胁信息,不跟踪、骚扰申请人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仅仅寄希望于执法部门强化监督,恐怕并不现实,毕竟执法力量十分有限,而且很多暴力行为都发生在家庭内部或私密空间,本身就不易被察觉。此前,并没有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追究刑责的案例。但如果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执行人得不到有力约束或者无法产生足够强的震慑效果,那么可能会使行为人更加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存在,继续侵害他人。
  以此案为例,张某连续多年对被害人施加暴力,且一次次变本加厉,在人民法院对其拘留后,还是不思悔改。这种情况下,张某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碰了刑事法律红线。根据刑法,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当地法院对张某果断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让其为不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这不仅有力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捍卫了法律的权威。这起案例也充分说明,人身安全保护令从来都不是一张轻飘飘的纸,而是厚重的裁决、坚实的护卫,一旦作出,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
  该案作为全国首例以刑罚手段制裁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案例,有着标杆意义,公众从中不仅能感受到司法机关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的作为和担当,而且更能充分认识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严肃性,认识到家暴从来就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犯罪。通过此案,也启示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包括公安、法院、街道社区等在内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家暴苗头,更好地预防家暴事件发生,有效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对“假节俭真浪费”要高度警惕   对“假节俭真浪费”要高度警惕
  有媒体记者近期调研发现,个别地方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搞形式主义,出现令干部群众诟病的“假节俭真浪费”苗头。如中部某省一名科员王军(化名)反映称,自己出差忙完工作后已经没有当天的返程火车票了,因为单位倡导节约,坐飞机要走流程,所以请示后被建议住一晚再坐火车回,但这样算下来反而没给单位省钱。

  党和政府提倡勤俭节约,为的是把钱花到“刀刃”上,将省出来的真金白银用于办民生实事,增进百姓福祉。但“假节俭真浪费”却是空有勤俭之表,没有节约之实,背离了厉行节约的初衷,必须高度警惕并予以制止。为避免出现此类情况,首先要科学设置财政开支红线,增加操作的灵活性。在不超过红线的前退下,允许和鼓励经办人选用其他质优价廉的产品,从而避免“舍低价飞机票,选高价火车票”的尴尬。其次,建立规章制度的“年检”机制,提高制度的适宜性。对于不合理的规定予以废止和更新,切实做到与时俱进。此外,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增加规定的针对性。希望各地各部门都集思广益,真正将勤俭节约落到实处。 (张淳艺)  
票务平台要有更多人性关怀   票务平台要有更多人性关怀
  广东娟女士(化名)日前发帖求助称,自己花980元购买了某歌手演唱会门票,因父亲突然去世到不了现场,申请退款时却遭遇重重波折。在多次沟通下,票务平台提出让娟女士提交父亲已经去世的死亡证明,但后又称即便有这些证明材料也不能退。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不少消费者称自己也曾遭遇类似困境。演出票并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是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对此,票务平台在退票问题上拥有一定自主权,可以根据活动性质、合同约定等制定退票规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平台可以随意制定规则,无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此前,文旅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这意味着,演出票务平台有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退票服务。尤其是涉及消费者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时,平台更应该体现出人性关怀,灵活处理退票事宜,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和保护,而且是平台自身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的体现。 (王琦)  
破产重整助力“铝再生”企业涅槃重生 眉山市中院依法裁决批准一起重整计划案 □ 本报记者   杨傲多
□ 本报通讯员 古笑言
  
  “整个生产线在这帮小伙子手里充满了活力,炉子‘嗡嗡嗡’地唱响着,那是烧嘴和燃气窜动着的音乐……”公司复产当天,四川益德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德公司)负责人舒嵘在手机里记录下这一幕。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李东到益德公司进行回访,同企业员工、投资人、管理人、债权人和生产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代表一起,共同见证了这家破产重整企业的复产时刻。
重整计划草案三次表决未过
  “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时,我实地调查发现,厂房和车间屋顶都坏了,风一吹‘哐哐’响。”现如今,李东走在企业车间里发现,无论是厂房设施生产设备,还是员工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这份变化来之不易。
  益德公司成立于2006年,其再生铝回收利用项目曾是四川省资源综合利用的龙头项目。项目利用废旧金属进行配方,生产系列国标、德标、欧标、美标再生合金产品,应用于汽车制造、工业用材等行业。
  2015年,益德公司因长期亏损停止生产经营。截至2016年底,公司资产3755万余元,负债超过1.12亿元。
  2017年底,益德公司以资不抵债但可以继续生产扭亏为盈清偿债务为由,向眉山市中院申请重整。2018年,眉山中院受理益德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经法院调查,益德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其具有《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许可证,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稀缺性与专有性,公司具有继续生存经营的价值。
  2018年8月,眉山市中院裁定对益德公司进行重整。
  “在各方反复拉锯协商中,案件审限到了,不能让有价值的企业就这样‘死’了,债务企业两次申请延期。”谈起益德公司的重整之路,李东说,好事多磨。
  益德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第一次拿出来表决,除职工债权组外,抵押债权组、税务社保债权组及普通债权组均未通过。
  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指导破产管理人进一步完善重整计划。修改后的重整计划草案第二次表决,普通债权组、抵押债权组仍未通过。
  管理人向眉山市中院提请重整转清算。
  “清算、卖地、拿钱,确实更直接更快,债权人的合理诉求,法院要充分考虑。但就这个案子,就这个企业,我认为有更优的方案。”李东与破产审判团队多次走进益德公司,并在法院召开座谈会,与管理人、投资人和债权组进行反复沟通,为公司重整出谋划策。
  重整计划再次调整,引入国有企业作为投资人,通过保留债权分期还款、债转股等多种方式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然而,再修改的重整计划草案第三次表决,仍未通过。
司法助力企业拥抱新的未来
  如何推动“僵”住的重整进程向前走?
  2020年,中国向世界承诺“双碳”目标,废旧金属回收是“循环经济”的重要一环,在新的背景下,益德公司是否有新的未来?
  经过多次调查讨论研究,眉山市中院对于益德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有三方面考量:从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来看,益德公司的许可证资质在眉山是唯一一家,公司主营项目是典型的“碳中和”项目,有着良好前景;从眉山市铝硅产业布局来看,废铝的回收利用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从公司本身来看,负责人深耕铝行业多年,虽因废铝来源管理等因素创业失败,但一直在想方设法救活企业,做出了大量努力。
  又一次修改后的重整计划草案符合绝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极大提高了各债权人的清偿率,引入投资人后,益德公司涅槃重生的可能性极大。2021年3月,经管理人申请,眉山市中院依法裁定:批准通过益德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法院借助法律之力,帮企业再向债权人作了一次承诺。”案件审结,李东找到益德公司负责人、重整执行人舒嵘叮嘱,希望公司抓住机遇,尽快恢复生产,争取早日兑现向债权人的承诺。
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
  转眼已是两年有余。2024年春节前,李东收到益德公司负责人舒嵘发来的信息:李庭长,我们公司年后正式复产了。
  李东决定到益德公司回访,了解重整计划的实施情况。
  法院的车到了益德公司,第一个见到的就是在门卫处办公的舒嵘。春节后公司要复产,舒嵘直接把办公室搬到了门卫处,因为这里能“眼观四路,守好安全”。
  舒嵘曾在某知名铝业公司任职,还被评为四川省劳动模范等。创业失败后,她并未灰心,积极地推进重整执行。
  解决厂房问题,重建生产线,老员工返岗,新员工融入,重启炉窑、复产演练、反复调试模型数据、熬夜守炉投料、验证设备稳定性……
  舒嵘说,眉山市中院助企业破茧重生,她从中受益匪浅。法院通过重整计划不到半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两年来,已有3家知名上市公司向益德公司伸来“橄榄枝”。2024年3月做好生产线磨合后,第一期启动铝杆项目,第二期上马合金铝杆项目,销售方面已与投资公司进行了对接。最近,四川省某知名公司已和益德公司达成初步协议,他们的铝废料全部交给益德公司处理,原料来源问题已解决。
  在复工复产恳谈会上,法院、公司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投资人、债权人围桌而坐,把视线聚焦于益德公司近年来的重生情况。
  “只有重整计划落实了,所有债权人的利益才有着落。”李东随后就企业的合规化建设、发展管理、管理人履职等问题进行支招。
  “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在益德公司这个案子里,我看到了纸上的法条是如何真实地帮助企业重生的,感受到了眉山市法院对债权人权益的平等保护,法院法官的专业技能和法律素养让大家都折服。”债权人之一、中国电建集团成都电力金具有限公司代表郑丽珊发言说。
  “法院通过的重整计划是在真正帮企业实现重生,从而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债权人之一、天津银行资保处负责人感慨道。
  “看到焕然一新的企业,感受到公司确实‘活’过来了。”投资人、四川圣因凡果科技中心代表说。
漫画/高岳  
口罩水杯中性笔竟是“作弊套装” 湖北宜昌警方全链条打掉一组织考试作弊团伙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谭晓雷
  
  中性笔、橡皮擦、口罩、水杯,这些日常所见的东西,经过改造却变成了考试中的“作弊神器”,出现在了全国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上。
  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了打掉这一特大跨省组织考试作弊不法团伙的侦办详情: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查获各类无线电作弊设备660余台,查冻涉案账户100余个、资金130余万元,涉及全国各地考生近200人。
考场惊现“作弊套装”
  2022年11月,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如期举行。
  宜昌考点中,有几名考生不停地摆弄手中中性笔的前端,神色有些慌张,动作充满掩饰性。这些异常举动引起了现场监考老师的警觉。
  监考老师对相关考生文具进行检查发现,有考生所使用中性笔的前端是一块小屏幕,屏幕上显示的正是考试答案。
  监考老师一边将情况上报给当地考试院,一边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案后,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迅速立案展开调查。
  调查中,民警发现中性笔只是这套“作弊神器”中用来负责接收答案的部分,而与之配合的还有考生所携带的口罩和水杯。
  办案民警介绍,口罩和水杯上均有作弊设备,分别负责从不同角度将偷拍到的试卷题目传送至场外的“枪手”手中,负责做题的“枪手”将答案发送至信号发射塔,再由信号发射塔将答案传送至所有作弊考生的接收设备里,这些设备伪装成中性笔、橡皮擦、“米粒”耳机等。
  “用来偷拍的水杯甚至还设有自毁功能,如果作弊被发现,考生只需将水杯倒置使水流进装置产生短路从而烧毁电路板。”办案民警说。
5个团伙“协同作战”
  几名涉案考生的作弊设备,都是从一家名为仁文教育的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手中获取,而教他们使用这些作弊工具的则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刘某。
  办案民警透露,该不法团伙长期操作,很多考生相互推荐介绍,作弊考生群体越来越大,严重违背考试公平原则、破坏考场秩序、泄露国家机密。
  然而,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考试结束后,刘某就将公司注销,玩起了“失踪”。
  办案人员调取刘某考试前的活动轨迹,在离考场不远的一家宾馆里,发现了刘某的踪迹。
  细心的办案人员发现,一个名叫叶某的男子也曾在该酒店登记过,而且曾在这家宾馆同刘某频繁碰面。
  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这是一个由5个不法团伙分工协作的案件:“叶某团伙”14人、“刘某团伙”7人、“母某、宗某”团伙5人、“王某、李某团伙”3人、“陈某团伙”3人。
  进一步梳理案件,民警发现该作弊团伙涉及链条环节有:幕后操作老板、指挥作弊人员、招募考生机构、窃密泄题“内鬼”、场内密拍“考生”、场外做题“枪手”、作弊器材厂商。
  “此案件链条长、人员多,针对每场不同类型的考试,犯罪嫌疑人既有临时入伙的,也有长期固定的。”办案民警透露。
  斩链断环,深挖余罪,还涉及追溯往届考试作弊不法事实,取证量大、难度空前。
  在宜昌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西陵分局会同其他技术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的信息流、资金流、活动轨迹、人员关系等涉案线索展开深入调查,分头研判、汇集情报、合成打击,经过半年多深度经营,逐步整合出有效情报。
  在新一次全国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前夕,办案民警发现刘某的银行账户出现了多笔2万元至6万元的资金流入,而这些转账大多来自宜昌。
  此外,叶某名下的教育机构也出现了资金流入。
  办案民警顺线追踪,不断深挖。
  调查中,民警发现在全国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开始报名前,该团伙中的叶某、刘某、母某主要通过代理机构在社交账号上群发“建造师VIP包过渠道”等广告招生,各自招揽湖北宜昌、襄阳、荆州、荆门、随州以及省外考生,并收取2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费用。
  为达到“考试包过”成效,该犯罪团伙构思了“花样百出”的作弊方法——
  考前模式,提前获取考试答案范围后,临考前一两个小时内交到付费考生手中,要求考生强记后,凭记忆进考场应考,或者将答案用特殊药水打印在准考证上,用偏光隐形眼镜才能显示,不易在监考中被发现,从而达到作弊效果;
  考中模式,提前安排“枪手”,采用“密拍”设备,传输题目、答案到作弊考生带入考场的特制中性笔、“米粒”耳机等作弊器材上或远程播报答案。
四地同步“人赃并获”
  办案民警介绍,该不法团伙成员众多,涉及考点分散,加上考试临场情况对不法团伙及作弊考生均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团伙动向随时会产生变化,“想将这个团伙彻底捣毁,必须多地同时进行抓捕收网,确保人赃并获,无一漏网”。
  2023年6月,在宜昌市公安局统一指挥部署下,200余名警力分赴湖北省神农架、荆州、随州和云南省丽江4地考点展开统一收网,在考试之前将这个不法团伙打掉。
  此次行动中,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冻结资金130余万元,扣押各类无线电作弊设备660余台,作案电脑20余台。
  经查,以犯罪嫌疑人刘某、叶某等人为首的涉案团伙通过组织考生作弊,获取不法收益约600万元,涉案考生近200人。
  目前,西陵分局已将刘某、叶某等人组织考试作弊一案相关犯罪嫌疑人移送至西陵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海南法院首次发出《护鸟令》 修复性司法让捕鸟者变身护鸟人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罗凤灵
  
  3月21日上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林某等8人表示认罪悔罪,当庭签署《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海南省二中院依法发出《护鸟令》,责令其自觉履行保护鸟类资源的义务。这是海南省二中院首次发出《护鸟令》,为全省首例,是继“碳汇认购”之后作出的又一修复性司法举措。
  2021年9月,林某在乐东县佛罗镇某村附近看到有人出售鸟类动物,认为有利可图。2021年至2022年10月期间,林某向周边村民黄某等5人收购非法猎捕来的白胸苦恶鸟、噪鹃、夜鹭等野生鸟类动物共计1206只,之后出售给陈某等人,从中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盛某在明知其妻子林某实施非法买卖野生鸟类动物行为的情况下,仍帮助林某处理、加工收购来的野生鸟类动物。
  2022年10月26日,公安机关在林某、盛某家中查扣野生鸟类动物活体63只、死体589只。经鉴定,涉案野生鸟类动物中,640只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俗称“三有动物”),价值26万余元;9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11.3万元。
  案件宣判当日,海南省二中院根据林某等8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分别依法判处刑罚、追缴违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其中,林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宣判后,主审法官现场作判后释明和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并向林某等8人发出《护鸟令》。据主审法官介绍,发出《护鸟令》是为了提高当事人保护鸟类资源的意识,让其按照承诺自觉参与到保护鸟类的行动中,成为一名“护鸟人”;通过现身说法开展鸟类保护普法宣传,不仅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改过自新,更把爱鸟护鸟的法治意识传播到群众中去,为生态保护“将功补过”。
  海南省二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潘心情介绍,林某等8人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通过刑罚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行为,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的决心,同时引导公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达到惩治违法犯罪和生态保护治理的双重目的,用“绿色司法”为海南热带雨林保驾护航。
  该案的宣判开启了2024年海南省“爱鸟周”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的序幕。黄流镇周边村两委干部、村民等100余人旁听了宣判。
两被告人买卖穿山甲鳞片被判刑 深圳龙岗法院判决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本报讯 记者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邓晶晶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一起被告人非法购买穿山甲鳞片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听信野生动物有治疗效果,从被告人彭某处以每千克5600元的价格购买3.5千克穿山甲鳞片,彭某手中的穿山甲鳞片是从他人处购买。经鉴定,涉案鳞片的物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估值62347元。另查,刘某曾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批,其中有白犀、黑犀角等制品,分属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估值229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两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自费印制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单,在城市街头、花鸟市场发放、张贴,倡导保护野生动物,并分别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万元、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彭某非法收购穿山甲鳞片等国家一、二级野生动物制品,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两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相关制品已追缴,特别是考虑其主动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自愿缴纳生态赔偿金等情节,故均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两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办案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在无法评估生态环境损害具体金额情况下,积极向被告人释案说法,让被告人从内心充分认识到行为危害性,通过被告人主动现身说法,宣传野生动物保护,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探索符合案件实际情况的生态修复新模式,综合上述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依法裁判,增强公众对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引导社会破除贩卖、食用野生动物陋习,树立正确生态文明观,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22.5吨蓝碳存入生态碳账户 象山法院推动浙江首例“蓝碳+产权+司法”交易   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方芳 余亚亚 浙江省象山县近日设立全国首个跨省共建的蓝碳生态碳账户,并达成浙江省首例“蓝碳+产权+司法”交易。
  在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购象山县黄避岙乡422.5吨蓝碳生态价值产品,存入了象山县蓝碳生态碳账户。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向象山县法院发放了象山县蓝碳生态碳账户核销凭证。
  蓝碳,是指利用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海洋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相对于陆地上的绿色碳汇,具有固碳量更大、效率更高、储存时间更长等特点,蓝碳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也更为灵活。象山县拥有盐沼、贝藻类、渔业碳汇等丰富蓝碳资源,发展蓝碳经济的自然条件优势显著,已于2023年2月完成全国首单蓝碳交易拍卖,并于今年2月启用全国首个双碳“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增值化服务。
  为打造“海上两山”实践地金名片、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象山县法院创新构建“刑事打击+民事赔偿+生态修复”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在环境司法领域通过个案探索将蓝碳交易用于履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功能,同时依托产权交易机构在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要素交易上的专业优势,积极促成生态司法与碳汇交易的有机衔接、深度共融。
  该院还与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县发改局等单位开展蓝碳创新联盟合作签约,助力打造可持续发展的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和蓝碳司法生态补偿机制的全国样板。今后,该院还将继续积极延伸司法生态补偿交易的应用场景,推动“软资源”真正转变为“硬资产”。
遭受性侵儿童获赔精神损害赔偿金 贵阳白云检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 □ 本报记者   王鹤霖
□ 本报通讯员 徐  静 何腾飞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及时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该案也是白云区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并获法院判决支持的案件。
  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不满14周岁且智力低下的小美(化名),先后被张三(化名)等3人分别以哄骗、强制等手段带至偏僻、隐蔽地方实施性侵。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后分别以张三等3人涉嫌强奸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分别以3名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就小美提出要求3名被告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及时对被害人遭受精神创伤的事实展开了调查核实,并引导帮助其进行精神类残疾诊断,委托专业社工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同时,发现小美作为智力低下的被性侵案件儿童,虽然单纯从身体上看不出受到多大伤害,但心理创伤较明显,需要后续持续长期治疗。单在案发后,小美并未得到3名被告人的主动赔偿,高昂的治疗费用给其家庭带来难以承受之重。
  承办检察官认为,虽然3名被告人均以强奸罪被判刑,但结合本案遭受性侵的小美在自我性别认同、两性关系的认识和自我三观形成等方面都受到负面影响,为体现对未成年人优先、特殊保护的原则,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作为检察机关要充分用好支持起诉这个职能,创新履职、能动履职,主动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把检察司法保护做深做实。
  在征得小美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检察官主动与白云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申请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无偿提供民事诉讼法律服务,还就张三等3人赔偿小美精神损失费事宜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为确保精神赔偿案件能够顺利立案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承办检察官多次就法律理解适用、案件证据情况与法院会商沟通,最终达成共识。由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法院裁定,依法判决3名被告人各自赔偿小美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白云区检察院积极主动支持未成年被害人向性侵案件被告人起诉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充分体现了人民检察努力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在前面、落到实处,用法治的方式为未成年人“撑腰”,传递司法温度,彰显法律温情。
聚焦基层主官能力开展系统培训 武警兵团总队不断提升基层全面建设水平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黄 超

  近日,武警兵团总队将旅团级支队常委、基层大中队主官聚集在塔里木河畔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某军营,开展三级主官《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培训和党组织书记轮训,不断提升基层主官按纲抓建能力。
  基层主官身处带兵一线,是带领官兵遂行任务的领导核心,也是组训抓训备战打仗的第一责任人。他们身处基层关键岗位,其能力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基层全面建设水平。
  一名优秀的基层主官应具备哪些能力?如何提升这些能力?随着培训的持续进行,一场关于基层主官能力的大讨论和学习热潮拉开序幕。
增强以上率下领兵打仗的指挥能力
  有这样一个英雄连队,诞生于抗日烽火中,战争年代先后4次荣立大功,和平时期先后5次被授予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5次、二等功19次,被誉为“大功三连”。《纲要》培训大队特邀这支英雄连队指导员登上讲台,为参加培训暨党组织书记轮训的学员们传经送宝。
  不少参训学员认为,英模单位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其中重要一点,就是他们的主官具有以上率下、领兵打仗的指挥能力。
  来自有着79年红色队史的某中队干部周昌钰对此深有体会。“党员干部叫响‘看我的、让我来、跟我上’,官兵之间才能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和性命相托的信任,这是我军自革命战争年代就形成的光荣传统。”周昌钰说,“作为基层带兵人,要想带兵打胜仗就要身先士卒,任何时候都得站在官兵最前面,挺在危险最前沿。”
  最好的动员是率先垂范,周昌钰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在前不久支队组织的红蓝对抗中,面对严寒气候和狡猾的“暴恐分子”,他带领突击组率先向顽敌发起进攻,战士们不甘落后,最终将“暴恐分子”成功抓捕。
增强依法按纲整合协调的自建能力
  在一次现场演示会上,工作经验丰富的基层主官学员扮演党支部成员,围绕每月的战备工作、军事训练、思想政治工作、日常管理等内容召开会议,演示基层党支部按纲建队形势分析会流程。虽然是演示,但对于预任主官彭楚戎来说,却是满满的干货。
  彭楚戎说,此次培训采取“大班+小班”“主课+微课”“理论+实践”的形式,对《纲要》明确的基础性、经常性、周期性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区分重点难点,由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大中队主官进行演示,让大家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在亮招点赞环节,某中队主官主动求招。他反映,自己单位不少官兵存在爱刷抖音快手、偏信网络信息的现象,虽然几次狠抓手机管理,但依然收效甚微。
  对于他的困惑,获得过武警兵团总队“十佳政治教员”的张记现场支招:作为一线带兵人,我们要紧贴官兵、紧跟时代、引领潮流去“带”。到战士愿意听的地方讲理、等战士愿意说的时候沟通、在战士愿意学的方面用力,主动融入年轻官兵。
  培训中,还有一些基层主官感慨,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经常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让他们很无奈。
  针对这一情况,某支队一名抓建基层领导小组成员给出建议:必须增强依法按纲、整合协调的自建能力,遵循基础天天打、根底日日攒的规律,把按纲要建、按条令管、按大纲训、按规矩办落到实处,将基层“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经常性工作做好,才能真正抓出实效、求得实果。
增强勇于创新敢于攻坚的解难能力
  大事难事看担当、勇于攻坚克难,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需的能力品质,这点对于基层主官同样适用。在武警兵团总队,不少基层中队独立驻防,经常会面对这样那样的困难,这就要求基层主官具备勇于创新、敢于攻坚的解难能力。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是我们党带领人民群众创造的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某中队将枫桥经验引入军营,贯彻落实到部队建设各方面,探索形成“消除小摩擦、化解小矛盾、排除小隐患,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中队、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军营版。
  “为什么年年考核成绩都垫底?为什么问题隐患频出?为什么战士没有上进心?”学员陈程接任中队主官后,研究部队存在的沉疴病灶时想到枫桥经验,决定以中队为试点,采取加强组织建设、走好群众路线、化解风险矛盾、强化法治思维等措施,探索出枫桥经验军营版,推动部队建设向上向好发展。
  如今,陈程所在支队班有思想骨干、排有调解员、中队有调解小组,他们实践探索出“听、查、理、调、访”调解五步法,确保困难时候有人帮、进步时候有人赞、犯错行为有人讲,部队连续23年实现安全无事故,连续6年被上级表彰为基层建设先进支队。
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通知 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记者廉颖婷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稳定退役士兵就业为重点,部署开展2024年度专项就业服务。
  按照《通知》安排,本年度专项行动主要围绕5个主题展开。一是跨区域联合招聘活动,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地市合作,共享优质就业岗位资源,促进退役士兵合理流动、实现就业。二是行业领域专场招聘(宣介)活动,结合地方(区域)优势行业、聚集产业,联合行业协会、产业商会等,发布一批市场需求度高且与退役士兵相适应的岗位,促成有一定技术储备的退役士兵便利求职、集中就业。三是就业合作企业专项招聘活动,结合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约合作的各地企业积极参与,支持退役士兵就业。四是高校退役士兵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会同人社、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政策进校园、岗位进校园、专场招聘等,促进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退役士兵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退役士兵毕业生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就业。五是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帮扶活动,重点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帮扶,会同人社部门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措施,针对性推荐岗位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精准服务,紧密结合当地退役士兵就业需求、职业技能培训热点和突出就业岗位资源,提供更加精细就业服务,提高人岗匹配成功率。要注重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宣传实效,确保退役士兵对优惠优待政策充分了解。同时,鼓励各地在方法渠道上探索创新,并定期做好就业情况跟踪汇总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部于去年启动年度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专项行动计划,一年来指导全国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举办招聘会近1.2万场次,提供就业招聘岗位706.7万个,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39.4万人,人数较2022年同比增加7.4%,就业服务效能得到提升。今年的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加强就业支持和服务力度,为退役士兵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平台,促进供需匹配,推进稳就业工作。
青海军地打造
军营普法联动战线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马寅翔

  3月上旬,在海拔3000多米的青海高原,武警青海总队海北支队官兵正在参加一场普法宣传活动。这是该支队联合解放军西宁军事检察院、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共同打造的军营普法联动战线。
  活动现场,普法人员从武警海北支队需求出发,通过展板挂图、剖析案例、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为官兵们带来法律服务套餐。“此次法律讲解内容贴近军营实际,也让我们了解和掌握了更多维权途径,受益匪浅。”某中队排长张晨阳说。
  武警海北支队领导叶华表示,部队常年驻守在海拔3000多米的高原地区,任务繁重。经常性普法宣传活动可以及时为官兵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很有必要。
  “这次经历让我深切感受到普法宣传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军人,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某中队下士陈松涛的父亲因承包工地项目,发生6万元工程款纠纷。普法人员为他详细讲解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指导陈松涛如何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此次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普法人员耐心释疑解惑,为官兵们提供了可行性建议。某中队中士张振东成功解决了困扰他4年的义务兵优待金问题。完成义务兵服役后,张振东始终没有收到3.9万元优待金。听完张振东讲述,军事检察官为他提供了专业建议,并将这一情况作以整理协同办理。张振东开心地说:“多亏这次维权咨询,帮我解决了法律纠纷。”
  西宁军事检察院的郭英杰在活动结束后深有感触地说:“部分官兵有顾虑、不懂法,不能及时将自身涉法问题向上级反映;检察机关和基层部队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因此,要继续大力开展这种针对性的法律法务。”
  “为官兵办实事、解难题,是确保部队安全稳定、有效提升部队战斗力的途径。我们与西宁军事检察院、地方检察院等单位建立合作,通过合作引领普法工作纵深推进,用法律途径解决官兵涉法问题,保障他们在强军路上轻装前进。”武警海北支队领导王志元说。
福建将乐县成立
军人普法宣传服务队   本报讯 记者韩潇 通讯员欧阳杰 近日,福建省将乐县军人普法宣传服务队来到驻地部队营区,为基层官兵开展“法进军营 护航强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据该部中队长尤亚介绍,近年来,基层官兵涉法问题增多,为保障官兵及其家属合法权益,解决官兵后顾之忧,将乐县委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双拥办等单位,成立将乐县军人普法宣传服务队。
  活动当天,将乐县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陈于思围绕“筑牢廉洁防线 预防职务犯罪”主题进行授课,内容紧贴基层官兵实际,大家直言很受触动。在随后开展的“面对面”“心连心”法律咨询活动中,法院干警以民法典、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为重点内容,对官兵普遍关心的军人地位、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待遇保障、抚恤优待等问题解读分析,并就官兵提出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
  “通过这次普法活动,不仅使我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而且学会了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战士李志国说。
济南市中区建立
军地联动解难机制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最新征迁政策下来了。”近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催马村农家小院里,市中区党家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许胜勇与催马村村民围坐在一起,拿出《租地协调书》,为已签署部队训练场征收拆迁协议的村民讲解政府最新福利政策,做好部队征收用地拆迁工作。
  “政府把官兵事放心上,战士才能把使命扛肩上。”济南市市中区领导说,针对驻军部队多,后路、后院、后代“三后”难题多的实际,他们统筹军地力量、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建立军地联动解难机制,探索构建政府、企业、行业和群众合力爱军、为军解难的拥军新格局,以强大工作合力解决部队急难愁盼问题。
  因玉符河综合治理工程,原济南军区某部训练场整体迁至催马村西山区域内。针对该区域涉及的土地流转费及分配方案,催马村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经公开公示,补偿标准按相关部门批复执行。但催马村3名村民因不满补偿标准,组织家庭成员多次到相关部门信访。
  为此,市中区党家街道联合驻地部队,组织催马村党员、村民代表和官兵研究部署解决方案。街道联合村包片干部和网格员走进村民家中,耐心听诉求、细心讲法理、真心解难题。征收拆迁工作组厘清情况,帮助未签协议的村民算好经济账、利益账,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党家街道与部队合力攻坚下,相关村民全部签署征收拆迁协议。
  为做好信访治理工作,市中区党家街道树牢军地共建、人民至上理念,构建联动新格局、盘活军地一盘棋,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的目标。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是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自2020年以来,市中区安置随军家属22人、为863名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补贴1554.1余万元、解决1600余名军人子女入园入学问题、发放困难官兵家庭救助金90余万元……官兵福利待遇得到保障。
  此外,市中区还全力支持部队燃气供热、公寓房建设、营区外墙粉刷、离休所电梯加装等涉军项目建设。在乡老复员军人光荣小屋,首家军营社区——蓝天社区等项目投入建设使用,提升了退役军人生活质量,打通了军地联络服务保障通道。
  市中区还为驻地10所“双拥共建特色学校”以及加入市中区拥军联盟“英雄山拥军商圈”33家商户授牌,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优质服务,军地双拥共建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
四川丹巴县人武部开展“送法助征兵”活动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陈 溯

  近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人民武装部、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送法助征兵”活动,为2024年上半年预定新兵送上普法大餐。
  活动现场,丹巴县检察院检察官郑策以《送法进军营 以法润兵心》为题,结合兵役制度、违法犯罪警示案例等内容进行宣讲,引导预定新兵明确法律底线,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同时,让准新兵们对自己的权利职责、军人及军属权益保障有更清晰的认知。
  随后,检察院普法人员深入班排,向预定新兵介绍丹巴县检察院涉军维权诉调对接工作站一站式法律服务相关政策,让他们了解军人军属如何利用“绿色通道”维护合法权益,并向准新兵发放涉军维权宣传单。
  活动最后,检察干警与30多名预定新兵进行“筑牢法治之基 开启军旅征程”主题签名活动。预定新兵们纷纷表示:到部队后一定积极进取、奋发作为,努力成为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革命军人。
  丹巴县人武部政委刘小平表示:“送法助征兵”活动旨在增强预定新兵崇德重法、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坚定预定新兵保家卫国、舍小家为大家的理想信念。
  这些年,丹巴县按照兵员征集要求,拓展兵员征集宣传面,深挖兵员征集潜力,吸引了一批批优秀丹巴儿女走进军营。近3年,丹巴县入伍新兵大学生占比达100%。
  “年轻人应征入伍热情逐年攀升,我们努力实现征兵由量到质的提升,坚持把大学毕业生作为征兵主要对象。”丹巴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介绍说,他们抓住大学生返乡契机,派当地村干部一对一上门动员;每年组织大学生征兵启动仪式,全程开通大学生应征“绿色通道”;送新兵时,举行隆重的入伍出征仪式。
  为解决军人后顾之忧,做好涉军维权工作,近年来,丹巴县人武部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创新开展新时代双拥工作,定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安全教育
走进校园   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武警安徽总队合肥支队勤务保障大队官兵走进驻地小学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他们结合安全知识宣讲、自救互救训练、火灾处置演练等方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图为武警合肥支队勤务保障大队文职人员王小虎教学生使用灭火器。   本报通讯员 徐伟 摄  
广西来宾抓实“三个三”锻造政法铁军 清廉机关建设融入政法工作全过程 □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通讯员 韦晋 覃韩水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公安局黄茆派出所接到求助电话,求助者80多岁的父亲长期卧床,无法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影响了医保、低保等补助申领手续办理。该所户籍民警按约定时间上门帮助其完成身份证办理,并婉拒其表达谢意的土特产。这是来宾市着力打造清廉政法机关的缩影。
  来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顺克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2022年以来,来宾市政法系统围绕“忠诚、法治、廉洁、高效”打造清廉政法机关,以“三个三”举措(三项教育、三个目标、三个要点)为抓手,务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锻造党和人民满意与信任的政法铁军,队伍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持续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2023年度,来宾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排名全区第三,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效满意度均名列全区第四。
“三项教育”筑牢“廉”思想
  “我从一杯酒、一盒茶、一包烟开始,心理防线一步一步地在让步,最终走向堕落。”2023年11月29日,来宾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某县(市、区)原党委政法委书记廖某在警示教育片中的忏悔,让观看的干警深受教育和触动。
  来宾市政法系统将廉政教育作为锤炼党性、转变作风、推进工作的有效载体,教育党员干部扣好廉洁履职“扣子”,引导全体政法干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抓实政治教育铸廉。来宾市政法系统突出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通过政治轮训、专题讲座等方式,教育引导全市政法干警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走深走实。自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以来,全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参训人数达4500余人次。
  抓实正反教育促廉。来宾市政法系统坚持正面示范引领和反面警示震慑同向发力,一方面强化正面教育引领,用好每季度“政法大讲堂”载体,开展“榜样清廉说”活动,以清廉榜样力量感召人、以身边清廉先进激励人;另一方面,连续3年邀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为全市政法干警作廉政报告。2022年以来,全市政法系统组织清廉党课950期,观看警示教育片1200余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20余次,3800多名政法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抓实文化教育润廉。来宾市政法系统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结合实际拓展政法廉政文化阵地,夯实廉洁奉公文化基础。政法各单位打造出320多处机关清廉文化阵地,还组织家庭助廉座谈、廉政家访等活动,不断厚植廉洁文化,让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更好地立德润心化行。
“三个目标”夯实“廉”基础
  “通过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我们对工作中的风险点进行自查,提醒自己要警惕高危事项,再由上级和纪检部门帮查,对存在的风险加强监管,指导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防患于未然是对干警最好的保护。”来宾市委政法委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罗彬在岗位风险排查活动中深有感触地说。
  来宾市政法机关坚持目标导向,严格落实清廉机关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定期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落细落实。
  紧盯政法队伍廉洁,持续强化纪律约束。来宾市委政法委对政法各单位开展全覆盖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坚持“严”的基调,将反腐败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有机结合,从严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同时,扎实推进市委政法委与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全市政法系统处理处分政法干警连续两年下降。
  紧盯权力运行规范,常态化开展管理监督。来宾市政法系统加强权力观教育,政法各单位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022年以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排查防范机制58项,组织廉政风险自查5300余人次,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警警醒知止,形成遵纪守法的高度自觉。
  紧盯作风整治到位,市委政法委组织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自查,重点整治基层反映的重复上报材料多、变相考核多等问题。同时,坚持纠树并举,坚决纠治“昏懒庸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整顿在执法办案、信访接待等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个要点”激活“廉”动力
  2023年,合山市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和认可。合山市委政法委在走访服务企业时特别注重廉洁服务,要求政法各单位法治服务人员坚守廉洁底线。有企业负责人为感谢政法单位的优质服务多次提出请客邀约,均被委婉拒绝。
  来宾市政法系统把清廉机关建设融入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极大助力了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把握清廉政法机关建设促政法队伍精气神提升的着力点,注重惩防结合,坚持不懈正风肃纪,队伍守住廉洁底线,敢为善为常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职尽责。2022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有151个集体、302名个人荣获全国全区表彰。
  找准清廉政法机关建设促进政法工作质效提升的结合点。来宾市政法系统以清廉机关建设推动政法干警担当作为,选人用人导向更鲜明,激发出队伍干事创业激情。2023年,来宾市“五事共治”基层自治模式入选第四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重大涉稳问题化解工作评价考评列全区第一,矛盾纠纷或社会治安问题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综合量化指标考评均列全区第二。
  选好清廉政法机关建设促群众满意度提升的切入点。来宾市政法系统以群众满不满意为重要标准,将清廉机关建设成效转化为为企为民的实际行动。相继推出多元解纷、同城通办、跨区通办等便民措施,“一站式”服务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耗时长”等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高效率的法治保障。
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年会举办首场新闻发布会 年会设置“4+1”个板块议题   本报琼海(海南)3月26日电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今天上午,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年会首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举行。在发布会上,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李保东欢迎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0名代表和来自约40个国家和地区的1100余名记者参加年会。
  李保东介绍说,今年年会的主题是“亚洲与世界:共同的挑战,共同的责任”。当前全球面临的难题纷繁复杂,只有国际社会共同迎接挑战,共同肩负责任,切实加强合作,才能推动世界继续走上和平与繁荣的轨道。
  今年的年会设置了“4+1”个板块议题,即“世界经济”“科技创新“”社会发展”“国际合作”以及“共迎挑战”板块。前述4个板块从不同领域入手,深入分析当前亚洲与世界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探讨世界发展中的共同利益和共同责任。第五个板块则从不同的嘉宾视角出发,探讨如何加强合作、共迎挑战。这个板块包括一系列的双边对话会和企业家圆桌会。
  李保东强调,当前世界经济增速表现疲软,国际形势变乱交织,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频发,全球治理需求日益紧迫,世界发展和安全面临诸多挑战。但世界经济正在逐步走出疫情的阴霾,科技创新带来新的增长动力。论坛希望通过此次年会的讨论,凝结各方智慧,团结亚洲与世界的力量,携手向前攻坚克难,共创未来。
全国妇联等四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深化面向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对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作出部署,要求聚焦广大农村妇女对法律资源和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深化面向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广大农村妇女身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强调,活动重点面向农村妇女及其子女和家庭,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树立家庭新风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在全国开展,重点覆盖西部10省区市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参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整体支持的西藏、新疆各县(市、区)。
  通知明确,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将选择5个省份举办示范活动,采取“5+”模式,即开展一堂专家普法宣讲课、一次乡村“法律明白人”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讲身边事、一场地方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一次现场法律咨询服务、一系列主题普法视频展播,通过网络新媒体进行广泛传播。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要抓住重要节点,发动妇联团体会员、普法讲师团、巾帼志愿者、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开展集中宣传;要发挥新媒体优势,采用农村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网络宣传;要把普法宣传融入维权服务,为农村妇女特别是偏远农牧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两部门联合部署2024年黄河休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 切实维护黄河休禁渔期秩序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刘欣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至7月31日,在沿黄九省(自治区)同步开展2024年黄河休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黄河休禁渔期秩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明确四项主要任务:一是严打非法捕捞行为。紧盯关键环节、重点群体和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投入,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质效;加强行刑衔接,强化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二是实施流域分段管控。黄河河源区和上游水域实行常年禁渔,要强化常态化巡护,实行全时管控;中游和下游水域实行阶段性休禁渔,要严查“三无”船舶涉渔、电毒炸鱼等严重违法行为;海河交汇区域要重点盯防海船逆流非法捕捞。三是加强市场销售监管。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实行全环节监管,溯源倒查非法水产品来源,斩断“捕、运、销”黑色利益链。四是强化垂钓监管。多措并举加强垂钓活动监督管理,严查各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禁用钓具钓法,防止以休闲垂钓为名从事非法捕捞生产作业。
  两部门强调,沿黄各地渔业渔政和公安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区域联防,严厉打击各类违反黄河休禁渔期规定的违法违规活动,确保黄河休禁渔期制度执行到位、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养护。
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进会召开 充分发挥救助预案牵引推动作用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近日,应急管理部在安徽合肥召开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进会,分析研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以构建统一体系为目标,全面推进各级救助预案修订;以健全配套机制为重点,构建完善救助预案高效运转环境;以强化应急演练为抓手,不断提升救助预案操作性实战性;以提升救助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救助预案牵引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要以救助预案体系建设为主线,突出统筹协调、顶层设计、救灾准备、基层基础,着眼防范应对极端灾害,着力补齐救灾救助短板,切实提升救灾救助质效,构建“大救灾”格局,提升“救大灾”能力,努力开创救灾救助工作新局面,千方百计、全力以赴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淮安市淮安区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   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信访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源头预防。淮安区各镇信访办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求村(社区)每月定期上报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依托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着力构建“党员带头、志愿者支撑、群众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格局。
  坚持依法治访。淮安区依托各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做好接待受理、直接调处、集中研判、协调督办等各项工作,依法分类处理各类信访诉求。截至3月底,全区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48件,已全部化解到位。
  提高化解质效。淮安区在各村(社区)打造“30分钟信访服务圈”,不断提高初次信访事项办理质效,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全区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98%以上。
  推动积案化解。淮安区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针对重复信访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成立专班进行专项化解。同时,每月定期召开信访矛盾分析研判调度会议,坚持“一案一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有效化解一批“骨头案”“钉子案”。
  规范信访秩序。淮安区信访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同时,定期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卢佳 姚大林  
福建莆田公安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本报讯 记者王莹 通讯员林建宇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经济运行回稳向好,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以点带面,拓宽为企服务格局。以“前置服务、解决需求”为导向,建设具有莆田特色的“1+N”(“1”是公安经侦部门,“N”指其他部门)为企服务经侦警务联络站12个,其中驻外省两个,检警联动示范岗两个,全面推进“亲清八闽·护企安商”活动。
  警企联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亲清八闽·护航莆阳”访企业、解难题行动,听取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精准解决企业需求和困难。去年以来,全市经侦部门协调解决有关企业问题167个,联合住建、人社等部门,共同化解欠薪矛盾纠纷65起,全力排查化解企业风险隐患。
  多措并举,提升标本兼治效能。在规范异地执法办案协作的同时,部署开展涉企积案专项清理攻坚行动。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化解涉企积案122起,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鸡西南山公安护航矿山企业发展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孙佳强 近年来,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始终坚持以护航矿山企业发展为己任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入推进防范打击盗窃、诈骗等犯罪专项行动,快侦快破涉企类侵财案件,坚持以打促稳、以打开路,把严厉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企业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里勾外连、监守自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打击整治盗窃煤炭、盗窃柴油、涉企诈骗等犯罪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侦查调查,破获涉企类侵财违法犯罪案件10余起,涉案价值近2000万元,有力维护了矿区治安持续稳定。下一步,南山分局将以持续开展“千警进千企”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涉企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力度,全力保障矿区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信阳供电公司打造系列普法品牌   本报讯 通讯员韩璐豪 刘袁昕 近年来,国网信阳供电公司坚持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工作,不断拉近法律与职工的距离,促进员工法治习惯养成。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多维普法格局,开办法治大讲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打造“欣璐释法”抖音号、黑娃系列微信公众号普法品牌,推送微信公众号普法文章37期,制作发布微视频6期,开展职工法律咨询服务19期,1部普法作品获河南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一等奖。下一步,该公司将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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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图”索骥今天申报明天开业 南通以良法善治推动建设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陈  相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23年,江苏省南通市新登记经营主体14.4万户,其中企业5.6万家,六大重点产业集群产值规模突破1万亿元。如何让企业留下来且留得住,南通政法机关着眼企业现实发展、创新发展、长远发展,以用户思维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不断优化执法司法服务质量,以良法善治推动建设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添劲助力。
政务服务便捷高效
  “上午递交材料,下午就办下来了,该准备什么该在哪里办,‘一张图’上有详细攻略。”来自安徽的任清锋准备在南通开旅馆,原本认为需要不少时间办理许可证,没想到他按“图”索骥备好4类申报材料,一次申报,拿到证第二天旅馆就开业。
  任清锋口中的“一张图”是南通公安机关创新打造的便民惠企线上服务向导。这是目前长三角一体化区域范围内,公安系统服务群众和企业网上覆盖面最全的“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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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标明公安便民服务点位、项目,各个项目如何办、办多久都有明确说明,让办事企业、群众一目了然。
  自“一张图”上线运行以来,96项审批服务事项平均压缩时限81.4%;12个警务工作站创新巡处一体化响应提升街面出警速度62.7%。
  近年来,南通市公安局以推进公安政务服务管理改革为牵引,着力打造“助企安全顾问团”“驻商会警务服务站”“驻企警务室”和公安综合窗口等平台载体,持续深化涉企案件办理“报案快理、案件快侦、损失快追”“三快”机制。
  目前,全市已建成商会警务服务站161家,并依托服务站建成22个“公安、工商联、商会”一站三方党建联盟。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侦办涉企经济案件151起,挽回损失73349.44万元。
  近年来,南通政法机关围绕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助企发展法治护航、驻企保障提档升级、涉企诈骗常治长效、矛盾纠纷联调快处和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六个方面,打造企业全方位、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体系。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各级政策4184条,市一级兑现资金11.49亿元,惠及企业4127家(次),为近7000家规上企业、25家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12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单”式服务,实现企业“诉求直报”,法治服务“随叫随到”。
法治护航链上发力
  法治既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又是营商环境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此前,南通市委政法委出台营造公正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27条举措,以各类经营主体法治需求为导向,从权力主体、治理方式、制度体系层面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建立以法治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升级、创新发展的“三服务”框架,为企业加快发展保驾护航。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27条举措将“保产业链稳定”“补产业链短板”作为重点内容,持续优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构建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体系。
  目前,该市已建成16个产业链法律服务团持续跟踪服务全市16条优势产业链,8个县(市、区)聚焦本地特色产业链,形成“一县一特色、一县一优势”的产业链服务组织网络,有效整合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仲裁等服务资源。
  同时,该市还成立由500名个人成员和58个团体成员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团,深度对接全市16个产业园区,常态化设置“律动江海 法约三市”流动公益法律服务点,在依法经营指导、纠纷防范化解、企业风险防控等领域提供全方位服务,形成政府打造硬支撑、市场提供软环境、法治保障硬实力“三位一体”的体系保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法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此外,南通整合行政力量和行业协会服务资源,在建成家纺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高技术船舶“产业链+法律服务”党建工作联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建筑行业、医疗设备行业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并与南京、扬州等地开展对接联动,建立跨区域产业链法律服务协作机制,助推南通特色产业升级。
积极创新优化举措
  此前,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某服装企业为上游发包老板制作假冒国际大牌服装案时,发现其中一家涉案的代加工企业涉案金额不到15万元。后经了解,该企业接到加工订单一般不会询问贴牌商标来源,也不关心是否侵权,只要有利润就会做。
  “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这不是我们办案想看到的结果。”该院检察长曹卫星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秉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依法处置与正向疏导相结合的精神,努力实现企业“换羽重生”。
  为此,该院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主动对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合同风险防控等服务,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并决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做好“售后服务”。整改期间,企业聘请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建立“层级审批”“交叉审查”“一票否决”机制,在安全生产、劳动人事、财税管理等方面都更加规范。3个月后,经专家组评估,企业顺利通过合规验收。经过一年多时间,该涉案企业已成功打造了自有品牌,打开了销路并实现盈利。
  2023年,南通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通过合规建设,诸多涉案企业得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继续发挥供应市场、创造税收、提供就业等经济和社会价值。
  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细化“万事好通”新66条法院工作方案,将市场主体体验摆在突出位置,涉企案件审理天数缩短7天,首次执行结案用时缩短9天。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审结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案件167件,优化便捷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畅通经营主体破产退出通道,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1536件,化解债务160亿元,保障58个在建项目、488个质保期内工程正常运营。
  “为了找到‘落脚地’,我们陆续前往30余个地市考察,最终选择落户南通,就是看重这里的营商环境。”南通开发区智性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颇为感慨地说道。
  一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创新完善执法司法联动制约监督、跨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等机制,推广“信用+双随机”、触发式监管等方式,压减非重点领域检查频次。修订升级免罚轻罚清单4.0版,覆盖面居全省首位,为4010家经营主体免罚轻罚。在全省率先开展容缺受理改革试点,第一批可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覆盖26个部门139项事项。
互联网司法的正义体系   □ 王福华

  互联网时代是全民“搬家”的时代,现实生活被搬到网上,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也是如此。延续两千余年的物理法庭的传统模式开始松动,司法正义观念正在被重塑。中外经验表明,在经历了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电子诉讼、在线诉讼、智慧司法、互联网法院等实践探索之后,互联网司法已进化为系统性、统合性概念,被用以描述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从物理环境向虚拟环境、从人类司法决策到人工智能自动化判断的发展过程以及信息技术(技术系统)与诉讼机制(法律系统)组合集成的各种纠纷解决机制。
  目前,我国互联网司法集中于司法组织、诉讼程序和司法管理三个板块,各有目标侧重。以正义理论统摄互联网司法的制度构建,能将各种互联网司法资源组合成为社会信赖、开放的司法体系,解决新型司法资源分配的正当性、在线诉讼社会信任及人工智能司法作用边界等一系列问题,并使互联网司法理论首尾一贯,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司法的分配正义
  司法组织与诉讼程序的改革为互联网司法确定了基本框架和发展方向,也提出制度创新任务。首要问题是哪些案件应纳入互联网法院审理范围,哪些案件适用在线诉讼途径解决。一直以来,这一问题被视为诉讼管辖及程序选择问题,形成“网上案件网上审”或“专属管辖”“集中管辖”“指定管辖”等方案。但实际上,互联网法院与在线诉讼重塑的是司法资源配置体制,改变的是司法资源配置格局,需要分配正义理论的解释。
  首先,工具性互联网司法资源分配的正义性。互联网司法具有工具性特点,通过将互联网技术融入司法,可以为社会提供简便有效的诉讼途径。基于利弊对比,工具性互联网司法资源的分配必须考虑当事人纠纷解决的特殊需要,使需要与满足相匹配。分配正义性应借助程序选择实现,而选择本身也具有选择性:一是“自由选择”,即让当事人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程序,我国“在线审判协议”即是典型。其优点在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但不利于互联网司法普及,可能造成司法资源分配的混乱。二是“机械选择”,即司法资源分配注重社会目标,在立法上将特定类型案件归入互联网司法范围,允许当事人按照相同标准进行选择。相较而言,“机械选择”机制更有利于引导社会利用互联网司法资源解决纠纷,更能彰显司法资源分配正义。
  其次,功能性互联网司法资源的分配应体现平等原则、贡献原则。平等原则要求互联网司法资源能够更加均等地分布,允许当事人以符合正义原则的方式来通过网络设施获得信息,避免数字鸿沟所引发的不平等。贡献原则要求互联网司法资源向为互联网产业作出贡献的群体和个体倾斜,提供司法资源回报,促进互联网社会发展,使纠纷解决与生产生活逻辑相一致。
在线诉讼的程序正义
  在线诉讼制度将传统诉讼程序置于线上环境,以平台与技术应用辅助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不但改变了司法场所,也改变了当事人程序参与和程序控制的方式。在线诉讼一方面需要遵循传统程序正义的规范标准,另一方面尚需借助主观程序正义所蕴含的社会评价机制,以增进社会对诉讼程序与结果的信任。
  首先,在线诉讼的程序正义理论需要升级更新。在线诉讼改变了司法场所,使线上当事人处分或控制线上程序的能力变弱,挑战了传统程序正义的诸原则:一是在线诉讼中的诉讼平等原则应予重释,以期让在线资源能够平等地提供诉讼服务,能平等地辅助当事人参与诉讼,保护困难群体的诉讼权利,实现互联网诉讼的实质性平等。二是在线诉讼应实质性贯彻司法中立。在线诉讼有助于促进司法中立,但也可能使法官迎合指标,导致信息失真,影响司法中立原则。三是在线诉讼应克服程序参与的局限。在线诉讼当事人获得的信息可能更少,且可能不适应在线诉讼技术和在线审判方式,而降低对程序正义的评价。四是在线诉讼应适应新型的诉讼公开方式。在线诉讼是可视化诉讼,可向社会展示“司法内脏”,但也会削弱审判公开和诉讼监督的物理场景,挑战传统司法的公开原则。
  其次,构建在线诉讼制度的社会认同机制。在线诉讼更需要通过主观程序正义标准来提升程序正当性,让当事人和公众满意,克服与互联网社会的疏离感,满足程序正义要求。主观程序正义要素包括:一是社会认同影响在线诉讼程序正义的水平。如果在线诉讼公正高效,那么其接纳程度就会提高,其适用就具有正当性。二是互联网偏好是影响在线诉讼程序正义的心理因素。互联网偏好是人们认知和利用在线诉讼程序的关键因素,必须考虑社会端的实际需求,以使用者为中心展开,重视技术的可用性、有用性。三是在线法律交往的体验影响在线程序正义评价。在线诉讼场景下诉讼主体之间的“强联系”被削弱为“弱联系”,非语言因素的作用趋于弱化,因此需要为当事人辩论、情绪表达等提供传递渠道,增强他们对程序正义的感受及接受裁判结果的可能性。四是数字包容和数字安全影响在线诉讼程序正义,需要消除所有人在利用互联网司法资源方面的落差,实现诉讼平等,满足社会对利用在线诉讼制度的安全性诉求,维护程序安定。
  最后,为在线诉讼注入程序正义的新要素。在线诉讼程序正义需吸纳新要素,关注人们在互联网司法处境中的程序正义感受,消除其对技术依赖的隐忧。需要更新的程序正义理念包括:一是要增强在线诉讼场景中的在线尊重。须增加当事人的被尊重感,增加参与性治理、程序理性和人文关怀,提升程序正义的水平。二是应保障当事人的在线陈述与辩论权利。诉讼过程是当事人发泄和为自己的失败辩解的场合,在线诉讼应保留当事人的程序参与和自我展示的机会,彰显在线诉讼程序的奖惩功能。三是强化当事人对在线程序的控制能力。程序正义与决策控制之间是正相关关系,在线诉讼中当事人对程序控制程度越强,其程序正义感受也就越强。
人工智能司法的数字正义
  在人工智能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司法制度与诉讼程序运作应切实保障实现“数字正义”。
  首先,人工智能司法的运用须破解伦理和法律冲突。人工智能司法的正义性基础,在于在人类法官的合理控制与司法自动化之间建立平衡关系,以调和伦理与法律间的矛盾。一是人工智能司法判断需要具备“可解释性”及“公平性论证”,让人能够理解人工智能模型在其决策过程中所作出的选择。二是数字正义旨在维护司法质量和程序保障水平。目前人工智能尚不应被用于实体上的终局裁判,而应限于审判辅助事项。为保证人工智能裁判的公正,须赋予当事人针对裁判结果的救济权。三是人工智能司法中的数字正义应是有限正义。人工智能司法尚不能发展出一般性的思考和判断能力,不能判断复杂问题,无力进行价值判断,因此其适用应限于特定范围。
  其次,算法的司法应用应以准确、公开和平等为前提。目前,算法司法应用的价值在于提高司法判断的一致性,其运用应以实现正义为限度。因为,算法正义仍是人类司法的正义,算法本身并不能对算法决策过程和结果负责,而必须由人类法官对算法进行规制,保证准确性、透明性和公平性。
  最后,区块链的司法应用应符合最低限度正义标准。对于互联网司法而言,区块链的最大价值在于网络信任,在于便利数字文件的保存,取代法官在证据保全及事实认定方面的作用,扩大免证事实的范围。但区块链的运用仍要恪守最低限度的正义标准:一是区块链的司法运用仍须由人类法官审查判断,以克服其与生俱来的一些缺陷,同时要防止司法区块链因依赖于私人科技公司而导致的滥用,提升司法区块链的公信力。二是以区块链为核心的案卷数字化,导致当事人的主张内容对人工智能不再构成约束,由此松动法官被动中立的诉讼地位,其应用须以维护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为前提,保持与传统司法的连贯性,防止诉讼模式急剧变异带来司法混乱。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24年第1期)  
从《吕氏春秋》看杂家的法律观   □ 殷啸虎

  《吕氏春秋》是战国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杂家著作。民国时期国学大师刘文典在为《吕氏春秋集释》一书所写的序言中,称其“斟酌阴阳、儒、法、刑、名、兵、农百家众说,采撷其精英,捐弃其畛挈,一以道术之经纪条贯统御之,诚可谓怀囊天地,为道关门者矣”。该书在中国法律文化史上同样具有重要地位,它第一次融汇了儒、法、道、阴阳等各家的法律思想和学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奠定了汉代大儒董仲舒为代表的正统法律思想的基础。
  《吕氏春秋》一书所反映的法律思想非常丰富,代表了先秦杂家的基本法律观,并从治国理政的实际出发,对各家的法律思想兼收并蓄、融会贯通。其法律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阐述了对法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吕氏春秋》对法的认识从总体上说,是继承和延续了法家的核心思想,即认为法是治国理政的基本工具和手段,不可废于国。在《吕氏春秋·孟秋纪·荡兵》中指出:“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国无刑罚,则百姓之相侵也立见;天下无诛伐,则诸侯之相暴也立见。故怒笞不可偃于家,刑罚不可偃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有巧有拙而已矣。”家无严亲怒笞之威,则小子好事争上下;国无刑罚可畏,则百姓有相侵凌夺掠之罪。因此,国家必须有法作为规矩和准绳,这也是先秦法家的基本与一贯的主张。
  而法的基本功能,在于“正名”,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吕氏春秋》继承了先秦儒家“正名”和法家“定分”的思想,并认为定分首先在于“正名”,将定名分作为建立秩序、化解纠纷的基本路径。在《吕氏春秋·先识览·正名》中认为,“名正则治,名丧则乱”;在《吕氏春秋·审分览》中也说,“故至治之务,在于正名”,还援引了《慎子》一书中的“百人逐兔”的例子,阐述了这个道理,“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名分)未定”,而“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因此,法律的作用就是定名分。对此《商君书·定分》中有很好的解释:“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大诈贞信,巨盗愿悫,而各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
  这种“正名”思想反映在刑法的适用上,就是主张要刑名一致,即罪刑相适应。在《吕氏春秋·先识览·正名》中指出:“凡乱者,刑名不当也。”并借尹文与齐王之口,探讨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尹文问齐王,如果有人被辱而不斗,大王还认为他是一个合格的大臣吗?齐王回答说:“否。大夫见侮而不斗,则是辱也。”尹文说:“王之令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民有畏王之令,深见侮而不敢斗者,是全王之令也。”而齐王认为他的行为不对,这就是“无罪而王罚之也”,是刑名不当的表现。
  因此,法的制定和适用标准应当统一,这就是《吕氏春秋·仲夏纪·大乐》借音乐的原理提出的“一也者制令”“能以一治其国者,奸邪去,贤者至,成大化”;《吕氏春秋·审分览·不二》也说,“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故一则治,异则乱”。在《吕氏春秋·审应览·离谓》还举了邓析的案例:“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子产患之,于是杀邓析而戮之,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显然,在《吕氏春秋》看来,标准统一,才是法律得以实施、政令得以推行的关键。
  此外,《吕氏春秋》还沿袭了先秦法家“法后王”的思想,主张法律要与时俱进。在《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中认为,“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因为“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著名的“刻舟求剑”的寓言,就是《吕氏春秋》用来说明这个道理的。
  第二,主张信赏必罚,反对严刑峻法。赏罚问题也是先秦法家尤为关注的问题。就这一点而言,《吕氏春秋》无疑是继承了先秦法家关于信赏必罚的思想。在《吕氏春秋·孟秋纪·禁塞》中认为,“先王之法曰:‘为善者赏,为不善者罚。’古之道也,不可易”。在《吕氏春秋·开春论》中也引用祈奚的话说,“善为国者,赏不过而刑不慢”。在《吕氏春秋·不苟论·当赏》中,则详细阐述了这种信赏必罚的思想:“主之赏罚爵禄之所加者宜,则亲疏远近贤不肖皆尽其力而以为用矣。”因此,赏罚的目的是保证法律的贯彻执行,“凡赏非以爱之也,罚非以恶之也,用观归也。所归善,虽恶之,赏;所归不善,虽爱之,罚。此先王之所以治乱安危也”。
  在《吕氏春秋·孟春纪·去私》里,还以墨家大师腹䵍为例:腹䵍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已经下令赦免,但腹䵍对秦惠王说,“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䵍不可不行墨者之法”。结果“不许惠王,而遂杀之”。
  不过,《吕氏春秋》虽然主张信赏必罚,但并不赞同先秦法家的严刑峻法的主张,在《吕氏春秋·离俗览·上德》中甚至认为,“严罚厚赏,此衰世之政也”,并以夏桀商纣之政为例,认为“罚虽重,刑虽严,何益”。
  第三,主张顺天时以行法。顺天时以行法,是先秦阴阳家的基本思想。《吕氏春秋》继承了这一思想,并予以发扬光大。《吕氏春秋》十二纪之首章与《礼记·月令》内容基本相同,东汉郑玄认为,“本《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章也,以礼家好事抄合之,后人因题之名曰《礼记》”。后世不少学者也持这一看法,把法律的执行同时令节气联系起来,如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无肆掠,止狱讼”;孟夏之月“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系”;仲秋之月“命有司申严百刑,斩杀必当,无或枉桡,枉桡不当,反受其殃”。这也成为后世法律顺天时行刑的制度渊源。
涉外法治与法商高端人才
联合培训项目开班典礼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洁 日前,中国政法大学与牛津大学合作开展的涉外法治与法商高端人才联合培训项目开班典礼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表示,此次培训是积极贯彻落实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涉外法治人才建设而推出的高端培训项目。此次培训既是落实中国政法大学和牛津大学国际合作协议的一项具体举措,又是学校大力开展涉外法治、法商高端人才培训、服务国家法治建设的一次重要尝试。他对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业发展进行了概述,并鼓励学员深入学习,为国家涉外法治事业发展贡献力量;要积极体验不同国家的文化和风情,为促进中英文化交流积累素养。期盼通过两校的紧密合作,取得丰硕的成果,为未来更广泛的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牛津大学开展涉外法治、法商高端人才培训,是以法治思维与商业能力培养为路径,聚焦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与人力资源需求,跨越法律、商业及社会各领域的认知鸿沟,以知识的跨界实现智识的整合,塑造面向世界和未来、复合法律与商业、兼备情怀与能力、兼顾责任与创新的实务型、精英型国际法治、法商人才。
华东政法大学召开
2024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近日,华东政法大学召开2024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旨在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对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承担的新使命、新任务的理解,为奋力开创高质量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政法大学建设新局面,武装思想,凝聚共识。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强调,要聚焦重点工作、切实深谋实抓,以新举措全面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水平。要落实教育强国使命任务,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宣传阐释;立足“传承和引领现代城市文明”宏伟目标,融入上海城市文明发展进程;围绕新的文化使命,彰显学校历史文化品格。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以新作为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要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大思政”育人格局、“大文化”发展格局。一流大学需要一流文化。要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抓好学习领会,抓好学用结合,抓好宣传研究阐释,凝聚广大师生的思想共识,发出强劲有力的华政声音。
第一届中瑞全球可持续治理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日前,第一届中瑞全球可持续治理研讨会(Sino-Swedish Colloquium on Global Sustainability Governance)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珞珈环境法论坛第二十九期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碳中和的可持续治理路径”“可持续的绿色经贸转型”“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个主题展开讨论,共同助力全球可持续治理。
  武汉大学副校长唐其柱表示,本次研讨会为中瑞两国专家就全球可持续治理所涉及的法律、经济、社会等问题进行交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通过本次研讨会,希望两国相关领域学者增进相互了解、加强学术交流,将双方的合作打造成武汉大学未来国际化工作的品牌项目,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政法学院召开
企业合规产教融合共同体座谈会   本报讯 记者姜东良 聚焦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3月22日,山东政法学院召开企业合规产教融合共同体座谈会。与会人员就产教融合优势互补、体系建设、协同推进等方面开展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山东政法学院副校长窦衍瑞表示,成立企业合规产教融合共同体意义重大,将有助于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价值链融合贯通,实现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可以围绕企业合规、人才培养培训、依托各研究会平台举办企业合规学术论坛等开展工作,服务行业发展。
编纂一部新时代“绿色法典”   □ 吕忠梅

  法典编纂从来都是学术与实践的结合,没有法学理论就没有法典。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关键期背景下启动的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是环境法学者凝练、提升绿色法律制度体系化的理论,回应新时代制度建设之现实需求的最佳机会。通过扎实的理论研究,在基础层面确认绿色发展的法律价值观,形成能够统一体现绿色发展精神的法律体系,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转化为执法、司法的价值取向,解决目前环境立法数量多但因时间跨度大、修订频繁而形成的理念不一致、价值取向不统一、制度设计不协同问题,弥补环境立法范围不断扩大但因行政主导立法多、部门职责局限而导致的整体性不强、协调性不够、权威性不足等缺陷,大力推动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环境法学者理应承担的时代使命。
明确法典编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明确推进绿色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目标,是环境法典编纂的基本立场。环境法以应对环境问题为直接目标,但是环境问题是人与自然系统、社会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整体目标下进行审视和应对,绝非直观、单向度的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就可以解决。因此,作为应对环境问题的法律制度的集大成者,环境法典进行制度构造的视野就不能仅局限于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而应当将环境问题置于人类社会整体发展的框架下进行考察,全面协调环境保护目标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同时实现。基于此,一方面,环境法典的制度设计应当以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为直接目标,寻找控制污染、防止生态破坏、修复生态环境的可行制度,建立有效的预防、救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基本制度,储备充足的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直接制度工具;另一方面,要认识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根本原因是对经济发展的过度、不当追求,确定合理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寻找适当的经济发展新路径,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环境法典的制度设计还要涵盖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过程的规范和约束,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制度与消费制度,为从根本上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提供全方位的制度支持。保障高水平保护的制度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在目标、性质、机制上有所区分,但本质上应当相互统一、相互衔接、相互配合,作为两个基本支撑共同形成绿色法律制度的体系架构。
奠定法典编纂基础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代表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定位、绿色基调,其实现需要创建绿色法律制度体系的新法理。环境法典要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双重目标,需要拓展乃至创建法律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传统法律集中关注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调整,虽有涉及人与物的关系但并非其关注重点,而且有意将人与物的关系转化为人与人的关系进行制度规范。而环境法需要在更直接的意义上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这一过程中,不排除特定的人与自然关系仍可以转化为人与人的关系进行法律上的规范,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再是次要的、可以附带考虑和解决的,环境法典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制度构造的核心、直接目标,需要新的法理支撑。
  具体来说,将人与自然关系纳入制度设计的考量范围,需要创新发展法律主体、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概念,以新的内涵、新的形式超越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规范的架构,构建“人—人”“人—自然”双重和谐的法律制度体系。
实现法典规范体系绿色化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极大拓宽了法律的视野,决定了法律规则革新的方向和定位,环境法典的规则设计要充分反映“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要求,将绿色要求落实到条文层次。回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的环境法律理论创新,要贯穿到规则设计中推动和实现法律制度的绿色化变革,不仅要创制、发展环境保护的新型法律制度,更要将“绿色理念”“绿色价值”“绿色原则”注入传统法律体系之中,推动传统法律制度的绿色转型。
  在规则层次,环境法典要以绿色法律制度体系化为导向,统筹协调私益与公益、私法与公法、规制与自治的法律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方面,要发展绿色化的行政管理制度、民事制度,即运用传统法律制度的基本结构,注入绿色要素、绿色要求形成绿色化的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并通过衔接条款将绿色要求引入刑事法律制度,这是环境法典制度设计的主要方面,需要在追求绿色创新的同时注重与传统法律制度的衔接,包括与民法典以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基本行政法律的衔接;另一方面,要创建和完善环境法上特有或者至少特别的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境承载力预警制度等。
  环境法典为绿而生、向绿而长、因绿而荣、聚绿而成,编纂这样一部“绿色法典”,既无可以“套用”的现成模板,也无可以“复制”的完整法条,更加需要环境法学者结合中国实际,在与传统法学理论的沟通协调中实现超越与保守,为环境法典编纂提供有力支撑。我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编纂出一部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时代示范性法典:既引领中国法律制度的绿色转型,也为各国环境法发展、全球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提供中国方案。
  (文章为作者在《梦想与行动:中国环境法典之证成》一书中的序言节选)
税法背后深层的立法基础和社会根源 《税法的哲学基础》译者序   □ 许多奇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正处于转型和变革时代,各种思想观念和具体制度的变革、转型体现在经济、社会、法律、文化各个领域。正如《税法的哲学基础》编者所言:“恒定不变的是税收制度中的流动和变化状态。随着这种变革的步伐,人们很容易专注于实践而遗忘制度的核心基石——推进制度朝着与其哲学正当性相适应的方向发展的基石。”质言之,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无论中外,凡税法学者都有同样的苦恼,即几乎每年都有不能休息的假期和不断更新的教案,或多或少反映出税法更新的速度和频率。如果将不断更新的税收制度视为水流湍急的河水,那么推动税收制度不断演进和发展的税法哲学就是河道,后者显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国家之所以征税,无非是为了使国家得以具备提供“公共服务”(public services)或“公共需要”(public necessity)的能力,以满足税收创造者——人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人民之所以同意纳税,正是因为国家承诺将其所征收的税收用于满足人民对公共服务的需要。
  当前,税收制度的不断变革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税法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从近期电商主播偷税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问题的出现,便可以看出完善税法制度的迫切性。在实践中,亦有讨论不尽的税法问题,如在微信群里抢到的红包是否应该纳税?一张国际机票中包含多少种税费?法院拍卖商用客机该如何征税……这些现实问题让我们思考税法的细节及其背后的法理。然而,我们除了必须厘清纷繁芜杂的税收种类和制度变迁的过程,更需要把握生生不息奔向远方的河流方向,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而不至于偏离轨道。
  税法发展中的难题,各国学者与专家都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洞见,现任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副教授的莫妮卡·班得瑞采用论文集的方式,将全球具有代表性的税法专家的重磅学术论文汇集成册,从税收及其实施的正当性依据、税收制度的设计和机制(一般原则、财富和财产)等角度全面解析税法的哲学基础,并将理论和实践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这对正处于转型变革时期的中国学术界而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为此,我们开展了对《税法的哲学基础》一书的翻译工作,力求为税务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其他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时的底层逻辑,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提供理论借鉴,并为高等学校研究者与读者等提供颇有思想深度的文献资料,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充实税法的哲学研究基础。
  本书从内容到形式都具有明显的特色:一是本书的作者就是英美法系资深教授或者杰出青年教师,是美国、英国、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的税法强校专家们智慧的结晶,他们具备较强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使得本书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得以保证;另外,由于各国经济政治和历史背景不同,税法结构和税收制度存在较大差异,英美等国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经验就不一定能够作为大陆法系以间接税(或者间接税和直接税并重)国家的参照系,但站在更高层面的哲学维度,却能提升税法共同体的凝聚力,使我们能够在面对税法难题时相互取长补短,博采众长。二是本书的创新之处在于,始终从财产权的角度入手,考察税收制度如何与公正理念相契合。正如英国哲学家佛朗西斯·培根认为,货币是一个好的仆人,但却是一个坏的主人。可见,货币会创造财富,但不会分配财富,而分配财富的任务自然就交由税法来承担,尤其是引发纳税人税痛感最强的所得税和财产税,不仅其可税性、正当性、合法性必须加以论证,而且如果该等税收是正当的,我们又该如何有效保障税款的征收,如何从一般反避税的角度考察偷逃税和避税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须由哲学家进行逻辑论证和法理证成。三是本书还从不同视角提出了有趣的税法哲学问题。如有关禀赋税与所得税的问题,是否就是一个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的实现手段问题呢?对于慈善部门的免税和税收优惠真的能实现分配正义的目标吗?对于资本和财富征税真的对于缩小贫富差距是必要的吗?采取什么方法才能更有效率地实现平等再分配的初衷和目标呢?等等。我们相信,这些充满思辨而有意思的抽象问题,恰恰能够引发读者对于现实税收制度和社会生活更为广泛而深入的思考。
  通过本书的出版,期望能够给税法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带来一点启迪,能够透过具体税种和税法技术,审视到背后深层的立法基础和社会根源,并引发更为深刻的现实思考,非专业人士亦可运用本书的思维方式考察身边活生生的税法问题。
方式多元的传统调解制度   调解制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周礼》记述西周官制时,就有对“调人”执掌的描述:“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一些涉及婚姻、田土等的纠纷要通过调解来解决,甚至一些过失杀伤人的刑事案件,也可以用调解的方式解决:若有争讼者,先说和,即“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意思是说,产生纠纷先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先记录在案,双方不得私自再起事端,如果一方再次挑起事端,则依法惩处。
  《唐律疏议》中有一条关于解除婚姻的条款,即“义绝离之”,规定夫妻若感情不和,可协议离婚,法律不予干预。这一条款间接证明“调解”具有的法律意义。到了元代,调解制度正式入律,具有官方承认的法律效力。《通制条格·理民》记载:“诸论诉婚姻、家财、田宅、债负,若不系违法重事,并听社长以理喻解,免使妨废农务,烦扰官司。”
  无论是从形式还是从目的上看,在古代社会,调解更倾向于“礼治教化”的范畴,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普遍认可的“习惯法”。西周时期的乡遂、秦汉时期的乡亭、隋唐时期的里坊等负责人都负有调解纠纷的责任,而明代更是将基层负责人解决纠纷的责任制度化。
  顾炎武《日知录》记载:“《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壬午,命有司择民间高年老人公正可任事者,理其乡之词讼。若户婚、田宅、斗殴者,则会里胥决之。事涉重者,始白于官。若不由里老处分而径诉县官,此之谓越诉也。”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乡里“老人”在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中国传统调解分为官府调解和民间调解两种形式。民间调解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诉讼外调解”。即纠纷发生后,在亲属邻里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自愿或以协议的方式达成和解。这种调解也称为“说合”。另一种是“官批民调”。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诉讼到官府,经一定程序后,如果当事人更愿意在基层社会组织的调解下来解决纠纷的,可以撤诉,由官府委托当地的乡官、耆老、族长等调处。这种以庭外和解的方式来了结纠纷的调解属于半官半民性质,也被称为“纠纷处理中的第三领域”。官府调解、民间非诉讼调解和半官半民的庭外调解这三种调解方式,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
  官府调解。在所有纠纷调解中最具权威性的是官府调解。由于中国古代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因此,官府调解的任务主要落在州县等地方行政长官身上。在儒家无讼思想的影响下,讼清狱结被作为考核地方官的重要指标,对民事案件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劝和是地方官吏的普遍做法。
  《梁书·陆襄传》就记载了陆襄在任鄱阳内史期间是如何进行调解的。彭、李两家人因为一些事情争斗不休,后发展为互相诬告诉至官府,陆襄受理后将二人引入内室,并没有斥责他们,而是和颜悦色地反复劝解,在陆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下,“二人感恩,深自咎悔”,随后陆襄又为他们“设酒食,令其尽欢”,喝完了酒的两个人就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地一起回家了,感情也亲厚起来。陆襄也因治郡有方被老百姓称颂:“陆君政,无怨家。斗既罢,仇共车。”
  民间非诉讼调解。中国自古就有“家丑不可外扬”的说法,因此在熟人社会中,纠纷的解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亲人和邻里的调解:一旦发生纠纷,借贷、土地租赁、土地买卖等契约中的“中人”,婚姻中的“媒人”,就会以“中间人”的角色在调解说和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果没有中间人可以求助的,那么在社区和宗亲中年老有德者、在村民中享有威望者、在基层行政组织中的一些负责人如保甲长、村长等也会充当调解人。正是对亲情的重视,对“和谐”的追求,为民间非诉讼调解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半官半民的庭外调解。当民间的非诉讼调解不管用时,当事人一纸诉状投向官府。官府在收到诉状后,认为应当开堂审理的,案件会进入官方司法程序;认为案件不需要开堂审理的,就会发给乡保等地方基层组织负责人继续调解。这种调解与民间调解有些许不同:一是调解人基本上是固定的,主要是基层组织的负责人;二是这种调解具有官方性质,官府已经备案,有的甚至还明确提出了有关纠纷解决的原则性建议。
  如果要对古人解决纠纷的理念作个梳理的话,大致可以总结为三点:第一,日常生活中的纠纷虽不可避免,但诉讼应谨慎;第二,解决纠纷最好的方法是“以理”调处,打官司是不得已而为之;第三,清官难断家务事,解决纠纷应力求不伤及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这种和谐思想的影响下,一旦亲人邻里之间的纠纷诉讼到公堂,官府也常常采用拖延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另寻解决问题的途径。
  总之,在中国古代多元的调解机制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灵活选择纠纷解决的方法和具体调解人,相应地,调解人所采取的调解方式也具有多元性。在近代中国,这种以传统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的办法依然普遍存在。
  (文章节选自官蕊主编的《法治中国的文化根脉》,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田宏杰谈网络暴力刑法治理中的“法不责众”困境化解—— 须依靠多角度的综合性解决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田宏杰在《法学杂志》2024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网络暴力刑法治理中的“法不责众”困境及其化解》的文章中指出:
  互联网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它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复杂的治理问题,网络暴力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网络暴力治理最核心的难点在于其中的“法不责众”困境,网络暴力案件中的损害结果往往由事先不具有意思联络的不特定多数人共同造成,其中个体的刑事责任很难确定;即便能够确定具体的行为人,由于司法资源的客观有限性,也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刑事追责。
  “法不责众”是指当某个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便该行为不合法甚至属于违法犯罪,法律也很难对其进行非难和处罚。在多数情况下,“法不责众”的核心在于“众”,具体事件中的法律规定和因果关系都是明确的,只不过因为违法人数过多而导致难以追责。而网络暴力的刑法治理更为复杂,“法不责众”的困境体现在“法”“责”“众”三个层面。在“法”的层面,法律规则的相对缺失导致特定情况下的无法可依;在“责”的层面,因果联系的薄弱导致结果归责的困难;在“众”的层面,归责对象繁多造成法律执行的障碍。
  要化解这一困境,必须依靠多角度的综合性解决方案。而要将这些方案以一种系统性的方式整合在一起,就必须解决一些基本立场和基本思路问题,应当在价值理念层面重点关注三个问题:一是理性认识刑法的作用与功能,在实质解决方案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仅在形式上制定“反网络暴力法”并不足以解决问题;二是将网络平台作为规制重点,同时注意应对网络平台的责任规避现象;三是注意保持网络暴力治理和言论自由保护之间的平衡。
  网络暴力的刑法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其中的“法不责众”困境更是诸多问题汇聚的焦点。为了避免相关的治理措施对公民权利造成不应有的限制,或者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形,需要以一种稳健、审慎的态度来制订各项具体的改革方案。因此,应从多个方向完善我国现有的治理体系,具体措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度增设新罪;二是在技术层面为网络平台设置网络暴力防控义务,激活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司法适用;三是在立法层面保留追究网络暴力一般参加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而将出罪途径放在个案的司法裁量之中。
徐娟谈智慧医疗运行—— 需要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徐娟在《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智慧医疗运行风险防控的法治化策略》的文章中指出:
  人工智能对医疗领域的影响将是开创性的、变革性的、颠覆性的。在这个信息化时代,医学自身正在从传统行为意识向高科技智能发生巨大转变。智慧医疗是在AI技术与医疗融合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智慧医疗致力于在信息化基础上对海量医疗信息的价值进行获取和分析。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更新和人的需求逐步提升,数字时代的医疗范式走向互联网化、个体化和民主化,智慧医疗在推动医疗模式转型的同时,也带来医疗理念的全方位转变,具体体现在:临床信息化向区域医疗信息化的转变;以疾病为中心到以患者为中心的转变;基础医疗管理到定制个性化医疗管理的转变;从有病治病向未病保健转变。
  数字智能在助力智慧医疗飞速发展的同时,不仅带来了智慧医疗数字化转型中的理念和医疗模式的转变,也带来了诸多困境和挑战:第一,智慧医疗的技术风险及限制。智慧医疗系统的良性运行依赖于安全规范的智能技术,技术环境是智慧医疗的关键促成因素。技术的不安全和不规范是导致智慧医疗潜在风险的主要因素;第二,智慧医疗加剧现实的不平等。算法数据的不全面及企业对商业利益的追求导致算法偏见。数据智能在智慧医疗领域的运用也可能令少部分掌握数据和技术的群体有机会实行“数据霸权”,造成新的“数字鸿沟”,从根本上造成不平等、不公正的现象;第三,智慧医疗法律保障的不健全。智慧医疗对应的应用场景丰富,其全产业链对应产品繁多、覆盖面广、涉及细节多,但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操控的数据安全、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由此给智慧医疗行业发展带来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伦理框架为智慧医疗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第四,技术操控下的患者权利救济困境,包括智慧医疗语境下数字弱势群体权利保障困境和智慧医疗的归责不确定性。
  智慧医疗运行中需要秉持以人为本、永续发展、多元包容的核心价值,在坚持尊重人类自主原则、预防伤害原则、公平原则及可解释性原则的基础上,从保证智慧医疗技术安全、实现智慧医疗普惠共享、完善智慧医疗法律保障和畅通患者权利救济渠道四个方面,探索赋权患者的智慧医疗风险法治化防控策略。智慧医疗需要在满足个体化医疗设计和标准化医疗行为的同时,以患者需求为中心,通过赋权患者,使患者成为自身健康的积极参与者和决定者。
  (赵珊珊 整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司法裁判主题研讨会举行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3月21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司法裁判主题研讨会在苏州举行。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苏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金洁,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并致辞。
  胡云腾认为,司法裁判承担着引领社会价值和社会风气的重要作用,如何在司法裁判中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课题,需要深入研究、认真思考。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裁判促成作用,通过解释法律规则、填补法律空白、修正法律规则等路径帮助法官解决“找法难”问题;要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通过详细充分的说理论证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充分考量人民群众评价个案的价值尺度,尽可能尊重社会公众的朴素情感和道德诉求,确保裁判结果符合社会期待;要有效发挥典型案例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突出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规则适用,确保裁判结果符合社会预期,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发信仰和自觉实践。
  李玉生表示,司法审判是一项“守心”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用“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以民为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创新发展矜恤老幼废疾、提倡友善互助的中华法律文化传统;要倡导以和为贵,促进社会治理。更加注重通过非诉讼方式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地消弭冲突、钝化矛盾,促进良法善治、社会和谐;要传承弘扬重诺守信的传统美德,强化对守约守信行为的保护,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制裁力度,积极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扎实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金洁表示,“孤寡残疾老人遗产指定管理人案”“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等一大批释法说理精当,法理情交融,充满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具有行为规范指引和道德价值引领双重意义的典型案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希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为苏州加快建成传统与现代结合、人文与经济共生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市,打造展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最美窗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蔡绍刚认为,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系统把握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不同层次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将其与立法、司法价值取向融会贯通起来,在此基础上形成体系化的裁判理念、方法;二要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崇尚者和模范践行者,养成将案件办理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为一体的职业习惯和行动自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案件,审慎应对案件背后的多元价值冲突,注重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判断、权衡和选择,旗帜鲜明地亮出法律立场和司法态度,促进实现良法善治;三是积极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释法析理,增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法理认同和情感认同,用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详细充分的说理论证。要积极探索创新裁判文书说理方式,努力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四是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案例工作意识和能力,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发现、培育机制,努力推出更多精品案例成果,将司法案例中的法治价值发掘出来、宣传出去,积极主动地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一级研究员孙宪忠,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顾培东,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方新军分别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路径、执法办案中兼顾法理情的重要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解释方法作了主旨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相关负责同志,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相关负责同志,苏州两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家事审判条线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会。
我国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变迁   □ 彭肃华

  我国儿童个人信息,是指十四周岁以下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大数据时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正在成为各国重视的专门领域。我国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呈现出各个层级,包括法律、部门规章、国家标准等交错进行,螺旋式上升、日臻完善的特点。
从吸收保护到独立保护
  2017年之前,儿童在内的自然人主体个人信息的独立价值未被认可,个人信息内化为隐私加以保护,法院也经常采取隐私权保护为个人信息权利人提供救济。随着民法总则(已随民法典施行而废止)和网络安全法的实施,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二元化体系得以确立,个人信息独立于隐私权获得保护。民法典在人格权编专章规定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定义及其保护方式予以界定,隐私和个人信息的界分,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民法典虽然并未对儿童的个人信息单独进行规定,但是儿童个人信息独立于儿童隐私权获得保护。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2020年之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对儿童个人信息这一领域作出规定,而采取通过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利益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路径。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2006年、2012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延续了这一规定,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则规定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重申了民法典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不再依附于隐私权保护的模式。2021年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条提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第五十九条规定,除法定情形外,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依法被封存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儿童个人信息独立于儿童隐私权获得保护。
从一般保护到特殊保护
  网络安全法作为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立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涵盖收集、使用、传输、共享等各个环节。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服务,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提出了概括性的基本要求,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规则。因此,网络安全法对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适用一般主体的规则。
  2019年施行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是我国专门针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规章,虽未规定儿童个人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但对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原则和具体处理规则提出了一系列专门性要求:一是要求制定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需要网络运营者指定专人来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二是明确网络运营者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示同意。征求同意过程中,应当同时提供拒绝选项(拒绝同意影响使用);三是要求存储儿童个人信息时,应当采用加密等措施;四是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把控内部管理流程、严格设定内部信息访问权限和儿童个人信息知悉范围;五是要求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时,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委托范围和相应权利责任;六是对删除权、数据泄露通知等制度作了细致要求。
  民法典虽然并未对儿童个人信息单独进行规定,但是通过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一千零三十五条、第一千零三十六条、第一千零三十七条等条文,在基本法的层面从未成年人信息权益独立保护的角度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处理、发布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作出了规定。直至2021年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法律层面将儿童的个人信息纳入敏感个人信息,突出了对儿童主体的特别对待,提升了保护强度。一方面,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遵守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规则;另一方面,对儿童个人信息的特殊保护规则主要体现在个人信息处理者设置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要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区别于对一般主体的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
从粗放保护到细化保护
  法律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主要方式之一是限制儿童的自主性,由监护人替代儿童行使知情权和同意权,是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所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均对监护人同意进行了规定。民法典规定了处理儿童个人信息要取得监护人同意,但是该“同意”不必然是明示同意和单独同意,而可以是默示同意和概括同意。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提及了处理儿童信息时需监护人同意,但并没有具体明确的同意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明确同意和单独同意。明确同意包含两方面要求:一是明示同意,即同意是监护人经充分告知,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二是可被确认,即采用合理方式并利用现有技术,可以确认监护人所作出的同意决定。既然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义务是必须取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明示同意,那么处理者就具有双重确认义务:第一,必须验证个人信息被处理的自然人是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第二,必须验证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真正经过了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同意。然而,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均未规定验证方式,导致了实践中父母的知情同意权被“虚化”。
  虽然我国法律未规定监护人同意的可验证方式,但是我国立法政策在未成年人身份识别上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我国从2007年开始逐步推行网络游戏实名认证,强调网络游戏运营商应将收集的用户身份信息提交公安部门进行验证用户年龄信息,用以识别未成年人用户。2021年,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等部门相继发文,进一步严格管理措施。金融等特定领域也相继确立了严格的未成年人实名认证和识别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除了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未成年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还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依法要求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提供未成年人真实身份信息。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不提供未成年人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服务。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网络直播发布者真实身份信息动态核验机制,扩展了身份验证的监管范围。
“双碳”目标下流域治理事权的配置逻辑   □ 苏日沙

  流域治理事权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对流域治理事权进行类型化构成流域治理事权配置的必然选择。根据流域治理事权的内容差异,可将流域治理事权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一)标准型流域治理事权。该类事权以“制定环境标准”为内容,其包括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二)规划型流域治理事权。该类事权以“编制环境规划”为内容,其主要包括编制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流域治理专项规划。
  (三)给付型流域治理事权。该类事权以“环境行政给付”为内容,其主要表现为国家在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和完善水工程、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给付。
  (四)秩序型流域治理事权。该类事权以“环境行政执法”为内容,其主要包括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建设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责令排污单位停止排放污染物,审批取水申请,环境行政检查和环境行政强制等。
四种类型流域治理事权的配置逻辑
  (一)标准型流域治理事权以“环境标准的理性倾向”为配置标准
  根据风险社会理论,“环境健康风险”法治逻辑要求从“基于科学”和“基于民主”两个维度构建科学规范的环境标准制度。其中,科学维度属于依赖科学技术的技术理性,民主维度属于侧重权力与权利衡平的价值理性。循此逻辑,标准型流域治理事权的配置应以环境标准的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为逻辑起点,即以“环境标准的理性倾向”作为配置标准。
  以“环境标准的理性倾向”为标准的事权配置路径为:一是环境质量标准、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需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公众生态环境质量需求,其价值判断维度主要通过社会理性予以实现,具有明显的价值理性倾向,其应主要由能够统合各方意见的具有权威且中立地位的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批准。二是环境监测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管理技术主要以科学技术为基准,其科学事实维度主要由科学共同体予以决定,具有明显的技术理性倾向,可由更具专业性的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
  (二)规划型流域治理事权以“规划协调”为配置要义
  流域治理规划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特征,上下位规划间及同位规划间的规划冲突难以避免。故此,规划型流域治理事权的配置应以消除规划间的冲突为目标,保障规划间的协调统一。一是赋予上级行政机关规划审批事权。二是赋予同级行政机关规划参与事权。立法应赋予同级行政机关参与编制相关同位规划的权力,为同级行政机关就同位规划所涉同一规划事项进行磋商预留空间,确保同位规划间的协调一致。
  (三)给付型流域治理事权以“给付事项是否属于‘重大’”为配置依据
  “给付事项是否属于‘重大’”配置依据的逻辑在于将重大给付事项交由中央执行,非重大给付事项交由地方执行。该配置依据具有正当性,一方面,将重大给付事项交由中央执行的事权配置理念契合我国当前央地财政能力悬殊的现实状况。另一方面,该配置依据已经成为立法的自觉选择。例如,黄河保护法将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修复等设定为中央层级事权。
  环境给付本质上属于一种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行政行为,其以行政机关的财政投入为核心。因此,可从环境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和财政投入两个方面对给付事项是否属于“重大”进行判断,“受益范围大”和“财政投入大”的给付事项则属于“重大”给付事项。
  (四)秩序型流域治理事权以“统筹协调机制”为配置方式
  在传统区域管辖体制下,不同行政区域的环境执法主体各自为政,导致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失效并引发“公地悲剧”。为此,立法尝试通过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的方式协调区域间执法事权,从而达到化解跨区域执法难题的目的。“统筹协调机制”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则构建:第一,明确协调事项,具体可将“跨区域重大执法事项”作为是否将某一事项纳入统筹协调机制的判断标准;第二,明确协调权限,合理划分“统筹协调机制”内各行政主体的权力和职责;第三,明确协调范围,划定纳入统筹协调的区域范围。
流域治理事权的立法优化
  遵循上述流域治理事权的配置逻辑,流域立法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对事权配置予以完善:第一,规定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应报国务院批准;第二,规定流域防洪规划、流域国土空间修复规划等相关规划应报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第三,根据“重大给付事项”的判断标准明确界定“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修复”“生态脆弱区域重点防治工程”“重大水源工程”的范围,避免地方政府承担流域生态治理的兜底责任;第四,完善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在协调事项方面,将跨区域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大项目的排污口设置、跨区域重大污染事项、非法取水、侵占河湖岸线、非法采砂等纳入协调事项范围。在协调权限方面,各个行政机关间可协商确定通过共同行政行为、职务协助行为和链条式行政行为等方式开展联合执法。在协调范围方面,将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纳入协调范围。

于一帆谈自动化行政中的算法不予公开—— 需要满足三项利益衡量标准   东南大学法学院于一帆在《行政法学研究》2024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自动化行政中算法的可公开性及其范围》的文章中指出:
  在“互联网+行政”的背景下,行政决定、程序等内容的图示化、智能化已成趋势,学界将此类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展开的行政活动普遍描述为自动化行政。实践中,算法或是辅助行政主体,或是直接作出行政决定,在自动化行政中扮演愈发重要的角色。而当前,自动化行政中的算法规制仍处于以算法解释权为核心的体系之中,忽视了公法与私法之间保护场景与规制方式的差异。申言之,算法解释权过于关注运算结果的可解释性,强调“透明算法”而非“透明政府”,忽视了行政法制度原有的公开要求。深入审视自动化行政中的算法公开问题,无论对于限制政府算法权力,还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言,均确有必要。从另一角度考量,一旦行政机关收到相对人的算法公开申请,那么制度上亦应有所回应,以确保行政法体系在算法时代仍能保有生命力。
  算法以行政规则为其内容基础,加之技术性转化,而最终投入使用。这一过程就以技术处理为界,将算法分割为两个层次:代码化之前的算法,即为文本规则;代码化之后的算法,即为技术规则。算法双重层次之间的关系,在行政场景中体现为数字孪生关系、形式与实质的关系。
  在自动化行政中,算法的可公开性与可解释性之间存在实质性差异。可解释性关注的是实现透明算法,而可公开性更侧重于实现透明政府。有鉴于此,在行政法制度体系中,可解释性对应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可公开性对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于算法的行政规则本质,自动化行政中的算法应当予以公开。算法欲真正实现公开,还需破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豁免条款障碍,其中最主要的是商业秘密豁免。同时,其应当实现“最大范围的公开”,即采取源代码公开的形式选择。此外,如果确因安全因素或安全事由不予公开算法,则需要满足三项利益衡量标准:第一,利益冲突标准,即利益冲突是否实际存在,且无可避免;第二,价值比较标准,即拒绝公开算法拟维护的利益是否具有位阶上的优势;第三,替代方案标准,即是否存在部分公开或区别处理的方案。
纵博谈科学证据的审查—— 有遵从和教育两种不同模式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纵博在《法商研究》2024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论科学证据的实质审查》的文章中指出:
  科学证据是指必须通过科学技术、科学原理、科学仪器等手段和方法才能生成并对案件事实发挥证明作用的证据。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科学证据的运用将成为诉讼证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是科学证据的运用越多,越要强化对科学证据的实质审查。
  对于科学证据的审查有遵从和教育两种不同模式:前者要求裁判者应当尊重科学证据,一般只要求对科学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后者则在为裁判者提供一定科学知识的基础上要求裁判者对科学证据进行实质审查。我国的科学证据审查总体上属于遵从模式。
  随着新类型科学证据的增加以及科学证据范围的扩张,我国的刑事法官在维持原有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必须对科学证据进行一定程度的实质审查,仅进行形式审查无法保障科学证据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要实现法官对科学证据的实质审查,就必须从机制上解决如何为法官提供科学知识的问题。法官不可能成为技术专家,但是应当能够大致了解科学证据的相关术语、原理、操作流程,方可具备审查科学证据的知识基础。
  即便对法官供给了科学知识,法官对科学证据的审查也不可能达到科学界的同行审查那种水平,因为对于绝大多数科学证据所处的学科领域来说,法官仍是外行,所以还须根据法官的知识水平和审查能力明确法官对科学证据进行实质审查的内容和标准。对科学证据的实质审查就是对其背后科学原理的审查,主要包含科学证据的原理是否可靠和专家是否正确适用了科学原理。这两个方面是科学证据可以被采纳的必要条件,不符合这两个方面要求的科学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原理的可靠性审查主要是审查科学证据的原理是否明确、是否有可信证据证明原理的可靠性、是否存在对原理的根本性争议几个方面;原理适用的正确性审查主要是审查科学证据的操作过程和方法、分析和计算方法、专家对意见的论证是否符合科学原理的要求。
  在科学证据的审查中,多元专家的参与有助于法官的实质审查,但应对不同类型专家的功能进行清晰划分;专家的辅助性意见应予以公开并接受异议;同时应保障法官对科学证据的独立判断权。
  (赵珊珊 整理)
山东沂水创新机制努力将群众诉求解决在“家门口”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山东省沂水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行“党建+网格+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将群众诉求解决在“家门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沂水县以自然村(小区)为单元,将全县划分为1358个基础网格,设立网格党支部;落实党员干部包片联户机制,以50户至60户为标准,精细划分5709个微网格,设立微网格党小组;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网格长,从老党员、老干部、退役军人中选配微网格长(胡同长),着力构建“行政村(社区)党总支—自然村(小区)网格党支部—微网格(楼宇)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一贯到底的党组织架构,实现党建工作和网格化治理有机融合。
  为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沂水县制定《网格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网格设置、网格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办法》明确,网格员以发现问题、上报信息、及时预警为主要职能,以处理简单事务为辅助职能,对一时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提报上级网格进行研判和解决。今年以来,全县网格员共协助化解信访矛盾5394件。
  该县将楼栋、单元作为城市治理“最小单位”,整合党员、退役军人、退休干部等多方力量,从中选出楼长(单元长)2681名。同时,建立楼长(单元长)积分管理评价机制,探索推行“周调度、月通报、季度比武”制度,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落细;依托“四邻议事亭”“楼宇议事小屋”等议事阵地,定期召开“楼长碰头会”“楼事研判会”,会商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推动“小事不出楼栋、大事不出小区、有事就地解决”。今年以来,全县重点小区物业类投诉数量同比下降30.7%,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为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得到人、办得成事”,沂水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党建引领聚合力,党群携手同心行”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全县机关干部每半年上门走访1次,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一对一”解决群众难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六下沉包保村,通过坐班接访、入户走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楼长(单元长)定期开展“敲门行动”,全面了解和掌握楼栋整体情况及居民信息,建立健全“一楼一长”信息台账。今年以来,共依托“沂水首发”App、楼栋微信群等平台收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1万余条。
虢祥增  
宁波持续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改革   今年2月,浙江省宁波市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改革项目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金奖”。自2022年获批全国首个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宁波市坚持“全方位谋划、全要素融合、全周期监管”,在11个先行示范片区稳步推进“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工业用地整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五大任务落地实施,努力将试点工作打造成为宁波高质量发展的“大引擎、助推器”。
  该市构建市、县贯通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和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适应的整治规划体系,探索推行集成运作模式。在市级土地整治公司的统筹安排下,市、区两级土地整治公司加强合作,对片区实施综合开发,推动项目落地。截至2023年底,共推动11个示范片区谋划整治项目877个,累计开工整治项目区92.97平方公里,启动实施项目435个,完成投资549.9亿元。
  接下来,宁波市将聚焦实施主体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制定土地、资金、指标等专项支持政策,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同时,持续优化“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加快建设共富基本单元;进一步健全市委、市政府监督考核,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检查督办的“督考+督办”机制,着力构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改革“全生命周期”督考长效机制。
苏艳 朱宁溪  
河北深州检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护商、安商、暖商”为目标,助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该院坚持“一案一介入、一案一分析”,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情况。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涉企案件8件,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人,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以上。此外,深州市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定期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合规意识和员工法律素养,让企业和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李晓勇 杨珊珊  
福清龙山派出所开展缉枪治爆宣传活动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日,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在辖区开展缉枪治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该所民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详细讲解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等物品的危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卓文丹  
鸡西城子河推进访调对接化解信访难题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依托区人民调解中心,推行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及时高效化解信访难题。该区坚持诉访分离,推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向村居、网格延伸,建立乡、村、网格三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通过举办培训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调解水平;坚持“应调尽调”原则,针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会商,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和化解措施,推动矛盾纠纷限期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目标。        金树东
鹤岗六号派出所做深做实“预防警务”   2023年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六号派出所采取多项措施,做深做实“预防警务”。一是建立专职社区警务队,推行“党格+警格+网格”模式,将社区警务融入“全要素”网格管理。二是落实社区民警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机制,将社区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与民警“懂法律、懂政策、会调解”的优势相结合,实现“1+1>2”的治理效果。三是制定《社区警务协同共治工作制度》,组织民警参加社区工作会议,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台账,不断提升社区警务效能。    杨海彬
建德梅坪村加强监督推进“共富工坊”建设   近日,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梅坪村纪检委员深入该村“日晒面共富工坊”,对工坊产品销售、工资支付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近年来,梅坪村聚焦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作用,持续推进“共富工坊”建设,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子。该村纪检委员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了解“共富工坊”运行情况。同时,聚焦党员干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成立村企“青莲”队伍,定期组织廉情观察员开展监督检查,努力将廉政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洪斌 谢婷
荆州供电建成“零计划停电”示范区   近日,国网荆州市供电公司仅用时20秒,顺利完成10千伏湖14荆沙线负荷“一键转供”,实现客户全程“零感知”。2023年以来,荆州市供电公司聚焦客户用电需求,坚持“不停电就是最好的服务”工作理念,不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助力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该公司选取沙市区武德片区开展试点建设,成功建成全域首个“零计划停电”示范区。该示范区位于荆州市中心城区,供电面积5.1平方公里,服务客户4.16万户,目前已实现区内无计划停电检修,客户平均故障停电时间仅为0.04小时。         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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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27日
  黄仲伟:本院受理赵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2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何彬:本院受理的原告封海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99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滨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顾祝红: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建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90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滨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苏州云祥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邹意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兴燕路55号)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陈有允:原告孙妍婷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81民初39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
陈守信: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周广忠:原告李先平与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周红英:原告徐志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20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潘明华:原告谢火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雪乡食品销售商行:原告戴继宗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8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海莲:原告鲍建国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402民初136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梁永庆:本院受理王志芳与你车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724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诉讼费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常州金坛大铿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美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其豫:本院受理高富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3月11日刊登的案号为“(2024)苏0583民初3018号”的公告中,被告“郑争坤”应更正为“郑争抻”。特此公告。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金牛区欣宇五金交电经营部、成都志信元商贸有限公司、昆山健利隆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天利管桩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1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福轩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陈永招、卢春:本院受理太仓泰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3月2日刊登的上诉人为陈泽新的公告中,案号(2023)苏0583民初26979号应更正为(2023)苏0583民初7109号。特此公告。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浩曦(浙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翔云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昆山市宏林热压板机械设备厂:本院受理青岛中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3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亿盛客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臻优食品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刘超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本院受理朱六保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4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一银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奥铼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太仓市城厢镇桃花坞酒吧:本院受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你方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戴进:本院受理杜小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明龙:本院受理苏州上美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溪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展林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潘先超与被告上海徽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你们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3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庆兰:本院受理天宁区天宁小伍水果店与张庆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40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昆山市玉山镇彭邦要货运代理服务部、彭邦要、彭帮荣: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海冲、李健: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吴中区木渎吴春洋货运服务部、王丽丽: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许静雯、刘广: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伍林根:本院受理朱国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7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岳兴、常州龙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盛华清诉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鉴定申请、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告当事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淮安银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士军:本院受理江苏力好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1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南京捷帮冷暖设备有限公司、李庆华、李俊:本院受理汇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江苏苏视光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程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5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诚曼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易兴腾精密模具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70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梅玲:本院受理杨凤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8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致歉声明   (2021)京73民终4120号判决确认福州君悦乳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与原告鼎顺方国际品牌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品牌名称“DB”、包装、装潢近似的商品的行为,立即停止相关宣传行为,删除相关链接,销毁库存。福州君悦乳胶有限公司遵守以上判决,为上述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影响予以赔礼道歉,消除所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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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绍军:本院受理张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限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幸鸾金:本院受理余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俞晨磊:本院受理朱宇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9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仪征升纤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雄鸣化纤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9059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陈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156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5月13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1民初6479号 李永金:本院受理原告贾桂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1.准予原告贾桂平与被告李永金离婚;2.婚生子女贾本杰、李婧妮随原告贾桂平生活,被告李永金从2024年4月起至贾本杰、李婧妮年满18周岁时止按600元/人/月的标准向原告贾桂平支付贾本杰、李婧妮的生活费600元,期间的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由原、被告各承担50%,在每年12月30日前结清当年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夏得超: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2639号韩俊、赵成勇、仲明与你及张伟洲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张伟洲、夏得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韩俊、赵成勇、仲明支付劳务费5772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43元、公告费600元,由张伟洲、夏得超负担(此部分费用原告方已预交,二被告负担后直接向原告方支付1843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夏得超: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2641号冯善科与你及张伟洲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张伟洲、夏得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冯善科支付劳务费1882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1元、公告费600元,由张伟洲、夏得超负担(此部分费用原告已预交,二被告负担后直接向原告支付871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夏得超: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2640号殷海均与你及张伟洲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张伟洲、夏得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殷海均支付劳务费2739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5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张伟洲、夏得超负担(此部分费用原告已预交,二被告负担后直接向原告支付108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杜鹏: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1934号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杜鹏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62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三日(节假日顺延)9:30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夏得超: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2642号张成全与你及张伟洲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张伟洲、夏得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成全支付劳务费85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张伟洲、夏得超负担(此部分款项原告已预交,二被告负担后直接向原告支付65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024)皖1723民特5号 本院受理李政荣申请宣告李金海失踪一案,经查,李金海(男,1964年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陵阳镇上章村下保组2号,身份证号码340224196401282633)于2012年外出,下落不明已满12年,现本院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希望李金海在公告期内向本院申报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凡知悉李金海生存现状的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将所知道情况向本院报告。逾期仍下落不明的,本院将依法宣告李金海失踪。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王建虎:本院受理王海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青0105民初8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石应军:本院受理田光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青0105民初4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许鹫:本院受理汪道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9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海超:本院受理卞凤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678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城区丝恋美容美发店、胡兴凯: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7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徐霞客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建东:本院受理葛成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2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杨开文、唐小妹、杨尚江:本院受理陈金芬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2322民初4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4)冀0726执恢86号 徐海龙:申请执行人赵建国与被执行人徐海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冻结、扣押)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
马宗进:原告曹永会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内容判令:1.被告马宗进赔偿原告因2023年8月15日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费用141253.89元(未含后续取内固定材料等费用,待产生后另行主张);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商志永:本院受理孙亚杰诉你赡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刘二堡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王印: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658号王道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
鄂0500工伤举证〔2024〕00032号
千力建设工程(湖北)有限公司:你单位胡绍红(身份证号码:42052819750618****)以其2023年2月28日在你单位承建的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工地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为由,于2023年10月26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于2024年3月11日依法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单位依法设立或注册登记的文件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受伤人受伤救治经过的证明材料、对受伤人工伤认定的意见及其相关的有效证据等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我局。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举证权利,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做出认定结论。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专栏   5/8中缝
  董言功:本院受理康法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甸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袁利群、林艳琼: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支行与袁利群、赵应勇、林艳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1472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明江:本院受理原告张孝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
刘阳:本院受理原告李仁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
王万平:本院受理原告汤永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1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郭金璞:本院受理原告汪家锐诉你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8572号民事判决书及汪家锐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宋光明:原告明光市润彩化工有限公司诉你和被告江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王朝刚: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无锡茗轩阁棋牌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邵粤秋诉你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状、证据副本、劳动争议案件要素表、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中生:本院受理原告李益俊与被告王中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4)皖1502刑初135号 本院于2024年3月8日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涂学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一、被告涂学军于本调解协议签订之日向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赔偿金9800元。二、被告涂学军于本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4)苏0831民初223号 曹跃祥:原告韩城与被告曹跃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831民初2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曹跃祥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韩城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1月1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45%计算)。案件受理费1050元,保全费5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170元,由被告曹跃祥负担。你应当自本院作出的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到本院交纳应交的诉讼费用,如拒不交纳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利鹏:本院受理原告金寿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1038号之一民事判决书、(2023)浙0382民初11038号民事裁定书(补正)。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万炜: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柳市德康水管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4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黄文波:本院受理原告李晓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李久香:本院于2024年3月18日受理原告王德和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现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离婚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399号 陈杰:本院对原告郑纯燕诉被告陈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399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致歉信
  本人涂学军,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在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真诚地道歉,并保证今后遵纪守法,不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也希望大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特此道歉!
致歉人:涂学军
仲裁公告
王刘印: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4)第16号案申请人商丘市羽朗珠宝有限公司与你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15天下午3点0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商丘仲裁委员会
通知书
肖万培:依据(2023)鄂0304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返还我1000000元劳务保证金及诉讼费、迟延履行金,履行期限为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个人原因,我已将(2023)鄂0304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中载明的1000000元劳务保证金及判决载明的相关权益全部转让给蹇艳,请你在接到本通知后向蹇艳履行。蹇艳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房县东门营业所
  户名:蹇艳
  银行账户:6217995200091419330
  联系电话:15571418868
  律师电话:15308606699
  特此通知!
  通知人:姚祖云
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告
山西恒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5613113190,法定代表人:尹崇庆,企业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滨河东路北段298号东部18号商铺。因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且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绛审管发(202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山西恒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9-2387001
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海美检民公告[2024]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聂广峰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0号
  联系电话:0898-65377389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7日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相关权属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需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松南村招巷4号的建筑物(面积:127.3826平方米,测量宗号:QQJ026)的权属人支付征收补偿款。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已将人民币954610.82元(大写:玖拾伍万肆仟陆佰壹拾元捌角贰分)提存于我处。
  我处根据相关规定,向上述建筑物权属人公告发出本通知,请上述建筑物的权属人于提存款提存之日(2024年1月29日)起五年内,持身份证原件、经村社确认的公示证明或权属证明或拆迁补偿协议或公证书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款手续(最终领取金额须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确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上述提存款从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无人领取,将被视为无主财产,上缴国库。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7号首层;电话:020-28388030。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领取提存物通知书
重庆富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晨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15日根据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4民终6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将应交付给你单位的338941.6元加上利息51547.4元再加上2023年4月5日至实际提存日的利息10988.67元,共计提存金额为人民币401477.67元提存于凤台县公证处。请贵单位(重庆富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9年3月15日之前,持本通知书、身份证明、债权凭证及相关材料,到凤台县公证处领取。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该提存款将上交国库。
  凤台县公证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望淮路
  电话:0554-8611785
  邮政编码:232100
安徽省凤台县公证处
2024年3月27日
公告专栏   6/7中缝
  王斌、周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叶永荣诉被告王斌、周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68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叶永荣撤诉。限你二人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东台市恒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东台市东昇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市磊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台市恒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东台市东昇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43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江苏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东台市磊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给付借款本金312.5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如下:以320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8月3日按月利率8%计算;以312.5万元为本金,自2021年8月4日至实际归还之日按月利率8%计算);二、驳回原告东台市磊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李春龙、管去英: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嘉城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丁刚祥、李春龙、第三人管去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4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周莉、马文俊: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们已于2024年3月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7)苏0509执3091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合计9026元(其中收款人周莉提存金额6000元、马文俊提存金额3026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们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刘玉诚: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已于2024年2月2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308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91018.28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4年3月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7)苏0509执542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与被执行人吴江市盛泽信达绸厂、吴江市前盈纺织厂、钱春利、周根林、金桂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432,195.62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1)苏0509执恢120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申请执行人山东国运开源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谢时顺、吴美娟、谢小龙、谢小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899,458.45元(2024年3月8日分别提存786430.97元、1350元、111245.48元,2024年3月11日提存432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4年3月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7)苏0509执9550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与被执行人吴江市牛牛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吴江市盛泽金涛染织有限公司、吴江市世杰纺织品有限公司、吴江市骏春纺织品有限公司、陈晓春、徐晴、陈燕珍、李天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01,239.91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2024)浙0603破3号 本院根据韩国安的申请于2024年3月19日立案受理韩国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韩国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期间的管理人。韩国安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4月16日(含16日)前,向韩国安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申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5楼1512室,邮政编码:312000;联系人:张奕君、俞正东,联系电话:13588583301、13456509362,传真:0575-88318806),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个人债务清理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韩国安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韩国安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自本院受理韩国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之日起至程序终结之日或者债务人行为考察期满之日止,韩国安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高速动车组旅客列车二等及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2)在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机动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院定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024)浙0603破2号 本院根据周霞娟的申请于2024年3月19日立案受理周霞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周霞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期间的管理人。周霞娟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4月16日(含16日)前,向周霞娟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申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5楼1512室,邮政编码:312000;联系人:张奕君、俞正东,联系电话:13588583301、13456509362,传真:0575-88318806),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个人债务清理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周霞娟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周霞娟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自本院受理周霞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之日起至程序终结之日或者债务人行为考察期满之日止,周霞娟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高速动车组旅客列车二等及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2)在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机动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院定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徐信卫:本院受理的原告罗长有诉被告徐信卫、原告王世玉诉被告徐信卫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原告陈思明诉被告徐信卫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2024年3月2日刊登的被告为“山东恒磐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其中被告“于红红”应为“于红文”,特此更正。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安徽弘亿精密电子元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晟通达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汉晟通达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皖0304执590号,因北京汉晟通达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现安徽新宜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由北京汉晟通达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安徽新宜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执行申请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杨金宝:本院受理原告刘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02民初3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辽宁创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辽宁创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韩宜霏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2024)辽0902民初2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邵连亿(公民身份号码:152126199503090912):本机关于2024年2月23日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应于2024年3月11日前缴纳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也未就行政决定的履行方式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自2024年3月12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的标准,对你加处罚款(滞纳金)。请你自行到中国工商银行密云支行缴纳罚款本金及加处罚款(滞纳金)。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加处罚款(滞纳金)决定书(京密卫医加处〔2024〕00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密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密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告专栏   9/12中缝
  张明春:本院受理王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简转普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辜晓嘉:本院受理昆山春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于中华、天翼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郑国富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于中华:本院受理郑国富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朱涛:本院受理徐金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受理葛春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丛志: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速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浙江越翔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金飞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溪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苏州伟众食品有限公司、朱志强:本院受理太仓金巨和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何远升、朱星文、徐政钦、李先路:本院受理陈云诉被告胡婷婷及你们作为第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3)苏0585民初6474号民事判决书。因被告胡婷婷不服本案判决,已提起上诉,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钱建芬、江苏全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艾先祥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万事通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金星镀锌有限公司与你方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4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诚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千灯镇奥寮机械加工厂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4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小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2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世茂天成物业服务有银集团有限公司、王莉萍、杨照德:本院受理左怀东、高秀芹与你们、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昆山市新颖房产有限公司物业服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1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小东:本院受理(2024)苏0583民初4816号原告贺荣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震:本院受理陈攀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晓平:本院受理上海车享家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988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周建龙:本院受理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王下村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960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张家港保税区仁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烨烁石化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174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林玉文、杨媛:原告周超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川0311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罗世贵:原告毛晓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罗世贵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311民初2276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苏卫英:原告山东晟和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311民初2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蒋浩(身份证号码:32081119900928****):本委受理申请人北京盈科(淮安)律师事务所与你之间的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4年5月21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4年6月1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王丽:本会受理的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争议案[(2023)苏仲裁字第0418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新美嘉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骄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争议案,现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仲裁员选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电话:0512-68701372)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七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繁云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席胜芬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3)津仲字第1623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4年6月20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湖州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州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湖仲(2023)裁字第140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浙江观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3)裁字第83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海口琼山洗之郎汽车美容中心:本委受理符明珠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联系电话:6585255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海一医疗美容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吴军月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30号),并定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联系电话:65852550)领取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许达山与被申请人一你公司及被申请人二浙江喜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文劳人仲案字〔2024〕第39号),并定于2024年5月9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文汇集中办公区1楼118室,联系电话:0898-63382257)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容空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子涛、张冰冰诉你单位“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4〕1302号、1303号”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4年5月16日13时4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遗失声明
文昌遗失位于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拉西瓦镇豆后浪村115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632523102205000057J,声明作废。
陈琪瑶(性别:女,母亲:洪明月,父亲:陈忠厦)出生于2010年1月3日,编号K430613299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陈琪骏(性别:男,母亲:洪明月,父亲:陈忠厦)出生于2010年1月3日,编号K430613300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王笑娟遗失身份证,遗失日期:2024年3月19日,身份证号3507811983*******X,特此声明。
周王昊月于2024年2月25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510681200312114822,特此声明。
本人李艳于2024年3月24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360311198803181540,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齐佳林遗失身份证,证号130823199805081513,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周永淇遗失身份证,证号441523201107037029,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父亲曹锡琪,母亲刘雨姗,遗失女儿曹佳蝶出生医学证明,编号:T431077226,声明作废。
娄底永顺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3132210013329,声明作废。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妈妈驿站商行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4306720024675,声明作废。
新疆金凰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531270011586,现声明作废。
三亚善嘉缘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ANC49W)不慎遗失公章,现声明作废。
榕江县万合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三江乡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32MAC2YXMY4F)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26322109719,声明作废。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诚安装维修队遗失公章,编码210906001001104;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210906001001105;遗失王雪法人章,编码210906001001107,声明作废。
贵州精益融创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5227262008568公章不慎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致润(辽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遗失辛由望的法人章一枚,编号:211121001024147,声明作废。
印江鼎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5MA6J4WMR54)不慎遗失法人章(唐小林印,编码5206251011421),声明作废。
大洼区顺承鲜鸡肉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1121001031533,声明作废。
益阳市赫山区润味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3090210020094)、财务专用章(编码43090210020094)、法人章(陈腊香,编码43090210020094),声明作废。
盘州市航疆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2MAC58RFD29)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2025067144,声明作废。
濮阳市蜗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8MA9L4WFL91)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09280076139,声明作废。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马鞍山洗矿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7MA6DK1Y08P)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22280005991,声明作废。
印江自治县梵净父子坝农场遗失公章5222260012270、财务章5222260012271、发票章5222262004942、田淏的法人章5222260012272,声明作废。
印江自治县农香红香柚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5206251025161、财务章5206251025162、发票章5206251025163、欧阳海的法人章5206251025965,声明作废。
贵州梵净山绿园综合农业专业合作社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22260008256)、公章(编码5222260008255)、法人章(肖海兵,编码5222262005869),声明作废。
驻马店市腾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128030168103)、财务专用章(编码4128030168104)、法人章(王逸琦,编码4128030168105),声明作废。
泽普县盈源设计咨询工作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124MABM29YW0M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089057)、财务章,现声明作废。
凌海市大凌河东方服装店遗失公章一枚,编号:210724000026121,声明作废。
新疆迷佳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6501020270413)、财务专用章(编码6501020270414)、合同专用章(编码6501020270415),现声明作废。
凯里经济开发区豪庭门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凯里豪庭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20MA6GR9960H,原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吴全龙)遗失,声明作废。
蒙自俊帅酒店遗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证编号:蒙梯2015第0172号,声明作废。
习水县绿洲高中校园超市遗失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6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证号JY15203300060342,声明作废。
临湘市金鑫富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82MA7B8MP459)不慎遗失公章(编码43068210005924),现声明作废。
中国共产党渭源县教育局委员会遗失农行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新街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8294000073103,声明作废。
连江县福宜春医药有限公司连江第二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MA2YEKF671)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220024062,声明作废。
黔西市学易教育培训学校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5810012355,声明作废。
沈阳市辽中区慈善总会遗失盛京银行辽中支行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2210018994503,账号0389010140940000533,声明作废。
湖南百森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遗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行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L5571000061201,账号43050166718600000133,声明作废。
天津市西青区恒亨机电设备安装中心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1L5481466X4,声明作废。
天津国华腾达商贸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JM7P4W,声明作废。
天津信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MABRP2951R,声明作废。
天津香神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TAXF01)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天津诺泓泉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发票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73407Y,声明作废。
天津市富运通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MACN0T4A60)于3月1日遗失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速讯鹏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9MABTAAN36P)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广吉德顺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1MA00KGPC7W)作废法定名称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第一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8XFR73)作废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恒牛(中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KPLN7Q)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减少至5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华夏宇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LWLF60)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减少至2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中毅国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7N642154)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减少至5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零坐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01BJQ6U)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减少至2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奕含美容美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EGTF5R)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减少至1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和兴(天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减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21F10W,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减少至30万元,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经中商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DHFXL51)股东会决定:中商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债务担保的请求,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中商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3月27日
减资公告:贵州鸿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8MAAJUU331A)经股东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减少到20万元。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请债权债务人联系我司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杨文卫,电话:18786835200,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湄江街道温泉安置房D-1。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启康电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MA09T4N78D)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六盘水市钟山区聚隆祥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20201MA6DR1Q210)经成员大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从400万元减少至2万元,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合作社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联系人:宋学林,电话:1351858 3189,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荷城办事处杉树林村3组。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长垣市卓艺舞蹈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728MJG203316G)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司振方,电话0373-8666656
注销公告:北京川蜀大侠餐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BEYF55)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刘荣新,王欣,清算组负责人:王欣,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成立公告:长垣市曲艺家协会,现经登记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成立,特向社会公告。成立日期:2024年3月16日,法人:崔宗鑫,地址:长垣市蒲西街道云寨村。特此公告!
债权债务公告:岳阳县荣家湾镇乐儿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621MJJ987232P)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孙正梅18974060463
郑重声明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郑重声明,蒋松柏教授研发系列产品均由陈聚宝先生旗下公司所有,无授权其他任何单位生产,对于冒用蒋松柏教授推广任何产品都属侵权行为,因冒用其品牌生产的任何产品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与陈聚宝先生旗下公司和蒋松柏教授本人无关,同时,陈聚宝先生旗下公司将联合受害消费者依法追究其违法行为。
公告
  2021年12月20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下称瓯海法院)根据徐振宇、包艳红、郑圣杰、金杨鹏、郑爽、朱旭东、黄丽荣、瞿似虹、袁璐璐、池连波、项阳的申请作出(2021)浙0304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温州联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联明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4年2月27日,瓯海法院对联明公司清算组提交的《温州联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清理方案》审查后裁定确认,清算组按《温州联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清理方案》予以执行。2024年3月15日,清算组向瓯海法院提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瓯海法院审查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36条之规定,裁定终结温州联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清算程序。特此公告。
温州联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名称:杨振东;性别:男;年龄:60岁;民族: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3072219******3237;住址:浙江省永康市石柱镇下杨村*号;经营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龙头场村龙头场东路62弄*号、*号;联系电话:159****2609。2022年9月30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期间因当事人拒绝前来配合调查,我局根据16名患者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认定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2023年2月1日我局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慈卫医罚〔2022〕155号),并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法治日报》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2月13日,我局依法向慈溪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慈溪市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应补充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当事人违法所得数额认定的证据材料。我局经过进一步调查认为对当事人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证据不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撤销2023年2月1日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慈卫医罚〔2022〕155号)。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