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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      2024年07月28日     

  弩具有较大杀伤力,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不允许私自生产、销售和使用。自“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公共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收缴管制器具弩18把。图为民警在清点收缴的管制器具弩。
本报记者 张雪泓 摄